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末世重生之女王来袭 > 正文 210
    <b>章节名:210</b>

    随后,他们被安排在了几间房子里,杨老又派人送来了一点日常用品就离开了,好像真的是真心实意对他们好。

    “这?”有人满脑子疑问,可是不等他问出来,齐哲军就打断他的,开始分房间,分完房间嘱咐:“大家最近赶路也很辛苦了,就回房间休息吧。”四间房住31个人虽不能说宽敞,但至少是有了遮风挡雨的地方。

    连聚一聚的意思就没有就被打发走了。

    胡隽回到她的8人间,看着桌子上端来的食物和水,扫一眼,却没有去动。反倒是后来进来的老牛一看到有食物,就有些急不可耐的抓起一块棕褐色的饼子咬了起来,丁丁眉头一皱,想制止他,谁知道这食物干不干净啊,却被胡隽暗暗制止,她也随手拿起一块掰成两边,自己吃了一半,另一半递给丁丁,低声说:“吃吧。”

    丁丁看胡隽都已经张口开始吃,便也只好老实张口,很硬,就像石头一样,她好不容易咬下一小口,在嘴里咀嚼两下,就皱起了眉头,很涩,而且还隐隐有一股子酸酸的感觉,非常难吃。

    她平时吃的东西虽说不是山珍海味,但至少都可以下咽,这个东西实在是太难吃了,她刚刚想吐出来,胡隽就递上来一杯水:“是不是太干了,喝口水就好了。”

    胡隽把她的皱眉硬生生解释成干太干,都到了这个份上,丁丁哪里还敢有吐出来的动作,老老实实的吃下一个一个饼子,就像吃下了一口的沙子。

    哪怕丁丁是乖乖吃了,可是心里却很是不理解,为什么非要吃这有的食物,明明他们的食物就很充足。

    一连三天,大家过的风平浪静,食物是杨老给准备的,平时里没事干大家就在屋子里发呆,或者就近串串门,却没有一个人走到外面去看一看。

    大家好像很享受现在的生活,什么都不用担心,只知道吃喝睡。

    “天天这个呆着感觉快显得蛋疼了。”老牛清闲了几天便第一个憋不住了,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晃得人眼晕。

    方嘉白了他一眼,“你就是穷命,现在日子多悠闲,也不用担心丧尸,你怎么就偏要下苦力呢。”

    听过方嘉的讽刺老牛也不回嘴,只是依旧一个劲儿的绕来绕去。

    只听别人也默默说了一句,“其实,这样一直呆着确实很无聊。”是呀,确实很无聊,忙的时候很紧张,可是闲下来的滋味也不好受,仿佛突然没了生活重心,除了睡觉,都不知道做什么了。

    这样的感受不单单两个人,许多人都闲的烦,而齐哲军知道后,便带着大家的期盼第一次主动去找了杨老。

    杨老听到齐哲军的来意就有些抱歉的笑了,“都怪我老糊涂了,也没给你们安排好,要说活儿啊,其实我们这里还真不多,尤其是我们这里丧尸很难遇到,所以大多都是清闲的工作。不过要说什么你们可以做的,倒还真有这么一个。离这儿不远倒是有片森林,那里有不少动物,有时候我们也会派人去那里打猎,打打牙祭,你们要是想去,也可以去。”

    “动物?”一听这话,齐哲军眼睛一亮,动物就等于粮食,可是,“一路上发现动物大多都变成丧尸动物了,你们这里的动物没有变异?”

    杨老好脾气的笑笑的,“我们这里动物都好好地,可能是因为山里头没人经过吧,动物也都是正常的。”

    似乎是看齐哲军有意想去,他做主人的自然直接笑着说,“不如过两天我找人带你们去吧,如果你们捕到的就算自己的。”仿佛后面这句可以加的,是想撇清,至少是告诉齐哲军,他们是不会贪图便宜的。

    齐哲军感激的笑笑。

    能去打猎最好,大家是积极响应,踊跃报名,可临了,齐哲军也只带着10个人跟着他们走了,其余的人则被迫继续呆在这里。

    “哎,没劲儿。”方嘉躺在床上翘着脚丫子,没能跟着出去真是太无趣了。

    丁丁点点头,“就是啊,”她眼珠子一转瞬间来了主意:“不如我们一起出去转一转,我看这里山清水秀的应该很有趣。”

    此话一出,得到了积极的响应,总是在屋子里憋着早晚会憋死,而又没人阻拦,这不有几个人就凑在一起出去了。

    反倒是刚刚提出建议的丁丁被胡隽拦了下来:“我正好需要做点东西,你留下帮我吧。”

    能说不行吗?当然不行,丁丁含恨看着他们这帮人幸灾乐祸的出去,方嘉这个死人还做鬼脸,看她不踹死他。

    可是看着胡隽含笑的示意,她只好默默跟上,看着胡隽在前方笔挺的背影,她不觉得想,怎么总觉得胡隽最近总是约束她呢?

    去后山的路其实不远,就是有点陡峭,依山开凿的道路很窄,一米左右的样子,最窄的地方要人贴着墙壁缓缓挪过去,更有的地方直接断了道路,必须大迈过去。

    不仅如此,所有的道路都没有栏杆,稍有不慎就会跌入万丈深渊,所以一路走起来必须是小心翼翼,不能有一丝马虎。

    这真是考验人类心理的事情,若不是经历过末世,已经做过许多往日没有做过的危险事情,突然要走这样的道,估计十个里面有九个直接不干了,剩下一个还是极限运动爱好者。

    “这路真难走啊,你们每次打猎都这么麻烦吗?”纪锦将走在队伍里,恰好跟在领路这后面,他很自然的攀谈起来

    领路的是四十来岁的老猎手,原本就住在庙宇下面不远的村子,靠打猎为生,以前好日子的时候还经常在山里挖了草药给庙宇供奉上,他一上路就对大家嘱咐再三,可以看出来非常热心肠,听到纪锦将的问题,他并不回头,一门心思小心带路,“是呀,虽然险了点,不过保障了咱们村子的安全。”

    纪锦将点点头,“那挺辛苦的吧。”

    “辛苦啥,一辈子就这点手艺,能活下来就不错咯。”老猎手心态倒是很好,“现在多少人吃不好穿不暖,咱们这样不就挺好的?”

    纪锦将想了想,笑了,“是呀,挺好的。”

    走了约莫20分钟的路程,就被领道一个山洞跟前,“穿过这里就到了,不过里面挺黑的,你们小心点,可别走散了。”老猎手嘱咐完,就准备进去了。

    11个人互相扫了一眼,便低头跟着去了,山洞漆黑一片,抹黑走了几分钟,才渐渐发现亮光,渐渐走出山洞,来到一片森林。

    说是森林一点都不为过,这里的大树参天,植被茂密,隐隐还能听到鸟鸣声,地上不是黄黄的土地,而是满满秋天的落叶,踩上上面嘎吱作响。

    突然一个东西从远处嗖的一下子过去,让大家一时间神情紧张。

    老猎人却咧嘴嘿嘿一笑,“呵呵,看来今天来的运气不错,能丰收回去咯。”

    随后又叮嘱说,“大家小心一点不要走远,这里可是又大虫和黑瞎子的!”

    “大虫?黑瞎子?”这是什么?

    老猎人被问的一愣,突然一拍脑门,“瞧我这记性,你们城里人不这样叫法,其实大虫就是老虎,黑瞎子就是狗熊。”

    确定好时间,老猎人就领着两个村子里的小伙忙去打猎了,显然杨老嘱咐过老猎人什么,比如,让他们自己去捕猎。

    他们11个人站在原地,齐哲军一个眼神,大家去跟着去了反方向。

    “大家缤纷两路,不要太远。”

    要说,森林里就是好玩,凭借现在他们的实力捕猎就如同逮鸡舍里的鸡,毫无难度可言,他们却偏偏用普通人那样笨拙的办法,费好半天劲儿才逮住一只,却还都兴高采烈的。

    要说人多就是力量大,当天收获颇丰,老猎人猎到了一只兔子和三只山鸡,而齐哲军等人猎刀了十来只山鸡,外加一直半大的野猪。

    看到他们的收获,老猎人很是惊奇的说,“野猪这玩意可不好对付。”语气里有些羡慕和赞美。

    齐哲军笑了笑,“侥幸罢了,正好遇到了,就想着试试,还好它力气不算大,我们十多个人废了些力气就逮住了。”

    听完,老猎人点点头,看这个大小还算可以应付,看到他们身上的伤口说:“回去去我那里,我那有好的药膏,康复快。”

    返回的时候却有些犯了难,这野猪虽说不大,可总比山鸡大,抬回去也不好弄,还是老猎手有办法,让他们把野猪简单宰了,一人拿一部分,这样就方便多了。

    回到基地天色已经发黑,将东西放下后,齐哲军拿割好的半只野猪和4只山鸡去了杨老家,他客气的说,“打扰你们了。”还递上自己手里的东西。

    杨老看到后连连摆手,“你这是做什么,现在世道不好,大家能遇到就是缘分,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弄这些俗礼做什么,快拿回去。”

    “不,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打扰这几天,你们不收下,我们过意不去。”

    推脱到最后,杨老只拿走了两只野鸡,说什么野猪肉也不肯难走,只说他们也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