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黄金渔场 > 正文 最棒的海鲜(4/5)
    西方人吃中餐,吃不了太油腻,他们比较喜欢吃甜食,所以唐人街的中餐馆会把中餐做的很甜。

    秦时鸥尽量将蔬菜做的比较清淡一些,保留蔬菜的新鲜香味,黄瓜他做了一个拍黄瓜、一个鸡蛋拌黄瓜,这样雪白的蒜瓣和淡黄色的黄瓜块搭配在一起,很是美观,至于鸡蛋拌黄瓜,那是秦时鸥的拿手好戏。

    之前买的西兰花还有一些,他用辣椒爆炒之后做了个干煸,尽管抽油烟机疯狂工作,可辣椒炸油时候那刺鼻香味,还是将薇妮呛的眼圈通红。

    秦时鸥回身温柔的给她擦了擦眼圈,调笑道:“别哭,不用这么感动。”

    结果他手碰到薇妮的眼睛,薇妮直接开始飙泪,秦时鸥有些手忙脚乱,道:“别、别,薇妮,你怎么了?以前没人给你擦过眼泪吗?”

    薇妮推开他的手,清澈的泪水决堤而下,摸索着找到水龙头打开冲洗眼睛,抽泣着说道:“上帝,你故意折磨我吗?你的手!怎么会这么辣?我的眼睛!”

    秦时鸥这才想起他刚才切了辣椒忘记洗手!

    鲍威尔四个孩子带着山香菇和红菇之类回来,奥尔巴赫乐呵呵的跟着他们进了厨房,结果一进厨房他们就愣了,秦时鸥正抱着哭泣的薇妮呢。

    奥尔巴赫大脑有点当机,他不明白这是发生了什么事,不过还是很果断的带着四个孩子想离开:“我们先出去,孩子们,待会再过来拿黄瓜吃。”

    雪莉瞪大眼睛道:“我来帮秦一起做饭吧,现在我的手艺很不错呢。”

    奥尔巴赫干笑一声,拉着雪莉就走人。

    秦时鸥无奈的摊开手,总不能解释说自己把辣椒弄到薇妮眼睛里了吧?

    山香菇到了,秦时鸥这次换了一个做法,他用鸡蛋和淀粉勾兑了一下,往里倒了一些老抽和五香粉。搅拌均匀把撕开的山香菇放进去蘸上面酱之后放到油锅里炸一下,和炸肉一样。

    这样做出来的炸山香菇,比炸肉要美味的多,面糊被炸得金黄焦脆,而里面包裹的山香菇刚刚炸熟则很软,而且香菇的汁水都保存的很好,蘸着芝麻盐来吃。非常美味。

    尼尔森去海里钓了一条手臂长的鳕鱼,网了一条肥嘟嘟的大菱鲆,再加上银鳞大马哈鱼和皇后蟹,只需要这四种海鲜,就能凑齐一桌海鲜餐了。

    秦时鸥又做了辣椒炒野猪肉、蜜汁鹿肉、地三鲜、酱爆茄子,雪莉中途进来做了芸豆炒肉、西红柿炒鸡蛋。最后用黄瓜、萝卜、大葱、蒜苗、西红柿和黄豆酱拼凑在一起,就是最具华夏乡村特色的美食——大丰收。

    为了防止菜不够,秦时鸥又用上次剩下的马鲛鱼做了个红烧鱼,他本来想弄一条金眼鲷上来的,这可是绝世美味,结果后来想一想,实在舍不得。还是算了吧。

    这样,夕阳下山之前,一桌菜也准备好了。

    桌子是木材圆餐桌,鱼都是用长条瓷碟装着,菜则是用了圆形雕花瓷盘,加上一双双筷子,充满了华夏风情。

    “真是太丰盛了,秦。我不知道将来谁那么幸运能够嫁给你,又有钱、又温柔体贴、又会做家务,你是现在加拿大最完美的男人。”小布莱克四世颇为夸张的搂着秦时鸥说道。

    他的话说完,所有人都看向薇妮,薇妮微微点头示意,大方的笑道:“我最近在撒网和下鱼钩,不知道是不是有机会钓到这条加拿大最棒的金龟婿。”

    这话活跃了氛围。比利给了秦时鸥一拳,怪叫道:“你简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混蛋,当然,你也配得上这些幸福。”

    秦时鸥和薇妮对视笑了一下。两人开始变得越来越有默契。

    上了餐桌,开始小布莱克等人只是出于对这种吃法方式的新奇感、对纯正华夏菜的好奇才动刀叉的——尽管秦时鸥为他们准备了筷子,但这些家伙能用的动才见了鬼。

    结果一开动,一行人险些连舌头都吞进肚子里:

    “这是什么菜?芸豆?上帝,肯定不是芸豆,怎么会有这么嫩的芸豆?”

    “这黄瓜真是太棒了,如果不是我亲眼看到秦从藤蔓上摘下了它们,我还以为这是什么超级转基因水果!”

    “嘿,伙计,尝尝这个,这是什么?地三鲜?很奇怪的名字,味道简直棒极了!”

    闫东磊将这些蔬菜都尝了尝,脸上满是惊诧之色:“是我太饿了还是怎么回事?小秦,你做的菜怎么会这么好吃?我自从来到加拿大,快二十年了,再没吃过这样好吃的华夏菜!”

    秦时鸥笑着说大家太客气了,闫东磊脸色一正,道:“不不不,小秦,一点不客气,我说的这是真心话,你的手艺太好了!如果你在渥太华开一家餐厅,我估计最多一个周就要成为全加拿大最受欢迎的华夏菜餐厅。”

    受了这么多夸赞,说秦时鸥心里不得意那是假的,但他有自知之明,这些菜好吃,不是他手艺多好,而是海神能量灌养出来的蔬菜品质过硬味道好!

    对于华夏菜,比利、小布莱克和布兰登等人虽然觉得好吃但不吃惊,因为他们对这个东西不熟悉,可是当他们将筷子放到清蒸鳕鱼、碳烤大菱鲆上之后,面色变了。

    “难道我以前吃的那些鱼,都是用饲料喂养出来的?”小布莱克难以置信的问道,“这是什么品种的大菱鲆?它的肉比蓝鳍鲔的鱼肚肉还要鲜美娇嫩,如果用它来做刺身,那得是多么美味?”

    布兰登小心的品尝着大菱鲆的肉和鳕鱼肉,他问道:“秦,你渔场里的鳕鱼和大菱鲆,味道都是这么棒?肉质都是这么嫩?”

    不用秦时鸥回答,沙克骄傲的说道:“是的,布兰登先生,想必您察觉到了,我们渔场出来的鱼是最棒的!上帝知道,我一点都没有夸张。”

    布兰登点头,道:“秦,你可能不知道,我的家族除了在金融行业有生意,在饮食行业也有一定地位。说实话,我从没吃过这么棒的鳕鱼和大菱鲆,如果可以,我想饭后和你商讨一笔生意,关于我们餐厅从你的渔场采购海鲜的生意。”

    小布莱克笑道:“不不,秦,千万别答应他,你的鱼太棒了,我建议你一定要参加今年十月份的海鲜发布会,到时候你会让加拿大的海鲜行业发生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