<li> 沈盛年的话一直回响在秦红颜的脑海里,经久不散。如同一只鬼魅的手,隐藏在暗夜中挑动着她的神经。那就像是一种魔咒,一种预言,令秦红颜时刻不安。即使是与奚欢在一处时,她也会禁不住失神。
秦红颜的模样引起了奚欢的注意,终于在这天,奚欢选择开口询问:“最近似乎有心事?”
“没有,只是有些累,可能工作太忙了。”秦红颜选择用谎言掩饰。
问出这话时,奚欢正在打开她家的冰箱,却发现前几日他送来的甜甜圈秦红颜却没怎么动。
以前,再多的甜甜圈她隔天便能吃完——只要是他送的。
奚欢的眸子暗了暗,随即貌似漫不经心地问道:“对了,最近那个沈盛年有没有来打扰你?”
秦红颜正拧开矿泉水往玻璃杯里倒,她一直看着水从玻璃底升到杯沿,才道:“没有,后来一直没见过。”
她隐瞒了那次见面,也隐瞒了那次对话。
奚欢与付郁现今的关系成为了秦红颜的禁忌,她不想与他提及这个话题。
闻言,奚欢关上了冰箱,冰箱内的冷气喷在了他的面颊上,似乎瞬间便积聚在他那双细长的眸子里。他清楚,秦红颜在撒谎。这些天,他都派手下跟踪着沈盛年。而前几天,手下报告说沈盛年在街上拦住秦红颜,对她说了一番话。
这应该不是什么值得隐瞒的事,可是秦红颜却选择了隐瞒。
秦红颜与沈盛年之间究竟说了什么,这成为奚欢心头的一根刺。
更确切地说,沈盛年已经成为了他心头的一根大刺。
以前,秦红颜是从来不会对他隐瞒的,而他也能一眼看清她的内心。可是如今,他们之间似乎也有些隔离了。
当奚欢转过头看见秦红颜时,双眼内又瞬间充满了柔&软。他伸手抱住她,轻声道:“如果他再来骚扰你,记得一定要告诉我,我会帮你解决。”
是的,是时候除去这根刺了。
一辆粉红色的法拉利停在G大大学校门前,付玲子正端坐在驾驶室里,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想要从里面找到那个心仪的身影。
自从沈盛年决定留下后,她也放弃了出国,跟着他进了G大。
之前,她偷偷跟着沈盛年,却无意中发现他搬进了那个名叫秦红颜女人所在的公寓。这个发现让付玲子嫉恨交加,要不是害怕沈盛年杀了自己,她肯定会冲上去撕烂那个秦红颜的脸。
幸好前段时间,秦红颜终于搬家,没再与沈盛年见面,付玲子这才稍稍平静下来。
虽然上次在生日宴会上,沈盛年对她恶语相向,可她仍旧没有放弃。付玲子对沈盛年的感情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爱,而是一种逐渐可怕的执念。
她一定要得到沈盛年!
不论是牺牲自己,还是牺牲他人。
付玲子想趁着沈盛年与秦红颜分手的时候趁机而入,于是特意在校门口等着,想要约沈盛年吃饭。
正在仔细用后视镜补妆,付玲子忽地望见了沈盛年的身影,忙开车到他面前,娇声道:“盛年,你晚上没事吧,我发现一家日本料理店,味道很不错,我们一起去吧。”
沈盛年单肩背着书包,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走:“晚上我有事,没空。”
“有什么事啊?”付玲子开着车缓慢跟着他在街边行走。
“我要回去等我女朋友。”沈盛年毫不客气地道。
“是那个秦红颜吗?你们不是分手了吗?”付玲子咬牙:“她都搬家了,这么决绝,肯定是心里有了别人,你就放弃吧。”
沈盛年忽地转过头来盯着付玲子,冬季的天黑沉得早,付玲子看不清他的脸,却清楚地感受到沈盛年眼里那股阴郁。
她禁不住浑身颤粟了下。
然而转瞬之间,沈盛年便对她绽开个笑容。那笑容衬着他的玉颜,如三月天里,漫天清丽梨花盛开,那美景直击人心。
付玲子看得呆了。
沈盛年保持着那样美好的笑容,说出的却是最冷的话:“第一,她走多久,我就等多久。第二,我肯定会等到她。第三,就算是等不到她,我也绝对不可能用你这样的来将就。”
说完,他三两步便冲入了街边的小道里,进&入她的跑车驶不进的地方。
付玲子刚从沈盛年给予的惊艳中醒来,便被他恶毒的话语给伤到,气得浑身发抖,眼泪大颗大颗落下。
但,她虽然痛恨沈盛年,却是一种掺杂着爱意的上瘾的痛恨。
一切让人上瘾的东西都是痛苦的,例如毒品,例如辣椒,例如沈盛年。
她已经上瘾,欲罢不能。
付玲子抹去眼泪,继续开着车,跟着沈盛年离去的方向转悠。终于,在一处小巷里,她看见了沈盛年的身影。付玲子犹豫着,却迟迟不敢靠近。然而恰在这时,一辆遮住车牌的面包车飞快地驶去,忽地停在沈盛年的面前。接着,从里面冲出几个壮汉,动作迅速且粗暴地将沈盛年给抓上了车。
这一切都发生在一分钟内,快得像是一场幻觉。
付玲子被一切惊呆了,然而呆愣之中她却发现,那几个壮汉里有她熟悉的面孔,那是时常和奚欢接触的一个男人!
沈盛年觉得自己失策了。
为了躲避付玲子,他来到了偏僻小巷里,没提防竟被人暗算绑架。
那些壮汉对沈盛年很不客气,在车上就拳脚相向一番,看来指使者对他积怨已深。
当沈盛年被踹下车,推进一处偏僻的仓库时,他看见了西装革履文雅静致的奚欢。
“你好,我们又见面了。”奚欢的语气很是礼貌客气,仿佛是在迎接客人。
“你抓我来,可能不是想要叙旧吧。”沈盛年边说边打量着四下。
这里是个废弃荒僻的仓库,周围人烟稀少,就算是把他杀了埋在这也没人知晓。
估计这就是奚欢绑架他的目的。
“我是想请你不要再出现在她的生活里。”奚欢开门见山地道。
他没有说出“她”的名字,但是他们俩都心知肚明。
“好,当然可以。”沈盛年竟一口答应。
然而紧接着,他又做出苦恼的模样:“可是,就算你把我从她生活里剔除,可是我印在她心里的那部分你要怎么剔除呢?”
奚欢浮起笑容:“你不觉得自己太过自信了吗?”
沈盛年也浮起同样的笑容:“我和她的关系,比你想象中更加亲密。不是说,女人会一直记得自己最初的男人吗?”
奚欢笑着摇头:“你在撒谎。”
奚欢太懂秦红颜,懂她的冷清,懂她的专一,懂她身体的每一分气息。
所以他绝对相信秦红颜仍旧是处&子之身。
沈盛年也跟着摇头:“我没有撒谎——除了那一个动作,其余该做的,我们都做了。”
奚欢收住了笑容,他的面上静如沉水,像是在用全部的表情来消化沈盛年的那句话。
时间一如既往地流逝,可是在奚欢整个人情绪的笼罩下,却像是过得异常缓慢,整个仓库死寂得令人胆寒。
终于,他重新笑出了声。
奚欢仿佛听见了天底下最好笑的事,忍俊不禁。那笑声ting大,在空旷的仓库中回响,到最后,那笑声里竟有了“嘶嘶嘶”的音调。
如同吐信的毒蛇。
在这样的笑声中,奚欢开了口:“打。”
他笑着对手下说:“给我往死里打。”
几个壮汉得令,立即卷起袖子露出拳头,刹那间,无数的拳脚都砸在了沈盛年的脸上,小&腹上,双&腿上。仓库里响起了拳头撞&击皮肉的声音,那声音听着便让人头皮紧缩。
沈盛年根本没有反抗,他只是任由他们击打着。他先是站着,之后被打得跪下,再后来变成躺卧的姿势。他没有躲避的动作,甚至于他张开双手任由他们攻击自己的小&腹。
没有惨叫,没有求饶,甚至没有痛苦的表情。这样的人肉沙包让打手们打得意兴阑珊。
终于,奚欢叫了停止。
此刻,沈盛年满脸鲜血,已经分不出那些血是从他哪处伤口流淌出来的。他的整张脸上,五官面目全都辨不清晰,只看得见鲜血以及一个大大的笑容。
一个大大的,诡异的笑容。
“你还想继续吗?”奚欢转动着手腕上的佛珠,问道。
就如同他所说的,佛珠最终会回到自己的手上。
沈盛年缓慢地撑起身子,累累伤痕让他的动作变得异常艰难。每一寸的移动对他的身体而言都应该是痛苦的,可是他的表情却仿佛在享受。
他最终没能成功站起,只是坐在地上,用手从后撑住身子。他从嘴里吐出一口血,缓声用一种阴而低沉的语调道:“我劝你打死我,如果你今天打不死我。那么,我会彻彻底底地,完完整整地,完成那个动作。占有她的身体,夺去她的心。”
沈盛年望着奚欢手腕上的佛珠,用一种必得的眼神。
是的,奚欢再次把佛珠拿回去了,但那只是暂时的。当他再次抢过来时,他会把那佛珠剪断,重新连接。从此,那佛珠便不是旧的佛珠,也不再认旧的主人。
奚欢安静地听着沈盛年的话,每听一个字,他的眼睛便冷一分。
到最后,他的双目仿佛已成了两颗冰珠。
两个壮汉一左一右夹住了沈盛年的胳膊,让他无法动弹。
奚欢取过一截皮绳,一步步向着沈盛年走来。
他那冰珠一样的眼睛,正盯着沈盛年那毫无保护的颈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