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穿越 > 逆水行周 > 正文 第三百八十一章 我
    夜,月光透过重重树枝,映照在窗户纸上,留下无数张牙舞爪,房间里,烛光忽明忽暗,正在挑灯夜读的李密,忽然觉得身上发冷。

    明明是炎热的夜晚,明明外面风不大,明明通风的窗户并未对着自己,怎么就觉得发冷了?

    李密看看四周,没发现什么可疑影子在门口或者窗边一闪而过,却终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某个角落盯着他。

    这种感觉很不好,他从来没有这么疑神疑鬼过。

    旁边,书僮正伏案打盹,房外,院门旁小房子里,有一个看门的老仆值夜,外带两条看门狗,既然外面没动静,那就说明一切正常。

    李密稳了稳思绪,收回目光,继续看书。

    这是一本“传奇”,写作手法很特别,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李密读过很多故事,从没见过这种写法,他觉得敢这样写书的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天才。

    反正不像是正常人。

    翻开书页,他渐渐变成了“我”。

    我,是一名离开军营归乡探亲的武人,但另有一重身份,是“石塔西”的探员,奉命前往故乡,调查一起奇异的案件。

    我乘坐火轮船,即将抵达家乡,却在头一晚,于夜航的火轮船上,目睹了一些奇怪的事情。

    之后.....

    .我,回到了自幼生活的家乡,洒扫完双亲的坟墓,随后开始拜访亲友,其中包括当年常在一起玩的卢五郎,对方有事需要帮忙。

    那是一个阴郁的下午,我站在熟悉的一座小院面前,这是卢五郎的家,从三十年前开始就是,所以,我如同当年一般,喊了一声,推开柴门走进去。

    在问候了卢太婆(卢五郎祖母)、卢阿叔(卢五郎父亲)以及卢五郎及其妻子后,我第一次见到了卢五郎的儿子、那个生吃活鱼的顽童卢小满。

    一个寻常百姓家庭孩童应当拥有的衣着打扮,以一种理所当然,但又有些不对劲的方式出现在他的身上,到底哪里不对劲,我说不上来。

    作为叔叔,我拿出了准备好的棒棒糖,这是在城里最好糖果铺买的招牌糖果,一枚两文钱,有碗面大,带着漂亮螺纹,想来小侄子会很高兴。

    卢小满接过棒棒糖,笑眯眯的吃起来,我正要逗逗他,他却毫无征兆举起棒棒糖向地上摔去,随后发出令人战栗的哭叫。

    哭叫声是如此的刺耳,让我产生了怪异的错觉,仿佛我所处的地方并非鸡犬相闻的街坊,而是一个囚禁疯子的牢房。

    尽管嫂子(卢五郎之妻)赶紧扯过孩子,搂在怀中不住安慰,而卢五郎歉意的跟我解释,说孩子不懂事,请我莫要见怪,但我还是注意到卢小满的些许异样。

    卢小满的样子——他的面色苍白、仿佛没有血色,虽然只是个孩子,但举手投足之间却让我想到了一种动物,那就是猴子。

    对,猴子,穿着衣裳,努力在扮作人的猴子。

    这个印象在我脑海深处挥之不去,以至于隐约觉得,似乎卢小满正偷偷的观察我。

    在卢家吃过便饭后,我跟着卢五郎转到外面一处无人拐角,他瞪大眼睛看着我,嘴角蠕动,片刻,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布袋。

    “这东西,不吉利,我不知该如何处置...”

    他有些惶恐的说着,边说边打量四周,似乎是害怕有什么人偷窥。

    “我儿子看着这玉佩,会痴痴地笑,曾经扔到江里,可过几日,我打回来的鱼,开膛后,发现玉佩在鱼肚里...”

    卢五郎说话带着颤音,我很奇怪,因为好伙伴当年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甚至还与人打赌,夜里到坟地过夜,赢了对方十文钱。

    我接过小布袋,将其打开后,发现是一块玉佩。

    一块血红色的玉佩,拿在手里有些凉,这种感觉很奇怪。

    玉佩有些残缺,缺口仿佛一个血盆大口,向着我张开。

    。。。。。。

    夜,长安一隅,麦府,进京述职的麦铁杖正挑灯夜读,手中拿着的书,是从他儿子手上“缴获”的,这是一本“传奇”,麦铁杖本来想将其扔进火盆,但随意翻看了一下后,便再也停不下来。

    他本不识字,后来入了虎林军,渐渐就会读会写,多年的学习,让他有了些许学问。

    所以能够毫无障碍看、写公文,之前在沔州刺史任上,政绩平平,此次回京述职,麦铁杖打算向天子恳求,求天子让他转回军职,带兵打仗。

    对麦铁杖而言,做将军驰骋沙场多痛快,做刺史成日里劝课农桑太无聊了。

    虽然明日就要入宫面君,但这本书拿在手上,他看着看着,已是半个时辰过去。

    这本“传奇”,居然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行文风格极其诡异,种种场景看起来不对劲,甚至有些渗人,让人看着看着觉得心里发毛。

    麦铁杖可不是胆小鬼,一个人在漆黑的山林里过夜,眼睛都不会多眨一下。

    此书诡异的叙事风格,正合他胃口,而现在看到的内容,愈发吸引人。

    “我”作为“石塔西”探员,在家乡查案,发现许多线索,追寻着蛛丝马迹来到大庾岭南麓的韶州。

    韶州,当年陈国的衡州/东衡州地区,始兴郡故地,是麦铁杖的家乡。

    也是那位骁勇善战的欧阳使君扬名的地方。

    曾经为盗的麦铁杖,对家乡的山山水水再熟悉不过,而对于派兵抓住自己的欧阳使君(欧阳纥),他也记忆犹新。

    自己年轻时迫于生计做盗贼,被人抓了就只能认命,所以麦铁杖不怨欧阳使君,至于这位没多久便举兵反叛,那是对方自寻死路,麦铁杖不想讥讽什么。

    不过,有些龌龊小人,编排流言说欧阳使君之妻为猿掳走,奸污后产子,其“野种”就是如今的欧阳博士(欧阳询),麦铁杖觉得此举太过分了。

    这种鸟人要是让他碰见了,必然往死里打。

    麦铁杖认得欧阳博士,觉得对方不过是长得那什么了些,然则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为人子又能如何?

    拿这种事来编排,不仅侮辱活人,连早已去世的人也连带着侮辱,不是大丈夫所为。

    现在,麦铁杖看书看得入神,因为“我”来到韶州,发现了多年前,年轻的欧阳郎君(欧阳纥),在始兴的一番诡异经历。

    线索的来源,是一枚残缺的红色玉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