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起天下潮》 正文 重大事件年代表(含剧透)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w ww.xxbi quge.c0m新笔趣阁内容更新后,需要重新刷新页面,才能获取最新更新! 正文 敏感词测试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w ww.xxbi quge.c0m新笔趣阁内容更新后,需要重新刷新页面,才能获取最新更新! 正文 楔子 “喝酒吗?”出口之人年逾三十,身着青衣,眼神玩味。 在他面前的是一名白衣少女,紧咬下唇:“你能救他吗?” 随后又跟上一句:“求你救救他。” 青衣人不去看一旁少了一条胳膊一条腿的男人,任由他倒在地上沉闷着呻吟。 他一定很痛苦,不是因为粗陋包扎的伤口仍然有血液浸透滴落,而是那双猩红的双眸里有显而易见的对死亡发狂的向往。 他一定很想死。 “要救人,先要会喝酒。”青衣人面带笑意,好似在享受那份难堪的痛苦。 仿佛得到答案,少女伸手去拿眼前的两杯酒。 “我喝!” “且慢,”青衣淡然道,“这两杯酒,一杯是毒酒,一杯是药酒。 “毒酒见血封喉,无药可解,是人间至毒。 “药酒白骨生肉,能治百病,是救世灵药。 “你若选对了药酒,拿去予他饮尽,便可救得他这条性命,甚至给他一个重生。 “若是选错了……” 青衣人一顿,又道。 “于他而言,或许,都没错。这两杯,都是解药。 “于你而言,是万劫不复。” 他忽然又笑道:“不过你放心,若是不幸选中毒酒身亡,我替你了结他便是。” 少女刚伸出去的手在空中悬了片刻,又收了回来。 她犹豫了。 “放心选吧,对他来说,都是解药。”青衣人催促道。 他很有时间,闲时可以停看雨打叶子一整天。 但是他不想等她。 因为不值得。 没有人值得他等,他可以等夕阳落时层林尽染,也可以等夜尽天明静听花开,可他就是不愿意,为了“人”这种存在,花上半点时间和心思。 “人”,已经给了他足够多的失望。 少女听懂了他的话,她明白“都是解药”是什么意思。 他或许说的对,但是她不敢听,这个受伤的男人,她必须救。 恳求的话已经说完,这个面带笑意,看似和煦的青衣人,却比任何人都残忍。 他一定要她成为那个凶手。 她不过豆蔻,还没有勇气去决定一个人的生死。 可是她想救他。 她要救他。 她忽然有了办法,抬头问青衣人。 “那你的药,能解你的毒吗?” 青衣人仿佛早就料到她会这么问,依然笑着。 “小姑娘,我不喜欢你这种自作聪明的算计。两杯酒我都可以给你,但是一旦喝下我的毒酒,就来不及再喝另一杯。见血封喉的毒,不会给你机会补救。我的解药能解我的毒,但是我的毒,依然无药可解。” 受伤的男人很幸运,少女最终还是选对了那杯包治百病的酒。 青衣没有骗她,她亲眼见证受伤男人从肩膀的创口处重新长出了一条胳膊,肌肉遒劲,甚至还很白嫩,和他布满伤疤的黝黑身躯格格不入。 只是不再呻吟的男人,迷茫的看着新长出来的手臂,又愣愣的看向两人,不知所措。 青衣声音平和,依旧含笑。 “我的酒,能让人重获新生。” “除了肉体,精神也会重生。” “他会变得比以前更聪明。” “当然,他也会忘记过去。” 少女离开时,记住了两个笑容。 一个是男人的,笑的像个孩子,美好纯粹。他失忆了,青衣人说那是好事,失忆也就失了业障,了了恩怨。 重新来过的机会,并不是那么容易拥有。 另一个笑容是青衣人的,不是初见时如同面具一样让人憎恶的笑,而是发自内心,让人如沐春风的笑。 好像只是因为,她说了一句谢谢。 她叫周诚诗,这是他记住的第二个名字。 而他,没有名字。 他只有一个称号,或者说一个身份。 观世。 观世之人,明察世间众生。 这名青衣人,便是这世间第三代观世。 封号,行。 他知道,可是世人不知。 世人视其为异类,称其为巫。 巫,神界罪民,人间弃子。 因为他就是一个被巫养大的孩子。 巫告诉他。 “我们拥有的太多了,所以才会被世人憎恨。” “我们有什么?” “我们拥有这整个世界。” 年幼的观世行不明白,他们明明是世界的弃子,为何巫会跟他说,他们拥有整个世界。 直到巫被村民烧死那天,行看见昏暗的天空下,仿佛有风在为这样的死亡悲鸣,才忽然领悟到。 所谓拥有这整个世界,是指巫拥有认识这个世界的能力。 人只能看到自己想看到的,而巫,能看到世界。 花如何开,花如何谢,风从何处来,风往何处去。 人心,如何渐渐腐坏。 他看得见。 他看得见,这个叫周诚诗的女孩,有一颗纯净的心。 就像他看得见,那个藏在黑夜里,渐渐露出獠牙的身影。 世人知道他是巫,这个身份瞒不住,巫的身上,总有特殊的香味,那是长期用花草酿酒沾染的。 可是却无人知道,他还是一个观世,这是他血脉里,无法舍弃的诅咒。 巫是他的传承,观世是他的宿命。 所以在这个夜里,那一株名为神农的药草在他的灌溉下终于发散出灵性的时刻,他看到了那个喜欢偷鸡蛋的小混蛋,慢慢变得狰狞,膨胀的肌肉撑破麻衣,跌跌撞撞的冲进村头老张家…… 他依旧带着可憎的假笑,看着这血腥的一幕。 只是,这一次,这一年反复出现的一幕,终于让他,叹了一声气。 第二天,巫躲进了山林,他知道这一天,一定会有村民去围堵他的家。 一家四口,都被啃的血肉模糊,老张家里刚出生的儿子被咬掉头颅,又整颗丢在一边。这不是野兽饥饿来猎食,而是单纯的杀戮。 如此没人性的事,除了巫,还有谁做的出来。 一天到晚躲在自己那个阴暗的房子里,捣鼓出什么害人的邪祟,并不是什么难以想象的事。 即使,那群义愤填膺的村民,每个人都知道,每个人都很清楚,这件事跟巫没关系。 是的,他们很清楚,真的很清楚。 有人看见了那团黑影是从哪里跑出来的。 也有人一整夜的关注着巫的竹楼。 可是那团黑影,看着是如此可怖。 巨大,蛮横,迅捷。 再看巫,一个瘦弱的青年,总是带着令人厌恶的笑意,似乎任何一个种地的老农,都能把他捏碎。 他是巫,他是恶因,也是恶果。 他天生就是带来灾难的。 他天生就是承担灾难的。 一瞬间,他们已经明白了自己的目标是谁。 村里人大白天举着火把包围了巫的房子,只有那个偷鸡蛋的小贼,刚刚擦拭完满身的血迹,换了衣服悄悄从村里跑了出去。 当周诚诗找到巫时,已经是深夜。 她看见他被宽大的衣袍盖着,在传说住着山神的老树下睡着了。 “村子里的人都在找你,他们说你是恶狼化身的妖物,杀了老张一家。”少女看见巫,焦躁的情绪终于安定下来,平缓的说起了山下的事。 “你觉得我是吗?”巫睁开眼睛,依旧带着笑意,依旧让人讨厌。 少女轻轻摇头。 “我不相信你是。” 片刻,又说。 “我相信你不是。” 这两句话的区别,巫很明白。 于是他笑了,真心的笑了,就像听见她说谢谢时,那样和煦。 当他这样笑的时候,真的很好看。 “村民上来了。” 巫看向远处的火光,靠近的很迅速。 少女没有说话,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还太小了,应对不来这样的情况。 甚至,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找他。 只是为了说一句,我相信你? “那天我救的人,跟你是什么关系?” 少女一愣,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巫要问这个。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问,因为他一直知道答案。 “他以前救过我。七岁那年,我父母被狼妖咬死了,只有我活了下来。没人管我,在我快饿死时,他给了我一块肉。” “你不该吃那块肉的。”说这句话时,巫难得的没有笑,“他很幸运,遇上了你。” “遇见他才是我的幸运,没有他,我就饿死了。” “不,是他幸运。”顿了一下,巫又说,“他真的很幸运。” 少女不懂,以为他只是在安慰自己,忽然看见远处的火光已经把自己两人包围了,急道:“他们上来了,你快想办法逃吧。我知道你不是狼妖,不能被他们抓走。” 巫又恢复了那讨人厌的假笑,站起来拍拍长袍,对少女说。 “可惜我就是狼妖。” 少女诧异的看向他。 巫说:“而我不想死。” “但是这里必须有一个死人,否则村民不会罢休。” “既然我不想死,那就只能你死了。” “你愿意为我死吗?” 少女呆呆的愣在那里,说不出话来。 巫继续说:“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 说着伸手在怀里掏。 “你看,我这里有两瓶酒。”年轻人带着古怪的笑意,戏谑的把玩着手里的瓷瓶。 “一瓶是毒酒,最毒的酒,见血封喉,无药可解。” “一瓶是药酒,最好的药,白骨生肉,包治百病。” “你喝一瓶,我喝一瓶,喝死了的,就是狼妖。” 那一夜,大火封山。 后来每个夕阳染红天际的傍晚,那座焚毁的竹楼外,都会站着一位美丽的少女。 她有着最纯净的面容,就像一个新生的婴儿。 只是她总是伫立在那里,看着据说是住过狼妖的地方,静静的发呆。 “你记得这里?”一个陌生的声音从身边传来,她没有回头,因为她并不好奇声音的主人是谁。 “很熟悉,但是不记得了。”顿了一下,又说,“但是我好像有什么,落在这里了。” “想听故事吗?” 她终于转过头来,看向来人。 她认识他,据说他是村子里,爱偷鸡蛋的小混混。 没有回答,他自顾自的说起来。 “这个村子里,除了人,还有三种不同的存在。 “一个是巫,会酿两种酒,一种是能杀死一切的毒酒,一种是能让人获得新生的药酒。喝了药酒,就会成为一个全新的人,只是会失去记忆。当然,如果还留着记忆,怎么能算是一个全新的人呢。 “另一个是狼妖。狼妖是狼和人生的孩子,平时跟人一样,但是一到夜晚,就会变身成狼妖,力大无穷,刀枪不入,而后人性丧失,只剩下狩猎的欲望。狼妖跟巫是好朋友,巫不喜欢人,所以他只能跟妖做朋友。狼妖很喜欢巫,为了能与巫做朋友,他一直没有喝巫的药酒。只要喝了药酒,狼妖就能变成一个完整的人,不再忍受嗜血的渴望。但是巫帮狼妖控制住了精神,让狼妖变身后也能有理智。 “除此之外,村子里还有一种怪,叫山魈。平时也是人的样子,但是饿了就会发狂,变成巨兽。 “曾经,这里只有一只山魈,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又多了一只小的。 “巫说,小山魈本是人,某日山魈夜袭,她刚好不在。第二日回来时,家里只剩下遍地尸骨。 “后来老山魈还是找到了她,喂了一块被山魈血浸透的腐肉。 “巫说,那是她母亲小腿上的肉。 “于是她也受到诅咒,变成山魈。 “我曾经和其中年纪大那只战斗过,撕下了他一条胳膊一条腿。他运气很好,喝了巫的药酒,解除了山魈的诅咒,失去了记忆,重新做人。 “但是那只小山魈,成长的太快了,即使我变成了狼人,也没拦下她杀了老张全家。 “巫想去救山魈,但是不想让人形态的山魈,知道自己犯下的罪孽,就骗她说自己是狼妖……” 说到这里,他好像忽然不想说了。 于是他转身离开,眼泪不住的往下流,终于还是忍不住,只用自己听得见的声音说:“他给你的两瓶,都是药。他从来不给人什么毒酒,每一次都是两杯药酒。毒藏在他嘴里,他喝下了药再喝的毒。他在救你,也在救我,更是在救这整个村子的凉薄人。现在村子里狼人没了,山魈没了。” “巫也没了……” 少女依旧站在原地。 泪如雨下。 正文 第一章 花容葬枯骨(一) 迦楼有个战神。 传说中他三头六臂,力大无穷。 在他八岁的时候,有只恶熊修炼无望,自暴自弃,下山扰民。 最初只是掠夺鸡鸭牲畜,后来吃得腻了,就开始吃人。 先是偷偷摸摸吃了几个落单的猎户,慢慢发现,所谓的万物灵长大多也是贪生怕死,便越来越明目张当,大摇大摆的进村掠食。 人们恐惧这只来历不明的恶熊,又有云游的道士说恶熊修炼成精,身负法术,人间的力量已经无法管制,只有将它供奉起来,念它向善,还能保得一方安宁。 于是村长带着族中的勇士在山前跪了三天三夜,尊呼“熊王大仙”,把恶熊从山上请了下来。 恶熊修为不精,却也能精通人语。见山下人多势众,以为是来讨伐自己,在山间躲了三天才敢下来。 其实它并不可怕。 哪有什么,能如人心可怕。 见它生吞活剥了村民,还能怡然自得的退去,加上老道的信口雌黄,所有人都以为这是一只地仙,不敢冒犯。 村长对它说:“熊王大仙下凡,我等愿意年年朝拜,岁岁供奉,只求大仙保佑村中无饥无疾,无涝无旱。” 恶熊问他:“你们要供奉什么?” 村长说:“大仙喜好什么?” 恶熊摸摸肚子说:“我就喜欢吃。” 村长来时已经和村民商量好了,按照计划回应道:“本村地产有限,不知月奉三十斗米可行?” 恶熊说:“我不爱吃米,我就爱吃肉,人肉,尤其是小娃娃的肉。” 村长有些犹豫,彼时尚无避孕节流的手段,村里孩童倒是不少,若牺牲个把孩子,换得全村庇佑,也是桩划得来的买卖。少一个孩子,少一张吃饭的嘴,总的来说,似乎还有益无害。 只是,谁家舍得把自己孩子贡献出来? 人性凉薄,食不果腹的年代,人命从来不如畜生。 毕竟,人有一张会说话的嘴。他会哭会闹,他扰得你心烦,你若出手教训他几下,自家孩子还好,别人家的,徒惹是非。 村长心中念道:“我是村长,要捐也是捐别人家的孩子,谁敢打我孩子的主意?咱们村里土地有限,别人家的后人死光了,那这些地最后还不都是我的。” 他回头跟众人商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天下苍生大道己任络绎不绝。乡人质朴,大多没什么主见,听到最有文化的村长说的天花乱坠,仿佛只要献上自己那个不争气没出息的败家玩意儿,即刻就地飞升,入圣成佛。 而且家家户户孩子轮流送,别人家的都送了,咱家那小娃娃现在除了吃奶什么都不会,还真不如送了。 这血腥的买卖,恶毒的交易,顺利的令人发指。 恶熊很高兴,虽说答应了村长要保证风调雨顺,可是风雨旱涸终究会过去,到时候站出来说一声都是自己施法达成的,也算是对付了承诺。 它本就是懒惰的习性,否则也不会在机缘之中通了灵智还不愿意潜心修炼。现在不用自己猎食,一觉睡醒,就有人老老实实送上鲜嫩可口的孩童,那便是熊生最好的事。 村长又说,各家孩子都是十月怀胎才产下来,一年只能供上一对,多了怕几年就被吃光了。没了后人,即使全村都平安无事,也没意义。 可是恶熊总不能一年吃一顿吧,它当然不同意。 村长又说:“那咱们每个月都奉些鸡鸭,每半年献祭一个孩童。” 恶熊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有时要是忍不住了,还可以去别的村吃两个。别的村子怕了,听到这个村的事,也会主动献祭,这时候就不愁吃了。 想到这里,恶熊为自己的英明颇为得意,开心得摇摇晃晃走回了山头。 半年时间过去,按照约定此时应该送人上山,可是这第一家,谁来好呢? 这个村里的人大多同出一宗,陈姓占了大半。不知道选谁,村长便把各家陈姓的家主召来商议。 首先要把村长自己家的孩子排除掉,他考虑了一下,自己的小孙子已经六岁了,村里还有刚出生的幼婴,何不如就让最小那个去做这牺牲。于是他冷色严肃道:“现在农忙,村里缺人,有把力气的都下地去了,所以,老夫认为,应该把最小的孩子送上山。年纪小的,对村子没什么贡献,以后也可以照着这个规矩来。” 他心想按照这个法子,只要算准了孩子的出身月份,产子必在献祭后一月,自己家的后人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村中除了外来入赘那几家,就属自己家有文化,那些个粗人恐怕算计不了这么多。 村民也有觉得不妥的,却说不出个道理,算算日子不是自家小子,也懒得出头,大多沉默,少有几个投机者,还大声称赞。也不知道一声违心的“村长英明”,可以换得几口粮食。 于是,大家凑在一块儿相互合计,一个村子不下百户人,今年出身的孩子还真有好几个。野娃子散养,生辰八字又是各家秘密,怕被有心人拿去做了诅咒,一时间竟抉择不出到底哪个最小。 入选的父母自然心如刀绞,不愿意把孩子贡献出去,纷纷谎报出生。村长无奈,召来几个接生的婆婆,凭着记忆来判别。 接生婆每看向一家家主时,都会假装忘了具体事迹,上前问询几番。家主趁机塞下一个小荷包,里面是迦楼通用的钱币,掂量一下斤两,大概就能知道数目。 也有不通时务的,对接生婆的挤眉弄眼阴阳怪气视而不见,刚好遂了接生婆的愿。 正缺个替罪羔羊,您还送上门来,真是太客气了。接生婆想道。 于是,排除了几个明显年龄较大的孩童,终于确定了一户人家。 “老四,为了咱们村,对不住了。”村长对着一个黝黑的汉子说道。 这汉子双眸焦灼,显然是不愿意的。他叫陈老四,又叫陈老实,按照辈分,村长是他二叔。可是二叔毕竟只是二叔,和他老子是亲兄弟,往下一辈儿感情就浅了。尤其是这陈老实不通人情世故,虽说憨厚耿直大家不厌他,可没留下什么人情,也没人愿意帮他说话。 他一双眼袋层层叠叠,就像沙漠里风刀雕刻的戈壁。一辈子的老实人,只留下一个好名声。可是谁让咱家闺女小呢。陈老四也不多说什么,沉声“嗯”了一声,算是认了。 众人也舒了一口气,好在轮到的是陈老四,要是换个人,比如那癞皮陈,怕就没这么容易解决了。 “老四,那就辛苦你,明天把你家孩子带上。对了,小家伙取名字了吗?”村长故意问一句,一下子又把那未谋面的孩子说得小了几分。虽然有名无名不能作为孩子出生年日的依据,但是还没取名字的孩子,总让人觉得出生不久。 “取了,叫倩兮。小芸还给她点了个字,可惜我没什么文化,听了许多遍,还是记不住。”陈老四神色黯然的说。自家的孩子,还不会叫声爹,就要送入熊口,谁能舍得? 听到“小芸”这个名字,众人神色都有些异常,村长也担忧的问:“常小芸她……能同意吗?” 想到此处,陈老四也有些犹豫,常小芸是他的媳妇。虽然他是男人,可是村里的人谁不知道,他家当家做主的还是那个外来的媳妇常小芸。 这常小芸本来是名门大户的小姐,端庄貌美,知书达理。本来以她的姿质,怎的也该有段才子佳人的故事。可她最后却从了这山野农夫,气得常老爷子将她逐出家门,誓不相认。 村里人都羡慕陈老四好福气,这个年轻的时候常被人欺负了还笑呵呵的大傻子,居然讨了个如花似玉的漂亮老婆,对他千依百顺,真叫人嫉妒。 不过陈老四在外面老实,在家更老实。怕老婆的名声怕比他的名字还响亮。 于是知道了常小芸刚出生的宝贝女儿就要去送死,不仅没人怜悯,更想看看他家的笑话。 毕竟这是块极品美玉做的墙角,谁都想来挖一挖。 “小芸她……会理解的。”陈老四看着周围那些戏谑的目光里藏不住的笑意,心里有些发冷。 垂头丧气的回到家,却见那个迎风漏雨的茅草屋里还点着灯。陈老四心里且暖且寒,不知道该怎么面对。 “吱呀”声中门推开,常小芸看见自家男人回来了,放下手中刺绣,从炉子上倒上一碗热水,端到陈老四面前,说道:“又遭人欺负了吧?” 陈老四苦笑着说:“小芸……我……我对不住你。” 说完“噗通”一声跪下,给常小芸磕了三个头。 常小芸也不拦他,只是将茶碗放下,双手捧着陈老四的脸,一如既往的平静,淡然道:“你去时我便猜到了结果,以你这性子,村中有难,倒霉的除了你还能是谁?” “我没能保住倩兮,我没用……” 常小芸叹了口气,说:“有用没用,那是你说了算的吗?大家都是你的父兄长辈,村子里有规矩,我们也只好遵从。我只恨他们不明事理,听信那妖道的胡言,不知道以后,还有多少人家的孩子要遭殃。” “小芸,我该怎么办?” 常小芸并未回答,起身走向内室,抱出一个丁点大的孩童。那孩童身上裹着的襁褓面料精致,不像这个村里人用得起的。那是小芸用她嫁入陈家时,母亲偷偷送来的凤披改的。 她把孩子抱到陈老四面前,满脸慈爱的说:“你看,咱家孩子多可爱。” 睡梦中的孩子脸上浮现浅浅笑意,肉嘟嘟的双颊微微泛红,已脱离了刚出生时枯槁饥黄的模样,最是可爱的时候。 陈老四苦笑着说:“是,跟你好像。” “那是,若是像你,怕是要嫁不出去了。” 陈老四配合的说:“我常听村里的姑婆说,女儿长得像爸爸。” 听到这句话,常小芸忽然神情黯淡下来,有些幽怨的说:“四哥,小芸这肚子不争气,没能给你添个儿子。” 陈老四想要安慰她,口不择言道:“就算真的生了儿子,也怕是要去送死了。” 说完这句话,两人不再言语,直到灯芯燃尽,黑暗伴着沉默侵袭,泯灭了光明。 另一间房里,陈老四八岁的大女儿陈倩青,流着眼泪,久不能眠。 陈家村外姓的男子并不多,他们大多是入赘在这里,分不了田地,没了包袱,想走就走。 所以熊王献祭,轮不到他们——他们对陈家村没有在责任。 傅氏父子就是其中之一。 “洪雷哥哥,我妹妹要被熊王吃了……” 一名壮实的小男孩正轻松的推着一块巨石往前走,后面跟着一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粉雕玉琢,十分可爱。 那块巨石怕是有一栋村舍那么大,至少七八百近千斤,小男孩推着它毫不费力,力气可见一斑。 “熊王是什么?好吃吗?”小男孩傻笑着扭头问道。 “别推了!”小姑娘正是陈老四的大女儿陈倩青,此时跟在这个怪力男孩后面,见他那副无所谓的样子,心中来气,一脚踢在他屁股上,“熊王你都不知道吗?” 小男孩摇摇头:“不知道啊。我只知道,太阳爬到头顶上时我还没把这块石头推回去,今天中午就没饭吃了。” “洪雷哥哥你是不是傻?”小女孩气呼呼的说。 这名叫洪雷的小男孩,全名叫傅洪雷,气若洪涛,势如惊雷。 他憨厚的对陈倩青笑着说:“是啊,村里人都说我像你爹爹一样,傻乎乎的。” 陈倩青听得语塞,然后说:“你不傻,你精着呢!就会欺负我!” 傅洪雷笑笑不说话,继续推他的大石头。 “洪雷哥哥,求求你救救我妹妹啊。大不了,你救了她,我以后给你做媳妇。”小女孩一脸真诚的说。 傅洪雷边推边问:“做媳妇能干嘛呀?” 陈倩青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给他做媳妇,要吃他家粮食,还懒得做家事,好像真的对他没什么好处。 她的小脑袋里只见过自己的父母,爹爹每天都笑呵呵的对着娘亲,粗活儿累活儿,种地倒夜壶,反正自己不愿意做的活儿,都是爹爹做。 可是娘亲明明跟自己说,当年是为了报答爹爹,才以身相许的。 她有些迷糊,想不明白干脆不想,对傅洪雷说:“反正你救了我妹妹,我有什么都给你,我下次采了果子,一定把最大的分给你。” 傅洪雷挠挠头说:“可是我不爱吃果子,我喜欢吃肉。” 陈倩青又一脚踢在傅洪雷屁股上,大声说道:“你到底救不救!” 傅洪雷拍拍屁股上的脚印,坦然的说:“救啊。” 陈倩青一高兴,又踢了他一脚,然后说:“就知道你最好了!” 傅洪雷嘻嘻傻笑,也不说话,天气渐凉,他却满头大汗。 “洪雷哥哥,你推这个石头干嘛?” “我爹说,家里菜刀钝了,让我找块石头回去磨刀。” 正文 第二章 花容葬枯骨(二) 破旧的小屋外面,有一座和它一样大小的巨石。 破旧的小屋里面,坐着两个人。 一个孩童稚气未脱,叫做傅洪雷。 一个中年男子温和质朴,正在磨刀。 磨刀石是从外面的巨石中取出来的,横三纵六,正好是一块工整的长方形。 那巨石外表为损分毫,可是石心却被取了出来,用于磨刀。 “爹爹,为什么你每天都要磨刀。” “因为刀会钝。” “可是我从来没见过你用这把刀。” “用这把刀的时候,你不能见。” 傅洪雷沉默了,爹说不能见,想必也不能问。 爹的话总没错,听爹的话总是好的。 “想救人?” 听到爹爹的问话,傅洪雷抬起头憨笑着说:“想。” “为什么?” “因为倩青妹妹会开心。” “如果不救呢?” “倩青妹妹会不开心吧。”这样的话,似乎是废话,但是傅洪雷知道,爹爹从不说废话。 果然,他下一句问道:“她不开心会怎样?” 傅洪雷不假思索的说:“我也会不开心。” “好,去做让你开心的事。” 爹的话总没错。 傅洪雷这样想道。 于是他离开了家,离开时,爹把那把刀给了他。 傅洪雷举起这把刀,仔细的打量着。 这把刀不是钝,而是根本没开锋。刀长两尺,对于常见的四尺横刀来说,短了一大截。刀柄也是黑铁所铸,不同于刀身的平凡,精雕细琢,端部还刻了一个不知名的兽头,眼中透露着血气,栩栩如生,让傅洪雷不敢多看。 “能不用,尽量不要用。”爹爹说道。 傅洪雷小心翼翼的把刀包裹起来,束在背上。两尺的刀,配合他五尺的身材,恰到好处。 也许,这样的长度,用起来,也是恰到好处。 傅洪雷就这样背着一把短刀,只身进了大山。 寒冬腊月,银装素裹。 小小的身子,在雪地上留下了一个个脚印。 恶熊正在沉睡,这是它冬眠的时间,它需要休息。 可是就在这瞬间,野性的本能激发,一种前所未有的危机感让它惶恐的惊醒。 它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忽然胳膊上传来撕心裂肺的灼烧感,那是一种难以言明的痛楚,但是它心里却明确的浮现出了一个念头。 要死! 恶熊惊得原地腾空,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才停下来,扭头一看,自己的手臂没了,肩上一个惊心怵目的血洞,正汩汩往外冒血。 眼前一个孩童,憨厚的笑着,肉嘟嘟的小脸被冻得红彤彤的。他就像传说中菩萨身边的童子,虎头虎脑,天真烂漫,惹人喜爱。 可是恶熊却对他爱不起来。 因为他的手中,正拿着恶熊的断臂。 “你……你是谁?”恶熊惊恐的问道。 “我是傅洪雷。”孩童老老实实的回答了。别人问他名字,他很诚恳的告诉了别人。可是这个别人,却没有得到它想要的答案。 “我……我……不认识你……”恶熊内心的恐惧让它几乎忘记了手臂上的疼痛,弱肉强食是森林的法则,只要对方比自己强大,杀熊不需要理由。可是,初通灵智的熊,也想要抓住任何机会活下去。 “没关系,我认识你。”孩童仍旧憨笑,显得十分友好。 “那你……为什么……”恶熊不知道怎么说才好,明明自己和山下的人有了约定,为什么这些人不遵守信用。 没错,自己是有承诺的。 恶熊忽然想到通了道理,连忙说道:“你从哪里来的?” 孩童说:“陈家村。” “陈家村不是说好了供奉我的吗!为什么还来袭击我?人类就是这么不讲信用吗?”恶熊觉得自己十分有理。 “我不是陈家村的人,我是外人。” 孩童天真的说道,然后诡异的笑起来:“还有,我是个小孩子。爹爹说过,童言无忌。爹爹的话,总是没错的。” 恶熊忽然绝望了,它紧张的问:“你……你要干嘛?” “我饿了。”说着举起血淋淋的熊爪,含着皮带着血,一口咬了下去。即使已经离开了恶熊的身体,恶熊还是感觉到一阵清晰的疼痛。 孩童吞下一口熊肉,然后抬头对恶熊说:“我要吃肉。” 恶熊缩成了一团,不知道是冷的还是怕的,忽然充满人性的笑着说:“好,好,我请你吃熊肉。看你身子小小的,那条胳膊能吃好几天了吧。” 孩童说:“不够,我家里还有爹爹,爹爹一顿饭要吃好几大碗。” “那我去给你捉一头鹿来。” “小鹿那么可爱,我不吃小鹿。”孩童皱着眉摇头。 恶熊心里一阵恶寒,小鹿可爱,我就不可爱了?你这孩子更不可爱。 “那你喜欢吃什么?我去给你捉。” “我喜欢吃你。” 恶熊忽然明白了,这孩子看似天真,其实根本就是针对自己来的。也亏它本就愚笨,灵智初识,绕了这么半天才反应过来。 它知道这一劫是逃不过了,二话不说,嘴上打着哈哈,忽然就扑了上去。 那孩童看它扑了上来,也不害怕,举起一双肉拳就把恶熊扛了下来。 恶熊没想到这小孩的力气居然这么大,被他钳住动弹不得,干脆张口咬下去。 见它的血盆大口袭来,傅洪雷并不闪躲,而是屈身弹腿,双脚离地一个后空翻,精准的踢到恶熊的下巴上。 恶熊受力倒地,孩童学着它的样子扑上去,张口就咬,一张小嘴居然撕下了它半拉脑袋。 恶熊疼得嘶嚎,凶恶的本性愈发狂热,举起幸存的右抓拍向傅洪雷。傅洪雷单手接下爪击,另一只手按住恶熊的胸口,手上用力,“刺啦”一下撕下恶熊的右臂。 这下恶熊真的绝望了,再也没了凶性,蹬着两条腿拼命往外跑。 傅洪雷没了阻碍,原地一跳扑到恶熊后脑勺上,然后张嘴啃咬,一口一口咬下恶熊的脑袋,耳朵,头皮,眼睛,鼻子,连血带皮,咬下也不咀嚼,直接咽进肚里。恶熊不管不顾的逃跑,没了双手无法挣脱,最后终于被傅洪雷吃掉了整个脑袋,扑通一声倒在地上,一命呜呼。 正文 第三章 花容葬枯骨(三) 傅洪雷躲在陈老实家门外的槐树下。 这是一棵很大的槐树,大到足以掩盖他尚未发育成熟的幼小身躯。 他还是个孩子,即使刚刚生撕了一头八百多斤的黑熊,他也还是个孩子。 小孩子总是不愿意面对大人的。 即使是最老实的陈老实,也喜欢没事教育他两句。 他不愿意被教育。 他只要听爹爹的话就行了。 爹爹的话有很多他还不明白。 但是听爹爹的,就不会错。 一直到正午,他看见陈倩青从屋里出来,抱着一个木盆,应该是要去河边洗衣服。 傅洪雷跟上去,拍了一下她的肩头。 她吓了一跳,木盆从手中脱落,衣物散落一地。 可是她没有生气,反而欣喜的看着傅洪雷:“你回来了!” “我回来了。” “那是不是说明你赢了?” “我赢了。” 得知这个消息,陈倩青高兴的跳了起来,抱住傅洪雷,就要亲上去。 傅洪雷看见她这么高兴,也很高兴,面对她突袭上来的小嘴,也笑嘻嘻的迎上去。 她答应过他,如果他救了她的妹妹,她就以身相许。 她说,妈妈也是这样的。 她一定很喜欢她妈妈。 她当然很喜欢她妹妹。 她必然很喜欢她爹爹。 现在,她还喜欢他。 一个八岁,一个十岁,童心未泯,怦然心动。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携妻归来的陈老实看见这一幕,刚要出面阻拦,却被妻子遮住了口。 “洪雷是个好孩子。”常小芸说。 傅洪雷也看见了陈老实夫妇,可是陈倩青的嘴唇软软的,很舒服,他舍不得离开。 舍不得离开,还是要离开的。他偷偷退后一步,隔开陈倩青,然后恭敬的招呼:“四叔,四姨。” 常小芸笑着对陈老实说:“你看,洪雷是个好孩子。” 马上要失去小女儿的陈老实,并没有变得浮躁暴戾,反而多了一丝豁达。人的遭遇会改变一个人的性格,但并不一定都会将他变坏。 那些变坏的人,即使没有那么多可怜的经历,一样会变坏。 陈老实摸摸傅洪雷的头,黄发垂髫,圆圆的脑袋很可爱。 他还没说话,陈倩青忽然就哭起来。 “爹爹……” 常小芸别有深意的看了傅洪雷一眼,傅洪雷感觉到这抹目光,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青儿,怎么了?是不是哪个臭小子欺负你?娘给你做主!”常小芸关怀的说。 陈倩青头埋在陈老实的怀里,带着哭腔断断续续的说:“妹妹……妹妹……” 陈老实人老实,静静等着陈倩青说完。常小芸却是一个急性子,说话间脑子里转了好几个弯,以为是傅洪雷多嘴说了小女儿要献祭的事,心里埋怨,嘴上却安慰道:“青儿别哭,别让人家笑话咱们。咱们家该承担的责任,绝不会推卸。” 蓦然脑海中又浮现那个魁梧男子背对着他磨刀的身影,心头更是酸涩,一时间语气竟有了些刻薄。 “绝不会麻烦外人。” “妹妹,妹妹不用献祭了!”陈倩青哽咽说道,说的快了,鼻涕在鼻腔里乱窜,还发出一声猪叫。 于是她哭的更厉害了。 陈老实愣了一下,刚要询问,常小芸却以为是孩子间的任性哭闹,道:“娘知道你心里难过……” “不,不难过……青儿心里高兴。”陈倩青说,“洪雷哥把坏熊打死了。” “什么!” 夜幕垂下,只有几户富裕的人家还点着烛火,大多村户已经睡下。 村里的男人却聚集在村长的客堂里,神色凝重,沉默得可怕。 “陈老实,你给大家解释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陈老实很紧张,他知道这个消息意味着什么,但是他更在乎自己的女儿。 有一个活下去的希望。 “大伙儿都知道,傅家当家的傅雨雪是咱们村儿最好的猎人,恶熊……嗯,就是那恶熊下山,吃了咱们那么多鸡鸭,但从来没动过傅家。今日我回到家中,听说傅家那小子,自个儿上山打猎,把恶熊给打死了。” 村长说:“只是这样?” 刘老实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喃喃道:“嗯,只是这样。” 村长说:“我怎么听说,是你女儿陈倩青让他去山上欺害咱们熊王大仙的。” 刘老实说:“这个我也不清楚,但是恶熊死了,对咱们村不是好事吗?” “放屁!”那头,一名身穿黄色道袍的道士怒道。当初就是他说这恶熊是熊王大仙下凡,要村民好生伺候。可是如今大仙被一个娃娃打死了,这不是扇他的脸吗,“这熊王大仙,是仙界无上真君的坐骑,此番下凡特来考察民间。你们这般行事,那熊王大仙岂会真的被打死,不过是一具分身,此刻正身一定在天庭中禀报此事,我看你们陈家村还是尽快散了吧。天帝责罚,凡人哪里受得起。” 闻言众人议论纷纷,刘老实不知所措,还是村长问道:“道长,此事如何是好啊!” 道士因这件事颜面扫地,对傅家小童和陈老实幼女都恨之入骨,恶狠狠地说:“为今之计,只有将罪魁祸首送上山去向大仙谢罪。另外,原来的供奉,不可少。” 村长说:“大伙儿都听到了,此事关系全村百户人家生死存亡,只能牺牲我可怜的四侄儿。”说着,还有意无意的看向陈老实。 陈老实没想到刚出龙潭,又入虎穴,他伤了常小芸的心一次,万万不能再伤她第二次。他无法忘却,当常小芸知道傅洪雷打死恶熊时脸上的喜悦,仿佛融化了这森寒的积雪,让他的心中有一股前所未有的暖流。 “恶熊伤人,罪恶滔天!怎么可能是神仙下凡!神仙下凡,怎会害人!一定是……一定是这妖道胡说八道!”陈老实一向老实,情急之下热血涌上心头,说出这番话竟有些结巴。 原本众人还想看他笑话,谁让同是陈家村出身,我只能讨个脚大手粗面黄肌瘦的村姑,你却能娶个如花似玉的大家闺秀。既然大家都过得不好,那一定要让这看起来过得好的吃吃苦头。我可以死,但是你必须死在我前头。 陈老实有错吗? 当然有,大伙儿吃草你吃肉,那就别怪扒了你的皮炖汤。 大家都这么想,所以当初没有反对献祭。 可是如今,恶熊归西,这献祭的需求便没那么迫切,威胁没有落在眼前,这些村民是不相信的。 “四哥说的对,小孩子都能打死的怪物,怎么可能是大仙!” 人群中开始有人响应陈老实的话,他们并不仗义,但是他们也不希望自己家的孩子白白牺牲。 谁家的孩子不是身上掉下来的肉。谁又真舍得? 有人敢说话,便有人敢行动。大家七嘴八舌,片刻间便把“熊王大仙论”否定得一丝不挂。道士眼看已无利可取,再纠缠下去怕要伤及自身,装模作样冷哼一声:“山野村夫,下愚难易,贫道好心解围,你们如此不识抬举,今后那天打雷劈旱涝灾年来了可别怨贫道铁石心肠冷眼旁观。” 言罢拂袖而去。 陈老实难以置信的看着一众叔伯父兄,自己有生以来第一次得到别人的支持,心中底气也足了,对着村长说:“二叔,那熊瞎子害了我们这么多年,谁家没吃过它的苦头。现在小洪雷替咱们村子除了这一大害,保住全村多少好孩子,这可是件好事啊。” 牺牲多少孩童村长可不在乎,献祭的孩子无论如何是轮不到他家的。可是失了威望,失了民心,那自己的儿子还能不能继承自己村长的位置,就要重新掂量掂量了。 想到这里,又见群情激奋,说什么也不敢和全村人作对,连忙换上一张慈祥的笑脸,一副温厚长者作态。 “老四说的对,咱们都被这妖道的法术迷了心智,信了这些鬼话,现在妖道跑了,恶熊除了,咱们又能过上好日子了。马上就要过年了,大伙儿先散了,回各家忙去吧。” 三两句话,就把责任推到道士身上,村民也觉得有理,自己之前的作为全是因为妖道蛊惑,与自己无关。就连陈老实,一开始说要献祭孩子不也二话没说就同意了吗?想到这里,大家心里仅有的愧疚感丢得丝毫不剩,开开心心回家准备过年了。 正文 第四章 花容葬枯骨(四) 傅洪雷的爹爹,叫做傅雨雪。 早年间,在江湖上有个名号。 刀绝。 在江湖中行走的人,大多会有个名号,或者不止一个。 但是在江湖中行走的人,大多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名号。 人的名树的影,在那个江湖事迹仅靠说书先生讲书江湖,人的名气,很难传播。 可是“刀绝”这个名号,在江湖中,却是无人不晓。 在江湖中,名号越是花枝招展,其武功,越是稀疏平常。如那“玉面游龙剑”,“八荒狂霸刀”,“西单吴彦祖”,随便在哪次武林大会上丢块板砖,说不得就能砸死几个。 真正武林中公认的高手,都是些俗烂透顶的名号,却是人人心悦诚服。 例如剑圣,枪神,刀王。往往每个时代,都有那么一个拔尖儿的人物,被冠上这个称谓。 刀绝,便是这样一个名号。 这个“绝”,不是“绝顶”,而是“绝无生还”。 你看,见过他的刀的人都绝无生还,他的名气还这么大,很不容易。 所以,江湖中流传着他的名字,却无人见过他的人。 所以,即使是乡野村夫,也敢围而屠之。 现在,陈家村的人就气势汹汹的围在他家门口,群情激愤的叫嚣着。 “把那小畜生叫交出来!” “外姓人!滚出陈家村!” “这一家害人精,不得好死!” “没娘的狗玩意儿,能长得成什么好东西。” 有村民,有村姑,甚至还有孩子。 就像偷吃了他们鸡鸭家畜,拐了他们家孩子的恶熊,就住在这屋里一样。 这世间的仇恨,来自于愤怒。可是人们往往无法对太强大的事物产生愤怒。 蝗虫来了,他们恨蝗虫,对其赶尽杀绝。 可是每逢旱涝,他们只能跪在地上向老天磕头,祈求上天宽恕。 这是大旱的第二年。 举国大旱。 他们不是干旱最严重的地方,却是最虔诚的地方。 村里的家家户户都跪在田地里,祈求熊王大仙的宽恕。 那一年,熊王大仙被傅家小鬼打死,他们安安心心过了一个好年。 可是谁知第二年,大旱忽至,余粮去年贡献给了熊王大仙,本盼着在这个安定的好年里终于有好日子了,庄稼却不长了。 有膀子力气的人都进山,运气好的抓些野兔山鸡,运气不好的采些野果树皮。 总之,这一年熬了下来。 又逢开春,云游的妖道回来了。 他是故意回来看笑话的。 天下大旱,此地必然也会大旱,他的预言灵验了,熊王大仙降罪了。 村民是朴实的,他们永远追随原始的内心。天下太平,你是妖道。若是吃不饱饭,你就是神仙下凡。 看见村民虔诚哀求的模样,道士很开心。 “贫道是不是告诉过你们,熊王大仙,不能得罪。” “是是是是,道长说的对。” “贫道是不是告诉过你们,要好好侍奉。” “对对对对,道长金玉良言。” “贫道是不是告诉过你们,这熊王大仙是仙界无上真君的坐骑,下凡考察民情。” “道长,您说的都有理,如今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办?” 道士眯着眼睛,装模作样按着指节,仿佛在算计天命。 “当初,你们只要将那两个得罪熊王的孽童交出,贫道再做法向上天请罪,有九成把握获得大仙宽恕。可方才贫道向仙界请示,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熊王分身受戮,对他而言不过昨日之事,怒气未消,扬言要灭你陈家村,方可泄气!” 在场众人闻言都愣在原地,村长脱口道:“什么!” 村民纷纷跪倒在地:“道长救命啊!道长慈悲为怀,一定要救救小民!” “这都是那外姓小儿干的事,我们陈家村的人可都是虔诚信奉那熊王大仙的啊!” “是傅家小子的错,何故惩戒到我们身上啊!” “我们是无辜的啊!” 哀嚎一片,触目惊心。 只有村长还算冷静,在一片喧闹中偷偷离开,片刻之后又回到原处,手上多了一个盒子。 “道长,这事错不在陈家村。陈家村好心收留那两条丧家犬,谁知却是包藏祸心,来了两条养不熟的白眼狼。您都看见了,我们本地村民个个都是熊王大仙的子民,从不敢生出半点不敬。请求道长,请求仙师再上天禀明实情,切莫错罚了好人啊。 “此番若能救得本村,我定为道长修筑道观,令全村子民日日高香供奉。道长云游四海,这些盘缠,望道长收下,救济天下。” 打开盒子,金银珠宝,翡翠琉璃,琳琅满目。盒子不大,装得不多,但对这个村子来说,却是无法想象的至宝。 仅仅是一村之长,哪里掏的出这些好东西。都是那城里在官家职役的儿子监守自盗藏在老父家的宝贝。 道士云游四方,也是识货之人,那玛瑙晶莹剔透,一看就是上等货色,便不动声色的将盒子收起,道:“也罢,拯救苍生是贫道出家之志,岂能见好人枉死而不顾。” 说完,又闭目半晌,众人不敢打扰,静候一旁。 这双眼一闭,便是半日,村长离得近,隐隐听到鼾声传来。 直到道士忽然低头,而后受惊一般醒来,迷茫的看了一眼众人,又立刻恢复一副仙风道骨模样。 “熊王怒火未熄……”说到这里道士停顿了一下,看着众人紧张的神色,十分满意,接着说,“好在贫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费尽唇舌,才让熊王冷静下来。熊王亦有好生之德,知你等悔过,便不再深究。却要那肇事孽童及其家属上天领罚。” 语毕,便不再说话,闭目养神。 众人看向陈老实,神色古怪,却不乏幸灾乐祸。 村长走向他,捧着他的手,一时间居然老泪纵横:“老四……你是我亲侄子,我却保不住你……全村上百口人家,大家含辛茹苦把你拉扯大,是时候报答大家了……” 村民纷纷附和,点头称是。 陈老实看了一圈周围的村民,都是一个村的,大多沾亲带故。左手那偷笑的小子,前两年调戏常小芸被自己打跑,一直怀恨在心。右手边那位老伯,因为自己家的牛吃了他家门口的草,骂了自己几十年。环顾一圈,脑筋都打结了,却也想不出,在场中人谁对自己好过,更提不上含辛茹苦。能想起来的,倒是有一位李婆婆一直很关照自己,却被那不争气的儿子气死了,而她的那个忤逆的儿子,此刻也在人群中间。 可是陈老实毕竟是陈老实,他不懂,很多事都不懂。他知道自己笨,他尊敬村长读过几年书,所以他一直听村长的。 这一次,即使不愿,他也应该听村长的。 于是他傻乎乎的看着村长,一个“好”字落在嘴边,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 “且慢!”一声娇呵,突然从屋外传来。 陈老实听见熟悉的声音,猛然抬头:“小芸?” 村民看见常小芸,大多一副讨好的神色。这是城里来的大小姐,别说长得漂亮,这一举一动宜喜宜嗔的神态气质,都让人赏心悦目。 常小芸不理会众人,直接走上去,双目逼视道士:“道长,您确定您带来的是熊王大仙的旨意?” “贫道不打诳语,就事论事。”道士淡然说。 “道长真有仙术?上达天听?” “那是自然。” 常小芸冷笑着对众人施礼,然后说:“小芸知道,自己不过女儿家,人言卑微。若是对此事论理,即使这道士百般不对,你们也不会信我。否则,熊王之说,漏洞百出,你们如何会信。” 众人脸色青一阵红一阵,他们本来就对熊王的说法将信将疑,但是动脑子的事从来不是他们擅长的。这些事让村长决断,他们只要干力气活就好了。 人总是趋利避害的,麻烦的事,谁都不愿意去做。 熊王之说,要去说服众人,太麻烦。 尤其是,当他们想到,别人家孩子都献祭了,我家也应该献祭。 尤其是,如今,不用他们献祭了,不再需要他们付出。 即使真的是假的,在这个吃不饱饭的年代,他们也愿意试试。 反正试了自己也没损失。 村长挂不下脸面,熊王之说是他第一个认定的,连忙说道:“你一个妇道人家,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常小芸冷哼一声:“刀都砍到我脖子上了,我还不该来?” 未等村长应答,她转身继续对道士说:“道长,敢问您上达天听,祈问的是哪位大仙?” “此事因熊王大仙而起,自然是熊王大仙。” “为何我从未听说有熊王大仙?” “你一个妇道人家,见识浅薄,不知也是正常的。” 常小芸早知他会这么说,问道:“那妇道人家就请问道长,这熊王大仙出自哪部道家典籍?是《封神录》?《山海榜》?亦或是无上真君所著的《无上经》?” 这三本书是道家经典,现世道家的源头。 道士一窒,熊王大仙是他随口胡诌出来的,自然不会真的出自哪部仙典。即使真的有,他也未曾读过。糊弄村民,招摇撞骗,何时需要这么多文化了? “熊王大仙,出自《熊王大典》。”道士脸不红心不跳,继续瞎扯。 常小芸噗嗤一笑:“《熊王大典》?出自何处?何年?何人之手?道长可借小女子一阅?” “这……贫道少时游历天下,偶然得见,如今已不知何处。” “那好,道长博览群书,自然不会把这些随身带着。” “正是如此。” 常小芸早就做好了完全准备,一步一步把道士引向自己铺好的道路,继续问道:“道长既然如此博学广闻,小女子有一事请教。” “但说无妨。” “《天易十六经》中,朴卦逆生,出于南左,何解?”《天易十六经》是无上真君传世之作,早年无上真君还是凡人,潜心研究天文地理,寻找人间固有的规律,摸索出了此道。而后便依赖此道修炼,最终成仙。仙书中所记载的,包含人间秩序规则,是一切卜卦之术的根本。常小芸出身书香世家,这样的名作自然有专门的先生教导,修为可不是这野狐禅可比。 道士自然看过《天易十六经》,可是其中算法诘屈聱牙晦涩难通,早早弃之如履,此刻竟然哑口无言,不知如何应对。 “这……卜卦算术,非贫道所长。贫道游历四方,图的是济世救人,而非以外力寻求富贵。” “道长所修何道?” “天人之道。” “何谓天人之道。” “沟通天地,上达天听之道。” 常小芸笑得花枝乱颤,如春桃初绽,孔雀开屏,一众乡野村夫何时见过如此美貌,竟看的失神了。 “那道长解不出来,即可上天询问一下您的熊王大仙,或者无上真君本人即可……” 正文 第五章 花容葬枯骨(五) 村长家门口有个小院,早些年间,常有鸡鸭相伴。 但是一到饥荒的年代,兔死狗烹,只剩下空落落的一片。 听说,癞皮陈因为没饭吃,把家里的小儿子煮了。 吃了一个月,家里的傻媳妇才发现自己的孩子不见,找癞皮陈哭了好几天。癞皮陈一气之下,把傻媳妇儿也煮了。 傻媳妇够傻,也够壮,混着些树皮烂叶,再把内脏晒一晒,足足吃了三个多月。 所以大家都因为缺粮而面黄肌瘦时,这里气血红润的两个人,就显得特别扎眼。 癞皮陈一身癞皮,没人愿意多看他一眼。目光都集中在常小芸和陈老实身上。 傅洪雷每次去山中打猎,都会分一些猎物给陈倩青。 这是陈倩青教他的,因为她是他未来的媳妇儿,他要养着她。 傅洪雷问过爹爹,爹爹说:“有理。” 所以别人家都在啃树皮吃黄土的时候,陈老实家还有肉吃。 傅洪雷总是能找到猎物,即便别的村民掘地三尺也一无所获时,他还是能抓到猎物。 于是陈老实家也总是有肉吃。 陈老实说:“乡亲们都饿着,咱们分他们一些吧,再不济总能救活几口人。” 常小芸说:“你今天分他们肉,他们明天就来吃你的肉。” 陈老实说:“这是为什么?都是叔叔伯伯,好心救助他们,怎么会来加害于我,人都有良心。” 常小芸说:“你说,树皮好吃还是肉好吃。” 陈老实说:“当然肉好吃。” 常小芸说:“他们啃树皮,啃着啃着,就啃习惯了。他们还可以靠啃树皮为生。可是如果你让他们尝过肉的滋味,他们怎么还会愿意去啃树皮?一开始,他们会感激你,但是这份感激不会太久。直到有一天,你也没肉吃了,他们还回来哀求你分他们一点。你要是不分,他们就会恨你,他们会以为你藏了肉,想独吞。可是你没有肉,他们求不到肉,就会自己来割。这时候,割的就是你身上的肉,你孩子的肉。人有良心,可饿着肚子的人,就不算是人了。” 陈老实不懂,他是老实人,太复杂的事他转不过弯。但是他知道,他的媳妇,他的结发之妻饱读诗书,她什么都懂,他只要听她的就行了。 于是这一天,村民都饿着肚子来向道士求救。 常小芸很聪明,非常聪明。她知道没办法和这群绝望的村民讲道理,于是她就想办法去揭穿这个妖道。 可是她又不够聪明,她的聪明,还不足以拯救自己。她的计划很周全,却忽视了一点。 这些村民都是饿着肚子来的。 除了他们自己,家里还有饿着肚子的妻儿老小。 他们,绝对不是来讲道理的。 黄土都可以吞下去的,怎么会跟你讲道理。 她已经把他们想的足够薄情,可终究,心底里,还是把他们当人了。 他们是来寻找一个希望,一个活下去的希望,一个不用再挨饿的希望。 道士闭着眼睛,半天不说话。 常小芸得理不饶人,接着逼问:“道长,请指教一二。” 道士忽然睁开眼睛,受惊般从座位上弹起,然后怒斥常小芸:“大胆妖妇!” 常小芸心中冷笑,道:“妖道!还要装神弄鬼!” 道士直立桌上,对着众人说:“贫道专修通灵之术,对卜卦不擅精通,所以刚才面对此妖妇的追问只好上天再请教无上真君。途中偶遇熊王大仙,知我来意,向我透露了一段隐秘。” 说完,故意一顿,偷偷观察了一下众人的反应,要是形势不对,还来得及开溜。 只见众人无不紧张注视着道士,丝毫未被常小芸的话影响,村长问道:“是何隐秘,是否关系到我村中大旱?” “正是!原来熊王大仙下凡,便是来捉拿这个妖妇!”说完道士怒目指向常小芸。 常小芸不屑道:“满口胡言。” 陈老实却极力争辩:“怎么可能,我和小芸是结发夫妇,相爱相知十余年,她怎么会是妖妇!” “住嘴!听道长说!”村长喝到。 “此妖妇原本是山中一条害人的毒蛇,机缘巧合误食无上真君留在人间的仙草,有了修为,幻化人形。真君念她修为不易,便有意放过。谁知她不识时务,附身在女子身上,还食其魂魄,取而代之。无上真君听闻此事大怒,便派坐下熊王大仙来此探查,伺机为民除害。” 村人议论纷纷,怀疑的目光不断扫视着常小芸。常小芸天生丽质,居然真有几分蛇蝎的惊艳。 这时人群中有人轻声议论,但是屋堂不大,这些话都传入了众人耳中。 “我是记得,她刚嫁入咱们陈家村那年,我家的两只老母鸡莫名其妙的死了。” “我也想起来了,有一次她从我家老水牛身边路过,摸了一下牛头,没过半月我这老牛也不行了。” “还有我家旺财,就是跟了我十几年的那条老狗,那年对她吼了两声,当天夜里就失踪了。” 谈论的声音越来越大,说的内容都是常小芸如何毒害他们家家畜。 村里的家禽常受山中鼠狼滋扰,防不胜防,往些年谁家丢了只鸡死了条狗,站在村头骂上两句也就自认倒霉了。可是现在人群中出了一只替罪羔羊,恨不得什么罪名都往她身上丢,甚至有一户人家说自己家母猪难产都是因为常小芸施了毒咒。 追求真相往往是一件很困难的事。饭都吃不起的村民,不喜欢困难的事。他们喜欢简单的解决方法,比如,这一切都是常小芸干的。 他们愿意,甚至希望是因为常小芸。 这对他们而言,是最容易解决的问题。 杀个人而已,能是多大的难事。 此刻,他们连熊王大仙是吃人的都忘了,却能清楚的指出常小芸和村中家畜的一段段孽缘。 常小芸心道不好,她低估了道士的狡诈,也低估了村民的愚昧。 她还有后手,能将道士驳得体无完肤。 可终归是深闺里出来的女子,什么道理都能想明白都能说明白,却没想过自己是否有开口的机会。 有些人,是不讲道理的。 众口铄金,她根本没办法一一辩驳。 只好怒道:“在座的各位都是我家男人的叔叔伯伯,此刻真能因外人几句话的挑拨,就怀疑到自己人头上。” 癞皮陈一向对常小芸不怀好意,借机说道:“你常小芸一个女流之辈,也是外人,这是村中议事之所,没有你说话的地方。” 常小芸说:“你们不分青红皂白,这般欺辱自家小辈,死后何以面对列祖列宗。” “怎么面对列祖列宗是我们陈家人的事。为了保护我们陈家村,驱逐你一个外人,祖宗不会怪我们的。” “对!” “就是!” “把外姓人赶出去!” “妖妇!还我母猪!” 常小芸的声音被淹没,再也没人能听见她说什么。 也许十年后,也许十天后,当暴乱结束,当人们又能填饱肚子的时候,会有人回想今日,常小芸说的都对。 可是群情是种盲目的力量,一旦被点燃,就要血来浇灭。 道士见状,知道自己又掌握了舆论的中心,内心偷笑,表面不动声色:“非也非也。驱逐了她,她换身皮囊,一样危害人间。” 村长说:“道长说要怎么做?” 道士说:“熊王大仙有旨,必要将此人洗净,由贫道闭关做法三日,然后焚烧祭天。方可停止旱情,降下甘露。” 村民们激奋高呼:“烧死她!” 傅雨雪依旧在磨刀。 这两年间,他换了十七块磨刀石。 每一块磨刀石,都来自石之心。就像被捏紧的雪团,柔弱的部分被淘汰,留下最坚硬的存在。 傅洪雷每过月余,都会从山上为爹爹搬来一块巨石。这座山村,几乎都被傅雨雪磨光了。 此时他的眼前还坐着另外一个人。 一个中年人。 “刀绝的刀,竟然是钝的?” “刀绝的刀,从来都是钝的。” 中年人说:“既然是钝刀,何必打磨。” 傅雨雪说:“钝刀,才需要打磨。” 说完,他别有深意的看了一眼在身旁候着的傅洪雷。 傅洪雷是个好孩子,常小芸这么说,傅雨雪也这么认为。 这个孩子,配得上这把刀。 年轻人自顾自的说:“我叫帝缺。” “我不在乎你叫什么。” “我可以救你。” “我不需要你救。” “那他呢?”帝缺仰头看向傅洪雷。 傅雨雪也看向傅洪雷。 “他,更不需要你救。” 帝缺说:“刀绝威名在江湖上传播的时候,我不巧错过,后来听到刀绝的名字时,刀绝已经归隐无终。” 刀绝的确归隐了,即使未曾隐姓埋名,他也没想到有人能找到陈家村来。 帝缺说:“我听说,刀绝的绝,是绝无生还的绝。刀绝的手下,没有活人。刀绝的名声,却是活人传出来的。” 傅雨雪没有答话,继续磨刀,刀刃隐隐有些反光。 此刀,即将开锋。 帝缺说:“早些年,江湖中常有悬案,武林高手深夜外出,便曝尸荒野。尸体上只有一道刀伤,从左肩,顺劈而下,内脏皲裂。手法如出一辙,便有人推测,是同一人所为。” 傅雨雪依旧沉默。 帝缺说:“后来有游侠偶遇你和松山罗汉比武,同样的手法,虽未毙命,但是一刀制胜,留下的伤口与那些死者相同。所以,那些悬案都挂在你的头上。” “是。” “不是。” “你知道?” “我知道。” “你知道什么。” “我什么都知道。”帝缺说,“那个杀人的恶徒,叫孟如虎,是个嗜血的亡命之徒。他杀人,只为劫人钱财。” 傅雨雪有些意外的看着他,依旧不说话。 “这个孟如虎,是你的师傅。” “是。” “他却死在你的手中。” “是。” “为什么?” 傅雨雪忽然笑了:“你不是什么都知道吗?” 帝缺说:“可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如果知道,也不会来此。” 傅雨雪不知道他是如何知道自己在这里,也不知道他为何会知道自己即将面对的选择,但是他对这些都没兴趣。 一个将死之人,能对什么感兴趣? 若有,他便不会死。 “他杀的人太多了,他该死。”傅雨雪说。 “你杀的也不少。” “所以我也该死。” 忽然一阵沉默,二人都再说话。 傅雨雪的刀越磨越快,磨刀石竟被削出层层石皮。那是因为刀刃太过锋利,刚刚触碰到磨刀石上,便已深深切入。 整块磨刀石突然变薄,几番来回之下,变成了一堆粉末。 “你的刀磨好了。”帝缺说。 “这把刀,磨不好。”说完,傅雨雪左手持刀,刀锋向上,而后右手对着刀刃温柔的抚摸,就像抚摸情人的脸庞,温存,湿润。 鲜血从他手心流出,慢慢浸满了刀身,整把刀一片鲜红。 来回摸索几下,终于停下了动作。 傅洪雷熟练的呈上两张毛巾。 一张擦刀,一张擦手。 擦干血迹,漆黑的刀身再一次出现在眼前。又变回了那把没有锋刃的钝刀。 帝缺忽然笑了,以茶代酒,敬了傅雨雪一杯。 傅雨雪也笑了,连血带茶,回敬了一杯。 他知道,这个世界,终于有人懂他了。 江湖不懂他,世人不懂他,师傅不懂他,常小芸不懂他,即使相依为命的傅洪雷,依旧不懂他。 可是眼前这位萍水相逢,一面之缘之人,懂了。 他很开心。 他开心的笑了。 他开心的哭了。 干涸的眼泪,混着血,一同吞进了肚子里。 帝缺走了,走之前,他对傅雨雪说:“江湖中传闻,傅雨雪冷酷无情,刀下绝无生还。可惜江湖中那些庸人怎么会知道,正是因为你傅雨雪是重情重义之人,才肯当这个恶名。黑断刀之下,也不过留下了孟如虎这一条不算冤的魂。可惜,江湖中的故事,只存在江湖人的嘴里。嘴里的故事,哪有真的。” 傅雨雪看着帝缺离去的背影,良久,对傅洪雷说:“以后,也许有一天,也许没有那一天。你会成为一把刀。我希望,你能成为此人的刀。” 傅洪雷不懂爹爹说的是什么,但是爹爹说的,总是对的。 正文 第六章 花容葬枯骨(六) “小芸!”陈老实大声吼道! 他看见正欲辩驳的常小芸身后露出半个脑袋,狞笑着舔了一下常小芸的耳垂。常小芸惊怒交加,却还来不及反应,就被身后之人掌刀劈晕! 陈老实睚眦欲裂,怒火中烧,对着那人狂吼:“陈彦宅!你干什么!” 陈彦宅便是癞皮陈,天生满脑袋的癞皮,为人也是癞皮,所以大家都记不住他的名字,只叫他癞皮陈。陈老实一直觉得这样叫不合适,于是平辈之下,又是癞皮陈的兄长,便一直记着他的名字,叫他陈彦宅。 常小芸被一掌劈晕,身子瘫软下去,癞皮陈刚好在她身后,顺势就抱住了她,大庭广众之下,当着陈老实的面,上下齐手。这具他梦寐以求的活色生香落入他的手中,焉有不占便宜的道理。 陈老实再老实也不能看着妻子受辱,一怒之下扒开人群,冲向癞皮陈。 癞皮陈只觉得满怀香软,恨不得立刻将常小芸就地正法,可是这么多人看着,他再没脸没皮,也只是拿那条软虫儿在常小芸丰腴翘弹的屁股上玩命儿的搓撵。 他看着冲过来的陈老实,一脸猥琐的说:“反正都要死了,让兄弟爽爽。也不算肥水流了外人田。” 村民有的羡慕,有的不耻,却无人相拦。都想看看,这条迷人的蛇蝎,麻布衣衫下,究竟藏了几分被陈老实独占的温润软玉。 此刻陈老实已经来到癞皮陈面前,举起拳头就要揍他。可是癞皮陈躲在常小芸身后,双手死死按在常小芸的波涛之上,陈老实无从下手,气急败坏。 癞皮陈忽然将常小芸推向陈老实,趁着陈老实迎接娇妻之际,脚下一荡,把刚抱住娇妻还没站稳的陈老实绊倒,然后又一把将常小芸拉了回来。 常小芸身盈轻柔,癞皮陈虽然体弱,这一推一拉却毫不费力。眼见陈老实“噗通”一声倒地,更加无所顾忌,左手抱着常小芸的腰,右手已经伸进衣服里。 这等有伤风化的事,村长实在看不下去,别人可以沉默,他作为一村的领袖,绝不能沉默。 “住手!”村长高喊一声,“癞皮陈你干什么!” 虽然人人都叫他癞皮陈,可他却不喜欢别人叫他癞皮陈。 “我怕这小妖精作法逃脱,先降服她。” “把你的脏手拿出来!”村长怒道,或许他也想让常小芸来承载村民的滔天怒意,毕竟若是没有陈老实这一家,饿的发疯的村民说不定就会打上自己家的主意。但这癞皮陈不识时务,在他面前如此胆大妄为,丝毫不把他这个村长的威严放在眼里,着实触怒了他。 癞皮陈满不在乎的说:“我要把这妖妇扒光给大家看看,让她当场现原形!” “好!” “扒光这妖妇!” 村长正要阻拦,人群却沸腾起来,纷纷响应癞皮陈扒的提议,要求扒光常小芸最好再让大家深入检查一下。 “道长……您看这……”村长不敢公然跟大家作对,向道士求助道。 这道士方才被常小芸逼问之下不敢直视,此刻趁着她晕倒才敢认真打量,一眼望去,常小芸被癞皮陈拨弄得香肩外露,发丝凌乱,那副神魂颠倒风韵无双的模样,竟让这游方老道不知不觉间咽了一口唾沫。 道士清了清嗓子,出面拦下众人:“诸位,请听我一言!” 村民闻言都静了下来,癞皮陈也停下了动作,手却在常小芸上身的衣服里,不知道在拨弄什么。 “这妖妇毒蛇附体,你们妄自动她,会惹来祸害。毒蛇最是记仇,你们若对她抱有半分亵渎,说不定,晚上就找上你们来了。还是将她交予贫道,好为她作法驱魔。” 道士的话胡编乱造毫无根据,最初大家都对他半信半疑,可是熊死旱来,绝望之际,这是他们唯一的救命稻草,不信也得信了。连癞皮陈也有些畏惧的愣了片刻。可是他烂命一条,苟且偷生一辈子,有生之年能吃上一口这只可远观不能亵玩的饱满仙桃,被毒蛇咬死也值了。 陈老实倒地撞到后脑勺有些晕眩,好不容易恢复,眼见癞皮陈凌辱爱妻,利落的爬起来又要扑上去,拦腰抱着常小芸想要将她抢回来。 可是癞皮陈的手就像黏在了常小芸身上,陈老实拉了半天都没把爱妻拉回来,常小芸身上的衣服不过是乡村的烂头补丁,经不住撕扯,“噗嗤”一声,竟被撕裂。 陈老实大呼“不好!”眼见爱妻就要在众人面前不着寸缕一丝不挂,却不知道该如何护住她。 活了大半辈子,受了大半辈子的委屈,却也没想到,会有今日这一难。 村长要献祭自己的孩子,自己没法子,爱妻出面阻拦,却被污蔑为蛇妖,还受人凌辱。 他忽然觉得自己好没用,什么都保护不了。 孩子保护不了,妻子保护不了。 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他叫陈老实,他为人也老实。从不得罪别人,家里都揭不开锅了,乡亲来了,他也热情款待。 邻里之间有什么需要帮衬,他总是第一个出头。村里要修桥铺路,他也总是卖着命的出力气。 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福,就是有了这个漂亮又懂事的媳妇,知书达理,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自己蠢笨,很多东西都不懂,她总是笑着教他,大家闺秀嫁给了乡村野夫,从不叫苦,也不埋怨,将家中料理得井井有条。 “为什么?”他小声的说。安静中村民听见他在说话,却听不清,都疑惑的注视着他。 这到底是为什么! “为什么!所有人,都要欺负我!”他忽然癫狂嘶吼,将众人吓了一跳! “嘭!”屋堂上方的瓦片炸裂,露出一个大窟窿,随之而来一道黑影落下,正踩在道士头上。 随后黑影向常小芸丢去一件黑袍,正好把她盖住。 “因为,你是个好人。” 那个黑影张嘴了,声音有些悲凉。 陈老实感激的看向他,熟悉的声音后面是熟悉的面孔。 “傅兄弟!” “陈老哥。”满村都是姓陈的人,但是陈老实知道,对于傅雨雪来说,只有自己是陈老哥。这是常小芸告诉他的。 “傅兄弟,你告诉我!为什么我是个好人,就要被欺负!”他不懂,他真的不懂。也许如果他懂了,就不会被欺负。 傅雨雪忽然笑了,他最近很爱笑。 村里的人都没见过他笑,不知道他笑是什么意思。 “你做什么!”村长颤抖着阻拦,别人可以怕,他决不能怕。 傅雨雪没有理他,一步一步走向癞皮陈,右手轻轻翻转,一道刀风随着他的动作从他手中刮起,直扑癞皮陈。 癞皮陈还没反应过来,只觉得双手一轻,直到傅雨雪来到他身边接过了常小芸,他才感到一阵从未有过的剧痛。 低头一看,双手已脱离双臂,竟被刀风斩断。 恐惧比痛楚来得更快,双臂的伤口盈满鲜血,却没有落下一滴。 “啊!我的手!我的手!”癞皮陈痛苦的在地上翻滚,可是无论如何,这双手是回不来了。 因为,他碰了他不该碰的。 傅雨雪将常小芸交还给陈老实,带着一脸苍茫的微笑,说:“因为啊,欺负人的叫坏人。所以被欺负的,只能是好人。” 正文 第七章 花容葬枯骨(七) 傅雨雪带着陈老实夫妇离开,突如其来,突然离去。 村长看着满地打滚的癞皮陈,再回头看看被踩得不省人事的道士。心里有些说不出的滋味。 他是希望癞皮陈受到些惩罚,约束一下自己的行为。 可是如果代价是一双鲜血淋漓的臂膀,似乎有些过了。 屋堂中一片寂静,除了癞皮陈的嘶嚎,再也没有别的声音。 人们都被吓住了。傅雨雪抬手间,掌风断臂,这似乎是传说中才有的仙术。 可这样伤人的仙术,除了敬畏,带来的更多是恐惧。 道士被一脚踩碎了鼻梁,还来不及呼喊,便已晕了过去。村长唤来小儿子打了盆水,用毛巾擦干道士脸上的血迹,大冬天道士被这冷水一激,转醒过来。 “道长?”村长试探的喊了一声。 道士睁开眼睛,手扶道冠,又感觉一阵剧痛,摸了摸鼻子,在猛烈的疼痛下,已经分辨不了手指碰到鼻子时,是否有真实的触感,只能痛苦的哀嚎:“哎哟!我的鼻子!” 傅雨雪这一脚还算留情,只是踩碎了道士的鼻梁骨,他武艺精绝,若不想伤人,就是千斤坠地的威势,也能连一个脚印都不留下。可是这道士用心歹毒,污蔑常小芸,他这一脚,算上了利息。 “道长,道长!”村长连忙招呼,道士捂着鼻子惨叫了好一会儿才冷静下来,一脸无辜的看着村长。 “道长。那妖妇被人带走了,接下来可怎么办呢?” “这些先别管!你先告诉我谁打的我!”傅雨雪的一脚直接将他踩晕,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些人里只有村长还算冷静,将刚才发生的事细细说来,尤其说到傅雨雪掌风斩断癞皮陈的双臂,道士才注意到这屋子里还有个在地上打滚的“人棍”。 看到这些,渐渐恢复清醒的道士终于意识到自己惹到了不能惹的人物,他本能反应就是要跑,跑到天涯海角,永远的离开陈家村。 这个招摇撞骗的老道士不同常人,他是山贼出身,当初假扮道士是为了踩点。但是后来山贼让朝廷缴了,他下山假装算命逃过一劫。平日里就靠着这张嘴糊弄人,真遇到危机,那草莽的血气上来,竟然咽不下这口气,想要报复。 装模作样掐指一算,故作姿态惊怒交加连呼三声:“这!这!这!” 村长看他这模样,不知发生什么,连忙问道:“道长这是怎么了?” “贫道刚才掐指一算,刚才竟有有妖气侵袭,仿若贫道三百年前所遇一只蝎子精,想必就是你说的这人。” “什么?”在村长拿出珠宝献给道士时,便已经全然信了道士的话,“本村竟同时存了两只妖魔!” 乡人是多么的淳朴,马上就信了:“怪不得!傅雨雪刚才这些妖法一看就不是人会用的。” “我早看这傅家父子不是人,要不然怎么十来岁的孩子能打死熊王!” 癞皮陈还在地上打滚,也不住的点头。 村长一着急,险些跪了下来:“道长救命啊!刚才伤道长的魔头不是别人,正是那杀害熊王大仙法身之人的父亲!” 道士说这些话,等的就是这一刻,他心机深沉,知道这傅雨雪自己对付不了,只能利用这些村民去送死。当下附身掏出一个瓷瓶,小心翼翼的递给了村长…… 傅雨雪护送陈老实夫妇回家,刚坐下给自己倒下一碗凉了的茶水,常小芸就已经转醒。 看见自己身上裹着傅雨雪常穿的袍子,常小芸先是含笑脸红,忽然又想起什么,抬头看见身边的陈老实和桌边的傅雨雪,似乎莫名来了怒气,扭头也不知道跟谁赌气。 这一幕陈老实常常见到,他老实,他傻,他也明白,但是他什么都不说。 至少他知道,自己这位妻子,贤良淑德,从没做过对不起自己的事。 傅雨雪喝了一碗冷茶,目光游离,仿佛只是在看窗外的景色。枯叶凋零,满地黄花堆积。 “这里你们怕是待不了,还是早些离去吧。”傅雨雪对着窗户说。 陈老实知道这句话是跟自己说的,习惯的看向常小芸,征求她的意见。 常小芸瞥了一眼傅雨雪,心中苦涩又甜蜜。 他还是关心我的。 可是女人吶,口是心非便是天性,故意说道:“我既然做了你陈老实的媳妇,一切自当听从夫君安排。” 说完故意看了一眼傅雨雪,却见他面不改色,仿若未闻,于是“哼”了一声,又把头扭回去。 陈老实听不出弦外之音,只道常小芸真心实意这样想,便没了顾忌,对傅雨雪说:“我陈老实生在这里,长在这里,我的爹娘也埋在这里。祖祖辈辈都是陈家村的人,离了这里,我们还能去哪儿?” “天下之大,只要你愿意,我都可以带你去。”傅雨雪说道。可是这话,显然不是对陈老实说的。 “可是离了这里,陈老实也不是陈老实了。这是我的祖地,我希望倩青和倩兮也能在这里长大。”陈老实说。 傅雨雪漂泊了一生,他不懂陈老实的固执。但是他听懂了,如果陈老实哪一天不固执了,他也就丢失了自己。 丢失自己的滋味,他尝过,并不喜欢。 这个世界有很多事他不理解,但是面对他的朋友,他尊重他的选择。 “陈老哥,既然你不愿意离开,那就在这里,好生活下去。” 傅雨雪说完这句话,便离开了。 自始至终,常小芸都没有和傅雨雪说过一句话,但是看着他离去的高大背影,眼眶却红了。 “小芸……”陈老实回头看着她,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傅雨雪走向自己家,又是寒冬,没有雨水的滋润,满目都是苍茫。 家门口站着一个人,高高瘦瘦的样子,有些伛偻,显然不是傅洪雷。 “这么巧?”来人看见傅雨雪,主动上来打招呼。 “不巧,这是我家,我自然会在这里。”傅雨雪说。 “呵呵。”来人尴尬的笑道,“不请我进去坐坐。” “请。”傅雨雪说。 “吱呀”一声推开了门,傅洪雷正在家中做饭,看见进屋的两个人,开朗的打了一声招呼:“爹爹回来了!啊?村长爷爷也来了?” 来人提着一壶酒,正是村长。 “洪雷,加副碗筷。”傅雨雪说。 “来,把这壶酒热热。”村长说,“小孩子千万不要偷喝!小孩喝酒会长不大!” 傅洪雷乖巧的接过酒壶,说了声“是”。 正文 第八章 花容葬枯骨(八) 傅雨雪家里没有热酒的炉子。 傅雨雪说:“酒,越喝越暖。” 所以傅洪雷只能将村长送来的酒放入灶台上,连着酒壶一起烤。 很快酒香就溢了出来,覆盖原有的浅薄肉香。 村长也很久没吃肉了。 “好酒。”傅雨雪说。 村长有些谨慎的抽了抽鼻子,仿佛要避开这酒味:“这是我儿子从县城里带回来的。他有两把力气,很得县里大老爷的赏识。” “那很好。”傅雨雪说,“我还不知道,村长也是懂酒的人。” 村长不好意思的说:“老夫就是不懂酒,所以这壶酒在家放了好些年,一直没动它。原本是想留到孙儿结婚时用的。” “这样的好酒,本就该如此,给傅某着实浪费了。想必老先生是有事求我了,村长家的酒,一向不是容易喝得。” 村长老脸一红:“是有事,有要事,关系本村命运的大事。” “这样的酒,配得上大事。” “这么说,你是应了?” “应了。” “可是我还没说什么事。”村长且喜且忧,面对傅雨雪这样的人,他并没有什么依仗。 “我只求你一件事。” 村长诧异道:“何事?” 这时,傅洪雷将热好的酒放在一个几近腐朽的木盘上,配上一盘简单料理的兔肉,端了上来。村长主动起身为傅雨雪倒了一杯酒,犹豫一下,又为自己倒了一杯。 傅雨雪举起酒杯放到唇间嗅了一下,却没有喝下去,而是赞了一声:“果然是好酒。村长可知,傅某年青时嗜酒如命,常常饮酒误事” “能被酒耽误的事,都算不上大事。” “可惜,真误了大事,一误便是终身。” 村长紧张的看着他,却既不敢答话,也不敢劝酒,多说多错,对于这种事,他没有把握。 傅雨雪放下酒杯,望向正在收拾灶台的傅洪雷,他虽然年幼,却很懂事。 这让傅雨雪很欣慰。 “这杯酒,我可以喝。”傅雨雪说。 村长捧着酒杯,不敢抬头看他。 “这样的方式,对于我这样罪孽深重的人来说,是个不错的归宿。”傅雨雪还在说。 村长的眼睛快要落入酒杯里,呼吸有些急促,就像被人掐住了脖子。 “可是,我还有些事放不下。”傅雨雪说。 村长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就像一条被救起的落水狗,喘着粗气说:“你放心,老夫自当好好照顾洪雷。” “他不需要你照顾,他会照顾好自己。” “那……” “我希望常小芸一家能活下去。” 村长听明白了,他要的是“常小芸”一家,而不是“陈老实”一家。 傅雨雪继续说:“我需要你一个承诺。” 村长看着他,没有回答。他没有傅雨雪这样的自信,也做不出果断的承诺。 傅雨雪仿佛看出了他的疑虑,道:“你相信熊王大仙?” “旱情没有结束之前,我们只能相信熊王大仙。不论是真是假,乡亲们需要一个希望。” “即使这个希望,毫无意义?” 村长没有说话,他知道这个希望多么愚昧,就像倾家荡产的赌徒,如果再给他一锭金子,他也不会好好去做生意。因为生活在绝望中的人,为了那渺茫的希望,可以赌上一切。 可他还能相信什么?相信自己埋头苦干,好好种地,明年地里就能长出粮食? 饥荒致死的人他见过不少,他也害怕,明天,饿死的就是他那七岁的孙儿。 “我只要你给我一个承诺。” 傅雨雪说。 酒是刚热好的酒,暖气从手心里传来,遍布全身。村长盯着这杯酒,他不是好酒之人,否则也不会把这壶难得的好酒送人。酒里掺着道士给他的药粉,道士说,这是雄黄,能将这蝎子精的法力禁锢。 他沉默了很久,傅雨雪也沉默了很久。 两人就这样静静的不说话,村长的挣扎浮现在脸上,这样的决断,他做不出来。 傅雨雪不动声色,只是静静的看着傅洪雷忙碌的背影。 就好像,那个小小的身子,即将从他的世界里离开。 “好!”村长的声音打破了沉默,“我答应你,我会保住常小芸一家。” 他心中已经做好了决断。 他要舍身取义,为自己的孩子留下一个好名声。 他答应了傅雨雪,他会遵循自己的承诺,死而后已。 死而后已。 死而后已。 只要自己死了,那他依旧是个君子,他的大儿子,依旧可以继承父亲的好名声。 他知道自己是保不住常小芸一家的,尤其是傅雨雪死后,更没人能保得住她们。 他会向乡亲们公布这个消息。他为了保护乡亲,对傅雨雪做了承诺。他为了守护自己的承诺,会跟着傅雨雪一起死去。 他已经七十多岁了,在这个年代,他活的够久了。 他在这个位置也够久了。 只要自己大儿子得到村民的支持,他死而无憾。 他以为他做出了这样的承诺,傅雨雪会笑。 可是傅雨雪没有,只是有些失落的叹了口气:“我终究还是个自私的人。” 村长以为他要反悔,隐隐觉得松了一口,却见他忽然举杯,将杯子里的酒一口吞入腹中。随后更是将整个酒壶提在手中,一饮而尽。 “我还有些话想和我儿子说,请自便吧。” 村长失魂落魄的离开了傅家,想到即将面临的一切,很难觉得轻松。 抬头间,倦鸟归巢,黄昏落幕。 对于乡下人,太阳下山了,这一天就过去了。 这一天过去了。 这一世,也过去了。 他忽然就感觉到轻松了,长舒一口气,脸上没了半分愁苦,又浮现出常见的温厚长者的慈祥笑容。 他想起了自己的小孙儿,已背得出整本三字经,常绕膝喊着“爷爷,爷爷”,要与他比斗剑术。 那年幼的孙儿,怕伤着自己,每次都用软稻草作剑,稍一用力还要边打着自己的白嫩小手边劝慰几句:“爷爷不疼哈,你看我都不疼。” 村长忽然驻足,看向自家所在的方向。 “幼林啊,你可一定要娶个漂亮媳妇儿,多生几个娃,带着一大家子人,来给爷爷祭酒啊……” 仰天长叹的老者,已是泪流满面。 却说屋里头,傅雨雪将傅洪雷招呼过来,看着这个乖巧的儿子,他总是觉得欣慰。 “你多大了。” “四姨说,过完生日,我应该十二了。”傅洪雷乖乖回答。爹爹从不给他过生日,他自己也从来记不住自己的生日,只有四姨,每年在他生日时,都会带着陈倩青来陪他玩上一整天。 这样的一天,爹爹也会消失,就像给他放假一样,不再吩咐他干活。 “十二年了,他们也该找到你了。” 傅洪雷没有去问“他们”是谁,“他们”为何找他。该让自己知道的,爹爹会告诉他。爹爹不告诉他的,他不需要知道。 “他们来了,你跟不跟他们走,你可以自己选择。” “那爹爹呢?” “我累了,要休息。” “爹爹要休息多久,要给爹爹留饭吗?” “以后的饭,都不用给爹爹准备了。爹爹这次要休息很久,久到你会忘了爹爹。” “我不会忘记爹爹。” “会的,总有一天会的。” 傅洪雷觉得不对,他相信爹爹说的都是对的,可是这次他感觉不对。有生以来,他第一次顶嘴,他倔强的说:“孩儿不会忘记爹爹,绝不会!” 傅雨雪忽然哈哈大笑,傅洪雷第一次不听他的话,可是他却觉得前所未有的开心。 “孩子,谢谢你。” “孩子,我离开以后,你去告诉四姨,爹爹对不起她。” “爹爹从前对不起她,现在也对不起她。” “爹爹太自私了。从前为了刀,现在为了自己的私心。” 傅洪雷仍不知发生了什么,却有一股突如其来的恐慌,他“扑通”一下跪倒在傅雨雪身前抱住他的双腿,滚滚热流从眼中涌出串成珠子碎落一地。他带着哽咽的哭腔喊着:“爹爹要去哪儿,把我也带走。” 傅雨雪带着一丝欣慰一丝凄苦强颜笑道:“这一次,不能带你,以后的路,要自己走。” “爹爹不要孩儿了吗?”傅洪雷终于意识到了父亲意图,哭得更大声了,“孩儿做错了什么,爹爹跟孩儿说,孩儿一定改。” 说着圆圆的小脑袋使劲往傅雨雪怀里钻,仿佛要钻入他的衣兜里,让他一起带走。 “洪雷很乖,洪雷没错,洪雷是天下最好的孩子。”饶是心智坚毅如那柄黑断刀的傅雨雪,却也不知在自己那张自以为还在笑着的脸上,已有泪水滴答滴答掉落到傅洪雷的头上。 “洪雷不乖,不乖爹爹才不要的。”傅洪雷抬起头,一把抹去自己脸上的泪水,又替爹爹擦干眼泪,努力挤出笑脸说,“爹爹是不是嫌洪雷吃的多,以后洪雷不吃那么多了,每次就吃一碗饭。不,半碗饭。不,以后饭都给爹爹吃,洪雷喝水就行了。” “爹爹要是嫌洪雷贪玩,洪雷以后就哪也不去,一直跟在爹地身边。” “除了找倩青妹妹……不!不找倩青妹妹了!就跟着爹!” 傅雨雪却再也挤不出笑脸,抱着傅洪雷低低抽噎。 这一夜,是时隔多年后,父子二人再次相拥而眠。 一如十一年前,他从那人手中接过这个孩子,藏在几尺深的雪地里,紧紧的抱着怀里。 那幼小的希望。 正文 第九章 花容葬枯骨(完) 这一年的雪来得格外的早。 秋冬的交替,带着几分悲悯的突兀。 农家瓦房里,陈旧木桌上,放着一盘热腾腾的兔子肉。 直到热气慢慢消散,傅洪雷就将它端到锅里热一遍。 一盘肉,凉了热,热了凉,反复三日,锅里已经有了一股难掩的酸臭。 这是傅雨雪离开的第三天,傅洪雷已经三天滴水未进。 他在等,等爹爹回来。 他习惯了和爹爹一起吃饭。 爹爹是村里最好的猎人,可是他手艺奇笨,做出来的实物,不是咸了就是焦了。 爹爹做的东西,是不能吃的。三岁的傅洪雷就明白这个道理,于是在他挥得动饭勺举得起铁锅开始,就接过了四姨的做饭大任。 所以爹爹一定会回来,回来吃傅洪雷做的饭。 傅洪雷看着灶台上渐渐冒出来的热气,眼神渐渐变得迷茫:“爹爹,你快回来啊。孩儿好饿。” 真的好饿啊。 即使已经酸臭的食物,也美味得让傅洪雷心颤。 “咚咚”两声轻扣门扉,似是有人敲门。 傅洪雷欣喜的从灶台上跳下来,快活的喊道:“爹爹。” 爹爹回自己家,怎么会敲门呢。 可是这个傻孩子,又如何能想到这些。 来人自然不是他的爹爹,而是两个陌生人,穿着宽大的袍子,红黑相间,遮住了脸。 但是傅洪雷看得出,其中一人,留着灰扑扑的大胡子。 大胡子看到傅洪雷,竟有些难以自控的颤抖:“迦……迦楼大人!” 跟着似乎流下了眼泪,连忙用手拭去,然后拉着身边的另一个陌生人恭敬的跪下,施以全礼:“迦楼国师奈何天,恭迎大人归来。” 傅洪雷说:“你们认识我爹爹吗?” 奈何天微微一顿:“迦楼天降圣子,迦楼大人的父亲便是那举头青天……” “我爹爹叫傅雨雪。”傅洪雷打断道。 奈何天忽然看到灶旁被随意丢弃的那把没有刀刃的黑刀,惊道:“黑断刀!刀绝傅雨雪?这些年,是傅雨雪收养了迦楼罗大人?” “傅雨雪是我爹爹。”傅洪雷固执的说。他是一个固执的孩子,而他最大的固执,就是他爹爹。 奈何天思绪转了又转,这些年来耗费气运算尽天命,都算不出迦楼所踪。直到三天前,还在打坐假寐的迦楼国师忽觉一阵心悸,紧紧追随那仿佛有意为之的感应,掐指演算后,竟算出迦楼确切位置。 他看着这个饿得脸色已经饥黄的少年,与身边人轻声道:“刀绝于江湖销声匿迹十二载,都以为已于十二年前的那场追杀陨落,竟不知已修得大成武道。这片州府十二年来清扫不下十次,我也亲自来过一次,却都没探查到丝毫契机。” 另一人轻轻点头,并未答话。 “时值国家兴亡之际,呈请迦楼罗大人回京护国。”奈何天头几触地,再次对少年跪拜道。 “我叫傅洪雷,是傅雨雪的儿子,不是你的迦楼。我要等我爹爹回来。” 奈何天正要出口,身边的人拉了他一下,示意他不要多言。然后两人就这样静静的跪在这里。 他们不是初出茅庐的愣头青,一个护国国师,一个迦楼太子,必然是心思机敏过人之人,才能被授予如此事关重大的任务。 奈何天二人不再说话,傅洪雷便不再问话。沉默良久,刚热好的饭菜又凉了,傅洪雷正要加热,忽然想起一事,推开门跑了出去。 “四姨!四姨!”傅洪雷跌跌撞撞的来到陈老实家,他想起爹爹离开前的嘱咐,心想这一定是爹爹在考验自己。只要完成了爹爹布置的任务,他就会回来。 可是当他来到熟悉的地方,却无法找到熟悉的面孔,陈老实一家,就像爹爹一样,在那个连喜鹊都会悲鸣的傍晚,离开了。 一个断臂的男人还在陈老实家周围游荡,他头上长着癞皮,十分丑陋。 看到失魂落魄的傅洪雷,他先是吃惊,随后丑陋的脸上露出了阴毒笑容。 傅洪雷又回到家中,他不敢离开太久。他怕爹爹回来见不到他。 可是等待他的,依旧是那两个恭恭敬敬的背影。 看他们跪在地上,傅洪雷终究不忍心道:“你们起来吧。” “可是……”奈何天正要说话,又被身边的迦楼太子拦下。太子从容起身,拍拍自己跪脏了的袍子,宠辱不惊,沉着依旧。 他是迦楼的太子,未来的国君。他的双膝,不能轻易弯曲。他代表的是一个国家。 他是天子,可以跪天,不可跪地。可以跪先祖,可以跪父皇,不可以跪子民。 但是偏偏,他只跪子民。 面前的人是迦楼,他能救万民,所以他必须跪他。 所以,眼高于顶的奈何天,看不起任何人的奈何天,愿意为了这样的太子,向迦楼跪下。 傅洪雷说:“爹爹跟我说过你们。” 奈何天看了一眼太子,等他的指示。 “爹爹说,我可以选择跟你们走,也可以不跟你们走。” 太子说:“那你的选择是什么?” “我不能走,我若走了,爹爹回来见不到我。他还没吃饭,一定很饿。我也很饿。” “你想找你爹爹,我可以帮你。”太子说,他看得出来,这个孩子,真的很饿。饥饿的感觉他也曾经历过,他很明白,这种感觉不好受。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将是未来的王。我可以帮你找你爹爹。”太子说。 但是回答他的不是傅洪雷,而是一个难听的嗓音,就像被捏住脖子的鸭子一样。 “小畜生就躲在里面!” “把那小畜生叫交出来!” “外姓人!滚出陈家村!” “这一家害人精,不得好死!” “没娘养的狗玩意儿,能长得成什么好东西。” 刺耳的叫骂声从门外传来,乡民陆陆续续包围了傅雨雪的小屋子。 傅洪雷听见叫骂,连忙跑出去,大声对着人群喊着:“四姨!四姨!爹爹有话要我转告你!” 回应他的,依旧刺耳。 “果然蛇鼠一窝,那妖妇一家老小,已遭天祭!” “痛痛快快的被烧死,真是便宜了他们!” “可怜我们的好村长,为守这猪狗留下的承诺,竟一同归西!” “村长啊……” 哭哭啼啼的声音,就像他们曾经多么爱戴他一样。 他为他们除了蝎子精,的确值得爱戴。 人群中为首一人披麻戴孝,正是村长的大儿子,如今名正言顺的当上了村长。 他的父亲,为了保护村子,大战蝎子精,不幸牺牲。 这样的英雄事迹,很快就在村中传开了。 没了蝎子精的干扰,人们在复仇心切的新村长和癞皮陈的带领下,轻松的抓了陈老实一家。 陈老实包庇妖邪,神志不清,死不足惜。 常小芸祸害村民,死不足惜。 陈倩青陈倩兮是妖孽毒种,绝不能留。 疯狂的业火焚烧着陈家村的土地,直到陈老实一家化成粉末,被秋风一吹,不知散落到何处。 傅洪雷终于在咒骂中听明发生了什么事。 “四叔。” “四姨。” “倩清……” “倩倩啊!” 奈何天眼疾手快展开大袍包裹住身边的迦楼太子,还未来得及发出提醒,身躯已感到一股股滚烫的热浪,却是避开了他。 傅洪雷仰天长嚎,烈焰从他口中眼中喷射,点燃了整个天际。 这一日,迦楼北徐郡,陈家村,业火焚天。 正文 第十章 大梦十年觉(一)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迦楼战神,名叫傅雨。 名字是自己取的,称号是皇帝赐的。 迦楼帝国的战神,就像迦楼国的皇帝,没有多少人见过,但所有人都知道。 他是战场上出生的恶魔,他是生吞恶熊的修罗。 他心狠手辣,残忍至极。十二岁那年,屠灭了他成长的村子。 民间的传言总是很不可靠,一件事有十几个版本。 但是,只要关于战神的故事,总是出奇的统一。 八岁,徒手搬山。 十岁,生吞恶熊。 十二岁,怒火屠村。 十四岁,一骑当千,战场奔袭,战无不胜。 十六岁,平定内乱,赐名战神。 从此以后,他便是迦楼的战神,是力量的象征。 他带来胜利的果实,足以让人忘却他曾经亲手灭了自己生活的地方。 迦楼的子民无时无刻不在谈论他,因为在这个动荡的年代里,他才是民众生活安定的保障。 乱世出英雄,而这,就是他们的英雄。甚至一度引领了迦楼人习武以练刀为尊的风气。 毕竟,他们的战神,就是用一把未开封的黑色短刀,为他们打下了这暂时的安定。 他是一面七尺长城,保护着迦楼帝国不受外敌入侵。 他是神。 东边,东海的尽头。来了一位剑仙。 这位剑仙,自大又张狂,自称不败。 仙山而下,从未曾败。 一个是剑仙,一个是战神。 一个未尝一败,一个百战百胜。 一个是仙,一个是神。 到底哪一个,才是掌控人间气运的霸者。 人们都在谈论他们的故事,迦楼的人民当然相信自己的战神才是人间最强者。 但是除此之外,东边的那群无知的渔夫,却认为剑仙才是从天而降的救世主。 话题在他们之间争论不休,可是风暴中央的两人,仿若未闻。 战神深居简出,剑仙神出鬼没。 天地间,到底谁才是第一呢? 这个问题持续了很久都没有答案,直到有一天,迦楼国内传出消息,战神败了。 战神败了! 败给了邻国一名未及弱冠的小将。 据说,那名小将身处战场前线,却白衣飘飘,恍若惊鸿。 他一个人来到守备森严的迦楼军营,却无人敢拦。 他身上,有一种悲怯的力量,让每个见到他的人,都感觉到心寒。 他就这样来了,一步一步,仿佛踩碎了蝼蚁,仿佛踩踏了孤寂,仿佛踩灭了人间最后一丝温情,只剩下漫天黑夜里看不到希望的破碎黎明。 迦楼的将士看着他来,忽然酸楚涌上心头,仿佛看到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在战后的废墟中马革裹尸,仿佛看到乡亲父老的坟头风烛凋零,仿佛看到心爱的妻子含泪诀别,永不瞑目。 仿佛,这个世界,已经死了。 人们流下眼泪,痛苦的哽咽,想要伸手挽留,却只剩下一片虚无。 白衣小将就这样来到了军营的中心,与迦楼的战神面对面。 迦楼战神并没有像别的将士一般哭泣,他没有可以失去的人了。如果说,白衣小将带来了生离死别的痛苦,那迦楼战神,便是一直在这份痛苦里煎熬之后变得麻木的人。 于是,没有互相致敬的问候,也没有虚情假意的寒暄。 白衣小将看见迦楼战神眼里仿佛被焚烧的虚无,忽然一切都明白了。 他说:“不打了。” 傅雨说:“好。” 迦楼战神退兵了。 白衣小将成了英雄,万民都欢呼着他的名字。 南宫。 迦楼战神败了,国内一片沉寂。 不过数月,终于有人忍不住出声声讨。 什么战神,只是一个废物。 带着几十万大军,居然拦不下周国一人! 有辱国威! 废物!滚出迦楼! 他们忘了,当初动乱的迦楼国,民不聊生,饿殍满地,是这个人,给了他们和平的机会。 欲望啊,就像一个破了洞的葫芦,当它空无一物的时候,似乎很容易就能满足。 可是,当他真的得到了什么,就再也无法填满。 迦楼的人民,一开始,只想能在战乱中存活,后来想要有口饭吃,之后又觉得土地太少,养不活家人。 最后,他们说,他们要俘虏,来给他们种地。 他们要女人。 他们要食物。 他们要烈马。 他们要财富。 他们要看邻国的刁民扮作猪狗逗他们开心。 他们什么都要。 他是他们的战神,这一切,要他来给。 失败的战神,再也无法成为人们心里那个战神,就算是“战神”这个称号,也不愿意留给他。 于是民间出现了众多的挑战者,他们要挑战战神,他们要成为新的战神。 可是战神从不露面,他没有徒弟,没有孩子,没有传人。只有贴身侍卫的一腔热血,拦下了那群追梦的疯狂少年。 “战神派手下欺压百姓啦!” 居心不良者,自古有之。 “辱战神者,等若辱国。”战神是沉默,可这朝堂从来都是喧哗的。 那个爱民如子的皇帝,忽然露出了血腥的一面。 这时人们才想起,这位帝王,曾经的太子,也是从尸骨堆里爬出来的王者。 一将功成万古枯,动荡年代脱颖而出的人,怎会心慈手软。 挑战战神的人不断被拦下,这次不是战神的护卫,而是守护疆土的士兵。 “辱战神者,等若辱国。” 暴力永远是最具威慑力的警告,京城最大的坊市,挂着十二颗滴血的脑袋,每一颗脑门儿上都贴着这样的文书。 战神不能惹,皇权不可辱,帝威不可触! 迦楼有个战神。 传说,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而邻国大周,有个荒唐的皇帝。 皇城南郊,玲珑塔顶。 这里,永远都只有黑夜。 他说,往后余生,满目荒凉。 只是这一句话,便了断了光,了断了人间。 但终究还是留下了一线细盏,微弱的烛光却似黑暗里斩不断的那一丝情。 这一线烛光晃动,照亮了墙上一幅女子画像,和那个久坐的身影的苍苍白发。 这是他很久以前就梦想的舞台。 可惜,终究还是晚了。 他想起多年前他们初识时,他还仅仅十五。粗布素衣的不羁少年,嘴上叼着一截不知哪里摘来的芦苇,突然笑着对她喊了一声。 喂,我能把你的病治好。但是,治好以后,你要嫁给我。 床榻上面色苍白的女子终是有了些许笑意。 好啊。不过你要想清楚,小农,我比你大了十岁有余,你娶个回家的是媳妇儿还是娘呐。 女子的玩笑,却不想就在这一刻编制出了少年的梦想。她并不知道,那个她以为被她一句话说愣的瘦弱身影,在转身的那一刻,便决定了要为她抗下整个天下。 她早已被太子相中,即使重病,也避不开那一场注定悲剧的婚礼。 而他,也早已认定,她是他的妻子。 于是,左手提着药箱,右手握着未来。 这手里的未来,我全部要给你。 后来的少年,在时光的帷幕下开始演绎属于他的传奇,仿佛突然间便拥有了这世间一切的天分。 自然教会了他最伟大的医术,百草尝尽,终有所成。 “神农”之名,世人皆知。 他救人,三教九流,鸿儒高爵,匪盗草寇,有求必应。甚至于欺世之辈,想要佯病毁坏他的名誉,他也只是在对方恶言诋毁后与那人一同开怀大笑。 若是天下再无顽疾为难世人,那就是最好了。 愿我神农门前凋零,而那世间再无枯槁。 只是,时间走得太快,少年的脚步永远跟不上命如浮萍的她。 后来的他,终于配置出能解女子重病的药方,她却已入深宫。 薄幸的太子终成帝王,她更是被打入冷宫,与世隔绝。 神农也试过各种办法,想要进宫为她治病,却都被皇帝阻挠。 皇帝心中记恨的,是她入宫后的冷漠。 是那一场烽火戏诸侯,都换不来丝毫笑意的寒霜面容。 所以在灭她故里族人之后,他便一直期待着她在痛苦中死去。 于是,那个学医的少年,在某个阳光温暖的午后,慢悠悠的走到女子床边,带着一贯的笑容,对她说。 我来娶你了。 你是如何进来的。 走进来的呀。 侍卫呢。 杀了。 军队呢。 杀了。 皇帝呢。 杀了。 天下呢。 我的了……还有你。 弃医从军的少年,十年的征战,终于为她夺得了天下。 那个一心救世的少年,终于为她变成了血洗江山的枭雄。 你愿意嫁给我吗。 时隔多年,女子毫无血色的脸上终于再次出现了笑容。伴随的,还有眼角止不住的泪。 谢谢。她说。 谢什么。 谢谢你爱我。 我又没说过我爱你。 那你说一次。 我爱你。 终于,听完这句话的她,不再流泪,也不再说话。带着多年未曾出现的温柔的笑意,和沉闷流动的叹息,还有不知从哪里飘落的一根洁白丰盈的羽毛,一起消散在那场突如其来的大雪里。 永远都不再说话了。 那一日,神农一夜白头。 正文 第十一章 大梦十年觉(二) 七月廿二,白露。 鸿雁来,玄鸟归,群鸟养羞。 “听说南宫将军不喜刀戮。”修颜涾显然是个标准的儒将,不披甲胄便一身书生气。他平淡冷静,嘴角一直微微带着无奈的笑意。没有人知道他在无奈什么,只是那样的笑,并不像南宫那么令人讨厌。 所幸,这两名少年将军,身上都没什么战场上浸泡出来的杀伐气焰。 南宫并未回头,斜靠在座椅上,古井无波:“那又如何。” “这个地方血腥味太浓了。” “没关系。”南宫也笑着,斜扬嘴角,好像是讽刺的讥笑。 有什么值得他讽刺呢?有什么是不值得的。 这个世界,每一件事都那么嘲讽。 明明讨厌杀戮,却喜欢来这个修罗场。 明明讨厌杀戮,却做了军人,四处征伐,战功显赫。 一将功成万骨枯,已是将军的他,夜里不缺亡魂索命。 修颜涾对着南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果然不愧是我朝最年轻的将军。” 南宫并不清楚这莫名其妙的赞扬是在说什么,不过他也不愿意去深究。对他来说,修颜涾只是泛泛之交,他一向懒得和不感兴趣的人说话。 一个是镇东车骑将军,一个是京城卫将军,本就没什么交集。 战乱年代,未满二十的二品将军,并不罕见。邻国迦楼的战神傅雨,早在十七岁便在朝野更替中,当上了一品大将军。 周围的观众忽然欢呼起来,有钱的商贾,有权的高官,还有那些纨绔子弟,此刻都放下了身份和矜持,近乎发狂的嘶吼,释放衣锦华帛压抑的暴躁。 乱世之中,草木皆兵。乱世初平呢?又有几个人洗得净指尖的血腥。 南宫皱了皱眉,他不喜欢喧闹,尤其是自己处于喧闹之中。但他更不喜欢高调,所以只是一身布衣坐在人群中。这个世界有太多的事让他不喜欢,所以他总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修颜涾看了他一样,不自觉的又露出了无奈的笑容:“怎么了?” “太吵了。” “你真的不适合为将。” “我也这样觉得。” “哦?为什么?” “因为为将之人并不有趣。”南宫委屈的说。 “哈哈……哈哈哈哈……”修颜涾像大笑不止,过了很久才勉强平息下来,一边喝茶一边以手抚膺,“你说的没错,曾经的军中真的没有有趣的人。不过现在你做将军了,你便是最有趣的人……哈哈……哈哈哈哈哈……” 说着说着又自顾自的笑了起来,举杯发现杯中的茶已经喝完了,顾不得形象抓起茶壶揭盖就喝,边喝边笑,终于呛到了。一口茶水喷出,全淋到前面的胖子的秃头上。 胖子锦衣华服油光粉面,一看便知不过民间富贾。他感到头上一热,停下欢呼转身怒目而视,刚要破口大骂,却看到两张带着慵懒却有没有表情的脸,隐隐透露一股让他难以呼吸的压抑,忽然想起来现在风头最火的两个年轻将领,一瞬间什么怒气都被压了下去,讪讪的笑笑,转过身去,将心中的不快都转化到虎吼里去。 南宫将腰间的酒壶取下来递过去,修颜涾摆摆手拒绝了:“我不喝酒。喝酒会让我不清醒。” “你也不像个武人。”南宫摇了摇酒壶,食指轻弹胡塞,仰头大口喝了起来。 欢呼声渐渐平静,涌动的观众也陆续坐了下来,没有那些身躯阻挡视线,南宫终于看到了那个让观众几乎失控的根源。 那是一个女人,甚至不敢用女子这个词来形容的女人。 额前没有刘海,耳边没有云鬓,头发往后简洁的扎成一个马尾,粗陋的戎甲只遮住了胸口和腰胯,但身材却并不诱人火辣,略显清瘦,露出精实的肌肉。 她没有像别的战士一样配备了长剑轻盾,而是背着一把巨大的双手阔剑,一把比她还高出许多的巨剑。 这是自信,舍去防御来增加伤害,若非自信过人,便是疯狂过人。 修颜涾叹了口气:“还以为近来名声大噪的阔剑女子是什么美女,也不过如此。” “武人以力评判高下,容貌常常容易成为负担。不过……她的眼睛很漂亮。” “你以前见过她吗?” “没有,第一次见。” “还真想知道她有何不同。”修颜涾饶有兴趣的看着女子,他自然能看出她异于常人之处,但每一个故事里,似乎都需要一个从轻视到重视的转折。 世人往往自负高明,都渴望着将那些看轻自己的人踩在脚下,扬眉吐气。 他知道,南宫想从他脸上看到这样的变化。 那何不如了他的愿。修颜涾从不介意被人被人认为是无才之人。 被重视了,似乎反而更麻烦。 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罢了,除了她的眼睛真的很漂亮。 很漂亮的眼睛,却淡漠无光。 修颜涾并不是傻子,相反,这个年纪能到这个地位,他比任何人都聪明。所以,他安静的等着她的演出,也准备着自己的表演。 南宫喃喃自语道:“她不会让你失望的。” 正文 第十二章 大梦十年觉(三) 一炷香后,南宫身无繁饰,着蜀锦长袍,束青玉横腰,恍如书香世家的公子,玉面荣冠,信步来到比武场的后台。 阔剑女子并没有什么花俏的招式,不同以往比武场的豪杰总会用各种各样令人血脉膨胀的杀戮手段来吸引目光。看见对手袭来,仅仅是手腕翻转,轻松的挥动那把目测过百斤的巨剑,随后拍向来人,直接击飞。 去年,南宫从战场上回来,因为心软放过了军中内贼,导致十万大军中计被困。虽然他凭借一己之力带领大军脱困,却拖缓了支援的步伐,导致前线大军溃退,损伤惨重。 南宫戴罪立功,带领百名亲兵于峡谷要道拦下两万敌军,让后方有了休整的机会。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只是那百名亲兵,全都在此役中陨落。唯有南宫五日后只身回营,衣不染血,飘逸出尘,仿佛仙人下凡。 然而等待他的不是嘉奖和赞赏,而是父亲有贪狼之名的白离尧盛怒之下的耳光。 “我大周天朝三万精兵好汉,就因你的妇人之仁,白白牺牲。他们都是我白离尧出生入死的弟兄,他们的妻人是我的姑嫂,他们的父母是我的叔伯,大周的天下是他们用生死换来的,却因你这孽畜枉死,我还有何脸面回去见大周子民!” 南宫跪在父亲面前,神色凄然,对着天地三叩首,而后也不知是对谁说:“从今以后,南宫的战场,再无生离死别。” 白离尧闻言,悲怆的怒火转为刹那失神,喃喃道:“你……决定好了?” 南宫抬头,竟已泪如雨下:“父亲,你可知,这五日,我都见到了什么?李家大哥为我挡箭三十七支,赵家兄弟被斩断双臂,仍以口含刀待阵。马家小子未满十四,我曾听他夜啼,上了战场,一样视死如归。还有陈氏父子,我犹记得出征前他们刚添了外孙,不到周岁,就丢了父亲爷爷……” 南宫的嘴里冒出一个个名字,称呼都是“大哥”、“兄弟”、“叔伯”,可见他对这些人多么敬重而亲密。话音不停,刚好一百人的事迹从他口中脱出,每个人死前的样子,都牢牢印在他的心上。 这一百人,无一不是为了护他而死,每提起一个名字,他的心都被刀绞一次。 直到最后一个名字落下,南宫才渐渐没了声音。 “他们,都是为我而死。那三万精兵良将,也都有妻儿父母,都是因我而死。南宫死不足惜。可是,南宫若是死了,人间战乱却不会因此而休。所以,父亲,请让南宫来做这世间最后一位刽子手,以我戴罪之躯,换大周百年太平。” 白离尧沉默半晌,而后长长舒了一口气,似解脱似无奈,似放下了心事,似了断了挣扎。 “宿命呐。” 南宫双目含泪,对着白离尧再叩一首,颤声道:“这些年,父亲对南宫知遇养育,大恩大德,没齿难忘。只是,孩儿恐不能为您养老送终,甚者,还会引一世骂名。这份恩情,不敢寄予来世,只能亏欠于心。” 看着南宫清秀的面容,白离尧想起故人:“每次看到你这双眸子,便会想起你娘。总想着,你终归是像她多一分。后来种种,也只觉得性情上也像极了她。像她便好,像她便能安稳的过这一生。我辈沙场征战这些年,马革裹尸也不就是图子孙有个清平盛世。你可知老夫多希望你能长成那京城里的浪荡纨绔,在家惹祸总有老头子厚脸皮要下来的香火情,你却偏要来战场。你可知去年你意气风发披甲出城时,我被一众苟延残喘的老家伙痛骂了半年之久。就连你那开酒楼的赵伯伯,当了一辈子的生意人,也敢给老夫这个大将军使脸色,居然真敢让全京城的酒楼都不卖酒给老夫。 “天下八国,当将军当得连酒都没得喝的,也唯有老夫一人耳。 “可你终究,还是他的儿子。 “虽未见过你爹,可那毕竟是,陛下都敬仰的人。 “自然做不成那躺在别人的福禄上,安心享福的人。” 人老了,就喜欢唠叨。老人就这样絮絮叨叨的念叨,南宫就这样安安静静的跪着。 也不知说到了哪里,老人上前将南宫扶起,双手托住他的手臂,沉声道:“可你永远都是我白离尧的儿子!” 那日南宫只身星夜前往敌营,日落而出日出则返,待到天明时,敌军已退去。南宫随父亲回朝,战功赏罚之际,他已成为大周最年轻的将军。 而后和平的这一年,他每个月都会来一次王都的比武场。人们在这里寻求鲜血的刺激,他却在寻找安慰。 大周建国不过十年,当权者多是草莽豪杰,战事一停,便没了消遣。几个莽汉一撮合,设立了这个比武场。来此武斗的,既有圈养的战士,也有自荐的江湖人。为了刺激观众,常伴有生死之约,所以断头截身之举,并不少见。 直到一月前,来了一名无名的女剑客,从不取人性命,只用大剑的剑身拍晕敌人。因武斗场修建以来从来没有女子参与,而且其强大的实力又为人倾倒,仅仅一月时间声名鹊起,前来追捧之人不在少数。 女子一击制敌看得修颜涾索然无味,战局结束后跟南宫客套几句便起身离开。南宫纹丝不动,直到人都走光了,才自行来到比武场后台。 “站住!”两名光着膀子的守卫拦住南宫,后台不是什么重地,官家势力豢养的亡命之徒都关在地牢。但这里也不是什么人都能进来的,关乎到武者的尊严。 “我是南宫。” “我管你是谁……”左边那名年轻守卫混话未尽,已被右边另一位年事已高的守卫拉到一旁,然后满面堆笑拱手相迎:“南宫将军,里面请。” “多谢。” 随后不在多说一个字,走进比武场的后台。 起先那守卫皱眉问道:“这人是谁?好大的威风。” 拦下他的老人心里期期艾艾,神色颇有不屑,教训道:“他的威风是别人敬的,不是自己说的。” 想起刚才的对白,守卫挠挠头说:“不明白不明白。你说,他是将军?” 汉子扭头看向北方,那是皇宫所在的地方:“他是大周最年轻的将军……” 北方街道尽头,尘土宣扬之下,逆光中一道黑影伴着“噔踏”的马蹄声飞速袭来。御马来到跟前,骏马在拉扯之下发出“希律律”的呼啸,扬踢立身,稳稳的停在了二人面前。 这等骑术,任是年轻守卫再初出茅庐不知天高地厚,也要恭敬几分。 马背上的人雕蓝华服上绣了一只马身龙首的钟山神,大周国内,再粗陋寡闻之人也知道这是宫里来的重要人物。 来人居高临下,急促道:“南宫将军可在此?” 老汉怕新来的守卫失礼,连忙上前施礼:“回大人。南宫将军刚刚进了后台。” 那人急忙道:“快唤他出来。” 壮汉犹豫了一下:“只怕小人唤不动南宫将军。恕小人冒昧,大人可否告知身份,以便请出南宫将军。” 那人道:“不必。转告南宫将军,圣上回宫了。” 说完策马扬鞭,转身离去。 “圣上……是神农大帝回宫了?”年轻的守卫惊叹道,自开国以来,神农大帝从未离开过玲珑塔。莫说寻常百姓,即使是公众权贵,也鲜有能见上神农一面的。 年老的汉子抬头看了一眼阴郁的天空,燕子低飞,是风雨欲来的征兆。 “要乱了……” 正文 第十三章 大梦十年觉(四) “第几天了?” 眼前的青年忽然发问,没头没尾,奈何天却明白他在问什么。 十年的时间很长,长到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 长到可以忘记很多事。 可是这十年好像并没有在眼前这个人身上留下痕迹。 他还是那么年轻。 那么难以捉摸。 也对,十年前,他才十六岁。 十六岁和二十六岁,对于奈何天来说,没有什么区别。 在他眼里,曾经的太子,今日的皇帝,都不过是一个需要他照顾的孩子。 “第几天了?”问题没有得到回答,他却不恼,微笑抬头,提醒着这位鞠躬尽瘁用心辅佐他一生的国师。 “算至今日,已经六十七天了。”奈何天回答,却不算恭敬。如果有一天,他和眼前这人说话需要毕恭毕敬,可能就是他该离开的时候了。 “已经两个多月了吗?希望他这两个月能过得快活。”青年说,“他已经许久未曾快活过。” 随后,又自嘲笑道。 “我从未见他快活过。” 迦楼战神失踪了。 整整六十七天,杳无音讯。 知道这件事的人不多,除了掌管天下的威懿皇帝,和运筹帷幄的国师奈何天,仅有几名战神的亲信。这些亲信,既是近卫,也是战神传人。 可是没有一个人担心战神的安危。他想走,谁也拦不住。他想留,谁也赶不走。 “没了迦楼战神这个名号压身,他应当是快活的。”奈何天看向窗外,一只不知名的鸟儿,一身灰扑扑的羽毛。 不像宫中豢养的珍禽那样光鲜亮丽,衣食无忧。 努力扑腾的样子,真的很狼狈。 可它看起来,很快活。 南宫从没来过这个武斗场的后台,或者说,是地牢,脚步却没有分毫犹豫。 仿佛有什么在指引他前行。 的确有什么在指引他前行。 女子不是这里唯一的女人,却是唯一的女剑客。 往日也有女人送往这里,花枝招展,风情万种。 可是无论打扮的多漂亮,也不过是为了讨好男人。 她不同,她来这里,是为了打倒男人。 所以她有单独的房间,独特得显眼。南宫很容易就找到她。 她的房间,很少有人会进来,所以当南宫走进来时,她一眼就看见了他。 这个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他的眼中,也应该只有她。 可是她看了他很久,却无法从他的眼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他眼里只有剑。 那一把几乎和她一样高的大剑。 “你是谁?”她忍不住问。 “我也不知道,面对你,我应该是谁。”他的样子不像是敷衍,也不像说谎,反而是在十分仔细的思考,该怎么回答她的问题。 “你是谁便是谁,和我是谁有关系吗?” “有关系。” “我是苁蓉,你是谁?” 南宫思索片刻,“苁蓉”这个词常见,名字却不常见。若是故人,应当不那么容易忘记。 他应该是不认得她的。 但是他认得这把剑。 “这是我朋友的剑。”南宫说。 “这也是我朋友的剑。”苁蓉说。 “你这位朋友呢?” “他说,他要去了结一段恩怨。临走时,他留下这把剑,还叫我来长安。” “来长安找谁?” “他说我到了长安,会有人来找我。” 南宫走向这把剑,细细摸索,苁蓉也不阻他。因为她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份难以抑制的感情。 他和他,应当也曾是生死之交。 南宫看得很仔细,他从未碰过这把剑,却清清楚楚记得这把剑的样子。 那个人,每次挥剑,他都在他身边。 那人说,这把剑很重,但是只要每日挥舞上一千次,便不会觉得重了。 他也曾问南宫,要不要挥一下试试。 南宫总是笑而不语。 可是现在,他多想挥一下试试。 “他说的没错,认得这把剑的人,一定会找你。这把剑,你保管的很好。”南宫说,“这个朋友,对你来说很重要吧。” 苁蓉说:“不重要。” “不重要?” “他请我吃汤圆,所以我为他保管这把剑。两不相欠。” “这把剑不好保管。” “但是汤圆很好吃,所以这把剑值得保管,这很公平。” 南宫笑了:“你很喜欢吃汤圆?” 苁蓉认真的说:“难道还有人不喜欢吃汤圆的吗?” 南宫说:“我就不怎么喜欢。” 苁蓉说:“那你以后有汤圆都给我吃吧。” 南宫说:“好。我有很多很多汤圆,却没有一把像这样的剑。” 苁蓉想了一下,说:“这把剑不能给你。” “那你还想不想吃汤圆。” “想。” “可我不能平白无故的把汤圆都给你。我需要一把剑。” “我来做你的剑。” “你来?” “我来!” 南宫又笑了,他忽然发现,和苁蓉说话,很开心:“你如何做我的剑?” 苁蓉说话很快,但说话的样子却总是很认真,即使胡言乱语,也让南宫不得不相信:“你要打谁我帮你打。” “我的剑,是要用来杀人的。” 这次苁蓉没有很快的回答他,她犹豫了很久,才问:“可以不杀人吗?我可以帮你打晕。” “有些时候,有些人,一定要死。” 苁蓉沉默了,沉默的时间不长,因为她从南宫眼中看到了笑意。她忽然问道:“你的汤圆里有红豆吗?” 南宫愣了愣,说:“嗯……大概有。” “好,我做你的剑,做你杀人的剑。”苁蓉爽快的答应了。 这却令南宫始料未及,忍不住问道:“为何?你不像会杀人。” 苁蓉笑着说:“因为你也不像。” 忽然“吱呀”一声,房间的门又被打开,进来一名年老的汉子。 南过记得他,刚才在门口此人放他通行。 “南宫将军,皇上回宫了。召百官进宫议事。” 百官议事,只有上朝的时间。现在还不是时候。 可是白离尧却告诉南宫,当今圣上,是真正的天子,行天之意,不需要规矩。 皇上要议事,什么时候都可以。 南宫看向苁蓉,说:“跟我走吧。” “去哪儿?” “去吃汤圆。” 正文 第十四章 大梦十年觉(五) 南宫进宫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送苁蓉回将军府,给她安排住处,还陪她吃了一碗汤圆。花了不少时间。 对于神农皇帝的召唤,他似乎一点都不着急。 这是大大的不敬。 刚好,他也从来没有尊敬过这位素未谋面的大周开国皇帝。 不上朝的皇帝,很难让人尊敬。 迦楼入侵,他不在。 天下大旱,百姓食不果腹,他不在。 政权变更,权臣谋反被镇压,他还是不在。 这一年,南宫只有十六岁。他听说,迦楼的皇帝也是在这一年继位。 迦楼的威懿皇帝有着很不错的名声。都说他爱民如子,勤政爱国。 和这位不理朝政的神农大帝完全不同呢。 南宫苦笑着摇头,他回大周的时日不长,屈指一算,也不过三年。 这三年,国内发生过很多事,譬如权臣刘三石谋反,却被那几位一向合不来的开国元勋一同镇压,其功效之显著,处事之神速,责罚之残酷,直接将那旧贵族趁着君王不理朝政而蠢蠢欲动的谋反之心扼杀在摇篮之中。 这一点,倒是令南宫十分意外。 这一班老将的衷心,是多么难得的瑰宝。 所以,神农皇帝才敢放下江山,放心的交给他们打理吧。 可是今天他回来了,却不知为何,南宫心里隐隐有一种感觉。 大周要乱了。 大周皇宫是前朝修建,神农称帝恰逢大旱,其本人也不喜浮华,便不改分毫,原样保存。 南宫从马车上下来,举步进宫,四周雕梁画壁,白玉参差,宫阙楼宇纵横交错。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各抱地势,钩心斗角。 可是再美的景,见多了也会平凡。 面对这些,南宫视而不见,直接来到炎华殿,这是文武百官上朝议事的地方。 此刻,群臣噤若寒蝉,神农大帝坐在宽大的皇位上,闭着眼睛,仿佛睡着了。 南宫从正门进入,虽然步履轻盈,但是这里实在太安静了,还是发出了声响。 百官面朝着皇帝,无人敢回望来者,只是不乏幸灾乐祸之人,暗暗诅咒这迟来的倒霉鬼。 无人理会,却恰恰从了南宫的心意,他低调的侧身融入群臣之中,就像杯酒入海,枯叶藏林,消失不见。 众人都低着头,皇帝也闭着眼,南宫偷偷望去,打量这位神秘的君王。 他的头发虽然紧紧的扎在皇冠之下,却是油腻凌乱的结团,一看便知好些年没洗。 他也的确好些年没有洗过头发。 形容枯槁,脸色憔悴得发灰,传说这一年他不过三十余岁,却已经满脸褶皱。 悲伤的人,总是显得憔悴。 憔悴久了的人,总是显得苍老。 南宫正看着,神农却忽然睁眼,看向南宫。 这一刻,南宫就像被人掐住了脖子,难以呼吸。他的脸色涨的通红,却无法挣脱。 这本是一种痛苦的感觉,南宫却感到异常的舒畅。 外气无法入体,体内却似有一股洪流在奔腾,从他的奇经八脉中一路游走,竟是在为他打通经络。 只是片刻,这种感觉就从他体内抽离,他感觉自己又能呼吸了,却浑身乏力,顾不得还在朝堂之上,瘫软在地。 “扑通”一声倒地,终于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力,看向此处。 白离尧统帅三军,封号开疆元帅,位于武臣之首,自然站在第一排。回头看去,见南宫瘫软在地,又见那一缕契机牵引,慢慢回到神农体内,这令神农看上去又虚弱了几分。 他立即明白其中缘由,当下跪拜道:“多谢。” 神农即位后便不理朝政,平时议事就像吵架,众人你一言我一语,最后谁还有力气撒泼听谁的。宫廷中尚无礼法,武将说话更没规矩。 这看似无礼的一句“多谢”,却最合神农大帝的胃口。 他知道,自己荒唐了十年,这些人却还把自己当兄弟。 他也学着白离尧的语气,起身对满朝文武说了一声:“多谢。” 新进的臣子不明何意,只是屈身跪下以示感激。一班跟了他近二十年的老臣却已老泪纵横,齐声道:“多谢。” 而后再无话语,天子动情,谁敢扫兴? 良久,一位年过耄耋的老臣须眉白发,从人群中走出。 他是当今丞相,名为张叙丰,众人失态,年纪最大的他自然责无旁贷的出来控制场面。 毕竟,再不议事,老眼昏花的一帮老臣可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圣上回京,普天同庆。君臣互泯,感人肺腑。只是不知,所谓何事。” 文成说话和武臣显然不同,既要简洁明了,又要讲究韵律格调。偏偏文人还最是话多,真是十分不容易。 神农却泪眼含笑,丞相是他敬重的老者,这江山争夺,他功不可没。 “我回来,是因为我快死了……” “这些年,苦了你们。”神农大帝满头须发,皮肤就像枯死的树皮,若非身份显赫,事迹人尽皆知,否则谁能相信,此人不足四十,正值壮年。 “我知道,外界都说我是昏君,不理朝政。是你们帮我平息内乱,治理天下。”他有气无力的说着,前排的老臣悲戚的喊了一声“皇上”,却被他摆摆手劝阻,“昏君就昏君吧。这个昏君也是你们硬要我做的,所以昏君的罪过,也是你们的罪过。” 神农大帝有气无力,却略带狡黠的笑着。 就像,当年那个十几岁的孩子,带着药箱,尝尽百草,走遍天下时,总喜欢在他们的饭菜里放入淬体的苦口良药,看着他们无奈苦笑时,会露出的狡黠笑容。 这久违的熟悉笑容,看在常人眼里,不过是将死之人的回光返照,可是在一众随他出生入死的老臣眼中,却是枯木逢春,心死,而复生。 他们都是战场上出来的,眼泪早已伴着血水流尽,可是此刻,眼前为何模糊了。 不要!他们擦干眼泪,他们想再看一次他玩世不恭的笑脸。 “所以现在这个难题,也交给你们去费心。” 他弓着背仰着头,黄袍里面露出一身破布素缟,就像一个疯老太婆。 可是谁敢不敬他? 即使是本无敬意的南宫,在看到他第一眼时,就从心底产生了敬意。 这是真正的天子。 “我活不久了。或许还有几天,或许就在下一刻。我是医者,我知道,我活不久了。”他有气无力的说,“从未参与朝政,有我没我,其实都一样。” “不一样!”白离尧沉声道。 “的确不一样!”张叙丰恭敬道。 “好好好,我知道不一样。你们两个,一向不和,想不到这个时候终于说出了一样的话。” 张叙丰道:“我们也不一样!白将军不过意气用事,老臣所指,是有无陛下,天下将会不一样。” “呸!就你话多。”白离尧骂道。 神农大帝摆摆手说:“我知道,我知道。所以这就是我留给你们的难题。” …… 这次朝议,是开国以来第一次由皇帝主持议政。它开始的突然,结束的随意,就像这不修边幅的帝王,肆意而为。 他说了很多话,就像要把这十年所欠下的话一次说完。他走下皇位,来到群臣之中一一问候,忆起往昔,岁月峥嵘,指点江山,仿佛又变回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 他说了很多从前的事,因为他是个念旧的人。念旧的人往往很难割舍过去,念旧的人往往很难放下回忆。 他说起了年少时的一壶酒,那是一个病重的女人给他的。 他尝了酒的滋味,却记不住酒的滋味。 他只记住了那个女人。 这天下,这江山,从来都不是他想要的。 正文 第十五章 大梦十年觉(六) 南宫回府已是深夜,神农大帝留下的难题,不需要他来解答。 他也没兴趣解答。 他有兴趣的,是府中那个爱吃汤圆的女人,和她那把剑。 此刻,更让他有兴趣的,是眼前的这个男人。 他当然不喜欢男人,可这个男人却让他喜欢。 这是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面若刀削,却仿佛是个随和的人。 他就这样坐在将军府的门口磨刀。 一推,一送,一柄两尺长的漆黑短刀,似乎被黑夜吞噬了。 或者,是这把刀吞噬了光。 “我上次见你的时候,你也在磨刀。”南宫说。 “这把刀磨不好。”那人说。 “那你为何还要磨?”南宫说。 “现在磨不好,以后总会磨好的。” 南宫走近他,细细打量这把刀。 这是一把平凡无奇的刀,只是看起来断了一截。浑身漆黑,没有刀锋。 “这把刀为何只有半截?”南宫说。 “我没想到你是一个这样好奇的人?” “我也没想到你会在这里。” “那不是很好吗?人生若总是在意料之中,那还有什么乐趣。” 人生若总在意料之中,那还有什么乐趣。南宫心里重复了一遍这句话,竟觉得他说的很对,无法辩驳。 他将这句话记在心里,然后说:“这个国家想杀你的人不少。” “这个天下想杀我的人更多。” 南宫忽然发现,这个二十出头的青年人,似乎有许多不那么让人开心的过往。否则,他怎么将如此令人绝望的话,玩笑般轻描淡写的说出来。 那人见他不说话,便主动问道:“你可认识这把刀?” “不认识。”并非嘲讽,南宫真的不认识。他只认得剑,且只认得一把剑。 那人说:“这是昔年刀绝傅雨雪的黑断刀。” 南宫说:“不知道。” 那人说:“你的确应该不知道,于这世间而言,他已经消失二十二年,二十二年的时间,足够让人忘记太多的事,和更多的人。” 南宫说:“但是对某些人来说,有些人是永远无法忘记的。” 那人说:“听起来你像是某些人。” 南宫说:“听起来你也有个有些人。” 那人说:“也非是有些人,不过是一人耳。” 南宫说:“便是这傅雨雪?” 那人说:“便是这傅雨雪,他是我的父亲。” 南宫说:“他为你留下了这把刀。” 那人说:“有些人又为你留下了什么?” “一把剑。”南宫说,“和一个女人。” 却说那白离尧和张叙丰一武一文,常常因政见不和在朝堂上吵得不可开交。可是私下里却是跨年至交。 昔年一众老将随神农打天下,白离尧多次救张叙丰于危难之中,而张叙丰的神机妙算也常令白离尧旗开得胜。 那年一场惊险绝伦的恶战,亏得张叙丰机关算尽,白离尧才在千钧一发之际求得一线生机。待到率师回营,却见操劳过度的张叙丰卧病在床奄奄一息,已近不惑的白离尧居然像个孩子一样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直呼“老张!老张!猪娘养的老张别死啊!” 而一旁那个已从少年长成青年,却仍旧笑得的玩世不恭的像个傻子的煎药男子,喊道:“白小狗,你喊什么呢。你忘了你老子我是干什么的了,你们想死,都得先问问老子。老子不死,你们一个都别想死。” 张白二人,对少年的话,总是记得清楚。那个惹人喜爱的顽劣少年,就靠着这些不正经的混话,骗得一群赤胆忠心的人中俊杰,为他出生入死。 可如今,他说却他要死了。 这个少年啊,连死,都要死出一番俏皮。可那些总是宠溺的配合他玩笑的忠臣良将,亦或可称之为长辈的人,这一次,无论如何都笑不出来。 帝业大成,武将喜欢威风,文臣却知功高易震主,张叙丰这些年过得十分低调。 低调到,回家多要搭乘白离尧的马车。 “皇上这天下,大半是靠这一身医术打下来的,怎会困于顽疾?”白离尧与张叙丰相对而坐,马车摇摇晃晃,他却稳如泰山。 “常语有言,医者治人,不能自医,吾皇坎坷,痛失爱侣,十年之间,茶饭不思。倘若旁人,早随仙鹤,乘风西去。幸得天佑,艺授圣君,一身修为,已列地仙,熬得些年。” “唉……虽然不知道你说些什么,但是……唉……” 二人之间,牛头不对马嘴,鸡同鸭讲一路,送别张叙丰,终于回到将军府前。 马车刚停,白离尧雷厉风行下车,却见南宫与一名青年站在门口谈笑风生,挡着家丁进出,来往人流只好绕行小门。 “南宫!”白离尧喊道。 南宫行事虽有些乖张,但对这位养父却格外崇敬,施礼道:“父亲。” 白离尧点点头,举步上前,南宫已经侧身退开。可另一位年轻人却依旧矗立挡在门前,似有所思,不动于衷。 “怎么,迦楼战神要单枪匹马闯我大周将军府?”白离尧看也不看他一眼,也未对他此时出现在此地感到任何意外。 来人正是失踪两个多月的迦楼战神傅雨,没人会想到,他离开战神殿,却是为了来找他战场上唯一的败绩。 傅雨要隐匿踪迹,自然无人可知,可既然露了面,遍布眼线的京城,怎会不知他的行踪。 傅雨温言道:“不会。” “不是不敢,更不是不能,而是不会?”白离尧终于转头正视傅雨,他并非看不起傅雨,或对他有何偏见,甚至此等后生可畏之人,十分对他脾气。 只是此刻的大周,马上就要到朝野更替风雨飘摇的时刻,在敌国最高战力面前,容不得他起惜才之心。 这个流于表面的下马威,吓不住,也不得不下。 这是帝国必须的气势。 “我来找朋友喝酒。”傅雨依旧面不改色,坦然相视。 白离尧问南宫:“你的朋友?” 南宫无奈摊手道:“算是吧。” “早点回来。”说罢白离尧大跨步走进将军府,竟就这样放任这大周天字号大患在他将军府门口大摇大摆任由来去。 随行护从却是眼神交换,各自奔向不同方向…… 傅雨看着白离尧的背影,道:“这便是当初那位要以群雄下酒宴的贪狼大将白离尧。” 南宫笑道:“据说我们的皇帝喜欢喊他白小狗。” 傅雨神色竟有些羡慕,叹道:“真好啊……” 南宫不明就里,道:“什么真好?” 傅雨道:“他唤你名字时,虽然严厉,却透露出得意。我多想让我父亲也为我得意。” 南宫笑道:“看来这段往事是避不开了。来,我们进去聊。” “白离尧说的是‘早点回来’。” 傅雨自嘲一笑,对于不受欢迎这种刮骨之痛,他已经很习惯了,“这座将军府很宏伟。” 南宫举目看去,平静道:“据说是前朝王侯府。” 傅雨道:“在迦楼,我也有这样一处居所。在里面住了八年,再也不想进去。” “哈哈。”南宫道,“虽然战场上你我生死相搏,但如今你远来是客,我总要好生招待,否则你回去说起南宫将军待客不周,岂不堕了我大周脸面。” 傅雨反问:“你们大周很在乎脸面?” 南宫道:“我们大周,人人都在乎脸面,偏偏有一位不修边幅的君王,从不在乎脸面。” 傅雨道:“迦楼也是如此,为了脸面,可以杀人,也可以吃人。可是偏偏那位迦楼皇帝,却是一位可以为天下苍生不要脸面,而下跪的人。” 南宫不知这段历史,事实上,他从来不关心别人的事:“哦,他跪了何人。” “我。” 南宫一愣,而后笑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迦楼战神傅雨,值得一跪。” 傅雨说:“不值得。他跪我的时候,我不过还是个孩子,那时,我还叫傅洪雷。” 南宫有一种预感,这是一个漫长的故事,所以他也不着急打听,而是说:“我知道京中有一家酒楼,那里的竹叶青很不错。” 傅雨苦笑:“你说不错,那一定是不错的。可是我不喝酒。父亲就是在喝酒那天离开,从此再也没有回来。我不敢喝酒,害怕酒醒以后,又只剩我一人。” 南宫失笑道:“你怕孤独?” 傅雨说:“我孤独惯了,我怕绝望。” 南宫忽然想起一事,道:“我还知道一家铺子的汤圆做的很好吃。” 傅雨笑道:“好。” 二人身负绝世武艺,脚程不落神驹,并行三五步,风驰电掣间,便来到城西一家铺子。 就在他们离开将军府同一时刻,张叙丰也恰巧看见那名风头正盛的年轻卫将军,与他的长孙张初心,有说有笑的离开丞相府邸。 此时夜深,虽然没有宵禁,街上也无几人。 大周的京都,还未形成一国首都灯红酒绿的风发意气。 二人来到一间不打烊的店铺落座,南宫故意移动一下座椅,摩擦声叫醒了打瞌睡的小二,却没有带出分毫被惊扰了春梦的火气,伸手往脸上一抹,便换出一张笑脸迎了上来。 “店家,来两碗汤圆。”南宫招呼道。 “客官,您要什么馅儿的?” 南宫几乎从来不吃汤圆,曾经,食不果腹,他没有选择。后来,他是一个武人,更不吃甜食。因为那是让人软弱的食物。 于是他在记忆里搜索,终于想起来一种口味:“红豆。” 小二一愣,神色有些为难,傅雨却笑道:“芝麻的就可以。” 南宫不解,问道:“我说错了?” 傅雨说:“这个季节没有红豆。” 南宫又问道:“不是在同一个季节?” “相近却不相同。”说完似乎又怕他不懂,补充道,“就像我和你。” 南宫来了兴趣,问道:“我和你,何处相近,何处不同?” “我们都是伍人,我们都不喜欢杀人。” 南宫笑了,他说的没错,这也是他喜欢他的原因:“那不同呢?” 傅雨说:“我们侍奉的君王不同,所以我们的人生也会不同。迦楼的皇帝是个好皇帝。” 南宫说:“大周的皇帝却是个十足的昏君。” 两碗汤圆上桌,小二听见南宫的话,赶紧捂着耳朵跑开。 傅雨说:“大周的神农大帝也是一位好皇帝,而且是千古一遇的好皇帝。” 南宫说:“不上朝的好皇帝?” 傅雨说:“所以他才是千古一遇的好皇帝。他不用上朝,无需兢兢业业指点江山,群臣却忠心耿耿,为他分忧解难。与其说他是个皇帝,不如说他是个象征。天下八国都有自己的象征,摩伏的无双国士,夜刹的自在菩萨,迦楼的战神傅雨,都是百年前六道剑神鲁正礼为天下定的格局。只有你们大周,可以不要这剑神气运,不需修罗帝国的护国象征,而是以朝臣对帝王的忠心来维持。有他在,朝政才会稳固。没了他,大周天下就要乱了。” 说起自己的名号,傅雨平静又坦然,仿佛说的是戏文上的故事,与己无关。南宫忽然想起今日朝议上张叙丰说的话,原来神农大帝所说的难题,指的是这个。 傅雨接着说:“古今有记载的明君很多,却无人能做到像他一般。人的欲望是与生俱来的,他却能让他麾下的群臣将欲望埋在心底,心甘情愿去维系他的江山,这很难。尤其,他还是今世唯一的地仙。” 南宫若有所思,地仙之说,他常听白离尧提起,却不知甚解。又说:“那迦楼的皇帝是个怎样的人?” 傅雨没有立刻回答,似乎还在犹豫,沉默片刻,说:“他,是真正的皇帝。” 正文 第十六章 大梦十年觉(七) 二十年,他山终得见。 神农在秋末回京,少年得志,终在大雪中空寂枯骨。 那一年,雪来得很早。 那一夜,雪下得很大。 张叙丰的老寒腿让他苦不堪言,可他不能倒下,江山危急,他不仅是开国元勋,也是看着神农成长的长辈。 他要保护这个孩子。 保护这个孩子所希冀的一切。 保护他的盛世! 白离尧坐在府中,眼前这个吃汤圆的女孩子他好像曾经见过。 那把从不离身的阔剑,隐隐泛着白光,就像看见老友时漫开的笑颜。 修颜溻喜欢喝酒,尤其是朋友送的酒。 可是他没有朋友。 他更喜欢寂寞,逢场作戏的应酬后,他终于可以和他钟情的寂寞对酒当歌,谈笑风生。 “哈哈,哈哈哈哈。”这一壶酒,为何越喝越冷。 他想被人看见。 他想被万众瞩目。 他想光明正大的从黑夜里走向人间,想让下一个盛世,是他的名字。 他叫修颜溻。 大雪封锁了京城。 点点星光,也只是朱门之中,豪宴澜庭。 饿死骨,冻死骨,一滩腐骨,却令人羡慕。 傅雨隐约记起,那个初雪的傍晚,傅雨雪痛苦过后,却是笑着离开的。 “迦楼皇帝,是怎样一个人?”南宫问道。 他问了,他不在乎。 迦楼皇帝如何,他从来都不关心。 人生在世,如鱼在水,何以免俗。他不能,所以他要问,仿如他关心这一切一般。 “他是真正的皇帝。”傅雨答道。 如此便够了,南宫不再问。所以他换了个问题:“下棋吗?” 可傅雨偏偏要答。 他摇了摇头说:“迦楼的子民,都说他太心软。迦楼是个好战的帝国,迦楼的人都有一股兽性,还有一股野性。” “哦?” “兽性和野性,从来都不一样。”南宫未问,傅雨要答,“兽性是贪欲,是弱肉强食。野性是混沌,是不守规则。迦楼的子民,都是野兽。” “可你不像野兽。” “因为我是迦楼的王。” 一语之下,石破惊天。大逆不道的话,轻描淡写的吐露,仿佛只是在说他额间有一缕白发一般。 南宫不语,从一开始,他都不知道傅雨为何来找他。他只是从袖口中滑落出一枚白色棋子,在指尖拨弄,细细摩梭。 傅雨却依旧在说,从一开始,他就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找南宫。 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心里有话想说,但是无人想听。 所以他要找个陌生人,却又不能是完全不相干的人,因为那会听不懂。 南宫也不想听。他在想他的剑。 既是剑,也是人。 他还在想那一碗汤圆,红豆馅,是不是真的比芝麻馅的好吃。 他想了很多,唯一没在想的,便是眼前之人。 十几岁的人,对于天下,没有那么多的抱负。 傅雨似乎没有察觉南宫的心不在焉,或许他也不在乎南宫的心不在焉,他只是自顾自的说。 “迦楼威懿皇帝,是难得的好皇帝。他在人前总是一副懦弱心软的样子,可是一将功成万骨枯,迦楼的天下,就像一片钢铁浇筑的森林。心软的人,终究要成为猎物被人捕食。都说他是善良的人,可善良的人,谁能当得上皇帝。帝王之道,在乎霸道。天下只有一个神农,大周的安稳也会在神农离世后分崩离析。大业,终究是霸业。” 南宫想起了神农,虽然他是有名的昏君,却更是有名的善良。 傅雨说:“都说我十二岁屠村,却不知,那百户亡魂,如今缠绕的,是他的床头。” 南宫说:“名利都在他身上,恶人却是你来做,所以你恨他?” 傅雨笑道:“我怎么会恨他。他替我杀了该杀却不能杀的人,我本应谢他。我恨那些村民,可是无论如何,我都下不去手。” 南宫碗里的汤圆渐渐凉了,他不知道汤圆凉了以后,还会不会好吃。他只知道,一个人心冷过后,吃什么,都是酸的。 所幸,今天他的心是热的,可是眼前这位迦楼战神,似乎冷得无法触碰。 傅雨无端的伸出右手,掌心朝上,五指弯曲,微微虚握于空中,然后向南宫示意。 南宫不明就里,只是看着他。 傅雨的手握成一个拳头,五指与掌心之间却有一道缝隙,就像不懂书法的人,握着一杆狼毫的样子。此刻狼毫从手中抽出,仅剩一只没握紧的拳头。 而后,拳头猛然握紧,手臂纹丝不动。 “轰!”一声巨响从拳头中震荡,拳下桌碗瞬间碎成齑粉。 肉眼可见的波纹扭曲时空,以拳头为中心,像水波一样荡漾开,所触之物,都化为灰烬。 而南宫却对凶猛来势视若无睹,只是指尖白子不知何时换成一枚黑子,直到这波纹来到南宫身前两寸,黑子落子于虚空,隐约可见纵横十九道棋盘呈现在南宫与傅雨之间,已成回龙征之局,而后一道金色的屏障从棋盘辐射开来,波纹四周都被这金光狠狠碾压,无法继续扩散。 而后金光收缩,将这到波纹压回傅雨手中。 “砰!” 傅雨手中响起爆炸声,他却毫发无伤。 “方寸之间,崩山之力。”南宫表面赞赏,心中却有些不悦,“可惜了这碗汤圆。” 傅雨却笑道:“不动声色,就将我的拳势逼回来,昔日战场上,我输的不冤。” 南宫却不接他的话说道:“神农皇帝不理朝政,我们的俸禄多年未放,你若把这铺子毁了,我赔不起。” 傅雨说:“迦楼皇帝倒是很大方,如果你喜欢,我便把这里买下来送你。” 南宫说:“我的确很喜欢,可是大周境内不收迦楼货币。” 傅雨忽然转移话题:“神农是今世唯一的地仙,迦楼入侵,本就毫无胜算。只是我朝中有人得知神农十年未现世,才有了投机之心,撺掇民心,攻打大周。威懿皇帝却是个聪明的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占领大周,只是以势试探,所以才让我坐镇军中,却不带兵杀敌。如今知晓大周有你这样的高手守护,我便可放心离去。” 三言两语之间,傅雨竟把国内机密道了出来。南宫不知道他是不是因为刚才出手不敌自己,才故意说些冠冕堂皇的话。但是他愿意去相信他。 傅雨眼中,有南宫熟悉的神情。 南宫说:“你要去哪儿?” 傅雨说:“我要去找我父亲。” “傅雨雪?” “是。” 南宫看着满地尘埃,尚未落定,忽然笑道:“可否与我说说,这傅雨雪,究竟是怎样一人。” 随后又招来店家,换了位置,布上一屉包子,两碗汤圆。 傅雨端起汤圆,也不怕热,三两口吃完,看得出来他心情十分畅快,然后说道:“好!” 正文 第十七章 大梦十年觉(八) “我的父亲傅雨雪,年轻时便是江湖中有名的高手。他的师傅叫孟如虎,是一个一心只有武艺的武痴。”傅雨吃罢汤圆,用衣袖擦嘴,就像个没长大的孩子。任谁也看不出,就是这样一个人,为威懿皇帝打下了江山,又守住了天下。 南宫也不言语,他喜欢听。说的越多,错的越多,他可以犯的错,已经越来越少。所以他只是安静的听着。听着这些与自己无关的往事。 傅雨说:“孟如虎的心中,从来没有对错,只有胜负。家父幼时孤苦伶仃,四海漂泊之际,因骨骼清奇被孟如虎看中,收为传人。五岁习武,十岁出师,年至十五,就在江湖上闯出了名气。但是业师痴武,师傅要做第一,徒弟怎么可以出头。 “所以父亲十五岁那年,于蜀山剑阁藏剑,金盆洗手,入仕为官,从此退出江湖。 “彼时孟如虎仍旧沉浸在江湖名声的厮杀中,唯一的弟子退出江湖,他也毫不挂心。 “而家父年仅十五,在江湖中未惹因果,也无几人知道他是孟如虎的徒弟,那时的江湖与他无关,还未入江湖就已出江湖,倒是出的利落。 “江湖中人喜欢用剑,即使现在,剑也是名门正派的象征。一百年前的六道剑神以一己之力将天下一分为八,不仅造就了朝堂的新格局,也引领了一波剑道正宗的风气。孟如虎年少时在昆仑山门下修行,也是御剑有术。可是昆仑门中弟子欺他在山中无依,常常用嗟食混黄羞辱于他,终不堪其辱,离了昆仑。从此弃剑不用,只用刀。 “他说,用剑多是伪君子,他宁可做个真小人,也不屑与之为伍。 “家父初学武艺,用的也是剑。剑者,正且直,气清且长。孟如虎曾说:‘剑是君子之兵,刀乃妖魔之器。习武之人,皆从剑始。炼艺十年,不忘初心,即为剑神。心若蒙尘,便不配用剑。’” 听得这自相矛盾的话,南宫不禁问道:“所以孟如虎是用剑的高手?” “他是用刀的高手。” 南宫不语,他已知晓。痴狂之人,若无赤子之心,便是疯魔无忌。 傅雨说:“家父以武入仕,却弃剑不用,只依仗着一双肉拳。可惜朝堂不比江湖,江湖有江湖的规矩,但江湖的规矩,往往以人为先。一个人,活在世上,便只争一口气。一言不合大打出手,这在江湖中,是气魄,是大侠。江湖人,最看不起那些闪躲畏缩之人。朝政却不同,朝堂的规矩,是秩序,是平和。朝廷中的斗争,不能见血,唯有暗流涌动,借他人之手,将人扼杀在无声之中。” 南宫说:“江湖人,的确不适合为官。” 傅雨说:“江湖人,儿女情长,义气当先。这些话,用在一个人身上是侠,用在国家身上,便是贼。” 南宫说:“看来令尊这仕途坎坷啊。” 傅雨苦笑:“何止坎坷,做了三月的地方官,就因冲撞的皇妃,被剥去官职,贬为庶民。” 三个月,太短了,短到不值一提。可是傅雨偏偏提了,南宫就知道,这当中,定有另外一番值得一叙的故事。 这只是个铺垫。 南宫忽然觉得有些冷,他打断了傅雨,望向窗外,说:“下雪了。” 傅雨说:“下了很久了。” 南宫说:“这才七月,这场雪下得太早。” 傅雨却说:“不早,不早。” 南宫好奇,问道:“不早?” 傅雨说:“这场雪,十年前就该下了。” 南宫心生警兆,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傅雨会在今天出现。神农回宫,在这敏感的时刻,迦楼战神,这个敏感的人。 他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地方。 可他又是最应该出现在这个地方的人。 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他出现在京城,理所应当。 甚至可以说,他必然出现。 可是,他却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出现在这家卖热食的铺子,出现在南宫将军面前。 南宫警惕的望向他,看见他玩味的笑颜那一刻,忽然又放松了。 傅雨将南宫神情的变化捕捉得一清二楚,他笑着说:“很好,很好。这才是你应有的表情。” 南宫说:“什么样的表情?” 傅雨说:“轻松的表情。有你在京城,神农不会有事。只是,你还年轻,经历的太少,所以你还是会紧张。以你的技艺,无论面对何事,你都不该紧张。” 他用了“技艺”这个词,不是“武艺”,也不是“本领”。 十分精准。 他看透了南宫。 这才是令南宫感到害怕的地方。 南宫说:“不愧是迦楼战神。” 傅雨笑而不语,添上半碗甜汤,吹凉了喝下,然后说:“你大可放心,至少现在还没人能在京城动手。而且,威懿皇帝也不希望神农这么快死。” 言下之意,傅雨非但不是来行刺,反而是来护驾。 南宫不动声色,说:“多谢。” “你不用谢我。国家是国王的国家,天下却是天下人的天下。无论是威懿还是神农,都无法掌控人民安定之后的欲望。和平太久,必然会有战争。这场战争,不是你我仅凭一人之力可以改变。我不行,你不行,威懿不行,即使是今世唯一的地仙,神农也不行。” 想起神农那副无赖模样,南宫对他没有丝毫的期望。但是“地仙”这个词,自从神农出现,他听到过太多次了。 他问道:“究竟何为‘地仙’?” 傅雨很诧异,但是这诧异也只是片刻、他已经明白,南宫的能力不是自身修炼,而是别人给予的。 毕竟有这身本领的人,人间大道天地法则尽赋予心,还有什么能让他情绪产生波动呢? “道家典籍中有记载:地仙者,为仙乘中之中乘,有神仙之才,无神仙之分,不悟大道,止于小乘或中乘之法,不克就正,不可见功,惟长生住世而不死于人间,所谓不离于地者,此也,古今来修仙得道者,以此类为最多数,其修道之始也,法天地升降之理,取日月生成之数,身中用年月,日中用时刻,先识其龙虎,次配其坎离,辩水源之清浊,分气候之早晚,于是收真一,察二仪,列三才,分四象,别五运,定六七,聚七宝,序八卦,行九洲,五行颠倒,气传子母而液行夫妇也,三田反复,烧成丹药,永镇下田,炼形住世,而得长生不死,以作陆得游闲之神仙,故称之曰地仙。 “简单来说,神农修为已经脱离了肉体凡胎,却心有执念,堪不破大道,无法飞升。人的武功修为分内外,外功修力与技,修的是肉体的力量,如我,力拔山河。内功修气与神,肉体羸弱,却可以调动天地间的气势为己所用,如你,谈笑间,风起云涌。无论内功外功,修至化境,便可挣脱肉身的镣铐,羽化成仙。所以,现在有些门派中,已不说练武二字,而是说修仙! “神农是今世唯一的地仙,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因为还有一位地仙,已经多年没了消息。你可知道他是谁?” 南宫看到傅雨眼中跳动的神采,那个名字似乎已经浮现在他脸上。 “傅雨雪。” “神农”这个名字,留下过很多传奇。南宫身在大周,耳濡目染,既是不去刻意了解,也逃不开神农的传说。 “刀绝”这个名字,也留下过很多传奇,可是他已消失了整整十年。十年的世间,足够让这个世间去忘记一个人。 所以说到傅雨雪,傅雨双眸放光,那是他的骄傲,也是他立世的决心。 可在南宫眼里,那只是痴人用来欺骗自己的信念。 就像懵懂的少年,爱上薄情的妓子,却把她当作最高贵的公主。 然后为她,倾尽天下。 人有信念是好事。南宫懂这个道理,所以他不说什么,只是施以笑意。 可就是这样的笑,让傅雨觉得悲伤。 他想起年少时父亲和那人的相遇。他们说的不多,却能互相理解。 他今晚说了很多,眼前的人却无法理解。 或者,不愿理解。 他放了一锭厚实的金元宝,唤来掌柜结账。 南宫说:“这是我的地方,我来吧。” 傅雨说:“好。饭你请,东西我砸的,我来赔。” 南宫说:“这些东西值不了这些钱。” 傅雨说:“钱,多给永远比少给好。有时候你省了几文钱,却可以让你变得一文不值。” 傅雨走的时候,沿街的积雪随着他的步伐消融。漫天飘絮也在此刻停了下来。 南宫不禁怀疑,这场雪就是为了弃世的战神下的。 傅雨去寻找傅雨雪,一个生死未卜的传说,一个十年未尽的恩怨。 十年生死两茫茫。 不思量。 自难忘。 看着大雪融化的冷气的涓流交织出漫无目的的世界,南宫一时有些痴迷,有些迷茫。 十六岁,入过修罗场,未见人世间。 这个世界,他不懂的事太多了。 直到傅雨消失在路的尽头,远远传来一句。 “三日后,我有一刀,斩落长安。” 正文 第十八章 大梦十年觉(完) 傅雨在七月的雪夜里失望的离开了。 七月本不该有雪夜。 傅雨也本不该有希望。 没有希望就没有失望,他都懂,可是他做不到。 谁做得到? 希望这种东西,真是可怕,它让你有摸黑前行的勇气,却又为你准备了更加久远到没有尽头的黑暗。 所以当傅雨明白这个道理以后,那记忆里丑恶的村民,慢慢就不那么丑恶了。 他想起那年他问父亲,为什么这些人会相信一只吃人的熊能保佑他们风调雨顺。 父亲告诉他,因为人呐,总有欲望,无欲无求,就不是人了。 而这样的欲望,对每个人都不一样。往往是最缺什么,就最想要什么。 吃不起饭的人,可以为了一顿饭杀人。得不到爱的人,可以为爱杀人。所以有人说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也有人说士为知己者死。 其实,都是在追逐自己的欲望罢了。 一个绝望久了的人,再次看到希望时,会怕,很害怕。反复告诉自己,那是不可触碰的禁制,却不会真的停下伸出去的手。 “爹爹有欲望吗。” “自然是有的。” “爹爹也会变得和村长他们一样吗?” “我和他们,从来都一样。” 于是傅雨带着希望来到长安,又带着失望离去。 他很久不曾失望了。因为他明白,再厉害的高手,都是希望的手下败将。 他不敢有希望。 南宫也不敢,所以他不敢给傅雨希望。 他已经给了自己一个天下太平的希望,不敢再送出别的希望。 于是第二天,当修颜涾兴致勃勃的问起边军伙食时,南宫也没有给他希望,他说: 真的难吃。 他们在长安城外的军营里,看到那位独臂的伙夫。 这是南宫旗下的边军,奉张叙丰的命令于上月回京。虽然脾气不合,白离尧却很听张叙丰的话,于是这戍边的军队,便在接到迦楼战神失踪的消息后行军回京。 南宫二人和普通士卒一样,都拿着饭盆在搭好的凉棚下打好饭菜,坐在临时搭建的简易食堂里吃饭。 修颜涾夹了一筷子奇形怪状得不能叫丝的土豆丝,一碰就碎,看来过了火候,已经变成一坨土豆糊糊。于是他又毫不客气的伸长筷子去夹南宫饭盆里的土豆丝,这一条倒是十分坚挺,几乎和生的没什么两样。他饶有兴趣的吃下,然后赞同道: 果然难吃! 旁边的士兵都纷纷点头响应,皆发出“嗯嗯”的声音。 随之而来的是一阵风声,锅碗瓢盆伴着菜板擀面杖等等厨具如瓢泼大雨般向修颜涾袭来。修颜涾猝不及防堪堪避过,却也是狼狈至极。 南宫幸灾乐祸的笑而不语。 修颜涾道: 果然脾气大! 菜做的不好的厨子,一般脾气也不好。 鲁大富就是这样一名厨子。 但凡他脾气能再好上一些,都不会把饭菜做的这么难吃。 老餮都说,庖丁一道,在于用心。 这个心,可以是爱心,可以是关心,但最后,都是耐心。 切菜洗菜,煎炒烹炸,都需要耐心。 火候,是一道菜成功与否的关键。 显然,鲁大富很没有耐心,所以他也等不了修颜涾坐好向他道歉,而是口中骂着“白眼狼”,收回了修颜涾桌前的饭菜。 修颜涾非但不恼,还觉得好笑,对南宫说: 果然有趣! 更有趣的是,鲁大富这边刚发完脾气,另一边又有人喊道:“鲁胖子,盐不要钱啊!齁死我了,我早就说你这个死胖子是敌军派来的奸细,就是来谋害老子的!” 鲁大富刚要骂回去,却在片刻之后就失神愣在原地,不敢回头还嘴,手中刚抄起的擀面杖颤抖两下,终于没握住,掉在地上。 那个声音又响起:“哟,又跟老子甩脸。还敢扔老子的擀面杖,砸坏了从你的例钱里扣。” 他说擀面杖是他的,自然就是他的。 毕竟,这整个大周,都是他的。 那个邋遢得像个乞丐,头发都黏在一起的中年人,仍然不住的对着鲁大富冷嘲热讽,鲁大富却不像往日那样暴躁,只是矗在原地,默默流泪。 “老子等了你十年,你就这样来见老子。”他终于转身,对着眼前的大周开国皇帝说道。 “不这样要怎样,咱俩第一次见面时,老子不就是这样吗。”蹲在椅子上的邋遢男子,嘲弄的说。 “打从第一次见面,老子就嫌弃你。” “打从第一次见面,老子就喜欢你。” “狗日的!” 那个疯乞丐,自然是神农,他嘿嘿笑道:“别哭了,跟个娘们儿似的,赶紧做点好吃的。老子十年没吃东西,吃的第一口就是你这死胖子做的猪食。” “喂猪当然给猪食。”一句话骂尽了在场所有人,他也无所谓,转身去做葱花面。他记得,第一次见时,他就请了这个小乞丐一碗葱花面。 “又是葱花面?不能给老子整点好的?”看见鲁大富下完面以后单手持刀切葱,葱段大大小小一团乱麻,神农又嚷了起来。 鲁大富头也不抬。 “给你加两个蛋。” “这还差不多。”这位拥有大周整个天下的男人,因为这两个蛋,满意的笑了,随后抬手下压,对那些包括南宫在内认出他的将领们示意无须多礼,别打扰他。 修颜涾并不记仇,见鲁大富单手行事吃力,要上前帮忙。神农却喊住他:“别动。你别小看鲁胖子一身肥膘,比你们这群小崽子灵活多了,别添乱。” 仅是第二次见到这位开国皇帝的修颜涾向神农拱手施礼,见神农对他挥了挥手,便坐了回去,对南宫说:“发现了吗?” “有话直说。” “他说的是,肥膘,不是独臂。” “嗯。” “懂?” 南宫白了他一眼:“你们长安卫很闲啊。” “大周一向如此,开国老将都还龙精虎猛,几次雷厉风行的镇压以后就没人敢惹事。我们京城卫现在想抓个毛贼练手都没机会,新兵都沾染不上点杀伐气。” “如今不同了,神农出世,你们责任重大。” “陛下出世,我们就更闲了。”修颜涾脾气出奇的好,他要是做厨子,一定是个好厨子,“你知道这胖子是谁吗?” 南宫说:“听过一些传闻。” 修颜涾说:“几分可信?” 南宫说:“过去一分都不可信,今日有一分不可信。” 修颜涾问:“这一分是什么?” 南宫思索一下,说:“六道剑神。” “便是那个百年前,以一己之力成就当今天下格局的六道剑神?” 南宫见他也知道其人,便嗯了一声,继续饶有兴趣的看着老乞丐和死胖子对骂。 不知为何,此刻,他对神农多出了几分好感,甚至是,亲近。 修颜涾却打断他:“这一分天下皆知,有何不可信。” 南宫也不回头,继续看着那两人嬉笑怒骂,淡淡道:“你知道天下有多大吗?” 修颜涾不语,他当然知道天下有多大。 南宫也不理会,继续道:“从长安到西关,快马不停,也要二十八日。虽未有人真的横跨过大周,但就算一人一马不吃不喝还能奔袭不止,粗略估算,也要两个月。天下八国何其广阔,我这一生也不过见过迦楼大周两国。” 修颜涾笑道:“你这一生,也不过十六年耳。” “已比碌碌众人,多去了很多地方。但仅是大周,都没有走完。” “剑神怎会用走。” “我也没见过剑神。” “是啊,千年前的无上真君,百年前的东海剑神,世间仙人,也就出了这两位。” 南宫却道:“马上要出第三位了。” 修颜涾也看向那个衣衫褴褛的老乞丐,默默不语。 南宫又说:“天下第一,要易主了。” 修颜涾说:“十年前就该易主,已经给那大龙女帝多做了十年天下第一。只是不知道我们这位开国地仙皇帝,飞升前能否和大龙女帝战上一战。” 南宫说:“应是无缘,天下第一也好,一国之君也好,都不是他想要的。” “你很了解我们的皇帝?” “以前不了解,”南宫抬手指向单手端面的鲁大富,“现在开始了解。越是飞升在即,他越不会把时间浪费在争名夺利上。也许,比起天下第一,他更想要的是这碗加了两个蛋的葱花面。” “他不要,总有人想要,没胜过神农,她怎么安心做她的天下第一。” 南宫手指翻转,恍然间一颗白子突兀的出现在指尖,顺着四根手指游离。 “谁知道呢……” 正文 第十九章 神剑出朽木(一) “我们蜀山人,生来便是要练剑的。” 一名白衣老僧宠溺的揉着身边小童的光头,笑着对他教导。 “我们蜀中人,生来便是要吃火锅的。”小童学着老僧的语气,摇头晃脑,有板有眼。 老和尚笑笑,看向远处的另一名童子,正盘膝冥想,眼前插着一把木剑。 “爷爷,蜀山都是道士,为啥你是个和尚呢。”身边的小童牵着老和尚的手,懵懂的问道。 老和尚笑眯眯的说:“和尚也好,道士也好,生在蜀山,都是剑客。只是这世间有世间的规矩,道士的规矩就是要练剑,而和尚的规矩,是要用杖。当然,也有用刀,用棍,用棒的和尚,所以你看,和尚是不是很棒。” “可和尚也不用剑啊。”小光头嘟囔着,他虽然光头,但一身书童打扮,却不是个和尚。 “可我也不想守规矩啊。”老和尚笑呵呵道。 “那你还当什么和尚。” “当道士修道,当和尚修禅。老僧为修禅。” “什么禅?” “不负如来。” 小童挠挠脑袋:“不懂。” “愿你不懂,懂的多,需要你承受的就多。” 小童指了指远处冥想的另一个小童,问道:“弟弟在干嘛?” “念剑。” “练剑?” “是念剑。世人学剑,先学手中剑,再学眼中剑,最后心中有剑,意念为剑。你弟弟是天生的剑客,所以先学心中剑。” “不懂,还是不懂。” “愿你不懂。”老和尚还是这句话,小光头不懂,老光头就很快乐。 “我也是蜀山人,我为何不练剑?”小童今日的问题格外的多。 这次老和尚没有笑,只是叹道。 “不是时候。” 这三人,哥哥叫鲁大富,弟弟叫鲁大贵。 而那个老和尚,叫鲁正礼。 后世谓之。 六道剑神。 人在人世间,所行人道。 修炼有成,飞升天道。 修炼不成,坠入阿修罗道。 不行人道,即入地狱道。 今世入地狱,来世为饿鬼,德行不足知,再入畜牲道。 六道剑神,断轮回,废因果。人在此生,便不负此生。 蜀山有七峰,七峰有七剑。 剑神鲁正礼,七剑之首,七峰首峰。 峰名霄峰。 剑名光元。 爷爷总说,大贵是天生的剑客,他的眼中仿佛只有剑。 “大贵,你在看什么啊。”大富问。 “剑。”大贵答。 “那你在想什么啊。”大富又问。 “剑。”大贵仍答。 “剑有这么好玩吗。” “不好玩。” “那你喜欢剑吗。” “不喜欢。” “那你还练剑。” “爷爷喜欢。” “老子不喜欢。”大富伸手拔出那根插在他俩中间的木剑,狠狠的向山下掷去。 他也不知道他为何不喜欢,是不喜欢剑,还是不喜欢弟弟练剑。 又或是,不喜欢大贵。 “大贵,爷爷说你是他的传道人,我是他的证道人。可这么多年了,他到底在传什么道,又要我证什么道。他明明是个和尚,明明说他这一生都在修禅,修得不负如来。如来是什么,如何不负。爷爷总说愿我不懂,可我不愿。他说你是面子,我是里子。面子是什么我懂,你是天生的剑客,注定要继承爷爷的衣钵,以后也要做剑神,扬名天下不过是迟早的事。可是里子是什么?江湖人都要面子,谁要过里子?从我记事起,你就每天坐在这里看剑,我们下山化缘你在看剑,出去摸鱼你在看剑,我挖泥巴你看剑,我吃糖葫芦你看剑,除夕夜看剑,就连爹娘……”他语气一顿,似有何物阻塞胸口,“爹娘出海访仙……嗯……访仙回来,一定不想看你这样。你这把破剑,到底要看到什么时候!” 大贵起身,虽是坐在泥地上,一身麻衣却是片尘不染,随后食指中指并拢,其他三指弯曲,轻轻上挑。 破空之声由远及近,那柄坠入悬崖的木剑又带着罡风飞速归来,猛然悬停于二人之间。随后木剑之上有一条裂纹由剑尖延伸至剑柄,沿着缝隙剑光森然辟露,扪隙发罅间终于破茧,光芒暴涨让人不能直视,鲁大富双手捂眼也能感受到猛烈的白芒。 直到木屑纷飞后,宝剑出世。 蜀山七峰皆闻金鸣,竟是七峰万剑齐贺新王。 “看到此刻。”鲁大贵直视剑芒,平静说道。 那一日,蜀山公告天下,二代七剑之首现世。 其人,鲁大贵。 其剑,瑞玉。 这一年,大富大贵十二岁。 此后,老和尚收起了多年不见客的禁制,迎接天下人的挑战。 只是,要战光元,先战瑞玉。 无人可战光元,因为无人可胜瑞玉。 那个俗气得可笑的名字,年仅十二,已被誉为天下剑术第八。 直到鲁大富十四岁那年,山中多了一席绿袍。 此人从山下来,带了三两猪血。 鲁大富记得,不久前他随爷爷下山化缘,路过一家肉铺,爷爷停在肉铺前许久,一言不发。 中年屠夫调笑一句花和尚,便剁了半斤挑剩下的肥肉丢到鲁正礼钵中,还冒失的说了句“不够再来。” 老和尚单手作揖躬身道:“够了够了,不来了不来了。” 而此时,那一席绿袍,躲在屠夫身后的屋内,窃窃偷笑。 于是这一日,绿袍女子提着三两猪血,来到山中。 霄峰如其名,高逾三千丈,直入云霄。高处常年积雪,三人仅在山下矮丘结舍。 饶是如此,绿袍也行了半日才到。 绿袍女子,年方十五,半点不似猪肉贩子家中的小家碧玉,一双媚眼勾魂摄魄,春光无限。 鲁大贵见她的第一眼,眼中便没有了剑,只住下了她。 一汪秋水,无法自拔。 鲁大贵问她:“可嫁与我。” 绿袍一笑,媚态横生。 “我只嫁世间第一剑。” 于是鲁大贵又拾起了剑,这一次,剑指光元。 老和尚在屋内看着这一幕,轻叹一声。 “是劫数,也是命数。” 鲁大富料理着绿袍送来的猪血,手法娴熟。自从十岁之后,山中三人的饭食都由他在打理。 “这个臭大贵。” 老和尚转头笑眯眯的看着这个拥有着同样面容相似名字,却只能躲在暗处为来客煮茶的少年。 “唯有大富,可证吾道。” 随后推门而出,被随手扔在旧衣物边的光元剑龙吟一声自行出鞘飞悬竖于和尚身后。 “两年前,大贵念剑初成,当日又静坐山中半日,而后我问他,修行不易,此后剑道之路只可独行。可有何心愿,让爷爷替你了却。 “本以为他会求学老僧的最强一剑,亦或是想要尝尝你在他面前卖弄了十年的糖葫芦,就算是要了这把光元,老僧也可传于他。可他最后却说。 “只求哥哥问起来,爷爷能告诉哥哥,爹娘是出海访仙,哥哥不知爹娘身故。 “爷爷自知此诺不可当,并没有允下,作为交换,今日传你二人一剑。 “其名,离群。” 正文 第二十章 神剑出朽木(二) 矮丘上的三间土屋是鲁正礼四十多年前盖的,风吹雨打中飘零多年,每年都要修补两次。自鲁大贵念剑有成,这两年多了许多访客,有庆贺有挑战,借口不一,目的却相同。 想看看这未来的蜀山七剑之首,到底能有几分斤两。 于是便在这土屋前的空地上,鲁大贵与人战了六十七场,胜了六十七场,不仅无一败绩,甚至犹有余力分出心神来护住身后的土屋和那一小片桃花林。 桃树不知何时种下,只知道大富大贵从生下来便在那里。 非是他鲁大贵年仅十二便已真的天下无敌,而是真正的高手,都不屑于与这样一个半大的孩子交手。 泰山北斗的羽毛长成不易,所以格外珍惜。 胜之,便是不武。 更倘若,还会败呢。 于是这个十四岁未尝一败的剑道奇才,这一日,终于迎来了人生首次失败。 光元剑飞悬于身后,鲁正礼缓步走到鲁大贵面前。 他真的走的很慢,因为他需要给鲁大贵时间。 “早晚,你会成为天下第一,现在正是你气盛之时,若是败了,毁你剑心。何必急在这一时。” 鲁大贵回头看向绿袍,答道。 “从前不知为何练剑,今日知道了。” “早晚的事。你将来要做的,是那天下第一,此刻败了,也就至多能做到剑道第一。” “剑道第一,够了。若是为我,我愿意等。今日起,我不想她等。” 看到这个甘愿为了初见女子放弃天下第一而去追寻那剑道第一的孙子,鲁正礼不仅没有责怪之意,反而有些难言的羡慕。 这是他曾经想做,却没做到的事。 “我不如你。” 随后又向鲁大富方向侧头。 “你不如他。” 鲁大贵无言,只是侧身让开绿袍几步,避免误伤。随后伸手接住御风而来的瑞玉剑。 大战六十七场,这是第一次。 练剑十年,这一也是第一次。 第一次,握剑。 凛冽剑气非由剑出,而是由人身上散发。 气势凝练,竟生出肉眼可见的一道成型剑芒,竖立于鲁大贵上方。 而后一剑化两剑,两剑化四剑,四剑化千万剑。密密麻麻青芒毕露,遮天蔽日宛如雨瀑。 一时间天昏地暗,风声鹤唳。 “看剑!” 气势磅礴的一声大喊之后,仅是片刻,风卷云舒,碧霄如洗,淡天琉璃。 又是好晴天。 鲁大贵颓然坐在地上,手上的瑞玉却握得更紧了。 “学会了吗?”鲁正礼问道。 “没有。”鲁大贵坦然答道。 鲁正礼又问鲁大富。 “看清了吗?” 鲁大富茫然道:“看清了,不就是轻轻递出去了一剑,怎的就破了那声势浩大的万剑。” 鲁正礼没有回答,只是对鲁大贵说道。 “你不如他。” “我不如他。”鲁大贵平静回答,没有丝毫怨念。 “我不如你。”鲁正礼又道。 “为何?”鲁大贵抬头问道。 老和善苦涩一笑。 “愿你不懂。” 鲁大贵看向绿袍,她依旧春风满面,桃花依旧。 好似这一幕,她期待许久,却又异常熟稔。 熟悉到,冒犯却又自然的收起光元剑,轻抚剑刃,如故人相逢。 这一夜,老和尚难得的和两个孙子,说起了往事。 那些往事,与剑无关,与佛无关。 只和一个女人有关。 那些江湖人的故事,和武功有关,和恩怨有关,和宝物有关。最多的,却都是和女人有关。 行走江湖,只要剑在手,便可地为床天为被,恩怨做酒,江湖做壶。 功夫,努力修炼总会有所建树。 恩怨,最后终会了结。 唯有那个女人,不是有心,便可得到。 更不是如何轻易能够放下。 老和尚本不是和尚,也不是天生的老。年少时便是蜀中出了名的纨绔。 纨绔也分三六九等,下等纨绔有心无力,有作恶的心没作恶的胆儿,至多吃饭时找几个由头不给钱,一顿霸王餐能吹嘘好几年。 中等纨绔有心有力,纵马游街,欺男霸女,衙门里的该办又无人敢办的诉状就是他们一较高下的资本。 这两者,说穿了也不过是家室略好的地痞。 上等纨绔便潇洒多了,多是某地有名的风流才子。鉴画尚古,诗词歌赋,锦瑟音律,甚至赏花弄梅,都是一把好手。 而他们被称为纨绔,而非才子,便是因为这等人通常不拘一格。天生的好家世让他们不用为了前程劳碌,不经仕途也不求名利,所学所用图的不过一个字。 玩。 什么都没有好玩重要,秦楼楚馆好玩就上青楼,街头赌钱好玩就进赌馆,若是哪一天觉得杀人好玩了,就要杀人。 鲁正礼年少时便是这样一个上等纨绔。从小随着笃信佛法的奶奶修研经书,长成却又迷恋女色,成了风月场所的大豪客。 可他喜欢女色,便真的就是喜欢女子容颜姿色,而非得男欢女爱。 他就是觉得佳人风姿乱迷人眼,喜那玉脂粉黛的沁人香气,喜那花季少女万种风情,也喜那小家碧玉清水芙蓉。 他只要静静看着,听她们柳鸣莺脆,内心便无限欢喜。 起初只是在街上看见某家女子出神,后来得知青楼这一伟大产业,如获至宝又如鱼得水,干脆便住在了青楼,便是逢年过节,也不回家。 他哪有家,他早就没了家。 青楼便是他的家,温柔乡里做的春花梦总是好过将军冢里的百鬼夜啼。 可是这样倾慕女子成痴的人,又怎么会愿意看那黑粗莽夫,或那些脑满肠肥的猪头在凝香温润的可爱娇花身上流着肥油耸动呢。 于是,城里最有名的嫖客鲁大公子,便成了其他嫖客的公敌。因为只要是他所住的青楼,都是长年包场,禁止姑娘接客。 老鸨子只要有钱赚,哪管你一个年轻书生吃得下几碗饭,喝得下几杯花酒。况且这位鲁大公子对男人鄙弃,对女子却是温柔如水。但凡被他包下的场子,女子都不愿再接外客。只觉得那些人才情相貌,或是打赏的银两,都远不如这位年轻小哥儿。 高级纨绔之所以高级,便在于有纨绔的资本。鲁大公子的资本就是家中有钱,有很多钱,这些钱便是给他一个人花的。甚至有很多人,期盼着他花钱,期盼着他能把这些钱花完。 可仅是朝歌夜弦,对于几百年的深厚底蕴,即是是最没落的这一代,又算得上几分银钱。 这一切,在一个雨打芭蕉的时节,终于有了变化。 那一日,鲁正礼正在二楼靠窗饮酒,与一众女子说完那些风月无双的故事,正在调笑之际,却有片刻失神,望着远处的鸟儿发呆。随后不经意低头,偶见石板路上婷婷袅袅行来一名撑伞的绿衣女子。 路过青楼前,似是听到楼内笑声,好奇抬头,正与一直盯着她的鲁正礼对上,片刻之后,婉约一笑。 百媚丛生。 自此以后,鲁正礼眼中再也看不见别的女子。 寤寐思服,辗转反侧。 这名全城男人的公敌,终于离开了青楼,魂不守舍的走街串巷,只为众里寻她,再见绿衣。 只怪自己那一刻的失神,没有最下楼去,问得芳名。 于是在数个失魂落魄的日子后,他终于在那条从未去过的恶臭勾栏,看见她倚门而立。 绿衣依旧笑靥如花,声入骨酥。 “公子,来玩儿啊。” 正文 第二十一章 神剑出朽木(三) 时值芒种,正是艳阳辣辣,梅雨潇潇的闷热时节。 鲁正礼众里寻他千百度,却在相逢一度,蓦然回首,不堪入目。 如坠冰窟。 绿衣已然忘了这一面之缘的潇洒公子,轻笑着依在门扉上,声音甜腻得滴出水来。 “公子,来玩儿呀。” 小镇里只谈小镇事,江湖太远,江山太高,李家小儿中秀才远不如张家婆娘偷汉子值得一叙。 于是,那条湿窄巷弄里,多了一个物美价廉的极品尤物,便成了这座小镇子里当今最火热的话题。 那日,鲁正礼鲁大公子难得没在青楼喝酒,而是在城中一家以烈酒闻名的酒家,喝起了号称一两醉,二两倒,三两大梦十年觉的二两泉。 他需要烈酒,来告诉自己喝醉了,这只是一场黄粱,只是几杯绿酒。 可是这二两泉,名号虽大,却言过其实。两杯下肚,也不过是辣烈难忍。 于是他清楚的听见身旁那一桌的粗莽汉子,满嘴荤话,放肆喧闹。 一名干瘦汉子大声道。 “你说的不就是那西瓦巷的小绿嘛,神神秘秘卖弄半天,老子还以为哪里又出了美人。你是刚从外面走镖回来才不知道,我们兄弟几个可都是她的相好儿。” 一侧虬髯男子好奇道:“哦?咱这安山城啥子时候有了这等美人,那一个要人命的勾魂眼神,差点没让老子从马上摔下去。就是成都府的大窑子里也没见过这样勾人的妖精。” “可不是吗。咱们这些兄弟,现在一个个的没事就坐在镖局门口流着口水傻笑,都是在想那狐媚子。” 虬髯男子奇道:“小贱人长得是漂亮,也不过做的当街拉客的买卖,咱兄弟的月给再不济也能顶她几回吧。想得紧就去吃两口,如果是因为她生意好排不上号,咱兄弟几个干脆把她买下来。这货色对咱们胃口,有头有脸的人家指定看不上,不会来跟咱们争。到时候玩腻了再拉去成都府的大窑子里,又能卖个好价钱。” 干瘦汉子笑容猥琐。 “能包下来早就包了。老子去尝过一次滋味,这娘们儿不仅脸皮身段长得好,那条通往桃花水源的密道更是人中极品,比老子握刀的手劲儿都大。老子虽然不如王镖头功夫好见识高,也能算是个花丛老手,在这娘们儿身上,吃了药的金枪都抗不过半盏茶。” 旁边一个因为怕热而袒胸露乳的胖子打趣道:“怕还要算上前进门后付钱的功夫。” 瘦子嘿嘿笑道:“你还不如老子呢,都说胖子有三宝,春暖夏凉玩意儿小。” 胖子也笑道:“老子小不小你家老娘知道。” 瘦子道:“还不是因为我娘是你姥姥小时候给你洗过鸟。” 胖子刚要还嘴,被称作王镖头的虬髯大汉打断道:“别打岔,接着说那娘们儿。老子刚回来就远远忘了一眼,还不知道啥子滋味,被你说的心痒。你要再卖关子,老子先拿你的屁股蛋 子泻火。” 瘦子毫不介意,嬉笑道:“别找我,找胖子,他这一身冬暖夏凉的肥肉才够滋味。” 胖子笑骂一句“滚蛋”,瘦子识趣的转回话题,他也真怕这荤素不忌的王镖头提着自己就回家办事,自己这一身斤两怕还受不住他几番蹂躏。 “小妞是个物美价廉的好货色,就是有一个规矩,除了那半吊钱,还要教她一招剑法?” 王镖头疑道:“剑法?” “没错。” “什么剑法?” “什么剑法都行,只要叫得上名堂,也甭管是否精湛,在她面前舞一遍便是了。” “你们两个也会剑法?” 瘦子略带羞色道:“我是不会什么剑法,向镖局里的秦老头现学了两招,我和胖子一人一招。后来镖局里别的兄弟也依葫芦画瓢,秦老头还以为兄弟们有了长进,知道学本事了,那十几招把式统统交给了咱们。可也就够咱几个脑筋动得快的兄弟去一次。同样的把式,那娘们儿见过一遍居然还能认得。” “她不肯,你们就不能硬上吗?” 瘦子胖子相视一笑:“兄弟几个早就想干了,但是咱俩念着王镖头的好,这些年多有照顾,所以这等好事,切不能自作主张,要等王大哥回来才好。” 胖子补充道:“不然那群发情的狗崽子把人绑了回来,待到王大哥回来不知会被糟蹋成什么样。” 不知不觉中,王镖头换成了王大哥,二人故意说得大声,便是为了拉王镖头下这艘贼船。 和平年间,人命官司还值几分斤两,胖瘦二人有心无胆。这王镖头就不一样了,号称早年在昆仑山上学过武,同一时期的师兄弟已是江湖上有字号的高手。 江湖高手,要一条勾栏巷子的贱命,只要没了苦主,官府也就得过且过。 王镖头眯起眼睛,心头略一衡量,正要答应,猛地碗碟一震,竟是有人用力拍了他们桌子。 江湖中人,拍桌子等于扇耳光。王镖头立刻目露凶光看向来人。 “哟,我当是谁这么大的威风,原来是劝妓从良的鲁大善人。” 此人自是喝酒上头的鲁正礼。 鲁正礼是安山城中头一线的有钱人,虽无人知道他家是做什么买卖,但是终究有可能会是镖局的大主顾,王镖头自然不想得罪他,却又不甘示弱。江湖人,要的就是面子,为了面子动辄拔刀杀人,也可为了面子英勇赴死。 江湖上,只有两种关系。 给面子的兄弟,和不给面子的仇人。 可是镖师,还有一个身份,是买卖人。开门做买卖,便是利字当头。 于是半只脚跨进江湖另外的一只脚连着整个身子都还留在市井的干瘦汉子便来了这么一句“鲁大善人”。 虽然嘲讽意味流于表面,终究还是留了半分薄面,仿佛是在向世人告知不是我同济镖局怕你,而是让你。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众目睽睽之下尔等恬不知耻当众谋划伤天害理之事,我泱泱大国岂能容你恃强凌弱强抢民女。” “说的好!再来一个!”胖子拍着手兴奋的对鲁正礼喝彩道。 “妓 女,是妓 女。”瘦子嘿嘿纠正道。 “不亏是大户人家的公子,说起书文朗朗上口,一定看了不少武侠演绎吧。”王镖头依旧嘲弄,讽他书生无用酸腐愚昧,不知江湖险恶。 鲁正礼从小便是地位超然,几乎是在整个天下的宠溺中长大,又游走于青楼之间,听得都是奉承话,哪有人敢如此戏弄他。气得浑身颤抖,手指三人:“今日若不将尔等三害就地正法为民除害,我鲁正礼枉来世间走这一遭。” 王镖头忽然不笑了,十分认真说道:“鲁大公子今年快要及冠了吧,这近二十载,哪一日,您不是在枉过?” 鲁正礼还未答话,就听一个清亮嗓音忽然从酒家靠墙角的昏暗角落传来。 “今日。” 正文 第二十二章 神剑出朽木(四) 持剑少年风度翩翩,丰姿如玉,目朗似星,身处阴霾中,每个看向他的人,却都如见了光彩。 倒是生了一副灿烂炳焕的好皮囊。 “阁下是哪位好汉,今日又是何日。”王镖头游走江湖多年,武艺限于天赋稀松了些,眼光却是从九死一生中磨砺出来的,是个绣花枕头还是真正的高手一眼辨识。 此人,当得上用剑的高手。 少年人并不答话,夹起一粒花生米倏地激射而来,王镖头还未来得及反应,花生米已从他耳边带着啸音擦过,“笃”的一声袭到身后两人合抱的柱子上。 “滚。”少年说。 王镖头眼疾手快拉住正要拍桌子骂人的瘦子,连“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这样的场面话都不说一句,径直离去。 出了酒楼被放开的瘦子才说道:“王大哥,咱仨联手,还怕这小兔爷儿不成?” 胖子也撺掇道:“咱同济镖局在这安山城何时如此憋屈。人的名树的影,名声臭了以后谁还找咱们走镖。胖子我皮糙肉厚,纵然他有些本事上去抗他两招,王大哥再顺手拿下也算扬眉吐气。” 王镖头呸了一声:“你皮再厚,厚得过那包着铁皮的柱子?” 胖瘦二人面面相觑,就算花生米丢的准,也就是个手头把式的巧劲,练武之人都讲究个一力降十会,你就算手上玩出花来一刀下去也是个人手分离。怎么让王镖头屁都不敢放一个真的就滚了。 王镖头被人羞辱,非但不恼怒,反而有些得意:“带你俩涨涨见识。” 随后走到刚才那家酒楼相邻一栋卖布的铺子,指着墙上一处。 “你们看。” 竟在内陷三寸处,稳稳嵌着一粒花生。 瘦子向相反方向看去,清晰的看见隔壁酒楼的墙上有一个透光的小洞。 一粒花生,连破一柱三壁。 却说酒楼内,不通武艺的鲁正礼没明白发生什么,只道佩剑少年是江湖名门出来游历的弟子,王镖头怕是看出什么门派信物,才不敢得罪。 而那佩剑少年由头到尾也不过说了三个字,想必是清冷性子,加上自己心情也不甚开朗,便没有上前搭话,只是微微点头聊表谢意,然后坐回自己的位置上。 出乎意料的是,那佩剑少年却是提剑走了过来,在鲁正礼身边坐下。 鲁正礼先是招手喊了一声“小二,再拿个杯子,一壶二两泉。” 而后才对少年招呼道:“在下鲁正礼,无名小卒。方才多谢兄台出手相助,替天行道。” 少年道:“也不算是无名小卒,鲁正礼的大名多少有些耳闻。” 鲁正礼道:“必不是什么好名声,无非也是如方才那几人所说一般的浪荡子弟。” 少年伸出食指摇晃道:“不不不,我才是浪子,你应当是个诗人?” 鲁正礼倒是写过几篇只在秦楼楚馆流传的断章字句,自以为从未外传,便道:“何出此言?” 少年道:“二十多岁一事无成的读书人,不都叫诗人。” 鲁正礼道:“二十多岁籍籍无名的江湖人,果都叫浪子?” 少年大笑道:“哈哈哈,正是如此。” 鲁正礼亦开怀道:“当浮一大白。” 两人举杯一饮而尽,鲁正礼才问道:“未请教?” “蜀山王卓玉。王侯将相的王,卓尔不群的卓,玉质金相的玉。” “便是那王八羔子的王,卓立鸡群的卓,玉石俱焚的玉。” 王卓玉品了一下:“虽然王八羔子不好听,但是字确实是这几个字。” 鲁正礼道:“倒是个俗气的名字。” 王卓玉气笑了:“你这斯也是个妙人,刚刚救你一命不说声谢也就算了,还冷嘲热讽出口伤人。怪不得人家要揍你,现在我也想揍你了。” 鲁正礼道:“你非但不该揍我,更应该要谢我。” 王卓玉道:“我为何要谢你?” 鲁正礼道:“若没有我,你又能救下谁?” 王卓玉道:“早知道遍不救你了。” 鲁正礼道:“你必然会救我。” 王卓玉道:“这又是为何。” 鲁正礼道:“因为你是个傻子,还有个俗气的名字。一个俗气的傻子,就一定会做这俗气的事。” 王卓玉嘿道:“不愧是个管天管地管人嫖妓的祸害人物,你可知你鲁正礼在安山城有安山三害之称。” 鲁正礼道:“这倒是未曾耳闻,不知另外两害是何物,不要是王镖头那样才好,我还不屑与他们相提并论。” 王卓玉道:“另外两害倒没有王镖头,不过你也认识。” 鲁正礼道:“愿闻其详。” 王卓玉道:“鲁正礼,鲁正礼。” 鲁正礼笑道:“不知这三害之说出自何时何地何人之口。” 王卓玉道:“此时此地你爸爸我之口。” 鲁正礼再次哈哈大笑,为王卓玉填满酒道:“有趣,有趣。敬爸爸一杯。” 王卓玉却不知道,鲁正礼故意将杯举过他头顶,于是这句话的意思就变成了“你敬爸爸我一杯”,也乐呵呵的与他共饮:“的确是个妙人。” 由此便不得不感叹,无知真是福气。你看他俩,笑得多开心。 王卓玉又问道:“我这名字,有何俗气。” 鲁正礼以筷做笔,以酒点墨,在桌子上写下“王早王”。然后才在“早”上添上一横一竖作“卓”字,又在王右下角补上一点作“玉”字。 王卓玉道:“这是何意?你写字不懂笔顺?” 鲁正礼道:“你看这像不像一个大脑袋的人两手举着两条长凳,脑袋上顶了壶酒。这时有人从后面喊了他一声,他一扭头,头上的酒洒出一串从右边落下。” 王卓玉看着这三个字许久,皱着眉说:“不像不像,牵强附会。” 鲁正礼却道:“不急不急,再看一会儿。” 王卓玉又看了好一会儿,直到酒渍都快消去,脸上才浮起笑意,一个劲的傻笑。 鲁正礼道:“看出来了?” 王卓玉道:“看出来了。” 鲁正礼道:“看出什么来了。” 王卓玉道开心大笑:“看出一套剑法。” 却把鲁正礼说糊涂了,这又跟剑法有何关联。 王卓玉却不解释,兴奋起身,对鲁正礼拱手道:“多谢指教!” 然后雷厉风行的提起长剑一个侧翻从二楼跃下,声音再次传来已在百米开外。 “这次你请!” 鲁正礼哑然失笑,为自己再添一杯酒,笑道:“确实是个妙人儿。” 而后扑通一声,醉倒在酒楼。 待到第二日酒醒,已近傍晚。便在他昏睡过去这段时间里,安山城出了两件事,也可叫一件事。 一件是轰动全城,街知巷闻的大事。便是在这一夜之间,安山城城头挂了二十七颗头颅。经官府确认,全是安山城的练家子。 这其中,便囊括了同济镖局的胖瘦二人。 另一件事知道的却寥寥无几,仅仅流传在几个花丛老手之间。 那条最下贱的勾栏巷子里的绿衣女子,一夜无踪。 虽未核实,但是流言,何时需要核实了。 那条流言便是,挂在墙头的二十七条亡魂,都曾在绿衣的腥臭草铺上,策马扬鞭。 正文 第二十三章 神剑出朽木(五) 这一天,鲁正礼又开始他的失魂落魄。 他不是没见过漂亮女人,也不是没见过漂亮的妓 女,更不是见不得女人从妓。 他是见不得心爱之人作践自己。 是的,打从第一眼,那张绝美面容从倾斜的油纸伞下露出来时,他就爱上了她。 他也不曾想到,自己竟是如此浪漫的人,竟会一见钟情。 他也不曾想到,自己竟是如此肤浅的人,仅对皮囊钟情。 于是在听说绿衣离开安山城时,他便开始了第二轮的失魂落魄。 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想不想她回来,她要是回来了,便又要去做那皮肉生意。她要的是剑招,鲁正礼拥有很多,古玩字画,金银珠宝,先人古籍,独独没有剑招。 那个改变他命运的人什么都肯纵容,唯独不允许他拥有武力。 于是偌大的宅院里,连个看家护院也没有。 纵然有心学剑,也无人敢教。 “也许她存够银子,安度余生去了。”鲁正礼这样骗自己,他十分清楚,这是自己给自己的谎言。一个只求剑招的女人,必然不会过得平凡。 “又或者,她已经死了。”这是鲁正礼给自己的第二个谎言,也是最好的谎言。 于他而言,死了才是最好的结果。 “希望她是死了。”这个念头,稍一念起,就生出更多的自责。 但是他并没有自责多久,因为官府不允许。倒不是那二十七条亡魂算在了他的头上,而是那个决定他命运的人,在朝臣百般劝说下,终于想起,千里之外的安山城内,还有个需要用来儆猴的鸡还没杀。 于是这个浑浑噩噩半生,努力为自己的锦绣皮囊里充填败絮的亡国之君,在仲夏的炎热午后,一声不吭的被带离了安山城,颠簸几日,终于关进成都府大牢。 对此,他并没有感觉到什么悲伤。亡国之君,本就该与国同在,与国同故。他已经多活了很多年,而且这些年过得也不算委屈。新帝给足了他面子,也给够了他银子,做个纨绔,比做个气数已尽的末代皇帝,可快乐多了。 同样快乐的是,那座建在地下,就连做过天子的鲁正礼也从未听说过的成都府天字号大牢里,只关了包括他在内的两个人。 另外一人并不吵闹,总是躲在阴暗里,若非每日有人去他那里喂食,鲁正礼都无法发觉这里还有一个活人。 更快乐的是,这里的伙食竟然很好吃。除了没有女人,这里倒是个不错的地方。 好在,他现在不那么想那些女人了。 他只想一个女人。 所以最快乐的是,他在这里又见到了那名让他心驰神往的绿衣。 女子提了饭盒,在管事统领的陪同下,带着一个约莫四五岁大的孩子,进了此处。 统领眼神贪婪,挥退守卫后便肆无忌惮的在绿衣身上揉搓,伸出舌头要去 舔她的白玉粉颈。这一幕看得鲁正礼眼中都要喷出火来,他怒喝一声:“放开!” 却没看见,女子身后的孩子,也有着和他一样的眼神。 统领非但没被鲁正礼的吵闹打搅了兴致,反而愈加兴奋,探手伸入绿衣怀中,就要扒开上衣。 绿衣却按住统领粗粝发黑的大手,温言道:“就不怕被人看见?” 统领咽着口水说:“老子就喜欢被人看见。” 绿衣说:“若是成都府尹呢?” 统领正想说府尹没事不会来这儿,又听到那边还在鲁正礼仍在咆哮怒骂,才想起来这儿不就有个“事儿”刚进来。随即对着鲁正礼吐了一大口碧绿的浓痰,呸道:“丧家犬就是叫得凶。” 而后又色眯眯的对着绿衣说:“今晚,说好的今晚,可别忘了。” 绿衣说:“自然不会。” 统领心满意足的转身离开,顺手还摸了摸孩子的脸蛋儿,在孩子脸上留下一巴掌黑泥。 却听不见,一直睡在黑暗处的另一个囚徒,嘲讽的说了句:“倒是要能活过今晚。” 绿衣巧笑倩兮,她自然不是来看鲁正礼的,但也对他微微一礼,便对黑暗处说:“那就要看前辈今天舍得恩赐几成本领。” 黑暗中的声音苍老却不虚弱,反而中气十足:“你这几日天天来次,我可有一次答应过要教你。” 绿衣笑意不减,便是在这盛夏之季,也让人如沐春风:“前辈没答应我,却答应了这壶酒。” 说着提起饭盒走到暗处,取出一碟碟珍馐美味,又仔细摆放好。每一碟量都不大,有的只在盘中间堆放几条看不出何物的白肉,品种却很丰富。饶是鲁正礼从小便吃遍了天下美食,也没见过这几样菜色。只是此时他却无心关注这些精雕细琢的美食,而是几近癫狂的对着女子嘶吼:“你为何要如此!为何!你若图财,我有家财万贯,全都给你。你若喜欢武艺,我藏书阁中仍藏有一等一的武林秘籍。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你开口便是,为何要与那等低贱之人苟且!” 却不想女子还未回应,脸上却迎来一阵剧痛。 “聒噪。”却是那眼神冷冽得与年龄不符的孩子,仅用一根狱中随处可见的茅草抽了鲁正礼一鞭子。 鲁正礼被这一鞭子抽懵了,一摸脸上热流伴着剧痛,居然被抽得皮开肉绽。他吃惊的看着那神情冷酷的孩子,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 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感受到如此清晰的剧痛,即使当初被迫退位,也是被人请出皇宫。 一时间,这个已过及冠的七尺男儿,竟然疼的热泪盈眶,可终究还有一分几近破裂的骨气支撑着没有哭出来。只是委屈的看着那个早熟的孩子,说不出话。 那边的绿衣和老人却对这边发生的事视若无睹,老人道:“倒是精巧,都说食在成都,果然都是难得一见的好吃食。” 绿衣道:“前辈谬赞,这些都是奴家自己做的。” 不想老人却讥讽道:“那就吃不得了,你这双手摸了太多双卵,实在让老夫反胃。” 此话比抽在鲁正礼脸上那一鞭子更加狠辣,绿衣却不为所动,只是笑着取出那壶酒:“这个呢?” 说着倾倒一杯,放在菜肴旁边,然后继续摆弄碗筷。 “你倒的酒一样恶心。”老人说完就要闭目打算不再理会这名人尽可夫的绿衣尤物,却忽然闻到酒香,猛地睁开眼睛,“这是?” “回前辈,这是蜀山剑春。”绿衣如实回答。 虽然看不见黑暗中老人的脸色,却能感觉到他语气已变,从之前的嘲弄轻蔑变成了难当的怒意:“你从何得来!” “友人相赠。”女子道。 却见那黑暗中一团身影飞掠突袭到女子面前,伸手掐住她的脖子,而后才传出铁链摩擦的“叮哐”声,此人身形竟是比声音还快。 “不要!”这时鲁正礼的阻拦声才缓缓传来,而一旁的小童也警惕的将手探入腰间。 “你也配有友人?是你的恩客还是相好?说!是哪个蜀山败类!”老人狰狞的说。 这时鲁正礼才看清这须发虬张,眼神猩红的老人竟被铁索刺穿了双肩和琵琶骨,却丝毫不影响他来势凶猛迅如闪电。 却在隐隐间,觉得这老人有些面熟,此时却无心思索这种感觉的由来,只是继续呼喊着“放开她”。 绿衣被掐住脖子,脸上已是涨红一片,已是痛苦不堪却没有挣扎,反而努力用平和的语气说:“非是恩客,而是恩公,一位仗义出手救下我俩的蜀山少侠。” 老人手上用力,一股子肉眼可见的臭气带着口水喷得绿衣满脸都是:“是谁!” 绿衣已喘不过气来,努力回答道。 “王……王卓玉。” 正文 第二十四章 神剑出朽木(六) 听到这个名字,鲁正礼立刻想到那个洒脱得有些少根筋的年轻剑客。 须发老人听到这个名字先是一愣,随后手上更加用力,道:“你这妖妇!胆敢勾引我蜀山小辈!你可知他是我蜀山一脉相传的剑胚,若是被你这身污秽皮囊毁他剑心,老夫定要让你永堕轮回世世为娼。你喜欢做婊子便让你做尽婊子。” 这一次女子却不再辩解,只是带着令人心酸的凄楚笑意,挣扎着说:“有……有何……不可。” 鲁正礼却是心疼得睚眦欲裂,那狠辣一鞭的痛苦都已被无视,此刻只是眼泪鼻涕哽住鼻腔咽喉发出类似猪叫的咆哮:“放……放开她!王卓玉…不然我杀掉王卓玉!” 老头见女子几近窒息,便将她随手丢在一边,随后和猛烈喘息的绿衣一起看向鲁正礼:“小子,你说的可是我那卓玉孩儿?” 老人语气凶狠,仿佛只要鲁正礼一个字说错,便要扑过来将他拆骨剁肉,好下那一壶蜀山剑春。 “便是那蜀山王卓玉?王侯将相的王,卓尔不群的卓,玉质金相的玉。”饶是这鲁正礼多么不学无术,败絮其中,终归算得上有智的文人,不然也没有那么多过目不忘的有趣桥段去逗弄那些青楼女子。竟是将王卓玉的原话一丝不差的说了出来。 老头略一点头:“倒是那孩子常挂在嘴上的话。” 一旁绿衣也缓过气来勉强对鲁正礼道:“恩公在公子手中?” 鲁正礼慌忙道:“你不记得我了?” 绿衣却有片刻的厌烦从眼神中一闪而逝,她打交道的人很多,记住的却很少。只因那些人,不配让她记住。 可她,又配得上什么? 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片朱唇万人尝。 对她说出“你不记得我了”这句话的人,她多半是不愿记得。 她说:“我应当如何记得公子?” 应当如何记得? “是啊,应当如何记得。”唯一打交道的一次,他说了很多,说自己如何如何有钱,说要娶她为妻,说要带她脱离苦海去看那风花雪月。 可她呢,只问了一句:“公子可会用剑?” 于是,这个出生时便拥有这世间一切的亡国之君,这个没落家世也不曾没落风度的翩翩公子,在那一刻,竟不如一个低等镖师。 她连给老人送饭都不配,他却连让她记住都不配。 老人催促道:“小子,凭你也抓的住我卓玉孩儿?” 鲁正礼心不在焉的说:“别烦我。” 老人“嘿”的一声,欺身而今,张开大手一巴掌把鲁正礼的头按在地上。他虽身锁铁链,却来去自如。也亏得这身透骨铁链,否则世间还有何处拦得住他。 “小子,你爷爷跟你说话,是看得起你,要是不识好歹,今日就拿你下酒。” 鲁正礼一日之间脑袋两次遭殃,痛得几欲昏厥,此刻只想着干脆死了算了。他从不曾想复国,本就打算花天酒地了却余生,好不容易遇到心仪女子却是这样一个万人骑的货色。如今被关在狱中,最好的命运也不过是新帝愿意给他个痛快留个全尸,何况既然心死,身死又有何憾。 于是他口中混着血沫子含糊不清的嘟囔:“你拿爷爷下酒,爷爷就下去等你下油锅,把你炸成老酥肉。老而不死是为贼,你这大奸老贼,不得好死。” 老人虽听不明白,却隐约懂了个大概。他纵横江湖二十年,喊着不畏死的很多,真的不怕死的却很少。大手拎起鲁正礼的脑袋,拖到自己面前。所幸鲁正礼现在已经有些神志不清,没被老人一身臭气熏晕。 “小子,你叫什么。”老人只是脾气暴躁,却并非真的想杀他,毕竟这人似乎和他蜀山后辈颇有渊源,他可一点不相信这个软弱无力的纨绔子弟,有什么本事留得住合整个蜀山之力调教出来的少年俊杰。暴力只是他管教后辈的手段,那王卓玉从小就没少挨他的打。 “你老子叫……鲁……鲁……鲁正礼。”说完,便晕了过去。 “谁?”鲁正礼听见了这个声音,却看不见,老人浑浊的双眼忽然变得清明,捏着鲁正礼的脑袋开始颤抖…… 浑浑噩噩间,鲁正礼隐约感觉到一丝清凉却柔腻的触感抚摸过他的脸庞,带着让人心驰神往的女子体香,昏迷的大脑中浮现出那个魂牵梦绕的身影,愈发旖旎。 随之而来的是筋骨间一阵阵剧痛,仿佛每一寸骨头都在体内炸裂,化作千万细细骨刺在血肉里游离。 这种感觉持续了很长时间,久到他曾一度以为这便是炼狱里的刑罚,要他永世受这骨刺之刑。 若是死是如此痛苦的事,早知道便不那么轻易去死了。鲁正礼这样想道。 仿佛经历了几世轮回,那种难熬的痛苦终于还是熬过,一股温热清流从头顶百会穴涌入,顺着经脉慢慢在全身游走,所过之处虽然依旧带着激烈的疼痛,却很快变成了一种酥麻的感觉,这倒是比之前好受多了。甚至还让鲁正礼感觉到舒服。 这是……转世为人,重铸肉身?鲁正礼这样想着,在这难得的舒适中,终于感受又变得模糊,似是在梦中,又坠入梦中。 他梦到了从前,梦到了还在襁褓中啼哭的自己。 他看到一大群快要消失在记忆里的熟悉脸孔,带着激动兴奋的神情,在那个曾经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忙碌的奔走。 “是皇子!是位皇子!”他看见那个喜极而泣的中年女人,和记忆里那张苍老的面容重合。 “原来晋嬷嬷,也曾这样年轻过。”他这样想道。只是十来年的光景,她竟老成那样。 他看到很多人在笑,看到所有人都在笑,甚至是那个仿佛天生一张冷面孔的父皇和身边那个总让他感觉到阴森的老太监也露出了他从未见过的温和笑容。 一切都因为,他来到这世间。 他来时,举国欢庆,天下大赦。 只有他自己,被牢牢束缚在襁褓中,惊恐的面对这个世界,不敢睁开眼睛。 全天下都在笑,只有他在哭。 全天下都在关注他,看起来都在在乎他,却没有人为他擦眼泪。 直到半夜里,老嬷嬷都睡去,一个看着不到十岁的值房宫女,听见了睡醒的他在摇篮里哭,小心翼翼的走到他身边,带着稚气未脱的灿烂笑脸,轻轻的摇起摇篮,轻轻的为他擦干眼泪。 轻轻的,唱起了那首,只出现在梦中的甜美歌谣。 正文 第二十五章 神剑出朽木(七) 随后时光涛涛流淌,他看见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渐渐变得熟悉,看见原来冷宫里那个蓬头垢面的女人曾经竟然也是倾国倾城,看见自己寝宫门口的那棵桃树原来是在自己一岁生辰那日种下,看到人群来来去去,熙熙攘攘。 可他无论如何,也看不清那张他最想看清的脸。 那一张只存在画像里的慈祥面容。 那是他的母亲。 他不记得她,却在后来的闲言碎语中,拼凑出她凄惨的归宿。 妃子生的儿子,既然成了皇帝的独子,那必然还要成为皇后的儿子。 渐渐地,记忆模糊不清,他隐约看见,原来那首常伴他安睡的歌谣,是母妃为他编写的。原来他的眼泪,也曾是母妃为他擦的。原来那些惶恐不安的日夜,是这个女人,一只手臂撑着头,另一只手轻轻为他摇着小扇,说着希望他快快长大,又希望他不要长大。 她说她想看到他长大,长成和他父皇一样的伟岸男子,希望他也有能独挡一面的一天,然后护住心爱的女子。 不要让那个女子像她一样。 她说他是唯一的皇子,以后要继承大统,她并不希望他继承大统,因为她爱的那个男人似乎从不曾快乐。 她只希望他能快快乐乐的成长,可是生在皇家,又是长子,他注定也无法快乐。 于是她又不希望他长大,宁愿他每天都在她怀里哭闹,然后吃饱了就会笑。 那样干净的笑容,如何去承担一个天下。 那样爱哭的孩子,又如何去守护一个国家。 她忽然望向那根点了蜡烛的高高烛台,对着那个方向眼神温柔的说。 “都长这么高了。” 那个方向,正是睡梦中的鲁正礼,看着回忆里这些画面时所在的方向。 “你终究还是长大了。” “倒是比你父皇俊俏了许多,少了许多霸气,多了许多秀气。” “看起来,这些年,过得并不如意。” “你受了很多苦。” 女子语气平静,温柔宁静,让鲁正礼先前肉体上所受苦楚,也逐渐消散。 他说:“你更苦。” 女子说:“看见你长大,便不苦了。” 鲁正礼心头酸楚,眼中更酸,便要上前去拥抱这个女人,脚步一踏出又是天旋地转,时光飞速流逝。 恍然间,他看见皇宫最高的那座祭坛的屋檐上,站着一个男人。 他看不清那个男人的面容,只觉得很熟悉。莫名想起,当初他出生时,所有人都在为之庆贺,只有这个男人,在某个没有月光照明的黑夜里,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然后他就看见襁褓中的自己一点点长大,皇帝宣布立他为储君。 他并没有丝毫开心,因为就在这同一时刻,皇后为那个一向温柔淑静的女人倒上一杯毒酒,所有人的噤若寒蝉不敢出声,唯有那个女人看向鲁正礼,饱含柔情的一笑:“只愿你过得快乐。” 鲁正礼泪如雨下,哽咽着说:“我不快乐。我从不曾快乐过。” 他向着女人跑去,距离却越来越远,他又看到原来冷宫里那个整日哀嚎的疯女人,便是在此刻,意气风发的站出来,为他母亲说话,向皇帝揭发皇后的恶毒行径,却被皇帝打入冷宫。 他还看见了那个对他无比宠溺的老嬷嬷,亲手割下了那个疯女人的舌头。 而那时,那个懵懂的孩子,还在母妃寝宫外的院子里,趴在地上,撅着屁股,扭动着掘地三尺找蛐蛐。 只是这一天,一直隐藏在黑暗里的中年男人,终于出现在阳光底下。这一次,鲁正礼看清了那张脸,依旧熟悉却又陌生。 中年男人就这样单手持剑,在那个秋末的黎明,当着文武百官的面,一步一步踩在凋落的梧桐叶上,走向君临天下的帝王。 这棵梧桐树,是皇帝迎娶鲁正礼的母亲时种下的。她说虽然昭央殿前站满了人,却没有一个是活人,死气沉沉。于是皇帝大逆不道的为她违背礼制,执意在这里种下了这棵西方使者送来的梧桐。 梧桐,吾桐,朕的小桐,这个谨慎了一辈子的皇帝,在这个气数已尽的王朝中苦苦支撑的皇帝,这一生,也就任性了这一次。 那棵梧桐,就这样在了昭央殿前的御道上,肆意生长。 有人见它起,有人见它落。 只有这个中年人,从头开始,见它枝繁叶茂,见它枯毙凋零。 陪它,陪她,走完这一生。 “我当初便说,你不配娶她。”持剑的中年人,仅是一脚踏下,便震倒三排包围他的披甲侍卫。 “朕当初也说过,朕必会负她。”龙椅上的皇帝站了起来,没有丝毫惧色,一步步走向那个在人间几无敌手的中年剑客。 “七年前,我不杀你,只因有她护你。非是杀不了你,只是不愿她痛苦。”不断有侍卫涌入殿前的御道上,将中年人层层围住。 “如今,你已再无机会杀朕。”皇帝声音并不响亮,却中气十足,借助回声的宫殿设计,远远传出。 “今日,必要你在九泉之下向她悔过。”侍卫们手已按住刀柄,却无论如何拔不出来,只感觉手中刀不断颤鸣,震得掌心发麻。 “你怎知,朕无悔。朕从七年前就开始后悔。”皇帝已走到昭央殿门口,“朕只求她无悔。她既无悔,朕又何惧!” 再往后,鲁正礼已经听不清他们说什么,只因在场的近万把刀同时轰鸣,同时出鞘齐齐当空,汇聚成一把遮天蔽日的漆黑长刀。而另一边中年人一剑脱手刺向太阳,行至半空自天南地北四面八方飞出六把长剑,七剑汇合各立一处,形成北斗七星之局。 百丈长刀之后忽然出现一华服黑袍男子,气吞山河盖世无双,张口便似有山岳响应,阵阵回声:“蜀山北斗开天阵,号称为天下开天门,为天上守天门,现竟为一女子现世杀人,这般器量,终究小道。枉你王不瑜做了二十年的剑道第一人。” “万人王,你若是以武林盟主的身份在此,我还愿赐你一剑。如今你不过是条皇家的看门老狗,还不配拦在我王不瑜面前。”这名中年人,正是号称天下剑道第一人,蜀山王不瑜。 而那御刀之人,便是如今武林盟主,仙人之下万人王。 “你可知刺王杀驾是什么后果。”万人王当空俯视道。 “我王不瑜何惧一死,何况凭你半步天人境也能杀得了我?”王不瑜虽人立下方,气势却宛如天上来。纵是百丈长刀当空,他那七剑绽放出的剑芒,也能照亮这一方天地。 半步天人,纵然只差半步,和王不瑜这真正的人间剑仙,差距何止千里。 万人王道:“纵你王不瑜从出道便是我辈江湖中人心向往之的风流人物,却终究只是一介武夫,便是个侠字你都当不得,更遑论人间剑仙。皇帝一人死,天下流血何止百万,江山更替你以为靠那五岁稚子便能稳住。” 王不瑜道:“我是江湖人,只求一个问心无愧,快意恩仇。” 万人王道:“你求得一时之快,就要那天下生灵涂炭枉受兵戈之苦?” 王不瑜一指皇帝道:“与我何干!维护天下是他的责任。天下乱了是他的失职。连女人都护不住,他还配得上守护天下?” 万人王也指向梧桐树道:“她若在,会让你如此行事吗。” 王不瑜怒发冲冠,脸色通红宛如血液沸腾,一头长发虬张,衣袂鼓胀长袍飘荡,遍地梧桐叶无风自起围绕他周身打转。 他双目几近流出血泪,撕心裂肺向着天地狂吼道:“她!不!在!” 这一声嘶力竭的怒吼,带着王不瑜胸中汹涌的怒意,震得周围御前护卫大片大片倒下,七窍流血。 而后王不瑜也口喷鲜血,颓然倒下,低低呢喃:“她不在了。” 天上七剑蓦然无力下落,随着“噌噌”六声响,纷纷没入昭央殿前的青石板上。 她不在了。 中年人望着被万刀汇聚遮蔽的天空,看向天网恢恢中疏漏出来的一点光明,目光穿过眼前的侍卫文武百官,穿过一刀当空的武林盟主万人王,穿过天下共主的鲁氏皇帝,穿过皇宫,穿过京城,穿过大地,穿过黄泉九幽。 穿过三十年的朝朝暮暮。 终于看到,初见时,他隔着亦师亦父之人的衣缝,偷偷窥瞧见的一抹顽皮巧笑。 “不瑜哥哥,你为什么叫不瑜呀。”少女笑靥如花,春光明媚。 “我们蜀山人,都要以玉石为名,宝剑磨砺出,庸玉汝于成。”少年回答的一本正经。 “不,”少女俏皮道,“是至死不渝。” “这啥意思?”少年问道。 “纵身死,亦不渝。” 纵身死,亦不渝。 如今,何以不渝。 中年人终于哭瞎了双眼,这人间,再无他想见之人。 “她不在了。” 正文 第二十六章 神剑出朽木(八) 中年人终于被带离了皇宫,不知去向。皇帝没有杀他,纵然嘴上说着问心无愧,可终究,是有愧的。 几年后,皇帝终于熬不过天命,王朝气数已尽,勉强逆天而行,终究落了个早逝的下场。 五岁的鲁正礼连夜被老嬷嬷带进皇后的寝宫,便在这样的一无所知中,对着皇后磕头,在那份不知道写了什么的诏书上,按下手印。 他登基了,在一个燥热的午后,站在空旷的宫殿前,接受天下人的朝拜。 而他,面对整个天下,渺小又无助。 只是在不知不觉中,手里那只偷偷带来的蛐蛐,已被紧张的他失手捏死。 天下是他的了。 可他却不是自己的了。 皇后垂帘听政,他只是一具傀儡。 他只知道,无论自己多热,流了多少汗,都不能动。一定要端端正正的坐在龙椅上,听那些他听不懂的话,再说那些说不明白的话。 所幸他只是个孩子。 无论是皇室的孩子,还是平民的孩子,只要是个孩子,终归是要听大人摆布的。这个道理,从宫内到宫外,从豪宅府邸到农舍田院,都适用。 小孩子,只要没长大,便都是傀儡。 所以他过的并不艰难,只是有些寂寞。 他原本不是那么寂寞,原来还有人陪他。那个唱歌哄他睡觉的小宫女,也随着他渐渐长大,终于长到花季,开出花朵。 于是他不仅离不开小宫女的歌声,也渐渐离不开小宫女的笑声,离不开小宫女身上的香味,离不开她偶尔冒犯时带来的温软触感。 她和别的宫女都不一样,她有着像那朝霞的灿烂笑容。在这死气沉沉的皇宫中,她就是他唯一的光。 就像他的母妃,也曾是他父亲的光。 也曾,是那个天资卓绝,仗剑江湖的风流剑仙的光。 已成太后的女人问他:“你很喜欢她。” “喜欢,很喜欢。”他说了两个喜欢,显得那么迫不及待。 他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喜欢,那是他的骄傲。一个拥有天下却没有自己的人,唯一的骄傲。 太后说:“那大将军之女呢,她以后要成为你的妻子,母仪天下。” 他说:“我不喜欢她,她好凶,老是要打我。还是姐姐好,姐姐最疼我了。每次被那个坏女人打了,都是姐姐来哄我的。” 太后说:“她只是一个贱婢,你不能叫她姐姐。” 他说:“我就要,她就是我姐姐,我以后要娶她!” 太后说:“你再说一次。” 他说:“我要娶她!” 太后忽然笑了,她笑着说:“果然是他的孽种,虽然长得与那贱货更像一些,但这喜欢下贱货色的滥情脾性倒是和他一模一样。你回答本宫,你喜欢她什么?” 他听不明白那么多的恶意字句,毕竟在这个皇宫中,没人敢说这些话给他听。他只听懂了太后问他喜欢她什么,于是他真诚的说道:“我喜欢姐姐的声音,喜欢姐姐唱歌给我听,还喜欢姐姐对我笑。姐姐笑得特别好看。” 于是就在这一夜,他亲眼看着那个或许是他最心爱的人,在他面前,被几个卑贱的奴才划破了脸,割掉了舌头。 太后看着两个痛苦流泪的人,她很喜欢这种时刻,她很快乐。 从前是这样,如今也是这样,让鲁家皇室喜欢的女子在她面前枯萎,一直都是她最大的快乐。 于是她捏着宫女的下巴,对着被侍卫死死按住的鲁正礼说:“你不是喜欢看她笑吗,她现在笑不出来了,你还喜欢吗?” 鲁正礼眼中满是泪水,他想要骂她,却说不出骂人的词汇。他又想救她,可娇生惯养的金玉皮囊,怎么反抗的了精挑细选出来的大内侍卫。 太后很满意他的表现,她开心的说道:“作为对你的奖励,我让她给你一个笑容如何?” 然后接过太监递过来的匕首,将它插入宫女口中,慢慢向两边拉扯。 她说:“我让她,给你一个,大大的笑脸。” 撕心裂肺的哭喊,已不知道是从谁口中喊出。这是鲁正礼最不愿想起的一段回忆,比母妃的死,还要让他抗拒。 他并不知道那个宫女的结局,心力交瘁下,他早早的晕了过去。那个心爱的姐姐张开血盆大口嘶吼的画面,一直是他挥之不去的梦魇。 于是这一次,这一段回忆,便过得很快。以至于他都没有看到事情是如何开始,便已经要面临结局。 那个结局就是,大将军之子,新晋的骠骑将军,一路杀入皇宫,对着已成皇后的妹妹说。 “我来接你回家了。” 便不再理睬太后那张充满戾气和恶毒的可怖老脸,带着自己的妹妹光明正大的走出皇宫。 从头到尾,未看过皇位上那个少年一眼。 自然也无人看到,那个亡了国的皇帝,此刻,却是笑了。 终于笑了。 梦境到此,终于结束,即使没有人呼喊,鲁正礼也自然而然的睁开了眼睛。 他曾爱过两个人,一个让他出生的母亲,一个陪他长大的姐姐,都因为他而死。 现在,眼前是他爱上的第三个人,一张绝美的面容对他温柔笑着。 这是他一眼便刻在了心上的容颜,是他所有的朝思暮想和失魂落魄。 “公子醒过来了。”绿衣女子吐气如兰,一颦一笑,都让鲁正礼心驰神往。 皇宫对他来说一直是个囚笼,与其说大将军谋反是在害他,不如说是在救他。他离开了皇宫,终于可以爱人,所以他总是在花丛中流连忘返。 可是如今,终于遇到了爱人,却是求之不得。 “我叫鲁正礼。”他说道,他希望,她记住。 “我知道。”绿衣温柔的说,她总是这样温柔,“公子晕过去之时,说起过。” 话提及此,鲁正礼忽然记起之前的处境,环顾一周竟还是在这个干净的像厢房的牢房里。 一时间千头万绪竟然不知从何说起,干脆随便挑了一个问题随口问道:“那老怪物呢?” 女子温言提醒道:“公子切莫不敬,前辈已予了公子一份天大机缘。” 随后一指狱中一黑暗处,道:“他已睡过去。” 鲁正礼道:“他怎么了。” 绿衣看着他,神情欲言又止,思索片刻,最终还是如实相告:“老前辈听了公子自报姓名,便改变了神色,先是发狂捶地,而后又抱着公子哭泣。最后要奴家为公子处理伤势,然后亲自传功给公子。” 鲁正礼不解道:“传功?传什么功?” 绿衣道:“前辈以精纯内力传入公子体内,打通奇经八脉,洗练筋骨,为公子重塑肉身。” 说完忽然露出了难得一见的小女儿神情,小心翼翼的害羞道:“奴家……若是失言公子莫怪,奴家……奴家可以摸一下吗?” 鲁正礼疑惑道:“哈?” 绿衣即使被老人掐住脖子几近昏厥时说话姿态也是从容有礼,此刻却一改之前冷静模样,调皮的伸手摸了一下鲁正礼的头。摸完赶紧缩回手,耸了一下肩头对着鲁正礼吐了一下舌头。 这些俏皮举止,把鲁正礼迷得神魂颠倒,却一点没感觉到,女子摸头时诡异的冰凉触感。 他不知,如今自己,三千烦恼丝,一根不剩。 正文 第二十七章 神剑出朽木(九) 老人醒的很快,醒来时恰巧鲁正礼问出了他也想知道的问题。 “过去多久了。”这是鲁正礼问出的第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老人去哪里了。 第二个问题是老人对他做了什么。 现在第三个问题,他问过去多久了。 地点,事件,时间,他都问到了。但是他却忘了,这里本来还有一个人。 那个早熟的孩子不见了。 绿衣道:“这里深处地下,看不出日头,不过前后奴家换了十二次蜡烛,应该已过三个时辰左右。” 鲁正礼终于有机会和绿衣好好说话,便开口询问道:“你到底所求何为。” 黑暗中老人却没有给绿衣开口的机会,朗声喊道:“小子,过来。” 鲁正礼正要啐他一口,这是他从花柳巷弄学会的也是仅有人污人手段,却想起绿衣所说,老人刚刚为他传功,多多少少消减了几分受袭的恨意,便开口道:“不去。” “山不来就我,我去就山。”老人非但不怒,反而匍匐着从暗处爬了过来,早已没有先前的雷厉风行动如脱兔。 鲁正礼听着铁链撞击的“哐当”声,虽不知道为何老人身手前后变化如此之大,只猜想是传功的原因,那自己便是这个“果”的“因”。他并不会去想老人所赠是否是自己所需,更不会责怪他人未经自己允许便妄自动他。他只会想,这位老人,有恩于他。 世间太多人,不愿受恩,也不配受恩。 升米恩,斗米仇,才是人的本性。他们只会责怪别人给的不够,从不肯去想自己是否应得。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 所幸,鲁正礼不是这样的人。若说这个二十多岁爱哭又怯懦的年轻人有什么优点,能看透人对他的善意,便是尤为可贵的一点。 谁让这世上,本就是小人多,君子少,又如何能怪世人,爱以小人心,度那君子腹。 鲁正礼终究还是起身向老人走去。 几步路到老人面前,便俯身蹲了下去,见老人挣扎着似乎爬不起来,他就跟着老人一起趴下。 老人嘿嘿干笑两声:“宁愿趴着,也不肯抚老夫起来?” 鲁正礼恍然大悟,一拍脑门儿,笑道:“怎么也像王卓玉一样少了一根筋。” 说着扶起老人,老人却道:“卓玉何止少了一根筋,恐怕他浑身上下便只有一根筋。可正式如此,才合剑道。剑,本来就是刚正一线,心思过多,便练不好剑。” 鲁正礼道:“不懂。” 老人道:“你要懂的。你总是要懂的。虽然,我也愿你不懂。” 而后便不待鲁正礼有所反应,便在他头上摸了一把,随后又在他脸上一阵揉搓。 鲁正礼挣扎着从老人的大手中脱开,却听“咔嚓”一声,竟是将老人的手掌折断。 “我……我……你……前前……前辈!”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鲁正礼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应对。 反倒是老人爽朗笑道:“倒是和一个模子里出来的。” 随后又叹气一声:“老夫已记不清这双招子已瞎了多少年,此刻却是头一遭后悔,想要睁开眼睛,看看光头的小桐,是何模样。” 鲁正礼却没捕捉到“光头”二字,因为“小桐”这两个字,更让他觉得恍然。 那是他母亲的名字。 他常常听父皇提起。纵然他们相处的时间不多,但是每次难得的天伦时光,父皇都会跟他念起。 小桐,小桐,朕的小桐。 他也常被人说,像极了那温婉的皇妃。 他仔细打量眼前老人,熟悉之感愈发强烈,终于通过那双黯淡无光的黑瞳和满脸满根错节的胡须,看清了黑泥污渍下那张威武面孔,和梦境里的记忆重合。 “你!你是王不瑜!”鲁正礼脱口而出。他忽然意识到,那个梦里的场景,梦里的角度,似乎不是自己的,而是眼前这个人的。 除了和母妃相见时的画面,别的时候,都是这个人在看自己。 老人正是十多年前于昭央宫外行刺皇帝不成,被高人锁骨拘禁的剑仙王不瑜。昔年天子一怒,伏尸百万,剑仙一怒,却可搬山倒海。 如今,曾经在江湖中写尽万千风流的传奇剑仙,却是目盲手断,连坐起来都不容易。 断送一生憔悴,只销几个黄昏。 他既不理鲁正礼对他的呼喊,也不理被折断的右手,而是颤颤巍巍的从贴胸的内衫里,拿出一块玉佩。 这块玉佩浑浊不堪,质地鄙陋,一看便是低等货色。花纹却是精雕细琢,上面的“桐”字刚劲有力,转角沟壑均匀顺畅,宛若天成,再不懂行的人,也看得出此玉出自大师手笔。 玉器虽拙,却经多年温养,不仅玉身圆润,隐隐竟散发着光泽。 老人说:“拿着。” 见鲁正礼不为所动,便硬塞进鲁正礼手里,身体前倾另一只断掌手无法撑地,随后便要栽倒。 鲁正礼从醒来便一直迷迷糊糊,仿佛身体不是自己的,脑中也混混沌沌,这一下终于反应过来,不接玉佩先接老人,出手迅如闪电一把扶住老人双臂要将他抬起。老人感知玉佩要落地,竟然一改疲态,眼疾手快的伸出已被折断的手掌拍在地上,却是手背着地手心朝上,接住了玉佩。 回头怒骂一声:“混账!” 鲁正礼正要再扶老人起来,老人却躺在地上不肯动,鲁正礼只好捡起玉佩,郑重其事的握在手中,老人才心满意足的翻身继续躺着。 鲁正礼本想喊一声老人家,毕竟这老人看起来形容枯槁,便说他已近百年也不为过。可那梦中意气风发的风流剑仙,算得年岁今年至多不过知命,若是寻常农夫也算得上老,可在江湖中,这却刚过壮年,便学绿衣称呼一声前辈道:“前辈是家母的故人?” 老人道:“最故的故人。” 鲁正礼珍而重之的将玉佩握在手中,那个“桐”字让他倍感亲切,他问道:“这枚玉佩是?” 老人道:“你母亲赠与我的。她说我名字中有玉,身边便要带一块玉。可是那年我和她都还小,没什么银钱。我说师傅有一块好玉,我去偷来便是。她却是个怯懦的性子,这一点你和她倒是更像几分。于是便瞒着我偷偷做了三月女红,才换了这块玉。” 这段往事,于剑仙皇妃来说,本是寒酸窘迫的过往,老人的神情却显得无比骄傲。仿佛这块拙玉,胜过天下一切的名望和权力。 于他而言,也确是如此。那年与那人初识时,他便拿出这块玉佩向那人炫耀。 那人戏言道:“我若拿这个天下与你换,你换是不换。” 王不瑜只是白了他一眼道:“也没见你吃蒜,怎有这么大的口气。别说这天下你拿不拿得出手,纵然有一天你真的当上皇帝,拿着皇位求着我我也不跟你换。” 后来,二人分道扬镳,一个君临天下,一个剑扫九州。 那人登基那天,曾望向蜀山方向,用只有自己一个人听得见的声音,轻声说道。 “我想和你换。” 正文 第二十八章 神剑出朽木(完) 终究,无人与他换。 所以这块玉佩最后到了他儿子手里,鲁正礼摩梭着“桐”字玉佩,向老人说道:“玉虽不是什么好玉,字却是好字。不知是名家杰作,还是老先生亲手刻画。” 老人道:“虽出自老夫之手,却非是用刻的。” 鲁正礼想到老人的身份,虽不知剑仙具体意向所指,但是至少能猜出,是位用剑的高人,便道:“想必是御剑雕琢。” 老人却哈哈笑道:“傻小子,你一定想不到,这是老夫这些年一直将它握在手中,慢慢搓出来的形状。” 鲁正礼无奈一笑:“是没想到。” 老人笑过几声,便不笑了,道:“孩子,你是小桐的儿子,我便有资格喊你一声孩子。” 鲁正礼道:“是,应当如此。” 老人道:“别打岔,老夫没几口气可活了,你且听好。” 说罢便抬手阻止正要开口劝慰的鲁正礼,然后舒展四肢,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躺着。 “那年小桐身死,我便心死。这么多年,也不知为何苟活至今。今日遇见你,总算知道,我是在等你长大。小桐这一生,算是毁在那个男人手上,你身上流着他的骨血,我纵恨你,却也放不下小桐那一份殷殷期盼。毕竟,她一直在等你长大。如今,我等到了,终于可以放下,去九幽时,也能对小桐说上一句,我庇佑过她的孩子。 “至于这份庇佑,便是我为你洗髓换骨,重铸经脉,还有我一身残存的功力,也不知道你能容纳几分,化为己用。 “世人习武,因千年前无上真君一句‘仙天圣王,豪侠客士’,便分为了上下八个阶段。 “下四阶讲的是成就,立志踏上武道,便是‘士’,学剑之人便是‘剑士’,习刀之人,便是‘刀士’。‘士’之一字,说明不了武力,甚至算不上入了武道,别说能去哪家铁匠铺打出一把趁手的兵刃,就是折把枝丫做木剑,也可自称为士。所以士通常用以形容没有天赋的武夫。 “若有义举,便为‘客’,为乡邻驱狼逐虎,能以武卫道,有过那么一两次说得出来的战绩,就可以称作是‘客’了。” 说着老人忽然连着咳嗽好几声,鲁正礼手忙脚乱要去帮忙却不知从何下手。绿衣盈盈杏步走来,轻轻抚摸老人胸口,待到老人不再咳嗽,手便不动,而是稳稳的放在老人胸口上。 老人有些诧异的看向绿衣,道:“倒是小瞧了你。既然有了如此修为,天下何处去不得,何事成不了,何须行这苟且营生。难道我在这地底关了二十年,外界连人王都已如此不值钱了。” 女子惨然一笑,道:“若是前辈等得,不久后奴家便去九幽向前辈当面解释。” 老人道:“既然你有这番修为,老夫就不浪费唇舌,稍后你与他讲明下四阶吧。不过习武之人入门的常识,对正礼来说,却已无关紧要。” 绿衣并不插嘴,只是默默向老人胸中传入内力,稳住心神。 老人对鲁正礼说道:“下四阶是成就,待到人王,便能左右一国的局势,虽千万人吾往矣。这小女儿便是一名当之有愧的人王,只是不知修的是何道。” “剑道。”绿衣平静道。 老人却是面色陡然一变,勃然大怒道:“你也配用剑!” 绿衣依旧不动声色,不仅手上运气不受阻碍,便是神色也未有丝毫变化,鲁正礼连忙劝慰道:“你再动怒,怕是真的要咽气了。” 言语间已十分不客气,老人却听了进去,继续道:“也罢。人王之上,有圣人。到圣人这个地步,便不可以人力衡之,动辄翻江倒海,移城搬山。当年的武林盟主万人王,便是那时的圣人巅峰,号称半步天人,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不知如今是否跨越那层阻碍,跻身天人境。” 绿衣忽然插嘴道:“万人王,于五年前,借东海桃花岛瑞玉剑入天人。” 老人微微有些讶异,虽目盲却面向绿衣道:“你是桃花岛的人?” 绿衣却说:“如今已经没有什么桃花岛了。” 老人沉默片刻,竟然露出些许懊悔神色,这种神情,只在二十年小桐入宫时才有过,一时语气温和了许多,对着绿衣道:“竟是如此,错怪你了。” 随后又补充一句:“委屈你了。” 绿衣却双目泛红强颜笑道:“无妨。” 伴随着一阵剧烈咳嗽,老人终于不再言它,转而对鲁正礼继续说道:“圣人之上有天人,老夫虽被世人喻为剑仙,实则止步于天人境,从未入过仙人境。但对世人而言,天人便已是仙人,自古天人者,能借天地气运养己身,莫说武艺冠绝天下,只要天人愿意,便是与世长存,也非不可。至于再往上的仙人,千年来,便只有那飞升的无上真君一人耳,不提也罢。 “与你说及这些,只因你手中所持玉佩,有我一生修为感悟,如你愿意潜心修行,纵不能跻身天人,入圣却指日可待。方才老夫不知此女乃桃花岛之人,多有防备,为你铸造人王肉身。而今却是多此一举,她若是想学,你可倾囊相授。至于你要不要她人情肉偿,全然在你一心,可自行决断。 “唯有一事,你须承诺我,便是不可勉强她。 “她不过,是一个可怜人儿。” 言罢老人便不再说话,鲁正礼懵懵懂懂一知半解,他对武道从无甚兴趣,此刻只知手中玉佩与娘亲颇有渊源,必当好生保管。 老人示意绿衣将他扶起,虽未言语,绿衣却知其意,双手端起蜀山剑春要为老人斟酒。 老人说了一声“不用”后拿过酒壶,仰着脖子痛痛快快一饮而尽,然后艰难的起身,对绿衣说:“我王不瑜一生不欠人分毫,今日得你赠酒,便还你一剑,可有剑借我。” 绿衣却怅然道:“我便是剑。是桃花岛上最后一把剑。” 老人神情复杂,盲目中却有颇多爱怜惋惜,随后当立天地,入骨锁链“砰砰”几声轰然断裂。 那只被还不会控制己身力道的鲁正礼失手掰断的手掌筋骨重铸,恢复如初。 他挥出这只大手,五指张开,只听得尖锐的风啸声由远及近越来越大。若非在场三人已都是人王之上的肉身,必要当场头颅炸裂而死。 随着啸音逼近,一束红芒从天而降,将地牢一路打穿,落入老人手中。 昏暗地牢终的光明,耀眼却不刺目。 老人手持鲜红长剑,威风凛凛,一时间竟仿若回到从前,鲜衣怒马,仗剑江湖是的风流模样。 “这一剑。”王不瑜持剑当胸,双目闭合。 “名为。” “绿衣。” 这一日,人间再现,蜀山剑仙。 正文 第二十九章 人间修罗道(一) 戎家小女姿容并不俏丽,便是在一群手大脚大的村姑之中,也不显得如何出众,更何况还生在县城,就更算不得是什么绝色佳人。 可自打她年过豆蔻,便多了许多有心人上门,有意无意提及婚配之事。 待到待字闺中的年纪,老戎家的门槛便成了附近媒婆自家门槛,这些媒婆每日前脚踏出自家门后脚便入了戎家门。 无他,胸大而已。 那时街坊游手好闲的浪荡子们总爱调笑的一句话便是,“情义千斤不敌戎家闺女胸脯八两”。至于这八两是否够她一只的分量,目前还无人有幸去验证。 虽说丰腴女子并不少见,外面的奶妈给个十文钱便能让你摸个够本,更不说青楼中亦有风姿绰约的绝色。 戎家小女儿难得之处,便在于她仍是清白良家,又是花中蓓蕾,年少而挺拔。 是的,关键是,清白,而挺拔。 所以不少有识之士,意欲先下手为强,更有那天生铁打的脸皮之人,上门初见便直接高呼戎公为岳父。 戎家也非是什么高门大户,戎公也非是什么眼高于顶的势利之人,也愿意早早定下女儿婚事,就算了结家中一门大事,便让女儿自己从上门求亲众人中选一个作夫婿。 小丫头漫不经心的听完媒婆一一介绍,也不答话,一溜烟就跑了出去,将众人晾在那里。戎公歉意笑道:“小女儿生性顽皮,又是家中幼女,被哥哥姐姐宠爱的没边儿。老汉没有别的要求,就希望能找户性情温和的良善人家,怕她不懂事得罪夫家,徒增笑话。” 媒婆们都是一张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无稽口舌,连那狠厉屠夫家的莽人都能夸成翩翩公子,戎公听过一笑置之。 却说小丫头一路小跑到一家打铁铺子前,伸长脖子四处张望,却被打铁的汉子笑道:“又来找你的小相公?” 小丫头也不觉得羞涩,大大方方“嗯”了一声,脆声问道:“刘家哥哥,我陈英哥哥呢?” 那汉子笑着爽朗答道:“在院子里挑水呢,你自己进去找他吧。” 小丫头“哎”了一声,便口中喊着“陈英哥哥”,快乐的往里面跑去。 院中一个赤裸上身,皮肤黝黑的少年,肩挑两桶水,稳步向外走来,正好遇见迎面跑来的戎家小女。他早早听见她的喊声,脸上满是笑意。 小丫头看见笑着的黝黑少年,自己脸上笑容也愈加灿烂,口中念叨着“陈英哥哥”,便要去帮他提水。 少年侧身让开,笑道:“太沉了,你提不动。” 小丫头欢快得像一只喜鹊,连说:“提得动提得动,以后要天天帮陈英哥哥提水桶。” 少年执意不肯让少女帮忙,脚步加快了几分,二人便欢笑打闹着来到铁匠铺里,两桶水溅得剩下不到半桶。 少年将水倒入淬火槽中,看着低低的水线,不好意思对一旁的中年男人道:“我再去打两桶。” 中年男人却笑骂道:“你再去打十桶,也就这么点水。今天放你的假,去玩儿吧。” 小丫头嘻嘻笑着抢先说道:“谢谢陈伯伯。” 然后也不顾男女之防,拉着少年陈英便往外面跑。 少年任由她拉着,随着她在街上奔跑,路边总有不怀好意的目光看向少女起伏的波涛,少年却只看到少女跳动的长发,和带笑的侧脸。 一路跑到二人常来的小溪边,少女才松开少年,抚着胸口喘气。少年有些心疼道:“跑这么急干什么。” 少女笑靥如花道:“陈英哥哥,你什么时候娶我啊?” 少年有些窘迫道:“我……我还差两贯钱才够媒婆说的聘礼。” 少女道:“我这两年帮王婆婆她们做女红,还替附近的婶婶姨娘跑腿,已经存了五贯钱了。” 少年有些懵懂道:“我……我怎么能用你的钱去娶你……” 少女道:“怎么不能?你娶我不就是为我花钱吗,我为我自己花钱有什么不能!” 说着也不顾少年如何表态,从袖中的拿出一个绣着喜鹊的红色锦囊,一股脑将里面的五两碎银统统倒了出来,塞进少年手中。 少年连忙推回道:“不要这么多,不要这么多。” 少女却握住少年的手笑道:“傻哥哥,你还要去买一身好衣服,还要找媒婆上门说亲,都得花钱,你都拿着。” 看着少年犹豫不决,少女也不像别的女子那样故作生气激他,只是笑嘻嘻的将银子塞入少年手中,然后为他握紧。 少年木讷,心中感动,却说不出感激的话,用衣袖偷偷抹了一把眼泪,然后看向溪边桥下玩耍的孩童,他指着一个粉雕玉琢如陶瓷娃娃般可爱男童道:“你看,是权家的小律二。” 少女收起锦囊,也看向那边玩耍的孩子。 只见那个名为权律二的小男孩半蹲着拿圆圆的脑袋和小伙伴玩顶牛,被推倒在地也不恼,憨态可掬的笑着起身又加入战场。 少年忽然傻笑一声,道:“权律二真可爱。” 少女却爽朗道:“家里婶婶都说我屁股大好生养,以后给你生个陈律三,陈律四,一直给你到陈律十。” 少年摇摇头道:“太多了太多了,生到陈律四就行了。我听说生孩子很疼的,我娘就是生我去世的。要不是我们陈家已经单传了两代,我要一个陈律三就够……不……不要,我一个都不要了,我不要你生孩子……” 想起母亲因自己而死,又想到眼前的心爱少女说不定也会因为难产受难,少年的眼眶又红了。 少女却拍拍挺翘的胸脯骄傲的说:“傻哥哥,你怕啥,我身体好着呢,家里的婶婶都说我这身体一看就能生儿子,能生好多好多儿子。以后会有好多好多小陈英围着我叫娘亲,想想都开心。你不许哭了。” 听着少女的话,少年真的就不哭了。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少年不知道以后会如何,他听少女说过很多才子佳人的戏文,他并不喜欢,因为这些故事大多没有一个好的结尾。所以向来木讷的他,有一次问少女:“那些说生死相守,要永远在一起的人,如何永远在一起。人总会死,总有一个人会先死,一旦一人死了,另一人就算立即自杀,也算不上永远在一起。” 少女温柔道:“两情若在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只要真心相爱,纵然只有一刻,也是永恒。因为那一刻,比永远,更远。” 正文 第三十章 人间修罗道(二) “他怎会动手杀人呢?” 油灯微光晃动,映照出两张脸。 一张白净无须,神态却世故老成。 另一张留着八字胡,目光有些局促闪烁。 说话的,正是这个留着八字胡的中年男子。 白净青年人道:“若说外因,便是我那叔叔醉酒骑马,在街上摔了几跟头,回家以后迁怒于人,才有了这一桩意外。” 中年人身子前倾,凑过脸靠向青年道:“那内因呢?” 白净青年目光内敛,悠悠道:“不可说。” 中年人道:“有何不可说。” 青年人道:“家丑不可外扬。” 中年人便将身子往后仰,不满道:“兄弟拿我当外人了。” 青年人微微一笑道:“怎会,不过是卖个关子,故弄玄虚罢了。不然这些家长里短的枯燥琐事说来话长,怕哥哥听着无趣,嫌兄弟聒噪。” 中年人举起桌上酒杯道:“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这知己,如何来。不就是这些琐事聊出来的。何况你余半城的事,再小都是我们歌潭城的大事,兄弟但说无妨。” 青年人剥开一粒花生送入嘴中,几番咀嚼入肚后,又吩咐一声在门外伺候的下人再上些酒水。 “这事,还得从头说起,且听我慢慢道来。” 我叫余力。这个名字是我娘给我取的,她说希望我做事能给人留下半分余地。当然,对外说的是,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比起这个名字,更多人喜欢叫我的外号。 余半城。 是的,我很有钱。富可敌国不敢说,敌城纵然不足,也相差无几。 虽然发迹于此,却不是本地人。来此二十年还不会说本地方言,不是不会,而是不愿。即使这让我的买卖一开始遇到了很多麻烦,很多时候宁愿磕头求人,也不肯花半分心思去学这里的方言。 现在我们余家举家在此,大家都在说江南吴语,只有我一个人说官话。 原因嘛,大概是因为,我讨厌这里。 一开始,我的官话是被人鄙视的缘由。 现在,我的官话却是歌潭城身份地位的象征。如今歌潭的上流人物,已经以说吴语为耻。 我出生在西北贫瘠之地,从爷爷自立门户分家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住在山脊的窑洞中。 本来我们是有房子的,但是我的叔叔十分顽劣,在我还未出生时,就把家烧了两次,每次烧完都是我爷爷和父亲凿山石和泥重新砌一栋出来。 而爷爷,也就顺势做了石匠。 我所在的山村是附近最穷的村子,我家又是最穷的一家。爷爷很担心我的父亲和叔叔找不到女人结婚,卖了家里唯一的耕地老牛,从人牙子手里买来了一个女人。 这个人,就是我的娘亲。 按照爷爷的意思,家里只有这一头牛,只换得来一个媳妇儿,就做两个儿子的共妻。可是叔叔虽然性格顽皮,却对家人十分重情。 他说:“我大哥虽然长得没我好看,但是脑瓜子聪明,力气比我大,又比我懂事,孝顺爹娘。大哥生的孩子一定是个好孩子,可不能被我这个泼皮无赖弄脏了大哥的好血脉。我呀,估计这辈子也娶不到媳妇儿了,以后大哥的儿子就是我儿子,我亲儿子。” 爷爷却如何都不肯答应,钱花了,事儿就要成,一个铜板能换一斤米,就必须换得三斤四斤回来,才叫值当。这就是我们村儿的道理。 于是叔叔在成亲那天,连夜逃到山外,失踪了五年,杳无音信。 到第二年,我出生了。 后来听山里的叔伯说起,我差点就没生下来,娘亲总想着要跑,怀了我也要跑,每次被爷爷抓回来后都要挨一顿毒打,要不是爹爹求情,恐怕我还在娘亲肚子里时,就要被爷爷打死了。 爹爹对娘亲是极好的。 这是娘亲跟我说的。她说在成亲那天,爹爹跟她说:“你是我们兄弟两个的媳妇儿,兄弟那份福让我享了,兄弟那份责任也该我来担。” 她说每次被爷爷毒打,若不是爹爹用自己的身体护着,她早就被打死了。 所以在爷爷死后,她就不恨我爹了,还教我爹识字。 爹爹学的认真,很快就认识了不少字,后来山里的老乡都会喊爹爹一声“小先生。” 爷爷是在我四岁时死的。山里穷苦人,大多不长寿,爷爷死的很痛苦,因为他自知时日无多后,便找了老先生为他写下死期。他只要按照那个时辰死,子孙就会有享不尽的福禄。 如今想来,不论是巧合还是注定,爷爷都为今日的格局,埋下了伏笔。 我那时已经有了许多模糊的记忆,能记得当时爷爷那张惨白的脸和他苟延残喘的模样。直到山里终于响起第一声鸡叫,爷爷才扭头咽气。 那时,我不知生死为何物,并不感觉怎么难过。爹爹倒是跪在地上哭了很久。 娘亲也陪着爹爹一起哭,后来爹爹说,是因为她心善。 爹爹说,娘亲是这世间最善良,也是最凄惨的女人。 爹爹说,她嫁给任何人,都比嫁给咱家好。 爹爹还说,以后如果出现了要我做选择的时候,无论如何,都要选娘亲。 我把这些话说给娘亲听,娘亲只说,世事难料,只要做到无愧于心,便不算做错。 那一天除了爹娘,还有一人也在哭,就是我失踪五年的叔叔,不过叔叔并没有哭太久,他似乎显得不是如何伤心。 只是后来,我总是在夜里听到叔叔偷偷的哭。我想爹娘也一定听到了,只是他们不说,我就也不说。 叔叔回来时,送了我一件青衫。 他说城里的小少爷,都这么穿。 他在城里做了三年学徒,今年是第四年,终于有了自己第一份例钱,去寺里还愿时,有个老和尚告诉他。 该回家了。 于是他将这六十文例钱,也就是他全部的积蓄,换了这件青衫。 他说,是送他儿子的。 他还说,他就知道是儿子,果然是个儿子。 爹爹让我穿上给叔叔看看,娘亲却不让。 娘亲说,叔叔一定会有儿子的,他自己的亲儿子。 这件青衫就被娘亲强势的收了起来,连叔叔想要回都没给。 在山村中臭名昭著二十年,人尽皆知的泼皮无赖,面对娘亲的越俎代庖,居然就这样笑笑不说话,乖巧得像个好孩子。 娘亲说,叔叔喊她嫂子时,她听得出来,叔叔是真心实意的。所以娘亲,也就真心实意的认这个小叔子。 后来叔叔和我们又在山里守孝三年,便联合娘亲一起劝说爹爹,一家人进城求生。 进城以后,通过叔叔的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娘亲的娘家,可是那个我应该喊外公的人,却不让我们进家门。 他嫌娘亲丢人。 而那个慈眉善目的外婆,在我们离开时,偷偷塞了一个手镯给娘亲。我听到她跟娘亲说:“这你的嫁妆,以后若是有难,能救济一时。” 我看见外公分明看见此事,却没有出言阻拦。 娘亲说,都是不得已,不要怪外公。 外公虽然只是一县主簿,是最低级的朝廷命官,却也是正儿八经从八品的官身。自己失踪多年,无媒无聘携夫带子回来,只会落得一个全家浸猪笼的下场。 我的确不恨外公,外公是一个可爱的人,我好几次偷看他,他都在对我眨眼睛。 正文 第三十一章 人间修罗道(三) 那支玉镯最后落到了我的手上。娘亲说这支镯子她从小就看着她的娘戴,外婆总是说,等娘亲以后嫁人了,这就是嫁妆。 娘亲被人牙子拐走之后,偶尔想起此事,只觉得最后应该会传给几位嫂嫂,没想到外婆一直珍藏着,等着娘亲回来。 起先爹爹是不同意给我的,尤其在他得知,这一支镯子,能换下十五头耕牛以后,就更不肯让我戴着。 他这一生,见过最值钱的事物,就是家里那头老牛。 这头牛,给他换了一个更加宝贝的媳妇儿。 爹说,一定要好好藏起来,以后给我换十五个媳妇儿。 又说,不对,给我换五个就行了,剩下的给叔叔再换十个。 娘亲又气又笑,对着爹爹的后脑勺就拍了一巴掌,然后执意戴在我左手上。 并跟我说,左手养心,右手养颜,还能保平安。戴上玉镯,以后就不是那拿苦力赚血汗钱的劳碌命,阿力以后要做个读书的相公。 爷爷死后,家里就没人再欺负娘亲,爹爹和叔叔都很听娘亲的话,尤其是叔叔,只要娘亲开口,他从来不会拒绝。 所以当娘亲提出要离开此地,外出谋生时,全家都同意了。 毕竟这是娘亲长大的地方,总有人会认得出来,总有人会说三道四。 在叔叔这几年积累的稀薄人脉帮助下,我们一家人,在我十岁那年,来到会稽郡下的歌潭城,从头开始。 父亲在母亲多年授业下,写得一手还算工整的字,在街边摆摊做起了替人写家书的捉刀营生。会稽郡地处江南富饶处,又多出风流文士,但凡有个识文断字的本事,都一心扑在功名上。毕竟只要中了秀才,就有朝廷的俸禄供人读书,哪还有读书人愿意做那贩夫走卒的行当。所以捉刀这样的贱业,在文风盛行的江南道,反而是个吃香的活计。 父亲很快有了积蓄,在城中置办了一处三房小院,虽然简陋,终于也让我们有了归处。 叔叔起先靠着伶牙俐齿给人摆摊算卦,虽然赚不了什么钱但也能勉强养活自己。他自然是没什么真才实学,就是靠着说些吉祥话,讨个好彩头,求几分打赏。 有一次城中大户家祖病危,请了大夫都束手无策,只是交代早早准备后事,便请叔叔去算个良辰“忌”日。 老太爷一息尚存,看见叔叔一身道袍,竟然回光返照,起身吩咐人拿来狼毫,在叔叔手中写下一个“活”字。 叔叔坑蒙拐骗久了,就真以为自己冥冥之中有那神佛相助,又见老太爷面色红润,便对那户人家的家主说: 活字三点水,千口舌,只要广布稀粥,施足千人,老先生自然可续命。 却不知,他装模作样的神棍风采还没好好显摆,身后老人就已闭目长辞。虽然极力辩解说都怨这户人家动作慢了,没来得及给老人多积福缘,却还是被一通乱棍打了出去。 道士的名声臭了,叔叔就改行当和尚。修罗帝国尊佛抑道,佛教是国教,山间野庙都是香火鼎盛。 会稽郡下有传说的修罗道场,修罗皇帝也要每隔三年过来此地盘陀山同济寺上祭拜一次。 几番波折之下,叔叔终于想办法混进同济寺,出家做了和尚。 从小沙弥,到执事,靠着伶牙俐齿能说会道,叔叔的“僧途”十分通畅。 而我呢,在娘亲的强烈要求下,上了私塾,在全家人的殷切期盼下,踏上求学之路。 可是这一条路,行得十分艰涩。 江南道的吴语,我总是听不太懂。而我习以为常的晋语,也无人肯听。我努力学习的吴语,每次说出口,都被同窗嘲弄,称之“邯郸学步,东施效颦”。 起初一些蒙读书籍跟着先生朗诵总也是能学会,到了研习诗文时,晋语和吴语的字角韵律终于成了难以攻克的天堑。 无论我如何认真学习吴语,都会被同窗少年奚落,最后沦为笑柄。 这样的矛盾,如果只是被讥讽嘲笑,纵然时值年少轻狂时,终究还是能忍得下来。 于是我更努力的学习吴语,也更努力的背书读书。家中没钱买油灯,我就借着月光读书。若是阴雨天气,我就去大户人家门口的灯笼下读书。江南冬季阴湿,不似北凉道的刀刮烈风,多穿几件厚衣物就可抵御,江南道的风,总是寒得入骨。好在,这样的寒风,终究冻不死人,咬咬牙总能过去。 只是夜深回家的路,总是黑得可怕。 凭着记忆和偶尔得见的点点微光,抹黑回家几次,都摔得头破血流,干脆就不在家中过夜。遇到没有月光的晚上,在豪府门前,看书看到灯笼里的蜡烛燃烬,就躲在石狮子下面睡去。 夏有蚊虫冬有雪,总算不是多么孤单。 因为我知道,过了院试,考上秀才,我就有了功名在身。再也不会有人看不起我,家里也会好过一点。 我就靠着这点希望,举步维艰的努力前行。 积年风餐露宿,夜不归家,早上也只是路过溪边时简单洗漱,身上的衣服总是脏兮兮的,总有人取笑我是北方蛮子,也浑然不在乎。 只要读书,只要再熬一熬,一切都会变好。 那时先生见我蓬头垢面,还常常让我去他家后院打水清洗。 先生是除了母亲之外,唯一让我尊敬的人。 直到有一日,先生不讲课,和我们玩起了抓贼。 他说,私塾里丢了东西,是刘家少爷的金锁。 刘家少爷说,这是他出生时杭州府的贵人送给他的,纯金打造,价值连城。 先生说,那一日有人看到是谁动了刘家少爷的书箱,现在自己交出来,抄二十遍《道德论》,这件事就过去了。如若心存侥幸,执迷不悟,我们就见官吧。有了劣迹在案,可就不是逐出书院这么简单。是要取消功名永不录用的。 在先生倒数三声无人应答后,所有人都看向了我。 我被同窗们扣押着,带进了县衙。 没有审讯,直接定罪。只因为我说着拗口的吴语,因为我是北凉道大山里来的穷苦人,因为我配不上左手上的玉镯。 穷苦人家的孩子,怎么可能有钱买这样名贵的好玉。 定然是偷了金锁换来的。先生和同窗都这样说,县令大人也这样断了案。 我在狱中被关足了七日,叔叔通过同济寺里大和尚出面游说,终于将我救了出来。 这些年我遇到过最恶毒的歧视,并不是无知少年的恶语相向,而是那些高高在上的官老爷,和我那位满口仁义道德的教书先生。他们不会直接辱骂讽刺你什么,他们只是从心底里,对我进行了划分。对于他们而言,我品行如何,学识如何,都不重要。重要的在于,我和他们,不同属于某一类人。于是对他们而言,我也就算不上是人了。 所有的有教无类,一视同仁,都是他们的自我欣赏。他们对我,没有身为人师的责任,只有为自己的高风亮节锦上添花的怜悯。 他们从来都看不起我。 正文 第三十二章 人间修罗道(四) 出来时,我再次看到娘亲哭红的双眼。上一次见她哭,还是爷爷去世时。 我不知道她是心疼我,还是心疼镯子。 亦或是,心疼那好不容易出现,而又转瞬破灭的希望。 我再也无法参加科举了。 衙门有案底,就不再是身家清白之人。 这一次,娘哭了很久。 她最后也没有告诉我她为什么哭。她只是流着眼泪,继续做着以往那些活计。 而我却在心里偷偷下定决心,今后,我一定不会再让娘亲如此伤心。 那一晚,叔叔从寺里翻墙出来,带着我去到荒郊隐秘处,从一个树坑里捞出一个麻袋。打开麻袋,里面是被绑得结结实实,已然昏迷的刘少爷。 叔叔将刘少爷的左手袖口拉开,露出里面玉镯。 那是我的玉镯,我娘的玉镯。 叔叔说,从我手上丢的,要我自己去拿回来。 我上前去取我的玉镯,可是刘少爷双手被绑在一起,不解开绳子就拿不下镯子。 叔叔递给我一把匕首。 我将匕首对准绳索,问叔叔,他要是跑了怎么办? 叔叔伸出手指将匕首推移,落到刘少爷的手腕处,说:那就不要解开他。 看我好像不懂,叔叔又说: 把他手砍下来。 我看着刘少爷的手腕,火折子照亮了他白皙的血管。不知道是我们说话的声音,还是刀刃的冰凉,刘少爷终于醒了过来。 他先是迷茫,然后是愤怒,最后才变为恐惧。 他恐惧的看向了我。 不得不说,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别人这样看我,竟然没有感到的慌乱。 甚至,有点难言的享受。 这样的眼光,虽然也是看怪物的眼光,却比之前那种鄙夷和憎恶,好看多了,刘少爷也显得可爱了许多。 叔叔见我迟迟不动手,便说,算了,脏活还是他来做吧。一家人里,总需要一个在人前风光的面子,也需要一个在人后办事的里子。 我并没有把匕首还给叔叔,只是对他说,再给我点时间。 是的,给我点时间,我心里也很紧张,我需要准备准备。 同时,我也很喜欢此刻刘少爷哀怨祈求的神情。 不知道过了多久,刘少爷眼里的恐惧和哀求渐渐减少,慢慢又浮现出那让我讨厌的轻蔑。 呵,是吗,你以为我不敢下手是吗?我对刘少爷说,声音冷得不像是从我喉咙里发出来的。 然后将刀尖抵住刘少爷手腕上跳动的经脉,一点点的用力。 刘少爷终于又有了哀求的神色,还有那让我喜欢的恐慌。 这样的刘少爷,可比平日里趾高气昂的样子可爱的太多了。 匕首切入血肉,刘少爷拼命挣扎,就像一条蚯蚓在地上蠕动,口中还发出好听的呜咽声。 我问叔叔,可以将他嘴上的绳子解下来吗。 叔叔说,你有什么想问他的。 我说没有,我只是想听他的哀嚎和求饶,想听听他说他是怎样的痛苦。 叔叔罕见的拒绝了我,他看了我很久,才皱着眉说,怕路过的猎户听到。 我没有强求,继续一点一点将匕首插入刘少爷的手腕上,鲜血在他的挣扎下流的得到处都是。 刘少爷终于痛的无法忍受,再度昏厥过去。 真是扫兴呢。 我问叔叔,怎么让他再醒过来。 叔叔好像不愿意面对这样的我,说没有办法,昏过去就醒不过来了。 我说,切到骨头了,切不下去了。 叔叔说,趁着他昏过去,现在给他解开绳子,直接从手上取下来吧。 我说不行,万一他是装的呢。 然后拿自己的膝盖抵住他的手腕,全力一掰,来回好几次,终于将他的骨头折断。 这一次,刘少爷又醒了,感受着手腕处剧烈的痛苦,满头大汗的在地上挣扎。 我割下剩余的血肉,将他的手切了下来。 拿回染血的镯子,叔叔就说走吧。 我说那刘少爷怎么办。 叔叔说这么多血他一定活不下来。 我说他一身都完好,唯独手腕被切下,任谁都知道是我来取回玉镯了。 叔叔终于有些恼怒,问我还想怎么样。 我说,从我手上丢的,我要自己拿回来。这是你说的。而我丢的,不只是这只镯子。 他毁了我的一切。目的,仅仅是想要我的这个镯子。 叔叔叹了一口气,往旁边站了几步,不再说话。 第二天,刘家少爷就只剩下一堆破碎的衣衫和白骨埋在地底,他的血肉,大概会在傍晚时分,变成一泡泡狗屎,重见天日。 叔叔在天还未亮时回了寺里,我拿着刘少爷的一只手掌,来到城西的一位同窗家里。 他的父母已经外出做买卖,他睡醒时,我就坐在他的床头,笑着看他。 他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又惊又怒的指着我的鼻子骂我。 我笑着对他说,你再喊几声,全城都知道是你偷了刘少爷的金锁。 他果然不喊了,憋了半天,才说出一句,血口喷人。 我说,你心里有数。 他说,我无凭无据。 我说,我不需要证据。 我拿出放在书箱里,被包裹好的刘少爷的左手,丢到了他面前。 他被吓得声嘶力竭。 我说,你要是把巡城捕快引来,他们就会搜查你的房间,找出你偷的金锁,然后把刘少爷的死算在你身上。 他很听话,马上就安静下来,然后说,你怎么知道金锁在我这儿。 我指着手掌说,他告诉我的。他想要我的镯子,就拿金锁做交换,让你替他做伪证,在同学面前指出是我翻了他的书箱。 他说:你都知道了,你是来报仇的吗。 我说:你不配,况且你还有用。 他说:我凭什么帮你。 我说:就凭现在,这个手在你这里,你家里又能搜出金锁,我只要出去喊一声,一定会有英明大义的神捕查出你这个谋财害命的贼人。 他说:官府怎么会信你这个外地人不相信我。 我说:你以为我就带了一只手来?就算你把这只手说清了,你家米缸里的尸骨你也说不清。 他在犹豫。 我又说:就算官府最后没定你的罪,别人会怎么看你。你以为这些流言蜚语就凭一纸文书就能给你洗清?世人最喜欢无中生有,只要有一个人还在谈这件事,慢慢的,大家都会信以为真,都认为你就会是凶手,何况,你本来就是凶手。而且,你只要再喊一声,我就会脱掉你的裤子,在别人进来时,看见一丝不挂的你被我压着,我想,你以后也不用活在这歌潭城里了。 他沉默了好久,才说:你想要我帮你什么。 我又从书箱里拿出一只鞋子丢给他,告诉他:你去刘家说,看见刘少爷失足掉河里了,这是他的鞋。 他说:万一刘家不信怎么办。 我说:这是你的问题,刘少爷的为人你是知道的,你以为这块金锁你真的拿得那么容易?就算只是一块镀金的锁,你也不该从他手里拿。他不死,你也要完。 正文 第三十三章 人间修罗道(五) 一切都如我所愿,事态发展的很顺利。 三天后,我如约来到大牢。 是的,我和人约好了,如果一切顺利,我还要回来。 问出我一直疑惑的问题: 你究竟是谁? 回答我的是一个中年人,虽然不知道在这里关了多久,一身上下依然整洁如新。 他说:我叫帝缺。 我说:我入狱时,你已经在狱中,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的。 他说:我什么都知道。 我说:既然你什么都知道,怎么还会困在监狱里。 他说:我从来没有被困在监狱里,我只是选择在这里等你。 我说:我被关进来第一天你就这么说了,你等到我了吗? 他说:要看你信不信我。 我说:现在相信了。 他说:那接下来我让你去做的事,你会去做吗? 我说:要看是什么事。 他说:对你好的事。 然后他说了很多,也似乎说了很久,可是当我离开时,看守的狱卒却清楚的说了一句: 这么快就走了。 多年以后,再回想起此事,我总是怀疑,这究竟是不是一场梦。 这个帝缺,不知从何来,不知何处去,也不知,为何我后来再也没去大牢里找过他。 我也再没见过他。 他说了很多,说的很仔细,甚至把我出门后应该从哪个方向回家,都说了一遍。我按照他的要求做了,终于有了今天的地位。 至于我的发家史,那是另一个故事,这次的事件平安过去后,下次我们再聊。 那个自称帝缺的人,给我了如今的一切,可是我当初并不相信他,所以也没有问他,到底是为了什么。 只是隐约记得,他好像提到过,下一代的“观世”会在歌潭城中出现。 这个观世是什么,具体我也不清楚。追查了很多年,才隐约得到这么一种说法。 观世之人,观今生来世,遍知过去未来宇宙洪荒。 如此说来,似乎就是一个颇有道行的算命先生。 我的故事,到这里差不多就结束了,接下来继续说我的叔叔。 我这前半生,做了很多见不得光的事,一部分是为自己做的,剩下的大部分,都是为你们做的。 当然,你也可以说,为你做事,就是为我自己做事。 但是还是辜负了娘亲的期望。她要我问心无愧,做了那么多害人的事后,终究还是有愧的。 我也常有夜不能寐的时候。你也许不知道,当我从监狱里出来时,第一个念头,是去做个说书先生。说点自己编的故事,也就是我自己的故事。 至于缘由嘛,只是因为说书用官话不会被人瞧不起。 好了,又扯远了,说回我的叔叔。 叔叔从一开始,好像就希望这些脏事,由他来做。可是我却没有听他的话。他做和尚很有天赋。 对了,你知道做和尚的天分是什么吗? 不,不是悟性,是演技。 叔叔很会演,袈裟在身,双目一闭,就是宝相庄严活佛下凡。我们的修罗皇帝进修罗道场礼拜修罗,两次都是我叔叔为他诵经。 加上他有一张能言会道的嘴,百姓当他是大师,你们当他是高僧,江湖中人当他是兄弟。 一个和尚做到这个地步,也算是功德圆满了。 你知道吗,好几次他回到我们家,一手拿着烤狗腿,一手举着酒壶,满嘴油花的对着我说: 老子就快要成佛了,以后死了烧出舍利子,一定要给阿力一颗当传家宝。小子你可别笑,就算你现在出息了,是那啥余半城,也的确给咱们老余家长脸了,可是你见过皇帝吗?那皇帝老子,见了你老子我,也要给我作揖的。你家那些东西,再贵重也都是市面上的东西,能比得上老子烧出来的舍利子吗?舍利子你知道吗?那是能买的吗?你再有钱你也买不到啊。就老子这颗舍利子,你家里放着,老子保证你的子子孙孙荣华富贵,不出两代可就不是余半城了,就该叫余全城。 我跟叔叔说:我不稀罕什么舍利子,那玩意儿同济寺里又不是没有。我就没见过活到两百岁的老和尚,你努力一下让我见识见识。 叔叔很高兴,他说跟皇帝吃饭都没有在家里吃饭高兴。 我也很高兴,我们这个家过得太苦了,我就希望他们开开心心长命百岁。 所以叔叔被赶出同济寺那天,我一点都没有觉得难过,甚至还有些开心。他终于不用强撑着来做我们余家的面子了。 这事儿你还不知道是吗?不,你应该知道。毕竟那个抢了我叔叔主持的人,是你们朝廷派下来的。 没事,你不用跟我来这一套,我没有怨气。 叔叔太累了,这些年我能走的这么顺利,很大一部分是他暗中出力。虽然给你们干那些脏活儿都是我下的手,但是没有叔叔那帮江湖朋友的帮忙,我也干不了这么利落。 就说我还在做双花红棍那几年,要不是叔叔暗中求人保护,我都被打死好几回了。 同济寺是国寺,管事的不能习武,只可修心。僧人一旦习武,大多金刚怒目,少有菩萨低眉。国寺是帝国的面子,要是出个满脸横肉的当家和尚,也服不了民心。 所以叔叔这些年,只学他的纵横术,不学武道。 可偏偏就这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和尚,却在江湖中,有了孤隐的名号。 被逐出同济寺后,我给叔叔置办了一个酒楼,好让他有点事做。但是叔叔一向仗义疏财,来了江湖上的朋友,别说要钱,不送钱出去都算是赚了。酒楼没开多久,就有掌柜向我告状。 我倒是无所谓这些小钱,叔叔开心就好,毕竟我们这一家人委屈了一辈子,也不想着风光,就盼着家人不受委屈。所以每月都暗中拨款入他的听雨楼。那些办事的人知道这其中有油水可捞,就光明正大的中饱私囊。 我呢,只要叔叔玩的开心,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可是叔叔却不肯,他知道这些事后,将那些拿了不该拿吃了不该吃的人抓起来狠狠打了一顿。不巧其中一人是帮派子弟,是我特意安排到叔叔的酒楼里混吃等死的。 那名帮派子弟挨了一顿打回去告状,叔叔知道后为了不影响我的生意居然跑去负荆请罪。 你知道我这叔叔,当了十几年的和尚,就风光了十几年,早就过惯了花花轿子人抬人的日子。他常念叨一句话就是“皇帝老子见了老子都要作揖”,结果满怀诚意的去向人请罪,居然又被打了出来。 他上次受这种委屈,还是快二十年前当道士的时候。辛辛苦苦混了快二十年,还是让人从大门里赶出,这事儿要是换了你,你也不痛快。 用叔叔的话说,这都能忍,屎都能吃。 这才胸中愤懑,醉酒夜归,还从马上跌了下来,据说脚上勾到缰绳,被拖了几十丈远。 回到家时满脸是血,把家里丫鬟吓坏了。 叔叔心情郁闷,还受了伤,被这小丫鬟吵得心烦,加上白天那一肚子肝火也实在需要发泄,才把那丫鬟杀了。 至于那个被奸污的女子,说是那丫鬟的闺中密友。叔叔平日里对大家一直和颜悦色,都是穷苦人家出身,也不讲究什么规矩,所以家里的仆役丫鬟多多少少有点放浪举止。这一点,我娘没有反对,大家就都乐见其成,认为作为一种家风是一桩雅谈。 偏巧这个丫鬟在这个时候带了朋友来,叔叔喝酒杀人一时兴起,夜色中也看不清那女子的姿色,就看到那娘们儿前凸后翘的身子,以为是家里新来的丫鬟,才犯下此事。 你说,我们余家,辛辛苦苦一路从山里的穷苦人家,打拼到现在,为歌潭城,为朝廷,做了那么多事,救济了歌潭多少难民。现在杀个丫鬟,日个娘们儿,有何不可? 故事说完,屋内另一位长须中年人一捋胡须道:“并无不可。” 却听一声轰响,房门被撞开,一名持刀男子冲入屋内大喊:“贪官奸商!草菅人命!纳命来!” 未到二人身前,就被护院的江湖高手按在地上。其中一位护院还不忘拱手告罪。 余半城挥了挥手,示意将这个人带下去。 持刀男子仍旧嘶吼着:“余家歹人,杀我姊妹,辱我妻子,我陈英做鬼都不会放过你们!” 余半城举杯敬了中年男子一杯道:“那便让他做鬼去吧。” 正文 第三十四章 人间修罗道(完) “咻”的一声,有风声从我耳边掠过。 那是一支箭。 “找死啊!”一个愤怒的声音在耳旁炸裂,然后我就被人用力往一旁拖拽。 “要死回家去死,别在这儿碍事儿。”还是那个声音,他好像很愤怒,但是我能听出来,他是紧张。 像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为了威严,故意装出来的凶恶。这种语气,我太熟悉了。家里那个老爹,总喜欢这么跟人说话。 这个人也真是奇怪,要死当然就该在这儿死,回家死才是浪费。他说话这么没有条理,他一定很紧张。 我心里觉得有些好笑,就笑着去看那个人。 可是下一刻,我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他肩膀上插着一支箭,一支本该射在我身上的箭。 我从他手中挣脱出来,拔出佩剑,对着迎面而来的又一阵箭雨挥舞。片刻过后,所有的箭支都被击落。 我出剑很小心,每一剑都是用剑身拍箭支,落在地上的羽箭全都完好无损。因为我隐约记得,出来时,老爹提过我们的箭不够用了。 看得出来刚刚出手救我的老哥有些讶异,他愣了片刻才说了一句: 兄弟可以啊! 我笑了笑说:也就那样吧。 然后一把把他推回战壕,我又提剑冲了出去。 这是战场。 这也是我第一次上战场。 战争和我想象的很不一样。我曾经以为打仗就是很多人一起比武。我刚学剑那会儿,就有过多人斗殴的经验,有时候是别人一群打我一个,有时候是我带一群人打别人一个,也有势均力敌两群人对战的时候。 我一直以为,所谓战争,就是更多这样的两群人对着打。 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我在第一次冲锋时,就看见周围的弟兄成片的倒下。打架的时候无论人数差异如何悬殊,都能打上几个来回。可是战争不一样,每一次碰撞,都是数百条人命。 我不想打了。 这场战役落幕后,我跟父亲说。 他说,来了就要战到最后。 行吧,他都这么说了,我也只能听话。 那天晚上,父亲忽然将我们都召集起来,说是抓住了奸细。 我认得那个奸细。他是白天救我的人。 面对同袍的举证揭发,他没有争辩,只是看到我时,无奈的对我笑了笑。 “他不是奸细。”我对父亲说,“他在战场上救过我。” “闭嘴。”父亲只说了这一句话,便不再理会我,然后让人把那人带下去问斩。 老头子真是越老越糊涂了。哪有奸细会救敌军的。 我这样想着,就找机会把那人放了出去。 几个守卫,怎么会是我这样正经蜀山传人的对手。营救的工作进行的十分顺利。 我将那人送出军营以后,还给了他几两银子,跟他说以后大周是待不了了,换个地方谋生吧。 很奇怪,他看我并没有感激,只是笑着说:我们还会再见的。 是的,不久后就再见到了他,在那场百人守谷的战役里。 他的的确确是迦楼的奸细。父亲说的对,对于战争来说,与其说我是天真,不如我是愚蠢。 而这份愚蠢的代价就是,大周的一场败仗,和三万精兵,全数被剿。 我真的不想打了,我的的确确承担不了这样的责任。 然后我就被父亲派去守城了。 这座弃城没有军队,只有五百罪卒,都是前朝的罪犯,来戴罪立功的。 换句话说,这五百人,就是炮灰,随时准备当做弃卒丢弃。 老白肯定不是我亲爹。 后来证实,果然不是。 哪个亲爹肯这么坑儿子。 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我靠在城门的门洞里休息。这一晚太暗了,只要没营火的地方,就伸手不见五指。 我想一定不会有人发现我在这里。 不过我又想错了,我发现只要在战场上,我的判断总是出错。 一个声音在旁边响起。 “我们被抛弃了。” 虽然看不见,但是根据话里的意思,应该是另一个罪卒,我并不想和这样的人说话。 都是一群背负人命的恶徒,早就该被抛弃了。 “我们的任务是拖住迦楼的军队,让他们以为城里还有人驻守。只要迦楼军在城外犹豫个一两天,后方的大部队就能到下一个据点重新整军再战。” 呵,知道的还挺清楚,不过我仍旧没有理他。 “我们现在差不多就成了挡箭牌,只不过是肉做的。” “你好烦。”我实在有些忍不住了,这个人在打扰我。 这种黑夜里的守卫战,最可怕的不是敌袭,而是营啸。所有人的神经都紧绷着,一旦有一丝一毫情绪上的刺激,都会变成一场内部的混战。尤其是这五百人都是罪卒,本身没经历军队的训练和战火的淬炼,既没有荣誉感也没有责任感,父亲让我带着这群人在这里守城,显然只是一种单纯直接的惩罚。 “对不住了兄弟,天一亮我们就要死了,再不找人说说话,怕这辈子都没机会说了。”黑暗里的声音有些无奈。 我不屑的说:“现在知道后悔了,当初作奸犯科的时候怎么不想想今日。” 那人却说:“后悔是后悔,不过后悔的是当初学艺不精,下手的时候生出几分犹豫,没砍死那一家子畜生。” “无可救药。” 真是无可救药。 那个人好像笑了笑,虽然看不见,我却能感觉到,是十分无奈的笑。他没有生气,又问我:“你害怕吗?” 我反问他:“你害怕吗?” 他说:“怕,很害怕。” 我说:“那你死定了。” 他说:“是啊,我知道,上了战场,一旦害怕,就一点活下来的希望都没有了。” “可是我真的不想死……” 我听见他这么说,声音似乎是哽咽着。这样的人,真是让人瞧不起。我以前在外游历时,也见过不少恶人,人头落地前大多会说上一句“脑袋掉了碗大个疤”或者“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且不论他这辈子到底是不是条好汉,但是这份胆气,多多少少也会让我们这些自命江湖人士的人心生好感。 可是这个人,居然怕死怕的哭了。 一个贪生怕死的小人,通常就会是个卑鄙小人。 他似乎不介意被我听到哭声,继续抽噎着说:“我来做罪卒之前,有机会回家一次,我媳妇儿嫁给我没两天就出了那档子事,等了我十五年,守了十五年活寡,这次见面终于有了身孕。我还不想死,我想看我的孩子出生。” 我有些烦躁的说:“那你杀的人呢,他们的骨肉亲人,他们的妻儿老小呢?你可曾给过他们机会。” 那人怒吼一声:“你懂什么!你知道什么!你们这些大户人家的公子,就会空口白话,你哪知道什么叫人间疾苦!” 我也怒骂道:“你这种人渣就是人间疾苦。” 那人说:“我这种人渣,我这种人渣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老天要这么对我!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铁匠,卖的铁器从来没有缺斤少两,从不占人便宜,也从不欺辱他人。余家老狗杀我妹妹,辱我妻子,最后却是我被关入大牢,发配充军,最后无声无息死在这里,连个收尸的都没有。可怜我那妻儿,家里没有男人,以后不知还要受怎样的欺辱。” “你可知,我那爱妻,这十五年,是怎么过的吗?” “你可知,那些平日里和我称兄道弟的义气朋友,在我入狱后,是如何欺她无依的吗!” “我这一生,未做恶事,为何……” “为何会这样……” 正文 第三十五章 宏业如山岳(一) 张叙丰考取童生那年,方才六岁。很多乡人在这个年纪连话都说不顺畅,更何况识文断字,于是他便成了远近驰名的神童。 年至七岁,便写出“要辞达而理举,故无取乎冗长”这样词句来讽刺那时正当流行的青词骈体。 彼时修罗帝国正是由盛转衰之际,皇帝已经听不得逆耳忠言,那歌舞升平的纸糊江山纵然危在旦夕,在杀了几个忠心耿耿直言进谏的老臣之后,终于整个朝堂都跟着他们的皇帝一叶障目。 那一年,帝国象征修罗,已十三年未出世。 天子无道,寒门便难出头。所以纵然被寄予厚望,天资卓绝的张叙丰也没有进一步考上秀才。 终其缘由,不过是读书人的酸腐气犯了,几次院试写出一篇篇针砭时事的大逆之言,不仅没有伯乐相识,还被当时文坛主流文人以一篇《伤叙丰》讥讽,笑他少年成名后便江郎才尽,再无寸进。 从此便闭门读书,携手颜如玉,独居黄金屋。 直到终于熬过了耳顺,熬死了亲人,熬成了孤老时,迎来了两个人。 那个雪夜,十七岁的少年,抱着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幼儿,敲响了陋室柴扉。 十九年后,少年成了大周的开国皇帝,而那个幼儿,成了当今丞相的独孙。 他叫张初心。 是那个雪夜里的秉烛夜谈之后,张叙丰取的,却不是为他而取,而是警示年少的神农,不忘初心。 至于这个名为张初心的少年,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初心是什么。 他只知道,每次眼前这个人来时,都会为自己带一坛酒。 是坛,不是壶。 他扛着坛子过来的路上,一定很惹眼。 他也一定很喜欢喝酒。 所以壶满足不了他,一定要是坛。 可是这个爱喝酒的怪人,从来没带来什么好酒。 他说: “皇帝不发饷,我们没钱买酒啊。” 在大周,皇帝不发饷,是一句流行的俏皮话,流行了很多年,流行到如今再有人说,张初心一般都会认为这是个无趣且庸俗的人。 眼前这个人,的确是个无趣的人。 他总是找张初心喝酒,却总是说不出可以下酒的趣事。 所以,倒还算不上庸俗。 毕竟,不说话,必然比硬说一些无趣的事,要高雅多了。 可他连一盘好的下酒菜都没有。 “皇帝不发饷,我们没钱买菜啊。” 好吧,于是一个大周百官之首的独孙,一个长安卫最年轻的卫将军,就成了这样的“酒朋友”,不仅没有肉,连酒都是劣酒。 这一日,年轻卫将军又提着酒上了丞相府,只是这一次,他带了一壶好酒,和一个新的话题。 “神农回京了。”修颜涾说道。 “有所耳闻。”张初心道。 仅仅九个字,二人便不再说话,各自喝酒。 几杯之后,修颜涾又说道:“再有几日,便是中秋。” 张初心不语,这样的家长里短,与他而言,无趣的很。 尤其是,他从不觉得自己有家。 虽然相依为命,他却一直无法对那个一手将他养大的老人视作家人。国家二字,国在前,家在后,老人一直遵循着这样的道理,事事以国为先。 何况,这个一生未娶的老人,又何来后人。 他这孙子,不过是寄人篱下过客。 宿鸟归飞急,何处是归乡。 修颜涾又道:“每年中秋,都会有个朋友,从南方为我带一坛好酒。” 张初心道:“你口中的好酒,常常不怎么好。” 修颜涾道:“这确实是一坛好酒。” 张初心道:“那便希望如此。” 修颜涾道:“这位朋友,还会带来几样江南的好菜。” 张初心道:“可有好肉?” 修颜涾道:“桂花鸭不曾少过。” 张初心道:“桂花鸭算不得好菜。” 修颜涾道:“若是出自听雨楼呢。” 张初心道:“那便是极好的菜。” 修颜涾道:“这极好的菜,一个人吃,就也成了糟糠。” 张初心道:“酒糟你喝得并不少,米糠也总比没有好。” 修颜涾道:“这次有好酒,又有好菜,便只缺一味,可成好宴。” 张初心道:“哪一味?” 修颜涾道:“好友。” 张初心道:“千里迢迢赠你酒肉,还不够好?” 修颜涾道:“不够。” 张初心道:“那怎样才够好?” 修颜涾道:“如你这样是最好。” 张初心不答话,歪着头摩梭酒杯,片刻之后,终于没忍住“噗嗤”笑了出来。 随即修颜涾也跟着他一起笑。 两人一起喝闷酒喝了快一年,这一日,终于喝得开怀。于是那一小壶酒,也足够醉人。 待到壶中酒饮尽,张初心道:“你的酒一向难喝,每次我喝在嘴里都要偷偷吐掉半口。” 修颜涾道:“我知道。” 张初心道:“希望中秋时的酒,能和今日的一样好喝。” 修颜涾道:“一定比今日的好喝。” 张初心道:“希望你的朋友带够了酒,不过若实在没有,换做以前的劣酒,也能滥竽充数。” 修颜涾道:“我倒是第一次见你说这么多话。” 张初心道:“因为这是你第一次带了好酒来。” 修颜涾将自己杯中半杯酒倒入张初心杯中,便起身离了酒桌,在屋内闲逛,四处打量。 这是张初心的厢房,丞相府比起将军府寒酸了许多,除去张叙丰和张初心的卧房,还有一间管家和厨娘这对老夫妻共住的房间。剩下便是书房和厨房,且不说没有廊道庭院,便是一间像样的客堂都没有,便是有人来访,也都在书房会见。 京城官员中,张叙丰的府邸,连县令都不如。既没有丫鬟仆役,也没有护院官家。 所幸他有一个战场上出生入死的老友,暗中为他安排了护卫日夜盯梢,不然这个藏着举国韬略的寒舍,不知抵得住几次夜访。 据说大周成立至今开了两次恩科,其中一次便有位赶考的书生用尽了盘缠,路过丞相府以为是寻常百姓家,便要借宿。不成想那日张叙丰恰巧在家,十分客气的接待了书生。 没有客房,张叙丰便让书生睡在书房,书生推辞道:“离家在外,有片瓦遮身足矣,先生鸿儒雅舍不敢多扰,晚生住柴房即可。” 张叙丰道:“觉睡不好,如何能考好。恩科取士乃是国策,不可懈怠。” 二人几番推让,终于各退一步,让寒士睡进了张初心的房间。 张初心对此表示无语凝噎。 夜间寒士问张初心,家中长者气势不凡,可是当代哪位学究。 张初心无所谓道:“算是吧。” 寒士道:“不知有何高作流传于世。” 张初心道:“没有,他没空。” 寒士道:“业从何处?” 张初心道:“治国。” 寒士道:“我辈读书人,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老先生专修治国之道,所言句句不离国策,将来大作现世,必能惊动朝野,成那治国良方。” 张初心道:“你好烦,再吵我就赶你出去。” 寒士叹气几声,说了几句寄人篱下身不由己的话,张初心便果断抱着被子推门而出,在书房过了一夜。 直到后来寒士终于中了探花,在朝堂上见到那位和蔼老者,才知张初心当初所说的治国二字。 并非虚言。 正文 第三十六章 宏业如山岳(二) 后来那位高中探花的寒士总喜欢与人说起相府借宿的典故,虽然在官场上不敢胡诌,私底下却找了说书先生将故事编得神乎其神。 总之民间流传的说法就是,老丞相慧眼识珠,一眼便相中这器宇不凡的少年才子,与他推心置腹彻夜长谈相逢恨晚,若不是自己膝下无女,定要招其为婿。 这个故事在民间流传甚广,不过大多改成了才子佳人的故事。年轻探花郎风流俊彦,自然成为不少待字闺中的大家闺秀心中所属。 只是在朝野间,却是另一番笑谈。 此刻,修颜涾便提起了这番笑谈。 “听说顾立羽顾探花又被我们的丞相大人拒于门外。” 张初心道:“是有此事。” 修颜涾道:“当初落魄寒门子弟要借宿都热情款待,如今做了中散大夫为国谋事,却再无缘进咱们的相府。” 张初心道:“本该如此。” 修颜涾道:“为何?” 张初心道:“你不知道?” 修颜涾道:“一知半解,愿闻其详。” 张初心道:“若真是一知半解,你也不会屡次找我饮酒。” 修颜涾道:“前辈高士不敢高攀,或者说懒得听他们的教训。同龄之人,若非膏粱纨袴,便是寒士酸儒,要么看不上,要么谈不拢。” 张初心道:“我又能谈拢了?” 修颜涾道:“快谈拢了。” 张初心笑道:“那南宫将军却是一个有趣的人。” 修颜涾道:“的确有趣,年少有为,也颇具大将之风,可惜他不喝酒。” 张初心道:“看来已经找过他了。” 修颜涾忽然玩味笑道:“你在吃醋?” 张初心愣道:“什么?” 修颜涾哈哈大笑道:“没什么。那么多人中,只有与你饮酒最有趣。” 张初心白了他一眼,说回探花郎道:“自古之圣人建立法度朝堂以来,在朝为官便有结党的习性。或是有心或是无意,或为权势或为自保,咱们的探花郎入朝为官,自然想要找个靠得住靠山。便借着和我们丞相大人这点露水机缘,想要跻身张党。可是咱们朝中,何时有过张党。” 张初心说起自己的爷爷,从来不说是爷爷,提起只称丞相大人。 修颜涾道:“这是为何?” 张初心白了修颜涾一眼,他平时足不出户只读圣贤书,钻研治国术,并不知道修颜涾喜好装傻递人台阶,便真当他是无知道:“大周的朝野不同于其它七国,主要政事几乎是咱们丞相一言九鼎,又长期有着‘皇帝不发饷’的虽是玩笑却也是实情的境况,以至于张丞相几乎成了大周真正的实权皇帝。” 修颜涾道:“这话也就我大周说得。” 张初心道:“帝王术未起,不过是一时之快。” 修颜涾道:“然后呢。” 张初心道:“丞相本就是文官之首,而武官之首白离尧大将军除了平日爱与他斗嘴,政事上却对丞相言听计从。是难得的貌离神合,将相一心之局。这就使整个大周政令下达和执行的格外顺利,也几乎没有权谋斗争和贪腐油水可捞。 “毕竟,曲流才会积泥沙。 “这样干净的如一滩死水的朝堂,既无趣,也危机重重,暗流涌动。 “一旦张叙丰、白离尧甚至是从不理朝政的神农一人身故,这个看似稳固实则脆弱无比无人制衡的朝野,便要一日倾塌。 “所以无论是张党还是白党,在当今大周局势之下,都不敢结党。一人有私心,得来的便是举国倾覆。” 修颜涾道:“在朝为官,怎会没有私心。” 张初心大袖一挥,扬臂指向四周,道:“一国真正的掌权者,几近家徒四壁,还能有怎样的私心。” 修颜涾道:“或许,神农便是他的私心。” 张初心笑道:“那你的私心呢?” “嗯?” “你所图为何?” 修颜涾却笑道:“你。” 张初心皱着眉头一脸嫌弃:“疯子。” 修颜涾道:“走,去我家。” 张初心道:“作甚?” 修颜涾起身拉着张初心,边走边说:“帮我写一副对联。” 张初心不情愿的被修颜涾拉着走,道:“你家缺对联?” 修颜涾道:“现在不缺,马上就要缺了。” 随后不再言它,只是拉着张初心出门去。张初心挣扎着甩开修颜涾:“我自己走。” 却不知,或故作不知,二人刚离开丞相府,老丞相张叙丰便坐着将军府的马车到家,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轻轻叹息。 这一夜,长安下了一场很大的雪。 下得十分诡异,因为实在是太早了。 这一天,是七月廿二。 此后三日,修颜涾再也未找过张初心喝酒,因为便是在这一个雪夜中,光禄卿用宫中专用的快马御报,通知长安卫及京城周边驻军。 三日后,迦楼战神傅雨,夜袭长安。 谍报中写的很清楚,是夜袭。虽不知消息来源,但是上面有张叙丰的印章,便无人质疑。 出山十九年,算无遗策的张叙丰,比起号称贪狼下凡的白离尧,更让大周的朝野敬畏。 泱泱大周,比张叙丰更有智慧者,纵然有,也无他这样只手遮天的权势。而能力敌白离尧的武夫,且不说地仙神农,便是修颜涾的眼前,就有一个。 “下棋吗?”南宫唤回修颜涾看向鲁大富的视线。 “不会。”修颜涾道。 南宫道:“听说你是儒将。” 修颜涾反问:“儒将便要会下棋?” 南宫不再言语,他在此处的任务已经完成,起身向神农告退,举步离开。 修颜涾跟上道:“整个大周,就你和迦楼战神交过手,可有对策。” 南宫道:“我没跟他交过手。” 修颜涾道:“谍报中说昨日你与他拆了一家店铺。” 南宫道:“皆是试探,各留余力,不知深浅。” 修颜涾道:“你今日来此不是为剑神后人而来?” 南宫道:“我们的皇帝陛下都出马了,他若请不动我们的伙头军出手,我又如何请的动。” 修颜涾道:“地仙也接不了迦楼一刀?” 南宫道:“傅雨是迦楼象征,便是百年前六道剑神为迦楼赐下的气运传承。我们的皇帝终究只是地仙,和真正的仙人尚差了一线,如何敌得过被一国气运滋养百年的举国战力。” 又道:“何况,神农并不一定愿意出手。” 修颜涾道:“你西征军二十万甲士与我长安卫三万精兵也挡不住?” 南宫停步转身看向修颜涾道:“你在装傻?” 修颜涾笑道:“你又不是第一次看到。” 南宫道:“你既然装傻,我便当你真傻。举国之力去抵挡迦楼一刀,之后怎么办?迦楼若是乘此机会入侵,我们的皇帝又危在旦夕,该当如何抵御。毕竟我们没有护国象征。” 修颜涾道:“不是有你吗?” 南宫神色一冷,道:“你想问什么?” 修颜涾道:“你的传承呢?” 南宫一改平日里温文尔雅,面色冷厉,宛若寒霜,一字一句道: “你知道什么?” 正文 第三十七章 宏业如山岳(三) 面对南宫忽然色变,修颜涾能感受到一股明显的寒意由脚底入侵遍布全身。 他不为所动,依旧温言道:“在其位谋其政,我既为长安卫,便应尽知长安事。” 南宫冷言道:“倒是不知你是如此尽责之人。” 修颜涾道:“身在张丞相门下,便不得不尽责。” 南宫道:“长安卫何时归丞相府管了。” 修颜涾道:“从你们奉命回京时,长安卫就由丞相府接管。特殊时刻,只当上下一心。” 南宫道:“你所说的特殊时刻,和我所知的特殊时刻,好像指的不是一件事。” 修颜涾无奈笑道:“大周的年轻人里,我好像总是最笨的一个。” 南宫道:“最笨一定算不上,却的确是最爱装傻的一个。” 修颜涾道:“走吧,边走边说,我知道你这几日任务不轻,抵御战神一刀的重任竟全落在你一人身上了。” 南宫真听了修颜涾的话,继续向城南走去:“你似乎透露的太多,并不像你一贯爱用的粗劣藏拙伎俩。” 修颜涾道:“你都说了粗劣,我又何必自取其辱。” 南宫道:“对于我的事,你知道多少。” 修颜涾道:“可能比你还多点。” 南宫不解道:“哦?” 修颜涾道:“你所知的,不过是你所经历的。可是有很多与你有关的事,你并不一定会知道。至少,我得到的命令,是不能与你知晓。” 南宫道:“张叙丰的命令?” 修颜涾道:“神农的命令。” 南宫道:“自己的天下不管,倒管起私人闲事来了。” 修颜涾道:“你的事也算是政事。” 南宫自嘲道:“我的事世人皆知,唯独我自己不可知。” 修颜涾道:“你说错了,而且错了两点。” 南宫道:“哪两点。” 修颜涾道:“第一,并非世人皆知,目前来说,除了知你身世的朝中老臣,再也就我一人。” 南宫不解道:“为何会是你。” 修颜涾道:“这个问题,和你听完第二点会提出的问题,是同一个答案。” 南宫道:“所以这个第二点是什么。” 修颜涾笑道:“你倒是有颗好耐心。” 南宫道:“快没有了。” 修颜涾道:“好好好,你说错的第二点在于,并非唯独你自己不知道,因为我马上要告诉你。” 南宫道:“我想问‘为何你要告诉我’,可是你既然说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和‘为何会是你’是同一个答案,那我便不问了。而且我对自己的身世,也并没有那么感兴趣。” 修颜涾道:“不想知道了?” 南宫道:“我从来不是好奇之人。” 修颜涾道:“不曾想过找你的亲生父亲?” 南宫道:“白离尧是个好父亲。” 修颜涾道:“即使你的亲生父亲就在你眼前?” 南宫侧头回望修颜涾,面无表情道:“你在占我便宜?” 修颜涾哈哈哈大笑:“你果然是个有趣的人。” 两人便不再提南宫之事,南宫也不再问修颜涾为何会知道自己隐秘,毕竟连自己身世都已知晓的人,明白自己身负奇技,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于是他们一路闲谈了些军中趣闻,虽然大多是修颜涾的自言自语,也算顺利来到城南。 待二人上城头巡视一圈,南宫便要穿过长安中轴线,向北而去。 修颜涾不解道:“这便结束了?” 南宫边走边四处张望道:“你不是什么都知道吗。” 修颜涾道:“也不过是一知半解。” 南宫扭头仔细看着他,半晌才道:“这次倒不是在装傻了。” 修颜涾道:“愿闻其详。” 南宫却道:“不想告诉你。” 修颜涾忽然停步不前,南宫也不理他,继续往前走。待到转眼即逝的两步距离,修颜涾忽然拔出腰间配刀,以其成名绝技“拔刀式”全力从后方向着南宫脖颈砍去。 这一刀迅如闪电,却无声无息,便是连出鞘的啸音也比刀锋晚到几瞬,纵是百年前以品级论高下时期的人王高手,也无法在毫无防备之下躲开这一刀。 南宫仿佛完全不知身后动静,依旧信步前行,便是在踏到三步距离时,刀刃及其长发,却见一道金光由南宫体内迸发,竟是后发而先至,生生抵挡住了这势在必得的一刀。 直到这时,才有风声席卷过南宫身侧,被金光一分为二,向前继续奔腾。却是那晚到了一刻的刀势。 南宫头也不回,继续前行,只是冷冷说道:“无聊。” 修颜涾却兴奋的跑上去,一把揽住南宫的肩膀伸出大拇指道:“厉害啊,难怪你能有百人破万骑的战绩,这份手段,纵然没有百人,你一个人也能破了万骑。” 又道:“还是说,那百人,本就是你安排去送死的?” 南宫终于停下脚步,并不推开修颜涾搭在自己身上的手臂,眼神比之之前更加冰冷,一股寒气将昨夜尚未融化的积雪又凝实了几分。 修颜涾面带挑衅,对周围渐渐远离的人群恍若未觉,用一种十分惹人厌恶的表情与南宫对视。 片刻之后,寒气退去,南宫叹了一口气:“心机城府,我的确差你不止一筹。” 修颜涾却难得正色道:“你觉得,你我,再加上那条潜龙,比之张白二人的格局,如何。” 南宫道:“我不过一介武夫,不敢妄断朝政大局。” 修颜涾道:“以情谊为铆,仁义为钉打造的江山,终会因故人老去而崩塌,大周需要一个新局面。” 南宫道:“你能做的比张丞相好?” 修颜涾道:“无人能比张丞相做的好,但是我能比神农做的好,你信不信?” 南宫反问:“你自己信吗?” 修颜涾道:“我信。” 南宫道:“我不信。” 修颜涾道:“我做皇帝,会比没有皇帝更糟?” 南宫道:“神农是信仰。” 修颜涾道:“大周需要的是制度。” 南宫沉默,继续向北城走去,修颜涾也不再说话,只是默默跟着。 直到二人走到那座巍峨的太极宫前,南宫才停下脚步,望向这座前朝留下的宏伟建筑,沉默不语。 修颜涾就这样站在他身边,顶着七月飞雪的诡异天气,低头沉思。 待到黄昏,雪尽后终于见得日头西斜,将二人的影子拉长如墨浸匹练,南宫终于开口说话了。 “那一百人,本是罪卒。十年时间,对人来说或许很长,对一个帝国,却太短。大周若是一个人,十年大周不过还是襁褓中牙牙学语的婴孩。又逢刘三石造反,迦楼入侵,从没有时间去完善法度。 “所以我军中,便有许多,因前朝法制而入狱之人,妄图戴罪立功,重获新生。 “军中有位陈大哥,因糟糠之妻受人侮辱,前朝官员与商勾结,不仅将作奸之人无罪释放,还借口行贿将陈大哥关押。陈大哥五十岁的老父去衙门跪地哭了三日,求县令放过自己家儿子,却被一同关进大牢。留下陈大嫂一个人苦苦煎熬,后来又被奸商掳去几次,放出来时,已没了人样。 “若换了别人,或许以死明志才最是轻松,陈大嫂却坚持活了下来。不顾邻人唾骂讥讽,女子之躯干着耕作之事,自食米糠,将家里唯一一只老母鸡下的蛋全部送给狱卒,只求夫家爷俩在狱中少受皮肉之苦。 “邻人欺她孤苦,便是原来与陈大哥交好的弟兄,也在这个时候上门调戏糟蹋。娘家早已嫌她丢人,断绝往来。 “便是这样一个饱受折磨的女人,承受着所有人的恶意,坚持活了下来,就为了承诺自己当初嫁入陈家的诺言。 “陈家单传两代,她要为陈家添砖加瓦。” 正文 第三十八章 宏业如山岳(四) 七月的一场不合时宜的雪,冻死了很多人。 富贵人家靠足备的衣物和碳火,穷苦人家靠经年打磨的身子骨,终究是挨过了这难熬的一夜。但是许多孤苦的游侠和乞儿,就在这个雪夜,毫无防备的冻死在街头。 天道无情,世人皆苦。 南宫本就不是什么胸怀天下的人,他年少时读了很多书,也只想读一个文采风流,并未有如何兼济天下的抱负。 当世两手空空妄想仅凭伶牙俐齿空口白话就想救国救难的人太多了,而他只想救那些所谓的眼前人,他见过的,活在眼前的人。 所以他在太极宫前,并不谈论朝野兴衰,也不想指点江山,高谈阔论,他只是说了些往事。 他自己经历过的一些事。 他说:“直到我们的神农皇帝推翻修罗帝国统治,罪囚成了罪卒,有了戴罪立功的机会。那一日,我向一同上战场的百位兄弟保证,只要守住那一役,他们皆可带着军功回家,不仅没人欺负他们,连县里的老爷,都要敬他们为上宾。 “这一百人,我不能保证每个人都是被冤枉的,肯定有死有余辜之人。但他们每个人的故事我都听过,每个人的名字我都记得。本来是五百罪卒,在一场没有指望的守城战中牺牲一百多人,受伤无法再战一百多人,还有的确不知悔改罪无可恕者寥寥,剩下这一百人,我向他们保证要带他们回家。 “最后,却又因为我,全都死在战场上。 “若不是我信誓旦旦,谁能愿意以一敌百去送死。 “是我害了他们。 “是因为相信我,他们才把最后的希望,全部押注在我身上,去赴这必死的一役。 “可是我,却亲手屠杀了他们唯一的希望。 “他们中年龄最小的马小子,因家中株连,出生在狱中,一世在狱中。那一年,他还不足十四啊。” 修颜涾道:“但是你们赢了,百人退万骑,千军避白袍,这样的战绩,也足够他们流芳百世。” 南宫激动道:“有什么用?这场战争就算赢了,我们又得到了什么?陈英大哥家中妻儿依然孤苦,以后受人屈辱,谁去照拂?” 修颜涾正色道:“我倒要看看,谁人敢欺我大周将士的遗孤。” 南宫道:“战场上马革裹尸的英烈何止万人,你一人之力,如何护得数万将士身后孤苦。” 修颜涾道:“你我在世间行走,安然无恙至今,靠的既非甲胄鲜亮,也非武艺卓绝,而是法度清明。就算没有战争,修罗末年,不也是贼人横行,命如草芥。” 南宫直呼其名正色道:“修颜涾,我一向不喜欢与人多言,更不愿听人聒噪。 “今日我与你说起这些,只因我得到消息,知你虽为长安卫,却多次出京暗访,亲自为将士遗孤送去恤银财物。 “我们虽嘴上说‘皇帝不发饷’,但张丞相为官公明,赏罚分明,这十年未克扣半文俸禄,更无人敢贪赃枉法收受贿赂。 “我朝俸禄本就高于历朝历代,你修颜涾身为正三品卫将军却只能喝酒糟食米糠。 “世人笑你装着‘无用穷’,扮着‘痴心傻’,不说官身在市井采办家用有一两钱二两货的特权,只论朝廷每月发给你的六百石栗米,也足够你府上支给。 “他们不知你修颜涾我却知道,你每次探望将士遗孤拿出的恤银都比本就丰厚的军中格令高出几成。 “我还知道,若有人欺辱孤寡,你修颜涾还要亲自拔刀杀人。 “家父白离尧,出生草莽,如今官至一品,功成之下枯骨百万。早年还狂言要拿群雄下酒宴。多年征战,败少赢多,从未在关键战役上失利。纵有倾覆,也能力挽狂澜。就此来说,他这个当朝一品大将军,实至名归。可等我从蜀山归来时,他却从不教我如何行军布阵,如何战场厮杀,只跟我絮絮叨叨说他们兄弟当年跟着神农打天下的往事。 “那些往事,大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例如神农皇帝怂恿张丞相去偷地瓜,家父军中饮酒被罚假扮女子去敌营送春。这些以往无法想象的荒唐闹剧,却构成了他们二十年的坚固情谊和十年的铁桶江山。 “只因神农曾说,此生为人,便要不负此生。 “他们相识时,张丞相年过耳顺,白离尧正值而立,神农未及弱冠,三代人如何同心同德,于九死一生中谈笑风生。 “因为他们共同的希望,就是要让这世人,不负此间为人。 “他们要让人,真正为人。 “你,修颜涾,我信你将人当人看。我知你身为卫将军,救济万民有心无力,兼济天下杯水车薪。如果将大周交给你,你能让这大周的天下,人人生为人,人人能做人否?” 言至此处,南宫凝视修颜涾,脸色浮现出少有的认真神情。 暮色黄昏,余辉灿烂,漫天金光铺满人间,此刻站在太极宫前的两人,如被夕阳撒下的赤金包裹,烨烨生辉。 太极宫朱漆大门飞阁流丹,气势恢宏,纵横九道八十一颗金铆年久失修,沐雨经霜后却更加法相庄严。曾经这八十一颗金铆代表九九归一的无上皇权,自大周立国后,这便成了九九归心的世间众生。 在这巍峨矗立的桂殿兰宫之下,修颜涾的身形显得十分渺小。 在那九天之外的天上宫阙之中,修颜涾的野心更加不值一提。 可偏偏,这就是一颗,百年难得的帝王心。 南宫这样想,张初心这样想,纵然是老一辈的文臣武将,乃至当今天子,百年来唯一一位有望登上九重天外的神农大帝,也这样想。 修颜涾目光毫无闪躲,直视南宫缓缓说道:“我愿大周天下,此世既为抬头人,何须俯身做牛马。我愿以我腰间刀,笔下法,口中令,以身死捍卫大周百姓生而为人的尊严。从今以后的大周,只有我修颜涾一人为臣子,天下万民皆为君主,世人再不分三六九等,世间再无士农工商论高下,大周之人,生而为人,便一世为人,也只能为人。若要流血,先流我修颜涾身上血;若要牺牲,先取我修颜涾颈上颅。南宫将军,你可满意?” 南宫背对太极宫朱漆大门,当着全长安的面,当着众侍卫的面,撩起长袍单膝跪在金灿灿的雪地上,拱手对着眼前坦然接受南宫跪拜的长安卫将军修颜涾大逆不道的朗声道:“臣骠骑将军南宫,拜见大周皇帝陛下。” 正文 第三十九章 宏业如山岳(五) “啪,啪,啪。”三声清脆的击掌声传来。 “啪啪啪啪啪啪……”随后变成激烈连续的拍掌。 南宫闻声旋即起身回望,转身的瞬间由他身上蔓延开数道金芒,纵横十九道凌空分布,编制成一张金色棋盘,将修颜涾护在正中天元位,而南宫立于东北星位傲然直视掌声来源。 修颜涾也将右脚踏一步,双膝半曲,左手握刀右手按在刀柄上。这是他的成名绝技“拔刀术”的起势。 这个掌声让二人如此紧张并不是因为他们大逆不道的言论怕人听见。事实上大周民风奔放,只要是个人就能当面指着神农的鼻子骂昏君,更没有什么以“忤逆”为名的刑法。 让大周最年轻的两位将军如此郑重其事的原因是,这些掌声出现的太突兀。一个是长安的卫将军,一个是身负绝技的奇人异士,纵然谈话如何专注,也不可能没注意到有人靠近。 更何况,这是太极宫正门,守卫森严,冠绝大周。 就算太极宫内无帝王要守,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皇权需要守卫。 而这个声音响起时,那人已经出现在他们身侧。 一时间二人竟有些恍惚,仿佛夕阳忽然被高山遮挡,眼前竟只有一片暗影。 还未等二人看清来人,话语却先声夺人:“可以啊修颜涾,这么几句屁话就把南宫拿下了。” 这时二人才适应了昏暗,原来那人体貌痴肥,脑袋和肚子都是鼓鼓囊囊,看来不下三四百斤,若是远远望去,宛如一个硕大矮丘,站在二人身后将夕阳挡的严严实实。 这样的身形,就算练就上乘轻功,能避免脚步着地的沉闷声响,也无法消减身形移动时的风声仆仆。 除了本身形貌怪异,其人衣着也令人匪夷所思。不似常人或束冠歇髻,或戴襆簪花,直似那庙里的出家僧人,却又留出寸许。衣着也不是长袍礼衫,而是上下两件短布分离,手臂小腿皆是外露。最为诡异的是他脚上一双鲜亮的红鞋,质地既非皮布也非棉草,看不出材质,花式也从未见过,只是两侧有一对精白吴钩状的印记,想来是某个隐世江湖门派的徽记。 只是这手足暴露的装扮,即使是江湖莽汉市井屠夫,都比他工整。 “修颜涾,你识得此物?”南宫依然小心注视着来人。 修颜涾也目不转睛道:“不认识。敢问阁下是何方妖物,竟知在下姓名?” 那怪物道:“我是魏宏业。” 然后挠了挠头若有所思道:“说实话我也不清楚对你们来说这是第几次见,你们现在不认识我?” 南宫手中捏着一枚黑色棋子道:“不认识,你是何物……何,何人?” 魏宏业道:“我是魏宏业啊,刚跟你说完,你又问,你是真南宫是假南宫啊?你以前好像不是这么傻,我知道你身后的修颜涾倒是真的傻。你们现在是第一次见我?” 南宫修颜涾二人对视一眼,相互摇头,然后对着魏宏业轻轻点头,南宫道:“的确是第一次见。” 魏宏业无所谓道:“好吧好吧,第一次就第一次吧。既然如此,那我送你们一个见面礼吧。” 言罢抬头望向天空,良久不动。 南宫二人对视一眼,静观其变。 约莫半盏茶功夫,肥胖得像座山一样的高大男子指向太极宫西南角,道:“南宫,用你的魔法把它抓下来。” 南宫不解道:“何谓魔法?” 魏宏业不耐烦道:“你管他呢,你有啥办法能把那玩意儿搞过来就用啥办法。” 南宫举目望去,余光却依旧注视着肥大怪人,只见城墙檐角的吻兽顶上立着一只头上长角的怪鹰。 魏宏业催促道:“快啊,被它发现再想抓住就难了。” 南宫看向修颜涾,见对方向他点头,便将手中棋子拍落在金色悬空棋盘上,虽落子身前,但黑子却在小目上凝结浮现。 只见远处那只鹰似被无形之力推举,一惊之下便要展翅逃离,却被肉眼不可见的一道无形压力拍落,就这样被一丈一丈推到了三人面前。 到了近处,南宫二人才发现这一只长角的怪物,此刻正发出如婴儿啼哭的凄厉叫声。 修颜涾疑道:“晋纳的蛊雕?” 魏宏业点头道:“不亏是修颜涾,知道的是比别人多啊。” 修颜涾淡然道:“书中偶得。” 魏宏业对南宫道:“你知道这是啥吗?” 南宫道:“知道。” 魏宏业道:“知道还不谢谢我。” 南宫道:“为何要谢你。” 魏宏业道:“看来你还是不知道。” 修颜涾道:“不知道不奇怪,知道才奇怪。” 说着修颜涾放开握刀的右手,举到头上打了一个响指,便有风声迎面而来,一名锦绣蓝袍长安卫随即出现在修颜涾身后。 修颜涾头也不回吩咐道:“晋纳刺客入京,目的不明……” “别不明了,”魏宏业高声打断道,“来杀张叙丰的。张老头没几年好活了,也不知道那个太白公子图什么,费这麻烦事儿。” 修颜涾再次与南宫对视,轻声念道:“太白公子……” 南宫却苦笑道:“别看我,我现在才意识到原来自己真是坐井观天了。” 而后扭头问魏宏业道:“敢问这位妖怪,太白公子是何人。” 魏宏业满脸愤懑,皱着眉道:“你他娘的,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讨人厌了。” 修颜涾拱手笑道:“妖王莫怪,我这位兄弟未入妖界,不知妖界礼数,还望妖王海涵。” 魏宏业一脸吃瘪道:“要不是打不过你们,我早他妈打死你们两个逼崽子玩意儿。” 修颜涾歉意道:“妖王息怒,妖王息怒。” 魏宏业听着修颜涾诚恳至极的道歉非但没有息怒,反而抖动着肥肉暴怒的冲过来,却被严阵以待的南宫以其独有神技将他拦在三丈之外难进寸步。魏宏业一身肥肉宛如贴在了琉璃墙上平摊开来,模样甚是滑稽。 他怒吼道:“修颜涾!老子是人!老子是人!再喊一声妖怪,老子就走了!” 南宫淡漠道:“我不信。” 修颜涾施礼道:“恭送妖王。” 魏宏业扑腾了半天,始终无法挣脱开南宫的束缚,便不再挣扎,干脆趴在这看不见的阻拦上,让一身肥肉有所依靠。他喘着气缓缓道:“要不是你南宫救了我三次,我真的懒得跟你们两个崽种废这么多话。 “我就说一次,这个太白公子,就是李白,李太白,在我们那儿是个伟大的诗人,唐诗三百首里有三百零一首都是他写的,据说也是个剑客,放在你们这儿就跟蜀山出来的差不多,帅成一匹马。啥唐高宗啥杜甫都是他的小迷弟。在你们这儿,那就更猛成一条狗了,说是晋纳的刺客首领,就跟阿泰尔似的。” 又补充道:“不对,李承乾才是阿泰尔,太白公子相当于艾吉奥。不过实话实说,我觉得艾吉奥肯定没太白公子厉害。” 正文 第四十章 宏业如山岳(完) 魏宏业有一个装满肥肉的大肚子。 修颜涾也有一个装满了的肚子,不过里面装的是疑惑。 面对这个死胖子,他有太多的不理解。 他很聪明,至少比看起来聪明多了。所以他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你从哪里来?” 魏宏业贴在隐形的墙壁上懒洋洋道:“淮南。” 修颜涾道:“九江郡淮南?” 魏宏业摇了摇满脸横肉的肥脸,两片脸蛋儿如同水波来回荡漾,道:“安徽省淮南。” 修颜涾道:“以行省区分地方,你是摩伏帝国的人?你是摩伏无双国士的传人?” 魏宏业还是抖着肥肉摇头道:“别猜了,你能猜中我吃屎给你看。我不是来找你的,你先去把太白公子派来的刺客抓了吧,我找南宫有事。” 修颜涾扭头对等候指令的长安卫吩咐几声,便对魏宏业道:“守卫长安是在下职责所在,南宫将军是我朝重臣,请恕在下无礼,不能退让。” 魏宏业摊手道:“随便你吧。” 然后遥问南宫:“傅雨来找过你吗?” 南宫点头道:“昨日见过。” 魏宏业哭丧着脸道:“那完了,你这人的性格,你肯定没跟他好好聊聊。” 南宫道:“如何算得好好聊聊?” 魏宏业道:“就跟那个帝缺一样,说点云遮雾绕的我懂你我理解你我爱你我和你一样痛苦之类的就行了。” 南宫摇头道:“不会。” 修颜涾却突然插嘴道:“你说,帝缺?” 魏宏业白了他一眼,道:“别吵!” 然后对南宫道:“又被抢先了。晚来一步而已,惹多大麻烦。成长起来的迦楼魔王,你们大周基佬团加在一起也打不过他。” 南宫并不理会魏宏业话语中那些听不懂的事物,只是淡淡道:“我们有地仙神农。” 魏宏业道:“他活不到那一天。” 修颜涾道:“我们还有南宫。” 魏宏业道:“看情况吧,帝缺那边也不是只有一个迦楼大魔王。据我所知那个睡不醒的造梦者就很克制南宫。” 二人还要发问,魏宏业连忙打断道:“别问,问就是剧透警告。有些事提前做了反而会让结果更难预料。我来之前问过,确认张老头不会死才告诉你们晋纳刺客的事。 “既然没留住傅雨那我也该去下一个点了,现在还能告诉你们的就是既然南宫拒绝了傅雨,那么帝缺应该就已经找上傅雨了。本来傅雨给你们长安一刀只是意思意思做个样子,现在有帝缺那王八蛋在背后捣乱,你们这一刀就不好接了。不过现在的时间线已经出现了分歧,长安城来了个不该来的人,是福是祸我还不知道,反正我是你们这边儿的,下次遇见就好好说话,别喊什么妖怪了,不然我真的翻脸。” 说完转身就要走,南宫解除禁制,问道:“既然你说以后还会再见,细枝末节我就不问了,只问一句你究竟是如何避开我和长安卫的耳目,无声无息出现在我们身后?是我们防备有何疏漏?” 魏宏业并不答话,背对南宫一步踏出,庞大身躯转瞬即逝。 眼见此人消失,南宫却忽然心生警戒,一股掌风迎面而来,于他面庞寸缕处被无形金光阻隔。 却见那去而复返的魏大胖子从南宫身旁凭空跌出,一阵翻滚后起身一边甩着拍疼的手掌一边跳着脚骂娘:“你这个逼崽子还敢还手!要不是你没留下战神傅雨,我们以后哪有那么多麻烦事!人家傅雨第一个就是来找你,机会像雨点一样往你身上打来你还能躲开你真他娘的是个人才!” 叫骂声中,庞大的身形跳着跳着又忽然消失不见,留下南宫修颜涾二人面面相觑。 修颜涾沉思良久,才缓缓说出:“他……不冷吗?” 南宫犹豫道:“这么多肉,应该不怕冷吧……” 修颜涾道:“是……是吗……” …… 夜幕降临,长安城中万家灯火。 这是雪后的第一天,也是最冷的一个晚上。穷人只要有家,都躲在家中不肯出门。而富人却趁着这样难得一见的景致,身着皮裘出门赏雪。 “金枝裹银装,碧水染秋霜。”风雅公子哥在这样寒冷的夜里,仍然轻摇折扇抹风弄月,仿佛背后冷得发颤的左手不是他的一般。 “好诗好诗。寥寥十个字,说尽了长安风花雪月。”身旁不少人啧啧称赞拍手叫好,而那个抢先喊出这句不着边际的评语之人,至少能被打赏二两碎银,叫那一众手掌都拍红了的围观人群好不羡慕。 可惜,今夜说足了风流,也没有佳人掩面偷看的点睛场景。 实在是太冷了。 除了这些居心叵测借题发挥的风流名士,亦或是真的心怀天下想要和天下贫寒子弟共枕冰霜的儒道大圣,便再也没有什么人有这样的闲情雅致在这冰天雪地里谈笑风生。 这一夜,修颜涾很开心,却没有再喝酒,因为这个夜晚并不轻松。晋纳的刺客比迦楼刀更可怕,那些刺客无声无息,防不胜防。最危险的刀是未出鞘的刀,最危险的箭是拉满弓的箭。一旦敌人出手了,剩下的武力比拼只需听天由命,而那些蛰伏在黑暗里的敌人,才是最让人担忧的人。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隔着两个国家的晋纳,会千里迢迢来刺杀他们的张丞相。 大周何时,沦落到如此地步,任谁都想来踩一脚? 今夜的丞相府,或者说丞相宅,依旧只有书房一盏油灯微亮,那位老人伛偻的身影映照在窗户上,不时晃动。 但是夜幕中,却有数十身着轻简蓝衣的长安卫躲在暗处,仔细观察着丞相府的风吹草动。 虽然同样是蓝衣,却和沿街巡视的值班守卫不同,手足腕处紧束,行动起来悄声无息。 与此同时,热闹的长兴坊中,一声尖厉的惨叫将这场虚伪的繁华生生撕裂。只见刚刚还在人群中高谈阔论的风流公子,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忽然胸口鲜血喷涌,倒地身亡。 是的,所有人都看着他侃侃而谈,又都看着他血流不止,却没有任何人看见他是如何受伤,被何物所伤。 人群退散又不离去,迅速将公子哥的身躯围在中间。三道因为夜幕而显得发黑的蓝色身影快速从人群中抽离,来到公子哥身边。 一人俯身按向公子哥脖颈,片刻之后向余下二人道:“死了。” 另外二人中有一腰悬令牌者,是这一支队伍的带头人,沉思片刻,冷峻道:“恐是调虎离山之计,各回其位,等候指示。” 另一人却道:“若是晋纳刺客,不会杀无辜之人,恐怕消息有误,应当立刻请求支援,防止殃及无辜。” 带头人问道:“你怎知晋纳刺客不杀无辜?” 话刚说完,胸口竟也是血流不止,而那蹲在地上探查之人也随之倒地。二人死状和那位公子哥如出一辙。 蓝衣长安卫再度隐没人群,轻声自语: “因为我就是呀。” 竟是女子声音。 正文 第四十一章 人鬼殊途道(一) 长安月下一片,鸳鸯锦上添花。 张叙丰在自家书房内,摊开八国地理图,盯着上面用朱砂标记出八个红点,喃喃自语: “天下何其大,如今却只有八座国都。 “大周帝国的长安。 “迦楼帝国的洛阳。 “大龙帝国的南京。 “晋纳帝国的北平。 “摩伏帝国的咸阳。 “夜刹帝国的开封。 “乾闼帝国的临安。 “梵天帝国的成都。 “这八座国都,相传埋藏着百年前老剑神留下的八道气运,气运尽,则国灭。 “而八国象征,则是这些气运的使用者。 “大周的前朝名为修罗,修罗在人间失踪了三十年,于是修罗帝国也再无气运支撑,终于被覆灭。 “但是修罗气运并未消失,只是被深埋在长安,静静蛰伏,等候重见天日。” 黑暗中,忽然传出另一个声音,平静而沙哑,缓缓说道: “修罗已现长安。” 今夜是七月廿三,迦楼象征傅雨夜访长安的第二日,他对大周的骠骑将军南宫留下一句“三日后,我有一刀,斩落长安”后便不知所踪。 三日后,就是七月廿五,传说这一天是仙界荷花仙子的寿辰,人间会在此日举办蓝采灯会,天下八国皆是如此。 那一天的长安一定会很热闹,因为除了迦楼象征战神傅雨,和暗中蛰伏的晋纳刺客,现在又来了一位足以惊动整个大周帝国的客人,正徒步万里,奔赴大周。 这是一个女人,一个十分壮硕的女人。她身材高大伟岸,皮肤黝黑,若不是胸脯挺翘,十分容易被当做男人。 此刻,她正在那片分割迦楼与大周的什刹海上,脚踏海面如履平地,飞速奔袭。 原本安宁的什刹海被她踩踏出翻天巨浪,每一脚下去,海面依旧平静无波,可百丈下的深海中却有漩涡席卷,慢慢向远处扩散。漩涡所到之处,海水翻腾,就连沉睡多年的海底巨兽都被惊醒,发出沉闷的怒吼。 这个女人一路从两万里外的南京,一步一步向着大周奔袭而来,若遇高山,就踏平高山,若遇峡谷,就跨越峡谷,如今遇到大海,便踏浪前行。 威势震天,无可匹敌。 如此声势浩大,此番万里之行,却无人可见,更无人阻拦。 当然,也无人敢拦,更无人可拦。 可偏偏就有人拦住了。 在她踏上大周国土的第一时间,她就被拦住了。 当然,纵然有千军万马严阵以待,请君入瓮,的确能够耗死她。可她要是想逃,再来十万人,也依然拦不住她。 所以拦住她的,不会是大周的边军。 而是两个男人,两个黑衣男人,其中一人,手持黑色断刀。 能拦住发疯的女人,当然应该是个男人。 手持断刀的黑衣男人双膝弯曲,工工整整扎出一个马步。纵横人间十余年,这是他第一次在对阵前摆出起势,足可见他对这个女人的重视。 那个皮肤黝黑的壮硕女子从海上跃入地面,每一步落地依旧会有沉闷的轰响。看见黑衣男人挡在路上,她毫不避讳,直直向他奔去。 二人千丈距离转瞬即逝,年轻男子的面容在壮硕女子眼中无限放大,只听得“嘭”的一声,二人肉体碰撞,男子身后巍峨城墙轰然倒塌,女子身后什刹海海浪滔天。 黑衣男子被撞得往后滑出近百丈,双足没入地面,直到身埋五尺,人有半身都在土里,才停住退势。 而那壮硕女子,也倒退五步,险些跌倒。 “不错!难得!”女子稳住身形,对黑衣男子赞赏道,声音十分爽朗,并不似容貌那般粗野,“多年未有人拦下孤倾力一击,你是何人,报上名来。” 黑衣人有些狼狈的从泥坑里跃出,站在地面上与女子对视,不卑不亢道:“傅雨。” 壮硕女子似乎思考了一下,片刻才道:“就是迦楼那位年轻的战神傅雨?” 黑衣人苦笑道:“现在还可以是,再过两日后便不是了。” 壮硕女子显然对此中缘由不感兴趣,道:“待孤与那大周地仙神农打过再来和你一战。” 又补充道:“非是小觑于你,只是孤闻大周地仙肉体孱弱,命不久矣。孤恐一旦与你缠斗起来,再至长安他已飞升又或身故。” 黑衣傅雨道:“我并不想和你打,是他要找你。”说着指向一旁默默观战不语的另一名黑衣中年人。 壮硕女子向他看去,皱眉辨认片刻仍然认不出来,只觉得熟悉,便朗声问道:“孤曾与你有旧?” 那人并不立刻答话,只是一步一步慢慢走到女子身前,似乎并不想隔着老远的距离大声呼喊。 他轻声和煦道:“我叫帝缺,我们曾经见过两次,一次在你七岁被封为南京无敌时,一次在你二十二岁称帝登基后。” 这个黝黑壮硕的女人,正是当今天下八国唯一的女皇帝,也是当今天下公认的武道第一人 大龙女帝,叶玉青棠。 传说她是大龙皇室公主,自幼习武成痴,早早便在大龙帝国举国无敌。在她二十二岁那年,因不满同父异母的皇帝弟弟要将她嫁入梵天帝国和亲,在朝会上当着文武百官的面一拳将她皇帝弟弟的头颅打烂,满朝武将及潜藏的宫中的高手护卫竟无一人可拦。 于是善伐权谋的朝中重臣便借用她的威势,推举她为新帝。因知她无心治国,以此来掌控朝野。 这些年下来,大龙女帝的确不负众望,对朝政一概不管,全权交由臣子打理,一心习武,也不知是当真武艺卓绝,还是因为背后有大龙皇室这座大山,竟就真的坐稳了这天下第一的位置。 大龙女帝痴心武道,并不是当真喜欢天下第一的称号,就是想要与高人交手,享受生死刹那的角逐。 于是当她听说当世唯一地仙神农出关,并且命不久矣,即刻甩下还在热火朝天的朝会,直接从大龙皇宫的龙椅上走下来,然后向着大周的方向狂奔。 此刻她凝视帝缺,回忆片刻,终于道:“孤想起来了,你不是孤的对手,莫要阻拦。” 帝缺笑道:“我不阻你,我是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大龙女帝道:“不感兴趣,孤要走了,你们好自为之。” 帝缺侧身拦住女帝道:“大时代即将到来,天下高手即将群起,我这里有打不完的架。” 大龙女帝深深凝望帝缺片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抬手一巴掌迅猛的拍在帝缺脸上,将他击飞千丈,砸在城墙的残壁断垣上。 远远看了看深深嵌入城墙中不省人事的帝缺,大龙女帝拍了拍手掌上不存在的灰尘,啐了一口:“废物。” 又抬头看了看日头,找准方向,再度朝着长安狂奔。 只留下迦楼战神傅雨,愣在原地。 正文 第四十二章 人鬼殊途道(二) 位于长安中轴线朱雀大街以东,东市西北方向的长兴坊昨夜死了三个人。 一名世家子弟,刚写出半首狗屁不通的诗词,迎来一片叫好,就在风光无限之时,忽然胸口流血不止,倒地身亡。 随后三名长安卫赶到勘查现场,也不幸遇刺,其中当场两人身亡,一人逃离。 没有人看清这三人是如何受伤,刺客是如何下手,甚至连凶器都人见到。 修颜涾到北镇安令时已经是申时,比起调查已死的三人,如何防备接下来的行刺更加重要,所以安排完全长安的防备工作后,他才回到镇安令。 验尸的仵作是一位年过耳顺的老人,跟从师傅做了近五十年的仵作,早就习惯受人冷眼歧视,加上进这一行必须孤寡无依,形貌丑陋,就更加惹人厌烦。所以他验尸完毕后,将情况陈之以表,就退出用以陈尸的安息所,立在房檐阴影处等候召唤。 修颜涾没有走进安息所,下属呈上来的验尸结果只是拿在手里,并未翻看。 他熟练的在门扉后的屋檐下找到老仵作,将他从阴影中拉出来。 仵作脸上裹着面纱,被下午的阳光照射,刺得睁不开眼,只能将揣在怀里的右手拿出来挡住阳光,一边对修颜涾道:“不合规矩。” 修颜涾道:“不合什么规矩,大周的规矩还是神农的规矩。” 老仵作道:“不合仵作的规矩。” 修颜涾道:“仵作的老规矩也不合这世间的规矩。” 老仵作道:“自古流传下来的规矩就是这世间的规矩。” 修颜涾笑道:“那便不合规矩吧。人总是要在太阳底下行走的,整日躲在暗处阴气太重,你不怕百鬼缠身我也怕我这镇安令里出什么玄疑鬼怪。” 老仵作道:“若真出了鬼怪,小老儿替将军收了便是。” 修颜涾道:“你还有这本事。” 老仵作道:“这一辈子,也只有和死人打交道的本事了。” 修颜涾道:“那这次的死人,跟你说了什么故事。” 老仵作躬身道:“回禀将军,此三人死于同一时间,同一手法,都是昨夜亥时由利器穿心而死。” 修颜涾道:“这些你不说我也知道,有没有什么我看不出来的。” 老仵作道:“尸体只会告诉小老儿死因和时辰,别的就是你们长安卫需要调查的事了。不过小老儿斗胆多问一句,将军可在现场发现凶器。” 修颜涾道:“未曾发现,当时有目击者禀报说那三人是忽然胸口有血涌出,随后倒地,未见人出手,也未见是何凶器。” 老仵作道:“这便奇怪了。依死者伤口所见,行凶之人是以利刃从后背刺入,直贯前胸,将整颗心一分为二,才使得死者未能发出一言便倒地身死。而且伤口平滑,并不似一般刀伤肌肉外翻。由此看来,凶器应当是纤薄之物,便是比发丝还要薄上几许才有这般锋锐。而且行凶之人手法必当十分迅捷,虽是后胸刺入,但前胸与后胸的伤口几乎是同时形成。这番动作,必然会有起势和收势。可长安卫的线报却说并未看见有人出手,实在奇怪。” 他以奇怪开头,又以奇怪结尾,说明这次案件,的确是他入行五十年,从未见过。 修颜涾道:“若是用的机关呢?潜伏暗处,伺机而动,是晋纳刺客一贯作风。” 老仵作道:“晋纳刺客小老儿未曾听说,更不曾了解,倘若是机关弩弦远处发射,要造成这样的伤势,必然声势浩大,响声震天。” 修颜涾思索片刻,问及身边下属:“昨日长兴坊可有烟火?” 一名长安卫拱手道:“回禀将军,并无烟火。” 修颜涾道:“可有听闻其他异响。” 那名长安卫道:“昨日雪后天寒地冻,坊间耍把式的艺人都未出街,长兴坊也只有一群书生高谈阔论,只有人声,未有其他声响。” 修颜涾道:“书生的供词呢?” 长安卫道:“皆无异常。” 修颜涾道:“昨日天候如此寒冷,这些人为何深夜游行。” 长安卫道:“说是死者相邀,共赏七月飞雪的奇景。” 修颜涾道:“不对,再审。” 长安卫拱手退下:“诺。” 修颜涾看向老仵作:“若是刺客贴身杀人?” 老仵作道:“那便是仙人的手段,小老儿不敢揣测。” 修颜涾凝眉沉思,良久不语。 便在这时,一名长安卫风尘仆仆推门而入,向院中修颜涾躬身行礼:“报!万年县有民众遇刺!” 紧接着又来一人,与前人同样装备,身负令旗,躬身道:“报!东市有屠夫遇刺!” 修颜涾道:“死状如何。” 先道德长安卫答道:“胸口流血,详情待定。” 另一人也道:“胸口流血,详情待定。” 修颜涾双目紧闭,在脑中一遍遍解构长安一百零八坊,南北十一街,东西十四道。 长安坊市星罗棋布,大街贯穿纵横,案发现场三点相连合为一线,在修颜涾脑中出现了一张熟悉的棋盘。 “回龙征!”他猛然想起情报里南宫和傅雨在前夜交手时的画面,在南宫身畔金色棋盘上的黑白双子共同交织出回龙征之势,和如今三个案发地点在长安城的布局如出一辙。 他睁开双眼,向身旁待命的长安卫道:“通知南宫将军,即刻出发兴庆宫。晋纳刺客的下一个目标在此地。” 长安卫点头称“诺”,飞奔出镇安令。修颜涾整齐军备,御马狂奔。 同一时间,长安东市以东的道政坊。 一名妙龄女子身着白衣,走走停停,四处闲逛。 她的鼻梁高耸,似乎不是此地风貌,却说着一口标准流利的长安官话,与一家瓷器店掌柜杀价几个来回。 直到终于拉扯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价钱,掌柜故作无奈叹气道:“姑娘伶牙俐齿,做得一手好买卖,小老儿由衷佩服。这件紫砂茶壶,就按姑娘给的价,交个朋友,混个脸熟。” 女子欢快笑道:“掌柜的会做人,本姑娘下次还来你这儿采买好物件儿。” 掌柜却苦笑道:“小老儿敬谢不敏,姑娘如此会做买卖,多来几次,小老儿的店就要被姑娘搬空。只忘姑娘念在小店实诚,多介绍些公子俊彦和闺中密友前来照拂。” 话语中似乎是挖苦,其实是在暗示小姑娘今天占了大便宜。这份心思伎俩,老掌柜用德得心应手。 女子拍拍手道:“好吧,既然这么为难你,那就不买了。” 说着转身就走。 掌柜也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女子竟然能听不懂他的弦外之音,说走就走,只恨人世险恶,一不小心就掉进自己挖的坑。此刻他恨不得给自己两耳光,耍的什么小心思弄巧成拙,让到手的买卖溜走了。 “姑娘留步,留步。” 说着掌柜追出店铺,然后呆立当场。 只见那个刚才还活灵活现的白衣女子,此刻站在东市大街上,目光呆滞,一动不动。 只有胸口处,慢慢溢出殷红,浸透白衣,宛如在寒冬腊月的大雪中,绽放的梅花。 正文 第四十三章 人鬼殊途道(三) 长安一百零八坊,如同一张睥睨天下的棋盘,威严而工整。 其中北镇安令便坐落在太极宫含光门前的太平坊内。 北镇安令负责督查长安治安,南镇安令负责皇室的安全。但自从神农建立大周以后,一直没有真正的皇室需要保护,皇宫内也只有一些前朝留下的老太监和嬷嬷因无处可去,神农又不喜滥杀无辜,才鸠占鹊巢,享受着太极宫的高墙大院。老太监和老嬷嬷们除了每日清扫皇宫,为朝会整理书卷器物,便没有其他司职,也无伴君如伴虎的丧命忧患,日子比前朝清闲了许多。 前朝的掌印太监陈知规如今依旧是掌握着天子玉玺。虽说是前朝玉玺,但是神农称帝后不理朝政,更不会再节外生枝去造什么大周国玺。如今的大周只认张家令不认皇家令,陈知规手中的玉玺,连一个象征都算不上。 可他每日,仍旧会怀抱装着修罗玉玺的皇帝奉天宝函走出皇城,来到朱雀大街上,静观新的长安,是否真的长安。 西面一骑插着令旗的快马飞奔而来,马蹄声由远及近,稳稳停在陈知规面前。马上身着绀青锦衣的青年人利落翻身下马,对着含笑望着他的掌印太监拱手一礼。 陈知规手捧宝函,对着青年人躬身行礼后道:“修将军,可是要进皇城找张丞相?” 青年人正是长安卫将军修颜涾,并没有平日的温和笑容,正色道:“晋纳刺客入京行凶,正欲前往兴庆宫,烦请陈貂寺通告宫中值人,撤出兴庆宫。” 陈知规笑道:“有修将军在,长安还能如何不得长安,奴才们都是贱命,为守皇城而死,既是死得其所,便是死则死矣。” 修颜涾道:“我大周没有奴才,也无贱民,请陈貂寺莫在有此言。” 陈知规依旧面容慈祥道:“老奴做了一辈子奴才,哪能说改就改。当了五十年的走狗,如今才当十年的人,还没习惯该怎么做人。” 修颜涾不愿与他多说,与其说是不喜这些自命下贱的阉人,不如说是不愿意面对如今大周中遗留的修罗旧制。这些无法出宫重新做人的前朝遗民,就像是崭新华服上的破烂补丁,无论新装如何得体,都无法让人觉得看着舒服。 他在此地只是根据路程,算准了运送尸体的队伍会在此时经过。举目向东望去,果见远处三位长安卫带着专做苦力行当的脚夫拉着板车缓缓行来。 修颜涾对着陈知规道:“公职在身,恕不奉陪。”说罢就要向那一列运尸车队走去。 “且慢。”陈知规却对修颜涾喊道。 修颜涾耐心转头道:“陈貂寺还有何事。” 陈知规道:“修将军,佛家有十八界,六根,六识,六尘。其实说穿了,不过就是眼中色,耳中声,鼻中香,口中味,身上触,脑中法。咱家年事已高,老眼昏花,听不得人世音,识不得人间味,只剩下这个鼻子,还能闻出点香气。” 修颜涾道:“陈貂寺有话直说,无须与本将打哑谜。” 陈知规抱着宝函转身离去,边走边说:“眼中所见,未必是真啊。” 修颜涾并不如何将这些话放在心上,快步走近车队,却见车队上并不是先前禀报的二人,而是三人,多了一名鼻梁高挺的白衣女子。 检查过三人胸口上的伤痕,和之前三人如出一辙,便命人送往北镇安令。就在盖上草席前一刻,修颜涾忽然心有所感,再次将白衣女子身上的草席掀开,凝视片刻。 “果然……”确认心中所料无误,翻身上马,直奔兴庆宫。 兴庆宫位于东市西北,长安东门春朗门内,待修颜涾赶到时,南宫已等候多时。 南宫见他过来,说道:“你最好是有什么发现。” 修颜涾道:“本来只有一个发现,现在有两个了。” 南宫道:“你难道还想我问你是哪两个?” 修颜涾道:“我只是不确定这两个发现哪个更重要?” 南宫道:“那便是都不重要。” 修颜涾想起大胖子魏宏业说的话:“你何时变得这么讨厌了。” 南宫道:“一向如此。” 修颜涾道:“好吧,不说废话。我的第一个发现是,死者的身上,都有铁味。” 南宫道:“什么铁味?” 修颜涾道:“铁器的味道,刀剑生锈以后的血腥味和甜味。” 南宫道:“本就是流血而死的尸体,有血腥味如何奇怪。” 修颜涾拔出腰间佩刀,递给南宫:“你闻闻。” 南宫接过这把长安卫特佩雨林刀,凑到鼻子下面闻了闻,皱眉道:“有味道?” 修颜涾又从怀中拿出另一把匕首道:“你再闻闻这把。” 南宫拔出匕首,却见刀刃锈迹斑驳,不用拿近就有一股铁锈气味:“的确有一股味道,战场上经常闻到,你那把没染血的绣花刀却不太容易发现。” 修颜涾道:“所以我之前也没发现,虽然昨天的尸体也闻到过,但是在镇安令中有铁器锈迹并不奇怪。怪就怪在,今日有一具女尸,也有这样的味道。虽然说起来都是血腥味,但是自然流出的血和被利刃划出的血,味道还是不同。” 南宫道:“这又如何,既然是锐器划出来的伤口,凶器是铁器算不上什么大发现。” 修颜涾道:“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种味道。” 南宫道:“你非得我问一句才答一句?” 修颜涾道:“是女子香。胭脂香。” 南宫道:“你说了死者本就是女子。” 修颜涾道:“屠夫身上也有。” 南宫道:“凶手是女子?” 修颜涾道:“非但是女子,死者身上会染上这种味道,说明死者生前和刺客有过贴身接触。” 南宫道:“然后呢?” 修颜涾道:“我镇安令仵作验尸所得,刺客杀人时用的凶器虽薄如蝉翼,伤口却有五寸长。而这几名死者中,最胖的屠夫,前胸距离后心九寸有余。要造成这样的伤口,凶器的刃面至少应当是五寸长九寸深。这样的器物,如何当众杀人,却又无人看见。如果是远处用器弩射击,又如何回收凶器。而且我长安卫中两名死者,死前都在暗处监察,行止皆有记录,绝对没有和女子接触。” 南宫道:“据我所知,当时在场长安卫有三人,余下一人呢。” 修颜涾道:“神志不清,已被关押回镇安令监牢。” 南宫道:“可曾调查过他。” 修颜涾道:“身家清白,已入我长安卫七年。并无可疑。” 南宫道:“神志不清,是否会被人假扮。” 修颜涾道:“的确有可能,但是他的只言片语中,又有对昨夜所发生之事的明确叙述,案发时应当还是他本人。” 南宫道:“所以你现在的难题是不知凶器为何物?” 修颜涾道:“除此之外,仵作提到死者伤口的皮肉并未外翻,说明出手速度很快……” 南宫打断道:“没这么麻烦,如何行凶,用以何种器物,只要你能预料的下一次行凶地点准确,我自有方法查出。” 修颜涾道:“这就是第二个发现。刺客杀人轨迹,应当是你棋盘上的回龙征。” 南宫道:“你的传令官已经提过,不过你来的路上不是有新的受害者,她死于何处。” 修颜涾道:“道政坊与东市交接处,位于兴庆宫之南。” 南宫抬手间,掌心绽放出一道道金芒,纵横交错,形成一个微缩的小棋盘。 他挟子下落,在棋盘上标注出六名死者的方位。思索片刻,又根据实际建筑规模,将兴庆宫的范围,从一格变更三格。 皱眉凝思片刻,忽然道:“不对,不是回龙征。这不是棋局,而是奇门遁甲,五爻皆凶,九死一生。以案发之地为死门,死门在东,生门在西,坎一离九……” 南宫原地转动,直到棋盘和长安地势朝向相同,猛然转身:“是镇安令!下一个目标在镇安令!” 正文 第四十四章 人鬼殊途道(四) 北镇安令所在的太平坊南面是通义坊,这一排东领长安中轴线朱雀大街,北靠皇城的歌舞闹市,是真正的天子脚下,富贵人家。 便在这样一片繁华中,那一栋宽不过十步的简陋宅院就显得格外扎眼,与周遭豪宅兰庭格格不入。 院中一名少年郎,约莫十三四岁的年纪,正在熟练淘米做饭。 算过时辰,待到锅中米糠蒸熟时,师傅就该回来了。 他又从一坛老瓮中捞出一根腌渍入味的萝菔,滚刀切片,然后颇为细致的摆放在粗瓷碟中。犹豫良久,嘴上念叨着“师傅今日应当辛苦”,又从另外一口缸里抓了一把晒干的落花生放入碟中。 忙活完这些,就坐到院子的台沿上,翻着师傅交给他的那本破书。 这本书里的内容他早已烂熟于心,但师傅还是要他每日翻读一遍,说这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手艺,如何都丢不得。 手中翻阅已经脱页的泛黄书籍,心中却早已神游千里。如今虽然一日两餐还是只吃得起米糠咸菜,可终究是有了一处遮风避雨的居所,再也不用在暴雨来临时,从相依为命的茅草屋里跑到邻近的土地庙去躲雨,晚上回来还要睡湿漉漉的草席。 “师傅要回来了。今日同外地来的先生那儿学会了一句新的诗词,要念给师傅听一听。”少年郎虽然眼睛还在书上,心理却想着,师傅虽然听不懂那些咬文嚼字的陈词滥调,却总是在少年郎摇头晃脑念出诗文时,面露笑意。 如今的日子依旧很苦,少年想要读书却只能在这座小院子里偷偷读,若是出门在外捧着书籍,就算如今大周的法度不会怪罪,还是会有人说三道四。 但是真正挨过饿的人,总会格外珍惜有饭吃的日子。所以他并不觉得太过艰难,现在的日子,已经足够让他满足。 少年是个孤儿,算来已有十年。十年之前,天下大乱,那时神农大军已至长安千里外的巨鹿城,不足一月便可攻入长安,无数长安百姓逃出国都,流离失所,少年郎就是那时在兵荒马乱中遗失荒野。 那年他不过四岁,说起话来仍旧稚气未脱,还带着些奶味,在长安的郊野跌跌撞撞四处游荡。运气好的时候能从流民遗弃的家当中捡到些馊食烂菜,运气不好的时候就只能啃啃树皮草叶。 一开始总是拉肚子,那些坏了的或者生的食物,进了他还未长大的稚嫩肚腹中,并不比吃下尖刀利刃好受。好多次肚子疼得在地上翻滚,幼小的脸庞上满混着眼泪的泥土,将他包裹成一个小泥娃娃。 他总是在痛得失神时喊娘亲,却从未得到记忆里那个女人的半点回应。 这是他第一次离开娘亲,从前只要他哭着喊娘,总会有个女人急匆匆的跑过来将他护在怀里,轻轻拍他的后背,心疼得念叨着“不哭,不哭,男子汉不会哭。” 可是他还是喜欢哭,因为他知道,只要一哭,娘亲就会过来抱着他。 只要娘亲抱着他,他就什么都不怕。 可是这一次,他哭了很久很久,哭到昏睡过去,再哭着醒来,还是只有他孤身一人,被抛弃在这天地间。 于是他从地上爬起来,自己擦干眼泪,自己拍着胸口哄自己。 “不哭,不哭,男子汉不会哭。我已经是四岁的男子汉了,该我保护娘亲了。” 也有路过的流民要将他带走,可他却咬住那些人的手臂,待人吃疼放手后,从人群中跑回山林里。他不能走,一旦走了,娘亲就找不到他了。 然后继续像一只野猪一样在泥地里睡觉。他喜欢在睡在泥地里,被泥土包裹起来的幼小身躯,不那么容易被流民发现。 不过最可怕的是那些流浪的野狗。这些狗和他一样,都是在流民离京时遗弃的。可是它们并没有将他当做同病相怜的伙伴,反而不断追逐撕咬,企图用他果腹。 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这样的他,在这片限额的荒山中,既没有饿死,也没有被咬死。经历过那么多次难熬的腹痛以后,不知是终于分清了哪些食物能吃,哪些不能吃,还是幼小的脾胃终于在磨砺中长出铠甲,他渐渐地不疼了。 渐渐学会,和那些野狗周旋。 也渐渐的明白,哭唤不回娘亲,只能唤来野狗。 于是四岁的他,擦干眼泪,带着满脸的泥土,步伐从蹒跚迈向矫健,就在这长安东郊的山林中,与天地博弈。 只是挨饿的日子依旧。 这一日,他趴在地上挖了一整天的蚯蚓,挖得双手满是鲜血。 当双手终于麻木的感受不到痛楚后,好不容易才挖出来七条蚯蚓。这七条蚯蚓,就是他今天一天的伙食。当然不够他吃饱,但至少能多活一天。 多活一天,又能怎样呢?多给自己一天的机会,找到娘亲? 这就是小孩子最大的优点,总是不那么容易绝望。 他将蚯蚓装在捡来的麻布袋子中,仔细聆听周围的风吹草动,确定没有野狗在附近后,才一屁股坐在地上,拿衣服蹭掉手上的鲜血。 就在他翻身躺在泥土上准备休息时,远远行来一道伛偻的枯瘦身影。他坐起身来,向那人望去。 很奇怪,刚才并没有发现有人影往这里走来,可是当他看见那人时,那道身影已经如此明显,仿佛突然之间从天地中冒出来的。 孩子并没有逃跑,因为那个人缓慢的脚步,和佝偻的身影,看起来已经很老了,并不难对付。他想要向那人打听一下娘亲的消息。 那人渐渐走近,身影在九月的秋风中显得十分萧瑟。秋雨过后脚下的土地泥泞不堪,那人每走一步就矮了一分,仿佛就要陷入泥地之中,再一步步从地狱里爬出来。 凄厉的秋风仍旧哀嚎不止,将枯叶从树枝上残忍的撕扯下来,让它们骨肉分离后,又无情抛弃,化为土地上腐坏的尸骨。 那个身影越来越近,孩子已经能听见他每一步落下时踩碎枯叶,每一步抬起时拔出泥地的声音。 日暮西沉,那个身影背对着夕阳,让人看不清形状。 直到太阳彻底下山,就像吝啬的商贾吹灭最后一盏油灯,只留下一片黑暗。 秋风依旧,在日落之后,风吹树林的声音更像是从九幽之下爬出来的厉鬼,在夜色中尖啸。 那个身影终于走近了,孩子对他挥手,刚要开口,忽然一阵狂风吹过,就见那人脸上的麻布被风吹落,在月光之下是一张是一张宛如被油锅炸过的恐怖人脸,狰狞而扭曲,张开血盆大口,对着孩子发出“桀桀”的笑声。 孩子瞪大双眼,许久未曾流出的眼泪再次盈满眼眶,惊恐的大声哭喊着:“娘!有鬼!娘!娘!快来救我!” 正文 第四十五章 人鬼殊途道(五) 那个老怪物眼见在地上翻滚逃离的孩子并不上前追赶,只是自言自语道:“他也能看得见?” 孩子在地上滚了好几圈,腿肚子打颤站不起来,却不愿束手待毙,一番挣扎之下又糊得满身都是泥土。 好不容易滚出五丈外,见那怪物仍然停在原地,才喘着粗气呜呜咽咽的求饶:“不……不要吃我……我……我不好吃……狗不都吃……” 老怪物从肩上的小布包中掏出一张手帕,捂在脸上,对着孩子这个方向,却又仿佛不是在对着这个孩子说话:“滞留于此,是有何心愿未了?” 孩子见这怪物会说话,就更确信这是鬼怪无疑,他眼泪鼻涕横流,哭着翻身给老怪物磕头:“不……不要吃我……求求你,不要吃我……我娘回来看不见……看不见……呜哇……” 话未说完,又嚎啕大哭起来,也不知道是被吓的还是因为想起娘亲难过。 老怪物举步走近孩子,后者再无力逃脱,只是坐在地上浑身颤抖着哭泣。 “好孩子,不要哭,你娘要笑话你了。”老怪物拿袖子擦干孩子的眼泪,摸摸他的头,声音慈祥温厚。 那孩子哭声不止,却还是断断续续的说:“我……我不,我不怕,我不怕你!” 老怪物温言哄道:“不怕不怕,你叫什么?” 孩子哽咽道:“不,不告诉你!我娘,我娘说过,妖怪知道人的名字,就会上身。” 老怪物似乎笑了,蒙在手帕下的脸看不出表情,却能明显感觉到声音里有笑意:“你娘知道的还挺多。” 然后抬头对着空无一物的身侧问道:“他叫什么?” 仿佛是得到了答案,又转过头摸着少年的背心,为他顺气,嘴上念叨着:“阿涛呀,不要哭了阿涛,你再哭,你娘也要哭了。” 孩子满脸惊恐的抬起头,然后哭得更厉害了:“呜哇啊啊啊,我要死了!我要被鬼上身了!娘啊!娘啊!救命啊娘!” 老怪物一下又一下拍着孩子的背脊,就像一场换魂的法事,拍了许久,也没止住孩子的嚎啕大哭。无奈之下,只好轻点项后枕骨下,两筋中间的风府穴,名为阿涛的四岁童子终于止住哭声,向一侧昏倒过去。 待到第二日天明,腹中饥饿叫醒阿涛,他迷茫的环顾四周,一无所获,只觉得昨日那段离奇而恐怖的经历,只是一场噩梦。 伸手掏出麻布口袋,里面七条蚯蚓都还在,其中有两条还会扭动。 他心中庆幸,还好这些蚯蚓不是梦。 可是既然蚯蚓不是梦,那老怪物,就是梦了吗? 天真的孩子脑中总是有一个幻想的世界,当那个世界和身处的现世不同时,往往更愿意相信自己的幻想。 就像他从来不肯回头,去感受那道近在咫尺旧梦。 这片山林他已经很熟悉,找了一下方向就往溪边走去,准备打水煮蚯蚓,顺便看看今天能不能抓到鱼。 他不敢走的太快,要为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保存体力,比如野狗,比如鬼怪。 他很庆幸他这么做了,因为他真的又遇到了那只老怪物。 就在走到溪边的同时,他看见老怪物也在溪边打水洗脸。 稚童右手捂住的嘴巴,左手在自己的小脸蛋儿上掐了一下,疼的发出“唔唔”声,终于相信这不是梦。 虽然这次他还是很害怕,但是经过昨夜的经历,已经能够稳住心神,小心翼翼的一边往后退去,一边仔细观察那只老怪物。 慢慢的,他停下后退的脚步。 因为他看见那个老怪物的影子,还有水面倒映的怪脸。 鬼是没有影子的。他娘曾经这样说过。 他娘还说过,鬼在镜子里,是看不见的。 虽然水面不是镜子,但既然能倒映出老怪物的样子,应该也不是鬼吧。 可是他长得真的好像鬼啊。 想到自己昏迷了一夜,老怪物既没有把自己吃掉,也没有把自己绑起来,他又大了几分胆子。 于四岁的稚童而言,在好奇心面前,胆怯不值一提。 这个名为阿涛的稚童,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小心翼翼的走到老怪物身后,将树枝抵在老怪物腰间。 老怪物正要回头,少年却用力顶了一下老怪物,故作凶狠道:“不许回头,我手上拿的是剑,大宝剑。你再动我就捅死你。” 老怪物果然不动了,只是说话的声音没有丝毫害怕,反而颇为慈祥,就像爷爷逗小孙儿一样:“阿涛啊,睡醒啦。” 阿涛举起树枝,狠狠下落,却在即将触碰到老怪物背脊时收住力道,色厉内荏道:“不许叫我阿涛!” 老怪物道:“那要叫你什么?” 阿涛歪着脑袋,想了想,似乎所有人都叫自己阿涛,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化名,干脆报出姓氏道:“你叫我黄大侠。” 老怪物温言道:“好的黄大侠。敢问黄大侠用大宝剑要挟小老儿,是有何吩咐。” 阿涛道:“你是什么怪物,从实招来,有一句谎话,就吃我的大宝剑。” 老怪物道:“小老儿不是怪物,小老儿只是一个仵作。” 阿涛道:“仵作是什么怪物。” 老仵作耐心重复道:“仵作不是怪物,仵作是一个谋生的行当,就跟肉铺的屠夫,当铺的活计,种地的农户,一个道理。” 阿涛言语无忌道:“我怎么没见过你这般可怕的屠夫和农户,不对……那卖肉的王屠夫好像是挺可怕的。” 老仵作直言不讳道:“小老儿长得不可怕,只是长得丑,当仵作就是要长得丑,像你这样的小俊哥儿,就当不了仵作。” 阿涛道:“还有这样的道理。你休要骗我。” 老仵作道:“小老儿所言句句属实。” 阿涛道:“仵作到底是干什么的。” 老仵作忽然转身,将阿涛吓了一跳,比划着木枝又一屁股跌倒在地,嘴上仍旧凶狠道:“妖怪看剑!” 老仵作避开乱舞的木枝,将阿涛扶起来,道:“黄大侠勿怕,小老儿年岁已高,不宜久蹲,只是站起来活动活动。” 随后松开阿涛,道:“仵作就是和死人交朋友的人。” 阿涛果不其然又哭了起来:“你果然是鬼!娘啊!娘啊!我不活了!” 老仵作静静看着阿涛,直到他终于哭不出声,才缓缓说道:“仵作一行,于民间是检验死人尸体,查勘逝者死由的行当。不过,这只是对外的说法。我们这一脉的仵作,还有驱鬼辟邪之责。” 阿涛流着鼻涕哽咽道:“你是……驱鬼的道士?” 老仵作道:“非也,小老儿只是替死者了结心愿和恩怨的脚夫。” 阿涛道:“你到底是人是鬼。” 老仵作无奈,一指阿涛身侧,叹气道:“我还是人,在你身边的女子,应当是你娘亲吧,她才是鬼。” 正文 第四十六章 人鬼殊途道(六) 阿涛蹲坐在原地,双手抱膝,把头深深埋入双腿间,很久没有说话。 再站起来时,已是满脸泪水。 他把木枝狠狠砸在老仵作脸上,仇恨的盯住他。 老仵作叹了口气,道:“原来你看不见……” “我看得见。”阿涛冷漠的打断老仵作。 这次反而是老仵作吃了一惊:“你看得见?” “我看得见,所以不需要你多嘴,你快走吧,我不喜欢你。”说着转身走进树林。 老仵作看向躲在一旁树荫下的麻衣女子,不知所措。 年幼的小阿涛从树林中穿过,来到小溪的下游,将蚯蚓连同麻布袋子一起冲洗。捞出洗好的蚯蚓,愣愣出神。 “要好好吃饭,娘不喜欢挑食的孩子。”他忽然自言自语道。 然后将蚯蚓胡乱塞入口中,闭上眼睛痛苦咀嚼。那股腥生的苦涩令人作呕,他一直无法习惯。满口都是蚯蚓嚼烂的汁水,吃得十分痛苦。 往常他都是拿火烤过再吃,虽然也不好吃,总归还能入腹。 这一次,他明白,一定又会腹疼好几天。 可他还是大口大口的来回咀嚼,将生蚯蚓吞下。 他需要别的痛苦,比如肉体上的痛苦,以此来分散心中的痛苦。 一边吃一边流泪,口中含糊不清的嘟囔着:“我不难过,我不难过,只是因为太难吃了。娘,我没有哭。” “娘……” 那个整日在泥地里打滚,如同野猪一样的孩子,那个曾经爱哭,如今不肯哭的孩子,又一次,嚎啕大哭起来。 飘浮的麻衣女子仍旧躲在树荫下,看着哭得越来越凶的孩子,终于忍不住想要去拥抱他,迈出脚步,暴露在阳光中。 那只穿着青灰布鞋的脚刚一暴露,就开始激烈又无声的冒着青烟。阿涛看见这一幕,发疯似的冲过来,想要将女子推回树荫下,却穿透她的身体,一头撞在树上。 头破血流。 麻衣女子见阿涛脸上眼泪混着鲜血的狼狈模样,也与他一起,默默哭泣。 四岁的阿涛哽咽着对女子说:“对不起……” 女子流着泪却挤出笑容张口,虽然无声,孩子却读懂了她的意思: “没关系。” 孩子说:“对不起……我答应过娘不哭的。” 女子依旧张张嘴:“没关系。” 孩子说:“对不起……我一直不敢面对你。我不愿相信娘已经不在了。” 女子爱怜的抚摸孩子的脸,想要为他擦去血迹和眼泪,却一阵徒劳,她说:“我一直陪着阿涛。” 孩子将双臂悬空,拥抱着无法触碰的女子,泣不成声。 不知道过了多久,哭累了的孩子不再颤抖,却往前扑倒在地。 “在娘的怀里,睡得最舒服了。”孩子扭头故作轻松对女子撒娇道。 女子只是面带笑意的看着他。 虽然还是爱哭,却已经长大了不少。 就在这时,孩子的眼神忽然一冷,对着树林处说:“你跟着我干什么?” 老仵作脸上的遮挡换成一张麻布,手中举起一条烤鱼,对阿涛说:“饿了吗?” 孩子倔强道:“吃的可饱了!” 老仵作笑呵呵道:“那再吃点?” 孩子刚要拒绝,老仵作却抢先说道:“你娘让你吃点。” 孩子看向麻衣女子,果然面带笑意,示意他去吃烤鱼。他故作不悦道:“我娘让我吃我才吃的,是给我娘面子。” 老人笑道:“是是是,天大地大你娘最大,快吃吧。” 孩子接过烤鱼,大口咬下。老人虽然长得丑,手艺却十分漂亮。孩子只觉得,这条烤鱼的滋味,让他有种恍如隔世的不真实感。 老人见孩子狼吞虎咽,摸着他的头说:“慢些吃,有刺。” 孩子果然听话,放慢速度,或许他是想起来,如果再卡住喉咙,就无人再拍他的背,喂他喝醋,哄他不哭。 老人问道:“好吃吗。” 孩子道:“好吃,比长安花满楼里的大师傅做的都好吃。” 又补充道:“但没有我娘做的好吃。” 老人笑道:“对对对,你娘做的最好吃。” 孩子把鱼吃掉小半条,然后递给老人道:“给你。” 老人不解道:“你吃饱了?” 孩子道:“我人小,吃几口就饱了,你吃吧。” 老人道:“不妨事,小老儿这把年纪,吃进去只会变成粪拉出来。你年纪小,吃进肚子里的,会变成你的骨头血肉,助你长大。” 孩子道:“我以前总想快快长大,好保护娘亲,可是如今,再长大,也没用了。” 老人并不劝慰他,人死如灯灭之类的道理,他看得开,却知道孩子放不下,只是将鱼头鱼尾取下,然后把剩余的部分递还到孩子手里:“我不喜欢吃鱼,刺太多,你吃吧。” 孩子忽然想起什么,从怀里拿出麻布口袋,说:“你吃蚯蚓吗?蚯蚓没刺。” 老人笑道:“好,你吃鱼,我吃蚯蚓。” 天色暗淡,月明星稀。 老人最终还是没有把剩下的两条蚯蚓吃下去,一老一小靠着树坐下,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孩子问老人:“你早上说,你是仵作,替死人跑腿的?” 老人道:“是这个意思。仵作明面上是把死人想要告诉活人的话说给活人听,但是我们这一脉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活计,就是封尸。” 这并不是什么秘密,只是身为与死人打交道的仵作行,常被世人异样看待,不会有谁乐意去打听他们的异闻。 孩子却十分好奇,问道:“啥叫封尸?” 老人道:“死者生前若有心愿未了,或有恩怨未结,死后就容易化作怨灵。也就是你们俗称的鬼。若是生前本性善良,这些怨灵也不过是想要陪伴故人,不愿进入轮回,便以灵的形态在宿主——也就是让他有心结之人身边徘徊游荡。你娘就是这样的灵。” 孩子道:“那我娘可以一直这样陪着我吗?” 老人摇头道:“不可。灵没有灵气补充,最后总会慢慢消散。” 孩子道:“怎么给我娘补充灵气。” 老人道:“我们没办法给,只能她自己去吸取。” 孩子道:“从哪里吸取。” 老人道:“从宿主身上,也就是你身上。” 孩子撩起衣服,露出骨瘦嶙峋的肚皮,对布衣女子道:“娘,你吸吧。” 布衣女子只是笑着摇头。 老人道:“她若是吸了你的灵气,就会变成恶灵,也就是你们常说的厉鬼。” 孩子道:“变成厉鬼会怎样。” 老人道:“失去神志,为害人间,被阴差抓住就会扔进地狱里油煎火烤。” 孩子放下撩起的衣服道:“我不要娘做厉鬼。” 老人道:“你娘不会变成厉鬼。一般厉鬼都是生前有大冤屈或者本就是大恶之人。” 孩子道:“你不是说鬼只能吸取宿主的灵气吗,厉鬼是如何危害人间,他们可以伤害宿主以外的人?” 老人道:“不能,只要是鬼,就不能在人间肆意妄为,所以只能对宿主出手。加害宿主的方式,也只有吸取灵气这一种。厉鬼吸取灵气不知节制,会直接将宿主吸干,以致宿主久病身亡。” 孩子道:“那厉鬼也不是如何可怕,宿主都是活着时欺负他们的人,这个叫啥来着……一锅喜欢,刨冰不爽?” 老人哈哈笑道:“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如果真的只能侵害一两个宿主,我们仵作一行就清闲多了。厉鬼可怕之处在于,他的怨气会传染。长安城郊曾有一座阴宅,但凡有人进入,回家不久就会卧病在床,不治身亡。原因就在于,那座阴宅里的厉鬼,将怨气遍布阴宅,只要有人闯入,都算是侵犯他的领地,与他结上恩怨,也就是说,都成了他的宿主。怨灵若是想要继续存在于人间,就必须吸取灵气。失了神志的厉鬼会吸干所有宿主。一旦没了灵气,就会消散在这天地间,连轮回都不再有。” 孩子怅然道:“那我娘怎么办,只能眼睁睁看着她消散吗?” 老人道:“非也,那是失去神志的厉鬼才会有的结果。我们还可以将你娘,请入轮回。” 正文 第四十七章 人鬼殊途道(七) 孩子看向娘亲,麻衣女子只是温柔回望,看着这个还未长出羽翼,就要独自飞翔的孩子,即是心疼,又是自豪。 老仵作一旁观瞧,不作打扰,静默安然。 过了许久,孩子才问道:“老爷爷也是和家人走散了吗?” 老仵作道:“老爷爷我没有家人。” 孩子反驳道:“谁都有家人。” 老仵作道:“曾经有个师傅,我是他从乱葬岗里捡来的。” 一指前方,又道:“就在这座山后面,东边是历代修罗皇室的皇陵,西边是乱葬岗。若按我们老马一脉的堪舆术来说,煞气对冲,是谓不详。可是修罗帝国秉承修罗气运,修得就是杀伐霸业,修罗的皇气,要靠死人供养。” 虽然不知时辰,但看天色,已是夜深,老仵作的目光越过眼前的大山,仿佛看见山后的乱葬岗上,鬼影绰绰。 “修罗大道,以战止战。修罗皇室,以战养战。终究是歪门邪道,气数耗尽,怪不得失道寡助,神农大军揭竿而起。” 四岁孩子听不懂老人的言语,他只听明白,老人好像也是个孤儿,一时只觉得老人和自己一样孤苦伶仃。他似乎已经忘记老人那张扭曲诡异的怪脸,豪迈的伸手牵着老人说:“老爷爷不怕,有我呢,以后我娘就是你娘。” 老人哈哈一笑,却看孩子坦诚的目光,竟然真的想和自己做兄弟,心中有种诡异的感觉,即是荒唐,又有难以名状的感动,便拉着孩子稚嫩的小手说道:“小老儿已是这把年纪,就算愿意与你做兄弟,你娘亲却如何肯愿意做一个糟老头子的娘。” 说完看向布衣女鬼,示意她配合自己,劝下孩子的天真胡闹。后者竟然含笑点头,意思再明白不过:“做你娘,不嫌弃。” 老人被这一大一小逗乐了,转瞬却忽然明白这个不过四岁的孩子,如何在这山林之中苦苦煎熬,独自存活。想必就是这一颗乐观的赤子之心,才在种种绝望之后,愈加坚韧不拔。 一时间,竟生出收徒的念头。再看这孩子,天生一双阴阳眼,能见鬼怪,的确有做仵作的天分。 可是仵作一行,日日与死人打交道,不仅大多短命,亦或晚年孤苦,病痛缠身,六亲殊途,而且被世人摒弃,视作不详,既不能科举,又不能与庶民通婚。这样乖巧坚韧的孩子,就算不做仵作,到任何好人家里,都会有大出息。念及于此,老人依依不舍的收起收徒之心。 为传一道,而毁一人前程,这样的事,或许在群雄割据的名门大派中并不罕见。可偏偏在他们这一脉中,虽无规定,却无一人愿意去做。 仵作老马一脉,虽然一脉单传,年代却可追溯至两百年前,比百年前钦定天下格局的六道剑神鲁正礼还要早上一百年。传至今日已是第六代,从来都是收养那些身患诡疾,亦或相貌可怖的弃婴作为传人。 至少,对于仵作一行来说,这个孩子,长得太过俊俏。 “老爷爷,”阿涛轻声将老人从思绪中拉回,稚嫩的嗓音说出撩起老人心中波澜的话,“我可以拜你为师吗?” 老人不可思议的凝视着少年,片刻才说道:“不可。待我将你娘超度,我就送你去好人家。以你的品性,无论习武从军,还是读书取士,以后都会有一番作为。你娘泉下有知,也会为你感到骄傲。” 孩子却摇摇头说:“我不想要娘亲骄傲,我只想做仵作保护娘亲。” 老人不解道:“如何保护你娘。” 孩子出乎意料的懂事,并没有纠缠着不让老人超度布衣女子,而是说:“娘亲若是不入地府轮回就要消散,那她总是要下地府的。 “娘亲曾经跟我说过,地府是另一个世界,人死了就会在地府里相见。 “爹爹在地府里等着我们,娘亲现在是去找他。 “娘亲还说,我太小了,还不能去地府,去了爹爹会不高兴,爹娘都希望我老了以后,有了孙子,有了香火,再去地府,和他们一起等我的子孙。这是传承和期盼。 “爹娘在地府中,无论我是做将军,还是做丞相,都没办法再保护他们。但是仵作可以。” 老人奇道:“仵作如何可以?仵作也下不了地府。” 孩子狡黠道:“老爷爷说仵作可以和死人做朋友,完成死者未了心愿。那我可以帮那些怨灵完结心愿后,再求他们到地府时,帮衬爹娘。娘常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他们在地府中多一些朋友,要是有小鬼欺负他们,就多一些鬼出来为他们求情。” 老人诧异道:“你想和鬼做交易?” 孩子认真摇头道:“不是交易,是交情。一个不愿意,我还会帮两个,两个都不愿意,我就帮十个。十个还不愿意,我就帮一个百鬼,一千个鬼,千千万万个鬼。只要有一个愿意,爹娘在地府就多一个帮手。” 老人喃喃道:“千千万万个……那修罗帝国要浮尸遍野……” 孩子摆摆手道:“那就不要那么多,百八十个就行了。” 老人道:“孝心可佳,但是我们仵作行是贱业,大多孤苦一世不得善终,你的心愿,小老儿替你完成即可。你还是找个清白人家,好好念书,将来考取功名。若是觉得欠了小老儿的情,就在小老儿死后,准备一口结实的棺材,好好安葬。不要让小老儿的生后身,在那乱葬岗里,风吹雨打。” 孩子站起来,果断的对老人道:“不行。” 这个回答让老人呆立片刻,面如死灰,随即又自嘲道:“是小老儿贪心了。” 孩子却道:“棺材不仅要结实,还要华美。葬礼不仅要体面,还要风光。这不是我欠你的恩情,而是身为徒弟应尽的孝道。” 说完扭头对布衣女子道:“对吧,娘?” 女子含笑点头,既是认可,又是欣慰。 老人死灰复燃,道:“你不欠我什么恩情。” 孩子道:“欠的。” 老人道:“何时欠了。” 孩子挥了挥手上仅剩的树杈道:“这条鱼。” 然后又忽然低声哽咽道:“和超度我娘。” 正文 第四十八章 人鬼殊途道(完) 七月廿四,酉时三刻,北镇安令。 距离迦楼战神傅雨夜访长安已过去两日。 年过耳顺的老仵作把几样验尸的器物用布包小心裹好,这几样物件从他师傅的师傅传给他的师傅,再由他的师傅传给他,年岁比他都大了几十年,如今虽已斑驳陈旧,用起来却最是顺手。 他只验完两具尸体,一具屠夫,一具坊民,还有一具女子尸体未来得及检验,天色就已昏暗下去。这个时候的光线并不适合验尸,尽管不验他也知道结果,但是小心了一辈子的手艺,并不允许他在任何时候松懈。 那是对死者不敬。 所以他收拾家伙,先去自己的住处吃饭,待到晚间天色完全暗下来时,再点燃专门用于验尸的特制照明蜡烛,做完今天最后一单活计。 夕阳落幕时的余辉,太璀璨,照在死人身上,尸体都显得有生气。 这不是什么好事。 老仵作这样想着,自嘲的笑一笑,死人都比自己有生气。 他裹上麻布面巾,将一张丑陋的老脸遮得严严实实,才慢慢悠悠向通义坊走去。 按说仵作这样的贱业,即使有钱,也不允许住在通义坊这样的城中繁华闹市中。但是这座小宅院,是新朝廷亲赐,奖励于他。他可记得,那日验尸后正要回到城外的自建茅屋,却被那名年轻的卫将军拦住,一路带往这座红砖绿瓦的精致小院。虽说除了砖瓦厚实,也算不得如何气派,可对于住了几十年迎风漏雨的茅屋之人来说,这座看着就坚固的小院比那太极宫都要奢华。 他当了一辈子仵作,一辈子的梦想,就是死的时候,能有一口好棺材。要是实在没有好棺材,一口薄皮棺材,也是要的。他最怕,到临死时只有一卷草席,抛尸荒野。 毕竟,他的师傅,当年就是这样被丢到了乱葬岗。最后还是他趁着夜半无人,偷偷拉回师傅的遗体,挖了个土坑埋葬。 他是仵作,就算那名年轻的卫将军,总喜欢在拉他共饮酒糟时,吹捧他为长安最好的仵作,他也只是一个仵作。 一边思绪神游,一边就走回了自己的小院,他并未推门,而是“笃笃笃”敲了三下门。 接着便有一个爽朗的声音从院内传来:“师傅回来啦。” 并未上锁的木门从里向外推开,一名十三四岁的少年郎出门将老人搀扶进去。 院中的简陋木桌上已摆好碗筷和一碟花生米,少年郎将老人搀扶坐下,就快步跑到屋内,端出两碗冒着热气的米糠,上面铺着腌渍入味的萝菔,老人那碗里的萝菔明显比少年碗中多出许多。 老人慈祥笑着从怀里拿出一个鸡蛋,被捂在心口,犹有余温,伸手递给少年郎。 少年郎对这样的场景早已习以为常,熟练的剥开鸡蛋壳,分成两半,将大的那一半放进老人碗里,道:“师傅,有件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老人干脆把自己的碗和少年郎的碗对调,将鸡蛋和萝菔多的那碗递到少年身前道:“若是出门在外,当讲不当讲都不讲,既然在家,当讲不当讲都当讲。” 少年郎显然颇为伶俐,并没有被老人的话绕晕,便说道:“今日长安卫里的王大哥值休,喝醉了酒,我在路上遇见他,被他拉着说了好多醉话。他说朝廷中并没有什么日发鸡子的恩赏,师傅每日带回来的鸡蛋,都是修将军自掏腰包买的。” 老人夹起一粒花生米放入嘴中慢慢咀嚼,吞咽后才说道:“师傅知道。” 少年郎又道:“就连这座小院,也是修将军出钱置办的。” 老人道:“我也知道。所以,这座小院,才比那座太极宫更珍贵。太极宫是从百姓手里抢的,这座小院,却是人家送的。” 少年郎道:“师傅从小跟我说咱们仵作这个行当是贱业,就连后人也要遭受牵连,一不能白日见人,二不能与民通婚,三不能读书取士,四不能入朝为官。即使过继给清白人家,也要如此。可我平日里见了长安卫的官老爷,也没人对我如何瞧不起,反而经常拉着我与他们一同饮酒。现今咱们的长安卫管事老大,三品卫将军修颜涾,不仅从来不在咱们面前摆官老爷架子耍威风,还送咱鸡子宅院,这待遇,怕是那些风流潇洒的读书人也不曾有过。” 少年郎心中最是羡慕那些读书人,念着听不明白的诗词,摇头晃脑招摇过市,身后总会跟着些掩面偷看的年轻女子。他也希望有一天,能一手捧书一手摇扇,走在大街上念叨着自己也模棱两可的鬼话连篇,被布庄老掌柜的女儿躲在阁楼上偷看。 可是他是个仵作的徒弟,是个孤儿,自幼被师傅捡来。仵作养大的孩子,只能做仵作,就算过继给良善人家,还是只能做仵作。 每日与鬼神打交道,不是沐浴几次艾草,就能洗净身上的晦气。 但是他并不怨师傅,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他不后悔。 他叫马丰涛,原本姓黄,拜了师傅以后沿袭老马一脉的规矩,改姓马。 他也是一名仵作,一名致力于为死人了结身后事的仵作。 老人听着少年无心之语,心中不禁唏嘘。这孩子心思玲珑,一本《马氏洗冤录》七岁就能倒背如流,祖师爷传下来的驱鬼之术也学的有模有样。就像自己那年初见他时所想,这孩子无论习武从军,还是读书取士,都会有一番作为。如今修行鬼神之术,实在明珠暗投。 见老人又陷入沉思,少年不知是否说错话,想起白日跟着那位外来读书人学会的几句风流艳辞,便摇头晃脑吟诵道:“托生此世,万般好处,也是一枕黄粱。修到神仙,身后千年,还要几杯绿酒。” 他总喜欢念叨这些文绉绉的字句哄师傅开心,他以为师傅喜欢,却不知,师傅是以为他喜欢,才总是笑颜夸奖。 今日这寥寥二十八字,依旧能逗得师傅心情舒畅,他面色缓和,笑逐颜开道:“咱们的阿涛若是参加科举,必能当上状元。” 阿涛却道:“状元有何稀奇,不过是骑马的样子帅气了些。状元为民谋福,或谋一城安居乐业,或谋一令歌舞升平。哪里比得上咱们仵作,谋得是一个寰宇清明。没有状元,还有一大把官老爷管事儿。要没咱仵作,且不说镇安令查不了案,那些个厉鬼都能把长安啃得满地冤魂。师傅你看,状元每四年就出一个,我活了十几年,可就见过你这位大仵作,和我这个小仵作。” 老仵作呵呵笑道:“阿涛说话总是这么有道理。” 表面和颜悦色,心中却在暗自盘算,是不是,该求求那位将军,替阿涛找个正经行当。 夕阳西下,夜色降临。 老仵作吃完饭后就坐在院中的长凳上,欣赏日落的景色,直到月亮挂上琼宇,才回屋拿出装有验尸器物的布包,跟阿涛打声招呼,准备再回北镇安令。 还有一具女尸没验。 待老仵作推开院门,发出“嘎吱”一声响,莫名回头,看向院中。恰巧阿涛也收拾完厨房,走入院中归置桌椅,抬头正与老人的目光对上。 二人就这样对视了片刻,阿涛忽然笑道:“师傅,忘记带什么了?我去给你拿。” 老仵作嗫喏道:“没什么。” 转身离去,路上依旧自言自语。 “没……没了吗……” 一路恍惚,走到北镇安令大门口时,才忽然回神。 “他该去做个将军,或者当个状元才好。”老仵作依旧念叨,“修将军是个好人,就算小老儿这张脸不值钱,修将军也会大发慈悲,让阿涛加入长安卫吧……” 他边走边想应该如何向修颜涾开口,不知不觉中,竟然已经走进安息所。 心中忽然有些不舍,十年相依为命,若是少年也舍不得怎么办。 要不要离开长安呢…… 如今大周的风气,不似修罗时有那么多礼教束缚,总让老仵作感觉到有一股子生气,老仵作觉得,长安卫里的人,都把他当人看了。 阿涛没了老头子的唠叨,会不会不习惯。 会不会偷懒不念书了。 呵呵,都不做仵作了,还读什么死人书,不读才好。 不读才好呢。 老头子要是死了,阿涛会不会记得,要给小老儿收尸。 还是不要记得了吧,仵作最终的归宿,不都是乱葬岗上的一抔焦土。 不要误了阿涛前程才好。 不要误了阿涛才好啊…… 老仵作心不在焉的神游,却没注意到,那张本该躺着女尸的木板上,已无人影。 随后忽然感到胸襟湿透,低头一看,胸前殷红浸染,血流不止。 恍惚间,一袭白衣,飘然离去…… 老人在最后一刻,终于将那句话,说出口。 不要误了阿涛才好啊…… 正文 第四十九章 十步杀一人(一) 清辉冷月下,油灯晃动,马丰涛坐在院中台沿上,手捧《马氏洗冤录》,双眸却望向浩瀚星海,心不在焉。 许久之后,心头那种不详之感仍旧无法释怀,回屋披起外衫,向北镇安令走去。 一路行来,街上行人寥寥,只有秋风跟随。这样的天气,仿佛回到十年前与老人初见的情形。心中不安越发浓烈。 就在走出通义坊,即将进入太平坊时,忽然一阵心悸,抬头望去,竟见师父在两座商铺之间的阴暗窄巷里看着自己,面色慈祥,带着笑意。 马丰涛喊了一声“师父”,快步迎上去,却见老人如同清晨薄雾,渐渐淡化消散。 “师父!”凄厉一声嘶嚎,在这寂静深夜,如同山鬼厉啸,引得周遭府邸传出婴孩啼哭和坊民谩骂。 马丰涛孤身立在大街中央,慢慢蹲下,一如当年第一次面对娘亲的魂魄时,双手抱膝,将头深深埋了进去,不住颤抖。 另一方面,南宫与修颜涾赶回北镇安令时,已经戊时三刻。 二人途径朱雀门,修颜涾有心回望,老太监陈知规竟然又捧着宝函立于此地,只是并未看向疾驰而过的两人,及后方跟随的长安卫,而是遥望长安以东。 那是修罗皇陵所在。 一闪即逝的交错,他并没有听见,老太监皱眉低语:“蛰伏煞气很不安稳呐……老马啊,若是皇气被煞气侵染,化作鬼王,你那个小徒弟,能应对吗……” 此刻北镇安令内,南宫见修颜涾沉默不语,脊梁起伏,显然是在竭力克制自己的怒意。 他第一次见修颜涾生气,心中并未觉得有趣。 死者是一位老人,据说是北镇安令内的仵作,大周建国时就已经在这儿,他却从未见过。 老仵作死时脸上仍旧蒙着一张麻布,南宫伸手要去探个究竟,修颜涾却拦下他的手道:“他不喜欢。” 南宫也不问不喜欢什么,只是依言退后,不再打扰。 却见修颜涾似乎忍了又忍,最后抬起头时,双眼布满血丝,仇恨仿佛要从眸子中喷出火焰。 南宫袖中棋子滑落指尖,轻轻落子,一道无形墙壁从他身前出现,又飞向修颜涾,将后者与老人的尸体分开。 “制怒。”南宫在修颜涾身后轻声道。 修颜涾猛然转身,并不去看南宫,举步走出安息所,也不招呼南宫,上马即走,不知去向。 这边修颜涾刚走,就见一名少年跌跌撞撞闯入安息所,一眼瞧见躺在木板上的老人,默默走到他身前,俯身跪下。 南宫见人去后,复又人来,都视自己为无物,也无不快,只是安静的站在名为马丰涛的少年身后,不去打扰他。 脑中回顾这两日发生的事,现已死六人,按照先后顺序分别是一名读书公子,两名长安卫,一名平民百姓,一名屠夫,一名仵作。那名白衣女子,应当就是晋纳刺客,假死潜入镇安令。 第一夜的三位死者死于同一位置,此为震三;东北离九位,平民天英,是为乙奇,屠夫为煞,便是死门。 如此说来,九死一生之局,生门在太平坊。女子起死回生,以掩息术隔绝生气,在至生门重生。 “既然是生门,为何还要杀人呢?”南宫思及此处,情不自禁出声,竟连自己都没注意到。 “师傅是阴差,算不得生人,死于此地,属于归阴。”跪在尸体前的少年忽然开口回答道。 南宫有些诧异,这个少年人,似乎比自己还小了几岁,却能知此玄奥隐秘,不禁问道:“你懂奇门遁甲?” 少年人却道:“不懂,这是老马一脉的堪舆术。” 南宫求教道:“何谓阴差?” 少年道:“受地府聘用,超度死者怨灵之人。于天地万法,轮回六道中,既不是人,也不是鬼,以活死人视之。” 南宫道:“仵作还有这样隐秘的身份?” 少年道:“不是隐秘,无人关心罢了。并不是所有仵作都是阴差,这是我们老马一脉的秘术。老马一脉传人传孤,不看资质,只选命运多舛的天煞孤星。所以若遇无法开阴阳眼的传人,就与鬼差做交易,化作阴差。” 南宫问道:“化作阴差能下九幽?” 少年道:“不可,只能看见死者怨灵。” 南宫道:“你也是阴差?” 少年道:“我是仵作。” 南宫道:“你看不见怨灵?” 少年道:“我天生阴阳眼。” 南宫道:“所以这位老人的怨灵还在此地否?” 少年道:“师傅心愿已了,便不在此地。” 南宫道:“你怎么知道。” 少年却声音哽咽,低头许久才说道:“师傅的心愿,不过是看我这不肖徒儿一眼……” 另一边,修颜涾夜驰长安,一路飞奔,马蹄敲击青石板路的清脆音律在此刻却格外刺耳,扰乱长安一场自欺欺人的春秋大梦。 直到勒马于丞相府前,掏出腰牌制止蠢蠢欲动的暗中护卫,无礼的推门进入丞相府。 被这突兀推门声引来的相府唯一管家出面制止,这时间里张初心也听到声音推窗望来。 修颜涾对着管家喝到:“我要见张丞相。” 管家却不急不缓拱手道:“我家丞相夜不见客,有事明日朝会上再说,将军请回。” 修颜涾伸手就要一把推开管家,按在管家肩上发力,却见这位和张叙丰一样老迈的管家纹丝不动,心生诧异,却仍不罢休,绕过管家就要往里走。 那名管家向着修颜涾前方踏出半步,生生将他拦在原地。 “让他进来。”屋内,张叙丰苍老却中气十足的声音轻轻传来,老管家听命侧身让开,并对着抬头张望过来,面带询问之意的张初心笑笑,随后退回自己的屋内。 修颜涾推开书房房门,见张叙丰坐在堆积如山的案牍之后,为各路要件批红,头也不抬,仿佛根本不知有人进来。 修颜涾也不施礼,满腔怒意在一路的夜奔中已被秋风吹散不少,此时说话却仍旧气势汹汹大声质问道:“晋纳刺客入京行刺,琅玕可知?” 张叙丰淡然道:“知。” 修颜涾道:“可知意图?” 张叙丰依旧冷漠道:“知。” 修颜涾道:“可知行踪?” 张叙丰并未马上做出回答,沉默片刻,才道:“知。” 修颜涾勃然大怒道:“为何不通报我长安卫?” 张叙丰道:“殊途同归。” 修颜涾大声道:“请丞相明示!” 张叙丰终于抬起头,凝视修颜涾良久,才缓缓说道:“修将军,老夫知你这几年暗中运作,连老夫小孙儿都与你结盟。年轻一代的青年俊彦中,你的确是难得的大才。大周以后交予你,老夫也并无太多意见。但是如今,大周的皇帝还是神农,老夫仍是大周丞相,而你只是一名三品卫将军。老夫做的决断,还不需要向修将军解释。” 修颜涾声音饱含怒意,却又带着凄凉,道:“那些死者,都是大周的子民。” 张叙丰平静道:“你我也是大周子民,若是需要,老夫亦无不可死,亦求死。” 正文 第五十章 十步杀一人(二) 南宫与少年马丰涛在安息所待了很久。 一人立,一人跪。 立着的人,静默不语。 跪着的人,低声抽泣。 二人就这样,也不说话,却有一种莫名的相惜。 死去之人,对这个少年,一定很重要。南宫心想,他这一生,遭遇过许多死别,却一直都不习惯。 生活不是说书人口中的奇闻异录,别离苦,苦别离。任何人的离去,都会有人为他哭泣。 逝者逝矣,活着的人,才最难熬。 这种场面,他从不喜欢。白离尧曾说过他最大的弱点就是妇人之仁,可是大周上至神农下到百姓,谁人不是妇人之仁。尤其那个貌似冷面的丞相张叙丰,总是做着恶人事。 白离尧却说,那才是真正的心系天下的善人。 不懂,不明白。 南宫摇摇头,所以他更喜欢做个将军,甚至是做个士卒。从战场回来以后,他已经不怎么相信自己的判断。 他更愿意听那些,他认定之人的命令。 “刺客还在京城。”跪着的少年忽然出声,打断南宫的思绪。 “嗯?”南宫如梦初醒。 少年摸了一把眼泪道:“师傅傍晚归来,提过这两日之事。他总会与我讲述验尸所遇,以此传授技艺。” 南宫问道:“有何发现?” 少年道:“你刚刚所说此处是生门。” 南宫道:“的确如此。” 少年道:“可知缘由?” 南宫道:“九死一生之局,九死换一生。” 少年道:“你还知道什么?” 南宫如实道来:“四人死于惊景杜,刺客假死于死门,于死门相对之生门为标点重生,并在此杀人,埋下死局。起先有所不解,既然你说仵作之死视为归阴,那很多问题就有答案了。只要以生门为中心,找到与惊景杜对应的开修伤门,便可知道刺客下一步目标。” 少年道:“还有呢?” 南宫道:“没了。” 少年道:“以九死换一生,所生为何?” 南宫道:“不知。” 少年从地上站起来,不顾旁人在场,翻开老仵作尸首,于胸口出掏出一个染血的布包。 打开布包,从里面掏出一块巴掌大的罗盘握在手上,将剩余器物包好,放入自己怀中。 随后少年在此对着老仵作的尸首跪下,双手高举罗盘,低头却是朗声,念道:“老马一脉第七代传人,不肖弟子马丰涛,习吾转轮无常道,荡尽百鬼不平冤。立誓为世间仇怨沉雪,以吾之力,寰宇清明。请祖师爷阴帅马明罗赐予沟通鬼神之力。” 漫长沉默过后,只听得耳边阴风啸厉,安息所内长明灯幻灭,一股肉眼可见的阴气从地面浮起,木板上的老仵作竟然缓缓挺起腰杆,直愣愣的坐了起来。 老仵作睁开双目,眼神却与生前判若两人,听他粗声问道:“你是我马面一脉传人?” 少年马丰涛抬头直视,看向这位能让婴孩闻名止啼的地府阴帅,目光毫不闪躲:“弟子为祖师爷第七代传人。” 外号马面的马明罗道:“唤吾何故?” 少年道:“先师马未风,老马一脉第六代传人,今日身故,请祖师爷接引。” 马明罗道:“因何而死?” 少年道:“在查。” 马明罗道:“可有冤情。” 少年道:“有!” 马明罗道:“可有未解心愿?” 少年道:“心愿已了。” 马明罗道:“生前可有作恶?” 少年道:“一世行善。” 马明罗道:“可曾诽谤害人?” 少年道:“未曾有。” 马明罗道:“可曾唆寡再嫁?” 少年道:“未曾有。” 马明罗道:“可曾离间骨肉?” 少年道:“未曾有。” 马明罗道:“可曾行贿免罚?” 少年道:“未曾有。” 马明罗道:“可曾以讹传讹?”、 少年道:“未曾有。” 马明罗道:“可曾纵火行凶?” 少年道:“未曾有。” 马明罗道:“可曾图财害命?” 少年道:“未曾有。” 马明罗道:“可曾嗜赌成性?” 少年道:“未曾有。” 马明罗道:“可曾与人通奸?” 少年道:“未曾有。” 马明罗道:“可曾欺善凌弱?” 少年道:“未曾有。” 马明罗道:“可曾虐待牲畜?” 少年道:“未曾有。” 马明罗道:“可曾抛妻弃子?” 少年道:“未曾有。” 马明罗道:“可曾糟踏五谷?” 少年道:“未曾有。” 马明罗道:“可曾不敬他人?” 少年道:“未曾有。” 马明罗道:“可曾掘人坟墓?” 少年道:“未曾有。” 马明罗道:“可曾损公肥私?” 少年道:“未曾有。” 马明罗道:“可曾贪赃枉法?” 少年道:“未曾有。” 马明罗道:“可曾欺上瞒下?” 少年道:“未曾有。” 马罗明欣慰道:“大善。未堕邪道,可入轮回。今世为仵作,受尽人间苦;来世修长生,入我道家门。此生功德,换作来世慧根,愿我马氏传人,皆立天地浩然气。” 这十八道罪孽,分属十八层地狱,若是有犯,将堕入地狱中以罪孽责罚。老仵作一生未做恶事,为百鬼伸冤,修得福报,赐予机缘转世。 少年磕头道:“多谢祖师爷。” 马罗明欣然受之,道:“马面一脉六代传人马未风之徒——马丰涛,原名黄丰涛,生于阴历一三三六年四月二十,生父黄秋明,生母蓝春英,未有罪名在案,今日身为阳世人,传吾地狱道。一生不可行叛逆事,不可害人,不可炼鬼。你可做得到?” 少年道:“做得到。” 马罗明道:“善。” 随后脱离老仵作肉身,一道马面人身的幽冥鬼影伫立在马丰涛面前,抬手一指,轻点马丰涛眉心,喝到:“去!” 一时间,马面鬼影席卷阴风,一同没入少年马丰涛脑海中,为他凝练起一道黑色神识。 南宫在一旁目睹全部过程,却并无任何慌乱惊奇,等到阴风散去许久后,少年马丰涛恢复清明再次睁眼时,南宫才问道:“于你气海中,所存何物?” 马丰涛诧异道:“你怎知?” 南宫道:“我也有,是一张金色棋盘。” 说完中指置于食指上,食指伸直,其余三指弯曲,摆出手谈之势,轻轻下压,仿若落子,周身金色光芒横空出世,交织成一张纵横十九道的金色棋盘。 马丰涛见状心领神会,右手举过头顶虚握,一道黑影在手上缠绕,迅速伸展蔓延,变作一支长矛,“嘭”的一声,插入地面。 南宫面不改色,却是问道:“所以,九死一生,所生为何?” 马丰涛望向东窗,窗外是无尽的黑夜。 黑夜之后,是东郊皇陵。 “修罗。” 正文 第五十一章 十步杀一人(三) 七月廿四,子时。 长安皇城西门——安福门外的普兴坊内,一名白衣文士,于秋夜冷风中,手摇折扇,走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朗声颂诗。 “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 北平士无双,袖里藏秋霜。 但仰山岳秀,不知江海深。” 迎面行来一名白衣少女,琼鼻挺翘,颇有番邦异色风情。听闻诗句,忍不住抬眼凝望踏步前行的风流文士。 两人月下相遇,皆着白衣,如同泼墨风尘后的无心留白。 笑靥如花之下。 杀机四起! 女子不可察觉的翻转手腕,抬手后收手,一切尽在眨眼间。 一如往常千百次的熟练动作。 那名吟诗前行的白衣人一如女子之前遇见的所有人一样,在她收手后,静默独立,不再言语。 “可惜这副好嗓音,以后再无法吟诗。”女子心思至此,自嘲一笑。每次杀人,她都要惋惜一下,这是她为自己竖立的风格。 她少时见师傅杀人,也是每每为死者阖上双眼,轻声念道:“安心上路。” 她觉得这样的仪式,十分帅气。 师傅武艺卓绝,杀人之后,无人敢拦,所以才能如此光明正大的潇洒离去。她至今不过仅仅学会一式杀人手法,需要许许多多的小心谨慎,才能全身而退。 好在她也算得上天资过人,出师至今,无往不利。 “十步一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依旧是那副悦耳的嗓音轻念,从女子身后传来。却如同晴天霹雳,万钧雷霆将女子吓的抱头鼠窜,闻声后即刻一路狂奔,逃离此地。 良久,在仔细辨认,没有脚步声跟从后,女子才小心翼翼回头望去,未见有人随行。 她轻功并不如何出色,一番丧命疾驰之后,扶墙喘气,如男子般平原辽阔的坦然胸襟剧烈起伏,不知是吓的,还是累的。 一炷香后,她终于有些许好转,捂住胸口,感受着逐渐平静的心跳,缓缓自语道:“那是师傅的诗……他,究竟……究竟是何人……” “我叫徐悲凉。”那个好听的声音宛如鬼魅,再次从少女耳边响起。 少女惊恐转身,果见方才的白衣文士立于她身侧,正面带笑意打量她。 “妈呀!”少女惊叫一声,再次转身逃离,不顾一切往南城冲去。 就在白衣二人双双离开普兴坊后,又有一骏马驮着二人来到此地,正是南宫与少年马丰涛。 马丰涛姓马却不会骑马,只能与南宫同乘一马。位至方才白衣二人交错之处,马丰涛大喊一声:“停!” 南宫勒住缰绳,骏马扬蹄稳稳停下。 道:“此地?” 马丰涛差点被摔落在地,好在他跟随师父十年,朝夕相处,受其影响脾气极好,并无少年人骄纵傲气。他狼狈下马,拿出罗盘对准方位,片刻之后道:“就是此地。你可以布阵了。” 南宫先前已与马丰涛互换底细,道:“长安皆在我棋盘内。” 马丰涛环顾道:“此地未见尸体,刺客应当还未动手,我们还来得及,找的地方埋伏吧。” 南宫道:“能否算出刺客何时动手。” 马丰涛道:“须在子时。” 南宫沉吟道:“子时……此处子时并无行人,她能杀谁?” 马丰涛道:“已死之人中,士人离孤,将卫同双,平民天英,屠夫地煞。以吾师归阴为生死轮回的中心,此地对应的是离同孤双,所以仍旧是一名读书人和两名将人。” 南宫道:“我自然是将人,你虽是仵作,却不属阴差,又是长安卫人,应当能算半个将人,可是这个时候,她去哪里找读书人来杀。” “我呀。”突兀陌生声音从暗处传来,却见此地一所豪宅门柱之后,走出两人。 一人他们认得,便是长安卫卫将军,修颜涾。 另一名出口之人南宫只觉得何时曾见过,却并不认得,皱眉问修颜涾道:“这是何人,你们为何在此。” 修颜涾抬手介绍道:“张初心,我们张丞相独孙。” 然后一指身后门匾,上书“修府”二字,道:“这是我家。” 马丰涛对修颜涾施礼道:“拜见修将军,见过张公子。此地危机暗伏,请张公子回避。” 张初心却道:“你们方才说缺个读书人。” 南宫道:“缺个送死的读书人。” 张初心道:“你看我如何。” 南宫道:“你想送死?” 张初心道:“我不像松狮,修颜涾才像条长安看门狗。可是我又是他的好朋友,而他又没什么朋友,所以只能我来做这只松狮。” 修颜涾并未被这句调侃触怒,事实上,他不仅不介意做长安的看门狗,更想做大周的看门狗。 南宫却道:“晋纳刺客如今行凶,不是玩笑的时候。” 修张二人并不答话,相视一眼后,修颜涾走向马丰涛道:“长安卫有愧。” 马丰涛知这三人,分别是大周正二品骠骑将军,正三品长安卫将军,和当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张丞相独孙,他不过是个被人嫌弃的仵作,不敢也不愿多说什么,只道:“师父临走时,并未有怨气。” 修颜涾欲要下跪,被马丰涛及时伸手扶住,可他一名仵作,如何拦得住三品武将,修颜涾单膝跪地道:“长安卫欠你老马一脉,若有所需,绝不推辞。” 马丰涛道:“抓住刺客。” 修颜涾道:“职责所在,义不容辞。” 马丰涛道:“那便是对我师父最好的交代。” 修颜涾终于被马丰涛扶起,对南宫问道:“你们怎么会来这里,还知道刺客要杀一士双将?” 南宫却扭头示意马丰涛道:“问他。你们长安卫真是风水宝地,尽出人才,连仵作都是阴帅传人。” 修颜涾不问阴帅为何物,只道:“剑神长孙在你军中做伙夫,你还要如何人才。” 马丰涛打断道:“刺客杀人轨迹,以北镇安令为中心点,以九死一生之局布阵。此处对应长兴坊,长兴坊死者如何,此处也要如何。” 修颜涾略有讶色,对张初心道:“果如丞相所言?” 张初心只是点头,并不说话。 南宫道:“丞相也知?” 修颜涾道:“应该比我们知道的多。” 南宫道:“为何不拦。” 却听马丰涛与修颜涾异口同声道:“因为修罗。” 正文 第五十二章 十步杀一人(四) 七月廿四,距离迦楼刀斩长安的七月廿五不足一刻。 长安西市,已入深夜的街道再无白日喧嚣,几户往日通宵达旦的酒楼也早早打烊。 这两日长安有刺客进京行凶,杀人无忌,纵然长安不乏大隐高人在此,也不愿节外生枝。 秋日深夜,落幕的闹事与白日的喧嚣宛如两个世界。 唯有一对白衣男女,站在青石板路铺就的街头,相互对峙。 他们一路从普兴坊奔袭至此,一个跑一个追,白衣女子眼见无法脱身,而那人追上自己后也不出手,干脆停下来,看看他到底有何目的。 于是二人就在这深秋月下,四目相对。 良久。 白衣女子终究差了一番定力,忍不住开口道:“你到底是谁?” 白衣男子纸扇轻摇,一副风流才子做派,笑道:“姑娘真健忘,方才已告知,不才徐悲凉。” 白衣女子道:“你为何知道这首诗?” 白衣男子道:“小生一路行来,诗不离口,不知姑娘问的是哪一首。” 白衣女子道:“十步一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她的师傅太白公子号称“诗剑风流李谪仙”,比起高明的杀人手法,一生所著的万千金言绝句更受世人青睐。可是这首《刺客行》,却是她们组织内部的行事要则,并未流传于世,这人如何知道,令她不解。 白衣男子道:“家师与太白先生有旧。” “太白先生”,而非”太白公子”,是晚辈对长辈的尊称。女子信了三分,又问道:“尊师何人?” 白衣男子道:“不可说。” 女子又道:“既是旧识,为何坏我大事。” 白衣男子徐悲凉道:“小生何时坏了姑娘的事。姑娘有事尽管去做,小生绝不阻拦。” 白衣女子道:“既不阻拦,我要杀你,你为何不死。” 徐悲凉苦笑道:“家师亦有重托,不敢乱死。姑娘所愿,恕难从命。” 白衣女子道:“那你去完成你的重托,我去完成我的重托。你别跟着我了。” 徐悲凉道:“家师所托,就是随姑娘而行。” 白衣女子跺脚怒道:“你……你……我杀了你!”一言不合便要杀人,欺身靠近白衣徐悲凉,抬手曲掌作龙虎印,奔袭徐悲凉胸口。 徐悲凉处变不惊,身形亦不动,就连折扇摇动的幅度都不曾变化。 少女手掌逼近,正好击在展开折扇上。她本想依着所修暗器之霸道,打穿折扇,一击毙命,却不想刚触扇面,就被手指与袖间的机关反震,令她掌心发麻。 亏得这一套暗器她从小佩戴,修炼至今已逾十年,否则一个撤势不及,手掌就要从中切断。 “你!你究竟是何人!”白衣女子又惊又怕,这套暗器是她在世间行走唯一依仗,无往不利,从未失手。今日却在这人面前折戟两次,还差点遭受反噬,令她初出师门的骄纵之心颇受打击。 白衣男子摇扇依旧,道:“姑娘又忘了,我叫徐悲凉。” 白衣女子怒极,却又不敢再出手,又在原地跺脚,来回几次,引得徐悲凉不仅发笑:“仙人垂两足,桂树何团团。白兔捣药成,问言与谁餐?” 白衣女子气急,却自知不敌,再无以力服人的心思,宛如受了委屈,说话竟带着哭腔:“不许你再念我师父的诗。” 徐悲凉道:“此处秋月下,姑娘如此跳脱,不正如诗中玉兔。” 白衣女子道:“你是在骂我?” 徐悲凉道:“我是在夸你。不过你再不行动,你师父就要骂你了。” 白衣女子道:“那你不要拦我。” 徐悲凉道:“可以。” 白衣女子道:“你也不要跟着我。” 徐悲凉道:“不行。” 女子又气得跺脚,一双绣花布鞋几乎被她踩坏根底。 心知已在此耽误的太久,也不再管这个身份不明的烦人精,朝着普兴坊跑去。 路遇更夫,听得几近四更,子时将逾,不由得加快脚步。 七月廿五,子时七刻,修府大门外的街道上。 南宫四人已在暗处埋伏,按照马丰涛吩咐,分别躲在四处阴气至盛之地。马丰涛说,这样的地方,阳间人会在己身不知的情况下,刻意回避,不往此处打量,是极好的藏身处。 四人蛰伏三刻后,心中估算离三更报更之声已过去许久,马上就要到四更丑时。 修颜涾心道:“难道是测算有误,并非此时此地?” 南宫心道:“刺客知行踪泄露,临时改变计划了吗?” 马丰涛心道:“丑时将近,刺客只有最后一息机会,应该要来了。” 张初心心道:“好冷哦。早知应当多穿件衣服来。” 就在这时,夜空忽有婴啼,撕裂长安的寂静。南宫抬头望去,竟又是那长角的蛊雕,只是这一只大的出奇,隔着夜色不知离着多远,也能看清剪影之下还拖着一物。他随即落子,随着他手指间的动作,天空中金光忽闪,一面在黑夜里格外显眼的金色光壁当空落下,拍击在蛊雕身上。 蛊雕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击落,猝不及防之下,第二道金光又落下。它干脆不再挥翅上升,而是展翅向下滑翔,欲要从廊间屋檐下逃离。 刚要急转,又一面无形光壁迎面飞近,这一次并非由天上落下,而是从正面袭来。两面夹击之下,空中无法立即转向,硕大雕头迎面撞击到光壁之上,一声尖啸后,巨大的身影飞速坠落,口中嘶吼如婴孩啼哭,于这深夜间十分凄厉,恍如鬼嚎。 张初心不禁打了个冷颤,双手抱臂从阴影中走出来。 马丰涛手持黑色长矛从另一侧走出来,对张初心道:“冷吗?” 张初心道:“冷。” 马丰涛道:“心里冷还是身体冷。” 张初心道:“阴气太重,应当是心里冷。” 马丰涛道:“你该不会是怕鬼吧?” 张初心反问道:“你不怕?” 马丰涛道:“鬼怕我。” 说话间,四人已围上那只恐有两人身长的巨大蛊雕。 修颜涾道:“这么大,该不会是太白公子本人的吧。” 南宫道:“不知道,你们知道吗?” “不知道。”左边那人道。 “我也不知道。”右边那人道。 “我知道。”身后那人道。 张初心忽然盯着他们,惊恐道:“我们……我们不是只有四个人吗……” 正文 第五十三章 十步杀一人(五) 四人之中两名武将,一名仵作,皆非胆小之人,闻声望去,只见一名白衣男子,做文士打扮,折扇轻摇,从黑暗中走出,面容逐渐清晰。 他并非躲在暗处,只是夜深阴气掩盖人气,众人注意力又在蛊雕之上,才使得他无声的步步前行,宛如妖魔浮游人间。 身负监察长安治安之责的长安卫将军修颜涾首先发问道:“你是何人?” 白衣文士道:“小生徐悲凉。” 马丰涛忽然插嘴道:“是白天的读书先生,于白日里见过。此处有刺客行凶,凶险异常,请先生速速离去。” 白衣文士道:“哦?阁下认得我?” 南宫却道:“马仵作,此人也许就是那刺客呢。” 马丰涛先对南宫说道:“此人身上并无杀气,而且刺客是女子。” 而后又对徐悲凉道:“今日有幸听先生念过:托生此世,万般好处,也是一枕黄粱。修到神仙,身后千年,还要几杯绿酒。” 修颜涾道:“乔装和隐匿都是晋纳刺客拿手绝技。” 徐悲凉白日里的确吟诵过此诗,却没想到这位被唤作马仵作的少年竟能听过一遍就能记住,心中颇为赞许。又对四人道:“小生乃东方书院门生,摩伏无双国士座下弟子。奉家师之命,前来观大世浮沉。” 张初心问道:“何谓大世?” 徐悲凉道:“地仙飞升,修罗降世。” 修颜涾道:“果然是你!” 马丰涛道:“是你杀了我师父?” 徐悲凉摇头道:“非也,我东方书院只做大世见证者,从不参与。刺客诸位已经知晓,是晋纳太白公子麾下之人。” 南宫忽然道:“你刚才说你知道,你知道什么?这只蛊雕是太白公子的?” 徐悲凉道:“你们的问题似乎问得有点多。” 马丰涛面色渐冷,心知此人与师傅生死定有瓜葛,抬起黑气缭绕的长矛,指向徐悲凉道:“由不得你不答。” 徐悲凉无奈道:“好吧。太白公子的蛊雕是白色的,至于你们要的答案,就在那个布袋里。修罗降世是大势所趋,是帝国中兴之正道,你们不该阻拦。” 修颜涾道:“修罗如何,帝国如何,都是我大周自己的事。如今吾皇神农依旧在世,如何决断,不需要外人指点。” 徐悲凉道:“你们确定,捕捉刺客,是神农的指示?” 南宫投来询问目光,此事他也的确从未接到命令,只听那名不知来历的魏宏业一人之言,就与修颜涾自作主张前来捕捉刺客,并未经过谁的首肯。 修颜涾道:“守卫长安是我长安卫职责所在,并不需要谁来指示。大周上下齐心,有敌来犯,戍军备战,应为之事,谁人有异议?” 徐悲凉一指张初心道:“上下齐心,无人异议?那他为何在此?” 南宫也问道:“我也好奇,他为何在此。” 却不等修颜涾作答,手指轻点,棋子落盘,四面八方数道金壁忽起,瞬间将徐悲凉重重包围,封上头顶最后一块金壁后,南宫确认他再无处遁逃,道:“我相信你能给我答案。” 马丰涛却道:“没用的,不是真人。” 南宫生疑欲问,却见徐悲凉一边摇扇一边从金壁包围中泰然穿墙而出,对马丰涛赞赏道:“倒是天赋秉异,是否愿意来我东方书院研习天道,追逐人间至理。” 马丰涛手持罗盘原地转身,也不看徐悲凉,边走边道:“仵作挺好,我喜欢做仵作。” 几步之后,猛然抬头,看向南方道:“这边。” 也不理众人,持矛朝着那个方向奔去。 一直从容不迫的徐悲凉此刻终于暴露出慌乱之色,甚至无心掩盖,惊怒之后,原地消散。 南宫心领神会,知道这番变故是马丰涛寻到了徐悲凉真身所在,翻身上到来时所乘骏马之上,对修颜涾大声喊道:“我与马仵作去抓此人。你们调查布袋,回来时告诉我你所知一切,不许隐瞒!” 骏马追随马丰涛而去,很快就追上了他,南宫伸手提起马丰涛的腰带,将他整个人提上马背。 马丰涛挣扎着坐稳,二人向着西市一路纵马狂奔。 修张二人对视点头,并不言语,心中却对这瞬间发生之事了然,走近几步,来到蛊雕身侧。 南宫虽已撤去禁制,蛊雕却因先前猛冲撞击光壁,头部受创,从高空落地又填一伤,已经昏厥。张初心见到此怪仍然有些害怕,不经意间侧身躲到修颜涾身后。 修颜涾借着月色查看布袋,方才夜深昏暗,又隔得远,没有看清。此时靠近才发现,布袋中有殷红血液渗出。 心中暗道一声不好,小心翼翼解开布袋,只见三人并躺在此,均是头破血流。 其中一人犹有一口气在,被修颜涾解开后还缓缓抬手,对着修颜涾喊出一声:“将……将……军……” 随后终于无力放下手臂,歪头咽气。 正在此时,远远“咚——咚!咚!咚”一慢三快的四道打更声传来。 “丑时四更,天寒地冻……” 修颜涾双眸几欲喷火,又瞬间颓丧,跪倒在地,低头不语。 张初心目光越过修颜涾,看见布袋中三人,一名文士装扮,另外两人,分明是夜间值司,身着短打蓝衣的长安卫。 士人离孤,将卫同双。 三人头颅破裂,鲜血仍在汩汩流淌,浓烈血腥气昭示着二人,他们落地方死。 刺客是算准了时辰,将三人用蛊雕送往此地,要将他们从高空丟落,坠地身亡。 不知三人被蛊雕抓起时,是否仍然清醒。 可是最后喊出“将军”那人,分明,还能明确感受头颅崩裂的痛苦。 何其残忍的杀人手法,先前五人还未察觉到痛苦,就已身亡,比起这三人来,甚至可说是幸运。 这满地鲜血仍在蔓延,浸透修颜涾跪地双膝,直到张初心脚边时,他再三思虑,并未让开,也跪了下去,让血液浸透他的长袍。 “无论是为修罗,还是为长安,谢过七位英灵。”张初心低声道。 修颜涾闻言怒吼:“狗屁修罗!狗屁英灵!我堂堂大周好男儿,未死战场,未守国门,就这样被刺客暗杀!憋屈!” 张初心与修颜涾相识许久,一直觉得这是个脾气极好的人,第一次见他发怒,丝毫不惧,只是在他身后,缓缓俯身,额头触地,施以全礼。 修颜涾抽出腰间雨林刀,于手心划出一道血痕。 手掌高举过头,滴滴鲜血掉落,与地上的血液融为一体。 “修颜涾在此血誓,必诛此恶獠,不死不休!” 正文 第五十四章 十步杀一人(完) “咚——咚!咚!咚!” “丑时四更,天寒地冻!” 打更之声远远传来,正在朝着普兴坊徒步狂奔的白衣少女听到这个声音如遭雷击,停下脚步,颓然坐倒在地。 身后白衣徐悲凉虽是信步前行,却从未落后,见少女不走,他也就不走了。 少女也不怕白衣染尘,伏在地上,渐渐抽泣。 徐悲凉不合时宜的问道:“不去了?” 少女回头怒目,抓起地上不知是何污秽,冲着徐悲凉脸上砸去,吼道:“都怪你!都怪你!追我干什么!任务完不成我还怎么回去见师傅!” 徐悲凉侧身躲过,随后笑道:“修罗降世,大势所趋,怎会因为你的失误受阻。太白公子也不会如此掉以轻心。” 少女妆容哭花,满脸的姹紫嫣红,哭喊道:“你知道什么!你知不知道师傅多器重我,才把这么重要的事交给我一人来办!都怪你!都怪你!都怪你!” 连续三句“都怪你”,一句比一句撕心裂肺,喊出最后一句时已有破音,还让白衣少女喉咙生疼咳嗽起来。 徐悲凉却十分无理的伸手揉揉少女的脑袋,笑道:“怪我怪我。你说怪我那就怪我。” 少女杏目圆睁,狠狠的瞪他一眼,道:“就怪你!” 徐悲凉道:“既然怪我,那就让我来补偿你。” 少女道:“你怎么补偿,你去帮我把全长安人都杀了!” 徐悲凉道:“你这小女子倒是心狠手辣。你可知太白公子为何要布下这九死一生之局。” 少女道:“不外乎盗取修罗气运,以长我晋纳国威。” 徐悲凉道:“太白公子如此告知与你?” 少女道:“什么事都要师傅说的徒弟不是好徒弟,他不说我就不会自己猜吗!” 徐悲凉道:“有理有理,应当如此。倒是忘记请教姑娘芳名了。” 少女道:“关你屁事。你先把长安血洗了再说。” 徐悲凉道:“不敢不敢,且不说有望飞升的神农大帝,威震四海的贪狼白离尧和如今驻守长安的二十万征西军。现在就是长安令一个小仵作,我都不一定能对付。” 少女道:“你这个废物!快滚!飞奔着滚!小仵作都对付不了,我不久前才杀了一个老仵作,没花半分力气。” 徐悲凉抬头望向漆黑的巷道,伴着马蹄声人影已然靠近,他对少女道:“就依姑娘所言,小生这就滚。不过姑娘所需,位于开门的士人离孤,将卫同双,一共三人已归其位,请……请好自为之吧。” 说完真就转身隐没在黑暗之中,再无响动。 少女还未及细思此人所言,就听得一声怒喝:“你杀了我师父!” 闻言抬头回望,就见两名十五六岁的少年,同乘一匹骏马奔至身前,一名手持黑色长矛的少年正对她怒目而视。 另一名少年身在马背,还未下马,数道金光从他周身绽放,就见凭空出现五面金色光壁,从前后左右及上向她缩紧,形成一道牢笼,将她囚禁在其中。 少女伸手摸了摸身后的光壁,触感冰凉坚实无比,抬手起龙虎印扣动机关,袖中肉眼不可见的纤毫异物一闪而逝,光壁完好如初。 终于无力瘫坐,靠着光壁,束手就擒。 南宫回头看了一眼神色凝重的年轻仵作,不再追问徐悲凉下落。真正的威胁是这名有所耳闻却未见过的白衣女刺客,徐悲凉本就不过是一条线索而已。 一袭白衣,加上她之前所说的话语,二人已断定,虽未谋面,却就是此人。 七月廿五,终于在迦楼战神刀斩长安之前,抓住了晋纳刺客。 长安这一夜,虽然并不安稳,终究,可以入眠。 南宫对马丰涛低声道:“她会受到应有的责罚。” 马丰涛问道:“滥杀无辜,人间的责罚,如何都不为过,只等她堕入地狱之中,我要让她,受尽业火焚烧。” 南宫道:“你说了算。” 略微思索,尝试性的在金色棋盘上落下一颗白子,一道光壁从白衣女子脚下出现,将她托起。 如此以来,白衣少女如同关在金色车厢内,浮空随行。 马丰涛道:“浪费了这副金棺。” 南宫不作答,他还未经历过如何刻骨铭心的仇恨。战场上的死,他从不怨敌人,那只是立场不同。他只怨自己无力保护自己身边的人。 回去的路行得缓慢,他不着急,甚至有意识的放慢了脚步。 本就不喜在城内纵马,而且现在,他还心有所思。 要在回到镇安令前,想清楚这些事。 马丰涛来路已告知于他,晋纳刺客所行之九死一生的阵法,目的是引出被镇压在长安的修罗气运。 这番气运,本是百年前六道剑神鲁正礼所赐,用以稳固八国江山社稷。至于气运为何物,该当如何使用,只有帝国皇室和帝国象征知道。 如那迦楼战神傅雨,出世以来,战无不胜,曾有人言他少年时以火焚尽故乡,也有传闻与之对敌曾见异火,便有推测所谓的迦楼气运应当与火有关。 可是大周,或者修罗呢?他回到长安后,常听闻前朝灭国之前,修罗就已失踪三十年,算至今日,也就有四十余年了。 帝国气运是国家力量的根本,正是因为大周没有气运支撑,迦楼才敢远渡什刹海入侵大周。 百年前天下八分后,八国之间相安无事,大周立国后却内忧外患,四面迎敌。这个国家,到底该不该建立起来。 都说修罗帝国毁于无道,前朝皇帝甚至为博那周姓女子一笑,燃起狼烟,烽火戏诸侯。 说是人心离散,失道寡助。 可如今的神农皇帝,不也是,冲冠一怒为红颜,屠尽修罗千万士。 历史上,哪个朝代的末期,未遭受万人唾骂。史书是后世人所写,能有几句真言? 如今没有气运庇护的大周,真的就不需要,前朝遗留下来这份修罗气运吗…… 神农如何打算,张叙丰如何打算?南宫不知,却有猜测。 修颜涾之前说丞相知道刺客行踪,却因修罗不去阻拦。 帝国一手遮天的张丞相,手下还有他亲手建立的谍报机构“琅玕”,就在京城之中,天子脚下,如此严密监视,南宫和马丰涛两名十五六岁的少年都能抓住的刺客,为何整个大周的权力中央却束手无策? “难道……这一切,背后的推手是他……”南宫低声呢喃道。 马丰涛却听见了,问道:“谁?” 南宫回神,自知失言,遮掩道:“太白公子。” 又转移话题道:“来时你曾有言,死于非命者,多成怨灵。这两日几名死者会不会也化作怨灵危害人间。” 马丰涛道:“不会。” 南宫道:“为何?” 马丰涛道:“怨灵所谓的死于非命,指的是生前犹有执念,或者死前遭受虐待,或是心愿未了,或是怨气难消。刺客手法干净利落,死者生前未受痛苦,未及生怨便已断气。” 南宫嗯了一声,并未听进马丰涛的解释,一心只想着,这件事,幕后主使若是张丞相,那么……是否真的,应该,将刺客捉拿呢…… 正文 第五十五章 断刀斩长安(一) 南宫马丰涛二人将白衣女刺客运至镇安令处,南宫忽然对马丰涛说道:“女刺客于镇安令中白日行凶,横行无忌,若不是镇安令的防备疏漏,便是有刺客内应在此。” 马丰涛道:“你说的对,我们应当直接将她交给修将军。” 南宫道:“不,我的意思是,带回将军府,由我亲自看守。” 马丰涛皱眉道:“你怀疑修将军?” 南宫道:“并非怀疑,而是不放心。镇安令的责司是维护安定,论起武力与戒备,都不如将军府。此事已非地方治安势力所能挟制,涉及到两国间的地下斗争,交由将军府处理更为妥当。” 马丰涛道:“这些关系我不懂,但是人既然是你抓到的,听你安排也合情合理。只要刺客伏诛,我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南宫道:“那便如此,我先行一步。” 将马丰涛放下马后,又嘱咐道:“你也先回去吧,修颜涾那里我自会派人传话。” 马丰涛点点头,又看向金色光壁内囚禁的白衣少女,不知是睡去还是昏迷,双目紧闭,眉头深蹙,高挺的鼻梁尤为显眼。 “如此美丽的女子,竟然生了一副歹毒至极的蛇蝎心肠。”马丰涛将她的样子记在脑海,待她处刑后,定要向阴帅禀报她在长安的罪行。 见马丰涛打过招呼就进入镇安令,想必是为老仵作守夜去了,南宫继续用其独门秘法托着白衣女刺客骑马前行。 思虑良久,他也不知道,应该把女刺客交给镇安令还是丞相府。之前徐悲凉质问修颜涾所言,及修颜涾的反应,似乎已从侧面证实,丞相府对女刺客入京杀人视而不见,有纵容之嫌。而那名不知来路的妖王魏大胖子,似乎还说过刺客的目的是张丞相。 张丞相和修罗有何关系? 还是说,魏大胖子在故布疑阵,误导他们? 而这一切问题的指向,就在于,修罗气运,是否该重生。 如果重生,如何为大周所用? 他也不喜欢无辜之人受戮,可是若是以几人性命,可换得大周如其他七国一样再无战事,又有何不可呢? 就算要的是他南宫的性命,他也愿意。 甚至,最好的结果,就是用他的性命来换吧。 “张丞相,会不会也是这样想的?”南宫忽然有一丝明悟,却不敢确定,他已经很难相信自己的判断,“要是白夜在就好了。” 要是他在,一切就简单了。 “白夜呐……” 这一夜,南宫将女子囚于将军府内,请府中不出世的高人把守,自己也通宵看管,决意第二日将晋纳刺客之事公诸于朝会之上,让朝中大佬来决断如何处置。 在昏昏欲睡中,那一名从民间带回,名为苁蓉的女子,小心翼翼的端来一碗冒着热气的汤圆,为这萧瑟秋夜,添上一丝暖意。 只是她坐下后,不顾南宫诧异的目光,自顾自的把汤圆吃完了。 抬头看见南宫的表情,疑惑的问道:“怎么啦?” 南宫道:“不是给我的?” 苁蓉嗫喏道:“你也饿了吗?锅里……锅里的都吃完了,我再去煮。” 南宫道:“本来不饿的,不过看见你在我面前吃饭,我想起来我还没来得及吃晚饭。” 抬头眼看东方夜尽,已有微光偷瞄人间,又道:“你这是早饭还是宵夜?” 苁蓉道:“我也不知道,只要有汤圆吃,我就会吃,从来没人问过我这个问题。” 南宫道:“为何特地端来此处吃。” 苁蓉道:“这里,我就认识你一个人,如果你也要吃,我可以分你一个。要是在别处吃,被人看见了……” 南宫道:“你就不分了?” 苁蓉道:“也分,就是分完后会不开心。” 南宫道:“分我你开心?” 苁蓉自然笑道:“开心呀。” 南宫就也跟着笑了。 自从神农回京以后,先是留下国将无主的难题,紧接着就是迦楼帝国象征战神傅雨夜访长安,晋纳太白公子麾下刺客入京行凶,如今还多了一个目的不明的摩伏无双国士座下东方书院徐悲凉。 这几人虽然彼此之间似乎无甚关联,冥冥之中,却被一条名为“修罗”的暗线牵引,而掌握这条暗线的人,似乎就是,他们的帝国丞相——张叙丰。 天亮之后,就是傅雨刀斩长安之日。长安如今已汇聚天下四国的势利,说不定,这一天,还会有更多的人到来。 “希望不要被修颜涾的乌鸦嘴说中,要是那个女人真的来了,可就乱成一锅汤圆了。”南宫又自语出声。 苁蓉道:“什么汤圆?” 南宫笑道:“没什么,天亮了,早饭还吃汤圆如何?” 苁蓉欣喜道:“好啊!” 可是这一日,南宫并没有参与朝会。在他临行之际,白离尧忽然叫住他,并以今夜他要力抗迦楼刀为由,要他在家好生休息。 “晋纳刺客怎么办?”南宫问道。 白离尧道:“在我将军府,还怕她跑了?” 南宫道:“应当如何处理,早下决断。” 白离尧道:“今日之重在于迦楼战神刀斩长安,区区刺客,已成阶下之囚,明日再议。” 南宫欲言又止:“可是……” 白离尧道:“可是什么?身为伍人,怎的如此不爽利。有话快说!” 南宫犹豫道:“可是,张丞相的计划……” 白离尧道:“什么计划?我怎不知有何计划?就算老张有什么计划,也不是你能左右的。你现在赶紧回去睡觉,好好睡一觉,我吩咐人下午喊你起来。” 南宫只好听话称“是”,既然有人告诉他该怎么做,也就不再自寻烦恼。回房时还考虑了一下金壁中囚禁的女子,如何进食排便。又思及无论她是否受人指使,那么多无辜之人死于她手,也就不再为她顾虑。 对人命如此儿戏的人,有什么资格,被当做人对待。 南宫这一觉睡得很踏实,不是因为放心,而是他知道,今夜要面对的事,不可以掉以轻心。 他要以十二分的精神面貌,去面对这一切。 待他睡醒时,已是申时。 可他不知道的是,今日未参与的早朝,发生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大龙女帝,叶玉青棠,这个号称天下第一的女人,今日入京。 她行得太快,脚力胜过飞鸟。以至于她人已至长安,线报都还未入长安,还是由守卫京城的长安卫在朝会上急报才令满堂文武大惊失色。 第二件事,是修颜涾于朝会失礼,当面怒骂丞相张叙丰枉顾大周百姓性命。 因为今日早间,镇安令收到急报,又有一名长安百姓,于早市当街遇刺。胸口溢血,心被切成两半,死状与之前五人,如出一辙。 正文 第五十六章 断刀斩长安(二) 长安最大的酒楼,是位于永安坊的花满楼。 这是一家真正的百年老店,传闻有言,花满楼最早的掌柜,曾与六道剑神鲁正礼同桌饮酒。 百余年的时间,不说民间手艺传承发展,就是个无名小派,也足够成长为一方霸主。 可这花满楼,依旧只是做着自己的小生意。除了收购相接几处房产,将酒楼扩建外,就无任何想要壮大的苗头。 就连长安城内,都未再起一家分号。 如今的老掌柜,传到他这儿,已经是第五代。本本分分一世,有本本分分的传承,儿孙孝顺,听他的话,从不想着到外面去闯荡游历。 他常常想,这一辈子,活够了,死亦无憾。 儿子常常劝他,年事已高,应当安享晚年。这些服侍操劳的活计,就交给子孙后辈和伙计吧。 老人却说,他从出生,就在这座酒楼里,为这花满楼前后翻修五次。如今他已老去,花满楼却日渐丰朗,他想再看看。 再陪陪,他的老伙计。 今日,花满楼内生意依旧火爆。不止是长安百姓吃惯了这传承百年的手艺,还有江湖人,外来客,来瞻仰剑神风采。 这可是难得的,见证过六道剑神风姿后,还能传承下来的有生气的地方。 世间另一处,就只剩下位于梵天帝国境内,又独立于梵天帝国之外的蜀山。 花满楼内,一名衣衫破烂的老乞丐,斜靠在一处墙角,手中握着一把瓜子,一边随地吐壳,一边四处打量,仿佛是想趁着没人注意,偷一盘剩菜。 这样一个身上散发恶臭的异类存在于喧闹酒楼之中,自然惹人关注,又惹人厌恶。外来游侠不知深浅,入乡随俗,静观其变,不做出头鸟。怪就怪在,常年于此就宴的长安老餮,也对此视若无睹,令不少小辈啧啧称奇。 终于有一世家子弟定力不足,偷偷询问乃父,道:“这是丐帮高人?” 其父答曰:“不知,但是把这座花满楼看得比性命还重的老掌柜都没说话,我们也少生是非。” 少年道:“区区一家酒楼掌柜,能有多大眼界。” 其父曰:“只怕多给你十世阅历,也不及其一。” 这样的对白,在这座酒楼中,屡屡出现,虽言语不一,大意却相若。 正言谈间,一名体型壮硕女子,走进酒楼。回望一周,终于寻到老乞丐,走过去说道:“吃点儿?” 老乞丐道:“没钱。” 女子道:“孤请。” 老乞丐道:“你带钱了?” 女子一愣,道:“出门得急,忘带了。” 老乞丐笑道:“等等吧,我看那桌子的人似乎吃不惯长安口味,等他们走了,我去找老掌柜把剩菜要来。” 女子坦然道:“你的地方,听你的。” 二人一番对白,并无半分故作洒脱的矫情,反而十分自然,如同最普通的人说的最普通的话。可是若有人认出其中一人,就会被这段言语惊骇到无以复加。 因为这两个人,一个是大龙女帝,当今天下公认武道第一人,叶玉青棠。 另一个,是大周开国皇帝,当世唯一有望飞升的地仙,神农。 两位在各自领域都是当世唯一的人间至尊,如今却在帝国国都一家酒楼里,因为没钱,而打算去捡别人的剩菜吃。 这几日,神农依旧不理朝政,不参朝会。将政事交给张叙丰处理,他很放心。他只是在长安城内走走逛逛,见见老友,也看看长安这十年,有何变化。 不到片刻,那桌外乡人也不知是饭菜不和口味,还是不愿被神农如同猎物一般盯视,终于不欢而散。老掌柜亲自过来,将不过三十余岁,却看似耄耋枯槁的乞丐和那名黝黑壮硕的女子请到桌前入座。 老掌柜一如往常招待一般豪客模样,点头哈腰道:“二位客官,可要加菜。” 老乞丐道:“这些就挺好。” 老掌柜道:“还是为客官热一下,冷菜伤胃。” 老乞丐磕着瓜子道:“不妨事,我就喜欢吃冷的,热的吃快了伤脾胃,不痛快。” 一句话却是看穿了老掌柜的伎俩,若是回厨,就算端出来的是一模一样的残根,却也必然是重新做的精致菜肴。 老掌柜终究是活了一辈子的人精,不再过多絮叨惹人厌烦,只是上了一壶一两就贵过这一桌子佳肴的绿茶,说是不用银两的高碎。一旁的老餮闻着飘来的茶香就知道,不说茶叶,就是这泡茶的泉水,都是出自前朝专供皇家享用的玉泉山泉。大周立国以后,再无贡品一说,世间奇珍价高者得,偏偏只有这玉泉山泉,唯花满楼一家独有。 茶水上齐,老掌柜就知趣退下,不再打扰。 神农举杯敬大龙女帝一杯,大龙女帝豪气牛饮,看得一旁几位老者胸口隐隐作痛。 神农道:“如何?” 大龙女帝道:“不解渴。” 此话一出,大龙女帝明显感觉到一股涛涛杀意将她包围。一群老人目光如绝世神兵寒光凛然,甚至有人强忍之下,口中还是流出一道鲜血,被自家晚辈匆忙抬走。 神农道:“大龙与大周相隔两千里,还有群山四海阻隔,一路行来,是该口渴了。” 大龙女帝道:“还行吧。” 神农道:“走了几日。” 大龙女帝道:“四日。” 神农道:“四日前,我刚出世,你们大龙就接到消息了?一息传讯两千里,不知是何神通?” 大龙女帝道:“没问,孤不在意。孤只在意你。” 神农道:“你好像比我年长。” 大龙女帝道:“那又如何?” 神农狡黠笑道:“不般配,就算你只在意我,也不般配。以前就有个女子对我说,找个年长的女人,不知是找个媳妇儿,还是找个娘。” 大龙女帝道:“你想认我做娘?” 神农哈哈大笑道:“从不知大龙女帝是如此有趣之人,若是早些知道,当年起义时一定要拉你进来。” 大龙女帝摇头不语。 神农又捧起一杯热茶,在一众肝胆欲裂的目光中,饮尽一杯,然后伸手夹了一筷子白晶鲤鱼,小心翼翼舔干净一根鱼刺,对大龙女帝说道:“少年时,曾有一名女子带我夜游长安。那时我俩皆身无分文,当然,如今我还是身无分文。可是那时我年幼,嘴馋得狠,路过这些肉香四溢的酒楼是,总是不肯离步。她就去守着人家掌柜,从白日守到三更,终于要来半个吃剩的酱猪肘子和一壶酒。我已经记不清那个肘子和那壶酒是何滋味,却知那一定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东西。那时只觉得,若是和她在一起,就算天天沿街乞讨,吃些馊冷残食,只要有她,也是一大幸事。” 是他,一生所幸。 正文 第五十七章 断刀斩长安(三) 花满楼的老掌柜趁着上茶之际,为二人换上干净碗筷。大龙女帝只饮茶不吃菜,神农就夹了半条鲤鱼给她,放在白瓷碗中满满当当,还露出半个脑袋。 神农示意女帝起筷,女帝与这死鱼白眼对视半晌,终究败下阵来,夹了一块鱼肉入口。 于是大周建国至今,第一次对外邦交,第一次招待他国帝王,就从这条江湖游侠吃剩下的白晶鲤鱼开始了。 神农笑问:“味道如何?” 大龙女帝面无表情,却十分诚恳道:“没味道。” 神农道:“你们梵天帝国平日喜欢吃什么口味。” 大龙女帝道:“多食辛辣,与梵天帝国一样,据说是六道剑神传下来的口味。” 神农道:“长安人挚爱咸甜,难怪你吃不惯。” 大龙女帝道:“孤对此并无甚兴趣。” 神农奇道:“哦?还有人对吃不感兴趣?” 大龙女帝道:“孤少时对很多事感兴趣,后来某些事再不可及,某些事已如囊中物,渐渐就淡了很多念想,一心只求武道。” 神农道:“如今你已是天下第一,恐怕更加生无可恋。不如与我一同飞升如何?” 大龙女帝道:“未与你打过,就算不得天下第一。若是胜了你,恐怕就只能到天上去找人打架。若是败于你,也只能上天去寻你再战。似乎无论如何,与你飞升,都是一个好主意。” 神农忽然转移话题道:“这白晶鲤鱼,吃的是一个鲜味。其实做法极其简单,只要抓住时机,手起刀落,待鲤鱼犹有一口气在的时候,掏空内腑,塞入姜片清蒸即可。这家酒楼的鲤鱼皆是上品,连料酒都不用放入一滴,出锅鲤鱼便是香甜嫩滑,没有一丝腥味。” 大龙女帝不语,静待神农说完。 “所以这道菜的诀窍,不过时机二字。掌握好时机,就能出来一碟佳肴。可若没掌握好……” “也是一盘鲤鱼。”大龙女帝道。 神农却自得一笑,仿佛很满意大龙女帝的反应,道:“若是厨师没掌握好时机,这一碟盘中餐,就有机缘化龙。” 大龙女帝不明所以,盯着神农寻求答案。 神农却又打起哑谜:“你来的不是时候,却又正是时候。大周需要你,我也需要你。可是你,在大周得不到你想要的东西。” 大龙女帝道:“孤只求与你一战。” 神农道:“不是时候。” 大龙女帝道:“何时是时候。” 神农再度转移话题,道:“我军中有个胖子伙夫,做菜极其难吃,不是夹生就是焦糊,有些菜里没味儿有的菜却齁咸。此人不仅手艺不高,脾气还极大,动不动就发火,一发火就砸锅。以至于当年征战时,抓住降俘不问粮草,先寻锅碗。” 大龙女帝十分配合问道:“此人如今在何处。” 神农道:“仍在征西军中,依旧是一名伙夫。” 大龙女帝竟然对事陷入深思,片刻后才道:“他一定于你有恩。” 神农道:“猜对一半,他的确于我有恩。当初为了救我,葬送他一条手臂。” 大龙女帝道:“对于一个伙夫来说,手臂十分重要。他一定很喜欢你。” 神农道:“他比你想的,更喜欢我。因为他是没了手臂才去做伙夫。在此之前,他是一名用剑之人。” 大龙女帝面露诧异,她一生痴武,若是有人要她用这双肉拳去换取何事,她一定不答应。即使,换的是她这条性命和大龙的皇位。 习武之人,一生心血所在,便是这身武艺。习剑之人,剑比命重,宁生死不可折剑。而这人,何止是剑,连手臂都没了。 她不敢想象,若是有朝一日,她失去双拳,还如何苟且偷生。 她必然自戮。 她问道:“痛失一臂就弃剑,为何不换手练剑?” 神农道:“另一只手,拇指也被斩下,别说练剑,就连切个土豆丝,刀都握不稳。” 大龙女帝又沉默了。 神农似乎嫌她的反应太过平淡,又补充一句:“这个胖子,名叫鲁大富。” 长安城内,平底惊雷。 “轰”的一声巨响,贯彻琼宇,宛如天神发怒,毁灭人间。 可是巨响之后,全长安人都看向花满楼方向,却连烟尘都看不到。 花满楼内,神农单手下压,将大龙女帝爆发出来毁天灭地的气势稳稳压制在周身一丈之内,一桌子精美菜肴连同桌椅都化为齑粉。 神农摇头叹气道:“没想到,我都要死了,还要欠这一桌子的债。” 大龙女帝神情威严,似有怒气,凝视神农,道:“他在哪里?” 神农道:“不着急,他是你的机缘,也是大周的机缘。今日你一定会见到他。我快死了,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作为这份机缘的回报,你再陪我走走如何。” 大龙女帝气势渐渐散去,衣袂落下,冲着神农点头。 神农又笑道:“可不要再毁坏我长安百姓的私物,我真的赔不起。” 大龙女帝“嗯”了一声,算是答应。 神农道:“你发誓。” 大龙女帝皱眉看向神农,宛如见到一尊奇葩,声音上扬道:“嗯?” 神农道:“你发誓啊,你不发誓我不带你玩。” 大龙女帝道:“怎么发?” 神农道:“你说:我,叶玉青棠,发誓不损坏长安一草一木一花一物,不伤害长安任何一名百姓,否则就让天打雷劈碎成灰,再让狂风吹散九万里。” 大龙女帝点头道:“好。” 神农道:“好什么好,你发誓啊。” 大龙女帝道:“记不住那些词,总之,孤答应你不伤长安。” 神农无奈道:“行吧,不勉强你。” 随后在众人心有余悸的惊恐敬畏目光下,喊来老掌柜,道:“这些桌椅板凳,都记她头上。她是大龙女帝,对,就是那个天下第一的叶玉青棠,大龙皇室。” 老掌柜却十分坦然道:“老朽知晓。” 神农道:“你别跟她客气,她大龙皇帝不像咱们大周皇帝这般穷困,你该要多少要多少,一文也别少。虽然现在都化成灰了,但是我可记得这张桌子是黄花神梨所制,十万年发芽百万年成木,你收她个八千万两黄金都是仁义大方。” 老掌柜配合着神农的胡说八道点头称是,心中却真在盘算,去往大龙来回路费需要几何,是否也要一并向大龙皇室讨要…… 花满楼的喧嚣落幕,神农与大龙女帝在长安同行。 与此同时,长安城南,明德门外,两名黑衣男子并肩行至城门下。 两人相互示意后,其中一名男子缓步进城。另一名手持黑色断刀男子,原地坐下,闭目养神。 守城侍卫见持刀男子,转身通报,立刻将消息传遍长安。 迦楼战神傅雨来了。 正文 第五十八章 断刀斩长安(四) 傅雨盘膝坐地,良久之后,忽然听得一段诡异旋律。 “当!当!当!当当,当当!” 随着声响,一名衣着怪异的肥胖男子,脚步沉重的向他走来。 此时的明德门外,聚集了不少人。除了长安某些眼高于顶的世家子弟,还有这几日得到消息慕名而来的游侠。只是消息传的不远,暂时没有多少人知情,并未形成人山人海的围堵之势。 那名穿着一双诡异红鞋的胖子,宛如一座矮丘,缓缓前行。明眼人从他的步伐中,很容易看出,此人应当没有武艺傍身。 直到胖子走到傅雨身前,身形遮蔽天光,傅雨才睁开双眼,却不开口,只是直直凝视来人。 这个人身上,有他从未感受过的气息。 这种陌生的气息,让他心头十分不安。 未知的,总是最可怕的。 很久很久以后,在他终于和这个胖子熟悉了以后,他才得知,原来这种味道,叫“洗衣粉”。 而另一件让他好奇的事,他很快就得到了答案。 “当当,当当当!叮铃!”胖子在傅雨身边坐下,双腿实在太过丰满,导致他难以屈膝,便伸直了腿坐在地上。在他坐下之时,浑身的肥肉都在颤抖。傅雨只感觉到似有一阵大风从胖子屁股底下刮起。 随后胖子从大腿侧面一道斜口里,掏出一件物什,递给傅雨。 傅雨接过,见此物黝黑方长,触感粗糙,便知这是一块磨刀石。他抬眼观瞧胖子肉嘟嘟的大脸盘子,道:“为何?” 胖子嘴里嘟囔的旋律停顿,回道:“网上买的磨刀神器,我觉得挺适合你。” 说完又开始“当当当”的念念有词。 傅雨终于问道:“你在唱什么?” 胖子道:“战歌。” 傅雨道:“何地战歌,旋律如此怪异。” 胖子道:“玩屁吃的战歌,说了你也不懂。反正你只要知道,我是来给你加油的就行。我跟你是一边儿的,铁站边。” 傅雨摇头低笑,他听不懂的事,就不想懂了。今日他的心情极好,因为今日这一刀,能了结很多事。所以他坦然接受了胖子的见面礼,拿起那把形影不离的漆黑断刀,在磨刀石上来回摩擦。 傅雨雪教过他,如何在没水的情况下,来打磨这把刀。他记得很清楚,所以此刻,也磨得很熟练。 胖子上身后仰,双臂立在身后,抬头看向明德门,问道:“油儿,你知道长安为什么叫长安吗?” 傅雨头也不抬,道:“你在问我?” 胖子拿手搓了搓满脸肥肉,仿佛要让自己清醒点,道:“我总是搞混。” 傅雨淡然道:“我叫傅雨。” 胖子似乎有些失落,道:“那我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叫你油儿?” 傅雨奇道:“这位兄弟为何要执着于叫我油儿?” 胖子道:“只有叫你油儿时,你才像我兄弟。” 傅雨道:“你有位兄弟叫油儿?与我长得很像?” 胖子叹了口气道:“算是吧。” 傅雨忽然笑了,笑得开怀,道:“既然如此,那你就叫我油儿吧。虽然,确实难听了些。” 胖子也跟着一起笑了,圆脸将眼睛挤成一条缝,张着大嘴憨笑,如同一尊弥勒,十分可爱。 二人真心笑过之后,傅雨忽然道:“取自长治久安吧。” 胖子也停下笑容,道:“是啊,长治才会有久安。” 傅雨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胖子又道:“油儿,不如离开帝缺吧。” 傅雨有些诧异,帝缺之事,他先前问过,似乎连迦楼国师奈何天都不知道,这个来路不明,形貌怪异的胖子是如何知道的。 他有疑虑,却不发问,只是答道:“家父所托,恕难从命。” 胖子道:“傅雨雪怎么跟你说的?” 傅雨此番更加惊奇,他是傅雨雪之子这件事,知情人除了威懿皇帝和迦楼国师几乎全灭,不禁问道:“你是南宫将军的人?” 胖子道:“他是我的人。” 傅雨立刻反应道:“你是神农?” 胖子道:“你还是观世呢,我是叫魏宏业,是上天派来拯救你们的。” 傅雨道:“救谁?” 胖子道:“救你们这个世界。你们这个世界要毁灭了,帝缺还没告诉你吗?” 傅雨道:“这几日都在赶路,还未有过交谈。” 胖子道:“所以呢,你还没告诉我,你怎么就选择帝缺了。让我也学学他这套搞传销洗脑的本事。” 傅雨如实相告:“家父曾说过,以后我若为刀,要为此人的刀。” 胖子伸出大拇指,语带讥讽道:“你可真是个带孝子。” 傅雨并不理会胖子话语中的绵里藏针,道:“天下毁灭,既然帝缺亦知,我相信他的选择。” 胖子道:“行吧,祝你好远。” 然后艰难起身,拍拍屁股上的尘土。有些事的结果,他虽然早已知晓,可是心底里总是有一份执念,希望能在事发之前,改变什么。 他不是来劝阻傅雨,见过未来,所以知道某些事,无法避免。 他只是想,若是能在那条分叉路前,拉这位兄弟一把,就算是千万分之一的可能,也要和他站在一起。 “我不想和你在战场上相见,”胖子低声说着只有他自己能听懂的话:“油儿,你一直都是我的兄弟。” 说完一步踏出,竟然凭空消失,傅雨却隐约听见,那胖子似乎说了:“油儿,手下留情……” 长安城内,朱雀门外。老太监陈知规一如既往的抱着奉天宝函站在朱雀大街上,目光遥遥不知归处。 这十年,他每一日都站在这里,看着长安。 今日早朝,那名年轻的卫将军当面责骂老丞相张叙丰,言语之激愤,恍若那位掌握天下权柄的老人不是大周的开国元勋,治国功臣,而是卖主求荣的民族叛徒。 陈知规心里笑了,脸上却不动声色:“好一个修颜涾,果真是块大才。这番城府,你不做皇帝,哪个皇帝坐得安稳。” 他心思神念并不出声,却因年老耳背,没注意到一名长安卫已悄然靠近他身侧,低声禀报道:“貂寺所托,皆以完成。今后我晋纳白帝门,与陈貂寺两清。” 陈知规面无表情,低声道:“如何两清,如何能两清。太白公子与咱家主子这些年的恩怨,岂是杀几个人,就能两清的。” 这名身着长安卫蓝袍的晋纳刺客只是低头,不做辩驳。 陈知规又道:“代咱家向太白公子问安。若是有缘,在咱家老死以前,还想再见他一面。” 刺客道:“定为陈貂寺传达。若无其他吩咐,在下先行告辞。”说罢就要后退离去。 陈知规道:“且慢,你那个妹妹,听说被将军府抓去了。按照你们白帝门的规矩,若是救不出来,就尽快处理,不要留下后患。” 刺客道:“在下知道。” 随后退下,从朱雀大街上,光明正大的离开。 正文 第五十九章 断刀斩长安(五) 马丰涛在安息所一夜未眠,待呈递验尸文书后,就请了长安卫几位相熟的大哥,将师傅抬回去。 却在离开长安卫之前,见到满脸怒容的卫将军修颜涾退朝归来。 马丰涛十分识趣的闭嘴,并未开口问询,只是从随行的长安卫口中得知:昨夜子时,又有三人遇害,其中两人还是长安卫的弟兄。今日早市,长安城内新填一桩命案,死法与之前几人如出一辙,应是同一人所为。 今日死者尸首还未运送至长安令,只是传回了消息。与修将军同行的长安卫嘱咐马丰涛,下午仍需要他来验尸。 老仵作死了,长安卫的人,都自然而然的将马丰涛当做接替老仵作的新仵作。 马丰涛听闻今日之事,没有表露出任何意外,也未与任何人提及昨夜抓捕白衣女刺客的事,只是难以察觉的,轻轻叹了一口气。 南宫醒来后,吩咐下人准备浴桶,一番精心洗漱,才衣冠鲜亮的出门。 自战场归来,虽被朝野及大周百姓称颂首功,称其为“千军万马避白袍”的英雄人物,却只有他自己一直无法释怀,那场战争中,他犯下太多本可以避免的错。 他总是在怀疑自己,是否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是否值得,被那人托付。 所以他对今日之事格外看重,这是他的机会,不是为了证明给别人看他年仅十六就官居二品是实至名归,而是为了告诉自己,那人没有选错。 迦楼战神傅雨,大周对他的了解并不多。虽然他是近年大周战场上唯一的对手,可是两军对垒,还未有过高级将领短兵相接的时刻,大周与迦楼间的几场战役,几乎都是硬碰硬的血肉拉锯。连斗智伐谋的机会都不多见。 天色依旧明亮,今日七月廿五,是仙界荷花仙子的寿辰,也是举办人间蓝采灯会的日子。长安周边的县城乡邻,市井走卒间,还未传开迦楼战神会在今日刀斩长安的消息。就连这几日长安连死十人的消息,也未流传到人尽皆知的地步。所以今日的长安,十分热闹。大多是来游览佳节风光的百姓,其中不乏贩夫趁着今日热闹,从四面八方涌入长安,赚些蝇头小利,补贴家用。 南宫围着长安走了一遍,仔细检查每一处的布置是否完整合理,又在脑海中复盘三次,终于放下心,停步回头,一名少女迎面撞到他的胸口。 少女与南宫相撞后,两人都未出声,只是相视一笑。 终于还是南宫开口,道:“跟着我干什么?” 少女侧肩露出身后背负重剑,道:“说好要做你的剑。” 南宫道:“今日不用剑。” 少女道:“白爷爷说了,今日你有一场大仗要打。” 南宫道:“不是所有的仗都要用剑,尤其是你这把剑。” 少女道:“我先跟着你,你叫我上了我再上,你要是不叫我上……” 南宫道:“你就不上了?” 少女道:“那你晚上也要请我吃汤圆。” 南宫道:“好吧,不过的确有一事相托。” 少女豪爽道:“你说,要杀谁?” 南宫摇头道:“今日我若能敌,自不用你出手,我若不敌……” 少女道:“我替你宰了他。” 南宫道:“你保护好白离尧。” 少女略微沉思,道:“白爷爷是个好人,我会保护好他的。” 南宫又道:“还有,你如果实在不喜欢称他为将军,就叫白叔叔,不要叫爷爷。” 少女问道:“为啥?” 南宫道:“我不喜欢。” 二人边走边聊,慢慢向着长安南门明德门行去。早已有人向南宫禀报,迦楼战神在明德门外等候多时。 张叙丰似乎已经默认,此事交给南宫处理。至于暗中是否安排了将军府和大内的隐士,南宫并不考虑。 他只想用自己的力量将傅雨拦下来。 这是他心中的结。 从那座名为蜀山,却非蜀山正宗的剑道门派中出来之后,他很长时间里,都太过自负。他相信自己是人间绝无仅有的武道奇才,却在战场上接连失利。最后不得不向那人恳求来这一身才能,弃剑持盾,他要做大周最坚固的一面城墙。 神农出世,大周很快将要迎来新的局面。 他心里,还残留那么一丝难以泯灭的希望,不想在新的世代里,泯然众人。 这一次,如果再输,他就不能用没有经验,没有准备,和没有机会来欺骗自己了。 终于,日头西斜时,他与名为苁蓉的少女,一同来到明德门,远远望见坐地磨刀的傅雨。 依旧一身黑衣,一柄黑刀。 而南宫,一席白袍,手执白子。 坐地磨刀的傅雨,并没有因为双目微瞌而慢下手上动作。磨刀这件事,他从小就在做,是否用眼去看,都一样。 而此刻,似乎感应到南宫的到来,他终于睁开了双眼。 太平坊内,并不知今日傅雨会刀斩长安的年轻仵作,正拿着师傅传给他的包裹,走入安息所。 却忽然心头猛颤,回头望去,一名宫人打扮的老太监,手捧奉天宝函,不知何时,出现在安息所门口。 马丰涛拱手施礼道:“见过公公,公公有事?” 那名太监并不理会,捧着宝函一步步走入安息所。 马丰涛也不出声打扰,在老太监从他身边走过时,见那人还对他点头示意,他便也报以微笑。 位于长安中轴的朱雀大街上,一名蓬头垢面的老乞丐和一位黝黑的壮硕女子同行,老乞丐絮絮叨叨的说着往事,壮硕女子一言不发,默默聆听。 神农发现自己很喜欢与这个大龙帝国的女皇帝说话,她从不出言打断,也不会对任何不懂得事发表意见,只是安静的听,却不敷衍,听到有趣出也会点头憨笑。 这一日相处后,神农就给她取了一个“傻大个”的诨号,她也不恼,欣然受之。 直到走到明德门前,遥遥望见那一黑一白相对而立的二人,神农伸手指向白衣骠骑将军南宫,对大龙女帝自得道:“看见了吗,这是我儿子。” 就在此时,夕阳西下,暮色席卷,长安城内,燃起了第一束烟花。 正文 第六十章 断刀斩长安(六) 戌时日暮,夕阳西沉。 万物朦胧,天地昏黄。更夫从长安南城敲响第一声梆子,悠悠传来唱和声: “戌时一更,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傅雨起身,将来历不明之人赠送的来历不明之物珍而重之的收入怀中,以袖擦拭漆黑断刀。 南宫让苁蓉退下,躲去一旁,苁蓉不在,他亦从容。 他的背后,是整个长安。 城墙上,百官之首张叙丰位于挂着“明德门”三字牌匾的城楼上,身旁所立之人,皆是大周朝廷的核心和功勋。 修颜涾手扶雨林刀,故意落后到人群末尾,腰间挂着的水囊里换了劣酒,宛如将这场战斗当做下酒菜。 消息灵通的江湖游侠门聚在一起,其中有一袭白衣,目光清澈,看向南宫时,嘴角含笑。 他身边一名书童打扮的少年,轻声问道:“少爷,南宫少爷能打得过那迦楼战神吗?” 白衣少爷道:“打不打得过,总要打过再说。” 书童问:“若是打不过将如何。” 白衣少爷道:“打不过便打不过,该如何就如何。” 书童恼道:“少爷,你这说了不跟没说一样。” 白衣少爷道:“你问了也跟没问一样,所以你不该问。” 书童小生嘟囔,似是在抱怨白衣少爷的故弄玄虚,却未得回应,只得再度将注意力转入战场。 安息所内,掌印太监陈知规走到老仵作身死之地,就不再前行。马丰涛跟在他身后,注视他的一举一动。 陈知规回头望向天外,霞辉终于散尽,烟花绽放,不知是在为谁喝彩。 一如多年前,他初见还在襁褓中的那人时,长安也在为那人喝彩,庆祝那人的到来。 如今,一样繁华热闹的长安,一样缤纷灿烂的烟火,只是那人,已不在锦绣龙纹的黄布襁褓里,而是在他手中所捧的奉天宝函内。 他打开本该装着玉玺的宝函,里面赫然是一颗头骨。 血肉早已腐坏,只有森森白骨和稀疏黑发。 马丰涛在老太监进来之时,就察觉到刺骨的阴气缠绕,对于如今这样的场面,并不感到意外,依旧小心注视着老太监的举动。 老太监将宝函举过头顶,朝着东方跪下,神情凄然而又肃穆,高声呼喊:“老奴陈知规,恭送皇帝陛下归天!” 他口中的皇帝陛下,自然不是身在南城观战的神农皇帝,而是修罗帝国的亡国之君,晁桀皇帝。 六道剑神分割天下后,八国共用神历,各国不再自立年号,皇帝的称谓,只用其名。 晁桀皇帝,烽火戏诸侯,博得美人笑,终失天下朝的修罗帝国最后一位君王,徐晁桀。 在老太监嘶哑带泣的喊声后,老仵作身死之处,地裂幽光,宛如冥府开门,百鬼尽出。绵绵阴气喷薄,一路蔓延,东南至长兴,再奔袭万年县,最后连接到东市一家肉铺;西去普兴,又锁金城,终至德居。以长安令所在,东西呼应,群锁而孤离,九死换一生。 长安恶鬼镇饿鬼,修罗城下百鬼生。 东郊,皇陵之上怨气横生,守陵之人遥望前朝先皇陵墓猛烈摇晃,终于想起这一世为何于此蹉跎半生,从床底石板之下寻出一方木盒,取出木盒中的黄符。 只身来到皇陵正中,浑然不惧漫天鬼气,这名在此守陵三十年,如今已至中年的灰袍男子,以卓绝天资,于数百茅山道人中脱颖而出,被那号称仙人弟子的老道士选中,蛰伏于此三十年,便荒废了三十年。 他的授业恩师曾劝解他,若不做这守陵人,以他的天资,必然能成道门砥柱,亦或师门传承。 而他,最终还是选择听那位老道士的话,来此守陵。 只因,这天下,需要修罗,才能有太平。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吾辈修道之人,所修人间道,所立天地心,存善于万物。以吾仁心,守世间太平。” 他回想起当初对师傅说的话,蹉跎三十年,埋没三十年,他也要为这黎民百姓,和人间疾苦,换来三十年的天下太平。 未在世间留名之人,要为这世间,开辟一场新的盛世。 无名中年人手持黄符,阴风之中灰袍狂舞,枯白长发昂扬飘荡,以只身抗百鬼,如蚍蜉撼大树,唯有一腔孤勇,和热血难凉。 风起兮云飞扬,漫天阴气滚滚如波涛拍岸,直击无名中年人的佝偻残躯,他的眼神却愈发坚韧。 这一世,没为祖宗传后,没为师傅送终。若有来世,再为诸老做牛马,尽孝于膝下。 皇陵对面,是修罗皇室有意为之的乱葬岗,百鬼夜哭,风声如鹤唳,真当人间地狱。 就在那乱葬岗之巅,一席红衣,傲然挺立,遥望皇陵之上散发着金光的灰袍男子,只剩白骨的手臂伸手指去,就见漫山孤魂野鬼群起攻之,密密麻麻遮天蔽日,席卷而来。 无名中年人黄符之上红箓起先光亮如新,在四方厉鬼怨气冲击下,渐渐暗淡。中年人左手持符结印,右手中指放入唇间咬破,猩红指尖血滴落在黄符之上,再顺着红箓写下,光彩更胜当初。 中年人心无旁骛,口颂那段每日心头默念百遍的经文,以三十年的韬光养晦,万千星星之火,终以燎原。 那红衣女鬼见百鬼久攻不下,一声厉啸,亲自从乱葬岗上飞向无名中年人。 金光所固纵然铜墙铁壁,在百鬼疯狂蚕食之下,终究有了一丝裂纹。 无名中年人咬破舌尖,积蓄片刻后一口舌尖血喷涌在黄符之上,只见金光再胜,百鬼触之即消亡。 红衣女鬼终至皇陵,驻足不前,原地吸纳,将百鬼怨气统统收入体内,白骨之上隐隐可见人形。 不足一刻,本是一具红衣骷髅的长发女鬼,化形为人,再现绝代风华。 厉啸也化作女子声音,只是依旧充满怨气,不知是对着无名中年人,还是对着他身后的皇陵,亦或是对着整个大周帝国,凄声嘶嚎:“纳命来!” 伸手一抓,金光竟随之破裂。 无名中年人再一口鲜血喷出,金光犹自挣扎片刻,终于消散。 眼见女鬼伸手就要触及无名中年人,后者凄然一笑:“阿涛师弟,未曾谋面,师兄似乎就留了个大麻烦给你。” 就在他自认无能,准备以自己三魂七魄为引,要与红衣女鬼同归于尽之时,就听得一声叹息,随后是儒雅却又霸道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纠缠二十年,如今已非世间人,朕连国都亡了,你还不肯罢休吗?” 红衣女鬼与无名中年人之间突兀现身一道鬼影,衣着龙纹黄袍,威严霸气令得百鬼止步,红衣女鬼也随之停下,声音却更加凄厉:“徐晁桀!我要你永世不得超生!” 正文 第六十一章 断刀斩长安(七) 镇安令年轻新仵作此刻依旧站在原地,静观其变,对眼前掌印太监陈知规的举动只是默默看着,并不出手阻拦。 便是在今日下午,整理老仵作马未风遗物时,他发现一封贴身信件,是写给他的。 从这封信上,他知道了许多事,许多老仵作从未与他提起的往事。 譬如,就在那座东郊皇陵之内,有一位素未谋面的师兄,师傅的信上连师兄的名字都未留下,只知他是老马一脉传承至今,资质最杰出的传人。独自守陵三十年,只为修罗降世时,趋避百鬼怨气。 又比如,老仵作在昨日出门之时,已算得,己身阳寿已尽。 他是自甘去做那一枚阵眼。 还比如,此时东方阴气缭绕的灰暗天空下,有一名威严黄袍男子,正以修罗帝国近百年积累的煞气,扫荡乱葬岗上的滔滔怨气。 红衣女鬼见曾经的天子徐晁桀凭空出现,怨气更盛,披头散发间再次失去人形,化作白面红唇,尖牙外露的厉鬼。 周遭幽魂怨气被她疯狂吸取,千百条没有实体的重重鬼影扭曲着纳入女鬼体内,逐渐壮大女鬼身上的怨气。 她的身形也随之膨胀,五指再无方才葱白活力,迅速枯瘦伸长,如皮包白骨,阴森恐怖。 双目由黑转红,渐渐泣出血泪,伸长的獠牙已无法被嘴唇包裹,撕裂嘴角露出猩红长舌,一张血盆大口还在不断吞噬四周的幽魂厉鬼。 一身龙袍的修罗皇帝徐晁桀威然不惧,只是对着无名中年人点头道:“谢谢。” 无名中年人手中黄符压力骤减,又有回光返照之势,他再喷一口鲜血上去,如烈酒袭炭盆,声声炸裂之后迅速冒起白烟。 他并不去看已具人形的修罗皇帝,只是沉声道:“我老马一脉所行只为世人,不为你徐家皇室,你不欠我。” 徐晁桀却道:“然我修罗,却有愧于你。” 无名中年人无视徐晁桀的诚恳歉意,趁着红衣女鬼分神之际,探手腰间取出一枚染血铜板,曲指弹射至皇陵正中央的宝鼎香炉之上。 铜板飞至于此便当空悬立,随后疯狂旋转,似在搅乱此地阴气。 修罗皇帝徐晁桀依旧自顾自道:“朕也是在后来,才知你父母之事,实为朕失治之责。” 无名中年人终于怒道:“闭嘴!” 徐晁桀不以为逆,依旧沉声道:“如今朕也已是亡国之君,再无力还你公道,只能以这百年煞气,为新的王朝,荡清污浊。” 中年人道:“你当初有这番胸怀,何以亡国。” 徐晁桀叹道:“当初,有她在啊……” 仿佛间,似乎又看到,那一抹青衣,那一道风华,那人那日于那烽火之下,笑靥如花。 世人都说是妖妃祸乱朝纲,红颜误国。 他觉得世人说的对,他很想把这份怨气放在她身上。 只要能与她有牵连,就算是会化作厉鬼的怨气,他也愿予之。 就如,眼前身形已逾山岳的红衣女鬼,当初,也是这般心思。才以红衣血棺活葬自身,不入皇陵,自埋与他对望的乱葬岗上。 入土时,含笑亦含泪。 红衣的她,追逐了黄袍的他二十多年,他眼中,却只有那道青衣,那个姓周的女子。 红衣黄袍,皇后皇帝,她和他,从来都是一样的人。 活着时,不要天下,只要眼中人。 死后,亦要在九幽之下纠缠。 女衣女鬼,正是修罗帝国最后一位皇后,吕霓裳。 那一年,晁桀皇帝为博周姓女子一笑,点燃狼烟,群聚各路诸侯,最终却只得那周姓女子浅笑后轻描淡写道出一句:“散了吧。” 亡国之举,他却甘之如饴。 在他身后的吕皇后,那时还不着红衣。为他母仪天下,谨言慎行一辈子,终于在十年前得知晁桀皇帝死讯时,任性了一次。 褪下纤尘不染,如同第一次穿戴的凤仪,换上一身江南女子钟爱的红衣,活人入血棺,自葬东郊乱葬岗。 活着时她为徐家皇室治理朝政,小心翼翼修补着这片岌岌可危的江山,鞠躬尽瘁一生。后世新朝丞相张叙丰,还为她追封谥号“和熹皇后”,以彰其有功社稷,无愧皇室。可晁桀皇帝眼中,却从不曾有她。 于是死后,她要做纠缠他的厉鬼,不要葬在他身边,而是葬在他修罗皇室汲取煞气百年堆积的乱葬岗上。 她亦如此乱葬岗,被他榨取完利用价值后,无情抛弃。 今日,她重回人世间,怨气填膺之下,仍有一丝清明,想要看看那个威严如昨的负心人。 可是此刻,在她即将失去神志,仍将全部清明心思放在他身上之时,他嘴里说出的,依旧,不是红衣,而是青衣。 “徐!晁!桀!”厉啸撕破长夜,一个女人生前身后两世积怨,终于化作无尽仇恨恶蛟,滚滚而来。 此时,修罗最后一位皇帝,终于愿意抬起他无比自负和骄傲的头颅,直视怨气凝结恶蛟,步步凌空踏下,走向她。 穿过怨气交织的毒牙龙爪,身上黄袍撕裂。黄袍之下已无肉身,只有血色红光溢出,化作一道道红色细绳,将漫天怨气一一缠绕,最后一同消散。 恶蛟仰头起势,直视晁桀皇帝,蓄势之后猛冲直下,威势当如满弓离弦,摧枯拉朽。 晁桀皇帝巍然不惧,任凭头顶尖角堪比人身的恶蛟袭来,雷霆之势穿体而过,微凉月色似乎也在此刻不忍直视,闭上漫天繁星,不舍寸余微霞落入人间。 狂暴怨气与修罗百年煞气相撞之后,并无想象之中恢弘灭世的场面,只有浓浓黑雾渐渐散去,一黄一红两道身影当空相拥。 她终究,抱住了他。 他眼中,终于有她。 为人坚韧,做鬼霸道的女人,终于,露出她索求一世,却从未如愿的女子模样。 她哭了,在他的怀里,放声大哭。 黄袍男子将她的头紧紧埋在自己的胸怀,轻轻抚摸她的背脊,柔声道:“来世,还做朕的皇后。” 红衣女子却带着哭腔拒绝道:“不,来世,我要做你的妃子,你最宠爱的那名妾侍。” 黄袍男子笑道:“天下女子共主都不做,要做无名无分的妾侍?不怕被正妻欺负?” 红衣女子泪如雨下:“我哪敢欺负她,她皱眉你都心疼许久,我何时,舍得多让你为她难过……” 正文 第六十二章 断刀斩长安(八) 长安城南,明德门外。 枯红满地,黄花堆积。 持刀的黑衣人终于开口,不知是对面前的白衣将军,还是他身后的大周帝国。 “我乃迦楼大将军傅雨,今日为与大周止戈,以迦楼气运立斩长安,生死各安天命,胜败皆为定言。以我父傅雨雪所传黑断刀,划清两国恩怨。” 许多围观之人闻言终知曲折,高声叫骂道: “两国恩怨,凭什么你一人说了算?” “你说你是傅雨你就是傅雨?” “你们迦楼先侵我大周,如今被我南宫将军一人力退不知惜福,还敢在我长安城下大言不惭!” “杀了他!替我兄弟报仇!” 围观之人大多只知有热闹可看,以为是寻常武林高手对决,鲜有人只黑衣之人便是迦楼战无不胜的战神,如今知其身份,国仇家恨义愤填膺,甚至有人举起石头砸了过去。 少数知此人身份的世家子弟和周边游侠也在人群中煽风点火,他们没见过傅雨,对他唯一的认知,就是敌国大将。 是他们的敌人。 群众里飞出的烂菜石头,傅雨无心抵挡,他也认为迦楼不该入侵大周,只是君王有令,臣子莫敢不从。他于心有愧,在此为己国罪孽受一番侮辱,能令他略感心安。 这些年,他杀了很多人,几乎都是不认识的人。 他不知道这些人是否无辜,但他觉得,不该由他来决断这些人的生死。 纵然,他只是迦楼威懿皇帝手中的一把刀,他从来没有资格,真正随他的心意,去做决断。 这一日,举国气运力斩长安,就是对威懿皇帝的交代,不仅要划清迦楼与大周的恩怨,还要划清,傅雨与威懿的恩怨。 便在人群投掷的异物即将触及傅雨之时,一道金光从长安城内飞速扩散,眨眼间便将傅雨护在金光之内。 傅雨看向飘然落子的南宫,轻声道:“谢谢。” 随后又朗声道:“今日一刀,长安若能抵挡,迦楼退兵,十年不犯大周边界。长安若不敌,迦楼大军将以举国之力,三月内攻打大周。” 城墙之上,张叙丰高声道:“傅大将军,此话是将军一诺,还是帝王一诺。” 傅雨道:“迦楼傅雨,可代威懿皇帝许诺。” 另一道悠扬之声,远远传来:“大周神农,允你此诺。” 便见明德门内,一名苍老乞丐,协同一位粗壮女子,远远看向此处。 张叙丰等人虽被城楼阻挡,看不见此人,却在闻声之后,领城墙上众文武官员,转身下跪,高呼:“参见陛下!” 随后在场诸人,除了寥寥几人,全都面带错愕的向那个方向跪下,齐呼:“参见陛下!” 且不说百官下跪,单论能让张叙丰下跪之人,在这天地间,也唯有神农一人耳。 所有人都知道了那个不修边幅的老乞丐身份,下跪之后,皆有余光仔细打量,想要一睹大周开国皇帝风采。 却只见,一个头发脏乱打结,连同满脸油腻胡须,将一张苍老面容遮得严严实实。谁能相信,这个看着年近百岁的老乞丐,就是当今世上唯一地仙,未及不惑的神农皇帝。 在场之人,连同南宫都一同跪下,唯有二人站立。 一人迦楼战神傅雨。 一人先前与书童闲谈的白衣少爷。 他的书童拉了拉他的衣角,示意他下跪。 他却恍若未觉,只是远望背向他,对着城内下跪的南宫。 小书童见拉不动少爷,只能将头埋得更低,似乎妄图以此来折中那个突兀站立的人影。 长安城内,亦有万民闻声下跪。就连酒楼之上,方在饮酒作乐之人,见势闻声,也停下推杯换盏的你来我往,伏地跪下。 这一场下跪,如同瘟疫传播,沿着朱雀大街,从南往北,一路望去,皆是伏地叩拜。 大周丞相张叙丰高声喊道:“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年老气却不虚,远远传开,随后整个长安城都在蓝采节这日,高呼“万岁”。 这一声迟来十年的“万岁”,终于在蓝采灯会这一天,响彻云霄。 长安百姓在十年以前,对这样的场面司空见惯。然而军中老卒,朝中老臣,皆是闻声落泪。 十年了,我们大周的主人,终于回来了。 那个沙场上谈笑风生的少年啊,他终于回来了。 长安城外驻守的二十万征西军之中,陆陆续续有人跪拜之后,卸甲解衣,露出黝黑却光洁的脊背。他们的身上,没有伤疤,不是因为他们多年的征战从未受伤,而是那个少年,每次都会亲手为他们上药。 那个少年曾说过,他是世间最好的医师,只要将士们能从战场上活着回来,他就能治好他们。 可是如今,这个少年,老得仿佛下一刻就要死去。 唯有太平坊内的老太监陈知规,也与马丰涛一同跪下,高呼万岁,可他双膝所跪,万岁所呼之人,却是他手捧宝函内的那颗头颅。 那个晁桀皇帝。 东郊皇陵,凌空相拥的男女,听到如潮水一般连绵推进的“万岁”,女子神色凄楚,男子却面带微笑。 他说:“新的世代,来临了。希望他是个好皇帝。” 曾经的少年欣然接受大周百姓的第一次朝拜,然后装模作样的道了一声“都起来吧”,偷笑过后见周遭百姓仍旧跪地不起,便请教身旁这位“皇帝界”的前辈,道:“怎么办,怎么喊他们起来?” 大龙女帝如实相告道:“说平身。” 神农又正色高呼:“平身……” 随后便是在张叙丰带领下,从未演练,却格外整齐一致的“谢主隆恩”。 神农摆摆手道:“客气客气。” 随后又高声传话张叙丰道:“传我话下去,以后大周百姓见到皇帝不用下跪。” 张叙丰拱手郑重道:“遵旨!” 大龙女帝却在此时催促神农道:“还打不打,不如我们先打?” 神农随即唤道:“那个黑人,你还打不打?” 傅雨知道此话是对自己说的,对南宫道:“你准备好了吗?” 南宫转身面对傅雨,金色棋盘早已铺就,双手伸张,左手一百八十一枚黑子,右手一百八十枚白子,凌空飞旋。随后黑白交错,纷纷落子于棋盘之上,黑白围猎相间后,皆是守势。 南宫正视傅雨,朗声道:“来吧!” 正文 第六十三章 断刀斩长安(九) 明德门外,黑白二人对立,一如那张金色棋盘上相互制衡的黑白二子。 虽然南宫从未刻意隐瞒,却一直鲜有人知,他的武器,是棋。 城外书童又问向白衣公子:“少爷,为何南宫少爷需要这张棋盘才能将你赠予他的天赋施展。” 白衣公子折扇敲击书童脑袋,示意他不要说话,专心看向战场。 明德门城楼内,白离尧无声离开人群,他早就看到随南宫一起到来的苁蓉,走至她身前。 苁蓉背靠城墙,面色潮红,在这雪后秋风中额头冒汗,显得十分狼狈。 白离尧也不说话,伸掌贴住苁蓉背后,运气为她排解。 气随意动,缓慢柔和的顺着奇经八脉凝至手心,再化作细流传入少女体内,不想白离尧的气刚刚探出,就被一股阴冷却锋锐的煞气抵挡,险些反噬。 白离尧迅速撤掌,提气入膺,意欲再添三成气,强行破体,却听身后传来陌生言语:“我来吧。” 回头看去,是名未曾谋面的黑袍男子。纵横沙场多年磨炼的危机感并未从此人身上探查出半点恶意,白离尧也不啰嗦,侧身让开。 黑衣人对白离尧点头微笑,无缘由的说了一句:“我叫帝缺。” 白离尧也并不回应,只是双手抱胸,冷眼相视。 这个人没有威胁,但是他并不喜欢。 大周的人身上,都有一股子人情味,这个人身上似乎并没有。 黑衣人帝缺也如白离尧一般,伸手贴在苁蓉后背,却未受反噬,只见苁蓉神色渐渐安宁,已无先前痛苦模样。 待到苁蓉眉宇舒展,黑衣帝缺才对白离尧道:“白将军,此人与我有旧,可交予我照拂。” 白离尧直接拒绝道:“不可。” 帝缺也不纠缠,又看向一旁立着的大剑,这把本来背在苁蓉背上的大剑,不知何时卸了下来。 就在这时,忽闻巨响,帝缺白离尧二人皆未循声望去,帝缺看着剑,白离尧看着帝缺。 他们都知道,外面的战斗开始了。 帝缺道:“白将军不去看看?” 白离尧道:“我相信南宫。” 帝缺叹气道:“可你却不了解傅雨。” 城楼之外,金光如红日,照亮了整个长安。 傅雨持刀凌空,蓄势良久,才如离弦巨弩,轰然劈下。 漆黑断刀不过两尺,此时握在傅雨手中,却如擎天巨刃,世人观之,可分山岳。 可那把刀,无论怎么看,都不过一臂长短。却无人怀疑,这把刀砍在城楼上,能将长安一分为二。 此时南宫已不再落子,手中拈着最后一颗白子,原地坐下,金色屏障已覆盖住整个长安,就连东郊皇陵,也能看到金光蔓延。 傅雨黑刀斩落,终触及金色屏障,二者碰撞之下金光再度摇曳,撕开灯火辉煌的夜幕,宛如白昼。 刺目光芒一闪即逝,围观众人目力出众者已高声叫好,为大周的骠骑将军喝彩。 “南宫将军威武!” “犯我强周,虽远必诛!” 一时间那些原本以武犯禁,无视法度的游侠门,此刻都成了忠君爱国之士,对于自家骠骑将军抵挡住号称不败的战神一刀与有荣焉。 南宫却是有苦自知,他不知傅雨会从何处来袭,便将整个长安都纳入棋盘之内。不仅耗费自身力气,也削弱了许多金色屏障的防御。 城内的叶玉青棠说道:“迦楼人为何留手?” 神农赞赏道:“大将之风。” 黑刀与金色屏障僵持片刻,南宫终于落下棋盘上最后一颗白子收官,只见金色棋盘上黑色逐一消散,满盘皆输。而后笼罩整个长安的金色屏障迅速缩紧,回笼到明德门前。 傅雨隔空与南宫对视后点头,示意他将施力。随后左手置于黑刀刀背之上,形若轻点,力逾万钧。 却见已比先前厚了好几番的金色屏障层层龟裂,黑刀寸寸逼近,似要将那已厚过城墙的金色屏障击穿。 城外书童诧异道:“这玩意儿是能打破的吗?” 白衣公子终于如实回答了书童一次:“本不应被打破。但是傅雨的黑刀,却是无坚不破。” 书童着急道:“南宫少爷要输了吗。” 白衣公子又道:“接着看就知道了。” 书童不满道:“又是这句。” 南宫眼见以他所知坚不可摧的金色屏障,在黑刀面前竟然如此脆弱,仿佛不堪一击,心中竟隐隐有了一股怒意。 “为何!为何!什么都给了我,最好的天赋给我,最坚固的玄武金甲给我,为何我还总失败!我当真是一名废人!”怒意怨气在心头交织,随着破裂之声从城上金光隐隐传来,南宫心里已无大战,只有怨恨。 为何,我有蜀山剑派开山之人传习剑术,却抵挡不住战场上一波冲杀。 为何,我有那人所赠玄武金甲,却守不住麾下百人性命。 为何,如今,连一把短刀都无法抵挡! 我当真是个废物! 南宫再无法抑制因为自己无能而带来的愤怒,竟然伸手一把拂去棋盘余子。那黑刀斩金壁的碎裂声,声声如魔音灌耳,摧残着南宫本就不够坚强的心智。 他才十六岁啊。 入过修罗场,未见人世间。 他曾被人捧到天上去,却一次次摔入深渊底。 他本该是战场上最骁勇的骑卒,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 如今,他却做了些什么? 离开蜀山之后,多少人因他而死,多少个家因为他再无团圆之日,多少鳏寡孤独再无所依。 都是他南宫的错,都是因为他的自负。 如今,他挡不下傅雨这一刀,身后长安会如何,大周会如何? 他仿佛已经看见,长安一分为二后,被大火燃尽,长安百姓家破人亡后带着恶意的指责。 “都是你!” “都怪你!” “全都是因为你!” 无数熟悉陌生的面孔在他脑海盘旋,一开始只是普通百姓,后来一一腐烂,或是毁容或是断肢,对他每一声埋怨都泣着黑血。 长安大火,白离尧,修颜涾,神农,张叙丰……一张张熟悉的脸都在大火中焚尽,萦绕在南宫脑海里,全都在说: “都怪你!” “啊……”他抱头痛哭嘶嚎,却忽然看见一个背影,在大火中,端着一碗汤圆偷吃。 他忍不住喊道:“苁蓉。” 那个背影闻声转头,却是一张被烧烂的脸,似乎还在笑,对他说道:“你吃汤圆吗?” 他再也无法承受,跪倒在地,金光终于消散,他多希望那一柄漆黑断刀能砍到他的头上。 不如归去。 “南宫!”一个熟悉无比的声音,忽然从他脑海中响起,振聋发聩间,他终于清醒一分。那个声音,总是让他心安。 “凝神。”那个声音再度传来,南宫猛然抬头,满眼血丝,寻找着声音的来源。 那是他的希望啊。 “白夜!白夜!”他无助呼喊着,就像从前那些雨夜中,惊雷劈落惊醒时一样。 “白夜!你在哪里!我怕!”南宫满脸泪水,一如十年前,初识模样。他害怕,只有那人,才能给他勇气。 “我在你身边。”声音如此温和,却让经历过沙场的战争英雄,仿佛找到了最坚固的堡垒:“别怕,那不过是一把刀。你曾经折断过很多把刀,这把刀也一样。” 南宫终于看见人群中站立的白衣公子,在对着他微笑,南宫哭着说:“我怕!我拦不住他!还会有很多人因为我而死!” 白衣公子传声入心,对南宫道:“不会的,你的玄武金甲是最坚固的盾,没有人能劈开。” 南宫哭喊道:“可他就是劈开了啊!” 白衣公子道:“他从没劈开,不信你抬头看。” 南宫闻言抬头,却见金色屏障完好如初,傅雨仍然凌空落刃,黑刃却被金色屏障牢牢挡住。 低头再看围绕周身的棋盘,依然黑白分明,手中仍持有一白子未落。 那白衣公子的声音再度传来:“意由心生,你只有足够相信自己,玄武金甲才会足够坚硬。不要露出缝隙,让敌人找到可乘之机。” 南宫来不及细思,就见当空矗立的迦楼战神,似乎对他点了点头,然后将左手放在刀背之上…… 东郊皇陵,黄袍徐晁桀感受着长安的变化,忽然有一股熟悉的感觉传来,他猛然抱住吕霓裳,狠狠的亲了一口,道:“来了。” 正文 第六十四章 断刀斩长安(十) 南宫的棋盘上黑白对立,手中悬浮着最后一颗白子迟迟不落。 傅雨左手按下黑断刀背,“呲啦”一声,那层脆弱金壁应声碎裂,如萤火悬空,星光破碎。 随后全城金色屏障一同消散,金粉洒落长安。 傅雨刀势不止,下落愈急,却见城楼之上,有人一步跃出,举刀冲天。 正是长安卫将军修颜涾,手持制式雨林刀,由下而上对空劈出。 南宫坐地缄默,金色棋盘中的棋子回溯,一一归去,回到南宫手中。他一手持黑一手执白,总共三百六十一颗棋子立于双手之上,渐渐融为一体,化作黑白两柄长剑。 身前纵横十九道逐渐消融,交织成一片金色战甲,覆盖在南宫白袍之上。 那些年脆弱不堪的自负,在一次次冲击下,终于变成自卑。 金色棋盘上,总是黑子多过白子,那是心魔。 他的棋盘,从未有过阵,向来只有势。 白色是希望,黑色是失望。 从战场归来后,他再未相信过自己。 但是他相信那人,人群中那道白衣的清澈目光,从未让他怀疑。 棋盘为甲,黑子作鞘,白子化刃。 此时的南宫,手持黑鞘白剑,再度从地上站起。 修颜涾的拔刀式在迦楼战神刀下不堪一击,触之即断,连刀带人从空中落下,狼狈不堪。 眼见南宫立于身侧,黑刀逼下,修颜涾竟还有闲心从腰间掏出酒囊饮了一口,又将剩下半袋丢向南宫。 从不饮酒的南宫这次并未拒绝,不顾黑刀斩落的威势,仰头痛饮一口,未来得及对应入喉猛烈的不适,就是拔剑追月,向夜空刺去。 黑刀斩落寂静无声,仿佛将夜风都一饮而尽,白剑却如朝阳烈日,光霞万千。 一黑一白,一暗一明,一灭世一重生。 仿佛是天生注定的对手,终于从各自的来处,或是九幽之下,或是九天之上,在人间相遇。 黑暗,终将光明吞噬。 漫长的寂静,肉眼不敢直视的光芒爆破,却听不到一丝声响。 白剑,仿佛将人间的光一瞬间豪迈挥洒,万里之外仍如白昼。 黑刀,恍若将人世的音须臾间疯狂吞噬,附耳左右皆是无声。 便是在这一刻,在场的众人都遇见了生平仅见的诡异,那绚烂的炸裂后,竟然如此安静。 仿佛是顽皮的天神剥夺了世人的听觉,又在世人觉醒之前,还给众生。 片刻之后,震耳欲聋的轰然炸响几欲轰碎在场众人的头颅,绚烂白光却倾刻被黑刀撕碎,只剩下一片黑暗。 这样强烈的反差,刺激的众人皆耳聋目盲,失去六识。 于是几乎所有人都选择了闭目遮耳,待到好不容易能感受到有风吹过之时,才敢睁开眼睛,向战场中央的二人望去。 他们很想知道这场威势近乎遮天的战斗,最终的结局。 然而,光线终于恢复如初的战场之内,人们失望的发现,这并不是结局。 黑刀与白剑在空中对峙,黑刀无法斩落白剑,白剑亦不能逼退黑刀。 双方就如此僵持着,却忽然听得傅雨朗声大笑:“好!当真好男儿!” 南宫不语,挡下这一刀,已耗费他所有心神,他必须心无旁骛。迦楼战神,本不是他一人可敌,所幸神农出世之日赠与他机缘,为他疏通经脉又茁壮筋骨,增强玄武之力。方才白夜暗中点播,化守为攻,才有了这柄白剑之威,堪堪抵挡住傅雨一刀。 傅雨似乎战得尽兴,又道:“早先有位不明来路之人,临别嘱托,要我手下留情。此时一战,方知多虑。来,战个痛快,我要出力了!” 南宫心道“要糟”,甚至还默默骂了一句关于傅雨生母的脏话,便眼睁睁看着傅雨左手摸过漆黑断刀,于断裂处,生出赤炎。 那赤炎凝结,包裹着刀身,又长出二尺,于是这把二尺长的漆黑断刀,便化作一柄四尺长的赤炎长刀。 白光宝剑与赤炎长刀相触之处,瞬间焦作,南宫还未做出反应,白剑就已被赤炎长刀燃烧断裂。 南宫惊慌下落,眼中倒映出刀上烈火,终于知道,方才所见长安大火因何而起。 他再度看向人群,寻找白夜的身影,神色慌乱,一如当年初遇时。 可是无论他如何搜寻,都已无法再看到那道让他心安的白衣。 “他终于,对我失望了吗……”南宫口中呢喃,双目无神后退,直到后背传来一阵冰凉,才知已至城墙,退无可退。 隐没在人群中的书童又问起他的少爷:“少爷,南宫少爷输了吗?” 白夜道:“不算输,他的对手本来就不是傅雨。” 书童道:“那是谁?” 白夜道:“他自己。” 书童道:“那他输了吗?” 白夜道:“结果尚未知晓。” 书童道:“那长安呢?” 白夜道:“长安?天下长安之地,何人可动摇?” 东郊皇陵,中央祭坛。 手持黄符的中年人感受到地底一股磅礴煞气翻涌,几欲撕裂大地。 他眼神坚毅,将黄符帖子在自己胸口,双手背对,右手在上,结成“反天印”。 黄符于他胸口燃烧,又见“胎光”,“爽灵”,“幽精”三道精魂破体而出,纷纷融入火光摇曳的黄符之内。 随后手腕翻转,双指向上,十指交叉,中指食指互扣,结成“五岳印”。 无名中年人头顶冒烟,烟气渐凝人形,分为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七魄,浩浩荡荡围成一道掌中云雾,将黄符包裹其中。 做完这些动作,中年人立于原地,再无任何生气。 阴风煞气拂过灰袍长发,却再也无法激起一丝波动。 人死入轮回,魂灭,则再不存于天地间。 肉身凝立如顽石,却有泪从眼中滑落。 “师傅,爹娘,我终究,还是失信了。无愧于天地,唯有愧于父母。” 他终究,无法再于来世,报爹娘于师傅的恩情。 他没有来世了。 三魂做引七魄做药,终于发挥出黄符最后的法力。 围绕在皇陵之上的漫天阴气,如被烈日穿透的乌云,凄厉嘶嚎,咆哮挣扎,却无法改变被肃清的命运。 邈邈九天之上,似有月明。 凌空光影飞掠,如彗星划空,稳稳落在皇陵之中,晁桀皇帝的灵位之上。 那是他的头骨,九死一生之局,真正的钥匙。 晁桀皇帝感受到镇压修罗煞气的阵法终将开启,当初他以自身为法器,才让既无修罗皇室,又无修罗象征的大周未受煞气屠戮。却在今日,将这份危机,和机缘,交付给新王朝的神农。 他看着身形逐渐消散的和熹皇后吕霓裳,露出她从未见过的愧疚神色,道:“你说你是为报复朕才自葬乱葬岗,要化为厉鬼与朕纠缠。可朕与你从小一起长大,怎会不知,你是为了化为鬼王镇压怨气。今日与我对立的若不是你,换做任何一条孤魂,此事都不会如此顺利。” 红衣女鬼渐渐模糊,只见她笑靥依旧,纵是鬼神之姿,依然倾国倾城。 “来世,还要与你纠缠。” 笑过之后,再无红颜,唯有泪珠凌空落下。 徐晁桀痴痴望着消失的红衣,终于在他眼中只有红衣之时,哽咽道:“可是你我,再无来世了啊……” 正文 第六十五章 断刀斩长安(十一) 东郊皇陵之上,红衣消散之处,一滴泪珠无声坠落,落地粉碎,浸透怨土。 接通皇陵与乱葬岗的狭长道路,融入那一滴泪后,就像虚掩的门缝被汹涌的大水冲开。 山崩地裂。 九幽开门。 惶惶间如有万鬼齐喑,马明罗手持黑气长矛,与持斧牛头鬼帅,引领数千阴差从裂开的地府大门中如蝗虫喷薄,肆意吸收满天萦绕的怨气。 皇陵中的怨鬼被无名中年人以魂为引,以魄作药,与黄符一同燃尽。乱葬岗上,无数孤魂野鬼在红衣女鬼消散后便群鬼无首,如无头苍蝇般游窜,被地府里爬出的阴差一一吞噬。 地府有地府的规矩,如此放肆吸收怨气的机会,纵然牛头马面为帅数百年,也从未遇见。 红衣吕霓裳用最毒最怨的死法,让自己的怨灵,成为乱葬岗上百鬼之王,目的却是要以己身镇压百鬼。 她的怨灵,因红衣血棺,活埋之躯,成就世间最恶的怨气,漫山怨灵如同群兽见山王,将多年积怨一同进贡给他们的鬼王。 可惜怨灵只有怨念,而无神识,不然早就可以发现,那个可怖的红色身影,心中仍有一丝炙热未泯。 便是凭借这一丝的爱与善,她为这片土地,灼烧出一片新生。 积年怨气入魂,再化泪,终于打开了九幽的大门。 人间此地的森森怨气,惊动地府冥王,派出鬼差绞杀。 这就是她的计划,在她得知那个他死后,便和无名中年人,制定的计划。 百年乱葬岗,百万冤魂,人间已无力阻拦,只有请来无名中年人的祖师马明罗,方可平乱。 眼看阴差围剿怨灵,红衣消散,黄袍男子垂下双手,转身望去修罗皇陵。 无名中年人和红衣吕霓裳都完成自己的夙愿,于人间消散,再无重生的机会。 这一次,该轮到他了。 这时的徐晁桀,并未去回忆从前,他只知自己这一生得到过天下,也失去过天下,爱过也被爱过。不论后世史书如何讨伐这亡国之君,他都已不在乎。 这一世活够了。 若有来世,还想再遇见她。 若没有来世,也足够了。 “朕从未悔。”纵然面对整个皇陵的列祖列宗,这位亡国之君,也能坦然说出这样不知羞耻,却依然豪迈的话。 他想起那个少年,心中诚恳道:“小子,照顾好朕的子民。” 就见煞气凝聚的晁桀皇帝飞落至头骨所在之地,于坟前点蜡,三烛亮起后,坟前石碑下落,露出一具未封棺的无头尸体。 那具白骨穿着和徐晁桀一样的黄袍,静静的躺在墓中。 徐晁桀将自己的头骨放入棺内,与黄袍白骨合为一体。 就见白骨之下,血色符阵幽光四溢,显然已经发动阵法。 徐晁桀转身出墓,灭尽灯烛,石碑又起,将他的陵墓封闭。 凌空急掠,眨眼间黄袍再至皇陵中央的鼎炉。晁桀皇帝悬空而坐,座下鼎炉发出与符阵一样的血色幽光,轰然下坠。 皇陵中央大地被鼎炉炸开一道裂缝,幽光从裂缝中渗透,冲击地面,拉开一道长长的裂纹。 随后幽光挤压地面,血气再出,皇陵中央的广场塌陷,鲜红血光从地底喷涌。 修罗最后一位皇帝面色如水,见身下再无存岩,皆是血海,闭眼下落。 “轰!” 如杯水入滚油,血气翻涌后炸裂,红光直冲云霄。 老太监陈知规在长安城内,也看见东方血光冲天的一幕,他放下一直高举的宝函,见其中的头骨早已不在。 这个在朱雀大街看了十年天下长安的老人,终于在此刻,血泪盈襟,嘶哑哭喊出一声:“陛下……” 长安城外,明德门下,南宫背靠城墙,静等那一刀斩落。 既然不能保住长安,那就和长安一起死吧。 反正,他早已不想活了。 从没经受什么真正的苦,从没失去过亲近的人,只是因为一次次挫折,一次次失望,便已心生死念。 终究,太过脆弱。 人群中的白夜轻轻摇头,自言自语道:“你要快些成长啊。不是每一次都会有人为你挡刀。” 所幸,这一次,还有。 良久没有感受到赤炎长刀及身的南宫,终于睁眼抬头,不解的望向傅雨。 离他不过丈远,那道还不够熟悉的倩影,在赤炎长刀下,烨烨生辉。 “苁蓉……”他有些失神的脱口而出,却并未喊得多大声,待到反应过来以后,再次声嘶力竭的呼喊:“苁蓉!快走,你打不过他的!” 那道身影却未回应,只见她踏出一步,竟然将傅雨生生逼退了两步。 南宫已无清醒神志分析战局,就要上前拖走苁蓉,起身之际却被一只大手按住肩膀。 含怒回首,竟是大将军白离尧。 “父亲,救救苁蓉!”南宫急切恳求道。 白离尧却将南宫按回城墙上,双眼注视战场,对南宫温言道:“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父亲,求求你救救她。”南宫不听白离尧的宽慰,只担心苁蓉的生死。 相识不过四日,他却不知何时,已将她看做家人。 白离尧依旧不理会南宫的求助,道:“傅雨的一刀,你已经拦下了。你没拦下的,是迦楼的一刀。” 南宫听不进,只是哀求白离尧放手,后者若不相救,他就自己去。 白离尧不急不缓继续道:“黑刀上覆盖的,就是传说中的迦楼气运。迦楼业火,燃尽诸恶。世人生而有罪,来此世间就是赎罪,未入仙门,业火无不可烧。” 南宫挣扎无果,终于听进白离尧的话,再看苁蓉与傅雨,竟见苁蓉似乎还略胜半筹。 只是苁蓉身上红光流转,难道就是傅雨的业火焚烧? 她是如何拦下业火? 南宫向白离尧道:“业火岂非无人可拦?” 白离尧道:“道法自然,阴阳相生。世间万物,总有相克。” 南宫道:“何物可克?” 白离尧道:“业火是迦楼气运,在大周,自然有大周的气运。” 南宫似有顿悟,道:“神农?” 白离尧道:“是修罗。” 正文 第六十六章 断刀斩长安(完) 傅雨双足已落地,刀却未落到长安城上。 因为一把宽刃大剑,在赤炎黑刀落地前,终将他拦下。 那名爱吃汤圆的背剑少女,不知何时进入战场,持剑迎敌。 傅雨号称战神,出世以来,罕逢敌手,战无不胜。所以迦楼的子民称他为战神,甚至连作为对手大周,也对此表示认可。 因为他的父亲,是上一个世代里,最强的刀客。 因为他是傅雨雪的儿子。 所以他拥有人间最强的黑断刀。 同时,他还是迦楼的象征,他的血脉里,有迦楼的业火。 最狂妄的刀,最贪婪的火,铸造出最强大的战神。 或许,全天下都认可,他是当之无愧的战神吧。 可偏偏,就有一人,不认可。 此时,这个人就拿着一把奇大无比的巨剑,拦在他的面前。 因为她,是修罗,是真正的杀伐之主,战争之神。 血色红光从长安东郊直奔城南,注入名为苁蓉的少女体内。 她双目狭长而猩红,手中长剑也缠绕着血红气机,从下往上,迎面抵挡住赤炎长刀的挥砍。 傅雨心中暗惊,却又暗喜。 惊的是,竟有人能与业火抗衡。 喜的是,终有人能与业火相抗。 纵有千军万马,在业火前也是不堪一击,他从不曾使出全力,这不是人间可以承载的力量。 他只是试探的让业火覆盖在黑刀之上,就令南宫一触即溃,此刻面前这位相貌陌生气息却熟悉的女子,竟能轻松抵挡。 他很开心,他想尽全力。 苁蓉面沉如水,却并非死水,而是止水。仿佛面对业火灼烧的并非其人。 血色煞气源源不断注入她的身躯,旁人都为她紧张,生怕她绝非纤弱却如何都算不得雄伟的身躯,被煞气撑爆。 血光在大剑之上愈发强烈,苁蓉的力量似乎也疯狂生长,刀剑相接,她进一步,傅雨就退一步,似乎下一刻,就能分出胜负。 城内的大龙女帝道:“修罗帝国遗失多年的象征,竟然在你大周帝国再现。” 神农得意道:“说明大周风水好啊。” 大龙女帝道:“大周和修罗的风水有何不同?” 神农心安理得道:“皇帝不同。” 大龙女帝道:“修罗出世,你大周江山危矣。” 神农道:“大周帝国和修罗帝国,只是名字不一样,天下依然还是这片天下,百姓依然还是那些百姓。修罗又不姓徐,谁做皇帝,与她何干。” 大龙女帝道:“那该恭喜你。” 神农道:“有何可喜?” 大龙女帝道:“大周终于有了自己的护国象征。” 神农道:“你说对了一半。大周一定会有自己的象征,但是不会是修罗。” 大龙女帝凝视神农,道:“是你?” 神农道:“不然呢?” 大龙女帝似乎面有怒意,道:“你与孤的一战,是否可以开始了?” 神农道:“别着急,等他们打完。我也好奇,真正的战争之神,修罗煞气,和如今的战斗之神,迦楼业火,谁能更胜一筹。” 城强下,冷静下来的南宫对眼前情形万分错愕,思绪回转之际,脱口而出道:“这是……张丞相的安排?” 白离尧道:“这是天命。” 南宫道:“父亲早就知道苁蓉是修罗象征?” 白离尧道:“先前只知煞气沉浮,似有异动,应是修罗降世的征兆,未曾想到会是你带回来这个孩子。” 南宫看着眼前气息陌生的少女,不再追问缘由,只问成败:“苁蓉能打得过傅雨吗?他刀上的火焰,只是一眼,都让我心魔缠身。” 白离尧道:“你可知修罗气运为何物?” 南宫道:“请父亲为南宫解惑。” 白离尧耐心道:“八国气运,虽然都是六道剑神所赐,却各有所指。迦楼有业火,可燃尽世间罪。修罗有煞气,能让世人念头混沌,心生绝望。 “前朝修罗帝国,以死人冤魂滋养煞气近百年,使得人心溃败,邪念横生。修罗帝国,当真如人间修罗场。世人再无恭良淑德,人人杀戮无忌,妻儿父兄之间一言不合拔刀相向。 “这便是修罗气运带给修罗帝国的混沌,虽然战场上修罗士卒悍不畏死,凭借煞气吞噬心智,能以一敌百,无他国胆敢犯边。但国内亦是生灵涂炭,法度荒废。” 南宫虽仍未从先前的失利沮丧中解脱,却更放心不下苁蓉处境,接着白离尧的话道:“所以修罗的气运,是让修罗子民迷失心智,增强战力,却因此失去人性。如此说来,亦是得不偿失。” 白离尧道:“的确如此。” 南宫道:“这样的帝国,早该灭亡。六道剑神为何会将这样的恶魔留在人间?” 白离尧道:“六道剑神是何人物,轮不到我们来评判。我和老张更相信,是修罗皇室没有将修罗气运用对地方。” 南宫见苁蓉与傅雨之间的战斗似乎要落下尾声,此时已恢复常日冷静神色。唯一与先前不同的是,因为修罗关乎眼前人,他多了一丝尚未察觉的好奇。 他追问道:“后来呢,为何修罗又消失数年?” 白离尧道:“因为这样的人间地狱,纵然是心狠手辣的统治者,也知难以长久。于是在四十年前,上一任修罗象征垂死之际,与修罗皇室一同将修罗气运镇压在皇陵之下。这些年,新的修罗象征并非从未现世,只是修罗皇室有意雪藏,甚至,抹杀。” 南宫道:“如此说来,修罗皇帝竟是好人?” 白离尧道:“不识其人,不论是非。” 南宫道:“修罗煞气,既然是蛊惑心智的妖魔,如何抵挡住迦楼业火?吞噬罪恶的业火,不正天生克制罪孽缠身的煞气。” 白离尧道:“火可融冰,冰可灭火,最终的结果,都是化冰为水。所谓上善若水,不过如此。” 南宫忽然笑道:“张丞相教的?” 白离尧罕见脸红呸道:“你老子我就不能自己悟?” 南宫道:“不明白,请赐教。” 白离尧道:“意思就是,修罗煞气,本身就是罪,所以,也不把罪当成罪了。火可以烧柴,烧书,烧城,唯独,会和冰同归于尽,也是一样的道理。” 南宫道:“这些话我倒相信是你自己感悟的。” 白离尧一巴掌拍在南宫头上,骂了一句臭小子。 战场中央,傅雨被苁蓉一连逼退五步,脸上却有开怀笑意,持刀右手徒然用力,四尺赤炎猛烈扩散,终于不再后退,与苁蓉势均力敌。 看到此处,南宫又道:“修罗煞气既然如此恶毒,今日重现于世,是否又是一场更大的劫难。” 白离尧说着本该自得的话语,语气竟然十分沮丧,道:“我们有神农。” 南宫心有所感,回头望去,城门之内,一名蓬头垢面的老乞丐,已经行至城墙之下,缓慢而坚定。 而他身后的高大女子,竟然摆出起势,气如江潮,向灰袍乞丐一拳砸去。 正文 第六十七章 旧土发新芽(一) 迦楼战神,黑刀傅雨,熊熊赤炎从长刀蔓延,覆盖全身。 黑衣包裹在赤炎之中,宛如一团火球。 手持大剑的少女苁蓉血气缠绕,与傅雨势均力敌。 血色煞气从东郊皇陵源源不断的传入苁蓉体内,赤炎业火亦如滚滚长河奔流不息,两相交错下,星流霆击,一片青烟一片红,炎炎气焰欲烧空。 两国气运在方寸之地碰撞,气势如虹,殃及池鱼。南宫手中黑鞘白剑再现,几次挥舞后,玄武金甲化作四面金壁,将傅雨苁蓉二人笼罩其中。 金壁如同金樽续酿,修罗煞气与迦楼业火做酒,很快就从金壁上方的偌大空隙中溢出。 围观众人中不乏悍不畏死之辈,既是好奇,又妄图吸纳这一道道汹涌的国运,上前出手引导溅射的流光入体。 只见一人将将触及一缕煞气,立刻双眼猩红,神志不清如困兽,嘶吼着冲向周围其他人,却被另一名触碰业火而焚烧的人相撞,立刻如滚油扑火,一同爆炸燃烧。 煞气是罪恶,业火专烧罪恶,在修罗和迦楼控制之下,便势同冰火,可在常人间,却是火上浇油。 烈火焚烧之人在人群中痛苦的横冲直撞,南宫眼见无法阻拦,愈加催动金壁蔓延。 他的玄武金甲也承受不住业火与煞气的冲击,只能通过不断扩大,来驱散围观的人群。 可是战场中央的二人仍然在增加力量,初遇修罗煞气的苁蓉无法掌控这股力量,好不容易寻到对手的傅雨更渴望放手一搏。 金壁的扩张远远比不上两国气运膨胀的速度,裹着煞气的业火焚烧之下,竟然将金壁渐渐融化,先前被金壁阻拦的气运也如火山喷发,汹涌咆哮。 终于,煞气业火融为一体,金壁一触即溃,南宫胸口似有千钧重压,喷出一口鲜血,向后倒去,被白离尧稳稳接住。 煞气业火似岩浆滚滚,所过之处皆为焦土。围观之人四散逃逸,慌乱中一名女子被撞倒,想要挣扎着站起却感受到后背一阵剧痛,显然又被逃离的人身上佩戴的武器误伤。 女子仓皇之际,在人群中寻找那名带她出来观战的年轻游侠,终于看到那双熟悉的清澈眼眸,伸手求援,却换来昨日还多情似水的那双眼中,无限的憎恶。 这个眼神,比业火焚身,更加令她痛苦而绝望。 她垂下手臂,不再挣扎,任凭人流在她伏地的手掌和背脊踩踏。当初为了那双似水眼眸,离开家族,与心怀天下的年轻游侠私定终身,浪迹天涯。她只觉得自己就像说书先生故事里的女侠一般,豪迈洒脱,笑傲江湖。 如今,同一双眼中,她看见了令她绝望的厌恶。在那道熟悉身影的无情转身之后,她同于明白,自己不过是那名野心勃勃的年轻游侠身边所挟的一件饰品,自己和他手中那把从不曾出鞘的长剑,腰间精心养护的玉佩,没什么差别。 前几日,他还眉飞色悦的说起刀斩长安的盛事,要与她一起,见证江湖里最扣人心弦的高手对决。 她一如骊珠生花,笑靥不假,娇嗔道若被伤及如何如何。 年轻游侠信誓旦旦的举剑示威道:“谁若胆敢伤你分毫,我便与他同归于尽。” 她慌忙掩住年轻游侠泛着胡渣的干涩嘴唇,道:“不许胡说,不许拼命,我已背离家族,若再失去你,当真只剩孤苦无依。” 年轻游侠将她拥入怀中,嘴上说着粗浅俗气的誓言和情话,少女却一一当真。 如今,她终于开始后悔,对当初离家的那份义无反顾,对母亲苦口婆心的视而不见。 业火的热浪冲袭,她几乎能感受到那些刻骨食髓的疼痛,心中却只想着:“如果能从来一次,宁可不见这江湖,宁可不做那女侠,宁可相夫教子,了却一生,也不要再离开那座城,那道家的门。” 她终于回想起爹娘的模样,似乎不再是从前那样刻板顽固,不可理喻。原来爹爹也是那般可爱,原来娘亲也是温柔慈祥。 就连那位总是对她献殷勤的世交公子哥,也少了许多木讷,多了一些率直。 她真的好后悔。 可是从来,都无人有幸得到那一瓶后悔药。 “再来一次的机会,何其珍贵。” “所以,你要珍惜。” 忽然一个温润柔和的嗓音,闻之如白玉滑过细嫩的腰肢,如冬日料峭时含在喉间的红糖温水,让人心驰摇曳。 女子闻声抬头,只见一位白衣偏偏的少年公子,面如冠玉,双目中似有星辰大海,甚至让她觉得,纵然人世险恶,有他此生亦值得。 她失神道:“你来救我吗?” 白衣公子捏着她的下巴柔声道:“来提醒你而已。” 说完,竟然就此转身离去,身边还有一名书童伴随,亦不出手相救。 女子忽然有了强烈的求生欲望,她想活下去,想爬起来找到那位公子,跟他说她很珍惜,顺便教训他的无礼。然后与他相杀相爱,纠缠半生。 可是她回头之际,煞气业火扑面而来。 这一次,是真的没有机会了。 她闭上眼,祈祷自己的死状,不要太过狰狞。 希望那位公子,能为自己吊唁。 许久之后,也没有感受到想象中的蚀骨之痛,甚至有清风拂面,带来一片舒适。 她睁开双目,再不见炽热火焰,眼前一片绿意盎然。 是一片交织的藤蔓。 傅雨和苁蓉的战场之外,数万亿的细长青绿藤蔓互相依靠,继金壁之后,编织出一片新的城墙。 被煞气业火焚烧过的焦土之下,新芽破土,浴火重生,肉眼可见的成长着。 这些来历不明的纤纤弱草,汲取着迦楼与修罗流溢的气运,疯狂生长。 那些一触及焚的煞气业火,也在这片绿意包裹中,不再外泄。 城门之下,南宫震惊的看着双手撑地的神农,终于知道,这个像老乞丐一样的邋遢皇帝,为何能成为大周的信仰。 从他手掌下的青石板中,不断有绿芽和藤蔓四处蔓延。 南宫的玄武金甲来历惊人,却在迦楼业火之下,一触即溃。那煞气业火,更是伤及本源。可神农滋生出的这片绿意,不仅没有被煞气业火焚烧,反而将其视作养分吸收,供己身生长。 神农竟然还回头对南宫眨了眨眼睛,似有得意,道:“厉害吧。” 南宫错愕道:“历……厉害。” 他忽然想起什么,疑惑的回头。 他终于想起来,片刻前就向着神农飞奔过来的天下第一。 大龙女帝,叶玉青棠。 一拳可掀山的女人,一个无人可拦,无人敢拦的女人。 就连迦楼战神傅雨,未使用迦楼业火前,也无法抗下她的一击。 此刻,却被一个胖子拦了下来。 那个没有左臂,右手还被砍去拇指的胖子,那个传说是六道剑神长孙之人。 蜀山剑派开山祖师,鲁大富。 南宫认出了熟悉的背影,失声喊道:“师傅……” 正文 第六十八章 旧土发新芽(二) 片刻之前,见神农坐地生根,开出一地新芽的大龙女帝终于忍不住,蓄势出拳。 长安的百姓从未见过这位号称天下第一的女人,更无几人见过她亲自出拳的威势。 天下沃土何其辽阔,国与国之间的距离,对很多人来说,一生都无法跨越。 长安百姓所知的大龙女帝,是天神武皇,气吞山河,庄严可怖。谁能猜想,朱雀大街南端,这个黝黑壮硕,步伐沉重,宛若农妇的女人,就是天下第一的叶玉青棠。 略通武艺的人,都会鄙夷她的身形,移动起来没有丝毫高手的轻盈,就像一头刚睡醒的棕熊。 可是真正的高手,却知这样的动作,潜藏着怎样的危机。 天下第一的女人,都控制不住的力量。 随手可掀山,倾力,则可灭国。 她缓慢的跑动着,拳头与肩头平举。学步的稚童冲刺起来,也比她迅捷轻巧。 缓慢的步子,缓慢的拳头,没有丝毫气势。 却让坐在酒楼上饮酒观天的徐悲凉,胸口压抑,几乎碎裂。 有这种感觉的,并非他一人。在场修为有成者,都能感受到这令人窒息的威势。 反而是街边好奇的稚童,瞪着天真无邪的双眼,毫无异样。 大龙女帝的拳,依旧是缓慢而笨拙的拳,却足可让百年前人王境以上的高手,从心底生出惧意。 不知何时,一个胖子优哉游哉的走到神农身后。他不过一身简陋布衣,袖口还有焦黑痕迹,右边长袖空空荡荡,左手持着一把带着饭粒的木勺,拇指齐根斩断。 大龙女帝见到此人后,去势不减。旁人看来,就像是个心智残缺的傻大个,要去欺辱一个残疾的胖子,而那个胖子身后,还有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这样滑稽的一幕,却可以说,是当今天下,最强三人的战斗。 因为那个胖子,是六道剑神的长孙,御剑纵横一甲子的蜀山剑派开山祖师。 曾有传说,百年前六道剑神飞升时,这个胖子已近而立之年。在剑神飞升后,他接任蜀山剑首,开创蜀山剑派,迎接各路挑战六十年,从未出手第二剑。 四十年前,他将蜀山剑派掌门之位传下后离去,有人猜测他是飞升,也有人猜测他已离世。 当然,此刻也不会有人认出,这个看起来三四十岁的独臂胖子,就是货真价实的蜀山剑派开山之人。 大龙女帝的拳终于迎了上来,却避开鲁大富,直袭神农背后。 她相信神农这样的地仙,早已过了用肉眼看世间的境界,他一定能感觉到,她的拳到了。 这一拳,平静无波,却用上她七成力气,砸在地上,必能将一郡之地,一分为二。 却见那个浑身烟火气的胖子,笨拙转身,举重若轻拿木勺挥下,似乎只是轻轻落下,就将天下第一的女人,势在必得的一拳,随意拍落。 大龙女帝整个身体都随之翻转一圈,重重摔落。 肉眼不可见的一道细纹从她身下的土地裂开,飞速蔓延。 裂纹南行被神农一掌拍下,北归被鲁大富一脚跺住。 在场唯有白离尧看清了这一幕,似乎长长舒了一口气。 南宫不解道:“有何讲究?” 白离尧道:“若非陛下和鲁掌门阻拦,大龙女帝落地,可比迦楼战神那一刀,对长安危害更大。” 南宫道:“会让长安一分为二吗?” 白离尧道:“那是最好的结果。” 南宫不再追问,因为他忽然感觉到一阵余波从神农身侧传来,令他心悸。从他身边穿过后,仿佛还吹灭了部分煞气业火。 这可是,已经被地仙神农阻挡后的余波啊。已经胜过他的白剑倾力一击。 那边手持饭勺的胖子笑眯眯对大龙女帝说:“人家两国之争,你捣什么乱?” 大龙女帝艰难起身,有些狼狈的搓 捏右手。并非是鲁大富一勺子有多大力道,若真是如此,她身下的裂纹也不会仅仅一道而已。 而是那一勺敲击的角度和位置,正好是她全身上下,唯一一处力道不均的地方。她出拳缓慢,步伐沉重,并非有意藏拙,而是这一拳之威,以她不足两百斤的肉体,很难控制。她只能将余下的三成力均匀分布在体内各个关节,小心翼翼的控制着力量的释放。 这一拳,她只用了七成力,她也只能用七成力,再多一成,她就无法控制。大龙女帝随意释放的八成力,足以扫平九千里。 鲁大富那一勺,十分精准的打在大龙女帝手背经脉上,生生将她的拳势转了方向,打在地上,也反噬到她的身上。 此时的大龙女帝终于想起神农早前说过的话,这位人间至高的帝王,竟然十分恭敬的躬身道:“尊上可是蜀山鲁掌门。” 鲁大富笑着摆摆手道:“早就不是了。” 早就不是了,而非“不是了”,说着否定的话,却是承认了。 大龙女帝虽然对鲁大富毕恭毕敬,却天性直率,指着神农开口道:“孤还要与他打过。” 鲁大富摇头道:“现在不行。” 大龙女帝道:“待他吸收完修罗和迦楼的气运,就再无机会。” 鲁大富道:“你只是想打架,不如我陪你打。” 大龙女帝道:“与地仙一战,乃孤一生夙愿。” 鲁大富道:“哦?你的意思是,我没有资格和你打?” 大龙女帝良久不语,言下之意显而易见,她也认为,如今再无法握剑的鲁大富,不是她的对手。 南宫却在此时问向白离尧:“什么叫做:等神农皇帝吸收完气运,就没机会了?她在害怕?” 白离尧却流露出明显的悲伤神情,这样的神情,南宫只在神农出世那天,自言将死时才从白离尧的脸上看到过。 开国大将,多是血泪枯骨堆积的金腰带,什么样的事,能让这座铁打的丰碑,缠上阴霾。 白离尧没有直接回答南宫,只是忽然说道:“你,该去拜一拜他。” 这样没头没尾的话,南宫却不问缘由,立刻对着神农下跪,深深一拜,抬头时正好与神农目光相对,见他面带笑意,眼中却似有泪光。 未待南宫再问,白离尧就告诉他:“因为,陛下吸收完这份气运后,就要归天了……” 正文 第六十九章 旧土发新芽(三) (作者注:今天开始搬家,去新的城市创业,所以发的文都是裸更未修,回头有时间重新改,见谅,感谢支持。) 大龙女帝对鲁大富道:“孤不知尊上这些年是何境遇,然平心而论,尊上的确不是孤的对手。” “尊上”这个词,一般是对他人父母的敬称,极少时会用作对地位极高之人的尊称,此时显然是后一种意思。 大龙女帝念头通达,才使得拳法刚猛直接,她不会说些弯弯绕绕的冷嘲热讽,每一句都是由衷肺腑。 在鲁大富身上,她的的确确能感受到一股强者的气息。对于平凡江湖人来说,足以称得上是一流高手。 可是一流高手,和顶尖高手之间,有难以逾越的鸿沟。 傅雨是顶尖高手,神农是顶尖高手,他们都有资格与大龙女帝一战,可惜眼前这个气息返璞归真的胖子,当真不是她的对手。 鲁大富还未答话,神农却分心道:“傻大个,打架不是力气大就能赢。仙天圣王的武力境界都废除一百年了,你怎么还如此腐朽,受锢于境界。” 叶玉青棠并不多想,神农这么说,她就这么听。对与不对,打过就知道。她扎起马步,双拳平放于腰间,再度摆出一个无比朴素的起手式。 鲁大富摇了摇头,将手中沾着饭粒的木勺抛向空中,道:“别在城里打,长安承受不了。” 神农身后数道藤蔓如漩涡般伸长,于城墙之上,交织出一片绿地。 饭勺升空之势用尽,即将下落时,绿地也已铺就,饭勺刚好落入绿地正中央。 大龙女帝一跃腾空,鲁大富也随之跃起,皆落于绿地之上。 鲁大富俯身捡起饭勺,一如往日,在军营里一般,看不出半点气势。 大龙女帝却郑重其事,与鲁大富对视点头后,发起冲锋。 她仍是慢悠悠的前行,步履蹒跚,鲁大富站在原地不动,静等她到来。 又是一场,在外行人眼里的孩子打架。完全不似绿地下方,年轻男女刀剑相向那样精彩纷呈,赏心悦目。 缓慢而艰难的一拳终于来到鲁大富身前,他依然是不急不缓轻轻挥动木勺,拍在叶玉青棠黝黑粗大的手背上。 “啪”的一声脆响,是木勺敲落手背的声音,随后便是“轰”的一声,大龙女帝挥空的拳头砸在空中,凭空出现一面巨大的裂纹。 这道裂纹,无论是鲁大富,还是大龙女帝本人,都不知道意味着什么,只有站在城楼之上抬头仰望这片战场的帝缺,饶有兴趣的摸着下巴。 裂纹一闪即逝,无形气浪随之炸开,又被迅速生长的藤蔓阻拦,吸收,化为养分。 此时大龙女帝终于明白神农的力量本源,就如迦楼的业火,修罗的煞气。属于神农的力量,是吸收。 而神农的强弱,便是这份吸纳之力的极限。他能吸收的力量越多,他就越强。所以神农与大龙女帝之间,无须交手,也可分出高下。 只要,她能砸烂这个地方。 思及此处,大龙女帝放声大笑,这就是她一直追寻的战场,可以让她放手一搏的地方。 她收回拳头,再不是小心翼翼的马步横拳,而是双腿一前一后,左臂竖举护面,右拳横放,运气用力,筋肉鼓胀。 鲁大富依然手握木勺,静观其变。 大龙女帝右脚一蹬,凭空消失,纵然白离尧有心探查,也难寻踪影。 下一瞬,这个黝黑壮硕的女人便携带着惊天动地的威势出现在鲁大富身侧,全力挥拳,直冲面门,破空之声如同炸雷。 鲁大富仅仅是侧头向右,便避开大龙女帝这威势惊人的一拳,左手木勺迅捷且轻快的敲击在大龙女帝的腰间,竟直接将她打飞出去。 南宫一直注视着前方傅雨与苁蓉,他们二人之间的战斗变成了两国气运比拼,一时之间难分胜负。 一旁的修颜涾调养气息以后,起身站在南宫身侧,却一直关注着上空绿地的战斗。 他自言自语道:“大龙女帝如此不堪一击?” 白离尧却十分有耐心的为这位晚辈解惑道:“那一拳虽未击中,但是拳风刚烈,换做我来,就算避开肉拳,也会被拳风砸碎头颅。” 修颜涾道:“如此说来,这位鲁掌门,倒是练就了一身钢筋铁骨。却不知何人能断其一臂。” 白离尧道:“这一世的鲁掌门,只是肉体凡胎。他能与大龙女帝抗衡,靠的是百年修养出来的剑意。每一次动作,看似简单,实则是看清了大龙女帝每个动作的破绽,精准出手。你们没有这样的眼力,看不出来门道不足为奇。” 南宫却插话道:“就像雷霆风暴的阵眼,在肆虐汹涌的中心,总有一处风平浪静。” 白离尧点头道:“是这个意思。” 修颜涾道:“大将军能看到这个阵眼吗?” 白离尧道:“我能看见,却抓不住。” 却见大龙女帝倒地后转身翻起,巨大身躯异常灵活,还在空中便凭借腰力凌空甩出一道鞭腿。鲁大富仅是后退半步避开,手中木勺在掌中翻转竖立,从下往上点在大龙女帝膝盖背面的腘窝上,竟让这具人间至强的肉身感到彻骨生疼,停下攻势。 大龙女帝退后几步站稳,鲁大富也不追击,举起饭勺轻挠后背,将米粒都粘在了衣服上。 女帝原地跺脚,疏通经脉。方才一击竟然让她有了经脉断裂的错觉,气息凝至,运输不畅。此时她才正视眼前这个四十年前天下无敌的剑道至尊。她从未轻视他,却没想到,此人的强悍,超出她想象太多。 这一百年的武道,以意为尊,一点看破,便是无敌。 而在百年前,世人习武,以力证道,形容一人武艺高强,多是看他抬手间如何翻山填海。 大龙女帝是这一百年的一个异类,在所有人都不修体只修意时,她凭借着天生的强悍体魄和多年孜孜不倦的修行,成就天下第一无人可敌的威名。 然而她却未曾想到,四十年前剑意平天下的蜀山剑派开山祖师,消失四十年后,竟然以“技”服人。 纵然大龙女帝倾力一拳可开天门,打不中,终究无可奈何。 她并非容易气馁之人,否则也走不到今天这一步。想明白了自己输在哪里,只会让她更有斗志。 一拳打不中,那就十拳百拳。 大龙女帝修整好气息后,再度冲击,双拳齐出。 正文 第七十章 旧土发新芽(四) (昨晚收拾到凌晨三点,今天开了七个小时车,熬夜苦更文字质量下降请见谅,先把故事写完,以后再改。) 大龙女帝这次双拳齐出,并不近身,凭借着猛烈拳势将虚空炸裂出层层波纹,向着鲁大富席卷而来。 鲁大富见两股诡异不可名状的力量袭来,终于不再凭借身法躲避,剑意随念起,身前凭空出现一道碧色剑影,以剑穗为中心,按照二十八星宿排列顺序旋转。 那两道破碎虚空的波纹,虽然就连大龙女帝己身也不知是何物,却是她所知最为锋利之物,波纹所及,无坚不摧。 若是常人,就算是神农的绿藤,恐怕也会随之破裂。偏偏此时御敌之人,是当年六道剑神之后,亲眼见证六道剑神如何踏碎虚空剑开天门。 他不知其所以然,却知其然,碧色剑影螺旋飞渡,接引这两道拳势,顺着剑花一路往上,飞向苍穹,消散当空。 大龙女帝口赞一声“好”,这是她第一次见人化解此技。 随后再度出手,一连数拳,滔滔不绝。 鲁大富拿着饭勺凌空指点,碧色剑影也随之舞动,并不与拳势相触,而是引出几道气流,将拳势带向他处。 城墙之下修颜涾道:“这也是剑意?是技巧而非武力?” 白离尧道::“是神乎其技。” 接连十波拳势皆被鲁大富不急不缓一一化解,大龙女帝战得尽兴,连绵出拳后凌空翻身踢出一脚,来势更猛。 鲁大富剑影流转,却无法引动这一道刚烈无比的腿势,竟然直接扔出饭勺,与那一道劲气相撞,轰然炸裂。 大龙女帝这一腿,纵然是铁铸的城墙,也能踢穿,却只能和鲁大富随手扔出的饭勺,打出个势均力敌。 鲁大富摊出左手,道:“我没武器了,你可是要欺负我?” 大龙女帝自然不会说出她也未携武器这样斤斤计较的言语,豪爽道:“与尊上打得尽兴,想要什么武器,孤赠与你。” 说完想起这不是在她的帝国之内,又补充道:“孤去给你抢。” 她也不用“尊上”这样的称呼,之前是因为鲁大富在习武之人中的超然地位,如今称“你”,却更是认可。 鲁大富道:“这个饭勺跟了我二十几年,用得十分顺手。” 大龙女帝道:“好说,孤再去为你寻一只来。” 鲁大富道:“你找来的也不是我的饭勺。” 大龙女帝道:“有何讲究?” 鲁大富道:“你从未使过兵刃?” 大龙女帝伸出双手,道:“这便是孤的兵刃。” 鲁大富道:“若是斩了你这双肉拳,给你换上一双铁铸的拳头,何如?” 大龙女帝摇头道:“不可,静脉不畅,使起来不痛快。” 鲁大富道:“这饭勺也是如此。你再找一个来,年头,手感,重量分布,都不对。不称心,自然不如意。” 大龙女帝道:“若是同出一源,可否替代。” 鲁大富道:“不行,上面粘的饭粒数量,粘性,时日,都会影响手感。” 大龙女帝恼道:“怎会如此麻烦。如孤一般用拳多好。” 鲁大富道:“拳有拳的用法,饭勺有饭勺的用法,各有各的乐趣。” 大龙女帝沉思片刻,忽然道:“多谢指点。” 鲁大富笑道:“这番悟性,你配得上天下第一。” 大龙女帝却未见喜色,依旧木讷道:“既然尊上再无一战之力,孤还是去找神农决出个胜负来。” 鲁大富讶异道:“倒是没看出来,你这傻乎乎的模样,居然还会用激将法。” 大龙女帝不再多言,转身便要离去。 鲁大富道:“等会儿,饭勺没了,我还有别的。” 大龙女帝停下脚步,转身看着鲁大富,静待下文。 鲁大富道:“你怕是忘了,我们蜀山人,是用剑的。” 大龙女帝道:“尊上剑在何处?” 鲁大富道:“你在骂我?” 大龙女帝转身又要走。鲁大富高声喊道:“就在此处。” 城墙之外,绿藤交织出一个巨大的花骨朵,将傅雨苁蓉二人包裹在其中。 煞气红光逐渐稀薄,似乎已从东郊皇陵全部注入苁蓉体内。此刻的持剑少女浑身冒着血气,双目猩红消退,渐渐恢复清明。 对面的傅雨面带笑意,似乎比苁蓉更加从容,眼见少女眼中再无血色,化作一片迷茫,他也渐渐收回业火。 赤炎长刀褪去火焰,再次化作一柄漆黑短刀。与之相抗的大剑也不再散发血气,恢复本来模样。 傅雨感受着少女的力道消散,随着她一同撤去施加在黑刀之上的力量,各自后退一步。 他对她笑道:“谢谢。” 苁蓉不解,皱着眉看向他。 他又道:“打得很开心。而且,问心无愧。” 是的,他问心无愧。这一刀,他的确尽力了。 看似雷声大雨点小,似乎无疾而终,但是他自己知道,眼前的少女,的确能抗下自己全力这一刀。 再打下去,无非是各自耗费气运,即使业火胜了煞气,却无法再与她身后的神农一战。 他认为他就是输了,他的一刀,斩不了长安。 尤其在见识过神农真正实力之后,能够吞噬煞气业火的绿蔓,根本不是黑刀可以斩断的。 “迦楼和大周的战斗,结束了。”随着傅雨的话出口,一阵秋雨突如其来,降临人间。似乎要浇灭这个战场里残留的业火,洗涤这座城里的煞气。 南宫抬手间,战场之下出现一面金色光壁,将傅雨苁蓉二人托举出绿蔓编织的牢笼,他看着苁蓉,忍了再忍,终于没有伸出手。 苁蓉却读懂了他关切的眼神,冲过来拥抱南宫。 南宫终于也抱住了她,感受着她的发丝,撩拨着自己的鼻子发痒。 南宫第一次知道,原来女人身上,有如此好闻的味道。 他靠近她的耳朵,轻声道:“谢谢。” 女子也轻声回应他:“我要吃汤圆……” 傅雨含笑看着这两人,难得明媚,未有羡煞。 白离尧看向神农,想要与他来一段长辈间的相视一笑,却发现,神农并未关注此处,而是继续往大地之下注入力量,让大地发出新芽。 便在此时,高空绿地之上,鲁大富高声呼喊道:“小姑娘,借你的光元剑一用。” 正文 第七十一章 旧土发新芽(五) 独臂的胖子,姓鲁名大富。 知道他的名字之人并不少,至少二十万征西军,都是清楚的。 可是知道他身份的人,却真的不多。虽然不是秘密,也无人有意隐瞒,但是昔日蜀山剑派开山祖师,如今在帝国军队中担任一名伙夫,并不是什么值得宣扬的事。 知道他身份的人,都发自心底的尊敬他,并不会以此取笑。 偏偏,此刻就有人笑了。 光元,那把可谓百年来最负盛名的绝世好剑,曾为六道剑神鲁正礼上开天门,下斩九幽的传奇兵刃,如今,却被一个独臂的胖子随口喊出。 可笑不自量,光元剑,是你想借就能借的吗? 不知道鲁大富身份的世家子弟和江湖游侠,闻言都好奇的看过来,其中不乏生性桀骜之人,笑出了声。 今日,傅雨刀斩长安,说得气势恢宏,结果却是虎头蛇尾。 大周的骠骑将军不堪一击之后,救援女子虽然煞气惊人,也不过是和傅雨拼了一剑。 这算如何? 传闻中起手撼山河的高手对决呢? 一句打得开心,就结束了? 高手,真正的高手,毕竟是少数。大多人只看出来刀剑相交,各自退让,之后便是神农的坐地生根,至于上空那场战斗,更无几人关注。 他们却不知,方才若非傅雨有意相救,如今的大周长安,便是一片行尸走肉。 神农曾对大龙女帝有言,如今种种,皆是机缘。 迦楼不出手,修罗如何出世。 凡尘种种,历目往来,不过是张叙丰棋局之下的无悔落子。 一切,皆如他所愿。 而这些事的起源,便是三月前,那名背负大剑的女子入京。 这一刻,大周等了十年。 少女重新背上的大剑,在鲁大富的喊声之下,仿佛有了感应,猛烈颤动。苁蓉并不理会,这样的时刻,她经常遇见。将此剑交付给她的男人就曾告诉她,她还无法驾驭这把剑。 她也无法驾驭修罗的煞气,见南宫遇险,她只想出手相救。却在半空之中,感受到冷冽的力量入体,她一心只想护住南宫,便承受着那股冷冽煞气,冲到傅雨身前,举剑相抗。 迦楼业火近在咫尺,她却未感觉到炽热。不知是因为她心思纯净,不受业火吞噬,还是因为有修罗煞气,足以护住己身。 总之,她扛下来了。 一边是迦楼业火,一边是修罗煞气,在傅雨的刻意施为下,于她体内身外,形成一种平衡,才让她能够如此有惊无险的接纳修罗气运。 此刻,身后大剑嘶鸣,颤动愈烈,终于脱离苁蓉,斜斜的凌空飞起。 那把质朴的宽刃大剑,飞至半空,忽然有红光猛烈绽放,于秋夜袭雨中宛如灿烂宝石。 两侧剑刃随之分离,露出一道鲜红光彩。 “其霞如丹虹,其势如游龙。”城内酒楼之上,徐悲凉手悬酒壶,用一种诡异的姿势半张嘴饮酒,半张嘴嘟囔。 那句话是东方书院中记载的,关于光元剑的描述。 在场之中,真正见过光元剑的,不过三人。 其一鲁大富。 其二帝缺。 其三,便是暗自藏匿住庞大身躯的,魏宏业。 那柄丹虹长剑凌空直刺,稳稳悬浮在鲁大富身后,他的左手失去木勺,便背负在腰背之上。 剑气森然,却不外露,跟着鲁大富的脚步,悠然随行。 看见这一幕的魏宏业,忽然热泪盈眶,脸上的肥肉都随着哽咽颤抖。 对于世人而言的百年前,对于他而言的五天前,那位光头白袍的老友,也是如此从容闲适的,一剑惊仙,慷慨赴死。 正是那位以人力,敌仙人的老和尚,为这世间,续命百年。 便正是因为这一百年,人间,才有足够的力量,去对抗那片迟来一百年的末日。 这件事,他知道,帝缺也知道。仅存的两个知情者,却在各自选择的道路上,走向对立。 御剑的胖子沿着绿地边缘走动,走过一半后,才停下脚步,对着站着正中的大龙女帝说道:“女娃儿,也许,这就是我在人间最后一剑。我曾经想过很多可能,甚至想过也许不会有出剑这一天。四十年前,有一位家祖的故友找过我,告诉我一些事,也让我知道,必须去做一些事。如今,我终于等到这一天,终于见证了那些事,也完成了我该做的事。我已经四十年没与人好好打过。你,有这个资格,接我这一剑。” 鲁大富相貌四十,与大龙女帝相仿,实则已愈百岁,这一声“女娃儿”,并未占她的便宜。 这个新的世代,需要一些人,来抗下一副他也扛不起的担子。如今,这副担子,交到对面那个黝黑的女人身上,他不知道这个决定是否正确,他只知道,这个女人,这份心性,是最好的选择。 叶玉青棠为人憨直,唯独对武学,格外机敏。她或许听不懂鲁大富的话,却清楚的感受到,他的传承之意。 她左手握拳,右手伸掌,拱手一拜。右手压左手,是拜死者的手势。她却没有半分忤逆心思,只有敬意。 鲁大富的目光穿过叶玉青棠,他故意走到这个位置,因为对面,是蜀山的方向。 待叶玉青棠行礼完毕后,鲁大富御剑悬空,于磅礴大雨天地间,高声颂言:“吾乃蜀山鲁大富,蜀山剑派前任掌门,六道剑神鲁正礼长孙,今日以吾毕生修为化作一剑,阁下可敢接?” 叶玉青棠立身笔直,高声道:“孤乃大龙帝国青棠皇帝,向老前辈讨教。” 在场众人终于知道这两人身份,纵然有人心生怀疑,也无法阻拦,蜀山剑派开山祖师和大龙女帝在长安决战的消息向天下传播。 专心种树的神农皇帝听见鲁大富所言,终于抬头,他知道结果,却十分坦然,豪爽一笑大声道:“死胖子,来世再吃你的葱花面。” 鲁大富闻言也笑道:“给你加两个蛋。” 随后左手掐起剑诀,丹虹长剑飞至身前。 “女娃儿,小心了!” 一剑如虹。 其名,离群。 正文 第七十二章 旧土发新芽(六) 突如其来的秋雨滋润着长安战后的狼藉,乱葬岗上的爱恨恩怨被蛮横的一笔勾销,长安城的灯火辉煌也蒙上雨雾珠帘。 将军府内,一名身着蓝锦的长安卫持张叙丰手令,奉命接引晋纳刺客。 一路畅通,唯独面对最后一位看守女刺客的老人时,他犹豫了。 他不认得这张苍老的脸,却认出这位老人随意放在身旁的剑。 面对这个人,他不敢再凭借易容术这样的取巧之术蒙混过关,恭恭敬敬的向老人一拜,连来意都不敢多做解释。 长安城内,两代王朝,多少英杰蛰伏。 今日这人,他是认出来了,可是他没认出来的呢? 在长安杀了这些人,他自认天衣无缝,却在此刻,忽然背脊发冷,也不知是秋雨终于浸透了长安卫的锦衣蓝袍,还是由内而外的彻骨之寒。 他忽然想到,若是长安有师傅坐镇,自己还能如此胡作非为吗? 答案显然是不能。 而仅仅是眼前这位老人,便不输太白。 原来自己才是这座繁华闹市下的笼中困兽,只是那些大人物,不屑看他一眼。 老人看见此人站在将军府内院的秋雨中默不作声,便主动开口:“我只问一句,你手上的张叙丰手令,是真是假?” 蓝锦长安卫拱手道:“前辈有言,晚辈不敢欺瞒,这的确是张丞相手令。” 老人道:“既然手令是真的,我便不管你是如何得来。我只知道,人交给了丞相府。” 蓝锦长安卫的小心思被老人看穿,亦不辩解,只道:“多谢前辈。” 举步就要进门,将白衣女刺客带离,却又听老人道:“但我长安,毕竟让人滥杀了十一条性命。” 长安卫驻步不前,静待下文。 老人继续道:“其中一人,还是守护长安的御灵之人。” 蓝锦男子道:“颜双煜听凭处置。只是舍妹来长安游历,并未真正动手杀人,还请前辈手下留情。” 老人点头道:“看你还算诚恳,未对我有所欺瞒,而且的的确确是帮了大周。今日仅对你小施惩戒,以儆效尤。” 似乎是以怨报德的话,颜双煜甘之如饴。 无论如何,至少,能带她回家了。 院内,听着雨打屋檐滴滴答答,白衣女子靠墙而坐,缄默不语。 她并不知道,来时,手中的暗器被自己的亲哥哥做了手脚,也不知道,这几日杀人者,并非她自己。 此刻,她只知道自己辜负了师傅,没有完成师傅的重托。 那个持矛少年的憎恨眼神,虽然令她印象深刻,却并无什么后悔。陌生人的怨恨,甚至是生命,从来都抵不过师傅的一句话。 她就这样静静坐着,坐了一天一夜,不吃不喝。 这是女人特有的生气方式。 也是女人独有的生气原因。 是的,她在生气。气那个叫徐悲凉的男人,误了她的要事。她却不知道,正是因为徐悲凉的拖延,颜双煜才有时间去执行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她也气那名叫南宫的白衣将军,用她从未见过的手段,将她抓捕禁锢。她手中无往不利的机关,竟然对那一道道金壁毫无办法。 她还气自己那位亲生兄长,为何没有随自己一同前来,说好要保护她一辈子的。呵,狗男人都一样,只会嘴上说得漂亮,从来不会真的关心她。 念及此处,嘴中甚至委屈得呜咽出声:“颜双煜,你死到哪里去了!” “栀窈,我在这儿。”那道她一度以为,永远不会再打开的房门,忽然被人推开。一道修长的蓝色身影出现在门口,风雨如晦的长安,似乎容不下这个浑身浸透,乱发贴肤的男子。 所以,长安留下了他一条右手。 鲜血还在外涌,汩汩如细流,浸透他半边身子。 他似乎还在笑,那是如何悲怆固执的笑意,笑得令人生怯。 他说:“栀窈,我来晚了。” 少女惊恐的看着这道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眼泪亦如窗外大雨,凉透了整个深秋。 他说:“栀窈,我带你回家。” 这场秋雨,并未打扰到长安百姓节日的欢愉气氛。 纵然那一声“万岁”引动整个长安的跪拜,却也只是节日助兴。 长安帝都的百姓,见惯了皇帝在节日出宫,与民同乐。 就连城南不时绽放的流光溢彩,他们也只当做是节日的烟火庆祝。 于是就在这一刻,那位蜀山剑派开山祖师,就要绽放他人生最后的一束烟火。 如他这般境界,剑气剑意的凝聚,都是信手拈来,剑随意动,意随念起。 丹虹长剑,霞光万千。 他终究递出了这一剑。 得知他身份的人,不管信与不信,这时都抬头仰望这片绿地。大多数人只能看见绿地上散发出猛烈的光辉,仅有少数人,凭借气机牵引,窥得全貌。 那一剑,名为离群。是鲁正礼教给鲁大富的第一剑,用来为鲁大富的剑道生涯划上句号,再合适不过。 鲁大富很庆幸,这一剑,只有手持光元的时候,才可以使出。 他蹉跎四十年,等的就是今日,他想过很多种结局,而这一种,是最好的。 他守护了神农,让神农有时间去完成属于自己的使命。 他的对手是叶玉青棠,是如今的天下第一,心性纯良耿直,年过四十,仍有一颗不染尘埃的赤子之心。 他又遇到了光元,四十年后的重逢,让他倍感心安。 这是他最后的结局。 以意化形四十年,化作一个大胖子。因为每次有所动作,都会消耗意念,都会让他在人间的存在,消散一些。 这四十年,他出过两次手,一次消耗了一条右手,一次消耗掉了左手拇指。 是的,他并非是肉身存世。那具苍老的肉身,在四十年前,就已经毁灭。如今的鲁大富,是一道磅礴的意念。 而这最后的意念,化作最后一剑。 离群。 四时可爱唯秋日,一事能狂便少年! 剑道前行一百年,他依旧,蜀中少年。 恍然间,鲁大富仿佛看见,那熟悉的山间茅庐,一老两小三人,云淡风轻。 老人对着其中一名童子道:“我们蜀山人,生来就是要练剑的。” 童子也学着老人的语气,摇头晃脑道:“我们蜀中人,生来便是要吃火锅的。” 不远处另一名童子,静坐看剑。 长安城外,光芒万丈之后,风卷云舒,碧霄如洗,淡天琉璃。 鲁大富的声音,从遥远天外,轻轻传来。 “我们蜀山人,生来便是要练剑的。” 从此以后,人间再无,鲁氏剑神。 正文 第七十三章 旧土发新芽(七) 一百多年前,蜀山七峰之首,名为霄峰。 霄峰的半山腰上,住着一个老人,和两个孩子。 如常的某一天,稍大的孩子看着另一个静坐修行的孩子,忽然向老人问道:“爷爷,剑道的极致是什么。” 老人反问道:“你以为呢?” 孩子说道:“常听其他几峰的叔伯说,他们一生所求,是人剑合一。” 老人道:“人剑合一,足可称之为剑道极致。” 孩子又问道:“大贵,算得上人剑合一了吗?” 老人道:“他是天生的剑客,天生便是人剑合一。” 孩子道:“那他一天到晚的,还在练个啥啊?” 老人伸手虚握,被随意丢弃在柴火堆旁的红剑光元随即飞入他的手中。 他问道:“你看,这把剑,是不是缺点什么?” 孩子看着这柄绝世神兵,沉思良久,也看不出它缺了什么。 这是世间最好的剑,在它出世之前,曾有把名剑号称“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洲”。可是当这把剑于世间展露锋芒之后,那把名剑便无声无息退隐江湖。 世人有言,纵有剑从天山来,一遇光元尽藏锋。 如此好剑,一个孩子,如何看得出还缺点什么。 孩子如实相告:“看不出来。” 老人呵呵一笑,道:“缺了一把剑鞘。” 孩子不解道:“我们蜀山人何曾用过剑鞘。叔叔伯伯都说山下之人所用剑鞘,都是因为无法控制这把双刃的利器,才需要以鞘来躲避锋芒,又可说是包藏祸心。” 老人道:“说的没错。世人用剑,需要剑鞘。我们蜀山人用剑,不屑用归鞘。因为蜀山剑意,苦苦追寻的,不过就是人剑合一,人如其剑。可是人为剑后,何以藏锋?” 孩子反问:“何必藏锋?” 老人道:“人生在世,如鱼在水,无可奈何。你若不藏,锋芒毕露,过刚易折。” 孩子摇头道:“不懂不懂。” 老人正要出口,孩子抢先道:“愿你不懂。” 老人却笑着摇头道:“你要懂的。鞘不仅藏锋,而且纳锋。剑在鞘中,才能保护它的锋利。” 孩子道:“那光元剑为何无鞘。” 老人一指自己的鼻子:“我就是鞘。” 鲁大贵念剑一世,未成剑鞘,所以他只到了人剑合一的地步,成为剑道第一。 而鲁大富,在那一日仙人下凡,百鬼尽出之日,亲眼见证六道剑神如何以身做鞘,守卫人间。 于是多年以后,鲁大富终于也成为了一把剑鞘,藏锋,而纳锋。 百年之后,长安夜雨。 曾经的蜀山剑派开山祖师,终于在那一场倾盆大雨中,消散于天地。 唯独留下一道剑意,坚不可摧。 而此时,大龙女帝,就在艰苦抵挡这一道剑意。 百年修为,百年经历,化为一剑,纵然大龙女帝天资卓绝,也难以应对。 这一剑,名为离群,意在孤索。 最孤独的剑,创自于最孤独的人。 可是大龙女帝却感觉不到孤独和绝望带来的锋利,反而感受到一股炽热,在这彻骨秋雨中,甚至是温暖。 她知道,这是鲁大富给她的传承。 她也许本不该抵挡,却全力抵挡。 她要证明,她有这个资格,去承担鲁大富交给她的责任。 剑意终究化作暖意,扩散之后,将大龙女帝包裹其中,润之无声。 纵然用拳,她亦如剑。 锋利如她,今日,终于归鞘。 大龙女帝,大剑藏锋,人间的至强者,在这一日,方才懂的一世习武所为何。 舟大者任重,马骏者远驰。 这世间,需要英雄。 一位英雄落幕,另一位英雄,随之登场。 神农坐地生根,虽未抬头,尽知世事。 死胖子,终于,变成真正的死胖子了。 那个胖子在时,他们笑得洒脱。胖子走了,神农,终于在脸上,挂满秋雨。 都走了。 神农这一生,失去太多人。 如今,他也该走了。 为了活着的人。 绿蔓在明德门外交织,形成一道屏障,世人终得见,那道屏障之内,生出参天大树。 神农终于起身,抬手间,地上又生出新芽,疯狂生长,将南宫几人一同托起,与明德门城楼齐高。 破旧的麻衣褪下,满脸胡须掉落,佝偻的背脊挺直,肮脏的老乞丐,在这一刻,再度恢复少年英杰模样。 张叙丰眼瞧着面前熟悉的容貌,纵然心怀天下,胸有山河,也不禁,泪眼凝噎。 那是他们记忆里的少年啊。 那个玩世不恭,却在心中,实实在在的刻下了每个人的名字。 俊朗的少年披散着满头白发,身姿并不挺拔,比年老的张叙丰还矮了半头。他的眼中,依旧还有着无法磨灭的神采。 上前一步,抱住眼前的老人,轻声低语:“老张,大周就交给你了。” 随后转身,白离尧早就张开怀抱,没等神农动作,就粗暴的将他拉入怀中。 少年的头不过白离尧的胸口,拥抱过后,还捶了他一拳。 随后和一众老友一一相拥,最后看向南宫,道:“你也来一下?” 南宫不知所措,看向白离尧求助。 白离尧从背后推了他一下,两人便顺其自然的拥抱。 这样热络的动作,纵然在开明的大周,也实属罕见。 神农甚至还摸了摸南宫的头,笑着说道:“都这么高了。” 南宫不知该说些什么,只是心里隐隐有种奇怪的感觉,似乎在拒绝神农的离开。 脚下绿芽继续生长,神农高出人群,来到大龙女帝面前。 大龙女帝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二人对视良久后,才忽然忍不住笑道:“走好。” 神农点头道:“新的世代来临了,这是属于你的世代。” 大龙女帝道:“不会太久,我很快会来找你。” 神农却不接她的话,只是说道:“你笑起来真丑。” 便不再理会她随即变得严肃的神情,绿芽托举,飞向高处,几近天门。 南宫抬头望天,绿芽已不知飞向何处,无法目视,他忽然说道:“我们的皇帝,要飞升了吗?” 虽然本来就没具体问谁,却在良久没有答复后,低头看向众人。 满朝老臣,皆是掩面悲泣。 他不明白这些人为何如此痛苦,纵然情深意切,也不该如此失态。 都是陪着神农打下江山,建立新王朝的豪杰人物,不说胸中城府,至少也要看淡生死,怎么都不该是此时模样。 更何况,神农飞升,于大周来说,都是喜事。 国主飞升成仙,还有比这,更能显我国威之事吗? 他不明白,也无人解答。他刻意压制消磨的好奇心,此时不知为何,格外强烈。 他抬头望天,想求得一个答案。 却在此时,仿佛是听到他的心意,忽然一个声音,传入耳中。 “春神归位……”浩瀚如雷音从天际传来,响彻长安。 茫茫夜空,突放光明,白云凝聚出一道在地面也能感受到磅礴的巨大天门,似有仙人出迎。 如此场面,千百年来,几人得见。 却听神农朗声高呼: “老子就不!” 正文 第七十四章 旧土发新芽(完) 万里雨夜,万家灯火。 暗淡的夜空被划开一条口子,天门巍巍然绽放,白壁精雕云啄,霞光纵横千里。 热闹,喧嚣,繁华的长安。 冷清,寂静,孤独的长安。 这一日,见过太多生离,迎来更多死别。 纵有英雄惊世一剑,亦有无名消散人间。 何处是归处,何处觅归心。 便是于那长空之上,仙人开门,迎接春神归位。 不过换了一句。 老子就不。 生于世间,便是来顶天立地。 谁人稀罕你这自扫门前雪的狗屁春神。 神农指天骂天,骂得无缘无由,却骂得理直气壮。 汲取两国气运的地仙,人间,不允许他的力量存在。 天门之中,仙人隐现。 白袍长须仙人古井无波,面无表情道:“不随天命,亦可重修,亦可兵解。” 神农少年气焰张狂,背对仙门,于那浩瀚白玉云楼之下,渺小而伟岸。 “孤王此世救人三万余,人间修行三百年,以此功德,换大周三十年国运昌隆。” 白须仙人口中轻颂:“可。” 随后转身入天门。 长夜如昨。 只是长安城外,多了一棵,参天大树。 那是独属于大周的气运。 仿佛看不到尽头的大树之巅,有一少年模样的枯藤,遥望长安。 十年之前,少年称帝,立国为周。 那是她的姓氏。 她在世间最好的医师面前,离开人世。 他说,他还不能陪她而去,他还有事,离不开这人间。 只能以她的姓,建立新的王朝。 让属于他和她的天下,再兴盛个四十年。 大树顶上的少年,迎风而立,似在对那女子说: 看啊,这就是孤王为你打下的天下。 十年枯等,终于等来这一日,修罗,迦楼,还有神农。三股气运,共佑大周。 共佑,周诚诗。 秋雨依旧,滋润着这片旧土,发出新芽。 新的世代,来临了。 大周满朝文武,皆在磅礴大雨中跪下。 这一刻,南宫终于明白,为何,白离尧被秋雨淋湿的脸上,能看见如此显眼的眼泪。 因为那是热的啊。 雪后的苦寒,都无法浇灭的,独属于大周的热血。 满朝文武跪天子,跪得是他们心中真正认可,独一无二的当世帝王。 这世间,自此后,谁敢再言神农昏聩无道。 十年不上朝又如何,不修边幅又如何,垂垂老矣亦如何? 他都是,大周唯一的王。 曾有一刀斩长安。 曾有一剑惊仙人。 唯有一人,安天下。 长安城西,少女扶着独臂的男人,雨中缓行。她落泪,他含笑。 长安城东,百万枯骨安息,这一场来自地狱的战争,结束得无声无息,更无人知。 长安城内,万家灯火,纵然得见天人,也觉恍惚,不知缘由。 唯有长安城南,似乎所有人,都在这一夜老去。 少年成长为男人,见证新世代的来临。 而那些传奇,终将老去。 和死去。 旧世代,过去了。 …… 迦楼,祭天府。 这是奈何天的府邸,也是迦楼神坛。 相传,此处是迦楼的道场。 只有历代的国师,才有足够强大的法力接触到迦楼。 同时,国师还与皇室共同守护着迦楼的秘密——迦楼在人间的化身。 此刻,奈何天阖目盘坐在金描锦绣紫蒲团上,冥修神养之时,忽然印堂之内天灵之间霞光如瀑,眼耳口鼻虚张,幽冥鬼厉狂啸不止。 道道光芒从他的七窍之中喷涌而出,直穿天际。 整个迦楼帝都被这光芒照耀,譬如白日。 此时正值午夜,众星都已安眠,如此奇景,谁曾可见。 威懿皇帝梦中惊醒,举目望向窗外,心知有异,起驾赶往祭天府。 待威懿皇帝来到祭天府时,天色已然暗了下去,文武百官都围在祭天府门前窃窃私语,打听缘由。 见皇上驾到,众人分至两侧俯首相迎。威懿皇帝不见喜怒,道:“众卿承明殿待命。” 本想说今日之事不可外传,可那光芒万丈,怕是瞒不住了。 随后不待群臣有所反应,下马入府,直奔奈何天。 此刻奈何天光芒消退,却浑身乏力,依旧坐在蒲团上,虚弱的靠着墙。眼看威懿皇帝靠近,竟眉眼悲浓,愁云惨淡,几乎要哭了出来。 “圣上啊!” 他呼喊道。 威懿皇帝也是又惊有怕,他何曾见过奈何天如此失态。 即使那年逆臣乱政,贼子的寒光血刃架在奈何天的脖子上,他依然不改颜色,睥睨贼人。 可是如今,他却像个无助的孩子,哭着喊了一声。 “圣上啊!” 即使是喜怒不形于色的威懿皇帝,也不禁露出了紧张的神情:“奈伯,到底,发生了什么!” 奈何天看着眼前的人,他从来不是贪生怕死之辈,只是这孩子,从小跟着他长大,虽是名动天下的霸主,却敬他如父。自己的性命可以不要,荣华富贵可以不要,天下也可以不要。 唯独,舍不得这孩子。 他慢慢伸出一只苍老枯朽的手,竟抚摸了一下威懿皇帝的头。 “大胆!”威懿皇帝身后的侍卫拔刀上前,却未完全出鞘。 他知道威懿皇帝不会怪罪国师,可是逢场作戏,无可奈何。 “无妨。”果不其然,威懿皇帝任其忤逆,忽然融化了表情,笑道:“奈伯,到底,发生了什么。” “天道陨落,末世降临!” 夜刹帝都,开封城中央,有一座自在禅寺。 香火鼎盛的国寺之中,有一僧人身披金丝银线交织而成的锦襕袈裟,上嵌七宝,据说水火不侵,五毒不害。 珠光宝气的僧人笑如诸佛,令往来香客望之心安。 他叫自在菩萨,是夜刹的象征。 大周和迦楼仍是深夜,夜刹却已天明,以佛陀为象征的帝国,国寺的香火从来都是彻夜绕梁。 今日,信众也是早早来此,虔诚礼佛。 自在菩萨如今不过三十余岁,佛教之中,有转世灵童一说,所以夜刹的象征,代代相传,却早早圆寂。 上两任夜刹,也是在三十余岁的年纪,转世重修。 算上生辰八字,差不多,他也是时候了。 自在菩萨自知时日无多,依旧笑呵呵的与香客合十行礼,说着赐福的吉祥话。 夜刹传至第三代,于他而言,亦是功德圆满。 忽然之间,憨态可掬的大肚和尚忽然眉头紧锁,虚汗直冒,耳中似有雷音唱诵,振聋发聩。 恍然间,这个慈祥的胖和尚似乎变了模样,菩萨低眉转眼金刚怒目,金色法身手持权杖浮现在他背后,渐渐化作一道青烟飞逝。 法身脱离后,自在菩萨仿佛被抽掉了魂魄,瘫倒在地,口吐白沫。 喃喃自语:“黑……黑夜刹来了……” 八国帝都,各有异状。 天命之人,终于,迎来自己的使命。 末日降临了。 (第一卷完) 正文 第一章 浮生辞旧梦(一) 神历一百年,七月廿五,世间有十三人,看见末世。 那是一片永恒的虚无,一切都被黑暗吞噬。 不见天日的幽冥中,一双被血色填充的眼睛,突然睁开。 那道目光冷似冰寒,却仿佛带着和煦的笑意。 这是谁的眼睛? 在这个梦里,奈何天失去了自己,不仅无法言语,甚至不能思考。 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双眼睛的主人,慢慢从黑暗中浮现。赤炎包裹着他黑色的身躯,腾风而起,怒飞八万里。 而后,是耀眼的光明。 那是一场无法直视的大战,绚烂流光碰撞,炸裂成更多光芒。 直到黑暗突如其来,浇灭一切辉煌。 仿佛是亘古来袭的寂静。 仿佛那样的黑暗,连声音都吞没。 可是不过片刻,黑暗中心阵阵皲裂,透出斑斓神光。 就如被细流冲破的大坝,缺口不断扩张。 然后。 黑暗崩塌。 光与暗不断交错,反复吞灭对方,奈何天只觉得刚出冰窟又入火海,纵然修为如斯,亦难忍这样的折磨。 他已经忘了时间。 这一刻,就是永恒。 或许万年,或许片刻,漫长的黑暗宣告战斗的结束。 光明,终将陨落。 末世,即将来临。 …… 三年后。 蓬莱之巅。 天下布武。 持剑少年,在天下群雄目光中,傲然独立。 他等这一刻太久了。 久到让他忘记那一套每日来往千遍的剑法,第一式究竟是刺,还是挑。 面前十人,有他认得,有他不认得。 可这如出一辙的紧张神情,却是再熟悉不过。自他习武以来,见过太多这样的神情。 起先,是因为他手中剑,源远流长。 后来,是因为他身后名,威震武林。 今日,他要让天下人知道,他是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 面前十人,认得的,是当世名家,形容相貌,江湖盛传。 黑衣断刀,白衣玉剑,还有大龙帝国的女皇帝,赫然在列。 不认得的,是隐士高人。他们多年未出江湖,亘古沉寂的古井,终究还是被这把剑挑起涟漪。 “在下蓬莱气宗第一传人,讨教余三公子高招。”能到这里的人,都不是目高于顶的井底之蛙。来人敢自称第一,便有第一的本事。到了这个境地,世间无聊的谦谨,反而有碍那一颗修行的赤心。 余三公子拱手,知道他是谁,还能沉着请战的人,值得他以礼相待。 “何须妄自菲薄,在场皆是一代宗师。不如……你们一起上吧。” 左侧一位怒目金刚,终究定力不足,嗔戒上头,闻言大吼“哇呀呀”,挥舞金刚杵便欺身袭来。 余三公子目不斜视,左掌轻挥,便要隔空击退来人。谁知一掌拍空,身下一轻,竟顺势摔倒在地。 “哎哟!”肩膀落地,传来一阵剧痛,陈三少爷龇牙咧嘴,高手风范尽失。 “余公子,一炷香的时间到了。”头晕目眩之后,十大高手的冷峻面容消散,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张讨人厌的无赖奸商笑脸。 “小哥,怎么每次一到关键时刻,就掐着点的捣乱,怎么都觉得你故意的。就不能让我把梦做完?我堂堂余三公子会差你那几个钱?”余三公子十分懊恼,这武林盟主的美梦,怕真的是无缘。 小哥贼兮兮的搓着手说:“小本买卖,经不起赊账。我这药量一天只有那么多,您这多了一刻,别人的就少了一刻。小人人生地不熟,谁都得罪不起。要不您下次提前打声招呼,我给您备足一天的货。” 余三公子下意识的摸了摸腰间的钱袋,怨道:“你小子心太黑,咱这小镇子怕是没人能在你这里做场好梦。起先一盏茶的功夫就要和那胖和尚搏杀,我续了一盏茶,回去他又给我唠叨一盏茶。后来续满一个时辰,又尽是些前世今生来龙去脉的怪梦。我看你就是故意不想让我做成这武林盟主的美梦。” 小哥道:“小人哪敢。这些梦境都是做梦者的心思,小人哪有这番本事在您的梦境里添油加醋。” 余三公子叹了口气道:“小哥,你为何不去各地京府转转,那些地方有钱人多,生意更好做。” 小哥难得腼腆一下,摸摸头道:“那些地方的高门大院尽养豺狼虎豹,小人身份卑微怕是混不走。我也没什么大志向,有您这样的老主顾照料着,够我吃喝就行。” 余三公子叹了口气道:“今后,我怕也照顾不了你的生意。一月来你这三次,做个武林梦,一动手就醒,也许真有命中注定一说。还是听老爷子的,回家念书考状元吧。” 小哥恢复市侩的腔调,谄媚的说:“那您高中之日,可别忘了小人。” 余三公子嘴上说着“那是自然”,心中难免有些失望,小哥虽然天赋异禀,终究也不过市井之徒。鼠目寸光,媚上欺下,难有作为。 念及此处惜才的想法收回,有些失落的离去。 直到余三公子的身影从道路尽头消失,小哥的目光才慢慢有了焦点。 此时他的小铺子里还躺着一人,算着时间,也该醒了。 小哥的铺子不过两张八仙桌大小,除了那些放药的瓶瓶罐罐,刚好能躺下两个人。中间隔着一道帘子,毕竟这白日梦的生意,说出去不好听。这家小铺虽然模样寒酸,价钱却比青楼里最水嫩的姑娘还要多些。所以来此寻欢的,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有头有脸的人,做起龌龊的事来,一样要脸。 另一位客人是个生面孔,或许是慕名而来,小哥见怪不怪。 此刻他只要走到帘子后面,只要踢出一脚,那人就会清醒。今天的生意也就到此为止。 正当他想要撩开幕帘,忽然眉心紧锁,感到身后一股冷气袭来。 小哥不动声色,悄悄捏破藏在指甲里的药丸,一缕青烟避开小哥,直直的奔向身后之人。 “别紧张。”那人似乎识破了他的伎俩,轻轻按在了小哥的肩头,一股寒流破体而入,让小哥动弹不得。 这样的威胁,小哥经常遇到。他并不紧张。 他知道,他活着比死去更有价值。 “为什么不告诉他呢?”那人的声音平稳,似乎还有些温柔。却莫名的让人觉得冷。 小哥是个聪明人,聪明人知道什么时候该有什么样子。此刻他就清楚的知道,装傻只是浪费时间。 “很多事情,不知道会开心一点。” “不知道,所以他瞧不起你。” “瞧不起我,比枉死好。毕竟他那么照顾我的生意,赚了他那么多钱,要对他心怀感激。” “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也有人不愿意给。” “谁?” “你。”小哥就是小哥,他出来做事,就是为了赚钱。既然知道自己的性命无忧,他就要抓紧时间赚钱。 冷气渐退,一股暖流重回体内。身后之人早已离去,拉开幕帘,床上只剩下一袋钱。 小哥拿起钱袋颠了颠,有些不满的皱眉,这个重量,远远不够。 “这……”拉开钱袋,并不是他预料的银两,而是黄金。 正文 第二章 浮生辞旧梦(二) 没有人知道小哥从哪里来,据他自己说,他从小就在这座城长大。一个人生长的地方,总会留下印记。可是这座城里,从未浮现,他存在过的印记。 没有亲人。 没有朋友。 没有他的名字。 别人问起,他总是说:“叫我小哥就好。” 小哥仿佛是突然出现的,在那个不起眼的小巷子里,在那个忘记了岁月的日子里,他就这样顺理成章的活在了人们的记忆里。 小哥的店叫白日梦,望文生义便知,这是让人白日做梦的地方。 有的人会做梦,有的人不会做梦,而小哥能让每个人做他想要的梦。 余三公子是他的常客,这位体弱多病的余家小少爷,从小就有一个江湖梦。可惜家中大哥二哥都不是块读书的料,唯有他沾了寸两才气,被那位霸道的余家老爷逼迫着读书。虽然没有过目不忘,却也能在初读之后,流畅颂念,夫子收了多少银两,脸上就演出几分器重,倒是没有半分克扣。 可惜余三公子最爱的,还是拿着街角三文钱买来的蓬莱绝学比划。 儒家圣人的金言玉律,从来不是他心头所爱。 他最爱的,是那个以武犯禁,一言不合就快意恩仇的江湖。 所以当他发现在小哥的店里自己可以成为江湖中一流的大侠时,无异于发现了通往梦想的捷径。 梦又如何,谁人可知,何处是梦,何处人生。 若是有得选,几人愿醒来。 可惜捷径的尽头,往往是悬崖。 小哥摇了摇头,不去想余三公子的事,换下一身粗布,着上一袭质地精良的白衫,面容一抹,便是一副翩翩公子的形象。 西郊那座矮山上有一处宅子,据说里面住着仙人。 有匪人持械入侵,最后都被扔在官道上昏迷不醒。 后有官府围剿,也无善果,终究信了鬼神之说,无人再去打扰。 小哥的身影在山间影影绰绰,最终消失在宅前。白衣小哥无人识,都说是天界真君入凡尘。常有山民行之跪拜。 宅内精雕细琢,显然出自名家之手。最中间有一处香榭小阁,小哥直行而入,神色间有些期许,和迫不及待。 推开房门,药草在奇异的香料配合下,散发出恬淡的香气。 小哥深深的吸了一口,满意的笑起来。 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好看的男人,他的故事里,往往少不了另一个好看的女人。 这座窎梁小阁里,便有这样一个女人。 谈不上沉鱼落雁,也无关花容月貌。只是五官清丽,看着还算顺眼。 可在小哥眼里,山川秀丽,火树银花,都不如这张恬静的脸。 他温柔的说:“我回来了。” “今天是个好天气。阳光温暖,却不太热,很舒服。晒得我差点睡着,忘了采药。” “余三公子要进京赶考,怕是再难相见。” “他是个好人,从不赊账,逢年过节也没忘了我这小人物。离开了,我还有些舍不得。” “还遇到个怪人,竟然给了一袋子黄金。现在的有钱人,真是看不透。” …… 小哥说着琐碎的见闻,女子一言不发。 当然,她也听不见。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树名为鸾,据说王鸟非鸾不栖,所以鸾亦被称为神木。 此时,这个女子就躺在神木做的木桶里,被各种名贵的药材浸泡。 她一丝不挂,双目轻阖,安详得像个死人。 或许她就是个死人,只是有人不想让她离去。 小哥从旁取下沐巾,用泉水洗净,然后仔细的擦拭着女子的身体。 额间,耳后,玉颈,柔荑…… 他擦得很认真,就像在维护一块琼玉,维护一份珍宝。 或者,她就是他的珍宝。 “她那么爱美,要是有一天醒来,发现自己泡在乌黑的药材中,还浑身发臭,一定又会生气。” 小哥带着宠溺的笑容轻声说。 声音虽轻,还不时的被拨动的水浪打断,可门外的人却听得清楚。 “她还会醒来吗?” 门外的人问道。 他仿佛是突然出现在此,又如等候多时。只是很有礼貌的站着,并未出声打扰。 小哥仿佛早就知道他会来,或者早就知道他在此。这里已经多年没有访客,更何况是不请自来,打破小哥设下的禁制之人。 那透过门窗袭来的寒气,让小哥知道他是谁。方才,正巧跟女子说到有关他的部分。 他不想让她担心。 然而他也知道,她从不曾为他担心。 “谁知道呢?沉入梦境里的人,有几个愿意醒来?”小哥替她擦了一遍身子,俯身轻吻她的额头,然后点上一根怡人的线香,便转身退出门外,小心翼翼的合上门扉。 此时他才看清来人,中年俊逸,红锦黑服金腰带,神意俊朗姿态沉着之人。 只是随意打量,并不言多,小哥右手挽起左袖,示意道:“请。” 小哥是个随和的人,唯有屋中的女子,是他不可触碰的禁忌。 他将来人带到不远处的凉亭,沏上一壶好茶,不时望向阁楼。 茶在青玉瓷壶中熨了片刻,一缕肉眼可见的青烟从壶嘴中袅袅升起,缓缓化作一只白鹤,绕着瓷壶转了三圈,便真如青鸟一般飞向穹宇。 他不是闻名的药师,却精通天下的药理。所以他的茶,也是难得的好茶。 茶入杯中,香气仿佛肉眼可见的氤氲,布满这座小院。茶水一湾碧波,如同流动的翡翠,还流动着光。 来人举起茶杯,如同牛嚼牡丹一饮而尽,随后摇摇头道:“金玉在外,华而不实,不是好茶。”提起茶壶便将一壶的春风倒入环亭的碧湖中。 又探手入怀,掏出一个素纸小包,冲泡片刻,道:“试试这个。” 小哥遍识天下名草,却不识此杯中物,细品之下,酸辣辛苦入吼。 “滋味如何?” 挣扎半响,道:“苦!” 对方忽然大笑,小哥不服道:“你怎么不喝。” “世间疾苦,我一一品尝,这些滋味,不喝也罢。可是你还年轻,有些苦,要多尝尝。” 小哥这年日子过得也算平顺,不曾挨饿受冻,也未受过他人刁难欺辱,说没吃过苦,不算过分。 可他看向那亭亭玉立的小阁楼,却一时悲从中来,仿佛那便是含在口中的苦茶,莫大的委屈,难以开口。 “我叫帝缺。”来人止笑,道,“我在末世,见过你。” 小哥不言,帝缺顺着他的目光看向阁楼,道:“为什么不进入她梦中看看。” 小哥忽然扬起嘴角,故作轻松的神情,掩盖不了满目的秋水悲凉。 “我常常看到她在笑。” “她不是一个爱笑的人,我却一直爱着她的笑。” “我也恨着这样的笑。” “我害怕,在她梦里,让她笑的人,不是我。” 正文 第三章 浮生辞旧梦(三) 青石板路,人群过往,来者熙熙,去者攘攘。 从街头到街尾,全长不过一里路,一名身着精致嫣红长裙的少女,哭了三次。 第一次,是这春日暖阳送出的一缕和煦清风。这样温暖的风,让她心头,彻骨的寒。 第二次,是路过一家肉铺时,屠夫忽然高声叫卖,那呵声使她如受惊的幼鹿,尖叫一声后蹲下,抱着双膝痛哭。 第三次,是她走完这条街道,回头望去,心中百转千肠,自觉无人关心在乎,立在原地,泪流满面。 “人间不值得。”哭了许久,她轻念出声。 她从未抬头,自然也看不见,沿街酒楼之上,一人依窗,静静看她一路行来。 从她第一次迎风落泪,到最后一次孤立人群,楼上之人都看着。 她面前是热闹繁华的长街,身后,是一片白茫茫的虚无。 可她似乎没有感受到任何不妥,哭了很久,哭到累了,终于转身,走入那个白茫茫的世界。 一步踏出,长街凭空消散,眼前泛白的虚无变成一屋子的迎来送往。 这是她的家。 她似乎是站在门口,但是来来去去的访客从她身体上穿过,仿佛无法看见她,也无法感受她。 留着胡子的戴冠男子是她的父亲,在人群里忙碌着,对这人拱手,对那人致歉。 少女认出这一幕,是不久前的年节。那日一如今日,大家热热闹闹,她在门后观瞧。 瞧的久了,看着父亲忙碌的身影,又开始落泪。 “为什么不陪我……” “热闹和欢乐都是你们的,我什么都没有。” 众人落座,她亦入座。 此时,别人似乎又能看见她了,开始热络的交谈。 问她婚嫁,可有人家。 问她女红,可会锦花。 问她诗书,问她琴棋,问她去年种种。 也问她,是否快乐。 于是在这春日的快乐气氛里,唯独她,偷偷落泪。 “我做什么,与你们何干?” 菜碟摆上,繁多精致,应接不暇。 少女起筷,夹了一片嫩绿的青椒,还未吞咽,已是泪眼朦胧。 “为何青椒不辣,知我喜辣为何还放砂糖,为何什么都跟我作对,为何事事都不顺心意,究竟是为何?” “都怪这世间,不值得。” 艰难的将青椒吃下以后,眼前的世界再度变换。 她似乎无法感受这些变换,对那些诡异的画面视而不见,只有眼泪一直停不下来的流淌。 这一次,是湖边风月,夜色正晚。春风如伊,挚爱着世人。 少女似乎刚刚睡醒,泪眼朦胧之后,见到一张俊美近妖的容颜。 这是一个男人,和她相好半年。 她记不得二人如何相遇,如何相识,又如何相爱。 但她清楚的知道,这个容颜华美的男人,是她的爱人。 她靠在他的怀里,于这波光涟涟的春夜里,安心睡去。男人身上有好闻的气味,她在别处从未闻到,想来应该是男人的体味。这样的味道,总是让她迷恋,沉醉。 不知睡了多久,她又默默流着泪醒来。 男人语气温柔,掩去她脸庞的泪水,轻声问道:“怎么了?” 少女道:“梦见你离开我了。” 男人笑道:“我一直在你身边,以后也不会离开。” 少女似乎是在撒娇,又似真心难过,哭喊的捶打男子的肩膀,歇斯底里的嘶吼道:“你就是离开我了!你就是不要我了!大坏蛋!大骗子!” 捶打的小手不知何时,变成了一把匕首,她却恍若未知,继续一下一下刺入,从肩膀到胸膛。 男人依旧温柔含笑,另一只手抱着少女,趁着少女埋在他怀里哭泣捶打,才敢在脸上露出痛苦难堪的表情。 少女的匕首最后插在男人的胸口,满脸血迹和眼泪,抬头去看男人,眼神天真的可怖。 男人来不及忍住疼痛,变换表情,终于被少女捕捉到了那份痛苦。 于是少女拔出匕首,在男人身上疯狂的乱刺,边刺边说:“你嫌弃我了,你以前从来不会这样看我,你以前多温柔。” 每一刀刺下,都有鲜血飞溅在她身上,将她原本清淡鹅黄的长裙,染作嫣红。 男人的双眼,渐渐变得无神,终于,失去生机。 可他的脸上,依旧挂着温柔的笑意,笑得凄惨,笑得痛苦。 少女从男人身边离开,迎着湖面,低低抽泣。 “男人都是骗子。说好永远不离开我的,为何就如此自私的死去了。” “我何时同意你去死?” “都是骗子。” “人间不值得。” 湖面波光粼粼,月色荡起涟漪。画面如水面荡漾,朦胧间,化作一片山色。 嫣红长裙的少女,在这个春暖花开的时节,在开满春花的山坡上,手持木棍,迎风剑舞。 她的舞姿和剑术纵然有模有样,却不过是中规中矩。 除她以外,不远处的花丛中,还有另一名少女,青碧长衣,吹着长萧,看着嫣红长裙的少女剑舞。 待到曲中舞罢,青碧少女拍着手掌叫好。 嫣红少女却在这样的奉承中,强忍着发红双目,不落下泪来。 “如此拙劣的剑舞,有何可称赞的。” “女人可真是虚伪。” 她一边想着,一边走进青碧少女。 “既然你觉得这曲剑舞不错,不如与我切磋。” 说着便手持木棍,在青碧少女身上轻点。 少女嗤笑着躲闪求饶:“好姐姐,妹妹认输,妹妹认输。” 嫣红少女心中冷哼一声,不经意间竟然脱口而出一句:“婊子。” 手上木棍随之用力,从轻点变成抽打,一下一下猛烈精准的敲击在青碧少女嘴上,生生将其打烂。 “你不是会说吗?你再说啊,说姐姐打得好啊!” 青碧少女痛苦的在地上挣扎,许久之后,终于无力躺下。 她那张青涩稚嫩的脸,已如烂泥。 嫣红少女抽打的动作却未停止,直到最后“嘭”的一声,木棍裂开,她才无力的坐地,看着眼前的一滩烂泥,又道:“婊子。” “想交个朋友,怎么如此艰难。” “人间不值得。” 再度抬头,亦是泪流满面。 风卷花落。 不远处,亦或是远处,总之,少女无暇顾及的某处,小哥面无表情的观察着这一切,良久之后,轻叹一声,转身离去。 正文 第四章 浮生辞旧梦(四) 城外山林,青瓦阁楼。 帝缺与小哥亭中对坐饮茶。 小哥说起往事,帝缺听得入神。 至少,表面上入神。 世间事,他有何事不知? 小哥口中嫣红女子的故事,他也曾在属于他的秘境天地间,一一经历。 正是因为他什么都知道,才会故意装作不知道。 所以此刻他便说出了小哥最想听到的那句话:“这位穿着嫣红长裙的女子,就是你阁楼深闺里藏的颜如玉?” 小哥却笑着摇头:“你继续听我说。” 于是,他又说着关于那个嫣红女子的故事: 高家有位小姐,年方二八,喜着红群白纱。 形容秀丽,温婉儒雅。 少女明眸皓齿,却非爱笑之人,常常愁眉如深闺一同上锁。 若非得说上什么缘由,也无可细说。 虽然是侧室的女儿,却从未遭受如何冷眼疏忽。其父虽孟浪,从未落下半点关怀,其母仁厚,慈爱更具精心。 少女算得上如花似玉,更难得腹有诗书,家中父母不逼嫁娶,无论如何,都算得上有个幸福的青葱岁月。 然则,她不快乐。 “我想做梦。”她在春日的暖阳里,来到了小哥的铺子。 小哥头也不抬,手中仍然推着碾船,口中答道:“你来对了地方。” 少女道:“听闻你异艺通达,能让人做想做的梦。” 小哥道:“你想做怎样的梦?” 少女道:“我想体验一下死。” 小哥碾药的手停顿了一下,抬头看了少女一眼,对她报以商人特有的廉价灿烂笑颜道:“可以。” 虽然没问,少女却答道:“因为人间不值得。” 小哥在低头的瞬间,露出了难掩的厌恶,一纵即逝:“你想如何死。” 少女道:“无所谓,能死就行。” 小哥拉开一道竹帘,伸手请道:“今天运气不错,有位客人因故未至,想来这便是你的缘分。” 少女道:“与死有缘,算不得荣幸。” 小哥不再言语,他遇见过很多人,很多醉生梦死的人。大部分人他都不喜欢,却没有一人如这位女子一般让他如此厌恶。 少女躺倒在竹椅上,闭上双目,真如死了一般。 小哥看着这张本该是豆蔻如花的靓丽容颜,如今却带着戾气和暮气沉睡,心中暗想,果真还是死了好看。 香炉里滴入药剂,香薰燃起青烟,萦绕在女子枕边。 少女入梦,小哥随之入梦。 今日他初见她,心中未有打算,让她在梦中如何死。于是撩开梦中帘幕,去到她心底瞧一瞧,何事让她如此沮丧,竟在十六七岁的年纪,字字句句离不开死字。 于是,一条长街,一席酒宴,花前月下,湖光山色。他偷窥一隅,便停下脚步,不再去看。 他知人生坎坷,世人皆苦。他已经准备好了去面对少女承担的煎熬,最终,却不过是一地残花败柳。 她所谓的绝望,他不懂,也不理解,更不肯理解。他精通药理,也有耳闻一种罕疾为“郁症”,纵然心知这名女子病入膏肓,却也生不出来丝毫怜悯。 在她的梦中,看完她用木棍打死闺中密友一幕,小哥便退出了梦境。他知她有心结,却不想为她解。 所患“郁症”者,外人的纵容或是刻薄都只会增重她的病情,她需要的,是放过自己。 不过她既然求死,小哥很乐意允她一死。 梦中少女不知春夏,嫣红长裙轻纱褪下,换作一席粗麻。脸上青嫩韶华,皱眉后终变作干涸的裂纹。 好似一阵春风吹过,如花的少女就变成中年农妇。 不沾阳春水的一双白腻小手长出磕磕绊绊的老茧,皮肤也变得黝黑。 她抬头抹去额头上的汗珠,眯眼看了一眼烈日,嘴上骂了一句“鬼老天”,就继续低头耕作。 三月插秧十月下麦,无论是水稻还是小麦都是凉爽气节里播种的好粮食,她却在炎炎夏日,耕种着豪门世家才能享用的瓜果。 这一亩田地在她眼里似乎遥远得没有边际,已是浑身被汗水浸透,似乎下一刻就要倒地。她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绝望的发现,身后便是田埂。她今天的耕作还没开始,她已经觉得熬不下去。 她开始回忆,自己为何会在这样的季节里还在地里翻土播种。周围人家的田地里,都是快要成熟的水稻。这般焦灼的天气里,村里的姑子门应该躲在树荫下,喝着井水,说着闲话。 想了很久,她才想起来,原来是地主家的小姐想要在秋日里吃瓜,才命她在夏日里种下。 于是她在心中怒骂,这家小姐如何的不知人事。七月瓜正熟的时节不吃,非要等到秋日才吃那些长不成熟的歪瓜。 想到那家小姐如此无理取闹刁蛮任性,她的脾气也随之上头。丢下农具,找了一片茂密的树荫,心中还犹自得意,谓之浮生偷闲。 不知是睡去还是未眠,忽然脸上传来一阵火辣辣的剧痛,比这天气更炙热。 她愤怒的睁开眼睛,虽是一张看不清楚的面容,她却知道,这是自家男人。 那人指着田地怒骂,她听不进去那些言语粗鄙的词句,只是捂着脸委屈道:“你敢吼我?你还敢打我?” 那人被她的反应气笑了,反手又是一耳光打在她脸上,怒吼道:“老子今天还就他妈打你了。懒婆娘不干活儿,高家小姐到了秋天没瓜吃,把地收回去咱们一家五六口人怎么过冬?” 她被两巴掌打蒙,呆呆看着眼前这个模糊又熟悉的身影,良久之后,转身伏在地上哭泣。 她记得,以前每次只要她哭了,他就会来认错,温柔的哄自己。 这一次也会一样吧。 结果她等来的不是温柔的拥抱和咬着耳朵的低声抱歉,而是屁股上传来的剧烈疼痛,似乎断了尾骨。 她不敢置信的回头,却见那人一脚一脚往她身上踢来,口中仍在叫骂,全然不是她记忆里的模样。 她觉得委屈,也觉得痛苦,嘴上说道:“不就是一天没种地吗?我明天来种,就晚一天会怎么样?那高家小姐是不是有病,瓜都是夏日成熟,她偏要秋日吃瓜,她有能耐自己种啊。她要是非得为难咱们家,我这就去找她讲理去!” 她一边狡辩一边哭喊,见男人无动于衷,依旧拳脚相加,不假思索道:“你杀了我吧!我就不该活着,我做什么都是错做什么你都不满意,你杀了我吧!反正我也不想活了!” 这些话出口,她觉得十分有道理,自己真是委屈,为了那些无理要求,不仅要在三伏天种地,还要挨打。 可是这些话并没有换来理解,那可能是她丈夫的男人,见她偷懒还偷得理直气壮,拿起柴刀靠近,怒道:“好哇,你可真有本事,还要去找高家小姐理论。老子上有老母下有子女,你非要把老子往死路上逼,老子今天就跟你这个死婆娘同归于尽!” 正文 第五章 浮生辞旧梦(五) 柴刀劈落,已化作农妇的少女本能的抬手去挡。 铁刀入肉,鲜血横流。 从未有过的痛楚从手骨传来,阵阵惊恐拍打神志。 那个男人只是作势,也没想到女人的反应如此激烈,落刀的瞬间,他就已后悔。 女人在地上抱着血流不止的右手来回翻滚,撕心裂肺的哀嚎令人心悸。 所幸这样的痛苦持续的不久,小哥只是轻挥衣袖,画面便似春水拂去。 她还是那个农妇,这一场梦境并未结束。时间过了许久,右手的伤口已经愈合,只是少了两根手指。 她依旧每日下地种瓜,生活并没有因为那一刀,带来任何改变。 命运的残忍,就在于它从来不关心你失去什么。 它只想剥夺你拥有的。 不知在烈日下炙晒了多久,她终于习惯了农地里的耕作。还未喘息,就要回家伺候公婆和一窝的娃子。 年迈的婆婆总是嫌她做的饭菜难吃,她心中有怨气,却再不敢言。刀伤似乎愈合很久了,可那样的痛苦,似乎就在前一刻。 她偶尔也会模糊的想起,这样的场景似乎很熟悉,她好像也曾这样,坐在桌前,对着别人刻薄挑剔。 鬼使神差的伸手在盘中夹出一片肉丝,在她印象里,每次她去吃肉,就会有个慈祥的声音夸奖她,让她多吃点。她也不知道在讨好谁,但就觉得,这样做应该会被夸赞。肉丝还没夹入自己的碗里,就被婆婆一筷子敲在手背。 “肉是你能吃的?”那个令她无比厌恶却又恐惧的声音在一旁响起,每次这个老妪说话,她接下来都会受到一顿暴打。 果不其然,另一边的男人抬手就给她一耳光,呵斥着将她掉落在桌上的肉丝,夹给对面的三岁小儿。 孩子天真好奇的看着这一幕,一口吃下肉丝,换来老妪的宠溺褒赞。 农妇不知是吃疼还是委屈,鼻子发酸,却不敢落泪。旁边的汉子从前就说过,最讨厌她哭哭啼啼的样子。 在这个家,她谨慎而卑微的活着。 最初的不适之后,她一直小心翼翼的照顾着每个人的眼色,白日里辛勤做活儿,夜里相夫教子,伺候公婆。 隐约里,总觉得,这不是她的生活。 可她就是在这样的处境里,度过一个一个春夏秋冬。 高家的小姐,依旧每个秋日都要吃瓜,所以她也在每个夏日里耕作。 孩子被老妪宠溺得顽劣,总是四处惹事,为祸乡里。村民向她兴师问罪,她向自己家的男人求助,又换来一顿毒打。 那个男人当着众人的面把她打得几度昏厥后,才向同乡村民赔罪道:“都怪我平日忙着在外讨生,没法子管教。这婆娘又不争气,不会教孩子。以后一定要她严加看管。” 村民消气后反而劝慰男人道:“男人是一家的顶梁柱,要养家糊口咱们都懂。就是你家这懒婆娘,也不知道哪里讨来的,天天在家没事闲着,连孩子都管不住。” 男人叹了一口气,口中称是,随手又一巴掌打在农妇脸上。 农妇终于忍不住哭喊道:“我怎么就天天在家没事了。地里的活儿要我做,你的爹娘要我伺候,孩子我碰一下你娘就心疼,我怎么管?” 村人见她反驳,七嘴八舌的叫嚣:“还敢顶嘴?这泼妇,没救了。” 男人只觉颜面无光,见她还要开口,一脚踢在她的背脊,将她从屋内踹出院外。 村民中多少人早看她不顺眼,高喊一声:“我帮你教训这个臭婆娘。” 随后,也不知谁先动了手,全都一拥而上,将她围在中间拳打脚踢。 她在地上抱成一团,本能的保护着自己的头。拳头轮流砸在她的背上腿上,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感受不到那些疼痛。 她闭着眼睛,却知道睁开眼外的世界,仍旧是暴动的村民欺凌。可是好像只要闭上眼,就感受不到那些怨恨和怒气。 于是她似乎有了那么一瞬间的闲暇,虽然仍被乱拳加身,却终于从这些年小心翼翼的谨言慎行中脱离。 她开始想,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这些人如此恨她。 想了很久,她也没想明白,她似乎并未伤害谁,为何世人都要伤害她。 忽然心里响起一个声音,对她说:“你难过吗?” 她先前只觉得痛苦,这个声音响起,她才宛如被人掘开了泪堤,哭着诉说:“我委屈。” 那个声音说:“为什么委屈?” 她说:“我做错了什么,他们要这样对我?我已经很小心了,为什么我做什么都是错的?” “你没做错,却受到伤害,所以你觉得委屈?” 她点头道:“凭什么我没错还要打我?” “那怎样才算错?你所言所行,不符合他们的心意,难道不算是错?” “凭什么他们不喜欢就是错,我又没打他们,他们凭什么打我?” “那你,又凭什么要打他们?” “打谁?” 却再也没有得到回应。 农妇似乎做了一场梦,醒来,日子如旧。 她继续小心翼翼的伺候着家人,辛辛苦苦的做着农活。 这样的日子,不知要过多久,不知何时是尽头。 诡异的是,如此无望且无趣的生活,她也不过是小心翼翼的躬耕,却从未想过要放弃。 从未说过,人间不值得。 即便,这样的人间,真的不值得。 梦境里的小哥站在田埂之上,看着农作的妇人,渐渐变作少女,嘴上扬起不屑的冷笑:“不过就是闲的。” 播下最后一粒种子,她抬头擦汗,日光照得她几欲晕眩。再次低头,身上已是一身华富锦袍。 眼前人群来来往往,纷纷对他拱手贺喜。 他木讷的回礼,只是片刻,就记起自己身在何处。 原来,他是高家的老爷,这是年节,他邀请亲朋好友在家过年。 他有些失神的坐下,面前摆了一桌子山珍佳肴。 那些菜肴,虽然精致,却非名贵,他每日都可享用。可是偏偏,在这大宴宾客之日,眼瞧着这些鸡鸭鱼肉,竟然觉得恍如隔世。 在座众人见他发呆,交谈渐歇,莫名其妙的看着他。 不乏机敏者主动圆场,唤道:“高公,我们等您这顿饭可等了一年了,还不让我们起筷吗?” 那人见高老爷未有反应,尴尬一笑,又唤两声“高公”。 直到衣角被身侧之人拉扯,他才回神,竟是声音沙哑道:“这顿饭,我等了一辈子啊……” 正文 第六章 浮生辞旧梦(六) 这一日的晚宴,吃得尽兴。 满鹏宾客习以为常,毕竟高老爷往日里,对于这些迎来送往,本就是无微不至。 可是在这热闹欢庆之中,总有一道不和谐的目光,悠悠然从他身边刺来。 他很清楚那是什么,但他并不打算去理会。 不过就是家中小女儿莫名的怨气,他对此已司空见惯。 女儿出生时,适逢高老爷事业初有小成,他一心投入在自己的宏图大志,的确对女儿少了关爱。 可是他不后悔,他是穷苦人家的孩子,父亲只是走街串巷的小贩,年节一件新衣都是奢望,如今餐餐酒肉,他对此很满足。 他常常想,为了维持这样的生活,他可以付出多少。 道义,亲情,他已付出很多。 儿女情长,从不是男人的志向。 若是必须,作为富贵的代价,他很乐意将这个小女儿牺牲。 他是商人,算计是不可或缺的本性。 一个不会算计的商人,往往容易败光家业。 豪气留给任侠,他只需要算计。 而这个女儿的价值,在他的算计中,并不如何贵重。 他的记忆里,总有一幕,是他伸手夹肉,手背却让人用筷子拍肿。 想不起来是何人何地,只知道,自己苦怕了。 对他而言,穷是原罪。 所以他更努力的在那些假意迎合的虚伪笑容中游历往来,和形形色色的各路人物虚情假意。 偶尔也会累,可是想起那不知何时,在烈日下耕作,在村舍里挨饿,在莫名其妙的地方忍受莫名其妙的殴打,就立刻打起精神,强挤出一张笑脸,去迎合下一波来客。 做生意从来不是容易的事,达官显贵,贩夫走卒,都需要他一一应对。 总有伙计偷懒,总有掌柜私扣,总有刁民讹诈,也总有贪官刁难。 日子很难,每日每时每刻,都要根据面对的人,换上不同的脸。可惜这个年代戏子是贱业,否则,他真觉得自己该去唱戏。 所幸,这些事早已习惯。 唯一的问题,就是家里的小女儿,总是愁眉不展。起先还有耐心询问,女儿却只是哀怨的说着“没事”。他猜想是家门内院的勾心斗角,派人查探,也无头绪。 女儿依旧是受了莫大冤屈的愁苦面容,时间一久,他也失去耐心,再不询问。 对于她的不满,他视而不见。 他不知道她的烦恼是什么,却很羡慕她,生来便衣食无忧,还有下人伺候。 她能有什么烦恼? 思及此处,他竟然心头生出无名怒火。在一日夜宴被城中狗官羞辱,回家又见那张哀怨愁苦的少女容颜,他终于忍无可忍,关她禁闭,准备饿她三天。 可是到了第二日酒醒,又亲自端着盘子去女儿屋中好言宽慰。 是的,冷静 功利,自以为什么都能换算成银两的高老爷,终于还是输给了自家女儿。 可是高小姐人小脾气大,一言不发的冷眼相看,竟就真的三天不出房门,也不进食。 待到三日过后,高老爷又端着饭菜去请高小姐用餐,后者依旧眼神怨毒的看着他,直到他离去。 绕着后院转了三圈,他才又回到高小姐的房前,偷瞧进去,高小姐正狼吞虎咽,察觉到他到来,将筷子往桌上一扔,饭菜填满的腮帮鼓起,也不肯再嚼一下。 高老爷此时竟觉得女儿模样十分可爱,带着满脸笑意离开。 又突然回头,被嘴里食物噎得捶胸的少女立刻停下动作,愤怒的看着他。 三日揪心,今日终于放下,他笑呵呵的跨出院门,继续商场征程。 不知为何,他忽然觉得,若真有人许以万金要他女儿,他也不换。 女儿依旧整日没有缘由的愁眉苦脸,会为了一盘菜的盐多盐少,一口瓜的余温未寒,就莫名其妙落泪。 高老爷脸上的笑容,却更加真诚,他似乎是真的幸福。 小哥站在屋顶檐角,看着这一幕,十分不解。 他将高小姐变作高老爷,是想让她从高老爷的角度,去感受她到底有多烦人。高老爷在外每日面对各式各样的人,迎接各种各样的压力,为这个家,和数百口人的生计劳心劳力,回家还要面对那个因为秋风微寒,就生无可恋的,无理取闹的,没事找事的女儿,他将是如何的心力交瘁。 这才是小哥想让高小姐知道的,她的绝望,不值一提。 可是化作高老爷的高小姐,仿佛乐在其中。 “真的是因为闲的?” 小哥不解,他想再多看看。 于是他大手一挥,就是一片火海。 犹豫片刻,他说:“嗯……这样不好,换一个吧。” 于是一场倾盆暴雨浇灭高府的大火。熊熊烈焰熄灭,高府竟然完好如初。 这是梦境,可以任性,也可以后悔。 小哥似将梦境作画,食指染墨轻涂,墨迹化作一众麻匪直冲而入,手起刀落间,高府哀嚎一片。 惨烈的过程如书中简言被一笔带过,高老爷再次看清眼前情形时,他已被马匪重重包围,满门上下,皆为死尸,只有心爱的女儿,匍倒在地上抽泣。 这一次,她的脸上不再是哀怨,而是恐惧。 如果过往的沮丧是没事找事,这一次,就是真实的痛苦。 马匪首领举刀指向高小姐,道:“你和她,只能活一个。” 高老爷根本不想缘由和真假,只是着急抱着马匪首领的腿跪求道:“她,活她,她活下来就好。” 马匪首领将手中钢刀丢在地上,讥笑道:“你死,她活。” 却不想高老爷没有半分犹豫,提刀就要向脖子抹去。 千钧一发之际,小哥一脚踢翻现实中高小姐所躺的竹椅,高小姐随之翻到在地,从高老爷的梦中惊醒。 噩梦中醒来的少女以手抚膺,胸口剧烈起伏,不知是因为噩梦,还是突然倒地受到惊吓。 待她看清小哥,立刻从地上爬起,抓住小哥的衣服大声喊道:“我女儿呢!我女儿呢!” 小哥虽然有些不耐烦的双手捂耳,却带着戏谑和难得的温柔微笑,道:“你哪来的女儿?” 少女被问得发愣,好长时间,终于思绪回转。 原来,一切都是梦。 幸好,一切都是梦。 她看着夕阳余晖洒落,竟然说出一句让她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的话: “活着,真好。” 小哥却轻声自语: “还没结束呢……” 正文 第七章 浮生辞旧梦(七) 少女从绣着莲花的精致钱袋中取出银两,递给小哥。 小哥却不接,道:“我不要你的钱。” 少女不语,静等下文。 小哥难得未如往常一样,露出市侩笑脸,而是冷言道:“我不喜欢你,也不喜欢你的钱。” 换做从前,少女必然会在听到这些话后,就开始哀怨流泪,委屈得想死。可是此时,仅仅是黄粱一梦后,她却能够静下心来,刚要出口相问,就被小哥打断。 “可是,除我以外,大家都爱你。”小哥的语气诚恳而温柔,夸大的字句却能令少女信服,“你被坚定的爱着,无论是一个人也好,两个人也好,这世上,总有人坚定的爱着你。” 小哥一边说着,一边扶起被他踢翻的竹椅,将屋内陈设一一摆放整齐。 “所以,你应该有勇气,去面对生活中所有的恶意。” “因为有人安稳的爱着你。” 说到这句话时,夕阳几乎已经完全落下,施舍出的米粒余晖,让人间更显昏暗。 “真是让人羡慕啊。” 既是对少女说,也是对眼前的帝缺说。 阁楼湖亭,二人对饮。 帝缺耐心听完小哥的故事,静候良久,确认再无下文,才模仿小哥的语气开口说道:“真是无趣的故事啊……” 小哥笑了,道:“可你听得很入神。” 帝缺道:“因为讲故事的人是你。” 小哥道:“我有何不同?” 帝缺道:“你独一无二。” 又是一阵沉默,许久之后,小哥才皱眉饮下第二杯茶。 帝缺忽然开口问道:“继续吧。” 小哥不解道:“继续什么?” 帝缺道:“继续你的故事。” 这不是小哥想要的答案,他还在等,继续等。 “别等了。”帝缺又开口催促道。 小哥还是不解:“等什么?” 帝缺道:“你以为你是最好的药师?” 小哥不语。 帝缺又道:“我认识更好的。” 小哥终于露出一丝错愕。 “所以你的毒,对我没用。” 小哥的神色变得着急,甚至是恐惧。 帝缺语气平淡,却又似在安慰他,道:“没事,没关系。我喜欢听你说故事,只是不要再说这些为了拖延时间,而故弄玄虚的无聊故事。接下来,我想听你的故事。” 看着小哥因为恐惧而显得木讷的神色,帝缺自然而然的转移着话题:“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说话时,目光看向阁楼,小哥紧张回望,并未感到任何危机。 他的慌张,来自于下毒被识破。 谁都不喜欢被下毒,所以当下毒之人被发现后,一般都不会有好结果。 帝缺不在乎,为了小哥,这点毒,不算什么。 他为小哥添茶,也不催促,示意后者慢饮。 茶水在杯中过半未满,这是在表示善意。 小哥举起茶杯,凝视片刻,才慢慢喝了下去。 一杯苦茶入喉,之前的心悸一扫而空。 他终于明白,这茶好在哪里。 再好的茶,再好的功效,都不过是凝神。 于是他终于恢复属于小哥的模样,说起帝缺想听的故事。 …… 江南是多情的雨。 小哥和她,便是在这样的雨天相遇。 他不爱打伞,即使是雨天,他也一如既往,冒雨前行。 人们在雨中奔走,街边的货郎忙着收铺,妇人忙着归家收衣。衣着华贵的老爷们,从容的让下人准备上一两盘干货小炒,配上雨后新茶,与老友闲话家常。 这个世界总是这样,有人衣不遮体,就有人遍身罗绮,有人食不果腹,就有人鱼肉裹梁。 雨是好雨,小哥尤爱在雨中出行。 江南的青石板路被雨水拍打出轻松的节奏,小哥仿佛伴着舞曲,欢快的和阵雨谈情。 直到,那熟悉雨打肌肤的触感忽然中断。 他诧异的抬头,是一把伞。 “这位公子,你是蠢猪吗?下雨了都不知道躲。”伞的主人,是名清丽的女子。 小哥看着女子,笑道:“总是躲着雨,雨会不会很伤心。” 女子恍然大悟,道:“呔!果然是化作人形的猪妖!” 小哥哈哈大笑,道:“你叫什么名字?” 女子道:“你我在雨中相识,你就叫我小雨吧。” 小哥道:“你我在路上相遇,你就叫我大路吧。” 小雨道:“关我屁事,我又没问你。” 大路道:“没关系,我愿意告诉你。” …… “喂,你怎么又忘记带伞了?” 小哥笑盈盈的看着小雨,夹了一片刚涮好的牛肉到她碗里。 这个沸腾着高汤的铜炉叫镬斗,可是镬字难写,民间慢慢改称其为火锅。 小雨太瘦了,即使是在这如烟的江南,女子总是婷婷袅袅,她也太瘦了。 “喂,你是不是没有伞啊?” “我曾经有一把很漂亮的伞。”小哥说,“那是把难得的好伞,用的是当世最好的桐油,幼象乳牙为骨,名师作画,优伶点词,还有杰出手艺人精心制作。听说,雨落在这顶伞上,会因为雨量的大小和下落速度的不同,演奏出不同的乐曲。” 小雨是个爱漂亮的女孩,喜欢漂亮的自己,也喜欢漂亮的物什。当然,她不太喜欢比自己漂亮的“别人”。 “好想看看呀。”她说。 “可惜……”小哥说。 “可惜后来是怎么丢的呢?”她说。 小哥诧异,又些许惊喜,笑望小雨。 “你说了,‘曾经’。” 小雨很聪明,和聪明的人说话,不费力气。 “如果你有这么好的一把伞,你会舍得拿出来遮雨吗?”小哥说。 “那……这是你祖传的咯?”小雨说。 “朋友送的。”小哥说。 “这位朋友一定相当有钱。”小雨啧啧两声,吮一口筷子,说,“我就没有这样的朋友。” “相反,我这位朋友,经常穷得没饭吃。”小哥又夹了一片牛肉出来,这次沾了半拉子酱料,再放入小雨碗里。 小雨看着裹着鲜红辣酱的牛肉有点出神,怔怔的说:“这样的朋友,我也没有。” 小哥愣了一下,然后温柔的笑着说:“现在有了。” 他的笑,像温暖的春风吹起的桃花。 “从今以后,我来陪你。” 又补充了一句。 “我来保护你。” 正文 第八章 浮生辞旧梦(八) 这家酒楼有位年轻女人。 她是掌柜的女儿,大周帝国风气开明,百姓并不排斥女子抛头露面,所以她稍大些后,就在自家酒楼,做账房管事。 她只收小哥的账,别人的账自有小二去结。 然而她也不收小哥的账,小哥没钱,纵然有钱也装作没钱,所以她收不了小哥的账。 但是小哥有别的本事抵账。 他能给她一个美梦。 梦里她不再是商人的女儿,她是一位公主,风华绝代,无数人为她倾倒。 她是公主,就可以任性,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在梦里,她甚至可以是女皇。 大龙帝国不就有一位威震天下的女皇帝吗。 人总是喜欢做梦,无论男人女人,无论他们在什么位置,面对着什么,都想做梦。 就像一个男人无论取多少个老婆,他总会少两个女人,一朵垂素的白玫瑰,一朵张扬的红牡丹。 玫瑰是他的归乡,牡丹是他的梦想。 这个女人没有梦想,只有欲望。 那个公主的欲望。 于是小哥便成了她的梦想。 如今,她站在柜台后面,看着自己的梦想,带着一脸温柔和煦的笑,宠爱着另一个女人。 少女在她学会嫉妒的那一刻开始,便成了妇人。 这是最恶毒的妇人。 柜台边的炉子上总是熬着一锅热高汤,为烧干的火锅添水。 而这个刚刚变成妇人的少女,端起了跟她的怒火一起沸腾的高汤,径直走向小雨。 小雨看见一双很漂亮的眼睛。也看见一张最丑陋的脸。 人会因为恶毒而变得狰狞。姹紫嫣红的朱唇也会长出獠牙。 那个女人端着滚烫的高汤,带着无法压抑的憎恨,冲向小雨,仿佛用尽全身力气,对着她泼出了那锅翻滚着气泡的浓浆。 “啪!”一声响指,画面像被石子飞过的湖面,激起阵阵涟漪。 小雨从梦中惊醒,看到那张温暖和煦的笑脸。 “从今以后,我来保护你。”小哥说。 “她是谁?”小雨并未从噩梦中醒来。 “谁都不是,那只是一个梦。”小哥说。 小雨的脸色慢慢沉下来:“不,我认得她。她是听雨楼掌柜的女儿。” 她又自言自语道:“她在去年除夕失踪,都说和情郎私奔了。” 她还在说:“听雨楼……叫这个名字,是因为那里的掌柜有一把听雨伞,雨落在这把伞上,能听到美妙的音律。” “你困了,需要休息。”小哥依然和煦,语气温柔。 可是小雨却无法从这张精致的脸上感受到温暖。相反,阵阵寒意从后背泛起,心脏急急跳动,每一下都像被重锤敲击。 “不要……”她挣扎着,喉咙却发不出声音。 “你困了,快睡吧。” 周围的景物开始模糊,眼前的一切都在消融。 一切,又归于虚无。 忽然脸上有了冰凉的触感。 “不要!”小雨惊叫着坐起来。 周围是鲜亮的锦绣罗床,和那张温柔得可怕的脸。 “又做噩梦了吗?” …… 凉亭中,小哥又为自己倒上一杯苦茶。 习惯之后,这样的味道尤为甘冽。 苦涩的滋味,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难熬。 难的是改变。改变习惯的一切。 比如那一点点的苦味,强烈的刺激之后,便知其甜。 苦和甜,就像痛和痒,只是一种感受。 而这种感受本身,并没有好坏。 就像哭和笑,有时候,你分不清哪个更开心,哪个更难过。 帝缺是最好的听众,小哥话语不落,他就不出言打断。静静的听着小哥的故事,他好像格外关心小哥,所以这个故事,也听得格外认真。 此时小哥沉默,他忽然没头没尾的问道:“你很喜欢吃火锅?” 小哥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抬头看了一眼天色,然后说:“江南的天善变,有时候乌云厚得好像伸手就能摸到,却迟迟不下雨。有时候晴空万里,而暴雨骤袭。起初我并不知道,有一天天色阴沉,我便带伞出门,结果一天都没下雨。后来夜里有急事,行至一半突然下起了大雨,我又忘了带伞。于是淋了一路。我想起来好像我有很多年没淋过雨了,也想起来我有很多年没见过朋友。” “便是送你伞那位红颜知己?”帝缺问道。 “我没有这样的朋友,那个故事不是我的,是小雨的。” “你的朋友是什么样的人?” “我有很多朋友,他们都是惊艳绝才之辈,和他们相比,我太平凡了。” “你的才能,绝不平凡。”帝缺说。 小哥笑笑,没有接他的话,只是再饮一杯苦茶。外物的痛苦,常常能寄托内心的愁苦。 帝缺似有识人心神的本事,便问:“你怕他们会忘了你?” “能忘最好,我担忧的,是那些忘不了我的朋友。如果能忘记,每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你说,这是一件多快活的事。所以,那些忘不了我的朋友,才会为我烦恼,才会令我难过。我喜欢雨,就像我喜欢火锅。如果太久没去吃火锅,我也怕火锅会难过。” 旧梦如窗,推开不过半仗,进来的风景却是千山。 小哥总是不敢进入小雨的梦里,那是他留给自己的希望,遍体凌伤的希望。 这世界上,让人难过的事有很多,而最令人心酸的,是自作多情。 “我会保护你。”这是小哥的承诺。 可这样的承诺,小雨从来不想要。 所以后来,小哥将她藏在山间阁楼,问她:“真的不愿再醒过来吗?” “是你,你愿意醒来吗。” “我一定会醒来。” 没说出口的一句是:“因为现实世界有你,所以我从来不想睡去。” 没人知道小哥从哪里来,他仿佛没有过去。 小雨决定沉入梦中,断绝了未来。 他们像两匹最好的快马,迎头相遇后,是永远的诀别。 在相遇的最初,他们也曾如胶似漆,形影不离,小哥进入她的梦里,带她去看虚构的星空穹宇,带她去经历幻想的飘渺之旅。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她的过去。 那是她无法压抑的思念构建出的回忆。 那里,有另一位青涩的少年,在等她。 小哥看着她盈泪的笑容,终于明白,小雨从未爱过自己。 于是他悄悄退隐在绚烂的光幕中,从旁观者的身份,去看小雨念念不忘的过往。 正文 第九章 浮生辞旧梦(九) 那年十八,年少风华。如果人生总在随着岁月改变自己的角色,那十八岁的少男少女,一定是人生的玩家。 少年是一名琴师,常常穿着一身飘逸的白衫,在江岸边抚琴。 他相貌平实,不像小哥有细细的嘴唇和精致的眉眼,可是他的琴声,总能让人驻足流连,入坠云雾。 这一点来说,他仿佛拥有和小哥同样的本事——编织一个动人的梦境,让人沉沦。 小雨就沉沦在这样的梦里。 此后她每天都忙着寻他,就像风逐沙,蝶恋花。 江河湖海,他总是喜欢在有水的地方停下,然后对着奔流或是细浪,弹上一曲风流。 终于有一天,他注意到她,伸手点头,唤她过来。 于是那道抚琴的孤影,身边多了一抹玫红的秀丽。 山清水秀间的那一抹红,就像被天地衬托的嫣然,美得惊心动魄。 他和她,形影不离,好像有说不完的话,吟不完的诗。 小雨多么聪明,饱读诗书,过目不忘,每一处风景,每一个旋律,她都能用最合适的句子,编排他们的经历。 琴师亦是天赋异禀,风和云都能成为他指尖的精灵,每一天都有新的宫羽打动小雨的心。 很多人不明白什么是爱,或是霎那的心动,还是久违的温柔,又或者,是陪伴的尽头。 但是,如果要确定某一种情况,一定是爱的话,那就是两个人相互无止境的崇拜。 一个人若是成了另一个人的信仰,那要如何才能让她舍得离开。 “听说听雨楼里有一把伞,只要下雨,就会有动人乐曲。” 他们常常这样闲聊,世间繁琐的风闻,只要是和喜欢的人说,也会变成乐趣。 “定然不如你的琴声好听。”小雨痴迷道。 “人力怎么可比拟天地。我弹得再好,也只是人间靡靡之音。那把伞,仿佛是天地的琴,天地化雨作指演奏,述说人间大道梵音。我这奇 淫巧技,怎能相提并论。” “你又没听过,或许只是坊间谣言。”小雨夸张的手舞足蹈,“或许只是这样‘噼里啪啦啪啪嗒嗒’的声音被好事之人误传呢。” 她又发出“秋秋啾啾”的声音,琴师被她逗弄,拉着她一起嬉笑。 只是,在某个瞬间,她看到了他失神的仰望。 他还是在意着,那个传说属于天地的琴。 听雨楼掌柜的女儿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 就像一汪清泉,人们往往能从她的眼睛里看到自己。因为那双眼是如此的清澈,包容着天下万物,照映着人间百态。 那些在她眼里看到自己的人,总以为她的眼里,只有自己。 人是多么的自恋,尤其的男人。 如果一个男人知道一个女人眼里只有自己,那么不需任何行为粉饰,他的心里已经放不下她。 所以这双眼,给她带了很多好处,也带来很多烦恼。 聪明的女人总是擅长利用男人对她的喜欢。她还算聪明,所以她常常在自家的酒楼里打转,偶尔还与常客打声招呼,既不失礼数,也不显轻薄。 和她说过话的人,心里总是甜蜜的。见她又和别人搭话,却不过三言两语的客套,觉得似乎对自己有特别的关照,更是愉悦。 其实她和谁说的都差不多,今天对此人说,明天就对彼人说,只是人的心总是偏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 尤其是,男人的遐想。 而此刻,女人也在遐想。 “姐姐,你的眼睛真漂亮。” “姐姐的眼睛可没有小姑娘说的话漂亮。”她难得露出一个抚媚的笑,倾倒众生。 这个说话漂亮的小姑娘,正是小雨。 小雨很聪明,自然很会说话,三言两语之间,便与这姐姐熟识起来。 于是她难得的透露芳名,对小雨说:“妹妹若不嫌弃,以后奕蓓便是你亲姐姐。” 小雨弯着眼睛笑,受宠若惊般说:“嗯!姐!” “姐姐”和“姐”只差了一个字,意义却完全不同。就像“小姐”和“大姐”,也只差了一个字,但前者是奴仆对主人的称呼,后者是货郎呼唤菜贩。 小雨没想到奕蓓这么好接近,只是初识,却仿佛被引为至交。她笑女人傻,却不知道,自己和奕蓓,没有什么不同。 奕蓓对男人点到为止,对女人,却纵容许多。 这个年代,传说都是男人的传说,故事也是庸俗的故事,“女风”一词,无人提,也无人知。 没人知道,并不代表不存在。 奕蓓喜欢女人,即使她自己并不知道。只是本能的,更愿意和那些带着香风柔情似水的女人接触。 小雨不仅是带着香味的女人,更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商贾出身的奕蓓,根本抵抗不了才情卓绝的女子,那是和她不同的世界。 那是她梦想的样子。 就像风吹动树叶,让内心沙沙作响。 人总是在寻找某个人。 人总是在等待某个人。 有的相遇,是意外。 而她们的相遇,是命中注定。 小雨和奕蓓走得很近,走近得很快,比琴师还快。 一个是袭雨的追逐,一个是花月的交融,当然,后者要顺畅得多。 之后的日子,小雨白天与琴师游山玩水,夜下与奕蓓对酒当歌。 奕蓓也换下了凸显曲线的绫罗,换上宽松得体的锦绣。她对男人的诱惑是致命的,不仅是眼眸中多情的春水,还有过分成熟的丰腴体态。 而此刻,她比何时都更加厌恶那些男人的目光,就像沐浴后洁净的躯体,害怕被廉价的笔墨雕花。 直到那个连繁星都会沉睡的夜,奕蓓封好门栓,将小雨邀入听雨楼顶层的雅间。这个时间,不会有人来扰。这个黑夜,仿佛为她们隔绝了世界。 那是带着熏香的红烛,慢慢溢出撩人的香味。 两人喝到兴处,迷离的目光仿佛被薄雾蒙上。 小雨看着奕蓓,那飞扬的长发,就像临风的琴师,抚琴长歌。 而奕蓓看着小雨,已看不清她的模样,只是埋在心底里不可触碰的往事,像被细腻的春雨浣洗,渐渐露出本来的样子。 那是十二岁时的花容月貌。 稚气将脱未脱,却对别人有了异样的好奇。 既是害怕,也是吸引。 正文 第十章 浮生辞旧梦(十) 少女换上碧水青纱,就不再是可以肆意在街上嬉戏打闹的孩童。她要绣花,要典雅,要嫁给好人家。 就像江湖人习武,书香门第读书,戏子晨唱,铁匠冶钢,十多岁的孩子,要为自己的未来开始淬炼活下去的手艺。 不同的是,男孩在追求梦想,而女孩,只能把一生的希望,寄托给那素未谋面的夫婿。 她甚至不敢奢望自己是他的唯一。 大周纵然开明,女子比他国少了许多束缚,可终究,那些让人向往的战场,只属于男人。 黑暗的地方,总会有光。 因为愈是黑暗,那米粒微光,愈是明亮。 那时的奕蓓,被命运驯服成忠犬,终将把女子三从四德奉为人生信仰的蹉跎岁月里,看到了那束光。 那是风清扬的春日里,一抹从未见过的笑意,将她蓦然照亮。 “喂喂,你在听吗?” 奕蓓看着她神采奕奕的样子,所有的快乐都写在脸上:“嗯嗯,然后呢?” 那个比她大了两岁的少女,手里拿着一支被折磨得快要阵亡的鲜花,以花代剑旋转两圈,又从高处跳下,然后一脸冷漠的说:“不堪一击。” “好帅!”奕蓓双手捂脸,目不转睛的注视少女,眼里仿佛能迸裂出火光。 少女一改冷峻的气质,迅速的爬到奕蓓身边,也是双手捂脸,只是目光看向天外:“是吧是吧!女帝大人简直帅得没天理了!” 她看向天边,仿佛口中的大龙女帝就在屋檐外那个广阔的世界里等她。 奕蓓看向少女,仿佛后者就是叶玉青棠矗立在她面前。 那些看风景的人,最终都会在朦胧的岁月里,成了别人眼中的风景。 那位少女,是有名的绣女。江南有名的娥绣,不仅华贵典雅,在拐弯抹角处,青丝穿插,游龙戏凤,只有浸淫多年的名家才敢自称有这般手艺。这位少女,却是罕见的俊秀,以十多岁的年纪,竟被名宿认可,甚至惊动了朝野。 纵然大周皇室从不接纳民间进贡,但她的作品,也依然在京中名声大噪,炙手可热,甚至替带了江南诸多粮税,每年仅是两匹娥绣,江南道可少纳万担粮。 据说,只有最显贵的人家,才可以穿上她的娥绣。 也正是由于她的娥绣,替了江南诸多税务,才使得江南市井繁荣,岁岁丰登。 江南织造请她入京,专为权臣绣艺,她以二老无人照看为由拒了。 后来又赏其父兄为官,她也寻由拒绝。 终于明白,那些理由只是顾及朝廷体面的借口,毕竟孝道是帝王也不可逆的理由。 她,根本无心荣华。 她到底想要什么? 起初无人知晓,后来她告诉奕蓓,她只是,恨透了娥绣。 若不是有利于江南百姓,她早弃了这行当。 “为什么绣花,就一定要是女人的事?” 谁能回答她?谁敢回答她。 只是片刻失神,她又说起了大龙女帝的轶事。 她说,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将军,征战沙场,保家卫国。 或者,作为一名剑客,闯荡江湖,行侠仗义。 亦或是,考一位状元,修身治国,博古通今。 唯独,不愿做一名绣女。这世间,不乏手艺卓绝的绣女。 缺的,是一名不被男人奴役的女人。 大龙可以有女帝,大周为何就不能有女将? 奕蓓心有戚戚,恍然间想到,“被男人奴役的女人”这句话她竟无法反驳。 无论是亲人还是邻里,只要是女人,最终的归宿,都是为男人服务。 “大龙女帝能有如此作为,何其有幸,定是被上天恩宠。不过我大周也不乏女中豪杰,那位一剑逼退迦楼战神的,不正是大周年青一代的武人之首。也亏得她有幸遇见南宫将军,不至于明珠暗投。” 奕蓓随口感慨,不想却惹怒了少女,道:“南宫南宫!男人哪有什么好东西!你可知道,南宫与苁蓉大人初遇,便要苁蓉大人做他的剑。他对她,亦不过当做是掌心玩物!” 少女内心悲愤,她的话被别人视为大逆不道,唯有奕蓓愿意打开心扉迎合,本以为遇到了知己,没想到她骨子里还是依仗着男人。 女人的心事,总是格外敏感,经不起寸步的波折。此后数日,少女再未来找过奕蓓。奕蓓亦被她的怒火烦扰,自己不过说了一句天下间女子都会说的话,何至于生这么大脾气,一定是这位才华出群的少女被人赞美的多了,目中无人,娇纵蛮横。我也是家中的掌上明珠,怎能低头去寻她。 她却未曾想到,多年以后,若是有多年以后,她也要低头头颅,带着虚情假意的媚笑,去讨好那薄情的夫婿。 人情何其单薄。人与人之间的交汇,经得起几句恶言。 柴米油盐的细枝末节,芝麻绿豆的闲言碎语,世人可知,那一句自以为无关紧要的无心之失,能抹杀多少山盟海誓。 人是多么的自私啊! 又可知,一句对不起,需要多少坦荡的胸襟。 知错认错的人,又何其珍贵。 世间诸多是非,无非只是因为每个人都只看到自己能看到的,所以便自以为是对的。 什么是对的?见惯了光明,说夜是可怖的凶险。怎知生在黑夜中的生命,是如何面对烈日的烧灼! 谁能知道,哪次诀别,将成永恒。 奕蓓不知道,年少时,不识愁,欲说还休。 所以当她再次听到少女的消息时,只有一声悲戚。 那名天赋卓绝的少女,在出嫁的当日,用十六根针,将自己钉在了亲手做的霞披之上,终于寻到了一个永恒的解脱。 婆家是江南有名的官宦大户,面对少女的死,也只是指着少女的父亲怒骂晦气。 娘家在她的坟头哭喊:“你这白眼狼!生了养你二十年,你就这么回报我们!孽畜!真后悔生了你这孽障!” 江南乡民,受其恩惠,少更赋税。此时更是巡街怒骂,她自顾自死去,以后要交那么多粮食,可要怎么活。 所有人都因为她的死而难过。 却没有人为她难过。 她的梦想是什么? 她的喜怒是为何? 何人,曾在乎过她的感受。 你可知,一个人的内心,何其波澜壮阔。 正文 第十一章 浮生辞旧梦(十一) 小哥在说起这些往事时,脸上一直带着一种难以名状的神情。 那是爱到绝望的恨,是恨到心死的无奈。 偏偏,世间有些人,总是看轻自己,牵挂别人。 所以他有这样的神情,愿意做光的影。 幸运的是,帝缺读得懂这样的神情。 一个人懂得另一个人,不需要多么高明的智慧,只要有过相同的经历就行。 帝缺忽然开口道:“你还没觉醒?” “觉醒?” 帝缺无所谓的挥挥手,道:“没事,你继续说。”面上不动声色,心头却生出怀疑。 他曾经看到过的未来里,小哥生来便是觉醒者,可是如今他感觉不到任何觉醒迹象。 难道…… 小哥自顾自的说着,说这一切都是在小雨的梦里看见的。 那一夜没有留下什么绮丽的风景,只是情人该有的样子。 小雨只记得,她坐在奕蓓的怀里,把酒临风,很安心。 她从未如此与人亲近。 直到她从宿醉中醒来,身栖奕蓓家的别院,身边是那把朝思暮想的听雨伞。 奕蓓这样的女人,总是把自己保护得很好,她怎会看不出,小雨的别有用心。 可是她甘愿为她,赴汤蹈火。 这把伞得来的容易,甚至让小雨有些愧疚,她第一时间将伞送与琴师,似乎多拿一刻,罪孽更深。 或许他欣喜的样子,能多多少少,添她心安。 辜负与被辜负,都不好受。 琴师看到听雨伞,眼里有藏不住的光:“你是从何得来?” “听雨楼的小姐,是我的朋友。”小雨低头看向别处,道,“很好的朋友。” 琴师初获至宝,早已忘形,仔仔细细打量着这把玲珑剔透的宝伞。 伞尖,伞叶,伞柄。 他轻轻抚摸,又反复观察,仿佛漏掉一个细节,都会抱憾终生。 小雨看着他认真的模样,回想昨日的旖旎,那个香怀的温暖,竟有些难掩的悲伤,怔怔道:“恭喜你。” 琴师心情大好,头也不回的问:“恭喜我什么?”声音里跳跃着兴奋。 “恭喜你,得到至宝。” 仿佛是时间之神打了盹儿,这一刻,被死死的定格在奔泳的怒涛中。 琴师听到小雨的话,像被冰封了血脉,无法动弹。片刻之后,他才能回过头来,凝望小雨。 那张脸,积攒了多少的悲秋寒冬,才会有这样冰冷的绝望。 “是啊,这么重要的宝物,我这一生都不愿离开它。”琴师忽然笑着说,“睡觉也要抱着。” 小雨的脸色更冷了,语言像被砸碎的冰块,一字一句抛出:“是吗。那你一定好好好待它。” 琴师得意的哈哈大笑,忽然扬手将宝伞抛入奔流的江中,转身环抱小雨:“嗯。你都这样要求了,我便答应你——我一定好好待你。” “你……”即使是聪明的小雨,也被他的行为震惊,心里一堆话堵在嘴边,却不知先说哪个好,只能嗔道,“你……你……谁说要和你睡觉了!” “你,就是我的至宝。”琴师紧紧抱着小雨,缓缓靠近她的洁净的面庞,就要吻上去。 小雨第一次被男人如此靠近,羞红到耳根,滚烫的双颊终于融化了前一刻的积雪,双眸里尽是荡漾的融春。 “那……那个……你还没听到听雨伞演奏的大道梵音呢……怎么就扔了呢……”小雨终于找到一个借口,从窒息的羞涩中解脱。 “这世间最好听的声音,就是你呼唤我的名字……”说着,深深的吻了下去。 ……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谁人知。 小雨沉入花前月下,奕蓓却在旧梦里不知归处。 听雨伞是奕蓓家中的传家之宝,她的爷爷立了军功,修罗皇帝才恩赐圣物。如此宝物不翼而飞,自然满城风雨。 听雨楼的掌柜下重金缉贼,纵然是前朝之物,官府也格外重视御赐的宝物,全城搜查。 最终审问到奕蓓时,只说“送了情郎”。 听雨楼掌柜怒道:“这是传家的宝物,传儿不传女。要送人也是由你大哥做主,什么时候轮到你!”言语间提鞭就打,可怜一屋子的亲人,皆是熟视无睹。 更有甚者,义愤填膺,口不择言。 就连平日里交往最密的小妹,也不敢开口求情。 生逢不幸,给你带来最多伤害的,往往是最亲近的人。 若是别人伤了你,亲人还会说:“那恶人怎么不去欺负别人,一定是你有问题。” 你需要先反省,再去原谅那些伤害你的人。 奕蓓很早以前就知道这个道理。尤其是,这一次,她真的知道自己错了。 可是错了又如何,若只是皮肉之苦,便可换取心上之人的欢喜,对于精于算计的她来说,也是一桩划得来的好买卖。 那是浸了水的皮鞭,一鞭之下皮开肉绽。奕蓓姣好的身姿血肉翻滚,一条条迸裂的伤口像被竖切的腊肠,鲜红的皮肉向外泛起。 她未出一声。 她觉得快乐。 每一处激烈的疼痛,都在告诉自己,她深刻的爱着那个人。 这身上的每一滴血,都是为她而流。 “住手!” 那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那是这世间最好听的声音。 终于,她带着笑倒了下去。 听雨楼掌柜是奕蓓的父亲,他怒火中烧,只是因为他应该怒火中烧。 他曾怪过她,怨过她,却也不过片刻。 只是,在这个小镇里,有太多人看着他。若是没有家法,若是没有威严,以后谁还听你的话。 他所做的,只是他该做的,却不是他想做的。 他只想让奕蓓认个错。 给她一鞭,便足以立威。 谁知,越打她越笑。 于是他真的怒了。 只是,为什么,到后来那几鞭,心里都在颤抖。 只是,为什么,那一声“住手”,仿佛解救的是他。 “住手!” 奕蓓心想:“你为何要来……” 掌柜心想:“你怎么才来……” “伞是我偷走的……”当小雨看到遍体鳞伤的奕蓓时,那些提前准备好的说辞,忽然都落入海底。 然后是铺天盖地的声讨。奕蓓的母亲首当其冲,扑打小雨。那些先前冷眼的兄妹姨娘,此刻好像终于想起奕蓓是他们的亲人,仿佛与小雨结下了不共戴天的仇恨,带着虚假的哭声,辱骂小雨。 小雨一动不动,站在突如其来的暴雨中,任人推搡。 江南的雨,总是说来就来。 小雨怔怔的看着躺在地上渐渐失去起伏的奕蓓,雨水冲散了她的头发,让她看起来像个疯子。 “今天的雨,好咸……”她说。 “住手!”又是一声“住手”,只是这声音威严雄浑,让人难以抗拒。 几名身穿红布背甲的捕快闯入院中,喝住众人。 “掌柜的,贼人已到县衙投案,请前去辨认!” 正文 第十二章 浮生辞旧梦(十二) 小雨倒在雨中,披头散发,湿漉漉的贴着肌肤很不舒服。 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狼狈了。 在她年幼的时候,父亲酗酒,每次在外面喝醉了回家,母亲总是愁眉苦脸的抱怨。 一开始只是吵架,后来有一天父亲拿起扁担打烂了母亲的嘴,母亲再未说话。 于是总是醉醺醺的父亲发现,暴力总是能最快的解决问题。 之后她的家里,常常传来惨叫。 后来,母亲也不再哭喊,每次父亲打她,她都带着冷笑。 越打越笑。 而她,也一直这样对待小雨。 当时镇子里有位说书的老先生,每日坐在街口讲故事。或是前人逸闻,或是百年前的天下大乱。他的故事都是书里的陈词滥调,加上诘屈聱牙的古词,百姓总是听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 只有小雨,天天都来。 因为父亲天天喝酒。没钱喝酒,就去偷酒。 偷来的酒不好喝。 天天烂醉的父亲,天天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打母亲。 “老婆是最好的下酒菜。” 起先小雨躲在桌子下,柜子里。后来桌子柜子都被父亲打烂了,她就跑出来,漫无目的的在大街上闲逛。 偶然的一天,在街角听到老先生讲了一段才子佳人的爱情故事,让她驻足流连。 原来,男女之间,除了喝酒与斗殴,还可以有别的。 比如爱情。 此后小雨每天都来老先生这里听故事。老先生一直都是一个没什么听众的说书人,小雨来了两三次,他便记住了。 这个脏兮兮的小女孩,常常带着伤。 可是在听故事的时候,眼睛很明亮。 于是老先生开始给她说更多她喜欢听的故事,还借她一些书,教她识字。 她很聪明,过目不忘,触类旁通。甚至在读过两本诗集后,开始对着秋风与落日作诗。 老人常常想,她若生在一个更自由的年代里,一定能有所作为。 毕竟她写的诗,已然不落于那些古籍。 忘年之交,高山流水。 岁月,永远不会愿意静静流淌。 只要有风,就有奔流。 那一日,老先生等到太阳落下,也没再看见小雨。 只是偶然有听闻,镇子的小乞丐堆里,又多了一个孤儿。 一个笑得冰冷的女孩儿。 此刻,奕蓓倒在血泊之中,其他人都跟着捕快走了,只有奕蓓的亲娘还匐在她身上轻轻颤抖。 “快去叫大夫!”小雨失神的喊道。可除了那个不能自己的可怜母亲,繁华的大宅院里,却再也见不到一人。 所有人都像躲瘟疫一样远远离开。 即使是最忠心的奴仆,也有扫地的重任,脱不开身。 那个自首的嫌犯,不用说也知道,是琴师。小雨马上奔赴县衙,去认罪。即使不能为琴师洗脱罪名,也要与他同生共死。 可是,奕蓓奄奄一息的倒在自己面前,再不请大夫…… “她承受的这一切,都是为了我……”小雨内心挣扎着,“可他去顶罪,又何尝不是为我……” “可这一切,不都是因她而起……是她自己要偷伞,又不是我指使她的……” “我从来没要求她这样做过……” “都是她自找的……” “这么多人,她娘亲也在,不就是找个大夫,一定已经有人去了……” “我若不去县衙,他恐怕……” …… 小雨披头散发跌跌撞撞的来到衙门,思绪一直都是混乱的,并未想好什么计策。只是,女人,在爱情里,总是愿意将一切都奉献给他。 她想起老先生曾经说过一个江湖儿女的故事,一个是外邦权势滔天的郡主,一个是名门正派的女掌门,为了一个魔教少年,放弃了荣华与名利,只想用一生喂他话梅。 她一直都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爱吃话梅。 但是此刻,她也想用这一生,喂他话梅。 当她到了县衙,已不见众人。 一个衙役坐在门槛上喝茶,看见小雨,居然笑脸相迎:“姑娘是来找琴师的?” 小雨有些茫然:“是……伞是我偷的!请大人明察!” 衙役笑呵呵的搓着手说:“我哪是什么大人。这些事咱做不了主。您说的是听雨楼的宝伞吧。” “这位老爷,琴师是冤枉的,您让我进去啊!”小雨急道。 “姑娘您倒是听我说句话啊。”年老的压抑一口黄牙,说话时嘴里直往外冒黑气,“案子已经结了。白少爷出面求情,还把宝伞还了回去,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什……什么……”这个转折出乎意料,小雨又惊又喜,“琴师……他没事了?” 衙役见她终于能听进自己的话,很高兴,嘴里的黑气快从鼻子里冒出来。想起前人嘱托,连忙说道:“是啊,他跟白少爷走了。临走前特地嘱咐我,不多时一定会有一名女子来找他,要我告诉这女子……” 顿了一下又说:“应该就是您了。” 小雨急道:“他说什么了?” “他去迎娶白少爷的妹妹,希望您也能参加他的婚礼。您的才华卓绝,若是有心……” 后面的话小雨已听不清,只记得那天的雨,纷纷扰扰,格外冰凉。 …… “爹,娘,这是我家相公。” “他为人内敛,不太会说话,您二老多包涵。” “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同在一个屋檐下,有什么事大家商量着,没什么过不去的。” “一家人,最重要的,是整整齐齐。” “爹,我给您带了一坛好酒,一定比您当年偷的酒好喝。” “娘,这是城西全聚坊的烤鸭,您念叨好些年了,今天我终于给您带来了。” “还有你呀,别傻笑了,是不是已经看见了?这是晋纳白帝门出的新章。我记得你曾说过,晋纳是音律之国,你一直都想去。” “可是现在啊,你们都埋在土里,很多地方都去不了。” “你们后悔吗?” “你们……后悔了吗?” 小雨看着眼前三座墓碑,笑得很冷。 摆放好坟前祭品,小雨撑着一把素油伞,慢悠悠的走回镇子里。 在那青砖铺成的桥梁上,看见一个没撑伞的小哥,淋着雨傻笑。 他的眼睛,清澈明朗,如一汪清泉,倒映着人影,像极了故人。 “你我在雨中相识,你就叫我小雨吧。” 正文 第十三章 浮生辞旧梦(完) 帝缺静静听完小哥的故事,终于端起那杯酸涩的苦茶,缓缓饮下。 他说:“她的故事里没有你。” 小哥苦笑:“所以我一直都知道,她的梦里不会有我。” 帝缺说:“那你为何还要守护她。” 小哥说:“因为,我只是她的一个美梦。和一个救赎。” 这似乎不算是回答,帝缺却知道了答案。 他本就知道答案。 只是很多事,比起心照不宣,更需要知音一吐为快。 小哥喝完最后一杯茶,掂了掂茶壶,终究还是会空。他叹了口气,说:“时间到了。” “嗯?” 画面如水波荡漾,青山融作绿水。 …… “今后,我怕也照顾不了你的生意。一月来你这三次,做个武林梦,一动手就醒,也许真有命中注定一说。还是听老爷子的,回家念书考状元吧。” “那您高中之日,可别忘了小人。” “那是自然” 耳边传来熟悉的对话,帝缺慢慢睁开眼睛。 阳光正好,带着温暖舒服的春风,好像还能闻到桃花的芳香。 这个季节,家乡的桃花一定开得很美。 帘子被拉开,小哥带着晴朗的笑,对他说:“你醒了。” 帝缺揉了揉脑袋,有些头疼。 小哥说:“有些梦,真的不那么有趣。” 帝缺一脸茫然:“嗯?” 一阵风吹起小哥的头发,他在风中凌乱,如梦如幻。 “今天的风儿,甚是喧嚣。” 帝缺看到身边有个装满水的杯子,拿起来就喝。 “醒来会口渴,那你一定没做什么好梦。” 小哥一直在唠唠叨叨自言自语,他仿佛在等待什么。 等待帝缺清醒。 “原来是梦啊……”帝缺揉着眼睛,打了一个哈欠。 “嗯……该走了。”小哥笑着说。 “去哪儿?” “去创造一个梦想的时代。”小哥的笑容,温暖和煦。 帝缺终于恢复了自己的意识,露出玩世不恭的轻笑,说:“走,去实现你的梦。” “你又怎么知道,此刻,你不在梦中。” “我当然不知,我只知道,这一刻的感受是真实的,那便不应虚度。” “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吗?” 帝缺当然记得,即使是梦,也是清晰的梦:“大路。” “我叫织梦……” 帝缺道:“让我们,重拾旧梦。” 黑衣帝缺独自前行,织梦小哥未随他去,他还有事未尽。 这一夜,药浴中的小雨,如往常一样被小哥细心擦拭清洗。唯一的不同,是小哥为她穿上红装。 金丝描凤的红遮盖之下,双目依旧轻瞌。 只是这一夜的梦,从袭雨逐风观山河,化作锦罗红袖苏幕遮。 小哥依旧不敢进入她的梦境。 这一次,他进入了她的身体。 也是在这时,他才知道,她梦境里的旖旎,一直都是梦境。 一席落红,终究成了无情之物。 夜幕之下,有人在告别,有人在相遇。 轻扉小院中,传出黑暗的低语。 “像你这样诚实善良的人,有资格享受公道。” 说话的是一名二十来岁的青年人。 在这个时代,二十多岁算不上年轻。江湖中人大多在这个年纪里崭露头角,坊间流传奇人异事,也多是他们的风流传说。 即使是乡农士绅,过了弱冠,也足以当家。 就算如此,这句话,还是狂妄了些。 终究不到时候。 连自己的命运都掌握不了,却妄谈公道。 可对面的老农却不这么想,他双掌紧贴着双腿,全身绷得笔直僵硬,宛如听先生训话的顽童。 贫苦之人,曝日之下劳碌一生,虽然刚过不惑,却已面似古虚。 老农闻言,面色稍变,仍是愁眉不展。 “白少爷,我这孩子是家中最小的女儿,几个哥哥对她宝贝得不行,虽然是泥巴地里长大的孩子,可打小就没受过什么委屈。现在被那畜生虏去了,只怕……” 想到那畜生在镇子里的名声,老农的声音忽然弱了下去。 被称为白少爷的青年人怀里抱着一只白猫,他轻轻逗弄着小猫,也不曾去看那老农一眼。只是听到老农声音颓败,不禁打断:“几天了?” 老农起先没反应过来,一顿才明白,白少爷问他事情发生几天了,道:“小娟是昨天上午被抓走的。” “昨天上午?为什么现在才来找我?”白少爷平静淡然,轻声呢喃含混不清,像是说给怀里的小猫听的。 可是他的声音再小,也没人敢不去仔细听。 “我……昨天下午报官去了……”老农之前一直低着头,此刻偷偷用余光看了一眼白少爷,生怕他脸上出现不高兴的神情。 “遇事报官,你做的也对。不过可惜了,你若早些来,我还能还你一个周全的女儿。”报官结果如何,不问也知道,否则老农也不会出现在此。 老农听得心慌,一夜过去,他也不知道女儿还剩几两肉。 白少爷没有说下去,但是老农明白他的意思。 他没有后悔,只是害怕。怕白少爷责怪他,而不去救她。 其实,在常人眼里,白少爷和那禽兽,没什么区别,都是游离在律法边缘的狂徒浪子。 若不是走投无路,何人会来向他求助。 毕竟,这个眉眼清秀的年轻人,看起来人畜无害,却不知已沾染了多少鲜血。 他怕了。 白少爷看得出,老农在害怕。 无奈的叹气,而后又平静的说:“你的小女儿明日就可以回家了。” 老农先是一惊,却不敢多言,唯唯诺诺的道谢。此地他也不敢多待,起身便要退步离去。 “这次我能帮你救回女儿,下次呢?恶霸当街掳人,官府都不敢管,你不怕女儿又被抓走?”白少爷声音淡漠,仿佛说着一些无关紧要的闲事,可这简单几句话,字字诛心。老农心神未定,身姿伛偻,却再不敢动。只有一双黝黑开裂的手,不断颤抖。 这些话若是换了别人来说,可能还会修饰一下,比如“当街”换成众目睽睽,恐吓的效果会更好。白少爷却不愿意这么做,他不喜欢麻烦别人,只是有些事,只能让当事人做决定。 “你口中的禽兽,是卫家的人吧?是卫胜冕还是卫胜堇?” 这个问题简单了许多,老农立刻回答:“正是卫胜冕那畜生。” “你想如何处置他?” 老农本意只是救出女儿,这个问题从未想过。可是白少爷问起,他脑海中立刻浮现出卫胜冕那嚣张跋扈的面孔和女儿悲痛欲绝的神情,不禁脱口而出:“我要他的命!” 正文 第十四章 锦衣白夜行 老农话音未落自己先吓了一跳,连忙道:“白……白少爷,小人……小人……”支支吾吾半天,可惜文化有限,也不知道该如何请罪。 “无妨。他伤害了你的家人,你恨他没什么错。可你是男人,不应被情绪操控……算了,是我多言。你认真希望他死?” “是。”这次,老农的声音十分确定。 白少爷放下白猫,目光温和,却似钝剑:“杀人是最容易的方法。我有很多种手段可以让他死。可以设计成一场意外,可以投毒,甚至可以逼他自杀。或者你喜欢简单点,我带上一队人马,直接杀进去。卫家势力虽大,我想要他们一条命,却不难。” 老农不说话,他没杀过人,怎样杀人他不懂,更不敢去要求别人怎样杀人。 他只是想救人。 “你怕吗?” “我……” “你怕。”白少爷说,“你是个老实人,可你知道吗,老实人大多都是无用之人。因为你没用,所以你才老实。但凡你再多那么一点点本事,你便不再是个老实人。” 老农浓眉紧皱,慢慢的由害怕转为愤怒。 “白少爷,是我没用,才瞎了眼来找你!” 这就是他能说出最狠的狠话,说完便起身离去。 对于白少爷救他女儿,从一开始,他也没抱多少希望。不是能不能,而是会不会。白少爷的名声,并不比那卫胜冕好。 老农走后,门口探出一个脑袋,往里瞅了一眼,眼见白少爷又抱回了白猫,就走了进来。 白少爷头也不抬,对来人说:“这件事交给你了。” 来人青衣长髫,顶上扎了一个简单的发髻,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明眉善目,唇红齿白,模样倒是十分好看。 此人唤作小弟,是白少爷身旁一个小跟班。 他跟随白少爷多年,既是主仆,又是兄弟,难免有些放肆。 所以他问:“少爷既然愿意救人,为何还要气他?” “他想杀人,并不是什么纯良之辈。” 小弟眉间一挑,头虽低了下去,一双大眼却觑向白少爷:“少爷也杀了不少人。” “所以,我也不是什么好人。” 这个回答仿佛让小弟很开心,有些心满意足的说:“还有一事,夫人请少爷回去吃饭。” 白少爷望向窗外,看了一眼天色,又低头道:“算了,何必回去,让老爷子看了心烦。” 片刻,又道:“闲来无事,我和你一起去救人吧。” 二人行走在江南小镇的街道上,隐隐还能闻到桃花香。 小弟忽然想起什么,道:“要是琴师在就好了,听过一遍他的琴声,总是忘不了。” 白少爷轻轻“嗯”了一声,算是认同。 “少爷答应他,要认他娘子做义妹,可惜一直没见到。” 白少爷忽然抬头望了一眼小镇外头那座青山,叹了口气道:“琴师,和她开了个玩笑。” 白少爷和小弟不紧不慢的穿梭在小镇街道上,来往行人大多认得他们,有的挥手施礼,有的像见了瘟神,低头远离。 二人见怪不怪,白少爷的名声在这个地方毁誉参半,有人当他救世主,有人视他黑心虎。当然,还有些娇滴滴的声音,欲说还休,叫他“美娇郎”。 行至天桥,底下一个破旧的戏台正演着才子佳人的故事。那才子白面红妆,远不如白少爷俊朗,也不如小哥清秀,只是举手投足间,颇有文人冷傲不凡的气质,相当好看。 此时扮演佳人的女子低眉顺目,隐约带着哭腔,秀美紧蹙,双眸含泪引而不发,我见犹怜。 “好!”白少爷手中折扇轻敲,忍不住赞了一声。虽是混饭吃的野班子,却意外有几分味道。 那女子眉目转动,不意间看到了白少爷正深情款款的看着她,小脸倒是比胭脂还艳了些。 小弟调侃道:“你一定是爱上了什么人?” 白少爷好奇道:“你又从何而知。” 小弟道:“只有爱上了什么人,才会看到什么爱情故事都想到自己。” 白少爷似乎看出了小弟的小情绪,道:“你不喜欢这出戏?” “不喜欢。” “为何?是美人不好看,还是折子不好听?” “是风太大,刮起了你的臭屁。”小弟面无表情的说。 白少爷拿折扇“啪”的一下拍向小弟的后脑勺:“没大没小。” 见他不语,又轻笑道:“怎么了?什么又招惹你了?” 小弟故作姿态,仿佛只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信誓旦旦答应人家救女儿,想出办法来了吗?” “快了。” “那可是卫家。你平时那些恐吓良民的本事,怕是不管用。” “总会有办法的。我的运气,总是比别人好那么一点点。既然最后一定是我赢,何不先让我威风威风。” 嘴上斗个不停,脚程却越来越快,不时已至卫府。 白少爷一路交代,小弟记得清楚,三两步上门房,消失在人前。 “劳烦通报一声……” 话音未落,一名看门的家丁打着哈欠骂道:“哪里来的王八瞎叫扰人清梦……” 他眯着眼睛伸懒腰,并未看清来人,张口就骂,忽然听见耳边讥笑,另外两名家丁正躲在旁边幸灾乐祸的看着他。 “不好!这要人命的起床气!”也亏得他还算警觉,立刻反应过来,“定然是那空山晴雨叮咚响。嗯,果然好诗,好诗” 胡言乱语两句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意思的瞎话,想要蒙混过去,心里还很得意:“老子贼他娘机智!” “妙哉妙哉,这首诗妙就妙在,王八不会叫,你这狗奴才倒是叫得欢。”白少爷绝非什么善人,伸手专打笑脸人。 那小家丁脸色转换得风起云涌,五官都快拧在一起。歪着嘴说:“哎哟!这不是白少爷吗,什么风儿把您给吹来了。快请进,我去给您通报。您是找少爷呢还是找小姐?” “你们这儿的小姐怕是比不上春风楼里的窑姐儿。不过卫家大院离那窑子也差不了多远,你这模样还真有几分积年龟公的风范。” 家丁笑容满面:“借您吉言,里边儿请。” 他知道白少爷不好惹,这一副诚心找事儿的样子的白少爷更不好惹,索性先迎进去,大人物自有大人对付,自己也就应付些猫狗打架的琐事。 他倒是很有自知之明,难能可贵。 正文 第十五章 锦衣白夜行(二) 听闻白少爷前来,不仅卫胜堇亲自相迎,卫家女眷上至八十岁的太奶奶下到刚会走路的奶娃娃都借故在客堂周边围观。 扫地的丫鬟在客堂门口来来回回,都快把地给扫穿。 卫胜堇人未见声先至,哈哈几声大笑后快步出现,春风满面拱手道:“白家大少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见谅见谅。” 白少爷飘逸出尘,秀外慧中,持扇拱手道:“岂敢岂敢,你才是败家大少。” “哈哈,有趣有趣,白少爷果然风采依旧。来人,把我珍藏百年的玉堂春锦拿出来给白少爷泡上。”卫胜堇十分热情,竟将他最珍爱的茶叶都奉献出来。 白少爷行礼入座,轻抚桌案,讶异的神色从他眼中一闪而过,道:“百年的茶,都快成精了吧,还能喝吗?” 卫胜堇道:“哪儿能啊,朝廷三番五令,大周立国之后不许成精,这玉堂春锦喝的不是茶,是精气。” 白少爷恍然大悟:“怪不得你叫卫胜堇,果然是存经用的。” 卫胜堇大笑:“哈哈,白少爷快人快语,快哉快哉。你我二人难得相聚,今日一定要好好聊聊。” 白少爷心里冷笑,道:“今日前来,是有一事相求。” 卫胜堇道:“白少爷尽管开口,你我两家世代交好,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要皱一皱眉头,就是乌龟王八蛋。” 白少爷吃惊道:“咦?你眉心有一粒芝麻。” 见卫胜堇无动于衷,稳如泰山,并没有上当,白少爷自感无趣,道:“我听说,你弟弟昨天带了一位姑娘回来?” 听到这个卫胜堇两眼放光,激动的说:“白少爷是来带她走的?” “正是!” 卫胜堇兴奋道:“您真是活菩萨!大恩大德无以为报,请受小弟一拜!” 说完就要跪下。 白少爷也不拦他,冷冷道:“人我一定要带走,就算你跪下也无济于事。” 卫胜堇没明白什么意思:“您带走您带走,您赶紧带走。” 白少爷道:“别怪我没警告你。你不放人,我自有办法,只是我这些办法,你一定不愿意见识。” 卫胜堇有些恼了:“我放人啊,现在就放,立马就放。” 白少爷摇头道:“既然你执迷不悟,就别怪我不手下留情了。” 说完从袖口中掏出一粒弹丸,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掷向卫胜堇。 卫胜堇自小习武,这点反应还是有的,伸出食指和中指,随手一挥,便接住了此物:“白少爷,此番卫家以礼相待,你可不要不识抬举!” “轰!”话音刚落,手中之物勃然爆破,卫胜堇上半身被炸得粉碎。 “啊!” “杀人啦!” “救命啊!” 围观的女眷被溅了一身的血,惊慌失措,纷纷哭喊着逃命。 卫胜冕听从大哥安排躲在一旁没出来,见此情形大怒而出:“你为了这么一丑八怪把我大哥炸了?” 白少爷正义凛然道:“汝等欺压良民,当有此报!” 卫胜冕睚眦欲裂:“谁欺负她了?是她欺负咱们!大街上各走各的,她突然就照我怀里撞上来,硬说我非礼她!非要嫁给我!而且我们都答应让你带她走了!” 白少爷二话不说,手中暗器飞向卫胜冕,“啪啪”两声,落地炸裂,把卫胜冕炸得灰都没了。 “白家小子!”卫家太奶奶一直在门口观望,前一刻心中还在念叨“这小后生真是俊俏”,下一刻已然怒不可遏。 白少爷一字一句道:“我,实在,不喜欢,别人叫我败家小子。” 言语未尽,一颗弹丸就已出手,飞向卫家太奶奶。 老太太年过耄耋,身手却异常灵活,见那飞弹袭来,知其威力,避而不接。挥杖闪身不仅自己躲开,还带走一片身后的小辈。 “欺人太甚!” 白少爷不理她怒火熏天的叫喊,只是冷冷道:“果然如此,这玉堂春锦,便是为你准备的吧。” 他的脸上常年言笑,此时却是少见的冷峻。很少有人能见到他这样的神情,连小弟都没有。 见过的,或者死了。 或者,再不愿想起。 太奶奶翻转青木如意杖,“噌”的一声虎啸龙吟,竟从中拔出一把长剑来。 白少爷看到她从拐杖中抽出一把剑,脸色更冷了:“你也配用剑!” 太奶奶“呸”了一口道:“你也配做人?我于家以礼相待,对你有求必应……” 话未说完,只见又有三颗飞弹袭来,却是飞向太奶奶身后的三名中年男人。这三人本不在此处,听到喧闹赶来查看,却未想刚到便见一黑珠飞弹迎面而来。 “嘭”“嘭”“嘭”三声,三人还未看清发生了什么,已被炸了个粉碎。 这三人皆是太奶奶骨肉,想要救人奈何鞭长莫及,眼见两代至亲惨死在眼前,只觉肝胆欲裂,“哇呀呀”两声后,竟然回嗔作喜,癫狂笑道:“好小子!今日,老身便是粉身碎骨,也要让你后悔此世为人!” 说罢飞身进入屋内,她只道白少爷仗着飞弹这些个奇淫巧技,并无防身之力,要以近身剑法将他拿下。 只见卫家太奶奶将步如飞,脚不沾地便近到白少爷身前,一柄精钢长剑带着寒光向着白少爷右肩刺去。 她不想他死,她还要慢慢折磨他。 “你也配用剑!” 白少爷仍是这句,整个人的气质却勃然提升,正如一把出鞘的宝剑,光芒万丈。 太奶奶心道“不好”,奈何小瞧了敌人,这一剑下去并未留手,不遗余力,此刻想收却是收不住了。 不见白少爷如何动作,这一剑却从他身边滑过,未着分毫。只在隐约中看见他食指轻弹剑身,那精钢笔直的宝剑竟化作绕指柔丝弯曲成一个圆,剑尖回转一个周天,冲着卫家太奶奶的右眼刺去。 这一切发生得异常突然,甚至在一息过后,卫家太奶奶才从剧烈的疼痛中明白,自己的剑,真的插进了自己的眼睛里。 “你……”卫家太奶奶张着嘴巴,下颚颤抖,舌头打结,说不出话来。 “你不配用剑。”白少爷轻弹飞弹,落入卫家太奶奶口中,然后转身离去。 “嘭!” 那个错愕的身影仍旧挺立,脑袋却碎成微尘弥漫在客堂。 “杀人了!” “救命啊!” “白少爷杀人了!” 正文 第十六章 锦衣白夜行(三) 先前门口围观的姑娘们哭喊着逃命,还有几个年岁方幼,吓得不敢动弹,坐倒在原地大声哭喊。 一个新入府的小丫鬟叫做小红,看着白少爷一步一步向她们走来,浑身颤抖,却一动也不敢动。 这个玉面春风的翩翩公子,精美的五官在她眼里却像地府里逃出来的吃人恶鬼,要将人嚼个粉碎。 他像是在寻找什么,从门扉到地砖,逐一触碰。 很快,他来到她身边,那里躺着一个眼神绝望的女人。 小红叫她“余姐”,于姐和她不一样,是从小在府中长大的,很得卫家太奶奶恩宠,还被赐了姓。听说她也有五十多岁了,看起来却刚过三十。驻颜有术又身经百战,卫家两位少爷,小时候吃她的奶长大,一直吃到今天上午。 小红看见白少爷轻轻抚摸着余姐的背,心中却十分鄙夷,想着余姐的年纪都够做你娘了,原来白少爷也是如此流连春色的衣冠禽兽。 “嗯,有你的份。”白少爷没头没尾的说。 于姐却仿佛听懂了,哭喊着说:“没有!没有!都是他们干的,跟我没关系。” 白少爷温和的笑着说:“乖,不要骗我。你若是骗我,便说明你看不起我,觉得我蠢,才会相信你满嘴谎言。” “求求你放过我吧……” “那些孩子也一定说过这些话,你放过他们了吗。” 白少爷拉开她的衣领,丢进去一颗飞弹,便不再理会她,转身走向小红。 “别……别杀我……”面对一个要杀你的人,说什么都比说这句话有用。 比如“我怀了你的孩子。” 比如“我已经吃过毒药了。” 甚至“只要你放过我,我什么都听你的。” 可是面临死亡,并没有几个人能冷静下来,思考什么是最好的方案。 比如小红,她就只会说:“别杀我……” 一般说这句话的人,最后都死了。 当然,人都会死。 只是现在,小红还不该死。 白少爷也抚摸着她的背,片刻之后,有节奏的温暖传来,就像小时候妈妈哄她睡觉的感觉。 “别怕。”白少爷温柔的说。 他的声音仿佛有种神秘的力量,让小红真的不紧张了。 她慢慢停止了抽泣,然后像忽然有了勇气。 在他面前,她希望自己死的体面。 “来吧,动手吧。” 白少爷说:“来,张嘴。” 小红想起太奶奶的样子,眼泪又涌了出来,她强忍哽咽,硬挺着脖子断断续续说道:“能不能……能不能换种方法。” “不能。” 她心里把白少爷臭骂了千百遍,还是乖乖张开了嘴。 一个圆形的物体被塞进了嘴里,似乎比想象中的要大一点。 她绝望的等了很久,嘴里的东西却没有像预期那样爆炸。 慢慢的,一股甜甜的味道在嘴里融化,慢慢沁入心脾。 “冰糖葫芦……”小红难以置信,她试探着咬了一口,那股子甜蜜的酸味,竟然是她最爱的冰糖葫芦。 自她娘亲过世,她已多年没有尝到这个味道了。 “若是没有去处,就去白府,说白少爷让你来的,他们会关照你。”白少爷留下这句话后,身影便随着声音消失在前院。 她终于放弃了抵抗,让白少爷留在她口中的温暖和甜蜜,流进了身体里。 “清水三式,那个老妖妇,用的是上清派的剑法。” 青山秀水白云间,白少爷独坐墓碑前。 “听闻这些年,不少名门宿老窥探天机,末日之后,即是危机,也是机缘。恐怕便是因此,连上清这样门风严厉的门派,也开始招兵买马,来者不拒,什么人都收入门中。” “我很不喜欢说这种话,但是,时代真的变了。和你我当年的情形已经不同。” “或许,换到这个时代,我们当时的选择,是对的也说不定。” “可惜,这世间从来都给不了如果。” “传说中的圣子降临,应当就在今年吧。” “八国议会,也已经过了三年。” “不知道黄师兄,可曾寻到剑仙。” 白少爷不是一个话多的人,可是每次来到老友坟前,却似有说不完的话。 也许正是因为有太多的人误解他,所以只有在死人面前,才能吐露心声。 他喝完酒壶里最后一口,仍不解乏,便端起贡台上那碗祭给去人的酒,仰着脖子喝了下去。 “咱们蜀山弟子,无酒不欢。尤其黄师兄,那肚子就像漏了底的水桶,再多的酒也灌不满他。我常在想,蜀山剑派若是改名蜀山酒家,也并非坏事。” “可惜小师弟从不饮酒,一点也不像咱们蜀山人。” “小师弟呀,那日协同修罗气运,共抗天劫之后,就再无他的消息。” “放心,我传了他玄武金甲,不会这么容易死。就算是天劫,也不行。” “蜀山呐,也不知当年我入门时种下那一株青竹,如今是否有人照料。” 脚步声很轻,轻到用耳朵听不到。然而白少爷去了解这片天地的时候,从来不是用听,或者看,而是去感知。 所以他能领悟蜀山失传的剑法。 所以他曾留住了剑仙的剑影。 所以他此刻感受到了那漂浮的脚步。 “刚好,我这里酒喝完了。”白少爷头也不回,伸出右手,便接住了远远抛来的一壶佳酿。 “我不明白。”一个年轻的声音,一个年轻的身影,正是小弟。 “镇上有个以替人做梦为生的人,叫做小哥。听这名字,像是你的兄弟。”白少爷没有回答他。 “不愧是白少爷,人都救出来了,甚至毫发无损,你却灭了他们满门。”小弟不太会压抑自己的情绪,即使已经很努力了,还是掩盖不了责怪和讥讽。 “有些事一定会得罪人,但一定要有人做。我已经有那么多仇家了,再多几个也无妨。这些责任和仇恨,落在我身上没什么。可是落在别人身上,比如今天那位老伯,比如天桥下的戏班,都是灭顶之灾。” “真是伟大啊。”小弟冷笑着说,“可惜我还是不明白。” 白少爷说:“你不明白的事很多,有的你不需要明白,有的你以后会明白。” 小弟说:“我现在就要明白!” 白少爷看着他说:“为何。” 小弟说:“你,灭人满门!” 白少爷说:“卫家七十六口人,我杀了五十三人,离满门还很远。” 正文 第十七章 锦衣白夜行(四) 小弟说:“纵然卫氏兄弟有罪,你取二人性命即可。何以滥杀无辜!” 白少爷低头笑着说:“你说,卫是兄弟有罪。那不过是你给他们的罪名。罪名和罪不一样。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必须清楚的,事无巨细的了解他所做的一切,这相当不容易。但是给一个人制造一个罪名却很容易,说他强抢民女,烧杀掳虐,甚至顶撞长辈,都可以是罪名。可是你如何知道,一个人,是否真的有罪。” 小弟冷哼一声说:“难道你知道?你杀的这五十三人,都有罪?” 白少爷果断坚决的说:“我知道。” 小弟不服:“你如何知道?” 白少爷说:“总有一天,你会知道。我这样的人,知己无处可觅,仇家五湖四海。总有一天,我会死在别人手里,或阴谋或阳谋,若是运气好,还能有个全尸。而那一天到来时,你就要替我活下去。” 小弟说:“为什么是我?” 白少爷说:“我所做的这些事,必须要有人继承下去。这个人,可以是任何人,却又不能是别人。” 小弟不明白,他说:“继承你……去滥杀无辜?” 白少爷苦笑叹息,说:“其实我一定会告诉你,只是不想浪费了这壶好酒。” 他虽嗜酒,却不细品,往往拿着酒瓶子就往嘴里灌。这倒是蜀山一脉相承的风范。 等到这壶酒喝完,他眯着眼睛回味了一遍滋味,而后慢慢说道。 “卫太奶奶二十年前患了重疾,本应入土。后事都打典妥当了。” 小弟不知这段往事,静静听他说来。 “苟延残喘之际,卫府来了一位塌鼻子老道,献了一剂药方。其中的草药倒是寻常,只是一些顺气之物,街肆上的药房里都能取到。唯有一道药引,大逆不道,天诛地灭。” “何物?”小弟问道。 “童子心尖血。” 虽不知其详,但是听这名字,绝不是什么好东西。 白少爷解释道:“童子,既不能是骨肉未全的幼儿,亦不能是四阴茹毛的少年。只能是三到五岁的儿童。再大一些,气理更迭,体内有成人淫气,视为不纯。若是年幼一些,血肉还未成型,功效又不足。你可知,这个年纪,最是天真无邪。小一点不知人间疾苦为何物,尚不知生死,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可偏偏到了三五岁,胆子最小,又知道疼……” 言未尽,意已达。小弟已然明了。三到五岁的孩子,最能体会痛苦,最不能忍耐痛苦。 “愈是恶贯满盈的人,愈重孝道。”白少爷忽然这么说。 小弟虽不赞同,却不打断。 “你可知古之二十四孝,皆是以戕害他人为荣。孝是恶人最容易的伪装。先贤扬孝,本意弘扬知恩图报。可是恶人言孝,却是为了凌霸正名。卫氏兄弟便是这样的孝子。他们为了尽孝,捉来城里的流浪的幼童,做一道药茶。名为‘玉堂春锦’。说来这塌鼻子老道还真有本事,老妖婆喝了玉堂春锦,不过三日便可下地,一月之后枯木逢春,越活越年轻。于是卫府上下,都把这玉堂春锦奉为包治百病的仙药。不仅卫家人喝,连得宠的下人也能受些恩赐。” 白少爷继续说:“童子,精气最足,未到外泄的年纪,引而不发。那心尖血,是体内精气最旺最纯之处。如此大补,又被中药调和,的确是天才之举。” “可惜,损人利己之事,世间难容。” “尤其,流浪的孩童毕竟有限,三月之后,他们便开始去穷人家买孩子,说是送进卫府做书童……” 后来的事,白少爷说得很详细。他一向不在意别人的看法,这次倒是难得的事无巨细,可见他对小弟的重视。 空山间多闻鸟语,白少爷的声音却比虫鸣鸟叫好听。风过树林摩挲,又抚清流涓涓。 看不见风,却又处处可见风。 白少爷仿佛化作人间风雨,艰难的在误解中守护世人。 “人所见所闻,总是有限。所以必然会误解,必定有误会。尤其是这世间大多数人只看得到自己认定的事,对真相视而不见。所以别人想怎么看我,就让他怎么看我。或许,如此才算不失本心,他应当会开心一些。” 小弟不敢和白少爷对视,他假装打量墓碑。那墓碑被清理的很干净,墓碑很干净,周围的坟头草很干净,甚至连供桌上的食物也被吃的很干净。 “那个老伯的女儿,已经送回去了。”小弟说道。 白少爷笑而不语。 “走的时候她还很不开心,说我拆散了她的好姻缘,仿佛我才是强抢民女的恶霸。” 白少爷明知故问道:“她模样如何?” 小弟道:“惨绝人寰。” 两人相视片刻,而后哈哈大笑。 小弟忽然道:“其实你早就知道了。” 白少爷说:“没有,入府以后才知道。卫家怨气过重,诸多亡灵环绕,不敢视而不见。” 亡灵,怨气,小弟从来看不到,但是他没有再问,片刻之后,道:“可惜最后一壶酒被你喝完了。” 白少爷说:“你想喝酒了?” 小弟说:“想。” 白少爷说:“蜀山的人想喝酒,从来不会没酒喝。” 小弟说:“我不是蜀山的人。” 白少爷说:“我是。” 他右手一抬,又接住了一坛从天而落的琼浆玉酿。 小弟都看傻了。 “蜀山的人,想喝酒了怎会无酒。”声音从林间传来,像翠竹空响,十分好听。 这酒是坛,不是壶,蜀山人最懂蜀山人,壶对他们来说,从来都不够。 “嘭”的一声,拍开酒封,酒香奔涌而出。 “好酒。”白少爷赞道。 “请你白少爷喝酒,自然要用最好的酒。”林中慢慢浮现一人,杳然孤影,一步一步,却走得惊心动魄。 “白少爷却少有好酒喝。” 白少爷听见他声音时,脸上有藏不住的惊喜,可当他真正看见他时,却慌了神色。 短暂的皱眉后,是漫长的无可奈何。 他说:“宿命。” 来人听懂了他的话,亦是无奈道:“你又何尝不是。” “我救了很多人。” “我救了更多人。” “我杀了很多人。” “我已很久不曾杀人。” 终于,他走到白少爷身前,提起了那个几乎被遗忘的名字:“白夜。” 白少爷站起来,忍不住抱住他。 “南宫。” 正文 第十八章 锦衣白夜行(五) 他没看见,却能感觉到,此刻,小弟的神色,异常复杂。 酒是动人的酒,人是醉人的人。 千杯知己,时光煮雨。 如画的风中,他们用山水对弈。 除了酒,南宫还带了一个食盒,一些家常小菜,却都是白夜的最爱。 “希望你的口味没变。这些菜里都没有放醋。” 白夜不喜酸食,他从未向人提过,南宫却一直知道。 知己相知,不过如此。 他虽不提,他却知了。 此番情谊,着实不易。人总是在拼命表达,却少有愿意听他人说话。很多人说得再多也无人懂他,甚至不愿听他,却有那么一个人,不言不语,明白你的辛酸苦辣。 南宫说:“镇上有很多关于你的传言。” 白夜说:“世上有很多关于你的传说。” 南宫说:“听说你刚刚灭了卫家满门。” 白夜说:“卫家七十六人,我杀了五十七人,尚余十九人。” 南宫说:“你还记得你当初为何弃剑。” 白夜说:“弃剑是为了不伤人。” 南宫说:“你如今在杀人,而且杀了不少人。” 白夜说:“杀人是为了救人。” 南宫说:“你可知,你杀的那些人,也有亲人朋友,骨肉相知。你杀一个,伤害的却远远不止。” 白夜说:“我救的更多。” 南宫说:“你如何确定?” 白夜说:“因为我是白夜。你可信我?” 南宫说:“因为你是白夜。我信你。” 二人相视一笑,举杯共饮。 一杯饮罢,白夜忽然说:“又是阴阳酒壶?” 南宫伸出拇指轻轻抹去嘴角水渍,笑着说:“说出来就没意思了?” 白夜点头:“也对。” 小弟在一旁,神色复杂。 南宫继续前面的话题说:“我信你,可别人都不信你。” 白夜不语。 南宫一指小弟:“他就不信你。” 白夜说:“你我都是将死之人,诸多牵挂,如何了然离去。” 南宫说:“我找到了传人。” 白夜说:“他就是我的传人。” 南宫打量着小弟,这让小弟很不舒服:“他恨你。” 小弟一惊,想要说什么,却不知如何出口。 白夜神色平静,对小弟来说是秘密,白夜却从一开始便知道。他说:“恨我的人不少。” 南宫说:“你却要将你的本领和责任,传给一个想杀你的人。” 白夜说:“人情世故,于人间百世大道来说,不过沧海一粟,不值一提。他是最适合的人。他心里有正道,能辨是非。” 南宫说:“若他的正道,和你不同,何以传承。” 白夜说:“你的正道,便和我不同。或许他最大的敌人,不是我,是你。” 南宫说:“这番话,岂非煞了风景,可惜了好酒好菜。” 白夜笑道:“你的传人,又是如何。” 南宫说:“是你的故人。” 白夜说:“我有许多故人,不一定还想得起来。” 南宫说:“你一定能想得起来。即使你想不起这个人,你也会记得与她有关的事。从前,她便是为你而活。” 白夜说:“为我而活?若是男人,我一定能记住。若是女人,为我而活的不少,恐怕记不起来。” 南宫说:“她是女人,而且一定是你能记住的女人。” 他饮酒起身,打了一个响指。林中闪出一道黑影,快如奔雷,迅如疾风,片刻便已到了二人身前。 白夜好奇的看向来人,确实是一个女人,还是一个十分好看的女人。意外的,他竟然认得这个女人。 她叫苁蓉。 三年前,白夜亲眼见证她如何抵御曾经的迦楼战神,如今的黑刀傅雨。 还有那一次,人间强者,共渡天劫。 世间之事,很少有他不知道的,却又很多是他不想知道的。 此刻,他想知道关于这个女人的事。 于是他伸手去轻抚她的肩膀。 “流风。” 那是一个名字。 那是一个咒语。 那是白夜怀念却不得不割舍的过去。 在这一刻,他的目光终于无法躲避女子身后的巨剑。 所有的视而不见,都只是他的问心有愧。 他回头,轻轻抚摸那块无字墓碑,像在抚摸着某个人的脸。 可是口中言语,却是对南宫说的:“三年了,你找到答案了吗?” 南宫摇头:“我甚至没找到问题。” 白夜说:“你知道,这一切我都可以告诉你。” 南宫说:“你知道,这件事上,我不会相信你的回答。你是我的兄弟,所以你的回答,无论真假,在我眼里,都是安慰。” 白夜目光有意的躲避着苁蓉身后的大剑,他很想去触摸,又害怕触摸。 最想知道的事,并不一定是他能够面对的事。 南宫按下阴阳酒壶,为自己斟上半杯凉茶,轻泯过后,才说道:“我见过父亲了。” “嗯。” “他很想你。” 白夜轻笑:“他说不出这样的话。” 南宫道:“我看得出来。” 白夜道:“他也不会露出这样的表情。” 南宫道:“这么多年了,你还不肯原谅他。” 白夜道:“谈不上原谅,只是不知道怎么面对。” 南宫道:“世上还有你不知道的事?” 白夜沉默的笑了笑。 南宫却懂了:“是你不想知道。” “嗯。” “所以还是你的执念。” 白夜忽然抬头,凝视着南宫:“何人没有执念,只是我没有选择。南宫,你的经历让你痛苦,但是你还有选择的余地。你可弃剑,可以弃官,甚至放弃蜀山。可是我呢,观世这个身份,与生俱来,死而后已。” 南宫不懂,即使三年过去,如今他已经快要及冠,却依然不懂很多事。对于很多人来说,他都算是幸运的,天赋卓绝,家世显赫,不到二十的年纪,战场拜将,江湖称雄,他都做到了。 他只是,不肯放过自己。 或许对于很多人来说,他只是无病呻吟的独上西楼,唯有如今在大内皇宫高坐龙椅的那个男人,才知道,他的执念,是因为责任和担当。 南宫望向长安,良久不语。 白夜知他心意,说道:“初周四杰,修颜涾称帝,马丰涛赐封国师,张初心立为储相。所有人都以为你会在父亲辞官之后出任大将军之职,却没人想到,会在修颜涾最需要你的时候,离开长安,再入江湖。” 正文 第十九章 锦衣白夜行(完) 南宫目光收回,面似苦笑似无奈,道:“他怎么会需要我。我们雄才大略的皇帝陛下,未称帝之前就修得一身帝王术,天下英杰任凭驱使。他又怎会需要我这样一个屡战屡败的丧家之犬。” 白夜居然笑了,道:“你这气话,说得小器。” 南宫叹息一声,不知如何作答。二人谈话至此,算是粗浅叙旧,于是南宫主动开口说起来意。 “三年前的天劫出现之前,偶遇奇人,形似妖魔,自称魏宏业。黑刀傅雨离京之前,也与我说起此人,他好像知道天劫会来。同时,还提及了末日。我无从判断,天劫和末日,是否为同一事。三年江湖游历追查,如今终于查得端倪。” 白夜深深看了他一眼,道:“你知道,这些事,我不会告诉你。” 南宫道:“我知道,可是我却无人可谈。黄师兄江湖寻仙,不知去向,其他师兄弟也各自踏上证道之路,我只能跟你说。” 白夜道:“与其和我说,不如去问问张初心。如今他应当已经全盘接手琅玕,江湖事天下事,尽在他三尺长卷中。尤其事关天劫和末日,他对此一定比我感兴趣。” 南宫道:“我就当你在笑我了。” 白夜道:“是啊,你执念太深。” 两个人打着哑谜,小弟在旁听不明白,即使一字不漏,细心思索,依旧听不明白。 所以南宫和白夜,才能成为最好的朋友。 才能在南宫离群孤索之际,成为他道路上唯一的驿站。 南宫继续说着他的发现:“说回此事。这三年我走了很多地方,甚至走回了蜀山。不是我们相识那个蜀山剑派,而是梵天的蜀山,百年前六道剑神所在的蜀山。终于在梵天帝国,查到了魏宏业和帝缺这两个名字。这二人,竟然在百年前就已出现过。尤其是那魏宏业,曾与六道剑神携手诛杀百年前的武林盟主万人王。” 说完,他静静看着白夜的脸,想要从他的神情中获得某些消息。 可是,白夜神色如常,只是又饮一杯酒,道:“你继续说。” 南宫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反应,也不失望。白夜一向如此,他承受的太多,所以一直保持着稳定的情绪,不动声色。 于是南宫将这三年所知,尤其是在梵天帝国,蜀山旧址,曾经的成都府,如今的梵天国都,调查所得,一一拼凑。 百年前,成都府。 地理志记载,那一日,成都府大牢火光冲天,城楼塌陷,有一狂人冲天而立,睥睨四野。 其时红芒破空,沧啸二字,曰: 孤芳。 随后烟消云散,人去楼空。 …… 鲁正礼再次从昏迷中醒来,又见到他梦中女子,坐在床沿浅笑。 他不知道这是不是梦,他不在乎,他只想停在这一刻。 那是他心驰神往的绿衣啊。 他对她从无邪念,他只想看她如此笑靥。 他爱她,不知为何,却无比坚定,从相见第一眼,她的脸从伞下缓缓露出时,他就爱上了她。 如今,她就坐在他的面前,他的身边,笑着对他说:“你醒了。” 鲁正礼有些失神,道:“醒了吗?我也不知道。” 绿衣呵呵笑着,毫无顾忌的伸手摸了摸鲁正礼的光头,道:“要不要我掐你一下。” 鲁正礼有些激动的欣喜说“要”,可是随后又道:“还是不要吧,万一你真的把我掐醒了怎么办?醒来不见你,我又去何处寻你。” 绿衣道:“你不用寻我,我会来寻你。” 鲁正礼开心得叫了出来:“真的!可是……为何?” 他没发觉,此次绿衣与他说话,并不像从前自称奴家。所以他也不知道,二人之间,本有一道无法跨越的万丈沟壑,如今却在悄然合拢。 绿衣道:“王老前辈与我有约,我要送你去蜀山。” 鲁正礼这时才想起早先经历,忙问道:“怪老头呢?” 绿衣笑容收敛,却未刻意流露出悲伤神色,甚至有些安慰的温柔道:“仙人已去仙人界。” 鲁正礼却无这番内敛心志,神色颓然道:“死了吗?” 绿衣道:“对王老前辈来说,是解脱。他在二十年前就已心死,这些年,只是在等你。他说鲁家皇室气数已尽,受先皇——也就是鲁公子的父亲多年积薪才勉强延续。到了你这一代,难逆天意。所以他一直在等你,等到你从王朝的纷争中脱离,然后带你回蜀山。地牢中不知年岁,这一等,便是二十年。而鲁公子也错过了习武的最佳时期。所以王老前辈才不得不以他一身修为,为公子洗髓,重锻筋骨。以后的修行,就要公子在蜀山自行砥砺。” 换了他人诉说此事,鲁正礼必然会打断他,并且要求对方直接告诉他结论,王不瑜是否真的死了。可是此时说话的是绿衣,所以他听得很认真。 他问道:“如此说来,怪老头是为我而死的。” 绿衣道:“算不得如此。王老前辈,是为他自己死的,他死得如愿。若非是你,他二十年前就死了。” 鲁正礼本能的要钻牛角尖,可是他不想让绿衣反感,就不再谈论此事。只是,他的心中,忽然有些惆怅和感慨。他和王不瑜之间,没有多少交集,完全是因为他的母亲,才平白受了这些恩惠。 他自幼不喜儒文,爱读佛经,他相信因果。只是他不知道,他是上一辈的果,还是与蜀山的因。 这些纷纷扰扰,没有在他心中纠缠多久,纵然心绪万千,也不及眼前红颜。 于是他又问道:“那你呢?到了蜀山以后,你和我一起留在蜀山吗?我早有听说蜀山是剑道魁首,天下剑修圣地,你如此喜欢剑法,何不如与我一同在蜀山学剑。” 绿衣却道:“公子好意奴家心领,只是蜀山剑道,从不外传。此事难圆,有劳公子挂心。” 鲁正礼脱口而出道:“我娶了你,就不算外传。” 轻薄言语,却是肺腑之言,鲁正礼赤子之心,坦然出言。绿衣听惯了这样的话,却头一次见到如此真挚的眼神。这些年何止是无波的古井,几乎已经是干涸的枯井,也涟起波澜。 王不瑜和那位皇妃的故事,如何,不令女子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