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能臣》 正文 引子 <><>?东汉,中平四年,幽州渔阳郡,夜,一座形如卧虎的荒山之上,一位皓首童颜的道士正在仰观天象;天人感应,人类一直相信,无限的星空在冥冥之中和必然和我们着一定的联系;如果说每一颗星星都代表着地上的一个凡人,那么这漫天的星空就代表着九州大地,国运兴衰…… 老道面前的青石案上此时已经摆满了祭品,牛头、猪头、羊头……,赫然是祭天时才用到的三牲大贡,显然老道要拜坛祭天,偷窥一下天下苍生的运数了。 与那些琳琅满目的祭品相比,一个白如纸,光如玉的器皿就显得很是特殊,似碗非碗,似壶非壶,但看它摆放的位置,显然这并不是一件平常的祭祀礼器。 老道身穿一身阴阳水火道袍,手持‘紫薇真武太极阴阳桃木剑’脚下反踏八卦仙步,开始了一套古朴而神秘的祭祀仪式,随着时间的推移,一轮明月跳出了山坳,慢慢的向中天升起,当如水的月光照射到山峰的虎头位置时,老道突然停止了舞动。 ‘白虎啸月’,偷窥天机的时刻到了! 老道疾步走到青石案前,略一犹豫,还是狠狠心,从怀中掏出了一把骨制的匕首,向自己的手腕处轻轻一划,鲜血奔涌而下,流淌进那只白色的器皿中。 当热气腾腾的血液溢满时,老道扔下手中的匕首,将器皿高举于顶,接着那皎洁的月光,终于看清了这只神秘礼器的真面目---骷髅杯。 骷髅杯指的是使用人的头盖骨制成的酒杯,据《战国策》和《史记》的记载,战国时期赵襄子攻灭智氏之后,深恨智伯,就将智伯的头涂上漆,制成了饮酒器具,是为骷髅杯。 在汉朝时期,又有匈奴人使用骷髅杯的记载,匈奴的老上单于在位期间大败月氏,杀死了月氏王,用月氏王的头制成了饮酒器具。而在《汉书》里,亦有匈奴单于与汉朝使者使用月氏王首级制成的酒杯饮血结盟的记载。 骷髅酒杯高举,赤红鲜血祭天,漫天的星斗似乎一下子明亮起来,老道连忙定睛仔细查看,无数的星辰中以紫薇斗数中的七杀、破军、贪狼三星最为引人注目。 七杀为搅乱世界之贼 破军为纵横天下之将 贪狼为奸险诡诈之士 良久,老道长叹了一口气说道:“紫微暗淡,帝星不明,大汉气数日渐衰落,杀破狼三星蠢蠢欲动,此三星一旦聚合天下必将刀兵四起,生灵涂炭,无可逆转。” “七杀星已崛起于西凉之地,破军星闪烁于沛国谯县上空,好在贪狼星却一直寂寞不动,天意到底如何尚未真的可知呀!” 老者话音刚落,一片形如恶狼的星云突然穿越长空而来,向天上的星空扑去,原本寂寞暗淡的贪狼星立时光芒大盛,与早已明亮的七杀、破军一起互为犄角之势,横耀中天,势压群星。 三星聚齐的同时,一道流星带着漫天的火焰坠下星空,而地点正是幽州一带……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老者的面孔瞬间变得煞白,颤抖的指着天空惊叫道:“贪狼!……贪狼星君出世……三星聚合,天-下-易-主!” 与此同时天地间似乎响起一声稚嫩却又嘹亮的狼嚎,向这九天十地,山川万物宣告着自己的出世! 后世《三国志记载》汉,中和四年,春,有天外陨石,其大如斗,携漫天星火坠于幽燕之地。 ** ... 正文 第一章荒野求生 <><>一片荒芜的原野上,春季的嫩草已经长得有一指高了,不时有兔子、草鼠从隐蔽的洞穴中窜出来忙着觅食,补充这一冬来的消耗,而天空中盘旋着的老鹰也在用锐利的眼睛寻觅着自己的那份食物,物竞天择,弱肉强食本就是最基本的大自然法则之一。 萧逸醒了,正坐在这片原野中愣愣的发呆,看着眼前不可思议的一切。 “什么情况?挨雷劈了……做梦?嘶……不是,掐一下手臂很疼的!” 萧逸,男,28岁,模样还算有点小帅,只是皮肤微黑,典型的双子座性格,善恶极其分明,遇事容易走入极端,本来是一名普通的北京上班族,平生三大爱好,一;喝酒,且海量惊人;二,看书,尤其喜欢经史;三;跟所有男人一样,喜欢美女,可惜因为是个穷**丝,所以这个爱好一直没能实现…… 昨天是发工资的日子,萧逸和几个同事去酒吧庆祝了一下,上半夜大家举杯狂饮,下半夜各自回家,趴在**上狂吐不止,苦胆都吐了一地…… 每次喝醉吐酒,萧逸都会指天发誓,“下次再也不喝酒了,再喝就挨雷劈!” 不过男人戒酒的誓言,往往就跟吃大白菜一样…… 这次又是如此,萧逸趴在**上吐的小脸都发绿了,一边捂空痛的胃部,“一边指天发誓,再喝酒就挨雷劈……” “咔嚓!……” 话音刚落,一道黑色的闪电横空而来劈在萧逸身上,瞬间出现一个放佛能吞噬万物的空间黑洞,当一切恢复平静时,**完好无损的待在那里,人却消失了! “空间错位?”看看周围,萧逸怀疑自己被那道该死的黑色闪电卷入空间乱流,传送到一个不知名的荒野中了,“用自己28年的人生经验做保证……哇?不对,现在貌似连28年的人生都没有了。” 站起来想活动一下身体的萧逸悲催的发现,自己身上已经变成一条条的破烂的衣服变大了,准确的说衣服并没有变大,是自己的身体变小了。小了两号的手掌变的粉嫩白皙,细了两圈的胳膊,还有变得不足二尺的腰围……总之一切都变得小了。 呆愣了好一会后,粗大的神经线条还是让他接受了眼前不可思议的一切,镇静下来后,萧逸仔细的检查了一下情况,身体除了变小之外没有任何的不适,也许是那道黑色闪电的原因,自己眼睛和耳朵反而变得更加灵敏了,整个人像是充足了电一样,精力异常的充沛。 衣服是全毁了,只能像破麻袋一样的套在身上,颇有点行为艺术的感觉。从怀里摸出钱包一看,全变成焦炭了,里面的身份证,驾照,还有昨天刚领的几十张毛爷爷全都毁了…… “悲催的,哥破产外加成黑户了?”看着能证明自己身份来历的东西全毁了,萧逸无奈的苦着脸说道。 人都有求生的本能,好死不如赖活着呀! 看了看四周,这是一片丘陵地带,茂密的草场,稀疏的树木,从上面的灌木丛可以判断出大概的方向,向阳的南面植物长的总是比较茂盛,这点基本的常识萧逸还是有的,必定是看过几十集的【荒野求生】。 有了基本的方向判断以后,撅了一根幼儿手臂粗细的小树当作木仗,萧逸决定向东走,至于为什么向东,很简单,一路向西那是去朝拜如来佛祖的方向,一向相信宿命论的萧逸,还不想这么快去西方极乐世界。 荒野之中毫无道路可言,只能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挪行,只顾向前走的萧逸却没注意到,不知何时,一条黑色的身影慢慢的跟在了他的身后…… 走出一段路程以后,一条清澈的小河出现在眼前,望着清澈见底的河水中游弋的各种鱼类,早就腹中空空的萧逸高兴的飞奔过去,先用手捧着猛灌了几口水,缓解一下干燥的喉咙…… “水不卫生?还管得了那么许多!这环境你还想喝卫生达标的天然水?再说了,现在超市的卖的各种矿泉水、纯净水、天然水又有几个是卫生达标的,这河水里能有鱼类游动,起码是天然无害的吧。” 灌了个水饱,又清洗了脸和手以后,在清澈的河水中萧逸看到了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熟悉是因为这绝对是自己的脸,而陌生是因为这不是28岁的自己,看着那白皙而又偏瘦的面孔,摸摸嘴唇边刚刚长出一点的绒毛,回想一下初中时期自己的模样,一个记忆中的影子和现在河水中的影子完全重合在了一起。 “天呀!地呀!神仙妖怪呀…… “这是返老还童了吗?幸好只是被黑色闪电劈了一下,只年轻了一半,这要是被劈上两下,那还不直接变成单细胞小蝌蚪啊!不过时间逆流总比时间顺流要好得多,大不了回去以后重新上初中,再考一次大学。”正在萧逸胡思乱想,哭一阵笑一阵不知所措的时候…… 感觉一阵微风从脸旁轻轻吹过,空气中带着春天里特有的青草的芳香,还有一丝洪荒时代的味道,而洪荒时代是危险的! 现在萧逸就感觉到了一丝危险,变得特别敏感的直觉告诉他这丝危险就来自身后方,猛地转身,锐利的目光一扫,赫然发现在离河岸不远的灌木中,一只潜伏在哪里的黑色动物正虎视眈眈的看着自己,一边看,还一边流着口水。 狼,绝对是狼,以前经常逛动物园的经验告诉萧逸,匀称的体型,修长的四肢,头腭尖形,颜面部长,鼻端高出,耳尖且直立,还有哪绿油油的眼中射出的寒冷、饥饿和疯狂的目光都在告诉他,这绝对是一头狼,一头吃人的狼! 腿在颤抖,胳膊在颤抖,心脏也在颤抖,见过狼,可没见过笼子外边的狼,巨大的恐惧迅速笼罩了全身,短寸的头发都根根立了起来,甚至刚喝饱水的胃因为强烈的恐惧感都开始产生了痉挛…… 恐惧,是人类的一种心理活动状态;而在强烈的恐惧下人通常会有两种表现。 一是。变得懦弱,彻底放弃抵抗,把生命完全交给别人处置,这就是为什么在战争中有那么多的俘虏宁可老老实实的被杀戮、活埋也不选择抵抗逃跑的原因。 二是,变得强悍,巨大的恐惧会激发出人性中凶悍的一面,人类的祖先原本来就是在洪荒时代中噬毛饮血的拼杀,不嗜血的人类早就被残酷无情的大自然淘汰了,所以在人类的血液里流淌着比野兽还要疯狂的因子。 具考证,原始社会早期的人类女性不会嫁给没有杀过人的男人,因为在那种恶略的生存环境中,只有最强悍的男人才能活下来,嗜血杀人一度是男性娶老婆的硬性指标。 现在,萧逸就处在第二种状态中,巨大的恐惧刺激出强烈的求生本能,身体中从祖先那里遗传来的嗜血、勇猛的因子开始觉醒,让他那双微红的眼中开始发出疯狂的光芒,血液中残存的酒精和灵魂深处爆发出的勇气让颤抖的双腿重新变得坚定无比。 冷静下来后,萧逸迅速开始分析双方的力量对比,对方是一只很少见的纯黑色巨狼,比自己以前在动物园见到的几乎大了两倍有余,不过它却受了伤,腹部上有一个血淋淋的伤口,看来不久前被什么利器重创过。估计跟了自己一路了,因为还不了解猎物的情况,所以狡猾的黑狼没有贸然的发动攻击,可饥饿却驱使它一路跟随自己。不能跑!绝对不能跑!在空旷的原野上,人是无论如何也跑不过狼的。分析着眼前的利弊得失,萧逸缜密的思维开始发挥作用。 狼刚熬过冬天,瘦骨嶙峋而且带着重伤,自己虽然变小了,身体却毫发无损,身体状况上萧逸胜。 狼有锋利的牙齿和爪子,而萧逸手无寸铁,只有身上穿的破烂衣服和右手的木棍,装备上,狼胜。 狼有丰富的猎杀经验,而自己平时也很喜欢体育运动,上学时也数次接受过军训,双方算是平手。 算来算去,萧逸觉得双方是五五开的胜率,不过人类的智慧会帮助他取得最终的胜利,智慧才是人类最强大的武器! 人在思考,狼也在思考,狼的战术是紧紧跟着猎物,慢慢压迫,追逐,让猎物在恐惧的逃跑过程中丧失掉最后一丝力气,然后用锋利的牙齿给猎物补上最后致命的一击;发现猎物变得警觉后,黑狼向前走了几步,意图施加更大的压迫感,狼性亦狡! “既然不能跑,那就只能拼了,来吧,畜生!看谁才是真正的猛兽!”萧逸咬着嘴唇低吼着。 决斗的场地很重要,要想限制恶狼速度上的优势,就得选一块对自己有利的场地,如果没有对自己有利的,那就找一个对双方都不利的地方,抵消对方的优势。 “而河边的泥地就是现在最好的选择,泥水里,人行动不便,你个带毛的畜生更行动不便,完全可以限制狼扑蹿的速度,而在水里自己还有着身高的优势,”看看身边最深处达到一米左右的河水,萧逸心中有了定数。 还有就是武器,刀子是没有,大块的石头河边也没有,椭圆的小鹅卵石?那纯粹是开玩笑。手中坚硬的木棍成了唯一的武器,不过一会肯定是近身肉搏,一寸短,一寸险! “咔嚓”,果断的踩折木棍,手中只剩下二尺长的一段,露出还算锋利的木叉缺口。 身上的衣服也全脱了下来,“暴露了怎么办?去******吧,命都快不要了,还要什么脸?” 把破衣服布条全缠在左臂上,又紧紧的打了个死结,这就是萧逸的计划,一会用左臂来吸引狼的攻击,就可以保护咽喉等要害,然后用右手的木叉攻击狼受伤的软腹,剩下的就看谁命大了,看着不远处的恶狼,萧逸开始慢慢退到水边…… “来吧,是生是死,就在今天…………” ** ... 正文 第二章生死一线 <><>“狼不动,我不动,……狼怎么不动呀?”萧逸心中暗暗的咒骂一句。 人和狼就这样在岸边对峙着,比起忍耐力,人类远远逊色于狼,狼可以为了捕猎数日不食,跋涉百里。而萧逸呢?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都饿的慌啊…… “只能速战速决了,拖下去对自己不利,而以狼的狡猾,没有足够的**,是绝对不会轻易上当的。”萧逸看着不远处恶狼血红的眼睛,和干瘪的肚子……有主意了……诱敌深入。 狠狠心,反转木叉,萧逸猛地对着自己的左肩插了下去,锋利的木刺一下就刺破了****的皮肤,鲜红的血液马上涌了出来,一滴一滴的淌进河水中,浓厚的血腥味迅速在初春的微风中传播开来。 果然,岸上的恶狼动了,数日来的奔波早已让它饥肠辘辘,之前多年的狩猎经验还让它苦苦忍耐,等待最佳的时机,可现在鲜血的气味刺激的它再也无法忍耐食物的**,低吼一声,恶狼慢慢的靠近了河岸,血红的舌头中不时有口水滴下…… “好。来吧。宝贝,过来吧!再近一点……” 萧逸的眼睛此时也变得一片血红,和狼的眼睛看起来是如此的相似,慢慢后退了一步,两步,三步……近了,更近了,已经成功的退到了河岸边。 双方都停了下来,狼在寻找人的弱点,以便发动进攻,而人在等待狼的进攻,此时谁先发动,谁就更容易暴露自己的弱点。 萧逸伸出左臂,用力一振,刚刚开始凝固的伤口又崩裂开来,血腥味更加的浓重了,这也成了压倒恶狼心中最后一丝理智的稻草,什么危险,什么河水,现在眼前的鲜血肉食才是一切,在这茫茫的荒野中求生,本就是靠一场场的血战拼出来的,随着一声嚎叫,狼猛的发动了进攻,目标就是猎物的喉咙。 于此同时,萧逸猛地后退了一大步,彻底的退入河水中,拉开距离,减轻狼扑过来的力量,于此同时左臂抬起,挡在自己的咽喉前面,恶风扑面而至,夹带着腥臭的味道,恶狼果然准确的咬中了自己的左臂,锋利的狼牙穿透层层包裹的破布,直入肉中。 不过好在现代纺织的帆布牛仔装量还是不错的,总算是挡了一挡。萧逸左手猛地抬高,带着狼头也高高抬起,直立起来的狼身几乎与人等高,于此同时右手使出吃奶的力气用木叉猛刺恶狼的腹部伤口。 人与狼同时倒在了泥水里,柔软的淤泥限制了萧逸的动作,同时也羁绊了孤狼的身体,萧逸的左臂还在狼嘴中,传来彻骨的剧痛,同样,狼腹部的伤口也被木叉彻底捅破,人血、狼血,同时染红了河水。 人与狼都滚在浑浊不堪的河水中低吼,现在就看谁先出先手发动第二次进攻了,如果狼先攻击,左臂已经受伤的萧逸恐怕很难再次抵挡住。右手的木叉此时更加不能松开,这是现在恶狼身上唯一的软肋, 恶狼开始松开咬着左臂的利齿,准备进攻更加致命的要害了,此时萧逸本就血红的眼睛更加红了,红到似乎要滴出血的程度,那射出的已经不是人类的目光,而是如同野兽一样嗜血的凶残,“是生是死,就在今天,而死的绝不是我!” 吼!……发出这声咆哮的不是恶狼,而是萧逸,左臂死死挡住狼牙,右手握紧木叉猛地转动,同时张开嘴,一口向恶狼的喉咙咬去,人类的牙齿也是锋利的武器,尤其在这种拼命的时刻,爆发出强大的攻击力,满嘴的狼毛、狼血,这一刻,分不清,那个是人类,那个是野兽…… ………………………………………… 萧逸当道士了,是的,看似不可思议的事情就是发生了,现在他就坐在一个小道观的门口,晒着太阳,左臂上用白麻布包裹着,两只黑白分明的眼睛茫然的望着天空,一张硝制好的黑狼皮就挂在院墙上,咽喉部位的皮毛上还有两个小窟窿…… 对此萧逸表示很不好意思; 如果狗咬了人一口,人是绝对不会反过来去咬狗一口的; 现在狼咬了萧逸一口,萧逸也咬了狼一口; 据说狼和狗还是亲戚…… 从道观陈旧的大门里走出一位年老的道士,头挽发髻,戴着莲花冠,身穿麻布夹软纱道袍,脚穿玄色浅面靴头鞋,白绫袜,手中拿一柄白色浮尘,飘飘然有神仙之姿,只是脸色有些苍白,似乎刚受到过重创! “徒儿,又在想念家乡了吗?你看这山下的大河,自西向东一路汇聚了无数支流,终成奔流入海之势,那入海之水,你还能分的清它来自那个泉眼?那条溪流吗?所以从哪里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知道自己以后的路该怎么走。”摸摸萧逸的头顶,老道和蔼的劝慰着他。 老道俗家也姓萧,道号“出尘子”,今年已经70高龄了,在人活五十不算夭折的这个年代里,绝对算是高寿了,平时独自一人居住在这间破旧的道观中,昨天老道去山下的河边挑水,结果发现河水微微发红,用鼻子一闻,有淡淡的血腥味,于是老道逆河而上,走出数百步后就看到了萧逸和恶狼。 狼和人死死的纠缠在一起,倒在河岸边的淤泥里,不同的是狼死了,而萧逸还活着。 老道赶忙将萧逸救起,看了看那幼小白皙却又扭曲的面孔,惊呀道:“剑眉,虎目,眉间煞气环绕,狼顾狷狂之相……” 又摸了摸萧逸的骨骼经脉……“天雷淬体!经脉通顺,练武的好苗子呀!” 就这样被老道救回来的萧逸留在了道观里,不是他不想回家,当他仰起脸怀着万分之一的希望问起现在是何年何月的时候,老道干净利落的回答:“大汉、中平四年、幽州渔阳郡!” ‘中平’是东汉灵帝刘宏的最后一个年号。 幽州、渔阳则是古代的北京;原来我还在家乡,不过是1800年前的家乡……萧逸的世界观崩溃了。 万水千山可以回家,可中平四年,公元187年,距离后世的2015年,一千八百多年的时空差距,什么交通工具也回不去呀! 无奈之下,萧逸只好告别了过去,重新开始了自己的少年生涯,没错就是少年,现在这小胳膊小腿的也只能是十四岁的少年了,如果他对老道说自己今年是28岁的成年人,估计老道不是用黑狗血泼他,就是把他绑在木桩子上当成妖孽烧死……… ** ... 正文 第三章道士生涯 <><>萧逸,现在又叫‘无愁子’,和尚有法号,道士自然也有道号,老道士在前屋的太上老君像前认真焚香祷告一番后,向天问卦,给萧逸起了个道号“无愁子”,简称无愁。听到自己的道号时,萧逸真想问问老道,“自己是不是还有个叫无心的师兄,然后认不认识一个叫岳绮罗的会指使小纸人的妖女?” 收徒的过程很简单,萧逸伤好以后,开始考虑自己以后该做点什么,其他的穿越前辈们不是当了皇帝,就是混成个王爷,最次的也是家财万贯,妻妾成群啊…… “出山经商?辅佐明主?或者干脆‘王霸之气’一振,收一堆小弟……” 可惜还没等萧逸想明白,“出尘子”老道过来直接给他套上一件八卦混元道袍…… “无量天尊!你和我道家有缘……” 面对强迫出家的命运,萧逸开始拼命反抗,过程如下: “这个,道长,我喜欢喝酒吃肉,所以不能跟您修道了…… 无妨,咱们道观修心不修口! 这个,道长,我还想以后娶妻生子…… 无妨,咱们道观戒淫不戒色。 道长,我不会念经,没有向道之心…… 无妨,你不用学经文。 道长…… 无妨……” 当萧逸把所有借口都用尽,考虑是否仗着自己年轻力壮跑路时; 正在熬药的‘出尘子’拿过一根手臂长短的桃木,左手扶好,右手猛地一劈,瞬时间,桃木分裂成十几根筷子粗细的小树枝,然后被老道一根一根的投到火堆里…… 看了看老道完好无损的手掌,又看了看变成劈柴的桃木,最后看了看自己的两条小细腿,萧逸觉得当道士也挺好!起码有免费的工作服穿不是…… 小道观不大,坐落在一片形如卧虎的小山上,前面是供奉太上老君的前殿,泥塑的老君像已经开始脱落掉色了,相案上那个古香古色的青铜香炉可能是整个道观里最值钱的器物,燃的香都是老道自己制作的,据说用了檀香粉加入蜂蜜和虎骨等原料精心制成。不但能清心,养性,有助放松精神,减压以及辟邪镇气,还能帮助入睡,解决失眠问题…… 后边住着师徒两人,屋后不远处还有个小园子,种着各类蔬菜,现在则被萧逸接管了;周围是用泥土,碎石块切成一米高的围墙,院子里竟然还有一个鸡窝,散养着几只自己刨食的鸡雏;在山坡上,老道开了两亩薄田,算是师徒两人的生活口粮保障,在萧逸看来,这里与其说是个道观,不如说更像个农家乐! 在山脚下,有一座小城镇,老道偶尔去集镇上购买一些油盐、生活用品,有时也带着萧逸去村子里给人做法事,驱邪,祈福,捎带看病,老道的医术还是不错的,起码现在萧逸的左臂就完全好了,除了留下四个狼牙刺穿的疤痕。而那四颗锋利的狼牙,现在变成项链正挂在萧逸的脖子上…… 而那张黑色的狼皮现在正挂在道观的墙壁上硝制,出尘子老道告诉他,黑色的巨狼极其罕见,《山海经》上说:“狼中王者有异种,分黑白二色,白狼啸月,黑狼吞日,黑狼者,天狗也!” 对于那只差点要了自己小命的黑色巨狼,萧逸可不管它是不是真的能吞太阳,在他看来,不管黑狼、白狼,敢咬我的就不是好狼…… 春花开尽,盛夏到来,萧逸适应的很快,也许是穿越的原因,除了眼睛,耳朵变得敏感之外,记忆力也变得格外的好,几乎可以过目不忘,身体也变得敏捷强壮起来。开始适应了现在的生活,以前总出现在梦境中的父母,家乡,北京,越来越少,除了头发还没完全蓄养起来,其他方面已经是一个彻底的东汉小道士了。 这一天萧逸跟随师父下山,说是去山下取一件东西,二人都身穿道袍,老道还戴着莲花冠,手握拂尘,背着宝剑,没错就是宝剑,用上等的桃木做成的驱邪宝剑,用老道的话说,身为道士岂能没有斩妖驱邪的宝剑,于是,萧逸也被迫背了一把‘紫薇真武太极阴阳桃木剑’,走动之间,神棍的样子十足。 站在山峰上远望,整个山脉犹如一头卧虎,老道告诉萧逸,“道观所处的地方,名字就叫卧虎山,所以山下的小镇才叫卧虎亭,山南有条大河,水流湍急,是从西向东而来,一路上又汇聚了无数小溪,萧逸被救起的那条就是其中之一;到了卧虎山受地势阻挡转而向南,数十里后再转向东,形成一个“几”字形。 因为河水盘绕而行,所以就叫盘龙河;据说很久很久以前有高人到此,观看地势后说:河如龙盘,山如虎踞,日后必出贵人;美中不足的是:青龙属木却在西,白虎属金反而在东,青龙低,白虎高,阴阳逆乱,所出之人恐怕是个逆乱天下,杀戒重重之辈,非天下之福。故尔在这建了两个小城,镇压风水,一个是现在的‘卧虎亭’,另一个就是河南岸在几字中心的‘盘龙亭’;另外传说那位高人还在此地的风水汇合之处定下‘困龙桩’,以镇压王气! 虽然两个亭隔河相对,情况却大不相同,北边的卧虎亭地势高,无法引河水灌溉,所以土地贫瘠,加上渔阳地处最北部,经常有草原上的游牧部落前来劫掠,百姓苦不堪言。而南边的盘龙亭地势低,可以方便的利用河水灌溉,加上河流冲积的土地肥沃无比,宜耕宜牧;又三面环水,水上建有木桥,往来方便,一旦发现狼烟,立刻拆毁木桥,纵然是千军万马也只能对河兴叹。 下山不远开始走上官道,路边稀疏的田地种植着稷:又称粟,就是小米,这种植物耐旱,中国最早的酒也是用小米酿造的,粟适合在干旱而缺乏灌溉的的北方地区。师徒二人的那两亩地口粮田,种植的也是这东西,所以萧逸看着并不陌生。 庄稼的长势并不好,甚至很多地方都变成了荒地,老道告诉他,一则是东岸地势高,不方便饮水灌溉,造成了土地干旱;另外就是四年前,也就是灵帝光和末年,黄巾造乱,此地大量精壮被征兵入伍,数年征战,兵灾,匪灾,旱灾,加上官府强征暴敛,生民十存三四呀”。 黄巾起义,后世的中国人基本没有不知道的,因为在影视作品中对这次中国历史上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有很多的提及,可以说只要提到三国,就必然的提到黄巾起义,董卓,曹操,刘备,孙坚等一系列人物都是靠镇压黄巾军起家的。 东汉末年,朝政**;外戚、宦官相继专权,加之土地兼并现象严重,民不聊生。在这种情况下,张角创立太平道,以宗教的方式笼络人心,信众遍布青、徐、幽、冀、荆、扬、兖、豫八州之地,人数多达数十万众。 184年(甲子年),张角以“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为口号兴兵反汉,张角自称“天公将军”,其弟张宝、张梁分别为“地公将军”、“人公将军”在北方冀州一带起事。他们烧毁官府、杀害吏士、四处劫略,一个月内,全国七州二十八郡都发生战事,黄巾军势如破竹,一时间天下震动,京都不安。 汉灵帝见太平道如此厉害,慌忙于3月以何进为大将军,率左右羽林五营士屯于都亭,整点武器,镇守京师;又自函谷关、大谷、广城、伊阙、轘辕、旋门、孟津、小平津等各京都关口,设置都尉驻防;同时下诏各地严防,命各州郡自行训练士兵、整点武器、召集义军。 费力九牛二虎之力,用尽血本的东汉政权终于把黄巾军暂时镇压了下去,不过这次起义可以说把东汉的最后一丝元气给抽空了,人口数量锐减,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降到了冰点以下,地方士族、豪强拥兵自重,也拉开了各群雄互相攻击,逐鹿中原的序幕,所以说黄巾起义就是促使东汉灭亡的导火线。 走在路上,萧逸一边听着老道的话,一边回想历史的发展进程:“黄巾起义之后就是群雄并起各霸一方,随后形成三国鼎立的局势,几十年间各路英雄豪杰在历史的舞台上粉墨登场,各显神通,他们以自己的身世,智慧,勇武,残暴,口才为资本,以这万里江山为棋局,以无数鲜血、人命为赌注,上演了一幕幕精彩绝伦的演出”。 “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悲哀的,而一个涌出无数英雄的民族是悲惨的,这天下虽大,却永远也容不下两个英雄! ** ... 正文 第四章卧虎小镇 来到山下,萧逸才彻底看清小镇的全貌,与一般的正方形城池不同,小镇南北长3里,东西宽只有1里,外围城墙皆用巨石筑基,上用黄土夯筑而成;不过墙堡如今已经残破不堪,很多地方都已经塌陷,设南北两座城门,整个城镇形如卧虎,北门为正门,入口处有个牌楼,已经有些残破,布满了箭痕而且有被大火烧过的痕迹,上面模糊的有着“卧虎亭”三个大字。 汉制100户为一里,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个亭侯,如关羽的汉寿亭侯,就能享受1000户人家的赋税作为自己的俸禄,而诸葛亮官封武乡侯,就是货真价实的万户侯。 难怪诸葛亮死前上遗表:“臣在外任。别无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万户侯!绝对是这个年代的高薪工作。 此地为一亭,也就是说理论上起码有上千户人家,可现在看来能有一半就不错了;这里人大部分都居住在小镇上,还有一些分布在盘龙河各个支流附近的渔村中…… 老道告诉萧逸,卧虎亭因为自然环境恶劣,粮亩有限,所以此地的民众只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卧虎山属于燕山一脉,山中多有豺狼虎豹,所以此处男丁大都常年上山打猎,或者在盘龙河的湍急河水中施网捕鱼,加上地处北疆,时常有游牧部落侵扰,百姓们平时为民,战时为兵,所有几百年下来养成了此地彪悍善战却又淳朴善良的民风。 正是因为此地民风彪悍,士兵不但英勇善战而且悍不畏死,所以每有战事,国家屡屡从此征兵,才造成了卧虎亭男丁缺少的景象;这里可以说家家户户都有人从军,甚至当兵都成了这里成年男子的唯一出路。 而此地人丁的来源更是五花八门,有当地的土著,有在此戍边的驻军后裔,有因为战乱跑来的流民,有朝廷流放来的犯官家眷,甚至还有从草原上跑过来的牧民…… 老道此次来是要去城里的铁匠铺,原来萧逸穿越前那一晚,天出异像,有流星陨铁降落在附近的荒野中,而陨铁正是打造兵刃的最好材料之一,所以那天老道才去野外寻找陨铁,结果陨铁没找到,却在途中恰巧捡到了河边的萧逸。 好在老道的一位铁匠朋友得到一块陨铁,可惜那块陨铁重量不足以打造大型的兵刃,于是决定打制成三把短刀,并约定将其中一把送给老道,以回报当初的恩情。 铁匠铺在镇子的西头,不时传来敲击的声音,师徒二人来到铁匠铺门前,门口竖着一块布帆,写着:“牛家铁匠铺”,下边还画着一柄锤子,看来是铁匠铺的标志。 前后两层的院子,用碎石和泥加上植物的根茎砌成,里面一名彪形大汉正在举锤猛击砧板上的一块长条形铁块,边上两名少年打着下手,看来应该是铁匠的徒弟,墙边上排着一些打造好的兵刃和农具。 此地民风尚武,男子都喜爱兵刃,所以铁匠铺的生意格外的好。 早期的铁以矿石直接还原形成,含碳量低、质地较软。东汉初年,杜诗发明冶铁水排,利用水能带动风箱鼓风,使冶铁温度进一步提高。这一时期,制铁工艺迅速发展,铸、锻、柔化、渗碳、等技术日趋成熟。不过要想得到一块好钢必须得用生铁反复加热锻打,话费大量的材料和人力才能打出的百炼钢。 后来魏武帝曹操就是用反复加热锻打的办法制的百辟刀,以龙、虎、熊、鸟、雀为识,共五枚,曹丕、曹植、曹林各一枚,曹操自仗两枚。以曹操的当时尊贵身份,可以调动的人力,物力资源才打造出五把百辟刀,由此可见在这个时代打造宝刀之难以及锻打代价之高昂。 见到老道到来,铁匠连忙放下手中的大锤,拱手行礼道:“仙师安好”;萧逸这才仔细观看铁匠,至少一米八以上的身高,****上身,下面牛鼻短裤,戴着牛皮的围裙,古铜色的双臂上,青筋凸显犹如小龙一样盘根错节,粗壮的指骨关节,虎口处老茧厚重,点点的疤痕显示出长期和火星为伴的生活。 铁匠名叫牛弘,家族世代都是铸造师,却不是本地的土著,而是数年前突然携带妻子、外甥来到小镇,以打造农具为生,有时也给人修造兵器。 身后两个少年,一个粗壮结实,肥头大耳,目光憨厚,牛鼻短裤,腰系皮裙,脚下薄底的快靴。手里还握着一把小号的锤子,和牛铁匠犹如一个模子里扣出来的,就是小了两号。 另一个少年身材修长,双臂宽阔有力,一双眼睛精光四射,显然是个机灵之人;尤其少年看向老道的目光,竟然有渴望之意,而当看到站在老道身后的萧逸时,竟然露出无比羡慕的神色。两人也连忙行礼,口称“仙师”。 “羡慕哥干嘛?难道这年头当道士也是一个让人羡慕的职业?”萧逸发现两个少年羡慕的眼神,不由得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混元八卦道袍。 “这是贫道新收的徒儿,道号‘无愁子’。 萧逸忙学者老道的样子稽首行礼道:“无量天尊,见过牛居士!” “不敢,不敢,小仙师多礼了!”牛铁匠一边摇手一边双目精光四射,显然听到老道收徒让他很是吃惊。这让萧逸再一次怀疑当道士是不是真的是一件很有前途的职业。 牛铁匠指着粗壮少年对萧逸介绍道:“犬子牛威,乳名‘大牛’;大牛嘿嘿憨笑了一下对萧逸点头示好。 铁匠又一指哪个身材修长的少年道:“外甥马宁,因为家中排行第六,乳名就叫‘马六’”,马六拱手行礼,萧逸忙稽首还礼,口中没忘了念一句:“无量天尊。” 正所谓当一天和尚撞……不是,是当一天道士念一天经,何况现在发现道士这个职业前景远大呢。 就这样,在这个小镇的铁匠铺中,日后威震天下的,大魏‘神威天策上将军’萧逸和自己手下人称牛头马面的牛威,马宁两员重将完成了人生的第一次见面。这一年,萧逸14岁,大牛17岁,马六16岁。 后世《三国志》魏书记载: “牛威,字镇远,乳名‘大牛’,幽州渔阳郡人氏,父牛宏,铸刀巨匠;牛威少年贫寒,随父打铁为生,时有‘无愁侯’萧逸随其师‘出尘子’来访,牛威折服于无愁侯之智,终身跟随,后官拜大魏征南大将军,爵,镇远侯。牛威常言:“生我者父母,开我灵智者,无愁侯也! “马宁,字致远,乳名马六。西凉人氏,父为朝廷养马官,为奸贼董卓所害,流浪渔阳,投奔娘舅牛宏,以打铁为生;后随其表兄镇远侯牛威同遇‘无愁侯’萧逸,终身跟随,后官拜大魏征北大将军,爵,致远侯。马宁常言:“得遇无愁侯,宁,三生之幸也!” 正文 第五章杀破狼三刀 <><>众人行礼后,进屋分宾主落座,说是坐,你可别指望有桌椅板凳,那东西是南北朝时期才出现的,东汉说的坐是指跪坐,跪在地上,然后坐在自己的小腿肚子上,就这种跪坐的姿势一直以来让萧逸苦不堪言。 铁匠取出一个黑色陶瓮,肚大,口小,上刻一些古朴,粗犷的花纹。黑陶内有大半的水,放在屋内的碳炉上,炉子很旺,一会水烧开后,放了一把茶了进去,又倒入少许的盐末,然后用一根木棍在陶瓮里不停的搅拌。 “为什么不是泡茶?开玩笑,这是东汉年间,有煮茶喝就不错了”。 中国人饮茶是从鲜叶生吃咀嚼开始,后变为生叶煮饮,形成比较原始的煮茶法。唐代以前无制茶法,往往是直接采生叶加上精盐煮饮,唐时饮茶开始由粗放走向精工,尤以集历代茶艺精华、著有世界上第一部茶艺专著的陆羽《茶经》为杰出代表。 用过茶,牛铁匠说到:“那块陨铁不愧是天赐神物,我用时数月,历经上千次烈火锤炼,终于铸造成三把宝刀,皆是锋利异常,堪称神兵。” 随后铁匠命令大牛:“去把你二叔也请过来。”大牛唑唑牙花,似乎很是害怕这个二叔,但还是快步如飞的去了。 铁匠口中的‘二叔’姓张,名叫张济;就住在隔壁,乃是牛铁匠的生死之交,二人数年前一起来到的卧虎亭,平时以硝制动物皮毛为生,也会制作皮甲、弓箭,镇子里的人都习惯叫他张皮匠。 此人三十多岁的年纪,憔悴的面容似乎总是忧心忡忡,中等身材,显得沉默寡言,长得用一句话形容就是-普通,普通的身材,普通的气质,普通的穿着,绝对是那种扔到人堆里就找不到的角色,似乎无论何时总是喜欢站在黑暗的角落里,纵然外边艳阳高照,他的身边却像有万年寒冰般的积年不化。 由于常年和动物皮毛打交道,身上总带着一种腐烂的气味。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特别之处,那就是双臂特别的粗壮,右手拇指,食指内侧,微不可察的有两片厚重的老茧,一双细细的眼睛,看着昏昏欲睡,可是不经意间,时而发出犹如鹰隼般锐利的目光。 皮匠张济进屋后先是向老道躬身行礼,口称仙师,格外的尊敬,而且感觉的到,这种尊敬是发自内心的;而看向萧逸的目光却充满着一种欣赏,尤其是看向萧逸的手臂时,就像是看到了什么珍宝。 铁匠牛宏站起身从内屋中取出一个包裹,打开后露出三个刀匣,并将其中一个递给了老道。 老道打开一看,原来是一把短刀;刀鞘上古朴的花纹显得格外深沉,刀柄上一个牛头标志清晰醒目,上面两个红色篆字铭文“贪狼”;慢慢拔刀出鞘,瞬时出现了一团青光,二尺刀身微微弯曲,半分厚的刀背,方便劈砍,两侧特意开的血槽,刀刃处有丝丝的雪花纹路,刀柄用铁榴木做成,外缠细丝,握起来手感极佳,好一把短刀,好一把杀人的利器! 铁匠牛宏和皮匠张济也各自取出一把刀;三把短刀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老道手里的刀柄上面刻有二个红色篆字铭文“贪狼”;铁匠手里那把则刻着‘破军’,最后陈皮匠手里的短刀刻着‘七杀’二字。 这三把刀是因为天空星象异变,七杀、破军、贪狼三星同耀,天降飞火陨铁打制而成,所以就用了三星来命名;而三把刀的分配看似随便,冥冥中却似乎有着天意,而这三把刀日后也为各自的主人带来了截然不同的天命。 “大牛,把那把刚打好的环首刀拿过来”,铁匠瞪着眼睛冲着儿子大声喊道。 人影一闪,大牛飞快的从屋子里拎出一把环首大刀,刀长3尺有余,牛角做柄,背宽刃薄,寒光闪闪,显然是一把不错的兵器。 环首刀诞生于我国西汉时期,是由生铁经过反复折叠锻打后制作出来的直刃长刀,是当时世界上最为先进、杀伤力最强的近身冷兵器,也是人类历史上具有非凡意义的一种兵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环首刀将匈奴打败,并间接促成了当时的欧亚民族大迁徙。同时也是东汉士兵的便准配备武器。 父子二人相对,铁匠拔出自己那把‘破军’短刀,刀刃对刀刃,双臂用力,同时大喝一声,铛的一声脆响,一段刀身落到地下,众人连忙细看,大牛手中的环首刀只剩下了半截刀身,而牛铁匠用手摸了摸‘破军’刀的刀刃,毫发无损。 嘶嘶!众人倒吸冷气着有之,目瞪口呆者有之;不愧是神兵! 老道也摸了摸手中的贪狼刀,略加思考,转手就递给了身后的萧逸,说道:“徒儿!北地男儿,皆可带刀,此刀你好生使用,莫要辜负了天赐神兵!” “多谢师傅!” 接过短刀,萧逸喜爱的不停把玩,身为男子,哪一个不喜欢冷兵器的,前世自己就有一把仿制的瑞士军刀,不过感官上可没这把贪狼刀古朴、大气! 看到贪狼刀归了萧逸,边上的大牛、马六二人已然看的口水都浇湿脚面了,恨不得一把抢过来;齐齐用可怜的目光看向铁匠,如果二人有尾巴的话,早就连连摇动了。 看着没有新的短刀拿来,大牛不由开口:“爹,那个,我们,也……” “你们两个给我好好的练武,小小年纪要这么好的刀干什么?”铁匠大声训斥: 大牛委屈的低下头,看看比自己矮了一头,瘦了一半的萧逸,再看看同样无可奈何的马六,心说:”好像小仙师比我们哥俩小得多……” 牛铁匠摸摸儿子的头安慰说:“好生练武,好兵器是跟随武者一生的,不能随便打造,你们年纪还小,身体没完全长开,筋骨未定,如果现在给你们打造兵刃,用不了几年,你们身体长高,气力变大,精心打造的兵刃就会不趁手了,放心,过上两年,等你们武艺练成,筋骨都长开了;为父肯定给你们每人都打制一件趁手的兵刃!。 二人认同的点点头,不过看看萧逸手里的宝刀,又觉得不是那么有理了… “天赐神兵,今日咱们痛饮一番”。 看到宝刀如此锋利,牛铁匠高兴万分,命令大牛去镇子里打酒,命令马六把院子后边的几只鸡都宰了,如此宝刀完全可以当作传家之宝,而且是传男不传女,传嫡不传庶的那种。 对于有肉吃,萧逸还是很高兴的,话说跟着老道以来,除了受伤那些日子还喝了几顿狼肉汤,就再也沾不到荤腥了,何况那只瘦狼还是自己打回来……哦不……是咬回来的;道士虽然不忌讳荤腥,可守着那个小道观的两个穷道士确实吃不起肉呀。 一群男人喝酒必然有的可聊,好在老道阅历丰富,牛铁匠也是在外闯荡过的人,萧逸作为拥有两千年历史知识的穿越一族,都不缺乏谈资,而皮匠和大牛、马六则成了最好的听客。 老道喝酒,浅尝辄止,一副高人风范,牛铁匠也不敢过分的劝酒,只好把火力都对准了萧逸,可喝起来的结果让在坐众人大吃一惊,大海碗装的米酒,四人轮番上阵敬酒,最后连体魄雄伟的牛铁匠尚且感觉酒意上头,头脑发胀,大牛,马六更是喝的坐在那吐泡泡了,以一对四的萧逸却是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还不忘了抢鸡腿吃。 看着牛铁匠吃惊的目光,再看看大牛和马六崇拜的目光,最后看看老道,老道就算了,似乎无论萧逸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在老道眼里也是本该如此的样子。 对了还有坐在那很低调的陈皮匠,要是不注意,太容易忽略他了,此时也在用惊异的目光打量着萧逸,上一眼,下一眼的看个不停。 “我脸上又没长花,都看我干嘛?” 闻闻碗里充其量10度左右的发酵米酒,心说;“哥当年上学时就是班里的酒神,人送绰号“杯中蚍蜉”,上班后更是‘酒精沙场’的老将,60度的草原白哥都能一人喝2瓶,80度的精馏酒也是一斤不倒的,这个,毛毛雨,饮料而已……” ** ... 正文 第六章天下之论 <><>酒过三巡,众人的话题自然而然的就说起了才过去的黄巾起义,可见这场声势浩大,尚未完全平息的农民起义,已经影响了东汉普通百姓的衣食住行。 已经喝的双眼微红的牛铁匠举杯敬过萧逸后问道:“以小仙师之见,那黄巾军起事之初声势浩大,一个月内,全国徐、幽、冀、荆、扬、兖、豫七州二十八郡都被席卷,举事者高达百万之众,占据城池,杀贪官,开府库,大有席卷天下之势,为何短短一年之内就土崩瓦解,以失败告终,张角落得身死后被破棺戮尸,首级运回京师示众的下场”? “哦!别人都叫黄巾贼,你叫黄巾军,别人称呼张角为张贼,你虽然直呼其名,却略带尊敬,看来铁匠二人的来历不言自喻呀”;跑业务出身的萧逸可是最会察言观色,话里听音的! 看了看身边的老道,老道举手示意道:“无愁子,但说无妨”。 清了清嗓子,看了看边上都用心倾听的众人,真有点前世说评书的感觉,记得上学时,一帮同学闲来无事就是喝着啤酒,打着【三国志】游戏,都把嘴撇的跟二五八万似的,一边骂刘备无能,曹操弱智,司马懿太胆小,一边狂喷,如果我在三国该如何如何……个个都是事后诸葛亮的好手。 萧逸整理了一下思路开口道:“在下有几分浅见请诸位指教,话说那黄巾起事之初,却有席卷天下之势,但在我看来,有四大缺陷,故尔其事必败。” “其一,张角格局太小,黄巾军以道教立身,只能招纳底层愚钝百姓,却得不到有真才实学的儒家士子拥护,所以起事后,镇压黄巾军的不仅有庞大的官军,还有各地豪强的大小武装,他们面对的是整个天下士族的疯狂镇压,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天下,焉能不败;不得士人之心者,难得天下。此心败也! 其二,组织不严密,做事不够谨慎,加上用人不当,致使计划被叛徒告密,内应被杀,不得不仓促发动,造成各地黄巾军之间的相互配合发生了极大的困难。正所谓:君不密失臣,臣不密**,几事不密则成害。此事败也! 其三,张角手下缺乏有战略头脑的军事将领,如张梁、张宝、波才、张曼成之辈只会画符装鬼,不懂行军打仗,举事后没有迅速地集结起来,而是分散在各地固守一城一池,或久围坚城,与汉军拼消耗,不懂得运用灵活的战术战法,取得主动,始终被动挨打,终于被各个击破。要知道:存地失人,人地两失!存人失地,人地两得!此略败也! 其三,朝廷派来镇压黄巾军的将领,如皇甫嵩、朱儁、董卓、曹操,等都是一些足智多谋能征善战的悍将,他们统兵作战有术,军事指挥的才能、战术计谋的运用上,都远远高于黄巾军首领,因而往往能够以少胜多,以弱胜强,最终击败黄巾军。此将败也!” 有此四败,那张角安得不亡呀! 一席话说完,听的牛铁匠目瞪口呆,舌头差点伸到地上;张皮匠看似没有什么反应,可眼中射出的阵阵的寒光,和握着酒碗不断颤抖的手,显示出他的内心没有表面的那么平静;边上的铁匠知道,自己二弟的这双手可是轻易绝不会颤抖的。 就是老道也是微微点头,而大牛、马六二人早就听的如痴如醉了,看向萧逸的目光犹如看道观里的神像一样,就差没点上香拜一拜了。 看着众人的表情,萧逸自己都怀疑头顶上是不是真的有个光圈在闪动;再摸摸后背,也没长出翅膀呀! 如果是在21世纪,是个略懂历史的人都能说出个一二三四,可在这个时代,能透过重重迷雾,超脱历史的局限性,全方位的总结出黄巾起义失败原因的---“真神人也”! 牛铁匠改容再拜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呀!真如醍醐灌顶,解我等心中数年阴云。” 再敬了一碗酒,铁匠和皮匠都陷入了沉思,半响之后,铁匠和皮匠对视一眼,似乎传递着某种消息,一字一句的忐忑问道:“既知前事之败,今上灵帝贪图享乐,不理国事,‘十常侍’把持朝政,祸国殃民,官府欺压,民不聊生,若黄巾军能吸取教训,积蓄力量,图谋再起,以小仙师看来,能有几份胜算?” 看了看面前万分期待的铁匠父子三人,张皮匠虽然眼睛看着酒碗,却竖起耳朵,生怕漏过一个字,放在桌子上的手不知不觉间竟在桌面上抓出了五道痕迹。 又看了看边上双目微合,好似睡着了一样的老道。 良久,萧逸斩钉截铁的继续说道:“一成也没有!” “为何?请小仙师指教?”犹如被冷水破头的众人满怀失望之色连忙问道: “君等已知黄巾有四败,却不知朝廷还有四胜”。萧逸意味悠长的说到。 “装逼的感觉不是一般的好呀,要知道以前和同学室友一起喝酒、吹牛、装逼,每次萧逸都装不过他们,并以此深深为耻”。 “其一:汉室乃天下正统,立国四百余年,树大根深,百姓已经习惯了汉家的统治,又受天下士子的支持,这正统的名望,有时就能换来刀枪马匹,顶的上百万大军; 其二,汉室都于洛阳,居天下之中,俯瞰中原,又有关中八百里秦川为后援,一旦关东诸郡有变,可第一时间出兵镇压,把起义的火苗掐死在襁褓里。 其三,汉室虽衰,然数百年积蓄深厚,政府官员素质较高,分工明确,府库甲兵足备,军队训练有素,战争经验丰富,这些远远不是那些斩木为兵,揭竿而起,没受过正规训练的黄巾军可比。 其四:汉室忠臣尚多,武有皇甫嵩、朱儁、卢植等大将统兵,文有司徒王允,尚书仆射孙瑞之流,忠心辅国,其势虽衰,正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一席话说完,老道微闭的双眼都睁了开来,望向萧逸的目光犹如看一块尚未雕琢的美玉。 至于铁匠众人已经是在仰视萧逸了,14岁少年的身形在他们眼中显得格外高大。 “如此说来,那汉室的江山可以万年永固了?”久不开口的陈皮匠也终于发出了疑问? “已经装逼装出感觉的萧逸摆手道: “哪有永固的江山,正所谓,百年的王朝,千年的土司,万年的世家。” 想那夏500年,殷商600年,周又有东西之分,西周300年,东周500年,而后秦嬴政一扫**,虎吞天下,却三世而亡,只有区区的15年,而后,高祖斩白蛇起义,三年平秦,五年灭楚,到王莽篡汉历经了200余年,自光武中兴至今,也是200年了…… 此次黄巾起义,虽然被朝廷扑灭,但各部星散于天下,不出数载,恐怕还会东山再起,而汉庭被起义冲击的根基动摇,灵帝又未能吸取教训,依旧痴迷享乐。而今各地州牧拥兵自重,朝廷威信一落千丈,已经无法对地方进行有效的控制,只怕风云再起之时,就是大汉分崩离析之日,正所谓,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那桃园……” ‘停!’萧逸果断停住了讲话,擦了一把冷汗,心说,“再说下去就出事了。” 一番话,萧逸收获了五颗心,一颗是老道的决心,犹豫多日的’出尘子‘今日终于下定了决心。 两颗是铁匠、皮匠的迷茫之心,数年来二人左思右想,一直没能找到的答案,今日终于豁然开朗了。 最后两颗是大牛、马六的崇拜之心,从这时起,二人对萧逸视若神明,追随一生,纵然在最艰苦的日子里也是不离不弃。 ** ... 正文 第七章射雕之手 <><>又是一片死寂的沉默,还是牛铁匠最先反应过来:“来,诸位!请酒,痛饮”,很默契的大家都结束了刚才的话题。 这时身后的马六拉了拉铁匠的衣襟,一副焦急的样子,铁匠看了看外甥,转身对老道说道:“仙长,牛某有一事相求,犬子大牛和外甥马六久欲拜在门下,还请仙师念他二人一片赤诚之心,收录为徒。 听到拜老道为师,一边忙着啃鸡肉的大牛也放下了手中的食物,眼巴巴的看着老道;与此同时,萧逸趁机把最后一个鸡腿抢到了自己的碗中…… “当道士很有前途吗?竟然还不是一个人在想出家,而是整整两个;看着眼前万分期待的大牛,马六,已经调整好状态的萧逸有些无语。” “无量天尊!牛居士,若想让二子学武,你们弟兄两人的本领就可以教授,何须再求旁人。” “道长得知,若我兄弟二人教导,最多培养出另一个我,十人敌而已;若随道长,则有望进入一流武将的行列,他日纵横沙场,建功立业不在话下,且道长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中通人和,胸中自有乾坤,教的那是‘万人敌’”。 老道是高手!老道还懂兵法!边上的萧逸默默想到。 沉默半晌,老道看了看身边的萧逸,又看看一脸期待的大牛、马六点头道:“好吧,一切皆是缘,贫道就收此二子为记名弟子,忙时留在家中随你打铁为生,闲暇时可以来道观,与‘无愁’一起学习。” 牛铁匠见老道首肯,心中大喜,连忙排摆香案,请老道居中上座,让儿子和外甥正式行拜师礼。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 大牛,马六二人急忙上前,跪在老道面前,行大礼参拜,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边上的萧逸摸摸下巴心说:“这可比我拜老道为师正规多了,我可是什么仪式都没有,被老道直接套了身混元八卦道袍在身上就成了。” 老道让二人起身后,并未说话,而是目光投向了张皮匠,默默的看着,又看了看萧逸。 张皮匠闭目想了想,又看看萧逸的身形,再看看萧逸的手,最后看看老道,点头道:“小仙长若有意,在下定悉心传授,绝不私藏,有违此誓,天诛地灭。” “什么情况?让我跟皮匠学什么?学熟皮子?”想想整天跟皮子打交道后,身上那种腐烂的气味,萧逸哭的心都有了,第一次感觉做道士还是不错的,起码比当个臭皮匠强一百倍。 再看看皮匠一副‘你放心,我会认真教’的模样,萧逸真有一种夺门而出的冲动。 “无量天尊,既然如此,此间事,业已圆满,贫道师徒就告辞了,”老道起身道。 铁匠众人连忙起身送行,萧逸更是紧紧跟随老道,生怕老道一个高兴,就把他留下给皮匠当学徒了,众人一直把师徒二人送到门外;老道转身对着铁匠说:“需要的器物,你早日准备好。” “仙师放心,一切包在我们兄弟身上”。 送走老道师徒,铁匠回身对皮匠说:“二弟以为此子如何?” “天赐麒麟子,王佐之才,出可为将,入可为相,古之伊尹、霍光不过如此;然看此子虽外表平和,与人为善,但眉眼之间有煞气环绕,恐怕日后多有杀戮!且此子,目空王侯将相,言历代兴衰如话家常,日后对天下是福是祸难以预料!” 没想到平日惜字如金的二弟竟然能说出这么一大段话来,但对皮匠的眼光却一直是佩服的,皮匠出身也是大户人家,自幼饱读诗书,学从高人,只是后来家中剧变,才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但看人看物,无有不准!昔日,大良贤师张角对皮匠也是多有倚重,只可惜…… 出来的路上,萧逸忐忑的问老道:“师傅,您要让我跟皮匠学手艺吗?虽然这乱世做皮匠也是个谋生的技能,但徒儿还是更愿意跟在师傅身边虔心修道的。” “哈哈哈!老道一阵大笑,摸着萧逸的头顶,痴儿!你乃是良材璞玉,为师岂能糟蹋了你的灵智。” “那师傅的意思是?” “你可曾注意到陈皮匠的那双手?” “皮匠两臂修长,双手骨节宽大而有力,手背棉而不糙;而且,似乎自己的两只手很像,萧逸不禁的看了看自己两条同样修长的手臂。 “师傅,那双手是?” “射-雕-手”老道望着萧逸一字一句说道! 所谓射雕手,本是匈奴人中射箭最好的大力士的称呼,后来汉军屡屡出塞作战,加上南匈奴归附,这个词慢慢传入汉地,成为神射手的专有称呼! 古语说,空中飞鸟,惟雕难射。草原雕,一般翼展两到三米,喜欢停留在两三百米的高空,寻找猎物,然后俯冲下去攻击猎物,可以猎食羊鹿之类较大的动物。《穆天子传》中有一句,“青雕执犬羊,食琢鹿。“可见雕之凶鸷异常与体型庞大。 一般的弓箭手根本不能把箭射得这么高,而且草原雕的羽毛为了减少滑翔时的空气阻力,在千万年来的进化中,变得油亮光滑,如果弓箭不是垂直射入雕的身体,就马上会在它的羽毛上打滑,很难刺伤或杀死它。 所以射雕不仅要准,还要能拉得动强弓的人才可以射到雕;射雕手能力出众,基本上就是古代的特种部队,专门负责军中的特殊任务,比如侦探,放冷箭杀敌手等等。 离开铁匠铺,下一步就是去亭长那里给萧逸报备一份户籍,中国古代对户籍管理一向严格,从秦朝起,所有14岁以上男丁,必须申报户籍,以备国家征用,也就是说,从你的名字上报到户籍册上那天起,国家随时可能征召你服劳役,或者上战场。 亭长家就住在镇子南边的一个平常院落里,与周围住户的情况似乎毫无区别,只是小门口两旁各竖着一根铁戟,这让萧逸大吃一惊,看过历史书的人都知道,勋门立戟---这是古代对拥有战功军人的最好表彰。 看得出这的主人是一个上过战场,见过血的人的老军人,而且据对立过特殊的军功,否则得不到勋门立戟的表彰。想到这里,萧逸不由得暗暗心惊,没想到一个渔阳郡的偏僻小邑里竟然是卧虎藏龙,有世外的隐士道人,有一流的铸造师,有射雕之士,如今还有一位沙场功勋…… ‘张亭长六十岁上下的年纪’身穿一件陈旧的黑色武士袍,微驼的脊背,满头稀疏的白发,一张历经风霜的老脸上密布着伤痕,一双眼睛却格外的明亮,身上那股子浓重的军人气息隔着很远也能让人感觉得到。 另外,亭长的一条腿有些微瘸,看来在战场上受过伤;而伤痕也是战士最宝贵的勋章! 亭长和老道二人看起来很是熟悉,在听完老道的来意后,开始用那双明亮的眼睛上下不停地打量萧逸,左看右看的看了半天,最后微微点了点头,也不知道是对萧逸满意,还是对老道收徒的眼光信任…… 随后迅速给萧逸办了户籍,工作效率倒是很高,足矣让后世的派出所汗颜,不过在出身一栏中,把萧逸填成了老道的孙子…… “什么情况?报个户口,还得当一回孙子?” “恭喜道长得到佳徒!” “哈!哈!哈!……”老道这次没有丝毫的谦虚,得意的仰天大笑起来。 回到道观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古人日出而做,日落而息,道观后边三间正屋,中间是老道打禅的地方,老道住东屋,萧逸的卧室则在西屋。 老道回屋休息,萧逸还有一件事情要办,就是念三遍道家清心咒,这是老道交给他雷打不动的任务,平时可以不拜老君,不看道经,也可以不修心养性,吃肉喝酒都无所谓,但早晚各念三遍清心咒是老道对萧逸唯一的要求,无论刮风下雨,没有任何的解释,一次偷懒的结果就是屁股被老道一拂尘抽的肿了三天。久而久之,让萧逸养成了不念三遍清心咒睡不着觉的习惯。 日后无论是行军打仗,还是上朝听政,乃至当上了大魏帝国大司马、神威天策上将军,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高位以后也是每天照念不误,甚至于每晚和妻妾亲热之前也要先念清心咒才**敦伦睡觉!这也成了后世研究三国历史的人,关于‘无愁侯萧逸’三大不解谜团之一…… 后世,所有崇拜军神‘无愁侯萧逸’的将军粉丝,每当出征之时,都要在大帐里念【道家清心咒】,一是缓解战场带来的压力,二是祈求军神保佑,旗开得胜!习惯慢慢传到了日本,最后所有日本将军都要随身带一块小木牌上书七个大字: 一生俯首拜无愁! 【道家清心咒】 心若冰清天塌不惊 万变犹定神怡气静 尘垢不沾俗相不染 虚空甯宓混然无物 无有相生难易相成 份与物忘同乎浑涅 天地无涯万物齐一 飞花落叶虚怀若谷 千般烦忧才下心头 即展眉头灵台清悠 心无罣碍意无所执 解心释神莫然无魂 水流心不惊云在意俱迟 一心不赘物古今自逍遥 清心如水,清水即心。 微风无起,波澜不惊。 幽篁独坐,长啸鸣琴。 禅寂入定,毒龙遁形。 我心无窍,天道酬勤。 我义凛然,鬼魅皆惊。 我情豪溢,天地归心。 我志扬迈,水起风生! 天高地阔,流水行云。 清新治本,直道谋身。 至性至善,大道天成! ** ... 正文 第八章闻鸡起舞 <><>一只花尾巴大公鸡昂然的在道观院子里走来走去,巡视着这片自己新的领地和自己的爱妃--几只正在刨食的母鸡;本来院子里只有几只下蛋的母鸡,那是萧逸用来改善生活用的,没肉蛋也好嘛! 数天前大牛、马六拉着一车的东西来到了道观,两人不但带来了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抓、镋、棍……(不愧是打造兵器的世家,装备就是齐全),还有打熬气力的各类木桩、石锁,除此之外竟然还抱来一只大公鸡。本来萧逸还在欣喜今晚可以吃一顿公鸡煲,补充一下营养;二人却告诉他说这是一只报晓鸡,用来提醒萧逸早晨起来练武的……于是没有闹钟的东汉时代,萧逸的懒觉也睡不成了。 舒服日子结束了,每天清晨鸡鸣声一响起…… “徒儿,该起**了!”老道那和蔼可亲的声音。 “嗯,师傅,我再睡一会,天还没全亮呢! “啊!……”随着老道手中的拂尘一甩,凄惨的叫声从漆黑的夜色中传出,声闻卧虎山周围数里,引得山坳深处的野狼们也随之仰天嚎叫…… 在强大武力的威慑下,萧逸只好离开温暖的被窝,跟随着老道从道观里出发,开始了一天的训练;久而久之,害的萧逸每次看到那柄拂尘都会条件反射的蹦起来,同时也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拂尘的可怕之处并不在于打在身上的疼痛,而是那种随时可能抽下来的威慑力。 没有出鞘的刀才是最可怕的,没有使用的武力才是最有震慑力的,因为你不知道它到底有多可怕! 老道设定了一套勘称残酷的体能训练计划,首先萧逸要脱个赤膊,只穿一条牛鼻短裤,光着双脚,从道观出发,沿着密布荆棘和碎石的山路(山上本来没有路,萧逸跑的多了,这才有了路)飞奔跑到盘龙河边,抓一把细河沙,然后原路返回,并限时半个时辰;如果达不到,老道的佛尘从不容情,每一次都能把萧逸的屁股抽的红肿半天,却又不会伤到他的筋骨…… 每次在山间奔跑,萧逸都会觉得的肺中犹如火烧一般,额头和身上的汗水像溪水一样滴满了山间的小路,在清晨寒气的作用下,最后白色的雾气会从他头顶上升腾而起,远远望去就像七窍生烟一样…… 渔阳地处北方寒带地区,所以卧虎山上的多为松柏之类的树木,所有的树叶一律都是锋利的针叶,为了防止水分的蒸发,针叶上还批着厚厚的一层蜡。这种长长的针叶扎到身上,既疼、又痒、还麻……山区长大的孩子应该知道,那种感觉真是能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如果想躲避纵横交错的枝叶,必须谨慎小心慢一点跑,但是慢跑就达不到老道的要求,随后就是拂尘的一顿鞭策! 刚开始,萧逸身上总是被树叶刮得伤痕累累;但人的潜力也在这种痛苦的训练中慢慢觉醒,加上黑色闪电劈中后,萧逸的身体素质有了极大的提高;随着时间的推移,身体的各个部位好像都长了眼睛,可以很灵巧的避开路上所有的树叶、碎石等障碍物,数米宽的小山涧轻松地一跃而过,如此几个月后,终于达到了老道的要求。 然后萧逸就看到老道把他每天带回来的细河沙晾晒干净后,缝制了一对大号的沙袋,绑在他的双腿上,继续跑山路,这次的要求是带回来一颗碎石…… 听到要求的萧逸差点没一头栽在地上,此时他突然觉得当初要是跟皮匠学手艺,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过在老道那柄佛尘的鞭策下,也只好每天咬着牙拼命奔跑;山间的小路上,河边的沙地上到处都被萧逸的汗水浸泡…… 悲催的生活下,萧逸把全部的怨恨都归结于那个花尾巴大公鸡,因为鸡一叫,一天的苦日子就开始了,而这只报晓鸡每天风雨无阻的兢兢业业干着自己的工作,从不旷工。 后世人都知道‘无愁侯萧逸’有三大爱好: 第一,美酒:非陈年佳酿不饮; 第二,美人:非倾城绝色不收; 第三,睡懒觉,非鸡鸣三遍不起。 另外还有一条家规:无愁侯府内外,方圆百步,有敢养鸡者,斩! 慢慢的,细沙变成了碎石,碎石变成了整块的山石,最后又变成了上百斤的巨石…… 就这样,半年过后,萧逸已经可以抱着百斤巨石在山路上奔驰如飞了,闪转腾挪之间,灵如猿猴,巧如狸猫,快如闪电! 当身体的潜能激发出来以后,兵器的教学开始了;枪为百兵之祖!所有的武器都是从枪中延伸出来的,同样,枪术也可以转化为其他各种兵刃的招数。 老道教的枪术叫做:“霸王绝命枪!” 据说这套枪法是当年西楚霸王项羽在垓下突围时在绝境之中悟出来的,一共13招,招皆无名,凭着这套枪法,当初项羽仅带残余的28骑楚兵,连破数十万汉军数道重围,枪锋所至,所向睥睨,一直杀到乌江边上;因为无面目见江东父老,一人手持长枪与蜂拥而上的无数汉兵近身肉搏,杀敌上百,重创十处,最后自刎而死。 故而这套枪术不但招招致命,变化莫测,而且并充满了一股君临天下,有我无敌的气势,在战场之上,绝对称得上是十荡十绝! 一杆大枪,在老道手里,拦、拿、滑、扎、撩、挑、绞、砸,动作敏捷精灵,刚劲有力,勇猛矫健,时而犹如霸王举鼎,招数大开大合,大砍大杀,进退之间力有千钧;时而犹如毒蛇缠绕,剑走偏锋,从不可思议的角度和地方发起攻击,让人防不胜防。 最后老道告诉萧逸,枪是死的,人是活的,同样一杆枪,同样的招数,在不同人手里也是截然不同,千万不要拘泥于学到的东西,只有最适合自己的套路,最适合自己的兵器才是最好的。 经过仔细的思考再结合自己身体的长处,最终萧逸确定了自己的招数风格,就一个字---快。穿越以后,萧逸的身体敏捷度直线上升,连猿猴都不上去的险峰他都能攀爬而上,动作快的像鬼魅一般;正所谓:“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 一天苦练结束以后,还要泡老道给他专门准备的药浴,每次泡两个时辰,以至于萧逸练完武之后经常累的在浴桶里睡过去,好几次差点被洗澡水给淹死。 “出尘子”老道解释说,萧逸正在发育身体,泡药浴不但可以驱逐疲劳,舒筋活血,还能淬炼身体,洗清杂质。 对于泡澡,萧逸倒是并不抵触,但你老是往洗澡水里仍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就让人受不了;药浴里不但有老道采集来的各种药草、矿石,甚至还有很多吓人的毒物,昨天是一条赤花蛇,前天是一只黑色大蜘蛛,今天竟然在药浴里发现一只大号的红色蜈蚣。 “这是泡人呀?还是泡酒呀?”萧逸每次都要发出这样的哀嚎…… ** ... 正文 第九章妙手神医 <><>春天不是练功天,夏日炎炎正好眠; 秋天蚊虫冬天冷,收起刀枪等明年! 秋风吹过,树叶轻摇,今天的小道观里格外的安静,出尘子老道又去深山里采药了,卧虎山属于燕山的一脉,绵延数百里,里面植被丰富,盛产各种药材,是一座天然的宝库,老道平时治病救人、赠送汤药,再加上每日为萧逸泡药浴,所需的药物量十分巨大,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进深山一次,然后给萧逸带回来各种‘惊喜’--毒蛇、蝎子、蜈蚣、蟾蜍…… 那只喜欢没事乱打鸣的花尾巴大公鸡已经被萧逸给制服了,至于方法吗,呵呵,萧逸把从山里抓来的野鸡当面扭断脖子,拔毛下锅,吃完以后还把野鸡骨头在院子里乱扔;如是几次之后,那只报晓的大公鸡只要一看到萧逸立刻吓得鸡飞狗跳,连每天早晨例行的打鸣声都低了八度,生怕哪天把这位小爷惹恼了,直接也给它下了锅。 没了外物的打扰,也没了老道拂尘的威慑,此时睡懒觉才是王道啊! 现在正是秋高气爽,温度适宜的时候,加上道观里晾制着大量的药草,不但能驱逐蚊虫,而且静心凝神,萧逸终于可以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睡懒觉的大业中,而且难得的做起了**,花轿……红烛……鸳鸯被……盖头……哎,连做梦都是古代版本了…… 正在萧逸睡得鼻涕泡都快冒出来时,两只人形大苍蝇跑了进来,道观的大门直接被暴力的撞开,随后大牛、马六二人直接跑进卧室,一个扛起萧逸就往外跑,另一个拿起老道的医药箱紧随其后,吓得从梦中惊醒的萧逸一边捂住要害,一边连连大呼:“你们倒是给我拿件衣服啊!哥平时喜欢裸睡的……” ……………………………… 刚到镇子外边,就听到人喊马嘶,尘土飞扬,原来是一伙马贩子赶着大群的牲畜在亭外驻扎,渔阳地处北疆,常有商队从草原上贩卖马匹、牛羊、皮毛等货物去内地,所获利润十分惊人。 高利润自然也意味着高危险,塞外彪悍的匈奴人、来去如风的马匪、神出鬼没的狼群……,但俗话说得好,再危险的道路也阻挡不住商人的脚步,只有有十倍的价钱,就是阎王殿里他们也敢去闯一闯。 商人,堪称世界上最勇敢的人! 不过再勇敢的人挨了刀子也会受伤,这次出塞,商队中就有数名伙计受了红伤,所以才有了大牛、马六的此行。 卧虎亭周围数百里,原来医生只有一个,就是出尘子老道,之后萧逸来了,就变成了两个。 医生,在古代绝对是稀有职业,古人云,不为良相则为良医,而当宰相也好,当医生也好,都有个先觉条件,那就是你得识字,文盲是看不懂药典、开不出药方的,可在东汉年间人们的识字率简直低的可怕,恐怕连千分之一也达不到,经常整村整村的都是文盲,这就造成了国家既缺少良相,更缺少良医。 恰好,萧逸是识字的,自从秦始皇统一了中国的文字后,虽然岁月流逝,江山变迁,可可文明的代表--汉字却一直没有改变,一直到了近代才有了简体、繁体之分,但二者之间依旧是互相通融的。 半年多以来,萧逸除了习武就是看道观里那一屋子的医药典籍,也时也跟着老道一起入山采药、制药;有时候萧逸甚至在想,如果哪天道士做不下去了,改行当个郎中也是不错的选择。 本来这群马贩子看到请来的是个小道士还有些怀疑,毕竟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怎么看也不像是郎中;不过萧逸很快用事实让他们闭嘴了。 冰雪冻伤?容易,山中的獾子油对冻伤和烫伤都有神奇的疗效。 野狼咬伤?容易,用清水反复清洗伤口,然后用膏药拔毒就是了,跟后世的狂犬病一个治法。 刀伤?没问题,上好的白药敷裹,再用细麻布层层包好,至于会不会得破伤风,那就只有天知道了,毕竟离青霉素问世还有两千多年的时间呢…… 当最后,萧逸用羊肠线把一名伙计被马刀豁开的肚子给缝合上时,妙手神医的呼声在四周响成了一片…… 一名感动的涕泪横流的马队首领为了表达谢意,从马群里牵出两匹膘肥体壮的匈奴马硬塞到了萧逸的手里,并且扬言,如果不收,他就把那个伙计刚缝合好的肚子再挑开,而且真的拔出一把草原弯刀一通的乱比划,如此,萧逸只好勉为其难的答应了。 毕竟男人有几个不喜欢马的,这个年代好马就相当于后世的跑车,而有了好车才能有好妞啊! 在一旁早就对马匹虎视眈眈的大牛、马六二人连忙拽着萧逸,一起帮他品评马匹,三人边看边议论这两匹马的好坏;马六似乎对马匹特别的了解,看了一会后对萧逸开始介绍: “想骑马首先就得懂相马;了解马的品种,产地,脾气,牙口,马的身体每部分在形状上都存在差异。高手一眼就能分辨出马匹的好坏”。 眼——要大、圆润饱满有光泽; 耳——要小而尖立,转动灵活。 头——要稍小而长,骨骼轮廓分明,腮肉少。 颈——要长而弯曲,高挺。 背腰——平直有力,弹性好。 四肢——干燥强健,坚实挺立。系部长度、斜度适中而富弹力。 蹄——前蹄圆后蹄略尖,厚薄大小适中,蹄质坚韧。 吃惊于马六有如此博学的相马知识,大牛在旁低声解释道:“马六家里祖居祁连山下的山丹,祖上是世代给朝廷养马的官员。山丹军马场地处祁连山冷龙岭北麓的大马营草滩,那里地域广阔,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牧草繁盛,是历代屯兵养马之要地。 后来马六的父亲得罪了当地的羌人首领,死于当地的部落仇杀;为避仇人,这才随母亲一起来幽州投奔了舅舅牛铁匠,没想到母亲又病死半路,只剩下可怜的马六历尽艰辛才找到舅舅一家。 看着马六黯淡下来的眼神,萧逸安慰的拍拍他的肩膀,心中默默地说:“都是有故事的人呀”! 这两匹马用马六的话说‘还不错’,但绝对称不上神骏;道理很简单,中原政权对草原游牧民族一直敌视,禁止铁器,茶叶,布匹过境,同样游牧民族知道中原缺马,断断不会让宝马良驹流入内地。即便是偶尔有些好马,也是被阉割过的,防止被做为种马之用。据说真正的西凉好马能一日夜奔驰200里,若是有好的骑手,一人双马,则可一日**奔驰三百里。这个机动速度,在东汉以前的时代里是绝无仅有的。 中国古代对战马的选择是相当严格的,史书上说:马者,国之大畜;秦人选择战马的第一个条件是马的高度必须达到5尺8寸以上,“而且探前蹶后,蹄间二寻者不可胜数也”就是说战马前蹄子和后蹄子之间,必须一纵一丈六才算合格。拥有充足的战马资源,加上骁勇善战的秦兵,这才有秦始皇横扫**,一统天下的伟业。 听马六介绍完,萧逸幻想着纵马驰骋的威风,羡慕的说:“要是有匹日行千里的宝马该多威风呀!”;日行千里?呵呵,别做梦了,能跑200里的就是良驹了;大牛摇摇头道。 “不,这世上有日行千里的宝马,马六的眼神变得迷离,似乎在痛苦的思索着往事,轻声说道:“那是一匹红色的云霞……” ** ... 正文 第十章皮匠的故事 <><>喧闹了一天的卧虎亭又陷入了平静,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是这个时代的生活规律,当夜幕彻底笼罩了大地,所有的居民都昏昏入睡时,张皮匠的家里却依旧亮着灯光,因为常年的熟制皮子,家里一年四季总是飘荡着一股子熏人的腐烂味,在夜色中,让人感觉格外的恐怖。 幽暗的油灯下,张皮匠的脸就像一块万年寒冰般,永远也化不开;而坐在他对面的牛铁匠则不停地长吁短叹,眉头都皱成了一团,显然是遇到了疑难的问题。 “二弟,你还是放不下吗?” 本来一直端坐的张皮匠猛然抬头,一双平时昏昏欲睡的眼中寒光四射,用那仿佛来自地狱的沙哑声音说道:“我为什么要放下?大仇未报,仇人还在安享富贵,这几年来我**都未曾安寝,只要一闭上眼,就能看到我的家人们浑身是血的站在那里冲我喊着:‘报仇!……’。 皮匠的眼中又开始出现了迷茫,似乎在回忆什么,接着慢慢的说道:“我本是西凉子弟,家中世代从军,祖上曾追随过飞将军李广,传下一手百步穿杨的好箭法,我自幼习文练武,本欲投效朝廷,为国家出力;那知那大将军何进得知我家中藏有‘绝影宝雕弓’,强索不成之下,就以谋反之罪诬陷于我,而那昏君不辨是非竟然灭了我满门,若非牛大哥你舍命相救,恐怕我也难逃活命,可怜我一家大小46口,除了一个在外学艺的侄儿生死不明外,其余的全死于非命。 从那时起我就断指立誓,不报此仇,誓不为人,说到这,张皮匠举起左手,果然小拇指上缺了一节,看那参差不齐的暗红色老伤口,能够看得出,这节手指竟然是生生咬下去的。 之后我为报家仇加入了张天师的太平道,出谋划策,一心报仇血恨,可惜天公将军举事失败,你我二人兵败重伤逃亡,若非‘出尘子’道长出手搭救,恐怕早就横尸荒野了;喘了口气,皮匠继续说道:“我的仇人是何进,是昏君汉灵帝,是这大汉朝廷,如今大仇未报,元凶尚在安享富贵,你让我如何放的下?” 屋子里又陷入沉默,似乎都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半响,铁匠牛宏才说道:“当日‘天公将军’起事,从其反者,四五十万众,一个月内,全国七州二十八郡响应,黄巾军势如破竹,震动京都;可转瞬之间,土崩瓦解,身死事败。上次那小道士萧逸所说的四败、四胜之论,你也记得清清楚楚,天命如此,我等如之奈何?” 恢复了几分神智的张皮匠咬牙说道:“事虽难,可并非一点机会也没有,那萧逸也说过,‘汉灵帝昏晕无能,十常侍专权乱政,权力下方,地方州牧拥兵自重,大汉早晚会分崩离析,他既然能看清局势,就定有破局之法,如果能拉着他一起共举大事,天下未尝不可得,大仇定能得报。 “就怕萧逸不肯跟我们一起共事呀,”考虑了一会,铁匠摇摇头说道。 “无妨,那萧逸年纪轻轻就有如此大才,岂是甘愿老于荒野之人,现在他还小,只要多跟他说说外边的花花世界,荣华富贵,不信他不动心;皮匠肯定的说道。 屋中又陷入了沉默,两人就这样静静的坐着,谁也不再开口,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人,气氛出奇的诡异。 半响之后,随着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屋门一开,一位奇怪的客人走了进来。 这位客人身穿羊皮袄,头戴狗皮帽,脚下穿着匈奴人才常用的厚底牛皮靴;一副塞外来客的打扮。如果萧逸在这里一定会认出来,这个不速之客就是白日里送他马匹的那名商贩首领;此时名叫黄舒,因为长得獐头鼠目、瘦小猥琐,再加上留了两撇小胡子,所以大家都喜欢叫他‘黄鼠’。 “参见牛渠帅!参见张军师!”进屋之后黄鼠立刻恭敬的抱拳行礼,态度十分的恭敬。 “罢了,现在那还有什么渠帅呀,只有一个普通的铁匠;”牛宏似乎和黄鼠很熟悉,不过听到‘渠帅’这个已经变得陌生的称呼时明显的愣了一下。 “二位渠帅,天公将军虽亡,然少主尚在,正在四处联系失散的弟兄,如今在青州一带已经聚集了数万人马,只等时机成熟,同举大事,定能恢复‘天公将军’的大业,还请二位出山相助。黄鼠说着从怀中掏出一块黑黝黝的令牌,上面有一个暗红色的‘张’字,边上还刻有一些奇怪的花纹。 皮匠张济一言不发地闭上了眼睛,显然他对这个所谓的少主并不怎么感冒,又或者他已经想明白了,黄巾军这条路是走不通的。 “隐居数载,我等已无争雄之心了”,铁匠站起身,略加思索之后拿出一把两尺半长的短刀递给黄鼠说道,最近新打制了把短刀,锋利异常,带给少主,希望能助他一臂之力吧! 黄鼠接过来一看,黑色的软木刀鞘朴实无华,镶有两道铁环,刀柄上有一个威猛的牛头图案,是牛铁匠的独家标志,上面二个红色篆字铭文“破军”!拔出刀刃一看,两尺长的刀身用最好的镔铁打制,寒光四射,隐隐有一股青光环绕,果然是锋利异常,” 黄鼠本欲继续劝说,但看到张皮匠那突然睁开的眼里闪出阵阵的杀机,立刻吓得他把后面的话吞进了肚子里,对于这位军师的可怕,他可是一清二楚的。 “如此属下多谢牛渠帅厚赐,此地不便久留,小人告辞,明早就过河奔青州去。”看到皮匠的态度,就知道二人确实是无意出山了,黄鼠只好起身告辞。 “好,去吧,一路多加小心。” 出得皮匠家,黄鼠迅速去镇子外汇合了手下众马贩,深秋的北方夜晚已然寒冷,一众手下正在围着火堆烤食干粮,更有些粗鲁汉子正在轮流喝着用皮袋装的酒,驱散寒气。见到黄鼠出来,做为马队向导的老郑头带着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站了出来; 小伙子身高八尺,虎背熊腰,却长着一张娃娃脸,看起来年纪并不大,虽然他走在后边,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才是此间的主人。 “情况如何?” “回禀少主,他们心灰意冷,不愿出山了。” “哦?这么说他们是不愿辅佐我张燕了?” “牛渠帅托我送上一把神兵,希望能助少主成就大业;”说道黄鼠将那把‘破军刀’双手递给了小伙子。 “唰!”的一声。 宝刀出鞘,一股寒光直逼人的二目…… “果然是难得的宝刀,只是可惜当年在战场之上的猛将“牛无敌”却没了壮志!” 小的明日再去请一趟? 算了,强扭的瓜不甜,明日渡河南返! 诺! 火堆慢慢熄灭,劳累的马贩们在地上铺好厚厚的羊皮,昏昏睡去,不久就鼾声四起,只有值夜的几个伙计还在强打精神…… 后半夜,乌云慢慢遮住了月亮,突然一团小黑影从马群中悄悄跑出来,警惕的四处望了望,轻轻一越,一下子就越过圈马群的护绳,随即像阵风一样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第二天一早,众马贩子醒来,收拾行李,清点牲畜,准备起身,一个伙计跑过来对黄鼠说:“首领,昨天夜里一匹小马驹不见了” “那匹?” “就是半路捡到那匹!” 黄鼠回忆了一下,原来马队半路上碰到有野狼追逐一群野马,一匹跑散的小马驹慌不择路地跑到了自己的马队里寻求庇护,等众人用弓弩射退狼群;自己就顺手把它一起带进了长城里面,原想多少也能卖几个钱,没想到却在这丢失了。 “算了,一匹马驹,也值不了几个钱,起身,过河,回青州。” ** ... 正文 第十一章嚣张的偷菜贼 <><>“谁偷了我的菜?”卧虎山上,小道观后面的菜地边,萧逸怒火冲天的仰天大喊。 除了练武和睡懒觉,萧逸剩下的时间几乎全部用来种菜了,这片菜地是老道‘出尘子’开辟的,原本规模并不大,只是将将的自给自足而已。 萧逸到来这里后,本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原则对菜地进行了大规模的扩充;现在菜园的规模已经相当可观了,不但足够供应师徒二人自己的需要,而且经常会拔出一些送给山下的百姓;种菜,巡视菜地已经成为萧逸每天的必然功课之一,也是来到东汉末年这个时代以后为数不多的乐趣。 因为天气渐渐寒冷,为了储备足够的蔬菜过冬,萧逸在菜园子里种植了大量的白菜,辛勤的浇水,施肥,除虫……用心用力的打理着,每天看看白菜良好的长势,心情都是愉快的。可今天早晨萧逸来到菜地时惊讶的发现,整整一畦的白菜没了,准确说是被人偷走了,再准确的说是把白菜心偷走了,留下大片的白菜梆子散落一地,像是在嘲笑他这个种菜人…… 这简直就是在**裸的偷窃自己的劳动果实;当初大学时代,萧逸为了保护自己qq号上蔬菜不被人偷,每天半夜设好闹铃,准时起来收菜,宁可牺牲睡觉的时间,也不能丢失一颗菜,而现在,看着被人偷走的整整一畦白菜,如何能不怒火中烧呢? 小道士很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仔细查看了作案现场,菜园子的篱笆没有任何毁坏,地上也没有陌生人类的脚印出现,除了一地的白菜梆子外,就是沙土像是被什么东西滚动过;除了几根黑色的毛发,没有其他任何东西留下。 晚上,萧逸对大牛、马六两人说了丢菜的事情,三人议论了一番,平时山上很少有人走动,即使有樵夫和采药客上山,也不会偷小道观的白菜。而菜地的篱笆墙没有任何毁坏,这又否决了是野兽闯进来的可能…… 还没等三个人商量出什么头绪,第二天,萧逸发现,白菜又丢了一畦…… 这还了得,小道士彻底爆发了,把抓住偷菜贼上升到了战略的高度,老君头上动土!道士门前偷菜!是可忍?孰不可忍! 经过研究,三个精力充沛的少年一致决定,半夜看守,抓住偷菜贼。 吃过晚饭,念完清心咒,等老道回屋休息以后,三人换上黑色的夜行衣,拿上刀枪棍棒,备好绳索,悄悄来到菜地边上,暗暗埋伏起来,坐等偷菜贼上门…… 抓贼可是比种菜有意思的多啊! 一更天,二更天,三更天……;几个人热情和耐心随着时间的流逝不断消磨着,秋夜的山风格外寒冷,夜幕中除了偶尔传来猫头鹰的啼鸣声,就是远山处不时响起的狼嚎声,听的人毛骨悚然…… 五更时分,正在三人感觉困意来袭,快要忍不住去找周公报到时;视觉和听觉都格外灵敏的萧逸突然感觉到有东西跑过来了,只见朦胧的夜色中,一团黑色的生物极快无比的跑到了菜地外边,随即轻轻一跃,就跳了进去,然后里面传出轻轻的咀嚼声。 偷菜贼终于来了,发现情况,萧逸急忙拍醒大牛和马六,三人蹑手蹑脚的向菜地慢慢围拢过来…… “咔嚓!”围拢过程中,大牛不小心踩断了一根地上的枯树枝,里面的东西似乎很是机敏,听到脚步声,一个飞跃就跳出了篱笆墙,像一阵风般消失在夜色中……只留下三个人在寒风中目瞪口呆…… “看清是什么了吗?” “太黑,不过看着不像是人,四条腿的,应该是野兽!” “什么吃草的野兽能跑这么快?一阵风一样!还能跳那么高?” “会不会是深山里跑出来的妖怪?”大牛有些害怕的说。 ……………… 回到道观,一无所获的三人发生了激烈的讨论,大牛一口咬定是山里的山魈鬼怪成精了,要求请‘出尘子’老道出手,开坛做法,降妖除魔! 马六则认为是野羊一类的动物,不过对于为什么野羊能跑那么快,还能轻松越过高高的篱笆墙,则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 萧逸则一直沉默不言,只是摸了摸下巴,静静的思考着,虽然穿了道袍,可他依然是坚定的无神论者,退一万步说,就算真有妖怪,呵呵!那捉妖岂不是比捉贼要有趣的多。 世上最可怕的是什么,不是野兽,也不是鬼怪,而是空虚和寂寞;古代的娱乐活动本来就很匮乏,如今有了这么好玩的事情,萧逸岂能轻易放弃,正所谓:“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妖斗,更是其乐无穷!” 天亮后,萧逸又去仔细勘察了一下菜地周围的情况,方圆数百米之内,连个脚印都没放过,随后又反复的看了看被吃掉的白菜上留下的那些牙印,回来后小脸上发出自信的微笑,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一副智珠在握的模样。 逢强智取,遇弱活擒!吸取了上次失败的教训后,萧逸重新做出了战术安排--土工作业。 三个人一起动手,在白菜长势最好的那片菜地边上挖了几个相连的大坑,长宽深各三米,口小,肚子大,四壁呈光滑的倾斜状,不留下任何的着力点,这还不算,萧逸又在坑底又挖出几个小坑,再往坑里倒上几桶水,让里面变成一片烂泥,泥水里还扔进乱麻绳……这样偷菜贼掉进去,满脚烂泥,麻绳缠腿,四壁又是光滑的斜壁,绝对插翅难逃。 最后,在陷阱上面用细细的干树枝小心搭好,盖上树叶,撒上一层浮土,放上几片之前散落的白菜梆子,再用自己的靴子盖上几个明显的大脚印,为了消除偷菜贼的疑心,萧逸还特意找来一些山上野兽的便便放在了浮土上…… 陷阱布置好后,又在菜地五十米外的上风口处挖了一个隐蔽至极的藏身洞,干完这一切,萧逸满意的笑了,而大牛,马六看萧逸的眼神除了佩服,还有一丝害怕,这得多妖孽的人才能想出如此密不透风的战术,“大坑套小坑,坑里还有水,水中还套绳”真是比狐狸还狡猾,这要是有一天跟萧逸为敌?…… 日后,纵横沙场的‘牛头’、‘马面’两大名将,对‘无愁侯萧逸’的所有战略部署,从来都是百分之百的执行,绝无疑问,因为他们坚信,侯爷的部署绝对是无懈可击的…… 四十年后,当大魏的太史官要为萧逸著书立传,从而问起牛、马二人,‘无愁侯’一生征战无数,那场战役指挥的最为经典?部署最为成功时? 二人一致回答:“白菜。” 香饵已经洒下,就等猎物山沟了。 **,两夜,三夜,好几天过去了,可能上次受了惊吓,偷菜贼迟迟没有再出现,三人都等的有些急躁,但萧逸依然顽强的坚守着,他深深的知道,战胜敌人的法宝除了智慧、勇敢以外,还需要忍耐。白天练武,晚上守夜,当最强壮的大牛都快坚持不住时,终于,第七天拂晓时分,人一天中困意最浓的时候,那团黑影又出现在菜地外边…… 黑影先是围着菜地转了一圈,似乎发现了什么,猛地又跑远了;萧逸一把按住要冲出去的大牛,轻轻的摇了摇头,兵不厌诈;果然,没过一会,那团黑影又跑了回来;摆头看看周围的情况,又嗅了嗅气味,然后选准地方,前蹄轻轻一跃,动作优美的飞过篱笆墙,随后,‘夸嚓’一声巨响…… 闻声而动,三个人猛地冲出藏身洞,萧逸点燃早就准备好的火把,牛、马二人拿出用山间藤条编织的罗网,一把扣住,把陷阱团团包围起来,在火光的照射下定睛向陷阱里面一看。 三人大吃一惊道:“偷菜贼原来是它!” ** ... 正文 第十二章千里墨烟驹 <><>?萧逸洋洋得意的走在回道观的路上,手里牵着一根绳子,拴着抓到的偷菜贼……一匹浑身泥点垂头丧气的小马驹;跟在后面的马六不时用手中的棍子敲一下不肯走路的小马驹屁股,至于大牛则在一旁呲牙咧嘴,胳膊上赫然还有两排大大的牙印子,三个人都是一身的泥水…… 为了抓住它,三个人可费了老大的力气,纵然掉进陷阱泥坑里,小马驹依然不老实,连踢带咬,嘶鸣不断,简直比野兽还要厉害;最后三个人一起跳下泥坑,强行施展蛮力,这才活捉了偷菜贼。 就这样,一不小心大牛还是被它咬了一口;看着仍然想张嘴咬人的小马驹,萧逸一度怀疑,他们捉住的这个小家伙,其实是一匹外表长的很像马的某种野兽;否则一般的小马驹哪有这么凶悍的,动不动就张嘴咬人,而且力气大的出奇,以萧逸的神力都按不住它。 ‘偷菜贼’被栓在了道观里的老枣树下,三个人开始三堂会审,研究怎么惩罚这个让他们好几个晚上没睡好觉的家伙。 卖掉?……估计没人敢买! 留下拉磨、耕地?……开玩笑,谁能驯服的了它! 放了它?……又有点不甘心! 最后三个人初步决定,晚上吃一顿红烧马肉,改善一下伙食。 在小马驹离变成一锅火烧肉只有一步之遥时,它的命运因为一个眼神发生了转折。 听着厨房里磨刀霍霍的声音,似乎意识到什么的小马驹猛地竖起耳朵,夹紧尾巴,浑身开始颤抖起来,并睁开了一双充满恐惧、无助、可怜的眼睛,而此时萧逸正在疑惑的上下打量,这么个小东西怎么跑的像风一样快,还能轻易跳跃那么高的篱笆墙;于是两双眼睛的目光碰撞在了一起。 小马驹的眼神打动了萧逸心中深深隐藏起来的软弱,突然的穿越而来,在陌生的世界里,和这匹远离族群的小马驹一样,远离父母,孤苦无依,在这个充满危险的世界里苦苦挣扎;此时两者的眼神是如此的相似,都能感受到对方心里那份深深的孤独和寂寞————不是我想变得坚强、冷酷,而是在这个世界里除了自己,我没有别的依靠! 伸出舌头,舔了舔萧逸的脸,小马驹在自己即将变成红烧肉的情况下,选择了安慰同样孤苦的敌人。 (人性?兽性?想起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位西班牙斗牛士,在角斗场上突然感觉身体不适,疼痛的坐在了角斗场里,这时第一个走上前去安慰他的,就是那只刚刚被他刺得满身鲜血的公牛,在伟大的善良面前,斗牛士失声痛哭,终止了比赛,退出斗牛士生涯,从此,终其一生,不进角斗场半步;变成了一个虔诚的动物保护着。) 萧逸那被层层武装起来的内心防线终于崩溃了,抱着满是泥泞的小马驹,无声的眼泪在两颗脆弱的心里同时流淌。 果断制止了大牛、马六两人的暴行(二人欲哭无泪,天地良心,提议吃红烧肉的可是小道士自己);并亲自去端来上好的豆饼,又从厨房拿来扒好的白菜心;于是,后来的马中之王就这样被一盆廉价的豆饼和几颗白菜心给收买了,并签下了终生的卖身契。 看着吃饱的小马驹满身泥泞,同情心爆棚的萧逸拿着刷子,带着它一起走向山下的小河;在自己穿越来的地方和马驹一起接受秋水的洗礼,共同洗去尘世间的孤独和寂寞,从此你我生死相托,祸福相依! 萧逸牵出去的是只又脏、又乱、又野蛮的小野兽,带回来的却是一匹浑身毛色黑亮,大概一岁左右的神骏小马驹。 高立的小耳朵灵活的转动,有些像兔形的脑袋,四肢修长有力、薄薄的皮肤上有几道野兽的爪痕,显示出它曾经历过极大的危险,体型饱满,步伐轻灵、犹如一只山中的小精灵,立刻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如此灵智、威武的马驹,世上少见。 看着围绕自己跑来跑去的马驹,萧逸抱住它说道:“以后你就跟着哥吧,哥肯定让你天天吃上白菜心,另外还得给你起个名字…… 为了给马驹起个好听的名字,三个人都开始拼命的转动脑筋,“黑风?黑龙?黑虎?黑豹?黑……在否决了无数大牛和马六想出的名字后,萧逸又拔掉了无数根头发,杀死了无数脑细胞后,做出最后的决定:“既然你那么喜欢吃白菜心,就叫你-----白菜!” 看着躲在萧逸怀里连连点头的马驹……哦不,是……“马驹白菜”,另外两人口吐白沫的被雷倒在地上…… 日后,‘无愁侯、神威天策上将军’萧逸的府邸周围,必然种植数百亩大白菜,于是‘无愁侯’爱吃白菜的名声举世皆知,而且萧逸只吃白菜梆子,不但自己吃,还大量分送亲朋好友一起吃,至于白菜心,那是扔出去喂马的。 后世,关于白菜心和白菜梆子那个更有营养一直争论不休;支持白菜梆子一派的论据就是,三国时期,大量魏国的文臣武将吃白菜都是只吃白菜梆子,而代表性人物就是-----萧逸。 院子里的动静终于惊醒了正在闭关的‘出尘子’,老道走出屋门,一双暗淡的眼睛在看向马驹时突然变得明亮起来。大步走上前,一把抓住想要躲到萧逸背后的小马驹;仔细打量起来,摸摸马头,摸摸脖子,又摸了摸肩胛骨和肋骨,甚至抬起小马蹄子看了又看,看老道如此,站在一边的马六也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最后连小马屁股都摸完的老道惊讶的问道:“如此神物,你们从何得来?” 萧逸莫名其妙,马六若有所思,只好由大牛回答到:“这个偷白菜的小贼是我们用陷阱抓回来的。 “啪!……”老道一巴掌拍在大牛头上,力量之大,听的边上的萧逸牙都发酸; “如此神物竟然落在你们几个无知之徒手里,简直是暴殄天物,你们可知它是谁?可知它的出身?” 三人连忙老实的站成一排,用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看着老道,等着讲解。 老道摸摸小马的鬃毛开口说道:“此马产于极西之地,属于汗血宝马的一种,此马长大后,力大无穷,聪慧过人,能和主人心念合一,而且一旦认主,誓死不变,是无数沙场战将梦寐以求的坐骑;它的大名就叫---千里墨烟驹! 思索了一下,老道继续说道:”在哪极西之地有一大宛国,国中有一座圣山,山上有一种天马,奔驰如飞,拔山涉水如履平地,人力不可捕捉;于是有聪明之人就在每年马匹发情的三四月份,把漂亮,年轻、神骏的五色母马放在山脚下,引诱天马之王前来交配,待母马怀孕后再收回,生下来的就是汗血宝马;而其中一种纯黑色的就是它,老道指指小黑马驹。 因为毛色纯黑,奔驰如电,人们只能看到它奔跑后留下的烟尘,所以起名---千里墨烟驹! 当年汉武帝为求汗血宝马,派遣使者带着同宝马等大的金马前去大宛交换而不可得,随后派贰师将军李广利两次带兵西征,死伤无数,才用武力得到这种宝马。 听到老道在讲解自己的身世,“马驹白菜”也高高的抬起头,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而萧逸三人则暗暗地擦着冷汗,幸亏没把这匹‘千里墨烟驹’大人变成一锅红烧肉,否则老道非把他们三个吃下去的再给揍出来不可,至于是从上面揍出来,还是从下面揍出来,那就不得而知了…… “啪!……”最后‘出尘子’老道一巴掌拍在萧逸头上:“白菜?什么破名字!如此神物竟然给起这么一个名字,劣徒呀!劣徒!你气死为师了……” 《西极天马之歌》。 天马来兮从西极, 经万里兮归有德, 承灵威兮降外国, 涉流沙兮四夷服。 出尘子老道一边念着歌词一边转身回屋继续悟道去了,留下一脸无辜的萧逸和在一旁洋洋得意的马驹”白菜!” 萧逸用手小心的摸了摸在一旁活蹦乱跳的‘马驹白菜’,心中暗暗感叹,这就是东汉版本的‘劳斯莱斯幻影’呀…… ** ... 正文 第十三章紫木公子 <><>小道观的生活没有发生任何变化,花尾巴大公鸡依然每天准时报晓,老道依然每天坐在卧室里悟道;只是每天去河边跑步的萧逸身边多了一匹跑的飞快的“马驹白菜”。 这一年是大汉中平四年,秋,公元187年。 这一年,沉迷享乐的汉灵帝在西园修建了一千间房屋。引来渠水到处环流。渠水中种植着南国进献的荷花,命名为‘裸游馆’,与宫女们都脱光了衣服,在其中嬉戏追逐。 这一年,34岁的曹操被起用为典军校尉,成为汉军精锐西园八校尉之一,开始追求他那“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梦想。 这一年,27岁的刘备带着结义兄弟关羽、张飞,因镇压黄巾军有功,被封为安喜县县尉,开始了自己的政治生涯。 还是这一年;出生于公元182年的未来吴太祖孙权刚刚6岁,才替掉自己的第一颗乳牙。 (以上数字为历史人物的真实年纪,不是小编乱写的。) 历史是大人物的历史,没人会在意一个小人物的快乐、痛苦,可往往又是无数的小人物在推动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 时间回溯,当萧逸站在菜地边大发雷霆时,黄鼠的马帮也来到了盘龙河边,回青州,这里是必经之路。 向导‘老郑头’和黄鼠齐肩而行,不时地交谈着什么,随意的神态和毫无顾忌的言语,证明他的真实身份不是一个向导那么简单;‘少主张燕’还在为没能请动张济、牛宏二人出山而耿耿于怀,一张娃娃脸绷得紧紧的,显然,这次事件打击到了他那颗年轻的自信心。 一行人马来到盘龙河北岸驻足停下,稍事休整;马群都挤到河边饮水,一时间人喊马嘶,惊动了岸边草丛中无数的飞鸟……,看着眼前汹涌的河水,再看看背后状如卧虎的山脉,黄鼠的职业病发作了。 原来当年黄鼠被士族大户迫害,妻、子俱亡,发誓报复的他却武艺低微,又人单势孤,无力对付这些豪门,沮丧至极的他突然想到:“报复不了活人,我还报复不了死人吗?” 于是他断然加入了青州当地盗墓贼的行列,说来也怪,对于习文练武毫无起色的黄鼠,对于盗墓却颇有天份,短短一年,就成为青州当地赫赫有名的盗墓贼头子,靠一双锐利的眼睛,和对地形地貌精准的判断,曾经一月之内连盗四座官宦之家的大墓,摸出来金银珠宝无数。 可惜,人怕出名猪怕壮,不懂得低调行事的黄鼠被官府重金通缉,最后被手下一个贪财的小喽啰出卖,锒铛入狱;正在他准备闭目等死的时候,天无绝人之路,黄巾起义爆发了,张角带人攻破城池,开仓放粮,释放狱犯;大难不死的他出于感恩戴德和对官府的愤恨,毅然加入了黄巾军。即使张角兵败身亡后,黄鼠依然忠于造反大业,在各地积极奔走,联络黄巾军余部;此次冒着生命危险,亲自去塞外匈奴人的领地贩马,就是为了起义军筹措坐骑。 “河水清澈如龙,山势雄厚如虎,怀阴而抱阳,这是大大的风水宝地呀……不过,此处青龙在西,白虎在东,阴阳逆转,地势上北岸高南岸低,相书上说这叫‘****龙背’,乃是反客为主,权臣欺君之象;大凶大恶之地、又是大富大贵之地……怪!大大的奇怪呀! 正在黄鼠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身边的老郑头开口说道:“黄首领,过河就是‘盘龙亭’公孙家的地盘了,那公孙家可是此地一霸,手下还私养甲士数百,壮丁千余人,平日里欺男霸女、走私货物,无恶不作;保险起见,我们是不是绕路而行?” “盘龙河绵延近百里,水流湍急,暗礁密布,河水又宽,连小些的渔船都过不去,只有此处水流缓慢,地势平坦,又有木桥可以过河;若是绕路,肯定消耗大量时间,青州的弟兄还在等着咱们的战马,必须速速过河;至于那朱家,虽然霸道,但只要我们把过路费交足,量他们也不会为难我等,”黄鼠思考了一会说道。 ……………………………… ‘盘龙亭’或者应该叫‘公孙亭’才对,当地第一大户公孙家,人口众多,家财雄厚,当初的公孙老太爷还用钱捐过一个‘孝廉’的名位,平日里抢男霸女,独霸一方,加上暗地里大量向塞外走私铁器、食盐、丝绸……成为这附近方圆百里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人物,公孙家也世袭着‘盘龙亭’亭长的职位! 公孙家的大宅就建在盘龙亭的最高处,据说这里乃是龙首之地,风水极佳,宅院占地极广,房屋院落不下上百间,假山、水池、花园一切应有尽有,奴仆婢女成群结队,比之一般的官宦世家也毫不逊色。 此时,正堂主位之上,端坐着一个青年人,二十四、五岁的年纪,身影略瘦,柳叶细眉,桃花眼,高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面白而无须,满头的长发飘散,用一根粉红色的丝带系在额头,如果不是看到脖子上有喉结,一定会被误认为是个貌美如花的俏佳人;只是那发黑的眼圈,内陷的脸颊,显示出这位公子有些酒色过度……乃是个**小郎君; 他就是‘盘龙亭’的少庄主公孙寻,据说当年他祖父-就是那位花钱买孝廉的公孙老爷子活着时,夜梦一根紫色神木桩从天而降,那木桩通天彻地、华丽无比,还绘制有二十八星宿封印的神秘花纹,上书“困龙桩”三个金色大字,正落在他家的院子里,吓得老爷子猛然惊醒,正好此时下人来报,说他的嫡长孙出生了;大喜过望的老爷子认为这是大大的吉兆,于是给孙子取乳名;‘小木头’,大名--公孙寻;等到‘小木头’弱冠成年之后就取表字:‘紫木’,而亭子里的人都叫他‘紫木公子’! 老孝廉过世后,儿子接掌家业,不过这位公孙老爷身体不好,平时在后宅修养,将许多事情交都给了儿子公孙紫木处理;那‘紫木公子’聪明异常,过目不忘,自幼请名师教导,文武双全,稍长就游学四方,结交豪杰;加上为人阴险狡诈,心狠手辣;把偌大一份家业管理的井井有条,整个盘龙亭的人无不对他怕三分,恨三分,避三分…… 此时的‘紫木公子’正微闭双目,心里盘算着今晚去那个小妾房里过夜,别看他年纪不大,却足足娶了17房的妾室,这还不算,平时还喜欢出去采摘一些野花…… 报!……一个守卫庄门的家丁跑了进来,跪拜行礼后说:“启禀公子,有一伙马贩子赶着百余匹骏马从河北岸而来,要从庄中借路而过。” “哦?什么样得马匹?可曾看清?有多少马贩子守护?” 回禀公子:“百余匹都是膘肥体壮,身材高大的骏马。看那毛色和神态定是关外的匈奴马无疑,共有27名马贩子带队;已经来到桥边。” ‘匈奴马!’紫木公子猛地睁开桃花眼,露出一丝贪婪的目光,想了想,对边上说道:“朱九,你去看看,按照咱们‘盘龙亭’公孙家的规矩,过往货物’逢十税一’让他们留下一成的马匹货物,本公子正准备组建骑奴,其余的马匹,给我全部廉价买下来;你速去速回,事成之后,回来报我。 大汉王朝自从景帝开始,皇粮国税不过才‘三十税一’,一个小小的土豪却敢‘逢十税一’,其霸道、贪婪可见一般。 “诺,公子!”;随着话音,边上走出一人,四十上下的年纪,体态肥胖,满脸横肉,正是紫木公子手下的大管家,原是公孙家的奴生子,赐姓朱,取名朱大勇;因为会溜须拍马和替主人背一些见不得人的黑锅,所以深的上代老爷子的喜爱,而今已经升到大管家的位子。朱大勇媚上而欺下,为人残暴刻薄,经常狗仗人势的欺凌庄中弱小,克扣庄丁的俸禄,因为体态肥胖;底下人都背后叫他‘猪大肠!’。 ** ... 正文 第十四章盘龙城堡 <><>盘龙河上的木桥宽度只能让一辆车马通过,因为地处北疆,常有匈奴胡骑在每年九月,草黄马肥之时骚扰内地,所以公孙家在河上建起木桥,另在高处设有烽火台,一旦狼烟升起,立刻放火烧毁桥梁;有大河三面拦阻,就是有千军万马也过不来。紫木公子又让人在春季的枯水时期,在桥附近水浅处仍放巨石,人为的制造暗礁,使得船只也难以渡河,所以盘龙亭虽地处幽州边境,却稳如泰山一般。 黄鼠一行人马慢慢走过木桥,就看到了盘龙亭的全貌,城墙周长足有7里,巨石筑基,上用黄土、碎石、石灰、混合糯米汁夯筑而成;墙堡高有一丈五尺,设南北两座城门,北门外挖有深一丈,宽三丈的半月形壕沟,引来河水,水中倒叉巨木刺,上设吊桥,用铁锁转盘搅动;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好一座威武的盘龙亭,与河对岸那残破不堪的卧虎亭一对比,很难相信,二者当初是齐名而立的…… 随着吊桥放下,城堡里走出一队全副武装的庄丁,一个个面目狰狞,绝非善类,看向马帮的目光就像看到一只待宰的羔羊一样,为首之人,身材胖大,一脸横肉,正是那位“大肠管家”;朱大勇挺挺胸膛,倒背双手,仰着下巴,走到马队面前傲然问道:“你们是从那里来的?要到那里去呀?可懂得我盘龙亭的规矩?” 黄鼠连忙走上前去,躬身行礼,一脸猥琐之色的说道:“小人从辽东而来,带些牲畜去青州贩卖,途径贵宝地,这规矩自然是懂的。” “盘龙亭的规矩你懂了,那朱九爷我的规矩你懂吗?”大肠管家的下巴仰的更高了。 听到‘大肠管家’的话,马队前列站立的张燕暴怒了,过盘龙亭要‘逢十抽一’不说,一个下人还敢勒索,他堂堂黄巾军少主何曾受过这样的窝囊气,催动胯下马匹就要上前理论,却被老郑头一把拉住,使劲捏着他的胳膊,提醒他小不忍则乱大谋,形式不如人,张燕也不得不强忍下来,一张娃娃脸被气的通红。 同样满腔怒火的黄鼠却强行露出一个更加谄媚的笑容说道:“小的岂能忘了九爷您那份,”说着从袖子里掏出一块和田白玉玦塞了过去,又看看大肠管家身后那些眼巴巴看着的庄丁,黄鼠心中暗骂了一句,又从怀里掏出一串五铢钱递了过去,说道:“请弟兄们打碗酒喝!” 低头看了看手里的五铢钱,都是‘铸造精致,铵面平整,钱文清晰,笔划较细的‘建武五铢’好钱,‘大肠管家’笑着点了点头。 要知道东汉中期以后,物价上涨,货币贬值,五铢钱制造恶劣,质量逐渐下降,大者重不到3克,大多在2克左右,先后又出现了“剪轮五铢”和“挺环五铢‘,字迹浅而不显,笔划粗,肉面多瘢疵,造成了物价飞涨,钱货不行,可以说东汉末年的****,有一半的原因就是政府对货币的流通监管不力。 “算你小子懂事!”脸上快笑成一团包子的‘大肠管家’先把玉玦收入怀中,然后把那串五铢钱……也收入了自己怀中。“开大门,放他们进去,再把账房找来,算清过路税,老规矩,逢十抽一!” “诺!……” 随着城堡上面人影晃动,转盘搅动,“轰!……吱吱吱!”城堡的北闸门被提了起来,黑黝黝的门洞就像一张吃人猛兽的大嘴,彻底洞开。 盘龙城堡内,大肠管家一边看着账房计算数目,一边用贪婪的眼神看着马群,“都是膘肥体壮,毛色纯正的匈奴马,这要是弄到自己手里,一倒卖,获利数倍呀! 想到这里,他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黄老板,青州路途遥远,九爷看你贩马辛苦,有心帮你一把,这些马大都是些老弱病残,耕地拉车都费劲,九爷发发善心,每匹两万钱,我都要了如何?” 看着眼前这个贪得无厌,吃人不吐骨头的猪大肠,黄鼠也怒不可遏了,在中原,平时一匹耕马价值两万钱,一匹战马价值十万钱,而从匈奴来的好战马可以卖到二十万钱,这还是平时,现在天下动荡,物价飞涨,一匹匈奴战马卖到四五十万钱都是有可能的,猪大肠却想用平时耕马的价格买他的匈奴战马,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回九爷的话,小人这些马早就被人预定好了,不能割爱给您,”黄鼠硬邦邦的回道。 “他们的钱是钱,九爷我的钱就不是钱了吗?”猪大肠目露凶光,同时一打手势,周围的庄丁立刻各执刀枪围了上来。 马队的伙计们见状也立刻警戒起来,个个手摸刀柄,将马群护卫起来,机灵些的已经在暗暗观察城堡里的道路,准备一会纵马冲出了,冲动的张燕更是半刀出鞘,准备着一场厮杀,老郑头连忙将他死死的护在身后,马群是小,要是这位少主出了事情,那他如何对得起‘天公将军’的在天之灵啊! “哼……不识抬举!”看着马帮伙计的异动,不想把事情当场弄大的猪大肠冷哼一声,转身向朱家大宅走去,这些来往塞外的马帮都是些刀头舔血之辈,真要是厮杀起来,恐怕他也落不了好。 回到朱家大堂,刚才还趾高气昂的‘大肠管家’立刻露出一副奴才相,一路小跑的来到“紫木公子”面前,跪倒行礼后说道:“启禀公子爷,小的把那队马帮放进来了,账房正在收税。” “哦,那些马都如何呀?” “回公子爷,都是膘肥体壮的匈奴战马,小的本想用五万钱一匹(说两万,报五万,东家的回扣都想吃,真是黑心猪大肠)的价格给收过来,谁知那马队首领不识抬举,不但要对小的动刀子,还对公子您出言不逊,请公子爷给小的做主呀!说完,猪大肠抱住紫木公子的小腿,涕泪横流,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模样!” “敬酒不吃吃罚酒!” “先不要动他们,城堡里人多眼杂,他们赶着马群,肯定顺河岸南下而行,五十里外的龙首坡就是他们的必经之地,也是他们今晚宿营的唯一选择,晚上带上六十名甲士,跟我一起,把马都牵回来,既然他们不想要钱,那就连命一起留下吧,速速下去准备,不要露出任何破绽!”紫木公子猛地睁大那双桃花眼,露出阵阵杀机! “小的明白!”猪大肠拼命点着头,露出一副小人得志的笑容,随后躬着身子慢慢退了出去。 ……………………………… ** ... 正文 第十五章暗夜杀机 <><>胆战心惊的走出‘盘龙亭’后,黄鼠等人立刻催动马群一路狂奔,想要赶快离开这个危险之地;好在一路上没有任何事情发生,出来四十多里以后,众人终于长出了一口气,这时天色也慢慢暗了下来。 “黄首领,天色已晚,前面就是龙首坡,此处面南避风,又有青草可以安置马群,今夜我们就在那里宿营吧?”老郑头看了看太阳已然西坠,开口说道。 “不可,虽然出来了,可我心中还是不安,能否连夜赶路,离开这是非之地!”黄鼠一副心惊胆颤的模样。 “天色已晚,过了龙首坡道路崎岖难行,何况弟兄们和马群都已经疲惫,若是夜间遇到猛兽,那就麻烦了”看了看手下伙计们一脸疲惫的神色,老郑头无奈的说道。 “好吧,那就在龙首坡安营,大家都提高警惕,今晚安排双倍的人手值夜!” “诺!……” 随着一声欢呼,众伙计们迅速开始安营扎寨,常年的在野外奔波,对这一套都是轻车熟路了,片刻功夫,保暖而坚固的牛皮帐篷就搭建起来,马群四周以木桩固定,随后用绳索层层圈好,熊熊的篝火燃起,烧水,做饭……马匹也开始啃食地上肥美的野草,秋天,本就是草黄马肥的季节。 看着众人忙忙碌碌的身影,只有黄鼠比较沉闷,眼睛不断转动,也许是长期盗墓接触鬼神的原因,他有一种神奇的第六感,总能预感到一些危险的来临,不放心的他又亲自查看了一边周围的情况,并安排行值夜的岗哨,一直等到众人用餐完毕,月上树梢之时,周围依旧静静的没有任何状况,这才松了一口气,“也许是自己太疑神疑鬼了吧……” 深夜来临,寒风阵阵,龙首坡的原野上格外的平静,连只飞鸟也没有,劳累了一天的伙计们很快在厚厚的牛皮帐篷里鼾声如雷,马群也彻底安静下来,偶尔有一两匹会打声响鼻,啃几口青草,值夜的几个伙计一开始还忠于值守的四处巡视,但随着夜色渐深,疲倦劲上涌,慢慢的也松懈了下来。 …………………… 午夜时分,龙首坡东侧,植被茂密的松树林里,一群黑影就像毒蛇般慢慢的游了过来…… 这群人大概六、七十人的样子,为首一人,面围黑纱,黑衫罩体,软带扎腰,脚下厚底的牛皮快靴,手提三尺青锋宝剑,剑光在月色下犹如一汪秋水般不停地晃动,只有一双桃花眼露在外边射出阵阵的寒光;其余众人也是黑布包头,手中各执弓箭、兵刃,一群人就这样毫无声息的在密林里潜伏着…… 在桃花眼的身旁,紧紧跟随着一个肥胖的身影,借着朦胧的月色可以看到,此人一脸的横肉都有些扭曲了,眼睛中透出无比的贪婪之色,仿佛一只发现了猎物的豺狗般,正是盘龙亭的‘大肠管家’--朱大勇。 “公子神机妙算,那群马贩子正在坡下过夜,咱们是否现在动手,杀他们个片甲不留!”来到为首的‘桃花眼’面前,‘大肠管家’卑躬屈膝的小声说道,同时晃动了一下手中的锯齿砍刀,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 “不急,现在他们还没睡沉,让小的们耐心等待,黎明时分再动手!”为首的紫木公子却丝毫也不急乱,而且把动手的时间安排在了人一天中最困倦的黎明时分。 “诺!……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着,熟睡中的马帮众人丝毫没有察觉到,巨大的危险已经笼罩了过来;玉兔西坠,星辰隐退,当天空中只剩下最后一颗启明星时,时机到了。随着紫木公子猛地一打手势,众多黑衣人迅速接近了马帮驻地,手中有弓箭的都拉开了弓,瞄准了火堆旁昏睡着的守夜人。 “啪!啪!啪!”随着一阵弓弦响动,几个在火堆旁守夜的马队伙计纷纷中箭身亡,众多黑衣人像一群恶狼般冲进了营地,挥动刀剑,开始大肆砍杀。 这时马帮众人才从睡梦中惊醒过来,很多人来不及穿戴衣物就从帐篷里窜出,开始拼命反抗,都是在塞外闯荡的血性汉子,即使有些来不及抽兵刃的,赤手空拳也大吼着猛扑上去,一时间厮杀声、惨叫声、兵器的碰撞声,还有马群慌乱的嘶鸣声,响彻整个龙首坡。 听到外边的喊杀声,整夜和衣而眠的黄鼠立刻蹦起来想要拔刀抵抗,刚一出帐篷,肩膀就被砍了一刀,瞬时鲜血淋漓,深可入骨,再看周围血光冲天,手下的伙计们不断被砍倒在地,少主张燕和老郑头早就不知所踪,无奈之下,黄鼠一咬牙,在慌乱中,借着身材矮小灵活,爬上一匹遛缰的快马,向南一路逃去,一伙黑衣人迅速抢了马匹,高举火把像猎犬一样追了下去…… 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总是能爆发出超常的智慧和勇气,也许这就是一种潜力的释放,所以,人,千万不要轻视自己,也许那一天,你就会创造出奇迹。 现在黄鼠就遇到了危险,后面的黑衣蒙面人举着火把像一群恶狗般穷追不舍,感觉着自己滴血的肩膀上传来的阵阵剧痛,再看看前面崎岖难行的山路,真是前无去路,后有追兵!不过正所谓,狗急跳墙,人急上房,黄鼠自负比狗还是要强很多的。 跑过一片荒草滩时,黄鼠翻身下马,用怀中的匕首在马屁股上猛地一刺,那匹战马嘶鸣一声,吃痛之下疯狂的跑了下去,黄鼠却借着夜色迅速躲进路边半人高的野草从中,消瘦的身体紧贴地面趴下,一动不动,很快追兵的马蹄声来到近前,看着眼前大片的荒草堆,这群黑衣人略有犹豫,这时远处那匹受伤的惊马发出疼痛的嘶鸣;众人连忙打马狂追了下去…… 草丛晃动,露出一张猥亵的面孔,看了看跑远的黑衣人,黄鼠撕下一条衣服,包扎好肩膀的伤口,转身向北边的龙首坡方向慢慢潜伏过去……聪明的他知道,黑衣人追不到他,肯定会回来反复搜索,留在原地,或者接着向南逃跑,肯定会被捉住,只有向龙首坡摸索前进,才能逃得性命;敌人从北边来,我也向北边跑,狡猾的黄鼠终于逃得了性命…… ** ... 正文 第十六章 破军易主 <><>天亮时分,龙首坡的喊杀声终于平息了下来,一身血迹的黑衣人首领提着沾满鲜血的青锋宝剑站在中央,剑锋上都砍出了缺口,可见刚才一战杀人不少。围巾已经解下,露出一张十分女性化的脸,桃花眼转动之间,一股子妩媚之气不经意间就自然的流露出来,正是盘龙亭的少主‘紫木公子’,此时他正指挥着手下的人收拾战利品,大量的财货和上百匹的骏马让所有人都眉开眼笑,看他们那熟练的动作,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种勾当了。 虽然紫木公子长得‘倾城倾国’,可却从没人敢色迷迷的看着他的脸,更没人敢嘲笑他,上一个开玩笑说他是“倾城倾国”的客人,被他灌醉后扔进大石磨里,粉身碎骨,肉末被喂给了他圈养的看门恶狗。边上的‘猪大肠’倒是满身干净,冲杀时躲在后边的他,只是高声呐喊,人却绝对不会往前冲,只会在最后大局已定时,用手中的锯齿砍刀捅了几个奄奄一息的马帮伙计,然后就跑到主子面前来表功…… “死了几个?”紫木公子无情的问道。 “回禀公子爷:“杀敌25名,被他们重伤逃走一人,还有一个少年掉入河中,料想都难以活命。”偷偷看了一眼主子的脸色,大肠管家这才壮起胆子继续说道:“不过,我们自己也死了15人,轻伤10人,还有三个重伤的,快不行了。” “什么?”有些发怒的紫木公子说道:“咱们都是训练有素的甲士,又是出其不意的偷袭,怎么还死伤这么大?” “这些马帮伙计全都悍不畏死,虽然被偷袭,可赤手空拳的也敢跟咱们玩命,而且那个最后掉进河里的少年,武艺高强,手中宝刀又锋利无比,死伤的弟兄至少有一半是他杀的。说完,猪大肠拿出一把短刀,双手献给紫木公子。 抽刀出鞘,一抹青光闪动,看刀刃,雪花波纹刺眼,半分厚的刀背微微弯曲,两侧血槽中沾满了鲜血,再看刀柄上红色铭文的;“破军”二字经过血液的浸染,仿佛活过来一般,下边牛头标志清晰可见;拿起自己那把青峰剑,用刀一斩,“叮”的一声,宝剑应声而断,再看短刀,刀刃丝毫无损。 “好刀呀!好刀!破军?……正合我意!”紫木公子用手轻轻抚摸着刀身,那张小白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恭喜公子!贺喜公子!只有公子才配拥有这样的神兵宝刀,也只有这样的宝刀才配得上公子的文才武功。”论起拍马屁的功夫,‘大肠管家’绝对是超一流的。 将‘破军’宝刀收起,紫木公子接着下令:“收拢所有马匹,连带受伤的甲兵一起送到亭东15里外的小渔村安置,不许走露半点风声,至于这些死尸……不分敌我,全部扔进盘龙河,希望河中的龙王能满意这份祭品,保佑我公孙家,万年富贵!……哈哈……哈!” 如此狠毒的话语再加上那副倾城倾国的面容,竟形成一种妖异的美感,看的站在边上的‘猪大肠’都产生一种恍惚的感觉。 ………………………… 清晨,卧虎山下,河边,三个人和一匹小马驹正在跑步,为首的少年正是萧逸,每天早晨的跑步已经形成了生活习惯,如今他又拉上了大牛、马六两个人,再加上和他形影不离的马驹,组成了一只奇怪的跑步队伍。秋季河边的空气清新舒爽,吸上一口让人格外的精神,三个人有时能在河边捡到一些河蚌,有时是一些搁浅的小鱼,今天……却捡到了一个活人! 眼睛锐利的萧逸最先发现,在河岸边趴着一个人,全身****,估计衣服早就被湍急的河水冲跑了;脸朝下,半个身子还泡在水里,三人连忙靠前,翻过来一看,是个长着娃娃脸的少年,脸色苍白,肚子高高鼓起,身上有好几道恐怖的伤口,被河水浸泡的发白,向外翻转着,露出白惨惨的嫩肉;伸手一摸心口,还有微弱的心跳。 马六惊讶的说道:“这不是前天在咱们镇子门口赶马的马帮少年吗?我认识他,还跟他聊过马匹的习性、好坏,他怎么掉进河里了?还一身的刀伤?说着就要把少年抱起来,萧逸连忙制止住他。 对溺水的人必须先给他控水,恢复呼吸,否则很容易就窒息而死。让大牛倒提起娃娃脸少年的双脚,萧逸则用手开始挤压少年的腹腔,一下,两下……终于,‘娃娃脸’开始呕吐,河水、泥沙、树叶……竟然还吐出一只小蛤蟆,呱!呱!叫的一步一步蹦走了;看着少年的胸腔起伏,呼吸开始慢慢恢复过来,三人赶快将他抬起用衣服裹好,由大牛背着,一路飞奔向小道观,那里可是有个能救死扶伤的神仙老道…… 路上三个八卦少年开始了热烈的讨论: “他为什么掉进河里? 可能遇到土匪了吧! 那怎么连衣服都没了? 这个,大概土匪劫财又劫色, …………………… 胡说,我估计是殉情自杀才跳河的…… 那怎么还有刀伤呀? 哎!最毒妇人心嘛! 哦!也是啊……” ‘出尘子’老道的医术绝对是一流的,看到受伤的少年后,立刻给他用温水洗净伤口,敷上老道自制的白药,用白麻布仔细包好,又用金针度穴的办法刺激少年身体内的生命力,另一边熬制着补血益气的汤药…… 经过**的蒸腾,终于平安度过了危险期,保住了娃娃脸少年的小命,就这样,萧逸在河边捡到,哦!不……是救起了日后自己的另一员大将,最后官拜大魏征东大将军的张燕! 萧逸早晨依然准时去冰封的河岸边跑步,只是队伍里多了一张娃娃脸;张燕从昏迷中醒来以后,变得沉默寡言,每天除了吃饭就是坐在屋子里发呆,而且每晚都是噩梦连连,胡言乱语:“火光……厮杀……天公将军……大业……我的刀…… 直到有一天早晨,‘出尘子’老道在院子里教萧逸三人武艺,看到几人高超的身手后,娃娃脸就像解冻的青蛙一样,一下子活了过来,眼睛里喷出熊熊的复仇火焰,长跪在老道的门前,叩头出血,要求拜师学艺……于是跑步的队伍里多了一个人。 后世《三国志》魏书记载:“张燕,青州人氏,父母不详,出身贫寒,年少时与叔父出塞外贩马,路遇劫匪,叔父丧命,马匹尽散,重伤,跳河得脱;被‘无愁侯’萧逸救起于河边,由是感激,遂许其驱驰,日后官拜大魏征东大将军,爵,抚远侯。常言:“活我命者,无愁侯也!” ** ... 正文 第十七章 中平四年的第一场雪 <><>**北风寒,万里彤云厚,长空雪乱飘,改尽江山旧……天地轮转,四季有时,转眼间秋去冬来,萧逸迎来了穿越后的第一场瑞雪。 中平四年,渔阳郡的冬天和1800年后的冬天一样寒冷,当初萧逸的屋子里有空调、暖气、暖宝宝……现在呢?摸摸身上的单衣,看看外面飘落的雪花……不是他不想穿件棉衣,而是现在连朵棉花也没有啊! 其实早在西汉武帝时期,张骞通使西域之后,就将棉花带到了中国,当时人们称之为“白叠”;不过这种能开出漂亮的白色花朵的东西,一直被当成一种珍贵的观赏性植物,估计现在还在皇帝的御花园里待着呢! 如果寒冷还能凭借着血气方刚的年轻身体硬扛的话,那物质上的缺乏就让人无法忍受了;因为萧逸发现,小道观的财政马上就要破产了;以前道观里只有老道一个人,种上两亩口粮田,一个小菜园子,就能自己自足;而后来了萧逸,又来了大牛、马六、张燕……,最关键的是,还有三匹马。 别以为马是光吃青草就可以的,那只会让你的战马拉肚子,彻底失去战斗力。真正的战马都是三分之一的燕麦,三分之一的豆饼,还有三分之一的细草喂养,草不能带一点露水,必须细细轧过,正所谓寸草轧三刀;时常还要加上一些鸡蛋补充营养,料精马力才能壮! 汉武帝年间,塞北决战的卫青兵团,为了有足够的机动能力长途奔袭匈奴营地,甚至全部用粟米喂养战马,养一名骑兵的费用,足够装备十名普通步兵;如此巨大的成本,致使骑兵成为了一个高昂的兵种,中原王朝,不是国力强盛的朝代,根本组建不起大规模的骑兵军团,不只是缺乏优良的马种,而是根本就养不起! 另外还有正在自己身边撒欢的小马驹“白菜”,这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吃货,论起胃口比成年战马还要好,而且顿顿要****饲料、白菜心。前世上初中时,学韩愈《马说》的时候,里面有;“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当时自己还充满了怀疑,“在汉代,30斤为钧,四钧为石,一石就是整整120斤;”可看看“马驹白菜”现在的胃口,再想想它长大以后的食量,萧逸又愁的开始蹲在地上拔头发了,“古人诚不欺我啊……” 后来萧逸身边的亲近之人都知道他的几个习惯: 发愁时,萧逸会蹲在地上拔自己的头发…… 如果萧逸摸下巴就是在想阴谋诡计…… 如果萧逸笑得露出酒窝,那就是计谋策划成功;这时就会人人自危,因为不知道该谁倒霉了。 如果萧逸一脸严肃的摸自己的鼻子,那就是他要杀人了! 如果萧逸一边笑得露出酒窝,一边摸自己的鼻子,后果很严重,那就一定会血流成河,伏尸百万…… 三国时代有人总结:“这世上最厉害的兵器是吕温侯的方天画戟;最快的是黄忠老将军的射日神箭,而最可怕的则是‘无愁侯’萧逸的微微一笑。 遇到困难时就借鉴下伟人的办法,当年一位伟人也遇到了相同的情况,敌人封锁,物资奇缺,吃喝不足,人心惶惶;这时有三条路可走; 第一:大家一起饿死;这是绝对不行的。在萧逸心里:“宁可‘倒插门’,不做饿死鬼!(古代,当上门女婿是非常没地位的,大家可以参照小说《赘婿》。” 第二:大家解散,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这也不行,因为别人都回得去家,只有萧逸无家可归…… 至于第三吗…… 很快,萧逸把道观里所有的人都召集起来宣布:“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首先要解决的是保暖问题。 前世农村出生的萧逸深深知道,冬季农家最好的保暖办法就是---砌火炕! 所有力量都被动员起来,大牛负责去山坳里挖粘土,马六负责去河边挑水,张燕负责和泥,就连马驹‘白菜’都派了个用四只蹄子把泥踩均匀的工作;而‘出尘子’老道则负责为大家念经祈福。萧逸亲自动手用木头做了个土坯模具,将和好的泥土中掺上麦子杆和山间采集来的各种植物纤维,以增加它的粘合性,随后放入模具中,用力拍瓷实,略微凝固后,就倒出来放到通风处慢慢阴干,最后一块土坯就这样做好了。 至于搭炕就更简单了,一个四边形土坯建筑而已;萧逸刷刷点点的画了个图纸,然后镇定自若的指挥大家动手搭建,等大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满身泥土的按照图纸搭建完毕,才惊奇的发现:“出现了一个六边形的火炕,……再参照下图纸,没错呀?……” 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萧逸面不改色、心不跳,仍然振振有词:“四边形土炕那是给普通老百姓睡得,咱们这些有地位的人就得睡六边形的火炕,这叫与众不同的品味,你们懂吗?” 最后大伙将信将疑的同意了萧逸的解释,炕而已,能睡就成了,后果就是给后世的中国人留下一个传统: 贫民百姓家的火炕四边形。 官员、大户家的火炕五边形。 侯爷一级的贵族才能用六边形火炕。 至于七边形那是皇帝的**火炕,谓之,卧榻七星! 后世人们每当搭建火炕的时候,必须贡一张‘无忧侯’的画像参拜,祈求保佑搭出来的火炕又美观,又好用;而萧逸也很荣幸的成为了搭炕匠的祖师爷,被贡在每家的炕头上,整日烟熏火燎! 以至于后世很多史学家都猜测,无愁侯萧逸之所以长得有点黑,跟他被供奉的位置有很大的关系…… 东屋,西屋,厢房,连马圈里都做好保暖施舍以后,萧逸又开始蹲在地上拔头发了,火炕有了,可是没有钱呀,正所谓“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小男人不可一日无钱”;无论是在21世纪的天朝,还是在东汉末年的乱世,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虽然,如果自己开口向牛铁匠借,他肯定会无常的借给自己钱财,但是,正所谓:“大丈夫纵横天下,何待他人送粮为食!” 认真审核了一下道观里的财政情况,萧逸悲催的发现:“老道每次都是给穷人义诊,还免费送汤药,属于只出不进类型的;自己穿越而来,那几十张毛爷爷早就变成焦炭了,就是没损坏,也花不出去呀!剩下的就是那一身破布条……,张燕被自己从河边捡回来时是裸奔的,绝对的净身入户。 最后萧逸把目光看向大牛、马六二人,在强行搜刮完两人身上所有的衣服、**、袜子……后,萧逸手里多出了13枚五铢钱;还都是残角缺边的坏钱。 蹲在地上,看着手里这可怜的13枚铜钱,萧逸开始摸着下巴想:“太上老君爷爷保佑,怎么才能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钱呢……”。 道观里的其他人围着萧逸一起愁眉不展,要说舞枪弄棒这些人个个都是好手,可说道经商挣钱,估计他们不把自己赔进去就算财神爷保佑了。 最后大牛叹口气道:“13个铜钱,顶多够买两碗酒的,能有什么办法?还是我回去跟家里要点钱吧!自从上次小仙师教给我们淬火秘法后,现在铁匠铺的生意很是兴隆的。” “酒?白酒?十度左右的饮料白酒?冬天!……寒冷的冬天!”说者无心,听着有意,大牛的一句话给萧逸带来了无数的灵感。 哈哈哈!萧逸开始仰天大笑,露出一对深深的酒窝…… ** ... 正文 第十八章要喝酒,找小鱼 <><>要喝酒,找小鱼! 卧虎亭附近的人都知道,想要喝酒,就去镇子东口第一家的梁家酒馆找小鱼,小鱼就是酒馆的老板,也是唯一的伙计,因为整个酒馆里现在就他一个人;听这个名字,如果你认为小鱼是一个年轻、美丽、漂亮的酒娘,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小鱼,全名梁玉,字:小鱼,今年正好20岁,五短身材,其貌不扬,面皮黑如铁锈,满嘴的小黄牙,还缺了两颗,说起话来有些漏风。他本是幽州治所蓟县人,家里世代以酿酒、贩酒为生;其父梁百万,是蓟县赫赫有名的大酒商,家财万贯,生意遍布幽州、河北各地,膝下子女众多,小鱼就是其中很不起眼的一个,在兄弟中排行第九,一直不受**爱;等到儿子们都长大成年以后,老谋深算的梁百万就把他们分派到幽州各地管理家族产业。 其一,是加强本家对各地生意的监控,生意吗,还是放到自己的亲生儿子手里最可靠,就算有贪污舞弊的事情发生,那也毕竟是肉烂在自家锅里不是。 其二,可以锻炼儿子们的个人能力,看看谁更有生意头脑,以后能接掌这偌大的家业。 第三就是,儿子众多,难免勾心斗角,个个都惦记着他们老子那点家产,为了避免争斗,也为了眼不见,心不烦,干脆,全打发出去了事。结果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梁小鱼就被发配到了卧虎亭这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 至于小鱼这个名字吗?说起来还有一段故事,其父梁百万最贪杯中物,整天以喝酒为乐,儿子行冠礼取字那一天,老爷子一高兴,本来就是酒鬼的他喝的更是烂醉如泥,正好此时管家前来询问给九少爷取个什么字,已经喝的开始吐泡泡的梁百万,看着酒桌上最后一条下酒的小黄鱼说道:“小鱼!小鱼!……;于是,悲催了,为人死板至极的管家就把梁小鱼这个名字写进了梁氏族谱,等到梁百万酒醒以后,白纸黑字,什么也无法改变了…… 于是,数十年后天下第一大酒商,富可敌国的梁大老板,‘小鱼’这个名字彻底定型,纵然以后他有亿万的家财,也改变不了这个名字,因为随着‘无愁酒’卖遍全天下每一个角落,他梁小鱼的名字也传遍了天下每一个角落…… 后世,很多望子成龙的父母都会给儿子起‘小鱼’的乳名,希望借着这个传奇大富翁的名字能保佑自己的儿子也富贵一生,后果就是,如果一个家庭主妇站在街口喊一嗓子:“小鱼!回家吃饭喽!瞬时间,村里大半的孩子都会往家里跑…… 于是萧逸三人两马向梁家酒馆飞奔而去,至于为什么是三个人骑两匹马,很简单,萧逸同志还不会骑马,只好由骑术高超的马六带着他,坐在马六的怀里,萧逸暗下决心,必须把学骑马提上生活日程了,就像后世每个成年男士必须会开车一样,在这个时代,一个成功男人必须会骑马。 此时的小鱼老板正双手揣在袖子里,蹲在酒铺门口看着满天飘落的雪花发愁,身上做工精细的青色长袍已经洗的有些发白,就跟他的出身和现在的境遇一样。 “一点生意也没有,比起那些被派到大城邑的兄弟相比,他简直悲催透了,人家都开上酒楼,甚至酒庄了,而他,回身看看屋子里那可怜的十几张桌子……其中有几张还是瘸腿的,用砖头垫着,那是上次一伙醉酒的军汉砸的,砸的次数多了,梁小鱼也就懒得再修理,对付着用着,哎!人比人得死呀!” 卧虎亭地处要害,数经战乱,残破不堪,他的小酒馆就被乱军抢砸过好几次,好在凭着自己的机警和眼力,每每破财免灾,到是并未伤到他的性命,但辛苦一年的成果往往付之东流。 百姓贫苦,镇子里能有余钱喝酒的人寥寥无几,全凭过路的客商、马贩子能带来一点生意,小鱼也想过搬到河对岸的盘龙亭去发展,不过在打听到那位‘紫木公子’吃人不吐骨头的个性后,胆小的他果断退缩了,还是窝在卧虎亭吧,虽然穷困了点,但好在无风无雨好度日呀! 虽然酒馆的生意惨淡,可他还是起早贪黑的努力打理着,看得出,这是一个有理想的人。 见到大牛三人来到酒馆门前,梁小鱼连忙高兴的站起来,住在卧虎亭数年的他自然认识,大牛是牛铁匠的儿子,而铁匠家是为数不多的买的起酒喝的人家。 “哦!大牛哥您来了,还有马六兄弟,快!里面请,外边雪大,来屋里边暖和暖和”,一边说着,小鱼拿出一条毛巾,主动给三个人弹落身上的雪花,小黄牙呲的闪闪放光,那个殷勤劲像见到亲人一样。 看着眼前这个身材矮小粗壮,面皮黝黑的酒馆老板,“三寸丁,谷树皮”,几个字迅速浮现在萧逸的脑海中,差点想开口问问他:“你可是来自山东府清河县的武大吗?你的炊饼挑子呢?你家二弟呢?” 又偷偷向酒馆黝黑的内屋扫了一眼,不知道一会里面会不会走出一位貌美如花,**撩人的少妇,然后笑着对他说:“萧大官人,里面请……你若是个有意的,喝下奴家这半杯残盏……”萧逸开始了魂飞天外的**。 大牛粗豪的声音说道:“别客气了小鱼兄弟,快给我们打两碗酒来;” 啊!才两碗?看着接过来的这13枚缺边少角的五铢钱;本来满心欢喜的以为来了大主顾的梁小鱼,立刻一脸的失望之色,连嘴里的小黄牙都变得暗淡无光。 不过职业的商人操守还是让他迅速走进里屋,打开一个酒缸,用舀子往一个葫芦里装了满满两碗酒,想了想,又给装个半碗,大冷天有单生意不容易呀!再说,来者都是客…… 数十年后,当那些在他身边绕膝玩耍的小孙子们,问起已经富甲天下的梁小鱼:“爷爷,您平生做的最大一单生意是什么时?” 梁小鱼摸摸早已经雪白的胡须慢慢思索着回答道:“是半碗酒……” 从内屋走出,手里多了一个葫芦,里面装着足斤足量的米酒;双手把葫芦递给萧逸,别看这么短短的时间里萧逸一言未发,但从三个人的神态,各自站立的位置中,梁小鱼还是迅速判断出,眼前这个十四五岁,面色微黑的小道士,才是三个人的核心,可以说,日后梁小鱼能富甲天下,和这份精准的眼力是分不开的,人没有能随随便便成功的,总得有他高人一筹的地方才行。 颠了颠手中酒葫芦的分量,看了看面前又粗又矮的老板,再看看虽然破旧不堪,但是打扫的干干净净的酒馆;萧逸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临走,小鱼把三人送出屋外,还没忘呲着小黄牙说一句:“欢迎客官您常来呀!” 来的快,回去的更快,一进道观,萧逸就一头扎进厨房,把门死死关上,然后里面就噼里啪啦的乱响起来,一会还有滚滚的浓烟冒出来,所有人都不明所以的趴在窗户上看里面发生了什么,连马驹‘白菜’都晃着小脑袋向里面瞭望…… 终于,半响以后,当大牛都准备撞开木门,抱着水桶冲进去救火的时候,门一开,小脸熏得和灶王爷可以称兄论弟的萧逸大笑着走了出来,“哈哈哈……!”手里还紧紧托着一个酒葫芦,疯狂大喊:“我成功了!蒸馏……感谢我的化学老师,感谢我的物理老师,感谢牛顿,感谢伽利略……” 外面三人目瞪口呆的看着萧逸发疯,好半天,大牛才懦懦的问其他两个人:“小道长是不是中邪了……要不用童子尿试试?” ** ... 正文 第十九章一诺千金 <><>大牛几人合力把发疯的萧逸按在了地上,掰开嘴,就准备强灌童子尿,万般解释无果的情况下,为了自保萧逸只好一把拧开了手里捧着的宝葫芦,当然他这个葫芦没有收妖怪的本事,可随着葫芦塞打开,一股浓烈的酒香飘散开来……于是小道士免除了被灌一口童子尿的危险。 事实胜于一万句雄辩,大牛抢过来喝了一口,一双牛眼瞬时变的通红;马六接过去也灌了一口,辣的直吐舌头,张燕也抿了一口,一张娃娃脸变的像关公;最后连马驹‘白菜’也跑过来偷偷添了一口,它到没出什么事,依旧满院子活蹦乱跳,就是马步有点散乱,像是在拧麻花…… 还是那三人两骑,萧逸又坐在了马六怀里(一定要早点学会骑马,整天在男人怀里坐着,哥丢不起那个人;萧逸暗语);风驰电掣一样,在满天雪花中又来到了镇子东口的酒馆门前,梁小鱼还是揣着手在门口蹲着,姿势一变不变,黑色的小脸因为下雪的寒冷,冻得有点发紫,但还是兢兢业业的尽着一个酒馆老板的职则,而一个能尽职尽责的人最起码是一个可以信任的人,还有很大的可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看到大牛三人去而复返,高兴的他连忙出门迎接,毕竟,一天之内能有顾客上门关顾两次,哪怕是业务量小点,也是让人高兴的一件事呀!何况整整一天,他一共才挣到13枚铜钱,就是萧逸那13枚。 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若干年后,这13枚铜钱所代表的意义,远远高于它们本身的价值,被世人称为“万钱之母”,成为梁家世代珍藏的传家之宝;每当有子弟成年外出经商,必须把这13枚铜钱请出来,放到祖庙里,行三跪九叩大礼,祈求保佑。曾有外人出十万金求一枚者,而不可得!因为后来富甲天下的梁小鱼和权倾天下‘无愁侯’萧逸给世人留下一段“十三枚铜钱打天下的传说!” 一千年后,天下又一次大乱,战火连天,贼寇杀来,时任梁家第49代家主的‘梁旺财’万贯家产全部丢弃不要,就怀揣着这13枚铜钱撒丫子跑路了…… 三人大步走进酒馆,这次萧逸一马当先走在最前面,一句话不说,拿出葫芦,直接递到梁小鱼的面前;虽然有些疑惑不解,但后者还是接了过来,放在鼻子下闻了闻。 真正的酒国高手,无须用舌头品,只要用鼻子一闻就能分辨出酒的好坏,甚至能分别出酒的品种,产地,年份……;轻轻一吸,一股浓厚的酒香就从鼻子直接冲进了梁小鱼的胸腔里;猛地睁大眼睛,看着手里的酒葫芦,就像看着什么绝世宝物,轻轻晃了晃,熟悉的手感告诉他,葫芦里还有少半碗酒;(本来有一碗的,可是自己尝了一口,大牛喝了一口,马六灌了一口,张燕抿了一口,‘白菜’还偷了一口,就这还幸亏萧逸手快,否则这点都剩不下)。 往嘴里到了小半口酒,闭上双眼,慢慢用舌头上的味蕾品味着口中的烈酒,清冽干爽,滋味回长;猛地张开嘴,吐出一口长气;平时浑浑噩噩的双眼第一次变得这么黑白分明;聪明人不需要多说话,看着站在自己面前一言不发地萧逸,梁小鱼一挥手,只说了一个字:“请!” 随梁小鱼走进内屋,酒馆分内外两部分,外边是小酒馆,里边别有洞天,是一个大院子,既是酒库,也是梁小鱼的住处,同时还是梁家商团的一处货物周转站,堆积着不少货物,其中以梁家自酿的酒类为主。 取出两个海碗,分别倒入自家的酒,和萧逸带来的酒,趴在那仔细观察,自家的酒颜色浑浊,酒味清淡,喝起来还略有苦涩,里面带着很多的粮食残渣(哎,21世纪,现在小编喝的酒想要粮食残渣都没有,全是酒精勾兑的/哭!);再看另一碗,酒色透明干净,竟然一丝杂质也没有,提略微一闻,酒香扑鼻。 抬头看了一眼面带微笑的萧逸,梁小鱼用一种肯定的语气说道;“小道长你带来的酒,清澈透明,香气扑鼻,更难能可贵的是毫无杂质,比起我卖的酒来胜过百倍,不可同日而语,不过,这两种酒,虽然酒精浓厚不同,但是细细品味之下,应该是同出一源;若我所料不差的话,小道长您应该是从我这里买走酒,然后用秘术提纯,最后得到这上品佳酿吧?” 啪!啪!啪!萧逸连连鼓掌,一是称赞梁小鱼对酒的认识水平,二是佩服他敏锐的思维能力和精准的判断力。同时开口说道:“梁老板果然好见识,如果由你来代卖此酒,不知能获利几何?又能分给我多少?” “如果小道长肯把秘术出让的话,价钱随你开,我绝不还价!”梁小鱼一副慷慨豪迈的说道。 “梁老板果然是一流的商人,不过,正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种酒如果大量售卖,那产生的利润绝对是日进斗金,而且生生不息;我出秘方,你出资源,通力合作,互利互惠如何?”萧逸一脸淡然的说道。(小样,想玩我,哥可是跑业务的出身;萧逸暗语) “可以,你我合作,利润四六分成,你四,我六”,略略思考,梁小鱼痛快的答道。 呵呵,三七分成,我七你三,这秘术可是我独家所创(蒸馏技术是你创造的吗?抄袭!作者语:),另外我可是能抛开你,单独干的(你有钱当启动资金吗?最后13个铜钱都花出去了,作者语:)萧逸谈起生意经来寸步不让,看的身边的大牛二人钦佩不已,“仙师就是仙师,不但秘术高超,这脸皮也是超人的厚呀……” 有我梁家的商路,可以事半功倍…… 天下商家多了,愿意做这个买卖的人如过江之鲫…… 隔行如隔山呀! 会者不难…… ………………” 两个人唇枪舌剑的喷了足足半个时辰的口水,把两人前胸的衣服都喷湿了;最后达成协议,五五分成。 啪!啪!啪!呵呵呵!协议达成,击掌为誓,两个人对视了一眼,都产生了棋逢对手,知己难求的感慨,相对大笑起来。 日后,梁小鱼多次对亲朋好友说道:“无愁侯奸狡多智,若肯一直从商,那这天下第一首富的宝座就轮不到他梁某人了。 中国古人对誓言有一种虔诚的信仰,正所谓,轻生死,重承诺,为了实现自己的誓言,往往能赴汤蹈火,万死不辞;比如战国四大死士之一的聂政,立誓答应豪富严遂,等自己给母亲送终,并守孝三年后,就为他杀死仇人韩相侠累,果然;后来聂政独自一人仗剑入韩都阳翟,以白虹贯日之势,刺杀侠累于阶上,继而格杀侠累侍卫数十人。因怕连累与自己面貌相似的姊姊荌,遂以剑自毁其面,挖眼、剖腹自杀。其姊在韩市寻认弟尸,伏尸痛哭,撞死在聂政尸前。这种为一句誓言而甘愿粉身碎骨的故事,在中国历史上还有很多…… 最后的重誓言,轻契约的群体是清朝的晋商,讲究‘万两银子一句话’,只要是答应的买卖,绝不反悔,哪怕对方因为火灾等原因,把账本全部烧毁,自己也会不打折扣的完成当初的誓约;如果谁在经商的时候,要立白纸黑字,那他就会被人鄙视,不被晋商团体所接纳,也就永远成不了超一流的大商人。 可惜,老祖宗传下来的这么好的品德习惯,到了现代社会,全部毁坏殆尽了,21世纪的社会,只剩下怀疑、不信任、背叛、欺骗……想想都让人心疼! ** ... 正文 第二十章无愁酒 <><>誓约已立,时不我待,几个人立刻开始行动起来,大规模的提纯白酒,就不是一个小小的厨房能够胜任的了,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流水线式的生产工具是必不可少的,萧逸又要开始画图制做蒸馏白酒的器皿了;笔刚提起来,就被大牛、马六一把抱住,“我的小爷,您可别画图了,上次画个图纸,结果砌出个六边形的火炕,这次再画得坑死多少人呀……” 后世《三国志》魏书记载:“牛、马二将军,每次大战前接到‘无愁侯’萧逸送来的排兵布阵图,从不观看,皆随意丢放,后被敌间谍所得,敌军按阵图商议对策之法;战,大败,每每按图埋伏行军,未遇敌,己军皆迷失方向,常有走入深山大泽,全军遇难之事……后人谓之曰“无愁侯神图,非常人所能懂也!” 无奈之下,萧逸只好亲自来到牛铁匠的铺子里,说明来意和所需要的东西…… 其实蒸馏白酒的器皿很简单,二口大铁锅,一个大木桶,一些布帛,一根长长的铜管,不过考虑到这个年代没有制作那么长铜管的技术,所以用一根很长的竹子代替;铁锅是现成的,因为地处寒冷的北方,所以引流用的竹管不好找,好在邻居的皮匠那里除了销制兽皮,还制作弓箭,而制作弓箭的材料除了需要牛筋、牛角、还必须有上好的潇竹,萧逸直接就扛了一捆回来。 看到萧逸如此大张旗鼓,铁匠和皮匠都放下手中的活计,抬着器皿,跟着一起来到了梁家酒馆的后院,想亲眼看看这个才智绝伦的少年又能给大家带来什么奇迹…… 说起酒;自从我们的原始人祖先把吃不完的野果子放到石头坑里,腐烂,发酵产生酒精那天起,酒就和人类结下了不解之缘;看看历代名人的表现就知道酒对中国人影响之大了。 刘伶是历史上饮酒第一人,酒名高于文名,曾经有词: “酒地耕耘死便埋, 未妨作达任吾侪。 铜驼荆棘荒凉叹, 名士从来不挂怀!” 喝死在哪就埋在哪,真是喝出一种境界了。 唐朝的李白号称‘酒中仙’,杜甫嗜酒甚于李白,据统计,李白现存诗文1050篇,涉及饮酒的有170篇,为16%强;杜甫诗文1400余,涉及饮酒300篇,为21%强。据考李白后代多弱智有生理缺陷,杜甫死于饮酒过量。然历代文人骚客饮酒依然“视死如归”。这种喝酒的精神真实让后世酒鬼顶礼膜拜!(小编就得先叩拜一个,文坛豪杰,酒国英雄,我等楷模)。 如果说文人雅客饮酒还带着一丝文艺的浪漫,那么历代国君饮酒就带着丝丝的血腥了。 《说文解字》上就有:“古者夏禹时期的仪狄作酒醪,禹尝之而美,遂疏仪狄。大禹因为怕后人饮酒亡国,所以用大毅力戒酒,并疏远了酿酒的仪狄,可再看看后代君主们的精彩表现: 夏桀开凿的酒池大得可以行船,亡国。 商纣王更胜一筹,直接酒池肉林,亡国。 南陈后主:陈叔宝“终日沉醉,罕有醒时”每日与子弟饮酒一石。亡国。 元太宗窝阔台酒瘾极大,晚年尤甚,日日与大臣们狂饮不止;最后喝死为止。 辽景宗耶律璟,人称‘睡王’,而他巨能睡的原因就是他巨能醉,史书记载“宴饮达旦”,“昼寝夜饮”最后在醉酒中被手下仆人杀死。 无话可说,无言以对。 一个个好男儿前仆后继,酒真的是男儿血呀! 男人血管里流淌着的就是红色的酒精…… 梁小鱼家用的是汉朝传统的酿酒方法,把粮食蒸熟以后冷却,然后密封在大缸里慢慢发酵,这种发酵酒只有十多度,而且含有大量的粮食残渣,饮用之前必须层层过滤,但依然酒色浑浊,还有一种苦涩的味道。 萧逸让大牛二人把第一口大锅搭在砌好的灶台上,锅里倒满梁小鱼家的发酵酒,再用几层布帛将锅口层层密封;锅上面再套上一个大木桶,完全将锅套在里面,这木桶必须严丝合缝,桶口和锅口拼接的地方用黄泥密封,在木桶上半部分开一个小口,要正好把竹管伸进去,缝隙处同样黄泥密封,而竹管的另一头下边放着另一口大锅 一切准备就绪,萧逸下令,点火! 一团青色的火苗,带着众人的殷殷期望,很快熊熊燃烧起来;锅里的酒水在大火烧煮下迅速沸腾起来,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众人一脸紧张的看着眼前这神奇的一切,虽然不明所以,却聪明的什么也没问,因为萧逸给过他们太多的奇迹了…… 因为酒精的挥发速度比水要快的多,所以大量带着高温的酒气就透过布帛的层层过滤,升到木桶上,再顺着竹管向外喷涌,竹管很长,中途酒气遇冷后重新变成液态酒,慢慢滴入第二口大锅里;随着一股透明闪亮的液体流下,浓烈的酒香开始在整个院子里弥漫;这种简单的物理反应在现代连普通的小学生都明白,可在东汉年间…… 梁小鱼把眼睛瞪得比鸡蛋都大,恨不得一口把大锅吞下去一样。 大牛和马六则是张大了嘴,舌头都慢慢吐了出来,一寸、两寸、三寸、…… 铁匠和皮匠什么也没表示,不过看向萧逸的眼神已经和看当初那个号称能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天公将军’神棍张角一样了。 看着流淌出来的酒气渐渐变淡,萧逸让熄了灶火,稍微冷却后,拿起一个卖酒用的瓢舀了半瓢,轻轻抿了一小口,口感不错,清爽甘冽,感觉这蒸馏酒在35度左右,这个度数在东汉时代绝对是高度烈酒了;“这可是纯天然无污染的纯粮食酒呀!21世纪虽然也有粮食酒,可那些用大量化肥、农药种出来的,与其说是粮食,不如说是慢性毒药更准确些……” 还没等萧逸感慨完前世那些奸商糟糕的勾兑白酒,边上同样嗜酒如命,早就虎视眈眈的牛铁匠一把抢过水瓢,舀上满满一瓢,猛的灌了一大口,浓烈的酒气迅速充满了他的口腔、鼻腔,感觉一条火线顺着他的咽喉直接烧到了胃里,瞬时间肚子里就像着了一把火,把冬天带来的寒意驱散的一干二净…… “好酒!这才是男子汉该喝的酒,老子以前喝的那都是水呀!”说完,铁匠把手里的瓢小心翼翼的递给皮匠,生怕撒出一滴…… 大牛和马六不敢跟皮匠抢,迅速扑向其他两个瓢,而动作慢了一拍,无瓢可抢的梁小鱼瞪着一双发赤的眼睛直接扑到铁锅旁,干脆用双手捧起酒来就往嘴里灌;就像饿了几天的疯狗找到一大块肥牛肉…… 每个人喝完酒之后的反应都是不一样的,可以说一百个人喝完酒可能就会有一百种不同的反应; 哭着有之,笑着有之,甚至裸奔者也有之…… 萧逸喝完酒,面不改色,心不跳,……“小意思,毛毛雨啦!哥可是喝过60度草原白酒的。” 铁匠喝完酒,仰天长啸,声传数里,发泄胸中的激荡; 皮匠喝完酒,低头不语,默默沉思; 大牛、马六喝完酒,小脸烧的通红,鬓角热汗直淌,头顶开始冒出丝丝热气,一边偷喝一边看着铁匠,生怕被阻止…… 而梁小鱼跪在地上死死抱住盛酒的大锅,哭的声泪俱下,似乎要把这么多年的不幸统统哭出来,一边哭还一边用自己的头猛撞铁锅的边沿;那个伤心劲,不知道的还以为远在蓟县的‘梁百万’升天了呢…… 生怕把铁锅撞漏的萧逸连忙拽起还在趴地痛哭的梁小鱼;又看看其余四个人,只说了两个字:“保密!” 其余众人都开始把情绪稳定了下来,互相看了看,同时恶狠狠地一点头; 看着铁锅里晶莹剔透的白酒,一锅发酵酒大概能蒸馏出三分之一的高度数白酒,可是能卖出去的价格绝对是前者的十倍、甚至数十倍都不止;千金易得,好酒难求;多少达官显贵为了求一坛好酒,一掷千金也在所不惜;在众人眼里,这已经不是酒了,而是一条铺满黄金的璀璨大路,而断人财路者,如杀人父母呀! 好酒已经蒸出来了,必须起一个配的上它的名字! 集思广益,大家都开始转动脑筋,就连平时除了报仇万事都不关心的皮匠这次也蠢蠢欲动,男人,骨子里永远是痴迷酒精这种液体的,这种痴迷,可以压盖仇恨,有时甚至能够压盖爱情…… 牛铁匠提议叫‘卧虎酒’,因为是在卧虎亭出的酒,而且名字也霸气,更符合此酒的霸蛮酒性; 皮匠则认为叫‘烈血酒’更加贴切…… 梁小鱼则死死咬定,叫梁家酒才符合此酒的原产地…… 一群人七嘴八舌的争论不休! 最后,一直没有发言的萧逸做出最后结论,很无耻的决定,此酒的名字就叫——————无愁酒! ** ... 正文 第二十一章三碗不过河 <><>随着第一锅蒸馏酒的成功,后面的事情就变得非常顺利,梁小鱼显示出成为一个大商人的魄力,孤注一掷,掏出自己所有的积蓄,招募人手,装修店铺…… 所招募的人手自然是在卧虎亭里面选择,本乡本土的乡亲用起来比较放心,而且住的近也方便于控制,要知道如果蒸馏的方法走漏出去,那可能会招来灭顶之灾,“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大家都明白。 招工出奇的顺利,连年的战乱,卧虎亭里的百姓民生十分疾苦,现在突然听到梁家酒馆招工,几乎所有能走动的人全来报名,上至花甲老翁,下到十几岁的少年,人头涌动的围在梁家酒馆的前面,而且岗位有限,众人面对激烈的竞争,真是手段百出…… “梁掌柜您看,俺这身子骨比牛还强壮,200斤的东西,扛着能一气上五楼”……这是力量型的。” “哎呀!梁掌柜呀!咱们对门住了好几年。这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这次招工,你可一定想着我呀”……这是友情型的。 “哎呀!梁掌柜呀,俺们家小翠今年都14了,那可是长得花容月貌,早就看着您合适”……这是用美人计的。 还有一些人脉关系不硬的,看到大牛等人在酒馆里进进出出,就直接奔着牛铁匠铺去了,“哎呀,牛铁匠呀,俺早就看你们家大牛和俺们家凤儿是天生一对了……”,这是聪明的曲线救国型的。 ……………… 总之,亭子里的乡亲们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路子之广,手段之奇,让萧逸等人叹为观止;高手原来真的在民间啊! 最后,脑袋变得三个大的梁小鱼关上门和萧逸等人嘀嘀咕咕的商量了半天,做出决定: 招募三十名伙计,年龄要求16-20岁的青年,身体强壮,吃苦耐劳;最重要的是必须连续三代都是卧虎亭人,而且必须有亲人在卧虎亭里居住,除了要‘里正’作保之外,所有伙计必须五人互保,如有一人逃跑,其余四人全被责罚;而且必须跟酒馆签终身的死契,一入酒馆,就一辈子是酒馆的人了,从此生死荣辱皆有东家做主,只有这样做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蒸馏酒秘术不会外传。 最后,根据萧逸的建议,也为了满足那些没有壮劳力家庭的需要,格外又招募了20名14-20岁,长相俊秀的卖酒小娘,无论是什么年代,女人卖起东西来肯定比男人更有亲和力不是。 面对如此苛刻的报名条件,人们仍然趋之若鹜,没办法,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能挣到口饱饭吃就心满意足了,谁还在乎什么人身自由之类的东西,要知道每年幽州一地饿死的贫民数以十万计,而整个天下死于饥荒的百姓,何止百万,何况酒楼除了一日三餐之外,还开出了每月800钱的薪水,于是很快人手就招募够了。 至于新酒楼的装修吗!“一定得选最好的交通地段,用最好的设计图纸(萧逸自己画的),建就得建最高档次的酒楼,木梯直接入户,最少也得一千平米的面积。什么酒壶呀,酒碗呀,酒杯呀,全给他换上高档的。楼上有雅间,楼里有更衣室(古人管去厕所叫更衣),酒馆门口站一个最漂亮的小酒娘,披一头长长的秀发,特大家闺秀的那种。客人一进门甭管有事没事都得跟人家说:大爷您喝酒吗?”一口地道的幽州腔,倍有面子!酒馆里再建一个土豪区,酒杯用金的,酒壶用银的。再建一个贵族服务区,十二个时辰卖酒。就是一个字:贵!喝上一杯都得十两银子。能进来的不是郡守就得是都尉,你要是一个小县令,你都不好意思跟人家打招呼……你说这样的酒楼一杯酒得卖多少钱?(我觉得怎么着也得五十两银子吧?)五十两?那是成本!一百两起。你别嫌贵,还不打折。你得研究贵族的购物心理,愿意掏五十两银子买酒喝的贵族,根本不在乎再多掏五十两银子。什么叫贵族吗?你知道吗?世家贵族就是买什么东西,都买最贵的,不买最好的!所以,我们开酒楼的口号就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贵!” 当然了,以上只是萧逸自己的**而已,凭他们现在的财力,顶多是把原来的梁家酒楼重新扩充、修葺了一下而已,众人中,小道观一伙是彻头彻尾的穷人,梁小鱼也没多少积蓄,为了筹钱,连自己最后一条**都拿到镇子南头的‘周家当铺’抵押了,最后又从牛铁匠那里拆借了一些,好在铁匠对萧逸做事有百分百的信心,爽快的借出自己的积蓄;两人这才把酒楼的启动资金凑够。 终于,一块大大的金色烫边大匾额挂在了新修葺好的酒楼门前,上书三个大字:“无愁居”!(又是萧逸的主意。) 大门两侧还贴了萧逸亲自撰写龙飞凤舞的一副对联: 醉里乾坤大, 壶中日月长! 最后,为了方便招揽客人,打出无愁居的特色来,酒楼门前还特意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旗杆,上面打出一面高六米,宽三米的特大号杏黄色酒幌子,上面也是萧逸亲自书写的五个大字:“三碗不过河!” 看着匾额、对联、酒旗,萧逸对自己的书法是越来越满意了,周围的伙计们更是奉承声响成一片,对萧逸书法中的意境和笔力称赞不已,装的好像他们真的认识字一样!其实萧逸心里知道,在真正的行家眼里自己的书法有多么的惨不忍睹,不过不要紧,只要自己看着舒服就行,反正整个卧虎亭里真正识字的人都凑不够一巴掌的数。 如今正是寒冬腊月,天寒地冻之时,可谓占据了天时! 酒馆地处镇子东头的交通要道上,来往的客商、马贩子都能看到,如今又有一面如此招风的大旗,就更加醒目了,可谓占据了地利! 再加上酒楼里的人齐心合力,又有无愁美酒在手,可谓人和! 天时、地利、人和!三样皆以占其,生意焉有不火爆之理! ** ... 正文 第二十二章香飘万里 <><>萧逸和梁小鱼都预料生意会火爆,结果两个人全都预料失准,无数的客商从门前飘过,就是不进来,对那面迎风飘舞的杏黄色大酒幌视若不见,仿佛一个个全是睁眼瞎一般,开业整整一个上午,无愁居一坛子酒也没卖出去。 生意不好,梁小鱼的小黄牙都暗淡了下来,招募来的伙计们更是垂头丧气,如果无愁居维持不下去,那么他们刚得到的碗饭也就砸了;见此情景萧逸又蹲在地上开始拔头发了,“到底什么情况啊!自己的蒸馏酒绝对是跨时代产品啊!没理由不受欢迎啊!……再看看那面大酒幌子,也没有错别字啊!怎么这些人全根睁眼瞎一样看不见呢……,等等!……看不见?睁眼瞎!……” “哈!哈!……哈!”终于想明白其中关键的萧逸仰天大笑,顺手从酒楼里拿起一坛子‘无愁酒’直接就摔在了门口的大街上,粉碎的酒花飞溅了一地,萧逸的举动把一众伙计们吓得目瞪口呆,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第一个想明白其中奥妙的梁小鱼也举起一坛子酒奋力摔碎在大街上,与萧逸一起仰天大笑起来…… 就在一众伙计们以为两位老板因为生意不好得了失心疯时,借着寒冷的北风,从摔碎的酒坛处,一股子浓郁的酒香气飘满了整条街道,钻进了所有人的鼻孔,真的是香飘万里,闻之欲醉! 道理很简单,萧逸的酒幌子没问题,关键是这个时代的识字率低的让人发指,一千个人里起码九百九十九个是‘睁眼瞎’,何况这些走南闯北的塞外豪商大都是一些刀头舔血的粗鲁汉子,让他们拔刀砍人就没问题,让他们看书识字,那就只能是字认识他,他不认识字了…… 既然视觉广告不灵,让就只好对嗅觉下手了,两坛子酒摔下去,比写任何长篇大论都管用;果然在扑鼻的酒香吸引下,生意上门了…… …………………… 中午时分,从镇子外官道上来了一群贩马的客商,为首两人都是四十岁上下的年纪,身穿上等的狐皮大氅,腰系虎皮带,脚下厚底牛皮快靴,腰间挂着兵刃,胯下骑得都是上等的匈奴战马,一副豪商的打扮;其中一人金色面孔,另一人面如银盆,两人都是一副精明强干的样子,眼神转动之间,神采飞扬! 身后带着数十名伙计,皆是膀大腰圆、身材魁梧的彪悍之士,人人刀枪在手,还背着弓箭,显然是常年在塞外讨生活的样子。 一行人马很快来到镇子门口,顿时一股子酒香就顺风飘来,顺着酒香味抬眼一看,顿时那面硕大的酒旗就引入了眼帘:“三碗不过河!好大的口气”,银色面孔的首领有些不屑说道。 “之前我数次路过此处,没见过这家酒楼,看来是新开的买卖,正好弟兄们都乏了,走!都去喝上几杯,今天我请客,看看这酒楼是否名至实归”;另一个金色面孔首领说道。 “谢老大的赏!”众人立刻欢呼一声,安置好马匹,向无愁居大步走来,还未走近门口,一股更加浓烈的酒香就扑鼻而来,“这酒不一般呀!”金色面孔提鼻子一闻,再看看门口的那副对联,“高人手笔”! 当为首的两个客人闻着扑鼻的酒香来到酒楼门口,并免费品尝了头一碗酒后(萧逸出的促销手段,对于跑过几年业务的萧逸来说,这些手段,都是哥当年玩剩下的。),生意开始了。 还有什么比在北方寒冷的冬季喝一碗烈酒更舒服的事吗?众人立刻开怀畅饮起来,何况这个酒入喉如刀,透人肺腑,到了肚子里就跟火烧一般,最符合这些彪悍汉子的胃口了,不多时就暖气上涌,热汗直淌了……,许多身体强壮的伙计喝到兴起,甚至都脱了皮袄,露出黑乎乎的护心毛,开始吆三喝四的划起拳来…… “哥俩好呀!……三星照啊!五魁首啊!”……热闹的划拳声无形中吸引了更多的客人向无愁居涌来,这才是最好的广告! 马队为首的二人在同样喝的心花怒放的同时,互相看了看,同时意识到,一个天大的商机就摆在面前,他们的马队平时除了去塞外贩卖牲畜外,也带些紧俏的物资,而烈酒绝对是冬季北方的最爱,而且,这要是走私到塞外匈奴人那里…… 招手叫过身旁服侍的店小二,金色面孔的开口问道:“小二哥!你家这酒真是不错,不知叫何名字,是哪里所产?” “回二位客官的话,您喝的这酒叫做‘无愁酒’,是本店的老板亲手所酿,别看是新酿的酒,可滋味深厚,入喉如火,比得上陈年的老酒,一般人喝上三碗就会醉倒,起不了身,也就过不去前面的盘龙河,正所谓“三碗不过河”;说完一指门前正在迎风飘摆的硕大酒旗。 二人抬头,又重新仔细打量了一遍酒幌子上那五个烫金大字,‘三碗不过河!’--笔力雄浑,隐约中还有一丝金戈铁马之气,显然那写字之人还是个会武艺的。 二人不约而同的点头道:“酒好!字好!你们老板的本事更好!老板是那一位,快给我等引荐一番。” “回二位客官,我们酒楼有两位老板,一位姓萧,有事外出,不在这里,另一位姓梁,正在柜台上”,说完用手一指,果然在柜台里一个五短身材的男人正数钱数的手抽筋,一嘴小黄牙光华闪闪…… 二人大步走到柜台前,拱手行礼,“梁老板,我们乃是中山商人,我叫苏双,这是我的结拜弟兄张世平,您这如此好酒……” 如果萧逸在这里,听到这两个名字一定会大吃一惊;因为苏双,张世平两人正是当初在逐县资助刘备起家的大商人,他们一次就送给刘备良马五十匹,金银各五百两,镔铁一千斤,正是靠着这第一笔资助,刘备才开始了自己争霸天下的梦想…… 有了第一个客人,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大量精明的客人在喝完酒后都会直接打听酒的来源,在得知是酒楼自己酿制的以后,开口就要定货,而且是大批量的订货,当得知暂时没有那么多酒后,当时就拍在哪大笔的定金,就这还怕酒楼不收,极品的好酒,贩卖到哪都是暴利,这些走南闯北的客商,个个都是眼力超群之人。 一天,仅仅一天,酒楼里所准备的蒸馏酒全部卖完,而且还收到大笔的订单,于是一方面伙计们彻夜赶工的蒸酒,另一方,梁掌柜又贴出招工告示,这次一下招工一百人…… 看着爆满的生意,再看看怀里鼓了起来的荷包,萧逸终于松了一口气,小道观的财政危机终于解除了,他带领大家不但解决了温饱,而且奔上了小康的道路,自己的‘马驹白菜’又可以天天吃上白菜心了;老道出尘子也有钱继续给山下的贫苦百姓免费看病送药了…… 一切都走上正轨后,萧逸把酒楼里的事物都交给梁小鱼打理,自己带着大牛和马六又回到了山上的道观里,继续自己的小道士生活,清晨跑步,白天习武,夜晚泡药浴,一切又恢复到从前的样子…… 在萧逸眼里酿酒挣钱只是生活的手段,却不是生活的目的,要知道,在未来的乱世里,只有自身真正的强大起来,才能保护好自己珍爱的一切,钱财不过是过眼云烟而已… ** ... 正文 第二十三章胡服骑射 1 <><>财政的问题解决完了,小道观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而学骑马的事情列入了萧逸的日程表,而且是急不可耐。 在这个没有汽车的时代,骑马就是最快捷、最威风的交通方式了,如果你骑一匹好马在街上跑一圈,就跟后世开一辆法拉利在北京二环路上兜风是一样滴,穿越前是穷**丝的萧逸一直没有机会实现这个梦想,现在嘛…… 看了一眼在自己身边撒欢的‘马驹白菜’,这个小家伙长大了不少,没白吃那么多的白菜心;平时跟自己更是寸步不离,那两匹匈奴马住在马圈里,它跟萧逸一起睡在屋子里,别的马都站着睡,它喜欢躺着睡,而且喜欢睡炕上。 有时萧逸都怀疑,这小家伙到底是马还是人?聪明的让人惊讶,难道汗血宝马都有如此高的智商吗?又或者它是某个大神投胎的,只是投胎时运气不好,像那位天蓬元帅似的,掉到了马圈里…… 千里墨烟驹!汗血宝马中的贵族,在后世就相当于全球限量版的‘劳斯莱斯幻影’一样,不过‘白菜’才一岁多点,精通相马之术的‘出尘子’老道告诉他,好马至少要到三岁才能骑乘,而六岁以后才真正进入成年期;做为汗血宝马的‘白菜’,成长期可能还会延长,同样,‘白菜’的寿命也会比别的马长上很多很多…… 有如此宝马而不会骑,就相当于你有一辆好车却不会开一样,只能看着别人开着你的好车,带上姑娘出去兜风,而你只能待在后边的客座上,羡慕的默默流泪…… 萧逸是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好马就相当于好车,而有了好车就能有漂亮姑娘,没有姑娘会嫁给骑飞鸽电动车的穷**丝的……吕布为什么能泡到貂蝉?还不是因为他有赤兔马呀! 怀揣着泡姑娘的伟大梦想,萧逸大步走向道观后边的马圈,黄鼠送的那两匹马都在这里喂养,平时大牛,马六就经常骑着兜风,羡慕的他口水流了一地,既然现在那辆“劳斯莱斯幻影-白菜”还不能骑,那么没有名车,有辆二手奥拓也是好的呀,男人总得有辆车……哦,不,是总得有匹马不是。 来到马圈,两匹膘肥体壮的匈奴马都被马六照管的不错,先是看了看马鞍,平平的,估计坐上去不会很舒服;然后再看了看……,没有!又找了找……,还是没有!最后翻来复去的找了一遍,终于确定了……东汉这个年代还没有马镫! 围着其中一匹黑色的战马转了几圈,【三国志记载:无愁侯-萧逸一生都对黑色偏爱,黑色的战马、黑色的盔甲、黑色的军旗、……总之,连‘无愁侯’府的马桶都是涂黑漆;有人说因为黑色庄重,大气,有贵族气质,还有人说黑色属水,萧逸是孽龙转世,遇水则活……种种猜测不一! 总之,偏爱一切黑色的东西,日后成了‘无愁侯’萧逸的三大未解之谜之一…… 甚至有八卦历史学者认为,萧逸日后之所以投靠曹操,而不是选择刘备或者孙权,就是因为曹操长得‘身材矮小’外加面色黝黑! 其实呢,是因为萧逸发现自己天生的皮肤黑,哪怕天天躲在屋子里,身体的颜色也比别人重的多,穿越那次,被雷电劈掉了一层皮,好不容易白嫩了几天,可没过两个月,又变黑了……所以跟黑的东西在一起,就衬托的自己不是那么黑了不是…… 没困难要上,有困难,客服困难也要上,前世轻松就拿下驾照的萧逸觉得骑马应该和开车差不多,于是东汉中平四年,日后一向以行军迅猛,攻势如火著称的‘大魏无愁侯’-萧逸,第一次爬上了马背! 早晨,萧逸给那匹黑色战马套上那副两头平齐的马鞍,努力爬上去,在道观里一片不怀好意的目光中,兴致勃勃的出了门…… 中午时分,那匹黑色战马独自一个跑回来了…… 等到晚上,在深深的夜色中,一个可怜的黑影拖着磨破的大腿,捂着呛破皮的屁股,用尽力全身的力气,一步一步挪回了道观小院里,然后一头扎进屋子里,再也不出来了。 ……………………………… 又到了念【清心咒】的时间,萧逸今天是趴在蒲团上念经的,撅着屁股,张开着双腿,双手撑地,似乎是在练蛤蟆功,可是小脸上那呲牙咧嘴,不时疼的倒吸几口冷气的样子,说不上的滑稽可笑。 念完经,萧逸又开始摸自己的下巴了…… 第二天,拿出笔墨,萧逸开始画图,这个举动,把道观里所有人吓得心惊胆颤,“这位小爷又要干什么事?那六边形的火炕大家可是天天看的到的”,看到萧逸画图: 大牛脸色发青,浑身颤抖; 马六脸色发白,面无人色; 张燕一张娃娃脸皱成包子一样; ‘出尘子’老道表面无事,但打坐念经时的心跳声明显加快了…… 就连平时总跟在萧逸身边的马驹’白菜‘都跑的无影无踪,避难去了! 于是,后世留下一句歇后语:“无愁侯画图-------吓死个人!” 第三天,萧逸拿着图纸,得意洋洋的下山找牛铁匠去了,然后铁匠家里的油灯亮到很晚……很晚。 三天后,铁匠牛宏拎着一个大包裹,手提一个怪模怪样的马鞍子,和两个半圆形铁环上山来了;包裹打开一看,是一件黑色的皮质衣服,窄领短袖,袖口紧缩,下面的裤子也是短裆简洁,整件衣服非常的贴。 萧逸脱下身上宽袍大袖的混元道袍,换上了自己设计的紧身衣,不得不说,东汉裁缝的手艺真是不错,伸手抬腿之间没有丝毫的束缚感,这才是真正的骑马装呢! 小道士一身英武的装束羡慕的道观里其他人回去后纷纷模仿,进而流传到整个卧虎亭,最后被南来北往的客商们传播到了整个中原大地,‘无愁骑马装’,就此诞生了…… 马鞍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发明之一。以前人们都是骑在裸马的背上,必须用手抓住缰绳或马鬃,并用双腿死死的夹紧马腹才能骑乘。这种骑马方式不但容易疲劳,而且在奔跑的马背上也难以有效地使用武器,而在近战中,骑手的劈砍或刺杀十分容易落空、双方兵刃的撞击甚至会令骑手从马背上滑落。因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骑兵除了速度占优外,其战斗力是远不如脚踏实地的步兵的,所以古代骑兵往往在到达目的地后,宁可下马作为步兵投入战场。 东汉时期的马鞍子比较大,两侧就是两大片,前后略有拱起是平齐的,人坐在上边很是不稳定,非常容易从飞奔的快马上掉下来。而萧逸设计的这个马鞍子却大为不同:前鞍桥高,后鞍桥略低,这种设计更加符合人体的生理结构,骑起来更加舒适,而且在马鞍子两边各有两个奇怪的铁环。 在众人一片诧异的眼光中,萧逸拿出那两片带着皮带的半圆铁环,调整好长度,分别系在了马鞍子的铁环上;(结构参照小时候书包那种串环系带)。然后挺胸抬头,翻鞍认蹬上马,坐的是四平八稳,随后双腿一磕战马的肚子,在一片大呼小叫声中,策马奔腾而去……… ** ... 正文 第二十四章胡服骑射 2 <><>当一场大雪彻底覆盖了卧虎山时,皮匠张济也来到了小道观里,正好碰到了兜风回来的萧逸;骑马和开车一样,新手的瘾头都特别大,现在每天萧逸都要出去跑上几圈,还要带上马驹’白菜‘,别看’白菜‘年纪还小,跑起来却比两匹成年匈奴战马还要快,而且登山涉水,如履平地;犹如山中的一道黑色闪电…… 发现萧逸这么快就学会骑马,皮匠很是吃惊,毕竟当初他在西凉时,也是费了很大劲才掌握了骑马的要领;围着萧逸的坐骑转了几圈,皮匠很快就发现了问题的源泉;改良后的高桥马鞍,还有那两个半圆形铁环----马镫! 皮匠张济亲自骑上马,出去跑了几圈,在马镫的帮助下,各种高难度动作在马背上施展起来,由如行云流水一样的自如,回来后的皮匠用复杂至极的目光盯着萧逸,半晌,只说了四个字:“骑兵杀器!” 皮匠曾经答应过教萧逸射箭,这次就是来兑现承诺的。至于为什么足足拖了半年之久才来,一是要给萧逸量身制做一套训练用的弓箭,第二,在皮匠看来,用一动不动戳在地上的箭靶子是练不出神射手的,要训练高超的眼力和灵敏的反应力必须用活靶子;而这山间的飞禽走兽就是最佳的移动靶,现在冬季已到,大雪纷飞,动物皮毛正厚,正是打猎的最佳季节。 皮匠张济还郑重的告诉萧逸一句话:“射雕手,出箭必见血!” 给萧逸制作的是一张3石=360斤力度的硬弓,用上好的柘木做的弓背,弓臂内侧贴有二尺五寸的青牛角制成的薄片,用以增加弓的韧性,结合处用牛胶紧紧粘合,外绕丝线,弓弦是用最好的牛筋加上羊肠线拧成的,弓身上还涂有防潮的黑漆,并刻着“疾风”二字。虽然对弓箭不是很了解,可也看的出这是一把做工精良的好弓,难怪皮匠准备了大半年之久;穿越而来快一年了,萧逸每天跑步练武,不但身高长了不少,力量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屏气凝神用力试了试,虽然有些吃力,但勉强还能拉的开。 除了疾风弓,皮匠还带来一袋共计20支箭;箭是标准的狼牙箭,用桦木做杆,后面粘有鹰羽,精铁打制的箭簇,寒光闪闪。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如今强弓长箭在手,萧逸的习射课程在大雪纷飞的寒冬中开始了。 在卧虎山下一片被茫茫大雪覆盖的原野上,皮匠张济和萧逸并马而行,皮匠弓囊里也带着一张漆黑的大弓,比起‘疾风弓’要大上整整两号,外表朴实无华,但只要看看那沉重的弓臂就知道这不是一件凡品。 萧逸偷偷问了问皮匠他的弓到底有多大的力量,得到简单的二个字回答:“五石!”。 “五石?我的天呀!5*120=600斤,非人类呀!”看着皮匠那远比常人粗壮的多的胳膊,还有手指内侧厚厚的老茧,萧逸觉得自己要成为‘神射手’的路还很漫长…… 一般的弓箭手,只是注重训练臂力,因为在战场上一向是万箭齐发,覆盖式射击,对个人的精准度要求并不高,只要射的够远、够快就可以了。 一般的高手射箭,则需要眼力、臂力、腰力相互配合,要求百步外看铜钱大如车轮,双臂平举各挂一人能行百步,这些人基本都是用箭靶子练习,天长日久、熟能生巧之下,在正常的环境中,射一些静止的或者移动速度不快的目标还是可以得。 而要想成为一名神射手,眼力,听力,臂力,体力,敏捷度缺一不可,每一箭的射出都集合了全身的精气神,这时候射出的已经不只是箭,而是弓手的意志,所以虽然整个天下会射箭的人多如牛毛,但能成为射雕手的却寥寥无几…… 正在这时,二人身后传来一声鹰啼,响彻长空,正在给萧逸讲解不同的天气、环境、风速、温差会对弓箭产生如何影响的皮匠,突然耳朵动了动,瞬时间左手抽出漆黑巨弓,右手搭箭,看都不看,回手向着天上就是一箭射去…… 随着一声鸣镝响,那只在二人身后天空高处盘旋的老鹰,应声落地,一头栽倒在不远处的雪地上,殷红的鹰血很快染红了白茫茫的雪地,红白分明,甚是好看! 这只天空的霸主本来在寻觅自己的猎物,没想到反而成为了别人的猎物。慢慢收回手里的巨弓,皮匠对身边已经目瞪口呆,小舌头都伸出老长的萧逸说道:“必须身、心、箭合一,我既是箭,箭既是我!” 看看地上的鹰尸,再看看端坐马上的皮匠,又看看他手里的巨弓,萧逸傻傻的点了点头。 学习射箭的日子就此开始了,无论刮风下雪皮匠张济每天都会准时来道观教他,却从来不会住下,似乎只有他那个阴暗、腐烂的家里才能给他带来安全感。 萧逸在练箭时也曾疑问,卧虎亭里彪悍的少年人不在少数,为什么皮匠就认为自己有成为射雕手的潜质,而得到的回答竟然是…… “你的手臂比别人的长,正所谓猿臂善射!”皮匠一脸肯定的回答。 萧逸无语中“…………” 学射箭是很辛苦的,每天要成百上千次的拉动弓箭,手臂拉肿了,手指磨破了,眼睛瞪的更是迎**泪,连耳朵为了分辨不同的声音有时都会听的耳鸣不止,可萧逸只要稍微懈怠一下,就会招来无情的责罚,屁股会肿上好几天,皮匠告诉他,日后要想出人头地,在这个乱世里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就必须用手中的弓箭去和天下英雄,一争短长! 从此山里的野兽倒霉了,在皮匠箭下从无活口,有些野兽也是幸运的,因为在萧逸手里,他们逃生的机会就容易的多,可是慢慢的随着时间推移,它们发现,在萧逸手下逃生也变得越来越困难了…… 皮匠张济去过很多的地方,人生阅历非常丰富,除了教导萧逸射箭,偶尔也会和他聊些别的的事情,比如介绍下关中的富饶,蜀地的道路怎样崎岖,江南的美女多么温柔多情……,听的萧逸很是痴迷,自从穿越来以后,他一直待在卧虎亭,少年人都对外面的新鲜事物充满了好奇,何况穿越前自己就是宅男,在北京窝了二十多年;如今来到了东汉,听着皮匠给自己讲解的那些游侠儿们匹马单枪四处飘游的生活,让他产生了无数的向往……“江山如画!美女如云啊!” 今天练习完射箭后,二人的话题聊到了各自手中的宝刀: “你手里那把贪狼刀如何?” 锋利异常! 如此宝刀,深藏于鞘岂不可惜?皮匠拔高了声音说道。 刀出鞘是要见血的!……萧逸沉思了一会后慢慢的回答。 刀本来就是杀人用的! ………………………… 萧逸陷入了沉思:“刀确实是用来杀人的,可刀也能用来开荒、劈柴……无论是刀还是别的武器,最开始铸造他们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从第一个聪明的原始人祖先拿起那块带有棱刃的石块开始,生活工具和武器就无法彻底的区分开了,原始人即可以用它挖野菜,砸核桃吃,他也会用它猎杀野兽,更会用那块石头去砍杀敌对部落的人,为自己的生存抢夺粮食,甚至抢回个老婆…… 见萧逸陷入沉思,皮匠继续用一种蛊惑的声音说道:“汉室无道,皇帝昏晕,中原正是鹿肥之时;我和铁匠的身世,以你的才智肯定早就了然于胸;你有一身的才华,若能和我们一同举事,大业定然可成;我志在报仇,铁匠也没有什么野心,若你有意,这天下共主的位置,未尝不可得呀!” 萧逸在一生中受过无数的**,有金银财宝,高官厚禄,还有香车美人…… 而这次,可以说是他最为动心的一次。 “我有超过这个时代两千年的知识;我知道历史的发展走向,我还知道谁是忠,谁是奸;我更知道这些人里谁是智者,谁是庸臣;我能在这个时代掀起滔天巨浪……” 感觉一顶王冠就在自己的眼前,而一个魔鬼的声音正在耳边不停地**着你:“伸出手,抓住它,你将拥有整个天下;王权、富贵、美女……这个世界上只要是你想要的,你都能得到,只要你抓住它,紧紧的抓住它!” 心若冰清天塌不惊 万变犹定神怡气静 尘垢不沾俗相不染 虚空甯宓混然无物 无有相生难易相成 ……………… 呼!……,长出一口气,萧逸关键终于克服了心中的魔障,清醒了过来;微微一笑,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斩钉截铁的说道:“没错,刀就是用来杀人!可我萧逸要做握刀的人,而不是被刀控制的傀儡!” 要成射雕之手,必有射雕之心,在这个龙蛇起陆,群雄并起的时代,唯有心志坚强着,方可弯弓射雕! ** ... 正文 第二十五章 何处吾乡 <><>当萧逸在山上弯弓射箭时,梁小鱼在山下的酒楼里正数钱数的手抽筋;无愁居的生意出奇的好,每天都有大笔的金钱进账,忙的他一天最多只能睡两个时辰;手哆嗦的就没停止过,现在他养成一个习惯,每天不把挣到的钱数一遍,就无法入睡,看着大堆大堆的铜钱堆满了自己的卧室,又堆满了厢房,梁小鱼的脸也笑得快抽筋了…… 当他离得帕金森综合症只有一步之遥时,一支商队的到来,把他从数不清的铜钱堆里解救了出来;这是一支由大量的马匹、车辆、保镖组成大规模商队,每辆车子上都插着一杆‘梁’字的认旗,凭着这杆认旗,在幽州一地,乃至整个河北,这只商队都可以畅通无阻,这就是幽州第一豪商蓟县梁家的霸气! 而这支商队的首领就是梁家的老管家-崔来福;崔老管家已经年近花甲了,是当年跟着家主梁百万起家的老人;几十年来对梁家一直忠心耿耿,深的家主的信任,所以把外出贩卖大宗货物的生意都交给他来打理;这次路过卧虎亭,崔来福突然想起,在这还有一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九少爷打理着一间生意惨淡的小酒馆。 按照记忆中的地方,崔管家来到了镇子东头,一座生意兴隆、装饰漂亮的酒楼出现在他的眼前;左右看了看,“没错,是这里呀!原来的梁家小酒馆呢?莫非九少爷经营不善,把酒馆开的倒闭了?这可怜的孩子!” 既然来了,总得找到九少爷的下落,所以,崔老管家一摆那只苍老却依然有力的手,整个商队立刻停住了,“下马修正,补充粮草!” “诺!……” 随着一声应呼,偌大的商队立刻开始休整,所有的伙计各司其职,虽然人马众多,却纹丝不乱,可见这位老管家平日里**有方。 顺着飘荡的满街都是的酒香气,老管家一眼就看到了那面硕大招风的酒幌子,“三碗不过河?好大的口气,我们梁家最好的酒也不敢夸这样的海口,一丝好奇心让老管家决定去看个究竟。” 顺着木梯走都酒楼门口,立刻就被那副萧逸亲自书写的对联吸引住了: 醉里乾坤大, 壶中日月长。 好贴切的对联,意味深长啊!走南闯北的老管家见多识广,自然能看出不凡,等他大步走进酒楼,一眼就看到,那个在柜台里正数钱数的浑身抽筋的,不正是他为之担心的九少爷吗! 现在的梁小鱼可是今非昔比了,一身上等丝绸做的紫色长袍,腰间金丝编的腰带,脚上穿着镶金扣子的靴子,脖子上是金项圈,头顶上是束发的金冠,连手里算账用的算盘都是纯金打制的,整个人骚包的就差在脑门上刻上五个大字---哥是有钱人! 如果不是一张嘴看到他缺失的那两颗大牙,老管家几乎认不出他了,这哪是鲤鱼翻身啊,简直就是鲸鱼翻身嘛! 在梁小鱼身后的柜台两侧还贴着一副对联: 上联:为钱生,为钱死!为钱奔波一辈子! 下联:吃钱亏,上钱当!一生死在钱身上! 横批:没钱不行! 人都有强烈的危机意识,如果一个人小时候总挨饿,那他长大后哪怕身价亿万,也会对食物特别的敏感,必须在能看到的地方放满食物,才能安心。梁小鱼也是一样,穷怕了的他,现在必须天天搂着黄金才能入睡,身上所有的服饰全都镶嵌上黄金,吃饭的碗筷全换成金的,连睡觉用的枕头里也塞上了金块…… 看着眼前暴发户一样的九少爷,在看看面前装修豪华的酒楼,老管家觉得自己的世界观要崩溃了,一切都是如此的不可思议,记得上次自己来的时候,九少爷还揣着袖子整天蹲在小酒馆门口发愁…… 看到老管家崔来福的到来,梁小鱼也是很高兴,自己从小就不受待见,家里也就老管家对他一直和善,好几次,如果不是老管家帮忙,他就被那些如狼似虎的兄弟弄死了。 拉着老管家直接进了一间雅间,梁小鱼也不做任何解释,而是亲手到了一碗‘无愁酒’,递了过去。 接过酒,老管家提鼻子一闻,常年和酒打交道的他,立刻就感觉出此酒的不凡,品了一口后,更是惊讶的把嘴巴张的能吞进四个鸡蛋那么大。这时,梁小鱼才开始慢慢诉说自己碰到萧逸以来的事情…… 老管家又走了,上路回蓟县老家,带着九少爷给的几十坛子‘无愁酒’,说是回去给家主梁百万尝尝;在回去的路上老管家默默的想:“运气好才是一个人最大的本事,而运气还有一个叫法--天命!九少爷得贵人相助,犹如一条得遇风云的小鲤鱼,渐有化龙之势,这梁家日后恐怕就要由九少爷说了算了……” ………………………… 转眼之间就是年底,梁大掌柜的给所有的酒楼伙计全都放了假,而且每人领到一个大大的红包,在一片千恩万谢声中,各自回家和亲人团聚过年,原来还人声鼎沸的‘无愁居’如今就剩下三个人了,马六在外边的雪地里练枪,看那枪花比漫天飞舞的雪花还要密集,犹如一条飞舞的银龙,且招式之间杀气弥漫,而萧逸和梁小鱼正坐在无愁居里一起盘点这几个月以来的收成。 三个人,一个有家归不得,一个家破人亡,最后一个不知道家在何方…… 说是两个人盘账,其实是梁小鱼一个人抱着账本,拿着大金算盘在埋头苦算,厚厚的账本上数目繁多,任他十根小短手指头飞快的拨打算珠,依旧十分的吃力,而萧逸则端坐在自己设计的太师椅上,身披狼皮大氅,手握酒杯,身前的炭火上还烤着小羊腿,生活好不悠哉…… 说起这件狼皮大氅,正是被萧逸咬死的那只,黑狼本是附近山脉里的狼王,经常带着狼群下山危害人畜,所以附近的猎户们一起围剿了狼群好几个月,在付出十几条人命的代价后,终于将它们射杀殆尽,只有黑狼王凭着悍勇绝伦,带伤跑出了包围圈,没想到最后竟然会死在萧逸的利齿下。 每次摸着黑狼皮,萧逸总能重温那种生死一线的激情,而在这种激情刺激下,萧逸会觉得自己身上充满了力量,整个人会变得更加凶悍,也更加强大!生与死才是对人最大的鞭策! 现在的萧逸也是颇有身家了,不过他身上从来不装钱,每次购物结账都是拿出纸笔,刷刷点点鬼画符一样写出一些只有他和梁小鱼才能看的懂得秘语,然后商人们就可以拿着这张纸片去‘无愁居’里换成真金白银! 后来见到用纸张结账方便,众多商人纷纷效仿,竟然慢慢的出现了一个以‘无愁居’为中心的汇款金融体系,弄得梁小鱼对萧逸又是一番顶礼膜拜,因为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萧逸竟然可以用一张有自己签名的纸片就换回来大批的货物,对此萧逸只是告诉他‘金融信用’四个字,并告诫他,现在千万不要模仿,否则会倾家荡产。 看着梁大掌柜用了整整两个时辰才把账目算完一遍,正准备再复查第二遍……商人为了怕账目出错,经常复查好几遍,或者同时用几个账房先生算同一笔账。 萧逸一把夺过账本,拿起纸笔,开始用一些奇怪的符号在纸上乱画,账本页翻的飞快,一炷香以后,写出最后结果往梁小鱼身上一扔,大步走出了酒楼。 而梁大掌柜接过萧逸扔来的答案和自己刚才用两个时辰算出的一对照,分毫不差,看着走出酒楼的背影,再看看自己手里的账本,“也许上山出家当道士也不是不可以……” 坐在卧虎亭的最高处,欣赏着元旦夜的万家灯火,“自己身边的人要么在家过节,要么是暂时不能回家,只有自己,天下虽大,何处才是我的家乡呢?” 当月亮升起时,从“无愁居”酒楼房顶上传来阵阵奇怪的歌声: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 ** ... 正文 第二十六章紫木公子的阴谋 <><>当冬天最寒冷的时候到来,那么春天也就不遥远了,果然,随着盘龙河上厚厚的冰层开始慢慢的解冻、断裂,当卧虎山上第一根小草露出尖尖的嫩芽时,春天来了;而当美丽的百花在温暖的春风里盛开时,那些隐藏在黑暗深处的蛇蝎也慢慢的爬出洞穴了…… 自从卧虎亭里的“无愁居”开业以后,生意兴隆,借着这股东风,整个‘卧虎亭’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随着来‘无愁居’买酒的客商越来越多,各路商贩云集此地,在镇子东门外已经形成了一个规模可观的交易市场。人多了,挣钱的机会也就多了,客栈、饭馆、脚行等一系列链条产业像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只要手脚勤快,能吃苦耐劳,所有卧虎亭的百姓几乎都能找到活计。 去年年底,大家都过了一个肥年,穿上了久违的新衣服,饭桌上也有了酒肉,大人和孩子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过年时卧虎亭的百姓们集体来到山上的小道观里,给太上老君上了三牲大贡,说是感谢神灵的保护,可所有感激的目光却全投向了小道士萧逸,大家知道,这才是给他们的生活带来翻天覆地变化的人。 …………………… 河南岸的盘龙亭里,紫木公子现在正很不高兴的坐在大堂上一杯接着一杯的喝着酒,无愁酒!金银财帛动人心啊!看着‘无愁居’每天流水一样挣取大量的金钱,刺激的他双眼通红,为了找到对付卧虎亭的办法,本着知己知彼的原则,他把自己最信任的‘大肠管家’派了出去打探消息。 黄昏时分,出去跑了一天的“大肠管家”回来了,胖胖的身体满是汗水,嘘嘘带喘的跑到紫木公子面前,当然了这里面也不排除他刻意表演的成分,对于在主子面前表功的机会,他是从不放过的。 “公子爷,小的从卧虎亭回来了,‘无愁居’的底细我已经打听明白,酒楼的老板姓梁,叫小鱼;是蓟县梁家的九少爷,来到卧虎亭已经好几年了,一直经营着一个小酒馆,生意惨淡;可从去年冬天,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这无愁酒的方子,一下生意就火爆起来,如今真是日进斗金啊!”猪大肠气还没喘均匀就开始介绍自己一天打探来的结果。 “能否把秘方弄出来?或者让姓梁的跟我们盘龙亭合作?”听到‘蓟县梁家’四个字,紫木公子的目光一阵闪动,显然也是深有顾忌。 “回公子爷,恐怕很难,小的也想试着弄过秘方,可‘无愁居’防范森严,所有制作流程都在后院进行,四周院墙高垒,门口有专人日夜守卫,外人根本进不去,伙计也无法收买,都是卧虎亭的本地人,而且五人互保,互相监视,根本无从下手。 至于合作吗……也难办!现在‘无愁居’生意兴隆,那姓梁的又有蓟县梁家做靠山,梁家可是蓟县有名的豪强,在幽州各地生意密布,树大根深,轻易招偌不起。 不过吗!……小的从几个塞外客商口中打听到,这无愁居除了梁小鱼之外,还有一位老板;只是这位老板几乎从不露面,不过有小道消息说,无愁酒的秘方就是此人拿出来的。” “能找到这位幕后老板的下落吗?”听到这里,紫木公子的一双桃花眼猛地睁大,似乎找到了问题的关键。 “没有任何线索,只是听说是个小道士,无愁居外‘三碗不过河!’的酒幌子就是此人的手笔,另外少爷您再看看这个”,说着‘大肠管家’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巧的斧子,双手递给紫木公子,并特意指着斧柄处说道。 紫木公子接过斧子定睛一看,在柄底部有一个清晰的牛头标志,再看斧头刃,寒光闪闪,显然锋利异常;又从怀里掏出那把喜爱至极几乎从不离身的‘破军’短刀,刀柄处同样是一个清晰的牛头标志,和斧子上的一模一样,显然,二者出自同一个工匠之手。 “那里弄来的?”对于这个意外的发现,紫木公子同样大吃一惊。 “回公子爷,就在卧虎亭里;是那个牛家铁匠铺的手艺,铁匠叫牛宏,数年前搬来此地,带着一个儿子和一个外甥,一直以打铁为生,这牛铁匠的手艺高超,打制的铁具受到四邻八乡一致的好评;不过听说,最近几个月,他的儿子和外甥跟卧虎山上的一个小道士走的很近。” “又是道士!莫非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不成?”紫木公子若有所思的自言自语。 这个小的就不知道了,听说卧虎山上是有座小道观,里面只有一个老道修行,时常给周围的穷鬼们看病送药,道号‘出尘子”,具体的情况容小的派人再去仔细打探。猪大肠躬身说道。 “好,干的不错,对卧虎亭多派人手,仔细打探,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刻报告我;好了,你下去休息吧!”紫木公子随意的摆摆手。 “是,公子,小的告退!”猪大肠亦步亦趋的退出了大堂。 仔细想了想,又理了理思路,紫木公子总感觉这二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却又不得其门而入;喝完杯中最后一口酒,他站起身来,向内宅走去。 内宅最后面的正房内,住着紫木公子的父亲,这位名义上的家主,一直老病缠身,终日卧**不起,离着正房还有几十步,就能闻到一股浓重的汤药味道;可见这位老家主几乎就是泡在药罐子里的。 进到屋子里,汤药味道更浓了,装饰华贵的**榻上躺着一个五十出头的老者,头发早已花白,额头上紧紧的包着布条,脸上苍白的不见一丝血色,形容消瘦,显然深受病痛折磨,虽然已是暖春之时,身上却依旧盖着厚厚的皮质被子,身边还有两名小丫鬟手端汤药仔细服侍着。 在**边还站着两个人,一个年轻的少妇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童;妇人长得非常秀丽,正所谓;眉似初春柳叶,脸如三月桃花,清水芙蓉一样的身姿,加上少妇特有的风韵,让人看的不由得遐想连连;至少每次紫木公子看到都会觉得浑身血液上涌……,依偎在她身边的小女孩更是长得粉雕玉砌一样,头梳羊角双髻,脖子上戴着长命玉佩,显然价值不菲,虽然年纪还小,但是可以预期,长大后肯定也是个倾城倾国的美人。 这个女子不是旁人,正是老家主的亲外甥女,紫木公子的表妹,比他小了一岁,八年前嫁到荆州豪门郭家,丈夫郭永如今官至荆州南郡太守,今年是特意回盘龙亭来省亲。 郭夫人带着女儿今天来给病重的舅舅请安,所以才碰到紫木公子,几个人聊了会家常,知道紫木公子前来必然有事情要商议,郭夫人十分识礼的告退了。 来到父亲**前,公孙紫木把最近庄子里发生的事情选要紧的说了几件,然后就恭敬的垂手站在**边听父亲训诫,再坏的人身上也有闪光点,紫木公子虽然阴狠毒辣,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孝子! “寻儿呀!(紫木公子大名:公孙寻,字紫木。)你才智过人,文武双全,盘龙亭交给你打理,为父很是放心,可你的心思太大、太野!现在世道混乱,各地烽烟四起,公孙家作为一个地方豪强,能勉强自保就不错了,千万不要卷入那些大势力的博弈之中,否则稍有不慎,就是粉身碎骨呀!”说到这,老家主连连咳嗽起来…… 紫木赶忙帮着丫鬟给父亲顺气,恭敬的点头称是:“孩儿记住了!” 哎!知子莫若父,知道自己的这个儿子是个野心极大,不甘平庸一生的人,自己多说也无用,等好不容易顺过气来,老家主又继续说,“寻儿呀!你虽然有17房小妾,可却一个生养的也没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果看不到家族后续香烟,为父就是死了也没脸去见列祖列宗在天之灵呀!” 说到这些,紫木公子顿时觉得有些尴尬,这些年他迷恋女色,一连纳了17房小妾,旦旦而伐,可不但没生出孩子,反而把自己的身体弄得虚弱不堪,甚至不得不借助于虎狼之药。 “夜色已深,父亲大人请安心修养,孩儿告退了!”说完紫木公子连忙转身离开了这个让他尴尬的地方,自家人知自家事,酒色这个东西就像是毒品一样,一旦痴迷上,岂是轻易就能摆脱的呢! “今夜去那个小妾那里过夜呢?又或者多叫上几个……” 想着自己那群如花似玉的小妾,紫木公子犹豫不决的向自己的卧室走去,那里有温暖的洗澡水等候自己,还有一张巨大的暖**…… ** ... 正文 第二十七章梁百万的算计 <><>幽州治所-蓟县,城南,在一座高大奢华的院落中,本地第一大豪强梁百万正在自家的花园中饮酒作乐,一身淡青色的长袍显得温文尔雅,右手的虎口处布满了厚厚的老茧,可见这位梁家主并非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商人,腰杆依旧拔的笔直,眼光锐利如刀,无论怎么看,也感觉不出这是一位已经年过五旬的老人了。 酒是好酒,入喉如刀,甘冽无比,到里肚子里又化成了阵阵的暖意,让人舒服无比,桌案上放着一个精美的酒坛,红色的标签上清楚的写着三个大字---无愁酒! 一旁红红的碳火烧的正旺,一只肥嫩的小羊糕正在上面翻滚烧烤,不时有浓郁的油脂落下,引起阵阵的淡蓝色火焰,看着梁家主那微红的面庞和带汗的双鬓,显然已经喝了不少了,边上两名美貌的年轻侍女不时地为他添肉,倒酒,舒服的好似神仙中人…… 烈酒、肥羊、美姬;这就是梁百万每天的生活,表面看来不知羡慕死多少男人,而其中真正的滋味,呵呵!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啊! 在这个人活五十不称夭折的年代里,以梁百万的年纪按理说早就该食素、饮茶好好的养生了,可是他不能,梁家后继无人,虽然儿子众多,却没有一个能在这个风云狡诈的乱世里支撑起这份偌大的家业,所以他要用烈酒、肥羊向所有人宣示,自己的身体依然强壮,自己的斗志依然昂扬;因为梁百万深深的知道,只要他显露出一丝的疲惫,那么其他的豪强大族们就会像一群野狗一样扑上来,把梁家吞噬的渣都不剩…… 梁府中的规矩很大,当家主独自喝酒的时候,包括自己的妻妾儿女在内,任何人轻易不得打扰,但有一个人是例外,一道苍老的身影从院门外疾步走了进来,门口四名全副武装的护卫丝毫没有阻拦,因为他们都认识这位六旬左右的老人正是梁百万的头号心腹,也是梁府的大管家---崔来福。 崔管家的真正来历无人得知,但自幼就在梁家长大,比梁百万大了几岁,一生都在为梁家的生意四处奔波,可谓忠心耿耿,可以说梁家现在的所有生意有一半是崔来福给顶起来的,以至于私下里梁百万都称呼他为兄,而那些平时眼高于顶的少爷、**们见到他也是毕恭毕敬的叫一声崔伯! 快步来到梁百万面前,剃过一封书信,书信的口子已经豁开了,显然他事先看过,而偌大一个梁府中,敢私开书信的恐怕也就他一个人。 没有接书信,而是示意崔管家先坐下,然后又亲自给倒了一杯酒,梁百万这才开口说道:“老九的信里是怎么说的?答应我的条件了吗?” “回老爷的话,九少爷不肯答应您要‘无愁酒’制作方法的要求”,顿了顿崔管家又继续说道:“九少爷还说,‘无愁酒’的方子是那个叫萧逸的少年给他的,出于一个商人的信誉,他不能出卖合伙人,而出于朋友之间的信任,他更加不会出卖自己的朋友。如果老爷您要责罚,日后他会回来领罪,可秘方在没有那个朋友的首肯下,他万万不会交出来的。” 原来当日崔管家带回梁小鱼的一片孝心--几十坛子‘无愁酒’时,一开始梁百万并不在意,自己就是幽州最大的酒商,什么美酒没见过,什么美酒没喝过,不过好歹是儿子的一片孝心,于是随意喝了一杯……然后,他第一时间下了家主令给儿子,并派人快马加鞭地送到卧虎亭,索要制酒的秘方。这才有了梁小鱼那封回信。 “好!很好!这条小鱼终于长大了!”本以为会大发雷霆的梁百万,在脸色由白变黑,又由黑转黄,最后又变得红光满面后出乎崔总管意料的说出这样一句话。 “商人以诚信为本,男人以义气为先!小鱼这次做的对,看来当初我把他派到最艰苦的地方磨练是做对了;不过这“无愁”就是个聚宝盆”,指了指桌上的酒坛子上,梁百万继续说道:“放在他那里完全是大材小用了,方子必须弄过来,你看看有什么办法吗?” “回老爷,既然秘方是那个萧姓少年的,那我们就得在这个人身上打主意,正好下个月是您的五十五岁大寿,届时何不把所有在外地主事的少爷们都叫回来,给您祝寿,让小鱼也回来,顺便让他把那个姓萧的朋友一起请过来,只要他人到了蓟县,剩下的事就好办了。 想那萧逸年纪比九少爷还要小好几岁,少年人都意志不坚,到时候大把的金银财宝和美貌娇娘砸下去,还怕得不到他手里的秘方吗?而且我看此人无论是酿酒的手艺,还是经营酒楼的创意都是一流的,如今九少爷的‘无愁居’生意如此火爆,全靠此人出谋划策,绝对是个一等一的经商人才,刚才老爷说的“无愁”是聚宝盆,恐怕说的不是无愁酒,而是萧逸此人吧? 只要他来了蓟县,凭老爷您的手段,还怕收服不了一个少年吗?到时我梁家不但得到秘方而且又多了一个助力,如此一箭双雕才是老爷您真实的想法吧?” “哈哈!……”梁百万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整个梁家上下千余人,只有你最知道我的心意”。拍了怕崔总管的肩膀继续说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也正想考察一下这个萧姓少年的本事和心性,如果真是个良才,那就不惜一切代价的招揽过来,好好培养,将来可以由他来辅助未来的梁家之主。” “哦!老爷是想趁机考察一下各位少爷的本事,选出未来的梁家之主吗?” “是呀”,摸了摸自己的鬓角,那里不知何时已经长出了几根白发,梁百万略显惆怅的说道:“你我都老了,梁家在我们手里很难再有更大的发展,而今又是一个风云变幻的多事之秋,我派所有的儿子都出去历练,任由他们互相拼杀,就是想用养蛊的方法选出最强的儿子,带领梁家开拓进取,现在是收获的时候了。” “老爷目光长远,老奴佩服,我这就去写书信,告诉身在各地的少爷们,下个月回蓟县,为老爷祝寿!”说完崔管家起身离去。 看着崔管家那同样已经老迈的背影,又看了看手中的回信,梁百万闭目沉思了一会,终于长出了一口气,微微一笑,随手就把信封扔进了燃烧的炭火中,同时指着桌上的酒肉对身边的两名美姬说道:“快把这些东西都给我仍出去,重新给老爷我熬一碗粟米粥来,记得,粥一定要稀……” ** ... 正文 第二十八章万物生长 <><>春暖花开,万物生长,萧逸的身体也开始发育了,如今他的身高已经达到七尺,长得是虎体猿臂、狼背蜂腰,双臂一晃有数百斤的力气。而根据能量守恒定律,萧逸获得如此强壮体魄的表现就是对食物的无限渴求,其实道观里的小伙子们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再加上每日习武,运动量非常大,论起饭量来都很能吃,可萧逸得在能吃前面再加上非常两个字--非常能吃! 一顿米数升,肉数斤,对萧逸而言已经是家常便饭而已,食量在长,力量自然也随之猛涨,3石力度的疾风强弓如今在萧逸手上已经可以轻易地拉成满月状,上百斤重的石锁,一只手就能轻松的举起来,就力量而言,就是伙伴中最雄壮的大牛也不是萧逸的对手了,唯一能和他抗衡的只有那匹同样生长迅速、神力惊人的马驹‘白菜’,以至于现在无聊之时萧逸玩的最多的游戏就是和‘白菜’摔跤;面对这种情况,‘出尘子’老道除了微微点头外,就是把每晚药浴的用量又加大了一成。 身体的青春期到了,爱情的春天也到了,第一个迎接到自己春天的竟然是最为憨厚的大牛,这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可命运有时就是眷顾那些朴实的人,说起来有些狗血,大牛独自去河边骑马散步时,看到一个渔家小娘所洗的衣服被河水冲走了,急得小姑娘哇哇大哭,对一个穷苦的家庭来说,每一件衣服都是宝贵的,尤其是孩子多的家庭,经常是年长的穿完再留给弟弟或者妹妹穿。热心助人的大牛见状策马就冲进了河水中,帮忙捞起了衣服。 后果就是大牛痴痴傻傻的回到了道观里,害的大家以为他生病或者被妖精附体了,差点拿出当初对付萧逸的办法----童子尿。话说现在道观里最不缺的就是童子尿,不但萧逸他们四个小伙子是,据说‘出尘子’老道练得也是童子功。 大牛的病情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会经常的傻笑,笑得还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好几次在半夜睡梦中突然大笑起来,把同屋睡觉的马六给吓得半死。 第二、每天去河边的次数明显增多,风雨无阻,如果你在道观里看不到大牛,那去河边找他一定没错。 第三、以前大大咧咧的他开始注意自己的仪表了,衣服恨不得一天换三次,一天洗脚的次数比以前一年的加起来还多。 最后,大牛对自己的名字不满意了,认为大牛这个称呼太粗俗,今年已经18岁的他,该取字了。 《礼记·曲礼》上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一般来说男子二十岁就会行戴冠礼,标志着从此他已经长大成人,可以行使一个成年男子的权利和义务,而大多数贫民百姓为了早点让儿子成人,往往会把冠礼提前一两年。 而取字的目的则是为了让人尊重他,供他人称呼。在中国的礼法中,男子一旦有了字就不能再随便的直呼其名,而有了号,又不能再直呼其字。 比如说诸葛亮,字:孔明,道号:卧龙。大家一般都尊称他为卧龙先生,只有一些亲朋好友才直呼其为孔明,而‘亮’这个称呼只有遇到尊长或是君主时才是诸葛的自称! 对于给人取名字,萧逸表现的非常热心,可是大家看了看在院子里撒欢的马驹‘白菜’,一致拒绝了萧逸的帮助,认为还是请‘出尘子’老道出手比较郑重。这件事弄得萧逸伤心了好几天,从这以后也多了一个习惯,日后只要是他‘大魏神威天策上将军’麾下的将士家里生孩子,萧逸必定到场恭贺之后,提出给孩子赐名,对于上将军的要求整个大魏几乎没人敢拒绝,而且会觉得非常荣幸,于是各种奇葩的名字就出现了:“土豆、菠萝、花生、火龙果……”。 后世《三国志-魏书》记载:神威天策上将军好为幼儿取名以为乐,且名多古怪,人不知其意,火龙果何物也?? 男子的成年冠礼是非常郑重的,必须择良辰,摘吉日,还得请一众亲朋好友前来观礼,于是铁匠夫妇,皮匠张济,梁小鱼等人全都上山来了。 行冠礼哪天,‘出尘子’老道先是虔诚的给老君像上香膜拜,随后大牛和马六一起,沐浴更衣后,换上隆重的汉家礼服,由老道将他们原本披散的头发挽成发髻,郑重地戴上了冠簪,从此二人就可以娶妻生子,正式成为一个男人了。 冠礼之后,老道分别给二人取字: 大牛,取名:牛威,字镇远。老道希望他以后能威镇远方,扬我大汉雄风。 马六,取名,马宁,字致远。老道告诉他戒急戒躁,淡泊明志,宁静致远。 听完老道给取的字,萧逸开始严重怀疑他也是穿越一族,而且肯定是从北洋水师……;至于观礼的梁小鱼则羡慕的泪眼汪汪,尤其是一想到自己的字:‘小鱼’,就恨不得拿头撞树;可惜字乃父母长辈所赐,一旦赐下,断无更改,所以他只能叫一辈子小鱼了。 至于萧逸吗……还是萧逸,老道叫他‘无愁子’,道观里其他人一开始叫他‘大师兄’,可他总感觉这是西游记里‘猴哥’的称呼,全力拒绝了,后来干脆让他们叫自己老大,这个称呼还比较威风。 至于在外面,由于萧逸年少多智,长相俊美,又给卧虎亭的百姓们带来如此多的好处,大家都尊敬又亲切的称呼他为--萧郎!郎是古代对年轻帅气男子的称呼,于是这个称呼开始慢慢传播开来。 对于大牛的桃花运,马六是恭喜,张燕是无所谓,梁小鱼眼里除了钱没有别的,而萧逸则是**裸的羡慕了,没办法,两辈子的光棍啊!而且自己其实才是四个人里心理年龄最大的,加上之前的岁数,自己快三十岁了,就是在提倡晚婚晚育的21世纪,自己的年龄都足以为人夫、为人父了。 要想碰到**,绝不能在道观里守株待兔,已经春心动漾的小道士决定主动出击,既然在河边能找到**;那么…… 从此萧逸多了一个爱好---钓鱼,用他的话讲,钓鱼一样是培养人眼力,耐性,敏捷度的功夫,现在皮匠张济已经不再教他射箭的方法了,‘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能不能成为射雕手就全看他自己的造化了。而且钓鱼还能改善小道观的伙食--萧逸语。 鱼竿,鱼钩,渔具都准备好了,这些东西对如今财大气粗的萧逸来说都不是问题了,搬个自制的小马扎往河边一坐,挂满香饵的金钩垂落水中,清风吹面,悠闲无比,只须坐等鱼儿上钩即可! 不过说来也怪,眼力、腕力、耐力、敏捷度都是超一流的萧逸钓起鱼来就是不灵,河边时常有小渔村的人来垂钓,基本上都是满载而归,只有萧逸早出晚归,空桶去,空桶回,一条鱼也没钓上来过,不但如此,凡是在他周围钓鱼的渔民都会非常惨淡,全都钓不上鱼来,久而久之,人们一看到他来钓鱼全都离得远远的。后世对萧逸从来钓不上鱼来的事,有溜须怕马的文人作诗解释道: 数丈丝纶落水中, 金钩抛去永无踪; 非是萧郎少香饵, 凡鱼不敢见孽龙! 总是钓不上鱼来,萧逸也感觉有点不好意思,“没关系,既然钓不上来,那就去买,反正哥现在是有钱人了”。于是卧虎亭附近的人们经常会看到一副奇怪的事情,每当日落时分,总会有一个面色微黑、笑起来有两个大酒窝的可爱小道士扛着长长的鱼竿,拎着空木桶,贼兮兮的跑到镇子外的集市上去买鱼。 好在人们似乎都很喜欢他,总是有老渔翁送鱼给他,甚至一些渔村里的漂亮小娘还会专门拿着打来的金鲤鱼在集市上等他,一个个笑得满面桃花…… 俊美萧郎,谁人不爱!从那时起,小道观终于喝上鱼汤了…… ** ... 正文 第二十九章我叫女王 <><>今日艳阳高照,既不关心粮食和蔬菜、也没想要一间面朝大海的大房子的萧逸又扛着渔杆,带上马驹‘白菜’去河边钓鱼了。 萧逸对自己现在的田园生活十分满意,他一直坚信,没有野心就不会有烦恼,外边的世界太危险,还是安心享受自己的小日子吧,想到得意处,萧逸开始哼起来自编的小曲:“天上没有乌云盖,为何不见美女来……” 盘龙河水量充沛,两岸上生长有大片的海棠树,春季海棠花盛开,犹如一片云海生涛,白茫茫好似人间仙境一样的让人痴迷,不经意间,萧逸一直期盼的运气终于来了,不过来的好像不是什么桃花运…… 正在欣赏美景时,双眼锐利的萧逸突然发现,在不远处有一颗盘根错节,犹如虬龙的海棠树,茂密的枝节已经延伸到了河面上,在哪白色的树冠上有一个小小的红色身影正在努力向上攀爬,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娃在爬树,看样子她是想摘一朵树顶上最漂亮的海棠花,“小小的女娃,野心倒是不小!”正当萧逸疑惑谁家的女娃竟然如此淘气时,就听得“啊!……噗通!一声”,那道红影突然从树上摔下,直接掉入了河中…… “姿势优美!入水动作自然,水花还小,10分!”欣赏完一次完美的真人版高空落水以后,萧逸终于反应过来:“啊!……不好,有人落水拉!快救人啊”! 可惜,因为超烂的钓鱼运气,萧逸周围千米以内,被所有渔民视为禁区,真是叫破喉咙也没人理,无奈之下萧逸只好亲自学一回雷锋叔叔了,扔下手中的鱼竿,萧逸向着小女孩落水地方的上游飞奔而去,在湍急的河水里救人,绝不能在人落水的地方下水,因为湍急的河水会把你和要救的人冲的越来越远,所以必须要跑到上游去,借助水流的力量向落水者游过去,这样才能把人救起来。 前世的萧逸对游泳还是有些喜好的,但也只限于夏季时在游泳池里扑腾几下而已,绝对算不上精通。他飞快的跑到上游位置,脱掉外衣,蹦下水,奋力向小女孩时起时伏的地方游去,想法是好的,可这游泳的速度实在不敢恭维,估计就是乌龟下了水,也能在睡觉的情况下超过他很远很远(水里本来就是乌龟的主场地好不!萧逸语),游的越慢越着急,一着急还连呛还几口水,连平时勉强合格的游泳姿势都给忘了…… 就在他很可能会成为第一个穿越一族的‘烈士’的关键时刻,(救人没成功,反而被淹死,不知道萧逸会不会被评为烈士)一道黑影跳入了河水中,像一道黑色的闪电般分波踏浪的向小女孩游去,萧逸定睛一看,原来下水英雄救美的,正是跟着他来河边一起钓鱼的马驹‘白菜’(你就从来没钓上过鱼好不,作者语)。 “汗血宝马,神骏无比,跋山涉水如履平地!”这句话猛地出现在萧逸脑海里,看来这话真不是吹的,‘白菜’以飞快的速度游到女孩身旁,叼起她的衣服,甩到自己背上,轻松的向岸上游去…… 等‘白菜’完成了英雄救美的壮举,萧逸还在河水里拼命挣扎,不但速度没上去,此时反而要像块秤砣一样沉底了;‘白菜’在岸上鄙视的对他打了个响鼻,又跳入河中,如法炮制的把可怜的小道士也带上岸,然后甩甩身上的水珠,若无其事的又去啃食春天的嫩草了…… ……………… “对落水者如何施救”?看着已经停止呼吸的小女孩,萧逸开始回忆前世电视剧里学来的各种急救手段。 “清理口鼻中的泥沙,控出肚子里的积水,捏住她的鼻子给她做人工呼吸,把她的湿衣服脱下来晒干,再给她穿上……,方法正确,看着恢复了呼吸的小女孩,萧逸终于长出了一口气,“救人一命,胜烧十捆高香!” 如果你救的是一个现代的小女孩,她清醒后可能会吓得哭闹,这时你需要的是一根棒棒糖! 如果你救的是一个现代的大姑娘,她清醒后可能会抱着你的肩膀寻求安慰,也许还会和你发生点浪漫,这时你需要的是一朵玫瑰! 可是当你救得是一个古代版的小姑娘,她清醒以后……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红衣小姑娘在清醒过来以后,站在萧逸面前大声咆哮。 萧逸想过一万种可能,“小姑娘可能会哭,可能会让自己送她回家,还可能会让自己给她讲故事……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被一个小女娃逼婚…… ‘我那是为了救你,你差点被河水淹死!’萧逸给她讲原因。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 ‘我不给你脱衣服你会生病的……’萧逸给她讲解防寒的必要性。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 “我是道士不能取老婆!”萧逸无奈下开始使用骗术。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 “我给你讲故事吧……”萧逸决定转移话题。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 “救你的是‘白菜’,不是我!……萧逸开始找替罪羊。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 …………………… …………………… “好吧,我娶你!”萧逸蹲在地上抱着头,对这个一直在他面前咆哮的小姑娘,彻底的没办法了,翻来覆去就是那一句:‘你得娶我!’看来女人的蛮不讲理并没有随着历史长河的流淌而发生丝毫的变化。 “订婚信物”!小姑娘伸出一只细嫩的小手,鼻子仰的高高的,一副胜利者的姿态。 “啊!这是谁家培养出来的小姑娘呀?” 认命的萧逸开始在身上摸索,玉佩,没有!手环,没有!铜钱,还是没有!……身上除了衣服似乎什么也没戴,平时自己需要什么东西都是直接写白条的,看着小姑娘固执的伸着小手,萧逸正要考虑是不是脱下一只自己的鞋子来当信物时,脖子上的触动让他想起来了---项链。 为了纪念那次狼口余生,也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气,萧逸用那四根锋利的狼牙做成一串项链挂在脖子上,做自己的护身符。 摘下一颗狼牙,又从衣服上抽出一根丝线串好,挂在小姑娘脖子上,然后萧逸一脸真诚的说道:“这个是我的传家宝,是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留给我的,现在送给你做订婚信物。” 看着小姑娘满脸高兴的戴上狼牙项链,萧逸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你叫无愁?” “嗯!嗯?你怎么知道的?” “无愁哥哥好笨呀,这上面写着呀!”小姑娘指了指狼牙上的‘无愁’两个字。原来萧逸有一个习惯,像标签一样,在自己的所有东西上都刻了‘无愁’两个字,包括项链、箭簇、饭碗、水杯……就连‘白菜’身上,他都想印上‘无愁’两个字,后来想了想,生怕别人把自己的名字和马的名字混肴,这才作罢。 这个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你认识字?”看着面前的小女孩萧逸非常惊讶。 这可不简单,要知道这个时代的识字普及率非常的底,常常一个村子里也找不出一个识字的人来,识字基本被贵族、世家所垄断。而对于女孩的教育,基本都是以刺绣、女红为主,只有官宦家庭出身的贵族**才有可能教一点字,其余的基本上一辈子都是文盲…… “我也送无愁哥哥一件信物!”小女孩看着萧逸的眼睛非常的明亮。 “你?送我?”看了看小女孩身上,除了自己给她穿上的衣服也没有别的东西呀,自己刚才可是把她看的光光的,“难道?可是?还这么小……” 正在萧逸想入非非的时候,小女孩轻轻拉起他的右臂,微微一笑,露出一对可爱的小虎牙,然后,“啊!……” “松手!啊!……不对,快松嘴!”看着右臂上被咬出来的两排小牙印,萧逸欲哭无泪,这就是给自己的信物呀? 左臂当初被狼牙咬了,现在右臂被人牙给咬了…… “记住了我叫女王!”小女孩趾高气扬的说道。 “嗯,我知道了,你就是我的女王!”萧逸呲牙咧嘴的说道,同时开始幻想皮鞭、蜡烛、项圈手拉手的向自己扑过来…… “我叫女王!……” “没错,你就是我的女王!…… ”我说我的名字叫女王,郭女王!”小女孩大声叫起来。 “郭女王?郭女王!这么点的小女孩叫女王?好另类的名字呀?而且好像听着还有点熟悉呢……” 晚上,把那位‘女王大人’送走后,满脸沮丧的萧逸终于回到了道观,看看手臂上的牙印,“好疼呀!深可见肉,估计会留下疤痕了,还是找老道上点药吧,万一狂犬病!……” 是夜,萧逸噩梦连连,梦话中带有:“水!……啊!我没脱你衣服……信物?……别咬我……女王大人!……呜呜!……皮鞭…… 后世有野史记载:【无愁侯萧逸少年时,曾于河边遇魏文帝皇后郭氏,郭氏名女王,二人私下约为婚姻,后……】 ** ... 正文 第三十章梦里依稀有故乡 <><>清晨,小道观里,正在萧逸努力的解释为什么自己右臂上会有一个可爱的咬痕时,梁小鱼手执一封书信风风火火的跑到山上来了,而且见面之后倒地就拜,“请萧郎助我!……” 现在‘萧郎’这个称呼已经彻底传播开了,简直就是年少多金、英俊潇洒、聪明智慧……(此处省略一千字…)的代名词,并成为了卧虎亭周围10岁以上,16岁以下,所有未婚少女的梦中**! 原来梁小鱼是来求助的,书信中说下个月是梁家家主的五十五岁大寿,届时让所有在外奔波的梁家子弟全部回去祝寿,信中还特别提到希望萧逸能去一趟蓟县梁家,会晤关于‘无愁酒’的事情。 “萧郎一定要助我一臂之力,这次去蓟县,除了商议‘无愁酒’的事情,信中字里行间的意思恐怕要在梁家子弟中选少家主了……”此时梁小鱼那双平时只看金子的眼睛中,燃烧起更加猛烈地火焰,无他,权利比之金钱更加醉人尔! 听到自己合伙人兼好朋友的哀告,萧逸心中也是波澜起伏:“自从被黑色闪电劈的穿越以来,自己的活动范围一直在卧虎山方圆30里以内,少年心性本就好动,现在也是时候出去走动一下,看看外边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更何况无愁酒的制作流程梁小鱼早已知道,却能出于朋友的义气丝毫不透露给家里,对于这样信守承诺的朋友,于情于理萧逸都该出手相助一番。” 还有一件事,就是送给梁家家主的生日贺礼,对此梁小鱼是伤透了脑筋,梁家富甲天下,奇珍异宝应有尽有,加上梁老爷子一生经多识广,眼界之高恐怕一般的寿礼根本就入不了他的法眼。而这件礼物很可能关系到少家主之位竞争的最后胜负,因为送礼本身就是对一个人眼光的最大考验! “如果是半年前,穷困僚倒之时,小弟肯定不敢有什么非分之想,可如今得萧郎之助,我们‘无愁酒’的生意如此之好,说是日进斗金都毫不为过,这梁家少家主之位,我也想争上一争!”从梁小鱼双目发红,两支拳头紧紧握着,看得出他是真的动了心思。 男人都有一颗野心,只是以前没有那个条件让他去竞争,现在不同了,有‘无愁居’的财富做后盾,再有萧逸等人的帮助,这家主之位,未尝不能搏一搏…… “礼物上你有什么准备?”既然已经决定出手,萧逸开始认真的询问起来。 “我已经在来往的客商中四处传话,但凡有奇珍异宝,愿意高价收购,可是宝物难求,而且家主他老人家眼光奇高,一般的东西他是万万看不上的,再说我的那些兄弟们在各处经营多年,无论是钱财上还是宝物来源上都远高于我,这事很是难办呀!”看得出梁小鱼是真的发愁了,眉毛都快扭成一团了。 “这倒是,可短期内上哪去弄奇珍异宝呢?而且身为一个大豪商,什么礼物才能打动他的心呢?”萧逸又开始蹲在地上拔头发了…… “商人最看重的是什么呢?珠宝?古董?名人字画?金砖?……都不是!商人虽然爱财,但却更加爱利!尤其是长远的利益;那么……就应该是……有了。”两个深深的酒窝又出现在萧逸那张小黑脸上。 萧逸拿出笔墨,又找来一块上好的软羊皮,一头钻进了屋子里…… 外边的众人看到这位小爷又要画图,一个个吓得都缩起脖子,面面相觑,不知道那个倒霉鬼又要遭殃了。 半天以后,萧逸一脸笑容的走了出来,双手上满是墨点,连小脸上都沾了不少,显然刚才他画了很多东西,把羊皮卷往梁小鱼怀里一塞,“有了这个东西,我包你坐上梁家家主之位!”萧逸自信满满的说道。 虽然半信半疑,不过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和一直以来对萧逸智慧的钦佩,梁小鱼还是仔细的收好羊皮,郑重的拱手行了一礼,虽然没说感谢之类的话,但大家相信,日后的回报绝对是惊人的。 听到有机会去幽州的治所蓟县游玩一番,让同样一直窝在山里的大牛和马六都非常动心,上蹿下跳的要求同去,至于张燕,人家本就是马帮出身,大江南北,黄河两岸,甚至是塞北草原那里没去过,对于出游他是一点兴趣也没有,他的精力全扑在练武上了。 经过一番商议,大家做出决定,由大牛,马六陪同萧逸和梁小鱼回蓟县,道观里则由张燕陪着‘出尘子’老道留守。 原本按照梁小鱼的意思是组织一只商队,大张旗鼓的回蓟县,不过却被萧逸阻止了,难得的出游机会,还是轻车简从的自在,就他们四个人骑四匹马,外加带上小马‘白菜’,这小家伙一向和萧逸形影不离,再带齐路上的应用之物就足够了。更何况大家族的内部争斗一向血腥残忍,谁敢保证梁家那些兄弟会不会半路派人截杀,人多目标太大,相反人少隐蔽、低调行事才是保命的王道! 这次出行大牛、马六都带上了自己新铸造的兵器,因为他们都行过冠礼,彻底成年了,所以前段时间,根据他们各自的武艺路数,由萧逸出谋画图,牛铁匠亲自动手,给几个人都打制了兵器。 大牛,由于他臂力过人,给他打造了一根镔铁狼牙棒,重达八八六十四斤,舞动起来,力有千斤。 马六,善于走诡异的线路,喜欢出奇制胜,给他打制了一把弯月钩镰枪,半月形的弯刃可砍、可钩,让人防不胜防。 至于萧逸因为年龄还小,气力还在不停地增长中,加上没有看上眼的铸造材料,所以暂时没有打造兵器。 因为黄巾之乱的原因,现在东汉各地官府对道士盘查的很紧,所以为了出行方便,萧逸把他那身混元八卦道袍脱了,换上一身纯黑色的武士袍,腰间插着那把‘贪狼’短刀,背上疾风弓,箭囊挂于马侧;至于梁小鱼只拿了自己那把从不离身的大号金算盘,金光闪闪的,他也不嫌沉。 一切准备完毕,为了进一步确保安全,萧逸决定提前出发,四个人白天游山玩水,晚上就在避风的地方野营露宿,点起篝火,烧烤自己射来的猎物,再喝口自家内部供应的精良版‘无愁酒’,一切都是如此的充满野趣。 一路之上,小马‘白菜’也是兴奋异常,不停地在道路上飞奔,真是急如闪电,快如烟尘!时而跑到路边啃食几口新鲜的青草,时而去轻嗅一下盛开的野花,结果被几只忙着采蜜的蜜蜂蛰了好几个大包,又可怜兮兮的跑到萧逸这里寻求安慰,若得众人一阵大笑。 “虽然是一千八百年前,可是看着眼前的山川地貌,还是依稀能看出一点后世的影子,看着在峡谷中汇合在一起的两条湍急的河流,这里日后会成为燕京最大的水库,维系着几千万人的生活用水;……这里是高梁河一带,日后会变成一座最漂亮的公园,为无数青年男女提供热恋的场所,……那片宽广的平原地带,以后会出现一座世界上最庞大的宫殿建筑,红墙黄瓦,高贵万分;还会有一座大广场,一位伟人的坟墓会在哪里静静的沉睡……” 看着眼前既陌生又熟悉的山川、河流,萧逸心中感慨万千:“梦里依稀有故乡啊!……” ** ... 正文 第三十一章双箭射雁 <><>萧逸一行人离开卧虎亭向南走了几日后,并没有继续走官道,而是立刻转而向东进入了燕山山脉,沿着一条从山中蜿蜒流淌的小河慢慢前进,只要翻越这片山脉,就可以从小路抵达蓟县附近的平原了。之所以如此大费周折,就是为了躲开一路上肯定会出现的那些麻烦;大家族兄弟之间的争斗同样血腥无比,后世为了一点拆迁费兄弟之间都能动刀子,何况现在争夺的是一个富可敌国的家族呢! 对于萧逸轻车减行走小路的办法,梁小鱼是举双手双脚拥护的,对于自己那些兄弟们是个什么德行,他可是一清二楚,用脚趾头也能猜的出来,前面的官道上肯定埋伏着大量的杀手、死士;这时候选择穿越山脉而行,无疑是一个明智之举,别人万万想不到,堂堂的梁家九少爷会偷偷摸摸的走小路,而且所准备的寿礼也不用大队的车马护送,只是揣在怀里的一张羊皮而已! 燕山山脉纵横数百里,草木茂盛,鸟兽众多,正在几人有说有笑的信马游缰之时,天空中传来了阵阵的雁鸣声,原来随着北方天气日渐转暖,这些在南方度过了一冬的候鸟又返回来了,侯鸟迁徙都是沿着河流飞动,看着那一群排成人字形的大雁个个体型肥胖,想来它们在南方某个温暖的地方修养的不错。 “萧郎,你们箭法出众,何不射下几只肥雁,给晚上加顿餐,现在的大雁可是肥的流油呀!”正在举目观看的梁小鱼一边擦着口水一边说道,在他眼里,天上飞的不是大雁,而是一块块流着肥油的金黄色烤肉。 “好!”看到雁阵,萧逸几个人也都来了兴致,纷纷弯弓搭箭,向天瞄准,随着三声弓弦响动,三只大雁哀鸣着掉了下来,剩下的雁群发现危险,纷纷惊叫着振翅高飞,见到雁群高飞了,大牛和马六也就收了弓箭,这种高度已经不是他们能射到的了。 只有萧逸微微一笑,仿佛看到一件有挑战的游戏般,又从箭囊中抽出一支狼牙箭,3石力度的‘疾风弓’拉的弯如满月,对准雁阵中最后一只大雁射了过去,弦如霹雳响,箭走赛流星,就在萧逸一箭射出的同时,从前面树林中也突然飞出一支穿云箭,速度奇快无比,几乎和萧逸的狼牙箭一起同时射中了那只大雁。伴随着一声哀鸣,那只身中两箭的大雁迅速向前面的树林中掉落下去…… 这时大牛等人已经捡回了刚才射落的三只大雁,看到竟然有人和萧逸一起双箭射雁,互相看了看,都警惕的把兵器握在了手里,荒郊野外的,遇到如此箭法高超之人,还是小心一点为妙,四个人慢慢的向树林中大雁掉落的地方走去,同时不停的四处打量,生怕周围埋伏着杀手,等众人小心奕奕的到了地方,发现早有一个人拿着那只被双箭射落的大雁在那里等候了。 只见此人20出头的年纪,长得极其英俊,身材雄武,面如银粉,身穿白色武士袍,外罩烂银甲,胯下一匹白龙马神骏异常,左手执弓,右手握着一杆龙胆亮银枪,显然对山间突遇的萧逸等人也有一丝防范。 看着眼前似乎经常在文学作品和游戏里出现的形象,又看了看对方的坐骑和手中龙胆亮银枪,萧逸十分肯定,能箭射飞雁的绝对不是无名之辈,而在三国时代穿这身装备的似乎,只有那位‘虎威将军’赵…… “小郎君,好箭法!”看到众人并无敌意,白马银枪者微笑着将大雁递了过来,神态之中似乎对萧逸的箭术很是欣赏。 “自己这边有三个人都带着弓箭,对方却能一眼分辨出是自己射的雁,这份眼力……”萧逸现在更加肯定自己的判断了;接过大雁一看,果然在雁胸部深深插着一支狼牙箭,箭杆上面刻着‘无愁’二字,而在大雁的脖子上还有另一个血洞…… “这位大哥才是好箭法,如此高空之中,竟能一箭射中大雁的脖颈,这只大雁理应归你才对”,萧逸指着大雁脖子上的箭洞钦佩的回道。身为射雕手的学徒,自然能看出其中的深意,虽然二人是同时射中大雁,但射中胸部与射中脖颈比起来,无疑还是略逊一筹的。 “我只是占了痴长几岁的便宜罢了,在下赵云,字子龙,真定常山人氏,不知几位如何称呼?” 果然是他!“在下萧逸,字……无愁,(没有字先拿道号顶吧),这是我的同伴牛威,马宁,梁小鱼……一边做着自我介绍,萧逸心里一边卷起滔天巨浪……“这就是后来在长坂坡大显神威,单骑冲阵的赵子龙呀!三国演义里出了名的牛人,可以说集英俊,神勇,智慧,忠义……等所有优点于一身了,堪称完人,同时还是后世几乎所有怀春少女心目中最完美的老公形象……” “我们要去蓟县,不知子龙兄要去哪里?”对于这样的人物萧逸岂肯轻易错过,立刻开始套起近乎! “在下要去右北平,听闻太守公孙瓒正在招募燕赵一带的豪杰游侠,补充麾下的白马义从,赵某不才,也想去投军入伍,到战场上抵御异族,杀敌立功,如此才不辜负我这十余年苦练的武艺……” 关于‘白马义从’,萧逸从后世的铁血论坛上还是了解过一些的,北平太守公孙瓒在与那些来去如风的匈奴人的作战中,深深的体会到组建一支精锐骑兵的重要性。因此,他以身边那些善射之士为基础,招募四方豪杰,组建了一支轻骑兵部队。由于酷爱白马,因而部队清一色全是白色的战马,这个精锐骑兵每次与匈奴人作战时均会高喊:“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因而得名——白马义从。 可以说,‘白马义从’是东汉末年北方幽州一带最为精锐的轻骑兵部队,在对匈奴人的战场上屡屡建功,难怪英武如赵云也想前去参加了。 “哦,那正好,子龙兄要去右北平也要穿越这片山脉,与我们同路,大家一起结伴而行,路上也好互相有个照顾如何?” “如此甚好……” 都是学武的年轻人,又互相欣赏对方的箭法,很快大家就说说笑笑的混熟悉了,一起向山脉深处走去…… ** ... 正文 第三十二章夜战群狼 <><>萧逸和赵云等人运气不错,在傍晚时分终于找到一处向阳避风的小山坡,山坡下还有一眼山泉涌出,泉水甘甜可口,扎下帐篷后,众人点起篝火,把白天射到的大雁开膛拔毛,清洗干净,放在火上烧烤起来,众人的马匹也卸下鞍鞯,喂食马料,‘白菜’那份更是萧逸亲手准备的,还额外给它的马料里伴上了一些‘无愁酒’,话说这小家伙自从舔过一次酒后,竟然爱上了这一口,甚至于最后如果不给它的饲料里拌上点烈酒,小家伙就会把头一偏闹绝食。 一匹马竟然会喜欢上喝酒,对此小道观里的人除了拍手称奇,就是赞叹一句:“马如其主啊!一对酒鬼!” 浓烈的酒香在山风中飘荡,立刻引起了赵云的注意,毕竟还从来没见过给马喂酒的,而且从哪浓香的味道中就知道是难得的好酒,身为武将者,又有几个是不爱美酒的呢! 看着赵云的神态,萧逸大笑着从行囊中掏出一个酒葫芦,自己先灌了一大口酒,然后递给赵云,说道:“子龙大哥请尝一尝,我们家乡的特产美酒。”之所以自己先喝一口,乃是为了消除赵云的戒心,毕竟在这个乱世的旅途中,第一天相识的陌生人敬酒,不是谁都敢喝的。 接过酒葫芦,也是猛地灌了一大口!赵云英俊白皙的脸上迅速涨红起来,既有酒的烈性,也有自己的不好意思,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一路上虽然与众人交谈愉快,可赵云手中的亮银枪却一刻也没敢放下,显然萧逸已经看出了自己的谨慎,以喝酒来表示自己的诚意! 人逸诚心待我,我必以诚心回之!至此赵云彻底放下了警惕,认可了萧逸这个朋友。 “好酒,清冽干爽,入喉如刀,进腹如火;赵某从未喝过如此烈性的美酒”……想了想,赵云继续说道:“听朋友说最近渔阳郡出现了一种烈酒,名叫无愁酒,莫非就此酒?”说着指了指葫芦。 “哈!……哈哈!”众人一阵大笑,大牛接口道:“赵大哥好眼力,这正是无愁酒,而且还是无愁酒中的极品,等闲人是根本喝不到的。” 以赵云的智慧迅速从众人的话语间明白了点什么,说道:“萧兄弟,字无愁,此酒也叫无愁,莫非……” “哈哈!子龙兄果然智慧过人,不错,这酒正是萧某所酿制,在下一生最爱的就是喝酒,所以习武射箭之余,就自己研制了这无愁酒,子龙兄喜欢就好,来,大家共饮!……” 推杯换盏之间,众人感觉彼此亲近了多了,酒,本来就是男人之间结交朋友最好的桥梁。正好此时大雁已经烤成金黄色,浓浓的油脂不时落下,发出阵阵的肉香,奔波了一天的众人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月挂树梢,夜幕来临,山风吹佛耳畔,犹如美女的发梢轻轻扫过,让人很是舒服,众人喝的酒兴正浓的时候,渐渐的,四周山中野兽的叫声却在慢慢消失,一股狂野的气息慢慢的逼了过来…… 第一个感觉出不对劲的是‘白菜’,正在卖力啃食马料的它,突然停止进食,凭着马中之王的敏锐直觉,它慢慢抬起了头,鼻子在山风中狂嗅,一双小巧的耳朵连连转动,随即就开始暴躁不安的不停用蹄子刨地,并发出低低的嘶鸣声…… 从来和‘白菜’形影不离,心意相通的萧逸迅速感觉到了它的不安,起身来到它身边,一边用手安抚它的情绪,一边仔细观察周围的情况,他知道,让平时胆大包天的‘白菜’都深感不安,周围肯定有巨大的危险。 赵云此时也停止了喝酒,凭着一个武者的直觉,他也感觉到了一丝不安…… 山风中开始传来一股野兽特有的腥气味,当所有的人和马匹都感觉到不安时,一声嘹亮的狼嚎声响起在群山间……呜……呜……! “不好,是狼群!” 众人迅速围拢在火堆边,面向外站好,萧逸和赵云执弓箭在手,大牛,马六也抽出兵刃,连梁小鱼也把大金算盘举在手中…… 狼嚎声越来越密,随即几十双绿油油的眼睛出现在黑色的夜幕中,慢慢向众人围拢…… 咱们在山脉的外围,不该有这么大规模的狼群,因该是初春时节,山内缺少食物,这些狼群才从深山里跑了出来。不愧是未来的五虎上将,赵云现在还能冷静的分析原因。 “咱们这有火堆,野兽都怕火,不会扑过来吧?”梁小鱼吓的体如筛糠,一嘴小黄牙都不停地哆嗦。 摸了摸左臂上那块狼牙留下的伤疤,“狼饿极了连同伴都能吃,还会怕什么火”,作为有生死搏斗经验的萧逸此时最有发言权了。 “怎么办?”人类是群体动物,尤其是遇到危险的时候,自然的都会寻找一个可以依赖的领袖,而这群人中,最为大家信服的就是萧逸了,无论是才智上,还是武艺上,众人都把他当作了主心骨。 “不要慌,有火堆在,狼群暂时不会发起进攻,不要主动地招若它们,看好马匹,冲出去就会被狼群撕碎,狼群一旦见血就会更疯狂,还有……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注意找到狼王的所在地!”萧逸的大将风范在这一刻发挥的淋漓尽致。 狼群慢慢逼近,绿油油的眼睛还有低声吼叫的声音就在众人周围游荡,赵云那白皙的面孔都变得发青,而萧逸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却开始变得发红…… 围困并没有持续多久,在饥饿的驱使下,随着远处一声响亮的狼嚎声响起,进攻开始了,赵云的箭第一个射出,随着弓弦响,一只扑过来的恶狼被射的倒飞出去,身边的另一只狼也被萧逸的箭一下射穿;随即二人同时抽出兵刃开始与扑上来的狼群近身肉搏…… 一杆龙胆亮银枪在赵云手中就像活过来一样,刺、挑、提、缠、翻、圈、环……犹如银龙闪动,又似遍体梨花狂舞;转瞬间连挑数条恶狼,不愧是神勇之将! 与之相对的,萧逸拔出自己的‘贪狼’短刀,一寸短、一寸险!刀锋劈砍之间往往近在咫尺,没有一个多余的动作,没有一丝的停顿犹豫,虽然看起来没有赵云舞枪那么好看,但这正是萧逸崇尚的武道风格--简单、直接、迅速、一刀毙命! 刀是用来杀人的,不是拿来看的! 大牛挥舞狼牙棒,马六手持钩镰枪,二人身上也是狼血斑斑,就连不会武艺的梁小鱼此时也拼命挥动火把驱逐近身的恶狼,众人背靠火堆,巧妙地围成一个圆圈,奋力拼杀着…… 人群这边受到攻击的同时,狼群还分出一部分兵力向马群扑了过去,好在众人的战马都是百里挑一的匈奴马,在草原上都有着和恶狼搏斗的经验,赵云的白龙马更是神骏,连刨带踢,嘶鸣不断,使得群狼不得近前,而‘白菜’这一刻凶悍的一面全部爆发出来,不亏号称是‘千里墨烟驹’,这货虽然还未成年,但比起别的战马还要厉害,它竟然敢反过来追咬恶狼,而且凶狠异常,犹如一道黑色的闪电在狼群中冲撞,真是让人分不清到底谁才是吃草的…… 一番血战过后,随着远处一声悠长的狼嚎,死伤惨重的狼群暂时退了回去,却依旧在附近徘徊着不肯离去,甚至在饥饿的驱使下,狼群开始吞噬那些死去同族的尸体,现场的血腥味越发的浓重了。 众人这边,大牛在保护梁小鱼的时候后背被狼爪掏了一记,血淋林一片,马六正在给他包扎,其余众人无恙,只是体力消耗很大。马群中,一匹战马被恶狼撕开了腹部,倒在地上一声声悲鸣,眼看是活不下去了,其余得也都带有爪伤,只有赵云的白龙马和‘白菜’安然无恙;看了一眼伤马,萧逸给马六打了个手势,后者来到自己受伤的坐骑面前,看了看,马肚子被彻底掏开了,肠胃都流了出来,咬咬牙,马六一只手安抚的遮住马眼,另一只手掏出随身用的短刀,一刀从马脖子大动脉刺了进去,结束了它的痛苦…… 众人的脸色都有些狰狞,虽然狼群暂时退去,可谁也不敢保证还能打退下次的进攻。 满身狼血的萧逸慢慢来到同样血透战袍的赵云身边轻声问道,“找到它的位置了吗?” “狼王!在西边,400步以外!”赵云咬着嘴唇肯定的回答;神射手除了敏锐的视觉,还有着惊人的听觉,听声辨物就是他们的本能。 这只狼王很狡猾,知道人类的弓箭厉害,所以远远的躲避在后边指挥群狼,而且一旦受到惊吓,狼王肯定会迅速转移位置躲起来。众人的弓箭最多射100步,而且在晚上准确度还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根本奈何不了它,除非能在狼群的包围中冲出去300步以上,在它反应过来以前,迅速接近,才有可能一箭射杀…… ** ... 正文 第三十三章结拜赵云 <><>三百步?这短短的三百步平时对他们而言轻而易举,可现在却关系着众人的生死,怎么才能在狼王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以最快速的冲过去呢?萧逸摸着下巴开始反复思考着各种方案了。 火光下‘白菜’的身影幽暗不明,黑色的皮毛使它在夜幕中得到了最好的保护色,刚才的一场血战让它非常的兴奋,此时正不停地用铁蹄刨着地面,白菜的蹄子和别的马都截然不同,因为上面装着一件秘密的杀器---马蹄铁!这个秘密只有萧逸自己知道,就是牛铁匠也只是疑惑不解的,按照萧逸给出的图纸打制了四个奇怪的半圆形铁条而已,自从有了马蹄铁的帮助,‘白菜’的奔跑速度更上了一层楼,快的犹如鬼魅一般。 又紧紧握了下手中的‘疾风’弓,3石的弓力足以让它射穿百步内的重甲,宝马在侧,良弓在手,两个深深的酒窝出现在萧逸的小脸上,计策已定! 迅速聚拢过来众人,萧逸说出了自己的计策:“要想活命,只有一个办法,狼王就在正西400步外,一会大牛,马六你们两个负责扔掷火把,从狼群的包围中给我烧出一个缺口,我骑上‘白菜’,往西南猛冲,借着‘白菜’的身影掩护我,然后子龙兄,你的连珠箭负责给我提供掩护,只要靠近狼王100步内,我有把握一箭射死它。 听着萧逸的计划,众人面面相觑,在狼群中冲出300步以外,就算有弓箭掩护又谈何容易,何况弓箭最多掩护他150步左右,剩下那段距离就要单人独骑在旷野上面对狼群的围捕了,危险,太危险了…… “何况现在是黑夜,在百步之外,就是眼力再好也很难看清楚目标?”众人不约而同地发出这样的疑问。 “呵呵,眼睛虽然看不清,但我可以用耳朵听呀!”作为一名射雕手,除了敏锐的视觉,还得有过人的听觉,萧逸一脸自信的说道。 “这是现在我们唯一死中求生的办法,不要再犹豫了,就这么定,如果等狼群组织好下一次进攻,我们就连这最后的机会也没有了,按照我的计划行事吧。” “萧兄弟,还是让我去吧,凭我的箭术,100步内,定能取狼王的性命。”面对如此危险的事情,赵云认为应该由年长的自己去。 “你的白龙马在夜色中目标太明显,这个事情还是我和‘白菜’最合适”,摸着自己微黑的小脸,再看着赵云那张英俊白净的脸庞,萧逸忽然发现,人长得黑点儿有时候还是挺好的。 牵过身上沾有狼血的‘白菜’,萧逸摸着它的大脑袋轻轻说道,“伙计,今夜是生是死就看你我的了!” ‘白菜’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用大头不停地在萧逸身上蹭着,这是他们平时表示亲密的方法。 虽然‘白菜’还没完全长大,但已经两岁左右的它完全体现出汗血宝马的天赋异禀,性情凶悍无比,雄健的身体已经发育的和普通匈奴马差不多大小,而且奔驰如飞,驮着同样未成年的萧逸急速奔跑还是不成问题的。 拿过酒葫芦,猛地灌了一大口,一股暖流瞬间在胸中升起,浑身的血液似乎都沸腾了;又给‘白菜’也喝了两口,提好弓箭,翻身上马,看了下同伴们一双双包涵着担心、期待、鼓励、相信的眼神,萧逸微微一笑,向众人猛地打了个手势。 早已准备好的大牛和马六同时大吼一声,将手中的火把猛地扔向在不远处徘徊的狼群,出于野兽对火的本能惧怕,野狼们立刻嚎叫着四散奔逃,在密集的包围圈中立刻露出了一道空隙,于此同时,赵云的连珠箭以最大的速度开始狂射,为萧逸扫清障碍! 与此同时萧逸双腿猛然夹紧,用手一拍‘白菜’的脑门处,‘白菜’浑身的毛都炸了起来,前蹄高高扬起,发出了一声好似龙吟虎啸般的嘶鸣,向着缺口处闪电一般的冲了出去…… 萧逸的身体借助马登的力量紧紧的贴在马背上,仿佛浑然一体,这样远处狼王就很难看到他,看过好多遍《狼图腾》的他可从来不敢低估狼的智慧,突然一只反应过来后立刻追赶而来的野狼猛地张开血盆大口向自己扑来,就在鼻子里甚至都能闻到狼嘴里的腥臭时,一只快如闪电的穿云箭飞至,把恶狼死死的钉在了地上……赵云的箭术果然犀利。 在白菜疾速奔跑的同时,萧逸把‘疾风’弓悄悄的挂在了右脚上,右手搭上一支狼牙箭,手脚同时用力,将弓拉的弯如满月,静静的等待着机会…… ‘白菜’此时也爆发出了自己全部的力量,真不愧千里墨烟驹的称呼,四蹄犹如腾云驾雾一般,驮着一个人仍然跑的奇快无比,眨眼之间就冲出了三百步左右的距离,而身后大群的野狼迅速的追逐围堵了过来…… “心如冰清,天塌不惊!”默念着静心咒,萧逸闭上了自己的双眼,开始用耳朵仔细倾听这个世界;四周的一切都仿佛变得格外清晰,风声、马蹄声、身后狼群追逐的喘气声……,突然百步之外一声嘹亮的嚎叫响起---那是狼王在指挥狼群……,就是此时,猛地一拉缰绳,‘白菜’咆哮一声,猛地前蹄抬空,同时向后扭身,将萧逸的右手位置转到了正西方向。 此时的狼王也感觉到了一丝危险,正在仰天嚎叫,召集属下迅速围堵猎物,萧逸右脚猛地抬起,对准了狼嚎声响起的方位,那里有两只绿油油的眼睛像鬼火一样闪动着,弓弦猛地一声振动,狼牙箭流星一般射了出去…… 没有看结果,萧逸对自己这一箭具有无比的信心,那是无数个日夜苦练凝聚的信心,迅速反手拔出腰间的‘贪狼’短刀,向一只迎面扑过来的狼头狠狠砍了下去,刀锋入骨,如切腐土,瞬间一腔的狼血喷了人马一身,凶悍的气势逼迫的围堵过来的狼群都不禁后退了几步…… 百步外那声指挥狼群的长嚎声,叫到一半出嘎然而止,失去首领指挥的狼群迅速慌乱起来,在几声互相交流的狼嚎响起后,原来还凶狠撕咬的狼群四散奔逃而去,就像一群丧家之犬,哀嚎着夹紧尾巴逃入了山林深处…… 仰天发出一声比那只狼王还要野性的长啸,萧逸拨马飞奔,向众人方向跑来,下马后与众人紧紧相拥在一起,劫后余生的感觉,让众人阵阵的心悸…… 狼群虽然跑了,可大家丝毫不敢放松,手提兵刃,一直在火堆边坚守到天大亮,才终于松了一口气,活下来了…… 当清晨的阳光照射进山林时,昨晚血腥的战场清晰地出现在众人眼前,遍地的狼尸,狼血,有一些还被啃咬过,惨不忍睹,数百米外的一座土坡上,一具体型雄壮的狼王躺在地上,个头几乎比得上别的野狼的两倍,而且一身皮毛竟然是罕见的银白色,箭簇正好从狼嘴处射入,直入咽喉,却神奇的没伤到皮毛丝毫。 这样的战利品不能随便丢弃,马六跑过去,掏出小刀,飞快的剥起狼皮,对于自己坐骑的死,他可是耿耿于怀,很快,将剥好的狼皮递给萧逸,至于其余的狼尸也只能丢弃在这里了,大自然会很快的让它们无影无踪的;是非之地,不可久留,众人立刻跳上马背,向山外飞奔而去,终于在中午时分,走出了这片山脉,这段惊险的狼口余生终于结束了…… ………………………… 人字形官道上,一奔蓟县,一奔右北平,分手的时候到了,看着各奔前程的两条路,萧逸想了想把那张银**皮取出递给赵云:“共患难一场,送与子龙兄,留个纪念!” “如此罕见的宝物,岂敢接受,何况这张银狼皮是萧兄弟你舍命得来的,”赵云连忙推辞道。 “子龙兄无需客气,狼口之下,性命尚且可以相托,何况区区一张狼皮,再说边塞之地苦寒,子龙兄白马银枪正需要一件银**皮大氅才相匹配。” “如此多谢了,萧兄弟如此义薄云天,赵云不才愿与你结为异性兄弟,不知意下如何?赵云俊朗的的脸上满是感动的说道。 和赵云结拜,这是多少英雄豪杰梦寐以求的事情,萧逸岂会推辞,“正合我意!” 当下就在这幽州古道边上,二人堆土为炉,插箭为香,取出一壶无愁酒,各自用匕首割破手指,让鲜血滴入酒中,开始结拜仪式。 “今有常山赵云、渔阳萧逸,虽然异姓,结兄弟义,死生相托,吉凶相救,福祸相依,患难相扶,天地作证,山河为盟,有违此誓,天地诛之!……” 这一年,赵云24岁,萧逸16岁。 “兄长!” “贤弟!” 而后赵云送给萧逸一支穿云箭,箭杆上面有个小巧的‘云’字。 萧逸则回赠了一支自己的狼牙箭,上面刻着篆文的‘无愁’二字。 此时谁也没有想到,当数年以后,这对誓同生死的结义兄弟再见面时,已经是对阵沙场,各为其主了…… ** ... 正文 第三十四梁府会见 <><>蓟县为幽州治所,也是精华所在,人口众多,钱粮充沛。外墙高达三丈有余,厚一丈五,城上箭楼密布,旌旗如林,城下设地堑三重,密插尖木,外有护城河水深且宽,当初十余万黄巾军来攻,激战半年之久,陈尸数万,也未能踏上城头一步。 梁家的府邸就在蓟县城南,一片占地极广的豪华院落,显示着这个家族丰厚的底蕴;对于这位九少爷的回归,梁家人表现的很欢迎,但又不是特别的欢迎。因为这几天的时间中,总共会有12位少爷回来,至于其他的旁系族中子弟更是不计其数,听到梁小鱼有整整11个竞争对手,萧逸不得不对那位梁老爷的繁殖能力大加赞叹。 不过很快一个不好不坏的消息传来,梁小鱼的竞争对手减少了3个,也就是说有3位梁家的少爷在回归途中突然遭到了劫匪的袭击,命丧半路,对此萧逸表示了安慰,大牛、马六则表示了恭喜,而梁小鱼则拍着胸脯一副吓死宝宝了的表情! 随着梁氏兄弟们的回归,整个梁府的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子冰冷的杀气,夜晚时分,无数的信使、仆人往来穿梭,结盟、试探、敲打、挖坑……无数的阴谋诡计在黑暗中默默进行着;对此萧逸没有做出任何谋划,只是把自己的行李放到了梁小鱼的屋子里,把‘贪狼’宝刀放在了睡觉的枕边,随后两个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同吃同睡,寸步不离;做起了最坚定的乌龟派! 对于这些从外地陆陆续续回归的儿子们,高深莫测的梁百万一个也没见,对于那3个永远也回不来的儿子,同样也没有丝毫的过问,用养蛊之法,让子弟们互相竞争撕咬,本就是许多大家族中经常使用的办法,也只有用这种血腥的手段选拔出来的家主继承人,才有本事在乱世中带领整个家族存活下去;虽然残酷,却是现实。 出乎意料的是,梁百万没见任何一个儿子,却特意让老管家过来请萧逸到后宅相见,递给梁小鱼一个安慰的眼神后,又让大牛、马六二人寸步不离的守护一旁,萧逸则随着老管家向后宅走去,对这位富可敌国,神秘莫测的梁氏家主,他也有很大的好奇心。 ……………………………… 春季的小花园中百花盛开,无数的蜜蜂在花朵上来回飞舞,勤劳的采集着春天的蜜露,可惜无论这些工蜂付出多少劳动,最后享受蜂王浆的却是那只永远待在巢穴里一动不动的蜂后。 萧逸正在盯着眼前的大餐,豪族的伙食水平就是好,熊掌、驼峰、豹胎、猩唇……各种山珍野味应有尽有,甚至桌上还有一条海鱼,虽然个头小了点,只有一斤多左右。 要知道在蓟县这个远离海岸的内地,有咸鱼干吃就不错了,想吃到如此新鲜的海鱼,在一般人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对于那些豪门而言,却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有钱,鬼尚且能够推磨,何况是区区一条海鱼呢,无非是托着一个水盆,再跑断几条马腿而已…… 古人讲究分食,各吃各的,梁百万就坐在萧逸的对面,面前只有区区两盘青菜,一碗粟米粥,与萧逸的豪华大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两个姿色艳丽的侍女恭敬的给二人斟上美酒,随后侍立一旁,可是二人谁也没动,就这样静静的看着。 如果梁家主的目光犹如锐利的星光,能看透一切迷雾的话,那萧逸的眼睛就是一团能吞噬万物的黑洞,再锐利的光线也逃不脱它的吞噬---没办法,太饿了,上辈子谁能享受到这么多的野味,全是珍惜保护动物啊! “请!”半晌,梁老爷莞尔的一笑,对着面前已经开始流口水的萧逸说道。 瞬间萧逸就变成了饕餮之徒,这段时间一路上总是吃烤肉了,遇到如此美食岂能放过。 看着萧逸一副饿死鬼投胎的吃相,身边两个负责斟酒的美貌侍女都不禁捂嘴轻笑,服侍过无数达官显贵,能在梁家主面前如此毫无顾忌的人,她们还是第一次碰到,而且还是个俊俏的少年郎,虽然长得黑了点,不过还是很耐看的。这些侍女本就是家养的歌姬,平时陪客人喝酒饮宴、甚至暖**侍寝都是平常之事。于是两个侍女在斟酒的同时,身体总是有意无意的摩擦着萧逸,尤其是胸前的一对大白兔,在哪晃来晃去的很不安分,似乎下一刻就要跳出来似的…… 对于身边有美人给倒酒添肉,萧逸表示还是很欢迎的,前世做为宅男的他,可没有机会享受这个待遇,不过要说有多么惊艳就不至于了,感谢前世发达的信息网络,虽然一直没吃过猪肉,可猪跑却没少见。各种古装的,现代的美女,还有电脑硬盘里那几十g的小电影内存,都让萧逸的免疫力非常强大,心中早已****…… “美色难动其心啊!”梁百万心中暗暗做出了这样的评价,他看的出来,面前的少年并不是在故作君子之状,似乎眼前的食物比起美人来对他更有吸引力。(萧逸……) “少年郎!士、农、工、商;商人为四民之末,对此你是怎么看?”看着面前终于吃饱喝足放下筷子的萧逸,梁家主缓缓地开口问道。 “以小子来看,天下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如果说农民是一个国家的脏腑,军队是国家的骨架,那么商人就是国家的血液;商人汇百业之总而融通天下!无论哪个国家失去了商人的踪迹,那么就算不灭亡也会失去生气!”坐而论道可是萧逸的强项,后世那么多论坛不是白看的,何况吃人的嘴短,看在今天这份美食的份上,他也不介意给梁百万普及一下现代化商人的知识。 “商人可以说是一个危险与机遇并存的行业,只要抓住机遇顷刻之间就可以富甲天下,同样也可能**之间倾家荡产;商人可能因人觊觎而送掉性命,商人可能丧失信誉而无法重振,商人要随时面临同行的倾轧;说到这里萧逸看了看梁百万那张似乎毫无表情变化的老脸,又继续说道:“最重要的是,商人永远也得不到保护,在绝对的权利面前,再成功的商人也只是一块待割的肥肉……” 其实商人团体在古代是很悲催的,国家一个诏令的推出,或者一个币制改革的施行,都可能让他们倾家荡产,比如西汉武帝时期,他手下**臣张汤就出了个敛财的好主意:把御林苑里的白鹿宰了,鹿皮硝好后切成一尺见方的小块,画上彩绘,然后,这些连做双童靴都不够的小块鹿皮,就成了标价40万钱的顶级钱——白鹿币。 然后国家用造价低廉的白鹿币从商人手里换取大量的货物…… 然后,国家拒绝回收白鹿币…… 再然后,商人全破产了…… 就这样,萧逸口若悬河地说,梁家主在哪静静的听,既不点头赞同,也不表示任何反对…… 终于,一番高谈阔论后,萧逸从怀里拿出一张早就画好的图纸,直接递了过去,上面是无愁酒的制作方法流程以及日后的发展方向。面对一脸诧异之色,没想到会如此容易得到无愁酒秘方的梁百万,萧逸微微一笑,露出两个大大的酒窝说道:“我和小鱼是朋友,得师者王,得友者霸!”说完直接起身告辞。 攥着手中的秘方,梁百万还是没有任何的反应,只是表示请他明天出席自己的寿宴,然后起身,亲自把萧逸送出了小花园。 在一旁站立的崔老管家看到这一幕,却是暗暗吃惊,要知道,当初就是蓟县的郡守大人前来拜访,梁老爷也不过是起身拱手送行,从没有人能让他送到门外的…… 豪商自然有自己的架子,何况现在朝廷直接卖官鬻爵,什么样的官职都能用钱买得到,比如前不久,曹操的父亲曹嵩家资巨富,直接出钱1亿买得太尉一职,位列三公。 而梁家的财力比起曹嵩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梁老爷有意的话,呵呵!立刻就能紫袍加身…… “老爷刚才为何没在席间招募这个少年?”等到小花园里只剩下主仆两人时,崔管家一脸不解的问道。刚才的一番话,他也听的一清二楚,这个少年绝对是难得的良才美玉…… 坐回原处的梁百万脸色终于变得凝重起来,开口道:“此子才智超群,胸有大志,美色难以动其心,万斤难买的秘方在他眼里视若草芥,而且刚才短短一席话把我商家的利弊兴衰分析的一清二楚,如此能洞彻天下者,日后必是伊尹、霍光之流,不是小小一个梁家能容的下的,我们需要的是一匹能带领梁家开拓进取的千里马,而小九带回来的是一条能翻江倒海的蛟龙啊……” ** ... 正文 第三十五章羊皮卷 <><>今日梁府内外张灯结彩,大门外车马如云,连最普通的仆人们都穿上了新衣服,满脸笑容的四处忙碌着;身穿大红寿袍的梁百万在大堂正中昂首端坐,两旁宾客如云,尽是蓟县乃至幽州一带的富豪、显贵。梁家富可敌国,拥有土地数千倾,奴仆如云,不但掌握着幽州一带的酿酒业,而且暗中对本地的官场渗透的也很厉害,潜势力深不可测;不知道有多少人依靠梁家的产业过活,更何况现在朝廷明码标价,谁知道哪天梁老爷兴致上来了,摇身一变就会成为梁太尉、梁三公呢? 所以幽州一带,乃至整个河北一带的豪商、士族都派人前来祝寿,一时间宾客如云,礼物堆积如山,比逢年过节还要热闹。 而萧逸此时也坐在正堂上,而且被特意安排到了大堂左边的贵宾区,古人以左为贵,同席的莫不是幽州一带的上流人物,虽然对一个年仅十几岁的陌生少年坐在这里有些不解,但这些精明的客人们却都不露声色,表面上依旧谈笑风生,甚至有些人还不断的对萧逸表示友好,同时在谈话中旁敲侧击的打听着,这个少年郎到底是何方神圣…… 对于别人的友好,萧逸同样满面笑容的回应着,但嘴里却是一点口风也不透露,只是不停的说着:“嗯!……好!没错!……您说得太对了!”跟这些人打交道,必须加着十二万分的小心,否则肯定会被这些满脸笑容的家伙吃的渣都不剩,如果被他们知道了自己就是无愁酒的发明者,估计他一走出这个大堂背后就会挨上一闷棍,然后被人套上麻袋装走;无他,利润惊人尔!据梁小鱼偷偷告诉他,现在一坛子无愁酒如果运到塞外,就能从匈奴人手里换回两匹口青力壮的好马,这也是萧逸会如此轻易地把秘方交给梁百万的原因之一,这个‘山芋’太烫手,他已经攥不住了…… 聪明人,知进退,绝不会干舍命不舍财的蠢事! 很快,正戏开始,梁家的少爷们开始献寿礼了,同时这也是选拔未来梁家之主的一场比赛,虽然没有刀光剑影,但却更加惊心动魄,所有的宾客都停下杯箸,静心观看,这也关系着他们的利害,豪强之间的争斗同样是你死我活,而对继承人的挑选无疑是重中之重,日后对梁家是敌是友,是攻是守,就看今天的了;如果梁家选出一个厉害的继承者还则罢了,否则,一旦梁家落入一个草包的手里,恐怕今天这些在座的客人们会立刻扑上来把梁家撕得粉碎…… 大堂上,一身华服的司仪开始喊道: “大少爷梁满屯,献东海珍珠一斗…… 二少爷梁满仓,献绝世夜明珠一颗…… 三少爷梁一车,献深海万年寒铁一块…… ………… ………… 听到这么多奇葩的名字,很多宾客开始低声轻笑起来,正在品尝美食的萧逸一开始也在笑,但很快就不笑了,反而陷入沉思之中…… 身为幽州第一豪商,梁百万可谓人精中的人精,怎么可能连儿子的名字都起不好呢?这里面绝对大有深意啊! 商人无时无刻不在提防别人的算计,可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那么什么样的人才不会被人算计呢? 答案是:“蠢人!” 没人会去算计一个傻子! 那又怎么去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傻子呢?……未见其人,先闻其名呀! 名字傻,人自然也傻!这几乎是所有人潜意识里的第一判断。就像你会很自然的提防一个叫‘东方慧’的,却绝不会去提防一个叫‘傻根’的。 梁老爷子给儿子们起如此奇葩的名字,未尝不是一种用心良苦的保护,这世上自作聪明的人很多,会装傻的人却少之又少…… 看了一眼主位上的寿星,难怪他会成为幽州第一豪商,萧逸隐约记得这位梁老爷子的大名就是:“梁庸,字百万!” “庸?”呵呵!恐怕是大智若愚才对吧! 这时司仪继续喊道: “九少爷,梁小鱼,献上寿礼羊皮一张。” 听到梁小鱼献上的是一张羊皮,正在互相攀比的梁家众兄弟无不哈哈大笑,纷纷出言戏谑道: “九弟,找不到珍宝尽管直说,兄弟一场,大哥肯定会帮你一把的…… 是呀,九哥,怎么说也是掌控一地的掌柜,怎么会如此贫寒…… 没错,不怕丢我们梁家的脸吗?…… 一时间连在座的众宾客们也是窃窃私语,很多人甚至在心里已经把这位九少爷直接踢出了这场选拔赛,只有正在细品美酒的萧逸微微一笑,丝毫不动声色,这酒喝到现在才终于喝出点味道来。 不管众人的反应,正中端坐的梁老爷子直接伸手把那张礼物羊皮接了过来,他对自己这个其貌不扬的九儿子还是很有信心的;而这份信心正是来源于萧逸,正所谓物以类聚,想看清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观察他身边的朋友,既然梁小鱼能得到萧逸那样妖孽人物的认可,而且说出了‘得友者霸’这样的话,就说明老九绝不是等闲之辈! 果然,梁百万打开羊皮卷一看,那张从来都是波澜不惊的老脸上立刻变得古怪起来,既有深深的震惊,又似乎是想仰天大笑,可又不敢笑,憋得一张老脸犹如一只鼓气的蛤蟆,精彩万分…… “虽然只是一张羊皮,但毕竟是老九的一片心意,孝心难得!孝心难得啊!”,说完梁百万迅速把羊皮卷团成一团,直接收入了自己的怀里,还轻轻的拍了拍,一副十分珍爱的样子,同时若有所思的瞄了一眼正在酒席上大吃大喝的萧逸…… 那眼神深邃无比,似乎在看一件活宝,一件比羊皮卷还要珍贵的活宝!…… 献礼又继续下去…… 除了梁家诸多子弟,还有各路的宾客都送上了大量的珍贵礼物,而萧逸则送了一副亲手书写的百寿图,这东西在这个时代绝对是即新鲜,又有面子,还经济实惠…… ……………………………… 当天夜里,把所有宾客都送走以后,梁百万在后堂密室里轻轻打开了那张羊皮卷,这是一张绘满了线路、标注了无数地名的羊皮,上面还有一行大字:“天下行商总汇图!”而上面那些线条则是标注的通往世界各地的路途,有一路向西的丝绸之路,有通向西南的茶马之路,甚至还有向东直入大海的航海之路…… 经商多年的梁百万深深的知道,这在普通人眼里也许只是一张羊皮,可在身为豪商的梁家手中,就是千年不倒的倚仗……,一边看,梁百万一边惊叹不已,不时的又发出阵阵的狂笑,试问!这世上还有什么能比开拓一条新的商路更能打动一个商人的心呢? 又拿过萧逸的那份寿礼--‘百寿图’仔细看了看,“一个寿字,竟然能写出一百种不同的写法,真是神来之笔!”对于东汉这个书法还是启蒙的时代而言,这张百寿图无疑是震撼人心的。 “此子莫非是神仙的弟子吗?简直多智近乎妖啊!如此人杰若是错过岂不可惜,可又无法收为己用,这可如何是好……”,在原地转了八圈后,梁百万拍了拍自己肥肥的脑门,终于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对外边喊道:“去把后院所有的**都给我叫过来…… 原来梁百万姬妾成群,除了有十二个儿子外,还有二十多个女儿,其中待字闺中的也有十几个,另外像堂侄女、外甥女之类的更是数不胜数,个个都是大家闺秀,生的是花容月貌,婀娜多姿…… “我就不信没有一个合适的,这个老丈人我当定了!呵呵呵!…” ** ... 正文 第三十六章万年深海寒铁 <><>在蓟县通往渔阳郡的官道上,三匹快马在飞奔着,为首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一身黑衣,面目清秀,长得蜂腰狼背,体型威武,腰中别着一把黑鞘短刀,马鞍上挂着弓箭,少年不时的催促着胯下的黑色骏马跑的再快点,好像生怕后面有什么可怕的东西追上来一样。 黑衣少年正是刚参加完梁府寿宴的萧逸,本来他还打算在蓟县多待几天,欣赏一下古代大城市的风景,可没想到从第二天开始,他惊喜的发现身边出现了大量的莺莺燕燕,十几名梁家女孩把他包围了。 按理说做为常年宅男的他并不反感女色,相反他那早已成熟的内心里一直渴望找到一位灵魂上的知己,从此风花雪月,只羡鸳鸯不羡仙;可问题是这十几名女孩全都是十岁左右的小萝莉,一个个长得天真可爱,超级卡哇伊类型的,现在却全都描眉画眼,装出一副任君挑选的大人模样,把萧逸看的是目瞪口呆。 “无愁哥哥,你看我今天漂亮吗?”这是用少女版本美人计的小萝莉。 “无愁哥哥,你喜欢吃什么?人家的奶娘……,不是,人家可是烧得一手好菜的。”这是懂得要想征服男人的心,必须先征服他的肠胃的聪明型小萝莉。 “无愁哥哥,人家晚上一个人在屋子里,好冷!好怕!好寂寞!”这是会装可怜的小萝莉。 “无愁哥哥,奴家过了今年就10岁了呢……” “天呀!要疯了……,哥喜欢的是美女,而不是未成年的美少女啊!”萧逸蹲在地上狂拔头发,对这些小萝莉打不得、骂不得、又赶不走,稍微凶一点就会给你掉金豆,简直比那些凶猛的狼群还要难以对付。 “珍爱生命,远离萝莉!” 感觉到情形不对的萧逸立刻三十六计-走为上!给梁小鱼留了封书信后,没有惊动任何人,萧逸连夜带着大牛、马六二人开溜了,梁老爷子的那点小心思,他又岂能看不透呢……,更何况帮朋友的忙帮到现在这个程度就可以了,金光大道已经铺好,剩下的就看梁小鱼自己怎么走了。 任何地方都有红花和绿叶,在梁家这场内部竞争中,萧逸给自己的定位就是一片绿叶;只要衬托出梁小雨那朵红花就好了,如果因为自己表现的太多,闹得最后喧宾夺主,绿叶覆盖了红花,那就大家都不好过了…… 至于萧逸留给梁小鱼的那封书信,上面只有简单的四个字:“役鬼通神!”一个顶尖的商人除了会挣钱,更要懂得怎样花! 至此,声势浩大的梁家寿宴结束后,所有前来祝寿的梁家子弟都被强令回到原处各地,只有九少爷梁小鱼被梁家主以;轻慢放荡,顽劣不堪!”为名,被留在蓟县,接受家主的“严加约束,亲自管教。” 明眼人都看得明白,梁小鱼就是未来的家主了,否则一个顽劣的少年,何须用日理万机的梁家家主亲自管教。 当大家都开始对这位平时低调的几乎被人忘记的梁小鱼议论纷纷时,那张神秘的羊皮也一再被大家提起,以至于慢慢的在幽州一带形成一股送羊皮做礼物的风气,尤其是在长辈的寿宴上,你要是不带一张羊皮去,都不好意思和亲戚打招呼…… “一张羊皮定家主!”也成了日后无愁侯萧逸的一段传说故事…… 而那张神奇的羊皮卷,在两千年以后,被仍然是跨国大财团的梁家捐献给了国家博物馆,面对这张两千年前就出现的如此高准确度的’亚欧大陆商业地图’,考古界和金融界又是一片哗然,对中国人祖先的智慧惊叹不已…… …………………… 有了上次山中遇到狼群的教训后,萧逸三人不敢再走小路,直接从官道奔着渔阳而去;一路无话,快马加鞭之下五天后顺利到达卧虎亭;道观里的一切和走的时候没有任何变化,只是张燕不见了。 出尘子老道告诉他们:“这个孩子心中有太多的仇恨,也背负了太多的包袱,既然他选择了自己的路,那就让他去吧,人都有自己的宿命。” 无论离开了谁,太阳依旧是东升西落,道观里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平时习武练箭,偶尔去山下的无愁居喝几杯酒,这就是前世宅男们最大的梦想了,正在萧逸享受自己的快乐人生时,一件奇特的礼物找上了他。 原来梁百万得知萧逸连夜跑路之后,急得差点来个“萧何月下追韩信”,不过被老管家和儿子给劝住了,万事不可强求,不过出于一个商人的精明,这个善缘必须要留下的,在从儿子口中得知,萧逸乃是练武之人,而且还没有趁手的兵器时,他立刻选派了一名管事带着一份礼物星夜兼程的送了过来。 管事名叫曹福,是个身高7尺,腰围也快到7尺的胖子,一张极具喜剧感的面孔,无论对着谁永远都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而且此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听话。 来之前,梁百万特意交代,“到卧虎亭之后,就以管事的身份留下来,接手无愁居的事情,但所有大事小情必须听萧逸吩咐,就算是让你一把火把‘无愁居’烧了,也要照行不误,而且日后凡是梁家的无愁酒业务,所得红利一律分五成给萧逸,这条规定,永世不变。” 于是这个胖子就出现在萧逸的面前,还有随行带来的一件礼物————万年深海寒铁! 经常和牛铁匠打交道的萧逸曾听他提起过,这个时代最好的打造兵刃的材料有两种,分别是天材、地宝! ‘天材’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陨铁,这个可以理解,因为在掉落过程中受到极度高温的摩擦煅烧提纯了材质,加上里面含有一些这个世界上所没有的稀有金属,所以打造出的兵器锋利无比,又因为是从天而降,所以深受跪拜“苍天图腾”的汉族人所推崇,视为天兵。 而‘地宝’就是眼前这块不起眼的黑乎乎的家伙了,在沿海地区,有一些火山岛上含有丰富的铁矿,每当火山喷发的时候,巨大的热量就会把这些铁矿石溶解,提炼出最纯粹的精铁,随着滚滚的岩浆流入大海中,最后随着冷却下来的岩石在海底深深的沉睡,一睡就是数万年,乃至数十万年…… 因为地处深海,加上数量稀少,所以极其难以获得;只有当地壳变迁,沧海变成桑田之时,才会偶然的被世人获得那么一点点。 这块万年深海寒铁本来是梁家三少爷花费数万金才得到的,送给梁百万作为寿礼,堪称是稀世珍宝,结果最后却便宜了萧逸。 面对这样的神物,萧逸也不敢等闲视之,连忙亲自去请来牛铁匠,做为锻造武器的世家,他是最有发言权的。 听说有万年深海寒铁出世,牛铁匠扔下手里的锻造锤直接就跑了过来,那风驰电掣的速度,都快赶上‘白菜’了。见到那块黑色东西的一瞬间,牛铁匠一双眼睛直接就变红了,伸出手轻轻的抚摸着,那个温柔劲,就像是抚摸**的皮肤,随后用手指轻轻敲击起来,发出沉重的声音;最后,铁匠一把拔出自己平时随身携带的匕首,用尽全力向寒铁石刺了过去,“叮!”的一声,那把经过淬火处理的匕首应声断为两节,而黑色寒铁石上,连一丝痕迹也没留下。 “黑如墨,声如木,坚逾金刚,果然是万年深海寒铁没错”,铁匠一脸肯定的说道:“而且看分量,这块应该在百斤左右,足够打造一件神兵利刃了。” 晚上,泡在药浴里,萧逸微闭双眼,开始思索该打造一件什么样子的兵器呢…… 快两年了,药浴的颜色是越来越深,以前还是微微有些发灰色而已,可随着萧逸的不断长大,‘出尘子’老道也不断加大药浴的分量,现在的水已经完全变成墨汁一样的颜色了。而里面的东西也变得越发五花八门了,蛇虫鼠蚁,花草树木,甚至还有一些山中猛兽的精血,真不知道出尘子那里弄来的如此多的东西,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无愁酒带来的钱财有大部分被老道用来收购这些材料了。 难怪卧虎亭附近最近药商云集,原来自己就是他们最大的客户。 不过两年来,日夜的浸泡药浴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十六岁的萧逸现在的身高已经超过了七尺,长得蜂腰狼背,猿臂一伸3石的硬弓轻松拉成满月状,浑身力大无穷,能轻松地举起数百斤的重物。 前世自己所知道的厉害兵刃一一在萧逸脑海中闪过:既要威力强大,还要符合自己的武艺路数,那么…… ”西楚霸王项羽的--霸王枪?……威猛有余而灵气不足,不太适合自己的武艺路数…… 方天画戟?……也不成,那是三姓家奴的武器……不可取…… 隋唐第一条好汉,西府赵王李元霸的擂鼓瓮金锤?……嗯!这个好,霸道无双,天下无敌!一个锤就重400斤,两个就是800斤……800斤???……还是算了吧,那就不是血肉之躯的凡人能用的。 那么,第一条好汉的不行,第二条好汉的兵器就是…………” ** ... 正文 第三十七章凤翅镏金镗 <><>“凤翅镏金镋!”--这就是萧逸仔细考虑了**之后决定打造的兵器。 凤翅镏金镗全长九尺,镗首部中有二尺余长的利刃枪尖,称为“正锋”,两侧展出形如凤凰翅膀一样的弯翘锋刃,各长一尺,上面密密分部着齿尖,镋柄上雕刻有九只凤凰形状的花纹,既美观漂亮,又防止了战斗时打滑脱手,镗尾部则设计成一个三棱透甲锥的形状,三面开出血槽,穿透力极强,外面则通体镏金,整件兵刃总重九九八十一斤。 这就是萧逸根据自己武功路数,以及身高,力量、速度为依据,再参考那位天下第二勇士‘天宝大将军’--宇文成都的兵器设计出来的,当然在重量上是不可能跟小说里看齐,人毕竟都是血肉之躯! 八十一斤的分量,在三国时代武将的兵器谱中绝对是名列前茅了,要知道威震华夏的关二爷那把青龙偃月刀的重量是八十二斤,有‘古之恶来’称号的猛将典韦的那对铁戟也不过是重八十斤,其实就力量而言,能力举数百斤的人很多,比如大牛、马六二人双臂一振,都有几百斤的气力,不过靠着爆发力举起数百斤的重物,和在战场上轮动上百斤的兵器,一连厮杀几个时辰是两个概念。 此镗可刺,可砍、可钩、可砸、可挡,尾部的三棱透甲锥更是让人防不胜防,无论马上步下都可使用,可谓集攻防于一体,绝对是第一流的神兵利器。 设计完毕,又仔细算好了尺寸,用笔墨详细画出了图形,第二天一早萧逸就直接奔着牛家铁匠铺而去。 当铁匠牛弘看到设计图纸时,锻造世家出身的他立刻就看出了这件武器的不凡,并表示一定倾尽全力好好打造,他深深的知道,有了最好的材料,又有了如此之好的设计图纸,这件兵器可能就是自己锻造生涯的巅峰之作。要知道许多锻造师终其一生也可能打造不出一件可以传世的好兵刃,材料、构思、使用之人,缺一不可;万幸这三样他现在全碰上了。 经过数日的静心准备,又请‘出尘子’老道算好黄道吉生日,今天就是兵器开始打造的日子。 当初只有牛弘父子三人的小铁匠铺已经今非昔比了,面积扩大了10倍,又在卧虎亭里招募了30多名机灵的小伙子做学徒,在掌握淬火技术以后,由于产品质量好,生意火爆,声明远播,如今已经和‘无愁酒’一起,成为卧虎亭的两大支柱产业,每天都有大量的客户上门,就这样日夜赶工都满足不了订单的需求,牛铁匠已经开始考虑进一步扩大规模了。 当日出东方,漫天的紫气升腾时,锻造开始了,先是牛铁匠带领徒弟们祭祀了火神共工,在粗犷原始的祭祀舞蹈中,歌声悠扬的传播开来…… “燧石为母,镰铁为父, 榆木的生命,仁慈的火神。 奉上满杯的美酒,奉上丰盛的祭品。 祈求人丁兴旺,祈求五畜昌盛…… ………………………………” 随即牛铁匠一脸虔诚的亲手把炉火的点燃,锻造开始了,大量的上好银霜碳开始熊熊燃烧,却没有丝毫的烟雾,这样既保证了兵刃中不会有杂质混入,也使得铸造师不会受到烟雾对视觉的影响,细节决定成败,铸造神兵利器一丝一毫也马虎不得。为了增加火焰的温度,这次特意安装了四个大风箱,由八名壮汉喊着号子同时操作,在大力的鼓风下,火焰的颜色迅速由红转青,最后变成纯蓝色…… 万年深海寒铁无坚不摧,坚硬无比,必须在极高的温下,才能融化,所以才选用了最好的燃料和最大的风力…… “锵!”“锵!”“锵!”…… 一声声,有节奏的打铁撞击声响起,声传四野,在飞腾的火焰中,牛宏、大牛、马六三人同时轮动大锤开始奋力击打那块寒铁,期间众人轮番上阵,力气稍乏,立刻换人,最后连萧逸也赤膊上身,挥汗如雨的轮动大锤加入到锻打中…… 一个时辰…… 两个时辰…… 三个时辰…… …… 经过了一天**整整十二个时辰的锻打,当黎明再次到来时,终于打出了凤翅镏金镗的胚胎。看着慢慢成型的兵器,牛铁匠抖擞疲惫的精神,神色凝重的说道:“神兵出世,必须血祭!” 说完,抽出一把锋利的匕首,一脸对锻造痴迷的神色中,割破了自己的手臂,大量的鲜血涌出,流淌到刚刚成型的兵器胚胎上…… 一旁的皮匠见状,也满脸阴沉的抽出匕首,割破自己的手臂,又一股鲜血淌下…… 早就一心等着兵器出世的萧逸也毫不犹豫的拔出短刀,深深的割破了自己的胳膊,让三股血流到了一起…… 古人对锻造都有一种深深的痴迷,认为必须献上鲜血才能得到神灵的保佑,所以用鲜血祭祀兵器由来已久,比如春秋时期的欧冶子就用自己的鲜血为宝剑开锋,吴越时期也有铸剑师为锻造一对吴钩,杀二子,以血涂抹其上,求得神灵护佑。 抛开神话色彩,其实这里面有一定的科学道理,这世界上最锋利的金属不是纯粹的钢铁,而是合金,可以古人的技术水平和知识,还无法锻造合金;恰巧在人体的血液中就含有各种的稀有金属微量元素,所以用血祭祀兵刃,就是一种最原始的合金技术,打造出的兵刃自然更加锋利。 “牛弘为锻造而痴迷,皮匠为血海深仇而嗔怒,萧逸为得到神兵而贪婪,贪嗔痴三血合一,此兵刃日后必然饱食人血,凶厉无比!”在一旁的出尘子老道轻声说道:“希望你能在万般杀戮中,保留一丝清明吧!”。 然后开始低声念起了道家清心咒“心若冰清,天塌不惊,万变犹定,神怡气静…… 终于,当朝阳再一次普照大地时,兵刃出世,凤翅镏金镗上九只金色凤纹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翩翩起舞——九凤朝阳,神兵大成! 凤翅镏金镗通体奇异的呈现出一种淡淡的紫色,镗刃上寒光闪闪,夺人的二目,似乎刚一出世就亟不可待地想要饮食鲜血,这确实是一柄为了杀戮而诞生的兵刃! 众人无不为打造出这样一件神兵而欢呼雀跃,牛铁匠更是一边摸着镗身那古朴、怪异的花纹,一边热泪直淌,这就是他一生铸造生涯的巅峰,而萧逸更是欢喜的爱不释手,迫不及待的在院中舞动起来,这件凤翅镏金镗每一丝、每一毫都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人和兵刃的契合度极其完美,仿佛就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万年深海寒铁共有百斤,打造凤翅镏金镗用了八十一斤,剩下的萧逸计划打造一个流星锤,重16斤,锤身遍布尖刺,后系三丈长的细铁链,藏在鹿皮囊中,这就是以后战场上关键时刻,反败为胜的保命暗器了。 剩下的那些萧逸准备用来打造一批专门的箭支,强弓需要配上利箭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其中: 狼牙箭16支,这是当代最为流行的利箭,箭簇尖如狼牙,锋利无比,杀伤力惊人,而且射程够远。 燕尾箭2支,箭头形如燕尾,内侧开刃,专门用来射断绳索之用。 犬齿倒钩箭3支,上面遍布倒齿,这是受前世电影《新龙门客栈》的启发,在战场上有些时候,对敌人射伤比射死更加有用。 最后3支是三棱透甲锥,仿照后世三棱军刺的样子,三面之上都刻下深深的血槽,绝对是战场上的必杀之箭,不过因为太过凌厉,有伤天和,再加上箭头过于沉重,会影响射速,所以只打造3支,不到万不得已之时,绝不会使用。 当众人无不为萧逸天才的构思而赞叹时,只有一直沉默的皮匠用几乎微不可察的声音默默说道:“只有一场盛大的杀戮才是对兵刃真正的血祭……” ** ... 正文 第三十八章河中练镗 <><>在无愁居摆下丰盛的酒宴庆祝神兵出世后,萧逸就开始了自己的练镗计划,从凤翅镏金镗出世那刻起,他就一天十二个时辰无时无刻的不握着它,吃饭、睡觉,就是每晚泡药浴的时候也不撒手,要想人兵合一,就必须用自己的体温慢慢的温养它,用自己的**去一点点的感受它,萧逸相信兵器是有灵的! 一件兵器本身原本是没有灵魂的,可随着使用的人对它沁入了大量的感情和汗水,慢慢的它就会产生灵性,这也许可以解释为武者对自己潜能的激发,或者说是对自己的一种催眠;相信自己手中兵刃的力量,相信只要兵刃在手,我即天下无敌。 从那天起,在盘龙河边出现这样一副场景,一个黑衣少年一手抓着凤翅镏金镗,紧闭着双眼,站在微风中一动不动,用内心感受着镗身重量在微风中的变化;这就是武者对兵器敏感度的训练,兵器的每一丝重量的变化都要感受到,哪怕是一片叶子轻轻的落在上面;这样慢慢的就会有一种血肉相连的感觉,当在战场上与敌人兵器碰撞时,你就能立刻做出最精准的判断,进而发出最凌厉的进攻。 兵刃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人类手臂的延长,使用到精妙处,甚至比自己的手臂还要灵活。 除了训练敏感度,有时萧逸也会潜到盘龙河中利用湍急的河水训练自己的力量,八十一斤重的凤翅镏金镗被河水一冲,舞动起来立刻就会变得重逾千斤,现在正是夏季河水暴涨的季节,每当上流的河水飞奔而来时,水浪拍打两岸的岩石,轰轰发声,犹如有千军万马杀来…… 盘龙河水面上比较平静,水下却是暗流汹涌,萧逸每次都是吸足气,沉入水底,双足用力站在柔软的河**上,对抗那排山倒海一样的力量,还有那防不胜防的水中暗流漩涡;而且河水中还会夹带一些从上游冲击下来的树枝,泥沙、碎石,藏在湍急的水流中,让人防不胜防,就是遭受过狼群围攻的萧逸在这样的天地之威面前,脸上也不禁变色。看似柔和无害的流水,竟然也有如此可怕的一面。 如此情景,不由让他想起‘出尘子’老道教给他的道德经里的一段话;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所恶,故几於道矣。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惟不争,故无尤。” 如果上面这句话道出了水的本质,那么下一句话就是对水的定义。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能攻坚强着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 世间最弱是水,世间最强也是水! 而强弱之间是可以转换的…… 如此每日反复练习,短短几个月时间,萧逸就觉得自己的气力突飞猛进,凤翅镏金镗挥动之间,竟然隐隐的有了一丝万马千军之势,而兵器振动之时所产生的暗流漩劲,更是让人防不胜防;每日如此高强度的训练,就是以他那经过天雷淬体、药浴浸泡的**身体也会吃不消,每当他精疲力尽的时候,就会爬上河岸休息…… 而当他休息的时候,那个穿红衣服的‘女王’就会跑过来…… 自从萧逸回来以后,几乎每次到河边练武都会碰到红衣服小女孩,躲都躲不开,因为每次小女孩出现,‘白菜’都会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吃着她带来的萝卜,接受挠痒痒的服务,而萧逸和‘白菜’是形影不离的。 所以后世留下一句俗语:“跑得了萧逸,跑不了‘白菜’……” 说来也奇怪,平时除了萧逸喂的食物,‘白菜’是从来不吃别人给的东西的,连‘出尘子’老道也不例外,唯独对这个小女孩,不但吃她带来的食物,而且高兴起来,甚至还会让小女孩骑到背上来,跑上几圈…… 如果被别人看到这一幕不知要惊掉多少下巴,要知道,小道观里每个人做梦都想骑上‘千里墨烟驹’,试试那如同乘风踏雾的神速,可惜每一个想爬上马背的家伙,都会被‘白菜’一蹄子给踢出去,点背的还会被咬上一口…… 面对如此重色轻友的‘白菜’,萧逸也只能暗叹,‘女王就是女王!’气场实在是太强大了…… 好在,现在‘女王大人’不再咬他了,每当萧逸在水中练镗时,她就在河岸上默默观看,上岸休息时,她就很**的坐在他身边,递过各种带来的美食,还用自己的小手帕给萧逸擦汗,贤惠的一塌糊涂,不过每次看到自己手臂上的牙齿伤疤都会提醒萧逸,千万别被眼前的温柔假象蒙蔽,女人可是老虎啊!…… 越是漂亮的女人越是会骗人,这可是无数英雄好汉用血泪得来的教训。 想想被骗的惨不忍睹的傻小子张无忌…… 想想外表纯真的犹如仙女般的腹黑女周芷若…… “珍惜生命,远离美女!” 果然,今天‘女王大人’就提出要求了;“无愁哥哥给我讲故事?”说完一双小小的桃花眼就开始拼命的放电,而且电流极其强大,让萧逸感觉到自己仿佛在经历第二次天雷淬体一般。 看着小女孩那双纯真无邪的眼睛,萧逸就感觉仿佛有无数只乌鸦在围着自己的脑袋飞舞。“我一个心里年龄超过三十岁的大男人给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娃讲故事?这也太难为人了……” 不过看到‘女王大人’那副泪眼汪汪的可怜样子,最终萧逸还是屈服了。 当然,萧逸打死也不会承认,自己是因为看到‘女王’露出那对小虎牙,磨牙霍霍的样子才屈服的。‘女王’果然还是会咬人的…… “好吧!那就讲故事,从前有个卖火柴的小女……不对,……现在还没有火柴呢! 从前有个漂亮的白雪公主……,还有一面魔镜……” 女人的泪腺是发达的,这个和她的年龄大小无关,每次讲完故事的结果就是,萧逸的衣服被‘女王大人’当作手帕哭湿一大片,而且一边哭,一边还没忘了问,“无愁哥哥!那你说谁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 “当然是我最高贵、最可爱、最善良、最漂亮的女王大人你了!”看着笑的**灿烂的小女孩,萧逸如是说到,同时心理暗暗加了一句:“牙齿最锋利的……” ** ... 正文 第三十九章日久生情 <><>都说日久生情,果然萧逸和‘女王’相处久了也产生了感情,当然这不是男女之情,萧逸就算口味再重也不会对一个只有8岁的小萝莉下手,否则那道黑色的闪电很可能再劈他一次,直接来个灰飞烟灭;那是一种知己之情,是一种灵魂上的认可! 自从穿越到这个世界以后,萧逸虽然认识了许多人,也结交了一些可以托付生死的朋友,可是在精神世界里他一直是寂寞的,那种寂寞和空虚是灵魂上的。虽然现在无论是看外表、还是看衣食住行的方式,他都已经是一个标准的汉家儿郎了,可是思维方式上,他依旧是一个现代人,现代的价值观,现代的世界观早已经深深的植入了他的血液中,这种东西是永远也无法改变的。 周围的人中,包括飘逸若仙的‘无愁子’老道在内,都无法理解萧逸的精神世界,无论萧逸做什么,他们只会认为这个少年很妖孽,与众不同,他们可以信任萧逸,他们可以依靠萧逸,他们甚至可以把生命交托给萧逸,但他们却没有一个人能真正的了解萧逸。 但‘女王’与他们不同,虽然她很小却极其聪明,智商高的让人发指,无论萧逸跟她说什么,哪怕是天马行空一样的想法,她都能做一个很好的听众,跟的上萧逸那种跳跃式的思想步骤,以至于萧逸好几次都差点惊异的问一句:“**,你也是穿越来的吗?” 千金易得,知己难求,何况还是一位红颜知己,虽然这位红颜年纪小了点,胸更是一点也没发育呢,可这并不妨碍‘女王大人’成为了萧逸寂寞、空虚时最好的陈诉对象。 从三皇五帝到秦皇汉武,从百家争鸣到独尊儒术,军事、经济、文化、纵横、阴阳,萧逸几乎是以一种思想大爆炸的方式,疯狂的论述着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真实想法,或者说他在诉说自己孤独和寂寞!心中的苦闷说出去以后果然舒服了很多,可萧逸没有想到自己那些包罗万象的论述,在无形之中把‘女王’慢慢的培养成了一位真正的女王!萧逸更加没有想到自己原本以为种下的是一颗殷桃的种子,最后却会结出一朵妖艳的罂粟花,穿越者也并非万能、万知啊! 在人类漫长的生命中,快乐和幸福总是短暂的,更多却是忧愁和离别。夏花开尽,秋风来临,今天的‘女王大人’打扮的格外漂亮,却也哭的格外伤心,漂亮的桃花眼都快哭成‘醉花酿’了,没有白雪公主,也不是灰姑娘,荆襄一带的局势已经彻底安稳下来,她那个做郡守的父亲派人来接她们母女南归了。 “无愁哥哥!你会想我吗?”看得出,小萝莉心中有着万分的不舍。 “会,肯定会的!”这次萧逸没有说谎,虽然他一直信奉着兵不厌诈的信条,但对女人他从不欺骗! “无愁哥哥你会去荆州看我吗?” “会,当然会!” “无愁哥哥!我要给你一件礼物!”小萝莉闪动着桃花眼,又一次的露出了那对小虎牙! “嘶!……”萧逸第一时间把自己的手臂藏好,这已经快成为他的条件反射了,那个牙印给他的记忆实在是太深刻。 不过这次,他得到了一个个轻轻的吻,半蹲着身子(否则女王大人够不到),萧逸摸着自己的脸颊,幸福的像朵花一样。收到了礼物,自然也要回礼。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作者:盗版、文抄公、萧逸! 不过显然‘女王大人’对此是非常不满意的,一首诗词岂能换女王的初吻,虽然小萝莉立刻把这首诗牢牢的记载了心里,但这并不妨碍她进一步的勒索礼物,蛮不讲理本就是女人的特权之一! 无奈之下萧逸只好也献出了自己初吻,轻轻的亲了亲小女孩的额头,许下了以后一定会骑着‘白菜’,踩着五彩云朵……不是,是带着千军万马去迎娶她的诺言后,小女孩消失在了生活中…… 男人都有一个坏习惯,当你身边有个女孩整天唠唠叨叨缠着你时,你会觉得女人好烦;可当有一天这种唠叨突然消失时,你又会忍不住的去思念那个让你烦恼的人,萧逸也是如此,每当独自一人在河边练镗时,他就会忍不住开始想念起那个会咬人的‘红衣女王’,寂寞又一次笼罩了他…… 对于这种几乎所有男人都会有的通病,有一个名词可以做出最合理也最贴切的形容-----犯贱! 只是谁也没有预料到,若干年以后,当两个人再次见面时,彼此身份上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到了虽然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涯! 女王走了,生活依然得继续,‘无愁子’老道每日里忙着采药、治病、救人,闲暇时他会和萧逸对弈围棋,并每每完虐他;牛弘铁匠铺的生意越发的好了,现在带有牛头标记的铁器卖编了幽州各地,甚至出现在塞外的草原上;无愁居在曹胖子的打理下井井有条,每天都带来大量的利润,萧逸对他是完全信任的,这种信任来源于他对梁氏父子的认可,他们绝不会给他派一个窝囊废过来…… 大牛和马六在勤奋练武,皮匠张济依旧在日夜苦思报仇大计,似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目标,只有萧逸除外,无双宝马、绝世神兵、海量的金钱,前世做梦都想要的一切,如今他全都拥有了,甚至于现在只要他勾勾手,美女也会自动的涌上来…… 人一旦实现了自己的奋斗目标就会变得盲目而消极,前世做为一个宅男的他从来没有过什么伟大的目标,行侠仗义、拯救人类,那是**外穿的超人的生活;衣食无忧、混吃等死才是萧逸内心里最期待的日子,而这些已经全部实现了,于是乎可怜的萧逸童鞋在人生的道路上迷茫了,不过,万幸!当他迷茫的找不到道路时,历史的车轮狠狠推了他一把,把他带入了风云变幻的乱世中…… 现在是大汉中平五年,公元188年,秋。 汉灵帝还在后宫中醉生梦死,享受着自己的快乐皇帝生活,丝毫没有干预国家政务的倾向;却不知道自己的生命线已经快要走到终点了。 ‘十常侍’还在卖官鬻爵大发横财,同时与国舅大将军何进斗得不亦乐乎,却从没想过有一天这个庞大的帝国会在他们这些蛀虫的啃食下轰然倒塌…… 曹操这位未来的“治世能臣,乱世奸雄!”还在西园禁军中做着小小的典军校尉,他的才能还没有得到任何人的认可,自然在官运上也就没有丝毫的起色。 刘备的运气不错,被自己的老同学公孙瓒表为‘别部司马,虽然只是个芝麻大的小官,可比起原来那份编草鞋的工作来,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这一年,7岁的未来‘吴太祖’孙权开始替自己的第二颗乳牙…… ** ... 正文 第四十章鬼面萧郎 <><>“冬天麦盖三层被,来年枕着馒头睡!”去年冬季的几场大雪给幽州一带的土地带来了充足的水分,到十月金秋时,到处到飘荡着粟米的香味,‘卧虎亭’也获得了一个大熟之年;忙碌了一年的农夫们终于可以把金黄的粟米收到家中;看着满仓满囤的粮食,想着自己一家老小今年不会再挨饿,所有人的脸上都露出了幸福的笑容,对于中国的普通百姓而言,能吃饱肚子就是最大的幸福了,而对于一个皇帝而言,只要能让治下所有的百姓都吃饱肚子,就会被称为圣君,民以食为天啊!…… 与往常一样,在河中练完镗后,萧逸带着‘白菜’回到无愁居准备痛饮几杯,疏通血脉,驱除一下身体的疲劳,见到大老板到来,立刻有机灵的伙计按照老规矩给他们搬来两坛子美酒。 萧逸喝酒很简单,不需要什么下酒菜,也不用载歌载舞,连酒碗都省了,直接拍开封泥,举着坛子痛饮,现在的无愁酒经过二次蒸馏烈性无比,寻常最强壮的汉子也就是用海碗饮用,而燕赵之地古多慷慨悲歌之士,一向以能豪饮烈酒者为真好汉,如今见了萧逸这种喝酒的气势,那些店里的客人们无不拍手叫好。至于‘白菜’,人家有自己专门喝酒用的宽口木桶,伙计给倒好酒后,边上还得摆上一盆供它下酒用的小菜---白菜心! ‘白菜’把大头伸进桶里,喝起酒来犹如黑龙吸水一般,喝口酒,再吃口白菜心,美的它不停地甩动长长的尾巴……话说现在‘白菜’的酒量越来越大,竟然可以和萧逸喝个旗鼓相当,如今这一人一马痛饮美酒的场面已经成了卧虎亭的一景,人人见之称奇不已。 痛快的喝完酒,萧逸才发现今天酒店里只有掌柜曹胖子带着一些长相俊秀的伙计在忙碌着,而大牛、马六和其他的人则不见了踪影;好奇的询问以后,所有的伙计全都垂头丧气的沉默不语,一个个就像落选的公鸡一样,只是齐刷刷的指着卧虎亭中心小庙的位置。 在卧虎亭的中心位置有一座小庙,常年大门紧锁,也从未有人去上香许愿,弄得萧逸到现在也不知道哪里到底供着何方神灵,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骑着‘白菜’来到小庙前的的广场上,原来牛、马二人带着无愁居里其他的伙计竟然在这里练习跳舞,而这种姿势整齐划一,动做粗犷、古朴的神秘舞蹈立刻吸引了萧逸的目光。 因为今年庄家大熟,喜获丰收,加上无愁酒的生意火爆,使得卧虎亭的百姓大受其益,老亭长和三老们商议过后,一致决定举行一次‘大傩’,以示庆祝。 大傩是民间一种击鼓驱除疫鬼的传统仪式;傩舞的表演者,披头散发,身披兽皮,手执戈盾,口中发出“傩傩”之声。人人赤发彩衣,手执数尺长麻鞭,甩动作响,并高呼各种专吃恶鬼之神的名字,伴随音乐锣鼓起舞。表现驱邪捉鬼、驱除疾病等内容。在中国古人心里,神是可以请的,鬼是可以吓得,典型的欺软怕硬…… 而大牛、马六等人正在练习‘大傩’上的舞蹈,傩舞必须由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来跳,而现在卧虎亭里所有优秀的年轻人基本都在萧逸的无愁居里工作。 自从穿越来以后,除了打猎、钓鱼以外就基本没什么娱乐可言的萧逸,立刻对这种民间晚会式的娱乐爆发出极大的兴趣,并积极的希望参与其中,可这个愿望刚一提出,立刻遭到牛、马二人为首的所有伙计的坚决拒绝。 堂堂的‘无愁居’大老板竟然会被一群伙计拒绝,让人很是郁闷! 而被拒绝的理由更是让萧逸哭笑不得,原来跳‘傩舞’必须要选那些身材魁梧,长相狰狞丑陋的男人才行,只有这样的人才能跳出那种原始、粗犷的气势,所以这次挑选演出的都是些身材魁梧、满脸横肉的家伙,至于那些模样清秀的奶油小生们都留在无愁居里端盘子呢,‘大傩’的时候,那些人也只能在台下做个最好的啦啦队了,而现在16岁的萧逸长得剑眉鹰目,狼背蜂腰;绝对是英俊型的,尤其是脸上那两个‘酒窝’更是给这种英俊平添了几分可爱…… 终于弄明白为什么那些留在无愁居里的伙计一个个像斗败的公鸡后;萧逸立刻满脸的黑线,原来长得帅有时也是一种原罪呀…… 有困难要上,没困难就制造困难,克服以后还是要上,摸摸自己的小脸,要是在上面割几刀确实能立刻变丑,不过萧逸实在有些舍不得,毕竟是自己的脸,还是很有感情的,于是萧逸又开始蹲在地上拔头发了…… 确实,脸帅的人也许适合读书,适合交际,更容易得到女孩子的喜欢,可是唯独不适合战场;打仗是天地间至阳至刚之举,越是长的丑陋的将军,在战场之上越能给敌人带来心理压力,最好是长得青面獠牙,还没开打就把敌人吓个半死那种,才是军人中的极品,而那些小白脸将军,美其名曰:“儒将!”可即便是百战百胜,也很难让敌人从心底深处产生恐惧,试问,谁会害怕一个小白脸呀? 蹲在地上摸着自己的小脸想了半天后,萧逸终于想起历史上一个同病相连的人物,曾经有一位军神,沙场之上勇冠三军,可谓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可就是因为天生长得相貌柔美,堪比绝代佳丽一般,敌人总是不怕他,还经常以取笑他的俊脸为乐,给他带来许多烦恼,最后他想到一个绝佳的办法,让敌人见到他后无不闻风丧胆,而那位统帅的名字就是---兰陵王! 想到办法后,萧逸立刻回到无愁居拿出笔墨开始构思脸谱面具;“必须得威武、神秘还得让人看了有恐惧感才行,而什么才最让人害怕呢?” “午夜凶铃!贞子?”猛地摇摇头,立刻被萧逸给否决了,这是‘大傩’舞蹈,不是恶心人的恐怖片…… “牛头马面?”这个虽然不恶心,可是威慑力远远不够…… “那么剩下的,既能让人产生恐惧、又带有宗教神秘色彩,而且还能让人从心底认可、崇拜的;就只有那位华夏第一魔神----蚩尤! ‘蚩尤’是上古时代部落酋长,神话中的第一魔神;曾经与黄帝争天下,在涿鹿展开激战。 传说蚩尤三头六臂,铜头铁额,刀枪不入,作战时勇猛无比,不死不休;黄帝不能力敌,请天神助其破之。杀得天昏地暗,血流成河。蚩尤最后被黄帝所杀,帝斩其首葬之,首级化为血枫林。后黄帝尊蚩尤为“兵主”,即战争之神。他勇猛的形象仍然让人畏惧,黄帝把他的形象画在军旗上,用来鼓励自己的军队勇敢作战,诸侯见蚩尤像不战而降。 中国古代大军出征之前,必须首先祭拜这位魔神蚩尤,可见其在汉民族心目中的地位。想到这里,萧逸提起毛笔按照后世恐怖片中魔神蚩尤的形象,刷刷点点给自己花了一副‘蚩尤鬼面’,然后连夜跑到铁匠那里…… …………………… 三天后,夜,月明星稀。卧虎亭的大傩祭祀正式开始了,上到亭长、三老,下到普通一个镇民,无不穿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兴高采烈的聚集在小庙前的广场上,就连‘出尘子’老道都穿了一身崭新的阴阳水火道袍到场了。 广场之上,熊熊燃烧的火堆旁,数十名精壮的年轻人整齐肃立,一个个下穿兽皮短裤,赤膊上身,胸膛上涂满了无数由五颜六色染料画成的各种神秘图案,尤其是站在队伍最前列的一个的青年长得身高八尺有余,狼背蜂腰;脸上戴着一张让人恐怖至极的黑色面具,镔铁打制的面具上青面獠牙,脸颊两侧刻着无数诡秘扭曲的蛇形斑纹,让人看了阵阵惊恐,头上两只弯如明月的鬼角在火光的照耀下,不时反射出幽幽的光亮,双眼位置更是射出一种仿佛能吞噬万物的目光,所有来观看傩舞者无不拍手称赞,好一个蚩尤鬼面!好一个英武的少年! 在一片鼓声中数十名魁梧少年开始跳起了傩舞,动作古朴而神秘,带着一丝洪荒时代的气息,并有歌声随之响起…… “扶摇万重兮,放我麒麟冲荡。 清清渭水兮,舞我手中霓裳。 飞飞青云来兮,月华璀璨递琏光。 巍巍立于山兮,驰骋巍峨天上…… 劲舞,痛饮,狂欢!欢庆之夜,也是浪漫之夜,在夜色的掩护下,亭中无数的少年男女成双成对的跑到了树林深处,私话蜜语,你侬我侬;当看到大牛和马六也各自扛起一个心怡的姑娘向黑暗处跑去,萧逸羡慕的差点眼珠子冒出来,口水更是流了一地! 按理说做为年少英俊,多才多金的萧郎,应该有许多姑娘跑过来约会他才对,可是,事实并非如此,热情的姑娘们倒是来了不少,可是数一数,全是10岁上下的小萝莉;大概是因为人们总看到萧逸和‘女王’一起玩耍的缘故,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萧郎爱萝莉!’的美名四处传扬开来,结果就造成了现在的局面,所有的妙龄少女见到萧逸都黯然神伤的躲得远远的,而那些小萝莉们却总有事没事的往他身边凑。 看着一群还在嗦手指头的小女孩,为了防止她们集体掉金豆,无奈之下,哭笑不得的萧逸只好一边分发麦糖,一边拍着萝莉们的头说道:“乖!呵呵!真乖!叔叔最喜欢和小孩一块玩了……” 至此萧逸喜爱幼女的恶名彻底坐实,日后所有去‘神威天策上将军--无愁侯--萧逸’府上送礼的人都知道,只要带两样东西就可以,一是10岁以下的漂亮小萝莉,二嘛!自然是整车的大白菜!呵呵! “《三国志-魏书》记载:无愁侯萧逸,性异常,喜幼女,每至佳节,朝臣往往以美貌幼女送之,府中遂萝莉成群;萧逸乃教之以队伍、军阵,号娘子军!” 而另一个意想不到的事情就是,因为那张蚩尤面具的缘故,从这**起,萧逸多了一个响亮的名号-----鬼面萧郎! 日后随着萧逸带领大军南征北战,东挡西杀;这个名号传遍了大江南北,黄河两岸,北至大漠,西尽流沙,无不见之如见魔神一般! ** ... 正文 第四十一章匈奴人的生存法则 <><>一鸡鸣,一鸡死!一个人正在享受幸福的同时,往往有另外一个人正在痛苦不堪,看着卧虎亭里盛大的傩舞晚会,一河之隔的盘龙亭里的‘紫木公子’却嫉妒的快要发疯了,往日的穷乡僻囊如今来了个‘鲸鱼翻身’,一下子变得富甲一方了,在连摔了10个盘子,6个茶杯,又狠狠的扇了扫地的侍女一巴掌后,紫木公子对着卧虎亭方向连连冷笑:“无愁居、小道士、萧逸,咱们看谁笑到最后……”。 第二天一支马队来到了卧虎亭里,在收购了大量的无愁酒和带有牛头标记的铁器后,非常低调的离开了;这样的马队现在经常光顾卧虎亭,所以也就没能引起人们的注意,有梁家的扶持后,如今无愁酒已经远销河北各地,甚至连都城洛阳中也开始有人贩卖了,但今天这支马队却很奇怪,他们没有去南边更加富庶的内地,反而一路向北,越过长城,向草原深处进发了…… 塞外草原如今是匈奴人的地盘,如果说内地是瑞雪兆丰年的话,那么草原上的牧民则经受了一场残酷的‘白灾’,去年的大雪冻死了匈奴各部无数的牛羊牲畜,视牛羊为生命的牧民们立刻陷入了饥寒交迫之中,每天都有人冻死在茫茫的荒野上,甚至于一场大雪过后,一些小型的匈奴部落都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匈奴是中国北方的古老游牧民族,一向以强悍善战而闻名;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命大将蒙恬率领30万秦军北击匈奴,“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收河套,屯兵上郡。正式拉开了匈奴和中原王朝之间的斗争序幕。在两族连年的战火中,一位匈奴英雄横空出世在这片混乱杀罚的古老草原上…… 冒顿是当时的匈奴单于头曼之子,不过他的父亲头曼单于非常不喜欢他,就把他派往敌对的国家‘西域月氏’做人质,随即发兵攻打‘月氏’,想用一招‘借刀杀人’除掉冒顿,然后改立小老婆生的儿子为匈奴太子。 老子心狠手辣,做儿子的也不含糊;冒顿得到消息后连夜盗得好马,单人独骑用了30天从遥远的西域逃回了匈奴王庭;如果是在现代,这位横行万里的冒顿绝对是个一流的野外赛车手,估计能得个‘大漠孤狼’之类的称号,可惜那个时代没有冠军的奖杯,有的只是王者的金冠!…… 冒顿知道父亲不喜欢他,靠着自然顺序继承王位根本就无望,于是这位‘大漠孤狼’干脆本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原则,决定依靠‘铁与血’兵变登位;匈奴是一个游牧民族,上至贵族,下到奴隶全都喜好打猎,而他采取的办法是相当的简单、直接、有效,概括起来就是四次射猎,步骤如下: 他首先制造了一种叫‘鸣镝’的响箭,规定:出猎时,他射出鸣镝,随从部下有不随鸣镝射往同一目标的皆斩。 第一次打猎,他用鸣镝射自己的宝马,左右有不敢射者,立斩。 第二次打猎,他用鸣镝射自己的老婆,左右仍有不敢射者,立斩。 第三次打猎,他以鸣镝射头曼单于的宝马,左右无一人不射。 第四次打猎,冒顿用鸣摘射头曼,左右皆随之放箭,射杀头曼。 随后,冒顿又诛杀后母及异母弟,尽杀异己之大臣,自立为匈奴单于。 高手就是高手,方法虽然简单,但绝对直接管用,也许在中原人眼里杀父弑君是大逆不道的行为,绝对是道德上最大的污点;可在信奉狼群法则的匈奴人看来,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了---草原之上,强者为王! 单于就像是匈奴人的头狼,当头狼强大时,所有的部落百姓都会忠心的拥戴他,可以为了他的一个命令出生入死,在头狼的带领下为部落的生存而奋勇作战。 可当头狼一旦出现老迈的症状,无法再带领狼群捕食猎物时,就立刻会有年轻强壮的公狼站出来,挑战狼王的位子,可以说每一任狼王都是踏着前任头狼的鲜血登位的,并且会立刻受到所有臣民的拥护。 说白了,匈奴人和狼群一样,在茫茫草原的恶劣环境下,他们需要一个强大的首领带领他们才能生存下去,这就是游牧民族的悲哀,当生存和道德产生矛盾时,他们选择了生存。同样这也是游牧民族强大善战的原因,以鲜血为代价的选拔赛肯定能给他们选出最强大的狼王。 在强大的狼王冒顿带领下,匈奴向西征服了楼兰、乌孙、呼揭等20余国,控制了西域大部分地区。向北则征服了浑窳、屈射、丁零、鬲昆、薪犁等国,向南兼并了楼烦及白羊河南王之辖地,重新占领了河套以南地。至此匈奴居有了南起阴山、北抵贝加尔湖、东达辽河、西逾葱岭的广大地区,号称将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拥有能够骑马作战的控弦之士三十余万,成为北方最强大的民族。 于此同时,中原地区却陷入了连年的混战,秦始皇雄才大略号称千古一帝,可惜儿子却不争气,继位的秦二世昏庸无能,导致民不聊生,而压迫必然会导致反抗,终于在一场大雨中,一位不甘心死的默默无闻的贫民青年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这句口号在之后的两千多年里,为无数走头无路的贫苦百姓点燃了一盏明灯!--“政权是可以夺取的,皇帝是可以轮流做的!” 中原大地陷入了群雄逐鹿的混战之中,无数的英雄都去拼命追逐那只秦朝丢失的鹿,最后一副**做派的泗水亭长刘邦,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高人一等的识人眼光(这是刘邦最大的优点)和无人能比的厚脸皮成为了最终的胜利者,夺取了中原这只肥鹿! 这是一种庶民的胜利,而这种胜利在中国两千年漫长的历史上一共只出现了两次:“一个是汉高祖刘邦!另一个叫做--朱元璋!” 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在各自消灭了内部的敌人后,两位各自民族的王者终于碰撞在了一起。 公元前201年,韩王信在大同地区叛乱,并勾结匈奴入侵;而打败霸王项羽以后,自认为天下无敌的刘邦立刻自信满满的带领军队北上征讨;结果在白登山被冒顿单于以40万大军团团包围;在包围圈里饿了7天以后,终于醒悟过来的刘邦用自己独特的**思路,靠着给冒顿的老婆送礼的办法,趁着漫天大雾,灰头土脸的逃了出去…… 力不如人之下,西汉王朝被迫采取了和亲政策,把汉家公主送给匈奴单于做老婆,岁奉匈奴絮缯酒米食物各有数;剧统计汉朝一共送出了整整十五位公主,陪嫁的侍女无数;数十年间不知多少汉家女儿的眼泪滋润了高原上的野草…… 靠着送女人和礼物,汉朝获得了数十年的喘息时间,积蓄了国力;一直到刘邦的重孙子汉武帝刘彻继位,国力达到鼎盛的大汉王朝终于喊出了:“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从这点上看,刘彻是个好孙子!汉武帝在位54年,其中与匈奴打仗就持续了44年,依靠卫青、霍去病等绝世名将的超强指挥能力,倾尽全国的人力物力,前后15次挥军北伐,终于把匈奴彻底打趴下了…… “这个经验告诉我们,如果拼爹拼不过人家怎么办?没关系,我们还可以拼孙子!” 在汉王朝的持续打击下,衰败的匈奴分裂成南北二部,北匈奴被迫西迁,彻底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南匈奴则向汉称臣,被安置在河套地区;次年,迁庭于美稷县,即“匈奴南庭”。出于保护更是为了监视南匈奴,汉朝设置了‘护匈奴中郎将’的官职,令大将率精兵驻扎在河套一带,就像给一条驯服的狗拴上了铁链。 在汉朝看来,匈奴这只草原狼已经被彻底的驯服了,可以像一条看家狗一样,放在自己的脚边看家护院,而匈奴人确实也表现出了足够的恭顺,不停地向自己的汉朝主人摇尾乞怜,最著名的行为就是“汉元帝建昭元年,匈奴单于‘呼韩邪’连续三次向大汉请婚,于是中国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出塞,嫁给了匈奴单于,号为‘宁胡阏氏’!”(好白菜都被狗啃了……) 就这样历史的长河又慢慢流淌了60年…… 再强大的王朝也有衰落的时候,如把地中海圈起来当内陆湖的伟大的罗马帝国;又如称霸地球三百年之久的日不落帝国…… 数百年的时间,昔日威霸四海的大汉王朝也慢慢走向了没落,而匈奴人经过数十年的修养生意,已经从一条弱小的吉娃娃成长为一条凶猛的藏獒了;当汉朝足够强大时,脚下的匈奴人表现出无比的恭敬,可一旦这个主人生病倒下时,匈奴人毫不犹豫的挣脱了铁链的第一个冲上来咬了一口,事实证明,会摇尾巴的狼也依然是狼,而狼永远是吃人的! ** ... 正文 第四十二章群狼南下 汉灵帝中平五年,秋,河套匈奴王庭。阵阵的牛角号声响彻整个草原,所有南匈奴各部族领、仆从部落酋长都率领各部族最精锐的骑兵来觐见南匈奴的大单于---于扶罗。 于扶罗今年四十多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此时这位大单于正坐在自己的宫帐里用恶狼一样的眼神看着一副用牛皮绘制的粗糙地图,外边连绵不绝的号角声丝毫没有影响到他那冰冷的目光;地图上一条代表长城的线条清晰可见,这条长城就像一条铁链,百余年来死死的拴在匈奴人的脖子上,如今经过数十年的休养生息,自己手上已经拥有二十余万部众,精锐骑兵五万,弯刀闪闪,铁蹄铮铮,现在到了挣脱这条该死的铁链的时候了。 一个个披着狼皮的匈奴贵族6续进入到宫帐内,都一言不的坐在地毯上,立刻有女奴送上了浓烈的美酒,如果说汉人对烈酒是喜爱,那么匈奴人对烈酒则是疯狂,在冰天雪地的塞北草原上,喝一口烈酒不但是最大的享受,而且关键时刻还能救人一命,所以自从这种烈酒一出现在草原上,立刻受到所有匈奴人的热烈欢迎! 现在这种烈酒已经成为匈奴贵族们聚会时必不可少的东西了,为了得到一坛子好酒,他们不惜把自己视若生命的牛羊、马匹都拿出来交换,而一些贫苦的牧民甚至能扛着自己的老婆,追在商队的后面,只求换回一小坛子好酒,对了,这种酒还有一个非常美妙的名字--无愁酒! 一边品尝着手中的美酒,年老的酋长们开始互相打着各种眼色,用一些微不可察的手势,交换着大量的信息,其手势之众多,内容之丰富,恐怕连后世的那些聋哑学校的教师都要黯然失色。虽然这些匈奴贵族基本都不识字,可这并不妨碍他们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肢体语言,在大单于的钢刀下,多掌握一门语言,就多一分活命的机会啊!而那些年轻一些的部族领则更多的把目光投向了大单于的宝座,只要上面坐着的于扶罗单于露出一丝衰老的迹象,恐怕立刻就会有人跳出来出挑战! 当最后一位年轻的匈奴贵族--左贤王刘豹拎着一个包袱走进来时,所有的人都到齐了。而大帐外,数万匈奴精锐铁骑已经整齐的列队完毕,打着各个部族的旗帜,就像一条条凶恶的草原狼,等待着狼王出狩猎开始的嚎叫…… 见所有贵族都已到齐,于扶罗猛地站起身来,一张典型的匈奴宽阔脸型上,布满了刀霜的痕迹,宽厚的身体上穿着由三层野牛皮缝制的皮甲,粗壮的臂膀和布满老茧的虎口,无不证明着这位大单于随时可以跨上战马,举起马刀带领部族的勇士们上阵厮杀。在王者气息的威压下,诸多贵族领纷纷低下头,俯下身子,以额头触地,表达对这位狼王的臣服。 “大匈奴的各部领们!”于扶罗将冰冷的目光投向宫帐中每一个贵族,用低沉的声音说道:“现在到了决定我们大匈奴命运的时候了,去年的大雪灾,各部都受到极大的损失,冻死人畜无数,再不出去劫掠,我们的部族将无法度过下一个寒冷的冬天,现在我需要听听你们的意见!” 偌大的宫帐中鸦雀无声,大家都明白,“劫掠?劫掠谁?那些北方的部落所受的雪灾更大,根本抢不到什么油水,反过来,这些穷邻居不来抢自己就不错了,那目标就只有一个了,南方的邻居--富裕的大汉王朝。” “伟大的于扶罗单于!”满脸皱纹就像草原上枯死的白树皮一样的‘白羊王’站了出来,这位老人是所有匈奴贵族中资格最老的领,因为草原上恶劣的生存环境,加上战争、疾病、天灾等原因,匈奴人一般活不过5o岁,而这位‘白羊王’今年已经7o岁了,经历过无数的风雪,也见识过无数的刀兵。 “南方的大汉王朝是我们的宗主国,正是靠着他的护佑,几十年来我们才能在河套平原上自由自在的放马牧羊,一旦做出反叛的行为,恐怕会给我们的部落招来比大雪灾更加可怕的报复,当初狼居胥山下,‘冠军侯-霍骠骑大将军’立在哪里的‘人头京观’你们都忘记了吗?” 霍去病--一个所有匈奴人都不敢提起却又无法忘记的名字,当初漠北一战,冠军侯霍去病带领自己的精锐骑兵军团,大胆穿插北出两千余里,直接打到了瀚海,斩七万余,在匈奴人祭天的圣地狼居胥山下筑起了由人头垒成的‘京观’,威震的草原上所有部落向长安方向俯跪拜。 大帐里的匈奴贵族们额头放的更低了,草原上的孩子那个不是在“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的歌谣中长大的…… “尊敬的各部酋长们!”见到宫帐里的情形,匈奴王庭的第一继承人左贤王刘豹走了出来,今年刚刚2o多岁的他长得英武雄壮,身为左贤王,除了在战场上表现出自己的勇武,还必须在这种贵族会议上表现出自己的智慧,在匈奴人的世界里,拳头大就是硬道理,如果无法表现出自己的能力,那么‘匈奴王庭第一继承人’的名号不过是个笑话,懦弱无能的太子会迅被别人撕碎、吞噬,在草原上是永远也不缺乏野心家的。 “你们的弓弦都腐烂了吗?你们的马刀都卷刃了吗?贫瘠的草原已经无法喂壮我们的牛羊,我们的部属正在寒风中哀嚎哭泣,如今在长城里面富庶的汉地上,有无数的财富、粮食和女人在等待着你们享用”,说道这里刘豹扔出了手中的包袱;随即一口闪着黝黑光芒的铁锅出现在匈奴酋长们面前…… 如果说在草原上什么东西对牧民最有吸引力,那绝不是金银珠宝,而是铁器,单一的游牧生活方式让草原上极度的缺乏铁器,匈奴人可以养出最肥壮的牛羊,最强壮的骏马,可却造不出一根铁针。 尤其是在内地人看来普通至极的铁锅,在草原上却是最紧缺的生活物资,因为没有铁锅,匈奴人就无法煮肉,而草原民族都是肉食动物;以至于草原部落南下都以抢到铁锅为奇货…… 大家请看,刘豹指着铁锅上一个醒目的牛头标注说道:“这口铁锅的产地是渔阳郡,哪里有一个很大的铁器作坊,而且还是一个繁华的货物集散地,离我们匈奴人的牧场只有一墙之隔”,说着用手指轻轻敲击铁锅,出的清脆声音告诉所有的部落酋长,这是一件精良的铁器。 渔阳大家都知道,离匈奴人的驻地非常的近,如果不用深入内地就能抢到大批的货物,这样不但危险会小很多,还不会过度的刺激汉王朝的敏感神经,想到这里所有匈奴酋长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另外,大家最近都喝到那些汉人奸商走私来的烈酒了吧?”举着手中的酒杯刘豹大声说道。 果然一提到烈酒,在各部酋长间迅引起不小的骚动,大家开始窃窃私语,就连大单于于扶罗的眼睛也变得闪闪亮…… 看着眼前的情景,刘豹非常的满意,能够抓住部落酋长们的贪婪之心,是他走上权利巅峰的基础,狼王只有知道自己的狼群最需要什么,才能更好的指挥它们。在欣赏完酋长们或贪婪、或热烈的表情后,他才大声的宣布,“那种烈酒的产地就在渔阳!” 就像一块石头投进了平静的水里,迅激起无数的波纹,所有的部落酋长全都站了起来,用火热的目光看着那口铁锅,又看了看手中的美酒;然后齐刷刷的看向他们的狼王-匈奴大单于。 于扶罗知道,“酋长们的贪欲已经被刘豹全部激出来了,如果此时自己反对出兵抢掠,那么这些已经饿绿了双眼的狼群就会先撕碎自己,这种不受自己控制的感觉让他很不舒服,看了一眼站在自己身边有些洋洋得意的左贤王刘豹,他感觉自己狼王的权利受到了年轻公狼的挑战,这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哪怕那个挑战者是自己的儿子,不过现在吗,也只能顺水推舟……” 想到这里于扶罗猛的拔出自己的弯刀大声吼道:“现在已经不是汉武帝的时代了,汉朝现在的皇帝只会躲在皇宫里面吃喝玩乐,我们大匈奴的时代来临了,我以匈奴的大单于的名义命令:“兵分三路,白羊王部万骑进攻右北平,左贤王部万骑进攻渔阳郡,本大单于亲率其余各部攻击雁门关;你们要像草原上勇猛的狼群一样,跨过长城,翻越高山,大开杀戒,劫掠汉地!” “吼!吼!吼……匈奴宫帐中传出群狼嘶吼一样的声音,尤其是那些年轻贵族酋长们,更是大声呼啸,拍着胸脯请求担任此次的先锋…… 于扶罗的命令看上去非常公平,反对南下的白羊王部被派去打最远的右北平,还要面对汉朝最精锐的骑兵“右北平太守公孙赞的‘白马义从’,而出于对左贤王的奖励,把最肥美的渔阳郡交给他劫掠,可事情真那么简单吗? 身为草原上最狡猾的狼王匈奴的大单于-于扶罗,他非常的清楚,在最肥美的肉下面,往往都藏着深深的陷阱,也许借机敲打一下年轻气盛的左贤王刘豹才是他的真实心思吧…… 低头不语的白羊王跟在各部酋长后面一起走出了大帐,望着南方的那个庞大帝国深深的叹了口气,无数惨痛的教训让他清楚的明白:“也许汉王朝现在缺少汉武帝那样雄才大略的英主,但汉人里却从不缺乏霍去病一样的战神…… 正文 第四十三章北地男儿 <><>匈奴南侵,大汉北疆的长城沿线全都点燃了滚滚的狼烟,一道、两道、三道、整整四道狼烟冲天而起,从一座座烽火台不断的向远处传递,四道狼烟是汉军制度上最高等级的军事预警,这代表着起码有数万狼骑向中原内地杀来…… 一时间所有北地城邑全部关闭四门,各地郡兵开始上城布防,各处集市上的商人们立刻四散而去,无数的平民百姓要么涌进大的城邑,要么开始向山中转移自己的一家老小,大批的难民群四处奔跑,哀嚎之声响彻田野…… 从大汉王朝建立那天起,在北部边疆实行的就是军屯制度,既兵民合一,这里的百姓平时为民,战时为兵,渔阳郡地处幽州的最北部,而卧虎亭则在渔阳的最北部。 当初卧虎、盘龙两亭的建立,本来就是两个驻军团体,数百年来这些忠心耿耿的戍边士卒们,一边保卫边疆,一边生息繁衍,才慢慢形成了现在的两个镇子。 如今边塞的滚滚狼烟重新唤起了卧虎亭彪悍铁血的一面;在镇子中心,那座从未打开的神庙前,突然响起了疾如风暴的战鼓声…… 久违的鼓声咚咚的响起,瞬时间原本安详平静的像一洼湖水般的小镇,立刻就变成了一锅滚烫的费油,巨大的呼喊声从四处响起,无论是在地里忙碌的农民,还是在街头叫卖的小商贩,或是在树下闲坐的老者,只要是卧虎亭户籍上有的居民,全都第一时间扔下手中的活计向家中跑去! 跑回去的是农夫,商贩,平民,而走出来的却是一个个身穿战甲,手握兵刃的战士,北地男儿,无论老少,战时人人皆可上阵杀敌。 正在河边练镗的萧逸也被听到鼓声的大牛和马六拽着向广场上跑去,虽然他是个道士,可名字却实实在在的写在卧虎亭的户籍上,而户籍之上的男人只有两种;一种是战士,另一种是未成年的战士! 因为有坐骑加上随身就带着练武的兵刃,所以三个人第一时间赶到了广场上。广场高台之上,萧逸惊诧的看到,那个平日里和蔼可亲的‘老亭长’身披一件陈旧的铁甲,腰夸一柄擦拭的寒光闪闪的环首刀正威风凛凛的站在那,满头稀疏的白发今天梳理的一丝不苟,那双昏聩的老眼此时格外的明亮,丝毫没有了往日里那副昏昏欲睡的样子,一面黑色的汉军旗帜就插在他的身后,随风上下飘摆! 还有那个平时在集市上总是送鱼给萧逸的老渔翁,此刻正在拼命的敲击一面巨大的战鼓,密集的鼓点声震得人心发颤,似乎满腔的热血都随着鼓声开始沸腾。 人流不断的向广场上汇集,最后泾渭分明的分成了三伙,一批是和老亭长一样,白发苍苍的老战士,都是当年在战场上厮杀过的退伍军人,各自披着陈旧的铠甲,手中的兵刃也大都古朴残缺,虽然已经年老,却一个个神态平静,丝毫不乱,甚至在他们的目光中还透露着一丝丝的兴奋,就像一匹年迈的战马在生命之火即将熄灭时,又一次获得在沙场上冲锋陷阵机会的兴奋,也许这种战鼓声在他们的心中从未平息过吧! 第二批就是跟在铁匠和皮匠身后的那些铁匠铺里的师傅和学徒,这些都是卧虎亭里的精壮汉子,虽然人数比较少,却是亭中的主力,再看手中的武器,钢刀、长矛、火钳、铁锤,显然都是从铁匠铺里顺手抄来的家伙。 最后一批就是站在萧逸身后的那些无愁居的伙计们了,清一色都是十几岁的少年,而且属他们人数最多,至于手中的武器更是五花八门,菜刀、马勺、木棍、板凳腿……,此时一张张年轻的脸上显露的既紧张又兴奋。 最后连穿着阴阳水火道袍的‘出尘子’老道,也背着他那把‘紫薇真武太极阴阳桃木剑’出现在神庙前的队伍中! 至此萧逸彻底明白了,什么是--北地男儿,皆可带刀! 当激烈高昂的战鼓声突然停止时,整个广场上已经站满了人,连那些妇女儿童都在不远处默默站立,老亭长用低沉而苍老的声音喊道:“开庙门,祭英灵!” 随着神庙陈旧的大门慢慢的打开,无数的灵牌出现在众人的眼中,密密麻麻的灵牌上刻着卧虎亭历代战死者的名字,所有镇民全都低头肃穆,一些年纪小的甚至开始低声哭泣,这里安葬的就是他们的祖先、亲人、骨肉…… “为什么庙门从不打开,为什么卧虎亭里大都是老弱妇孺,原来,青壮们都在这里了!”看着眼前可歌可泣的一幕,萧逸心中同样热血翻涌,学着那些老战士的样子,以右手捶胸,向这些战死的英灵致以最崇高的军礼! 卧虎亭原来有人口一千户左右,可连年的征战,朝廷从‘卧虎亭’抽调了大批的青壮年从军,加上兵灾、旱灾、瘟疫,使得镇子里的人口下降到不足400户,而且多是老弱妇孺,而刚才萧逸数了数,广场上大概站立了300多名男人,几乎是每户一丁,这些应该就是卧虎亭仅剩的全部男丁了吧。 看着高台上一脸肃穆的老亭长,大牛悄悄地告诉他,“卧虎亭属于军屯,兵民合一,老亭长同时也是‘典农都尉’,听说年轻时曾经跟随窦固大将军兵出漠北,血战过匈奴。” 随着鼓声停息,老亭长用洪亮的嗓音大声宣布:“狼烟传警,匈奴入侵,卧虎亭从今日起恢复战时制度,有贪生怕死者,杀!有私自逃跑者,杀!有不听军令者,杀!!” 下面的人群鸦雀无声,虽然很多少年一脸的紧张之色,却没一个人胆怯;这个时候的汉人内心是极其骄傲的,在他们的眼中,匈奴人也好、乌丸人也罢,全都是二等公民;苍天之下,唯有大汉!当年的汉武大帝给他们带来了太多的荣耀和自信,也许你能在战场上杀死他们,但却休想让他们产生恐惧或者承认失败。 看着士气高昂的人群,老亭长满意的点点头,开始分派任务,“铁匠牛弘,你负责带领所有学徒,星夜打制武器,不得有误!” “诺!”牛铁匠上前行军礼,而后退回本队。 “皮匠张济!”你负责带领一些人,准备皮甲,修理弓箭,以备战时使用。” 皮匠还是一副阴森森的样子,什么也没说,抱拳行了一礼。 “萧逸何在?”老亭长的目光最后投向了无愁居的一众少年身上:“你负责收拢马匹,安排人手,四处巡逻,一旦发现匈奴人的踪迹,立刻燃起烟火示警!” “诺!……”萧逸好不犹豫的站出队列,做为无愁居的老板,少年们的头领,卧虎亭的一份子,他理应负起自己的责任。 “其余众人抓紧时间修葺加高镇子围墙,所有妇女赶制干粮,不得有误!”老亭长最后命令道。 诺!…… ** ... 正文 第四十四章全员战备 <><>随着军令下达,整个卧虎亭都进入战备状态,此时在无愁居大堂上,一百多名少年伙计在掌柜曹胖子的带领下整齐的列队站立,静静的等待着萧逸的命令,他们斗志高昂,肩膀虽然稚嫩却绝不软弱,他们就像是一群等待着人生第一次厮杀的幼狼,只要有一头勇猛睿智的头狼带领,就敢和任何猛兽搏斗,而在这里,萧逸就是他们的头狼! 他们的‘头狼’大人,此时端坐堂上,双目微闭,一副智珠在握的样子!似乎对即将来临的战斗毫不在意……,自家事,自家知,其实萧逸心中现在正六神无主呢,“打仗?从来没想过,哥可是生在红旗下,成长在和平年代里,就是做过的最恐怖的梦里,萧逸也没梦到过自己有一天会走上战场,更别提指挥别人打仗了。” 军校?一天也没上过! 兵?一天也没当过! 兵书?一页也没翻过! 这仗可怎么打呀?……别以为玩过几天《三国志》就能指挥打仗了,战争不是游戏,而是杀人的买卖,纸上谈兵的后果可是会死人的。 萧逸觉得自己就是穿越一族的二等公民,看看别的穿越者,不是穿越成皇帝,就是穿越成王爷,最不济的也能穿越成个富二代,至于那些穿越到异界的就更牛了,不是随身带着奇异空间之类的作弊器,就是有个无所不知的千年老鬼伴随左右,指明前进的方向,个个英明神武,大气运加身,料敌如神,大杀四方,而且敌人的智商基本还都是负数,随便他们吹口气,就能让一个个历史名人灰飞烟灭,至于那些绝色美女更是哭着喊着的投怀送抱,哪怕是当第十八房小妾也在所不惜…… 再看看自己,一道闪电,几乎是赤身**的穿越的,作弊器、特异功能之类的啥都没有,刚来就被狼咬了一口,差点小命玩完,又穿越回去,别人都是一帆风顺的黄袍加身,自己混了两年多了,身上还是一件道袍,好不容易攒点家业了吧,又赶上打仗!哎!悠悠苍天,待我何薄啊! 自怨自艾完了,现实还得面对,这么多人的身家性命都压在自己身上呢,绝不能辜负这份信任,无依无靠,唯有自强!猛地睁开双眼,萧逸的眼中又透露出了那种能吞噬一切的黑光,这就是典型的双子座性格,温柔时,平静如水,悍勇时,犹如猛兽! “豁出去了,打仗?说白了不就是人数多一点的群殴吗!没吃过猪肉,但猪跑可是没少看!”萧逸回忆着以前看过的无数狗血战争片,希望能从里面吸取一点经验,事在人为,没有谁一生下来就会打仗的,毛太祖他老人家凭着一本《孙子兵法》就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自己可是看过无数的经典战役的,“因为珍爱和平,所以我们回首战争……” 那一部适合现在的情景呢?《地道战》?恐怕来不及挖了!《地雷战》?没有火药啊!《偷袭珍珠港》?连火药都没有就更别提飞机了……,《莫斯科保卫战》!!!就是他了,大不了一把火烧他个精光! “大牛,你先去铁匠铺里,尽量给弟兄们弄几件趁手的兵刃!”恢复冷静后,萧逸果断的开始发布命令。 “诺!”毫不犹豫的,大牛立刻带着几名伙计向家中奔去,长久以来的相处,对萧逸他是百分之百的信任的。 “马六,你负责收拢亭子里所有的战马,另外附近那些还未撤离的商队中,但凡有贩卖马匹的,一律买下来,价格不问!” “诺!”马六随即也带着几名伙计离去,说道相马,这里没有人比他更熟悉了。 “曹掌柜的,你带二十名伙计把咱们库房里所有的无愁酒再蒸馏两次,然后全部运到镇墙上去,派人专门看守,不得有误!”萧逸知道,现在无愁酒的酒精度大概在30-40之间,虽然受条件的制约,生产工艺依旧简陋,但只要再多蒸馏两次,就能提纯到60度以上,60度的酒就不只是酒了,而是一坛坛高爆的燃烧弹! “诺!”虽然曹胖子对萧逸的这道命令是百分之百的不理解,“都要打仗了,还忙着提纯烈酒干嘛?”但想起当初梁百万的一再嘱咐,他依旧百分之百的去执行这道命令了。 剩下的人,每六个分成一组,日夜巡逻,周围山上所有制高点一律派人看守,一旦发现匈奴人的踪迹,白日生烟,夜晚举火,不得有误!说道最后,萧逸那张微黑的小脸上已经布满了杀气,打仗,似乎也没什么可怕的! “诺!……”众伙计齐声应道,将为兵之胆!自古皆是如此,只要上位者不害怕,那么底下人就绝不会胆怯! ………………………… 整个卧虎亭已经变成了一座大兵营,铁匠铺里的敲击声日夜未停,连弱小的妇孺们都忙着赶制干粮,搬运砖石,青壮们更是刀不离手,马不离鞍,连睡觉都睁着一只眼睛;可是匈奴人暂时没有来临,萧逸却遇到了自己一生中最大的宿敌,长着一双桃花眼的‘紫木公子!’ 原来老亭长担心匈奴人会有大队来袭,出于安全考虑,准备一旦卧虎亭守不住,就把老弱妇孺通过那座木桥撤退到盘龙河南岸去,所以特意派人请紫木公子前来商议,两亭本就是数百年的邻居,又都是军屯的后代,本应该守望相助才是,于是,在卧虎亭中,无愁居的大门口,两个命中的宿敌既是巧合也是命运安排的见面了。 有些人会一见钟情,有些人则恰恰相反,一见成敌!现在萧逸和紫木公子就都是这种感觉,两个从未谋面的人,在见到对方的第一眼,就感觉像是遇到了自己生命中的宿敌。 “阁下就是酿制出‘无愁酒’,短短时间就创下偌大一份家业的萧郎吗?”一身白袍的紫木公子风度翩翩,面容和煦,眼光却锐利如刀,看向无愁居的眸子中闪动着贪婪的目光! “不敢,一点产业温饱而已,何足挂齿,阁下就是威震‘盘龙亭’的紫木公子吧?”一身黑衣的萧逸深沉如水,目光犹如吞噬万物的黑洞,眼神中充满了警惕,对方给他的感觉很不舒服,上一次有这种感觉还是在河边碰到那头黑狼王的时候,危险,十分危险! “匈奴南侵,还望阁下小心谨慎,若事有不测,可渡河南来依附,我盘龙亭绝不会‘隔岸观火’的!”紫木公子的话看似和善,但‘依附’两字却大含深意,至于‘隔岸观火’四字更是一种**裸的胁迫。 “呵呵!多谢,我卧虎亭众志成城,早已固若金汤!”萧逸毫不示弱地继续说道:“请公子牢记,我们无愁居这里,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叉!” 呵呵,告辞! 不送! 没有多余的废话,两个都是聪明绝顶的人从对方的眼神中就明白了,我们之间不可能成为朋友,只会是龙争虎斗!只会是你死我活! 回到盘龙亭中,换了一身粉色衣衫的紫木公子侧躺在软卧上,开始慢慢的细品一杯‘无愁酒’,现在他越来越喜欢这种酒的滋味了,更甚至恨不得把这种‘酒’全吞下肚去。 一旁的心腹‘大肠管家’满脸疑惑的问道:“公子,匈奴人会来吗?我们真的要帮卧虎亭的人守住退路?” 紫木公子微微一笑,粉如桃花的面孔上不经意间媚气外露:“匈奴人一定会来的,忘记前段时间,我们家的商队偷偷向草原上走私了一批铁器和烈酒吗?我特意让商队四处宣扬,烈酒就是‘卧虎亭’出产的,野狼闻到了血腥味,怎么可能不来呢…… “至于卧虎亭最后的退路吗?哈!哈!哈!………………” 看着眼前笑得面如桃花的主子,平时也算心黑手狠的‘猪大肠’也不禁后退了半步,仿佛眼前的不是一个翩翩美公子,而是一条随时会择人而噬的毒蛇…… ** ... 正文 第四十五章狼来了 <><>狼的可怕之处不是在你遇到它的时候,而是在它要来而没来,却又随时可能出现的时候,恐怖的气氛压抑着卧虎亭所有的居民,镇子里铁匠铺制作兵刃的敲击声彻夜未停,那一声声的锤击犹如打在所有人的心头,紧张而凝重!这**不知有多少人无法入睡,战争才是人类最害怕的东西,**永远大于天灾啊! 四周破损的镇墙在紧急修复中,大量的砖瓦、石块都搬到了墙上,为了生存下去,所有人都爆发出强大的力量;与此同时为了更好的防御匈奴人,众人决定在北边四、五十里左右的山林一带设立巡逻岗哨,来卧虎亭这里是必经之路,因为这个任务十分危险,随时都有可能和匈奴人的前哨游骑兵遭遇,所以这个工作就由卧虎亭里骑术和箭法最好的张济、萧逸、大牛、马六四个人担任了。 清晨,萧逸很早就起**了,穿了一件皮匠给予的牛皮甲,两层厚的牛皮硝制好后,用铜钉密密固定,外面涂有厚厚的一层黑漆,既坚固又防潮,前后心关键位置还镶嵌了铜镜,防护力很强,又不影响手臂的灵活性,虽然样子朴实了一点,不过绝对胜在实用。然后戴上那张‘蚩尤鬼面’,纯镔铁打制的面具除了能跳傩舞用,更是一件很好的面部防御器具,带上弓箭、兵刃和大牛,马六一起,跟着皮匠张济去远处巡视,战争前的气氛,让三个年轻人都睡得不好,一个个全都顶着黑眼圈,看起来好像是三只‘国宝’一样! 五十里路,快马半个时辰就能赶到,这片山里植被茂盛,常有野兽出没,本来是众人闲暇时最好的狩猎场所,可是往日里祥和而安宁的树林,此时在众人眼中变得阴森而恐怖起来,每一只飞过的林鸟,或者是一只被马蹄声惊动的兔子,都能让他们紧张的举起弓箭,那种既希望遇到敌人,又害怕遇到敌人的矛盾心理,压抑的人喘不上气来…… 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四个人巡视了附近的每一个角落,没有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山林里依旧平静无事,匈奴人的踪影仿佛遥遥无期,可那种临战的气氛却更加浓烈,也更加折磨人了。大牛和马六二人已经明显的狂躁不安,甚至好几次听到一点动静就把手中的箭射了出去,结果射杀的只不过是林间奔跑的小兽而已,萧逸表面看起来还算沉着,只是一遍又一遍的擦拭着手中的凤翅镏金镗,只有如此才能减轻他心中的那种压力,反倒是皮匠张济,还是那副冷冰冰的样子,似乎对战前的气氛早就习以为常了,显然这是一个上过战场,杀过人的男人! 所谓的突遇,就是在双方都毫无准备下的碰面,这时候比拼的就是反应能力和战场上的决心,谁眼疾、手快、心狠,谁就占据上风! 三天后的中午时分,依旧没有发现任何匈奴人的踪迹,巡视了半天的四人小队松了口气,正准备下马休息一会时,突然一群飞鸟从远处的树林里飞出,纷纷惊慌的拍打着翅膀,仿佛受到了什么东西的惊吓,皮匠张济立刻抬起手示意大伙躲到树荫处,不要乱动,一双眼睛不停地扫描四周的树林,同时聚精会神的侧耳倾听,在遮挡物众多的山林里,有时耳朵比眼睛还要重要…… “哒!哒!哒!”随着一阵微不可察的马蹄声,很快从树林里钻出了一队骑兵,清一色肥壮的匈奴战马,马背上是五名身穿皮甲,身材矮壮,粗粗的脖子…… 还没等萧逸三人彻底看清对方的模样,身边的皮匠张济已经迅速抽出那张5石大黑弓,一箭射了出去,随着弓弦响动,对方一名骑兵应声落马,这时才听到皮匠的吼声:“是匈奴的侦查游骑兵,杀光他们!” 萧逸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迅速抽弓搭箭瞄准一名匈奴兵的脖子,一箭射去,疾速地狼牙箭带着破空之声正中目标,凭萧逸的眼力甚至能看清敌人脖子上喷出的鲜血,头一次杀人见血不但没让他产生丝毫害怕的感觉,反而从内心中涌出一阵阵的兴奋,似乎体内有一只嗜血的恶魔被唤醒了。 大牛和马六二人这时也反应过来,纷纷弯弓搭箭,片刻间又连续射杀两人,最后一名匈奴兵显然经验丰富,在刚才遇到袭击的第一时间就找到树木遮蔽,此时见同伴纷纷被射杀,毫不恋战,连忙打马向回飞奔。 “不能放走他,追!”皮匠大吼一声,第一个追了下去,众人立刻打马追随,已经见了血,就不害怕了。 匈奴人的战马显然更加精良,远不是皮匠等人的战马可比,追击的距离在不断被拉大,见此情景,萧逸一拍胯下‘白菜’的脑门,只听得‘白菜’一声如龙似虎的嘶鸣,猛然加速,犹如离弦之箭一样追了上去,片刻之间就接近了目标;正在亡命飞奔的匈奴人听到后面迅速追近的马蹄声显然吃了一惊,但常年的厮杀经验让他马上做出反应,抽弓搭箭,身体向后仰去,一箭射出,鸣镝之声划破长空,直奔萧逸的面门而来;早就和‘白菜’配合的天衣无缝的萧逸动作轻若猿猴,轻轻一个侧身就躲了过去,同时从马鞍边的挂钩上摘下自己的凤翅镏金镗。 速度无与伦比,在‘白菜’从匈奴人身边冲过去的一瞬间,冰冷的镗刃一扫而过,一颗满脸惊恐的头颅立刻向天上飞去,腔子中的鲜血飞喷而出,有一部分落在了萧逸的脸上,使那张‘蚩尤鬼面’看起来更加的狰狞恐怖,,那具无头的尸身在马背上又跑出去十几米才轰然落地…… 皮匠三人这时也拍马赶到,大牛和马六被眼前的血腥景象弄得脸色苍白,毕竟远距离用弓箭杀人和近身肉搏是两码事,后者的残忍程度远胜前者,不过,做为第一次上战场的新丁,没有胆怯的后退,也没被血腥味恶心的呕吐不止,已经算是表现不错了,新兵上阵见血,吓得尿裤子的也大有人在,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天生的冷血杀手! 至于萧逸,皮匠看着那张沾满鲜血的‘蚩尤鬼面’,微微点头,自己的眼光没错,在这个笑起来总是露出两个酒窝的少年内心深处,沉睡着一头嗜血的恶魔,而自己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头恶魔彻底的唤醒。 跳下马,皮匠开始检查那具无头的尸体,身上的皮甲关键部位都缀有铁片,明显比前面那几个匈奴兵的更加精良,又从箭囊里抽出箭支看了看,竟然全是铁制箭头。 皮匠阴冷的面孔立刻变得严肃起来,对边上三个战场新丁讲解道:“匈奴人冶炼技术落后,非常缺乏铁器和铸造师,大部分士兵使用的依然是在中原早已经淘汰的青铜箭头,甚至是用兽骨磨成的骨质箭头,只有百夫长以上的首领才用的起纯铁制箭头;而能派出一名百夫长当游骑兵,那就意味着,他们身后至少是一个匈奴千人骑兵队。” 听完皮匠的分析,萧逸三人的脸上同时变色,敌情出乎意料的严重,一千精锐匈奴骑兵,绝不是卧虎亭那数百老弱能对付的,必须马上撤离到河南岸去。 “把所有死尸拖进树林里藏好,血迹全部用沙土掩埋,把他们的马匹全收拢过来,估计用不了多久他们的大队人马就会杀到,我们马上回去报信”,皮匠果决的下令道。 一道狼烟在林间迅速升起,狼,终于来了…… ** ... 正文 第四十六章生离死别 <><>至少上千匈奴骑兵直扑卧虎亭而来! 当众人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全都变得脸色苍白,往年塞外发生灾害时,也会有零星的游牧部落偷偷的越过长城,前来汉地骚扰,但每次最多不过数十游骑而已,与其说是来抢劫,不如说是来偷窃、乞讨;可这次不同,上千成建制的匈奴精锐骑兵,这样强大的力量,绝不是一个小小的卧虎亭能对抗的,一个不好就是全镇被屠灭的下场,撤退已经成了现在唯一的选择。 与此同时另一个更加棘手的问题摆在了众人眼前,卧虎亭上千的妇女、儿童、老人,以她们的速度,没有三个时辰,根本跑不到盘龙河边,而另一边,虽然萧逸等人斩杀了匈奴人的游骑兵,可那也拖延不了多长时间,以匈奴骑兵的速度,估计一个时辰左右就会到这里,也就是说,必须有人留下断后,为妇儒们的撤退争取两个时辰以上的时间才成,而留下断后的结果必然是十死无生。 谁生?谁死?谁来用自己的鲜血争取那宝贵的两个时辰?命运又该如何抉择? 家有千口,主事一人,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老亭长,只要军命下达,无论生死,这里的人都会服从。 看着一双双期待的眼睛,老亭长感觉又回到了年轻时征战沙场的岁月,那时自己还是大将军麾下一名小小的什长,岁月无情,但老兵不死,握了握腰间跟随了自己一生的环首刀,它能给予自己无边的勇气。 “铁匠牛宏,你带人负责把所有妇孺护送过盘龙河,小心安置,不得有误。” “诺!”铁匠抱拳接令,立刻转身出去安排妇孺们撤退,没有依依惜别,也来不及推让,时间宝贵,现在的一分一秒都需要用鲜血换取,何况护送妇孺过河的责任同样重大。 “出尘子仙师也一起去吧,有你在,可以安抚人群的情绪。”老亭长双手抱拳行礼,眼中满是托付之情的说道,老道这些年来施药救人,威望极高,在百姓们的眼中与活神仙无异,兼且一身武艺深不可测,又精通医术,由他照顾这些妇孺们确实是不二人选! ‘出尘子’老道还是那副仙风道骨的样子,只是眉眼间多了一层淡淡的黑气,稽首行礼后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缓步来到了萧逸面,伸出那只已经枯老的手臂,轻轻的摸了摸萧逸的头,就像两人当初第一次认识时一样,老道的手还是那么温暖。看着眼前已经长成了八尺男儿的少年,老道就像是在端详自己平生最得意的一件作品,一双眼睛格外的明亮,好像要把眼前萧逸的样子永远的记住。 从穿越而来到现在,已经将近三年时间了,岁月洗礼,如今萧逸的头发已经长的很长了,因为还没有行过成人的冠礼,而他又不喜欢那种像两只羊角一样的少年童子髻;所以他的头发就一直随意飘散着,平时只是在额头上系一根丝带了事。如今看着老道要给自己整理发髻,萧逸知道,生死离别之际,老道是想提前给自己主持冠礼,于是虔诚的跪在地上,接受了这突如其来的男子成年冠礼。 事出仓促,既没有金冠,也没有发簪,老道只是轻轻的把萧逸的头发拢在一起,聚成一束马尾状,用一根丝带系住;随后又从怀里掏出一块玉佩系在了萧逸的额头上,玉佩只有红枣大小,晶莹剔透显然是块难得的羊脂美玉,上面刻有五只飞舞的蝙蝠,蝠与福同音,所以古人常以蝙蝠为吉祥之意,在五只蝙蝠的环绕中则是一个奇怪的“卍”字! “卍”字勘称是人类最古老的符号之一,无论是东方的佛教,道教,儒家,以及在西方文明中都屡屡出现,其真实的含义已经很难弄明白了,但所有人公认的一种解释就是吉祥、万福、万寿之意,以及有大智慧者! 心若冰清天塌不惊 万变犹定神怡气静 尘垢不沾俗相不染 虚空甯宓混然无物 …………………… 手抚其顶,在一片道家清心咒的梵唱声中,老道走了…… “恩师保重!弟子谨记!”看着老道离去的背影,萧逸知道,那个道骨仙风的羽翼再也不能庇护自己了,从此,长发束成马尾状,额系玉佩就成了萧逸的固定发型,无论是沙场征战,还是高居庙堂,终其一生,从未改变…… 卧虎亭里的所有的妇女儿童在老道的带领下向盘龙河边撤去,铁匠牛弘带着几十名手下的学徒各执兵器紧紧护送,撤走的都是些年轻的妇女和孩子,而那些年老体弱的人全自动的留下了,他们老迈的身体已经无法适应长途的跋涉,只会拖累撤退队伍的速度,就像自然界所有的物种一样,当灾难来临时,年老体弱的个体就会主动的舍弃自己,把生存的机会留给种族中那些年轻的个体,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去弱留强,适者生存!” 没有哭泣,也没有不舍得离别,人们默默的各司其职,做着自己该做的一切;在这个乱世中,一切都得为生存让路,包括感情。 “其余所有能拿起武器的男丁,和我一起,守卫卧虎亭!”目送妇孺的队伍撤离后,老亭长如同一头年老的雄狮,发出最后的怒吼。 “诺!……” 于此同时,三十里外的山林间,大队的匈奴骑兵正在隐秘行军,滚滚的铁骑就像洪流一样,势不可挡…… 左贤王刘豹看着手下的滚滚铁骑,格外的得意,这次自己部落的一万精锐骑兵进入长城后,迅速兵分四路,各处劫掠,收成极其丰厚,而自己则亲率一部直扑卧虎亭,在哪里,有香烈的美酒和大量的铁器在等着自己,如果运气好,还能抢一些美貌的汉人女子做奴隶,话说在刘豹的心里,可是对那些知书达理,貌美如花的汉家女子垂涎已久了。 正在刘豹志得意满的时候,一名手下飞骑赶来:“报左贤王大人,胡蛮百夫长带人前去探路,一直没有回来,我们派去搜索的人也没发现他们的任何踪迹。” 属下的报告把刘豹拉回到现实中,“胡蛮是自己手下得力的百夫长,沙场征战无数,经验极其丰富,绝对不会犯下不回来报告的低级错误,可他却真的没有回来,那就只有一个原因……他永远也回不来了! “不好!我们的行踪已经暴露了,传令三军,加速前进,目标---卧-虎-亭!” 如果大家喜欢这本小说,请给无愁投几张推荐票,谢谢!上帝与你们同在! ** ... 正文 第四十七章血战卧虎亭 1 <><>皮匠张济猜对了,镇子里的妇孺们撤离后,不到一个时辰大队的匈奴骑兵就出现在‘卧虎亭’城外,不过有一点他估计错了,来的不是一个骑兵千人队,而是整整三个。 当大群的骑兵呼啸而至时,就连从来都是一脸冷漠的皮匠,也变得满脸肃然。所有人都明白,现在已经不是守不守的住的问题,而是凭借这三百多老弱残兵能守多久的问题,如果硬打硬拼,估计半个时辰也坚持不住。 匈奴骑兵没有马上发起进攻,而是不停的围绕镇墙纵马驰骋,并发出阵阵怪异的呐喊,给镇子里的守卫者施加心理压力。卧虎亭的镇墙高一丈余,厚六尺,历经风雨早已经残破不堪,这几天镇子里的乡民虽然日夜抢修,也不过是把残缺的地方勉强堵住而已,此时在万马千军的包围中,犹如一艘在狂涛怒浪中颠簸的小舟,随时都可能粉身碎骨…… 左贤王刘豹很聪明,与别的匈奴贵族只知道抢东西不同,他更喜欢抢人,尤其是有手艺的工匠;抢来的东西总有用完的时候,而如果有了能制造东西的工匠,那么他就能获得源源不断的铁器,所以他希望得到一个完整的‘卧虎亭’,尤其是里面的铁匠。 卧虎亭中所有能拿得动刀枪的人都已经守卫在墙上了,面对千军万马围城,个个紧张万分,一些年轻的少年甚至已经浑身发抖了,但依旧紧握着手中的武器,燕赵男儿,只有战死鬼,没有投降人。而那些行动不便的老人们则二三人一组的端坐在卧虎亭的各处柴堆旁,他们现在反而是最镇静的人,一生的劳碌、一生的辛苦,此时都可以放下了,他们每个人手中都拿着取火之物,一旦卧虎亭失陷则一起点火,把自己和家园一起变成熊熊的烈火! 而此时萧逸正靠在镇墙上紧张中又略带一丝兴奋的瞭望,万马千军的场面,以前只能在电影大片里才能看到,现在却真真的出现在自己的眼前,哪怕是在敌人包围中,也依然让他热血沸腾,也许在他的内心深处一直都渴望着这样的厮杀…… 正当他被那种战前的压抑感刺激的想仰天长啸时,皮匠张济如鬼影般出现在他的身侧,同时递给他一张弓,一张奇异的弓! 弓一入手,萧逸就感觉到了不凡,弓身黑的闪闪发亮,质地紧密,竟然是金属打造的,上面两条栩栩如生的五爪蛟龙扭曲交错的缠绕向两端,龙口处连接弓弦,重量起码是普通骑弓的三倍有余,弓背内侧刻有‘绝影’二字。整张弓气势凝重,杀气内敛,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 “此弓名唤:‘绝影宝雕弓’,铜胎铁臂,坚不可摧,弓弦是用深山巨蟒身上的那根主筋绞成,力开5石,150步内,能射穿3层重铠,乃是世上一等一的杀器!”拍了拍萧逸的肩膀皮匠一脸郑重的继续说道:“善用此弓,莫让宝物蒙尘。”说罢转身回到自己的位置,做着战前最后的准备。 看着皮匠离开的背影,又摸了摸手中的绝影宝雕弓,虽然是第一次入手,却让他产生一种血肉相连的熟悉感,似乎冥冥中这张弓就该是自己的,而宝弓似乎也知道自己遇到了天命真主,弓弦处发出一声清脆的鸣响,宝弓在手,猎杀群雄…… 在阵阵的牛角号中,一名匈奴骑兵猛的从阵列中飞奔而出,一身铁甲寒光闪闪,看装束至少也是个百夫长之类的首领,在城墙百步外奔驰三次后,抽弓在手,回手一箭射出,鸣镝划破长空,正钉在卧虎亭的门楼正中位置,远处的其他匈奴人顿时齐声喝彩,犹如群狼嘶叫一般。 那名匈奴百夫长在百步外立定,这个距离在他看来是绝对安全的,汉人的弓很难射到这么远,至于弩箭那种杀器只有汉军的精锐部队里才有装备,小小的一个卧虎亭是不可能拥有的,再说了,就算是,百步的距离也射不准目标,此时用蹩脚的汉话向着城头大声喊到:“里面的汉人听着,大匈奴左贤王大人有好生之德,只要你们献出财物,出城投降,大人保证你们的性命安全,如若不然,破城之后,鸡犬不留……” 此时的老亭长正站在城墙的最高处,敌军压境的气氛不但没让他感到害怕,反而激起了他当年征战大漠时的豪情,临死之前还能痛痛快快的血战一场,刀劈匈奴,此生无憾了,侧身用豪迈的语气对身边的卖鱼老翁说道:“老伙计,亮旗!” ‘诺!’卖鱼老翁大步走上前,手中旗帜一展,一面黑色的大旗就在漫天的杀气中展现在城头上。军旗五尺大小,上书斗大的一个‘汉’字,旁边一行小字,‘大汉渔阳郡卧虎亭典农都尉’,汉朝文红武黑,因此军旗都是黑色,于此同时老亭长对站在自己身边的萧逸暗暗打了个射杀的手势。 收到手势,萧逸立刻抽弓搭箭,两只修长的猿臂一用力,一声轻喝,5石的绝影宝雕弓被拉成了半满月状,弓弦响如霹雳,一支狼牙箭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猛然射出…… 此时那名匈奴百户犹在大声劝降,箭簇直接从口中射入,穿颈而过,鲜血喷涌中,死尸跌倒马下,远处都在大声呼啸的匈奴骑兵瞬时间也是一片骚动…… 骑兵阵中一面黑色的狼头大纛旗下,刘豹本来正一脸自信的等着镇子里的人出来投降,在他看来,小小的卧虎亭在他的三千铁骑面前只有跪拜祈求的份,可瞬间被射杀的百夫长让他又怒又惊,怒的是一群汉人百姓竟敢对抗自己的大军,惊得是没想到对方一个小镇中竟然有射雕手的存在,要知道,百步之外,能准确命中移动的目标,而且强劲的箭簇穿颈而过,这只有射雕手才能够做到;而射雕手在大草原上也是极其稀少的存在…… 狼头大纛晃动,随着一阵低沉的牛角号吹响,匈奴兵开始发动进攻了,雷鸣般的马蹄声从东、西、北三面一起扑来,只有南面没有人马,围三缺一,匈奴人的战术很阴险,用求生的****镇子里的人从南面缺口逃生,而一旦到了宽阔的平原上,那就是匈奴骑兵的天下了,可以像追逐猎物一般随意的射击砍杀。 战马奔腾,瞬间便冲到了百步内,匈奴骑兵开始在马上疯狂放箭,箭头不断撞击着低矮的镇墙,守卫者不时的有人惨叫中箭**,其余的人则纷纷树起拆卸来的门板抵御,在弓箭的掩护下,一队匈奴兵俨如野狼一般,用套马的绳索套住城上的垛口,口咬钢刀,攀援而上,瞪着血红的眼睛,嗷叫着挥刀劈砍守卫者。而另一队匈奴兵则下马步行,一手举着宽大的牛皮盾牌,另一只手抬起一根粗大的原木,向镇子北大门猛冲过来…… 负责防守北门的正是萧逸,此刻他挥动着凤翅镏金镗,在城墙上奋勇迎战,镗锋过处血如泉涌,人头滚落,片刻间连杀十几人,身上的衣裳尽被鲜血染红,在他的带领下无愁居的伙计们也拿着手中简陋的武器奋勇杀敌,人人悍不畏死,一时间双方均是死伤惨重,喊杀声、惨叫声、兵器的碰撞声响成了一片……,激战中不时的有受伤的伙计抱着匈奴兵一起摔下城头,同归于尽…… 同时卧虎亭的守卫者开始疾速射箭试图阻止敌人靠近城门,但匈奴人的牛皮盾异常厚重,效果并不明显,那队匈奴兵很快冲到大门前,开始猛力撞击大门…… “咚!咚!咚咚!”在巨木的撞击下,本就陈旧不堪的大门立刻摇摇欲坠起来,里面的人虽然奋力抵挡,却无济于事,见此情景,已然杀红眼的萧逸大吼一声:“扔酒坛!” 瞬间,无愁居的伙计们在掌柜曹胖子的带领下冒着密集的箭雨,疯狂的向大门位置扔下几十坛最烈性的无愁酒,随着一阵浓烈酒香的散开,一支带火的狼牙箭从萧逸手中疾射而至,冲天的大火迅速淹没了大门附近的一切,数十名匈奴兵被烧的鬼哭狼嚎,满地打滚却依旧扑不灭身上的火焰…… “烈酒除了喝,还能点火用的!”射出火箭后,萧逸一手执弓,另一只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轻轻的自言自语道。 其他两边,大牛和马六带人也与敌军展开血战,64斤狼牙大棒舞动如飞,势如疯虎,打得攀墙敌军脑浆迸裂,尸体血肉模糊,自己身中数刀也毫不在乎,皮匠张济的连珠箭更是例无虚发,一箭一命,弓弦响如连环…… 终于,在守卫者悍不畏死的抵抗下,随着一阵低沉的号角声,死伤惨重的匈奴兵丢下满地的死尸如潮水般退去;虽然暂时打退了匈奴兵,可刚才一场血腥的攻防战,镇子里的守卫者也损失了三分之一还多,余者也大都带伤…… ** ... 正文 第四十八章 血战卧虎亭 2 <><>卧虎亭的城墙上,双方战死者的尸体重叠在一起,很多都互相死死纠缠着,分都分不开;残肢断臂被抛的四处皆是,一些血肉模糊的尸体甚至都分不清是汉家男儿的,还是匈奴勇士的,毕竟,双方的血都是红色的。没有人关注这些,幸存下来的人都在抓紧一切时间恢复体力,更有许多人用占满血迹手抓起干粮狼吞虎咽着,现在死去人的已经不重要了,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能吃一口就多吃一口,也许这就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口饭了 老亭长左肩上挨了一刀,深可入骨,渔翁正在给他裹伤,鲜血不断的涌出,连抓了两把炉灰才压住,见到满身血污的萧逸走过来,刚才北门的战斗他看的一清二楚,面前这个戴着‘蚩尤鬼面’的少年可谓智勇双全,指挥的异常得法,让他由衷的赞道:“萧郎好身手,真有万夫不挡之勇!日后若能征战沙场,定是一员堪比‘冠军侯’的少年英雄……” 能不能成为另一个冠军侯,萧逸暂时没有兴趣,不过再这么硬拼下去绝对不行,人全死光了也坚持不了两个时辰…… “老亭长,匈奴人势大,我们不可硬拼啊!” “你有何办法?”看着这个给卧虎亭带来无数奇迹的聪明少年,老亭长心中升起一丝希望。“简单,一个字--拖!”萧逸脸上又露出了那两个深深的大酒窝…… “里面的汉儿听着,我家大匈奴左贤王大人有好生之德,只要汝等交出财物,便可以从南门退走,我们绝不追赶!”城外再次响起匈奴人的喊话声,而且南门一带的匈奴游骑也全都撤走了,似乎真的给里面的人让开了一条生路。 原来刚才的攻击让左贤王刘豹损失了上百名精锐勇士,恼羞成怒之下,他一方面准备组织第二次猛攻,同时让手下喊话,想用诈术把里面的守卫者骗出来,只要对方走出城墙,来到平原上,立刻就会被自己的数千铁骑踏为肉泥;这个战术不可谓不高明,可惜他碰到的是一个比他更狡猾,也更加厚黑的萧逸。 “狼亦黠矣!”看过无数电影大片,而且熟读毛太祖语录的萧逸又岂会看不破匈奴人的诡计,好吧,你玩引蛇出洞,哥就给你来个将计就计,想到这里,大步走到墙边向下面喊道:“大将征战沙场,却不可失了军人的礼数,敢问对面是哪位勇士统兵?可敢阵前答话?” 刘豹认出了这个戴着恐怖面具的黑衣少年,刚才正是此人手持一件奇怪的兵刃,勇不可挡的斩杀了那些冲上城头的匈奴战士,而且,射死喊话那名百夫长的一箭也是这个黑衣少年射的,对于勇士,匈奴人总是特别敬重的,哪怕他是一名敌人! “在下乃是昆仑神护佑下的-大匈奴-左贤王-刘豹是也,城墙上的那名勇士,做为一名战士,你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职责,而今大军围城,众寡悬殊,尔等必败无疑,你们汉人有句话,识时务者为俊杰!本王乃是爱才之人,只要你肯出城归顺,我刘豹以昆仑神的名义起誓,不杀一人,不取一物!”也许是不想弱了自己‘左贤王’的名头,也许是真想招降城头上那名勇武少年,总之,刘豹开始答话了。 “呵呵!多谢左贤王大人抬爱,雄鹰飞翔于天空,野狼奔跑于原野,天生万物,各有司命,不知生于塞北草原的左贤王大人何苦跑到我汉家城池之下啊?”没有直接拒绝,也没有完全的答应,萧逸一边摸棱两可的回话,一边偷偷的向掌柜曹胖子等人打着手势,后者连忙带着伙计们偷偷的往城墙上搬运砖石、箭支,酒坛,抓紧这难得的时间做好战备工作。 什么是业务员?就是能把一句简单的废话,分解成十句听起来似乎很有深意的废话,不但能说得理直气壮、滔滔不绝,还能让客户听起来津津有味,而萧逸前世恰好就是跑业务出身…… 左贤王大人…… 尊贵的左贤王大人…… 大匈奴最为尊贵的左贤王大人…… 草原上的勇士、大匈奴的骄傲、最为尊贵的左贤王刘豹大人……,萧逸在不停地指东说西时,很自然的把喊话的音量慢慢的调低了。 无数顶高帽的戴过来,让刘豹听的如痴如醉,似乎跟眼前的黑衣少年聊天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就这样,时间在不知不觉中就过去了整整一个半时辰,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匈奴兵们刚来时的那股子锐气也慢慢的泄了下去……,而与萧逸对话的左贤王刘豹为了能听清楚那一大堆恭维的话语,不知不觉中向城墙方向越靠越近,200步!……180步!……150步!…… 正当这位左贤王大人以汉军降将李陵为例子,想要用高官厚禄,和一大片的草场,以及数不清的牛羊为**试图说服萧逸投降时,一名侦查游骑从远处纵马跑了过来,原来左贤王刘豹虽然年纪不大,用兵却非常谨慎,每次打仗都会派出大量的游骑兵侦查四周,以防不测。 “报左贤王大人,在南方十数里外发现大量妇儒撤退的踪迹”。马到跟前,游骑兵大声的禀报道。 “难怪这些汉人如此拼命,原来是一群护崽的野狼”,与此同时刘豹也意识到自己中了黑衣少年的缓兵之计,气愤的猛抽了一下手中的马鞭,迅速命令道:“朵歹千户,你马上带领所部千人队,向南追杀那些妇儒,记得多抓些奴隶回来,有了人质,我不信这些汉人不开城投降”。气归气,刘豹却保持着一名统帅的理智,马上想到了用人质破降敌军的计策。 “尊令!” 一名身材彪悍的匈奴千户跃马而出,吹响了手中的牛角号,很快一个千人队向南纵马杀去…… 发现匈奴人的兵马调动,萧逸就知道,自己的缓兵之计被识破了,在估算了一下自己和刘豹的距离后,大声喊道:“李陵虽得保富贵,然,遗臭万年,在下不才,愿效仿‘冠军侯’-霍去病,终有一日,马踏匈奴!”说罢,猛地双臂一振,用尽全身的力气将手中的绝影宝雕弓拉的弯如满月,一支狼牙箭以势不可挡的速度向150步外的刘豹射去…… 弓开似满月,箭走赛流星,任何人也没想到,萧逸竟然敢用弓箭狙杀150步外的目标,这样的距离,简直就像神话一样不可思议,连刘豹本人也被这不可思议的一箭吓得目瞪口呆,眼看着箭镞直奔自己的咽喉而来时,身侧一名忠勇的护卫大吼一声,合身扑上,将刘豹撞落马下,周围的其余众人惊吓的连忙围拢过来,大呼着:“王爷无恙吧?快,保护王爷!……汉人奸诈!” 等到摔的鼻青脸肿的刘豹再次爬上马背时才发现,刚才那名舍身相救自己的护卫已经被萧逸那支150步外袭射来的狼牙箭射穿了咽喉,一击毙命! “攻城!杀进去,鸡犬不留!”恼羞成怒的刘豹发出疯狼般的大吼! ** ... 正文 第四十九章血战卧虎亭 3 <><>一箭误中副车,萧逸失望的猛锤了一下墙头,不过还好,之前的血战,加上自己的一顿忽悠,已经过去一个半时辰了,现在就是匈奴骑兵追过去恐怕也晚了,妇孺们很快就能撤到桥南,自己等人一番舍生忘死的血战也就值得了,一切都按照计划顺利发展着,妇孺们只要过了桥就安全了。 “……除非?……桥!……盘龙亭,还有那个一双桃花眼的紫木公子!” 似乎想起什么的萧逸抬头向南方望去,蔚蓝的天空上云团朵朵,似乎在铺设一条通天的大道,而大道之下,一丝黑烟缓缓升起,慢慢的又变成了滚滚浓烟,黝黑的浓烟犹如一头吃人的猛兽般在空中随风飞舞…… 猛然意识到什么的萧逸迅速转头,身边的皮匠张济此时已经变得面无血色,显然他也知道这些黑烟意味着什么,而二人身后的老亭长此时已经是面如死灰,做为当地生活了几十年的土著,他太明白从卧虎亭到河边的距离和所需要的时间了,还有那浓烟升起的方向……,有人提前烧桥了。 “木桥!……盘龙亭!紫木公子!你…………” “哇!……”一口鲜血喷出,老亭长一头栽倒在镇墙上,没想到,万万没有想到,最后给他致命一击的不是面前的匈奴人,而是身后的汉人…… 于此同时,随着黑**头大纛摇动,城下的匈奴人开始了第二次攻城,马蹄铮铮,箭如雨下,在阵阵的喊杀声中,大量的匈奴兵又一次举着盾牌猛冲北门,一些特别彪悍的匈奴兵甚至口含弯刀,用手抠着镇墙的裂缝攀爬而上…… 虎吼一声,已经双目充血的萧逸挥动手中沾满鲜血的凤翅镏金镗,带领手下的伙计们开始了第二轮厮杀,石块、拆下的房梁、带火的烈酒、甚至是战死者的尸体都如狂风暴雨一般向下砸去;兵器的碰击声,拼杀的嚎叫声,刀砍入人体的沉闷声,更多的是人临死前的惨叫声……无数的鲜血染红了脚下的土地,既有敌人的,也有自己人的…… 半个时辰后,死伤累累的匈奴兵又一次被打退了,城墙上、垛口间、城门下双方的死尸像稻草一样随处堆积着,残肢断臂随处可见,一些尸堆厚的地方淌出的鲜血已经汇聚成了小溪,…… 萧逸的一身黑衣已经被鲜血染成了暗红色,手中的凤翅镏金镗却紫光大盛,仿佛对这顿人血大餐十分满意一般,皮匠张济那双如铁一般的双臂,此时因为频繁的拉动弓弦累的不停地颤抖,身边的大牛、马六、曹胖子等人身上更是伤痕累累;几人身后,无愁居的少年伙计们,只剩下二十几个了,…… 老亭长手中紧握着环首刀,坐在那面‘汉字’军旗之下,腹部受了重伤,被匈奴人的马刀豁开了道口子,虽然用白布紧紧的裹住了伤口,可鲜血还是不断得涌出,老渔翁则被斩断了双腿,奄奄一息的依靠在一堆酒坛旁,而那面黑色汉军大旗却一直毅力不倒,在微风中不断飘扬,而他们身后的老兵只剩下十几个了。 也就是说整个卧虎亭的守卫者,加上萧逸等少年,也不足四十人了。 “匈奴人马上就会发动第三次进攻,我们不能都死在这,必须立刻突围。”看了看萧逸身后的几十名少年,这些已经是卧虎亭最后的种子了,老亭长一脸决绝的说道:“匈奴人三面合围,只留南面缺口,看似是条生路,但依我看哪里却是一条死路,咱们这些人大半带伤,不可能都冲出去,如今之计,唯有我带领这些老伙计们向南冲杀,吸引开匈奴人的骑兵主力,你带着这些少年们趁机向北突围。” 老亭长的眼光很准,南边确实是死路,而北边虽然是左贤王的本队,看似危险却是目前唯一的活路,因为他们绝对料不到有人会从他的眼皮底下突围,这就叫灯下黑。 颤颤巍巍的伸出那只枯老的手,老亭长从怀里掏出一枚2寸见方的青铜印信递到萧逸手上,印信上的把手处是一只造型古朴的乌龟,龟者,长寿吉祥之物,故尔古人多用为印信造型,阳面上则刻着“大汉渔阳郡卧虎亭典农都尉印”,十三个篆文小字。 “孩子,这是朝廷所赐的印信,现在你就是新的亭长了……冲出去,……留点种子……日后重建卧虎亭!” “老亭长放心,日月为证,卧虎亭必然永存!”萧逸双目血红的接过印信,跪地发誓道: “呵呵!以后若是重建,别再叫‘卧虎亭’了,就改名叫‘无愁亭’吧,希望以后真的能无忧无愁!” 诺!…… 城墙上还存放着一些烧敌用的烈酒,卧虎亭能守到现在,这些烈酒功不可没,老亭长提起一坛仰头狂灌,烈酒入喉,犹如刀割火烧,却也甘冽无比,但更多的酒水却顺着身上巨大的伤口和鲜血一起流了出来…… 其余众人此时也纷纷最后一次饱饮这家乡的美酒,酒水顺着脸颊流下,带走一片片的血水……还有泪水…… “老伙计们,走,上路了!”悲壮的大吼一声,老亭长将手里的酒坛摔的粉碎,看了一眼身负重伤已经无法站立起来的老渔翁,说道:“兄弟,守护好咱们的军旗,老哥哥先走一步,给你探探路,咱们地府见!” “诺!……”虽然已经身负重伤,可老渔翁还是一丝不苟的行着军礼! 南门大开,老亭长带着剩余的乡民飞蛾扑火一样向着死路猛冲而去,却把那一线生路留给了萧逸等少年;城外的匈奴兵迅速吹动号角开始包抄、合围,惨烈的厮杀声阵阵传来…… “咱们也走!”紧咬钢牙,萧逸、张济等人借着老亭长用生命争取出来的时机,手提兵刃,带领剩下的二十几名少年,将卧虎亭里所有的战马聚集到一起,纵马直出东门,开始了真正的突围……,于此同时独自坐在城头,一直守护着军旗的老渔翁,放倒了手中的旗帜,点燃了身边堆放的大量烈酒,旗在城在,旗倒城亡!按照事先的约定,那些留守在城里的老人们,在军旗倒下的同时,也点燃了身边的柴堆,瞬时间,数十道火焰冲起,毅力了数百年的卧虎亭在一片熊熊烈火中化为了灰烬…… 此时刘豹正骑马立在自己的黑**头大纛之下,看着南门处最后数十名守卫者的拼死决战,这些汉人的英勇完全出乎他的预料,“汉人不畏死也!若长城之内的汉人都能如此,那这天下间还有我们匈奴人立足之地吗?这次深入汉地劫掠,到底是对?还是错啊?”想到可怕处,一股寒意不由自主的升上了他的心头…… 当战场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南边时,少年们如同猛虎一样从北门突然冲出,萧逸手持凤翅镏金镗一马当先杀入匈奴人军阵中,崩、拔、盖、压、挑、扎……镏金镗舞动的如同朵朵梨花相似,遍布全身,皮匠等人各挥兵刃紧随其后…… 虽然只有区区数十人,却杀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所过之处,衣甲横飞,血如泉涌,人头滚落马下,眨眼之间就杀的匈奴兵阵脚大乱,只要冲出这里,凭借对卧虎山周围熟悉的地形,他们很容易就能甩掉匈奴追兵。 见到自己手下数千勇士,竟然被几十个人杀的阵阵倒退,尤其是当先那名头戴‘蚩尤鬼面’的黑衣少年,所过之处,残肢断臂四下飞溅,手下竟无一合之将;眼看就要杀出重围,刘豹不由恼羞成怒,伸手抽出了自己的弓箭,做为大匈奴的左贤王,他同样也是一名勇冠三军的神射手! 正在奋勇厮杀的萧逸突然感觉巨大的危险向自己靠近,就犹如那次在河边碰到黑**王时一般,身上的汗毛孔都竖了起来,武者的本能让他急忙向左躲避,一枚箭簇贴着他的脸颊右侧飞了过去,在耳垂上擦出一道血痕;还没等他来得及调整好身形,第二支更加凶猛的箭簇冲着他的后心飞至,这一刻,萧逸感觉自己离死神如此之近…… 就在萧逸以为自己即将回归死神的怀抱时,一只大手猛地推了他的肩膀一下,箭簇贴着左肩飞了过去,却一下子贯穿了那只救命的手,转身一看,原来关键时刻是身边的皮匠用一只手换了萧逸一条命…… 于此同时,萧逸也发现了大纛旗下用弓箭偷袭自己的刘豹,挂好凤翅镏金镗,左手抽出绝影宝雕弓,右手拽出一支三棱透甲锥,弓开似满月,箭走赛流星,透甲锥直奔刘豹咽喉而去…… 眼见一点寒光闪动,刘豹吓得急忙低头躲避,带着疾风而来的三棱透甲锥瞬间射断了刘豹头盔顶部的簪缨,余力不消,向后一箭撞断了黑色大纛旗的旗杆,帅旗为一军之灵魂,旗帜一倒,四周的匈奴兵立刻大乱起来,萧逸等人趁机拍马继续奋力冲杀,终于冲出了包围圈,消失在茫茫的林野中…… (求推荐,求点击。求收藏,谢谢大家!) ** ... 正文 第五十章心之殇 <><>十月,本应是秋高气爽,河鱼正肥的季节,可在盘龙河附近的上空处却有无数的乌鸦在飞翔盘桓,不时的发出阵阵欢鸣声,似乎在庆祝一顿盛大的宴会,人肉大宴! 萧逸等人突出重围后,点齐人马,竟然只剩下区区的17骑了,而且几乎人人带伤,其余的全折在了突围的途中,来不及休整,即刻拍马向河边赶来,那里数百妇孺的命运一直牵挂在众人的心头。 离盘龙河边还有数里之遥的一片树林间,开始有尸体出现在众人的眼中,有匈奴人的,也有自己人的,看着那厮杀后的惨烈场面,显然铁匠牛弘带领断后的队伍在这里狙击过匈奴人的追兵,死尸从树林里、荒野上、一直延续到河岸边,原本清澈的河水此时已经被鲜血完全染红了,不时有死尸顺水漂流而下,河上那座木桥早已经被烧毁,只留下个别烧焦的木头残骸在岸边漂浮…… 众人开始不停地翻找,希望能找到个别的幸存者,没有,没有,……还是没有,一个生还者都没有,甚至连铁匠牛弘的尸首都没有找到,最后状若疯虎的大牛对着河水中漂流而下的尸体放声痛哭,众人随之无不落泪,这只留下断后的队伍用生命演义了汉家男儿最后的刚烈…… 虽然一路上尸首纵横,死状惨烈,却独独没有发现妇孺们的踪迹,很显然,当初这只逃难的队伍发现前面道路已断,后面匈奴兵又已追近时,万般无奈之下,使用了金蝉脱壳的计策,铁匠牛弘带领手下一路厮杀,把追兵成功吸引到了河边这条绝路上,而把生的希望留给了那些妇孺们。 皮匠张济一把拉起跪在河边嚎啕痛哭的大牛,匈奴骑兵随时可能去而复返,现在不是哭的时候,数百妇孺的生死尚未可知,必须立刻寻找,而附近能躲避骑兵追杀的地方无疑就是那座绵延数百里的卧虎山…… 众人立刻折返,向卧虎山方向奔去,果然在距离山脚下不远处,开始零散的出现了妇孺们的尸首,可以想象奔逃了近两个时辰的人群在逃到这里时已经是精疲力竭,不断的有人开始掉队,而匈奴兵却在这时发现了大队的踪迹,尾随其后的掩杀过来,看着眼前悲惨的情景,萧逸仰天长啸,他可以想象到那些手持弯刀的匈奴骑兵,是如何狂笑着在这片平原地区纵马追杀那些手无寸铁的妇孺的…… 越是接近山口位置,地上出现的尸首越多,等到了卧虎山脚下的入口处,这里已经被尸体堆满了,到处都是死人,既有女人们的,也有匈奴兵的,这里是进山的最后一处险要,只要过了这里,人们就可以依靠卧虎山里复杂多变的地形,和丰茂的植被掩护来躲避追兵了,显然在这个生死一线的关键地方,那些手无寸铁的女人们爆发过最后的抵抗,用自己柔弱的身躯阻挡了匈奴铁骑的冲击,而她们想要掩护的只能是那些孩子们…… “此仇不报,我誓不为人!”萧逸用手中的凤翅镏金镗划破长空,像苍天发出了自己的誓言,其余众人也纷纷用手中的兵刃划破面颊,用自己的鲜血见证了这一誓言。从来都是与人为善的萧逸发现自己从未如此的仇恨过一群敌人,或者说是一个种族,复仇的种子已经种下,匈奴人誓必要为今日的所作所为付出惨重的代价。 寻找幸存者的成了现在的唯一要务,终于在一片尸体堆积最厚的地方,发现了‘出尘子’老道的踪影;老道倒在一条鲜血汇聚成的小溪中,身上伤痕累累,胸前插满了匈奴人的箭支,显然老道一直在用自己衰老的身躯保护着身后的妇孺们…… 看着眼前悲壮的一幕,萧逸双目红的好似要滴血一样,他知道凭老道的本事,如果要单人突围,就是再多的匈奴兵也拦不住他,可他选择了与这些妇孺生死与共;小心扶正老道的身体,萧逸惊喜的发现,老道那满是鲜血的胸膛上还有着微弱的起伏…… 卧虎山,小道观里,上百名幼儿聚集在这里,在那些女人们的拼死掩护下,这些孩子侥幸的逃进了山区,萧逸等人用了半天的时间才在山涧、树洞、暗沟中把他们聚拢起来,白天的一幕给这些孩子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创伤,一个个小脸惨白,不时地发出低低的哭泣声,好在小道观里米粮还算充足,萧逸等人一边安抚孩子们,一边分发食物,算是暂时稳定了情况。 卧室中,‘出尘子’老道静静的躺在**上,苍白的脸上一丝血色也没有,只有那微微起伏的胸部证明着生命之火还没有完全熄灭;身上缠满了厚厚的裹伤布,涂抹着平时老道自己配置的最好的金疮药,只有胸部那里有三支粗大的箭簇还插在上面,射的太深了,已经伤及心脉,一旦拔出,老道恐怕立刻就会丧命。 厮杀了一天的众人都去疗伤了,只有萧逸静静的守在老道身边,摘下‘蚩尤鬼面’的他变得非常平和,一点也看不出白天哪个黑衣杀神的影子,反而像一个在守护自己最珍贵东西的孩子;回想着两年来在道观里的点点滴滴: 徒儿,想家了吗? 仙师,我不想出家! 你与我道家有缘啊! ……………… 从此以后你就是‘无愁子’了; 也无风雨也无愁! ……………… 卧虎山的夜色依旧是那么的优美,可阵阵的山风却吹不散那股浓重的血腥味,已经入睡的孩子们中不时的发出恐惧的惊叫声,显然他们还在白天的噩梦里苦苦挣扎;午夜时分,一直处于昏迷的老道在药力的作用下慢慢苏醒了过来,醒来的老道先是看了看四周,发现自己躺在道观的卧室里,又看了看**前满身血污的萧逸,在确认他并没有受伤后,一丝放心的笑容浮现在那张苍白的脸上。 “情况如何?”老道用微弱的声音问道。 “孩子们大都保住了!”略微犹豫了一下,萧逸还是说出了一个好消息,随后就闭口不言了。 “劫数啊!劫数!”以老道的智慧又岂能听不出这句话的幕后含义,孩子们大都保住了,换而言之,除了孩子,卧虎亭其他的一切全都毁灭了。 “是呀!劫数!不是一家一姓的劫数,而是整个天下的劫数!”数百年的古镇,无数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在一场战火中全化为了烟尘,熟悉历史进程的萧逸知道,这仅仅是这个乱世刚刚开启的一幕而已,在之后的数十年间,今天的一幕还会不断的发生、重复,军阀混战、三足鼎立、五胡乱华…… 萧逸第一次多战乱产生了深深的痛恶,而历史一再的告诉我们,要像停止战乱,唯有以战止战!用手中的兵刃杀出一个朗朗乾坤,太平盛世! ** ... 正文 第五十一章萧何的难题 <><>“无愁子!生老病死,乃是常事,一具皮囊而已,如今为师能兵解升天也是莫大的造化,只是可惜,没能看到你叱咤风云的那一天,为师的时间不多了,有些东西要交给你”,说着老道吃力的指着自己**下,“抬起那块青石板,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 四尺见方的青石板被萧逸轻易的搬开,出现一个古香古色的长形黑漆木箱,木箱密封的极好,还发出淡淡的清香味,显然里面放置了预防鼠蚁的药物;在老道的示意下打开后,里面出现两样东西,一本厚厚的册籍,上面有四个大字,《萧氏族谱》,看那已经变得暗黄色的样子,应该是数百年的老物,另有一个长条形的红色木闸,上面花纹古朴,同样密封的极严,却不知是什么东西。 “徒儿,你可知为师的出身来历吗?”老道用那只苍老的手轻轻抚摸着那二样东西,似乎在回忆着什么,而看向木箱的目光中竟带着浓浓的崇敬之情。 “徒儿不知!”萧逸从来没问起过老道的过去,就像老道也从不过问他的来历一样,这对奇怪的师徒就是这样,不知不问却又相互信任。 “呵呵!告诉你,为师的祖上就是大汉开国三杰之一的萧何丞相!”老道一脸骄傲的说道。 萧何!这个名字在大汉可谓家喻户晓。“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这句话就是汉王朝的建立者刘邦对萧何的最高评价。 萧何是汉高祖刘邦沛县的老乡,也是最重要的谋臣,从起事之初就跟随在刘邦左右,最为亲厚,秦朝末年,义军攻克咸阳后,他接收了秦丞相、御史府所藏的律令、图书,掌握了全国的山川险要、郡县户口,为取得楚汉战争的胜利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每次刘邦出征,他都留守关中,安抚百姓,巩固后方,以至于关中百姓只知道有萧何,不知道有刘邦;可以说如果那时候萧何封闭函谷关,自立为王的话,这天下最后到底归谁就真的很难说了,后来刘邦论功行赏,定萧何为首功,封他为酂侯,食邑最多,人称:开国第一侯! 同样因为威名太盛、功高盖主,以至于最后招来刘邦深深的猜忌,差点招来杀身之祸…… “徒儿,为师从未问过你得来历,但却早已把你看做自己的亲人,并把你得名字列在了《萧氏族谱》之上;老道一脸虔诚的轻轻那个册籍,第一页上写的是“大汉丞相‘文终侯’萧何”,后面则记载着这位开国丞相的一生事迹…… 另外在族谱封面的扉页上,有篆文书写着八个小字:“位极人臣,如之奈何?” 看那颜色古老的字迹,还有所出现的位置,再加上笔锋间所透露出来的深深的无奈,十有**就是出自萧何丞相的手笔,也只有他到达过那个位置,遇到过这样的疑问…… 而族谱的最后一页上赫然书写着:“萧氏第38代嫡孙,萧逸,字无愁!” 抱着《萧氏族谱》,老道的一番良苦用心,让萧逸泪如雨下,自从来到这个世界,虽然身边围绕着大量的朋友。可他的内心里却无时无刻不是孤独的,尤其是过年时,别人都有家可归,有家可思,而他的家乡又在哪里? 如今,他也找到家了,找到了自己的归宿感,就在这本族谱之上,他是大汉开国丞相萧何的后人! 也是从这一刻起,萧逸彻底告别了从前,融入到东汉这个时代…… “孩子,别哭了,从此以后你就是萧氏的族人,同时也是我萧氏一族的族长了!” 老道的气息越发的微弱,勉强的指挥着打开了那个暗红色木匣,一口长剑静静的躺在里面,黝黑色的剑鞘很是古朴无华,拔剑出鞘,三尺半长的剑锋比普通的宝剑要长的多,却没有丝毫的光彩,反而呈现出一种内敛的暗红色,剑身上也没有丝毫多余的装饰品,只有几道古朴、神秘的花纹显示着它的不凡,剑刃之上红色最为浓重,甚至还有淡淡的血腥味传来,那种味道已经渗透了剑身,似乎还有无数的冤魂在上面环绕、哭泣,让人不寒而栗…… 昔日这天下有三口名剑: 第一口是‘天子之剑’,名为-白虹紫电,非天下共主不能执掌; 第二口是‘宰相之剑’,名为-龙泉大阿,乃是王佐之才者方能佩戴。 最后一口就是这柄‘元戎之剑’,也是杀戮之剑,老道摸着那修长的暗红色剑身继续说道:“它的名字就是‘血浪斩蛟’! “传说中天下的诸侯都是云梦沼泽中的巨蟒所化,身上都带有一丝龙气,从而进化成为蛟龙;它们彼此之间互相征伐,吞噬,败者化为尘土,胜者则收聚所有的龙气,最后化为真龙之身,君临天下! 而此剑就是那斩杀蛟龙之剑,此剑一旦出鞘,必然伏尸百万,血流漂杵;而它的上一个主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淮阴侯--韩信元帅。 自从韩信登台拜帅以后,手持此剑,数年之间,率军出陈仓、定三秦、擒魏、破代、灭赵、降燕、伐齐,直至垓下全歼楚军,每战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无一败绩,天下英雄莫敢与之相争! 战后为了酬谢大功,汉高祖刘邦除了高官厚禄外,还曾经许诺他五不死:“既见天不死,见地不死,见光不死,见铜不死,见铁不死!” 可惜,当皇帝想杀一个人的时候,总是能找到理由,‘兵仙’韩信因为功高震主,最后被吕后骗进‘未央宫’的钟室内,以毛毡裹其身,在上不见天,下不见地,外不见光的情况下,被一群侍女用竹枪刺杀……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呵呵!结果这把剑就落到了萧氏一族手里,萧何丞相昔日留有遗言,“日后若九州分裂,群雄四起之时,可将此剑取出,赋予天资绝世之人,平定乱世!” “如今大汉江山倾颓,天下大乱就在眼前,现在为师把这把‘血浪斩蛟’剑赐予你,希望你善用此剑,还一个朗朗乾坤!”说到这里老道的眼中爆发出最灿烂的光芒,明亮的犹如两盏明灯,竟然慢慢支撑着坐了起来,手臂也突然变得苍劲有力起来。 亲自将斩蛟剑挂在萧逸的腰间之后,老道一把握住插在自己胸膛上的箭杆,猛地用力拔出,鲜血飞溅,随即将沾满鲜血的箭簇放到了萧逸手中,用一种仿佛带有某种魔力的声音说道:“为师还有遗愿你要牢牢记住: 第一支箭:如今天下即将大乱,希望你能出山辅佐名主,平定乱世,还天下一个太平!” 第二支箭:平定天下难免会四方征战,希望你能保留最后一丝清明,尽量的少杀戮天下生灵。 第三支箭:如今道门衰落,日后希望你能给道家留下传承,不要忘记你道家弟子的身份。 此时老道的伤口已经流不出任何鲜血了,全凭着一股精神力在做最后的支撑,看着那双光芒灿烂的眼睛,萧逸泪如泉涌,双手接过三支沾满鲜血的箭簇,双膝跪倒,以头触地说道:“弟子‘无愁子’谨记!” 最后的灿烂过后,就是无声的消亡;老道的目光开始变的涣散,瞳孔中的生命之火慢慢的熄灭,用微弱的声音说道:“如果处在萧何祖先的位置该如何呢?” 也许是在问萧逸? 也许是在自问? 也许………… “位及人臣,如之奈何?” 这个问题不但困扰了萧何丞相,也困扰了萧家列代子孙,更是困扰了天下无数走到那个位置的英雄豪杰,位极人臣,功高盖主,进退不得,一脚天堂,一脚地狱…… 虽然知道不一定是在问自己,但萧逸还是毫无犹豫的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答案:“能辅则辅,如其不才,取而代之!” 老道死了,不知道他最后是不是听到了萧逸给出的答案,但脸上却出现了一丝满足的笑意,相信他是了无牵挂的走的…… ** ... 正文 第五十二章驱虎吞狼 <><>没有华丽的葬礼,也没有贵重的棺木,一堆干柴,一团烈火,就是葬礼的一切了;卧虎山下,盘龙河的一条支流旁,老道的遗体正在这里火化,熊熊的烈火结束了尘世的一切,这里就是当初老道捡到萧逸的地方,现在又变成了萧逸为老道送别的地方,一来一往,也许这就是两个人的宿命吧! 燃烧后的灰烬随着河水流淌向远方,最终会重新融入这片大地,没有眼泪,也没有哭泣,生亦何欢,死亦何苦!萧逸脱下一身沾满血污的黑色战袍,在漫天的星光下又一次沐浴着这里秋季的河水,本来应该清爽的河水此时却让人感到彻骨的寒冷…… 清洗干净的萧逸重新换上了一身混元八卦道袍,脸上又恢复了往日那种和煦的微笑,与突围时满身血污的样子完全判若两人,谁也不会相信,此时这个满脸笑容和蔼可亲的小道士,就是白日里在战阵上头戴‘蚩尤鬼面’,手持凤翅镏金镗,杀人如麻的黑衣勇士!可一旁的皮匠、大牛等人却感觉他的笑容是如此的恐怖,仿佛那个阳光灿烂的萧逸已经随着河水一起流走,走上岸边的只是一头披着萧逸人皮的恶魔…… 老道被送走了,孩子们也送走了,掌柜曹胖子拿着一封萧逸的手书,带着剩下的十几名伙计护送着那些孩子们连夜抄小路向蓟县去了,在哪里,梁小鱼会妥善的照顾这些孩子。 该走的都走了,下一步,就该以血洗血了! 卧虎山顶,萧逸仔细的观察着山下的情况,匈奴人的大营像头猛虎一样,卧在山脚下,而河对岸的‘盘龙亭’则像一头嗜血的饿狼,用阴谋诡计,吞噬了无数妇儒的血肉…… 大牛等三人在身后环立着,皮匠张济的右手裹着厚厚的伤布,锋利的箭簇射断了手掌的主筋,养好以后虽然还能勉强的穿衣、吃饭,像个平常人一样生活,却再也拉不开五石的强弓,射不下天上的巨雕了。 射雕之士需要的是手、臂、眼、心、体全力配合,缺一不可! 面对如此之大的创伤,皮匠却一脸的淡然,他相信,这头用无数鲜血为代价唤醒的少年心中的恶魔,会让自己一切的付出都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萧郎,敌人势大,我们只有区区四个人,这大仇如何能报?”大牛在一旁瞪着血红的眼睛问道。 所有人中,萧逸一向以足智多谋见长,给大家创造出无数奇迹,现在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身上了。 回头看了看身边的三人,又掉头看了看山下的匈奴军营和河对岸的盘龙亭,萧逸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边残存的血迹,微微的一笑,笑的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然后摸了摸鼻子说道:“驱虎吞狼!” 一番低语后,萧逸穿着道袍面带微笑地向山下的匈奴人军营走去,留下三个被疯狂计划惊得目瞪口呆的人…… 山下,军营地旁的荒地上,匈奴人正在成堆的焚化战死者的尸体,整个军营的气氛低沉的让人压抑,不时有伤兵发出惨痛的叫声,白天的一战,可谓是两败俱伤,一旦失去这些强壮的男人,那些留在草原山的妻儿老小是无法渡过寒冷的冬天的,一时间,悲哀而低沉的草原歌声开始在营地中四处响起…… 左贤王刘豹正坐在大帐中大口的喝酒,那只被射断了簪缨的头盔就摆在脚下,面前的火堆上放着一只烤熟的野兔,匈奴人出战从不带粮草,所过之处,一边劫掠,一边行猎;匈奴人有一句谚语:“只要有一把盐,荒野中就饿不死真正的匈奴人!”可以说荒野中的飞禽走兽就是他们最大的粮仓。 烈火一样的酒入喉之后在胃里升起阵阵的暖意,这种酒本就是自己的目标之一,虽然喝着美酒,可刘豹却郁闷异常,今天的血战付出了伤亡数百勇士的惨重代价,所得却非常有限,那些顽强的汉人宁可把家园烧成一片废墟,也不愿意成为自己的奴隶……,军营中低沉的歌声让他很是烦躁,匈奴人只认可胜利者,这次劫掠自己损兵折将,回去之后不知道又要面对多少的责难,左贤王的宝座恐怕也会摇摇欲坠,白羊王的忠告再一次回响在耳边,汉人,真的不可战胜吗?不,自己是草原上的雄鹰,是大匈奴的勇士,自己还要再赌一次! 当手下人来报说,营门前有一名道士求见自己时,已经喝的微醉的刘豹愣了一下,因为常年依附汉室,双方的文化交流频繁,所以南匈奴部落对道士这种和萨满巫师类似的职业还是知道一些的,这也是营门守卫肯进来传报的原因之一,对于神灵的使者,草原人都格外的尊重。 “请那位仙师进来!”显然,刘豹也是一名虔诚的奉神者。 在大帐门口,侍卫对来者进行了搜身,确定没携带任何兵器后,一名身穿混元八卦道袍,手持拂尘,满脸笑容的小道士出现在左贤王刘豹的面前。 “无量天尊,贫道参见大匈奴左贤王殿下!殿下万安!” 原以为是个仙风道骨的老道,没想到进来的却是个年纪轻轻的小道士,来者身高八尺,微黑的面容却也长得眉清目秀,一身混元八卦道袍,手持拂尘,极为标准的道家礼仪,倒是很像一个出家人。 “无需多礼,小仙师请坐!”不论道士大小,都是神灵的使者,刘豹说话的同时也在用锐利的目光看着面前的小道士,当目光扫到那张微黑的小脸时,也许是烈酒的作用,他竟产生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小仙师如何称呼?来此不知所为何事?”晃了晃头,甩去了酒精让自己产生的幻觉,刘豹开口问道。 “无量天尊!贫道法号‘无愁子’!此来乃是为左贤王殿下送礼而来。” 听到送礼,刘豹来了一丝兴趣,不过看到对方除了手里的佛尘之外身无长物,不由得好奇的问道:“不知小仙师要送我何物?” “左贤王乃是匈奴人中有名的勇士,做为草原上的雄鹰,难道只满足于一只小小的野兔吗?”看了看火架上的野兔,小道士指着南方用充满**的语气继续说道:“河南岸就有一只硕大的肥羊,远胜野兔百倍,难道大人无意猎取吗?” “河南岸?盘龙亭!” 对于南岸盘龙亭的富庶,通过草原上来往的商队,刘豹早就有所耳闻,不过…… 我们匈奴人有句古语:“千羊在望,不如一兔在手!”说着刘豹拔出弯刀,从火堆上割下一片肥美的兔子腿塞进嘴里继续说道:“看到的东西远不如吃到自己嘴里的更实际。” “大王所虑者就是那条水流湍急的盘龙河吧?”小道士笑得似乎更加灿烂了。 “没错,我们大匈奴的勇士都是草原上最好的猎手,可再勇猛的狼王也无法下水去捕捉河对岸的猎物;何况那盘龙河水流湍急,暗礁密布,小船根本过不去,而本王是没有时间等在这里造大船的。” “贫道有一计,可以让大王您的兵马**之间安然过河!” “哦?不知道小仙师想要得到些什么?”刘豹很聪明的没先问计策,他知道世上没有白白得来的猎物,任何东西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无量天尊!左贤王果然是聪慧之人,大王应该知道,汉地自己黄巾起义之后,朝廷恼怒我道家,四处追捕道士,无辜被杀者不计其数,贫道希望事成之后能随左贤王一起去草原上居住,不知可否?” 黄巾起义的事情刘豹还是知道的,那大贤良师张角借助道家的名义蛊惑百姓,举旗造反,为此汉室朝廷四处缉拿道士,不问良莠,一律正法,因此误杀者不计其数。 对方想去草原避难,寻求自己的庇护,倒也是合情合理……而且,南岸富庶无比,若是能趁着汉庭还未反应过来之前,抢上一把,然后立刻返回草原…… “好,本王答应你,若你真有办法让本王的兵马**之间度过盘龙河,那我不但带你回草原,而且还会给你在草原上盖一座道观,出资供养你。” “如此多谢大王了,贫道的计策很简单,盘龙河上虽然没有大船,可在各个支流之中却有不少打鱼的小船,大王可以派人收集小渔船,同时砍伐树木,打制木板,然后用铁索将渔船连接成一体,上铺木板,如此人马都可以坐在其上,从河流上游水势最缓慢的龙首坡一带顺流而下,连锁船体积庞大不惧风浪,就是被暗礁撞毁一两处也无伤大碍;只要过了河,凭匈奴勇士的骁勇,拿下盘龙亭如探囊取物一般!”趴在刘豹的耳边,小道士鼓动如簧之舌开始诉说自己的计策。 刘豹的眼睛越听越亮,听完又沉思了片刻,反复推敲了一番,发现没有任何漏洞以后,将手中弯刀猛地插入地下说道:“此计可行!” “本王渡河去南岸狩猎,不知仙师您呢?”草原猎手的狡猾让刘豹问出了最后一个疑问。 “贫道愿意留在大王的营帐之中,等大军凯旋归来!”小道士的目光真诚无比,似乎还带着非常的喜悦。 看到眼前这个仿佛人畜无害的小道士愿意留在自己的军营中,刘豹最后一丝疑虑也放了下来。“传令三军,派出骑兵收集渔船,准备铁索,建造连锁船,明夜子时过河劫掠盘龙亭!” ** ... 正文 第五十三章烈焰焚敌 <><>匈奴兵的办事效率很快,迅速从盘龙河周围的各个支流水域的小渔村中搜集到数十艘渔船,并顺手抓回一些渔夫做为驾船之用。 不过左贤王刘豹这次并没有投入自己的全部兵力,就像草原上的狼王不会把所有的狼崽都放到一个窝里一样;首先,船只的数量并不足矣承载他的三千人马,何况人多目标容易暴露,不利于偷袭作战,其次,这次来汉地劫掠必须速战速决,所以他让手下的一名千夫长率领一半的人马带着前期抢劫来的货物和奴隶先回草原去了。 没有了辎重的拖累,不但可以加快行军的速度,而且大张旗鼓的撤走部分人马还能迷惑河对面盘龙亭的守卫,让他们丧失警惕性;何况只要过了河,对付一个小小的盘龙亭,一半人马足矣! 与北岸已经化为一片焦土的卧虎亭相反,此时南岸的盘龙亭却是生机盎然,在高处的一座瞭望台上,一榻,一壶、一盏,长着一双桃花眼的‘紫木公子’正在自饮自酌,眼前汹涌的河水给了他足够的自信,数百年来盘龙亭在河水的保护下一直稳如泰山,何况自己手下还有数百名装备精良的门客、家丁,盘龙亭的城防又坚不可摧,如今‘隔岸观火’的计谋已经成功,卧虎亭已经不复存在了,一切似乎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河北岸匈奴人的营地中人喊马嘶,正在向北撤退,就像过境的蝗虫一样,虽然会吃光所有的绿叶,却带不走脚下的土地;很快他就会派出人手接管北岸全部的土地,在那里建立起一个更大的交易市场,汇聚出无数的财富,而不同的就是,这些东西的主人会变成他‘紫木公子’! “什么无愁居?什么鬼面萧郎?还不是被自己用计谋玩弄于鼓掌之间,我‘公孙紫木’才是盘龙河两岸唯一的霸主!” 想到这里,紫木公子得意的仰天大笑,那种智珠在握的感觉让人格外的迷醉,“传令下去:亭中一律张灯结彩,今夜大罢酒宴,犒赏所有管事、门客,护卫,另外亭中所有仆人赏肉二斤,酒一斤,钱五贯。” “诺!谢公子厚赏!”周围的所有门客、护卫、仆人全都下拜称谢。 紫木公子此举既是犒赏自己的一众手下,也是要炫耀一下自己的睿智;古人有云:“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谁人知之?”而低调,从来不是他紫木公子的风格。 当天夜里,整个盘龙亭红灯高挂,大厅两侧里摆满了手臂粗的牛油蜡烛,不时闪动耀眼的火花把大厅照的亮如白昼,大厅正中十几名美丽的歌姬在翩翩起舞,细嫩的腰肢,粉白的皮肤吸引了无数男人的目光,各种山珍海味像流水一样端了上来,无数的庄丁、门客都围绕在紫木公子面前大献殷勤之词…… “公子才智无双,我等拍马难及…… 公子文武双全,日后必成大器…… 我等为公子贺,为盘龙亭贺,为公孙家贺……” 耳边听着无数的阿谀奉承之词,杯中倒满了琼浆美酒,在朦胧的灯光下看着眼前婀娜多姿的舞娘,幻想着日后风光无限的日子,紫木公子终于彻底沉醉了。 “少年得志,春风得意,美女在怀,醇酒在杯,谁能不醉……” 午夜时分,当整个盘龙亭都陷入一片狂欢时,三十里外,在水流较缓的上游龙首坡处,经过一日**的赶工,一片庞大的连锁船已经建好,数十条大小不一的渔船已经搭配完毕,并用绳索紧紧固定在一起,上面铺着宽阔的木板,在湍急的水流中,铁索船果然稳如平地一般。 左贤王刘豹平时治军极严,这次偷袭更是小心谨慎,河边上千名匈奴兵人人口含小木棍列阵以待,连马蹄都用小块的羊皮包好。整支队伍就这样鸦雀无声的等待着,就像一群随时准备出发狩猎的草原狼,既凶狠狡诈,又有足够的耐心…… 盘龙河水依旧像往常一样静静的流淌着,河岸边的草丛中,大量的草虫在欢快的鸣叫,这正是它们一生中最得意的时刻,却丝毫不知道一旦深秋季节结束,寒风吹临大地之时,就是它们丧命之日;夏虫不可语冰,而人类又能比虫子强多少呢?此时下流处的盘龙亭里一片繁华之色,像一颗红的熟透了的果实,等着人去摘采。 夜色已深,明月也已被乌云遮盖,出击的时候到了,随着左贤王刘豹一声令下,所有匈奴兵陆续的开始登船,趁着漆黑夜色的掩护,在那些被钢刀威逼的渔夫们的小心操纵下,船队缓缓地向南岸驶去…… 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盘龙亭临河的北门城高池深,壁垒森严,且有重兵把守,相反的在南门位置由于通商的需要,不但地势平坦,而且守卫十分稀松,加上紫木公子今夜犒赏所有属下,仅有的几名值夜家丁也喝的酩酊大醉,彻底放松了警惕,所以当匈奴兵顺利登陆南岸,并一路谨慎小心的摸索到南门附近时,里面的人毫无察觉…… 滔滔的盘龙河水和坚固的城堡给了他们太多的安全感,可他们却忘了,这个世界上没有翻不过的高山,没有渡不过的河流,更没有攻不破的防线! 城墙上的值夜人迅速被匈奴神箭手射杀,几名身手矫健的勇士顺着套上女墙的绳索攀援而上,神不知,鬼不觉中,盘龙亭的大门被悄悄地打开,面对如此富裕的城镇,千余名匈奴兵就像冲进羊群的饿狼一样,手执弯刀,瞪红了双眼,疯狂呐喊着冲了进去…… 很快原本一片寂静的盘龙亭里四处都响起了厮杀声,惨叫声,尖叫声……,火光晃动,浓烟迅速升起,无数的建筑被烈火焚毁,无数的鲜血流淌在地面上,和之前‘卧虎亭’的遭遇是何等的相似,因果循环,只不过昨天的看客成了今日的主角。 志得意满的紫木公子在一片阿谀奉承声中喝的大醉,酒后兴致高涨的又和两名小妾颠鸾倒凤一番之后,此时正左拥右抱的在温柔乡里做着最香甜的美梦,对外边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 随着外边冲天的火光升起,“当!”的一声巨响,卧室的门被人从外边一脚蛮力的踹了开来,披头散发的‘大肠管家’疯了一般从外面冲了进来,来不及言语,一把掀起鸳鸯锦被,顾不上两名**外泄中大声尖叫的小妾,强行扯起还在昏睡的紫木公子,又顺手抽出挂在**头的‘破军’宝刀就向外猛跑…… “公子快走,匈奴兵突然从南门杀进来了,庄中各处皆以失守……”大肠管家一边使劲晃醒还处于半昏迷状态中的紫木公子,一边大喊到。 不可否认,无论再坏的人,总有人性上闪光的一面!虽然平时‘大肠管家’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可谓坏的头顶长疮,脚下流脓,但此时的他却像一头忠心护主的恶犬一样,面目狰狞的手持短刀拼命的向外冲杀…… 四处闪动的匈奴兵劫掠的人影,这群草原狼正是被自己用铁器和美酒引诱来的,现在无数的房屋被烧毁,自家百年的积蓄被抢掠一空,自己的小妾们被匈奴兵像货物一样扛在肩头……,看着眼前的一切,已经清醒过来的紫木公子彻底呆傻了,‘隔岸观火’变成了‘引火烧身’,他那颗骄傲的心被踩的粉碎,一切的计谋,一切的幻想在熊熊烈火中全部倒塌;就像一具行尸走肉一样被‘大肠管家’拉着向外跑去,一切就像是一场噩梦,只是梦境太真实了,…… 公孙家内宅中,那几间总是充斥着浓重汤药味道的房屋里,此时紫木公子的父亲,公孙家的老主人却显的格外淡然,平日里总是卧**不起的他,今天里难得的精神抖擞的坐了起来,当昨天他得知’卧虎亭‘毁灭的消息时,就已经有了一丝不好的预感,家族中那条流传了数百年的祖训不时的浮上心头: 盘龙卧虎,同根同源; 阴阳相济,荣辱与共; 仙人封印,紫木神桩; 烈焰焚城,孽龙出世! 知子莫如父,自己的这个儿子,天资聪慧,却又心胸狭窄,性奸诈,爱玩险,自从把家业交给儿子的那一天起,他就料到迟早会有这一天了;看着屋外冲天的火光,听着庄子里各种惊慌的叫声,唯有无奈的留下一声长叹:“聪明外露之子不保家呀!” 与此同时,盘龙河河北岸,匈奴人军营里,‘无愁子’道长正在大帐中耐心的端坐,清心咒一遍一遍的念着;直到看到南岸升起滔天的火光时,微黑的小脸上终于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两个深深的酒窝无比的明显…… 习惯性的摸了摸鼻子,起身脱下外边的混元八卦道袍,露出了里面一身纯黑色的紧身衣,八尺高的身躯越发的矫健了,轻松地扭断门口几名匈奴守卫的脖子,并在营地后边的草堆边留下了一根长长的盘香后,无愁子道长悄悄走出了营盘…… 随即一声嘹亮的口哨响起,从远处的夜幕中迅速冲过来一团黑影,快如奔雷,急如闪电,来到‘无愁子’身边后将大头探到他的怀里亲热的蹭着,正是千里墨烟驹--‘白菜’;翻身上马,萧逸向盘龙河上游的位置飞奔而去,那里还有一顿大餐在等着他开席…… ** ... 正文 第五十四章孽龙出世 <><>**的劫掠,**的火光,天色微亮时,满载而归的匈奴兵开始撤退了,车上载钱粮,马后载妇女,被他们光顾过的盘龙亭就像蝗虫过境一般,啃食的格外干净,大量的木制建筑物还在熊熊燃烧,而无数镇民的鲜血则成了它的陪葬品…… 盘龙河边的一片荒地里,两个满脸血污的男人正在慌不择路地逃窜,正是紫木公子和他的管家‘猪大肠’,昨夜在混乱之中二人倚仗着熟悉道路,加上大队的匈奴兵都忙于抢掠财物,又倚仗着手中宝刀之利,连杀数人,这才侥幸逃了出来。 紫木公子身上仅披着一件满是烧洞和污垢的锦袍,丝毫不见了往日**倜傥的模样,与昨天夜宴时志得意满的样子判若两人;一边跑一边嚎啕大哭,家宅、财产、妻妾、奴仆,一切的一切,**之间全没了……,一旁的大肠管家则手中紧握着‘破军’短刀,忠心耿耿的护卫着,还不时地四处瞭望,生怕匈奴的游骑兵追来。 此时的‘紫木公子’就像一条丧家之犬一样,他无论如何也不想明白,那些草原上出身的匈奴兵,是如何渡过水势湍急、暗礁密布的‘盘龙河’,又轻而易举的攻破他的家宅的,那可是百年来从未失陷过的堡垒呀…… 怀揣着所有疑问,二人继续向荒野密林深处逃窜,现在他们只有一个念头,跑的远远的,至于盘龙亭里其他人的死活已经彻底顾不上了,直到二人跑到上游一处高坡上时,透过浓密的丛林,恰巧看到满载而归的匈奴人陆续的登上停靠在河岸边的黑压压一片的铁索船,谜底才被揭开。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已经状若疯狂的紫木公子嘴里一边不停地说着这句话,一边用手猛捶着一片长满钩刺的荆棘,直捶地血流满臂,现在只有**上的痛苦才能让他冷静下来,恢复平时的理智,同时另一个疑问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谁想出的铁索船渡河的妙计,匈奴人?绝不可能!那些马背上长大的野蛮人根本就想不到这些,那还能有谁?……还有谁?” 在盘龙河方圆数百里只有两个聪明人能想出这样的计策,“一个是他紫木公子,另一个……黑衣、微笑、酒窝、眼睛犹如黑洞一样的少年!…… “无愁子-萧逸!” “我与你势不两立!”想通这一切的紫木公子仰天咆哮,平日里粉嫩的桃花脸此时变得扭曲而恐怖,似乎要变身成一条择人而噬的疯狗…… “公子!盘龙亭已毁,要报仇还须从长计议,现在我们去何处容身呀?”大肠管家此时反倒还能保留一些清醒。 死死的盯着河对岸的卧虎山方面,紫木公子有一种直觉那个生命中的宿敌就在那里,可现在他却毫无对策,面对心腹管家的提问,冷静下来之后略加思索说道:“无妨,当初游学之时,后将军袁术-袁公路与我相识,那袁家四世三公,门多故吏;我们前去投靠,暂且容身,日后再卷土重来……” “萧逸!等着,我还会回来的!……”几个晃动之间,这对狼狈不堪的主仆消失在茫茫的荒野中,开始了他们漫长的流浪之旅…… ……………………………………………… 盘龙河上游一处高坡上,萧逸四人正站在这里观看,看着繁华的盘龙亭一点一点在烈焰中化为灰烬,看着无数的生命化为了青烟,随风飘散…… 生命的凋零总会让人产生悲哀,在此观看了半夜的马六终于忍不住说道:“盘龙亭里还有很多无辜的百姓……” “在这个世上没有谁是绝对无辜的!”回身看了一眼自己的同伴,萧逸眯着血红的眼睛用一种仿佛来自地狱的冰冷声音继续说道:“下面该让那些匈奴人偿还血债了!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冰冷的声音让身旁的几个人产生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感,现在的萧逸让他们既熟悉,又陌生,与往日里笑口常开的他相比,此时的他简直判若两人,一黑一白,一善一恶,就像极其对立的两面却又融合在了一起。 见马六被那冰冷的声音压抑的说不出话来,一旁的皮匠张济替他回答道:“十条木筏,都已准备妥当,上面铺满了稻草,并倾倒了最烈的无愁酒!” “做的好!等他们船都中心,即刻点火,烧他个片甲不留!”习惯的伸出手摸了摸鼻子,萧逸最近这个动作非常得多。 下游,满载而归的匈奴兵们开始登船了,和来的时候小心谨慎的样子不同,现在的他们一个个兴高采烈,很多人都在高声和唱着草原上狩猎归来时的歌曲,马背上驮着无数的财物,肩膀上扛着漂亮的女人,甚至连怀里也塞满了抢来的首饰珠宝,这次的收获比之前半个多月里他们劫掠的总和还要多,汉地的富庶让这些苦寒之地的匈奴兵大开眼界,同时也更加刺激了他们的野心,很多人都梦想着,来年秋天,要杀向更远处的汉地,抢劫更多的财物…… 无数财货、妇女的重量压得庞大的铁索船的吃水线深了许多,也使得移动起来更加缓慢、沉重;而这种缓慢,很快就会成为他们的催命符! 左贤王刘豹此时正坐在铁索船的最前端,在秋风的吹佛下格外的得意!此次收获之丰甚至超过了他的预料,汉地富庶,果然是名不虚传呀! 有了这些财物,他的部落就可以安心的度过寒冷的冬季,明年他就会拥有更多的牛羊,马匹,草场,也会有更多的勇士来投奔他。随着力量的强大,那个草原上最尊贵的宝座,离他就更近了,不过现在有个人坐在那上面…… “没关系!草原上认可的是狼的法则,只要拳头够硬,一切都可以得到的,匈奴历史上最伟大的冒顿单于也是弑父夺位的……“而我刘豹则会成为和冒顿单于一样……不,是比冒顿更伟大的单于!” 正在他幻想着自己登上单于宝座,在自己的金**头大纛下,无数的部落酋长俯首跪倒,用最卑微的神态歌颂自己的伟大时,身后的侍卫突然伸手指道:“左贤王请看,上游飘下来几个木筏。” 举目望去,果然,在盘龙河的上游,顺着湍急的水流,快速漂移下来几个堆满了稻草的木筏,而稻草上还燃烧着淡蓝色的火焰……与他们焚毁盘龙亭时一样的火焰! 火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火焰随着木筏急速向他们的连锁船冲了过来…… 而笨重的连锁船是躲不开也散不开的! “火!是火!快闪开!……”,发现火筏的匈奴兵立刻恐慌的大喊起来,只见十只带火的木筏在湍急的水流中飞奔而下,偶尔有几个被水中的暗礁撞的粉碎,可分解开的原木依旧带着熊熊烈火,奋力冲下,用烈酒浸泡的木头,岂是那么容易熄灭的! 铁索船上的人迅速慌乱起来,有的想要加速冲过去的,也有想后退回去的,甚至有些不知所措的匈奴兵对着木筏开始胡乱射箭,在一片慌乱的叫喊声中,依然目瞪口呆的左贤王刘豹眼睁睁地看着木筏狠狠的撞上了他的连环大船,大火迅速向四周蔓延开来,一时间浓烟滚滚,火光飞溅,顷刻间就引燃了船上抢来的丝绸、布匹等战利品,不过片刻之间,庞大的连环船便已经完全被烈火所吞噬。 那些被强征来的渔夫首先骚动起来,纷纷趁着慌乱跳船逃生,没了他们的操纵,大船上更加慌乱起来,无数的匈奴兵或者被烈焰吞噬,或者跳进汹涌的河水中,对那些盘龙河边长大的渔夫来说,跳水逃生还有些希望,可对那些在马背长大的匈奴人而言,无疑是跳进了地狱,火烧水淹,倒毙着不计其数…… 左贤王刘豹在几名心腹侍卫的保护下也跳入了水中,幸好侍卫之中有几人是北海边长大的渔猎人之后,精通水性,在他们的搀扶下,努力向岸边泅去…… 当危险来临时,动物的逃生能力就是比人要强,那些侥幸没被烟火熏死的战马,纷纷跳入河水中,凭借天生会水的天性,向岸上奋力游去,而极少数聪明的匈奴兵趁机抱住战马的脖子,希望借此逃出性命;而更多的人却成为了盘龙河里鱼虾的食物,可以料想,明年此处的鱼虾一定会格外的肥硕。 刘豹的运气是不错的,在几名精通水性的侍卫保护下,侥幸抱住了一匹战马的脖子,终于爬上了岸,可当他好不容易的双脚踏上实地,才惊恐的发现,自己在北岸的营地方向,此时也升起了滚滚的浓烟…… “道士,送礼,铁索船、大火,营地,前后的因果往事一件件浮上心头……”此时那个长得微黑还有几分可爱的小脸是如此的恐怖、血腥,……慢着,如果那张脸戴上面具,那身形和声音……渐渐的和一个在战场上黑衣快马,手持凤翅镏金镗的杀神身影逐渐合二为一…… “无愁子?无愁酒?……无愁! 是他!原来是他!” 啊!…… 终于想明白这一切的刘豹气的仰天长啸!在经过烈火烧烤、河水浸泡此刻又急怒攻心的情况下终于“哇!”的一声喷出一口心血,彻底昏死了过去。 一旁的侍卫见状,连忙把刘豹扶起,又从河岸上找到几匹侥幸游上岸的战马,翻身上马,抱着昏迷过去的刘豹,狼狈不堪的向北逃去,至于那些还在水中挣扎的匈奴兵,只能让他们自生自灭了…… 河面上烈火依旧在燃烧,大量被烧死的尸体顺河而下,将原本清澈的河水都染成了黑色,滚滚的浓烟直冲上苍穹,仿佛一条脱困的孽龙,不断地摇头摆尾,仰天长啸,似乎在欢庆自己终于挣脱了束缚,又似乎对河面上无数的祭品极为满意…… 那是一首无声的灵魂赞歌,“自由了,自由了,终于自由了!” 第一卷《贪狼出世》终于写完了,明天开始第二卷《天下风云》,如果大家喜欢本书的话请帮忙推荐、收藏一下,谢谢! ** ... 正文 第一章何去何从 <><>夜晚,卧虎山最高处的一块凸出的巨石上,明亮的月光由如流水般倾泻而下,显得是那样的温柔,这里是萧逸平时最喜欢待的地方,因为在这里可以看到无限的风光,他喜欢在这里看清晨的日出,他喜欢看山下炊烟渺渺的样子,他也喜欢看夜晚时万家灯火的景象…… 可现在什么也看不到了,往日里两个繁华的镇子现在都化成了一片废墟,战火在短短的几天里就毁灭掉了人们用了几百年时间才建立起来的家园;现在就连自己最喜欢吹拂的夜风中,似乎也总是飘荡着一股烧烤人肉的味道,缠绕心头,挥之不去…… 萧逸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巨石上喝着无愁烈酒,一杯又一杯,以前自己也经常这么干,而且还会故作忧愁的说一句,“哥喝的不是酒,而是寂寞!……” 现在寂寞真的来了,你才会发现,那种感觉,无言以对! 汉语是世界上内容最丰富的语言,可即便如此,也话不出‘寂寞’二字的真正含义! 萧逸现在就寂寞的发疯,除了‘白菜’没人陪他;自从这次烈火焚敌以后,他发现大牛、马六二人似乎变得非常惧怕自己,看向他的目光中总是隐藏着深深的恐惧,虽然他们平时掩饰的很好,可自己依然看到出来,起码他们不敢像往常一样过来随意的陪自己喝酒了,而唯一能陪自己喝酒的皮匠则走了,所以萧逸还是只能一个人喝酒!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皮匠也是,临走之前,皮匠举着自己那只彻底伤残的右手向萧逸索要了一个答案…… “如何才能报他满门的血海深仇?” 而他的仇人就是‘大将军何进和汉朝的皇帝---两个当今世上最有权势的男人’。 如果有人知道皮匠向一个少年索要这个疯狂问题的答案,一定会以为他疯了,泰山的重量岂是一只小小的蝼蚁能够移动的…… 不过皮匠似乎很有信心,山下化为废墟的盘龙亭,和丧命火海的上千匈奴人让他无比的确信,从这个黑衣少年这里,他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看着那只为了救自己而伤残的右手,萧逸沉默半天后终于铁青着脸,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西凉董卓!” 说出这四个字,像是用光了他所有的力气,萧逸疲惫的瘫坐在了地上,这世上只有他知道,自己即将引出来的是一颗何等残暴的杀星! 大将军何进、汉朝皇帝、甚至于大汉王朝几乎所有的一切,都会在那颗杀星的手里毁灭。 没问原因,皮匠得到答案后转身就走了,他相信,这四个字的答案肯定能完成自己的夙愿。 从此这个世上再没有张皮匠,只有满怀复仇之心的武者-张济!一只伤残的右手为自己指明了道路,下面他要用自己的左手将这条路一直走下去。 人怒可胜天,蝼蚁怒亦可搬山! 坐在巨石上,萧逸一边喝着酒,一边开始思考以后的路该怎么走,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从没认真思考过这些,虽然他拥有超过这个时代两千年的知识,虽然他知道历史的走向,可他从没想过去改变什么…… 平时习武射猎,闲暇喝酒赏月,萧逸一直对自己的生活很满意,宅男的本性让他从未想过去建功立业,如果没有意外,他会选择这么平静的生活下去,做一个最平凡,最没出息的穿越者,以后娶个能干又漂亮的乡下姑娘,生育许多淘气的孩子,平平淡淡的过完这辈子就算了。 可现在这个梦想被一场大火彻底破灭了,现实告诉他,这个世界没有平安幸福,只有互相杀罚,战士终究还是要走上战场的,那是自己的宿命;这里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留恋,同样也没有什么可以束缚他了,该思考人生的路怎么走了…… 一曲前世最喜欢的歌曲《天蚕变》在山顶的月光下响起: 独自在山坡,高处未算高, 命运在冷笑,暗示前无路 浮云游身边,发出警告 我高视阔步,虽知此山头,猛虎满布 胆小非英雄,抉不愿停步 冷眼对血路,寂寞是命途, ………… 让我攀险峰,再与天比高! …………………………………………………… “现在是汉灵帝中和五年,按照历史的发展,明年就会天下大乱了,这场混乱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止,萧逸也不行,现在的大汉王朝犹如一座被浓烟笼罩的巨大火山,已经积蓄了太多的能量,只要轻轻一碰,立刻就会喷发出无边的火焰,人力是根本无法阻止的。” 要想在乱世之中好好的存活下去,从军似乎就是目前最好的选择!正所谓:“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就是草头王,紧紧的握住刀柄,总不会是错的!” 说到军队,幽州一带最有名的就是右北平太守--公孙赞的‘白马义从’,而且自己的结拜兄长赵云现在就在那里服役,不过经过仔细的考虑后,萧逸并不打算去投靠公孙赞。 根据萧逸的记忆,公孙赞此人有勇无谋,心胸狭窄,而且刚愎自用,不愿意听取别人的意见,为将尚且马马虎虎,做一方的首领人物绝对是不合格,何况他的下场可是很惨烈的…… 否决了公孙瓒之后,萧逸开始一个个的过滤三国时代的雄主,袁绍、曹操、刘备、孙权…… “袁绍?不行!”这家伙有名的好谋无断,色厉胆薄,何况他的下场比起公孙瓒来也好不了多少。 “曹操?现在也不行!”他还在西园禁军里当一名校尉,尚未崭露头角,时机不成熟。 “大耳朵刘备?还是不行!”这货现在混的估计还不如自己呢,这时候正带着关张两个兄弟四处流浪,到处的碰壁…… “孙权?……貌似这位碧眼小儿今年才7岁,还在替牙呢! 剩下的还有谁?天下虽大,可真的英雄似乎也不是很多啊!……………… 正在萧逸左右为难时,一道募兵的檄文传遍了燕赵各地,原来此次匈奴人大举入侵,于扶罗单于亲领三万精兵从雁门破关而入,一个月之间横扫并州数郡,劫掠人口数万,牛羊财物无数,而后扬长而去…… 对此东汉朝廷异常震怒,匈奴人的行为就犹如一记响亮的耳光,打的满朝文武都抬不起头来,就连从不关心国事的汉灵帝知道后都气的连摔好几个**酒杯,被异族人杀进长城里面,掠夺走无数汉家子民、财物;这是大汉王朝多少年都没遭受到的羞辱呀! 虽然所有人都一致高呼出兵报复,可自家人知自家事,经过黄巾之乱后,汉王朝的国家综合实力已经衰弱到了谷底,根本无力出兵讨伐,最多不痛不痒的喊几句口号而已,无奈之下只好先加强边境的防务,扎紧自家的篱笆,防止匈奴那只恶狼再钻进来。 灵帝五年十一月,经过数次廷议,朝廷加封上党太守张杨为安国将军,假节、开府,全权主持雁门、云中、太原、上党四郡军事,负责防御匈奴人的入侵,这个张扬倒也对朝廷忠心耿耿,接到任命后,当即把自己的治所挪到了最前线的雁门郡,一方面安抚当地的百姓,另一方面积极的修复被摧毁的城池、工事;同时为了对付来去如风的匈奴骑兵,上党太守张杨下令招募燕、赵一代精于骑射,且有胆略的游侠儿和良家子弟,要组建一只精锐的骑兵部队,以保护边防。 渔阳郡因为一向民风彪悍,兵源素质极佳,自然成为了这次招兵的首要目标,数十道募兵告示飞快在渔阳各地传播开来,并迅速传到萧逸的耳朵里。 “上党太守张杨?”摸着下巴,萧逸开始回忆这位在三国时代一直处于‘打酱油’角色的人物的信息。 年龄?不知道! 出身?不清楚! 性格?还是不知道! 下场?似乎是死于部下叛乱,具体情节不清! “废柴!绝对的废柴!”萧逸开始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历史老师了,早知今日,当初就不该趴在课堂上梦周公了…… 不过有两件事萧逸还是知道的,一是:数年后汉献帝因为战乱而一度流亡至河东,各地诸侯大都拥兵观望,坐视不理,唯有上党太守张杨率兵携带粮食于回洛阳的路上亲自迎接汉献帝。 二是:董卓焚毁洛阳,西迁长安后;曹操独自领兵追赶,其余诸侯皆按兵不动,还是只有张杨派出了一支小部队和曹操同行,虽然人数不多,但其志可嘉。 综合以上两点,可以判断出,张杨此人应该是一个忠心于汉室,而且富有同情心却又魄力不足的人;如果他有魄力和野心,那么‘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就轮不到曹****。 这样的人如果在盛世时期会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地方官员,可惜在这样一个乱世里,就只能注定是个悲剧角色,不过目前来说,却也是一个值得投靠的选择,起码一个有同情心的忠臣应该是比较好相处的。 叫来大牛、马六二人,把自己的想法和判断都仔细的说了一遍,二人对此自然没有任何的异议,在大事上,一切维萧逸马首是瞻,商议已定,三个人开始收拾行礼,准备启程。 备好干粮、酒囊,那只为自己服务了数年的报晓公鸡和它的几个老婆也被一起放生了,给太上老君像虔诚的上了香,祈求祖师爷保佑后,萧逸亲手封闭了小道观的大门,回望了一眼自己生活了三年之久的地方,随即打马下山,开始了新的人生之路…… ** ... 正文 第二章雁门从军 <><>“天下九塞,雁门为首!” 雁门关依山傍险,高踞勾注山上,东西两翼,山峦起伏,山脊长城,其势蜿蜒,东走平型关、紫荆关、倒马关,直抵幽燕,连接瀚海;西去轩岗口、宁武关、偏头关、至黄河边。勘称北地第一要塞,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同时也是草原游牧民族南下的必经之路。 在雁门这条千年古道上,不时的能看到骑着骏马、背着弓箭的燕赵游侠儿三人一群,五人一伙的汇聚而来前往雁门关从军入伍,在中国历史上,讲究秦汉一体,可以说汉王朝的建立在很多方面都继承了秦的制度,尤其是在军事上,对军功异常看重,汉高祖刘邦就曾立下过:“非刘姓不得为王,非功臣者不得封侯!”的白马之誓;这个时代从军入伍对那些满腔热血的年轻人而言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同时也是一条难得的晋升渠道;以至于每次汉军出征,路上都会有大量的彪悍少年自备兵器、干粮跟随出战,想在战场之上博一份前程! 可以说军人在一个国家里社会地位的高低,决定了这个国家的军事实力强度,而中国自古就有尚武之风,尤其是燕赵一带,因为地处北疆,连年征战,民风极其彪悍,号称:古多慷慨悲歌之士! 中国人这种尚武的风气从夏、商、周三代开始一直延续到了北宋,从宋开始,重文轻武,武者在国家中的地位可谓是急转直下,可以说宋朝是中国人整体民族性格的一个分水岭。 宋朝之前,所有中国男孩的人生目标基本都是:“好好练武,长大以后当大将军,塞外立功!” 宋朝之后,所有中国男孩的人生目标则变成了:“好好读书,长大以后考状元郎,跨马游街!” 从此尚武之风彻底没落,文教之风兴盛而起,在华丽的宋词暖风之下,中原王朝变成了一个艺术的国度,随后就是异族入侵,割地、岁币、称臣,最后崖山之后再无中国…… 寂静的古道上,随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三匹快马奔跑而来,为首的是一名黑衣黑马,狼背蜂腰的少年,微黑的小脸上剑眉鹰目,带着一股子邪逸的俊美,身后背着的巨大铁臂弓,和马鞍边得胜钩上挂着的八十一斤凤翅镏金镗清楚的告诉所有人,这个少年除了长相俊美之外,还有骁勇彪悍的一面;后面两个少年也同样是体型魁梧,彪悍不凡,各自带着寒光闪闪的兵刃。三个人都是满面的风尘之色,显然是从远道赶过来的。 来者正是萧逸等三人,原来三人定好雁门从军的计划后,收拾行囊,立刻起行,出渔阳郡,沿着官道向西经上谷,过代郡,渴饮山间泉水,饿了猎杀野兽为食,一路上晓行夜宿,半月之后顺利的进入了雁门关地界。 雁门、云中一带原本是游牧民族的活动区域,战国时期,一代英主赵武灵王,大胆的改革军事,放弃了中原人传统的宽袍大袖和笨拙的战车,改为胡服骑射,极大的加强了赵国的军事力量,终于打败了林胡、楼烦等异族,硬生生的从狼嘴里抢下此地,设置了雁门郡;看着眼前雄山峻岭的险峻地形,萧逸心中不由得感慨万千:“祖先如此英勇,子孙岂能丢失寸土!” 雁门关正处于两山之间的要道上,设有南北两门,北门外就是茫茫无边的大草原,由于近期匈奴人活动猖獗,时常有些零散的骑兵前来骚扰,所以平时都紧闭关门,南门内则是汉人的活动范围,因为前些日子被匈奴三万铁骑劫掠多日,抢走人口、牲畜无数,所以当萧逸三人来到时,看到的只有一片荒凉的景色,各处田园荒废,人烟极其稀少,很多地方还能依稀看到被战火焚毁的痕迹,可见这次匈奴南侵给汉地百姓带来地灾难可谓深痛入骨。 太守张杨的确算是一员能吏,自上任以后,他从内地各郡召集了大量的青壮、民夫,不惜花费重金,亲自监工日夜抢修、重建了被匈奴人毁坏的城池,此时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施工的工地,无数的民夫赤膊着脊背,喊着号子,肩挑人扛的把砖瓦、巨石等材料搬运而来;新修的城墙都是用青石、巨砖为基础,以黏性极佳的糯米调汁,掺和铁砂,再用黄土层层夯筑而成,城墙上面设有驻军用的顶楼,整座关防坚固而雄壮,绝对称得上:“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城门口的青石匾上横刻着:“雁门关”三个篆文大字;笔画苍劲有力,雄壮非凡………… 萧逸三人并没有进城,原来为了安置这些前来投军的豪杰,太守张杨特意令人在南门外的一座废弃的神庙处扩充、休整了一座营房,军营占地极广,足有数百亩,上面搭建了大量的帐篷。这样一来,既方便了统一管理这些前来投军入伍的豪杰之士,也避免了这些人进城以后会骚然城中的百姓,毕竟,武者大都性格刚烈,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的事情时有发生,要知道,越是有本事的人越是能闹事,也越加的桀骜不驯。 当萧逸三人催马来到营门口时,里面已经汇聚了大量前来投军入伍的燕赵游侠儿,放眼望去足有数千之众,人喊马嘶的乱作一团,营地里到处可以听见他们的吵嚷声,斗殴之类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军营旁边还有一块训练区,同样占地广阔,是一片宽广的草地,上面插有大量的木桩和草靶子,既可以用来练骑射,也可以练兵器,此时已经有数百人在这里纵马驰骋,各种兵器在他们手中上下飞舞,大多是长枪和马槊、弓箭之类,有些演练的十分精彩的,不时传来阵阵的叫好声,驻马看了一会,萧逸并没有发现这些人中有什么绝世的武将,顶多也就算得上弓马娴熟而已,原来还期待着能碰到几个三国名将,看来是不可能了,也是,那些牛人大都选择去投靠明主了,肯从小兵干起的还真没几个…… 见到萧逸三人到来,军营中立刻走出一名军卒,将他们带到一顶帐篷里进行安置,同时详细讲解了此处的规则,原来这次太守张杨为了招募勇士真是花了大力气,凡是到此投军者,不但提供免费的食宿,营中选拔期间的一切花销还皆有官府承担;众人既可以在军营里好好休息,恢复体力,也可以去边上的场地练习骑射,只要不出营门闹事,在这里还是比较自由的。三日后太守张杨就会亲自来这里选拔人才,考核武艺,因为这次是以组建骑兵为主,所以考核的重点就是骑射功夫。 安顿好后,萧逸并没有出去,对他而言,那种临阵磨枪式的训练毫无意义,只是静静的呆在自己的帐篷里,一边恢复路上的疲劳,一边仔细考虑未来即将面对的各种错综复杂的情况;反倒是大牛、马六二人,来到军营后显得十分活跃,很快就适应力这种军营中的集体生活,整天的四处走动,因为二人性格豪爽,加上武艺超群,很快就结识了不少的朋友。 ** ... 正文 第三章萧逸举鼎 1 <><>如果说战征是为天地间至刚至阳之举,那么军人就是全天下最强悍的男人,而男人之间建立友谊的方式也必然带着点怪异,可能是拳头,可能是烈酒,甚至可能是钢刀!战场之上,敌我之间,厮杀的你死我活,互相劈砍的伤痕累累,可战后却相逢一笑泯恩仇,结为生死之交的也不在少数,这就是男人! 军营之中,只要你的拳头够硬,或者你的酒量够好,那么很容易的就能结交到很多朋友,恰好,大牛和马六二人不但武艺非凡,而且长期跟着萧逸这个酒鬼厮混下,虽然称不上千杯不醉,但也绝对堪称是‘酒精’沙场的老将了。 一顿拳头揍趴下一群人,又一顿酒喝趴下一群人后,牛哥和马哥的大名迅速在大营中传播开来,当然,这只是大家表面上对他们的尊称,那些被他们用拳头揍怕了的人在背地里都偷偷的叫他们为---‘牛头马面’。 自从来到军营,二人每天的宴请就没断过,有请他们去喝酒的,有请他们去教练武艺的,当然最多的还是找他们去助拳打架的,对此萧逸并没有阻止,反而乐见其成,人,尤其是军人,都需要大量的朋友,何况两人还能带回来大量外面的各种信息,在这样一个通信闭塞的年代里,这对萧逸了解天下大事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举杯豪饮,这已经是萧逸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了,因为没有合适的酒友,所以现在这仅剩的乐趣也变得十分有限,这天中午,正当他准备继续用酒杯打发时间时,一天到晚都在外边游荡的马六突然跑了回来,拉起他就往外跑,同时语无伦次的说道:“快点,萧郎,有热闹看了……巨鼎,……他们正在举呢……” 跟着马六一直来到军营东侧,在这里有一座破败的神庙,因为缺少人打理的缘故,已经荒废的厉害,四处蛛网密布,鸟雀横行,里面的神像也已经很陈旧了,但却依旧散发着一种古朴的洪荒气息,让人不敢直视,从那面已经变得灰暗残缺的匾额上得知,原来这里是一座蚩尤庙。 蚩尤是上古时代东夷部落的酋长,名央,号蚩尤;本领非凡,后值天下又乱,大地上的各部落之间征战不休,最后黄帝在涿鹿之战中得神人相助,终于击败了劲敌蚩尤,成为天下的共主。蚩尤死后,黄帝感起勇武,令人画蚩尤的形像,威慑天下,天下都以为蚩尤不死,并且居黄帝之幕府,于是“八方万邦皆为弭服”!因为蚩尤善作战,故被后人尊为战神、兵主,各处立庙,受四时香火供奉! 古人出征,可以不拜黄帝,不拜炎帝,却不能不拜蚩尤,尤其是兵家,更视蚩尤为祖师,其在中国人心目中的地位可见一斑。 雁门关地处四战之地,常年杀罚不断,所以人们在这里也修建了一座蚩尤庙,祈求这位战神的护佑,可惜,随着时间的推移,加上战乱不断,神庙已经变得破败不堪了。在神庙的前面有一座高台,上面供奉着一尊巨大的青铜鼎,鼎身巨大沉重,颜色古朴深沉,虽然同样历经风雨刀兵,却是丝毫无损,此时巨鼎周围已经聚集了很多的人,正在喧哗不休,争吵着什么。 侧耳听了一会,萧逸这才弄明白事情的经过;原来这帮精力充沛又整天无所事事的小伙子们,在打了几次架以后分成了若干个团伙,可彼此之间依旧是谁也不服谁,后来有人提议,说蚩尤庙前有一尊青铜大鼎,谁要是能把鼎举起来,就是真好汉,真英雄,就是这座军营里所有人的大哥大,结果这帮人就真的来举鼎了。 自从大禹治水成为共主之后,划分天下为九州,令九州州牧贡献青铜,铸造九鼎,象征九州,将全国九州的名山大川、奇异之物镌刻于九鼎之身,以一鼎象征一州,并将九鼎集中于夏王朝都城。从此鼎就成为国之重宝,祭祀之礼器,权利的象征,而从古至今,力能举鼎者,除了那位‘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霸王项羽,还没有过第二个人。如果说对于读书人要以德服人的话,那么对这群刀头舔血的勇士来说,以力服人就是最好、也最直接的手段了,对于举鼎立威这件事,萧逸倒是很有兴趣,毕竟要想折服这些桀骜不驯的燕赵游侠儿,就必须在力量和武艺上彻底的打败他们,才能让他们心服口服,不过他并不急于下场,而是和马六一起,隐在人群中,静静的观看起来。 此时上场的是一名身高九尺、体态雄壮的虬髯大汉,上身赤膊着,身上疙疙瘩瘩的肌肉高高隆起,显然是个力大之士,只见他先是围着巨鼎转了一圈,然后伸出手在鼎身上拍了拍,脸上立刻露出一丝犹豫之色,显然对这个庞然大物很是恐惧,但时已至此,周围那么多弟兄看着,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男人吗,挣得不就是个面子! 只见他双手抠住青铜鼎身,大吼一声,双臂一起发力,身上的肌肉层层凸起,因为用力过度,脸庞都憋的通红,豆粒大的汗珠从身上不断滚落,可在这样的力量下,沉重的巨鼎也仅仅是被微微抬起了一只脚,随着后力的不继,又轰的一声落了下去,振起大片的尘土…… 看着瘫坐在地上大声喘息的虬髯大汉,周围响起一片喧哗声,称赞者有之,嘲笑者有之,更多的却是在那狂吼大叫,发泄着他们过多的精力,一人失败,其余众人的兴致却变得更高了,试问都是习武之人,那个不是争强好胜之辈,这种人前显胜,傲里夺尊的事情岂能放过;很快又有几个自负勇力人的壮汉连续下场挑战,可惜却无一成功,甚至他们连巨鼎的一只脚都抬不起来,这时,众人才知道这只鼎的厉害,力能举鼎,还真不是随随便便是个人就能办到的。 终于,在一片‘牛爷’的叫声中,大牛出场了,看周围不断响起的欢叫声中就知道,大牛最近两天在军营里人缘混的还不错,和前几个人一样,大牛同样打着赤膊,因为常年在铁匠铺里锻造的原因,强壮的躯体上有着很多烟火烫出来的疤痕,像朵朵梅花般遍布全身,倒是把他衬托的更加威武、雄壮。 与那几个一上来就全靠蛮力的不同,大牛先是围着蚩尤鼎转了几圈,做过数次试探后,并没有直接去抓鼎足,而是抓住了鼎耳,用力摇晃了几下,当鼎身微微晃动时,猛地发力,沉重的铜鼎在这种巨力的作用下立刻抬起一只足,向他的位置倾斜过来,于此同时,大牛借力打力,半蹲下身趁势抓住一只足,大吼一声,二目圆睁,使尽全身的力气向上猛举,只听得一声沉重的闷响,这尊在此沉睡了几百年之久的巨鼎终于慢慢脱离开了地面,周围顿时响起一片的叫好声,众人纷纷大声呐喊着为大牛打气助威,可惜的是,鼎足刚刚到达大牛的膝盖位置时又轰然的一声落了回去,气力耗尽的大牛同样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气喘如牛,汗如雨下,显然已经脱力了…… 周围立刻响起一片叹息声,纷纷大叫着,可惜!可惜!但随即又响起了众人的欢呼声,毕竟能将蚩尤鼎三足都般离地面,这已经是目前最好的成绩了,就连那些平时和大牛有争斗的人,此时也不得不伸出大拇指承认,此子确实神力惊人。 ** ... 正文 第四章萧逸举鼎 2 <><>连神力惊人的大牛都举鼎失败,其余的就再没人敢上场了,这时营地之中前来投军的燕赵游侠儿几乎都聚拢了过来,放眼望去黑压压一片,竟有数千之众,都在聚精会神的看着,许多人还交头接耳的窃窃私语,显然对这尊蚩尤鼎已经望而生畏了。 眼看出现了冷场,突然人群中一片骚动,只见马六奋力向前挤去,人群中大都认识这位彪悍的‘马面’爷,纷纷避让,竟犹如分波裂浪般让开了一条道路。马六大步昂扬的走到了巨鼎前,正当众人以为他也要尝试举鼎时,只见他侧身一闪,退到了一边,让出了一道人影来;此人一身黑袍,身高八尺有余,狼背蜂腰,正是面带微笑的萧逸。 见到要举鼎的竟然是萧逸,人群中顿时一片哗然,要知道虽然萧逸的身材长得还算修长,却一点也不魁梧,肩宽而薄,臂长而细,根本就不是肌肉男的类型,论起卖相来,比起肩宽肉厚,体型魁梧的大牛可差的远了。更何况那张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的小黑脸明显的过于清秀,在外貌上真是一丝杀伤力也没有。 “牛头马面,你们是不是不行了,怎么派出个这么清秀的小子出来?是不是还没断奶呢?小心别闪了他的腰!”一片轰然大笑中,那名虬髯大汉开口说道,显然对于萧逸十分的不看好。 一把拦住了正要暴怒的马六,萧逸轻轻的摆摆手,他相信,在真正的实力面前,这些人肯定会乖乖的闭上嘴的。见此,马六只好轻轻的退到了一边,对萧逸的话,他一向是言听计从的,而且经过上次血战之后,除了智谋上的听从之外,在灵魂深处还产生了一种深深的畏惧,尤其是对萧逸那个微笑着摸鼻子的动作,简直就成了他的梦魇。 看到一向勇猛彪悍的‘马面’在此人面前竟然如此听话,反而让在场的众人一阵狐疑,起码没人再敢出声嘲笑了,这里都是习武之人,还有不少四处闯荡的游侠儿,个个阅历经验丰富,最基本的眼力都还是有的,此时看到萧逸摆手之间就拦住了赫赫有名的‘马面’,而那个已经喘息均匀的‘牛头’也起身恭敬的站在了一边,望向萧逸的眼神中带有三分尊敬,三分佩服,至于剩下的四分则全是畏惧! 要知道而今‘牛头马面’的大名在军营里可是威风八面的,拳头够硬,酒量够好,为人也仗义,身边聚拢了大批的小弟,绝对是让人畏惧的硬角色,这就让众人对萧逸的身份产生了很大的好奇,不时的有人交头接耳四下打听这位小爷到底是何方神圣……,可惜,因为这几天来萧逸刻意的低调行事,所以人群中认识他的人,几乎为零。 走到近处,萧逸才真正的仔细观看了一下这尊蚩尤鼎,青铜的鼎身虽然历经数百年却依旧光滑如新,丝毫没有被风雨腐蚀的痕迹,显然这只鼎不是一件凡品,圆口、两耳、三足,周边还刻有一些神秘而古朴的花纹,似乎是一种非常原始的图腾崇拜。鼎身正面则刻有一个奇怪的人物雕像,“牛首、人身,体型极其高大,背生双翅,上面环绕着雷电,九根锋利的脚趾踩踏在蛮荒大地上,八条粗壮的胳膊上各执不同的兵刃,分别是刀、枪、剑、戟、斧、钺、钩、叉”虽然只是一个用线条钩刻出的抽象人物,但那种有我无敌的气势却动人心魄,若所料不错,这就应该是那位传说中的无敌魔神----蚩尤! 摇摇头,努力的摆脱了雕像带来的那种压迫感,萧逸围着蚩尤鼎转了几圈,伸出手轻轻的抚摸着鼎身,一面感受着那种历史的凝重感,一面试探着鼎身的重量,“保守估计也得在一千斤以上,这在后世绝对远超世界举重记录了,难怪这么多彪悍骁勇之士都举不动它,却是国之重器。 拍了拍鼎身,萧逸心中已经有了几分把握,同样的脱去上衣,在腰间打了个结,倒不是他想在几千个大男人的面前露肉,而是一旦人体力量施展到极限,哪怕是一层轻轻的纱布遮在身体上,也会成为一种阻碍,要知道举鼎可是个危险的活计,一不小心就会有丧命的可能,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秦武王,不就是因为举鼎时没挺住,被活活砸死的吗,否则也轮不到芈月太后的儿子秦昭襄王上位。 萧逸的身躯没有那种层层凸起的肌肉,反而呈一种流线型的美感,白皙的皮肤和微黑的小脸形成一种分明的对比,对此,萧逸也有些无奈,他身上的皮肤都很白皙,唯独是脸上,无论怎么保养都是微黑,看来贼老天是诚心不给他一张小白脸,让他没法**漂亮美眉! 沉腰座马,扎好马步后,萧逸用左手抓住一只鼎耳,臂膀发力向自己的怀里猛地一拉,随着一阵沉闷的声响,一只鼎足离地,巨大的鼎身开始向他的方向倾斜,与此同时,萧逸右手抓住一支鼎足,双臂互相配合着同时发力,一声轻喝,竟将蚩尤鼎抬离到膝盖的位置,随即在四周数千人的惊呼中再次发力,将鼎举到了胸口的位置。 顿时,周围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人人都睁大了眼睛,全神贯注的看着,就连那个出言嘲笑的虬髯大汉此时也紧紧捂住了嘴巴,一双眼睛睁的比牛眼还大,看着这不可思议的一幕。 沉重的鼎身压得萧逸浑身的骨节嘎嘎作响,身上每一根肌肉条都绷得紧紧的,汗水几乎是从每一寸肌肤中渗出,迅速汇聚流淌,浸湿了下边的衣裤;千斤的分量真不是一般的血肉之躯可以承受的,好在萧逸经受过天雷淬体(不就是喝醉酒乱发誓挨雷劈了一次吗,还说成天雷淬体那么好听!作者语。),又被老道在药浴里泡了数年,体魄早已非常人可比。只见他双足牢牢抓住地面,脚力、腿力、腰力、肩力、臂力合一,一声狂吼中,萧逸爆发出全身的力量,终于将那尊蚩尤鼎高高的聚过了头顶,犹如一尊魔神般屹立在高台之上,这一刻,他就像是魔神蚩尤复生! 停顿了数秒,在所有人都看清楚之后,在一阵狂浪似的欢呼声中,萧逸沉腰坐马又将蚩尤鼎纹丝不差的放回了原位,这个举动为他换来了更加猛烈地欢呼声,习武之人都知道,把重物举起来容易,可要想原封不动的放回去可就难了,这需要使出更大的力量和技巧才行。 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呼声中,萧逸微笑着挥手示意,大牛、马六二人则傲然地一左一右站在他身边,就真的像是神话中的牛头马面一样!尤其是当马六喊出‘萧郎’的称呼后,全场数千人都爆发出:“萧郎!萧郎!……!”的呐喊声,响彻了一方天地。 “萧郎神勇,我等兄弟佩服之至,日后愿凭驱策,生死无悔!”在一片欢呼声中,那名虬髯大汉走出人群躬身行礼,身后还跟着另外三名汉子,皆是身材矫健之辈。身边的马六连忙介绍到,此人名叫张转,身后的三个是他的结义弟兄,杨和,李让,何辉;这四个人都是雁门本地游侠,个个弓马娴熟,本领不凡,因为这次匈奴入侵,血洗了他们的村子,所以四兄弟一商议才跑来从军,立志报此国仇家恨。 因为这四个人拳头够硬,为人也仗义,所以很快就在营地里聚拢了一帮弟兄,和大牛、马六一伙人互相不服,数次争斗都不分胜负,才有了这次举鼎的比试,胜者为大哥,号令所有人,败者甘居小弟,任凭驱策。 “好汉子,无需多礼!既然一同为国从军,日后就是兄弟,理应互相关照才是!”萧逸连忙上前将虬髯大汉搀起,对这样忠肝义胆,又有本事的人,他一向是非常欣赏的,正所谓,一个好汉三个帮,军人更是以团结为上,只要好生培养,日后就又是他的一条臂膀! “萧郎请用酒!”四兄弟中的老二杨和面带一丝诡诈的快步上前,捧出一个巨大的海碗,而老三李让则立刻拿出一个牛皮口袋,开始不停的向碗里倒酒,当酒水溢满时,巨大的海碗送到了萧逸的面前。浓烈的酒香扑鼻,提鼻子一闻,竟然还是自己酿的无愁烈酒,看来梁家的生意已经做到雁门郡一带来了。 看着这碗起码有三斤的烈酒,再看看四兄弟的神色,萧逸就明白了,还是有点不服气啊!也对,在军营里要想服人,除了拳头够硬,还有一条,酒量得够好,男人的交情就是喝出来的。 看着雁门四兄弟出的这道难题,其余的人全都目瞪口呆,毕竟三斤的酒水可不是谁都能一碗喝下去的,何况还是赫赫有名的入口如刀,入腹如火的无愁烈酒呢,而大牛、马六二人则是在一旁看的哈哈大笑,萧逸的本事他们可是一清二楚,论起来,喝酒第一,箭术第二,兵器第三! 满脸含笑的接过海碗,高举过顶,让四周所有人都看清楚后,萧逸犹如长鲸吸水一般,把脖一扬,一口气喝干了碗中美酒,随后面不改色,心不跳,在四兄弟目瞪口呆中,将海碗摔了个粉碎:“好酒!……” ** ... 正文 第五章骑射比试 <><>时间过的很快,三日后的清晨,当东方紫气升腾的时候,聚集的战鼓在军营中心响起,数千余名来自燕赵各地的投军者纷纷冠袍束带,各披战甲,迅速聚集到了训练场上,所有人按照各自出身的郡县分别列队,萧逸三人也骑马跟着众人站到一面幽州-渔阳郡的大旗下,渔阳郡不愧是民风彪悍之地,举目望去,萧逸发现这里的投军者比起其他各郡要多出很多! 训练场北侧有一座高台,上面旌旗招展,遍插矛戈,另有百余名铁甲亲兵卫队团团围绕,随着一阵号角响起,上面走出一群雁门郡的各级文武官员,为首一人身高七尺五寸,四十上下的年纪,面色白净如玉,胸前三缕长髯迎风飘摆,内穿大红色文官衣袍,可能因为今天是演武的缘故,外边还特意套了一身镔铁铠,腰横宝剑,在众人的簇拥之下倒是颇有几分威严,此人正是钦命的安国将军、上党太守张杨。 三通号角响罢,太守张杨先是发表了一番关于忠君报国的慷慨演讲,从汉高祖的白登之围说到了汉武帝的北伐大业,从一生落魄不得封侯的飞将军李广,又说到了少年得志的冠军侯霍去病,别说,口才确实不错,说道激昂之处,口水横飞,泡沫四溅,把台下的几千健儿给感动的无不热泪盈眶,恨不得下一刻就杀出雁门关和匈奴人拼个你死我活。 萧逸在台下同样听的津津有味,心中暗暗评价,如果这个张扬生活在现代,绝对是一位非常出色的政工干部,至于在这个时代吗?文采绝对有余,就是不知武略到底如何? 同时他也发现了一件事,那就是千万不要小看那些在历史上打酱油的角色,能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留下名字的人绝对没有平庸之辈,之所以他们最后会沦为酱油党,那是因为与他们生在同一个时代的那几个人太妖孽了:曹操、刘备、孙权……无一不是雄才大略之辈! 就像为什么我们白日里看不到漫天的星辉,那是因为他们的光亮全被炽热的太阳给遮挡住了,更何况在汉末这片未来的天空中,会升起整整三个太阳呢! 演讲完毕以后,开始选拔骑射,考试的原则很简单;在训练场上画了一条东西长四十步的白线,白线两头设有起点、终点,又在白线南侧六十步外竖立一个直径三尺的圆形箭靶,靶中是一个拳头大的红心,考试者纵马从一头疾驰,在白线范围内开弓射箭,射中箭靶者进入下一轮比试,有望受到重用,不中者淘汰,只能沦为军中一卒。 古代的一步是指左右脚各向前迈一次,一下叫跬,两下才叫步;平均一步也就是一米二左右,四十步的白线也就是50米长段,这么短的距离,战马可一冲而过,所以留给射手的时间非常有限。 另外是从东向西骑射,还是从西向东骑射则抽签决定,因为这关系着一个正手箭和反手箭的问题,人类大部分都是右手比左手灵活,习惯性的是左手执弓,右手搭箭来瞄准目标,这就叫正手箭,或者叫右手箭,如此一来骑士射击的半径就是左手的180度范围。但在战场上敌人不可能只出现在你的左边,所以当需要你向右侧射击的时候,就必须右手执弓,左手搭箭,这就是反手箭,又叫左手箭。 虽然理论上在战场上用到正手箭和反手箭的几率是相等的,但由于人们大都善用右手的原因,所以绝大部分骑士还是正手箭练的更好一些,抽签的时候就出现了这一幕,抽到正手箭的骑士喜笑颜开,谢天谢地,恨不得把周天神佛都拜上一遍,抽到反手箭的家伙则指天骂娘,满脸哭丧,估计回去以后就会把家里的神像砸了出气,对此,萧逸则是微微一笑,名师的指导,三年的苦练,无论是左手还是右手,他都是射雕手! 随着鼓声响起,比试开始,骑射的难度很大,在奔驰的过程中骑手全靠自己的双腿控制战马的方向和速度,身体必须保持一定的平稳,才能顺利射箭,这时考核的除了弓手的眼力、臂力、以及对时机和目标的判断力外,最重要的就是骑手和胯下战马的默契度了。 一名好的骑手必须对胯下战马的产地、脾气、身体状况,奔跑的速度、奔跑的节奏都了如指掌才行,反过来,战马对骑手的命令也必须足够的熟悉,要知道骑马作战时,敌我交锋往往只是战马交措的一瞬间,手快者胜,手慢者死,而这时候骑手发出命令的方式往往就是在马脖子上轻轻的一拍,或者用脚轻轻一磕马的肚子,战马则要根据主人拍击的不同部位和力度的大小,做出相对的动作,是加速,是减速,是闪避,还是跳跃……,人马合一,这种默契度绝不是三天五天就能练出来的,所以最好的骑手往往都是和自己的战马同吃,同睡,从小一起长大的才行。 摸了摸‘白菜’又长又黑的鬃毛,萧逸对它可是信心十足的,三年来他和白菜几乎称得上情同手足,不但同吃同睡,还是要好的酒友,二者说是心神合一都不过分,今天‘白菜’的精神也格外的好,这货对外部环境的适应力超强,无论在哪都能混的风生水起,‘白菜’是从来不用栓的,可以自由自在的四处活动,住的是单独的马号,吃的是精致的饲料,没事还要去别的战马槽子里抢上几口,短短几天被它踢伤、咬伤的战马就有十几匹,不过看在萧逸的面子上,倒也没人敢难为它;就这样,这货还发了一次脾气,因为营地里没有新鲜的白菜心给它啃。 随着选拔正式开始,随着掌令官一声令下,考场上顿时尘土飞扬,人喊马嘶,骑手们飞箭如雨,射中者举弓狂啸,不中者则纷纷低头咒骂,不得不说燕赵之地果然武风极盛,此次来投军的也都是各地的豪杰,大都弓马娴熟,六十步外能一箭中靶者竟然高达三成,这个数字,在一个以农耕为主的民族中已经非常了不起了,就连看台之上的太守张杨也是连连点头,对这次的兵源素质十分满意;这些人只要稍加整顿,就是一支精锐的骑兵队伍。 六十步外射一只静止的箭靶,对萧逸他们三个平时在深山中射杀飞禽走兽的人而言轻而易举;轮到萧逸时,抽了一支正手箭签,随着号角的鸣响,双腿一紧夹,受到命令的‘白菜’立刻飞奔而出,速度极快,然马背上却很平稳,奔驰到三十步的位置时,萧逸左脚轻轻一点白菜的肚皮,后者立刻做出一个飞跃的动作,马在半空时毫无颠簸,乃是射箭的最佳时机。 马在半空的一刹那,早已执弓在手的萧逸迅速右手搭箭,目光如电稳稳的瞄准了60步外的箭靶,弓如霹雳响,箭走赛流星,一箭正中红心;顿时周围响起一片的叫好声,话说自从那日举鼎之后,萧逸在众多游侠儿心目中的地位真不是一般的高,如今看他骑射功夫也如此了得,众人岂会吝惜赞美之声。 大牛、马六二人同样顺利的通过了60不骑射考试,败者淘汰,胜者则参加下一轮七十步的考试、再下一轮则是八十步、对纵马骑射而言,每增加十步距离,都是一个巨大的难关,以至于每一轮都淘汰下去大量的人;经过整整大半天的比试,当考核完九十步外骑射时,所有诸郡三千余名参军的健儿,过关的已经不足四十人了,而萧逸三人都位列其中。 这几十名骑手都称得上是百里挑一的勇士,最后汇聚到了看台下面,等待最后的百步射靶考核,究竟会花落谁家?谁才能在万马军前扬名立万呢…… ** ... 正文 第六章扬名立万 <><>经过层层选拔,一共有三十六名射手入选,能走到这一步的都不是平凡之辈,每一个都称得上是神射手,除了萧逸、大牛、马六三人外,雁门郡的张转、杨和,李让,何辉四兄弟也全部入选,他们能成为一个团伙的首领,也必然都是弓马出众的硬角色。 这时太守张杨一脸兴奋的从点兵台上走了出来,这一轮他要亲自考核,如果不出意外,剩下这几十名勇士,就会是他组建这只骑兵部队的预备军官了。见到太守大人亲自出面考核,众人纷纷催马上前行礼,有人兴奋的满脸通红,也有人忐忑的不知所措,唯有萧逸还是那副面沉似水的样子,执弓的手纹丝不乱,而他看向点兵台的眼神,也不像其他的候选者那样,期待着得到上位者的赏识;萧逸的眼神更像是一条选择栖身之地的孽龙,想看看眼前的这片湖水够不够深,能否让他吞云吐浪! 这时一名侍从走出来对众射手大喊道:“张太守有令,百步射靶,有射中红心者,赏黄金五十两!中靶最多者,赐‘螭纹寒铁铠’一副!” 射手们又是一阵骚动,眼神一个个全都变得炽热起来,财帛动人心呀!不过激动过后,更多的却是忐忑,“五十两黄金和‘螭纹寒铁铠’虽然是诱人无比,可百步外射中靶心的难度也足矣让人望而生畏,首先对弓手的臂力要求就极高,非3石以上的硬弓不能成事,其次对眼力的考核同样严格,百步之外望去,拳头大的红心比一只苍蝇大不了多少,最后就是人和马的默契程度了,马背上一个微小的颠簸就可能让射出的箭簇远远的偏离目标。 随着鼓声响起,最后的比试开始了,第一个上场的正是满脸虬髯的张转,只见他先是几个深呼吸平稳了下心境,随后和场边的几个弟兄打了招呼,便催动胯下黄骠马,紧握掌中枣木弓,神色凝重的来到起点处,瞪大眼睛看着百步外的箭靶。 他的手气不错,抽到一支正手箭的签,随着掌令官旗帜一摆,张转战马疾奔,匀速跑出三十步后,双腿一松,奔跑的战马立刻步幅微微一顿,减慢速度,张转趁机张弓搭箭瞄准远处的红心,随即一箭向箭靶射去,张转的弓力不错,足足的3石强弓,可惜准头却稍差了一些,箭簇射到了箭靶红心的外围边缘地方,不管怎么说,能够在百步外中靶,这已经是非常难得的成绩了,擦了一把冷汗,张转在场下一片的叫好声中,微笑着策马跑到一边,同时还有意无意的偷偷看了萧逸一眼。 后面的人一个接一个轮番上场骑射,百步的距离确实难度太大,有些人因为准头不足,箭擦着靶子而过,有些人则因为手中的弓力不够,箭还没射到靶子就中途**了,最后真正能射中箭靶者并不多,能够射中红心的更是寥寥无几,不过雁门四兄弟的成绩还都算不错,经过这几天的相处,萧逸对他们四个也算有了初步的了解,虽然性格莽撞,喜欢争强好胜,但个个忠肝义胆,都是为朋友不惜两肋插刀的好汉。下一个轮到马六上场了,而萧逸因为在所有射手中年龄最小,结果被排到了最后一位。 随着令旗晃动,马六长啸一声,一催胯下的花斑马,纵马疾奔,他射的同样是正手箭,奔出二十步后,立刻双腿用力,使得身体微微抬高臀部脱离了马鞍,接触面积减少的同时颠簸感自然也减少了,随即毫不犹豫的侧身一箭射出,3石的强弓劲力非凡,箭簇快如闪电,这一箭射在了红心处微微偏左的位置,观看者无不暗叫一声可惜,但见马六却丝毫没有慌乱,战马继续奔出几步后瞬间又抽出一支箭来,稳稳的搭上弓弦,眼看红心,心箭一线,当马上就要越过四十步的界线时,第二箭疾速射出,同样力量强劲,箭簇犹如一道闪电般射中红心正中,瞬间考场上鼓声大作,号角长鸣,响起一片叫好声,四十步的距离内能连射两箭,且准头惊人,对本领如此高强的人,射手们是从不吝惜赞美的。 就连在点兵台上聚精观看的太守张杨也频频点头,这样的箭术已经堪称是神射了,看向马六的目光不由得异彩连连,急忙向手下的文书主簿打听马六的出身和来历,“如此英武的少年,只要稍加用心培养,日后就是自己手下的一员大将呀!” 随后大牛也开始了纵马骑射,同样表现优秀的射出了两只箭,只是准头上比马六稍逊一筹,可也都射在靶心附近,而且箭箭射透箭靶,强劲的弓力同样引来一阵叫好声。策马兜回,大牛和马六立在一处,对震耳的叫好声熟视无睹,因为二人都知道,真正的神射手马上就要出场了。 萧逸上场了,今天他脸上戴着那张镔铁打制的‘蚩尤鬼面’,身着黑色武士袍服,手执绝影宝雕弓,斜跨壶箭,里面密插箭簇,胯下‘千里墨烟驹’神骏异常,马鞍钩上挂着那把凤翅镏金镗,在阳光照射下,兵刃寒光闪闪,夺人二目。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这一身拉风的装束,立刻在人群中引起一阵惊呼,尤其是张转四兄弟,在看到那张‘蚩尤鬼面’的时候,无不敬畏的浑身寒气直冒,现在他们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彪悍如‘牛头马面’也对萧逸敬如鬼神了。 可能是因为最近没给太上老君祖师爷上香的缘故,萧逸抽了一支反手箭的签,当他纵马来到反方向起点时,人群中竟响起了一片惋惜声,显然对他的运气抱以很大的同情;对此,萧逸只是微微一笑,毫不在意,对于自己的左手,他同样信任无比! 首先目测了一下箭靶的距离和角度,随即轻轻的伸出自己的舌头尖,试了试此时的风速,综合考虑完一切外部因素后,萧逸微黑的小脸上露出一丝自信的笑容,可惜有‘蚩尤鬼面’的遮挡,众人看不到那两个深深的酒窝,只有那双犹如能吞噬万物一般漆黑的眼睛,目光如箭,直透人心,让人望而生畏;此时胯下的‘白菜’在习武场上那种铁血气氛下,表现的异常兴奋,低声咆哮不断,前蹄不停的刨着地面,镔铁打制的马蹄铁踩在小碎石上,竟有火花闪溅。 此时天空中突然传来阵阵的鹰啼声,原来雁门地处塞北边界,此处草原上特产一种翼展极长的巨雕,常以草原上的狐兔、黄羊为食,甚至能够捕杀恶狼,性格凶猛无比,因为飞的极快、极高,仿佛翱翔在云层之中,所以取名:“座云雕!” 这种雕的飞翔高度通常都在150步以上,寻常弓箭根本难以射到这样的高度,就是有些神射手能勉强射到这个高度,射出的箭簇也会变得软弱无力,正所谓:强弩之末誓不能穿鲁稿! 更何况‘座云雕’的羽毛油亮光滑,富含大量的油脂,如果弓箭不是垂直射入雕的身体,就马上会在它的羽毛上打滑出去,很难刺伤或杀死它。所以虽然下方就是众多的弓箭手,可天空中十几只巨雕依旧有恃无恐的自由自在的翱翔,不时地捕杀其它的飞禽,对于人类,这些天空之王根本不惧怕。 随着掌令官旗帜一摆,萧逸用右手执住自己的绝影宝雕弓,轻轻一拍‘白菜’的脑门,立刻一声如龙似虎的咆哮声响彻全场,在‘白菜’的威压下,场中其他战马无不低头倒退,俯首称臣,甚至一些体质较弱的战马都腿脚发软的瘫到在地上,发出惊恐的嘶鸣声,这一刻,‘白菜’马中之王的风采表露无遗…… 马蹄声快如骤雨,‘白菜’的速度可比普通战马快的多,瞬间就冲出了10步,萧逸右手执弓,左手竟然从箭壶中同时抽出三支狼牙箭,一支搭在弦上,另两只暗暗扣在手中,远望红心如敌首,弓弦响处赛霹雳,一箭射出后,萧逸毫不停顿,立刻继续搭箭,弓弦连响,三支狼牙箭犹如流星赶月般,瞬间飞至百步之外,先后正中箭靶红心---连珠箭! 一时间演武场上旌旗舞动,鼓声如雷,号角声长鸣不止,所有骑手无不齐声喝彩,大家都是识货的,连珠箭,这可是匈奴人里的射雕手才会的绝技啊!…… 此时‘白菜’急如闪电的又冲出十余步,萧逸身子一动,这次抽出了两只狼牙箭一起搭上弓弦,二龙出水,两只箭同时向百步外的箭靶疾射而去,箭簇瞬间及至,不分先后的与先前三支箭一起,齐刷刷的攒在靶心正中,登时靶场上便响起山呼海啸般的喝彩声;连看台上的太守张杨都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如此神射,世所罕见呀! 在雷鸣般的呼声中,精彩还没有完结,当‘白菜’冲到离终点还有数步之遥时,众人发现萧逸又一次竖起了宝雕弓,不过这次他只抽出一支狼牙箭,而且也没有去瞄准箭靶,反而把眼睛闭上了,侧着头用耳朵倾听着什么,就在众人不明所以时天空中突然传来阵阵雕鸣,几乎与此同时,萧逸身子向后一侧,双膀拉弓如满月,向着座云雕鸣叫的位置一箭射出,狼牙箭如一条黑色闪电,直向天空高处射去,疾飞的箭簇射出至少150步后,从一只正在滑翔的巨雕脖颈处射入,箭簇余劲不消,继续向上,又射穿了另一只巨雕的胸膛,随着一阵哀鸣,两只巨雕同时落地----一箭双雕! 空中其余的座云雕见状吓得纷纷展翅高飞,伴随着一阵惊恐的哀鸣声,为两个陨落的同伴致敬后,立刻向远处飞去,再也不敢在此处盘旋了…… 靶场四周鸦雀无声,没有欢呼,也没鼓声,无数双眼睛呆呆地望着地上的两只巨雕,嘴巴个个张大的可以塞进四个馒头,难以形容的震惊,神乎其技!真是神乎其技! “场下射雕者何人?”太守张杨毕竟是朝廷大员,震惊过后,第一个清醒了过来,连忙起身亲自高声喝问道。 “渔阳萧逸!”缓缓收回宝雕弓,萧逸朗声回道。 ** ... 正文 第七章螭纹寒铁铠 <><>一箭双雕的绝技震惊了所有在场的人,萧逸报出自己的名字后,随即摘下了脸上的‘蚩尤鬼面’,一张微黑的英俊小脸露在众人面前,点将台上又是一阵大哗,包括太守张杨在内,所有官员都没有想到,身怀如此神射之术的竟然是一位俊秀小郎君,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啊! 与此同时场中所有将士都开始用右拳有节奏的捶击自己的胸部,以表达武者最崇高的礼节,无论是之前的力举巨鼎,还是今日的无双射术,萧逸用自己的实力彻底征服了他们的心,军人都崇拜强者,所以当萧逸向他们挥手致意时,场中顿时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口号:“萧郎!勇士!……萧郎!勇士!……呐喊声经久不绝,声震屋瓦!” “众射手听令,请射中红心者上台受赏!”漫天的欢呼声中,一名校尉上前大声喊道。 重头戏来了,在无数的欢呼声和羡慕的目光下,一共七位射中红心的射手大步走上了点将台,萧逸自然走在了第一位,随后就是马六、大牛二人,他们四十步内连射两箭的本事同样勘称神射,虬髯大汉张转得了第四名,后边跟着他的三位结义兄弟,在刚才的骑射中他们也有着不俗的表现;众人都是一脸兴奋之色,上点将台受赏,五十两黄金倒是其次,重要的是能受到太守大人的亲自接见,那就意味着以后在军旅中能青云直上了。 点将台上,旌旗招展,遍插矛戈,上百名持刀武士层层环绕护卫,太守张杨就端坐在帅案之后,两侧分立着麾下的各级将官和一些幕僚文人,此时众人都聚精会神的打量着上台的几位勇士,放眼望去,果然都是身材魁梧的熊罷之士,尤其是走在最前面的萧逸--长的身高八尺,狼背蜂腰,二目漆黑如墨,额系丝带,一头黑发束成马尾状飘洒身后,再配上一身黑色的武士袍服,行走之间既有武者的威猛,又有儒将的风度,着实是一表人才! 说到底,东汉年间就是一个拼脸的时代,尤其是对官员而言,脸就是仕途的敲门砖,官者!是替天子牧民的,不但要求长得五官端正,行走之间还必须得有官威,正所谓汉官威仪吗! 所以要想当官就必须得有一张出众的脸蛋,武将必须长得威严,文官则讲究儒雅,而要想当皇帝除了长得帅之外,还必须长得怪,这叫有人君之像!一个人的相貌对于他的事业到底有多重要,我们分析一下后来魏、蜀、吴三家的首领人物就知道了: 刘备,身高七尺五寸,面如白玉,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喜怒不行于色;一眼看去就不是凡夫俗子,绝对的大富大贵之相,所以日后他当了皇帝。 孙权,紫髯碧眼,方颐大口,相貌异于常人;这位也是相貌非凡,尤其是一双绿眼珠,要说他是凡人估计都没人信,绝对的天生异像,所以日后他也顺利的当了皇帝。 曹操,身长不足七尺,细眼长须,姿貌短小;说白了就是个头不高,相貌平平,无甚特别之处,唯一的特点就是脑袋比别人的要大,所以他到死也没能称帝,相貌长得不压众,望之不似人君,这恐怕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综上所述,如果你长得仪表不凡,那算你上辈子高香烧的多,而且这辈子还得继续接着烧,因为有一张英俊的脸,你的事业就算成功一半了;反过来,如果你长得歪瓜裂枣一样,四处不受人待见,(大家可以参考一下那位凤雏先生,庞统就是因为长得丑陋,容貌奇古,所以面试四处碰壁,不但孙权看不上他,就连一向礼贤下士的刘备一开始对他都很冷淡)那么对不起,不要怨天怨地,最多回家抱怨一下父母没把你生好,然后自己一定要努力奋斗,娶个漂亮的老婆,争取提高一下后代的基因容貌! “萧逸、马宁、牛威、张转……,参见太守大人!”众人上台后站立整齐,均以右手捶胸行军礼,这是军营中的规矩,自从汉文帝巡视细柳营,名将周亚夫说出那句:“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的名言后,汉军之中大都是行军礼,只有极少数的人或者在特殊的情况下才会行跪礼,比如身份差距太大,或者跪地请降…… “诸位勇士免礼!来人,犒赏!”张扬大手一挥,满面的笑容,正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今日却大获丰收,台上这些人只须稍加培养,日后就能成为他麾下的统兵将领,有了如此之多的骁勇之士,又何惧那些来去如风的匈奴人呢,所以赏赐起来格外大方,随即有侍从上前给众人各端上一盘黄金,黄灿灿的颜色,沉甸甸的手感,金钱是如此的诱人!众人立刻再次躬身致谢。 为将者都有三好,一是神兵利刃,二是宝马良驹,第三就是盔甲!这三样东西可以说是武将在战场上安身立命之根本。而萧逸做为这次骑射比赛的头名,除了五十两黄金外,还有另一件奖励品---螭纹寒铁铠! 这件‘螭纹寒铁铠’是以千年寒铁为原料,由国家尚坊的大工匠费时数年,精心打制而成,铠甲全重五十余斤,由上千块大小不一的寒铁片组成,以乌金丝编就,可以很好的保护身体各个部位,在前后心位置安有大块的护心宝镜,两只护肩为一对螭首形象,狰狞威武,獠牙外露,黑色的头盔上同样盘旋着一条抬头啸天的螭首,远远望去,就像是一条三首螭龙一般。此甲不但坚固无比,上面还遍布一种自然形成的蛇形鳞纹,神秘而古朴,为了防潮铠甲外面更是涂有数层黑漆,光可照人。。 此铠本是张杨上任之时,朝廷特赐予他以表彰其武勇的,今天为了激励士气,同时也是为了收买人心,被他拿了出来作为奖励,赏给了骑射冠绝三军的萧逸,当下有数名侍从上前,帮助萧逸穿戴起来,顶盔惯甲非常的繁琐,各处袢甲丝绦必须仔细的贴身系好,甲叶之间也得一一理顺,这绝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工作,所以每员大将必须得有几名为他惯甲的侍卫亲兵才行;等一切收拾停当之后,众人再看,果然是威风凛凛,气冲霄汉,好一位少年豪杰! 萧逸自己对这套盔甲也很满意,不但坚固漂亮,还非常的合身,仿佛是为他量身定制的一般;俗话说得好:“人佩衣装马佩鞍,狗佩铃铛……嘎!……呵呵!” “汝是何出身呀?”发完奖励品后,张杨缓步走到萧逸面前开口问道。果然,第一是拼脸,第二就该拼出身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中国人对自己的出身来历一向重视无比。 一个人是否能成就大事,他的出身来历同样重要,刘备为什么见人就说自己是中山靖王之后;曹操在当上丞相后也不顾自己的养祖父是宦官的事实,拼命往脸上贴金,硬说自己是相国曹参之后,还不是想给自己找个像样的出身吗! 说到底,汉朝依然残存着大量奴隶社会的影子,虽然已经没有了奴隶主和奴隶之间那种绝对的身份对立,但是在士族和庶族之间依然有着一条深深的鸿沟。这两个阶级之间几乎不通婚、不来往,尤其是仕途这条路,几百年来完全被士族门阀牢牢把控在手里,纵使有些庶族出身的人才侥幸得到皇帝的赏识坐上高位,也不会得到士族阶级的认可。日后屠夫出身的大将军何进之所以迅速败亡,跟他无法真正得到士族阶级的支持不无关系。 想到这里萧逸更加体会到‘出尘子’老道的那番良苦用心了,如果没有老道给他铺的这条金光大道,恐怕日后他的路会走的非常艰辛。在心中默默的感谢了老道一番后,萧逸轻轻向前走了两步,抬手躬身行礼,完美的表现出一副世家子弟的英俊形象,朗声回道:“在下乃大汉开国丞相、文终侯萧何之后,为萧氏第38代嫡系玄孙!” “嘶……呀!……!” 听到萧逸自报出身,大帐中响起一片惊叹声,就连一直跟在萧逸身后的大牛、马六二人都是一脸茫然,虽然他们三人相处已有数年之久,可对于萧逸的来历二人却一无所知,仿佛他就是凭空出现在小道观里,出现在卧虎亭众人的生活中…… 汉初三杰之首,有“开国第一侯”之称的丞相萧何,普天之下,谁人不知,那个不晓;现在萧逸既然敢自报家门说自己是萧何之后,而且能准确说出自己是第38代嫡系玄孙,那就应该假不了,一般只有世家子弟才能准确的说出自己家族的谱系年代。 士族的家谱很难假冒,真正的家谱不是说随便写上几个名字就可以了,上面需要详细的记载整个家族的来历、分支、脉络,以及宗族中很多的**事迹,以及与其他士族的通婚情况,血缘关系的远近等等…… 为什么刘备的出身一直被人所怀疑呀,就是因为他只会不停地说自己是中山靖王刘胜之后,却从来也不说自己是刘胜的第多少代孙,因为他的血缘就算跟皇室沾一点边,也绝对禁不起谱系学的仔细推敲。 听到萧逸乃是大汉开国丞相之后,太守张杨立刻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这是士族间的一种礼仪,叫做‘不重其名,而重其身’,说白了就是,只看出身,不看能力,同时看向萧逸的眼神也越发的满意,“如此年轻的射雕之士,又是出身名门,如今投到自己的麾下,还何惧匈奴之患呀!” “好!既是萧丞相之后,在此国家多事之秋,更应该为国出力,汝须好自为之,不可懈怠!”张扬一副语重心长的说道。 “诺!”萧逸拱手称是,一切礼仪,完美无缺! 螭首:古代汉族神话传说中的龙生九子之一,是一种没有角的蛟龙。盔甲、工艺品上常用它的形状作装饰,威武雄壮 ** ... 正文 第八章玄甲铁骑 <><>当夜,太守张扬下令,大摆酒宴,犒赏三军,顿时间营地之中杀牛宰羊,大坛的美酒更是成车的拉进营中,无数的篝火冉冉升起,士卒们围坐其边,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划拳嬉闹之声响彻整个军营。 中军大帐之中,军中的各级将校,以及今日参加百步射靶的三十六位勇士齐聚于此,席间的果、肉更是丰盛无比,火架上整只的烤羊让人垂涎欲滴,有专门的厨子忙碌的为众人割肉上酒,尤其是一条条半生不熟的猪腿更是成为席间的大菜,吃这道菜还很有讲究,必须放在盾牌上,自己用随身的佩剑切着吃,看着一个个袒胸赤膊的彪形大汉们举着带血的猪肉大嚼,萧逸仿佛间还以为自己来到噬毛饮血的原始人洞穴了呢…… 太守张扬在喝过一杯众人的敬酒后,当即下令:“今日不拘小节,诸位健儿可开怀畅饮!”顿时间,大帐中觥筹交错,频频举杯,尤其是萧逸这里,无论是那些有心结好于他的文官、武将,还是今日在靶场上被一箭双雕的神技震服的射手们全都前来敬酒。 对此,萧逸来者不拒,无论是谁来敬酒,必定酒到杯干,大坛的烈酒犹如青龙吸水般流进了他的小肚子里,结果喝到最后,以一敌众的萧逸除了小脸越喝越白之外,言语之间丝毫不乱,反倒是那些前来敬酒的人却醉倒了一大片…… ………………………………………… 黎明时分,启明星还在天边微微闪烁,寂静的雁门军营如同一头沉睡中的洪荒巨兽般横卧在大地上,昨夜的一场狂饮不知醉倒了多少人,营帐中到处都是如雷的鼾声,只有空地上那一堆堆还未完全熄灭的篝火冒着缕缕青烟…… “咚!咚!咚!!……” 一阵沉闷的军鼓声在中军大帐的位置响起,鼓声由轻到重,由缓到疾,一阵快过一阵,最后敲的犹如疾风暴雨一般;随着密集的聚将鼓声,原本沉寂的军营迅速开始喧闹起来,无数还在沉睡的的士卒立刻一跃而起,迅速穿戴整齐后跑出军帐,开始整齐的列队。 听到鼓声,借着酒意**好睡的萧逸同样立刻起身穿好盔甲,和大牛、马六等人一起冲出帐篷;今天是太守张杨正式建立骑兵军团、委任将领的大日子,因此军中所有的各级将校都向太守大人的中军大帐涌去。 汉制,为了避免因为混乱而引起炸营,所以军营内任何人都不得骑马,即便是皇帝的车驾前来阅兵,在营中也只能缓步慢行,这是自大将军周亚夫细柳营时代就开始的军规,所以这些军官们无论离大帐远近,都只能撒开脚丫子一路狂奔而来。 大帐就在军营正中的位置,外边有百余名全副武装的亲兵执矛环绕护卫,大帐顶端一面硕大的黑色‘张’字帅旗迎风飘舞,好不威风,帅旗为一军之灵魂,在通讯不发达的古代,将领们就是通过摇摆帅旗来指挥军队的,可以说在军营中几乎每时每刻都有专门的军兵负责盯着军旗。 萧逸三人早在卧虎山的小道上练就了非常的脚力,此时虽然穿着沉重的盔甲,却依旧飞快无比,一阵快步疾奔后第一个跑到了中军大帐,帐门口数面聚将鼓依旧在疾如爆豆般的敲着…… 大帐之中,一身甲胄的太守张杨面沉似水的端坐其上,等着那些军中将领们的到来,当他看到萧逸第一个赶到时,脸上微不可察的露出一丝微笑,点了点头,心中的欣赏之意又浓了三分;在他面前的帅案上摆放着朱红色的令旗、令箭、朱漆木盒中则装着他的“安国大将军”印,这就是他号令三军的凭证,身侧一名体格魁梧,目光冰冷的营中执法官顶盔惯甲,按剑而立,用饱涵杀意的目光扫视着鱼贯而入的将校们,按大汉军规,聚将迟到者,不论缘故,斩! 三通鼓罢,所有军校均已到齐,严肃整齐的在大帐两侧按照官阶大小分别站立,那些昨天的骑射之士更是个个满脸兴奋,今天就是他们封官进爵的好日子,从此以后一条康庄大道就在他们的面前展开了,而萧逸也穿着那身‘螭纹寒铁铠’站在他们中间,与那些为了即将得到一官半职而满脸兴奋的伙伴不同,他的目光一一扫视过了令旗、令箭、大印……,还有那张高居其上的帅案,也许那里才是他内心向往的地方。 “穆顺何在?”看到所有军官都已到齐,张杨开始点将了 “末将在!”随即从队列的最前面站出一人,此人三十岁左右的年纪,面色蜡黄,一双细眼中精光四射,腭下留着钢针般的短髯,生的是虎背熊腰,穿着一身的镔铁战甲,腰垮宝剑,倒也算是一员大将,只是走动之间步伐略显虚浮,似乎有些酒色过度的样子。穆顺在上党郡时就是太守张杨手下的心腹爱将,因为颇有几分勇力,为人又极会魅上,所以一直深受器重,此次来雁门上任,自然就把他一起带来了。 “此次募兵共计得了3000余人,皆是弓马娴熟的勇士,按大汉军制500人为一部曲,共分六部,加封穆顺为鹰扬将军,统领全军!”说罢,张扬从怀中掏出一片虎符递了过去。 虎符是军队中最高权力的象征,共分两片,上面分别刻有铭文,一般情况下,将领执掌一片做为平时统兵的信物,但只有统兵权,却没有调动军队的权利,而统帅则执掌另一片,只有当两符合一时才能真的调动军队,否则视为谋反。 “诺!”穆顺大步上前,双手接过虎符,转身高高举起,让帐中所有人都看清后,这才收入怀中,同时特意看了站在队列中的萧逸一眼,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 “马宁、牛威、张转、杨和,李让,何辉,尔等六人皆加封为折冲校尉,分别统帅六部兵马,”任命完统领,张扬继续发布军令。 “诺!……”六人都是略微一愣,随后站出队列躬身行礼,又同时把目光投向萧逸那里,显然对张扬没有加封萧逸,却首先加封了他们十分的不解。 大帐中出现了暂时的静默,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萧逸,对此,萧逸丝毫不为所动,心平气稳的继续站在队列当中,对张扬的手段心中早已了然,无非就是想傲鹰而已,中国的掌权者都有这个习惯,凡是想重用某个人才,事先必须要折磨一番,消磨掉锐气,才好放心使用,这种三流的手法,在后世的狗血电视剧里都演的烂大街了,而他这只鹰,也绝不是一般人能熬的动的。 果然,片刻之后,看着心如止水的萧逸,张扬脸上露出了一丝无奈之色,开始继续发布将令,“加封萧逸为点军司马,任副统领,平时负责训练三军,执掌军纪;其余昨日参加百步射靶者皆封为都尉,分营听用!” “诺!……”萧逸与其余众人齐声回道。 听完分封后,萧逸抬起头看了帅案后的张杨一眼,心中暗暗思索,“此人绝不能小看呀,张扬的这一系列命令看似随意,其实可谓是老谋深算。” 第一,以他的心腹爱将穆顺为‘鹰扬将军’统领全军,既维护住了那些老部下的利益,同时也等于把这只军队的兵权牢牢的抓到自己手中。 其次,这些军卒都是从燕赵各地汇聚来的豪杰,个个精于骑射,但又大都桀骜不驯,用萧逸这个骑射冠军为副将,就可以帮助他镇服这些骄兵悍将。 最后,特意提拔萧逸为点军司马,负责平日的训练,既用了萧逸的才干,又拉拢了这些新晋将校的人心,同时还得了一个爱才的美名;真可谓一举三得! 张杨久在官场,历经无数的**,如今能以上党太守的身份,兼任四郡军事;这在后世相当于省长兼任军区司令,集军政大权于一身,绝对的封疆大吏,对这样的人物岂能小看。 历来所有的穿越一族,经常以为凭借超过这个时代的历史知识,就相当于开了作弊器一样,可以所向无敌了,往往轻视古人,把那些古代的酱油党和那些失败者全都看成了智商为负数的笑话,其实真敢这么做的人早晚自己也会变成别人的笑话。 我们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待两千年前的历史,因为早已知晓了答案,所以每个人都是诸葛神算一样的人物,可如果抛开这一切,把我们和古人放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试问?如果我们这些社会上的普通人生在东汉那个年代里,能否像黄巾起义的首领张角那样掀起几十万众的滔天风暴?还是能像袁绍那样成为割据四州之地的一方豪强? 恐怕不但这两个失败者所做的事情我们都做不到,就连先锋廖化那样的小角色我们都混不上吧? “不得轻视古人!不得轻视酱油党!不得轻视失败者!”萧逸心中暗暗的给自己定下了三条戒律,日后正是这三条戒律无数次的把萧逸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并反败为胜! 最后张杨给这只骑兵部队命名为‘玄甲铁骑’,玄者,黑色也!翻译过来就是:黑色的铁骑兵,看来在张杨心里有意和公孙瓒手里的那支威震辽东的‘白马义从’一较高低。 “六部将士,加紧时间操练武艺,明年草黄马肥之时,随本帅兵出塞外,马踏匈奴!”张杨抽出自己的宝剑,杀气腾腾的最后命令道。 “诺!……” ** ... 正文 第九章寒冬练兵 <><>转眼之间,秋去冬来,随着**北风狂吼,鹅毛般洁白的雪花给这片古老的大地带来了一片银装素裹,天气开始变得异常寒冷起来! 清晨,风雪未止,雁门关南门外,玄甲铁骑军营的中军大旗下,萧逸头戴蚩尤鬼面盔、身披螭首寒铁铠,手执血浪斩蛟剑,身后披着一件外黑内红的披风,昂首挺胸立于漫天的风雪之中,一动不动,任由自己的身躯接受这天地伟力的残酷磨练。 校场之上,三千玄甲铁骑营的将士同样顶盔惯甲、手执兵刃、整齐肃穆的屹立在漫天的风雪之中,寒风夹杂着冰冷的雪花,就像一把把小刀子般刮过众人裸露在外的脸庞和手背上,带来一阵阵刺骨的寒意。 鹅毛般的大雪很快就在众人身上积了厚厚的一层,放眼望去,校场上仿佛矗立着三千个雪人;足足一个时辰,虽然人人冻得面色发青,手脚麻木,却一个个毫无惧色,任凭风雪如何吹打依旧岿然不动! 这就是几个月以来,萧逸以身作则,恩威并施,日夜操练出来的军纪-“疾如风,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霆!” 孙子的‘六如兵法’真言,可谓道尽了兵家的玄妙,后世,日本战国时期的军阀武田信玄靠着从其中偷学来的四条,一知半解的就建立了‘赤备’骑兵,在东瀛四个小岛上打出了‘甲斐之虎’的名头,如今在孙子兵法的故乡,深得其中玄妙的萧逸定能凭此练出一只更加强大的铁骑兵! “咚!咚!咚!……”随着营中报时的鼓声响起,萧逸设定的每天一个时辰的军姿练习结束了;站军姿不但是锻炼将士们的耐力,更能培养军人的毅力!任何一只铁军的练成,都已军纪为先,而军纪的培养,就是从站军姿开始的;这可是萧逸当年大学时代接受暑期军训时,被骄阳晒晕过去好几次才学来的宝贵经验…… 本来玄甲铁骑军的主将是穆顺,可一来穆顺大部分时间都在太守张杨的身边听用,再者他在雁门关城里有一套豪华的住宅,里面**美妾成群,还有丫鬟仆人们精心伺候,因此穆顺平时很少来营中理事,更别提住在这冰冷的军帐中了,所以玄甲铁骑队的训练重任和一应大小事务就全落在了身为‘点军司马’的萧逸头上。 其实太守张杨为了拉拢萧逸,也想在城中给他赐了一片住宅,不过被萧逸用冠军侯霍去病的一句名言:“匈奴未灭,何以为家!”给谢绝了,依旧坚持住在军营大帐中,每天吃着粗糙的食物,睡着冰冷的军帐,和三千部下同甘共苦,日夜操练。萧逸心中深深的知道:“一个能与部下同甘共苦的主将,才能在战场上让这些将士们心甘情愿的托付性命,赴汤蹈火,一往无前!” 军姿站完,稍微活动了一下冻僵的身体,萧逸大声的发号施令:“所有将士听令!一十六式军体拳,开始!” “嘿!……嘿!……嘿!嘿!……”伴随着震耳欲聋的呐喊声,数千将士开始在在冰天雪地里展开了疯狂的练习;弓步冲拳、穿喉弹踢、马步横打、内拨下勾……;瞬时间校场上拳风呼啸,杀气冲天,无数矫健的身影在寒风中动作整齐划一,腾跃之间猛如虎、动如兔、灵如猿,狠如狼……;空中的雪花在将士们的拳风中随之飘舞,练兵的呐喊声传到数里之外…… 军体拳!萧逸大学军训的另一项收获;这套拳法直接、精炼、迅速、有效;锻体效果极佳,而且在战场之上的杀伤力同样不凡,绝对是为军队量身打造的拳法,此时也被他拿出来教导部下了。要知道,战场之上讲究的就是一个直接有效,一击毙命,因此越是简单的拳法越是实用,至于那些动作复杂,打起来华丽无比的拳法,在战场上只会让你迅速把小命丢掉。 古代,锻体之术一向为兵家秘传,非嫡亲子弟不能传承,战国时期的名将吴起就是靠着一套锻体术,练出了举世无双的‘魏武卒’,镇守河西期间,与其余诸侯国轮番大战,获得了七十六战,六十四胜,其余皆平,无一败绩的赫赫战绩,被世人尊称其为吴子、兵神。 如今萧逸竟肯将如此宝贵的兵家秘术教给大家,营中将士无不用心学习,再苦再累也毫无怨言,更有甚者,甚至有人还割破面颊在萧逸面前发血誓,‘此术绝不外传!’看的萧逸目瞪口呆的同时,也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把《第八套广播体操》做为不传之秘,留给自己的后代儿孙…… 每天练完军体拳后,萧逸就会带着部下们来到军营外的一条小河旁沐浴,这条小河是由山上的泉水汇聚而成,水质清澈甘甜,富含各种丰富的矿物质,也是平时军士们取水的地方,因为天气寒冷,此时的河面已经结上了厚厚的冰层,将士们随手击碎了冰层,然后各自提桶取水,脱去一身甲胄后,大家全都赤身站在河岸边,大桶的冰水就这样直接的往身上倾倒,虽然一个个被冻得的呲牙咧嘴,却没任何人停下来,几个月以来,在萧逸的督导下,大家已经逐渐适应了这种残酷的训练方式,更何况萧逸也和大家一样在岸边冰浴…… “哗!”的一声,一桶冰冷刺骨的河水就被萧逸倒在了自己头上,水流顺着他那矫健的躯体直接流淌到大地上,以萧逸那强壮的体魄也不禁被冻得面色铁青,用力的舒展下筋骨,虽然寒冷入骨,但他依然咬紧牙关,继续将冰水倾倒在自己身上,随后双手在身上一阵的猛搓,很快身体里突起的青色血管中血液加速循环起来,寒意渐渐消失,身上反而开始冒起阵阵白腾腾的热气……,“男子汉大丈夫,死且不惧,何怕冷呼!” 之所以每天坚持带领部下来河边沐浴,除了要借助冰冷的河水锻炼将士们的体魄和毅力外,更重要的是为了保持个人卫生;萧逸清楚的记得,当初上学时八个人的男生宿舍尚且能住的和猪圈一样,何况现在军营里几千个大男人住在一起,那真是没有最脏,只有更脏,在这里估计连蟑螂小强都生存不下去…… 而脏乱往往容易引发各种疾病,一旦疾病在军营中传染开来,那可是毁灭性的灾难,不用出关打仗,自己就直接全部报销了,历史上因为军中疾病传染而全军覆没的事例可不在少数。所以萧逸除了专门派出人手每天打扫军营里的卫生,就是让他们每天都坚持洗澡,可萧逸又不可能给每个人都准备一个大洗澡盆,于是,干脆就带部下们来河边经行这种免费的冬浴了。 一支部队的习惯是慢慢养成的,个性则是第一任的军事主官灌输培养的,日后虽然岁月流逝,人员更迭,但是每天都尽可能洗澡的生活习惯在萧逸的大军中经久不变…… 后世,历史学家考证后一致认为,在三国这个名将辈出的时代里,‘大魏神威天策上将军--无愁侯--萧逸’手下的士兵可能不是战斗力最强的,也不是装备最好的,更不是军纪最严明的,但绝对是那个时代里个人卫生最干净的部队,而且没有之一! 沐浴过后,军中将士还有一项特殊的福利,每人半斤‘无愁烈酒’! 原来一个月前,鉴于天气日渐寒冷,萧逸写了一封信专门派人送到了幽州蓟县的梁家,希望梁小鱼能给他送一些无愁酒过来,结果没过多久,那位身高、腰围均是五尺的胖管事曹阳就出现在了萧逸的面前,并带来了一批酿酒的师傅和提炼烈酒的器具,直接在萧逸的大营旁开了一座酿酒的作坊。 熟人见面,分外亲热,都是一起死里逃生的伙伴,对这位胖胖的曹管事,萧逸还是很欣赏的,此人无论是办事能力还是忠诚度都是上上之选,于是,萧逸大笔一挥,直接把曹胖子招入了军队,委托以粮草官的重任。 从一名社会地位低下的商人一跃成为一名军官,曹胖子对萧逸的感激之情是无法言喻的,直接跪在地上磕的额头出血,对后勤的事务更是办的用心用力,没过多久,大批的无愁烈酒就出现在军营中,并立刻受到所有将士的欢迎,军人,岂有不爱烈酒的,准确的说,烈酒本就是为战场上的军人而准备的。尤其是在北方寒冷的草原上作战时,烈酒完全可以算做是一种救命的军用物资,关键时刻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效果;而大家对萧逸的爱戴程度也随着烈酒的度数迅速提高…… 美酒的醇香迅速飘荡了整个雁门关周边四郡,无数的百姓士绅都对这种烈酒趋之若鹜;最后甚至还惊动了太守张杨,在亲口品尝过这种烈酒后,张杨迅速以太守府的名义为自己手下的各支军队都订购了大量的无愁烈酒,而梁家则趁机赚了个锅满盆盈,大大的捞了一笔! 在这个世上,商人的目光无论是看人还是看事,往往都是最精准的,就像现在的梁家,一眼就看准了还未真正崛起的萧逸,日后必然贵不可言! ** ... 正文 第十章皇帝的无奈 <><>一场罕见的大雪同样覆盖了东汉帝国的都城-洛阳;对于那些处在社会最底层的穷苦百姓而言,这场大雪无异于让他们身处地狱之中;在寒冷的风雪中,每天都有大量的贫民冻死在荒野之中,就像一座座晶莹剔透的人体冰雕艺术,以无数的生命为代价,给这片冰雪世界凭添了无边的诡异之美…… 地狱的隔壁就是强者的天堂,同样是这场大雪,对于那些上位者们而言却是难得的好天气,他们或身披貂裘登高远望欣赏雪景,或邀请三五位知己围坐火炉把酒言欢,在权贵们的眼中,这是一个诗情画意的冬天;无数百姓们的悲苦哀嚎之声一丝一毫也传不进深宫内院,而皇宫里奢靡的享乐之音却能传遍整个天下…… 洛阳皇宫,西园,一道高高的宫墙把这里与外面的悲惨世界完全隔离开来,外面是冰天雪地般的地狱,宫内却是温暖如春般的天堂;宫殿两侧的暖阁里都摆放了大量的铜火盆,里面燃烧着价比黄金的上等银霜炭,随着炭火的升腾,空气中弥漫着阵阵的松木香味,一道道暖气白雾般的弥漫其中,仿佛人间仙境一般…… 此时东汉帝国的最高统治者--汉灵帝刘宏,正卧在豪华奢侈的龙榻上尽情享受这人工制造出来的春天,龙榻宽大而厚重,上面铺着厚厚的天鹅绒,温暖舒适的可坐可卧,更重要的是,这张龙榻代表着人世间权利的巅峰;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大汉帝国虽大,这数尺宽的软榻就是核心! 一件华贵的黑金色五爪龙袍半披半盖的挂在灵帝身上,汉朝的龙袍主要是沿袭秦朝龙袍的特点,“以水德居,服黑色”。以后历代王朝按照五德终始说,各按金、木、水、火、土、来确定自己的天命,所以龙袍的颜色也各有差异,一直到五代十国时期,黄色才开始做为最尊贵的颜色定为皇帝专用,并延续后世其他王朝。 一旁数十名宫娥美女悉心伺候着,这些从全国各地挑选来的妙龄女子,任何一个都称得上是倾城倾国,此时却可以任他随意采摘,就像在一片菜园中摘取一颗樱桃般的容易,殿内还有上百名小黄门宦官躬身束立,随时听候皇帝的差遣;殿外御阶之下,无数金甲武士手持矛戈忠心护卫,只要皇帝发出任何一道旨意,整个帝国立刻就会有无数的人为之前仆后继、舍生忘死;这就是至高无上的皇权,以天下而奉一人,如果说官高既是仙,那么皇帝就是仙中之仙! 可惜,中国的历代皇帝喜欢享受这种‘以天下奉一人’权利的很多,反过来能以‘一人为天下’的却寥寥无几,更多的却是暴君、昏君、庸君、……, 今年刚刚32岁的汉灵帝正是年富力强的黄金年龄,可惜在宫中无数美女、美酒、美食的腐蚀下,他的身体现在却虚弱无比,一头干枯微黄的发髻犹如风中的残叶,脱落的十分厉害,青黑的眼圈中双目昏暗无神,干瘦的脸颊就像贴在了骨头上,看上去就像一只骷髅般恐怖,还有那虚弱的一阵风都能吹倒的瘦弱身躯,这一切的一切,无不告诉世人,这是一具完全被酒色掏空了的身体。 紧了紧身上的黑金龙袍,刘宏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龙袍下那副虚弱不堪的身体,而且他非常喜欢自己身上这件龙袍,因为这件龙袍有一种魔力,只要是他能想到的事情,似乎都可以梦想成真。比如前几天,他看着御苑中结冰的湖水和早已凋谢的花草就突发奇想;“若能在寒冬季节乘船游湖,欣赏无边**,且有红花绿叶为伴,该是何等的逍遥自在…… 结果几天之后他就如愿以偿的在漫天大雪中看到了无边的**,宫娥们剪裁了大量的丝绸,“红绸为花,绿缎为叶,以丝线束缚……”,结果御苑四周的花木**之间全部盛开;湖面上厚厚的冰层也全都被人用利器破去,上面飘荡着五颜六色的‘荷叶’,一副春天的美景就这样如梦似幻的出现在了眼前,真是“任尔大雪满天下,朕有桃花开满园呀!……” 可以说,在所有人眼中灵帝刘宏是幸运的,他本是汉章帝刘炟的玄孙,曾祖父是河间孝王刘开,等传到他的父亲刘苌的时候,头上只剩下一个小小的解渎亭侯的爵位了,手下只有1000户的穷苦属民,以及一小片贫瘠的封地;加上他的父亲英年早逝,所以很小的时候刘宏就继承了爵位;结果本以为会一辈子就在乡下当个土豪的他却被上天垂青了。 永康元年,汉桓帝驾崩后无子继位,经过群臣商议,结果非常意外的选择了刘宏继承大统。于是窦太后派侍御史刘儵、奉车都尉曹节等人从乡下迎接刘宏来洛阳登基。一个原本没落的乡下贵族少年,转眼之间竟成了这个大帝国的主人,拥有的不再是那片贫瘠的土地,而是无边的万里江山;那年他正好10岁,进洛阳城那天,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在做梦,不,就是最香甜的梦恐怕也没有这么美妙过,可眼前的梦境却又是如此的真实,以至于他在这种醉生梦死的感觉中沉迷了整整22年…… 在这22年的时间里,刘宏每天似乎就在做一件事,那就是玩! 其实人都喜欢玩,尤其是男人,就算工作百忙之余,也会忙里偷闲的玩上一会,所以有人说(就是女人说的:)“男人就是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 不过像汉灵帝这样以玩为主业、为人生目标,而且能数十年如一日的玩下来的人就太少见了;小时候玩**物、玩游戏,长大后玩美女、玩卖官;只要是这世上一个皇帝能拥有、能玩的东西似乎他都在玩;以至于上至公卿百官,下至黎民百姓全都认为他是个昏君、庸君,是个智商为负数的蠢货! 呵呵!可惜眼睛往往是最会欺骗自己的,其实刘宏并不蠢,恰恰相反,他的头脑很聪明,从走进皇宫那天起他就看清楚了一切,现在的大汉王朝已经不是汉武帝时候的大汉了,汉武帝一代雄主,口含天宪,言出法随,一生之中手持天子剑,杀伐果断,无人敢逆,光是号称百官之首的丞相就杀了整整六位,那才是真正的‘上天之子!’ 而如今摆在刘宏面前的呢?皇权早已被外戚、宦官、士族们一点点的架空了,留给他的只是压制、掣肘、无奈、还有皇帝的不得已…… 之所以他选择天天的玩,那是因为摄政的窦太后希望他玩,满朝的文武重臣希望他玩,身边的这些权阉宦官们更希望他玩,所以他不得不玩,因为只要用心想想在他之前那几任不会玩、也不愿意玩的皇帝是什么下场就清楚了: 章帝刘炟,18岁登基,在位13年,31岁去世。 和帝刘肇,10岁登基,在为17年,27岁去世。 殇帝刘隆,即位时刚满月,在位8个月死去。 安帝刘祜,13岁登基,在为19年,32岁去世。 顺帝刘保,11岁登基,在位19年。30岁去世。 冲帝刘炳,2岁登基,在为不足半年,3岁去世。 质帝刘缵,8岁登基。在位一年,9岁去世。 东汉王朝整整一连七位皇帝全部短命夭折,最长寿的也没活过32岁,在这些非自然死亡的皇帝背后,包含了多少阴谋诡计,又有多少的权力斗争?皇宫里尔虞我诈,朝堂上金戈铁马,在这看似安逸的洛阳城里又暗伏着多少狁血的豺狼? 别人眼中犹如登仙一般的皇宫,在灵帝刘宏眼中却更像一口巨大的棺材,逃不出,跑不掉,不知道多少个夜晚他都是从噩梦中猛然惊醒的,浑身的大汗侵湿透了身上的龙袍;冥冥之中,他总感觉那七位夭折的先皇就在他**前的不远处,一声一声不停的召唤着他,“走吧!一起走吧!跟我们一起走吧!……” 现在的大汉天下就像是一只鼎,皇帝就坐在鼎的上面,而那些外戚、宦官、士族,就是支撑着这只鼎的三个足,他们互相争斗,也互相制约,无论缺了那一只,这个鼎立刻就会颠覆;为了保命,灵帝刘宏要做的就是保持这三只鼎足之间的平衡,那只矮了他就垫一垫,那只长了他就磨一磨;所以当宦官势力做大时,灵帝就力排众议的加封外戚何进为大将军,同样,当何皇后依仗娘家势力飞扬跋扈时,灵帝就开始重用十常侍;就这样,靠着精妙的平衡之术,他平平安安的在皇位上一坐就是整整的二十二年,而过了今年冬天,他也就33岁了,活到这个年纪,足矣让他傲视之前的大汉7代先帝了。 别人看到的永远只是皇帝的快乐,而皇帝的痛苦从来无人知晓,只有真正坐在那个位子上的人才知道做皇帝的痛苦,可惜,因为皇位上永远只能坐着一个人,所以这种痛苦无法言说,更无法分担,只能是皇帝一个人默默地忍受,这也是做‘上天之子’的代价…… 回想自己这悲惨的一生,汉灵帝刘宏也只能在心中暗地里骂老天一句:“皇帝真他妈不是人做的!……” ** ... 正文 第十一章海燕公主 <><>自古艰难唯有一死,一个人如果连死都不怕,那在这个世上也就没有什么能让他恐惧的了,死亡固然恐怖,但有时候也会转变为动力的源泉,尤其是当一个帝王面临死亡的时候,往往会变得刚毅果决起来;此时卧在龙榻上的汉灵帝双目微合,紧皱着眉头似乎正在反复权衡着什么……“平衡的权利游戏该结束了!” “启禀陛下,皇子刘协和海燕公主求见!”这时两名老太监躬身走了进来,正是被灵帝称为“张常侍是我父,赵常侍是我母”的大宦官张让和赵忠。这两个人和宦官封谞、段珪、曹节、侯览、蹇硕、程旷、夏恽、郭胜等人人结成太监死党,号为‘十常侍’,掌握着汉室内廷的大权,成为了支撑汉室的三股力量之一。 “快!宣他们进来!”听到儿女们来看自己,汉灵帝刘宏苍白的脸上终于闪出一丝血色,眼睛也变得有神采起来。 “诺!……” 汉灵帝刘宏共有两子一女,长子刘辩,为何皇后所出,次子刘协,为王美人所出,唯一的女儿是后宫中一位早已逝去的西凉异族美女所生,生前极为灵帝所**爱,人不知其来历;据说公主出生的那**,汉灵帝梦到一只金色的海燕从天边飞来,围绕着他的皇帝寝宫盘旋三圈,鸣叫数声,而后消失不见…… 燕者,吉兆也!所以灵帝在女儿出生后,大喜过望之下直接起名为‘海燕’,还一次性赏给尚在襁褓之中的女儿:钱三千万,绸缎两千匹,并赐汤沐邑5000户!**爱之隆甚至超过了两个儿子。 随着人影闪动,一名十三四岁的少女率先走了进来,一头乌黑的长发飘逸身后,五官十分精致,宝石般明亮的眼睛中还微微带有一丝蓝色;鼻梁比起常人来略加高挺;鲜红的嘴唇上带着迷人的微笑,白皙的脸庞透着红润,就仿佛初升的朝霞一般;寒冬时节,身上穿了一件镶有金边的白色狐皮大衣,腰系银丝腰带,上面竟然还佩戴着一把小号的金柄弯刀,二尺长的刀身带着弯月般的弧度,刀穗飘洒身前。 普天之下唯一敢在皇帝面前携带兵刃的估计也就是这位公主殿下了,这位‘海燕公主’虽然是个女儿身,却自幼天性刚毅,且聪慧过人,不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好武艺,精骑射,每年秋季汉室宗亲们随皇帝一起围猎之时,每每都是这位公主殿下力拔头筹,射到的猎物最多。 可以说海燕公主集聪慧、刚毅、高贵于一身,整个人就像一朵美丽的冰山雪莲!以至于灵帝刘宏每每对着这个英武的女儿感叹:“惜汝不为男儿身,若为男儿,朕之皇位舍汝其谁?” 白衣少女身后还跟着一个六七岁左右的小男孩,正是皇次子刘协,小家伙长得虎头虎脑异常可爱,尤其是一双灵动的大眼睛,黑白分明间眸光四射,显示出这是一个聪明机智的孩子。后宫之中,这对姐弟的关系一向最为亲厚,所以经常一起来请安。 “儿臣参见父皇!父皇圣安!”少女清脆的声音和小男孩奶声奶气的声音同时响起。 “孩儿们快快平身,来人啊,赐座!” 是人都喜爱自己的子女,在这一点上高贵的皇帝和普通的农夫是没有区别的,看着眼前一对聪明可爱的儿女,灵帝刘宏的脸上泛起一阵红晕,疲惫的精神似乎也一下就振作了起来。 “如今乃是多事之秋,陛下身系天下万民的安危,更是孩儿们的依靠,今岁天气严寒,还望父皇好生保养龙体!”海燕公主首先开声说道,声音犹如出谷黄莺一般清脆悦耳,一句话中既有臣子对皇帝的劝告,也有子女对父亲的依赖,更包含着浓浓的关心之情。 “呵呵!吾儿有心了!”对于这个聪慧过人的女儿,灵帝刘宏除了叹惜,还是叹惜!“若此女为男,日后定会成为大汉的一代中兴之主,朕又何须为身后之事发愁呀!” “启禀父皇,皇弟刘协年已七岁,且聪慧好学,理应请一位太傅,好生教导才是。”就像随便拉家常一样,海燕公主开口说道,实则此言大有深意,“太傅者,太子的师傅也!谁为太子?太傅所教导之人必为太子!而现在是要给刘协请太傅,名为请太傅,实为请立太子啊!” “哦!是呀!吾儿都已经八岁啦!”看着可爱的儿子,灵帝眼中的慈爱之色更浓了,心绪激动之下,一阵的咳嗽,半响,略加思索后说道,“朝中饱学之士不少,不知何人胜任太傅一职呢?” “司徒王允,位列三公,学识渊博,且忠心汉室,堪为太傅!”给灵帝轻抚着后背,海燕公主似乎很随意的说出一个人选。 “准!”灵帝略微沉吟了一下,轻轻点头应允,女儿的眼光很准,司徒王允,确实是一位给幼主保驾护航的好人选!………… 一番父女之间的亲切交谈之后,为了不打扰灵帝休息,海燕公主牵着皇次子刘协的小手起身告辞,进退之间彬彬有礼,起坐之时,雍容华贵;就连一旁站立的张让和赵忠都不禁频频点头;“贵人福相,真天家之女!” 目送一对女儿离开后,灵帝继续自己的思考,自己的身体越发的不行了,年前就大病一场,养了数月才略加好转,他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油尽灯枯,这一次真是离大限不远了。 “哎!无奈的叹息一声”自己属意的继承人皇次子刘协今年才7岁,“正所谓主少则国疑,如今朝廷里勾心斗角,虎狼遍布,现在天下黄巾余孽未消,各地豪强势力纷纷抬头;门阀士族们对皇位虎视眈眈,地方州牧们又个个手握重兵,还有外戚大将军何进,他可是皇长子刘辩的亲舅舅,一旦自己立了皇次子刘协……,难道要让幼小的儿子再经历一次自己所遭受的磨难吗?” 随后灵帝看了一眼在身边侍立的张让和赵忠,“这两个都是自己最**信的宦官,他们也还算是忠心耿耿,可是如果换了尚且年幼的皇子继位,他们还能做到这么忠心吗?要知道,汉室历史上,被太监鸩杀的皇帝可不只一位呀!” 正在皇帝反复权衡利弊的时候,一名小太监突然疾步小跑的来到面前,下跪行礼道:“启禀圣上,大将军何进求见,现在宫门外等候!” 被打断思路的汉灵帝眼中显出一丝怒色,皱了皱眉毛,“何进求见的目的他一清二楚,无非是看自己的身体日渐衰败,就急着想推外甥上位了,呵呵,想的美,朕还没死呢!” 站立在一旁的张让刚要说话,汉灵帝出乎意料的一罢手,制止了他,亲自开口说道:“告诉大将军,朕今日龙体略有不适,不见!” “诺!”小太监躬身倒退几步后,转身向宫门口方向跑去。 于此同时张让与的赵忠互相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睛中看到了震惊的神色;虽然他们的本意也是不想让皇帝接见何进,可那是他们不让见,现在却是皇帝自己不想见,同样的结果却代表着截然不同的意义;皇帝开摆脱他们的控制,有自己的主见了。 “传旨,摆驾阳德殿!”汉灵帝用不容置疑的声音命令道。现在的他不止是一个皇帝,更是一位父亲,作为皇帝可以懦弱、昏庸;可世上每一个保护自己子女的父亲绝对都是最勇敢的,现在到了他履行一位父亲职责的时候了。 立刻有宦官跑过来服侍梳洗完毕后,灵帝刘宏强打精神穿好了龙袍,戴上朝天冕,以宫中侍郎为引导,在众多甲士护卫下,摆开全套的天子仪仗前往南宫德阳殿。 德阳殿!高三丈余,殿中可容纳万人,为皇宫的主殿。据称在洛阳城外,可以望见德阳殿与天相连,当然,这些都无所谓,最主要的是德阳殿正是大汉皇帝日常处理国家政务的地方。 ………………………………………… 当夜灵帝刘宏突然在阳德殿招见了群臣,这位从不理政的皇帝**之间连发三道圣旨: 第一道:招募洛阳良家子弟,成立一支新军,名曰:西园宿卫禁军,负责保护皇宫的一切安全事宜,新军共设八校尉:其中加封最受皇帝信任的宦官小黄门蹇硕为上军校尉,统领全军。 第二道:如今天下动荡,九州不安,社稷有累卵之危,国家有倒悬之难,为大汉江山计,重置州牧一职,特加封汉室宗亲、刘繇为扬州牧,刘表为荆州牧,刘焉为益州牧;出镇地方,保境安民。 第三道;诏令安国将军、上党太守张杨,即刻带兵回京面圣,陈述雁门四郡一带防御匈奴的事宜,并参加洛阳大阅,不得有误! 三道圣旨一出,天下震动;那些死忠于汉室的老臣、儒士们高兴的涕泪横流,昏晕了22年的皇帝终于浪子回头了,大汉中兴有望啊! 汉朝人就是这样容易原谅皇帝的错误,无论这个皇帝多么昏晕、残暴,只要能改过,或者是稍微露出一点改过的意思,那么所有人就会集体选择遗忘过去的痛苦,继续拥护皇帝的统治;最经典的莫过于汉武帝时期,这位强势的皇帝一生连年征战,修建宫殿,糜费天下,百姓负担沉重无比,黎民多暴毙于荒野,54年的统治下来,全天下的人口减少了一半,几乎激起了民变;可最后这位皇帝表示了一下自己的错误,发了一道《轮台罪己诏》,立刻就获得了天下百姓的原谅。 在大多数人被感动地涕泪横流时,也有少数的聪明人在暗暗的冷眼旁观;皇帝成立’西园宿卫禁军‘的目的无非是以此制约大将军何进的军权。而一次在长江一线设立三位汉室宗亲为州牧,看来是想在外戚、宦官、士族,这三股力量之外,再扶持一股新的力量,用来制约原有的势力。 只有这最后一道诏书,似乎最为平常,汉室虽然衰落,却在对待外族问题上从不软弱,皇帝关心一下防备匈奴的情况,实属正常;因此并没有人对此特别的注意。 ** ... 正文 第十二章太监是怎样炼成的 <><>深夜,寒风呼啸,地上厚厚的积雪又一次被狂风卷的四处飞舞,天地间似乎有无数的妖魔鬼怪在一齐怒吼,西园后宫的一间密室外,上百名小宦官各执刀剑守护侍立,每个人都是面向外侧,小心翼翼的四处警戒,屋内一盏黄豆粒大小的灯火不停摇摆着,昏暗的光线让这里显的无限恐怖,以张让、赵忠为首的‘十常侍’宦官们已经在此商议半天了,而会议的主题只有一个---“如何保护好手中的权利!” 大宦官赵忠和张让分别坐在主位和次位上,其余八人分坐两旁,十常侍看似是一个整体,其实内部之间同样勾心斗角,这些人里有的是皇帝的心腹,有的亲近董太后,也有人和何皇后暗通款曲,甚至还有人和宫外势力有所勾结,虽然只是区区的十个人,但其中关系之复杂,利益之纠缠,简直都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这十个人中,有的是同盟,有的是敌对,有的表面敌对其实暗地里互相勾结,还有的表面结盟,可一转身就能背后捅刀子;“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有的只是永恒的利益”这句话在他们中间表现的淋漓尽致。 虽然会议开了半天,但却一直没商议出什么结果来,席间众人轮流发言,都说了一大堆慷慨激昂、同舟共济的话,说到情深处,甚至有人还黯然落泪了,不过谁要是真信了那些话,估计用不了几天就会被坐在席间的同伴们吃的渣都不剩了,在暗地里打了无数的交流手势后,众人的眼光最后还是落在了张让身上,不管怎么说,他才是这个团体的盟主。 “诸位都说完了吗?那就听听杂家的意思!”冷眼旁观了半天后,张让终于开始行使自己盟主的权威了。 “请老祖宗赐教!”其余众人立刻附身行礼,齐声说道;太监们没有后代,但彼此间却更注重辈分的传承,对于地位最高的长辈太监,他们一向称为老祖宗,当然这只是一种客气的称呼而已,后宫之中,死在晚辈手里的‘老祖宗’不知道有多少了。 “皇帝最近虽然变得勤勉了些,但身子骨却一天不如一天了,而今两位皇子尚且年幼,咱们这些人要想长保富贵,还需把眼光放长远些才是”,张让的话外之音说得很明白了,当今之时,立储才是维系他们宦官权利的根本大事。 汉灵帝一生虽然阅女无数,但儿子只有两个,长子刘辩,为何皇后所生,皇次子刘协,为王美人所生,后来王美人被何后派人鸩杀,刘协就被汉灵帝的生母董太后所收养,二选一,应该站在哪一边呢?刘辩?还是刘协? “不知老祖宗以为那位皇子能够得继大统?”十常侍中的骞硕率先发问道,同时用手暗暗的摸了摸腰间的佩剑,因为他现在兼任着西园禁军的上军校尉一职,所以平时都是一身武者的打扮,佩剑从不离身。 “呵呵!”张让只是轻笑了一声,并没有回答问题,而是很玩味的看了骞硕一眼,大家心里都清楚,骞硕就是十常侍中皇帝的心腹,否则也轮不到他执掌禁军,而汉灵帝是明显偏爱皇次子刘协的。 在张让那种玩味目光的压力下,很快骞硕就冷汗直流了,对这位‘老祖宗’的可怕,他可是深深知道的,不过事关大位的传承,做为皇帝的心腹,他只能硬着头皮再问了一次:“请老祖宗言明,那位皇子更适合继承大统?” “自然是拥立合适的皇子上位!”张让的回答依旧扑朔迷离,看着众人迷惑的目光,微微一笑,又补了一句,“都忘了咱们的权利是怎么来的了吗?” 张让的一句话把众人又引入到了思索中,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人是能够随随便便成功的,皇帝需要经过血腥残酷的竞争才能上位,将军需要闻鸡起舞,勤练武艺才能成功,状元需要头悬梁、锥刺股的彻夜苦读才能迎来金榜题名的荣耀,同样宦官们能拥有现在的权势和地位,除了挨那可怜的一刀,也是经历了无数的艰苦奋斗,而且,这一奋斗就是整整漫长的四百年…… 如果说天下是一块蛋糕,那至高无上的皇权就是那把切蛋糕的刀子。 西汉开国之初,因为韩信、英布等一帮大将劳苦功高,汉高祖刘邦不得不拿出大片的土地分封给他们,这就是西汉的开国异姓诸王;但是很快,**出身的刘邦就对这些功臣们不放心了,因为这些异姓王不但占据了大块的蛋糕,而且还有抢夺自己手中刀子的能力。这种能力,打天下的时候叫做功勋,等打完天下就变成了威胁。 而皇帝手里的刀子既然可以切蛋糕,那就也可以杀人;于是异姓王们开始倒霉了。 齐王韩信(后徙为楚王),先是被降为淮阴侯,后被吕后诛杀于长乐宫钟室中,夷其三族。 梁王彭越,被以“反形已具“的罪名诛灭三族,枭首示众,尸体剁成肉酱,分送诸王。(这个最悲催) 淮南王英布,见了彭越的肉酱后被逼反,战败后斩杀于民宅之中。 异姓王杀光了,可皇帝又发愁了,因为天下这块蛋糕太大了,皇帝一个人就算是撑死也吃不完;所以必须有人帮皇帝一起吃这块蛋糕,既然外人信不过,那自家人总没问题吧,于是刘邦开始大肆分封自己的兄弟子侄为王,并出于心理安慰,杀了一匹白马对天盟誓---“非刘姓而王者,天下共击之!” 算计了一辈子的刘邦,看着天下这块蛋糕如今都烂在了自己刘家人的锅里,终于放心的闭眼走了。 可惜历史无数次的证明,一代人,只能管一代事!没有任何人管的了自己身后的事情,别说**出身的刘邦不行,就是后来雄才伟略,几乎被神化了的天朝太祖也不行。 当外部的矛盾解决完时,内部矛盾立刻就会凸显出来,为了那把代表无限权力的刀子,亲兄弟动起手来,可是丝毫不手软的。 公元前154年,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个刘姓诸侯王,以’清君侧‘为名,(这个名义在后世被人反复利用,但专利权确实是属于吴王刘濞的)发动了武装判乱,目的只有一个:要求重新审核、分割高祖皇帝刘邦留下来的遗产的继承权问题! 此时坐在皇位上的是汉景帝,这位皇帝早已把皇位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而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事实证明人在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时,所爆发出来的战斗力比一只护食的藏獒还要凶猛。虽然在数量上是七比一;但此时战斗力爆发的汉景帝果断的挥舞起手中的大棒政策,直接出兵镇压,仅仅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就打赢了这场‘财产保卫战’。 同姓诸侯们的问题解决了,另一个问题又出来了,皇帝还是不可能自己一个人治理国家,他的找帮手呀,大臣们靠不住,自己兄弟们信不住,想来想去就只剩下老婆家里那群舅子可以用了。 从此,外戚开始正式走上汉朝历史的政治舞台,并一帆风顺的迅速做大,卫青、霍去病、霍光这些名臣无一例外的皆是外戚出身,而巅峰时期就是外戚王莽时代,这位不满足于只分到最大的一块蛋糕,他连那把分蛋糕的刀子都惦记上了,公元8年,王莽篡汉建新,改元“始建国”,并改“长安”为“常安”作为新朝都城。 不过王莽的运气不好,这时候刘家祖坟冒青烟了,又蹦出一位牛人--刘秀,这位种地放牛出身的汉室远房宗亲本来手里穷的只剩下一小块蛋糕渣了,可现在大汉朝没了,连这仅存的保命口粮也要被人抢走,于是放牛的怒了,果断骑上牛背开始了造反大业(光武帝刘秀第一次打仗确实是骑的牛);人被逼到绝境时所爆发出来的力量绝对是可怕的,最后的结果是,刘秀强横的抢回了所有的蛋糕,开创了东汉王朝。 可惜东汉不但继承了西汉的政治遗产,同样也继承了怕老婆,重用外戚的习惯。加上东汉皇帝普遍短命,这就造成了太后专权的后果,女人掌权重用的自然是自己的娘家人,于是外戚又一次活跃在历史舞台上,并屡屡分得最大的蛋糕。 时间在流逝,皇帝在长大,长大后的皇帝自然不满意自己的权利被别人分夺,于是每一个小皇帝成年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分蛋糕的刀子夺回来。 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坐在龙椅上的小皇帝一抬头才惊讶的发现,朝堂之上站立的不是自己的姥爷,就是自己的舅舅、表哥们,而自己的身边呢,只有一群侍立伺候的太监,在无人可用的情况下,小皇帝只好利用身边的太监从外戚手里夺取权力,可以说太监的权势是和皇权紧密相连的,或者说太监就是一种变异的皇权。, 权利估计是这个世界上最**人的东西,这一点,连那只**了亚当和夏娃的苹果也比不了,原本懦弱、卑微只会端茶倒水伺候人的太监们立刻变得神勇异常,无数的太监们飞蛾扑火般开始为了权利而奋斗,夺取权利的过程是黑暗的,手段是残忍的,结局是血腥的,最终出现了东汉王朝外戚-太监二权分立的局面。 想到这些,张让的意思大家顿时都明白了,虽然有两位皇子,但对他们而言却是一道单选题,外戚的代表人物就是大将军何进,也就是皇长子刘辩的舅舅,一旦皇长子继位,外戚的势力必然大涨,受损的只能是他们这些宦官,所以为了对抗外戚集团的势力,保住自己手中的权利,宦官们只有一个选择了---支持董太后,拥立皇次子刘协! “老祖宗英明!”众人再一次齐身下拜,对张让的政治智慧佩服的五体投地。 “都下去吧,各自好生办事,尤其是骞硕,抓紧手里的宝剑,关键时刻用得上的!”对这些阿谀奉承之词,张让只是轻轻的一摆手,论起溜须拍马的本事,他才是真正的老祖宗。 “诺!……” 等到其他人都退出去以后,张让看着他们离去的方向冷笑了半响,转身对唯一留下来的老搭档赵忠说道:“何皇后那边你也要小心伺候,留下条活路,鸡蛋永远也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明白吗……” ** ... 正文 第十三章奉旨进京 <><>并州,雁门关外,寒冬时节,千年的古道早已被厚厚的积雪彻底覆盖,由于天气寒冷,兼且大雪阻隔,这个时候几乎看不到任何的行人;但今天却是个例外,黎明时分,当东方刚刚露出一抹鱼肚白的时候,随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队全副武装的红衫骑兵如同旋风般疾驰到了城门之下,看着那些急促喘息的战马,还有士兵们身上浓重的露水,就知道他们肯定是从远方日夜兼程赶来的。 借着微弱的晨光,城门上的守军清晰的看到,这支队伍护送的竟然是一名鸿毛信使,汉制:“有紧急事务者,信使头插天鹅鸿羽,手持红旗,一路上换马不换人,逢关开关,见锁落锁,所有车辆、行人一律让路,有敢挡路者按阻挠国家军机要事处理,斩!”而能派出鸿毛信使的,除了国家紧急军情之外,就只有皇帝的特殊诏命了。 知道事关重大,守卒们不敢阻拦,连忙落下吊桥,打开城门,就这样,还因为被嫌动作迟缓而被带队的军官狠狠抽了一鞭子,当小兵的,挨了鞭子也只能自认倒霉,谁叫人家是鸿毛信使,而自己只是个看门的呢……,看着几名信使马不停蹄的直奔太守府而去,众人不由得窃窃私语,“到底发生什么国家大事了?竟然连鸿毛信使都出动了,莫非是匈奴人再次寇边?又或者黄巾军死灰复燃了?……” 没过多久,震天的聚将鼓声就从太守府旁的大校军场方向传了出来,那是遇到大事,全军紧急集合的号令…… 此时的萧逸正在军营中操练士卒、教习武艺;虽说前世没有当过兵,可‘铁血军事论坛’里的帖子当初可是没少看的,本着“见过猪跑就敢练兵”的原则,几个月以来萧逸以身作则,赏罚分明,军令如铁。加上萧逸为人豪爽,训练完毕后就与众将士席地而坐,高歌痛饮;将士们跟着他好吃好喝,所以对这位少年统领愈加敬重,号令一出,数千将士凛遵无误。 聚将鼓的声音迅速传遍了整个雁门关,军令如山,很快各处军营中全都响起集结的号角声,随后各部军兵按照阵营开始向太守府旁边的大校军场开拔,一时间人喊马嘶,军阵如山,人流就像是奔腾的河水一样,由娟娟细流不断的汇聚,最后竟然成为了江河之势,浩浩荡荡,无边无际…… 雁门做为防御匈奴人的战略要地,一向有重兵防守,除了新招募的三千玄甲铁骑,另外还驻扎有精锐步卒一万二千、弩兵三千、战车兵一千,再加上一些杂七杂八的辅兵,总兵力高达两万人以上。 奉命集结的各军之中,以玄甲铁骑行动最为迅速,经过萧逸的数月苦训,全军上下早已做到了‘人不离马,马不离鞍,号令一出,聚散如常!’的程度,很快就第一批集结到了大校军场上,身为‘点军司马’的萧逸身披螭纹寒铁铠,手持斩蛟剑,昂然立于队伍的最前列,身后在大牛、马六等数十名校尉带领下,三千玄甲铁骑兵个个盔明甲亮,人如龙,马如虎,各执兵刃,队列整齐的犹如刀切斧剁一般;再看雁门其他各部的兵马,虽然也是士气高昂,但却大都行动迟缓,队列之中喧哗不止,士兵身上的盔甲也是参差不齐,谁优谁劣,一目了然。 “如今正是寒冬腊月,匈奴人都躲在地窨子里躲避风雪,断然不会跑来边关闹事的,既然不是外敌入侵,那就只能是内部的事情了”;站在队伍前列的萧逸在心里暗暗推算了一下时间,最后又向京都洛阳的方向望了望,按照历史的发展走向,再有几个月那里就会天崩地裂,一场大戏就要开幕了! 今天的点兵台上装饰的格外庄重,彩棚高搭,四处遍插旌旗,一名手捧黄绫圣旨的中官太监使者昂首站立其中,周围大队的亲兵护卫一个个弓上弦、刀出鞘,杀气腾腾的将高台团团保护起来,看来这个就是让全军将士集结的原因所在了。 “宣!上党太守张杨上前接旨!”三通聚将鼓敲罢,雁门郡里所有驻防将士均已到齐,太监使者缓步上前,用一种特有的尖锐声音喊道。 “臣,安国将军,上党太守张杨,率三军将士恭请圣安!”天地君亲师,除了天地,皇帝老子最大,按理说见圣旨如见皇帝,必须行大礼参拜的;不过好在这里是校军场,按照规矩,‘甲胄之士不拜!’萧逸和他将校们按照职位大小分列在太守张杨两旁,右手捶胸行军礼见即刻。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安国将军、上党太守张杨,自到任以来日夜操练兵马,兢兢业业,勤于国事,未有一日懈怠,朕心甚安,特赐黄金一千两,钱一万万,绸缎五千匹,用于犒赏雁门三军将士;令其接旨之日起,即刻回京面圣,陈述雁门四郡一带防御匈奴事宜,并参加洛阳大阅,不得有误!钦此!”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一向只知道敛财的皇帝陛下竟然给大伙发钱了,虽然按照规矩经过层层克扣后,能真正发下来的并不是很多,但蚂蚱再小也是肉啊!常年处在苦寒之地的雁门将士们又是一片的山呼海啸,无奈之下萧逸也只好混在人群里,人家鞠躬他弯腰,人家鼓掌他拍手,有样学样就是了。 “张大人领旨吧!”中官太监满面笑容地把圣旨递到张杨手中,同时低声暗暗的说道:“陛下如此厚赏,大人不要忘了‘谢恩’哦!”说完还不忘用小拇指轻轻划了划张杨的手心。 老于官场的张杨岂能不明白这名太监的意思,“谢恩?谢谁的嗯?想要贿赂你就直说嘛!”虽然心里气的直骂娘,可又不能得罪这些皇帝身边的心腹人,否则几句谗言吹到皇上的耳朵里,就够自己喝一壶的,只好勉强堆起笑容道:“使者大人一路辛苦,请到后帐休息用茶,扫扫风尘,下官早已给各位准备了雁门当地的‘土特产!’还请笑纳一二!另外,宫里的几位‘老祖宗’那里也有一份心意送上,还劳公公一并带去” “呵呵!张大人真是太客气了,有眼力!有眼力!”说罢中官太监满面春风的向后堂走去,一边走一边暗想:“看来这趟差事是没白来,不过回去以后还得孝敬上面的那‘十个老祖宗’一份,层层剥削,自己剩下的估计也就不多了,哎!这年头太监也不好混啊!” 这时雁门关的众将校才起身,互相之间交头接耳、议论纷纷,“面圣、阅兵,太守大人肯定不会孤身一人进京,这要是能跟着大人一起进京面圣,那日后岂不是平步青云呀……” 想明白其中关键以后,顿时在场的大小将校纷纷挺胸抬头,一个个变得精神百倍起来,都尽量想把自己最威武的一面展露出来,同时齐刷刷用一种可怜的‘小京巴’一样的目光看向太守张杨,如果这帮人有尾巴的话,估计早就摇个不停了。 萧逸也在眼巴巴的盯着,不过他看的不是张杨本人,而是张杨手里捧着的黄绫圣旨:“这就是传说中的圣旨啊!我的个乖乖!国家级别的文物呀!……这要是能拿回家,留给后代子孙,两千年以后用它换个别墅都不成问题,到时候自己的第……N代孙子就不愁娶媳妇没房子了;要知道当初自己就是因为没房子才迟迟找不到女朋友的。” 此时馋的口水都快淋湿脚面的萧逸根本想不到,若干年后,当他位极人臣,权倾天下的时候,最常说的一句口头禅就是:“什么?想要圣旨啊?容易,来人那!咱们给他写一张!……” “如今的洛阳城里可谓是阴云密布,步步杀机啊!”手捧圣旨的太守张杨看着手下一众将校,那一双双或炽热、或贪婪的眼光,不禁暗暗的摇摇头;“都是利欲熏心之辈,托付不了大任,现在需要的是既有本事,又忠心耿耿之人啊!” 举棋不定的张扬开始在心中反复挑选起手下的将校来,随着目光转动,突然他看到了一个狼背蜂腰的身影---萧逸! 此时的萧逸还一直保持着刚才恭敬地姿势,而且双眼一直紧紧盯着圣旨,“那份痴迷,那份炙热的目光,可见此子对大汉忠心耿耿呀!而且此子武艺惊人,再看刚才看玄甲铁骑集结迅速,队列严整,肯定是训练有方啊;综合以上种种……嗯!张杨微微点了点头,心中有了定论。 “点军司马-萧逸何在?”张扬手托圣旨,一脸严肃的开始发号施令; “末将在!”听到有人呼唤自己的名字,萧逸这才从对圣旨的幻想中清醒过来,擦了擦口水,急忙挺身上前行礼! “此次入京,令汝统领三千玄甲骑兵,护卫本官左右,并参见洛阳大阅,不得有误! “诺!” 见到平步青云的机会竟然落到萧逸头上,其余众人虽然一阵大哗,却没任何人产生嫉妒或不满之心;无论是武艺、相貌、出身、才智,萧逸确实是上上之选,而且这段时间以来,玄甲铁骑的训练大家也都看在眼里,绝对是一等一的精兵强将,就是有的人嘴上不说什么,心里也都暗暗写了一个‘服’字! 满意的看了看手下一众将校的表现,张杨继续命令道:“其余众将校紧守关隘,严防匈奴人入侵,不得有误!” “诺!……” ** ... 正文 第十四章天下如棋 <><>天下事,一局棋,随着棋手的一个意念,小小的棋子儿就得从一个遥远的位置跑到另一个位置。同样皇帝的一道圣旨,就把萧逸从地处北疆的雁门边塞调往了千里之外的中州洛阳。 接到受命后,萧逸立刻带上大牛、马六张转、杨和等六员勇将,并集结了玄甲铁骑所有士兵,连负责后勤军需的曹胖子都没拉下,全员出动,护送着太守张杨立刻启行,日夜兼程地前往大汉的东都洛阳;因为都是清一色的骑兵部队,又有沿途郡县提供粮草,减轻了辎重的拖累,所以行军异常的迅速,一路上翻山越岭,穿城过郡,毫不停留;短短半个月后,大队人马就顺着官道进入了东都洛阳所属的司州地界。 司州,亦称司隶校尉部;辖郡七,县一百零六;政治地位就相当于后世中国的首都直辖市一样重要;此地得黄河、洛水灌溉,土地肥沃,人口密集,四方客商更是云集于此,经济极其发达,是整个东汉帝国的精华所在。 进入司州也就意味着洛阳在望了,原本一路上风驰电掣的太守张扬突然反常的下令,让队伍减速、再减速、不停地减速,最后几乎是原地踏步了。而张扬本人也出现了反常,宿营时整夜的辗转反侧难以入睡,眼睛上很快就顶上了两个黑眼圈;即便是白天在马背上行军时,也总是精神恍惚的,似乎在反复考虑着什么一直未能确定;以至于好几次都差点从马背上摔下去,如果不是在一旁护卫的萧逸手疾眼快的扶住他,恐怕这位太守大人面圣的时候就会缺失几颗门牙了。 虽然走的很慢,可队伍还是在不断向南移动着,在渡过洛水之后,离目的地已经尽在咫尺了,如果不出意外,明天中午时分就会到达东都洛阳城下。 一路行军,萧逸每次都会谨慎小心的亲自挑选宿营地,大军驻扎非同儿戏,因为没有选好营地而全军覆没的战列不在少数,必须选择一个有险可守,有水可依,有路可退的地方,而且不能在地势太低的地方扎营,否则一场暴风雨,你就等着来次‘水淹七军’吧!同样,草木过于茂盛的地方也不适合扎营,火烧连营的事情也必须警惕! 黄昏时分,萧逸选择了洛水河边的一座小荒山上宿营,虽然现在还是太平时节,可他还是四处散下了数十名侦察游骑兵,并在营地附近几个关键的位置上安排了一明一暗两批哨兵,这可是跟后世一部收视率极高的军事题材电视剧里学来的招数,虽然简单,却绝对实用,把营地的安全系数完全提高了一个档次;日后萧逸统兵征战无数,虽然也吃过败仗,却从未被人劫过营地,正是得益于此! 众人很快就在营地上开始搭建帐篷,竖起栅栏,另有人从洛河边取水,架起军用的铁釜开始烹煮食物,一切像平时训练的一样井然有序;很快堆堆的篝火开始燃烧起来,空气中也飘荡起食物的香气,虽然士兵们奔波了一天,早就饥饿难耐,可还是按照行军进食规定,分批进食,丝毫没有因为这是和平时期就放松警惕。 夜幕,萧逸在亲自巡视完营地后大步向中军大帐位置走去,那里灯火明亮,且有人影不断晃动,显然那位太守大人还在焦躁不安的思考,做为穿越者,萧逸完全能理解张杨此时的心情,现在的洛阳城可谓是龙潭虎穴,稍有不慎就会粉身碎骨,但同样,这也是个青云直上的好机会,真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想想就让人激动:“一场盛大的历史剧,就要在大汉帝国的首都洛阳开幕了,无数的人杰、枭雄即将粉墨登场;里面有昏庸的皇帝、无能的大将军、奸诈的臣子、残暴的军阀……对了还有闭月羞花的貂蝉,四大美女之一哦……想想就让人激动,真是怎一个‘乱’字了得!” “头痛啊!……”想了一会,并没能完全理清思绪的萧逸使劲甩了甩自己的头,“真正的历史太纷乱,想不清,就干脆不想了;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这么精彩绝伦的历史大剧,绝不能错过,而且自己还要在里面混个重要的角色呢!不过,自己会青史留名!还是遗臭万年呢?……”挂着一丝深沉的微笑,轻轻摸了摸鼻子,萧逸大步走进了军帐中…… 果然,大帐之中,太守张杨穿着一套崭新的朝服正在不停地走动,并不时地摸摸衣服,显然他对这件朝服很是看重,一张紫檀木制作的围棋盘就摆在了地上,上面黑白两子犹如两队兵马正在拼命厮杀;棋已下到了中局,形势异常的错综复杂,黑白两子互相缠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根本无法分出胜负,甚至都无法分清敌我,此时大帐中除了张杨别无他人,显然这位大人一直在用自己的左手和右手下棋,这样的棋局能分出胜负才怪。 人是无法自己真正打败自己的,就像你的左右手之间不可能真正的分出胜负一样,而在洛阳城里,皇帝的左右手之间却打的你死我活,难分胜负…… “萧逸,你出身名门,必然精通棋艺,如今这黑白两子之间错综复杂,纠缠不清,可能看得出谁胜谁败呀?”看到从帐外走进来的萧逸,张杨停下脚步问了个似乎毫不相关的问题。 官场上的人说话就是含蓄,名义上是在询问棋局,实际上无非是想听听萧逸对现在时局的看法,如今的洛阳就像这张棋盘,上面的黑白两子就是,以‘十常侍’为首的宦官;和以大将军何进为首的外戚两股政治势力;本来外戚和宦官都是皇权的衍生物,就像皇帝手里摆弄的两只木偶,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这两只木偶都有了自己的思想,不再受主人的控制了…… 神仙打架,小鬼遭殃,做为封疆大吏的张杨这次进京必然要面临一个站队的问题,站对了,加官进爵;站错了,万劫不复!如果不站,呵呵!那就是死无葬身之地…… “末将官小职卑,岂敢妄言!”必要的谦虚还是要的,虽然明知道很假。 “此间只有你我二人,单说无妨!” “诺!……” 略加思考之后,萧逸缓缓开口说道:“以末将之见,如今这棋局上黑白两子势均力敌,谁也无法真的吃掉谁,所以这胜负的关键已经不在棋局之内,而在棋局之外!”说着萧逸解下自己腰间的佩剑,一把放在了棋盘正中间。 大汉朝如今的政治势力共分三股,宦官、外戚、还有士族门阀;只是前两者这些年斗的风起云涌,不亦乐乎,让人们忽略了那些深深隐藏在背后的士族门阀势力。如今宦官们和外戚斗得势均力敌,双方均已精疲力尽了,这时候士族门阀的力量就成了关键,士族帮谁,谁就能赢得这局棋。 领悟了其中涵义的张杨立刻眼中一亮,萧逸的提醒让他一下子思路大开,开始真正的跳出这局棋,用旁观者的身份看清了许多之前一直迷惑不解地问题。 “那萧郎以为这把剑会放到棋局的那一边呢?”张杨一脸激动的连忙问道,在称呼上也改成了亲切的尊称:“萧郎!”这个称呼可是早就随着那张‘蚩尤鬼面’名扬雁门四郡了。 “末将听说那‘十常侍’公开标价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各有差价;三公一千万钱,卿五百万钱。二千石官阶,定价2000万钱;一千石官阶,定价1000万钱,以次类推--各县令、长等缺,视县之地面大小、人民贫富论价。萧逸没有直接回到问题,反而说起了一件似乎毫不相关的事情。 老于官场的张杨又岂能不明白其中的深意,几百年来大汉的选官途径,一直被士族们通过举‘孝廉’的方法牢牢把持着,如今‘十常侍’公然的收钱卖官,不但严重的损害了士族门阀的利益,更是给这些以儒生自诩的官员们一种极大的羞辱,以前宦官们借助皇权,气焰嚣张,士族们只好暂时退让;如今汉灵帝身体日渐衰弱,而外戚、宦官两方势均力敌,作为第三股势力的士族门阀会站在哪一边,就不言而喻了。 “萧郎不愧是大汉开国丞相之后,真是智谋深远呀!”,如今洛阳城里风云变幻,多少政客老手都看不清眼前的局势,没想到眼前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少年,却三言两语之间就把局势分析的如此透彻;听的太守张杨也不由得开口称赞。 考虑了一路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张杨原本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松弛了下来,脸上阵阵的疲惫开始涌现。 “大人早些安歇吧,明日就该进洛阳城了!” “好,萧郎一路幸苦,你也早些休息吧!” “诺!” 走到大帐门口时,萧逸又回身冷冷的看了一眼那张棋局,其实有件事,他没说出来,围棋上除了一胜一败的结果之外,还有一种极其惨烈的棋局叫做---两败俱伤! 请大家踊跃发言,指出小说的不足之处,作者会认真修改! ** ... 正文 第十五章深夜入城 <><>东都洛阳,又名睢阳;东西长六里十一步,南北宽九里一百步,周长共计三十余里;城墙高达九丈,底部宽六丈,上部宽五丈余,皆是用巨石、黄土混合石灰、铁砂再调和糯米汁夯筑而成,坚不可摧。都城四面共计开有12座城门,尤其以正北方的大夏门规模最为宏大,设有左、中、右三个门洞,每一个门洞都可并排行驶四辆马车通过,高大威严。整座洛阳城背靠巍峨之邙山,南临蜿蜒之洛河,东向俯瞰齐鲁大地,西边则有关中长安遥相呼应,可谓占尽山川地势之险要,既是大汉王朝最大的城池,同样也是这个历史时代世界上最大的城池!且没有之一。 可惜这么雄伟壮丽的东都洛阳萧逸却无法看清它的全貌,倒不是因为他的视力不好,作为一名射雕手,萧逸的视力水平绝对远超绝大多数的人,而是因为他是在一个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悄悄来到洛阳城下的。 本来中午时分,萧逸等大队人马就来到了洛阳城外的30里处,离都城已经近在咫尺了,到此之后,太守张杨并没有急于入城,反而下令安营扎寨,暂且按兵不动,同时向城里的大将军府秘密的派出了一名信使。 夕阳西下,繁星漫天,一直等到天色彻底黑下来以后,静坐了一白天的张杨这才悄然起身,换了一身便服,没有惊动大队人马,只是让萧逸领着十几名心腹亲兵护卫,在夜色的掩护下,偷偷的来到了洛阳的东门外。 对于张扬如此奇怪的举动,萧逸十分理解,显然对方听取了自己的意见,决定站在大将军何进这边来,不过心中却依旧有些顾虑,所以才如此秘密行事,这样做有两点好处,其一,事关身家性命的军国大事,必须要谨慎小心,深夜入城密谋,可以防止走漏消息,其二,也是给自己留一条退路,万一政治风向发生改变,也不至于把自己完全的陷进去。 洛阳做为帝都,宵禁严格,一到日落时分,必然关闭城门,严禁任何行人上街,一旦违反,必遭严惩,数年前当时还是洛阳北部尉的曹操,就曾以违反宵禁令的原因,用五色大棒杖杀了御前红人‘上军校尉’骞硕的叔父,洛阳城里治安之严有此可见一斑。 不过万事都有特殊,现在执掌洛阳城东门防务的是车骑将军何苗,而何苗正是大将军何进的亲弟弟;朝中有人好办事,大门有人好进城,于是萧逸一行人顺利的从‘上东门’溜进到城内,沿着漆黑的小巷一路秘密的向大将军府驶去。 大将军何进的府邸坐落在洛阳北宫附近,这里东临太仓和武库,南挨着太尉府、司空府和司徒府,北方为皇家禁苑濯龙园,堪称一等一的富贵之地,不但靠近政治中心,而且交通极其便利。虽然是在蒙蒙的夜色中,但众人仍能通过阑珊的灯火看到整座大将军府庞大的轮廓,雕梁画栋,金碧辉煌;楼阁房舍,层层叠叠,从这座远远超出规制的豪宅中,就可以看出这位屠夫大将军是何等的不可一世,暴发户,就是暴发户啊! 此时的大将军何进正在帅案后端坐,一身黑色的高级武将服饰穿在他的身上却显得不伦不类,今年四十多岁的他,长得身材极为粗壮,一脸横肉,双眉粗壮,一双向外凸出的眼睛里全是狂傲、贪婪之色,如果换身衣服的话就活脱脱一副屠夫模样,没错,他本来就是一名屠夫;只因为同父异母的妹妹长得姿色过人,被选入宫中成了汉灵帝的皇后,并极受**爱;靠着何皇后那强劲的枕边风,杀猪出身的何进先是被拜为郎中,随后升虎贲中郎将,任颍川太守;光和三年,又被拜为大将军、慎侯,堪称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 正是因为出身低贱,所以何进日常待人接物反而表现的格外高傲,出入之时排场十足,做起事来更是繁礼多仪,把大将军的架子端的十足,平时更是刚愎自用,不听人言,无论做什么全凭自己的喜好行事,其实这并不难理解,低贱之人骤登高位,他需要用这种独断专行的风格来掩盖内心之中那种深深的自卑感。 比如这次,上党太守张杨派遣信使通报要在深夜时分秘密来府中,共同商议军国大事,换个稍微有点政治头脑的人很定会低调行事,请入密室,做好一切保密工作,可何进却恰恰相反,不但在大堂之上张灯结彩、摆宴相待,还把自己手下一众将校、幕僚全都叫来作陪;想用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在天下人面前的威风。 当萧逸护送着太守张杨走进大堂之时,差点被这么热烈的欢迎场面吓趴下,尤其是看到大将军何进那种仿佛卖肉的屠夫看到大主顾一样,几步走上前一把拉住张杨的手高呼: “张公此来助我,大事成矣!‘十常侍’尔等一帮阉竖之辈,死期至矣!” 张扬………,无言以对! “我的猪肉哥呀,我们这深夜秘密来访就是为了怕惊动‘十常侍’的耳目,如今的洛阳城里形式错综复杂,可谓敌中有我,我中有敌,如此关系身家性命的大事,岂是能拿到大庭广众之下说道;估计我们前脚进了大门,后脚‘十常侍’那边就知道消息了……早知如此,还费什么劲呀,直接光天化日的来多好,起码还落个正大光明的名声不是!”看着如此弱智的大将军,萧逸也是彻底无语了。 这时何进开始介绍自己手下的一帮将校幕僚了,看那副洋洋得意的劲,应该是收罗了不少名士…… 萧逸手执斩蛟剑,就站在张杨的身后,一边倾听,一边暗自打量起来: “这个相貌雄伟,气质高傲的就是号称四世三公的袁绍啊!日后坐拥四州之地的人物……果然是个帅哥!” “嗯!这个比袁绍还傲气,鼻子都快扬到天上去的家伙,不用说,肯定是袁术了,一个不知死活的家伙!” 这个满脸书卷气息的就是三国第一笔杆子主簿陈琳呀!果然是文采飞扬,可惜没遇到好老板。 ……… ……… “最后这个……,五短身材,其貌不扬,皮肤黝黑……除了脑袋比别人大上一号外,就是那双细微的眼睛了……智慧、谋略、和善、奸诈、狡猾、狠毒……,似乎人世间一切的情绪都能在这双眼睛中体现出来,嘶……!如果所料不差,此人必是曹操--曹孟德无疑!” 从来都是波澜不惊的萧逸现在也淡定不下来了,“这可是大名鼎鼎,人称‘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的曹操啊!史学界对他的评价整整争论了上千年也没弄出个结果,善恶、是非、功过……太多的矛盾因素都集中到了他一个人身上;而且这家伙的墓到今天还是一个不解之谜,当初河南省号称发现魏武帝曹操墓的消息传出后,萧逸还特意跑去看了一次,结果是,萧逸被那些历史教授忽悠了,而那些教授则被曹操忽悠了……,七十二疑冢,至今还是一个谜! 于此同时,萧逸因为激动而不经意间散发出的冰冷杀气也惊动了曹操和附近的其他人,这时众人才注意到在张杨身后还站立着一名护卫;但见萧逸长得,“身高八尺,狼背蜂腰,穿身螭纹寒铁铠,手执宝剑,周身上下杀气环绕,身前身后百步的威风,好一个彪悍的黑衣少年!” “此少年郎何人呀?”何进拉着张杨的手问道,如此彪悍的少年勇士让他也是眼前一亮。 “此乃在下的一个护卫-萧逸;现居‘点军司马’之职。”张杨似乎一脸轻描淡写的说道,只是提到了萧逸的官职;而对萧逸的身世和本领却只字未提,显然他也怕被人挖了墙角。 听到只是一个小小的‘点军司马’,众人立刻皆露出一副轻视的样子,在这个大堂里的,那个不是身居高位,系出名门,尤其是四世三公身为袁氏一族嫡出的袁术,直接扭身,眼睛瞟到头顶上去了;其兄袁绍虽然表面上一脸和煦的样子,但此人内心同样狂傲无比,眼中除了所谓的‘名士’,一向看不起出身寒门的人。 唯有曹操看向萧逸的目光露出很大的兴趣,与其他人的狂傲不同,独自一人上前,首先抬手行礼道:“萧郎深夜护卫,一路辛苦了,冬夜苦寒,请卸去甲胄,来炭盆旁,暖暖身子!” “多谢曹将军美意,萧某职责在身,不敢卸甲!”萧逸恭敬的拱手还礼,这可是自己前世一直崇拜的偶像之一呀…… “那就请饮杯热酒,驱驱寒气!”对于如此忠于职守的少年,曹操更是欣赏万分,连忙取来青铜酒爵,满满倒了一杯,双手递与萧逸。 “谢过曹将军赐酒!”接过青铜爵一饮而尽,呵呵!竟然还是自己发明的‘无愁酒’……,虽然早就知道对方是一个盗世奸雄,可现在萧逸对曹操的好感依旧直线上升。虽然作为一个穿越者,早就应该超脱历史的范畴,可萧逸毕竟也是一个有血肉之躯的凡人,满堂高官们的冷漠、轻视;再对比曹操的关心、看重;……“士为知己者死!难怪此公日后麾下谋士如云,战将如雨啊!” 历史就是这样充满了偶人性! 有人因为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家破人亡,同样,有的人因为一顿饭,一杯酒,就能换来一座城池,甚至是整个天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至理名言! 在座的其他人,如果能知道在日后的天下风云中,萧逸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和作用,此时恐怕早就哭喊着围过来抱大腿了,别说是让他们敬酒,就是让他们跪地奉酒,他们也不会摇头的,因为比起一座江山来,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可惜,在整个三国时代,也只有曹操拥有这样的眼光、胸襟和气魄,……“东临碣石,以观沧海!……何其壮哉!” ** ... 正文 第十六章英雄所见 <><>大堂之上,介绍已毕,随着酒宴摆上,众人也开始进入了正题,如今的洛阳城内外戚势力和宦官势力之间的斗争已经进入到了白热化的程度,而具体的斗争手段就是争夺储君之位。 大家都心知肚明,汉灵帝刘宏的身体日渐衰弱,恐怕不久于人世,而太子之位却迟迟未定;灵帝只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何后所生的皇长子刘辨,另一个则是王美人所生的皇次子刘协。 数年以前何皇后出于嫉妒,派人秘密用毒酒鸩杀了王美人,此举虽然说一举除掉了情敌,可同时也惹怒了汉灵帝,帝后之间出现了矛盾,此后皇次子刘协一直被灵帝的生母董太后亲自抚养,因为天资聪慧伶俐,一直深受董太后和皇帝的喜爱,同时也受到了以‘十常侍’为首的宦官集团的鼎力支持。 而大将军何进,自然拥护自己的亲外甥皇长子刘辩了,在此之前,两个势力集团已经在立皇太子的问题上争斗了数番,一边有身为皇长子的天然优势,另一边则更受皇帝的**爱,所以双方势均力敌,一直未能分出胜负。 “张大人乃统兵大将,镇守一方,必有远见卓识,关于立储之事,还望不吝赐教!”做为此间的主人,何进首先挑起了话题,同时也是在逼迫张杨彻底的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完全站到自己这一方来。 “下官久在外镇,对于京中的情况还不甚熟悉,在座诸位皆是天下名士,必有远见卓识,张某先洗耳恭听!”张扬久局官场,岂肯做那个出头鸟,很圆滑的就把皮球踢了回去。 在座的这些人虽然因为暂时的政治利益坐在了一起,其实内部之间同样勾心斗角,谁都有自己的一番小九九,也各有自己的一张底牌,谁先开口,谁的底牌就会露出来,而在政治斗争中,底牌先用尽的人,就只剩下被别人算计的份了。一时间所有人都鼻观口,口问心,仿佛老僧入定一般,一动不动的各自端坐,都在那等着别人先把底牌露出来,这时候比拼的就是一个耐力。 沉默,静静的沉默,甚至是有些诡异的沉默…… 终于,漫长的比拼中,袁术首先坐不住了,这位傲气的世家子弟第一个站了出来,开口道:“家有嫡子,国有储君!自古以来,立储君必然首立嫡子,此乃万古不变的规矩,皇子刘辨乃是何皇后所生的嫡子,拥立为皇太子本是顺理成章之事,以术之见,明日请大将军联络朝中元老重臣,一起上表,立嫡!” 袁术的一番话听起来义正言辞,其实是含沙射影啊;众所周知,袁家两兄弟中,长兄袁绍是庶出,而弟弟袁术才是嫡出,二袁之间,早有争斗,一向是面和心不和,这一番话明着是表示拥护皇子刘辩,实际上是在暗示众人,嫡重庶轻,日后袁氏的当家人非他袁术莫属。 “小弟之言有失偏颇了!”看到火烧到自己头上,袁绍也坐不住了,但表面上仍保持着一种世家子弟的风度,先起身行礼后才开口说道:“众所周知,当今圣上也非嫡出,昔日桓帝驾崩后无子,所以才迎立了当今圣上入继大统,若大将军上书立嫡,岂不是质疑皇上登位的合法性;那样只会弄得适得其反,以绍之见:多事之秋,国赖长君!皇子刘辩乃是陛下的长子,还请大将军上书,立长!” 袁绍的意思同样是拥立皇子刘辩,却借着汉灵帝的身世,巧妙地把立嫡转化成了立长,不但还击了刚才袁术那番挑衅,同时也明白的告诉众人,长幼有序,袁氏一族,日后还得靠他这位长子掌舵。 共同的敌人还没打倒,自己人就先起了内讧,这种浓浓的火药味就连屠夫出身的大将军何进都闻出来了,可这袁家两兄弟之间的争斗,他管不是,不管也不是。 无奈之下,只好转移目标了,何进眼神转动之间,正好看到曹操还稳稳的端坐在那,似乎一直在考虑着什么,连忙开口问道:“不知孟德有何高见啊?” 听到何进叫自己的名字,曹操这才睁开一双微细的眼睛,用精光四射的眼神扫了一眼在座的众人后,才缓缓说道:“以曹某之见,在立储之事上,立不如不立,不立才真的有利!”说完又恢复了闭目思考的神态,只是嘴角边却不经意的露出一丝蔑视的微笑…… “哦!……” 曹操的话有些深奥难懂,一时间众人都陷入了沉思,什么叫立不如不立啊?…… 众人虽然糊涂,可在堂上执剑站立的萧逸却立刻明白了曹操的意思:“奸雄不愧是奸雄呀!政治权术玩得漂亮极了,短短一句话就说透了事情的所有本质!” 曹操的话解释起来有三层含义 第一:刘辩本是长子又是嫡子,却迟迟没有被立为皇太子,可见在汉灵帝心中真正属意的是皇次子刘协,只是顾忌大将军何进在朝中的势力,以及列代皇朝中首立嫡长子的传统,所以才在立储的事情上一直犹豫不决。 第二,既然皇帝真正看好的是皇次子刘协,那么如果现在大家上书,掀起立储的风波,恐怕胜算会非常的小,而且还很可能适得其反,逼着皇帝下定决心,把皇次子刘协推上去。 最后,反过来想,如果一直不立储君,那等到皇帝升天的时候,会由谁来继承皇位呢? 答案是:如果没有明确的储君,到时候必然按照祖宗家法,和历代的嫡长继承制度行事,如此一来皇长子刘辩就会顺理成章的登上皇位。 所以现在不立储君比立储君对他们这个集团而言更加有利! …………………… 半响之后,众人都慢慢领会了其中的意思,虽然都没开口,可神态之间显然是对曹操的意见非常认可的。 太守张杨在座位上听的也是频频点头,对这个貌不惊人的曹操不由得高看一眼,“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萧郎以为如何呀?”听完众人的建议,张杨转身偷偷问了站在身后的萧逸一句,显然对这位少年的智慧,他是非常认可的。 “回大人,任他风浪起,只要坐稳船帮,握紧钢叉,必有所获!”萧逸同样轻声回答道,同时偷偷扬了扬手中一直紧握的宝剑。 在实力面前,一切烟花泡影都是虚的,如今朝堂上看似风云变化,可最后恐怕还得是用武力来解决一切问题。所以他的意思很简单,提醒张杨,握好手中的兵权,最后肯定会成为得利的那个渔翁。 ………… 就在众人在大堂里饮酒议事的时候,回廊外的黑暗处,一双桃花眼正在冷冷的窥视着里面的一切,尤其是看到萧逸那矫健的身躯时,更是露出一种饿狗般的疯狂,似乎恨不得立刻扑上去咬上一口。 “萧逸……萧无愁……无愁子!我们又见面了……”随着一阵咬牙切齿的声音,借着大堂外明亮的灯火,一个身材消瘦,长着柳叶细眉,桃花眼,鼻子高挺,嘴唇红如樱桃的青年身影慢慢露了出来;正是数月之前犹如丧家之犬一般逃离盘龙亭的‘紫木公子’。 原来紫木公子逃离盘龙亭后,直接一口气跑到了洛阳,仗着以前和袁术有过一点交情,又送上了那把’破军‘宝刀做为礼物,百般哀告之下,终于被收留了下来,在袁术的手下暂时做了一名门客;因为他长得英俊潇洒,再加上口齿伶俐和长袖善舞的本事,几个月下来,倒是混的风生水起…… 现在的‘紫木公子’和以前可是大不一样了,本来他就是个才智极高之人,只是以前一直过于顺利,让他产生了一种极度自负的心理,上次‘盘龙亭’**之间灰飞烟灭,对于他心灵上的刺激极大,可同时也磨练了他的心性,就像给一把匕首淬火、开刃了一样;如今的‘紫木’可谓光华内敛,深沉如海了。 又看了一眼内堂里大将军何进和太守张杨商议事情的情景,眼神转动之间,紫木公子好像悟道了什么…… 对于洛阳城里现在的局势,他可是了如指掌呀;似乎,一个飞黄腾达,报仇雪恨的机会,就在眼前啊!随着一阵切齿的冷笑,人影晃动间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片刻之后,一条肥胖似猪的身影从大将军府后院的侧角门偷偷遛了出来,左右看看无人,又摸了摸自己的怀里,一副不放心的样子,随后从怀中掏出一封书信,小心翼翼的塞到了自己的靴子里,然后以黑纱罩面,迈开两条小短腿,直接奔着皇宫后面宦官们的居住区飞快跑去,随着一阵轻微的脚步声,迅速就消失在了漆黑的夜色中…… 大堂之上,一个时辰后,张杨起身告辞,坚决的谢绝了何进大开正门、摆队相送的要求后,带上萧逸和十几名护卫沿着原路返回了城外的军营里。 一路上,张杨愁眉不展,“没知识总得有点见识吧?就算没见识那也总得有点常识吧!可这位屠夫大将军……哎!……萧郎!如今大事尚能成否?” 如果说之前张杨还有七成把握,那么现在见过‘屠夫大将军’何进之后,恐怕连五成也没有了。 “大人,既然已经碰到了猪一样的队友,现在唯有祈祷不要碰到神一样的对手了!”萧逸也是一脸无奈的回答到。 求收藏!谢谢!上帝与读者同在! ** ... 正文 第十七章天机楼 <><>玉兔西坠,金乌东升,黎明时分,军营之中的将士们还没等到起**的号角声响起,就纷纷从帐中爬起来,开始整装待发,今天大家不但起的格外早,而且一个个精神百倍,很多人把平时舍不得穿的新衣袍都换上了,甲胄也擦的格外明亮,并且重新上了油,连马匹都特意给刷洗了一遍。 今天可是进东都洛阳的日子,军中将士大都是燕赵一代的山野平民子弟,在这个时代,洛阳城对他们而言那就是高高在上的天堂一般。 就连萧逸身边的大牛、马六二人也是一脸兴奋之色,要知道,这个时代的交通极其不发达,很多人甚至一辈子都没到过离家乡百里之外的地方;从小居住在卧虎亭小镇里面的他们,恐怕做梦也没想过有朝一日能进洛阳城。如果这时候告诉他们,数月之后,不只是这洛阳城,就连里面的皇宫都会任由他们出入,恐怕这二位得兴奋的晕过去! 白天的洛阳城和夜晚时分看起来截然不同,城门高大而厚重,湍急的洛水蜿蜒流转绕城而过,形成一道天然的护城河,上面设有吊桥,用铁索转盘连接,一旦拉起,万军难入。巍峨的城墙上遍插着黑色的大汉旌旗,一眼望不到边际,上面顶楼高立,箭垛密密麻麻犹如蜂巢一般,让人望之胆寒;好一座坚不可摧的洛阳城! “可惜!再坚固的堡垒也怕被人从内部攻破!”看着眼前如此完美的城防体系,萧逸心中却是一声感叹。 进城之后,众人兵分两路,太守张杨要去专门为进京官员准备的馆驿内休息,然后耐心的等待皇帝的诏见;不过昨晚从何进府中得到的消息,汉灵帝的病情越发严重了,估计短时间内是无法传召外臣的,连预计好的洛阳大阅也被推迟了。 这段时间里,张扬准备趁机结交朝臣,拜访各个门阀士族,尽量的拉拢更多的政治盟友,虽然张杨已经准备投向大将军何进这一边,但宫廷权利斗争一向风云莫测,在没有取得决定性优势之前,谁也不会把筹码全压上去的,尽量的分散投资,多个朋友多条路啊! 而萧逸则带领部下的三千玄甲铁骑暂且到洛阳城北的御苑驻扎,静静的等待局势的发展。与洛阳城周围数万的驻军相比,这三千人可以说是一股微不足道的小力量,但是不要忘记,箭簇虽小,只要射在要害上,同样能达到一箭定乾坤的作用! 古之帝王,春搜夏苗,秋狝冬狩:四时出郊行猎,以示武于天下。 在洛阳城北就是绵延数百里的北邙山,山中多产飞禽走兽,于是皇家特意在这里开辟了一块方圆五十余里的御苑,秋冬时节就是皇家的猎场,平时则驻扎一些城防军队,每日都有兵马专门巡视,普通的农民和樵夫是根本无法入内的;因为汉灵帝常年贪图享乐,加上身体又不好,因此对射猎一途并不喜爱,所以这些年来,御苑里的各类野兽得以繁衍生息,数量已经十分可观。 如今正值冬末,天地之间一片萧杀景象;御苑一带的林地里显得更加空旷;虽然是临时驻扎,可萧逸丝毫也不马虎,所选之地依山傍水且地势开阔,十分适合骑兵驰骋。 选好地址,众人迅速开始搭建营房,军营中旌旗密布,遍插长矛,各处军帐互为犄角,环环相套;在营地四周不但竖起了高大的栅栏、木障,还特意挖了一道深深的壕沟,沟中密密麻麻的倒插尖刺,只在进出口两处留下曲折的道路,供人马通行;高高的瞭望塔也搭了起来,上面弓箭手十二个时辰随时待命。可以说在如此完美的防御体系下,没有五倍以上的兵力休想包围萧逸设下的营盘,而要想攻克下来,则至少需要投入十倍以上的兵力才有可能。 一切安排就绪后,大牛、马六二人突然一起走进了萧逸的大帐,看着二人忐忑不安,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再倾耳一听,帐外脚步声密密麻麻,显然有大量的人在周围走动…… 略加思索,莞尔的一笑,萧逸立刻明白了,正所谓:“练兵之道,一张一弛,除了严肃的军纪,也得适当的让手下将士们放松一下精神。” 想到这里,又看了一眼涨红脸的牛、马二人,萧逸开口传令到:“知道大家一进城就看花了眼,这样吧,让弟兄们换上便装,轮流进城里游玩一番吧,不过得约法三章; 第一,不准携带任何兵刃出营。 第二,不准在城里惹是生非。 第三,不准夜不归宿。 违令者,斩!” “诺!……” 大牛二人连忙行军礼,大声答应;萧逸平时治军极严,部下们对他是既爱戴又敬畏,所以大家才公推牛、马二人前来请命,都知道他们是萧逸的同乡,没想到这么顺利就得到了允许外出的军令,二人立刻喜不自胜的向外边跑去,很快,帐外就响起了众多军士的欢呼声…… “且狂且傲趁年少!”萧逸听着外面的欢呼声,不由得也心中一动,“自己本是个十七岁的少年,只是被生活和命运所迫,才变得老成持重起来,却不知为此丧失了多少应有的青春快乐……;如今到了洛阳城这个温柔富贵之地,不去游玩一番岂不可惜?” 说走就走,萧逸下定决心后,立刻脱去了满身的甲胄,换了一件黑色的衣袍,随后带着目瞪口呆的牛、马二人,一起勾肩搭背的向洛阳城里大步走去,这一刻,那个阳光灿烂的小道士似乎又回来了…… 走进城中,只见居民区井然有序,分布的极其对称;宽畅笔直的街道上,店铺如云,行人如雨,货郎的叫卖声此起彼伏,这里的每一件东西拿到后世都称得上是艺术品了;看得萧逸这个逛过无数购物中心的穿越者都眼花缭乱,很快三个人身上就挂满了大大小小的各种东西…… 远处高地之上皇家的宫殿雄伟壮观,气势磅礴;东有太学的读书声朗朗传播,西有白马寺的晨钟暮鼓发人深省;站在这里,一种浓厚、沧桑的历史气息立刻扑面而来,这绝不是后世那些,充满钢筋水泥和汽车尾气的现代化城市可以比拟的。想着眼前这座繁华的都城不久就要毁于战火,萧逸也是感到阵阵心痛,“如果可能,还是尽力保留下这座不知花费了多少人力和心血建筑的城池吧……” 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如何找到最繁华、最好玩的地方? 答案很简单,向人流量最大的地方走就是了;果然,三人随着人群很快就来到一座庞大的建筑物门口;上下三层的建筑比之小一些的宫殿都毫不逊色,门口上一块宽大的匾额,上书三个烫金篆文大字---“天机楼!” 不用进去,只是看外面的装饰,和从门口处进出的客人们那一个个清雅的气质,就知道此处不是一个平凡的所在;“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啊!” “在下渔阳-萧逸,敢问这位先生尊姓大名,此处又是何所在?”随手拦住一位正要进去的青衫文士,萧逸客气的上前行礼后,开始打探消息,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情报任何时候都是重要的。 “在下蒋干,九江人氏;几位是第一次来洛阳吧?”青衫文士先是执礼甚恭的自报了姓名,而后一脸肯定之色的说道。 “九江蒋干?我的个天啊!洛阳还真是块风水宝地,没想到在大街上随手一拦就是个大大的名人,”看着眼前这个二十六七岁年纪,身姿俊朗的文士,萧逸不由得暗暗想到:“小说‘三国演义’真是不能信啊,这样一个英俊文士怎么就被刻画成了獐头鼠目的书呆子了呢……” 《三国志》正史描述,蒋干--“有仪容,以才辩见称,独步江、淮之间,莫与为对”。至于赤壁之战时的蒋干,虽然一再的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可是在周瑜‘扯书斩使’之后,还敢一叶轻舟两次孤身渡江侦察敌情,也算是个有弥天大勇之人了。而萧逸对勇者一向是十分尊敬的。 “哦?先生从何而知?” “连鼎鼎大名的‘天机楼’都不知道,还能不是第一次来洛阳!” 没想到问个路还被人鄙视了一顿,看着蒋干那仿佛不知道‘天机楼’三个字,就是一种不可原谅的罪过的表情,萧逸顿时满脸黑线。 不过从蒋干口中,到底是得到了一份极为详细的信息,原来这‘天机楼’乃是洛阳城里第一等的消金窟,里面酒菜、歌舞、娱乐、棋赌……可谓是应有尽有,在这里只有你想不到的,几乎没有你玩不到的;至于‘天机楼’幕后的主人,却无人得知,不过能在这个地段建起如此奢华的一座酒楼的,肯定不是泛泛之辈。 而‘天机楼’对招待的客人也是十分的挑剔,能来这里的人除了达官显贵之外,多是一些怀才不遇的各种人才在此聚会、交友,沟通各种信息,等待出仕的机会;同时,也有大量的豪门世家会在此长期驻扎人手,专门寻找那些特别优秀的人才,收为己用;据说幕后的争夺还十分激烈…… 在这里的人,几乎就没有寻常之辈,甚至很多公卿大臣,闲暇时都会便衣微服的来这里坐一坐,商讨一些不能在朝堂上明说的事情…… “几位既是初次前来,就跟在下一起进去吧,还可以给几位解说一二……”没想到蒋干还是个热心肠的人,再看他那轻车熟路的样子,显然以前没少来这寻找机会。 “如此,恭敬不如从命了!”道过谢后,萧逸三人跟着蒋干,一起大步向‘天机楼’里面走去,“没想到这里竟然是东汉时代的人才交流中心,有趣!有趣……” ** ... 正文 第十八章黑白子 <><>大大出乎萧逸的预料,天机楼的内部并非是传统的楼层隔板式,反而是一种类似于后世筒子楼的结构,上下共分三层,每一层都分布着各种雅间,仅从外表看,就知道到里面必然奢华无比。中空的大厅呈正方形,与上面圆圆的穹顶形成了一种天圆地方的格局,显得古朴而自然;大厅的中心位置是一个高丈余、分黑白两色的八卦阴阳鱼形的棋坛;此时上面正有一名青年秀士和一位白发老者在激烈对弈,二人旁边还树立着一副长宽各一丈的巨型棋盘,有两名青衣小童把两名棋手的对弈情况完全复制在上面,以供四周的客人们观看。 围棋,可是说是中国古代全民娱乐的项目了,上至公卿贵胄,下到贩夫走卒,几乎乎人人痴迷此道;尤其是这个时期的士族们对围棋更是推崇备至,文士用它锻炼才智,武士用它揣摩兵法,隐士用它陶冶情操,历史上无数的军国大事,政治阴谋就是在这小小的棋局中,用简单的黑白两子手谈完成的…… 虽然只是简单的黑白两色棋子,但在这个由十九行、十九竖组成的小巧棋盘之间,却自成一方天地,上合周天之数,下含阴阳至理;天地、兴衰、智谋、权衡、杀罚……可以说人类一切的哲学思想都能在这方寸之间体现出来。 蒋干在一旁解释道,原来这天机楼不但是人才聚集饮宴之地,同时也是洛阳城里的第一棋社;此间主人还用重金聘请了一些围棋高手在此坐镇,名曰“棋博士”,并定下一条规则:谁若能在这里打败所有棋博士以及各路高手的挑战,不但立刻能得到一笔巨额奖金,还能得到‘棋国圣手’的荣誉称号,并留名于此,刻匾炫耀。 高荣誉自然也意味着高难度,此举虽然吸引了各路文人秀士前来挑战,可惜却从没一人真的能败尽各路棋国好手,当真是没有最强,只有更强,不过今天的情况吗……似乎有点特殊。 时近中午,此时楼中早已是人满为患,四个人只好在一块比较偏僻的边落里找了个桌子坐下,随即就有数名美貌侍女端上来各色点心和酒水,看着那些长得婀娜多姿的侍女,牛、马二人的眼珠子差点没掉下来,就连此间的常客蒋干也情不自禁的偷偷瞄了好几眼;而各色的点心更是吃的几个人赞不绝口,尤其是得知此间的一切饮食都是免费的时,除了让人胃口大开之外,也不禁为此间主人的大手笔而惊叹! 都说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可在这里却吃到了,但只要往深处想一想就会明白,这免费的背后可是大有深意,点心、美酒固然价值不菲,可若能通过此举收拢天下英才为己所用,那可就是一本万利了。 棋坛之上,那名青年和老者已经对弈到了关键时刻,青年执白,老者执黑,两人已经杀到中盘,棋局上黑白两子犹如有两只正在激战的军队,进攻、防御、偷袭、诱敌深入,各种战术层出不穷,厮杀的惨烈无比,而且看样子竟然是白棋占了上风。 从旁边那些看客的切切私语中,萧逸得知台上那名青年今天也是第一次来天机楼,结果一出场就一鸣惊人,一上午的功夫竟然连败三名‘棋博士’,而且胜的干净利落,让人心服口服;最后没办法,天机楼只好把资格最老,棋力最深的‘孙博士’请了出来,与之对弈,可看样子依然无法压下青年的势头。 萧逸在原时空里也是个骨灰级的围棋爱好者(宅男似乎都喜欢下棋),虽然只是个业余棋手,却非常痴迷此道,当初在网络上的游戏房间里,也大战过天下无数围棋高手,虽说一直战绩不佳,胜少败多,可热情却丝毫不减,可谓屡败屡战,并趁机观看过很多经典棋局,如今看到了古代高手对弈,顿时兴趣大涨,定睛观看。 只见棋坛上的那名青年,二十七八岁的年纪,长得面色微红、鼻直口正,双眉飞入鬓角,脸颊线条分明,满脸的刚毅之色,而他的棋风和人一样,刚烈无比,此时白棋在他的掌控下,不断发动一**猛烈的进攻,招招力拼搏杀,大有一往无前之势,只杀的那位‘孙博士’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眼看黑棋节节败退之下,已经溃不成军了。 终于,看着已经无力回天的棋局,满头白发的‘棋博士’长叹一声,略微沉默后,用一种欣赏中又夹杂着不甘的眼神看了对方一眼,随即抓起一把黑子扔到了棋盘上,这在围棋术语上讲叫做‘投子认输’;随后一脸萧瑟的走下了棋坛,‘长江后浪推前浪’,这个时代该是那些年轻人的舞台了…… 顿时,台下的人们一阵大哗,连棋力最高深的‘孙博士’都不是这个青年的对手,莫非今天要出刻匾留名的高人了,一时之间台下众人议论纷纷,更有许多人私下偷偷打听那名青年的出身、来历,看样子是要招揽于他了。 “在下田丰,字元皓,河北人氏,敢问还有那位愿意上台赐教?”青年站起身,对着四周拱手行礼,虽然礼数周到,却难以掩盖那一脸春风得意的样子,按照规矩,只要他连喊三声,一炷香的时间之内无人上台,那他就能刻匾留名了,而随之所带来的好处,除了一笔丰厚的奖金外,更是能让他立刻身价百倍,成为那些豪门世家争先招揽的对象。 听着田丰的叫喊,台下虽然有很多人跃跃欲试,却无一人敢上台去,一连战败四位‘棋博士’的显赫战绩,实在是让人望而却步;就连坐在萧逸身边的蒋干也是一脸的不忿之色,他几次站起身来,又无奈的坐了下去,没办法,凭他的棋力连普通的‘棋博士’都下不过,这时候上去也是自取其辱罢了。至于用车轮战的办法消耗一个人的精力和体力,最后卑鄙获胜,不是这个时代士子们的风格,更会招来无边的耻笑。 此时田丰已经喊到了第三遍,看着周围却以无人敢上台较量,萧逸微微一笑,站起身,在四周一片的吃惊中,大步向棋坛上走去,几个月的统兵生活,已经让他初步陪养出了统帅的气质;虽然只是一个人,可走路时的气势却仿佛身后有万马千军相随一般…… 正在坛上洋洋得意的田丰突然看到,一名黑衣人龙行虎步的走了上来,连忙定睛一看,只见此人十七八岁的年纪,长得身材修长,狼背蜂腰,一张俊秀的小脸微微有些黑,尤其是那两只眼睛,漆黑如墨,仿佛能吞噬万物一般,正所谓,貌由心生,看到萧逸如此出众的仪表,田丰不由得心中一寒,丝毫不敢轻视,率先拱手行礼。 “渔阳萧逸,请赐教!”回礼之后,萧逸并不多言,在黑棋位置上一座,准备开局。 古人下棋,并没有后世黑先白后的规矩,而是抓起一把棋子来,猜单双,中者先行,公平合理;当下田丰猜中,执白先行。 果然,还是那样刚烈的棋风,白子稍微站稳脚跟后,立刻就发动了猛烈的攻势,招招力拼搏杀,大有一手遮天之势;面对步步紧逼的白棋,萧逸微微一笑,棋风丝毫不乱,不计较一城一地的得失,只是步步为营的不断加固自己的防线,用沙漠吸水的方式不断削弱对方的力量,刚才在台下他就看出来了,田丰的棋路虽然猛烈异常,却有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有前拳无后手’,攻势虽猛,防守却不足,只要能抗住他前几轮的进攻,后面他就会不战自败。 如果说田丰的白棋是一柄锋利的长矛的话,那么此时萧逸的黑棋则像一座巍峨的高山,山顶高耸入云,上面常年积雪覆盖,厚如云层,再锋利的长矛也难以洞穿万丈高山;果然,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当白棋三次强攻无果后,田丰的气势立刻率落下去,而萧逸的反击也开始了,所用的招式就是哪如同高山滚雪一般的围棋杀招之一---“大雪崩!” ‘大雪崩’,取高、取势,已经完全做厚做高的黑棋,就像高山雪崩一样,携带着万钧之力,倾泻而下,瞬间就把田丰那根锋刃已钝的长矛砸断、吞噬;而白棋那前重后轻的弱点此时也完全爆发出来,前锋一覆灭,后面立刻全线崩溃,一败涂地…… 看着眼前急转直下的棋局,田丰鬓角之间也是热汗直淌,一张原本微红的脸都紧张成了紫青色,围棋对于棋手的精神冲击是非常大的,尤其是对方那种高山雪崩的气势,更是压抑的他喘不上气来,无力回天了……,“自己苦练多年的棋术,纵横河北之地从无敌手,没想到今日竟会败在一名比自己小的多的少年手中,真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啊……”看了看对面萧逸那张明显更加年轻的小脸,田丰不由得发出这样的感慨。 输了就是输了,田丰性格虽然刚烈,却不是个输不起的人,君子坦荡荡,当下长叹一声,弃子认输,起身后一拱到底,说道:“萧郎大才,田丰受教了!”随后潇洒的大步走下台去,男子汉大丈夫,输赢皆是干脆利落! 而此时台下更是哗声大作,没想到四战皆胜的田丰竟然败在一个不出名的少年手中,一时间纷纷交头接耳,打听这位黑衣少年的师门来历,有些心急的此时已经站在台口下,准备一会立刻对萧逸进行拉拢…… ** ... 正文 第十九章妖刀村正 <><>“老夫来领教一局!”一道苍老却洪亮的声音突然从高处响起,语气‘中正仁和’又包含了一丝霸气。 原来,刚才萧逸和田丰的激烈对局,不但吸引了大厅里的众人聚睛观看,连各个楼层的雅间里都走出很多看客,说话的正是三楼雅间中的一名老者,此时正顺着楼梯缓步走下,步履之间,节奏分明。 只见老者大约六十上下的年纪,面现坚毅之色,头发已经花白,浓眉阔口,鼻梁端正,神采分明的双眼中透出阵阵的忧思;身上的黑色玄鸟袍服一尘不染,两只长袖翩翩如彩蝶飞舞,腰间系着玉带,一把长须飘洒于胸前,根根透风,威仪不凡,虽然穿的是便服,可老者那久居上位的气质却丝毫遮掩不住。 满堂的喧哗之声立刻停止,众人无不注目凝视,而那些身穿华服的世家子弟们,此刻无一不是躬身行礼,态度极其谦卑,显然他们已经认出了这位老者的真实身份。 “少年郎好手段,老夫姓王,家就在洛阳城中,请教一局!”老者迈步走上棋坛,朗声说道,言语之间虽然很是客气,可那朝堂上养出来的上位者气势却异常逼人,坛下的看客无不被这种气场压制的纷纷低头,不敢仰望。 “老人家请!”遇强则强,在外部环境的压迫下,萧逸身上的那种杀罚之气也被激发了出来,腰杆拔的笔直,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不卑不亢地望着老者,那种在沙场上用无数鲜血祭炼出来的气息,立刻把老者身上的气势死死顶住,丝毫不落下风。 目光如剑凌厉,话音虽然不高,却有金戈铁马之音,感觉到萧逸身上那种铁血之气后,老者不由得微微一愣,赞叹的看了一眼,“近些年来,能在他面前站的如此之稳的少年人,可是少之又少了,除了宫里那几个……” “刚才的对弈,老夫观看了,堪称龙争虎斗,少年郎真是好手段,不知师出何门?”坐下之后,老者并没有急于开局,反而打听起萧逸的师承来。 “小子出身卑微,学于深山荒野,不敢动闻长者!”萧逸很谦虚的回答道,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洛阳如今正是多事之秋,做人还是低调点的好。 这一局,萧逸执黑,老者执白,猜子的结果是,黑棋先行。 一上手,萧逸就立刻感觉到了老者棋风的不同寻常;威严之中却又中正平和,可谓是绵里藏针,让人防不胜防,而且非常善于用势,落子取位非常之高,显然刚才老者肯定仔细观看了萧逸的棋风,施展的应对之策十分到位,此时的白棋犹如九天之上的云龙一般,大气磅礴,高高在上;如果萧逸还用高山雪崩的套路出手,则必败无疑,试问,再高的山峰又岂能高的过天上的云龙呢? 眼看老者的白棋飘逸若仙,很快就在中腹占据了大片的位置,形势一片大好,不但低下的人一片称颂之声,就是萧逸也被攻伐的频频摸着下巴,“真是人老奸,马老滑,棋手老了比兔子还难拿!”要想以正对正自己万万不是老者的对手,为今之计只有剑走偏锋了……,既然对方是一条云龙,那么此时萧逸所需要的就是一把斩天屠龙的宝刀,可惜‘屠龙刀’还在后世金庸大大的小说里没出世呢,萧逸手里没有,不过‘妖刀’倒是有一把。 ‘村正妖刀’---后世围棋中著名的杀招;“走的是大斜定式,小目两间高夹外靠”,因为招数变化复杂,威力惊人,且难以驾驭,常常未伤人、先伤己,所以被称为妖刀。此招一度被围棋界无数高手所推崇、研究,而做为一名骨灰级围棋爱好者,萧逸自然也仔细研究过,此时终于被当作杀手锏拿了出来。 ‘妖刀’一出,果然威力非凡,瞬时间棋局上面风云突变,原本犹如九天云龙一般的白棋,被萧逸手中的‘村正妖刀’砍杀的节节败退,中腹迅速失守,白棋溃退至一角,而黑棋则步步紧逼,大有一举屠龙之势。 手执白棋的老者立时脸色大变,再也见不到原来的那副云淡风轻的从容之色,“输棋,他并不怕;可屠龙,万万不能啊!” 也难怪老者一时间如此的失态,要知道在古人心中,围棋不只是一种普通的娱乐活动,而是被上升到了宿命的程度,比如史载,汉景帝十分喜欢下围棋,在他还是太子的时候,有一次和吴国的太子对弈,眼见一盘棋必输无疑,汉景帝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竟然操起铁制的棋盘,一下砸在吴国太子的头上,把对方砸的脑浆崩裂,当场毙命。因为此时在汉景帝的眼中,两人争的已经不是一局棋的胜负,而是整座江山的归属了。 同样,在此时老者的心中,这也不是简单的一局棋了,而是与国家命运联系到了一起,龙者,国运也,而以他在朝中的地位和权柄,确实也是个能决策国运前途的人物,所以万万不敢叫人屠了他手中的‘大龙’,屠龙几乎等于灭国! “难道我大汉的国运,就要犹如这条白龙一样,被人一刀斩杀了吗?”老者一脸的灰败之色,脖颈上的青筋都崩了出来,汗水顺着耳鬓不停地嘀嗒而下,浇到了地上,甚至浇到了棋盘上,连捏棋子的手指都微微颤抖了起来,“此时对方的黑子仿佛就像一把锋利无比的绝世妖刀,每一次挥动间,都会从自己的白色大龙身上砍下大片的血肉,云龙的悲鸣之声响彻了九天……” 此时不但老者神色紧张,就是天机楼里的所有看客也是人人捏了一把冷汗,宿命论在这个时代可是很有市场的,加上现在国势倾颓,社会动荡不安,很多人难免会向国运方面猜测,可局势已经不可逆转,眼看再有几手,黑棋必定屠龙;除非…… 看了看棋局的形式,又看了看对面老者那一脸灰白的脸色,萧逸也大致猜测出了这局棋在对方心里意味着什么,当初在小道观里,‘出尘子’老道可没少给他灌输这方面的知识,对大汉这条龙,萧逸是不会屠的,不是不敢,而是不忍! 何况屠了这条龙,是会背上千古骂名的,萧逸可不想千年以后,人们也给他铸上一尊铁像,跪在公园里,天天被人排队吐口水;而且边上还有一块价格表: 吐口水一元! 吐浓痰五元! 仍垃圾十元! 仍便便……, 想到如此可怕的后果,萧逸连忙摇摇头,是可为止吧,随即抓起一把黑子扔到了棋盘上,主动地投子认输,起身拱手道:“老先生赤胆忠心,小子佩服!” 这时,老者才从无边的惊恐中清醒过来,长出了口气,擦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同样站起身,恭敬的回礼道:“萧郎高义,老夫谢过了!” 见到老者如此恭敬的回礼,台下又是一片大哗,没想到这个黑衣少年,竟能得到这样的礼遇;认识老者的人都知道,普天之下,能让他如此恭敬行礼的,恐怕不足一掌之数了, 不过想想这个黑衣少年竟能放弃唾手可得的巨额奖金,和棋国圣手的美名,单是这份魄力,也不禁让人万分钦佩,一时间大厅里欢声雷动,‘通变化,知进退,千金难动其心!’萧逸的举动从内心深处得到了他们的拥护。 虽然没能赢得这局棋,可从此‘萧郎’的大名却在洛阳的权贵、士子圈里迅速流传开来,虽败犹胜! “小友请随我到楼上的雅间一叙!”彻底恢复过来的老者,开始对萧逸露出了浓厚的欣赏之色,如此优秀的少年,确实值得他亲自拉拢,要知道,若是能把这柄‘斩天屠龙’的绝世妖刀收为己用,那可绝对是天下幸甚!朝廷幸甚! “小子还有几位友人坐在下面”,说着萧逸向大厅边角位置的一张桌子一指,随着萧逸在棋坛上大展雄风,台下的大牛、马六二人同样荣耀无比,不时有人前来,送上各种礼品的同时,向他们打探关于萧逸的一切消息,就连一旁坐着的蒋干此时也是洋洋得意,毕竟他也算是引路有功啊! “无妨,既是萧郎之友,请一起上楼饮酒!”老者很是大度的说道;正所谓‘与虎狼为邻者焉有善兽!’在他看来,能和萧逸成为朋友的也绝非泛泛之辈,值得他屈节结交一番。 听到老者的邀请,蒋干第一个跑了过来,虽然他也不认识这位老者到底是何人,可久在天机楼里厮混的他可是深深明白,这绝对是一条通往仕途的光明大道! 当下,在大厅中无数羡慕的目光中,萧逸四人随着老者向三楼的雅间走去,老者固然有心拉拢萧逸,反过来,萧逸又何尝不是想通过这位老者了解一下,这洛阳城里的水到底有多深呢…… ** ... 正文 第二十章司徒王允 <><>走上楼梯萧逸才发现,虽然‘天机楼’每层都有雅间,可规格却大不一样;越是高层的雅间数量越少,同样装饰的也更加豪华,空间也更大;整个第三层只有四个雅间,分四向方位坐落;王姓老者所在的是正东边那一间,门额上挂有匾额,曰:‘蒹葭阁’;名字起的端庄秀雅,显然是出自《诗经·蒹葭》一篇,“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门口有两名相貌可爱的青衣小童垂手侍立,见到众人上来,连忙躬身打开阁门;走近门口,顿时觉得一股异香环绕,沁人肺腑;萧逸仔细寻找香味的来源,竟觉得这种异香四面八方无处不在,原来整个雅间里的所有木材用料竟然都是檀香木的;要知道,檀香树只有南方百越之地的深山大泽中才有出产,且生长的极其缓慢,通常要数十年才能成材,成熟的檀香树木质细腻,甜而带异国情调,余香袅绕,每一根都价值千金。 当初在卧虎山的小道观里,‘出尘子’老道只有每次制作燃香时才拿出那么一点点来,珍惜的不得了;而现在竟然被人用来打造门窗、家具;比如眼前这张三寸厚的门板,竟然是用一整块的檀香木制成,上面雕刻着鲤鱼跃龙门的浮雕,刀法细腻,美轮美奂,这简直就是一件艺术品了,可此时却只能尽忠职守的充当一块门板。 偷偷擦了一下口水,萧逸真有一种把那副檀香木门板拆下来,扛走的冲动,这要是流传到后世,绝对价值连城,换一套公寓都绰绰有余,到时候自己的子子孙孙娶媳妇都不用愁房子了…… 雅间内部空间极大,堪比一间小型的殿堂了,装饰的却非常典雅,丝毫不见金银珠玉等俗物,但只要你眼力够准就能看出来,这里的一杯一盏,一桌一榻,无不是价值千金的艺术品;大象无形,********,这才是真正的顶级贵族品味啊! 屋内已经端坐着数人,正在饮酒谈话,四周则跪坐着十余名妙龄侍女,都怀抱着各种乐器,大厅正中央位置,有一名红衣歌姬正在翩翩起舞,起舞姿之优美,气质之脱俗,看的萧逸身后的蒋干、大牛、马六三人目瞪口呆,走路都不知道迈哪条腿了,仿佛以为自己进了‘东王母’的蟠桃宴一般;见到白发老者走进来,屋中的侍女们都立刻屈身下拜,口呼主人,看来这些侍女都是老者的私家奴仆。 真正高级的达官贵族,就算出门饮宴也喜欢带着自家的婢女听用,一则自己的人用起来比较顺手,二则,用起来放心呀! 这个时代的奴婢是完全依附于主人的,毫无身家自由可言,贵族们打死几个奴婢和杀只鸡也没什么区别,可以说生死荣辱全凭主人一言可决。如果主人被满门抄斩,那这些奴婢一个也跑不掉,全都跟着一起挨刀,同样如果是主人要起兵造反,这些家仆奴婢也会义无反顾的跟着,所以宴会的时候基本不会担心身边的奴婢泄密。 这种主仆生死一体的习惯,使得整个东汉王朝的贵族们成群的蓄养奴婢,少则数百,多则上千,甚至上万;比如后来;刘备在徐州时娶了地方豪强麋竺之妹为妻,那麋家一次陪嫁了奴婢二千余人,并金银无数;可见东汉末年这些地方豪强们,对土地和人口的兼并已经激烈到了什么程度;随着大量的人口被隐匿,中央直接失去了很多劳动力和赋税,反过来地方豪强的实力则剧增,久而久之,主干弱而枝叶强,天下不大乱才怪啊…… 进来之后,立刻有阵阵的琴音传入耳中,听着这悦耳的音乐,萧逸又发现了一件事情,原来这种檀香木的房间隔音效果极好,在屋内丝毫听不见外面大厅里的喧杂声,同样,里面的琴音和谈话声外面的人也休想听到丝毫;难怪这些达官显贵都喜欢来这商议事情,保密效果极佳啊! 这是萧逸才开始观察里面的宾客,入目的第一个人,竟然是刚才败于自己手下的河北名士田丰,这倒并不稀奇,以田丰的才华和人品,本就是各个世家豪门争相拉拢的对象,估计刚才战败下坛后,他就被人请到了这里来;此时见到萧逸也被请了来,他连忙起身行礼,神态之间很是恭敬,看来那盘‘大雪崩’棋局给他的影响很大啊! 第二个,是一位四十上下的中年人,面相清秀,书卷之气极浓,而且颇为傲气,老者带萧逸几人进来时,别的客人都拱手行礼,唯独他毫不理睬,眼睛只是盯着那名同样附身在地行礼的红衣歌姬;同时手中在轻抚一具古琴,在悦耳的琴音中,还有吟唱传出…… 金生沙砾,珠出蚌泥。叹兹窈窕,生于卑微。盼倩淑丽,皓齿蛾眉。玄发光润,领如螬蛴。 纵横接发,叶如低葵。修长冉冉,硕人其颀。绮绣丹裳,蹑蹈丝扉。盘跚蹴蹀,坐起昂低。 和畅善笑,动扬朱唇。都冶武媚,卓砾多姿。精慧小心,趋事若飞。中馈裁割,莫能双追。 《关雎》之洁,不陷邪非。察其所履,世之鲜希。宜作夫人,为众女师。伊何尔命,在此贱微! ……………… 对于音律,萧逸还是知道一些的,这得益于上大学时;他暗恋上了一位喜欢音乐的班花,为了追求心中的女神,于是萧逸咬着后槽牙跟班花一起报名了一个非常冷门的课外小组--‘古典音乐’,本想着能近水楼台先得月呢;那知道,课程还没学到一半,班花就被一个**倜傥且年少多金的外系学长给**跑了;只剩下当时还是**丝宅男的萧逸,一边继续学习古典音乐,一边可怜的在哪里默默流泪…… 中年人所吟唱的词名叫《青衣赋》;是一篇古代恋情赋,以细腻的笔触、真挚坦白的言辞、诉说自己对一名出身低微的婢女的爱慕之情,从现场的情况来看,他的目标应该就是那个正在俯首行礼的红衣歌姬了,本来贵族之间,不要说是互相赠送歌姬,就是互赠小妾也很平常,反而会被说成是一种**雅事;不过,如果萧逸没记错的话,这首《青衣赋》的作者,应该就是---蔡邕! 而蔡邕还有个女儿,就是大名鼎鼎的--蔡文姬啊! 见到那个抚琴的中年人如此无礼,不但怠慢他请来的客人,还敢当着他的面用词赋**自家的歌姬,老者立刻面露一丝不愉之色,不过多年的养气,让他的城府很深,立刻就掩盖了下去,开始为萧逸做起了介绍。 果然,这个正在抚琴弹唱的就是一代文豪蔡邕,对他,老者可没有丝毫的客气,介绍时直呼其名了,不过以老者的身份而言,也不算失礼,普天之下除了皇帝,任何人的名字他都可以呼得。 最后一人是一名五十岁左右的老者,身穿一件黑色的武士袍服,头发虽略显花白,但满脸的刚毅之色,肩宽背厚,双臂结实有力,虽年事略高,但腰板拔的笔直,体态健硕,看不出有一丝的赘肉,一个人端坐在席位上,却似乎有千军万马排列在两侧一般;为将者,不怒自威,这绝对是一员领兵的大将,而且是上过战场,杀人如麻的角色。 武者彼此之间的感觉是最敏感的,萧逸一走进来,老者迅速就感觉到有一股浓烈的杀气扑了过来,身体的第一反应就是左手按住腰间佩剑,同时跪坐而起,摆出一副随时可以出击的姿势,上过战场的人,那种防卫的本能早就渗进骨子里了。 萧逸也是暗暗一惊,虽然这次出来没携带任何兵刃,也立刻摆出了防守的姿势,身后的大牛、马六二人,反应稍微慢了半拍,可也很快警觉起来,各自找好了可进可退的位置,和萧逸互为犄角,摆出一个小型的三角防御阵型。 双方目光对峙,老者投过来的目光疾如箭簇,饱含杀气;萧逸的目光则漆黑如墨,仿佛能吞噬万物;对视了一会,感觉到双方都没有杀机,这才都放松下来,微微一笑,互相都极其欣赏对方的警觉。 “老夫卢植!”出于武者的尊敬,佩剑的老者直接自报姓名了。 “渔阳萧逸!”这次萧逸用右拳捶胸,行了个军中礼仪。 卢植,字子干。涿郡人。东汉末年名将;曾先后担任九江、庐江太守,平定蛮族叛乱;黄巾起义时为北中郎将,率军与张角交战,战无不胜!几乎是凭借一己之力维护住了大汉最后的光辉,可以说卢植是东汉王朝最后一名真正忠于皇室的将领了。 对于这样的人物,无论是出于人格上的敬重,还是战功上的钦佩,都值得萧逸行军礼参拜。 众人都介绍完毕,最后身边这位能与国家上将为伍,且更加尊贵的王姓老者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除了那位当朝三公之一,大汉司徒王允外,还能是何人!” 以萧逸的智慧,迅速猜出了王姓老者的真实身份,不过既然对方没想显露身份,萧逸也就乐得暂时装装糊涂。 见礼完毕,众人分宾主各自落座,立刻有侍女上前,为众人斟酒,这时听到司徒王允开口道:“阿秀过来,给萧郎把盏!” “诺!……” 只见那名红衣歌姬立刻起身小步走到萧逸身旁,附身下拜,随后伸出一双芊芊玉手,用一把铜壶开始给萧逸满酒,同时俏脸微抬,露出了一张倾城倾国的面容…… “司徒王允……歌姬……阿秀……嘶!……貂蝉!”萧逸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他知道面前这名红衣歌姬到底是谁了…… ** ... 正文 第二十一章十面埋伏 <><>“面如芙蓉花开,眉如风吹杨柳,眼含春波,细耳碧环,一头青丝垂于腰际,光可照人,身姿绝世无双”,好一个貂蝉!好一个四大美女之一! 后世各种的班花、系花、明星、模特、世界**之类,虽然萧逸一个也没追到过,可照片却不知道看过多少,(宅男似乎都有这个爱好,吃不到嘴里,看看也好呀!呵呵!)可没有一个能和眼前的貂蝉可比,这就不是应该出现在人间的容貌,“貂蝉之美,动人心魄!” 可惜,一个女人要想真的获得幸福,还是长得普通一点的好,别忘了,自古红颜多薄命啊…… “萧郎请饮酒!”随着珍珠落地般清脆的语音,一只晶莹玉手把酒杯递到了萧逸的唇边,同时粉面微抬,也在偷偷的打量着眼前的黑衣少年,“十七八岁的年纪,体型魁梧,狼背蜂腰,皮肤黑了点,不过很耐看,尤其是那双眼睛,仿佛能把人的灵魂吸进去……” 面对如此绝色佳人的温存劝酒,萧逸都几乎把持不住,身后坐着的蒋干等人更是羡慕的口水长流,恨不得一脚把萧逸踹出去,然后自己上前替他享受这无边的艳福…… 另一边,看到貂蝉亲自为萧逸把盏,蔡邕顿时不高兴起来,如此艳福可是连他都没享受过的,真不知王司徒为何如此看重一个少年;刚才这几人进来时他就暗自观察了一番,除了那个名叫蒋干的还算是个文士之外,剩下的萧逸几人皆是身材魁梧的彪悍之辈,看他们那粗壮的手臂和布满老茧的手掌就知道,这几个人都是粗鄙的武夫。如此的绝代佳人给一名武夫斟酒,岂不是牛爵牡丹,暴殄天物吗! 在蔡邕看来,美人理应和**名士相伴才对,而在座的众人里还有谁比得上他文采高雅、**倜傥吗!虽是心中不悦,但出于名人雅士的矜持,却没直接说出来,而是手中琴音一变,换了一首曲调,同时口中轻吟: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 虽未直言,但一首《诗经·蒹葭》,歌词中的挑衅之意甚浓,在座的众人,大都是博学之士,又岂能听不出来呢,司徒王允的脸色立刻就沉了下来,在他看来,这不仅是挑衅萧逸,更是对他的极大不尊重,看向蔡邕的目光中,竟深深的隐藏了一丝杀意…… 就像自然界中,两只雄性猛兽为了一只雌性而拼斗的血流成河一样,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愿意在女人、尤其是美女面前向另外一个男人示弱,更何况坐在身边的还是四大美女之一的貂蝉呢;萧逸顿时觉得浑身斗志昂扬,连身上的热血都沸腾了起来;“东风吹,战鼓擂,穿越一族不怕谁,玩音乐,你当哥不会吗!” 正好身后的一名绿衣侍女怀中就抱着琵琶,萧逸起身轻步上前,微微一笑,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说道:“借姐姐手中琵琶一用。” 萧郎一笑,风度无双,本就俊朗的面容,再配上沙场上磨练出来的彪悍之气,顿时把绿衣侍女迷得神魂颠倒,一双眼睛中红心乱冒,在洛阳城里可是从没见到过如此英武的少年,还没等她清醒过来,只觉怀中一轻,琵琶已然到了萧逸手中。 “承蒙老先生款待,无以为报,愿演奏一曲,略表寸心!”萧逸对着司徒王允躬身一礼,随后又仔细看了看身边貂蝉的婀娜身段,略带戏谑的微微一笑,笑的对方粉面微红后,这才正襟危坐,十指连动,一曲激昂的琵琶大曲立刻传了出来: 大起大落的琵琶声音迅速挑动了在场每一个人的神经,随着激昂的乐曲,众人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副波澜壮阔的画面:“在无边的荒野中,正有两支大军在激烈厮杀,战士的喊杀声震撼天地,徐而察之,有金声、鼓声、剑弩声、战马嘶鸣声,随后传出阵阵凄凉的楚歌声;凄而壮者为项王悲歌慷慨之声,无奈别姬声;陷大泽有追骑声;至乌江有项王自刎声;汉军士卒争夺项王尸体的践踏声,既而悲,最后只剩下乌江边,乌骓马寻找主人的悲鸣声……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四言绝句,做为了最后的收场,终于还是做了一次‘文抄公’,萧逸有些不好意思的微微闭上了眼睛(对不起啊!-易安居士,形式所迫,您能理解的哈……),但在旁人看来,此乃真性情的表现,非慷慨悲歌之士不能如此! 良久,众人才从那副波澜壮阔的历史画面中清醒过来,顿时无不大声鼓掌喝彩,连一旁斟酒的貂蝉看向萧逸的眼神都异彩不断,服侍的更加殷勤了;虽然汉王朝的开创者是刘邦,可项羽在世人心中的地位无疑更高,尤其是霸王别姬那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不知挑动了多少怀春少女的心,可以说,刘邦是得天下的男人,项羽却是女人心中的男人…… 卢植身为统兵的大将,最能体会这首琵琶曲中那金戈铁马的意味,连忙开口问道:“萧郎所弹之曲,闻所未闻,不知何名?” 萧逸随手放下琵琶,看了看发问的名将卢植,又看了看其他无不伸长耳朵,等待答案的众人,缓缓开口道:“琵琶大曲---《十面埋伏》! “好!好一曲《十面埋伏》,好一个英武萧郎!此等战曲激昂人心,发于肺腑,绝非那些男欢女爱的靡靡之音可比,诸位举杯共贺之!”司徒王允一面大声赞叹,同时也暗暗损了此时已经目瞪口呆的蔡邕一把。 确实,与诗经中那些男欢女爱的词句相比,这首金戈铁马的《十面埋伏》无疑更加打动人心,让这些听惯了洛阳城里**之音的众人,精神俱为之一振! 一曲琵琶把众人的兴致都提了起来,很快就热烈的讨论了起来,在坐的除了朝廷重臣就是少年豪杰,都是腹有乾坤,胸怀韬略之人,一时间宴会上唇枪舌剑,你来我往,争论的好不热闹,而话题也从一开始的秦失其鹿、楚汉之争慢慢谈到了现在的时局…… “在座诸位皆是饱学之士,在下有一惑,望为我解之!”谈到**处,司徒王允突然说道:“自黄巾之乱以后,九州不宁,四海动荡,试问?这天下因何而****不休呢?” “天下****的根源?”这个问题看似非常简单,要知道古代人类社会对灾难的抵抗力是非常弱的,洪水,旱灾,边患,甚至于一场大规模的蝗虫过境都能引发****,可仔细一想,这些都只能算是导火索,属于外在因素,并不是真正的根源。 “那么天下****的根源到底是什么呢?”大厅里一时间陷入了沉默,所有人都在极力思考这个问题。 半晌之后,蔡邕第一个发言道:“孔子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天下万事皆有纲常可寻,则国泰民安;如今朝堂之上,奴颜婢膝之徒纷纷秉政,正人君子遗落于荒野,人不能各安本份,此天下乱源也!” 这番话可谓是绵里藏针啊,既表达自己论点的同时,也在暗示萧逸,“人应该各安本份,你一个武夫好好的舞刀弄枪就好了,没事研究乐谱干什么,那不是你的职业,更别跟俺抢美女了,美女是应该配俺这样的**名士滴!” 蔡邕的这番话听起来是大义凌然,可仔细一想,就跟孔子的政治主张一样,太空洞,太不切实际了;上千年来无论是法家设定的严刑酷法,还是儒家一再提倡的以德服人,都无法真的把人限定在各自的范围内,人人都有野心,或者说是雄心;连孔老夫子这个教书匠都整天东奔西跑的四处推销自己的思想主张,想要在国家政治上有所作为,更何况他人呢…… ‘乌托邦’那样的理想国度,也只能是小说里的幻想,所以蔡邕的话过于理想主义了,没被大家认可。 “我有一言,诸君试听!”蒋干从座位上一跃而起,他这些年来一直在谋求得到上流阶层的赏识,怎么能错过这么好的表现机会呢,“当今天下,自黄巾之乱以后,地方豪强势力纷纷崛起,不断的巧取豪夺,兼并土地,顾自身而损国家,违反乱纪层出不穷,而官府不能制,更有甚者独霸一方,进而窥视神器,故以我之见,乱天下者,地方豪强也!” “好!……”司徒王允第一个拍手称是,身在高位他深知地方豪强势力的危害到底有多大,如今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已经降到了最低点,甚至很多朝廷发出的法令到了地方上就是一张废纸啊! 其余众人也纷纷点头称是,承认蒋干说的很有道理,‘豪强门阀’之害确实是现在汉王朝的一大毒瘤啊! “以我之见,天下乱源不在地方,而在中央!”田丰长身而起,意气风发的说道:“地方豪强自古有之,就像野草一样,是斩杀不尽的;然秦皇汉武之时,天下何其强盛,秦皇曾迁天下富户十二万于咸阳,汉武帝也迁徙各地豪强于关中茂陵,各地门阀可敢有异议者?无不温顺如羔羊一般。所以只要有君明在位,地方自然顺从;主干强劲,何惧枝叶茂盛!” “嘶嘶……!” 田丰的话确实切中了要害,只要中央强势,地方上又有何人敢乱动分毫,如今天下****,皆因为国无明主啊!只是众人虽然心中暗暗点头,却没有一个人敢表现出来,因为田丰的话可是直指当今陛下-汉灵帝;以臣谤君啊…… 司徒王允和大将卢植悄悄对视了一眼,久居朝堂之上的他们可是深深知道;直言犯上之臣,可是从来不招统治者喜欢的,而且容易招来杀身之祸。 “这个田丰虽然才华横溢,恐怕刚而易折啊……” ** ... 正文 第二十二章萧郎沉醉 <><>“不知萧郎有何高见?”随着司徒王允的问话,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到了萧逸身上,想看看这个一直表现惊人的少年,能说出什么样的高论来。 “在下才疏学浅,不敢胡言妄语!”政治见解可是不能乱说的,尤其这里可是东汉王朝的政治中心洛阳,绝对的敏感地带,所以萧逸决定做一回缩壳乌龟,要知道祸从口出,低调才是王道。 “诶!萧郎何须过谦,此间并无外人,但说无妨!”王允身为朝廷老臣,又岂能看不出萧逸有所顾忌呢,这样谨慎的少年让他十分欣赏,须知能成大事者,莫不是谨慎小心,心细如发之辈;不过越是如此,他越想听听萧逸的高见,所以悄悄向坐在萧逸身旁的貂蝉使了个眼色…… “萧郎大才,妾身也想聆听一番呢……”貂蝉倾城倾国的俏脸微侧,一双杏目放出无数的小星星,只电的萧逸浑身颤抖,感觉心里那道原本坚固的大坝,一下子被电开了一道大口子。 “完了,英雄难过美人关啊!”萧逸心中一声长叹,其实也不怪他意志不坚定,实在是貂蝉的**力太大了,大厅里的其他人,不过是被貂蝉温柔的眼波余光扫了一下,就一个个激动的像充足了电一样,就连一脸刚毅的田丰,此时都露出了痴迷之色,更别提其他人了,这时候不要说是让他们发表一下言论,就是让他们现在拿着宝剑闯进宫里去弑君,估计也不会拒绝的。百炼精钢一旦落入美人之手,也会化作绕指柔肠啊…… “以我之见,天下乱源乃在寒门!”萧逸此言一出,立刻在大厅里引起不小的骚动,从古至今,寒门一直被人看不起,如今却被说成天下乱源所在,顿时无数的好奇心都被勾了起来。 “夏、商、周三代时,只有贵族子弟才有学习识字的权利,所以那个时候,所有的国家权力都被贵族把持,而普通百姓只有老老实实接受统治的份;自春秋时期,孔夫子创私学开始,大量的寒门子弟也得到了受教育的机会,这些寒门子弟学成之后,肯定要学以致用,于是战国时期,大量的舌辩之士出现了”,萧逸开始用低沉的声音解释起自己的论点来。 “纵横家人物多出身贫贱,他们以布衣之身庭说诸侯,可以用三寸之舌退百万雄师,也可以以纵横之术解不测之危;他们朝秦暮楚,事无定主,反复无常,只要有机会施展出自己的才华,毫不在意道德的底线。主要代表人物就是苏秦、张仪;这可以说是寒门子弟第一次在政治上展露头角。” 萧逸的一番话,听的众人无不点头称是,寒门子弟的威力,做为大汉朝的臣子,他们都是很清楚的;自从贫民出身的陈胜在大泽乡喊出了那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无数被压迫的寒门子弟就掀起了漫天的风云。 汉王朝的开拓者刘邦以一个庶民的身份,打败了贵族出身的霸王项羽,这固然跟两个人的性格、能力有关,同时这也和刘邦得到了大量寒门子弟的帮助是分不开的。 看看刘邦那些得力干将的出身吧,齐王韩信是个四处祈食的穷小子,淮南王英布是个脸上刺字的刑徒,梁王彭越直接是个盗贼出身;可就是这样一帮寒门子弟,帮着刘邦打败了只喜欢重用贵族子弟的项羽;汉王朝的建立可以说就是寒门子弟的一次政治呐喊! 见大家都在聚精会神的倾听,萧逸继续说道:“当今天下,仕途皆为门阀士族所垄断,大量的寒门子弟虽然有满身的才华,却全无用武之地,运气好一些的就在那些门阀手下当个门客,可更多却只能老死在荒村田野之间,试问他们又如何能甘心呢? 都说人的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但同时,责任越大也就意味着野心越大! 而在太平盛世里是没有机会让他们展露野心的,只有天下大乱,以前的社会秩序全部被彻底的打乱、毁灭,那些寒门子弟才有机会展露拳脚;所以说,每一次社会大动荡的背后,肯定有一大批对现实不满的人在背后推波助澜,否则凭几个只会装神弄鬼的‘黄巾神棍’根本无法掀起动摇大汉王朝根基的波涛,在这场****的背后,不知道有多少寒门子弟在出谋划策,唯恐天下不乱啊……” 萧逸一番鞭辟入里的言辞,把众人听得无不目瞪口呆,仿佛透过重重的历史迷雾,终于看见了本质,尤其是司徒王允和将军卢植两人,更是听的汗流满背,如今天下士族门阀和寒门子弟之间的矛盾尖锐无比,汉王朝就像坐在一座随时都会喷发的火山上啊…… “敢问萧郎,可有何对策消除寒门之患?为大汉江山计,还请不另赐教;老夫叩谢了!”说罢深施一礼,此时司徒王允的声音都有些发颤了,朝廷重臣的风范早已消失不见。 “难!难!难!”面对提问,萧逸却连说了三个难字,随后低头不语了。 其实解决的办法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实行科举制度;打开寒门子弟上升的途径。不过萧逸打死也不敢说出来啊,一旦实行科举制,必然触动天下士族门阀的利益,随之而来的就是士族们的强烈反噬,这种力量会大的惊人,毕竟现在国家的大部分权力还把持在士族们的手里。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必然会被这种力量碾压的粉身碎骨,萧逸可不想做这种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他还想娶个老婆,生一群孩子,快快乐乐的最好能活到一百岁呢…… 士族和寒门之间的斗争还会持续几百年之久,日后曹丕为了得到了士族门阀的支持,实行九品中正制,得以登上皇位;随后的司马代魏,更是一个完全士族化的国家,这一回合士族暂时获得了胜利。 但随后的五胡乱华,大量士族门阀南渡,而那些异族之所以能入主中原,并迅速站稳了脚跟,这跟他们得到了中原大批寒门子弟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历史上无数的寒门才子纷纷出仕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王猛相秦’;王猛少年时家贫如洗,但却很有才干,为了糊口,他年纪不大便以贩卖畚箕为生,随后出仕氐族建立的前秦政权,官至宰相,位列三公,顺利完成了草根到高官的华丽变身。 连年的战乱、争斗;最终形成了长江以南士族独霸朝堂,江北则寒门子弟纷纷出仕。历史上南北朝的局面,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可以看作是士族和寒门的对立。 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隋唐时期,科举制的出现,才宣告结束,虽然隋唐都是关拢门阀贵族建立的,但通过科举制选拔了大量的寒门子弟进入朝堂,算是缓和了这种阶级对立的情况,又经过数百年的演变、融合,最后科举制成为了时代的主流,寒门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来!今日得闻各位高见,老夫三生有幸,饮酒!”大将卢植开始劝饮,想用饮酒的办法化解现在的尴尬气氛。 “对,今日高乐,天机阁中有幽州来的‘无愁烈酒’,大家畅饮!”司徒王允迅速跟风,他相信,萧逸心里一定有解决之道,暗怀着酒后吐真言的想法,频频向给萧逸把盏的貂蝉使眼色,“不信你小子喝醉了还不说出来…… 说道喝酒,众人又来了兴致,这个时代的文人才子大都嗜酒如命,尤其是田丰和蔡邕这两个萧逸的手下败将,此时自负酒量不错,想要借机扳回一局来,开始频频劝酒;蒋干这时候也来了兴致,刚想要上前拼上几杯,就被身侧的马六偷偷拉住了,跟萧逸拼酒,开什么玩笑,那绝对是自己找死,连这种‘无愁酒’都是他酿出来的,普天之下,能跟萧逸拼酒的估计也就是那匹汗血宝马‘白菜’了。 果然,觥筹交错之间,萧逸喝起酒来就犹如长鲸吸水一般;这种豪饮的方法把屋中其他人惊得目瞪口呆,“原来酒还是可以这样喝的呀!”至于田丰和蔡邕,几个回合下来就被灌的滑倒桌子底下吐泡泡去了…… 连负责把盏的貂蝉最后都累的玉腕发酸了,可萧逸依然还是酒到杯干,最后干脆弃了酒盏,直接抱起坛子狂饮起来,今天他也想烂醉一回了,这种说句话都要小心翼翼的感觉让他很不爽,第一次,萧逸对无上的权利产生了渴望,醒掌杀人剑,醉卧美人膝;那才是大丈夫所为啊…… 终于,在大量酒精的作用下,萧逸也有了七分的醉意,再看看身边人比花娇的貂蝉,七分醉意就变成了十分,正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啊! 可惜,萧逸并没有像司徒王允期待的那样,酒醉后再来一段政治论述,反而是趁着浓烈的醉意,一把扯开了衣襟,露出强壮的胸膛来,别说,萧逸虽然小脸长得微黑,身上的皮肤却白皙如玉,矫健的身形看得貂蝉和那些侍女们一个个粉面通红,纷纷低下了头,却又情不自禁的悄悄偷看几眼,如此才华横溢,又勇猛彪悍的少年,举世难寻啊…… 席间有酒楼早已备下的笔墨,为的就是供文人雅士们喝醉时即兴泼墨之用,萧逸摇晃着身体,拿起一只狼毫,沾满了墨汁,趁着难得的醉意,在木制墙板上开始笔走龙蛇了…… 江山万里本虚无, 谁知萧郎巧踏入, 他朝若遂凌云志, 敢笑白起不丈夫! 无边的心灵寂寞,无边的男儿豪气,都在这首诗中了。 “哈!哈!哈!……” 随着一阵狂笑,萧逸终于坚持不住了,酒意上涌,双腿一软身体直接向后倒去,感觉自己好像倒在了一个无比柔软,还带有阵阵清香的怀里,随后人事不知了…… ** ... 正文 第二十三章进山采药 <><>温柔乡既是英雄冢!萧逸挥毫题诗之后酒意上涌,双腿一软,仰天向后栽倒,幸亏侍立在身后的貂蝉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扶在怀里,这才避免了身体和地板的亲密接触;不过以貂蝉那娇小玲珑的身躯,竟能轻而易举的扶住一个体格魁梧的彪悍少年,加上之前那敏捷如电的动作,看来这位俏丽佳人也并非外表看起来那样柔弱,反而是个暗藏武艺之人。 美人扶持,****为枕,体香环绕,羡慕的周围的男人们恨不得也立刻昏醉过去,可惜,如此香艳的一幕,已经彻底醉死过去的萧逸是感觉不到了,否则肯定避免不了鼻血长流的场面,能被貂蝉抱在怀里,这是多少男人在梦里才会出现的情景啊……! 貂蝉低头仔细打量起在自己怀里沉睡的少年,此时的萧逸已经没有了刚才那种才华横溢的潇洒,也没了往日里霸绝天下的彪悍,现在的他反而更像一个可怜的孩子,四肢微微缩起,眉头也皱在了一起,一只手紧紧抓着她的肩膀,不敢松开,似乎极其缺乏安全感一样,让人看了不由得升起一种怜爱之情,貂蝉连忙跪坐在榻上,将萧逸的头部轻轻的放到了自己的**上,又用手舒展开他的四肢,抹平了紧皱的眉头,并轻轻哼起了歌声,想让他尽量睡得安稳一点。 一旁服侍的侍女们连忙准备醒酒的凉茶,递上热毛巾,看她们那熟练的动作就知道,以前经常碰到这种宾客烂醉的情况,秦汉时期的文人士子大都放荡不羁,经常以烂醉如泥为雅事,因此众人毫无惊奇之色。 席间交谈依旧在继续着,司徒王允凭着自己老辣的手腕,在敬过几杯酒后,轻而易举的就从牛、马二人嘴里套出了许多情报! “萧逸,字无愁,渔阳人,师从高人,文武双全,还精通医术,……乃是大汉开国丞相萧何的后人……现在上党太守张扬手下为‘点军司马’,玄甲铁骑军统领……” 一番畅饮,最后宾主尽兴而归,自有仆人将田丰和蔡邕抬了回去,至于还在貂蝉怀里呼呼大睡的萧逸,则由司徒王允亲自并安排车马护送回营,如此厚待自然又引起天机楼里无数士人的羡慕;一时间,‘渔阳萧逸’的大名开始在洛阳城中的士子圈里传播开来。 望着众人离去的方向,王允若有所思的沉吟了半天,这才回到‘蒹葭阁’中,挥手让貂蝉及一帮侍女退下后,刚才还人声鼎沸的大厅里立刻就只剩下他和卢植二人,对视了片刻,最后王允开口问道:“卢公以为,此子如何?” “天纵之才,杀伐之将!”,卢植盯着墙壁上那首笔走龙蛇的七言诗继续说道:“此人若能为朝廷所用,则大汉幸甚!天下幸甚!如若不然,请司徒大人及早除之,以防日后祸乱天下!” 看着卢植紧握着剑柄的手,司徒王允一言不发,只是微不可察的点了点头。 …………………… 旭日东升,沉睡了**的萧逸终于从宿醉中清醒了过来,拍拍还在疼痛的脑袋,怀中好像有异物存在,随手抓来一看,一件女子专用的披肩轻纱赫然出现在眼前,上面清香弥漫,似乎还带着原来主人的体温…… 天呀!这似乎是昨天醉酒后从貂蝉身上扯下来的,萧逸终于慢慢想起来了昨天发生的一切,不由得发出一声哀鸣,本以为作为穿越一族自己能超脱俗世之外呢,没想到,一见到貂蝉那样的绝色美女,立刻兽血沸腾起来,男人,终究还是男人啊! “红颜祸水,酒色误人!”萧逸一把将披肩蒙在了自己脸上,微黑的小脸第一次变得红润起来,也不知是出于羞涩,还是在回味昨天的**…… 做人应该低调行事,偷偷发财才是王道,如今洛阳城里风云莫测,自己昨天的行为虽然是大出风头,可无形之中也把自己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尤其是昨天醉酒后写的那首诗,飞扬跋扈、目空一切,哎!大大的不该呀! 现在萧逸感觉好像有两把钢刀围着自己的脖子飞来飞去,这两把刀上,一把刻着‘酒’字,另一把刻着‘色’字,从古至今,这两个字不知砍下了多少英雄豪杰的人头,巨大的危机感迅速涌上了心头,萧逸彻底迷乱了……,不行,必须戒酒、戒色! 可是,色能戒;酒能戒吗?对很多男人而言,戒饭容易戒酒难啊!呵呵! 从这天起,萧逸老老实实的呆在了玄甲铁骑军营里,不出营门半步,做起了最坚定的乌龟派传人,白天练兵习武,晚上读书写字,摆出了一副潜心修炼,不问红尘的态度,让无数天天守在天机楼,想要结识‘渔阳萧郎’的士人们,大失所望! 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还是快点把我忘了吧! ……………………………… 皇帝的身体一直未见好转,召见的日子也就变得遥遥无期,众人只好在御苑的军营中耐心等待,平日里整兵列队,练习骑射,一切所需自有大将军府派人送来,日子过得倒也充实;就这样,时间从冬末一直等到了春暖花开,别的事到没发生,似乎洛阳城里的权贵们都忘记了御苑里还有这样一只队伍驻扎着,不过萧逸却遇到了困难,药浴需要的东西用完了。 从卧虎山离开后,萧逸的药浴并没有停止,只要条件允许,就是行军夜宿时也要泡一泡,‘清心咒’更是每晚必念无疑,按照‘出尘子’老道留下的方子,如今药浴里需要添加的药材不断增多,原本漆黑如墨的药浴水,现在竟然漫漫的变成了微红色,而需要浸泡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了! 无奈之下,萧逸只好换上便装,再次偷偷跑到洛阳城里,可惜走遍了所有大大小小的药铺,依然买不齐自己所需要的药草,这倒不怪药铺里材料短缺,而是老道留下的方子实在是太骇人听闻了……“断肠草、花棘豆、狼毒花、毒芹、问荆、豚草、漆树、荨麻、乌头……,全都是剧毒的药物,”萧逸感觉这都快够开一个毒草展览会了;以至于每次他去药铺里询问这些药材时,人家看他的眼神都怪怪的,一些比较敏感的药铺老板甚至会直接把他请出去,好像生怕被卷进什么毒杀阴谋之中似的。 没办法,这么多的剧毒之物如果说全是自己用的,估计鬼都不信! 萧逸思索再三,既然买不到,那就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洛阳北边就是茫茫数百里的北邙山区,里面地形极其复杂,植被又茂盛无比,盛产各种猛兽、药材、奇珍异物,是一座天然的药材宝库,如今春暖花开,正是采摘的好季节。 说做就做,第二天清晨时分,一个背着药篓,手拿药锄的黑脸小道士出现在御苑军营的门外,身上的混元八卦道袍还是那样的古朴、清秀,这件道袍对萧逸而言有着一种特殊的意义,每当穿上它,萧逸那颗充满杀罚的心就会迅速的安静下来,放佛自己又回到了在卧虎山上哪种无拘无束的逍遥日子…… 穿着‘螭纹寒铁铠’他就是那个让人闻风丧胆的‘鬼面萧郎’,换上混元八卦道袍,他就变成了一个满面阳光的可爱小道士,一正一反,一善一恶,虽然是极端对立的两面,现在却巧妙地融合在了一体! 萧逸这次进山并没有携带任何兵刃,如今就算是赤手空拳,也没有什么猛兽能伤害到他了,当然酒葫芦是不能忘的,酒是男儿血!实在是离不开呀! 这个酒葫芦还是当初萧逸在卧虎山上从一颗千年老藤上摘来的,那种藤条是当地的特产,品种非常奇怪,与其他植物年龄越长,结出的果实越多相反,它们是年纪越老,结出的葫芦越少,萧逸碰到那颗老藤,生在一眼山泉边上,长达十余丈,浑身颜色金黄,盘绕在山涧之间,犹如神龙盘山一般,威势惊人,却可怜兮兮的只结出一个小葫芦,就是现在萧逸腰间的这个,其色如铜,其声如铁;坚不可摧,用来储存美酒,味道会变得更加鲜美,平时被萧逸宝贝的不行…… 因为此行要攀山越岭,不方便骑着马匹,所以‘白菜’就被留在了大营里,萧逸亲自给他准备了一大坛子美酒,又送上了一堆白菜心,这才安抚好这位闹情绪的‘大爷’! 迎着清晨的霞光,小道士萧逸一路狂奔的向北邙山深处而去,在哪里他不但会收获很多急需的药材,还会遇到一个让他爱恨交织,欲罢不能,思念了一生,也争斗了一生的女人! ** ... 正文 二十四章美人唇 <><>北邙山东西绵延数百里,是秦岭龙脉的一个分支,山上树木茂盛,苍翠若云,如今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但见枝头桃蕾在微风之中轻吐着花蕊,地上青草尽情舒展着自己淡绿的嫩芽;此地不仅风景优美,更是绝佳的风水宝地,北邙一带山势雄伟,水深土厚,极其符合古人所崇尚的‘枕山蹬河’的风水之说;‘生在苏杭,死葬北邙’一度是中国古人的两大愿望,维大富贵者方能如此,秦相吕不韦、汉光武帝刘秀的墓地就藏在这座山中,至于其他王公将相的坟墓更是数不胜数。 走出军营以后,萧逸一路向北疾行,凭他的身手,穿山过涧如履平地,沿着山中洪水冲出的一条小径,很快就进入到了北邙山深处;山涧里鸟语花香,野菌竹笋遍地皆是,因为这里还处于御苑的外围,平时很少有平民百姓进入,所以自然生态得到了极大的保护;站在山峰之上,远望白云悠悠,近看山青水绿,犹如天上人间一般。 一路之上,萧逸收获甚丰,很多珍贵的稀有药材在这里都能采摘得到,真是让人不虚此行;一阵山风吹来,沙沙作响,淡淡的清香之气也随风而来,让人不禁心旷神怡,顺着香气来源的方向,不远处一座悬崖上一株奇异的植物吸引了他的目光,几只盛开的花朵红似火,粉如玉,晶莹的花瓣就好像美人的朱唇一样迎风飘舞,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要靠拢过去;几个跳跃之间,萧逸犹如一只灵巧的猿猴一般,轻松的就拽着山崖上的藤条攀援而上,这世上能拦住他的路已经不多了。 果然是它,“美人唇”就是这种花朵的名字,一个美丽中又带着一丝香艳的名字,而这种花的药性和它的名字十分相似,就像真的美人唇一样,美艳、剧毒!诱人无比! 据萧逸所知,这种看似外表美艳无双的花朵上,随便一片花瓣的毒性就能轻松的毒杀十条壮汉,堪称剧毒无比;不过世间万物皆分两面,剧毒之药,往往也是大补之物,是善是害,就看你怎么用它了,此行,萧逸的目的之一就是‘她’。 轻轻的走近花朵,萧逸并没有急于采摘,是花就有刺,越是美艳刺就越厉害,让人防不胜防,站在数步之外,萧逸定睛凝神的仔细观察起来,泥土、岩石、草丛、枝叶……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很正常,但射雕手的直觉告诉他这里绝对蕴含着极大的危险,否则它就不叫‘美人唇’了! 良久,一阵清风吹过,所有的枝叶都轻轻的摇晃起来,只有一小段略粗的绿色枝条是例外。 “全身翠绿,和花枝几乎一个颜色,三角形的头部上顶着细细的鳞片,微红的眼睛,瞳孔垂直的呈一条线,有点像猫的眼睛,身体极细,尾巴焦红色;果然是它--‘绿蝰’,一种变异的蝰蛇,因为喜欢和这种名叫‘美人唇’的花相伴相生,所以世人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绿丫鬟’! 此蛇剧毒无比,平时就依附在花枝之上,以美人唇的花瓣为食,同时它也给花朵提供保护,抵御外来者的入侵,二者相生相伴,形成一种奇怪的共生体;如果被这种蛇咬上哪怕一小口,估计萧逸就得长眠于此,和那些地下的王侯将相们做邻居了。 可人家都有宽大的墓室沉睡,萧逸要是倒在这里就只能幕天席地了,活着的时候没房,死了以后还是没房,这种事情无论如何萧逸也是不允它许发生滴! 轻轻的缓步上前,放慢呼吸的节奏,萧逸连自己的心跳都尽量的减慢,整个人似乎和周围的山峰、小溪、树木慢慢的融为了一体;就这样他都不敢保证能不惊动这条‘绿丫鬟’,毕竟蛇的热感系统是非常灵敏的。 慢慢的伸出右手,向蛇的七寸处抓去,一点一点的靠近着,那种挑战巨大危险的刺激感,让人不禁产生一种莫名的兴奋,就在只有数寸之遥时,突然‘绿丫鬟’浑身一震,原本寂静不动的蛇身竟然凭空飞窜起来,向萧逸的右手狠狠咬去,动作之迅速,攻击之突然,让人防不胜防…… “吧嗒!……擦!”电闪之间,一只有力的大手一把抓住了蛇的七寸,棉厚的手掌就像一块黄玉,手指苍白而有力,这是萧逸的左手;就像所有人都有一个秘密一样,萧逸也有一个,这个秘密除了他的父母就再也没人知道了;原来他是---左撇子。 萧逸生下来时其实是个左撇子,左手的灵活度远远高于右手,只是五岁那年,因为淘气,玩耍时把左臂摔折了,伤筋动骨一百天啊!在养伤的这段时间里,小小的萧逸可是吃尽了苦头,左臂打着石膏,一动也不能动,一切生活都只能依赖自己原本并不习惯使用的右手,一只手吃饭,一只手穿衣,一只手上厕所…… 想想就是一把眼泪啊,不过三个多月的悲催生活过后,当萧逸的左臂恢复如常的时候,他惊奇的发现自己已经和绝大多数人一样,习惯用右手做一切事情了,换句话说,他可以左右开弓;于是,为了不在同龄的孩子中显得与众不同,萧逸从此选择了在人前使用右手,右手写字,右手吃饭…… 而那只其实更加灵活的左手就这样沉睡了下去,成为了萧逸的一个秘密,而今天这个秘密救了他一命。 “真没天理,这世道,连条蛇都这么狡猾!”左手捏着想要突袭自己的绿蝰蛇,萧逸开始大声抱怨起来,殊不知,人为万物之灵,集天地钟秀于一身,这世上还有什么动物能比人类更加狡猾、更善于伪装呢? 不过这条‘绿丫鬟’也算是蛇中的异种了,平时难得一见,丢了太可惜,拿出自己的宝贝酒葫芦,萧逸将蛇捏死后直接塞了进去,泡酒千万不要用活蛇,因为蛇的生命力极其顽强,即使在封闭的酒瓶里面,它也能以一种休眠状态活下去,一不小心,随时就可能反噬你一口。“至于用毒蛇泡的酒,不但可以祛风通络、活血、镇痛、解百毒、而且据说还有强肾的作用呦……” 山中野兽极多,肥狍野兔、山鸡竹鼠漫山遍野的乱窜,自然不用担心找不到午饭;顺着一阵咕咕的鸣叫的声,萧逸轻松的就用小石子打到两只肥肥的雄雉鸡,春天正是雉鸡发情的季节,尾巴上拖着长长的羽毛,艳丽非常;这个年代,武将们都喜欢在自己的头盔上插上雉鸡翎,既威武,又漂亮。 童心发作之下,萧逸顺手拔下两根最漂亮的雉鸡翎插在了自己的道冠上;顿时一个皮肤微黑、头插野鸡毛的可爱小道士形象就出现了…… 一条清澈的小溪在山涧里缓缓流过,远处还能隐约听到瀑布流水的声音,看来这是一处干净的活水;萧逸提着山鸡来到小溪边,今天他要做一顿‘叫花鸡’来犒赏自己。将野鸡去掉内脏后清洗干净,撒上随身带来的盐巴和在山间采集来的野葱、野蒜、蒿子……,再挖取溪中干净的淤泥包裹好,随着炊烟升起,把两个泥团往火堆里一扔就搞定了。 很快,泥干鸡熟,轻轻的剥去外边黑乎乎的泥壳,鸡毛也全随之脱去,露出了里面白嫩的鸡肉;顿时,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让人闻之,谗言欲滴……,萧逸立刻化作了一只饕餮,狼吞虎咽起来…… 正在吃的兴高采烈时,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了过来,“两匹马,三百步外,马蹄声急促而分明,看来是两匹难得的好马,而且正向自己这里跑来……”射雕手的耳朵是极其灵敏的,萧逸凭着自己的听觉迅速做出了判断。 果然,片刻之间,两匹快马就出现在萧逸的视线中,当先的是一匹浑身上下雪花一般,一根杂毛也没有的白马,马首高高扬起,双眼灵动异常,四肢健壮有力,一看就是西域出产的良驹;马背上端坐一名妙龄少女,外罩大红的披风,身穿鹿皮猎褂,下面一双长统马靴;一头乌黑的发丝仅用一根丝带系住,随风飘舞,脸庞白皙无比,明亮的眼睛中竟然带有一丝淡淡的天蓝色;腰间还佩戴着一把小号的金柄弯刀;整个人就像一朵冰山上的雪莲花,高不可攀,还透露出一股野性的叛逆之美。 后面的是一匹枣红马,上面坐着一名年龄略小、浑身绿衣的少女,看穿着打扮还有头饰,因该是一名丫鬟,长得同样清纯可爱,只是此时脸上却略略带有一丝紧张,不时地四处瞭望;二人的马背上都携带着弓箭,看来是进山打猎的。 萧逸不由眼前一亮,绝色的大美女啊!“那眉眼五官,身段风姿,简直无一处不媚,最重要的是那张脸,像!太像了,简直就和自己记忆深处那个让他魂牵梦绕了许多年的女人一模一样……” 鼻子一热,两股液体流了出来,萧逸用手一抹,竟是一手的鲜血,“呃……竟然流鼻血了,呵呵!气血上涌,和前世一模一样,第一次见到她就流鼻血了……我的爱人!” ** ... 正文 第二十五章一见钟情 <><>眼前在白马上端坐的少女,简直就是当年自己初恋女友的未成年版本,那一举一动,一眸一笑,尤其是那双略带一丝天蓝色的眼睛,让萧逸内心深处隐藏了许久的记忆又一幕幕的浮现在眼前…… “芥末也能开花吗?”夜晚,明月当空,在大学操场的空地上,一个文质的少年弱弱的问道。 “芥末怎么就不能开花!没听说过芥末开花节节高吗?”一名满脸顽皮气的彩衣少女仰着头,对着比她高出许多的少年大声的吼道,似乎要用强硬的态度来证明自己百分之百的正确性,以及绝对的领导地位! “看来‘本宫’今天得给你立点规矩了,第一;以后‘本宫’所说的一切都是正确的……第二;如果发现不对,请参看第一条……;”想起那个总是喜欢自称‘本宫’的初恋女友,萧逸痴痴的笑了起来,初恋总是美好而又痛彻心扉的…… “啪!……”也许是被萧逸那**般的目光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少女手中的马鞭猛地抽了过来,可萧逸却丝毫不为所动,依旧静静的看着,果然,当鞭稍离脸部还有寸许远时,猛然收了回去,在空中打出一个响亮的鞭哨。 “大胆狂徒,汝是何人,竟敢擅闯皇家御苑?”白马背上的少女正是大汉朝独一无二的‘海燕公主’,近日汉灵帝病情沉重,饮食难下,出于一片孝心,她才跑到北邙山御苑中,想猎杀一些野味,给皇帝补补身子。 因为皇宫中规矩森严,出行不易,所以海燕公主只带了一名贴身侍女,就偷偷跑了出来,可惜一路上遇到的都是些山鸡野兔之类的平凡之物,难入公主的法眼,这才一路向北,来到了北邙山深处,没想到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竟然碰到了一个小道士! “面前的小道士看模样长得还算周正(明明很帅好不!萧逸语:),只是身上的混元八卦道袍穿的很是凌乱(爬山过涧、攀援悬崖弄得,萧逸无奈语:),道冠上还插了两根野鸡毛,有些不伦不类(那是雉鸡翎好不?今年武将们最流行的款式,),此时正看着她一脸的傻笑!” “公……**!这里已经离开御苑范围,是北邙山脉深处了”,身后的绿衣丫鬟连忙上前低语道。深山不比御苑,这里时常有猛兽出没,何况今天是偷偷出行,没有带任何甲士护卫,只有她们主仆两个人,所以小侍女才会一脸的愁容。此时她也开始偷偷打量起眼前的小道士来,皇宫里不能随便走动,所以每天接触到的人很少,而且除了宫女就是宦官;青年男子那更是一个也见不到了,如今好不容易见到一个还算眉清目秀的男人,自然忍不住多看几眼,毕竟那个少女不怀春啊…… 主仆二人正在谈话间,突然一股浓郁的肉香味飘了过来,而源头就是面前小道士的手里,要知道这个时代的饮食是非常简单的,除了用水蒸煮,就是烧烤,顶多加上油炸,而贵族们也就是比贫民多了一项吃肉的权利而已,连皇家也没什么例外,堪称一个美食匮乏的时代,至于那种美味的炒菜,要到明清时期才出现在中国人的餐桌上。 何况为了偷跑出宫,主仆两人连早饭都没顾得上吃,在山中奔波了半天,腹中早已饥饿难耐,如今闻到正宗‘叫花鸡’的香味,那里还能控制得住。 “咕!咕!咕!……”主仆二人的肚子不约而同的响了起来,不好意思的互相对视一眼,均是俏脸微红,对于出身皇家,深受宫廷教育的她们而言,如此已经是非常失礼了,然后目光不约而同地向萧逸手里的鸡肉瞟去…… “小道士,我家**腹中饥饿,还不快将食物献上来”,主仆二人一番低头密语后,绿衣侍女上前开口说道,显然食物的香气和饥饿的肚子彻底打败了封建礼仪的束缚。 对于皇家而言,能让一名平民百姓给她们献食,不但不是掠夺,反而是一种非常大的赏赐;这就是特权:“姐吃你,那是看的起你!” 回应绿衣侍女的是一道冰冷的目光,萧逸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睛中射出无边的煞气,这种在沙场上磨练出来的气势立刻把小侍女吓得浑身颤抖,放佛被什么猛兽盯上了一样,就连她坐下的枣红马都不禁后退了好几步,出于动物的本能,它更加知道眼前这个生物的可怕。 “哎……不是她!”痴望着眼前的少女,萧逸原本还怀着一丝希望,期盼着她也穿越而来,毕竟每一个穿越者内心深处其实都是孤独的,在这个世界里他没有知音,没有亲人,甚至找不到一个可以诉说心事的对象;如果能再续前缘,弥补前世的遗憾那该多好啊…… 可理智告诉他,不是她! 虽然两个人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可面前的白马少女无疑更加端庄,也多了一丝英武之气;如果是她的话,估计此时早就一头扑过来,抢走自己手里的‘叫花鸡’,然后大喊大嚷的叫自己去给她找饮料了。 正在痴迷中的萧逸突然被绿衣侍女打断了幻想,所以才忍不住发出那种冰冷的煞气,但清醒过来以后,立刻收敛了起来,对着马背上的二人微微一笑,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转眼间又变成了那个可爱的小道士形象。 以至于让海燕公主二人,都差点以为刚才那可怕的煞气是她们的幻觉,“饥饿也许真的能让人产生幻觉吧?” 从火堆里拿出另一只‘叫花鸡’,萧逸轻轻的一掌拍开外部坚硬的烧土,露出里面白嫩的鸡肉,顿时间空气中香气四溢;闻到这股味道,海燕主仆二人的肚子叫的更响了…… “姑娘请!”萧逸一脸笑容的递给了白马上的少女,身为射雕手,他岂能听不到那饥饿难耐的声音,虽然不是同一个人,可对于那张脸提出的要求,他是从来不会拒绝的,哪怕是无理的要求。 绿衣少女拍马上前,就想接过食物,毕竟以一国公主之尊,从一个野道士手里接取食物是非常失礼的,必须由她代接,而且还要经过必要的验查,确认无毒后才能让公主食用;可惜无论她怎么拍打,坐下的枣红马就是不敢上前,前蹄不停地刨着地方,甚至还在倒退;在马儿的眼里面前的家伙比猛兽还要可怕,它可不会因为对方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就会放松警惕,“猛兽”是会吃人的! 伸手拦住了还在努力催马上前的小侍女,海燕公主上前亲自接过了递上来的食物,虽然素未谋面,但从小道士那双犹如黑洞的眼睛里,她感觉的到,那里没有丝毫的危险性,反而透露出浓浓的关切、爱恋之意;对方是如此的陌生,又似乎冥冥中早已相识很久一般,久的仿佛是隔世! “多谢小道长!这个给你做为酬谢!”说着海燕公主从自己的左手上撸下一只玉镯递了过来;晶莹剔透的玉镯是用和田母玉雕琢而成,材质罕见,雕工更是举世难求,只见上面刻有一条造型古朴、吞云吐雾的神龙,牛首、鲤须、鹿角、鹰爪……,线条分明简洁,标准的汉代工艺;至于公主右腕上那只,看起来大小颜色相同,应该是用一块玉石雕琢而成,不同的是哪只上面刻的是一头飞舞九天的玉凤。 龙凤玉镯,宫廷至宝,乃是汉灵帝送给女儿的生辰礼物,没想到价值连城的宝物,今天却换了一只叫花鸡;礼物不同,然情意相同。 “铃铛我们走!”说着海燕公主一拍坐下宝马‘雪里白’,疾如风一般向远处奔去,只留下一道靓丽的背影…… “驾!”那个名叫铃铛的小侍女也拍马赶快跟上,同时还狠狠瞪了萧逸一眼,显然对他用一只‘叫花鸡’换了自家公主一只珍贵的龙凤玉镯十分不满。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投我以烤鸡,报之以玉镯吗?……呵呵!”看着手里的龙纹玉镯,萧逸终于清醒过来,向着远方大吼道:“敢问姑娘芳名?” “吾乃天女是也!”回答他的是一声凤鸣般的话语,还有一连串犹如珍珠落地般清脆的笑声…… “天女下凡吗?……呵呵!”开心的笑声在山林间想起,萧逸觉得自己一见钟情了。 ** ... 正文 第二十六章手格猛兽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佳人已去,萧逸感觉自己好像又经历了一次失恋,男人一旦在感情上受到挫折,往往表现的比女人还要脆弱,所以男人才有了另外一个名字--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 萧逸沿着河岸开始漫无目的的行走,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连生长在河边的药草也懒得采摘了;在失恋者的眼里四周的一切都变了,山没那么青了,水没那么绿了,花草也没那么好看了,刚才还鸣叫不断的小鸟们都飞走了,连山间随处可见的山鸡野兔也没了踪影,河岸附近静的可怕,整个世界似乎都变得灰暗了…… “不对!太安静了,安静的可怕!”凭着射雕手的直觉,萧逸猛然醒悟过来,并从四周的山林中隐约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要知道凭他现在的身手本事,能对他产生威胁的东西可不多了,而在山中造成这种情况的只有一种可能,附近有猛兽出没,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猛兽,肯定是凶猛无比的洪荒异种! “嗷……嗷!”就在萧逸暗暗提高警惕的时候,不远处河流的上游突然传来一阵猛兽的吼叫,声如雷鸣,威震四野,顿时间山谷之中百兽惊惧,无数的鸟兽四处亡命般的逃窜;看来有一头‘山中霸主’正在那里捕猎,同时也在用吼声宣示着自己的主权。 随着猛兽的吼叫声,一匹受惊的枣红马突然嘶鸣着从小河上游的方向跑了过来,屁股上还有一道深深的抓痕,不停的冒着鲜血,看那慌不择路地样子,应该是被吓坏了,背上一条绿色的娇小身影紧紧抱着惊马的脖子,同样的尖叫声不断,上下起伏中随时都有被巅下来的可能,一人一马正飞速向萧逸的方向跑过来。 “这不是刚才瞪自己的那个绿衣小侍女吗?……啊!……不好,肯定是她们主仆遇到猛兽了”;瞬时间,萧逸就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 眨眼之间枣红马就冲到了近前,犹如泰山压顶般的势不可挡,连大地都微微的颤动起来,铁蹄高抬以万钧之力向萧逸踏了过来;说时迟,那时快,轻轻一拧身,萧逸险险的让开了这一冲,于此同时,灵活的左臂猛然伸出一把勒住了惊马的脖子,沉腰坐马大喝一声,身体牢牢的扎在地面上,两条铁臂迅速合拢,任凭枣红马四蹄乱刨,鼻孔张大剧烈喘息,可惜无论它如何嘶鸣挣扎,就是动弹不得丝毫。 臂勒奔马,这是萧逸平时经常和‘千里墨烟驹-白菜’玩的小游戏之一,‘白菜’小的时候没少这样被他欺负,不过随着年岁渐长,身材越来越神骏,现在萧逸已经很难勒的住它了,不过对付普通的战马还是没问题的。 此时马背上惊魂未定的绿衣侍女终于清醒过来;发现力停奔马的竟然是之前碰到那个头插鸡毛的可爱小道士,顾不得吃惊就急忙吼道:“快!水潭,……豹子……我家主子,……血!” 虽然绿衣侍女说的语无伦次,可萧逸还是大概明白了她的意思,看来是那位‘天女’碰到猛兽了;刻不容缓,萧逸随即脚尖一点地,向马背纵身而上,动作干净利落;一手搂住绿衣侍女的小蛮腰,另一只手接过缰绳,双脚用力一夹,枣红马纵然再不情愿,在巨大力量的强迫下,悲鸣了一声,无奈之下不得不奋起四蹄原路返回。 动物天然对各种危险十分的敏感,两害相遇取其轻,枣红马现在被逼着往回跑,无疑证明了一点,萧逸比起那只猛兽来更加让它感到害怕! 纵马狂奔,向着小河上流奔出三箭地的距离后,入眼的是一个浅浅的水潭,方圆大约数十米,周围绿柳成荫,风景宜人,潭水则清澈透明,水质极佳,甚至还能看到一些鱼儿在自由自在的游动着,确实是一块上好的水源地。 潭边一块椭圆形的巨石上,刚才还高傲无比的海燕公主,此时手持金柄弯刀做出一副防御的姿态,浸满汗水的小脸上满是刚毅不屈的神色,左肩处的衣衫已经破碎,显然刚刚受了一击;那匹宝马‘雪里白’也站在水潭边,身上更是被抓出好几道血痕,在不停地嘶鸣着,鼻孔张的老大,前蹄不停地刨着地面,虽然害怕的浑身颤栗,却没有丢下自己的主人独自逃命,看来真是一匹难得的好马。 水潭不远处一颗高大的树枝上,一头形态怪异的豹子正在剪尾咆哮,并不时的用舌头舔一下爪子上的血迹,显得十分焦燥。显然这对主仆选择了这个风景宜人的水潭边进餐,可她们却不知道,深山里的水源是轻易不能靠近的,水乃万物之母,生命之源,这条瀑布流淌出来的水潭既滋润着山里的树木花草,同时也是所有野兽的饮水之地,在这里久待,几乎百分之百的会碰到前来饮水的猛兽。 英雄救美!这么狗血的场面竟然都碰到了,刚才还苦于没机会和美女搭讪的萧逸立刻兴奋起来,看来连老天都帮我啊! 枣红马的背上就有射猎用的弓箭,当年在卧虎山里练习骑射时,死在萧逸箭下的猛兽无数,一只小小的豹子又岂会放在眼里,当下左手抽弓,右手搭箭,稳稳的瞄准目标,双臂一用力,弓开似满月,姿势着实是英俊无比…………然后,就听的‘咔嚓’一声脆响……弓臂断了! “弓断了!泥马的弓怎么断了?”看着手里干净利落断成两截的猎弓,萧逸真是欲哭无泪;原来小侍女射猎用的是女式的轻弓,只有七斗的力道,平时也就射些山鸡野兔之类的小兽,而萧逸这双手臂可是用惯了5石硬弓的,结果微微一用力,弓就拉断了。 郁闷的一拍大腿,萧逸开始后悔没带着自己的绝影宝雕弓来了,否则凭他的手段,射杀一只豹子简直易如反掌;现在可好,凤翅镏金镗?没带;血浪斩蛟剑?没带,贪狼刀?还是没带!连战斗力强悍的‘白菜’都留在营地里了,浑身上下除了这件道袍,就剩下一个酒葫芦了,这下可麻爪了!没办法,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美女喂了野兽吧,看来今天只能豁出去,来场手格猛兽了! 与此同时,那头豹子咆哮一声直接向潭水边的海燕公主扑去,来不及多想,萧逸将手中的断弓一把向豹子砸了过去,与此同时双脚离蹬,手掌在马背上一按,身形一纵而下,随后疾快无比的挡在了公主的前面,终于又可以守护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身影了。 原本在绝境中凭着一股子天生的强悍劲顽强抵抗的海燕公主,此时见到终于有人过来帮助自己了,心中一松,两腿一软,顿时瘫坐在地上,浑身冷汗直流,身为天之骄女的她可从来没碰到过这样的危险,稍微定了定神,她才发现跑过来保护自己的,竟然是刚才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黑脸小道士。 “主子!……主子!”此时,那个叫铃铛的绿衣小侍女也哭号着滚落马背,连滚带爬的来到主子身边,两个受惊过度的少女抱在一起,都是泪流满面,至于挡在面前的萧逸,现在则成了她们心中依靠的保护神。 “原来躲在他的背后竟然如此的有安全感!”看着像一座巍峨的大山般的身影,还有那张此时冷峻无比的微黑小脸,两个少女心中突然都升起了这样的奇异想法。 ** ... 正文 第二十七章幽灵冥豹 <><>一把扯下身上的八卦混元道袍,露出里面的黑色武士袍,矫健的身型将衣袍紧紧的撑了起来,在危险的刺激下,萧逸那种彪悍的气势被完全激发出来,原本的可爱小道士形象立刻荡然无存,此时的他比豹子更像一只洪荒猛兽,二者就这样对峙起来。 来到近前,萧逸才有机会仔细打量起这只奇异的豹子来,果然是荒山异种,体型竟然比普通的豹子大了两倍有余,,身上铁爪钢牙,狞恶凶残,血盆大口中两只獠牙锋利无比,口水正滴淌而下,一双眼睛竟然奇异的呈现出幽灵般的白色,尤其是那一身金黄色的皮毛显得怪异无比,与普通豹子身上铜钱般的花纹截然不同,这只‘异种’身上那些黑色的花纹竟然像是一张张恐怖扭曲的人脸,没错,就是人脸,有绝望呐喊的、有悲哀哭泣的、有心如死灰的……,各种人类的负面表情在这些花纹中几乎都能找到,如此怪异的一幕,让人望而生畏。 “嘶!……冥豹!竟然是传说中的幽灵冥豹!”看着豹身上那些人脸花纹,萧逸似乎想起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 以前在小道观里时经常和师傅‘出尘子’闲聊,老道一生走南闯北学识极其渊博,曾说起过世上更种的奇珍异兽,其中就有这种幽灵冥豹,当时萧逸本着当神话故事来听,从未当过真,没想到这种《山海经》里才有的猛兽竟然真的出现在人间了。 所谓的幽灵冥豹并不是天生的异种,而是后天经过一种诡异的变化而来的,而且跟人类有很大的关系,说起冥豹就不得不说一下古代的人殉制度。 在中国的古代文化思想中,讲究‘事死如事生’,既人生前拥有的一切,死后都会尽量的带到地下世界去继续享受,其中包括喜爱的金银珠宝、珍贵书籍、甚至是人;所以从夏、商之时起,王公贵族们就有以奴隶殉葬的制度,一些权倾天下的王者甚至还会让后宫中那些嫔妃,以及身边侍候的太监、宫娥、乃至是修造陵墓的工匠们集体殉葬,少则数百,多则上千,甚至于过万! 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秦始皇的骊山陵墓,这位千古一帝调集了整整七十万劳役修建自己的陵墓,而后为他陪葬的人更是不计其数,西楚霸王项羽兵入关中时,就曾经调集大军挖掘过始皇陵,虽然挖开的只是其中一些陪葬的副殿,却也出现了累累白骨,数量多达万具,陪葬之惨烈由此可见一斑。 到了汉朝,虽然奴隶制度早已废除,但贵族官员死后以自家私奴殉葬的风气并没有停止,墓道之中常常是死尸遍地,惨不可言;而这座北邙山因为风水绝佳,土质深厚,就成为了王公贵族们修建陵墓的首选之地,深山之中历代的墓葬数不胜数。 而野兽中的豹类本就最擅长于钻山、挖洞,山中偶尔有怀孕的母豹从裂开的地缝中钻入坟墓,并在墓道的殉葬坑里产下幼崽,等幼崽稍微长大,既以殉葬者的尸体为食,这些靠着吃死人肉长大的幼豹不但被刺激的身形庞大、力大无穷,而且性情极为凶残,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死气,等到死尸吃尽,一窝的幼崽之间就会互相残杀、吞噬,最后胜出的那只则会钻出坟墓,成为山中的霸主--冥豹! 这种冥豹因为是从坟墓中钻出的,而且身带死气,被认为可以沟通冥界,再加上其戾气凶残,动作快如幽灵,所以世人称呼其为幽灵冥豹! 因为在黑暗的坟墓中长大,所以冥豹的眼睛呈奇异的白色,而传说中,那些悲惨的殉葬者的灵魂就会依附在冥豹的身上,形成一张张酷似人脸的花纹,绝望、哭泣、号叫的花纹样子就是殉葬者临死前的真实面容,所以,越是殉葬多的墓地中产生的冥豹越是凶厉,而且冥豹还养成一个习惯就是,喜爱吃人肉! 一个花纹就是一个殉葬者的灵魂,看着眼前这只浑身布满纹路的冥豹,萧逸也不由得冷汗直淌,乖乖!这得吃过多少人肉才能养出这么大一只冥豹啊?一个不小心,今天的‘英雄救美’恐怕就会变成‘亡命鸳鸯’了…… 而此时恼羞成怒的冥豹准备发起进攻了,像毒蛇一样轻柔的身体紧贴着地面,粗壮的前肢做出随时出击的姿势,尖利的爪子已经从皮垫里伸出,后肢牢牢的抓住地面,两只凶光闪闪的眼睛死死盯住面前的猎物,凭着猛兽的直觉,它感到眼前的这个生物似乎并不好惹。 一人一豹就这样对视着,漆黑的目光和凶恶的兽眼都在对方身上寻找着致命弱点,此时的萧逸就像人类最古老的祖先一样,在茫茫的洪荒世界中,赤手空拳,手格猛兽,大自然就是这么无情,强者生,弱者死,看谁才是最凶猛的野兽! 一声狂吼,在强烈的气势凝压下,冥豹终于首先发动了进攻,前爪高抬猛扑,血盆大口张开,扬起一阵腥风,锋利的獠牙向着萧逸的喉咙咬去,速度奇快无比;面对凶猛的进攻,此时萧逸最简单、正确的做法就是侧身闪开,避其锋芒,然后攻击冥豹的侧面弱点,可是身后就是自己钟情一生的少女,为了曾经那份无悔的爱情,为了当年对她的承偌,他绝不后退半步! 电闪雷鸣之间,冥豹已经扑到了面前,萧逸果断的身体向后一仰,腰部像面条一样弯了下去,如此同时,右脚向上猛地踢出,目标就是冥豹的软腹,虎豹之类的猛兽都是铜头、铁尾、豆腐腰,虽然冥豹属于异种,但腰腹部位依旧是它的要害。 如果说百兽之中最威猛的是狮虎,最凶狠的是豺狼,那最灵活的就非豹子莫属了,冥豹身在半空,庞大的身躯竟然灵活的一闪,避开了要害的软腹,同时利爪继续向下狠刺,恶风扑来,萧逸心念一动之间,身子已侧开了一尺,饶是他躲得快,呲的一声,腰间的衣服上还是被撕开了一条血口子,左肋处一阵火辣辣的剧痛。 冥豹同样也没讨到好处,虽然避开了要害,却被萧逸的一脚踢中了腰间,惨嚎着凌空飞出丈余,一连几个翻滚落到地上;痛的不停摇首摆尾,咆哮之声不断,身上那嚣张的气焰立刻熄灭大半,第一次交锋,双方打了个平手! 一人一兽随即又紧张的对峙起来,看向对方的目光更加谨慎、也更加凶悍了,冥豹幽灵般白色的目光对上了萧逸血红色的眼神,谁也不肯退让半步,如是互相盘绕数周后,均是大吼一声,双方几乎同时发起了攻击。 有了上次的教训,冥豹不敢再凌空飞扑,而是向着萧逸的腹部咬来,速度奇快无比,转瞬之间一个狰狞的豹头就出现在面前,锋利的利爪中犹抓着一块碎布条,萧逸毫不犹豫,灵活的左臂轻轻一圈让过利齿,抓住豹子头部的皮毛猛地按在地上,随即右手握拳,向冥豹的耳边猛击。萧逸拳力是何等沉重,饶是豹骨坚硬,却也抵受不住,狂啸之声不断,前爪将坚硬的地面刨地尘土飞扬,眼耳鼻口之中同时流出鲜血,庞大的身躯也重重摔了出去。 躲在一边的海燕公主和侍女玲玲二人,此时已经看的目瞪口呆了,“赤手空拳、手格猛兽,世间竟然有如此剽悍绝伦的少年,莫非是那位神灵转世不成?那个怀春少女心中没有一个完美的英雄,顿时间,两颗久困深宫的少女之心一起被融化了,化成了多情河水,流呀!流呀!……”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进攻接连失利,冥豹终于胆寒了,再也不敢逞凶吃人,这位北邙山中的霸主第一次选择了逃跑,尾巴一夹意图夺路逃命;萧逸岂能容它逃走,快步冲上前,猿臂一伸抓住豹尾用力回拽,狂吼一声,竟将冥豹直接甩到了一旁的水潭中,随即自己也合身扑了上去。 身在水中,冥豹立刻慌乱起来,四肢无处着力,又连呛了好几口水,而萧逸则利用自己身高的优势,趁机站在水中猛击冥豹的腰腹要害,直打得兽吼连连,最后那悲惨的叫声中竟然仿佛有无数的冤魂在齐声哭泣一般,萧逸却不为所动,心志坚如镔铁,一手掐住了冥豹头咽喉,一手抓住了豹尾,任凭冥豹如何拼命挣扎,却也逃不出他的手中。 如铁般的双臂一轮,萧逸竟然把冥豹轮到了背上,以背靠背,随既两只铁臂用力一撅,‘卡擦!’一阵的脆响,冥豹的脊椎骨,喉骨、尾骨几乎同时折断;震天的惨嚎声中,鲜红的豹血染透了少年的肩背…… 将豹尸仍于水中,看着血液在潭水中迅速扩散,犹如一抹红霞染透了蓝天,萧逸仰天发出一声犹如洪荒巨兽般的狂吼,向这座北邙山中所有的野兽宣示着,谁才是真正的山中霸主! ** ... 正文 第二十八章进宫面圣 <><>十方天地,万物众生,胜者为王! 曾经的北邙山霸主幽灵冥豹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很快血肉就会被山中的野兽们分食的干干净净,而那两颗锋利的獠牙则成为了萧逸的战利品,至于那张布满鬼脸的斑斓皮毛本就不应该出现在人间,还是让它也随风飘散吧! 斩杀猛兽,收集獠牙已经成了萧逸的一个爱好,而表现自己的勇武,无疑是男人向女人示爱的一种方式,就像雄性孔雀会展示自己漂亮的羽毛一样。 很无礼的拉过海燕公主的小手,展开细嫩的手指,将一颗冥豹獠牙放入其中,又轻轻的将手指合拢,萧逸只说了两个字:“送你!” 一旁的绿衣侍女玲玲羡慕无比的看着自家公主手里的獠牙,然后用一种无比幽怨的眼神望着萧逸,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不停地眨呀眨! 原世界作为一名纯**丝宅男的萧逸,最受不了女人这种高电压的星星眼了,于是另一颗冥豹獠牙很自然的就到了绿衣小侍女的手里,然后幽怨的眼神就变成了情意绵绵的勾魂眼! 为了防止再遇到别的猛兽,萧逸一路护送她们主仆二人走出了北邙山区,在洛阳城外分别之时,面对救命恩人,公主这次并没有拿出什么奇珍异宝做为答谢,只是附在萧逸耳边轻轻的说了句:“我叫海燕!” 望着逐渐远离的背影,似乎想明白了什么的萧逸突然大喊道:“我一定会娶你做老婆的,那颗獠牙就是我的聘礼!” “呵呵!”听到小道士喊出的豪言壮语,海燕公主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回答道“很好!聘礼我收下了,我会把玲玲许配给你的!”随即带着被羞的面红耳赤的绿衣侍女一路跑远了。 ‘海燕’!一个让萧逸刻骨明心,纵然经历百世轮回也无法忘记的名字,“我一定会娶你的!一定会的!” ………………………… 御苑,玄甲铁骑军营中,整齐的操练依然每天准时进行着,可所有的将校都发现,他们的统领萧逸外出的次数越加频繁了,几乎是每天早晨迎着朝霞就走出营门,日暮时分才迟迟的归来,而且整天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仿佛被什么东西把魂魄**走了。 这段时间里,萧逸踏遍了北邙山里所有的山山水水,希望能再见到佳人的身影,可惜除了把山里大大小小的野兽吓得四散逃命之外,没有任何的收获,那位‘海燕’就像凭空失踪了一样。 佳人的消息没有获得,进宫面圣的旨意却意外的下来了。 近几日,汉灵帝龙体突然康复,特招安国将军、上党太守张杨进宫面圣;接到旨意的第二天,一大早萧逸就整装束甲,带上一队最精锐的亲兵赶往洛阳城里的驿馆,把春风得意的张太守接出来,一路护送着向皇宫驶去。 皇城南宫,朱雀门前,西园禁军们五步一岗,十步一哨,戒卫森严;自从汉灵帝离开享乐的西园以后,就一直住在南宫的德阳殿中;按照汉制,无诏命任何人不得擅入,所以萧逸只好带着亲兵们在朱雀门外侍立,太守张杨则在内廷宦官的引领下走了进去。 萧逸一边在宫门外侍立,一边仔细的观察起皇宫周围的地形来,这也是他此行的目的地之一,现在的洛阳城表面上虽是一团和气,暗地里却早已是波涛汹涌,各方势力已经是弓上弦,刀出鞘,随时可能发生激烈的火并;而这座皇宫就是即将展开的主战场。 所以萧逸此行用军事术语讲叫做侦察地形,用土匪的黑话说就是“踩盘子!”“朱雀门附近的大街有多宽,都连通到哪里,附近的制高点在哪,那里适合骑兵冲杀,那里又适合步兵埋伏,弓箭手在哪能暗杀目标……,这一切都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很快一张宫门地形草图就深深的刻画在萧逸的脑海里。 正在萧逸开始瞭望宫城里面的布局时,一辆牛车晃晃悠悠的来到了朱雀门前,拉车的是一头年老的瘸腿黄牛,连身上的牛毛都已经脱落了大半,犄角也少了一只,走起路来缓慢无比,真是一点卖相也没有;虽然是牛老车破,可在这条皇宫前的大街上,却没有任何一辆华丽的车马敢越过它去,不但如此,牛车所过之处御道两边的禁军无不躬身行礼,态度卑微至极,显然他们行礼的对象不是这辆破车,而是坐在车里的人。 车到门前,还没等停稳,立刻就有一名禁军小校疾步小跑的来到近前,先是躬身行了一礼,随后轻轻的掀起车帘,高呼道:“大汉三公、司徒大人奉旨进宫面圣!” 语音未落,一名六十岁上下的老者昂然从车内走了出来,此人头发已经花白,浓眉阔口,长须飘洒胸前,身穿大红的文官服饰,腰系玉带,一副汉官威仪显示的淋漓尽致;来的不是旁人,正是那天在‘天机楼’和萧逸对弈饮酒的老者--司徒王允! 王允出身官宦世家,十九岁就开始任公职,壮年时任豫州刺史,因为在和中常侍张让的斗争中失败,王允被迫去官隐居,在中平四年,何进掌权之后重新出仕,历任从事中郎和河南尹;而后他代替杨彪成为了司徒兼尚书令,是朝庭中难得的忠贞之臣。 东汉的公卿大臣们大都喜欢使用马车做为座驾,既威武漂亮又快捷方便,满朝上下,唯有司徒王允一人喜欢坐牛车,他常说:“骏马虽快,只能载一人,牛车虽慢,却可负重千斤!” 王允在小校的服侍下,刚要迈步进宫门,眼神一扫之间,突然看到站立在宫门外的那队亲兵护卫,自然也就看到了站在队首,一身戎装的萧逸,二人四目相对,却都毫不惊慌,好像早就预料到有一天会如此见面一般。熟人见面,出于礼貌也要打个招呼不是,萧逸因为身穿戎装,所以右手捶胸以军礼见;“雁门太守麾下、点军司马萧逸,见过司徒老大人!” “呵呵!数月不见,萧郎别来无恙呼!”王允态度祥和的微微一笑,左手微抬,算是还了半礼,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半仪,但却包含深意,普天之下能让司徒大人抬手回礼的人可是屈指可数,起码说明在王允心里,萧逸和他在某种意义上是有资格平等论交的。 能和司徒大人论交,萧逸在众人眼中的地位一下子提高起来,等王允进入宫门后,门口的禁军侍卫们纷纷开始猜测这个少年军官到底是什么来历,能让当朝司徒大人如此看重,更有机灵的禁军士兵,立刻就取来了茶水,招待的格外殷勤;那些后知后觉者顿时垂头顿胸,认为自己失去了一次巴结上位的好机会。 趁此机会,萧逸一边喝着茶水,一边和宫门值班的禁军侍卫们开始闲谈起来,因为他平易近人的态度,再加上禁军侍卫们有意巴结,很快在有意无意的闲聊中,禁军侍卫的人数,班次,装备等一系列有价值的情报就被萧逸套了出来;这些西园禁军都是由洛阳城里的良家子弟组成,大多是富二代出身,虽然看起来盔明甲亮的,但都是样子货,好看不禁打,萧逸暗中估算了一下,自己手下的玄甲铁骑精锐和这些禁军比起来,至少一个能打五个,甚至是十个。 正在萧逸暗自评估两只军队的战斗力对比时,一名身材壮健的内廷宦官突然从里面疾步跑了出来,站在宫门口喊道:“奉圣喻,宣雁门关‘点军司马’萧逸入宫觐见! “臣,萧逸尊旨!”听到皇帝竟然要见自己,虽然有些吃惊,但萧逸却丝毫也不慌乱,先是整理了一下衣冠,而后将身上的兵刃都交给了亲兵护卫保管,‘汉制臣子觐见君主,不得携带寸兵,违令者,斩!’ 怀着一丝揣测,萧逸跟在那名宦官的身后迈步向宫内走去;这时他才开始打量这名传旨的宦官,只见此人三十岁左右的年纪,身材颇为雄壮,虽是一名宦官,脸上却罕见的带有几分阳刚之气,走动之间步伐沉稳有力,显然也是身怀武艺之人。 一路上萧逸并不多言,只是认真的观察皇宫里的建筑格局,道路走向;虽然来到洛阳城有段时间了,可如此近距离的观看大汉王朝的宫殿还是第一次;举目望去,楼阁殿宇层层叠叠,金砖玉瓦气势恢宏;汉家共有南北二宫,都位于洛阳城的中部地区,北宫在中央偏西地区,南宫在中央偏东地区,两宫相距7里,有复道相通;其中南宫有五座宫殿,分别是却非殿、崇德殿、中德殿、千秋万岁殿和平朔殿;外有四门,以四方之神相称,即南为朱雀门,北为玄武门,东为苍龙门,西为白虎门…… 走过漫长的回廊,穿过无数华丽的宫殿,又经过三道严格的检查后,萧逸终于被带到了一座御花园中。 春季的御花园里百花盛开,无数的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生命的气息在这里异常的浓厚;久病缠身的汉灵帝现在特别喜欢生命的气息;所以特意在这里召见了上党太守张杨,并把司徒王允招了来,共同探讨关于防御匈奴入侵的事宜。 皇帝虽然是整个国家的主宰,可最不了解这个国家的往往也是皇帝,因为他们能看到的国家,只是臣子们一本本奏折上的文字描述,天下对他们而言,是抽象的;历朝历代除了开国之君,又有几个皇帝真的走出过富丽堂皇的宫殿,去走访、查看过自己的江山子民? 所以千百年来,无数的帝王就这么被一些纸面上的官样文章糊弄了一辈子,大量的昏君、庸君也就是这样炼成的…… 没想到糊涂了一辈子的汉灵帝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突然英明起来,他想听听这个帝国真正的声音;于是在司徒王允的提议下,才有了这次对萧逸的召见。 ** ... 正文 第二十九章灭匈三策 <><>御花园,凉亭正中的檀木软榻上,面容憔悴的汉灵帝刘宏正倚靠在哪,此时那件世上最尊贵的金丝龙袍,也无法遮盖住他身上那股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死气;虽然两只眼睛看起来精神还不错,但那深陷昏暗的两腮和彻底干枯的身体,无不显示出皇帝已经是病入膏肓了。 一名小男孩就依偎在灵帝的身边,睁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静静的看着身边的一切,正是皇次子刘协,今年才7岁的他还无法真正的理解自己的处境,身边那座巍峨的靠山即将崩塌,随之而来的是无数的野心家对那张王者宝座发起一次次的冲击,而等待他的将是像傀儡一样被人操控一生的悲惨命运! 在这对大汉王朝最尊贵的父子身旁,身穿大红文官服、腰系玉带的司徒王允,和一身黑色武将朝服、腰系犀带的太守张杨都毕恭毕敬的侍立着,王权在他们的心目中永远是神圣的,就像日月在天地间永恒存在一样,如果王权发生动摇,那么天地也就会随之毁灭。 在凉亭外还有大量的宫娥才女、宦官太监团团环绕,这些人手中端着皇帝的贴身用品,随时听候主子的传唤,在他们的眼中皇帝就是一切,而在皇帝的眼中他们却不是人,是和他们手中的铜盆、毛巾、伞盖,之类的一样,是器皿!人本来应该生而平等,但权利却将他们分出了等级! “启禀陛下,臣骞硕把人带来了”,领路的矫健宦官来到汉灵帝面前,大礼参拜后,侍立在一边。 “原来他就是骞硕!”萧逸终于知道给自己领路的到底是何方神圣了;蹇硕--‘十常侍’之一,汉灵帝的头号心腹宦官,以壮健而有武略闻名,现任西园禁军‘上军校尉’,指掌禁军,手握兵权。 “臣,雁门关、玄甲铁骑军‘点军司马’--萧逸,叩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低着头,萧逸开始行大礼参拜,没办法谁叫人家是皇帝呢,话说穿越以来,最让萧逸深恶痛绝的就是给人叩首了,不过念在对方马上就要‘升天成神’的份上,就当是提前给死人磕头吧! 想到这里,萧逸的心情才好了一点,同时暗下决心,早晚有一天,自己要昂首挺胸的站在这天地之间,不向任何人跪拜。 “免礼,抬起头来!”一个虽然雍容清雅,但明显中气不足的声音传了过来。 “诺!……” 四目相对,两人的目光都是一亮。 “这就是汉灵帝刘宏啊!”萧逸是因为第一次见到皇帝而兴奋,凭着射雕手的眼力,他一眼就看出来了,对方虽然看起来精神头不错,可眉宇间死气环绕,身体早已是油尽灯枯;看来传闻皇帝大病初愈是假,汉灵帝此时的状态换个词来形容更加贴切一些---回光返照! “身高八尺,虎体猿臂,相貌英俊而清秀,虽然小脸微黑了一些,却更显的健康强壮,整个人精神抖擞,浑身上下透出无穷的生机”,汉灵帝欣喜的是萧逸身上那种强大的生命气息,看着眼前如此体型彪悍的少年,似乎给他那枯死的身躯也带来了一丝活力,“真希望拥有如此体魄的是朕自己啊!” “卿祖何人?”汉灵帝靠在软榻上问道,精神头似乎一下子好了许多,连声音都洪亮起来。 “微臣乃大汉开国丞相文终侯萧何之后,为第三十八代玄孙!”萧逸的声音虽然恭敬柔和,却含有金石之音,低沉的回话清晰的传到每一个人耳朵里。 “即是开国元勋之后,必有高论,如今边患忧人,朕来问你,我大汉如何才能击破匈奴,扫清漠北?”显然汉灵帝对萧逸的出身很满意,越是封建社会的高层越是拼祖宗、重血统。 ‘击破匈奴,扫清漠北’这个问题,数百年来在汉王朝内部被无数人讨论过,答案几乎都是公式化得了,无非就是‘内修文治,选贤任能,积草屯粮,厉兵秣马,兵出塞北,马踏匈奴!……’ 身旁的司徒王允和太守张扬等人都认为汉灵帝是有意放水了,只要萧逸中规中矩的回答,奉承几句,让皇帝一高兴,赏赐是免不了的,加官进爵易如反掌! 连皇帝身边服侍的宦官们都露出一脸的羡慕之色,没想到这个第一次进宫面圣的少年运气会如此之好;这就是天子近臣的好处,金口玉言一开,立刻飞黄腾达。 可惜他们却往往忘记了,同样是那张嘴轻轻一动,也能让你身首异处、九族全灭,自古伴君如伴虎啊! “回陛下,微臣以为,匈奴无法根除!”萧逸一个出乎意料的回答把所有人都惊呆了,一旁侍立的张扬甚至都想跑过去抽萧逸几巴掌,看看他是不是没睡醒,说的全是胡话! “哦!为何呢?”也许是阿谀奉承话一生中听的太多了,今天想听一听真话,汉灵帝非但没有动怒,反而被勾起了兴趣。 “敢问陛下和几位大人,我大汉雄杰之君莫过于武帝者,最善战之将莫过于卫青,霍去病者,以此千古一帝,无双良将,又有‘文景之治’数十年的积累下的雄厚财富基础,倾全国之人力、物力,五十余年中,总计14次兵出塞外,可曾扫清漠北,彻底消灭匈奴?”萧逸的问题很直接,同时也把众人带入了深思中。 “匈奴人逐水草而居,没有固定的城池,无边的沙漠瀚海,茫茫的塞外草原,到处都是他们的家,所以大汉的远征军虽然打败他们容易,可要想彻底消灭这些飘忽不定的游牧部落几乎是不可能,匈奴人的战略空间实在是太广阔了…… 而我们汉人发动战争的成本过高,当年汉武皇帝发动的漠北决战,出动了卫青、霍去病两大骑兵军团共计十万人,而为了给这两只远征部队提供军需给养,国家共计征用了10万头牛负责运输之用,另出动步兵五十万众,肩挑人扛,以五人保障一人,才勉强打完了这场大会战。 结局就是,汉军惨胜,是役汉军将士战死着数万,出塞战马18万匹,归来时仅剩3万匹,为了运输物资,累死于路的百姓更是不计其数,如此高昂的战争成本,让我们根本无法长期的在草原上大军团作战,大军一撤退,匈奴人就会像野草一样,春风一吹,立刻死而复生!” 说道国家大事,没有人比司徒王允更清楚了,一段清晰的讲述,非常明白的说出了为什么四百年来汉王朝一直无法根除匈奴人的原因所在。 “既如此,我大汉就无法终结边患之苦了吗?”汉灵帝低声说道,似乎是在问身边的大臣们?又似乎是在自问?也可能是在讯问冥冥中大汉的历代先帝们? 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汉王朝整整400年,就历史的局限性而言,在这个时代没有人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但天意却让一个人超脱了历史。 “臣有三策或可真正束缚住匈奴人!”回答的还是萧逸,要想彻底消灭游牧民族是不可能的,但束缚住他们,还是有办法的。做为一名坚定的民族主义者,萧逸还是愿意为了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贡献出自己的全部智慧。 “速速讲来!” “诺!……” “第一策,在秋高草黄之时,派遣轻骑勇士深入塞北深处,放火焚烧草场。匈奴人皆赖放牧为生,草场就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只要草场被焚,寒冬之时他们便无法储备够充足的草料,其牲畜、人口必定大量冻饿而死。”萧逸开始陈述起自己的灭匈三策。 “好,可谓釜底抽薪!”鼓掌叫好的是太守张杨,执掌雁门军事以来,他时时侦察匈奴人的情况,草场对匈奴人的重要性他知道的一清二楚,这一计可谓厉害至极。 “第二策,内部分化,诸王并立。匈奴人虽然存在已久,但他们政权内部结构松散,一直没能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各部族之间的独立性很大;尤其是继承制度混乱,依旧信奉强者为王的狼群理论,这样毫无秩序的竞争,使得匈奴氏族内部的仇杀连绵不断,内耗甚至高于外耗;如今草原上的大单于名义上依旧要我汉家册封,朝廷只须费些金子,多铸上几颗匈奴大单于的金印分送各部,匈奴人之间就会永无宁日,最后就像分散开的五根手指一样,被我们一一折断!” “妙,此计大妙!”这次司徒王允第一个反应过来,高兴的连连拍手;身为朝堂重臣,对于这种权术之间的计谋最是敏感,立刻相通了其中的奥妙。 其实‘力分则薄’的道理很简单,只是中国人自从夏禹建国以来就崇尚国家统一,到了秦始皇横扫六国,混一天下以后,这种天下一统的观念更是深入人心,人们本能的从骨子里就厌恶分裂,所以很容易在思考问题时陷入一个盲区,如今萧逸轻轻的捅破了这层窗户纸,众人才恍然大悟,“是啊!自己国家统一,敌国四分五裂才是最理想的结果。” “爱卿的第三策呢?”汉灵帝这时也想通了其中的关键,脸色都激动的红润起来,身上的病痛仿佛一扫而光,萧逸的前两策确实可行,若真能依其计策平灭匈奴,将汉家400余年的大患终结在自己手中,那么他刘宏就可以傲视自汉高祖刘邦以来历代所有的先帝,日后他在太庙中的位置也会无限的提高;“千古一帝,并非美梦啊!” ** ... 正文 第三十章帝王心术 <><>当人类面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难时,往往会求助于虚无缥缈的神灵。 当人类对死后的未知世界产生无边的恐惧时,就会祈求进入幸福的极乐世界。 当人类对自己今生的悲惨命运无能为力时,就会把希望全部寄托于来世。 神灵+极乐世界+来世=宗教;所以萧逸献上的灭匈第三策就是---‘佛法无边!’ “修建庙宇、弘扬佛法、消磨戾气!”萧逸微微一笑,又摸了摸鼻子,终于说出了最后一策,与前两策的狠辣相比,这把软刀子才是真正的杀招,宗教对一个游牧民族所能产生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因为人类的社会是一个精神统治**的世界,因为信仰而兴盛,或者因为信仰而灭亡的例子数不胜数。 虽然萧逸自己还有个道家弟子的身份,而且每晚都会非常认真的默念道家‘清心咒’,但不可否认,与道家追求的现世、永生相比,佛教的‘极乐世界’和‘寄托于来世’,对于那些生活在苦寒之地的游牧部落会更加的有吸引力。 后世清王朝入关以后,为了吸取“蒙古灭金”的教训,保证北部边境的安全,对蒙古各部所实行的羁绊之策就是不遗余力的支持、传播佛教。康熙皇帝就极力提倡建寺供佛,他曾宣称:蒙古地方“建一庙,胜养10万兵”;他在位期间,先后修建了著名的“汇宗寺”、“溥仁寺”、“浦善寺”等。到了乾隆时期,以库伦、多伦诺尔、呼和浩特、北京、承德、五台山等地为中心,更是掀起来兴建寺庙的热潮。到了18世纪中叶以后,内蒙古地区盟有盟庙,旗有旗庙,苏木有苏木庙,王公贵族有家庙,合计有寺庙1600座以上。 佛教几乎深入到了蒙古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及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蒙古人已完全沉湎于佛的世界,把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用于佛事,把自己的命运和解脱苦难的希望,寄托于佛祖,寄托于来世”。 更为严重的是,佛教的广泛传播,使大量蒙古男子出家为僧,据记载:“民间家长,有数子者,若财产较多,能分析而居,则增加户数。否则只留长男,余悉得出家为喇嘛。约七岁至十二三岁,即去发入教。每户必有一人或数人。即王公子弟莫不然也。”大量的青年男子放弃婚育,造成了育龄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调,最后导致了草原各部人口极具减少;到晚清末期,整个蒙古草原上的人口总数已经不足50万。 正所谓:“明修长城清盖庙”;明王朝修了270多年的长城也没能挡住骁勇彪悍的蒙古人,可清王朝只是盖了几座庙宇,就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一个曾经凭着铁蹄弯刀横扫亚欧大陆,建立过世界上最庞大帝国的强悍民族就这样衰落了下去…… 现在的匈奴人,还在信奉着最原始的图腾崇拜,与之相比如今方兴未艾的佛教,无疑拥有更加严密、也更加吸引人的教义;而在收取信徒、收拢人心上,这些精通天文、历法、医术的佛教高僧们,会轻而易举的完灭那些只会装神弄鬼的草原萨满巫师,在宗教的世界里,知识同样也是力量,一次对日食的精准预测,再加上一锅可以治疗伤寒的汤药,就可以让那些愚昧无知的匈奴牧民虔诚的跪拜在佛祖的脚下,奉献上自己的一切;萧逸相信只要朝廷稍加扶持,佛教很快就会在塞北草原上生根发芽,开出自己所希望出现的’花朵!’ “好聪明的少年!好妖孽的少年!好腹黑的少年!”等众人把其中的厉害关系弄明白之后,无不目瞪口呆的发出这样的赞叹。 “善,大善!三策若行,我大汉北疆无忧矣!”汉灵帝一锤定音,做出了最后的结论。只要把这’灭匈三策‘施行下去,就等于把匈奴这个困扰了大汉王朝400年的心腹大患,扔进了一个永远也爬不出来的大坑里。 此时在汉灵帝的眼里萧逸就是上天赐给汉家王朝的宝贝疙瘩,怎么看怎么喜欢,怎么看怎么顺眼;这样的宝贝一定要好好保护起来,留给自己的后代儿孙…… “按我大汉家法,有功之臣当赏,如今萧逸献策有功,请陛下封赏!”司徒王允立刻躬身上奏,在他看来萧逸能为国献策,就说明此子心怀忠义,之前对萧逸的怀疑和忐忑如今终于可以放下了,所以才会亲自为其请求封赏,以坚定萧逸的忠君爱国之心。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爱国就是忠君,国君,国君,国与君本就是一体的。 可惜司徒大人这次是看走了眼了,说道爱国,萧逸绝对是百分之百的,为了这个国家,为了这个民族他愿意流干身上最后一滴血也在所不惜;可要说让他誓死效忠于某一个君主,那就只能是……呵呵……呵呵了。 众人再次把羡慕的目光投向了萧逸,有了献策之功,又有了司徒大人的举荐,重赐厚赏那是肯定的了,飞黄腾达也近在咫尺啊!众人仿佛看到一颗年轻的权贵之星在大汉的政坛天空上徐徐升起,光耀天日…… 在无数羡慕的目光中自然就会夹杂着几道嫉妒,其中之一就来自太守张杨,萧逸这个少年自从来到他手下后,所表现出的惊人才智和武功,让他从欢喜变为惊喜,又从惊喜变为狂喜,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这种狂喜中不知什么时候慢慢的夹杂了一种恐惧,一种失控的恐惧…… “如此俊才,是我所能驾驭的吗?如果……”这个念头在张扬的脑海中一闪而过,随即就被他压了下去,不过嫉妒的种子已经种下,只要遇到合适的土壤,早晚有一天它就会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软榻上的汉灵帝在经过一阵狂喜后闭目沉思起来,半响,在怀里摸索了一阵后,掏出一块金呼呼的东西,亲自递了出去,说道:“此物赐予萧卿家,望汝日后好自为之!” 君有赐,臣不敢辞!无论皇帝扔下来什么,做为臣子的也只有接受的份,哪怕是一条擦脚布……,那怕是一杯毒酒…… 萧逸连忙疾步上前,再次大礼参拜后,恭恭敬敬的用双手接过一看,原来是一面金牌,长五寸,宽三寸,厚五分;通体由黄金打造,做工精细,金牌两侧雕有栩栩如生的云龙纹饰,神秘而高贵,正面上则刻有八个如龙狂舞的篆文:“虽无銮驾,如朕亲临!” 金牌后面是一些细密的小字,写着:“大汉内廷尚坊督造……之类的字样,最底下还有一个编号:零零柒! “007,什么意思,皇帝这是要派我出去当间谍吗?”看着手里的金牌,萧逸不由得皱了皱微黑的小脸,原来还期待着皇帝一高兴就封赐无数的金银财宝,没准还能赐下几个如花似玉的美貌宫女……那就……呵呵…… 结果就给了一面间谍牌子。 “萧卿持此金牌,日后可以随时进宫来见驾,所到之处,无任何人敢阻拦于你,见此金牌,犹如见朕!” “诺!……” “原来是个通行证啊!” 一旁的众人也都是大惑不解,虽说御赐金牌也很珍贵,可以和皇帝的符节相提并论,拿着它就相当于拥有了很大的特权,可毕竟没有金银珠宝、高官厚禄更实惠不是;连7岁的皇次子刘协都眨着一双大眼睛疑惑不解的看着他的父皇;众人中只有司徒王允站在一旁,捋着胡须,微笑着若有所悟的点了点头。 “好了,朕身子乏了,卿等皆退下吧!” 诺! 既然皇帝开始撵人了,萧逸只好跟着司徒王允、太守张杨一起躬身退了出去,随后在宦官的引领下走出了南宫。 另一边,目送大臣们退下后,汉灵帝带着皇子刘协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寝宫,斥退所有的宫女太监后,偌大的寝宫里就只剩下了这父子二人,汉灵帝**爱的轻轻摸着爱子的脑袋问道:“皇儿可是疑惑为何朕没有封赏萧逸吗?” “正是,皇儿不解,书上说,为圣君者,有过必罚,有功必赏!”7岁的刘协还是很聪明的,已经开始阅读大量的史书了。 “呵呵!痴儿,书可以看,但不可以信,……你自己的臣子,还是由你亲自来赏赐吧!”看着自己最喜爱的儿子,汉灵帝语重心长的说道;读书虽然可以使人明智,可惜有一种东西是书籍中永远也无法学会的---那就是“帝王心术! 恩出于上,将大才留给自己的儿子,汉灵帝可谓用心良苦啦! ** ... 正文 第三十一章汉宫惊变 <><>皇宫,黄昏时分,白天里还精神奕奕的汉灵帝突然陷入了昏迷中,顿时整个寝宫中一片恐慌,宫娥才女大呼小叫,侍从宦官乱作一团,关键时刻,上军校尉骞硕拔出宝剑连斩数人,用血淋林的人头暂时镇住了惶恐的人群;骞硕一面传唤宫廷御医紧急救治皇帝,另一面紧急调动手下的西园禁军将皇帝的寝宫团团围住,力图封锁住一切消息。 然而消息是封锁不住的,有人的地方就有细作,而皇宫正是这世界上最大的人堆;一时间,原本平静神圣的皇宫立刻变成了间谍们的天堂,无数的人影在宫城阴暗的角落里四处晃动,平时深深隐藏起来的各种眼线这一刻似乎全都复活了,一条条消息不断地传递来传递去,这些消息有的传递到宫外,有的传递到了城外,有的甚至被传到了边疆各处…… 一时间,整个皇宫,整个洛阳城,甚至是整个天下都因为皇帝的昏迷而憋住了一口气,黑暗中无数双眼睛都紧紧的看着、思索着、等待着事情的进一步发展…… 这就是皇帝,这就是皇权,以一人之身系天下之安危,真是毫不夸张! 汉灵帝不知道自己到底沉睡了多久,感觉自从进入皇宫那天起,二十多年来就从没睡得这么香甜过,没有忧虑,没有干扰,只是安心的睡觉,而且他还做了一个梦,一个极其神奇的梦! 在梦中汉灵帝发现自己变成了一条高贵无比的五爪紫金神龙,吞云吐雾,翱翔于天地之间,而自己居住的洛阳城就在脚下变得无比渺小,可一切又看的真切无比,他用目光一一扫过城中所有的地方…… “这里是自己皇宫的位置,怎么变成一片沼泽了呢?‘十常侍’们变成了一群灰豺在里面不停地徘徊,似乎在等待着机会饱食人血;沼泽中的泥潭里还有两只金色的小蛇在玩耍打扰,却丝毫不知道大祸即将来临,那是自己的两个儿子。 那里是大司徒府……王允变成了一条老迈的看门狗,虽然依旧在忠心耿耿的守护者这个国家,可是老狗的犬牙已经脱落,爪子已经迟钝,除了高吠几声外,什么也做不成了。 金龙的目光转动,哦!……那里是大将军府,高坐在帅案后面的何进怎么顶着一个猪头?……对了,他本来就是一头蠢猪,是自己为了平衡朝中的势力才把他提拔上来的。 此时他的大将军府里好热闹啊,那对模样长得很像的老鼠应该是一对兄弟吧,现在正为了一点点食物打的不可开交,却全然没有看到,在它们背后不远处一条怪蛇正在虎视眈眈的盯着他们,真是好奇怪的一条蛇啊,一半黑,一半白,头角峥嵘,似乎还有化龙之势…… 正在金龙想看的更清楚些时,却被一声高昂的狼嚎给吸引走了注意力,举目望去,在洛阳城外的北邙山中,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头肋生双翅,凶猛狡诈的‘贪狼’,此时正望着他皇宫的后院流着口水,那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吸引着他?………… 呵呵!原来这只‘贪狼’是惦记上了自己后宫里一只漂亮的孔雀了,那是自己最心爱的女儿! 金龙就这样看啊!飞啊!……当他飞到高高的九天之上时,突然一阵雷霆猛然扫过,紧接着他身上的龙鳞开始大片大片的脱落,龙角龙须也都离他而去,最后显出了他的原型,原来是一条非常普通的**蛇…… 是啊!他本来就是一条生在凡间的**蛇,是命运的安排,让他来到了皇宫,贴上了金麟,变成了不可一世的神龙,现在尘归尘,土归土,一切都回到起点吧;失去了龙威的**蛇一下子从高高的云层中掉落了下来……” “啊……!”随着一声高空**般的惊叫,汉灵帝终于从昏迷中苏醒过来。 一旁守护的太医们,见到皇帝终于苏醒了过来,全都松了一口气,不但是他们,连整个皇宫、整座洛阳城都因为皇帝的苏醒而松了一口气----“真是吓死宝宝了!” 半响,清醒过来的汉灵帝才看清眼前的一切,入目的依然是那座幽暗的、囚困了他一生的皇宫,现在的这里更像一座死气沉沉的棺材,纵然他拼命的挣扎、叫喊也无法逃脱,这也许就是每一个皇帝的宿命吧。 皇子刘协就紧紧地靠在自己的身边,一双眼睛红红的,幼小的脸上布满了惊恐和悲痛,显然刚刚痛哭过;而骞硕这个自己最信任的宦官就跪在地上,同样惶恐不安的看着自己。 “来人啊!将皇子刘协送往太后宫中,好生照料”;儿子的眼泪就像一只强心针,激发出了汉灵帝身体里最后一丝斗志,大限将至,现在他要履行一个皇帝最后的职责了。 皇子刘协为灵帝最**爱的王美人所生,后来何皇后出于嫉妒派人秘密毒杀了王美人,女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不可理喻,为了丈夫的**爱,为了自己的孩子,一个平时连杀只鸡都不敢看的柔弱妇人,却能下手宰活人! 看着自己的一个老婆毒杀了另一个老婆,汉灵帝虽然贵为天子,也无可奈何,总不能把这个老婆也杀了吧!无奈之下,灵帝只好把皇子刘协送到自己的生母董太后那里抚养,以求保护幼子的安全。 立刻有侍从涌了进来,小心翼翼的把皇子刘协护送走了,看着幼子分离时哪不舍得目光,汉灵帝虽然心如刀搅,可还是狠心的挥了挥手,有些黑暗的事情他还不想让年幼的儿子看到;来的快,去的也快,宫人们又都退了出去,只剩下骞硕依旧跪在皇帝的**头边上,作为皇帝的第一心腹宦官,他知道自己效命的时候到了。 “陛下欲立皇子协,必先诛杀何进,以绝后患!”没有任何的掩饰,也没有任何多余的废话,骞硕跪前几步直接说道,伺候了皇帝一辈子,汉灵帝心中所想他又岂能不知道,这时候应该由他把话说出来,如果万事都要皇帝亲自开口,那还要他们这些奴才有什么用。 灵帝一言不发地又闭上了眼睛,“朝廷里的明争暗斗他又岂能不知道,自己费了二十年的时间才勉强平衡了各方面的势力,杀何进事小,可后面可能引发的一系列权力斗争……,一个不慎,就会祸起萧墙啊!” “陛下忘却王莽、霍光、梁冀三人之事了吗?”骞硕这句话可真是补刀之语,还在闭目沉思的汉灵帝立刻浑身一震,猛然睁开了双眼。 为什么皇帝的反应会如此之大,只要看看以上三个人的简历,大家就明白了; 王莽,出身外戚,毒杀汉平帝,直接自己篡位当了皇帝,这才引发了刘秀造反,光武中兴。 霍光,出身外戚,废掉了昌邑王刘贺,改立汉宣帝,如芒在背的成语就是汉宣帝见到霍光时说的。 梁冀,出身外戚,这家伙更狠,一生毒死两个皇帝,分别是质帝和冲帝,而后又立了桓帝。 这三个人都曾经引发汉王朝的大动荡,严重威胁到了皇权,甚至对皇帝取而代之,而他们的共同之处就是都出身外戚,而现在朝廷上的外戚是谁呢?当然是裙带关系上位的何进,何大将军了。 “是啊!若果宦官掌权,那最多就是架空皇帝,可江山还是姓刘的,因为太监是不可能做皇帝的;可外戚就不一样了,他们是能取而代之的;哎!虽然太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可两害相较取其轻吧!” “传旨:诏大将军何进进宫议事!然后……”一字一句的说出这句话后,灵帝轻轻颤抖着,像是用尽全身的力气一样举起了一只手,暗暗做了一个斩杀的姿势。 “诺!……”,骞硕右手捶胸,第一次对皇帝行了军礼,自从受命掌管禁军以来,他就知道自己是皇帝手里的一把宝剑,如今终于到了宝剑出鞘,饱饮鲜血的时候了。 看着骞硕迈着雄壮的步伐走出寝宫,汉灵帝感觉自己的使命终于完成了,‘强心针’的药效过去了,无边的疲惫袭来,耳边仿佛又一次传来大汉历代先帝对他的呼唤……“走吧……一起走吧,该走了!” “呵呵!时间到了吗?该走了,该走了!”汉灵帝觉得自己的灵魂终于解脱了皇宫的束缚,慢慢升了起来,自由了………… ………………………… 闻讯赶来的‘十常侍’在张让、赵忠的带领下全聚集在寝宫的门口,每个人都是脸色铁青;皇帝的昏迷让所有人都胆战心惊,天变就在眼前了。历次的皇权更替对他们这些宦官来说都是一次巨大的考验,“胜了,权倾天下,富贵荣华,一切都好说……;如果败了,就有可能身首异处、九族全灭,以后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了。” 手执宝剑的骞硕刚一走出寝宫的门口,张让、赵忠等人就围了上来,所有人都紧张的盯着他,个别心理素质差的已经在不停地擦冷汗了。 十个人,二十只豺狼一般的眼睛互相对视着,骞硕微微的点了点头,立刻所有人心领神会;其实这样的情况在之前几个月里他们就无数次的密议过,各种应对方案早已熟记于心。 按照事先制定好的计划,‘十常侍’中的赵忠带领人手将皇帝寝宫里三层、外三层的防守起来,负责隔绝内外的一切消息;张让则去了后宫稳住何皇后与董太后两人,对付这两个没什么政治头脑的女人还是很容易的;至于骞硕则带着几个人直奔内廷军机要处而去,至于其他的人各司其职,让皇宫中的一切看上去和平时没什么两样。 兵贵神速,很快数道以皇帝名义颁布的旨意,就从宦官们控制的内庭中发布了出去。 第一道旨意:收缴宫城中所有的玉玺、兵符、令箭、符节等一切信物,同时严禁调动洛阳城内外任何兵马。 第二道旨意:命令西园禁军暗自戒备,秘密封锁宫廷内外,严禁任何人进出,违令者,斩! 第三道旨意:派出特使,速诏大将军何进入宫议事。 至此,灵帝中平六年的宫廷政变正式拉开了序幕,请大家推荐票支持!呵呵! ** ... 正文 第三十二章虎符调兵 <><>日落时分,皇宫南门外朱雀大街上,大将军何进入宫的队伍正慢慢驶来。 与司徒王允的老牛破车截然不同,何进的车队可谓张杨至极,一路上旌旗招展,上百名金甲武士前呼后拥,还有专门的骑奴手拿长鞭随意的抽打着路上的行人,为大将军的车队开路。 四匹清一色的黑马驾辕的‘七宝元戎’车上,大将军何进头戴天王盔、身披黄金甲,外罩黑色虎威秀金袍服,手执宝剑、傲然端坐,旁边树立着一杆杏黄色大将军旗,上面斗大的‘何’字迎风飘摆,威风不可一世。虽然天色已晚,但皇帝有诏,何进还是奉旨前来,丝毫没有想到自己正一步一步迈入鬼门关中。 中国人喜欢说:傻人有傻福! 西方也有句谚语:上帝偏爱傻瓜! 此言确实不假,队伍来到宫门之前,正当何进要迈步入宫时,幸运之神眷顾了他,一只大手猛地拽住了他入宫的脚步。 “大将军且慢!宫中有变,内有伏兵,万万不得入内啊!”潘隐,西园禁军中的校尉,同时也是何皇后的心腹,负责沟通皇宫内外的消息,今天正好由他轮值把守朱雀门,皇宫中的突然出现的变动被他看得一清二楚,虽然暂时还不知道皇帝驾崩的具体情况,但‘十常侍’暗伏甲兵的事情却被他得知了,如今看到何进要贸然入宫,急忙阻拦。 “什么?是谁要害我?十常侍?董太后?又或者是……皇帝?”猛然听到消息,把何进惊得目瞪口呆,随即想到了一个个可能,尤其是当他想到最后一个可怕的可能,刚才还威风八面的大将军立刻吓得魂不附体,冷汗从后背上一直流到了脚底。 暴发户永远也成不了真正的贵人,一旦遇到紧急的危险,又或者失去神圣的光环,他们立刻就会变得比普通人还不如! 来去匆匆,刚才还威风八面的队伍用更快的速度原路跑了回去,一路上满头大汗的何进不停地催促着为自己赶车的马夫,“快些!快些!再快些!” 最后急不可耐的何进干脆一脚把车夫给踹了下去,抢过缰绳开始亲自驾车,这时候速度就是生命啊! 别说,杀猪出身的‘屠夫大将军’赶起车来也是一把好手,绝对的多才多艺,四马驾辕的元戎战车在他手里跑的飞快无比,一溜烟的跑回了大将军府中;事实告诉我们,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好的驾驶技术绝对是生命的保障。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在夜晚春风的吹佛下,本应一团和煦的洛阳城中气氛却骤然紧张起来,无边的杀气开始悄悄弥漫,黑暗中无数双眼睛在瞩目观看,一场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正式开始了,到底谁的血会染红这里的楼阁殿宇呢? ………………………………………… 大将军府议事厅中,灯火通明,亮如白昼一般,满面愁容的大将军何进正在大声的咆哮,就像一头即将被抬上案板的肥猪,明知道大限将至,可除了嚎叫几声,什么也做不了! 随着他不停走动的身影,汇聚在大厅里的文武幕僚们也跟着目光游离不定,刚才又接到一条宫里更加详细的密报:汉灵帝已经驾崩,‘十常侍’封锁消息,秘不发丧,同时暗伏甲兵,要取大将军何进的性命,而后拥立皇子协为帝! 听到皇帝驾崩的消息,众人先是一愣,都是有些失神,但却丝毫没有任何伤感的表情,反而是暗暗松了一口气,皇帝死了并不要紧,天下什么都缺,可永远也不缺想做皇帝的人,说白了,人们朝拜皇帝,尊敬的也只是皇帝那个位子,至于到底是谁坐在那个位子上,并不重要! 无论是不是皇帝真心想杀何进,现在都已经是死无对证了,‘十常侍’手里失去了皇帝这张可以号令天下的王牌,那么在没有拥立新君之前,双方在政治上就是势均力敌的,现在就看这位‘屠夫大将军’如何出招应对了。 何进身旁站立的就是他的亲弟弟何苗,如今靠着兄长的关系,官拜车骑将军,同时监管洛阳城门防务;这兄弟俩无论是相貌还是品性都很相像,不过何苗比起他哥哥来还要加个更字,也就是说比起‘屠夫大将军’何进来,何苗无疑要更加贪婪、更加虚荣、同时也更加愚蠢。 这位何府的‘二爷’在得到宫中发生巨变的消息时,差点没吓得尿了,往日里作威作福的样子立刻消失不见;他甚至一度想要收拾金银珠宝跑回老家避难去,可左思右想又有些舍不得好不容易才得来的官位,此时,正用手托着一张胖脸不断唉声叹气,左右为难。 ”诸位皆是当今名士,学富五车,可有什么良策,速速说来!”转悠了半天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的何进,无奈之下只好把希望的目光投向了大厅中,这时,一众将校幕僚们各不相同的表情一一落入了他的眼中。 袁绍,此时正襟危坐,依旧是一副世家子弟的端庄模样,做沉思之状,眉头不时地紧皱,似乎正在反复犹豫着什么,这就是他的性格特点,用三个字来概括就是‘见事迟!’一旦遇到大事总是好谋无断,计策想了千千万,却总是迟迟下不了最后的决心,结果做起事来总是比别人晚上半拍,每每错失良机! 袁术,和他哥哥正好相反,此时满脸激动之色,兴奋的直搓双手,一副急于下手的样子,不过看他那双同样迷茫的眼睛就知道,这位只是盲目的冲动,心中根本就没有什么具体的计划,就更别提对事态发展的预料了。 下一个是陈琳,这位文士书法无双,笔锋如刀,写东西就天下无敌,可真要他出谋划策、轮刀上阵,估计不砍到自己的脚面就是万幸了。 哎……!皆非主事之人! …………………… “今日之事,先宜正君位,然后图贼!”在众人还都处于慌乱时,一脸冷静之色的曹操站了出来,话语间直指重点,如今灵帝驾崩,天下无主,谁抢先把皇位确定下来,谁就占据了政治上的绝对主动。 “愿借精兵五千,斩关入内,册立新君,尽诛阉竖,扫清朝廷,以安天下!”见曹操抢了风头,迷茫了半天的袁绍终于反应过来,立刻毫不示弱地站了出来,一番话语说的是慷慨激昂,华丽不凡。 “虎符不全,如何调兵?”曹操的一句质疑差点把袁绍噎出血来,连刚刚喜上眉梢的何进也仿佛冷水泼头一般,肥肥的脸蛋立刻达拉了下来。 “是呀!没有虎符,如何调兵?” 虎符,是历代王朝调动军队的唯一凭证,传说是西周开国丞相、那位被神话了的姜子牙所发明。 用精铜筑造成老虎的形状,其背面刻有铭文,再用秘法分为两半,右半部分存于朝廷内廷,左半部分则由中央发给统兵的将帅,调兵时需要两半虎符合对,铭文合一、丝毫无误才能生效,而且虎符专事专用,每支军队都有相对应的虎符,一军一符,绝不可能用一个兵符同时调动两个地方的军队。 如今虎符一半在洛阳军方将领手里,另一半却在内廷,也就是在宦官们手里,双方互为节制,这也是汉灵帝一贯以来的权利平衡手段之一,而汉朝军制,认符不认人,没有虎符而擅自调动军队者,不问原因、理由、目的,一律以谋反罪论处,杀无赦! 所以何进空有大将军的名号,如果没有另一半虎符,那洛阳周围的数万驻军一兵一卒也调不动的。 当然,还有一种例外的情况,那就是这位将军在士兵心中有着无与伦比的威信,甚至超出了对虎符的认可,一言说出,便是军法!比如西汉初期的大将军周勃,就是凭借自己多年征战在士兵们心中建立起来的无上威望,在没有虎符的情况下,硬生生调动了长安北军的士兵,平灭了诸吕之乱。 而现在的大将军何进呢?全凭枕头风上的位,又没有丝毫的军功可以夸耀,加上平时对待士卒盛气凌人,毫无恩义可言,想要用他的名义号召士兵,那几乎就是白日做梦,一时间众人不知所措起来…… “孟德有何良策,还请教我!”环视了一遍众人后,最后何进还是把希望寄托在了曹操的身上;作为一名大将军,何进虽然没有什么政治才敢,但杀猪卖肉那么多年,却培养出了他锐利的看人眼光。 那个人身穿绫罗绸缎实则囊中羞涩,那个衣裳平常却实际上腰缠万贯,何进只须一打眼就能看出来,同样的在他看来,这满屋的士族子弟看似仪表不凡,如袁术、袁绍兄弟……,其实都是些关键时刻没有主见的货色,这些人中能断大事者,唯有曹操一人尔! ** ... 正文 第三十三章孟德之谋 <><>人的智慧分为很多种,有急智、缓智、长智、短智,小聪明,以及大智若愚…… 毫无疑问,曹操就是一个有急智的人,这种人的表现就是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很强,而且越是遇到大事越不慌张,真的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而在所有的军事、政治斗争中,这种能力是非常关键的。 众所周知,在战场上决定胜负的关键往往就在几分钟之内,谁先抢占那一线先机,胜利的天平就会向谁倾斜;同样政治斗争无疑要更加的复杂、混乱,这时候,谁能迅速的看清事情的本质,并在无数的选择中立刻做出最正确的决定,谁就是最后的胜利者,这是一种能力,一种可怕的能力! 面对大将军何进的殷切询问,曹操没有丝毫的推辞,虽然因为出身的问题,平时他被众多世家子弟们排斥、轻视,一直游离在这个集团的外围,但在面对大是大非的关键时刻,他依然挺身而出,愿意为了国家的稳定而贡献自己的聪明智慧,这就是英雄的胸襟! “回禀大将军,当今的第一要务是确保大将军府的安全,‘十常侍’掌握有西园禁军,随时可能杀来,应立刻做好战备才是!”曹操起身献策,同时也指出了‘十常侍’在这次宫廷政变中所犯得最大一个错误---守株待兔。 ‘十常侍’手中握有禁军兵马,又控制了皇宫内廷,在汉灵帝驾崩后,完全可以在第一时间假借皇帝的命令调动军队包围大将军府,斩杀何进,然后把这一切责任都推给已经成为死鬼的汉灵帝,这样做的话虽然会招惹来一些后续的风波,但介时他们已经掌控了大局,又有新君在手,事后最多背上几句骂名,却能换来政治上的实惠。 要知道,不怕背骂名的太监才是一个成功的太监,中国历史几千年,那个权倾天下的大宦官身后不是骂名滚滚…… 可惜,‘十常侍’虽然握有权利,却不会真正的使用权利,在他们的骨子里还是一些只会伺候人的奴才,而奴才的缺点就是没有上进心,且目光短浅。 ‘十常侍’平时生活得圈子只是皇宫内廷而已,这在潜意识里就无形的就缩小了他们的心胸和格局,做什么事情都离不开皇宫的思考,以为控制了宫廷就控制了一切,结果做出了召何进入宫后再诛杀的计划,把本来占据的主动权白白给丧失掉了。 “善!”听到曹操的第一条建议,本就怕的要命的何进猛地拍拍自己的肥头,“对呀!自己府中也有数百侍卫亲兵,奴仆更是上千,将这些人全武装起来,虽然灭敌不够,但自保却绰绰有余,实在不行还能和‘十常侍’拼个鱼死网破呢,总好过坐以待毙吧!” ‘屠夫大将军’不愧是杀过猪、见过血的人,关键时刻还是有股子狠劲的,想到这里,何进一眼就看到了蹲在自己身边,同样拖着一张胖脸还在哪患得患失、魂飞天外的弟弟何苗。 “没听到孟德的话吗?还不快快出去准备!想坐在这等着挨刀子吗?”心情暴躁不堪的何进上前一脚就把自己的胖弟弟踢了几个跟头出去,随后大吼道:“马上安排好防务,一定要确保大将军府的安全!” “诺!……”被一脚踢清醒过来的何苗立刻连爬带滚的跑了出去,事关生死,他也豁出去了,整个大将军府马上闻风而动,所有的亲兵、护卫、门客、家丁、哪至于后面的厨师、马夫、花匠,总之所有能拿得动刀子的男人全被集合起来,分发甲胄、兵器,把守住大将军府的各处要害,并紧紧关闭了大门。 于此同时,大厅之中。 “孟德还有何妙策,快快讲来,只要能渡过这次难关,本将军不吝重赏!”看到亲兵们团团将府邸护卫住,心思稍微平稳下来的何进立刻继续问策,现在曹操在他眼里就是一根救命的稻草,必须紧紧抓住。 “其次,就要请本初兄出面了!”看了看此时也已经逐渐清明过来的袁绍一眼,曹操继续说道:“还请本初兄马上去联络所有的朝廷重臣,将现在的情况讲清,让他们迅速来大将军府中议事,铲除十常侍,拥立新君!”曹操此举可谓高明至极,只要将士族们拉上大将军府的战车,就把外戚与宦官之间一对一的斗争,变成外戚与士族二者联合,共同对付宦官集团了,自己一方的胜算立刻大增,而袁绍家族四世三公,门多故吏,本身就是士族门阀们的带头羊,由他出面去游说群臣,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绍愿尽全力!”袁绍本来也是个足智多谋之人,虽然有些优柔寡断,但现在也彻底想明白了现在的局势,更何况从事情突发以来,一番谋划全出自曹操之手,被他抢进了风头,如今也该让他亮亮手腕了,毕竟与出身阉宦之后(曹操的父亲是大宦官曹腾的养子,本身出自夏侯家),且其貌不扬的曹操相比,他袁本初可是个出身门阀世家的大帅哥! 不过身为士族子弟,他自然要为门阀们考虑一下,如今何进与‘十常侍’已然是势同水火,断然不可共存,二者相比较,无疑的宦官集团的危害更大些,如果外戚何进倒了,下一个就该轮到他们士族们倒霉了,所以出于利益的考虑,他也会责无旁贷帮何进一把。 至于事成之后,士族们与这位‘屠夫大将军’之间的争斗,呵呵!说实话,袁绍就从来没看得起过,一个杀猪卖肉的而已,不过要想让士族们出手相助,这个助拳的价码绝不能低了。 袁绍躬身答应下来后,却没有动身,而是直挺挺的站在那里,用目光盯着何进,看得这位‘屠夫大将军’直发毛,不明白这是何意! “嗯!……”看着蠢笨如猪的何进,无奈之下曹操只好重重的咳嗽了一声,然后伸手摸了摸自己腰间的紫金鱼鳞袋--也就是平时装钱用的包包,用眼光不停地示意着何进,“钱呀!利益呀!我的笨蛋将军,没有足够的价码,人家士族集团何必出手帮你的忙!” “对呀!这世上哪有免费的猪肉呢!”看到曹操的举动,后知后觉的屠夫大将军终于明白过来了,可明白是明白了,到底要出动什么样的价钱才能打动士族们呢?他依旧心中没底,无奈之下只好再次用询问的目光看向曹操,在他眼中,现在的曹操就是万能的。 “呵呵!本初兄,在下听闻大将军有意在诛灭‘十常侍’后,废除现在买官鬻爵的制度,将选拔‘孝廉’的权利还给士族们”,无奈之下,曹操只好替何进开出了价码,官员的选拔权,这可是士族们一直想从宦官集团手里抢回去的特权,现在拿出来作为交易的代价,确实最好不过了。 “好!”听到这样的价码,袁绍微微点了点头,却没有移动脚步,而是继续盯着何进,同时用余光微不可察的扫了曹操一眼。 “另外,大将军还准备推荐‘隗公’担任太傅一职!”明白原因的曹操立刻开始加价。隗公就是袁隗,是袁绍的亲叔叔,也是现在袁氏一族的家主,之前的利益是给士族们的,而这次是单独给袁家的。 “没错!没错!本大将军早有此意!”终于反应过来的何进也是连连点头,做出了正式的保证。 “如此,请大将军敬候佳音!”说罢,袁绍大步迈出了厅堂,利益到手,剩下的就是如何在操作过程中把这份利益最大化了。 不过走出去之前,袁绍还是看了一眼曹操,“对于这位其貌不扬的伙伴,他可是深深忌讳的,尤其是在这次处理突发政变的事情上,曹操的反应速度和政治手腕,无疑都压了他一头,而且他相信,在这两条计策之后,曹操肯定还有杀招,那才是决胜的关键,只是,到底是什么样的杀招呢?” 看到袁绍愿意出面联络士族势力,何进那颗一只悬着的心终于慢慢落回了肚子里,其余众人也都松了一口气,唯有坐位上的袁术却快被满腔嫉妒的火焰烧死了,身为袁家的嫡子,按理说他的社会地位应该远在兄长袁绍之上,可现实情况却是,无论办事的能力、还是在朝廷中的威望,这个庶出的哥哥都比他强上许多。 哎!郁闷的摸了摸腰间的剑柄,袁术也只能暗气暗憋了,现在还不是翻脸争斗的时候,日后定要让你们都知道一下我袁公路的厉害! 曹操连出两策,一策自卫,一策自保,虽然可以使何进一方立于不败之地,但要想真正获取这场斗争的胜利还是远远不够的,盾牌只能保护自己的平安,要想出奇制胜,必须还有一把剑在手才行。 看了看大厅中所有人期待的目光,曹操微微一笑,用了摸了摸自己的短须,目光转动之间,“脑海里想起一个彪悍、冷酷的身影,还有那双犹如黑洞般摄人心魄的目光,那可是一把绝世好剑啊! “诸公请安心端坐,曹某不才,这就去城外御苑一行,将一把绝世宝剑拔出鞘!” ** ... 正文 第三十四章故人来访 <><>深夜,洛阳城外,一骑飞奔! 曹操不停的用藤条制成的马鞭抽打着胯下的骏马,在夜晚打马飞奔本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一块凸起的岩石,或者是一个隐藏在草丛中的鼠洞,都有可能折断飞奔的马腿,从而摔伤马背上的骑手,甚至是摔断骑手的脖子。所以不到万不得已,骑兵是绝对不会选择夜战的。 众所周知,曹操生性狡诘,一向以谋略出众而闻名于世,而世人不知道的是,曹操的武艺、骑术其实也是非常出众的,《三国志》中就有记载:魏武帝,幼好骑马射猎,善击剑,颇有勇烈! 可惜,因为奸雄的性格过于出众,所以最后世人只记住了他的奸诈,却忽略了他也有勇武的一面。 深夜纵马奔驰的危险他自然知道,可是现在一切都顾不上了,如今曹操的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快些!快些!再快些!” 政治斗争,挣得就是一步先手,先下手为强,后下手则必然遭殃! 时间紧迫,所有的胜负成败就在今夜,不管何进今天是否入宫,明日一早,‘十常侍’必然召集群臣入朝,然后利用占居皇宫内廷的优势,拥立皇次子刘协为新君,介时他们大义在手,以小皇帝为号召,便可以名正言顺的诛杀所有反对他们的大臣,再无人可以反抗了。 做为与‘十常侍’一向敌对的大将军府,到时肯定是杀戮殆尽,鸡犬不留! 现在唯一反败为胜的办法就是连夜调兵入城,包围皇宫,再召集满朝公卿大臣,冲入内廷,抢先一步拥立新君,而后立刻诛杀‘十常侍’,斩草除根,一个不留! 这就是政治斗争,虽然残酷,却很现实! 要想杀人,手中就必须有剑,一把杀人剑! 军队,军队就是其中的关键,而从雁门关前来的那只‘玄甲铁骑’精兵,还有那名彪悍、冷静、忠于职守的少年黑衣勇士,这就是曹操此行的目的。 之所以选择萧逸的‘玄甲铁骑’,原因有二,其一,虎符被‘十常侍’的内廷把控,洛阳周围虽有数万驻军,却根本就调不动一兵一卒。 其二,‘十常侍’把持朝政已久,树大根深,不但在朝廷中遍布爪牙,就是在军队里也分布有大量的耳目,若强行调动其他军队,难免会走漏风声,一旦打草惊蛇,逼的‘十常侍’抢先下杀手,那就糟糕了。 而萧逸的这支兵马则没有以上的缺点,他们既不属于洛阳驻军系统,自然也就不用受到内廷虎符的制约,最妙的是,他们全部从遥远的雁门关前来,与朝中的任何势力都没有丝毫关系,与‘十常侍’之间就更没有任何的因果,使用起来,极其方便。 曹操一边疾奔,一边在马背上思索着一会用什么办法说服萧逸出兵,毕竟二人之前只有一面之缘而已,又分属不同的军事系统,一为大将军府的幕僚,一为雁门边军的统领,虽然有官职上的高低,却没有职务上统属。 “以利诱之?以威迫之?或是以情动之?……”左思右想之中,曹操很快就来到了御苑附近,在明亮的月光下,一座整齐肃穆的军营出现在他的面前。 军营依山临水而建,占居了一片向阳的小山坡处,这里植被茂盛,可以为战马提供充足的草料,而且临近水源,也不用为大军的饮水担忧,在军营外围设有数道深深的壕沟,四角位置建有瞭望台,周围的一切动静都逃不过它的侦察,大寨周边还立有大量的栏栅、拒马、鹿角等物,防御极其森严。 再加上这里四周比较平坦的地势,极其有利于骑兵驰骋,堪称可攻可守! 曹操本人也是自幼熟读兵书战策,这些年来在大将军何进的麾下任职,更是精通军旅之事,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以他的兵法造诣,自然一眼就能看出这座军营的妙处,不由得连连点头称赞:“妙哉!此营深得兵家之妙啊!” 见猎心喜,曹操甚至在心中暗暗推演了一番,如果由他率兵进攻这座军营……, 火攻?……不可!那几道壕沟不但可以阻止敌人的进攻,还能有效的防止火焰蔓延,起到了很好的隔离带的作用。 断绝水源?……也办不到!大营的一角就在水边,取水十分容易,而且看山坡上茂密的植被情况,肯定有山泉眼存在。 偷袭?……根本无法得手!那几个高高的瞭望台设置的太巧妙了,而且……,曹操向四周黑暗的地方看了看,凭着一名军人的直觉,刚才他就感觉到了,在靠近御苑的路上,暗地里有游骑兵在自己的四周活动,看情况肯定是这座军营里派出的侦察游骑,警觉性太高了。 “难!难!难!……非五倍的兵力难以攻破此营,若想全歼,那就非有十倍以上的兵力不可!而且还会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才成”,在脑海中一番仔细的推演后,曹操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统兵安营之人,真乃大将之才啊!” …………………………………………………… 纵马向前,当曹操的坐骑离营地尚有百步之遥时,一支带着破空之声的鸣镝突然射在了马前的空地上,惊得坐下战马前蹄高扬,一阵的嘶鸣! “来人止步,军营重地,不得乱闯!”站在瞭望台上的两名值夜兵士发现情况,先是鸣镝示警,然后又一次搭箭上弦,如果闯入者不听劝阻,越过警戒线的位置,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放箭射杀! “乱闯军营者,死!随意放外人入营者,同罪!”这是他们的统领萧逸定下的军规之一! “在下乃是你家萧统领的故人,请二位代为传禀,就说曹孟德来访!”面对鸣镝警告,曹操丝毫不敢大意,从瞭望台上士兵那坚定的语气中能推测得出,如果他再上前一步,立刻就会被射个窟窿出来。 “请阁下退出百步之外,稍等!”瞭望台上的哨兵丝毫没有放松警惕,箭簇依旧稳稳的搭在弦上,而另外一名士兵并没有走下瞭望台,而是举起了两支火把,跳跃的火苗在黑色的夜幕中一阵的划动,随着这一系列的动作,一条明确的信息就通过这种方式快速的传达了出去。 旗语,萧逸在军营中的发明之一! 大帐之中,萧逸全身戎装的坐在主位上,一语不发,就是那么静静的坐着,似乎在等待着什么,身上的螭纹寒铁铠在火光的照耀下发出幽幽的寒光,血浪斩蛟剑就握在他的手中,握剑的手背上青筋紧绷,一副随时准备拔剑出鞘的样子,不只是他,包括大牛、马六、张转、扬和……,所有玄甲军中的将佐都全副武装的站立在两旁。 自从入宫面圣归来后,萧逸就下达了战备的命令,所有士兵归队,关闭营门,不许任何人轻易外出,并在四周派出了大量的侦察游骑兵,另外所有士兵除了白天必须全神戒备外,就是夜晚休息时,也要合衣而眠,把兵器放在伸手就能摸到的地方。 对于萧逸的这个命令,全军上下包括与他最亲近的大牛、马六二人都很是不解,太平时节,又是在京畿重地,何须如此警惕,但不解归不解,军令依旧被不折不扣的执行了。 常年的相处让他们相信,萧逸这样做,肯定有他的道理存在! ‘信萧郎,得永生!’这已经是玄甲铁骑全军上下的共识了! 果然,当听一名传令兵跑进来禀报说:“有统领的故人深夜来访时!”一直闭目沉思的萧逸猛然睁开了双眼,那双仿佛黑洞般吞噬万物的目光如今变得更加犀利了,向洛阳城的方向看了看,微微一笑,自言自语道:“终于开始了吗!……” ** ... 正文 第三十五章投机的学问 <><>做为穿越一族,如果没有机会成为君王、帝主,那么最聪明的办法莫过于在遨游历史的长河时,做一次投机者! 同样是投机取巧,里面的学问却很大,首先你得从无数的候选者中辨别出那个才是真正的王者,其次,你还得让目标人物看出你的能力价值。要知道,一个人的能力与他的受重用程度永远是成正比的! 看到‘名主’不分青红皂白纳头便拜,那是李逵那样的蠢汉所为,所以他顶多成为一个普通的跟班小弟;而真正聪明的投机者,在选定目标后,首先要耀之以威,体现出自己的能力来,然后才是示之以诚,用忠心来赢得信任;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再上演一次逃跑的戏码,借以提高自己的身价,一段‘萧何月下追韩信’就是最经典的历史写照。 逃得未必是真逃,追的也未必是真追,韩信得到身价,刘邦得到良将,至于萧何则得到了名望!仅此而已! “统领大人有令,军营之中,不得驰骋,下马!”随着号令传达,营门大开,可曹操刚一进入就立刻迎来了一个下马威。 两队全身铠甲的雄壮武士分列大门两旁,手中各执明晃晃的钢刀,钢刀在空中相交,组成了一条长长的刀阵,一直通向中军大帐的位置,无数把钢刀高悬在进入者的头顶上,似乎随时都有落下来的可能,杀气弥漫之间,让人望之胆寒! 军营之中不得驱驰,这本是自西汉大将周亚夫时代就设定的军规,不过随着两百多年的太平岁月,汉军的军纪早已荒废殆尽,如今却成为了测试曹操胆量的试金石。 君在则臣,反过来,臣也在则君啊!见到所谓的‘名主’便拜倒,那不是萧逸的风格,说白了,在他心中历史传说不可信,史书著作不可信,影视作品更是不可信,能让他真正相信的,只有自己的一双眼睛,到底是不是真的‘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呵呵!容易,就像烈火炼真金一样,试试便知! “呵呵!”望着眼前杀气腾腾的刀阵,曹操不但毫不畏惧,反而像是遇到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一样,立刻变得兴趣盎然,迈大步就进了军营。 漫步刀从,如游花丛,谈笑自若,视千军万马犹如草芥,看生死之间好似坦途,奸雄之姿,表露无遗! 与在外面观看营地的全貌相比,在营地内部却别有一番风景,在这里无疑要看的更加细腻,更加深切,也更加的让人震惊! 整洁、干净,这是曹操对这座军营的第一个印象,与其他脏、差、混乱的军营相比,这里的地面上几乎见不到任何的生活垃圾,洁净的让人以为来到了王公贵胄的府邸一般,就连用壕沟引入军营的河水也被分段规划成了不同的区域,有饮水区,有洗澡区,有饮马区……,分工明确,最大程度保持了营地的卫生情况。 再有就是帐篷的排布,汉军的营地大都像围棋盘一样,讲究横平竖直,整齐化一,而玄甲铁骑军营中的帐篷却呈一种奇妙的曲线形状分布着,各部之间,环环相套,且互为依靠,出入有路,进退有法,让人看起来不但赏心悦目,还十分容易给人以一种视觉上的错误,让人根本就数不清这里到底有多少军帐,也就无法判断出帐篷里到底有多少兵士。 “善!控而不死,纵而不乱!”曹操对这座军营统领者的评价无形之中,又上升了一级。 中军大帐,一军的灵魂所在! 萧逸就在中军主位上端坐着,‘螭纹寒铁铠’早已披挂整齐,恐怖的‘蚩尤鬼面盔’压住了满头飘逸的黑发,血浪斩蛟剑握在手中,腰间还斜插着那把贪狼宝刀,满身的戎装让他看起来越发的铁血、冷酷,一双黑洞般的眼睛不时地射出阵阵寒光,那种无形中的杀气充斥着整座大帐。 杀气弥漫,甚至走至帐门外的曹操都感受到了一丝寒意,伸手摸了摸怀里,那里藏着一份大将军何进的调兵手令,以及对萧逸的一大堆封赏和许诺,这也是曹操此行最大的一张底牌了。 如果说来之前,曹操有十成把握的话,那么在看完大营的布防后,把握就剩下七成了,如此军纪严明的铁军,恐怕非利禄所能收买。 深吸一口气,迈步而入,大帐内除了萧逸外,还有各级将佐数十人同样顶盔贯甲、各执兵刃的站立着,看着众人严整的站姿就知道,这些人已经在这里等待很久了,并不是因为曹操的到来才临时穿上的战甲。 地上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不时发出干柴崩裂的声音,在火光的照耀下,众将佐的面容清晰可见,或彪悍,或冷酷,或炽热,可无论是什么样的面容,众人对于曹操的到来却丝毫没有惊讶,更加没有窃窃私语或引起什么骚动,都忠于职守的站在自己的岗位上,如果不是看到他们眨眼睛的动作,几乎以为他们是一群木头人了。 “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曹操被这种严肃的军容震惊了,这样的军队,这样的统领,绝非高官厚禄所能收买,一股尊敬之情在他的心中悠然升起。与玄甲铁骑相比,洛阳的数万大军,都是土鸡瓦犬尔! 站起身形,萧逸领着数十名将校来到曹操面前,先是右手击胸以军礼见,随后说道:“未知曹将军深夜驾到,有失远迎,当面赎罪!” “请曹将军赎罪!”身后数十名将校同时行礼说道。 萧逸的这个举动无疑是给了曹操很大的面子,引得他哈哈大笑,犹如老友见面一样,上前一把拉住萧逸的手亲切的说道:“一别数月不见,萧郎风采更胜往昔,真是让曹某惊喜啊!”一语双关地说完之后,曹操又看了一眼周围的将士,由衷的称赞了一句:“练的好兵!” “呵呵!曹将军谬赞了,不敢当!请上座!” “请!” “哈!哈!哈!……”四目相对,犹如黑洞对峙着烈日,均是精光四射、神采飞扬,二人都是仰天大笑,一切尽在不言中,互相在心中给对方打了个满分后,并肩走入大帐,聪明人之间,心有灵犀尔! 进入大帐,分宾主落座后,本来一路快马加鞭赶来的曹操以此反而表现的格外沉稳,一点焦急的样子也没表现出来。 这时候,沉稳就意味着把握了主动! ……………………………………………… “不知曹将军深夜入我营中,有何贵干?”半响,还是萧逸主动先开口问道。营门的刀阵,整齐的营盘,全身戎装的将士,通过这三样威风已立,下一步就该显示自己的诚心了,曹操可是日后的魏武帝,堪称整个三国时代最粗的一条大腿,萧逸无论如何也要抱住它。 抱住了它,就相当于抱住了三十年的荣华富贵! “呵呵!”曹操却并未答话,而是先用目光看了看帐中的将校,而后从怀中掏出了一张手令:“奉大将军手令,传达机密要事,尔等暂且退下!” 连喊三次,众将校一动不动,只是目光炯炯地看着,经过这段时间的经营,萧逸早已牢牢掌控了这支玄甲铁骑,现在,别说是大将军何进的命令,就是皇帝的圣旨也休想指挥得动这几千将士。 军中听统领之令,不闻天子之诏!无疑,这句话被萧逸最好的执行了。 “退下!”曹操的面子必须要给的,萧逸一声断喝,同时右手微不可察的打了一个军中特定的暗语,瞬时间,数十名将校走的干干净净,若大的军帐中只剩下了曹、萧二人。 “此间别无他人,曹将军有何秘令,但说无妨!” “这个……,”如果说刚才曹操还有七分的把握,那么现在看到萧逸对军队的绝对掌控度以后,他连三分的把握也没有了,威武恐怕也难以让此军屈服,但事已至此,有进无退。 “奉大将军令,调你部将士立刻入驻城内,包围皇宫,勤王护驾!”一咬牙,曹操还是说出了此行的目的,同时郑重的把大将军何进的手令交到了萧逸的手上。 现在他所寄托的唯有萧逸对大将军这个官职还有一丝的敬畏,虽然这个希望并不大。 信手接过何进的手令,萧逸微微一笑,笑得犹如春风拂柳,露出两个俊美邪逸的酒窝,根本就没有打开观看,而是随手就把手令扔到了一旁的火盆中,看着大将军何进的手令在烈火中化为了灰烬,曹操的脸色一下子也变得仿佛死灰一般…… “难道今夜要万劫不复了吗?……” 但戏剧性的一幕突然发生了,只见萧逸以左手抱右拳,向前躬身,满脸郑重的第一次对曹操行了下属对上司的礼节,而后朗声说道:“萧逸紧尊曹将军号令!” ** ... 正文 第三十六章两难之间 <><>“萧郎如此高义,曹某日后必有厚报!”曹操被彻底的感动了,大将军的手令被付之一炬,却恭敬的愿意听从自己的号令,也就是说在萧逸的心中曹操的地位远远高于大将军何进,这是多么大的信任。 虽然不知道为何萧逸会如此的看重自己,但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奸雄第一次被感动出了泪花----只为了男人间的那种认可和信任! 与此同时萧逸也是浑身的颤抖,别误会,他不是感动的,而是激动的,“能被日后的北方之雄,大汉丞相,魏王许以厚报,顿时间,萧逸仿佛看到无数的绝色美女一手托着金元宝,一手托着官印向自己缓缓走来。 “安危他日终须仗,甘苦来时要共尝!”萧逸的一句感慨之言,相当于在这份契约上加了一道金印,然后缓缓伸出了自己的手-----击掌为誓!人神共鉴! “好!甘苦共尝!”两只大手紧紧的击拍在一起,曹操的手干燥而浑厚,萧逸的手却冰冷而有力! “宫中突起变故,‘十常侍’密谋叛乱,时间紧迫,还请萧郎火速集结人马,与我一起入宫平叛!”没有任何隐瞒,曹操和盘托出了现在的情况,并催促萧逸立刻展开行动,现在就是争分夺秒,手快者胜!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一旦让‘十常侍’惊醒过来,大事去矣! 呵呵!面对曹操的催促,萧逸丝毫没有露出紧张、慌乱的神情,仿佛他早已预料到这一切似的,而是抬手示意曹操与他一起出账观看。 带着满腹的狐疑,掀开帐帘,眼前的一幕立刻让曹操震惊的呆若木鸡,只见中军大帐外的空地上,黑压压一片全是顶盔贯甲、列队整齐的玄甲军战士,明晃晃的刀枪在月色的照耀下,闪烁着阵阵寒光。所有人口中都含着小木棍,连战马的蹄子都用麻布仔细包裹好了,所以才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 原来刚才萧逸让大帐中的将佐们退下时,打得那个奇异的手势,就是‘玄甲铁骑’全军紧急集合的暗语,号令一出,众多将士按照平时训练的样子,不动金鼓,不响号角,就这样无声无息的将三千人马集结列队完毕。 “萧郎大才,不逊于淮阴侯!”以曹操的智慧,很快就相通了其中的关节,并用‘战仙’韩信与之相比,这可是军人中顶破天的赞誉了,要知道:“韩信带兵,那可是多多益善啊!” “呵呵!曹将军谬赞了!小子万不敢当!”曹操今年35岁,而萧逸只有17岁,一半的年龄差距下,自谦的称一声‘小子’也不算为过。 一声呼哨响起,千里墨烟驹‘白菜’立刻跑了过来,这段时间在军营里可把它憋坏了,天赋的神速根本无处施展,如今终于轮到它有用武之地了。 **溺的拍拍‘白菜’的大脑袋,翻身上马,萧逸向着三千玄甲将士简单的喊了一句:“出发!” 随即整支队伍就开拔了,‘萧’字大旗在夜风中招展在队伍的最前面,没人询问为什么深夜紧急集合,也没人问去哪?去干什么? 只要统领大人有命令,这就够了,跟着‘萧’字大旗走就是,无论去哪,哪怕是地狱,也义无反顾! 三千精锐人马,在曹操和萧逸的带领下,浩浩荡荡的向营门外开去,就像一条潜伏在黑暗处的巨蟒,终于露出了自己的獠牙…… 人马刚刚行至营门处,变故突生,只见一匹快马冲破层层的夜幕,突然出现在军营大门前,马背上还有一名气喘吁吁的士兵,穿着雁门边军的服饰,直接冲到了萧逸的面前。 小黄是太守张杨手下一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亲兵,因为他的武艺不是很强,所以平时也没什么名气,属于那种扔到军营里就找不出来的小角色。 因为胆小怕死,为了逃跑时能快些,小黄练就的一身精湛骑术,于是他就一直默默无闻的干着传令兵的工作,今夜,本来早已经钻进被窝的小黄,梦到了偷看家乡时隔壁的**洗澡,可惜,正当美梦发展到**时,他被人一巴掌拍醒了,于是**没了,美梦也没了,迎接他的是一项奇怪的任务----送信! 原来夜幕时分,一位姓袁的将军突然来拜访太守张扬,二人在密室中一番谋划后,一封还带着墨香味道的,加着封印火漆的书信出炉了,于是小黄就不得不离开温暖的被窝,在漫天的夜色中,骑着快马,冒着夜行的危险,来到城外玄甲铁骑的军营驻地。 “报萧统领,太守大人书信!”小黄跳下马背,单腿下跪行礼后,恭恭敬敬的从怀里掏出一封书信,双手递了上去。对于这位能一箭双雕的少年统领,他可是从心眼里十二万分的佩服,甚至是惧怕! “太守张扬大人的书信!”看着手里的火漆信封,萧逸产生了一丝狐疑,张扬这些日子以来一直在洛阳城里过着醇酒美人、高朋满座的舒服日子,从来没关心过军营里的任何事情,今夜怎么会突然送来一封密信? “巧合?还是别有内情?” “太守大人那里今天有什么事情发生吗?”萧逸没有立刻打开书信,而是先询问起来。 “大守大人一切正常,只是夜幕时分突然会见了一位姓袁的人!”显然小黄对这位打扰了自己美梦的人一丝好感也没有,言语之间很是不客气。 “姓袁?难道是……袁绍!”略微有些吃惊的与曹操对视了一眼,二人心中同时想到了一个人的名字。 “袁绍不愧是袁绍,够聪明,好手段,显然他也想到了城外这只不属于洛阳驻军体系的精兵,不过与曹操亲入军营不同,袁绍选择了走高端路线,直接去拜访太守张杨,想把这只精兵抓在自己的手里。在袁绍看来,这只兵马既然是张扬从雁门关带来的,自然应该对他唯命是从才对,这个想法在逻辑上是正确的,可惜,他遇到的是萧逸! 不用说,在幕后肯定有着各种的利益交换,才说动张扬参与到这场宫廷政变中来。不过比起身边这位‘乱世之奸雄’来,四世三公出身的袁绍在反应上无疑还是慢了半圈。 “这下可有些麻烦了,大将军何进的手令可以熟视无睹,但太守张扬的书信却不能等闲视之,毕竟,那是萧逸的顶头上司,县官不如现管!而且心信中的内容不用看也能猜出**来,无非就是一切听从袁将军号令而已!”心情一烦乱,连老天爷都跟着添乱,刚才还亮如白昼的月光,被一片乌云彻底的遮盖了,大地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瞬时之间,曹操也想明白了其中的缘由,郁闷的一鞭子抽在自己的大腿上,此时只有身体上的痛苦才能减轻他内心深处的懊恼,自己辛辛苦苦浇了半天的水,眼开开花结果了,最后却被袁绍摘走了果子,“就因为他袁绍出身好,是四世三公吗?还是因为他长得一表人才,相貌雄伟?……论智谋、论军略,那点比不上他,……我曹孟德不服!” 看了看身边一脸懊恼之色的曹操,又看了看站在马前的传令兵小黄,最后又看了看手中的书信,萧逸也选入了两难的抉择中。 “怎么办?听令还是不听令,选曹操还是选袁绍?利弊得失?何去何从?……”无数的信息在萧逸的脑海中闪电般划过,这种抉择可真不是好下的,一步走错,万劫不复! 巨大的压力让他感觉到喘不上气来,压迫到顶点时,萧逸突然仰天发出一声如同狼嚎般的呼啸,正好抬头时看到了如水般的月光突破了乌云,再次照耀在他的身上,给人以无限的灵感。群狼啸月,亦如月亮是狼族的守护神一样,今夜它将守护萧逸! “对!乌云遮月,岂能长久,日后魏武帝的雄风是谁也遮挡不住的,既然已经下定了赌注,那就不要犹豫,豁出去了!” 主意已定,从无暇的月光中得到灵感的萧迅速转动脑筋,苦苦思索,想起了办法,既要力挺曹操,又暂时不能得罪张扬,难!难!……有了! “你一路送信辛苦,先去营中休息吧!”微微一笑,两个大酒窝浮现在萧逸的脸上,看上去还是那么的可爱,这个微笑是给传令兵小黄的。 然后萧逸看似非常随意的侧转身形,对着身边的马六说道:“带他下去休息,好生款待,不得有误!”语气还是那么温善,只是似乎不经意间,在微笑的同时,萧逸用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看到这个动作,一身重甲,杀气腾腾的马六立刻吓得打了一个冷战,仿佛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那个动作,那个微笑,曾无数次出现在他的噩梦中,如血的噩梦! “诺!请跟我来”,很快,马六眼中颤栗的光芒变成了一种寒光,杀人的寒光,一闪而过,然后热情的招待着传令兵小黄向营中走去,从此以后,世人再也没有看到小黄的身影,事后也从来没人问起过他,就像他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出现过一样。 这就是小人物的悲哀,从始至终,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他的名字,日后的历史书中,有人提到了大勇弥天的萧逸,有人提到了足智多谋的曹操,还有人提到了时机慢了半步的袁绍,以及斗争失败的‘十常侍’等人,可还是没人提及到小黄。 “抗令不尊是一回事,没接到书信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半夜三更,时局混乱,在这样剧变的夜晚,走丢一两个传令兵岂不是很正常的吗?……” 至于无辜?呵呵!还是那句话,这世上根本就没有谁是真正无辜的! “萧逸紧尊曹将军号令!”军礼行过,萧逸再一次重申了自己的立场---力挺曹操! ** ... 正文 第三十七章剑不出鞘 <><>洛阳城内,大将军府中,何进犹如一只热锅上的蚂蚁般焦急的等待着,已经过去大半夜了,去城外调兵的曹操和去联络士族门阀的袁绍二人都没有丝毫的音讯传回,以他那蠢笨至极的头脑也知道,一旦天亮,‘十常侍’必然抢先一步在宫中拥立新君,到时候就是他何府满门引颈就戮之日。 “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莫非是报应吗?”此情此景,不禁让他想起以前当屠夫的时候,那些被绑在案板上待宰的肥猪,磨刀之声已然霍霍响起,纵然再拼命的垂死挣扎也无惧于是了……,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等待死亡时的痛苦啊! “报大将军,有一支兵马来到府门前!”正在何进体悟着猪被杀前的痛苦,并认为这是一种因果循环,轮回报应时,一名麾下的门卫快步如飞的进来禀报。 “什么?……完了,完了,肯定是‘十常侍’见自己迟迟不奉召入宫,派来兵马诛杀自己的,”惊吓过度的何进猛然从帅位上站起,可刚起身到一半,双腿一软,又瘫坐在了位子上,脸色变得灰败无比。 一旁的二爷何苗更是一屁股坐在地上,惊吓的痛哭起来,一边哭,一边从身上不停地往下拽东西,玉佩、金锁、珠链、宝石……全是平时收受来的价值连城的宝物,“我早该知道,猪养肥了肯定是要被杀的,我不要了,全都不要了,我要回老家,再也不当官了,留我条性命吧,呜呜!……” 与性命相比,钱财终究是身外之物! 看到何府的两个当家男人如此,顿时间大堂里的其他幕僚、门客们也混乱起来,有人拔出刀剑要和敌人拼个你死我活,有的则跪倒在地祈求神佛保佑,但更多的却是开始四处张望,计划着一会从哪开溜,一些心眼比较灵活的甚至还把目光瞄向了府中的藏宝之地,打着浑水摸鱼的心思…… 看着乱成一锅粥的大堂,那个禀报的门卫这才感觉到似乎是自己的话没说明白,产生了歧义,连忙补救道:“大将军勿惊,府外领兵带队的乃是曹孟德将军,他从城外调来兵马护卫府邸了。” “啊!呼!……”就像破败的风箱一样,何进的一口气终于喘了上来,跳到嗓子眼的心脏也落回了原来的位置,高兴的一蹦三尺,来不及惩罚这名报事不明的门卫,带着手下的门客们连忙向外面跑去,一边跑,一边大呼:“老天爷呀!慈悲啊!孟德,不负我之所托……救星啊!” 看着连蹦带跳出去的大哥,这时二爷何苗也终于反映了过来,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像只恶狗一样猛的扑到地上,把刚才扔出去的金玉珠宝一件件全抢了回来,既然小命无忧了,那钱财又成了不可或缺的东西,这就是人类的劣根性,不过一旁有眼尖的侍从发现,在刚才何苗瘫坐的地方,出现了一滩黄色的液体,而且还冒着丝丝的热气……,刚才他真的被吓尿了! 大将军府外,数千‘玄甲铁骑’精兵整齐列队,虽然为了保证行军的隐蔽性而没有大张旗鼓,可那种无声的杀气却更令人感到恐惧,看着这座奢侈豪华的府邸,萧逸冷冷的一笑,伸手拽下了头盔上的‘蚩尤鬼面’,镔铁制成的恐怖面具立刻把那张微黑的俊俏小脸给遮住了,今夜他就是一把杀人的剑,而剑是不应该轻易被人看到的。 低调才是王道!低调做人才能活得长久! 与此同时,一辆辆朝中重臣的车马也开始出现在大将军府的门外,看来袁绍那边也得手了,不过细心的曹操还是发现,前来的公卿们数量不对,至少比他预料的少了一半左右。 看来士族公卿们还是有意保存了部分实力,毕竟现在局势还没有彻底明朗起来,何进与‘十常侍’之间的争斗还很难说谁胜谁负,现在就把所有的本钱全压上,确实不是明智之举。 至于士族公卿们的举动则让人有些齿冷,这些人中许多额头都系着白绫,腰间则系着麻生,一副孝服打扮,看来宫中皇帝驾崩的消息他们已经知道了,甚至可能比大将军府知道的更早。不过这些平日里总是把‘君父’一词挂在嘴边的士族,此时脸上却看不到丝毫悲痛的神色,反而透露出或兴奋、或得意的样子,都迫不及待的想在这顿丰盛的政治大餐上,割下最肥美的那一份,独吞! 这就是东汉的士族们,在他们的眼中,只有家,没有国,只有私利,没有天下,只要自己的权益不受到损害,哪怕他洪水滔天呢! 别说现在只是皇帝驾崩,新君继位,换个皇帝而已,就是换个王朝,换一姓天下,只要能得到大笔的利益,估计这些士族门阀也会举双手双脚赞成的! “凭什么这些人生而富贵,无论多么草包、饭桶,世代都会有官做,就因为他们投对了胎吗?……而自己呢?满腹韬略,却一直不得施展,反而总被排挤在外围,就是因为自己出身不好吗?”生平第一次,曹操对这些只看出身、门第的士族门阀,产生了深深的厌恶之情,打破这一切,重新建立一个公平合理、唯才是举的寒族政权的想法开始在他的脑海中生根发芽了…… 想到这里,曹操突然觉得士族门阀们也不是多么的可怕,四世三公的袁绍家族也不是不可战胜的,全都是一群见小利而忘命,做大事而惜身的鼠目寸光之辈而已! 万事俱备,不欠东风! 大队人马簇拥着公卿重臣们向皇宫方向走去,在行进的过程中不时地有一些官员加入进来,显然都是闻风而至,就像一只只跟在狮子后面的野狗,等着分享一些残剩的腐肉。 来到了朱雀门前,整支队伍已经形成了一条巨大的人龙,大将军何进坐在他的七宝元戎车上,早已没了刚才惊慌失措的样子,在一群阿谀奉承之徒的包围下,显得身价百倍。 至于曹操、萧逸二人,依旧走在队伍的最前列,不过萧逸特意把马头落后了半个身子,这是对曹操的一种尊重,表示自己不敢跟他平起平坐,为此还把‘白菜’弄的非常不高兴,它可没有落在别的马后面的习惯,害的萧逸不得不伸出手来一阵的安抚,这才把这位大爷哄住。别看这只是一件小事,但人性往往就在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中体现的凌厉尽致。 起码曹操现在对萧逸就非常的满意,看过来的眼神中除了浓浓的欣赏,还带上了几分慈爱之色,仿佛在看待一位出色的后生晚辈一样! 夜色中的皇宫没有了白日里那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气息,反而更像是一座巨大的监狱,困住了无数的野心家、权谋者,可几千年来依旧有无数的人飞蛾投火般的冲进去,前仆后继,络绎不绝,只为了那至高无上的权利。 来到宫门前,先头部队与守卫宫门的一队西园禁军对峙起来,一方要进宫,另一方则谨守自己守卫的职责,双方立刻由口舌之挣变成了拔刀相向,在边关杀过人、见过血的玄甲军岂会把这些洛阳的绣花枕头放在眼里,眼看一场火拼就在眼前,曹操突然开口说道:“萧郎武艺绝伦,腰间所佩戴的宝剑更是神兵利刃,不知可否告知,这宝剑在什么时候的威力最大呢?” 曹操的话,队伍中其他将士也听到了,大家都是在马背上靠刀剑混饭吃的,对于兵器比对自己的老婆都要熟悉,毕竟老婆不是天天抱在怀里,而兵刃可是片刻不离身的,一个个顿时思考起来,“宝剑什么时候威力最大呢?……向前奋力刺出时?在马背上居高临下劈砍时?还是高速驰骋横扫时?……” “还请曹将军赐教?”说得是剑,又肯定不是说剑,虽然萧逸隐约的也猜出了几分,但仍旧谦虚的躬身请教,能得到这位乱世奸雄的亲自教诲,可是非常难得的。 “呵呵!剑者,杀人之利器,但未出鞘之剑才是世上最可怕的,因为你永远也不知道它何时会出鞘!”曹操一语中的,武器的威慑力永远高于杀伤力,这才是使用武力的最高境界! 就像军队的的作用是保家卫国,而战争的最高境界则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同样的,宝剑的最大威力不在于杀戮,一把出鞘的宝剑一次只能杀一个人,但一把未出鞘的剑却可以慑服住成千上万的人,这就是震慑! 曹操的话可谓用心良苦啊!这是在用论剑来劝诫萧逸不要轻易的乱开杀戒,毕竟他想要的是一场不流血的政变,而不是一场兵变,乱兵一旦沾了血就不受控制了,拔剑容易,收剑难啊! “萧逸受教了!”听人劝,吃饱饭,既然这位大人不想见到血,那就用不流血的办法好了。摸了摸自己的怀里,萧逸计上心头。 “奉诏入宫,御赐金牌在此,见金牌如见陛下,尔等还不让开!”一面做工精细,两侧雕有云龙纹饰的金牌出现在萧逸的手中,长五寸,宽三寸,厚五分;上面刻有八个龙飞凤舞的篆文:“虽无銮驾,如朕亲临!” 汉灵帝钦赐的金牌,没想到今天终于派上用场了。 “万岁!万岁!万万岁!”守门的禁军连忙下跪行礼,山呼万岁,谁的命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明知道挡不住这支虎狼之师,只是尽一下禁卫的职责而已,现在有了一个台阶下,再不知道进退那就是自己找死了。 于是,一滴血没流,大队人马直入禁宫,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理由,可是从战马踏入皇宫大门的那一刻开始,东汉的皇权就已经不可避免的衰落了…… 乱世终于开启了! ** ... 正文 第三十八章公主神威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洛阳城外**之中风云变幻,无数的人杰豪强粉墨登场,加入到这场权利的争夺游戏中,而皇宫之内却陷入了**********! ‘十常侍’设下了守株待兔的计策,意图骗大将军何进入宫,而后立刻诛杀,剪除后患;结果是左等不来,右等还是不来,太监们等的花都谢了,还是没有看到‘屠夫大将军’那副肥胖的身影。 性情奸诈的张让、赵忠等人立刻明白了,消息必然已经走漏,虽然很是恼怒,但却并不慌张,毕竟他们控制着的内廷早已收缴了洛阳各处驻军的虎符,皇帝的符节也已全部收回,何进那里空顶着个大将军的头衔,却根本调不动一兵一卒,没有军队的支持,任凭他有天大的本事也翻不出浪花来。 所以‘十常侍’有恃无恐,皇帝的遗体还在他们的手中,后宫也已经被他们掌控,只要明日一早敲响钟鼓,宣众臣入宫,再假借皇帝的遗诏,抢先一步拥立皇子刘协为帝,然后用新君的圣旨正大光明的斩杀何进一党,彻底的根除外戚势力,从此便可由他们宦官一家独大了。 天下至大,唯有君权!只要牢牢抓住手中的小皇帝,那天下大事还不是他们这些宦官说了算,到那时候,要官有官,要钱有钱,就是那些整天眼高于顶的士族门阀们,也得乖乖的过来依附于他们,否则,下一刀就轮到这些士族老爷头上了。 结果,计划是丰满的,现实却是残酷的,宫外的局势还没掌控住,宫内却先乱了起来,出事的不是内廷,那里有骞硕坐镇,暂时无忧,出事的也不是后宫的何皇后与董太后处,这两个大汉王朝最为尊贵的女人,丝毫没有她们汉家的前辈,一代毒后--吕雉的本领,反而在政治上极其低能,被大宦官张让的一阵花言巧语给忽悠的迷迷糊糊,都在做着各自的美梦;甚至连汉灵帝已经驾崩的消息,她们都还蒙在鼓里。 出事的是皇帝寝宫那里,一位预料之外的人正在强行闯宫,而负责看护皇帝遗体、以及传国玉玺的正是‘十常侍’之中的大宦官-赵忠。 德阳殿,寝宫门口,赵忠,这位‘十常侍’中的第二号人物,权倾朝野的大宦官,此时正在卑躬屈膝,不停的哀求着。 这位大宦官的腰板,即使在朝中重臣的面前,一向也是挺拔、高傲;可如今却以九十度以上的程度低低的垂下,而且看样子还在继续的下垂,下巴都几乎要碰到脚面了,但一张干瘪的老脸上却不得不堆出低微的笑容,态度恭敬无比,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在他的面前昂首站立着的正是汉灵帝的掌上明珠、大汉朝的海燕公主殿下! 一个比他更加高贵的人! 今天的海燕公主并没有穿着平时的宫廷盛装,反而是一套紧身的武士装扮,白鹿皮硝制的银丝软甲将少女已经开始发育的身材体现的更加玲珑诱人,再配上那一头飘逸的长发,精致的脸蛋,以及那双带有天蓝色眸子的眼睛,可以想象,日后这位公主殿下肯定会变成倾城倾国、红颜祸水之类的角色。 “公主殿下请放心,陛下龙体并无大碍,如今正在安睡,若是打扰了陛下休息,老奴可是吃罪不起!”汉灵帝驾崩的消息还在封锁中,所以赵忠万万不敢放前来探视的海燕公主进去,否则后宫立刻就会乱成一团,这对他们稳定现在的局势十分不利,而且他们也会失去一张政治上的王牌。 “父皇龙体违和,身为子女者,更应该前去探望,如此方符合孝道,我大汉一向以孝治天下,难道赵公公想让本宫落个不孝的罪名吗?”海燕公主可不是好糊弄的,虽然这位少女今年只有区区14岁,但心志却极其成熟,兼且聪慧过人。 今天本来在自己的书房中阅读古籍的海燕公主,在得知汉灵帝的寝宫突然被禁军层层包围时,立刻生出了一丝警觉,再联想到汉灵帝最近一直身体违和,一个不好的念头出现在她的脑海中,为了彻底弄清真相,她立刻以探望为名,带着自己的绿衣小侍女--玲玲,提了一盏八瓣莲花宫灯,前来查看虚实。 结果,在寝宫门口,却遇到了大宦官赵忠的全力阻拦,这无形之中更加重了她心中的那份疑虑! “公主殿下,老奴可是奉了陛下的旨意,不准任何人打扰;劝您还是回去吧,这里老奴自会悉心伺候,否则万一伤了您的玉体,就是把这些禁军的杀才们全都剐了,也吃罪不起啊!”这番话说的可谓是绵里藏针,名为劝阻,实则武力威胁,只见赵忠一面继续摆出那副悲情、可怜的面孔,另一边猛的一挥手,手下的禁军们立刻一拥而上,形成层层的人墙,把寝宫大门死死的堵了起来,别说是人,就是一只苍蝇也休想飞得进去。 遇强则强,如果是一般的后宫女流估计早就被这种阵势吓住了,但今天来的可不是一般人,尤其是自从经历过北邙山遇险那件事情后,海燕公主原本就坚韧的性格,如今又多了一丝杀伐之气。 “大胆,我乃大汉公主,当今陛下的亲女,尔等一帮奴才安敢如此无礼,还不与我让开!”随着一声清斥,海燕公主腰间的金炳小弯刀飞速出鞘,牢牢握在了手中。 现在,她已经断定,自己的父皇一定是出事了! 弯刀在手,海燕公主立刻显示出了与平时截然不同的气质,尤其是那双天蓝色的眼睛,此时竟幻化出一种妖异之色,仿佛结成了一块寒冰,内涵无边杀气;如果说平时的她像一朵高贵、圣洁的天山雪莲,那么现在的她就是一朵秋月金菊,虽然同样是花中娇贵,美丽诱人,但敢与西风斗一场的菊花,无疑表现的要更加刚毅、顽强。 与此同时,那个可爱的绿衣侍女玲玲也紧紧的抓住了自己主子的衣襟,虽然手中除了一盏小宫灯外别无他物,可还是用她那双大眼睛怒视着眼前的禁军士兵,可惜,她这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丝毫没有任何的杀伤力,反而在不经意间,妩媚之色泄露无遗,让一众士兵看的神魂荡漾,心软、腿软、浑身发软,看来跟她的主子一样,日后也是个红颜祸水…… 一方是两名娇弱的妙龄少女,另一边的数百名全副武装的士兵,一把弯刀,对抗着如林的长矛,在如此力量悬殊的对峙中,奇迹的一幕出现了。 随着海燕公主的步步前进,那些全副武装禁军将士却恐惧的步步倒退,无论宦官赵忠如何声嘶力竭的下着阻拦的命令,却没一个人敢上前挡住公主的步伐,就像热刀子分切牛油一样,只见海燕公主所到之处,如分波裂浪,人人惊惧,阵阵倒退。 开玩笑,谁敢在阳德殿门口这个地方动这位姑奶奶一根头发,那可是诛灭九族的罪过,后退顶多是被上司砍了自己的脑袋,前进一步那就是把全家的性命都断送了,孰轻孰重,大家心里自然明白。 从秦始皇混一天下开始,皇权就是至高无上的,这种信念早已渗透到了国人的骨子里……,也许有人觊觎皇权,也许有人操纵皇权,可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敢蔑视皇权! 在这里,公主就代表着皇权! 最后,所有的禁军士兵全都乖乖的退到了大门两旁,生怕一不小心碰断了公主的一根毫毛,只剩下宦官赵忠还在寝宫门口独自声嘶力竭的阻挡,但在那高贵不可侵犯的气质面前,也是惊恐的步步后退。 “让开,拦路者死!”随着一声愤怒的娇斥,海燕公主手中的金柄弯刀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随着刀光闪过,宦官赵忠头顶的发髻被干净利索的斩为两段,飘落的发丝随着清风散落了一地,把这位权倾朝野的大宦官吓得魂飞天外。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在汉朝人的眼中,头发可以仅次于头颅的。 “她真的敢杀我!”看着眼前少女那充满肃杀之意的眼神,赵忠立刻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以前还是看轻了这位公主殿下,原以为她只是聪慧过人,没想到还有杀伐果断,铁血无情的一面,真是像极了她的母亲,那位西域异族的强悍女子……,不过,幸好她是位公主,而不是一位皇子,否则……” 生死关头,宦官赵忠心中反而升起了这样的想法,并想起了一些尘封多年的往事…… 东风压倒了西风,正在二人意志与胆略的比拼要分出胜负的时候,突然,前面的朱雀门大开,随着一阵整齐、密集的脚步声,大批武装到牙齿的玄甲武士高举着火把,在一名头戴蚩尤鬼面盔的将领指挥下,一拥而入,就像一片黑色的海水般,迅速淹没了皇宫里的一切…… 火把最密集处,在一众将领的簇拥下,那位迟迟不到的大将军何进,领着侍郎荀攸、侍中郑泰……等三十余员朝中重臣鱼贯而入,校尉袁绍、曹操、袁术等人也披甲、执剑护卫,直奔阳德殿而来,沿途的禁军士兵根本无力阻拦。 看到此情此景,赵忠彻底的呆在那里,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了一个念头,“完了!完了!彻底的全完了!……” 于此同时,海燕公主趁机侧身闯入了皇帝的寝宫,随即,一声悲伤无比的哭声划破了皇宫的夜空…… ** ... 正文 第三十九章谁主天下 <><>眼看着数千玄甲军高举着火把,向铁流一样势不可挡的冲入了皇城,被海燕公主一刀斩断发髻的太监赵忠在一阵惊慌失措之后,再也顾不得守护寝宫的任务,立刻拔足向后宫深处跑去,‘十常侍’之首的大宦官张让正在那里坐镇,如今那位一向阴狠毒辣的太监‘老祖宗’,成了他心中最后的依靠。 “不好了,大事不好了,何进带兵闯宫啦!”披头散发的赵忠一边狂奔,一边惊恐的大喊,结果却在一处景山上的凉亭里看到了在哪里平心静气喝茶的张让。 这座景山是后宫的最高点,在这里可以俯瞰整个皇宫,自然能看到一条杀气腾腾的‘火龙’冲入宫来,并迅速占领了内廷各处要地,至于那些由洛阳富家子弟组成的西园禁军根本就无力抵抗,全都乖乖的交出了兵刃,跪在地上,听候发落。 “慌什么,天还塌不下来!先坐下,喝杯茶!”看着眼前这位惊慌失措的老搭档,张让的语气中包含着一丝的蔑视但还是亲手给倒了一杯热茶。 二人相知已久,其实论起才智和能力,赵忠丝毫不逊他半分,在某些方面甚至还要更胜一筹,可最后却是他张让成为了‘十常侍’之首,而原因吗有两点,其一,就是每遇到大事他更加的有静气,这种超强的心理素质是宫内任何宦官所不能比拟的;至于第二点吗?就是他够狠,任何人都可以舍出去,有时舍卒,有时舍车,关键时刻,甚至于能舍老帅! 前面发生的事张让早已经知道了,对于自己的大计不成,除了一些失落外,在他的心里更多的却是懊恼;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大意,没有先下手为强,结果让何进这条死咸鱼翻了身! 虽然计策失败,但张让却并不惊惧,因为他知道。事情发展到现在,双方依旧是在进行政治上的博弈,既然是政治上的事情,就会有个底限,果然,那条突入皇宫的火龙在抵达阳德殿附近时,立刻刹住了脚步,再也没有继续深入的意思。 汉朝的皇城是按照周天之数设计,准确来说就是前殿后宫,前面的阳德殿是皇帝办公的场所,平时在哪里处理国家大事,而后面则是后妃们居住的区域,除了皇帝外,任何其他男子不得擅入。 所以何进带着一帮重臣闯入了前殿,却不敢进入后宫,进前殿是为了国家大事,入后宫则坏了君臣之礼,是为乱成贼子,这就是政治上的底线,同样也留给了‘十常侍’一块活命的区域,果然,随着玄甲军入宫,内廷中的宦官们一窝蜂似的向后面跑来,在这里他们性命暂且无忧。 “何进那个卑贱的屠夫,斗大的字都识不了一箩筐,就凭他绝没有调兵闯宫这个本事,不用说,肯定是他身边有能人为其出谋划策,四处奔走,杂家这次真是小觑了这些新出头的豪杰,听说有两个分别叫曹操和袁绍的,更是其中一等一的人物,”略加思考后,张让立刻做出了精准的判断,而后又略带一丝疑惑的问道:“可曾看清了入宫的是那只兵马?” 没有虎符而调动了兵马这件事,无论如何他也想不明白,洛阳的驻军还没有这个魄力! “天色太黑,看不真切,不过看甲胄服饰,绝不是洛阳附近的驻军,看他们那个行动迅速、号令严明的样子,反而好像是精锐的边军人马,”到底是在朝堂上混了多年的权阉,赵忠还是有一些眼力的。 “哦!……边军?”,将最近的关于边镇的事务思索一遍后,雁门太守张杨入朝面圣的事情立刻涌上心头,记的他还带了三千雁门边军精锐准备参加洛阳大阅,虽然最后因为灵帝龙体欠安而取消了阅兵仪式,但那只精锐边军却一直驻扎在了洛阳城北的御苑里,没想到关键时刻却成了一把要命的‘杀人剑’。相通了前后关联之后,张让恼怒的一把将手中的茶杯摔了个粉碎:“上党太守张扬,一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官,安敢坏我大事!” 也难怪张让如此狂傲,平日里他执掌内廷大权,参与朝廷决策,跟他打交道的,皆是司徒、司空之类位列三公的顶级权贵,而大汉疆域共计分为14州,像太守之类的官员不下上百个,以前凭他一句话就可以随意的贬诋,甚至是杀戮,没想到今日却坏了他的大事。 “张公,如今大势如此,我等该何去何从啊!”一杯热茶下肚,稍稍稳定心神后,赵忠开始迫不及待的询问起来。 “呵呵!莫慌,今日杂家棋输半招,让对方抢了个先手,可不到最后关头,这谁胜谁败还说不定呢!”向阳德殿方向望了望,张让的眼中再次燃起了熊熊的斗志,“你马上去联络其他人,叫他们稳住局势,不要慌张,另外立刻把景阳钟敲响,把皇帝驾崩的消息昭告所有人,把洛阳这潭水给我彻底搅浑!” “诺!……”常年的相处,赵忠立刻领会了其中的深意,转身传达命令去了。 张让的这一手真可谓高明至极,既让在阴谋上输了半招,那就干脆就把事情全部公开,来他一个正大光明,把阴谋变成了阳谋,如此就抵消了之前的双方的差距。 再者,只要皇帝驾崩的消息一传出,所有的王公大臣必然全部入宫,表面看起来是何进那边的势力大增,可真实情况呢,呵呵!一人一心,百人百心,士族和外戚之间也不是铁板一块,到时候不用自己挑拨,他们之间就能为了争夺权益打起来,到那个时候,他们宦官的机会就又来了。 目送赵忠离开后,张让先是闭目沉思了一会,然后阴冷的一笑,一把扯碎自己的袍服,将头发也全部抓乱,然后换上一副天崩地陷的表情,哭丧着一张老脸,向后宫方向跑去,一边跑一边泣不成声地呼喊着:“不好了,陛下驾崩了!……” “咚!咚!咚!……”景阳钟响!皇帝驾崩,天下素缟! 尚且处在黎明时分的汉宫一下子全变成了白色的世界,白色的孝服人手一件,所有的红色事物也都被白布蒙上,一杆硕大的白色招魂幡更是迎风飘舞…… 听到皇帝驾崩的消息,董太后立刻带着皇子刘协来了,前后脚的功夫,何皇后带着皇子刘辩也来了,随即,满朝的公卿大臣,汉室宗亲,全部聚集在阳德殿的寝宫门外。 面对皇帝驾崩消息,大家的心情都是沉痛的,而痛苦最好的表达方式就是哭泣,可同样是哭,却分成了许多种,有的悲伤,有的惊恐,有的茫然无助,甚至还有窃喜……,人性之复杂,人心之难测,在这一刻表现的凌厉尽致。 哭的悲伤的是海燕公主,以及皇子刘辩、刘协姐弟三人,她们几个,年长的是14岁,最年幼的则只有7岁,骤然之间失去了慈爱的父亲,个个都哭的犹如杜鹃啼血一般。 哭的惊恐的是灵帝后宫那些嫔妃美人们,按照大汉的制度,‘帝王崩,必有人殉!’想到自己即将到地下去继续陪同灵帝,虽然这个任务名义上很光荣,可这些娇滴滴的美人们依旧哭的梨花带雨,大好的青春年纪,谁想去坟墓里变成一具殉葬的干尸啊! 哭的无助的,当然是董太后以及何皇后了,一个死了儿子,一个死了丈夫,突然而来的噩耗让这两个毫无主心骨的女人一下子失去了心理上的依靠,她们的眼里此时全是一片的茫然。 至于哭的窃喜的,呵呵!不用说也知道,自然是那些即将的利益获得者。 哭声是从寝宫内开始传起,迅速蔓延到大殿、后宫、乃至是整个洛阳城,最后会扩展到全天下,可谓是哭的惊天动地,鬼神同悲……,然后,哭完,还没等脸上的眼泪擦干净,大家的视线就立刻转移到了哪张宝座龙椅上,因为,现在----那上面没人了。 万里江山,谁主沉浮? ** ... 正文 第四十章公主一跪 <><>阳德殿内,原本富丽堂皇的装饰已经被白色的海洋所淹没,新搭建的灵堂中素幔白帏,香烟缭绕,显得十分庄重肃穆,黄罗、伞盖、旌旗、提灯……,包括侍女玲玲手里那盏小巧的八瓣莲花灯在内,无一例外,全都糊上了白纸。‘天子驾崩,天下素缟!’这句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汉灵帝的遗体被放入了一具金丝楠木的棺椁中,依旧停放在寝室内,农历夏四月的天气已经变得炎热起来,为了防止尸体**,灵柩周围用从皇宫冰窖里取来的大冰块镇着,丝丝的白色寒气不时的从中冒出来,咋一看去,就好像是人的灵魂离体一般。 按照汉室的礼仪,天子丧礼以日易月,民间服丧一般来说是二十七个月,而皇家便是二十七天。也就是说,在未来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汉灵帝的遗体就要享受这种人为的**********的待遇,一直到入土为止! 该哭的都哭完了,该悲伤的也悲伤够了,至于那些该去殉葬的,最好现在就去找一根麻绳把自己吊死,如果手头富裕些的,还可以试试‘鹤顶红’之类的高档升天产品,如此还能落个死的痛快,否则,等待着她们的将是无边的地狱…… 死人已经被送进了棺材,下一步就是活人的事了,拥立新君,刻不容缓,可皇帝的龙椅只有一把,而帝国的候选人却有两个,于是麻烦就来了。 因为汉灵帝在驾崩前并没有留下明确的继位诏书,所以由谁来继承皇位,就成了大家议论的焦点,于是,还没等大家脸上的眼泪擦干,就在阳德殿后面的寝宫内、汉灵帝的灵柩之前,展开了一场皇位争夺战。 参战的人群泾渭分明的形成三大部分,首先是赞成拥立皇次子刘协的一伙;其人员包括董太后,国舅董重,以及一些在灵帝生前对其死忠的大臣。董太后是汉灵帝的生身之母,一名相貌普通的五旬左右老妇人,本来只是一名不入流的小小亭侯夫人的她,在儿子成为皇帝后,母凭子贵,一跃成为了大汉帝国的皇太后,身份尊贵无比,而皇次子刘协在生母遇害后,就一直由老太后抚养看护,被看做心头肉一般,如今在继承权问题上,董太后自然要为自己的爱孙争上一争。 为爱孙争,也就是为了自己争,毕竟皇子年纪还小,日后真正掌握国家大权的,是坐在小皇帝身后的那个人。 其次就是拥立皇长子刘辩的一伙人,有何皇后,其兄何进,还有大将军府的一众幕僚、将校,以及一些为了共同利益,和他们签订了攻守同盟的士族官员们。 至于剩下的则是一些中立派的官员,这些人数量最多,成为了场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庞大力量,他们在政治上属于忠于汉室,却又不偏袒于某一位皇子,只要皇位上坐的还是老刘家的人,他们就会宣誓效忠,而司徒王允就是他们之中的代表人物。 三股力量,两位竞争者,互相敌对,又互相制约,形成了一种奇妙的力量均衡,谁也没有绝对的把握战胜对手, 局面一时间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对了,除了上述的三群人,在场中还有一个奇异的组合,那就是海燕公主与她的绿衣侍女玲玲二人,她们不属于任何一种势力范围,也不会参与其中的政治博弈,成为了游离于万物之外,却偏偏身份极其敏感的人物。 海燕公主,她是先帝之女,未来皇帝的亲姐姐!这个身份无论是谁也无法改变! “皇子刘协乃是陛下的爱子,又天资聪慧,伶俐好学,由他来继承大统,再有众位爱卿的悉心辅佐,日后必成一代圣君!”身份最为高贵的董太后首先挑起了这场争论,并且先声夺人,试图一举把自己的爱孙推上皇帝的宝座。 “太后英明!皇子刘协聪慧过人,确实是最合适继位的人选!”有人发言,自然就会有人捧场,董太后一党的成员,以及一些妄想浑水摸鱼,捞个拥立之功的官员们,立刻大加赞叹,并不停地鼓吹起来。 “皇子辩乃是陛下的嫡长子,按照汉室的家法,乃是继承皇位的不二人选,”为了儿子的皇位,何皇后同样毫不示弱,凤目圆睁,竟然从自己的座位上站了起来,这位皇后的真实年纪不过三旬,正是一个女人的黄金年龄,一身成熟的风韵,再加上穿戴着白色的孝服,‘梨花带雨’的样子让人看起来真是我见犹怜。 “皇长子天性淳朴,仁孝无双,理应继承皇位!”舅舅自然向着外甥,大将军何进立刻带着人在一旁鼓吹起来。 场中又是一片的喧哗,双方人物各为其主,开始卖力的展开了一场口水大战,而那些中立派依旧沉默不语,静待着时局的发展。 “怎么,你们还要跟哀家争一争吗?”董太后猛地一顿自己手中的龙头拐杖,开始用自己皇太后的身份压人。 “儿媳岂敢如此,只是担心母后伤心过度,又年老体衰,考虑起事情来必会有所不周而已!”何皇后出身屠夫世家,从小长于民间,论起骂人的功夫来绝不含糊,这一番言辞表面上恭顺有加,可实际上就差当面说出‘老糊涂,老不死的来了’。 “你!放肆……” “呵呵!不敢!……” ………………………… 在文武百官的面前,这两个大汉王朝地位最高贵的女人开始互相狂喷起口水来,不得不说,女人天生就有吵架的天份,只见一时间寝宫之内,口水横飞,泡沫四溅,看的众人无不目瞪口呆,心中都不禁暗暗想到:“女人吵架,如此可怕!就是战国时期的两大舌辨之士苏秦、张仪复生,也不过如此了吧! 如此争吵下去实在是有失体统,可碍于二者的身份,百官们又无人胆敢上前劝戒,眼看一场皇家的闹剧、丑闻就要上演…… “统统住手!”一声清脆无比,又夹杂着愤怒的吼声在寝宫内突然响起,而发出这声呐喊的不是旁人,正是一直跪在汉灵帝灵柩前默默拭泪的海燕公主,此时的她犹如一只愤怒的小母狼般,用犀利的眼神扫视着寝宫里每一个人,只见眼神过处,无论是皇亲国戚,还是朝廷重臣,无一不是低头回避,无他,只因公主殿下此时的眼神,与刚刚逝去汉灵帝的神韵实在是太像了……,不怒自威! ‘**之内,唯我独尊!’这真不该是一个女人该有的眼神! “父皇尸骨未寒,还请各位莫要再打扰灵魂安息,让陛下安心的上路吧,海燕在此跪谢了!”勇者出招,一往无前,智者出招,则是恩威并施,无疑,海燕公主就是一名智者。 锋利无比的金柄弯刀一把插入了地上的砖缝里,刀锋寒光闪闪,鸣声不断,随即一对粉膝触地,海燕公主长跪不起,用自己的悲鸣祈求这些人不要再打扰汉灵帝的亡灵了。 “臣等死罪!公主请起!”公主的大礼可不是谁都能承受得起的,无论是刚才慷慨激昂争吵的,还是那些一言不发地,场中所有的大臣们都连忙跪倒在地。 这既是一位大汉公主的命令,同时也是一位女儿为了自己亡父的请求,总之,在弯刀与眼泪的威慑下,先是那些中立派的大臣们在司徒王允的带领下恭恭敬敬的退了出去,随后大将军何进,以及国舅董重等人也各自带领手下退了出去,这样的气氛下,纵然是这些利欲熏心之辈也受了了。 最后见众大臣都已退到寝宫外边的大殿中,董太后与何皇后互相对视了一眼,均是感觉到有些羞愧,但随即又咬牙发狠,各自拽起一名皇子,大步向外走去,今日,不分个上下高低,誓不罢休! 自古以来,皇位的最大魔力就是---可以让父子、兄弟、亲人之间拔刀相向! 原本人满为患的寝宫内就只剩下了公主主仆两人,绿衣侍女玲玲连忙搀扶起自家的主子,看着空荡荡的灵堂,两个少女抱头痛哭起来…… 哭了一会,海燕公主突然发疯般跑到汉灵帝的灵柩前,一把抱住皇帝的遗体,悲伤的哭泣道:“父皇!睁眼看一看吧!大汉的天下,就要乱了!……” ** ... 正文 第四十一章萧郎上殿 <><>大殿之中,刚才被海燕公主的眼泪与刀锋所震慑的两群人又一次陷入了对峙的局面,讲道理、论嫡庶,参考史书,评论天命……,总之一切能使上的手段在这里都出现了。 口水喷成了河,骂声掀破了屋顶,两派人物各为其主,把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知道的,这里是大汉王朝的权贵们在议论国家大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那个菜市场上甩卖大促销了呢! 事实证明,达官显贵与庶民百姓,争执起来时的模样也没什么区别!俗人一群! 殿门外,身披‘螭纹寒铁铠’的萧逸按剑居中而立,大牛、马六二人各执兵刃分列在两旁,看着两个人那股严肃、认真的感觉,真站出了些牛头马面的味道来;这也不怪他们,谁能想到,一年前还在卧虎亭那个小地方靠打铁谋生的野孩子,今天会披坚执锐的站在皇城的大殿前,梦境也不过如此吧! 玄甲军的士兵们已经牢牢控制住了皇宫里所有的交通要道,各处的假山、制高点也派有弓箭手监视一切,皇宫的四门由‘雁门四兄弟’分别把守着,没有萧逸的军令,任何人不得出入,可以说现在大汉王朝的心脏就握在他的手中。 大殿里面的争吵声他听的一清二楚,这些可怜的权贵们丝毫不知道大汉王朝这座大厦即将倾斜、坍塌,还在为争抢一个好位置而勾心斗角,鼠目寸光这四个字是对他们最好的评价。 真以为那把椅子是那么好座的,呵呵!只怕坐上去容易,走不下来可就麻烦了! 对此,萧逸甚至产生了一种把这座大殿里所有的人全部干掉的冲动,现在只要自己挥挥手,这些对自己唯命是从的士兵们就能血洗阳德殿,把大汉王朝的上层人物一扫而光……,“真是想想就让人激动啊,要知道里面可是有太后,有皇后,还有两个未来的小皇帝,以及好几个日后参与争夺天下的枭雄人物,至于其他的公卿大臣,更是一石头扔进去就能拍晕好几个……” 摇了摇头,努力把这些荒谬的杂念都排出脑外,如果不想混的举世皆敌,那还是按部就班的跟着历史潮流走吧;珍惜眼前的美景,趁着东方微弱的晨光,萧逸开始用心的欣赏起皇宫的风景来。 可惜,有些人就是步步退让,也迟早会被潮流冲上风口浪尖,比如曹操,比如萧逸,这就是天命! 时间不黑不白,天色不暗不亮,此时看上去,别有一番韵味在其中! 洛阳城建在了洛水河畔的高处,而皇宫则建在了洛阳城的最高处,望之,犹如天上宫阙一般,在这里不但可以俯瞰整个洛阳,甚至有一种俯瞰整个天下的感觉,那滋味真是美妙极了。 前殿吵的热火朝天,后宫里却静的可怕,在后宫深处的一间密室里,犹如惊弓之鸟的‘十常侍’们在这里聚集着,现在这里就成了他们唯一的避风港。虽然是躲在这里,但前殿里发生的一切他们这都一清二楚,数十名小太监轮番往来、传递消息,事关生死,丝毫马虎不得,他们已经输了一局,结果把到手的大好局面输掉了,如果这次再输一局,那输掉的就只能是身家性命了。 前面焦灼的局势同样让他们胆战心惊,如果皇次子刘协能顺利上位,那就万事大吉,有了董太后和小皇帝的护佑,以后他们还是权倾朝野的‘十常侍’,可如果坐上那把龙椅的是皇长子刘辩,恐怕他们十个人就是凶多吉少了。 面对紧张的局面,‘十常侍’的表现各有不同,此时便能看出他们水平能力的高低了,宦官赵忠是冷汗直流,不停地起身向前面张望,大有一旦情况不妙就立刻撒丫子跑路的态势;‘上军校尉’健硕则直挺挺的跪坐在哪里,一言不发,只是不停的用一块干净的丝巾擦拭着手中的宝剑,看来他是做着鱼死网破的心思,至于‘十常侍’之首的张让,却神态平稳,丝毫没有慌乱的样子,仿佛早已安排好了可进可退的妙招一般;至于其他几个人则团团围着张让,把这位宦官中的老祖宗当了救命稻草! “慌什么!一群没出息的!都给我安心坐下!”看着周围这几个神色慌张的同伙,张让生气的出言训斥到。 “老祖宗教训的极是!”被骂了一顿,其他几个宦官不但没有生气,反而脸上露出了一丝喜色,常年的相处让他们知道,只要‘老祖宗’还有心思骂人,这就说明局势没有坏到不可收拾的程度。 在大家期待的眼神中,只见张让提笔在手,刷刷点点的写了一张只有二指宽窄的小纸条,随即微微一笑,递了出去,……很快,一名手托茶杯的小太监疾步如飞的向前殿跑去。 ………………………………………………………………………… 局势混沌不清,甚至有朝着不利方向发展的趋势,董太后一时间急得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可以她的政治智慧又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正在此时,一名神情机灵的小太监突然来到身侧,手中还托着一具鎏金的青铜凤纹茶盘。 “请太后用茶!”毕恭毕敬的把茶杯献上,只是看那轻巧的样子,似乎托盘上茶杯的分量有些发轻。 早就吵的口干舌燥的董太后马上拿起茶杯,正准备一饮而尽时,却一下子愣住了,定睛向茶杯里看了看,仿佛看到了什么奇异的东西,随即眉目转动之间,一丝喜色爬上心头。 “皇子辩、皇子协都是哀家的亲孙儿,俗话说这手心手背都是肉,又岂会有薄厚之分呢?”董太后先是委婉的表示了一下自己的公正性,然后继续说道:“如今,既然众卿家都认为皇子辩更适合继承大统,这事也不是不可以商量,不过拥立新君乃是大事,不能等闲视之,如今陛下尸骨未寒,理应先昭告天下,为先皇发丧,然后再则吉日大聚公卿,一起商议立君之事,诸位爱卿以为意下如何啊?” 说着,董太后的眼泪竟然点点滴滴的流了下来,也不知道是为了自己壮年早逝的儿子而流,还是为了点别的什么……,总之,眼泪最能打动人心! 看到董太后的口风突然有所松动,大有让上一步的样子,众人终于松了一口气,一些心软的官员不由得对老太后生出同情之心,对于先给汉灵帝发丧,再选吉日选择新君的建议都表示了赞同,甚至连何皇后对此也没有什么异议,毕竟现在的局面看起来似乎对他们这一方更有利一些。 “既然大家都没什么异议,那就暂且出宫准备,其余闲杂人等也一并退出宫去,明日为先帝发丧!”眼看众人都被自己的言辞说动,悄悄把头低下的董太后脸上露出一丝计策得逞的奸笑,原来刚才那只茶杯里并没有水,而是一张二指宽的纸条,上面八个蝇头小字:“暂行缓兵,诱敌出宫!” …………………………………… “不可!”就在众人的脚步开始向殿外迈去时,一声如同龙吟虎啸的断喝声突然响起,只见曹操大步流星的走到大将军何进的面前,用只能让周围几个心腹人听到的声音说道:“大将军,事已至此,只能进尺,不能退寸!今日大将军只要迈出宫门一步,再想进来那可就难如登天了!” 一语惊醒梦中人! 周围的袁绍、袁术等人迅速明白过来,随后连反应迟钝的何进兄妹也想通了其中的关节,“好一招以退为进啊!要知道皇宫乃是‘十常侍’经营多年的老巢,可谓是树大根深,如今全凭着玄甲军的武力威慑,才有了现在的优势,只要何进下令退了兵马,前脚他们出了宫门,后脚‘十常侍’就会立刻封锁宫门,连夜拥立皇子刘协登基,造成既成事实,到那个时候,何进一伙就是想哭都找不到墓地,必然会死无葬身之地! 后怕的出了一身冷汗,何皇后连忙用眼神示意自己的哥哥大将军何进,关键时刻还得靠娘家人。不过可惜,这个娘家人也是个没用的,于是询问的眼光又一次落在了曹操的身上。 “当今之事,如之奈何?请孟德为我决之!” “无他,唯有仰仗兵戈之威尔!”曹操回答的很简单,口水仗是永远也不会有结果的,如今唯有快刀斩乱麻了,说完,向大殿门外疾步走去。 此时殿外的萧逸正沉迷于皇宫黎明时分的美景,捉摸着是不是写一曲《这里的黎明静悄悄》……,只见曹操大步流星的走了出来,“为了皇位之事,殿内一直争执不下,如今非兵戈不能成大事,请萧郎随我带兵入殿,拥立新君!” “诺!……”随着萧逸一打手势,站在殿门外的数百名玄家军士兵立刻手执兵刃,蜂拥而入,没想到最后关头还是要用手中的宝剑把新皇帝送上那把龙椅。 ** ... 正文 第四十二章拥立新君 <><>上百名身披铁甲、手执兵刃的士兵,在两名彪悍的犹如‘牛头马面’般的校尉统领下迅速冲入大殿中,二龙出水式分列排开,封锁住了所有的进出要道,将场中的一众人等团团包围起来。 皇宫本应是这世上最为尊贵,最为祥和的所在,至少表面上是如此,何曾见过这种兵戈上殿的大场面,就在众人惊恐万分时,一个冷酷的身影迈步走了进来,步伐铿锵有力,而又充满了一种奇怪的节奏感,让人有一种心脏仿佛要和脚步的节奏一起跳动的感觉。 恐怖的镔铁面具上扭曲的蛇纹装饰神秘而古朴,让人望而生畏,腰间悬挂的宝剑虽未出鞘,却有阵阵的轻鸣声传出,仿佛亟不可待地要饱饮鲜血,尤其是那高贵的血液! 因为面具的遮挡,众人无法看清来人的真面目,但从那彪悍的身形、矫健的步伐中可以断定,此人的年纪应该并不大,一双犹如黑洞般吞噬万物的眼睛中放出阵阵的杀气,让人不寒而栗,这不应是人世间的存在,魔神蚩尤在这一刻似乎复活了! 萧逸一言不发地站在曹操身后,现在他就是一把宝剑,作用就是负责震慑群臣,而作为宝剑是不能说话的;没有任何一个握剑的人希望手中的宝剑拥有自己的独立意识,‘是以人驭剑,而不是以剑驭人’,有了独立意识的宝剑也就不再是宝剑了,而是凶兵! 同样,有了独立自主意识,并对政治产生浓厚兴趣的军队将领也就不再是单纯的军人,而是军阀! 甲兵上殿,刚才还滔滔不绝的舌辩之士全都乖乖的闭上了嘴巴,历史无数次的告诉他们,舌头毕竟没有拳头硬! 此时殿中众人的反应也是各有不同,何皇后一系喜上眉梢,感觉离皇位又近了一步,董太后的支持者们害怕的双腿颤抖,生怕下一刻就会白刃加身,反都是一直持中立态度的司徒王允,当他看到大牛、马六二人时先是略有吃惊,随后看向萧逸的目光中则充满了玩味。 他是在天机楼里对弈饮酒,**美女的潇洒后生! 他是在灵帝面前慷慨激昂,献上灭凶三策的睿智少年! 如今,他又变成了统兵入宫,威慑群臣的彪悍将领! 一个人,三副截然不同的面孔,到底哪一个是真的他?三个都是?又或者,三个都不是! “诸公无需惊惧,今日甲兵上殿,乃是为了保护朝廷的安全,与其他无关,正所谓‘国不可一日无君’,请拥立新君继位!”曹操昂首行礼,虽然礼节做的一丝不苟,但言辞间却暗藏刀锋,无论如何,今天必须把大位定下来。 大殿里出现了一片的沉默,大家谁也不是傻子,还保护朝廷的安全,骗鬼的话而已,都是在朝堂上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油条了,谁不知道谁呀!现在谁再反对皇子辩上位,估计下一刻就会被贯以危害朝廷的罪名拉出去斩首了吧! “请拥立新君!”万事开头难,跟风则人人都会,袁绍、袁术等一批大将军府的将领立刻蜂拥而上,一起施加压力。 在强大武力的威慑下,刚才还纠缠不清的局面立刻急转直下,原本就拥护皇长子刘辩一党的官员叫声更大了,那些选择中立的官员此时也纷纷表态,非皇长子不能承继大统,甚至一些原本支持皇次子刘协的官员此时也背叛了自己的阵营,转而拥护起刘辩来。 锦上添花,见风使舵本就是这些官员们的长项! 眼看大事已去,在军方一众将领的武力胁迫下,董太后也不得不低下了自己高贵的头颅,但仍有些不甘心的说道:“新君登基,不能儿戏,总得找个黄道吉日再举行登基大典吧?” “微臣颇通历法,今日就是本月最好的黄道吉日,正适合新君登基!”借着大好形势,曹操决定毕其功于一役,再加上一把火。 阳德殿本是汉灵帝平时处理政务,休息安寝的地方,在大殿的一侧就有平时供灵帝更换的衣服,但见曹操大步上前,从一张黄铜托盘上一把抓起件黑金色龙袍,蚕丝织就得汉帝龙袍本来轻如无物,此时在手中却重如泰山一般,瞬时间大殿中无数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曹操的身上,更准确的说是集中到了曹操的手里。 同一件龙袍,众人看的神色却截然不同,有的人目光中充满了畏惧,这是汉室的死忠之臣,有的人眼中充满了戏弄,这是觉得皇权也可以用来交易的奸佞之臣,甚至还有的人看过去的目光中充满了一种名叫‘占有’的熊熊火焰,这是妄想取而代之的野心人物,而这样的目光绝不止一道! 走了几步,似乎感觉到有些不妥,曹操将手中的龙袍递到了大将军何进的手中,然后低声说道:“有进无退,拥立新君,灵前继位,否则我等皆死无葬身之地矣!” 对何进这种草包将军,除了利诱,还必须要有威胁,这两者就是驱动人向前的最大动力。 手托黑金色的龙袍,何进的腿立刻哆嗦成一团,屠夫世家出身的他虽然平日里装出目空一切的样子,但骨子里的那种卑微是消磨不掉的,这可不是杀猪,杀猪多容易呀,四蹄子捆好,上去一刀完事,这可是拥立皇帝,而自己手里此时拿着的可是代表至高无上权威的龙袍啊…… 虽然胆怯,但在一众属下期待的目光中,何进还是咬牙走了上去,在这满殿的大臣里,也只有他适合做这件事了,于公,他是朝廷册封的大将军,为众臣之首,于私,他是皇后娘娘的亲大哥,未来小皇帝的亲舅舅,他不上,还谁有资格上? 一把拉起自己的外甥皇长子刘辩,十二岁的小男孩此时满脸都是惶恐之色,今天皇宫里发生的一切已经完全超出了他的承受范围,“父皇驾崩了,姐姐与众人拔刀相向,母亲和祖母斗的不可开交……,”一时间,他那还没有成熟的世界观,崩塌殆尽! 将木偶一样的刘辩放到了主位上,随即在万众瞩目中,大将军何进猛然一抖手中的龙袍,一把披在了外甥的身上,肥大的黑金龙袍披在身形尚未长开的刘辩身上,就像是一只可怜的小猴子穿上了成人的衣服,说不出的滑稽可笑,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龙袍终于再一次拥有了主人,而大汉天下也有了新的君主!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何进率先跪下,行君臣大礼,拥护新君登基,随即曹操、袁绍、袁术等所有军方将领一起跪倒行礼,山呼万岁;然后是以司徒王允为首的一众大臣们上前参拜新君,其实对他们而言,谁当皇帝都无所谓,只要大汉的天下还是姓刘,社稷不要发生动荡,就足够了……,最后那些强硬的反对派在大势面前也不得不选择了屈服,纷纷跪倒在地。 经过**的风云变幻,无数的智谋交锋,如今终于有了结果,恰好此时雄鸡报晓、旭日东升,当漫天的紫气伴随着一轮红日出现在东方时,阳德殿里山呼万岁的声音四面传出,在皇宫里同样焦急等待了**的玄甲军将士,以及无数的宫娥彩女、大小太监,一起向大殿的方向跪拜,山呼万岁之声震动屋瓦。 木已成舟,董太后纵然心里有一百二十个不乐意,此时也不得不承认下这个事实,不管怎么说,坐在龙椅上的那个终究是自己的孙子,老刘家的种;而自己的另一个孙子刘协此时已经在大臣的教导下,向皇位上端坐的哥哥行三跪九叩的臣子礼节了……,黯然长谈一声,怀着无限的苦恼与不甘,老太后向后宫走去。 一朝天子一朝臣!同样的,一朝天子,一代太后!她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于此同时,在观看完儿子接受群臣朝拜后,何皇后也退出大殿,返回自己的居所,皇位已定,剩下的交给这些大臣就可以了,而后宫才是自己下一个要争夺的战场! 何皇后,不,现在她已经是何太后了! ……………………………………………………………………………………………………………… 都说天有不测风云,正当群臣们在大殿上对新君三跪九叩时,原本晴朗的天空突然起了变化,只见一片乌云裹挟着暴风骤雨从西北方向席卷而来,迅速覆盖了洛阳的上空,随即豆粒大小的冰雹夹杂着雨点倾盆而下…… 一股带雨的狂风直扑入了阳德殿中,将大殿上正在跪拜行礼的群臣吹的东倒西歪,素幔、白帏,香烟等物更是被吹打的乱糟成一团,而原本端坐在皇位上的新天子刘辩,因为龙袍过于宽大、兜风,更是被吹的直接从龙椅上掉了下来,好不容易披上身的龙袍也滑落在地上…… 在群臣纷乱的惊呼声中,萧逸向西北方望了望,仿佛想起了什么……,最后若有所思的说道:“天意如此!” ** ... 正文 第四十三章替罪羔羊 如果说大殿中群臣山呼万岁的声音,对大将军何进等人而言是胜利的呐喊,那么对躲在后宫深处的‘十常侍’而言,就是敲响了生命的丧钟! 虽然身处后宫,可来往汇报情况的小太监却络绎不绝,所以对于前殿上发生的事情‘十常侍’是一清二楚的,当听到前面双方争论不休,迟迟不能决定皇位的归属时,他们已然是忐忑不安了,等到甲兵上殿的消息传来,就连最为镇定的张让也变得面如死灰,至于其他的人更是惊恐的丑态百出,其中有几个胆子比较小的甚至尿湿了自己的鞋裤。 “事已至此,也唯有当机立断了!”心中暗暗沉思后,张让抬头看着这些已经开始收拾包袱准备跑路的伙伴们,眼中闪过复杂的目光,轻轻的问了一句:“咱们这些阉人,离开了皇宫又能去哪呢?” 轻轻的一句话,却仿佛晴天霹雳一般让众人惊慌失措的动作全都停了下来,几个已经收拾好的包袱也丢在了地上,包袱皮散落,价值连城的珠宝、玉器就像垃圾一样随处滚落,却再没人有兴趣去拾捡“是呀,天下虽大,可他们这些阉人离了皇宫还能去哪里呢……” 太监也是人,而且混的好了还能出人头地,成为人上人,皇权由他们掌握,朝政由他们把持,甚至连皇帝的废立也由他们暗箱操作,历史上死在太监手里的皇帝可不止一位,而被他们玩死弄残的权臣、名将更是数不胜数。尤其是东汉末期的太监,堪称是无冕之皇! 太监又不是人,他们身体残缺,不男不女,活着时就是主子眼里一件日常使用的器具,死后不但祖坟进不去,连个供奉血食的后人也没有,只能沦落为孤魂野鬼;常年的阴暗生活,使他们的心理也发生了严重的扭曲,有的太监爱财,有的太监爱权,有的太监以折磨人为乐事,甚至还有的变态到生吃人脑的地步(并非小编胡言,明代就有大宦官听信术士之言:‘食小儿脑千余,其阳道可复生如故,’乃遍买童稚潜杀之,久而事彰闻,民间无肯鬻者,则令人遍往他所盗至送入……),他们只是一群徒有人形的怪物而已。 太监是皇权的一种衍生物,所以无论是好是坏,他们存在的价值永远都在皇宫里,太监是没有根的,皇宫就是他们的根,也是他们的坟墓! “后宫是我们最后的存身之地了,万万不能有失,蹇硕,你立刻组织人手,务必要保证我们的安全!”见众人终于冷静了下来,张让立刻布置起来,小鸡仔临死前还要挣扎一下呢,何况今日他们也未必就会死。 一言不发,蹇硕紧紧握住了腰间的宝剑,起身向外走去,他并不怕死,一夜之间,原本占据绝对优势的他们情况急转直下,皇位已属他人,深感辜负了汉灵帝临终所托的他此时已经有了死志,他蹇硕本就是皇帝陛下暗藏已久的一把宝剑,如今到了宝剑染血之时,既然没能染上敌人的鲜血,那就染上自己的好了。 能追随先帝于地下,也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老祖宗,现在可如何是好呀?……还请老祖宗做主,保全我等的性命啊!”‘十常侍’中的其余八人连连叩首哀求,现在他们的身家性命就全寄托在张让那颗聪慧的头脑上了。 “到了现在这一步,要想平息何进等人的怒火,不死个人是交代不过去了,”环视了一眼个个把脖子缩成一团的众人,张让阴冷的目光中慢慢透出了一丝杀机,漆黑的眼珠此时竟充满了血丝,平日里原本就阴冷的面容此时竟扭曲了起来, 如同‘恶鬼招魂使’一般,目光所过之处,人人避让,生怕这死亡的名额落在自己的头上…… “老祖宗饶命啊!饶命啊!小得还不想死……”见杀人的目光最竟然落在了自己的头上,头皮发炸的赵忠立刻开始拼命的磕头求饶,湿漉漉的裤管上还不时的有液体渗出,刚才吓尿裤的人中就有他一个。 “没出息的,白跟了我这么多年,一点长进也没有,放心吧,不是让你去死,就你肩膀上那颗蠢脑袋的分量还不够呢!”张让冷笑着嘻骂了一句后,接着说道:“现在唯有把所有的罪责都推到蹇硕的身上,我们才有活命的机会,你去,把蹇硕的脑袋取来!” 赵忠的心情可谓是坐了一次过山车,上半句让他好不容易从地狱爬上了云端,结果下半句一出,又把他从云端一脚踹落到地狱。 蹇硕,在众多的宦官之中,那可是一向以勇武有力闻名的,一手剑法也颇有造诣,寻常武士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否则汉灵帝也不会让他去统领西园禁军了,而他赵忠呢?平日里只会溜须拍马、贪财卖官,打打算盘还可以,玩刀剑,不砍伤自己就是运气,让他去杀蹇硕,那岂不是等于把自己的脑袋送上去吗! “蠢货!如果不是分量不够,老夫真想把你交出去,”看着在地上瘫坐成一团的赵忠,张让真有一脚把他踢出去的冲动,“自己之所以会失败,跟这些愚蠢的伙伴绝对有着极大的关系,都是猪一样的队友啊!” 抱怨归抱怨,可必要的解释还得做,事到如今,猪一样的队友也总比没有好,至少还能替自己挨刀呢不是! “私自调动西园禁军的是蹇硕,要谋害大将军性命的是蹇硕,假传皇帝遗命的还是蹇硕,你们都明白了吗?”张让加重了语气,恶狠狠地瞪着其余众人,此时此刻,大家必须统一言辞,把所有的脏水全都泼到蹇硕的身上。 “明白!明白!老祖宗所言极是!一切都是蹇硕所为!”死道友不死贫道,抱着这样的心态,众人立刻小鸡啄米一样的连连点头。 “赵忠,你现在立刻去找蹇硕,告诉他,要想翻盘,就必须得舍车保帅了!到时候,他会自己把脑袋割下来给你的!” “诺!”纵然心中一百二十个不愿意,但在张让般那杀人的目光下,他还是连滚带爬的跑了出去,当走到门口时,听到张让低沉的又传来一句话:“再告诉他,到了地下好好的伺候先帝爷,何进,很快就会下去陪他的!……” “光是献上蹇硕的人头还不足矣保住我等的性命,其余的人立刻跟我一起去何太后那里苦苦哀告,记住,一定要装出可怜无辜的模样,切不可露出马脚!”说着张让突然反手一拳重重的砸在了自己的鼻子上,U看书#46;uukansuo顿时鲜血直流,在脸上胡乱的抹了几把,又把身上华丽的丝绸衣裳扯破,头发也全部弄脏、弄乱,顿时,一位原本气势逼人的大宦官就变的像个逃荒要饭的灾民一样了,再配上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让人看了不由自主的产生一种怜悯之情。 弱者,最容易获得同情,如果不是弱者,那就装成弱者,只要使劲拧自己的大腿,眼泪总会有的。 其余众人立刻有样学样,纷纷弄乱自己的装束,最后一群乞丐模样的人连哭带嚎的向何太后宫中跑去,奴颜婢膝的装可怜,本就是他们的强项,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一群奴才,这次也算是本色演出了吧…… ………………………… 阳德殿中,小皇帝刘辩的龙椅尚未完全坐稳,胜利者对政敌的清算就开始了,当大将军何进怀着满腔的怒火要走入后宫诛杀‘十常侍’时,只见宦官赵忠用颤抖的手托着一张大银盘,上面用红布覆盖着一件圆滚滚的东西,一路疾跑小跑过来,离着还有几丈远就跪倒在地,带着极其谄媚的笑容,用双膝跪地前行来到何进面前。 “欲谋害大将军者,皆是蹇硕之谋,与奴婢等实是无关啊!……此乃宫中献与大将军的压惊之物,还请笑纳!”说罢,一抖托盘上的红布,随即一颗血淋林的人头就出现在众人面前。 似笑非笑,似哭非哭,死不瞑目! “蹇硕!……嘶!”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本站重要通知:请使用本站的免费小说APP,无广告、破防盗版、更新快,会员同步书架,请关注微信公众号appxsyd(按住三秒复制)下载免费阅读器!!chaptererror(); 正文 第四十四章错失良机 <><>杀人不过头点地!一颗血淋林的人头让何进胸中的怒火顿时熄灭了一半,而宦官赵忠那卑微至极的态度更是让他很是受用,一直以来的大敌跪在自己面前苦苦哀求,还有比这更得意的事情吗? “大将军,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趁此机会尽诛宦官一党,方是上策啊!”一旁的曹操立刻进言道,这种‘舍车保帅’的小手段可以糊弄愚人,却瞒不过他这样的智者,论起玩狡诈手段,他才是这个时代最耀眼的明星。 “嗯,孟德所言极是!”这次能在逆境中绝地反击,曹操是立了大功的,对他的话,何进不能不听,所以一甩袖子,继续向后宫走去,只是步伐之间,已经没有了刚开始的那种决绝。 道歉就必须显示出十足的诚意,送礼就一定要贵重到让对方心动才行,毫无疑问,‘十常侍’就是送礼方面的顶级高手,也许这跟平日里他们总是收礼有关系吧! 收礼!送礼!二者相通,都是一门学问! 果然,大将军何进刚走出几步远,宦官们派出的第二名送礼使者就到了。 郭胜,‘十常侍’中一个特殊的存在,虽然不是核心的成员,却心智机敏、聪明异常,而且年纪较轻,是宦官里的少壮派人物,一向被张让当作自己的接班人来培养,此时也双手捧着一件托盘,跪倒在何进的面前。 “大将军手握天下兵马,理应名至实归,此乃内廷负责掌管之印信,特来献上!”红布一抖,数十枚制作精巧的虎符就出现在郭胜手中的托盘上。 “嘶!……”看着一枚枚各式形态的虎符,说不动心那是假的,虎符一体两枚,由内外庭分别掌管,互为牵制,这样就保证了除了皇帝外,没人能真正控制朝廷的兵马,如今‘十常侍’主动的献上了手中的权柄,可谓表现出极大的诚意,有了这些,洛阳附近的兵马尽在手中,那以后他何进不但是名至实归的大将军,简直就可以称为‘无冕之王’了! 一把扯过托盘,何进一股脑的把数十枚虎符全塞进了自己的怀里,原本就肥胖异常的肚子一下子就变得更加臃肿了,看上去仿佛怀了七八个月的身孕一般。 难看就难看吧,顾不上这些了,经历过今夜的事情后,何进第一次对兵权有了全新的认识,什么大将军的官职,一个摆设罢了,这年头,有兵才有权,有权还怕没有官吗? 收了人家的礼物,就得替人办事,这是人之常情,胸中火焰已经熄灭大半的何进顿时踌躇起来,既然‘十常侍’如此的上道,也许该给他们留一条活路吧! “大将军,斩草不除根,后患无穷啊!”虽然在反应速度上慢了曹操半拍,可袁绍也绝对是一个广有智谋之人,看到何进显出犹豫之色,立刻上前进言。 今夜的政变成功,如果说曹操的功劳第一,那么袁绍的功劳勘称第二,如果不是他连夜四处联络士族们帮忙,恐怕今天朝堂上的胜利不会那么容易获得,如今二位有功之臣都劝自己当机立断,彻底的清理掉宦官一党,何进一时之间也犹豫起来,“杀?还是不杀?……又或者让别人来杀?” 正在何进反复犹豫不绝时,一旁却突然起了变故,只见曹操大步上前,一脚就踢翻了跪在地上的郭胜,“些许手段,也敢来迷惑大将军,虎符虽贵,献与不献还由得你们!” 曹操的话说得很明白,如今大将军府一派的势力占了绝对上风,只要诛杀了‘十常侍’,这些内廷所把持的虎符还愁落不到自己一方手里吗?用自己一方本应得到的利益来给自己送礼,呵呵!这种小小的逻辑陷阱可瞒不住他。 “大将军恕罪啊!我等本是卑贱之人,除了伺候主子不知其他,今日之事却与我等无关啊!”郭胜也着实是个机敏之人,一脚被踢倒在地,不但没有爬起来,反而趁势滚到了何进的脚边,双手抱住何进的朝靴,大声痛哭起来:“小的们纵然有错,能死在大将军这样贵人的手里也是天大的福气,还请给小的们留具全尸!感恩不尽!感恩不尽啊!……” 人皆有恻隐之心,看到在自己脚下痛哭流涕像条癞皮狗一样的郭胜,何进在产生一丝怜悯之心的同时,也不由得生出一股傲气,就这样卑躬屈膝的奴婢,如何配成为自己的对手,看来自己以前真是太高估他们了,何况郭胜刚才的话也让他产生了一丝不满,对曹操与袁绍二人的布满,虽然二人有功,但功高不能震主,自己才是大将军,生死赏罚皆出于己,杀‘十常侍’也该是自己亲手去杀,而不是别人替自己做主去杀。 不经意之间,一丝逆反心理在何进心中生根发芽了,他觉得应该重新树立一下自己的权威。不过曹、袁二人的话又不能当面反驳,所以犹豫一番后,他决定把责任推出去:“十常侍乃是宦官,理应由后宫自行处置,我等外庭之臣不应胡乱杀罚,以免失了君臣之礼,且容我入后宫面见太后,再行定夺吧!” 留下苦苦劝谏的曹、袁二人,何进迈步走向何太后的居所,现在哪里才是大汉王朝真正的权利中心,至于龙椅上坐着的小皇帝,谁都知道,那只是一个还没长大的傀儡而已。 妇人干政的日子开始了! 后宫,何太后的居所,现在这里可谓是人头涌涌,作为权利的中心所在,皇宫里的人一向最是会见风使舵如今见何后得势,妃嫔、宦官、宫女、几乎所有的人全跑过来迎风拍马,在一片阿谀奉承之徒的包围中,这位新进位的何太后显得身价百倍。 当大将军何进到来时,正好看到以张让为首的‘十常侍’跪在何后的面前痛哭流涕,一边诉说着平日里小心伺候主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一边把这次事件所有的过错都推到了蹇硕的身上,拼命的漂白自己。 “阿哥来了,快快请坐!”见到何进到来,何太后先是热情的招呼,随后话锋一转对着跪在地上的‘十常侍’骂道:“一群没有眼力的奴才,还不快快服侍大将军坐下,都是死人吗?” 何后的话真可谓是绵里藏针,先是叫声‘阿哥’显示亲切之意,随即就把称呼改为了大将军,一个是兄妹关系,另一个却是君臣关系,二者之间的差距不可同日而语,言外之意就是告诉何进,“虽然你是我的哥哥,可是别忘了,我是君,你是臣,这天下大事到底该谁做主?也就不言而喻了。” ‘十常侍’为首的张让立刻跪行几步,亲自服侍何进坐下,为了怕弄脏大将军的朝服,连坐榻都亲自用自己的袖子给擦了个干净,那股子奴才的殷勤劲表露无疑。随后就和其他众人一起磕头哀告起来,哭的是声泪俱下,用眼泪攻势瓦解着对手的斗志。 “大将军来的正好,哀家正在整顿后宫的事务,如今这后宫里乱七八糟,尊卑不分,是该好好整顿一番了,”何太后故意把宫里说得如此不堪,其实是在含沙射影的暗骂以前的董太后,毕竟以前后宫里可是董后做主的,不过从今天开始,后宫里说了算的就该是她何太后了,不!不只是后宫,这大汉的天下也该由她说了算,汉家可是一向有太后垂帘听政的传统的。 昔日吕太后能做到的,今日她何太后也同样能做到! “如今皇儿刚刚登基,你这个做舅舅的还应多多扶持才是,前面朝堂里事情多,就要由大将军多多费心了,至于这后宫里的事情,就交由哀家处置吧!”如果说刚才还在暗暗预示,那么现在何太后的话就比较挑明了。说到底,嫁夫随夫,何太后虽然也姓何,可她现在毕竟是老刘家的媳妇,能有今时今日的地位与权势,也是因为刘家的缘故,而不是因为何家。 而且何后在如何处置‘十常侍’这件事情上也暗藏了私心,外戚与宦官之间的争斗,她久居宫中又如何不知呢?但今日不同往日,不同的地位也就有着不同的想法,以前她需要外戚的帮助来扶持自己的儿子上位,所以自然全力的扶持自己的亲哥哥何进上位掌权;可如今,她作为帝国实际的掌握着,就要考虑如何才能更好的平衡朝堂上的权利了,外戚一家独大并不符合她的心思,外戚‘王莽篡汉’的故事可是深刻的教训啊,而她的权威是和刘姓的江山栓在一起的,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所以留下‘十常侍’来限制一下大将军何进一系的权利就是她此时真正的目的。 更何况此时‘十常侍’一番卑躬屈膝的表演也确实让她丧失了警惕性,以为自己完全能掌控住这群被抽断脊椎的恶犬,……殊不知,恶犬终究会咬人的! “太后说得是!”本来就没什么主见何进被妹妹这一番胡萝卜加大棒给直接拍晕了,吭哧了半天,也只憋出了一句答应的话,至于先前要诛杀‘十常侍’的事情,早就被抛掷脑后了。 “来人呀,送大将军出宫!”目的已经达到,何后立刻开始送客。 “诺!……大将军请!”一旁的‘十常侍’立刻点头哈腰,巴不得立刻把这位‘屠夫大将军’送出去。 “哎!……”事已至此,何进摇摇猪头一样的脑袋,就这样糊里糊涂的走出了内宫…… 大好良机,就此错过! ** ... 正文 第四十五章萧郎沉睡 <><>在这世上,如果说有什么是比拥有个猪一样的队友更让人郁闷的,那肯定就是有个猪一样的上司! 后宫门口,看着空手而归的大将军何进,曹操、袁绍二人不禁黯然一声长叹,打蛇不死,必遭反噬;如今最佳时机已失,除了另想对策之外,也只有小心加强防范了。 虽然结局并不完美,但不管怎么说,这次宫廷政变他们终究是胜利的一方,而胜利者最大的奖赏就是可以分享胜利的果实,利益的蛋糕已然端上来了,下面就看该如何切割。 蛋糕就那么大,你多吃一口,我就少吃一口,你吃你活,我吃我活,你说这块蛋糕该谁来吃呢? 就看谁手中的刀子更加锋利了,……在这一刻,没有君臣父子,也没有尊卑上下,众人迫不及待的各自挥舞手中的刀锋,开始拼命的分割起来。 阳德殿里响起一片的吵闹声,一开始还是大将军府内部人员之间的争功,随后眼红已久的士族们也加入进来,最后,那些刚才还在在汉灵帝的灵柩前哭的死去活来的中立派老臣们也卷入其中,随着人员的增多,讨论的热度也迅速上升,由一开始的议论变成了争论,最后干脆变成了争吵,“叫嚣、斥责、喊骂,挖苦,彼此揭露对方的**,外加中间夹杂着某些大臣的小名、外号……,真是怎一个乱字了得! 政治的最大秘诀就是彼此妥协,终于,经过反复的争吵,切割蛋糕的刀子还是落下了。 何进,作为此次政变最大的受益者,获得了以大将军的身份参与尚书事务的权限,彻底的将朝廷的军、政大权集于一身,真可谓权倾朝野;曹操、袁绍、袁术等人因为积极谋划,四方联络,也纷纷进位到了将军的行列,可谓是名利双收,就连那个被吓尿裤子的二爷何苗凭借着‘临危不乱、防护有功’的名义也加官进爵,封为‘武威侯’,一时之间风光无限。 士族门阀们则收回了早就盼望已久的推荐官员的权利,重新把持了仕途特权,而作为门阀之首的袁隗也顺利的进位太傅一职;就连在这次政变中失利的董太后一系,因为势力犹存,不可小觑,出于安抚的目的,也获得了一份安慰奖:国舅董重升任骠骑大将军,皇次子刘协加封陈留王;于是,皆大欢喜! 对了,还有一个人是例外,没有受到任何的奖赏,那就是我们可怜的萧逸‘童鞋’,深夜领兵入城护卫,第一个冲入皇宫、又第一个带兵上殿威慑群臣得功劳被一笔抹杀,仿佛从未出现过他的身影一样,对此,心怀不忿的曹操也曾经据理力争过,不过很快就被袁绍等人给否决了。 至于理由吗?很简单! 试问?一个士兵拿着宝剑上阵杀敌,立下了战功,那么这份功劳应该归谁呢?杀敌的宝剑?还是拿着宝剑的人? 答案当然是拿着宝剑的人! 剑再锋利也是受人控制的,同理,在这些上位者的眼中,萧逸和他手下的玄甲军士兵就是他们手中的一把宝剑,事情的执行者而已,而功劳理应是他们这些出谋划策者的,至于那把宝剑,杀敌已毕,就该乖乖的还剑如鞘了。 对此,曹操纵然再是恼怒也无济于事,其实明眼人都明白,这是袁绍在借机报复,谁叫萧逸在站队的时候选择了出身污浊的曹操,而不是他这个出身四世三公的名门公子。 说你有功,你就有功,没有也能变成有,比如何苗,这就是政治! 说你没功,你就没功,有也能变成没有,比如萧逸,这也是政治! …………………………………… 此时应该满腹委屈、黯然流泪的萧逸躲在哪里呢?……他在睡觉! 为了这次政变,他已经两天**没有休息过了,如果细算起来,从入宫面圣归来那天起,萧逸就日夜甲胄不离身,时刻做着各种准备,已经很久没好好的睡过觉了,别的士兵还可以轮班休息,只有他从头到尾丝毫不敢松懈,就是铁人如今也该累垮了,要知道,打仗厮杀流的是鲜血,而参与政治斗争,熬的是心血! 对于阳德殿里的争吵,他一丝兴趣也没有,对于所谓的加官进爵更是毫不在意,全是空中楼阁一样的官职,有什么好稀罕的,萧逸相信,只要自己手中的宝剑还在,只要自己手下的玄甲军还在,以后会有无数的高官厚禄等着自己慢慢的享用。 天大、地大、睡觉最大!何况萧逸平生一大爱好就是睡懒觉,现在最重要就是找个地方,美美的睡上一觉,至于大殿里那些人,就是人脑袋吵出狗脑袋来,也与自己无关啦! 按理说皇宫里最不缺的就是房子,可惜,这里没有一间房子是给萧逸预备的,万一来个‘宿睡龙**’的罪名,那可就麻烦了,于是可怜的萧逸只好选择露天而眠了。 虽然是露天而眠,但也要尽量的给自己找一个舒适的地方,要有阳光照射、有山有水,空气流通好,如果再有点花香环绕就再好不过了,于是阳德殿东侧的御花园就成了首选之地。 这片御花园本是汉灵帝在病重期间最喜欢来的地方,因为在这里,能感觉到春天里无限的活力!如今,却成了萧逸的睡眠之地! 四月,正是百花盛开的时节,可御花园中却是一片残破不堪的景象,遍地的残枝败叶,原本整齐划一的饮水沟渠也被踩踏的凌乱不堪,而罪魁祸首吗?就是我们的千里墨烟驹--‘白菜’大爷! 玄甲铁骑是骑兵部队,但因为皇宫里的地形以及制度限制,所以将士们把马匹都放在了宫外,但唯一的例外就是‘白菜’,这位大爷只要条件许可从来都是和萧逸形影不离的,而且萧逸也觉得自己有义务把‘白菜’带进皇宫里来,开开眼界,毕竟除了皇帝的御马,别的马匹可是没有入宫游玩的荣幸。 所以,当萧逸带人包围阳德殿,上殿逼宫时,就把‘白菜’随手放了出去,以‘白菜’那聪明伶俐的本事,肯定会给自己找一个有吃有喝而且舒适的地方。 至于皇宫里防守森严的玄甲军士,对它而言那就是一群摆设,在整个玄甲铁骑军里,有谁不认识赫赫有名的‘白菜’大爷呀? 当然,‘白菜’和他的主人一样,也都是负面的名声多一些! “马中之王!统领大人的最佳酒友,生死与共的好兄弟”;玄甲铁骑的人都知道,在军营里最可怕的不是冷酷无比的统领萧逸大人,也不是如同凶神恶煞般的‘牛头马面’,而就是这位看似人畜无害的‘白菜’大人。 得罪了‘白菜’,挨上一蹄子都是轻的,连自己的战马以后在军营的马群里也变成‘二等公民’,挨咬、挨训、被克扣马料,夜里还得负责给马群站岗放哨,稍不小心还会挨上一蹄子,没办法,谁叫人家‘白菜’是马王呢! 战马和人一样,也是有着严密等级的! 御花园里种植着从全国各地进贡来的奇花异草,这对一匹已经吃腻了精致饲料的战马来说,简直就是一顿丰盛的‘满汉全席’啊,于是‘白菜’大人就英雄有了用武之地,管它什么珍贵品种,价值千金,只要是看的顺眼的,全是一口吞下,好在皇帝御花园里的花草除了美丽、清香,出于安全的考虑也都是无毒无害的,所以‘白菜’可以放心大胆的吃了。 如果汉灵帝知道自己心爱的花草成了一匹马的盘中大餐,不知道会不会气的从棺材里蹦出来,呵呵!真要是那样,可就精彩了! 一匹马在卖力啃食御花园的花草,按理说应该有人出面阻止一下的,可两名负责打理御花园的小太监刚刚跑过去要用荆条抽打‘白菜’,立刻就被一旁的玄甲军士兵一刀背拍倒在地上,然后拎着脖领子扔到水塘里清洗头脑去了;“开玩笑,‘白菜’大爷肯吃你们的花草,那是给了你们天大的面子,看得起你才吃你!这是莫大的荣耀,还敢给脸不要脸!活该去水里清醒一下!” 看着吃的兴高采烈的‘白菜’,萧逸终于觉得还是不虚此行的,至少给自己的‘兄弟’挣了顿饱饭不是,微微一笑,不再打扰‘白菜’用餐,萧逸在一处凉亭的宽阔栏杆上找到了睡觉的地方,‘血浪斩蛟剑’成了临时的枕头,外黑内红的披风就成了最好的棉被,头盔上的‘蚩尤鬼面’往下一拉,正好把刺眼的阳光遮住,万事俱备,萧逸很快就酣然入睡了…… ** ... 正文 第四十六章夜哭之人 <><>“新生的吸血鬼为了夜色之优美而哭泣!……电影诚不欺我!”不知沉睡了多久,萧逸被一阵若有若无的哭声惊醒,睁开双眼,只见星空无限,夜色如画,不禁想起了前世一句经典的电影台词,此时一阵带着花香的微风吹来,闻起来清心润肺,让人如坠幻境一般,生活原来是如此的美好! 环顾四周,一个人影也没有,那些士兵怕打扰到统领大人的酣睡,全都避到远处去了,倒是吃饱喝足的‘白菜’就卧在不远处的一片花从中,已经严重吃撑的它四脚朝天躺着,肚子涨的鼓鼓的,就像是一只特大号的蝈蝈一样,正睡得香甜,口水还不时的流下,估计这位大爷正在梦中享受着百花大宴! 摇了摇头,清醒下头脑,萧逸开始寻找把自己从睡梦中吵醒的根源,刚才隐约中好似听到了一阵哭声,若有若无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梦境。 身为一名射雕手,萧逸不但拥有锐利的视觉,还有超人一等的听觉,侧耳倾听了一会,发现一阵轻微的哭泣声从百步外一片假山中飘过来,而且还是个年轻女人的哭声,听起来清脆悦耳,只是在夜风的吹佛下断断续续,是有是无,显得有些诡异! 一阵夜风吹过,御花园中树木上的叶子立刻被吹的沙沙作响,再加上皇宫里那种特有的阴沉恐怖,以及遍布四处的白色风幡,萧逸就觉得浑身汗毛孔发冷,后背发紧,一些奇怪的念头不禁浮上了心头…… 这里可是大汉王朝的皇宫啊!整整200多年了,有多少阴谋诡计在这里上演,又有多少无辜的女子成为了宫斗的牺牲品?前世看过《甄嬛传》的萧逸可是深深知道后宫斗争的残酷性,这些住在深宫大内的妃子们,为了得到皇帝的**爱,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够问鼎那把至尊宝座,可是什么阴狠毒辣的手段都能使得出来……, “莫忘了,世上最毒妇人心!”再温柔贤惠的女人一旦被逼上绝路,立刻就会化身为洪荒巨兽,呵呵!到那个时候,男人,就是案板上的一块肉,想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 萧逸甚至可以肯定,在这片异常绚丽的御花园下边,就埋着累累的白骨……,“这开的也不是花,而是无数女子的冤魂在迎风哭诉…… 人是一种奇怪的物种,有着很强烈的强迫性,尤其喜欢追求一些新奇刺激的东西,越是害怕,就越是想靠近危险源,虽然都知道好奇心会害死猫,可依然阻挡不了后来者前仆后继的好奇心。 紧握斩蛟剑的剑柄,萧逸屏气凝神,慢慢的向哭声传来的方位靠近,每走一步,哭泣的声音就清晰一分,同样,萧逸的心也就变得紧张一分,加快一分,这种感觉比他当初在菜地周围设下埋伏抓住‘白菜’还要刺激,只不过上次抓住的是一匹宝马良驹,而这次会有什么惊奇等着他呢? 《倩女幽魂》、《咒怨》……,还是《午夜凶铃》?各种猜疑在萧逸的心头翻涌,同时也催促着他亲手去揭晓谜底。 御花园中除了奇花异草,还有一片怪石林,各种奇形怪状的石头堆砌在这里,形成了一个个或大或小的隐蔽场所,有石洞、石林、石井,甚至还有石屋…… 轻身来到一处极其隐蔽的所在,几块布满了大小不一窟窿的巨石,在这里巧妙地形成了一个隐蔽的山洞,夜风从石孔上掠过,发出阵阵的呜鸣声,再配合着里面传来的哭泣声,显得分外恐怖,纵然是手下早已亡魂无数的萧逸,此时也不禁心跳加快了不少,杀人他不怕,死人他也不怕,可是鬼魂,尤其是积怨极深的女鬼,却让人不得不怕! 人之所以怕鬼,并不是害怕鬼魂或恐怖、或恶心的外形,而是害怕鬼魂所代表着的死亡,所有的生命体都惧怕死亡,因为对于死后的世界,我们一无所知! 所以说,人真正害怕的是未知! 怕归怕,萧逸的脚步却丝毫没有放慢,这时候好奇心到底还是战胜了恐惧心,手中的宝剑也给萧逸带来了些许的安全感,白刃依然出鞘,随时可以发出迅猛的一击,俗话说得好,神鬼怕恶人! 萧逸一直相信,这世上没有他斩不死的人,同样,也没有斩不死的鬼! 垫步拧腰一闪身,萧逸猛地窜了进去,果然,借着明亮的月光,一个白色的身影出现在面前,在纯白的衣衫遮盖下,一具婀娜多姿的身体正趴伏在一块岩石上悲伤的哭泣,满头飘逸的黑发从头顶处一直垂到了****,大腿修长矫健,腿弯处微微蜷缩着,显得更加诱人,****着双足上还各系着一串风铃,随着主人轻轻的晃动,不时的发出悦耳的轻响…… “女鬼原来这么漂亮、诱人!难怪故事里的那些白面书生都坚持不住!”这就是萧逸此时的第一想法。 此时‘女鬼’也感觉到了萧逸,猛地一转身,露出一张倾国倾城的面孔,鼻梁高挺,嘴唇红艳,尤其是一双勾人魂魄的大眼睛中,竟然还透着一丝诡异的天蓝色…… “女鬼!果然是女鬼!人的眼睛怎么会出现这样美丽的天蓝色?”萧逸眼前先是一番惊艳,随即就产生了一丝疑惑:“这个女鬼怎么看起来有点面熟啊?……” “呀!……鬼啊!”出于意料,还没等萧逸做出什么反应,‘女鬼’反而发出了一声恐惧的惊叫,并同时抽出了那把从不离身的金柄弯刀。。 萧逸郁闷的看着被吓得缩成一团的‘女鬼’,“什么情况呀?怎么人还把鬼吓到了?难道说自己长得比鬼还难看?这也太伤自尊了……” 疑惑的伸手摸摸自己那张一向自认为还是很英俊的小脸,萧逸立刻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脸上戴着那张‘蚩尤鬼面’盔,这可是绝世恐怖的存在,就是白日里军营中那些骄兵悍将见了都吓得噤若寒蝉,更何况此时是三更半夜,对方又是个漂亮的女娃子呢! 不是女鬼,在对方抽出那把金柄弯刀的时候,萧逸就认出了自己面前的是谁? “御苑,河边,幽灵冥豹……,天女--海燕!”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浮上心头,萧逸万万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到自己朝思暮想的人,难怪跑遍了整个北邙山也找不到她的踪迹,原来,躲她在皇宫里了? 一个如此美丽的少女竟然会出午夜时分出现在皇宫的御花园里,而且还穿着全身的孝服,不用问,肯定是给刚刚驾崩的汉灵帝服丧;随即,萧逸就对少女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宫女?皇亲国戚?……又或者是皇帝的妃子?” 想到最后一种可能,萧逸只觉得头皮有些发炸,自己期待已久的鲜花,不会已经被人采了吧?…… ………………………………………………………………………… 当萧逸在怪石林巧遇少女海燕的时候,阳德殿中,一场新的争执正在激烈的进行着,而争执的双方就是刚刚封官受赏的曹操、袁绍二人,而争论的则是宫廷驻军的问题。 “启禀大将军,如今大势已定,玄甲军乃是外镇边军,不宜久驻宫廷,理应将其调出城去,另择精锐人马护卫宫城才是!”袁绍的观点很明确,而且听上去理由也很充分。 “万万不可!玄甲军乃是精锐之师,由他们驻扎宫廷,万无一失,况且今夜若非玄甲军星夜入城救援,恐怕大将军府危矣啊!”一旁的曹操立刻反驳道,对于袁绍的那点小心思他看的明明白白,无非就是因为萧逸不肯听从他的命令,反而依附于自己,产生了嫉妒之心罢了。 “大将军乃是神佛护佑之人,富贵自有天数,与他玄甲军何关?况且边军一向桀骜难驯,还是早早的调出城外,也免得日后惹出麻烦!”袁绍一方面说着调兵换防的必要性,同时也暗暗的捧了何进一番;马屁吗,人人爱听! 果然,袁绍的一番说辞打动了何进,以前是无兵可用,万不得已才把希望寄托在一只边军的身上,如今虎符全在自己掌握之中,洛阳附近数万驻军都对自己唯命是从,调一只听话的军队驻扎宫城有何不可! “何苗听令!”思索一番后,何进从怀中掏出了一枚虎符说道:“加封你为羽林将军,另调一只人马,立刻接管皇宫防务,不得有误!” 用人就要用自己人,皇宫的重要性何进还是清楚的,所以想来想去,最后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了自己的亲弟弟何苗,‘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关键时刻还是自己的骨肉手足信的住。 “诺!”何苗一脸兴奋之色的接过虎符,迈步向外走去,今夜他可是升官发财,好运连连! 看到何进竟然把守卫皇宫的重任交给了一向以废物著称的何苗,曹操郁闷的差点吐出一口血来,如果说洛阳是天下的灵魂,那么皇宫则是洛阳的灵魂,如此事关生死的内廷重地必须派一员虎将镇守才行,如果实在派不出虎将,那也应该派只忠心点的看门狗过来,结果,何进却偏偏派了一头猪来…… “哎!早晚必生祸患!” ** ... 正文 第四十七章殿下?殿下!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秘密,或者是一个故事,或者是一个人,又或者是一个神秘的地方,一个寂静无人只有自己知道的小天地,那里就是心灵的归宿! 御花园里的这片怪石林就是海燕公主的秘密所在,皇宫虽大,却永远也找不到自己的家,自幼失去母亲的她,忍受着无数的明枪暗箭,所以每当遇到伤心事的时候,总喜欢一个人来到这里默默哭诉,把自己心中的委屈诉说给这满园的花草听。在这里,没有了宫廷的禁制,也没有了红尘的喧闹,她可以放下大汉公主的身份,放下外表一切的伪装,做回那个真正的自己,没有睿智,没有英武,她只是一个平凡的同样需要疼爱、需要关心的小女孩! 同样的,人都会把自己的秘密分享给最亲密的伙伴,两个人共同保守的秘密才是真正的秘密,一个人压在心底的,那只会是噩梦! 而与海燕公主共同分享这个小秘密的人,就是她的绿衣小侍女--玲玲! 一个自幼和她一起长大,能和她同生共死,永远也不会背叛的人! 今天,一向疼爱自己的父皇突然驾崩,尸骨未寒之际,宫中便掀起了滔天的波澜,什么父慈子孝,什么忠臣孝子,在这一刻,统统不见了,阳德殿中,人们那一双双因为权利而变得通红的眼睛里,只剩下了那把代表着天下至尊的龙椅;兄弟手足之间,唇枪舌剑、刀兵相对,人性之丑恶表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 于是,满怀伤心的海燕公主又一次独自来到自己的这方小天地,寻找着心灵上那最后的一丝慰藉,就像是一只可怜的小鹿在受伤后默默的舔着伤口,可是没想到,自己的哭声竟然会引来一只‘贪狼’! “大胆狂徒,安敢擅闯皇宫禁地!还不与我退下!”被那张恐怖的‘蚩尤鬼面’吓了一跳的海燕公主,顺着皎洁的月光发现地上一共有两条身影,其中一条婀娜多姿的是自己的,而另一条显得彪悍威武的肯定就是对方的,要知道,鬼是没有影子的,既然有影子那就肯定是人,是人就好办了,心境略一平稳,大汉公主的风范又立刻回到了她的身上。 连问三遍,对方却丝毫没有反应,反而似乎在沉思着什么,透过可怕的面具,一双犹如黑洞般深邃的眼神让人不寒而栗,见此,海燕公主的一颗芳心又慌乱起来,金柄弯刀横在胸前,摆出了一副谨慎防御的架势,这里可是寂静无人的怪石林,在这里,大汉公主尊贵的身份帮不了她,满朝的公卿大臣也帮不了她,能帮她的只有手里的这把弯刀;皇宫里的种种黑暗她可是太清楚了,父皇刚刚驾崩,莫非就有人迫不及待的要对自己下手了? 看着对方那彪悍的身形,以及手中那把已然露出白刃的宝剑,海燕公主不禁倒退了几步,虽然还未交手,但从感觉上就能推测出,这是一个手下亡魂无数的人,自己断断不是人家的对手。 逢强智取,海燕公主一面小心防御,怕对方突然暴起伤人,另一方面用眼角的余光开始四处打量,一是看看对方还有没有同伙存在,二是在给自己寻找一条可以快速逃跑的路线。 你不动,我也不动,一个是陷入了沉思忘了动作,另一个则是因为害怕而不敢轻举妄动,于是,二人就这样奇怪的对峙起来。 就在这时,随着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一盏小巧的莲花灯笼出现在御花园里,在灯光的照耀下,一个绿衣绿袄的俏丽小侍女轻车熟路的向这里走来,正是海燕公主的贴身侍女玲玲! “殿下!殿下没事吧?大胆狂徒,此乃皇宫禁地,安敢对殿下如此无礼!”看到在怪石林里奇怪对峙的两人,忠心护主的侍女玲玲立刻飞奔过来,用自己娇小的身躯死死的挡在公主的前面,并大声的发出怒斥,一是给自己壮胆,再者也希望通过喊叫声能招来皇宫护卫。 “殿下?殿下!”小侍女尖锐的叫喊声终于把萧逸从沉思中唤醒过来,可又随即陷入了吃惊中,‘殿下’这个词可不是随便乱叫的,整个大汉帝国,能配的上这个尊贵称呼的人屈指可数,而在这座皇宫里,能被称为‘殿下’的人,理论上的也只有两个,皇子辩、皇子协,不!准确的说现在只剩下一个了,因为皇长子刘辩如今已经是‘陛下’。 皇宫里是没人敢拿‘殿下’这个称呼乱开玩笑的,在登基森严的封建社会里,皇权、以及跟皇权有关的一切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僭越可是诛九族的大罪,而此时此地,只有三个人,绿衣小侍女肯定不是什么‘殿下’,自己也不是,这点萧逸也可以保证,那么剩下的就只有一个可能,“自己心中一直惦记的女神竟然是殿下,她怎么会是殿下呢?……她怎么能是殿下呢?” 等等,猛然之间,灵光一闪,萧逸似乎想起了一些关于如今宫廷里皇族的事情,曾听人提起过,汉灵帝除了二位皇子之外,还有一位异族皇妃所生的公主,据说这位公主殿下不但长得相貌绝佳,而且还聪明异常、文武双全,因此备受汉灵帝的**爱,常常恨其不是男儿之身,否则就会是大汉帝国皇位继承人的不二人选,而这位殿下的封号就是---海燕公主! “天啊!……上帝呀!……如来佛祖啊!……道君祖师爷啊!”把所有知道的神仙佛圣的名字都默念一遍后,萧逸心中就好似被万道闪电劈中一样,外焦里嫩;自己心中的女神竟然是大汉帝国的公主,想起自己当初的豪言壮语,萧逸顿时感觉到压力山大,《孙子兵法》、《三十六计》、《十万个为什么》、《爱情攻略手册》……,那本书能教教自己,一个边军的小小统领怎么才能娶到一位帝国的公主殿下呢? 正在萧逸在脑海里苦苦的翻阅各种智慧书籍,希望能从里面找到一些经验时,又是一阵马蹄声响起,随即‘白菜’迈着优雅的八字步出现在面前,好奇的打量了一下惊恐的如同一对小鹌鹑般两个少女,随即就亲热的舔起萧逸的脸,那张恐怖的镔铁面具对它而言,可是世界上最亲近的东西。 在‘白菜’的后面还跟着几名玄甲军中的传令兵,虽然这个地方很是隐蔽难找,但玄甲军中所有的士兵都知道,只要找到了‘白菜’大爷,就能找到萧统领,因为二者是形影不离的。 “启禀统领大人,有一只兵马强闯宫门,要接管宫城的防御,如今正与咱们的弟兄对峙!”见到蚩尤鬼面,几名士兵立刻躬身行礼。 “呵呵!看来是有人对我们‘玄甲铁骑’不放心啊!”在心中略加思考,萧逸就猜出了一个大概,“如今大势已定,看来自己这把过于锋利的宝剑该还鞘了”。 大事为重,儿女情长之类的也只能先放一放了,反正已经找到了目标,就不怕这只漂亮的‘燕子’飞出去,右手捶胸,萧逸对着海燕公主郑重的行了一个军礼,那股强烈的自信心一下子又回到了身上,随即转身向宫门方向大步走去,心中则默默想到:“公主又如何?凤子龙孙又如何?哥娶定你了!……” 见到萧逸带着几名士兵逐渐的走远了,虚惊一场的海燕公主与玲玲二人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玲玲!这个带面具的人好奇怪呀!而且……,那种目光似乎有些熟悉,好像在哪见过似的!”拍着自己的小脑袋,海燕公主仿佛抓住了一丝灵感,却又不得其门而入…… “嗯!目光!……好吓人!不过,好像真的见过啊!” ** ... 正文 第四十八章收兵回营 <><>夜,皇宫,朱雀门外,在灯笼火把的照耀下,两支人马互相怒目而视,紧张对峙着! 二爷何苗此时愤怒的简直无以复加,本来趁着这次政变的东风,他不但得到了‘威武侯’的爵位,而且在官职上也获得了大丰收,原来他的职务是‘车骑将军’,负责洛阳城的城门防务,说白了就是一个看大门的角色;可如今他官升‘御林将军’,又奉命接手皇城内外的防务,虽然说还是一个看大门的差事,可这‘大门’和‘大门’也是不一样的,一个是天子进出的宫门,一个是普通百姓往来的城门,其可同日而语! 何苗的性格和他的兄长何进是同出一辙,都是用人唯亲,在接到调兵的虎符以后,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何苗立刻调动自己手下原来负责看守城门的兵卒入驻皇宫,结果刚走到宫门口就遭到了当头一棒,把守朱雀门的‘玄甲铁骑’军以没接到换防的命令为由,不但禁止他们入宫,还设下了警戒线,大有武力阻挡的架势! “是可忍,孰不可忍!”何苗这下真的火了,“这简直就是不拿他这个大将军……的弟弟当回事吗!” “大胆,我乃当今太后钦封的威武侯,御林将军,你一个小小的边军校尉安敢阻拦!”何苗大声咆哮着,先是拿出自己刚得到的爵位显示威风,随后又从怀里掏出一块虎符说道:“奉大将军令,接管皇城卫戍,还不赶快与我让开!” “末将奉令守护宫门,不知其他!”守护朱雀门的正是‘雁门四兄弟’中的老二杨和,这四兄弟中其他三人都是性格彪悍、直爽之人,唯独这个杨和是个例外,此人虽然也练就一身的好武艺,但头脑却颇为聪明,性情略为狡诈,在四兄弟中一直充当着摇扇子的军师角色。 当初萧逸举鼎之时,就是这个杨和趁机用大海碗敬酒,妄图灌醉萧逸,其狡猾由此可见一斑,不过随后萧逸大展神威,不但在骑射功夫上震服了所有人,在酒量上也是所向无敌,再经过这些日子以来的整顿,如今‘玄甲铁骑’军上上下下,对这位只有十七岁的统领大人早已是心服、口服、外带佩服! 其实刚才何苗拿出虎符时,杨和在心中也稍微犹豫了一下,毕竟如今大将军何进真可谓权倾朝野,妹妹是太后,外甥是皇帝,自己身为大将军,就连这个最没出息的弟弟何苗也已经封侯,这样的权势,这样的风光,就是比起汉武帝时期赫赫有名的一代名将大将军卫青来也是毫不逊色。 当然,虽然都是外戚,可论起真实的统兵能力来,这位‘屠夫大将军’何进连人家卫青的后脚跟都摸不到! 虽然有些惧怕大将军何进的权势,可杨和还是死硬的牢牢守住宫门,不放何苗的一兵一卒进入,原因很简单,比起何进来,他更怕萧逸,只要一想起统领大人那双黑洞般深邃的眼睛,还有那微笑时摸鼻子的动作,杨和就不寒而栗,阻拦何苗,违抗大将军何进的命令的结果是---可能会死,但违抗萧逸的命令的后果那就是---肯定会死! “两害相较取其轻!”所以杨和只好硬着头皮死顶下去,但生性狡猾的他,一方面指挥手下的士兵刀出鞘,弓上弦,做好了武力阻挡的准备,另一方面立刻派人飞奔去向萧逸汇报情况。 正在双方相持不下时,只见朱雀门内的玄甲军士兵像波浪般的分向两侧,随即众星拱月似的走出一个身影,人还未到,却已杀气弥漫,正在争吵的双方立刻变得鸦雀无声,只见在火光的照耀下,一张恐怖至极的‘蚩尤鬼面’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看到萧逸出现,杨和终于松了一口气,主动的退到一侧,将主将的位置让了出来。 “奉大将军手令,接收宫城内外一切防务!”见到正主出来了,何苗又从怀里掏出一份手令,用两根手指轻轻夹着,用一种上级官佐对待下级的态度,很随意的伸了出去,在他看来,手下这些小兵不知道他的威势,萧逸这个做统领的肯定知道。 一言不发,萧逸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目光变得更加锐利了,就像两道黑色的闪电般看向何苗,似乎要一下子看穿这具外强中干的身躯,把里面那条卑微、怯懦的灵魂挖出来拷打……,“区区一个草包样的废物也敢在他的面前耍威风!” “奉大将军手令,接收宫城防务!请接令!”被萧逸冷峻的目光看的浑身不自在,何苗连忙心虚的扭过头去,再对视下去,他怕自己会当场露怯,虽然在职位上他远远高于这个带着恐怖面具的小统领,可不知怎么回事,在萧逸的面前,他就是感觉挺不直腰板,仿佛在灵魂深处带着一种卑微感,而原本用手指夹着的手令也改为了用单手抓住,轻轻递了过去,并情不自禁的说了个‘请’字! “哼!”无视递过来的手令,萧逸反而向前迈了半步,右手同时握住了腰间的‘血浪斩蛟剑’,浑身上下杀气缭绕,受杀气的影响,斩蛟剑就像通灵了一般,在剑鞘里发出一声龙吟般的轻鸣,嗡嗡作响,似乎要亟不可待地出来饱饮人血,于此同时,宫门附近的玄甲军士兵个个拔刀出鞘,宫墙上的弓箭手也纷纷搭箭上弦,死死的锁住了何苗一众人等,只要一声令下,就会血溅宫门。 惊恐的一连倒退了三布,何苗立时吓得面无人色,从来没上过战阵的他何曾见过这样的阵势,至于他身后的那些兵卒则更是不堪,一个个吓得惊慌后退,乱叫不止,个别胆小的连手中的兵刃都扔到了地上,大有一个不好就立刻开溜的样子! 其实这也不怪何苗手下的兵卒无用,要知道,洛阳城作为东汉王朝的首都,已经整整200多年没经历过战事,这些驻军承平日久,早已经忘记了战斗的本能,平时穿着华丽的盔甲,骑着肥硕的骏马,看守城门,欺负一下那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还可以,对上萧逸手下这些边军悍卒,那就只有挨宰的份了。 “奉大将军手令,接收宫城内外防务!请统领大人接令!”见玄甲军没有进一步的动作,犹豫了再三,这次何苗非常卑微的走上前,双手高举那份手令,恭恭敬敬的送到了萧逸面前,再也没有刚才一丝一毫的傲气,在真正的武力面前,他那些空中楼阁一样的虚名官职,只是一个笑话而已。 一把从何苗手里拿过手令,萧逸看都没看,直接甩手扔到了杨和怀里,而后侧身看了看深夜里灯火通明的阳德殿,冷冷的一笑,“收兵,回营!” “诺!……”军令如山,随着萧逸的命令下达,一阵玄甲军中特定的号角声响起,低沉的声音就像是长鲸吐波,迅速传遍了宫城的每一个角落…… …………………………………………………… 阳德殿前,大将军何进正率领一众手下查看宫城换防的情况,站在高处的他们将四周的兵马调动看的清清楚楚。 只见,随着一阵号角声响,原本分布在各处的玄甲军士兵,立刻各举火把,迅速汇聚在一起,随即自动的编整队形,向朱雀门方向开拔,在深夜中,无数的火把就像一条条小火蛇般聚集、合并,最后形成了一条整齐、威严的火龙,盘踞在朱雀门外,整个过程不但迅速无比,而且鸦雀无声! “号令严明,深夜不惊!难得!难得!”看到玄甲军如此迅速的集结动作,曹操不由得眼前一亮,可随即又懊悔的一顿靴子,看向身边何进等人的眼神中充满了蔑视与不满,但想想此时自己的身份地位,只能哀叹一声“男子汉、大丈夫,竟然受制于这些蠢货之手,真是可发一叹,何时才能自己做主,执掌一切呢?” 自己不能做主的事情真是让人非常不爽,第一次,曹操对绝对的权利产生了强烈的愿望。 而此时何进的脸色也不大好,因为此时何苗率领的城门护军开始接收宫城的防务了,与玄甲军那整齐的军容相比,何苗的部下就是一群呱呱叫的鸭子,不但队形混乱无比,迟迟摆不出防守的阵势,而且还充满了各种喧哗、吵闹的声音,这样的军队,比起普通的百姓赶集市也强不到哪去…… “难道说这次我真的做错了!”此情此景,何进眼中也露出了一丝悔意,皇宫重地交给这样的军队驻守,真是让人不放心,再想想自己那个宝贝弟弟的统兵能力,这种不放心就更加强烈了,可是军令已经下达,因为怕别人说他朝令夕改,有伤自己的威名,何进也只要捏着鼻子硬认了下来。 与前两者不同,袁绍此时却是一脸的得意之色,身为统兵之人,对于玄甲军与城门护军的优劣他自然分的清楚,对于萧逸与何苗能力的对比,他更是心知肚明,可他依旧一力主张换防,除了是嫉妒曹操的能力外,还另有一层深意。 众所周知,大汉王朝的三根支柱分别是外戚、宦官、士族,如今通过这次政变,宦官势力已经大大的削弱,短时期内再难翻身,那么以后的日子里就该是以他们袁家为首的士族门阀们,与何进这些外戚之间的争斗了,如今把萧逸这样的虎将调出宫去,就相当于无形之中削弱了何进的力量,此消彼长之下,对他们士族一方可是大大的有利啊! 朱雀门外,玄甲军整齐的队列正在向城外的营地开拔,队伍之中,杨和犹豫了再三,还是壮着胆子问道:“统领大人,如今那何家兄弟正是权势滔天之时,咱们何苦要针对他们呀?要是万一……” “呵呵!”微微一笑,萧逸用玩味的目光看了看此时正洋洋得意的何苗一眼,而后一字一句的说道:“将死之人而已,何须在意!” ** ... 正文 第四十九章少年狂! <><>兵者,凶器也,不得已而用之,一名真正的将军,既能拔剑出鞘,也必须懂得还剑入鞘,否则,武力一旦被滥用,结果只能是血流成河,生灵涂炭! 萧逸是个明白人,自然知道在这次政变中,他和手下的玄甲军固然是出尽了风头,可同样的,也被这场政治的大浪冲上了风口浪尖,所以接下来聪明的选择就是一切低调行事,最好能够淡出政治的漩涡,争取做一名最好的旁观者,要知道,旁观者清啊! 回到洛阳城外御苑的营地中,萧逸即刻下令紧守营门,同时加派了双倍的侦察游骑兵,现在他可谓四处皆地,后宫里的宦官们对他恨之入骨,大将军何进视他为桀骜不驯之徒,袁绍那些士族门阀对他心怀不满,就是那个一直躲在驿站里,从没有露面的上司太守张扬,此时估计也对他产生了芥蒂,毕竟没有任何一个长官喜欢不听号令的属下……;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在曹操身上压上重重的筹码! “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你可千万别让人失望啊!”作为一名穿越者,萧逸在考虑原来历史发展轨迹的同时,在他的心里还有一丝深深的顾忌,那就是,作为一名穿越者,他是否会影响到历史,甚至是改变历史! 从他出世那天起,汉末三国?还会是原来那个三国吗?对此,萧逸疑虑重重! 如果真的如此,那么后边未知的道路又该如何去走?他现在要考虑的不再是自己一个人,身边还有大牛、有马六、有雁门四兄弟,以及数千把命运和自己牢牢绑在了一起的玄甲军将士们,“人以性命相托,我必誓死不负!” 好在曹操毕竟是曹操,丝毫没有让人失望! 第二天一早,曹操就出现在御苑的军营前,与上一次单人独骑前来不同,这次曹操不但带着大批的手下,还带来了成群的肥羊,成车的美酒,用来犒赏玄甲军的将士们。 营门大开,萧逸亲自带领手下的将校列队出迎,礼数之周道,笑容之亲切,丝毫没有因为这次政变立下大功而未受的奖赏而产生什么不满。 “萧郎!……”紧走两步,曹操一把抓住萧逸的手,满脸的激动之色,又夹杂了一丝愧疚,只叫出两个字,就再也说不出什么…… 在这次政变过程中,萧逸对他简直是以生死相托,如果关键时刻没有萧逸的武力支持,不但是他曹孟德,就连大将军府恐怕都会陷入绝境中,可惜,如此擎天之功,那些掌权之人却视而不见,生生冷落了这样的良材,所以说大汉朝如今衰败到这个地步,与上层人物的短视是分不开的,曹操出于愧疚,同时也是为了安抚玄甲军将士,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尽全力弄来了一些酒肉犒赏将士。 “曹将军有心了,‘无愁’代玄甲军三千将士多谢!”萧逸依旧是那么的恭谦。 “微末之物,聊表寸心而已!”曹操还礼的同时却很是愧疚,如此大功岂是些许酒肉就能筹功的。 “请!……” “请!” 中军大帐里,萧逸请曹操坐在主将的位置上,但后者却连连推让,军中有军中的规矩,谁的营盘谁做主,虽然曹操在官职上高出萧逸许多,但也不能做出喧宾夺主的事情来,这是对玄甲军的尊敬,同时也是对萧逸的一种认可。 谦让了半天,最后二人还是并肩坐在了一起,没办法,处于对历史名人的敬畏,和对偶像的崇拜,萧逸也不敢坐在曹操的上面。 见到这一幕,大帐中的将校们均是大惑不解,自家统领是什么样的人物,他们可是心知肚明,骑射无双,智谋深远,且又眼高于顶,一向是以桀骜不驯出名的;要知道就是面对‘车骑将军’何苗那样炙手可热的权贵人物,萧逸都敢拔剑威慑,吓的何苗不得不乖乖的用双手奉上军令,至于其余的满朝文武,包括太后,太皇太后之流,萧逸同样没放在眼里,否则也不会有仗剑上殿那一幕出现了。 可唯独对这个曹操,萧逸与平时的表现简直是判若两人,从见第一面开始就表现的非常恭敬,而后更是冒着得罪满朝权贵以及杀头的危险倾尽全力的支持。 看着这个身材矮小,皮肤黝黑,容貌极其平凡,除了一颗脑袋比平常人大一些之外,就再无任何特殊的曹操,满营的将校除了不解,还是不解,无论怎么看,这也不是一个值得投效的明主啊? 玄甲军的这些将校之所以对曹操执礼甚恭,完全是看在萧逸的面子上,因为他们一直相信,作为一名射雕手,自己统领大人的眼光绝对是第一流的,于是对萧逸的信任度战胜了他们对自己眼睛的判断力。 “信萧郎,得永生!”这已经是玄甲军中人尽皆知的口号。 在汉末这个群雄璀璨的时代里,比起那些相貌堂堂,伟岸有英雄气的人物,曹操的外表魅力值绝对堪称是最低的,可萧逸心中清楚,未来就是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用自己的雄才大略,一一荡平了中原各路群雄,把这个已经四分五裂的天下重新安定了下来,最后,甚至离那个天下至尊的宝座也只有一步之遥,曹操才是这个时代真正的‘无冕之皇’! “将士们,胜饮!” “胜引!……” 酒是男人之间沟通友谊的桥梁,尤其是当两个男人互相欣赏时;曹操与萧逸在一杯杯的饮酒中,非常容易的就找到了共同点。 首先,两个人都是狂热的美酒爱好者,萧逸不用说了,那绝对是个千杯不醉,从小就在酒坛子里泡大的男人,而曹操呢,同样也是个无酒不欢的主,从他日后写出:“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这样的诗句,就可以看出酒在他心中占据着多么重要的地位。 男人可以一天没有老婆,但绝不能一天没有美酒!这是所有酒鬼的看法。 为了娶到老婆,有时候也不得不放下手中的酒杯,这是所有未婚男人的无奈。 怎么才能既娶到老婆又不放弃手里的酒杯呢?这是所有已婚男人的疑问? 答案是:背着老婆偷偷的喝呗! 呵呵!这个办法还适用于吸烟、打牌……,以及一切需要背着老婆的娱乐活动。 言归正传,曹、萧二人除了对美酒都其热爱外,在其他方面也有着惊奇的一致。 二人同样的对现在朝政的**,以及上层掌权者的无能非常不满,对于权贵们,两个人都丝毫没有任何的畏惧,有的只是无限的蔑视! 二人还同样渴望打破现在的士族门阀垄断官职的情况,建立一个唯才是举的法家寒族政权,给天下的寒门才子们一条出人头地的机会。 最后,二人还都是极端的民族主义者,受大汉族主义的影响,曹操一向看不起那些野蛮、落后的其他民族,‘封狼居胥’一直是汉人最响亮的口号,也是每一个汉人将军最大的梦想成就,至于萧逸,因为卧虎亭被毁的事情,对匈奴人早就仇恨到骨子里了,如果有可能,他会屠遍漠北草原。 酒逢知己,话语更是投机,曹、萧二人越喝越高兴,越说越投机,大有终于找到了同类的感觉,喝到兴处,萧逸一把甩掉身上的黑衣披风,起身说道:“今日曹公来访,军中无以为乐,容萧某舞剑,以助酒兴!” “好!……”看到萧逸要舞剑助兴,大帐之中顿时响起一片的喝彩声,大家都知道统领大人骑射无双,至于这剑术如何,却一直没机会看看,今日可算如愿了。 舞剑不同于上阵劈砍,除了要求表现出高超的武艺外,还必须有极强的观赏性,姿势必须优美,这对舞剑者的要求就极高了;不过这对萧逸这个看过无数大型表演的穿越者而言就轻而易举了,“开玩笑,哥连‘春晚’都看过,还舞不好一把剑吗?” 手腕一震,龙吟之声响起,随即寒光一闪,‘血浪斩蛟剑’第一次完全的出现在众人面前,一股无形的杀气将帐中众人惊得汗毛倒竖,看着那暗红色的剑身,以及上面那一道道神秘古朴的花纹,众人不禁暗暗猜测,“这把剑到底杀过多少人,才能养出如此惊人的杀气?” 寒光闪动,剑如银龙,斩蛟剑在萧逸的手中遍舞梨花,看的众人叫好声一片,在姿势优美且威势凌厉的剑舞中,尚有萧逸的歌声传出…… 少年自有少年狂,藐昆仑,笑吕梁。 磨剑数年,今日显锋芒。 烈火再炼双百日, 化莫邪,利刃断金刚。 雏鹰羽丰初翱翔,披惊雷,傲骄阳。 狂风当歌,不畏冰雪冷霜。 欲上青天揽日月, 倾东海,洗乾坤苍茫。 ……………… ** ... 正文 第五十章贵不可言 <><>一趟剑舞下来,博得满堂的喝彩,大家的酒兴更浓了,‘酒逢知己千杯少!’萧逸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喝了多少,虽然没有一千杯那么夸张,但上百杯绝对还是有的,否则以他的海量,眼前怎么会出现两个曹操的大脑袋…… 事实证明,英雄喝醉了酒和凡夫俗子也没什么不同,同样的醉态百出,同样的两眼发直,一边傻笑,一边流口水;什么礼法、禁忌这时候全顾不上了,喝高了的曹操大笑着和萧逸勾肩搭背,吐露心声,说起自己小时候的顽劣,喜好飞鹰走马,和袁绍等伙伴一起去新婚的人家恶作剧,偷新娘子;到后来自己树立志向,有个做‘征西大将军’的梦想……,最后趁着酒意曹操还谈起了自己的相貌。 试问,谁不希望自己有个英俊的外表,可别的事情都可以自己做主,唯独是这身材、相貌,那是父母所生,上天所赐,生下来的都是白白胖胖的娃娃,至于长大以后是丑小鸭变成白天鹅,还是发育成歪瓜裂枣,那就看上辈子烧香的多少了。 显然曹操就是上辈子香烧的少的,身材矮小,肤色黝黑,再配上极其平凡的五官,扔到人堆里毫不出众,无论是比起相貌伟岸的袁绍,还是比起身边英俊冷酷的萧逸,他都是一个不合格产品,恐怕连中人之姿也没有。 “曹将军说笑了,‘无愁’不才,当年跟随家师,倒也学了几分相术……”已然微醉的萧逸本想随意的安慰几句,却突然发现醉酒的曹操正在那漫无目的的东张西望,只见他那颗比普通人大上许多的脑袋非常灵活,在身子端坐不动的情况下,竟然能转过头去查看身后的情况,不用的心中暗暗一惊:“狮子回头,大贵之相!” 相书上有云:“狮子回头”——身不动头可转者,大贵之相也!有此相者,大都性情多疑善变,腹有韬略,天生统兵之帅也! 其实相貌这个东西是很玄妙的,在两千年后的西方,一个同样身材矮小,却顶着个大脑袋的科西嘉人,凭借自己超凡的战略头脑,几乎征服了整个欧洲大陆,‘荒野雄狮’的威名谁人不知?同样,后世****的‘太宗’也是个身材不高,却文韬武略集于一身,俯视整个天下的人物……,谁说英雄就一定是帅哥呀? 曹、萧二人之间的醉酒之言,也许他们自己都没有太在意,可坐在不远处的大牛、马六却上了心,不由得同时竖起了耳朵,如果别人说会看面相,他们不一定相信,可萧逸说这话,他们却深信不疑,原因很简单,“萧逸的师傅是谁呀?出尘子老道,那可是陆地神仙一样的人物,神仙的弟子能从相貌上看出一个人日后的前程,是个问题吗?” “哦?萧郎还懂得易经玄学,那依你之见,曹某日后的前程如何呀?”半醉半醒之间,曹操似乎开玩笑式的问道。 “呵呵!贵不可言!”萧逸的回答同样像是在开玩笑,可这个玩笑却一点也不好笑,‘贵不可言’这四个字可不是轻易能用在一般人身上的。 有官运,却没有多少家财的,那叫:“有贵无富!” 腰缠万贯,却没有任何权势的,那叫:“有富无贵!” 既掌握重权,又家财百万的,那叫:“富贵有余!” 但还有一种人,命格完全超脱于官运与财富之上,叫做:“贵不可言!”如果换个叫法,那就是“富有四海!” 而普天之下,唯有天子才能富有四海! “那以萧郎之见,曹某可有封侯之命!”听到萧逸的断言,曹操也一下子清醒起来,小心试探的问起来,封侯对许多人而言,已经是非常高的人生目标了,翻阅史书,西汉时期的‘飞将军’李广,一生征战无数,威震匈奴,最后也只落了个‘李广难封’的结果,封侯之难,由此可见一斑! “不止!”轻轻摇了摇头,萧逸只回答了两个字,心中却在暗想:“封侯?呵呵!以后你给别人封侯还差不多!” “莫非?征西将军?”把人生目标向上提高了一大截,这可是曹操年轻时的梦想,大汉朝的将军虽多,可大都是一些杂号将军,比如何苗的御林将军,就属于杂号将军之列,真正的名号将军,大汉朝只有四个,分别是‘征东、征西、征南、征北,’号称‘四征’将军!其中因为西域一带是汉族与异族角逐的主要战场,战事连年不断,所以‘四征’将军之中,又以‘征西将军’最为尊贵,所以说曹操的这个年轻时的志向不可谓不高了。 “不止!”萧逸回答的斩钉截铁,原本略带朦胧的醉眼,此时反而逐渐清醒起来。 “位列三公,丞相,大将军!”这次曹操问的可以说是一个异姓臣子所能达到的最高职位了,当年大汉王朝的开创者刘邦曾经杀白马盟誓,“非刘姓而王者,天下共击之!”而丞相和大将军也已经是有汉一朝最高的官职。 “不止!”萧逸的回答依旧是这两个字。 这下子不但是曹操,就连在一旁竖起耳朵偷听的大牛、马六二人都吓出了一身的冷汗,三公之上是什么?他们不敢想,却又不得不想,难道是那个禁忌的位置吗?这可绝不是一个臣子所该思考的,东西两汉400多年的天下,以前也出过一个这样的人物,而他的名字叫……王莽! 好在,萧逸没让他们的惊恐继续下去,向前探探身子,用一种带着宿命感的口吻轻轻的说道:“文王一怒安天下!” “嘶!……原来是文王!”曹操刚松了一口气,随即又紧张起来,“文王,周文王那是何许人物?西周实际的开创者,天下三分有其二,却依旧以臣子礼服侍殷商,被世人尊为圣人!最重要的是,他的儿子就是西周的第一个天子,周武王!” 同样松了一口气的还有牛、马二人,不过听到萧逸说曹操竟然有封王的命数,二人也还是吃惊不小,这时候再偷眼看看曹操,立刻觉得这张原本其貌不扬的脸变得不一般起来,处处都透着大贵人的气息,让人不敢直视。 人都是如此,平凡之时,没人会把你当回事,就算是长得再气宇不凡,最多也就得个小白脸的称呼,可一旦有朝一日列居高位,执掌大权,那一切就会立刻变得不平凡起来,出生时红光冲天啦!……名字起的好拉!祖坟风水好啦!哪怕是脸上有颗黑痣,人家也会说那不是一般的痣,而是大富大贵的‘福痣’…… “若曹某真有裂土封疆的那一天,‘无愁’当为万户侯!”曹操细细的眼睛中闪过了一丝精光,是男人就都有野心,他又何尝例外,‘裂土封疆’就是封王的另一个叫法,在含糊的承认了命数后,立刻对萧逸许下了重若!……男人,一诺千金! “诺!……”这次萧逸的回答只有一个字! ** ... 正文 第五十一章引狼入室 <><>一场痛饮,宾主尽兴! 曹操是被手下的侍从抬回大将军府的,浓重的酒意把这位未来的‘乱世之奸雄’带入了梦想,在哪里,有千军万马,还有裂土封疆…… 大将军府中,将这一切尽收眼底的袁绍嫉妒的几乎发疯,无论如何他也想不明白,论出身,他是士族子弟,袁家更是四世三公,门庭何其显贵,论相貌,他袁本初英俊伟岸,有英雄之表,所到之处,自然而然的就会成为人们追随的领袖核心;综合以上种种,他若不成大事,天理何在? 在反观那曹操,乃是宦官曹腾养子的儿子,可谓出身污浊,一向被士族圈子所排挤,论长相,五短身材,其貌不扬,那一颗大大的脑袋跟‘英俊’二字更是一点边都搭不上,说曹操长得一般那都是抬举他了。 二者相比,简直是孔雀与乌鸦,泰山与顽石,根本就无法相提并论! 可真实情况呢?恰恰相反,二人在文韬武略,施政统兵,出谋划策等各个方面,曹操总是压了袁绍一头,尤其是在这次深夜政变的过程中,本应是他袁绍大显身手的机会,结果呢,曹操单骑出城,几句言语就招来了数千精兵,抵定大局,出尽了风头。 “不甘心啊!不甘心!”皓月当空,袁绍一把拔出自己腰间的宝剑,剑刃反射着月华,光芒四射,“宝剑空利,却不得用,如之奈何?” 心中怀着有志不得伸的委屈,袁绍手臂一展,开始在月下舞剑,同样是舞剑,与萧逸那种快如闪电,寒气逼人的剑法相比,袁绍手中的宝剑无疑要更加的柔和,也更加的华丽,看上去犹如一团锦簇,赏心悦目。 可以说,袁绍的剑是给人欣赏的,而萧逸那把剑,则是用来杀人的。 其实袁绍还是很有才干的,把最近发生的事前前后后仔细的想了一遍,很快就找出了其中的重点,“兵权,没错,就是兵权!” ‘十常侍’之所以敢设计谋杀大将军,更妄图私立新君,是因为他们手里原来掌握着西园禁军的兵权! 曹操之所以能在关键时刻扭转乾坤,一举拥立皇子辩上位,是因为有玄甲军的鼎力帮助。 如今,连何苗那样的废物都成了在朝廷里举足轻重的人物,说白了,还不是因为他成为了‘御林将军’,手上握有宫廷卫戍的兵权吗! “有兵就有权,有权就有官!”这句话的真意,现在袁绍终于明白了,“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什么身世,什么官职,全都是浮云,关键还是手中得握着宝剑啊!” “那么兵从何来呢?洛阳周围的驻军早已腐化的不堪重用,要想成大事,手中的剑不锋利怎么能行!”思索了再三,袁绍虽然心中不情愿,可还是不得不去借鉴曹操的办法……“借调边军!” 可大汉朝幅员辽阔,边军众多,到处都是骄兵悍将,究竟调那一支才最合适呢? 南边?长江沿线三州如今都是汉室宗亲在当州牧,洛阳城里已经是各种势力犬牙交错了,如果再引入刘姓宗室的力量,那自己手里刚分到的蛋糕可就又要少一份了!这个,不行! 东边,山东一带的州牧都是些名士,如徐州刺史陶谦,北海太守孔融之流的,让这些吟诗作赋就天下无敌,可让他们拔剑杀人,嘿嘿!不砍到自己的脚面就算烧高香了。这个,也不行! 北边是幽、并,两州,近年来漠北的匈奴人不断南下骚扰,长城沿线的兵马必须全力防守,恐怕轻易调动不得,更何况,城外的萧逸所部就是并州、雁门关的边军,如果从北边调兵,恐怕二者之间有地域的香火之情,会串通一气……,摇了摇头,这一边也被袁绍给否决了。 东、南、北,三面都否定了,那剩下的就只有西面了,西面,西凉……,董卓! 就是他了! 打定主意,袁绍向着曹操的住处方向冷笑数声,随即转身,向大将军何进的内堂走去,今夜,他袁绍也要进献良策了…… …………………………………… 大将军府内堂,何进正在享受自己的小生活,十几名姿色上佳的歌姬正在翩翩起舞,跳跃之间,露出赛雪的肌肤,回眸之时,带着小钩子的眼睛更是媚光四射,另有几名妖娆陪侍在一旁,不停地为他斟酒、布菜,几双嫩嫩的小手不时地在何进那肥胖的身体上游走、按摩,而且还总是‘非常不小心’的碰触到要害的部位,把这位屠夫大将军伺候的心花怒放,以前杀猪卖肉的时候,何曾想到过,自己有朝一日竟能过上这样神仙般的日子呢…… “末将参见大将军!”看着何进那小富即安的低贱样子,袁绍立刻流露出鄙视的眼神,但随即就给掩饰住了,反而向前毕恭毕敬的行礼! “本初深夜来此,所为何事啊?”已经有了几分醉意的何进,一边继续享受着歌姬送到嘴边的美酒,一边招呼袁绍坐下,同时一挥手,立刻有几名衣裳半敞的歌姬涌上去,对着袁绍大抛媚眼,殷勤服侍。 手执宝剑,用凌厉的眼神把几名艳丽的歌姬逼退,袁绍虽然也喜欢醇酒美人,可现在他心里建功立业的豪情正盛,所以女色就暂时被放到了一旁,更何况就这些只会卖弄风情的庸脂俗粉,出身门阀大族的他还真看不到眼里。 “绍深夜打扰,乃是为了大将军的身家性命而来!”语不惊人死不休,要想让何进这头蠢猪听进自己的计策,就必须用重言重语镇住他。 “哦?本初速速讲来,到底是谁要谋害于我?”果然,听到关系到自己的小命安危,何进一下子从美人堆里坐了起来,因为酒意而泛出微红的肥脸一下子变得煞白,自从经过上次的政变后,他就变得格外敏感,仿佛四周随时都有人要加害他一样,每每于深夜惊醒,汗流浃背,再也无法入睡,如今他每天醇酒美人的享受,除了是满足自己的骄奢****外,同样也是他麻醉神经的一种办法,只有喝醉以后,在温柔乡里,他才能睡得安稳! 见袁绍欲言又止的模样,何进把手一挥,刚才还卖弄风情的歌姬们立刻退了出去,有些事不是她们该听到的,听到,就是死! “末将接到密报,‘十常侍’贼心不死,私下沟通南方各地州牧,预对大将军不利啊!”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袁绍说了一个真实的谎言! “十常侍!……南方,长江三州牧……刘姓,汉室宗亲!”虽然袁绍说得很含蓄,但何进还是一下子听出来了,如果说谁是他们这些外戚最大的敌人,那就非汉室宗亲莫属了。 一边是父系一族,一边是母系一族,谁近谁远?……二者从来都是互相不对付的,一荣,则必一损,一方得势,另一方肯定就会拆台,汉朝历史上,宗室与外戚之间的争斗可是一再上演的,所以说‘十常侍’勾结汉室宗亲想要变天,何进是打心眼里一万个相信的。 “这可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虽然知道了危险来源,可何进本身是个没主意的,除了团团转之外,一点应对的法子也想不出来,当初他也想过趁机彻底的诛灭宦官势力,可惜被何太后一手阻止了。 “大将军勿忧,末将有除贼之策献上!”关键时刻,袁绍挺了挺腰板,一副智珠在握的样子。 “有何良策,本初速速讲来!”何进立刻急忙问道。 “调兵!” “调兵?” “对,调兵!请大将军下令调西北兵马入京,斩杀‘十常侍’,只要没有内应,长江三州牧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闹不起来!”袁绍斩钉截铁的说道:“而且调外兵入京除贼,尚有三点好处!” “那三点好处?”正在犹豫不决的何进听到有好处,而且还是三点,立刻追问起来。 “大将军得知: 其一,西北兵马久与戎狄征战,所部皆是精锐之士,绝非京城中这些在富贵乡里待久了的软骨禁军可比,既然咱们要借刀杀人,那自然要借一把快刀才是! 其二,用外兵而不用内兵,此乃反兵家之常道而行,‘十常侍’必然不会加以防范,可以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其三,外兵即到,何太后那里就是想不答应恐怕也不成了,而且杀了‘十常侍’以后,还可以把责任都推到西北军身上,大将军您对此无责,省得伤了您与何太后兄妹之间的感情。 “哈哈哈!本初此计甚妙,不愧是四世三公出身,”何进一边拍着手掌大笑,但还是有些许犹豫,“不过,此事是否应该和孟德商议一番。” “大将军,孟德今日在城外的玄甲军大营中饮酒大醉,至今宿睡未醒,恐怕无法叫来商议此事!”听到何进还要征求曹操的意见,袁绍立刻嫉火中烧,开始给曹操上起了眼药。 “哦?玄甲军,宿醉未醒!……既然如此,那就依本初妙计而行!” “诺!……” 当天夜里,一队传令的人马星夜从洛阳出发,直奔西凉而去……,在哪里,将有一只噬人的猛虎被招致京城! 与此同时,在大将军府一处阴暗的角落里,一双妩媚的桃花眼将所有的一切都看的清清楚楚…… ** ... 正文 第五十二章紫木再现 <><>都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而有是非的地方就有间谍,此言确实不须! 如果说皇宫是一座四面漏风的房子,那么何进的大将军府就干脆是个连栅栏都没有的破窝棚,‘风能进,雨能进,奸细更能进’,真是一点机密也守不住。 第二天一早,曹操醒来后,第一时间就得知了何进派人调西凉兵入京的消息,身为府中的一员,他自然也拥有自己的信息渠道,而且还不止一条。 而且曹操还知道,用不了多久,这条消息就会传遍整个洛阳的大街小巷,当然也就瞒不过宫里的宦官们。 “这是取祸之道!万万不可啊!”从**榻上一跃而起,顾不上整理衣冠,曹操就这样披头散发的向大将军何进的内宅跑去,一路上把府中的门客、侍从们看的是目瞪口呆,虽然都知道这位曹将军一向是不拘小节的,可今天也太过于疯狂了吧……这可是半裸奔啊! “大将军,万万不可从西凉调兵!万万不可啊!”用手拔开两名守门的护卫,曹操强行闯进了何进的卧室,顾不上行礼,就大声喊道。 **好睡的何进此时也是刚刚醒来,坐在**榻之上,赤膊的上身紧披了一件蜀锦内袍,露出肥胖不堪的躯体,以及黑乎乎一巴掌长的护心毛,看上去三分像人,七分更像没进化完全的野兽;旁边两名昨夜侍寝的美貌姬妾,一个端着青盐罐子,一个拿着细柳条,正在小心翼翼的服侍大将军漱口。 青盐,又称“湖盐”、“岩盐”,是盐类之中的极品,味咸,性寒,有凉血,明目的药效,因为颜色白中透青,故而人们习惯称其为青盐,因为其产地远在西北,路途遥远,运费极高,非大贵族使用不起。 何进本来正在仰头漱口,被曹操突然闯进来一惊吓,一嘴的漱口水没喷出去,反而全咽了下去,因为吞的太急,还有不少进了气管,呛的他咳嗽不止,两名姬妾连忙用力拍打后背,帮着何进顺气! “孟德如此慌忙,所为何事啊?”好半天,何进这才缓过气来,看到闯进来的是曹操,满脸的怒容才稍微减轻了一些,毕竟在上次的政变中,曹操出谋划策,又连夜奔驰,是给他立过大功的,若是换了其他人,非得重重责罚不可。 “听闻大将军欲调西凉兵马入洛阳,特来劝阻!”曹操上前一步,神色凝重的继续说道:“此乃取祸之道,万不可行啊!” “那‘十常侍’贼心不死,竟然勾结外臣,意欲谋害本大将军,我欲先下手为强,尽诛宦官一党,以清社稷,有何不可啊?”何进一面示意两名姬妾给自己穿戴好衣冠,一面漫不经心的回答道。 “宦官势力由来已久,在朝堂之中早已是盘根错节,若大将军想将他们全数诛杀,只怕牵连太广,弄得人心不安;如今新君才登基不久,人心尚未安定,此时便大开杀戒,并非上策啊!”顿了一顿,曹操看何进脸上的又开始变得阴沉起来,知道这次想不见血是不行了,那就只好把杀戮尽量降到最低了,于是继续说道:“除恶只须除掉为首者就可,‘十常侍’现在已经失势,要杀他们,只须委派一名狱吏足矣,何必纷纷招外兵入京!……要知道,外兵精锐,兼且桀骜不驯,绝非洛阳城里这些禁军可比,一旦生起事端来,如何能制?” “孟德多虑了,吾为大将军,执掌天下兵权,何人敢不听号令啊?”何进非但不听,上脸反而闪现出骄横之色,随后目光闪动,仿佛想起了什么,略带戏谑的说道:“孟德一再阻止本大将军诛灭宦官,莫非是念在同根之情吗?” 何进的这番话可真是诛心之语了,曹操的父亲曹嵩本是夏侯家之子,过继给了大宦官曹腾,所以才改姓曹,也就是说曹操的身份是太监的养孙,这样的出身无论怎么说也是污秽的,一向为曹操所忌讳,正所谓揭人不揭短!何进用戏虐的语气把这件事提出来,可以说正揭了曹操心里最大的伤疤! 同根?和太监是同根!还有比这更恶毒的言语吗? 是可忍!孰不可忍? 受此奇耻大辱,曹操原本微细的双眼立刻圆睁起来,射出一阵寒光,身上杀气弥漫,与此同时,左手一握腰带,右手下意识的就去拔腰间的宝剑,却一把摸了个空,原来昨夜大醉,侍从把曹操的佩剑都解了下去,今早醒来连衣衫都没来得及整理,就急匆匆的前来劝谏,结果把佩剑丢在了住处。 曹操怒极拔剑的举动,正在仰天大笑的何进没能看到,却瞒不过正在一旁伺候的两名姬妾,二人吃惊之下,连忙用手捂住自己的樱桃小口,生怕发出声响,惊动了何进;从刚才曹操那凌厉的眼神中她们可以看出来,“杀气!无边的杀气!” 这时候就看出曹操的人缘来了,与大将军府中其他权贵们轻视下人,动辄打骂不同,也许是同样出身不好的原因,曹操对任何人都显得很是和气,从来也不摆自己将军的架子,无论是同事、门卫、马夫,花匠……,纵然职务再是低下,曹操也能平等视之。 当然,这里是有个前提的,那就是这些人都有一技之长,或长于谋略,或武艺高强,或骑术精湛……,至于对那些没有丝毫本事的人,曹操同样也是看不起的! 奸雄爱财,却更爱才! 相比之下,何进的人缘可就跌到谷底了,同样因为出身不好,内心里极度的自卑,所以这位‘屠夫大将军’平日里表现的傲慢无比,经常揪住一点小错就毒打下人,用皮鞭和鲜血来证明自己的高贵和尊严,就是他身边服侍的美女、姬妾也是如此,整日里莫不活得胆战心惊。 所以,此时此刻,她们都愿意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帮助曹操一下,皆默不作声。 曹操本是机敏异常之人,一把抓空,立刻反应过来,知道此时不是翻脸之时,立刻收敛怒色,换上了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放在腰间的手则顺势做出整理身上衣带的模样,正好因为他来时过于匆忙,衣服穿的都很凌乱,此时整理一下,倒也合情合理,所以并没有引起何进的注意。 “末将告退!”知道再劝谏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反而只会自取其辱,曹操转身走了出去,气息平稳,步伐丝毫不乱,与平时的样子没有任何差别,仿佛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只有他自己知道,刚才那一瞬间,真的动了杀心,如果腰间真的佩戴着宝剑,此时屋子里早已是‘血流五步,伏尸三人’,“至于为什么是三个?呵呵!若果真当场斩杀了何进,那两名无辜的姬妾也断断不会让她们继续活在人间,这就是奸雄的手段!” 去的疯狂,回来的沮丧,曹操是脸上暗含着懊恼之色从内宅走出来的,一边走,一边在嘴里唠叨着:“猪!全都是猪!……一群等着挨宰的蠢猪!……就等着看,谁的鲜血会染红洛阳的土地吧!” 走出内宅大门,一双桃花眼突然出现在曹操的面前,只见眼前之人,身材修长,一张粉脸娇嫩无比,堪比桃花,似乎吹弹可破一般,在柳叶细眉下,一双桃花眼暗含春波,眸子流动之间,虽是无意,却已媚色外泄,若人遐想无数;正是那个形似女儿身,却有一颗阴狠之心的紫木公子! “卑职紫木,见过曹将军!”面带微笑的躬身一礼,姿势优美,气质高雅,让人看了不禁赏心悦目,与当初在盘龙亭里不可一世的样子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对这个‘紫木公子’,曹操还是知道一些的,此人原是袁术的朋友,经其介绍来到大将军府中做了一名普通的门客,平时为人很是低调,再加上长袖善舞,与人和善,所以在府中的口碑倒是不错。不过因为他长得太过于貌美,堪比当初战国时代的绝世妖娆--‘龙阳君’,听说府中有喜好男风的贵人想收他做娈童,至于那个贵人是谁,不问可知;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此事最后却不了了之…… 别人都说不好的,未必是真的不好,同样,别人都说好的,也未必就真好,大众的眼睛是最容易被欺骗的,对这个外表谦逊的紫木公子,曹操可是看的一清二楚,‘人面兽心,阴狠毒辣’八个字就是对他最准确的评价。 恭敬的目送曹操拂袖而走,紫木公子这才直起腰身,纵然此时身边空无一人,可他脸上的微笑却丝毫未变,时刻隐藏着真实的自己,当年盘龙亭的一把大火真是教会了他太多……太多…… 要想复仇就必须忍耐,所以这些日子以来无论外界如何风云变幻,他都一直躲在黑暗的角落里,什么也不做,只是静静的观看,他看到了‘十常侍’的失败,看到了何进的跋扈,看到了袁绍的骄傲,也看到了曹操的谋略,最后他还看到了萧逸的果敢……,一切他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如今所有人都已经出过招了,那么下面,该看看他‘紫木公子’的手段了! ** ... 正文 第五十三章削肉立誓 <><>大将军府西侧,有一片比较低矮的房屋,住在这里的都是府中的门客、护卫、以及一些低级的管事们。 门客也分为很多种,最顶级的称为‘客卿’,都是一些极其有本事的人物。‘客卿’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智谋广远的谋士,这些人大都出身寒微,虽有满腹的才学,在仕途上却并不得志,所以选择投靠权贵人物,平日里为其出谋划策,分析时局,用这种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 第二类是拥有武略的将才,他们武艺高强,有一定的统兵能力,平时负责护卫府邸的安全,一旦发生战事,他们就会跟随主公一起出征,成军队中基层的将领,用手中的刀剑和自己的性命,去拼一份前程。 最后一类是口若悬河的舌辩之士,这类人别看是手无缚鸡之力,却有一张能把死人说活得巧嘴,外交结盟,化敌为友,拉拢人才,就是他们的用武之地。 在‘客卿’之下还有两种门客,一种称为‘死士’,这些人没有什么才干,却个个都是些亡命之徒,在他们眼里,没有是非,没有忠奸,有的只是手中的钢刀和自己的一条烂命;平日里主家会好吃好喝的养着他们,一旦要用,这些人也会随时把自己的小命豁出去。 剩下的最后一种,也是门客中最低级的,叫做‘舍人’,平时做一些不重要的杂事,敲敲边鼓,有胜于无而已,同样,他们的待遇也是最差的,住着低矮的房屋,领取微薄的薪酬,在府邸里处处低人一等,要想出头,难如登天! ‘紫木公子’现在的身份就是一名‘舍人’,而且还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那种,自从他将‘破军’宝刀献给袁术,作为晋身之阶后,就一直以这种身份在大将军府里生活;平时里低调行事,从不显露自己的本事,而且处处与人为善,再加上他长袖善舞的本事,虽然没立下什么功劳,倒也混了个脸熟,在府邸中各处几乎都能看到他的身影。 一路上和善的与所有见到的人打着招呼,在家眷居住院落的门口,又和几个留着鼻涕的小奶娃玩了一会,显示出自己人畜无害后,在一片赞扬声中,‘紫木公子’回到了自己的住处,一座只有内外两间房子的简陋小屋;才到门口,一个肥胖的身影就出现在眼前,正是那个对他忠心耿耿的‘大肠管家’。 “公子回来了”虽然现在落了难,但‘大肠管家’还是一直恪守着主仆之间的礼数,他相信,凭自己主子的才略,日后肯定会有出头之日,“请公子用饭吧!” 简陋至极的木榻上,一盘用盐水煮熟的豆子,一盘没什么油水的青菜,一碗夹杂着许多外壳的粗糙粟米饭,再加上一小壶浑浊的劣酒,这就是‘紫木公子’的晚餐了。 这样的伙食,基本都是一些普通百姓家里才吃的,当初在盘龙亭的时候,就是‘大肠管家’都从来不会享用这么低劣的食物,可现在,从小养尊处优的‘紫木公子’却吃的极为香甜,看来‘铁血’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 其实以‘紫木公子’的才华、武艺,完全可以做一名高级的客卿,可是他没有这么做,反而是尽量得低调,不显山,不露水;也许在他心中,从地处看事情,能够看得更清楚一些吧! 可惜,有的人天生就低调不了,他不惹事,麻烦却会主动的找上门来。 饭食刚刚吃到一半,突然想起一阵敲门声,‘大肠管家’急忙跑过去开门,随即一张极其猥亵的脸出现在门口,来人大概四十多岁的年纪,长得又瘦又小,一口大黄牙,满脸的雀斑,毛发却特别的浓郁,再加上一双精光四射的眼睛,活脱脱就是一只人类的近亲---猴子。 “不知侯管事驾到,未能远迎,当面赎罪!”紫木公子也放下了手中的碗筷,起身行礼,很巧,此人不但长得像一只猴子,也确实姓侯,是大将军府中二爷何苗身边的一名管事,平日里靠着阿谀奉承,又四处给主子搜罗美色,故而深得何苗的信任。 “猴子进宅,肯定没有好事”,紫木主仆二人立刻加上了小心,同时一件隐忧也浮上了心头。 “哎呀呀!如此粉雕玉琢一样的妙人,怎么能吃这样粗劣的东西呢,侯爷我看着都心疼啊!”指着桌子上简单的食物,侯管事先是露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然后一双色迷迷的眼睛连连闪动,说道:“这样吧,紫木啊!你跟我去二爷身边任职,以后只要好生服侍主子,自然会锦衣玉食,少不了你的好处。” 听到这个‘好消息’,紫木公子那张粉色的小脸一下子变得煞白,双拳紧握,因为用力过度,连关节都变得发白起来,可见此时他心中的愤怒程度。 都是这张‘桃花脸’惹出的祸事,原来这位二爷何苗,除了喜爱美女之外,竟然也好男风,是个男女通吃的家伙,自从‘紫木公子’出现在大将军府中,偶然间被他看到后,立刻惊为天人,一心想弄到自己的身边来,不过前期因为顾忌袁术的脸面,再加上朝廷里风云变化,这件事就一再耽搁了,如今大局已定,何苗又官升御林将军,立刻色心又起,把这件事又想了起来,所以才派手下的侯管事前来威逼。 想他‘紫木公子’虽然长得酷似女儿身,但绝对有着一颗男儿心,想当初光是小妾他就有十七个,是真正的男子汉,如今让他去给人做娈童,像个女人一样,以身侍人,这该是何等的奇耻大辱啊! 虽然此时恨不得一刀把眼前这只‘猴子’劈了,可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脸色变了几变,紫木公子还是强压怒火,向身边的‘大肠管家’偷偷打了个手势,同时疾速地思考起脱身之计。 “侯爷快快请坐!能见到您老人家,真是小人的福分!”论起奉承的本事,猪大肠也是一流的高手,一方热情的请侯管事坐下,同时用自己的身躯巧妙地遮住了对方的视线。 与此同时,‘紫木公子’悄悄的把双手合在了一起,在宽袍大袖的掩护下,用右手在自己的左臂上狠狠掐了几把,用力极狠,虽然痛的浑身颤抖,脸上却依旧保持着那种恭敬的笑容。 “回侯管事的话,能去‘御林将军’身边任事,本是在下的荣幸,不过吗?最近在下身体略有不适,染了恶疾,生怕传染给别人,”说着紫木公子轻轻拉开自己左臂上的衣袖,露出了塞雪一样白嫩的肌肤,不过在上面却出现了几个黑紫色的印记,让人看了触目惊心,“还请稍等些时候,容小人病体稍愈,立刻前去二爷面前听命!” “请侯爷代为回旋一二!日后必有重谢!”‘大肠管家’见机立刻凑上前去,从怀里掏出一把散碎银子,在手里垫了垫,有些轻,可这已经是他们主仆身上所有的积蓄了,咬了咬牙,又从怀里掏出一块玉珏,这还是当初在盘龙亭时,从‘黄鼠’的马队里搜刮来的,一并塞了出去。 “好说!好说!”正所谓有钱好办事,既然收了人家的钱财,而且看样子这个粉面小郎君确实又身怀恶疾,所以侯管事也乐得把事情缓上一缓,反正在他看来,已经到嘴边的肥肉还怕他跑了不成。 而且奴随主心,这个侯管事跟着二爷何苗,也是个男女通吃的家伙,缓步走到‘紫木公子’面前,装出一副看望病情的样子,伸手一把握住了那只粉嫩的手臂,竟然轻轻的抚摸起来,话说这样绝色的美男子,他活了半辈子也是从没遇到过啊! “好生养病,以后侯爷会心疼、照顾你的!”又轻薄的摸了一把,侯管事转身哼着****的小调,走了出去。 “主子息怒啊!”关好房门,‘大肠管家’连忙来到‘紫木公子’身旁,好生劝慰;他还清楚的记得,上一个出言**自家主子的家伙,可是被灌醉后扔进大石磨里,活活磨成了肉酱,最后喂了恶狗。 人都有逆鳞,就像大将军何进的忌讳别人说他屠夫出身,曹操忌讳别人说他是太监的养孙一样,‘紫木公子’平生最大的忌讳就是有人夸赞他长得‘美貌’,如果再有人把他当成女子**,那就会引发极其可怕的后果。 一言不发,‘紫木公子’粉嫩的小脸变得更加惨白了,双目中射出野兽般的寒光,一把撸起左臂的袖子,用手同样摸了摸那块滑嫩的肌肤,突然右臂一动,一把锋利的匕首就出现在手中,毫不迟疑,寒光一闪而过,刚才那块被侯管事抚摸过的皮肉,就整片削落到地上,鲜血汹涌淌下,虽然痛彻心扉,可那只握刀的手却毫不颤抖! “公子爷!保重呀!”‘大肠管家’连忙找出伤药、细麻布,小心的包扎起伤口来,他知道,这次自己的主子是真的暴怒了,想想可能引发的后果,即便是经历过灭庄惨案的他,也不禁吓得打了个冷颤。 “何苗!……大将军府!我紫木公子以血为誓,定要让你们九族尽灭,鸡犬不留!”半响,一句带着无比恶毒的复仇誓言低低响起。 ** ... 正文 第五十四章治病药引 <><>皇宫的北面是玄武门,在四象风水学之中,玄武为水,属阴,再加上北门一向有‘鬼门’的说法,所以不为达官显贵们所喜,故而几乎没有什么贵族喜欢在这里居住。但万事都有例外,在玄武门外,就有着这样一片奇怪的宅子。 说奇怪,就在于它们那诡异的装饰,以及与周围其他建筑格格不入的气势;千金难求的木料,富丽堂皇的装饰,成群结队的家丁、奴仆,无不显示着这里主人的富足与权利;但在这些府邸的大门前,既没有标志武将威风的铁戟,也没有显示文臣典雅的匾额,至于世家大族才有的,显示宗族谱系荣耀的石碑在这里更是看不到的。 用一句话准确的来形容这里的主人,那就是:“富而不贵!有权而无势!”而这样的人,在大汉帝国的都城洛阳里只有一种,宦官,‘十常侍’! ‘十常侍’卖官鬻爵,收受贿赂,所以他们一个个富可敌国,可纵然有再多的钱财,他们也只是一帮奴婢,下等人,所以说他们是‘富而不贵!’同样的他们也拥有滔天的权利,可这些权利都是建立在皇帝**信的基础上,一旦**信失去,他们的权利也就会随之土崩瓦解,所以这些宦官们纵然一度握有执掌天下的权利,却永远也建立不起自己的‘势’! 这片住宅中最富丽的一座就是‘十常侍’之首,大宦官张让的府邸,身为一个权势滔天的宦官,虽然没有了一个男人的根本,但这并不妨碍他追求和享受生活,于是他把自己的府邸就建在了皇宫的玄武门外,在这里既方便他每日入宫当差,也不妨碍他回来享受自己的生活。 而且与皇宫相比,无疑,他更加喜欢住在自己的府邸里,在皇宫里他是奴婢,是永远低人一等的阉人,可在这里,他就是主子,是人上人,有大群的奴婢供他驱使,有数不清的财货让他挥霍,在后院里甚至还养着数十名美貌的歌姬,个个都有倾城倾国的姿色,总之,一个正常男人能拥有的一切,他全都有,而且更多、更好! 不过最近张让很不高兴,因为他视为生命的东西--权利,正在慢慢的离他而去;政变失利,外戚何进一党依仗着拥立之功,如今正得势,而他们‘十常侍’靠着献出同伴蹇硕的人头,和来之不易的内廷权利,又在何太后那里苦苦哀求,这才侥幸保住了性命;害的他这些日子以来一再的低调行事,甚至不得不躲在府里装病,来避过何进一党的锋芒。 主子一不高兴,底下的奴才们就该倒霉了,最近一段时间,几乎每天都有被打死奴婢的尸体从府邸的后角门仍出去,弄得府中所有的下人个个噤若寒蝉,生怕下一个倒霉的就轮到自己。 “啪!……”又一个茶杯摔得粉碎,张让快被心中的怒火烧焦了,朝堂上的形式对自己越发的不利,何进兄弟一手遮天,外戚集团的势力空前强大,而那些平日里对自己敷衍趋势的官员们,现在见了自己就跟见了鬼一样,躲都躲不急,往日里门庭若市的府邸,如今也变得车马稀疏,好不悲惨。 世上最痛苦的不是没有权利,而是得到权利以后,又失去了它,那种滋味,才真是让人痛不欲生! “报!……报主子,府门外有人求见!”一名青衣小奴疾步跑过来,远远的就跪了下去。 “什么人?可曾带有兵马?”张让现在可是一日三惊,时时担心何进一党对自己痛下杀手。 “回主子,来者仅孤身一人,却不肯报上姓名,”看着张让并没有发怒,小奴又抖着胆子跪行几步,继续说道:“来人还说,乃是数月之前深夜下书之人!” “数月前,深夜……,下书?”一语点醒梦中人,张让不由得想起,数月之前他确实在深夜收到过一封书信,上面说上党太守张杨,深夜入大将军何进府中,二人密谋良久,恐对自己不利;可当时的张让正是权倾朝野,对一个小小的外郡太守并没有放在心上,也就没多加防范,哪知道,政变之夜,关键时刻坏了自己大事的,就是这个上党太守张杨所领进京城来的那三千玄甲军! “叫他进来!”张让一挥手,让小奴下去领人,略一思考,又连忙脱下外袍,斜披在身上,头上也系上了病襟,口歪嘴斜,装出一副病歪歪的样子,这才说道:“慢,是请,请他进来!” 很快,在青衣小奴的引领下,一个白衣飘飘,身形略瘦,面如桃花的年轻人漫步走了进来,只是来者走动之间,左臂摇摆的有些不自然,不时有些疼痛般的抽搐;正是昨夜割肉立誓的‘紫木公子’。虽然此时已经是夏初季节,天气温和,可在他的身上却总有一股挥之不去的寒气,让人不敢靠近,都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可有些仇恨,隔上**都嫌长。 “大将军府中门客--公孙紫木见过大人!”自报家门,才显示出自己的诚意。 “免礼,请坐!上茶!”果然,听到对方直接说出自己来自何进的大将军府,张让反而松了一口气,知道真相总比去胡乱猜测要强得多。 张让,紫木公子,二人四目相对,仔细打量起对方来,互视良久,均是微微一笑,也许是因为气质相似,两个同样用心深远的人,竟同时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很好,原来咱们是同一类人! “不知紫木公子前来所为何事?可是大将军有何召唤吗?”经历过太多的阴谋、暗算,张让早已对任何人都不信任了,虽然对方自称是深夜下书之人,可有谁知道到底是真是假?万一是何进派来试探自己之人呢?不得不防啊! “呵呵!非也!在下此来与大将军无关,只是听说大人最近身体略有不适,前来看望,另外在下有祖传的良药一济,包治百病,特来献上!”将心比心,紫木公子自然也知道对方不会立刻的信任自己,所以立刻表明立场。 “公子有心了!”听到良药这两个字,张让的心不由得空悬了起来,大汉四百年,死在毒药之下的人数不胜数,“府上自有良医诊治,杂家已经吃惯了他们开的药,就不劳公子费心了!” “大人府上的药物虽好,可惜,却缺了一个药引子!”紫木公子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充满了自信,“请赐纸笔!” 立刻,有婢女送上了纸笔,青锋狼毫笔,一看就是皇宫尚坊出产的上品,至于白纸,更是制作的精美无比,因为这种纸张的发明者,原本就是一位皇宫里的太监--蔡伦! 刷刷点点,一张截取下来的一指宽的小纸条就送到了张让的手中,带着疑惑的目光,轻轻打开一看,随即张让一跃而起,原本装出来的病态丝毫不见了,眼中反而射出阵阵的寒光,只因为纸条上写着四个字,四个杀气腾腾的字---何进之头! “公子如何助我?”当着明人不说假话,张让一生阅人无数,正所谓,字由心生;从这四个字里他看出了对方心中那滔天的杀机,没有刻骨的仇恨,也写不出这样的字来。 “呵呵!这茶现在才喝出一点味道来!”紫木公子没正面回答张让的问题,反而端起茶杯,小口地慢品起来,只是端茶的一瞬间,左臂不自然的颤抖了一下,显然昨天的割肉之伤,依然疼痛的很。 “全部退下!”张让如此老奸巨猾之人,岂能不明白对方的意思,一挥手间,身边的婢女、侍从全都走了个干净;“五十步内任何人不得靠近,违令者,杀!” “诺!”随即人影晃动,一群侍卫手执明晃晃的兵刃在远处结成了一道防线,既有防止走漏消息的作用,同时也是一个威慑,今天,如果‘紫木公子’不说出点什么,那么献上人头的就是他自己。 “大人要除何进,必须要先防范两个人!”看着远处如狼似虎的侍卫,‘紫木公子’丝毫不乱,早已经历过生死的他,现在反而并不太看重生死了,因为他只道,这世上还有一种痛苦,叫做生不如死。 “那两个人,如此重要?”要砍大树,先削枝叶的道理张让自然明白,只是不知是哪两个人对何进如此重要,“四世三公出身的袁绍、袁术兄弟?……又或者是如今执掌御林军的何苗?……” “第一个是曹操!此人足智多谋,刚毅果决,关键时刻能断大事,不得不防!”毫不迟疑,紫木公子说出了第一个人的名字,那个政变之夜里所发生的事情,他在暗处可是看的清清楚楚,可以说,如果没有曹操在,那何进的人头早就悬挂在城门上了。 “言之有理,此人不得不防!”非常认可的点点头,曹操的能力和作用自然毋庸置疑,张让紧接着问道“那第二个人呢?” “萧逸!……” ** ... 正文 第五十五章至尊亦可杀! <><>“有何良策,请公子教我!”躬身深深一礼,张让的态度可谓恭敬至极,虽然是残废之身,但常年的宫廷斗争让他非常明白一个好的谋士究竟有多重要,所以对于有本事的人,他一向很重视,在这一点上,比起那个屠夫出身的大将军何进来,强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大人请坐,容我一一道来!”紫木公子本就谋略过人,只是以前因为自视甚高,才吃了那么大一个亏,不过,天下万事,福祸相依,在经历过灭门毁家之痛后,开始变得锋芒内敛,此时的他就像一把淬过毒的匕首,虽然表面看起来没有‘三尺青锋宝剑’那样的凌厉,却更加邪毒,也更加致命! “权势之道,无外乎此消彼长,和彼消此长,如今何进兄弟如日中天,大人这方却处于劣势,要想扭转现在的局面,必须双管齐下才成!” “如何双管齐下?请公子试言之!” “首先对何太后那里,必须小心伺候,多进美言;另外对何进兄弟也要毕恭毕敬,万万不可露出丝毫的敌意,尤其是那个何苗,此人贪婪成性,眼中只有黄白之物,且又**成性,可以多多献上珍宝、古玩、美女,取其欢心,如此短期内可保自身无事!”说道这里,‘紫木公子’伸手轻轻摸了摸自己带伤的左臂,眼中杀机暗伏,显然对这位二爷何苗已经是恨之入骨了,“以上所说只是先骄其心,接下来还要再散其势!” “何进兄妹皆是小门小户出身,素来贫寒,未曾见过多少富贵,以珠宝、好言骄其心容易,却如何才能散其势呢?”张让本就是奉承主子的好手,否则也不会长久的得到汉灵帝的**信,送礼、拍马对他而言轻松容易,可后者,却让他一时间陷入了沉思之中。 “呵呵,此番何进之所以得势,所依靠无非是‘内有曹操之谋,外有萧逸之勇!’再有士族门阀们为其遥相呼应,这才侥幸成功,只要能把这三者束缚起来,何进之势必败,至于其他如袁绍、袁术兄弟之流,都是些志大才疏,好谋无断之辈,难成大事!”紫木公子一番话说得极为自信,这段时间的低调潜伏,让他把大将军府中的一众人等看了个透彻,也分析了个透彻。 “这些可都是人杰啊!如何束缚?”听到这里,张让不由得急忙问道,曹操的诡诈谋略,萧逸的玄甲精兵,以及士族门阀的权势,这三者在他看来都是极难对付的角色,否则这次政变,他们‘十常侍’也不会败的如此之惨。 “呵呵,曹操此人虽谋略过人,但因为出身不好,性格变得十分怪异,亦正亦邪,做事容易走上极端,时而宽容大度,时而又报复心极强,前几日因为进谏之事,被何进那个屠夫所辱,如今只须再浇上些油,让这把烈火烧得更旺一些,二人之间定会不和,既然有了间隙,曹操之谋,也就难为何进所用了!” “至于那萧逸,虽然勇冠三军,而且也不乏计谋,但此人现在却官职低下,处处受制于人,那上党太守张扬乃是他的上司,如今只须传出去一些流言蜚语,把此人惊动,就等于给萧逸这只‘贪狼’栓上了一条铁链,变成看家之犬!”说道揣摩人心,普天之下恐怕真没有人是紫木公子的对手,几句言语,略施小计,就把两个厉害人物装了进去。 “公子大才,奇谋无双,杂家真是佩服的很!”张让先是由衷的称赞了一番,不由得信心大增,然后继续问道:“那士族们又该如何分化?要知道,他们并不是一两个人,而是一股庞大的政治集团!” 确实,要想找出一个人的弱点,再针对这个弱点想出应对的法子比较容易,可要想给一群人找弱点,那就难了!除非,有一个弱点,是这群人都有的,而且这个弱点,还必须得非常致命,可这样的难度,真不输于海底捞针啊!金银珠宝,士族们多的数不胜数,高官厚禄,连选官的权利都一直被他们把持,普天之下,能打动他们的东西可真是不多了…… “大人可知,这些士族门阀们最看重的是什么?”微微一笑,紫木公子问了一个似乎很容易的问题。 “自然是利!”对这些表面仁义道德,实际上一肚子男盗女娼的门阀们,张让可是知之甚深。 “没错,是利!可这些士族门阀却更加爱名,名声就是他们装点门面,维护传统的牌坊,无论什么时候,他们也不会把这个牌坊丢下的;所以只要杀一个人,杀一个能让所有人都背上万世骂名的人,这些爱惜羽翼的士族们,自然会躲得远远的。 “杀什么人才能有这样的作用,会背上万世的骂名?”听到这里,张让不由得心中一寒,对这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粉面俊公子,产生了深深的惧意,既是惧怕紫木公子那反手之间便可谋算满朝公卿的计谋,更是惧怕他将要说出来的名字,以张让的智慧,自然猜测的出来,这个人的名字,不说则以,一旦说出来,肯定就是石破惊天! 宦官和外戚之间的权利斗争已经延续了将近200多年,双方可谓各有胜负,就像日月交替一样,轮流出现在东汉的天空上,这种斗争最多也就像白天与黑夜的变换一样,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可如今紫木公子要做的,已经不再是日月交替那么简单,而是要把这苍天都捅出一个大窟窿……,苍天若破,那日月还能存在吗? “略一犹豫,紫木公子靠近张让耳边,轻轻的说出了一个名字,而后就沉默不语了,显然对这件事他也有着深深的忌讳,一个不好,就是粉身碎骨啊! 果然,张让的脸色大变,纵然是经历过无数的风浪,但听到这个名字,依旧让他心惊胆战,这可不止是留骂名于万世,诛灭九族也不为过啊! 虽然以前有过宦官前辈们做出同样的壮举,可那都是受人指使而已,说白了就相当于被人当作一把刀子去杀人,而刀子本身是没有多少负罪感的……,可现在不一样,自己要去做那个哪刀子的人了,面对这样捅破天的事情,真是让人难下抉择,说到底,他们宦官只是皇家的奴才,以奴弑主的事情,于情于理,也都是说不过去的。 “大人,欲成大事者,至尊亦可杀!”看到张让犹豫不决的样子,‘紫木公子’立刻给加了一把火,“否则,那蹇硕的下场就是前车之鉴啊!……更何况,何进已经派人招西凉兵入京了,到时候就是有何太后维护,恐怕也难保大人们的安全,是生是死,还望大人早下决断啊!” “嘶!……”蹇硕那颗血淋林的人头不由得浮现在眼前,天大、地大、自己的小命最大,事关生死,在心中反复权衡后,张让还是咬着后槽牙问道:“此人位列至尊,地位尊崇无比,如何杀之?” “此事在下自有定谋,大人只须配合一二即可,其他的无须担心!” “好!……既然如此!……干了!” ** ... 正文 第五十六章风起云涌 <><>“大人果然是决断之人,如此削敌之策可成,下一步,就该加强本身的实力了,”冷酷的笑容一收,紫木公子认可的点了点头,显然对这位暂时的盟友还是满意的,继续说道:“要想诛杀何进,还必须有一把藏在暗处,却又能随时拔出鞘的刀才成,兵权,不可或缺!” “此事可就难办了!蹇硕死后,西园禁军尽皆散去,而且那些人也都是不中用的,”摇了摇头,张让面露难色的说道:“如今兵马之权尽归何进兄弟所有,我等手中可是一兵一卒也没有啊!” 这就是宦官们的短处,宦官的权利来自于皇权,皇帝信任则权倾天下,皇帝厌恶,则立刻被打回奴婢的原型,就像一条寄生在大树上的藤曼一样,虽然也能爬的很高,甚至是比树还高,可一旦失去寄生的依靠,立刻就会跌落尘埃。 “大人且放宽心,兵都是人当的,只要有人,还怕没有兵吗?”紫木公子指了指不远处的皇宫问道:“不知这后宫之中有多少宦官,其中身强力壮者又有多少?” “连杂家在内,后宫共有宦官5322人,其中身强力壮者也在3000以上,”说起皇宫,没人比张让更加熟悉了,里面的一草一木都记在他的心里,“公子的意思,莫非……” “正是,与其从别处调借兵马,不如自己培训,这些人只要略加训练,再佩以刀枪,就是一支现成的精兵,而且对大人唯命是从!……再加上小皇帝如今年幼,大人只须引导以玩耍战阵游戏,就可以顺势取得兵刃,并能借机操练人马,只等找到机会,诓骗那何进入宫……,”说道这里,‘紫木公子’做了一个干净利落的斩杀手势。 “好,得公子奇谋,真是天助我也!”张让大喜之下却没有忘记,这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当下说道:“事成之后,杂家当保举公子入朝为官,十年之内当官居州牧,坐镇一方!” “呵呵,多谢大人栽培,除此之外,事成之后,紫木还想再求一事,准确说是求一个人的头颅!” “何人……?” “还是--萧逸!” …………………………………………………………………………………… 傍晚时分,’紫木公子‘又悄悄的回到了大将军府中,神不知,鬼不觉,与平日里的样子丝毫没有不同,还是那样的温文尔雅,对任何人都是客客气气的,低调的几乎让人忘却;估计谁也想不到,正是在这个比女子还要妩媚的粉面公子手中,一个诛杀大将军何进,甚至是搅动大汉天下风云的恶毒计划正在酝酿之中…… 要想破局,首先就得把水搅浑,’紫木公子’回到住处,立刻把‘大肠管家’找了来,这世上没有无用之人,是人就有自己专长的那一面,只是人与人不同而已,有的是正才,有的是奇才,有的是鬼才,还有一类是歪才! ‘大肠管家’就可谓是个歪才,如果让他去带兵打仗,他会全军覆没;如果让他去管理财货,他肯定会中饱私囊;可如果让他去打探消息,散布流言,那绝对是第一流的人才,所以说只要把一个人放到适合他的岗位上,就肯定能散发出最大的光和热,虽然可能是害人的黑光,也算是歪人歪用了! “公子请放心,一切就交给小的了!”说道散布假消息,无中生有的本事,‘大肠管家’自认第二,那这洛阳城里就没人敢自认第一。从这天起,一个穿着大将军府下人服饰的肥胖身影,不断的出现在洛阳城那些偏僻的小巷里…… 散步流言蜚语最好的途径就是从市井百姓这些底层人中间传播,因为中国人从古至今都有个习惯,喜欢传小话,而且还能在上面添枝加叶,延伸出无数自己的联想,很快,一条条真真假假、似是而非的流言就在洛阳城的大街小巷中散布开来…… “知道吗?听说大将军何进从西凉调兵,要扫清后宫的宦官了……,还要威逼太后,晋封自己为公爵!”这是最开始的版本。 ………………………………………………………………………… “大家听说了吗?大将军何进不但要从西凉调兵入京,而且还深夜私下会晤外镇边将(暗指上党太守张杨),……想要清除异己,威逼朝廷封他为异性王! 嘶!高祖爷不是有遗命,非刘姓者不得封王吗? 人家是太后的亲哥哥,手上又握有兵权!……难说!难说啊!”这是半个月后的版本。 ……………………………………………………………………………………………………………… “告诉你们,可千万别告诉别人,大将军何进要调西凉兵和雁门兵入京,然后效仿王莽,自立为帝,还要加封董卓为大将军,加封张扬为大司马,其余人等也皆有封赏,据说连新任百官的名单、和新龙袍都做好了……” 天啊!这不是要造反吗? 哎!谁说不是啊,可怜先帝尸骨未寒,小皇帝还年幼,这天恐怕就要变了……”这是一个月后的最新版本。 ……………………………………………………………………………………………… 另外诸如,“曹操对何进不满,念在同根之情,有意勾结宦官,阴谋反叛……,雁门的玄甲军这次政变勤王护驾有功,却未得犒赏,要纵兵入城劫掠的小道消息更是满天飞,”一时间,流言四起,弄得洛阳城里人心惶惶! ‘谎言说上三遍,就是真理!’当‘紫木公子’本人听到这些流言时,都几乎相信了七分,如果不是知道是他自己派‘大肠管家’出去散步的这些流言,那他就相信十分了,这造谣的水平,真不是一般的高啊! 谣言四起,原本那些潜伏在水底的鱼立刻被惊得四处游窜,最后连何进都坐不住了,人言可畏啊!大将军府一声令下,开始四处抓捕那些散步流言的人,可满洛阳都在传小消息,又怎么真的能抓的过来呀,只能是越描越黑,最后连稳坐在皇宫里的何太后也不安起来,一再的派人去大将军府上询问,何进真是有口难辩! 看着已经陷入疯狂的何进,‘紫木公子’决定实施计划的第二步了,不过这一步有很大的风险,在左思右想之后,还是决定去找一个替死鬼。 一个此时同样被嫉妒心弄得几乎要疯狂的倒霉鬼---袁术! 紫木公子仔细盘算过,府邸中适合去实行这个计划的只有几个人选,其中曹操是不可能的,他的这些谋划要想瞒过这位‘乱世之奸雄;,恐怕连一份把握也没有,如果是那个好谋无断的袁绍,大概有五分把握,可如果是那个志大才疏、又嫉妒成性的袁术,呵呵!那就有十分把握了。 当天夜里,紫木公子偷偷来到袁术的住处,一番口若悬河的说辞,献上了自己精心策划的计划,随后又一脸平静的走了……,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一般。 第二天一早,激动万分的袁术立刻跑到大将军何进那里,曹操已经献过策了,他的兄长袁绍也献过策了,二人都用智谋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如今终于该轮到他袁术出出风头,也献上一道解决当下风波的良策-----诛杀董太皇太后! ** ... 正文 第五十七章两件小事 <><>大汉,中平六年,夏六月,在经历过皇位的新旧交替后,已经逐渐平稳下来的洛阳城中,又发生了两件小事,以及一件大事! 第一件小事,今年才14岁的小皇帝刘辩突然喜欢上了打仗的游戏,其实男孩子小时候几乎都玩过这样的游戏,一群小伙伴,分为两队,选出各自的首领,然后拿着树枝挑起块破布做旗帜,在首领的指挥下用土块互相投掷,冲锋、埋伏、偷袭……,各种战术花样百出,玩的不亦乐乎,最后都打成了一群小土猴子再各自回家受到父母的训斥,一些不乖的还会挨上两巴掌。 虽然打屁股很疼,可这依然抵消不了打仗的热情,孩子们忘我的游戏着,甚至能忘记吃饭;这样的游戏在所有的农村、城市的角落里几乎天天都上演着,男人骨子里那种嗜血、好战的基因,就这样通过这些游戏一代代传递着。 皇家毕竟与平民百姓不同,小皇帝的游戏玩的相当逼真,在御花园的平地上,上千名小太监打着五色的旗帜,排列成整齐的队形,小皇帝自然充任了指挥官的角色,手执天子剑,骑在逍遥马上,身后还立起了明黄色的大纛,‘十常侍’等人都在一旁小心伺候着,同时在游戏中充任着各级的将校,玩的比小皇帝还要认真;整支队伍随着号角与战鼓声,进退分明,号令整齐,颇有一副战阵的气势。 对于小皇帝的打仗游戏,朝廷中除了几个腐儒老臣提出反对外,舆论上到是一片支持的声音,在东汉这个时代里,社会上尚武的风气还是很浓厚的,汉高祖刘邦就是在马背上得天下,汉武帝刘彻更是一连14次兵出漠北,用武功打出了大汉王朝的赫赫天威,如今汉室衰微,如果能再出一个‘习兵尚武’的马上天子,群臣们还是比较欢迎的。 所以,小皇帝的打仗游戏得以顺利的延续了下来,为了游戏的逼真度,甚至还从国家武库里调来了一批兵刃、盔甲,于是,号角长鸣、战阵喊杀之声整日的响彻在皇宫的上空。 ……………………………………………………………………………………………… 第二件小事,一直宅在洛阳城里的太守张杨坐不住了,数月以来,无论朝廷上如何风云变幻,他都一直躲在驿站里,试图以旁观者的身份避开这场政治风暴,如果能坐收点渔利就更好了。准确的说这个办法确实不错,在这次政变中,有萧逸、曹操、袁绍等人在前面打先锋,张扬一点风险没有,事后的封赏反而一点也没落下。 正在张扬这个渔翁做的有滋有味时,洛阳城里出现了大量的流言蜚语,先是说他指使玄甲军要入城纵兵抢劫,接着又有流言传说他暗地里勾结大将军何进,有不臣之心,弄得他是焦头烂额,人呀可谓啊!为了避嫌,同时也为了控制住手下的玄甲铁骑,这位张大人终于出了洛阳城,亲自到军营中坐镇了。 张扬是在黎明时分突然来到御苑军营外的,他的计划很简单,就是效仿一下当初‘汉高祖刘邦夺取齐王韩信兵权’的典故,想要先悄无声息的直入中军大帐,迅速接管兵符印信,随后再用军旗召集众将领,强行调整了众人的职务,并在关键地方安插了自己手下的亲兵,如此就能彻底的控制住军队的调动大权; 计划是不错,执行的也很顺利,张扬很轻易的就接近了营地,似乎没有惊动任何人;一切都在按照计划行事,之所以这么做,一是他想亲自接掌玄甲军的兵权,这么一支精兵,放在别人的手上,确实是不放心啊,哪怕那个是自己的部下;另外,他还想给萧逸来个下马威,震慑一下这位年轻的统领,萧逸最近的所作所为太过于骇人了,‘深夜起兵入宫勤王,阳德殿上仗剑立威,’这一切的一切,都出自一个17岁少年之手;对这个太过于优秀的部下,他已经开始不放心了。 看着寂静的军营,估计此时里面的人还都在沉睡中,张扬已经想好了,一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先控制住中军大帐,然后狠狠的训斥萧逸一番,树立自己的威望,等这位17岁的小统领跪在自己面前,痛哭流涕,真心悔过的时候,自己再大度的宽容他,用好言宽慰,这样一来就能彻底的收服这匹‘狂烈的小野马!’ 想法很好,可眼前的现实却让这位太守大人目瞪口呆。 “恭迎太守大人回营,大人万安!”才来到军营前,突然之间营门大开,各种旗帜高举,在萧逸的率领下,三千玄甲军将士顶盔贯甲,各执兵刃,整齐列队在营门两旁,三声呐喊,齐刷刷的举起手中的兵器,用军中礼仪欢迎这位太守大人的检阅。 “末将恭迎大人回营,大帐中已经备下酒席,为大人接风洗尘,请!”队伍的最前列,萧逸一身戎装,纵马上前,恭敬的行了一礼,从张扬突然出现在御苑附近,暗伏在周围的游骑兵就把情报传递了回来,对于这位太守大人的心思,萧逸早就猜透了,于是他暗中集结起人马,给张扬来了一个“激动热情、终生难忘的欢迎仪式!” 听到人家连酒席都准备好了,太守张杨立刻是一脸的黑线,他想效仿汉高祖巧夺兵权,可萧逸却不是那个军事满分,政治零蛋的齐王韩信,如果真要比较的话,‘坑兵白起’也许更适合他。 被毕恭毕敬的请进了中军大帐,张扬看着两侧动作整齐划一的将校,在听着那公式化的欢呼声,他有一种预感,此时如果萧逸一声令下,那么这些现在还对自己‘热情万分’的兵卒,立刻就会拔出兵刃,将自己乱刃分尸;这种感觉让他非常的不舒服,对萧逸这个武艺、能力、胆略都过于突出的部下,“他是又爱,又惧,又恨啊!……” “萧郎带的好兵!干的好大事!”万般无奈之下,张杨最后只是说出这样一句话,至于原先想驯服这匹‘野马’的想法,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人贵有自知之明,萧逸这样的‘天马神驹’,不是他这样的凡夫俗子所能驾驭的。 “全赖大人栽培!末将感激不尽!”对于张扬,萧逸心中还是充满了感激之情的,不管怎么说,也是这位太守大人把他从微末之中提拔起来的,如果这是一个太平盛世,如果张扬是一个坚毅果敢,有雄心魄力的人物,那么他还是愿意为其所用的;可现在是一个什么样的世道,汉室日渐倾颓,中央权威一落千丈,各地州牧拥兵自重,黄巾余孽蠢蠢欲动,眼看就要天下大乱了,现在需要的是一个能扫平乱世的人,至于这个人是英雄、是枭雄、还是奸雄,那都不重要,总之,谁能荡平四海,一统九州,延续华夏正统,让老百姓能安居乐业,那他就是萧逸日后要辅佐的人。 如果世上没有这样人的话,那么他萧逸并不介意自己举起‘王者之旗’,在天下面前,是非、对错、善恶,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了。 如今洛阳城里谣言四起,对此萧逸一直保持着极高的警惕性,他已经模模糊糊的感觉到,有一只巨大的黑手在幕后推动着这一切的发展,对此,除了感觉到可怕,还是可怕! 敌人在暗处,随时可能发出致命的一击,而目标会是谁呢?“风头正劲的大将军何进?谋略过人的曹操?……还是自己?”萧逸心中也是思虑万千。 ‘敌不动,我不动!’萧逸现在也乐得躲在军营里,而张扬得到来正好给他提供了一个挡箭牌,他相信只要玄甲军还在手中,除非对方调动数万大军,否则休想伤他分毫,……就算真有大军来包围,凭着手中的‘凤翅镏金镗’,和胯下的‘千里墨烟驹’,萧逸也有自信能溃围而出! 不管怎么说,张扬还是在军营里住下了,他和萧逸之间也保持了一种默契,张扬不过多的干涉营中军务,而萧逸呢也一直保持着属下的姿态,至少表面看上去,一切都很和谐;说到底萧逸毕竟只是个小小的‘点军司马’,连玄甲军正式的主官都不是,之所以能指挥营中的兵马,靠的是他那极高的个人声望;如今顶头上司到来,就相当于给萧逸戴上个紧箍咒,再也不能随随便便的自行其是了。 最后,洛阳城里还出了一件大事,一件足矣震动天下的大事----汉灵帝的生母,当今小皇帝的亲祖母,董太皇太后--薨了! ** ... 正文 第五十八章一件大事 <><>以一介布衣门客的身份,却反手之间致一国的太皇太后于死地,在一般人看来,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可‘紫木公子’却做到了,而且做的相当干净漂亮! 就像是推到一组多米诺骨牌一样,只要你把每一张牌的位置摆放好,然后只须轻轻一碰,强大的连锁反应就会把你针对的那最后一张王牌推到,而且还不用担心会暴露自己;这就是谋略的可怕! 经过大将军府的一番调查,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如今在后宫里深居简出的董太皇太后,作为争夺皇位失败的一方,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似乎也是合情合理的;而且还有一些风闻说,董太皇太后准备临朝垂帘听政,在朝堂上与何家兄妹分庭抗礼,甚至打算废黜现在的小皇帝刘辩,改立陈留王刘协为帝。 深夜,大将军府,书房之中,袁术正在向大将军何进献策,不得不承认,出身四世三公的袁术人样子长得还是不错的,虽然比起其兄长袁绍来似乎少了一些伟岸的气势,但一张还算俊朗的面容,再配上他那高贵的出身,也算是一表人才了。 熟悉袁术的人都对这位袁氏家族的嫡子有个准确的评价;“空有其表,不能容人,狂傲至极!”是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物典型! “请大将军当机立断!”袁术上前一步,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最近一段时间,曹操、袁绍等人出谋划策、屡建奇功,在朝堂上大出风头,在士族内部也是一片的好评之声;这让身为袁家嫡子的他嫉妒的简直要发疯,这次好不容易有了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所以对推动事情的发展非常的卖力,“末将已然证实,消息确是从后宫中传出来的,那董太皇太后勾结‘骠骑将军’董重一伙,密谋废黜皇上,改立陈留王,并欲对大将军不利!” “竖子!安敢如此!”何进大怒,一把将书架上的各种珍藏古籍全扫落在地上,这些东西都是用来装点门面的,虽然里面不乏一些孤本、绝本;但杀猪卖肉出身的何大将军连字都认不得几个,就更别提看了,倒是曹操,经常来这里借阅一些回去看。 这就是价值观的不同,同一本书籍,在曹操眼里就千金难换,而在何进眼里就只是一堆长了虫眼的烂竹片,只配烧火用;同样的,在真正的政治家眼里,权利是治国安邦的天赋职责,而在小人眼里,权利是维持自己荣华富贵的手段。“大将军且放宽心!”想了想‘紫木公子’给自己出的计策,袁术装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挺了挺笔直的腰杆,继续进言道:“正所谓擒贼擒王,董太皇太后所依仗的不过是‘骠骑将军’国舅董重而已,只须将董重擒住,罢其官爵,让后宫没了依靠,其势必败!” “公路言之有理!”点了点头,何进认可了这个说法,最近洛阳城里针对他的风言风语很多,用雷霆一击的方式一举扫清祸患的根源,也不失为一种好办法,“明日一早,你就带领兵马,包围董重府邸,擒拿软禁!”不管怎么说,董重也是太皇太后的亲弟弟,朝廷册封的‘骠骑大将军’,又同为外戚,何进还不敢下杀手,只准备夺权、软禁了事。 说着何进从案几上拿出一枚大将军府的令箭,递给了袁术,有了这枚令箭就可以调动府中的卫队兵马,同样的,有了这枚令箭,无论之后发生什么事,都和何进拜托不了干系了。 “诺!末将定不负大将军所托!”双手接过令箭,袁术兴高采烈的走了出去,机会难得,如果自己能把这件大事干好了,无疑的会在风头上压袁绍一头,那日后袁氏家族的当家人身份也就十拿九稳了。 …………………………………………………………………………………… 袁术在大将军府中的住处,一身白衣,腰悬三尺青锋剑,长着一双桃花眼的‘紫木公子’一直等在这里,虽然夜色已经深沉,可他却一点也不着急,一个人,一壶酒,长夜慢饮;这种犹如烈火的‘无愁酒’已经成了权贵们的最爱,猛地一口灌下去,顿时火焰烧肠的感觉就涌了上来,对这种感觉‘紫木公子’是熟悉无比的,甚至于除了‘烈’,他还能喝出别人品尝不出的味道来,那就是‘恨’! 当初就是为了这种烈酒的秘方,自己一手导演了隔岸观火的好戏,然后被那萧逸还了一手‘祸水东引’,结果就是,两败俱伤,两座传承了几百年的古镇都化为了焦土,无数人的性命成为了两人博弈的牺牲品。 他曾经惊慌过,曾经怨恨过,但现在回过头来想一想,如果没有之前的那一场大火,那么现在他‘紫木公子’还缩在盘龙亭那个小地方,做一个不起眼的小土豪;再看看现在,公卿大臣不过是他手中的棋子,皇亲国戚的生死凭他一念而决;这种操纵天下风云的感觉才真的让人迷醉,比烈酒还要迷醉,洛阳城才是他‘紫木公子’一展身手的地方,……不!……这里也还是小了点,日后,这整个天下都会成为他的棋盘! “呵呵!棋盘已经摆下,对手却难求!……萧逸,这次看你如何接招!” “紫木!好消息,好消息啊!大将军已经全部接受了我的献策,明日一早咱们就带兵抓捕国舅董重!”袁术一路小跑着回到住处,炫耀般的晃了晃手中的令箭,得意之情布满脸上。 “恭喜袁将军!贺喜袁将军!此事一成,将军当为第一功!”独孤寂寞的神情瞬间消失不见,紫木公子赶紧上前几步,一连串恭维的话语把袁术拍的心花怒放,然后话锋一转,说道:“不过,正所谓兵贵神速,如今既然已经令箭在手,将军就应该连夜带兵抓捕国舅董重才是,一是,夜长梦多,万一走漏了消息,那董重有了防范就麻烦了,再者嘛!……如此大功,若被别人知道,难免会来抢功啊!如此,将军一番心血岂不是为别人做了嫁衣!” 紫木公子深知,自己的这些计策,也就瞒的住何进、袁术这样的蠢材,没有不透风的墙,只要消息一传出去,明日一早曹操就会第一个前来阻止,然后最多到中午,袁绍也会醒悟过来,到时候就万事介休了;所以他利用了袁术嫉妒心强,一直想要和袁绍争个上下高低的弱点,在烈火上又加了一点油! “那依你之见呢?”袁术最恨的就是有人和他抢功,如果这个人是袁绍的话,那就更不得了了。 “宜早不宜迟!这就点齐兵马,在下愿为将军前部,连夜包围董重府邸,及至天明,大势已定!”摸了摸腰间的佩剑,紫木公子的话语中除了决断,还带着一丝杀意。 “好,就这么干!” 国舅董重的府邸里大将军府并不远,都在皇宫东边的贵族区,深夜,卧室中,国舅董重在两名美艳侍妾的服侍下正在泡脚,最近洛阳城里谣言四起,弄得他也是胆战心惊,连日来的忧愁让他很久没睡个好觉了,现在两个侍妾,一个给他泡脚,另一个轻轻的为他按摩着太阳穴,人一舒服,疲劳感就涌了上来…… 半睡半醒之间,突然一阵喧哗声响起,随即卧室的大门被人一脚狠狠的揣开,十余名全副武装的甲兵冲了进来,明晃晃的钢刀让人望之胆寒,火把照耀下,一个身穿白袍,面色粉红,眼若桃花的俏公子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名肥胖的侍从。 “大胆!你们!你们是谁的部下,安敢擅闯骠骑将军府!不怕犯了王法吗?”看着冲进来的士兵,董重先是一惊,随即就罢起了自己国舅爷的架子,大声斥责起来,不管怎么说他也是朝廷任命的骠骑将军,这些士兵还敢对他无礼不成。 “呵呵!奉大将军令,护卫国舅大人!”冷酷的一笑,随着紫木公子一摆手,‘大肠管家’一脸狞笑的带着几名士兵上前拖起董重,向后面幽暗处走去,术业有专攻,作为专业人士,他有一百种办法让人看不出丝毫的痕迹来,说话为恶这么多年,今天竟然有机会‘伺候’一个当朝国舅爷,‘大肠管家’也是兴奋不已。 国舅大人被硬拽到了后面,很快就传来了人临死前的挣扎呜咽声,淡淡的一笑,现在‘紫木公子’对这种感觉非常的享受,看着一个个大人物的生死都握在自己手心里,权利给男人带来的那种快感,就是国色天香的美女也无法比拟的,……“大男人,不可一日无权!” 目光转动,看着躲在墙角上两名瑟瑟发抖的侍妾,紫木公子向身边的甲兵轻轻摆了个斩杀的手势,不留后患,才是王道啊!…… 天亮时分,一条惊人的消息传来,大将军何进深夜派兵包围国舅府邸,国舅董重不堪受辱,自缢身亡! 顿时间,满朝大哗,虽然最近洛阳城里的政局风起云涌,但大家都还遵守着一条底线,那就是不见血,上次宫廷政变之夜,数千精兵入宫,却未擅杀一人,唯一掉了脑袋的蹇硕,那还是十常侍自己内部处理的;可如今,这条潜规则却被打破了,今日你杀人,那么明日,别人也就可以杀你! 大汉的朝堂,又一次动荡起来! ** ... 正文 第五十九章西凉董卓 <><>聪明人犯了错误会选择第一时间去改正,而蠢人犯了错误,则往往会用一个更大的错误来遮掩之前的错误,很不幸,何进就是这样一个货真价实的蠢人! 大汉,中平六年,六月初七,国舅董重突然自缢身死,正在朝臣们议论纷纷时,一条更加震惊的消息传来,大将军何进联络一帮死党上书,以董太皇太后原系藩妃,不宜久居内宫为由,奏请安置董氏于河间! 此言一出,满朝皆惊! 众所周知,因为当年桓帝无子,这才迎奉了旁系出身的汉灵帝刘宏入继大统,而后,母凭子贵,董氏也得以位居一国太后的至尊之位,如今何进公然贬低董太皇太后为藩妃,实质上就等于是质疑汉灵帝皇位的正统性,那么接下来,现在的小皇帝刘辩又该怎么说?皇帝的亲祖母是藩妃在,这样动摇社稷根本的借口,也就何进这头猪脑想的出来,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第二天,六月初八,洛阳城的上空阴云密布,这一天正是董太皇太后被逼出宫的日子,在何进的高压手段下,不但外廷被压制的丝毫无声,连内廷也出奇的配合,‘十常侍’等人非常顺利的安排好了董氏出宫的事宜,仿佛事先早有准备一般。都说‘落架的凤凰不如鸡’,同样的,落难的天家人物比之普通百姓还要不如,之前无限的风光早已不见,一辆二马驾辕的半旧宫车,两名年老的宫女,再加上数名弱不禁风的宦官,这就是全部的仪仗了。 被剥夺了太皇太后称号的董氏,此时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平凡老妇人,除了向先帝的陵墓方向哀嚎几声之外,做不了任何事情;在一队手执利刃的兵马护送下,队伍从皇宫的北门出发,向着目的地河间而去,迫于何进的淫威,连送行的人都没有几个,只有司徒王允带着几名汉室老臣等在这里。 “臣,司徒王允拜别太皇太后!”几滴雨水落下,浇湿了这位汉朝老臣的脸,分不清是水,还是泪,最后一次行了三跪九叩的君臣大礼,对发生的这一切,王允可谓有心无力,现在坐在皇位上的已经不是汉灵帝了,他是汉室的臣子,他效忠的只能是现在的皇帝,无论龙椅上坐的是谁,只要还是刘家的皇帝,他就得尽一个臣子的本分,这就是死忠之臣!忠的是皇帝,忠的更是这大汉江山! 当天夜里,大将军府的后门,一队身披蓑衣的人马正在悄悄出行,为首的人身材修长,黑纱蒙面,只露出一双漂亮的桃花眼,回头看了看大将军府,‘紫木公子’阴冷的一笑,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中,国舅爷董重一死,外戚何氏与董氏之间就是一个不死不休的局面,那么下一个不死不休的又该是谁呢?握了握腰间的长剑,催动胯下的坐骑,随即带领手下向河间方向追了下去…… 数日后,消息传来,出宫前往河间居住的董太皇太后,因为‘水土不服’,病逝在途中,以后宫藩妃之礼归葬;这一下,原本还议论纷纷的洛阳城突然一下子沉寂起来,再也没有人多说一句话! 有些事,已经不再是听言语,而是看人心! 天公垂泪,大雨一连下了三天三夜!雨水洗涤了空气中的尘埃,却洗不去人心中的悲哀! …………………………………………………………………………………………………… 渑池,宽阔的官道上,大队的人马正在行军,尘土飞扬,人喊马嘶,前后蜿蜒十余里,足有数万之众,看着队伍中那些兵卒们或冷酷,或炽热的目光,还有他们那布满老茧的虎口,就可以得道,这是一支上过战场,经历过血火的精兵劲卒。 在队伍的最前列,一面黑底白边五尺见方的飞虎帅旗上,一个斗大的‘董’字迎风飘摆,大旗之下,一辆驷马驾辕的元戎战车正在平稳的行驶,战车之上,前有驭手驾车,四角各站有一名全副武装,手提钢刀的死士护卫,在正中端坐着的正是大名鼎鼎的西凉刺史董卓! 董卓今年五旬有余,一张肥胖的脸上长满了虬髯,二目微睁,眼神中满是水火刀霜之色,身材同样很是肥胖,但却绝不臃肿,身上披着一件大叶黄金战甲,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腰间则悬挂着一把短刀,显然也不是平凡之物;身为一名带兵的将领,常年的征战让他一直保持着军人的本色,现在的他依旧能骑烈马,张硬弓,左右驰射! 远处,一阵尘烟升起,两名满脸尘土的信使正在疾速赶来,两个人,却带着十几匹马,一轮上轮番骑乘,只要马力稍乏,即刻更换,骑术高明的信使甚至根本不用下马,在马背上纵身一跃,就能完成换马的动作,如此日夜兼程,不眠不休,才可以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把紧急信息传递到位。 来至跟前,两个疲惫不堪的信使,一名直接就晕倒在马背上,另一名半死不活的身子一晃,一头栽下了马背,却仍没忘记举起身上的传令信桶,立刻有士兵跑上去,先是接过信筒,然后又急忙抬起两人,掐人中,拍打,灌水;西凉兵军法严酷,董卓更是个残暴之人,凡是贻误军机者,无论何人,立斩不饶,所以接了信使这个差事,就是不累死在马背上,也要脱一层皮! “主公,洛阳急报!”片刻之后,一名三旬左右的文士来到战车前,正是董卓的爱将李儒,此人也是西凉军中一员,武艺很是平常,但却谋略出众,在军中充当着智囊的角色,而且用计一向阴狠实际,为求目的,往往不择手段,因此深的董卓**信,招之为婿,视为心腹。 “念!” “大将军何进遣送董太皇太后于河间,中途派人鸩杀,百官皆怨!”念完手中的信笺,李儒脸上露出一丝喜色,“如今洛阳城里乱象已显,主公正可趁此时机一展身手,成就大业!” “有何良策,尽管道来!”坐在战车上,董卓的话语不紧不慢,似乎很是平静,但从那抓紧刀柄的手上可以看出,此时他的心里恐怕早已是波涛澎湃了,以一个地方刺史的身份,能有机会直接干预中央的国家大事,任谁也不能不为所动,更何况随之所得到的利益,可是在梦里都想不到的。 “如今洛阳城里在何进一手遮天的强压之下,看似风平浪静,再也没人敢传播流言蜚语,实则暗地里波涛汹涌,‘十常侍’虽然一时处于下风,但宦官势力根深蒂固,隐藏起来的力量依旧不可小觑,这二者之间最后谁胜谁败还尚未可知。当今之策,主公只须把这潭池水给搅动起来,让水底下潜伏的东西都露出来即可!” “那又该如何搅动这潭水呢?”看了看身后一眼望不到边的大军,董卓的内心是极其充实的,有这数万强兵在手,就是龙潭虎穴他也敢闯上一闯! 说到底,这个世界,看的就是实力! “呵呵,此事极易,主公只须上一道表章即可,而且必须是明表,让洛阳城里的人都知道,主公这次应何进之邀带兵进京,就是要‘诛奸邪,清朝纲!’如此一来,‘十常侍’狗急跳墙之下,与大将军何进之间的矛盾必然立刻激化,最好是让他们互相残杀一场,最后无论是谁杀了谁,主公都可以做那个‘得利的渔翁!’ 说道这里,李儒捋了捋自己胸前的长须,向南方望了望,略有所思的继续说道,“不过此事宜早不宜迟,如今天下风云变幻,各路人马的目光都盯着洛阳城,想要在里面火中取栗的人必定不在少数,主公须先下手为强才是!” “哈!哈!……此言正合我意,传我将令,让张济将军统帅骑兵大队随我加快速度,日夜兼程,直奔洛阳,其余各部,随后跟进!”董卓猛地拔刀在手,二尺长的刀身上青光环绕,寒气逼人,显然是一把斩金断玉的神兵利刃;铁榴木的刀柄处,赫然刻着一个醒目的牛头标志,另有两个红色的篆文“七杀”! “诺!……” 军令如山倒! 随着一阵急促的号角声,庞大的行军队伍立刻分成两部分,西凉自古就是出产战马的地方,所以西凉军中骑兵的数量也一直是大汉各路兵马之冠,很快,一支数量在七千左右的轻骑兵,簇拥着董卓的车驾,脱离了大队,以急行军的速度在大道上狂奔而起,目标,直扑洛阳! ** ... 正文 第六十章无心法师 <><>今夜,万里无云,星光倍明,尤其以高居北天之上的‘杀、破、狼’三星为最,个个煌煌如月,在三星光芒的威势下,身为万星之主,一向代表着人间帝王的北极紫微星此时反而显得暗淡无光! 御苑军营之中,火把高举,萧逸正在提剑巡营,虽然最近几天他深居简出的一直守在营地里,可对外面发生的事情却一清二楚,如果说以前的洛阳城里,他感到的是贵族们纸醉金迷的腐朽味道,那么现在则变成了浓浓的血腥味,风平浪静的表面下,早已是杀机暗伏! 一场惊天的变动、杀戮,就在眼前了。 这一切让他很不舒服,可他又什么也改变不了,萧逸无法用自己的双手去制止大海的怒涛;朝廷的局势发展到今天,这不是一两个阴险的投机份子推动的结果;外戚与宦官之间的矛盾,士族与寒族之间的斗争,还有中央对地方约束力的减弱,这一切的一切,‘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汉王朝积蓄了200年之久的矛盾力量终于要爆发了。 “现在跑进洛阳城去警告大将军何进,说‘十常侍’要杀他?……还是告诉那些朝臣们,即将入京的董卓会霍乱整个天下?呵呵!”萧逸也曾经想过要干预历史的进程,可推演后的结果就是---除了自己的脑袋会被挂在洛阳的城门上示众,再被安个‘妖言惑众’的罪名之外,什么也改变不了…… 实力,实力才是一切,否则即使你事先知道了答案,也无法改变历史车轮的轨迹,反而会被碾压个粉身碎骨,‘螳臂挡车’,可不止是个成语,而是最真实的世间写照,所以说在没能拥有绝对强大的实力之前,还是老实的做个乖宝宝吧! 乖宝宝才能活得长久!呵呵! 焦躁、不安,而又无能为力,这些让萧逸无法入睡,所以他选择了一遍遍的巡视营地,用这种方式来减轻内心的压力,既然无法改变外面即将发生的事情,那就尽量的保护好自己吧! 侦察游骑兵的数量和活动范围一增再增,营壁也一再的加高加厚,壕沟又挖了好几道,鹿角、拒马、倒刺的数量已经足矣抗拒大规模骑兵的集团冲击,营中的士兵更是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处于战备的状态中,刀枪就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战马也按照战时标准开始大量的喂养粟米,在确定自己处于绝对安全中后,萧逸那颗不安的心终于慢慢的平寂下来,“只要自己和弟兄们没事,那怕外面血流成河呢……,人性有时候还是自私一点吧!” 巡营回来,脱去一身的甲胄,泡完药浴后,萧逸换上了自己最喜欢的八卦水火道袍,这身装束能让他感觉到轻松,心灵上的,下面又到了每天的‘清心咒’时间了…… 披上战甲是一名冷酷的战士,换上道袍就变身为一个可爱的小道士,萧逸如今在这两个角色之间转换的非常自如;‘我有屠夫手段,也有逍遥之心!’ …………………………………………………… “萧郎,巡夜的时候抓住了一名朝廷逃犯!”先是一阵沉重的脚步声,随即帐门一挑,满身甲胄的大牛信步走了进来,身上全是野外带回来的露水,显然刚从营地外巡逻回来,不用禀报就可以自行进入萧逸的营帐,这是大牛和马六二人的特权,也是他们之间信任的表现。 按理说太守张杨才是营中的主帅,可玄甲军中从上到下,遇到任何情况还是习惯性的到萧逸这里禀报,这一点,张扬自己也知道。 “逃犯?这个时候那来的逃犯?”萧逸略加思索,却不得其解,“审问过了吗?” “已经审过了!”大牛拍拍自己的头盔,似乎有些恼怒,还带着些许尴尬,“可这个逃犯说得东西我们全听不懂!” “呵呵!还有这种事,把他带进来,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啊!” “诺!……” 因为夏季炎热,萧逸的帐篷里原本只挂了一个小小的灯笼,所以光线昏暗不明,可下一刻,却突然明亮起来,原因是一颗锃光明亮的大光头在两名玄甲军的押解下走了进来。 嘶!……真是没有最亮,只有更亮,看着眼前这颗又大、又圆、又亮,还带着两排戒疤的光头,萧逸脑海里突然涌出一句话:大好头颅……,谁能斩之! 难怪大牛他们认为这家伙是个逃犯,难怪他们听不懂这家伙说得什么,呵呵,真是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这么个奇怪的时间,奇怪的地点,碰到一个奇怪的---和尚! 没错,萧逸敢百分之百的肯定这就是一个和尚,而且还是一个刚受了比丘戒的小和尚,年龄在十七八岁左右,长得是唇红齿白,眉清目秀,尤其是在双眉之间,有一颗红色的圆痣,给这张俊俏的小脸平添了几分圣洁之色;修长的身材上穿了一件纯白色的纳衣,脚下蹬着草鞋,手上握着一串古香古色的木质念珠,每颗上面都雕刻着佛陀的影像,不停的在手中转动着;小和尚身后还背着一个麻布小包袱,看那鼓鼓囊囊的样子,应该是经书之类的东西,腰间则栓了一个钵盂,似乎要做远行的样子。 佛教自从在汉明帝时由西土东来,在汉地传播的时间并不算长,又属洛阳的白马寺最为出名,这个时代,中国本土的道教依然是主流,因为黄巾起义的缘故,在朝廷一再的打压下,如今道教日渐衰微,恰好给了佛教趁机扩大影响的机会,显然佛教也抓住了这个机会! 在汉人的眼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稍有损伤就视为不孝,哪怕是小时候替下来的牙、剪下来的指甲,都不能胡乱丢弃,必须用纸小心包好,收藏,等待阳寿耗尽,蹬腿归西的那一天,一起入土为安才行。 而光头在众人的眼里只有一种人,那就是受了‘髡’刑的犯人,在汉家法规中,‘髡’的等级尚且在‘笞’之上,也就是说犯人宁可被打屁股,也不愿意被剃去头发,所以大牛他们才会把小和尚当成一个逃犯。 “阿弥陀佛!小僧‘无心’,见过道友!”小和尚的目光纯净至极,犹如一钵清水,却又充满了沧桑感,仿佛经历过几世轮回般! “无量天尊!在下‘无愁子!’”萧逸的目光却犹如黑洞,无论是九幽地狱,还是极乐西土,都难逃他的吞噬! 就这样,日后威震天下的大魏‘神威天策上将军、无愁侯’萧逸,与被无数佛教信徒推崇为佛陀转世的‘无心法师’,完成了人生的第一次见面;这次见面被后世无数的历史学家、宗教人士所推崇,更是被史书、小说、戏曲,一写再写,一演再演! 四目相对,萧逸在打量小和尚的同时,小和尚也在观察着萧逸,而且看样子吃惊的程度一点也不比众人小,在这样一座壁垒森严的军营中,这些如狼似虎般士兵们的统领竟然是一个小道士,看着萧逸身上的八卦水火道袍,与那种修道者特有的气质,小和尚的目光先是惊诧,而后逐渐变得迷茫,就是想破他那颗光头也无法在‘道士’和‘统领’之间画上等号。 “来人,看座,上茶!不知‘无心’法师师在那座宝刹出家修行,又为何深夜出行啊?”萧逸挥手让大牛等人先出去,宗教人士之间的交流,还是不要有这些世俗人打扰的好,纵然早已身披镔铁甲,手执杀人剑,但在内心深处,萧逸并没有忘记自己道士的身份。 “阿弥陀佛,小僧在洛阳白马寺出家修行,至于为何深夜至此,乃是由不得已的苦衷……” “呵呵!相逢即是有缘,深夜行路极为不便,更何况这北邙山中时有猛兽出没,甚是危险!”萧逸先请小和尚坐下,示意在这里无需害怕后,继续说道“正好长夜漫漫,无心睡眠,请法师与我做彻夜长谈可好?” “阿弥陀佛……” “呵呵!无量天尊……” ……………… 两个聪明人之间的交谈总是愉快的,很快两个人都找到了知己的感觉,萧逸作为穿越一族,自然是博古通今,而这个‘无心’小和尚竟然也是个学富五车之人,而且语言风趣幽默,话语之间,禅机不断,每每引人深思;完全可以让人忽略他的年纪,而以大德高僧视之。 “我白马寺方丈‘普度’禅师善观天象,今夜突然发现天像有异,整个星空变得纷杂不堪,尤以‘杀、破、狼’三星最为奇异,那主管征战的‘破军’星早已居于洛阳上空,而数月之前,主管杀戮的‘贪狼’星也从北地雁门上空南下,汇聚于此”,说到这里,‘无心’小和尚用一种复杂的目光看了看萧逸,而后继续说道:“没想到就在今夜,那主掌霍乱天下的‘七杀’星也从西凉之地逆行而来,步步逼近洛阳上空,这‘杀、破、狼!’三星一旦汇聚,天下必然大乱,浩劫一起,杀戮无数,恐我佛家也难以幸免,为了保我白马寺传承不断,更为了日后佛法能兴盛于东土,方丈大师连夜下令,所有少年僧众一律在日出之前离寺,只留一些年老行动不便的僧人,与寺庙共存亡;故而……” “杀-破-狼!”闭目沉思了一会,萧逸仿佛回想起了什么,良久,这才微微一笑,说道:“无心法师这几日就宿在我的营中吧,待到局势稍安,我亲自送你出营远行!……” 说罢,也不管‘无心’小和尚是否愿意,萧逸直接招呼亲兵带小和尚出去,单独设立一个帐篷安歇,并要小心伺候,不得怠慢! 两个聪明人之间不一定会有竞争,但一个小道士,一个小和尚,一个侍奉道君,一个跪拜佛祖,那就很难相安无事了,到底怎么处置这个小和尚,萧逸还没有想好,但轻易就放过去,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另外,这洛阳,这天下,确实要大乱了! ** ... 正文 第六十一章太监总动员 <><>皇城,后宫,密室中! “请老祖宗早下决断!”十常侍中的封谞、段珪、曹节、侯览、程旷、夏恽等人齐齐的半跪在宦官之首张让面前,皆是一脸焦急的神色;西凉刺史董卓即将入京的表章已经送至朝堂,现在满洛阳的人都知道,西凉兵是应大将军何进的邀请入京来‘诛奸佞,清朝纲’的,至于谁才是真正‘奸佞’?呵呵!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张让还是那副千年不变的阴沉样子,只是今天换了一身大红色的内侍袍服,看上去格外的鲜艳,如血的鲜艳;最近一段时间的战阵游戏中,张让玩的比小皇帝还要投入,真可谓‘身不离铠,手不离剑’,每日操练的极为认真,以至于这位老宦官此时看上去竟然多了几分阳刚之气。 “与其束手待毙,不如奋起一搏!老祖宗,咱们拼了吧!”郭胜的眼睛里已经布满了血丝,作为张让长久以来培养的接班人,他的话某种意义上来讲可以代表张让的意思,只是有些时候,有些话,并不适合张让这个首领来说,所以需要一个代言人。 这是一次宦官内部统一思想的会议,张让吸取了上次因为走漏消息,以至于最后功败垂成的教训,决定先在内部取得一致的意见,再齐心合力对付何进一党,而且现在严峻的形势也逼的这些宦官们不得不坐在一起,同舟共济;在生死面前,任何人心里的小九九都得暂时收起来。 ‘十常侍’中,蹇硕已死,张让端坐在位子上,其余众人都半跪在地上,此时唯一站立着的就是宦官集团的二号人物,赵忠;论起聪明才智,赵忠只能算是中人之姿,论起心狠手辣,‘十常侍’中随便抽出一个来都能甩出他好几条街;可这样一个才智平庸的老好人却成为了二号人物,自然有着他的过人之处---左右逢源! 无论是在皇帝面前,还是在此时正春风得意的何太后那里,甚至是已经命丧黄泉的董太皇太后那里,赵忠都是混的很好;在主子眼里他是个伺候得体的好奴才,在同伴眼里他是个值得信任的好朋友,在下属面前,他是个和蔼可亲的好上司,就是靠着这份左右逢源,无论对谁都露出一副笑脸的本事,赵忠在这个尔虞我诈的宫廷里一直活得好好的。 如果说在董卓进京后,‘十常侍’中谁有可能在下一场大清洗中活下来,那么,非赵忠莫属! 这也是他迟迟没有表态的原因,试问但凡有一条生路,谁会选择去拼命;同样的,这也是张让召开这次会议的真实目的---逼赵忠表态! 要想获得这次宫廷政变的成功,诛杀何进,没有赵忠这个宦官里二号人物的鼎力支持是不可能的。 “你我自幼相识,搭档半生,如今大难临头,恐怕日后再难同进退了,贤弟自己保重吧!”张让站起身拍了拍赵忠的肩膀,并顺势将对方衣服上的褶皱扯平,关切之心溢于言表,然后拉着对方的双手,露出一副悲伤的脸孔,仿佛已经认命了似的,但言语之间却大有深意。 “请赵公公看在多年同伴的份上,日后到我等坟头上烧张纸,祭祀一下,切莫让我等成为孤魂野鬼,小的们感恩不尽,感恩不尽啊!”与此同时,其余的宦官们也是嚎哭不止,甚至在地上爬行几步,上前抱住赵忠的双脚,显得凄惨无比。 “诸位切莫如此,容我思之!”赵忠满头是汗的左右观望,显然一时之间还下不了决心,但当他的眼角余光扫过跪在地上的郭胜时,神色突然一变,似乎受到了什么惊吓,随即慷慨激昂的说道:“诸位兄弟,我等皆是无根之人,理应生死一体,荣辱与共,请张公早下决断,赵忠不才,愿助一臂之力!” “多谢赵公美意,但此事关系重大,稍有不慎,就是万劫不复的下场,愚兄真是不想连累贤弟啊!”张让的话说得可谓情真意切,声泪俱下,但抓住赵忠双臂的手却丝毫未曾松开。 “请赵公怜悯!……” “请老祖宗三思!……” 其余众人纷纷以袖遮面,做出一副痛哭的样子,但到底流没流眼泪,就只有自己和天知道了。 世上最难策者,莫过于人心! “请张公决断,无论成败,小弟愿生死相随!”半跪在地上,赵忠露出一副刚毅的表情,虽然双手有些颤抖,但言语上却毫不含糊,“‘十常侍’生死一体,如蒙不弃,愿立血誓!” 血誓,也就是用自己的鲜血书写誓言,可以说是这个时代最隆重的一种盟约仪式了,非遇到生死大事,性命相托之时,不会动用。 “贤弟,为兄真是没有看错你,大事若成,定然富贵共享!”张让的手终于松了下来,满脸的感激之色,一旁的郭胜顺势从左手袖子里掏出一份盟单兰普,白色丝绸卷面上赫然书写着:“诛杀何进,以清社稷!”的誓言;上面已经有了八个人的签名,在第二位的位置上还空出了一行,那是专门给赵忠预备的。 书写血誓,必须放血,赵忠看着那份盟单,又看了看自己的手指,略微一犹豫间,一旁的郭胜变戏法一样从右手的袖子里掏出了一把匕首,一把雪亮锋利的匕首! 脸上没有丝毫的变化,其实赵忠早已是汗流满背,这也是他突然间转**度的原因,刚才那无意的一撇间,他赫然看到郭胜的袖子里暗藏着一把匕首,不单是郭胜,他可以肯定其余众人身上也必然藏着利刃;感觉就像是在奈何桥边走了一回……,双臂被张让紧紧抓住,双腿被其他宦官抱住,这样就丧失了反抗或是逃跑的能力,而郭胜一手持盟单,一手暗藏匕首,就潜伏在身侧,如果刚才赵忠稍有犹豫,可以想像立刻就是一个血溅当场的局面,宦官们杀起自己人来,也是从不手软的。 锋利的匕首划过,鲜红的血液流下,赵忠毅然决然的用手指沾着自己的鲜血,在盟单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笔走龙蛇,满含无奈却又丝毫不敢停顿,最后一笔落下,也就意味着退路已经断绝,事到如今,也只有拼死一搏了! 内部思想已经统一,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张让,如狼似虎,人人眼中都带着血丝,这可是一次豪赌,赌注就是自己的身家性命。 “事到临头须放胆!”默念了几遍‘紫木公子’给自己的最后一句忠告,张让的心反而沉稳下来,外戚和宦官本来都是皇权的衍生物,二者相生相克已经有几百年了,而且还会在历史的长河中继续下去,可以说,只要至高无上的皇权存在一日,外戚和宦官就永远不会灭绝。 宝剑已然出鞘,是生是死,就看今天了! “赵忠,你立刻去何太后那里,用尽一切花言巧语,宣大将军何进入宫,就说我等情愿献上所有家财,回乡务农,只求绕得性命!”猛然脱去了一身大红的衣袍,张让露出了里面贴身的软甲,以及暗藏在腰间的短刀,这才是他隐藏许久的真面目---有我无敌! “诺!……”赵忠一甩袍袖,脸上露出从未有过的刚毅之色,大步走了出去,事到如今,他也只有豁出去了,不是青云直上,就是尸骨无存! “郭胜!你即刻前往‘御林将军’何苗处,用奇珍异宝好生贿赂他,务必让这个蠢货按照我们的计划行事!”张让把另一个重要的任务交给了自己的得意门生。 “诺!……” “其余众人,告诉宫里所有小的们,弓上弦,刀出鞘!各自埋伏到位,只等何进那头蠢猪一进宫,立刻下手诛杀;是生是死,就看今天的了!”拔出怀中的短刀,张让的眼睛一下子变得通红,红的几乎要滴出鲜血。 诺!…… ** ... 正文 第六十二章何进入宫 <><>大将军府,作为大汉百万雄师的最高机构,防守自然是极其严密的,自从经历过上次的惊魂之夜后,何进又大批量的增加了亲兵侍从的数量,如今府中执戈胯剑的护卫不下三千之数,分为两班,日夜守护,犹如铜墙铁壁一般。 接到入宫的宣诏,何进丝毫没有产生怀疑,如今的小皇帝是他的亲外甥,太后是他的妹妹,何进自己身为大将军又参与朝廷政务,就连那个一向以废物著称的弟弟何苗也官居‘御林将军’,掌握皇城卫戍大权,何氏一门的荣**可谓达到了顶点! “大将军不可擅动!”见何进要动身进宫,一旁站立的袁绍连忙出言阻止,“董卓之兵离洛阳已近在咫尺,除贼的表章更是传达朝廷内外,调外兵之事计谋已泄,此时要防备那‘十常侍’做拼死一搏啊!” 虽然袁绍在对朝廷大局的掌控上有些欠缺,但这并不能说他的能力不足,恰恰相反,在这个时代里,袁绍的才智、能力都是一流的,上次拥立新君的政变中,大将军府一系虽然占据了绝对的上风,但因为何进的软弱无能,并没有彻底的根除掉宦官势力,如今,皇城的内廷依旧牢牢掌控在‘十常侍’的手中,孤身一人贸贸然的就深入敌人的地盘,只有傻瓜才会那么做! 更何况西凉兵入京的消息早已走漏,大将军府与内廷宦官之间,也就彻底的撕破脸皮,形成了不死不休的局面,狗急了尚且知道跳墙,‘十常侍’一伙人再怎么也比狗强的多,也凶狠的多不是。 “太后有诏,大将军若一定要入宫不可,可先令‘十常侍’全部出宫,立刻加以圈禁,然后由府中亲兵一路侍卫扈从,才可保万无一失!”一旁的曹操也站出来劝阻,虽然最近一段时间他和何进之间产生了一些矛盾,可在关系到国家大事上时,个人之间的成见也就变得微不足道了;所以他才站出来献策,想用‘釜底抽薪’的办法,把危险的源泉掐灭! “这个嘛!……”一方面是手下两员大将的防范建议,另一方面是太后的宣诏,何进本来就是个没有主心骨的,在去与不去之间,顿时犹豫不决起来。 如果何进此时能听从两个‘智者’的劝谏,那么历史的车轮就会发生扭转,他自己也会避开一场杀身大祸,可惜,古人说得好:‘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历史一再证明,每当有‘智者’出现拯救危局的时候,一旁肯定还会出现一个充当反面角色的‘巫者’,于是随着‘巫者’轻轻一推,历史的车轮就又回到了它原来的轨迹上。 因为袁氏兄弟之间的争斗日渐激烈,本着袁绍支持的自己就一定要反对的原则,私心甚重的袁术在这次事件中扮演了‘巫者’的角色! “大将军手握天下兵马,满朝文武尽都********,又何惧小小的宦官呢?如今董氏已除,后宫之中乃是何太后做主,更何况皇城中掌控御林兵马的是大将军的胞弟何苗将军,那‘十常侍’手中没有一兵一卒,能做出什么大事!”袁术的语气很是自信,而且说起话来也合情合理,又顺便拍了何进的马屁,让人听了很是舒服。 “哈!哈!……公路所言甚合我意!”何进一拍桌案长身而起,传令准备车架,即刻入宫;因为最近洛阳城里传出很多对他不利的谣言,这次入宫他正可以借机向何太后解释一番,消除自家妹子的疑虑。 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见何进执意入宫,万般无奈之下,曹操与袁绍顶盔贯甲,手执利剑,又点起五百精锐护卫跟随,以防不测;而不甘寂寞的袁术则负责留守大将军府中,随时准备接应。 万事俱备,在豪华车驾的护送下,大将军何进向皇宫进发了,一路上旌旗开路,号角长鸣,护卫前后环侍,但凡遇到的各级大小官员以及普通百姓,或退身避让,或跪倒在路边低头行礼,不敢仰视,何进端坐在元戎车上真是好不威风! 与趾高气扬的何进相反,一路上曹操都在紧张的防范中,手掌就一刻都没有离开过剑柄,无数历史古人的经验教训都在告诉他,越是处在高位上,越是要小心谨慎,在人生的巅峰时刻翻船的人还少吗?想想天下无敌的白起!再想想功盖寰宇的韩信? 富贵荣华与粉身碎骨,往往只有一步之差! 一行人马来到了皇宫的朱雀门前,‘十常侍’中的二号人物赵忠正满脸含笑的恭候在这里,这位一向以圆滑著称的老奴,见到何进车驾带来,连忙疾行几步上前跪倒行礼,表现的极其恭顺,“老奴奉太后懿旨,在此恭迎大将军入宫!”随后非常狗腿的亲自上前拉开车帘,搀扶何进下车。 此时的皇宫一切与往日并没有什么不同,在朱雀门外,一些小宦官各司其职的进进出出,都在忙碌着自己的工作,而且表现的整齐有序,……可就是因为太整齐有序了,反而透露出一丝不正常来。 “宫中都有何人在内?可有异动?”何进迈步就要进入宫门,却被曹操一把拦了下来,转过头来,目光凌厉的看着赵忠,虽然赵忠在‘十常侍’中一向以忠厚老实闻名,但在曹操眼里这世上除了自身之外,任何人都值得怀疑,哪怕是镜子里自己的倒影,也不列外! “曹将军放心,宫中一切安好,太后在嘉德殿等候大将军!另外‘御林将军’也在那里恭候!”一躬到底,赵忠深深的把头低了下来,冷汗迅速湿透了鬓角,论起贵人,他连皇帝老子都伺候过很多年,而且还应付的得心应手,留刃有余,但唯独对这个官职并不是很大的曹操,在那双凌厉的目光下,纵然是这位见过无数大场面的大宦官,也不由得心虚不已;那是一种仿佛能透视灵魂的目光,而这种目光只属于真正的上位者! “为何宫中似有刀剑悲鸣之音!”见赵忠突然冷汗直流,曹操疑惑之心更重了,不由得举目向宫内望去,奸雄特有的敏感神经顿时让他察觉到了一些不对劲的地方,宫内的气氛过于凝重了,就连往日常见的飞鸟都没有了踪迹,反而隐约之间有阵阵的杀气传出,让人心颤不已。 随着曹操的话语,众人果然也产生了一丝疑惑,就连已经准备迈入宫门的何进都收住了脚步,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 狗急跳墙,人急生智!目光转了几转,赵忠再次躬身来到何进面前说道:“大将军勿惊,当今天子年少,近日里很是喜欢战阵游戏,常在御花园中习兵演武,故而宫里最近有一些兵刃交击之音再正常不过了。” 小皇帝喜欢打仗游戏的事在洛阳城里已经不是什么秘闻了,而且舆论上对此大多数还是表示支持的,期待着在大汉王朝江河日下的时期,能再出一位英明神武的马上皇帝。果然,随着赵忠的解释,皇宫深处传来了阵阵击鼓之声,节奏分明,清晰可闻,听到这些,众人齐齐松了一口气,虚惊一场,如今天下太平,能有什么事情发生,就连袁绍都觉得曹操有些过分多疑了。 “请大将军速速入宫吧,免得太后那里等得焦急了!……小奴可是听说,因为大将军最近勤于国政,又有之前的拥立之功,太后心中甚喜,准备大肆封赏呢!”赵忠不失时机的再次上前催促,先是把太后的招牌拿了出来,随后又恰到好处的抛出了一张利诱的‘馅饼’! “好!好!……哈哈哈!”随着一阵朗声大笑,何进迈步向朱雀门走去,此时在他看来,这不是皇宫的大门,而是一扇为他敞开的富贵之门!也许,今天真的会有惊喜哟!” “太后只宣大将军一人入宫,其余人等不好擅闯宫廷重地,以免坏了汉家祖制!”大手一伸,赵忠微笑着拦住了曹操、袁绍,以及其余的想跟着一起进宫的亲兵护卫们,并搬出了汉家祖制这面大旗,这次他笑得很灿烂,犹如春花盛开一般,那是一种大事成功后的喜悦,随后一步一步倒退着回到了宫门内…… 随着隆隆的响声,皇宫的大门再次关闭起来…… ** ... 正文 第六十三章血溅宫廷 <><>一刻钟,两刻钟,大将军何进没有出来……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皇宫的大门依然紧闭…… 到了这个时候,就是政治敏感度一向慢半拍的袁绍也感觉到不安了,一旁的曹操更是频繁的用手摩擦剑柄,可眼前这座巍峨的宫门却挡住了这些甲士们的步伐,这已经不是一座简单的大门,而是大汉王朝用四百年时间积累起来的权威,越过它,就意味着践踏皇权! 曹,袁二人互视一眼,命令手下甲士齐声大喊:“请大将军上车!……请大将军上车!……数百人的喊声透过宫门,直入九重皇城! “啪!……骨碌……”随着响动,一颗带血的人头突然从宫墙后面仍了出来,直直的落在众人面前,曹操、袁绍二人连忙定睛观看,赫然发现正是大将军何进的首级,血肉模糊的头颅上,何进一双灰败的眼睛睁得大大的,里面满是震惊、恐慌、悔恨之色…… 头颅向天,死不瞑目! 世事无常,人生就是这个样子,上一刻还富贵满门,威风不可一世,下一刻则身首异处,家破人亡,数不尽的万贯家财,看不够的**美妾都尽归他人所有,哎!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人生一世,争得到底是什么? 这个道理很简单,却很少有人看的明白,又或者说心中其实早已明白,却把‘明白’扔到了脚下,反而把‘糊涂’捡起来,挂在了脖子上,数千年来,无数的帝王将相、英雄豪杰,对‘功利’二字,都看得透彻,想的明白,却无人能把他放下,这就是人性! “奉陛下旨意,何进谋反,已伏诛已,其余胁从,尽皆赦免!”宫墙之内,响起一道宦官特有的尖锐话语,此时的张让手提短刀,目露杀机,在一群手执刀剑的宦官簇拥下,正躲在宫门后面向外大声喊话,很多人胸前的衣袍上都沾满了鲜血,那是何进的腔中血;就在刚才,皇宫的甬道里,那个蠢猪一样的大将军,被他们乱刃分尸,干净利落! 政变的第一步已经成功,何进死在了早已设下的陷阱中,但下一步张让并没有选择立刻斩尽杀绝,何进虽死,但大将军府一系的力量尚存,也许没有这头蠢猪的领导,军方的力量反而会更加强大,如果把这些将领们逼急了,来个鱼死网破,那就真麻烦了。 所以老奸巨猾的张让先是抛出何进的脑袋示威,然后再用小皇帝的名义赦免大将军府一系的官员,只要过了今日,他就可以威逼何太后和小皇帝,以张让的本事轻松的就可以把这对孤儿寡母玩弄于鼓掌之间,进而重新掌握朝廷的大权,再现宦官当政的威风,到那个时候,再回过头来一个一个收拾这些大将军府的余孽,岂不是易如反掌! 群龙无首,本就是兵家大忌,在战场上只要执掌中枢的帅旗一倒,就是有百万雄师也会溃败星散,如今大将军何进的首级就在地上滚动,众多亲兵侍卫立刻慌乱起来,众人的目光全集中到曹操、袁绍二人身上,现在这里能做主的也只有他们了。 事发突然,压力山大,不是每个人都有处理突发危机的能力,这时候最是考验一个人的领导能力,是否真的拥有一颗将帅之心,此时一目了然! 袁绍,这位四世三公家族出身的公子,朝廷里一致好评的俊杰,此时却是汗流满面,一脸的慌张之色,一会看看面前巍峨的宫门,一会看看地上血淋林的何进首级,一会又看看身后跟随的数百甲兵,各种利弊得失,以及随后可能的,不可能的,摸棱两可之间的事情,在他的头脑里来回翻转,反复考虑,却又迟迟无法做出决断,而他的这幅样子无形之中又影响了身后这些甲兵,许多人已经开始步步后退,甚至有丢弃兵刃,转身逃跑的了……,无奈之下,袁绍只好把目光投向了他最不愿意看的地方……曹操! “宦官谋杀大臣,有胆气者随我入宫,诛杀阉党,以清社稷!”曹操却是丝毫没有犹豫,拔剑在手立刻斩杀了一名试图逃跑的士兵,用鲜血震慑住了其他人,随后向甲士们大声号召着,他心里非常明白,事已至此,有进无退,今天只要略微迟疑半步,身后这些甲兵立刻就会溃散,以后他们这些大将军府的将校必然也会死无葬尸之地! “杀!……”将是兵的胆,有了曹操做主心骨,这些亲兵侍卫们马上显出彪悍的一面,蜂拥着向朱雀门冲去,用手中的刀剑疯狂的劈砍起皇宫的大门,很快这座大汉皇权的象征就被砍的面目全非了。 另一边,袁绍也终于下定了决心,在宫门外有一些八角凉亭,本是在大臣们入宫面圣时,供给那些手下随从们歇息、纳凉的地方,如今袁绍指挥手下的亲兵将其拆毁,用从中卸下来的木头支柱作为撞木,由十几名身强力壮士兵抬着,猛力撞击起宫门来…… “咚!咚!咚!……”一下下的撞击声震荡着整个皇宫,同时也震荡着‘十常侍’等人的心,他们恐惧的发现,当大汉的皇权被践踏时,他们这些皇权的衍生物也就变得低微不堪了。 终于,随着力士们的撞击,一声巨响过后,宫门坍塌了! “孩子们!跟他们拼了,事成之后,个个都有重赏!”短刀在手,张让一把甩开身上的袍服,这时候的他也是血贯瞳仁了,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随着他的大手一挥,那些刚刚接受过一段时间军事训练的小太监们,在‘十常侍’等人的带领下一拥而上,和冲入宫门的将军府亲兵厮杀成一团,呐喊声,惨叫声,兵刃的撞击声响彻在大汉王朝最高贵的皇宫里,鲜血洗涤了这片曾经圣洁无比的土地。 大将军府的亲兵比较强悍,而皇宫里的宦官们则依仗着人多势众,兼又熟悉地形,一时之间,双方杀了个势均力敌,谁也奈何不了谁;这时候胜负的关键就看谁的援兵能先一步到来了。 皇宫门前发生的一切,迅速传遍了整个洛阳城,但城中的文武百官们却出奇的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尤其是士族门阀们,全都选择了冷眼旁观,最近一段时间里,何进飞扬跋扈,甚至大胆的鸩杀了国母,可谓失尽了人心,如今外戚和宦官发生了火拼,也许两败俱伤的结局才是他们所期待的吧! 因为‘十常侍’一伙占据着皇宫,还控制着小皇帝和太后,掌握了大义的名分,形势似乎逐渐对他们有利起来,如果再没有外力介入,那么获胜的一方就很可能就是宦官们,‘紫木公子’的全盘计谋在这一刻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 大将军府中,两千亲兵侍从早已列队完毕,袁术顶盔贯甲站在队伍的最前面,却在犹豫不决,其实从皇宫的战斗一开始,袁绍就像府中派出了求援的信使,可袁术却迟迟不愿做出支援,理由也只有一个,那就是信使是袁绍派出来的,而他袁公路根本就不愿意听从那个同父异母兄长的指挥,可面对皇宫里的乱局,他又不能坐视不理,所以才会犹豫不决! 紫木公子此时也手执宝剑站在队伍之中,一张白嫩的小脸阴沉似水,目光游离不断,显然在反复思考着什么;近日来因为他一再的给袁术出谋划策,因此也受到赏识,一直充当着谋士的角色,袁术此时迟迟不愿发兵支援,和他在一旁不断的煽风点火、挑拨离间大有关系。皇宫里发生的一切实在出乎他的意料,没想到在何进丧命的情况下,那些亲兵侍卫竟敢拔剑闯宫,刀兵一起,局面就变得复杂了,胜负之间也就不是他所能干预了。 紫木公子的失败就在于他有两处预估失误,一是预估错了大汉朝廷的权威,如果是在汉王朝鼎盛时期,皇权神圣不可侵犯的时代里,他的这些计谋绝对会成功的,可如今汉室倾颓,皇权不振,这些统兵的将军们也就有了践踏皇权的野心;而另一个预估错误,是低估了一个人,曹操! “报!……曹将军信函!”一名传令兵再次飞马跑来,看那满身的血迹可以得知应该是从皇宫战场上退下来的。所谓的信函只是一块残缺的木板,上面有一行鲜红的字迹,俨然是沾着人血用手指书写的,虽然书写的很是仓促,但笔画之间苍劲有力,依旧气势逼人。 袁术接过木板在手,只看了一眼,嫉妒的怒火立刻从眸子里喷涌而出,将木板扔到地上,反手拔出腰间的佩剑,袁术大吼着发出了出击的命令,顿时间,长枪如林,甲兵如墙,大队人马汹涌着向皇宫方向驰援而去。 走动之间,紫木公子偷偷的把那块木板从地上捡了起来,上面只有简单的一句话:“君若不来,则大功尽归袁本初矣!” ‘本初’就是袁绍的字,曹操深知二袁之间的矛盾,所以利用了袁术的嫉妒心,巧妙地为自己争取到了援兵, 正所谓请将不如激将,对于人心的洞彻,曹操可谓其中高手。 “唉!曹孟德呀,曹孟德!我到底还是低估了你,真盗世奸雄之才!”望着正在激战的皇宫,紫木公子发出了如下的感慨。 ** ... 正文 第六十四章烈焰冲天 <><>皇宫,朱雀门前,惨烈的厮杀依旧在继续,身穿红色战袍的大将军府亲兵与身穿褐色衣衫的内廷宦官们就像是两团澎湃的浪花,每一次激烈的碰撞都意味着生命的逝去,残缺不全的死尸遍布宫门内外,鲜血洒遍了每一寸土地,一些低洼的地区甚至已经汇聚成了小溪…… 在袁术带领2000亲兵的支援下,红色的浪潮逐渐占据了上风,突破了朱雀门,并一步一步向宫内压去,无论张让等人如何呐喊、许愿、威逼,可这些刚刚武装起来的宦官们到底不是职业士兵的对手,胜利的天平开始倾斜向大将军府一边。 “小的们,给我死死挡住!”张让现在已是束手无策了,虽然连续斩杀了好几名逃跑的小太监,可依然阻止不了手下人的溃散,万般无奈,他只好让赵忠、郭胜等人据守朱雀门后面的翠花楼,依仗地利上的优势,拼死抵抗,尽量争取一点时间,自己则带着其余几人向后宫逃窜,事到如今,只有挟持皇帝、太后等人出宫了,只要逃出这里到了安全地带,再以小皇帝的名义为号召,纠集人马,也许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在进攻的红色浪潮中,有一个人此时比张让还要焦急,那就是站在队列后边的‘紫木公子’,看眼下的形式,宦官一党的失败已是必然,对于‘十常侍’的死活他并不在意,本就是因为利益才结成的同盟,如今利益破灭,同盟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他所担心的是如果张让等人被生擒,最后再供出他‘紫木公子’才是这一系列事情背后真正的谋主,那就糟糕了! 怎么才不会泄露秘密?什么人才能守口如瓶?答案是:死人! 如果知道这个秘密的不止一个人怎么办?谁也不敢保证张让是否把内幕告诉其他人,至少‘十常侍’中的其余几人都可能知情…… 对此,紫木公子的答案也很简单:一群死人! 只有把‘十常侍’中人全部斩尽杀绝,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 要想施行计划,就需要一个好的工具,‘紫木公子’很快就找到了同样站在队尾,督促着手下士兵向前冲杀的袁术,这位世家子弟为了和自己兄长争功,此时倒是非常的买力气,虽然他的剑锋上滴血未沾,但至少嗓子已经喊得沙哑了,与站在队伍最前列,一言不发,却与士兵们一起奋力拼杀的曹操、袁绍二人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 “公路将军!”袁术,字公路;因为大将军府中有袁家两个将军,为了以示区分,所以大家都以字来称呼他们兄弟,“若如此下去,则功劳近归袁本初所有,望将军三思啊!” 凝视着在前面带队厮杀的兄长,袁术对紫木公子的谏言非常认同,可是看着眼前血流成河的战场,他除了用手中干净明亮的宝剑虚空砍几下之外,实在是拿不出冲上去的勇气,“紫木有何良策,快快教我,事成之后,富贵共享!” “宫内的宦官拼死反抗,急切之间难以攻下,咱们可以来个声东击西,不如让曹操、袁绍两位将军在次吸引敌人的注意,咱们从西面绕过去,具在下所知,那里有一个比较隐秘的小门,名曰:青锁门,平时是供宫内运输柴米、杂物所用,那里防御必然空虚,只要从哪里杀进内廷,则大功尽归‘公路’将军所有!” “好主意,我真没看错你!”袁术兴奋的挥舞着手中的宝剑,带起身边的数百人马,悄悄向青琐门遛去,紫木公子自然紧随其中,眼中满是决绝之色,显然又在心中盘算着一桩大买卖! 紫木公子估计得没错,袁术轻而易举的就带人从青锁门冲了进去,而后又大呼小叫的向后宫冲去,在哪里有他梦寐以求的功勋和荣耀。 同样,这里也有紫木想要的,毁灭一切的好东西,烈焰滔天,用祝融之威毁灭一切罪证! 皇帝也是人,是人就离不开衣食住行,柴米油盐;所以为了宫廷内部的需要,在青锁门附近存储有大量的柴炭和粮油,而这些东西就是‘紫木公子’所需要的,水火无情,要想痛快的杀人,不留下任何的痕迹,就离不开一把大火助兴,这可是他用血的教训从萧逸那里学来的手段;一道幽灵般的身影闪入库房,很快,大火冲天而起,并迅速向四处蔓延,浓烟笼罩了这位巍峨的皇城。 如果说鲜血使人亢奋,那么火焰带来的则是惊恐,当血与火合二为一时,引来的只能是疯狂! “杀!杀进去,所有大小宦官,一个不留!”冲天的火焰也感染了袁绍的情绪,同样的他更看到自己的弟弟袁术抢先一步杀入了内廷,人在嫉妒心的驱使下往往会竞争一切东西,比速度,比勇敢,甚至是比残暴;袁绍现在就抱着这样的心态,既然你袁术敢在皇宫里放火,那我袁绍就敢对宦官斩尽杀绝,看谁杀的更多,杀的更绝! 宦官们溃散了,皇宫在这些人的眼中不只是他们生活的所在,同时也是心中的圣殿,太监,本就是依附皇权而生的,现在连代表皇权的宫殿都在熊熊燃烧,那么他们这些人又去依附何方呢? 在滚滚浓烟的助威下,杀红眼的士兵们迅速攻入了翠花楼,‘十常侍’中的赵忠,郭胜,程旷、夏晖等人被乱兵剁为了肉泥,而这座建筑也很快在烈焰中化为了一片灰烬…… 乱兵最怕见血,杀戮一旦开始就很难结束,无论是那些负隅顽抗的宦官,还是那些老弱病残,手无寸铁者,全都被列入了杀戮范围之内,甚至一些倒霉的宫女也惨遭屠戮,到了这一步,劫掠也就在所难免了,宫中许多奇珍异宝开始丢失……,有士兵拿的,有宫娥藏起来的,甚至一些军官也在上下其手,这个时候,眼睛是红的,银子是白的,贪婪之心则是黑的…… 后宫,正带领士兵四处斩杀宦官余孽的紫木公子迎头碰上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御林将军’何苗。 何苗最近小日子过得滋润异常,依仗兄长和姐姐的庇护,真可谓富贵荣华,应有尽有,再加上‘十常侍’刻意的逢迎,每日里宴饮不断,张让为了麻痹他,利用自己执掌后宫的权利,甚至偷偷从先帝的妃子里挑出了十几名年轻貌美的送了过去,让何苗每日醉卧花丛,至于皇宫里的防务事情,自然也就放任不管了,否则‘十常侍’也不会那么容易的在后宫设伏斩杀了何进。 “紫木?怎么是你?……到底出了什么事情?”昨夜又是一场宿醉,当何苗被外面的喊杀声惊醒,又废了好大力气才从遍布雪白肢体的脂粉阵中爬出来时,入目的是浓烟滚滚的皇宫,以及遍布四处的残肢、鲜血,这一切让他以为自己还身在梦中,不,就是在最恐怖的梦境里他也没看到过这样的情景,更何况他最近做的还都是美梦呢! “何苗同谋害兄,与我杀之!”如果论到仇恨,紫木公子黑名单上的第二人就是何苗,竟敢觊觎自己的‘美色’还让那个恶心的‘侯管事’来猥亵自己,此仇不报,誓不为人!所以刚一见面,一顶谋害亲兄的罪名就扣了上去。 至于黑名单上第一位吗,呵呵!自然非萧逸莫属! “刷!……”不由分说,紫木公子一剑就劈在何苗的脖子上,顿时间血如泉涌,翻到在地,其余的乱兵们此时早已杀红了眼睛,别说是何苗,就是天王老子他们也敢砍上一刀,一拥而上,用乱刀将这个二爷何苗剁为了肉酱。 “呸!……”恶心的向地上的肉酱吐了一口,紫木公子胸中的郁闷之气终于舒爽了一点,这就是得罪他的下场,管你是达官显贵,还是皇亲国戚,一样剁成肉泥! 一摆手中宝剑,紫木公子继续带兵向后追杀而去,张让此人不死,他一刻不得安心! 看来,**而亡者,不只是女色,男色同样致命,而且更加阴毒! 与此同时,对这场大火暴跳如雷的还有曹操,按照他的本意只想冲进宫内,斩杀张让等为首之人,然后迅速停止杀戮,再召集朝中重臣,商量大事;这时候的他依然是相当一名心存社稷的良臣、忠臣! 可如今,乱兵遇到了大火,本就紧绷的情绪立刻被点燃起来,士兵们都陷入了疯狂,杀戮、放火、劫掠,如果现在有人站出来制止这帮乱兵,估计下场就是被乱刀砍死;人性已经扭曲,任何人都无法控制此时的局面了。 既然无法控制,那就因势利导,乱兵杀戮无非是为了钱财而已,双目一转,计上心头,曹操拔剑在手大吼到:“将士们!‘十常侍’卖官鬻爵多年,必然家资巨富,都随我一起前去诛灭余孽,查抄家产!” “诺!……”一声呐喊,这些还在四处乱奔的士兵立刻齐齐向北门外的‘十常侍’府邸冲去,谁到知道这些年宦官们搜刮钱财无数,此时不抢,更待何时? 看着满目疮痍的皇城,曹操终于长出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总算把这里保住了,剩下的,就看天意了…… ** ... 正文 第六十五章太监‘花心’ <><>洛阳城外,北邙山中,全身戎装的萧逸正带领数十名骑兵在纵马疾驰,身边的传令兵不时地吹响手中的牛角号,与远处的号角声遥相呼应,互相传达着各种信息,从此起彼伏的号角声中可以得知,在北邙山附近,至少有十几支这样的骑兵队伍正在纵横驰骋! 虽然身在城外,但萧逸时刻观注着城内的情况,当大将军何进被‘十常侍’诱杀的消息传来时,他丝毫没有惊讶,因为在萧逸眼里蠢笨如猪的何家兄弟早已是一对死人了,否则当初他也不会对何苗如此的蔑视。 对于何家兄弟的生死,萧逸毫不在意,甚至对于小皇帝的安危,萧逸也不是太放在心上,作为一个穿越者,他的头脑里可没有什么‘忠君’之类的思想,不过,有一个人他不能不放在心上,那就是‘海燕公主’,萧逸心中早就内定好的老婆,“宫中一片混乱,刀剑无眼,万一伤到老婆大人怎么办?自己必须得去英雄救美啊!” 正当萧逸准备进一步做出行动时,躲在中军大帐里的太守张杨却发出了一条:“坚守营寨,大队人马不得擅自出营的军令!” 望着中军大帐,萧逸冷笑了一声,看来这位太守大人和朝中大多数官员一样,都想来个隔岸观火啊! 其实张扬有这种想法并不奇怪,而且这还是当下洛阳城中文武百官的主流想法,否则皇城里的兵变都发生半天了,为何这些朝臣们却迟迟不做出任何反应呢? 东西两汉,400年的江山,皇族、外戚、宦官之间这种兵戎相见的事情可以说层出不穷,远的有外戚霍光、粱冀全族被灭,近的有汉桓帝时宦官对大将军窦宪的狠辣手段,可以说这种从**上彻底消灭政敌的事情,在大汉朝历史上几乎每隔几十年就会上演一次,所以朝臣们对‘十常侍’设计诛杀何进一事并不感到特别惊奇,所以表现的如此平静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至于希望外戚与宦官来个两败俱伤,最后自己好渔人得利的人更是不在少数。 虽然听起来有些丑恶,但这就是规则,而且是一直延续了几千年的政治规则,只要这场争夺权利的游戏还在继续,那么这条游戏规则就会永存!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最为一名光荣的穿越一族,萧逸又岂会被一条坚守营寨的军令束缚住手脚,老婆大人那是必须去拯救的,当然了太守大人的命令还是不能直接违背的,不管怎么说两者之间依然是上下级关系,这点面子还是必须要给的。 办法就在那条简短的命令上,只要是文字,那怕是内容最丰富,表达最清晰的汉字,只要你认真的揣摩,依旧能找到其中的漏洞,这也是文字游戏的一种魅力所在--横竖之间,随意曲解,变化无穷! 命令中虽然不许大队人马出营,但并没有说不许派游骑兵外出探听情况吧?至于游骑兵数量的多少,做为玄甲军实际掌控着的萧逸自然有做主的权力,多多益善嘛!至于领队的头领,萧逸派遣的是玄甲军‘点军司马’---萧逸! 自己派遣自己,谁也无话可说! …………………………………………………………………………………… 天下万事都有其底线,就是政变也一样! 你可以杀人,但不能随便的在宫里放火;你可以夺权,但决不能把象征权力的玉玺给摔了!否则大家还怎么玩啊! 黄昏时分,皇城里突然燃起了熊熊烈火,浓烟滚滚,直上九天,看到这样的情景,正当大家目瞪口呆时,紧接着‘十常侍’中的张让几人劫持小皇帝、陈留王,以及公主殿下,出北门,逃往北邙山区的消息传来;这下所有的人都慌了神了,你杀何进可以,你想把持朝政也可以,但是放火焚烧皇宫,劫持小皇帝出逃那是万万不能的,皇帝都跑了,那还要我们这些大臣干什么用? 顿时所有人心中都意识到:“这下出事了!这下出大事了!” 顿时间洛阳城里的大小官员几乎是倾巢出动,各自带领家臣、门客大呼小叫的奔出了家门,一部分跑去了皇宫里救火,收拾局面,另一部分则直奔北邙山勤王护驾,无论如何也要把小皇帝找回来呀! 因为夏季雨水很多,所以北邙山一带的原野里泥泞不堪,不但骑兵奔驰起来有些费力,那些笨重的车辆更是行走艰难,而且还会留下非常清晰的痕迹! “报统领大人,前方发现大队车马行过的痕迹,从压断的草叶和翻出的土壤来看,大概过去了半个时辰左右!”一名游骑兵跑过来禀报,对于这些常年生活在马背上的燕赵健儿来说,通过观看车辙、马印来判断敌人行踪,是一件很平常的本领,一些真正的高手,甚至能通过人行走在土地上浅薄的脚印来追踪猎物,百发百中! “哦!半个时辰!”萧逸看了看此时依旧红光冲天的皇城方向,掐算了一下时间,心中若有所思,“车辙奔向何方?形状如何?” “车辙指向正西,印记混乱不堪,显然正在急于奔逃!” “好!传令各队,一路向西搜索,齐头并进!”游骑兵的话正中萧逸的下怀,回想一下演义小说中的记载,再参考现在的情形,如果猜想不错的话,自己已经离目标不远了。 “诺!……”游骑兵迅速从怀里掏出一根牛角号,‘嘟!嘟!’的吹了起来,苍凉的号角声在夜空中传出很远,接到命令,那些在原野上四处驰骋的骑兵队立刻汇聚成一条直线,前头并进的向西开始搜索。 夏季本就是草木生长的季节,再加上北邙山属于御苑的范围,平时人迹罕至,所以植被基本上没受到任何破坏,半人高的荒草比比皆是,在这些地方想要隐藏些人,简直再容易不过了;不过前提是你得胆大心细,还能忍受住草丛里蚊虫的叮咬。 按照萧逸的命令,数百名骑兵呈一字长蛇阵排开,清一色的长枪在手,就像围猎时驱赶野兽一样,向西逐一展开了地毯式的搜索,顿时那些隐藏在草丛里的动物倒霉了,不时地有野兔、山猫、野鸡之类的小野兽被驱赶出来! 很快,一辆车轮陷入泥沼里的漂亮宫车进入到骑兵们的视线里,二马驾辕,金鞍玉辔,车篷上还绣有龙凤、日月等图案,再加上躲在车底下的一名瑟瑟发抖的小宦官,都非常清楚的说明了这辆车的出处--皇宫内廷! “说!你是什么人?”看着这这个满脸污秽的小宦官,又看了看此时空无一人的宫车,萧逸对自己心中的猜测有了九成的把握。 “奴婢‘花心’,字满楼,参见萧统领大人!”出乎意料,这名小宦官虽然被吓得瑟瑟发抖,但还是恭恭敬敬的施了一礼,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显然也是一个聪明伶俐之人! “哦!花心?你认识我?”一个小宦官竟然叫做‘花心’,而且还有字,这确实很让人莞尔,不过更加让人惊讶的是,这个小宦官竟然认识自己。 其实宦官也不全是出身低下,大字不识的人;大汉律法,16岁以下是不受死刑的,所以一些因为整个家族获罪的幼小男丁,在被免除死罪后,往往被施以宫刑,然后罚没入宫为奴。这些人出身并不差,而且还接受过一定的教育,有一定的政治眼界和能力,成为了宦官中的骨干力量,否则凭一群目不识丁的文盲怎么可能左右大汉王朝皇权200年之久呢? “回萧统领的话,当日在阳德殿上,大人您仗剑上殿时,奴婢正好负责端茶送水,有幸目睹了您的虎威!”也许是感觉到这个带着恐怖面具的统领并没有斩杀自己的意思,小太监‘花心’的话语变得利索起来;“小人是个端茶送水的奴才,只是听命行事而已,因为车轮陷入泥泞,无法前行,所以才被抛弃在半路上,还望大人饶小的一条贱命,奴才必日日为大人焚香祷告,来生结草衔环也要报答大恩啊!” 当日在阳德殿上,为了两个皇子中由谁继承大统一事,何后与董太后吵的不可开交,‘十常侍’中的张让就是利用上茶的机会,把自己的计策写在小纸条上暗藏在茶杯里送上去的,而这个小太监‘花心’就是当日里负责献茶的一员。 “原来如此!”回想了一下当日阳德殿上的情景,萧逸记得似乎是有那么几个端茶送水的小太监跪在一旁伺候,不过当时萧逸连太后、皇后、满朝文武大员都没拿正眼观看,自然也就不会注意到一个不起眼的小太监了。 “好,那你去吧!路上自己小心,莫要被他人抓获,白白丢了性命!”对于这样一个只会像鸵鸟一样,爬到车底下逃命的蠢笨小太监,又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萧逸还是愿意网开一面的,虽然他不怕杀人,但也绝不会滥杀无辜! “谢萧统领大人不杀之恩,小的告退!”趴在地上又连磕了几个响头,小太监‘花心’这才爬起身,弯着腰,非常有礼貌的倒退着离开,只是谁也没有发现,小太监的嘴角微微的弯了一下,眼中也闪过一丝光芒! “呵呵!还个蠢笨的小太监还挺细心的!”心中刚暗暗夸赞了一句,萧逸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不对!真是常年打雁差点被雁啄瞎眼,萧逸啊!萧逸!往你平日里自负才智无双,没想到差点被一个小太监给糊弄了!” 试问,皇宫里侍从无数,张让会让一个蠢笨的小太监去端茶送信吗? 答案是:不会。 试问,一个蠢笨的小太监,在刀剑加身的情况下,能如此对答如流的接受自己的盘问吗? 答案是:不会! 那么最后一问,既然这不是一个蠢笨的小太监,相反的,还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那么他会像只鸵鸟一样笨的躲在车下逃命吗? 答案是:绝对不会! 要知道,周围四处都是可以隐蔽身形的荒草丛啊! 可这个‘花心’又确实这么做了,既然不是他蠢笨,那么就肯定是他有意的躲在车底下,然后让自己手下的骑兵们抓住他,而目的也只可能是一个,他在用暴露自己的办法来掩护着什么……, 谁也不会想到,在一个刚刚抓住人地地方,附近还藏着别的人,这就是典型的灯下黑啊! “嘶嘶!综上所述,这附近绝对隐藏着一条大鱼啊!……”摸了摸脸上的‘蚩尤鬼面’,萧逸做出了最后的定论! ** ... 正文 第六十六章咬人的小侍女 <><>“站住!”一声断喝,萧逸催马上前,看着这个差点涮了自己一把的小太监,脸上微微一笑,却丝毫没有动怒,对聪明人他一向是很宽容的:“呵呵!小子,真是好手段,就凭这套忽悠人的本事,以后你会是个人物的!” “大人恕罪,小的愚蠢,不知道您在说什么?”小太监‘花心’的脸上又变成了那副‘天然呆’的样子。 “啪!……”手中的马鞭猛地甩出一个响亮的鞭花,声震四野,在夜幕中传出很远,萧逸一言不发,只是用那双犹如黑洞般深邃的眼睛看着马前的小太监,仿佛在欣赏一件难得的艺术品。 “大人饶命啊!小的冤枉!”跪在地上,上前几步,‘花心’一把抱住了‘白菜’的马腿,哭的声泪俱下,仿佛真的受了天大的冤枉一样,那惊慌的举动,再配上那副惊吓中又带着几分可怜的神色,非常容易让人同情心泛滥,就连周围的数十名骑兵都犹豫不定起来,眼前的一幕实在是太迷惑人了…… “呵呵!这世界上,别人说的不可信!耳朵听到的不可信,有时候,就是亲眼看到的也不可信!”萧逸用马鞭摩擦着脸上的‘蚩尤鬼面’,仿佛是在回答‘花心’又仿佛是在提醒手下的骑兵们,同时也是在告诫自己,“能相信的,只有自己的心!” “诺!……” 这时候萧逸在士兵心中的威望就显示出来了,玄甲军的士兵都知道,自家这位年仅17岁的小统领大人,一向是以‘睿智果敢,眼力无双’闻名的。 ‘信萧郎,得永生!’已经是他们心中不变的信条,既然统领大人说是假的,那就一定是假的,真的也是假的,宁可认为自己的眼睛看错,也不能怀疑统领大人说错;所以这数十名骑兵立刻警戒起来,纷纷拔出兵刃,做出一副随时出击的姿态! 见到周围的人不为所动,小太监‘花心’的哭声更加悲切了,真是听者伤心,闻者落泪,一切表现的极其完美;可正是这种完美让萧逸心中更加的确认,自己的判断是对的,因为这世间根本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如果真的出现了,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作假! 是真是假,一试便知!萧逸伸手缓缓拔出腰间的宝剑,此时已经是午夜时分,天上明月高悬,柔和的月光像水银泻地般泼洒在北邙山的原野上,让人格外迷醉;‘血浪斩蛟剑’在月光的照耀下,寒光闪闪,夺人双目,并不时地发出低沉的轻吟,仿佛在渴望着饱饮鲜血一般。 宝剑高举,小太监‘花心’被吓得叩头不止,身体抖得像筛糠一样,不停的告饶,但口风却丝毫不漏,显然在他心里,要守护的东西远比自己的小命重要;杀气透体而出,萧逸的眼睛却瞄向了周围的荒草滩,这么一大片地方,想藏几个人岂不是轻而易举吗! “刷!……”伴随着小太监‘花心’的惊叫声,寒光一闪,‘斩蛟剑’凌空落下,却只是贴着头皮,削掉了几根头发而已,萧逸的目的不是杀人,而是‘引蛇出洞’! 果然,在宝剑落下的一刹那,前方一处荒草丛中,金光一闪而逝,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却逃不过萧逸这双射雕手的眼睛,“呵呵!果然有大鱼!” 右脚轻轻一磕‘白菜’的肚子,与萧逸早已心意相通的‘白菜’,立刻一蹄子就把挡在面前的小太监给踢开了,对这个抱着它的前蹄哭泣半天的家伙,‘白菜’可是早就不耐烦了,这一下就是告诉他,‘白菜’大爷可不是好惹的! 纵马来到那片荒草丛前,借着月光,萧逸立刻发现了人为留下的痕迹,当初在卧虎山上射猎无数,人和动物在经过草丛时留下痕迹的不同,他还是一眼就能分辨出来的,“这里不止一个人潜伏,而且潜伏的人身形还比较娇小,如果不是小孩子,那就一定是女人……” 举手示意其他人不要轻举妄动,萧逸翻身下马,顺着草丛中的痕迹向前摸索,鱼,还是亲自去抓才有意思不是! 轻步慢行,萧逸一边搜索着痕迹,一边凝神聚气,开始用耳朵倾听周围的一切,杂乱的草丛可以挡人的眼睛,却挡不住声音的传递,在特定的环境下,有时候耳朵反而比眼睛更好使! 果然,两道低微但略显急促的呼吸声传入了萧逸耳中,顺着声音又前行了数步,凭着敏锐的听觉,这下连两颗疾速跳动的心跳声都听的见了,呵呵!目标就在这里,一片乱草丛中,首先入目的是两个浑圆的小屁股,高高的翘在哪里,身子则并排趴在草丛里,一白一绿,就像两条美女蛇在那扭动,典型的‘顾头不顾尾!’ 看着两个还自以为隐藏很好的家伙,萧逸的顽皮心突起,用‘斩蛟剑’的剑背在两个小屁股上一人敲了一记,而且从敲击时的感觉来看,弹性竟然还都挺不错! “哎!哎!……”伴随着两声悦耳的尖叫,先是那道白影猛地从草丛中蹦了出来,紧接着一把弯柄金刀就向萧的脖颈处刺来,速度虽快,但凌厉之势却明显不足,可见金刀的主人不但腕力有限,而且还没经历过杀戮的战场,属于典型的花拳绣腿! 这样的攻击自然奈何不了萧逸,微微侧身闪过刀锋,左手顺着刀柄滑到手腕处,借力使力,轻轻的一带、一引,整个白影就倒在了萧逸怀里,并顺势搂住了对方的小蛮腰。看着那张熟悉的面孔,萧逸简直是心花怒发,这可真是条大鱼啊!而且还是条美人鱼;情不自禁的在发髻间嗅了嗅,一股少女特有的清香直入肺腑,让人心旷神怡,“呵呵!大汉公主的味道,闻起来就是不一样!” 没错,在人影跳起的一瞬间,萧逸凭借自己锐利的目光就看清楚了,白影正是汉灵帝的女儿、当今小皇帝的姐姐、大汉帝国唯一的公主,海燕公主殿下,同时也是萧逸一直魂牵梦绕的恋人,前世的恋人! 可惜,软玉温香的感觉刚刚享受到,下一刻突变又起,一条绿色的人影也猛地从草丛里窜了出来,不过姿势笨拙无比,显然是个没什么武艺的,人还没扑到,竟然自己就绊了一跤,一头栽倒在萧逸的脚旁,正是海燕公主那个从不离身的心腹小侍女--玲玲! “主子!坏人快放开我家主子!”虽然摔倒在地上,可小侍女却凶悍无比,向前一把抱住萧逸的大腿,狠狠就是一口! “呀!疼!疼!松手!……不是,快松嘴!”萧逸身上的‘螭纹寒铁铠’对身体的防护能力极强,就连脸上都有镔铁打制的‘蚩尤鬼面’盔保护,可谓刀枪难入;但再强的防御也有薄弱的一环,小腿的弯曲处是铠甲与战靴的结合部,为了保持战斗时的灵活性,这里是没有甲片的,小侍女玲玲的这一口正咬在萧的腿弯处,而且咬的是入肉三分,就像一条小母狼般凶悍。 “刀伤疼,箭伤疼,枪伤更疼……,可这些都加起来,也没有被女人咬一口疼!”这就是萧逸此时的感悟,真是痛入骨髓啊! 虽然疼的要命,可萧逸却不敢乱动,因为小侍女咬的过于凶狠,此时她的牙齿全都陷入了肉里,以萧逸的神力,如果他腿上肌肉用力一震,那小侍女玲玲这一嘴的小白牙就会被全部震掉,那个景象,可不是萧逸想看到的,对这个舍命护主的小侍女,萧逸还是很有好感的。 忍着疼痛,萧逸伸出右手,一把捏住了小侍女的下巴,然后轻轻用力,就像捏蛇一样,把她的樱桃小口给捏开了;看看这个仍在拼命挣扎的小侍女,又看了看自己被咬破的腿弯处,萧逸无奈的摇摇头,右手一圈一带,就这样左拥右抱的把这对主仆从草丛里带了出来。 “统领大人威武!威武!”看着自家大人在荒草滩里走了一圈就抱回两个如花似玉的小美人,周围的数十名骑兵顿时一阵狂喊乱叫,就像是群狼为自己的狼王嚎叫助威一般! “哈!哈!……”一阵得意的大笑,萧逸把公主和玲玲两人又放回了车里,然后命令手下用绳索借助马力,把陷入泥沼的车轮拽了出来,然后又把那个惊得目瞪口呆的小太监‘花心’从地上提了起来,一把扔到驭手的位置上,命令他驾车前行。 对于这样能不顾自己安危,忠心护主的人,他一向是很敬重的,更何况他们要保护的还是自己早就内定好的老婆大人呢! “走,护送殿下回去!”数十名骑兵分列两旁,萧逸则昂首挺胸的走在队伍的最前面,那副得意洋洋的模样,就像当了新郎官一样;也许在他心里真做着这样的美梦呢! 与此同时,宫车的门帘微微撩起一道缝隙,两双漂亮的美目同时盯在前面那个彪悍的黑色背影上,只是一个目光中充满了惊慌,另一个却是神色复杂,仿佛回忆起了什么,也许是前尘往事…… ** ... 正文 第六十七章宦官末路 <><>萧逸新郎官的感觉还没享受多久,就遇到了麻烦,短短的几里路程,他就挥剑冲杀了三次,还躲过四支暗处射来的冷箭;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此时的北邙山一带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宦官挟持小皇帝和陈留王出逃,洛阳城中百官震惊,纷纷带着家将、奴仆前来救驾,可惜,圣驾还没找到,自己人之间反而先打了起来。 东汉王朝发展到今天,内部早已是矛盾重重,不但宦官、外戚、士族之间屡屡发生兵戎相见的事情,就是各个集团内部也同样的纷争不断,平时看起来是一致对外,可为了争夺利益分配,自己人在背后打闷棍、捅刀子的事情也不在少数。平时因为局势还算稳定,虽然大家都有动刀子的心,可在表面上还是笑脸迎人,顶多是在背后使绊子,都还守着最后的底线;可现在不同了,大将军何进被杀,将军府的兵马和宦官发生火拼,一把大火烧了皇城,洛阳的局面混乱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于是乎,那些平时潜伏在阴暗处的东西就浮出来了。 混乱是滋生罪恶最大的温**,此言真是一点没错! 北邙山中,一开始是宦官们跑在最前面,后面是大将军府的人马在追杀,再后面是那些前来护驾的文武百官们,三个波次非常分明,可因为山中的地形复杂,雨水过后道路又泥泞不堪,再加上夜黑风高,追着追着,三股人就彻底混在了一起,有的原本是追人的结果反而跑到了最前面成了领跑的,有的人相伴跑了半天才发现互相之间原来是敌人,还有一些方向感弱的,直接就跑丢了方向,一头向深山里扎了过去…… 追逐,厮杀,一开始还是大将军一系的兵马在追杀逃窜的宦官,可三股人马混在一起后,就分不清到底是谁在追杀谁了,反正现在局面混乱,谁也不知道谁在哪?谁在干什么?死了也是白死,更何况这北邙山本来就是埋死人的地方,天时、地利、人和,这下全齐了;如此难得的背后下黑手的机会,又岂能错过! 于是,那些平日里有仇的,祖上三代有怨的,官场上有纠纷的,私下里有嫉妒心的,各种矛盾这时候统统爆发了出来,只要看到不顺眼的家伙,趁着夜色黑暗,专业点的还在脸上蒙块黑布,遮遮羞,图省事的干脆就地抓把淤泥往脸上一抹,然后二话不说,冲上去挥刀就砍……,有了第一个出手的,紧接着就有第二个,最后整个北邙山都变成了一片暗杀、私斗的战场。 人性丑恶的一面彻底爆发了,暗箭、冷刀,层出不穷,刚才还是并肩说笑的好兄弟,下一刻就白刃相向,杀完人,把脸一抹,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又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互相残杀的人里面,又以同一个家族中的人居多,有很多还是亲兄弟,为了争夺利益,手足相残也是平常! 面对这样的局面,萧逸并不害怕的,凭他的武艺,手中凤翅镏金镗所过之处,没有一合之将,凡是不长眼触到他霉头的,全做了镗下之鬼,毫不留情;这时候,你不杀人,人就杀你,根本就没有为什么,这就是混战,可杀得越多,萧逸的心中越是郁闷和失落,哎!大汉王朝真是日薄西山了,‘皇宫被焚,陛下失踪’社稷都到这个份上了,那些文武百官们还在为了一己私利拔刀相向,人心如此,天下安能不乱啊! …………………………………………………………………… 如果说萧逸心中是失落,那么张让此时就是万箭穿心了! 在北邙山中,几乎所有的人马都在向西追杀,因为宦官们逃跑的方向就是向西;但在混乱之中,有一辆单马驾辕的破旧小车却在偷偷的向东缓慢行进,两名换了便装的小太监驾驶,在车中端坐着的正是‘十常侍’之首的大宦官张让! “大势已去啊!”仰天发出一声哀叹,张让此时真是万念俱灰,心里拔凉拔凉的,原本万无一失的计策,连何进的脑袋都砍下来了,可是没想到,因为曹操的刚毅果决,最后弄得功亏一篑,迫不得已之下,只好挟持太后,皇帝,陈留王等人逃出洛阳,原打算先找个地方站住脚跟,再以小皇帝为号召,图谋再起。 可惜,没想到啊!还没出皇宫呢,何太后就跳窗户跑了,呵呵!真不愧是屠夫人家的闺女,关键时刻真拿得出‘狗急跳墙’的本事,这要是换成大家闺秀,她就是想跑也没那个好体力不是! 太后跑了也没什么,可是没想到,刚一出皇宫,还没跑多久呢,公主殿下也遛了,呵呵!真不愧是先皇的女儿,机警异常,计谋百出啊! 太后、公主都跑了也没什么,可没想到最后连小皇帝和陈留王也给弄丢了,刚开始,跟着他一起出逃的有几百人,随后溃逃出宫的宦官更是不下千人,可没跑出多远,整支队伍就散了,大家各奔东西,谁也顾不上谁了! “宦官是属于皇宫的,离开皇宫就什么也不是了,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这就是张让得到的感悟! 万般无奈之下,张让也只好上了一辆破旧的宫车,带着身边两名心腹小太监,在夜色的掩护下,趁着慌乱,逃跑了,不过他很聪明,其余的宦官们都拼命的向西逃窜,只有张让,竟然胆大包天的逆向而行,这些文武百官们不是从东边杀过来的吗?我还偏偏就往东边跑,这就叫灯下黑,没人能想到,自己追杀的对象竟然敢迎着刀锋而来,就这样,张让巧妙地躲过了追兵,一路安全的离开了北邙山,来到了洛水渡口。 张让的目的是渡过洛水南下,去南方投靠长江刘姓三州牧,前段时间洛阳城里流言四起,说宦官们勾结汉室宗亲,阴谋对付大将军何进一党,其实这不是流言,而是真有其事,张让确实在暗地里联系了长江一带三位手握重兵的汉室宗亲,扬州牧刘繇,荆州牧刘表,益州牧刘焉。 宦官离不开皇帝,同样的皇帝也离不开宦官,长江三州牧都是姓刘的,如今天下陷入混乱,只要是姓刘的就必然会对那把龙椅动心,也就必然会需要宦官,这也是张让心中最大、也是最后的依仗了! 黎明时分,马车来到了洛水河边,听着外面湍急的水流声,张让终于松了一口气,这就算是逃出来了;下面该好好考虑下,到底去投奔三位刘姓州牧中的那一个比较好,突然,马车停了下来,然后两声短促的惨叫声响起,伴随着黎明时分的威风,一股浓重的血腥味立刻飘散开来。 心中一惊,张让一把掀开车帘,随即,一个白衣飘飘,长着一双桃花眼的俏公子就出现他的眼前,正是那个为他出谋划策的幕后谋主---紫木公子。 “张公一向安好,紫木在此久候了!”在死尸上面擦了擦青锋剑上的血迹,紫木公子一脸的笑颜,就好像遇到了老朋友一样! “有劳公子惦念,老夫一切安好!”张让的脸上先是一惊,随后一黯,最后又变成了平淡。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知道那些蠢笨之人是抓不住张公的,所以紫木才在这渡口等候,好送张公一程!”紫木公子还是那么彬彬有礼,如果他手中不是握着宝剑,地上不是躺着两个小太监的尸体。 “公子是要送老夫最后一程吧!多谢了!可惜,见不到公子以后大展身手了,那肯定是非常精彩的!”说实话,张让心里一点也不恨紫木公子,如果是他同样会来杀人灭口,而且会做的更绝! 他们本来就是同一类人,是知己! 如果换一个时代,换一个背景,他们之间会是最好的拍档,甚至是朋友!那些计策也必然会成功的,可惜,他们遇到的是一个乱世的开始,而这个乱世是不属于他们宦官的,如今皇权衰弱,宦官自然也就该让出历史舞台的位置,下面出场的该是那些手中有刀的人了。 “张公请吧!”一张粉脸还是那么和煦,紫木公子伸手一指,指的正是那奔流不息的洛水,因为夏季雨水充沛,如今洛水的水位暴涨,水流不但湍急,里面还夹杂了大量的泥沙,深不可测,人只要落入水中,那必定十死无生! “多谢公子给老夫留了个全尸,呵呵!如此大恩,老夫唯有化作阴魂厉鬼在天上保佑公子大展宏图了!”张让的脸上此时无喜无悲,回望了一眼皇宫方向,那里记载了他的辉煌,也见证了他的失落,一切都该结束了!长叹一声,张让猛地拔出短刀,狠狠刺在了马屁股上,马儿猛地吃痛,长啸一声,发了疯似的向前冲去,而前面就是洛水…… 伴随着一阵狂笑,这位权倾朝野的大宦官终于走完了自己的人生路,宦官的时代暂时结束了,可只要皇权还在,人们的野心还在,总有一天,宦官这个职业还会再度辉煌的! 看着冲进洛水的马车在激流中几下就没了踪影,紫木公子微微躬身一礼,算是送别了这位志同道合的知己,而后迅速消失在黎明的晨光中……,“萧逸!这不是结束,恰恰相反,咱俩的游戏才刚刚开始!……” ** ... 正文 第六十八章哥也是个好人啊 <><>天亮了,罪恶就会隐藏起来! 黎明时分,阳光再次普照在这片大地上,北邙山中终于逐渐平静了下来,**的混战,出逃的宦官们固然被斩杀殆尽,可这些前来勤王护驾的士族们同样的伤痕累累,至于这些伤到底是怎么来的,呵呵!大家心知肚明,尽在不言中了! 在司徒王允、太尉杨彪等几名元老重臣的组织下,众人开始分头寻找小皇帝和陈留王兄弟二人的下落,一时间侦骑四出,到处都是呼喊的声音,北邙山中的每一片土地,每一块草滩,每一条河流,都被人来回的反复梳理起来,可寻找了半天,依旧不见任何踪影。 随着时间的推移,众臣也是越来越焦急,一些对大汉王朝死忠的大臣甚至已经开始嚎啕大哭了,毕竟昨夜那种混乱的场面,对两个未经世事的小孩子而言,遇到危险的几率实在是太大了,奔驰的快马,乱飞的冷箭,一条湍急的小河,甚至是一只出来觅食的野兽,都有可能结果了这对小兄弟的性命。 在富贵面前,人与人可能有等级上的差异,但在危险面前,却是人人平等,童叟无欺,老天还是公平的! ………………………………………………………………………………………… 正当文武百官们在拼命四处搜寻时,萧逸一行人马却来到了一处宅院前,昨夜那种情况过于危险,萧逸自己一人自然不惧,只要‘凤翅镏金镗’在手,就是万马千军他也敢闯一闯,但万一伤到了海燕公主怎么办?毕竟刀枪无眼啊! 所以萧逸果断的选择了向北邙山的边缘地区移动,一则洛阳城里的局势还没有平稳下来,贸然的回去恐怕会有危险,再一则,萧逸还有点小私心,好不容易见到了自己心仪的人,多点时间相处,培养一下感情多好呀!要知道,男人和女人之间,得多多见面才能擦出爱情的火花不是! **的奔波,人马都已疲惫,萧逸和手下的士兵们固然坚持的住,可海燕公主和侍女玲玲却不行了,仓促的出逃,又在冰冷的草丛里趴了半天,加上又饿又吓,两个娇娇女此时已经是面色苍白,摇摇欲坠了;恰巧在这里碰到个宅子,于是萧逸打算进去休整一番,要些吃食,坐等局势平稳下来后再做打算。 “敲门!”萧逸一摆手,让手下士兵前去敲门,同时也开始打量起这处宅子来,宽大的院落足足占地数亩,里面房屋林立,错落有致,但规格却不高,显得富足有余,而贵气不足;大门外也没有镇宅的石兽,而是在门口两旁栽植了两排柳树,生长的郁郁葱葱,上面还搭有许多的喜鹊窝,但不知为何却一只鸟也没有见到,可能是受到什么惊吓都飞走了吧! 从种种迹象上来看,这里应该是一个民间地主的宅子,而且家境还很殷实,所以才会显出这样的格局! 不知是什么原因,敲了半响才有一名青衣小帽的家丁前来开门,二十几岁的家丁长得很是清秀,只是在那种清秀中好似还包含了一种妖异的脂粉气,缺了男人的阳刚之美;见到门口的车马和一队全副武装的士兵,家丁先是一愣,随即露出慌张的表情,无论谁开门突然见到一队手执兵刃的士兵,都会是这幅表情,所以大家并没有产生什么怀疑。 等到知道众人的来意后,青衣家丁脸上先是露出了拒绝之意,但在不经意间看到公主所乘坐的车马,还有负责驾车的‘花心’小太监后,却又犹豫了起来,眼中闪过复杂的神色,似乎在反复斟酌着什么;“请诸位大人稍后,请容小的启禀我家主子得知,再回复各位!” “咣当!”一声,黑漆大门再次关起,对此众人到并没产生什么疑义,任谁看到数十名全副武装的人马突然来到自家门口,都会小心谨慎一点的,毕竟,这个年月,防人之心不可无呀! 果然,片刻之后,那个青衣家丁又打开了大门,满面笑容地恭请众人进去。 众人立刻下马,鱼贯而入,海燕公主也在侍女玲玲的搀扶下从马车上下来,向大门走去,当二人走到大门口时,那名青衣家丁突然上前半步,膝盖一弯,好像要行大礼的样子,但刚一举动就立刻收了回去,同时把头放的更低了,神色也略有些慌张,而这一幕恰好被时刻关注着公主的萧逸看到了…… 清晨的空气很是新鲜,萧逸提鼻子闻了闻,果然,水润的空气直入肺腑,其中还夹杂了一丝让人兴奋的味道,让人久久回味,伸手安抚了一下同样有些躁动的‘白菜’,微微一笑,萧逸伸手习惯性的摸了摸鼻子部位,结果入手的却是那张冰冷的‘蚩尤鬼面’。 “小哥辛苦了,不知为何不见你家主人啊!” “哦!大人容禀,我家主人外出未归,只有主母在家,因此不便相见!”,青衣家丁回答的很得体,在这个年代,家主不在家时,女眷们确实不适合与陌生男人见面,“另外,小人已经通知后厨杀猪宰羊,预备酒食,款待大人一行!” “呵呵!如此有劳了!都说善鸟不落是非之地,难怪门口这些大柳树上有这么多的喜鹊窝,果然是积善人家啊!”萧逸 伸手指了指树上密密麻麻的鸟窝,果然,顺着他的手势,青衣家丁也很自然的抬头观看,露出了他平坦的咽喉,上面皮肤极其细嫩,就是一般的女子恐怕也比不上。 “他没有喉结!”看到这一幕,萧逸的心中已然明了,继续说笑的同时,仿佛不经意的用手摸向身后披散的长发,并偷偷向自己手下的士兵们打了个手势,一个只有玄甲军内部人才看得懂的手势! 众人继续向院内走去,但队形却悄然发生了变化,萧逸陪着青衣家丁走在了最前面,身后的士兵呈雁翅排开,自然而然的把海燕公主三人给放到了居中的位置;公主本就是聪慧之人,立刻感觉到了周围的一丝变化,偷偷看了此时依旧谈笑风生的萧逸一眼,然后悄悄拉住了身边侍女玲玲和小太监‘花心’的衣袖,步伐也放慢了许多。 这座宅子因为占地巨大,所以分为了很多的院落,大门之内就是二门,在门口有几名同样是青衣小帽的家丁在哪恭迎,只不过看他们的衣服似乎都不大合身,而且有些细微的地方还有破损的痕迹。 而二门之内,却是静悄悄的,一点动静也没有,仿佛是另一个天地一般! 一边走,一边闲聊,萧逸的语气非常和煦,就像六月的阳光一样,让人很容易丧失警惕性,聊着聊着,萧逸突然问道:“不知道小哥平时在那个宫殿里当差啊!” “哦!小的平日里都在南宫……嘎!”猛然停住脚步,青衣家丁用一双惊恐的眼睛看着萧逸,可惜,除了一张恐怖的‘蚩尤鬼面’和一双黑洞般吞噬万物般的目光外,他看不到镔铁面具后任何表情! “他们是宦官余孽,全都宰了!”一声大吼,萧逸奇快无比的拔出斩蛟剑,毫不犹豫,一剑斩下,锋利的剑锋划过对方颈部的动脉,顿时鲜血飞溅,对手应声而到! 一声令下!那些平时里早已对萧逸唯命是从的玄甲军士兵们,立刻抽出刀剑,大力砍杀,顷刻间那几名穿着家丁衣裳的宦官都被斩杀在地,随后众人结成阵势并力向后院冲去,几名弓箭手则立刻占领屋顶制高点,用弓箭一一射杀那些企图外逃的人…… 厮杀声,惨叫声,以及惊恐的哀嚎声,立刻从院子里传了出来…… 那个倒在地上的青衣家丁,此时因为失血过多已经开始四肢抽搐了,生命力正在飞速的离他而去,但那双尚有余晖的眼睛中却充满了疑问,他不明白,自己表演的可谓是天衣无缝,为什么会被看出破绽呢? 蹲下身,萧逸决定满足他这个最后的疑问,‘先杀人,再回答问题’,这是萧逸的习惯,就像很多电影里演的那样,所有的反面角色都有一个坏毛病,那就是在最后关头占据上风的时候总喜欢说上几句废话,结果往往被人抓住机会,来个惊天大逆转,最后被正义的一方所打败! 在内心深处,萧逸就从来没给自己定位为好人,因为他遇到的是一个乱世,是一个杀伐的世界,‘你不杀人,人就杀你!’所以他要把‘先杀人,再回答问题’这个良好的习惯保持下去,对着尸体讲话才最让人安心,无论你想说多久都没问题,至于对方是否能听的到,那就不是他所关心的了! “说实话,你演的确实挺像!”萧逸先是伸出大拇指夸赞了一句,人家都要死了,出于心里安慰也该夸赞几句,更何况人家的演技确实不错,至少比后世那些靠露‘事业线’火起来的三流明星强多了,这位可是绝对的实力派! “不过吗,我这个人有个小嗜好,一闻到人血就会莫名的兴奋,刚才站在门口我就小小的兴奋了一下,估计这宅子里原来的主人都被你们杀光了吧?可惜,你们忘了用沙土把血迹全都盖住,血腥味太浓了,所以我就暗暗加上了小心!”说道这里,萧逸有些无奈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是个嗜血的恶魔,可那种血液里散发出的‘芳香’,着实让他迷醉! 再者,你应该是在宫里当差当的太久了,看到公主殿下过来,习惯性的就想下跪行礼;嗯!你是个好奴才,可这不是个好习惯,简直就是职业病了!再加上你这面白无须,又没有喉结的特征,如果再猜不出你的真实身份,那我这双眼睛可就真是白长了!忘了告诉你,我可是射雕手哦!” “好了,你安息吧!你的那些同伴很快就会下去陪你的!”说着萧逸悲天悯人的伸手抹平了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管杀又管埋,哥也是个好人啊! ** ... 正文 第六十九章两个小舅子 <><>宅院里的血战出乎意料的残酷,这些无路可退的太监们爆发出强大的战斗力,一个个死战不退,玄甲军的士兵们连攻数次,都被对方依仗内宅的地利给逼退了回来,反而折损了几名战士。 “困兽之斗,不过如此!”萧逸果断的让手下士兵放弃了四面围攻的策略,而是围三缺一,让出了一条生路;人在绝境中往往能爆发出强大的力量,最典型的战例就是一代‘战仙’韩信的‘背水决战’,让士兵们退无可退,自然就只有拼命厮杀,死中求活得杀出一条生路来;但反过来,人,只要还有一线生机,谁会往刀口上硬装啊!夹着尾巴逃跑才是王道! 果然,随着一条生路的出现,里面的太监们出现了波动,本就是一群惊弓之鸟,如今有了一条活路,谁愿意和这些全身甲胄的大兵死磕啊!很快就出现了逃跑的,有了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人都是这样的,群属性动物,几乎是眨眼之间,这群人就跑了个精光,而且几乎是‘裸奔’的,金银财宝,随身细软全都丢弃了,仅仅簇拥着一辆宫车就跑路了,这时候只要能保住自己一条小命比什么都强! 看着丢的满地的金银财宝,这可以理解为这些太监们的买路钱,那意思就是说:“兵大哥,大家都不容易,出来混的都是为了求财,现在俺们把钱全都给了你们,身上再也没啥油水了,求放俺们一条生路吧!” 看着这群挺‘上道’的太监,又看了看那辆他们誓死也不愿意放弃的宫车,萧逸摸着下巴开始怀疑了,车上到底是什么东西,能让这群太监看的比自己的性命还重要呢?有点意思! “呵呵!烦恼扔给别人,快乐留个自己”,先顾眼前吧,没看到公主殿下那双哀怨的眼神嘛?还有小侍女玲玲那咕咕直响的肚子,肯定都是饿坏了;萧逸让手下先去搜查一遍宅院,防止有未逃走的余孽,在确认安全后,这才安排好下榻的屋子,然后埋锅造饭,烧汤煮肉,好好休整一下,至于那些逃跑的太监嘛,萧逸不认为在这片平原上他们能逃过自己手下‘玄甲铁骑’的追杀,让他们先跑吧,等跑的精疲力竭的时候,就该收拾他们了。 侧房里有充足的粮食,后院有大群的鸡鸭,深水井里的水甘甜凛冽,食物自然不能问题,至于这宅院里原来的主人,后院那个散发着浓郁血腥味的地窖应该就是他们的归宿了,看来这群宦官是突然袭击了这里,在杀光人后,想来个李代桃僵,在这躲避一下风头,可惜,好巧不巧的碰到了萧逸一行人马! 对于这些血腥的事情,萧逸只字没提,万一把海燕公主给吓到就不好了,毕竟是天之骄女,没经历过如此血腥的事件,不过看公主那越发惨白的脸色,还不时的四下张望,估计她心里已经有了一些猜测,只是很聪明的没说出来而已,反倒是小侍女玲玲,见到有吃的了,高兴的眉开眼笑,粗瓷海碗盛的粟米饭,一连吃了两大碗还不罢休,现在正拿着一根鸡腿啃的欢实! 心里简单的人往往最容易得到快乐,一根鸡腿,一件玩具,甚至是一个晴朗的天气都能让他们开心上半天;相反的,越是聪明人就越是忧愁,因为他们心里想的太多,追求的也太多,却又往往什么也得不到,或者说永远也无法满足自己的野心,人啊!到底是聪明点好呢?还是木讷点好呢? 吃饱喝足,该干活了,俗话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萧逸觉得自己既然吃了人家的粟米饭和鸡腿,就有义务为这家人报仇,虽然这家人已经全部遇难了,可如果用仇人的鲜血祭祀一下,相信他们的在天之灵也一定会很高兴的。 留下大半的人手保护公主,这个才是最重要的,萧逸只带了十名骑兵上路,在原野上追杀,数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看你是去追杀的狼,还是被追杀的羊;一声呼啸,萧逸骑着‘白菜’飞奔而出,摸了摸箭囊里的‘绝影宝雕弓’,今天该它发威了! “主子,这个骑黑马的将军是不是对咱们出奇的好!”吃饱的女人就喜欢胡思乱想,小侍女玲玲也不例外,虽然神经粗了些,可女人的小心思却一点也不少,而且那种直觉还特别的敏感,“就是他的面具好吓人哦!眼睛也可怕,好像能看到人心里似的!” “是呀!是对咱们玲玲出奇的好,要不干脆,等局势安稳下来以后,本宫给你们赐婚得了!也算是酬谢他的救驾之功了!”二人名为主仆,情同姐妹,所以海燕公主忍不住半开玩笑似的开始拿玲玲打趣。 “不要!不要!”十几岁的少女,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虽然脸上羞得像红布一样,但玲玲还是急得连连摆手,生怕公主真的把她嫁给萧逸,作为她的主子,海燕公主是绝对有这个权利的。 “为什么呀?这个将军可是很威武、很神勇的!难道你不喜欢?”对此,海燕公主倒是有些惊讶,她是知道的,就像很多怀春的少女一样,自己的这个小侍女可是一直期待着有个骑着骏马的大将军来迎娶她的。 “他长的太吓人了,尤其是那双眼睛,我不要!”玲玲有自己的一套判断方式,她认为萧逸肯定长得奇丑无比,否则干嘛总是带着一张恐怖的‘蚩尤鬼面’呀?那只能是人长得比面具还恐怖,才会用面具来遮挡一下的;要是嫁给这样的人。她会天天做噩梦的。 “再说,主子,你忘了,你把玲玲许配过人的!”虽然很是害羞,但为了自己的终身幸福,玲玲决定还是要为自己争取一下,女人嘛!可以胆怯一辈子,但只要在关键时刻勇敢一次,嫁对一个男人,那就万事大吉!“就是,北邙山里,水潭边,遇到豹子那次!” “水潭,豹子!……”得到玲玲的提醒,海燕公主也陷入了沉思,那次豹口余生,对她内心的触动也很大,那个相貌可爱,皮肤黝黑,却又在关键时刻舍命相救自己的小道士,也经常出现她的梦里;记得小道士还口出狂言说一定要娶自己做老婆,呵呵!还拿那只包在泥巴里的烤鸡做聘礼,想想就惹人发笑,如果他知道自己大汉公主的真实身份,会不会还有那样的勇气呢? ”对了,自己好像最后是说了要把玲玲许配给他,看来玲玲也挺喜欢那个可爱的小道士,真是便宜他了……”想着想着,海燕公主也陷入了沉思,那个小道士确实长得很可爱,很帅气,还那么勇敢,如果自己不是公主,而他也不是道士,那么…… 一时间,两个人都陷入了沉思,而女人一旦思考起事情来,那是极度可怕的,因为她们往往只有感性,没有理性! 一个时辰后,随着一阵马蹄声响起,萧逸回来了,11个人去,11个人会,一个也没折损,除了身上多了一些血迹外,没有丝毫的变化,另外就是缴获了一辆宫车,一辆让那些太监们宁死也不放弃的宫车! 车帘一挑,萧逸从上面一左一右抱下两个孩子来,两个惊慌失措的男孩,一个十一二的年纪,另一个只有七八岁,都穿着小宦官的服侍,但看那眉眼之间,却包涵着浓浓的贵气,如果再细看,会发现这两个小男孩与海燕公主长得有那么几分相似…… “姐姐!……陛下,王爷!”刚一见面,姐弟三人立刻抱头痛哭,**的惊吓,血腥的杀戮场面,实在是把他们的吓坏了。一旁的小侍女玲玲,小太监‘花心’,也是连忙上前跪倒行君臣大礼,这些东西早已经渗透到他们的骨子里面了。 没错,萧逸从拿伙太监手里解救回来的正是小皇帝刘辩与陈留王刘协兄弟两个,难怪这些人宁可丢弃金银珠宝,也不放弃一辆宫车,原来里面藏着这样两个宝贝,有了他们这两个‘活宝’,什么金银财宝、荣华富贵得不到呀! 当然了,萧逸可丝毫没有自己救了圣驾的心思,在他看来,自己救的是自己未来老婆的弟弟,也就是自己未来的小舅子,至于皇帝和王爷,那是神马东西…… 看着抱头哭天的姐弟三人,随手叫过一名亲兵,萧逸命令道:“火速告诉司徒王允大人,就说陛下、王爷以及公主殿下都找到了,而且毫发无损!” “诺!……” ** ... 正文 第七十章董卓!下马! <><>“小皇帝找到了!”随着这样一条信息的到来,整个北邙山区都沸腾了起来,群臣叩拜苍天的有之,叩谢列祖列宗的有之,漫天的乌云终于散了! 司徒王允首先带着一伙人慌忙地跑来接驾,等到君臣相见,难免又是一场痛哭,一时间哭声震天,尤其是那些在昨夜的混乱中受了伤的大臣,更是拼了命的向前挤,把受伤的地方举得高高的,生怕皇帝不知道自己的救驾之功,至于真正的救驾功臣萧逸,反倒被这些人给挤到后边去了。 “萧郎辛苦了!”最后还是司徒王允走过来,深深一躬,行了一礼,所有的感激之言都汇成了这简单的五个字,这位汉室的忠心老臣,**之间原本满头的黑发都变成了花白色,神色也是憔悴无比,可见其内心之煎熬! “身为大汉臣子,护驾勤王乃是本分,当不得老大人如此重礼!”对于忠臣,萧逸一向是很尊重的,无论事情成败与否,至少在道义上这位汉室老臣站在了制高点上,这就是人格的魅力。 国不可一日无君,哭泣一番后,众臣立刻簇拥着圣驾回京,洛阳城里还有许多的事情需要处理,不管怎么说,这场****终于算是过去了。 人马行到半路,袁绍、袁术兄弟也赶了过来,这二位都是一身的血污,甲胄上布满了伤痕,看来昨天夜里也是经历了一场厮杀的,甚至很有可能是他们兄弟之间暗地里在互相下黑手,为了争夺袁氏一族的领导权,这两个人可是狠的下心,也下得去手的。 不过总体来说,以袁氏为首的士族门阀们此时还是非常高兴地,众所周知,大汉王朝三根支柱,士族,外戚,宦官,如今经过这次血腥的政变,宦官集团已经是被彻底铲除,外戚集团同样是元气大伤,何进、何苗兄弟丧命,剩下何太后一个女流之辈独木难支,等于三根支柱倒了两根,那剩下那根就成了顶梁柱了,只要一想到日后朝廷之中士族一家独大,所有利益皆可独吞独占,这些士族门阀们心里就全都乐开了花,好日子,就在眼前啊! 对于这一切,一直在车驾旁默默守护的萧逸是看在眼里,鄙视在心里,“都是一群鼠目寸光之辈,如果大汉王朝如日中天的时候,那这些士族门阀的打算没有错,确实可以独享最大的利益,可现如今国势衰微,地方上黄巾余孽蠢蠢欲动,各地州牧拥兵观望,经过这次的兵变,原本就虚弱无比的朝廷更是彻底丧失了对地方的控制力,尤其是这场血腥屠杀,给那些掌握兵权的武将门树立了榜样,日后,这天下说了算的该是那些手握杀人剑的将军们了!” 大队人马正在行进间,眼尖的人突然发现在西边出现了一条黑线,而且这条黑线正在迅速的向前移动着,不断的变大,变粗,随后就传来了‘轰轰’的声音,整片大地仿佛都被踩踏的颤抖起来;等到靠近了人们才看清楚,原来是一支军队,一支清一色的骑兵军队,强壮的西凉战马一字排开,宽达数里,上面端坐着彪悍魁梧的战士,个个全副的甲胄,神情冷漠,手中的兵刃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耀眼的寒光,随着行军的鼓点声,整齐划一的前进,从这种铁血的气势上就可以看出,这是一支精良的骑兵军队,而且还上过战场,见过血! 大队骑兵的正中间,一匹枣红色神驹上,端坐一员大将,金盔金甲,体型肥胖,满脸的虬髯遍洒胸前,脸上饱含刀霜之色,尤其是那双眼睛,那就不是一双人世间该有的眼睛,‘冷酷,无情,杀戮,残暴,阴险,狡诈……’几乎人类所有的负面情绪都可以在里面找到;身后一名小校高举着一面黑底白边、五尺见方的飞虎帅旗,上面一个斗大的血红色‘董’字迎风飘摆,好不威风! “董卓!……是西凉刺史董卓,他带兵进京了!……这么多的兵马,只怕来者不善啊!”终于反应过来的群臣们立刻窃窃私语起来,惊诧者有之,疑虑者有之,但更多的却是恐惧,大兵压城,所为何来? 众人的目光都投向了袁绍,大家都知道,就是这位爷给何进出谋划策把董卓请来的,如今‘神’是请来了,到底该怎么拜呢?另外,还送的走吗? 看着群臣疑虑的目光,袁绍得意极了,在他想来自己请来的兵马能不听自己的号令吗?如今自己内有勤王之功,外有西凉兵马遥相呼应,再加上四世三公的显赫背景,试问这天下英雄,舍我其谁?权倾天下也只在眼前了! 先自我陶醉了一番,然后袁绍挺挺胸膛,拍马越众而出,大呼道:“来者可是西凉刺史董卓,在下袁绍,袁本初!” 连呼三遍,骑兵阵中一丝反应也没有,人马依旧向前逼近,转瞬已经来到二百步的距离,强大的压力让群臣个个冷汗直流,站在最前面的袁绍此时更是面无人色,从对方无礼的反应中告诉他一件事,这支兵马,不是他所能控制的,而一把不听话的刀,又特别的锋利,那是会杀人的! 连袁绍都无法制止对方的兵马逼近,那还有何人可制?一阵骚动后,群臣的目光最后都投向了宫车上的小皇帝,如今只有依靠天子的神威来制服这头西凉猛虎了。 宫车之上,坐着皇室姐弟三人,小皇帝刘辩本来就生性懦弱,又从小长于深宫,从未经历过这样的场面,先前的一场****就早已经把他吓破了胆,如今看到数千铁骑风卷残云般逼近,早已是吓得面如死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至于陈留王刘协,虽然聪明伶俐,但今年也只有7岁,年纪尚幼,此时也是吓得躲到了姐姐的身后,一双小手紧紧抓住姐姐的衣襟,就像一头受到惊吓后拼命寻求保护的幼兽,满是惊恐的神色;算来算去,如今能代表皇家威严的就只剩下一个公主殿下了。 偌大的大汉帝国,高贵至极的皇室,最后竟然要靠一个女人来撑起门面,也真是一种悲哀! “大胆董卓,你来护驾?你来劫驾?”伸手拔出自己的那把金柄小弯刀,海燕公主挺身站起,傲立在宫车之上,一双杏眼圆睁,面色阴沉如水,在微风的吹拂下,满头的秀发披散飞舞,倒是颇有几分英武之气。 大旗之下,董卓此时可是踌躇满志,虽然身在外镇,可洛阳城里发生的事情他都知道的一清二楚,李儒所献的上书激化矛盾的计策已成,‘十常侍’和大将军何进果然自相残杀起来,而且还是同归于尽,这个结果简直太让他满意了,也省了他许多手脚,如今皇帝尚且年幼,群臣又大都是无用之辈;掐指算来在洛阳城里再也无人可以制约于他,大展身手的机会来了,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在满朝文武大员都几乎屈服于自己的兵威之下时,却有一位妙龄的公主敢出面大声呵斥自己,真是羞煞无数男儿啊!“微臣董卓,听闻洛阳城中有变,特来领兵护驾,别无他意!” “即来护驾,天子车驾在此,还不下马参拜!”手握弯刀,海燕公主此时也是满手的汗水,面对铺天盖地而来的骑兵,说不紧张,那是假的,可事到如今,老刘家必须的有一个人出来主事不可,而身为大汉公主,她也必须守护皇室的尊严!! 120步外,抬手止住的大队人马的步伐,董卓脸上也出现了犹豫之色,毕竟大汉王朝四百年的余威尚在,这种用时间积累起来的威严,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磨灭的,可现在就让他下马跪拜,又有些不甘心,真是进退两难那啊,所以董卓止住了大队人马,自己独自一人催马向前,想用这种方式来试探一下朝廷的底线,到底是余威犹在?还是外强中干? “哒!哒!哒!……”董卓战马的啼声就像是一道道的滚雷,击打在众人的心头上,群臣无不瑟瑟发抖,一些胆小怯懦的此时已经摔落马下,跪倒在地,不敢仰视,在真正的兵威面前,这些门阀士族就是个渣! 女人就是表现的再勇敢,她也还是个女人,内心依旧脆弱,到了关键时刻还是要依靠男人的;海燕公主也不列外,面对强大的压力,她也开始寻找自己的依靠了,于是乎一双泪眼汪汪的目光就投向了车驾旁的萧逸,这个戴着鬼面的少年,总是能给她带来安全感。 女人最厉害的武器就是眼泪,面对这样的武器,就是心如铁石的萧逸也不能免俗,尤其是那双眸子中的泪花让他想起了许多的往事……,一咬牙,一拍大腿,豁出去了……;萧逸催马来到阵前,董卓恐吓这些大臣、吓唬小皇帝他都可以不管,可要想欺负他未来的‘老婆大人’那是万万不行的! 冲冠一怒为红颜啊! 绝影宝雕弓在手,萧逸伸手摸向了自己的箭囊,一支三棱透甲锥刚抽出一半,又不禁犹豫起来,这个距离上,凭他的本领,一箭射杀董卓不是什么难事,可杀完之后呢?看着那排列整齐的西凉铁骑,再看看自己身边这些面无人色的朝廷大臣,还有站在宫车上,勉力坚持的海燕公主,萧逸可没有把握保她们的周全啊! 男人,一个人什么也不怕,可一旦有了牵挂,那就麻烦了,什么是撤肘,什么是顾忌,什么是男人的不得已?这些只有男人自己知道。 无奈的放回三棱透甲锥,萧逸反手抽出一支燕尾箭,箭如其名,两片如燕尾形的分叉箭头可是切割绳索的利器,猿臂伸展,宝雕弓弯如满月,随着弓弦一响,一道黑影疾速无比的直奔董卓面门而去,看到这一幕,文武百官们惊恐的齐齐‘啊!’了一声,对面的西凉铁骑兵们也是一阵骚动,一时间,无数人的目光全聚拢在了那射出的一箭上…… 在万众瞩目中,燕尾箭像一道黑色的闪电般从董卓的头顶擦过,正好射断了头盔上的雉鸡翎,而后速度不减,又继续向西凉军大阵飞去,随着‘吧嗒!’一声,正中120步外的那面‘董’字大旗上,旗杆上那根细如小指的绳索被燕尾箭的箭刃一下射断,没了绳索的牵制,黑底白边的飞虎帅旗一下子飘落地下,顿时间全军震动…… “董卓!下马!”单手执弓,萧逸一声狂吼!虽然只有区区四个字,但却透人心魂,面对武力的威胁,要想立威,所能依靠的只能是更加强大的武力! ** ... 正文 第七十一章勇敢的小男人! <><>摸了摸头顶上断掉的雉鸡翎,又看了一眼落在地上的飞虎帅旗,董卓的目光从小皇帝坐的宫车上转移到了萧逸身上,饿虎般的眼睛中丝毫没有愤怒,反而透露出阵阵的欣赏之色,那是看到了同类的感觉! 凡是三军统帅,都有‘爱将癖’,越是名帅越是如此,对那些勇冠三军的猛将爱如珍宝;如果说一名统帅是军队的大脑,负责发布命令,那么将领就是四肢,用来具体的执行命令,试问谁不希望自己拥有强壮而又灵活的四肢呢! “臣,西凉刺史,董卓,参见陛下!微臣甲胄在身,不能施以全礼,还望陛下恕罪!”董卓到底还是止住了脚步,在马背上微微欠了下身,算是行了一礼;董卓之所以会略加收敛锋芒,一是萧逸的这一箭确实是神乎其技,百步外射断头盔上的雉鸡翎,一百二十步外射断旗杆上的绳索,能做出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谓是神箭手,而萧逸却是一箭双雕,威慑力十足,不由得他不心生惧意;另外就是这一箭还给了董卓另一种暗示,有如此神勇的将领在,朝廷之中看来并非无人啊! 但要想让董卓彻底的臣服,那可是千难万难了,身后那七千西凉铁骑就是他骄傲的资本;这支人马是他一手带出来的,而且屡经战阵,常年的与羌人部落厮杀,作战能力极强,对董卓也是忠诚无比,在这些西凉兵的眼里可没有什么皇帝、王爷、朝廷之类的东西,他们在心里认可的只有董卓一个人,只要军令一下,他们就能一拥而上,把那辆宫车和里面的主人一起剁的粉碎。 说白了,董卓统兵的方式和萧逸训练玄甲军是一样的,只认统帅,不认皇帝! 董卓的坐骑不进不退,小皇帝的车驾也就只能停在那里,场中一时间出现了僵持的局面;群臣虽然个个怒火中烧,却是敢怒不敢言,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他们这些所谓的朝廷重臣也是毫无办法,血淋林的现实再一次告诉他们,一直期待的士族门阀时代并没有来临,到来的是‘血与铁’的时代! 此时此刻,萧逸也没什么好办法了,聪明智慧也应付不了必杀的局面,反手又抽出一支三棱透甲锥,萧逸开始做最坏的打算;如果一会真的要兵戎相见,那么他就第一时间射杀掉董卓,然后二话不说,趁着混乱的局面,带上海燕公主直接破阵逃跑,凭着‘白菜’的神速,再加上自己的骁勇,萧逸有九成的把握可以把‘老婆大人’救出去,至于剩下的那些人嘛,只能自求多福了! 摸了摸‘白菜’的头顶,正在萧逸准备拼死一搏时,局面再次发生了逆转,另一支骑兵部队以飞一般的速度从后方席卷而来,大军成雁翅形排开,当中涌出一名官员,黑袍束带,手握宝剑,正是上党太守张杨;这位后知后觉的老大人,在得知北邙山发生的事情后,犹豫了再犹豫,思考了再思考,经过了长达**时间的反复盘算,终于做出了前来护驾的决定,这种遇事时的决断力,已经不是‘见事迟’,而是‘事后迟’了,好在这位张大人虽然错过了开头,却赶上了结尾。 “陛下,陛下在哪里,您最忠诚的臣子张扬前来救驾了,但有微臣三寸气在,任何人也休想伤害陛下分毫!”到底是官场上的老手,这表演的功夫绝对是一流的,张扬飞奔到宫车近前,身子一歪,十分夸张的栽落马下,然后膝行几步,一把抓住宫车的车辕,叩首不止,哭的是感天动地,把一名大汉忠臣的形象表演的淋漓尽致! 虽然觉得张扬的表演过于夸张了,但不管怎么说这位老大人到底是把玄甲铁骑带来了,有兵在手,萧逸的心这才算彻底的镇定下来,‘将是兵的胆,兵是将的威!’有了玄甲铁骑在,萧逸才能发挥出自己最大的战力,否则他就是再神勇无比,也只是一勇之夫,反过来也是同样,有萧逸在,玄甲铁骑才算有了灵魂! 高举凤翅镏金镗,萧逸在第一时间就接掌了军队的指挥权,底下的士兵也都知道谁才是自己真正的长官;按照萧逸的指挥,三千玄甲铁骑在宫车周围团团环绕,布成一个防御性的大阵,保护的密不透风,萧逸策马来到了阵前,看着对面的西凉兵,三千对七千,虽然在数量上还是处于劣势,但至少有了自保之力不是;更何况战争从来就不是靠数量就能决定胜负的。 “大胆董卓,还不上前面圣!……再敢如此无礼,休怪吾等手下无情!……别拉着我,今天我非斩了此獠不可!”有了大军护身,那些刚才还战战兢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的大臣们,立刻来了精神,一个个表现的义愤填膺,变得像一群鹌鹑般的好斗,纷纷大声斥责董卓,以此来表现自己不畏强暴的气节! “臣,董卓,参拜圣驾!”看到眼前的形式,即使强悍如董卓也不得不暂时选择了妥协,他虽然残暴,但并不弱智,大丈夫能屈能伸的道理还是知道的,翻身下马,董卓单腿跪拜在地,口称万岁,虽然单膝跪地显示出他内心里还是有些不甘心,但跪了就是跪了;随着他的举动,身后的那七千西凉骑兵也一个个收刀入鞘,滚鞍下马,齐齐地跪拜在地,高呼万岁之声震耳欲聋;见到这一幕,朝中群臣们心中终于暗暗松了一口气,感谢苍天,还是有人能震慑住这个跋扈将军的。 雷霆雨露具是君恩!自古以来降伏桀骜不驯将领的办法都是‘先立威,再施恩!’萧逸清楚的知道,自己负责震慑的任务已经结束了,剩下该是小皇帝的表演时间了,也只有皇家人才能出面安抚臣子,于是乎,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宫车上,期待着小皇帝也能有一出精彩的表演! 可以说,如果小皇帝刘辩此时能展示出一代雄主的风范,那么未尝不可能震慑住这头西凉来的猛虎,如此,也就不会有日后发生的一切了,那真是汉室幸甚!天下幸甚!可惜,历史不能假设,小皇帝刘辩只是一个平凡的少年,皇冠的重量丝毫没有增加他的智慧和胆识,也许做个农夫倒是绰绰有余,至于做个皇帝嘛!那就只能是呵呵了!…… “哇!哇!……”在万千目光的注视下,这位年仅十二岁的少年天子吓得痛哭起来,眼前发生的一切已经完全超出了他的思想范围,恐惧完全笼罩了他那颗尚未成熟的内心,小皇帝崩溃了;无论海燕公主如何安慰、鼓励,可他还是痛哭不止,历史就是这样,当大汉王朝需要一头狮子领导时,坐在皇位上的却是一只虱子! 万般无奈,海燕公主只好把目光投向了自己的另一个弟弟,陈留王刘协,现在的情况,刘家必须有一个男人站出来主事,否则何以证明自己家族是这天下的共主;虽然刘协只是个七岁的幼童,但他也是个男人! 龙生九子,子子不同,与怯弱的小皇帝刘辩相比,年方七岁的刘协无疑要聪慧的多,也勇敢的多。 颤抖的站在宫车前端,七岁的刘协用自己弱小的身躯面对着平原上的千军万马,虽然害怕的要命,但牵着姐姐的手给了他无边的勇气,一个小男孩,只要在心中有了依靠,就会变成一个勇敢的男人。 “董爱卿远来护驾,一路辛苦了,陛下与本王都甚感安慰,稍后必有重赏,我大汉终究还是有忠心之臣的!”清脆的童音传遍了北邙山野,也传遍了每一个人的耳朵;陈留王刘协的这一番话可谓字字如刀,先是安抚了董卓一番,把眼前的事情定性为护驾,保全了双方的脸面,而后在话中又暗暗指出,‘你小子最好别闹事,我大汉还是有忠臣的。’ “谢陛下!谢王爷!微臣一心为国,不求封赏!”看着傲立在宫车上的陈留王,又看了看躲在车内大声哭泣的小皇帝刘辩,董卓眼中闪过复杂的神色,看来是心有所思! “奉驾还宫!”小手一挥,刘协此时真有了一丝君临天下的风范! “诺!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震天的欢呼声响起,群臣开始簇拥着车驾还宫,至于欢呼声到底是给小皇帝的,还是给陈留王刘协的,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甚至于许多知道内幕的老臣都偷偷记起了,当初汉灵帝可是倾心于传位给幼子的,只不过后来……,真是可惜呀……,否则我大汉势必又出一位英主! 车驾在前,萧逸和董卓各领兵马分列在两旁,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双方的警惕性丝毫没有放下,士兵们的手都放在了刀鞘上就是最好的证明! “不知将军尊姓大名,董卓今日得见将军虎威,真是三生有幸啊!”两军并行,董卓反而首先向官职比他低的多的萧逸打起了招呼,而且言语之间十分的客气;刚才玄甲军布阵的时候他看的清楚,虽然名义上太守张杨是这支军队的主帅,但凭借着多年战阵厮杀的眼光他看得出,这个戴着恐怖面具的少年人才是真正的灵魂人物;就凭这一点,也值得他折节下交。 “渔阳萧逸!”虽然处在对立面,但这并不妨碍一个男人尊敬自己的敌人,尤其还是一名劲敌;所以萧逸也在马上抱拳行了一礼,但手中的凤翅镏金镗却没有放下,对这种祸国殃民的枭雄,尊敬归尊敬,但早晚只有一个字---杀! ** ... 正文 第七十二章传国玉玺丢了! <><>皇宫中的大火已经基本熄灭,只有个别地方还在冒着余烟,丝丝渺渺的就像这个庞大帝国的命运一样,一阵大风吹过,就会烟消云散! 在曹操的全力保全下,皇宫里的损失还不算太大,只是丢失了许多财宝而已,至于这些财宝的去向吗,只要看看那些士兵沉甸甸的口袋就知道了,没人敢在这个时候让士兵们交出已得的东西,夺人钱财如杀人父母,那样做的后果只会立刻引起另一场兵变。 如果说财宝的丢失还能被忍受的话,那么另一件东西的丢失却引起了极大的恐慌,其厉害程度相当于政坛上的一场超级地震,甚至比刚刚过去的这场血腥兵变对大汉王朝的危害还要大,---传国玉玺丢了! 听到这个消息,上至太后、皇帝,下到文武百官,一个个都是如丧考妣,不,这可比死了爹妈还要严重,简直就是祖坟被人刨了一样;因为丢的可是传国玉玺啊! 作为一个中国人,你可能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官是谁,你也可能不知道当今皇帝的年号是什么,但绝对没人不知道‘传国玉玺’,因为这四个字所包含的意义实在是太重了,泰山与它相比,那都是轻的! “传国玉玺”,又称“传国玺”、“传国宝”,为中国历代皇帝相传之印玺,是当初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令能工巧匠用赫赫有名的美玉--和氏璧雕磨而成,作为自己皇权的象征,用以号令天下九州万民;玉玺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正面刻有秦丞相李斯亲手所书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篆字,作为“皇权神授、正统合法”的信物。之后,历代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奉若奇珍,得到它就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现其“气数已尽”。凡登大位而无传国玉玺者,则被人讥讽为“白版皇帝”,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所不认可! 现在,大汉王朝传承了四百年之久的传国玉玺丢了,这意味着什么,一些忠于汉室的老臣都不敢去想,却又不得不想,“莫非汉室的气数真的尽了……” 太后疯了,皇帝疯了,大臣们也疯了,整个洛阳城都疯了,所有人都在发疯一样的四处找玉玺,皇宫的每一座宫殿,每一个个房间,每一个角落,每一块砖瓦,几乎都被人翻找了过来,宫中所有的人一律搜身,不分品级,就连那些死去的人也没放过,搜尸! 大将军府中,所有侍卫亲兵都被集合起来,曹操、袁绍两人手提宝剑,亲自挨个搜查,但凡有拒不听令者,当场斩杀,毫不留情;事到如今,哪怕是真的激起兵变也顾不得了,玉玺重于一切,可惜的是,除了搜出一大堆的金银珠宝,连玉玺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莫非玉玺有灵,自己长腿跑了不成?…… 这还是明面上的寻找,暗地里的更是激烈,几乎所有的士族门阀都出动了人手,日夜不停的四处搜寻,为此而暗中丧命的人不计其数,尤其是四世三公的袁氏嫡子--袁术,此时表现的最为积极,杀的人也是最多;为了得到它,所有人都不惜血流成河,因为那是传国玉玺啊,失去就意味着气数已尽,得到就是受命于天,现如今汉室又正是衰微之时,那要是自己得到手的话,嘿嘿!取而代之不再是梦啊!…… ……………………………………………………………………………… 洛阳城外,洛水岸边,董卓的大营就扎在这里,与萧逸安在御苑的玄甲军营正好一南一北,形成了对立的形式。 大帐之中,董卓端坐在帅案后边,脸色忽明忽暗,似乎正在努力决断着什么,还不时地看一眼身旁的兵器架子,那顶断了雉鸡翎的头盔就挂在上面;一旁,白衣白袍的李儒站立在那里,眯着眼睛,还不时地伸手捻着自己的三缕长须,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但却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又想要说什么,这就是默契! “本帅初来洛阳,若想成就大事,必须首先立威,‘文优’以为如何才能慑服朝中的百官,让本帅得以施展拳脚?”半响,还是董卓先开口了,‘文优’是李儒的字,虽然二人是翁婿关系,但平时董卓还是以字来称呼自己的这个心腹谋士,这是对谋臣的一种尊敬! “大帅乃是非常之人,自当行非常之事!”看了一眼露出兴奋之色的董卓,李儒微微一笑,自家大帅心里想的是什么他自然知道,现在只不过需要借自己的嘴说出来而已,这就是上位者的心思,明明自己早已有了主见,却非要手下劝谏一番才行,这样一来有了攻劳是自己的,有了过错吗,自然就是臣下的,权谋之术,古今中外都是一样的。 “如今汉室衰微,天子又暗弱无能,实非社稷之主,大帅若能效仿伊尹、霍光,行废立之举,一则可拥立明君,留贤名于千古;二则,皇帝乃天下至尊,大帅都能一手废立,那朝中百官还有谁敢不听大帅的号令呢?大事若成,新君登基之日,就是大帅权倾天下之时啊!” “哈哈哈!文优之言甚合我意!今日在北邙山之时,我看当今皇帝胆小懦弱,难为万民之主,反倒是那陈留王,虽然年纪幼小,但有勇有谋,机智沉稳,实有人君之像,我欲废今上,改立陈留王为帝,如何?”回想起北邙山中那一幕,幼小的陈留王给董卓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确实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当然,那个面对自己万千大军,敢于持刀傲立的少女,给他留下的印象更深,可惜,她只是个公主,否则,那才是天下共主的英姿啊! 北邙山中,让董卓刻骨铭心的有两个人,一个是站立宫车,持刀傲立的海燕公主,另一个,就是一箭射断自己头顶雉鸡翎的萧逸,美人,猛将,都是董卓所爱,这两个人他一定要得到! “废立之事,关系天下安危,自身荣辱,大帅是否和张济将军也商议一番,张将军不但骁勇善战,而且也是多智之人,想来必有独到的见解!”虽然谋臣就是给主公背黑锅用的,但看到黑锅真的向自己头上罩来,李儒还是有些惊慌,天、地、君、亲、师,君作为五常之一,可是在父母亲人之上的,废君、甚至是弑君的罪名,可从来都没人愿意去背,那是要留骂名于千古的,所以李儒很聪明的给自己找了个‘背锅的’,多一个人承担罪名,总好过自己一个人扛着吧! “言之有理!来人,给我召张济将军来见!”董卓一声令下,立刻有帐下的亲兵飞快跑了出去。 片刻之后,随着帐门一挑,一名顶盔贯甲的大将走了进来,平常的身高,平常的相貌,再配上那副极其普通的盔甲,来人绝对是个扔到人堆里就找不到的角色;但有两点却显示着他与众不同的地方,一是眼睛,锐利、阴冷、光芒四射,那是一双善于寻找敌人弱点的眼睛,而且杀意无限;再者就是他腰间的佩剑,一般人的佩剑都放在左边,这样才方便于右手拔剑,可这个人的剑却是放在右边的,也就是说他用的是左手剑,比起人们经常看到的右手剑,左手剑无疑要更加诡异,也更加难以对付! 至于这个人放在腰间的右手,行走摆动之间似乎有些不太自如,而且在右手掌心的位置上赫然有着一个铜板大小的圆型伤疤,看样子应该是被箭镞贯穿所造成的陈年旧伤了。 “末将张济,见过大帅!”缓缓地抬起头,来人赫然就是当初在卧虎亭教导萧逸箭术的那个张济,只不过以前那个是平凡的皮匠张济,现在的则是西凉统兵大将张济,一个前来杀人复仇的幽灵! ** ... 正文 第七十三章和尚从此不吃肉! <><>御苑,玄甲军营地中,萧逸正在喝酒,送行酒,而被送行的人就是小和尚‘无心’! 不送走不行了,原本萧逸是打算把小和尚带在自己身边,这样有才华,有学识,又有恒心毅力的和尚,正是教化那些游牧部落的无双利器,只要运用的好,一个‘无心’绝对顶的上十万铁骑,可惜,凡是利器,必然是双刃的,既伤敌,也容易伤己。 萧逸最近忙着关注洛阳城里的风云变化,就疏忽了营地中的事情,结果短短几天时间,萧逸就惊讶的发现,那个整天在营地里东游西逛的‘无心’和尚,竟然在士兵中发展了不少自己的信徒,而且还都是狂信徒那一类的。 “话说那‘佛陀’出生之时就与众不同,不但能言语而且还能走动,佛祖前后左右各走七步,步步生莲,随后一手指天空,一手下指大地,口说“天上地下,唯我独尊!一旁另有两条盘龙吐水为佛祖沐浴,真是霞光万道,瑞彩千条……” 萧逸执剑巡营的时候,正好看到‘无心’和尚在一处高坡上宣讲佛法,还别说,小和尚讲经说法时的卖相还真不错,不但宝相庄严,让人看了很容易心中起敬;而且讲起故事来妙趣横生,把一帮大兵给忽悠的如痴如醉,很快周围就聚集了数百名听众,里面还不乏一些军官校尉,连大牛、马六二人都坐在人群前面聚精会神的听着,当小和尚说得口干舌燥时,还有人主动的给递上茶水,伺候的殷勤极了!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一是‘无心’小和尚确实口才了得,几乎能把死的吹成活的了;第二就是军营里的业余生活太乏味了,士兵们每日除了操练就是吃饭、睡觉,再加上萧逸治军严酷,禁止士兵们随意出营,确实把这些兵卒们无聊的够呛;人,除了物质生活需要,还必须得有精神粮食补充不是,现在好不容易来了个给他们讲神话故事的小和尚,大家自然欢迎至极! “嘶嘶!……”萧逸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他留着小和尚是为了软化那些匈奴人,可没想到这把‘利刃’到先用在自己身上了,这还了得,如果让他再这么传教下去,估计用不了多久,这满营的虎狼雄兵就得变成一群不杀生的秃瓢和尚,那可就发麻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摸了摸腰间的宝剑,萧逸真动了杀心,不过转瞬又放下了,这样的活宝贝,杀了实在是太可惜,既然自己这座小庙里留不住这位大神,那么就干脆送走他得了。 “无心法师!请多用一些,此一去路途遥远,还望大师多多保重才是!”大帐中萧逸摆下丰盛的酒宴给‘无心’小和尚送行,两旁还有众多的校尉们作陪,两人言谈的还是那么愉快,萧逸想送,小和尚自己也想走,甚至于这几天他卖力的讲解佛法,发展信徒未尝不是故意做给萧逸看的,目的就是为了被赶出军营,重获自由;对于这一点,两个人都是心知肚明。 送行宴上必然有酒,萧逸手中巨型海碗里就是满满的无愁酒,现在这种酒早就风靡洛阳上下,据说已经越过黄河,连长江以南都有商队贩卖了,每次喝酒,萧逸都仿佛听见无数的金币叮当作响的进入自己的口袋,心情自然大好,要知道,幽州梁家生产的这种酒里面,可是有自己的一半股份呢! 虽然不知道自己现在到底有多少钱,但负责军需粮草的曹胖子私下告诉萧逸,他已经是‘富可敌国’了!‘无心’小和尚却是以茶代酒,佛家五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不杀生是仁,不偷盗是义,不邪淫是礼,不妄语是信,不饮酒则是智,因为酒能迷惑人的神智,所以佛家严禁之! 酒小和尚是不喝的,但肉却没少吃,萧逸射猎打来一头肥硕的梅花鹿,在火架上已经被烤成了金黄色,香气扑鼻,刚端上来切开,转瞬间就有一只鹿腿进了小和尚的肚子,然后这位佛爷又速度不减的向第二条展开了进攻,吃的是四马汗流,连光秃秃的脑袋上都开始冒油了,可见这个家伙是多么喜欢吃肉。 看着这位比自己胃口还要好的小和尚,萧逸也是无语了,现在的佛教虽然戒杀生,但是却不戒肉,佛教讲究戒荤不戒腥,这个‘荤’是指一些气味比较冲的东西,比如大蒜,韭菜之类的,因为和尚要四处讲解佛法,如果满嘴的重气味容易熏到听众们,所以要戒荤,而‘腥’才是指肉食,和尚化缘,施主给什么就吃什么,所以汉朝的和尚是可以吃肉的。 “法师多吃一些,鹿肉鲜美,最是滋补不过,今日为了给大师送行,本统领才亲自去山中射了这只鹿来”,又夹了一大块鹿肉到‘无心’的面前,萧逸笑容满面的样子非常亲切,但那个摸下巴的动作却让周边的校尉们一个个噤若寒蝉,尤其是大牛、马六二个熟悉萧逸习惯的人,连塞在嘴里的肉块都忘了咀嚼,就那么鼓着腮帮子,瞪大了眼睛看着,身子还不断的向后挪动,脸上冷汗都下来了,生怕倒霉的那个人是自己;萧逸摸下巴就是要憋坏主意整人,这可是他们在卧虎山上就知道了的常识,惨痛的常识! “可怜这只梅花鹿啊!本来在山中自由自在的奔跑,就因为要给法师践行,这才惨死在箭镞之下,现在又是初夏季节,它还带着崽子,母鹿一死,小鹿估计也难以活命,整整两条性命啊!其实当初我也不想射杀它的,可一听说‘无心’法师平时最喜欢吃肉了,这才狠下心来射杀了,等到了阴曹地府,冤有头,债有主,想来它知道该找谁报冤屈的吧!……杀生大罪啊!”先是悲天悯人了一番,然后萧逸就开始喋喋不休的讲那头鹿有多可怜,死之前叫的是多么悲惨,自己是为了‘无心’法师吃肉才迫不得已开的杀戒,自己是无辜的,杀生的罪孽全在某某和尚身上啦……, “来法师,再多食一块!鹿肉鲜美啊!”萧逸再次给‘无心’舔肉,一张小黑脸笑得格外阳光! 看到这一幕,两旁的校尉们脸上没什么表示,心里却早就乐开了花,尤其是大牛和马六,笑得肚子都疼了,却又不敢笑出声来,捂着肚子在哪抽搐,脸上一鼓一鼓的就像两只大蛤蟆一样,别人不知道,他们能不知道吗!萧逸会有不杀生的慈悲心?真是世上最大的玩笑,谁不知道杀人如麻的‘鬼面萧郎’啊! “呕!……哇!”被萧逸一席话说得,‘无心’小和尚顿时呆在了当场,‘吃肉’和‘杀生’两个词在他的脑海里翻滚着打架,打的是血流成河,血水迅速快把小和尚那颗善良的佛心淹没了……;半响之后一声呕吐,小和尚把刚才吃下去的鹿肉又都吐了出来,先是吐嘴里的,然后是胃里的,最后吐无可吐就开始吐黄水,样子凄惨无比…… 一旁的萧逸见状岂能坐视不理呢,既然是吐了,就要用水压一压,不过现在没有水,萧逸很自然的就把自己的酒碗递了过去,然后看着已经吐得混天黑、神志不清的小和尚用酒碗开始漱口…… “哇!……”结果自然是小和尚吐得更加厉害了,一边吐,一边用眼泪汪汪的大眼睛看着萧逸,全是无辜的神色,翻译成三个字就是:你坑我!……嘴里还不停的念着罪过,罪过;也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犯了酒戒有罪,还是在说因为吃肉有罪,又或者在说某个坑人的家伙有罪…… 吃肉就等于是杀生! 萧逸现在可以确定,这个小和尚从今以后再也不会沾一点肉腥了,你不是要度化我手下的士兵们当秃瓢和尚嘛,道爷就让你一辈子都吃不了肉,以后就整日里青菜豆腐的漫漫享受吧,那个滋味,呵呵!到底看看是小和尚厉害,还是小道士厉害! 后世《三国志--无心法师列传》记载,佛教信徒不食肉腥,自东汉末年起,而添加这条戒律的就是东汉有名的大德高僧--无心法师。 若干年后,当‘无心’法师临圆寂前,有后辈弟子称赞他一生菩萨心肠,戒食肉腥,挽救了无数生灵性命,如此大德,必登极乐世界时,这位大德高僧哈哈大笑三声,而后发下宏愿:“若‘无愁侯’萧逸在地狱,则和尚就上天堂,若萧逸在天堂,那和尚甘愿去下地狱,惟愿生生世世永不相见,因为,萧逸远比地狱可怕!”说完,圆寂! ** ... 正文 第七十四章军中娱乐 <><>‘无心’和尚走了,骑着一匹萧逸赠送的白马走了,至于为什么非要送他一匹白色的马,呵呵!看着萧逸那张阳光灿烂的笑脸,吓得小和尚问也不敢问,直接快马加鞭选择了立刻消失,这个带着笑脸的恶魔,他是永远也不想再看到了。 但是很快,一条关于‘骑白马的不只是王子,还有无心!’的笑话就传遍了军营中,随后又迅速蔓延到了洛阳城里,日后随着玄甲军转战南北,这条笑话超越黄河,跨过长江,南达苗疆,北至大漠,几乎传遍所有人类足迹到达过的地方……,“笑话所到之处,即为大汉领土!”这也成了萧逸以后率领大军对外征战扩张的最好借口。 这件事的后果就是,日后成为佛门大德高僧的‘无心’法师,向自己麾下的无数弟子立了两条规矩,‘第一:凡我佛门弟子一律不准骑乘白马!第二:永远不要接受萧姓人家的布施!’ 小和尚走了,同时带走的还有欢声笑语,军营里又恢复了那种苦闷无聊的生活,这让刚刚享受过欢笑的士兵们极其难受;得到了,再失去,才是最苦楚的,还不如从来就没有得到过;一时间,解决士兵们的精神娱乐问题就摆在了萧逸的面前。 踢球也许是个不错的办法,但士兵们每天的训练度已经够大了,如果再进行强消耗体力的运动,恐怕会伤害他们的身体,而且萧逸要的并不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士兵,而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战士;而下棋就是开发智慧的最好办法之一,当然了错综复杂、多达三百六十一个黑白子的围棋,并不适合这些大字都不识几个的士兵们,那对他们而言不是娱乐,而是折磨,适合他们的是象棋!三十二个子的中国象棋! 在所有人疑惑的目光中,萧逸扛着一块软木,一张牛皮就进了自己的大帐,半天之后,分为红黑两色的三十二枚棋子,和画在牛皮上的棋盘就出现在众人面前;棋子简单好认,棋盘明白易行! 拿起一枚黑色的小卒,用手轻轻的摩擦着那种木质感,闭上双眼,萧逸不禁又回忆起自己小时候第一次学象棋时的样子,那时自己刚刚六岁,坐在父亲雄壮如山般的怀里,三十二枚棋子在一双小胖手里乱飞,那时候,‘马是可以随便跳的,象是可以过河的,自己是可以撒娇的……’ “跳马!”一声断喝,萧逸强行切断了自己的回忆,那些温馨的回忆只会让自己变得软弱,可要想在三国这个血腥黑暗的时代里活下去,他就必须变得冷酷、坚强;好好活着才是对亲人最大的思念! 随着这声断喝,象棋时代开始了,简单易记的规则,变化无穷的招数,还有那像极了两军对战的模式,这一切都迅速受到了士兵们的欢迎;很多人甚至把下棋当成了排兵布阵的演练,希望由其中悟出一些兵法的精要,至于萧逸,更是被大家看成了神人,不是神人怎么能想出这样精妙的练兵之法呢? 无奈之下,萧逸只好把制作象棋的功劳,安在了已经升天成仙的老道‘出尘子’身上,有了这个最好的背锅侠,萧逸这才从云端又落回了人间,被人神化的感觉可并不好的。 一些有木匠功底的士兵开始日夜不停的制作象棋,每出来一副就会被人迅速的抢走,为了争夺一副象棋甚至出现了打架斗殴的事情,对此萧逸并没有强行阻止,军人之间,用拳头来说话再正常不过了,胜者为王,本就是天地间最真实的道理;于是那些暂时拿不到象棋的人,只好因陋就简,几块石子就是替代品,在地上再画上一幅棋盘,两个人就能杀上半天。 “跳马、出车、马后炮、劣马驹……”,一时间,军营中处处响起激烈厮杀的声音,两人下棋,身边就会有一群人围观,看到高招,大家就拍手称赞,遇到臭棋,品德高雅的会观棋不语,那些性子急得则会指着鼻子骂娘;为了退一步棋,这些在沙场上不惧生死的汉子们甚至会争论上半天,叫的脸红脖子粗也不罢休;这就是下棋的乐趣,“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连那个整天躲在帐篷里玩低调的太守大人张扬都被惊动了,在看过一场棋局后,这位内心**的老大人没发表任何意见,只是偷偷的让人给他的大帐里也送去一副最精美的象棋! 于是乎,军营里的业余生活一下子丰富起来,所有人都有的玩,有的乐,只有一个人是例外,萧逸,他还是那么无聊,因为营地里根本就没人跟他下棋,而没人跟他下棋的原因也很简单,根本就没人下的过他! 下棋必须有输有赢才有乐趣,如果两个人之间实力相当,难分上下,那才最有意思,没人愿意下只输不赢的棋局,那是纯粹的找虐;象棋是萧逸发明的(也许用盗窃更合适,盗窃历史),规则是萧逸创立的,萧逸就是象棋的鼻祖(盗版鼻祖),谁能下地过他才怪,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萧逸在象棋界是独孤求败了…… 无奈之下,萧逸只能自娱自乐了,不下棋,咱还可以去摔跤嘛!当然了,军营里也是没人和萧逸摔跤的,原因也是摔不过,就是最为强壮的,一向以力量著称的大牛,也不是萧逸的对手,经常被摔的鼻青脸肿,就更别提其他人了;好在军营里还有一位特殊的存在,可以在力量上和萧逸一较高低,那就是---千里墨烟驹,‘白菜’大爷! 一块空地上,画着一个大大的圆圈,圆圈里面萧逸身穿短裤,脚踏战靴,上身则赤膊着,满头的黑发成马尾状束缚在后边,随风飘逸,一双鹰隼般的眼睛紧紧盯着对手,身体半蹲,臂膊上青筋突起,显然已经运起来全部的力量;另一边,‘白菜’低着头,马鬃根根竖起,就像一面大旗一样在脖颈上飘扬,前蹄则不时地刨着地,时刻准备发起进攻! 人马较力,这是萧逸和‘白菜’经常玩的游戏之一,以前‘白菜’小的时候,总是萧逸欺负它,至于现在嘛!呵呵,报仇的机会来了! 四蹄猛然发力,‘白菜’突然向前猛冲,就像一头黑色的猛兽般,带起无数风沙,势不可挡,另一边萧逸严阵以待,做好了应对的准备……,两者迅速接近,就在即将碰到的一刹那,‘白菜’突然嘶鸣一声,仿佛龙吟虎啸一般,随即马首一扬,后蹄用力,竟然凭空飞跃起来,此时的它不再像一匹黑马,反而像是一条穿越长空的黑龙! “嗨!……”一声狂吼,萧逸脚下生钉,牢牢抓住地面,一双铁壁则勒住了‘白菜’的脖子,势有千钧的马身竟然被他的神力生生给勒停了下来;六条腿都用劲的蹬住大地,一人一马开始拼命的较力,青筋绷起,头顶冒出阵阵的热气,汗水顺着马身和脊背小溪般的淌下,谁也奈何不了谁,时间在这一颗仿佛都停止了! 两强相遇,必有高低,僵持了半柱香的时间后,到底是‘白菜’占了上风,汗血宝马的血脉确实神骏,四蹄踏动,萧逸的身体终于被它顶的向后缓缓滑动,那双牛皮战靴下边竟然生生滑出了两行黑印,还冒出丝丝的热气,可见用力摩擦之大。 见到‘白菜’占了上风,围观的将士们顿时响起一片的喝彩声,“白菜大爷加油!白菜大爷神勇!……白菜你是最棒的!……打败统领,弟兄们请你喝酒!” 一声龙吟,在美酒的**下,‘白菜’大发神威,马首高扬,用出了吃奶的力气,四蹄奋力向前,终于把萧逸顶出了圈子,迎来无数的欢呼声,士兵们一拥而上,擦汗的擦汗,上酒的上酒,围着‘白菜’不住的献着殷勤,就像对待一位英雄一般,至于已经累的躺在地上的失败者萧逸,则无人理睬…… 小太监‘花心’看到的就是眼前这一幕,地上躺着的是萧逸,受到英雄般欢迎的却是一匹马,常年生活在皇宫里的他实在是无法明白战士与战马之间那种感情;战士珍爱战马,就像珍爱自己的眼珠子,可同生,同共死! “小的花心,见过统领大人!”花心是来送礼的,或者说是来送奖赏的,这次北邙救驾,萧逸的功劳最大,可皇帝回宫之后,大批的人都受到了封赏,甚至是一些不相干的人也分了一杯羹,可唯独救驾的大功臣萧逸,却一点赏赐也没有,官职没升,金银没有,连句安慰的话语也没有,有的只是遗忘和冷漠! 好在,皇帝忘了,公主却没忘,这才差遣自己的心腹宦官,也是此时大汉皇宫里最后一个宦官‘花心’,前来慰劳萧逸,并送上了礼物,一只用锦丝帕包裹的镯子,玉镯,上面赫然雕刻着一只彩凤,双翅伸展,雕工精湛,与萧逸之前得到的那只龙纹玉镯是为一对! “大人神勇无双,又忠心汉室,公主殿下甚为欣慰,因为朝中如今纷乱不堪,所以一直未能颁下赏赐,怕冷了勇士之心,所以特令小的前来送上微博礼物,以感谢统领大人护驾之功!”看了看萧逸那张俊秀的小黑脸,‘花心’小太监实在是无法把他,和那个带着‘蚩尤鬼面’的悍将联系在一起,疑惑归疑惑,还是满脸真诚的继续说道:“公主殿下还说,她是喜欢真勇士的!”说完还冲萧逸眨了眨眼睛,一副‘你懂得’的意思! 看着玉镯上栓着的一只小铃铛,萧逸脸上没有丝毫喜色,反而陷入了沉思,这应该不是随意栓的吧,龙镯给了救她性命的小道士,风镯则给了护驾有功的萧统领,虽然两个人都是自己,可萧逸却一点也不高兴,感觉自己的心也同样被分成了两半似的,“这是在对自己使美人计啊!……” “哎!不光是美人计,还有手段和谋略!”摸了摸上面的小铃铛,萧逸脸色阴沉的可怕,就像又一次失恋了一样! “这不是他喜欢的海燕,不是!” ** ... 正文 第七十五章大幸!大不幸! <><>女人心,海底针! 女人可以说是这个星球上最易变,最不可捉摸的生物,就是世界上最好的谋略家,也无法猜测出一个女人的心思,你不知道她们为什么伤心哭泣,也不知道她们为什么开心微笑,你更不会知道她们什么时候春心萌动,爱上一个不该爱的男人! 总之,女人就是上帝给男人设下的一道关卡,纵然是盖世的英雄,也很难闯的过去! “这算是美人计吗?”捧着那只龙纹玉镯,萧逸陷入了烦恼中,海燕公主送给他玉镯的目的无疑是为了拉拢,如今洛阳城里风起云涌,大汉王朝变得岌岌可危,就像一盏在风雨中飘摇的孤灯,随时都有熄灭的可能;而像萧逸这样手握兵权,又神勇无比的将领,无疑会在其中发挥出非常重要的作用。 拉拢住萧逸,就像在一片惊涛骇浪中拉住了一艘坚固的大船,这一点,在过去的事情中都多次验证过了,可惜的是,真正能看清楚萧逸价值的,到目前为止只有两个人,第一个是曹操,第二个就是海燕公主! 海燕公主是个聪明的女人,可惜却用错了方式,用美色去吸引一位一直爱恋着她的男人,天啊!世上还有比这更糟糕的事情嘛?爱情,一旦和阴谋扯在一起,也就变得不再纯洁了;尤其是在玉镯上还系了一个小铃铛,这是什么意思?萧逸用脚趾头都能猜的到,如果自己真的拜倒在公主的石榴裙下,那么最后得到的报酬十有**就是---“我把侍女玲玲嫁给你!” “又是这一招,为了汉家天下,你可真是用心良苦,铁血无情啊!”苦笑着给自己的心上人做出了这八个字的评价,萧逸感觉自己的心头出现了一条大大的裂缝,海燕公主把自己的玉镯,一只送给了‘玄甲铁骑’军统领,另一只则送给了小道士‘无愁子’,虽然说这两个身份都是萧逸得化身,但正因为如此,才会更让人感到无比的烦恼;爱情是专一的,世上就没有能分为两半的爱,如果出现了,那只能说两个都不是真爱! “她爱我?她不爱我!……她爱我?她不爱我!……哎!”一声叹息,萧逸真没想到,在历经十余年的时间,又跨越了不同的空间之后,面对着同一张面孔,自己会又一次品尝到了失恋的滋味,那滋味,真是恋无可恋啊! 失恋之后干什么?自然是喝酒了!用酒精的麻醉来减轻心灵上的痛苦,这是很多失恋男人的最佳选择,萧逸也不例外! 不过以他的酒量,想要喝醉,确实有点难度! 军帐中,烈酒一坛一坛的码放在面前,挥手赶走所有的亲兵侍卫,萧逸周围一个人也没有留,没有那个男人愿意被别人看到自己软弱伤心的一面,尤其是身为一名铁血军人,更是要咬牙死撑,偷偷的哭泣---这是男人最后的尊严了! 所有人都在猜测,自家的统领大人到底能喝几坛子酒才会醉倒,萧逸千杯不醉的威名在玄甲军中可是人人皆知的;一些比较油滑的士兵甚至已经开了盘口,就赌统领到底喝多少才会醉倒;至于萧逸想要醉酒的原因,一个女人,在这些厮杀汉的眼里,女人算个什么,只要统领大人需要,他们完全可以用手里的刀枪去把这个女人抢回来,哪怕是从皇宫里。 结果,这群正在商议着如何攻入皇宫,又如何把女人抢出来,献给自家统领大人的士兵们,被大牛、马六二人的一顿鞭子给抽散了! 对于萧逸现在的状态,他们两个也是爱莫能助,不敢问,也不能问,情感上的事情是世界上最难处理的事情,其难度并不在登天之下;好在,当你因为女人而伤心时,总会有你的兄弟前来安慰你,这就是兄弟的意义,兄弟与女人一样,都是男人的生命中不可或缺的。 于是,‘白菜’被大家推举出来去安慰萧逸,理由嘛也很简单,在这座军营里只有‘白菜’是一点也不怕萧逸的,至于其他人,包括最亲近的大牛、马六,在内心里对萧逸也是充满了敬畏,那是用无数的人血浇灌出的畏惧感,根深蒂固,牢不可破!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偌大一个军营中,能在酒量上和萧逸拼个旗鼓相当的,也就是这位‘白菜’大爷了! 打了个响鼻,‘白菜’大踏步的来到营帐里,用自己的大头摩擦着萧逸的肩膀,粗糙的舌头舔着那张小黑脸,眼中满是浓浓的关心之情,虽然它不会说话,但从眼睛里可以看出它的意思:“别怕,无论出了什么事,哪怕全世界都抛弃了你,兄弟我也会力挺你的!” 抱着‘白菜’的大头,一人一马,四目相对,就像他们俩刚认识时一样,目光中看到的只有信任和依赖;萧逸开始诉说自己心里积压了许久的秘密,这些秘密在他心里藏的太久了,就从他前世上大学时说起,“那是一个美丽的秋天,无聊的他认识了一个有趣的女孩,并立刻惊为天人,然后……最后……结果……哭!” 一边喝,一边说,‘白菜’无疑是一名很好的听众,除了不会说话,其他方面几乎完全可以把它当作一个人来看待;每喝完一坛子酒,萧逸就会把酒坛摔的粉碎,就像在摔碎自己的烦恼一样;当大帐外的众人听到了第四声碎裂的时候,一名侦察游骑兵突然从营外飞马跑了进来,滚鞍落马之后,二话不说,直接闯入了萧逸的大帐! “报统领大人得知,并州刺史丁原带精兵五千,入京勤王护驾来了!如今就屯驻在洛阳西门外,和扎营在南门洛水旁的董卓所部,形成了掎角之势!”看着地上碎成一地的酒坛子,虽然不知道统领大人此时到底有几分清醒,这名游骑兵还是非常尽职的汇报着军情! “并州刺史?……” “丁原?……” “咣当!”一声,萧逸手中的酒坛子打了个粉碎,作为一名射雕手,他的这双手轻易是绝不会抖动的,今日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感受到了刺激,很强烈的刺激;当然了,能刺激到他的可不是那个‘并州刺史’丁原,也不是他麾下的那五千并州精兵,而是另一个人,一个历史公认的无敌存在,三国时代的第一战神----人中吕布! “吕布,吕奉先,你终于来了!让我等你等的好辛苦啊!”轻轻的念叨着这个名字,萧逸的眼中涌出无边的战意,能与这个时代的战神一较高低,这是每一个热血男儿的梦想啊! 现在,美梦成真了! 战斗是治愈失恋最好的良药,反手拔出自己的‘血浪斩蛟’剑,萧逸大步走出营帐,刚才那些伤心、郁闷、失落的神色全都消失不见了,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是那个集睿智与神勇于一身的‘鬼面萧郎’;“所有将士听令,从今日起,全营加强防范,人不离马,马不离鞍,武器都放在伸手就摸得到的地方,全力备战!” “诺!……”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备战,防备的又是谁,但所有士兵都坚信一条,‘信萧郎,得永生!’ “战神吕布,来到这个世界,遇到你,是我萧逸的大幸,却是你的大不幸!”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萧逸这次笑得格外灿烂! ** ... 正文 第七十六章对手难求 <><>一吕二赵三典韦,四关五马六张飞……,这个勇将排名榜,是后世很多三国迷们一致公认的,虽然有些人对关羽和张飞的排名还有些异议,认为应该再靠前一些;但却从来没有人质疑过吕布的排名,吕布,三国第一勇将,名至实归! “嗷!……”仰天一声长啸,萧逸感觉自己就像充足了电一样,浑身上下都是力量;先前失恋带来的阴霾一扫而光,男人,骨子里第一爱的是打战,第二是美酒,第三才是女人,如今碰到了战神般的传说人物,就像一头雄兽突然闻到了另一头雄兽的味道一样,让人燃烧起无限的战意,当然了,如果能打败这个‘传说’就更好了,天下第一!……那可是所有热血男儿都梦寐以求的东西。 得到消息,朝中文武群臣的反应也是各不相同,有的认为丁原此来乃是朝廷的一大助力,正好可以减轻董卓的西凉兵所带来的压力,起到制约的作用;另有一些大臣则认为,丁原、董卓之流的外镇统兵将领,都是一丘之貉,只会提着刀子杀人,没一个好东西,恐怖两人会携起手来共同操控朝廷;一时间,各种流言、猜测、怀疑漫天乱飞,洛阳城里的风云又开始变幻莫测起来! 正在所有人都忐忑不安的时候,董卓首先打出了自己的第一张牌,一队队全副武装的西凉兵信使跑遍了朝中所有重臣的家门,送上了一份份的请柬----“明日午时,西凉刺史董卓在‘温明园’设宴,宴请朝中文武百官,有大事商议!” 玄甲军作为洛阳城中举足轻重的一股力量,自然也收到了董卓的请柬,而且还不是一份,而是整整两份! 这头一份自然是给太守张扬的,身为大汉的安国将军,掌握雁门四郡的实权人物,张扬自然是有资格出席这样的会议的,而且请柬上写的也很清楚,“着令上党太守张杨,明日午时于温明园赴宴!不得有误!”这与其说是请柬,还不如说是命令;完全是一副上级通知下属的口吻,字里行间都透出董卓的霸气! 虽然有些恼怒,但张扬却不敢发作,董卓现在确实有这个张狂的资本,洛水河畔驻扎的那七千西凉铁骑就是他的资本,数万正在日夜兼程、一路赶来的大军就是他的资本,这个时候,谁有兵,谁就有话语权,说话的声音大一点也就合情合理了! 还有一张请柬,却是送给萧逸的,没错,那名西凉信使说得非常清楚,就是送给萧逸的;请柬的外边和张扬收到的那封一般无二,但里面的用词却是客气了许多: “西凉刺史董卓,致书萧将军阁下,一别数日,想北邙救驾之时,得见将军神勇之姿,卓三生有幸矣!仓促相识,未能与将军把酒深谈,实乃一大憾事,英雄相惜,岂能错过,故明日于‘温明园’中特设一小宴,还望将军大驾光临,卓必亲自恭候,言短意深,尽在不言之中!” 反过来,在请柬的背面还有两行小字,“宝剑空锋,岂不可惜?”字迹粗犷有力,带着一股子兵戈的味道,据信使说乃是出自董卓的亲笔! “呵呵!有意思,真是有意思!虽然并不赞赏董卓的所作所为,但却不得不佩服他的眼力,以及那种爱惜人才的态度;”萧逸摸着下巴,回味着‘宝剑空锋,岂不可惜!’这八个字,真是感触良多啊……,同时萧逸在心里对董卓又有了一个新的评价,世人熟悉的只是这位绝世凶人的残暴和张狂,却往往忽略了他的另一面,那就是悍勇和狡猾! 人都有两面性,不能因为一个人作恶对端、人品恶劣,就彻底否定他身上的一些优点,历史一再的证明,能为大恶者,必有大才! 想做坏事,也必须要有一定的能力才行,没能力的人只能小偷小摸,危害几个人,落个小贼的名声;而那些身怀雄才大略,却去为非作歹的人物,却能成为盗世的奸雄,最后屠戮百万,危害整个天下! ……………………………………………………………………………… 第二天一早,萧逸全身披挂整齐,带着一队精挑细选的兵马,保护着太守张杨前去赴宴,为了安全起见,萧逸还特意让大牛、马六二人在营地中做好战备,一旦出现意外情况,就立刻引兵接应;毕竟,谁也不敢保证董卓会不会在酒宴上大开杀戒,这样的事情,别人做不出来,但董卓绝对可以! 沿途上,不时的能碰到前去赴宴的官员,一个个都是满怀惊恐的神色,却没有人往后退,更加没有人会接到请柬后不来参加,之所以会如此,一是文武百官们对董卓兵威的惧怕,生怕得罪了这个屠夫,另外吗,洛阳城中经过了这一系列的变动,原有的利益集团已经被彻底打破,外戚、宦官落了个两败俱伤,士族门阀与外来的地方军阀之间却形成了对立的局面,可以说,这次的宴会就是一次瓜分利益的分赃大会,力强者多得,力弱者少得,总之,只要是来了,多多少少都会得到点东西,如果不来的话,那自然就什么也得不到了。 利字当头,这些官员们自然不肯放弃这样的机会,别说是冒一点风险,就是天上下刀子,再打折他们的双腿,这些家伙也会顶块案板,一点一点的爬过来! 温明园门前,萧逸看到了许多朝廷大佬,有满怀忧虑的司徒王允,有盛气凌人的袁家兄弟,还有一脸平淡之色的曹操,举手与曹操微微打了个招呼,用眼神交换了一些信息后,萧逸立刻把目光投向了街口方向,因为一股浓重的杀伐之气从哪里传来,自己一直期盼的人物终于出场了。 随着急促的马蹄声,一队彪悍的人马如同旋风般来到近前,为首的是一名五旬左右的老者,面目端正,肤色白皙,胸前飘洒着三缕长髯,身穿大红色官服,腰横金带,上面还挂着一柄三尺青锋宝剑,整个人儒雅的气质中又透露出一丝刚毅之色,正是并州刺史丁原,理论上还是萧逸的上司! 雁门郡本就在并州的治下,也就是说,在理论上讲,萧逸和他的玄甲军也是并州刺史丁原的部下;不过就萧逸所知,他的顶头上司太守张杨和刺史丁原之间,似乎是面和心不和;至于原因嘛!丁原官拜并州刺史,自然应该掌控并州的所有的军政大权,可为了防御匈奴的进攻,朝廷又委派了张扬以安国将军的身份,监理雁门,上党,云中,太原四郡的一切军政事务,这就相当于从丁原手里生生分出了半个并州的权利,二人又岂能不争,一山难容二虎啊! 略过丁原,萧逸把目光投向了丁原身侧的一个人,此人身高九尺,气宇轩昂,头顶束发金冠,身披百花战袍,外罩唐猊兽面铠,腰横狮蛮宝带,手中一把用‘大漠陨铁’打制的方天画戟,看那沉甸甸的样子,至少重达百斤,但在此人手中玩转的却像一根稻草似的,轻若无物! “吕布!吕奉先!”终于看到了传说中的战神,萧逸兴奋至极,手指不禁频繁的摩擦起来;而后很自然的就放到了腰间的斩蛟剑上,一股浓郁的杀气不经意间就外露了出来。 一提手中的方天画戟,身为绝世的武将,吕布在第一时间就感觉到了那股冷酷的杀气,举目搜索,很快就找到了杀气的源头,一个面色微黑的少年正在用那双黑洞般深邃的眼睛盯着自己,仿佛要把自己的意志拉入无底的深渊一般……;毫不犹豫,吕布如电的目光就反击了回去,四目相对,无形的空气中仿佛激起了一连串的波澜,那是一种强大战意的较量! 良久,两人都收起了充满战意的目光,互相都很是认可,萧逸首先以手捶胸,行了个军礼,一个强大的对手,不但十分难求,而且绝对值得他尊敬,这也是战士的荣誉;另一边,吕布略一犹豫,也行了个便准的军礼,虽然还没有真正的交过手,但从刚才那强大的战意中他感觉得到,这是一个强大的对手! 好朋友固然难找,但值得真心尊敬的对手更是难求啊! ** ... 正文 第七十七章得萧郎者得天下! <><>如果说萧逸与吕布之间的交锋是无形的刀剑,那么丁原和张扬之间的争斗就是有形的清风,清风拂面,看似柔弱无比,但时机一到,却也能转变成杀人的风暴! “多日不见,健阳公一向可好?”不管怎么说,张扬在身份上都是低了半筹,所以率先翻身下马,略略躬身行了一礼,口称‘建阳公’,建阳就是丁原的字,以字称呼是为了表示尊重。 “多劳张太守挂念,本官身子还算硬朗,尚能骑上战马,挥动宝剑,为国杀贼!”丁原一向性情刚烈,说起话来难免就有些生硬,一句‘张太守’,特意点明了张扬的官职,实际上就是在说,我是朝廷任命的并州刺史,而你则是我治下一郡的太守,虽然先帝**信你,给了你掌控四郡军政的大权,但这上下级的关系你可千万别忘记了;至于后面的‘杀贼’,呵呵!可是一语双关了,谁是贼?是此时号令百官、威逼朝廷的董卓?还是其他什么人,那就很难说了…… 宝剑所指,说你是贼,你就是贼!这就是将军的特权,不服的话,那就用手中的宝剑说话,剑的声音,总比人的声音要大得多不是。 “那是,那是,大人武略出众,普天之下难有比肩之人,麾下兵马又皆是精锐,如今朝廷安危全仰仗‘建阳公’一人矣!”到底是久经官场的老油条,张扬脸上丝毫没露出不悦之色,反而使劲的恭维了丁原一番,态度摆的极低;这招就叫做捧杀,先把你捧得高高的,有了事情自然就会让你先出头,至于先出头的后果吗,呵呵!往往就是先死! “哈哈!都是并州兵马,同气连枝,理应守望相助才是啊!”人家既然已经摆出了低姿态,丁原的态度也缓和了下来,上前几步抓住张扬的手,露出一副‘你很识趣,是个好下属!’的样子。 长官见完了面,下面就该介绍部署了,这也是另一方面的比拼,看看谁手下的将领更加勇武! “此乃我帐下‘点军司马’--萧逸,萧无愁!”提起萧逸,张扬总是一副又爱又恨的样子,没办法,无论谁碰到这样一个又有本事,又桀骜不驯的部下,估计都是这样的心情。 “犬子吕布,现任军中主簿一职!”丁原的样子就轻松多了,而且极其自傲,显然对自己这个义子的勇武是相当自信的。 反倒是吕布,在听到‘犬子’两个字时,浑身轻轻一震,原本冷峻的目光中泛起了一丝波澜,里面的内容可就丰富多彩了,有无奈,有羞愧,有男儿不得志的懊恼,甚至还有一丝淡淡的杀机! “见过大人!”萧逸和吕布同时上前向对方的长官行礼,这时就看出丁原、张扬二者的不同了,张扬摆出一副温文尔雅的样子,不笑不说话,一笑露出牙,一点官架子也没有,对吕布问长问短,问寒问暖,口中满是赞叹之词,让人听了格外舒心! 至于丁原则恰恰相反,连眼睛都没高抬一下,只是用眼角的余光扫了萧逸一眼,略微点了点头,就算是回应了,估计这还是看在张扬的面子上呢,在丁原看来,连张扬都是他的下属,而萧逸则是张扬的下属,对于一个下属的下属,又是一个小小的‘点军司马’,何须他堂堂并州刺史回礼呢! “难怪丁原最后会败在董卓手里呢,真是一点也不冤啊!”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见面行礼,萧逸却从中品味出了许多的东西,丁原可以说是一个心怀忠义,正值刚烈,却又没什么城府的烂好人,而且还没有识人之明,吕布这样的绝世勇将,在他手下竟然做了个主簿,天啊!主簿,那可是记账用的文职啊!难怪日后吕布会毫不犹豫的就一刀宰了他,换成自己也会想着看他一刀的;这样的人,就是在太平盛世里,也难免会因为得罪人太多而落个没有下场,更何况在这样的乱世了;他不死,谁死! “张大人请!……” “建阳公先请!呵呵……” 礼貌的谦让一番后,丁原毫不客气的当先走了进去,张扬则小心的落后半个身子,还是选择了低调,至于萧逸和吕布只好跟在了后边,温明园本是皇家的一处休闲娱乐所在,装饰华丽,占地也极广,大门内早就有安排好的侍从负责把众人引领进去,然后各按官职大小,身份高低排序就坐! 大堂之上,此时已经落座了许多人,堂下四周,一排排的西凉铁甲武士手执刀剑,严密环绕,看向座位上的高官们的眼神,就像一群野狼看到了血肉鲜美的羔羊一般,在当中主位上端坐着的正是他们的狼王---西凉刺史董卓,以他的官职按理说根本没资格坐在那里,但现在的洛阳城里,比拼的已经不是官职的大小,也不是门第的高低,而是实力的强弱;谁的拳头大,谁就可以坐在那里,这个道理,董卓明白,萧逸明白,朝中的许多文武大员也逐渐都明白了,可惜,只有丁原没有明白。 丁原、张扬二人,作为掌握兵权的实力派,位子坐的自然非常靠前,而吕布,作为一名普通的部将,只获得了在丁原身后站立的资格。 反倒是萧逸,本来也打算找个地方随便坐下的,没想到一名侍从上前,十分客气的说道:“萧将军请跟我来,董大人早已吩咐过,特意为将军您安排了座位的!” “哦,专门为我安排的位子?”萧逸顺着侍从的手指一眼就看到了董卓,没办法看不到,因为那个所谓特意留给他的位子就在董卓的右手边上。 “萧郎,来这里坐,这个位子,老夫可是早就给你准备好了!”无论来了多大高官也没站起过身的董卓,此时突然长身而起,一身大红甲胄显得格外威风,脸上的笑容却比身上的甲胄还要灿烂,真是让人想不到,这样的残暴之人,也能露出如此和蔼的笑容。 “**裸的拉拢,真是**裸的拉拢啊!”顿时间大堂中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萧逸,对于这位少年勇士在最近洛阳一系列政变中的表现,大家可是心知肚明,用‘神武’两个字来评价丝毫也不过分,如果这样的人物被董卓所得,那可真是如虎添翼了,普天之下,谁还能制约他们! 张扬在忐忑不安…… 司徒王允在焦急等待…… 连一向处惊不变的曹操都有些坐不住了! 董卓身侧的位子,那几乎就代表着西凉军中的二号人物了,而且未来很有可能会成为天下的第二号人物,这样的权势**,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啊!只要答应下来,融化富贵,唾手可得!甚至等董卓年老体衰之后,自己取而代之,也并非是不可能啊,到那个时候…… 谁能忍的住?大概我是不行!在场的人中,绝大多数都是一边咽着口水,一边扪心自问。 “这家伙是想要害死我呀!”看着那个位子,萧逸说一点也不动心那是假的,男人那个不想手掌天下权,处处受制于人的滋味他早就受够了的。但是,不能啊! 萧逸确实感受到了董卓的诚意,为了拉拢自己,给的这份礼遇不可谓不高,要知道,董卓的左手边坐的就是司徒王允,那可是汉室元老重臣,三公一级的人物,把自己放在这样的位子上,也算是下了血本了,丁原、张扬两人也只是坐在次一等的位置上,至于曹操、袁术、袁绍等人的座次就更要靠后了……,如果换个一般人,估计此时早就被董卓的这份器重给感动坏了,然后就是纳头便拜,从此死心塌地,不用怀疑,起码吕布就绝对会如此! 士为知己者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董卓确实是个知己! 可真要坐了过去,不用说,立刻就会成为众矢之的,到时候司徒王允会恨自己,曹操会恨自己,张扬、丁原之流的也会恨自己,估计天下苍生也不会饶恕自己,到时候,除了投靠董卓,死心塌地的跟着他一起霍乱天下,屠戮苍生,也就再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了。 那根本就不是什么显赫的位置,而是一座火山口,一座随时都可能被炸的粉身碎骨的火山口啊!这样的好位置,还是留给别人吧,那个吕布就挺合适的,死道友不死贫道啊! “多谢董大人美意,萧某一介武夫,已经站着习惯了,还是就站在这里吧!”打定主意,萧逸明确的拒绝了董卓的好意,只是略略拱拱手表达了一下谢意,然后在张扬身后选了一个不起眼的位置站在了那里。 “呼!……”见此情景,众人终于松了一口气,心中对萧逸的评价一连上了好几个台阶,‘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一个少年人能做到这一点的,屈指可数;就连那个一直满脸高傲的丁原,此时对萧逸也是刮目相看,甚至暗中起了拉拢之心,盘算着是不是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把萧逸调都自己的帐下听用,这样忠义之人,错过了实在可惜! “哎!……天意!”董卓万万没想到,自己如此费尽心机,开出这么高的价码,还是没把这个小家伙拉拢过来,心中很是失落。 他之所以如此看重萧逸,一方面是北邙山中那惊天的一箭,给他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深了,如此勇将,不收入自己麾下,让人寝食难安啊;再者,之前在大营中,自己曾经与手下的将领、幕僚们谈论天下大事,以及各地的英雄豪杰,其中手下大将张济,这个文武双全,深受自己倚重的人,斩钉截铁般的对自己说了这样一句话:“得萧郎者得天下!” 对张济的话,董卓一向是深信不疑的,因为这个善用左手快剑的将军,是一个惜言如金的人,平时一句闲话都可以当金子用,这样人说的话,值得信! “萧郎!天下!……我董卓誓必得之!若不成,则毁之!” ** ... 正文 第七十八章废立大事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正戏就要开始了,众人都知道,董卓如此大张旗鼓的把文武百官召集来,无非就是要重新分配朝堂上的权利,只是不知道这位西凉刺史到底有多大的野心,是求官?求财?还是求爵位?…… 在新一轮的政治洗牌中,自己又是否能趁机捞取一些好处呢? 最好是让董卓这个家伙冲在前面火中取栗,自己则跟在后边来个浑水摸鱼,骂名别人背,好处自己得;一时间众人心里都开始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 “吾有一言,诸公静听!”主位上的董卓挥手叫停了歌舞,脸色也变得冷若冰霜,一双如刀锋般锐利的眼睛不停地来回巡视着,目光所到之处,众文武无不低头躲避,被压制的喘不上起来! “天子乃万民之主,上承天命,下守社稷,故不可无威严,今上生性懦弱,不如陈留王聪明好学,如今国势衰微,正需圣主在位,吾欲废帝,改立陈留王继承大统,诸公以为如何?” “嘶嘶!……”一言既出,语惊四座!众人无不倒吸一口凉气,许多人甚至惊掉了下巴,大嘴一张一张的好半天也合不上;都知道董卓一向以胆大心狠著称,可万万没想到他胆子竟然大到了这个地步,有人猜测董卓会贪图国库中的财物,有人猜测过他会弄走武库中的甲兵,还有些人估计他可能会谋求三公的位置;可就是最大胆的猜测也没有想到,董卓要做的竟然是废少帝,立新君! 废立之事,在大汉王朝四百年的历史中也只出现过一次,汉昭帝驾崩后,因为无子继承大统,于是权臣霍光拥立了昌邑王刘贺为帝,可惜,这个新上位的年轻皇帝办事过于急躁了些,一心在朝中安插自己的心腹,触动了旧臣们的利益,结果在位仅仅27天就被废黜,而后霍光又改立汉武帝的重孙刘病已为帝,是为汉宣帝! 霍光之所以能废立皇帝,那是因为他有足够的政治资本和崇高的威望,霍光的哥哥就是大名鼎鼎的冠军侯--霍去病,可谓根红苗正,出身极高;霍光本人更是深受汉武帝的**信,凭借自己出色的政治能力,被委以托孤大臣的重任,这才做成了废立大事;可董卓何许人也,一个出身卑微的外地刺史,初来京城,根基全无的情况下,也敢行废立大事,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啊! 要知道,权威重如霍光,虽然成功的废立了皇帝,但在他死后,汉宣帝就立刻诛灭了他的满门,全家老幼一个不留!……虽然你拥立了我做皇帝,可我依然要杀了你,因为你触动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皇权! 废立皇帝者,必死无疑,这已经是一个历史常识了! “轰!……”就像受了惊得鸡群炸窝一样,大堂中顿时慌乱起来,惊呼者有之,谩骂者有之,出言反对者更是不计其数,乱嗡嗡的话语总结成一句话就是----“你董卓算个什么东西,我们不同意废君!” “肃静!”一声大吼,董卓拍案而起,浑身开始散发出狂暴的杀气,眼睛也变成了血红色,两侧的亲兵侍卫同时拔刀出鞘,将场面控制起来。 刀锋所向,群臣顿时安静了下来,毕竟真正不怕死的人没有几个,但刀锋压的住言论,却压不住人心,众人在互相间打了无数眼色后,齐齐的把目光投向了丁原、张扬二人,他们都是手握兵权的实力派,如今也只有他们两个还能制约董卓了。 既然没刀的干不过有刀的,那么就让手中握有刀把子的人出面对付董卓好了。 这时候就显出张扬油滑的一面了,因为出于礼让,张扬的位子是比丁原退了半步的,现在这位太守大人很是乖巧的缩缩身子,干脆退后了一步,彻底把丁原送出去顶在了第一线。 当然了,必要的姿态还是要做的,张扬在后退的同时,微微靠近丁原,在耳边轻声说道:“国家大事皆赖建阳公矣,在下愿听号令!” 让丁原出去和董卓死磕,胜了自己也是有功之臣,败了则危害不到自己,当然了,如果这两个人能同归于尽,自己成为那个最后得利的渔翁,就最好不过了,张扬这手算盘打的可谓高明。 性格刚烈的丁原本就城府不深,如今眼看所有朝臣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身上,一旁的张扬也表示了愿意跟自己一起站队,立刻英雄气概爆发,身为大汉忠臣,此时不上,何时上?送死也要上! “大胆董卓!汝是何人,安敢出此诳语?”丁原手指向董卓,大声喝骂到:“当今陛下乃是先帝嫡子,登基以来并无过失,怎么能随意废黜,难道你要谋反吗?若如此,先问过丁谋手中的宝剑答不答应!” “嘿嘿!谋反?建阳公此言差矣!”一直躲在董卓身边的李儒大步走了出来,满脸的奸猾之色,口舌之争,可是他们这些谋士的专长,“众所周知,先帝在时最爱的本是陈留王,临终本欲传以大位,皆因那何氏兄妹依仗手中权势,又占据宫廷之利,篡改诏书,这才让今上承继了大统,今天董公所为,乃是受先帝在天之灵所示,拨乱反正,以正朝纲!今日谁敢反对废黜,谁就是对先帝不忠,就是真正的乱臣贼子!” 李儒一席话,把很多人说的哑口无言,尤其是一些死忠于先帝的老臣,更是涕泪纵横,汉灵帝临终时的心思大家都知道,就是想让陈留王刘协上位,可当时情况错综复杂,‘十常侍’设局,大将军何进逼宫,士族门阀们坐观成败,最后几方势力妥协的结果就是皇子辩登基,虽然违背了先帝的遗愿,却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可如今小皇帝已经登基数月,朝廷里的局面也好不容易稳定下来,这时候要是换了皇帝,不知道还要掀起多少波澜,对此时已经是日渐衰微的汉室而言,并非好事啊! “既然错了,就让他错下去吧!总好过一错再错不是!”这就是许多大臣心中的想法,虽然李儒说得也有些道理,但国家的利益要高于一切,所以断断不能废黜少帝,否则,就是天下大乱的局面! “哼!人臣废君,如此大逆不道之事,本官宁死不为!”丁原拔剑在手,大有一言不合就血溅当场的架势! “啪!……”董卓将手中的酒杯狠狠摔在地上,猛地拔出腰间的‘七杀’宝刀,一字一句的说道:“今日之事,顺我者生,逆我者亡!” 随着酒杯落地,在董卓身后的屏风两侧又涌出大群的甲士,个个手执明晃晃的钢刀,将群臣团团包围起来,只需董卓一声令下,就会冲上前去,将不顺从者斩为肉泥。 众人自然不会束手待毙,百官赴宴,大都随身带着刀剑,这是汉朝官员的权利,也是这个时代全民尚武的一种体现,除非上朝面圣,否则,剑不离身,一些心细的人甚至在官服里面还罩着软甲,就是怕有意外发生,此时纷纷拔剑出鞘,随时准备冲杀出去! 所有人中,只有两个没拔出兵刃,一个是吕布,一个是萧逸。 在吕布眼里,这些所谓的西凉甲兵就是一群土鸡瓦犬,他要想冲出去,就是赤手空拳也没人拦的住,所以根本就不屑于拔剑,他凭借的是一个‘勇’字! 至于萧逸嘛!场中的局面他早就看的清清楚楚,一场政治讹诈而已,拔剑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吓人,谁胆小,谁就输;再说他也是留了后手的,傻子才会毫无准备的就前来赴宴,所以根本就不必拔剑,他凭借的是一个‘谋’字! 两员绝世的战将,一勇,一谋,谁高谁低?……呵呵!将在谋而不在勇啊! 当然了,众人之中,还有一个人也没有拔剑,因为他这次来赴宴根本就没带佩剑,无论发生了什么,只是一直坐在那里低头饮酒,一言不发,这个人就是---曹操! ** ... 正文 第七十九章将计就计 <><>“不可!诸公万万不可呀!”见到场中要发生火拼,司徒王允立刻跳出来阻止,一张老脸上急得全是汗水,如今大汉朝廷里的精英人物基本都在这里,这要是真的大开杀戒,不用外敌入侵,汉室江山自己就完蛋了。 “嗯!……”另一边董卓也不禁犹豫起来,手中的‘七杀’宝刀迟迟无法落下,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废黜皇帝的举动竟然招来这么大的阻力,虽然他不怕杀人,可他不可能杀光全天下的人。 虽然他董卓很残暴,可却并不傻! 这场宴会上坐着的数百人,有大汉的元老重臣,有士族门阀子弟,有精通谋略的帅才,有纵横文坛的雅士,还有战阵无敌的猛将,可以说大汉王朝的精华都在这里了,而这些人的亲朋好友,门生故旧加起来何止数万,以此类推,受他们影响的人又何止百万,如果今日董卓屠刀一挥,那么普天之下恨他入骨者又何止千万啊! 他废黜皇帝的目是为了把控朝廷,而不是毁灭朝廷,大臣要是都杀光了,朝廷自然也就没有了,自己一个光杆司令怎么玩?可要这么就让他放手,又实在有些不甘心啊! 难!难!实在是难! 其实犯难的又何止董卓一人,司徒王允现在比他还要焦急,如今的大汉朝廷就像一座四处漏水的破船,而王允就是船上的一个老船员,船体虽然已经破旧的无法经受风浪,可老船员却对这艘船的感情太深了,所以他拼命的四处修补,希望这艘大船能继续漂浮下去,如果有一天船真的再也坚持不住了,老船员也只能选择与船同沉! 这就是大汉忠臣内心深处的真实写照! “明知不可为,却不能不为!”现在大汉这艘破船还必须修补,焦急的老司徒把一颗花白的脑袋连转几圈后,灵感突现,终于把希望的目光投向了站在不起眼位置的萧逸身上。 “有困难,找萧郎!”这已经是司徒大人的惯性思维了。 只见司徒王允一边用恳求的眼神看着萧逸,一边不停的做着一个古怪的动作……,这个动作,别人看不懂,可萧逸一眼就明白了,那是一个人醉倒以后,被另一个人温柔的抱在怀里,然后把头轻轻放在自己腿上的姿势,而且王允还在用夸张的口型暗暗说着两个字:“阿秀!” 阿秀……,就是貂蝉! “呵呵!诸公宴饮,无以为乐,容末将舞剑助兴,搏取一笑!”萧逸无奈的迈步走了出去,没办法,不出来不行了,老司徒急得连美人计都用出来了,再说那次在‘天机楼’醉酒,自己确实欠了人家一个人情……,而且,貂蝉的怀抱,啧!啧!……确实很香的。 一剑在手,萧逸身上的气质立刻为之一变,站如松,行如风,目光如电,脚下如钻,手腕轻轻一振,‘血浪斩蛟剑’便发出龙吟般的鸣叫声,那是一种自信,‘兵主’的自信,‘一剑在手,天下我有!’ 被那种无形的杀气影响,董卓身边的几名死士护卫立刻拥上前去,用盾牌将他层层保护起来;这可是大汉朝,当年‘鸿门宴’上的故事谁人不知,那个不晓;‘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如今萧逸舞剑,又意在何处?是真要舞剑?还是真要杀人啊! 一把推开眼前的护卫,董卓丝毫怯意的意思也没有,反而拿起一杯酒,一边观看,一边饮酒,直接就把萧逸满身的剑气当成了下酒的小菜一般,都是刀头舔血的军人,都是在战场上尸山血河般厮杀过来的,谁怕谁啊! 如果连这点胆量都没有,他董卓也就不会引兵入京了!既然来了,他就没怕过死! ……………………………………………………………………………………………………………… 今有少年名萧郎,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 剑如游龙,寒光闪耀,再配上萧逸略带磁性的声音,观赏效果绝佳,这种艺术的氛围,很快就把刚才几乎要火拼的场面化解于无形了,而且还让人逐渐的沉醉其中,男人的歌舞,一样美轮美奂,阳刚之美,…… 剑光急转,剑舞逐渐推向了**,萧逸的速度变得越来越快,就像一只大号的陀螺般,让人根本就看不清动作走势;正当大家沉醉于如此精彩的剑舞时,异变突发,原来在不知不觉中,萧逸随着舞步的走动已经慢慢接近了董卓,随着一连三个飞转,剑尖突然一停,正好停在了董卓的咽喉前…… 剑尖颤动不止,发出嗡嗡的嘶鸣声,仿佛在渴望着鲜血一般,摇摇头,萧逸装出了一副懊恼的神色,“董公见笑了,小子学艺不惊,险些失手伤了您,一会自罚三杯!” “住手!大胆!……快,保护大人!”这时候周围的护卫亲兵才清醒过来,纷纷跑上前意图解救下董卓,可是看到那只离咽喉近在咫尺的利刃,又都吓的不敢妄动…… “谁也别动!否则伤了董大人,你们吃罪的起吗?”这句话一半是说给周围的士兵听,另一半是说给董卓听的,随着话语声,萧逸手中的宝剑又向前刺出了一分,直接就刺破了董卓咽喉处的皮肤,一滴血珠顺着剑身滚落,最后流进了血槽里…… 这世上不怕死的人很多,找死的人却一个也没有!活着,比什么都强! “好!好!好!”一连说了三个好字,董卓看向萧逸的目光依旧清澈如水,里面丝毫看不到惧怕的意思,反而是透露出浓浓的欣赏之色,就像在欣赏一把绝世宝剑一样,可惜这把宝剑未能为他所用;“都退下,本帅没事!” “诺!……”董卓一向治军严酷,一声令下,手下的西凉兵立刻潮水般退了下去,丝毫没有停留。 “今日宴饮,不宜谈论其他,至于废立之事,还是留到他日在朝堂上再议吧!”萧逸一手紧握宝剑,另一只手趁机摆动,示意让文武百官们赶紧撤出去。 谁也不是傻子,见此良机,众人立刻向外涌去,片刻之间就走了个干净,周围的西凉兵没有董卓的命令也不敢阻拦,只好任众人离去,最后大堂里只剩下了萧逸、董卓二人,还有一群如狼似虎的西凉兵士! “董大人果然胆色过人,佩服!佩服!”萧逸并没有像众人估计的那样挟制董卓做人质,好把自己送出去,而是收起了手中的斩蛟剑,拿起桌上的酒壶,自斟自饮,一连干了三杯!随后头也不回的向外走去,所到之处,西凉兵们如波涛开裂一般的向两边退去,既是惧怕萧逸的威势,更是佩服他的胆量! “让他走!”董卓并没有阻拦,而是拿起那只酒壶,给自己也到了一杯美酒,略加沉思,一仰首灌了下去:“这酒喝到现在才终于喝出点味道来……” 温明园外,到了安全地带后,司徒王允上前一把抓住萧逸的手连声感谢道:“多谢萧郎了,多谢了!我立刻派人把阿秀送到你的军营之中,从此铺**叠被,随身伺候,以慰将军寂寞!” “不敢,不敢!小子只是忠于本分而已,万万不敢当司徒公如此重礼!”开什么玩笑,这时候把貂蝉送给自己,萧逸打死也不敢要啊,红颜祸水如果进了自己的大营,那估计自己也就没法生离洛阳了。 “欸!美女配英雄,乃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如今天下英雄,非萧郎莫属啊!”司徒王允连连夸赞不止,今天酒宴上萧逸单人执剑上前,挟持董卓的风采,确实让他钦佩不已! “司徒大人谬赞了,今天若不是有一个人帮忙,在下那能成此大功啊!” “偶?何人相助萧郎,老朽老眼昏花,为何没看到呢?” “呵呵!就是董卓他自己!”萧逸回头看了看温明园方向,眼中满是思索的神色,今天这一幕,看似都是他的神勇,可他心中知道,如果不是董卓自己愿意配合,就是他再神勇十倍,也休想成功! “这?又是为何?”倒吸一口凉气,司徒王允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其中的关节。 董卓为什么心甘情愿的被劫持? 萧逸又为何最后收回宝剑,单独走了出来? …………………………………… “没什么,将计就计而已!”摸了摸下巴,萧逸若有所思的说道。 ** ... 正文 第八十章应该帮谁? <><>御苑,玄甲军大帐中,萧逸仰面而卧,双目紧闭,额头上还放了一块被冷水浸湿的丝帕,正在反思今天发生的一切。 “锋芒太露,锋芒太露了啊!”仰天发出一声长叹,萧逸用手拍了拍额头,今天在温明园的宴会上,看起来自己是大出风头,实际上是做了一次傻瓜,给人白白当了一次枪使! 当时的情况董卓是进退两难,对那些文武百官,是杀不得,又放不得,萧逸趁着舞剑时上前制住了董卓,固然是保护了那些官员,可同样也是给了董卓一个台阶下,缓和了二者之间的矛盾,大家都还算有了一个体面的收场,否则凭萧逸单枪匹马的,怎么可能那么轻松就控制住董卓,别忘了,董卓可是久经战阵的沙场骁将,警惕性很高的。 而且董卓也算定了,此时萧逸不敢真的杀了他,投鼠忌器,那些文武百官就是他的人质,除非真杀个血流成河,大家同归于尽,否则他就是绝对安全的,而且这样做,还给了萧逸一个人情,是一种变相的拉拢手段,‘你想啊!哥都敢把小命放在你的手上,这是多大的信任啊,你还不赶快前来投奔……’。 心有灵犀,所以萧逸最后才会自罚了三杯酒,然后一个人大步走了出去,一是感谢董卓对自己的看重,还他的人情,另一则是告诉他,虽然此时我不能杀你,可我也丝毫不惧怕你! 说白了,董卓虽然残暴,但他的目的并不是毁灭朝廷,而是控制朝廷,宴请百官也好,提议废黜皇帝也好,都只是董卓树立威望,威逼百官和自己合作的手段,他的真正目的是得到权力,至高无上的权利。 “下一步该怎么做呢?”萧逸清楚的知道,以董卓的为人是绝不会轻易放弃的,肯定还会有下一步的计划,所以他用换位思考的办法,开始站在董卓的立场思考起如何破解眼前的局面来,“如果是我碰到一群人都不愿意和我合作,我又不能把这些人都杀了,那么……,剩下……,最好的办法就是,从这群人里找出一个冒头的代表人物杀掉,来他个杀鸡儆猴,其余的人自然就会归顺了;可是谁来做那只‘鸡’好呢?” “嘶嘶!……”萧逸忽然觉得自己的脖子很凉,仿佛有一把刀刃架在上面一样;要想杀鸡儆猴,那个被挑出来的倒霉鬼就必须像鸡一样,是个没事喜欢乱出风头,却又牵连不多,有名而无实;杀了以后,不会造成太大影响的人,而很不幸的是,这几条萧逸似乎都具备了。 论起出风头,最近还有谁比得上萧逸呢?‘仗剑上殿、拥立新君,北邙救驾,射落帅旗,再加上今天宴会上执剑挟持董卓’,这其中任何一件都是大出风头的事情,而不幸的是,这些事全是萧逸一个人做的, 再论影响力,萧逸是孤身一人穿越而来,在这个世界里他是无宗无族,无亲无党,如果他真的被杀了,估计为他叹息的人会很多,可真能挺身而出为他找董卓报仇的恐怕是寥寥无几……,至于那些门阀士族,朝廷百官,能为他出头的,更是一个也不会有。 所以萧逸确实有做那只‘鸡’的资格! “低调才是王道!才能活的长久,可我最近实在是太招风了!不该啊!不该!”拍打着自己的脸颊,萧逸开始了深刻的自我反省和自我批评;其实这也不能全怪他,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纵然是行事再低调,天天把头蒙在被子里,可事情还是总会找上他,因为他们天生就站在世人中央,享受着万丈光芒,这就是天命! 不同的是,天命有好也有坏! 好事找上门的,那叫:“我本无心向富贵,奈何富贵逼人来!” 坏事上门的呢,则叫:“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很不幸,萧逸就属于后者! 既然躲不过去了,那就唯有奋起反击了,虽然说董卓把目标锁定在自己身上的几率不足五成,但哪怕是只有一分的危险,萧逸也要尽力把它提前消灭到,否则真等到白刃临头的时候,就什么都晚了。 纵身一跃而起,萧逸手执斩蛟剑,大步向太守张杨的中军大帐走去,如果所料不差,今晚会有信使来到这里,而且还不是一个,应该是整整两个。 至于派出信使的人嘛,一个是丁原,另一个肯定是董卓! 这二者已经是水火不容了! 果然,萧逸刚进中军大帐,丁原和董卓的使者就接连而至,还都拿着自己主公的亲笔书信。 不同的是,董卓的信里许下了高官厚禄,直言只要张扬出兵帮助他对付丁原,那么事成之后,就奏请朝廷由张扬接任并州刺史的职位,另外还有其他各种封赏若干,十分厚重。 另外,董卓在书信最后还说,如果太守大人实在不忍心对同僚动手,那么就紧闭营门,选择两不相帮也可以,等他大功告成,封赏依旧。 而丁原的书信就直接的多:“请张公出兵助我,为国杀贼!此臣子之义也!” 将两名信使分别请到别的营帐中暂歇,拿着两封书信,张扬开始犯难了。 答应丁原吧,怕得罪董卓,毕竟那七千西凉兵也不是好惹得,万一战败了该如何收场呢?再说,那并州刺史的位子确实很吸引人啊! 可答应董卓吧,又怕招来朝堂上的骂名;再说自己和丁原毕竟同属并州集团,丁原又是他的上司,有着香火之情啊! 难!难啊!反复思考了半响,张扬依旧迟迟无法下定决心,好谋寡断,正是这位太守大人最大的缺点了。 “萧郎以为如何?我们帮还是不帮?到底该帮谁呢?”无奈之下,张扬只好把目光又投到了萧逸的身上,虽然这个桀骜不驯的手下很难掌控,但张扬却又不得不承认,萧逸在对大局的把控上确实有着超一流的眼光,每每料事,料无不中! “帮!”萧逸的回答很是干脆简单。 “哦?帮谁?怎么帮为好?” “自然是帮助丁刺史,直接出兵,合力攻灭董卓!”看了看尚且有些疑惑不解的张扬,萧逸开始分析眼前的局势。 “如今洛阳周边三股势力,董卓,丁原,我们;其中董卓的西凉兵最强,丁原的并州兵马次之,而我们是最弱的,如果大人帮助董卓,那么丁原灭亡之后,以董卓的豺狼性格,必然会翻脸无情,掉过头来进攻我们,请大人想一想,以我们的实力,能挡住如狼似虎的西凉兵吗?” “这个,肯定挡不住!”虽然决断力稍弱,但张扬对实力的比较还是非常清楚地,自己这三千玄甲军肯定不是七千西凉精兵的对手,何况董卓还有数万兵马正在进京的路上,力量相差的过于悬殊了。 “那请大人再想一想,如果我们帮助丁原对付董卓,事成之后丁原会向我们出手吗?” “呵呵!丁建阳为人虽然刚烈,却忠于朝廷,断断不会无故对人出手!”张扬摸了摸胸前的长髯,心中十分的肯定,对这位上司的性格他太了解了,“就是退一步说,那丁原起了歹心,老夫自信也能和他周旋一二!” 对付奸狡、残暴的董卓,张扬心中没什么把握,但要说对付那个城府并不深的丁原,他可是有的是办法,论起智商和手段,张扬都自信能落出丁原好几条街去,绝对的智商碾压! “力强者难于共处,力弱者易于同存,古人诚不欺我!”想明白其中的关节后,张扬长出了一口气,终于有了决断,“来人啊,把丁刺史的使者请进来,……至于董卓的使者嘛,……送出大营!”虽然决定了‘联丁讨董’,但张扬还是不敢把事情做的太绝,只是将董卓的使者送走,而没有斩杀,给自己算是留下一条退路! 这也是他常年立于官场而不倒的保命手段之一! “好,大人英明!”摸了摸腰间的血浪斩蛟剑,一股嗜血的感觉从剑身直传到了萧逸的心头,那是宝剑的渴望,可又何尝不是萧逸内心的渴望啊,终于要见血了,“末将这就点兵备战,明日出击,荡平董卓!” 大战终于要开始了! ** ... 正文 第八十一章擒萧逸者,赏万金! <><>文士们以笔墨互相交流,军人之间则用刀剑说话,既然谈不拢,那就战场上见生死、分对错好了,胜者为王,这是万年不变的真理! 黎明时分,早已饱餐战饭的三千玄甲铁骑军倾巢而出,以旗鼓为号,旌旗招展,整齐划一的向南步步移动,萧逸更是亲自充任了先锋官的角色,这一仗他势在必得;侦擦骑兵四处派出,严密搜索着周围的情况,战争的号角终于吹响了。 路过洛阳城西时,早已经整装待发的丁原所部五千兵马也开出了大营,领先带队的自然是吕布,作为并州刺史丁原麾下的第一悍将,先锋这个位置也是非他莫属。 为了统一作战,两只兵马迅速汇合在一起组成了联军,丁原与张扬的中军大纛旗也合并在了一起,共同指挥,联军敲着整齐的行军鼓,开始向驻扎在洛水河畔的西凉军大营推进! “吕将军!” “萧统领!” 作为联军,先锋将领之间必然要互相问候致意一下,右手攥拳猛捶了一下胸甲,萧逸满脸肃静的在马上率先行了一礼,这是出于对‘天下第一勇将’的尊敬,但他的心中此时却是另一种想法,“万万没有想到啊,自己第一次联军会战,竟然会和吕布成为战友,与这种喜欢背叛的战友并肩作战,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一半的精力对付敌人,另一半精力则防御背后!” 举手回了一礼,吕布看向萧逸的目光中却是充满了羡慕,羡慕萧逸的盔甲,羡慕萧逸的宝剑,羡慕萧逸的短刀,这些没一样是凡品,全是所有武将都梦寐以求的宝物;当然了吕布最羡慕的还是萧逸的坐骑,千里墨烟驹--‘白菜!’ “萧统领坐下这匹墨烟驹神骏异常,真是世所罕见的龙驹啊!”吕布常年征战沙场,自然知道一匹宝马对武将的重要性,在武将眼中,战马不但是坐骑,更是战场上最值得信任的战友,是自己生命的保障! 用痴迷的目光打量着‘白菜’的神骏,再比较一下自己所骑乘的普通战马,吕布的那种羡慕心就更强烈了,甚至于变成了丝丝的嫉妒,“苍天不公,如此宝马良驹为何不归我所有啊!” “嗷嗷!……”也许是感觉到了吕布贪婪的目光,‘白菜’生气的发出一声嘶鸣,它的嘶鸣不像是马叫,反而像是一只猛兽在咆哮,声震四野,那种马中之王的威势立刻吓得周围的战马慌乱不止,纷纷倒退躲避,好离这位‘马大爷’远一点…… “呵呵!”用手摸了摸‘白菜’脖颈上漆黑如缎的鬃毛,萧逸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说什么,他和‘白菜’的感情可不只是战士与战马的关系,某种意义上来讲,他们是患难与共的兄弟,是同病相怜的弃儿……,要想抢走‘白菜’,除非从萧逸的尸体上踏过去。 萧逸一生有两样东西绝不让与他人,一个是自己的老婆,另一个就是‘白菜’。 感觉到了萧逸那种相依为命的情感,‘白菜’扭过头来在萧逸的大手上舔了舔,又撒娇似的蹭了几下,知道它想要什么,萧逸连忙拿出一个酒葫芦,自己先灌了一大口,然后再用皮兜子盛着喂给‘白菜’,同饮战前酒,人马之间可谓是亲密无间。 “好马啊!……可惜!可惜!”看到这一幕,吕布心中立刻生起了八个字……‘心意相通,人马合一!’ 如果说刚才他还有心想要向萧逸讨要‘白菜’的话,那么现在却是彻底死心了;以他武者锐利的眼光自然看得出,萧逸和‘白菜’之间已经完美的组合在一起,二者心灵相通,生死不弃,‘白菜’心中永远只会认可萧逸一个人,就算是用武力强行掠夺也是无用,除了一具马尸,什么也得不到。 宝马刚烈、殉死,终生不认二主! 更何况,在观看了看萧逸左手倒提的风翅镏金镗,腰间悬挂的血浪斩蛟剑,以及箭囊里斜插的绝影宝雕弓之后,吕布觉得如果自己真的动用武力的话,到底谁死谁生,恐怕还是未知之数呢! 另一边,早已得到消息的董卓也毫不示弱地把兵马开出了大营,七千西凉精骑列队整齐的向北推进,虽然在数量上略微少于并州联军,但士气上却毫不逊色,甚至犹有过之;终于三只军队在洛水北岸一块平原上相遇了,这里地势平坦,有利于骑兵冲击,是一块天然的好沙场。 西凉军黑色大纛旗下,董卓身披金甲,腰悬宝刀,胯下一匹大宛良驹,周围亲兵侍卫环绕,威风不可一世;在董卓右手边就是他的女婿兼‘智囊’李儒,这位一向以谋略出众的文士,今天也穿了一身软甲,手持宝剑,正在不停的打量并州联军的阵势,并不时侧身对董卓诉说着什么…… 而在董卓的左手边,却立着一位看似很平常的将军,身材中等,盔甲普通,毫无引人注目的地方,最奇特的是此人脸上还蒙了一块黑纱,让人看不清真实面貌。 对这个人,别人也许不会太在意,但萧逸却提起了十二分的警惕,一是这个黑纱蒙面人所呆的位置,董卓的左手边,汉制以左为贵,左高于右,这个制度适用于朝堂,也同样适用于战阵;也就是说,此人在西凉军中的实际地位要高于智囊李儒,这样的人又岂会是平凡之辈! 至于第二嘛!萧逸对这个黑纱蒙面人,竟然产生了一种熟悉的感觉,那种感觉还极其强烈,没错,绝对是熟人,曾经生死与共的熟人…… 三方势力把自己的全部力量都摆了出来,这是一次汉王朝自己军队内部之间的争斗,打仗的目的是为了屈敌从我,所以必须要打的干脆,胜的漂亮,这场仗同时也是打给洛阳城里那些人看的立威之战;胜者将会掌控朝廷,从此权倾天下,失败者则是淘汰出局,身家难保! 两军对垒,并没有立刻开战,因为按照中国人打仗的传统,在刀兵相见之前,还有一场战要打,那就是‘口水战!’ 打不死你,也要骂死你! “大胆董贼,居心叵测,妄图废立天子,尽失为臣之道,今吾统领义师讨汝,还不速速下马受死!”并州刺史丁原立在坐骑上破口大骂,在这位汉室忠臣看来,大汉王朝的统治就应该像天上的日月一样长久,乃是天命所归,谁要是胆敢挑衅这个原则,就是在逆天而行,而逆天者,死! “丁原老儿,无须多言,今日你我沙场对决,各凭手中的刀剑说话而已!”挥了挥手中的马鞭,董卓的话却是干脆无比,到了这个份上,还说那么多废话做什么,谁的拳头大谁自然就是对的,因为死人是不会分辨对错的;“孩儿们!传我将令---有斩杀丁原老儿者,赏千金!有斩杀张扬者,赏五千金;……有生擒萧逸者,----赏万斤,官升三级!” 听到董卓开出的军功奖赏,西凉兵是一片欢呼声,并州联军这边却是一片骚动,很多士兵全都把目光投向了萧逸,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少年统领竟会这么值钱,如果不是站在同一个阵营,估计连他们都想把萧逸绑起来送到董卓那里换赏金了,万金啊!这绝对是一个动人心魄的数字! 至于萧逸,差点气的从马背上掉下去。 “好你个董卓啊!果然是阴险狡诈无比,一条战前的******,不但鼓舞了手下士兵的士气,更是偷偷阴了联军这边一把;大家都知道,联军这边刺史丁原的官职最大,太守张扬次之,而萧逸则是个小小的点军司马,可董卓的奖赏却偏偏反其道而行,这就相当于一下子挖了两个大坑,一个坑张扬,一个坑萧逸。” 果然,丁原郁闷的看了看张扬,“这货凭什么比我值钱?” 张扬又郁闷的看了看萧逸,“这货凭什么比我值钱? 最后,萧逸,看无可看,只好抬头望天,……“我为什么如此值钱啊?” 人都有嫉妒之心,什么都想比较一下,哪怕是自己人头的悬赏价格,这也是一种地位的体现,于是乎,联军内部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条裂痕! “逆贼安敢如此猖狂!吾儿吕布何在,与吾斩了此贼首级,悬于洛阳城门之上!”被气的七窍生烟的丁原立刻发布了进攻的命令。 “诺!”吕布受命,先是侧头冷冷的看了萧逸一眼,对于那‘万金’的悬赏,他心里更是不服气,‘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今天就让你们知道一下我九原吕布的厉害,随即一摆手中方天画戟,率领麾下数百骑兵发动了第一轮攻势。 于此同时董卓手中‘七杀’宝刀一指,大纛旗晃动,麾下的一股西凉铁骑兵,如同浪潮一般迎了上去,以攻对攻,双方谁也没有示弱。 骑兵作战,首重马速,很快两边的人马就迎头撞在了一起,顿时战场上尘烟四起,箭矢横飞,士兵的嚎叫声、战马的嘶鸣声,兵器的碰撞声响成了一片…… ** ... 正文 第八十二章镰刀式进攻 <><>吕布确实神勇无比,百余斤重的方天画戟在他手中化作了一条嗜血的蛟龙,上下飞舞,横冲直撞,所过之处血如泉涌,尸首横飞,就像死神一样无情的收割着西凉兵的性命,硬生生在战阵中杀出了一条血胡同;在他的带领下并州兵士气大振,高呼着‘飞将军’的口号,奋力向前冲杀,将西凉兵杀的阵阵倒退。 ‘飞将军’就是吕布的外号,一是称赞他的骑术来去如飞,作战迅猛无比,另外也有拿他比作那赫赫有名的飞将军李广的意思。 见到自己的义子旗开得胜,丁原在马背上高兴的哈哈大笑,先是得意的看了身边的张扬一眼,随后下令大纛前倾,全军压上,准备一举击垮董卓的兵马。 见到丁原如此轻率的就把本部五千精兵全部投入了战场,萧逸在一旁不由得暗暗皱眉,战场之上瞬息万变,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胜败瞬间逆转也不是什么稀罕事,这种一下子全盘压上,不留一点预备队的作法,无疑并不明智,一旦遇到突发状况,那可是连应变的力量都没有了;更何况那董卓常年与羌族征战,沙场经验极其丰富,麾下的西凉兵也是久经战阵的精锐部队,岂是这么容易就被击垮的。 果然,看到吕布在自己的军阵中横冲直撞,所向无敌,董卓丝毫没有惊慌,反而露出了一副兴奋的样子,以马鞭摇指着说道:“此子神勇,世所罕见,若能收为我所用,何愁大事不成啊?” 黑色大纛晃动,那些还在拼死抵抗的西凉兵立刻潮水般向两侧退去,露出了中军位置的数百面大盾,这些盾牌皆有一人多高,盾体坚固无比,后面由一些身材高大的西凉兵壮汉双手持握,盾牌紧紧相连,形成了一道盾墙,盾牌的缝隙间更是露出了无数把长枪,一旦撞上去,必然会变成血葫芦。 盾墙后边就是董卓早已安排下的一千弓弩手,分三列站立,随着令旗一展,弓箭手们以仰角的方式把箭支射出,三排分列连续射击,中间几乎毫无停顿,顿时间无尽的箭雨就倾泻在了并州兵身上,所到之处,死尸翻滚,惨嚎不绝…… 神勇如吕布,此时也只能拼命的拨打箭镞,再也无法前进半步,气的他怒吼连连,却毫无办法可想,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部下的士兵栽倒在无尽的箭雨中。 这就是董卓的作战计划,先用一小部分骑兵出战,而后诈败,把敌军的主力部队吸引到大阵中央,再用弩箭予以大量的射杀,随后两翼出击,对并州兵马形成了三面合围的有力态势,至此,西凉兵马把握住了战场上的主动权。 “快,你们快出兵将我手下的兵马救出来!”联军一方,见到局势突然急转直下,丁原急的是满头大汗,这五千兵马是他全部的本钱,如果本钱一旦输光,那么他也就失去了在洛阳城里角逐权势的资本,而且连身家性命恐怕也难保了,一个失去兵马的将军,那下场,是要多惨,有多惨! 见到丁原慌乱的向玄甲军下命令,一旁的张扬撇了撇嘴,满是不屑的神色,这三千精锐甲兵,除了萧逸根本就没别人指挥的动,别说是丁原,就是他张太守的命令也是白搭。 果然,听到丁原的军令,三千玄甲军将士纹丝未动,就像一尊尊木雕泥塑似的站在那里,在他们的眼里,只知萧统领,不知有其他,“并州刺史?那是什么东西,好吃吗?” 看着气急败坏的刺史大人,萧逸冷冷的一笑,伸手拉下了头盔内的‘蚩尤鬼面’,整个人立刻变得阴森恐怖,看起来好像神魔一般;丁原的命令可以不听,但并州的兵马却不能不救,唇亡齿寒,一旦这五千兵马完蛋了,那董卓下一个目标就肯定是自己的玄甲军了。 “弟兄们!”冷兵器作战,打的就是一股子锐气,高举手中的风翅镏金镗,萧逸开始了战前动员,激励士气,“玄甲铁骑!……” “天下无敌!” “天下无敌”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随着萧逸的手势,三千将士齐声呼喊出了自己的战斗口号,那是一种有我无敌的气势,那是一种强烈的自信。 热血已然沸腾,坐骑正在嘶鸣,有我无敌,萧逸知道,决战的时候开始了,“弟兄们,随我破阵!” “咚咚咚!……”战鼓声响,在萧逸的统领下,三千玄甲铁骑向一支利箭一样,直冲西凉兵的大阵而去;千余步的距离转瞬就冲过去了一半,看着严阵以待的西凉兵,萧逸并没有选择直接冲击过去,那只会傻傻的送死,而是带着部下转了个弯,把进攻路线变成了一条弧线。 早在冲阵之前,萧逸就观察好了形式,如今吕布等五千兵马被围,三面都受到西凉兵的打击,已经被压缩到了一个极其狭小的空间里,失去的机动的力量,如果自己这三千兵马再加入进去,那战阵中可以辗转腾挪的地方就更狭小了;而骑兵作战要的就是速度,是冲击力,一旦停下里,‘老虎立刻变老鼠’,骑兵就会沦为被宰杀的对象。 所以萧逸选择了‘镰刀式攻击’,这是后世一位闪电战专家提出的理论,要想攻破敌人的坚固防线,如果从正面发动攻击,那么你需要用出十分的力量,而从侧面攻击,需要的是五分的力量,至于从背后攻击敌人,那么只要三分的力量足矣! “好一个萧郎,果然眼光锐利!”见到三千玄甲铁骑不去救助已经岌岌可危的并州兵马,而是飞速的向自己的侧后翼移动,董卓一直平静的脸上终于变色,自己的布阵就像一只大锤子一样,前重后轻,有前拳,无后手,如果正面对敌,那他谁也不怕,可后面的薄弱环节却是命门所在,而这个要害显然被萧逸抓住了。 令旗晃动,董卓连忙抽调兵马重新布防,想要封堵住侧翼的缺口;可惜为时已晚,看到西凉兵正在急忙调动,萧逸果断的放弃了背后包抄的计划,直接从侧翼发起了猛攻;战场之上瞬息万变,不可能每一个计划都彻底的实施,审时度势,当机立断,这才是一名优秀统帅的制胜准则。 “杀!……”萧逸一马当先,以他为首三千玄甲军成锥子型,从西凉兵大阵的侧翼直接杀了进去,风翅镏金镗所到之处,挨着死,碰着亡,手下无有一合之将,玄甲军将士更是马刀闪烁,杀的人头滚滚;就像热刀切牛油一样,迅速冲出了一条血肉大道。 军阵一旦被破开一处,那就会影响到全局,侧翼的崩溃,直接导致了西凉大军前阵也变得一片混乱,趁此机会,吕布施展神勇,带领部下骑兵也冲破了盾阵的阻隔,直接向董卓的中军大纛旗方向杀去,擒贼擒王! 战阵之中,萧逸正在奋勇厮杀,很快就突破了一道道防线,杀到了距离董卓中军百步左右的位置,这个距离对一般的弓箭手来说还有些太遥远,但对一名射雕手而言,足够了,狙杀敌帅,正在此时! 常年相处,大牛、马六等人自然明白萧逸要做什么,立刻挥舞着兵刃在周围聚拢成一个圆圈,既是保护萧逸,同时也是为他遮挡敌人的视线,让他能心无杂念的射出这一箭! “嗷!”一声长吼,双脚踩蹬,萧逸在马背上人立而起,五石力道的宝雕弓被拉成了满月状,三棱透甲锥的利刃稳稳的瞄准了大纛旗下的董卓,他曾经用这张宝雕弓射杀过无数的猛兽,射杀过很多的匈奴人,今天,他要为国除贼了。 只要这一箭射杀掉董卓,那么以后的‘废立大事’、十八路诸侯,洛阳大火……,就统统不会发生,大汉天下也能多保留一分元气,无辜的大汉子民们也能少死许多人,这一箭,功德无量啊! ** ... 正文 第八十三章横空一箭! <><>弓开如中秋满月,箭走赛裂空流星;萧逸这全力射出的一箭,带着死神的呼啸直奔董卓的咽喉而去,作为一名射雕手,萧逸有十成的把握会命中目标,这样隐蔽的冷箭,这样极快的速度,凭董卓自己,绝对躲不开! 箭簇飞到近前时才被人发现,董卓的贴身死士纷纷扑过去阻挡,可惜为时已晚,人的速度怎么可能比得上箭簇的速度呢,就连董卓本人面对着突然横空射来的一箭也慌了神,太快了,更本就来不及躲闪,董卓只是本能的伸出手来试图阻挡来箭,可血肉之躯怎么可能挡住三棱透甲锥的利刃呢;必然是一个先射穿手掌,再穿透咽喉的结局。 “吼!……”一时间,整个战场上的目光几乎都集中到了那一箭上,只要这一箭成功,****被诛,群龙无首之下,战场上那些还在奋勇拼杀的西凉兵就会失去主心骨,除了全军溃散之外不会有第二个结局,而随着董卓的死,洛阳的局势就会稳定下来,大汉天下国祚延绵也并非梦话。 天命、成败、国运、总之,一切就看这一箭的了! 正在众人屏气凝神的关键时刻,局面却突然起了变化,一支粗大的狼牙箭从斜次里几乎同时射至,速度也是疾快无比,而且准头惊人,正好碰到萧逸射出的三棱透甲锥上,两箭相碰,在空中发出一记清脆的鸣叫声,原本射向董卓咽喉的箭簇被生生撞歪了一寸,结果贴着董卓肥硕的脖子飞了过去,只是留下了一道深深的血槽,虽然鲜血淋淋,却没有生命危险。 “万岁!万岁!”见到董卓平安无事,周围的西凉兵齐声欢呼,士气大振,立刻有亲兵侍卫涌了过来,用人墙将董卓团团围住,外面再立起大盾,彻底断绝了萧逸再补射一箭的希望。 “哎!可惜!”郁闷的甩了甩手中的绝影宝雕弓,萧逸顺着箭道方向开始搜素是谁坏了自己的大事,结果一眼望去就看到了同样手执一张黑色巨弓的吕布,看样子也是五石的强弓,刚才那支狼牙箭就是他射的。 原来刚才吕布一路奋勇冲杀,已经杀到距离董卓百步的地方,作为一名优秀的武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虽然在与周围的西凉兵血战,可吕布的敏感度依然惊人,第一时间就发现了萧逸射出的冷箭;按理说作为联军的一员,此时吕布应该同仇敌忾,助萧逸一臂之力才是,再不济,也该冷眼旁观,坐等局势的发展也好呀!可事实恰好相反,他不但没有相助,反而出手阻拦了;人心果然难测啊! 原来吕布虽然神勇盖世,但在仕途上却是一直不得志的,首先丁原对他就并不赏识,虽然两人建立了义父子的关系,但这在吕布看来,这不是亲近,反而是一种侮辱;否则以他‘万人敌’的勇武,怎么会屈身在丁原帐下做一名文职主簿,典型的大材小用了。 前途虽然渺茫,但吕布却一刻也没有灰心过,自幼苦练武艺,常年征战沙场,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出人头地嘛! 追求功名利禄渴望的野心就像一团烈火,时时刻刻烤着他,都快把他烤焦了,如今射杀董卓的大功就摆在眼前,他又岂能放过! 只要杀了董卓,丁原就会赏识他,朝廷就会重用他,天下英雄就会对他称赞有加,随之而来的功名利禄更是数不胜数,试问,这样滔天的功劳,他怎么肯让给他人,他怎么能让给他人呢? 所以当萧逸暗放冷箭的时候,吕布同时也抽弓搭箭,稳稳瞄准了董卓的脖子,一百步的距离,除了萧逸能射杀目标外,他吕布也同样可以,因为他也是一名射雕手! 不过在松开弓弦的一刹那,吕布犹豫了,他这一箭射出,最好的结果也就是和萧逸的箭同时命中目标,那样的话这天大的功劳算谁的?自私心作祟下,让他不想和别人分享这份功劳,他吕布应该是独一无二的,所以箭尖略作偏移,原本必杀的一箭,就变成了阻拦,结果就是‘两个和尚没水喝!’两名射雕手,两支百发百中的利箭,都没能射中目标,这就是事情的所有经过。 萧逸用冰冷的目光看着吕布,眼中满是杀伐之气,这个‘三姓家奴’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了多大的错误,真是把他千刀万剐了也不解气啊!;而吕布也同样毫不示弱地用威猛的目光回应着,在他看来,沙场之上根本没有对错,有的只是强弱,只要方天画戟在手,他吕布就永远是最强者! “杀!……”联军作战,现在还不是起内讧的时候,无奈之下,萧逸舞动风翅镏金镗,催动大军继续向西凉兵猛攻,根本不打算给敌人喘息的机会。 “主公!战局与我不利,咱们还是撤吧!”眼看局势越发的恶化,西凉兵死伤惨重,大阵又被萧逸给攻杀的千疮百孔,根本无法挽回,守护在董卓身边的谋士李儒建议到,“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啊!” 此时的董卓已经是狼狈不堪,捂着脖子的手指缝中还不时地有血迹渗出,他第一次感觉自己离死神如此之近,如果刚才不是横空飞来一箭给自己挡了一下,那现在他已经变成一具冰冷的尸首了,什么雄心壮志,什么王图霸业,到时候就全变成飞灰了;可现在就让他逃离战场,骄傲惯了的董卓又实在是不甘心,真是进退两难啊! “主公,儿郎们死伤惨重,再不退就全葬送在这了,请主公暂且回营,未将负责殿后!”在战阵中一直不言不语的那名黑纱蒙面的将军此时也催马来者董卓身边,和李儒的意见一样,撤退,而且还愿意主动承担起殿后的任务。 “哎!退兵!”看到自己手下两员心腹都劝自己退兵,而且战场上的局势如此不利,就是‘战神’白起、‘兵仙’韩信复生估计也无计可施了,长叹一声,董卓终于下达了退兵的命令;顿时间战场上鸣金收兵的声音大作…… 从古至今,作为士兵,服从都是第一位的,擂鼓不进者,死!同样的,闻金不退者,一样是死! 那些在战场上苦苦支撑的西凉兵将们,听到收兵撤退的鸣金声,就像听到了天籁之音,立刻向潮水一样退了下去;不过西凉兵确实不愧是久经战阵的精锐,虽然是在撤退,但丝毫没有慌乱,反而在撤退途中不断的整理队形,那些被杀散的士兵也是主动编队靠拢,随时准备回身再战。 而负责断后的士兵,在那名黑纱蒙面将军的率领下,死战不退,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生生绊住了玄甲军的马蹄,再加上吕布手下的并州兵马不愿意配合,使得萧逸根本无法乘胜追杀董卓的败兵,生生丢掉了一次削弱敌军的大好机会! “停止追击,咱们也回去!”看到再打下去只会徒添伤亡,萧逸抬手止住了身后的将士,穷寇莫追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于此同时,联军的阵脚处也想起了鸣金收兵的声音,显然丁原、张扬二人也认为不宜继续追杀了,见好就收吧! “胜了!我们胜了!我们打败董卓了!……”洛水边的平原上顿时想起了联军将士们的欢呼声,而那些玄甲军将士更是喊起了:“萧郎万胜!天下无敌!”的震天口号…… 挥舞着手中的风翅镏金镗,萧逸回应着将士们的欢呼声,不管怎么说,今天到底是打赢了不是!士气可鼓不可泄啊!他必须用胜利的信心打造出一支铁血雄师! 你可以刺伤他们,你可以杀死他们,但只要萧逸的身影还在战场上,那么你就休想让他们产生惧怕的情绪,或者承认自己战败了----这就是玄甲铁骑! 而另一边,听着对萧逸震耳的欢呼声,再看看自己麾下将士死伤惨重的模样,吕布眼中的嫉妒之色更重了…… ** ... 正文 第八十四章并州第一勇士! <><>白天一场大战,联军一方获胜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洛阳城的大街小巷,一直苦苦等待的朝臣们终于松了一口气,纷纷拍额相庆,满天的乌云一下子散开了大半,一些性子急的人立刻向联军大营中派出了使者,带着大量的酒肉前去犒赏三军,如袁绍、袁术兄弟都是如此,在他们看来,大势已定,日后这洛阳城就是他们士族门阀和并州军事集团的天下了。 当然了,也有一些智谋高远之士并没有急于表达立场,一场战斗的胜负并不能说明什么,强弱、上下、胜败之间只有一线之差;二者往往会出现突然的逆转,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可是层出不穷啊!所以说到底谁能笑到最后,还未可知啊! 夜,洛阳城外的联军大营,获胜的将士们正在举行庆功宴,熊熊的篝火上架着整只得肥羊,铁锅里煮着大块的肥猪肉,一坛坛的美酒堆得像小山一样高,满营的欢声笑语,作为胜利者他们有资格享受这一切。 酒到酣处,坐在高台上的并州刺史丁原突然起身,示意大家安静,众人知道,庆功宴的**要来了,大汉一向重视军功,‘千里投军只为财!’大家之所以在战场上浴血拼杀,所求的无非就是四个字:“论功行赏!” “众将士今日在战场之上浴血厮杀,为国除贼,皆是大汉的忠勇之士!”高台上的丁原此时已经喝的两颊微红,手中拿着一只酒碗,脸上满是得意的傲色,今日一战,杀得西凉兵死伤惨重,再难与自己相抗衡,此举不但是为国除了贼,也同样为他打开了一扇富贵之门,丁原忠心汉室不假,但忠臣不代表没有向上攀爬的野心,高官厚禄谁人不爱;如今汉室衰微,更应该是他这样的忠臣大显身手,扶危定难的时候,当然了,如果有机会执掌朝纲,位列三公,他丁原绝对是当仁不让的! “这第一碗酒,就敬给那些在战场上为国捐躯的壮士们!”中国人一向讲究人死为大,所以就是论功行赏,也要先从死人开始,这一点众人没有任何异议,丁原将碗中的酒轻轻的泼洒于地,脸色也变得肃穆起来。 “诺!……”台下的数千将士也同时将手中的酒倒在地上,用以祭奠死去的战友们,脸上全是悲伤之色,一些年纪较小的士兵甚至低低的哭泣起来,昨天还在一起欢声笑语的兄弟,今天一战下来,就变成了血肉模糊的尸体,甚至有许多连尸体都是残缺不全的,怎么能让大家不伤心悲愤呢,更何况那些死去战友的今天,就是自己的明天,当兵吃粮的,又有几个有好下场,就算侥幸不死在战场上,等到老了,打不动仗了,落个老病缠身的结局,最后不知道死在那个偏僻的角落里,到时候有没有人给自己收尸都很难说啊,这就是当兵的宿命,千百年来概莫如此! “这第二碗酒敬给在场的将士们,汉军威武!”丁原高举酒碗,开始向麾下的将士们敬酒,‘将爱兵如子,兵则敬将如父!’只有上下一心的军队才能在战场上所向无敌。 “大人威武!大人威武!”台下的众将士同样的高声欢呼,这是军队中应有的礼节,而呼声的大小,和统兵将领的受爱戴程度是呈正比的,看在酒肉管够的份上,今天将士们的欢呼声还是不小的。 “来,三军胜饮!” “干了!……” “好!好!”酒量并不高的丁原此时已经是步伐凌乱了,但还是举起了第三只碗,一只巨大的海碗,里面盛着满满的烈酒,低下的将士们顿时瞩目观瞧,庆功宴的**来了,按照军中的规矩,这第三碗酒是敬给今天在战场上立功最大,最威武的勇士的,这可是无双的荣耀,身为军中的一员,谁不想要啊! 一些今日在战场上斩获了敌人首级的勇士纷纷向前涌去,虽然知道自己获奖的可能性不大,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想靠近欣赏军中第一勇士的机会,到底谁能夺得桂冠,想想今天是谁在战场上攻破敌阵,抵定乾坤,大家心里其实早就有数了。 “大家说,这第三碗酒应该给谁?谁才是我并州军中第一勇士?”看着数千勇士都眼巴巴的盯着自己手中的酒碗,丁原非常享受这种感觉,不过他没有直接宣布人选,反而是让大家公平的推选;而作为并州刺史,他确实是有权利说出‘并州第一勇士’这个称号的。 “哗!第一勇士啊!”身为军人,谁不想做第一,那该是何等的荣耀啊;众人的目光顿时落在了那些坐在高台两旁饮宴的将校身上,今天这第一勇士的名额必然会出现在这些人身上,更准确的说人选只有两个,一个是身穿白色‘百花战袍’的吕布,另一个则是身穿黑色‘螭纹寒铁铠’的萧逸! 二选一,谁才是并州第一勇士! 寒光一闪,正在端坐饮酒的吕布立刻把如箭的目光投向了萧逸,这些年征战沙场,庆功宴上的第三碗酒从来都是他的,谁也抢不走,可如今他却感到了很大的威胁,所以看向萧逸的目光中满是浓浓的敌意! 黑洞般吞噬万物的目光狠狠瞪了回去,萧逸毫不示弱,如果说以前他对吕布还有一些好感的话,那么现在剩下的却是蔑视,一个心胸如此狭窄,为了个人私利而毁坏国家大事的人,就算他的武艺再高强,就算他是天下第一勇士,也得不到萧逸的尊敬,‘三姓家奴’而已! 萧逸甚至在心中暗暗考虑,是不是找个机会偷偷把吕布阴死算了,省得这个家伙以后危害天下,今天要不是吕布横空射出一箭,萧逸早就把董卓射杀了,也免了大汉王朝一场大灾祸;不过看了看吕布雄壮的身体,还有那只从不离身的方天画戟,萧逸觉得这个任务很艰巨,得仔细谋划一番才行! “飞将军神勇无敌!当为并州第一勇士!”亲兵护主乃是本性,立刻就有并州的将士们为吕布大声呼喊起来,一时间‘飞将军’的呐喊声此起彼伏! 看着这一幕,吕布紧绷的脸上终于闪现出一丝得意,常年的领兵征战,凭借个人的勇武,他在军中还是建立了很高的威望的,士卒都很惧怕他,手下也有一批肯为了他舍生忘死的部下紧紧相随! “萧郎勇士!萧郎勇士!”可惜吕布还没得意多久,台下就响起了整齐划一的口号声,那是三千玄甲铁骑在为自己的统领大人呐喊欢呼,比起在军中的威望来,萧逸比起吕布来高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并州兵马对吕布更多的是出于畏惧,而玄甲军对萧逸除了敬惧,还有深深的爱戴,那是他与将士们同甘共苦换来的,谁也替代不了! “飞将军!飞将军!……” “萧郎!萧郎!萧郎!……” 两边的呐喊声立刻就比拼起来,当兵的都是刀头舔血的好汉,死都不怕,还怕比嗓门大吗?顿时都为了各自的统领卖力呐喊起来。 虽然两军都在争相呐喊,但如果仔细倾听就会听出其中的区别来,玄甲军自然都在为萧逸呐喊,而并州所部将士却并不是全在支持吕布,吕布虽然骁勇,但脾气却也很暴虐,对待部下士兵并不是很好,而且时常有鞭挞士卒的事情发生,所以人缘一向很差,士兵们怕他多于敬他。 再加上今天战阵上的形式明眼人都看的清楚,吕布凭着勇力强行闯阵,结果把大家带进了包围网,害的士卒们死伤惨重,如果不是萧逸巧妙地侧翼攻击敌阵,最后将大家救了出来,恐怕今天并州兵将会死伤的更加惨重,就是全军覆没也不是没有可能;所以说萧逸不但是打败董卓的第一功臣,还是大家的救命恩人! 军人重义气,都有感恩之心;所以很多并州士卒在这场呐喊竞赛中都选择了沉默不语,一些与吕布有仇怨的甚至还偷偷为萧逸叫起好来,于是乎,‘萧郎!’的呐喊声很快就盖过了‘飞将军’! “好!”端着第三碗酒,高台上的丁原看了看吕布铁青色的俊脸,又看了看萧逸冷漠无比的小黑脸,心中已然有了定计,只见他向前走了几步,看了看众人焦急的目光,微微一笑,这才高声宣布道:“并州第一勇士----萧逸!” “吼!吼!吼!萧郎威武!并州第一勇士!……”台下顿时想起来山呼海啸般的呐喊声,为了‘并州第一勇士’的诞生而欢呼! ** ... 正文 第八十五章何谓神勇 <><>“请‘第一勇士’上前饮酒!”丁原手托巨型海碗,招呼萧逸上台,今天他之所以取萧逸而弃吕布,除了是奖励萧逸在战阵上的决胜一击外,未尝没有拉拢的意思,自己是并州刺史,萧逸是雁门关守将,按理来说也是他的部下,如果能趁着这次庆功的机会将其直接拉拢到自己的麾下听用,那该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 在这样的乱世里,精兵猛将就是一个统帅的资本,有了资本你就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成为任何想成为的人,那怕是成为皇帝,所以每一个优秀的统帅都会有爱将癖,爱猛将,就是爱自己的前程! “多谢刺史大人赐酒,今日战胜皆赖二位大人指挥有方,又兼将士用命,末将不敢居功!”嘴上说的很是谦虚,可萧逸的举动却毫不迟缓,大步走到高台中央,一把接过海碗,先是微微欠身向丁原行了一礼,而后又侧身向张扬也行了一礼,礼数都十分周到,他可不想因为一个虚名,一碗酒,就得罪了上司,那是蠢人才会犯得错误。 手捧巨型海碗,萧逸转身面对台下的众将士,这才是他真正看重的东西,只要能获得千军拥戴,以后要什么不可得呀,在这个乱世里,有兵就有权,有权就有一切! “弟兄们,今日在下获此非凡荣耀,实非我一人之力,而是众多将士齐心合力的结果;战场之上,刀枪无眼,就是盖世神勇如西楚霸王者,又能杀得几人,破得几阵?战场获胜全赖众将士舍生忘死,奋勇杀敌,如果没有弟兄们与我一起奋力冲阵,如果没有弟兄们为我遮挡明枪暗箭,又岂会有今日的大胜和萧某的荣耀!” “这世上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第一勇士,但却有天下第一的军队,愿我们众将士齐心合力,众志成城,如此,我并州铁骑,天下无敌矣!”一番壮怀激烈的话语说完,萧逸仰头将海碗里的烈酒一饮而尽,随即一把将碗摔了个粉碎,男儿豪气,义盖云天! “好!好!好!……”台下但凡听到萧逸这番言辞的士卒,不论是玄甲军的,还是丁原部下的,全都齐声呐喊叫好,自古以来世人都‘重名将轻士卒’,史书记住的也只是名将们的盖世武功,却有几个人想到过那些战死沙场的默默无名的小卒们?可正是这些士兵们用自己的累累白骨支撑起了无数名将的光环,一将功成万骨枯!贴切,深刻,悲痛! 如今终于有一个统兵的将军,在享受无上荣耀的同时,没有忘记那些在战场上用血肉之躯为他遮挡刀剑的小兵,试问,众将士又怎么会不感动呢!这样的统领,又怎会不受三军拥戴呢? “萧郎果然高义,如此大功理当再受重赏才是!来人呀,上黄金、锦袍!”眼看再说下去萧逸就要尽收军心,丁原也有些坐不住了,连忙起身打断,同时开始赏赐财物,比起‘并州第一勇士’的虚名,这些可都是‘干货’了,至于目的吗,自然是要将萧逸拉过去。 丁原在心里早就仔细盘算过了,如果真的能拉拢住萧逸,那可谓是一箭三雕! 第一,他丁原帐下又多了一位绝世的虎将,而且这个虎将可是有勇有谋啊! 第二,这也是趁机削弱了雁门太守张扬的势力,省得这个家伙总是想和自己分庭抗礼。 第三嘛,撇了一眼此时脸色铁青地吕布,他这个干儿子为人过于狂傲,就是对他这个义父也经常违拗,可战阵之上又不得不借重于吕布的骁勇,如果有了萧逸投效,那他丁原就相当于有了左膀右臂,以后就可以左右平衡,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偏重于一方。 至于此举会不会伤了吕布的自尊心,丁原暂时没考虑那么多,就是考虑到了也没什么,他依然会这么做;不管怎么说吕布都是自己的干儿子,是自己人,而萧逸却是客人,是外人;自己人是可以教训的,而客人是必须要尊重的;这就好比自己儿子和别人家的小孩打架一样,不论对错,大人一般都会先责备自己的儿子,这是一种关爱! 当然了,孩子之间打架,被责备的肯定是自己的儿子,可要是遇到天灾**,面临生死考验时,比如发洪水之类的,那家长第一个去救的肯定也是自己的儿子,而不是别人家的孩子,血浓于水,这也是关爱! 可惜,这种感情丁原明白,萧逸明白,吕布却不明白,他的心里此时满满的全是嫉妒和怨恨,嫉妒的是萧逸,因为他抢走了本来属于自己的荣耀,而怨恨的对象则是丁原,因为他把荣耀的桂冠戴在了别人的头上。 “我不服,我不服!……凭什么,论起武艺,我吕奉先手中一杆方天画戟,横扫千军,天下无敌,谁人能是我的对手?可受赏的却是那个萧逸,而不是我!……不公!苍天不公啊!”一把倒扣过手中的酒碗,淋漓的酒水立刻洒了一地,吕布起身看了台上一眼,而后愤愤离去,这样的宴会他一刻也不想待了。 看着吕布离去的身影,萧逸却是冷笑连连,说实话,论起武艺来他自认比吕布要略逊一筹,但吕布这个人虽有勇者之力,却无勇者之心,心胸狭窄,朝三暮四;这样的人就算打遍天下无敌手也算不的勇士,中国人对勇士的定义从来不是看武艺,而是看内心的强大! 世间勇武可分四等,分别是血勇、气勇、骨勇、以及最可贵的神勇;血勇之人怒而面赤,气勇之人怒而面青,骨勇之人怒而面白,而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血勇之人只可于市井之中打架殴斗,气勇之人可从军杀敌,骨勇之人能舍生取义,杀身成仁;至于神勇者,旁若无物,渊渟岳峙! 当年秦始皇横扫六国的时候,小小的燕国覆灭在即,为了避免亡国的危局,雁太子丹派遣门客荆轲入秦行刺,结果图穷匕见,行刺失败,论武艺,荆轲的本领并不高强,否则也不会在一对一的情况下被砍伤八处,虽然秦始皇占据了兵刃长的优势,但也从侧面证明了荆轲的武力值却很并不高;可后世对荆轲这次有死无生的壮举却是两个字的评价---神勇! 不怕死不是神勇,能微笑着面对死亡的才是神勇;而萧逸的脸上永远挂着一丝微笑! 所以‘并州第一勇士’的名号,他当之无愧! 顺手接过亲兵端上来的黄金和锦袍,不由得让人眼前一亮,金子是黄的,眼睛是黑的,普天之下有几个人是真正不爱钱财的?财帛动人心啊!这种天性从人类第一次拿起贝壳当成货币使用时就决定了的。 “大人所赐,末将不敢不从,不过些许微末之功,如此重赏,确实受之有愧啊!”把黄金托盘接在手中,萧逸感受了一下分量,确实不轻,看来丁原这次真是下血本了。 又看了一眼旁边的太守张扬,这位老大人脸上冷的快要能刮下一层霜了,也是,无论是谁,看到有人明目张胆在面前收买自己的部下爱将,估计心里都不会太舒服,岂止是不舒服,估计现在连杀人的心都有了,这可是**裸的挖墙脚啊! “这些黄金,还是分给那些在战场上负了伤的将士们吧!”随手把托盘递给了台边的大牛,萧逸对这些金子连一眼也没多看,但上司的赏赐也不能完全拒绝,那是给自己找不自在,所以那件红色的西蜀锦袍被他披在了身上;进退取舍之间,萧逸掌握的恰到好处。 神勇者,除了不怕死,还能不贪财! ** ... 正文 第八十六章赤兔宝马! <><>几家欢喜,几家愁! 大千世界,万物都是相对相反而生的,有人在欢乐,自然就有人在悲痛,与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高歌庆功的联军相比,西凉兵的营地里则是愁云惨淡,焚化战死者尸体的火堆不停燃烧着,人肉焦糊的味道在夜风的吹佛下飘出很远、很远,让人闻之欲呕;伤兵们的惨嚎声更是让人听了心中凄凉无比,战败的气氛弥漫着整个大营,压抑的人喘不上气来! 中军大帐中,已经卸去盔甲的董卓倚靠在帅座上,发髻蓬松凌乱,眼中满是阴沉不悦地神色,至于脖子上,则缠裹着一段白绫子,上面还不时得有片片的血迹渗出,模样好不凄惨! 大帐两旁,那些白天吃了败仗的将军们此时横七竖八的瘫坐着,一个个盔歪甲斜,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丐帮军团,许多人身上都裹着伤布,在队列中还有一些空缺的位置,很明显,原来站在那里的人,此时如果不是躺在后边的重伤营里,那就是永远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了;白日一战,死伤惨重啊! 看到大帐中众人士气不振的模样,李儒急忙给董卓打着眼色,打一场败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军心离散,如果真到了那个地步,恐怕不用丁原的并州兵马来攻,他们自己就完蛋了! “胜败乃兵家常事,你们都是跟随老夫久经战阵的,谁在战场上还没吃过败仗呀!今天败了,明天再赢回来就是了,算不得什么!”董卓本就是个心思狡诈之人,岂能看不懂自己心腹谋士的意思,连忙坐正了身子,开始为部下们打气鼓劲,“再者说,老夫的数万精兵就在来洛阳的路上,只要大军一到,那区区数千并州兵有何难斗!” “对!对呀!大人说的极是,只要李傕、郭汜将军他们的数万大军一到,就是人踩马踏,也能灭了丁原老儿!”董卓一席话,立刻把这些将领的情绪挑动起来,是呀,只要援兵一到,凭借着绝对的优势兵力,打败丁原的几千并州人马,不费吹灰之力! 当然了,援兵将至的话只能蒙蒙那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那些心思细腻的人却知道,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当初为了抢先一步进入洛阳,董卓等人是抛下了步兵大队,只率七千精锐骑兵,星夜兼程赶来的,至于身后那些步兵,不但要靠两条腿一步一步的赶路,而且随身还携带有大量的粮草辎重,都是带兵的人,自然知道那样一只军队的行军速度,就算是把吃奶的劲都使出来,没有十天的时间,休想进入洛阳周围。 十天!看似并不长,可打过仗的人都知道,在战场上一炷香的时间就能决定一场战斗的胜负,他们根本就没有十天的时间等待援军到来,丁原也不会给他们十天时间的,只要并州兵马继续发动进攻,最多三天,他们西凉兵的营地就会寸草不留! “怎么办?到底怎么办?……”,将军们都把目光投向了自己的主心骨--董卓,而董卓同样无计可施,只好把目光看向了自己的智囊李儒,关键时刻,还得靠谋士出马,计谋比起武力来无疑重要的多! 轻捻着胡须,李儒微闭双目,脑子里开始飞速的运转起来,如何才能扭转不利的局面啊?额头上那绷起的青筋告诉所有人,他确实在尽力的思考着! “诸位将军以为,今日战败的原因何在?”闭目思考半天后,李儒猛地睁开了眼睛,精光四射,脸上也露出一副智珠在握的感觉,显然心中已然有了定计! “当然是因为那个穿着百花战袍的吕布了,这个家伙,一杆方天画戟在手,鬼神辟易,神勇难敌啊!”立刻有一位吊着胳膊的将军发言道,从那副心有余悸地脸上可以看出,这位肯定是在战场上吃了吕布的大亏,十有**还是方天画戟之下死里逃生的游魂。 “不对!要我说,还是那个带着‘蚩尤鬼面具’的家伙更厉害,一柄风翅镏金镗舞动的疾如风雨,那真是挨着死,碰着亡!今天要不是老子命大,从马上掉下去了,现在早就躺在后边的坟地里凉快去了!”另一位将军说起今天的战事,连脸型都惊恐的扭曲了,这位更惨,胳膊倒是没事,可两条腿却是都断了,不是砍断的,而是在战场上从马背上摔了下去,被战马踩踏的,但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避开了萧逸的侧翼冲锋,捡回一条小命;虽然行动不便,但碍于董卓严厉的军法,这位将军还是让手下抬着前来参加大会了。 “吕布厉害!……” “萧逸厉害!……” “没有吕布当先冲阵,咱们能死那么多弟兄吗?” “没有那个萧逸从侧翼突然出击,咱们的大阵怎么会被轻易攻破,这个家伙放着濒危的友军不去救援,反而直插咱们的心窝子,那才是真厉害!” ………………………… ………………………… “好了!静一静!”看着明显分为两派阵营的将军们,李儒真是有些哭笑不得,至于吗,夸敌方的将军还能吵的这么卖力气,真不怕涨敌人的锐气,灭了自家的威风啊!“诸位的意思,在下已然明了,想那丁原、张扬,不过是两个夸夸其谈的白面书生,今天之所以能战败我等,乃是因为有吕布之勇,以及萧逸之谋,所以说这二人才是关键之所在,……如果,咱们给他来个釜底抽薪,将这二人策反过来呢?” “嘶!……这个,……能行吗?……倒是可以试试,要是成了可是件大好事呀!……那个萧逸要是愿意投过来,老子情愿给他牵马执蹬!……,牵马算什么,老子把小妾都送给他!……” 一时间大帐里议论纷纷,不少人对李儒的策反计表示赞同,但更多的人却表示难度很大,人家在并州集团里混的好好的,干嘛没事做,非要投靠自己的手下败将,咱们这些人去投降人家还差不多! “全都给老夫闭嘴!”董卓暴虐的眼神一扫,大帐中立刻就安静了下来,李儒刚才所说得办法确实让他心动不已,如果自己真能收服吕布、萧逸这两员大将,那朝庭之中还有谁能是他的对手,军威所致,必然天下无敌啊!退一步说,就是两人之中能得到一个,也足够辅助自己称霸一方了! 不过办法虽好,如何才能实施呢?…… “主公勿忧,末将与那吕布乃是九原郡同乡,素知此人勇而无谋,见利忘义,末将不才,愿凭三寸不烂之舌前去说服吕布来归,辅佐主公,成就大事!”正在众人拍着脑袋想办法时,从队列的末端位置站出一个人来,正是董卓手下的一名参军--李肃,现居虎贲中郎将一职! 李肃这个人打仗很一般,智谋也并不出众,但唯独一张嘴甚是厉害,简直能把死的说成活的,因此被董卓收为参军,平时跟在身边,充当信使、说客之类的任务! “哦!你去说服吕布来投,所需何物?”见到李肃自报奋勇去当说客,董卓脸上先是一喜,随后直接开口问起了条件,这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想得到回报,必然首先要付出,这个道理董卓深深的明白,所以在问话的同时,已经做好了出血的准备,而且他心里也知道,这次出的血绝对少不了,恐怕会肉痛很久! “末将此去说服吕布,需要两物才能成功!”向前跨出几步,李肃脸上满是得意的神色,自从来到西凉军中,他就一直没有什么立功的机会,那种‘怀才不遇’的感觉折磨的他简直要发疯,现在好了,机会来了,只要能说服吕布来降,升官发财就在眼前啊! “那两样?只要是老夫大营里有的,尽管拿去!”为了收服虎将,董卓也是豁出去了! “第一,要金珠、玉带!”李肃果然是狮子大开口,要的这两样东西在一般人眼里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 “好!老夫的后帐中尚有金珠十余颗,尽数与你拿去!……至于玉带吗?”毫不犹豫,董卓伸手直接扯开了自己的外袍,露出了腰间的一条由无数宝石、玉珠、猫眼……等宝物制成,金丝穿就的‘玉带’;这条玉带乃是当年汉灵帝因为他镇守西凉有功,特意赏赐的,乃是无价之珍宝,如今也被他拿了出来,真可谓是大出血了。 但凡能成大事者,无论好坏,必然有其过人之处,而董卓的一大优点就是挥金似土,犒赏起将士来,从不吝啬财物,这也是有那么多谋臣勇将甘愿跟随他的原因之一! “还需何物,你尽管说吧!”既然有第一,那就必然有第二,所以董卓继续问道,同时心中也在微微悸动,按照送礼后者必然高于前者的习惯,这第二件宝物,必然比第一件更加珍贵才是! “呵呵!……这第二件宝物嘛!”看了看面皮微颤的董卓,又看了看早已是口水长流的其余众人,半响,李肃斩钉截铁的说道:“我要……赤兔宝马!” “嘶……” ** ... 正文 第八十七章老夫舍马! <><>“赤兔马!……嘶!……” “赤兔宝马啊!……嘶嘶!……” 大帐中顿时响起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赤兔’马,又名嘶风赤兔马,原产于西凉,是一匹生活在荒野中的野马,此马生的神骏无比,可以力负数百斤,日行千里,跋山涉水、如履平地,因为全身上下生得火炭般通红,一根杂毛也没有,所以被人称为‘赤兔’! 后来‘赤兔’恰巧被大汉山阴军马场中的牧马人发现,被视为神物,于是众人费劲手段,耗尽心力,费时整整一年,这才结网捕捉成功;但凡是绝世宝马,必然性子极烈,据说为了捕捉这匹‘赤兔’马,光是山阴军马场中的好骑手就丧命了十余人,可谓代价惨重;此马原本是要进贡给皇帝的,后来被董卓得知,为了得到这匹绝世的龙驹,董卓秘密派遣手下将领化装成马贼,血洗了整个山阴军马场,杀人无数,这才将龙驹收入手中! 董卓自从得到赤兔宝马以后,简直爱到了骨子里,特意派了十几名马夫日夜伺候,饲料是最精的,饮水是最纯的,简直比伺候大爷还要尽心尽力,马夫们但凡稍微有一点疏忽,即刻乱鞭打死,毫不容情;看得比自己的心肝还要要宝贵,现在李肃开口要这匹‘赤兔’宝马做第二件礼物,那简直就和割董卓的心肝也没什么区别了。 “这个,……非得要赤兔马不可吗?可否用其他宝物相代替?金玉珠宝,老夫绝不吝惜!”沉吟了半响,董卓咬着后槽牙问道,如果是别的金银宝物,他绝对不会皱半下眉头,可这‘赤兔’宝马,那简直就是要了自己半条老命啊! “主公得知,兵家常说:为将者有三好,一是兵刃,而是盔甲,第三就是宝马良驹;今日在战阵之上,我观那吕布手中方天画戟,身上兽面吞天铠,都不是寻常之物,唯独胯下的战马,虽然也算健壮,但绝对称不上神骏,乃是平常的坐骑而已;正所谓‘大将无马如折双腿!’现在那吕布所欠缺的就是一匹能日行千里的宝马良驹呀!……所以要想收服吕布,必先动其心,而能动其心者,非‘赤兔’不可!”李肃开始诉说起一匹好马对大将的重要性,其实无须他多言,大帐中的这些人全是常年征战沙场的宿将,怎么会不知道战马对军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战阵厮杀,马快一份,命就多保一分,那就是自己的第二条小命啊! “勿要逼迫太急,且容老夫细细思之!”李肃说得这些大道理,董卓自然是明白的,可明白归明白,心疼还是心疼啊!他也是统兵的人,那种对战马的喜爱早已经渗到骨子里了,现在让他把赤兔马送出去,就跟吸他的骨髓一样啊! 可要是不送,又如何收服吕布那样的虎将呢?李肃说得对,寻常的东西是很难打动一名军人的心,更何况现在要做的可是说服吕布背叛自己的义父丁原,如果没有惊人的利诱,人家凭什么疯了一样做一员叛将啊?更何况现在占据优势的是可是并州集团一方。 难!难!难!一边是赤兔宝马,一边是绝世虎将,两难之间,就是董卓那一向果决的性格,一时间也难以下定决心。 见到董卓陷入了犹豫中,李肃连忙给李儒打起了眼色,事到如今,也只有让这个西凉军中智囊出手才能说服董卓了;否则大家就得一起玩完! 微微点了点头,李儒当仁不让的站了出来,论职务他是军中的谋士,论私人感情,他又是董卓的女婿,这些人中也只有他最了解董卓的心思,所以由他出面劝说,却是最好的人选了;可以说,如果这世上连李儒都劝说不动董卓时,那也就没人劝的动了。 “主公!那赤兔马虽好,但在主公手里不过是一匹骑乘的玩物,用一件玩物换一名绝世的虎将,您不亏啊!”李儒不愧是个智谋高远的谋士,短短几句话就把‘赤兔’宝马转化成了一件玩物,这种偷换概念的本事确实高超,当然了,要想说动董卓这样的枭雄,光忽悠是不行的,还得把现实厉害摆出来才行,“如今我军兵败,士气不振,援军又非一两日就可以赶到的,形势已是危急万分!若是那丁原明日调动兵马继续来攻,就凭咱们现在剩余的力量,恐怕难以抵抗,到时候不要说主公的雄心壮志难以施展,就是身家性命恐怕也难以保全啊!” 说道这里,李儒果断的止住了话语,有些话根本不用说得太明白了,以董卓奸诈狡猾的性格,自然能自己悟的出来;要知道,自己想明白的,可远远比听别人说明白的要更加深刻,也更能打动人心! “是呀!此话说的当真不错,如今自己的西凉军正处于劣势,如果不能说服吕布来降,等到并州兵马攻破大营,白刃临头的时候,可就什么都晚了,那‘赤兔’马虽好,终究只是一匹坐骑,怎么也没有自己的性命宝贵,要是性命都没了,那可就真的什么也没有了……,”想到这里,董卓终于狠下心来,做出了明智的选择,“就听你们的,老夫---舍马!” “恭喜主公,贺喜主公,大丈夫欲得天下,何惜一马!”看到董卓终于做出了决断,一旁的众人立刻拥上去大拍马屁,算是给了董卓一点点心里上的安慰。 两大强敌,吕布、萧逸;一个已经有了解决的办法,现在该谋算另一个了! 一提到萧逸,大帐中刚刚略有振作的士气一下子又跌到了谷底,北邙山中那惊艳的一箭,温明园里那无与伦比的剑舞,还有白日里那鬼神难测的侧翼出击,无不告诉众人,萧逸,不好对付! “那萧逸与吕布相比较,二人谁优谁劣呢?”拍了拍自己宽大的脑门,董卓突然向智囊李儒问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这个嘛!此二人都是一时之俊杰,堪称人中龙凤,但要是仔细比较一下的话,论起‘上阵厮杀,斩将夺旗!’的本事,那吕布无疑要略高一筹的,”摸着自己胸前的长须,李儒开始仔细品评起着两个敌军大将来,虽然话语中认定吕布的武艺要强上一些,但大帐中的众人都明白,这位智囊肯定还有下半段话要说的。 “不过,这吕布虽然骁勇无敌,但终究只是一个上阵冲杀的将才,徒具匹夫之勇而已,只要略施计谋,不难将其擒获;反倒是那个萧逸,文武双全,不但有万夫难挡之勇,更兼有鬼神莫测的谋略,从今天他在战阵上的表现来看,无论是在破阵的方式上,出击时间的把握上,还是当机立断地果决上,都堪称是统帅之才!……可以这么说,吕布可以成为樊哙、英布那样的绝世猛将,而这个萧逸,却能成为第二个兵仙韩信!” “樊哙?……韩信!”但凡是汉朝人,没人不知道这两位汉出开国功臣的故事,以及这二人之间的区别,前者是冲锋陷阵的绝世猛将,后者,却是刘邦坐天下的保证,一将,一帅;一个可以没有,可以替换,而另一个却绝不能缺少;这就是二者的区别。 “谁能说服那萧逸来归,老夫甘愿倾其所有,也在所不惜!”听到李儒一番话,董卓两只眼睛中发出贪婪的红光,就像要吃人一样,当下就许下了重赏! 董卓知道,无论今天自己许下多种的奖赏,只要能收服萧逸,以后就能连本带利的都收回来,试问,还有什么能比这个天下更贵重的吗? 赏赐虽然丰厚,但也要有本事去拿才行,面对董卓询问的目光,众人纷纷摇着头避让!李儒看天,李肃看地,其余众将全都盯着自己的鼻子,一言不发;开玩笑,去说服萧逸反叛来降,那个家伙是言辞能说动的吗? 估计自己前脚进了玄甲军的大营,后脚脑袋就会被砍下来挂在旗杆上示众不可,谁的小命也不是大风刮来的,送死的任务,打死也不去啊! “难道我营中就没有一个忠勇之士,能为老夫走这一趟,充当说客吗?”看到众人全装聋作哑,董卓有些温怒的说道。 “还是让末将去会会这个‘鬼面萧郎’吧!一个幽灵般的黑影突然从大帐的角落里走了出来,其实他一直站在那里,但却非常容易让人把他忘掉,普通,不引人注意,就是他最大的特色;此人摘掉头上的黑纱,露出了一张极其平凡的面孔,正是西凉军中的骑兵统领大将张济,也是当年‘卧虎亭’里的皮匠张济! 两个离别许久的故人,终于要相会了! ** ... 正文 第八十八章故人来访 <><>深夜,联军大营的庆功宴早已经结束,酒足饭饱的将士们各归本队,按照萧逸的建议,两军依旧分开扎营,营寨之间大约相隔十余里,互成犄角之势,这样其中一方一旦发生变动,另一方就可以及时的出兵救援。 虽然白日一战大获全胜,可萧逸却丝毫不敢放松心里的警惕,战争中,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因为骄傲轻敌而使大好局面毁于一旦的故事难道还少吗?更何况西凉兵马虽然在战场上死伤惨重,但困兽尚且犹斗,这些被逼到绝路上的败兵,未尝不能做拼死的一搏,再说那董卓也绝不是一个甘愿坐以待毙的人,只要一息尚存,这个西凉来的枭雄就会血战到底,所以说,不得不防啊! 玄甲军大营中,太守张杨早已经醉酒高卧,酣睡不醒了,而萧逸的营帐中却是灯火通明,自大牛、马六、雁门四兄弟以下,所有军中校佐都全副武装的站在这里,没有一个人因为在庆功宴上饮酒而误事,森严的军法早已植入他们每一个人的心中,‘刀可怕,箭可怕,鬼面萧郎最可怕!这样的信条早已经被大家所公认了。 萧逸同样全身戎装的站在队列最前面,‘并州第一勇士’的荣耀丝毫没有让他得意忘形,一个虚名而已,算不得什么,反倒是那双鹰视狼顾的眼睛变得更加深沉,也更加可怕了! “众将士听着,今日咱们虽然杀的西凉军大败,但越是如此就越要小心,胜利和失败往往只有一步之遥而已,”一边训话,萧逸一边用冰冷的眼神巡视着手下的校佐们,目光所到之处,就像一盆盆冷水般,把将士们因为打了个大胜仗而滋生的骄傲情绪给一一浇灭,“打蛇不死反被咬的故事想来大家都清楚,我可不想看到咱们因为疏忽大意而在小阴沟里翻了船,那是蠢人才会犯的错误!……营中依旧保持战备状态不变,‘刀不离人,马不离鞍’,谁也不准松懈,至于外出的侦察游骑给我通通加倍,总之一句话,只要董卓老贼一日不死,全军将士就一日不得卸甲,都听明白没有?” “诺!……”众人齐齐地躬身称是,今日一战,萧逸在玄甲军中的威望再一次暴涨,一个能带领大家打胜仗的将军,绝对是一个让人信服的将军。 “报!……报统领大人,营外巡夜的弟兄们抓住一个可疑人,此人说是您的故旧,特意前来拜访!”正在众人开始研究下一步对付西凉兵的攻略时,一名传令兵突然从外边跑了进来。 “哦?……来拜访我的,还是故旧?”摸着光洁的下巴,萧逸开始猜测到底是谁会在深夜时分来大营里拜访自己,脑海里一个个人影闪过,又一个个被否决掉了,司徒王允?曹操?……又或者是公主殿下?都不可能,如果是这些人,一定会在白日里正大光明的来访,而不是深更半夜的偷偷跑过来;到底是哪来的故人呢? “来人原话是怎么说的?全都给我讲清楚,一个字也不许落!”萧逸在苦苦思索的时候,发现传令兵的神色有些异常,就知道其中必然有隐情,连忙厉声问道! “这个!……小的不敢!”传令兵的头低的更厉害了,甚至连身子都有些发抖,似乎真遇到什么可怕的事了。 “说!……无论对错,与你无关!”看到传令兵的样子,反而激起了萧逸的好奇心,到底是什么话能把百战勇士都吓成这样。 “诺!”传令兵壮着胆子抬起头,先是看了看萧逸,而后又看了看其余众校佐,这才壮起胆子说道:“来人说,他要见‘无愁子’小道士!” “哗!……”大众中顿时一片大哗,一些人吃惊的连舌头都掉出来了;众所周知,‘无愁’是自家统领大人的字,而萧逸休闲时喜欢穿道袍的习惯在军营里也不是什么秘密,但知道归知道,可从没人敢以‘小道士’三个字来称呼萧逸的,这绝对是犯忌讳的称呼,难怪传令兵迟迟不敢开口。 一言不发,萧逸脸上平静的就像是一池湖水,而且还轻轻闭上了眼睛,“无愁子!……多么陌生而又亲切的称呼啊!自从离开了小道观,已经很久没人这么称呼自己了,这个称呼只出现在梦中……” 一旁,大牛、马六二人脸上也同样露出了类似的表情,脸上似哭非哭、似笑非笑,像是在回忆着什么前尘往事……,痛苦,却又割舍不掉! “呵呵!……传我将令,大开营门,列队欢迎贵宾!”正当大家以为会引来统领大人的暴怒时,萧逸却突然睁开双眼,发出一阵开心的大笑,而后带着大牛、马六二人,大步向营门口走去,显然是要亲自去迎接来人。 “擦!……来的到底是什么人啊?……这么厉害,竟然能让统领大人和‘牛头马面’亲自去迎接,这得多大的面字啊!……对呀,就是当初朝廷派大员重臣前来,咱们统领大人也没离开中军营帐半步啊!……”一时间,营帐里响起一片的窃窃私语声,这也不怪众人吃惊,实在是因为能放在萧逸眼里的人实在是太少了,除了曹操,这是第二个能让他亲自出门迎接的贵客。 ………………………………………………………………………………………… 营门外,张济一脸淡然的站在那里,神色看起来似乎很是平静,但那闪烁不停的目光却显示出,他的内心里恐怕早已是波涛澎湃了;张济身上的衣衫有些破损,那是巡夜的士兵听到他称呼自己统领大人为‘小道士’,出于义愤,在押送时给撕破的,好在萧逸的军法严酷,否则这些当兵的估计早就用老拳来招呼张济了。 随着营门大开,萧逸带着大牛、马六大步走了出来,四人目光相对,都是默默无言,只是那么静静的看着,想着,一切仿佛就在昨天啊! 当初卧虎亭一场血战,为了保护妇孺们撤到安全地带,多少好男儿惨死在与匈奴人的激战中,老亭长,老渔翁,‘出尘子’老道,还有那么多‘无愁居’的伙计们……,最后一把大火,家园、亲人、朋友,……什么都没有了,血战突围出去的只有他们四个人而已。 也正是他们这四个人,在萧逸的带领下,运用狠辣无双的智谋,点起了复仇的烈火,屹立数百年的盘龙城堡 ,数千名骁勇善战的匈奴骑兵,都成了这场复仇之战的殉葬品,那一天,到处都是熊熊燃烧的烈焰和复仇的鲜血,河水被染成了红色,大地被浸透成了红色,最后连天空都变成了红色,也正是那一战,萧逸心中沉睡许久的恶魔终于被唤醒了。 可以说,如果没有当初那场血战,这世上只会多一个与人为善,笑口常开的小道士无愁子,而绝不会有现在这个冷酷无情,双手沾满血腥的‘鬼面萧郎’! “叔父大人一向可好!侄儿给叔父大人叩头!”对视良久,大牛和马六率先上前跪倒行礼,张济和大牛的父亲牛铁匠是誓同生死的结义兄弟,又是从小看着他们长大的,所以二人才以子侄辈的礼节跪拜。 “先生别来无恙!”右手握拳捶胸,萧逸行的却是军中之礼,虽然在年纪上他比牛、马二人还要小一些,但别忘了,萧逸可是‘出尘子’老道的徒弟,辈分大得很,所以与张济平礼相见;不过当初在卧虎山上,张济曾经教导过他箭术,也有半师之恩,所以才要尊称一声先生! “好!好!都很好!”先是用手搀扶起大牛和马六,而后张济开始仔细观看眼前的萧逸,物是人非啊!当年的小道士如今变成了统帅数千雄兵的统领,自己也从一个落魄的臭皮匠,变成了西凉大军中举足轻重的人物,时间果真改变着一切! “请!……” “好,请!……” ** ... 正文 第八十九章道不同不相为谋! <><>一路走过,张济借机察看起‘玄甲军’营地里的情况,只见营寨扎的颇有章法,出入有门,进退有路,既显得灵活自由,又让人一时间看不出里面的虚实;各营的兵器也是码放的整整齐齐,都放在士兵们触手可及的地方,巡夜的军士更是一队接着一队,穿梭不息,各处还不时的响起盘查口令的声音,整个营地戒备的极其森严,看得出,这是一支时刻处于战备状态的军队,只要一声令下,随时可以出去征战厮杀。 “萧郎带的好兵啊!军容严整,士气高昂,最难能可贵的是胜而不骄,真有古之良将风范!”张济常年征战沙场,自然能辨别出一支军队战斗力的强弱,看到妙处,不由得开口称赞,但在心里却是吃惊不小,看向萧逸的目光中更是充满了迷茫和不解! 萧逸会念经,会治病,会围棋,会酿酒,会经营酒楼,会骑射武艺……,可谓是博学多才,知识面丰富的吓人,如果说前面那些东西还有可能是老道教的,那么在统兵征战上的本领却又从何而来呢?张济可以非常的确定,‘出尘子’老道虽然学究天人,却生性慈悲,对于战场杀戮之道是从来不去研究的,就更不会教给萧逸了。 难道说真是天授吗……? 萧逸的一切在众人眼里就是个谜,没人知道他从那来,也没人知道他的过去,就那么突然的出现在了卧虎山上的小道观里,萧逸也从来没谈起过自己的家人和来历,大家也没人去问,一开始是不想问,而后来却是不敢问! “也许只有仙逝的‘出尘子’老道才知道一二吧!”看着已经完全变成个彪悍军人的萧逸,张济心中暗暗想到,对这个少年他是越发的看不透了,因为萧逸总是在各种截然不同的角色中巧妙转化着,“天真可爱的小道士,诡计多端的阴谋家,心狠手辣的屠夫,能征善战的将军……对了,还有那不可思议的预见力,仿佛能看清未来的神奇本领;……每当你自以为已经看清他的面目时,你就会惊讶的发现,这个家伙又一次从脸上撕下了一层面具,露出一张你永远也不看清真假的小脸,也许这些脸都是他,也许都不是他! 正在张济心里回荡着无数个‘也许’时,中军大帐到了,没错,就是中军大帐,现在玄甲军将士一致把萧逸的这个帐篷叫做中军大帐,所有的作战会议,军中事务都到这里来禀报处理,至于太守张杨的帐篷嘛,那也就是顶帐篷而已了。“请!来,上酒!……” 刚才还人满为患的中军大帐里此时已经是空空如野,故人重逢叙旧,不相关的人等自然要回避的,所以其余的校佐全都各回本部,按照萧逸的军令小心视察防务去了。 性如烈火的无愁酒,配上炖的熟烂的小鹿肉,众人左一碗,右一碗的喝着,负责管理军中后勤的粮草官曹胖子,也就是原来的‘无愁居’大掌柜,在一旁给几个人倒酒舔肉,作为当初幸存者中的一员,他是有资格站在这里的。 萧逸本来想请他也坐下饮酒,可胖子死活不同意,按照他的话来说,自己本来就是个酒楼掌柜的,倒酒舔肉原就是他的本分,做人一定要知足,不能乱了本分! 这番话一出,听的张济不禁有些黯然神伤,同时对这个一身肥肉,总是笑脸迎人的胖子高看了一眼,是呀!人应该守住自己的本分,守住本分就是守住了自己的道德底线,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活的长久! 没人说话,只是不停的喝酒,无愁酒,本就是他们卧虎亭的特产,如今已经卖到了大汉九州所有郡县,南到百越,北至大漠,到处都有这种浓烈的酒香,可当初的产地‘卧虎亭’却在一片大火中化为了灰烬,命运?气数?一切甘苦都在酒里了…… 张济不说话,应为他不知道说什么,董卓派他来的目的是为了说服萧逸投靠过去,可他心里知道,这是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能被利诱蛊惑的萧逸,还那是萧逸吗? 萧逸也不说话,因为他知道张济要说什么,当初看着那只因为救自己而被箭簇射废了的手掌,他说出了‘西凉董卓’四个字,从那时起萧逸就知道,自己把张济推到了一条复仇的血路上,同时那也是一条不归路! 不归路,还拉的回来吗? 至于大牛和马六二人,只要萧逸不说话,他们也不说话,‘信萧郎,得永生!’就是他们的人生信条! ……………………………………………………………………………………………… “萧郎以为,当今天下大事如何?”明知不可为,却又不能不为,张济决定从天下大事说起,一则是想以此为突破口,进行说服,再者,他也想听听萧逸对天下时局的看法,要知道,这个少年对天下大事的预见力和把控力都是相当惊人的。 “汉灵帝驾崩后,宦官和外戚两大集团内讧,互相残杀,结果落了个两败俱伤的下场,如今少帝年幼,何太后又是个没主见的女流,虽然有一些死忠的汉室老臣拼命辅保,但也无力回天了,……如今并州、西凉两军在洛阳城下争锋,一场大战下来,无论谁胜谁败,朝廷都是个威信扫地的结果,而中枢一旦衰落,那些隐伏在各地的豪杰必然趁势而起;届时就是个诸侯割据,纷乱不休的局面啊!……这天下就是一堆干柴,只要有一个火星溅落,立刻就是个烈焰冲天的结果,很不幸,你、我,都成了那颗溅落的火星,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就事论事,萧逸并不介意谈谈自己对当下时局的看法,虽然与张济没站在同一个阵营里,但这并不妨碍两个人交流心得,敌人也是人,更何况最了解你的人,恰恰就是你的敌人! “是呀!汉室将倾,天下大乱就在眼前了!”听到萧逸对未来的可怕预见,张济丝毫没有畏惧的神色,相反的,他的双眼中露出的全是兴奋的光芒;推翻汉室朝廷,报自己的血海深仇,这些不就是他一直期盼的嘛!这次可真是苍天助我啊! “那萧郎以为董卓此人如何?”明人不说暗话,既然说到了这个份上,张济也就不再顾忌什么。 沉默!长久的沉默!张济这句话一出,也就意味着双方情谊的破裂,两军相争,各为其主!这本是萧逸一直设法回避的话题,可现在看来,终究是避不过去的了。 “董卓此人也算是一方豪杰,手下众将大都能征惯战,西凉兵马更是堪称精锐,可惜此人有大略而无雄才,再加上为人残暴嗜杀,做起事来全不顾及后果,虽能呈一时之雄,最终却难免会尽失人心,这样的人,只能成为祸乱天下的枭雄,早晚会死于非命!“萧逸对董卓的评价可谓十分公道,这样的人只能祸乱天下,却不能治理天下,如今的大汉朝就像一座破败不堪的房子,必须要拆倒它,然后在废墟上重新建立起一座新的大厦,而董卓就是一辆推房子的铲土机,用他来拆房子,自然干劲利落,可要想让他去盖新房,那就不是他所能胜任的了。 “萧郎投靠过来,与我一同辅助董公如何?只要你肯来,董公说了,无论何物,只要是他军中所有,只要是这洛阳城里所有,只要是这天底下所有,萧郎可以尽管开口索要!”对董卓的评价,张济是非常认可的,那就是一把杀人的刀,可越是如此,他的心中就越是火热,与萧逸考虑整个天下的安危不同,张济心里只想着一件事,或者说他整个生命也就是在为了一件事而拼搏,那就是复仇,满门被灭的血海深仇。 沉默不语,在萧逸心中董卓这样的残暴之徒绝不是自己的良主,虽然是一名穿越者,可他身体里流的也是汉人的血脉,是纯纯正正的中国人,他要做的是振兴这个民族,而不是毁灭! “只要萧郎肯过来,以你的文韬武略必然会深受重用,届时在西凉军中,甚至是整个天下,你都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无上地位,无上的权势,唾手可得啊!”看到萧逸沉默不语,张济以为他已经有些心动,立刻开始加重筹码,他知道,只要把这个妖孽般的少年拉过来,那么一切不可能的事情,就都会变得可能,“而且在董公之后,西凉军中没有能执掌大局的继承人,若是萧郎有意,我愿鼎力辅佐,日后就是那至尊的宝座,也未尝不可窥视一二啊……” 权倾天下的地位,甚至是通往至尊宝座的道路都摆在了面前,面对如此的**,谁能抵挡的住?萧逸知道,张济说的不是空话,以他们两个的本事,如果能在西凉军中联起手来,那就是无敌的存在,甚至想办法暗地里把董卓给阴死,自己取而代之也不是不可能啊! 道路就在眼前,是进?是退?又该如何取舍?……难!难! “多谢先生好意,可惜……,道不同不相为谋!”虽然刚才心中确实有了那么一丝犹豫,但萧逸回答的却是斩钉截铁,张济给开出的条件虽然诱人,可那不是自己的梦想,人可以背叛君主,背叛神灵,却不能背叛梦想,背叛梦想就是背叛自己的灵魂,那样的事,萧逸绝不为之! ** ... 正文 第九十章格杀勿论 <><>“好!好一个萧郎,好一个道不同不相为谋!”一口将碗中的烈酒喝干,张济不再劝说了,说了也没用,其实他心里早就知道,萧逸这个人非常有自己的主见,根本不会被言语所**;想要说服他,除非已经仙逝的‘出尘子’老道死而复生才有那个可能。 “大伙久别重逢,来,喝酒!喝酒!……今天这酒可是我曹胖子特意珍藏的好酒,里面还放了从山里采摘来的桂花瓣,闻起来那是异香扑鼻啊!”无论任何场合,当遇到冷场的时候,就需要一个油滑的家伙出来打破尴尬的局面,而曹胖子无疑就是这样一个人选,常年打理酒楼生意的他,最擅长的本领就是插科打诨。 “对!对!咱们今天只喝酒叙旧,不谈国事!”一旁的大牛、马六也连忙出言劝解,虽然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他们都会无条件的支持萧逸,站在他这一边,可张济毕竟是他们的叔父,那种感情是抹杀不掉的,所以他们并不希望双方有一天会兵戎相见! 萧逸和张济二人互视了一眼,微微的点了点头,同时举起了手中的酒碗,一饮而尽! 果然,随后大家自觉的把话题都放在了叙旧上,只谈论一些前尘往事,对当下的时局再也不提一个字了;故人相见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说道高兴处,大家抚掌大笑,笑的都流出了眼泪;说道伤心处,又一个个黯然神伤,当年那一场血战,多少亲朋好友都和卧虎亭一起,化成了焦土,死者已然安息,生者却要一辈子都活在那场噩梦里,所以很难说谁才是真正的幸运者,死了,不见得是坏事,活着,也不见得是好事! 论起喝酒,萧逸那是当之无愧的王者,自从穿越来以后,还真没碰到过能在酒桌上和他一较高低的对手,可今天张济却像发了疯一样,左一碗,右一碗的敬个不停,只要萧逸喝一碗,他就必然陪上一碗,无愁酒的厉害可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虽然身为武将的张济酒量也还算不错,但很快也喝的脸色发白了,那只端着酒碗的左手更是颤抖的不停,可就是这样,他也没有把酒碗放下,依旧不停的一碗接一碗的拼命往肚子到,就好像这是喝的这辈子最后一次酒似的。 看到张济的异样,萧逸到是并没有多想,许久不见,每个人的遭遇各有不同,在性格上发生一点变化也没什么稀奇的,再者说,男人嘛!宁可喝死,也不愿意喝输! 长夜漫漫,但只要有酒,有朋友,也就不再孤单了,终于黎明时分,当天空中只剩下最后一颗启明星还在闪耀时,张济再也坚持不下去了,胃里的酒水就像喷泉一样涌了出来,直愣愣的眼眸中勉强聚集起最后一丝清明,对着萧逸说了一句,“对不起了!”随后一头栽倒在地,彻底昏睡过去。 “不好!”同样喝的有些微醉的萧逸浑身酒气四散,一下子清醒过来,自己恐怕是中计了,缓兵之计! “报!……启禀统领大人,并州军大营里突然一片混乱,似乎是发生了内讧,丁刺史的帅旗也被砍倒了,还有大量的士卒正在四处逃散,其中有一部分向我们这里冲过来了!”正在萧逸狐疑不定时,一名满身露水的侦察游骑兵冲入大帐,为他解开了谜底。 “原来如此!吕布,吕奉先!你到底还是走出那一步了---弑杀义父!”以萧逸敏锐的心思,瞬间就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并州军和玄甲军的大营相距仅仅十余里,互成犄角之势,一方出事,另一方就可以立刻出兵救援;这样的攻守联盟是极难打破的。 想来那董卓肯定是派出了两名使者,一个去说服吕布反水,另一个就是张济,来游说自己,能成功那自然是最后,如果不成,就用故人相见,把酒叙旧这件事把自己给缠住,让自己放松警惕性,为吕布那边的行动争取时间,“好一招缓兵之计!果然是洞察人心,利用了自己‘念故人,重情义’的弱点,这次真是被结结实实的阴了一把!” “传我命令,擂起聚将鼓,所有人马立刻整军戒备,另外收拢在外的侦察游骑,全部归营,没有我的军令,任何人不得随意踏出大营半步,违令者,斩!”既然已经无法挽回,萧逸果断的选择了放弃,当断不断才是兵家大忌,先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再说吧! “诺!……”传令兵飞快的跑了出去,很快大营里就响起了急促的聚将鼓声,顿时间,原本沉寂的大营就像一头从熟睡中苏醒过来的猛兽一样,露出了锋牙利爪,随时准备饱食血肉! 萧逸随手抓起自己的宝剑,迈步向大帐外走去,情况复杂,这样的阵势他必须亲自去营门坐镇才行,刚刚走出几步,又突然停了下来,目光复杂的看向醉倒在地的张济,难怪他要拼命的喝醉,这是把自己的性命都交到萧逸手上了,没有解释,也没有掩饰,生死随你! “好!不愧是射雕手张济,手虽然废了,可内心依旧骄傲!”一手握着腰间的宝剑,一只手轻轻的摩擦着自己的下巴,萧逸开始犯难了,到底该如何处置这个昔日的战友,今天的敌人呢?……杀?还是不杀? 看到萧逸开始摸下巴,大牛、马六二人齐齐地用祈求、哀告、的眼神默默的看着他,他们确实害怕萧逸一怒之下把张济给杀了,虽然双方现在已经处于敌对状态,而且刚刚还被阴了一把,可立场是立场,感情归感情,这二者之间,不可能讲的那么清楚! “把他抬到我的后帐去休息,好生照料,等一醒过来,立刻送他出营!”长叹一口气,萧逸终究还是没能狠下杀心,虽然他杀过很多的人,可他绝不会杀自己的朋友,尤其是一个曾经用自己的身体为他遮挡过箭簇的朋友。 ……………………………………………………………………………… 玄甲军大营外,此时已经是人声鼎沸了,成百上千名并州溃兵正聚在这里,一个个衣衫褴褛,狼狈至极,许多人身上还带着红伤,让人看上去忍不住的心生怜悯,此时这些溃兵正大声鼓噪着要入营躲避,而且招数可谓是五花八门…… “快点开门,吕布那个贼子弑杀了丁刺史,我们不愿与这样的无耻之徒为伍,特来投奔萧统领,还望大人收容啊!”这是义正言辞的士兵。 “对呀,都是并州来的兄弟,看在家乡父老的份上,求求你们,开门吧!”这是打亲情牌的士兵。 “快点开门,吕布那厮正在四处追杀逃出来的兄弟,你们就眼睁睁的看着我们送死吗?”这是用自家性命生死来威逼的士兵…… “统领大人,怎么办?给外边的弟兄们开门吧?看着怪可怜的……”看到营门外那些哀告的并州士卒,守门的玄甲军将士都露出了不忍之色,齐齐用哀求的目光看向了萧逸,希望自家统领大人能大发善心,收留这些可怜的士兵。 “哼哼!雕虫小技,也想瞒我!”面对外边的哀告声,萧逸却是丝毫不为所动,一双锐利的眼睛不停的在溃兵人群里扫过,尤其是看到一些像胡人一样披散着头发,手握弯刀,身穿皮甲的家伙时,眼中那种玩味的笑意就更浓了。 营门外这些溃兵大都是并州士卒确实不假,但要说这里面没混杂着西凉兵,那么萧逸打死也不相信;董卓的计策果然阴狠毒辣,他故意把这些并州溃兵逼到自己的营门前,然后趁着混乱在里面偷偷的安插进手下的西凉兵马,只要自己心微微一软,打开了营门,这些隐藏在人群里的伏兵就会趁机夺取大门,然后再里应外合,一举端掉自己玄甲军的大本营,说白了,这就是典型的浑水摸鱼啊! “将士们听了,都给我各守岗位,紧闭营门,无论外边的人喊什么,谁也不准放一兵一卒入内!”反手拔出腰间的斩蛟剑,萧逸高声断喝,古人云:慈不掌兵,既然当了军人,就要做一名心如铁石的军人,“有敢乱闯军营大门者,一律格-杀-勿-论!” ** ... 正文 第九十一章对手难求 <><>“弟兄们,姓萧的不给咱们活路,咱们就和他拼了!……拼了!拼了!”在一些别有用心之徒的挑拨下,大营门前的乱兵们很快就发起了进攻,用大刀、长矛狠狠劈砍起营门前的木栏、拒马,填堵壕沟,拉扯吊桥,大有毁门而入的意思。 这些人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是因为他们心里觉得,大家都是并州出来的子弟兵,乡里乡亲的,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难道对方还真能下死手不成?几个时辰之前大家可还在一起喝庆功酒呢?再者说,他们是来投奔的,那个将军还会嫌自己的手下兵多吗? 可惜,萧逸心中却不这样认为,在他看来,这些乱兵就像是一堆生了虫子的烂苹果,如果隔离在外边,那顶多是让他们自己烂个干净,危害程度还可以控制,可一旦放他们进来,那就会糜烂全营,要知道,混乱也是会传染的,他要的是一支完全听命于自己的纯洁队伍,而不是这些杂七杂八的乌合之众;兵贵精而不贵多! 虽然说有些并州士卒却是仰慕自己的威名前来投靠的,可在生死关头,也顾及不到那么许多了……作为一军的统帅,他必须懂的‘舍得’二字,更何况乱兵中还夹杂着许多的西凉兵呢!放他们进来,那是引狼入室! “玄甲军营重地,不可擅闯,尔等速速退去,再有攻击营门者,格杀勿论!”萧逸洪亮的嗓音一连喊了三遍,可惜,这些乱兵没一个听从劝告的,依旧疯狂的冲击着营门,他们只知道萧逸在战场上对待敌人很是凶狠,而他们不知道的是,萧逸对付起友军来,也是毫不手软的,该杀就杀,该斩就斩,战阵之上,除了自己的影子,萧逸绝不会相信任何人。 “好,既然不听良言相劝,那就休怪萧某手下无情了!”萧逸一手高举手中的斩蛟剑,另一只手习惯性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脸上虽然还挂着淡淡的微笑,但眼睛里早已是杀机外露,“弓箭手听令,布阵,搭箭上弦,仰角七成半,准备!” 箭阵的最佳射击方式并不是平行射击,那样射出的箭头会随着空气阻力,慢慢的耗尽力量,一般来讲,八十步外就没有多大的杀伤力了,而且也容易被敌人的盾牌所遮挡,最佳的箭阵攻击应该是选择仰角射击,利用抛物线的原理,当箭镞到达最高点时,就会利用重力加速度在敌人的头顶上从天而降,不但力量奇大,而且还防不胜防,可惜,这种简单的物理学原理,汉朝人还不懂,而萧逸懂! “弟兄们不要怕,咱们有这么多人,他们不敢真的放箭的,都是刀头舔血的汉子,吓唬谁呀!……”看到萧逸指挥着弓箭手布阵,营门外这些乱兵不但没有后退,反而越发的嚣张了,不断的破坏着障碍物,步步逼近营寨,在这些人看来,萧逸在那就是虚张声势,自古以来讲究的就是法不责众,如今聚集在外边的乱兵至少有千余人,难道还能把这些人都杀了吗?借他个胆子吧! 营门内的玄甲军将士此时却是另一种想法,看着外边的乱兵就像是看待一群即将被宰杀的羔羊一般,心中虽然万分怜悯,但握着弓箭的手却丝毫也不能软,刚才他们看到自家统领大人微笑着摸鼻子时,每个人心中都是狠狠的一颤,他们知道,今天肯定要大开杀戒了,如今萧逸摸鼻子的习惯动作,那就是阎王爷的招魂牌啊! “放箭!……”既然自己找死,那就怨不得别人了,看到乱兵已然逼近营门,再不阻拦就真有可能冲入大营了,萧逸果断的挥落了手中的斩蛟剑,顿时无数的箭镞就像一片乌云般向那些乱兵的头顶压了过去…… “啊!……救命!……快跑啊!”惨号声不断,箭镞犹如雨点般从天而降,许多人直接就被钉穿在了地上,头盖骨碎裂,胸腔洞穿,白花花的脑浆和喷涌的鲜血,顿时让这些乱兵们惊醒过来-----原来这个一脸微笑的家伙真的敢杀人! 还没等乱兵们做出下一步的反应,第二波、第三波的箭雨又接连而至,三段式射击,弓箭手最佳的射击方式,所有人排成三列。一排射击,一排搭箭瞄准,最后一排做准备,如此反复循环,从理论上来讲,只要箭矢不绝,只要士兵们的体力还跟得上,那么这样的打击就会连绵不绝! “轰!……”来的快,跑的更快,谁的小命也不是大风刮来的,那些侥幸未死的乱兵惨嚎着连滚带爬的往回就跑,什么也顾不上了,兵刃随手丢弃,靴子踩落了一地,受伤的伙伴直接仍在了地上让他们自生自灭,这时候每个人心里都只有一个念头:“跑!跑的远远的,再也不要看到那个会微笑的杀人恶魔了……他真的是恶魔啊!” 离玄甲军大营数里外的一块高坡上,密密麻麻的树木枝繁叶茂,形成了最好的天然遮挡物,在密林间,一队队手执弯刀的西凉铁骑就埋伏在这里,人人口中都含着小木棍,马蹄子也用麻布包裹的结结实实,虽然有数千人马之众,却寂静无声,就像一群潜伏的恶狼般,随时等待着狼王发出攻击的命令。 为首之人金盔金甲,面目狰狞,正是西凉军的首脑董卓,**之间,形势是急转直下,李儒所献的‘反间计’和张济所用的‘缓兵计’都是大获成功,吕布已经斩杀了丁原,并州兵马四散溃退,算是解决了他的一个心腹大患,剩下的就是对付这只玄甲军了。 借着高处的地利,玄甲军营门前发生的一幕董卓是看的清清楚楚,当看到萧逸亲自坐镇营门,下令用弓箭射杀那些乱兵时,董卓懊恼的拔出腰间的‘七杀’,回手一刀,轻而易举的砍断了一根手臂粗细的小松树,刀锋依旧锐利如新,不愧是绝世的宝刀,看着树冠落地,董卓的心情也是失落至极,但深深的失落过后,却又升起一片钦佩的豪情! “好!不愧是‘鬼面萧郎’!……够精明!够狠!……你有资格做我董卓的对手!”真正的军人遇到一位厉害的对手时,心中升起的不只是仇恨,更多的反而是敬佩,‘你厉害,所以你才配做我的对手!这既是尊敬敌人,同时也是对自己的极度自信!’ 萧逸猜的丝毫也没有错,那些乱兵中确实夹杂了许多的西凉兵,这本就是西凉军一伙早就定好的计策,由张济去充当说客,用故旧之情拖住萧逸这头凶悍狡猾的‘贪狼’;然后等那边吕布这头‘猛虎’一得手,趁着营中大乱的机会,鼓动那些并州溃兵冲击玄甲军的大营,而董卓自己则带着二千精兵埋伏在二里外的高坡上,只要营门一开,骑兵立刻顺势倾泻而下,里应外合,一举攻入玄甲军的大营,彻底解决掉另一个心腹大患! “可惜呀!可惜!”董卓万万没有想到,这样一环紧套一环的计策最后都没能成功,被萧逸用铁血手段干净利落的破坏了,“遇到这样的敌人,是自己的大不幸,可也是自己的大幸!人生在世,知己好友固然难得,而一个值得钦佩的强大敌人,那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不管怎么说,虽然没能降伏这只‘贪狼’,可自己毕竟还是得到了一头‘猛虎’,不亏!不亏! 一甩马鞭,董卓带着手下的二千骑兵直接打马回营了,局势已然逆转,丁原一死,并州军全部溃散,就凭萧逸的玄甲军,已是独木难支;如今洛阳的大局彻底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叱咤风云的日子为期不远了…… ** ... 正文 第九十二章杀一父,认一父! <><>不知道昏睡了多久,张济终于从宿醉中清醒了过来,睁开双眼,只觉的天地都在旋转,脑子里白茫茫一片,什么也记不得了……,好半天,才重新感觉到魂魄又依附到了身体上;放眼看去,原来自己躺在一间洁白的帐篷里,除了一张茶几,几卷竹简之外,就再没有任何的装饰品,整个帐篷显得朴素异常,一件挂在角落里的八卦水火道袍准确的告诉了他,这是谁的卧室。 掀开帐门,午后的阳光照在脸上非常的舒服,张济摸了摸自己的头颅,很好,还长在原来的位置上,活着确实是一件好事,可他却情愿自己已经死了,人活着就是忍受痛苦,死了才是真的享福呢! 见到张济醒来,一名胖胖的伙夫端来了一大碗粥,洁白的米粒颗颗饱满,已经全部熬开了花,闻起来米香扑鼻,对一个醉酒后胃里早就吐得空空如野的人来说,实在没有比这更美妙的食物了。 “统领大人有吩咐,先生用过饭后,就可以自行离去了!”虽然口称先生,但胖伙夫对张济却是一点尊敬的意思也没有,就是这个家伙阴了自家统领一把,害的统领大人一整天都闷闷不乐,如果不是碍于军令,自己早就趁这家伙酒醉未醒的时候用切菜刀抹了他的脖子了;然后直接大卸八块,剁吧剁吧,给弟兄们包饺子吃。 “你家萧统领还说了什么?都说出来吧,话说一半,绝不是他的个性!”细细品尝着米粥,张济觉得这是自己这辈子吃过的最好的食物,没有奢华,更谈不上什么丰盛,却有着浓浓的人情味! “我家统领大人还说了,昔日情,今日还,恩怨从此一笔勾销,你不欠他什么!”胖伙夫的记性很好,复述起萧逸的话来不但一字不差,连语气也模仿的惟妙惟肖!只是他这副胖胖的样子学起萧逸的那种冷酷劲来,让人感觉非常的可笑。“你是火头兵?不知怎么称呼?”张济现在对这个胖胖的伙夫很是感兴趣,丝毫没摆自己西凉军大将的架子,也没有生气,态度异常的平和,就像和一个老朋友谈心一样。 “在下姓刘,没名字,弟兄们都喜欢叫我胖刘,是我家统领大人的专用厨师,统领大人的一日三餐那可都是我做的!”说起自己的工作,火头兵胖刘还是非常自豪的,玄甲军里的兄弟就没一个不崇拜自家统领的,能做萧逸的专职厨师,那可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事情,胖刘自己也是凭借一手好厨艺,打败了无数的竞争对手,这才光荣上岗的。 “好好跟着你家统领大人吧,你会前途无量的!”喝完最后一个米粒,张济起身向营门外走去,只留下一脸莫名其妙的胖刘在这收拾碗筷。 “还用你说,跟着我家大人,自然是前途无量!”虽然只是一名火头兵,可胖刘也是个有雄心壮志的人,统领大人说过,“不想当厨师长的伙夫不是好伙夫!”对这句话胖刘一直深以为然,而且他也有自己的梦想,那就是有朝一日能接替曹胖子,成为玄甲军的粮草官,大家都是胖子,凭什么本胖子不如彼胖子呢?不服可以上秤称一称,看谁比谁少二两肥肉,胖刘对自己的体重一向很是自信的。 若干年后,当胖刘跟随萧逸一路高升,官拜天下三十六路军镇,粮草总提调官的时候,他才突然想起张济的那句至理名言:跟着统领大人,果然是前途无量! ……………………………………………………………………………………………………………………当张济单人匹马的回到西凉军大营时,里面热闹非凡,大家正在庆祝今天的胜利,昨天还是处处哀嚎的军营,今天却是张灯结彩,到处都是笑语欢声,失败与胜利,就是这么巧妙的转化着! 丁原的人头就挂在营门口的旗杆上,往日里儒雅中正的人物,如今变成了一颗血淋林的人头,在夏风的吹拂下,轻轻的摇摆,显得格外诡异。一双已经失去光彩的灰暗色眼睛还睁的大大的,名副其实的死不瞑目,里面满满的都是震惊、恐惧、忧伤、不可思议……,他绝对想不到自己会死,他更加想不到的是,自己会死在一向**信有加的义子吕布手里。 丁原确实不该死,因为他秉承忠义,是个真正的好人;丁原也确实该死,因为他有眼无珠,没看出自己身边一直养着的是一头白眼狼! 今天西凉军营地里之所以如此热闹,一是庆祝军事上胜利,另一则却是在举行吕布的拜父典礼,刚杀一父,又认一父,吕布这种换爹的速度,也可谓前无古人了,至于后面还会不会有超越者,那就很难说了,毕竟,人的无耻程度,一像是没有底线的,后来者居上吗! 中军大帐里,西凉诸将精神抖擞的排列两旁,董卓身穿一件大红袍服端坐正中,脸上满是得意的笑容,他确实有大笑的资格,丁原已死,萧逸独木难支,这洛阳城中再没有可以阻挡自己之人,现在时局开始变得对他有利起来,只要耐心等待数日,李傕郭汜率领的援军一到,自己就可以用重兵团团围困住玄甲军,到时候用恩还是用威,那就全凭自己的喜好了。 “吕布漂泊半生,一直寄人篱下,今日得遇明主,真乃三生有幸;如蒙主公不弃,布愿拜为义父,从此以后跟随义父,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吕布极其乖巧的跪在董卓面前,百花战袍上的血迹还没有干透,那是他前一个义父丁原的血,如今他就是带着前义父的血,又拜倒在了新义父的膝前。 “哈哈!我儿快起,我儿奉先快起!”董卓大笑着上前搀起了自己新收的干儿子,收得这样勇武的义子,他自然是万分高兴,这就相当于在帐下养了一头猛虎啊!……可惜董卓忘了,这是一头能吃掉自己义父的猛虎! 义父子的名分已定,这见面礼自然是少不了得。 “奉先我儿听封!” “孩儿在!” “为父加封你为骑都尉、中郎将!”董卓一句话,直接就把吕布从小小的文职主簿,升到了中郎将一级的高官,封赏不可谓不厚,但这还仅仅是一道开胃的小菜,董卓身为一世枭雄,自然明白如何才能收买人心,既然封赏,那就封赏个大的,大到能彻底打动人心才行,“另外,为父还要表奏天子,加封你为‘都亭侯!’ 现在洛阳的局势已经完全掌握在董卓的手里,说他是无冕之王也毫不为过,他说要封侯,那就必然能够封侯,至于所谓的请示天子,不过是走个过场而已! “哗!……嘶嘶!”大帐中顿时一片大哗,吕布竟然要封侯了,封侯呀!自从汉高祖刘邦杀白马盟誓以后,就规定‘非功臣不得封侯’,由此可见,这个侯爵的含金量之高,虽然说‘都亭侯’只是侯爵中最低一个等级,可那毕竟也是侯爵呀!足矣羡煞这满营的众将了。 “多谢义父!从此以后义父马鞭所指,就是孩儿方天画戟所向!”猛然听到自己竟然要封侯了,吕布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冲到了头顶上,心里因为弑杀丁原所带来的一丝愧疚感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封侯呀!只要能封侯,别说杀一个义父,就是杀他十个八个,吕布也会毫不手软! “恭喜主公,收得义子!……恭喜‘都亭侯’,指日高升!”拍马屁是所有官员的基本功课,顿时间大帐内就想起了一片恭贺的声音,这么粗的大腿,谁不想抱一抱啊! “哈哈哈哈!……” 当张济走进大帐时,正好看到众人在哪恭贺这对新出炉的义父子,结果他的出现把所有人都生生吓了一跳,在众人的心里,可早就把他当成一个死人了,谁承想,张济又活蹦乱跳的回来了,不但性命无碍,连根头发都没伤到,难道说那只杀人如麻的‘贪狼’,改吃素了? “主公,张济前来交令,末将无能,那萧逸心如铁石,根本无法说服,请主公责罚!”脸上无喜无悲,张济就在像说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丝毫没有在鬼门关转了一遭的觉悟。 “张将军辛苦了!”看到张济回来,董卓连忙起身迎接,自己的心腹部下能安然无恙的回来,他也是高兴万分。两名使者,一个成功,一个失败,吕布已然投靠到自己麾下,并收为义子;而那萧逸却根本不为所动,依旧与自己刀兵相向;可董卓心里却丝毫没有怪罪,反而对萧逸更加的敬重了,“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有原则,有底线,可惜,如此人才为何不能为我所用呢?……” ** ... 正文 第九十三章鬼神辟易 <><>**之间,风云突变,并州刺史丁原的人头被吊在了西凉军的旗杆上,这对于洛阳城里的公卿大臣们来讲,无异于晴天霹雳;许多人都被震的目瞪口呆,而更多的人却在为自己站错了队懊悔不已,尤其是那些曾经给并州军送过牛羊、美酒去****的人,此时更是惊吓的瑟瑟发抖,一个个恨不得把被将士们吃下去的牛羊肉再给扣出来,然后改送到董卓哪里去!洛阳城,大司徒府,王允身为百官之首,就像是朝廷上的一个风向标,他的态度可以说影响着绝大多数官员的态度,这种潜在的力量,虽然无形,却是有实;但让人奇怪的是,面对如此之大的变局,司徒王允却突然下令关闭了府门,无论朝廷百官中谁来拜访,一律挡驾不见,这让朝廷中大批准备跟风的投机者一时间变得茫然起来,时局到底会朝着那个方向发展呢? “哒!哒!哒!……”日落黄昏时分,随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三人三骑突然出现在司徒府门前的大街上,当先一人面容冷峻,脸上全是肃杀之气,身穿一件黑色的袍服,腰横宝剑,胯下一匹异常神骏的黑马,奔跑之间,速度奇快无比,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团黑云压了过来…… 人马来到近前,马上的骑手猛地一拉缰绳,黑色骏马立刻止住身形,前踢高高的抬起,以抵消缓冲的速度,马首高扬,发出一声龙吟虎啸般的嘶鸣,惊吓的后面落后许多的那两名骑手的坐骑瑟瑟发抖,连马步都有些散乱了。 骏马尚未停稳,马上的黑袍骑手就一跃而下,动作干净利落至极,从这个下马动作中就可以看得出,黑袍骑士不但身手不凡,而且和战马的默契度非常之高,已然是人马合一了。 来人正是玄甲军统领萧逸,如今丁原丧命,董卓步步紧逼,形势已经到了万分危急的时候,为今之计,要想死中求活,唯有发起绝地反击一个办法了,而以玄甲军的力量是远远不够和董卓一较高低的,所以萧逸特意换了身便服来到司徒王允的府邸,就是想联络一下这位汉室元老重臣,借助一下洛阳城里众臣工的力量,别看这些文武百官单个的力量都不强大,可要是能把这些人都联合起来,那么积沙成堆,积水成河,就会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强大力量,这样的力量足以扭转当下的局面。 **溺的拍拍‘白菜’的大头,现在这个家伙最喜欢没事嘶鸣几声,以吓唬自己的同类为乐,就像是一个调皮的孩子一样;‘白菜’今年只有三岁,而汗血宝马比起其他马类的寿命又要长上许多,虽然它现在长得很是高大魁梧,但实际年龄算起来也就相当于人类**岁的小孩子而已,正是最调皮的时候。 将‘白菜’交给身后的两名亲兵照料,萧逸迈步走上台阶,开始有节奏的叩打起大门上的兽首门环,萧逸用的力量并不大,但那种一声紧似一声的敲击声却传出很远,每一下似乎都敲在人心上。 “吱呦!……”一声,随着萧逸的敲打,司徒府的大门终于打开了一条缝隙,随后探出一个满是不耐神色的人脸来,紧接着一个二十几岁青衣小帽的家丁出现在面前。 “乱敲什么?敲得人心里乱慌慌的,打扰了我家司徒大人休息,你吃罪的起吗?”都说宰相门前七品官,这话果真不错,青衣家丁虽然只是个看大门的奴仆,但人家每天接触的都是朝廷里的大员,那个不是官居高位,封侯拜相的角色,一双眼睛早就飞到天上去了,如今看萧逸年纪轻轻,又没穿朝廷的官服,立刻就看低了三分,随后在脑海里一转,把洛阳城里士族门阀家的各位公子的相貌细细数了一遍,发现根本就没有眼前这位,顿时就更加跋扈起来,嘴角一撇,阴阳怪气的说道:“我家司徒大人最近不见外客,你请便吧!以后没事不要来打搅,司徒府坻,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来的地方。” 青衣家丁用手一拉,就要把大门关上,像这种前来拜访自家司徒大人的家伙,每天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连尚书、侯爷一类的人物他都拦过,还一个个对他低声下气的,就是希望能从他嘴里知道一点司徒大人的情况,私下的小礼物那更是收的不计其数了,像萧逸这样没有品级官服,还没有私下‘孝敬’的家伙,直接关在门外就是最好的待遇了。 恶狗拦路,可惜,今天碰到了‘打狗从来不看主人’的萧逸,别说是司徒王允的府邸,就是皇宫大内,他也闯过! 萧逸猿臂轻抬,一只如同黄玉般的手掌就搭在了大门上,原本将要关合的大门顿时纹丝不动,无论青衣家丁如何推挤,连吃奶的力气都使了出来,可大门还是纹丝不动,擦了一下头上的热汗,青衣家丁这才感觉到,自己似乎遇到‘大神’了。 一掌猛地推开大门,萧逸抬起脚来就是一个飞踢,以他那重达数百斤的力道,仅仅一脚,就把这个狗眼看人低的青衣家丁踹出去两仗来远,疼的他抱着小腹在地上滚来滚去,哭爹喊妈的哀嚎起来,连五官都痛的扭曲了起来;就这还是萧逸脚下留情,没想弄出人命来,算是给司徒王允留下一点面子,否则凭他的力量,刚才就能一脚把对方的肠子全部踢断。听到家丁的哀嚎声,从司徒府里立刻冲出一群手执刀剑的护卫,正好见到萧逸从容的迈步往里走,倒是把众人吓了一跳,见过胆大的,可从没见过这么胆大的,单独一个人,就敢硬闯司徒府,还踢伤了府上的守门人,这个家伙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吗? “大胆狂徒,竟敢擅闯司徒府邸,还不快快束手就擒,等候发落!”一群护卫迅速围了上来,看向萧逸的目光就像看到一个活宝贝一样,比看到府上的第一美姬‘貂蝉’时还要疯狂,有些人连口水都流出来了,这可是难得的好机会,他们这些人多少年来就是一群摆设,从来没有人敢来这里动武,如今好不容易碰到这么一个失心疯的家伙,正好擒拿下来,去司徒大人那里请赏;都说美女爱英雄,如果趁机再能得到‘貂蝉’姑娘的青睐,那就幸福死了! “大胆狂徒,还不报上姓名!”虽然贪图赏赐,但人群里毕竟还有明白人,看萧逸相貌不凡,生怕他有些来路,所以在动手之前先问一下,万一踢到门板,那就糟了! “速去回禀司徒公,就说玄甲铁骑军统领、鬼面萧郎--萧逸前来拜访!”一声断喝,萧逸满是杀伐的声音在众人的耳朵中震响,就像一道晴天霹雳一般;如果这些人不是司徒府的护卫,那萧逸真想把他们全部杀光,以疏散一下自己心中最近积聚的郁闷之气。 “哇!……哗!”人的名,树的影,如果说最近几个月洛阳城里谁的名声最响亮,那就非‘鬼面萧郎’莫属了,如今就是街头巷尾的小奶娃们也知道萧逸的威名,“提兵皇宫,北邙救驾,箭射董卓,大破西凉军……”,这一桩桩,一件件,那个不是威震四方的大事,现在就是说萧逸是天神下凡,估计洛阳城里的人也会立刻给他盖一座庙宇,然后提着猪头去上香,祈求‘鬼面萧郎’保佑自己家宅平安,鬼神莫入。 不过话说回来,有萧逸这样的绝世杀神在,确实可以做到百无禁忌,鬼神辟易! ** ... 正文 第九十四章萧逸的上策 <><>“一群不长眼的货色,全都给我退下吧,就凭你们,岂是堂堂‘鬼面萧郎’的对手!”如同黄鹂般清脆悦耳的声音响起,人还未至,一股似麝非射的异香已经随着清风徐徐飘来,随着人影一闪,绝色佳人貂蝉出现在众人面前。 “参见貂蝉姑娘!”见到貂蝉出现,众多护卫连忙收起刀枪,躬身行礼,貂蝉在司徒府中的地位十分特殊,她原本是一名歌姬,因为色艺双绝,才情出众,被司徒王允慧眼看中,收为义女,但貂蝉却谨守本分,一直以侍女的身份自居,从不让府中的人尊她为**,大家只好称呼她为姑娘。 “奴婢貂蝉见过萧统领,大人万福!”貂蝉迈步来到萧逸面前,膝盖弯曲,小蛮腰微扭,轻轻福了一礼,姿势美艳无比,再配上那如花的笑容,整个人就犹如风吹杨柳一般,一扭一扭的漂亮极了,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要多看几眼。 爱美是人类的天性,**则是男人的天性! 看到这样倾城倾国的绝色佳人,众护卫无不一边悄悄地偷眼观瞧,一边暗暗地擦着口水,就连那个倒在地上拼命导气的青衣看门家丁,此时也止住了哀嚎,一双色迷迷的眼睛,目不转睛的在哪里偷看着,因为倒在地上,观看点比别人都低,他可是能看到许多别人看不到的‘美景’呦! “我来拜见司徒大人,头前带路!”别人看到的是绝色佳人,萧逸看到的却是红粉骷髅,不是他不喜欢美女,而是不敢喜欢,无数的历史故事都在耳边随时随刻的大声告诉他----红颜祸水! 夏亡乃‘妹喜’之过!商亡乃‘妲己’之过!周亡乃‘褒姒’之过!这种把亡国的责任都加在女人身上,确实不太公平,不过这也在侧面说明了一个道理,美女就像一朵奇艳的玫瑰花,虽然花香诱人,但别忘了,在最诱人的花瓣下边,还隐藏着无数带毒的倒刺呢! 萧逸不是那种‘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过客,但也绝不会随随便便就拜倒在谁的石榴裙下,想让他像**鬼一样,死在花下做花肥,呵呵!那也是休想的,爱不起,还躲不起吗! “萧郎可真是冷酷无情,伤的奴家的心肝一阵一阵的疼,亏得人家还在你醉酒的时候殷勤服侍过呢!”女人会撒娇是与生俱来的,尤其是貂蝉这种级别的美女,那一颦一笑,真能酥到男人的骨子里去,在场的男人里,除了萧逸还能勉强把持的住外,其余众人早已经是口水长流湿鞋面了。 既然忍受不了**,那就干脆闭上眼睛,眼不见,心不动!萧逸毫不犹豫的把目光转向别处,然后迈步向内宅走去,男人如果连这点自控力都没有,那就干脆还像原始人老祖先一样,回到树上去摘果子吧,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能战胜自己的**,被**所操纵的,那是野兽! “真是个狠心人!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望着萧逸离去的背影,貂蝉一边撅着小嘴埋怨,心里却是暗生佩服之情,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铁血男儿,也只有这样的男人才入她貂蝉的法眼……,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这个法则看来既适合男人,也适合女人。 因为抗拒住了美色的**,萧逸在貂蝉心里反而愈发的看重起来,因为拒绝,所以才珍贵!……当然了,这些东西只适合有资格,有能力追求美女的英雄,至于其余的凡夫俗子嘛!还是不要加入到这样的爱情游戏中为好! 太危险! “来人,把这个不长眼的看门奴才给我打断双腿,扔出府门!”女人的善变是天下第一的,刚才对着萧逸还风情万种的貂蝉,一转眼的功夫就露出了自己铁血杀伐的一面,用手一指那个躺在地上偷窥自己的青衣家丁,毫不留情的下达了最严厉的惩罚。 “诺!”众护卫立刻毫不犹豫的把青衣家丁拖了下去,嫉妒心作祟啊!我们看不到的‘风景’,你呀的竟然能看到,打不死你!……很快,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和一声重物坠地的声响,貂蝉的命令被完美的执行了。 能爱美女的只能是英雄,至于其余的凡夫俗子,只有做‘花肥’的份,可即使如此,‘花肥’们还是前仆后继的涌上来,也许这就是男人的劣根性吧! ………………………………………………………………………………………… 司徒府密室中,萧逸与司徒王允相对而坐,正在用眼神互相试探着交流,数日不见,王允又衰老了许多,原本神采奕奕的汉室元老,此时已是满头的白发,脸上的老人斑更是清晰可见,为了汉室江山的安稳,他可以说是伤透了神,也操碎了心,现在全凭着一股子对汉室的死忠之心在强撑着身体,否则这位老人早就该倒下了。 “萧郎此次单骑前来,不知所谓何事?”虎老余威在,虽然现在王允看起来衰老的厉害,但那股子大汉司徒元老重臣的气势却没衰减半分。 “小子不才,特来为司徒大人排忧解难而来!”与司徒王允对视良久,萧逸的目光还是那样的坚定冷酷,就像要吞噬万物苍生的黑洞一般,与以前不同的是,他的目光中现在多了一层杀戮之气,这种杀戮气仿佛还有一种灵性,随着萧逸不断的征战沙场,它也在慢慢的生长、壮大,只是不知最后会演化成什么?蛟龙?还是毒蛇?…… “如何排忧?又如何解难?”听到萧逸的话,王允那双昏暗的眼睛中终于闪出了一抹亮光,现在朝廷的大患就是在洛阳城外拥兵自重的董卓,如果真有办法除掉这个乱世枭雄,那王允可要谢天、谢地、谢萧郎了! “小子有上下两策,请司徒公自选!” “哦?上策是?” “立刻以陛下的名义诏董卓入宫,然后暗伏甲兵,可以由小子亲自动手,当场将其斩杀,而后关闭洛阳四门,请天子登上‘五凤楼’,用皇帝陛下的名义号召文武百官携带家丁、护卫上城防守,再联合城外的玄甲军将士,与前来复仇的西凉兵马决一死战!”语不惊人死不休,萧逸这次一点弯子也没绕,直接就说出了自己谋算许久的计划,“董卓一死,西凉军群龙无首,只要我们能坚守数日,其军便会自乱,到时候再收拾这些散兵游勇,简直易如反掌!……如此皇位可安,天下可定!” “嘶嘶!”以王允饱经风浪的强大内心,听到萧逸这个胆大包天的计划,也是惊吓的倒吸一口凉气,这简直就是一场豪赌啊!胜了固然皆大欢喜,一旦出现失误,那将要面对的就是数万西凉乱兵血洗整个洛阳城,到时候就是个玉石俱焚的结果,这个结果,谁也承受不住……“你到底有几成的把握?……说实话!” “四成!”闭目良久,萧逸在心中反复盘算过自己的计划后,终于吐出了最后的结论,其实就是这个数字,也是他的乐观估计,以董卓的奸诈狡猾,这样的计策想要瞒过他,那简直难如登天。 不过萧逸并不打算欺骗这位汉室老臣,四成,就是四成,这天底下哪有十成把握的好事,沙场征战,有时候为了那一分的机会,也要一往无前的堵上自己的一切,赌了还有一分机会,不赌,那就什么也没有了。 不语,沉默不语,司徒王允一句话也没说,……有时候,沉默就是最好的拒绝! 四成的把握对一个征战沙场的军人来说也许是足够了,可对一个王朝的元老重臣来讲,那就差的太远了,他不敢呀!所谓:治大国如烹小鲜!对于国家大事,那必须是小心、小心再小心,没有足够的把握,绝不敢轻易乱动;军人赌的是自己的性命,可这把要赌上的是洛阳的满朝公卿,是皇帝陛下的安危,是大汉王朝四百余年的江山社稷,这个赌注实在太重了,他赌不起。 ** ... 正文 第九十五章萧逸的下策 <><>“那下策是什么?”王允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显然他把剩余的希望全都寄托在了萧逸的下策上面。 “下策嘛!……那可是万劫不复的办法,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用为好;而且这个办法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还请司徒公三思!”摇了摇头,萧逸自己都有些犹豫了;不是萧逸胆怯,而是他自己都认为这个想法实在有些太疯狂了…… 说实话,萧逸其实还是非常想实施自己的上策的,上策看似危险,却可以把灾难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哪怕计策失败,最多也就是把洛阳城打成一片废墟而已,一城的毁灭,总比糜烂整个天下要好的多吧! 更何况萧逸暗暗估算过,如今洛阳城里士族门阀的力量其实并不弱,都是绵延数百年,根深蒂固的大家族,那个没有成百上千的家丁、门客,朋党宗亲更是蔓延大汉天下九州各处,潜势力大的惊人;如果把这些力量集结在一起,那是足矣对抗董卓的。 可惜的是,如今的士族门阀就像一条‘千头一尾’的巨蛇,虽然力量强大无比,但因为有上千个头颅,也就有了上千个想法,这些想法都是以谋求自己的私利为中心,互相之间勾心斗角,根本就无法形成一股统一的力量,更别说一致对外了,能不自相残杀就是好事了。 “是何计策,萧郎但说无妨,此间只有你我二人,出得你口,入得我耳,天下间再无第三人知晓!”也许是看出了萧逸心中的顾忌,王允连忙递出了一粒宽心丸。 “好吧,此策可谓是一把双刃剑,若是果真实施起来,那可是既伤人,也伤己呀!”看着王允哀求的目光,萧逸实在是不忍心拒绝一个老人的请求,没错,现在坐在他面前的不是大汉的司徒元老,而是一个耗尽自己最后的精力,去努力守护一座已经破败不堪房屋的老人;一个可怜的老人! “天下万事,有顺有逆,而顺逆之间,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有时候顺可以边逆,而逆也可以变顺,……这下策就是--请司徒公率领文武百官,抢先一步,提议废黜少帝!”看着被自己的话语惊得目瞪口呆的王允,萧逸也只能是无奈的笑笑,这样的计策,别说王允这样的朝廷重臣,就是普通的一个汉朝百姓听到也会吓得不知所措。 自从孔子提出‘君为臣纲’的思想以后,君父这个词就诞生了,君父者,既是君,也是父,那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存在,是精神上的最后倚靠,现在萧逸却直接挑战了人们的思想道德底线,成神,成魔,也就在这一线之间了。 “司徒请想,平心而论少帝比起陈留王来,无论是机智,胆量,才干各方面相比,都是大大的不如,既然想要掌控朝廷,那么有一个蠢笨些的皇帝岂不是更好,何必拥立一个聪慧的新君呢? 那董卓之所以威胁百官要废黜少帝,改立陈留王,所图的就是要在朝廷中数立自己的威望而已,群臣要保君,董卓则要废君,无非就是想要屈敌从我,用自己的意志强行压迫群臣的意志,最后达到控制朝廷的目的,至于到底是谁坐在那张龙椅上,董卓其实并不是很在乎的。 也就是说,群臣坚持的,董卓就会反对;群臣保君,董卓就肯定要废君,可要是反过来思考一下呢? 如果群臣首先提出要废君呢?那么董卓会怎么做?……以他的个性,那必然会拼死也要保住小皇帝的位子,顺逆之间就会发生惊天的逆转,奸臣和忠臣之间也就同样的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而最后的结果就是,只要小皇帝的龙椅安稳下来,那么这个天下也就安稳了,董卓只要不废立皇帝,洛阳的政局就不会崩溃,地方上那些虎视眈眈的豪强们,也就没有了起兵‘清君侧’的借口,内战也就会暂时的被拖延住,我等也可以争取到足够的时间,再从容的布置计划!此一策,虽不治本,但却可解一时之急!” 一口气说完自己的计策,萧逸也沉默了下来,其实在他心中,上策虽然看似壮烈,但危险系数太高,那是万不得已时才用的法子;而下策呢,虽然看起来污浊不堪,有失为臣之道,但却是一件非常实惠的计策,可以最大限度地保全这个国家免于战火,为大汉王朝获得喘息的机会,也为汉民族尽可能的保留一分元气。 如果抛开了对错,是非,忠奸,以及个人的荣辱,其实上策乃是‘下策’,下策才是真的‘上策’啊! 晴天霹雳,对司徒王允而言,萧逸的这一番话语就是一道晴天霹雳,直直的砸在了这位汉朝元老重臣的心头上,好半响,王允也没能说出一句话来……,他的世界观在刚才的一刹那几乎就崩溃了! “此策虽然看似疯狂至极,但仔细一想,却也是妙至毫巅!但是……但……”但是了老半天,司徒王允还是说不出一句可以形容自己心情的词汇来,就理智而言,萧逸的这一策确实是缓和了朝廷上各种矛盾的好办法,既可以使洛阳城免于兵灾,也能保住小皇帝的位子,更避免了董卓和朝臣们的彻底决裂,为从容的整顿朝纲,争取到了难得的机会。 可就感情而言,司徒王允无论如何也做不出废黜皇帝的举动,‘忠君爱国’,这样的观念早已经融入到他的骨子里了,可以说,王允就是为了大汉王朝而生,也会为了大汉王朝而亡;死他并不怕,为了汉室的安危,就是拿他的老骨头去敲鼓也不算什么,可是奸臣逆贼的骂名,却不是谁都能背的起的,那是会遗臭万年的……而身为士族的一员,声誉可是看的比一切都重要的。 “呵呵!此策虽妙,但却要背负千古的骂名,……而这个骂名,没人愿意去背,也没人背的起!”一脸的苦笑,萧逸替王允说出了他想说,却又说不出口的话。 “萧郎高义,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既能除掉董贼,又不危急社稷安危,也不会让我等陷于两难之间的办法吗?”深吸了一口气,虽然知道自己的要求确实过分的厉害,可司徒王允还是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问了出来。 “呵呵!其实在下早就应该知道,这上策嘛,司徒大人不能为,而下策,却又不忍为!一切只因顾虑太多啊!”无奈的摇了摇头,萧逸也确实没有更好的办法了,人力有时而穷,这天下大势,又岂是靠个人的意志就能扭转的,一切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难为萧郎了!”附身深深一拜,其实王允心中也知道,自己的要求实在是太不近人情了,自从萧逸入京以来,已经是屡屡为朝廷化解危难,‘拥立新君,北邙救驾,战阵破敌’,这那一件不是盖世的奇功,可朝廷却从未对她有过任何赏赐,如今,洛阳的局势恶化到这般地步,在群臣都束手无策的时候,又是萧逸跑过来,献上了两条计策,虽然这上下两策都有着极大的缺陷,但却可以看得出,萧逸确实已经尽力了。 “哎!可惜,难为的其实不是我,而是这大汉江山社稷啊!”长身而起,萧逸不再纠缠什么,直接向外走去……,知道历史的走向又如何?知道忠奸善恶又何如?在历史这条奔腾汹涌的大河中,一个人,哪怕他有盖世无双的才情和本事,最多也就像是一快扔出去的石头而已,溅起几多灿烂的浪花,却依旧阻止不了历史长河的流淌,这就是天道!天道无情啊! ** ... 正文 第九十六章英雄难过美人关! <><>密室的木门刚一推开,貂蝉的俏脸就出现在了萧逸的面前,很显然刚才萧逸和司徒王允在密室里商议的时候,貂蝉就守在门口,这位忠心耿耿的绝色佳人看来是充当了守卫者的角色。 至于里面二人的谈话嘛,萧逸看了看木制的门板,又看了看貂蝉灵巧的小元宝耳朵,还有那双忧郁中带着担心的眼神,他可以非常的肯定,自己的上、下两策肯定是一字不漏的都传进这位绝色美女的耳朵里了;而作为一个女人,是不应该知道太多的军国大事的。 秘密之所以叫秘密,那就是不能让太多的人知道,而保守秘密的最佳人选也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人,死人是永远也不会泄露秘密的,这可是古训;见到貂蝉的一瞬间,萧逸眼中露出的不是惊艳,而是淡淡的杀机! 辣手摧花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尤其摧残的还是这样一朵国色天香的花朵,一万个男人里估计得有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下不去那个狠手,他们宁可对着自己捅上一刀,也不愿意伤害美女分毫,这就叫怜香惜玉;不过很可惜,萧逸偏偏就是剩下的那一个,既有菩萨心肠,也有屠夫手段,这就‘鬼面萧郎!’ 下意识的伸手摸向腰间的佩剑,结果却一把摸了个空,这时候萧逸才想起来,自己进密室前,出于对司徒王允的尊敬,同时也是为了显示自己的诚意,‘斩蛟剑’被放在了密室外边的剑架上;不过萧逸就是萧逸,应变的速度绝对是第一流的,伸手一把抓空后,立刻变抓为勾,提了提自己的腰带,然后又掸了掸衣服上的褶皱,一切动作就像是行云流水般的自如,仿佛刚才他本来就是要整理下衣服似的。 宝剑不在手中,萧逸的心中的杀机也就变得淡了下来,刚才的动作纯粹就是下意识的,毕竟自己当初还欠人家姑娘一个人情呢,怎么能随随便便的就拔剑砍人家嘛!再者说,既然司徒王允能派貂蝉守在这里,那就绝对是忠诚可靠的。 可惜,萧逸这些小动作能瞒得过王允这样不懂武艺的文臣,却瞒不过貂蝉那双锐利的眼睛,漂亮的不一定是花瓶,美女也不全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者;别忘了,貂蝉的武学老师可是有‘帝师’之称的王越,而王越的另一个称呼就是---天下第一剑客! 身为天下第一剑客的弟子,又岂能不通武艺?准确的说,貂蝉不但会武艺,而且剑法出众,寻常武将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否则也轮不到她来给司徒王允守卫密室的大门! “萧郎是在找它吗?”玉手一番,貂蝉变戏法般从身后拿出了一把宝剑,剑鞘黝黑古朴,一点奢侈的装饰品也没有,只有几道古朴神秘的花纹显示着它的不凡,虽然宝剑还藏在鞘中,但那股浓烈的杀气却早已渗了出来,让人不寒而栗,仿佛听到无数的冤魂怨鬼在哪里嚎啕哭泣,正是萧逸的那把‘血浪斩蛟剑’;“如果萧郎想要试试宝剑是否锋利,貂蝉不才,愿意以身殉剑,惟愿统领大人能出手相助我家司徒公,如此,小女子死而无怨!” 双手捧起斩蛟剑,面对死亡的危险,貂蝉并没有丝毫躲避的意思,反而是伸长了粉颈,用一双可怜兮兮的样子看着萧逸,眼中满是悲伤的泪水,大有“只要郎君你恨得下心,小女子甘愿引颈就戮的意思!” 此情此景,就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心动了,更何况萧逸这个人,平生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女人流眼泪,那不只是眼泪,而是能湮灭男人心中熊熊烈火的‘红颜祸水’啊! “只要萧郎能帮助朝廷渡过这次难关,老夫情愿以此女相赠,从此以后铺**叠被,端茶倒水,悉心伺候,为将军排减寂寞之情,另外老夫再赠送黄金、珠玉,以为陪嫁之资如何?”也许是貂蝉的出现激发了老司徒的灵感,王允立刻拿出了百试百灵的绝招--美人计! 看了看手托宝剑,眼中饱含泪水,一副随时准备‘献身’样子的貂蝉,又看了看一脸真诚,准备拿出所有家资给义女做陪嫁的司徒王允,萧逸郁闷的拍了拍额头,面对这样奇葩的父女,他也是真的无奈了。 美人计,又是美人计,除了这招是不是就没别的办法了?上次在温明园就是如此,这次又是如此,不就是那次醉酒之后,在人家貂蝉姑娘的大腿上枕了一下嘛,怎么这个人情就还不完了呢?真是喝酒误事啊!……又或者说,自己长得很像是**之徒吗?摸着下巴,萧逸第一次对自己的小脸产生了怀疑。 “多谢司徒公美意!可惜,小子只是一名沙场匹夫,根本无福消受这样的绝色佳人!”面对美女,说不动心是假的,可萧逸却很好的控制住了自己的**,人心不可贪婪,再好的东西,只要不是我的,我就绝对不要,战胜了贪婪就是战胜了自己,再者说:“金戈铁马当年恨,辜负梅花一片心啊!……哥可是伤过的,再也伤不起了!” 伸手接过自己的斩蛟剑,萧逸面无表情的拔动剑柄,一段血红色的锋刃立刻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无边的杀气更是吹的人汗毛孔里冷气飕飕,血浪斩蛟剑,确实是一把绝世的好剑,不过与面前的绝色佳人比起来,却又大大的不如了,斩蛟剑杀人都在明处,美色杀人却是无形的;黯然**,神鬼难逃! “乌黑的秀发,柳叶般的弯眉,光滑如玉的肌肤,明眸皓齿……”,萧逸的手就这样在貂蝉的脸庞上轻轻抚摸着,虽然二人早就见过面,可这样的仔细欣赏还是第一次,而被抚摸的人丝毫也没有躲闪的意思,因为貂蝉从萧逸的眼睛里看不到一点****。 划过自己脸庞的手是那样的冰冷,那不是一只正在抚摸美人的手,而是一只正在轻轻碰触一件绝世神兵的手;没错,在萧逸的眼里貂蝉就是一件兵刃,一件绝世的神兵,这样的神兵,历朝历代都出现过,有的可以斩杀将相,有的可以害死君王,有的甚至能灭亡一个国家,‘妲己、褒姒、西施……,’无一例外,都是这样的神兵,而现在,这件神兵的名字叫做---貂蝉! “英雄难过美人关啊!”萧逸留下这句一语双关的话后,直接从貂蝉的身侧迈步而过,一点回顾留恋的意思也没有,貂蝉是绝世神兵,可也是绝世凶兵,她可以使兄弟反目,也能让父子相残,神兵出世,必然会掀起滔天的血浪……,这样的神兵,还是留给别人吧! “英雄难过美人关?……”司徒王允不停地回味着萧逸留下的这句话,试图从中探破一丝天机,他相信萧逸不会无缘无故的说出这样一句话的,可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美人在此?英雄又是指谁?……一个女子能对现在的时局能产生什么样的影响?难道说,一个女人就可以拯救岌岌可危的大汉江山吗? 另一边,貂蝉看着萧逸远去的背影,眼中满是幽怨的神色,“好一个绝情的‘鬼面萧郎’啊!真是心如铁石,司徒公都把自己打包好送到面前了,没想到这个家伙毫不犹豫的就拒绝了;还说什么英雄难过美人关,可自己这个‘美人关’你还不是一侧身就过去了……难道说自己的容颜姿色还不足以打动这个少年吗?……真不知道到底什么样的女人才能降伏住这匹桀骜不驯的‘黑马’…… ** ... 正文 第九十七章走为上! <><>一路风驰电掣的回到军营,萧逸首先看到的是两样东西,一是太守张杨那张焦急的快要疯掉的老脸,第二个,则是一大群咩咩乱叫的肥羊。 羊是董卓派人送来的,一是感谢萧逸放回了张济,看到自己手下的大将平安无事,董卓在欣喜之余自然要表示一下谢意了,所以专门派人送了一大群肥羊来****,那意思就是说,你萧逸有胆量放走自己的大敌,那我董卓也同样有魄力给自己的敌人送礼,大家都是真正的纯爷们,谁也不差谁分毫! 这就是男人之间的对话方式,虽然看起来荒谬绝伦,可又透露出无限的铁血豪情,你是我最大的敌人,那么你也就是我的知己朋友,血溅沙场的朋友! 再者,前来送羊的使者身上,还揣了董卓的一封亲笔书信,上面明明白白的写着:‘敬请萧郎亲启!……西凉刺史董卓奉上’的字样。 这也就是张扬焦急的原因所在,他现在是真的急了,满嘴的大燎泡,眼睛里更是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血丝,整个人都变得颓废异常,也就是比死人多一口气而已了……,短短的**时间,整个时局发生了天翻地复的变化,原本占据上风的大好局面突然急转直下,就连自己的盟友,并州刺史丁原的脑袋都被他的义子吕布给砍了下来,现在就吊在西凉军的旗杆上,在微风中不停的左右摇荡着,每当看到这一幕,张扬就觉得自己的脖子后面冷飕飕的,仿佛有一把大刀不停的在哪里旋转飞舞,随时都会落下来一样。 可惜,怕什么,就来什么!在张扬看来,董卓的那封书信简直就和阎王爷的请帖也没什么两样了,不用看也知道,书信里面肯定是董卓做出的无数许诺,高官、厚禄、钱财、美女,必然是应有尽有,而条件嘛,估计也只有一个,就是他张扬的这颗大好头颅! 张扬看向萧逸的眼神,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如果说以前是五分欣赏,五分无奈的话,那么现在则变成了七分惧怕,以及三分的防范;不防范不行啊!他是真的怕了,既然吕布都能宰了自己的干老子丁原,那么萧逸又为什么不能杀了对自己并不是十分信任的张太守呢? 人心,虽然就在每个人的胸膛里跳动,可却永远也无法看透!阴谋,背叛,杀戮,这些东西在政治博弈的游戏中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不单是张扬看着萧逸,就是全营的将士也同样在看着萧逸,洛阳的时局风云变幻,玄甲军已经处于了极度危险之中,大家到底又该何去何从呢,谁心里也没有底,就全看萧逸这个掌舵人把大家带到何方了,是战?是降?是天堂还是地狱呢? 不过有一点萧逸可以肯定,无论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这些玄甲军将士都会义无反顾的跟着自己,他有这份自信,男人的自信,可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必须把大家带上一条阳光大道,让将士们有个好的归宿,这则是男人之间的信任,沉甸甸的信任! “撕拉!撕拉!……”看都没看,萧逸几下就把手中的书信撕成了碎末,随后顺手向天上一抛,纸片随风飘舞,就像一群蝴蝶般飞向了自由…… 同样的萧逸也选择了自由,为了荣华富贵而出卖自己的良知和灵魂,那绝不是男子汉大丈夫所为,“请回禀董刺史,就说他的好意在下心领了,不过我萧逸乃是一条啸傲风云的‘贪狼’,绝不会为了几块肉骨头就去摇尾乞怜的当看门狗,不自由,毋宁死!另外,他日战场相见,唯有你死我活而已!” 看着目瞪口呆的使者,萧逸一挥手下达了送客令,他不会胡乱的杀人立威,‘两军交战不斩来使’这是中国人的古训,再者说人家还专门送来了大群的肥羊呢! “萧郎高义!义盖云天!……”虽然说‘兵随将走草随风’可那个当兵的不希望自己的主将是一个忠义之人,跟着这样的主将,永远也不用担心自己会像个棋子一样被随随便便的抛弃,如今见了萧逸的选择,众多玄甲军将士顿时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同时用手中的兵刃有节奏的敲击起盾牌来,这是军中特有的一种礼节,致敬之礼! “萧郎高义!不愧是大汉开国丞相之后啊!可如今的形势可谓是危急万分,丁刺史已经丧命,那董贼又步步紧逼,这可如何是好呀?”看到萧逸扯毁书信,张扬终于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一直悬着的心也落回了肚子了,立刻上前拉住萧逸的衣襟,就像是看到了大救星一样,“老夫现在什么也不要了,咱们马上回雁门去,只要能回去,只要能保住老夫这条命就行啊……” 人就是这样,平时贪婪的不得了,要官职,要爵位,要财富,要美女……,只要是这个世界上有的,几乎就没有不想要的,可一旦危险来临时才真的弄明白,最宝贵的无非就是自己一条小命而已;当然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人,叫做舍命不舍财! “太守大人放心,只要有末将在,定然保护大人平安无事!……不过如今两军对阵,仓促之间要想全身而退,必须有个周密的计划才行,且容末将部署一番!”先给张扬吃了一颗定心丸,然后萧逸招呼亲兵把这位惶恐不安的太守大人送回大帐休息,而萧逸自己则摸着下巴开始仔细的思考起来,下一步的路该走向何方呢? 其实自从见过司徒王允以后,萧逸就知道,大势已经不可逆转了,洛阳城里的文武百官根本就没有拼死一战的勇气,数百年的安逸生活,早已经让大汉朝的公卿大臣们失去了往日的风采,如今只剩下了一群外表光鲜的酒囊饭袋而已。 既然已经无力回天,那么留下来也只是给这个腐朽的王朝殉葬,这可不是萧逸的性格,遇到危险还不知道躲避,那不是傻子吗?我们聪明睿智的祖先就曾经明白无误的告诉我们,三十六计--走为上啊! 不过嘛!走归走,可要想平安无事的离开洛阳这个是非之地,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就军事上而言,撤退远远要比进攻的难度大得多,世界上许多一流的名将往往都是会进攻,却不会撤退,就像是人向前跑容易,向后走却很难一样。 如今两军对垒,一旦玄甲军开始后撤,董卓的西凉铁骑肯定会尾随追杀,到时候撤退很容易就会变成溃退,而溃退又会变成溃败,大军一旦溃败,就像大海退潮一般,一发而不可收拾,十有**就是全军覆没的结局啊! “来人,擂鼓聚将!军中所有校尉以上军官皆来中军大帐议事,另外,所有游骑兵以及军中箭术高超着全部给我集合待命!”沉思半响,在杀死了无数脑细胞后,萧逸心中终于有了定计,一个大胆而冒险的计划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虽然这个计划成功的把握最多也只有三成左右,不过对于一个以冒险为职业的军人来讲,三成,足够了! 士卒们并不知道大帐里到底在商量着什么,他们只知道,当天夜里,大帐里的灯火整整亮了一宿,惊呼声和喧杂的吵闹声就一刻也没有停歇过,凌晨时分,当众多将校们离开大帐时,一个个全都是面色苍白,显然是受惊不小,许多人嘴里还在唠叨着:“疯了,真是疯了!……” ** ... 正文 第九十八章亲兵小斌 <><>小斌原本是一个居住在西凉山区里的猎户,父母因为期盼他长大以后可以文武双全,所以给他起了个‘斌’的名字,至于姓氏吗,山里人没有那么多的讲究,平时也就是‘小斌、小斌’的叫着,一直等到小斌十六岁报名参军,需要记录花名册的时候,他才恍惚的想起来,自己好像是姓陈的。 虽然父母希望他文武双全,但那也只是一个美好的期盼而已,身为一名大山里猎户的儿子,小斌在很小的时候就接过了弓箭、猎叉,成为了一名光荣的猎户,每日里游走山间,与飞禽猛兽相搏杀,用自己的脊背和汗水挣来一口食物,这样的日子,虽然穷困,却也逍遥自在! 可惜,在小斌十六岁那年,西凉大旱,河水枯竭,赤地千里,连山涧里的泉水都不再流淌了,连飞禽走兽也消失的无影无踪,靠山吃山的猎户们一下子陷入了绝境,于是乎,为了生存,为了能填饱肚子,小斌咬咬牙,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告别了亲朋好友,怀揣着家里最后一点干粮,背着自己的弓箭,走出了大山,投奔到西凉刺史董卓手下,成为了一名边军,过上了打仗吃粮的日子。 因为自幼打猎,小斌有着一手极其高明的箭术,再加上他那常年与野兽搏杀,练出来的敏锐反应和对危险的提前预知,所以他很快就获得了上司的赏识,成为了一名西凉军中的侦察游骑兵。 侦擦游骑兵,勘称古代的特种兵,每日里的任务就是四处侦察敌情,往往要冒着极大的危险深入敌后,刺探军情,监视敌军的一举一动,还要随时准备和敌军的游骑兵厮杀,比箭术,拼马刀,每每都是九死一生,这样的兵种,非弓马娴熟,武艺高超,而又胆大心细的士兵不能充任。 高风险自然也就意味着高收入,看在侦察游骑兵比普通骑兵高出一倍的军饷份上,小斌已经在这个岗位上咬牙坚持了两年之久了。原本他想着在拼杀上几年,等攒够了钱财就回老家去,托人给找一个粗胳膊粗腿的山区女娃做老婆,生几个孩子,把自己这一辈子混过去就算了,可没想到,天下风云突变,董刺史要入京去‘除奸贼,清君侧!’于是小斌也就跟着大军一起来到了自己永远也没想到过的地方--洛阳城! 现在小斌的任务就是每天潜伏在御苑的密林中,监视玄甲军的一举一动,这样的游骑兵在周围还有许多,他们互相之间以模仿鸟兽的鸣叫为联络暗号,彼此遥相呼应,传达着各种信息。 因为自幼生长的山区,进了大山的小斌就像是回到了自己的家里一样,如鱼得水啊!聪明的他选择了一处枝叶茂盛的大树上做为自己的隐蔽场所,又用树枝给自己做了个小窝,上面可坐可卧,头上还戴着一顶树枝编成的帽子,不但可以遮挡刺眼的阳光,还能起到很好的隐蔽作用,可谓一举双得;喝着甘甜的山泉,嘴里咀嚼着从一只松鼠那里抢来的大松果,这小日子过得,舒服极了。 一边吃着松果,小斌一边看着远处的玄甲军大营,每看一眼,他的心里就忍不住一阵的抽搐,因为在哪里有一个带着‘蚩尤鬼面’的可怕恶魔;数日前的那场大会战,他也参加了,他亲眼看着那个带着鬼面的家伙,就像一头恶魔般在自家的军阵中横冲直撞,所过之处血如泉涌,人头滚滚,杀得西凉兵尸横遍野……,与小斌同一个帐篷居住的兄弟,至少有一半都折在了那一役中,以至于最近小斌总是在做噩梦,噩梦里还总是有一张恐怖的蚩尤鬼面! 因为小斌很聪明,所以他知道许多那些蠢笨的大头兵不知道的事情,虽然那一战打败了,但好在自家董大人略施小计,就瓦解了联军的攻势,如今丁原已死,吕布已降,只等李傕、郭汜两位将军统帅的人马一到,大军铁壁合围,到时候肯定能抓住那个恶魔的,嗯,肯定的! …………………………………………………………………………………………………… “不好!有情况!”常年的猎户生活,让小斌练出了一种像野兽般对危险的预知能力,现在他就感觉到了一丝危险,周围实在是太安静了,往日常见的鸟兽突然全都没了踪迹,以他的经验来看,这应该是周围有山林霸主一级的猛兽出现才会有的情景,可用鼻子在山风里仔细嗅了一下后,小斌没有嗅到猛兽特有的腥臊味,反而是闻到了淡淡的血腥气,那是人血的味道。 来不及取下嘴里的松果,小斌第一时间就抓起了身旁的‘三石’弓,这可是名副其实的强弓了,‘三石’的力道就是一般的统兵将领也不一定拉的开的,他却用的很顺手。 一边警戒着,小斌开始发出清脆的鸟鸣声来联络周围的战友,可惜,一点回应也没有,所有人仿佛都失踪了一样,这让他感到深深的恐惧,两只灵巧的耳朵开始不停的转动起来,倾听周围的声音,虽然什么也没有听到,但他心里却跳动的厉害,他知道,危险就在附近! “吱!……”猛然转过身子,看都不看,小就猛地射出了一箭,猎手射杀目标,很多时候并不是用眼睛去定位的,山里树高林密,在这样的环境下,真正有用的是听觉,是嗅觉,还有那份猎手特有的敏锐直觉。 几乎在箭簇离弦的同时,一道黑影极速无比的直奔他的心窝而来,常年狩猎的小斌明白,那肯定是一只利箭,而且对方的反应速度显然比他要强上一筹,抢先下手了,“完了!完了!……这下死定了!” 虽然知道这次是在劫难逃了,可求生的**还是刺激着他尽力的去躲避,只见小斌猛地吐出一口气,好让自己的胸腔能瘪上那么一点点,与此同时使劲的侧转身子,以求避开心脏要害,这是他和猛兽搏斗时总结来的经验,今天终于派上用场了。 世上没有白费的努力,原本应该贯穿心脏的箭簇从肋下射了进去,又从侧背洞穿而出,强大的力道把小斌直接从树上撞了下来,将他狠狠的钉在了地上。 “这是‘五石’力道的强弓啊!”看着犹在颤动不止的箭羽,小斌心里立刻做出了判断,然后就眼冒金星的陷入了半昏迷状态,模模糊糊中,他看到了几名黑衣人迈步来到近前,他们身上全都裹着破烂的渔网,上面还插着许多的花草,在山林里,这样的装束极具隐蔽效果,难怪自己一直没有发现他们呢! 而最重要的是,为首的一个人脸上赫然带着一张恐怖的‘蚩尤鬼面’,就是小斌噩梦里总出现的那张,“呵呵!我又做噩梦了,……还是我要死了……” 一阵耳鸣后,失血过多的小斌终于晕了过去。 “统领大人神射无双!堪比古之后羿!”几名黑衣人齐齐地对着自家统领大人称赞起来,这份精准的箭术,还有那诡异的伪装办法,确实让他们钦佩不已。 “哈哈哈!”摘下脸上的蚩尤鬼面,萧逸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欣然的接受了属下的马屁,虽然他还不敢狂妄去和能把十个太阳射下来九个后羿相比,但对自己的箭术,他绝对有着十分的信心,执弓在手,我既天下无敌,这是身为一名射雕手的骄傲! “这是第几个了?” “回统领大人,第十七个了,西凉军埋伏在附近的游骑兵已经全部被大人一一射杀,总算是把这些监视咱们的耳目全都给挖掉了!” “好!”萧逸对这份战果还是很满意的,这就是他计划的第一步,一一清除董卓设在自己周围的耳目,让敌军变成聋子、瞎子,如此才方便自己实行撤退计划的第二步;一共十七名西凉侦察游骑兵,前面十六个都被自己很轻易的射杀了,射杀那些家伙,比他当初在卧虎山里射杀野兽容易多了;只有这最后的一个,可是废了自己不少功夫才找到他的藏身位置,而且,萧逸摸了摸自己左肩的伪装防护,原本插在哪里的一根柳条被箭簇射断了,而下手的,正是这第十七名游骑兵! “矣!这小子竟然还没断气,真是命大啊!……那老子就给你个痛快吧!”一名过去准备把萧逸的箭簇拔回来的亲兵突然发现,被钉在地上的小斌虽然受伤很重,却没有断气,还有着缓慢的呼吸。 亲兵伸手拔出腰间的佩刀,就准备补上一刀,一是了结对方的痛苦,都是当兵吃粮的,彼此之间本来也没有什么仇恨,厮杀归厮杀,却绝不会折磨伤兵,能给对方一个痛快,就是军人之间的一种仁慈了。 再者嘛!自家统领大人箭下从来没有活口,这个家伙竟然敢不死,那不是有辱大人的英明神武吗?所以还是给他补上一刀吧! “慢着!”萧逸抬手制止了亲兵的举动,他先是抬头看了看小斌那个隐蔽的数窝,而后又从地上捡起了那个掉落的树枝编就的帽子,这些都让他很感兴趣,有意思,竟然是一个懂得原始伪装的游骑兵,在这个时代,能明白这些东西的,人才啊! “把他抬回去,让军营里的郎中给他看伤,要是这个家伙命大不死,就留下来,给我当亲兵!”萧逸斩钉截铁的说道,既然是个人才,那就绝不能错过,最好能收为己用;如果实在驯服不了,到时候再杀也不迟嘛! 就这样,小斌的命运又一次发生了转折,从西凉军来到了玄甲军,不但换了身军装,换了个吃饭的地方,最重要的是,他从一名游骑兵,变成了一名亲兵,‘鬼面萧郎’的亲兵! ** ... 正文 第九十九章猎杀游戏 <><>西凉军大营中,董卓正在暴跳如雷,一长排的游骑兵的尸体就整齐的摆放在他的大帐外,每个人都是一箭毙命,这可都是他军中的精锐啊,就这样全都报销了。 “这几天咱们折了多少人手?”强行压下怒火,董卓开始询问损失的情况。 “回大帅,今天咱们收回了三十五名弟兄的尸首,昨天是二十二名,前天则是十六名,另外还有一个弟兄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恐怕十有**也是糟了毒手;所有人都是一箭毙命,箭箭命中要害,而且看箭簇切入的精度和伤口的深度来看,应该是一名手执‘五石’硬弓的射雕手所为!”论起弓箭上的本事,张济可是其中的行家,虽然说现在右手废了,可那份敏锐的眼力还在,很快就从那些尸体上看出了许多的信息。 另外,张济可以百分之百的确定,这就是萧逸的杰作,他亲自**出来的射雕手,各种手段那是再熟悉不过了,不过有一点他不得不承认,虽然萧逸的箭术是跟他学的,却已经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这件事你怎么看?”董卓这次询问的是李儒,玄甲军突然疯狂的射杀自己手下的游骑兵,其中必然有古怪。 “大帅,萧逸这一手确是狠辣无比呀,游骑兵就是咱们的耳目,负责侦察敌情,探听敌军的虚实,如今耳目尽毁,咱们就变成了聋子、瞎子,一点敌军的动态都不得而知,对局势也就无法做出任何判断!”李儒轻捻胸前的三缕长须,眼中精光闪动,显然在思考着应对的策略:“为今之计只有继续派出游骑兵,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弄清敌军的下一步举动,另外嘛!那吕布堪称武艺绝伦,同样的精于骑射,大帅何不派出这头‘猛虎’去对付萧逸那头‘贪狼’呢?” “好,此计甚妙,就让我的这名义子去会一会萧逸好了,本帅也一直想知道,他们两个,到底谁强谁弱!”一锤定音,董卓决定派出自己的杀手锏--吕布! …………………………………………………………………………………… 激烈的骑兵厮杀开始了,洛阳周围地形复杂,一马平川的原野,泥泞不堪的河滩,道路崎岖的丘陵,还有山峦起伏的山区,各种地形可谓是应有尽有;这些地方都成了双方游骑兵厮杀的好战场,一时间马刀闪烁,冷箭横飞,到处都是死亡的陷阱,双方就这样陷入了一场奇异的对决中。 西凉兵马常年与西域的羌人部落作战,人人弓马娴熟,战斗力相当的强悍,而玄甲铁骑军则全部来自燕赵一代,那里也是与塞外的匈奴人常年拉锯的地方,民风异常彪悍,所以就兵员素质而言,双方是不相上下的,但在战术与策略的比拼上,玄甲军却是轻松地碾压了对方,这得益于他们有一个狡猾如狐,凶狠如狼的统领--萧逸。 北邙山区一片广阔的草场上,此时正在上演着一出追逐的好戏,几名玄甲军的士兵正在策马狂奔,而在他们身后,数十名西凉铁骑一路狂追不舍,一路追,这些追击者一路在骂娘,因为他们前面的猎物实在是太可恨了,竟然一边跑,一边不时的在马背上回身反转射箭,一路上已经射杀了他们好几个弟兄了。 ‘歹射法!’萧逸从前世的军事论坛上学来的战术之一;汉朝正处于封建社会的初始阶段,社会上还残存有春秋时期那种君子风气,这时候的军人还残存着一定的‘骑士精神’,两军作战,虽然在战略上已经出现了各种的诈术、诡计,可在战术上还是崇尚着正面对决,拼马刀,比气力,好勇斗狠,这才是男人之间的战斗,所以才会有那么多武将之间单挑决斗的事情发生,而临阵后退是为人所不齿的。 但萧逸却没有这方面的顾忌,开玩笑呢,打仗嘛,自然就应该是无所不用其极,正所谓‘君主施政无道德,军人制胜无原则’,不管你是用刀砍,用箭射,还是用牙齿咬,只要能把敌人干翻,那就是好样的,面子又没有性命重要,所以他一再告诉自己的部下们,遇到敌强我弱的情况,二话不说,一个字--逃! 逃归逃,但不是没有目的的乱跑,而是一边跑,一边回身射箭,骑兵都明白,两帮人同时在马上互相射箭,那么在前面逃跑的人可是占了大便宜的,因为他们在逃跑的同时,在一路向前躲避着后边射来的箭簇,而后面的人在追击的同时却是迎着箭簇而上,等于自己送上去给人家做靶子,这就是骑兵的‘歹射法’,一种虽然无赖,却极其厉害的战术,原本为横扫亚欧大陆的蒙古铁骑所创,现在提前一千多年,被萧逸给盗版了。 “追!上天追到琼霄殿,入地追到鬼门关,今天拼死也要追上这帮玄甲军,把他们全都剁成肉酱,给死去的弟兄们报仇雪恨!”西凉兵中为首的校尉在马背上大声咆哮着,一开始他们还只是随意的追杀,可随着不断有弟兄中箭落马,现在是真的杀出火气了,今天无论如何也要追上对反,用手中的马刀砍下敌人的首级,也只有这样才能给死去的兄弟们雪恨。 “诺!”其余的士兵此时也是血贯瞳仁了,对方这种无赖的战术让他们都快气疯了,尤其是对方的一名士兵手里的马刀上还挑着一顶头盔,那是他们一位战死兄弟的遗物,这是一种极大的羞辱,为了袍泽之情他们也要追杀到底,不死不休! 一些西凉兵为了加快马速,甚至开始用匕首给坐下的战马放血了,这是一种极其残忍的办法,刺激战马最后的潜力,虽然可以一时的加快速度,但过后,战马也就废了,不到万不得已,骑兵们是不会轻易动用这一招的,可今天确实是杀红了眼了,他们心中此时只有一个念头,追上去,杀光他们,所以当他们看到那几名玄甲军士兵拐入一片密林中时,毫不犹豫的,他们就追了进去…… “弓弦震动声,箭簇射入人体声,惨叫声,战马嘶鸣声,人的呐喊声……,”各种声音在密林里齐齐地响起,又很快就归于平静,随后浓浓的血腥味就在密林中飘荡开来,招来了大群的乌鸦享受一顿绝美的大餐。 半响,那几名负责诱敌的玄甲军士兵又没事人一样的走了出来,为首的一个马刀上还是顶着一个头盔,不过却从一开始的士兵头盔,变成了一顶西凉军校尉的头盔,至于这顶头盔的主人嘛,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变成那群乌鸦的大餐了;几个人有说有笑的又去当诱饵了,看看今天还能不能再让几个傻蛋上钩,对自家统领的这些战术、战法,他们除了伸出大拇指称赞外,心中还无一列外的还有一句话就是:“够黑,够狠,够毒,够无耻啊!……” 虽然一看到那张‘蚩尤鬼面’就让人不寒而栗,可是这样专门打胜仗的统领,他们喜欢! 玄甲军里有这样一则笑话,可以说明士兵们的心态,他们说:“跟着统领大人,他们敢去任何地方征战,哪怕是下地狱也绝不含糊,不过他们会把萧逸留在地狱里,然后自己跑回来,因为‘鬼面萧郎’原本就应该是属于地狱的!” ** ... 正文 第一百章萧逸,阴险小人! <><>惨烈的骑兵猎杀已经整整持续了四天,当吕布带着手下的并州‘狼骑’也加入到这场厮杀中时,双方的死亡人数开始直线上升,仅玄甲军就折损了上百名精于骑射的好手,至于西凉军一方,死伤的人数更是对方的数倍之多,战事进行的可谓惨烈无比,但双方却丝毫没有退却的意思,反而不断的投入兵力,力图彻底压制住对方。 清晨,**好睡的萧逸很早就从梦乡中苏醒过来,简单的用过一点早餐后,身旁的亲兵开始给他着甲,萧逸今天没有穿他那件‘螭纹寒铁铠’,而是选择了一件牛皮软甲,就防御性而言,皮甲自然不能跟寒铁铠相提并论,但要是为了骑手的灵活性,以及轻便的需要,皮甲就成了首选。 中军大帐中,萧逸开始做最后的战前总动员,所有校尉以上的军官,和营中的神射手都集结在这里,大帐内外密密麻麻的全都是人,大家无一例外的全都换上了更加轻便的皮甲,骑兵作战,尤其是用弓箭和马刀对决的时候,机动性远远比防御更加重要。 “弟兄们!决战的时候到了,时不我待,我们已经没有时间和敌军继续耗下去了,能不能把三千多弟兄平安无事的带回雁门老家,就看咱们今天的手段了,是生是死,就在今日,凡是不怕死的与我一起上阵破敌!”萧逸没有说什么激动人心的夸张演讲,而是把现实情况明白无误的告诉了大家,再不拼命,咱们就全完了。 “愿随统领大人同生共死!同生共死!……”一连三声呐喊,整个大帐内外的将士无一退却,士气出奇的高昂,既然统领大人告诉大家该拼命了,那就去拼呗,大不了一死而已,玄甲军中就没有怕死的人。 “好!都是好弟兄!今天我萧无愁冲在最前面,大家都跟着我,按照计划好的行事,有我无敌,一往无前!”一把扯下背后的披风,萧逸大步走出了营帐,冷酷的脸上已然是杀气如云。 “诺!……”其余众人按照事先分派好的计划,各自行事,没有人喧哗,也没有人胆怯,有的只是默默无语地告别,战友之间互相拍拍肩膀,道一声珍重,这一战过后,不知道有多少好弟兄就再也见不到了呢! 随着一声呼哨,‘白菜’一路小跑的出现在萧逸的面前,今天‘白菜’也格外的精神,不停地摇头摆尾,显然它也感觉到了大战来临的气氛。 “好兄弟,今天咱们又要同生共死了!”用额头碰了下‘白菜’的额头,一人一马之间进行着感情上的交流,那是只有他们之间才明白的感情,随后萧逸拿出了珍藏的酒葫芦,自己先喝了一口,随后又喂了‘白菜’一口,喝了壮行酒,战场之上不回头! “将士们,出战!”翻身上马,挥动手中的风翅镏金镗,萧逸下达了出击的命令。 随即数百名身穿皮甲的玄甲军射手分为数队,就像一条条从地狱深渊中游走而出的毒蛇般,分别开赴洛阳周围的几处猎杀战场,在哪里,他们会和西凉军的游骑兵开始了一场惨烈的搏杀,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 北邙山口,东西两山夹一沟,宽约一里,地形极其险峻,这里是洛阳北部的咽喉所在,如果玄甲军想要北撤雁门关,这里也是必经之路,自然而然的这里就成为了双方争夺的焦点,这里也是萧逸预设的主战场,他相信吕布肯定会在那里等着他,谁强谁弱,今天该见个分晓了。 上午的阳光刚刚从东边的山峰上露出个头,温暖而和煦,开始普照这一片大地,天空中万里无云,是个晴朗的好天气,因为地处山口边,这里的风一向很大,随着狂风带来的还有遍地的沙砾,而植被则稀少的可怜,自古黄沙埋碧血,看得出,这里是一处好沙场! 看了看周围的地形,又看了看遍地都是的沙砾、碎石,最后又伸出舌头感觉了一下山口处的风向,萧逸摸了摸下巴,一张小黑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随即就扣上了‘蚩尤鬼面’,把手一挥,带领部下进入了战场。 果不其然,队伍刚到山口就遇到了吕布手下的‘狼骑’,双方投入的兵力差不多,都是百余骑精锐,在这片狭小的空间里,再多的人手就分布不开了,反而会成为累赘,在经过零星的骚扰、试探后,双方的大队人马在山口前的开阔地上终于相遇了,‘猛虎’斗‘贪狼’,不,准确的说应该是猛虎对群狼,玄甲军从来都是一群狼,而萧逸就是他们的头狼! 似乎很随意的,萧逸带领手下直接就占据了东边的位置,而吕布则率领手下的狼骑在西侧展开了骑兵冲锋的队形,双方都没有退却的意思,看来是准备来一场硬碰硬的决战了。 “萧逸,这几日来你接连射杀我手下众多将士,今天就用你的人头来祭奠他们的在天之灵!”满脸骄横之色的吕布越众而出,舞动着手中的方天画戟,在战前大声的叫嚣起来;他最近新得‘嘶风赤兔马’,整体的战斗力上升了一个台阶不止,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今天就用萧逸来试试手。 “呵呵!好一个忘恩负义的‘三姓家奴’,但不知丁刺史的冤魂又该用谁的人头来祭奠呢?”如果是斗勇,萧逸自认可能还不是吕布的对手,三国第一勇将的名头毕竟不是白叫的;可要是论起斗智,他自信可以把吕布甩出十条街去不止,绝对的智商碾压。 果然,萧逸一句轻巧的回击,直接把吕布气的七窍生烟,正所谓: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再无耻的人也都是有羞耻心的,更何况吕布这种虚荣心极强的人呢,但无论他如何狡辩,也摆脱不了自己‘弑父’的恶名! 是啊!刺史丁原就冤死在吕布的手里,他的冤魂又该用谁的人头来祭奠呢?……听到这番话,不但吕布羞臊的面红耳赤,就是他手下的并州‘狼骑’也个个抬不起头来,心虚则气弱,还未开战,这些人的士气在无形之中就衰落了三分。 “好!时机已到,冲!”感觉到背后的阳光已经变得暖洋洋的,山口处也开始吹起了飙风,萧逸果断的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杀!……冲!”两队人马就像两道铁流一样开始迎面对撞,都是进攻的‘矢’型阵势,同样的训练有素,悍不畏死,这样的战斗按理说就看那一方人强马壮,手快心狠,谁就能占据上风了,可事实又是怎么样的呢? 吕布和手下的狼骑兵立刻发现自己上当了,萧逸一方是背着太阳冲锋,而且还巧妙的占据了上风口,在地利上可谓是占尽了便宜,而自己一方呢?不但要迎着刺眼的阳光进攻,还要面对吹来的风沙,连眼睛都睁不开了,还谈什么轮刀砍人啊? 恰一接触,并州狼骑就吃了大亏,先是迎头撞上了一阵箭雨,接着就是玄甲军闪烁着寒光的马刀的大力劈砍,只杀得鬼哭狼嚎,人头滚滚,许多无头的尸身依旧坐在战马上冲出了很远,这才‘噗通’一声栽落马下,损失极其惨重。 调转马头,甩掉方天画戟上的血珠,吕布郁闷的也几乎快要吐血了,刚才一个回合的交锋,自己手下就折损了将近三成的人手,而玄甲军的损失还不到一成,一比三啊!自己率兵征战沙场多年,什么悍勇的敌人没遇到过,却从来没吃过这么大的亏,萧逸,阴险之徒啊! 虽然郁闷,但不管怎么说,经过这次冲杀,双方算是交换了一次场地,刚才的劣势如今都跑到对方那边去了,所以吕布抖擞精神,决定再冲杀一次,把刚才的损失再夺回来,天道好还,这次该自己占便宜了吧? 可惜,还没等他笑出声来,就惊讶的发现,对面的玄甲军骑手每人从怀里拿出一条黑纱眼罩,非常从容的系在了脸上,有了它,再大的风沙也不怕,还能轮刀砍人呢! “萧逸,阴险小人,我与你势不两立!”受到这样的刺激,吕布再也忍受不住了,眼角都瞪着开裂,一口老血直直的喷了出来…… ** ... 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巅峰对决 <><>“萧逸,你个阴险小人,今日之战皆因你我而起,与众将士本无关系,未免伤及无辜,你可敢与我一对一的单挑对决吗?”人急智生,吕布这样一向只知道以力破敌的人,被萧逸一系列的阴招给刺激的都开始用计了,虽然只是一个不怎么高明的‘激将法’;但好歹是用脑子了不是。 “好!咱们单挑对决!”微微一笑,萧逸越众而出,丝毫没有拒绝的意思,而且看向吕布的目光中充满了玩味,看来当初那个‘主簿’的职务真不是白当的,估计这位‘战神’也是看了几本书的。 吕布的这招‘激将法’完全是盗版了当初的楚霸王,项羽当年和刘邦争夺天下,久攻不下,士卒疲敝,于是这位崇尚勇力的霸王就跑到两军阵前,指名道姓的要和刘邦单挑,谁胜了,天下就归谁! 而汉高祖刘邦的回答非常的巧妙,“我不与君斗力,宁愿与君斗智!” 现在萧逸其实也完全可以学学刘邦的办法,在智谋上继续碾压吕布,但是他没有,‘我既能与你斗智,也能与你斗力’,无论是斗智还是斗力,哥全能玩死你!这就是萧逸的自信! 除掉吕布,原本就是萧逸庞大计划中的一环,而且还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说董卓的西凉兵团是一头猛虎的话,那么吕布就是这头猛虎的爪牙,而那些游骑兵就是猛虎的耳目;萧逸计划就是先除掉这些耳目,让猛虎丧失应有的机敏,而后干净利落的斩掉它的爪牙,一只没有了爪牙的瞎虎,也就无法再阻止自己带领玄甲军北撤了。 甚至于,只要指挥得当,利用西凉军援兵要到而未到这个时间空挡,趁机将它完全吃掉也不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须除掉吕布,就是杀不死他,起码也要在短时间内让他无法再领兵作战。 “好!是条汉子,今天就让你我决一死战!让天下人都看看,谁才是第一勇士!”见到萧逸答应了自己的提议,吕布顿时欣喜若狂,论起好勇斗狠,普天之下他谁也不惧! “冲!……杀!”萧逸挥动凤翅镏金镗,吕布挺起方天画戟,二人几乎同时冲出战阵,开始了武将对决,三百步……二百步……,一百五十步,两个人各舞兵刃迅速接近着,似乎要进行一场骑士之间的公平决斗。 “嗖!……吱!”一百二十步,突发奇变,萧、吕二人几乎同时收起了自己的兵刃,拿出弓箭,二话不说,照着对方就是狠狠一箭,刚才表现出来的那点骑士精神立刻荡然无存! “呸!卑鄙小人!”侧身闪过对方射来的暗箭,两个人同时吐了口唾沫,齐声叫骂起来,丝毫没有考虑刚才自己也是抱着同样的念头,先用大话唬住对方,然后阴他一箭! 不管怎说,二人之间的对决开始了,一百二十步的距离上,两人开始呈环形策马奔驰,一边跑,一边不断的射出箭矢,准备在骑射功夫上一较高低,一时间,你来我往,箭如雨下,‘海底捞月,蹬里藏身……’,各种高难度的躲避动作更是层出不穷,看的两边观阵的将士齐声喝彩,纷纷拔出刀剑,挥舞着为自家的主将呐喊助威。 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一百二十步的距离上比拼骑射功夫,这真不是一般人能玩的了的游戏;骑射比拼,远远要比射那些固定的箭靶难得多,因为在射箭的过程中,不但自己是在不停的移动着,目标同时也是在高速移动着,这就极其考验射手的眼力和判断力了,差之分毫,谬之千里啊!……更何况在射箭的同时还要分心躲避对方的攻击,这份难度,真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 另外就是一百二十步这个距离,也看着让人心惊,寻常射手的有效射程就是五六十步而已,超出八十步那就叫流矢了,意思就是说‘射那指那’,根本没有准度可言,等到了一百步之外,那箭矢也就丝毫没有杀伤力可言了,就是侥幸碰到目标,也会自己落下来,‘强弩之末誓不穿鲁缟!’就是这个意思! 箭矢如雨,穿梭来回,‘连珠箭箭,凤尾箭,卧背箭……’,萧、吕二人奇招连出,把两边观战的士兵都看的目瞪口呆,这样的比试,这样的绝技,真是平生难得一见啊,可今天不但见到了,而且还是整整两位!几个回合下来,双方不分胜负,眼见骑射上不能迅速取胜,吕布开始不断的缩短双方的距离,大有近身肉搏,用方天画戟一较高低的意思。 萧逸何等人物,又岂能让他如愿,再说他也明白自己的优劣都在那里,论起骑射自己还能和吕布相抗衡,可要说比拼起长兵刃,虽然心里不甘,可却不能不服气,自己的‘凤翅镏金镗’确实不敌吕布的‘方天画戟’! 战神,就是战神! 但几个回合下来,萧逸也发现了吕布的弱点所在,那就是他坐下的战马,‘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这句话是形容吕布与赤兔马的厉害,但万事都有个过渡期,现在的吕布刚刚得到赤兔,人和马还处在一个磨合期,吕布要适应赤兔的速度、脾气,灵敏度,而赤兔马也要逐渐的去理解吕布所发出的各种命令,想要做到人马合一,这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行。 而萧逸和‘白菜’就没有这方面的顾虑,数年的相处,人和马每日形影不离,几乎就是一起长大的,早已是心意相通,既是萧逸不发出任何命令,‘白菜’也能很好的配合他的意念,二者之间就像吃饭喝水一样,早就习惯成自然了。 再者说,‘白菜’马鞍上的脚蹬,马蹄子上的蹄铁,那可都是骑射的大杀器,尤其是在这样一个遍地沙砾、碎石的地方,简直就是如虎添翼一般。 “咔嚓”一声,‘白菜’的铁蹄轻而易举的就踏碎了一块茶杯大小的碎石,而远处的赤兔马碰到这样的碎石时,却要非常小心的绕过去,它那没有任何保护的角质蹄子如果也与碎石硬碰,那么很快就会开裂的,而战马的蹄子一旦开裂,也就意味着战马的报废,这在无形中就减慢了赤兔马的速度,同时也影响到了马背上吕布的灵敏度;看到这一点,萧逸脸上终于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克敌制胜就在此一举! 尘土飞扬,当赤兔马再一次闯入一片乱石区的时候,为了躲避那些碎石,马步自然而然的就变得散乱起来,见此机会,萧逸双脚用力,身体在马背上腾空坐起,尽量的减小了身体的颠簸,而后左手执弓,右手同时抽出了两支箭簇,一支狼牙箭,一支三棱透甲锥。对付吕布这样的骑射高手,一支箭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必须一明一暗,前面一支是佯攻,后面的才是杀招!---这就是萧逸苦练的一记杀招--阴阳箭! ‘射人先射马!’弓弦一响,萧逸手中的两支箭同时飞出,因为狼牙箭要比透甲锥轻些,所以飞在了前面,与后面的‘透甲锥’形成了一条直线,从远处看去,仿佛就是一支箭,直奔赤兔马而去。 眼见狼牙箭直奔自己的坐骑而来,吕布反手抽出腰间的佩剑,用力扫去,为赤兔遮挡箭簇……,剑、箭相碰,“叮!……”的一声,直接把箭簇磕飞,就在吕布旧力已去,新力未生之时,尾随其后的三棱透甲锥却直奔吕布的心窝而去。 “呀!不好!”知道自己又一次被阴了的吕布来不及躲闪,大吼一声,身体用尽全力的向后躲去,原本直奔心窝的透甲锥差之分毫的狠狠钉在了他的右肩窝上,入肉三寸有余,顿时血流如注! 这也就是吕布身手了的,临危不乱,躲避得还算及时,要是换了其他人早就死在这手‘阴阳箭’之下了。 来而不往非礼也!吕布在受伤的同时却也抓住了战机,在右肩受伤不能动的情况下,吕布用左脚抵住弓背,左手奋力搭箭拉弦,毫不犹豫的就一箭射了回去。 说时迟,那时快,看似发生了很多事情,其实只在一瞬间而已,此时萧逸刚刚两箭射出,人还立在马背上,目标极其明显,加上身体腾空,躲闪不及,被吕布奋力射出的一箭正中面门,好在萧逸脸上有镔铁铸就的‘蚩尤鬼面’,在关键时刻为他挡了一下。 “啪!”的一声,‘蚩尤鬼面’被吕布的穿云箭斜带着飞了出去,而萧逸的脸上也被极速飞过的箭簇划出了一道长长的血痕,差一点就被贯穿了面门,真是险之又险! 电闪雷鸣之间,两败俱伤! “杀!……,不好,……快救人!”眼见各自的主将都受了伤,两边的骑手们一拥而上,各自抢救自家的主将,随即展开了一场混战…… ** ... 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谅他不敢! <><>午夜,西凉军大帐中,四周灯火通明,亮如白昼一般,白日里尚且威风不可一世的吕布此时赤膊着上身,露出了肩窝处血淋林的伤口,一旁几名军中最好的医师正在给他疗伤。 白日一战,可谓是两败俱伤,玄甲军的将士像疯了一样冲上来拼命,要不是手下的狼骑奋力抵挡断后,吕布今天就差点回不来了,虽然万幸回到了营地里,可随同一起出战的狼骑却折损了大半,其余几处战场上也均以失利告终,可以说在这场游骑兵之战中,西凉军团完败! 箭杆斜插在吕布的肩窝上,伤口已经肿胀的像个馒头一样了,还在不停得向外渗出血水,三棱透甲锥,原本就是杀人放血的利器,箭簇的三个斜面上全都刻有血槽,只要被它射中,那就是一个血窟窿,伤口极难愈合,很快就能让伤者全身的血液流光,现在全凭着吕布武艺高超,一面调整内息,让身体里的血流速度减慢,一面锁紧伤口附近的肌肉,这才没让血流光,可这些办法也只能撑得一时,要想活命,就必须把箭簇取出来不可。 “到底如何?你们几个可有把握治好我儿的伤势?”董卓在一旁已经走了几个来回了,脸色阴沉如水,一仗下来,不但折了自己许多兵马,连最为倚重的义子吕布也受了箭伤,真是可恼,可恨啊! “回大帅的话,这三棱透甲锥却是阴毒无比,一旦被它射中,哪怕不是要害部位,也会很快把伤者体内的鲜血抽光,好在吕将军外面罩了甲胄,算是挡了一挡,射入的还不算深,否则就是神仙来了也是难救啊!”一名年纪最老的医师查看半天后,终于做出了结论。 “老夫不管其他,必须把我儿的手臂治好,否则你们几个一律诛灭九族!”董卓猛地拔出腰间的‘七杀’宝刀,大声咆哮到,吕布如今就相当于他的膀臂,断断不容有失啊! “诺!……诺!诺!”几名医师吓得连连点头称是,如果是别人说这话,他们也许还未必当真,可董卓说要灭他们九族,那就一定是真要灭九族了,这位杀人魔王可从来不拿人命当回事,杀一个人,和杀一万个人,在他眼里也没什么区别,无非是多砍几刀而已。 “为今之计,必须尽快把吕将军伤口里的箭头取出来,然后敷以伤药,再小心将养月余,方可平安无事!”几个医师一番商议后,还是由那名最年老者说出了医疗方案:“不过经我们查看后发现,这三棱透甲锥上面竟然带有倒刺,如此一来就非常的棘手了,必须把伤口全部割开,切出一个‘井’字形,然后才能取出箭簇,这个过程很是疼痛,还请吕将军忍耐一些!” 听到箭簇上竟然还有倒刺,本来就已经疼痛难忍的吕布连脸都抽搐的扭曲起来,目光都开始变得发绿,不过他现在已经没有力气再去骂萧逸了,现在他只有一个念头,下次一定离这个恶魔远一点,再远一点……,实在是太阴毒了。 老医师示意几名彪形大汉上前,合力一起死死的按住吕布,防止他乱动,又在吕布的嘴里塞了一块麻布,这是怕他疼痛难忍的时候咬伤自己的舌头,一切就绪,这才拿出一柄小刀,在火焰上烤了几下后,开始切开伤口,取箭头…… 顿时大帐内响起了一阵惨痛至极的闷哼呢,在寂静的夜色中传出很远、很远,那感觉就好像吕布正在被十几名彪形大汉轮番欺负一样…… ………………………………………………………………………………………………………… 玄甲军大营中,萧逸也在疗伤,左侧的脸颊已经高高的肿起,连眼睛都被挤成了一条缝,嘴里还不时的有口水流出来,那个模样真是要多惨有多惨,一点原来俊俏的样子也看不出来了,整个变成了一个猪头少年! 除了脸上的伤口,萧逸还在不停的摇摆脑袋,试图恢复清醒,吕布那一记穿云箭,不但划伤了他的面颊,而且还撞晕了他的脑袋,现在萧逸感觉整个天地都在旋转,总是想吐的感觉,他知道,这是脑震荡的后遗症。 罪魁祸首就是萧逸手里的那支穿云箭,箭尾后部刻着一个绿豆大小的‘吕’字,这是吕布的独门标记,用鼻子在箭簇上闻了闻,萧逸立刻知道自己的脸为什么会肿成这个样子了。 狼毒花!吕布这个卑鄙小人竟然在箭簇上偷偷涂抹了狼毒花的汁液,这种毒草生长在西域的戈壁滩上,生命力极其顽强,药性更是奇特无比,一方面它毒性猛烈,中者难愈,另一方面,它还是一味药性十足的良药,是善,是恶,那就看你怎么用它了,中了狼毒花的毒,如果随便的用金疮药敷裹,那只会药性相冲,伤上加上,却是一种非常阴险的毒药。 萧逸在心里痛骂吕布卑鄙无耻的时候,丝毫也没想一想,自己那支带着倒刺的三棱透甲锥也和高尚、光明正大之类的词汇一点都不沾边,大哥别说二哥,谁也不是良善之辈罢了! 好在萧逸当初跟着老道‘出尘子’,学了一手精良的医术,对付这种毒药,小菜一碟而已,萧逸先是执笔写下了解毒的药方,让手下的亲兵去熬药,然后取过一面铜镜,仔细看了看自己现在猪头一样的小脸后,立刻一蹦三尺,对着西凉军大营方向就是一阵狂骂,可惜,因为脸部肿胀,舌头也不灵活,萧逸所能发出的只是一堆根本就听不清的‘呜呜’声,还有随之飞溅的口水…… 统领大人有了苦难,下属们自然要帮忙,顿时间大家揣摩着萧逸的意思,开始对吕布就是一顿臭骂,‘什么卑鄙小人啦,阴险无耻拉,弑父之贼拉,被自家统领大人吓破胆啦……’,总之,怎么难听怎么骂,各种惨绝人寰的骂街词语接连而出,捎带着连董卓在内的西凉众人一起裹了进去…… 看到众人在哪里狂喷口水,萧逸反而坐在那里不说话了,一脸幽怨的神色,其实大家都误解了他的话,他说得原文是:“吕布,你个该天杀的家伙,竟敢毁哥的容,很定是嫉妒哥长得比你帅……,可怜我一代帅哥,连老婆都还没娶呢,这下可怎么办呀……,我娶不到老婆了,呜呜!” 军旅之中,一向以粗犷、阳刚为美,像萧逸这么在乎自己颜值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上阵杀敌,那自然是长得越狰狞恐怖越好了,就是砍不死你,也能吓死你,所以很多士卒闲来无事的时候,甚至喜欢在自己脸上划几刀,毕竟与性命比起来,脸蛋又算得了什么,反正男人又不靠脸吃饭! 骂完大街,众人的目光又一次聚焦在萧逸身上,等着他安排下一步计划,是战?是和?还是逃呢? 萧逸伸手习惯性的想要摸摸下巴,结果手伸到一半,又无奈的放下了,这张猪头小脸还是不要摸了,因为说话不便,萧逸让亲兵拿来笔墨,刷耍点点的在竹简上写下了几个字:“出营,挑衅,邀战!” 随后萧逸指了指自己的脸,又指了指那件‘螭纹寒铁铠’和‘蚩尤鬼面盔’,最后把手指向了马六,营中的众多将领中,马六的身材和他最为接近,又熟知自己的各种习惯,萧逸的意思很明确,自己脸上有伤,不能出阵,让马六穿上他的铠甲,伪装成自己,前去西凉军大营前挑衅、邀战! “由我代替萧郎去叫阵、骂战,自然没有问题,可万一西凉军真的出来迎战该怎么办?吕布那样的悍将,我可是应付不来的,”马六为人精细,立刻想到了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摆摆手,萧逸让他放下心来,而后又在竹简上写下几个字:“谅他不敢!” ** ... 正文 第一百零三章虚虚实实 <><>“报大帅,大事不好了,萧逸领着一队人马正在营门前叫阵、邀战!”黎明时分,东方刚刚露出鱼肚白,大多数人都还沉浸在梦乡里时,一名西凉传令兵就急匆匆的跑进董卓的寝帐,上报了这样一条消息。 “什么?”听到消息,董卓惊吓的直接从**榻上蹦了起来,浓浓的睡意立刻荡然无存,“快,给本帅披甲,马上擂鼓聚将,召集所有将校中军大帐议事!” “诺!” 随着一阵急促的战鼓响起,整座西凉大营就像开了锅的热水一样沸腾起来,那些还在酣睡的士卒们一边骂着娘,一边急急忙忙的穿甲胄,找兵刃,乱成了一团,无论是谁,这个时候被从梦乡里吵醒,都不会有好脾气的。 当董卓迈步走入大帐时,所有校尉都已经来齐了,就连肩膀受伤的吕布也带伤出席,一个个睡眼朦胧的站在那里,拼命的打着哈气,显然都处于睡眠不足的状态,虽然很多人都是半梦游似的站在那里,却没有一个敢迟到的,董卓虽然残暴,但治军却极严,点将不到者,不分原由,不论何人,斩立决! 事关项上人头,就是睡神亲自来召唤,大家也得咬着后槽牙起**,毕竟与睡神相比,还是死神更可怕一些不是!“外边情况如何?”还未坐定,董卓就迫不及待的询问起外边的情况来,他是生怕萧逸不顾一切的挥军攻营,现在西凉军损失惨重,士气低落,真要是打起来,他并没有必胜的把握。 “回大帅,那萧逸只是在营门外叫骂、挑战,并没有大举进攻的意思!”一旁的李儒立刻把刚得到的具体消息上报,这位谋士现在到还能保持着几分稳重。 “那萧逸昨日也吃了我一箭,想来也是受伤不轻,如何今日就能前来挑战?”一旁侧卧着的吕布脸上满是疑惑之色,他的穿云箭上可是涂抹过狼毒花的汁液,毒性剧烈,那萧逸就是侥幸不死,此时也该像自己一样,躺在软榻上养伤才对,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出战?莫非这家伙百毒不侵吗? 听到吕布的话,众人也是疑惑丛生,吕布之勇,冠盖天下,谁要说能在伤了他的情况下,自己却毫发无损,这话说出去估计没一个人会相信;可萧逸现在又确实在营门外挑战,这又该如何解释呢? 莫非其中有诈? “是真是假,一观便知!”董卓本身也是个奸狡之人,略一思索,也感觉出其中似乎有些不对劲,“众将官随本帅一起,去看看这个萧逸到底在玩什么鬼把戏!” “诺!”一声令下,大帐中上百将校和董卓一起向营门处涌去,就连吕布也强忍着伤势跟了上去,不亲眼看一看真假,他食不下咽,睡不安寝! ………………………………………………………………………………………… “西凉鼠辈,速速出来受死!……无胆鼠辈,快点洗干净脖子试试你家小爷的宝刀是否锋利!”西凉大营门外,数百玄甲铁骑整齐列队,正在高声叫骂,为首一人身穿‘螭纹寒铁铠’,头戴‘蚩尤鬼面盔’,手中‘凤翅镏金镗’,正在那里往来驰骋,不时地挥舞下手中的兵刃,向西凉军发出挑战,身后的其余将士跟着一起呐喊助威,晃动旌旗,气焰极其嚣张! “看,‘鬼面萧郎’!……真是他!” “嗯!没错,就是他,我认识他那身盔甲,还有那张鬼面,绝对错不了!……” “没错,就是他,老子的同胞兄长前几天就是惨死在他的凤翅镏金镗下,就是化成灰我也认识他!……呜呜!我那苦命的兄长啊!” 看到果然是萧逸在营门前挑战,众将校立刻一片大哗,吃惊者有之,恐惧者有之,哀嚎者更是不计其数,数次交战,谁没有亲朋好友死在萧逸的手上,如果西凉军里有个仇恨值排行榜,那么萧逸绝对是高居榜首! “奉先我儿,你看那果真是萧逸否?”虽然心中已经信了大半,但董卓还是决定征询一下吕布的意见,作为和萧逸正面交过手的人,吕布无疑是最有发言权的。 “回禀义父!这个……,营门外挑战的确是萧逸无疑!”吕布一双锐利的眼睛在那张恐怖的‘蚩尤鬼面’上已经扫过好几遍了,还有那些举止动作,确实与自己印象中的萧逸有九分的相像,尤其是看到那匹‘千里墨烟驹’的时候,九分就变成了十分,宝马认主,除了萧逸还有谁能驾驭这匹宝马呢? 大营门外,此时马六才是真的有苦难言,为了爬上‘白菜’大爷的脊背,他可是好话说尽,又是孝敬好酒,又是奉上最嫩的白菜心,最后‘白菜’大爷看在相识多年的份上,才勉强同意让马六站在自己的背上。 没错,就是站,而不是骑,看起来马六是坐在‘白菜’的背上,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其实屁股根本就没敢碰马背,全靠双脚用力,身体是半悬在空中的,还要用尽全力挥动手中这杆九九八十一斤重的‘凤翅镏金镗’,那个滋味,真是苦不堪言啊! “萧逸小儿,安敢如此猖狂,众将官谁能与我擒拿此人,本帅重赏千金,官升三级!”董卓一直坚信,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为了挽回西凉军的面子,他拿出了封官许愿的杀手锏。 可惜,赏赐虽然诱人,那也要有命去拿才行,连悍勇无敌的吕布都是带伤回营的,那其余的人去了,不就是白白的送死吗! 董卓连喊三遍,却是一个敢应声的也没有,上百名西凉将校都聪明的选择了做鸵鸟,把头往地上一扎,不管外边发生什么,“我听不见,我听不见,我就是听不见!……” “大帅息怒,那萧逸却是个极难对付的,不过越是如此,咱们越要慎重才是!”眼看董卓已经处于暴怒的边缘,谋士李儒连忙出言解劝:“以末将连日来观察的结果,那萧逸的心思我大概猜出了一二,无非就是想趁着咱们援军要到而未到之机,抢先一步下手,刺激咱们立刻和他决战,如此他还有那么几分胜算;现在的情况是,我们等的起,而他却等不起,主动权还是牢牢掌握在我们手中的,请大帅暂熄雷霆之怒,下令全军紧守大营,只要熬过这最后几日,等李傕、郭汜二位将军的大队人马一到,擒拿萧逸,犹如探囊取物尔!” “大帅,军师所言极是啊!只要等待数日,援军一到,末将定然生擒萧逸,任由大帅发落处置!”眼看李儒给大伙弄了个台阶下,一群西凉将校连忙齐声应和。 “好!老夫就暂且忍耐他几日,看咱们谁耗得过谁!”董卓也不是无谋之人,自然知道现在出营决战并非上策,李儒的台阶既是给众将校的,同样也是给他的,既然面子上过的去了,他也不介意多等几天,“密切关注萧逸的一举一动,有任何情况发生,都速来报我,最多五天,只等援军一到,看老夫怎么收拾这个小子!” ……………………………………………………………………………………………………………… 从这天起,西凉军就做起了缩头乌龟,无论外边的玄甲军如何挑衅,叫骂,他们就是免战牌高悬,坚决不出营门半步,有深沟高垒的营盘保护,倒也不用害怕玄甲军会冲进来。 而另一边的‘萧逸’却是精力充沛的不得了,每天早、中、晚,三次,就像吃饭一样准时的前来挑战,有时候兴致来了,半夜还要来一次,每次一来都是擂鼓、吹号、大声叫骂,吵的西凉军坐卧不安。 一到用餐的时间,军营外边立刻号角齐鸣,西凉士卒们就得马上扔下饭碗,拿起刀枪备战,晚上大家刚一进被窝,外面又是一阵鼓声大作,西凉士卒们马上就得顶盔贯甲,随时准备迎敌,如此数次之后,大家对萧逸的仇恨指数再次爆棚,达到了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地步! 甚至一些通晓西凉巫术的士卒,已经开始拿着一个写了萧逸名字的小泥人,每天咬牙切齿的在哪拿针扎了,而且扎的无一列外,全是那张可恶的小黑脸…… 有人说了,管那么多干嘛!你敲你的鼓,我吃我的饭不就得了,大不了睡觉的时候耳朵里塞块棉花呗,哪有那么简单啊,军队讲究的是有备无患,兵法中也说,‘虚则实之,实则虚之!’现在外面的玄甲军虽然总是来虚的,可万一数虚之中忽来一实,那大家岂不是要束手待毙吗? 所以不管真假,只要鼓声一响,大家就得备战;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西凉军中士卒普遍的神经衰弱,一个个白日里整天的无精打采,甚至于许多人对玄甲军的鼓声都产生了过敏反应…… ** ... 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后会有期 <><>“咚!咚!咚!……”董卓的精神都快崩溃了,耳边总是觉得有战鼓声回荡,其实这都是他的心里作用,从昨天开始,玄甲军就没有再来营门前挑战,而是全部退回到御苑大营,不知又在搞什么阴谋诡计! 董卓也曾经派出仅剩不多的游骑兵前去侦察,弄回来的情报是,玄甲军大营里一切正常,旌旗招展,鼓声不断,还有大量的人影不停的晃动,似乎在紧急部署防务,估计是要和西凉军决一死战! “好!好!只要没跑就好,已经四天了,最多再有一两日,援军必到无疑,到时候数万大军合围,就是人踩马塌也能平了那区区几千玄甲军,届时生擒了萧逸,看老夫怎么收拾这个小子!”听到侦察回来的情况,董卓终于安下心来,在他看来,现在萧逸和那三千玄甲军就是他锅里的一盘菜,已经焖在那里了,至于什么时候开锅,就看自己的心情了。 “等到生擒了萧逸这个小子,一定要把他扒皮、抽筋、点天灯,再挫骨扬灰,方解大帅心头之恨啊!”看到董卓心情不错,一群西凉将校顺势大拍马屁,各种解恨的主意纷纷出笼,要多残忍,就有多残忍。 面多汹涌而来的马屁,董卓只是微笑不语,一副智珠在握的样子,统帅的心思要是随随便便就被人猜到,那还能是统帅吗?高深莫测才是王道! “一群蠢货,你们知道什么?”要论谁最能揣摩董卓的心思,那就非李儒莫属了,这位谋士一边捋着修长的胡须,一边蔑视的看着营中的众将校,就像在看一群呆头鹅,与这些匹夫为伍,真是文人的耻辱啊! 挥手让一众将校都退了出去,大帐中只剩下了董、李二人,沉默半响后,董卓这才发问,“擒住萧逸后,老夫将他千刀万剐如何?” “不可!”李儒面带微笑,回答的确是干净利落! “哦,为何不可?那萧逸可是数次折了老夫的脸面啊!” “呵呵!因为大帅心里根本就不想杀萧逸,而是要收为己用啊!”这种欲擒故纵的把戏,李儒自然一眼就看透了,萧逸越是桀骜不驯,越是给西凉军惹出无数麻烦,董卓就越是想收服他,既是爱才,也是较劲,就像是熬鹰一样,越是能熬的越是好鹰,成功之后的满足感也就越强;这种心理,不但董卓有,所有想成就王霸之业的枭雄都有。 “哈!……哈哈!知我者,贤婿也!”李儒不但是董卓的谋士,同时也是他的女婿,翁婿之间自然是知无不言的,“你以为,那萧逸比之我儿吕布如何?” “天上、地下!”知道董卓最近正**信吕布,所以李儒也没多说什么,但就萧、吕二人的人品高低却做出了最精准的评价,“另外,大帅若要称霸一方,有吕布一人足矣,可大帅欲得天下,那就非收服萧逸不可!” “哈哈!看来老夫还要再收一名义子不可啊!”董卓认可的点点头,李儒的话真是说道他心里去了。 “末将这里先恭贺大帅了!早日收服虎将,称霸京畿,扫平天下!……” “呵呵!若果真能如老夫所愿,你与那萧逸当多多亲近才是,以后共同辅佐老夫,成就王霸之业!” “诺!……” ……………………………………………………………………………………………………………… 董卓猜测的很准,一天之后,李傕、郭汜带领的西凉援军浩浩荡荡的开到了洛阳周边,整整六万战兵,都是久经战阵的生力军,队伍首尾相连足有数十里,旌旗招展,遮天蔽日,连洛阳周围的地皮都快被压塌了。 援军已到,一刻都没有停歇,董卓马上下达了铁壁合围的军令,顿时间,西凉大军倾巢而出,很快就将御苑一带团团包围起来,在众人看来,萧逸这次是插翅难逃了。 旷野之中,董卓一身金盔金甲,傲然坐镇在‘董’字帅旗之下,两旁数百名西凉军校依次排开,犹如群星拱月一般,威风不可一世,将前几天被逼的躲在大营里当缩头乌龟的颓废之气一扫而光,今天他们就是来报仇雪恨的。 随着董卓手中帅旗晃动,号角齐鸣,数万大军漫山遍野的展开,形成一个大大的包围圈,而后各部按照战鼓声齐头并进,向着玄甲军大营逐渐压迫而来,在这样密集的包围网中,别说是人,就是一只老鼠也休想溜出去,而董卓给他们下达的军令也很简单--寸草斩三刀,一块死角也不能放过! 再有就是,必须生擒萧逸! 前锋部队很快就扫清了周围的拒马、木桩,壕沟等障碍物,只听得玄甲军大营里鼓声不绝,人影闪动,但对西凉大军的合围却没有做出任何的反应,不知道他们到底在搞什么鬼,这种反常的情况让西凉众将疑惑丛生,一个个面面相觑,反而不敢再靠前了,都知道萧逸阴险厉害,不会是又布下了什么陷阱等着坑大伙呢吧? 前面的西凉老兵全都停住了脚步,后边那些刚到洛阳的生力军也一个个止步不前了,大家都不傻,没有见识,总还有常识吧,最先入京那七千铁骑可是西凉军精锐中的精锐,战斗力远高于其他部队,现在连这些人都一副胆战心惊的模样,那咱们这些后来的干嘛傻乎乎的冲上去当炮灰啊?送死也不是这么个死法! 于是乎战场上就出现了这么奇怪的一幕,进军的战鼓擂的山响,前锋部队也是口号震天,可大家在哪蹦来蹦去,就是不往前冲,几百米的距离,大军足足环绕了半个时辰,可就是死活走不到近前。 看到自己手下的士卒一个个出工不出力,董卓顿时大怒,军旅征战,全凭一股子士气,这是让萧逸给吓破胆了啊! 既然是怕死,那就只有用死亡去刺激了,董卓纵马直出前阵,挥动手中‘七杀’宝刀,“嚓!嚓!”两声,连斩两名退缩不前的小校首级,而后看了看丝毫没有折损的刀锋,这才杀气腾腾的说道:“再有停顿不前者,斩!” “诺!……”血淋林的人头是最能刺激人心的,眼见大帅亲自阵前斩将,西凉大军的士气为之一振,齐声呐喊着向前冲去,很快就像洪水般淹没了玄甲军的大营…… 西凉军攻占营地的速度非常快,而且伤亡极小,只有两名士兵在进攻的过程中因为道路复杂,被自己的同伴踩伤了而已,当然了,如果大营里真有人防守的话,那么西凉军的伤亡数字估计要增加上千倍都不止的。 空营,一个人也没有的空营,但里面确实是鼓声不绝,而且人影晃动不止;当董卓带领一众将校也走进大营时,被眼前的一幕给弄得是哭笑不得,众人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又被萧逸这个家伙给耍了! 只见大营里树立着一长排的木架,每个木架上面都倒吊着一头肥羊,羊的后退高挂,嘴也被紧紧绑住,因此叫不出声来,在吊羊的下面是一面战鼓,悬挂着的肥羊在哪拼命的挣扎,前踢就会不停的敲打战鼓,发出‘咚!咚!’的声响,所以才会传出连绵不绝的鼓声! 最可恨的是,这些肥羊就是前几天董卓派人给送来的礼物!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至于那些人影吗!还是一排排的木架子,上面挂了许多的稻草人,全穿着玄甲军士卒的军服,看起来就好像真人一样,被微风一吹,稻草人晃动不止,远处一看,就以为是大量的士兵在不停的调动着! 另外在大营的空地中心,还插着一张木牌,木牌是由原木直接从中间劈开做成的,连树皮都还没有刮掉,显然是新制成不久的,在木牌正面龙飞凤舞的写了八个大字:“蒙君之赐,后会有期!” “哈哈哈!……好!好一个鬼面萧郎,果然是奸狡如狐,凶狠如狼啊!”略加沉默后,董卓并没有如大家预期的那样暴怒,反而是仰天大笑,笑的异常开心,就像是一个成年人被一个顽童戏弄后一般,“后会有期?老夫就等着你,下次,老夫绝不会放跑你的!” “大帅!咱们下一步该怎么做?是不是派轻骑兵日夜兼程追击萧逸!”一场大军铁壁合围的计划变成了闹剧,众将校连忙请示下一步该作何打算。 “算快了吧,萧逸要跑,你们这些人是绝对追不上的,就算追上了,也不是他的对手!……下一步,兵进洛阳城!如今丁原已死,萧逸已逃,看这朝廷之中还有谁敢拦阻老夫的道路!”董卓拔刀在手,脸上神色肃然,显然是要做一件大事,“给我召集朝中公卿,我要再议废君大事!” “诺!……” 第二卷终于写完了,明天开始第三卷《群雄逐鹿》,希望大家继续支持男爵的作品,谢谢了! ** ... 正文 第一章血洗大将军府 洛阳为天下之中,而皇宫则为洛阳之中,皇宫严格的按照阴阳五行方位建造,西方为金锐之气,主杀伐,故而在哪里建设大将军府,也就是昔日何进的府邸,掌控大汉天下百万雄兵的中枢所在,这里发出的一纸谍文,就可以调动数万,乃至数十万的精兵劲旅南征北战,这里签发的一道军令,就会有成千上万颗人头落地;这里的威严,天下无人不知! 大将军府门外一对威武、雄壮的辟邪神兽石雕依旧静静的镇守在哪里,见证着往日的光辉,但石雕上哪满布的尘土、鸟粪、和污垢却明白的告诉世人,这里已经彻底落败了;自从大将军何进被‘十常侍’设计诛杀,二爷何苗也惨死在乱兵的刀下后,整个大将军府就开始没落了,虽然宫中还有何太后在哪里勉强的装点门面,但一个没有任何依靠的女流之辈,在这样波涛起伏的乱局中,就像是一叶孤舟,自身尚且难保,更何况其他呢! 明眼人都知道,何家是彻底的败落了,袁绍、袁术、曹操等一众大将军府的部属最先搬离了这里,往日里络绎不绝地达官显贵们如今再也无人登门,最后那上千名门客也像鸟兽一样四散而去,更奔前程,没人愿意给这样一座即将消亡的府邸陪葬…… 可是今天,大将军府门外却突然来了一批不速之客,一群全副武装的西凉士兵各执刀枪,将这里里三层,外三层的包围起来,为首的就是董卓手下的大将张济,这位复仇使者终于要开始血的报复了。23US.COM更新最快 要想废君,就必须掌控住朝中的文武大员,而杀人立威无疑是最简单、也是最具有威慑力的办法,另外,这个被杀的人还必须有一定的威望,不能是那种随随便便就拿出一箩筐的小鱼小虾,再者,杀完人之后,还不能招来太大的反弹,以及可能的报复;如果杀完人后还能大快人心,那就再好不过了! 董卓和一众部将商量来,商量去,最后在张济有意的推波助澜下,终于把目标锁定在了大将军府,虽然其中有张济的一些私心,但不可否定的是,确实没有比这座已经没落的大将军府更好的立威目标了。 大将军府的威望够高,目标够大,普天之下无人不知,何家兄弟又早就成了刀下之鬼,所以根本就不用担心被人报复,对这里下手,既可以刺激群臣的敏感神经,又不用担心会越过底线,弄的人人自危,毕竟诛灭何进一族,对天下人而言还算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若是没有何进这个草包坏事,天下也不会乱到这步田地,再有就是,此举可以含沙射影的,把目标对准那个一直躲在深宫里的何太后,真可谓一举多得啊! 既然是张济提议的,自然而然的也就由他来动手了,别人来可能还会担心背上骂名,他却丝毫没有这样的顾忌,只要能为自己报仇雪恨,没别说是区区一点骂名,就是让他和这座大将军府同归于尽,他也毫不介意! “启禀张将军,弟兄们已经把这里前前后后全包围起来了,所何氏族人、亲朋、党羽都被圈在了府中,就是一只鸟也休想飞出去!”一名手下的小校跑过来向张济汇报,同时眼睛里闪出贪婪的目光,对于这种炒家灭门的活计,他们可是最喜欢干的了,何进多年来卖官鬻爵,收受贿赂无数,不知积攒了多少金银宝物,说大将军府富可敌国都毫不夸张,虽然说现在有些没落了,可俗话说得好,‘船烂还有三千钉呢’,这里余留的财物依然数量惊人,到时候大帅、将军们分了大头,他们这些小兵也能分点汤水不是。 “好!一会冲进去之后,鸡犬不留,全都给我斩尽杀绝!至于里面的财宝,献给大帅一份,给其余的将军们留一份,至于我的那份就不要了,全给弟兄们分了吧!”张济的眼睛已经变成了血红色,那种即将要大仇得报的快感让他身上的每一根神经都愉快的跳动起来,至于区区财宝,根本就没放在他的眼里,“不过有一点告诉弟兄们,必须全部杀光,要是有一个活口留下来,那就别怪我张济手下无情!” “诺!……张将军请放宽心,弟兄们都是久经沙场的老手,要是这点活都干不漂亮,那您老就拧了小的们的脑袋当球踢!”小校拍着胸脯,脸上全是满满的自信,说起别的,他们还不敢自吹,但要说到杀人放火,灭人满门,以及毁尸灭迹,他们这帮西凉来的杀才可个个都是一把好手,可以毫不客气的说,他们要是自认第二,那普天之下也就没人敢认第一了。 其实也不怪小校如此的自信,西凉地处苦寒,本就民风彪悍异常,在哪里杀几个人不算什么大事,抢劫杀人更是家常便饭,有本事就抢,没本事就等着饿死,这就是西凉的真实写照,再者说他们这些人本就是半兵半匪的存在,穿着军服是大汉边军,脱了军服,脸上再蒙块黑布,摇身一变就成了马匪,西域一带过往的商旅可是没少遭他们的毒手。 “好!动手!” “诺!……弟兄们,杀!”小校一把拔出腰间的弯刀,两眼发出寻找财物的红光,大吼一声,率领手下虎狼一样的西凉兵冲杀了进去,很快大将军府就传来了女人的尖叫声,人临死前的惨嚎声,以及东西被摔碎的声音……,浓郁的血腥味也迅速传播开来。 闻着那种浓郁的血腥味,张济觉得这就是世界上最好的味道了,还有那震天的惨叫声,世上还有比这更美妙的音乐吗?仇人的鲜血,仇人的惨嚎,这不就是一个复仇者所渴望的吗?…… 这一刻,他恍惚看见了自己那些惨死的亲人们在天堂的大门口欢心雀跃,冲着他不停地微笑……,大仇得报,那种幸福感是无法用语言描述的。 “不够的!不够的!这些还远远不够的!”幸福的感觉瞬间即逝,代之而来的是更加汹涌的恨意;张济眼中的最后一丝理智渐渐消失,复仇的怒火一旦燃起,就绝不会轻易熄灭,只有仇人的鲜血才能安抚他那颗焦躁的内心。 “啊!……救命啊!救命啊将军!”正在张济回味复仇的快感时,一名衣衫褴褛的妙龄女子突然从府门内冲了出来,一面跑,一面在大唿救命,脸上满是惊恐之色,在她身后,几名西凉小卒嘻嘻哈哈的追了出来,其中一个手上还抓了件花衣服,想来就是从那名女子身上扯下来的。 自从何进死后,大将军原有的人马基本上做了鸟兽散,剩下没走的,要么是何进兄弟的一些妻妾,要么是何氏的宗族亲朋,再有就是一些无处可去的奴仆了,没想到最后这些人全做了陪葬品。 那名女子勐地向张济扑来,她原本是大将军何进的一名宠姬,常年伺候左右,见过无数的达官贵人,因此倒也练出了几分识人的眼力,她看得出这些人中唯一能救他的只有张济,就是退一步讲,落在一名将军手里,总比被那些乱兵糟蹋要强一百倍不是,更何况她对自己的姿色还是有几分自信的,能够侍奉大将军的姬妾,那个不是花容月貌啊! 看到女子衣衫不整的向自己跑来,张济的第一反应是伸出了手,想要救援一下,在他心底毕竟还残存着一些光明的东西,但眼中的清明之色只是一闪而过,就迅速的被复仇的火焰淹没了,‘要解心头恨,拔剑斩仇人!左手拔出腰间的宝剑,寒光一闪,剑尖就从女子的背后透了出来,血花飞溅,立刻染红了张济身上的战袍。 “记得,下辈子投胎去个好人家吧!”看着女子死不瞑目的面孔,张济用手轻轻的合上了那双惊恐的眼睛,而后缓缓地拔出宝剑,死尸立刻扑到在地,这一刻,他把良知、慈善、同情……等所有人性善良的一面统统藏到了心底深处,人,一旦走上复仇之路,就再也没有回头的机会了! (。。) 正文 第二章再议废君 大将军府被血洗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洛阳城,在普通百姓眼里,大家不过是又多了一个茶余饭后的笑谈,毕竟像这种权贵之间的杀戮,在大汉王朝几百年的历史中已经是屡见不鲜了,如果朝堂上总是不见血,那才是一件怪事;但在朝廷百官的心里,却不亚于一场超级强地震啊! 朝堂上终于开始用刀子说话了,一时间,原本刚刚有点稳定摸样的朝堂,再次掀起了无边的风浪,这场风浪比以往任何时候来的都更加迅猛,也更加的无情,最后甚至会吹垮整个大汉帝国! 打铁要趁热,在文武百官们还没从大将军府被血洗的惊恐中缓过来的时候,董卓紧接着又发出了一道命令,没错,就是命令,而不是请柬,“明日在外廷省中宴请朝中文武百官,再议废立大事!” 一石激起千层浪!得到消息后,朝中百官的反应各不相同。 司徒王允长叹一声:“诶!悔不听萧郎之言,至有今日大变,如今董卓称霸洛阳,霍乱朝纲,再也无人能制,老夫愧对大汉列祖列宗在天之灵啊!”于是下令关闭府门,拒绝前往赴宴,采取了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既然阻止不了,那就眼不见为净吧! 以司徒王允在朝廷上的威望和地位,董卓一时之间还真不敢拿他怎么样,更何况,沉默有时候就代表着默认!这就足够了,但其余的官员们可就没有这个资本和胆量了,不去,董卓真的会杀人的,没看到大将军府的血迹还没有干透吗! 袁绍听到消息后,在自己的府邸里转悠了半天,摔毁了无数东西后,几次拔剑出鞘,又几次收了回去,一张俊脸憋得通红,还是始终无法做出有效的决断! 还有一个人就是曹操,这个胸有韬略、腹有良谋的人,在接到消息后,丝毫没有抗拒的意思,先是恭恭敬敬的接待了董卓的使者,然后立刻表示,蒙董大人看得起,自己一定会准时赴宴,最后用一张热情的笑脸,和一份大大的红包送走了使者;等到大门一关,曹操回到内室之中,却发出阵阵的冷笑。 ………………………………………………………………………………………… 第二天一早,外廷,省中,数千名西凉精甲武士全副武装的布控了这里,五步一岗,十步一哨,牌刀手密密麻麻的从大门处一直排到了宴席两边,各处制高点也安排了弓箭手监视,确实做到了万无一失;董卓内穿金丝软甲,外罩大红朝服,腰佩‘七杀’宝刀,端坐堂上,在他身旁,吕布身穿百花战袍,外罩兽面吞肩铠,手执方天画戟,贴身护卫左右,其余西凉众将顶盔贯甲、各佩刀剑,在大堂两侧一字排开,宴席未开,已然是杀气腾腾。 宴会原本是在午时召开,但董卓这样的‘屠夫’请客,谁敢无故迟到,所以巳时未到,文武百官就早早的来到省中恭候了,司徒王允托病不出,百官之中就以太傅袁隗为首,这位袁绍的亲叔叔,也是袁氏一族的当家人,同时还是天下各路门阀之首,他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也就代表了门阀势力的态度。 “诸位大人能来参加宴会,董某欣喜若狂,都请入席吧!”百官既已到齐,也就没必要拖延时间了,董卓一声令下,直接开宴,顿时间各种珍馐美味一一端上,‘山中走兽云中雁,陆地牛羊海底鲜,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得,草坑里蹦的……,可以说只要是这世界上有的,在这里几乎都能看到;其奢华程度,连这些久居京城的显贵们都大开了一次眼界! 尤其是当一头烤熟的梅花鹿被整只得端上来时,在百官之中更是引起了一片轰动,倒不是说鹿这个东西有多难得,在这个自然环境还没有被破坏的时代,与燕窝、熊掌相比,梅花鹿不过是寻常的山间野味而已,而是此时此地,再联想到今天宴会的目的,‘鹿’绝对是一个敏感的话题。 世人皆知,昔日,‘秦失其鹿,天下人共逐之,于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结果泗水亭长出身的刘邦抓住了天下这只肥鹿,登上了皇帝的宝座,如今四百年过去了,天命无常,大汉也即将要失去手中这头‘鹿’,那么董卓让人端上一头烤鹿来,到底是什么意思?是要逐鹿?还是要分鹿? “老夫前日在北邙山中狩猎,这只梅花鹿突然跑到老夫的马前,自己送上们来的东西乃是天授,天授之物又岂能拒绝,于是老夫一箭射中此鹿,今日特意拿出来与诸位同僚分享!”董卓满脸笑容的一再提及,这头鹿是自己送上门来的,是老天爷送给自己的,那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七岁幼童也听得出来,但文武百官却集体选择了装聋作哑,这样的敏感话题,谁人敢接,又谁人能接! 目光在文武百官身上一一扫过,董卓脸上的得意之色更浓了,他让人上这头鹿的目的,就是要试试朝中群臣的反应,现在看来,还不错,至少绝大数人都选择了沉默,这和当年权臣赵高的‘指鹿为马’有异曲同工之妙! 自从经历过上次的温明园之宴后,董卓心里就明白了一件事,要想让朝中的文武百官心甘情愿的和自己合作,那就是痴人说梦,在这个出身决定一切的世界里,无论自己有多大的权势,无论自己手上有多少精兵猛将,在这些高高在上的士族门阀眼里,自己终究还是一个外镇来的粗鄙武夫,永远也入不了他们的眼。 “既然合作是不可能了,那就直接武力压服好了,老夫手握数万雄兵,又有吕布这样的绝世猛将,普天之下又有谁可以对抗老夫的神威?我不用你们爱戴我,只要你们从骨子里怕我就可以了!” 在人心里,拥戴和恐惧发展到了极致,都是一样的! 那就是--服从,乖乖的服从! 心中主意已定,董卓伸手拔出了腰间的‘七杀’刀,宝刀锋利,正适合用来割鹿,至于这割鹿之人吗?“来袁大人,你袁氏一门,四世三公,门生故吏遍布天下,可谓是一呼百应,大人您又高居太傅之职,位高权重,最适合做这割鹿之人,此鹿正肥,请您及早下手分割吧!” 看着董卓递过来的刀子,袁隗心里正在大声的骂娘,不是这位太傅大人没有城府,而是这把刀子实在是接不得,也接不住啊! 请别人割肉,应该是把刀柄递过去才是,可是董卓却把刀柄牢牢地抓在自己的手中,而把刀尖冲向了袁隗,还在哪不停的划动着,这是要割肉啊?还是要杀人啊? “不敢,不敢,老夫年老力薄,行将就木之人,那敢当此重任啊!倒是董大人英雄盖世,又有安定朝庭的大功在身,这割鹿之人实在是非董公莫属啊!”太傅袁隗立刻坚决的推辞,说什么也不敢去接这把刀子,谁也不是傻子,董卓的态度已经表示的很清楚了,杀人的刀把子就在我的手中,今日谁敢违逆,那就用刀子说话吧! “对!割鹿之人非董大人莫属!”文武百官齐齐恭贺起来,显然在刀把子面前都很明智的选择了屈服。 “好!多谢各位同僚爱戴,既然如此,老夫就当仁不让了!”大笑着收回‘七杀’刀,董卓立刻挥刀在鹿胸的地方狠狠割下来一大块,这个地方是鹿一身的精华所在,不但肥美异常,而且还有特殊的意义,按照秋日皇家围猎时的规矩,非天子不能享受此肉,那么现在又该谁来吃呢?是董卓自己?还是别的什么人? 董卓扎着鹿肉的刀子在嘴边一连晃了三晃,文武百官的心也就跟着颤了三颤,他们是生怕董卓不顾一切的一口把鹿肉吃了,那样的话,就相当于彻底的摊牌,大家要么投靠董卓,做一个千夫所指的二臣贼子,要么就只能以死相拼,用自己的鲜血在大汉的史书上留下‘忠臣’两个字! “呵呵!如此肥美的鹿肉,老夫真是想吃上一口呀!”先是挑动了一下百官的小心脏,而后董卓还是用极大的毅力放下了‘七杀’刀,肉虽好吃,可惜却没到吃肉的时候,人心未服啊!“当日在北邙山之时,曾蒙陈留王好言安抚,老夫一直无以为报,这鹿脯就送与陈留王,聊表老夫一片心意吧!” “呼!……嘶!”群臣先是松了口气,随后又是齐齐的倒吸一口冷气,董卓倒是没敢表露反心,但把鹿肉送给陈留王的意思确是再明白不过了,他要废黜当今天子,立陈留王上位! 正文 第三章二袁开溜 “诸位公卿,老夫有一件大事要与诸位商议一二,今上暗弱无能,不足以奉宗庙社稷,老夫欲效仿伊尹、霍光之举,废今上为弘农王,改立陈留王为帝,有不从者,斩!”名义上说得是商量,可董卓说话的口气却完全是在下命令,谁敢反对,一个字,死! “刷!……”大堂两侧的西凉兵纷纷拔刀出鞘,目光在百官的脖颈处不停地徘徊,吓得众群臣一个个低头不语,谁不怕死啊,与皇位更迭相比,还是自己的小命重要一点,毕竟大汉王朝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换一个皇帝,最频繁的时候,短短数年连换三个皇帝也是有的,只要那张龙椅上坐着的人还是姓刘的,能让那大家面子上过得去就行。 虽然不敢明面上反抗董卓,但不代表大家没有逆反的心理,至于那个发泄的地方,就是袁绍;群臣第一时间把抱怨的目光都投向了袁绍,众所周知,当初就是袁绍献策把董卓这头饿虎请进京城的,结果请神容易送神难!现在事到临头,你们老袁家的人总得说句话吧! “不可,此事万万不可,今上初登大位,一向并无过失,安能轻易废黜!董大人莫非要谋反吗?”没办法,袁绍只好硬着头皮走出来出言反对,事情是他引出来的,于情于理他也必须表个态,再者说,自己的叔叔袁隗已经选择了退缩,自己再不挺身而出的话,那么天下人会怎么看他们袁家的人,袁家四世三公的威望也会受损,这天下门阀之首的宝座也就休想再坐安稳了。 “大胆小儿,你也想试试老夫手里的‘七杀’宝刀锋利否!”看到有人跳出来反对,董卓眼中杀机涌现,‘七杀’宝刀寒光闪闪,似乎迫切的需要暴饮鲜血,一旁侍卫的吕布更是手提方天画戟,一双虎目在袁绍的脖子上扫来扫去,只要一声令下,就立刻挥戟斩人! 其余西凉诸将也是个个拔刀在手,满脸杀气的盯着场中的袁绍,今天不光是董大帅要废黜皇帝那么简单,也是他们西凉诸将求富贵的日子,谁敢阻拦,他们就杀谁! “普天之下莫非只有董大人的刀子是锋利的吗?恰巧在下手里的宝剑也是新磨不久,正欲一试!”缓缓拔出腰间的佩剑,袁绍此时也是豁出去了,此情此景,退一步就是死,进一步也许还能得活,他就是在赌,赌袁家四世三公的威望,赌董卓心中的那份顾忌!赌自己今天不会死在这里! “不可,万万不可!都是大汉的臣子,如何闹到这般地步,快,把他们拉开!”眼见宴会上就要血溅三尺,群臣一拥而上,拼命将二人分开,袁隗拉住了侄儿的手,死命的向后退去,万一真的火拼起来,他们袁家在洛阳城里的势力就得被人家连锅端了!退一步说,就是真要翻脸,现在也不是时候啊! 另一边,李儒也奋力拽住了董卓的手腕,亏得他一个文弱的书生,竟然拉住了肥胖有力的董卓,同时低声说道:“大帅,袁氏一族树大根深,威望极高,势力更是遍布山东诸郡,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个袁绍又素有英雄之名,现在还杀不得啊!否则会结怨整个天下的!” “且容他多活几日,老夫早晚将他袁氏一族连根拔起,鸡犬不留!”知道李儒的话说得在理,现在确实不是大开杀戒的时候,董卓只好暂时放下了手里的‘七杀’刀,但灭绝袁氏一门的念头却暗暗留了下来。 另一边袁绍也暗暗松了一口气,这把英雄汉好当得可真是不容易啊!差点把自己的小命玩进去,现在百官相劝,他也就顺势借坡下驴了,再扛下去,那就不是当英雄,而是找死了;不过既然把董卓得罪透了,这洛阳城也就呆不下去了,趁着混乱之际,袁绍迈步走出宴会,连家宅也没回,骑上一匹快马,连连挥鞭,直接出洛阳东门而去,走的是干净利落! 袁绍一走,立刻吓坏了一个人,那就是袁术,眼看如今董卓把袁家恨得死死的,这份仇那是早晚的报啊!袁绍捅了篓子一走了之,那袁家留下来顶缸的不就是他袁术了吗! “该死的,老子才不当这个替死鬼呢,你走,我也走!”虽然在别的事情上袁术一向比较糊涂,但在保命的本事上却一点也不差,立刻也趁机溜了出去! 紫木公子带着几名手下正在外边等待,自从上次在洛水河边杀掉张让灭口后,为了自保,他就彻底的选择了低调,能躲在家里就绝不出去,能晚上出去,就绝不白天出去,陌生人更是一个也不见。 当董卓和并州联军大战时,紫木公子一度也希望能借刀杀人,趁机除掉萧逸,可惜,西凉这么多强兵悍将却被萧逸一个人给玩的团团转,最后更是让他安然无恙的退走雁门! “看来大仇还得自己来报啊!”得知萧逸走脱的消息时,紫木公子是既悲且喜,悲的是借刀杀人的想法彻底落空了,下次不知道还有没有这样的机会,而喜的却是自己终于可以亲自报仇了,在他看来,这普天之下,除了自己,没人是萧逸的对手,这就是紫木公子的骄傲,因为对手强大而产生的骄傲! “紫木,大事不好了,该死的袁本初在宴会上得罪了董卓,自己却开溜了,如今双方已经势同水火,袁氏一族危矣!”袁术一出来,立刻向自己的智囊问计,在这种大事的决断上,他对紫木公子的谋略是相当认可的。 “将军勿忧,容在下谋划一二!”紫木公子表面上对袁术执礼甚恭,但心里却充满了鄙视,“什么袁氏一族危矣,还不是自己怕死吗!这袁氏两兄弟呀,弟弟袁术纯粹就是一个草包,哥哥袁绍稍微强一些,可惜却是个没决断的,一到了关键时刻,那胆子比一只鸡也大不到那去,真是可惜了他们的出身和背景了,要是自己有哪些资源做本钱,别说是纵横天下,就是这天下至尊的位子,也敢问一问啊! “如今洛阳城已被董卓独占,此人心狠手辣,杀起人来从不留情,将军再待下去恐怕也是凶多吉少,以在下之见,不如立刻离开京城,前往山东诸郡,以将军四世三公和袁家嫡子的身份,只要振臂一呼,必然应者如云,到时候进可和董卓一争短长,退,也可以割据一方,称王称霸!岂不比困守在这洛阳城里,任人宰割要强上万倍!”不得不承认,紫木公子虽然性情阴险狡诈,但在大局的把握上确实是个奇才,目光更是精准无比,对天下大事看的极为透彻。 “这个……此事太急,容我考虑一二!”事到临头,袁术反而犹豫起来,抛开洛阳这个花花世界的享受,跑到遥远的山东去,对他而言却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这就好比把一个出生在首都的富家子弟,直接派遣去贫困山区工作,鬼才愿意去啊! “此事必须速断,晚了恐遭董卓的毒手啊!”对袁术那点小心思,紫木公子微微一想就明白了**分,无非是舍不得洛阳家宅里的娇妻美妾和金银财物罢了,如今都要大祸临头了,还舍不得这些身外之物,真不愧是草包中的草包,“另外,将军若晚了一步,那袁本初必然抢先起事,到时候悔之晚矣!” 一边吓,一边激,这就是紫木公子的策略,因为他太了解袁术的为人了,两大特点,第一怕死,第二嫉妒心极强,抓住他这个弱点,就能轻易的让他按照自己的指挥走。 果然,袁术先是惊得一头冷汗,而后立刻嫉妒心发作,眼睛开始变得通红,只要是和兄长袁绍有关的事情,哪怕是去吃便便,他也要挣上一挣,抢一口热的吃,这种嫉妒心早已经渗到他的骨子里了,“好,走,现在就走,去山东,我绝不能让那个庶出的杂种抢了先!” “呼!……”看到这个草包终于被自己给说动了,紫木公子算是长出了一口气,说实话他跟着袁术走也是出于无奈,其实在董卓入京的时候,紫木公子一度动心,想要前去投靠,因为董卓的所作所为和脾气秉性实在是太对他的胃口了,残暴、奸诈、血腥,有魄力……,这简直就是他的加强版嘛! 看到董卓,紫木公子就感觉像找到组织了一样,他相信,在哪里一定可以尽情的施展自己的才华,同样,有了自己的辅助,董卓的功业肯定能再上一个台阶;可惜,这些梦想在他知道张济如今成为了西凉军中大将的时候,就灰飞烟灭了,当年卧虎亭的血债还历历在目,那是永远也解不开的死仇,如果自己跑去投奔,估计连董卓的面还没看到,就会先被张济给千刀万剐了,在这一点上,他非常的肯定。 “别了,洛阳城!……等着我,萧逸!当我再回来的时候,一定会掀起漫天的风云!”最后回望了一眼,紫木公子打马扬鞭随着袁术一路向东而去,在哪里他会建立属于自己的功业! 正文 第四章士为知己者死! “袁氏一族为天下门阀之首,根深蒂固,在山东一带门生故吏极多,若此二人振臂一呼,恐怕山东诸郡从此非老夫所有了,老夫欲派遣心腹轻骑前去追杀,除此后患如何?”眼看二袁兄弟相继开溜,董卓一边轻轻的摸着刀身,一边向身边的谋士李儒问到。 “大帅多虑了,二袁兄弟虽然出身名门,可惜志大才疏,空有英雄之身,却无英雄之心;都是色厉胆薄,难成大事之人,况且大帅欲行废立大事,天下英雄恐怕多有不服,若杀此二人,则外地各州牧、郡守,再无一人敢来洛阳朝拜,如此一来,大帅虽占据洛阳,却失了整个天下,不可取呀!不可取!”李儒的眼光确实毒辣异常,将袁绍、袁术兄弟两人的本质看的透透的。 “二袁虽然无能,可万一有能人异士为他们出谋划策呢?那老夫岂不是放虎归山吗?”一番斟酌之后,董卓还是有些不放心,袁家兄弟虽然废柴,但如果被有心人‘拉虎皮,做大旗’用,还是很好的一块招牌的。 “这个嘛!倒是不得不防!”李儒手捋须髯,略加思考后,立刻计上心头,“正所谓驽马恋槽豆,终难成大器!对付二袁兄弟也是如此,只要给他们一点甜头,加封一地太守之职,用官职和富贵束缚住他们,料想以他们二人的禀性也就会安于现状了,只要他们不乱来,山东诸郡群龙无首之下,也就翻不起什么大浪来;更何况二袁虽走,但袁氏宗族却大都还居住在洛阳城内,大帅可以派遣人手,私下秘密监控,权当是握在手里的人质,一旦发现袁绍、袁术兄弟有何异动,立刻诛灭袁氏满门,斩草除根! “好,果然是好计策!如此,老夫可以高枕无忧矣!”终于放下心来的董卓立刻派人发布命令,加封袁绍为渤海太守,袁术为南阳太守,一个在海滨,一个在淮河,相隔天南海北,试图用遥远的距离彻底断绝这两兄弟联起手来的可能。 两个太守级别的高官,董卓一言可决,现在整个洛阳城都被他牢牢地把控在手里,朝廷上的事情全凭他随意处置,他的话和圣旨也没什么两样了,至于那个随时都可能被拉下宝座的小皇帝,这时候已经彻彻底底的成为了傀儡,连后宫都休想走出半步。 “明日就是黄道吉日,崇德殿上老夫要大会文武,废少帝,立新君,有敢再出言反对者,杀!有敢托病不来者,杀!有敢妄自诽议者,杀!!”一连三个‘杀’字出口,董卓杀气腾腾的盯着宴会上的群臣,要是再敢有人跳出来和自己唱反调,他会毫不犹豫的手起刀落的。不就是杀人吗?看看是你们的脖子硬,还是老夫的刀快! “诺!……一切全听董大人吩咐!”二袁全部跑路,太傅袁隗选择了沉默,朝中再无可以抗衡董卓之人,百官都乖乖的选择了顺从,至此,废黜少帝,改立陈留王的事情尘埃落定! 后世《三国志--魏书》记载:昭宁元年九月初一甲戌日,董卓在‘崇德’殿再次召集百官,用武力威逼何太后下诏,废黜少帝为弘农王,皇太后还政;而后当场拥立陈留王刘协为帝,百官朝贺,改元‘永汉’,大赦天下! 随后董卓自领丞相位,加‘太师’,参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威福莫比!自此,人皆称呼董卓为董太师!其余西凉诸将各有封赏,皆大欢喜,从此东汉朝廷彻底进入军阀专权的时代! 另有秘史记载:时废帝及何太后被逼迁居永安宫,董卓秘遣杀手死士,欲中途谋害,幸有‘海燕公主’大义凛然,亲自手提弯刀一路护送,人皆畏公主之威,不敢近前,方保废帝安然无恙! …………………………………………………………………………………………………………并州,荒凉古道上,黄昏时分,一只玄甲骑兵部队正在缓慢行进着,按理说骑兵行军的时候应该是风雷乍惊,快如闪电才是,可这只部队的速度却比一只年老的蜗牛快不了多少,所有骑手都紧紧的勒住马缰,磨磨蹭蹭的向前开进着,而拖累部队快速行军的原因就是,在骑兵大队的核心位置,竟然有一辆牛车在缓缓行进着。 拉车的是一头毛色纯黄的三岁口公牛,身材高壮,力大无穷,双角微微弯曲向上高耸着,就像一对龙角一样,走起路来一步三摇,还不时地对身边的战马‘哞!哞!’的叫上两声,傲气的不得了! 别看它走的慢,沿途的所有战马、车辆还都必须给它让路,一旦牛车轱辘陷入了泥地里,这些马背上的士兵就会立刻跳下去,奋力帮着大黄牛把车推出来,有这么多人恭维着它,也难怪这位牛大爷总是一副牛气冲天的样子! 牛大爷之所以这么牛,那是因为它拉的车上坐着的人不一般,萧逸自从离开洛阳后,就一直躺在牛车上养伤,于是乎,这辆外表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牛车,就成了整支玄甲骑兵的核心所在;萧逸在那,那就是中军大帐,这就是玄甲铁骑军的军规! “回禀统领大人,派出去的游骑兵回报,后面没有发现西凉追兵的影子,周围路上也都平安无事,没有任何的异动!”一名骑手疾如闪电般的来到牛车附近,离着还有十几步远就非常恭敬的跳下战马,行过军礼后,向车内大声汇报起来。 “好,让弟兄们继续戒备,那怕离雁门关还有一步远,就绝不能放松警惕!”牛车内响起萧逸那微微有些含糊的声音,看来虽然能够说话了,但他的舌头还是没好利索! 车门帘一跳,一个包裹的严严实实的脑袋就探了出来,自从被吕布那只涂抹了狼毒花的毒箭所伤,萧逸的整张小脸就肿的和猪头一样,虽然及时的外敷、内服了解毒的药物,但要想彻底去除毒素,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办到的;更为可恨的是,中了狼毒花的毒,除了面部肿胀,舌头发僵,直流口水之外,伤口还不能见风,万般无奈之下,萧逸只好离开了风驰电掣的马背,坐到这辆行驶缓慢的牛车上安心调养。 看了看周围一马平川的地势,萧逸摇了摇头,这里无险可守,并不是一个合适安营扎寨的地方,虽然周围没有发现敌情,可每次萧逸还是尽量选择好的地势驻扎人马,对董卓那样的老狐狸,绝不能放松丝毫的警惕,古人常说:百里之行半九十!越是抵近雁门关,就越要加紧小心,他必须完好无损的把弟兄们带回去! “告诉弟兄们,加速行进,到前面找一块山坡再扎营,另外今夜的岗哨数量加倍,所有休息的士卒也要和衣而眠,兵刃绝不能离手!”虽然说计划话就会觉得腮帮子疼,但萧逸还是详细的下达了如何扎营的命令。 “诺!……” 随着军令的传达,大队人马的行进速度立刻就提了起来……,车辚辚、马潇潇,平安回家才最好! 牛车上除了萧逸之外,还有一个伤号,那就是倒霉的弓箭手小斌,自从被萧逸像打猎一样从树上射下来后,小斌就成了玄甲军的俘虏,好在萧逸那一箭虽然凌厉霸道,但万幸没射在要害部位,经过军医的小心调治,小斌终于活了下来。 作为一名俘虏,小斌早就做好了被虐待致死的准备,在西凉军营里的时候,那些俘虏的悲惨经历他可是没少看到,吃的是猪狗食,干的牛马活,不但要受苦受累的喂马喂牛,打扫卫生,修筑营盘,等到有战事的时候,这些俘虏还要作为炮灰死士,冲杀在最前面,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去试探敌人的虚实,去填平敌人的壕沟;可以说,如果一名俘虏兵能平平安安的活过两个月,那就足以自傲的跑到山顶唱歌了。 不过眼前的情况与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萧逸一声令下,伤势未愈的小斌被直接扔到了牛车上,然后两个人的生活起居就完全被捆绑在了一起,萧逸吃肉,小斌吃肉,萧逸喝酒,小斌喝酒;萧逸喝药,小斌跟着喝药,在所有待遇上,这两个伤号是完全一样的。 只是当萧逸呼呼大睡时,小斌却彻底失眠了,他实在想不明白萧逸为何会善待他,说萧逸天性善良,这话估计连鬼都不信,‘鬼面萧郎’在战场上横冲直撞,杀人如麻的样子他可是亲眼目睹过的,可眼前的一切又作何解释呢?甚至就连他身上的贴身匕首都没有搜走,就不怕自己会他熟睡之机图害他吗? 一天,两天,三天……,想了整整七天的小斌还是没想楚里面的原因,但他却弄明白了另一个道理--士为知己者死! 命溅如草芥一般的他,能得到一名将军如此的看重和信任,同车、同食、同眠,这些完全值得他用自己的性命去报答! 于是从第七天开始,伤势已经愈合大半的小斌一改往常颓废的心态,再次拿起了自己心爱的弓箭,顶盔贯甲,腰胯长刀,每日里就站在牛车的车辕上,承担起了一名亲兵的责任,而且任劳任怨,风雨无阻,这一站,就是整整一辈子! 正文 第五章有圣旨! 萧逸的运气不错,大军向前行进不久,就找到了一块背山靠河、地势开阔的高坡做为今晚安营的地点,随着一声令下,士兵们迅速搭建起一座临时的野外宿营地,以随军的粮草车辆首尾环绕为墙,上插长矛护卫,留下东、南、西、北四门,方便进出,各营按照编制分区驻扎,紧密相连,高处设有敌楼,暗处设有哨卡,巡逻的口令,上、下半夜各换一次,谁也休想轻易的混进来;虽然只是个临时的营地,但同样防御森严至极! 萧逸躺在新建的军帐里,闻着地上青草的芳香,九月的季节,正是草叶肥壮,开始结出草籽的时候,这个时节也同样是战马最为强壮的时候,吃的好,马力自然就壮,所谓‘秋黄马肥’就是这个道理。大帐门口,小斌背着弓箭一丝不苟的执行着自己侍卫亲兵的任务,大帐后边则是炊烟渺渺,火头兵胖刘正在那聚精会神的熬粥,萧逸因为脸上有伤的原因,咀嚼食物不便,所以只能喝一点米粥之类的流食;好在胖刘熬粥的手艺也算是一绝,虽然只有米粒和清水两种原材料,却被他做的有声有色,不但把米粒全都熬开了花,还加入了一些肉丝和鸡蛋,用来给萧逸补充营养! “嗯,好手艺,真是熬出米粒的精华了!”一口热粥下肚,萧逸不禁伸出大拇指称赞了一下胖刘的手艺,做饭也是一种本事,就和弓箭手射箭一样,发展到极致,都是一种艺术,没有上下高低之分,对这样的手艺,萧逸从不吝惜赞美之词,“再多熬一些,秋夜苦寒,给帐外执勤的兄弟们每人都来上一碗!” “诺!”胖刘连忙点头答应,自家统领就是这个样子,只要是他有的,哪怕是一碗粥,一杯酒,他都会分给周围的亲兵侍卫们,这也是兄弟们如此敬服统领大人的原因之一! 见者有份,这在后世崇尚人人平等的社会中是非常普遍的一件事,所以萧逸从来不吃独食,总是把自己的东西分给周围的人,但在别人看来,这个意义可就大了,要知道,东汉是一个社会等级非常森严的社会,许多地方甚至还保留着奴隶社会的残余,贵族和贫民之间,可以用‘天与地’来区分,而一名统军的将领会和普通的士兵分享同一碗食物,这在最开明的人物眼里也是不可思议的。 在古人眼里,衣服和食物都是上天赐给人用来养生的,是神赐之物,一个人分出自己的食物,那就是分出自己的地位,分享尊严,这该是多大的信任,所以每一个喝到米粥的士兵无不对萧逸感激涕零,为了报答这碗粥,他们可以替萧逸上刀山,下火山,死不旋踵! 一口食物,换一条命,看似不可思议,但在这个时代就是如此!食物就是尊严,而尊严高于生命! “报!有洛阳派来的使者李肃一路追赶而来,已经到达营地附近,随身还携带有皇帝的圣旨,请统领大人定夺!”萧逸刚放下粥碗,一名传令兵就跑了进来。 “哦!李肃--董卓手下的舌辩之士,洛阳,皇帝……”萧逸一边在心中反复琢磨着李肃来意,一边暗暗地掐算着时间,离开洛阳已经整整八天了,八天时间,足够发生很多很多的事情! 在这个通信和交通都极其落后的时代,陆上基本靠马,水中基本靠船,至于翻山越岭,那就只能靠爬了……,一件事情从发生到传递开来,需要非常长的时间,比如说一条洛阳的重要消息,传递到周围诸郡至少需要三天,传递到山东一带则需要十天,而江南那些地方最快也要一个月以后才能知道,至于那些人烟稀少、道路崎岖的偏远地区,半年,甚至是一年以后,也不见得能得到确切的消息;所以很多大事往往就坏在了时间上,聪明人会利用时间差打击敌人,而消息渠道不灵通的,那只好等着被打击了! 当萧逸来到大帐时,使者李肃已经被接进来了,大红色的汉使袍服,随身携带的天子符节,还有那手中托举的卷轴,无不证明这是一位货真价实的皇帝使节,太守张扬正在哪拼命的和李肃送礼物、套交情,力图询问出一些洛阳城里此时的情况来,后者却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眼睛一直往天上看,高傲到了极点! “有圣旨!”看到营中众将都已到齐,李肃傲然地向前几步,准备宣读圣旨。 “臣,安国将军,上党太守张……”,见到李肃要宣读圣旨,张扬连忙跪倒在地,准备接旨。 “慢着,张大人,这份圣旨可不是给你的!”李肃突然一伸手,拦住了张扬下拜的动作,而后转过头,似笑非笑的说道:“请玄甲军统领萧逸上前跪拜接旨!” “哗!……啊!……”众将一片大哗,就是萧逸也觉得有些不思议,虽然玄甲军的实际控制权在自己手里,可张扬才是上党太守,名副其实的封疆大吏,朝廷怎么会越过他直接给萧逸下圣旨呢? “萧逸上前跪接圣旨!”李肃再一次出言催促。 “敢问天使,这是哪个皇帝下的圣旨?”看着李肃那副略带紧张的神态,萧逸心中不禁生出了疑惑,对自己之前的猜想更加确定了几分。 “大胆,天无二日,国无二君,皇帝还有几个?自然是我大汉天子下的圣旨!”面对萧逸的提问,李肃连忙大声出言斥责,但回答的却极其模糊,大汉天子,大汉朝可是有着二十四代天子的,谁知道这是现任天子?还是前任天子? “呵呵!天使误会了,我想问的是,这份圣旨是之前的皇帝下的,还是刚刚继位的新君下的!”手抚剑柄,双目露出杀机,萧逸现在有十成的把握可以确定,那件大事真的发生了。 “啊!……这个……”‘鬼面萧郎’的恐怖谁人不知,那是名副其实的万人屠,看着萧逸凌厉的眼神,李肃吓的双腿一软,差点就跪了下来,他一向以舌辩见长,胆子却小的可怜,在董卓帐下是出了名的狗仗人势,现在远离了主人,他这条走狗立刻就没了胆气。 除了胆怯,李肃心中还满是疑惑,刘协登基的典礼刚一结束,他就受‘太师’董卓的命令前来传旨,一路上日夜兼程,换马不换人,不可能有人先自己一步把皇位更迭的消息传出来,那萧逸又是怎么知道洛阳发生变故的?难道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未卜先知吗?他到底是人?还是鬼? 到了这一步,无论是营中众将,还是太守张杨都看出了圣旨有问题,许多人甚至开始怀疑这名使者会不会是假的,性子急的已经开始拔刀了,冒充天使,那可是诛灭九族的大罪。 “这是新君颁布的圣旨,”眼看自己要性命不保,李肃连忙说出了实情,“数日之前,董太师上应天意,下顺民心,于崇德殿召集满朝公卿,祭告列祖列宗之后,废少帝为弘农王,立陈留王为帝,改元永汉,大赦天下,这份圣旨乃是新君的旨意!” “哗!”大帐内顿时一片惊呼,董卓,他真的行‘废立’大事了,大汉王朝的天要塌了吗?…… 正文 第六章谁跪谁? “董太师?呵呵,那董卓自封太师了,不知道是先立的新君啊,还是先封的太师啊!”轻蔑的一笑,萧逸对董卓这种自导自演的政治把戏颇为不屑,妄自废立皇帝,这是自绝于天下啊! “新君既已登基,那就是我大汉的天子,天子的旨意就是圣旨,身为臣子者必须尽忠职守,萧逸,还不速速上前跪接圣旨!”既然已经挑破了,那也就没什么好隐瞒的,李肃上前一步,手托圣旨,开始用君臣大义迫使萧逸臣服! 对萧逸,李肃可是充满了好奇,当初他和张济分别充当说客,结果他成功的说服吕布来降,立下扭转乾坤的大功,可张济却一事无成,被白白送了回来,对此李肃一直傲气的不得了,经常在私下夸口说,如果当初是他去说服萧逸,那自家主公董卓肯定早就得了这员大将,也就不会白白损伤了那么多将士! 是呀,无论是旧皇帝,还是新皇帝,都是姓刘的在做皇帝,既然刘协已经坐到了那把龙椅上,那就是大汉的正牌天子,身为汉臣,难道有谁敢正面抗拒天子的权威吗? 太守张杨第一个跪了下去,身为汉室老臣,他无法抗拒坐在宝座上的那个人,只要上面坐的还是姓刘的,他就必须顶礼跪拜,然后献出自己的忠诚。而后其余众将也一一跪了下去,没有人能抗拒汉天子的权威,这种信念从皇权确立的那一天起就深深的烙印在国人的骨子里。 “萧逸,还不快快跪接圣旨,你要违背臣纲,做大汉的逆臣吗?”眼看其余众人都已经下拜,李肃脸上又恢复了刚才的自信,君权神授,普天之下还没人敢挑衅皇帝的权威,那是至高无上的存在,难道说他萧逸可以超脱于这个世界的规则吗? “董卓,不愧世之枭雄,真是好阴险的手段啊!”萧逸虽然恨不得一剑砍了董卓为天下除害,但又不得不由衷的佩服这一手玩的确实漂亮,用皇帝的名义来颁布旨意,无论自己怎么选择都是一个‘输’字! 如果萧逸不下跪,那就是无君无父,公然蔑视皇权,必然会被天下人口伐笔诛,成为大汉王朝的逆臣贼子,从此以后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人人喊打,这个大帽子,任谁也背不下来;可萧逸一旦下跪接旨,情况同样糟糕,大家都知道新君是董卓立的,而这份圣旨十有**也是出自董卓的手笔,萧逸下跪的同时,也就意味着变相的在向董卓屈服,同样是奇耻大辱,在战场上都没有弯下去的膝盖,难道现在要向一道旨意屈服吗? “萧郎,接旨意吧!”眼看萧逸依然昂首不跪,一旁的张扬连忙出声劝解,在他看来,臣子跪拜皇帝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至于这个小皇帝的后面是不是有董卓的影子,那并不重要,没看到满朝的公卿大臣都跪下去了吗?既然那么多大人物都跪了,你萧逸一个小小的‘点军司马’又何必坚持呢? “自从大禹治水,铸造九鼎,化家为国开始,帝王就是天下人的主宰,向帝王下拜,是一个臣子的本份!”萧逸看了看一脸傲色的李肃,又低头瞄了一眼下拜的满营众将,微微一笑,这才继续说道:“萧某身为汉臣,自当向汉帝下拜,不过嘛!……呵呵,……萧逸虽然想向新君跪拜行礼,可身上有一样东西却让这对膝盖无论如何也弯不下去啊!” “胡说!天大、地大、皇帝最大!这世上还有什么比当今皇帝的圣旨更大的吗?”李肃高举手中的圣旨,他就不信萧逸还能拿出一样比圣旨更厉害的东西来,那除非是玉皇大帝下凡啦! “还真有!……”萧逸伸手在怀里摸了摸,掏出一件金呼呼的东西来,高高举在空中,顿时金光四射,夺人的二目。那是一面金牌,长五寸,宽三寸,厚五分;通体由黄金打造,做工十分精细,金牌两侧雕有栩栩如生的云龙纹饰,正面则刻有八个狂舞的篆文:“虽无銮驾,如朕亲临!” “啊!……先帝的御赐金牌!”地上的张扬一声惊呼,这才想起来,当初萧逸入宫面圣,献上了灭匈三策,深得汉灵帝的赏识,龙心大悦之下赐给萧逸一面金牌,让他可以随时出入宫禁。 汉灵帝此举本是想给小儿子刘协留下一名日后的股肱之臣,可惜,金牌刚刚赐下,当天夜里汉灵帝就驾崩了,原来设计的如意算盘也全部落空,结果他的爱子刘协,最后却在奸臣董卓的帮助下登上了皇位,汉灵帝泉下有知,不知是该笑?还是该哭呢?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张扬带着营中主将齐齐行三跪九拜的大礼,这面金牌就代表着汉灵帝本人,如果灵帝皇帝还活着,只需行普通的跪拜礼就可以了,但自从先帝一归天,灵牌放入太庙那天起,这面金牌的政治价值就急速上升,必须行三跪九拜的罗天大礼,因为在大汉子民的心中,死去的汉灵帝已经成神,进入了大汉列祖列宗的行列,对金牌不敬,就是对先帝不敬,就是对大汉朝的列祖列宗不敬! “大胆李肃,见了先帝御赐的金牌竟敢不跪,你还是我大汉的臣子吗?你要自绝于天下吗?”看着目瞪口呆的李肃,萧逸原封不动的把那些刚才说他的话又给送了回去,而且表现的义正言辞,一副大汉忠臣的模样。 形势彻底逆转,看看萧逸手里的金牌,在看看自己手里托着的圣旨,李肃郁闷的几乎要吐血了,一个是先帝的代表,一个是现任小皇帝的使者,这两者相比就像是儿子碰到了父亲,根本就是被瞬间碾压,你皇帝再大,再尊贵,难道就不跪拜自己的亲爹吗? 可自己这要是真的跪了下去,那很快世人就会知道,董卓派出的使者向萧逸跪拜行礼,跪的是他李肃的膝盖,打的可是卓董的脸面啊!以董卓那残暴的脾气,回去之后肯定会扒了自己的皮,没错,就是扒皮! 想到这里,李肃恨不得马上晕过去,那样就可以逃避眼前的现实了,可惜他的意志很是坚强,就是死活晕不过去,“李肃呀!李肃!你没事吹什么牛啊!不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吗?非得哭着喊着的来当这个使者,这下好了,可把自己扔坑里了吧,真是悔得肠子都青了……” “臣,李肃,叩拜先帝在天之灵,万岁!万岁!万万岁!”整冠,束带,屈膝,李肃恭恭敬敬的跪在萧逸面前,向着那面金牌行了君臣大礼,不跪不行啊!自己挖的坑自己填,否则就是大汉的逆臣贼子,更何况,跪下的话有可能回去以后被董卓杀,可如果不跪,现在就会被杀,没看萧逸已经开始频频的摸腰间的剑柄了吗!杀一个大汉朝的乱臣贼子,可是不用背负任何责任的,相反还会获得一致的好评,就算董卓知道了此事,也得捏着鼻子认下来,说一声:杀的好,杀的妙,就是你不杀,老夫也要杀!这样的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 跪都跪了,李肃也就不敢再说什么接旨之类的话,而是恭恭敬敬的把手里的圣旨送了过去,头低的都快扎到地缝里去了,使者这一行,做到他这个份上,也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皇帝的圣旨,或者说是董卓的意思很简单,无非先是夸赞了一下萧逸‘勤王救驾’的功勋,以后要继续公忠体国之类的官话,重点在最后一段,加封萧逸为‘鹰击中郎将’,都亭侯,食邑二百户。 呵呵!有爵位,有食邑,还有中郎将的实职,董卓这次可真是下本钱呀!先逼迫自己下跪,然后官职、爵位、金钱一股脑的砸下来,恩威并施,这是想用政治手段折服自己啊!萧逸立刻领会了董卓的用意,无非是见军事上无法打败自己,就想用政治方式软化自己,反正官职和爵位都是国家的,不用白不用,可惜,你看低我萧逸的为人,也打错算盘了。 “擦!擦!……”几下功夫,萧逸就把手里的圣旨撕了个粉碎,看着飘扬出去的碎片,他只是轻轻说了一句:“这是乱命!”而后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与其在这看政治丑剧,还不如回去喝粥呢,话说胖刘熬粥的手艺那真是一绝啊! 看着萧逸走出去的潇洒背影,李肃在震惊的同时,心中竟也升起了无限的钦佩之情,在高贵的人格面前,他这个一心追求功名利禄的小人,着实是自惭形愧,圣旨上的封赏,别人不知道,他却完全清楚,那可是‘封侯、封官、重金’的厚赏! 现在李肃觉得自己跪的并不冤枉了,男人一生拼死拼活的,不就是为了一个‘千里觅封侯’吗?可萧逸却像扔垃圾一样,把到手的爵位扔了出去,这样的气魄,这样的气节,确实受的起他一拜。难怪张济都无法说服他,功名利禄视如粪土,这样的男人,根本就是无法用言辞说服的! “张大人,这里还有一份董太师的手令,如今丁原已死,并州无人主政,特任命你‘暂代’并州刺史一职!以后要谨守臣节,听从洛阳方面的号令,明白吗?”叹了口气,李肃又从袖子里拿出一份手令,直接扔给了张扬,随后黯然神伤的离营而去,他不相信今天还会被拒绝第二次,萧逸那样的奇男子,普天之下,有一个就足够了! 董卓的这份手令最奇妙的就是那‘暂代’二字,就像是一块鱼饵,把张扬的胃口给钓了起来,并州刺史,这可是张扬梦寐以求的官职,而董卓的话说得也很明白,就是在告诉张扬,只要你听话,‘暂代’两个字很快就会去掉,以后你就是名副其实的并州刺史、封疆大吏了,如果不听话,呵呵!后果自负! 看了看走出去的李肃,又小心的摸了摸怀里的手令,张扬的心中真是两难了,一边是梦寐以求的官职,一边是违心的向董卓表示屈服,到底该如何取舍呢?他也想向萧逸那样潇洒的一撕了事,可是,他舍不得啊!…… 正文 第七章同袍之情! 张扬和萧逸分道扬镳了,他到底还是没舍得撕掉董卓给他的任命书,功名利禄动人心啊!简单的交代了几句之后,张扬捧着并州刺史的大印,穿着连夜赶制的新官服,带着自己帐下的亲兵侍从,兴冲冲得去并州的治所--晋阳,上任了! 至于萧逸则带着大队人马回到了阔别了大半年之久的雁门关,当初离去的时候还是白雪皑皑的冬季,如今回到这里,已经是秋高气爽,草黄马肥了。 能把大家平平安安的带回来,萧逸终于送了一口气,这次的洛阳之行真是一波三折,明枪暗箭不断,好险!好险啊!多少次难关,只要行差踏错一步,就是万劫不复的下场,好在萧逸凭借自己远超常人的才智、胆略,还有身为穿越者一点点的先知能力,以及弟兄们的齐心合力,都一一闯过来了。 人,活着真好!这就是萧逸现在最大的感悟! “传令,杀牛宰羊,犒赏弟兄们,今天晚上肥肉随便吃,美酒随便喝,然后全军将士放假三天!”回到军营,萧逸立刻下达了全军休整的命令,弓弦崩的太紧会断,人活的太累会疯,一支军队如果长期处于战争的危险状态下,要么因为恐惧而崩溃,要么变成一只嗜血成性的野兽,而这两样都不是萧逸想看到的;所以必须适当的让大家休息一下,该探亲的探亲,该访友的访友,只有会享受生活的人,才能更好的战斗! “吼!吼!吼!……”玄甲军数千将士齐齐大吼起来,而后摘下从不离身的兵刃,卸掉穿了许久的铠甲,让战马去野外自由的啃食青草,能从鬼门关里闯出来,无论是战士、还是战马,都应该好好的放松一下…… 繁星漫天,篝火点点,整个军营都陷入了一片狂欢中,整只得烤全羊,落下的油脂在火堆上溅起大朵的火花,香味扑鼻,带着血丝的水煮肥肉才刚刚泛白,就用匕首从大锅里扎出来大口的啃食,谁要是能捞到一根大棒骨,那就算是运气好的,因为那是下酒的好菜,能高兴的连喝三碗。 军人的欢乐也是粗犷豪野的,中心广场的高台上,摆开了摔跤擂台,只要是自负有些勇力的,都可以上去一试身手,在擂台上没有官职高低之分,只要是玄甲军的将士都可以参加,如果一名士兵把自己的校尉摔出去,只会得到大家的叫好声,而那名被摔出去的上司也不会生气,过后更加不会报复,反而会提拔、重用这名士兵,因为那是自己手下的勇士! 萧逸坐在看台的中心位置,一边大碗的喝酒,一边在火堆上烤着羊腿,还不时地为自己的部下们大声喝彩,这样的比赛他是不会参加的,到不是因为身份的原因,而是萧逸神力过人,论起摔跤、搏击,整个玄甲军里也没人是他的对手,就是一向以力量著称的大牛,在萧逸的手下也走不过三个回合,既然独孤寂寞,萧逸只好坐在看席台上当起了千年的拉拉队长! “万胜!万胜!”现在比拼的两个选手还都是萧逸的熟人,一个是游骑兵中的一名小队长,名叫穆伟,此子弓马娴熟,杀法骁勇,兼又胆大心细,在玄甲军中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人物;另一个却是专门负责给大家做饭的厨师胖刘,身为一名火头军,竟然也上台参赛,本身就很有戏剧性,更何况胖刘的手艺那真不是吹的,再简单的原材料到了他手里也能做出花来,军营里的弟兄大都吃过他做的饭菜,这时候自然卖力的为他呐喊助威起来! 摔跤,一是比拼力量,另一个就是比体重了,而在这上面胖刘占有压倒性的优势,俗话说‘大旱三年饿不死厨子’,只要是厨师,似乎都是胖胖的,而胖刘更是其中的佼佼者,至少300斤以上的庞大体重让他占尽了优势,对手几次向他发动进攻,都无功而返,想搬到他,没有五百斤上下的力量那是想都别想,更何况因为常年在伙房里工作,胖刘的身上占满了油脂,在上台前他还拿着剔刀肢解了几头烤好的肥羊,身上左一块,右一块的全是羊油,对手抓在他身上,更本就没有受力的地方,那是一抓一滑手,气的穆伟不停的乱叫。 反倒是胖刘沉着应战,肥胖的身躯不停的前后跳动,寻找着战机,终于趁着对方又一次在自己身上滑脱手的时机,反手抓住了对方的腰带,向自己怀里一拉,另一只胖手顺势抓住了穆对方的肩膀,双臂用力,直接把对手给举了起来。 “好!好!摔倒这小子!胖刘威武!”眼看胖刘占了上风,台下的将士们顿时齐声欢呼,拼命的晃动着手里能抓到的一切,为他打气加油! “嗨!……走你!……哈哈!”在一片的欢呼声中,胖刘大展神威,直接将对手扔到了台下的人群里,随后用一双肥胖的拳头拼命的拍打起自己肚子上的肥肉,庆祝这来之不易的胜利! 而被扔下去的穆伟被观众们七手八脚的接了下来,倒是没有摔伤,但擂台战败的罚酒他是躲不掉的,一群手捧酒碗的游骑兵伙伴挤过来,掐着他的脖子就是一通狂灌,这也是军人表达友谊的一种方式! 按照玄甲军的规矩,摔跤冠军是有奖励的,而奖品就是萧逸手中那只烤的的半生不熟的羊腿,萧逸是一名绝世的射雕手,萧逸还是一名英明的统帅,但不得不承认,人无完人,他确实不是一个合格的厨师,虽然他已经很用心的去烤了,但一只肥美的羊腿还是被他烤的半生不熟,有的地方都焦糊了,而有的地方还带着血丝,细盐更是撒的东一片,西一片的极其不均匀。 就这样一只羊腿,却成了玄甲军上上下下都极度渴望的东西,因为这是他们的统领大人亲手烤的,那是极高的荣誉,为了获得萧逸一个赞赏的微笑,玄甲军的将士们可以上刀山,闯火海,一往无前! “好样的,胖刘!是条汉子!”有些不好意思的将手里的羊腿递给胖刘,萧逸又用手在对方的肩膀上用力拍了拍,以示鼓励。 “谢统领大人赏赐羊腿!”胖刘激动接过这条半生不熟的羊腿,毫不客气的就是一大口,随后转过身来,一边挥舞着手里的羊腿,一边含糊不清的向台下的将士们致谢!“谢谢弟兄们捧场!……我……胖刘万分荣幸啊!……好吃!” 虽然胖刘获得了摔跤冠军,其实他心里清楚,这是弟兄们让着他的结果,玄甲铁骑军里勇士如云,台下能在较力上胜过他的绝对大有人在,首先自家的统领大人就是神勇无敌的存在,还有大牛校尉,马六校尉,以及雁门四兄弟等人,那个没有万夫不敌之勇,收拾他就跟玩一样,就连刚才那个被自己摔下台去的穆伟,要是让他骑上战马,握住马刀,只需轻轻一个回合,就能砍下胖刘的肥脑袋。 之所以让胖刘获胜,一是大家总吃他弄出来的美味,这次就算是感谢一下,再者说,在这样的庆祝会上,让一名火头兵拿到冠军,不是更有喜剧效果吗! 同袍之间,除了争强好胜,还需要友爱,这也是萧逸一直灌输给他们的理念;战场之上,能用身体给自己挡刀子的只有战友,能让自己把后背放心的交出去的,还是战友,战友在,自己就在,同生!共死!这就是军人! 看台上的萧逸也是万分的满意,这就是他一手带出来的玄甲军,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最难得的是上下一体,同心同德,连一名火头兵都有这样的战力,其余的人就更别说了,那个不是弓马娴熟、骁勇善战,这样的队伍,普天之下还有那里去不得,还有什么敌人能挡的住我们! 这样的军队,攻必克,战必胜! 作为三军统帅,萧逸所想的远比所有人都多得多,回到雁门,大家看到秋高气爽,草黄马肥,只会感叹一下岁月的流逝,以及对家乡的思念,而萧逸想到的却是另一句话:匈奴草黄马正肥,汉家大将西出征! 每到十月金秋,内地的汉人们正忙于收获的时候,也就是匈奴人骑着养的膘肥体壮的战马,挥舞着磨得锋利无比的战刀,南下劫掠的时候! 丰收也就意味着战争,这就是边疆一带的真实写照! “来吧!草原上的匈奴恶狼,小爷今年一定给你们准备份大餐,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一口喝干碗里的酒,萧逸依旧笑的灿烂无比,只是习惯性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卧虎亭当年的血债,他可是一刻也没有忘记! 正文 第八章狼多肉少 一夜的狂欢,一夜的烂醉,一夜的好睡,等第二天早晨,萧逸从宿醉中醒来的时候,他惊奇的发现,自己居然升官了。 已经是并州刺史的张扬发来了军令,抽调雁门五千精兵到晋阳协防,晋阳一直是丁原的老巢,虽然现在丁原的人头都已经被风干了,但多年经营下的影响还在,张扬要想真正的掌控住那里的局面,自然需要一支信得过的军队去帮他压住阵脚,所以才有了从雁门关调兵之举! 除此之外,还有一道军令就是提拔萧逸为雁门关副将,协助主将一起统帅雁门关所有兵马,并负责防备匈奴的事宜,至于那位雁门关主将吗,就是沉寂了很久的玄甲军真正的统领--穆顺,张扬的心腹爱将! 张扬是个明白人,他知道自己刺史的位子是怎么来的,如果没有萧逸,别说现在的高位,就是能不能从洛阳那个龙潭虎穴里走出来都很难说,可以说,萧逸就是他最大的本钱,也是他最好的保障,有萧逸在,董卓就会对他忌惮三分,出于安抚的目的,也会不断的对他加官进爵,封赏不断! 同时,萧逸的桀骜不驯也让张扬伤透了脑筋,玄甲军中只听萧统领之令,不闻张刺史之名,这就是最真实的写照,士兵们眼里只有萧逸,根本就不认其他,如果有一天萧逸让他们攻杀张扬,估计士兵们也会百分百的服从命令,下起手来毫不犹豫! 这样的部下,没有一个领导会喜欢,可又实在是离不开,真是成也萧郎!败也萧郎! 爱恨交加,这就是张扬的矛盾心理,一方面他确实需要萧逸的才干为他保驾护航,而另一方面,他又必须想尽办法约束萧逸的行为,所以才会有了这份奇怪的命令,提拔萧逸为雁门副将,算是对他功劳的奖赏,对其他部下也是一种激励让大家都看看张刺史的胸襟,而以自己的心腹穆顺为主将,则可以对萧逸加以牵制,省得有一天出现尾大不掉的情况,为了掌控住局面,这位新出炉的刺史大人真是费劲了心思! 于是乎,萧逸在升官的同时也多了一条尾巴,穆顺就像充足了电一样,天天跟在他左右,无论萧逸做什么,他都要掺和一下;萧逸早起练兵,穆顺就比他起的还早,萧逸晚上巡视营地,穆顺就比他多巡视一圈,萧逸询问士兵们的生活情况,关心一下疾苦,穆顺就天天大包小包的给每一名玄甲军的校尉送礼,拉话谈心那更是家常便饭,反正有张扬给他做靠山,现在兜里也不差钱,收买人心才是最重要的;因为穆顺才是名正言顺的玄甲军统领和雁门关主将,所以他无论做什么事,都有着充足的理由! 对此,萧逸倒是并不在乎,别的部队他不敢说,但玄甲军对自己是绝对忠诚的,那都是和他一起在战场上誓同生死的好弟兄,那种可以为了战友挡刀的同袍之情,绝不是穆顺每天送点小礼物就可以收买走的,如果真的被收买了,那萧逸就更不在乎了,能被收买的都不是自己的好战友,正好可以帮他甄别一下部下的忠臣度,看看谁是死忠,谁又在金钱和官职面前动摇了,而对那些不是自己战友的家伙,萧逸是从来不会手软的。 “萧郎!这个家伙实在太讨厌了,用不用兄弟们偷偷的……嗯!”穆顺总是胡乱指点的行为自然惹恼了很多人,一天大牛愤愤不平的找到萧逸,用手比划了一个斩杀的动作,在玄甲军营里做这事,他有十足的把握成功,而且还会做的神不知,鬼不觉! “不必,一只随时都可以捏死的小虫子而已,让他再跳几天吧!”正在细细品茶的萧逸摆摆手,断然拒绝了大牛的建议,喝酒有喝酒的乐趣,品茶有品茶的境界,人,有时候也需要换一种生活方式,品味一下人生百态,看看自己的不足处,这样才有利于改正和成长;要杀穆顺,他有的是办法,根本就不用自己人动手,而且还能让张扬咽下这枚苦果却说不出什么来。 可问题是那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张扬对自己越发的顾忌,弄得雁门关各部大军之间离心离德,最后张扬为了牵制自己,肯定会派一个比穆顺难对付一百倍的家伙过来处处掣肘自己,与其那样,萧逸更愿意退上一步,留着穆顺这个蠢货,也许还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作用呢! 无论做什么,都要先想到后果,然后再考虑是否去做这件事,这才是萧逸的风格! “好吧!那就让这个蠢货再多活几天,我早晚会拧断他的脖子!”一口饮尽萧逸递过来的一杯茶,这里面有着浓浓的兄弟之情,这让大牛心里好受了很多,今天穆顺为了树立威望,故意鞭打了他的一名属下,所以大牛才动了杀心,但没有萧逸的首肯,玄甲军中没人敢擅自行事。 ……………………………………………………………………………………………………………………………… 既然穆顺喜欢揽权,那就让他去好了,萧逸正好可以借机休息一下,为了迎接一场盛大的杀戮,调整好自己的身心状态是很重要的,而且他还有另外一件礼物需要处理。 张扬为了安抚萧逸,怕他做出过激的反应,除了给他升官之外,还有一件特殊的礼物,张扬把自己在雁门关内的一处私宅送给萧逸当做升迁的贺礼,里面装饰奢华,奴仆成群,还存放有大量的钱财,另外还专门从晋阳送了二十名美女过来,填补一下萧逸空虚的私生活! 豪宅、金钱,美女,可以说这是所有男人都梦寐以求的,张扬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用温柔乡来慢慢的消磨萧逸的英雄气,最后把这头桀骜不驯的‘贪狼’软化成一条恋家的看门狗! “呵呵!这位张大人,也太小看我萧逸了,男子汉,大丈夫,不自由,毋宁死!我萧逸的路在遥远的前方,又岂是雁门关这小小的一方天地可以困住的,……嗷!嗷!!”仰望星空,拔剑向天,萧逸发出狼王般悠远的嚎叫,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和傲视北极天空的‘贪狼星’合为一体! 豪宅成了伤残老兵们的居住场所,钱财全部给军中的弟兄们散掉,这些作为让萧逸在雁门关里的威望直线上升,试问谁不希望跟随一个爱护部下,又仗义疏财的长官啊! 只有那二十名美女是个问题,无论是送回去,还是卖掉,似乎都不太合适,毕竟这些女子也是一些可怜人,如果不给他们安排一个好的去处,那么这些女子的下场,想必会悲惨至极;萧逸虽然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可也做不出把女人视为财物卖来卖去的勾当。 当然了这点小问题还难不住我们聪明过人的萧逸,既然退不回去,也不能卖掉,那就分给自己的部下好了,要知道,玄甲军中可是有着不少的光棍汉的,萧逸相信,这些战场上的厮杀汉,一定会很疼这些女子的,只有经历过生死的人,才会更加珍惜眼前的美好生活,也肯定会更加的疼老婆! 不过美女只有二十名,而萧逸部下光校尉一级的军官就有近百个,再加上一些立有战功的士卒,也是需要奖励的,这样一来总人数不下两百人,真是‘狼多肉少’啊! 无奈之下,萧逸选择了最公平,最合理,也算是最有缘分的一个办法---抽签! 谁的老婆谁领走,全看老天爷的意思,这样一来,无论抽中与否,大家都不会有怨言的,省得狼多肉少,自家兄弟内部先起了内讧! 正文 第九章姻缘天定 “统领大人要给大家发媳妇啦!”这道消息就像道炸雷一样,迅速传遍了整个玄甲军大营,把全体将士的心给劈的颤动不已,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上的厮杀汉,有今天,没明天的,谁不想过几天好日子,回到家里有媳妇疼,有口热饭吃,如果能再有几个孩子,为老祖宗传下点血脉,那真是战死沙场也无憾了。 在了解到参加抽签的各种条件之后,凡是有资格的人全都闻风而动,这些在战场上所向睥睨的粗糙汉子们,这时一个个全都变得细腻无比,一天恨不得下河洗八遍澡,把身上的皮肤都搓的泛红了还不罢休,甚至直接让身边的兄弟们拿刷洗战马用的铁刷子使劲的刷,那些没获得资格的士兵本来就羡慕的双眼发红,现在有了出气的办法,那还会客气,全都用出吃奶的力气狠狠的刷洗起来,被刷者一边痛的嗷嗷乱叫,一边还要大声的道谢,声言等媳妇娶到手,一定请兄弟们大吃一顿! 孔雀到了发情季节会展开自己美丽的羽毛,用来吸引雌性的注意,而男人这种生物到了选择配偶的时候和发情的雄孔雀也没什么两样,爱美同样是男人的天性,衣服换成最好的,腰带换成最新的,连马靴都擦得锃亮,反正前几天萧逸刚给大家下了一场金钱雨,将士们的腰包全都鼓鼓的,这时候全都拿了出来给自己添置行头,务必要把自己最英俊,最雄壮的一面展示出来。 激动人心的一刻很快就到了,二百多名有资格入选的将士早早的就来到中军大帐,在进帐之前,这些已经双眼发绿的‘狼’们,还不忘吐口唾沫把自己的头发抹的更整齐一点,平时再粗鲁的汉子,这时候走起路来也显得文质彬彬的,说话的声音都低了三度,生怕唐突了佳人。 大帐内,萧逸自然成为了这次抽签婚配的支持人,二十名绝色佳人就站在他的左手边,一个个都是十六七岁的妙龄少女,有的妩媚,有的娇艳,有的清纯,有的羞涩……,每一个的颜值都在八十分以上,这些女子原本是丁原收集来的歌姬,平时悉心培养,用来款待宾客之用,结果张扬上任后毫不客气地就全部接收了过来。 因为不知道萧逸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子,所以这位刺史大人干脆就每一种都来点,二十个美女,二十种不同的类型,总有一款是萧逸喜欢的吧,为了把萧逸彻底的放入温柔乡,这位刺史大人也真是费尽心机了。 “好了,知道大家都已经等的焦急了,都是刀头舔血的好汉子,没有什么多余的废话,现在抽签正式开始!”军营里面最讨厌的就是繁礼多仪,萧逸大手一挥就宣布仪式开始了。 “诺!”众人齐齐的回以军礼,不多礼不代表没有规矩,控而不死,纵而不乱,这才是玄甲军真正的法度。 抽签的方式很简单,二百多支白木签,其中有二十枚的一头写有红色的编号,正好对应着那二十名美女,木签全都放在一个大号的签筒里,每个抽签的将士依次上前抽取,谁能抱的美人归,谁会继续打光棍,那就全看老天爷的意思了。 “请统领大人抽签!”一名亲兵举着签筒恭敬的来到萧逸近前,抽签的顺序是自高而下,萧逸身为玄甲军中实际的第一人,理应从他先开始的;至于坐在一旁的正牌玄甲军统领穆顺,大家直接就把他给忽略了。 “算了,家师仙逝刚刚一年,我尚在守孝期间,不能近女色,还是留给其他人吧!”一摆手,萧逸直接就弃权了,而且理由充分,古人讲究至亲去世需要守孝三年,这三年里不能穿新衣服,不能吃肉喝酒,最重要的是不能亲近女人,必须过那种苦行僧式的生活才行。 当然了,在萧逸心里这些什么规矩全是灰尘,他本身就不是一个遵守原则的人,这一年多来,他可是肉照吃,酒照喝,新衣服也没少换,想要纪念自己的恩师‘出尘子’老道,只需要把那份敬意放在心里就好,没必要执着于外表的形式。萧逸这些话其实是说给身边的穆顺听得,就是借他的口传达给张扬,别再给我玩什么美人计了,小爷要给恩师守孝,不近女色滴! “哎!”看到萧逸弃权,最失望的不是一众部下们,而是那些娇艳的女娃们,身为权贵的歌姬,她们很早就知道了自己的宿命,一介玩物而已,这些可怜的女子们唯一能祈祷的就是落在一个好点的主人手里,有饭吃,有衣穿,不要受到鞭打,不要被随意的送来送去,能有一个说得过去的归宿,她们就心满意足了,至于未来的主人是老、是丑、还是残废,那就不是她们所能左右的了。 毫无疑问,萧逸就是她们心中最完美的夫婿人选,年纪轻轻就坐上了雁门关副将的高位,而且深的上司的赏识,可谓是前途远大,再加上萧逸本人长得身形俊朗,气质不凡,虽然一张小脸有些黑,但在这些女人看来,那是踏实可靠的象征,虽然因为身份上的差异她们不可能成为正妻,但就是给萧逸做妾室,她们也是千肯万肯的。 现在看到萧逸毫不犹豫的就选择了弃权,怎么能不教这些女子们伤心欲绝呢,其中几个多愁善感的已经开始不停地用幽怨的眼光扫向萧逸了,希望用自己楚楚可怜的样子引起这位统领大人的注意,可惜,她们的打算注定要落空了,连貂蝉那样的人间绝色萧逸都可以狠下心来拒绝,更何况是她们呢? 萧逸弃权,下一个就轮到穆顺了,不管怎么说他也挂着玄甲军的正牌统领的职务,虽然大家对他没有丝毫的认可,但这点面子还是不能撕破的,所以签筒就放到了他的面前! “本将也弃权!”咬着后槽牙说出这几个字后,穆顺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软在座位上,上天知道,自己是用了多大的毅力才说出这几个字的,那些如花似玉的******,早就看的他心里痒的厉害,恨不得立刻抱过一个来,好好的蹂躏一番;虽然是抽签定姻缘,但像萧逸和他这样级别的将领,如果想要的话,是可以超脱于规则之外的,因为他们本身就是规则的制定人。 可是,不行啊!萧逸都大方的让了出去,如果自己表现的如此好色,那么最近好不容易营造的一点氛围,立刻就会消失殆尽,为了表现出高大上的一面,为了完成张刺史的委托,穆顺也只好正人君子了一回! “我们也在为恩师守孝,就不参与了!”大牛、马六二人同样表示了弃权,他们无论做什么都是跟着萧逸走,这已经习惯成自然了,再说‘出尘子’老道也教过他们武艺,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守孝的借口也完全适用于他们。 上层将领全部弃权,其余的人可没那么客气,一边向自己知道的所有神灵拼命祈祷,一边闭着眼睛从签筒里抽出木签,然后再忐忑不安的偷偷把眼睛睁开一条缝隙,看看天意到底如何,这些在沙场上所向无敌的猛士,这时候却全变成了胆小无比的乖宝宝…… 抽签,比拼的就是人品和运气,抽中者自然大喜若狂,跪在地上叩谢老天者有之,抱着身边的伙伴大声疾呼者有之,一动不动,变成呆头鹅的亦有之,凡人被幸运之神垂青时的表情,在这里几乎应有尽有! 十分之一的比列,没抽中的人自然更多,可这又能怪谁呢?统领大人都把自己那份让出来了,只能怨自己的运气不好,平时香烧的不够多,没得到漫天神佛的青睐,不过大家心里还有一个念头,这种抽签定姻缘的事情,既然有第一次,那就肯定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下次多烧香,抽签前多洗几次手就好了,实在不行就把自家统领大人的画像挂起来拜一拜,总会有轮到自己的时候;所以这些失败者并没有嫉妒,反而向那些幸运的同僚大声恭贺起来。 ‘信萧郎,得媳妇!’这迅速就成为了玄甲军里又一条不变的信条! 二十名准新郎被大家簇拥了出来,这些人中只有几个是校尉军官,更多的是在沙场上立过功勋的人,火头兵胖刘赫然站在其中,因为打理后勤有功,萧逸特许他参加这次抽签,没想到这个幸运的家伙竟然真的抱得美人归了;这时候胖刘的一张肥脸已经笑的都看不到眼睛了,浑身的肥肉都在乱颤,只会在那不停的说着:感谢老天爷,感谢大伙,感谢统领大人!…… “呵呵!幸运的家伙们,都回去好好准备一下,今天晚上,本统领亲自给你们主婚,惟愿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先用手安抚了一下沸腾的人群,而后萧逸大声宣布起来,打铁趁热,结婚趁早,军人没有什么顾忌,今天就是黄道吉日! “诺!……呜!……统领大人万胜!万胜!”大帐内外顿时响起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正文 第十章草原围猎 九月的大草原上,草叶已经开始微微的发黄,此时正是鸟兽肥硕的季节,也是最适合打猎的季节,因为秋天本来就是万物杀伐的时候,春生秋伐,这就是天地自然的规律。 处理完内部的事情后,萧逸利用外界的自然环境,在玄甲军中下达了草原围猎的命令,围猎不但可以为雁门的驻军提供充足的肉食,还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练兵方法,其实围猎和打仗一样,讲究的就是一个反应迅速,配合有度,是和平时期保持一支军队战斗力的最好方法,萧逸一直认为,一支能围猎的部队,就同样能在战场上猎杀敌人! 此次围猎,在萧逸的命令下,三千玄甲军倾巢而出,在指定的地点依次列队完毕,远远看去,旌旗招展,队列整齐,人如蛟龙,马似猛虎,虽然还没有开始正式的围猎,但那种冲天的杀气已经惊得草原上的动物们四散奔逃了,比起人类,动物对危险的预知能力无疑要强得多! 军阵之前,萧逸一身轻便的双层皮甲,手执‘绝影宝雕弓’,正在大声的发布围猎的命令:“此次围猎范围以雁门关为起点,向北绵延三百里,每一百骑为一队,由一名校尉统帅,大牛率领十队人马为左翼,马六率领十队人马为右翼,本统领亲率其余人马居中策应,一切指挥以中军号角为令;此次围猎,期限为三天,任何人除了随身的一小包食盐外,不准携带任何食物,全部以猎物为食,以河水为饮,围猎完成后再按各队功绩评优胜。” “诺!紧遵统领大人号令!”三千人马,一个声音,回应着萧逸的军令。 “好!出发!”随着萧逸一声令下,中军大旗前倾,全军将士就像离弦之箭一样,向茫茫大草原深处进发,在哪里他们要完成脱胎换骨的变化。 萧逸这次围猎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锻炼将士们在野外的生存能力,中原王朝对战塞北的草原民族为什么屡屡吃亏,就是因为汉人军队对后勤的依赖性实在是太强了,尤其是军粮,一旦后方无法给前线的军队提供足够的粮草支援,那么不用打,汉人的军队自己就饿垮了。 而匈奴在野外的生存能力就很强,匈奴大军征战,从来不用携带多少粮草,这茫茫的大草原就是他们天然的粮库,匈奴人有一句谚语:在草原母亲的怀抱里,只要有一张弓,一支箭,就饿不死真正的匈奴人! 这句话很说明当下的问题,而汉人军队在这方面就完全处于劣势了。 以现在的交通工具和运输水平,从中原内地向塞外草原运输军粮,成本实在是太高了,高到一个强盛的帝国都难以支撑的地步;当初汉武帝发动驱逐匈奴的漠北决战,出动了卫青、霍去病两大军团,共计十万精锐骑兵,而为了给他们运输给养,整个大汉王朝投入了战马十八万匹,牛十万头,另有步卒五十万,全靠肩挑人扛的才勉强保证了前线的消耗,数千里的运输线,损耗在途中的粮草是一个天文数字,而最后到达前线的呢?百不存一呀! 最后的结果就是,匈奴人被打败了,汉王朝也被消耗垮了,两败俱伤啊! 萧逸现在要做的就是让玄甲军的将士们能够尽量的自给自足,彻底摆脱对后方的依赖,其实在这茫茫草原上到处都是食物,只是看你能不能找得到,找到以后又能不能吃到嘴里,或者说是敢不敢吃到嘴里了,萧逸可是清楚地记得,后世的那些特种兵们,可是能吞噬一切生物的,蛇、蚯蚓、蚂蚱、蝙蝠、各种虫子……,凡是能提供人体所需能量的东西,都在他们的食谱上,既然后世的子孙们可以做到,那么作为两千年前的祖先,起码应该给他们开一个好头吧! 大队人马不断的向两翼散开,扩大自己的围猎范围,士兵们在向前推进的过程中,用力敲打手中的兵刃,以惊起那些藏在深草中的猎物,过了半个多时辰,一个身上披挂着伪装网的侦察游骑兵急速而来,看他身上占满的尘土和草叶,想来应该是在某个地方埋伏造成的。 “启禀统领大人,在左翼三十里处发现一个野羊群,约有百余只,另外,在正前方五十里处的一条小河旁还发现了野马的踪迹,看蹄印的数量,也有数十匹之多!”来到近前,游骑兵迅速汇报上自己侦察来的情况。 “刷!”萧逸迅速打开了一张画在羊皮上的军用地图,这是在围猎之前,他派出大量的游骑兵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才汇集好的,上面几乎标注了雁门关以北三百里范围内的所有地形地貌,连一条小溪,一个山包都没有遗漏,可以说,一图在手,方圆三百里的江山就尽入萧逸心中。 “左翼的羊群地处一块开阔地,四周都可以逃窜,一时半会不好围猎,让左翼的牛校尉放慢速度,暂时不要惊动它们;再命令马校尉所部,分出至少一半的兵力全速向前摸索,发现野马群的踪迹后,立刻向中央位置压过来,其余各部跟进,队与队之间不得留有缝隙,谁要是放跑了猎物,军法无情!”略加思索,萧逸立刻做出了正确的判断。 “诺!”游骑兵立刻打马而去,同时中军大旗摇动,各部立刻加快了推进的速度。 可惜,围猎就像是打仗一样,总是有数不清的突发事情出现,正当大军按照萧逸的指挥步步合围的时候,一名游骑兵再次传来了新的情况! “回禀统领大人,野马群在河边饮水时,突然遭到狼群的伏击,现场一片混乱,受惊的马群突然向东逃窜,狼群紧随其后,已经越过小河,逼近我军右翼了!” “来的好!这样才有点意思!”突发情况让萧逸的精神为之一振,越是复杂的围猎,越能锻炼军队的协作能力,同样对自己的指挥水平也是一种考验,“传令右翼的马六,立刻收缩队伍,务必要把逃窜的野马群给我堵住,亲兵营随我立刻出击,目标,狼群!” 一声呼号,萧逸带着手下的数百精锐亲兵脱离大队,直接向着猎物扑了过去,萧逸的亲兵都是玄甲军中的佼佼者,个个骑射过人,骁勇善战,既是全军的精锐所在,也是应付突发事件的杀手锏,现在萧逸毫不犹豫的把这只杀手锏放了出去。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不要以为杀手锏必须要等到最后、最关键的时候才能用出去,那是错误的军事判断,只要能打败敌人,哪怕你刚一见面就用出杀手锏也行,至少还能打敌人一个出其不意呢! 野马的嘶鸣声,狼群的嚎叫声,骑手们射出箭簇的破空声,立刻响彻了这片大草原,随着几方力量的角逐,发现情况不妙的野马和狼群,竟然齐心合力的向着玄甲军右翼包围网的薄弱环节冲了过去,动物们也知道,当大家面临同样的强敌时,即使是生死对头也可以合作一把,一切都是为了生存! “传我军令,让马**围野马群,尽量的生擒活捉,亲兵营随我追杀狼群,今天不全歼这些猎物,我绝不收兵!”眼看狼群和野马群先后从自己设计好的包围圈里冲了出去,萧逸顿时大怒,自己手下堂堂三千精锐骑士合围,竟然被一群野兽跑了出去,这要是传扬出去,自己的脸往那放啊! 漫长的追击开始了,猎物们为了生存拼命的奔跑,士兵们为了荣誉舍命的追击,整整一天一夜,无论是追击的还是被追的最后都筋疲力尽了,倒毙的猎物已经出现,掉队的骑手也不在少数,双方都已经到了最后时刻,现在比拼的就是毅力了。 萧逸并不是盲目的追击,而是有策略的控制着节奏,只要猎物们一停下来想要喝水、休息,他立刻就是一阵追杀,就是不让猎物有喘息的机会,尽量的消耗它们的体力,而骑手这边却可以分批、分段的休息,饮水,用车轮战的方式榨干猎物身体里最后的一点体力。 终于,猎物们再也坚持不住了,路上开始出现大量活活累死的野狼,经常是跑着跑着就一头栽倒在地,再也起不来了…… 当萧逸最后一箭射死领头逃窜的狼王时,这次围猎终于圆满结束了,整片草原上都响起了将士们的欢呼声,这是他们用汗水争取来的胜利,这是他们的荣耀! 正文 第十一章独当一面 茫茫大草原上,牛皮制成的军帐密密麻麻的连成了营盘,熊熊的篝火燃起,玄甲军的将士们正在享受白天围猎的成果,喷香的烤肉,浓香的烈酒,驱散了白日里追逐猎物的疲劳。 白天的围猎中,大牛统帅的左翼各部因为疏忽大意,指挥不当,致使一部分野羊溜出了包围圈,因此被萧逸下令责罚,为大家烤羊肉,看着大牛赤膊着上身,拿着剔骨刀忙碌着剥羊皮的样子,萧逸除了黯然一叹外,心中还若有所思。 今天的围猎虽然获得了成功,同样也暴露出了玄甲军内部的一些问题,尤其是指挥上的问题,长久以来,玄甲军的将士们已经习惯了听从萧逸的命令,因为事无巨细,几乎所有的东西萧逸都为他们提前想到了,大家只要按照命令去百分百的执行就可以了;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萧逸在军中的权威如日中天,一声令下,数千将士遵从无误,指挥起作战来,如臂使指,异常的得心应手! 可这样做的弊端也出现了,那就是全军上下只有萧逸一个人在思考,大家都只知道执行,有萧逸在,还没什么问题,可萧逸一旦脱离了指挥的位置,众将士立刻就会群龙无首,变得不知所措起来,白天的事情就是最好的证明,当萧逸带领亲兵营脱离中军,全力支援右翼时,左翼的大牛所部就立刻慌乱起来,合围网接连出现漏洞,这才让一些野羊溜了出去。 “军中缺乏能独当一面的将才啊!”看着将士们忙碌的身影,萧逸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再英明的统帅也不可能独自指挥一支庞大的军队,现在玄甲军的规模尚小,所以弊端还没有显露出来,如果有朝一日,他麾下统帅的不再是几千人,而是几万,乃至几十万将士的时候,那该怎么办?就算萧逸把自己累死,也不可能一个人把所有的事情都扛起来。 乱世中什么最宝贵?人才! 可人才这个东西,天上不掉,地上不长,怎么办? 只有自己用心培养了! 从这一刻开始萧逸诞生了锻炼手下将领指挥能力的念头,雏鹰在父母翅膀的护佑下是永远也长不大的,只有让它们去经历风雨,日后才能笑傲风云;要想让这些玄甲军的将校们人人都能独当一面,就必须让他们离开萧逸的庇护,或者萧逸自己离开一段时间也好! 马六正在试着驯服一匹枣红色的野马,白天的围猎中他指挥的很好,数十匹野马无一漏网,全数生擒活拿,在草原上作战,如果能抓捕一些野马来补充军队战马的损失,那无疑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更何况这些野马生的高大威猛,奔驰如飞,又自幼生活在这片草原上,对周围的环境早已经适应,即使没有人的照顾,它们也能自己找到食物和水源,而且抗病性极强,与那些人工驯养的战马相比,这些野马才是天生的草原‘战士’! “嘶溜溜!”枣红马连踢带咬,不让任何人靠近它,不远处被围的野马群也在嘶鸣回应着,为自己的首领助威,马是群体动物,服从性很强,只要能驯服为首的马王,那么其他野马就是散开它们也不会跑掉的,熟知马性的马六知道这点,因此才拼尽全力的试图驯服枣红马。 枣红马是一匹彪悍的儿马子,也是这群野马的首领,白天时为了抓住它,马六不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还被它踢伤了好几个手下,不过马六知道,越是脾气暴躁的烈马,就越是能征善战的千里良驹,作为一个爱马之人,长久以来,他一直没有合适的坐骑,看到‘白菜’和萧逸亲密无间的样子,他可是暗暗地流了不知多少口水,今天,当看到枣红马王神骏的身影时,他的心终于动了,这就是老天留给自己的坐骑啊! 几次努力全都无功而返,有一次马六甚至都跃上马背了,可又被枣红马连蹦带跳的甩了下来,还差点咬伤他,野马这种动物,除了不吃肉之外,与草原上的其他猛兽并没有什么区别,最彪悍的儿马子甚至能咬死野狼,端的是彪悍无比;要想降服这样强悍的草原生灵,只有比它更强,更勇,更加无畏才行! “马校尉威武!马校尉万胜!”马六为人谦逊,在军中的人缘一向很好,看到他在驯服烈马,很多将士都跑过来围观,为他呐喊助威,与一旁同样的嘶鸣不止的野马群在士气上斗了个旗鼓相当! “嗷!”有了大家的鼓舞,马六顿时精神一振,浑身都充满了力量,他决定强行征服这匹马王,从精神到**的碾压它,猛地上前几步,马六先是一闪身,躲过了枣红马踏过来的一双铁蹄,随后抢步上前一手抓住枣红马的马鬃,一手卡住马脖子,双臂用力合拢,身体也靠了过去,这样就能防止枣红马再咬到他,与此同时马六一声暴喝,左腿为轴,右腿横扫野马的前踢,待对方前踢腾空,身体重心不稳的时候,用尽全身的力气硬压了过去,这就是驯马人的绝技之一---摔马! 没有什么能比把一匹烈马摔倒在地上,更能体现一名骑手的勇武彪悍了,可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是艰难无比,野马无论在身高、体重、力量上都是完胜人类的,而且人家是四条腿着地,重心远比人类要稳的多,要想摔倒这样一匹庞然大物,没有十分的勇力和高超的身手是根本做不到的。 “轰!”的一声,随着野马王被摔倒在地,周围观看的人群中顿时响起震天的欢呼声,一名机灵的士兵立刻跑过来给马六送上了缰绳和辔头,只要给野马上好这些东西,那就算是彻底的驯服了。 摆手谢绝了这份好意,马六纵身一跃,从被摔倒的野马王身上跳了起来,他要的是彻底的征服,只有那样以后才能做到人马合一的境界,所以他不想借助任何工具,而是只凭自己的武勇来驯服这匹烈马! 一声嘶鸣,枣红马也从地上跃起,抖抖身上的尘土,再次向马六发起了进攻,一次被摔倒还打不掉它身上的野性,作为生活在这片草原上的生灵,岂是那么容易屈服的;可惜,强中更有强中手,几个回合下来,它又一次的被摔倒在地…… 一次,两次,三次……,当枣红马第六次被摔倒时,这个草原上的强横存在终于屈服了,高傲的马头低了下来,用舌头讨好的舔着马六的手掌,以示对强者的顺从;在野生动物眼里,屈服于强者并不是什么屈辱,而是得到了一座更为强大的靠山。 “好!好!摔倒六次才驯服,以后就叫你小六子吧!”为自己的爱马取好名字后,满身尘土的马六翻身越上光溜溜的马背,一边接收周围人群的欢呼声,一边纵马驰骋,以他那精妙的骑术,有没有马鞍对他影响并不大,整个人就像是长在马背上似的,不停地做出各种高难度的动作,迎来无数的喝彩声! 马六本身是极其优秀的,无数是骑术、箭术,武艺,谋略,都是第一流的,不止是他,在玄甲军中的大牛,雁门四兄弟等人,那个不是大将之才,这些人之所以迟迟未能展露出自己的光彩,那全是因为萧逸的存在,萧逸实在是太妖孽了,他的才华,他的能力,他的光辉将身边的所有人全都遮掩住了,萧逸就像是一颗天煞孤星,有他的光芒在,周围的星星就休想发出任何光亮,这样的命运,既高傲,也孤独! “报统领大人,在周围巡视的弟兄们发现了一支奇怪的商队,正在草原上穿行!”正在萧逸为自己那奇特的命运感叹时,一名身披伪装渔网的游骑兵前来禀报最新发现的情况,虽然大军在庆祝围猎成功,但外围的侦察情况他们可是丝毫没有放松的。 “哦!商队?呵呵!有点意思!”摸着下巴,萧逸露出一副略有所思的样子,“把他们全部拿下,带回雁门关,记住不要伤人,这些商队也许会有大用的!” 诺!…… 正文 第十二章走私商队 如果问这世界上最勇敢的是什么人?答案是:商人。 如果问这世界上什么人最具有冒险精神和开拓的胆量?答案:还是商人! 无论是乌烟瘴气的南荒沼泽,还是茫茫无际的塞外草原,只要能带来足够的利润,就都会留下商队的足迹,从东方的大汉王朝到西方的古罗马帝国,中间要穿越狭长的玉门古道,翻越高耸的葱岭,走过号称死亡之海的戈壁沙漠,还要躲避大食人的铁蹄弯刀,就是这样一条几乎不可能通行的路程,硬是被追求利润的商队走出了一条赫赫有名的大道---丝绸之路! 一匹丝绸在洛阳的价格是一两黄金,而在古罗马城的价格却是整整一百两黄金,在百倍利润的诱惑下,东方的商队出现在罗马的大街上,一坛无愁酒的造价,在中原内地只需要小半袋的粮食,在匈奴人那里却可以换回来两匹没有阉割过的优良战马,之间的利润甚至超过了百倍,所以商队就出现在了塞北草原上。 汉朝和匈奴人之间打打和和的已经几百年了,可无论是最为紧张的战争时代,还是比较松缓的和平时期,双方之间的贸易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而贸易的最主要方式就是走私。 贸易也是战争的一种形式,汉朝人禁止铁器、食盐、粮食之类的物资出塞,而匈奴人则禁止优良的种马和马鬃、牛角、牛皮等一切可以用于军事用途的物资入关,双方不约而同的施行了物资封锁,以削弱对方的战争潜力,但人类之间的贸易是永远也不可能停止的,越是禁止,物资的利润就越高,也就越加的刺激人心,于是乎这些走私商人也就顺势而生了! 苏双,张世平是两个眼光毒辣而且行事大胆的商人,自从在‘卧虎亭’发现无愁酒之后,两个人利用先手的优势,南下青、徐二州,西走洛阳、长安,在短短的时间内就赚了个锅满盆盈,发了大财;正在两人准备继续大干一场的时候,形势却发生了变化,卧虎亭毁于战火,蓟县的豪商梁家则接手了‘无愁酒’的酿造以及贩运,从哪以后,两个人的好日子就到头了,生存空间不断的被压缩,面对梁家这个商业圈里的巨无霸,他们丝毫没有还手的力量。 眼看着金币像流水一样都进了别人的口袋,已经急红双眼的苏双、张世平两人一咬牙,一跺脚,决定重新再闯出一条新的商路来,那就是北上塞外,去匈奴人那里捞金,匈奴人傻马多,牛羊遍地,正是他们这些商人大显身手的地方。 塞外苦寒,无愁烈酒自从出现在那里以后,立刻受到所有匈奴人的欢迎,在这些游牧民族眼里,烈酒不但是最好的饮品,还是救人一命的良药,在冬季寒冷无比的白毛风来临时,喝上一口烈酒,活血御寒,比穿一件羊皮袄还管用,不知道有多少牧民就是靠着烈酒从寒冬中捡了一条命回来。 说干就干,商人最忌讳的就是因为犹豫而丧失了商机,苏双、张世平两人在蓟县采办完无愁酒之后,就一路向北,出右北平,偷偷越过长城,而后再转向西,贴着长城沿线行走,一直来到了雁门关外围,这样做不但避开了穿越黄河,翻越太行山的艰难路程,而且还能躲避一路上关卡的盘剥,可以把自己商队的利润做到最大化,说白了他们就是一帮向草原偷偷贩卖货物的走私犯! 各种行业中最挣钱的就是经商,而商人中利润最丰厚的就是走私商,为了金钱,他们甘冒各种风险,苏双、张世平他们本想在雁门关补充一下物资,再采购一些铁器,然后就一路向北深入草原,用铁器和烈酒去向匈奴人换取马匹和皮毛,只要能贩回内地,转手就是百倍的利润啊,可没想到商队走到雁门关外围的时候,突然被一群边军给包围了。 “各位兄弟幸苦了,我们都是正经的商人,来雁门不过是做点小生意,还望各位高抬贵手,放我们过去,小人感激不尽啊!……另外,这些钱就送给诸位兄弟打酒喝!”苏双伸手解下腰间的钱袋,里面叮当作响,一副沉甸甸的样子,他的眼力异常精准,一下就看出了这些边军不是等闲之辈,不但个个彪悍异常,而且装备极其精良,像幽灵一样突然出现在商队的周围,将商队突围的线路一下子就封死了;这样的边军绝不是自己商队里那些活计可以对付的,所以他直接选择了破财免灾,在他看来,当兵吃粮的人哪有不爱财的。 “收起你的烂钱,老子流自己的血,吃自己的饭,堂堂正正,用不着你们这些黑了心的走私商人孝敬,……统领大人有令,截留商队,给我搜!”为首的游骑小队长正是那天摔跤输了的穆伟,虽然在力量上他略逊了一筹,但不可否认的,他确实是一名极其优秀的游骑兵,无论是骑射本领,还是侦察埋伏,乃至于拼马刀的狠辣劲,即使在高手如云的玄甲军中也有他一席之地;今天就是他的小队最先发现这只走私商队的。 如狼似虎的士兵们立刻扑了上去,几十名伙计毫无反抗的就被缴了械,苏双、张世平二人也被看管起来,看到金钱攻略失败,二人对视了一眼,脸色都有些苍白,走遍了大汉九州无数个郡县,不受贿赂的士兵,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这到底是遇到了一支什么样的军队呀? ……………………………………………………………………………………………………………… 玄甲军大帐里,萧逸正在看问出来的口供,在这些虎狼一般士兵的审问下,根本就没有动大刑,只是略略使了些手段,那些商队里的人就全交代了,无论是货物的种类、来源,还是这一次走私所能得到的利润,全都交代的清清楚楚,这让萧逸对这个时代的走私活动有了一个更深的了解,最难得的是,这些走私犯对匈奴那边的情况竟然也知道很多,包括匈奴各部落的分布情况,人口的多少,草场迁徙的的规律,各部的首领都是谁,脾气如何,出手是否大方,哪至于草原上那条线路最为安全,那里可以补充到水源,这些商人们全都知道的一清二楚;而这些商业资料一旦用到军事上来,都是极其宝贵的资料,堪比万马千军! 萧逸清楚的知道,最多再有一个半月,等到草叶彻底变黄的时候,塞上的狼烟就会熊熊升起,那些匈奴骑兵会像狼群一样杀向内地,抢掠汉人百姓,尤其是有了去年的经验,这些尝到甜头的匈奴贵族们一定会集结更多的人马,抢掠的地方也会更加的深入,到时候必然是兵锋所向,血流成河……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可现在自己对匈奴人那边的情况却是知之甚少,而这些走私商们却有机会深入到草原内部,去看一看匈奴人的虚实,这是一个机会!一个难得的机会啊! 一个大胆的计划开始在萧逸的头脑里形成,虽然有些疯狂,但越是如此,就越让萧逸心动不已,男人,有时候是应该疯狂一把,不疯狂不成魔,不成魔不得活! “来人,传我将令,把今天抓到的那些走私商人和他们的货物全都放了,记得,要放的干劲利落,不留一点痕迹!”心中主意已定,萧逸立刻部署起来,把这些商人放走是第一步,而第二步吗,他需要几个同伙一起帮他完成,“再把校尉大牛、亲兵小斌、火头军胖刘、粮草官曹阳,都给我叫到中军大帐来,我有重要的事情商议! 摸了摸下巴,萧逸这次准备赌一把大的,来个免费草原游…… 正文 第十三章萧逸!小易! 苏双和张世平是幸运的,因为他们遇到了一个贪财的校尉,当他们抱着最后的希望再一次发动金钱攻势的时候,没想到竟然大获成功,百十名伙计不但平安无事,连那几十车货物也原封不动的带了出来,这让他们两个欣喜若狂,那个姓马的校尉真是他们的‘贵人’啊,同时心中也再次确定了一条真理,‘金钱万能,无人不贪!’ 同样,马六现在也是激动万分,倒不是因为桌上这袋子沉甸甸的金子,而是因为自己接受到的任务,代替萧逸坐镇军营,暂行玄甲军统领的一切职权;从这道命令里他能感受到萧逸对他深深的信任,而他也下定决心绝不辜负这份信任,再说那个男儿心里没有将军的梦想,令旗一挥,千军俯首,只要想一想那样的场面,就激动的他浑身颤抖。 至于萧逸则带着几个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偷偷溜出了军营,而且还是轻装出行的,除了怀里的‘贪狼’刀,其他的铠甲、宝剑、弓箭之类的全被他留在了军营里,现在他需要换一个新的身份,用一张新的面孔,去完成自己的计划! 苏双和张世平并没有急于出发,而是在雁门关外一处比较隐蔽的河岸边驻扎下来,这是一个只有圈内的走私商人才知道的联络地点,塞外不但是苦寒之地,而且危机重重,来去如风,抢掠血腥之财的马贼,随时可能翻脸杀人的匈奴部落,还有潜伏在黑夜中四处偷袭商队的野狼群……,在茫茫的大草原上,一支百十人的商队那就是一叶小舟,随时都有被危险吞噬的可能,所以这些商人们出于安全的考虑,会自发的组织到一起,形成一个较大的团体,共同应付可能遇到的危险;人多力量大!无论到了那里这都是一句至理名言。 一支,两支,三支,短短两天时间里,在这个河畔的秘密联络点附近就集结了十余支走私商队,这些商队大的人数过百,小的也有数十人,而且成员个个彪悍异常,都随身携带着马匹、兵刃,敢去塞外闯商路的人,就没有一个是好对付的。 至于人员的组成就更加复杂了,既有燕赵一代的大豪商,也有西凉来的刀客,甚至还有一些是门阀大户们自己组织的商队,论起走私货物,那些贵族官员们同样不落人后,如此肥美的一大块肉,谁不想咬上一口啊! 商人们走南闯北,消息是最为灵通的,这些来自各地的豪商们立刻聚拢在一起,熟人之间互相打个招呼,交换些情报,脸生一点的也会问候一下,试探一下对方的底线,也好做到心里有数,能当走私商人的就没有一个是善良之辈,那些还心存善念的尸骨早就喂了塞外的野狼,走私商人,平日里自然是以物易物,做些正经生意,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偶尔客串一下马贼,做些黑吃黑的买卖,可以说,每年这些出塞的商队,至少有三分之一是死在同伙的手里,就算你不想杀人,人家也会来杀你,走私固然是暴利,抢劫那可是无本万利。 “苏老大,张老大,多日不见,二位一向可好!”一名满脸络腮胡子的高壮汉子,领着一只数十人的队伍走了过来,这些人个个身披牛皮铠甲,背着弓箭,腰间插着西域一带惯用的弯刀,个个凶神恶煞一般,尤其是他们看向别的商队的目光,贪婪而冷酷,就像是看着一只只待宰的羔羊! “原来是虎爷,托您的福,日子还过得去!”苏、张二人对视一眼,同时摸了摸腰间的佩剑,心中都暗暗升起了警惕的心思,苏双为人老成沉稳,这种事情一般都是由他出面应付的,“虎爷一向都是在西凉附近过生活,今天怎么突然来到雁门,莫非还要和我们这些穷赶马的饭碗里抢口吃的吗?” “苏老大说的哪里话,你们要是穷人,那小弟这些人就是要饭的乞丐了!……西边的日子现在不好混呀,前段时间西凉刺史董大人突然调动大军,小弟生怕是要围剿各处山头的弟兄,这才跑到雁门一带来避避风头,跟各位老大一起蹭口饭吃,还望苏老大看在故人的份上帮衬一把,小弟感激不尽啊!”虎爷是大家对他的尊称,他原本是西凉军中一名戍边的屯长,因为受不了戍卒那种苦寒的日子,干脆带着手下的一帮士卒落草为寇,干上了没有本钱的买卖,每日里抢劫商旅,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日子倒也过得逍遥自在。 因为他平时总是表面笑脸迎人,暗地里却四处捅刀子,做些黑吃黑的买卖,再加上他心狠手辣,办事从不留活口,因此大家都管他叫‘黑心笑面虎’,虎爷只是一个客气的称呼,至于他原本叫什么名字,就没人得知了。 去年苏双、张世平去长安附近贩卖无愁酒,路上遇到了‘虎爷’一伙,对方见财起意,动了黑吃黑的念头,结果双方一场血拼,各自折了些人手,谁也没占到便宜,自此结下了梁子。 ‘虎爷’一伙即使在走私商人的圈子里也是臭名昭著,经常干些坑害同伙的勾当,因此没人喜欢和他们搭伙;不过这些人全是当兵的出身,不但心狠手辣,手下的功夫也很是硬朗,因此大家都是敢怒不敢言,尽量回避着他们,没想到这次他们却主动的找了上来。 “好说,好说!塞外苦寒之地,危机四伏,大家理应同舟共济才是,要是万一船翻了,那谁也讨不到好!”苏双话里有话的回了一句,就是在警告对方,出塞以后少搞那些见不得人小动作,否则老子的刀也不是吃素的。 “嗯,苏老大说的极是,大家既然走的是一趟买卖,理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双手抱拳,虎爷连连点头称是,可眼中的杀意却怎么也遮盖不住,只要有机会,谁也阻止不了他杀人越货,财帛动人心啊! “老大,那边又来了一只肥羊!领头的是个小奶娃,俊得很!”一名手下突然来到虎爷身边,附耳低低的说了几句。 随着手下的指引,虎爷果然看到了一只新出现的商队,约莫有百余人的样子,赶着三十多辆车子,上面堆满了各种货物,压车的人个个青衣小帽打扮,装束整齐划一,看样子应该是某个大商号派出来的,为首的是一辆二马驾辕的花车,打扮的很是奢侈豪华,此时马车上正站着一名白衣少年,约莫十三四岁的样子,生的是唇红齿白,俊美异常,正在哪指挥手下围拢车辆,准备宿营,在白衣少年的身旁,还坐着一名年龄相仿的可爱青衣小童,怀里抱着个小包裹,看样子是伺候他的仆人。 “果然生的很是俊俏,出门还带着贴身仆人,应该是那个大家族出来历练的少爷,没见过世面的二世祖,确实是只肥羊啊!”常年的刀头舔血,秦校尉的这双眼睛早就练得毒辣异常,一看望去,就把对方的来历猜的**不离十了,“别急,等路上有机会再说,这个白衣小子杀了真是可惜,要是卖到达官显贵那里去做娈童,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呵呵!老大说的极是,可惜咱们弟兄里没有好男风的,否则留下来自己享用几天也是不错的!……有这么漂亮的小子,老子不介意换换口味的,哈哈!……”虎爷的一众手下顿时低声嘲笑起来,显然已经把那支商队看成了盘中餐,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也许是感觉到了虎爷一伙色迷迷的目光,马车上的白衣少年一手握住怀里的短剑,然后狠狠的回瞪了过去,可惜他这幅清纯的样子实在没什么杀伤力,反而在眼角眉梢似乎包含了无限风情,犹如少女怀春一般,电的一众人等浑身酥麻不已! 正在人们各怀心思的时候,又一支奇葩的商队来到了聚集地,说他们奇葩,那真是一点也没错,来这里聚集的商队,多的人数上百,少的也有几十人,可这只奇葩的商队拢共才只有五个人,货车也只有两辆,用两头老黄牛拉着,寒酸的不能再寒酸了,这么小的商队也敢去闯塞外,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一时间众人议论纷纷,大都是抱着看笑话的样子看他们。 “各位老大幸苦,辛苦啊!小的姓曹,人称曹胖子,渔阳-卧虎亭人氏,这次也是去塞外混口饭吃,小弟一伙人少本薄,一路之上还望各位老大多多关照,谢谢了!”这只奇葩商队为首的是个高四尺,宽也有四尺的胖子,长着一副喜庆的模样,无论看着谁都是笑脸迎人,点头哈腰的客气极了。 车上还有一个同样的胖子,身材却很魁梧,身后背着一口大黑锅,看样子应该是商队的厨子,另外还有两名青年护卫,一个手执巨型狼牙棒,看那沉重的棒身,以及反射着阳光的倒钩狼牙,应该是纯钢打造的硬家伙;另外一个是名冷峻的青年,身穿豹皮猎褂,腰插长柄马刀,身上背着弓箭,看那手指上厚重的老茧,还有那双精光四射的眼睛,显然这是一名神箭手。 除此之外,在牛车上还坐着一个穿着青衫的少年,长的小脸微黑,相貌极其阳光,一笑起来脸上还有两个深深的大酒窝,少年身上没有带兵器,而是背了一个木头箱子,不知道里面放的是什么。 黑脸少年正坐在车上啃着一块锅盔,如此粗糙的食物他却吃得很是香甜,看样子也是个穷苦出身,在他旁边还有一匹毛色乌黑杂乱的劣马,身上满是尘土,看起来很是丑陋,正在和少年抢他手里的锅盔吃,不过这匹马似乎很挑剔,刚吃了几口锅盔,就全吐了出来,还发脾气似的在哪乱跳,吃货骑劣马,这一人一马倒是绝配! 发现大家的目光都看向自己,少年有些不好意思的放下手里的锅盔,用袖子擦了擦嘴,这才满脸羞红的说道:“大家好,我叫小易!” 正文 第十四章肥龙锅盔旗 在是否接纳这个五人小商队的事情上,众人是议论纷纷,有的人认为带上这个小商队只会成为大队人马的累赘,还是拒绝接纳,把他们赶出去自生自灭的好,而另外一些人则认为,多一个人就多一分力量,在塞外这个危机四伏的地方,多一分力量就等于是多一分保命的把握,还是接纳他们为好! 众口不一,大家吵来吵去也没吵出一个好办法来,最后众人一致决定,既然是商队,那就用商路上的老办法决定,这个办法也是人类社会中一直最适用的办法----强者为尊! 谁的拳头大,谁就说了算!这个办法适用于从古至今,从中到外,一切有人类文明的地方,任何矛盾、是非、争端都可以用它来解决,而且公平合理,童叟无欺! 商队中最有实力的有三支,一是苏双、张世平这一队,他们常年四处奔波,走私行商的经验极其丰富,手下百十名伙计也是饱经风浪的老手,势力不容小觑! 第二队就是白衣小公子那一队,他们自称来自河北‘贾’家,这一队人马最多,货物也最充足,本钱雄厚,自然而然的占据了一定的话语权。 至于最后一支,就是西凉来的虎爷那一队了,虽然他们人数较少,只有几十人,但个个嗜血成性,能杀惯战,真要论起战斗力来,还属他们这些人最强悍。 三支最强的队伍共同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公平合理! “他们太弱了,遇到危险恐怕连自身都难保,还是不要带着了!”第一个表态的是一身白衣的‘贾’公子,说话的声音清脆悦耳,一点也没有男孩子粗糙的感觉,反而带有一丝女儿的娇柔,他的意思很明确,塞外危险,这样的小商队恐怕是有去无回,还是把他们留下的好;拒绝者,却是出于一片善意! “大家出来行商都是为了混口饭吃,谁也不容易,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呢?咱们路上多照顾一下就是了!”虎爷倒是一脸义气的模样,胸脯拍的震天响,执意带上这个小商队,在虎爷看来,蚂蚱再小也是肉啊!只要有肉吃,他是从来不嫌弃肥瘦的,再者说有这样一支小商队在,遇到难关可以让他们先探路,有了危险可以留下来断后,怎么盘算怎么合适;帮助者,反而是包藏祸心! 一比一平,最后的决定权就落在了苏双、张世平一伙的手中,一言可去,一言可留,就看他们的态度了! “让他们留下来吧,多个人,就多一份力量,大草原茫茫无边,最后到底谁照应谁,还很难说呢!”苏双沉思了片刻,又在小商队几个人的身上仔细打量了一番,最后表态同意他们留下,但言语之中却似乎在暗示着什么! “多谢各位照顾,多谢了,都是好人啊!”小商队的首领曹胖子立刻跑上前,向众人一一道谢,就连出言反对的贾公子那里都一连鞠了好几个躬,狗腿的不得了,似乎丝毫也不知道,自己的小命已经被别人给惦记上了。 看到曹胖子那副蠢笨的样子,贾小公子被气的不轻,一张白嫩的小脸涨的通红,见过笨的,可没见过这么笨的自己硬往死路上撞,白辜负了自己的一片好心,哼了一声,扭着小腰回到自己的花车上,再也不肯出来了。 “大家今夜就在这里宿营,做好最后的准备,明日一早出发,直奔漠北草原!”最为公推的领队人,苏双大声的安排下行程,然后回到自己的营盘区,坐在那里默默沉思起来。 “大哥,今天你是怎么了,为什么同意带上那个累赘小商队啊?就他们那几个人,路上只会给咱们带来麻烦,还不如仍在这里,让他们自生自灭呢!”回到营盘,张世平立刻找了过来,这对结义兄弟一向无话不谈,刚才苏双同意留下小商队,他本来就不赞成,只是为了维护义兄的面子,这才没当着众人面说什么,现在一回到自己的地盘上,立刻就过来询问。 “二弟呀!这次你和众人一样,恐怕是看走了眼了!”望着同样在生火做饭的奇葩小商队,苏双的眼中精光四射,似乎是看出了点什么,“如果我这对招子还没瞎的话,这个小商队可一点也不简单,区区五个人就敢往大草原上闯,如果他们不是疯子,那就一定是扮猪吃虎!” “嘶嘶!……” ………………………………………………………………………………………………………………………… 一夜好睡之后,随着一声鞭响,这支拼凑起来的走私商队终于出发了,商队呈一字长蛇阵在草原上缓缓行进,没有道路,没有标志,在这片地广人稀的大草原上,只能看着日月星辰来辨别方向,各自车辆上都插着各家的认旗,以示区分,至于认旗的模样则五花八门,什么样子的都有,全屏自己的爱好设计,有用颜色标识的,有用各种图案显示的,也有直接用自己的姓氏区分的,远远望去,花花绿绿的很是好看。 白衣小公子家的认旗标志是一枚大大的铜钱,金光灿烂的很是好看,上面写有四个大字‘役鬼通神’,道尽了商家的一切内涵;苏双兄弟的认旗是两座连起来的山峰,他们兄弟一向誓同生死,认为只要兄弟齐心,就会像这座连在一起的大山一样,谁也触动不了分毫;至于虎爷那一队的认旗,则是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猛虎头,看上去狰狞恐怖,仿佛要随时择人而噬一样! 看到别的商队都有一面醒目的认旗,再看看自家小商队光秃秃的车顶,正在车上吃锅盔的小易觉得有些没面子,好歹咱们也是个商队,虽然小了点,但总得有个旗号不是,于是他果断的放下了锅盔,不知从哪掏出一根毛笔,又把自己身上的青衫脱了下来,开始在哪冥思苦想,一定要设计个又醒目,又拉风的认旗出来不可…… 看到小易在那设计图画,别人还没什么,拿着狼牙棒的大牛却吓得差点从马背上掉下去,他太清楚这位小爷画图的本领了,那绝对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手笔啊!无数血的教训一一浮现在眼前,按照这位爷的图纸,正方形的火炕砌成了六边形,田字形的耕地硬是弄成了半圆形,去往城镇的路线,结果却走到了深山里…… 实在不敢再看下去的大牛拍马去前面探路了,经验告诉他,当小易画图的时候,还是离远一点的为好,而另一边,车上的小易刷刷点点的也完成了自己的大作。 试问普天之下什么生物最威风,最高贵?那自然非‘龙’莫属了,龙乃万兽之长,天地之灵,什么狮子、老虎之类的,只配给龙做点心而已,所以小易设计的认旗就是一面龙旗,准确的说是一面‘飞龙啸日’旗。 只不过呢,他绘画的水平实在不敢恭维,好好的一条猛龙,到了他的手里就有些变形了,龙的身子短了点,肚子呢大了点,四肢胖了点,犄角小了点,脑袋圆了一点,成了一只可爱的迷你小肥龙,最重要的是龙爪子上抓的那轮太阳,小易为了画的圆一点,直接把自己嘴里叼的锅盔放上去当了模具,而这个锅盔又刚好被他狠狠咬了一口…… 一只可爱的迷你小龙,手里还拿了一块被咬过的锅盔,这就成了这只小商队的认旗,再用一根树枝挑起来,远远望去威慑效果还不知道怎么样,但喜剧效果绝对是十分,至少那个躲在车里的白衣小公子就已经回头看了数次,每次都笑得前仰后合,捂着肚子在车上直打滚! 骑在马背上的大牛就知道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当他鼓足勇气,终于回头望了一眼后,立刻‘呕’的一声,从马背上掉了下去,口吐白沫,人事不省…… “难道不好看吗?我看着挺威武的呀?你们这些人就是嫉妒哥的才艺!”小易抬头看了看,对自己的作品还是十分满意的。 ‘肥龙锅盔’旗,哦,不!是‘飞龙啸日’旗就此在小易手下诞生,若干年后,这面旗帜成为了所有汉人商队必备的旗帜,只要一旗在手,就是天涯海角也畅通无阻,‘肥龙锅盔’旗所到之处,就是再凶悍的马匪、再偏僻的小城邦也不敢动商队分毫,因为那是大魏‘神威天策上将军’发给汉人商队的旗帜,动了他,就会触怒大魏军方,随之而来的就会是不远万里地追杀,而且不死不休! 正文 第十五章没用的小易 人在共同经历艰苦的时候总是很容易建立起深厚的友谊,至少是表面上的,三天艰辛的草原行程,五人的奇葩小商队很快就融入到整体当中,并焕发出了属于自己的光彩。 第一个被大家认可的是曹胖子,做为这只小商队的首领,他每天都是笑脸迎人,获得了大家一致的好感,经过交谈,大家发现这个胖子很不一般,不但具有极其灵敏的商业头脑,而且对大江南北,黄河两岸,几乎所有地方的商业情况是了如指掌,那的生意好做,哪有出名的土特产品,那的税赋最重,哪的交通最便利,他都能一五一十的说出来,而且言之有物,很是让人深省。 因此各支商队的首领对曹胖子那是刮目相看,常年行商的他们可是知道,没有多年的商业熏陶,没有十年以上的行商经验,是培养不出曹胖子这样的能力的;私下里甚至已经有人偷偷的递出信号,希望曹胖子以后能到自己的商队里入伙,至于身价吗,三个字--好商量! 第二个被大家接受的是厨师胖刘,一手出神入化的厨艺施展开来,很快就征服了大家的肠胃,试问,在远离家乡的茫茫大草原上,有什么能比吃上一顿地地道道的家乡饭更让人温馨呢,结果每到要用餐的时候,总是有大批其他商队的成员跑过来蹭饭,原本一次五个人的饭食,现在则至少要做出五十个人的量才够吃,幸亏胖刘带的那口锅够大,否则还真做不出这么多人的饭食来。 另外胖刘还有一项奇特的本领,那就是找水源,无论在哪里宿营,无论多荒凉的地方,胖刘总是能根据周围的地貌特征在第一时间找到新鲜、干净的水源,这为商队的行程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常年行商的人都知道,在经过水源奇缺的戈壁沙漠时,一口水那就是一条命啊! 当人们问起他是怎么练出这项神奇的本领时,胖刘先是甩甩肚子上的肥肉,然后相仿某人习惯的摸摸下巴,这才酷酷的说道:“身为一个厨子,如果连水源都找不到,那还是一个好厨子吗?” 小斌和大牛也很快被大家认可,甚至是有些惧怕了,因为两个人都表现出极强的武力,大牛手里那杆六十四斤重的狼牙棒就是最好的证明,有识货的护卫私下评估过,要想使用这么沉重的兵刃,双臂没有五百斤以上的力气休想做到,否则不用上阵杀敌,舞动两个时辰就先把自己累死了! 小斌一手快箭堪称是百发百中,无论天上的飞鸟还是草丛里的野兔,在他手下就没有能逃得性命的,尤其是当他骑在马上,一箭把远在八十步外的野狐射了个对眼穿,得到一张完美的狐狸皮时,在商队里甚至引起了轰动,这样精准的箭术,即使是在以骑射著称的匈奴人那里也算得上是神射手了。 一个小小的商队里竟然有这么多人才,大家在吃惊之余全都起了拉拢的心思,这要是能拉过来一二个收为己用,那绝对是一大助力,于是每到宿营的时候总有大量的说客过来,有意无意的提起能力,薪酬之类的话题,以上四人还经常被其他商队邀请过去聚餐,态度好的不得了,人才,无论到哪里,都会受到重视的。 五个人的商队,有四个都是人才,那么剩下的最后一个呢?按照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的古老原则,大家把目光都投向了小商队的最后一名成员,小易,希望看看他有什么出奇的本事…… 几天的观察下来,大家都失望了,因为这个叫小易的伙计实在是太平凡了,他每天坐在货车上似乎只有三件事可做,吃饭,睡觉,看风景! 吃饭,比谁吃的都多,人头大小,二分厚的夹肉锅盔,别人一顿最多吃一个就饱了,小易一顿能吃三个还不停嘴,这份饭量,就是商队里最能吃的彪形大汉也要甘拜下风。 睡觉,比谁都能睡,每天早晨小易都是最后一个起床的,等到日落宿营时,又是他第一个早早的铺好自己的羊皮褥子,钻进被窝,就是白天赶路的时候,大家还经常能看到他躺在货车上午睡的样子,真是堪称睡神。 小易唯一的爱好就是坐在车顶上看风景,别人眼里早就看腻味的大草原,他却看的是津津有味,一处茂盛的草场,一个向阳背风的丘陵,一处废弃的营地,甚至是一处干净的水源地,他都能看上半天,在配上那副天然呆的可爱模样,大家一致确定,这就是一个从小地方出来,从来就没见过世面的少年。 也有好事者曾经偷偷问过曹胖子,为什么要招揽小易这么一个能吃、能睡、唯独不能干活的伙计呢?结果曹胖子仰天长叹一声,仿佛有无限委屈般的说了一句,“哎!一言难尽,这世道,混口饭吃不容易啊!” 顿时间大家对曹胖子的同情之心犹如江河决堤般,滔滔不绝,真是个好人啊!对这么一个没啥用的伙计都舍不得抛弃,这样的人品,这样的胸襟,大家无不挑大拇指称赞。 看着大家称赞的手势,曹胖子心里却是在骂娘,“你们一群蠢货,知道些什么,全是有眼无珠的东西,没错,是混饭吃,可那是老子跟着人家混饭吃,准确点说,现在大营里数千玄甲军将士,雁门关上万守军,以及周边附近几万百姓,都在跟着这位小爷混饭吃……” 曹胖子自从在卧虎亭跟随萧逸以来,可以说是亲眼看到这个妖孽少年一步步的成长,盘龙河里冲天的大火见证了这个少年的出世,雁门关骑射大赛上一箭双雕威震三军,洛阳城皇宫大殿上一剑在手威慑群臣,洛水边的血战,御苑里的阴谋,这一切的一切无不在向世人诉说着,那个躺在车顶睡懒觉的少年到底有多大的威力,一言可以兴邦,一怒也可灭国啊! 另外一些细心的人还发现,这个小商队里的人都很好,因为他们对小易都非常的照顾,厨师胖刘每次做饭的时候会把最先出锅、烙的最好的锅盔留给小易,别人的碗里只有肉汤,而小易的碗里却总是有肉块;大牛会在小易睡懒觉的时候提着狼牙棒在一旁静静的守候,如果起了秋风,这位勇猛的大汉还会很细心的给小易披上一件毛毯,就连那个格外冷酷,从不与人说话的小斌,每次打猎回来,也会把最肥美的兔子后腿烤好后留给小易,总之似乎所有人都对他很照顾。 对此,曹胖子给大家的解释是,他们商队里小易的年龄最小,又不会武艺,孩子可怜,所以大家照顾一下也是应该的吗!这种温馨、合理的解释获得了大家一致的好评,甚至于一些在自己商队里过得不如意的家伙都想跳槽过来,这样充满友情的团队确实值得大家羡慕。 至于那个每天‘除了吃就是睡,除了睡就是吃’的小逸,大家除了鄙视还是鄙视,等鄙视到了极点,大家反而产生了一种可怜之情,人活成小易这样也够惨的了,没目标,没追求,没能力,整个人生就是混吃等死而已,对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好说的呀,于是商队里给他公推了一个外号---没用的小易! 正文 第十六章河北甄家 “嗨!没用的小易,你除了睡觉和吃锅盔以外,到底还会不会别的了?”草原上的旅途是空虚寂寞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总要找点事情做,中午休息时,一身白衣的贾公子迈步走了过来,手里还拿着块熏制的鹿肉,做为一支大商队的首领,他的伙食肯定要比其他人好得多,那个叫‘小竹’的贴身小厮,也亦步亦趋的跟在一旁,看向小易的眼神中同样充满了好奇。 “你把手里的鹿肉送给我,就告诉你还会做什么!”看着眼前的两个好奇宝宝,小易露出一副天然呆的模样,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满是纯真、善良、可爱的神色。 “真是个吃货,好,给你!”看着眼前这个奇葩,贾公子非常大度的把手里的鹿肉递了过去,然后一脸好奇的等着对方的答案。 鹿肉在手,小易先放在鼻子前面闻了闻,鹿肉的香气很是浓郁,但隐约中还有另一种香气缠绕其上,那是一种特殊的体香,对这种香气小易并不陌生,很久以前,在‘女王大人’的身上他就闻到过,在貂蝉的身上也闻到过,都是那么让人迷醉----处子之香,男人最喜欢的味道! “别就知道吃鹿肉,你还没说到底还会做什么呢?”看着小易几口就把一大块鹿肉吞了下去,贾公子连忙出声询问,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看到那面‘肥龙锅盔’旗之后,他就对这个‘没用的小易’充满了好奇心。 一边咀嚼着鹿肉,小易一边指了指‘小竹’手里捧着的水壶,后者先是看了看自家公子,这可是公子专用的水壶,自家主子有洁癖,他的东西从来不给外人用的,但今天太阳却从西边出来了,只见贾公子俊脸微红,然后轻轻的点了点头,小竹这才把水壶递了过去,眼中满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人与人之间就是这样,有时候怎么看怎么顺眼,哪怕对方是个一文不名的乞丐,可就是看着舒服,另一种正好相反,怎么看怎么别扭,哪怕对方身上穿着龙袍,心中也丝毫没有欢喜,这二者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缘分,只不过,前者是情缘,后者是孽缘! 嘴对嘴,长流水,一股带着挂花味的蜂蜜水灌下去,去火解渴,舒服的拍拍肚子,小易这才不紧不慢的对着眼前的好奇宝宝说道:“除了吃锅盔以外,其实……我还会吃鹿肉!” “哈哈!……哈哈哈!”最先发出笑声的是小竹,但看到自家公子涨红的小脸,又使劲想捂住自己的嘴吧,憋得满脸通红,最后实在是忍不住终于狂笑了出来…… “哈哈哈!……”沉寂了一会,贾公子也终于忍不住的大笑起来,他一向自认聪明绝顶,没想到今天竟然被一个天然呆的家伙给涮了一把,有意思,真有意思! 正在三个人哈哈大笑的时候,一骑烟尘闪过,小斌打猎回来了,这个猎手出身的少年根本就闲不住,只要一有空闲他就会带上弓箭出去转转,而且每次从不落空,肯定能带点猎物回来,今天他带回来的就是几只肥硕的野兔。 秋天草籽饱满,几只野兔吃的身上全是肥油,还在那使劲的蹬着腿,看来是被小斌活捉的;打猎并不难,但要想在到处都是兔子洞的草原上活着它们,除了天上的苍鹰,就只有最好的猎手才办得到! “兔子,兔子!”肥肥的兔子看起来确实很可爱,尤其是其中的一只大白兔,长长的耳朵一转一转的闪动,样子萌萌的,立刻把两个好奇宝宝的目光给迷住了,在哪指手画脚的议论起来,想要伸手摸摸,却又不敢的样子! “把那只怀孕的白兔子给我!”小易伸手从马鞍上抄起肥肥的大白兔,用手摸了摸这只差点就要变成红烧兔子肉的小生灵,嗯,毛发柔顺,手感极好:“来而不往非礼也,吃了你的鹿肉,喝了你的桂花蜂蜜水,这只兔子就作为回礼送给你们了!” 一身白衣的贾公子立刻欣喜的把兔子接了过去,在怀里翻来覆去的轻抚,像是得到一件心爱的玩具般,半响又感觉到似乎有些不对,赶忙把兔子扔到随从小竹的怀里,然后低头整了整衣裳,恢复了翩翩佳公子的模样后,这才小脸微红的问道:“你怎么一眼就看出它是只母的?它脑门上又没刻着字!” “呵呵!这有何难!”小易先是玩味的在贾公子那高挑的身体上看了看,从柔长的头发,到平平的咽喉,最后目光落在对方还算平坦的胸膛上,“家师以前曾教过我说,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安能辨我是雄雌?……”默默的念了一遍后,贾公子好像受了什么惊吓般身体轻轻一震,一张小脸上显出懊恼的神情,拉住身边随从‘竹子’的手,小蛮腰一扭,立刻跑的远远的,再也不敢靠过来了! “周围有什么情况吗?”没有旁人在场,小易那副天然呆的表情立刻消失不见了,眼中寒光冷酷,脸上则是阴云密布,人还是那个人,气质却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如果说刚才的小易是只人畜无害的小白兔,那么现在的萧逸则是一头嗜血成性的‘贪狼’一善一恶,一正一邪,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却巧妙地融合在一具身体里……;他每天派小斌出去打猎,其实打猎是假,借机侦察周围的情况才是真。 “有尾巴在后面悄悄跟着我们,不过已经被我处理掉了!”小斌扬了扬手里的弓箭,说话的声音依旧很平和,就像他刚才处理掉的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几只兔子一样! “做得好,没想到路上还有这么多麻烦,看来要想平安到达匈奴人的地盘,还得先除掉几只拦路狗才行啊!”点了点头,萧逸赞许的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无论是小斌骑射的本领,还是那份大胆果决,他都很满意,这是一个可造之材。 摸了摸下巴,萧逸转身来到曹胖子身边,有些情况,他需要仔细确定一下,“你经商多年,可知道河北一带有什么姓‘贾’的大户门阀吗?” 看到萧逸走过来,曹胖子条件反射般就要站起来行礼,但看到对方的目光后,已经起来一半的身子又虚坐了回去,看起来刚才好像就是挪动了一下身子似的,一张胖脸也变得阴沉下来,摆出一副训人的架势,而萧逸则乖乖的站在一边,似乎在听首领的训斥! “回统领大人的话,河北一带门阀林立,但绝没有‘贾’姓这一家,反倒是有一家姓甄的,是当地首屈一指的门阀大户,甄家扎根河北多年,树大根深,掌控了冀州一带大量的粮食贩运,又插手马匹走私的生意,影响极大;如今河北的甄家,徐州的糜家,以及幽州的梁家合称山东三大富豪,个个都是富可敌国的存在!”曹胖子的声音压得很低,说起各地的富豪,他可是如数家珍。 “甄家?贾家?呵呵,有意思,假作真时真亦假啊!”微微点了点头,看了看远处飘扬的‘贾’字认旗,,萧逸的心中已然明了,“想办法告诉其他商队的首领,今晚加强警戒,估计该有客人找上来了!” “诺!……” 洛神出场了,请大家看在神仙姐姐的份上投张月票,给点打赏咩!男爵在这里多谢了! 正文 第十七章他的背后有高人 商队向北已经整整走了四天,开始逐渐进入到大草原的边缘地带,就像在白色和黑色之间必然会存在一块灰色一样,这里就成为了汉人和匈奴人两大势力之间的缓冲带,两边都管不到这个地方,于是这里就成了马贼和流寇的乐园。 匈奴人长久以来只有部落联盟,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而部落之间又常年征战不休,势力大的吞并势力小的,新兴的取代陈旧的,那些被打散的匈奴部落残余就往往逃到缓冲带附近,靠劫掠过路的商旅为生,另外一些汉地的杀人逃犯,犯事落草的官兵,哪至于一些躲避朝廷通缉的黄巾军残部都聚集在这个区域里,各种势力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全凭着手中的马刀讨生活,真称得上是龙蛇混杂…… 天下万事,存在即合理,这样一片灰色地带,却成了汉人和匈奴人都不可或缺的地方,双方一些情报上的往来,还有许多见不光的交易都是在这些地方完成的,所以慢慢的双方都默许了这个地方的存在,由于近些年内地动乱频繁,匈奴各部也是纷争不休,反而造成了这个地区越发的繁华起来,一种畸形的繁华! 黄昏时分,商队来到了一条东西绵延的河边,准备在这里宿营,草原上的河流就跟这个区域的天气一样,变化无常,春季的枯水期时,河水深不没腰,浅不过膝,流速缓慢,就像是一条玉带横在草原母亲的腰间,可到了秋季多雨的季节,河水会突飞猛涨,犹如万马奔腾般横冲而下,露出它残暴无情的一面,无论是人马还是车辆都极难通过。 宿营之前,按照惯例各个商队的首领要聚会一下,商量明天的行程安排,当曹胖子迈着酸麻的双腿赶到时,其余众首领已经都到齐了,腿没办法不麻,跟萧逸一起谈话,坐着比站着还累,屁股根本就不敢着地,全靠两条腿在哪虚撑着,脸上还要装出一副高高在上的表情,那真是累腿,累人,又累心啊! “呵呵!各位首领好,大家辛苦!”人还离着十几步远,曹胖子的笑声就先传了过来,逢人露笑脸,不笑不说话,这就是他为人处世的原则,俗话说的好,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就凭着这手会笑的本事,曹胖子在商圈里混的如鱼得水。 “曹首领辛苦!”人的等级在所有地方都能得到体现,各家的商队首领中,苏双、贾公子、虎爷三人在货箱上坐着,其余的人全围拢的站在一旁,看到曹胖子走过来,其余首领都是抱拳回礼,而势力最大的三人只是微微欠欠身,就算是打过招呼了。 不管怎么说,作为人手最少,势力最小的一名商队首领,能获得大家一致的礼遇,说明大家对曹胖子能力很是认可,对他的小商队也是刮目相看,毕竟最近几天这只奇葩的五人小商队确实表现出了自己的能力,虽然人员很少,但几乎个个都有一手本事,除了那个只会吃饭、睡觉的‘没用的小易’! “各位首领啊,咱们出来已经四天了,现在也算是进了大草原的边缘,不知道为什么,胖子我这心里越来越不安稳,好像要有啥事发生一样!”恐惧感是会传染的,曹胖子一边说话,一边不停的搓着自己的两只胖手,秋天的草原并不寒冷,可他那一套夸张的动作下来,众人心头立刻都升起了阵阵的寒意,再看向周围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时,个个心怀恐惧,仿佛也感觉到了什么危险似的。 “慌什么,咱们十几支商队聚在一起,光伙计就有五六百人,个个又带着兵刃,一般的马贼队伍要想打咱们的主意,他也得先掂量掂量,小心崩掉他几颗大牙!”首领苏双的经验最为丰富,立刻出言安抚人心,看到大家的面色终于缓和了下来,这才继续说道:“不过老曹说得也不无道理,这草原之上危机四伏,咱们必须提高警惕才是,大家可有什么好办法吗?” “怕什么,真要是有不开眼的小贼来了,虎爷我这把刀也不是吃素的,来一个,我宰一个,来两个,我宰一双!”众人中虎爷是最为残忍好战的,将自己的腰刀一把插在地上,刀柄上的红绸顿时嗡嗡乱颤,他的这些话一半在说马贼,另一半却是说给在座的人听得。 “哼!好大的威风,咱们出来是为了经商,可不是来杀人的,有办法救说办法,别没事在哪瞎比划刀子,小心伤了自己!”一身白衣的贾公子小脸铁青,硬邦邦的就顶了回去,似乎满肚子都是火气,至于到底是谁把他给气到了,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哦,不知道贾公子有什么高见呢?说出来也让我虎爷开开眼界!”虎爷熟练的把玩着刀子,一双眼睛却没离开贾公子那张俊俏的小脸,一边看,嘴角还露出一丝饱含深意的阴笑。 “以我的意思,咱们可以把队伍尽量的拉长,摆成一子长蛇阵,如此一来首尾呼应,可以互为奥援,马贼就是再有本事也休想全部包围我们,哪怕是形势万分不利,至少也可以跑掉一大部分人!”贾公子‘一字长蛇阵’的办法其实换个说法就是‘壁虎断尾’,用牺牲一部分人来承担风险,保全大部,虽然不是万全之策,但在危机四伏的情况下倒也是个办法。 “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如果没有,就只能如此了!”苏双开始询问大家的意见,显然他对贾公子的办法也是认可的,一个人死,总好过大家一起死吧! 众人立刻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有些人认为这是杞人忧天,纯粹自找烦恼,这样大的商队路过,那些小小的马贼来了就是送死,但大部分人还是觉得应该小心一点为好,可他们又提不出什么具体的办法来,只是在哪瞎着急,最后大家的目光又一次全投向了曹胖子,你小子惹出的话题,你得想出个解决办法吧! “以胖子的一点浅见,跑不是办法,咱们车辆众多,那跑得过那些来去如风的马贼啊!只会被人家一口一口的吃掉……,为今之计咱们应该选个好点的宿营地,这条草原河蜿蜒崎岖,咱们何不找一个转弯处宿营呢?那样一来营地可以三面环水,大家只要集中力量防御一面就可以了,然后咱们再把各家的所有车辆集中起来,首尾相连,在外围形成一道防线,人马全躲在里面,如此一来就算有大股的马匪来袭,只要他们冲不破防线,大家就会平安无事!”曹胖子心中似乎早就有腹稿一样,立刻提出了一条可行性建议。 “那如果马匪把咱们堵在河套里怎么办?他们冲不进来,可咱们也冲不出去啊?”建议一出,立刻有心细的人提出了疑问。 “不怕,咱们携带的粮草充足,就是吃上十天半个月也不成问题,而且营地背靠大河,饮水也不用担心,大不了就和他们耗下去!”曹胖子挥舞着大手,一副早就考虑到的样子,“那些马贼一向来去如风,就像这草原上的狼群一样,讲究的就是一击不中,立刻远遁千里,他们身上从不携带过多的干粮,如果咱们能熬十天,他们可是连两天也顶不住的。” “好,好办法!就按胖子说的做!”听到曹胖子的主意,大家一致拍手叫好,以前各个商队都是分开宿营,容易被人个个击破,现在合在一起,人多力量大,胆子自然也就壮了。 “那大家就分头准备吧!各家在多准备些树枝、柴垛,万一真有马贼来袭,夜战的时候好照亮用!”见大家同意了自己的意见,曹胖子做完最后的补充后,返身离去,他还有其他事情要做,至少得回去汇报一下。 “没想到这个胖子还会排兵布阵,有章有法的,比虎爷我还厉害!”众人中虎爷是当过兵上过战场的,自然立刻就明白了曹胖子这一番安排的高明之处,利用河流作为屏障,以车辆环绕为墙,不但可以阻止骑兵的冲锋,自己人还可以站在车上,居高临下的刺杀敌人,而且观察起敌人的动向也要方便许多,这绝对是军队里才有的正规打法。 贾公子则是沉默不语,在家族之中他一向以才智过人著称,其余的兄弟姐妹比起他来全差的远了,否则也轮不到由他率队深入草原,要知道,家族里的哥哥弟弟们可是人数不少的;可他现在不得不承认,这个胖子的办法比他心里一直琢磨的要高明的多,一想到自己的智慧竟然还比不上一名行商的死胖子,贾公子心里就像吃了苍蝇一样的郁闷。 “他的背后有高人指点!”沉默半响,苏双十分肯定的说道,他看人的眼光一向毒辣,这个曹胖子虽然是一名商业上的人才,但论到行军打仗,排兵布阵,那绝对不是他的强项,肯定是背后有高人给他指点了,只是他那个小商队拢共就五个人,高人会是哪一个呢?? 正文 第十八章大匈奴自次王 天色暗下来时,商队的营盘终于驻扎好了,这个河湾处三面环水,易守难攻,唯一可以进出的北面被上百辆货车封住,车与车之间用绳索首尾相连,密不透风,所有的人被分成了三队,手执火把,轮番巡夜看守,几名骑射俱佳的伙计站在高处来回巡视,一旦发现危险立刻明镝示警! 看到如此周密的安排,众人这才松了一口气,吃过晚饭后陆续的开始休息,草原上的秋夜已经是凉风阵阵了,人们钻进厚实的羊皮铺盖里,一一进入了梦乡,一团熊熊燃烧的篝火点在营盘正中,既给大家带来身体上的温暖,还能驱散黑暗,让人心里有一种安全感。 黑夜是草原野狼的天下,成群结队的野狼出现在夜幕中,四处寻找着食物,阵阵的狼嚎此起彼伏,向原野上一眼看去,远处全是密密麻麻的绿点,闪着饥饿的光芒,一旦猎物出现,很快就会被饥饿的狼群撕成碎片。 萧逸在饱饱的吃了一顿羊肉汤后,很早就钻进了自己的羊皮褥子底下,营盘几乎完全按照他的设计驻扎的,这样坚固的防线,就是来上千八百的马贼也休想攻的进来,所以他睡的很安心,不过说实话萧逸的睡姿确实很难看,他睡觉的时候喜欢双手抱头,蜷着身子,双腿弯曲,在配上那张微黑的小脸和两个大大的酒窝,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受气的小婴儿一样,或者说在他内心深处从来都是缺乏安全感的,所以才会有这样奇怪的睡姿! 贾公子也躺在自己的花车里,眼睛却睁得大大的,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他自幼聪慧,一直以来无论做什么事,看什么人,他都能牢牢的把握住主动权,可是今天却是个例外,他感觉自己的一切都被人给看穿了,落入了别人的算计中,而且还是无声无息的就落网了,“安能辨我是雄雌?……那个‘没用的小易’到底看出了多少?又想暗示自己什么?……还敢在自己身上色迷迷的乱瞄,你简直就是‘可恶的小易’,……还有那个幕后高人又是谁?处处高了自己一筹,今晚真的会有马匪来袭吗?” 人思考的过多时就会睡不着,然后就会想做点什么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有人喜欢打牌,有人喜欢吃东西,而贾公子喜欢的是喝桂花蜂蜜水……一口、一口的喝起来没完,可水喝多了身体又存不住,当贾公子感觉到自己小腹发胀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来今晚大家是在一起联营的,为了加强警戒有无数双眼睛在四处巡视,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在营盘里保留一点个人**那可是太难了…… 看了看身边睡得像小猪一样的‘竹子’,犹豫了半天,最后实在忍无可忍之下,贾公子只好披上衣服,悄悄向外走去,有巡逻的伙计看到,都以为他不放心商队的安全出来巡夜呢,也就没多问什么,随后一身白衣的贾公子就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 数十里外的一处高坡上,犹如狼王召集群狼般的号角声连绵不绝,随着号角声不断传递到远方,一队队彪悍的草原骑手从夜幕中冲出,全都汇聚在高坡下,他们或者三五十人一群,或者百十人一伙,转眼间已经聚集了十几个马队,不同马队的骑手们手执兵刃,壁垒森明的互相警惕着,在这片灰色的草原地带,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交情可言,今天一起并肩浴血的朋友,明天就可能变成敌人,而今天的敌人,明天又可能聚在一起把酒言欢,在这个用刀子说话的世界里,人们只认实力,谁实力最强,谁的刀子最快,谁的心最恨,谁就是他们的狼王。 今天晚上,十几支不同的马贼队伍汇聚在了一起,在这片区域里也算是一大奇观,往日里见面,他们经常是二话不说,拔刀相向的,现在却全都老老实实的等在那里,就像一群等待出发觅食的野狼,能让他们这样做,至少需要两个原因,第一,他们发现了共同的猎物,而且这个猎物够大、够肥、足够喂饱所有人的肚子,只有当食物充足时,草原上的野狼才不会自相残杀,马匪也是如此。 第二,得有一名威望足够高,实力足够强,能让所有的马匪都信服的人物出面主持大局,才能把这些桀骜不驯的家伙们聚集在一起,而这个人必然是这片草原的狼王。 群狼啸月,高坡之上,一名彪悍魁梧的匈奴汉子傲然立于马上,眼望明月,正在静静的思考着什么,他叫赵浪,是方圆数百里最大的一股马贼头子,也是所有马贼共推的盟主。 今年二十五岁的他正处在一个草原骑手的巅峰时期,满头的乱发用刀子割短后直接束在脑后,显得古朴而野蛮,棱角分明的脸上布满了伤痕,那是大草原上的刀霜留给他的痕迹,斜披在肩头的狼皮大氅是草原勇士的象征,左耳上悬挂的金环标志着他还是贵族出身,匈奴人尚左,以左为贵,而且非大贵族不可装饰金器,虽然周围也有许多的骑手在来回呼啸驰骋,但人们还是一眼就能看出他才是这里的核心,上位者的气质就是身上的破衣烂衫也丝毫遮挡不住的。 “回禀‘自次王’,方圆四百里十几家的人马都已经到齐了,各位首领都在等候您的吩咐!”一名匈奴骑手飞马赶上高坡,向赵浪禀报马贼们聚集的情况,赵浪并不喜欢别人叫他大首领,而是让部下称呼他世袭的职位--自次王! 自次王,原本是匈奴人里最顶尖的大贵族,是仅此于匈奴大单于的存在,所以才高傲的称为‘自次王’,不过时光荏苒,岁月无情,往日强大无比的匈奴王朝已经一分为二,无数曾经称霸一时的强大部落也在历史的长河中灰飞烟灭,这一代的‘自次王’,已经沦落为一个马贼首领了。 数日之前,赵浪的手下突然发现了一只规模及其庞大的商队,光运货的车辆就有两百出头,上面的货物自然更是价值连城,对于穷苦的草原人而言,那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的财物,大到足矣让无数的勇士为之抛头颅,洒热血,反正在这个地方,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平日里为了一口铁锅,一带盐巴,他们都能拔刀相向,何况现在面对的是上百车的财物呢! 聪明的狼群在狩猎时并不是立刻扑上去的,而是派出小股部队尾随跟踪猎物,直到把猎物的情况都弄清楚以后,才会在一个合适的时机发动绝杀的一击,要想在草原上生存,就必须像狼群一样,凶残、狡猾、聪明,最关键的还必须有足够的耐心! 不过赵浪试探性的出手并不顺利,几队前去侦察的前哨都莫名其妙的就消失了,在大草原上,消失就是死亡的代名词,果然,在经过一番搜寻后,在荒野里找到了他们已经被野狼啃食过得尸体;这让赵浪在吃惊之余,对这支商队的实力不禁刮目相看,他派出去的可都是草原上的勇士,个个弓马娴熟,杀伐狠辣,可他们却一个都没有回来…… 独狼不会向自己吞不下去的猎物发起进攻,它会召集伙伴,利用狼群的集体力量去撕碎对手,自负吞不下这支商队的赵浪,立刻用总盟主的身份,向附近草原上的所有马贼发出了围猎的号令,这才有了今夜大军云集的场面。 “嫣然郡主去哪了?怎么没看好她?”赵浪回顾左右,立刻发现自己的妹妹嫣然不见了,他幼年时部落遭到血洗,只有妹妹跟他一起冲了出来,多年来兄妹二人相依为命,感情好的不得了,可以说妹妹就是赵浪唯一的软肋,除此之外,他不怕任何伤害! “郡主她……,她说要打一份大大的猎物送给你,先带人出发了!还不让奴才们告诉您,否则就要奴才们的好看!”一名心腹手下懦懦的出来回禀,脸上全是吓出来的冷汗! “混账!”张浪一鞭子抽在属下的脸上,顿时出现一道血红的痕迹,挨打的属下丝毫不敢躲闪,心中反而松了一口气,因为自家首领用的是鞭子而不是腰间的弯刀,与死相比,这一鞭子就算是极轻的处罚了。 “草原上的勇士们,一只硕大的肥羊已经出现在你们面前,让我们像狼群一样扑上去,享受最肥美的血肉,用无尽的鲜血和灵魂,向伟大的昆仑神献上最神圣的祭祀吧!”弯刀在手,斜指明月,张浪向坡下聚集的上前马贼发出了劫掠的命令。 “吼!吼!……”一片群狼撕咬的回应声,血腥盛宴开始了! 正文 第十九章贪字是把杀人的刀 匈奴人是没有兵书战策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民族文字,打仗的本领全来自于生活,来自于大自然,因为他们有最好的战术指导老师---狼。 马贼们偷袭商队的办法,其实就跟狼去羊圈里偷羊羔是一样的,都是趁着夜色悄悄地接近,找到缝隙以后迅速的冲进去,一击必杀,这样的办法可以说是百试百灵,但今天马贼们却吃瘪了,因为他们碰到了一个坚固异常的羊圈。 今晚月色明亮,赵浪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商队营盘的情况,在仔细的查看了一圈后,他可以非常肯定的说,没有任何漏洞,营盘非常巧妙地借助了周围的地形,三面环水,易守难攻,唯一的缺口也用车辆堵的死死的,虽然办法很是简单,却非常实用,典型的军人作风。 “这个营地里有高人布置,而且还是个带过兵,打过仗的,厉害!”轻轻晃动手中的马鞭,赵浪立刻做出了判断,他的战争嗅觉就像狼一样的敏感,从这个营盘中他闻到了一个强大对手的味道,这让他很是兴奋;草原汉子活着的意义就是,骑最快的马,用最好的刀,抢最漂亮的女人,还有就是战胜最强大的敌人! “大王,小的愿意带领勇士们冲进去,杀光他们,抢来最好珠宝奉献给您!”一名壮实的匈奴汉子拍马来到赵浪身边,主动请求担任主攻,他是赵浪身边两大干将之一,因为在一次血战中被敌人砍伤了一条腿,所以被人称为‘瘸狼’,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战斗力,草原汉子只要能跨上马背就能战斗,战马就是最好的双腿。 “别急,牧羊人有牧羊人的办法,草原狼有草原狼的办法,不要让勇士们去做无谓的牺牲!”赵浪心中盘算过,如果强打硬拼,就算能攻破商队的营盘,手下的勇士们也会死伤惨重,而这些人可是他在这片草原上安身立命的本钱,一旦损失过重,自己盟主的位置就会动摇,其他的马贼也会趁着自己虚弱的时候来进攻,得不偿失啊! “瞎狼,你去,用草原狼引诱羊羔的办法,把他们引出来,只要羊羔出了羊圈,就可以任我们宰杀了!”赵浪一招手,派出了自己的另一员干将;‘瞎狼’--人如其名,他的一只眼睛在厮杀中被箭镞射瞎了,而且长的很干瘦,一点也没有草原汉子的彪悍魁梧,但他却凭借着自己的狡猾和狠辣,成为了赵浪身边两员干将之一。 其实草原上的骑手大都有各样的伤痕,连年的征战,谁还没负过伤呢,就像那些野狼一样,身上到处都是撕咬过得痕迹,在他们看来这是勇士的勋章,是无上的荣耀,只有像土拨鼠一样躲在毡房里的懦夫身上才会是光溜溜的;在草原上男子汉以伤疤为美,没有伤疤的男人甚至很难娶到老婆。 “小的们,跟我走,咱们去会会这些汉地来的小羊羔!”跃马出阵,瞎狼带着一队人马就像暗夜里的狼群一样,向商队的营盘摸去,没有喊叫声,没有嘶鸣声,连马刀都用黑布缠了起来,不到进攻的那一刹那,他们绝不会暴露自己的身影。 …………………………………………………………………………………………………………………………… “敌袭!”随着一声嘹亮的鸣镝声响,正在巡夜的小斌第一个发现了马贼的踪影,自幼在山中狩猎,整日与野兽为伍,让他练就了一项神奇的本事,那就是双眼夜可视物,就是在最幽暗的树林里,他也可以追踪到猎物的踪迹,更何况是成群结队的马贼呢! “轰!……”听到预警,整个商队都沸腾了起来,负责值夜的伙计们立刻冲上外围的货车,在各队首领的指挥下,开始用弓箭和长枪御敌,其余睡梦中的人在听到动静后也是一跃而起,抓起枕边的兵刃就冲过去支援,这时候没有人怯弱,怯弱的下场就是死! 当然还是有一个人是列外的,那就是萧逸,听到外面厮杀的声响,正在羊皮毯子底下呼呼大睡他支楞着耳朵听了听,随后轻轻翻了个身,从车板上滚落到车底下,紧紧毛毯,继续睡他的大觉。 一名优秀的军人在夜战的时候,不需要用眼睛去侦察,因为就算是看也看不清的,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夜视的本领,萧逸用耳朵听就能知道厮杀的程度,从而判断出敌人的多少,只是一支出来试探情况的小马队而已,还不用他暴露自己,如果连这点敌人都对付不了,那这些商队也就不用来草原上冒险了,直接留在安全的汉地种庄稼好了,还能自己打粮自己吃! 弓弦振动声,鸣镝飞窜乱空声,战马嘶鸣声,人临死前的惨叫声,在整个夜空中响成了一片,车辆连营的办法获得了极大的成功,马贼们冒着成片的箭雨,在付出极大的代价后,好不容易冲到近前,却拿这些连在一起的车辆毫无办法,战马根本就跃不进去,而匈奴战士是离不开战马的,一旦双脚落到了平地上,就凭他们走起路来跌跌撞撞的罗圈腿,会被汉家战士们完虐的。 而商队的护卫伙计们却是占尽了便宜,不但可以躲在车后用弓箭一一点名似的射杀那些毫无遮掩的马贼,而且还能站在车上居高临下的用长枪刺杀,刚一接触,马贼一方就损失了数十人,眼见部下死伤惨重,首领瞎狼的一声呼哨,马贼们狼狈不堪的开始后撤了,匈奴人进攻时都是一人三骑,犹豫撤退的过于匆忙,结果扔下许多无主的战马在哪里四散撒欢…… “呼!万胜!万胜!”眼见敌人退去,长出了一口气的商队伙计们开始大声欢呼,这时候的汉人血管里还流动着浓厚的尚武精神,对这些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他们没有丝毫的惧怕,反而占据着心里上的优势,在他们看来匈奴人就是一群只知道放马牧羊的劣等人,和还在树上摘果子的猴子也没什么区别,全是不开化的物种。 马贼杀退了,那些无主地战马立刻就进入了众人的眼中,在商队看来,那一匹匹跑动的就不是马,而是会移动的钱串子啊! 物以稀为贵,中原内地自古不产良马,因为环境、气候的问题,中国两大战马产地,一是北方的河套草原,那里水草丰美,宜耕宜牧,可惜现在被匈奴人占据了,另一个就是西凉陇右,如今掌控在董卓的手里,关东各郡的势力们为了对抗董卓的西凉军团,都在暗中做着准备,训练可以对抗西凉铁骑的骑兵就是重中之重;如今山东的门阀们正在不惜代价的收购良种战马,价格一日三涨,而且还是有市无价,大家来草原走私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换取战马吗,如今这么多无主地战马就在眼前游荡,谁看了不动心啊? 无主地东西,谁抢到就归谁,这是古今通用的法则,一声呐喊,许多商队的伙计纷纷跳出车营,向那些四处游荡的战马扑去,嚎叫着互相争抢,现在他们的眼里就剩下一个‘钱’字,至于隐藏在暗处的危险,全被抛到阴山背后去了。 “让他们马上回来,小心匈奴人的埋伏!全都是些见钱眼看的家伙,早晚死在钱眼里!”躺在车下假寐的萧逸立刻听出了动静不对,连忙向蹲在车边的曹胖子下令,后者立刻迈开两条肥胖的小短腿向外边跑去,对萧逸的判断他一向是百分之百的信服! “回来,快回来,那是匈奴人的奸计,小心有伏兵!快点全回到车营里!……” “走,回去!”也有聪明人能控制住自己的贪欲,苏双就是其中之一,他本来就是个沉着稳重的人,刚才只是一时被利益冲昏了头脑而已,现在听到曹胖子的喊声,他立刻收拢手下的伙计返回连营,到手的马匹也全部扔掉了,与金钱相比,小命才是最重要的,有钱也得有命花才是呀!车辆连营的成功,让他对曹胖子,准确的说是曹胖子身后的高人有着极大的信心,现在听到曹胖子的呼喊,那肯定就是高人的主意了,所以他选择了从善如流。 聪明人都向后撤了回来,但大部分人还是在拼命四处抓取马匹,尤其以虎爷为首的商队抢的最欢,甚至还和其他人动了刀子,其实他们也知道跑出连营是有危险的,可架不住心中金钱的利诱啊!抓一匹,再抓一匹就好,多一匹就是多几十万枚铜钱啊,很多人都抱着这样的心思,想要多捞一点,可一匹之后还有一匹,利诱的路上实在有太多的下一个了…… 当众人好不容易收拢完所有的马匹,才发现已经离开营盘有一段距离了,一些特别贪心的甚至都追到了荒野里,乌云遮月,望着暗无边际的荒野,大家心里全都升起了一片寒意,可是,已经晚了! “嗖!……”随着一支冷箭射来,荒野中杀出无数的马匪,就像旋风一样掠杀而来,一时间箭如雨下,马刀闪烁,死亡笼罩在了众人的头顶…… 正文 第二十章女人抢女人 一场惨烈的厮杀,跑出联营的商队伙计们只有一半侥幸退回了安全区,而且还大都带伤,就这还是关键时刻小斌和大牛两人凭着一手连珠快箭拼死掩护的结果,否则就是一个全军覆没的结局。 经过这次血的教训,商队里的人再也不敢轻易脱离营盘了,尤其是虎爷那一队,因为他们最贪婪,冲出去的最远,所以损失也是最大的,看着惨嚎哀叫的手下,虎爷满是横肉的脸上青筋直崩,却又发不出火来,这些损失纯粹是他自找的,怪不得别人,没看到苏双手下就基本完好无损吗,人家在关键时刻战胜了自己的贪欲,所以保全了实力。 还有一个人名声大振,那就是曹胖子,先有车辆连营的计策,后有识破敌人奸计的功劳,这让他在商队里的人气直线上升,当他再次出谋划策时,众人无不洗耳恭听! “虽然咱们折了些人手,可马贼那边也没讨得多大的好处,一来一往,算是打了个平手,只要接下来咱们小心行事,谨守营盘,别再给马贼以可乘之机就好!”“曹胖子一边出言安慰众人,一边谋划下一步的策略,“为今之计咱们赶快给受伤的弟兄们治疗,多多准备干粮和火把,那些马贼一计不成,必然还会再次来犯,我们应该齐心合力,严防死守才是啊!” “曹首领说得极是,我等理应齐心合力,共度难关才是!……”危机时刻,众人终于开始团结起来。 萧逸在车底下正睡得舒服,一切都没有脱离他的掌控,虽然商队受到些损伤,但反而让众人齐心合力起来,这也是他设计在这个河湾地带扎营的原因之一,三面环水,一面临敌,众人退无可退,就像当初‘兵家之仙’韩信的背水一战,用绝境激发人们的战斗意志和团结力,只要不再犯太大的错误,萧逸相信这里会平安无事的。 正当萧逸准备翻个身再睡个回笼觉的时候,一个香喷喷、火热,嫩滑的身体突然滚到了车底下,而且一下子抱住他就开始痛哭,这下可把萧逸吓个够呛,听说过天上掉美女的,可没听说过躲在车底下也能捡到美女的,连忙定睛仔细一看,原来是贾公子的侍从‘小竹’。 “我家小……公子不见了,小竹怎么也找不到她,哇!……”小竹从睡梦中醒来突然发现自家‘主子’不见了,吓得她连忙四处寻找,主子就是她的天,就是她的一切,如果主子出了事情,那么她的小命也就没了,结果找了半天小竹也没能找到‘公子’的下落,反而在车底下找到了正在呼呼大睡的萧逸,做为车队里她唯一认识的熟人,小竹自然就把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了萧逸身上,女人总是要依靠男人的,哪怕这个男人是人们口中‘没用的小易!’ “好了,好了,不哭啊!你家公子是什么时候不见的?”如果说这世上还有什么东西是萧逸惧怕的,那就是女人的眼泪了,至柔至弱的存在,却可以毁灭至刚至强,再说自己还骗过人家的鹿肉和蜂蜜水,这个人情应该还上才是。 “我一睡醒就发现公子不见了,四处找都找不到,又不敢大声喊,然后外边就打起来了!”小竹的眼睛都快哭肿了,不过说话还算有条理。 “哦!那他不是冲出去御敌,而是之前就走出营盘了!那就好,那就好!”从小竹的话里萧逸立刻分析出了事情的前后顺序,然后摸着下巴开始思考‘贾’公子突然离开营盘的原因,这里有吃有喝,什么也不缺,他一个人大晚上的没事跑出去做什么?女人啊!真是捉摸不透的动物……,等等,有吃有喝,但是……没有……,呵呵!看着满营盘的大男人晃来晃去,萧逸突然想到了什么,忍不住哑然失笑。 “好了,这只是一场噩梦而已,你好好的睡一觉吧,等睡醒了,你家‘公子’就回来了!”萧逸的左手在小竹的脖颈处一掐,就让小姑娘陷入了睡眠,在这么下去她会崩溃的,还是让她好好休息吧,将小竹用毯子仔细包好,抱上车,替代了萧逸的位置,而萧逸自己却悄悄地向外面走去…… …………………………………………………………………………………………………………………… 贾公子觉得自己从来没这么倒霉过,不过是悄悄出来放水而已,竟然会被人抓了俘虏,抓俘虏也就算了,竟然还是被一个匈奴女人抓了俘虏,而且这个女人还要把自己带回去当压寨相公,贾公子一下子觉得自己的世界崩塌了…… “好俊的汉家哥哥,你比大草原上最美丽的花朵还要漂亮,你就是昆仑神赐个嫣然的礼物,感谢无所不能的昆仑神!”摸着被困在马背上的贾公子白皙漂亮的脸蛋,赵嫣然的小脸上全是幸福的神色,作为大马贼赵浪的亲妹妹,她和自己的哥哥截然不同,赵嫣然长的很是美丽,不但有草原女儿的特有的飒爽,还有一种南国佳丽身上才会出现的神韵--内媚! 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情出现在一个女人的身上,造就了她那独有的气质,妖异而英武,就像草原上的云雾一样,总是那么神秘莫测,却又让人痴迷,从十五岁开始她就成了草原上的一盏明灯,无数的匈奴勇士拜倒在她的马鞭下,可她却一个也看不上。 直到今天晚上,赵嫣然带着十几名部下去汉人商队的营盘附近探路时,在附近的密林里竟然碰到了一位英俊无比的汉家公子,与那些粗鲁的草原汉子相比,皮肤白皙如雪,皓齿明眉的贾公子简直就是天仙化人啊,在感觉自己的心被猛地颤抖了一下后,赵嫣然立刻把‘贾公子’当成了昆仑神赐给自己的礼物,草原女子没有那么多矫揉造作,遇到喜欢的,抢回来就是,匈奴人崇尚的就是强权,有了强权,男人可以抢女人,女人自然也可以抢男人,更何况她是大马贼的妹妹,抢一个男人有什么大不了的呀! “恭喜郡主!得到这么英俊的汉家公子!”虽然浑身上下,从里到外都在冒酸水,可周围的匈奴骑手们还是违心的恭维起来,眼看着这盏‘草原上的明灯’就要落到一个汉人小白脸的手里,大家真是恨不得扑上去用马刀把‘贾公子’剁成肉馅啊!可是这个办法也就是想想而已,赵嫣然可是有一个爱护她到了极点的哥哥,如果把她惹不高兴了,被剁成肉馅的一定是他们,不用有丝毫的怀疑,以前有人用自己的血肉和性命尝试过的,下场很惨!很惨! “好,回去之后就大摆筵宴,今晚本郡主就要成亲!”嫣然郡主的一句话,直接就把‘贾公子’给下晕了过去,他已经预料到了,自己的下场会惨不忍睹! 穿过一片密林就可以和大队人马汇合了,一行十余骑在嫣然郡主的带领下,毫不犹豫的走了进去,黑夜是狼群和马贼的天下,在这里没人可以威胁到他们的安全,除非……不是人! 嫣然郡主高高兴兴的在前面和马背上的贾公子谈情说爱,全然没有注意到身后马队的数量正在悄悄减少着,从最后的那个开始,一个,一个的就那么消失在丛林中,犹如被鬼魅吃掉一样…… 直到走出丛林,在皎洁的月光下,嫣然郡主才赫然发现,大地上只有自己和贾公子的影子,而其他人全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自己的手下全是草原上一等一的骑手,是赵浪精挑细选出来保护她的,就算是最凶猛的狼群也不可能无声无息的留下他们……除非是鬼魅,惊出一身冷汗的‘嫣然郡主’立刻拔出了自己的弯刀,紧张至极的向四周望,希望能发现敌人的影踪,而另一只手还死死的抱着马背上的贾公子,丝毫也不肯松开。 “漂亮的匈奴小姑娘,这个白衣小子太娘娘腔了,根本就不适合你的,还是放他回去吧!如果你真的喜欢汉家男子,那看看我怎么样?本人也是长得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而且我还一直没娶到夫人滴哟!”随着一声怪异的调笑声,一个黑影犹如鬼魅般从树林中游了出来,在明亮的月光下,还有一张恐怖至极的‘蚩尤鬼面!’ 正文 第二十一章草原上的小辣椒 “鬼呀!”一声刺耳的尖叫声响彻整个夜空,任谁在午夜时分看到那张恐怖至极的‘蚩尤鬼面’,也会吓得魂不附体,不过发出尖叫的并不是‘嫣然郡主’,作为大草原的女儿,她第一时间横起了手中的马刀,做出了防守的姿态,被吓的大声尖叫的反而是被困在马背上的‘贾公子’,而且叫声经久不绝…… 人在极度恐怖的情况下就会忘记很多刻意装出来的掩饰,从而显出自己的本来面目,‘贾公子’也是如此,平时刻意装出来的中性声音现在完全变成了女人的尖叫声,而且清脆悦耳,让人听了甚至会产生一种犯罪的冲动! 听到自己的‘爱郎’突然发出女人的声音,嫣然郡主不禁大吃一惊,连忙抬起‘贾公子’的脸蛋,仔细观察起来,随后又摸向他的咽喉部位,结果发现和自己一样都是平平的,丝毫没有感觉到男人的喉结,不甘心之下,嫣然郡主猛地把手伸进了‘贾公子’的怀里,在后者更加嘹亮的尖叫声中,撕拉一声,将衣裳扯了开来…… 麻布,贾公子胸前全是一层层紧紧缠绕的麻布,将原本应该傲然耸立的山峰给强行束缚起来了,但那细腻的手感,如玉似冰的肌肤无不告诉嫣然郡主,自己的‘爱郎’原来是个女人…… “你这个汉人骗子,我要杀了你!我要把你的尸骨仍到荒野上喂狼!……”草原女子,敢爱敢恨,爱如春花灿烂般柔情,恨如狂风暴雪般无情,一把将‘贾公子’推倒地上,嫣然郡主双脚一踢坐下战马的小腹,战马的前蹄立刻高高抬起,一声嘶鸣,就向衣裳半敞的‘贾公子’身上落去,这一下要是落实,后者立刻就会香消玉殒,变成一滩烂泥! 关键时刻,萧逸动手了,鬼魅般的身影一闪而过,将‘贾公子’牢牢地抱在怀里,而后趁势一滚,差之毫厘的躲过了落下的马蹄,感觉着‘软玉温香抱满怀’的享受,萧逸突然觉得自己这趟出来的并不亏,谁想到大半夜的还能碰到这样的艳福啊! “好狠辣的小丫头,不过她可不能死,她要是死了,我这一路上就没有桂花蜂蜜水喝了!”看了看已经气的七窍生烟的嫣然郡主,萧逸半调侃半认真的说到,至于他怀里的‘贾公子’已经被眼前的情景给气的晕过去了,衣裳不整的被抱在一个陌生男人的怀里,出身名门世家的她,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不过在晕过去之前,她隐约听到了‘蜂蜜水’三个字…… “找死,可恶的汉人,我连你一起杀了!……驾!”怒不可揭的嫣然郡主一摧胯下战马,手中挥舞着弯刀,笔直的向萧逸冲来,作为大马贼赵浪的妹妹,她也是自幼习得一身骑射的本领,而且武艺了得,就是一般的匈奴男子也不是她的对手。 怀抱着女扮男装的‘贾公子’,萧逸轻轻一偏头先是躲过了斜劈来的马刀,然后再侧步闪过战马的冲撞,战马的威力可不只是它那的前蹄,如果被它那近千斤重的身体以极高的速度撞上,就是全身重甲的士兵也会被撞的骨断筋折,所以与骑兵作战,死在马刀下的并不多,更多的是先被战马撞到,而后再被无数双铁蹄踏为肉泥的…… 当然了,再强大的兵种也有它的弱点,而战马的弱点恰恰就是它那双几乎无坚不摧的铁蹄,闪过战马冲撞的一瞬间,萧逸猛然伸出了自己的一条腿,目标就是战马的后腿,‘别马腿’,象棋盘上经常出现的一招,在真实的战场上也是有他的原形的。 当战马前蹄跃起,后蹄着地,旧力已尽,新力未生的时候,只要看准时机,用巧力在战马的后腿着力处轻轻一勾,这个庞然大物就会因为重心不稳轰然倒地,当然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极难,这一招对时机,眼力,速度,力量,胆量的要求都极其严格,就是久经沙场的老兵也不敢轻易尝试,一个不好被别断的就是自己的腿了,不过萧逸对此却很有把握,因为他有一个很好的陪练‘白菜’…… ‘轰!’的一声,高速奔驰的战马摔倒在地,上面的嫣然郡主自然也跟着到了大霉,刚才那一下,就相当于所有的速度和力道都作用在了她的身上,虽然凭借着敏捷的身手在战马倒地的一刹那滚了出去,没被这个庞然大物压住,可依旧摔的她不轻,手中的弯刀直接甩飞了出去,俊美的脸蛋上也被搓伤了一块,整个人更是瘫软在地上半响都爬不起来,还不时的发出痛苦的"shenyin"声…… ………………………………………………………………………………………………………………………… “今天好心情,捡到两美女呀!……不愁媳妇,不愁妾,孩子一大堆呀咿!呀!……”月光如镜,夜色如水,萧逸一边哼着自编的小曲,一边牵着马走在荒野上,马背上坐着刚刚苏醒过来的‘贾公子’,身上还披着萧逸的衣服,她自己那件已经被撕烂不能遮体了,嫣然郡主也坐在马背上,双手被困的结结实实,嘴里还塞了布团,没办法,这条草原上的小母狼刚一缓过气来张嘴就要咬人,为了不让自己身上再多一个牙印,萧逸只好把她的嘴堵上。 三个人,一匹马,形成了一个奇怪的组合,萧逸在思考下一步该怎么走,准确说是如何处理这个草原小辣椒,杀了她,马贼们会和自己拼命,放了她,估计她立刻就会拿起刀子和自己拼命,杀不得,也放不得,这该如何是好啊? 嫣然郡主是想说话却又说不出来,嘴被堵的严严实实,否则她早就破口大骂了,最可恶的是这个带着鬼脸面具的臭男人,是从内衣上撕下一块布团堵的,害的她嘴里现在满是男人身上特有的那种味道,熏得她直翻白眼……,这世上还有比男人更臭的东西吗? ‘贾公子’,准确的说应该叫她‘甄姑娘’,现在更是吓一句话也不敢说,把头低的不能再低,就是在黑暗中,她也能感觉到自己的脸烧的像块红布一样,这一晚上发生的事实在太不可思议了,先是被一个女人抢亲,然后被这个女人袭胸,最后又被一个带着鬼面具的男人袭胸……,还有那低俗下流的小曲,就像魔音一样不停的往她脑子里灌,他会怎么处理自己,“杀了?放了?要赎金,又或者真像他唱的那样,抢回家去做老婆,生一大堆孩子?”…… 一想到自己可能要和一个带着鬼面具的采花贼过一辈子,就让她彻底崩溃,现在她唯一的感觉就是……这个男人看着怎么有点眼熟啊?……还有,蜂蜜水?? 一声狼嚎打破了夜空的平静,三人周围突然出现了大量的绿光,在不远处游动,徘徊,做出各种试探,狼群开始觅食了! 嫣然郡主嘴里发出强烈的呜呜声,两脚拼命的开始踢坐下的战马,如果是大队人马自然不会惧怕狼群,可如果是单人匹马,就是草原上最勇猛的战士也会被狼群撕成碎片,而且逃无可逃,因为狼群就是这片草原上最好的猎手;‘贾公子’相对来说要好一些,无知者无畏,出身在内地世家的她并不太了解狼群的可怕,与远处嚎叫的狼群相比,她更怕眼前的这只‘色狼!’ “嗷!嗷!……”一声响彻云霄的狼嚎却是出自萧逸的口中,望月长啸,威震四野,周围徘徊的狼群立刻四散奔逃……,普天之下如果说还有什么生物比狼更狠毒,更可怕,那就人! 人,才是这天地间最强悍的猛兽!而萧逸则是猛兽中的猛兽! 正文 第二十二章我要小易 ‘贾公子’回来了,而且还带回一名女俘!这条消息立刻在商队营盘里引起一场轰动,大家原以为这名俊俏的世家公子十有**是凶多吉少了,没想到他不但全身而退,还抓住了马贼首领的妹妹,众人立刻一片欢呼,尤其是侍女小竹,哭的是一塌糊涂,主子回来了,她的小命也就保住了,这一切真像是一场噩梦啊! 对于如何处置这名女俘,商队里却产生了不同的见解,一些激进的主张杀掉了事,用以祭奠死难的伙计们,另一些做事比较沉稳的则主张冤家宜解不宜结,还是放了的好,以免引来马贼更加血腥的报复,还有一些内心比较阴暗的,比如虎爷一伙,正在拿色迷迷的眼神在嫣然郡主身上左右打量,不用问也知道他们心里正盘算着极其龌龊的想法…… “这样的美人,杀了实在是可惜,不如本公子把她收了算了,以后铺床叠被,洗衣做饭的留在身边伺候!”看着在那里拼命想挣脱绳索的嫣然郡主,‘贾公子’顽皮之心大起,也许是出于报复,她伸手在这位草原美女的小脸和****上一阵乱摸,引得后者呜呜乱叫,一个女人被另一个女人调戏,那个感觉估计确实不太好受。 “撕拉!”一声,‘贾公子’双手用力,竟然把嫣然郡主的外衣给撕了下来,引得周围的商队伙计们一片嚎叫,谁也没想到如此斯文的一名俊俏郎君,竟然也会如此的‘急色’。 眼见草原美女的眼泪都要流下来了,‘贾公子’这才满意的收回手,女人的心眼都是很小的,所以千万不要得罪女人,哪怕得罪女人的同样是女人也不可以,“用旗杆将这件衣服挑起来,放在火光照得到的地方,用不了多久,那些马贼会主动前来联系的,到时候是战是和就由我们说了算了!” “诺!”手下人立刻依照吩咐执行起来,其余的人也纷纷拍手称赞,认为这是一个好办法! “把这个小妞给我看管起来,从现在开始她就是本公子的人了,除了本公子,任何人不得碰她,否则不死不休!”一手叉腰,‘贾公子’强硬的宣布起自己的占有来,同时用恶狠狠的眼神扫视着虎爷等一群心怀鬼胎的家伙,那个戴‘蚩尤鬼面’的‘坏蛋’把她们送到营地附近后就消失不见了,但却交待过她要好好照顾嫣然郡主,留着有大用。 不管怎么说,人家毕竟救过自己,所以‘贾公子’自然要照章办理,不过这并不妨碍她小小的报复一下,一是为了自己被袭胸的事出口气,再有就是一点点的嫉妒心,“让我好好照顾她,凭什么啊!”一股子浓烈的醋味不知不觉中已经在心间升起! ‘贾公子’算计的很准,片刻之间,就有一名戴着‘独眼罩’的马贼信使挑着一面白棋,打马飞奔而来,正是赵浪的心腹干将之一,‘瞎狼!’ 知道自己妹妹竟然被汉人商队俘虏后,‘自次王’赵浪大发雷霆,一连砍了三名负责保护赵嫣然的护卫,不过这位匈奴汉子却不是那种有勇无谋之人,他知道如果自己现在大举进攻,那只会逼的汉人商队痛下杀手,反而是害了自己的妹妹,相反的,如果自己引而不发,形成一种威慑力,才能让对方心中有所顾忌,最终保全住自己的妹妹。 “里面的汉人听着,速速放出被俘的人质,否则我家大王就要踏平连营,将你们杀个鸡犬不留!”连营外,瞎狼用不太熟练的汉话大声喊叫起来,试图威逼商队放出人质,因为不知道嫣然郡主的身份是否已经暴露,所以他没敢直接喊名字。 “外面的马贼听着,这是你们大首领的妹妹,要想保她平安无事,你们立刻远远退走,让出一条道路来,否则就玉石俱焚,谁也别想好过!”连营的车墙上,嫣然郡主的衣服被高高跳起,首领苏双为人沉稳慎重,正负责和对方交涉。 “好,万事都可以商量,不过你们这些汉人要保证我家郡主的安全,我要先见郡主一面,然后再商议其他!”眼见讹诈不成,瞎狼只好退了一步,但他必须确定郡主是否平安无事,万一那盏‘草原上的明灯’熄灭了,以他的了解,自家大首领会发疯的,到时候整片草原都会血流成河。 “好,放他进来!”苏双一声招呼,身边的人让出了一条通道,‘瞎狼’这才小心翼翼的爬上车墙,一边往里走,一边暗自查看商队的虚实,只见里面人影晃动,能执刀作战的伙计至少还有几百人,车墙的牢固程度也远远在他的估计之上,一点缝隙也没有,再看到对方辎重众多,又背靠大河,不但不缺水源,就是想暗地里偷袭也根本做不到;看到这一切,瞎狼心里就明白了,强攻的计划根本就行不通,而且商队里绝对有一个非常难对付的家伙存在,这个牢不可破的营地就是最好的证明! 嫣然郡主就坐在‘贾公子’的那辆花车里,身上的绑绳和嘴里的布团已经取了下来,正在那用蜂蜜水漱口,可无论她怎么漱,总是感觉嘴里还有那个男人的味道,这让她心里郁闷极了。 对于‘贾公子’的调戏,她并没有真的放在心上,其实那也是一种变现的保护;这半天来她一直在观察营地里的人,她有一种直觉,女人的直觉,那个俘虏她的厉害人物肯定就躲在这个营地里,在某个阴暗的角落里看着这里的一切,所以她一定要把他找出来,报仇雪恨。 “呸!”……一想到那张鬼面具,嫣然郡主觉着自己嘴里的味道更浓了,连忙继续漱口,蜂蜜水不要钱似的拼命往嘴里灌,看的一旁的‘小竹’直拿白眼球瞪她,这么好的蜂蜜水,平时自己也喝不到多少的,那是自家‘公子’专用的,从来没给别人喝过,除了那个‘没用的小易’…… 见到自家郡主无恙,还在那大口的喝水,瞎狼心里算是稳定了下来,给嫣然郡主行过礼后,他才与商队中的首领们商议起来,“我家大王有吩咐,要想平安过这片草原,就请你们派出使者,去与我家大王亲自面谈,双方各表诚意,否则就是玉石俱焚,也休想从这里出去,从这里到匈奴王庭还有几百里的路要走,如果我家郡主掉了一根毫毛,无数的匈奴勇士就会像狼群一样从四面八方,日夜不停的袭击你们,保证你们走不出这片草原!” 听到瞎狼的威胁,众商队首领一片大哗,纷纷出言喝骂,但大家心里也明白,主动权确实牢牢地把握在人家手里,这块营地虽然能保众人一时的安全,却保不了一世,一旦出了这里,就真的像‘瞎狼’威胁的那样,群狼追逐,不死不休啊! 但在派谁出去做谈判使者上,众人却一言不发了,谁到知道这些马贼凶悍残暴,杀人根本不眨眼,出去的结果恐怕就是凶多吉少,虽然知道守在这里早晚也是死,可没人想现在就去死啊!于是所有人都闭嘴不言,等着别人去做那个英雄,而自己,做那个给英雄鼓掌的路人就好,路人虽然默默无名,可胜在长命百岁不是! “还是我去吧!俘虏是我带回来的,我又是这里最大的商队首领,去和马贼谈判,责无旁贷!”一声叹息,‘贾公子’出人意料的站了出来,看着这些怯弱的男人,她突然想起那个能发出狼嚎的家伙,虽然那张面具丑了点,虽然他的小调唱的下流了点,但那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啊!无惧无畏! 伸手制止了手下人的劝阻,又安慰似的摸了摸小竹的脸蛋,‘贾公子’这才说道;“去谈判可以,但我必须约法三章,众首领答应了,我才能去,否则就另请高明吧!” 谁也不是冤大头,自己冒着危险去和马贼头子谈判,自然要弄些好处补偿一下才是,现在这种情况,也不用担心众人不答应,所以‘贾公子’准备狮子大开口了! “请公子直言,我等无不应允!”十几名大小商队的首领连忙点头称是,只要能过了这一关,就是让他们跪在地上叫祖宗都成啊! “第一,既然由我代表大家去谈判,那从此以后,这商队之中自当以我贾家为首!所有大小商队必须听从号令!”‘贾公子’毫不客气的要求起商队的控制权来,这样的好机会,绝不能放过啊!只要能在名份上控制住这支联合商队,那以后可谓好处多多啊! “好,我们答应,从此以后以公子为商队之首!”贾家商队本来就是势力最强大的,众小商队自然没有什么异议,依附于强者,对他们而言也是一件好事,苏双虽然心有不甘,聪慧的他自然也看出了其中的机会,但咬了几次牙,他还是拿不出那份与马贼首领谈判的魄力来,也只好忍痛相让了;至于虎爷一伙,却把目光放在了事后,只要大局安稳下来,到时候谁说了算,还不是靠手里的刀子决定吗,所以他也违心的承认下来。 “第二,这次谈判无论结果如何,大家不得有异议,必须遵守执行!”深吸一口气,贾公子说出了自己的第二个条件,与马贼首领谈判,无非就是‘交还人质’和‘买路钱’的事情,人质好说,可这个买路钱的多少,怎么摊派必须讲明白,省得大家找自己的后帐。 “但听公子决断,我等绝无异议!”众人这次答应的更是干脆,破财免灾,意料之中的事情了。 “好,第三,我要带个人一起去谈判,也好有个关照!”贾公子一边玩味的说道,一边用大眼睛四处打量,好像在寻找着什么人。 “哦,不知道公子要带谁一同前往?”众人一边发出疑问,一边悄悄地向后闪身,生怕自己被挑中,那就糟糕了。 贾公子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先是顽皮的在众人身上一一扫过,等把他们都吓得脸色发青时,才口风一转,斩钉截铁的说道:“我要小易!” 正文 第二十三章神龙驮金凤 “小易,那个没用的小易?”听到‘贾公子’的最后一个要求,众人又是议论纷纷,去和凶悍的草原马贼谈判,要么带一个武艺高强的保镖,像手持狼牙棒的大牛那样的,要么找个足智多谋的军师,一起出谋划策,比如曹胖子就是一个很好的人选,可是万万没有想到,‘贾公子’竟然挑了一个只会睡懒觉、啃锅盔的小易,他是想让一个吃货用饭量吓住对方吗? “我就要那个没用的小易,给我牵马坠蹬!”‘贾公子’再次非常肯定的申诉了自己的要求。 “小易在那?快把他叫过来……,小易!这有锅盔吃,快出来呀!”既然是贾公子的要求,虽然很是让人不解,但大家还是一致点头答应了,并立刻四处寻找起来,一番搜索,众人在一辆货车的下边终于找到了正裹着毯子呼呼大睡的小易。 如果是别人在这样一个和马贼血战的时候,躲到车子底下去,那肯定会被大家鄙视,再冠以懦夫的骂名,甚至在脑袋上栓根狐狸尾巴游街也是可能的,但小易就没有这个心里负担,大家也不会发出任何的指责,因为他本来就是大家公认的‘没用的小易’;英雄必须战死沙场,胆小鬼却可以闻风而逃,这就是世人的价值观,至于想死还是想活,那就看你是‘真聪明’,还是‘假傻’了。 “小易,跟我出去一趟怎么样?回来以后给你蜂蜜水喝,再加一块大大的鹿肉,胸脯那块的!”看着睡眼朦胧的小易,‘贾公子’心里有有些迷糊了,只好用‘蜂蜜水’和‘胸脯’来试探,因为眼前这个慵懒的少年,实在没法和那个在夜色中犹如鬼魅般的厉害人物联系在一起,但不知为什么,她总是觉得这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关系,尤其是那双眼睛,一个是纯真善良,一个是凌厉霸道,而二者的共同点就是都那么吸引人,害的她芳心乱跳不止! “好!我去,蜂蜜水,要加桂花的!”萧逸很痛快的就点头答应下来,同时暗地里向大牛几人打出放心的手势,和马贼谈判,打通这条北上的商路,原本就是他计划中的一环。 “成交!”…… ………………………………………………………………………………………………………………………………6 夜色深沉,联营外的荒野中,那场激战后的痕迹还在,满地都是死人、死马,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大批的草原狼,这对它们而言是一场难得的盛宴,都在那里拼命的吞噬血肉,吃到高兴处还仰天发出欢快的嚎叫,在夜空中久久回荡! 狼群就是草原上的清道夫,连年的征战、杀伐,无数的尸体几乎堆成了山,大战之后必有大疫,全靠这些残忍的掠食者,将那些战死者的尸体尘归尘、土归土,最后变成养分重新滋润这片养育万物生灵的大地!这是一个循环! ‘血染黄沙,骨肉喂狼!这就是一名战士最终的归宿! 看着眼前的血腥盛宴,听着近在咫尺的狼嚎,‘贾公子’的两条腿都快瘫软了,整个人几乎都挂在萧逸身上,吓得不敢直视,这就是他们要面对的第一道难关,在黑夜中走过这片遍布死尸和狼群的区域,到达对方指定好的地点,马贼们是不会来接的,他们必须用自己的实力证明,否贼就连坐到那张谈判桌上的资格也没有,这就是草原上的法则----强者为王! 看了看瘫软在自己怀里的家伙,萧逸只能无奈的笑了笑,女人啊!没这个本事还要接这个差事,结果最后像只树熊一样紧紧的抱着自己,虽然说抱起来很舒服,手感也好,可这个样子去谈判就太不雅观了吧,不管怎么说他们现在代表的是整个商队,再往大了说,那是代表汉人去和那些匈奴人谈判,民族气节很重要的。 “呜!”随着萧逸口中响亮的口哨声,一团黑影突然从远处向这边冲了过来,速度奇快无比,而且还极其的凶悍,一路上嘶鸣不断,凡是有挡着它去路的野狼,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蹄子,也时还连踢带咬的追逐一番,来着正是萧逸的好伙伴,千里墨烟驹--‘白菜’大爷! ‘白菜’大爷最近可是混惨了,为了不引人注目,身上东一块,西一块的被抹了无数泥巴,好好的一匹汗血宝马变成了赖皮劣马,整天耷拉着耳朵,塌着腰,走起路来也要低声下气的,连大声嘶鸣都不行,生怕吓到别的马匹,有时候还要帮着萧逸他们这个小商队拉货车,可怜的‘白菜’大爷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委屈啊! 萧逸也曾考虑过把‘白菜’留在雁门关,但一则人和马几乎从未分离过,实在是舍不得,再者,‘白菜’自己也执意要来北方的草原,总是向着这个方向嘶鸣,在哪里有它的故乡啊! “来,上马吧!我给你牵马坠蹬!”亲昵的和‘白菜’嘻戏了一会,萧逸让‘贾公子’骑上去,否则靠这样一步三挪的速度,天亮也到不了马贼的营地啊! “啊!不要!”看到‘白菜’的样子,‘贾公子’就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般拼命地摇头,说什么也不敢靠近,这是什么怪物啊,虽然长的很像一匹马,可马有这么凶悍的吗?连荒野上的野狼都怕它,被追逐的四处乱跑,真不知道到底谁是吃肉的?谁是吃草的? 还有一条最关键的就是,它身上实在是太脏了! ‘白菜’很聪明,立刻就看出来‘贾公’子对自己的畏惧,这让它很伤自尊,‘白菜’大爷那是什么样的存在啊!一般人想要站在自己的背上,那都得好酒嫩草的贿赂才行,这个不雌不雄的家伙竟然还敢摇头,生气的‘白菜’大爷猛然前蹄抬起,仰天发出一声如龙似虎般的嘶鸣,声震四野! 看到‘白菜’发怒,萧逸赶紧从身后拿出自己的酒葫芦,喂了它几口,浓浓的酒香可以起到凝神的作用,这一向是‘白菜’的最爱,萧逸又给它梳理毛发,按摩四肢,在肚皮上挠痒痒,忙乎了半天,这才算是勉强安抚住这位大爷! “这是你的马,好凶,好怪啊!”看到萧逸如此卖力气的讨好一匹脏兮兮的劣马,‘贾公子’的眼里满是不可思议的神情,以她的家族在河北一带的势力,什么宝马良驹没见到过,马儿不听话,抽一鞭子就好,何必这样的讨好呢? “你不懂,它不是一匹马,它是我的生死兄弟!”宠溺的拍拍‘白菜’的大头,萧逸的眼中难得的出现温柔的神色,他可是发过誓,要和‘白菜’同甘共苦,生死与共的。 “来,坐上去吧!”萧逸不容分说,上前一手掐住贾公子的小蛮腰,一手拖住她的屁股,在一阵抗议的尖叫声中,双臂轻轻用力,就把她举到了马背上,“好好坐着,千万别掉下来,‘白菜’可不是谁都能骑的,它可是难得一见的龙种,千里墨烟驹……,正所谓‘神龙驮金凤’普天之下,除了我以外,就只有身具皇后命咯的人才有资格坐上去呦!” 也许是为了让马背上的‘贾公子’安稳一点,也许是为了吹嘘一下‘白菜’的不凡,总之萧逸吹出了‘神龙驮金凤’的谶语,这让后者终于在马背上安稳了下来,金凤,那就皇后,一国之母,一个女人所能达到的最高荣誉地位了,试问,那个妙龄少女的心中没有一个美丽的皇后梦呢? 只不过当那顶沉重的凤冠真的戴在头上时候,到底是福?是祸?就很难说了! “神龙驮金凤……金凤?”默念了几遍之后,‘贾公子’小脸羞红又很紧张的问道;“那除了我之外,还有别人坐上过这头‘白菜’的马背吗?” “嗯!有一个!”听到发问,萧逸条件发射似的摸了摸自己的手臂,那里的‘纪念’可是清晰的很啊!同时一张俊俏可爱的小脸浮现在他的心头,还有那串狼牙项链,以及挥之不去的四个字……“无愁哥哥!” “那是谁?” “一个女王!” 正文 第二十四章神族后裔 架刀山,设油锅,这是所有土匪、马贼,响马,流寇等,一切以抢劫为职业的团体经常使用的示威方法,考虑到匈奴人严重缺乏金属制品,别说是大号的铜鼎,就连铁锅也很少有,所以他们摆下的第二道关卡就是--刀山! 马贼首领赵浪的暂时驻地,一块高坡上,从下到上数百名彪悍的马贼依次排成两列,战马嘶鸣,闪亮的马刀高高举起,交叉成一列刀山,齐刷刷让人心怯,冷飕飕让人胆寒,没有胆量的人别说是走过去,就是看一眼也要吓得浑身发颤,‘贾公子’没有去过地狱,但在她看来,就是‘刀山地狱’也不过如此罢了! “来人下马!”众马贼一声断喝,无边的杀气几乎形成了一股气浪,把马背上的‘贾公子’吓得浑身一颤,差点从上面摔下来,出身于门阀世家,从小养在绣楼里的她何曾见过这样的场面,没当场失禁已经算是胆大的了。 “不用怕,一点小把戏而已,坐稳了!”萧逸先是对马背上的佳人露出一个安慰的笑容,随后牵着‘白菜’大步向前走去,刀山!军营里玩剩下的把戏而已,上万大军摆出的枪林刀阵他都闯过,还在乎这些小马贼的手段吗! 刀锋就擦着头皮划过,冷冰冰的,汗毛仿佛都立起来了,这种感觉让‘贾公子’魂不附体,就像在鬼门关前散步一样,吓得她双手死死扣住‘白菜’脖子上的鬃毛,掌心里全是汗水,眼睛紧紧的盯着萧逸那宽宽的后背,这样能给她一点安全感,并不算太长的一段路,却像过了千百年一般。 现在‘贾公子’最庆幸的就是这次谈判是带着小易来的,看着那神态自若地背影,还有充满节奏感的步伐,如果这样的人都被称为‘没用的小易’,那真不知道普天之下还有谁配得上‘男儿’二字。 山坡高处,没有预设的油锅,却有一只正在烧烤的全羊,马贼首领赵浪在一旁席地而坐,聚精会神的转动着手中的烤羊,力求让所有的地方受热均匀,对于食物,他有一种近乎虔诚的尊敬,从来不会浪费一点,因为他小时候经历过最寒冷的冬天,在那段食物匮乏的日子里,一口食物,就是一条人命,无数的族人冻饿而死,剩下的人则为了那一点活命的机会在冰天雪地中互相厮杀,当时年仅14岁的赵浪,就是背着自己年幼的妹妹,用一把断掉的弯刀,靠着自己草原男儿狼一样的凶悍,硬是杀出了一条活路。 “来人下马!”赵浪的得力干将之一,‘瘸狼’迈步走了过来,虽然步伐有些不自然,但‘瘸狼’确是一员名副其实的草原悍将,长的身高体壮,沙包大的拳头奋力一击可以毙掉草原上的奔马,如今看到萧逸二人这么悠闲轻松的就上到坡顶,立刻迎上前去,准备来个下马威! 恶风扑来,‘瘸狼’的拳头直奔‘白菜’的脖子而去,他的目的很明确,一拳砸死对方的坐骑,让马背上那个小白脸掉下来,吓破他的胆,那之后的谈判还不就是自己这边说什么,他就会答应什么,像这样的办法以前用过很多次,从未失手过,至于负责牵马的萧逸,直接被他给无视了。 无论是在体型上,身高上,拳头的大小,还是长相的凶恶程度上,二者都无法相提并论,如果说‘瘸狼’是一头狂暴的人熊的话,那么面带微笑的萧逸就是一只可爱的小狐狸,可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今天,狐狸生生的挡住了人熊,因为这是一条九尾妖狐! 如同黄玉般的手掌向上一迎,正好挡住了‘瘸狼’的拳头,凶猛的攻势顿时被死死的拦住了,无论人熊如何咬牙用力,在萧逸的手掌面前,他那魁梧的身体却不得寸进,这让瘸狼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他的拳头他知道,至少五百斤以上的力道,狂奔的烈马尚且吃不住这一拳,现在却被一个身形略显消瘦的汉人少年给挡下来,伟大的昆仑神啊!难道这个家伙是战神转世吗? 在草原上,被匈奴人称为战神的只有一个人,一个汉人,那就是数百年前率领数万汉军铁骑,横扫了几乎匈奴大大小小所有部落的不败战神,大汉冠军侯--霍去病! 一个只活了24岁的少年,一个像流星般划过历史天空的少年,生如夏花,融如春雪,中原王朝的封建历史有两千多年,出过无数的王侯将相,但‘冠军侯’这个封号却只有一个,霍去病之后,再也没人得到过这个封号,一个不能,二是不敢! “草原上的汉子果然是热情好客啊!你是想向我家的首领贵人行礼吗?”同样是在较力,萧逸不但面不改色心不跳,连说话都丝毫没有收到影响,与汗流满面的‘瘸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卑贱、怯弱犹如草原上黄鼠一样的汉人,我们大匈奴人是昆仑神所立的天之骄子,岂会向你们行礼下拜!”瘸狼一边拼尽全力,一边出言讽刺,他不相信堂堂的草原男儿,会比不上一个汉家少年。 “呵呵!我们汉人是炎黄子孙,神族后裔!不是那些连文字和礼义都没有的野蛮民族!”萧逸在说话的同时手上突然开始用力,五指紧紧合拢,犹如江河奔涌般的力量汹涌而出,把‘瘸狼’的拳头捏的嘎嘎作响,整只手掌都变了形,疼的后者冷汗直冒,咬紧的牙关中都渗出了鲜血,随着萧逸的引导,瘸狼的身体不受控制般的慢慢低了下去,直到一只膝盖跪在了地上…… “如果我们不是天生的贵人,你又为何要跪倒行礼呢?”傲然地一笑,萧逸在对方即将彻底崩溃前,突然收回手掌,然后轻轻转身,把已经惊呆了的‘贾公子’再一次从马背上托了下来,还是一手掐蛮腰,一手托屁股,不过这次,对方丝毫没有反抗。 出手是为了较力,下马是为了礼节;以力示威,以礼服人!这就是萧逸的策略,也是一个汉家军人应该做的,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民族大义高于一切! “好!很好!瘸狼退下吧,你不是他的对手,请客人过来上座!”正在烤全羊的赵浪终于说话了,虽然表面还是那么平静,但内心中却是波涛起伏,萧逸的本领实在是让他震惊,瘸狼的身手他可是一清二楚,绝对是匈奴人中的悍将,这片草原上能胜过他的人并不多见,自己虽然也可以降服瘸狼,但绝对没有那种春风化雨的柔和手段,这个汉人少年,不可轻视啊! 匈奴人就是这个样子,你越强,杀的越恨,他就越尊敬你,如果你能完虐这些马背上的好汉,那么他们不但不会仇视你,反而会拜倒在你的马蹄下,视你为无敌的战神,圣灵一样的存在,因为在匈奴人的思想里,人是永远也战胜不了神的,所以,凡是他们战胜不了的存在,那就一定是神明转世,以前是霍去病,以后,则是萧逸! 正文 第二十五章与狼共舞 “在下是贾家商队的首领,被大家推举出来与大首领谈判!”‘贾公子’上前一步,躬身行礼之后准备与这些马贼谈判,在她看来,萧逸已然立威成功,剩下商业上的事情自然应该由她出面洽谈才是,武力终究还是要屈服于计谋的。 “呵呵!汉家儿郎,请拿出你的诚意来!”赵浪的目光一闪,随即又把注意力放在了面前的烤羊身上,金黄的油脂不断滴落,浓浓的肉香在夜风中四处飘散,这只烤全羊已经快好了。 “好!河北士族门阀‘甄家’第四子--甄洛,代表河边的汉家商队,前来和大首领商谈过路的事宜!”为表诚意,这位‘甄公子’只好把自己的实际出身说了出来。 甄家,河北一带的门阀大户,不但富可敌国,在当地的影响力极大,而且掌控着从草原上走私马匹的事情,与控制着冶铁的徐州糜家,把持着酿酒行业的幽州梁家一起,形成了山东三大财阀。 这样的出身,这样的实力背景,在甄洛看来,应该有资格和赵浪谈判了吧!至于所谓的诚意,除了自己身上那最后一点秘密,已经没有再隐瞒什么了! “我要的是诚意!”这次赵浪连眼皮都没抬,显然很是不满意。 “这个,河北甄家-女……甄宓……” “呵呵!小女娃闪一边去,这样的事情还轮不到你说话,让你的男人过来吧!”精光一闪,赵浪的目光犹如草原上的狂风暴雪般,直接越过了甄大小姐,与萧逸眼中那两道吞噬万物般的目光对撞在了一起,虽然只是无形的目光对撞,但众人却感觉到半空中仿佛擦出无数的火花,激烈异常! “啊!……他不是我的男人!”满脸羞臊的甄大小姐快要发狂了,这都什么和什么呀,谈判还没开始,就给自己弄了个男人出来,她可还是个未出阁的大姑娘呢,事关自己的名节问题,必须得解释清楚,“他!……他是我家商队里的伙计而已!” “伙计?……你们河北甄家还用不起他这样的伙计,不过你这样漂亮的女娃倒是可以招他做夫婿!”微微一笑,赵浪向萧逸打出了过来上座的手势,至于满面通红的甄大小姐,则直接被无视了,在赵浪看来也只有萧逸才配和他谈判,恶狼是不会和一只羊羔谈判的,能和狼谈判的只能是狼! “多谢了!”萧逸大步上前,先是安抚了一下已经快要崩溃的甄大小姐,而后盘膝在赵浪的对面坐了下来,在火光的照射下,一张小脸冷峻无比,人还是那个人,脸还是那张脸,气质上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之前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至于我们的甄大小姐,在郁闷的连踹了萧逸两脚后,只好像个受气的小媳妇似的坐在了他的身边,而这一番举动,在赵浪等一众马贼看来,那就是一个女人在和自己的男人撒娇,否则像萧逸这样的勇士,凭什么被一个小女娃这样欺负,在草原上,打自家男人,那是正牌大夫人才有的特权啊! “伟大的昆仑神所佑,大匈奴王庭治下、自次王--赵浪!”双臂高举,手心向天,赵浪一脸严肃的重新介绍起自己的身份来,人就是这样,越是落魄的时候,就越注重自己的身份,哪怕是一个空头名分,大匈奴王庭都南北分裂上百年了,他这个‘自次王’的头衔还能有多大的含金量,无非是梦想着恢复往日的荣耀而已。 “大匈奴--自次王,姓赵?”萧逸脑子里飞快的思索着有关的记忆,前世在一部大型历史电视剧里好像有过这方面的演义,只是时间太久,有些模糊了,没想到这个马贼头子来头还真不小,是真正的匈奴贵族后裔……,灵光一闪,萧逸终于想起来了,“你是匈奴王庭‘自次王’--赵信的后代?” “正是,没想到你们汉人还记得家祖的名号!”赵浪的脸上满是骄傲的神色,显然对自己的血统,还有祖先的荣耀是非常自豪的。 赵信,原名阿胡儿,本来是匈奴人的小王,后来因为与匈奴军臣大单于有矛盾,一怒之下就投降了汉朝,深受汉武帝的赏识,赐汉姓,改名赵信,封为翕侯;大将军卫青出塞作战时,赵信就是前锋将军,信任之重由此可见一般;后来军臣单于死,其弟伊稚斜单于继位,用计谋重新招降了赵信,加封他为‘自次王’,成为匈奴王庭中仅次于大单于的存在,又把自己的妹妹嫁给了赵信为妻,并在草原上为他筑起来赫赫有名的‘赵信城’,做为‘自次王’的老巢,所有军国大事无不与其商议之后再做决定,终其一生荣宠不绝! 在汉人的史书中,更多记载的是赵信两叛两降的卑劣行为,在道德上进行了大肆的批判,但透过历史的重重云雾,我们却可以看到,赵信,一个匈奴小部落出身的首领,之所以能得到汉、匈奴两大集团首脑的赏识,必然有其过人之处,那就是一流的军事眼光,和极强的统兵能力,可以说赵信绝对是那个时代最强的军事将领之一,可不幸的是他遇到的对手是一代战神--霍去病,在战神的无敌光环下,任何人都只能成为陪衬的绿叶,这是赵信的悲哀,却是那个时代的大幸! 火光闪耀,架在上面的烤全羊已经七成熟了,按照草原上的习惯,这样就可以吃了,一旁有匈奴女奴献上了两个小托盘,里面放着在草原上难得一见的细盐,盐,即使在汉地也是国家专卖的物资,与铁器一起,成为大汉帝国的两大经济支柱,关系着国民生活的命脉,无论是和平时期,还是战争年代,中原王朝对草原一向是施行食盐禁卖的,以至于匈奴人只能从遥远的西域弄来一点点食盐,真是价比黄金啊! 一般来说,只有匈奴贵族的宴会上才会有食盐这种奢侈品供应,而普通的贫民们只能是淡食,或者从动物的血液中补充到一点点盐分,现在赵浪把食盐拿了出来,绝对算是对萧逸的看重了。 匈奴人就餐没有筷子之类的东西,赵浪直接从腰间拔出自己的弯刀,上手割取肥美的羊肉,然后就这样沾着细盐吃,同时示意萧逸不要客气,想要知道你的对手底细如何,只要看看他吃饭的方式就可以了,只有吃肉的才是狼,而羊羔只会啃食青草! “刷!”寒光一闪,‘贪狼’宝刀出鞘,以刀进餐,割鲜为食,这还难不住萧逸,军队里就是这样会餐的,一些嗜血成性的士兵甚至会以吃生肉为荣,尤其是半生不熟的猪腿,受到所有汉军的追捧,绝对霸气的一塌糊涂! 萧逸非常熟练的割下一条羊腿,然后递给了自己身边的甄宓,示意后者好好享用一下这草原上难得的美味后,这才开始割肉食用,吃了几口,又从身后拿出了自己的宝贝酒葫芦,塞子轻轻一拔开,浓烈的酒香立刻飘散而出,让周围的匈奴人齐齐地抽动起鼻子来,烈酒,绝对是草原人的最爱! “来而不往非礼也,自次王,请尝尝我们汉家的美酒吧!”萧逸先是自己灌了一口,以示诚意,然后将酒葫芦扔了过去,看赵浪频繁舔嘴唇的样子就知道,也是一个酒鬼! 嘴对嘴,一连灌了好几口,赵浪这才长出了一口气,双眼微闭,回味着口中的酒香,余韵不绝,“香、浓、甘冽,还不上头,果然是汉地一等一的好酒啊!这样的美酒,足矣献祭给伟大的昆仑神!” “呵呵!想不到‘自次王’也是爱酒之人,浓烈的美酒,肥美的羊羔,再配上绝色的美女,这才是男子汉最大的享受啊!”和狼说话,就必须用狼的语言,萧逸先是指了指面前的肥羊美酒,而后在身边的甄宓的小蛮腰上摸了一把,那副放浪形骸的样子,简直比马贼还要马贼! “哈!哈哈!汉家儿郎,你说的对,美酒、羔羊、加上美女,那才是男子汉最大的享受!”以赵浪为首的众马贼顿时哈哈大笑起来,对萧逸的话简直是百分之百的认可,纷纷鼓掌称赞,而双方的关系也在笑声中迅速融洽起来…… 正文 第二十六章神棍附体 “汉家儿郎,草原上的雄鹰都是正面傲视风雪的,绝不会像暗洞里的黄鼠一样藏匿自己的身影,不知你来自哪里,又是什么样的身份呢?”喝着美酒,赵浪直言不讳地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他相信以萧逸的本领,在汉地也绝不会是无名之辈。 听到赵浪的疑问,连正在一旁郁闷的啃羊腿的甄宓都悄悄的竖起了小耳朵,对这个‘没用的小易’,她同样充满了好奇,一个只会吃饭、睡觉的没用伙计,一个本领高强的神秘人,一个智谋深远的谈判高手;到底哪一个才是他的真面目?他是否还隐藏了其他的面孔? 她也曾想方设法的挖掘过真相,可越是挖掘,谜团就越多,他到底是谁?为什么要隐藏在一个小商队里?他来草原的目的又是什么?无数的疑问就像夜空中闪烁的群星,神秘而诱人! 既然是来谈判,理应坦诚相对,咽下口中的羊肉,萧逸正襟危坐,先是看了一眼全都把耳朵竖起来的众人后,这才缓缓的说道,“无量天尊!贫道乃是卧虎山、卧虎峰、纯阳道观-观主-无愁子是也!” “啪嗒!……晕!”此言一出顿时闪倒了一地人,赵浪手中的割肉刀差点削掉自己的手指,甄宓那样的绝色大美女都很没形象的把小嘴张的可以塞进三个鸡蛋,众人想过无数的可能……,萧逸可能是某个世家大族来历练的公子,可能是汉家朝廷派出的密使,甚至有人怀疑过他可能是皇家贵胄,可万万没有想到,他竟然会是一名小道士! “呵呵!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贫道确是修行之人!”萧逸看着被闪了腰的一地人,脸上却满满的都是神性的光辉,他没有说谎,自从‘出尘子’老道仙逝以后,萧逸就已经自动递补成了小道观的观主,虽然现在道观里没有门徒,没有香火,连观主自己都跑路了,但这并不能否认萧逸道家弟子的身份,以及对那座小道观的所有权! “原来阁下是一位修仙者!失敬!失敬!”终于恢复过来的赵浪一面客气的行礼,一边在心里骂翻了天,他的眼光毒辣,一眼就看出了萧逸身上杀气环绕,还修仙,慈悲心,我呸!他可以百分之百的确定,萧逸杀过的人比起他这个双手沾满血腥的大马贼来,只多不少! 甄宓在一边也是直翻白眼,一双明眸在萧逸身上打量了半天,也没看出这个可恶的家伙有半点出家人的风范来,虽然没见过萧逸杀人,但连荒野上的恶狼都对他退避三舍,这样的人物岂能是善类? 看萧逸那一脸虔诚的样子,也许他确实是一名修道之人,不过就和他躲在商队里当伙计一样,肯定也是他无数张面孔中的一个,真相把他所有的面具都摘下来,看看本来面目到底是什么样子的……甄大小姐第一次对一个人,对一个男人,产生了如此强烈的好奇心。 无数的爱情故事告诉我们,当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产生好奇心时,那么离她彻底的沦陷也就不远了! “无量天尊,大道万千,贫道只是选择了以杀证道而已!”摸了摸鼻子,萧逸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微黑的小脸上有些发烧,只好给自己打了个圆场,出家修道之人混到他这个份上的也确实比较少见,水陆道场、法事善事一次没做过,超度的亡魂倒是不少,只不过萧逸是用自己手中的宝剑超度的而已! “虽然修道尚短,不过贫道却从家师那里学到了一项本事……”,先卖了个官司,等看到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过来了,萧逸这才一脸神棍模样的说道;“看手相,摸根骨,辩吉凶,可知未来天命如何!” “哦?看手相,那请先生看看在下的前程运道如何?”常年在边境上游荡,赵浪对中原内地的道教也知道一些,据说这些人可以沟通鬼神,预测成败,连汉家的皇帝都像他们求长生,应该是有些本领的。 “好,伸手过来,容贫道一观!”萧逸神棍的角色越来越在状态了,真是没辜负‘出尘子’老道的一番教导,就是老道如果地下有知,看到萧逸如今的所作所为,是会庆幸自己的眼光独到呢?还是会悲哀自己教导出了一个血腥杀神呢? “赵浪的手宽厚结实,骨节突出,虎口处布满了老茧,那是常年玩刀的结果,可见这双手上沾血不少呀!……而且他的掌心、手背上还有老茧,想来拳脚功夫也是不错的。”萧逸一边在对方的手掌上捏来捏去,一边在心中暗暗评价。 与此同时,赵浪同样在心中评价着,“小子,还修道,你手上的老茧比起我来只厚不薄,尤其是食指和拇指内侧,更是厚的出奇,那是草原上‘射雕手’才有的标志,没想到这家伙箭术还如此了得,得多加防范才是。” 萧、赵二人表面看起来很是融洽,实则是各怀鬼胎,谁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现在就看谁的道行更高一筹了! “大首领真是一副好手相啊!潜龙在渊,乃是大富大贵之像,不过这命运一线前期暗淡,想来少年时期多灾多难,不过越到后面就越发清晰,只要破了这最后一道关卡,就能一飞冲天!日后贵不可言!”萧逸先是一番吹捧,虚中带实,实中带虚,看似深奥无比,其实聪明人一想就明白。 赵浪要不是少年多灾多难,四处落魄无依,能带着妹妹混到当马贼的地步吗?……就凭他‘自次王’的封爵,理应坐在毡房里,看着歌舞,喝着奶酒,吃着羊肉,盘算一下自己有多少牛羊、草场才对,那才是一个匈奴大贵族的逍遥日子。 只不过萧逸一番言辞说得,好像他真能看破过去未来似的,至少周围的马贼们已经全都相信了,他们可是知道自家大首领的根底,少年时部落被血洗,只剩下兄妹二人侥幸活命,多年来全凭手中的马刀,和胸中的热血,杀出现在的一番局面,确实称得上多灾多难! “但不知我这条潜龙何时才能一飞冲天呢?”草原上文明落后,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只要是人们弄不明白的,就都有神灵,连赵浪这样的草原豪杰此时也不禁相信了大半,对天命他可是一向很畏惧,也很信服的! “这个嘛!龙乃四灵之首,万兽之宗,遇水则活,大首领要想一飞冲天,命中还需要一条河啊!” “河?……呵呵!什么河?这条河又在哪里?” “自然是生生不息之河,可以为大首领带来无穷无尽的力量,至于这条河吗?“玩味的看了对方一眼,萧逸的心中已经有了七分的把握,因为他从赵浪的眼中看到了一团火焰,充满野心的火焰,”就在你我的脚下,就在这片草原之上!“ “哦?阁下所说得河,应该是一条流淌着金银财物的商道之河吧!”赵浪本也是多智之人,略加思索,立刻就明白了萧逸暗中指的是什么。 “要想成就大事,一看天命,二看实力,如今财富之路就在眼前,大首领不为何不好好保护,反而要破坏它呢?”点点头,萧逸很喜欢和聪明人说话,简单,明了,不用做过多的解释,一点就透! 赵浪半响沉默不语,萧逸的话全说道自己心里去了,其实他也在一直找机会和汉人商队取得联系,可惜,他的名声太霸道,没人敢往前凑而已。 赵浪心中非常明白,草原边界上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一块灰色地带,那是汉朝与匈奴王庭妥协的结果,汉人需要草原上的马匹,匈奴人则需要汉地的铁骑和食盐,双方互利互惠,这才有了这片走私地带,也才有了他们这些马贼的生存空间。 可如果他们这些马贼一再的劫掠过路的商队,造成商路不通,汉朝和匈奴王庭就再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到那时候,不用汉朝出兵讨伐,匈奴人自己就会来剿灭他们这些马贼,有价值才会存在,没有价值的东西必然会灭亡,所以赵浪必须全力的体现出自己的价值,也只有这样,他才能继续在汉朝与匈奴王庭这两个庞然大物的夹缝中求活! 而现在,机会来了! 正文 第二十七章歃血为盟 “能分给我多少?这片草原上可是有许多匈奴勇士需要靠着这条商路吃饭的!”像汉人那样设立关卡,收取赋税,这就是赵浪一直想要做的,如此一来不但可以有一个稳定的财源,而且也能减少手下勇士们的伤亡,何乐而不为呢? 再者,赵浪心中还有一个说不出口的想法,他的手下都是一些马贼,这些人自由散漫,忠诚度极差,如果是顺风顺水还可以,一旦遇到逆境,那这些人肯定会做鸟兽散,再去投奔一个新的强者。 所以赵浪必须把他们整合起来,而整合的办法就是树立规矩,有了规矩的团体就不再是马贼了,而是一股势力;理顺商路,设立关卡,就是树立规矩的第一步,只要走出这第一步,赵浪就有信心一统草原上所有的马贼,形成一股庞大的势力,到时候他就能恢复家族往日的荣光了! “两成,所有货物都可以给你两成,作为一路平安无事的代价!”摸着下巴,在思索了一番后,萧逸报出了自己的价码。 一只柔软的小手在萧逸的腰间掐捏起来,并偷偷数起了四根指头,那是甄宓在暗示萧逸,商队完全可以出到四成左右的买路钱,因为在草原上走私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就是拿出一半的财物买平安,商队照样能挣大钱,如果这份平安能被他们甄家商队独占的话,那就最好不过了。 可惜,萧逸有自己的想法,美女虽然可爱,但还干预不了他的决断,别说是甄宓,任谁也不行! 以萧逸这段时间对商队走私的了解,自然知道其中的利润到底有多大,至于为什么开出的价码是两成,那是因为雁门关的驻军也要占二成,无财不聚兵,要想让玄甲军兵精粮足,要想在这个乱世中发展自己的势力,就必须有一个稳定的财源,所以走私的利润,萧逸自己也要占一份的。 “五成!给我五成,我保你一家的商队平安无事,……要知道,独家的买卖可是最好做的,日进斗金也不是不可能啊!”赵浪也不是等闲之辈,立刻狮子大开口,要分一半的利润。 听到赵浪保证独家占用这条商道的条件,甄宓一双杏核眼睁得大大的,小手在萧逸的腰间扭来扭曲,催着他赶快答应下来,如果他们河北甄家能独占这条商道,天啊!那以后中原就再也没有什么三大财阀了,甄家完全可以一家独大,富甲天下! “呵呵!大首领这是要害我啊!人心戒贪,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我还是知道的!”一把攥住甄宓那只不安分的小手,萧逸眼中清明无比。 开玩笑呢,独占,整个大汉天下,不知道有多少势力都在盯着这条商道呢,那可是流淌着金银财宝的一条财富之河啊!具他猜测,光是河边的那些走私商队里,就有七八股不同的势力背景,有私人的,也有门阀的,甚至还有朝廷里的,哪一个也不是省油灯! 听到萧逸的点播,甄宓也一下子明白过来,不禁的吓出了一身的冷汗,是呀!夺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即便以甄家的地位,要独占这条财路也必然会引起无数势力的打击,到时候恐怕甄家还没富甲天下,就已经九族全灭了……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一个字‘分’,把利润和风险一起分享出去,拉拢住一些有实力的商队,大家共同使用这条商路,如此一来大家就会齐心合力的对抗外势力的争夺,把风险降到最小,而甄家作为河北第一财阀,完全可以占据其中最大的一块蛋糕,这总比独家占有,最后落个举世皆敌要好得多吧! 想通了这些环节,甄宓再看向萧逸的目光立刻神采连连,这样的人才,这样的智慧,如果能把他招入甄家的商队,那绝对是独当一面的人才,至于所要付出的代价吗,河北甄家富甲一方,为三大财阀之一,什么金银珠宝,良田美宅拿不出来,就是代价再大一点,把她自己也……,呵呵!那也不是不能考虑滴,毕竟萧逸长得还是很帅的呀! 想到这里,甄宓再也不多发一言,把所有的决定权都交给了萧逸,而她自己则像个听话的小媳妇一样,羞红着脸,乖巧的坐在一边,给萧逸舔肉,倒酒,这种感觉让她很安心,女人嘛!就是再强势,也的需要一个男人依靠的。 “必须五成!否则我不敢保证你们二位能否安全的走出这里!”谈判除了较量智慧,还要比拼胆量和实力,赵浪一挥手,周围的马贼们立刻抽刀出鞘,杀气腾腾的把萧逸二人围了起来,大有再不答应条件,就大卸八块的架势。 “两成,就是两成,呵呵!收起这些小孩子的东西吧,就凭这些还留不住我!”萧逸寸步不让,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逐渐变成了血红色,里面杀意无限,与对面的赵浪对视起来,至于别的马贼,他视如草芥! “留不住你,可留得住她!”赵浪手指着甄宓,一脸的玩味之色,他知道凭萧逸的本领,如果想单人匹马的突围,凭自己的这些手下恐怕还真的很难留住他,可甄宓就不一样了,他看得出,这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娃,虽然长得不错,可惜,根本就没有什么功夫,有了这个美女做累赘,哼!哼!就能绊住英雄的马腿! “不怕,女人吗,就像衣服一样,旧了、破了换一件就是,难道大首领以为在下就这一件衣服不成?……再者说,令妹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人选吗?”萧逸一脸不在乎的神色,说得很是轻松,但左手却已经攥紧了‘贪狼’宝刀,右手则偷偷的环住了甄宓的小蛮腰,一旦真的谈崩了,他就第一时间挥刀斩杀赵浪,然后趁乱把甄宓扔到‘白菜’的背上,向外突围。 萧逸曾经估算过,他有十成的把握自己突出去,有三成的把握能带甄宓一起出去,但要想斩杀赵浪,他却只有不足一成的把握,这个对手,实在太强大了,枭雄之姿,不可小觑啊! 萧逸和赵浪在哪比拼谁的心理更坚强,一边的甄宓却快被醋坛子淹死了,虽然心里明白萧逸这是谈判的一种策略,可一想到把自己比喻成一件随时可以丢弃的破衣服,她就怒火中烧,而且是听到萧逸还准备收了那个草原女人,气的她一只小手在萧逸腰间的嫩肉上扭啊!扭啊!…… “好吧!两成,不过每次商队路过,都要给我五十坛这种烈酒!”一番交锋,赵浪终于还是选择了退缩,一则他不想失去这次合作的机会,再者,自己的妹妹毕竟还在人家手里做人质,玉石俱焚可不是他希望的。 “没问题,一言为定!”暗中松了一口气,萧逸这才感觉到自己腰间好疼、好疼,看了看身边一脸怒色的甄宓,后者正在那冲他露出一嘴的小白牙,大有扑上来咬上一口的架势,吓得萧逸冷汗淋漓;他决定以后永远也不要得罪女人了,尤其是美女! “我愿与你歃血为盟!”草原人注重契约,赵浪毫不犹豫的在自己手掌上割出一条伤口,年轻人血气方刚,鲜血顿时涌了出来…… 事到如今,萧逸也来不得半点的犹豫,‘贪狼’刀顺手一抹,一道血口就出现了,宝刀锋利,甚至连疼痛都感觉不到。 “我保你一路平安!” “我保你财源不断!” 两只血淋林的大手紧紧的拍在了一起,同样的孔武有力,这是两只能翻天覆地的大手,这是两只影响了一个时代的大手…… “你想娶我的妹妹,很好,草原上没有那么多俗礼,抽空把聘礼送过来就行,至于人,就由妹夫你来保护,不用再送回来了!”露出一嘴的小白牙,赵浪笑得很是开怀,就像是只第一次偷到羊羔的小狼一般,就差没在哪晃尾巴啦! 萧逸:“聘礼?……妹夫!……什么情况?” 甄宓:“我拧,我使劲的拧……” 正文 第二十八章兵不厌诈 ‘贾公子’带着小易平安无事的回归营地,并和马贼首领以两成货物的微小代价达成了买路协议,这条消息在商队中立刻引起了轰动,原本以为这二人是有去无回的,没想到竟然出现这样的大逆转,无数的赞美之词蜂拥而上,立刻将‘贾公子’淹没了。 甄宓趁机宣布了自己河北豪门甄家‘公子’的身份,于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众人马屁拍的更加起劲了,在商人这个圈子里,有谁不知道河北甄家的名号,那就是商人中的贵族,财阀中的财阀,许多商队纷纷庆幸自己抱上了一条大粗腿,而一些比较机灵的已经开始向甄‘公子’介绍起自己家中大大小小的女儿来,金龟婿谁不想要啊! 至于那个‘没用的小易’则完全被大家忽视了,在众人眼中他就是一个牵马坠蹬的角色,不但一点用没帮上,据说在马贼那里用餐时,因为过度的害怕,还自己用餐刀把手掌给割破了,没看他的手掌现在还用丝帕包裹着吗!与毫无惧色,在马贼群中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最后凭借自己大无畏的气度折服众马贼的‘甄公子’相比,二人简直是天上地下啊! 胜利者享受无上荣光,而失败者就应该找个角落躲起来,萧逸现在就躲回了货车底下,裹着羊皮毯子,一边继续啃锅盔,一边盘算着心事。 左手上的伤口已经包的好好的,那是甄大小姐的手艺,洁白的丝帕上绣着精美的图案,两只肥硕可爱的小鸭子在玩水,好吧,萧逸承认自己的审美观确实很差,如果不是大发雷霆的甄大小姐告诉他那是‘鸳鸯戏水’,他会一直以为那是两只小鸭子。 放在鼻端闻了闻,一股似麝非麝的异香扑面而来,那是女儿家特有的一种体香,据说万中无一呦,而且是处女独有的……,丝帕的一角上还有梅花篆文绣出的两个小字--‘洛儿’,这应该是甄宓的闺中小名吧?一个女子肯把自己的小名告诉一个陌生的男人,这其中意味着什么,就是以萧逸那极低的情商也猜出了一二,美人青睐,不知是福是祸? 这一夜,商队中有三个人失眠了,第一个是萧逸,第二个是甄宓,至于第三个就是那个赵嫣然…… ………………………………………………………………………………………………………………………………………………………… 第二天一早,赵浪就派来了使者,为了表示诚意,使者不但放回了十几名被俘虏的商队伙计,还带来了嫣然郡主的换洗衣服和生活用品,以及一封刻在羊皮上的秘信,匈奴贵族大都崇尚汉文化,所以说汉话,写汉字,对他们而言并不是什么难事,赵浪在信中说了什么,无人得知,因为赵嫣然在看完信后,直接就把羊皮卷扔进了火堆里,然后异常乖巧的坐回了花车中,一改之前彪悍的作风,就像一个待嫁的闺中女子一样躲了起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条约已签,人质已留,皆大欢喜的商队众人立刻就要启程出发,如今商路已通,再也没有什么能够阻止大家去发财捞金了,就连甄宓也是一脸喜气洋洋的样子,除了看向花车的时候多了一些醋味,其余的一切都很正常。 不过就在商队马上要启程的时候,‘甄公子’却突然下令暂缓,所有防御设施一律不许拆除,各队人员依旧执刀警惕,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会下达这么一条奇怪的命令,但在‘甄公子’的强力要求下,大家还是勉强的执行了;因为众人早就有过约定,商队之中,以甄家为首! 不怪大家不明白,其实就是甄宓自己也不明白,这个命令是侍女‘小竹’传达给她的,而‘小竹’又是从萧逸那里得来的命令,不知是出于什么心态,总之,在不清不楚的条件下,甄宓还是选择了百分之百的相信萧逸,因为那是一个值得信任的男人。 草原上的太阳升起的很快,当日上三杆时,萧逸还是在哪不急不缓地啃着锅盔,而‘甄公子’也就一直没有下达启程的命令,随着时间的推移,商队中的人已经开始烦躁起来,对商人而言,时间那就是金钱啊!早一点到达匈奴王庭,就能早一点完成交易,金钱就在前方冲着大家招手,试问谁能不急啊! “没用的小易,你到底什么意思?我们到底何时启程?”把商人们的抗议压下去三次后,甄大小姐也终于按捺不住了,找了个借口就跑到了货车底下,正好看到呼呼大睡的萧逸,连掐带挠的把萧逸弄醒后,甄大小姐迫不及待的询问起来。 “不急,草原上危机四伏,晚一点,总比胡乱送了性命要强!”打了个哈气,萧逸可是整夜没睡好,一连串的噩梦,“梦到了二千年后的家乡,梦到了老道师父,梦到了铁马金戈,最关键的是,他竟然梦到了娶媳妇,一觉醒来,内衣里竟然湿了一大片,弄得他好没面子……” “危机?什么危机?不是已经签订契约了吗?难道还有什么别的危险不成?”一连串的提问从甄大小姐口中飞出。 “呵呵!天真的小女娃,你以为签订契约就安全了?你以为歃血为盟就不会反悔了吗?哥哥教你一个乖,要牢牢地记住,普天之下,任何人答应你的事都可以说了不算,只有你自己能掌控的事,那才算数!”目光冷漠,嘴角含笑,萧逸可不会天真的把自己的安全压在别人的诚信度上。 契约算什么,一张废纸而已,后世欧洲有一位大独裁者,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在互不侵犯合约墨迹未干的时候,利用对方放松警惕的一刹那,用闪电战的方式玩突然袭击,就凭着这个屡试不爽的办法,那位大独裁者几乎征服了整个欧洲,直到上帝用一场暴风雪才挡住了他的脚步,否则,呵呵! 契约精神属于商人,但绝不会属于军人,更不会属于马贼,后两者,只会用马刀说话,兵不厌诈啊! “那怎办?我们就在这里死守吗?你快点拿个办法出来呀!”萧逸的话让甄大小姐吓出了一身冷汗,一双小手紧紧的抓住萧逸的胳膊,在哪拼命地摇晃起来,从远处看去,二人的关系暧昧极了…… 是呀,自己凭什么如此信任一帮马贼的契约呢?要是商队就这么贸贸然的走出,等到了无险可守的旷野之中,忽然大队的马贼呼啸而至,那整个商队岂不是成了待宰的羔羊,到时候就是把人质切成碎片又有什么用,一个换一群,马贼依旧合算! 自古以来,要成大事者,至亲即可杀!而赵浪无疑是个干大事的人,所以商队是赌不起的,哪怕只有一成的可能性也赌不起,输了,就是万劫不复! “别急,我的人马上就回来了,到时候就知道分晓了!” 萧逸话音未落,一身露水的小斌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看到车底下两个人亲密的姿势,他果断的止步没有过来,只是向萧逸微微点了点头,随后人影一闪,又消失不见了。 “好,一切安全,还算赵浪有点诚信,留下两成的货物,启程吧!”呼出一口气,萧逸心中的担忧终于放了下来,没事最好,他也希望这条商路能真的畅通无阻,”甄公子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有!”甄大小姐一点也没有松手的意思,反而靠近萧逸的耳边,呼气如兰的闻到:“你到底准备什么时候迎娶哪位嫣然郡主?啊!没用的小易!” 懊恼的摸了摸下巴,这个问题,即使是足智多谋的萧逸也同样是无解,难道自己真的要娶媳妇啦…… 数十里外的一处高坡上,马贼首领赵浪横刀立马,正在那静静的等待着什么,身后上千马贼同样的一言不发,不过看他们饱满的神态,还有那一双双或冰冷,或炽热的目光就可以知道,这些人随时可以呼啸而去,上阵劫掠厮杀! “报大首领,商队依旧停在河岸边,按兵不动!”一名探马带回来了最新的消息。 “呵呵!好,真是个谨慎之人,我把妹妹交给他也算是放心了!”一挥手中的马鞭,赵浪向自己的部下大声喊道“勇士们,我们回家……” 正文 第二十九章艳福无边 桃花运是每一个男人都盼望的事情,而且与年龄大小,是否已婚无关,那是由他们身体里的基因决定的,尽量的占有更多的配偶,多多生育自己的后代,这就是男人身体里每一个细胞分子的呐喊声,人们管碰到美女称为艳遇,当然了,如果你遇到的是丑女,那也有一个专有的名词称呼---见鬼! 没有那个正常男人可以拒绝一名美女的青睐,但是当美女的数目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时,而你又没有那种脚踏多条船的本领时,艳遇就变成了灾难,现在萧逸就处在一场严重的艳遇灾难中,因为他的情商确实很低、很低! 首先是赵浪的妹妹‘嫣然郡主’,因为她的特殊身份,大家也不敢过分的约束她,在商队里她是可以自由活动的,而且伙食优越,还有准门的帐篷居住;可是不知为什么,她最爱待的地方就是小易的车上,还殷勤的不得了,小易睡懒觉的时候,她就在一旁给打扇子,驱逐蚊蝇,小易吃饭的时候,她就主动地跑过去帮他打饭,而且还把自己的那份肉挑出来全放到小易的碗里,简直比汉地的小媳妇还要贤惠,让所有的人都惊掉了一地的下巴! 谁也无法把这个乖巧的女子,和那个胡乱抢劫男人,还要用马蹄踏死别人的彪悍女马贼联系在一起,虽然她们确确实实就是同一个人。 “大概这个匈奴女子比较喜欢汉家儿郎吧!情之一物,最厉害的地方就是可以把百炼钢化成绕指柔;……如今连那个‘没用的小易’都如此的受到青睐,那我们这些人岂不是同样机会大大的!”一时间商队中议论纷纷,要知道,谁要是做了马贼首领赵浪的妹夫,那可真是人财两得啊!不但能得到一名如花似玉的匈奴大美女,而且以后在这条商路上更是好处多多,自家人肯定更好说话不是! 想到这一点后,整个商队内部都轰动了,所有首领全把自己压箱子底的衣服翻了出来,宝剑、玉佩、香囊、吊坠……,总之,凡是能挂的全给他挂上,西域来的高价熏香,不要钱似的往自己身上玩命招呼,一张老脸更是平均每天洗上七八次,至少要让自己的样子看上去年轻二十岁不可,你要是看着年轻十岁,那都不好意思往美女眼前凑。 众首领聊天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而且聊的声音洪亮,几乎整个商队都听得见,动不动就是:“我家在中原多么有权势,我在内地有多少房产、商号,……我又刚好没了夫人,家里的万贯家财没人打理,本人恰巧又是个痴情种子,一直都没有续弦等等”。 大家的目的很一致,务必要把成熟男子的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好吸引到那位‘嫣然郡主’注意力的…… 车有车路,马有马路,那些在身价上比不上首领的商队伙计们,就利用自己年轻、英俊、更加强壮的优势,每天跨刀佩剑,雄赳赳、气昂昂,无数次的在赵嫣然面前走过,他们一致相信,凭自己的容貌和气质,一见钟情,并不是神话! 对此,赵嫣然确实听得很用心,尤其是听到那个商队首领吹嘘家里钱财无数时,她的眼中就会泛起一阵红光,而且频繁的擦口水,一边的萧逸知道,这个女马贼确实是贪上了那些财物,不过她得到财物的方式一向是轮着马刀去抢,先杀人,后抢劫,干净利落,至于流口水,那是人家的职业病而已,在她眼里,这些肥头大耳的商队首领,那就是一只只待宰的肥羊啊! 对此,萧逸的反应就是紧紧的看住她,无论到哪都拉着她的手臂,生怕这位姑奶奶不管一切的在商队里干上一票,那就麻烦大了,结果在众人眼里萧逸的这种行为就是---‘护食’! 嫣然郡主还没什么反应,另一个人却被刺激的快要七窍生烟了,接到命令的侍女‘小竹’,开始频繁的出现在萧逸的货车上,而且每次来都带着精美的汉地糕点,让萧逸大饱口福,随后‘甄公子’以追踪自己的小侍女为名,也赖在车上死活不下去了,和赵嫣然针锋相对,弄着车上每天叽叽喳喳的吵个不停,都说一个女人等于五百只鸭子,那么萧逸现在的感觉就是有一千五百只鸭子在自己头上不停的‘嘎!嘎!'的乱叫…… 此情此景,商队里立刻碎了满地的玻璃心,大家晚上走路都要小心翼翼的,生怕扎到脚丫子,那个‘没用的小易’不但得到了匈奴美女的青睐,竟然还公然的勾引‘甄公子’的侍女,吃着碗里的,还窥视锅里的,‘是可忍,孰不可忍!’一时间商队理至少有100个小伙子提着刀来找萧逸决斗,而在幕后还有十几个商队首领在哪推波助澜,大家齐心合力,众志成城,务必要把这个‘没用的小易’打回原形,让美女们看出他的本来面目! 这种情况让萧逸真是度日如年,以前那种‘啃锅盔,睡懒觉’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了,现在不要说是吃饭,就是出去放个水,也会有人排着队过来找自己决斗,要不是有大牛和小斌帮忙,萧逸就要崩溃了,同时也让他再次确定了一个真理,低调才是王道啊! 这种情况一直到他们遇到第一户匈奴牧民才宣告结束,因为生意开始了,在商人的眼中金钱的吸引力远远大于美女,有了响当当的金币,还怕没有美人嘛! 一片宽广的草原上,树立着一座孤零零的毡房,外面拴着几十匹匹匈奴马,那是牧民们赶路用的工具,肥壮的草原牛,还有密密麻麻的羊群,今年河套草原一带风调雨顺,没有发生大的自然灾害,再加上这里水草丰美,牧民们的牛羊存栏数倍增,这既让他们有了过冬的充足食物,也让他们有了以物易物的资本。 看到远道而来的商队,匈奴牧民的第一反应就是戒备,男主人拿起了自己的马刀,女主人举起了赶狼用的马棒,就连那个七八岁的匈奴小孩都端起了木叉,在这片草原上,部落之间的仇杀时有发生,可以说每一个陌生人都可能是敌人,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警惕。 交易的过程很简单,一名赤手空拳的商队伙计走上去,先是挥舞着双手示意自己没有恶意,然后拿出一小包食盐递到男主人手里,随后又指了指他马圈里的马,就把自己交换的意思表达清楚了,语言不通没关系,没有文字说明也没关系,商业交换永远是最简单的,肢体语言可以解决一切! 匈奴牧民小心翼翼的打开纸包,看到里面粗糙的盐粒眼中就是一亮,这种带有大量杂质的黄褐色粗盐粒对他们而言,那就是仙丹啊!当他伸出舌头小心的舔了一下盐粒时,几乎幸福的哭了出来,跪在草地上,双手高举向天就是一阵狼嚎…… 嫣然郡主悄悄告诉萧逸,那名牧民在感谢万能的昆仑神,草原上物资奇缺,尤其是食盐和铁器,对这些无法自己制造的东西,牧民们格外的珍惜,看样子,这个牧民家庭已经很久没有得到食盐的补充了,据说在最困难的时候,那些极度缺乏盐分的牧民们甚至会去舔食牛羊身上的毛发,因为毛发里会有一些出汗带来的盐粒结晶! 剩下的交易就容易了,一包二斤重的粗盐粒换一头牛,一口铁锅可以换一匹马,而一坛子烈酒则可以换两匹最强壮的战马。 马和战马是两个概念,不是每一匹马都可以训练成战马的,那些老、弱、病、残、有暗疾,身高不够,力量不高,甚至耐力不够的,是成为不了一匹合格的战马的,只有最强壮,最彪悍,跑的最快的匈奴马才可以上战场。 极度不平等的物价差却让双方都很满意,牧民得到了牧民想要的,而商队也得到了商队想要的,皆大欢喜! 剩下的事情就该分道扬镳了,匈奴人逐水草而生,无数的大小部落就像棋子一样,散布在这片无垠的大草原上,所以商队必须分头出发,去往不同的部落寻找自己的机遇,至于最后是换回大宗的货物,还是丧命在某片陌生的草地上,那就听天由命了。 大家约定好了,不论结果如何,二十天后所有商队在这里聚集,一起回中原内地去;对各人的命运不可预测,但萧逸却非常肯定一点,等到回来聚集的时候,商队的人数一定会比现在少得多,这就是商人的命运! 正文 第三十章可怜的小羊羔 萧逸一行几人和甄家的商队也分开了,尽管‘甄公子’一再表示可以在生意上多多照顾,就是送给他几车财物也没什么问题,但二者还是分开了,目的不同的人是走不到一起的,商队追求的是利润,而萧逸的目的是探听匈奴虚实。 要想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那么就应该去草原上最富庶的部落,因为那里有大群的牛羊、马匹;而要想弄清楚一个对手的虚实,那就应该去最贫困的地方,因为只有在那里才能看到真相! 狠心告别了泪眼婆娑的‘甄公子’,又拍了拍哭的比自家主子还伤心的小竹的脑袋,一番互道珍重后,萧逸几人赶着那可怜的两辆货车踏上了属于自己的征途,故人离别总是让人伤心的,但小商队里有一个人却高兴的不得了,那就是赵嫣然,在她看来那个不男不女的‘甄公子’一走,就再也没人跟她竞争了,如此一来还愁萧逸不拜倒在她的马靴下,赵嫣然对自己的容貌可是很有自信的。 这位集狂野与美丽于一身的女马贼正坐在货车的最顶部,兴奋的唱着草原情歌……“啊!可怜的小羊羔啊,不要贪图远方美丽的花朵,请你低头细看,近处的青草一样芳香,灯光闪亮处有一顶小巧的毡房,那里有一位美丽的姑娘,还有那最温暖的胸膛……” 不知道别人听了是什么反应,萧逸这只‘可怜的小羊羔’此时却是一脸的黑线,这首歌在向他暗示着什么,赵嫣然是有自己睡觉的小帐篷的,难道她让自己像羊羔一样去小帐篷里过夜? “这也太大胆,太狂野,太违背礼教,太诱惑人流鼻血了吧?……”可怜萧逸两世为人,到现在还是货真价实的童子身呢…… 两辆货车在犍牛的牵引下行驶了一整天,别说是毡房,就连个人影也没见到,狼群倒是遇到了好几次,被几人用弓箭一一射杀,狼皮都懒得剥,因为实在是太多了,至于野兔之类的更是数不胜数,入眼的除了草原还是草原,一眼望去绿色是唯一的主旋律,这样的地方,一天两天还好,如果时间久了估计会发疯,因为实在是太单调,太寂寞了。 黄昏时分,一行人在一处避风的高坡阳面扎下了帐篷,随手打来的野羊成为了今晚的主食,肉食在中原是奢侈品,只有贵族和七十岁以上的老人才有资格享用,在这里却成了唯一的食物,想不吃都不行,可肉吃多了也会腻的,好在胖刘熬了一锅米粥,火候恰到好处,让大家多少尝到了一点家乡的味道。 众人中只有赵嫣然的精神最好,米粥一碗接着一碗的喝,五六斤重的肥兔子,她自己就吃了一整只,胃口好的不得了,可看看她那纤细的腰肢,还有苗条的身材,萧逸很是怀疑她把那些食物都吃到那里去了,真有拔开衣服检查一下的冲动啊…… 赵嫣然告诉萧逸,这在草原上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万里草原,地广人稀,牧民们又是逐水草而居,根本就没有一个固定的住所,有时候一连几个月也见不到个陌生人,习惯寂寞和孤独是草原人必须学会的,否则你就等着无聊死吧!就连草原上的婚姻也是实行的抢亲制度,因为连陌生人都很难见到,就更别提去约会、恋爱了! 勇士们在草原上纵马驰骋,如果偶然见到个陌生的年轻女人在哪放羊,那么不用客气,直接用套马索套走就可以了,只要扛回家,她就是你的老婆了,至于这个牧羊女到底是位姑娘还是别人的妻子,那就无所谓了,总之,谁抢到就是谁的,有本事你可以用手中的弓箭和马刀再抢回去,强者拥有一切,这就是规矩! 听完赵嫣然的讲述,萧逸突然觉得自己其实很适合当一个草原人的,因为他的情商很低,而在这里基本就用不到情商,只要有弯刀快马就可以了,这些可都是萧逸的强项,凭他手中的绝影宝雕弓,再骑上奔驰如飞的‘白菜’,萧逸觉得自己抢回的女人可以组成一个部落,而他可以和这些女人创造出一个民族,呵呵!如果那样的话,萧逸觉得自己可以化身成一条色狼…… 如果在大草原上行走时,突然有人拍你的肩膀,那么先别惊喜,因为你十有**是遇到野狼了。 草原狼最喜欢的就是从后面趴到人的肩膀上,如果你一回头,它就会趁势咬断你的喉咙,所以这时候的正确办法是先伸手摸摸,如果是狼爪子,那就要立刻拔出弯刀,反手一刀,如果摸到的是姑娘的小手,呵呵!那么恭喜你,你今晚可以去她的毡房里过夜了…… 不知道怎么回事,两个人聊天的话题扯到了狼的身上,又从狼的身上扯到了姑娘和毡房,他们一行人有好几顶帐篷,其中最小巧,最漂亮的那顶就是赵嫣然的,而此时一只漂亮的小手就搭在萧逸的肩头上,回头给了萧逸一个黯然**的眼神,后者一步三摇的回到自己的帐篷里去了,至于其他几个人,早早的就给这二位腾出了场地,都在自己的帐篷里竖起耳朵听动静呢…… 于是,篝火边就剩下了萧逸一个人,一个可怜的人,一个不知道去那个帐篷睡觉的人! 美色当前,诱惑万分啊!去还是不去? 去了就是禽兽,不去呢?禽兽不如! 可人毕竟是人,与禽兽的最大区别就是,人可以战胜自己的**…… 萧逸经过几番天人交战,在恨恨掐了几次大腿,又用冷水洗了几把脸之后,到底还是没敢去赵嫣然的帐篷里过夜,而是老老实实的当起了守夜人,他说服自己的理由就是,“哥还未满十八周岁,属于未成年呢!” 另外在萧逸的心中,有一道模糊的倩影总是无法忘记,并时时出现在他的梦中,那是前世的记忆,却带着今世的因果,不打破她,估计萧逸的心里很难再接纳另一个女人的。 温暖的胸膛没有看到,萧逸倒是在与赵嫣然的交谈中知道了许多草原上的事情,对匈奴各部落也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北方草原辽阔无边,但匈奴人即使在顶峰时期人口也没超过百万,这片草原养育了他们,同样也束缚了他们。游牧民族人口的数量取决于他们拥有羊群的数量,而羊群的数量又取决于草场的大小,草原千年未变,所以匈奴人口的数量也无法发生大的变化,草原母亲只能提供那么多的食物,她无法养育过多的人口,所以匈奴人就必须自己控制住人口的总数量,在这个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年代里,控制人口最好的办法就是--战争! 匈奴各部落之间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和平过,为了争夺一块草场,一处水源,争夺牛羊,争夺女人,他们无时无刻不在厮杀,大的吞并小的,强的吞并弱的,在抢夺生活资源的同时,他们又通过杀戮来减少人口的总数量,可以说,每年草原上有多少新生的婴儿呱呱坠地,就得有同样数量的族人倒在战场上,食物只有一口,谁吃谁活,不知有多少草原勇士都是在亲吻过自己的孩子后,跨上战马,拔出马刀,奔赴战场的,如果不能抢来足够的食物,那就结束自己的生命,为家里省下一份食物吧! 有人要问了,既然匈奴人也在进行着吞并战争,那为什么不能以战止战,像千古一帝秦始皇那样,通过统一的办法来结束这种战争内耗呢? 答案:还是草原。 不是不想,而是不能;中原王朝是农耕文明,有固定的家产,有文字,有相对发达的交通环境,所以才能建立起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度,而匈奴则不能,这种居无定所的游牧生活方式使他们根本无法集中居住,必须像羊群一样星散在广阔的大草原上,然后根据牧场和水源地,分成一个个不同的部落。 即使像冒顿单于那样伟大的存在,在统一草原各部后,也无法一个人管理上万里的大草原,只能把草场和属民们分封给自己的兄弟、子侄们,以部落联盟的方式来分别管理,于是部落之间就不停的吞并、分裂,再吞并,再分裂,永无止境! 正文 第三十一章贫穷的小部落 第二天一早,小商队又踏上了路途,每个人都带着黑眼圈,一路上哈气连天的,萧逸这个负责守夜的人自然是一夜没睡,至于其他人嘛!等人的一夜没等到,听床的一夜没听到,自然全都睡眠不足啦! 大家看向萧逸的眼神中都带着疑问,嫣然郡主的脸上则挂满了幽怨,胖刘更是小心翼翼的跑过来询问萧逸,以后给他熬的粥里面是不是加一些壮阳补气的药物,并且号称有祖传的独家秘方,三碗药粥下去,保证龙精虎猛,连野猪都打的死,结果被萧逸一阵拳头给打跑了,“哥的身体没病,就是不吃药,照样能把野猪打死!” 不过昨晚的失落换来了今天的运气,下午时分,小商队终于遇到了一个匈奴小部落,说是小部落,一点也不夸张,拢共只有三座毡房,而且破破烂烂的连遮蔽风雨都有些困难了,一辆同样破旧不堪的木头车,几头毛都快掉光的瘦牛,就是这个小部落的所有财产了。 见到有人过来,最先冲出来的是几条半大的草原狗,在哪有气无力的嚎叫着,也都是瘦骨嶙峋的样子,从这些迹象可以看得出,这是一个非常贫困的小部落;之所以说这是部落,那是因为在毡房门口竖着一杆代表部落标志的族徽大纛,一根白桦木的杆子,上面装饰了几条破碎的狼皮,虽然残破,可那毕竟是一面族徽大纛! 草原上的部落都有自己的族徽大纛,一般都是以狼皮为装饰,因为狼是草原人眼中的神物,可以沟通伟大的昆仑神,打仗时那就是冲锋的旗帜,平时插在毡房门口,昭示自己对周围草原的主权,无论何时,这面大纛都不能放倒,除非族灭! 贸然闯进别人的家门是不礼貌的,所以萧逸等人恭敬的等在外边,半响,毡房门一开,从里面走出一名苍老的牧民,看不出具体大多年纪,破旧的羊皮袄只能勉强遮身,身体瘦弱的好像一阵风就能刮倒,显然是长期的营养不良,刀切斧刻般的面容应该是经历过很多风雨,而且他的一条腿还是瘸的,走起路来十分吃力,全靠一根拐杖支撑着身体,难怪半天才出来开门! 看到门外的小商队,老牧民先是一惊,当他看到那两辆货车时,昏暗的眼中才生出一丝生气,但很快又暗淡了下去,显然以他的家境是拿不出多少东西和商队进行交易的。 蚊子再小也是肉,牧民再穷也是顾客,既然来了,就必须做点生意,当曹胖子点头哈腰的走上去,准备用手语进行交流时,意外发生了! “远方来的客人,你们恐怕来错地方了,穷老汉这里恐怕没有你们想要的东西,当然了,如果你们是口渴想讨碗****喝,那么就请进来吧!”老牧民说得一口字正腔圆的汉话,而且还是最为正规的官方语言。 怀着忐忑的心情,一行人走进了毡房,里面同样的破旧不堪,地上铺着旧羊皮,几名四五岁的小奶娃正在上面玩耍,老牧民的身边摆放着几件正在编织的马缰、马鞍,一旁的燃烧着牛粪的火堆上还煮着一种动物的油脂,发出刺鼻的气味,看来这个老牧民之前正在做皮活,以生牛皮为原料,羚羊的尖角就是他们的锥子,马尾就是他们的线绳,兽骨就是最好的扣子……,游牧民族生于草原,长于草原,他们所需要的一切也都从草原上汲取,草原就是他们的母亲。 “老丈莫非是汉人?”分宾主落座后,接过老牧民递来的鲜**,道过谢,曹胖子首先发问到。 “不,我是草原人,地地道道的草原人,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死后也会葬在这里,这里就是我的家乡!”摇了摇头,老牧民对自己的出身很确定,他是属于这里的,只是当听到‘汉人’两个字时,那双昏暗的老眼中有一丝精光闪过,显然是勾起了他的一些回忆。 一番话在萧逸听来却大有深意,草原人不一定是匈奴人,其实在这片草原上生活有许多民族,有东胡人,鲜卑人,乌丸人,西域人,甚至还有一些汉人;就像在中原内地,同样有许多的匈奴人和他们的后裔一样,比如汉军中的‘长水胡骑’,就是由纯粹的匈奴人组成,这其实都是战争的产物。 汉人和匈奴之间打了几百年,几百年中两族死了无数的人,同样也互相抓获了无数的俘虏,匈奴部落有前去依附汉朝廷的,同样,出塞作战失败后的汉军也有投降匈奴人的,可以说,战争变向的促进了两个民族的融合。 另外,萧逸还在毡房的墙壁上看到了一副弓箭,虽然很是陈旧,但萧逸看的出那是一张‘四石’左右的强弓,威力极大,这样的弓可不是谁的能拉的开的,再看看老牧民那双骨节宽大的手掌就可以得知,年轻的时候,这也是一位草原上的勇士,甚至是一名射雕手。 当然了,这些都还不是重点,最让萧逸吃惊的是那张弓的样式,以他的眼力可以看得出,那是一张汉军中专门装备的骑弓,而且还是几百年前的那种老款式,非常的古朴,还有一点就是,这张弓和萧逸的那张‘绝影宝雕弓’竟然有几分相似之处,莫非二者之间存在着什么联系不成? “小伙子,你看上老汉的这副弓箭了吗?呵呵!如今毡房也也就它还有些价值了,如果你喜欢,那就拿走吧,只要留下一些盐巴就可以了,孩子们正在长身体,缺了盐水的滋养,他们就无法长成草原上最强壮的男子汉,也就没法骑上战马,抡起马刀了!”老人的眼光很是锐利,一眼就看出了萧逸正在观察什么。 挣扎着站起身,老人摘下了墙壁上的弓箭,一弓在手,老人的神情立刻发生了变化,那是气质上的变化,如果说刚才他还是一位来日无多的垂垂老朽,那么现在他就变成了一名真正的战士,那副专注的神情,那双枯萎的大手抚摸弓身时的动作,准确无误的向萧逸传达着一个信息,这是一名货真价实的草原‘神雕手’,虽然已经年迈,但‘射雕手’就是‘射雕手!’ 就像狮子再老也还是狮子一样!兽中之王,不可轻视! 犹如抚摸"qingren"的头发般,老人轻轻的触摸着弓身的每一个地方,这里面有他太多的回忆和骄傲了,虽然是一张旧弓,但保养的极好,弓身上反射出油亮的光泽,显然是经常被人擦拭的,人只会对自己最心爱的东西才会如此珍惜,但看了看身边那几个头发枯萎,身材瘦小的娃娃,老人还是一狠心,递出了手中的弓箭。 再重要的东西也没有人重要,而人中最重要的就是这些奶娃娃,因为他们代表着希望! “后辈末学不敢受老人家如此厚礼,请收回吧,至于您想要的东西,……小斌,将外边车上的东西留下一半给老人家!”上前一步,萧逸轻轻的将老人家手里的弓箭推了回去,而后做了一个只有在‘射雕手’内部才能看懂的手势,那是后生问候前辈的手势,当初张济教他射箭时,曾经教过他一套射雕手内部联系的肢体语言,还曾说过,天下弓箭手虽多,但称得上‘射雕手’的却寥寥无几,一旦遇到了,只要不是生死大敌,能帮一把时就尽量的帮一把吧,因为咱们的同类实在是太稀少了! ‘弓在人在,弓毁人亡!’这是射雕手必须遵守的一条原则,所以萧逸是无论如何不会接受老人家的这副弓箭,一名射雕手要想得到同类手里的弓箭,那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在战场上,光明正大的凭本事射杀多方,只有战利品才能得之无愧! “好!好!真是难得啊,难得!”老人一连赞了几声好,不知道是称赞萧逸的人品好,还是称赞他这么年纪轻轻就跨入射雕手的行列好。 射雕手是无法冒充的,那套肢体语言只会在他们内部自己人之间传播,师父言传身教给徒弟,不会留下任何文字说明,别人想学也学不来,更何况萧逸刚才见礼的时候,把自己的双手翻过来给老人示意过了,射雕手的双手和普通人的截然不同,那几处特殊地方厚厚的茧子就可以说明一切! 他乡遇同类,可喜可贺! 正文 第三十二章李陵之后 萧的大方相助,得到了老人的认可,正在众人相谈甚欢时,毡房外突然响起了羊群咩咩叫的声音,还有草原少年特有的如同狼嚎的叫声,响彻四野,几名小奶娃立刻欢叫着冲了出去,老人也高兴的站起来说道:“感谢昆仑神,我的孩子们平安无事的回来了……” 老人所说的孩子确实是一群孩子,放眼望去,大约百余只绵羊在十几名孩子的驱赶下向这里走来,孩子们只有几匹老马可以骑乘,其余的都在地上像野狼一样的奔跑,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武器,有马棒,有木叉,有鞭子,只有年龄最大的一名孩子手里攥着一柄弯刀,而他也不过十四五岁的样子而已,其余的都是十岁出头的小萝卜头,却已经承担起了放马牧羊的重任,而这些工作,应该是部落里那些最强壮的男人们才应该承担的。 看到陌生人来到自己的毡房,孩子们都有些紧张,纷纷端起了手中的武器,显然他们常年生活在恐惧之中,好在老人出面化解了这些,而那一车突然获得的货物,更是让他们欣喜若狂! “老人家,这些就是您全部的族众吗?”看着这些衣衫褴褛的小孩在放牧,萧逸不用想也知道,部落里的壮年男子们肯定已经走上了战场,而后化成了一堆堆的枯骨,用自己的血肉去滋润这片草原了。 “不,这只是其中一部分,还有一些女娃子,去河边挖掘野菜了!”长叹一声,老人的眼中满是哀怨,这些孩子就是他最后的牵挂,苍天无情,人却有情啊! “胖刘,架锅,熬粥!”随着萧逸简短的命令,火头兵胖刘立刻从车上拿下了自己那口镇军之宝---大黑锅,五尺宽的大铁锅一次可以熬几十个人的饭食,从中原带来的精米,在草原上更是难得的美食。 当十几名同样面黄肌瘦的小女娃带着满身的泥泞,和一些野菜归来时,米粥已经熬的差不多了,随着老人一声招呼,早已饥饿多时的孩子们像小狼崽子一样扑了过来,你一碗,我一碗的吃个不停,看样子就知道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吃过饱饭了。 牧民们看似有许多牛羊,但真正能用来吃的却很少,因为他们必须保持一定的基数让羊群繁衍,再加上草原上灾害不断,‘黑灾、白灾、旱灾、狼灾,还有其他部落的洗劫’,随便碰上那一种都可能让他们一夜之间,一无所有! 所以普通牧民平时都是以野菜和奶类为食的,只有偶尔打到猎物时才能吃到一点肉食;就像中原的农夫一样,一年辛辛苦苦的种田打粮,最后自己一家人却要吃糠咽菜,经常的食不果腹,而种出的粮食精米呢,是要被上层贵族搜刮走的! ‘卖盐的喝淡汤,编席子的睡光床!’长城内外都是如此啊! “啊爷!今天我们在外面放牧的时候,发现了陌生的蹄印,就在咱们牧场的周围,很可能有其他部落的人在窥视咱们的羊群!”那名年龄最大的小男孩走过来,像老人汇报今天的发现,眼中满是担忧的神色。 草原上的部落之间经常的互相劫掠,偷盗,人们并不以此为耻,都是为了生存需要而已,许多牧民都是白天老老实实的放牧,和善的不得了,到了晚上就变成强盗,四处杀人放火,在两种职业之间转化自如,这已经是他们的生活习惯了。 “小伙子,多谢你的慷慨赠送,可惜今晚有些事情要发生,老夫就不留你们了,还是趁着现在天色未晚,早点离开这里,找个安全的地方扎营吧!”老人拄着拐杖上前,劝萧逸几人早些离开,生怕草原上的争端连累到他们几个。 “茫茫草原,何处容身?还请老人家留宿我们一晚吧!”萧逸却仿佛没听懂老人的劝告,执意要留宿在这里,而且还抱起一名最小的奶娃逗弄起来,对于孩子他一向是很喜欢的,更何况他还发现,这些孩子虽然也是草原上的装束,但长的却不太像匈奴人,匈奴人一般比较矮小,粗壮,虽然也是黄色人种,但面目扁平,眼睛细小,与中原汉人有很大的不同。 可这些小奶娃他都仔细的查看过,一个个骨架宽大,想来长大后都不会太矮,而且鼻梁高挺,眼睛大大的,虽然也有些草原上的特征,但还是更像中原人多一些,萧逸可以肯定,这些孩子身上都有汉人的血统,对于同族人,他必须保护。 “好吧!小郎君有心了,既然你执意如此,那今晚你就与老头子一起守夜吧!正好有许多事情可以跟你聊一聊!”老人看了看萧逸,又扫了一眼大牛和小斌两人,终于点了点头,显然他也看出来了,这几个人都不是凡夫俗子,有他们在,对付强盗的把握也就更大些! 草原上的秋天白昼很短,当最后一抹残阳滚下地平线以后,黑夜就笼罩了这里,夜晚的草原与白天既然不同,白天是牧民们欢乐的海洋,而夜晚却是强盗们的天堂! 萧逸几人没有另搭帐篷,而是分别入住到三个毡房里,萧逸,大牛,小斌分别把手一座,而胖刘正在为孩子们准备夜宵,从来没有晚上加过餐的孩子们高兴的在锅边等待着,食物对他们永远是最有吸引力的东西,而一些年纪稍大些的却紧守在毡房四角,手中的武器更是一刻也没有放下过。 长夜漫漫,正是把酒聊天,纵论天下的时候,一壶酒,一点昨天熏制好的野味,萧逸和瘸腿老人开始了他们的交流。 “年轻人,你是不是很好奇我们这些人的来历,为什么这些孩子长得不像匈奴人,反而像你们汉人?”老人的目光很睿智,直接问到了萧逸的疑惑处。 “正是如此,在这深入草原的地方,竟能见到我汉家血脉,确实让在下很是惊奇!莫非您的这些族人都是从汉地流落到这里的吗?可是……”萧逸确实很疑惑,这些人太奇怪了,有汉家血脉,但生活习惯上却又是地地道道的草原人,这可不是一两天就能养成的,显然他们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久,甚至是好几代,他们就像是一些汉家的种子,却不小心撒到了草原上,结果生根发芽,开出了这些奇异的花朵。 “呵呵!那个少年是老夫的亲孙儿,叫李虎!”老人指了指那名年龄最大的孩子说道,确实,那个叫李虎的孩子眉眼间与老人有几分相似之处,“老夫也姓李,这里有很多孩子都姓李,其余的人也都是汉家血脉的后裔啊……” “姓李?汉人,却在匈奴居住?”眉梢一动,萧逸似乎想到了什么。 “少年郎可曾听说过汉-李陵的旧事?” “嘶!……李陵旧事!”萧逸自然知道这个故事,倒不是因为他的学识有多渊博,而是因为这件事实在是太有名了,以至于几百年后,人们依然经常提起它。 李陵,汉族,为西汉名将李广之孙,善骑射,爱士卒,颇得美名。天汉二年奉汉武帝之命出征匈奴,率五千步兵深入草原,与八万匈奴精锐骑兵大战于浚稽山,李陵以战车环绕为营,带领麾下士卒一路血战,斩杀匈奴兵马上万,最后因寡不敌,在后撤的路上箭尽援绝,再加上叛徒出卖,无奈之下率领三千残部暂时投降了匈奴。 李陵被迫投降以后,原打算伺机归汉,结果由于汉武帝误听信李陵正在替匈奴练兵的讹传,一怒之下,夷灭李陵三族;彻底断绝了李陵归汉得梦想,只好留在了草原上,匈奴单于非常欣赏李陵的壮勇,就把女儿嫁给他为妻,还册封他为‘右校王’,荣宠不绝,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李陵旧事! 凡是后人提起这件事无不拍案叹息,有人同情李陵的遭遇,认为他在那种情况下已经尽力了,可惜天意弄人,最后成了悲剧人物;也有人痛骂李陵没有气节,叛国投敌,临事一死就那么难吗?……这样的争论从李陵投降匈奴的那一刻就开始了,几百年来从未断绝,估计还会再争论上几千年…… “没错,老夫等人就是李陵将军留在草原上的后人啊!”老人一声长叹,终于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当初李陵带着三千残部投降后,就在草原上娶胡女为妻,生根发芽,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团体,他们是汉人的后裔,一直保留着汉人的姓氏,却又有匈奴人的血统,过着草原人的游牧生活。 可以说他们是一群可怜的人,汉人视他们为叛徒,逆贼,在史书上大骂特骂,一直不曾原谅;匈奴人则把他们看作是俘虏,外来人,处处欺压****,他们就这样在两大集团的夹缝中艰难的生存着,苦熬着,一熬就是几百年! 正文 第三十三章强盗来袭 “交谈许久,尚未请教老人家的名讳?如今的‘右校王’又是那一位?还有就是当年汉军的后裔还有多少人?”听到老人的陈述,萧逸心中念头飞转,一个大胆的计划正在酝酿成型,如果此计成功,对匈奴人而言不异于釜底抽薪啊! “老夫李羽,是李氏一族的旁支,如今的‘右校王’乃是李陵先祖的第十七代嫡孙,名叫李云,也是我们李氏一族的组长,年纪与老夫相仿,也是老病缠身了;至于当年汉军的后裔子孙,如今只剩下不足两千帐了!”一声长叹,想起宗族如今的情况,老人心中真是伤痛无限啊! 草原百姓计算人口的方式不是按人头,而是按‘帐’,一户百姓就是一‘帐’,人员多少不等,少则三四口,多则七八口,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每逢有战事,匈奴王庭召集大军时,每帐必须至少出一名骑兵参战,而且装备、武器自备;所以两千帐的概念就是李氏一族拥有两千左右的青壮骑兵,以及一万多老弱妇孺。 三千汉军将士,经过几百年的生意繁衍,竟然只有万余后代,而青壮年男子更是只有不到两千人,李氏部落在匈奴的境遇之惨也可见一斑了,草原上连年混战,每次出征匈奴王庭必然要大量征召李氏一族的骑兵参战,进攻时他们打先锋送死,撤退时他们断后御敌,每每都是死伤惨重,可等到分配战利品的时候,李氏一族就被仍的远远的了。 连年征战,使得这些汉军后裔中大量的青壮年都殒命沙场,力量一直无法壮大,而且还要受到其他部落的欺凌,草场被霸占,牛羊被抢夺,匈奴王庭还屡屡前来征收财物,真可谓是苦不堪言;如果不是这些汉军后裔一向比较齐心,李氏一族的祖传箭法又确实厉害了得的话,估计这个部落早就被别人吞并消化掉了,要知道,匈奴王庭中对他们垂涎三尺的人可是大有人在的。 “族中的青壮年大都埋骨沙场,只剩下一些老弱病残在哪苟延残喘,真不知流了多少寡妇泪,伤了多少父母心,”老人眼中含泪,显然他的亲人也大都是同样的命运,否则也不会只剩下一个小孙子李虎与他相依为命了。 “有战争就会有孤儿寡妇,女人还好说,只要身体健康,能生儿育女,总能勉强找到一个归宿,可这些孤儿就惨了,草原上本来就食物匮乏,自己吃还不够呢,谁愿意去喂养这些永远也填不饱的小孩子啊!所以战争孤儿的命运,不是冻饿而死,就是被其他部落掠走成为奴隶,悲苦一生!无奈之下,老夫只好尽力把他们收拢起来,组成一个小部落,勉强挣扎着度日而已。” “老人家高义,爱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尽显我汉家仁义本色!”面对这样有慈悲心的老人,众人无不钦佩,纷纷以汉家晚辈的礼节上前参拜! “老人家的族人们就没想过,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或者……,举族南迁吗?”看到老人一脸愁容的样子,萧逸试探性的问了一句,南迁,河套平原已经是抵近长城边界了,再往南还能去哪?那只能是回归汉地了,但萧逸又不敢问的过于直白,毕竟那是关系到一族存亡的大事,所以他巧妙地用了‘南迁’这个词,但意思却表达的再明白不过了。 “南迁,谈何容易啊!……来,请饮酒,这汉地的美酒已经很多年没有喝到了,真是甘冽无比呀!”微闭双目,老人李羽的脸上无喜无悲,根本看不出心里是怎么想的,对南迁的话题只是一闪而过,反而称赞起汉地的美酒来。 “呵呵!老人家喜欢就好,请多饮几杯,这家乡的美酒吗,喝起来自然是沁人肺腑,回味无穷!”萧逸一向机警过人,自然听出了老人话里话外的意思,汉地的美酒,呵呵!喜欢就好啊! 于是话锋一转,两人的话题就谈到了美酒上,萧逸自然不用说,本就是生**酒,而且海量无敌,玄甲军上上下下就是被他用拳头打了一遍,然后再用美酒给喝服的;没想到老人也是个酒国高手,虽然已经年老,但酒量依旧惊人,举杯豪饮,竟然能不落萧逸下风,可见年轻时该是何等的豪气干云! 月上中天,酒到半酣,大家谈性正浓,那些吃饱了的小孩子们也都呼呼入睡了,毡房外面那几条看家犬却突然狂吠起来,接着外面的羊群也是一片的混乱,人喊马嘶之声隐隐传来,显然是来了不速之客了。 草原上的孩子都很警觉,也许是跟他们长期的缺乏安全感有关吧,毡房里的孩子们一下子全都惊醒过来,一个个小脸煞白,显然也知道外面来了强盗,但却没人惊慌乱叫,反而是迅速聚拢在一起,包成了一个团,稍大一些的孩子都拿起了简陋的武器,虽然年幼,但他们保卫自己家园的心比大人们还要强烈,因为这是他们最后的一块乐土了。 这样的孩子,只要稍加训练,长大后就是最好的骑兵战士啊! “些许蟊贼也敢败我酒兴!”喝酒喝到一半的时候突然被打断,这让萧逸很不高兴,杀神不高兴,后果很严重的,摸了摸鼻子,萧逸整个人的气质立刻为之一变,衣服还是那身衣服,面孔还是那张面孔,甚至连坐姿都没变,但大家都感觉得到,此萧逸绝非彼萧逸,刚才的萧逸是个温文尔雅的汉家少年,充满爱心,同情心;而发怒的萧逸,浑身上下冷如冰霜,让人望而生畏。 “老人家请安心端坐,些许蟊贼,就让晚辈去处理吧!……胖刘,曹胖子,嫣然你们三个也留下,守护毡房,看好孩子!”一口喝完杯中的烈酒,萧逸长身而起,虽然未着铠甲,但那种叱咤风云,号令三军的风范任谁看了也会心折不已,“大牛、小斌,随我出去看看!” “少年郎,把弓箭带上吧,这张弓你用的上的!”说话间,老人把自己的那副弓箭递了过来,他相信,在萧逸手上,绝不会埋没了这张宝弓。 “多谢长者所赐,今夜此弓必然饱饮人血!”萧逸双手接弓,试了试力道,虽然没有自己的‘绝影宝雕弓’那么神武,但也是难得一见的强弓了;也许是感受到了萧逸的杀气,弓弦不弹自鸣,发出清脆的叫声,神兵有灵,看来它也早就渴望杀戮了。 毡房外已经乱成了一片,数十名黑影正在四处乱窜,一些冲进了羊圈正在那拼命地驱赶,弄得羊群惊慌乱叫,另一些却向着箫逸等人带来的货车下手了,正在那隔断绳索,搬运货物。 强盗们丝毫没有察觉到萧逸三人的出现,一是他们人多示众,根本就没把这个小部落放在心里,他们在白天就观察清楚了,这里只有一个瘸腿的老人带着一群没长大的孩子,根本就对他们构不成什么威胁;另外就是车上的货物实在是太诱人了,原想着抢些牛羊而已,没想到这里不但有中原的精米,还有铁骑和食盐,真是让人喜出望外;直到滚落的人头和刺鼻的鲜血才惊醒了他们…… “杀!”贪狼宝刀一挥,两个强盗的人头就被萧逸斩落,干净利落,犹如切菜一般,随即萧逸鬼魅般的身影四处游动,只要寒光一闪,必有人头落地,手下断无活口;另一边大牛手舞狼牙棒,小斌挥动长枪,同样是大开杀戒,虽然只有三个人,却杀的这些强盗们毫无还手之力,还以为遇到了什么鬼怪,在被杀的胆寒之后,强盗们无奈之下高呼一声纷纷夺马而逃! ‘要么不杀人,要杀,就把人彻底杀光!’这是萧逸的原则之一,让大牛留守帐门,萧逸一声呼哨叫来‘白菜’,随后翻身上马,和小斌一起追杀了出去,以他们二人出神入化的箭术,杀光这些强盗,不过就是时间问题而已。 “小斌,今夜月明星稀,正是考验箭术的时候,你我比赛看谁猎杀的强盗多如何?”执弓在手,萧逸显得意气风发。 “诺!……紧遵大人号令!” “好,杀!……” 于是草原的月色下出现了这一幕,几十名强盗在前面狼狈逃窜,二名少年骑手在后面紧紧追赶,手中快箭连珠,每发一击,必有一名强盗落马,如同恶狼在追赶惊慌的羊群一样…… 毡房门口,老人李羽非常清楚的看到了萧逸等人杀贼的过程,真是让他难以想象,外表看起来如此阳光和煦的少年,杀起人来却是煞气冲天,犹如魔神一般,“哎!孩子是个好孩子,可惜,杀气太重了些,以后所到之处恐怕会血流成河啊……” 正文 第三十四章草原上最可爱的人 在草原上杀人,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管杀不管埋,萧逸和小斌只是把那些强盗的马匹收拢了一下,全都带了回去,至于散布在地上的那些尸体,估计等不到天亮就会被草原上的野狼啃的连渣滓都不剩了,干净利落! 甩掉了一身的血衣,回到毡房处的萧逸又恢复了阳光灿烂的笑脸,童心未泯般与那些孩子们嘻嘻哈哈的玩成一团,人们总是看到萧逸妖孽的一面,却往往忘记了他的实际年龄也不大,只有十七岁而已,做这些小奶娃的大哥哥,还是绰绰有余的,玩到高兴处,还把最小的一个小奶娃放到自己的脖子上,心甘情愿的当起了大马,在草地上跑来跑去,其余的孩子们就在身边追逐嬉戏着,亲和的不得了;看到此情此景,任谁也无法把他和昨夜的那个杀神联系到一起。 就连‘嫣然郡主’看向他的目光都没了往日的幽怨,反而变得柔和起来,也许她是在等着萧逸真正长大吧! “神恩如海,神威如狱!”这就是李羽老人最后对萧逸下的评语,他这一生见过无数的英雄豪杰,可像萧逸这样的妖孽,确实千年难遇,也许就不该来到这个世间,不过他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有此子在,乃是大汉之幸,却是匈奴之灾,日后这草原上恐怕要血流成河了!” 要想成大事,必须得人心,昔日汉高祖刘邦就是凭借着‘约法三章’,尽收关中人心,从而奠定了自己的帝王伟业,萧逸暂时没有那么大的本事收服整个草原的人心,但收服一个部落的人心他还是可以做到的,因为他可以成为这片草原上最可爱的人。 草原上什么人最可爱,最受牧民们欢迎呢? 不是勇士,草原本就是盛产勇士的地方,不惧生死的人到处都是;不是射雕手,游牧部落人人精于骑射,优中选优之下,每个部落都能推举出几个神射手的;也不是匠人,虽然草原上缺乏铁器,但没有铁锅可以用皮囊,没有钢刀可以用木叉,游牧民族总是能用热血来弥补武器上的缺陷,在草原上真正缺少的其实是---医师! 没错,医师,就是看病的郎中,这种在汉地也数量不多的职业,在草原上的稀有程度绝对在汗血宝马之上,在匈奴各部落里,能有一名会装神弄鬼的巫医就很不错了,这些巫医看起病来,不但会勒索大量的财物献祭给所谓的天神,而且经过他们的手,治死的绝对比救活的多,小病看成大病,大病看成绝症的也不在少数,可就是这样,草原人依旧视他们为神一样的存在,因为只有他们才有办法缓解病人的痛苦。 当然了,死,也是解脱痛苦的另一种方式! 巫医看病,那还是匈奴贵族才有的特权,也只有他们才能向神灵的使者贡献上大量的牛羊,那一般的穷苦牧民生病了怎么办? 答案,一个字,扛! 病的太重,扛不住了怎么办? 答案,两个字,死扛! 如果最后真的死扛都扛不住了,那就只好剩下一个‘死’字了! 草原人一生中有无数的劫难,生下来就是一大劫,因为没有医师,许多婴儿生下来就直接夭折了,而后从小到大要经受无数的疾病折磨,再加上各种天灾,七八个婴儿里有一个能健康的长大成人,那么他的父母就谢天谢地了,可以说能最后活到十六岁成年的,那都是昆仑神宠爱的幸运儿,可以跑到山顶上自豪的唱歌了……,但是到了这份上你也先别高兴,因为到了十六岁,恭喜你,成年了,该拿起马刀上战场了,那里还有一道鬼门关等着你呢! 疾病和战乱就是制约草原上人口发展的两大难关,以至于游牧民族的人口总是无法突破百万这个数字,千百年来一直如此,从未断绝! 但是今天不一样了,‘右校王’部落的草原上突然出现了一位真正的郎中,能治病救人的郎中,同时他还是一位道士,那就是萧逸,又号-无愁子道长! 萧逸几人当初来草原时,除了那些随处拼凑而来的两车货物外,就是随身带着的一个木头箱子了,如今箱子打开,里面装的竟然全是各类药物,以及银针,火罐之类,这也是萧逸准备一展身手的工具。 当初萧逸在卧虎山上潜修,一共学了三样出奇的本事,一为骑射,纵横沙场,神箭无双,二为兵刃,凤翅镏金镗所过之处,鬼哭神嚎,这第三样,就是从老道那里学来的医术了,可惜,一只怀才不遇,除了给大牛治过一次伤风感冒,就再也没出手过了,如今好了,总算是有了用武之地,事实证明,医术用的好,同样堪比千军万马! 真正的英雄人物,既能杀人,也能救人! 治病先从身边做起,草原人生活疾苦,有几个身上没有伤病的,萧逸的第一批患者就是这些小奶娃们,有感冒伤寒的,吃药!肚子里有蛔虫的,吃药!放羊的时候扭伤过筋骨的,先矫正,再吃药!而且最多三济,必然是药到病除! 人活着,三分靠吃,七分靠养,经过萧逸的这一番调理,几十个小奶娃个个长的溜光水滑,活蹦乱跳,充满了活力,每天出去放马牧羊的时候精神抖擞,就是学起草原上的狼嚎来调门都高上三分,这无疑成了最好的广告宣传,而且萧逸治病就是纯粹为了治病救人,绝不收取任何报酬,一时间闻风而来的牧民们络绎不绝,从白天到深夜,几乎每时每刻都有人骑着马,活着被驮在马背上前来求医。 以至于小部落的毡房内外总是充满了煎熬药汤的味道,连胖刘的那口大黑锅最后都捐献出来熬药了,就这还供不应求呢! 萧逸除了治病还能疗伤,真正让他出名的是一位刀伤患者,一名小伙子在于其他部落争夺水源的战斗里,被敌人的马刀豁开了肚子,花花绿绿的肠子都流了出来,眼看就要到昆仑神那里去报到了,结果他的家人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用牛车拉着他来到了萧逸这里,于是‘无愁子’道长扬名立万的时刻开始了。 刀伤看着可怕,其实只要没伤到内脏,没有失血过多,是不会立刻致命的,萧逸先用药水把患者的肠子略加清洗,然后给他塞了回去,又把针头烧红,别弯,再穿上细细的羊肠线,三下五除二,就像缝破布一样把伤口给封上了,随后敷上白药,再灌上几碗补气生血的汤药,剩下的就看天意了。 结果煎熬了一天一夜后,伤者竟然奇迹般的睁开了双眼,开始逐步恢复了生机,而这神奇的一幕被无数的牧民见证了,顿时间,毡房内外,草原周围,跪倒了无数的牧民,既有本部落的汉军后裔,也有其他部落的匈奴牧民,所有人手心向天,虔诚跪拜,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昆仑神显灵,能起死回生的仙人下凡了!” 一时间,‘无愁子’仙长的大名就像春风一般,随着牧民的歌声传遍了草原各部,甚至传到了匈奴王庭里…… 正文 第三十五章妖孽之道 “草药拿好,早晚各一济,用文火煎熬,三碗水煎成一碗,连喝三天必然痊愈!”萧逸负责开方子,抓药,赵嫣然就在一边翻译,几天下来两人已经配合的相当默契了。 没办法草原人会说汉话的实在太少了,如果让他们张嘴说汉话,估计就会那几句:“汉人投降,把粮食交出来,姑娘、铁锅,扛走!”如果听到这些,估计萧逸会在给他们的草药里加上一把断肠草,而且是男女老幼,一视同仁,遇到贵族加双倍剂量! 所以说有时候语言不通,反而是一件好事萧逸微笑着送药,牧民们则用微笑,鞠躬,下跪等身体语言表示对神医的崇敬,这才让双方暂时的友好和平共处下去。 这种治病救人的角色萧逸适应的很快,而且内心很充实,很愉快;有时萧逸也在想,如果当初没有匈奴兵进犯卧虎亭,没有后来的那场大火,那么此时此刻,他应该还跟着老道师父四处行医赠药,做一名快乐的小道士吧! 可惜,造化弄人,命运没有让他过上清静无为的逍遥日子,反而一步步的把他推上了天下风云的浪尖;不过萧逸还是很喜欢现在的生活,已经有点假戏真做的意思了,不得不承认,这救人就是比杀人要舒服一些,握刀的手煎起药来同样沉稳,但萧逸知道,自己内心深处一直沉睡着一头嗜血的猛兽,现在这头猛兽不过是打个瞌睡而已,一旦它醒来,就会吞噬更多的鲜血和亡灵,这就是天命,谁也改变不了! 虽然是免费的给牧民治病,但谁也不会真的空着手来,那岂不是对神医的不敬,或是几只肥羊,或是一头壮牛,纵使是再贫穷的牧民,也会套上几只旱懒子带过来,这东西的油脂熬出来,可是一味很好的药材呢,对烫伤有奇效! 小奶娃们已经不用去放牧了,每天就跟着萧逸学习怎么分辨、采集药材,怎么晾晒、制作,一个个学的都很认真,因为他们是在跟神仙哥哥学本事,驱逐病魔的本事! 不管他们以后的命运如何,有这一技棒身,总能有条活路不是,而且萧逸隐约中已经有了一个想法,那就是成立一支专门的医疗兵队伍,这将大大减少战场上的伤亡数字,那些上阵厮杀的勇士们,没有死于阵前,反而死于伤病,岂不可惜? 这几天前来求医的人络绎不绝,不过来的都是一些贫民,部落酋长之类的人物还没有出现,至于萧逸的目标人物更是一点踪影都没有,不过他不急,后世的****太祖说过,‘自下而上,农村包围城市’,只要底层的牧民们相信自己,那些贵族早晚也会出现的,因为有一点无论是贵族,贫民都一样,那就是他们都会生病,生病就要找医生,到时候萧逸的机会也就来了。 在‘神医’声名远播的同时,赵嫣然‘神女’的名头同样在草原上四处传扬,而且就亲民度而言,还在萧逸之上,虽然负责看病的是萧逸,彻夜熬药受累的也是萧逸,但别忘了,具体去送药的可是人家嫣然郡主,干活的比不上卖脸的,谁叫人家是个国色天香的大美女呢,天然就比萧逸那张小黑脸更受欢迎;再者说,神医、神女,不是很般配吗? 至少嫣然郡主就是这么认为的,而且还不止一次的邀请萧逸在晚上的时候去她的帐篷里参观一下,两个人共同的探讨一下神性的话题,比如说--神到底是怎么创造出人的呢?既然神可以,那么‘神医’加上‘神女’是不是也可是试着创造一下呢…… 在擦干鼻血后,萧逸又一次婉拒了嫣然郡主的热情邀请,还是选择了一个人睡,说话这个匈奴女马贼好像有‘内媚’似的,越看越漂亮,害得他总是血流加速,已经喷涌过好几次了,弄得小脸煞白,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劳累过度,一个劲的劝他多休息…… 真是个害人的狐狸精啊!现在萧逸要想狠下心来拒绝她,得多拧好几次大腿才成;真怕哪天就把持不住了! 赵嫣然似乎也知道这些,看过来的眼神越发的柔情似水,尤其是看到萧逸咬着后槽牙拧自己大腿时,都会偷偷的发笑,就像是一只等着葡萄成熟的狡猾小狐狸一样,只要时节到了,葡萄总会成熟的,所以,她不急! 躺在羊皮褥子上,萧逸可是一点睡意也没有,无数的事情在他的脑海里回荡,“自己的玄甲军怎么样了?匈奴王庭什么时候会吹响聚兵的号角?甄宓那支商队情况如何了?遇没遇到危险?……洛阳的朝廷里又怎么样了?董卓有没有诛杀朝臣,后宫如何了,还有那个海燕公主,她还记得自己吗?……” 一夜无眠,万般烦恼绕心头,以后再想睡个好觉,难了! ……………………………………………………………………………………………… 第二天一早,毡房的门刚一打开,就看到了外边排成长龙的人群,密密麻麻,一眼望不到边,看样子许多人昨天夜里就跑来了,只是怕打扰到神医休息,这才老老实实的在外边等待,连他们坐骑的嘴都用牛皮绳给扎起来了,许多人还在向那口熬药用的大黑锅跪拜、祈祷,虔诚的不得了,因为在牧民们看来这是一口神锅,能熬出治愈伤病的圣药,必须拜一拜的,难怪草原一直是宗教的传播圣地呢! 其实草原上人的病患大都分为两类,一类是吃出来的,食物过于单一,而且是以肉奶为主,严重缺乏蔬菜,这就造成了草原百姓普遍的肠胃不适,燥热的厉害,最重要的一点是,夜盲症;萧逸发现这里的人夜盲症非常的普遍,十个牧民里至少有六七个在晚上是看不见东西的,其余的人也同样存在视觉障碍,这是长期缺乏维生素造成的。 但草原人没有这样的认识,巫师们认为晚上看不见东西,那是因为有‘暗夜魔王’夺走了他们的光明,只有等太阳神出来,才能破解‘暗夜魔王’的法力,对此,萧逸也是频频点头,认为巫师们的见解很对,很有道理,“夜盲症,简直太好了,这点必须牢牢记住,如果以后在与匈奴人做战时,利用这一点,发动大规模的夜袭,呵呵……” 草原人的另一类伤病就是红伤,也就是战伤,为了争夺草场、水源,匈奴各部落内讧不止,还发展出了血亲复仇的传统,一人被杀,亲人必须以血洗血,用仇人的头颅祭祀亡灵,否则死者就不能升入天国;结果两个人的仇恨最后往往会发展成两个家庭,两个部落之间的争斗,流血不止! 这种情况在中原王朝的春秋战国时期也时有发生,‘齐襄公复九世之仇,而春秋大之!’连九代人以前的血仇都要报复,而且还获得了舆论的一致支持,由此可见当时复仇风气之盛;好在后来法家出了一位不世的天才---商鞅,这位狠人制订了严格的律法,惩治国家内部的血仇内讧,使得秦人勇于外战,而怯于私斗,大大加强了国家的战力,可以说秦最后能统一天下,横扫六国,跟他们很好的限制了国人内讧有很大的关系。 团结一致,才能战无不胜,古今中外同理! 就这样,在为牧民们治病的同时,萧逸趁机收集到了大量的信息,要想了解草原人,就得对他的地域、风俗、饮食、文化等等做出全方位的研究,这就是‘知彼’,在根据这些调整好自己的内部情况,这就是‘知己’;而知己知彼者,战无不胜! 一边用慈祥的面孔在草原上救死扶伤,另一边却在暗地里磨砺着自己手中的屠刀,这就是一个妖孽的所作所为! 正文 第三十六章我还没吃晚饭呢 贵族,除了面对死亡以外,无论到哪,到什么时候,都是有特权的。 中午时分,毡房前的患者长龙依旧浩浩荡荡,萧逸依旧是不紧不慢的给病人们诊治,虽然表面平静,实际上心中早已是焦急万分,时间不等人啊!已经整整六天了,目标依旧没有出现,莫非此计不通,要另想办法才行?可现在的局面又该如何脱身呢? 正在萧逸心中忐忑的时候,随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一队精锐的骑士飞奔而来,为首的手里还举着一杆王旗大纛,大纛上的黑色狼皮迎风飘舞,犹如活过来一般,这就是部落中王者的标志,大纛所过之处,本部落的牧民纷纷下拜,其余部落的人也要躬身行礼,这是草原上的规矩。 “奉大匈奴右校王之命,诏神医前去王帐一行,不得有误!”为首的是个三十岁左右的骑士,身材魁梧彪悍,外披狼皮大氅,头戴狼皮的抹额,那是草原勇士特有的标志,以象征如同天狼神一样勇猛无畏,腰间别着青铜长柄弯刀,刀柄上赫然刻着一个‘李’字,身后还背着一张巨弓,弓身黝黑明亮,看样子也是个神射手。 狂奔的战马丝毫没有停顿,一直冲到了毡房近前,一名正在门前玩耍的小奶娃吓得忘记了躲避,眼看就要被踩到马蹄底下,一只巨拳猛然挥动,正砸在战马的脖子上,强大的力道将战马直接打翻在地,悲鸣不止,出手的是大牛,刚才他离这里最近,急忙出手救了孩子。 “好大的力道,勇士,你也吃我一拳!”马背上的骑手身手矫健的很,在战马倒地的瞬间就跃了出去,随后一手持狼皮大纛,另一只手化掌为拳猛击了过来。 大牛自然毫不示弱,奋起神勇挥拳迎了上去。 “碰!”两只强劲的拳头撞在了一起,犹如两头蛮牛对撞一般,发出巨大的声响,半斤八两,二人各退了三步,眼中同时升起遇到对手的喜悦,大吼一声,再次猛扑了上去。 棋逢对手,将遇良才,这是所有武者都喜欢的事情,二人拳来脚往激斗在一处,因为对方一手执着王旗大纛,所以大牛也不占他的便宜,将一只手插在眼间,也是用一只手迎敌,此举顿时赢得了大片的喝彩声,二人斗得更凶狠了,转眼间三十余个回合过去了,胜负未分! “统统住手!”一声断喝制止了两人,随即老人李羽一瘸一拐的走了出来,眼中满是恼怒之色;看到骑士手中的王旗大纛后,老人连忙吃力的屈膝行礼,然后才在几名小奶娃的帮助下站了起来。 “徒儿李勇,见过恩师!”出乎意料的,刚才比武的骑士将大纛交给旁人后连忙来到老人身前,躬身行礼,一脸的尊敬之色,原来他与老人竟然是师徒关系。 “李勇,你还认我这个师父?”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徒儿追随恩师学箭八载,从来不敢忘记恩师的教诲之恩!” “好,很好!八年时间,我教给你的东西,你都学到狗肚子里去了!”老人突然拿起一根赶羊用的鞭子,劈头盖脸就抽了过去,而且鞭鞭用力,一下就是一条血痕。 李勇就老老实实的半跪在哪里,既不反抗,也不躲闪,任由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还不时地呲牙咧嘴,看来这顿揍挨得不轻,后面几个骑手想要上前帮忙,也被他用手势给阻止了。 老人先向他下跪行礼,是因为他拿着王旗,是以臣拜君,现在他跪在那里受鞭打,是师父在教训徒弟,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二十鞭子抽完,老人这才向萧逸等人介绍起来,“此子名叫李勇,如今在右校王帐下充任侍卫队长,因为自幼好武,载加上天资还不错,所以老夫就把他收在身边,悉心教导箭术,也算是老夫的衣钵传人,可惜,此子空有一身勇力,却没有什么谋略,只是一味的喜欢好勇斗狠,到处惹是生非,而且是屡教不改啊!” 虽然口中哀叹,但看得出老人还是很喜欢这个叫李勇的徒弟的,正所谓‘责之严,爱之切’,打,有时候也是一种关爱的表现。 “弟子奉王命,诏神医前往王帐一行!”抹了一把身上的鞭痕,李勇依然挺着脖子把来意说了一遍,看来也是个硬角色。 “我现在还有病人,不能立刻跟你前去,请稍作等待吧!”目标终于出现了,心中暗暗松了口气,萧逸反而故作矜持起来,越是接近目标就越要稳重,所以他决定缓一缓,正好可以仔细思考一下接下来的策略。 “我说了,是奉王命诏你前去!”用手一指身边的大纛,李勇的口气不容置疑;在这片草原上,在这个部落里,还从没有人敢抗拒王命,就是他师父那样的豪杰,也要先向王旗行礼,然后再教训他不是。 “呵呵!汝非我君,我非汝臣,何诏只有?……再说了我是个医师,医师眼里只有病人,没有贵贱之分,请你好好在哪等待吧!”萧逸的口气更加坚定,而且说话的时候脸上还露出一种神圣的光辉,将一名伟大医师的样子表现的淋漓尽致,其实这并不难,只要回忆一下当初‘出尘子’老道给山下的百姓们看病的样子就好。 “你,你,你……”,你了半天,李勇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确实,萧逸是汉人医师,与‘右校王’所部并没有任何的从属关系,王旗对他丝毫作用也没有,无奈之下,这名本来就不擅长口舌的侍卫队长只好一屁股做在哪里,郁闷的等待起来。 不等不行,虽然骨头硬,但他也不想再挨一顿鞭子,作为一名神箭手,他还是有点眼力的,看得出老师对这名汉家小医师很是喜欢,自己要是真用强,估计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的。同样,他对萧的身份来历也产生了好奇,一名汉地来的医师,竟然有身手如此高强的护卫(指大牛),还有一名漂亮的不像话的女子陪伴(嫣然郡主),这确实值得人三思啊! 一个,二个,三个……,萧逸不急不慢的接待着患者,对每一个人他都悉心的医治,一直到日落西山,眼前的人群才彻底消失。 “先生这下可以跟我回去复命了吧!”一天的等待,李勇一肚子的火气也磨没了,连说话的口气都变得客气起来;看来这顿鞭子真是没白挨! “呵呵!不急!”微微一笑,萧逸的态度还是那么温和,让人一丝火气也生不出来,随即指了指正在熬粥的胖刘说道:“我还没吃晚饭呢……” 李勇:嘶…… 正文 第三十七章一幅画像 所谓的‘王帐’驻地与普通的牧民部落也没什么区别,无非就是帐篷大了一点,人多了一点,周围多插了几面旗子,帐篷顶上还有一颗狼头标志而已,如果是在中原内地,这样的地方只能算是个村落,除了没有砖墙房屋,其他都是一样一样的。 这次前来,萧逸只带了赵嫣然一个人,而且还是两人一骑,赵嫣然负责操控马匹,萧逸则很无耻的抱着人家的小蛮腰,坐在后边,装出一副不会骑马的样子,正所谓做戏做全套,之所以带着个女人来,又装出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就是为了麻痹别人;试问一个连马都骑不好,出门还要女人照顾的汉地小医师,又有谁会去防范他呢? 只要对手一麻痹大意,那么萧逸的机会就来了,装傻,是战胜敌人的最好手段之一! 王帐驻地离此路途不远不近,经过一夜的奔驰,天亮时分众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一条河边的平阔草原上,对于草原上的骑手而言,就是一连驰骋几天几夜也没问题,骑马已经是他们的生活本能了,就是坐在马背上都能睡觉,但汉人就不行了,奔驰一会就会气喘吁吁的,点背的还会磨破屁股…… 这不,汉地来的小医师从马上下来以后,不但面红耳赤,呼吸不匀,连迈那条腿走路都不知道了,反倒是负责控马的赵嫣然一脸兴奋的样子,精神好的不得了;让李勇等一众王帐侍卫看的哈哈大笑,纷纷出言讽刺,好在为了保全面子,他们都是用匈奴语说得,大意就是……‘一朵草原上的鲜花插在了汉地来的牛粪上!’ 虽然不知道李勇等人在说什么,但以萧逸的聪慧自然能够猜出一二,可惜,这些人只看到表面,却不知道实情,萧逸这一路上可谓辛苦至极,任谁怀里抱着一个总是不停扭动身体故意勾引你火气的妖精,那滋味估计都不会好受,萧逸这一路上是克制、克制、再克制、结果还是没克制住,刚一下马立刻鼻血喷涌,逗得马上的赵嫣然一阵的娇笑,那份风情,那份神韵,看的李勇等人都直流口水。 鲜花果然是只有经过牛粪的滋养才会更加娇嫩啊!……不过萧逸流鼻血换来的就是美女的一阵关心呵护,而其他流口水的人吗,得到的无一例外都是大大的白眼! 迈步向营盘内走去,萧逸趁机观察了一下这个王帐的情况,真可以用‘贫困交加’这四个字来形容了,里面的属民同样是以老弱妇孺为主,年轻人极少,而且人人面带菜色,衣裳破旧不堪,就连那些侍卫手中的武器也很陈旧,用骨质箭头的可不在少数啊!堂堂的一部王帐尚且如此,那其他普通牧民的生活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不过有一点萧逸注意到了,那就是虽然贫困,但这里的人都还比较团结,互相之间很是爱护,估计这也是他们能在草原上苦苦煎熬,一直屹立不倒的原因所在吧;还有就是这个营盘的驻扎方法,竟然颇似汉军的军阵,看来老祖宗留下来的手段他们还没有忘光! “启禀大王,那名汉人医师属下将他带来了!”大帐门口,李勇躬身禀报,行的竟然还是汉军的军礼。 “带他进来见我!”半响,一个沙哑苍老的声音响起,虽然低沉,但绝不虚弱。 “诺!”连回答的方式也是汉军的,看来几百年来一直没有改变过,是刻意如此,还是习惯成自然?这就值得玩味了…… 迈步走入大帐,首先映入眼帘的并不是人,而是一副画,就挂在大帐的墙壁上,非常醒目;画中一名威武至极的黑面将军,身披铁甲,立于马上,手执巨弓,正在做射击状,远处有一块形如卧虎的巨石,一支雕翎箭已经大半没入石棱之中……,在画的背景中还有绵延起伏的长城,看那山势走向,赫然就是雁门关附近,萧逸的大本营就在那里,断然不会认错的,“只是不知为何,这名将军的眉宇之间,似乎有淡淡的愁容难以舒展,是壮志未酬吗?还是……” “嘶嘶!……”倒吸了一口冷气,如此明显的标志,如果萧逸再看不出这幅画上的人是谁,那他前世的九年义务教育就白上了“大汉飞将军--李广!” “好无礼的小子,见了本王为何不跪啊!”随着声音,一个苍老的身躯从前面的地毯上慢慢坐了起来,两旁有侍女连忙上前搀扶,为他放好靠背,披上衣服,小心翼翼的服侍着。 “哦?这就是右校王--李云啊!”萧逸看到的是一个六旬左右的老者,头发都已经花白了,满脸的愁容,精气神全无,斜披着一件外衣,似乎很虚弱的样子,虽然是卧在那里,但看得出老者的身形应该很是高大魁梧,露出来的身体上也是肌肉隆起,虬筋百结,丝毫看不出这是一副老人的身躯。 尤其是老人的眼睛,看似昏花,却有精光偶尔射出,让人不敢小觑,如果再仔细看,你会发现这名老者与画中的李广将军竟然有几分神似的地方,显然是一脉相传的嫡系子孙! “在下虽然是一名小小的医师,却是汉家后裔,炎黄子孙,断断没有向异族酋长下拜的道理!”鼻子一扬,大嘴一撇,萧逸神态要多高傲就有多高傲。 “大胆,安敢对大王无礼!”眼看萧逸如此,一旁的李勇等众侍卫纷纷拔刀出鞘,大有一声令下,就剁成肉酱的架势。 “全都给我退下!不得无礼!”虽然年老体衰,但‘右校王’李云在部落里的威望依旧极高,一声斥责,侍卫们立刻退了下去,“这个小医师说得没错,堂堂汉家后裔,炎黄子孙,岂能向异族酋长下拜呢!……呵呵!汉家后裔啊!” 看了看面显惆怅之色的‘右校王’李云,萧逸突然面色一整,大步来到那副画像面前,整好衣冠后,屈膝行礼,恭恭敬敬的拜了三拜,向一位终生守护边疆,与异族连年血战的前辈英雄下拜,萧逸心甘情愿。 “汉家郎,你不拜本王,却像一副画像跪拜,这是何理啊?莫非你认识画像中人吗?”看到萧逸的举动,右校王李云眼中精光一闪,随即又恢复了那副有气无力的样子,用沙哑的声音问道。 “大汉飞将军--李广,乃是我汉家忠臣,世之良将,神射无双,一生守护边疆,浴血无数,几百年来为我大汉臣民百姓所敬仰,各处皆有庙宇祭祀,小子如何能不知呢?”转过身,萧逸小脸向天,露出一脸景仰之色说道,“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带弓,平明寻白羽,没入石棱中!” 几句盗窃来的古诗一念完,大帐内外顿时一片肃静,就连李勇那样脾气火爆之人,都黯然神伤的低下了头,而右校王李云更是激动的双手乱颤,在哪轻轻的默念“平明寻白羽,没入石棱中!……好呀!好!几句小诗,道尽了先祖的神勇,也道尽了我李家箭术的精妙!” “少年郎,我来问你,李广将军在中原内地真的有许多庙宇祭祀吗?”李云的声音依旧沙哑,但却微微发颤,显然心中并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平静。 “正是!在下行医游历四方,所见到的李广将军的庙宇多如牛毛,而且香火鼎盛,就连那洛阳城中,都是有李将军庙宇的!”萧逸毫不犹豫的撒了个谎,而且面不改色,心不跳,心理素质极好;其实雁门关附近有李广的庙宇倒是不假,香火也还算鼎盛,但洛阳城,那是一国的帝都,岂能给一个有污名的家族立庙祭祀呢! 不过萧逸已经决定了,以后有了机会,一定要在洛阳城里给李广将军立一座大大的庙宇,四时祭祀,香火不绝,这是‘飞将军’早就应该得到的荣誉,只是晚了几百年而已…… “好!好呀!请小神医为我这个老头子诊脉吧!”几句诗词和庙宇的话一出,李云对萧逸的好感那是直线上升,称呼上从‘小子’变成了‘小神医’,而自己则从‘本王’变成了‘老头子’,显然已经是把两人放在对等的位置上来看了。 “诺!”这次萧逸没再拒绝,姿态摆摆就好,一而再,再而三的,那就是不识抬举了。 正文 第三十八章举族南归 中医会诊讲究的是‘望、闻、问、切’四字真言,对此,萧逸也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和方法。 第一:望,身为一名射雕手,萧逸的眼力一向很毒的,一眼望去,右校王李云虽然已经年过花甲,但身体却依旧强壮过人,胸臂上的肌肉一点也没有塌陷,把衣服撑的鼓鼓的,腰腹上更是一丝赘肉也没有,手臂上青筋凸起,虎口和指肚上带有厚厚的老茧,毫不怀疑,这位六十多岁的老人依然保持着极佳的身体状态,随时可以跨上战马,拉动硬弓,带着麾下健儿征战沙场。 第二:闻,鼻子也很重要,因为通过嗅觉也可以获得很多的情报,常年卧病在床的人,因为很少活动,不见阳光,所以身体周围会散发出一种霉烂的味道,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病榻味。 但萧逸鼻子里闻到的却是青草的芳香,那是经常在野外纵马驰骋的人身上才会有的味道;还有植物油的味道,看来这位躺在病榻上老人家没事还喜欢擦拭兵器和盔甲,那可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当兵的都知道,为了防止甲胄生锈,必须时时的保养,每次都要用最好的细麻布,沾上植物油,一点一点细细的打磨,必须让油脂渗进去才行,不能有任何的遗漏,这就需要极大的耐心和很好的体力才行,就是萧逸自己擦一次甲胄至少也要用上两个时辰,至于保养武器,那就更花功夫了;最重要的是这位老人家身上还有淡淡的血腥味,有野兽的,也有人的…… 第三:问,这一点被萧逸直接忽略了,因为他知道无论是问话的,还是回答的,嘴里肯定都是没有一句实话,实话实说的人在这片草原上是无法生存的,既然说出来的也是假话,又何必费那个功夫呢! 其实通过以上三项,萧逸就可以断定,这位右校王大人身体根本就没病,以他老人家的强健劲,就是再活个二十年都不成问题的,既然没病还要找医师来切诊,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了---没病装病,或者说是心病! 为了弄清这位老人家到底得了什么心病,萧逸决定用处最后一项:切,就是把脉,通过脉搏的跳动来了解病人身体的情况,这个办法最直观,也必须要和病人有身体接触,不过萧逸切脉的方法与别人大大的不同,别的医师都是用三根手指切脉,而他用五根。 “碰!”萧逸的手指比较细长,骨节也不宽大,有点像女人的手,摸起来绵绵的,但就是这样的一只手,五指合拢却力有千钧,就像五根铁条一样将‘右校王’李云的手腕给牢牢抓住了,“老人家的脉搏很乱啊,似乎有很多心事缠头一般,这里人多吵闹,还是让无关的人都出去吧,在下也好给您细细的诊脉如何?” “好,好小子,所言极是,老夫真是小看你的本事了!”手腕刚一被抓,‘右校王’李云就是浑身一震,似乎想要奋力起身,但不知为何又停了下来,昏昏欲睡的眼睛也猛然睁开了,目光在萧逸身上不停的上下打量,有吃惊,有懊恼,甚至还有一些赞赏,“所有人都退出去,不要打扰了小神医切脉,李勇,你也出去,到外面好生守护,不得有丝毫的懈怠,明白吗?” “诺!”虽然心有疑惑,但军令大如山,帐中的一众侍卫还是都退了出去;连两名贴身侍女也都出去了,赵嫣然则很自觉的站到帐门处,当起了看门把风的角色。 大帐中一下子就清静下来,只剩下萧逸,李云在哪相视而笑,一老一少,笑的都有点奸诈,就像两只狐狸在斗法,看看谁的道行更高深。 刚才手腕一被抓住,‘右校王’李云就感觉到不对了,那绝不是一名医师该有的手,虽然手掌修长俊美,却孔武有力,几个特别地方的老茧厚重的很,对此李云是再熟悉不过了,因为那是常年弯弓射箭留下的痕迹,他的手上也有;一个医师是不可能常年拿着弓箭的,所以眼前这名少年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可惜,为时已晚,萧逸已经牢牢抓住了他的手腕,这也是‘右校王’李云在惊慌之后没有当场反抗的原因,通过手腕上传来的力道就知道,神力惊人啊,如果这个少年想要杀他,根本就用不到兵刃,只须一击足矣! “少年郎,你很有本事,连老夫这双眼睛都没看出破绽来,真是老眼昏花了,说吧,你想要什么?成箱的金银?整山坡的牛羊?还是成群的美女?老夫的部落虽然穷困了一些,但这点东西还是拿的出来的,你尽管狮子大开口吧!”右校王李云很干脆,输了就输了,当下提出各种条件,在草原上部落之间征战,是可以用财物赎回俘虏的,所以他才有此一问。 “呵呵,金银财宝饥不能食,寒不能衣,要之何用;牛羊满山,小子我一顿顶多也就吃一条羊腿而已,至于美女吗,我已经有了,那可是你们草原上的一盏明灯啊!”伸手指了指站在帐门处的‘嫣然郡主’,萧逸一张小脸笑的格外灿烂。 “你想要老夫的这条性命?”身为一名俘虏,最怕的就是敌人一无所求,右校王李云的一张老脸顿时沉了下来,再也没有刚才的从容,“小子,你是南边来的?还是北边?” 右校王李云很清楚,普天之下想要他老命的只有两批人,一南一北,南边的是指大汉朝廷,而北边的则指匈奴王庭,只要他一死,对这两边都是有利,汉庭算是清洗了一位叛徒的后代,而匈奴王庭则可以趁机吞并他手下的兵马和属民。 “老人家果然是机智过人,不错,小子从南边来,不过,不是来杀你的!”轻轻的松开了对方的手腕,在右校王李云满脸惊诧中,萧逸从怀里拿出了一面金牌,长五寸,宽三寸,厚五分;通体由黄金打造,金牌两侧雕有云龙纹饰,正面八个篆文:“虽无銮驾,如朕亲临!” “嘶嘶!”身为一部大王,李云也是识货之人,自然看得出这面金牌意味着什么,御赐金牌,大汉特使! “奉皇命,出使右校王部,李云,见金牌如见陛下,你还敢无动于衷吗?”金牌,汉灵帝当初御赐的金牌,萧逸简直快爱死了,这绝对是‘扯虎皮,做大旗’的无双利器啊! “臣,大汉飞将军李广之后李云,参拜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略一犹豫,李云还是恭恭敬敬的整理衣衫,而后以臣子礼节向金牌行了三跪九叩的大礼,而且自报身份也是以汉臣李广的子孙自居,而对匈奴赐给他们家族的‘右校王’封号提也没提。 一边下拜,李云心中也是念头百转,身为李家子孙,向汉皇跪拜自然是应当应分的,就是以匈奴的爵位来看,当年匈奴一分为二,连南匈奴的王庭都是大汉册封的,他这个小小的右校王自然也应该是大汉的臣属,以臣拜君,有何不可! 不过头可以磕,膝盖可以弯,但事情却要看看再说,这名少年汉使来此到底出于什么目的?既然不是刺杀自己,那他要做什么?是分化?是拉拢?还是要自己举族归汉? 一想到最后一种可能,李云就激动的浑身颤抖,那可是他们李氏家族十几代人的梦想啊!如今匈奴王庭对自己的部落又屡屡欺压,左右贤王更是几次想要瓜分自己的属民,生死存亡啊!如果能举族归汉,也不失为一条活路,只是,这条路不那么好走啊! “奉皇命,探望李将军全族,当年之事,乃是天意弄人,与将军祖上无关,说实话,当初那一战将军祖上已经尽全力了!”先是出言安抚了一下当年李陵兵败投敌的事情,萧逸看了看已经激动的泪流满面的李云,心中也是一声长叹,一个家族背负了十几代人的屈辱,有国难归,有家难投,在这异域他乡受尽排挤,也真是难为李氏一族了,“另外朝廷还希望,李将军能够举族归汉!” “举族归汉?难啊!……”虽然南归是李氏一族十几代人的梦想,但实际操作起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李云私下也曾经做过无数次的试探,但每一次都无功而返。 首先是匈奴这边,匈奴王庭对李云所部的方法是一边削弱,一边监视,最后再分化瓦解;通过连年的征兵打仗,以及不断的收取贡品、赋税,削弱李云部落的整体实力,让他们无力反抗,另外为了防止他们叛逃,还以荣宠为名,把右校王部落的牧场放在了匈奴左右贤王之间,让大单于的两个儿子时时监视李云的一举一动,只要稍有异动,最多一夜时间,左右贤王两部的大军就会兵临城下,到时候鸡犬不留啊! 还有就是汉朝那边,随着大汉国势衰弱,对草原上的控制力已经是一日不如一日,灵帝驾崩,董卓入京,现在大汉内部自己都乱成了一团,那里还有精力管外边的事情,李云就是想举族南归,汉朝那边能派兵接应吗?又该如何安置他这一万多部署,会不会在招降以后再行杀戮?这些都不得不仔细考虑啊,一旦失手,那就是万劫不复的下场! 最后就是李云部落内部的事情了,毕竟他们在草原上已经生活了几百年时间,十几代人同化下来,无论是生活习惯,还是心理状态,他们都已经是彻底的草原人了,现在出生的小孩们,说匈奴语的多余说汉语,一些个别的甚至连名字都匈奴化了,他们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大草原就是他们的家乡,至于长城内的汉地,那只能是梦乡而已! 家乡现实,梦乡虚无啊! 正文 第三十九章好名声,坏名声! “举族归汉之事非朝夕可成,请容老夫徐徐图之!”李云没有拒绝,可也没敢一下子就应承下来,事关一族人的生死存亡,身为族长他必须慎重再慎重,小心再小心,“对了,相谈半响,还未请教使者大人的名讳?” “在下雁门关副将,玄甲军统领萧逸,现在并州刺史张扬大人麾下听用,”知道这个狡猾的老头子对自己还不是十分放心,所以萧逸对自己的身份并没做什么隐瞒。 “哦,莫非是北邙山中单骑救驾,洛阳城外大战过董卓的萧郎吗?”听到萧逸自报家门,右校王李云先是一惊,随即又点了点头,认为自己输的不冤,原来是这个厉害的家伙,虽然地处塞外,但大汉朝廷中发生的事情他一直关注着,自然知道最近京师洛阳风云变幻,外戚,宦官,朝臣,边军等几股势力杀的是血流成河,而在这场惊天大变局中,有一个少年的名字就像流星般划过了天空,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那就是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也就是萧逸。 “没想到在下的名声竟然传到塞外草原来了,一点虚名,侥幸,侥幸而已!”萧逸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扬名立万,可他做的那些事,就是想不出名也难啊! “少年英雄吗,老夫虽然地处塞外,但对你的事迹那可是如雷贯耳啊!”右校王李云的八卦精神看起来很强,一谈到各种传闻,整个人都精神起来,再也没有刚才那种病态。 “不知外面现在是如何传闻在下的,还请告知一二!”萧逸也有点好奇了,因为从来没人对他说过这些,看来自己现在大小也是个名人了,就是不知道名声是好是坏! “这个传闻可多了,有人说你出身名门,乃是开国丞相萧何之后,长得更是相貌英俊,自幼得异人传授,文武双全,受司徒老大人看重,又深的先帝的赏识,一向忠心为国,乃是国之干城,而且所到之处还有大批的美女青睐,是天下第一奇男子……” “嗯,公道自在人心,没想到在下的一点长处已经是人尽皆知啊!”萧逸的一张小脸都快笑出花来了,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名声还不错的嘛,不过这美女青睐一条似乎不太准,可怜自己至今还是个处男呦! “不过嘛,还有传闻说你……”,话锋一转,右校王李云的脸上开始露出似笑非笑的奇怪表情,“说你本是一名野道士出身,冒充名门,武艺低劣,尽走些旁门左道,而且腹黑心狠,嗜血成性,尽用阴谋诡计害人,还有就是贪花好色,每夜无女不欢,据说跟先帝留下的公主千岁也……呵呵,有些关系!”看到萧逸的脸由晴转阴,两排小白牙也频频磨动,右校王李云连忙停住了话题,但那一脸玩味的笑意却怎么也掩饰不住。 “血口喷人,谁在背地里坏我的名声?”萧逸一张小脸上满是黑线,自己怎么就腹黑心狠了,不就是算计了几个人吗,洛阳城当时那个局面,谁没在算计呀;嗜血成性?战场之上你不杀人,人就杀你啊!尤其是最后一条,东汉的狗仔队也这么厉害?怎么连自己和公主有点小暧昧的事情都传出来了,还传到塞北来了,那中原内地岂不是人尽皆知了?……呜呜!真是没脸见人了…… “好了,少年郎,正所谓男子汉,大丈夫,行非常事,自当誉满天下,也当谤满天下!”李云安慰似的拍拍萧逸的肩膀,继续说道:“那不招人嫉是庸才,再说你这样的艳福,多少人羡慕还羡慕不来呢,至少老夫我就是有心无力呦!好事!好事呀!” 不说还好,真是越描越黑,再看看站在大帐门口,竖起小耳朵在哪偷听的‘嫣然郡主’,显然这位女马贼对自己的‘风流艳史’很感兴趣,连看向自己的眼神都有些不对了,‘一副你原来很坏的表情……’,这下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萧逸觉得头顶上有无数的乌鸦飞过,怎么会这样,自己可一直在努力当个好人的呀! “美名也好,虚名也罢,可有一条老夫是相信的,都说‘鬼面萧郎’,腹有良谋,算无遗策,看人看事无有不准,尤其能断天下大事,如今本部落进退两难,还请为老夫也谋划一二如何?”都说盛名之下无虚士,显然右校王李云也动了心思,也许是为了让萧逸全力帮忙,这个老头立刻开始加好处,“只要能保我一族平安无事,度过这次劫难,那我李氏一族所有未出嫁的女子,任君挑选,就是多选几个也可以,老夫能做这个主的……” 看来自己这色狼的名声是坐定了,还几个,门口那一个还搞不定呢,再来几个还不把自己给撕了,草原女子的狠辣劲,萧逸可真是消受不起,“老人家无需多礼,身为汉使,为李氏一族谋划,也是在下应有之义,如果所料不错,匈奴王庭可是要大举南侵了?” “不错,‘鬼面萧郎’果然是名不虚传,王庭已经派人传来消息,二十天后要各部酋长尽起族中精锐,齐集王庭,大举南侵,而且十有**,会派老夫的部落在前面打头阵,到时候攻关破城,必然死伤无数啊!”先伸出大拇指称赞了一番,随后右校王李云就开始叹息,他之所以没病装病,就是想拖延一下南下的事情,一旦和汉军开战,他的兵马必然会被当作先头炮灰使用,打赢了,死伤惨重,打输了,那些匈奴贵族就会趁机分化吞并自己的部落,左右都是死啊! “这次匈奴大军南侵有多少人马,兵分几路?”匈奴南侵早就在萧逸意料之中的,去年那次南下,匈奴各部全都劫掠了大量的财物,恶狼偷到一只羊,自然还会再想着偷第二只,再说现在大汉正处于内乱之中,边防力量虚弱无比,此时不抢,更待何时? “这次匈奴王庭大集各部人马,兵力应该在六万上下,都是各部落的精锐骑兵!”右校王李云对匈奴各部的力量了如指掌,他说六万,那就肯定是六万,“至于进攻路线吗,这次只有一路,那就是……雁门关!” “嘶嘶!……雁门关?” “没错,六万大军,直逼雁门关!”原来上次匈奴兵分三路南下,白羊王所部在右北平被公孙赞的‘白马义’从所阻,左贤王更是在渔阳的卧虎亭吃了个大亏,所部精锐将士折损了一千多人,真可谓是伤筋动骨,只有雁门关一路劫掠的最重,光奴隶就抓获了几万之多,而且还没遇到什么像样的抵抗,所以这次匈奴王庭大会,一致决定,全军直扑雁门关,再狠狠的捞上一把! “好!很好!让他们来吧,越多越好,我的家乡有句老话,朋友来了有美酒,倘若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叉!”得知自己把守的雁门关会成为主战场,萧逸眼中泛出阵阵的杀气,报仇雪恨的机会终于来了…… 正文 第四十章左贤王 河套草原,匈奴王庭,左贤王部落驻地! 左贤王刘豹正在巡视自己的营地,他的坐骑所过之处,所有的属民、奴隶全都恭恭敬敬的跪地行礼,在盛行奴隶制的匈奴部落里,刘豹就是他们的主宰,掌控着所有人的生死。经历过一年前那场惨败后,刘豹整个人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变得更加沉稳,更加慎重,也更加冷漠了,都说咀嚼苦楚是男人成熟的不二途径,那么经历失败就是一名统帅成长的必由之路。 盘龙亭一场大火,葬送了刘豹麾下一千多精锐士卒,一千多人对于人口稠密的中原内地也许算不得什么,但在草原上对一个部落而言,那可是元气大伤啊!几乎动摇了刘豹匈奴储君的位置,草原各部中对他这个位置虎视眈眈的可不在少数,比如说他的叔叔右贤王-呼厨泉就是其中之一,也是威胁最大的一个。 匈奴人的王位继承制度比较混乱,兄终弟及就是其中之一,也就是说右贤王-呼厨泉同样有资格成为下一任的匈奴大单于,这次战败,无疑给了众多野心家一个很好的借口,幸亏刘豹能力出众,用尽手段安抚住了局面,加上大单于-于扶罗有意偏袒自己的儿子,这才侥幸过关。 绿色的草原正在渐渐的变黄,养了一夏天膘的羊群正在坡地上大口的啃食嫩草,好在冬天来临前储存足够的脂肪,马群则在河水旁尽情的撒欢,每一匹都膘肥体壮,更有成群的匈奴少年,全都赤膊着上身,在哪里骑马、射箭、摔跤比试,一个个壮得就像小牛犊一般,可以预期,再过上几年他们就会成长为优秀的骑兵勇士;看到这些刘豹一直冷漠的脸上才乏出了一丝笑容,他的部落正散发着勃勃的生机,战争的伤口终于慢慢愈合了。 部落之所以能这么快的从重创中恢复过来,和刘豹的那份远见是分不开的,别的部落南下劫掠,都是以抢劫粮食,丝绸,铁器为主,一些比较贪婪的酋长还喜欢汉地那些又白又嫩的女人,只有刘豹是不同的,他的骑兵进入汉人的城镇后,第一件事就是抓工匠,像什么铁匠、皮匠、木匠、篾匠、陶瓷匠,只要是有手艺的人他都要,对这些人他也丝毫不加虐待,而是好吃好喝的全带回了草原…… 这样做的效果是非常显著的,从那时起他的部落里就再也没缺乏过东西,帐篷、车辆、陶瓷、兵器,箭簇……,几乎都能够自给自足了,当别的部落的牧民还在用木叉与狼群搏斗时,刘豹麾下却全装备上了锋利的马刀,箭簇也告别了骨质时代,全换上了锋利的铁箭头,战斗力一连上升了好几个层次;而财力、物力的充足才是他最后能坐稳匈奴储君宝座的关键。 胡峰儿,刘豹手下最忠心的千夫长,也是左贤王部落最有名的勇士,一向以弓马双绝闻名于草原,此时正在向他汇报战备的情况,“大王,根据王庭的命令,咱们部落里的六千勇士已经全部集结完毕,战马全选的最强壮的,刀枪、弓箭也都仔细修理了一遍,箭簇的数量足够经历几次大战的,随军携带的牛羊也圈养在河边最肥美的草地上,只要大王一声令下,勇士们随时可以拔营南下!” “好,胡峰儿,你做的很好,此次南下征战,你领一个千人队做大军的先锋,记住,要像九月草原上的苍鹰一样,奋击长空,捕杀狐兔,毫不留情!”拍拍爱将的肩膀,刘豹对属下的办事能力很满意。 “请大王放心,属下必然抢来最美的女人,最珍贵的珠宝,最精美的器皿,献到大王坐下!”胡峰儿也是一脸的兴奋之色,开始大表决心,对于抢劫,匈奴人丝毫没有什么愧疚感,就像秋天该去地里收庄稼一样,汉人是以种田多为荣,匈奴人则是以抢的多为荣,都是为了生存! “这次大单于让本王兼领左翼诸部,其余部落都已经开始集结兵马,听后命令,只有‘右校王’那里迟迟按兵不动,李云这条老狐狸是怎么回复本王军令的?” 提起‘右校王’李云,刘豹脸上又开始晴转多云了,这个老家伙,真是老而弥坚,而且还滑不留手,刘豹几次要吞并他的属民和草场,结果都落空了,这次大军南下就是一个绝好的机会,决不能再错过了,虽然‘右校王’所部兵马并不多,但李氏一族世代骑射过人,都是一等一的勇士,如果能把他们收拢到自己的麾下,左贤王部落的实力就会大增,那么下一任匈奴大单于的位子舍我其谁啊? “回大王,听说李云那条老狐狸病了,病的很重,所以才迟迟没能把人马带过来!” “病了?前几个月看到他时,这个老家伙还能拉开‘四石’的强弓,骑最烈的战马,现在怎么就病了?”自从经历过那次大火之后,刘豹养成了一个毛病,那就是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信任,怀疑已经成为了他的一种本能,没办法,教训深刻啊,“再派使者去摧,告诉右校王,别说是病了,就是死了,也要把棺材给我抬到大营来,胆敢抗命不尊,本王就调动大军先血洗了他的部落!” “诺,属下这就去传令!” “亲自去!” “诺!……” ……………………………………………………………………………………………………………………………………………………………… 右校王部落,现在萧逸成为了部落里最受欢迎的人,右校王李云的‘病’经过他的‘医治’,已经完全好转,老头子甚至还有兴致去草原上亲手射了几只猎物送给萧逸作为报酬,大牛、小斌等人也全被接到了营地,还有那些孤儿也全来了,李云已经表示了,以后会专门派人照顾他们的,务必让部落里的百姓少流些眼泪吧,只有那个瘸腿的老人李羽还是坚持住在自己的小毡房里,过那种孤苦无依的生活;右校王李云知道后,只是一声长叹,低着头再也没说什么……,看样子这两个老头子之间似乎有什么过节,也不知道是不是情敌? 萧逸依旧给部落里的百姓们免费治病,胖刘的那口大黑锅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在熬药,整个营地里都是药香弥漫,现在已经成了‘右校王’部落里的圣器了,每天都有人前来跪拜。 白天看病救人,晚上和‘右校王’李云秘密商议大事,偶尔闲下来就和‘嫣然郡主’出去跑跑马,打打猎,一起看看草原上的月亮到底圆不圆,萧逸的小日子过得很是充实,可惜幸福的日子总是短暂的,当左贤王刘豹的使者来临时,萧逸知道,自己该走了,箭在弦上,大战的日子不远了。 临行前的一晚,‘右校王’李云的后帐里灯火亮了一晚,外边更是有侍卫层层把守,如临大敌一般,没人知道萧逸和他到底说了什么,侍卫们只能隐约的听到自家大王的惊呼声,以及一阵奇怪的冷笑声,出来以后老头子守口如瓶,就连他最最宠爱的那房只有十七岁的小妾都套不出任何言语来,用眼泪逼急了,老头子也只是说,“女人家不要问这些东西,太阴险,太惨烈,知道了,折寿啊!” 萧逸带着小商队的几个人走了,面对牧民们的依依不舍,那口大黑锅留下来成了纪念品,也成了整个右校王部落的圣物,从此以后子孙相传,世世不绝,最后竟然成了草原上的一件图腾宝物,跟这口大黑锅留下的还有一段传说,一个黑脸小神医的传说…… 正文 第四十一章又一排牙印 商队们聚集的日子到了,天还是那片蓝天,草原还是那片草原,可是很多熟悉的面孔却再也不会出现了,每个商队有每个商队的境遇,有的收获甚丰,带回来大群的马匹、牛羊,有的收获甚微,还折损了不少人手,还有一些商队,在指定的日子里却没有出现在集结地点,众人都知道,商人是不会失信的,既然没出现,那就是永远也不会出现了。 苏双、张世平的商队,河北甄家的商队,虎爷的商队都先后出现了,这几支商队都是带着大群的战马回来的,所收的货物也以牛皮、牛筋、牛角、马尾等战略物资为主,如今山东各郡都在暗地里积极备战,这些东西只要带回中原内地,立刻就是身价百倍;可以预期,几个富甲一方的大豪商就要出现了…… 当萧逸他们的小商队出现时,立刻引起了一片惊呼,到不是因为他们带回了多少东西,其实他们几个人除了几匹路上更换用的马匹,其他什么货物也没弄回来,以商人的角度来看,他们是赔了个底掉;右校王李云倒是想送萧逸一些战马,不过被萧逸暂拒了,不是不想要,而是根本没时间带回去,现在萧逸必须立刻赶回雁门关,做好迎接一场大战的准备。 人们惊叹的是这支小商队竟然是完好无损的,要知道,就是其他大商队都或多或少的折损了些人手,草原上危机四伏,跟他们做生意的匈奴人又是虎狼成性,随时可能反噬一口,死些人是很正常的,甚至有三支商队连人影都没回来,下场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可萧逸他们不但全回来了,而且一个个面色红润,一看就是吃的好,睡得好那种,尤其是胖刘,那腰围更加惊人了,莫非这几个人真有神仙护佑不成? 来的时候因为有大批的货物随行,所以商队的行程很是缓慢,可回去就不一样的,大家的货物基本都是战马,其他牛皮之类的东西也可以放在马背上托运,机动性大大的提高了,再加上没人愿意在这个是非之地久留,所以全是日夜兼程地往回,仅仅三天时间就逼近到雁门关外围,到了这里,大家散伙的时间也就到了。 当天晚上,大队人马在一处水草丰美的地方扎下了营地,因为这里可以安置那些马群,现在马可比人珍贵,在商人们的眼里,这些四条腿的家伙已经不是马了,而是一匹匹会跑动的钱袋子;当然,如果操作不当,也会变成一张张的催命符! 营地扎完,各商队的伙计们开始围着篝火做离别前的狂欢了;不管怎么说,都是在大草原上生死闯荡过一回的,以后见面总有几分交情可谈;当然了也有些人相对交情而言,更加的喜欢钱财,比如说虎爷,这些凶神恶煞正在火堆旁喝酒,一边喝一边摸自己的佩刀,眼睛红红的,全是贪婪的血丝,在他眼里整个商队的所有东西都应该是他的才对,别人顶多算是他的运输工具而已,如今风险已经过去,该是他收割庄稼的时候了,时间就定在明天,而第一收割的,呵呵!他看了看甄家的商队,那里不但财货堆积如山,最关键的是,还能人财两得呦…… 半个多月没见,甄宓还是那么娇艳过人,草原上毒辣的太阳似乎对她的皮肤一点也没造成影响,别人全被风沙吹皱了面皮,变得黝黑黝黑的(萧逸除外,因为他本来就是小黑脸,呵呵!),唯有她一身白衣,风姿盖世,真犹如神仙中人一般。 看到甄宓走过来,火堆旁的其他人立刻都觉得自己还有事没做完,曹胖子去和其他首领告别,胖刘为大家准备夜宵去了,大牛觉得这里还不是很安全,出去巡逻一下是很有必要的,而他走的时候还拽上了小斌…… “没用的小易,明天商队就要各奔东西了,你们准备去哪?回家乡吗?”丝毫没有客气,甄宓直接就坐在了萧逸的身旁,看来草原的风情到底对她还是产生了影响,起码说起话来就直爽了许多。 “家?那里还有家呀!天涯浪子,四海为家罢了!”遥望天空,北斗七星还是那么明亮;据说星星可以为每一个人指引回家的方向,但萧逸对此却很不赞同。 ‘家’这个词对萧逸而言实在太陌生了,雁门关?洛阳?卧虎亭?小道观?…… 不是,都不是,那些地方都不是他的家,他只是一个过客而已,萧逸的家只能在自己的梦乡里了,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回家的美梦已经越来越少了…… “跟我回河北吧,以你的本事绝对会受到甄家的重用,到时候‘豪宅、钱财、地位、名誉……’,甄宓的声音越来越小,因为她发现听到这些许诺后,萧逸一点动心的意思也没有,也对,以他的本领这些东西本就是唾手可得,“要是你不信的话,我甄宓可以拿自己做担保!” 甄宓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说出这么大胆露骨的话,拿自己做担保,这和以身相许也没什么区别了,都说女人可以胆小一辈子,只要关键时刻勇敢一次就够了,看来我们的甄大小姐这次是豁出去了。 可惜,有时候光有勇敢是不够的,人不能与天争,关键还是得看天命啊! 甄宓有甄宓的天命,萧逸也有萧逸的天命! “呵呵!河北,我以后会去的,但不是现在,虽然不知道家在那里,可我知道自己的路该怎么走!”豪宅美人,说不动心那是假的,萧逸没见过甄宓穿女装是什么样子,但一身白衫尚且如此明媚动人,这要是换了女装,岂不是要祸国殃民啊!可惜,美人青睐却无福消受,自己的路必须自己走下去。 “那我在河北等你!”说话这句话,甄大小姐突然像条小母狼般扑上去,在萧逸的左臂狠狠咬了一口,咬的是如此用力,以至于连萧逸这铜皮铁骨的身躯都开始吃痛不住了,不过他却动也不动,咬的越痛,爱的越深,而且他在手臂上还感觉到了两股热流,一股是自己流出的鲜血,另一股是女人的眼泪…… 甄宓黯然神伤的走了,萧逸却是欲哭无泪,因为他发现自己胳膊上又出现了一排牙印,红红的,犹如桃花盛开一般……,左臂一处,那是甄宓刚刚咬的,右臂还有一处,那是当年‘女王大人’给他留下的纪念,一个男人,两个女人的牙印;也许这就是一种宿命吧! 三个人,最后,一个忧伤了一生,一个孤独了一生,一个愧疚了一生!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萧逸现在是品味出这句话的真谛了,江湖尚且如此,更何况他要面对的是整个天下啊!可惜,萧逸还没来得及忧伤一下,就立刻抖擞起精神来,因为另一个麻烦也向他走过来了--赵嫣然! 今天晚上女人们都很怪,甄宓这个世家出身的乖乖女变得大胆奔放,而赵嫣然这个女马贼却变得含羞不语,就那么乖乖的坐在萧逸的身边,大有一副出嫁从夫的样子;按理说作为一名人质,她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可看样子也知道,这个女马贼根本就不想离开……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萧逸只好开动脑筋,在赵嫣然的耳边轻轻低语起来,然后不远处的大牛、小斌等人就看到那名彪悍的女马贼小脸突然变得红扑扑的,两只小手扭捏的绕来绕去,还在那不停的点头,神情也变得羞涩起来,最后竟然捂着小脸逃跑了…… “萧郎,你到底跟她说了什么呀?竟然能把一个彪悍的女马贼羞走,真是我辈楷模啊!”禁不住八卦之火烧烤的大牛终于跑了过来,小商队的几个人里面,也就是他可以过问一下萧逸的私事,因为他们之间不单是将军与校尉的关系,还是从一个地方出来的朋友,生死之交! 朋友之间互相过问一下婚姻大事,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没什么,我就是说要给她哥哥赵浪下一份大大的聘礼,让她回去好好等着就行!”萧逸说得很是轻松,似乎真的准备男婚女嫁了。 一旁的大牛却吓出了一身的冷汗,因为萧逸在说到聘礼时,是摸着自己的鼻子说得,以他对萧逸的了解,看来这份聘礼真的是很大,而且还会带有浓浓的血腥味吧! 正文 第四十二章开胃小菜 天亮时分,商队分别的时间到了,虎爷那队人马是第一个离开的,走的很匆忙,似乎有什么急事一般,而后其他人也陆续告别离开,甄家的商队也走了,没有什么依依不舍,该说的话昨天晚上都已经说完了,看了看佳人远去的背影,萧逸长叹一声,带着手下几个人也踏上了回归雁门的大路。 至于赵嫣然,昨天晚上就走了,还骑走了一匹快马,拿了一副弓箭,只要弓马在手,这个剽悍的女马贼就可以在大草原上畅行无阻,走的时候很是兴高彩烈,据说是回去等‘聘礼’。 别人的大戏都落幕了,虎爷却很高兴,因为他的生意才刚刚开始,黑吃黑,就是他一直期待的事情,无本万利啊!这些四散而去的商队在他眼里就是一条条的肥鱼啊,现在可以收网了。 虎爷的目标就是甄家的商队,一是因为甄家商队收获最丰,抢这一支等于抢别人好几支,虽然河北甄家势力庞大,但只要手脚利索些,做完这一票以后立刻带着手下远遁西凉,谅他们也没有办法,还有就是因为甄宓,虎爷闯荡江湖多年,眼光何许的毒辣,早就看出了所谓的‘甄公子’,其实是名女娃,而且还姿色出众,背地里他可没少看着流口水,也曾经有意靠拢过,可惜人家对他一点兴趣也没有,反而和那个‘没用的小易’走的很近。 这让虎爷很生气,女人真是个怪物,不喜欢彪悍的,反而喜欢没用的,如果萧逸是个小白脸还有情可原,可虎爷对着刀面照了照,发现萧逸和自己一样黑啊! 真没天理! 抢劫也是门技术,虎爷选的动手地点是一个山口,那里是甄家商队返回河北的必经之路,所以他早早的带着手下离开,就是想到哪里去埋伏起来,杀甄家商队一个措手不及,到时候先杀人,再抢货,人财两得,只要一想到今晚就能抱着甄宓那诱人的小蛮腰,享受到人间极乐,虎爷就从上到下一片火热,这种感觉只有他十五岁时第一次去妓院才有过,至于甄宓是否会屈服,他并不担心,女人吗,看着三贞九烈,只要你得到她的身子,天长日久的,最后也就能得到她的心! 想法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当虎爷带着手下好不容易来到山口处时,惊奇的发现已经有人等在那里了,赵嫣然,这个漂亮又彪悍的女马贼正在山口处向他微笑,脸上全是兴奋的神色,就好像看到一个来送礼的大阿福一样!没有甄宓,却来了赵嫣然,两人都是一等一的大美女,按理说虎爷也不吃亏,可问题是赵嫣然是带着她哥哥一起来的,马贼首领赵浪还有他手下的数百马贼早已经占据了有利的地势,就等着猎物上门了;狩猎的变成了猎物,抢劫的反而成了被抢劫的,看着漫山坡的马贼大队,虎爷的心情可想而知。 “冲,杀光他们,再抢东西!”高坡上的赵浪一挥手中的马鞭,数百马贼就呼啸着冲了过去,很快就把虎爷一伙彻底淹没了,抡起拦路抢劫,他可是专业人氏。 “首领,这就是那个人送来娶郡主用的聘礼吗?”瞎狼的独眼里满是兴奋的神色,凭他多年劫掠的经验就知道,这次弄了只肥羊,虎爷一路上巧取豪夺弄了不少的财物,那可是肥的流油啊! “不,这只是开胃的小菜而已,大的聘礼还在后面呢!”赵浪同样很高兴,昨天夜里妹妹突然跑了回来,说有一份大大的聘礼等着自己去拿,然后兄妹两个又商议了半夜,今天一早他就带着人马来这等待了,结果真是个大丰收,看来这个妹婿自己真是选对了! 一场激战,从此塞外少了一支喜欢‘黑吃黑’的走私商队,却多了一个地名---杀虎口! ……………………………………………………………………………………………………………………………… 雁门关内,萧逸一行很顺利的回到了玄甲军大营,一别月余,大营里井井有条的,各部士兵都在认真的操练,看来马六的带兵能力很是不错,以后应该多给他些机会才是;没几个人知道萧逸回来了,就像不知道他出去过一样,底层的士兵都以为自家统领大人一直在营中闭关修养,谁能想到萧逸几人去千里之外的草原上跑了一圈呢? “传令,擂鼓聚将,中军大帐议事!”走进大营的一刹那,萧逸就进入到铁血无情的军人状态,现在他是玄甲军统领,是雁门关的副将,是大汉的一名边军,至于那个天真可爱、乐于助人的小易,已经随风而逝,永远的留在草原上了。 “咚!咚!咚!……”沉寂了一个月的聚将鼓突然响起,听到鼓声,整座大营立刻沸腾起来,顶盔、贯甲、佩剑,校尉以上军官立刻向中军大帐飞奔,无论之前你在做什么,现在必须第一时间赶过去,三通鼓罢不到者,斩! 这是萧逸定下的铁律,包括他在内,人人必须遵守! “参拜统领大人!”一通鼓刚敲完,上百名各级校佐全部到齐,无一迟误! “将士们听着,从今天起玄甲军尽入战备状态,所有人员一律归队,刀枪、弓箭、器械全部检修,马匹按战时情况开始用粟米喂养,务必要保持马力精状,各处岗哨全部加倍,探马派出,雁门关以北二百里内的任何风吹草动必须给我侦察清楚,明白了吗?”主位上,同样是一身戎装的萧逸开始大声部署命令。 “诺!……”众校佐齐齐称是,对萧逸的命令,没人敢玩忽职守! 一挥手,所有人都退了出,按照军令开始忙自己的事情去了,大帐里只剩下了大牛、马六、曹胖子等几个知"qingren",六万匈奴大军即将压境,每个人心头都像是压了块大石头一样,沉垫垫的。 “萧郎,匈奴兵即将南下的事情是不是和城里的主将穆顺说一声?”跨前一步,马六的脸上满是担忧的神色。雁门关驻军原有一万五千人左右,张扬为了坐稳刺史的位子,调走了五千精锐去晋阳弹压地面,三千玄甲军是归萧逸统领,而剩下的兵马则在主将穆顺手里,也就是说雁门关要用一万人马对抗匈奴的六万大军,一比六,这个兵力对比,实在是太悬殊了。 “穆顺,那个家伙不会听我的!”摇了摇头,萧逸直接就否决了。 因为萧逸在洛阳大出风头,在刺史张扬那里又一向被倚重,这就让主将穆顺对他嫉妒的发疯,之前可是没少在明里暗里的下绊子,只要是萧逸坚持的,他就一定会反对,处处刁难;只是忌惮于萧逸的勇武,再加上玄甲军上下一心,他一点空子也钻不到,这才迟迟没有动手,如果现在萧逸跑过去跟他说匈奴入侵的事情,十有**会被顶出来,又何必去讨那个无趣呢! “可没有他那七千人马助阵,光凭咱们无论如何也守不住雁门关的呀!无论如何也得给他们通个气!”马六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兵力相差太悬殊了,带过兵的人都知道,一般情况下,只要有三倍的兵力就可以攻破城池,如今可是六倍! “穆顺此人嫉妒心极强,强行向他进谏,只会适得其反!”摸了摸下巴,萧逸眼中有光芒闪过,显然已经是计上心头,“不过此人还有个弱点,那就是怕死,而且耳根子极软,最喜欢听流言蜚语了,呵呵!” “你们附耳过来,我有计策交代给你们!”萧逸叫过几个人,开始窃窃私语起来,一边说,一边发出阵阵阴笑…… 第二天,一条小道消息突然在军营中传开,并以极快的速度传遍了雁门关的大街小巷,“匈奴大军要大举南下了,而兵锋所指就是---雁门关!” 正文 第四十三章流言蜚语的厉害 谎话说上三遍就是真理! 而流言蜚语传上三天,就会把原来的内容夸大无数倍! 第一天,雁门关里的流言是这样的,“听说了吗?匈奴大单于‘于夫罗’要率领数万铁骑攻打雁门关,而且大军已经在河套草原上集结完毕了!” 第二天,流言变成了这样:“知道吗?匈奴大单于尽起倾国之兵十余万南下打雁门关,据说前锋部队已经离此不足一百里了,马蹄子扬起的尘烟都能看到了……” 等到了第三天,“确切消息,匈奴人大单于不但尽起倾国之兵,还联系了乌丸人、鲜卑人、东胡人,西域人,总计大军五六十万,浩浩荡荡杀奔雁门关来了,前锋人马已经到了关外,我二舅家的三叔的小姨子的干妹夫,去城外卖菜的时候都看见了,要不是他挑着菜担子跑得快,差点就被匈奴兵捉了去,真是好悬啊!……” 老百姓传播小道消息的能力是无穷的,就像滚雪球一样,一人加一点,最后就成了一个庞然大物,而且编的是有鼻子有眼,可信度极高,当萧逸听到传回来的谣言时,自己都被下了一大跳,差点立刻整军出战,好半天才想起来,这条谣言不就是自己编出来的吗?可现在听起来,咋就那么像真的呢…… 一时间雁门关内人心惶惶,有钱的富户商贾纷纷举家外逃,没钱跑不了的就躲在家里烧香求神,祈求上天的护佑,还有一些别有用心之徒趁机上街四处打砸抢烧,社会治安顿时混乱起来。 人们都还记得,去年匈奴大军就是从雁门破关而入,一连扫荡了并州北部数郡之地,劫掠人口数万,财物损失更是不计其数,血泪未干啊,如今这群草原狼又来了,怎么办?是战?是逃? 谁能顶起雁门关的这片天? 还有一个坐不住的人就是雁门关的主将穆顺,自从张扬把主将的位子给了他以后,这位爷立刻就抖了起来,处处讲排场,四处耍威风,至于克扣军粮,鞭打士卒那更是家常变法,正所谓‘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在雁门关这一亩三分地,他就是天王老子了,当然了,如果没有那个叫萧逸的家伙,生活会更加美好的。 对于玄甲军,穆顺是又爱又恨,爱的是这支部队训练有速,装备精良,战斗力极其强悍,这要是能拿到自己手上来,以后再想做什么事底气可就更足了;恨的是这支人马就像块铁板一样,无论他如何努力,就是渗透不进去。 穆顺也曾经用各种手段进行收买,从马六以下,各级军官他都请过客,送过礼,个别的还塞过美女,可这些人呢,礼物倒是全收了,事却一件也没办过,遇到事情能推就推,能拖就拖,他的手令在玄甲军中还不如一张如厕的草纸。 “不听我的,好,我换人成吧,”穆顺也想过用掺沙子的办法往玄甲军里安排些自己的亲信,结果这些人去了以后立刻消失的无影无踪,全都人间蒸发了,派人一打听,结果一问三不知,好像这些人就没出现过一样,倒是雁门关外荒坟里的野狗这几天叫的挺欢实,像是尝到了一顿大餐,从那以后穆顺身边的亲兵就打死也不敢再到玄甲军里面去了,去了就是喂狗,谁敢啊! 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当兵吃粮,没粮就当不了兵,穆顺一狠心把玄甲军的军粮给断了,饿你们几顿总该老实了吧,结果马六带着一帮弟兄直接把雁门的粮草库给砸了,抢走的更多,穆顺还不敢去管,万一激起兵变来谁压得住啊? 万般无奈的穆顺也只好认命了,既然管不住,从此以后‘进水不犯河水’总成了吧;好在玄甲军那帮大爷虽然霸道,但军纪却很严明,从不出去主动惹事,骚扰百姓的事更是从来也没有发生过,倒是让他省了许多心! 不过这次,必须得请萧逸了,谁都知道雁门驻军里面,最霸道,最勇猛,装备最精良的非玄甲军莫属,如今匈奴大举来犯,要想守住城池还得靠他们才行,于是一封信函直接送到了玄甲军大营了,上面还有穆顺亲自手书的一个大大的‘请’字…… …………………………………………………………………………………………………………………………………… “哒!哒!哒!……”随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一队全副武装的骑士出现在雁门关主将府的门前,这里以前本来是张扬的太守府,张扬去晋阳上任以后,府邸就归了穆顺,自然就改成了雁门主将府。 骑士为首之人,一身的黑色盔甲,坐下千里墨烟驹,腰胯宝剑,正是玄甲军统领萧逸,主将有请,身为雁门关名义上的副将理应前来议事,至于做什么,呵呵!无非就是演一出戏而已! 跳下战马,萧逸并没有急着进去,而是先做了一番整理,头盔拿下,把头发抓的乱糟糟的,身上本来很整齐的衣服也抓出褶皱,脸上没汗,简单,洒点水就好了,然后深憋一口气,等憋得满脸通红以后,萧逸这才一路小跑地冲进主将府,小脸哭丧着,一副我好怕怕的样子! “末将……参见穆大人!”萧逸狼狈不堪的跑进大厅,立刻行军礼参见,动作慌乱不说,还差点被自己给绊了个跟头,全无往日的沉稳劲,“穆大人,快像张刺史那里请求援兵吧!再晚恐怕就来不及了!” “嘶嘶!……“怎么?那匈奴人大举入侵的事情已经确凿了吗?到底有多少人马?”看到萧逸惊慌的样子,穆顺心里就凉了半截,这位小爷的本领他是知道的,连洛阳那么复杂危险的场面都能全身而退,现在却慌乱成这个样子,看来匈奴大军压境的事情是板上钉钉了。 “嗯,末将派出的游骑兵发现了匈奴人的踪迹,据此已经不足百里了!”萧逸一句话就把穆顺吓得脸色苍白,“而且来势很猛,骑兵掀起的烟尘是铺天盖地,恐怕有十余万之众啊!” “十余万?”听到这个消息,穆顺刚刚吓白的脸一下子又变得黢黑,虽然没什么文韬武略,但雁门关的驻军多少他还是知道的,一比十,就是孙武复生也挡不住啊,何况他区区一个穆顺呢! “主将大人放心,我等既然食汉家俸禄,又受张刺史重托,必然誓死守卫雁门,末将不才,愿与穆大人一起杀身成仁!”猛地握住腰间的宝剑,小脸一仰,萧逸摆出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 “啊!……杀身成仁?”听到这句话,穆顺的腿都软了,裤子里面还有点湿,他不想死啊,真的不想死,他有成群的娇妻美妾,有无数的家财,大好人生正在享受,怎么能死呢?身为刺史张扬的心腹爱将,他应该有大好的前途才是,可现在匈奴人来了,一切似乎都要成为泡影了。 “对,男子汉,大丈夫,战死沙场乃是人生大幸,绝不能做那贪生怕死的逃跑之举,末将这就去视察城防,一旦匈奴人来攻,末将就先走一步了!”说完萧逸昂首挺胸的走了出去,那股精气神,就像当年易水河边的荆轲一样,一去再也不复还了…… “对,我还可以跑啊!可以跑的……”别的话穆顺都没听到,但‘逃跑’两个字却是如雷贯耳的传到他脑子里,对呀,只要跑的远远的就没事了,至于雁门的守卫,爱咋地咋地吧,反正多我一个人也守不住雁门关,何必留下来陪葬呢?不过走也得有个好借口才行,这个倒好办,找借口,寻托词,那可是他穆顺的强项。 出了主将府,原本惊慌失措的萧逸立刻变了样子,一张小脸沉稳无比,大有智珠在握的样子;整整凌乱的衣衫,头发也从新理了理,身为一名帅哥必须得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才行,尤其他还未婚呢,萧逸对刚才的表演很是满意,没想到自己还有这个天赋,上辈子没去报考影视学院真是浪费了,否则又是一个实力派演员,不,是实力派兼偶像派,呵呵! “走!回营备战,匈奴人,我让你们有来无回!”一挥手,萧逸领着手下直奔军营而去,如果不出预料,这个雁门关马上就要由他当家作主了。 正文 第四十四章战备进行时 一觉醒来,萧逸发现自己竟然又升官了,因为雁门关的主将穆顺跑路了,原以为这个胆小如鼠的家伙怎么也会再挺两天,没想到当天晚上穆顺就带着几个亲兵偷偷从城门溜了出去,连私宅里的几房小妾都弃之不要了,走的那叫一个干净利索,还美其名曰:亲自去晋阳向刺史张扬大人祈求援军! 堂堂的一城主将,连敌人的影子都没看到就跑去找援军,这种奇葩的事情在大汉几百年的战争史上也是很罕见的,主将跑了也就跑了,毕竟贪生怕死是人之常情,但按照汉制,当主将阵亡或者因故无法理事时,副将就自动递补上位,也就是说从现在起雁门关的所有大小事务都由萧逸一人说了算啦! “哒!哒哒!……”这次进城萧逸将玄甲军全调来了,他准备实行军管,雁门关里面已经乱成一团,听说主将都跑了,城中的官吏、百姓顿时就炸了窝,就像天要塌下来一般,大街小巷里全是准备逃难的人流,男人肩膀上扛着家里比较贵重的财物,女人一手抱着小孩,一手夹着舍不得丢弃的家禽,哭喊着向城门涌去,除了一些实在行动不便的老人,可以说是倾城出动了,甚至连一些守城的兵卒都扔下武器,在地上打个滚,再抓把泥往脸上一抹,趁机偷偷的混到逃难的人群中,当官的都跑了,老子还给谁卖命啊! “关闭城门,有敢再私自出城逃跑者,杀!”萧逸一声令下,手下的骑兵立刻把城门死死关上了,在明晃晃的马刀威胁下,人流终于被制止住,但仍在那里鼓嘈不止,要求开门放他们逃命,大人叫,小孩哭,局面乱成了一团。 “城中的军卒、百姓听着,本将乃是玄甲军统领-萧逸,现在代理雁门关守将一职,坚守汉家城池乃是我等汉人的本分,从现在起军民一体,有敢再私自逃亡者,杀!”萧逸一挥手,一群如狼似虎的亲兵立刻从人群里抓出几名逃兵,按倒在地二话不说,照头就是一刀,血淋林的人头滚落,顿时让人群安静下来。 人们逃难是因为怕死,如今死就在眼前,人群惊恐的向后退去,杀人立威在任何时候都是制止混乱的好办法,前提是你得能掌控好尺度,否则一旦反噬,那就是尸骨无存的下场;不过萧逸并不怕,打战,不就是杀人的买卖吗! “请大人带领我等守护城池!小民们愿助大人守城啊……”几名老人突然跪倒在萧逸马前大声疾呼起来,随后人群像波浪一样倒了下去,没人愿意舍弃自己的家园,也没有那个士兵天生就想做逃兵,正所谓‘兵随将走草随风’,人们慌乱是因为主将穆顺逃跑,大家没了主心骨,现在萧逸站了出来,用血淋林的人头告诉大家,本将要死守城池,再次找到主心骨的人们顿时爆发出守护家园的热情! “好,尔等听本将号令,所有士卒各归本队,谨守城池,城中青壮男丁一律上城助防,其余人等各归本家,不得随意外出,街道一律戒严,本将在此立誓,与雁门关同生死,共存亡!”宝剑在手背上一抹,萧逸这次用自己的鲜血证明了守护城池的决心! “谨尊大人号令!……誓与雁门共存亡!”人群爆发出震天的呐喊,只要当官的不怕死,那他们这些平民百姓怕什么! 主将府大堂上,萧逸正在对着一副雁门城防图出神,现在他是这里的主人了,穆顺还算不错,走的时候把城守大印给他留下了,有了印信,萧逸就可以更加名正言顺的统领雁门的一切军政要务;玄甲军已经接管了所有的要害部门,下面就看萧逸如何排兵布阵了! 三千玄甲军,七千普通士卒,再加上数万百姓,对抗匈奴人的六万精锐骑兵,力量上确实处于绝对的劣势,但战争除了比拼实力外,还要比拼双方首领的指挥艺术,这就是军事! 雁门乃是天下险要,两侧山峰高不可攀,只有中间一条道路可以沟通南北,雁门关共设有南北两座城门,南门连接中原内地,那里不会出现敌人,所以只要守住北面一座城墙就可以了,托老太守张扬的福,当初动用了大量的民力、物力,将雁门的城防修的固若金汤,数丈高的城墙全用巨石和黄土夯成,坚不可摧,上面又设有密密麻麻的箭楼,防御工事极其完善,城里的存粮、兵器、箭簇都很充足,水源也不成问题,兵力上虽然有些不足,但只要指挥得当,守住城池并不是不可能。 不过萧逸要做的并不是守住城池那么简单,他要大量的杀伤那些来犯的匈奴兵,以血洗血,当初卧虎亭的血海深仇,他可是一点也没忘呢! 大牛、马六等一众将领就在身后默默站着,对于萧逸他们有充足的信心,那是百战百胜带来的,尤其是看到萧逸摸了半天下巴后,突然狂笑着开始摸鼻子时,他们就知道,匈奴人要血流成河了…… “马六听令!你率领一队骑兵出北门,二天之内,将雁门关以北的所有村落居民全部迁到城内来,水井一律填平,房屋全部拆毁,最后再给我放一把大火,将那里的庄稼、草原烧成一片平地,务必要做到寸草不生,明白吗?” “诺!……”马六连忙上前行军礼答应,随后面有难色的说道:“附近的耕地大都聚集在城北,如今庄稼尚未成熟,一把大火烧了,恐怕会遇到百姓阻扰,那可都是他们的命根子啊……” 民以食为天!雁门关地处边界紧紧挨着大草原,这里土地肥沃,可耕可牧,所以很多百姓都是春天浇水种田,夏秋季节就去草原上像匈奴人一样放牧,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如今要强行迁移他们,并毁掉他们的家园,必然会遇到激烈的抵抗,所以马六才会有此一问! “那些粮食是吃不到我们嘴里的,与其留给匈奴人,还不如一把大火烧了干净,至少还能肥肥地;至于敢抗拒迁徙者,一律按通敌罪论处,杀无赦!”萧逸的声音冰冷至极,作为一名统筹全局的主将,他所考虑的只有战争的胜负,至于一些百姓的生死,只是战争天平上的一点筹码罢了,慈不掌兵,就是这个道理! 看看马六涨的通红的脸庞,萧逸知道他心中还是有些不忍,这就是马六的性格,不够狠决。 长叹一声,萧逸上前拍着他的肩膀说道:“知道你不忍心像老百姓动刀,可现在是在打仗,一切都是为了活下去,等赶走了匈奴人,再补偿一下那些百姓吧!让你去做这件事,还能少死几个人!” “诺!”马六不敢再说什么,转身带着一队人去执行军令,他知道萧逸说得都是对的,‘毒蛇噬手,壮士断腕,’军人需要这种果决! “大牛!你带人加固北面的城防,多多准备箭簇、滚木、雷石,必要的话可以拆毁城中的房屋,就先从这座主将府拆起,有敢阻扰者,同样杀无赦!” “诺!”大牛回答就痛快的多,对萧逸的命令他从来不多想,只要执行就好。 “小斌,你拿着我的佩剑负责在城里巡逻,有临阵脱逃者,杀!……有扰乱生事者,杀!……有不听号令者,杀!”解下腰间的血浪斩蛟剑,萧逸直接递了过去,战时用重典,他必须让雁门关绝对的听从他一个人指挥,为此多杀几个人他并不在乎! “诺!”双手接过萧逸的佩剑,小斌感觉责任重大无比,同样的信任也是重大无比,据他所知,萧逸还从来没把自己的佩剑交给过别人执掌,他是第一个! 士为知己者死!为了这份信任,小斌决定杀他个血流成河也在所不惜,无论是敌人,还是自己人! 看着空旷了许多的大堂,萧逸微微一笑,把剩下的曹胖子、胖刘等一帮负责后勤粮草的人都叫到了一起,下面他要给匈奴人也准备一顿大餐…… 正文 第四十五章雁门大战一 马六是个放火的高手,或者说是老天爷帮了他,当火点燃起时,一场大风如期而至,秋天的草原上本来就异常干燥,随便一点火星就能变成冲天的大火,结果风借火势,火助风威,燎原的大火一路向北烧去,沿途所有的一切都化成了灰烬,真正意义上做到了坚壁清野;大火燃烧了整整三天三夜,方圆二百多里的草原全变成了黑色,直到遇到一条河流,势不可挡的火魔才无奈的停下了脚步。 天下万事就是这么奇怪,老天爷总是把你向相反的方向推去,有的人心存不忍,却成了放火的高手,有的人本想逍遥快乐一生,却被时势变成了盖世的杀神! 这就是命运,也是气数! 不管怎么说,这场大火确实拖住了匈奴人的脚步,匈奴人出兵从来就不携带粮草辎重,战马就是他们的双脚,随军的牛羊群就是他们的干粮,可无论是战马还是牛羊,必须有充足的草场才能够放养,现在雁门关外二百里的草场都化成了灰烬,这就逼的他们不得不停下前进的步伐,全军散出去收割草料,在准备了大量的干草后,这才慢慢的逼近边界,为此匈奴大军整整耽搁了五天之久;而五天时间,足够影响一场战争的胜负了! 匈奴人到底还是来了,萧逸接手雁门防务的第八天,北方的地平线上出现了匈奴骑兵的身影,一开始还是零零散散的几十骑,随后人数越来越多,声势也越来越大,马蹄扬起的尘土遮天蔽日,牛皮帐篷一座挨着一座,远远望去,犹如一座座大山压了过来,让人望之胆寒! 城外,匈奴大营,踏着脚下焦黑的土地,望着眼前如同巨兽般的雄关,大单于-于夫罗心中不禁升起了一丝寒意,草原是匈奴人的命脉,现在战事还没开始,命脉就变成了一片焦土,这不是好兆头啊! 这次南下劫掠匈奴各部可谓是精锐尽出,整整六万骑兵,这几乎是匈奴人所有的本钱了,要想培养出一名合格的骑兵,需要一位草原上的母亲含辛茹苦的花费二十年时间,可一根小小的箭簇就可以让这些全部化为乌有,所以如非必要,他是绝不会让手下的骑兵硬碰硬的去攻打汉人的城池,那样做的话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汉人有多少,匈奴人又有多少,于夫罗心里清楚的很,人家就是用十个换自己一个,也能轻轻松松的把匈奴人拼光,所以他决定用计策夺下这座雄关,一头聪明的狼王,除了疯狂的撕咬战斗之外,还应该学会利用自己的声音恐吓猎物,‘狼来了’这三个字,有时候比狼本身更加可怕! “雁门关上的汉家守将是何人?现在又有多少汉军在此驻防?”登上一处高坡上,于夫罗手搭凉棚,正在仔细的观看雁门关的防守情况,在他身后数十名匈奴各部大王、酋长分列两旁,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情,去年他们的大队人马就是从这里破关而入,大肆掠夺内地诸郡的,所以面对这座雄关,匈奴人并没有多少惧意,一个被自己征服过的地方,有什么好怕的呢? “回禀大单于,雁门关自从去年被我们攻破、拆毁后,新上任的太守张杨重新修建了这里,又迁来了大批的百姓居住戍边,后来那张扬升任并州刺史,这里就交给了他的一名心腹爱将--穆顺,居探子回报,如今雁门关中大概有汉军一万余人,另外还有四万多名像羊羔一样怯弱的汉人普通百姓。” 右贤王-呼厨泉,作为下一任匈奴大单于的有力竞争者之一,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表现机会,今年已经整整四十岁的他长的和哥哥于夫罗很像,都是那么彪悍、骁勇,但与大单于-于夫罗相比,他却少了一些稳重,多了几分暴躁。 也不怪右贤王-呼厨泉会脾气暴躁,时间不等人啊!因为各种原因,匈奴人的平均寿命都很短,即使是贵族一般也很难活过五十岁,今天已经四十岁的他算起来是步入老年了,随时都有可能被伟大的昆仑神召唤走,而比他还要大上几岁的哥哥于夫罗却身体强健无比,能骑烈马,开硬弓,一顿饭甚至还能吃一只小羊羔呢! 每次看到那副雄壮的身体,右贤王-呼厨泉几乎就要失去坚持下去的勇气了,估计就是他死了,他的大单于哥哥依旧会活的好好的,而他的竞争对手左贤王-刘豹在年纪上有很大的优势,因为刘豹今年还不到三十岁,哥哥身体强壮,侄儿又已经长成,如此一来,呼厨泉要想登上大单于的宝座几乎是不可能的了,除非…… “那个穆顺为人如何?可有什么爱好吗?”于夫罗继续问道,对这个弟弟的心思他知道的一清二楚,匈奴大单于宝座的更替从来都是充满血腥的,强者为王,这个习惯从他们的祖先冒顿单于杀父上位那一刻就开始了,而权利最大的魅力就在于让人根本无法放手,草原上的狼王谁都想当,只要他于夫罗还活着,只要他还能骑上战马,挥动马刀,无论是谁,弟弟也好,儿子也罢,只要敢挑衅他的权威,那就只有一个结局,你死我活! “回禀尊敬的大单于,那穆顺为人胆小怕死,又贪婪无比,就像草原上满身肥油的旱懒一样,除了躲在地洞里守着自己的女人和美酒,他什么也做不了!”这次出来回答的是左贤王刘豹,在汉人那里他同样安插有细作,而且比他的叔叔更多。 “哦?像旱懒一样胆小怯弱吗?很好,真是天助我也,马上派出使者,拿着本大单于的马鞭,去和那个穆顺说,只要他开城投降,本单于可以仿照当年汉将李陵的旧例,封他为王,再给他一片草场,保他终身荣华富贵!” 挥了挥手中的马鞭,于夫罗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同时若有如无的看了队伍里的‘右校王’李云一眼,这次出征,右校王所部竟然也派出了二千多名精锐骑兵,那估计是他所有的家底了,对此于夫罗很是满意,这说明‘右校王’对自己很恭顺,当然了,如果能把这二千人全收编到自己的王庭里,他会更加满意的,对这个部落有意吞并的何止是左右贤王两人而已,他同样有很大的兴趣! “大单于,我们的匈奴勇士完全可以攻破这座城池,何必费力去招降那个无能的汉人将军呢?只要大单于一声令下,我右贤王部愿意做这个先锋,第一个冲进关内,杀光里面的守军,掠夺他们的百姓!”手指雁门关,右贤王呼厨泉很是意气风发,对于那些像绵羊一样怯弱的汉人,他从来都是看不起的,更何况大单于还要给那个汉人将军分封草原领地,他们匈奴贵族们自己还不够分呢,那有多余的份额给一个汉人。 “呵呵!我亲爱的弟弟,本大单于从来不怀疑你的勇猛,但要想成为一名真正的草原狼王,光有勇猛那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雄鹰一样的目光和包容下整个草原的胸怀才成”说到这里,于夫罗一双锐利的眼睛开始在自己的弟弟身上打量起来,直到后者被看的冷汗淋淋,这才继续说道,“你要记住,每一名匈奴勇士的生命都是宝贵的,绝不能随意的浪费,因为我们匈奴人的数量比起内地的汉人来,就像是一捧细沙和无边的大海,差的实在是太远了……,再者说,有一名熟悉汉地情况的降将在前面为我们匈奴大军带路,那不是更好吗?” “大单于英明!愿昆仑神的荣光永远照耀在您的身上!”所有的匈奴贵族纷纷俯首行礼,对这位草原狼王的狡猾,他们都感到了深深的恐惧! ………………………………………………………………………………………………………… 夜晚时分,城外的匈奴大营燃起了篝火,开始还是一点、一堆,后来密密麻麻的覆盖了一片山坡,最后甚至发展到铺天盖地,看上去就像是天上的繁星一样多,无论你怎么数也数不清楚,最可怕的是,这些繁星还在不断更加中,这就意味着匈奴人还在不断的增加兵力…… “雕虫小技!”看着城外的匈奴大营,正在城墙上巡视的萧逸冷冷一笑,这点小手段还骗不了他,匈奴人这是在虚张声势,用逐渐添加兵力,多点篝火的办法一点点的消磨城内守军的斗志,最后逼迫守军弃城而逃,如此一来他们就可以兵不血刃的占领雁门关,这是典型的心理战,就像狼群不停的用嚎叫声惊吓胆小的羊群一样,越是害怕,就死的越快;看来匈奴人的统帅也是个狡猾奸诈之人,这下可以好好较量较量了。 “禀统领大人,匈奴人那边派出一名使者,说是要面见大人!”一名亲兵突然从城道底下跑了上来。 “匈奴人的使者?呵呵!有意思,把他们带上来见我!”萧逸随意的挥了挥手,他准备就在这里接见匈奴人的使者,看看对方到底要耍什么花招。 很快,一名身材矮胖,秃顶、粗脖,耳戴金环的匈奴使者带着几名仆人走了上来,使者的手中还捧着一根很是精致的马鞭,在匈奴人的习俗中,大单于的马鞭就是使者的信物,用这根马鞭就可以号令其他臣服于匈奴王庭的部落,甚至可以鞭打那些不听话的酋长们,就像汉朝的御赐金牌一样好使! “本使者名叫‘忽突忽’,奉天地所生、日月所制,伟大的昆仑神护佑下的匈奴大单于命令,汉家将军,只要你肯开城出降,献上你的心中的忠诚和手中的宝剑,那么我家大单于就会封你为王,并在草原上给你分封一片领地,从此以后放马牧羊,逍遥自乐!” 匈奴使者‘忽突忽’高举手中的马鞭,用蹩脚的汉话结结巴巴的表达着自己的意思,对于这趟差事他还是很满意的,在他看来大军压境之下,这名汉人将军必然会选择投降;到时候自己正好可以趁机索取一些好处,在他们汉人那里不就是讲究请客送礼的吗,而且自己面前的这位汉人将军正在冲着自己微笑,一边笑还一边摸着鼻子,似乎很害羞含蓄的样子,这样的人应该很好打交道吧…… 顺手接过匈奴使者手里的鞭子,后者似乎很恼怒,但立刻被萧逸身边的亲兵用刀子给逼住了,看来这些匈奴人也是怕死的嘛! 鞭子不错,洁白的骨质鞭柄应该是出自某种猛兽身上,闻其来还有淡淡的荒野气息,鞭身是用细牛皮一点一点拧出来的,做工很精细,握在手里也很舒服,匈奴人那里还能制作出这样精美的手工艺品,倒是让萧逸很惊诧,看来这些又粗又矮的小罗圈腿并不是只会放马牧羊嘛! “礼物本统领收下了,不过可惜,在下生在汉地,长在汉地,从来就不会什么放马牧羊,所以你家大单于的好意我只能心领了……;来而不往非礼也!可惜在下很穷,身无长物,恩师当年就教会了我两样东西,一个是读书识字,好弘扬我汉家的诗书礼乐;另一样吗,呵呵!就是玩刀子,用来杀敌护国,使者大人既然来了,在下无以为敬,就试试这第二样本领吧!” 说道这里,萧逸突然面色一变,眼中杀气涌现,反手拔出‘贪狼’宝刀,挥手一斩,匈奴使者满是惊恐的人头就滚落在地,致死他也想不明白,汉人不是讲究两国相争不斩来使的吗?这个汉家将军怎么不守规矩呢? 匈奴使者带来的几名仆人,也立刻被萧逸手下的亲兵切瓜砍菜般的处决了,用丝绸仔细的擦净刀身上的血迹,萧逸这才缓缓地说道:“把人头都挂到城墙上去,告诉匈奴人,开战吧!” 四千字大章奉上!求推荐,求打赏,求月票支持啊! 正文 第四十六章雁门大战 2 两国交兵不斩来使,这是古今中外都通用的法则,但萧逸却把它破坏了,而且破坏的理直气壮,他的理由是:“匈奴王庭乃是我大汉****所册封,理应就是我大汉的臣子,今日逆臣造乱,本统领是在为国杀贼,与邦交何干?所以不但要杀,还要悬头示威,让这些草原上的乱臣贼子都看看,这就是背叛大汉的下场!” “混账!本大单于一定要把汉军守将的头颅制成酒杯!天天用它来痛饮,如此方能消我心头之恨!”看到自己派出使者的人头被悬挂在雁门关的城墙上,气的‘于夫罗’就想拽出马鞭抽人,结果一手摸空,他才想起来自己的宝贝马鞭也被人家给扣下了,堂堂的匈奴大单于何时受过这样的羞辱,“来人,吹号,大帐点兵,汉人将军,咱们开战吧!” “嘟!嘟!嘟!……”连绵不绝的号角声迅速传遍了附近的山野,匈奴大军都是按照部落分别驻扎的,听到大单于传召,各部大王、酋长纷纷跨上战马向大单于驻地飞奔,汉军有严酷的军规,匈奴人也有自己的传统,大单于点兵,有敢迟疑不到者,轻则一顿鞭子,重则乱马踩踏而死,所以谁也不敢有丝毫的迟疑! 很快,单于大帐里就站满了各部的首领,汉人守将斩杀使者的事情众人都已经知道了,出兵报复那是必然的,但由谁来做这个打头阵的人,却要还好思量一番才行! 能做上酋长的人都不是傻子,相反这些人里很多都是草原上狡猾的‘老狼’,如今的雁门关就像是一个铁核桃,要想吃到里面鲜美的果仁,就必须先啃掉外面坚硬的果皮,可啃果皮的人十有**会被崩掉两颗大牙,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有个‘替死鬼’为大家冲在前面,等到他们和汉军拼的两败俱伤时,大家再一拥而上,如此一来就能毫不费力的享受成果了。 至于那个倒霉鬼的人选吗?呵呵!不用说大家也知道,因为每次这种费力不讨好的差事都是他的--‘右校王’李云,一个夹在汉匈之间的弃儿,也是最好的炮灰人选! 虽然这个办法有点缺德,但别人死总好过自己死吧! 不过今天似乎有点不对劲,匈奴各部酋长惊奇的发现,大帐里迟迟没有出现‘右校王’李云的身影,这个老家伙平时可是非常听话的,要他向东,他从来不敢向西,每次大单于点兵,他都会第一个到达,今天是怎么了,难道说他还敢违抗军令不成,那样的话正好趁机瓜分他的部落,许多有着同样野心的部落酋长纷纷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 于夫罗也察觉到自己预定的炮灰人选没有出现,这让他更加的恼怒,抗令不来,这是对匈奴大单于权威的挑衅,完全可以按律治罪的,“右校王怎么没来?难道他没接到本单于的召唤吗?还是他觉得本单于的马刀不够锋利?” “大单于,大单于……小王在此……”正在众人纷纷幸灾乐祸的时候,随着一阵虚弱的喊声,只见一个披头散发、臭气熏天的家伙突然冲了进来,正是‘右校王’李云,只见他面色苍白至极,仿佛受到什么惊吓一般,而且两条腿软的像面条一样,几乎是踉跄的连滚带爬进来的…… “右校王,到底出什么事了?”于夫罗也是满脸的惊诧,据他所知‘右校王’李云此人一向注重仪表,生怕丢了他祖上‘飞将军’李广的脸面,与那些整天满身油腻的各部酋长相比,他可以说是最干净的一个,如果不是遇到天蹋地陷的大事,是绝不会如此狼狈的。 “回禀大单于,我部落中二千多健儿突然全部患病了,一个个上吐下泻,倒地不起,如今营地里已经乱成一团了!”李云刚说了几句话就喘息不止,一只手还紧紧捂着小腹,脸上的汗水就像小溪一样淌下来,一副很痛苦的样子…… “什么?满营皆病?哪有这么巧的事情,走,随本单于去看看!”略一沉思,于夫罗带着各部酋长出了大帐后打马飞奔,直奔右校王的营地而去,对李云的话,他信一半,怀疑一半,所以必须去亲眼验证一下,如果是想用装病的办法来逃避上战场,那么他就会给予‘右校王’所部以最严厉的惩罚,废黜他的王位,趁机把部落兼并到自己的麾下,到时候谁也说不出什么来,可万一他说得是真的,那可就糟糕了,一片阴云顿时浮上于夫罗的心头…… 刚到‘右校王’的营地外,于夫罗等人就急忙勒住了战马,根本就不用进去了,在外边就能闻到营地里臭气熏天,整个大营简直就变成了一个大号的茅房,遍地的黄白之物,那种刺鼻的味道隔着老远就能把人熏一个跟头;所有的士兵都躺在营地里哀嚎"shenyin",偶尔有几个能站立的,也是脚步虚浮,脸色苍白,这样的士兵别说是上阵作战了,就是走出营地都成问题。 “右校王,你的部落怎么会突然变成这样?”不但于夫罗有疑问,就是其余的各部酋长也是一脑袋的问号,什么情况能把二千多虎狼一样的猛士一下子全变成了病猫? “回大单于,部落里的骑手们前天还都好好的,昨天在河边扎下营地后开始出现了几个病号,小王原本以为是水土不服所致,谁想到一个传一个,只一夜之间,麾下的两千多勇士就全病倒了呀!” “什么,会传染的!”一声惊呼,刚才还围在‘右校王’身边看热闹的酋长们立刻四散奔逃,就像受惊的小兔子一样,尤其是那些刚才还和‘右校王’李云打过招呼,拍过肩膀的人,这时候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拼命的洗手,一些比较过激的把自己身上的衣服都脱下来扔的远远的,所有人心中只有两个字在回荡“瘟疫!” 在草原上瘟疫是所有部落的大敌,人人畏之如虎,一人患病,很快就会传染给身边的人,然后一传十,十传百,整个部落都会感染上,人畜皆难幸免,因为一场大型瘟疫而弄得整个部落都灭绝的事情,在草原上也不是没有过。 “这件事很是古怪,怎么会突然间发生瘟疫呢?说说你们看法?”于夫罗也不禁惊吓的倒退了几步,瘟疫所过,人畜皆没,绝不会因为自己是大单于就能幸免。 “回禀大单于,小王以为这可能是卑鄙的汉人在附近的水源地施了‘黑魔法’,否则右校王所部不会一下子全病倒的,”左贤王刘豹脑筋转的很快,思索一番后,立刻说出了自己的猜想。 “黑魔法!”听到这三个字,这些匈奴人的权贵们无不倒吸一口冷气。 在草原上,有一种古老相传的恶毒手段,就是在水源地附近掩埋病死的牛羊,然后由部落里的巫师们做法,这样凡是来水源地饮水的人畜就会都染上瘟疫,紧接着就是大范围的传染,无药可医;当年汉匈大战的时候,穷途末路的匈奴人为了阻挡汉朝大军的进攻,就曾经施展过一次‘黑魔法’,效果相当惊人,汉军的人马死伤无数,据说汉军的战神霍去病之所以年纪轻轻就病逝,也是被这种‘黑魔法’所害,绝对是神挡杀神的厉害手段! 不过‘黑魔法’虽然厉害,却是一把双刃剑,既能杀敌,也能杀己,瘟疫这个东西能传给染汉军,也就能传染给匈奴人,那次施法以后,匈奴各部落同样是死伤无数,绝对是两败俱伤的办法,所以不到最后关头,匈奴人是绝不会用这种恶毒手段的。 “没想到汉军的守将如此决绝,竟然连这样恶毒的手段都用出来了,本单于真是小看了他!”看了一眼雁门关方向,于夫罗觉得自己之前得到的情报可能有误,一个胆小贪婪的将军用不出这种同归于尽的手段,只有大魄力者方能如此,守卫这座雄关的到底是什么人呢? “传本大单于的军令,附近的河流已经被汉人施加了最恶毒的‘黑魔法’,所有将士一律不得在附近取水,也不得喂饮战马,违令者,斩!”为了几万草原勇士的安全着想,于夫罗不得不下达了最严厉的军令。 “紧尊大单于军令!”部落酋长们全都俯首称是,其实不用于夫罗下令,谁也不会傻得再去附近的河流中取水了,灭家灭族的东西,谁不怕啊! 不过如此一来,可就苦了数万匈奴将士了,因为在他们来到之前,萧逸已经让人填平了附近所有的水井,河水不能喝,井水又用不到,那只有去很远的地方运水,六万匈奴大军,至少三倍于这个数量的战马,再加上随军携带的牛羊群,昆仑神呀……,只要想一想每天所需要的惊人用水量,众人的头皮就一阵阵的发麻,真是要人命啊! 一些比较精细的酋长甚至暗地里算了一下,至少得腾出三分之一的人马去远处运水,才能勉强保证大军不会出现干渴的情况,如果打起仗来,这个数字还会更多,水,可是大军作战的必需品之一啊! “至于右校王所部,攻城的事你们就不要参加了,把营寨远远的避到大军后面去吧,本单于会派出最好的巫师为你们施法,伟大的昆仑神也一定会护佑你们的!”为了怕瘟疫蔓延开,于夫罗只好把‘右校王’李云的部落赶的远远的,让他们自生自灭好了! “多谢仁慈的大单于,只要部落里的勇士们病情稍愈,小王就带领他们冲上战场,为大单于斩将夺旗!”看着打马而去的于夫罗与各部酋长们,‘右校王’李云面露悲情的大喊道,一边喊一边使劲的拧自己的大腿,不拧不行,因为他怕自己会忍不住笑出声来。 看到众人都走远了,老头子李云伸手从怀里掏出一把黄褐色的小豆子来,现在他简直爱死这种椭圆形的小东西了,巴豆,一种吃了就会腹泻的恶药,也是救了他整个部落的良药,萧逸派人送来的! 右校王李云很清楚,每次打战他的部落都会被推到第一线去做炮灰消耗,如今这二千人马已经是部落里最后的资本了,一旦拼光,等待着的必然是属民和草场被其他部落瓜分、吞并的危险,可如果抗拒大单于的军令,也是难免一死啊,而且会死的更快,在六万匈奴大军的裹挟里,想消灭他这区区两千人马,轻而易举! 正在李云左右为难时,深夜时分,营地外突然来了一伙黑衣人,为首的就是那个当初在他部落里整天熬药的厨子--胖刘,胖刘给他带来了一份特殊的礼物--巴豆,以及一封萧逸的亲笔密信,在看完密信后,李云毫不犹豫的就在全军的饭食里添加了这种小豆子,与死相比,多拉几次肚子又算什么呢?要知道为了苟全性命,当初有一位霸主可是干过给仇敌尝粪的事情,男子汉、大丈夫,除了能上阵杀敌,有时候也得能忍常人所不能忍,于是军营的‘灾难’就开始了…… 离开‘右校王’的营地,大单于-于夫罗面沉似水,还没开战就出现这样的情况,如今附近水源污染,草原又被那些该死的汉人一把大火烧了,六万大军的后勤给养就成了一个大问题,缺水缺粮,任谁在这样的情况下也难以持久,为今之计只有速战速决,立刻调动大军攻占雁门,只要打破这座城池,那么所有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传本大单于军令,明日清晨,攻城!”拔出腰间的佩刀,于夫罗狂吼着刀指雁门关,这次他看的很清楚,在雁门关飘扬的那面黑色汉军主将大旗上,赫然是一个大大的‘萧’字! 又是四千字大章,请大家继续推荐,打赏!我会继续努力的! 正文 第四十七章雁门大战 3 清晨,雁门关外,雾气缭绕,可见度较差,在连绵不绝的号角声中,数万匈奴大军已经列队完毕,无数柄马刀闪耀处,杀气直冲霄汉;虽然今天并不是一个厮杀的好日子,但大单于-于夫罗已经没有耐心再等下去了,而且一次性就投入了整整三万兵力,这已经是他一半的本钱了,可见他破城的决心之大。 另一边,雁门关上,汉军同样做好了迎战的准备,一万汉军被分成了三批,轮番上城防守,自萧逸以下所有军官全压到了第一线,另有手执鬼头大刀的督战队就在众人身后站立,一旦开战,谁敢临阵退缩,斩立决! 城墙上,箭簇密密麻麻的堆放在一起,石块、滚木更是堆积如山,为了给守军筹备这些东西,许多百姓自发的把家里的房屋都拆了,男丁一律上城帮助搬运物资,女人们也在家里赶制军粮,可以说这座城池里的所有人都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匈奴大军中,负责第一个攻城的是右贤王所部,数千先锋将士已经扛着新打制的云梯、木板运动到位,后面还有大量的弓箭手负责提供掩护,右贤王-‘呼厨泉’横刀立马,正在查看对面汉军的动静,可惜,因为雾气的原因,他什么也看不清楚,虽然知道这是哥哥‘于夫罗’在借机削弱自己的力量,但他却不得不接下这个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匈奴大单于的命令,不可抗拒,再说,也许这还是一个机遇呢,先攻城的队伍自然会有些伤亡,可一旦攻进去了,劫掠的财物也会是最丰厚的。 “大匈奴的勇士们,攻破汉人的城池,杀光他们的男人,有无数的美女、美酒等着你们去享用,享受这快乐的时光吧,杀!”手中马刀一挥,‘呼厨泉’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嘟!嘟!嘟!……”随着进攻号角的响起,早已准备多时的匈奴兵大声呐喊着,向洪水一般发起了冲锋,他们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壕沟,雁门关地处山区,城外缺水,无法引来护城河,所以萧逸就派人在这里挖掘了三道壕沟,对于壕沟,有过一次南下经验的匈奴兵们并不陌生,只要用肩膀上的木板铺上去,就可以度过,不过这次的壕沟,似乎有点特殊! 一般的壕沟都是把土运走,或者是平均的堆在两边,而萧逸设计的这三道壕沟,所有挖掘出来的土全堆在了一侧,而且还高低起伏不平,虽然看起来有些怪怪的,但这些匈奴兵也没特别在意,再奇怪的壕沟也是壕沟,难道它还能吃人不成,冲过去就是;可等他们冲到近前时才发现,根本没想的那么简单! 冲在前面的匈奴兵刚一爬上土堆,就遭到汉军神箭手的狙杀,站在土坡高出的他们浑身上下空门大开,一点遮挡物也找不到,立刻成了汉军的活靶子,而更郁闷的是,眼前的壕沟两侧是起伏不平的,他们要想冲过去,就必须爬在同样高低不平的木板上,道路不平,重心就不稳,许多匈奴士兵就这样哀嚎着,一脚踏空掉进了壕沟里,而那里无数倒立的木刺正等着他们呢…… “弓箭手,准备,仰角七成三,放!”雁门关上随着号令指挥,无数的箭雨倾盆而下,正落在那些正在翻越壕沟的匈奴兵身上,顿时间人仰马翻,死伤无数…… “弓箭手压上去!射死那些汉人!”看到前锋部队被区区几道壕沟给阻挡住了,恼羞成怒的右贤王-‘呼厨泉’立刻下令弓箭手向前推进,为前面的部队提供掩护。 一时间战场上你来我往,形成了弓箭手的对射,而在这场不公平的较量中,站在城墙上的汉军无疑占了大便宜正所谓,站得高,射的远,仰角射出的箭簇不但可以覆盖所有区域,而且威力极大,而那些可怜的匈奴兵却要努力抬头向上射箭,不但威力顿减,射程上也被克制的死死的,片刻之间就死伤惨重的溃退了下去…… 看到敌人退去,雁门关上顿时响起一片的欢呼声,而作为一军主将的萧逸却平淡的站在那里,不言不笑,把眼前的一切都看成是理所应当的,态度深沉而可怕;如今他就是将士们的主心骨,所以必须站在最显眼的地方,非常骚包的让每一个士兵都能看到,‘统领大人与我们同在’,这对稳定军心很重要。 萧逸在淡淡微笑,右贤王-呼厨泉’却在大发雷霆,一连用马刀处斩了十几名率先逃跑的士兵,这才吐出一口闷气,这次进攻连敌人的城墙边都没摸到就退了回来,着实是可恨可恼,这会让他成为其他酋长的笑柄,而在后面督战的大单于-‘于夫罗’也给了他很大的压力。 要想登上大单于的宝座,就必须立下最大的军功,让所有的部族酋长都知道自己的厉害,痛定思痛后,‘呼厨泉’一面下令重整阵型,一面增调更多的人马,准备更多的箭簇和器械,准备发起第二次进攻,这次,必须一举拿下雁门关! “杀!……”半个时辰后,经过周密的准备,匈奴人的第二次进攻开始了,与上次相比,这次进攻的人数几乎翻了一倍,右贤王-‘呼厨泉’亲自立于阵前指挥,有敢后退半步者,立斩马下,在他的威逼下,匈奴的弓箭手拼命向前与汉军对射,后面的人就发疯一样的开始填充那三道壕沟,泥土,沙袋,木板,甚至是死去同伴的尸体,都被他们扔了下去,填平一处,通过一处,步步为营的逼近城墙,而后竖起云梯,开始呐喊着向上攀爬。 “冲上去,先蹬城墙着,赏牛羊百头,牧场五十里!”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右贤王‘呼厨泉’同样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毫不吝惜的抛出了赏格,力求一举破城! “呼!呼!”听到丰厚的赏赐,正在攻城的匈奴兵立刻进入疯狂的状态,嚎叫着架起云梯猛冲,一些悍不畏死的士兵甚至用出了草原上套马的本事,用手中的套索栓住城头的女墙,口咬钢刀,攀援而上,对这些穷苦出身的匈奴士兵而言,牛羊和草场就是他们的一切,有了这些东西,一家人就不用再忍饥挨饿,每年多出生的孩子也不用再抛弃到荒野里喂狼,拿自己的一条贱命去拼一把,值了! “杀!斩敌一首,赏金一两,斩敌十首,官升一级!”面对汹涌而来的敌军,正在督战的萧逸也毫不客气地抛出了重赏,激烈三军士气;古代的秦军为何天下无敌,不就是因为首重军功吗!想升官发财吗?想封妻荫子吗,好,我给你们,用敌人的首级来换就是! “哗!哗哗!……”怀着同样的目的,两边的士兵就像是浪潮一样绞在了一起,每一次碰撞都有大量的生命逝去,匈奴兵口含钢刀,冒死蹬城,汉军士卒挥动刀斧,拼命的劈砍套上来的绳索,谁也不肯后退半步,刀矛碰撞,拳脚相加,战到酣处,一起滚打着摔下城墙同归于尽的也大有人在,鲜血从城墙上直流到城下,又迅速的流向低洼地带,而后汇成了一道道溪流…… 面对城墙上激烈的争夺战,双方统帅谁也没有后退一步的意思,正在后面观阵的大单于-于夫罗立刻催动‘单于大纛’,指挥全军压上去支援右贤王所部,胜负成败在此一举了。 另一边萧逸也毫不示弱地调上来一队援兵,手持凤翅镏金镗,瞪着血红的双眼,亲自带队冲了上去,杀,不停的杀,鲜血雨水般倾盆而下,就像当年的卧虎亭之战一样,不同的是,那时候的萧逸只是一头刚长出乳齿的小狼崽,而今他已经长成笑傲天下的‘贪狼’了…… 整整一日的血战,双方几经搏杀,反复冲锋,匈奴兵依仗着人多势众数次冲上了城头,可又数次被萧逸带人用残酷的白刃战给赶了下来,日暮时候,伤亡惨重的匈奴兵终于向退潮的海水般撤了下去,而双方将士的尸体,已经把雁门关前的土地满满的铺上了一层…… 号角停歇,旌旗折断,尸体堆积如山,无数的乌鸦在雁门上空盘旋,兴奋的鸣叫不止,人类的血肉化成了它们最丰盛的大餐…… 正文 第四十八章雁门大战 4 夜晚,雁门关外,匈奴大营,右贤王-‘呼厨泉’正跪在单于大帐外请罪,今天因为进攻不利,按照匈奴人的律法他是要受到惩罚的,其余各部的酋长也分列在两旁,人人面沉似水,白天一战,他们参战的各部都有死伤,虽然没有右贤王部那么惨重,但也足够肉痛的了! 大帐中,大单于-于夫罗已经在自己的狼皮靠椅上坐了有一会了,脸上似怒非怒,阴晴不定,就那么呆呆的坐着,似乎在回想着什么,“今日一战,各部共计死伤了多少人马?” “回禀大单于,今日一战,以右贤王所部伤亡最重,其余参战各部也都有损伤,合计,……合计折损了两千多勇士!”一名负责统计伤亡数字的侍卫胆战心惊的站了出来,生怕大单于一怒之下把他给砍了。 “嘶嘶……”虽然心中已经有所准备,但听到伤亡两千这个数字,‘于夫罗’还是倒吸了一口冷气,整整两千匈奴勇士啊!这几乎相当于一个中型部落的全部人马了,白日一战虽然他是有意的想削弱下右贤王部的实力,但一下子伤亡这么大,也够让他心痛的了,不管怎么说,死的毕竟都是他们匈奴人。 回想一下白天的战事,于夫罗猛然发现自己似乎掉进了敌人的圈套里,从第二次进攻开始,整个战场的节奏就被对方掌控住了,好几次汉军都是有意的露出破绽,把自己麾下的勇士们放上城头,让自己以为看到了胜利的曙光,然后诱使自己不断的在那些突破点上投入兵力,一次又一次,就像添油一样,最后却被汉军给耗了个干净,现在仔细回想一下,这些突破点那是什么破绽啊!分明就是人家早就设计好的陷阱,利用防守的有利优势,大量的杀伤自己麾下的士卒,真是阴险狡诈啊! 郁闷的一拍身下的狼皮座椅,于夫罗却只能是暗气暗憋,身为大草原上的狼王,匈奴一族的最高统治者,他不能战败,也不能认输,一旦认下了,从此以后就会威信扫地,再也无法号令草原各部,那才是最可怕的,一个被赶下台的‘大单于’会是什么下场,他用脚趾头也想的出来! 所以他必须要打赢这一仗,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然后带领手下的数万狼骑,深入中原内地,抢来更多的财物、女人,以弥补更部的损失,也只有这样他才能受到各部酋长的继续拥戴,也才能坐稳自己的单于宝座! “右贤王,我英勇的弟弟,起来吧,白天的战事我都看在眼里,伟大的昆仑神作证,你确实已经尽力了!”走下座椅,于夫罗用双手将跪地请罪的右贤王-‘呼厨泉’搀扶了起来,现在惩罚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越是局面不利的时候,就越要安抚人心,“放心吧,我的弟弟,等拿下了雁门关,我准许你分双份的战利品,以弥补今天的损失!” “多谢大单于不罚之恩!”听到哥哥安抚的话语,右贤王‘呼厨泉’那颗悬着的心才算落了下来,今天这一仗打得真是窝囊至极,明明好几次眼看就要突破汉军的城防了,可总在关键时刻被赶了下来,还白白死伤了那么多勇士! “各部的酋长们,今日一战虽然小有挫折,但本单于也借机看清了汉军的虚实,一只刚长出犄角的小羊羔无论如何是斗不过草原上的狼王的,明天大军倾巢出动,左贤王-刘豹打先锋,本大单于亲自坐镇指挥,不破雁门,誓不收兵!”刀指雁门,于夫罗决定把自己的本钱全压上了,让自己的亲儿子冲在最前面,这下各部酋长该说不出什么了吧! “大单于英明!”众酋长齐齐地俯首行礼,事到如今,他们也只有跟着一起拼命了。 ……………………………………………………………………………………………………………………………………………… 雁门关上,激战了一天的汉军将士正在忙着清理战场,自家阵亡的将士被小心的抬了下去,而那些匈奴人的尸体直接扔下城关了事,反正外边已经是尸积如山了,没有悲伤,也没有哀嚎,因为根本就没有时间,受伤的要赶快医治,白天消耗的箭簇、石块要补充足,砍出缺口的长刀要修理,每个人都在忙着自己的工作,只为了明天能继续活下去! 满身血污的萧逸同样在听取报告,阵亡八百多,还有数百重伤,在这个医疗落后的时代,重伤和死亡其实也没多大区别,无非是早一点,晚一点的事,今天一战就折损了一成的兵力,虽然说杀伤的敌人更多,但萧逸心中依然是忧虑重重,毕竟本钱没有人家雄厚啊! 看了一眼关下,有火把闪耀,那是匈奴人在收尸,犍牛拉着的大车上满是死尸,一车一车的往回拉,却总是也拉不完的样子,还有悲哀的牧歌响起,那是匈奴兵在哀悼战死的同胞;城上的汉军没有趁机放箭,虽然是敌人,但死者为大,应该给他们应有的尊严,尊重敌人,也就是在尊重自己! 白天一战,萧逸同样看出了许多问题,一万守军中,只有自己那三千玄甲军堪称精锐,每次防堵缺口都是他们在浴血厮杀,至于其他各部,无论是在战斗意志上,还是指挥协调上都不尽如人意,在战斗最激烈的时候,甚至出现了逃兵的事情,虽然立刻就被负责督战的小斌给处决了,可还是动摇了军心,明天这些人还能不能坚持住尚在两可之间,看来有些秘密手段必须拿出来了…… “弟兄们,赶快用些饭吧!”胖刘带着一群火头兵涌了上来,两人一组抬着大桶的食物,人头大的锅盔,喷香的粟米饭,还有大碗的肉汤……,战时的伙食水平就是好,所有人都在狼吞虎咽,能吃一口就多吃一口,谁知道今天这顿饭是不是这辈子的最后一次了! “统领大人,您也用一点吧!”一盘子满是精肉的肉骨头递到了面前,萧逸知道,自己的伙食肯定是特制的,也肯定是最好的,这就是身为上位者的特权,官兵人人平等之类的东西根本就不适合这个时代,将就是将,兵就是兵,连死后的棺材都会分出等级,更何况是活着的时候。 吃,大口的吃,除了要补充消耗的体力,萧逸吃饭也是给士兵们看的,为了安定军心,只有他吃的喷香,将士们才能安心,因为这说明战况一切顺利,如果连一军统帅都焦急的吃不下饭去了,那大家还有希望吗? 肉很香,但不知道为什么,萧逸总是觉得这遍地的鲜血味更加芳香,别人闻起来直作呕的味道,却让他精神百倍,连食欲都大增了,修罗战场,尸山血海,却让他有一种找到归宿的感觉,看来自己心底真的很嗜血啊! “胖刘!”吃饱喝足,将这位心腹厨师叫道身边,萧逸小心的开始低语起来,谁也不知道他说了什么,只是看到胖刘的一张肥脸几乎皱成了包子,还忽蓝忽绿的变起了颜色,听到最后甚至干呕了起来,看来把他恶心的不轻,但军令不能不听,最后胖刘还是垂头丧气的带着一群火头兵跑下去了…… 正文 第四十九章雁门大战 5 清晨时分,萧逸是被阵阵冲天的杀气惊醒的,昨天夜里他和多许士兵一起睡在了城楼上,战争期间,容不得丝毫的松懈,一堆干草,一块毯子就是他的特殊福利,亲兵小斌拿着宝剑站在一旁为他守护着,有他在,萧逸会睡得更加安稳! 今天早上的雾气少了许多,所以萧逸可以清楚的看到,匈奴大军倾巢出动了,黑压压一眼望不到边际,旌旗遮天蔽日,一个个军阵按照各自部落排列整齐,进攻阵容空前的强大,无形的杀气就像寒风般扑面而至,让人汗毛孔发紧,中军位置,匈奴大单于的‘金狼头大纛’就矗立在哪里,看得出‘于夫罗’这是要拼命了! “备战!”一声大吼,萧逸立刻冲上了指挥位置,不就是拼命吗,看谁拼的过谁!随着他的命令,各部将士纷纷涌上城头,弓箭上弦,长刀出鞘,准备迎接一场更加惨烈的血战! “左贤王刘豹!真是冤家路窄啊!”当看清匈奴大军先锋旗帜时,萧逸的眼中立刻充满了血丝,一张小脸也变得狰狞无比,甚至都有些扭曲了,毁灭卧虎亭的敌人,害死老道的元凶,这面旗帜曾经无数次出现在萧逸的噩梦里,梦中还有冲天的火光和无数人的呐喊声,这个梦魇已经折磨了萧逸很久,今天可以算算总账了。 都说仇人的鲜血是破解梦魇的良药,萧逸准备试一试! 没有多余的废话,随着一阵号角响起,匈奴大军立刻发动了潮水般的进攻,这次左贤王刘豹可谓是全力以赴了,没有私藏,也没有犹豫,一上来就是全军压上,对雁门关他是势在必得,这是他证明自己的绝佳机会! 右贤王‘呼厨泉’在这里吃了大亏,损兵折将不说,还丢了匈奴大军的脸面,别看昨晚大单于‘于夫罗’非常和善的安慰了那些败军之将,但刘豹心里清楚,自己的父亲已经动了真火,如果自己能一举攻破雁门,不但可以得到大量的战利品,最妙的是还能在大单于以及各部酋长面前好好的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匈奴人一向以强者为尊,到时候下一任大单于的位子就谁也抢不走了! 号角长鸣,一排排的匈奴兵手执厚厚的牛皮盾牌结成阵势,缓缓地压了上来,全身牛皮战甲的精锐战兵就跟在后边,随时准备靠上来贴身肉搏,弓箭手则在刘豹的指挥下拼命压制城头上的汉军,还有隐藏起来的神箭手专门负责狙杀重要目标,对汉军的指挥官们造成了极大的威胁,这套进攻组织的极有章法,在后面督战的大单于-于夫罗都看的是频频点头,显然很是认可自己这个儿子的能力。 “全军向前!有率先破城者,赏属民千户,封小王!”刘豹确实魄力非凡,直接就开出了惊人的封赏! “吼!吼!……”,听到封赏,匈奴士兵们顿时发出震天的狂吼,人人眼珠通红,就像一群发情的公牛般向前猛冲,在汉军密集的箭雨下,一排排的倒下,又一排排的冲了上来,个个悍不畏死,仿佛每个人都有两条命似的,很快匈奴大军就逼近到城下,当一辆带着尖角的艨艟撞车被推出来时,连城上的萧逸都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弓箭手压住他们的先锋,给我射那些推撞车的,长刀手上前,准备肉搏,再把烈酒全给我搬上来,点火,仍!” 玄甲军中就有自己的酿酒作坊,原本是为了让弟兄们喝酒方便一些,如今战事一开,这些烈酒就成了杀敌制胜的法宝,大坛子的烈酒在点燃后直接砸了下去,顿时在敌群里暴起了无数的火花,烈酒流到那里,那里就是一片的火海,尤其是那辆撞车上,更是重点招呼的地方,只烧的那些推车的匈奴兵哭爹喊妈,满地打滚,许多人直接被烧成了焦炭! “冲上去,后退者斩!……快,用土灭火!”眼前的大团的火光让刘豹也是大吃一惊,这样的情景他经历过,就在一年之前,再看看城头上那个带着‘蚩尤鬼面’的身影,他终于确定了,冤家路窄啊! “一步不退,杀!”狭路相逢勇者胜,两军迅速开始了贴身肉搏,弓箭手毫无遮挡的互相对射,牌刀手与长枪手开始拼死血战,一方奋力向前,另一方死战不退,滚木、石块,刀枪,拳头,牙齿,搅在一起的士兵们无所不用其极,只要能杀死对方的就是好办法,人性在这一刻全部泯灭,就像两群在撕咬的野兽一样,谁狠,谁活! 大牛正在拼死血战,身上已经数处受伤,鲜血染红了战甲,胳膊上还挨了一箭,他却全不在乎,六十四斤重的狼牙棒轮动如风,每大吼一声,就必然有一个攀上城墙的匈奴兵被砸的骨断筋折,倒钩上全是匈奴兵的血肉,从认出刘豹旗帜的那一刻,他就陷入了疯狂中,家园被毁的大仇,父母被害的大仇,就像烈焰一样烤着他的五脏六腑,杀!只有不停的杀,用仇人的鲜血才能剿灭它! 大牛的身体在流血,左贤王刘豹却是心头在滴血了,眼前的城关就像是一个血肉磨坊,整整两个时辰的强攻,连撞车都被焚毁了三辆,可无论自己投入多少兵力都会被迅速消磨个干净,无数的部落勇士,就那么一队队的消失在城头上,最多溅起一点浪花,却始终无法占领城头阵地,该死的汉人,怎么就杀不退呢,难道他们都是铁做的不成。 “刷!”一刀砍了个退回来的小头目,刘豹咬着后槽牙继续调动兵力增援,今天这一战,不胜也得胜,否则大单于的宝座就会归他人所有了,王旗向前推进,刘豹开始亲自带队冲锋了…… “胖刘,‘金汁’准备,浇!”看着再次蜂拥而上的匈奴兵,萧逸终于放出早已准备多时的杀手锏了! “诺!”随着一声答应,只见胖刘带着一群火头军冲了上来,还是两人一组,抬着大号的铁锅,不过这次锅里熬的可不是美味可口的饭菜,而是散发着弄弄恶臭的‘金汁’! 所谓金汁,就是把人的粪便加上红土和石灰,放在大锅里熬煮而成,千万不要小看这东西,一旦被它沾上,不但会烫的皮开肉绽,而且粪毒还会渗入伤口,引发溃烂,医药无救,除了味道恶心一点外,绝对是灭敌制胜的法宝,为了凑齐这点‘材料’,胖刘可是捏着鼻子连夜掏光了城里所有的茅房,大厨变成掏粪的,也真是难为他了! “刷……刷!”滚烫的‘金汁’劈头盖脸的就泼了下去,正在攀爬的匈奴兵顿时掉进了无间地狱,被烫的皮开肉绽,许多人直接就摔落城下,金汁所到之处,匈奴兵成群成片的倒下,惨绝人寰的哀嚎声连城上的汉军听了都头皮发紧,对自家统领大人也更加畏惧了,真是够毒啊! 还有一个就是胖刘,从此以后他得了个‘金汁大厨’的美名,害得他整整哭了一个多月,整天拽着萧逸要求给他恢复名誉! 城头上的血战在继续着,得到增援的匈奴兵又几次冲上来,又几次被压了下去,每一个垛口都是修罗战场,一些地方的死尸已经铺了好几层,萧逸不但亲自上阵浴血拼杀,为了激励三军,他还在后面设置了督战队,明晃晃的大刀就摆在那里,让拼死血战的汉军将士不敢后退半步,今天,不死于阵前,就死于军法,拼吧! …………………………………………………………………………………………………… 两军从清晨杀到中午,又从中午杀到日落,血流成河,死尸遍地,刘豹终于绝望了,眼前的这座雄关就像是铁铸的一样,无论他如何努力也打不开它,大单于数次给他增调援军,依旧无济于事,手下的士兵们已经杀的胆寒了,自己一连砍了十几名带队首领的脑袋,还是无法驱使他们向前,一些年轻的匈奴兵甚至已经精神崩溃了,扔掉了手里的刀枪,坐在尸堆上哇哇大哭,今天,他们仿佛看到了地狱…… “呜!呜!呜!……”撤退的号角终于吹响了,发令的是大单于-于夫罗,眼前的尸山血海让他也忍受不住了,他带了六万匈奴大军南下劫掠,可一座雁门关就让他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再这么打下去,他还能带回去几个人?草原上还能剩几个男人啊! “哗!……”早就已经胆寒的匈奴兵立刻撤了下来,残盔断甲扔满了战场,一天的厮杀已经让他们彻底麻木了,所有人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我还活着!’ 有这个想法的还有城上的汉军将士,匈奴大军一退,很多人直接就瘫软在城头上,没有哀嚎,没有哭泣,人们只是麻木的躺在尸堆上,任由地上的鲜血把自己浸泡起来,根本就分不清谁是活人,谁是死人! “统领大人,今天咱们折了三千多将士,剩下的也大都带伤,”一身血污的小斌走到近前,向萧逸汇报今天的战损情况,“另外,雁门四兄弟中的老三李让被冷箭贯穿了脖子,阵亡了,老四何辉重伤,估计也很难熬过去,其余各级将校,伤亡大半!” 微微点了点头,看着如血的残阳,萧逸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 正文 第五十章雁门大战 6 匈奴大营,大单于-于夫罗已经没有力气发怒了,白天的一幕他看的清清楚楚,不是左贤王刘豹指挥无能,也不是麾下的勇士们不努力,实在是城上的汉军太顽强,太凶悍,也太缺德了! 带火的酒坛,滚烫的粪汁,烧红的炭火,让人睁不开眼的粉尘……,简直是无所不用其极,而且个个歹毒无比,于夫罗现在很想写封信去问问汉军的守将,你这些缺德的守城招数都是从那学来的,就不拍挨雷劈吗? 大营里伤兵的惨号声此起彼伏,尤其是那些被‘金汁’烫伤的,叫的都不类人声了,许多人为了解除痛苦,都狠下心给了自己一刀,那些伤势过重,已经没有力气举起刀子的,就在那苦苦的哀求别人,与这种非人的痛苦相比,他们宁愿选择死亡! 还有一个危机也显现了出来,那就是粮草和饮水的不足,萧逸派人一把火焚了周围二百里内所有的草场,这就让匈奴大军的无数马匹失去了口粮来源,虽然之前匈奴兵也在别处收集了一些,但时间仓促,准备的并不充足,加上每天的消耗量实在太大,营中的草料已经快要耗尽了。 饮水同样如此,周围的水因为被汉军施了黑魔法,无法饮用,从远处运水又极其艰难,大军始终都处于半饥渴状态,一些严重缺水的伤兵,已经开始偷偷的给战马放血了,这些东西都在迅速消磨着大军的士气! 现在摆在‘于夫罗’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继续咬牙强攻,白天的战场上,已经出现汉人普通百姓在城头上厮杀了,由此可见,汉军也同样快油尽灯枯了;要么就立刻撤军,离这个该死的雁门关远远的,最好再也不要来了,否则犹豫不决的这么耗下去,缺粮缺水之下,大军崩溃就在眼前啊! 望着眼前死攻不破的雄关,‘于夫罗’突然想起一个人,那就是各部酋长中年纪最老的‘白羊王’,这位谨慎的老人一向以智慧闻名,但近几年因为反对大军南下攻汉,被一些少壮派酋长斥责为胆小鬼,老糊涂,同时也被自己所疏远,结果初春的时候‘白羊王’就郁郁而终了,在临死前记得他给自己说过一些话,现在回忆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如今汉朝内政混乱,百姓民不聊生,已显衰落之相,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其数百年底蕴犹在,汉庭虽无名君,却从来不乏名将,只须出一二如冠军侯--霍去病者,则我大匈奴危矣!为今之计大单于应休养生息,积蓄力量,蚕食鲜卑、乌丸诸部,收为己用,然后坐观汉朝成败,如其兴,则继续低头臣服,如其亡,再兴兵南下不迟!” 可惜,晚了,如今自己已经无路可退,身为匈奴的大单于,于夫罗绝不能带着失败的阴影灰溜溜的逃回去,否则立刻就会有一个新的狼王出来取代自己,至于那个人,可能是某一部的酋长,可能是自己的弟弟,甚至可能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明日各部倾巢出动,与汉军决一死战!”手握刀柄,‘于夫罗’决定再赌一把,赌注就是自己的单于宝座,一个失败者是不配坐在上面的,是生是死,就让伟大的昆仑神来决定吧! ………………………………………………………………………………………………………………………………………… 还是一样的军阵,还是一样的进攻方式,但萧逸明显感觉得到,匈奴人的士气已经衰落了,打仗凭的就是一股子士气,再而衰,三而竭!等到敌人彻底衰竭的时候,就是自己反击的时候,现在就差一个机会,一个可能稍纵即逝的机会! “杀!……”喊杀声依旧震天,但匈奴各部酋长明显的已经是出工不出力了,这样的血肉磨坊,上去多少都是送死,谁也不想把自己的老本全部拼光,为了督促各部作战,‘于夫罗’的金狼头大纛已经是一进再进,都快推到雁门关下了,他如今只能用这种方式鼓舞士气,催促那些犹豫不前的士兵们冲上去与汉军厮杀,但效果明显不佳! 与匈奴兵恰恰相反,经历过昨天的浴血厮杀,那些死里逃生的汉军将士变得格外勇猛,已经经历过生死,也就无惧生死了,在萧逸精妙的指挥下,就是一名普通的汉人百姓都敢拿起锄头和敌人拼命,这种无谓的气势把攻城的匈奴兵压得死死的。 城上依旧血战不止,雁门关内几乎所有的力量都动员了,但有一个人却很清闲,那就是马六,从开战到现在他就一直在养精蓄锐,跟他一起的还有整整五百名玄甲军士兵,他们是萧逸预留的后备队,也是最后的反击力量,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候,萧逸宁可自己亲自带队肉搏血战,也没动用他们。 看着兄弟们在上面拼命,自己却躲在后方悠闲的用餐、休息,马六就焦躁万分,能用的人几乎全用上去了,玄甲军,普通守军,火头兵,伤兵,最后连百姓们都发给刀枪上去了,一个个悍不畏死的冲上去,然后又变成一具具血淋林的尸体抬了下来……,看到这些,身边的士兵已经几次向他请战了,可都被马六压了下去,他知道萧逸这么做肯定有他的目的,所以马六就只能忍,继续忍,就像一张被逐渐拉满的弓一样,等着射出那全力的一箭! 日暮时分,经过一天血战后,匈奴大军再次无功而返,撤退的号角一吹响,各部士兵争先恐后的退了下去,他们只想早点回到营地,回到自己的牛皮帐篷里,在哪里他们还能得到一点点可怜的温暖,连酋长们的皮鞭都无法让他们排出整齐的队列,每个人都垂头丧气的走着,大军就像一盘散沙,就更别提应该有的断后部署了。 “苍天保佑,机会终于来了!”城头之上,早就望眼欲穿的萧逸狠狠的拍击着垛口,任由碎石刺破自己的手掌也毫不在乎,为了这一刻他已经苦熬了三天三夜了,所有的血战,所有的坚持,就是为了这一个机会,一个让战场出现大扭转的机会,“快,叫马六,点兵,随我出击!” “轰隆一声!”正在缓步后撤的匈奴兵们惊奇的发现,自己苦攻数日的雁门关突然打开了,那扇夺去无数勇士的大门就那么打开了,然后一队身穿黑色玄甲的骑兵,犹如地狱中的幽灵般冲杀出来,就在众人的目瞪口呆中,直接杀向中军,那里有一杆金狼头大纛在有气无力的摇摆! “保护大单于,保护大单于,快,挡住他们,挡住那队骑兵!”匈奴大军顿时乱成了一团,有向中军狂奔的,有不知所措乱叫的,还有乱跑一气的,每个人都在大声喊叫,他们终于看出了萧逸的目的,就是趁着大军回营,斗志松懈的一刹那,出奇兵,直接斩首大单于-于夫罗! 没想到啊,左贤王刘豹没想到,各部酋长没想到,就连大单于-于夫罗同样没有想到,在经历过数天的浴血厮杀后,守城的汉军还有这样的勇气和魄力,弄出这样惊天的一举! 数百汉军骑兵个个悍不畏死,为首一名戴着‘蚩尤鬼面’的汉将更是勇不可当,手中的‘凤翅镏金镗’就像死神的镰刀一样,迅速收割着匈奴士兵的生命,他们就像一支射来的冷箭,出其不意的逼近到匈奴中军,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是撤退的匈奴兵毫无防范所致,还有一点就是,大单于-‘于夫罗’为了督战,把自己的中军位置靠的太向前了,几乎是送到了人家的嘴边上,身为‘贪狼’的萧逸,又怎么会不狠狠的咬上一口呢! 转瞬之间萧逸等人就杀到了离匈奴中军不足百步的位置,那杆金狼头大纛已经清晰可见,而大纛之下就是他们的目标--匈奴大单于--于夫罗。 “嗷!”一声狂吼,萧逸在马背上人立而起,双脚死死踏住马镫,以方便自己把所有的力气都用到双臂上,五石力道的‘绝影宝雕弓’被拉的圆如满月,机会只有一次,必须趁匈奴人没围拢过来以前,一箭射杀目标,否则不但前功尽弃,这闯阵的五百将士恐怕也难以回还了! 随着弓弦一声剧震,一支三棱透甲锥如有闪电般直奔大纛旗下的‘于夫罗’而去,速度是无与伦比的,转瞬就到了眼前,战场上的所有人都把心脏提到了嗓子眼,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这一箭,这不但能决定战场胜败,甚至能决定整个匈奴命运的一箭! 箭到近前,‘于夫罗’似乎也被惊住了,竟然忘记了躲闪,这时一名身边的死士突然扑了上去,意图用自己的身体挡住这一箭。 “啪!”锋利的箭簇正中那名死士的心脏,看到这一幕,所有的匈奴人齐齐松了口气,感谢昆仑神,终于挡住了,而汉军将士则发出哀怨的叹息!命运难道真的眷顾匈奴人了吗? “啪!嗖……”正在大家以为命运已经定格时,奇迹的一幕出现了,强劲的‘三棱透甲锥’竟然刺透了那名死士的身体,继续飞窜向前,再次穿透三层厚的牛皮重甲,直直钉在了于夫罗的肩窝处,将他从马上撞的跌落下来,身边的匈奴亲兵立刻嚎叫着扑了过去,场面乱成一团! “万岁!于夫罗死啦!大单于--于夫罗死啦!”一箭逆转乾坤,萧逸立刻大喊起来,随即再次搭箭上弦,一支燕尾箭射出,金色的狼头大纛落地! “轰!……大单于死了!……大单于死了!”金色狼头大纛落地,再看到单于大帐的亲兵们乱成了一团,所有的匈奴人都惊恐的大喊起来,精神支柱瞬间崩塌,一个个丢盔弃甲,狼狈不堪的往回就跑,什么军令旗号,什么号角指挥,全不管了,跑,只知道跑,一时间匈奴大军自相踩踏,死伤无数…… 正文 第五十一章战后余韵 匈奴人退走了,走的很狼狈,遗弃了所有随军的辎重,牧群,除了骑乘的战马,他们把一切能扔的都扔了,包括营地里无法带走的重伤员,不过在走之前每个伤员都补了一刀,这倒是省了萧逸许多手脚,死在自己人手里,也许怨念会少一些吧! 萧逸不敢肯定自己那一箭到底射没射死‘于夫罗’,当时的场面太慌乱了,否则他一定会再补几箭,不过这些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打赢了这一仗,守住了雁门关,避免了内地百姓惨遭匈奴铁骑的蹂凌,足够了。 整个雁门关都陷入了狂欢的海洋,有人仰天狂呼,有人失声痛哭,有人跪在地上拼命的感谢神明护佑,还有人已经迫不及待的四处寻找战利品了,劫后余生,无论怎么疯狂都是应该的;至于萧逸的名字,更是被人们一再的狂呼,所有的士卒百姓都已经把他看作是大家的守护神了,一些城中的宿老已经开始提议,在雁门关里给萧逸立生祠,位置就在蚩尤庙的边上,把他和那位盖世的魔神并列在一起! 至于我们的主角萧逸在做什么呢? 答案:他在睡觉,什么也不管,美美的睡上一觉再说,从草原惊险到雁门血战,整整一个多月都在生死线上徘徊,每天都生活在阴谋与算计中,萧逸真的是精疲力竭了,人们只看到他纵横捭阖的一面,却忘了他也是人,而且还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如今强敌败退,终于可以歇一歇了! 无边的疲劳涌来,甲胄未脱,萧逸直接靠在一处城墙垛口上就昏睡过去,手下的亲兵们自发的为他围成了一堵人墙,侍卫长小斌手执宝剑在一旁小心守护,每个打扫战场的人都轻手轻脚的,就连被抬下去的伤兵都用麻布把自己的嘴堵上了,生怕吵到他们心中的这位‘守护神’。 这一觉萧逸睡得很香甜,在梦中他又回到了卧虎山上那个小道观里,周围还有很多人围着他,有卧虎亭的老亭长,有那位总是送鱼给他的老渔翁,还有那些喜欢追着他玩的小萝莉们,她们还是那样甜甜的叫着自己‘无愁哥哥’……,所有人都向他伸出了大拇指,夸赞他做得好,给卧虎亭的乡亲们报仇了! 最后萧逸还梦到了自己的师傅‘出尘子’,老道还是那么精神,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只是他看向萧逸的眼神很奇怪,里面有慈祥,有赞叹,却还有一丝责备…… “是在责备自己杀人太多吗?师傅,我也不想的,可我不杀人,人就要杀我,我只想好好的活下去,守护自己身边的人,所以我必须不停地杀下去,宝剑沾了血就再也收不回去了……”,梦中的萧逸拼命地向老道解释,可老道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指了指萧逸的眉心,那里有老道留给他的一点清明,天不杀生! 美梦短暂,醒来后还是要面对残酷的现实,萧逸一觉醒来,就看到大牛、马六、胖刘、以及雁门四兄弟中的老大张转,老二杨和都站在自己面前,人人身上带伤,许多人的伤口还翻裂着,流出的鲜血和甲胄都粘在了一起,看上去好像是一群从地狱跑出来的恶鬼,萧逸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估计还不如这些人,如果他们是恶鬼,那自己就是万鬼之王! “统领大人,我家老四伤重没挺过去,两个时辰以前,没了!”雁门四兄弟中的老大张转一脸的悲伤,当初四兄弟结义联名,如今已经折了两个,死者长眠,生者长痛啊,“不过老四临死前让我带话给大人,他说这辈子能有幸跟随统领大人,值了!” “值了!……值了吗?”看着城楼上重重叠叠战死将士的尸骨,看着一双双死不瞑目的眼睛,萧逸不禁悲从中来,多少好弟兄都血溅沙场,再也见不到了,而他们都是被自己推上战场的,“我对不起大家,对不起死去的弟兄们啊!” “我等誓死追随统领大人!……誓死追随统领大人!”大牛、马六、胖刘,以及城关上下,无数死里逃生的将士们跪倒在地,齐声高呼起来,有这样一位统领带领着他们,确实值了! 一战下来,玄甲军折损了上千人,其余各部阵亡了三千多,城中百姓也死伤了两千有余,整整六千人的损失,代价可谓惨重,而他们换来的就是雁门关外堆积如山的匈奴兵尸骨,据统计,超过了一万五千具,再加上许多匈奴伤员会在撤退的路上慢慢死去,保守估计,这一役下来,匈奴人至少折兵两万,以匈奴那少得可怜的人口基数来算,可谓是伤筋动骨了,没有十年时间的休养生息,这些草原狼是恢复不了元气的。 大战之后往往有大疫,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常识,所以这些阵亡者的尸体必须立刻处理掉,一旦真的引发瘟疫,那就麻烦了,对于自家将士的尸骨自然是打造棺木,则一块风水宝地,好生安葬,另外萧逸还下令,在这里为阵亡将士们建一座祭坛,把每一位阵亡将士的名字都刻上去,他们是为国捐躯的鬼雄,理应享受后人的香火祭祀! 至于那些匈奴人的尸骨可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萧逸直接下令,建‘京观!’ 京观,又名武军,就是把阵亡敌人的尸骨堆在一起,外面盖上封土,夯实,形成一个特大号的坟丘;这种习俗在中国古已有之,春秋战国时期,五霸之一的楚庄王在打败宿敌晋国后,就曾经‘收晋尸,筑为-京观',以彰武功于万世。 如今萧野也决定用匈奴人的尸骨铸造个‘京观’,彰显一下自己的武功,一则是为当年‘卧虎亭’的百姓们复仇雪恨了,再一则是为了给草原上那些匈奴人一个教训,萧逸相信,有这个‘京观’在,匈奴人至少三十年不敢踏足雁门关半步! 一声令下,底下的人立刻闻风而动,对于建‘京观’所有人都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尤其是那些有亲朋好友在这一仗中阵亡了的,更是举双手双脚的赞成,最后人们在雁门关北边一处非常醒目的地方开始动工了,一车一车的尸骨拉过去,有专门的人负责夯土,一层尸骨,一层黄土,重重叠叠,谁也不知道到底落了多少层,最后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是一座高二十余丈,方圆足有一里的巨大‘京观’,醒目,壮观,动人心魄! 处理完死人,还得管活人,这次大战缴获了无数的牛羊,马匹,对这些战利品,萧逸下令,战马全部收归军中使用,至于那些牛羊,和一些伤残了,已经无法再用于作战的马匹,全都发放给了雁门的百姓,这一仗很多人的家园都毁于战火,如今给他们一些牛羊,也算是聊做补偿吧! 战争,永远都是将军的天堂,百姓的地狱! 刚处理完这些事情,萧逸就迎接到了两名使者,一个是并州刺史张扬派来的,还带来了一道命令,“让萧逸务必坚守雁门关十天,十天以后,如果实在守不住了,可以便宜行事!” 看来这位张大人并不认为萧逸能挡住南下的匈奴大军,十天时间,估计是用来坚壁清野,或者跑路用的,不过这道命令还算厚道,所谓便宜行事,就是告诉萧逸,能守就守,守不住了就赶紧跑路! 对这位‘德比才高’的刺史大人,萧逸也只是笑笑了事,然后让人把使者带到城外,那座矗立在哪里的‘京观’可以说明一切,至于张扬之后怎么惊叹,怎么写贺表向朝廷表功,就不是他所关心的事情了! 至于另一名使者是‘右校王’李云派来的,也带给萧逸一条消息,“匈奴大单于-于夫罗死了”。 萧逸的那一箭虽然没当场毙命,但还是重创了他,尤其是‘三棱透甲锥’的放血功能,绝对是举世无双的,结果‘于夫罗’在撤退的半路上又气又伤,还没回到匈奴王庭就因为失血过多死掉了;如今匈奴内部为了争夺大单于的宝座闹得不可开交,尤其是左贤王刘豹,和右贤王‘呼厨泉’,这对叔侄已经有刀兵相向的架势了。 这次汉匈大战,匈奴各部都损失惨重,唯独是右校王李云,不但一兵一卒都没死伤,在大军撤退的路上,这个老狐狸还趁机吞并了一些被打垮的星散部落,势力大涨,他派使者来见萧逸,一是通报消息,再有就是希望能得到帮助,用草原上的马匹和萧逸交换一些物资,比如铁制兵刃,盔甲和食盐! “呵呵!老狐狸有野心了!”萧逸何等聪明的人物,岂会看不透李云的那点心思,不过这样也好,鼎因为有三条腿才稳固,力量分为三股才难以统一,如果自己扶植一下右校王李云,让他和左贤王刘豹,右贤王‘呼厨泉’两人形成鼎足之势,那么可以预期,草原上至少二十年内会混战不休,这对于汉王朝来说,再好不过的了。 这边刚处理完使者的事情,那边亲兵来报,说是‘京观’出事了,具体的事情就是-闹鬼,原来自从‘京观’筑好以后,据一些附近的百姓说,每天晚上那里都有鬼哭狼嚎,还有万马奔腾的喊杀声,弄得周围百姓不得安生,连小孩子都吓病了。 阴魂作祟,这还了得,萧逸再次下令,以自己的‘血浪斩蛟剑’为样式,选能工巧匠,雕刻一面高二丈,宽五尺的剑形石碑,倒插在‘京观’之前,上面还有萧逸亲手书写的一行大字--永镇九幽! 至此,阴魂作祟之事绝迹! 正文 第五十二章潜龙刘备 1 南美州的蝴蝶煽一下翅膀,通过种种连锁反应,就可能在遥远的地方引起一场台风;这是蝴蝶效应.同理,萧逸在雁门关的一场血战,也震惊了大汉王朝的九州万民…… 幽州,蓟县西门外,一支贩马的商队正在官道上行进,这些马匹膘肥体壮,毛色纯正,跑动之时精神矫健,一看就是出自塞外草原的纯种匈奴战马,如今在大汉内地,这样的战马可是有价无市的好货色,往往千金难求! 商队为首的两个人身穿上等的狐皮大氅,腰系虎皮带,脚下高底的牛皮快靴,腰间配着宝剑,走行之间满面的春风,正是刚从塞外回来的中山商人苏双,张世平二人,这次的塞外之行,虽然是一波三折,但总算是满载而归,也难怪他们二人如此的得意! 一进蓟县城,连日奔波的疲劳立刻就涌了上来,看看身后全都累脱了形的伙计们,张世平对苏双说道:“大哥,兄弟们这一趟可谓是出生入死,不如在蓟县修整上几日,恢复下气力,正好那位汉室宗亲刘将军和他的两位结拜弟兄都住在此处,我们何不借机上门拜访一下,也算尽了礼数!” “嗯,二弟所言甚是,后面车上我还特意给张三将军留了十坛子美酒,还有上好的狐狸皮大氅,再挑上几匹好马,都给刘将军送去。” 如果说这世上什么人的眼光最为锐利,那就非商人莫属,当初第一次见到那位没落的汉室宗亲-刘备的时候,两人凭着敏锐的直觉发现,刘备此人深沉如海,胸怀大志,最难得的是他身上还有一种奇特的亲和力,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士族子弟,都会情不自禁的亲近他,信任他,追随他,这样的人物,世人通常称之为‘人主’! 二人安排好商队后,带着几名伙计轻车熟路的来到城东一个小宅子门前,宅子规模不大,却也还算整齐,看样子应该是某个官员的私宅,门前有个年老的仆人在听用,见到一行人衣着华贵,还抬着大量的礼物来到门前,连忙出来迎接。 “敢问刘备将军可在府中?中山故人苏双、张世平特意前来拜访。” “二位大人稍候,刘将军正在府中,小人立刻传禀!”老仆人不敢怠慢,立刻转身向宅子里跑去。 片刻功夫,随着一阵爽朗的笑声,从宅子里疾步走出三个人,为首一人身高七尺五寸,双手长可过膝,面如白玉,唇若涂脂,尤其是他那一双耳朵,大的出奇,厚重的耳垂又大又圆,好一副贵人面貌,正是那位汉室宗亲刘备,可以说,当初苏、张二人之所以看重刘备,一半原因就是被他那不凡的面貌打动的,可见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人都是拼脸的…… 刘备身后跟着两条大汉,一位身长九尺,髯长二尺;面如重枣;丹凤眼,卧蚕眉,威风凛凛;另一个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声若巨雷,势如奔马,不怒而威;正是刘备的两个结拜弟兄关羽、张飞;他们兄弟三人自从桃园结义之后,誓同生死,形影不离,就是刘备出门会客,关张二人也要侍立一旁。 前些日子,因为张飞怒打了所要贿赂的督邮,刘备只好带着两个兄弟一起跑路,靠着他交游广阔,长袖善舞的本事,投靠了以前的老同学-北平太守公孙瓒,被安排到了公孙赞在蓟县城里的一处私宅居住。 三人刚才正在堂屋里商议事情,突然听到下人来报说,自己的两个大金主苏双、张世平前来探望,连忙带着两个兄弟出门迎接;这两个人不但家资百万,可以给予自己大量的财物支持,更重要的是商人四处奔走,消息最是灵通,这才是现在蜗居在家的刘备最为需要的。 “不知两位先生至此,备未能远迎,当面恕罪!”,刚一见面,刘备就一脸和煦的先向两人拱手行礼,态度恭谦的不得了,要知道在这个时代,人的等级非常明确,士、农、工、商,苏双,张世平纵然拥有百万家资,可在身份上依旧是四民之末的商人,地位卑贱,为人所轻视;反观刘备不管他怎么失意落魄,在身份上都是高高在上的汉室宗亲,如今他抢先行礼问候,立刻把两个大商人感动的热泪盈眶…… 一个人,尤其是一个长期被社会所鄙视的商人,最为看中的并不是钱财,而是别人的尊敬,虽然平时他们可以绫罗绸缎,挥金似土,可哪怕是一个最贫苦的在土地上劳作的农民,也可以用鄙视的眼球看他们,因为他们是‘四民之末’,而那些达官显贵们虽然喜欢他们带去的货物,可是看他们的眼神却跟一辆货车也没什么区别,还是因为他们是‘四民之末’,这就是商人的悲哀…… 现在,一位身份还在士族之上的汉室宗亲对他们如此的礼遇,难怪二人如此感动,这时候就是叫他们把全部身家都送给刘备,恐怕他们也不会摇头的,男人活一个面字,商人同样如此! 这就是刘备的个人魅力,无论对谁,哪怕是个地位最低微的小卒,他都能以礼相待,跟他在一起,永远让人感觉如沐春风,难怪后来会有那么多的豪杰人物为了他甘愿效死,这是一种能力,一种很可怕的能力。 “用师者王,用友者霸,用徒者亡!”后世评价三国人物,曹操得天时,孙权占了地利,而刘备得到的是---人和。 众人回到客厅,分宾主落座,自有仆人献上茶水,苏双二人先是将狐狸皮大氅送上,然后指着地上的十坛子‘无愁酒’说:“久闻三将军好饮,特意送来美酒十坛,望将军笑纳。” “哈哈!多谢二位先生,知道张某平生最爱美酒!”早就看到酒坛子的张飞,连忙起身道谢。 不要以为张飞长得威猛就是个粗鲁的人,其实他出身士家,自幼读书,颇知礼仪,在三兄弟中反而是学历最高的一个,只是平生酷爱美酒,常常因为贪杯而误事。 迫不及待的走到酒坛前,一把拍开了封泥,瞬时间,一股浓烈的酒香飘荡在小小的客厅里,就连一旁平时不好饮酒的刘备,关羽都不由得提鼻子闻了闻…… “好酒,果然是好酒!入喉如刀,其烈如火,这才是大丈夫喝的酒!好!好啊!”,张飞连忙取来酒碗,先是给刘备,关羽倒酒,然后才给自己倒了满满一碗,至于边上的苏双、张世平二人的酒碗则由那名老仆人给倒上,这就是张飞的性格,虽然尊重君子,但从来看不起小人。这世上能让张三爷倒酒的除了他大哥刘备、二哥关羽,恐怕还真没有几个人了…… 美酒难得,在临近寒冷的季节里,能喝上一碗这样的烈酒,确实是人生一大享受,就连平时很少饮酒的刘备都情不自禁的多喝了几口,只是无论喝多少,行礼谈话之间都丝毫不乱,显示出强大的自控能力,一旁的关羽却是越喝脸越红…… “不知二位先生是从何而来?看这风尘仆仆之色,莫非此行甚远?路上可还平安否?”闲谈之间,刘备很是自然的就把话题引了出来! “哎!一言难尽,这一趟生意做得可真是九死一生,幸亏有贵人相助,这才侥幸回来了!”苏双指了指庭院中几匹匈奴战马继续说道,“实不相瞒,我们兄弟二人最近去了一趟塞北草原,好不容易才弄了这些宝贝回来……” 当下,苏双将商队一路上的见闻都一一诉说出来,他们行商天下,对各处的事情再清楚不过了,有洛阳的惊天巨变,有新帝登基的各种传闻,有董卓称霸京师的前后波折……,一件件大事,都在苏双口中缓缓道来,还别说,这位商人的口才确实不错,而且博闻强识,把事情说得的是清清楚楚,刘备三兄弟无不侧耳倾听,谈话中自然说到了许多人物,‘大将军何进、十常侍、司徒王允、袁家弟兄、飞将吕布,还有那人人称惧的‘鬼面萧郎!’ 等到宾主尽兴,苏张二人起身告辞离开时,刘备亲自将他们送出大门,二人又是一番激动,等回到客厅,刘备满脸忧愁、忧愁中又带着一丝窃喜的对着关、张两兄弟说道:“这天下,要大乱了……” 正文 第五十三章潜龙刘备 2 “关门,点香!”回到内堂,刘备盘膝而坐,开始闭目沉思起来,外面的老仆人连忙关门闭户,将小院与外界隔离起来,关羽则拿出一根拇指粗的沉香点燃,插在了大堂正中,随后与张飞分左右侍立,守护起大哥来,免得他受到打扰,这种香里面含有虎骨、麝香等凝神的药材,每当刘备要决定大事时,都会点上一根,然后盘膝静坐,反复思考事情的成败! 刘备幼年时家境贫寒,没受过多少教育,但却天赋异禀,有一种独特的本领,那就是能决断大事,他能在无数条信息里挑出对自己有用的,然后仔细分析、对比,进而预知事情的走向,尤其是对一些潜在的危险极其敏感,正是这种神奇的本领让他无数次的死里逃生! 如今风云四起,天下将乱,正是英雄豪杰趁机而起的时候,要成大事,必须有三个条件,一,名望,二,助手;三钱财! “我刘备乃是中山靖王之后,堂堂的汉室宗亲,论起名望来,也足矣说得出去了!”想到自己的出身,刘备暗暗点了点头,这也是祖上唯一给他留下的资本了,虽然说血脉传到他这一代上已经稀薄的厉害,但只要姓刘,就是天生的政治资本,想当年汉光武帝刘秀,不也是以汉室宗亲的身份起兵举事,最后扫平天下,开创了‘光武中兴’的局面吗,既然都是汉室后裔,又都遇到了机会难得的乱世,他刘秀可以做到的,我刘备同样可以! “再说这助手!”刘备回顾了一下身边的关张二人,自从他们三兄弟桃园结义以来,誓同生死,刘备相信无论到何时,何地,何种落魄的情况下,这两位兄弟也会生死相随,不离不弃的,有他们相助,真是人生一大幸事,当然了,如果这样的助手再多上几个,那就更好了! “至于这最后一项,钱财?”刘备一想到这里就头痛,他是卖草鞋的,二弟关羽是卖绿豆的,全是属于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三弟张飞卖猪肉出身,家里倒是有点钱财,不过当初桃园结义大聚乡勇的时候就已经消耗殆尽了,可以说他们兄弟三个现在除了自己的兵器,马匹,是什么也没有了! “自古无粮不聚兵啊!要想招兵买马需要钱,要想置办兵刃甲胄还是需要钱,可是钱从何来呢?”想到这里,刘备不由得心中一阵翻滚,如今万事俱备只欠钱粮,如果能有大笔的钱粮资助,刘备相信,在未来的天下乱局中,自己一定可以大显身手的。<> “钱?粮!……” “大哥可是为了钱粮发愁?”到底是自家兄弟,关羽立刻从刘备的口型中猜出了大哥的心思。 “没错,就是钱粮,如今天下将乱,我等兄弟要想有所作为,就必须有钱粮,有了钱粮才能招兵买马,积草囤粮,德道仁心那些东西,只能拿来说说,是填不饱肚皮的!”对自家兄弟,刘备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将自己心中所想一五一十都说了出来。 “那苏双,张世平二人四处行商,又从草原上贩卖马匹,多有钱财,大哥何不请他们相助,以此二人的品行,想来是不会拒绝的!”看着庭院中那几匹匈奴战马,关羽觉得这是个办法。 “杯水车薪,恐怕于事无补啊!”刘备不是没想过向苏、张二人开口,但现在不比以前,当初在桃园之时,他们不过是聚集几百乡勇投军,有苏双、张世平这样的商人资助也就够了,可如今格局不一样了,刘备要图谋的是天下大事,要的是万马千军,所需要的钱粮自然也会是个天文数字,这可就不是谁都掏的出来的了。 “!没有一个庞大的家族支撑,没有一块根本的基业提供钱粮,要想成就大事,难啊!” “大哥勿忧,小弟倒是有个办法能弄来大笔的钱粮!”看到两位兄长发愁,一直在大口饮酒的张三爷突然站了起来,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三弟有何良策?速速说来!”刘备深知自己这位三弟是粗中有细,平日里虽然有些鲁莽,但有时候却又能突发奇想,弄出些小惊喜来。 “大哥可知道这蓟县中有个梁家,家主名叫梁百万,乃是幽州一带的第一豪商,号称富可敌国!”说着张飞从地上提起一个酒坛子继续说道,“这‘无愁烈酒’就是他们家的作坊生产的,畅销大汉九州无数郡县,每年都能挣取无数的钱财,如果这梁家愿意出手相助,钱粮一事就容易许多啊!” “对呀,小弟也曾听人提起,那梁家就在蓟县城南,好大的一片宅院,没有一千间,也有八百间,端是非同凡响,听说梁家还有个少家主,名叫梁小鱼,此人面相猥亵,其貌不扬,但却是个经商的天才,已有超越其父之势,大哥若肯前去,必得助力!”一旁的关羽同样表示赞同,这位关二爷一样痴迷练武,对蓟县城中的事情很少过问,如今连他都能说出一二,可见梁家影响力之大。<> “嗯,二位贤弟所言极是,明日一早,咱们就去拜访梁家!”最后刘备一锤定音! ……………………………………………………………………………………………………………………………………………… 翌日一早,刘备沐浴更衣,收拾整齐,带上关、张二人,直奔城南的梁府而去,刚到梁府门口,就看到成群的商队正在开拔,前前后后竟然有数百辆货车之多,从地上深深的车辙就知道,这些车辆上装的必然是精铁之类的沉重货物;看到这些刘备不由得暗暗心惊,这么多的精铁,如果用来打制兵刃的话,就是装备上万人也绰绰有余了,看来普天之下和自己怀着一样心思的人并不少啊! 商队领头的是一个身材矮小,肤色黝黑的少年,此时正在指挥伙计们检查车辆,此人虽然长得其貌不扬,却是一身的富贵气,浑身上下但凡是能用到金属的地方,一律用黄金装饰,黄金的发簪,黄金腰带,黄金的挂钩,手中还拿着一把黄金的大算盘,走动之间算盘珠子叮当乱响,就差在脑门上刻上五个大字-我是有钱人,简直庸俗到了极点! 跟路人打听才知道,那个浑身上下金光闪闪的家伙,就是梁府的九少爷--梁小鱼,同时也是梁家家主最为宠爱的儿子,已经被立为少家主,别看这个梁小鱼看起来庸俗无比,却是个经商的好手,据说敛财的本事已经超过了他的父亲,很多人都恭维的称呼他--梁财神! “少爷一路小心啊!”越发衰老的崔管家正在向自家的九少爷告别,按理说梁家家大业大,各级掌柜、伙计无数,根本就不用梁小鱼辛苦这一趟的,但九少爷却执意如此,说是为朋友办事,必须亲历亲为! “崔叔请回吧,小鱼不在期间,家中的大小事务就劳累崔叔了,还有请转告父亲大人,孩儿此去必然让我梁家的商路拓的更宽,走的更远!”躬身行礼后,梁小鱼翻身上马,意气风发的向身后的伙计们喊道,“出发!” 这次梁小鱼亲自押送数百车的精铁,是要去做一桩赔本的买卖,但我们的‘梁财神’却是一副兴高采烈的模样,因为他这次行商的目的地是并州-雁门关! 普天之下除了萧逸,估计也没人能用一纸书信,就让他堂堂的梁家九少爷千里迢迢的送货物过去了,可以说,这车上装的不是货物,而是梁小鱼和萧逸之间的情谊,微末之时,同甘共苦的情谊! 看着商队远去,刘备这才来到梁府门前,向崔管家行礼说道:“中山靖王之后-刘备,前来拜会梁家家主,还请老人家代为传禀一声!” “哦!贵客登门,有失远迎,失敬!失敬!来,里面请!”如果是一般的人登门,崔老管家直接就给打发了,如今梁家富甲天下,就是郡守一类的高官到了这里也要礼敬三分,平常的小官小吏更是连门都进不去,但刘备一自报家门,却让他吃了一惊,汉室宗亲,这样的身份别说是梁家,就是皇帝的金銮殿也去得啊! 再者,刘备长得仪表堂堂,自身气度更是不凡,崔老管家一生阅人无数,但这样的人物,却也没见过几个,因此丝毫不敢怠慢,一面请刘备入府,一面差人飞报自家老爷! 就这样,刘备很顺利的进入了梁府,并被一直引到后边的小花园中,那里是家主梁百万用来招待贵宾的所在,非人中龙凤不得入内,毫无疑问,刘备获得了这个资格。<> 谁也不知道刘备在里面和梁百万具体谈了什么,因为就是关、张二人也只能守护在门口,崔老管家也只是在端茶送水的时候偶尔进去一下而已,不过当两个时辰后刘备离开时,从不轻易动身的梁百万亲自将他送到了大门口,而且态度恭敬异常! 这让崔老管家吃惊不小,这些年来能让自家老爷亲自送出来的人,屈指可数啊,上一个就是萧逸,如今已是名动天下了,“老爷如此看重此人,莫不是敬他汉室宗亲的出身吗?” “呵呵,汉室宗亲虽然显贵,但普天之下却也为数不少,若如此,还不值得老夫亲自相送!”梁百万这话一点也不夸张,以他梁家此时此刻的势力,区区一个没落的汉室宗亲,还不值得他如此礼遇。 “家主莫非是钦佩此人的气度不凡,有贵人之相?”崔老管家再次疑惑的问到。 “呵呵!老夫是钦佩他那张厚厚的脸皮,就凭这个,日后这天下会有此人一份的!”看着刘备远去的身影,梁百万说得肯定异常,商人的眼光,绝不会错的! 正文 第五十四章萧郎难封 “这是真的?好一个萧逸,好一个‘鬼面萧郎’,不愧是天纵之将,天纵之将啊!”并州治所-晋阳,刺史府中,张扬正拿着手中的战报发呆,真是很难相信这份战报是真的,但事实却是如此,雁门关守住了,匈奴人退兵了,扰乱边境数载的心腹大患,匈奴大单于-‘于夫罗’也死于非命……,天啊!张扬老大人的精神世界差点一下子崩溃了! 当初得到匈奴六万大军南下的消息,张扬差点吓得魂飞魄散,并州守军本来就不多,其中最精锐的那部分还被上一任刺史丁原带去洛阳,结果最后白白便宜了董卓,如今匈奴人兵临城下,你让我们的张大人拿什么去抵挡那些来去如飞的草原狼啊! 左思右想,在屋子里转了几百个圈后,张刺史终于想出了一个对敌的好办法,那就是--跑,离匈奴人远远的不就没事了吗,尤其是他的心腹爱将穆顺也从雁门关跑回来以后,张扬就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跑路战略,跑归跑,但张扬还是有些责任感的,他并不是自己一个人跑,而是要带着晋阳周围的百姓一起跑,向南,过上党,一直跑到并州南部去,如果还不安全,那就干脆退过黄河! 不过张刺史这边的包裹还没打好,雁门关的战报就来了,死活不相信的张扬急忙派出使者前去确认,结果战报无误,确实杀伤匈奴兵两万余人,那座壮观,雄伟的巨型‘京观’就是最好的证明!随同使者回来的还有一根鞭子,匈奴大单于--于夫罗的鞭子,这下再无异议! 终于反应过来得张刺史顿时暴怒了,第一反应就是拿过鞭子来猛抽穆顺,“你不是说匈奴大军势不可挡吗?你不是说雁门守军人心惶惶,连骁勇善战的玄甲军都准备跑路了吗?结果呢?人家萧逸不但守住了雁门关,还立下如此显赫的军功,你穆顺倒好,身为雁门主将,连匈奴人的影子都没看到就望风而逃,把这天大的功劳白白让了出去,知道你没啥本事,可身边不是有高人吗,你就不知道用吗?害的老夫也差点跟着跑路,打死你!打死你都不解恨啊!” “老大人息怒,末将无能,给大人丢脸了!”面对劈头盖脸打来的皮鞭,穆顺躲都不敢躲,就老老实实跪在那里,满脸的委屈相,但心里却松了一口气,张扬肯拿鞭子打他,那就说明还拿他当自己人看,只要是自己人,这关就算是过去了,就怕打都不肯打,那才是真麻烦呢! 不过穆顺心里也恨,恨萧逸,你明明能守住雁门关,却装出一副要战死沙场的模样,吓得自己连夜开溜,这下那还有脸面再回雁门关啊!主将的位置肯定是保不住了,还挨了一顿鞭子,此仇此恨,我穆顺牢记在心啊! “哎!”终于打累了,张杨颓然坐到地上,看着眼前已经满脸鞭痕的穆顺,实在是无话可说,除了无能之外,其实穆顺其他方面都很好,‘勤快,听话,忠心,从来不自作主张……’,与那个才华横溢,却又桀骜不驯的萧逸正好成为鲜明的对比,一个是翱翔九天的雄鹰,虽然飞的高,却不好操控,另一个就是窝在草堆里的老母鸡,虽说窝囊了一点,可架不住它每天都能给自己下个鸡蛋不是,啊,这两个人怎么就不能中和一下呢? 悠悠苍天啊,对老夫为何如此刻薄! “大人,不管怎么说那萧逸也是您的部下,雁门关也是您治下的城池,如今打退匈奴入侵,还射杀了匈奴单于-于夫罗,这是您统帅有方啊!如此滔天大功,您应该马上向朝廷献捷才是!”看到张扬怒气稍减,穆顺非常狗腿的贴了过来。 “对呀!”一语惊醒梦中人,张扬这才想起来,自己乃是并州刺史,名正言顺的一州主官,立下如此大功向朝廷献捷乃是应当应分的啊,至于捷报上到底怎么写,还不是老夫说了算吗,我说谁立了功,谁就立了功,没功也有功,当然了这最大的一份功劳,非老夫莫属嘛! 想到这里,张扬再看向穆顺时立刻觉得顺眼了许多,无论何时,‘奴才’就是比‘人才’更贴心啊! 于是乎,在张刺史的笔下,一份全新版本的雁门大战就出现了,上面是这么记载的:听闻匈奴入侵,我们的张刺史大人临危不惧,运筹帷幄,先示敌以弱,装出一副要跑路的样子,当然了,这是用的骄兵之计,然后等匈奴人真的麻痹大意后,这才出奇兵,一鼓大破匈奴大军,在激战中我们的张刺史更是身先士卒,亲自拔剑督战,虽然受创多处却死战不退,用自己英勇无畏的行为振奋了三军士气,为这次大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至于匈奴人的兵力,大笔一挥,六万就变成了二十万,杀敌数量也变成了十万有余,反正朝廷也不可能真派人下来一个个的数人头,有那个雄伟的‘京观’在,怎么吹不可以啊! 不过张扬还算有点良心,在捷报中还是写了几笔,‘此战,玄甲军统领萧逸,亲冒矢石,奋勇向前,更是一箭射杀了匈奴单于,请朝廷封赏嘉奖!’ 写到这里,张扬看了看像小巴狗一样可怜兮兮望着自己的穆顺,长叹一声,终于又添了几笔,“雁门主将穆顺,通报消息在前,又督运粮草在后,劳苦功高,请嘉奖云云……” 捷报写完,在加上那根缴获的鞭子一起,八百里快马送往洛阳,万事大吉,下面就等着升官发财吧! ………………………………………………………………………………………………………………………………………………………… 萧逸还不知道自己的功劳一下子缩水了许多,就算是知道了他也不在乎,朝廷如今所谓的封赏,不过是一点虚名而已,就算封他个侯爵又能如何,在不久的天下乱局中,兵马才是安身立命的根本,所以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招兵买马,恢复实力! 这一战,玄甲军就折损了三分之一,各级军官更是死伤惨重,因为在萧逸的带领下,玄甲军的作战风格是,‘兄弟们跟我冲,而不是兄弟们给我上’,每次开战都是军官冲在最前面,死伤自然也就惨重了! 兵员得补充,军官得提拔,还有兵刃、战马、粮草,全都需要好好补充一下,当下萧逸以雁门代理主将的身份,开始大肆的张贴募兵告示,他征兵的条件很简单,说起来就是三条,‘一身体强壮,二,吃苦耐劳,三不怕死!’ 告示一出,应者如云,以往朝廷招募军队,尤其是骑兵,都是自己准备马匹、兵刃,这就直接把许多空有勇力,有志向,却家境贫寒的少年都拒之门外了,因为战马这种高端产品,真不是一般家庭能消费的起的,如果你家里不是三代地主出身,那就想都别想了,安心在家里种田纳粮吧,等到打仗的时候,能征召你上去当民夫,压粮运草就不错了! 可是现在,机会来了,萧逸的募兵告示上说得明白,只要前来投军,什么也不用带,食宿全包,战马,兵刃由军伍全权负责,你只要带着张嘴,和一对拳头来就成了! 谁不想建功立业,谁不想升官发财,雁门关瞬间就变成了一座大军营,每天都有大量的寒门子弟怀着建功立业的梦想前来投军,尤其是那座矗立在雁门关外的‘京观’,更是给他们的人生指明了一条通天大道,“好男儿,自当保家卫国,血洒疆场,用自己手中的刀枪,搏一份富贵荣华!” 正文 第五十五章财神驾到 大汉以武立国,首重军功,‘雁门大捷,阵斩两万,射杀匈奴大单于-于夫罗’,当八百里加急信使把这条军报送到洛阳时,立刻震惊了朝堂,而后就是一片的狂欢声,在大汉国势日渐衰微的时候,能有这么一场振奋人心的大捷,无异于给这些汉家老臣们打了一记强心针,就连‘太师’董卓都在私下里说了一句,“莫非汉运未终?竟赐此绝世良将!” 有功自然有赏,朝廷里以前所未有的办事效率议定了有功之臣的封赏,张扬正式成为大汉并州刺史,加骠骑大将军称号,爵定远侯,并赐玉带一条,御马一匹;至于其余有功之臣各有封赏,阵亡者也一一加以抚恤,就连那个临阵脱逃的穆顺,因为‘押运粮草’有功,都混了个‘护匈奴中郎将’的职位,至于此战最大的功臣萧逸……,还是萧逸! 没有爵位,没有官职,没有赏银,什么封赏也没有,只是在圣旨里提了一句,‘萧郎当为大汉边军守将之典范’,仅此而已! 对此,朝廷中给出的官方解释是,萧逸尚且年幼,(才17岁,未成年呢!)若骤居高位,非为善,实为害也! 不给你高官显爵那是为了爱护你,因为你还年轻嘛,继续好好努力,机会以后会有的……; 而实际传来的小道消息却是,董卓原本有意给萧逸封侯,然后直接以皇帝的名义把把萧逸召还京师,从而名正言顺的把这只‘贪狼’给软禁在手里,再进一步的慢慢软化,最后收为己用;不过却被司徒王允为首的一些老臣给阻扰了,认为萧逸这样的少年良将还是放在边关继续锻炼为好,这一正一反,僵持不下,封赏自然也就没有了! 事情有时就是这么奇怪,要给你高官厚禄的,其实包藏祸心,拼命打压你的,反而是出于爱护,其中意味,真是值得慢慢品味! 对此,萧逸倒是无所谓,据说人的一生都有‘五缺三弊’,在厉害的人物也会有一处不如意的地方,或是寿数,或是亲人,或是钱财,萧逸认为自己缺那一块就是没有官运,从当初的‘入宫面圣’到后来的‘北邙救驾’,以及这次的血战匈奴,那次不是劳苦功高,可那一次不是都给别人做了嫁衣,牛打江山马坐殿,这就是命啊! 朝廷的封赏迟迟没有等到,但萧逸却等来了自己的一位好生意伙伴,好朋友,梁小鱼! 从蓟县到雁门关,梁小鱼的车队足足走了一个多月,出发时还是满目金黄的深秋时节,等到达目的地,已经是瑞雪飘飘,天地一片苍茫了! 不是商队走的慢,而是他们一路上不得不谨慎小心,经常是夜行昼宿,还要尽量的挑没有人烟的小路绕行,没办法,货物实在太显眼了--精铁,食盐,这两样可是能影响到国家命脉的贵重物资,自古就是朝廷专卖,但凡有走私者,杀无赦,毫不客气的说,有了这数百车的盐铁,就是起兵造反都够了! 梁小鱼一到,立刻被萧逸接到了自己的大营里,欢喜的不得了,一年多时间,两个人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初的可爱小道士,如今已是统帅千军万马的一镇统领,手中军旗一挥,千颗人头落地!而梁小鱼也不再是那个守着破酒馆,苦苦煎熬的小商人了,如今梁家已是山东三大豪商之一,而他九少爷也是赫赫有名的‘梁财神’了! “一路辛苦!”看着梁小鱼又黑又瘦的面容,就知道这一路上没少受罪,萧逸上前深深的施了一礼! “在所不辞!”梁小鱼坦然而受,为了这个朋友,受再多的苦,再多的累,也值了! 没有过多的寒暄,也没有什么感激的话语,两个人都把眼前的一切看作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我们是朋友。 ‘因为我需要帮忙,所以朋友来了!’ ‘因为朋友需要帮忙,所以我来了!’ 一切就这么简单! 当下,萧逸在中军大帐设宴,热情款待,梁小鱼的到来无异于给他下了一场及时雨,要想扩充兵马,人力、物力缺一不可,人还好说,最近一段时间来投军的人络绎不绝,可物力却一直困扰着萧逸,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雁门地处贫寒,本身出产并不多,再加上前段时间饱受战火的蹂躏,虽然最后是艰难取胜了,但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也变得破败不堪了,没有一段长时间的修养,是很难恢复元气的,刺史张扬那里更是指望不上,萧逸一连数次上书索要物资,却犹如泥牛入海,一点音讯也没有,至于原因吗,不说也知道. 好在萧逸虽然没有一个好上司,却有一个好朋友,一个仗义疏财,能为他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的好朋友! “来,弟兄们,给我们的‘财神爷’敬酒!”萧逸一声令下,营中众校尉立刻一拥而上,在大牛、马六的带领下搞起了车轮战,对于梁小鱼,他们同样是感激的很。 “来财神爷,仗义疏财,兄弟敬您一大碗!” “财神爷,祝您福、禄、寿三星齐全,咱们得喝三碗!” “梁财神,干脆您和大帐里这一百多兄弟一人喝一碗,打个通关吧……” 梁小鱼:“……好!” 面对蜂拥而来的热情,我们的梁大财神一开始还能勉强招架,但很快就被数不清的酒碗给淹没掉了,他可没有萧逸的海量,只喝的两眼发直,嘴中冒泡,最后脚下一软,‘咣当’一声栽倒在地,直接和周公谈生意经去了…… 在一阵大笑中,萧逸让亲兵把梁小鱼搀扶到自己的后帐休息,朋友来了自然要住在自己家里,而萧逸的家,就是后面的一顶普通军帐,那里除了他自己,一共只睡过两个人,一个是现在烂醉如泥的-梁小鱼,另一个是--张济! …………………………………………………………………………………………………………………………………… “头疼!……我这是在哪呀?……刚才和谁谈生意来着?好像是赚了!”梁小鱼摇摇脑袋,终于从宿醉中醒了过来,结果一睁眼就看到金星乱舞,看来昨晚和周公的生意谈的不错,好不容易等金星散尽,他这才看清楚,原来自己睡在一顶牛皮帐篷里,没有侍女,没有炭盆,没有屏风,没有锦缎的被褥,除了自己身上盖得一件黑色狼皮大氅,这里什么也没有。 不过梁小鱼却感到很舒心,这件狼皮大氅他认识,因为上面有四个可爱的小窟窿,这可是萧逸得到的第一件猎物,一向视若珍宝,从不轻易示人的,更别说给人盖了,不过不是他打来的,而是用牙咬来的,或者说是拿命换来的! “财神爷应该起来了吧?今天难得的好机会,出去试试手气,不起也要把他拽出来……”可惜,温馨的感动还没持续多久,随着一阵恶毒霸道的话语,萧逸、大牛,马六三人就并肩走进了帐篷里,今天三人都没穿铠甲,而是换了一身猎装,看上去精神抖擞,身上还佩着弓箭,看到他们进账,梁小鱼哀鸣一声,立刻把头缩了进去,死活也不肯出来…… 几个人虽然是好朋友,但爱好却截然不同,每当大雪纷飞的时候,萧逸他们三个都喜欢出去打猎,享受与天地争斗的乐趣,而梁小鱼呢,他更喜欢围着火炉,一块一块的数自己的金子,怎么也数不够…… 如果这样‘井水不犯河水’的也挺好,但萧逸他们一向认为,有乐趣的事情就应该与好朋友分享,所以每次打猎都会强拉硬拽的把梁小鱼也带上,在他们的强大蛮力下,我们的‘财神爷’每次都是无奈的屈服! 这次也不例外,萧逸三人坏笑着塞了几团早就准备好的冰块进去,就把梁小鱼从被窝里给拖了出来了,然后硬给他换上了一身猎装,直接扔到马背上就冲了出去,就像他们当初在卧虎亭时一样,只有好朋友才会互相打闹,无所顾忌,相敬如宾的那是陌生人! 有几个朋友在身边,真好! 正文 第五十六章问天卜卦 大雪初晴,本就是打猎的最佳时机,经过一秋天的足吃足喝,这时候的动物不但肉质肥美,而且刚换上的皮毛又厚又浓,是制作皮衣的上好材料,如果能猎到几只毛色纯正的雪狐,那就再好不过了! 几个人一路驰骋,很快就来到附近的平原上,有萧逸这样的神箭手在,但凡出现在众人视线里的野兽,就没有一只能逃脱的,当然了,他们也不会滥杀,打猎只是手段,果腹才是目的,当猎来的野物足够他们几个人食用时,就必须放下手中的弓箭,这是他们在卧虎亭时就牢记的戒律了! 原本被战火烧焦的大地,在一场大雪过后,又变得银装素裹,婀娜多娇起来,只是在看到那座巨大的‘京观’时,梁小鱼很是震惊了一番,这么大一座封土堆,里面得葬了多少人啊,震惊之后就是无限的钦佩,梁小鱼一向认为自己平生做的都是大生意,但现在和萧逸比起来,顿时觉得根本算不上什么了,试问,普天之下还有比‘杀人’更大、更牛的买卖吗?而且还是万人屠! 杀一是为罪,屠万既为雄!这就是世人普遍的价值观,当然了有一个人是列外的,他如今就盘坐在‘京观’前面,正在一遍一遍的念诵经文,用来超度这些战死的孤魂野鬼! 锃亮的光头,俊俏的面容,一身白色的僧衣盘坐在雪地上,与天地万物似乎都融为了一体,正是当初在洛阳郊外遇到的那位‘无心’小和尚,一别数月,没想到今天在这里又遇上了。 “无心法师,一别数月,可还安好!”萧逸纵马上前,看着眼前的小和尚很是有几分亲切的感觉,因为对方和自己原本就是一类人,都是那么的执着,只是走上了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而已,一个念佛,一个杀生! “阿弥陀佛!一别数月,施主身上的杀孽更重了!”无心小和尚手指‘京观’,脸上尽是悲哀之色,“万千冤魂尽困于此,将军罪孽缠身,就不怕将来下讹鼻地狱,受那无尽的地狱之火煎熬吗?” 随着‘无心’小和尚的话语,‘京观’周围突然刮起了阵阵的北风,地面的积雪顿时卷的满空飘舞,加上呼啸的风声,就像有无数厉鬼在哭号,想把众人也拖进地狱一样! “哈哈!罪孽,地狱,恶鬼?都在那?出来让我看看!”萧逸毫无惧色,反而上前一步,一把拉开自己的衣衫,任由风雪吹打着他那强壮的胸膛,对着面前的‘京观’就是一声狂吼,犹如‘贪狼’咆哮,威震四野,“一群孤魂野鬼而已,也敢在我面前乱叫,老子能杀你们一次,就能再杀你们第二次,滚!……” 神鬼怕恶人,当一个人心中无所畏惧的时候,就是鬼神挡路,也敢一刀砍了他,天大,地大,老子手中的杀人刀最大,这就是勇者之心! “小和尚,看到了吗?是你的佛法管用,还是我手里的杀人刀更管用?”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啊!”望着眼前杀气冲天的萧逸,又看了看已经风平浪静的‘京观’,无心小和尚也是一阵的无语,如果是别人造下这无边的杀孽,早就因果缠身了,可这个人称‘鬼面萧郎’的家伙,万般因果皆不沾身,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似的。 ‘无心’也曾经试着用佛家秘法推算过萧逸的命数,结果什么也没有,空空如野,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这个人本不应该出现在这方世界的,可萧逸却活生生的就站在他的眼前,难道说这世上还有佛法都无法看透的存在吗?想到这里,‘无心’不禁抬头观看,能够比佛法更加高深莫测的,唯有天意了! …………………………………………………………………………………………………………………………………………………… 相逢即是有缘,萧逸几人的会餐名额里自然就加上了‘无心’小和尚,提着几只肥肥的猎物,既然是野味,肯定要在野外就餐才有味道,于是附近的那座破败的‘蚩尤’庙就成为了首选! 蚩尤庙还是那样的破败不堪,那尊重达千斤的蚩尤神鼎业还矗立在哪里,当初萧逸就是在万人瞩目之下,奋起神力,举起了这尊神鼎,这才奠定了自己在玄甲军中第一人的地位,也就是从那时起,萧逸才正式开始走上天下这座大舞台的。 野餐对这几个人而言可谓轻车熟路了,大牛架起火堆,萧逸拿出酒葫芦,马六刀工最好,负责给猎物扒皮,放血,至于梁小鱼,他正在询问‘无心’小和尚是否想建一座寺庙,如果需要的话,他们梁家可以提供最好的匠人和木料,而且价格优惠,值得信任,难怪他能发财呢,真是不肯放过任何的商机啊! 炊烟渺渺,很快猎物就变成了一串串金黄色的烤肉,不管是出于对魔神蚩尤的敬意,还是借用人家庙宇的场地费,第一只烤熟的野兔被放到了香案上,算是给蚩尤大神的贡品,随后众人大口喝着美酒,大块撕咬着烤肉,谈着这一年多来各自的经历…… 看着别人在享受美味的烤肉,‘无心’却只能舔舔嘴唇,咽下几口唾沫,随后满脸幽怨的看着萧逸,就是这个可恶的家伙害的他不能吃肉的,吃肉即是杀生啊! 吃饭的时候被另一个人盯着总是不太舒服的,为了平息小和尚的哀怨,萧逸只好从马鞍上的兜囊里拿出几块锅盔,放在火上烤了起来,话说自从去了一趟草原,萧逸就有了个随身携带几块锅盔的习惯,一个人郁闷时,思念时,就拿出来啃几口,这下倒便宜了小和尚! 男人在一起喝酒聊天,一般只有两个话题,一是女人,一是梦想,小和尚不可能有女人,所以大家只好聊梦想…… “我的梦想是汇通天下商路,聚集无尽的财富,做普天之下最最富有的商人!”梁小鱼的梦想还是一成不变,准确说从五岁那年,他从父亲的荷包里偷偷拿出第一枚铜钱开始,这个梦想就已经确定了,做金钱帝国的统治者,‘方圆’之内,唯我独尊! “我的梦想是带领十万铁骑,跨过长城,横扫草原上所有的异族部落,像大将军卫青、霍去病那样,封狼居胥,青史留名!”马六自从经历过雁门大战后,整个人都积极起来,已经初具名将的风范。 “我的梦想和马六一样!”大牛一向不喜欢动脑筋,所有的问题都是萧逸,马六他们去考虑,而他自己只要跟着做就可以了;找几个聪明的朋友替自己思考问题,这就是大牛的人生法则! “阿弥陀佛!小僧的愿望是在草原上建立起一座寺庙,用我佛的无边法力,化解这里的戾气,从此以后化杀戮为祥和,让世人都能登上极乐世界!”无心小和尚一脸的虔诚,他的一生已经都献给佛祖了,或者说他已经把自己看作佛祖在世间的化身,普度众生,天下大同! “萧郎,你的梦想又是什么?”最后众人异口同声的问出了他们疑惑了很久的问题。 “我的梦想是什么?……” 萧逸也在问自己,其实这个问题已经困惑他很久了,萧逸原本是个随遇而安的人,但造化弄人,让他一步步走到了现在的地位,但前路如何?梦想又是什么呢? “既然心有迷茫,那就问问神灵好了!”一旁的无心小和尚指了指神座上的蚩尤雕像,给了一个不错的建议,对于萧逸,他确实是有些惧怕了,这个谜一样的男人,不怕天地,不惧鬼神,今日他既然敢在‘京观’面前叱喝鬼魂,那么有朝一日这个家伙会不会遇佛杀佛啊? 所以‘无心’小和尚还是希望萧逸有些信仰的好,哪怕他信奉的是‘蚩尤’这样的魔神,至少代表着他心中还畏惧神明,而佛祖也是神明之一嘛! 神座前面有一个沾满灰尘的卦筒,里面有整整五十根卦签,但真正用来卜卦的却只有四十九根,象征着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九,至于剩下的那一根,是遁去的,象征着变数,天意难测! “穿越宅男萧逸,因为醉酒,偶然踏入此方世界,但前路茫茫,不知日后因果如何,唯有祈告上苍神明,请蚩尤大神指点迷津!”心中默念着自己编的祷告词,萧逸开始轻轻的晃动起签筒来,一下,两下,三下……,当摇到第九下时,一只竹签终于崩了出来。 萧逸立刻捡起卦签,旁边的几个人也涌上来,五个人,十只眼睛仔细一看,只见陈旧的卦签上写着八个模糊的撰文,“心已自知,何须问神!” 自己心中早已知道的事情,又何必去问神灵呢? 正文 第五十七章站在那一边? ps.奉上五一更新,看完别赶紧去玩,记得先投个月票。现在起-点515粉丝节享双倍月票,其他活动有送红包也可以看一看昂! 每日里和几个朋友骑马、射猎、喝酒、吹牛,玩累了还可以去‘无心’小和尚那里换换口味,听听佛经,兴趣来了还能打几个禅机,用一些‘佛不进女色,那佛又从何而来’之类的话题难为一下小和尚,这样无忧无虑,逍遥自在的生活是多么快乐,如果可能,萧逸真想就这么一辈子过下去了。 可惜,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春暖花开的时候,梁小鱼走了,这位立志成为天下首富的家伙要去开拓新的商路了,只有叮当乱响的金币才是他最大的追求;紧接着‘无心’小和尚也告辞而去,他要去草原上弘扬佛法,建立自己的寺庙,用佛家的慈悲心,化解那里的戾气,对此萧逸是举双手双脚支持的,如今匈奴人正忙着争夺单于大位,几股势力已经杀成了一锅粥,如果这时候再有宗教的势力渗入其中,呵呵,那可就真是‘百花齐放,妙不可言’了! 出于对宗教大业的爱护,萧逸不但资助了小和尚大笔的钱财,还给他送了一面护身符--肥龙锅盔旗,有了这面旗帜,那些在草原上神出鬼没的马匪不但不会劫掠小和尚,还会尽力的帮助他,‘右校王’李云那里萧逸也打了招呼,有了这些人的帮助,再加上‘无心’小和尚的能力,相信不久的将来,草原上一定会响起漫山遍野的诵经声。 对于萧逸如此热心的表现,小和尚也很高兴,他认为是自己用无边佛法终于感化了这个‘阿修罗’,在如此成功案例的激励下,小和尚终于在一个明媚的早晨,骑上一匹白马,勇敢的向草原深处挺进了…… 该送的都送走了,萧逸回过头来开始忙自己的事情,这时候天下出了两件事,一大一小;大的是董卓终于把被废黜的‘少帝’干掉了,而且干净利落,一杯寿酒,就把‘少帝’送去羽化登仙了,因为怕小皇帝路上寂寞,被顺路一起送走的还有何太后,以及小皇帝的老婆,唐妃! 废黜的皇帝也终究是皇帝,哪怕他在那张宝座上只待过一天,与天下人也是有君臣名分的,如今董卓大胆弑君,天下震动,关东各郡一时间风起云涌,大批的门阀势力趁机结成联盟,暗地里四下串联,酝酿着反抗计划。 而一件小事就是曹操刺杀董卓失败了,还赔上了一把七星宝刀,最后单人独骑跑出洛阳城,最后不知所踪;虽然洛阳城里也是议论纷纷,但也没人太把他当回事,连董卓自己都没太在意,无他,因为最近一段时间遇到的刺杀实在是太多了,洛阳城里的大小朝臣,还有那些士族门阀,无不把董卓看作是眼中钉,肉中刺,想要除之后快;光是表面上的刺杀就有十几起了,至于暗地里的更是不计其数,可惜,无一成功,因为董卓有一个最好的贴身保镖--吕布! 但是很快,董卓就尝到自己忽视一件小事的恶果了,因为曹操引发了一件大事,如今关东诸郡就像一堆干柴,随时可能燃起反对董卓的熊熊烈火,所欠缺的无非是一点火星,准确的说就是一个名正言顺的借口而已,而曹操给他们找到了这个借口,矫诏! 当下曹操用小皇帝的名义,发矫诏号令关东各镇诸侯,顿时天下震动! 檄文曰:“操等谨以大义布告天下:董卓欺天罔地,灭国弑君;秽乱宫禁,残害生灵;狼戾不仁,罪恶充积!今奉天子密诏,大集义兵,誓欲扫清华夏,剿戮群凶。望兴义师,共泄公愤;扶持王室,拯救黎民。檄文到日,可速奉行!” 皇帝的名义从来没人敢冒充,因为皇权至上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太久了,结果关东各镇明明势力强大,却被掌握着小皇帝的董卓给压制的死死的,如今曹操以自己超一流的政治智慧打破了这个神话,众人才恍然大悟,原来皇帝的名义也可以像张牌一样,拿出来用的;说你是真的,就是真的,假的也是真的,因为大家需要的是一个借口,而不是真正的皇帝圣旨! 曹操的矫诏一出,关东各地立刻风起云涌,凡是有点实力,有点野心的,纷纷趁势而起,想在这场天下乱局中捞上一把,第一个响应的就是渤海太守袁绍,他以自己家族‘四世三公’的名义为号召,很快就得到士族门阀势力的支持,整军三万,前来与曹操会盟,随后不甘人后的袁术也在南阳起兵呼应,瞬时间关东各郡,应者如云,而这股风波也很快吹到了遥远的并州,晋阳! ……………………………………………………………………………………………………………………………………………………………… 张扬已经在屋子里转了几百个圈,摔了十几个茶杯,又鞭打了几名看不顺眼的属下,其中就有非常无辜的穆顺,没办法,谁叫他离着最近,又看着最不顺眼呢,不打你打谁? “去,不去!……去?还是不去!”这就是张扬现在纠结的问题,如今天下汹汹,诸侯联合讨董,身为并州刺史,名副其实的封疆大吏,张扬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置身事外的。 去,就怕引火烧身! 不去,又怕被天下人唾骂! 去?会得罪董卓,西凉兵团的战力他可是领教过的! 不去?关东联军同样不好惹啊,那些士族门阀的底蕴可是深不可测,万一,他们真的讨董成功了…… 张扬陷入了两难之中,如今关东和西凉两大集团算是彻底撕破脸皮了,自己又一次面临站队的问题,站对了,以后在仕途上一帆风顺,凭他这些年来的功劳和资历,就是三公的位置也可以踮起脚来够一够的。 可万一要是站错了,不但以前的所有努力会付之东流,就是眼下并州刺史的地位恐怕也难保啊; “怎么办?到底怎么办?”又转了半天圈后,我们的张大人面显狰狞,一咬牙,一跺脚,一狠心,终于有了最后的决断---问萧逸! …………………………………………………………………………………………………………………………………… “萧郎,一路远来幸苦,快快请坐,来人,上酒,上好酒!”晋阳的刺史府中,张扬满面春风地迎接着萧逸,一张老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一旁的穆顺同样是点头哈腰的,跑前跑后地张罗着,像迎接贵宾一样,把萧逸迎了进来。 “不敢当刺史大人如此厚礼,但不知大人派人快马传末将到此所为何事?”摇着手中的马鞭,萧逸的态度还是那样,不冷不热,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至于张扬叫他来的目的,用小脚趾也想的出来呀! “前番匈奴大举入侵,全靠萧郎神勇无敌,这才保我并州百姓安然无恙啊,本刺史在此代万千黎民百姓多谢了!”张扬摸了摸腰上崭新的玉带,心中还是有些羞愧的,雁门一战,萧逸身先士卒,浴血厮杀,结果最后却一无所得;反倒是他这个一直作壁上观的人,弄了个名利双收,“萧郎浴血沙场,功劳无双,请放心,本官定然会上书朝廷详细说明此事,就是拼着身上这套官服不要,老夫也定要为你讨个公道回来!” 看着张扬那副信誓旦旦的样子,萧逸也不得不双手各给他写个‘服’字,难怪人家官运亨通,就凭这张厚厚的脸皮,不升官都没道理啊,而自己呢?一直在原地踏步,至今还是个小小的‘点军司马’,至于雁门主将的位子,那还是代理的。 “大人有何吩咐尽管直言吧,末将受大人知遇之恩,定会知无不言!”摆摆手,萧逸对这些其实并不是太在乎,功名富贵,他会用自己手中的宝剑一点一点的砍出来,用不着别人赏赐! “好,好!萧郎真是义士啊!”张扬也感觉到自己表演的有些太过火了,连忙收起笑脸,忐忑的问道,“如今天下纷乱,关东众诸侯联兵讨董,这会盟的信函已经送到老夫的手中了,萧逸以为老夫是去呢?还是不去呢?” “这个嘛!诸侯讨董的事情末将也有所耳闻,但不知老大人是什么意思?”萧逸很自然的玩了个太极推手,在没弄明白上司的心思之前,下属最好先别表明自己的态度,覆水难收,这说出去的话同样是收不回来的呦! “呵呵!”张扬只是干笑了几声,却一句有用话也没说,身为官场老手,他自然不会轻易露出自己的底牌,所以这时候就需要一个干脏活的人来替他说话了,说错了,黑锅有人背,说对了,功劳归自己,人选也是现成的--穆顺。 “以在下的意思,老大人应该来个坐山观虎斗,两不相帮,无论是关东也好,西凉也罢,就让他们狗咬狗的厮杀去吧,等战事有了眉目,咱们再投靠获胜的那一方,如此才是稳妥之策啊!”穆顺不愧是天字第一号的狗腿,揣摩上司心思的本事无人可比,立刻把张扬心中想说的,通过自己的嘴给说了出来。 “隔岸观火?呵呵,倒也是个办法!”萧逸点点头,立刻明白了张扬的心思,这位老大人想左右逢源,谁也不得罪,如果在事后能弄点好处就更好了,“可惜,若如此,只怕事后会引火烧身啊!” “萧郎此话怎讲?但请直言相告?” “要想隔岸观火,首先就必须有自保的实力才行,无论谁胜谁负,都奈何不得我们,老大人以为凭并州的人马能和关东联军或者董卓的西凉兵相对抗吗?” “这个,自然是不能!”丝毫没有犹豫,张扬直接给出了答案,以他并州的这点力量,又怎么可能对抗的了天下两大集团呢。 “请老大人再想一想,关东,西凉,二虎相争,无论谁胜谁败,胜的一方肯定会吞并另一方的力量,从而更加的壮大自己,虽然现在还看不出谁会取得最后的胜利,但我们可以设想一下,若是董卓的西凉胜了,老大人会如何?能平安无事否?”萧逸手指西方,一脸玩味的问道。 “定然不能!”张扬也不是蠢笨之徒,之前在洛阳自己可是得罪过董卓的,以那位‘杀人狂’睚眦必报的性格,若是西凉军得了势,肯定会回过头来拿自己开刀,到时候……死无全尸啊! “呵呵!那老大人再想一想,若是关东联军获胜,事成之后必然要论功行赏,以那些士族门阀的习惯,大人并州刺史的位子可能保全吗?”这次萧逸用手指了指东边。 “还是不能!”张扬久在官场,自然知道那些士族门阀的性格,既贪且毒,一旦让这些人获胜,必然会除掉自己,而这并州刺史的位子正好可以拿出来赏功。 “什么‘隔岸观火’……叫你出的馊主意,叫你奸猾取巧,枉你深受国恩,却不思报效国家,老夫今天要打死你……”张扬猛地抡起鞭子,对着穆顺又是一顿猛抽,他这样做,一是表明对原来想法的推翻,另一则也是打给萧逸看的,黑锅总得有人背不是。 至于穆顺……,他既没有勇烈,也没有智谋,如果连黑锅都背不了,那他凭什么成为张扬的心腹,还一直官运亨通呢? 人,总得有点长处不是,哪怕是做脏活! “大人息怒!”看到张扬都打得气喘吁吁了,萧逸这才缓步上前,很是虚伪的拦了一把,对于穆顺,他现在没有嫉妒,反而是百分之三百的同情了,想想他这一路的升迁,真不知道是背了多少黑锅换来的呢,同情的眼泪一把把呀! “看来这场大戏没了老夫还真是不行啊,那萧郎以为咱们站在那边为好?”到了这个份上,张扬也就不在乎自己这张老脸了,直接问了起来。 “自然是关东联军一边!” “哦,为何?” “虽然他们是一盘散沙,难成大事,但关东联军代表了天下人心啊!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这次起-点515粉丝节的作家荣耀堂和作品总选举,希望都能支持一把。另外粉丝节还有些红包礼包的,领一领,把订阅继续下去!】 正文 第五十八章诸侯会盟 陈留,春秋时为留邑,先属郑国,后被陈国所得,故有其名;汉武帝‘元狩’元年,移济川郡治于陈留县,故改名为陈留郡,归属兖州。 陈留郡地处要冲,兼又土地肥沃,物产丰厚,人口众多,一直是兖州的重要城邑,当今小皇帝刘协在登基之前的封爵就是陈留王,由此可见陈留郡在国家统治者心目中的地位;如今这里又成了天下聚焦的所在,自从曹操打起讨伐董卓的大旗,关东各镇诸侯纷纷来此会盟,一时间兵马云集,铺天盖地,联营长达数十里,声势极其浩大。 及至‘永汉’元年,春,二月,关东各镇前来会盟的诸侯共计有十八位,他们分别是: 第一镇,后将军南阳太守袁术 第二镇,冀州刺史韩馥 第三镇,豫州刺史孔 第四镇,兖州刺史刘岱 第五镇,河内郡太守王匡 第六镇,陈留太守张邈 第七镇,东郡太守乔瑁 第八镇,山阳太守袁遗 第九镇,济北相鲍信 第十镇,北海太守孔融 第十一镇,广陵太守张超 第十二镇,徐州刺史陶谦 第十三镇,西凉太守马腾 第十四镇,北平太守公孙瓒 第十五镇,并州刺史张杨 第十六镇,乌程侯长沙太守孙坚 第十七镇,祁乡侯渤海太守袁绍 第十八镇,会盟的发起者,曹操 这些诸侯中,有实力强横的,也有滥竽充数的,有一心为国讨贼的汉室忠臣,也有前来浑水摸鱼的投机者,更有一些心怀大志的枭雄同样混迹其中,如果用四个字来形容这个军事集团,那就是--各怀鬼胎! 并州兵马因为路途较远,所以是最后到达的,这次讨董,张扬可谓拼老命了,尽起并州兵马二万五千人,萧逸也把经过扩充的‘玄甲军’计五千人,全从雁门带了出来,合计整整三万大军,而且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又经历过对匈战争的洗礼,战斗经验丰富,在各路诸侯中可谓是名副其实的实力派。 大军一到,首先安好营寨,不过萧逸并没有和张扬合兵在一起,而是单独选了一个地方扎营,建起了自己的中军大帐,如今的‘玄甲军’在并州兵马里是一个特殊的存在,说明白点就是‘听调不听宣’,已经有些半独立的意思了。 这次出征,萧逸把玄甲军的精锐全带了出来,而雁门关则留下了张转、杨和两人驻守,如今匈奴人内斗不休,短期内根本无力再南下进犯,以他们兄弟二人的能力,足矣保护一方平安。 “启禀统领大人,曹将军派人送来了肥牛、美酒犒赏军旅,并附有书信一封,请统领亲启!”一名亲兵快步跑入中军大帐,脸上满是兴奋的神色,看来****的物资应该很是丰厚。 虽然两军近在咫尺,但不管怎么说,萧逸也是张扬的部下,如果曹操直接过来探望,就会有挖人墙角的嫌疑,如此对刚刚开始的诸侯会盟产生不利的影响,可如果是借着****的机会,再送上一份手书,那是应有的礼仪,不会有任何的嫌疑了,而且萧逸可以肯定,以曹操那做事滴水不漏的性格,肯定也给其他各诸侯,包括张扬那里都送了牛、酒,这才是奸雄的手腕啊! 萧、曹二人在洛阳时共谋过大事,灵帝驾崩那一夜,正是曹操连夜驰出城外,调动萧逸所部兵马,占据皇宫,这才压制住‘十常侍’,拥立了少帝,当时二人配合默契,相处的很是融洽。 萧逸看起来外表谦和,其实也是个内心极其骄傲的人,这也是所有穿越一族共有的特征,因为在穿越者看来,除了自己,周边所有人其实都是活在虚幻中,难免就会产生那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观,将其他人,包括帝王将相都看成草芥一样的梦幻泡影,但有些人不一样,即便是他们的一道身影也能在历史的长河里掀起惊涛骇浪,当然了,这样的人物在这个时代里,屈指可数,而曹操,位列第一! 曹操的信很简单,一是对萧逸进行了一下问候,言语中颇多关爱,再有就是陈述了一下当今大势,以及自己对时局的一些分析,其中很多见解和萧逸自己设想的不谋而合,看来两人还真是心有灵犀啊! 书信中丝毫没有拉拢收买的言辞,反而充斥着一种长者对晚辈的关爱,想想也是,曹操年长萧逸近二十岁,看来他是真的把萧逸看成一个才华横溢,又有共同语言的晚辈了;润物细无声,也许这才是亲近一个人的最高境界吧! “曹公有心了!”看完之后,萧逸随手将信扔到了大帐的火盆里,顿时升起一股青烟,飘飘渺渺,不留痕迹是一个好习惯,必须保持! ……………………………………………………………………………………………………………………………………………………………………………… 当天傍晚时分,各路诸侯集聚一堂,召开了一个盛大的宴会,宴会的地点就在曹操的大营中,一方面大家联络一下感情,探讨下讨伐董卓的策略,还有一件更重要的就是--推举盟主! “后将军南阳太守,袁术……到!” “北平太守,公孙瓒……到!” “乌程侯长沙太守,孙坚……到!”大帐门口,有专门的司仪官一声声的唱和着前来会盟诸侯的名字,随便拉出一个来,都是威震一方的大人物。 萧逸是以部将的身份,跟在张扬身后一起来的,等到他们走到大帐前时,却发生件不大不小的事情; “骠骑大将军,并州刺史,张杨……到!” “雁门守将,点军司马,萧逸……到!” “哗!……”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唱名,却在与会诸侯中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轰动,因为这意味着曹操是把萧逸和其他各路诸侯平等看待的,要知道,各路诸侯最起码也是一郡太守,封疆大吏,而萧逸呢,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点军司马’,二者相提并论,实在是太抬举萧逸了吧! 一时间大帐内议论纷纷,有不屑一顾者,如北海太守孔融等,这些士族名流一向最注重身份,清高的很,此时听到把他们和一个小小的‘点军司马’相提并论,顿时满脸的温怒,只不过自持身份,才没有当场发作而已。 也有些聪明人选择了闭口不言,如袁绍、袁术兄弟,以及北平太守公孙瓒等人,前者两人是在洛阳城时就领教过萧逸的厉害,他们深深的知道,这个‘鬼面萧郎’是何许人也,又有多大的本事;至于公孙瓒,他长期驻守边塞,对雁门大战的经过知道的一清二楚,能够阵斩两万匈奴大军的人物,他不得不敬! 最后,还有一个嫉妒的人,就是走在萧逸前面的张扬,对分兵下寨的事情他已经有些不满了,如今曹操又如此的看重萧逸,那将他这堂堂的并州刺史又置于何地?真是尾大不掉啊! 第一次,张扬产生了甩掉这条不听话的尾巴,轻装上阵的念头,离开一个小小的点军司马,难道老夫的天就会塌下来吗? 征战之前的宴会,自然充满了豪迈的野味,大帐中的篝火上,架满了肥猪、烤羊,还有大坛的美酒摆放一旁,有专门的帐下亲兵为众人割取烤肉,然后放在托盘里,连割肉的刀子一起呈上,这种豪迈的吃法,再衬托着军营里那种铁血的气氛,就是再文弱的人到此,也会变得慷慨激烈起来。 军营野餐,萧逸自然不会陌生,也许是曹操特别关照过,侍从给他分了一条最肥美的羊腿,金黄色的肉质上满是滴落的油脂,看着就有食欲,萧逸一边用刀子熟练的切割烤肉,一边开始查看大帐中的诸侯们,很多人他都是闻名已久,这次算是见到真人了。 满脸书卷气的孔融,据说这家伙还是孔子的直系后裔,难怪那么傲气…… 长了一张老好人脸的陶谦,果然是敦厚长者啊,以后可以亲近一下; 袁绍不愧是‘四世三公’的世家子弟,在这种场合下谈吐不俗,应对起来留刃有余,至少比他那个草包弟弟袁术要强的不是一点半点…… 在与曹操遥相敬了一杯后,萧逸的目光很自然的就转到了北平太守公孙瓒的--身后,因为那里站着一个让他充满兴趣的人物,刘备! 不是萧逸的眼光有多犀利,也不是刘备的脑门上刻着字,可萧逸还是一下子就认出他了,刘备,绝不会错,因为那对远超常人的大耳朵,真不是一般的大啊! “大耳招福,就是从此而来的吧!”摸了摸自己薄薄的小耳垂,萧逸哑然失笑,看来自己的面相是个没福的了。 刘备能出现在这里可是费了千辛万苦的,在蓟县他得到梁家的钱财资助后,立刻使出浑身解数,先是弄了个平原令的小官职,然后开始招兵买马,积草囤粮,终于拉起了一只千余人的队伍,虽然薄弱了些,但好歹是自己的班底不是,随后他又通过同学关系,混进了北平太守公孙赞的队伍里,终于来到了陈留参加诸侯会盟,但以他的官职和力量,也只能是以一个小小部将的身份参加而已,但即使如此,刘备也很欣喜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次会盟,就是一次诸侯们瓜分天下的聚会,无论是什么身份,只要能走进这个大帐,那就相当于有了参与瓜分的入场券,而那些游离于这次会盟之外的地方力量,也就同时失去了角逐天下的资格。 “诸公!如今汉室倾颓,奸佞董卓废立天子,杀戮公卿,使得人神共愤,此贼不除,大汉永无宁日矣!”酒过三巡,,作为东道主的曹操率先站了起来,把此次会盟的必要性又说了一下,算是统一了思想。 “匡扶汉室,义不容辞!”与会诸侯顿时齐齐大吼了起来,反正这种不要钱的政治口号,不喊白不喊。至于会不会去做,那就只有鬼才知道了。 “好!诸位皆是大汉的忠臣良将,但蛇无头不行,要想匡扶汉室,讨伐董贼,我等还需推举出一位盟主,统一号令才是!”曹操还是一贯的作风,话锋一转,直奔主题。 “哗!……刷!”大帐中先是一片低哗,随后又陷入了诡异的寂静中,除了篝火上燃起的啪啪声,再也没有任何声响! 讨伐董卓,其实就是一场政治上的豪赌,这些诸侯们既然能来会盟,自然早就想清楚了其中的厉害关系,就算是那些比较鲁钝的,也肯定有身边的谋士们为其详细分析过;如今汉室倾颓,董卓专权,诸侯们讨伐董卓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汉室,而是为了把董卓手里的权利抢过来,抓在自己手里,而且这些人肯定会抓的更紧,也更不要命! 做为诸侯们的盟主,一旦讨董成功,不但名誉,权利,威望,能统统收为己有,而且对天下各镇诸侯还具有了名正言顺的约束力,成为货真价实的天下第一人,有了这些资本,最差也能封侯拜相,位列三公,如果天命有所更改,就是再进一步,位登九五,也并非不可能啊! 试问,这样的权势,这样的诱惑,这盟主的大位,谁不想做? 但位子只有一个,虽然人人都想,但有资格,有能力,有野心去坐上去的,却屈指可数,最后会花落谁家呢? 中国自古就有诸侯会盟的传统,自从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开始,对于选举盟主就有一套专门的制度,简单点说就是:有功论功,无功论爵! 这个‘功’字,名义上是指诸侯们对国家的功劳,暗地里则是指硬实力,试问,没有千军万马在手,一个诸侯又如何为国家立下汗马功劳呢? 谁的拳头大,谁就是当之无愧的老大,这就是古代诸侯会盟时选举盟主的办法,简单,直接,合理,最关键是,有效! 这时候又一个问题出来了,如果会盟的诸侯们实力相差不多,没人能占据压倒性的优势,怎么办呢? 那就只好把大家的爵位,官职都亮出来,看看谁的品级最高,谁的资历最老,那谁就是盟主;不过这样选举出来的盟主,往往威望较低,不但底下的人不服,就是坐在盟主座位上那个,同样会很不舒服,没有强大的实力做后盾,再好的位子也坐不安稳啊! 如今十八路诸侯齐聚一堂,是论功?还是论爵呢? 正文 第五十九章谁为盟主? “有功论功,无功论爵!此乃千古不变的**,我等依祖宗之法行事,以顺讨逆,必然无往而不胜!”北海太守孔融是传统制度的坚定拥护者,就跟在他心中汉室江山应该万年永存一般,如果连这些也动摇了,那也就该到世界末日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孔融的提议立刻在诸侯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应,众人一边继续切肉、饮酒,一边开始频繁的互相使着眼色,至于偷偷打手势,用脚尖碰人的小动作更是不断,至少萧逸就看到好几位诸侯,因为分心过度,切肉的时候差点把自己的手指头给削下来,也真是难为他们能把人类的肢体语言运用的如此丰富,萧逸甚至在想,如果这些人生在二十一世纪,绝对都是一等一的聋哑学校优秀教师,多么伟大的一个职业啊! 这几年大汉内部还算安定,各州各郡除了镇压一些星散的黄巾贼寇,那里来的军功啊,如果真要说战功?大家的眼睛顿时全集中到并州刺史张扬的身上。 雁门关一战,斩首匈奴大军两万,更是射杀了单于-于夫罗,大涨了汉王朝的威风,这可是谁也抹杀不掉的军功,虽然仗是萧逸打得,可功劳却被大家一致按在了张扬身上,因为他才是名正言顺的并州刺史。 如此显赫的战功再加上并州刺史的头衔,以及三万大军的硬实力,如果张扬真的有心去做这个盟主的话,到是个热门人选! “如此,若论战功,盟主的大位非张公莫属啊!”诸侯中立刻有人做出了提议,至于用心是好是坏那就很难说了,因为大家都知道,第一块扔出去的石头,往往是问路用的。 “盟主啊!天下第一人啊!”这几个字眼就像是惊雷一样打动着张扬的心,作为一个职业官僚,他这辈子图的不就是个升官发财吗,如今宝座就在眼前,只要轻轻迈出一步,那就,那就……,可问题是,不敢迈呀! 心头的火热刚起,张扬自己就用冷水把它浇灭了,诸侯盟主,这个位子固然是风光无限,可同样也是杀机重重啊,一旦坐了上去,就必须扛起‘讨董’的大旗,到时候,别人尚有退路可言,而身为盟主者,要么前途无量,要么死无葬身之地啊! 这样的重任自己担的起吗? 这些桀骜不驯的诸侯们会服从自己指挥吗? 最关键的是以自己的本事能对付的了董卓的西凉铁骑吗? 一连三个问题,直接把张扬打落云霄,想上位,又担心自己没那个本事,想放弃,心里又实在是舍不得,真是让人难以抉择啊! 有难题了怎么办?万般无奈,纵然心中有一万个不愿意,张扬还是强扭着脖子,把目光落到了一旁正在大口咀嚼着烤羊腿的萧逸身上,‘有疑问,找萧郎’,这已经是张扬的习惯了,纵然再忌惮萧逸,但不得不承认,这个妖孽少年在对天下大事的分析上,眼光精准,无出其右! 正在埋头吃肉的萧逸,立刻感受到了张扬那热烈期盼的目光,原本今天他只想好好的吃肉喝酒,一言不发,可现在看来是不成了,有一种人就是这样,纵然你表现的再低调,依然会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我本无心向富贵,奈何富贵逼人来!这是运气逆天者的自嘲。 我本无心惹是非,奈何是非涌上前!这是我们可怜的萧逸童鞋! 大帐中出现了诡异的一幕,所有人都死死盯着张扬,想看看他是什么反应,而张扬却死死的盯着萧逸,等待着一份答案;无奈之下,为了不把大家的目光都引到自己头上来,萧逸只好挥了挥手中的切肉刀,就像在赶苍蝇一样,天可见怜,这才是早春二月,哪有苍蝇可赶啊! 另一边,长出一口气,张扬心里的一块大石头却算是落地了,只见他非常谦恭的站起身,先是抱拳环绕行了一礼,这才用一副疲惫不堪的声调说道,“承蒙各位大人错爱,但本官今年五十有二,垂垂老矣,更是毫无德行可言,如何敢承担这‘匡扶汉室’的大任呢,诸公还是推举一位年富力强之人做联军的总盟主吧,老朽能在一旁辅助一二,足矣,足矣!” 做不了的事,还是放手吧!张扬倒也是想得开,立刻以自己五十二岁‘高龄’为借口,推了出去,这样做不但摆脱了麻烦,还能混个‘谦让’的美名不是! “张公高风亮节,我等深为佩服,来大家敬张公一杯,真乃大汉股肱之臣啊!”一些有心竞争盟主大位的人顿时松了一口气,纷纷举杯庆祝,各种不要钱的大帽子漫天乱飞…… 张扬退出,论功这一条也就不成立了,那么下面就该拼爵位,拼家世了! 这时候如果说诸侯中谁最高兴的话,那就是袁术了,因为拼家世,那是他的强项啊! 当今大汉天下,那个士族门阀地位最为显赫?自然是‘四世三公’的袁家,那袁家之中又属谁的地位最高呢?自然是身为嫡子的袁术了,以此类推,这盟主的大位,除了他袁术还有谁更有资格担任呢? 想到这里,袁术心里简直乐开了花,恍惚间他看到了自己高坐在诸侯盟主的大位上,指挥千军万马,攻入洛阳,诛灭董贼,横扫天下,再之后……,万民归心,天下拥戴,更上一层楼……呵呵! 强压下内心的欢喜,袁术虽然觉得盟主的位置自己十拿九稳了,但现在还需要一个人出来为自己摇旗呐喊,就像劝皇帝登基那样,自己得三辞而受,摆足了姿态,那样才有世家子弟的风范不是。 “可找谁为自己推上这一把呢?这个人地位不能太低,名声也不能太小……”袁术的目光在诸侯中不停地闪动,开始物色那个合适的人选,很快,一个人就落入了他的眼中--孙坚,孙文台! 孙坚是长沙太守,袁术是南阳太守,二人相邻而居,素有交情,而且南阳乃是富庶之地,钱粮丰厚,而长沙因为前几年黄巾之乱的缘故,民生疲敝,这次诸侯起兵,袁术在物质上给过孙坚许多帮助,钱粮,盔甲,兵刃,应有尽有,正所谓拿人的手短,孙坚是欠了袁术一个大人情的,于情于理,这时候他也应该支持袁术一把! 想到此处,袁术开始频频的使眼色,打手势,暗示孙坚立刻站出来推举自己为盟主,可惜,等袁术的眼睛都眨酸了,人家孙坚还是稳如泰山的坐在那里喝着美酒,吃着烤肉,一点反应也没有,至于原因吗--政治迟钝而已! 孙坚此人,自幼好武,弓马娴熟,勇烈过人,而且打起仗来往往身先士卒,悍不畏死,可以说他是一个完美的军人,这样的人放在战场上绝对是无往而不胜的,可惜的是,这次诸侯会盟,即是军事仗,更是政治仗,而孙坚在政治上是个彻头彻尾的弱智,一个不关心政治的军人是个好军人,却不是一个好领导,更不是一个好伙伴! “诸公听我一言,如今诸侯联合讨董,这盟主之位事关成败,非文韬武略俱佳之人不得担任!”正当诸侯们私下频繁联系的时候,曹操举着酒杯突然站了起来,顿时把众人吓了一跳,尤其是一些对盟主之位身怀野心的家伙,更是忐忑不安起来。 自古诸侯会盟,还有一个规矩,那就是‘东道主’往往就是盟主的不二人选,因为只有盟主才有那个资格和威望,召集天下诸侯来自己的地盘上会盟,如今第一个打出讨董大旗的是曹操,陈留郡又是曹操的根据地,以此类推,曹操确实有资格当这个盟主的。 更何况论起文韬武略,统兵征战的能力,曹操无疑是诸侯中最强的一个,在这一点上,就是骄傲如袁绍、袁术兄弟,口中不说,心里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差曹操远矣,如果曹操真的有意为自己挣位的话,成功的几率绝对非常大。 “欲成大事,必须名正言顺,如今论起名声威望,袁家‘四世三公’,门生故吏遍布天下,当为天下门阀之首!”曹操一边说着,一边暗暗把各路诸侯的丑态都记在心里,话语之中却把自己给甩了出去,反而一心推举起袁家来。 曹操心里很清楚,以自己的能力做这个盟主那是绰绰有余,可惜,出身不好,威望不足啊! 他曹操是什么人,阉竖之后,父亲曹嵩是宦官的养子,顶风都臭出八百里去,就算是自己强行登上盟主之位,也不会有人真的心服,至少袁家兄弟就肯定会背后拆台,到时候会盟必然分崩离析,这绝不是曹操所希望的,既然坐不上去,那就干脆高尚一把,主动将盟主的位子送给袁家吧,不过,可不是白送,曹操也有自己的打算。 明知不可为,那就干脆以退为进,为自己尽量争取到最大的利益,这就是打政治牌,在这上面,曹操无疑是个绝顶高手。 “袁家四世三公,威望无双,这盟主之位却是非袁家莫属啊!”曹操的提议一出,诸侯们立刻议论起来,而且是一边倒的支持,袁家是门阀之首,这个号召力确实是任何人,任何家族都比不了的,就连与会的诸侯中,有好几位都是出自袁家门下,不支持袁家还能支持谁呢? 不过,支持是支持,可袁家的候选人也不止是一个,别忘了,袁家可是有两兄弟呢,到底拥护谁坐这盟主的大位呢? 作为候选人的袁绍、袁术兄弟互视了一眼,都露出了强烈的敌意,在权利面前,什么兄弟骨肉,本就不合的二人此时都恨不得砍上对方一刀,让你跟我抢! 袁术现在兴奋的都想抱着曹操亲上两口了,袁家,还能有谁,当然是他这个嫡出的公子了,自古嫡庶有别,无论是皇位继承,还是宗族分家,嫡出永远高于庶出,难道让那个小老婆生的家伙做这个盟主大位? “他配吗?奴才的种子而已!小老婆……,不,是丫鬟……生的……”撇了一眼不远处的哥哥袁绍,袁术心里骄傲极了,如果他有尾巴的话这时候一定会使劲的摇一摇,上面还要挂上一面大牌子--袁家嫡出! 掸了掸身上的甲胄,袁术正襟危坐,就等着曹操说出自己的名字,然后就在万众瞩目中登上盟主的宝座,展示一下袁家嫡子的风范,到时候姿势一定要帅,气势一定要足,是先迈左脚,还是先迈右脚呢?……袁术滴滴答答的流着口水,陷入了无边的意淫中。 另一边,曹操的发言在继续着,“我与本初兄自幼相交,深知他文武双全,胸有韬略,而且当初在洛阳时他就直言反对过董卓,足见其一片公忠体国之心,故在下以为,这盟主的大位,非袁绍,袁本初莫属!” “哗!……孟德高见,非袁本初不能当盟主之位!”众诸侯纷纷俯首称是,对于袁绍的本领他们还是知道的,也算得上才华出众。 “多谢诸位厚爱,如此,本初就当仁不让了!”早就按捺不住地袁绍丝毫没有谦虚的意思,立刻把盟主的桂冠戴在了自己头上,造成既定事实,如此一来,就是有些人想出言反对也来不及了,比如说他那个草包弟弟! “我等参拜盟主!”大位已定,冀州刺史韩馥,山阳太守袁遗等几个袁绍的心腹好友立刻一拥而上,开始大礼参拜,把这件事彻底的定下来,其余众人见此也纷纷上前行礼,算是正式认可了袁绍盟主的地位,再无更改! 峰回路转,看着竟然是袁绍登上了盟主之位,一旁的袁术差点气的喷出一口老血来,真是血伤,身伤,心也伤啊;怎么会这样?不应该这样啊…… 袁术越想越气,但事到如今,再也回天无力了,在众人目光的逼视下,他也唯有迈步上前,心不甘,情不愿的对着袁绍拱拱手,勉强行了一礼,但心中却深恨上了二人,一个是曹操,另一个就是孙坚! 此仇不报,誓不为人啊! 五一假期熬夜写作啊!大家给来点支持吧!月票,打赏,推荐都行! 正文 第六十章先锋萧逸 “我等参见盟主!从今以后,遵从号令,共讨****!”大帐中,各路诸侯、部将齐齐向端坐在正中的袁绍躬身行礼,算是彻底认可了他‘共主’的地位。 此时袁绍坐在主位上,可谓是春风得意,他一面接受众人的恭贺,一面开始部署兵马调动,商议进军的路线和具体方略,而且安排的颇有章法,显示出了一定的军事造诣。 平心而论,袁绍也是极有才干的,无论文治武功,都有可取之处,在拉拢人才,安抚人心上也有自己独到的地方,如今,文有田丰、审配等一帮谋士为其出谋划策,武有颜良、文丑这样的悍将追随左右,再加上他那‘四世三公’的显赫出身,想要在这个乱世中开创出一番伟业并非不可能,只可惜,天命难违,他生命中遇到的宿敌是曹操,几百年都难得一见的乱世奸雄! “不是我没本事,而是敌人太厉害了!”这就是萧逸对袁绍做出的评价。 袁绍在哪里春风得意,一旁的袁术却是心如刀割,诸侯们还没商议完,他就独自退席了,再待下去他怕自己会发疯的,堂堂的袁家嫡子站在下边垂手侍立,一个丫鬟生的奴才种子坐在上面发号施令,还有天理吗! 袁术的大营离这里并不远,此次诸侯会盟,他也从南阳带来了两万兵马,虽然战斗力不是最强的,却是最富庶的,粮草,军械堆积如山,袁术的根据地在淮南一带,那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是数一数二的膏腴之地,就经济能力而论,袁术确实称得上冠绝诸侯了。 一双妩媚的桃花眼,两片薄薄的红嘴唇,再加上一尘不染的白衣,紫木公子永远是那么在意自己的形象,自从离开洛阳以后,他就一直跟随在袁术身边,为他出谋划策,筹备军务,可以说袁术能带兵前来会盟,紫木公子是出了大力的,不过今天的诸侯大会他却没有去参加,因为在他看来,一把藏在暗处的匕首,远远比一把放在明处的长剑更有杀伤力,也更让人防不胜防;再说,他也习惯了这种隐藏在黑暗里的生活,只有在别人都看不见的地方,他才能更好的思考,更好的算计! “紫木参见将军!”袁术刚一回来,紫木公子立刻上前行礼,同时暗暗观察着这个草包的气色,从袁术那气急败坏的样子里就看得出,这次会盟肯定不顺利,至于盟主的大位,肯定也花落别家了。 对此紫木公子并不吃惊,如果这个草包真的当上了盟主,那才是怪事,对于袁术,他早就看的透透的了,志大才疏,目光短浅,嫉妒心又强,可以说除了他袁家嫡子的身份外,这个草包真是一无是处;不过这也是紫木公子愿意留在这里的原因之一,对他而言,越是草包就越好控制,也就越能施展自己的本领! “紫木,那些有眼无珠的家伙,推举了那个奴才的种子做盟主,本将军该如何应对!”回到帐中,连身上的甲胄都没卸掉,袁术就开始向紫木问起对策来,尤其说道袁绍时,更是恶言相向,可见他对自己这个同父异母的哥哥是何等的怨恨。 “将军勿忧,那袁绍一向贯会邀买人心,又善于作秀,更有一群狗腿子在周围阿谀奉承,如今他侥幸当上了盟主那也没什么,就让他在前面当挡箭牌好了好了,将军大可幕后操作,做那最后得利的渔翁!” “嗯,紫木所言,深得我心啊!”听了这番话,袁术这才算是顺了口气,但随即又皱起了眉头,“如今风云变幻,本将军该如何做才能成为最后得利的渔翁呢?要不咱们带兵撤回南阳,让他这个联盟不战自乱如何?” “不可,将军万万不能在这个时候抽身而去,否则,天下诸侯会如何看待?于将军的威望大大不利啊!”紫木公子连连出言阻止,这个草包,除了损人不利己,胡乱抽梯子,就一点高明的办法都没有,看来还得自己出谋划策了,“将军此时不但不能后撤,相反还要锐意进取才是啊!” “哦?本将军该当如何进取呢?” “呵呵!这十八路诸侯当中,若论兵精,当以那张扬的并州兵马为首,尤其是他麾下的萧逸,人称‘鬼面萧郎’那可是个勇冠三军的人物,极不好惹……,但若要论粮足,却非咱们南阳军莫属,明日一早,将军可以差遣人,往各个诸侯大营里送些粮草过去!”用手刮着自己粉嫩的小脸,紫木公子笑的格外阴险。 “什么,给那帮阿谀奉承的家伙送粮草?今日要不是他们,本将军岂会与盟主的大位失之交臂,尤其是曹操、孙坚,真恨不得将他们碎尸万段,方解我心头之恨!”袁术却是鼠目寸光,一听到要给其他诸侯送粮草,顿时大怒起来。 “将军莫急,容在下一一道来,这次会盟虽然有十八路诸侯之多,但大都路途遥远,运粮极其不便,所以实际上为大军筹调粮草的就是徐州,河内,陈留,南阳这几处而已,其中又以将军的南阳最为富庶,送些粮草给那些远路而来的诸侯们,一可以为将军收揽人心,提升威望,第二嘛,将军还可以趁势提出要担当总粮草官的职务,统一筹调各处粮草!” “正所谓,大军未动,粮草先行,如此一来,那袁绍虽然得了盟主的虚名,可将军您却实际上掌控了大军的命脉,到那个时候,将军让谁生,谁就生,让谁死,谁就必须得死啊!”紫木公子一边说着,一边用手做了个截断的姿势,这一策果然是阴狠无比,试想大军征战之时,一旦粮草被截断,纵然有百万之众也会不战自乱啊! “好,好办法!紫木这一策比得上十万精兵啊!哈哈哈……”想明白其中厉害关系的袁术顿时大喜过望,仰天狂笑起来。 “如此,末将恭贺将军大业早成!”紫木公子一边抱拳恭贺,一边向并州大军营地方向望了一眼,随即冷冷的一笑,“如今粮草尽在我手,萧逸,这次看你怎么应对!” …………………………………………………………………………………………………………………………………………………………………………………… 第二天一早,袁绍令人正式的筑了一座点将台,台高四丈有余,分上下三层,里面用黄土夯筑,外铺青石板,周围遍插五色旗帜,当中一杆三丈高、碗口粗的旗杆,一面墨绿色的‘袁’字大旗迎风飘摆,好不威风! 而后再杀青牛、白马祭天,诸侯们以袁绍为首,依次上前,将鲜血抹在自己的面颊上,歃血为盟,随后是各军中的将领,同样是上前歃血,仪式搞得非常隆重,从清晨直到午时才算结束! 队列之中,萧逸的小黑脸上也被抹了一把血,被风一吹,干掉后的血迹贴在面皮上惺惺的非常难受,对于袁绍搞得这一套,他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繁礼多仪! 沙场征战,讲究得是一个快捷,简单,明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应付那些复杂的军情战况,如今袁绍搞得这一套,看起来是挺壮观,可对于行军打仗是一点帮助也没有,明明能一剑刺穿敌人的心脏,你非得先耍几个剑花,等你这边姿势摆完美了,死的可就不知道是谁了…… “大军征战,必须选一名勇烈的将军做前部先锋,不知哪位愿意担此重任啊?”好不容易结束了冗长的仪式,袁绍终于开始分兵派将了。 此言一出,众诸侯齐刷刷退了一步,个个低头不言,前部先锋,听起来是挺荣耀的,可那就是一个当炮灰的活计,谁打头阵,谁就要第一个面对董卓的西凉铁骑,打赢了,恐怕也会损失惨重,最后便宜了那些在后边等着捡便宜的家伙,如果打输了,那就更糟,估计回都回不来,董卓可是一向有杀俘习惯的。 “诸公都是大汉的忠臣良将,难道两军对阵之时,反而怯弱了不成?”看到底下毫无回应,袁绍顿时满脸的温怒,开始用出激将法,希望有个炮灰去打这头一阵。 可底下的诸侯们也不是傻子,你袁绍身为盟主,手下又有颜良、文丑那样的勇将,都不愿意派出一个去当这个先锋官,干嘛让我们去消耗力量,说白了,等战后分红的时候,不是看谁杀的敌人多,而是看谁的兵最多,现在消耗完了,到时候就没有底气去瓜分胜利果实了,为她人做嫁衣的事,傻子也不会去做! “在下不才,愿意保举一人,长沙太守孙文台勇烈过人,乃是先锋大将的不二人选!”看到出现冷场,袁术出人意料的站了出来,而且很是积极的举荐了孙坚,至于原因吗,呵呵,公报私仇而已! “好!孙将军一向忠勇,确是大将之才,那就请孙将军即刻带本部人马兵发汜水关,讨伐董贼,本盟主随后统大军进发!”袁绍立刻一锤定音。 “诺!……”诸侯中,一身金盔金甲的孙坚昂然站了出来,身为一名纯粹的军人,他的肚子里可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立刻接下了先锋的位置。 “董卓的西凉铁骑堪称精锐,麾下的几名大将也是极难对付的,孙将军虽然勇烈,但一人前往恐怕会独木难支,不如再请一人同行吧,也好互相有个关照!”袁术今天似乎谋略爆发了一般,说起事情来滴水不漏,“久闻张刺史麾下有一名‘鬼面萧郎’,乃是一等一的勇将,曾经在雁门大战过匈奴骑兵,据说连那匈奴单于也是被他一箭射杀的,何不派去与孙将军同往,必能旗开得胜,扬我军威,至于本将军吗,愿意在后面总督粮草,担保诸位后顾无忧!” 听到袁术这番话,就连台下的曹操都微微有些吃惊,其余众人更是刮目相看,没想到这个草包还有如此谋略,,不但报复了得罪过他的孙坚,而且还要削弱诸侯中实力最强的并州刺史张扬的力量,接着又以粮草补给为名,把粮草官这个最安全,又关系大军命脉的职位拿到了自己手里,真是一箭三雕啊! “善,吾弟所言极是,张刺史麾下尽是精兵强将,理应为国出力才是!”袁绍心中略一盘算,立刻应承了下来,对萧逸,他心中同样是忌惮万分,洛阳城的那一幕,他可是亲身经历过的,“萧将军何在啊?” “真是想低调都不成啊!”听到自己被点将,萧逸先是看了看诸侯队伍中一言不发地张扬,随后蔑视的一笑,大步迈出队列,在诸侯们惊诧的目光中来到点将台下,“末将尊令!” “好,萧将军神勇过人,一手百步穿杨的箭法更是天下无双,有将军前去帮助孙太守,本盟主无忧矣!”看着台下一身螭纹寒铁铠,威风凛凛的萧逸,袁绍心中可谓是百般滋味上心头啊,对于萧逸的本事他是一清二楚的,当年洛阳城里那么危险的局面都被他全身而退,奸诈如董卓都屡屡吃了他的暗亏,如此良将,可谓智勇双全啊! 不过可惜的是,萧逸未能为他所用,袁绍也不是没打过收服萧逸的主意,在洛阳时他就动过这样的心思,可不知道为什么,萧逸对他伸出的橄榄枝连理都不理,反而和曹操那个阉竖之后走的非常近,真是生生气煞死人啊! “萧郎此番前去,定要小心行事啊!路不妨走的慢些,曹某会亲率大军,随后跟进接应的,”看到萧逸接令,曹操立刻从诸侯队伍中走了过来,脸上满是关爱的神色。 “呵呵!多谢曹将军挂念,无愁此去,定会谨慎行事,绝不敢轻敌大意,尤其会小心后路的!”萧逸冲着曹操微微一笑,一语双关的说道。 “如此甚好!” 又是四千字大章,读者们请火力支援!谢谢! 正文 第六十一章那一声‘叔父’ 洛阳城外,西凉军大营,董卓正在与一众部将们商议军情,自从接到关东诸侯会盟的消息后,董卓就离开了自己那座装修奢华,美女如云的太师府,日夜在军中坐镇,住军帐,吃军粮,与部下们同甘共苦,展现出了自己铁血的一面,以激励三军士气,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董卓为人虽然残暴,却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枭雄! “关东联军如今集结了多少人吗?都有哪些诸侯会盟?”帅座之上董卓面沉似水,正在询问着军情。 “如今各路诸侯共计一十八路,已经汇聚于陈留郡,推举了袁绍为盟主,总兵力不下三十万众……”谋士李儒开始一一列举了各路诸侯的名字和实力大小,“彼军虽然在数量上超过我军,但大都是些连刀都握不稳的的新兵,根本就没上过战场,绝不是我们西凉铁骑的对手,这一点上请太师放心就是!” “呵呵!袁绍,世家纨绔子弟,兼又胆小如鼠,好谋无断,有他做盟主,老夫无忧矣!”听到关东联军的情况,董卓仰天一阵大笑,“其余众人如孔融、陶谦……之辈,都是些只会夸夸其谈的白面书生而已,用来治理郡县还勉强可以,说到上阵打仗吗,不砍到自己的脚面就是万幸了,这样的人,纵然有百万之众,老夫也丝毫不惧,反倒是那个曹操,坚忍多谋,当初连老夫都被他瞒住了,倒是要多加留意才是啊!” “报!……关东联军已经倾巢出动,大军前后绵延数十里,正向洛阳一路杀来!”一名鸿翎信使突然闯入大帐,开始汇报最新的军情。 “前部先锋是哪一镇诸侯啊?” “回太师,是长沙太守孙坚,另外还有‘鬼面萧郎’同行!” “哗!……嘶嘶!”听到‘鬼面萧郎’四个字,大帐里顿时响起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许多西凉大将脸上都露出了惊恐的神色,不用说肯定都是当初在萧逸手下吃过大亏的人。 就连帅位上的董卓都是一脸的阴霾,对萧逸他是恨之入骨,又爱如珍宝啊,可惜如此人物未能为他所用,不过董卓就是董卓,立刻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既然得不到的,那就干脆彻底抹杀好了。 “如今汜水关上是胡轸将军带领一万兵马把手,虽然有雄关天险,但要对付萧逸恐怕还是有些棘手,不知哪位将军愿意领兵前往,会一会那个‘鬼面萧郎’啊?” “刷!”西凉众将个个低头不语,生怕点将到自己头上,正所谓:人的名,树的影,‘鬼面萧郎’这样的杀神躲还躲不及,谁敢往上凑啊!那不是纯粹活腻歪了吗! “嗯,难道我西凉勇士无数,就没一个敢去和那萧逸较量一下吗?”看到还没开战,手下的士气就弱了三分,董卓顿时大怒,“都是一群兔子胆,生生怕了那头‘贪狼’不成!” “义父莫恼,孩儿不才,愿去会一会那十八路诸侯,定将这些逆贼的首级斩下,悬挂于洛阳城门之上!”身穿百花战袍的吕布跃众而出,脸上满是骄傲的神色,上次被萧逸那一支三棱透甲锥射伤后,他将养了数月之久方才痊愈,如今正是重振自己威名的时候,至于对萧逸,他更是恨不得杀之而后快! “呵呵!有奉先吾儿在,老夫无忧矣!”董卓对这个义子肯主动请缨很是高兴,当下就要拿出令箭,分派人马。 “杀鸡焉用牛刀!不须吕将军亲往,末将不才,愿去会一会那萧逸,看看他到底是不是三头六臂!”董卓的令箭还没拿出来,从西凉众将中大步走出一人,此人身高九尺,虎背熊腰,身披铁锁连环甲,一脸彪悍的神色,正是西凉骁将--华雄! 华雄,原本是西凉军中第一骁将,深得董卓的器重,所以董卓入京的时候,把西凉这块根据地就交给了华雄看守,后来的洛阳大战,他也就没能赶上,这次关东联军势大,董卓为了保险起见,又从西凉抽调了些人马,以及部分西羌部落的骑兵助战,华雄这才来到了洛阳城。 对于萧逸,他只是听同僚说起过此人如何了得,但心中却一直不服,认为那是因为当时自己不在,否则早就斩了此人,那还容得他嚣张,这次有机会去较量一下,当然要主动请缨了。 另外还有一个说不出口的原因,自从吕布投靠到董卓帐下以后,备受恩宠,不但封了他侯爵,在其他赏赐上也远远高于西凉诸将,这就让军中产生了一种敌对情绪,一是吕布为首的原并州兵马一派,另一派就是那些西凉元老们,两派人这几个月来明争暗斗,处处刁难对方,只是因为董卓的强力压制,在加上众人又忌惮吕布的神勇,这才没有闹大,现在有个立功的机会,身为西凉诸将之首的华雄,自然不肯让给吕布了。 对于军中两派之间的矛盾,董卓自然是一清二楚,西凉军确实是他的基础,但最近一段时间他又不得不压制一下西凉派系的力量,如果只是死死的依靠一派人马,那他董卓最多也就成为割据一方的军阀,而要想得到整个天下,那就必须收揽天下人为己所用,这就是一个枭雄必须有的胸怀,所以文官方面他才强行提拔了名士蔡邕,为自己装点门面,而在武将中,就是提拔吕布了。 不过这次,董卓准备偏袒一下西凉派了,因为那毕竟是自己的基础力量,大战将临,团结重于一切,再者,吕布可是他的杀手锏,现在就放出去,为时过早啊,“好,如此就有劳华将军了,老夫给你两万人马,再派李肃为监军,随你一起,火速支援汜水关,此一战务必要旗开得胜,打出我西凉铁骑的威风来!” “末将尊令!”华雄大步上前,兴奋的接过令牌,而后高傲的撇了吕布一眼,这才走出大帐,点兵出发去了…… ……………………………………………………………………………………………………………………………………………………………………………… 另一边,联军的先锋部队正在浩浩荡荡的开进途中,中军位置,萧逸、孙坚并马而行,一边闲聊,一边暗自打探着对方,二人虽然都是声名远播之辈,却从来没有会面过,这次联军作战,自然要好好的试探一下对方的底细了,万一是个猪队友,那可就麻烦了。 “萧统领真是年少有为啊,一十八岁就能统帅大军征战沙场,真是羞煞老夫了!”孙坚今年三十六岁,在这个时代完全有资格自称老夫了,不过他的话语中表面看来是在称赞萧逸少年英雄,实际上却是在很清楚的暗示着,老夫是你的军中前辈,这次盟主虽然让咱们共同统兵做先锋,但这谁是主,谁是次,还是要分清楚的。 “呵呵!久闻孙太守勇烈过人,又是征战沙场的宿将,这次先锋重任,就全仰仗将军的江东健儿了,在下能为将军摇旗呐喊,擂鼓助威足矣!”有人愿意冲在最前面当挡箭牌,萧逸自然举双手赞成,用一点虚名换来实惠,多划算啊!所以他非常乐意摆出一副低姿态,哪怕就是给孙坚做晚辈也没什么,扮猪吃虎永远是王道! “呵呵!我江东子弟速来轻生死,重义气,自古就是出强兵、名将的地方,此番讨伐****,正要大展身手啊!”看到萧逸如此的识趣,孙坚不禁哈哈大笑,随后又热心的介绍起自己的几名心腹爱将来。 萧逸对这些江东集团的元老们也很是感兴趣,以前只在演义小说里经常听到,这下终于见到活人了,当下仔细观察起来: 程普,用一条铁脊蛇矛,倒是有几分勇力,只可惜格局不足,给人当了一辈子的副手! 黄盖,用铁鞭的,嘶嘶!这家伙的苦肉计可是大大的有名啊,不知道是不是练过金钟罩一类的硬气功…… 韩当,手提一口大刀,嗯,也不是无名之辈,堪称江东的三朝元老。 最后一个,祖茂,用双刀,这家伙不太出名,似乎死的比较早…… 总体而论,江东兵马还是比较强悍的,吴越一带,自古民风彪悍,士兵作战更是以悍不畏死而闻名,想想当初西楚霸王项羽那战无不胜的八千子弟兵就知道了;不过强兵还需强练才成,孙坚麾下大概有一万五千人马,大都是这次为了讨伐董卓临时从民间招募的,勇气有余,而训练不足,至于军纪,更是差的多。 一路行军,萧逸的五千玄甲军一直阵列整齐,默默无声的就那么开进着,所有杀气都内敛在胸中,而孙坚的部下呢,没走出多远就开始窃窃私语,队列更是参差不齐,这谁强谁弱,自然一望可知了。 不过有一名少年倒是引起了萧逸的注意,看样子也就十五六岁的年纪,脸上汗毛未退,长得颇似孙坚,身高七尺有余,身穿一件青铜铠,手提长枪,虽然是默默无闻的跟在众将身后,但那股子彪悍的气质是怎么也压制不住的,这绝不是一个平凡之辈啊! “此乃小儿孙策,字伯符,年方一十六岁,自幼倒也学了些武艺,这次特意带出来长长见识!”看到萧逸盯着后面那员小将,孙坚哈哈一笑,连忙给介绍起来,神色中颇为得意,显然对自己的这个儿子还是很满意的,“来伯符,快快见过你……萧叔父!” 萧逸与孙坚虽然年龄上相差甚远,但这次出征同时被任命为先锋,份属同僚,又没有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再加上萧逸如此识趣,处处退让,孙坚一高兴,直接就把二人的辈分拉平了,孙策是他的儿子,自然就应该管萧逸叫叔父了;在这个年代,辈分可以远比年龄重要得多呦! “伯符见过叔父,久闻叔父在雁门关大战匈奴的威名,今日一见果然英雄了得,还望叔父大人日后多多提拔小侄才是!”听到父亲的召唤,孙策拍马上前,丝毫没有犹豫,‘叔父’两字叫的极为亲切,而且对萧逸的战绩很是吹捧,看似是少年对偶像的崇拜,但实际上却是叫自己的父亲小心谨慎一些,一个能阵斩匈奴两万大军,建‘京观’的人物,又岂会是平凡之辈! 萧逸心中快乐开花了,孙策啊,未来的江东‘小霸王’,曹操都称赞他是‘狮儿难以争锋!’如今竟然乖乖的叫自己‘叔父’,这个面子,天大! 至于孙策那点小心思,他又岂会看不出来,不过萧逸并不怪罪,未来的江东之主,打下‘六郡八十一州’地盘的人物,自然应该有些心机才是,不得不说,孙策比起他那个有勇无谋的父亲来,强的不是一点半点,不过欣赏归欣赏,萧逸决定还是给他个下马威,让孙策知道一下,他这个‘叔父’也不是白当的。 “呵呵,侄儿你才是年少有为啊!”说话间,萧逸伸出一只手,按在了孙策的肩膀上,脸上笑的很是慈祥,好像真把自己当了人家的‘叔父’一般,手中却是暗暗地加力。 马背上的孙策立刻浑身一震,小脸绷得紧紧的,只觉得萧逸的手掌就像是一把铁钳般,抓的他肩胛骨‘嘎嘎’作响,几乎要断裂一般,那种剧烈的疼痛,让他半边身子都酸麻不已,吓得他连忙运起全身的力量对抗,同时紧咬嘴唇,生怕自己忍不住痛,叫出声来。 一个有意试探,一个全凭着少年人的倔强,二人就这样不动声色的较量起来,在外人看来两人似乎很亲密的样子,而身在其中的孙策却是生不如死啊,虽然萧逸只是比他年长两岁,却经历过无数的血雨腥风,在沙场上历练出来的那种煞气,又岂是他这个第一次上战场的毛头小子所能比的;很快肩膀上的酸痛就蔓延到了全身,就在他忍不住要失声痛叫时,萧逸却突然松手了! “小子,不错,这般年纪就有这样的身手和毅力,称得上少年英雄了!”下马威立完,萧逸对这个未来的‘小霸王’很是赞赏,于是决定再劝戒他几句,至于能听进去多少,那就看他自己了,“要想战胜比自己强大敌人,只有两条捷径,一是智慧,一是忍耐,忍气,忍敌,忍己,忍天下难忍之事,如此,方能战无不胜啊,切记,切记!” “多谢叔父大人教诲,今日之事,侄儿牢记在心!”孙策呲牙咧嘴的勉强抬起手臂,向萧逸抱拳行礼,至于他牢记在心的是萧逸那番话,还是肩膀上的剧痛,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正文 第六十二章大战汜水关 1 夜幕时分,安营的时间到了,萧逸和孙坚虽然是联军作战,但营寨却是分开驻扎的,此时就看出两军的不同之处了,玄甲军按照萧逸制定的军规,即使在野外扎营同样是一丝不苟,挖壕沟,树拒马,埋木刺,再以随军车辆环绕四周,各处要害设立大量的岗哨,确保全军万无一失! 而孙坚的江东军就没有这样的警惕性了,只是很随便的草创了个营寨,在他们看来,这只是行军途中随便住一晚的地方,明天就会废弃掉,何必弄的那么严谨呢,简直就是耗费军力,有那个时间还不如让弟兄们多休息会呢…… 江东军营,刚一扎好营寨,草草的用过战饭后,孙策就一头躲进自己的帐篷里去了,白天萧逸给他那一下简直是痛入骨髓,当他强忍剧痛脱下甲胄后,赫然发现,自己的肩膀上五条紫黑色的指印就像鬼爪一样。 孙策和他的父亲一样,也是个骨子里极度骄傲的人,这次十八路诸侯讨董,他原本是准备在两军阵前大出风头,打出他‘江东孙郎’的威风,谁知道一个只是比他年长两岁的人,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打败了他,这让孙策如何接受得了,萧逸这一抓,把他的自信心抓出了无数的大窟窿,太伤心了…… 少年人的心本就容易受伤,遇到如此挫折的孙策,一头扎进自己的被子里,再也不愿意出来了,并终此一生对萧逸尊敬有加,或者说是深深的惧怕! “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娃子而已,在本将军面前低三下四的,何须在意他的想法,”中军大帐中,孙坚正在和部下商议进军的事情,在他看来,这先锋的功劳理应是自己独占才是,所以他准备抛开萧逸,自己单独进军汜水关,拿下这讨董的头一功,也让天下的诸侯们都看看,他孙坚有多大的本事。 “这有些不妥吧,盟主可是让咱们一同进军的,也好互相有个照应,再说我看那萧逸所部,队形齐整,军纪严明又全是清一色的精锐骑兵,战斗力应该不弱才是,还是两军齐头并进为好吧,”黄盖一样为人稳重,并不主张这样抛开友军独自冒进。 “一个奶娃子而已,能有多少战力,看他今天在将军面前那副谦卑的样子,以往所谓的功绩十有**也是吹嘘出来的吧,小小的汜水关,有我江东兵马足矣,大不了等拿下城池,将军分些功劳与他就是”,祖茂为人狂傲,一向眼高于顶,对孙坚独自进军的提议很是赞同,言语之间,似乎拿下汜水关犹如探囊取物一般。 “好,我意已决,明天提前一个时辰出发,至于萧逸,就让他在后边学一学,本将军是如何打仗的吧,这对年轻人也是件好事!”孙坚最后一锤定音,做出了抢先进军的决定。 “诺!……”其余众将无论心中是否赞成,此时也只能服从军令了。 黎明时分,萧逸得知江东兵马突然提前进军的消息时,只是微微一笑,说了一句,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们去吧!随后下令,“全军按兵不动,让弟兄们先好好修整一天再说!” “萧郎,今日你为何要一再的退让,就不怕那些江东来的南蛮子把功劳都抢了去!”大牛脾气火爆,对孙坚目中无人的做法早就看不惯了。 “呵呵,莫急,正所谓‘先入关中者未必为王’,那汜水关是董卓的第一道防线,肯定会派重兵把手,让孙坚去给咱们试试深浅也好,至于谁最后能摘到果子,还很难说呢……”,安慰的拍了拍大牛的肩膀,萧逸又开始摸自己的下巴了,这个动作让他身边的人顿时放心下来,他们知道,孙坚恐怕就要倒霉了! 汜水关中,守将胡轸可谓是度日如年,关东联军大举西进,他的位置可是首当其冲的,尤其是在得知联军的先锋是‘鬼面萧郎’时,胡轸更是一日三惊,连饭都吃不下去了;当初的洛阳大战他也是参加过的,萧逸的厉害他自然一清二楚,那绝对是鬼神一样厉害的存在,多少西凉军中袍泽就死在他的凤翅流金镗下,连战神吕布都被他射了一箭,险些就丢掉性命,自己又如何是他的对手,没办法,胡轸一面日夜巡视加固城防,一面派人连夜向董卓求救,派出去的信使前后相望,络绎不绝…… “报胡将军,联军先锋已经逼近城下,”恐惧无法阻挡危险的到来,一名传令兵到底还是带来了最可怕的消息。 “什么,可是那‘鬼面萧郎’来了?”为了不在属下面前露出怯色,胡轸尽量保持着镇定,但那颤抖的语音却是瞒不住的。 “回将军,看敌军旗号,来的是长沙太守孙坚,兵力大概一万五千左右!” “哦?是孙坚,那萧逸呢?没看到他的旗号吗?” “回将军,未见萧逸的踪影,派出的探马也没有任何回报!” “好,太好了!”胡轸终于算是松了一口气,长沙太守孙坚,一个躲在南方那个小地方,靠镇压黄巾军起家的土著而已,对付那些流民贼寇还勉强可以,至于这种大场面,呵呵!今日就让他尝尝咱们西凉军的厉害,“来人,擂鼓聚将,全军备战!” 泗水城下,经过一番急行军的江东兵马终于感到了,为了把萧逸彻底甩在后面,这一路上他们可是快马加鞭,连气都没喘匀过,如今已经是累得精疲力尽,许多士兵刚一赶到就瘫坐到在地,死活也不肯起来了,兵器、旗帜更是东倒西歪,仍在地上一大片! “将军,将士们疲惫不堪,还是先扎下营寨,养精蓄锐,明日再攻城吧!”看着将士们的情况,黄盖连忙建议到。 孙坚看了看精疲力尽的部下,微微点头,正要答应时,就看汜水关城头上旗帜摆动,号角长鸣,守将胡轸出现了! “城中守将听着,我乃长沙太守孙坚是也,今奉命讨贼,尔等还不早早开城投降,可免一死!”孙坚纵马上前,大声斥责起来,妄想用自己的威名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呵呵!原来是孙坚啊,听说你在江东之时靠着杀良冒功,又用财物贿赂‘十常侍’,这才侥幸得了个官爵,像你这种无胆的鼠辈,只能躲在后面图一个苟且偷生,没想到今日还敢到本将军面前耀武扬威,莫非你是想用自己的项上人头给本将军献功吗?”胡轸能被董卓委以重任,把手第一道防线汜水关,自然也是有勇有谋之人,而且这一张利嘴真是气死人不偿命啊! “哈哈!……江东鼠辈,听说还娶了一对姐妹花呢!艳福不浅,床榻之间的英雄吧……”城上的西凉兵也是早有准备,骂起人来又叼又损。 “逆贼安敢无礼!三军将士听令,与我攻城,杀尽这帮牙尖嘴利的小人!”孙坚纵横江东,一向自视英雄了得,何时受过这样的辱骂,顿时火冒三丈,下令全军攻城。 “将军,三思啊,这是敌人的激将法,他们以逸待劳,咱们攻城的器械又不足,此时攻城,与我军不利!”黄盖跑上前去,一把抓住了孙坚的马缰绳,生怕他冲动发怒。 “放手!”孙坚此时气的眼睛都红了,反手一鞭子抽在黄盖的手背上,纵马上前,亲自开始指挥攻城, 主帅如此,士兵们只好强打精神开始发动进攻,随着战鼓轰鸣,这些江东子弟们潮水般涌了上去,由于太匆忙,军中连攻城的器械都来不及打造,士兵们只能一面冒着城头上密集的箭雨,一面努力的用泥土填充护城河,进攻的极其吃力! 汜水关,顾名思义,乃是靠着汜水所建,护城河不但又宽又深,而且水流湍急,顷刻之间那是那么好填平的,反倒是攻城的江东子弟兵们,都成了敌军得活靶子,被射杀无数,鲜血很快就染红了河水,大量的死尸都栽倒在护城河中,随后又被水流冲走,场面惨不忍睹! 已经杀红眼的孙坚不顾伤亡,连连擂鼓进军,一连发动三次疯狂的进攻,结果全以惨败告终,甚至连汜水关的城墙都没摸到,反而是死伤惨重,眼前的尸山血海终于让孙坚逐渐清醒过来,可惜,为时已晚…… 城头上的胡轸也是久经沙场的宿将,他很快就发现了,江东兵马三次攻城未果,死伤无数,已经是士气低落,阵势混乱,大有后退的意思了,如此机会岂能错过,当下胡轸点起三千精兵,大开城门,放下吊桥,随着一声呐喊,突然的杀了出来…… 江东兵马早已是精疲力竭,那想到敌军竟然还敢出城反击,顿时被杀的人仰马翻,胡轸趁机带领麾下铁骑在孙坚的军阵中横冲直撞,所到之处,顿时变成了一片片的血肉胡同,无数江东子弟都被西凉军的铁蹄踩成了肉泥,再也经受不住的江东军终于彻底崩溃了,士兵们嚎叫着向后狂奔,无论孙坚如何叫喊,也制止不住兵败如山倒的局面,反而被乱兵裹着一路退了下去…… 胡轸趁机追杀三十余里,在大量的杀伤江东军后,这才敲着得胜鼓,唱着得胜歌,收兵回关。 从今天开始,一天最少两更,请大家火力支援! 正文 第六十三章大战汜水关 2 日暮时分,萧逸的玄甲军才慢吞吞的开到汜水关附近,因为昨天休息的很好,一路上又是慢行军,士兵们的体力依旧很充足,至于士气,呵呵!玄甲军的士气从来就不用鼓舞,永远是那么高昂,这是萧逸用无数场血战的胜利为他们奠定的,只要那张‘蚩尤鬼面’还在,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从汜水关外遗留的战场就知道,孙坚所部死伤惨重,据探马回报,江东人马已经后撤五十里下寨,看样子短时间内再难发起有力的攻击了,有了这样深刻的教训,想来以后孙坚会变得稳重一些吧! “萧郎,如今孙坚战败,光屏我们的五千人马,要想强攻汜水关恐怕会伤亡很大,你看是不是原地扎营,等袁绍盟主的大军上来再说?”马六为人机警,立刻提出了最稳妥的办法,由此可见,他已经初具成为一名良将的素质了,大军征战,最重要的就是一个‘稳’字,至于‘奇’字,那是名将才能玩的手段! “呵呵,普天之下就没有攻不破的城池,只不过蠢人是用脑袋去撞城门,而聪明人会让敌人自己把城门打开,告诉弟兄们,无需扎营了,最多明天一早,咱们就可以在汜水关内吃早饭了!”萧逸此言一出,身后的玄甲军将士们顿时就是一片欢呼,对于自己统领大人的话,没任何人产生怀疑,信萧郎,得永生! “大牛过来,你这样……”萧逸低声密语了一番,而后一脸阴险的看着远处的汜水关,身旁的马六等人立刻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们知道肯定要有人倒霉了,好在倒霉的是敌人,万幸啊! 汜水关内,胡轸正在和一众部下庆功,打了胜仗,自然要犒赏一下三军,大碗酒,大块肉,吃喝的不亦乐乎,报捷的鸿翎信使一早就派了出去,今天首战告捷,杀敌数千,大挫了关东联军的士气,以董卓一贯的慷慨表现,相信这次的赏赐必然是非常丰厚的,想到这里胡轸忍不住仰天大笑,用敌人的头颅铺出自己升官发财的大道,这就是所有将军的美梦! “报将军,城西来了一队骑兵,打着我军的旗号,说是华雄将军的前部人马,咱们是否开门放他们进来!”庆功宴喝到一半,一名把守城门的小校突然跑了进来。 “哦?华雄将军的援军到了,来的这么快?”胡轸微微有些吃惊,但转念一想,估计是自己求救的信使派的太多,援军这才星夜赶来的;早知道前来攻城的是孙坚这样的货色,自己何必那么急着要援军啊,真是失算了,肯定会被洛阳那群同僚笑话的,“走,随本将去城门处看看,事关重大,还是小心些为好!” 果然,城西外来了支清一色的骑兵队伍,约莫有二千多人的样子,正队列整齐的停在哪里,看旗号却是西凉军无疑,为首的是一名体型彪悍的将军,头戴天王盔,身披镔铁甲,手中拿着一杆粗大的狼牙棒,骑在战马上,威风凛凛! 看到这一幕,胡轸悬着的心放下来了一半,要知道,关东联军组建的极其仓促,而且战马严重不足,骑兵部队更是少的可怜的;更何况不是有了战马就有精锐骑兵的,一名好骑手的养成,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进行训练,还要经过无数战事的磨练,才能练出一支合格的骑兵队伍;而这样阵容严整,杀气冲天的精锐骑兵,似乎只有他们西凉军中才有,看来果真是援军到了。 “我等乃是华雄将军的前锋,特来驰援汜水关,请胡将军速速放下吊桥,让我等进去!”那名手执狼牙棒的将军正在城下大喊,似乎很想进城的样子。 “在下乃是汜水关守将胡轸,这位将军,如今天色已晚,在下身负守城的重任,实在是不敢随意开门,还请将军见谅啊!”虽然是友军,但胡轸生性谨慎,依旧不敢随意开门。 “我等星夜驰援,人困马乏,难道胡将军就这么慢待友军吗?我家华将军的脾气你可是知道的,快点让弟兄们进城用饭、休息!”城下那名将军顿时大怒的叫喊起来,随即他身后的士兵们也是一顿鼓嘈,用各种西凉土话叫骂起来。 “职责所在,还请见谅,等华将军到了,在下会亲往谢罪的,只是这城门,万不敢开!”听到下面一片西凉土话的叫骂,胡轸反而更加放心了,现在可以确定底下的就是自己人。 “好吧,既然如此,我们就先在城外驻扎好了,不过弟兄们来的匆忙,还请胡将军送些粮草过来,好歹让弟兄们吃顿饱饭吧!”看到胡轸死活不肯开城门,那名将军似乎也不再坚持了,而是索要起粮草来,骑兵星夜驰援,确实随身带不了多少粮草,他所说的也是实情。 “这个是自然,请将军先去城外安营下寨,粮草随后就送到军中,绝不会短缺的!”看着城外的兵马果然顺从的去别处宿营了,胡轸点了点头,开始盘算起来,他的汜水关里可是屯了不少粮草,足够数万大军食用小半年的,这原本是给主力部队准备下的,现在分出去一点,并不算什么。 既然是送,那就不要小气,胡轸直接下令调出上百车的粮草,还有一些酒肉,让一群辅兵给对方送去!之所以如此慷慨大方,胡轸是有着自己的思量,一是缓和下刚才不肯开城门的矛盾,毕竟是友军,以后的战事还需要人家帮助呢,再者他还有一点私心,白天一战,让他的自信心爆棚,关东联军原来也不过如此,所以他就不希望把这份军功分给华雄了,可人家又已经来驰援自己了,总不能再把人家撵回洛阳去吧;所以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华雄的援军全驻扎在城外,这样等太师董卓论功行赏的时候,就是他胡轸一人死守住了汜水关,当为军功第一呀! 所以他送的粮草是按照华雄两万人马的需求量送的,只要粮草充足,想来那华雄也就没有借口入汜水关了吧!想到这里,胡轸得意的大笑起来,这年头打仗,除了勇气,更重要的还是拼智慧啊! …………………………………………………………………………………………………………………………………………………………………………………… 一个时辰后,运粮的队伍回来了,似乎是慢了些,但一想到走的是夜路,还有可能受到那些粗鲁士兵的刁难,大家也就没产生什么怀疑;自家人马,没有经过任何的盘问,胡轸就命令放下吊桥,让他们进来了,一切都很顺利,但问题就是太顺利了,反而让人有些疑惑,当运粮的队伍走到城门口时,胡轸突然感觉好像那里有些不对劲?可又说不出具体是哪里,就在这种疑惑中,人马已经来到城门位置。 “不好,是兵刃,他们手里的兵刃不对劲;负责押运粮草的都是军中的辅兵,地位地下,一般都是由老弱病残充任,这样的队伍使用的兵器自然也大都是残破不堪的,可这些回来的士兵呢,不但一个个身材魁梧彪悍,而且手中兵器齐全,在月光下反射着丝丝寒光,都是清一色的好兵刃,这样的队伍怎么可能是自己原来派出去的辅兵呢? 既然不是自己人,那他们是谁?想做什么? “敌袭,快关城门啊!”终于想明白了其中细节,胡轸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大喊。 可惜,为时已晚,城门处的那些士兵忽然一声呐喊,抽出手中的兵刃,迅速砍倒了毫无防备的守军,他们一面迅速占领了城门,一面舞动火把,发出了进攻的信号…… 随后从黑夜中冲出来无数兵马,而且都是精锐骑兵,这些人早就埋伏在城门不远处,为了怕弄出声响,他们还用麻布包裹了马蹄,如今城门一开,他们一个冲锋就杀到了进前,并迅速解决了城门的守卫,向城内各处要害猛插;为首之人,身穿‘螭纹寒铁铠’,头戴‘蚩尤鬼面’,手中一杆凤翅镏金镗,切瓜砍菜般屠戮着那些惊慌的西凉兵将,正是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萧逸! 城门上,看到这一幕的胡轸肝胆尽裂,他知道完了,全完了,没想到敌人狡猾到这个地步,一环一环的严丝合缝,让自己不知不觉的就中了圈套,如今城中全无防备,好多将士还沉醉不醒,如何是萧逸麾下玄甲军的对手,城池失陷已经是必然的了,自己该如何是好呢?胡轸知道自己死定了,就算是跑出去,按照西凉军规,董太师也不会饶了自己的,所以自己如今只有战死一条路可走了,至少还能保全家小,得些抚恤; “对了,还有粮草,那是大军的命脉,绝不能给他们剩下!……萧逸,咱们下辈子再继续为敌吧!”想到这里,胡轸一咬牙,再也不管城中的激战,而是带着几名亲兵直奔城中的粮库而去,很快,一把冲天大火就从哪里燃烧了起来,熊熊的火光照亮了整个汜水关,也照红了整个天际…… 黎明时分,玄甲军终于彻底控制住了汜水关,城中守军小半战死,大半被俘,只有为数不多的侥幸逃了出去,守将胡轸在粮库中举火**,尸骨无存,尽到了自己军人最后的职责,对这样忠勇的将军,萧逸也只是一声叹息,大家立场不同,生死全靠天命而已! 萧逸一面派人通知孙坚的部队入城,一面快马飞报袁绍,就说汜水关已经拿下,不过在签署名字时,他还是把孙坚也写了上去,而且位列在自己之前,虽然打了胜仗,但低调还是要保持的,这些所谓的军功,在萧逸看来,远没有自己实现了让弟兄们在汜水关内吃早饭的诺言重要! 身为一军统领,言必行,行必果! 正文 第六十四章你要名声,我得实惠! “孙太守,诸位将军,里面请!在下已经备好酒宴,给诸位接风庆功!”汜水关城门下,萧逸用一副非常谦恭的态度迎接着孙坚和他的部下们,但越是如此,孙坚等人就越是觉得脸上羞愧,心中淌血! 看着已经被攻克的城池,孙坚依旧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凭什么,天理何在?他江东兵马死伤无数都没能攻克的汜水关,被人家区区五千兵马,只用了一夜时间就打下来了,而且死伤甚微,战果却极大,难道说这个家伙有鬼神护佑吗?” “不愧是鬼面萧郎,一夜之间轻取似水关,孙某佩服!”无论到什么时候,战功都是一个军人最大的资本,骄傲如孙坚,此时也不得不收敛起一贯的强横,抱拳拱手行礼! “孙将军严重了,全靠你麾下的江东儿郎血战在先,极大的消耗了守军的力量,这才让在下侥幸成功,向盟主报捷的军报我已经发出,上面孙将军为首功!”萧逸立刻装出一副不敢当的表情,拼命的谦让起来。 “领情了,不过我们江东子弟还是有几分骨气的,贪他人军功为己有孙某还做不到!,孙坚郁闷的晃动着手中的马鞭,脚下却不肯移动分毫,他已经下定决心,这座汜水关,他绝不踏进半步!“不知萧统领下一步如何打算,是继续西进?还是……” “这个嘛!汜水关虽然侥幸的手,但里面囤积的粮草却被那胡轸临死前一把大火烧了个干净,从俘虏口中得知,那西凉骁将华雄正在率兵赶来,此人号称有万夫不当之勇,一口大刀,鬼神辟易;故在下以为,我等还是谨守城池为上,正好等候一下军粮到达!”听到‘西进’两个字,萧逸立刻露出一副‘我怕怕,我不去’的神态,两只脚还故意的往后退了几步,怯阵的姿态做的十足! “军粮自有袁术将军调拨,想来绝不会短缺,既然萧统领想要固守汜水关,那么就让本将军带领麾下儿郎去会一会那个华雄吧,保重!”说罢,孙坚调转马头,带领麾下兵马直接向西开去,他必须用敌人的头颅来证明自己,对于胜利,他从来没有如此渴望过! “父亲大人,昨日一战我军死伤惨重,如今汜水关以下,里面各种军械极多,咱们为何不进关去补充一下,等休整完毕再迎战华雄不迟啊!”回望了一眼汜水关,孙策凑到自己父亲身边,小声说道。 “混账!”孙坚反手一鞭子,狠狠抽在了儿子的脸上,孙策的面颊上立刻起了一道血淋林的印子,但他不躲不闪,就那么看着自己的父亲。 “哎!”看到自己下手重了,孙坚郁闷的将手中的马鞭丢出很远,这才一脸爱惜的摸着儿子的小脸说道,“我儿记住,我们江东子弟,宁可站着死,也绝不向人屈膝示弱,想要军械,粮草,那就自己去敌人手里抢,那才是大丈夫所为!” “诺!孩子牢记终生!” 这一鞭子,孙策的人生观彻底定型--宁折不弯! “一个败军之将而已,萧郎何须对他如此客气?”看着孙坚等人远去的背影,一旁的大牛愤愤不平的问道。 跟萧逸相处那么久,对他的性格大牛可是知道的很清楚,别看他外表阳光、谦虚,其实那都是装给别人看的,没看他对军中的火头兵也是整天呲着一嘴小白牙笑吗;这是个从骨子里散发着骄傲的家伙,傲视王侯,对他来说不是一句形容,而是确实做过的,当初在洛阳城里,太后,皇后,小皇帝,大将军……,除了对那个公主他还有点谦让,至于其他人,呵呵! “呵呵,不如比,他怎会连城门都不进一步,就去大战西凉华雄了呢?”萧逸摸着下吧,又一次露出了微笑,一嘴小牙还是那么白,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他特别喜欢这种阴人的感觉。 有些人就是这样,骨子里骄傲透顶,总把别人的好意帮助当做是歧视,你越对他客气吧,他就越是死要面子,不把自己折腾死绝不罢休,历史上的西楚霸王如此,孙坚父子同样如此,也许这就是他们江东子弟的性格吧,宁折不弯! 这样的性格,会是个好男人,却不是一个好军人,更不是一个好的帝王! “那孙坚此去会战华雄,你以为胜败如何?”这次提问的是马六,相比人性的复杂,他更关心战争的胜负,对西凉军,他可是恨之入骨的,因为他就出身西凉,全家老小全被人血洗,只有他一个侥幸逃了出来,作夜在城下用西凉土话叫骂的就是他。 “呵呵,必败无疑!” “为何?” “前有强敌,后绝粮草,纵然是孙武复生,嫣有不败之理!”萧逸回头又看了看东方,那里就是关东联军大营所在,“告诉弟兄们,加紧动手,咱们的时间应该不多了,务必要做到抢光,般光,拿光!” “诺!……” ……………………………………………………………………………………………………………………………………………………………………………… 关东联军大营,接到萧逸的捷报,整个大营都沸腾了,旗开得胜啊,真是没想到,汜水关那样险要的城池,竟然区区一天就拿下来了,过了似水就是虎牢关,在然后就是洛阳城,诸侯们顿时陷入了盲目的乐观中,原来董卓的势力也不过如此,看起来吓人,实际上是外强中干,只需要轻轻一推,就会倒下! “早知如此,我就应该早点动手了,那样的话……功劳,岂不是……”一时间不知多少诸侯都升起了这样的心思,后悔的肠子都青了;孔融等一帮文人激动之下,更是连连做赋数首,歌颂今日‘为国讨贼’的功业! 至于立下如此赫赫战功的孙坚,被大家加了一个‘江东猛虎’的称号,一时间声名远播! 众人中唯有曹操沉默不语,拿着那份捷报看了又看,略加思索,心中已然明白了几分;这肯定又是萧逸的手笔,道理很简单,以孙坚的为人,如果这份功劳真是他立的,又怎么会轮到萧逸派人献上捷报呢? 这只有一个合理解释,胜仗是萧逸打的,汜水好也是他夺得,至于孙坚,这头江东猛虎恐怕不但没得到什么便宜,反而是损兵折将了,另外他还要背一个大黑锅的,“鬼面萧郎,呵呵,坏小子一个!” 萧逸在汜水关只做了三天的临时城守,联军的大队人马就开到了,这些诸侯们一个个兴高采烈的,都是以抢功的速度急行军赶来的,就连孔融那几个文弱的家伙,硬是三天三夜没下马,到达后还能健步如飞,眼睛里冒着绿光,直奔城里的府库而去,可惜,他们注定要失望了…… 诸侯们既然来了,萧逸只好让出汜水关,带着所部人马退到城外一个不起眼的小地方,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了;虽然只是做了三天汜水关的主人,可萧逸也没闲着,这三天来他把汜水关里有用的东西几乎全搜刮了一遍,盔甲,兵刃,财宝,旗鼓……,应有尽有,这些都是当初董卓囤积在这里的战备物资,准备用来和诸侯们大战的,没想到汜水关一天就失手了,结果全便宜了萧逸。 对此,萧逸可不会客气的,统统收进自己的小仓库,大军征战,打得就是钱粮,物资,这些东西不会有人给他补充的,所以必须自己动手,才能丰衣足食! 还有那些玄甲军的弟兄们,一个个舍生忘死的跟着他,萧逸也不能亏待了他们,回营之后,二话不说,各种战利品大把大把的发了下去,个个腰包揣的足足的,在这方面,萧逸绝不吝啬,再忠贞的将士也需要物质的奖励,这不是人心,而是人性;正所谓:“军无财,士不来,君无赏,士不往,香饵之下必有死鱼,重赏之下定有勇夫!” “信萧郎,得永生,跟萧郎,有肉吃!”这就是玄甲军内部新的口号! 当然了,萧逸也不会笨到自己独吞,总会留下一些肉汤给那些诸侯们,人家大老远的跑过来也不容易不是;而且还不会被人怀疑到自己头上,因为所有人都认为汜水关里的战利品被孙坚独吞了,因为城关是他拿下来的嘛,至于孙坚前去迎战华雄,在诸侯们看来那也是怕别人跟他分战利品的表现,否则你干嘛不休整几天,等等我们,真是个又黑心,又小气的家伙! 看着漫天飞舞的黑锅,萧逸不禁哈哈大笑,这就是他一定要把功劳送给孙坚的原因之一,“你得名声,我得实惠,多好!” 正文 第六十五章关二爷的好日子 ps.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打了胜仗自然要好好庆祝一番,战利品没捞到多少,那就在精神上给自己一些补偿吧,诸侯们开始大肆饮宴! 通宵达旦,喝的是一塌糊涂,然后就是豪言壮语满天飞,互相吹捧,一个个都变成了济世安民的良才,至于盟主袁绍那更是被吹嘘成了战无不胜的存在,离天神下凡也就差那么一丢丢了,一些心急的诸侯甚至已经开始分刮战后的红利了,“你做大司马,我做大司徒,最差的也得弄个州牧做做,谁要是没有个侯爵的头衔,那就是你还没喝明白,还得继续喝……” “我怎么就跟这群人混到一起了?诛灭****,安定汉室,难矣!”看到这一幕,有两个发出了这样的叹息,一个是曹操,另一个是刘备! 不过诸侯们的酒兴很快就被打断了,因为消息传来,那头‘江东猛虎’孙坚,战败了! 原来一路西进的孙坚在路上正好遇到前来增援的华雄,狭路相逢勇者胜!江东子弟们知耻而后勇,拿出了吃奶的力气,与华雄的西凉军大战数日,两军不分胜负,可因为袁术扣押粮草,害得孙坚所部粮草不继,导致军心大乱,又被华雄趁机劫了营寨,一场惨败,折了许多兵马不说,连心腹大将祖冒都被华雄给斩了…… 而华雄乘胜追击,正在步步逼近汜水关,大有重夺城池,把关东联军再赶出去的架势! 得到军报,诸侯们的酒意顿时醒了大半,慌忙着跑回各自的营地,开始整军备战,因为汜水关容不下这么多军队,所以盟主袁绍下令,除少量人马留守汜水关内,其余各部全都开出去,背靠城池,摆开阵势,要在野战中和那个西凉骁将华雄较量一下。 “咚咚!……呜呜!”战鼓如雷,号角长鸣,汜水关外的一处高坡上,盟主袁绍满身戎装的升坐中军大帐,诸侯们分坐两旁,周边亲兵侍卫执刀环绕,大帐两侧更是战将如云,都是关东各地的豪杰猛士,就综合实力来说,联军的力量其实并不弱的,只是可惜十八路诸侯,十八条心,而且各怀鬼胎,与一心一意的西凉军作战,要想取胜恐怕是难如登天啊! “报盟主!那华雄挑着孙太守的赤金盔在营门外挑战!”诸侯们正在商议战事,一名小校快马跑来报信,众人立刻侧耳倾听,果然在大营外响起震天的叫喊声,一浪高过一浪,可见华雄是多么猖獗! “谁敢去会战华雄?只要能斩了此獠首级,本盟主不吝重赏!”点将不如激将,袁绍开始用重赏鼓舞大家的斗志。 可惜,诸侯们并不买账,本来有孙坚那个倒霉蛋在前面开路搭桥,攻陷城池,大家躲在后面坐享其成就好了,结果就是你们袁家的人,嫉贤妒能,不给孙坚发放粮草,这才导致那头‘江东猛虎’战败,惹来了华雄这个煞星,既然是你们袁家人挖的坑,那就自己填好了,诸侯们的目光齐齐聚在了袁术身上,轻蔑,鄙视,叹息,警惕……各种目光,不一而足! 袁术这下终于坐不住了,扣押粮草的事本来他就很心虚,现在众人又齐齐地盯着他,人要脸,树要皮,看来这一关必须自己闯了,“大家勿忧,我有骁将俞涉,定可打退强敌!” “末将愿往!”随着袁术的语音,一名黑衣黑甲的小将从他身后转了出来,俞涉在南阳一带也是有名的豪杰,弓马娴熟,武艺不凡,是袁术手下的爱将,这次主公有难,他自然要站出来,一个华雄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汜水关还不是一天就拿下来了,西凉兵马,土鸡瓦犬而已,怀着这样的信念,俞涉手提兵器,大步走出中军大帐,去迎战华雄了。 “呜呜!”大营外号角长鸣,很快一名传令官狼狈不堪的跑了进来,“俞涉与那华雄战不三合,就被一刀斩了!” “什么?”袁术顿时一阵的心痛,折了自己的心腹爱将啊!而其余的诸侯们也是一阵大哗,没想到这华雄如此厉害,俞涉在联军中也是颇有名气的战将,竟然三个回合就被斩了,诸侯们的心顿时凉下来一半,看来这西凉军也没想的那么好对付呀! “胜败乃兵家常事,谁敢再去迎战华雄!”用幸灾乐祸的眼神撇了袁术一眼,盟主袁绍再次激将。 “盟主勿忧,我有上将潘凤可斩华雄!”冀州刺史韩馥身为袁家的门生故吏,这时候站了出来力挺袁绍。 “好,速速迎战!” “诺!”潘凤面目凶恶,体型彪悍,手提一把镔铁宣花大斧,斗志昂扬的前去迎战华雄了。 结果去的快,消息传回来的更快,还是那名报丧的小校,“报盟主,那潘凤又被华雄斩了!” “哗!……”连折两员大将,诸侯们尽皆失色,就连袁绍的脸上也是阴云密布,当初袁术扣押粮草的事情他也是知道,之所以没有阻止,也是有忌惮孙坚功劳太大的意思,没想到这下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可惜我上将颜良、文丑未至,若有一人在此,何惧他华雄!” 对于袁绍的话,诸侯们全都撇撇嘴,满心的鄙视,你有颜良、文丑那样的上将,干嘛不带在身边,反而给安排到最安全的后方去了,还不是想让这些诸侯们去和董卓拼个你死我活,然后你好坐收渔人之利嘛! 你聪明,我们也不傻,这下无论袁绍再如何封官许愿,诸侯们全是低着头,一言不发,再也不肯拿出自己的血本去拼了,而营门外西凉军的叫阵声却是更加高昂了,犹如魔音贯闹一样,吵的袁绍心绪不宁,这次可真是既丢了面子,也丢了里子! 袁绍烦恼,袁术心里却了开了花,只要是让他哥哥倒霉的事,他永远是举双手双脚拥护的,哪怕是损人不利己,他也干,正在他心中暗暗得意的时候,一名身后的侍从突然轻轻拽了一下他的衣角,而后递上来一块小竹简,看完上面清秀的字迹,袁术立刻在人群里开始寻找起萧逸来,而后发出阵阵的冷笑! 萧逸此时正躲在人群里,再一次为自己低调的英明选择而暗暗欢呼,在这种错综复杂的会盟中,谁出头,谁就肯定先死啊! 至于外面叫阵的华雄,萧逸根本没放在心里,因为今天可是‘关二爷’扬名立万的好日子,他偷看了一眼站在公孙瓒身后的桃园三兄弟,果然,关、张二人都在那里暗暗地冷笑,而大哥刘备却是波澜不惊,一副喜怒不形于色的样子,就这份气度和沉稳劲,虽然他是站在那里,但比起那些坐着的诸侯们却强出不知多少,枭雄之姿,表露无遗! 还有一个就是公孙瓒,对他,萧逸并没什么兴趣,但有一个人却让他念念不忘,那就是他的结拜大哥--赵云,当初二人在山里共度生死,血战狼群,而后赵云去右北平投军,投的就是公孙赞的‘白马义从’,自从诸侯会盟以来,萧逸也曾派人明里暗里的去访查过,结果却一点赵云的音讯也没有,似乎‘白马义从’里就从没出现过这个人一样。 可赵云又确实是去投靠公孙瓒了,如此就只有一个解释了,那就是公孙瓒有眼无珠,根本就没能重用赵云,也没带他来参加这场会盟,估计那员绝世虎将,如今还默默无闻的不知躲在辽东那个犄角旮旯里呢! “时势造英雄!再有本事的人,如果没有一个给他施展才华的平台,也难以出人头地啊!赵云如此,刘备三兄弟同样如此,不过好在命运已经开始垂青他们了,只要今天关二爷斩了华雄,就算是崭露头角了,然后……”正在萧逸在这思考‘英雄和时势’这个伟大的哲学命题时,诸侯们却突发状况! “我来保举一人,定能斩了那华雄!”袁术突然从诸侯中站了出来,满脸自信的神色,仿佛手里真攥了一张王牌似的,“久闻张刺史麾下有勇将萧逸,不但武艺绝伦,而且骑射无双,当初在洛阳大战时,连那‘虎鸠’吕布都曾被他射伤过,由他出马会战华雄,定能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好,我也久闻‘鬼面萧郎’的大名,今日正好一观英武!”盟主袁绍立刻打蛇随棍,让萧逸去出战华雄,简直太好不过了,无论谁胜谁败对他都有利,死了华雄除外乱,死了萧逸除内患! “哗!”好一对无耻的袁家兄弟,三言两语就把萧逸给逼到了角落里,现在想不出战都难了,诸侯们纷纷报以鄙视的眼神,不过却没任何人出言阻止,死道友不死贫道吗!就连并州刺史张扬面色变幻不断,几次张了张嘴,可终究还是一言未发,也许他也盼着萧逸折损在战场上吧! 人心如此恶毒,现在就看萧逸如何接招了,是出去决死一战,还是怯懦的躲起来?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正文 第六十六章温酒斩华雄 ps.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什么情况?今天不是关二爷扬名立万的好日子吗?怎么这份‘大奖’落到自己头上了?”可事到如今,萧逸也没法退却了,已经被人逼到悬崖边上,看来自己最近真的是太低调了,低调到让人以为软弱可欺,以至于什么人都想算计自己一把! 袁术的‘借刀杀人’,就凭这个草包还没这份算计,肯定是幕后有人给他出谋划策,此事得去好好查一查,背后那个阴险的家伙到底是谁? 袁绍是‘落井下石’,在洛阳时两人就不对付,别看他现在当上盟主了,威风八面,可就凭他这份心胸,也难成大事! 最后还有张扬,不闻不问,估计这位老上司心里巴不得自己战死在沙场上,然后他既甩掉了一个心里负担,还能趁势接管自己玄甲军,一举两得啊! “举世皆敌!”这就是萧逸此时的想法,“老虎不发威你们当我是病猫啊!……好,既然都想把我往死路上推,那我就杀出条活路来让你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鬼面萧郎!” “末将遵命!”握了握腰间的‘血浪斩蛟剑’,萧逸从武将群里大步迈了出来,随着他节奏分明的步伐,整个人的精神状态立刻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如果说刚才他还是一条蛰伏起来冬眠的懒蛇,那么如今出现在众人面前的就是一条择人而噬的恶蛟! 无声无色,其锋自利,萧逸就是一个人站在那里,却像有千军万马跟随其后,那股无形的杀气让在场的人个个汗毛孔发紧,一些比较敏感的武将,如刘备身后的关、张二人,都不约而同攥紧了手中的兵刃,向前一步,将大哥挡在了身后,用自身的力量对抗起那股杀气来! “好!将军出阵,岂能无酒,请萧郎饮下这杯热酒,以壮胆气!”别人都在惊恐的步步倒退,只有曹操反而大笑着主动迎了上来,还有一杯刚煮好的热酒,酒香四溢,他这一生,最爱的就是猛将勇士,见贤臣猛将,如见美酒,必收为己用而后快! 人生在世都有一爱好: 农夫爱的良田,因为那可以为他打下更多的粮食! 商贾爱的商机,因为那可以为他赚取万贯家财! 而帝王爱的是贤臣良将,因为这些人可以帮他打下万里江山! 人在孤独的时候最是需要帮助,一杯热酒,让萧逸差点哭出来,自从老道死后,从来没有人这么关心过自己;虽然萧逸身边有许多的朋友和部下,但在众人的眼里,萧逸铁血无情,算无遗策,是一个坚强无比的人,大家更多的时候都把萧逸当作自己的依靠,大牛,马六,小斌,数千玄甲军将士,莫不如此,萧逸就是他们心里的大山,顶天立地,可却从来没人想过,大山是否也需要依靠! 屈指算来,萧逸今年也不过是十八岁而已,一座十八岁的山峰,那个感觉,除了孤高,就是寒冷! 在人人都在算计自己的时候,还能有人关心自己,鼓励自己,纵然是早已经习惯了孤独,可萧逸心中还是暖暖得。 “多谢曹将军,酒且寄下,无愁去去就来!”双手抱拳,向曹操恭敬的行了一个晚辈的礼节,萧逸大步迈出营帐,今天他也要创造一段属于自己的传说出来! “来人,为萧郎擂鼓助威!”曹操一声令下,立刻有亲兵前去传令,顿时数十面战鼓在阵前拼命擂动起来,那密集的鼓点催的人热血沸腾,浑身像是有使不完的气力;收买人心,不一定非要黄金、美女,有时候,一杯酒,一通战鼓足矣! 大帐门口,亲兵小斌递过来‘凤翅鎏金镗’,随后萧逸一声呼哨,从玄甲军的队列里立刻飞奔出一道黑色的闪电,转瞬就到近前,正是他的生死搭档……‘白菜’! 围着萧逸一连转了几个圈,白菜兴奋的嘶鸣不止,外面的号角声早就把它吹的热血沸腾了,神驹骐骥的归宿本就是在战场之上,那里也有属于它的荣光! “走白菜,咱们今天去斩将立功,让世人看看你我的厉害!”萧逸先是讨好的给‘白菜大爷’挠了几下肚皮,又喂了几口好酒,这是‘白菜’一贯的福利,这才翻身上马,将头盔上的‘蚩尤鬼面’拉下,只见‘白菜’仰天嘶鸣一声,而后奋起四蹄,直出阵前! …………………………………………………………………………………………………………………………………………………………………………………… 两军阵前,华雄正比耀武扬威,两具血肉模糊的无头尸体就横躺在他的马前,至于人头,已经被割下来准备送到洛阳去表功,这就是武将的归宿,要不提着别人的头颅请赏,要不就献上自己的头颅,成全别人! 碧血黄沙,男儿归宿,无怨无悔! “来将何人?通名再战,本将军刀下不斩无名鼠辈!”看到一道黑影突然从联军的大阵里冲了出来,华雄立刻提高警惕,一摆手中的‘板门大刀’,高声喝问到。 “渔阳,萧逸!”一生断喝,威震八方! “呀!来着可是‘鬼面萧郎吗?”看到对方脸上那张恐怖至极的鬼面盔,华雄心中就是微微一颤,早在洛阳时就听了无数关于萧逸的传说,今天算是见到真人了,吃惊过后就是无比的兴奋异常,据说连‘虎鸠’吕布也在此人手中吃过大亏,这要是能把他斩杀马下,那自己西凉军中‘第一勇将’的位子谁还能撼动,就是太师董卓那里,也会对自己青睐有加……不过听说此人箭术无双,倒是要小心应对才是! “鬼面萧郎,早就听说你骑射无双,不过暗箭伤人算不得英雄好汉,如今在两军阵前,当着无数热血男儿的面,你可敢与我比拼兵刃,一决生死吗?”华雄也有奸诈的一面,想用激将法让萧逸放弃自己的长处,只要不用弓箭,他华雄就谁也不惧! “好,今天就陪你玩玩兵刃!”萧逸就像个初次上阵的毛头小伙子一样,毫无心机的就将自己的弓箭扔给了后面的亲兵,年轻人打仗,全屏一股子豪勇,他这么做似乎也很正常! “好,真是好汉子!”华雄大笑着伸出一根拇指,心里却在暗骂,“傻小子,到底是经验不足,今天该着本将军斩将立功啊!” “呵呵!来吧,一决生死!”萧逸心中同样在暗笑不止,“傻瓜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今天不但要大获全胜,还必须胜得干净利落,那里可还有一杯热酒在等着自己呢,万一要是凉了,那可就丢面子了!” “咚!咚!咚!”摧阵鼓隆隆作响,相隔五十丈,两人开始同时蓄势,马上对决,比拼的就是一个‘马快,力猛,手疾,心狠,’胜负往往就取决于二马相遇得一瞬间,当然了,这只是一般武将的做法,在萧逸看来,兵不厌诈,纵然是武将对决,那也是需要智慧的! 萧逸一边催马向前,一边用右脚在‘白菜’的肚子上轻轻画了个圆,二者心意相通,‘白菜’立刻心领神会,悄悄放慢了速度,只是表现出一般战马的力量和速度,藏拙,它也会,跟萧逸学的! “嗨!……铛!”‘凤翅鎏金镗’和‘板门大刀’在空中一击,发出嘹亮的碰撞声,半斤八两,谁也没能奈何谁,这一击只是双方互相试探一下而已,华雄纹丝没动,反倒是萧逸身子微微晃动了一下,坐下的‘白菜’马步也乱显慌乱…… “鬼面萧郎,也不过如此吗?原来只是弓箭厉害而已!”华雄通过刚才那一击,感觉到萧逸虽然也算是一员猛将,却也没有传说中那么夸张,五十回合,他有战胜的信心! 另一边的萧逸却露出气急败坏的样子,调转马头再次冲了过来,挥动凤翅鎏金镗,力道与刚才丝毫不差,华雄也挥刀迎上,又是一个回合,华雄还是纹丝没动,萧逸却是猛地一晃,差点从马背上摔了下去,‘白菜’也是马步散乱,还发出几声可怜巴巴的嘶鸣,二者配合的天衣无缝! “哈哈!最多二十回合,定能取胜!”华雄终于彻底放下心来,挥动大刀,发起了第三次冲锋! 另一边,萧逸努力的晃动兵刃,也勉强发起第三次冲锋,但威势比起前两次来无疑要差了许多,很是符合兵家,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规律,而华雄却是越战越勇,再也没有一丝防守的意思,全力发动进攻! 五十丈,三十丈,二十丈……,突然,萧逸右脚猛地一点‘白菜’的肚皮,后者一声嘶鸣,再也没有刚才可怜兮兮的样子,开始疯狂的加速,犹如一道黑色的闪电般,瞬间就冲到近前,而萧逸几乎是同时挥动风翅镏金镗,人借马势,发出了迅猛的一击,真奔华雄的心窝刺来! “糟糕!”因为速度实在是太快了,等华雄反应过来时已经是来不及了,进攻的节奏彻底被打乱,高高举起的大刀根本来不及变换招式胸前空门大开,但凭着沙场宿将的经验,华雄还是勉强的把刀身挪了挪,挡在自己胸前,承受了这一击,至少比前面强大三倍的力道,狠狠的砸在了他的心窝上,力穿重甲,砸的他一口鲜血直直喷了出来…… “去死吧!”另一边萧逸得势不饶人,一击成功,立刻般镗头,陷镗尾,反手用镗尾狠狠的砸在了华雄毫无遮挡的后背上,直接将对方从马背上横扫了出去,重重摔落沙场,大口的喷出鲜血,里面还带着破碎的内脏,受此致命一击,华雄抽搐着再也爬不起来了! 说是迟,那时快,一切都只是发生在电闪雷鸣之间,等两军将士看清发生的一切时,萧逸再次挥动‘风翅镏金镗’,轻轻一扫,就把华雄的人头抛到了空中,而后一把接住,就这样一手提兵刃,一手提人头,在两军阵前狂叫着驰骋起来……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正文 第六十七章骷髅盏 ps.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联军大帐中,诸侯们正在焦急的等待消息,外边连天的号角声把他们的心给震的七零八落,有人希望萧逸能获胜,斩了华雄,彻底打开通往洛阳的通道,有人则期盼着萧逸战死沙场,剪除一个内部隐患,还有人觉得让战场上的两个人同归于尽,才是最好的结局……,总之,十八路诸侯,此时心里恐怕得有八十种复杂的想法,人性一词,在这里表现的淋漓尽致! “杀!杀杀!……呜!呜呜!”营门外突感响起震天的喊杀声,犹如天崩地裂一般,肯定有什么大事发生了,诸侯们尽皆失色,唯有曹操还是一脸深沉的看着那杯酒,眼中满是信任的神色,而盟主袁绍却坐不住了,原来装出来的那点静气此时早已经消磨殆尽,正要招呼身边的亲兵前去打探消息,却见一匹黑色神骏旋风般冲到大帐前,上面端坐的正是萧逸,战马所到之处,两旁的军士无不挥动手中的兵器,高呼‘万胜!’ 来到大帐前,萧逸一跃而下,将兵刃扔给亲兵小斌,自从跟了萧逸,保管兵刃的工作就一直由他负责,而后又亲昵的拍了拍‘白菜’的大脑袋,让人带它下去擦汗,休息,饮水,再准备一大盆白菜心,好好犒劳一番,今天能胜的如此干净利落,‘白菜’可是功不可没,没有它那出神入化的演技配合,华雄怎么会轻易上当呢…… 迈步而入,萧逸将手中血淋林的人头往地上一扔,大帐内的诸侯们顿时一片惊呼,“华雄!……是华雄的人头!嘶嘶!……这么快,还不到半柱香的功夫……,一些文人出身的诸侯,甚至都开始有意的向后躲闪起来,前面两员大将啊,都被华雄切瓜砍菜般给剁了,结果萧逸出去转了一圈,就把华雄的人头提了回来,如此悍勇,莫非鬼神附体吗? 不管别人怎么看,自己永远是自己,越过脸上阴晴不定的张扬,瞥了一眼盟主宝座上的袁绍,萧逸径直来到了曹操面前,还是那样的恭敬有礼,“无愁--幸不辱命!” “哈哈,好!……此酒尚温,请!”曹操眼里全是赞赏的神色,就像看到一块良才美玉一般,如此良将,怎么能屈居于张扬那种匹夫之手,简直是暴殄天物,“老夫誓必得之,而后委与军马重任!” “谢曹公赐酒!”一口饮尽,萧逸又默默的退回到自己原来站列的位置,态度深沉,一声不响,把刚才的一切都看做是理所当然的,丝毫没有斩将立功后的喜悦和激动,对于赏赐更是问也没问! 这种态度让人敬佩,比如曹操;这种态度又让人仇恨,比如袁绍、袁术、张扬…… “好一员绝世虎将啊!不知能否结交一番?”大帐一角,刘备默默的将一切都尽收眼底,此时他看向萧逸的眼神里精光四射,和刚才的曹操极为相似,都是那样充满了渴望;不过以他此时的地位和声望,还只能把那份野心谨慎的收起来……,不甘心呀! “二位贤弟,你们以为此人如何?”趁着别人不注意,刘备回身悄悄向关、张二人问起了对萧逸的看法,以他们武将的目光,想来别有一番评价! 半响,关羽眯着丹凤眼,低头不语,刘备心里立刻有数了,自己这个二弟什么都好,就是为人过度的狂傲,从来都是目中无人,除了自家兄弟,普天之下能被他看入眼的还真没几个,如今他沉默不语,那就是最好的解释了,只有对待势均力敌的人,他才会是这个态度,不说话,这就是关羽最大的尊敬了! 另一旁的张飞使劲攥了攥手中的丈八蛇矛,脸上全是跃跃欲试的神态,看的出他心动了,很想和萧逸好好的较量一番,可惜眼下没有机会啊,不过最后还是从嘴中蹦出了四个字,“深不可测!” 刘备点点头,表示认可,温酒斩华雄,如果萧逸是完全凭着自己的勇武,那说明他的武艺精绝,已经厉害到了一定的程度,就是自己的两位贤弟都不一定能吃的住他,如果他不是全屏武艺取胜,那就更加可怕了,因为那意味着,萧逸此人,智勇双全! ………………………………………………………………………………………………………………………………………………………………………………………… 华雄被斩,西凉军再也不敢出营交战,在监军李肃的带领下,连夜就撤回了虎牢关,曹操曾建议立刻派轻兵星夜追杀,却被盟主袁绍以不可‘轻敌冒进’为进口给拦住了,两军都暂时进入到停战状态,养精蓄锐,等待下一场大战的爆发! 深夜,玄甲军营寨的一座小帐篷里,萧逸正对着一口铁锅发呆,两眼迷茫的望着头顶的星空,似乎魂游天外了……,除了偶尔向铁锅下边添一些干柴,他就这么一动不动的坐着,锅里边的水早已经沸腾,却被锅盖给死死压住了,还散发出一股子肉香,不知里面到底炖的是什么…… 帐篷周围静的出奇,所有的亲兵侍卫都跑的远远的,似乎对肉香过敏一样,火头军‘胖刘’倒是来过一次,开始他以为自家统领征战一天,体力消耗过大,想吃点夜宵补一补,这样的工作应该交给他来呀,哪能让统领大人自己动手呢?这岂不是他最大的失职吗……,还有,这是什么肉啊,味道如此之香? “啊!……老天爷!”满怀好奇心的胖刘刚一打开锅盖,立刻就发出一声不类人声的惨叫,随后丢下锅盖,屁滚尿流的爬出帐篷,说什么也不敢再靠近了! 原来萧逸的铁锅里煮的既不是什么粟米,蔬菜,也不是什么鱼类、野味,而是一颗人头,华雄的人头! 大半夜的一个人躲在帐篷里煮人头玩,任谁看了也会魂飞魄散,这绝不是一般的恐怖,而是非常恐怖,甚至可以说是变态了,在玄甲军里不乏一些杀人如麻的硬汉,在战场上‘渴饮刀头血’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但像萧逸这样煮人头玩的,绝无仅有! 哎!看着‘胖刘’刚才逃跑时留下的一滩淡黄色水迹,萧逸觉得自己也很无辜,他又不是有意吓唬人的,谁叫你偷偷打开锅盖的,这下好了,吓到了吧! 估计‘胖刘’最近一段时间肯定是噩梦连连,睡不好觉了,萧逸甚至考虑,明天是不是赐给他一块金子,压压惊!正好自己最近得了不少战利品…… 嗯,好主意,就赐给他一块猪头型小金砖好了,圆滚滚的,好看,……,擦,猪头?……人头? 首先萧逸承认自己不是个心里变态,其次他也没有食人族的血统,之所以要用铁锅煮华雄的人头,那是因为他想要做一个骷髅盏! 骷髅盏,属于一种最神秘,也最高贵的礼器,据说有沟通神明,预知未来的能力,当初在卧虎山上时,萧逸见过‘出尘子’老道那里有一个,平时还宝贝的不得了,藏得很深,萧逸也是偶尔才翻出来看了一眼,呲牙咧嘴的,差点给吓个半死,连做好几个晚上的噩梦不说,还被老道给揍了一顿! 老道后来告诉他,骷髅盏不能轻动,此物虽然神妙,但也有损阴德,是一种至阴至绝的器皿,此外,制作骷髅盏也很艰难,并不是随便找个人头骨就行的,否则当初在雁门关,萧逸岂不是早就做出一大堆了,按老道的话说,非‘至刚至阳,穷凶极恶’之人的头颅不可! 也就是说提供原材料的人,生前必须煞气冲天,最好是那些征战沙场,杀人如麻的武将为好,首先必须亲手斩下他们的头颅,用水煮熟,再去掉皮肉,然后用特制的药水浸泡一段时间,再仔细雕琢一番,才能得到一个完美的骷髅盏! 萧逸之所以迫切的想得到骷髅盏,是因为一种传说,如果能收集到九十九个骷髅盏,就可以沟通幽冥,从而得到一种神奇的伟力……,对于伟力,萧逸并不感兴趣,手中的凤翅镏金镗和心中的智慧就是他最大的力量,但另一样东西却让他怦然心动,那是一个希望,回家的希望! 所谓的沟通幽冥,在萧逸看来就是一种穿越,而他就是穿越来的,如果他具有了那样的力量,是不是说就有希望再穿越回去啊? 天可见怜,虽然在这个空间里混的不错,有财富,有地位,有美女,更有执掌生杀的大权,可他还是想回家呀,想自己那座小小的房子,想自己的亲人,想自己的家乡…… 所以无论成功与否,萧逸都决定要试一试,不就是斩杀九十九名战将吗,对他而言不是什么难事,“一剑在手,试问天下头颅几许?” 只要能回家,就是再大的代价他也愿意付出,反正这些人死后也会归于尘土,还不如自己拿来废物利用一下,如果成功了自然最好,如果不成功? 那就当是自己给后人留下一套完美的艺术品,九十九名战将头骨做成的骷髅盏,绝对是天下无双的艺术品,连名字萧逸都想好了,就叫--杀戮行为艺术! 求打赏!求月票支持!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正文 第六十八章食人魔萧逸 ps.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苦熬了一夜,萧逸终于完成了最后一道工序,把华雄的头骨用药液给浸泡起来,再过一段时间,等骨质变得洁白如玉时,就可以动手制作骷髅盏了,想到自己离回家的梦想又近了一步,虽然彻夜未眠,但萧逸还是兴奋的一点睡意也没有! 人逢喜事精神爽,先是美美的泡了个热水澡,去掉身上沾染的那股人肉味,然后萧逸换了一身轻便的干净软甲,仔细梳理了头发,又拍了拍自己的小黑脸,感觉还是那么英俊后,这才一脸得意的提着宝剑,开始巡视起营地来! 身为统领,巡营是萧逸经常做的一件事,一是查看一下营地的防御部署,检查有没有疏漏的地方,是否需要改进一下,再者,还可以趁机和手下的士兵们进行沟通,听取他们的心声,上下同欲者胜,要想战无不胜,将军就必须和士兵们同心同德! 以往巡视,士兵们对萧逸是既爱戴,又尊敬,只要不是执勤在岗的,都会亲热的跑过来和他打个招呼,碰到一些特别熟的老部下,还会一起喝上几口,吹吹牛,侃侃大山,或者摆开棋盘,杀上一局,胜败全凭本事,人家可不会因为你是统领就让你悔棋的,为了一个棋子,萧逸经常和自己手下的大头兵吵的面红耳赤,关键是他还吵不过人家,论起骂阵损人,这些老兵痞可个个都是高手,那是两军阵前练出来的! 战时是统领,铁血无情,平时是兄弟,亲热无间,这就是萧逸的统兵之法,以此法带兵,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只要萧逸一声令下,这些将士们也会一往无前! 不过今天似乎有些不一样,士兵们对萧郎还是那么尊敬,但以往的亲热却全变成了惧怕,他所到之处,人人避让,谁也不敢靠过来,全都大眼瞪小眼的盯着他,而且还切切私语,目光总是不离开他那嘴小白牙,尤其是一些体形肥胖的士兵,像是见了鬼一样,看到萧逸就跑,连那些平日喜欢跟他这蹭几口好酒的兵痞都跑的远远的…… 一般来说,大军征战是严禁在军中饮酒的,为的就是怕饮酒误事,但萧的军营例外,这里从来不禁酒,因为萧逸本人就是天字第一号的酒鬼,一天不喝,浑身难受,两天不喝,四肢乏力,如果三天不喝,那就会对整个人生都失去兴趣。 所以在萧逸的带动下,玄甲军中个个都是海量,尤其是那些军官,要想坐稳自己的位置,必须做到两条,第一,把自己的部下全都打服,一对一,公平公开;第二,就是把部下们都喝倒下,喝到口服心服为止;在大环境的熏陶下,哪怕从不饮酒的新兵,入伍几个月以后,也会变成抱着酒瓶子才能入睡的货色! 酒是男儿血,沙场征战,靠的就是一股子血勇,不喝酒的士兵不是真正的勇士--这是被萧逸写到军规里面的! 今天特意装了满满一葫芦美酒,扑鼻的香啊,可却没一个人敢靠过来,这是什么情况,萧逸满眼的疑惑,抽出宝剑来当镜子照了照,没问题呀,还是那张俊俏可爱的小黑脸,没灰没土,也没有青面獠牙;士兵们怎么会突然惧怕自己,好像自己要吃了他们似的! 看到萧逸拔剑,周围的士兵们惊呼一声,齐刷刷的抱起脑袋,拼命的向后退去,眼中满是恐惧的神色,最后还是一名老兵胆战心惊的走了上来,带着一副哭腔说道,“统领大人,您老要是腹中饥饿了,小的们这就去外边给您砍几颗头颅回来,保证个个肥头大耳,煮的骨酥肉烂送过去,求您千万别打自家兄弟的主意啊!……兄弟们大都是酒鬼,皮酸肉硬,不好吃的……” “什么,饥饿?……砍几颗人头?我吃人肉?”带着满脑子的问号,又看了看周围惊恐的士兵,萧逸终于明白过来,只气的他浑身颤抖,口吐白沫,双眼喷火,这是谁在败坏自己的名声,“……胖刘,你给我死出来!” 萧逸直接冲到了伙房,二话不说,拽出‘胖刘’就是一顿臭揍,肯定是这个家伙昨晚看到自己在做骷髅盏,误以为自己在偷偷的吃人肉,然后又大嘴巴的说了出去,弄得整个营地里的人都以为自家统领大人是个食人魔……, 是可忍,孰不可忍?萧逸现在气的真想咬人了,“我的名誉啊,全毁了!” “我让你偷看,我让你乱说,我喜欢吃人,还最爱吃人头,我先把你煮熟了再说,你个猪头!”萧逸拳打脚踢,直接把‘胖刘’揍成了猪头,然后拉着他的耳朵开始游行,向所有的士兵解释,自己不是食人魔! 挨了一顿胖揍后,胖刘也对自己之前所犯得‘错误’后悔不已,在武力的威压下,开始四处解释,可惜,收效甚微,人们对谣言似乎深信不疑,就算‘胖刘’这个始作俑者再三对他们解释,也是没用,他们当面点头哈腰的称是,可一背过身去,还是四处传播关于‘食人魔’的事情,至于胖刘挨揍,在他们看来那就是秘密被揭穿后,统领大人恼羞成怒的表现,结果是越描越黑,不到一天时间,营地里就满是关于萧逸吃人的传说了…… “你知道吗,原来咱们统领大人吃人肉的,尤其喜欢吃人头肉,就跟吃猪头肉一样,先煮熟,再切片,沾上调料,一次至少吃上两三斤,每日三餐,顿顿如此,有时晚上还要加宵夜?”午夜时分,帐篷里,一名玄甲军老兵开始神秘兮兮的向几名新兵讲述着军营里最大的秘密! “啊!真的吗?吃人,好怕怕啊!”一名新兵捂着自己的心口,吓得冷汗直流。 “那还有假,这可是火头兵‘胖刘’亲眼所见,那天要不是他跑的快,估计这会都被下锅了……” “哇,难怪大人如此神勇,原来是吃人肉吃的,可万一哪天统领他老人家饿了怎么办?那咱们岂不是……”另一名士兵说出了所有人的疑虑。 “所以啊,下次上阵,记得多砍几颗人头回来,要肥头大耳的,那样统领他老人家吃起来才过瘾,估计统领大人吃饱了,就不会打自家兄弟的主意了……”老兵用手指轻轻的摸着刀刃,露出一副我有好办法的模样。 “嗯,大哥言之有理,下次多砍几个,一定挑出个细皮嫩肉的孝敬上去!” ……………………………………………………………………………………………………………………………… 大帐里,萧逸欲哭无泪,没脸见人了,谣言根本就止不住,最后连大牛和马六都一脸好奇宝宝模样跑过来,问他是不是真有什么‘特别爱好’,最后被萧逸一顿拳脚给打跑了,“我的特别爱好就是把你们都打成猪头!” 流言蜚语是止不住的,短短一天传遍全营,两天后,各路诸侯们也全知道了,最后连西凉军那边都传开了,而且越传越邪乎,从萧逸自己吃人,变成了玄甲军上下都是食人魔! “知道那‘鬼面萧郎’为何如此神勇吗?……因为他吃人,每次上阵杀敌,别人都是为了立功,而他那是打口粮去了,前几天被他斩杀的华雄将军知道不,就被他给吃了,据说还是生吃的……” “你们知道吗,他们玄甲军从上到下都是‘食人魔’,为什么每次打仗他们从不留俘虏,告诉你吧,都是被他们给吃掉了,另外那个‘鬼面萧郎’还会施展妖法,能拘役那些死者的灵魂,听从汜水关跑回来的兄弟说,有人看到午夜时分,华雄将军的鬼魂在玄甲军的营地里推石磨,一圈又一圈,永远不能安息…… 哇!那以后千万离他们远点,要是在战场上遇上了,二话不说,撒丫子快跑啊……” 人吓人,吓死人,谣言是越传越广,也越传越真,最后吓的西凉军里竟然出现了逃兵,而且是一个帐篷,一个营地的逃跑,往往白天还是齐装满员的一营人马,等睡醒一觉,军官就会惊奇的发现,整个营地里空荡荡的,就剩下自己一个人了,这可怎么办?按照西凉军规,部下大量逃亡,军官可是重罪,……哇,干脆我也跑吧! 结果为了活命,结果当官的也收拾包袱逃之夭夭了…… 当董卓知道消息时,麾下大军竟然已经逃亡了数千人之多,气的他暴跳如雷,一方面整顿军纪,一方面让义子吕布带领督战队四处巡逻,抓到逃兵以后,就地处决,把人头挂在营门口示众,用血淋林的恐惧暂时震慑住了局面,但军心却变得更加慌乱了…… 另一边,萧逸却在哈哈大笑,一个人掉进泥潭肯定会郁闷,可如果一营几千人全掉进去呢?估计心情就会好上许多吧,“让你们造谣说我是食人魔,这下你们也没跑掉吧,外面现在都在传,咱们玄甲军是一个食人魔统领,带着一群食人魔四处打食…… “统领大人英明!”……‘食人魔’们垂头丧气的齐齐回应!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正文 第六十九章奸雄论兵 洛阳,西凉军大营,董卓正在连夜召开秘密军事会议,所有西凉军中的高级将领全部参加,大帐中,董卓高居帅位,面沉如水,谋士李儒轻捻须髯,目光闪烁不定;义子吕布执戟一旁护卫,李、郭汜、张济、樊稠四将分列两旁,其余人等按照官职大小依次排列,人人身披铁甲,腰配刀剑,阵容严整…… 大帐里的气氛很紧张,人人面色阴沉,帅位上的董卓也是一言不发,只是不停的抚摸着腰间的七杀宝刀,以此来舒缓心中巨大的压力;汜水关失手,悍将华雄阵亡,据说连人头都被那个萧逸给炖了,两战两败,如今关东联军已经逼近虎牢关,那里是洛阳东边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被突破,洛阳城也就相当于****人前了! “大家说怎么办?难道就由着关东联军杀到洛阳城下,把咱们都赶回西凉老家去放马牧羊,吃沙子?”董卓终于愤怒的大声咆哮起来,他知道,一旦离开洛阳也就意味着自己霸业的终结,之前的所有努力全部付之东流,可要是迎战关东联军,他又没有十足的把握,这两次战败确实打掉他不少雄心壮志,也许偏安一隅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过这个想法只能深深的藏在他的心里,打死也不敢现在说出来,如今董卓就是西凉十几万大军的主心骨,如果他先怯弱了,只要稍微后退半步,立刻人心尽散,十几万大军就会烟消云散,到时候就是想偏安都没本钱了,所以他必须强硬,也必须出去打一仗,哪怕是为了更好的撤退呢! “拼了!跟他们拼了,不让老子过好日子,那就谁也别好过,……大不了鱼死网破!”西凉众将顿时叫嚷起来,谁也不愿意离开富庶的洛阳,这里多好啊,金钱,美女,官爵,要什么有什么,而且无拘无束,没人敢管他们这些手里有刀的人,洛阳城简直就是他们这些军人的天堂! 再想想西凉老家,那个鬼地方有什么,沙漠,戈壁,神出鬼没的狼群,凶悍善战的羌人……,人最怕的不是吃苦,而是最怕在享受了富贵生活后又失去,这比杀了他们还要难受;为了保住自己现在的好生活,也得出去打这一仗! “李儒你怎么说?打还是不打?到底怎么打?”眼看部下们的士气终于被鼓舞了起来,董卓微笑着点点头,又开始询问起身边的谋士来,今天这次大会,除了统一思想,还必须安排好下一步的战略计划。 “太师!如今关东联军来势汹汹,到了这个份上,咱们只能进尺,不能退寸,一旦让联军杀到洛阳城下,咱们就彻底被动了,所以必须死死守住虎牢关,把敌军拒之门外,如此咱们才能灵活机动,留出足够伸缩的余地!”董卓的心思,李儒最是知道,所以他部署的战略也是进可攻,退可守的安排,说句不好听的,有虎牢关为屏障,他们就是逃跑也能跑的安心点不是! 摸了摸腰间的佩剑,李儒面露杀机的继续说道,“不过要平外乱,必须先除内患,那太傅袁隗,乃是袁绍的亲叔父,又是朝中重臣,威望极高,如果他们里应外合,趁咱们出征的时候在洛阳城里做些手脚,那咱们可就麻烦了!” “言之有理!”董卓将七杀宝刀一把拍在帅案上说道,“吾儿吕布听令,为父加封你为‘温侯’,食邑五千户,你即刻带领铁骑五百,连夜包围‘太傅’袁隗的府邸,不分男女老幼,斩尽杀绝!” “孩儿听令!”听到自己又升了爵位,还增加了食邑,吕布兴奋的一挥手中方天画戟,兴冲冲的去执行命令了,杀人,小意思而已,武将的战袍本来就是鲜血染红的嘛,杀的越多,染的越红,直到红的发紫为止,呵呵! 看着吕布去执行命令了,董卓放心的点了点头,其实这也是他的一步棋,吕布此人过于贪婪,让他总是有些放心不下,如今好了,只要他手上沾了袁隗一家人的鲜血,那就和关东联军的盟主袁绍结成了死仇,从此再无容身之地,除了跟着自己一条路走到黑,吕布再没别的选择了! “其余众将,明日跟随老夫尽起洛阳大军一十五万,兵发虎牢关,老夫要亲自去会会这十八路诸侯!”手执宝刀,董卓终于下达了全军出击的命令,这次他也豁出去了,压老本,决生死,赌天命! “诺!……” ……………………………………………………………………………………………………………………………………………………………… 经过数天的修整,在曹操的一再催促下,盟主袁绍终于下达了进军的命令,十八路诸侯组成的近三十万关东联军,开始浩浩荡荡的向虎牢关进发了…… 人上一万,无边无沿,人上十万,扯地连天,三十大军一起开进,一路上人喊马嘶,黑压压几乎铺满了整个天际,前不见头,后不见尾,只有遮天蔽日的旌旗迎风招展,看起来气势惊人! 如果单看人数,确实气势惊人,可要仔细观看各路诸侯的军容,那就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惨不忍睹! 作战不是打群架,有时候人多是没用的,反而容易自乱阵脚;萧逸立马在一处高坡上,拔了根野草叼在嘴里,一边吸吮那种野草的芳香,一边看着眼前这只惨不忍睹的大军,没办法,惨不忍睹也得睹,因为这关系到下一步的战争进程,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不是! 总得来说,诸侯中真正有战斗力的有两支,一是公孙赞的幽州兵,其中最强的自然是他那支‘白马义从’,再一个就是张扬的并州军团,最强的自然是萧逸统帅的玄甲军,这两支军队不但训练有素,装备精良,而且还是清一色的骑兵,机动性极强,最关键的是他们具有丰富的战斗经验,都是在边疆上和北方的游牧民族厮杀出来的精锐,是见过血的! 其次的就是袁绍,袁术,曹操,孙坚的兵马了,这几支队伍阵容严整,显然是经过一番严格训练的,装备水平,和各级将领的指挥能力也不差,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没经历过大的战事,如果打打顺风仗还可以,一旦遇到逆境,恐怕会撑不住! 至于其余诸侯的队伍,与其说是军队,还不如说是一群民夫,都是诸侯们临时从田间地头征召来的,连基本的队列也走不齐,不但没经过系统的军事训练,武器装备也很落后,许多人手里就拿了根插着生铁枪头的破长矛,连件像样的盔甲都没有,至于战马,他们的马匹估计只会耕地,拉车,这样的军队除了浪费粮草,和给敌人增加战功,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了! 反观董卓的西凉大军,虽然人数上要少的多,可如果两军真的展开野战,殊死一搏,萧逸可以肯定,败的必然是联军一方,现在只好祈祷董卓不知道联军的虚实,希望之前那两场胜利能唬住他吧! “报!禀告统领大人,那个可恶的穆顺又来了,还非要入住咱们玄甲军大营,说是奉了张刺史的军令,要履行自己主将的职责!”一名麾下的亲兵突然带来了一个让人恶心的消息。 “穆顺,又是这个家伙!”萧逸明白,这是张扬看自己最近风头太劲,想要对自己制约一下,穆顺虽然无能,可他毕竟是名正言顺的玄甲军统领,而萧逸呢,虽然将士们都叫他统领大人,实际他的官职还是个小小的‘点军司马’,也真是奇了怪,立了那么多大功,自己的官职怎么就总是升不上去呢? “好,让他进营吧,另外把我的中军大帐也让给他,插上他的旗号,呵呵!这次进来你就别想再出去了,想跟我玩,看哥怎么玩死你!”萧逸摸了摸鼻子,又开始露出了招牌式的微笑,张扬敢做的这么明目张胆,背后肯定是有人给他撑腰,人选也不难猜,无非是‘二袁’而已,都想趁机削了自己的兵权,真是异想天开,玄甲军也是您们能掌控的,都该给点教训了! 萧逸正摸着下巴想坏主意,突然有数骑飞奔而来,为首一人,金甲红袍,腰横短剑,胸前长髯迎风飘洒,人还未到,笑声却已传来,正是曹操,曹孟德! “无愁气色上佳,看来最近伙食不错,听说人肉可是大补啊!”马蹄还未停稳,曹操就开起了玩笑,一言出口,连他身后的人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看来关于萧逸吃人肉的谣言他们也都知道了。 “曹公说笑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萧逸一脸无奈的模样,看来自己的名声是彻底毁了,也好,既然不能人见人爱,那就人见人怕吧! “呵呵!一些流言而已,无需放在心上,正所谓‘食人者霸’,普天之下,靠着‘吃人’上位的不知几何,无愁只是替人背了个黑锅而已!”曹操用马鞭指着远处的江山,话中大有哲理! “多谢曹公指教!无愁一生,不爱美名爱恶名,只图一个逍遥自在而已!” “好一个逍遥自在!……来,认识一下,这是我同族同宗的兄弟们,曹仁,曹洪,夏侯,夏侯渊”,曹操手指身后几人,为萧逸做起了介绍,原来曹操的父亲曹嵩本是夏侯家之子,后来过继给了大宦官曹腾为养子,所以说,曹操既有同姓的兄弟,又有同宗的兄弟。 “见过诸位将军!”萧逸连忙抱拳行礼,曹操既然肯把自己的兄弟介绍给他,而且毫不避讳那点个人**,可见曹操却是把他看成了自己人,在这个时代,“一个人肯跟你聊私生活,就是对你最大的信任!非至亲至近不能如此!” “不敢当,萧统领安好!”曹家众将领连忙抱拳回礼,对萧逸他们可丝毫不敢托大,虽然论起年龄来他们要年长许多,但萧逸那赫赫战功却压的他们喘不上气来,对这个妖孽少年,绝不能以年纪视之! 难怪曹操以后能成大事,他的这些宗族兄弟就是他最大的助力,看着曹家兄弟那或冰冷,或炽热的目光,这些可都是能独挡一面的人才,在这个时代,没有比自家兄弟更危险的,同样也没有比自家兄弟更可靠的,关键就看你是否能驾驭的住,袁绍在这上面就是个失败者,而曹操无疑是个成功者,这么多兄弟都维他马首是瞻,为了他的大业征战沙场,曹操的统帅能力和个人魅力可见一斑! “无愁在这里可是担忧战事?哎,如今数十万将士正在开赴虎牢关,但不知数月以后又有多少人能原路返回,有多少人会埋骨他乡……”,曹操指了指正在行进的大军继续说道,“袁本初失策了,当初‘无愁’温酒斩华雄,我军锐气正盛,而西凉军惶恐不安,那时若是肯听我之言,立刻挑选精兵,星夜进击,一举抢占虎牢关天险,而后大军跟进,步步进逼洛阳,则大事可成。 如今董卓军心已定,虎牢关防御已成,这胜败已经由不得我们了,西凉军虽少,但全是精锐,而且又大都是骑兵,而我军虽众,却分数十八路诸侯,号令不一,一旦董卓破釜沉舟,拼死一战,他的胜算至少有八成;如今就全看那董卓是否有那份‘虎视天下’的魄力了! “不知怎么才能看出董卓的真实打算呢?他是进、还是退?又或者是先进后退?”萧逸心中暗暗估算了一下,曹操所料不差,如果真的两军血拼,联军的胜算确实不足两成!如果自己的玄甲军再选择袖手旁观的话,那就不足一成了! “呵呵!此事简单,就看董卓如何屯兵了,如果他屯兵关外,那就是要和联军大战,如果他屯兵虎牢关内,那就是他心有怯意,估计十有**不会坚守太久,如此联军还有几分胜算!” 正在众人思考曹操的战略预估时,一名满身尘土的传令兵飞马跑上山坡,气喘吁吁的禀报到,“回曹将军,那董卓尽起洛阳大军一十五万,出镇虎牢关了!” “哦!那董卓如何屯兵的?”曹操的话音中也带了几丝颤抖,事关国家生死存亡,由不得他不心惊! “董卓派吕布领三万铁骑驻扎关外,以为策应,而自己亲领其余十二万人马屯于虎牢关内,还征调了数万民夫修整城防,加固城墙!” “哈哈哈!尚未开战,先修城防,又屯主力于关内,董卓其心已怯,我军必胜矣!”曹操仰天大笑,董卓虽然也算是一代枭雄,可抡起心胸气魄来,到底还是差了几分,这江山轮不到他来坐了! “高!实在是高!”萧逸伸出大拇指,对曹操佩服的五体投地! 彻夜写作,求打赏,求月票,同志们,火力支持一下!还有,请加《大魏能臣》读者qq群,412145173 正文 第七十章人中吕布,马中赤兔! 虎牢关城头,一字排开悬挂着三百余颗人头,有青年,有老人,但更多的却是妇女和孩子,这些人头上无一不是面容扭曲,充满了惊恐的表情,一个个张大了嘴巴,似乎在诉说着自己的冤屈和不甘。估计他们至死都无法相信厄运会降临到自己家族头上,中间最高处的一颗赫然就是当朝太傅袁隗的人头! 袁隗即是袁绍兄弟的亲叔叔,也是袁家的当代家主,当然了,现在已经不是了,因为死人是做不了家主的! 袁氏,当朝第一门阀士族,四世三公的显赫家族,毅力数百年不倒的强大存在,就这么被人屠灭了满门,天理报应?还是自取灭亡? 联军大营,中军大帐已经变成了祭奠用的灵棚,灵幡高挑,白茫茫一片,十分的醒目,袁绍、袁术兄弟已经哭晕过去数次,身上的金甲锦袍也换成了白色的孝服,袁绍手里还拿了一根哭丧棒,不时的挥舞几下,为了这根哭丧棒,袁家兄弟还起了一番争执,袁术认为自己是家族嫡子,应该由他主祭,但袁绍的态度比他更坚决,以长子身份死攥着哭丧棒不松手,还以盟主的地位进行威压! 众人都明白,他们两兄弟挣的其实不是那根哭丧棒,而是袁家-家主的大位,袁家三百余口皆死于非命,如今就剩下了他们兄弟二人,谁拿着那根哭丧棒主持祭祀,谁就是当然的家主,虽然袁家如今已是人丁凋零,但‘四世三公’的招牌还在,这可是比千军万马还要宝贵的政治资本,为此兄弟二人几乎拔刀相向,最后还是诸侯们给勉强劝解开了! “董卓老贼,我与你势不两立!”瞪着一双哭肿的眼睛,袁绍认为自己既然当上了家主,就有为家族报仇雪恨的义务,“明日午时,沙场决战,诸位将军,谁能第一个攻破虎牢关,擒住董贼,赏万金,封万户侯,本盟主还要在天子面前表奏他为-大司马!” 袁绍大概也知道自己之前的信用不是太好,为了表示决心,他决定找一件立誓用的信物,结果摸遍全身,除了孝服什么也没有,气的他最后‘咔嚓’一声,直接把哭丧棒给折了,“有违此誓,天诛地灭!” “诺!……我等誓为盟主报此国仇家恨!”大帐里前来吊唁的诸侯们纷纷拱手行礼,表示一定会去和董卓玩命,当然了,如果袁绍这次再言而无信,那诸侯们的玩命对象就会换一换了,“大司马,位列三公的高官,统帅天下兵马的职权啊!” ……………………………………………………………………………………………………………………………………………………………… 阳春三月,本是春暖花开的季节,但虎牢关前,那惊天的杀气却将那一丝温暖冲的荡然无存,百花盛开的原野化作了地狱般的杀戮场,这样煞风景的事情,也只有万物之灵的人类能做得出来。 正当午时,虎牢关前的原野上,关东、西凉两大军事集团齐齐列阵于此,一眼望去,长枪如林,钢刀如雪,人喊马嘶,随着中军帅旗挥舞,号角声连绵不绝,一座座如山般的军阵陆续进入到指定位置,这一战,双方都把自己的家底亮出来了,胜败存亡,在此一举 1 西凉军一方,温侯吕布率铁骑三千出阵挑战,只见他头戴紫金冠,内穿红锦百花战袍,外披兽面连环铠甲,腰勒玲珑狮蛮带,弓箭随身,手执方天画戟,坐下嘶风赤兔马,身前背后百步的威风,浑身上下千重的煞气,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名不虚传! 看吕布往来驰骋的英姿就知道,他和坐下的赤兔马已经浑然一体,人马合一了,自从上次在萧逸手下吃了个大亏后,吕布深受刺激,他一面苦练武艺,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另一方面就是磨合和赤兔马的关系,这半年多来,人和马整天泡在一起,互相熟悉,配合演练,为了和赤兔马搞好关系,吕布甚至一度亲自做了马夫的工作,每日刷、洗、饮、遛,半夜起来加水、添料,有时干脆就抱着被子睡在马厩里,估计就是对他义父董卓也没这么孝敬过,功夫不负有心人,如今他和赤兔马也已经是亲密无间了! 宝马通灵,你对它好,它自然也会对得起你,不过要想做到萧逸和‘白菜’那样,心灵相通的地步,却几乎是不可能了,吕布也是不行,因为他对赤兔再好,也是把它当成坐骑,是沙场争雄的一件工具,而在萧逸眼里,‘白菜’可是他的兄弟,一起喝酒、谈心的好兄弟! 朋友可能会背叛你,但真正的兄弟绝对不会! “诸位将军,谁敢出战吕布?”联军大阵中央,盟主袁绍手执宝剑,亲自督战,今天,他也豁出去了,不获全胜,绝不收兵! “末将愿往!”袁绍话音未落,一骑直出本军大阵,诸侯们急忙观看,原来是河北名将方悦,看来这位是急着立功的,毕竟袁绍开出的赏赐太动人心了! 两军阵前,方悦挺枪直取吕布,战不五合,就被吕布一方天画戟从小腹刺入,随后一转一挑,鲜血飞溅,死尸栽倒马下,真是去的迅速,死的干脆! “吕布休走!”一鸡死,一鸡鸣,联军阵中又冲出一员大将,正是北海太守孔融麾下大将--武安国,此人生的虎背熊腰,双臂一晃,力有千钧,手持两柄梅花亮银锤,在关东联军里也是有名的勇将。 吕布丝毫无惧,蔑视的一笑,催马上前,交手没有五合,先一戟砍断武安国手腕,随后反手又是一戟,前心进,后背出,死尸挑落马下! “哗!……嘶嘶!”联军阵上,十八路诸侯人人倒吸一口冷气,没想到那吕布竟然悍勇如斯;方悦既然号称河北名将,绝不是浪得虚名,武安国那也是在战场上真刀真枪杀出来的好汉,没想到两人连五个回合都没走过,就双双死于马下! 一时间,那些原本还对‘大司马’位子垂涎三尺的将军们,纷纷打起了退堂鼓,高官厚禄虽然诱人,可得有命去享受才行,别说是吕布,哥连方悦都打不过,去了岂不是白白送死,如果我死了,家里的高堂父母谁来孝敬,幼小的儿女谁来抚养,还有后宅养的那十几房小妾怎么办? 为了不让可怜的她们成为寡妇,哥今天就绝不能出阵,不是我怕吕布,而是我太爱自己的老婆们了,爱可是比仇恨需要更大勇气的呦……,联军的战将们纷纷为自己找到了合适的借口。 虎牢关城头上,正在观阵的董卓眼见义子吕布两战皆胜,不由得哈哈大笑,大手一挥,手下的士兵立刻吹角鸣号,呐喊助威! “谁敢与我一战?……谁敢!”听到号角声,吕布气势更盛,跃马阵前,连喊三遍,见联军阵中毫无反应,不由得哈哈大笑,画戟一挥,摔麾下数百骑兵开始冲阵扬威! 只见吕布马到之处,联军将士如波涛般分裂开来,人人惊恐,阵阵倒退,无一人敢上前交锋,那吕布就像一只插了翅膀的猛虎一般,往来驰骋,如入无人之境,而诸侯们个个如丧考妣,肝胆俱碎,“如此战神,谁人能敌?” 吕布冲杀的兴起,从阵东一直杀到阵西,在这里却突然遇到了阻拦,只见前方一片数千人的军阵,人人身披黑甲,队形整齐,不动如山,面对他麾下骑兵的冲击,这些士兵前排挺起长矛盾牌,组成刺猬一样的阵型,后面的弓箭手则开始一阵狂射,吕布三次带兵冲杀,都被他们给击退了! “玄甲军,萧逸,冤家路窄啊!”在看清这只军队的旗号后,吕布顿时大怒,摸了摸自己的肩窝处,那里还留着一块茶碗大小的箭疤,新仇旧恨顿时一起涌上心头,纵马直出阵前,对着玄甲军将士一声喊,“让你家统领出来,与我一决雌雄!” 吕布这一声,犹如狂狮怒吼,不但阵前的玄甲军将士为之一震,就是高坡上的诸侯们也听的清清楚楚,顿时无数的目光都汇聚到了萧逸身上,让萧逸去出战吕布,二虎相争,谁强谁弱啊! 众人死死盯着萧逸,而萧逸则很无辜的看了看身边的穆顺,在对方惊诧的目光中指了指身后,那里一面黑色的大纛迎风飘摆,上面赫然是一行非常醒目的赤红大字--玄甲军统领-穆! 穆顺心里现在有一万只‘草泥马’在狂奔,“什么情况,吕布在叫玄甲军统领出战,而我就是玄甲军的正牌统领,可是不对啊!我是刺史大人派来监视萧逸的,不是来打仗的,呜呜!我也打不过吕布啊!” “统领大人,快快出马吧,您扬名立万的机会来了,袁盟主那里已经开始敲催阵鼓了,三通鼓响,再不出阵,视为怯阵,按律当斩!”萧逸脸上满是关心的神色,似乎处处在为穆顺着想。 “卑鄙小人啊!”穆顺终于明白萧逸为什么轻易的就放自己入营,还好心的把中军大帐让给自己,旗帜也换成了自己的,原来这是挖了个坑给自己跳啊,不过事到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出阵就出阵吧,老子今天豁出去了,打不赢我不会跑吗,那方悦打了五个回合,老子打三个回合总没问题吧…… 想到这里,咬着后槽牙,穆顺一催坐下战马,直出大阵,一边舞动手中的钢鞭,一边狂呼,“吕布休走……我乃并州张刺史部下-玄甲军统领……穆……啊!” 吕布正在阵前等着和萧逸决战,结果却跑出来个不认识的家伙,顿时大怒,二马一对面,挥手一戟,直接挑穆顺于马下,“你的名字只有一个,死人!” 正文 第七十一章阴的就是吕布 “萧逸,无胆鼠辈,速速与我决一死战!”吕布甩了甩方天画戟上的血珠,一连斩杀三员战将,他身上的杀气更盛了,立在两军阵前,开始点名挑战! 玄甲军大阵中,萧逸一脸微笑的摸了摸鼻子,对自己玩得这一手‘借刀杀人’很是满意,阴死穆顺,就相当于除掉了一只总在耳边嗡嗡乱叫的苍蝇,以后再想做什么事,可就方便多了! 至于吕布,既然躲不过去了,那就一决雌雄吧,深吸一口气,沙场上浓烈的血腥味让萧逸舒爽无比,这是他最喜爱的味道,身上每一根青筋都兴奋的跳动起来,似乎有使不完的气力需要发泄,伸手拉下头盔上的蚩尤鬼面,而后轻轻一拍‘白菜’的脑门,‘白菜大爷’一声嘶鸣,四蹄腾空,像道黑色的闪电般直出阵前! “吕奉先,别来无恙?”萧逸的声音很是轻松,丝毫没有面对天下第一勇将的紧张,原因也很简单,一只小猫咪看到一头狮子自然会吓的魂不附体,可如果小猫咪换成一头斑斓猛虎呢,想来它看向狮子的感觉肯定是不一样的! “萧逸,整整六个月零十七天,我对你可是日思夜想啊!”吕布的声音犹如两把锋利的钢刀在使劲摩擦,能把日子算的精确到某一天,看来他对萧逸却是恨之入骨了! “呵呵!多劳温侯挂念!” “嘿嘿!无需客气!” “杀!……”两个刚才还谈笑风生的人,突然面色一变,爆发出强烈的杀气,几乎同时一催战马,挥动手中兵刃,向对方冲杀过去,作为敌人,他们也算是心有灵犀了! “当!当!当!……”短短的一个交锋,方天画戟和凤翅鎏金镗就一连碰撞了三次,二人出手均是快如闪电,招式更是凶狠无比,都恨不得一击将对方斩杀马下,结果却打了个平手;棋逢对手,将遇良才,普天之下还有比遇到一个可恨、更可敬的对手更让人欣喜的吗,二人的战意更加高昂,调转马头,狂吼一声,再次战在一处! 方天画戟力猛招沉,时而大开大合,犹如山崩海啸,时而细腻如丝,犹如春风化雨,果真是变化莫测,鬼神难料,,可以说吕布的武艺占了一个‘奇’字。 凤翅鎏金镗上下飞舞,犹如彩凤翱翔九天,只能隐约见其影,却无法见其行,又犹如万丈银河,飞流直下,在滔天巨浪中却又暗藏漩涡,让人防不胜防,萧逸的武艺,占了一个‘快’字! 二十回合! 三十回合! 转眼之间,五十回合! 萧、吕二人还是难分胜负,两军将士只见一红,一黑,两道影子紧紧纠缠在一起,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团乌云裹着红霞,又好似一抹红霞衬托着乌云,是那么的诡异,又是那么的美妙,黑、红两色成了战场上的主旋律! “萧逸,真乃我儿奉先的劲敌啊!”虎牢关上,董卓知道义子这次是遇到对手了,连忙让手下的西凉军卒吹号助威,只听得城头上,二人抬的巨型号角‘呜呜’作响,连绵不绝,那种古老的苍凉感让人热血沸腾,战意无限! “今日方知萧郎竟悍勇如斯!”关东联军这边,十八路诸侯同时发出这样的感慨,但表情却大不一样,袁术等人是震惊,并州刺史张扬是懊悔,而曹操却是欣喜若狂! “来人,为萧郎擂鼓助威!”盟主袁绍这时候自然不能坐视不理,一声令下,阵前数十面战鼓同时擂动,联军将士们也是拼命呐喊起来,为萧逸加油助威,现在已经不是二个人之间的战斗了,而是两军的士气,斗志在较量,可以预期,获胜的那一方必然会士气大振,甚至一鼓作气取得这次战役的胜利也是可能的。 战鼓如雷,呐喊如潮,萧、吕二人陷入了苦战,不但兵刃在斗,人在斗,就连他们的坐骑也在力拼搏杀,赤兔马嘶鸣不止,墨烟驹连连咆哮!就像吕布和萧逸一样,它们也是棋逢对手,战马通灵,它们也有争强好胜的心思,彼此之间死死的较着力气! 就血统而论,赤兔和‘白菜’都是纯种的汗血宝马,同出一源,难分高低,但赤兔已经成年,体力和速度都在巅峰时期,而‘白菜’今年只有三岁多,在汗血马的世界里,还是个少年,各方面的能力都没能完全展开,所以争斗起来难免有些吃亏,被赤兔给踢了两蹄子,疼得它嗷嗷直叫! 不过‘白菜大爷’也不是吃亏的主,虽然力量上略逊一筹,但比起聪明来,‘白菜’绝对碾压对手,趁着二马盘绕的机会,狠狠在赤兔的屁股上咬了两口,生生撕下来一块血肉,疼得赤兔连蹦带跳,差点把背上的吕布给摔下来。 除此之外,‘白菜’还会偷偷往赤兔马脚下踢石子,利用自己脚上有无坚不摧的马蹄铁的优势,故意往石头多的地方跑,气的赤兔马嘶鸣不止,它可没那些装备,见到石子得躲着跑;可以说,萧逸能和吕布对峙这么久,‘白菜’的功劳至少占了一半! “无耻,和人一样!”看到爱马被咬伤,吕布顿时七窍生烟,这什么缺德马呀,和它的主人一样,专门爱用阴险手段,真不知道是怎么调教出来的,无耻之人,骑无耻之马! 吕布知道自己的人品口碑一向不太好,可跟萧逸一比,顿时觉得自己就是个正人君子,可这样的阴险之徒却处处被人吹捧,自己却总是背着骂名,真是苍天无眼 萧逸此时也很无奈,天地良心,‘白菜’喜欢咬人真不是他教的,从当初在菜地里抓住它时就这样了,有时候萧逸也在怀疑,‘白菜’到底是不是一匹马呀,别的马最多踢人,可它却总是喜欢用牙咬,跟那些吃肉的猛兽一个习性,好在这几年来还没见过‘白菜’吃肉,最多是上火的时候喝过几个鸡蛋而已,还必须是母鸡当天生的,新鲜! 五十个回合一过,萧逸就知道,自己确实不是吕布的对手,‘天下第一勇将’的威名真不是白叫的,你尽可以鄙视吕布的人品,但绝不能怀疑他的武艺,虎鸠之勇,天下无双! 不过俗话说得好,逢强智取,‘天下第一’并不是不可以战胜,武力打不过,还可以玩阴的吗,在这点上应该向‘白菜’大爷学习,从智商上碾压对手,同样是一种胜利! 虚晃一镗,萧逸双脚同时一勾‘白菜’的肚皮,拨马就跑,一边跑还一边高声喊到,“吕布,念你年少无知,小爷今天就放你一马,下次咱们再一决生死,逃命去吧!” 萧逸这番话说的是理直气壮,如果两军将士不是看到他正在扭头逃跑,就话音而言,好像真是他大方的饶过吕布一命似的…… “无耻小人,哪里跑,留下命来!”吕布正杀到兴头上,而且已经隐约的占了上风,此时岂会放过机会,当下崔马便追;不过有了上次的教训,吕布也长了心眼,生怕萧逸再使阴招,一面追杀,一面暗暗提高了警惕,只见前面的萧逸,右手倒提凤翅鎏金镗,左手抓紧缰绳,低低的伏着腰,既没有去摸弓箭,也没有回头观看,看样子却是在一心逃跑,这又让吕布放下心来,只要不是暗放冷箭就好! 萧逸确实没有回头,因为机会只有一次,一旦回头就容易暴露,看不到目标不要紧,身为射雕手,耳朵一样灵敏,坐下的‘白菜’和自己心意相通,知道该怎么配合自己,剩下的就看自己能否抓住那难得的机会了! 心如冰清,天塌不惊!闭上双眼,排除一切杂念,萧逸的世界里如今只有两个清晰的马蹄声,一个是身后紧紧追来赤兔,一个是坐下正在悄悄放慢速度的‘白菜’……十丈,八丈,六丈,近点,再近一点,……好,不足两丈了…… 萧逸的左手其实一直是虚握在缰绳上,全靠‘白菜’自己掌握方向,这是他突然左手向下一伸,从马鞍边的鹿皮套里,抽出了自己从未示人的绝杀暗器--狼牙流星锤! 当初从梁家那里得到了百余斤的万年寒铁,经过牛铁匠的手,大部分打造了自己手上的--凤翅镏金镗,剩下的一半制作了二十支箭簇,另一半就是打造了这枚--狼牙流星锤;碗口大的锤头,全部用万年寒铁打制,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狼牙型的倒钩,后面链接有三丈长的细铁链,再后面是鹿皮的挽手。 萧逸的手伸出去的同时就把挽手套在了手腕上,而后一轮锤头后的铁链,漂亮的锤花一闪,看也不看,全凭之前用耳朵定好的位置,闪电般向后砸去,目标就是吕布的头颅,只要这一击成功,虎鸠必死无疑! “啊!……三姓家奴休走,燕人张飞在此,吃我一矛!” 可惜,天不从人愿,就在萧逸回手投掷流星锤的同时,一声炸雷般的喊声在他和吕布身边响起,嗓门之高,把两军阵前的将士们齐齐吓了一跳,吕布首当其冲,条件反射般的一拉赤兔马的缰绳,速度立刻慢了下来,而此时萧逸的流星锤也到了面前! “糟糕!”……好个吕布,就在这短短一刹那的缓冲间,迅速反应了过来,双手提缰,继续减慢速度,与其同时身体猛向后仰,虎背熊腰的身躯变得像面条一样,紧紧的贴在了赤兔马的后背上,结果那必杀的一击流星锤贴着他的面门扫了过去,将头上的紫金冠打了个粉碎,满头的长发顿时飘散开来,犹如个疯子一般,原本俊俏的小脸也是吓得煞白,吕布这一辈子从来没离死神如此之近过,就差那么一头发丝的距离…… “哎!……可惜!”联军将士齐齐发出哀叹,如果没有那突如其来的一声巨吼,现在吕布必然是脑浆崩裂了! “呜!……万幸!”这是虎牢关上董卓等人的欢呼声,好险啊!差点就折了自己的虎将! “!……见鬼!”这是萧逸发出的哀怨,就差一点点,自己就完成了绝杀‘天下第一战神’的壮举,真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啊!经过这次教训,吕布恐怕不会再轻易上当了,再想阴杀他,难比登天;“我的张三爷,你干嘛非得那时候吼这一嗓子啊……” 另一边,张飞也意识到自己似乎坏了人家的好事,老天爷作证,他可真不是有意的,桃园三兄弟自从跟随联军出征以来,一直没有出人头地的机会,这次虎牢关大战,他们也是跟在了北平太守公孙瓒的队伍里,好在公孙瓒知道他们本领不凡,特意将他们安排在了阵头打先锋,结果萧逸伪装逃跑时正好经过他们的阵前,张三爷早就看不惯吕布的为人,这才挺矛出马,吼了那一嗓子,结果反而救了吕布一命,真是造化弄人啊! “啊!三姓家奴,看矛!”做了错事就得补救,张飞想的很明白,只要自己一矛挑死吕布,那不就全都解决了吗! 吕布此时也是怒火冲天,如此小心防范,还是被萧逸阴了一把,如果不是机缘凑巧,今天就交代在这了,满腔的怒火顿时化作了涛涛战力,挥动方天画戟与张飞战在一处! 张飞武艺本就不俗,手中丈八蛇矛枪上下翻飞,犹如一条怪蟒般死死缠住了吕布的方天画戟,他坐下的宝马浑身炭黑,只有四个蹄子处是白色的,名叫‘四蹄踏雪’,也是难得一见的宝马,拖着张飞酣斗吕布,连斗了五十回合,未分胜负! 十八路诸侯们的心情就像过山车一样,大喜,大惊,来回反复;原来看萧逸的手段已经是鬼神莫测了,没想到联军中卧虎藏龙,竟然还有人能和吕布杀个难解难分,这个张飞,也是员悍将啊! 等到关羽也抡起‘青龙偃月刀’加入战团时,诸侯们已经不是惊讶,而是痴呆了,“什么情况,又一个!” 军中原来有如此多的悍将,可为何一个也没能重用呢,要是早早提拔了这些人,别说是虎牢关,就是洛阳城也该拿下来了,所有人在吃惊之余把愤怒的目光都投向了袁绍处,“你这个盟主是怎么当的,纯粹是有眼无珠!下台!下台!……回家抱娃去……” 吕布真的快疯了,先前大战萧逸,已经消耗了他不少体力,如今随便跑出个莽汉竟也如此难缠,随后又来了个赤面长须的大汉,手持一把青龙偃月刀,犹如猛虎一样,只杀的吕布汗流浃背,危机处处,又勉强招架了三十个回合,等到刘备也挥动双股剑加入战团时,吕布彻底崩溃了,“三个打我一个,怎么比萧逸还无耻,有本事单挑啊……呜呜!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吗?” 再响亮的号角声也振作不起斗志了,又斗了几个回合,吕布虚晃一戟,一带赤兔马的缰绳,扭头就跑,飞一般的奔向虎牢关的城门,心中暗恼的只有一个念头,“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四千字,满意吗?读者兄弟们! 正文 第七十二章快关城门啊! “杀!全军出击!”盟主袁绍虽然能力略有不足,但基本的军事素质还是有的,眼看刘备三兄弟得胜,吕布仓惶逃窜,西凉军士气一落千丈,如此良机岂能轻易错过,当下拔出腰间宝剑,下达了全军出击的命令! 中军的盟主大旗左右三摇,而后大幅度向前倾斜,发出了全军压上的号令,军中所有战鼓也同时拼命擂动,闻鼓而进,联军大阵开始向前迅速推进,早已被这场精彩厮杀刺激的热血沸腾的将士们,大声呐喊着开始冲击西凉军的方阵! 大军作战,首重士气,虽然联军将士们武器简陋,但沸腾的热血足矣弥补把这些缺陷,反观西凉军一方,士气低落,人心惶惶,一开始还勉强招架着,等他们看到连吕布都逃回关内后,仅剩的那点士气也迅速消失了,连他们心中的战神都败北了,那还有谁能力挽狂澜? “哗哗……快逃命啊!”将是兵的胆,吕布一逃,城外数万人马立刻土崩瓦解,士兵们纷纷扔掉手中的兵器,哭嚎着向城门口涌去,没有纪律的乱军就像一群发疯的野兽,没人能拦住他们,结果西凉军兵自相踩踏,死者无数,伤着极多,彻底丧失了抵抗意识,成为了一群溃败的乱兵! 见到此状,那些原本还有些保留的诸侯们纷纷督促部下,发起了猛攻,一些比较彪悍的将领,如公孙赞,孙坚等人纷纷亲自赤膊上阵,谁都知道这是个痛打落水狗的好机会,不但能立下军功,还能趁机抢夺西凉军遗弃的兵器、马匹等辎重,这些可都是以后称霸一方的资本! 诸侯们如此贪婪,底下的士兵自然跟风,人人忙都着抢掠眼前的战利品,长枪,短刀,盔甲,战马,旗鼓……,只要抢到手里那就是自己的,大家上战场上来玩命不就是为了发财吗,二话不说,抢吧! 这时候就看出联军作战最大的弱点来了,不同统属的军队抢夺起战利品来各不相让,最后竟然发展到拔出刀子自相残杀的地步,诸侯们不但不制止,甚至还暗中怂恿,谁不想多抢一点;盟主袁绍虽然有心制止,可是号令不行,根本就没人听他的,最后郁闷至极的他下令部署也加入到抢夺的行列;结果局面乱成了一团,根本就无暇追杀那些逃窜的西凉军! “不许劫掠,让开道路,速速抢占城门!”曹操是诸侯中唯一清醒的人了,如今西凉军兵无战心,只要抢下城门,就可以顺势夺下虎牢关,擒拿董卓,如此大事可成,结果这些诸侯们一个个鼠目寸光,只知道抢夺眼前这点蝇头小利,真是气死人啊! 好吧!别人不动,我自己动,曹操手提宝剑,亲自指挥一部人马向城门靠拢,试图夺取城门,结果部下们刚一出击,就被其他诸侯的军队给冲散了,整个战场就像一锅沸腾的热粥,无论投入多少人马也会乱成一团;任由曹操大声喊叫,又斩杀了几名不听话的乱兵,可依旧于事无补,最后连他的帅旗都被挤倒了,部署们更是乱作一团。 “保护曹将军,快快退出去!……杀!”帅旗一倒,连曹操都差点被乱兵们踩倒在地,幸好几名心腹将领拼死守在一旁,用宝剑砍杀所有靠过来的乱兵,这才勉强脱身出来,否则在这种千军乱蹂之下,一旦被踩到在地,就是绝世的猛将也会被蹂躏成一滩烂泥,绝无幸免! 好不容易逃出危险区,来不及喘口气,曹操就开始四处想办法,随后一眼看到了萧逸和他的玄甲军,原因很简单,别的诸侯的队伍全在拼命争夺战利品,只有那数千玄甲军,阵容严整,队列整齐的站在那里纹丝不动,成为战场上的一朵奇葩! 萧逸立马阵前,只要他不动,麾下几千将士无人敢动,玄甲军-军纪最是严明,军官更须以身作则,进攻时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要一往无前,防守时,哪怕眼前是金山银海,也会不动如山,谁敢不听号令,杀!谁能遵守军规,重赏! 一杀,一赏,这就是萧逸治军的法宝! “萧郎,无愁!快,冲上去夺取城门,擒拿董贼就在今日!”曹操在几名将领的搀扶下,撒丫子跑了过来,还一瘸一拐的,因为他的一只靴子刚才已经被踩掉了…… 向曹操挥挥手,示意自己知道了,随后萧逸高举凤翅鎏金镗,开始鼓舞士气,准备出击! “将士们,玄甲铁骑?”萧逸一声狂吼。 “天下无敌!……”数千玄甲军同时应喝! “玄甲铁骑! “天下无敌!…… 吼!吼!吼!!” “将士听令,矢字阵型,杀!”萧逸一马当先成为锋利的箭尖,其余将士紧跟其后,整支队伍就像是一支离弦之箭,飞一般向虎牢关城门冲去! 战马的铁蹄踩踏着大地,发出轰轰巨响,扬起的尘土犹如一条灰色的巨龙,在空中盘旋飞舞,玄甲军的速度越来越快,最后整个大地都在他们脚下颤抖起来…… 高坡上的诸侯们首先看到了这一幕,他们都认为萧逸有些不知天高地厚了,这样纷乱的局面,就是孙武复生也毫无办法,只有等将士们抢累了,抢够了,再慢慢疏导,让他们各归本队才行,这时候冲进去,除了跟着被一起冲散,难道还有第二条路可走吗? 正在忙着争夺战利品的联军士兵们也看到了玄甲军,一开始他们以为又来了一帮抢东西的同伙而已,但随即发现玄甲军的目标原来是城门,许多联军士兵顿时大声讥笑起来,“整个战场都成一团,根本无路可行,难道这些家伙还能飞过去不成?” “一往无前,有阻拦道路者,杀!”不过萧逸用事告诉了他们,“老子是不会飞,但我可以踩过去!” 在他的带领下玄甲军铁骑继续加速,犹如猛兽般一头撞在了联军大阵上,无情的铁蹄直接从那些目瞪口呆的联军士兵身上踩了过去了,惨叫声顿时响成一片,他们冲到那里,那里就变成了一条血肉胡同…… 看到这些身穿黑甲的家伙们真的敢踩人,联军士兵惊恐的乱叫着四处躲避,但战场上早已布满了人,那里还有多少空隙,除了少数的幸运儿躲过去外,其余大部分都成了铁骑下的冤死鬼,马踏友军,毫不留情,普天之下除了萧逸估计也没人敢这么做了! 铁蹄所过,犹如地狱,满地的残肢剩骨昭示了萧逸的铁血无情,他带着人马一往无前,很多就冲透了联军大阵,逼近城门附近,这里拥挤着无数急于入城的西凉兵,虎牢关因为防御的需要,城门修的极为狭小,只能勉强供数人进出,如今数万败兵在这里挤了个水泄不通;好半天也只是逃进去数千人而已,大队人马还在外面胡乱嘶喊,一些西凉悍卒为了争抢入城的通道,也对自己人轮起了大刀! 生死面前,那还顾得了别人,强者生,弱者死,天道本就如此! “杀过去,抢占城门!”对自己人狠,对敌人自然更狠,萧逸率领玄甲军犹如下山猛虎一样,一头冲进了西凉乱军中,马刀上下飞舞,每一下有力的挥动,都会有数颗人头落地,鲜血迅速染红了他们的战袍,在这样密集的人群里,你就是想砍空都很难,今天就是个杀人的日子,杀到你手软为止! 虎牢关城头上,董卓可谓是心急如焚,城下的情况他看的一清二楚,看到联军大乱时,谋士李儒也曾建议他趁机出兵,可获全胜,可惜城门口全被溃军堵死了,外边的人想进来固然不容易,里面的人想出去那就更难;董卓就是有心调兵也无能为力,气的他咆哮不止,同时心中也大有悔意! 当初张济曾经建议他全军布阵城外,破釜沉舟,同关东联军决一死战,可因为内心深处的那份胆怯,被他拒绝了,如今看来那真是自己最大的败招,如果是在野外作战,遇到这种情况,董卓只需全军压上,十几万铁骑全力一冲,就能把关东联军杀个片甲不留,可现在呢,虎牢关就像是一座巨大的铁笼,固然保护了他的安全,可同时也限制了麾下骑兵的机动性,十几万西凉铁骑守在这里,就相当于把一头老虎被关在了笼子里,空有锋牙利爪却无处施展! “快关城门!……快关上城门啊!”看到萧逸步步逼近城门,董卓急忙下令,一旦城门失守,那自己可就成为瓮中之鳖了;可乱兵们依旧在拼命向里冲,人流把城门口挤得满满的,一丝空隙也没有;一时之间又如何关的上,护城河的吊桥上也是如此,人山人海,别说拉起来,用绞盘都扯不动! “弓箭手,给我射杀所有拥挤城门者!”事到如今,董卓双目尽赤,终于下达了无差别攻击的命令;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萧逸占据城门,那样就全完了! “诺,奉太师军令,射杀拥挤城门者!”一声令下,弓箭手立刻将密集的箭雨倾泻到自家兄弟头上,没办法,军令难违,你们不死,就该我们死了……,那些还在拼命抢夺活路的乱兵顿时踏入了地狱,无情的箭雨将许多人直接射杀在那个小小的城门口,死尸堆积如山,鲜血染红了整条护城河,原来的生路,直接化成了死路! “轰隆!”一声,在付出惨重的代价后,虎牢关的城门终于被死死关上了,而此时萧逸已经杀到护城河边,只差一步之遥! 正文 第七十三章恶名满世 虎牢关下,看着被绞盘徐徐拉起的吊桥,萧逸郁闷至极,只差一步啊! ‘白菜’前踢高抬,也是咆哮不止,一副很不甘心的样子,虽说汗血马跋山涉水如履平地,护城河它游过去没有问题,可是几丈高的城墙它飞不上去啊;如果能飞,那它就真成精了! 虽然飞不上去,可就这样退走又实在不甘心,费了这么大力气,总得留下点记号才是;萧逸看了看城头上正在望的西凉诸将,又估算了一下自己离城门的距离,至少一百五十步,没问题! 抽出绝影宝雕弓,搭上一支狼牙箭,萧逸开始向城头瞄准,但转念一想,又将箭簇向下挪了挪,杀人已经不足以立威,因为今天死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董卓那家伙身前有甲士拿着大盾防护,估计就是防自己的,既然如此,那就来点绝的…… “着!”随着一声大喝,萧逸将宝雕弓拉成满月状,随即狼牙箭犹如一条黑龙般飞射而出,穿过护城河,直奔城墙正中那三个大字而去,‘虎-牢-关,’相传周穆王在此围猎,得获猛虎,设牢笼囚禁于此而得名,结果萧逸那一箭正中‘虎’字头上,箭镞钉入城墙二寸有余,箭尾犹在嗡嗡颤动! “嗷!……”一箭射中,萧逸仰天长啸;都说老虎屁股摸不得,今天哥连虎头都钉了,又能如何! “统领大人威武,神射无双,天下第一……”,一旁的亲兵小斌很有眼力,立刻开始卖力的吹捧起来,其余玄甲军士兵纷纷有样学样,各种肉麻的吹捧纷纷出台,好像他们统领大人再射一箭,就能把整座虎牢关射塌一样;面对如潮的马屁,萧逸还是虚心的都接受了,男人嘛!有时候还是需要一点飘飘然的感觉滴,这样才能飞的更高不是! “我等愿降!……请大人放小的们一条活路,愿为大人效力啊!”萧逸这一箭立威极其成功,城墙上的西凉军固然是人人面如死灰,城外被困的数万败兵更是肝胆俱碎,如今归路断绝,又有杀名极盛的‘鬼面萧郎’在一旁虎视眈眈,再无斗志的乱兵们纷纷扔下手头的兵刃,一个,二个,三个……成千上万的跪倒在萧逸马前,苦苦哀求起来;一样望去,黑压压一片,颇为壮观! “嘶嘶!哥今天牛大了……” ……………………………………………………………………………………………………………………………………………………………… 夜晚时分,联军大营召开了盛大的庆功宴,诸侯们齐聚中军大帐,推杯换盏,开怀大笑,‘虎鸠’吕布战败,西凉军锐气尽失,再无战心,相信不久就可以攻克虎牢关,长驱直入洛阳,到时候他们的好日子就来了! 今天最大的功臣自然非萧逸和刘备三兄弟莫属,正是他们才打败了吕布,振奋了三军士气,萧逸更是差一点就拿下虎牢关城门,虽然最后功败垂成了,但那绝不是他的错,至于应该怪谁,诸侯们自己心里清楚! 向功臣敬酒是宴会的主要组成部分,即是激励三军将士,还可以趁机联络下感情,看看能不能把这几员勇将拉到自己阵营里;十八路诸侯走马灯般的围着刘备三兄弟,敬酒是一杯接着一杯,说不尽的甜言蜜语,道不尽的海誓山盟,就差拉着刘备烧黄纸,拜把子了。》八》八》读》书,.∞.o◎ 反观萧逸这边,门庭冷落,一个鸟人都没有,这也难怪,如今十八路诸侯里,至少有十七路对萧逸抱有成见,民愤极大,白天一战,萧逸麾下的铁骑可是踩死他们不少部下,虽然是战场形势所迫,但像这种桀骜不驯的悍将,他们可没有收服的勇气,所以还是有多远躲多远吧! 其实诸侯们躲着萧逸,还有另一个说不出口的原因,那就是心里有愧,白天战场上的形势他们也反应过来了,如果当时他们不贪图那点蝇头小利,而是一举杀进关去,擒下董卓,那现在洛阳都能拿到手了,到时候岂不是要什么有什么,真是丢了西瓜捡芝麻啊! 当然了,错误是不能承认的,否则岂不是说自己鼠目寸光吗,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冷遇萧逸,大家都不理你,你再本事又能怎么样! 结果除了徐州刺史陶谦有些不好意思的,偷偷敬了萧逸一杯酒之外,其余的诸侯们直接把他当了透明人,“怎么样,哥就是看不见你……,官大,任性!” 剩下唯一欣赏他的曹操,此时巴不得大家都冷落萧逸,到时候这个活宝贝自然就会落入他的口袋里,看着这些有眼无珠的诸侯,曹操就兴奋的想仰天大笑,所以他也躲在诸侯中,跟着他们一起冷落萧逸,偶尔还添油加醋一番,只有当大家都不注意的时候,才会偷偷给萧逸打个手势,挤眉弄眼,看来这位奸雄还有恶作剧的天赋! 所以我们可怜的萧逸童鞋只好悲催的一个人坐在那里,自斟自饮,同时观看刘备的表演才能,不得不说这个大耳朵‘阿福’还真是有两下子,应对起这些诸侯来留刃由余,坐在那里不卑不亢,谈笑风生;让每一个接近他的人都如沐春风,不知不觉中就把他当作了知心好友,恨不得把肠子都揪出来给他,这是一种能力,可怕的能力,难怪日后刘备能称霸一方呢,除了脸皮厚之外,拉拢人心的手段更是一绝! “张刺史安好,在下刘备,刘玄德,中山靖王之后,汉景帝阁下玄孙……” “呵呵!袁太守,在下刘备,中山靖王之后……” “呦,是曹将军,在下中山靖王……” 扬名立万,这就是刘备现在最需要的,在诸侯们面前混个眼熟,同时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再把自己汉室宗亲的身份砸瓷实,相信过了今晚,他汉室宗亲的身份就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等到了一定程度,这种名声就能转化成政治资本,也能换来千军万马,那才是刘备的最终目的! 至于萧逸,他现在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名声,无论是关东联军这边,还是西凉军那边,甚至是塞外草原上,到处都流传着他的故事和传说,可惜的是,几乎全是些恶名,“什么生吃人肉啦,杀神转世啦,妖怪化身啦……,”反正晚上用来吓唬不睡觉的小孩是足够了。 还别说,至少草原上的匈奴人就是这么干的,以前他们吓唬啼哭小孩都是,“再哭,就把你扔出去喂狼!” 小孩:“哇……”,照哭不止! 现在草原上的父母吓唬小孩,“再哭,一会鬼面萧郎就把你抓走,他不光生吃小孩的心肝,还喜欢拿骷髅砌墙…… 小孩:嗖的一声,钻进羊皮褥子里,把头蒙的严严的,天亮之前再也不敢出来了! 于是,草原上的母亲纷纷表示,萧逸比大灰狼好用多了…… 对于这些恶名,萧逸的一贯态度是,舌头长在别人嘴里,随他们说去吧,不过有一点萧逸可以肯定,纵然他背了无数得恶名,却绝对没有一句是骂名,这就是足够了! 英雄留美名于青史! 奸雄留骂名于乱世! 而杀神,留恶名于人心! 不过,‘人见人怕’确实没有‘人见人爱’受欢迎;就连大营里得厨子都躲萧逸远远的,刘备那边都酒肉堆积如山了,还是一个劲的给上菜加肉,反观萧逸这边,一份烤肉没有不说,连喝的酒都是自带来的,欺负人也不是这么个欺负法吧? 恶人也得吃饭不是! 萧逸恼羞成怒之下,一把抓过厨子一问,结果胖厨师差点吓晕过去,对着他连连叩首,”小的不敢对统领大人无礼,可您老人家喜欢吃的人肉,小的这里实在没有预备呀,请大人见谅,千万别拿小的开刀,小的皮糙肉厚不好吃……“ “滚!……”萧逸一脚就把厨子给踹出去了,气死小爷了,看来自己吃人肉的骂名是洗刷不掉了,好在最后曹操偷偷给他塞了个肥羊腿过来,这才算是勉强安慰了一下他那受伤的小心灵! 酒足饭饱,不想在听那些诸侯们肉麻的话,萧逸招呼都没打,直接就溜出了大帐,还是回自己的小窝里去吧,顺便还得看看那些俘虏去,老天,二万多西凉战俘,到底该怎么处置呢? 现在这些人就圈在自己的军营周边,每天不但要消耗很多粮草,弄不好还会成为一颗定时炸弹,必须迅速处理了才是! 杀了,太不人道,别看萧逸杀起异族来从不手软,可对自己的族人,如非必要,还是给他们一条活路吧! 俘虏也是人,他们能跪在萧逸马前请降,那也是一种信任,把自己生死交出去的信任,对于信任自己的人,萧逸是不愿意多杀的。 养着,又实在是养不起,自己的玄甲军一共才五千张嘴,上次在汜水关骗来点粮草还能勉强吃饱,这一下子多出两万多人,就是把萧逸的底裤都卖了也不够呀! 放回去?更不可能,那相当于给董卓补充兵员呢,这些已经拿惯了刀枪的士兵,除了打仗估计也没别的谋生手段了,不是落草,就是继续当炮灰啊! 怎么办呢?…… 要不,送人吧! 诸侯们从不会嫌手下士兵多,而且这些俘虏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兵,训练有素,弓马娴熟,比起他们从田间拉来那些农夫强上百倍,一定会大受欢迎,这些俘虏也算有条活路,都是当兵吃粮,给谁当不是当呀,跟着联军也算弃恶从善了不是! “嗯!就这么办,曹操那送五千,多了容易出事,消化不良也是很麻烦的。 孙坚那给几千,战友一场,当初没少坑他,这次算是补偿吧! 徐州刺史陶谦人不错,从来没难为过自己,也没冷言冷语过,十足的老好人,再送他几千! 剩下的再送…… 当然了,在送人之前,自己得先去挑一挑,精兵悍将单独留出来,补充进哥的玄甲军,辛苦一场,不能全便宜了别人不是! 正文 第七十四章敢越狱的才是好兵 有人类,就有战争,而有战争就有俘虏,这是任何人都无法避免的,猛虎尚且有落入平阳地的时候,再勇猛的战士也难免被绊倒在地,生擒活拿! 两万多西凉军俘虏,全被关押在玄甲军大营旁边,这些人放下了武器,卸下了盔甲,浑身上下只剩一件衣物,就像一群绵羊般被关在了这里,周围的木栅就是关押他们的羊圈,那些手执利刃,日夜往来巡视的玄甲军士兵就是牧羊人! 萧逸并没有虐待他们,受伤的给治伤,因为伤重死掉的也会好生安葬,每天两顿稀饭,虽然吃不饱,也不用担心会饿死他们,这绝对算是厚道的做法了,其他诸侯可是经常用饥饿的办法处决那些俘虏;而萧逸只是想让他们处于半饥饿状态,这样才能防止他们有体力暴动,一旦战俘炸营,除了斩尽杀绝,可就没有任何其他办法了;所以说不让他们吃饱也是一种爱护! 很多诸侯都在打这些俘虏的主意,比起他们手下那些只会耕田不会砍人的农夫兵来,这些西凉战俘可都是身经百战的精兵,骑射俱佳,砍人的技术更是一流,如果能把这些人稍加整顿,收为己用,必然极大的提高自己的实力;这样的好机会谁不动心啊! 首先袁绍就以盟主的身份提出,希望把这些俘虏都交给他看管,但被萧逸强行顶回去了,打仗的时候没见你怎么出力,现在抢起果实来你到冒出来了,凭什么? 面对萧逸的强硬态度,袁绍虽然贵为盟主也不敢用强,万一把这位杀神惹怒了,那可不是好玩的,无奈只好狠狠而退,在心里的小账本上,又给萧逸画了一个大大的黑圈。¤八¤八¤读¤书,.☆.←o 诸侯们一看强压不行,立刻变换策略,这次由并州刺史张扬出面,直接以军令的形式要求萧逸交出这些俘虏,由诸侯们共管,顶头上司有令,强抗就不合适了,虽然现在内部隔阂不断,但毕竟没彻底撕破脸皮不是,不过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萧逸很无赖的玩了个拖字诀,把军令文书往书案最下面一压,使者捏着鼻子用烈酒灌醉后直接扔到了后营;交出去可以,但不是现在。 现在要做的就是从这二万多人里挑出最精锐,最强悍,也最聪明的人来,补充进自己的玄甲军,条件有些苛刻,时间更是有限,二万多人日耗粮草巨大,萧逸不可能长期的养着他们,所以必须在最短的时间里挑出自己想要的人,该如何挑选,这就看萧逸的本事了! “小斌,去把各营的校尉都叫到我的后帐来,记住要悄悄的,不要惊动任何人,今天晚上我要摆下天罗地网,看看到底能抓到几条大鱼!”萧逸摸着下巴,显然又开始动心思了。 “诺!”小斌最大的长处就是服从命令,从来不问为什么,所以他是一名最好的亲兵,不过正因为如此,他也只能当一名亲兵! 既然是密令,就必须行动谨慎,只见玄甲军里各处人影晃动,各营的校尉们纷纷以各种借口消失,然后逐渐汇聚到后帐里,在这里,萧逸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就等着他们去执行了,这次,即是抓鱼,也是练兵,机会难得啊! …………………………………………………………………………………………………………………………………………………………………………………………………… 俘虏的生活就是两样事情,吃饭,睡觉;然后躺在俘虏营的角落里看着日升月落,再告诉自己,又活过了一天,谁也不知道未来的命运如何,会不会发配去做苦力?关东联军会不会坑杀他们? ‘杀降’这样的事情可是自古有之的,名将白起,霸王项羽,就是以杀降闻名于世的,他们在西凉时也没少做,凡是被董卓抓获的羌人俘虏,往往只有一个下场,活埋;惶恐和不安时刻缠绕在他们的心头,这是一群没有希望的人! 如果想要得到希望,那就必须自己去寻找! 日落西山,枯燥的一天终于熬过去了,俘虏营也陷入了寂静,大多数人都选择了浑浑噩噩的混下去,当兵吃粮,反正早晚也是一死,可有些人却不一样,他们虽然也躺在人群里,却时刻睁大了眼睛观察着周围的动静,里面全是渴望自由的目光! 不是每一个人都心甘情愿的做俘虏,虎牢关下那种情况,前无去路,后有追兵,除了暂时投降实在是无路可走,再说人都有强烈的从众心里,两万多人都跪下祈降了,在那种情况下,就是再硬的膝盖也得弯下去,身体投降并不可耻,只要你的心还向往自由,那么人就是自由的! 晏明就是其中之一,他躲在了一个视线和通风都很好的角落里,接着微弱的月光轻轻数着巡逻队的人数,每记到一个数字,他就往地上放一块石子,每过一个时辰,他就在石子上放一根树枝,很快,一副完整的巡逻队执勤草图就出现在他的手里,虽然有些粗糙,但用来越狱足够了! “巡逻的很频繁,但也不是没有漏洞,虎牢关在西边,如果往哪跑,估计……,可我要是转而向北,来个灯下黑……呵呵!”半响,晏明终于想出一个很好的逃跑计划,想到自己很快就能重获自由,他高兴的哈哈大笑起来,结果把周围的人吓了一跳,纷纷连滚带爬的远离了他…… 原来晏明生来相貌丑陋,面色蜡黄如土,塌鼻阔口,一对獠牙支出唇外,尤其是他那双眼睛,别人的瞳孔都是黑色的,而他的是赤红色,再配上那副丑陋的长相,看上去犹如恶鬼一般! 这个鬼样子,就是白天都会吓人一跳,何况是在深更半夜,笑起来比鬼哭都难看,难怪周围的西凉兵都躲他远远的,谁看了不害怕呀! 对此,晏明只是撇撇嘴,他已经习惯了;因为这副不人不鬼的长相,他从小就受人欺负,常常被村里的顽童们打的遍体鳞伤,但生性倔强的他从未屈服过,就是处于绝对劣势,他也会以死相拼,父母为了他不在受歧视,特意搬到远离人群的地方居住,就这样,晏明在孤独与寂寞中磨练出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长大后的晏明子承父业,成了一名渔夫,每天就在渭水河边打鱼为生,虽然清苦,倒也逍遥自在,可人们依旧欺负他,整天身前身后的叫他丑鬼,还说他是母亲勾引外族番人生下来的杂种,所以才会有一双鬼眼睛,辱及父母,身为人子的晏明终于忍无可忍,一怒之下用手中鱼叉连杀一十三人,随后离开家乡,投到西凉刺史董卓军中,过上了刀头舔血的日子,想用自己这条烂命拼一份前程出来。 结果来到洛阳后,他参加的第一战就是虎牢关大战,很不幸,他被俘虏了,那个戴着‘蚩尤鬼面’的男人犹如魔神般矗立阵前,在那种威压下,没有人能挺直自己的膝盖,所以他和其余两万多弟兄一样,选择了跪地投降,但晏明不想当一名俘虏,他渴望着自由,这几天来他一直在筹划逃跑的计划,并试图联络几个有同样心思的同伙,可惜,没人愿意理他,就是逃跑都不带他玩,这样的人生啊…… 和晏明一样想逃跑的人很多,而且已经有数十人尝试过了,可惜,他们无一成功,被抓回来后全部当众枭首示众,血淋林的人头震慑住了绝大多数俘虏兵,这也是萧逸设下的第一道考验,只有不怕死的人才敢继续逃跑,而他要的就是悍不畏死的士兵! “哒哒哒!……”马蹄声响,深夜,俘虏营外,玄甲军的骑兵们正在巡逻;他们每五十人为一队,每十队为一组,被分为上下两组,午夜子时会交替一次,那也是防守上唯一的漏洞,而只有聪明人才能抓住这个漏洞,这也是萧逸有意安排的,一名优秀的士兵除了不怕死,还必须聪明才行! 玄甲军后帐,萧逸一身便装的坐在这里慢慢饮酒,渔网已经张开,就看有多少条鱼会撞进去了,希望不要太少,那样就白费了他一番心血,可也不能太多,鱼太多,消化不了也会出问题的。 “统领大人,鱼儿开始逃跑了!”小斌从帐外一路小跑进来,脸上满是钦佩的神色。 “很好,给他们半个时辰,看看这些鱼儿到底能跑多远,半个时辰以后,吹号,收网!”一口喝干碗里的烈酒,萧逸眼中满是兴奋的神色。 “诺!…… 正文 第七十五章勇者生,弱者死! 乌云遮月,伸手不见五指,这样的夜晚让人感到恐惧,但也给这些逃跑的俘虏们提供了最好的掩护,趁着守卫们交接的空挡,早有预谋的战俘们纷纷开始出逃,有单人独行的,也有三五个结成一伙的,今晚看守似乎特别松懈,再加上天公作美,此时不跑,更待何时呀? 也许是命运之神垂青,战俘们的逃跑行动格外顺利,很快就冲出了玄甲军营地,萧逸选择扎营的地方,依山傍水,地形格外复杂,这给战俘们提供了很多隐蔽藏身之地,荒野上,树林里,山涧中……,到处都是拼命跑动的黑影,大家只有一个念头,冲出去,冲出去就是自由! 短短半个时辰,就先后有二千多名俘虏跑了出去,犹如一条条漏网之鱼,拼命的奔向心中的自由,殊不知有一张更大的罗网早已悄悄布好,就等着他们一头撞上去呢…… “时辰已到,小斌,吹号,收网!”玄甲军后帐里,萧逸一直在闭目养神,他给这些俘虏的时间只有半个时辰,这就足够了,有胆子的早就跑了,剩下没胆子的,再等也没用! “诺!”小斌大步走出营帐,从怀里掏出一支黝黑的牛角号,仰头向天,苍凉的号角声迅速在夜空中传播开来! “呜!……呜呜!”这就是收网的信号,很快荒野中无数的牛角号几乎同时响起,彼此遥相呼应,一队队高举火把的玄甲铁骑出现在原野上,开始四处搜捕那些逃跑的战俘,这就是萧郎给他们安排的训练任务,深夜捕俘,而且早已做了说明,谁能抓到最多的俘虏,有赏,反过来,要是谁的防区出现漏洞,呵呵,萧逸也给他安排了一份终生难忘的惩罚! “冲啊,统领大人有令,一律抓活的!……活的!”士兵们的追逐声,战马的嘶鸣声,逃跑者惊慌失措的哀嚎声,……发现猎物时的惊喜声,拳脚相加的肉搏声,响彻了整个夜空…… 玄甲军数千将士几乎都参加到这场围猎中,对他们而言这就是一场游戏,惊险,紧张,刺激,还充满了趣味性,每当他们从草丛里,泥坑中,或是树洞内掏出一个俘虏时,都能让他们兴奋的嚎上半天,这简直就是一场成人版的捉迷藏嘛! 他们还迫切的希望增加这场游戏的难度,越难才越有挑战性,也才越有意思不是,对那些趴在草丛里藏头不顾腚的笨蛋,上去二话不说直接狂踢屁股,谁叫你这么笨的……,对那些隐藏水平好的,他们反而称赞有加,费尽力气抓住后,不但不打,反而客客气气的拿出自己的干粮和水递过去,再称赞一句,“兄弟,你藏得真好,这么臭的地方都能趴半天,好汉子呀,下次还跟你玩……” 众人是越玩越起劲,最后连火头军都坐不住了,在‘胖刘’的带领下,他们以送饭的名义,领着菜刀,擀面杖,烧火棍也跑了出去,哪怕抓不到俘虏,就近看看也是好的呀,对男人们而言,游戏,是他们一生的最爱,其痴迷程度,远在‘女色’之上! 天明时分,这场抓捕游戏终于结束了,一队队玄甲铁骑开始陆续返回大营,带回来的还有一群群垂头丧气的俘虏,几乎每个俘虏都是衣衫褴褛,满头的草屑、泥污,精神更是萎靡不振,他们可没拿这个当做游戏,那是真豁出命去逃跑的,哪知道人家早就布好了天罗地网等着他们,早知如此还跑个什么劲呀,躺俘虏营里睡大觉多好,还有就是,那个缺德玩意想出的这个缺德办法,太阴险,太无耻,太损人了…… 玄甲军大营里,法场早已搭好,萧逸高高的坐在上面,一边喝着小酒,一边欣赏着这部亲手导演的大戏,这绝对是史诗级的大剧,场景壮观、情节细腻、演员们配合的也好,无论是逃跑的还是追捕的,都真刀真枪玩了命啦……,简直完美到了极点,看到精彩处,萧逸觉得完全可以给自己发个小金人奖,以弥补后世国人的遗憾…… 若干年后,国人真的以这段历史为素材,拍了一部大片,名字就叫做--《追捕》,还邀请了无数一线男女明星加盟演出,耗资数亿,历时一年,终于完成了这部大戏,随后拿到国际上参加竞逐,结果一举拿下了数项大奖,包括‘最血腥影片奖,最暴力影片奖,最******影片奖,最灭绝人性……’,总之风靡全球,票房更是创造奇迹高达100亿美元的记录,而萧逸的大名,更是随着影片的热播传遍全世界,被冠以‘战神,冷血杀手’等一系列称号…… 正当萧逸陷入自己的幻想中时,胖刘带着一帮火头军回来了,一个个衣裳不整,有些人还鼻青脸肿的,想来是经历了一番搏斗,火头军轻易不用上战场,难道他们碰到了野兽,另外他们还抬着一个担架,上面用绳子五花大绑的困着一个人,此人浑身泥泞不堪,却还在拼命的挣扎咆哮,就像一只被困住的野兽,没错就是野兽,因为他有一双赤红色的眼睛。¥♀八¥♀八¥♀读¥♀书,.2≠3.o◆ “统领大人,小的们侥幸也抓住个俘虏,这家伙狡猾死了,别人都拼命的跑,只有他,一出营地就找了个水潭藏身,还浑身涂满了泥巴,要不是兄弟们去取水,还真发现不了他!”胖刘的脸上也青了一大块,嘴角还有血迹,看来抓捕的过程一定很激烈。 “哦,灯下黑,有点意思,抬过来让我看看!”萧逸何等心思,立刻就明白了这个俘虏的躲藏办法,就是利用将士们拼命向远处追击俘虏的心思,他恰恰反其道而行之,就躲在近处,真是个妙人啊…… “诺!不过这家伙长的不人不鬼,小心惊到统领大人!”说着胖刘等人小心翼翼的把担架抬了过来,“大人请看,这家伙的眼睛是赤红色的,该不不会是西域番人的杂种吧?” 这时候的汉人民族自豪感极强,以黑发,黑眸为正宗的炎黄子孙,视其他一切外族为番邦蛮夷,匈奴人还好些,至少长相接近,那些金发碧眼的西域各族,在汉人眼中和野兽也没什么区别,因为只有野兽的眼睛才会是那种颜色呢! “不,他是纯种的汉家血脉,炎黄子孙!”萧逸仔细看了看,被捆住的这个家伙虽然满身泥污,但还是看的出来,他是黄色的皮肤,黑色的毛发,还有那五关轮廓,体貌特征,都是标准的汉人模样。 至于眼睛为什么会是赤红色,简单,基因突变而已,这种情况虽然很少,但也并非没有,萧逸记得自己小时候有个同学就是如此,父母都是正常人,可他一生下来眼睛就是金黄色的,看起来很怪异,有点像小猫咪的眼睛,但他确实是纯种的中国人,当时同学们丝毫没有排斥他,反而很喜欢跟他一起玩,都亲切的叫他‘小喵’! 萧逸就是玄甲军中的主宰,既然他说这家伙是汉人,那就一定是汉人,大家纷纷点头称是,再也不敢杂种,番人的乱叫了。 原本还在拼命挣扎的晏明,在听到萧逸的话后突然安静下来,自幼从不哭泣的他此时竟然泪流满面,二十多年了,第一次,有人肯定他的汉人血脉,而且还是一位非常有地位的大人物,晏明觉得就是现在死了也没什么,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我是汉人,纯种的汉人,炎黄子孙啊……鬼面萧郎都承认的……” “胖刘这次做的不错,抓到条漏网之鱼,带着火头军的弟兄们下去喝酒吃肉吧!”有功就该奖赏,萧逸在这方面做的很公平,哪怕你是个火头军,是个马夫,只要立下功勋,照赏不误,在玄甲军里绝没有贪污别人功劳,或者有功不赏的事情发生。 当然了,有功该赏,有过就得必罚,胖刘等人下去后,萧逸脸色一沉,在众校尉的身上扫视了一遍,顿时吓得他们冷汗直流,“水潭那里是谁负责搜查的,为何会出现遗漏?” “回统领大人,水潭那里是属下的区域,属下一心向远处追捕战俘,没能仔细搜查那里,请大人责罚!”一个名叫李义的校尉急忙上前跪倒行礼,这次抓俘,他带领部下追的最远,抓的人也最多,本想能得到重赏,没想到竟然出现漏洞了,真是……哎! “下去领五十鞭子,记住,要鞭鞭见血,这是给你长个记性,省得以后再马虎大意……,你可服气?” “这……,属下服气!” “好,错失错,功是功,这次你抓俘虏最多,当赏,挨完鞭子再去领五千两白银,算是对你的赏赐!”萧逸处罚严厉,绝对能让你记上三年,但奖赏起来更是大方,能让你终生难忘! “谢统领大人!”校尉李义狠狠的一个头磕在地上,这次他是真的心服口服了。 “传令,布阵,下面该选出我需要的人了!”萧逸一声令下,五千玄甲军全员出动,前排以盾牌为墙,后面紧着长矛手,弓箭手占据制高点,围成了一个大大的圆圈,里面就是被抓回来的那两千多战俘,两万多人跑出来两千多,十选一,也算是精锐了,但这远远不够,萧逸要的是百里挑一的精兵,只有最勇猛的战士才会被他收为己用! “大家听着,俘虏擅自逃跑,按理说都应该处死才是,但本统领仁慈,给你们一个活命的机会,不但可以不死,还能加入我的玄甲军,从此以后,生死与共,富贵同享!至于能不能抓住这个机会,就看你们自己的了!”萧逸大步上前,拔出腰间的血浪斩蛟剑,斜指向天,“把东西扔给他们!” 一声令下,周围的士兵开始向俘虏群里扔起东西,木棍,钢刀,长枪,匕首,铁索,盾牌……,五花八门各种兵器都有,军人天生对兵器有一种敏感,包围圈内的俘虏们立刻动手抢夺起来,这时候就看运气了,捡到一把长刀那是你小子命好,捡到匕首的也别抱怨,没看见许多人还赤手空拳呢! “沙场决战,勇者生,弱者死,本统领只要那些最强的勇士,至于是生是死,你们自己抉择吧!”萧逸的话语冷酷无情,不如此也镇不住这些骄兵悍将。 俘虏们顿时明白了萧逸的意思,这是要他们用这些兵刃自相残杀啊,就像南方的越人选蛊虫一样,将各种剧毒的毒物如蝎子,毒蛇,蜈蚣,蜘蛛……,都放在一个罐子里,让他们互相残杀、吞噬,最后活下来的就是蛊虫,也是虫中之王! 沙场选兵,殊途同归,萧逸要的就是兵中之王! “大家冲出去,跟他们拼了!”已经反应过来的俘虏们顿时一阵大哗,拿着手中刚刚得到的兵刃,向包围圈冲击过来,但玄甲军早已四面围定,想跑出去,那是难如登天;俘虏们刚刚冲过来,立刻开始被弓箭手射杀,密集的箭雨毫不留情的扫荡了他们,偶尔有几个冲到近前的,也被长矛手一击捅死,死尸挑回阵中,统领大人没发话,死尸也休想出去! “擂鼓助战,三通鼓摆,再不举刀者,格杀勿论!”萧逸一摆手,下达了最后的催命符! “咚!……咚!……咚!”如雷的战鼓敲打着每一名战俘的心,大家知道,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如果是别人说杀光他们,还未必可信,可如果说话的是鬼面萧郎,那就绝不会有假,萧逸的信誉一向比金子还值钱,尤其是在杀人的时候。 “杀!”再也忍受不了这种恐惧压迫的战俘们,终于举起手中的钢刀向附近的人砍杀过去,既然活路只有一条,那就留给自己吧,至于其他人,统统去死吧…… 犹如蛊虫在互相吞噬般,包围圈里立刻变成了杀戮场,战俘们全都陷入了疯狂状态,无论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只要靠近自己举刀就砍,如此近距离的贴身肉搏,比的就是谁心狠手辣,只要稍微有一点犹豫,那么死的就会是你,到了这个份上,人全变成了野兽,撕咬,拼命的撕咬…… 晏明正在拼命伦刀劈砍,一双本就赤红的眼睛此时犹如滴血,已经连杀十余人了,周围的战俘都见鬼般躲避着他,可他依旧四处出击,疯狂杀戮,“他要活下去,他要加入玄甲军,他要跟随哪位大人……” “回统领大人,里面还剩一千五百人了!”近身肉搏死伤很大,转眼就倒下了数百人。 “擂鼓,再战!”萧逸的声音还是那么冷酷,他要的是百战精兵,而不是死亡数字。 “统领大人,还剩一千人了!”报数字的军官也是久经沙场的,可此时也被眼前的血腥的一幕吓得声音颤抖起来。 “擂鼓,再战!”萧逸不说停,鼓声丝毫不敢停顿,这样残酷的厮杀,连鼓手都闭上了眼睛。 “还剩不到八百人了!”军官的声音已经崩溃了…… “停!……” 正文 第七十六章刘备来访 二千多西凉战俘,最后只剩下不到八百人,八百个血人,萧逸现在可以确定,这些人绝对是精锐中的精锐,个个骁勇善战,这就是他所需要的人! 一声呼哨,‘白菜’快如闪电般的跑到木台下边,萧逸纵身一跃,分毫不差正落在马背上,随即‘白菜’奋起四蹄,一溜烟的冲到包围圈里,那副趾高气昂的样子,比萧逸这个三军统领谱还大,也难怪它如此傲气,玄甲军里的人都知道,大营之中,‘白菜大爷’才是第一,萧逸只能屈居第二! “弟兄们,沙场决战,勇者生,弱者死,这是军人的天命,现在能站在这里的都是百战余生的勇士,从此以后也是我最信任的部下,跟随本统领,生死与共,富贵共享!”萧逸跃马冲到八百血人面前,虽是一人一骑,但在这八百恶鬼一般的悍卒面前却毫无惧色,如果这些人是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那他就是天生的鬼王! “都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好汉,从今以后,你们单独组建一营,就叫‘血魂营’粮饷与玄甲军其他诸营无二,另外,今晚‘血魂营’宿卫中军后帐!” 此言一出,不但玄甲军将士人人惊讶,就是这八百血人也惊得目瞪口呆,人人嘴巴张的同时塞三馒头都有富裕;所谓中军后帐,也就是萧逸晚上睡觉的地方,让‘血魂营’负责宿卫,也就相当于萧逸把自己的生死安危都交给这八百人了,作为刚刚收服过来的新兵,这是多大的信任,又是多大的勇气呀! 唯大无畏者是真英雄! “愿为统领大人效死!”双眼赤红的晏明第一个跪了下去,对萧逸他是心服口服,外带由衷的感激! “愿为统领大人效死!……愿为统领大人效死!”其余众人也纷纷下拜,萧逸用自己的狠、勇双绝,彻底征服了这些西凉悍卒! 跟着这样的统领,前途无量! “好了,大家都辛苦了,那边早就准备好了帐篷和热水,还有全新的盔甲、衣物,大家都过去洗澡、更衣,吃肉喝酒,尽情娱乐去吧!”萧逸手指军营一侧,在哪里胖刘等人已经准备好了一切。 “诺!……”一声欢呼,血魂营齐齐向哪里走去,而且自发的组成队列,一丝不苟,显然他们在内心中已经以萧逸的侍卫亲军自居了,军人荣誉高于一切! …………………………………………………………………………………………………………………………………………………………………………………… “好了,派人通知曹将军,孙太守,还是徐州刺史陶谦,让他们过来选人吧!”最精锐的已经选了出来,那些剩下的就可以送出去做人情了,当然,萧逸是绝不会做亏本买卖的,羊毛出在羊身上,送出去的东西肯定会有人来买单的。 曹操带了几个心腹将领,快马加鞭跑来的,而后直奔俘虏营而去,以他和萧逸的交情,根本用不着客气,对萧逸他一向视为晚辈子侄,爱护有加,哪有长辈会对自己的晚辈说谢谢的,送礼是应该的,算你小子孝敬。 对于兵源,曹操挑选的全是一些年纪略小的士兵,有很多干脆就是新兵,这些人的战斗力也许不是很强,可塑性却比较好,看来曹操是打算亲自训练这些士兵了,也对,别人的兵再好,那也是别人的,曹操要的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兵马,“唯有一张白纸,才好随意涂鸦不是!” 孙坚自己没来,却把儿子孙策派来了,可见这位‘江东猛虎’内心何其矛盾,既不想见到萧逸这个坑了他好几次的罪魁祸首,又舍不得那些兵源,无奈之下只好把自己的儿子派来了,典型的死要面子! 与父亲相比,孙策就要厚黑的多,见了萧逸以后一口一个‘叔父’,叫的又勤又甜,丝毫没在意二人的年纪只是相差两岁而已,至于他挑选的兵源,全是些身强体壮,强悍善战之人,看来虽然外表隐忍低调,但江东‘小霸王’的本色未变,本来是准备给他二千人的,可孙策一口一个‘叔父’,泼皮耍赖,各种手段齐出,最后竟然被他拉走了五千多人,弄得萧逸都心生感概,“真是生子当如孙郎啊!” 最后到的是陶谦,这位刺史大人就厚道多了,人家是带着大批礼物来的,足足好几大车,见了萧逸也是礼数周到,一点官架子也没有,这样的老好人,就是再凶恶的人也生不出欺凌之心,如果是在盛世,陶谦绝对是一个非常好的父母官,可惜,他碰到的是乱世! 好人就得多照顾,萧逸亲自给他挑了三千名比较听话的俘虏,太厉害的怕他统帅不了,这样最好!人情做到底,萧逸还特意派了一些玄甲军将士过去当教官,帮他驯化这些俘虏,他对这位刺史大人的评价是,“陶公仁德,人不忍欺啊!” 送礼就是最好的广告,那些早就垂涎三尺的诸侯们立刻闻风而动,有些实在抹不开面子的也派了使者过来,有陶谦的榜样在前面,没一个人是空手来的,礼物丰厚至极! 人人满面春风,对萧逸是又吹又捧,全没了前几日的冷遇,“什么青春年少啊,年少有为啦,天下第一勇将哇,反正说好话也不要钱,……还有几个诸侯纷纷暗示自己家里有尚未出阁的女儿,长的是貌美如花,就想找一个勇武彪悍的女婿之类…… 诸侯们的意思只有一个,我们对你很友好,还带来了礼物,正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你看是不是也回送我们点什么,比如几千名西凉战俘就挺好! 可这时候,萧逸却脸色一变,再也没有免费送人情的意思了,反而拿出当年在卧虎亭开酒楼、做生意的嘴脸,跟诸侯们唇枪舌剑,左右周旋,那太极打的一个叫好,无数好话原封不动的奉还,把那些使者说的嘴上都脱了一层皮,可战俘还是一个也不送! 最后忍无可忍的诸侯们直接撕破脸皮,“你到底想要啥?” 萧逸手中的小木牌一番,上面清楚的写着:“想要战俘,东西来换,粮草,兵器,金银均可,另外,小本生意,概不赊欠!” 诸侯们……齐齐吐血! 诸侯们气的暴跳如雷,却没一个走的,人人心里都有本小账,如今董卓即将败退,关东联军杀入洛阳指日可待,到时候必然会重新划分战后利益,而分配权利的原则一向是,强者多分,弱者靠边! 你现在为了面子掉头就走容易,可到时候分不到东西找谁哭去? 没看大家都是口中喊着死活不受此等小人侮辱,脚下却没一个挪步的,都是作秀给别人看的,巴不得别人走光,自己好利益独吞,在权益面前,一张脸皮算得了什么,又不能当饭吃! 无奈之下,诸侯们只好忍痛挨这一刀了,大批的东西陆续拉来,交易开始,在这一点上萧逸绝对的公平合理,“一匹匈奴战马换五个战俘,一件优质兵刃换一个战俘,一袋粟米换一个……,等等,你的粟米有点发潮,肯定没保存好,想换,二袋…… 萧逸谈起生意经来头头是道,临时提价,混肴概念,多家竞争,价高者得……,总之,让诸侯们掏出了比预期多出数倍的代价,还要一个劲的感谢萧逸,“大方,好人啊……黑心萧郎啊!” 粮草官曹阳连小舌头都快笑出来了,原本对营地里多了八百张嘴他还有些担忧,没想到一下子就粮草堆积如山了,自家统领大人果然厉害,难怪当初九少爷--梁小鱼一再的说,如果萧逸经商,那‘天下第一富豪’就没他什么事了,果然利害……,“脸皮一级厚,小嘴一级厉害,心也是一级的黑啊!” ………………………………………………………………………………………………………………………………………………………………………………………… 交易完成,送走了心中骂娘的诸侯们,正当萧逸准备好好和部下庆祝一番时,大营的守卫禀报,“刘玄德来访,就在营门处等候!” “刘备,他来干什么?”萧逸心中无数的念头闪过,对这个大耳朵‘阿福’,他可从来不敢轻视,那是能与曹操相匹敌的人物,乱世枭雄,“传令下去,大开营门,列队迎接!” “统领大人,那刘备只是个区区的平原令而已,何必如此礼遇?”粮草官曹阳知道,自家统领一向心高气傲,对那些诸侯都不假辞色,不知为何看重一个小小的县令。 “呵呵,记住了,人的目光得放长远,没错,刘备现在是个小人物,可以后他会名满天下的!”萧逸仰望长空,目光不停的闪烁,似乎能看破宇宙未来似的,“刘备,就是千古以后,谁敢小觑此人啊!” 大营门口,刘备一脸谦恭的站在这里,常年的落魄生活已经让他习惯了各种冷遇,并不介意再忍受一次,‘鬼面萧郎’的冷傲无礼,在关东联军里那可是出了名的,连盟主袁绍的命令他都敢抗回去,何况是他一个声名不显的刘备。 “呜!……呜!……呜!”但事实大出刘备预料,随着一阵号角声,只见大营里涌出无数全副武装的士兵,队列整齐划一,为首一人,黑盔黑甲,腰悬宝剑,一张小黑脸笑的格外灿烂,正是赫赫有名的‘鬼面萧郎’! “萧统领安好,刘备何德何能,敢劳烦统领大驾迎接,惭愧,惭愧!”看到萧逸竟然亲自列队出迎,不但刘备受宠若惊,就连他身后的关、张二人脸上都有了笑意,男人出来闯荡乱世,用手中的刀剑浴血厮杀,图的不就是一个荣华富贵和面子吗! “呵呵!玄德公客气了,我玄甲军的大门永远向英雄豪杰敞开!”萧逸看了看门口的桃园三兄弟,衣着简单,甲胄不全,看来最近一段时间,他们虽然也算是扬名立万了,但实际生活水平并没有太大的提高。 当然了,人家也不是空手上门的,几个随从手里都提着礼物,‘野鸡,野兔,獐子,还有一头大野猪,身上的箭孔还冒着鲜血,看来是刚刚猎来的,连送个礼物都需要亲自跑出去打猎,三兄弟的生活情况一望可知啊! “来,玄德公,里面请!”萧逸一伸手,示意刘备和他并马入营,这在军中是极高的礼遇了。 “呵呵,多谢了!”刘备拱让一番后,还是答应下来,对这支号称联军第一强兵的--玄甲军,他充满了兴趣。 一路走去,只见玄甲军大营里的士兵,人人精神抖擞,个个盔明甲亮,战马也是膘肥体壮,看到刘备等人入营,各部将士丝毫不乱,一个跑过来围观的也没有,大家各司其职,可见营中军纪之严! “此子练的一手好兵啊!” 一直来到中军后帐,眼前的情景让刘备大吃了一惊,因为大帐周围的数百亲卫虽然人人衣甲光鲜,但身上那种浓浓的血腥味,是无论如何也洗刷不掉的,更何况有些人身上的伤口还包裹着,不用问也知道,这是一群刚从沙场上下来的百战勇士啊! 人人带血,杀气冲天,就连关、张二人都把手按在了宝剑上,生怕萧逸对他们大哥不利,这种气氛,不由得他们不紧张! “呵呵!三位勿惊,这些亲卫都是今天刚刚选拔出来的,身上沙场的味道浓了些,惊吓了玄德公,赎罪,赎罪!” 萧逸一番话说得轻描淡写,但在刘备三兄弟心中却犹如惊雷滚动,‘沙场血战选兵’的事情,早已经传遍了联军各营,白天还在被逼互相残杀的战俘,晚上就敢让他们侍卫中军,这份胆量和气魄……,萧郎,狠勇双绝啊! “不知玄德公深夜来访,所谓何事啊!”大帐内早已备下酒席,分宾主落座后,萧逸开始出言试探,对刘备这样的枭雄,不得不小心防范。 “特为当日‘虎牢关’之事而来,我家三弟鲁莽,坏了统领大人的好事,放跑了吕布那厮,在下是特来赔罪的!”刘备绝对是一流的演技派,一番道歉的话说的楚楚可怜,就是再刻薄的人此时也不好意思再追究下去了。 “呵呵,战场之上,千变万化,那吕布命不该绝,与三将军何干,此事无需介怀!”萧逸也不是心胸狭窄之人,再说,留下吕布一命,也未尝不是好事,正好给董卓留下个掘墓人。 “当日之事,是俺老张坏了你那一流星锤,大家都是血性汉子,喝一坛子酒就当给你赔罪了!”张飞可不愿意欠人情,更不愿意自己大哥受委屈,说罢抄起一坛子烈酒,口对口,长流水,瞬间喝了个点滴不剩,完了还舔舔嘴唇,一副好过瘾的样子,真不知道他是有心赔罪,还是借机喝酒呢……,这位张三爷,可是有名的粗中有细! “好,好酒量,好汉子,来而不往非礼也,三将军如此豪爽,在下奉陪一坛子!”论起喝酒,萧逸从来不弱于人,一仰头,瞬间也是一坛子烈酒下肚,脸色丝毫未变! 喝酒是男人之间最好的沟通方式,很快双方就谈笑风声了,刘备固然是让人如沐春风,萧逸论起口才来也是毫不逊色,看过那么多集的百家讲坛,还侃不过你一个大耳朵‘阿福’吗? 萧逸一边和张飞拼酒,一边和刘备侃侃而谈,话尽古往今来,天下大事,两边竟然都丝毫不落下风,让桃园三兄弟深为敬服,就连关羽那种眼高于顶的人,此时也放下姿态,在一旁仔细倾听起来,听到妙处,还向萧逸敬了几杯酒,以示领教之意。 关二爷不是看不起人,他是只看的起有本事的人! “呵呵,萧郎真是腹有锦绣,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但不知统领大人如何看待当今之势?”话锋一转,刘备很自然的就谈到了当下,虎牢关,洛阳城。 “这个嘛!虎牢关一战,董卓锐气尽失,再无战心,恐怕不日就要向西逃窜了!”心中略微斟酌了一下,萧逸还是把自己心中所想说了出来,同时也在观察刘备的反应。 “那联军岂不是很快就能攻克洛阳,届时‘诛奸贼,清君侧’,我大汉中兴有望了……”刘备一脸的喜笑颜开,似乎真的在为朝廷兴起庆祝。 “呵呵,那也未必,董卓确实会走,但洛阳城却不一定能落到联军手里!”萧逸眼中精光四射,‘诛奸贼,清君侧’这六个字可不是乱说的,如果他没有记错,上一个说出这六个字的人,就是西汉景帝时的大反贼的吴王-刘濞,他还有一个身份,和刘备一样,那就是汉室宗亲! 刘备此人,野心不小啊! “萧郎此话怎讲?” 呵呵,如果有一人怀抱无双美玉在路上行走,突然有强人前来抢夺,此人既无力抵抗,又不甘心美玉落入他人之手,请问玄德公,那该当如何呢?“ “那还用说,如此美玉岂能落入歹人之手,自然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嘶,……啊!”刘备话说一半猛然领悟过来,一脸恐惧之色的看着萧逸,显然他也猜到董卓下一步可能做什么了…… “没错,正是如此!”萧逸面无表情的点点头,董卓此人虽然胸中格局略小,只能偏霸一方,不能统一天下,但论起残暴好杀来,却是天下无双,他得不到的东西,就是毁了也不会留给别人,洛阳城也是如此。 “我等该当如何?”刘备手中的酒杯都拿不住了,颤抖的厉害,洛阳城,不但是大汉的都城,城外北邙山中还有汉室历代帝王的陵寝,那可是他们老刘家的祖坟啊! “恐怕,无能为力了…… 五千字大章,给力吧,求打赏! 正文 第七十七章一个字,挖! 得知自家祖坟难保,刘备再也没有待下去的心思了,身为汉室宗亲,他必须力所能及的做些什么,如今要想保住洛阳城,保住北邙山中的历代皇陵,只有一个办法,让诸侯们火速进军,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用尸体堆,也要堆破虎牢关,然后兵临洛阳城下,唯有如此才能在董卓下定决心之前,保住汉家的祖陵龙脉! 不过刘备心里明白,想让诸侯们进兵有多难,十八路诸侯,十八条心,人人都在千方百计地保存实力,乱世之中,有实力就有一切,谁也不会白白给别人做嫁衣。【∞八【∞八【∞读【∞书,.︾.o@ 明知不可为却又不能不为,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刘备也要试一试,这是他身为汉室宗亲的责任和义务,第一次,刘备发现‘姓刘’原来也不全是好事啊! 出得大帐,只见外面停着十多辆大车,每辆大车都由两匹强壮的挽马驾辕,上面鼓鼓囊囊的装满了货物,看马匹不停的从鼻孔中喷出白气就知道,上面拉的货物应该很沉重。 “呵呵,这是送给玄德公的一点小礼物,粟米一千石,盔甲三百副,长枪一千杆,环首刀五百把,弓箭二百副,还望笑纳!”萧逸手指车辆,说着这些货物的清单。 “如此厚礼,如何敢当,萧统领真是义薄云天啊!”刘备心中很是惊讶,他和萧逸素来没有什么交往,就连见面的次数都屈指可数,今天又是第一次来拜访,结果自己很寒酸的送了一头野猪做见面礼,人家却回礼了十几车宝贵的军械,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呀! “我与玄德公神交已久,今日一见足慰平生,些许礼物而已,无需推辞!”萧逸打死也不会说,自己是在《三国演义》电视剧里和刘备神交已久的,不过对这位大耳朵‘阿福’,他确实有些朦胧的好感,力所能及的帮上这条‘潜龙’一把,也算是圆了自己儿时的一个梦想吧! “如此多谢了,统领厚赐,容刘备日后回报!” “呵呵,不敢!不敢!”听到刘备说要‘厚报’自己,萧逸吓得心头就是一紧,在他那有限的历史知识里,凡是被刘备厚报的似乎都没啥好结果,比如-吕布,刘表,刘璋…… 乱世枭雄,不得不防啊! ……………………………………………………………………………………………………………………………………………… 一直送到营门口,刘备才带着关、张二人压着十几车飞来横财告辞离开,今夜发生的一切让他们犹在梦中,联军中关于萧逸的传说有很多,不过大都是‘狂傲无礼,嗜杀成性,奸诈狡猾之类’的评语,没想到今日一见,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他们看到的‘鬼面萧郎’,热情好客,出手大方,对他们兄弟更是礼遇有加,真是‘闻名不如见面,谣言不可尽信!’ “大哥,此人也算是个豪杰,对天下大事见解独到,一番谈吐更是不凡,可否收为己用,若如此大哥当得一助力?”关羽不但眼高于顶,更是惜言如金,今天他既然能说出这样的话,可见从心里对萧逸是极度认可的。 “二哥所言极是,我看那萧逸人品武功都是一流,又善于带兵征战,还有一副好酒量,真对胃口……”一旁的张飞也举双手赞成,要是有这么一个酒友天天陪着他,那简直幸福死咩! 如果别人听到三兄弟的谈话,一定以为他们疯了,区区一个平原令的芝麻小官,就想收服名满天下的‘鬼面萧郎’,那可是连董卓、袁绍之类的大人物都没能做到的,并州刺史张扬更是整天发愁--尾大不掉,只有关、张二人知道,自家大哥虽然现在身处卑微,但腹有良谋,胸有大志,日后必有一飞冲天的时候! 潜龙没飞腾之前,谁知道那是条龙?估计都以为是菜花蛇呢! 缺的只是风云而已! “难呀!二位贤弟有所不知,萧逸此人看似谦和,但骨子里却骄傲至极,连四世三公的袁盟主都不被他放在眼里,其心胸之大可想而知;这样的人物堪比古之白起,杀伐果断,铁血无情,要想收为己用,除非是‘秦皇汉武’那样的千古一帝才行,至于别人,用不起,也用不了!” 刘备摇摇头,其实从萧逸‘温酒斩华雄’的时候起,他就起了结交、收服的心思,只是一段时间观察下来,他发现萧逸杀戮之气过重,犹如一把双刃剑,如果控制不好,不但伤人,也会伤己,他着实没有那个把握啊,再者,他刘备一向以‘忠厚仁义’著称,走得是亲民路线,而萧逸身上却是满满的凶名、恶名,两人道不同不相为谋啊! …………………………………………………………………………………………………………………………………………………………………………………………………………………… 虎牢关中,董卓最近可是度日如年,本就脾气暴躁的他,已经一连打死了十几个无辜的侍从,吓得连他身边的亲军侍卫都不敢靠近,这时候的董卓就像一头被关在牢笼中的疯虎,谁靠近就吃谁! “哎,虎牢关,虎牢关,莫非此地真的与老夫的命格犯冲吗?”董卓少年时曾经找西凉的巫师批算过命格,得到的结果是‘恶虎临凡,天下大乱!’ 一生主杀伐不断,所到之处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无人可制!但命中却有一劫,乃是‘二虎争食’之像,也就是说会有另一头猛虎对他产生威胁,董卓也曾经怀疑过,“这头猛虎会是谁呢?袁绍?孙坚?又或是那个曹操……” 命运之说虽然虚无缥缈,如今的局势却实在对他不利;关外的诸侯联军就像一把悬在头顶的利剑,随时都有掉落的可能,西凉大军被他全数带到了虎牢关,原以为能速战速决,没想到一场大战下来,义子吕布败北,还折了数万人马,如今大军士气低落,后方的洛阳城又空虚无比,朝中那些文武百官的心思他非常清楚,只要诸侯联军出现在洛阳城外,他们立刻就会反戈一击,到时候腹背受敌,可是大大的不妙啊! “何去何从?何去何从?”事到如今,董卓不得不考虑退路了! “太师可是为当今局势烦恼?”当董卓暴躁不安时,只有谋士李儒敢靠过来,因为只有他最懂董卓的心思。 “是啊!如今进退两难,真叫老夫不知该如何是好了!”看到是自己的首席谋士李儒,董卓焦躁的内心才稍微平静一些,“可有何良策助老夫脱此困境啊?” “如今却是个困局,属下不才,有上下两策请主公自行抉择!”李儒脸上露出一副自信的神色,显然暗地里他早就对破局的办法考虑多时了。 “哦,有两策,说来听听!” “上策就是,破釜沉舟,焚毁城中所有存粮,把兵马尽数开出城外列阵,由太师亲自阵前督战,奋勇向前者重赏,退后一步者立斩,与关东诸侯决一死战!”李儒举起手中的佩剑,示意董卓关键的时刻到了,与其坐困在这里,不如豁出去,拼了! “破釜沉舟,决一死战?”如果是一年前刚到洛阳的董卓,肯定会毫不犹豫的采取这条建议,那时候他雄心万丈,麾下将士也是锐气正盛,可自从进入洛阳以后,繁华的生活和奢侈的享受慢慢消磨了他的斗志,麾下那些如狼似虎的西凉铁骑,如今也被泡软了骨头,再无往昔之勇,否则前几日的大战,又怎会败的如此之惨,三万多精锐啊,就那么弃械投降了…… 如果是刚到虎牢关的时候,凭着一股子锐气,还能有八成的胜算,可如今义子吕布战败,将士们斗志尽丧,此时决战,就是五成的把握也没有了,五成,他董卓赌不起,因为现在的他不是那个一无所有的西凉游侠了,他是当朝太师,他有滔天的权势,他有无数的如花美眷,说白了,他怕死了…… “再说说下策如何?”董卓脸上神色数变,最终还是放弃了上策,人就是这样,穷的只剩一条烂命时什么也不怕,就是有半分机会也敢拿命去搏一搏,可一旦富贵以后,就惜命的厉害,五成把握也不敢去试了。 “哎!主公的英雄壮志不在了!”李儒心中暗暗长叹一声,他知道此时的董卓再也没有当初的豪迈无惧了,猛虎的爪牙已经变得迟钝,以后恐怕再也没有统帅百兽的雄风了! “这下策就是太师立刻领兵回镇洛阳,然后挟持天子和文武百官,迁都长安,暂避联军的锋芒!”李儒迅速调整好心态,身为一名谋士,无论主公有什么变化,他都得尽全力辅助,这就是这个时代谋士们的操守。 “长安地近西凉,乃是太师的基本之地,补充起粮草、兵员来极其方便,又有函谷关天险以为屏障,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而诸侯联军大都是关东兵马,西进路途遥远,可以极大的拉长他们的补给线,再者,诸侯们都各有算计,不愿意远离自己的根据地,生怕被别人抄了自己的老巢,所以他们是断然不敢孤军深入关中的,如此可保我军无恙!” “好,妙策,绝妙啊!”李儒的一番话正说道董卓的心里,把小皇帝迁到长安去,不但可以避开诸侯联军的锋芒,他董卓还可以继续做自己的太师,荣华富贵丝毫无损,真是一箭双雕的妙计,“不过,京师乃是一国之本,迁都如此大事,可有什么需要顾忌的吗?” “有,要想迁都长安,以卑职之见,有三件事必须办妥,而后才能成功!” “哦,那三件?说说看!” “第一,先使人在军中和洛阳制造谣言,就说‘西头一个汉,东头一个汉,鹿走入长安,方可无斯难!’把人心先鼓动起来,将迁都说成是天意!”李儒很明白舆论的重要性,再说大汉王朝一向就有以‘图谶’治国的传统,当年‘王莽篡汉’就玩过这一手,现在不过是借用一下而已。 “第二,在虎牢关上多插旗帜,每日让士兵大声呐喊操练,给诸侯联军造成我们一直在添兵备战的假象,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好争取出足够的时间,太师则带领人马连夜返回洛阳,劫持皇帝、百官,强行宣布迁都的事情,有不服者,杀!” “好,这两策甚好,那第三件是什么?”看到李儒在连说两策后突然沉默不语,董卓先是称赞了一声,而后开始追问起来。 “这第三吗,也是最难的一项了,就是钱财!” 犹豫了半响,李儒还是说了出来,“迁都长安,重新营造宫室要钱,安置百官另设朝廷要钱,最重要的安抚军心,让西凉兵马继续跟太师走下去,也需要钱!” 自古以来,要想办成大事,无不是黄金铺路,粮草做墙,没钱绝对不行,可问题是现在洛阳的国库里--没钱! 国库空虚,这不能全怪董卓,因为在他们来洛阳之前,国库就是空的,汉灵帝那就是个能花钱的主,多年来营造宫殿,选美享乐,把大汉王朝历代积蓄的钱财早已挥霍一空,而后新君登基大典,董卓又疯狂的招兵买马,扩军备战,那一样不是花钱如流水一般,而大汉各州的州牧们早已把地方赋税全部截留,一分都没有上缴洛阳,没有了赋税来源,如今国库里空的都能饿死老鼠了…… “是呀!没钱难办事,没钱不聚兵啊!”董卓明白,如果没有足够的钱粮,别说迁都去长安,就是留在这里恐怕都坚持不了多久,十几万大军,日费粮草无数,将士们豁出性命跟着他打天下,他董卓就必须把这十几万张嘴喂饱,如果把大军饿到了,那可是会吃人的! 一旦乱兵起来闹事,就是他董卓也会粉身碎骨,自古因为拖欠粮饷而发生的兵变还少吗?想到这里,董卓也不禁吓得一身冷汗,无论如何也要避免那样的事情发生,所以必须弄到钱,多多的钱,“有何良策,但说无妨,就是杀人放火,老夫也干了!” “其实,洛阳城不是没钱,只是那些钱不好取出来而已!”事到如今,李儒反而犹豫起来,他知道,此策一出,无论日后成败如何,他都会留下千古骂名,永无翻身之日。 “钱财在哪?” “地下!” 咬着后槽牙,艰难的吐出这两个字,李儒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坐在地上,汗流浃背,再也说不出一个字。 “地下?”董卓略一思考,顿时明白过来,在洛阳城外埋了大汉朝十二位天子,帝陵里面陪葬的金银无数,按照汉制,赋税‘三分之一’入山陵,那十二座皇陵就是十二座金库啊,而且皇陵周边还有大量的嫔妃、大臣陪葬的陵墓群,里面的墓主生前非富即贵,想来绝不会缺少陪葬的器物,如果能把这些东西从地下取出来,必得亿万钱财,如此则军费无忧啊! 可挖掘他人的坟墓,自古就是大忌,更何况要挖的那可是帝陵啊! 对鬼神,华夏民族有一种无尚的推崇,一向讲究视死如视生,就是再穷困的贫民,也不会断了自家祖先的血食、香火,除非是断子绝孙! 一旦他董卓挖了大汉十二位先帝的陵寝,从此以后就会不容于世人,不容于天下,留骂名于千古,就是死后恐怕都有开馆戮尸的危险;可要是不这么做,眼前这一关都过不去,怎么办? 挖?还是不挖? 面对艰难抉择,残暴如董卓都不禁犹豫起来,生死,是非,对错,史书会怎么记载自己?后人会如何评论自己?……死后都不得安宁啊! “嘿!男子汉,大丈夫,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老夫死后管他洪水滔天呢!”想到这里,董卓反手拔出腰间的七杀宝刀,心中顿时平添了无尽的勇气,一个字,挖! 正文 第七十八章给你买一张护身符 刘备的努力终究是没能成功,连日来他四处奔走,拼命的游说各路诸侯火速进兵,可惜,除了曹操和孙坚表示赞成外,其余众人全都一口回绝了他! “此乃国家大事,关系到江山社稷的生死存亡,本盟主自有处分,无需尔等劳心!” “玄德呀,如今军中粮草不足,还是等后援到来以后再行进兵吧,届时老夫第一个杀进洛阳,营救天子!” “玄德过于杞人忧天了,没看到这几日虎牢关上旌旗招展,西凉军士操练的声音惊天动地吗,那董卓必然在暗暗添兵备战,断然不会弃洛阳而去的…… 万般无奈之下,刘备只好再次来拜访萧逸,希望能和这位‘鬼才’商议个好办法出来,结果得到的回答却是,萧逸有事外出了,如今营中一切事物暂由马校尉代理…… “国家即将大难临头,此时此刻萧逸去那了呢?”左思右想后,刘备不禁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洛阳城,但愿自己猜对了吧! 洛阳,此时已经变成了人间地狱,前几日城中突然传唱出‘西头一个汉,东头一个汉,鹿走入长安,方可无斯难!’的谣言,一时间人心惶惶,朝廷百官也是议论纷纷,正当大家疑惑不定时,董卓突然带兵返回,接着连夜召集公卿大臣,宣布要‘顺应天命,侍奉天子,迁都长安!’ 顿时间舆论大哗,大汉王朝定都洛阳已经有二百余年,经过十几代人的苦心经营,这里已经是天下九州最繁荣富庶的地方,大臣们的家小产业也都聚集在这里,一下子要迁都,还是去那个残破不堪的长安,但凡有点脑子的,谁也不干呀! 群臣纷纷出言反对,列出各种不能迁都的理由,祖宗陵寝不能丢弃呀,洛阳经营不易呀,长安破旧不适合作为都城呀……,而董卓只用了一条理由就说服了所有人,他拔出腰间宝刀,双眼赤红的说道,“当今天下大事在我,顺我者生,逆我者亡!” 原来这只是一道非常简单的选择题,活人跟我走,死人可以留下! 纵然心中有一万个不乐意,群臣的脖子毕竟硬不过董卓的刀子,只好骂着娘收拾行李去了,小皇帝要走,文武百官要走,城中的百姓也要走……,董卓下令强行迁徙洛阳百姓,和大军混杂在一起,军人一队,百姓一队,严格监视,又令心腹爱将李、郭汜各带三千铁骑手执钢刀在后面监视,但凡有不愿迁徙,或行动迟缓者,杀无赦! 乱兵如火,趁此机会那些西凉大兵那里还会客气,只抢百姓钱财的就是好兵了,连人家老婆闺女一起抢的还不算坏到家,最坏的是先杀活人,再挖死人财的那些家伙,绝对坏的头顶流脓,脚下生疮…… 吕布作为董卓的义子,有干爹罩着自然抢了个最好的地盘,北邙山中的十二代帝王陵寝全归他挖掘,里面金珠宝物无数,作为亲自执行者,吕布顿时发了大财,每晚数钱数的眼睛发绿,就像恶狼一样盯着这些帝王的陵墓,无数的陪葬品搜罗一空,就连尸骨上的‘金缕玉衣’都没放过,统统扒下来带走…… 可怜大汉历代先皇,生前得享人间富贵之极致,死后却连件遮体的衣服也没能留下! 看到吕布发财,其余的西凉将官顿时红了眼,大家手里都握着刀把子,你能发财,我们凭什么不能呀,好,你挖帝陵,那我们就挖豪门大户的坟冢,里面好东西绝对不少,不挖白不挖,谁挖出来算谁的……, 甚至出现了两伙西凉贼兵为了争夺一处大坟冢,拔刀火并的事情,一时间北邙山中,历代‘王侯将相’的坟冢被挖掘殆尽,白骨抛弃荒野,惨不忍睹…… 董卓的目的很简单,一个人,一间房,一根草也不给关东联军留下,把洛阳城彻底夷为平地,我得不到的,谁也别想得到! 张济混的不错,因为得到董卓的赏识,也给他安排了个好差事,那就是捉拿逆党,最近洛阳城里出现了一个恐怖而邪恶的组织,他们准备刺杀皇帝,推翻大汉,灭绝人类,毁灭九州大地……,反正是罪大恶极就是了,然后伟大的,英明的董太师察觉了这个阴谋,并开始抓捕这个组织的成员,至于怎么判断是不是这个邪恶组织的一员呢? 很简单,这个组织成员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他们脑门上都写着五个大字--我是有钱人! 洛水河边,一处沙滩上,张济正在这里监斩,数千名洛阳富户都被五花大绑的押在这里,刀斧手正在轮班行刑,无论这些富豪们如何哀求或是咒骂,谁也逃不过那一刀,此时再多的家财也救不了他们的命,反而是谁的钱多,谁就先死……,先杀活人,再抄没家产,收归国库,真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啊! 看着一股股喷出的腔血,听着各种恶毒的诅咒,张济知道自己死后是注定要下地狱了,可这个活计,他不做,别人也会做,当初投入董卓麾下本是为了复仇,如今大将军何进满门诛灭,被废掉的小皇帝刘辨也已经被毒杀,连大汉十二代皇陵都被挖掘殆尽,这个仇也算是报了吧? 可为什么他一点大仇得报的快感也没有?反而是越来越孤单、寂寞…… 复仇的道路,一旦走上就再难回头,张济自己死不足惜,死对他而言也许还是一种解脱,可是……,回头看看站在自己身后的一个青年,张济的眼中难得露出了柔和的目光! 此人身高八尺,猿臂蜂腰,身上白袍,白盔、白甲,手持一杆虎头金枪,枪尖上寒光闪闪,一看就不是凡品,青年生的堪称相貌堂堂,尤其是那眉眼之间,竟然和张济有几分相似。【≤八【≤八【≤读【≤书,.▽.o√ 青年名叫张绣,是张济嫡亲的侄儿,也是他在这个世上最后一个亲人了,他的这个侄儿骨骼清奇,资质奇佳,自幼被异人看中,收为弟子,当初张家被灭满门的时候,张绣恰好在外学艺未归,因此躲过了一劫! 张绣学艺回来后就一直在江湖上闯荡,因为武艺高超,枪法如神,到也闯出了个‘北地枪王’的名号,后来听闻叔父张济在洛阳,这才千里迢迢的前来投奔,叔侄相见,自然是悲喜交加,张济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还有亲人在世,那种血浓于水的感觉一下子让他那颗冰冷的心温暖起来。 董卓倒行逆施,已经惹的天怒人怨,西凉军团完蛋是早晚的事,这点张济早已看得透透的,如果是孤家寡人一个,就是万劫不复张济也不在乎,可现在不一样了,有了亲人,张济也就有了顾忌,他必须为侄子谋划一番,无论如何也得给张家留下一条血脉才是,可怎么才能给侄子留下一道护身符呢? “叔父,逆党已经全部行刑完毕,咱们回府去吧!”张秀看叔父精神不振,以为他连日操劳身体不适,连忙劝他回府休息。 “呵呵!好,回府!”对这个侄子,张济是很满意的,武艺不用说,手执一杆虎头金枪有万夫莫当之勇,就是张济右手没残废之前估计也不是他的对手,为人也是至亲至孝,对张济晨昏问礼,从无懈怠,唯一可惜的是这个侄儿有勇而无谋,心性也不坚定,耳根子极软,这样的性子在乱世中是很难生存的,张济不得不多操一份心啊! ……………………………………………………………………………………………………………………………………………………………………………… 张济的府邸就在皇宫东门外不远处,六重的豪宅,里面房屋众多,奴仆无数,装修的也是金碧辉煌,门口一对大石狮子,有一人多高,威武雄壮,这里原本是一位传国侯爷的家宅,董卓入京后大肆杀戮以前的权贵,没收来的宅子就分给自己手下的将领们,张济功绩显赫,所以就分到了这里。 “报将军大人,府门外有名小道士求见,他说乃是卧虎亭的故人,纯阳观当代观主!”张济刚在府中坐定,一名亲兵就撒腿跑进来禀报! “什么?卧虎亭,纯阳观!“听到这几个字张济就是一震,当初他落难时,就是被纯阳观的老道‘出尘子’所搭救,后来才隐居在卧虎亭,隐姓埋名的当了一名皮匠,不过老道早已经仙逝,按照规矩,现在的观主就应该是他唯一的徒弟,小道士-无愁子--萧逸! “呵呵!快,大开中门,迎接贵宾,再让夫人那里准备酒菜,今天本将军要一醉方休!“说着张济大步向外走去,要亲自到门口迎接,以他此时此刻的身份地位,可谓是隆重至极了。 “一名道士而已,叔父何须如此礼遇?”看到张济出迎,身为侄儿的张绣自然也快步跟了出去,心中却是疑惑万千,就是太师董卓驾临,也顶多是让后厨备酒席招待而已,夫人亲手调羹,那只有通家之好的至亲好友才能享受的待遇,一个道士? “孩子,你不懂,这个小道士手里有一样东西,叔父必须给买过来!”张济走的极快,而且春风满面的样子,似乎心里有一大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哦?什么奇珍异宝值得叔父如此看重,夜明珠?无暇美玉?又或者是什么绝世神兵?” “是保你一生平安无事的护身符!”转身看了一眼自己的侄儿,张济一字一句的说道! 正文 第七十九章又一声‘叔父!’ “无量天尊,贫道‘无愁子’参见张将军!”随着一声低沉的道家赞礼,一个身穿八卦阴阳水火道袍的小道士出现在府门处,十七八岁的年纪,身材高大,肩宽腰细,小脸微黑,笑起来还有两个大大的酒窝,看上去纯朴而可爱,尤其是他的那双眼睛,深邃无比,既有少年人的清纯,又包含无数沧桑,仿佛能洞彻人心一般! “呵呵,许久不见,无愁子道长风采更胜往昔,想来是大道修炼有成,真是可喜可贺!”张济丝毫没有将军的架子,抱拳以平辈的礼仪相见! 既然萧逸是以道士的身份前来拜访,张济也就不点破他的身份,这样挺好,两人仿佛又回到了卧虎亭一般,一个道士,一个皮匠,以朋友论交! “此处不是讲话之所,里面请!”张济府邸周边住的也尽是些西凉将军,人多眼杂,要是被谁看到萧逸在此,估计他们立刻就会点起兵马杀过来,对鬼面萧郎,他们是怕得要死,也恨得要死! “多谢!” 萧逸也没过多的拘礼,就像到朋友家里串门一样昂然而入,张济在一旁热情的引路,与他并肩而行。▲≥八▲≥八▲≥读▲≥书,.√.≧o “嘶嘶!……”看到自己的叔父和一个小道士并肩而行,张绣的眼里除了惊讶还是惊讶,因为他发现自己的叔父,堂堂西凉军中大将,连太师董卓都要倚重的心腹,竟然走在小道士的左手边,汉承秦制,以右为上,以左为下,所以才管穷人叫做--闾左,如今张济竟然自觉的走在左边,那岂不是说在叔父的心里,小道士的身份要比他高上半筹吗? “天啊!道士什么时候这么有地位了?”张绣觉得不是这个世界疯了,就是自己的叔父疯了,可张济在西凉军中一向有‘智将’的美名,是绝不会疯的,于是张绣觉得可能是自己疯了……,反正总得有一个疯了不是! “来虎头,见过你‘无愁子’叔父!”刚刚分宾主落座,张济就一摆手,让自己的侄子给萧逸行礼,‘虎头’是张秀的乳名,一般只在最亲近的人面前,张济才如此称呼他! “张绣见过无愁子叔……叔叔……”张绣条件反射似的上前行礼,可是刚‘叔叔’到一半,就再也说不下去了,因为眼前的这个黑脸小道士,无论怎么看年纪也绝不会超过二十岁,再加上萧逸本就长得纯朴、可爱,因此就更加显小了,自己凭什么要叫他叔父呀? 另一边萧逸也吓了一跳,现在他对‘叔父’这两个字都有些过敏了,哥才十八岁而已,那来的这么多大侄子,上一个管他叫‘叔父’的家伙,硬是厚着脸皮从他那骗走了二千多西凉战俘,让他亏了一大笔,这个又想从他这弄点什么走?不行,哥可没有那么多的压岁钱,必须阻止! “无量天尊,小将军无需客气,你我年纪相仿,平辈论交既可!” “如此……在下就……”,既然萧逸都谦让了,张绣本想顺坡下驴,行个平辈的抱拳礼就算了,大不了你是大哥,我是小弟,够给面子了吧! “嗯!”一旁的张济却生气了,面沉似水,用威严的目光死死顶着侄儿,大有你再不听话,我就要执行家法的架势! 张绣为人至孝,自然不敢违逆叔父的意思,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上前躬身一礼,叫了声‘叔父!’ 在他看来这已经是给足了小道士面子! “混账,不识礼数的东西,我与‘无愁子’道长平辈论交,见他如同见我,你对叔父也是如此无礼的吗!”看到侄儿如此,张济大怒,萧逸年纪虽小,却是老道‘出尘子’的唯一弟子,辈分大的惊人,所以他虽然教过萧逸箭法,却一直不敢以长辈自居! 再有他让侄儿上前行大礼参拜,也是存了一点私心的,今天只要张绣把这个叔父’认下,那就相当于多了一座靠山,以萧逸的为人,日后如果见到张绣有难,必然不会袖手旁观的,“我的傻侄儿,你倒是快点跪下行礼啊,千万别辜负了叔父的一番良苦用心啊!” 宗族礼法的大帽子压下来,张绣再没办法了,只好整理衣冠,规规矩矩的双膝跪倒,以晚辈的身份大礼参拜,“侄儿张绣,见过‘无愁子’叔父大人,叔父万安!” “呵呵!好,好,真乖!”萧逸一面拍拍对方的肩膀,算是认下了这个侄儿,一面心里暗暗叫苦,“完了,这个便宜‘叔父’还当定了,好吧,既然受了人家的大礼,就得拿出‘叔父’的样子来。” 萧逸搀扶起张绣,然后在自己怀里摸东西,初次见面,身为长辈总得有点见面礼不是,结果摸来摸去,除了几个金饼子之外,什么也没有,这么大的侄儿,再给压岁钱似乎有些说不过去吧? 可要是两手空空,连个见面礼都没有,那就更不好意思了,倒时候丢的不光是自己的脸面,还有师门的脸面啊,谁叫他今天穿的是道袍呢! “道袍,对呀!”想到道袍,萧逸顿时有了主意,这件‘八卦阴阳水火道袍’,当初可是他按照前世网游里的装备模样设计的,极品、两洞、还镶嵌宝石,能防魔法攻击,减免物理攻击,加速度,加敏捷,加血,加蓝……,穿上这件道袍那真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鬼神辟易…… 当然了,这只是萧逸自己的幻想,其实除了漂亮拉风,这件道袍什么作用也没有,只不过是他对前世的一点怀念而已,不过有一点,道袍上洞是有的,宝石也是有的,一黑一白! 八卦阴阳水火道袍,在阴阳眼上镶嵌有‘水火珠’,分为黑白两色,黑的是块墨玉,白的是颗珍珠,这也是这件衣服上最值钱的东西了,今天被人见了一声‘叔父’,萧逸虽然有些心疼,也只好毁装备了,“初次见面,小小礼物侄儿拿去玩吧,这颗‘墨玉’乃是我道家至宝,不但能避水火,还能防魔法,防大招,防毒害……,总之,就是到了阎王爷那里也能换你一条小命啊!” “多谢叔父厚礼,侄儿必当小心收藏!”说的客气,张绣却直翻白眼,身为将军的侄子,他的眼界可是很高的,再加上最近洛阳城周围陵墓被挖掘殆尽,无数奇珍异宝都重现人间,张济的部下自然也没少孝敬,府里什么好东西没有,会在意你这小小的一颗墨玉,还吹的那么厉害,骗鬼去吧! 一旁的张济却听的喜笑颜开,对于什么‘防火,防毒’之类的鬼话他自然也不信,但最后一句却入了他的心,能在阎王爷那里换条命,这才是他最想要的,等于是给自己的侄儿加了一道保险,而担保人就是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 “无愁子道长不在深山静修,来我这里不知所谓何事啊?”张济这番话实际上就是在问价格了,那张‘护身符’的价格,“你以后保护好我侄子,今天我也帮你一把,有什么事说吧!” “呵呵,小道心性不定,贪恋红尘啊,这次来找将军,是为了见一个人,办一件事!”人家把话挑明了,萧逸自然也就不在捉迷藏,把自己的目的径直说了出来。 “好说,只要是我能做到的,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如此,多谢了!” 几人正说笑间,一名素装妇人从内室走了出来,此女十**岁的年纪,气质高雅,身材婀娜多姿,一张俏脸上未施任何装饰,却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尤其是一眸一笑,更是动人心魄,整个人就像是一朵脱俗的莲花,没有多么艳丽,却清新典雅! “这是贱内,邹氏!”张济手指女子,脸上难得露出了一丝笑意,可见他对这个夫人是何等的喜爱。 邹氏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子,因为姿色出众,又识诗书,懂礼仪,被当地官员选为秀女,送来洛阳准备献给汉灵帝,结果灵帝突然驾崩,少帝又年幼,两代君王都没有福气享受这些佳丽,最后白白便宜了带兵入京的董卓。 董卓犒赏手下将领,除了金银珠宝就是美女,就这样邹氏到了张济身边,原本对女色并不感兴趣的张济,在见到邹氏那一瞬间,就被她那清新的气质所吸引,温柔似水,又知书达理,很快这个满手血腥的老男人就陷入了爱河,也只有在邹氏身边,他的心灵才能得到一丝安慰,睡个好觉,因此格外的宠爱这位小夫人,邹氏也是个识趣的,知道在这个乱世里必须有个强大的丈夫才能保护好自己,因此二人倒也恩爱有加! “原来是嫂夫人,无愁子有礼了!” “叔叔无需多礼,奴家已经亲手备好了酒菜,请内堂饮酒叙旧吧!”邹氏虽然也是第一次见到萧逸,但她心思灵巧,对自己的夫君很是了解,张济在西凉军中那也是极其高傲的存在,一向蔑视他人,就是骁勇如‘虎鸠’吕布,他也没多客气过,如今却多一个黑脸小道士如此恭敬,想来此人必是不凡! “多谢了!”看到盛情招待自己的邹氏,萧逸觉得自己胸前另一颗‘火珠’也保不住了,第一次见面,礼物总不能少了吧…… …………………………………………………………………………………………………………………………………………………………………… 后堂里,献上酒菜后邹氏就自觉的退了出去,男人之间谈话,哪有女人插嘴的份,就是旁听也不可以,张济和萧逸相对而饮,张绣在一旁给二人斟酒,布菜,没有奴仆伺候,也没有丰盛的席面,这就是一顿家宴,虽然简朴,却是这个时代最高的礼遇,能带你进内堂,老婆做饭,侄儿斟酒,那就是没把你当外人! “当年有幸听了一次‘无愁’的天下之论,让我受益匪浅,现在想起来,那些话语犹在耳边啊,只可惜当初的故人却飘零殆尽了!”喝着杯中烈酒,张济不禁想起当初在卧虎亭的生活,那时虽然艰苦,但他至少还有几个朋友可以把酒言欢,如今老道去世,牛铁匠掉入盘龙河中,尸骨无存……,没有朋友的生活,寂寞啊! “大牛和马六现在都很不错,这一点你尽可以放心!”萧逸心中发出同样的悲鸣,可惜,那种无忧无虑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他们能跟着你是天大的运气,牛兄地下有灵,也会含笑九泉的!”张济点点头,他知道萧逸对自己的朋友绝不会慢待,大牛,马六二人,想来以后必然会富贵荣华、高官厚禄的。 “呵呵!能与他们为友也是我的运气,大家同命相连罢了!” “好,有几个可以托付生死的朋友,真乃人生一大幸事!”张济一大杯酒下肚,顿时把那些忧愁都冲散了,人活着还得向前看,“如今这座洛阳城就是天下的风口浪尖,无愁可否再论一论这天下大势?” “天下大势?”萧逸连饮数杯酒,收拾好心情,开始沉思起来,“董卓迁都之举实在是一步臭棋,看似是巧妙地避开了诸侯们的锋芒,实际上却失去了争夺天下的先机,退一步就会退两步,退两步就是满盘皆输,最后万劫不复!” 如果是贫道主持大事,一定尽起洛阳兵马与联军拼死对峙下去,同时让吕布出一支奇兵,向北度过黄河,而后从河内进击,直出河东诸郡,扰乱那些诸侯的大后方,十八路诸侯本就各怀心思,一旦后院着火,就会不战自乱,到时候董卓只须跟在后面挥兵追杀,定可一举平定山东之地,到那时候,普天之下就再也没人可以制约的了他!” “善!”张济点点头,确实如此,董卓如果真如此照做,想来至少有八成的把握成功,山东一平,再以小皇帝的名义为号召,出大军威逼江南诸州,天下谁敢不从?称王称霸,也是指日可待,可惜!可惜! “无愁子叔父如此直言,就不怕我们把这些话告诉董太师吗?”一直在旁边静听的张绣突然插嘴了,现在他终于知道为什么叔父如此敬重这个小道士了,原来这是一位无双谋士啊! 不过张绣心里还是有些不服气,所以故意说出告密的话来,就是想吓唬一下萧逸,试试他的胆量,想做他的叔父,哪有那么容易的。 “呵呵!好顽皮的侄儿!”萧逸伸手拍了拍张绣的肩膀,就像一位长辈在教训自己年幼调皮的侄儿一般,等拍的后者呲牙咧嘴,他这才不紧不慢的说道,“董卓在洛阳这段时间,已经被荣华富贵泡软了骨头,再不复当初的盖世胆略,现在他心中已怯,就算知道了也不敢去和关东联军拼命,这头西凉猛虎,终究是老了!” 英雄迟暮,奸贼也同样会老去呀! 正文 第八十章伤心一刀 皇宫禁苑东侧,有一座独立的宫殿,与追求高大、雄伟的汉家宫殿不同,这座宫殿格局精巧,布置奇特,充满了西域风情,这里就是海燕公主的寝宫,当年汉灵帝对这个女儿宠爱非常,常对身边的大臣说,‘朕之女,聪慧英武,天下无双,’因此特意为她花巨资盖了一座充满异域风情的寝宫,就叫--无双宫! 无双宫内,海燕公主正在床榻上安寝,虽然在睡觉,可身上的衣服却是完完整整的,她是‘和衣而眠’,自从董卓进京以后,每晚睡觉海燕公主都是不脱衣服的,一则是出事时可以反应快一点,再者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那把金柄弯刀就放在身侧,只有握着这把刀,她才能安心的睡上一会! 虽是在睡梦中,可海燕公主的眉头却依旧紧缩,两只小手也紧紧握着,双腿蜷缩在一起,那模样就像母亲肚子里的婴儿,可见她的内心深处是何等的不安,人只有在心怀恐惧时,才会选择这种睡姿…… 自从董卓入京以来,杀戮公卿,欺凌皇室,何太后、少帝刘辨都被毒杀,现在坐在皇位上的刘协也完全是个傀儡,而且朝不保夕,谁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步他哥哥的后尘…… 身为皇室最后一根支柱,海燕公主心中的压力可想而知,如今董卓又要迁都长安,满朝文武在屠刀的恐吓下无人敢出言反对,一旦离开洛阳这个根本之地,皇室也就彻底失去了最后的威严,变成任人宰割的羔羊,她已经失去了一个弟弟,不能再失去另一个了,可该怎么办才能保住大汉江山,保住她们姐弟二人的安全? 谁才是自己的保护神呢?怀着这样的疑问,睡梦中的海燕公主依稀见到了一个彪悍的身影,为她挡住了扑过来的猛兽,那道身影是如此的熟悉,还有一张微黑的小脸,深深的酒窝…… “殿下,殿下不好了,西凉大将张济带兵入宫,直奔这里来了,还要求见公主!”一身绿衣的侍女玲玲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一年多的时间,她那娇小的身材已经发育的玲珑有致,再加上清秀的面容,可以预期以后也是个倾城倾国的祸水。这样的身材、相貌原本应该是一个女人最大的骄傲和资本,可现在带给她的却是无限的惊恐,自从西凉军霸占京师以后,四处欺男霸女,无数貌美的洛阳女子都遭了殃,就连皇宫也没能逃脱毒手,董卓自己就带头夜宿龙床,****宫女,其他西凉将领有样学样,经常带兵来皇宫里光顾,不但宫女被抢走无数,甚至连先帝留下的嫔妃都没能幸免…… 几乎每夜都有女人的尖叫声传来,而后第二天就会拉出一车车****的女尸,许多后妃为了不受辱,都选择了投井自尽,以保全清白,据说后宫里有一口深井,一夜之间被死尸填满了,最后跳下去的人都不是淹死的,而是摔死的…… “不要慌,万事有本宫在……张济?他到哪了?”海燕公主手持弯刀让自己强行镇静下来,梦境终究是梦境,这时候能够依靠的只有自己了,对张济她到是略知一二,此人乃是董卓的心腹爱将,而且文武双全,若论统兵征战的本事,在猛将如云的西凉众将中也是数一数二的,还听说此人残酷嗜杀,大将军何进满门就是被他诛灭的,不过倒是从来没听过他贪恋女色,西凉众将都来皇宫里抢女人,唯独张济,一次也没来过,这次深夜闯宫,又是为的什么? 莫非是为了自己? “回主子的话,已经闯到宫门外了,小太监‘花心’在哪里勉强只应着,恐怕也档不了多久,咱们快躲一躲吧!”玲玲的眼中满是惊恐,那些被抢走宫女的下场,她可是一清二楚,绝对的生不如死!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乃堂堂大汉公主,不信他敢无礼!”心中虽然同样七上八下的没底,但海燕公主只能用已经不复存在的皇室威严给自己打气了,这也是她最后的精神依靠! “主子,主子,快跑!”随着两声尖细的叫声,寝宫的大门被人一脚踹开,随后小太监‘花心’就被人掐着脖子扔了进来,涨红的小脸直接着地,屁股高高撅起,就像只翻了壳的大乌龟一样,那模样要多惨有多惨,据说一些有特殊爱好的西凉将领,可是连貌美的小宦官也抢的,不知道今天‘花心’会不会‘菊花残,满地伤’…… “吱……”的一声,寝宫的大门被人重重的推开,一队全副武装的士兵出现在哪里,为首的正是张济,虽然是深夜入宫,张济还是穿了一件大叶黄金甲,头顶战盔,腰佩宝剑,面沉如水。 “臣,张济参拜公主殿下,殿下万安!虽然一脚踹开了寝宫大门,张济却没有闯进来的意思,反而是站在门外,躬身行了一礼! “张将军深夜闯入本宫的寝室,不知所为何来呀?”海燕公主一手握刀,一手拉着自己的侍女玲玲,连靴子都没穿,光着一双小脚丫就跑来宫门前,今天她也想好了,如果这些西凉兵胆敢无礼,她就横刀自刎,为汉家保留最后一点尊严! “打扰公主安歇,臣惶恐,可微臣也是受人之托,不得不如此!”张济的口吻很客气,不过却不是臣子对主上的那种忠诚,反而像一个人去朋友家里做客,见到女主人的那种感觉,至于谁是男主人吗?呵呵! “是谁,董卓吗?”想到这种可能,海燕公主手心的汗水都出来了,每次大朝会的时候,董卓看向她的眼神,都令海燕公主彻夜不安,那是猛兽见到猎物的神色,发情的猛兽! 一名身材高大的亲兵突然从后边闪了出来,迈步直入寝宫,张济反而退了出去,还主动把大门关上了。 “站住,不得无礼!”寝殿里的主仆三人同时惊叫起来,小太监‘花心’爬起来挡在最前面,侍女玲玲虽然吓的都快哭出来了,还是死死的拉住了公主,至于海燕公主已经把刀放在脖子上了,随时准备给自己放血。 “别怕,是我!”随着低沉的声音,那名西凉士兵抬头露出了一张微黑的小脸,正哭笑不得看着眼前吓得三只鹌鹑一样的主仆! “小道士,是你!”玲玲率先尖叫起来,海燕公主也是一脸的不可思议,他真的从自己的梦中走出来了吗? “没错,就是我”说着萧逸从怀里拿出一只龙纹玉镯,那是在北邙山中他用一只‘叫花鸡’从公主手里换来的,当然了,他还英雄救美了一把,幽冥魔豹,那可不是谁都能对付的。 “小道士,你怎么当兵了,还是西凉军?”看到是当初救过他们性命的小道士,侍女玲玲再没有刚才害怕的情绪,反而一脸好奇的走过去,在萧逸身上摸来摸去,就像见到一件宝贝。 也许她心里巴不得被这个小道士抢走吧,玲玲可是私下打听过的,道士跟和尚不一样,是可以娶妻生子的。 跟一脸花痴的玲玲不同,海燕公主心中却是惊疑不定,一个小道士,就算他去当了兵,也不可能深夜进入皇宫来呀,更何况还有西凉大将张济给他守门,这也太不可思议了,难道他还有什么秘密身份不成? 海燕公主也是聪明异常的人,顿时在心里盘算着各种可能…… “我没当西凉兵,只是送给张济一枚护身符,他欠了我的人情,所以就带我进来了!”见海燕公主有所疑惑,萧逸连忙开口解释,这也都是实话! “呼!……”看着萧逸那纯朴的眼神,海燕公主终于松了口气,西凉军大都出身蛮荒边界,一向崇尚鬼神之说,对巫师,道士之类的人从不冒犯,就连乱兵打劫,也不会对道观下手,因此用一张道家的‘护身符’贿赂了张济,倒也说的过去。 “赶快跟我走吧,明天一早董卓就会劫持圣驾迁都长安,到时候必然会有大的劫难,到时候就算是皇室贵胄恐怕也难逃此劫!”萧逸已经从张济那里得到了确切的消息,所以才会冒险深夜闯宫,他来洛阳城的目的之一就是带海燕公主离开,对那张熟悉的面孔,无论如何他也割舍不下,那是自己心里唯一的美梦了,萧逸绝不允许它破灭! “跟你走?去哪?普天之下那里还有一片净土?”海燕公主脸上先是一喜,但随即又变成了无限的惆怅,至于玲玲和小太监‘花心’,他们的神色随着自己主子而变化,主子去哪他们去哪,哪怕是地狱,这就是忠仆的宿命! “离开皇宫,去山东,去江南,去塞外,只要是你想去的地方,我都可以带你去,我们可以有自己的田园,牧场,牛羊,过无忧无虑的生活!”萧逸不是在说空话,他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心,原本的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宅男,只是机缘凑巧才来到了这个世界,杀戮不是他的本意,他只想好好的活下去而已。 跟其他穿越者不同,别人穿越后都会随遇而安,很快的融入新的生活,而萧逸最大的人生梦想就是--回家,在这里,就算坐拥无限的权势,他也只是世界的弃儿,孤单,寂寞…… 现在机会来了,带着公主离开这里,找一个山野隐居起来,过自己喜欢的日子,平时种田,打猎,再生一大堆孩子,每天看着这张让自己魂牵梦绕的脸,也就跟回到原来的世界没什么区别了吧! “无忧无虑?那样的生活可以属于任何人,但绝不会属于我,我是先帝长女,堂堂的大汉公主,身体里流淌着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血脉,我必须与大汉同生死,共存亡!”海燕公主的神情变得激动起来,仿佛已经进入了一种幻境,那是大汉历代先帝在她的灵魂深处打下的烙印,她永远只属于皇宫,属于这个王朝! “你把玲玲带走吧,去过你们想过的日子,当初在北邙山的时候就答应过,要把玲玲许配给你,现在本宫可以兑现诺言了!” “主子,奴婢早就立誓,要追随您一辈子,就是上刀山,下油锅,奴婢也不离开!”玲玲听到公主要把自己送人,顿时哇哇大哭起来,她自幼一直生活在公主身边,二人情同姐妹,可以说海燕公主就是她全部的精神依靠,离开了,她就不知道该怎么生活,所以虽然一脸不舍得看着萧逸,但抱着公主小腿的手却死死的不肯松开! 一旁小太监‘花心’也是泪流满面,他们这些奴婢的宿命就是和主子困在一起的,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一对蠢女人!”虽然尊敬女性,但萧逸一直认为,在面临大是大非,生死关头的时候,女人往往都是愚蠢的,因为她们看待世界过于感性,而男人,选择理性! 所以这个世界还是应该让男人来统治,也该由男人来做决定,既然你们不愿意跟我走,那就只好用强了,萧逸相信以后她们主仆俩都会感谢自己的,至于感谢的方式,呵呵…… 大步上前,萧逸轻舒猿臂,一边一个将两个还在啼哭的女人抱了起来,转身就开始向外走,“乖乖的跟我走吧,外边已经都安排好了,马匹、车辆,通关的文牒,足矣把我们送到安全的地方,到时候我……” “啊!……”萧逸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的胸口,一道血淋林的伤口出现在那里,就在自己的心窝上,而凶器就是握在海燕公主手里的金柄弯刀,“自己征战无数,无论是面对来去如风的马贼,还是恶狼一般的匈奴人,哪怕是对上‘虎鸠’吕布,都没伤过半块头皮,没想到今天竟然受伤了,还是伤在一个女人手里,心爱的女人……” 两个女人一左一右摔了下去,只剩下萧逸两眼茫然的站在那里,伸手摸了摸伤口,鲜红的血液微微有些热,黏黏的,有些腥气,这种味道原本是他最喜欢的,可现在……,伤口并不深,但却让他痛彻心扉,“她竟然用刀砍我?她竟然伤了我……”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海燕公主手里的弯刀早就掉落,此时赤足跪在那里泣不成声,一边哭,一边不停的道歉,她的心同样剧痛! 玲玲第一个反应过来,直接扑到萧逸怀里,看着他流血的伤口满是惊慌,随即‘撕拉’一声,从自己的裙摆上撕下一块布条,小心的给萧逸包扎起来,一边处理伤口,一边哇哇痛哭,她也心痛,一半为了公主,一半是为了萧逸…… “哎!……”一声叹息,推开小侍女玲玲,萧逸头也不回的向门外走去,世上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美梦破灭,“你到底不是她,不是,她是永远也不会向自己挥刀的……” 正文 第八十一章侄儿服了! 走出寝宫大门,萧逸还能清楚的听到身后传来凄凉的哭泣声,不过这丝毫没有羁绊住他的脚步,海燕公主这一刀将他的梦想彻底打碎了,她终究不是‘她’,萧逸不得不将自己那颗受伤的心,再次用坚硬的外壳层层保护起来,男人一辈子,伤一次就足够了! 寝宫门外,张济看到萧逸的样子也是微微一惊,尤其是那道血淋淋的伤口,让人触目惊心啊,萧逸的本领如何他可是一清二楚,普天之下能伤的了他的人,绝不会超过一掌之数,但绝不包括寝宫里面那三个人,要对付她们,萧逸一只手就足够了,所以这一刀必然是情伤,也只有情伤才能让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血流不止! 因为他终究是个男人,是男人就永远也躲不开这一刀! “走吧,她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祭给了大汉王朝,我带不走她!”萧逸的声音冰冷至极,与刚才简直判若两人,走进去的是纯朴善良的小道士-无愁子,走出来的却是遇佛杀佛的‘鬼面萧郎!’ 都说咀嚼苦楚是男人成熟的不二法门,就在走出寝宫大门的一刹那,萧逸觉得自己彻底成熟了,以后他会用一个成熟男人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还是这个世界里的女人! “萧郎保重,女人如草半天下,以你的本事,什么绝色佳丽得不到,切莫为情所伤啊!”张济上前拍了拍萧逸的肩膀,就像一个年长的兄长在安慰失恋的朋友,其实在心里他更欣赏现在的萧逸,冷酷,铁血,无情,这才是只手掌控天下风云的男人! “呵呵!已经伤无可伤了……,董卓的计划如何,什么时候开始动手?”萧逸直接转移了话题,受伤的狮子只会在寂静的夜晚独自****伤口,面对其他野兽时,它表现出来的永远只是坚强! “明日一早,董卓会挟持天子和文武百官先行离京,而后李、郭汜、我和樊稠,分别把守洛阳四门,驱逐城中所有百姓和大军裹挟在一起,向长安进发,黄昏时候再四门一起放火,把洛阳城彻底夷为平地! “能否把洛阳城保全下来?知道你心里仇恨汉家皇帝,可灵帝,少帝都已经死了,连汉家十二代帝陵都被你们刨了,天大的仇恨也该报了吧,这洛阳城是花费了无数人的心血建造而成,它属于一家一姓,而是天下所有汉人百姓的!”萧逸这次来洛阳就是为了一人,一城,人已经无非带走了,洛阳城他必须保全下来。 “根本做不到,我最多能保全自己管辖的那四分之一,至于其他人都是董卓的死党亲信,不会听我指挥,天火无情,这洛阳城终究会化为一片焦土!”张济苦笑着摇摇头,对于汉家他已经没有什么仇恨了,这些日子他杀人杀的手都软了,要报仇,也该是别人来找他才是。 “至少一半,还有太学,白马寺,尚坊,这三个地方无论如何也要给我保存下来,做到了,我保你侄子一生平安无事,哪怕他闯下天大的篓子,我也给他担着!”萧逸说的斩钉截铁,洛阳城里的皇宫他可以不管,那些权贵们的豪宅楼阁也可以不管,但这三个地方,绝不能毁于战火! 萧逸选的三个地方都非同小可,‘太学’里有大汉王朝数百年来珍藏下的各种图书典籍,许多还是春秋战国时期就流传下来的孤本,其价值根本就无法估量,可以说是整个华夏文明的精华所在,董卓只顾得劫掠金银珠宝,对这些书籍根本就没搭理,在他们眼里那只是一堆烧火用的劈柴而已,但萧逸却知道这些书籍的价值,宁毁十座洛阳城,也不能损了一本书,城毁了还可以再筑,书烧了,就全没了…… 白马寺是佛家的圣地,也是他在中国的第一所寺庙,里面同样珍藏了大量的佛家典籍,佛学即是宗教也是一种哲学,劝人弃恶扬善,对教化人心有很大的作用,再者说萧逸要利用佛教向草原渗透,就冲这个也得把白马寺保全下来,否则正在草原上传教的小和尚‘无心’会和自己拼命的。 最后就是尚坊了,那里汇聚了大汉王朝最精巧的一批人才,各种手工业者应有尽有,木匠,制纸匠,纺织者,陶瓷匠……,最重要的是冶铁,还有各种兵器作坊,大汉王朝最锋利的武器都出自哪里,得到尚坊,就相当于得到一座兵工厂,那就是以后争霸天下的资本! “好,我答应你,就用半个洛阳城换你一句承诺!”张济微闭双目,在心里盘算了半响,终于点头答应下来,“尚坊在城外,正好归我掌管,可以给你留下一批工匠,各种作坊也可以原封不动的留下来,至于‘太学’和‘白马寺’,都在樊稠将军的辖区,他与我交厚,可以去私下交涉,一定都给你保全下来!” “一言为定!” “致死无悔!” “啪!啪!啪!”二人在空中连击三掌,算是定下了彼此的承若。 这就是古人最为推崇的击掌为誓,没有繁杂的程序,也不用多么恶毒的誓词,只须二人手掌相击,彼此就会豁出性命去完成这份誓言! “董卓暴虐,日后必遭天谴,为后代子孙计,你以后还是少杀些人吧!”说完这话萧逸觉得小脸有些微微发红,自己就是个杀人如麻的屠夫,这些年斩掉的头颅不计其数,现在竟然在劝另一个屠夫放下手里的刀子,可笑,可怜,可叹! “已经上了贼船,身不由己呀!”张济一声长叹,他又何尝不知自己杀戮过重了,可屠刀一旦举起,就很难再放下了,“无愁一向目光深远,你以为董卓去了长安后会如何?还能有多久的气数?” “董卓焚毁京师,迁都长安,把文武百官得罪了个干净,天下百姓更是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如果他能老老实实躲在长安什么也不做,凭以前积攒的老底,也许还能多活几年,否则必然造到士族力量的极大反弹,这些人可是杀人不见血的,什么招数都使的出来……” “那我该怎么做才能免了这场血光之灾?”张济不怕死,但他怕失去最后的亲人,这句话其实是为侄儿张绣问的。 “屯兵他处,不入长安!”照着这八个字去做,可保你们叔侄平安无事,说着萧逸指了指眼前雄伟的皇宫,继续说道,“记住,无论有多大的富贵,有多高的赏赐,永远也不要进长安半步,越低调越好,最好让那些士族门阀忘记你们叔侄的存在,如此可保性命无忧!” “多谢,我必牢记在心!” “好,此间事了,我也该告辞了,如果有缘我们他日再见吧,保重!”说着萧逸翻身跃上早已为他准备好的马匹,抱抱拳,扬鞭直奔虎牢关而去,从洛阳到虎牢关,只有五十余里路,快马加鞭,一个多时辰就能到,城关虽然过不去,但翻山越岭对他而言不是什么难事,最迟明天一早,他就能回到玄甲军营地里。 “保重!”张济对着远去的背影深施一礼,萧逸总是能在最关键的时候为他指明方向,有这样的朋友,看来老天对自己还是不薄的。 “此人谋略无双,堪称一代鬼才,叔父为何不将他留下,收为己用,如有此人相助,叔父在西凉军中的地位必然能再上一层楼,日后如果董太师那里真的出现意外,叔父完全可以趁机取而代之!”同样是看着远去的背影,张绣却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痴儿,没想到你还有这些心思!”张济的目光中满是惊讶,他这一生看透了许多人,却万万没想到最后竟然疏漏了自己的侄儿,这小子野心勃勃啊,“虎头,人要想一生平安,必须量力而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看好自己的野心,群雄逐鹿这场大戏,不是你能玩的,至于此人,更不是你我叔侄能收服的!” “他到底是什么人?能让叔父如此看重,不惜用半个洛阳城换他一个承诺?如果被董太师知道我们这样做,那可是会杀头的?”张绣语气虽然依旧恭敬,却透出很大的不服气,少年人都是骄傲的,他并非是针对萧逸,而是咽不下胸中那口傲气! “他是谁?呵呵……,他是叔父的朋友,以前的乡亲,生死与共过的战友,‘无愁子’是他的道号,他的本名叫萧逸,”顿了顿,张济看着侄儿正在不停变换颜色的小脸继续说道,“如果你还不清楚,他还有个外号叫做‘鬼面萧郎!’” “什么?是他……‘鬼面萧郎’,杀了华雄将军那个……,他,他不是在虎牢关吗?……怎么就敢?这里可是龙潭虎穴啊!”听到萧逸这个名字后,张绣的嘴巴就没合拢过,心里就像被天雷劈中一样,外焦里嫩,还冒着丝丝热气…… “呵呵!他有什么不敢的,这不是来了,又平安无事的回去了吗?”张济拍拍侄儿的肩膀,又宠溺的伸手帮他把嘴吧给合上,“这下你放心了吧,有他一句承诺,可保你一生平安无事!” “侄儿服了!”张济突然觉得叫萧逸的那声‘叔父;一点也不吃亏,这可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这样神勇盖世的叔父,多多益善啊! 正文 第八十二章火焚洛阳 黄昏时分,虎牢关外的联军士兵们突然发现,西方的天空中飘起了一个黑点,随后黑点不断的扩大,变成了一个黑色的烟柱,而后黑色的烟柱继续扩大,再扩大……,最后甚至遮挡住了半边天际! 当夜幕降临时,人们终于看清了那些烟柱代表着什么,火,大火,烈焰冲天,整个西方天际都被照成了白昼,就像一轮正在燃烧的太阳,可现在是黑夜,西边也没有太阳,那里有的只是大汉的京师-洛阳城! 士兵们疯了,将军们疯了,最后诸侯们也疯了,有人目瞪口呆,有人跪地哭泣,有人仰天长啸……,谁也没有想到董卓竟然敢火焚洛阳城,他怎么就敢这么做,丧心病狂啊! 那可是洛阳,大汉京师,是花了十几代人的心血才建立起来的,是几千万汉家子民心中的圣地,如今一把大火,人们心中的信念瞬间崩塌,大汉,完了…… 盟主袁绍连夜擂鼓升帐,召集所有大小将领议事,只有一道命令,“联军倾巢出动,星夜攻打虎牢关,哪怕是用死尸堆,也要堆开它……” 战鼓如雷,人潮如海! 十八路诸侯全都红了眼,就连孔融那样的文弱书生都披甲上阵了,盟主袁绍亲自擂鼓助威,其余众人手提宝剑在前沿督战,但凡有后退一步者,杀! 三军将士高举火把,呐喊着向虎牢关发动了猛烈的进攻,就像海浪拍打堤坝一样,一波连着一波,一浪高过一浪,无论上面的箭矢有多密集,无论有多少巨石砸下,联军将士死战不退,前面的倒下去,后面的踩着死尸继续奋勇蹬城,爆发出了开战以来最大的勇气,虽然这些勇气来的迟了些…… 反观虎牢关上,董卓等人撤走后,这里就交给了部将赵岑,还给他留下三万人马,赵岑也算是西凉军中一员悍将,常年征战沙场,军事经验十分丰富,可面对联军这样亡命的进攻,他的内心也胆怯了,尤其是洛阳方向冲天的大火,让他意识到,自己被抛弃了,成了断后的一枚弃子! “老子在这里浴血厮杀,你们在洛阳城刨坟掘墓,大发横财,最后跑的时候竟然都不通知老子一声,好,既然你们不把老子当人,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对着西方一通狂骂后,赵岑换了一身普通士兵的衣服,混在慌乱的人群里,消失不见了…… 群龙无首,数万西凉军顿时大乱起来,董太师跑了,当官的也跑了,那我们还给谁卖命啊,爹死娘家人,各人顾各人啊! 随着一声呐喊,数万大军一哄而散,大部分放下兵器投降了联军,还有一些不想再当兵的,裹挟了些人手,军服一脱,直接跑到附近的山里当起了山大王,反正乱世土匪多如毛,这年头谁管谁呀! 天明时分,联军终于彻底攻下了虎牢关,而后各路诸侯人不卸甲,马不停蹄,直奔洛阳而去,数十万人马就像长途赛跑一样,拉开了长长的距离,骑兵冲在最前面,步兵随后,辎重兵跟在最后面……,大军已经毫无阵型可言,各家的兵马也全混杂在了一起,根本分不清谁是谁,现在大家只有一个念头,跑,快跑…… 洛阳城已经是烈焰冲天,黑色的烟云覆盖周边上百里,经久不散……,诸侯联军赶到后却惊讶的发现,事情似乎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糟糕,洛阳城北部和西部的宫殿,太庙,以及王公大臣们的府邸基本都烧成了一片废墟,可城南和城东地区却损失不大,比如‘太学、白马寺’,几条比较繁华的坊市都平安无恙,甚至连那座‘天机楼’都完好的保存下来了! 诸侯们立刻调动人手,将还在熊熊燃烧的大火扑灭,而后众人才发现其中的原因,原来城南和城东虽然也设下了不少火源点,但这些地方要么极其靠近水源,要么就是比较孤单的建筑,周围很是空旷,这样一来,点火的时候虽然也会浓烟冲天,但火源不会向四周扩散,所以损失也就很小了…… 虽然不知道放火的西凉军为什么会这么笨,但能保下半个洛阳城已经是谢天谢地了,谁还愿意去多想这些,扑灭大火后,诸侯们各自找地方安营下寨,因为房屋不够,许多军营就直接扎在了废墟上,盟主袁绍出身世家,最讲究的就是一个排场,所以他抢先占了‘天机楼’作为自己的大本营,如今在洛阳城,这已经是最奢侈的地方了,其余诸侯也大多如此,找到一些没被焚毁的大宅院安顿下来,只有曹操,进城之后什么也不顾,直奔‘太学’而去…… “哈哈!太好了,列祖列宗保佑,这里没事,这些书籍都没事!”曹操此时正在‘太学’藏书楼的竹简堆里快乐的打滚,洛阳大火冲天,这里却平安无事,不但没有被焚毁,西凉军撤走以前还仔细的封闭了门户,所有大门都上了铁索,以防止那些乱兵们破坏。【←八【←八【←读【←书,.2↘3.o 曹操不是那些没脑子的诸侯,略一思索他就明白了,这肯定是有人暗地里花费了不少心思才保存下来这些,否则怎么如此凑巧的留下了半座洛阳城,‘太学’的藏书也平安无事,对这些书籍的价值曹操可是一清二楚,绝对的价值连城,“不管此人是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啊!” ………………………………………………………………………………………………………………………………………………………………………………………… 尚坊在洛阳城西南三十里的洛水河边,密密麻麻的一片,全是各类作坊,虽然只是最原始的手工生产,但这里已经是整个大汉帝国,或者说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工业中心了,就是这里出产的各类器皿,源源不断的供应着京师洛阳,这就是为大汉帝国输送血液的心脏! 在尚坊里生活的还有几千名工匠,这些人一生都要在这里度过,没有假期,没有休息,有的只是没日没夜的操劳,只到有一天干不动了为止,然后由儿子或者是孙子接过自己手中的工具,继续操劳下去,很多人的祖上甚至从秦代开始就是尚坊里的大匠,他们世世代代为帝国效劳,也积攒下了精湛的手艺! 可惜,无论他们如何战战兢兢的为这个帝国效力,在权贵们的眼睛里他们只是一些会制造精美器皿的工具而已,汉帝不看重他们,董卓不看重他们,关东的诸侯们也不看重他们,所有人都忙着在洛阳城里翻检,希望能得到一点西凉军留下来的残羹剩饭,想趁乱发财的,可不止是西凉乱兵…… “轰!轰!轰!……”随着阵阵马蹄踩踏大地的声音,一道黑色的洪流突然出现在尚坊周围,而后他们以极快的速度向这里冲过来,只见这支军队,人如龙,马如虎,其势如泰山,真的就像一座山压了过来,把那些留守在尚坊里的工匠吓得魂飞魄散,许多人已经跪在地上,拼命叩首求饶起来,这样的骑兵大队,只需要一个冲锋就能把这里踏为平地! 万幸,当黑色的洪流冲到近前时,突然分列开来,向尚坊两边包围过去,而后占领各处据点,插上了黑色的军旗,原来他们是来保护这里的,对着洪流涌动,一面黑色的大纛出现在阵前,上面赫然是四个大字--玄甲铁骑! 大旗下,萧逸横刀立马,正在打量尚坊的情况,“张济做的不错,这里一草一木都丝毫无损,他真是有心了……” 来到洛阳后,萧逸连城都没进,立刻带领玄甲军赶到这里,生怕有人抢先一步把桃子给摘走,万幸,那些诸侯们要不是忙着在城里翻东西,要不就是没想到这里,最后全便宜自己了。 “你们谁是这里的坊官,出来见我!”萧逸向前一催战马,直接来到那些工匠面前,这可都是一个个的活宝贝呀,从此以后玄甲军的军械不用愁了! 这时候的战争,一拼勇武,二拼粮草,第三拼的就是军械,因为冶炼技术的原因,这个时代的军械极易损坏,一把战刀,往往砍了几个人之后就会变成锯齿,打一场战下来经常要换好几次兵刃,所以每次打完仗,除了遍地的死尸外,就是堆积如山的破坏兵刃,这个时候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后勤部门为你提供充足的兵器,那你就只能拿着木棍作战了! “参见将军大人,小老儿高廉,是这里的总坊官!”一名须发皆白的老头猫着腰,颤颤巍巍的走了出来,跪倒在萧逸的马前,脸上满是惊恐的神色。 “哦?老人家快快请起!”对手艺人必须要尊敬的,萧逸跳下马来,双手搀扶起老者,看着对方那双布满老茧和烫疤的手就知道,这是一位老铁匠。 “不敢,不敢,将军有何吩咐请直说,小老儿无不遵从!”高廉打了一辈子的铁,也在尚坊里工作了一辈子,何时见过一位将军对他如此客气,以往那些权贵们来了,无不是非打即骂,萧逸对他如此客气,反把他下了一跳,连着退了几步,腰躬的更厉害了! “呵呵!不知道这尚坊里如今有多少工匠,都能制造些什么器物,大家生活的如何?”萧逸摸了摸鼻子,这次他可不是要杀人,而是尴尬的,难道自己长得很凶恶吗?好不容易想亲民一回,还差点把面前的老头给吓死,看来想和劳动人民打成一片是不可能了! “回将军大人的话,尚坊里连小老儿在内,共计有匠人3328名,另有家属两千余人,也在附近居住,工种也包罗万象,有泥瓦匠,木匠,瓷器将,漆将……,其中以铁匠最多,占到工匠总数的一半以上!”高廉一辈子都生活在这,对尚坊的情况自然了如指掌,“至于出产,弓箭,兵刃,各种攻城器械这里都能打造,至于其他的生活用品,如木器,瓷器,青铜器,漆器……,也都不短缺!” “好,很好,以后就由本将军接掌这里,放心吧,本将军会保护你们过上好日子的!”萧逸脸上都快笑出花来了,这些可都是宝贝啊,他甚至在想,如果把这些人带到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也完全能够自给自足,到时候自己就是划地为王也不是不可以的…… “多谢将军,小老儿必效犬马之劳!”高廉再次跪倒在地,拼命的磕起头来,不管对方说的是真是假,自己多磕几个头,以后总能少受点虐待吧,那些上位者,哪有一个好人呦…… “这里可有什么短缺的吗?”萧逸看了看眼前的老头,又看了看聚在远处的工匠们,这些人大都衣裳褴褛,面有菜色,看来以前他们的日子过得也不怎么样嘛,这样也好,只要自己对他们好一些,想来这些人一定会感恩戴德的。 “回将军大人的话,这个……这个……” “缺什么,照直说,本将军绝不怪罪!”看到高廉吞吞吐吐的样子,萧逸就知道他肯定遇到困难了,这正是自己收拢人心的好机会啊! “回将军的话,尚坊里的人只会打造器械,不会种地,所有的口粮全靠洛阳城里接济,最近洛阳乱成一团,没人管照我们,坊里的存粮已尽,大家伙好几天都没吃上饱饭了……” 高廉说的都是实情,董卓等人最近都忙着搬家,仅有的一点精力也去搜罗金银珠宝了,谁还管他们这些匠人的死活呀,如果萧逸再晚来几天,这些人不是饿死,就是出去逃荒要饭了。 “胖刘,烧水,熬粥,再把营里的干粮,肉铺都拿出来!”萧逸一声令下,火头军们立刻闻风而动,在胖刘的带领下,几十口大黑锅一字排开,开始熬粥做饭,其他人也把随身的饼子,肉铺都拿了出来,递给那些工匠们,说实话玄甲军的伙食,在整个关东联军里都是最好的,谁叫他们有一个比奸商还要奸的统领大人呢! “多谢将军,将军慈悲啊……我等必效死力……”,工匠们黑压压跪倒了一片,拼命磕起头来,他们的人生愿望很简单,吃饱,穿暖就可以了,如今萧逸不但给他们吃的,还有连过年时都不一定见到的肉铺,大家顿时觉得幸福死咩……对萧逸自然是感恩戴德…… …………………………………………………………………………………………………………………………………… 洛阳城中,曹操正在‘太学’里翻检各类珍贵书籍,对一些孤本简直是爱不释手,连中午饭都没顾得上吃,爱书之人就是如此,可以一日不食,但不可一日无书! “回禀曹将军,我们晚到了一步,尚坊已经被玄甲军抢先占下了!”一名亲兵终于把曹操从书海里拉了出来。 哈哈!好小子,下手真快,无妨,早晚都是自家人! 正文 第八十三章再施毒计 天机楼大堂中,十八路诸侯已经吵成了一团,吵架的分为两派,一边是以袁绍为首的十七路诸侯,而另一边,只有曹操一个人,非常可怜的一个人! 吵架的原因也很简单,董卓焚毁洛阳,挟持天子西逃,天下震怒,曹操主张立刻率军追击,而其他诸侯一致反对! “董卓暴虐,焚毁洛阳,如今天下百姓都在仰望我等,诸公还坐等什么?那董卓一路西逃,军无战心,再加上他是裹挟百姓同行,必然行动迟缓,我等只需统领精兵星夜追杀,必获全胜!” 曹操已经是在狂吼了,额头上的青筋绷起老高,每到关键时刻这些‘猪队友’总是掉链子,当初他主张火速进兵,可他们死活不听,结果被董卓焚毁了大半个洛阳城,如今他主张追击,众人还是不听,非要给董卓以喘息之机,让他养成力气再回过头来收拾咱们吗? 被口水喷了半天,诸侯们还是低头不语,虽然曹操说的在理,可众人死活不愿动身,就连一向强悍善战的孙坚也不发表任何言论,这位江东猛虎也不知怎么了,一夜之间整个人都变得浑浑噩噩,就傻傻的坐在那里,不说也不笑,别人讨论追击的事,他也是一言不发,有人问起他的意见,这位还一脸的茫然,显然早已是心不在焉,看他那半哭半笑的奇怪表情,就像捡了狗头金似的…… 盟主位上,袁绍也在保持沉默,诸侯们不肯西征原因很简单,一方面是忌惮董卓的实力,毕竟他还有十几万西凉大军,一旦把他们逼到绝路上去,困兽之斗,可是会伤人的,而且谁冲在第一个,谁就伤的最厉害,,大家当然不愿意做那个替死鬼! 再者,关中八百里秦川,又号‘四塞之国’,地势险阻,易守难攻,打进去容易,想退出来可就难了,诸侯们的根基大都在关东诸郡,如果贸然的西征,被人抄了老家怎么办? 至少袁绍就对自己的弟弟袁术很不放心,他可以十分的肯定,只要自己前脚杀进关中,袁术后脚就会阻断归路,然后掉头去抄自己的老巢,到那个时候,前有强敌,后无退路,粮草断绝,就是想哭都找不到坟头啊! 袁绍也想好了,董卓不是跑长安去了吗,那他就坐镇关东,经过这次火焚洛阳的事情,汉室已经是威严扫地,小皇帝只是个招牌而已,汉室宗亲满天下,比狗都多,到时候再从里面找个窝囊废,给他戴顶皇冠就是,反正传国玉玺已经丢了,大家都是白板皇帝,那个真,那个假呀! 这样一来自己就可以和董卓东西分治,大家各过各的日子也挺好,用上几年时间,等自己慢慢的把这些诸侯们都收拾掉,整合好军队,再举兵西征不迟,到时候这个天下就不早姓刘,而是改姓袁了! “好,你们不去,曹某独自前往!明天一早我就带领本部人马追杀董卓!”曹操狠狠的一跺脚,迈步走了出去,以他的智慧如何看不透这些诸侯的想法,全都顾着自己的小算盘,让天下人大失所望啊! 没有包容天下之心,又如何能得天下! …………………………………………………………………………………………………………………………………………………………………… 夜幕时分,诸侯们各自找地方安息,并州刺史张扬的驻马地就选在了‘白马寺’,因为西凉军兵大都崇敬鬼神,所以这里的和尚们到没受到什么骚挠,再加上有萧逸暗中保护,这场大火虽然焚毁了无数的宫殿、房舍,白马寺却丝毫无损,当然了,和尚们把这全归功于佛祖的保佑,每天香上的更勤了,谁又能想到,这其实是一个双手沾满血腥的‘阿修罗’护佑的呢! 用了一顿斋饭,在佛家的禅唱声中,张扬在佛堂里闭目沉思起来,“十八路诸侯联合讨董,如今仗打到这个份上,连洛阳城都大半毁于战火,下一步又该何去何从呢?” 诸侯们十有**不会继续打下去了,以后是留在洛阳和董卓长久的对峙下去,还是各回各家? 如果回并州,那里可是挨着西凉,董卓会不会兴兵来犯?自己又该如何抵挡? 北边的匈奴人会不会趁机落井下石? 诸侯们会伸出手来拉自己一把,还是见死不救?…… 无数的疑问涌上心头,张扬却一条也做不出决断,这些事情就像一团团的乱麻,首尾相连,环环紧扣,让人根本就无从下手,这让他不禁想起萧逸来,虽然此人桀骜不驯,不是一个好部下,但在分析天下大事上却无人能与之相比,他总是能看透重重迷雾,一下子抓住事情的本质,可惜,‘刀子太过于锋利了,反而不好用啊!’ 思索了半天,张扬也没能理出什么头绪,遇事迟疑不定本就是他的性格缺陷,无奈之下,张扬起身恭恭敬敬的上了三柱香,希望佛祖能给他些启示吧! 可惜,佛祖的灵验没有降下,却等来了一条毒蛇! “袁太守麾下,公孙紫木参见刺史张大人!”紫木公子一身普通士兵的打扮,丝毫也不起眼,他现在无论做什么事,去哪,都非常的低调,就连袁术想封官职给他,也被推辞掉了,对虚名,他现在看的很淡! “不知袁太守派你深夜来此有何贵干呀?”听到是袁术派来的使者,张扬心中就是一惊,他和袁术一向没有什么交往,这个时候突然派人来联系自己,不知是福是祸? “无他,特为刺史大人解愁而来!”紫木公子笑的很漂亮,也很自信,对这些诸侯们他看的很透彻,全是些自私自利的小人,心里只有自家,没有国家,只要抓住这个弱点,就可以将他们玩弄于股掌之间,当然了,曹操除外,那个家伙比奸的还奸,比滑的还滑,谁也玩不了他,只有他玩别人的份! “哦?如今京师洛阳已经收复,董贼仓惶西逃,人心尽失,不日就会全军覆灭,大汉中兴有望,本刺史何愁之有啊?”张扬虽然在大事上缺乏决断力,但论起官场上打太极的本事却是炉火纯青,想试探我的底牌,你还毛嫩呢! “呵呵!刺史大人心中所愁的正是--无愁啊!”紫木公子一语双关,‘无愁’,就是萧逸的表字。》八》八》读》书,.∞.o◎ “你到底什么意思?”张扬面色阴沉的一挥手,大群的亲兵手执刀剑冲了进来,任谁被一下子揭穿了心事也会恼羞成怒的。 “我说了,无他,为大人解愁而已!” “好,那你就试着说说看,如果说完之后老夫依旧心中忧愁,那你就用自己的脖子试试这些刀剑磨的是否锋利吧!” “好,如今大人所愁的一为国家,一为人,不知在下猜测的对否?”紫木公子面对尽在咫尺的刀剑,依旧从容不迫,对于死亡,他已经没有丝毫的畏惧了,因为很多时候,他生不如死! “继续说下去!”张扬脸上没有任何变化,心中却在砰砰打鼓,董卓西逃,身为汉臣,他还是希望继续追杀下去的,一方面是他骨子里对大汉王朝依旧留恋,再者,如果等董卓缓过气来,首先受害的就会是自己,因为并州离西凉太近了,有这样一头饿虎在身侧徘徊,让人难以安寝啊! 至于那个让他发愁的人嘛,不说也知道。 “我有一策,可以一举两得,既对得起国家,也能免去大人的心腹之患!”紫木公子看了看张扬的表情,就知道这次自己又压对了,“董卓西逃,诸侯之中只有曹操将军执意追击,既然如此,大人您何不派出一支人马跟随曹将军一起西征,如果成功,则功劳尽归于刺史大人,可扬美名于四海,对于汉家社稷江山也算是尽心尽力了,如果不成,呵呵,自然有人去承担那兵败的责任,与大人您也无损呀!” “你与那萧逸有仇?想借老夫的刀杀了他?“张扬也不是傻子,立刻就明白了这是借刀杀人的诡计,不过这条计策确实让他心动,是个好办法呀,成了,自己就是救国救民的大英雄,不成,自己也算是为汉家尽力了,任谁也说不出什么,如果萧逸战败,或者是战死,自己还能趁机把玄甲军的残部收编过来,无论怎么算,也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只是,这样的计策如果是自己想出来的,那就千好万好,可从别人的嘴里说出来,就让人很难受,毕竟那触及到了自己心里许多阴暗的东西! “呵呵,在下言尽于此,如何取舍大人您自由决断”紫木公子没有正面回答张扬的问题,他对萧逸岂止是仇恨那么简单,他们还是最好的对手,甚至是心灵上的知己,唯有你知我心啊…… “有件事您不要忘了,当初丁原刺史是怎么死得?萧逸如今和曹操走的也很近啊,现在不动手,以后悔之晚矣!” 紫木公子这句话正戳中张扬的心,当初丁原是何等的信任吕布,还收为义子,时刻带在身边,结果呢?一个官职,一个爵位,吕布就把义父丁原的人头送了出去,前车之鉴啊! “明日一早,曹操就要带兵追击了,请大人早做决断!告辞!”紫木公子面带微笑的转身走了出去,萧逸,看这次你怎么逃过这一劫,只要人性自私,你就死定了! 看着紫木公子离去的背影,张扬几次伸手,却又都放下了,对方说的没错,现在自己不动手,等到白刃加身的那一天可就晚了,恍惚间,丁原人头在旗杆上随风摇摆的景象,再次出现在张扬的眼前,那颗人头还张着大嘴向自己哈哈大笑,“你也来了,也被部下砍了脑袋,好,快来跟我作伴吧……” “不!……”一声狂吼,张扬眼前的幻觉终于消失了,那绝不是自己的未来,绝不;“来人,传令下去,让玄甲军明日随曹将军一起,追杀董卓!” 正文 第八十四章孤军西征 迁都之路,也是一条血泪之路,十几万西凉大军裹挟着数十万百姓一路向西而去,董卓令自己的心腹爱将李、郭汜带三千骑兵手执钢刀在后面督队,百姓中但凡有不听号令者,杀!有私自逃跑者,杀!有行动迟缓者,杀! 一路之上到处都是百姓的尸骨,浓重的血腥味又招来了大批的狼群和野狗,这些四条腿的掠食者吃人肉都吃红了眼,不时的仰天长嚎,欢庆自己的盛宴,大白天它们都不肯散去,就跟在队伍后边,等着享用免费的美食,到了晚上,这些已经不怕人的畜生甚至会冲进难民群里,拽出那些小孩和年老体虚者,活生生的吃掉…… 乱世枭雄的成功路,都是用无辜百姓的尸骨铺就的,古今如此! 董卓现在可是春风满面,数千名铁甲侍卫环绕左右,旌旗高扬,威风八面,根本就不像是在逃跑,而是胜利之后大军凯旋…… 队伍里上千辆车上满满的都是各种财物,有了这些东西,再加上麾下的十几万大军,他完全可以割据一方,关中一向号称‘四塞之国’,地势险阻,易守难攻,只要封闭函谷关和武关的通道,就可以关上门过自己的小日子,至于那个小皇帝,如果需要就再打几天汉室的招牌,如果没用了,取而代之也不是不可以! 董卓计划就是像当年的秦始皇一样,据守关中,虎视天下,关东诸侯各怀鬼胎,早晚会起内讧,自相残杀,等他们都打的精疲力尽了,自己再统帅大军东征,到时候对他们用威还是用恩,就全凭自己喜欢了…… “太师,大军裹挟百姓西进,一路上行动迟缓,还需严防追兵才是啊!”正当董卓陷入自己的美梦中时,谋士李儒拍马赶了过来,一脸担忧的样子。】八】八】读】书,.@.∞o “诸侯们进了洛阳城,也就丧了那股锐气,再加上他们各怀鬼胎,谁敢来追赶老夫啊?”在董卓眼里,诸侯们就是一群恶狗,自己已经丢出洛阳城那块骨头了,难道他们还不满足吗? “诸侯们以二袁兄弟为首,大都是无能之辈,倒也不足为虑,但我估计有三个人肯定会来追赶,所以不得不防啊!”李儒虽然阴毒,但看人的眼光却一向精准。 “哦,是哪三个人?” “第一个是曹操,此人胸怀大志,阴险狡诈,关键时刻又魄力十足,哪怕别的诸侯都迟疑不进,他也会领兵来追的,对此人,万万不可轻视啊!” “曹操?是个人物!”董卓认可的点点头,不禁想到了当初曹操刺杀自己的事情,如果不是自己恰巧在铜镜里看到他拔刀的身影,差点就被他得手了,最后这个家伙还是用‘献刀’为名跑掉了,确实是--阴险狡诈! “第二个是‘江东猛虎’孙坚,此人虽然谋略不足,但勇猛刚烈,屡败屡战,不出意料他也会领兵追杀!” “孙坚?有勇无谋之辈,看似勇烈,但实际上小家子气十足,为人又贪心,这样的人早晚会吃大亏,就算追上来老夫也不怕他,大不了再战一场就是!”对那头江东猛虎,董卓就没那么高的评价了,当初平定黄巾之乱,孙坚是靠向‘十常侍’送贿赂上位的,这个污点永远也抹不掉! “最后一个就是萧逸,此人我就不多说了,太师心中自有计较!”说道这里,李儒眼中也有些迷茫,鬼面萧郎?看不透! “萧逸!”董卓对到这个名字是爱三分,怕三分,恨三分,还有一分是惋惜,若能将萧逸收为己用,大概也不会被诸侯们逼的西迁长安了吧……,“传令,让我儿吕布领精兵五万断后,诸侯们要是敢来追,就让他们片甲不留!” 诺!…… …………………………………………………………………………………………………………………………………………………………………………………… “借刀杀人,他们这是想让我去送死呀!”玄甲军大营里,萧逸看着那份张扬派人送来的军令不停的冷笑,派自己去追杀董卓,胜了功劳全归你们,败了我自己承担后果,没准还给我准备了‘军法从事’的好戏,果然够狠,够毒,够黑啊! “这样的计策到底是谁想出来的呢?”萧逸开始在心底一个个盘算起来。 “张扬?……不,此人遇大事缺乏决断,既没有这份谋略,也没这份狠毒!” “袁术?他倒是有这份狠毒,可这位的智商严重不足,根本不可能想到这一步!” “莫非是袁绍?他现在没有出手的理由啊,……难道说是他们几个人凑在一起谋划出来的?又或者幕后另有黑手?” 摸着下巴,萧逸心里也有些犯愁,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份军令,而且正大光明,如果不听,那就给了他们收拾自己的借口,自己在诸侯们中的口碑如何,萧逸可是一清二楚,估计早就恨他入骨了吧…… 可如果听了,那无异于羊入虎口,凭自己这几千人马,就是人人都内裤外穿,也斗不过董卓那十几万大军呀! “难!难!难啊!”萧逸越想越气,以前和张扬还有几分香火情,大家虽然有些矛盾,但毕竟还没撕破脸皮,这次好了,把自己往火坑里退,以后可以彻底的分道扬镳,追就追,不过不能瞎追,得给他来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来人,擂鼓升帐,召集所有军官议事,本统领这次要玩个大的!” “诺!”小斌永远是那么听话! 第二天一早,曹操就带领本部人马一路向西追去,根本就不用辨别敌军的方向,只要跟着死尸的痕迹追就可以了,西凉军虐杀百姓,走一路,杀一路,这些残破的尸体就成了最好的路标,同时也在催促曹操,快点追上去,解救这些无辜的百姓! 曹操不顾一切的追杀,他的部将们却是一个个胆战心惊,他们一共只有不到三万人马,还大都是步兵,和董卓的十几万西凉铁骑对阵,胜利的机会极其渺茫啊,但军令难违,既然曹操执意要追,大家也只好舍命陪君子了! 现在曹营众将唯一期盼的就是董卓没有防备,追上去打上一家伙,然后立刻就撤,这样既保全了面子,也不会受太大的损失! 夜幕时分,追击了一天的大军已经是人困马乏,用两条腿追四条腿,确实够他们一受! “大哥,让将士们歇歇吧,奔波了一天,实在是跑不动了!”曹营众将一起跑过来求情,再跑下去,队伍就要散了! “嘿!停下队伍,埋锅造饭,让将士们暂歇吧!”曹操看看已经累的盔歪甲斜的士兵,又看了看沿路的百姓尸骨,郁闷的他用马鞭猛抽自己的战甲,有心杀贼,力不从心啊,如果有十万精甲铁骑,他一定能追上董卓,为国除了此贼! 一声令下,早就精疲力尽的曹军将士立刻瘫坐在地上,一个个口喘粗气,汗流浃背,死活也不愿意从地上爬起来了,他们大都是曹操从民间招募不久的乡勇,缺乏训练,一天的奔波下来,已经到了他们的极限,路上掉队的人也不在少数,至于队形,早就跑乱了…… “轰!轰!轰!……”正当众人躺在地上拼命导气时,远方突然出现了一条细细的黑线,随后黑线越来越粗,越来越近,还有隆隆的马蹄声传来…… “不好,是西凉铁骑!”曹操立刻反应过来,看来董卓是早有防备,“敌袭!全军备战!……快,列阵……盾牌手向前列阵……” 曹军本就疲惫不堪,又训练不足,一时之间那里反应的过来,顿时乱成了一团,任由曹营众将如何抽打,也无法排列出整齐的迎战队形…… “果然不出李儒所料!送死的真的来了!”另一边吕布可是以逸待劳,按照李儒事先的安排,他带领五万大军早已经摆好了口袋阵,就等着猎物上钩了,“将士们,太师有令,斩敌一首,赏金十两,斩获敌将者,赏黄金百两,有斩杀曹操者,赏千金,封万户侯!” “万胜!万胜!”财帛动人心,万户侯更是所有西凉将士梦寐以求的,在吕布的带领下,西凉铁骑发出狼嚎般的呐喊声,像潮水般冲杀过来,人人悍不畏死,几个冲锋就把曹军给杀的人仰马翻……, 虽然敌强我弱,但在曹操高超的指挥下,曹军还是勉强列成一道防线,将吕布的人马死死挡住了,但西凉军攻势凶猛,步步紧逼……,众人只好保护着曹操且战且退,结果西凉大将李、郭汜带兵从后面包抄过来,两面夹击之下,曹军顿时大乱,再加上天色已晚,人们分不清方向,也看不清敌军到底有多少人马,乱兵们自相踩踏,死者无数;最后连曹操都和大队人马杀散了,单人骑马落荒而逃…… “可恶,大局已乱,必须找个地方,把军旗竖起来,将败兵召集在一起,如此还能再战一场!”遇到挫折就认输可不是曹操的风格,一边跑,他一边盘算着反败为胜的办法,结果没当心脚下,加上天色又黑,‘轰’的一声,直接被绊马索钩倒在地…… “抓住他!哈哈!还是个将军,活该老子们发财,快砍下他的人头好回去领赏!”两名西凉小兵扑上来一把抓住了曹操,原来他们一直埋伏在草丛里捉拿战场上的逃兵,好回去领赏,没想到曹操一头撞了上来…… “我命休矣!”曹操双眼一闭,脑子里一片空白,英雄不怕死,但英雄也不想死,他还没施展自己的满腹才华,他还没有建功立业,他还…… 正当曹操闭目等死时,草丛中突然冲出一骑,马上端坐一员大将,挥动手中宝刀,‘擦、擦’两下,就斩了那两名西凉小兵的首级,而后跳下马扶起曹操,上下一阵打量,见曹操并无大碍,这才松了一口气! 这时曹操也回过神来,定睛一看,救命的人原来是自己的族弟曹洪,关键时刻果然还是自家兄弟靠得住! “大哥无恙就好,这里不是久留之地,快走!”曹洪一直在乱军中寻找曹操,可巧刚才听到那两名西凉兵大叫,这才冲过来救了曹操。 “贤弟,今天愚兄恐怕就要葬身在这里了,你勇武过人,贼兵拿不住你,快快逃命去吧!”曹操垂头丧气的坐在乱草丛中,指了指自己的战马,原来刚才那一下,曹操的战马直接被绊断了马腿,正在那里哀鸣不止,再也无法骑乘了。 “大哥,上马!”曹洪三两下脱掉身上的甲胄,而后用肩膀把曹操托上自己的战马,“天下可以无洪,但不可没有大哥你,小弟愿步行死战,定要保护大哥冲出去?” “愚兄此番得生,全赖贤弟之力!”曹操不是一个容易被感动的人,但这次却是泪流满面,乱军之中,大将无马就相当于没了半条命,曹洪这是拿自己的命换他的命啊! “走!”曹洪一手托刀,一手牵着马缰,保护着曹操向喊杀声比较弱的地方跑去,只要逃出生天,军队散了可以再聚,战马没了可以再买,只要有曹操在,就有希望在! 二人一马就这样在漆黑的夜里,深一脚,浅一脚的逃难,为了不引起敌军的注意,他们连火把都不敢打,可不得不说,人要倒霉喝凉水都塞牙,就这么胡跑乱跑的,二人竟然最后跑到了一条大河边…… “抓住曹操,马背上的是曹操……抓活的呀!”以前为了找机会刺杀董卓,曹操可是经常出入西凉军的大帐,跟那些西凉将领们称兄道弟,因此认识他的人还真不少,再加上他又骑在马背上,目标太大,立刻就被追兵认了出来,很快,无数西凉兵高举火把,呐喊着就围拢了过来…… “大哥怎么办?”曹洪紧紧握着手里的长刀,已经做好了拼死一搏的准备! “刷!”曹操也拔出了腰间的佩剑,眼中寒光四射,一脸决然的样子,他可不是准备厮杀,而是要自刎,“大丈夫不能受辱于敌,今日你我兄弟也只有舍生取义了……” 正文 第八十五章我得无愁,天下无愁! “吼!吼!吼!……”西凉士兵用兵器敲击着盾牌,发出整齐的呐喊声,这是他们抓俘虏时一惯的做法,一则可以用雄壮的呐喊声摧毁敌人最后一点斗志,生擒活拿;另一则野外环境复杂,乱草丛生,这样可以把那些隐藏起来的敌人逼出来,免得有漏网之鱼! 西凉军步步逼近,人人眼中冒出贪婪的红光,死死盯住被围在河边的曹家兄弟,在他们看来曹操肩膀上的就不是一颗人头,而是千两黄金,是万户侯的大印呀! 生死关头,曹操反而镇静下来,自古艰难为一死,他不怕死,更不愿被人生擒受辱,双目微闭,宝剑搭在脖子上冰冷冰冷的,让人仿佛触摸到了死亡的感觉,狠狠一咬牙,曹操就准备拉动宝剑,这时候异变突生! “嗖!嗖!嗖……”无数箭雨划破夜空,向西凉军阵狠狠盖了过去,顿时射的他们人仰马翻,随即一支幽灵般的黑甲骑兵从夜幕中冲杀过来,人人脸上都是五颜六色的,活像一群从地狱跑出来的恶鬼,一手举火把,一手执兵刃,开始奋力劈杀周围的西凉兵将,为首一人身披螭纹寒铁铠,头戴蚩尤鬼面盔,正是萧逸,萧无愁! “曹公勿忧,无愁来也!”萧挥催马直冲西凉军阵中,手中凤翅鎏金镗上下飞舞,如舞梨花,只杀得对方人头滚滚,血如泉涌,马蹄所到之处,西凉军兵人人倒退,惊恐万分,谁也不敢上前迎战! 正所谓人的名,树的影,如果说西凉军中有一半的人知道曹操,那么知道萧逸的绝对是百分之百,就算没见过本人,那也听过‘鬼面萧郎’的大名,尤其是那张‘蚩尤鬼面’,简直是他们的噩梦;连‘虎鸠’吕布都在此人手下吃过大亏,华雄将军更是连头颅都人家给煮了,谁还敢上去送死呀! 再向远处观看,只见黑夜中火光点点,鼓声如雷,不知有多少人马从黑暗中陆续杀出,从火光范围来看,至少得有上万铁骑才能造出这么大的声势,看来联军的大队援军杀来了;西凉军终于胆怯,向潮水般退了下去…… “曹公无恙,无愁救护来迟,当面赎罪!”杀散周围的西凉军,萧逸催马来到曹操近前,看到他安然无恙,这才长出了一口气,刚才真是好险呀,要是再晚来半步,这位乱世奸雄就抹脖子了。】八】八】读】书,.2√3.¢o 萧逸毫不怀疑曹操有自刎的决心,刚才借着火光,他清楚的看到曹操的脖颈上有一道血痕,可见当时宝剑贴的有多近! “若非‘无愁’来救,今日曹某性命休矣!”虽然才从死亡线上挣脱出来,但曹操气度不减,一脸的尘土,满身的血污也遮掩不住他的统帅风范,依旧是稳如泰山一般! “曹公吉人天相,自有鬼神护佑,纵有危险也会逢凶化吉!” “萧郎,你带来多少人吗?看样子得有上万铁骑,莫非联军大队人马都杀来了?”死里逃生,曹洪也是一脸的欣喜,他知道关东联军里骑兵并不多,如今一下子涌出万马千军,那只能是联军倾巢而出了! 呵呵!让曹洪将军失望了,在下只带来了本部两千多人马,诸侯联军还躲在洛阳城里按兵不动呢!”萧逸无奈的摆摆手,他手下的玄甲军只有五千人,还留下一半守护‘尚坊’,那是全军的命根子,丢不得,所以能带出的只有二千多人而已,至于万马千军的气势吗,呵呵…… “哈哈!”曹操心思敏捷,立刻就想通了其中的环节,“好一手虚张声势啊,玩的漂亮!” 看到曹洪还一脸茫然的样子,曹操给他解释道,“无愁确实只带了两千多人马,不过他让手下士兵多带旌旗、战鼓,制造声势,又让每名士兵举好几根火把,这样看上去就火光点点,鼓声如雷,好像来了千军万马一般,再加上‘鬼面萧郎’的威名,这才把西凉军吓退的。 “萧郎大才,子孝服了!”子孝是曹洪的字,对萧逸的用兵之道,他现在是心服口服,虚虚实实,假假真真,鬼神莫测啊! “若非‘子孝’将军拼死力战,如何能等到在下到来,以‘无愁’看来,您才是世间罕有的福将啊!” 能征善战,一往无前的叫勇将!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叫智将! 浴血厮杀,死战不退的叫悍将! 但这些加在一起,也不如福将,所谓的福将就是运气逆天,历经百战而毫发无伤,总能在绝境中找到出路的家伙,这种人也许打仗不一定行,但保命天下无双! “哈哈!曹子孝天下福将,萧无愁勇冠三军,都是我的救命恩人,以后曹某必有厚报!”曹操仰天大笑,对二人下了定语,他说得厚报不是一句空话,曹洪虽忠却贪财,萧逸虽勇却嗜杀,这两个人以后都没少给他惹麻烦,但终其一生,曹操却从没有处罚过他们,天大的篓子也会兜住,这就是奸雄的诺言,一诺千金! 1 “请曹公在此安坐,还有许多将军都被西凉军困住,我去解救他们出来!”萧逸让手下保护好曹操,自己则挥动凤翅镏金镗再一次杀入茫茫夜色中,没有明确的目标,那里有喊杀声就冲向那里,那里有火光那里就需要救援,这一夜,萧逸血染征袍,连破数个西凉军的包围圈,杀的手臂都酸软了,终于把曹营众将一一解救出来! 天明时分,西凉军终于全部撤走了,而曹操这边也收拢回万余人马,夏侯、夏侯渊、曹仁,李典、乐进等众将领也全都狼狈不堪的找了回来。 “主公无恙!” “大哥安好……” 1 看到自家兄弟们都平安无事,曹操终于长出了一口气,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只要统兵的大将们都没事,折损些人马不算什么,“走,将士们,回洛阳去,胜败乃兵家常事,我们重整旗鼓,来日再战!” “吼!吼!……”万余将士仰天长啸,有人狂笑,有人痛哭,昨夜一战,不只有多少好弟兄再也见不到了,但不管怎么说,总算能活着回去了,比起那些被战马踏成一团团的红色肉泥,他们就是幸运儿…… 败兵们垂头丧气,伤兵则拄着木棍缓缓而行,许多人走着走着就会一头栽倒,再也爬不起来了…… 追击的时候气势汹汹,回去的时则是狼狈不堪,这一场混战,曹军除了折损许多人马,物资损失的更是严重,所有的旗帜,战鼓,帐篷,粮草,以及做饭用的铁锅,全丢了个一干二净! 许多士兵为了逃命,连身上的甲胄和兵刃都扔了,几乎是赤手空拳回来的,幸好玄甲军这边带来的军粮还比较充足,萧逸下令,埋锅造饭,不管胜仗败仗,先吃饱了再说! 很快,炊烟渺渺升起,粟米饭的香气终于让这些垂头丧气的败军有了一点生气,不过在玄甲军的监督下,众军士还是依次排队取饭,避免了胡乱争抢,越是败军就越要注重军纪! “萧郎为何会突然引军前来?”曹操满身尘土的坐在地上,和普通士兵一样,一手锅盔,一手粟米粥,没有碗,就直接用头盔盛,吃的很是香甜,这一夜的厮杀,他早就饿坏了! 萧逸苦笑一声,没做什么解释,只是把张扬那份让他出兵的手令拿了出来。 “哈哈!好一个有眼无珠的张扬,真是瞎了你的狗眼,不过瞎的好,瞎的妙!”看到手令,曹操仰天大笑,连手里的锅盔都扔了出去,他没办法不高兴,如今萧逸和他的玄甲军相当于被当做弃子赶了出来,与并州军团再无瓜葛,成为了一只孤军,那普天之下谁能收容萧逸?谁又敢用萧逸? 自然是非他曹孟德莫属了! “无愁参拜曹公,从此以后,水里火里,生死相随!”萧逸以拳击胸,单膝下跪,向曹操行了军中的参拜大礼!也就是说从此以后,二人就有了名正言顺的上下级关系,算是一家人了! “哈哈,快快请起!快快请起!……我得无愁,天下无愁!”曹操心花怒放,大嘴笑的都露出小舌头来了,先前战败的郁闷一扫而光,些许兵马算得了什么,有萧郎一人,足比得上十万大军! 新收大将,见面礼是不能少的,可曹操跑的太匆忙,连头盔都跑没了,实在找不到像样的礼物,最后干脆把自己身后那件满是血污的披风拽了下来,亲自给萧逸披上,‘岂曰无衣,与此同袍!’这是军中最重的礼遇了! “恭喜主攻,贺喜主公!得此绝世良将!”看到萧逸来投,曹营众将齐声恭贺,周围的亲军士兵们也欢呼起来,人人喜笑颜开,多了这样一位神勇的战友,简直如虎添翼啊! “走,兵回洛阳,让那些诸侯们都看看,我曹孟德虽然吃了一场败仗,但依旧威风不倒!” “诺!……” 正文 第八十六章玉玺争夺战 洛阳,天机楼,诸侯们又一次大吵起来,这次吵架的双方,一边是盟主袁绍,另一边是哪位‘江东猛虎’孙坚! 双方吵的很激烈,已经快发展到刀兵相向了,而起因则是为了一块石头,不过那不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它还有个正式的名字---传国玉玺! 原来昨天晚上有一名袁绍的同乡从孙坚军中跑了出来,并给他带来一条惊人的消息,孙坚进入洛阳后,也是第一时间忙着带兵灭火,结果士兵们在淘井取水时,在里面发现一具宫装女尸,在女尸的脖颈上还挂了一个锦盒,外面用金锁封住,打开一看,里面赫然是一颗上有五龙盘绕,下面旁缺一角的金镶玉玺,玉玺上还有八个大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就算再没知识的人,也知道这八个字是什么意思,传国玉玺,经过几百年的传承,已经不是一件信物那么简单,而是变成了神物,是君权神受的象征,那是真龙天子的凭证,有了它那才是货真价实的皇帝,否则只能是个让人耻笑的白板皇帝! 孙坚又惊又喜之下自然把传国玉玺藏了起来,至于藏在哪里,除了他自己和长子孙策旁人一概不知,显然孙坚是想把‘传国玉玺’变成他们孙家的‘传家玉玺!’ 结果没想到在打捞玉玺的士兵中有一人是袁绍的同乡,此人立刻跑到袁绍那里,试图用这份情报作为自己上位的机会,袁绍得知后立刻大聚诸侯,当面向孙坚索要起来,这就是事情的经过! “传国玉玺乃是汉家天子之物,如今天子被董卓劫持西去,玉玺就应该暂放在本盟主这里,等天下安定后,再还与汉家天子,还不快快与我交出来!”袁绍的眼睛都快绿了,干脆撕破脸皮,直接用盟主的大义名分索要起来! 那可是传国玉玺呀,只要有了它,自己想立谁做皇帝,就更加的明正言顺了,说实话,对现在的小皇帝刘协,袁绍心里始终有一个疙瘩没解开,当初大将军何进和‘十常侍’争权,他袁绍是站在何进一边拥戴皇子辨继位的,如今刘辨已死,刘协登基,谁敢保证小皇帝长大后不会找自己的后帐,所以袁绍一直想自己再拥戴一个皇帝,一个听话的皇帝! 这就是袁绍的真实打算,也是他不肯西进追击董卓的原因之一,怕的就是把刘协迎回来,自己就前途暗淡了! “天大的笑话,不知盟主是从何处听来的谣言,传国玉玺是汉家至宝,孙坚从不得见,怕是误会了吧!”孙坚打死也不能承认,那不是一个梨子,让了也就让了,还能得个‘谦让’的美名,那可是传国玉玺,得了它,那就有称帝的资本,孙坚可是要把它传给自己的儿子,儿子再传给孙子,皇位,谁不想做呀! 再者一说,那传国玉玺是自己从井里捞出来的,那就是老天赐给自己的,要不然十八路诸侯都在取水灭火,为什么偏偏是自己捞到了,这就说明自己有天命,天命岂能轻易的让出去,就是丢了小命也不能丢了玉玺啊! “谣言?呵呵,你可认识此人?”说着袁绍抬手一指,在他的身后走出一名身穿江东军铠甲的人来,正是袁绍的那名同乡,此人名叫宋扬,生的倒也体型魁梧,只是目光闪烁不定,笑起来贱兮兮的,一看就是个油滑之人。℃∮八℃∮八℃∮读℃∮书,.⌒.o≈ “小的宋扬见过孙将军,捞取玉玺之时小人就在一旁,那具女尸还是小人用绳索亲手拽上来的呢,将军您就认下吧!” “这个……你……”孙坚本来就不是能言善辩的人,如今人家连人证都拉出来了,顿时僵在哪里,紧张的汗流浃背。 而袁绍则是面有得色,威风八面的坐在那里,心里盘算着传国玉玺到手以后都该做些什么…… “一个军中逃兵而已,也敢妖言惑众!”关键时刻,孙策突然跃众而出,几步来到那宋扬进前,猛地拔出宝剑,挥手就是一剑,直接将宋扬的首级砍下,血淋林的人头一路滚落到袁绍脚下,死不瞑目! “大胆小儿,安敢如此?”袁绍顿时大怒,挥手拔出腰间佩剑,孙策当着他的面杀人,这下可就死无对证了! 孙坚这边自然也豪不示弱,人证已死,还是用处决逃兵的借口杀的,正大光明,还有什么可怕的,纷纷也拔出宝剑,和袁绍的部下对峙起来。 双方剑拔弩张,火拼一触即发! “不可,万万不可啊,都是自家人马,何必刀兵相向呢?……快快放下!”诸侯们一拥而上,开始劝解,不过总得来说大家还是偏袒孙坚一方的,坚持认为他没有玉玺,其中以袁术最为坚定,指责袁绍不该以大欺小,无中生有的索要什么玉玺,人家说没有那就是没有,他袁术这次要帮理不帮亲了! 看到袁术一脸义正言辞的样子,不知道的人恐怕真要被他骗过去了,至于他为什会这样做,道理很简单,传国玉玺谁不想要,今天看样子这玉玺不是落入孙坚手里,就是落入袁绍手里,二人相比之下,袁强孙弱,所以说如果玉玺落入袁绍手里,那就是泥牛入海,再也弄不出来了,可要是在孙坚那里呢,呵呵,自己不就是还有机会…… 诸侯们大都也是这个想法,能混到这个位置上的,谁心里没点小算盘! 最后在大家的劝说下,袁绍也只能不了了之,真要犯了众怒,他这个盟主也不好做;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孙坚又当众立下毒誓,如果藏匿玉玺就让他死于乱箭之下,这对于一名武将,可谓是最恶毒的诅咒了。 当兵的都知道,大将军不怕千军就怕寸铁,‘寸铁’指的就是箭簇,再准确点说就是冷箭;战场之上错综复杂,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一支冷箭飞过来就会取了你的性命…… 当初汉高祖刘邦,就是在征讨叛臣‘九江王’英布的战役中,不小心中了冷箭,最后伤势发作死掉的,连皇帝都躲不开的东西,谁能不怕? ……………………………………………………………………………………………………………………………………………………………………………………………… “报,曹将军追击董卓失利,引败军退回来了!”玉玺的事情刚刚平息,一名传令兵突然跑了进来,向诸侯们上报了一个不知道是好是坏的消息! 这时候众人才想起来,他们还有一位盟友去追击董卓了,虽然打了败仗,但总比他们这些洛阳城都没出一步的强百倍吧,袁绍连忙下令摆酒,准备给曹操压惊,同时也是想借宴会的机会再敲打一下孙坚,对传国玉玺,他可是还没死心呢! “哈哈!……诸君无恙否?”曹操并不是一副败军之将的狼狈模样,相反他是大笑着走进来,一身的血污,满脸的征尘,但与这些衣冠楚楚的诸侯们相比,他挺得起胸,抬的起头! 萧逸身披螭纹寒铁铠,手持斩蛟剑就跟在后边,与曹操寸步不离,任谁也看得出二人现在的关系,亲密无间! “孟德受惊了!”诸侯们齐齐问候。 “无妨,胜败乃兵家常事,些许挫折算不了什么,再者说,这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曹操坐到自己的位子上,只是一杯接着一杯的喝着酒,对这些诸侯们他是失望透了。 而诸侯们看看曹操,又看看站在他身后侍立的萧逸,心中齐声暗骂,“你丫虽然吃了败仗,却得了萧逸这员大将,根本就不亏,早知道如此,老子也带兵去追了,得一个‘鬼面萧郎’,胜过千军万马啊……” 并州刺史张扬此时更是一脸的灰败,萧逸从进来到现在,看都没看他一眼,张扬知道,自己永远的失去这员大将了,这不禁让他想起萧逸的好来,为他出谋划策,为他征战沙场,没有萧逸在,当初他早被董卓砍了,那里还能得到并州刺史的高位? “后悔呀!……可也晚了!”张扬知道萧逸的性格,外柔内刚,既然投了曹操,就绝不会再回归并州兵团了,“全是袁术你个小人从中挑拨的,害的老子失去一员大将,从此并州再无长城了……” 想到此处,张扬狠狠的瞪起袁术来,真恨不得咬下他一块肉…… 曹操的酒量只能算中等偏上,一连饮下十几杯,再加上他征战刚回,身心疲惫,很快就酩酊大醉了…… 男人之所以如此喜爱美酒,很大一个原因就是酒后可以吐露真言! “我等始兴大义,为国除贼,诸公既已拿下洛阳,为何偏偏按兵不动,坐视那董卓迁都长安?”曹操步履蹒跚的从坐位上爬起,一手拿着酒杯,一手指着众诸侯继续说道,“我之本意是想让‘本初’引大军屯于孟津,其余众人据守成皋,制其险要,袁公路绕道武关,以震三辅,三路人马皆深沟高垒,步步紧逼,让那董贼疲于奔命,顾此失彼,以示天下之形势,如此大事可成!” “今诸公迟疑不进,各保实力,大失天下之望,操窃耻之,操窃耻之啊!”说道这里,曹操酒意上涌,一头向后倒去,幸好萧逸手疾眼快,一把扶住,对曹操刚才陈述的战略,萧逸心里已经明了,不得不说,真是一个高啊,这是典型的心理战! 曹操知道,论真正的战斗力联军比不上西凉兵,所以他才主张兵分三路,步步逼近,不与董卓死打硬拼,而是一点一点的压迫对手的生存空间,董卓迁都长安,立足未稳,朝中大臣也都在观望,只要诸侯们团团围上去,长安城里必然发生内讧,西凉兵也会失去斗志,到时候再斩杀董卓,不费吹灰之力! 可惜,大好机会就这么被这些‘猪队友’错过了,摇摇头,萧逸一把扛起曹操,再也不看那些一脸灰败的诸侯们,迈步走出天机楼,诸侯讨董,算是彻底完了,以后该走自己的路了…… 正文 第八十七章曹营第一将 洛水河边,曹军大营中,醉酒的曹操足足昏睡了一天一夜才慢慢清醒过来,这可真是一场好睡呀,将战后的疲倦一扫而光,如果不是腹中饥饿,曹操真想就这么继续睡下去,一直到地老天荒,奸雄也是人,也有常人都有的懒惰心理,只不过常人很难克服自己,而曹操能! “这是萧统领特意派来个叫‘胖刘’的厨师给曹公熬的,火候正好!”见到曹操苏醒,帐下得亲兵校尉曹纯立刻为他端上来一大碗熬好的粟米粥,醉酒之后腹中空空如也,这时候最忌大鱼大肉,一碗米粥才是最提神的东西。 不过这碗粥毕竟是外来的,出于安全的考虑,曹纯准备自己先喝一口,以防有人下毒,他是曹操的族侄,因为骁勇善战,兼又办事细心,因此被任命为亲兵校尉,负责保护曹操的安全,这种事情也只有他做最为合适,结果粥碗还没到嘴边就被曹操一把夺过去,瞬间喝了个干净! “呵呵,味道不错,无愁有心了!”曹操点点头,醉酒以后不但腹中空虚,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也是空虚的,这时候能吃上一碗带有浓浓人情味的米粥,真是大补呀,“放心吧,哪有下毒害人的鬼面萧郎!” 对于萧逸,曹操是百分之百的信任的,就像看待那些曹家的子侄一样,再者说,如果萧逸想杀他,还用得着下毒吗?哪天兵败逃到河边的时候,有的是机会下手。 “以后无愁来我帐中求见,无须通禀,直接放行就是!” “诺!”曹纯双手抱拳,表示自己记下了,同时也明白了萧逸在曹操心中的位置,能直接进这座内帐的,在曹家自己人里也是屈指可数的,这份信任,真是推心置腹啊! 吃饱喝足,就得开始面对现实了,其实现在的情况很不乐观,大军新败,士气低落,要想从战败的阴影中走出来,难呀! 换了一身大红色的铠甲,带着几名侍卫,高举着自己的帅旗,曹操开始亲自巡营了,之所以穿的这样骚包,就是为了让手下的士兵们都看到,你们的统帅还在,还没有被击垮,从而达到鼓舞三军士气的目的! 带着几名侍卫在军营里走了一圈,结果让曹操大吃一惊,不是情况太坏,相反的是太好了! 短短一天时间,军营里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只见原本杂乱无章的军营变得严肃整齐,洁白的帐篷一座挨着一座,纵横有秩,所有的士兵都换上了崭新的军服,小脸也洗的干干净净,再也没有原来愁眉苦脸的样子! 此时正值用餐时间,处处炊烟袅袅,曹操特意去看了看,粟米干饭,肉干煮野菜汤,分量也足够,士卒们吃的是狼吞虎咽,洛阳城周边早就被西凉乱兵扫荡一空,一点粮草也征集不到,诸侯军中已经是普遍缺粮,能吃上这样的伙食,绝对算奢侈了! “大哥,全靠了萧郎,军心才稳定下来!”看到曹操来巡营,正在与士卒们一起用饭的曹仁走了过来,向他诉说了这一天一夜中发生的事情! 原来昨晚萧逸把醉酒的曹操扛回来后,人不卸甲,立刻开始整顿全军,因为萧逸一向有威望,又刚刚救了曹营众将的性命,所以大家都心甘情愿的听他指挥。 萧逸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整顿军容,要想恢复士气,首先就得从外表着装下手,萧逸下令,全军轮番到洛水河边洗澡,将那些沾满血污的军服全部集中焚烧,这样做既可以彻底扫清战败后留下的阴影,又能防止瘟疫在军中流行,而后全军换装。 这时候就看出当初萧逸抢占‘尚坊’的先见之明了,作为大汉帝国最大的作坊,这里简直就是一座大型军工厂呀,当初张济也够意思,好东西留下不少! 军服,兵器,盔甲,帐篷,旗帜,锣鼓……,凡是军队里需要的,这里几乎都找得到,而且存储充足,足够装备上万大军的,随后萧逸又派出骑兵,去收拢那些被打散的士兵,前日一战,流散在外边的士兵可不少,如果弃之不理,那些人不是饿死在荒郊野外,就是变成流寇,四处劫掠百姓,所以必须把乱兵全收回来,这即是对士兵负责,也是对百姓负责,最后经过一天一夜的收拢,竟然又拉回来几千人马…… 经过萧逸的一番努力,曹军终于恢复了几分元气,再也没有当初战败时的凄惨模样了! “好!好!无愁做的漂亮,有他在老夫以后可以省许多心了!”曹操一连夸了两个好字,外能上马征战,内能执笔治军,有这样一位全能人才帮自己打理这些事,以后自己就可以全心全意的主持大计了! 这就是曹操的用人之道,只抓纲领,不问其他,身为统帅,他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又该放权什么,不像其他诸侯,为了牢牢控制住军队,事必躬亲,芝麻绿豆的小事也要过问,生怕别人隐瞒他似的,结果就是自己累得半死不说,部下还感觉自己不被信任,弄得离心离德! “传令,擂鼓聚将,中军大帐议事!”曹操心中计议已定,既然手下有能人,那就要重用,发挥出他全部的本事来,埋没人才,绝不是他曹孟德所为,再有一些大事,也该和部下们商议一下了,前路渺茫啊…… “呜!呜!呜!!……”随着阵阵号角长鸣,分散在各处的曹军将领纷纷向中军大帐聚集,这是战败后曹操第一次召集大会,肯定有重要的事情商量,因此无人怠慢! 中军大帐,曹操一身戎装端坐帅案之后,左手边以夏侯为首,右手边以曹仁为首,其余众将各依官职大小分列两旁,听到号角声,萧逸也来参加议会了,不过站在那里却成了个问题! 按照官职,萧逸现在还是个小小的‘点军司马’,比曹营所有将领的职位都低,就是李典、乐进这样的偏将都是他的长官,所以萧逸一开始也很自觉的站在队尾! 结果曹营众将一下子都炸了,开玩笑,谁敢大模大样的站在‘鬼面萧郎’前面,就算曹操不责罚他们,也得让那些当兵的用吐沫星子给淹死! 于是乎出现了这样一幕: 李典谦让,“萧郎请!” 乐进谦让'“萧郎前面来!” 夏侯谦让,“我去后边挺好的…… 曹仁也谦让,“这第一的位置其实就是给你准备的…… 最后萧逸一路被推倒了帅案右手边位置,大汉崇右,右为上,这个位置就代表着他是‘曹营第一将!’而且名至实归,大家也心服口服! “萧郎听令!”大会开始后,曹操第一个点的就是萧逸的名字, “卑职在!”面子这个东西是别人给的,自己丢的,虽然大家都谦让他,但萧逸自己绝不会胡乱膨胀,还是以卑职自称。 “萧郎先有征战之功,后有统军之能,特加封你为‘鹰扬将军’,位列大营众将之上,平时有统军之权,全军都尉以下军官,你可以先斩后奏!”帅案之后,曹操一脸笑容的开始大肆封赏,而且是一次就赏到位,赏到你心动不止! 这也是用人之道! 如今董卓挟持天子迁都长安,国家属于无政府状态,所以各个诸侯部下的军官基本都是自己封赏的,大印也是自己刻,最多再派人去长安报备一下就是了,至于那边批不批也是无所谓的。 汉朝武将官职中最高的是--大将军,其次是‘骠骑大将军、大司马’,随后就是‘四征将军’,再下面的就全是杂号将军了,不过曹操治军严格,从不胡乱封赏,所以萧逸的这个‘鹰扬将军’的含金量还是很高的。 “谢曹公封赏,末将必忠于职守,旌旗所向,一往无前!”萧逸上前几步,以军礼参拜,心中却是在暗暗流泪,熬了这么久,哥终于升官了。 “恭喜萧郎高升,我等参见鹰将军!”其余众将纷纷上前恭贺,同时萧逸也有了个新的称呼--鹰将军! “好了,下面咱们商议一下,下一步该何去何从!”曹操把现在最大的忧虑说了出来,诸侯讨董半途而废,洛阳城又被战火蹂躏的残破不堪,根本不可能长期供给联军的三十万人马,有些诸侯那里已经开始缺粮了,下一步,大家就要自谋生路了。 可前路在哪呢?曹操麾下经过整顿收拢,再加上玄甲军所部,如今大概有二万多人马,说多不多,说少可也不少,要想养活这支军队,就必须有个根据地,天下九州,那里才是去处呢? “主公,去扬州吧,那里地处江南,没经历过战火蹂躏,百姓富足,无论是募兵,还是征粮都比较方便,是个好去处!”夏侯首先提议,以前他曾经游离过扬州,对那里比较熟悉。 “扬州?江南!”曹操微闭双目,在心中盘算了半响,突然问道,“无愁,你怎么看,去扬州如何?” “回曹公,末将以为不可!”萧逸心中已经盘算了半天,根据地很重要,选好了以后事半功倍,选错了,很可能就会被关进笼子里,以后再难作为,“扬州虽然富庶,但一则离我们较远,营中将士又大部分都是北方人,贸然去了江南,恐怕水土不服,再者,南阳太守袁术,长沙太守孙坚,以及荆州牧刘表,都在那附近割据,如果我们再去分一块,势必和他们产生冲突,以现在的实力对比,我们胜少败多呀!” “袁术?孙坚?刘表?是个问题!”曹操认可的点点头,这三个人谁也不是好惹,至少现在还对付不了,但江南的富庶却又不假,放弃了,实在可惜呀! “另外,末将敢问曹公之志?如果曹公想割据一方,那么可以去江南,那里民生富庶,又有长江天险可依,确是划地为王的好地方;”说到这里萧逸上前一步,犹如黑洞般的眼睛紧紧盯着曹操,“可曹公若志在天下,那就必须在中原立足不可,因为自古以来--得中原者得天下!” “得中原者得天下!”曹操嘴里不停念着这句话,一双眼睛却是越来越亮,萧逸说的没错,江南虽好,却只能割据一方,从古到今,国家还从来没有从南向北统一过,以西楚霸王之勇,举江东之力,最后还不是被占据关中的刘邦灭掉了吗! 再近一点的,当年声势浩大的‘七王之乱’,数十万叛军也是割据吴楚对抗中原,结果三个月就被平灭了,因为地势的原因,从南往北打,确实很吃亏,尤其是纵横天下所必须的精锐骑兵,那可是只有北方才有的特产啊! “好,就去兖州,那里才是天下正中!”最后曹操一言诀之! “诺!……” 正文 第八十八章大家都在谋划 曹操引军东归的消息立刻在诸侯中引起了极大的振动,再加上大军粮草已经开始短缺,人心思归,谁也不想在洛阳再待下去了,一时间纷纷拔营起寨,陆续准备东归! 第二个开溜的是孙坚,正所谓做贼心虚,怀里揣着传国玉玺,已经让他几个晚上都睡不好觉了,总感觉每一个诸侯都在背后偷偷算计他,对身边的侍卫也起了戒心,既然能叛变一个,就可能叛变第二个;现在曹操走了,那干脆我也开溜吧! 没有大张旗鼓,也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孙坚连夜就拔营起兵,偷偷的溜走了,而且行军速度非常快,等诸侯们反应过来时,就是想阻拦也来不及了! “江东鼠辈,私藏玉玺,你以为这样就溜得掉吗?”天机楼,袁绍气的七窍生烟,对传国玉玺他可是朝思暮想,没想到竟然偷偷跑掉了,好,你以为能逃过我的手掌心,“来人,速速传书信给荆州牧刘表,就说他们刘家的传国玉玺在孙坚手上,到时候他知道该怎么做!” 袁绍这一手可谓狠毒,孙坚要回江东,必然要经过刘表的地盘,刘表可是正牌的汉室宗亲,又坐拥荆襄九郡,实力雄厚,就不信他能坐的住,传国玉玺,异性诸侯尚且眼红,何况是他们姓刘的。 “另外,召集众谋士、将军前来议事!” “诺!……”亲兵侍卫撒腿如飞去通知众人。 袁绍也是一位当世豪杰,这些年来利用自己‘四世三公’的名望也没少收拢人才,只不过在前面的战斗中,他实行的是‘保存自己,消耗别人’的战略,所以一直表现的很低调,现在到了抢地盘的时候,该把自己的家底都露出来了,也让世人看看,我袁本初的厉害! 袁绍麾下四大谋士,田丰,沮授,许攸,逢纪,两大将军,颜良、文丑,这些人要么足智多谋,要么勇冠三军,都是一时的豪杰人物! “参见主公!”众谋臣武将到齐后,一同躬身行礼! “免了!诸位,曹操、孙坚已走,其余诸侯也是蠢蠢欲动,现在咱们也该商议下该何去何从了!” “主公,董卓劫持天子西迁长安,朝廷威严尽失,诸侯们回去之后必然会形成割据之势,互相之间征伐不断,为今之计,主公应该先下手为强,占一块钱粮丰广之地以为基业才是,须知手快有,手慢无啊! 谋士许攸为人比较贪婪,谋划起事情来就像商人一样,喜欢计较厉害得失,不过这正对袁绍的胃口,听得他频频点头! “若论钱粮丰广,天下九州之中当以冀州为首,冀州地处河北,土地肥沃,人口众多,物产及其丰富,兼且左拥渤海,右揽太行,背靠燕、代,可以连结北方胡骑,南向以争天下,有地利之势!” 谋士诅授博学多才,对天下九州地理状况了如指掌,首先就推荐了冀州这个地方,不得不说,他的眼光堪称精准,并且把国家自北向南统一的态势看的透透的! “冀州却是个好地方,不过那里已经有主了,冀州刺史韩馥,还是我袁家的门生故吏,熟人,不好下手呀!”袁绍早已动了心,一边偷偷擦着口水,一边把目光投向了逢纪,谋士们各有所长,逢纪的优点就是诡计多端! “冀州刺史韩馥,无谋之辈,兼又胆小如鼠,我有一计可以兵不血刃就拿下冀州”,逢纪果然没让人失望,转眼之间就想出了一条计策,“那北平太守公孙赞也同样贪图冀州,主公可以派人前往游说,约他一起合攻冀州,事成之后平分土地,那刺史韩馥惊慌之下必向主公求援,如此,我们的大军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挺进冀州,然后再给他来个反客为主……” 说道这里,逢纪目露凶光,伸手做了个杀人的动作。 “主公万万不可啊!”还没等袁绍点头,谋士田丰就跳起来出言反对,“主公身为联军总盟主,身负四海之望,用此阴险狡诈之计,夺人基业,就算侥幸成功也势必会被天下人所耻笑,有识之士谁还敢前来投效,望主公三思呀!” 田丰这一番话,就像一顿板子狠狠的抽在袁绍脸上,气的他面红耳赤,却又不能发作,因为田丰的论断都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袁绍总不能直接告诉田丰,我就是要冀州,不要脸皮吧? 一个人既要当****,还要立牌坊,确实不好做啊! “元皓此言差矣!”关键时候还是最为油滑的许攸站了出来,直呼田丰的表字-元皓,“那冀州乃是国家之地,并非一人一姓所有,刺史韩馥不过是个守土长官而已,如今其才不能守,而主公前往守之,保境安民,都是为国家出力,有何不可呀?” 许攸这一手偷换概念玩的及其漂亮,至少在法理上为袁绍找到一块非常好的牌坊,就连田丰一时间都挑不出什么毛病来,可又总觉得那里不对。 这就是君子和小人之见不同了,君子可以欺之以方! “还请主公得了冀州以后,留那刺史韩馥一命,以显仁义之风!”眼看事情已经不可逆转,谋士中又无人支持自己,田丰只好退而求其次! “放心吧,本盟主得了冀州以后,立刻加封韩馥为‘奋武将军’,保他一份高官厚禄!”被田丰话语所逼,袁绍只能勉强的做下承诺,但心中已经很是不满了,随后又把目光投向许攸,怎么看怎么喜欢,“公孙赞那里就劳烦先生走一趟吧!” “义不容辞!”许攸很高兴能接到这样的差事,身为使者,去谈这种买卖,中间的油水可是大大的。 ………………………………………………………………………………………………………………………………………………………………………………………… 洛阳城外,刘备三兄弟正满脸尘土的在北邙山中忙碌着,最近一段时间,无论别的诸侯如何争吵,刘备却在全力做一件事,那就是填坟! 北邙山中大汉十二代帝陵全部被人撅开,金玉珠宝被搜刮一空,白骨被抛弃的遍地都是,任由豺狼野狗叼啃,对此别的诸侯基本置之不理,个别心思不正的还偷偷带人去光顾了一下,搜罗一些西凉兵留下的残羹剩饭,只有刘备,他身为汉室宗亲,不能不管! 所以最近一段时间,他带着手下那一千多军兵,将遍地的白骨都收拢起来,重新埋入地下,被撅开的帝陵也勉强用巨石重新封堵起来,以他现在的力量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 整理好陵墓,刘备以汉家子孙的身份进行了一次隆重的祭拜,甚至还杀了一头拉运粮草的黄牛,以牛祭天,称为太牢,是皇家才有资格使用的祭祀典礼! “不孝子孙刘备,叩拜于我大汉历代帝王陵前,汉室衰微,奸臣篡权,欺凌皇室,杀戮公卿,更惊扰列祖列宗陵寝,使得亡者不安,此皆子孙之罪也……,望列祖列宗在天之灵保佑,刘备有朝一日得展凌云之志,必伸大义于天下,诛杀奸佞,复我大汉河山,届时必重修帝陵,四时祭祀!” 刘备头戴麻冠,身披孝服,非常虔诚的跪在帝陵前面,心中默默念着祭词,同时也是在暗中许愿,伸大义于天下,普天之下除了九五至尊的皇帝,谁还有资格,有能力说这句话! 天下大义,就是天下江山! 一阵狂风突然从北邙山中刮起,山风呜呜作响,好似有无数鬼魂在哭诉一般……,气势惊人,连山中蛰伏的那些猛兽都跟着惊恐的大叫起来,也不知是大汉的列祖列宗答应了刘备的请求,还是在斥责这个卖草鞋的小子不知道天高地厚! 天命,谁也不知道笼罩在何人的头顶上! “大哥,咱们下一步怎么办?”将刘备从地上搀扶起来,关羽出言问道。 “诸侯讨董已经是半途而废,咱们先跟公孙赞回幽州去,这次大战,你我兄弟也出力不少,他多少会给我们一块地盘的,以后就该是群众逐鹿的大局了,自然会有咱们兄弟显露头角的时候!” 刘备对天下大局有一份独特的认识,而且很是精准,只是要想在诸侯争霸的夹缝中存活、发展,又谈何容易啊! “大哥,那萧逸带着本部人马追随曹操去了!”张飞显得有些失落,他可是很喜欢萧逸这个酒友的。 “萧逸文武双全,难得的大将之才,曹孟德得了此人,如虎添翼呀!”刘备说不出心中是什么感觉,如此人才为什么就不来追随自己,反而去跟着那个奸雄了呢,‘寂寞,可惜,忧郁,痛恨,后悔……,可谓五味杂陈!“ …………………………………………………………………………………………………………………………………………………………………………………… 洛阳城中一角,袁术也在向自己的谋士问同样的问题,“下一步,何去何从?” “将军可以速速返回南阳,而后进兵寿春,抢占淮南丰腴之地,那里物富民丰,足以割据一方,而后再看天下时机而动!”紫木公子也同样认识到了这些,论起谋略,他绝不逊色于人。 “抢占淮南,如果那些地方官员不愿归顺如之奈何?” “无他,唯有杀尽而已!” 正文 第八十九章唯才是举 大汉初平二年,注定是个多事之秋! 秋七月,诸侯纷纷引兵东还,讨董联盟正式解体! 秋八月,北平太守公孙赞摔麾下‘白马义从’猛攻冀州,揭开了诸侯们攻城略地的序幕,冀州刺史韩馥抵挡不住,特请袁绍出兵相助,结果袁绍的大军轻轻松松就进入冀州,而后他以四谋士田丰,许攸,沮授,逢纪为从事,尽夺冀州大权,韩馥无奈之下抛妻弃子,单人匹马逃生! 而后公孙赞欲与袁绍平分冀州,袁绍不允,两军大战,僵持不下! 秋九月,荆州牧刘表为夺玉玺与孙坚大战于江夏,孙坚轻敌冒进,于峡谷中伏,万箭穿身而死,一代豪杰就此陨落! 就在天下人都以为孙氏集团会土崩瓦解时,孙坚十七岁的长子孙策,大显神威,在乱军中生擒刘表部将黄祖,而后换回孙坚尸首,又独自领军断后,全师而还,世人惊呼‘孙文台有子如此虽死由生!’ 至此大汉天下彻底进入诸侯争霸的时代,各地豪杰纷纷割据城池,独霸一方,征伐不断! 就在所有人都忙于为自己抢一块地盘的时候,曹操却屯兵于兖州东郡,按兵不动,低调行事! 夜,东郡城外,玄甲军后帐中,萧逸一边哼着自己编的小调,一边擦拭着盔甲,“小小帅哥擦兵刃,擦好兵刃去战斗,雄鹰展翅飞,美女抢回家,金银财宝一大包……” 盔甲、兵刃是军人保命的东西,同时也是他们吃饭的依靠,所以每一名将军都会把兵刃视为生命一般,无论是军中大将,还是一名小校尉,哪怕是再懒的人,也会自己亲手擦拭兵刃,这是军队里一项不成文的规矩,只有亲自护理的兵刃才会有灵性,能和主人心神合一,成为兵魂! 萧逸就是养护兵刃的高手,这一方面得益于他的细心和耐性,另一方面他在后世论坛里看到过许多养护冷兵器的小知识,他甚至在想,应该把这些知识整理出来,单独编一本书,就叫《萧氏养兵法》,流传后世,为子孙后代挣点版权和稿费,省得萧家子孙后代娶媳妇的时候没钱买房、买车…… 前世萧逸就在这上面吃过大亏,结果心爱的美眉跟有钱人跑了,这可是他心里永远的痛,这样的痛,绝不能再子孙身上重演。〖∈八〖∈八〖∈读〖∈书,.2∞3.↓o 这个时代是没有防腐蚀的钝化处理技术,纯钢铁打制的盔甲、兵刃都及其容易生锈,所以必须勤加养护,擦兵刃不能用水,只能用最好的油脂,还必须是植物油,用细细的麻布沾好,再加上铅粉,一点点的仔细打磨! 打磨的技巧也很重要,兵刃的不同部位有不同的擦法,比如凤翅鎏金镗的镗身,就要螺旋状的擦拭,这样挥动的时候才能够防滑,而镗刃则要顺势擦,决不能来回擦,那样会折损兵刃的锋利程度…… 擦完铠甲,兵刃,最后擦的是弓箭,一支支箭簇都擦的锋利无比,这可都是杀人利器,萧逸有很多支箭,狼牙箭,燕尾箭,透甲锥…… 当擦到最后一支穿云箭的时候,萧逸突然停了下来,看着这支箭愣愣的发呆,箭杆上面有一个绿豆大小的‘云’字标记,这是当年他和赵云在深山里结拜时互相赠送的。 一别数载,也不知道自己哪位结义兄长如今怎么样了…… 深夜,曹操也是难以入睡,天下诸侯都开始动了,只有他还在观望,他就是想看看这些诸侯都有什么招数,等把所有人的底牌都看透,就是他一飞冲天的时候…… 不过在这之前,他得去跟萧逸商量一件大事,否则心里还是有些没底,想到做到,曹操换了身便装,没有惊动大队人马,只带了曹纯和几名贴身侍卫,骑马直奔玄甲军营地而来。曹操进玄甲军大营,就跟萧逸进他的中军大帐一样,无需禀报,纵马直入,这就是二人互相之间最大的信任! 曹操等人来到帐外时,正好听到萧逸在里面哼小调,顿时将几名侍卫逗的捧腹大笑,可又不敢笑出声来,只好一手捂着嘴,一手捂着肚子,在哪拼命的抽筋,属曹纯笑的最是厉害,都快倒在地上吐泡泡了…… 谁也没想到,在战场上杀人如麻的‘鬼面萧郎’还有这么天真的一面,犹如孩童一般…… “无愁参见曹公!”听到外边的脚步声,萧逸就知道是曹操来了,用脚步声辨人,这可是射雕手必备的本领之一! “无需多礼,深夜来访,打扰萧郎了!”曹操迈步走入大帐,而曹纯等人则很乖巧的持剑在门口守候,有些事情就算他是曹家子弟,也不能去听的。 “无愁好兴致呀!”曹操指了指已经磨擦一新的凤翅鎏金镗说道,“可惜如此神兵,却无用武之地啊!” 萧逸何等人物,立刻听出来了,曹操这是在以兵刃喻人,即是在说他萧逸,更多的恐怕是在自指,来到东郡已经数月,数万大军每日空费粮草,却无所作为,看来连曹操也有些坐不住了! “曹公,当年楚庄王登基之初,只是吃喝玩乐不理朝政,结果呢,三年不飞,一飞冲天,三年不鸣,一鸣惊人!” “哈哈!还是无愁最知我心!”曹操点头表示赞同,“不过要想一飞冲天,必须羽翼丰满才行,如今老夫该怎么培养自己的羽翼才是?” “这个嘛,以末将看来,君主的羽翼不是城池多少,不是大义名分,更不是金银珠宝,而是人才!”说道这里,萧逸也来了精神,“争夺天下最重要的就是争夺人才,很久很久以前,在我家乡有位厉害的人物就说过,存地失人,人地两失,存人失地,人地两得!” “存地失人,人地两失,存人失地,人地两得……”曹操一连默念了好几遍,眼睛越来越亮,大有找到知己的感觉,“好,说得好,无愁的家乡果然是人杰地灵啊……,此言深的我心,能说出这样话的人,堪称雄才大略,可惜未能与此人把酒言欢,共论天下大事,可惜!可惜啊!” 看着曹操一脸向往的模样,萧逸却是直翻白眼,当然是雄才大略!这句话可是后世****太祖说的,那可是几百年才出一位的雄主,不过历史就是如此,英雄之间总是惺惺相惜的,哪位太祖不也在一首词里说过,往事越千年,魏武挥鞭,东临碣石…… “人才?……人才!”曹操在帐篷里一连转了几圈,褶着眉头说道,“人才,天上不生,地上不长,如何才能得到呢?” “呵呵,简单,两个办法,一是招募,二是求访,兖州为天下之中,历来是学子汇聚的地方,只要曹公贴出求贤告示,相信一定会有大量的人才来投靠的!”萧逸对这点很确信,贴告示招人才,这在后世都是常用的手段,所以后世帝都才会小广告满天飞…… “如今天下诸侯都在招揽人才,论起威望来,我可比四世三公的袁本初差远了,如何能在人才争夺上胜过他呢?”要想招揽人才,首先自己就得有极高的名望才是,就像灯火一样,越是明亮才越能招来飞虫,而曹操的名望,太监养子的后代,顶风都能臭出八百里,这才是他最大的心病,也是他深夜来此的目的呀! “袁本初沽名钓誉之徒,不足为患,他招募的都是些天下名士,这些人大都出身门阀士族,有名而无才,只是外表好看罢了,银样蜡枪头,到了战场上,我早晚一根根都撅折他们!” 萧逸缓缓地伸出五指,做了个撅折的动作,“而且就是这些人袁绍也无法尽用其才,无非是用来装点门面而已,曹公又何须发愁呢?再者说,就算士族子弟不来,难道就没有别的人才了吗?” “哦,才从何来?”曹操的神情有些激动起来,语气中并不是在求证什么,而是找到一个志同道合者的兴奋! “自孔夫子创建私学至今,无数寒门子弟望眼欲穿的等待出仕的机会,曹公若能不计较门第出身,对他们一视同仁,贴出求贤告示,昭告天下,无数人才必蜂拥而至,如此必得其志!”说道这里,萧逸一脸严肃的上前行大礼参拜,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天下寒门子弟,为那些连饭都吃不饱还在艰苦求学的寒门子弟,求一个希望! 大汉天下一直都被士族门阀所垄断,哪怕现在诸侯混战,所用的也大都是士族子弟出身的官员,最后无论谁胜谁败,得志的只能是士族门阀,一旦曹操开始招募寒门子弟为官,必然会引起士族门阀的极度仇视,甚至是疯狂的报复,这个后果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起的,有可能就是万劫不复啊! 所以萧逸才会如此力挺曹操,只要你肯招募寒门子弟,我与你风云同舟,共抗天下风浪! “好,好,无愁真知我心也,你看看这是什么”,说着曹操从怀里掏出一卷丝绸,打开一看,赫然是一份早就写好的求贤令,上面有八个大字最引人注意,“不论出身,唯才是举!” 原来曹操早就抱定了‘唯才是举’的想法,只是他同样知道这么做会引发多大的后果,所以才来找萧逸商议,希望得到他的支持,没想到两个人都想到一块去了,真是心有灵犀啊! “风雨同舟!” “生死与共!” 两只有力的大手握在了一起,向这个国家的制度,向这个世界的规则,发出了挑战! 正文 第九十章东山的熊是怎么死的? ‘不论出身,唯才是举!’这道招贤令一经发出,曹操和萧逸就开始准备应对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情,为了保险起见,萧逸甚至把玄甲军全部开进东郡城内,实行戒严,曹操也给各部将军下了密令,一旦当地的士族大户暴动,那就立刻领兵镇压,毫不容情! 在一片忐忑不安中,曹操的这道求贤令还是以飞快的速度传遍整个兖州,并向全天下散布开来,所到之处议论纷纷,已经做好最坏打算的曹操和萧逸正准备硬顶即将到来的反对浪潮时,传回的消息却让他们两个差点闪了腰! 不是鲜花,也不是板砖,而是漫天飞舞的口水。∵八∵八∵读∵书,.↗.▲o “曹孟德莫非因为上次兵败之事刺激的发疯了吗?真是可怜啊!” “以寒门取代士族,可笑,人各有命,贵贱不等,金冠就该戴在头上,靴子就该穿在脚上,曹孟德这是要把靴子硬套在头上吗?” “曹孟德自知出身卑贱,乃是宦官之后,得不到门阀士族的青睐,只好弄些寒门子弟凑数,真是破罐子破摔啦……” 全天下的人一致认为,曹孟德应该是得了失心疯之类的疾病,所以才会发出这样的求贤令,否则他怎放着出身高贵的士族子弟不用,反而去招募那些乡下的泥腿子呢? 既然是病人,那就不因该责备,而是要爱护! 还别说,曹操的人缘真是不错的,在确认他得了失心疯后,他的亲朋好友,同僚故旧,还有天下各镇诸侯都陆续派人前来问候,还带来各式各样的礼物,品种之多,让人眼花缭乱! 合计共收到各种补品三大车,燕窝、鹿茸、虎鞭、珍惜药草,应有尽有! 医术高超的老郎中十二人,都是内外科兼修的高手,其中一人据说还是神医华佗的师兄弟,专治失心疯的。 镇邪用的神物二十件,有玉佩,镇纸,古人字画,名人刀剑,最厉害的送来一对石狮子给放在了门口,真是威风凛凛,鬼神辟易! 最后还有小黑狗崽一条,这是曹操的父亲曹嵩派人专门从琅琊郡送来的。 “大公子,这是老爷花重金搜罗来的敖犬幼崽,刚出生不久,巫师说这样的幼犬身上还有先天灵气,用它的血泼一泼,绝对可以驱邪避灾!”几名曹家的仆人气喘吁吁的解释道,他们一路上日夜兼程,换马不换人,就是怕这条小黑狗死在半路上,那就不灵了。 “有劳父亲大人费心了!”看着围在自己脚下汪汪直叫的小黑犬,曹操真是哭笑不得,不管怎么说这也是父亲送来的礼物,身为人子者推辞不得! 这就是父爱,虽然有时荒唐,但真心实意! 就连正在冀州交战的袁绍都特意送来一封书信,里面满是挖苦的词句,大意就是说,“孟德呀,我袁本初已经得了冀州,如今兵精粮足,人才济济,听说你那最近混的不怎么样,缺人缺的厉害,连泥腿子都开始招募了,看在咱俩从小一起玩到大的份上,要不我给你推荐一些士族子弟吧,至于那份求贤令,你还是早点扔进茅房为好……” “袁本初,你给我等着,风水轮流转,看咱俩谁能笑到最后!”曹操毕竟不是一般人,愈挫愈勇,不是全天下的人都在笑话我吗,我就让你们看看,什么才是大英雄本色! 所有礼物全部收下,而后变卖成钱财,充做军饷! 十几名老郎中,留下,正好军中缺军医呢! 所有人的问候,全部回信,顺便说明自己这里确实是缺人,谁家里有比较优秀的子弟,都可以送到我这里来,而且无论士族、寒门,不管是嫡出、庶出,只要是人才,我都要! 至于那只可怜的小黑狗,曹操没有杀它,而是直接养在了身边,还给它起了个非常霸气的名字--望天吼! 没错,自己现在的‘求贤令’就像这条才出生的小敖犬一样,软弱无力,随便来个人都能轻松的捏死它,可只要自己好生喂养,严加训练,早晚有一天它会慢慢的长大,变成一条让所有人都望而生畏的猛兽! 到那个时候,看看谁哭谁笑吧! 处理好求贤令的事,曹操心中还是郁闷非常,为了发泄情绪,他决定叫上萧逸一起去打猎! 在这个时代,打猎可以说是一项全民活动,上到大汉天子,下到普通百姓,只要是条件许可,都会在秋冬季节去打猎,不会打猎的男人会遭到世人耻笑,就连孔老夫子那样主张‘仁而爱人’的大学问家,在君子六艺中,都有射箭这一条! 天子打猎是为了炫耀武功,威慑四夷! 普通人打猎,则是为了锻炼弓马,显示勇武! 再者,在这个养殖业普遍缺乏的年代,狩猎也是人们获得肉食的一个重要来源,正所谓‘春耕秋狩’,在一个农耕民族的眼里,打猎甚至能和种地相提并论,可见狩猎在人们心中的位置到底如何! 东郡之东有座大山,名字就叫做东山,是太行山脉的一条分支,南北绵延上百里,草木丰茂,盛产豺狼虎豹,是个狩猎的好地方。 曹操出猎,自然不会像普通百姓一样,背着弓箭在山里瞎转悠,碰到小野兽就一箭射翻,万一碰到的是大型猛兽,那就说不好啊谁吃谁的肉了……, 上位者有自己的玩法……围猎! 东郡驻军几乎倾巢出动,在东山一带布下了围场,这也是曹操的目的之一,借打猎的机会锻炼一下军队,省的太平日久,让士卒们生出懈怠的心思! 两万多将士,摆出一个宽达几十里的大围场,号角长鸣,旗帜晃动,各部军士依照命令,逐步推进,一边用手中的兵刃敲打树木,一边发出吼叫声,把被惊起的野兽向指定地点合围,而后一起猎杀,这段时间,数万大军驻扎东郡,地小民寡,钱粮不足,正好借机改善一下生活,好好吃顿肉! 曹操骑了一匹黄鬃马,带着贴身侍卫,开始射杀那些被军兵们驱赶来的野兽,不得不说,曹操的弓马水平还真不错,四五十步的距离上,堪称百发百中。 “啪!”一箭射倒一头跑过来的小野鹿,曹操执弓大笑,一群侍卫也是大声喝彩。 “萧郎知道吗,老夫二十五岁初举孝廉,为洛阳北部尉,随即以五色大棒杖杀不法权贵,结果被贬回乡野,当初老夫心灰意冷,本想着以后就隐居田野,春夏读书,秋冬狩猎,悠闲的过完这一生也就是了,没想到国家动荡,奸佞当权,老夫想悠闲田野也做不到,无奈之下只好再次入朝为官,为国家安定出上一份力!” “人生无常啊!……”萧逸点点头,表示理解,当初他的梦想就是在山上当一名小道士,每日种田采药,无忧无虑,如果能娶个山下的村姑当老婆就更好了,再生一大堆孩子,孩子再当小道士…… 没想到匈奴人入侵,卧虎亭毁于战火,所有梦想一夜之间全部破灭,无奈之下,自己这才选择了前去投军,走上了这条杀伐之路,命运,果然是最神奇之物,谁也不知道会把你推向何方! 在命运的推动下,乞丐可以变成皇帝,皇帝可能变成奴隶,富甲天下的人也可能饥饿而死,寒门书生未尝不可以封侯拜相,一切皆有可能…… 东山一带果然鸟兽甚多,一路围猎过来,众人的马鞍山很快就挂满了猎物,尤其是曹纯,身为亲兵校尉,他的弓马骑射很是出众,基本上箭无虚发,众人之中数他猎来的野物最多,尤其是当他把一头金钱豹射了个对眼穿时,士卒们更是齐声喝彩,就连曹操也频频点头,对自己这个族侄的武艺很是满意! 反倒是萧逸,一路行来,连弓都没拉开过,马鞍上也是空空如也,反倒是他身边的侍卫小斌,自幼猎户出身,打猎的本事堪称一绝,射杀了不少野兽,这才让他们这一队人马不至于太难看! “萧将军为何迟迟不见出手呢?莫非今天身体不适吗?”曹纯驮着那头金钱豹,催马走了过来,论年龄他比萧逸还要大上几岁,但论起声望,萧逸却落了他几条街都不止,这让他很不服气,这次狩猎,他收获最丰,所以特意跑过来炫耀一下! “呵呵!”萧逸只是笑笑,并不回答,年轻人都有争强好胜的心思,很正常,至于他自己,虽然也只有十八岁,却有一颗饱经沧桑的心,早就不计较这些虚名了! “这些山猫野兔之类的小东西,还不值得我家将军动手,要猎,就猎最厉害的猛兽!”小斌却忍不了这种窝囊气,萧逸在他眼里那就是天神一般的存在,任何人不得亵渎! “厉害的猛兽,要多厉害?”曹纯一脸得色的拍拍马背上的猎物,金钱豹在野兽中以敏捷凶猛著称,算是相当厉害的存在了,而且他还是一箭射穿双眼,可以预期,他会得到一张非常完美的豹皮。 正在几人交谈的时候,远处的士兵们突然吼声大作,山顶的红旗也是拼命的摇摆起来,按照围猎的规矩,猎物的大小、凶猛程度和红旗的摇摆成正比,看来这是有大型猛兽被赶出来了! 曹营众将纷纷拍马上前,张弓搭箭,准备一显身手,这样露脸的机会岂能错过。 “嗷呜!……”随着一声震天的狂吼,一头巨型黑熊突然从山林里窜了出来,乌黑的熊毛根根如针,一双血红的眼睛发出阵阵凶光,两颗洁白的獠牙支出唇外,巨熊人立而其时足有两米多高,这绝对是山中的霸主! 打猎的人都知道,巨熊那可是比狼群、猛虎都难对付的猛兽,熊不但性情凶猛,神力惊人,最重要的是这种野兽喜欢在松树上蹭痒痒,浑身沾满了松树脂,树脂凝固后就相当于给这头猛兽穿上了一件铠甲,刀枪难入,所以越是年老的巨熊身上的铠甲就越厚,也就越发的难以猎杀! ‘宁遇猛虎,不碰老熊!’就是这个道理! 看这头巨熊的模样,绝对有些年头了,不但体型比一般的黑熊大得多,身上的铠甲更是厚重无比,看到眼前的众人,巨熊顿时凶性大发,狂吼一声就冲了过来,而且速度惊人,一点也不比一匹奔马慢! “快,保护主公!”反应过来的亲兵侍卫们立刻一拥而上,将曹操层层包围起来,今天就算是大家都喂了熊,也不能伤到曹操分毫啊! 其余曹营众将则纷纷张弓射箭,试图射杀巨熊,不过可惜,在这种突如其来的危险面前,很多原本箭法不错的人全都水准大失,好几个人都差点射到自己的脚面……,偶尔有几支射中的,也刺不破巨熊的铠甲和皮肤,反而更加激起了它的凶性,一路狂吼着扑了过来…… “嗖!……”就在大家惊慌失措的时候,一支三棱透甲锥犹如一条黑龙般飞了出去,正中巨熊胸前那道白色的月牙,那里就是巨熊的心脏所在,透甲锥强大的力道直接射透了巨熊的铠甲而皮肤,而后贯体而入,将正扑过来的巨熊撞的向后仰去,箭簇透体而出,狠狠的钉在了地上。 这一箭真是狠辣无比,熊血就像喷泉一样,被三棱透甲锥上的血槽给拔了出来,巨熊哀嚎不止,四肢拼命的拍打地面,可依旧摆脱不了箭簇的束缚,终于最后一声狂吼,再也不动了…… “小斌,去把熊掌剁下来,今晚红烧!”萧逸收回手中的绝影宝雕弓,这才扭身缓缓地说道,“大家受惊了,巨熊已死,继续狩猎吧!” “呼!……”众人齐齐呼出一口气,这才从巨熊被一箭射杀的震惊中苏醒过来,看向萧逸的眼神就像看到天神下凡一样,这还是人吗? “哈哈……鬼面萧郎,箭杀熊霸,神勇无双啊!”曹操拍马赶了过来,脸上全是浓浓的欣赏之色,他完全有骄傲的理由,虽然巨熊不是他射杀的,但射熊的勇士却能为他所用,为他征战沙场,荡平四海,那谁才是真正的大英雄还用说嘛? 另一边,小斌提着一对又肥又大的熊掌来到的曹纯面前,得意洋洋的问道,“知道东山上的熊是怎么死的吗?” “熊怎么死的?”曹纯脸上木木的,依旧惊恐未消,刚才他也射出一箭,结果连熊皮都没蹭伤。 “呵呵,笨死的呗!” 正文 第九十一章山林求贤 狩猎是一件非常消耗体力的事情,所以必须大量的进餐才能补充回来! 与这个时代每日早晚两餐不同,萧逸可是一日三餐的坚定支持者,不但他如此,玄甲军内部也是实行一日三餐的制度,就这一条不知为萧逸收拢了多少军心,许多士兵都削尖了脑袋想往玄甲军里钻,就是为了多出的那一餐,不要小看这区区一顿饭,古人对食物极其尊敬,认为那是苍天和厚土赐给自己养生的,丝毫浪费不得! “曹公,末将军中正好带有美酒,不如找个地方,烤些野味下酒如何?”人是铁,饭是钢,摸着咕咕叫的肚子,萧逸立刻提出申请! “好,那就找个地方,尝尝今天猎来的野味!”曹操也知道萧逸有吃三餐的习惯,而且还每日无酒不欢,大军征战,严禁饮酒,唯独玄甲军是例外,就是因为他们有个酒鬼将军。 对此,曹操很是宽容,从不横加干涉,人无完人,古往今来但凡是名将或多或少都有些小毛病的,‘白起嗜杀,王翦贪财,廉颇好嫉……’,一代战神霍去病,骁勇善战,天下无敌,可他偏偏贪爱美食,就是远征漠北时,也要专门带上几大车的珍贵食材,随时取用,而汉武帝对比的反应是,不但不加责罚,反而专门派去几名御厨伺候他,生怕这位‘冠军侯’吃不美,说白了,上位者要的就是能打胜仗的将军,至于一些小节,无足轻重! 再者说,一个连点小缺陷都没有的完人,谁还敢用? 正好士卒来报,在山脚下发现一处庄园,于是曹操带着萧逸、曹纯等人催马直奔山脚,哪头大黑熊也被众亲兵抬着,准备中午料理一下,熊肉可是好东西,滋补无双,至于熊胆,用来泡酒可以滋阴壮阳,更是所有已婚男子梦寐以求的好东西,不过面对如此圣品,还是处男的萧逸童鞋只能是……呵呵……呵呵了…… 在山路上抬头巨熊很吃力,不是不想放在马背上,一则巨熊太重,保守估计也得**百斤上下,一般的战马根本驮不动,再者,也没有那匹马敢驮它,王者就是王者,哪怕已经死去,可依旧是威风不倒,凡是靠近巨熊尸体的马匹无不吓得屎尿横流,腿都发软,更别提驮了,唯一不怕的只有‘白菜’,可想让这位大爷驮东西,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所以众亲兵只好自己来抬了! 庄园就在山脚下不远处,旁边还有条小溪,水质清澈,连游鱼都看的一清二楚,两岸杨柳成荫,充满了诗情画意,一般在山脚下居住的只有两类人,一是经常上山打猎的猎户,再有就是一些文人才子,喜欢来此游山玩水,避暑消遣! 一行人来到庄园门前,立刻发现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只见黑漆的大门就那么敞开着,既没有门童应答,也没有家丁守卫,一副任人进出的样子,不过在大门两侧有一副对联,吸引了众人的注意: 上联:闲人免进贤人进! 下联:有财莫来有才来! 横批:自己估量 “哈哈!……没想到出来狩猎还能碰到这种趣事!”曹操本就是个比较诙谐的人,看到如此奇葩的对联,顿时大笑起来,“此间主人不凡呀,莫非是隐居在此的高人,早就听说兖州一带才子云集,颇多王佐之才,今日正好一会!” “闲人?贤人!……老夫首倡义兵,为国讨贼,应该算得是个贤人吧!”说罢曹操迈步走了进去。 “做个闲人?呵呵!……那可是我人生最大的理想!”萧逸一摆手中宝剑,也跟了进去,自己是不是贤人,萧逸不敢确定,可谁要敢说不是,那就让他跟哪头笨死的熊一起去做伴! 剩下曹纯等一众亲兵,忧郁再三,还是没敢进去,这里一看就不是平凡之地,万一他们一窝蜂的冲进去,惹怒了此间主人怎办?无数的民间小说故事告诉他们,得罪了高人隐士,那是要倒大霉的,‘手烂、脚烂、心烂、出门栽跟头,喝水都塞牙……’ 至于曹操的安全问题,有堂堂的‘鬼面萧郎’在一旁,就足够了!如果萧逸能对付,就用不到他们,如果连萧逸也对付不了,那就更用不到他们了,去了也是白搭! 走进院子,就越发的感觉到这里的不凡,庭院周边遍种桂花树,此时金秋十月,树叶已经开始凋落了,微风一吹,犹如遍地黄金一般! 树下有青石制成的圆桌,上面还刻有棋盘,竟然还有一局没下完的残局摆在那,萧逸也是精通棋道的人,用眼轻轻一撇,心中就是一惊,只见黑白两方壁垒森严,旗鼓相当,但下棋的风格却又截然不同,白棋看起来大气磅礴,每一招,每一式都是那么中正平和,处处透着大气,棋由心生,可见下棋之人也是个胸怀坦荡的正人君子;而黑棋则诡异得厉害,棋路大胆至极,总是从不可意思的地方发动进攻,却又妙到豪颠,往往一击毙命,能下这种棋路的绝对是个鬼才! “萧郎,如何?”曹操知道萧逸在围棋上造诣非凡,当初在天机楼那也是横扫四方的存在。 “深不可测!……真要对上,估计也是五五之数!”萧逸摸了摸鼻子,碰到这样的高手,真让他起了比试一把的心思,对手难求啊! “哦,深不可测?……五五分,呵呵!”曹操微微点了点头,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就像个即将挖到宝藏的冒险家一样,脸上全是期待的神色。 庭院正中一排五间正房,红砖碧瓦,装修的很是朴素,但却处处透着风雅,大门也敞开着,走到近前,人还没进去,立刻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香,还有杯盘碰撞的声音传出,显然主人们正在饮酒作乐! 既然有‘闲人免进贤人进’的话语,二人毫不客气,迈步就走了进去,随后就看到,一个,两个,三个……一堆人…… 没办法,场面实在是乱的可以,好几个人横躺竖卧,你抱着我的脚,我揽着你的腰,根本分不清谁是谁,有人在闭目轻声吟唱,有人在用筷子敲着瓦盆打节奏,有人在举杯痛饮,还有一位已经醉倒在地,正呼呼的打着鼾声! 眼前这一幕让萧逸感觉特别的熟悉,这不就是前世大学宿舍的样子吗,同学们把酒言欢,醉酒后又是群魔乱舞,嗯,一样的豪爽,一样的温馨,一样的脏乱差…… 杯子,碟子,酒坛,烤鱼,烧鸡……,胡乱仍的头巾、靴子,擦!……还是个汗脚,那味道…… “哦,来好朋友了,不用客气,先干上一杯再说!”一个正在饮酒的青衣文士从地上爬起来,举起酒杯就往萧逸手里送,这就是喝醉后的普遍反应,无论看谁都是来陪自己喝酒的。 喝酒,萧逸岂会怕,接过酒杯闻了闻,不错,是陈年的桂花酒,再联想到院子里那些桂花树,就知道这些酒是怎来得了,很多文人雅士都喜欢在春季收集盛开桂花,泡在酒坛里,然后就埋在桂花树下,等到秋季叶落时,再聚上一些好友,共同品尝! 好酒,一杯怎么够,萧逸看了看,众人中间有两个酒坛子,一个已经喝下去大半了,另一个坛子还密封着,萧逸迈步上前,从一群醉鬼中毫不客气的把那坛子酒抢了过来,而后一巴掌拍来封泥,仰头狂饮起来…… 这一坛子桂花酒至少有十几斤,屋子里的四个人分喝一坛,尚且喝的东倒西歪,萧逸一个人,犹如长鲸吸水一般,片刻之间,一饮而尽,“好酒啊,可惜,就是没喝够……莫非此间主人连酒水都管不起吗?” “都喝了?还不够?”屋子里刷的一下安静下来,无论是刚才喝酒的,唱曲的,还是打节奏的,人人目瞪口呆,酒意顿时醒了大半,就像看怪物一样看着萧逸。 “这家伙不是凡人!”半响,那个刚才唱曲的青年人缓缓说道。 …………………………………………………………………………………………………………………………………………………………………………………… “在下荀,字文若,颍川人氏,也是此间庄园的主人!”唱曲的青年人三十左右岁,一脸的正气,随后又一指旁边那个为他伴奏的,此人比他年长几岁的样子,“这是家侄,荀攸,字公达!” 萧逸看了看荀、荀攸二人,侄儿竟然比亲叔叔还年长几岁,这在后世绝对不可思议,但在这个时代却是再正常不过了,封建王朝实行一夫多妻制,同父异母的两兄弟往往能相差好几十岁,所以出现这样的叔侄组合并不奇怪! “在下程昱,自仲德,东郡东阿人!”一位满脸书卷气的中年人起身自我介绍,刚才就是他向萧逸敬酒,没想到碰到了酒坛霸主,把他们好不容易攒下的桂花酒喝了个精光! 最后大家的目光一起转向地上躺着哪位,这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人,形容有些消瘦,眼袋上还有淡淡的暗青色,似乎身体有些虚弱,屋里人的谈话一点也没打扰到他的睡意,此时正睡的香甜无比,一张小脸上还有淡淡的笑意,不时的伸出舌头舔舔嘴唇,似乎梦到了什么美味佳肴一般! “奉孝,醒醒,快醒醒!”荀连连摇晃,结果死活就是叫不醒那个青年,只好一脸尴尬的介绍到,“郭嘉,字奉孝,颍川人氏,为人聪慧豁达,就是有些贪杯中物,让二位见笑了!” 荀,荀攸,程昱,郭嘉,这些名字就像一连串的惊雷狠狠劈在了萧逸的心头上,就算历史知识再浅薄的人也该知道这几位的大名呀,具是王佐之才,如果三国时代有个谋士排行榜的话,萧逸觉得面前这几位都有进前十的能力,尤其是地上那个郭嘉,他能进前三! 想到这里萧逸把目光投向曹操,心中也是惊疑不定,难道说真是天命所归吗?出来打个猎而已,竟然一下子碰到四个顶级谋士,合该着曹操发迹,真是时来天地皆助力呀! “不知二位如何称呼,来此间又有何事?”荀的目光在萧、曹二人身上连连打转,同时也为二人的气质暗暗心惊! 萧逸刚才一坛子烈酒下肚,此时面不改色,心不跳,一双眼睛反而更加明亮了,身上还若有若无的散发出金戈铁马的气息,让人觉得汗毛孔发紧,仿佛有一把凶兵架在脖子上一样! 而曹操呢,在杀气的笼罩下,丝毫没有被压制的意思,相反还散发出一种大气磅礴的气势,与萧逸恰到好处的配合在一起,做个形象的比喻,如果说萧逸是一把能够斩破青天的神剑,曹操就是那倚天拔剑之人,真是一对奇妙的组合! “在下曹孟德,今日来山中游猎,偶然经过贵宝地,见此处文气冲天,必有大才隐居于比,故而冒昧一见,还请见谅!”曹操的目光何等锐利,自然看出了这四个人无一凡品,说话间甚至都有些激动了,就像一个在沙漠里干渴了好久的人突然碰到了水井,而且一下子还是四口甜水井,那感觉,从头爽到脚,再爽回来! “莫非是首倡义兵,过国平乱,而后又孤军追杀董贼之曹孟德将军?”荀脸上也是一惊。 “正是在下!” “将军高义,真乃我大汉无二良臣,请受我等一拜!”荀,荀攸,程晃三人连忙起身整理好衣冠,躬身行了一礼。 “不敢,不敢!孟德些许微名,没想到竟然为几位先生所知,未能为国除尽奸贼,惭愧呀!” 这时候就看出来曹操当初孤军追击董卓是何等的英明了,就军事上来看,那确实是一场彻头彻尾的败仗,折了许多人马,但就政治上而言,却无异议给了曹操扬名立万的大好机会,是个实实在在的大胜战! 战争都是政治的延续,所以说当初那一战,曹操不亏! “萧逸,字无愁!”自我介绍还是简单点好,再者看几人对曹操的反应,萧逸觉得自己的名声应该也不错,既然是夸奖的话,从对方嘴里说出来岂不是更好! “鬼面萧郎?” “吃人肉的那个?” “建骷髅京观的绝世杀神?” 荀几个一人一句,嘴巴全都张的大大的,目光更是在萧逸的小黑脸上不停转悠,一副白日见鬼的模样,他们是在是无法相信,眼前这个眉清目秀的少年郎,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杀人‘修罗王’…… 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呵呵,这个,一点小名气,全是误传,误传!”萧逸一张小黑脸憋得通红,连忙极力否定,什么情况,怎么自己‘吃人肉’的谣言都传到这里了,以后还怎么出门见人啊! “没错,就是你!”几个人异口同声! 正文 第九十二章论天下英雄 “真是恶名传千里呀!”萧逸不好意思的一低头,正好看到郭嘉还在那呼呼大睡,怀里还死命的抱着一只酒碗,可见这家伙爱酒爱到什么地步了! 顽皮心起,萧逸伸手从背后掏出一个金色的葫芦,这是当年他从卧虎山的一根野藤上摘下来的,温如美玉,坚如精铁,用来装美酒,更添三分滋味! 葫芦塞轻轻一拔开,顿时一股浓烈的酒香就飘了出来,沁人肺腑,萧逸再轻轻一摇晃,香气更烈了,再看地上的郭嘉,在睡梦中微微皱了皱鼻子,而后眼睛不睁,竟然像僵尸一样直直的从地上起来了,顺着酒香一路飘到萧逸面前,嘴角还流出许多晶莹剔透的液体,随后一把抢过酒葫芦,开始仰头狂灌,整个动作一气呵成,真不愧是酒中恶鬼! “没想到在梦中也能喝到如此美酒,莫非是酒仙临凡了,福气呀!”郭嘉的眼睛还是没有睁开,看来他还以为自己身在梦中呢! “蛇胆虎骨酒好喝吗?”萧逸出手如电,一把抢回了自己的酒葫芦。 “好喝!”郭嘉舔舔嘴唇,一副意犹未尽地模样。 “想天天都喝到吗?” “想……” “那就跟我回军营吧,哪里有足足一大缸这样的好酒,随便你喝!”萧逸就像骗小红帽的狼外婆一样,准备拐骗走这位鬼才! “好,咱们现在就走……去喝个够,……嗯?”差点被人拐走的郭嘉突然浑身一震,伸手在自己脸上使劲掐了掐,猛然睁开了双眼,“好疼啊……” 郭嘉的眼睛黑白分明,就像天上的群星一样,深不可测,却又夹带着一丝顽皮! 萧逸的眼睛漆黑如墨,犹如吞噬万物的黑洞一般,任何东西碰上去都啊有去无回,不过此时却含着一丝笑意! “我看足下器宇轩昂,眉分八彩,目如朗星,定是大富大贵之人,在下不才愿与你结为八拜之交,从此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肉同吃,有酒同喝……”,郭嘉一脸激动的样子,好像真是碰到人生知己一般,但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却从没离开过萧逸手里的酒葫芦。<> “哈哈!”看到郭嘉这副做派,萧逸忍不住大笑起来,想不到古代也有这么幽默的人,什么结拜,什么夸赞,最重要的其实就是最后一句,有酒同喝,这脸皮真不是一般的厚,都快赶上我了。 “真想和我八拜结交?” “向往已久!” “嗯,那我叫什么?” “你……这个……大概,……呵呵!”刚才众人聊天时郭嘉正在呼呼大睡,鬼知道自己面前这个小黑脸叫什么,在他眼里萧逸的脑门上只有三个大字---酒大户! “哈哈!……”看到二人如此玩闹,满屋的人都哄堂大笑起来,既笑郭嘉的尴尬,也在笑萧逸的顽皮,修罗王,似乎也不是很可怕! “在下萧逸,字无愁,幽州渔阳人,今年一十八岁!” “在下郭嘉,字奉孝,颍川人,今天二十二岁!” 一代鬼才郭嘉,和一代杀神萧逸,一文一武,世人称之为魏武帝曹操的左膀右臂,就此相识,并因为拥有共同的人生爱好--喝酒,而结为生死好友,终生不虞! “你就是那个喜欢吃人肉的?”郭嘉的目光终于从酒葫芦上,转移到了萧逸的一嘴小白牙上。 “这个问题已经有人问过了,纯属谣言!”萧逸懊恼的拍着脑门,希望今天不要再被人第三次问这个问题了! “好吧,那换一个话题,你那里真有一缸这样的美酒!”郭嘉果然对美酒痴迷的厉害,连梦里的对话都记得一清二楚! “呵呵,一缸?其实还不止呢!” “哦?那你到底有多少美酒?” “我的营地里专门有一个酿酒的作坊,材料都是选最好的,器皿都是最精的,酿酒师是从蓟县梁家派来的,每日里各种好酒花样翻新,虎骨酒,鹿血酒,人参酒,枸杞酒,蛇胆酒,灵芝酒……,想怎么喝,就怎么喝!”说道喝酒,萧逸可是大行家,普天之下无出其右。<> “酒国英雄啊,萧兄在上,受小弟一拜,呜呜……,我终于找到组织了!”郭嘉的口水都快流成河了,听名字就知道都是绝世的好酒,对萧逸喝酒的境界更是佩服的无体投地,既然有个酿酒坊……,再看看自己,为了喝一坛子桂花酒都要苦苦的忍上一年,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不过好在自己终于找到组织了,以后跟着萧老大,想来不会缺酒喝吧! 为了喝到好酒,郭嘉立刻忘记了自己比萧逸年长四岁的事实,酒国世界,善饮者为长! “好酒我哪里有的是!”萧逸又摇了摇葫芦,顿时屋子的人都流起了口水,这个时代的文人才子本来就有嗜酒的风气,就连有君子之风的荀彧都不例外,“不过,今天我们是来问道的,想喝好酒,那就拿出点真材实学,论一论这天下大道!” 贤臣投明主,明主也要选择贤臣,萧逸这是想试试,这些人到底有多少斤两,是和历史上记载的一样才华横溢,还是沽名钓誉…… “请曹公出题!”萧逸把酒葫芦递了过去,这样的机会自然是要留给曹操的! “好,当今天下大乱,群雄四起,各路英雄豪杰纷纷割据城池,称霸一方,孟德今天就请各位论一下天下各路豪杰的性格,能力,气度以及未来的下场如何!”曹操也是爱酒之人,但与之相比,他更爱这一屋子的大才,权利之醉人比美酒更让人痴迷! “嘶嘶……”,众人同时倒吸一口凉气,曹操的这道题可真不是一般的难,天下诸侯各据一方,各有所长,要想通过他们的脾气,性格,能力,推断出他们日后的结局,是兴是衰?是生是死? 这可是未卜先知呀!非大智慧者不能如此! 一时间众人都闭目沉思起来,而萧逸闻着四溢的酒香,他的酒虫也被钩出来了,这道题他也想参加,而且,他可是知道历史答案的呦,在一群高手面前作弊的感觉,真爽! 除非上帝出来抓卷,否则,萧逸觉得自己赢定了! “西凉董卓日后如何?”曹操问出了第一个他想知道的对手。<> “我先来吧!”荀彧第一个睁开双眼,目光炯炯有神,显然心中已经有了答案,“大汉天下承平日久,人心思乱,董卓借此机会领兵进京,把持朝纲,占据国家府库,挟持天子,如果他以此为根本倾全力向东以争天下,虽然暴虐无道,却也无人可制,可惜以人野心有余而魄力不足,焚毁洛阳,西逃长安,使得天下沸,再加上此人以暴虐领军,对部下多威少恩,得势之时还能勉强压制的住,一旦威风不在,手下必生异心,所以我料定董卓早晚会死于其部下之手!” “善,文若,请饮酒!”曹操拍手称赞,对荀彧以天道论成败的方法很是佩服,同时心中也有了一个评价,荀彧为人忠义,公平仁和,这是一个正才! “多谢曹公!”荀彧接过葫芦,狠狠饮了一大口,很是舒服的样子! 另一边萧逸却是胆颤心惊,人真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吗?他发现自己有点小看古人的才智了,今天这场比赛,他有可能要输啊! “下一个,幽州公孙赞!” “我来!”这次开口的是荀攸,“公孙赞此人有勇无谋,性格怪癖,统军打仗还勉强可以,治理一方早晚会坏事,再加上他没有识人之明,纵有英才在手也不能尽用,早晚会为他人所败,不过此人还有几分血勇,不会甘愿受辱,十有八九最后会自己了断的!” “好,公达请饮酒!”曹操听得频频点头称是,这个荀攸从人性上看成败,是个奇才呀! “下一个,淮南袁术!”曹操所问的都是诸侯们中的佼佼者,同时也是他未来最强大的对手。 “袁术此人志大才疏,鼠目寸光,难成大事!”这次发言的是程昱,“袁术虽然手快抢了淮南的丰腴之地,但此人一向骄奢淫逸,不知爱兵爱民,再厚的家底早晚也得给他败光了,再加上袁术目中无人,狂妄自大,遇到大事还未完全明了就急于动手,此人,就是别人不打他,他也能把自己给玩死!” 程昱说的很幽默,逗的众人一阵大笑,曹操也给他下了个评价,妙才! 郭嘉看着葫芦里的酒越来越少,急得都快出冷汗了,可是没办法,回答问题也不是乱答的,看似大家再抢答,实际上他们是按照长幼顺序来的,荀彧辈分最高,所以第一个,荀攸为此间主人,所以第二个,程晃年纪略长,第三,郭嘉今年只有二十二岁,属他最小,自然是老末了! 不过曹操的问的人物可是一个比一个厉害,也一个比一个难对付,越到最后,喝到美酒的难度也就越大! “下一个,河北袁绍!”说道这里,曹操特意加重了语音,显然他也知道袁绍日后会称为他称霸道路上的第一劲敌! “轮到我了!”还未开口,郭嘉立刻把酒葫芦抱在怀里,先低头看了看,感觉里面美酒还有不少,这才松了口气,缓缓说道,“袁绍家族四世三公,政治资本雄厚,他本人也是文武双全,堪称人中龙凤,再加上这些年来他招募了大量的谋臣武士,麾下人才济济,又新得冀州为根本之地,日后称霸一方不在话!” 说道这里,郭嘉猛灌了一大口酒,继续说道,“不过袁绍外表谦和,内心狭隘,不能容人,手下虽有大才却不能尽用,再加上好谋无断,见利忘义,早晚会败于英雄之手,我对此人也有两句评语--凤毛鸡胆,羊质虎皮!” “凤毛鸡胆,羊质虎皮!……好,评的好,评的妙,把袁本初的性格说的透彻无比!”曹操拍手大笑,他与袁绍自幼一起长大,彼此之间最是熟悉不过,郭嘉这番话可真是说到他心里去了,“先生请饮……” 曹操说道这里顿时愣住了,因为他发现郭嘉早就抱着葫芦拼命喝起来,喉咙里咕咕有声,真是把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胸怀大略,却又天真顽皮,这是一个鬼才啊! 至此曹操对四位大才都有了一个直观上的认识,荀彧忠诚,荀攸正派,程昱精巧,而郭嘉诡异,这四个人正奇具备,互助互补,如果再有一个英雄人物从中调度,那就是最佳的梦幻组合啊! 而荀彧等人对曹操也很是满意,别看曹操只是问了四个人名,但其中却包含了过人一等的战略目光,天下大乱,群雄四起,各处割据一方的大小豪杰无数,而曹操却能一眼看出谁是不值一问的庸才,谁是日后阻拦他一统天下的对手,这份眼光,绝对精准的厉害,堪称雄才大略! “我还有最后一问,长江刘姓三州牧如何?可能有何作为?”闭目沉思了一下,曹操把心中最后几个能对他产生危险的人问了出来。 荀彧四人你看我,我看你,最后齐齐看向了萧逸,这个‘鬼面萧郎’有多少斤两,他们也想知道一下! “长江三州牧吗?”其实萧逸心中真最大的敌人是刘备和孙权,这两个才是真正的雄主,可惜,就是他说出来估计也没人会信,刘备现在落魄无依,连块地盘都没有,还在寄人篱下,至于孙权,哪位未来的东南霸主,今年应该只有八岁,乳牙还没替完呢,说他是英雄,鬼都不信啊! “长江三牧虽然都是汉室宗亲,但早已没了祖上的雄心魄力,这次诸侯讨董,三人无一前来参加就是最好的证明,扬州牧刘谣有心无力,荆州牧刘表有力无胆,至于那益州牧刘嫣垂垂老矣,难有作为,其子刘章也是个庸才,这刘姓三牧都是守户之犬,勉强能看好家业就不错了,难有大的作为,殊不知天下争霸,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三人的家业,早晚尽属他人所有!“ 萧逸也想一边喝酒,一边评论天下英雄,可惜,酒葫芦被郭嘉抱的死死的,抢不过来,无奈只好继续说道,“天下之心首在中原,而中原之心首在河北,河北一下,则曹公霸业可成,等到北方大定,末将不才,愿意提兵南下,江南虽有百万之众,尽可一战杀之!” 说道这里萧逸终于把自己的酒葫芦抢了回来,结果一摇晃,没了…… “无愁,天降杀才也!”曹操也给他做了个最精准的评断! 正文 第九十三章虎将典韦 一番畅谈之后,曹操大喜过望,这是得了四位王佐之才呀,当下曹操决定请四人一起返回东郡,再详细的谋划一下未来发展的大略方针,人才对于曹操,就像一件精美的乐器落入了音乐家的手中,他迫不及待的要用它弹奏出最美妙的乐章! 荀四人自然无不答应,学会文武艺,卖与帝王家,这是当时人们普遍的价值观,谋士们满腹的治国韬略,如今终于有机会一展胸中所学,正是他们期待已久的,岂会放过。 再者,曹操知人善任,雄才大略,又是求贤若渴,正是他们这些谋士所迫切期待的明主呀! 回东郡自然可以,但山上的围猎却不是一时半会能结束的,数万大军不能没有统帅之人,曹操很干脆,直接从怀里掏出一枚虎符给了萧逸,“军旅之事,无愁可自决之!” 这就是曹操的用人风格,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知道什么事该自己亲力亲为,比如招募四位谋士,制定大略方针,也知道什么时候该大胆当权,比如把统兵大权交给萧逸! 曹操走了,带着新收的四位谋士,还抬走了那头巨熊,以及小斌手里的熊掌,说是要做一顿全熊宴,款待谋士们来投,‘清蒸熊掌,红焖熊筋,爆炒熊心,……’ “全熊宴?我也想吃呀!”看着自己的猎物被一帮人兴高采烈的抬跑了,萧逸真是欲哭无泪,估计自己在军营里藏的好酒也会被他们祸祸不少,尤其是郭嘉,绝对会连喝带拿,最后能给自己剩个空酒缸就不错了……, “无所谓了,这片山林如此广阔,有了熊大,就必然会有熊二,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只要绝影宝雕弓在手,熊掌一定还会再有的!”萧逸自我安慰了一番,而后拍马上山,开始指挥围猎大局。 号角长鸣,旌旗招展!在萧逸的指挥下,曹营众将步步为营,开始逐渐缩小围猎的圈子,山中无数的飞禽走兽被驱赶到了一起,生存空间不断缩小,慌乱中野兽们互相踩踏,往日的捕食者和被捕食者,此时肩并肩的聚在一起,等着灭顶之灾的到来! 在人类面前,任何野兽都只是盘菜而已,唯一的区别就是,有的菜好吃,有的不好吃,仅此而已,这就是吃货民族的骄傲! 大自然法则中,弱者死,强者生,一些比较彪悍的豺狼虎豹开始咆哮着突围了,试图从围猎圈里冲出一条生路,萧逸又岂会让这些野兽如愿,下令用弓箭射杀,并进一步压缩范围,收网的时机就快到了…… “吼!吼!……”随着一阵震天的狂吼,一头斑斓猛虎突然从包围网里窜了出来,直奔萧逸的帅旗方向而来,看来这头山林霸主也准备逃命了,可惜,它似乎选错了突围方向。 “呵呵,没有老熊,老虎也不错,正好缺少虎骨泡酒呢,没想到自己就送上门来了!”这么好的材料萧逸岂能轻易错过,当下拉开宝雕弓准备射杀! 猛虎一路咆哮不断,看样子似乎有些不太对,完全没有山林之王该有的霸气,反而是低着头,耷拉着耳朵,夹着尾巴狂奔,活像一条丧家之犬,看那意思,仿佛背后有什么更厉害的猛兽在追杀它一样? 怪了,山里还有什么猛兽比老虎更加凶猛吗?就算是遇到巨熊,二者也不过是伯仲之间,谁也吃不了谁的,难道说这里出了山魈精怪不成? 来不及多想,猛虎已经冲到进前,萧逸手中弓弦一振,一支狼牙箭毒蛇般飞出,趁着猛虎摇头咆哮的一刹那,射进它的左眼,随即又从右眼穿过,猛虎悲惨的咆哮一声,蹬了蹬腿,顿时毙命……,对眼穿,好猎手最喜欢用的一种方式,为的就是得到一张完好无损的兽皮! “好!好!将军神勇,伏熊射虎!”萧逸一箭成功,身边的亲军侍卫们顿时齐声喝彩,论起武艺、骑射,萧逸绝对是数万曹军中的第一人,是无数士兵心目中的偶像! 正当士兵们准备上前收取战利品时,只见一道黑影突然从山上飞奔而下,途中所有草木齐刷刷的开始晃动,一些小野兽更是惊吓的四散飞奔,就像遇到山中霸主出巡一般,这种威势就是先前那头巨熊也无法比拟,看来这片山林里最厉害的家伙就要出来了,真不知道是何等猛兽,竟有如此煞气! “碰!”的一声,黑影瞬间就到了近前,将几名前去准备抬虎的士兵给硬生生撞飞了出去;众人急忙定睛观看,原来是一名身高九尺,膀阔十围的大汉,此人身上没有什么衣物,只是胡乱的裹了张兽皮,头发乱糟糟的,用一根皮绳系在脑后,浑身肌肉隆起,青筋凸显,端是彪悍无比,与其说这家伙是人,真不如说是金刚转世一般! 尤其是他手中提的一对短戟,竟然有鹅卵粗细,用纯铁精钢打制而成,晃动间反射出幽幽寒光,看分量至少也有七八十斤重,在武将的兵刃里绝对算是重量级的了! “大胆军人,安敢抢我的猎物!”壮汉看到被射杀的猛虎,又看了看持弓的萧逸,顿时大怒,在这附近的山里,从来都是他欺负别人,无论多么强悍的野兽见了他也得绕道走,没想到今天竟然有人敢抢他的猎物,真是吞了熊心豹子胆! “逐虎过涧,好厉害的大家伙!”现在萧逸终于知道那头猛虎为什么奔逃了,原来后面有这大家伙在追杀,好厉害呀!用兵刃追杀猛虎,和用弓箭射杀完全不同,那可是和猛兽近身肉搏,没有超强的武艺和胆色,谁敢如此? “山中野兽都是无主的,自然是谁猎到就归谁,难道只许你一路追赶,不许本将军执弓射杀吗?”看着那对又粗又重的短戟,萧逸心中猛然想起一个人来,一个神勇而忠诚,在这个勇将辈出的时代里都名列前茅的厉害角色。 “敢抢老子的猎物,先问问这对铁戟答不答应!”壮汉显然是个习惯用拳头说话的主,一言不合,立刻挥动铁戟冲了过来,劈头就砸,完全没在意自己是孤身一人,而对方却有千军万马,出现这种情况,要么他是个傻子,要么他就是有在万马军中冲出去的本领! “来的好,就让本将军试试你的本领如何?”萧逸见猎心喜,这样的对手实在太难求了,一晃手中凤翅鎏金镗迎了上去。 “叮!……”一声巨响,两件同样霸道的兵器在半空中相碰,以强对强,就像打了个焦雷似的,震的周边士兵们耳朵嗡嗡作响,坐下的战马也是嘶鸣不止! 一次碰击,在巨大的力量下,‘白菜’的马蹄都不由自主向后退了几步,萧逸手中八十一斤重的凤翅鎏金镗颤动不止,手臂也是微微发麻,能在正面交锋中和他对抗的,除了吕布,这是第二个! 壮汉也没占到什么便宜,一连退出好几步,要是不用短戟撑了一下,差点就摔在地上;二人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睛中看出了高昂的战意,武者最怕的是什么--独孤寂寞,现在对手来了…… “你没坐骑,本将军不占这个便宜,咱们步战交锋!”萧逸一跃而下,拍拍‘白菜’的脑袋,让它闪到一边,而后又对周围的亲兵喊道,“谁也不准过来帮忙,更不许放冷箭,今天本将军要好好活动下筋骨!” “好,是条好汉子,今天咱们就步战见个输赢,谁胜了,老虎归谁!”壮汉伸处大拇指赞了一下,说实话,他还有些真怕那些当兵的用暗箭偷袭他,面对萧逸,他可是一点神也不敢分的。 “来吧!”萧逸一抖手中的凤翅镏金镗犹如一条黑龙般压了过去,壮汉毫不示弱,手中一对短戟就像是两头猛虎迎战而上,一时间镗来戟去,寒光闪闪,还不时地发出焦雷似的兵器碰撞声,战到酣处,二条闪电般的人影完全纠缠在了一起,根本就分不清谁是谁,周围数丈内的草木都被他们的兵刃给荡平了…… “好!好一场龙争虎斗,没想到这个壮汉如此厉害,竟然能和‘鬼面萧郎’打个平手,真是好本领!”看到二人这场酣战,周围观看的士兵不由的齐声叫好,对萧逸他们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能和他打成平手的人,自然也让他们心折不已! 五十回合…… 八十回合…… 一百二十回合…… 二百回合…… 二人依旧胜负未分,战到这个份上,两人都已是精疲力尽,萧逸感觉自己的衬衣都被汗水浸透了,手臂更是酸痛的厉害,就是万马军中冲阵也没这么累过,这次可真是倾尽全力了…… 另一边壮汉也没好到哪去,身后的头发都被汗水粘到一起了,看上去就跟头人熊似的,“对方这个黑脸小子看上去年纪也不大,没想到竟然这么厉害,神力惊人,以他能降伏猛虎的力道碰上去,都有些吃不住了……” “好厉害!” “你也不赖!” “哈哈哈!……”棋逢对手,将遇良才,打到现在二人敌意全消,终于相对大笑起来,武者的友谊往往就是打出来的,而后兵器撒手,二人同时倒在了地上,再也没力气了…… 立刻有亲兵跑上来,一边拼命扇风,一边递上美酒,酣斗之后,身体里水分缺失的厉害,萧逸接过酒囊,先自己灌了一大口,而后抛给了壮汉,“来,请你喝酒!” “多谢了!”壮汉也没客气,嘴对嘴,一饮而尽,看来也是个酒国豪杰! “在下萧逸,字无愁!” “莫非是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难怪这么厉害!”壮汉先是一惊,而后再次伸出大拇指,看来萧逸的大名真是人尽皆知,连深山里都传到了,“在下典韦,山野之人,没有字号!” “不打不相识,这头猛虎送你了!”二人几乎是异口同声说道,随后互相看了看,又是一阵大笑。 “好汉子,有这一身本领干嘛屈居在山野里和这些虎豹为伍,跟我去当兵吧,到战场上大显神威,那才是男子汉的用武之地!”萧逸心中早已起了招揽的心思,典韦,那可是号称‘古之恶来’的人。 “当兵吃粮?……可我是个山野之人!”典韦先是一惊,随后看了看萧逸的装束、旗帜,又看了看周围簇拥着他的亲兵侍卫,威风八面,这不禁让他心中就是一动,没有谁愿意一辈子当野人,去沙场上拼一场富贵出来,却是个不错的选择,可自己的出身? “呵呵,野人又怎么了,谁也不是天生富贵的……,这人吧,生下来都有一个命,或者富贵,或者贫贱,那是老天爷定的,投到富贵之家那是运气,投到山野穷苦之地也怨不得别人! 但这命运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咱们运气不错,碰到了个乱世,乱世就有逆天改命的机会,而从军入伍就是抓住了这个机会,当年的‘兵家之仙’韩信如何,没当兵之前不也是个穷小子吗,后来呢?爵封楚王,威震天下!……典韦,跟我走吧,去战场上,用你手中的短戟,杀出一份功名富贵来,以后光宗耀祖,封妻荫子,那才是大丈夫所为!” 萧逸鼓动三寸不烂之舌开始忽悠起来,他的口才确实不错,当年上初中的时候,还拿过班级辩论大赛第二名呢,而第一名是个女同学,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同学,结果人家对萧逸微微一笑,这家伙竟然激动的面红耳赤说不出话来,于是输掉了比赛…… 英雄都难过美人关啊,何况一个处男呢! “好!典韦愿意追随将军,从其以后鞍前马后,杀敌立功!”典韦大步上前,半跪在地上,向萧逸行了大礼,对于萧逸的胸襟和武艺,他却是心服口服! “呵呵!从此以后,你就做我的侍卫亲军统领,日夜不离左右,来人给典韦准备铠甲,战袍,靴子,战马……,一切都要最好的……”,这样忠勇的人才,萧逸自然要收为己用。 “多谢将军!”典韦再次大礼参拜,萧逸能不计较他出身寒微,刚来就委以重任,这是多大的信任啊,这样的主子,他跟对了,“不过,在下还有个疑问?” “呵呵!直说无妨!” “那个,您真的吃人肉吗?还是生吃……” “嘎嘎!……” 正文 第九十四章百鸟朝凤枪法 “吼!吼!吼!……”数万大军齐声呐喊,步步逼近,狩猎的包围圈在一点点缩小,最后收获猎物的时刻就要到了…… 山中的一块空地上,附近数十里之内的野兽几乎全被驱赶到了这里,豺狼虎豹,麋鹿野羊,山鸡野兔,一切应有尽有!原本见面就该互相厮杀吞噬的兽群,此时大腿挨着大腿,肚皮贴着肚皮,发出各种惊恐的鸣叫,在无限慌乱中等待着最后的裁决! “杀!……”萧逸一声令下,大军万箭齐发,密集的箭雨向兽群无情的压盖过去,无处可躲,无处可藏,野兽的尸体一片片栽倒,鲜血把这片山坡都给染红了…… 那些不甘心束手待毙的猛兽开始了亡命的突围,但能突破箭雨射杀的寥寥无几,偶尔有几只幸运的冲到近前,也会被手持长矛的士兵刺杀,在万物之灵人类面前,兽类毫无还手之力……,随着士兵们的射杀,包围圈里的野兽在急剧减少,当数量下降到三成左右时,萧逸突然叫停了! “自古围猎严禁杀绝,必须网开一面,给野兽们一条活路,留下足够的种子,让它们繁衍生息,这样来年秋天我们才能有足够的猎物继续打,天道杀生,但不杀绝!”说罢萧逸一摆手,中军帅旗连续晃动几下,铁通般的包围圈立刻让开了一角,见到生路出现,幸存的野兽立刻嚎叫着撒腿飞奔,转眼就跑了个无影无踪! 能够在这次围猎中幸存下来的,都是些身体强壮,跑得快,头脑精的野兽,杀戮,其实也是一种优化物种的方式,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相信以后这片山林里的兽群会更加壮大,这就是天道! 当天晚上,数万大军就扎营在东山脚下,举行了盛大的篝火晚会,无数猎物被扒皮清洗以后放在火堆上烧烤,这次围猎收获异常丰富,除了一部分用来犒赏三军,其余的猎物会在煮熟后制成肉干,储存起来,以后大军出征时,那就是最好的随军口粮! “今日晚宴,酒肉可随意取用,将士们,尽情的欢愉吧!”与士卒同乐是凝聚军心的最好方式,萧逸提着酒坛子,巡视各处营地,还亲自向那些在白天的围猎中表现出色,封堵迅速的士兵敬酒,典韦也提着个酒坛子跟在他身边,身为亲军护卫统领,那是要形影不离的。<> “万胜!万胜!……”萧逸所到之处,士兵们振臂高呼,他们是由衷的爱戴这位‘鬼面萧郎’,一些顽皮的新兵还会跑过来,询问他是不是真的吃人肉,结果逗得全营大笑…… 一直忙到后半夜,所有将士都酒足饭饱之后,萧逸才回到自己的小帐篷里,终于可以轻轻松松的喝自己的小酒了…… 典韦也是个好酒之人,这让萧逸很高兴,酒场和战场是最能体现男人雄风的地方,白天一战,二人胜负未分,正好在酒桌上再斗一场! 典韦腰阔十围,体魄惊人,酒量自然是宏伟至极,跟他站在一起,萧逸原本还算修长的身材立刻就给比没了,就像一艘航空母舰边上停了一艘小鱼船,怎么看怎么可怜,但喝起酒来萧逸却毫不逊色,犹如长鲸吸水一般,整坛子的往里倒…… 两个爱武之人饮酒,话题自然离不开沙场决胜之类的话题,很快二人就品评起天下各路猛将来。 “要论武艺吗?当属虎鸠-吕布最是厉害了!”萧逸一边喝酒,一边比划起来,“吕布那个家伙虽然人品有缺,见利忘义,弑杀义父,人见人骂……(此处省略一百句最恶毒的骂人攻击语,因为作者实在想不出来那么多);但武艺却是不凡,一杆方天画戟施展开来,迅猛绝伦,有开天辟地之势,普天之下,无人可档!” “哦?将军你也挡不住吗?”典韦眼中全是兴奋的神色,他和萧逸交过手,自然知道自家将军的厉害,如今有一个更加厉害的角色出现,那种感觉就像一名登山手来到了喜马拉雅山脚下,心中满满的全是斗志! 征服天下第一,那我就是第一;无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高手寂寞! “呵呵,正面交锋,我不是吕布那厮的对手,可要是沙场之上论死生,我定能取他性命!”萧逸的话语中充满了自信,死打硬拼,他确实逊吕布半筹,但要是玩起阴谋诡计来,他可以分分秒秒的虐杀吕布,如果是两人指挥大军决战,萧逸更是自信可以完败、甚至是生擒吕布,说白了,打仗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而为将者,贵谋不贵勇! “那普天之下还有那些战将可入将军的法眼?”摸着自己那对大铁戟,典韦希望把未来可能遇到的对手全记下来,能被萧逸认可的,必然没有凡品。<> “呵呵!天下英雄何其多也,就像天上的繁星,数也数不过来的,比如大耳朵刘备那两位弟兄,关羽,张飞,此二人武艺高超,都有万夫不挡之勇,而且为人忠义,堪称当世豪杰!” 几坛子酒下肚,萧逸终于有了几分醉意,醉酒后的他不再像一位铁血无情的将军,反而露出一副少年人的神态,有些炫耀的说道,“另外,我还有一位义兄,赵云,字子龙,手中一杆烂银枪,舞动起来犹如梨花盛开,尤其是他的那套‘百鸟朝凤’枪法,鬼神皆惊,连我恐怕也不是他的对手!” “天下间竟有这样的英雄好汉,不知此人现在何处?”典韦把‘赵云’这两个字牢牢记在了心底,能被‘鬼面萧郎’拜为义兄的人,必定是盖世的英雄。 “在何处?”一口喝完手中的酒,萧逸晃着醉步躺到营地的草坪上,看着漫天的繁星,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中,“数年前一别之后,各自离散天涯,现在我也不知道他身居何处?是否安好……大哥,我真的很想你呀!” 世上有一种思念叫做--远方的兄弟,你还好吗? ……………………………………………………………………………………………………………………………………………… 北方,在冀州和幽州中间,有一条绵延数百里的长河,水流湍急,舟船难度,所以两岸的人们就在上面建了一座大木桥,用来方便通行,在桥南岸是冀州,北岸则是幽州,所以这座桥就取名为界桥,而那条河自然就叫界河…… 为了争夺城池,袁绍和公孙赞已经在界河两岸对峙一月有余,期间双方有过几次小规模的试探性交锋,互有胜负,如今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的耐心都被消磨得差不多了,一场大规模的决战就要开始了! 界河北岸,一处小山坡上,赵云一身白袍银甲,正依靠在一颗大树下休息,那杆爱如性命的亮银枪被插在了一旁,坐骑白龙驹也在不远处悠闲的啃食着嫩草,还不时地甩甩尾巴,抽打那些前来捣乱的蚊蝇,它还不时的低声嘶鸣,看来是对这里的水草很不满意吧……, 不满意这片水草的又岂止是马?人也同样如此! 赵云正拿着一支狼牙箭默默的发呆,箭头是用上好镔铁打制的,锋利无比,在箭杆上还有两个绿豆大的小字,‘无愁’;这正是当初他和萧逸结拜时的信物,一送狼牙箭,一送穿云箭! 仰望远处的群山,赵云不由的发出一声叹息,当初在深山血战狼群后,他就来到幽州,投靠了公孙赞的‘白马义从’,这两年来大都是在北疆和草原上的匈奴人、乌丸人厮杀,凭借着白马银枪,赵云在战场上格外勇武,死在他手下的草原勇士不计其数,也杀出了他常山赵子龙的威名! 可惜,立功无数却一直得不到上司得赏识,两年了,赵云还是个小小的队正,手下领着十几个人而已,年初的诸侯讨董大战何其激烈,天下英雄几乎尽数汇聚,可他却被派去巡逻北疆,无缘参加,真是有志难舒啊! 再反观自己的哪位结拜兄弟,这两年来赵云耳朵里几乎灌满了萧逸的各种传说,‘北邙山中救驾,雁门关大战匈奴,汜水关温酒斩华雄,虎牢关大战吕布……,威震天下啊,现在世人提起‘鬼面萧郎’的大名,有伸大拇指称赞的,有恨的咬牙切齿的,也有胆战心惊夜不能寐的……,但觉没有不知道的。<> 每当听到这些消息,赵云一方面为自己的义弟高兴万分,另一方面却又为自己的前途感到迷茫,论武艺他自信绝不逊萧逸半分,不,甚至还要略胜半筹,为何命运之神就不垂青于自己呢? “世间没有明主啊!空有一身的本领,却无处施展,为之奈何?”想到郁闷处,赵云拔出自己的亮银枪,开始舞动起来,人如风,枪如钻,赵云的枪法奇快无比,再加上他又喜欢穿白色战袍,远远望去只有白茫茫一片雾色,更本就看不清人影,尤其是当他的亮银枪在空中旋转震动时,竟然会发出一种类似凤鸣的声音,清脆悦耳,并有一种王者之音…… 很快,山中大量的飞鸟都汇聚过来,树枝上,岩石上,草坪上……,目光所到,全是各种各样的鸟类,并随着赵云的枪风舞动,发出阵阵悦耳的鸣叫,就像在朝拜它们的王者一样---这就是--百鸟朝凤枪法! 舞到高兴出,赵云伸手从腰间拽出个酒葫芦,这是当初萧逸送给他的,三次蒸馏过得‘无愁烈酒’,千金难求,喝上一口,五脏六腑犹如火烧,说不出有多舒服,平时赵云宝贝的不得了,偶尔才抿上一小口,两年下来,竟然还剩了大半葫芦…… 不是吝啬的舍不得喝,而是闻到烈酒的浓香,就能想起远方的兄弟,知道你现在很好,我就放心了! “呜!呜!呜……”山下的大营里突然传出阵阵的号角声,赵云枪势一收,眼中显出兴奋的神色,大战就要开始,自己扬名立万的机会到了! 正文 第九十五章白马银枪赵子龙 界河北岸,长枪如林,军阵如铁,为了这次决战,公孙赞所部三万大军倾巢出动,幽州兵团因为地位北疆,常年与游牧民族征战,所以军中骑兵的比例非常高,几乎占到了三分之一左右,其中最为精锐的就是中军位置的那三千‘白马义从’,这些人都是从燕赵一带招募来的勇士,人人弓马娴熟,盔甲、兵刃等装备更是冠绝诸军,是公孙赞麾下的王牌主力,也是幽州军团的灵魂所在! 大阵正中帅旗下,公孙赞白甲红袍,一脸的得意,他的军团常年在北疆征战,战斗经验极其丰富,再反观袁绍的军队,虽然人数略多一些,但基本以步兵为主,而且没经历过多少大的战事,当初讨伐董卓之战,全靠萧逸的玄甲军冲在最前面,与袁绍没多大关系,所以这一战,公孙赞势在必得! 帅旗一旁,刘备也在驻马观阵,这次冀州、幽州两大集团碰撞,虽然自身力量弱小,但出于朋友义气,同时也为了积极参加到诸侯争霸中,他还是带着关、张二人,以及麾下一千多人马前来助战! 与幽州兵马整齐列阵不同,袁绍的军阵却处处透着古怪,袁军并没有把兵力全部放在南岸,而且一分为二,分出至少一万多人越过了界河,在北岸背水结阵,就连袁绍的中军帅旗也越过界桥,来到了北岸阵前,不知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我观袁军阵势古怪,唯恐其中有诈,兄长还须小心为上!”刘备虽然不精于军略,却洞悉人心,那袁绍毕竟当过诸侯盟主,岂会是平凡之辈,更何况他麾下谋士田丰、沮授等人,个个足智多谋,如此布阵,必有深意! “呵呵,玄德多虑了,袁绍世家纨绔出身,懂得什么兵法战略,如果他隔河对峙,我还顾忌他几分,没想到这个蠢货竟然越过界河,这是想学韩信的故事,准备背水一战吗?”公孙赞晃着手中的马鞭,一脸傲气的指点着军阵。 “可惜,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当年‘兵仙’韩信背水一战,那是彻底断绝后路,置之死地而后生,这才一战以攻破赵军二十万众,再看那袁绍,学的不伦不类,不但将兵马一分为二,首尾难以呼应,河上的界桥也没拆毁,留下了退路,一旦开战,士兵们只会夺路逃生,谁会给他死战,今天咱们赢定了!” “请公孙将军阵前答话!”袁军阵前门旗一开,袁绍一身金甲锦袍,立马阵前。 “袁本初,你个无耻小人,背弃前盟,今天不分我一半冀州之地,休想罢兵!”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公孙赞忍不住破口大骂起来,当初本来说好的,两家同时出兵夹击韩馥,平分冀州,结果袁绍使诈,打着救援的旗号兵不血刃就得了冀州,而自己呢,损兵折将不说,一寸土地也没弄到,白白辛苦一场! “天下城池,有德者居之,那韩馥心甘情愿让冀州与我,与汝有什么干系,想要土地城池,自己凭本事来取就是!”袁绍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只要能得到城池,做一次小人又何妨,不信看看青史,哪有正人君子得天下的,刘邦、项羽就是最好的例证! 小人稳坐金銮殿,英雄自刎乌江畔,这就是现实! “气死我也!传令,擂鼓进军,给我踏平冀州!”统军之人大都性子刚烈,公孙赞就得加个‘更’字,既然谈不拢,那就刀口上分胜负吧!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随着三声呐喊,数千‘白马义从’率先发动了进攻,铁蹄践踏大地,钢刀闪闪发光,就像一朵白色的巨浪向袁军猛力拍打而去,所到之处,一切皆为齑粉…… 袁军自然是拼死抵抗,但在无险可守的平原上,又如何能挡住骑兵的冲击,只是几个冲锋,袁军大阵就被冲的七零八落,袁绍见势不好,掉头直接逃过界桥,连帅旗都不要了,落荒而逃……, 大军无主,立刻全线奔溃,溃兵纷纷夺路逃生,可界桥只有一座,容不下多少人通过,一时间溃军自相踩踏,落水淹死者无数! “全军压上,追击!”看到袁军败退,公孙赞大喜过望,一带马头,就准备亲自带队压上去。 “兄长还须小心呀,河对岸局势尚且不清,为防伏兵,还是先派一小队人马过去试探下为好!”刘备再次出言劝阻,这场胜利来的太容易了,容易到让他心生不安的地步,堂堂的盟主袁绍,怎么会败的这么快? “玄德过于谨慎了,袁绍已逃,帅旗已倒,此时不追,更待何时,再说就算他有些埋伏又有何惧?我麾下‘白马义从’,铁蹄所致,天下无敌!” 在公孙赞的坚持下,追击开始了,幽州的骑兵部队波浪般冲过界桥,用手中的马刀大力劈砍那些四散奔逃的袁军,杀的不亦乐乎,但同时,因为界桥附近地势狭窄,原本四处纵横的骑兵不免渐渐的聚在了一起,马蹄再也奔腾不起来了…… 界河南岸,刚才还狼狈逃窜的袁绍此时一脸的镇静,在几名谋士的簇拥下登上一座小山,正死死的顶着界桥上的幽州骑兵,眼睛中满是猎物落网的兴奋色,苍天保佑,计谋终于得逞了。为了对付公孙赞的‘白马义从’,袁绍和几位心腹谋士策划了许久,骑兵的厉害就在于强大的冲击力和机动性,如果在平原上交锋,就是十倍的兵力也很难困住他们,所以田丰等人献策,用一部兵力做诱饵,列阵于北岸,引公孙赞的骑兵上钩,界桥一带地势狭窄,骑兵根本施展不开,正好可以一举歼灭! 现在他们在等一个最佳的出击时机,不能早更不能晚,必须在对方的骑兵刚刚过河,阵势混乱,又没有全部展开的时候,早了,敌人会被吓回去,晚了,对方大队骑兵展开,那就谁也抵挡不住了! “再过来一点,再过来一点……”每一名幽州骑兵冲过界桥,袁绍等人的心脏就会剧烈跳动一下,很快,白马义从大半冲过了界桥,队形也变得一塌糊涂,公孙赞拼命的呐喊,抽打,试图迅速把队形整理好,骑兵冲锋必须有严整的队形,一窝蜂似的乱冲,只会自相踩踏! “吹号!全军出击!”袁绍终于忍受不住那种巨大的压力,提前下达了出击的命令。 “主公,不可呀,敌军尚未全部过河,此时出击,为时尚早啊!”田丰在旁一把拉住了袁绍的袖子,为了引诱公孙瓒上钩,他们花了多少心血,还牺牲了许多士兵,现在仓促出击,效果肯定会大打折扣的。 “不等了,连公孙赞都过来了,只要擒拿住他,就算大功告成!传令鞠义,‘先登营’出击!”袁绍一把甩开田丰,现在他的眼里只有胜利,而且迫切的厉害! 每个诸侯手中都有一支王牌军队,就像公孙瓒的‘白马义从’,萧逸的‘玄甲铁骑’,袁绍的精锐兵马叫做先登营,取‘先登死士,有我无敌’之意,而先登营的首领就是大将鞠义! 鞠义领着数千‘先登死士’就埋伏在河南岸,他也是个善于用兵之人,为了避免被敌军发现,鞠义特意下令挖了几道壕沟,以隐蔽身影,看着公孙赞的骑兵不断涌入包围圈,他也是兴奋异常,打破‘白马义从’天下无敌的神话,无数将军的梦想,而这个梦想马上就要在他的手里实现了! “呜呜!……”听到出击的号角响起,正在壕沟里密切注意敌情的鞠义就是一惊,现在敌军还没有完全落入口袋中,此时出击,恐怕为时过早了吧,但军令难违,号角已经吹响,不打不行了。 “先登死士,有我无敌!杀……”懊恼的拍了下脑门,鞠义还是从壕沟里一跃而出,带领麾下将士冲了上去,他们手中拿的并不是长枪大刀,而是对付骑兵的另一种利器,弩箭! 一声令下,乱箭如雨,那些乱糟糟的幽州骑兵顿时遭到灭顶之灾,人马聚的太密集,马蹄绊着马蹄,后背贴着后背,根本就无处躲闪,先登营的士兵甚至根本就不用瞄准,只要箭射过去,基本上例无虚发! 与此同时,颜良、文丑也指挥着两个步军大阵,以长枪、大戟开路,排山倒海般的压了过来,在三支军队的压迫下,幽州骑兵无处可逃,不是被乱箭射杀,就是被赶进了界河中,淹死者不计其数,公孙赞在一众亲兵的保护下,死战得脱,狼狈不堪的逃回了北岸,至于麾下的骑兵,则完全任人屠杀…… 全军溃败,眼看就要生死立判之时,从乱军中突然冲出一骑,白马银枪,威风凛凛,逆着逃窜的人群,迎着漫天飞来的箭雨,直奔‘先登营’大旗下的鞠义而来。 冲出来的正是赵云,眼下局势万分危机,要想凭一己之力扭转败局几乎是不可能的,万分焦急中,他突然想起了萧逸当初用过的‘掏心战术’,当初在深山里被群狼围困,大家险些葬身狼口,关键时刻是萧逸单人匹马突围而出,在百步外一箭射杀了白狼王,大家这才转危为安! 今天这一幕和当初何其相似,所以赵云决定也来次斩首行动,而目标就是鞠义,只要杀了他,就能给敌军造成混乱,从而给幽州兵马争取到重整队形的时间;于是战场上就出现了神奇的一幕,所有幽州兵马都在逃命,只有赵云一人逆水行舟,迎着满天的箭雨反冲了过来! “呵呵,没想到公孙赞麾下还有如此血勇之人,可惜,可惜了,本将军就亲自送他上路吧!”看到一人一骑突然向自己冲来,鞠义先是一惊,随即哈哈大笑起来,因为赵云穿的是一件普通小校的衣服,连公孙瓒都败逃了,你一个最低级的小校难道还能扭转乾坤不成? 鞠义挥动手中大刀,拍马直出,准备亲手斩杀对方! 二人一照面,赵云二话不说,手中亮银枪如同毒蛇出洞一般,直刺对方心脏,另一边鞠义毫不在乎,反手用刀杆一磕,准备把对方的兵器磕出去,再挥刀斩杀! 刀枪刚一相碰,鞠义顿时大惊失色,对面这员白袍小将不但神力惊人,枪头更是如舞梨花,一抖就是七八个枪尖,让他根本分不清那个是真,那个是假?……鞠义茫然了,赵云的长枪可丝毫没有犹豫,前心进,后背出,直接给刺了个透心凉,随后枪杆一挑,鞠义的死尸栽倒马下,死不瞑目! 一枪刺杀鞠义,赵云毫不停顿,反手抽出腰间宝剑,跃马上前,一剑将‘先登营’的大旗砍断! 大将鞠义阵亡,大旗又倒,失去指挥的‘先登死士’顿时乱做一团,阵脚动荡,再也无法形成合围之势,界桥周围的‘白马义从’残部趁机终于退了回去,没有全军覆灭在这! 赵云杀散乱兵,一人立马桥头,现在最关键的就是争取时间,幽州兵马都是久经沙场的,现在溃败下去只是一时的慌乱,只要能重整队形,就能回军再战,到时候胜负还未可知呀! 河南岸,鞠义阵亡后,大将文丑迅速接过了指挥权,调动人马再次杀了过来……,面对汹涌而来的大军,赵云单枪匹马傲立桥头,到了这一步,只有拼命了! “我乃常山赵子龙是也,谁敢与我决一死战?谁敢?” 看到赵云匹马单枪傲立桥头,蜂拥而来的袁军士兵顿时吓得停住了脚步,任由军官们叫骂、驱赶,就是缓步不前,一枪刺杀大将鞠义的存在,谁不害怕? 赵云一人,尽夺敌军之胆! “义士休慌,刘玄德前来助你!”关键时刻,刘备带着关、张二将,和本部千余人马赶到了,因为刘备生性谨慎,没有和公孙赞一起过河,所以本部人马丝毫无损,这时正好冲上来封堵界桥缺口! “杀!一步不退,挡住他们!”刘备人马虽少,但好在界桥地势狭窄,袁军施展不开,又有关、张、赵、这样的猛将在,双方一场血战,只杀的死尸推挤如山,却谁也奈何不了谁……,最后只好各自收兵回营! 当天夜里,公孙瓒因为兵败之耻,借酒浇愁,酩酊大醉,至于在关键时刻拯救了全局的赵云,更是被他忘到阴山背后去了…… “哦?公孙瓒没有犒赏哪位白袍勇士?呵呵!很好,这是苍天增壮士与我啊!”同样是当天夜里,刘备带着酒肉悄然来到赵云营中,亲切慰问,一番畅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正文 第九十六章虎痴也来了 “公孙赞和袁绍停战了?”东郡-太守府,曹操正和一帮文臣武将商讨刚刚收到的军报,界河一战,公孙赞的精锐部队死伤惨重,再也无心恋战,连夜撤回幽州,舔爪子,养伤口去了,袁绍同样损失不小,还折了大将鞠义,所以也没追赶,而是专心消化刚得到不久的冀州,积聚实力! 大堂中所有人都在沉思,幽州、冀州两大集团停战会有什么影响,以后的发展走向又如何?到底谁会吃掉谁? 曹操的军政会议相当自由,没有各种礼仪的约束,也没有上下尊卑的限制,只要心中有想法,哪怕是个参加会议的小校都可以畅所欲言,大家可以窃窃私语,可以公开讨论,也可以偷偷的递纸条,甚至可以像菜市场里那样,讨价还价,比谁的嗓门高! 要想打胜仗,就必须讲真话,战争来不得半点虚假,而要想听到真话就必须得言论自由,曹操为了创造这种气氛,自己以身作则, 第一,不穿正式的礼服,常服,铠甲,猎装,哪怕穿睡衣来都可以。 第二,坐姿随意,人只有身体放松才能精神放松,所以在曹操的会议上,横躺竖卧都可以,只要你能想出好主意,就是拿大顶都没人管你! 第三,可以带宠物出席,比如曹操就带着他养的那条小黑狗! 经过这段时间的驯养,小黑狗明显长大了一圈,同时也更加凶猛了,加上有曹操的恩宠,顿时变得目中无狗起来,每日在府邸里四处游荡,见人就叫,遇人就咬,凶的厉害,因为它身份特殊,所以大家也不敢把它怎么样,结果这小家伙越加的猖狂起来,今天竟然对几名谋士汪汪起来,个子虽然不大,但气势吓人呀! 当然了,它也不是谁都敢惹,对萧逸它就怕的要死,每次见到都立刻夹着尾巴逃跑,如果实在跑不掉,也会摇头摆尾,恭顺的很,一副我不咬人,我是哈巴狗的模样! 究其原因,上次小黑狗在府里四处立威时,正好被萧逸遇到,前世就是一位爱狗人士的他立刻如获至宝,一把掐住小黑狗的脖子,抱在怀里好好玩弄起来,揪耳朵,捏鼻子,提尾巴……,然后摆出各种可爱的造型,玩的不亦乐乎,最后甚至还恶作剧似的用手指弹了小黑狗的丁丁;小黑狗虽然极力挣扎,又怎么逃得出萧逸的手心,被虐了个够,一直玩到曹操派人崔他去开会,这才恋恋不舍的放开! 血的教训哇,从此以后只要有萧逸在场,小黑狗肯定乖乖的往曹操袍子底下一钻,死活也不肯出来,对它幼小的心灵来说,外边那个‘黑脸恶魔’实在太恐怖了,我不是对手,还是等长大以后再报仇吧…… “看似是个平手,实际上公孙赞败了!”郭嘉喜欢一边喝酒,一边思考问题,据说这有助于启发他的灵感,“这一仗看起来是两败俱伤,但冀州地广人多,钱粮富足,袁绍可以迅速的恢复实力,而且还会发展壮大,再看公孙赞的幽州,地处北疆,人烟稀少,又有游牧部落不时来袭击,很难恢复战争的创伤,再加上这次大战,他的白马义从死伤无数,动摇了基本,日后恐怕再也无力与袁绍抗衡了!” “萧郎,你又怎么看?”曹操频频点头,对郭嘉的论述很是满意,不过他还想听听萧逸的意见,关于军事上的! “公孙赞完蛋了”!萧逸的回答更直接,也更决断,“白马义从是幽州军团的灵魂,一向号称天下无敌;这次界河一战算是被打断了脊梁骨,无敌的神话一破灭,军心士气也就再难恢复,而且公孙赞此人也不是心性坚韧之辈,胜则骄傲,败则气馁,经过一败,以后他恐怕再无胆量与袁军在野外决战,战马的铁蹄一旦奔腾不起来,离灭亡还能有多远? 公孙瓒日后早晚会被敌军重重围困而死,天下诸侯争霸,此人可以除名了!” “奉孝,无愁具是高见!”曹操拍手称快,同时在心里暗暗把公孙赞的名字划去了,这个人已经够不成威胁了,“诸位,那接下来,咱们该怎么做?” “下一步主公应该继续招贤纳士,扩充实力,再发求贤令!”荀起身,恭敬的回答到,他是士族子弟出身,对礼仪举止非常看重,所以众人中就是他和荀攸总是规规矩矩的,跟放荡不羁的郭嘉正好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 一个把士族的烙印时刻戴在身上,另一个则用放纵的形式藐视权贵,这就是士族和寒门的不同,他们可以成为好友,可以共事,但永远也不会有想同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而萧逸则跟他们又不相同,既不多礼,也不随意,而是独树一帜,时刻保持着军人的铁血本色,甲胄在身,剑不离手! 他们三个也代表了现在曹操麾下的三种不同势力,军方,士族,寒门,鼎足而立,在短时间内这种结构是比较稳定的,还能互相弥补各自的不足,但长久下去,就很难说了! “好,有了几位先生为榜样,相信这次的‘求贤令’一定会大获成功!”说着曹操一脸自信的看了看脚下那只小黑狗,嗯,是长大了不少,也更凶悍了! ……………………………………………………………………………………………………………………………………………………………………………… 不论出身,唯才是举! 果然,当曹操再一次贴出求贤令时,再也没人敢用嘲笑的眼光看待了,荀,荀攸,程昱,郭嘉四大谋士的加入,就是最好的广告牌子,顿时兖州各地都纷纷震动起来! 如今天下大乱,无论是士族门阀,还是寒门子弟,想要出来做一番功业的大有人在,人们之所以一直徘徊观望,是因为有两件事他们一直无法确定下来: 第一,曹操是不是真的求贤若渴,万一他只是装装样子,想弄一身漂亮的羽毛而已,到时候自己千山万水的去投奔了,结果被人家好吃好喝,猪一样的养起来怎么办? 这种事情古来有之,战国四大公子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圈养数千门客,可真正用到的又有几个?大部分最后还不是混吃等死了,这也是统治者消除隐患的一种办法,与其放你出去闹事,不如花点钱粮养起来,就当是养猪! 还有就是大家对曹操的前途并不是十分看好,投明主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混个从龙功臣,荣华富贵,封妻荫子,这就像买股票一样,得买个潜力股,要是买错了,那就鸡飞蛋打了,如今诸侯争霸,龙蛇起陆,谁也不知道拿顶王冠最后会花落哪家,所以这时候的人们普遍选择了观望! 投奔有风险,站队须谨慎啊! 荀、郭嘉等人的到来无疑把这些问题全解决了,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连四大谋士都投奔的人那还差的了?这就像买股票一样,四位股票大师都把自己的全部身家压在一支潜力股上,那些散户还不立刻跟风,一时间来应者如云,不但是寒门子弟,就是士族门阀也不在少数! 不过与寒门子弟全身投靠不同,士族门阀往往会把赌注分散在几个不同的目标身上,每一个有机会胜出的诸侯身边,都派上几个自家的子弟,这样一来不论谁胜谁败,都可以确保自家的传承不会断绝,这就是士族门阀能传承千年的秘诀所在! 最典型的就是后来的诸葛三兄弟,大哥诸葛瑾在东吴,二弟诸葛亮在西蜀,老三诸葛钧在北魏,最后无论谁一统天下,胜利的都会是诸葛家族,其中三味,让人深思啊! 人才大量的收获,武备也不能放松,曹操在东郡城外特设武科场,招募各地前来投军的勇士,而负责选拔的考官就是萧逸! 如果说荀等人是文士们的榜样,那么萧逸如今就是武士们的楷模,因为他的崛起实在是太富有传奇性了;从默默无闻的山村少年,到世人皆知的绝世名将,萧逸用自己的奋斗历程,证明了一个草根少年是如何在这个乱世里崛起的,十八岁的鹰扬将军,自古以来能有几个? 人们都清楚的记得,大汉朝原来也有过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将军,他的名字叫--霍去病! “好!好!好!……”东郡城外,武科场,萧逸大马金刀的坐在观看席上,看着那些前来应募的武士们参加各种选拔,骑射,兵刃,体力……,各种项目进行的是如火如荼,叫好的呐喊声更是此起彼伏! 凡是来报名参军的,萧逸一律录用,而且还会根据你的专长分配兵种: 骑射好的可以做游骑兵! 兵刃耍的好的可以做破阵死士! 体力好的可以做盾兵,或者去扛辎重,押运粮草! 如果这些你都不行,没关系,还可以去烧火做饭,火头兵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兵种,吃的好不好,这可是直接关系到军队战斗力的;在萧逸看来,没有无用之人,只看你是不是把他安排在一个合适的岗位上了。 韩信将兵,多多益善,那是一份自信,也是一种境界! “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啊?”一番选拔过后,最后站在萧逸面前的获胜者,是一名二十七八岁的青年人,弓马娴熟,长的也算相貌堂堂,就是略微有些胆怯,站在萧逸面前双腿直打哆嗦,估计是被‘绝世杀神’的名声吓得;心理素质有些不过关啊! “在下于禁,参见萧将军!”青年人根本不敢直视萧逸的眼睛,单膝下跪行了一礼! “于禁?你是于禁!”听到这个名字,萧逸心中不由一惊,未来曹操手下的‘五子良将’之一,以治军严谨,临危不乱而闻名,可惜就是欠缺了点血性,最后落了个兵败投降的污点,没能杀身成仁;但不可否认,这是一个颇能带兵打仗的家伙,这样的人,用还是不用阿? “不好了,禀报将军,外面有人和典韦校尉打起来了?”正在萧逸犹豫不决时,一名亲兵撒腿如飞的跑了过来。 “什么?和典韦打架?谁这么不要命!找死也不是这么个死法吧,”听到消息,萧逸的第一反应就是有人在找死,“快说,对方伤势如何?死了没有?” “回将军,对方没有受伤,如今二人还在搏斗,根本就没人能分得开他们!” “擦!……能和典韦互搏良久,不分胜负,这是绝世猛将啊!”萧逸撒腿向外飞奔,这样的人才,他必须收为己用,“快去,把凤翅镏金镗给我抬来,本将军要去劝架!” “诺!”亲兵看了看已经跑远的萧逸,又看了看挂在兵器架子上的凤翅镏金镗,他觉得自家将军一点也不像是去劝架的,而是去打架的! 武科场外,人群已经围成了一个大大的圆圈,里面典韦挥动一双大铁戟,正和一名手持长刀的壮汉拼斗,只见刀光闪闪,戟风威威,兵器的碰撞声不绝于耳,二人已经酣斗了数十个回合,依旧不分胜负,周围反而响起一片的叫好声,就连那些原本负责维持秩序的士兵也都跑了过来,看的如痴如醉,这样的比武,难得一见啊! “劳驾,你知道那个用刀的汉子是谁?他们又为什么打起来吗?”萧逸仗着自己有一身的蛮力,硬挤进了人群,连忙向一名在观看的亲兵打听起来。 “小子,不知道了吧,听我给你说说吧;这个汉子是来投军的,据说名叫许褚,是谯县人,真是一身好武艺啊!”那名亲兵正看得入神,根本没发现站在身后的是萧逸,言语自然毫不客气,头也没回的继续说道,“那个许褚来了以后不按规矩排队,还四处询问怎么才能当上将军,结果恼怒了正在巡视的典韦校尉,双方就打起来了!” “想当将军,好呀,让我试试他的本领!”萧逸一手提镗,一只手轻松地拨开亲兵,迈步冲了进去。 “你怎么插队……”被拨开的士兵顿时大怒,他也是费了好大力气才抢到这个最佳观看位置,可等他看清冲进去的是萧逸时,顿时吓得目瞪口呆,“自己刚才竟然叫萧将军……小子?嘎-嘎!” 典韦此时正在和许褚比拼力气,二人的兵刃紧紧架在一起,双脚紧踏地面,各自使出全身的力气,试图压倒对方,那气势就像两头牛在顶架,一般人还真分不开他们! “呵呵!我来了!”萧逸先是一声大喊,给场中的二人提个醒,随即施展神力,挥动手中的凤翅镏金镗向二人的兵刃狠狠砸去…… “轰!”的一声巨响,三件兵刃在空中相碰,就像打了个焦雷一般,巨大的力道将三个人震的同时后退,步伐散乱不堪,但不管怎么说,终于把这两头牛给拉开了! “想当将军吗?……嘿嘿!打败我就可以!” 正文 第九十七章连环计 1 许褚自幼习武,兼又天生神力,在家乡打遍方圆几百里从无对手,如今天下大乱,群雄四起,许褚不甘心自己一身的好武艺被白白埋没,想用手中这柄锯齿大刀拼一份富贵出来,正好曹操求贤的消息传来,而且是‘不问出身,唯才是举’,于是许褚联络了宗族同乡数百人,前来投军! 原本以为凭自己的本事,至少也得弄个将军做做,哪知道许褚刚到这里就遇到个下马威,那个使双戟的勇士论起武艺丝毫不差自己,这已经让他暗暗心惊了,没想到又跑出个黑脸少年,竟然也这么厉害! “打败你,我就能做将军吗?”许褚人送外号‘虎痴’,一方面是说他勇猛如虎,另一层意思则是说他为人比较执着,认准的事情,宁死也不回头,所以明知道萧逸绝不简单,可他还是要碰一碰! 这年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不试试,怎么知道我做不了将军? 将军,不也是人做的吗! “呵呵,放心,在场的人都可以作证,只要能胜的了我手中这杆凤翅鎏金镗,包你高官得做,骏马得骑!”萧逸说的不是空话,如果对方真能在武艺上胜过他,别说是曹操这里,就是天下任何一处诸侯,都会心甘情愿的给许褚送上将军的大印! “好!”许褚一摆手中锯齿大刀;浑身斗志昂扬,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谁怕谁啊,今天就试试吧! 另一边萧逸也是全神贯注,武艺练到他这个境界,就是一个瓶颈,要想突破,千难万难!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停的和高手比试,在厮杀中磨练自己,用生死之间的危机感激发自己所有的潜力,同时取长补短,改正自己的不足之处,所以他才用将军的位子为诱惑,让许褚全力以赴,好对手,太难求了! “吼!吼!……”二人同时一声虎吼,舞动兵器向对方扑了过去,刀镗相碰,就是一连串的火花,可见二人都用全力了;许褚的刀法走的是泰山压顶的路子,大开大合,大砍大杀,每一次挥动,力有千均,就是数层重甲也能一击而破,在战场上那绝对是十荡十决的厉害角色! 不过碰上萧逸他却一点便宜也占不到,别看萧逸身材瘦弱,但力量上却毫不逊色,这很大程度上得归功于每日的药浴,这几年来,就是在大军征战途中,萧逸也是雷打不动的每日浸泡一个时辰,而所用的毒虫、毒草也更加多了,连沐浴用的药水也不再是墨黑色,而是变成赤红,按照老道师傅留下的秘方上说,什么时候药浴变得返璞归真,清澈透明,那时才是大成! 战到酣处,二人身上都开始冒起丝丝的白气,身上的衣甲也被汗水全部浸透了,许褚突然大吼一声跳出圈外,三两下就把自己上身的战袍脱了,赤膊上身,露出一身如铁般的肌肉,他要拼命了! “呵呵,好,阵前赤膊分胜负,我陪你!”萧逸抓住甲胄,也脱了个光膀子,身躯上同样是青筋突起,却丝毫也不肥壮,相反萧逸的身材比较修长,腰间一丝赘肉也没有,属于典型的狼背蜂腰,那完美的体型,不知道以后会迷倒多少妙龄少女! “再来!”二人舞动兵刃再次战到一处,激烈程度比起刚才了更胜三分,许褚力猛刀沉,频频发动进攻,萧逸则和风细雨,守得密不透风,力猛则不能持久,他在用消耗战略,等对方出现颓势,就是他发动反攻的时候……,这一场龙争虎斗,将教军场上所有人都吸引了过来,里外三层,围的是水榭不通,叫好的呐喊声更是惊天动地,许多士卒都喊破了嗓子…… “敢问,那名壮汉是何人?真是一身好本领呀!为什么会与萧郎动手呢?” 人群之中,刚才管萧逸叫‘小子’的哪位老兵刚刚缓过神来,,觉得自己这次脸可是露大了,敢管‘鬼面萧郎’叫小子,这足够他吹几年的了……,正当心中激荡不已是,发现有人拍着他的肩膀发问! “老弟你不知道了吧,我可是从头看到尾呀,跟你说呀,那个壮士叫许褚,是来投军的,刚才我还管萧郎叫了声‘小子’,他们是……” “原来如此,孟德多谢了!” “老弟不必客气……,孟德?孟德!”老兵突然浑身一振,硬着脖子回身一看,站在自己身后的赫然是--曹操,“老天爷啊!我不但管萧郎叫‘小子’,还管主公叫‘老弟’了……” “呕!”再也受不了这样大的心灵刺激,老兵翻着白眼终于晕了过去,今天的事,够他吹一辈子了…… 此时场中的战况也发生了变化,许褚久攻不克,体力消耗过大,攻势终于缓慢下来,萧逸却看准时机,突然发动反攻,凤翅镏金镗舞动如飞,招招抢攻,把许褚给逼的步步倒退,连刀势都散乱起来,眼看再有十几个回合就能取胜了…… “萧郎快快住手!”曹操一声大喊,冲了进来! “完了!”看到是曹操来了,萧逸长叹一声,只好收回攻势,心中暗叫可惜,只要再斗十几个回合,自己有信心拿下许褚,到时候先立威,再施恩,不愁收服不了这员虎将,现在曹操一来,肯定会跟自己抢人,关键问题是自己还真抢不过他…… ‘爱将癖’是曹操最大的毛病之子,只要看到骁勇善战的武将,立刻双眼发红,恨不得都收到自己麾下来,前几天萧逸得了典韦,曹操就看的眼热,几次讨要,而且是不择手段,威逼利诱,什么都用上了……,知道萧逸喜欢自己那条小黑狗,甚至提出来用小狗交换典韦,结果萧逸表示,“小狗我想要,典韦死活也不能给你!” 当时满堂文武都在场,被这两个人给弄得哭笑不得,这还是一代雄主和绝世杀神吗?怎么弄的跟两个小孩在抢玩具一样! 萧逸其实不是舍不得,而是不敢,历史上典韦就是因为曹操一时骄傲大意给玩死的,萧逸真怕历史再次重演,既然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有些事情就必须改变,不改变历史的穿越者不是好的穿越者,这就是萧逸的信条之一! “壮士远来投军,是老夫慢待了,错在老夫呀!”曹操不愧是收揽人心的高手,拉着许褚的手问长问短,问寒问暖,看到对方还光着膀子,干脆直接把自己的锦袍脱下来,披在了许褚身上,把个‘虎痴’感动的一塌糊涂,长跪不起,发誓生死追随! 另一边萧逸却是一脸的黑线,费了这么大力气,全给人做嫁衣了,还有,哥也光着膀子呢呀……,好在典韦立刻跑过来,给他披上一件衣服,这才算安慰了萧逸那颗受伤的小心灵! 不过经此一战,也并非没有收获,‘虎痴’许褚勇冠三军,终其一生,他最效忠的人是曹操,但最畏惧的却是萧逸! 《三国志-魏书》记载,一次曹操酒醉,独卧内堂,许褚持剑护卫,曹营众将入内觐见,皆一一挡驾,如曹仁、夏侯等亲族亦不得入,唯有萧逸佩剑迈步而入,‘虎痴’不敢阻拦! “对了,萧郎这次选拔可挑出什么人才吗?”才安抚好许褚,曹操就转身问起这次选拔的结果,对于人才,他是从不嫌多的。 “糟糕!”萧逸郁闷的直翻白眼,“这下连于禁也保不住了…… ……………………………………………………………………………………………………………………………………………………………………………………………… 长安,夜,大司徒府邸,王允正在长吁短叹,短短数月时间,原本花白的头发如今已经是苍白如雪了,自从迁都长安以来,董卓越加的骄横,自封‘尚父’,这是以姜子牙自居呀,而且上朝参拜不名,剑履上殿,见了皇帝都不行礼了,狼子野心,昭然若揭呀! “怎么办?怎么办呀?”当初得知诸侯讨董的消息,司徒王允也曾经兴奋的昼夜难眠,以为大汉中兴有望,甚至暗中还联络了一些汉室死忠之臣,准备里应外合,一举拿下董卓! 哪知道诸侯联军在虎牢关外徘徊不前,给董卓留下了足够的时间,焚毁洛阳,挖掘皇陵,大汉几百年的心血毁于一旦呀! “早知如此,还不如听萧逸的计策,在董卓初入洛阳,还未站稳脚跟的时候就抢先动手,豁出一切也要杀了他,可惜,一念之差,悔之不及啊!” 现在董卓羽翼丰满,更有吕布那样的绝世虎将为其爪牙,想除去他,难啦!……怀着郁闷的心情,司徒王允向自己的后花园走去,希望能寻找片刻心灵上的安静,最近实在是快煎熬死他了……,虽然府邸是新盖的,但比起以前在长安的住处来,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加的奢侈、豪华! 这也是董卓的手段之子,司徒王允身为百官之首,他的态度几乎就代表了朝廷文武百官的态度,所以董卓不惜重金为他装修府邸,就是为了拉拢人心,不但对王允如此,为了拉拢名流士子,董卓还一月之内三次升迁蔡邕的官职,弄的这位大文豪一月之内连摆三次升迁酒,差点喝出胃溃疡来……,可惜,他就是般一座金山来也难以消除文武百官对他的恨意,可以说士族门阀与董卓,已经是不死不休了! 月光如水,夜色宜人! 一段清脆悦耳的琵琶声突然传来,在寂静的夜晚中,让人不由得精神一振,顺着声音,王允一路漫步,很快就来到后花园深处,然后就看到了在月光下弹奏琵琶的--貂蝉! 貂蝉本就是倾城倾国的佳人,如今在月光的衬托下,更显的美轮美奂,真犹如月宫仙子临凡一般!⑧±妙(.*)笔⑧±阁⑧±,o 她正在弹奏的琵琶曲,慷慨激昂,动人心魄,隐隐还有金戈铁马之音,赫然就是当初萧逸在‘天机楼’时弹过的琵琶大曲--十面埋伏! 原来貂蝉聪慧过人,精通音律,虽然只是听萧逸弹奏过一遍,却牢牢的记在心里了,回来后反复演练、补充,如今已经能完整的弹奏出这曲十面埋伏;不过与萧逸铁血的风格不同,这段大曲在貂蝉手里,要柔情许多,让人想起更多的是虞姬的温婉,霸王的痴情! “参加家主,奴婢的琵琶打扰家主清静了,赎罪!”看到王允前来,貂蝉连忙放下琵琶,双膝跪倒行礼,她自幼被老司徒收养,在她心中王允就是父亲一样的存在! “无妨,老夫也很久没听到这一曲了,十面埋伏,霸王别姬……这还是萧郎的绝唱,难得你有心了,继续弹奏吧!“ “诺!”听到‘你有心了’四个字,貂蝉的俏脸不禁微微一红,对于那个黑脸少年,她又何曾忘记丝毫,只可惜,人在天涯,身不由己…… 看着痴心弹奏的貂蝉,司徒王允心中就是一动,“美人如水,想来那虞姬也不过如此吧,可惜,红颜祸水,如果那西楚霸王不是如此痴情,早些抛下虞姬独自突围,凭霸王的神勇又有谁能拦的住他,日后卷土重来,这万里江山,还不一定是谁的呢?” “真实英雄难过美人关啊!”想到此处,司徒王允不禁念出了萧逸临走前给他留下的一句话,此时想来大有深意,“等等,英雄,枭雄,美人……,董卓,吕布,貂蝉……这,嘶嘶!” 正文 第九十八章连环计 2 十月,秋高气爽,草黄马肥,正是狩猎出游的好时候,长安城里的文武百官、士族大户,纷纷套上车马,带着家眷、奴仆,去长安北面的龙首原游玩;虽说如今国事艰难,但再艰难也饿不到这些公卿大臣,所以一天不死要吃,两天不死要穿,三天不死,就必须得玩,这就是贵族的生活! 吕布也带着自己的亲兵侍卫来狩猎了,习惯了战场厮杀的武将都有一种综合症,一天听不到号角声就浑身难受,三天不动兵刃就会吃不下饭,甚至有些比较极端的,几天不杀人就会发疯,这些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每天必须闻着鲜血的芳香才能入睡,而实在没人可杀时,就只好去打猎了! 吕布如此,萧逸也同样如此,战争除了毁灭生灵,还扭曲人性! 前几天才下过一场大雨,所以龙首原上的小路比较泥泞,再加上出游的车马众多,想要策马驰骋几乎是不可能的,但赤兔马是个列外,它可以肆无忌惮的奔跑,沿途的所有车辆、马匹纷纷为它让路,原因很简单,人们畏惧赤兔马的主人! 吕布是天下第一勇将,是太师董卓的义子,是朝廷册封的‘铁戟温侯’,方天画戟所到之处,鬼神尚且辟易,何况是这些被压的大气都不敢喘的朝中文武! 但万事都有例外,正当吕布春风得意,策马驰骋时,一辆漂亮的官车拦住了去路,两匹枣红色的骏马驾辕,大红色的车棚上装饰有美丽的牡丹花纹,就像一团锦簇般耀眼,其余各处也是镶金嵌银,奢侈无比;一看就是出自大富大贵之家,远远看去,就像是送新娘出嫁的喜车一样! 就是不知道车中所坐之人,是否配得上这样的装饰! 不过这辆官车似乎遇到了些小麻烦,一侧的车轮陷入了泥坑里,任由车夫如何用抽打马匹,就是死活冲不出去,看样子已经陷了好一会了…… 马到近前,吕布本想从边上绕过去了事,赤兔马神骏无比,跋山涉水如履平地,小小的泥坑还困不住它;可就在此时,车窗一挑,一张倾城倾国的俏脸突然露了出来,与策马而过的吕布正好打了个对脸,一瞬间,吕布如遭雷击,几乎是本能一带缰绳,赤兔马前蹄高高抬起,仰天嘶鸣不止! 能让英雄止步不前的,唯有绝色美人而已! 能把英雄送进地狱的,还是唯有绝色美人而已! 身为董卓的义子,西凉军中头号悍将,吕布并不缺女人,无论是部下抢来孝敬给他的民间女子,还是从皇宫里弄出来的后妃佳丽,他都品尝过,可车中的女子却让他心动不已,青丝飘摆,面如粉玉,一张樱桃小口中似乎含着无限风情;这根本就不是凡间女子该有的姿色,那一颦一笑,动人心魄,月中嫦娥下凡了! “车轮不小心陷了,拦住将军的去路,奴家不是有意的!”声音清脆,车上的女子小脸微红,一副柔弱无助的模样,任何男人看了都会心疼的要死;那个男人能忍心让她伤心落泪啊? “无妨!无妨!有意的才好!”吕布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只觉的心里一麻,整个人都要飘起来的感觉,“姑娘端坐好,我祝你一臂之力!” 女人的微笑就是男人的动力,吕布翻身下马来到车前看了看,然后一手抬住车轮,一手推动车身,双臂运起神力,顿时把陷入泥泞中的车轮给抬了出来,又向前走了几步,这才轻轻的放下车身,动作温柔至极,生怕颠到了车上的佳人! “污了将军的战袍,请将军拿去擦拭一下吧!”吕布又是搬车轮,又是趟泥潭,身上溅了一身的泥点,车上的女子露出一副不安的神色,随后玉腕伸出窗外,递上一副丝巾! 洁白的,还带着淡淡的女儿香,应该是贴身存放那种! “没事的,小姐一路走好!”吕布傻傻的接过丝巾,又看着官车远去,久久的回不过神来,他感觉自己魂魄已经被那个女子给带走了,“这个女子必唯我所有,如果是个姑娘就娶回来,如果是位妇人,那就抢回来,总之,谁敢阻我,我就杀谁!” 发情的雄兽是可怕的,发情的男人则更可怕,为了争夺心仪的对象,他们不惜血流成河! “多谢将军对小女的援手之恩,老夫有礼了!”正在吕布发呆的时候,一匹脱毛的老马,驮着同样老迈的司徒王允慢慢走了过来。 “原来是司徒老大人,车中坐的莫非是您府上的小姐?”吕布再狂也不敢对王允无礼,从汉桓帝时期王允就入朝为官,历经灵帝,少帝,献帝……,是名副其实的四朝元老,就是董卓见了都得对他礼让三分! “没错,正是小女貂蝉!今天秋高气爽,老夫欲带小女出来游猎一番,只可惜老夫老迈无能,到现在还是空空如也,让小女好生失望!”说着王允一指自己的马鞍,上面果然一件猎物也没有! “呵呵,原来哪位姑娘喜欢狩猎,也对,这个年纪的女娃,本就是最佩服英雄好汉的时候!”吕布突然觉得自己找到接近姑娘的办法了,打猎,不正是他所擅长的吗! “司徒大人乃是国之重臣,这跑马打猎的粗鄙之事怎敢劳烦您老人家!”吕布看了看王允的老胳膊老腿,又看了看那匹同样快掉牙的老马,这样的组合能追到猎物才怪,当然了话说的必须客气一点,这可是自己未来的岳父大人呀,“请司徒公在前面选一高坡处暂歇,中午时分,布自会把猎物双手奉上!” “如此多谢将军了,老夫备下美酒,专等将军中午一同进餐!” “哈哈!司徒大人敬候佳音吧!” 吕布取出弓箭,一催坐下赤兔马,直奔龙首原的荒野而去,这里草木丰茂,禽兽众多,凭他的本领,射杀几只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到时候把猎物送给佳人,搏取一笑,再一起愉快的吃个午饭,多好的机遇啊,如果错过了,老天爷也不会答应的。 怀着一颗艳遇的心,吕布开始了自己的杀戮之旅! ………………………………………………………………………………………………………………………………………………………………………………………… 司徒王允命人在一处坡地上铺下地毯,支起挡风的帷幔,然后一边饮酒,一边静等自己的猎物上门,今天他也是来打猎的,所不同的是,勇者猎兽,智者猎--人! 正午时分刚到,吕布就带着几名手下亲卫,抬着大量的猎物跑来了,獐、狍、野鹿,个个肥硕,而且均是一箭毙命,论起骑射本领,吕布自认是天下第一! 不过请注意,所谓天下第一,并不是天下无敌,因为还有一个同样骑射无双的萧逸存在。 ‘鬼面萧郎’面前,谁也不敢自称无敌! “快将小姐请出来,谢过吕将军赠送猎物之恩!”看到吕布的眼睛四处乱瞄,王允手捋胡须会意的一笑,心里却在暗暗骂道,“果然是贪花好色之徒,不过越如此越好,不好色怎么能忘命呢!” 貂蝉在侍女的搀扶下从车中走了出来,莲步轻抬,婀娜多姿的身材让吕布大饱眼福,口水都快把脚面淋湿了! “孩儿快来见过吕布将军,你不是一向钦佩马上英雄吗?这可是当世第一的英雄豪杰啊!” “不敢,不敢?司徒大人夸奖了!”吕布口中谦虚,胸脯却拔得更高了,不得不说,吕布的人样子确实不错,身材高大,虎背狼腰,面部轮廓棱角分明,虽然不是什么美男子,但阳刚之气十足;只是那双色咪咪的眼睛让整体形象打了个折扣! “多谢将军厚赐,将军神勇盖世,名不虚传!”貂蝉摆出一副乖巧的模样坐在司徒王允身边,不时的为二人把盏,每次与吕布的目光接触,都会做出一副娇羞的模样,可她真正的心思却早就魂飞天外了! 身为一个正常的妙龄女子,貂蝉也不止一次的幻想过自己的未来夫婿,也许是自幼习武的原因,貂蝉的梦中"qingren"必须是英武非凡,胆略过人的大英雄,当然了,如果能够有一点纯朴、幽默就更好了,如果再通晓音律,能和她琴瑟和谐共奏一曲那就是完美了! 曾经有一个身影走进过她的心房,可惜,‘貂蝉有意,萧郎无情’,每当想起那张小黑脸,貂蝉就伤心欲绝,好无情的男人,连自己这样的花容月貌的打动不了他吗? 真不知道到底什么样的女人才能征服他! 征服鬼面萧郎,估计是所有女子的最大梦想,和最高成就吧! 无论以前的梦境有多美好,终究是水中捞月,自从司徒王允双膝跪倒在她面前,说出那条计策,并把汉家的存亡大事托付给自己时,貂蝉就知道,自己梦想破灭了! 自己的心给了一个男人,身体却要给另外一个男人,这样的痛苦,只有女人才会知道! 痛不欲生啊! 酒席上,司徒王允舌灿莲花,不停的吹嘘着吕布的神勇,直吹的是天下无双,古今第一,顺便也捧了董卓几句,当然了,功劳还是要归在吕布身上,简单一句话,董太师能有今日的功业全靠了吕布;得奉先者得天下啊! “不知吕布将军最近忙些什么,若得空,可到寒舍一聚,你我同殿为臣,理应多多亲近才是啊!” “布乃太师麾下一将,安敢与司徒大人并称!近日奉太师之命,即将前往西凉挑选一些马匹,届时必当选几匹好的,送到司徒府上!” “呵呵,将军之才,天下无双,且前程远大呀,今日虽为一将,日后自当统帅天下兵马,老夫所敬非将军之爵位,而是将军之才略也!”司徒王允不愧是四朝元老,见多识广,就是奉承起人来也是润物无声,堪称拍马屁的最高境界了,一番话语把吕布拍的忘乎所以! 酒到半酣,司徒王允突然半开玩笑的手指貂蝉说道,“此女素爱英雄,曾言非天下英雄不嫁,如今观天下英雄者非将军莫属,我欲把小女嫁给将军为妾,还肯纳否?” 听到这话,貂蝉顿时一脸娇羞的模样,顿了顿小脚,扭着小蛮腰飞似的跑回车里去了,临走还不望给吕布飞了个媚眼,水汪汪的,真把人的魂都给勾走了! “司徒此言果真?”吕布顿时从席位上坐了起来,双眼通红,就像一条恶狗突然看到快肥牛肉,谁敢和它抢,保准就咬谁! “呵呵,老夫四朝元老岂会诓骗将军!惟愿将军日后善待小女,老夫将来也有依靠矣!”司徒王允很喜欢吕布现在的神态,越疯狂越好,越凶悍越好,一只为了护食连主人都咬的疯狗才是他所需要的。 要杀董卓,非吕布莫属!》≠miào》≠bi》≠gé》≠, “如此多谢老大人!”吕布躬身一礼,心中更是欢喜无限,今天真是像在做梦一样,美梦啊! “事到如今,你唤老夫什么?”司徒王允似笑非笑的装出一副温怒的样子,又指了指躲在车上偷听的貂蝉。 “哦!岳父大人在上,小婿有礼了!” “呵呵,贤婿快快请起,最近你有公务在身,正好老夫也需要一点时日准备嫁妆、礼仪,等贤婿从西凉挑选战马回来,老夫再择一良辰,为你们二人完婚!” “一切全凭岳父大人做主!”吕布虽然恨不得现在就把美人抱走,好好疼爱一番,但王允说的也在理,司徒嫁女岂能草率行事,再者挑选战马乃军中大事,耽误不得,反正等待几日也无妨,司徒公准备的嫁妆必然丰厚无比,到时候自己财色兼收,岂不妙哉! 当天吕布喝的酩酊大醉,兴尽而归,第二天一早就怀揣美梦飞马奔向西凉公务去了! 吕布前脚一走,司徒王允对着西凉方向冷笑良久,随后亲笔下了一张请帖--请太师董卓晚间来府中赴宴--司徒王允拜上! 正文 第九十九章连环计 3 “司徒王允请我赴宴?”看着手中的大红烫金请帖,董卓不禁反复琢磨起其中的用意来,他虽然残暴,但并非无谋之人,自然也知道如今自己的处境如何! 自从他焚毁洛阳,迁都长安以来,表面看起来是荣宠无双,爵封‘尚父’,连小皇帝对他都毕恭毕敬的;实际上却也把自己推上了风口浪尖。 朝中文武百官恨他入骨,士族门阀更是对他暗藏杀机,以至于现在董卓时刻甲士在侧,七杀宝刀更是片刻不敢离身,就是和自己的姬妾亲热时,宝刀都得藏在枕头低下,一边抱着女人光滑的身子,一边摸着冰冷的刀柄,其中滋味,真是一言难尽呀! 起码董卓现在床上的表现就很差,好几次都提前走火,甚至有不举的趋势,弄的那些姬妾看他的眼神都充满了幽怨,男人的面子都快丢尽了,这日子,真不是人过的呀! 为了消除这种内心深处的恐惧,董卓表现的更加残暴了,动不动就处斩朝中反对的自己的文武,而且还是当着大家的面,在朝会上亲自动手杀,他就是要用鲜血震慑所有人,同时也为消除自己的恐惧! 另一方面,他听从谋士李儒的建议,在长安以北二百五十里建造了一座城池,取名‘坞’,城墙高厚如长安一般无二,里面广建宫殿楼阁,积蓄粮草、金银,甲胄,兵刃无数,并有侍女千余人,外面则驻扎有对他最忠诚的军队,可以说,董卓在这里关起门来就是皇帝,无冕之王! 董卓也想好了,以后如果事成,他就席卷天下,拥有四海,如果不成,那就守在‘坞’这个地方,做个富家翁,也足够他终老的了,可以说是进可攻,退可守,万无一失! “回禀王司徒,老夫晚上准时赴宴!”扔下请柬,董卓反复权衡后决定还是去一趟,司徒王允是朝中百官的马头,他的态度几乎可以代表百官的态度,去试探一下也好,不过去归去,防备一点也不能放松,小心鸿门宴啊!“传令,让李、郭汜二位将军带三千飞熊军护卫左右!” 虎牢关一战,董卓见识到了萧逸的玄甲军战力后,心中大受启发,也萌发了建立一支绝对效忠自己的精锐部队的想法,于是从十几万西凉健儿中层层选拔,又四处重金招募勇士,再配以最精良的装备,终于组建了一支飞熊军,全军三千多人,皆是弓马出众,悍不畏死的勇士,战斗力极强,这次吕布去西凉选马,就是给飞熊军准备的,这只人马以后就是他董卓的御林军呀! 大司徒府邸,从黄昏时起王允就站在大门口等候了,府中的家丁也全换上了新衣服,庭院更是打扫一新,门口高高挂起两排大红色的迎客灯笼,后堂的厨师更是早已备下各种山珍海味,只等贵客一到,就拿出自己全部的手艺开席;至于貂蝉,从中午开始就在化妆,务必要把自己最美丽的一面显露出来! 香饵已经挂好,金钩已经抛出,现在就等着大鱼上钩了! 看到王允毕恭毕敬的站在大门处等候,过往的行人一开始还抱以疑惑的目光,不知道是什么人能劳烦司徒大驾,等人们知道是董卓要来赴宴时,目光顿时就变成了深深的鄙视,一些胆大的还向王允吐口水,更多的人则是在偷偷的哭泣,连司徒王允这样的忠臣都向董卓屈服了,那大汉朝还能有什么指望? 苍天无眼啊! 面对吐过来的口水,王允丝毫没有躲避,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任由在脸上风干,既不动怒也不羞愧,仿佛受辱的不是他,其实口水越多王允心里反而越高兴,这说明人心还是在大汉这边,只要人心不散,那大汉的国祚就还有希望! 夜幕时分,一队队铁甲兵率先开进司徒府邸,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好一顿搜检,在确保没有任何刺客、埋伏之后,这才一路排成人墙,从大门处,一直排到了宴客厅,各处制高点也安排了弓箭手,后厨那里更是一连设下三道验毒程序,在这样严密的防护下,想刺杀董卓,无异于难比登天! “王允叩拜太师大人,太师能光临寒舍,老朽不胜荣幸!”看到董卓的车驾终于出现,王允快步上前,整理衣冠,行大礼参拜! “司徒公快快请起!”董卓已经收到回禀,府邸里没有伏兵、刺客,反倒是打扫一新,准备了不少的美味佳肴,看来老王允是真的要请客呀! 想到这里董卓不由得心花怒放,看来王允是扛不住了,要向自己投诚了,也是,自己一方面杀人立威,使得人人心生惧意,另一方送府邸,赠财物,收揽人心,政治攻势可谓是密不透风,王允已经年老,锐气不在,为了保全自家的富贵,他投诚过来本是正常的,硬扛下去才不正常吗! 王允是朝中文武百官的领头羊,连他都投诚了,其他人还能坚持多久?大汉江山尽入我手矣!想到这里董卓不禁仰天大笑,笑的是如此畅快、得意! 最后,董卓和王允手把手,并肩而入,表现的亲密无间! “老朽夜观天象,发现大汉气数已尽,太师功德威于四海,何不相仿尧舜之事,早登大宝……”,酒席宴间王允开始频频发动马屁攻势,奴颜媚膝,把董卓的一张长脸都快给拍圆了。 “司徒公谬赞了,卓身为汉臣,安敢做此非分之想呀?”董卓心里早就乐开了花,但一些姿态还是要做的,他也不傻自然知道普天之下没有免费的皇位,要想上位,肯定得付出一定代价的,说白了,皇位更迭--就是利益交换的产物而已! “太师身负四海之望,太师若执意不肯,乃天下苍生何?”司徒王允哭丧着一张老脸再次劝进,大有董卓不肯做皇帝,天下人就没有活路的意思! “不知群臣都是什么意思呀?”话说道这个份上,董卓也就直接挑明了,你们支持我上位,要什么价格? “惟愿太师继续重用士族子弟,切莫让寒门低贱之人污染了朝廷就是!”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哈哈!”董卓一阵开怀大笑,士族门阀的底牌他终于摸到了。 曹操在东郡发布‘招贤令’的事情他也有所耳闻,对此董卓原本并不看重,大汉朝廷几百年来都被士族门阀所把持,用一群寒门子弟取代这些人,岂不是痴人说梦吗! 可是没想到这一手竟然点中了文武百官的死穴,看来他们是怕我董卓也来上这么一手,重用寒门出身的士子,动摇了他们在朝廷里位子,这才不得不跑过来跪舔自己,以前怎么就没想到这一层呢? 用寒门对付士族,是步好棋呀!董卓心中已经打定注意了,只要自己上位成功,立刻也发布求贤令,到时候寒门子弟想升官必须依靠自己,士族门阀想保住位子,也得投靠自己,左右逢源,真是好办法呀! 不过现在吗,还得安抚一下这些人,一切等自己上位以后再说吧,想到这里,董卓双手搀扶起王允,拍着肩膀大包大揽的说道,“若果真天意在我,司徒当为开国元勋呀!” 一个开国元勋的大饼甩出去,不怕你不给老子卖命! “臣,王允,谢过主上!”后退几步,王允非常正式的行了三跪九叩大礼,因为董卓毕竟还没有登基,所以用了主上的称呼! “爱卿快快请起!快快请起啊!”位登九五,唯我独尊,这是一个男人所能得到的做大成就,董卓感觉自己现在就像腾云驾雾一般,仿佛看到无数的百官臣民都跪倒在面前,向他献上自己最虔诚的敬意,虽然只是一次提前演练,感觉却好极了! “啪!啪!啪!”王允连拍三下手掌,似笑非笑的说道,“筵席无以为乐,请传歌姬一舞!” 掌声刚落,从屏风后面突然冲出一团红霞,一路翻着筋斗来到酒席宴前,姿势优美至极,董卓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倾城倾国的柔骨美人,正在那里翩翩起舞! “好!好!真是神仙中人啊!”董卓本就是好色之徒,貂蝉又经过半天的精心装扮,可以说每一丝,每一毫,都美到了极致,这样的绝色佳人,就是神仙看了也会思凡,更何况是一条色狼啊,董卓心中顿时响起了漫天的狼嚎…… 又是几个漂亮的舞姿,貂蝉张开小嘴,开始清唱起来,“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 这首《佳人歌》是汉初著名的宫廷乐师李延年为自己的妹妹所做,一曲而惊汉武帝,立刻封其妹为夫人,恩宠有加,从此李家飞黄腾达,荣升外戚,现在用在这里却是再恰当不过了,貂蝉自比李夫人,那谁是雄才大略的汉武帝还用说吗? “太师如若喜欢,下官将此女送上,为太师铺床叠被如何?”看到董卓已入瓮中,司徒王允立刻抛出了手中的金钩,不信你不上咬钩!℃≡miào℃≡bi℃≡阁℃≡ “果真如此,老夫就笑纳了!”董卓早就看的目不转睛了,在热血的充斥下,连一身的肥肉都在颤抖,再说他把这看成是王允献上的投名状,不收岂不是伤人心吗! “哈!哈!哈……”酒席宴间顿时响起一阵的笑声,不过到底谁能笑到最后,尚未可知啊! 当晚董卓喝的酩酊大醉,在貂蝉的搀扶下回归坞,从此一头扎进温柔乡,再也拔不出来了…… ………………………………………………………………………………………………………………………………………………………………………… 另一边,送走董卓之后,王允终于松了一口气,随机露出一丝阴冷的面容,计策已成,下一步就是慢慢的等,等他们父子反目成仇的时候,老夫再去火上浇油…… “传令下去,从今天起老夫开始生病,闭门不出!”王允知道,此时万万不能着急,否则容易露出马脚,那就前功尽弃了,有貂蝉在,想来很快就会把董卓迷的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至于吕布,呵呵…… 只是可惜貂蝉了!可惜!可惜啊! 正文 第一百章黄巾再现 大汉,初平二年,冬十一月,天下发生了几件大事! 第一,虎鸠-吕布抱得美人归的好梦破灭了,貂蝉被太师董卓所霸占,父子二人之间开始产生裂痕! 第二,孙策被荆州牧刘表兵锋所逼,立足不住,无奈之下只好把母亲和几个弟弟妹妹寄居在曲阿,自己则收拾父亲留下的残部,暂时投奔到淮南袁术麾下! 第三,青州黄巾军造反了! 黄巾军一直是大汉王朝的噩梦,人们清楚的记得,当初太平道首领张角自称‘天公将军’,张宝称‘地公将军’,张梁称‘人公将军’,兄弟三人喊出了‘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口号,一夜之间,信徒百姓从其反着四五十万,遍布大汉东南各州,起义军所到之处攻破城池,杀戮官吏,兵锋直指京师洛阳,天下震动! 万般无奈之下,汉灵帝放权给各地州牧,自行招兵防备,在统治阶级和地方豪强的配合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黄巾军镇压下去,但经过这次动乱,大汉王朝一蹶不振,变得奄奄一息;可以说就是这场规模浩大的黄巾起义动摇了汉王朝的统治根基,‘黄巾军’三个字已经成为天下人心中的梦魇! 掌握朝廷大权的董卓惊惧! 正在忙着争夺城池,割据一方的诸侯们同样惊惧! 天下士族门阀更是惊惧! 原因很简单,诸侯争霸也好,王朝更迭也罢,无非就是龙椅上换一个人,或者换一个姓氏而已,皇帝还是皇帝,士族依然受到重用,属于换汤不换药,要农民起义是不同的,他们是要重建一个王朝,重建一个新秩序,做个形象的比喻,诸侯争霸就是大家在一个锅里抢饺子,无论最后谁抢到,饺子终究还是在锅里,可黄金起义却是一板砖把锅都砸了,谁也吃不成! 所以当初‘黄巾起义’的时候,士族门阀们才会那么卖力的帮助朝廷镇压,要钱出钱,要人出人,为的就是守护住自己的利益,如今几年过去了,没想到黄巾军竟然死灰复燃,再次在青州南部起事,并迅速做大,短短一个月间,连破济南、乐安、东莱诸郡,就像滚雪球一样,当黄巾军来到青州治所临淄城下时,已达百万之众! “杀!……”黄巾军将临淄城团团围困后,发起猛烈进攻,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三天来,百万黄巾军不眠不休,就像海浪一样,日夜冲击着临淄城! 放眼望去,目光所到之处,全是密密麻麻的人群,这些人表情木讷,衣衫褴褛,与其说是军队,还不如说是一群难民更为妥当;除了少数头裹黄巾的人手里还有件像样的兵刃,其余人手里的武器真是五花八门,菜刀、锄头、镰刀、木棒…… 其实黄巾军中许多人在几天以前还是本本分分的农民,可黄巾军起义后,实行的是裹挟政策,没到一处必定烧毁屋舍,抢光所有能吃的食物,带有一切家畜,有时候连树叶都跟你撸光,将一切能够赖以生存的设施全部破坏,于是那些无家可归的百姓为了不被饿死,只好跟着黄巾军一起,去下一个城池劫掠,就这样百姓变成了流寇,他们就像一群群的蝗虫,所到之处横扫一切,吃完一地,再换一地,直到吃无可吃,或者被剿灭为止! 临淄城东门外,黄巾军大阵中,立着一杆高达数丈的杏黄色大旗,上书五个大字,‘天公小将军’,旗下一匹黑鬃战马,马背上端坐一员大将,此人二十七八岁的年纪,却生的一张娃娃脸,头顶青铜盔,身披镔铁甲,手持一把三尖两刃刀,威风凛凛,他就是黄巾军的大首领--张燕! 没错,就是那个被萧逸几人从河边捡回来的倒霉鬼张燕,当初从塞外贩马回来,张燕的商队在盘龙河被‘紫木公子’带人血洗,随从全部被杀,张燕带伤跳河逃生,后来在小道观里修养数月才恢复元气,怀着难以熄灭的仇恨之火,最后张燕不告而别,去闯荡属于自己的人生路了! 几年时间,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机遇,张燕回到青州后,四处联络黄巾军残部,并接过了张角的大旗,以太平道正统自居,自称‘天公小将军’,积极谋划起事,不过此时的天下已经没有了黄巾军立足之地,正当张燕无限苦恼时,老天爷帮了他一把,诸侯们开始讨伐董卓了! 十八路诸侯讨董,声势浩大,天下震动,人们只看到关东联军将士所向披靡,一路打到了洛阳城下,逼迫董卓迁都洛阳,以躲避兵锋,却不知道在这成功的背后付出了多么惨重的代价! 自古以来打仗就是在拼钱粮,三十诸侯联军将士,每天人吃马喂,再加上运输途中损耗的,以及兵器、盔甲之类的补充,消耗的粮草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大到足以拖垮一个国家! 粮草这个东西,天上不掉,求神不来,只能从普通老百姓嘴里抢,不但如此,百姓们还要出壮丁,出牛车,千里迢迢的从后方把粮草运过去,一路上累死、累伤的不计其数,但出于对大汉王朝的忠诚,关东百姓还是咬牙坚持着,从无怨言,可惜,诸侯讨董半途而废,大失天下民心所望,而后老百姓还没喘上口气来,诸侯争霸又开始了,继续的征兵,拉壮丁,征粮草……,无止无休! 战火的蹂躏把老百姓一步步逼到了死亡线上,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当人们实在没有活路可走时,他们就只有铤而走险了;趁此时机,张燕等人振臂一呼,再次打出了黄巾军的旗号,轻而易举就拉起了几十万人的队伍,一月之间,横扫青州各地! 临淄为青州治所,城高池深,易守难攻,再加上里面兵源充足,郡兵的武器装备也算精良,黄巾军连攻三天都没能拿下,这不,刚才一波冲上城头的难民又被压了回来,除了白白死掉上千条性命,什么也没得到! “督战队上,再有后退一步者,斩!”张燕一声令下,从身边涌出数百身披战甲,头裹黄巾的士卒,这些人都是真正的太平道信徒,也是黄巾军中的骨干力量,所以张燕用最好的武器把他们装备起来,平时作战根本舍不得消耗,而是作为督战队使用! “回去,后退者死!”数百柄鬼头大刀齐齐挥动,顿时杀了个人头滚滚,溃退的难民在死亡的威胁下终于止住了脚步,开始重新整理队形,预备着下一次冲锋! “其余各门攻势如何?” “回大首领,临淄守军拼死抵抗,其余各军的渠帅也是久攻不克,这几天下来已经折损了好几万人马了,弟兄们已经疲惫,是不是休整几日再行攻城?” “不行,继续抽调人手,擂鼓攻城,今天,不死不休!”张燕知道,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再耗下去,不说官府的援军随时可能到来,就是自己军中的粮草也支撑不了多久,黄巾军没有固定的粮草补给,全靠一路劫掠,可上百万的乱民,每日消耗巨大,就是再多的粮草也不够吃呀,所以他们每到一地最多能待上五天,五天以后,别说是粮食,就是草根、树皮也能吃个干净,真是寸草不留啊! “把食物抬出来,给我招募死士,今天就是用死尸堆,也要给我攻破临淄城!”挥动手中的三尖两刃刀,张燕瞪着一双通红的眼睛,下达了最后的绝杀命令! 很快,一筐筐的食物被抬了出来,说是食物,其实也就是些粗粮做的饼子而已,里面还掺杂了大量的野菜,沙子,可就是这样的食物,也足以让众多难民垂涎三尺了,多久没吃到正经粮食了,许多人吃野菜都吃的眼睛发绿,可随着冬天的到来,就是野菜都很难挖到了,食物,就是人命啊! 黄巾军实行的是配给制度的,那些能上战场的强壮战兵,每天能分到两个饼子,勉强吃个半饱,那些还算有些力气的男人,则是一天一个饼子,打仗时他们就是最好的炮灰,负责背土搬砖,挡箭雨,至于随军裹挟而来的妇女和儿童是没有口粮的,只能自己挖取野菜为食,在黄巾军众头领眼中,那些人除了吃什么也做不了,所以饿死也是活该! 这就是乱世,人命不如狗,粮食就是这里的硬通货,一个饼子就能换几条人命,或者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所以那些妇女要想活命就必须有个身强力壮的丈夫做依靠,如果没有,那就卖弄风情赶快找一个,否则等待她们的只能是饿死的命运! 饿死,世上还有比这更残酷的死法吗?△miào.*bi(.*)gé△, 至于难民中的孩子们,不是被饿死,就是失踪了,没错是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至于他们去了那里,只要看看每晚难民营的大锅里煮的肉汤就知道了,野兽饿急了会吃掉同类,人也一样! “招募攻城的死士啦,一人两个饼子,大家快来呀!”难民营里,一些黄巾军小头目抬着饼子开始卖力的喊起来,顺便还可以看看有没有长得不错的大姑娘、小媳妇,只需要一个饼子,今晚就有人给暖床了…… “轰!”听到有食物,人群开始疯狂的汇聚过来,一些还算强壮的男人纷纷报名参加,所谓攻城死士,就是一些亡命之徒,这份任务基本上就是十死无生,但在食物的诱惑下,依旧有大量的灾民前来报名,与其在这里满满的饿死,还不如拼死一搏,至少还能做个饱死鬼,还有一些男人,为了给自己的妻儿弄一口吃的,也拿起简陋的武器,站到了死士队伍里, “我报名!……” “我去!” “我也去!” 用自己的性命给妻儿换一顿饱饭,在乱世里,这是男人们所能做到的最后一件事了…… 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 孤儿小静 小静是个孤儿,几个月大时,被村民从山沟里捡回来的,当时村民们都很惊奇,因为他们居住的这个地方叫野狼岭,顾名思义,是个狼群经常出没的地方,在这里,每晚人们都能听到狼王啸月的嚎叫声! 可一个被扔到山沟里的婴儿却没被野狼吃掉,这简直就是奇迹,据说在捡到的时候,婴儿的嘴角上还有奶水的痕迹,而人们还在附近发现了野狼的足迹和毛发,于是所有人都惊呼,这是一个吃狼奶长大的孩子! 在一片忐忑不安中,小静被带回了村里,但谁也不敢收下这个被狼奶乳大的孩子,最后还是一对无儿无女的老夫妇收养了她,因为从来不哭也不闹,每天都安安静静的一个人玩耍,所以取名小静! 八岁那样,一场瘟疫袭来,老夫妇先后去世,小静又成了孤儿,于是八岁的孩子开始独自挑起生活的重担,靠着家里留下的一把锋利的柴刀,她每天上山砍柴,下河摸鱼,抓捕山间的小兽,摘取野外的蜂巢……,一切为了活下去! 也许真是小时候吃过狼奶的原因,小静表现出惊人的野外生活天赋,无论是最高的树,还是最陡峭的悬崖,哪怕是那些采药人都上不去的险峰,在她脚下却如履平地,野外的花草她能一一分辨药性,山中野兽的足迹难逃她的法眼,十岁那年她就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山客,山客,就是靠山吃山的人,村里所有的孩子视她为偶像,而大人们则把她看成是妖狼转世,充满了畏惧,就这样,在崇拜和畏惧的目光中,小静慢慢长到了十二岁…… 按照汉朝的年龄,十二岁就是半大的孩子了,如果没有意外发生,再过几年也许小静就该嫁人了,汉制,女子十五岁及笄,算是彻底成年,可以生儿育女,没错,小静是个女娃! 可惜,命运注定了这个吃狼奶长大的孩子不会平凡的度过一生,在小静十二岁生日那天(就是她被捡回来的纪念日),黄巾军乱兵来了,杀人,放火,并抢光了村里所有的东西,裹挟走了所有的百姓! 为了活下去,小静成了难民中的一员,跟着大队人马一起,像蝗虫一样吃光了周围所有的郡县,最后来到了临淄城下! “招募攻城死士了,想吃麦饼的都过来,一个死士发两个麦饼啦!” 食物的香气吸引了小静的注意,自从被裹挟出来,她与十几个孩子就聚在了一起,他们或者父母被杀,或者与亲人离散,都成了没人管的孤儿,为了在这个乱世里生存下去,孩子们不得不组成一个个小团体,共同对抗外面的危险,他们除了严重缺乏食物外,最大的危险就是很多人把他们视为食物,偷吃小孩,已经是难民营里心照不宣的事情了! 压迫与反抗并存,猎食者有时候也会成为猎物,一天夜里,当小静用手中的柴刀砍杀了一个来孤儿群里抢孩子的无赖后,她就成了所有孩子的大姐大,从小就是孤儿的她为一下子拥有这么多的亲人而高兴,可要养活这些孩子也是个难题,在黄巾军里,孩子是没有食物配给的,好在小静有极其丰富的野外生活常识,她带着这些孩子挖草根,拔树皮,打飞鸟,抓野兽,收集一切可以吃的东西,即使如此,很多孩子还是因为饥饿而死去,在乱世中,活命都是一种奢望! “老大,不好了,小龟饿的快不行了!”一个面黄肌瘦的孩子跑到小静面前,同样的脚步虚浮,因为天气逐渐寒冷,想从野外弄到食物已经越来越困难,连野菜都挖不到了。 小龟是孤儿中的一员,因为浑身瘦的没几两肉,四肢细小,肚子就显的很大,活像一只乌龟,所以大家都叫他小龟,因为饥饿,他已经浑身浮肿,奄奄一息! 看了看身后十几个同样开始出现浮肿的胖头娃娃,小静知道,再没有食物,大家撑不了多久了,人长期饥饿的话不是变瘦,而是变得虚胖,这就是浮肿,身体就像充了气一样鼓起来,看起来很发福,可用手指轻轻一按,就会出现一个深坑,很长时间也恢复不了,等有一天连浮肿都消下去时,人的大限也就到了! “看好弟弟妹妹们,不要被人给抓走,我去弄点吃的回来!”小静嘱咐好几个稍大的孩子后,向正在招攻城募死士的黄巾军小头目走去,到了现在只能用自己这条命拼一下了,成功,就带食物回来,失败了,那自己这个做老大的就先走一步,也省得亲眼看着身边的孩子们一个个饿死! “拿着,拿着,快吃,吃饱了就准备去攻城!”头裹黄巾的太平道小头目开始给报名的人分发麦饼,对许多人而言,这可能就是这辈子吃到的最后一顿饭了,所以每个人都在狼吞虎咽,死,也要做个饱死鬼! “我当死士!”紧握手中的柴刀,小静上前报名了! “你?小奶娃,老子是在招募死士,不是给人看孩子!”正在招人的小头目仔细看了看眼前的小娃,为了方便在难民营初入,小静一直都是男孩子装扮,一身破烂的皮袄,双脚赤膊,上面满是污泥和老茧,这是常年在山野中奔跑留下的痕迹,头发用一根麻绳束缚着,小脸乌七八糟,除了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中透着些灵气,小静和难民营里的其他男孩子没什么区别! “我不怕死!”因为幼年孤僻的生活,小静说话从来都是那么简短,说着反手一挥手中的柴刀,竟然开始割自己的肩膀,慢慢的割,锋利的刀刃过处,鲜血立刻就流了下来,可她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不怕死的人未必不怕痛,可不怕痛的人一般来说都不怕死,因为死容易,痛却难忍,所以多少英雄好汉在临死前所求得就是一个痛快,别受罪! “好,有种!就是你了!”小头目终于动容了,这么小的孩子却如此狠辣,真是从未见过,对别人狠不算什么,对自己狠才是真的狠;而且他从小静的眼神中看到一股狼才有的凶狠劲,这个孩子不简单呀,说着从竹筐里拿出两个麦饼递过去,想了想,又拿出一个,“小子,你值这个价码!” 小静飞快的吃掉一个麦饼,现在她需要补充体力,否则那么高的城池是爬不上去的,至于另外两个,被她收在怀里,准备带回去给那些小孩们,如果没有这点食物,今晚估计又会饿死好几个孩子! 很快数千名攻城死士被推到了临淄城下,这些全是亡命之徒,虽然手中的武器并不精良,盔甲更是一件也没有,但散发出的无边杀气却让城头守军都阵阵心悸,常年征战的老兵都知道,战场上最可怕的不是装备精良的锐兵,恰恰就是这些悍不畏死的死兵,一人拼命,十人难挡啊! “擂鼓!死士冲击!”张燕一声令下,几十面战鼓同时擂起,这就是出击的信号,数千名死士顿时疯狂的嚎叫起来,许多人都脱了个赤膊,几人一组,抬着简易的木梯,向临淄城头猛冲过去,身后的督战队立刻跟上,今天这些人不是冲上城头,就是战死沙场,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小静因为身材矮小,没法抬梯子,所以她只好跟在一组人后面,像头灵巧的小猫一样躲闪箭雨,同时向前猛冲;好不容易冲到城墙下,磨盘大的石头就扑天盖地的砸了下来,由于人群过于密集,几乎每一块都能砸出一道血胡同,城墙上的守卫者大部分都是本地的土兵,他们深深地知道,一旦让这上百万的难民冲进临淄会有什么后果,为了保护妻儿老小,他们也必须拼命! “杀,冲上去!”虽然死伤惨重,但死士们无一后退,反正后退也是死,一人倒下,十人跟上,就这样数千亡命之徒顶着铺面而来的箭雨,踏着同伴的尸体,无视敌人的刀剑,硬是用血肉突上了城头,随即展开了更加血腥的肉搏战…… 小静虽然身小力弱,却很灵活,她没像其他人那样爬梯子攻城,而是仗着自己从小在山涯上练出的本领,一边躲避弓箭,一边扣着城墙上的凸起攀缘而上,就像一头小猴子,很快就爬到女墙边! 刚一露头,一名守军大汉手持明晃晃的环首刀劈头就是一刀,吓的小静急忙一缩脖子,险险的避了过去,随后一手扣住城墙,翻身而上,柴刀毫不犹豫的向对方的脖子劈去,对方没想到蹦上来的竟然是个孩子,微微一愣神,柴刀就劈在了脖子上,鲜血四溅,人头滚落,谁说孩子就不能杀人的! 与此同时,其余各处城墙也纷纷被死士们突破,血腥的肉搏战开始了,死尸翻滚,人头落地,不时有攻城死士抱着守军从城头一跃而下,同时摔个粉身碎骨,在这样亡命的攻击下,守军终于崩溃了…… 小静不知道自己到底杀了几个,反正身上已经全被鲜血染红了,后腰上还挨了一刀,幸亏自己身材瘦小,否则这一下就能把她拦腰砍断,可人力总有用尽的时候,更何况是一个连饱饭都很久没吃到的孩子,当她踉跄着步伐一头栽倒在死人堆上时,小静知道,自己完了! “死了也好,死了就不会再有寂寞,不会再有饥饿,下辈子希望能拥有父母亲人……” “轰!……”冲进去,杀进去!”正在小静闭目等死的时候,城外的乱兵突然发出震天的呼喊声,城门倒塌,临淄城陷落了! 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东进兖州 临淄城,太守府,如今这里成了黄巾军大首领张燕的驻地,至于以前的主人,他们的人头全挂在外面的旗杆上示众了,这就是所谓的杀官造反,自从三天前黄巾军攻入城内,整座城市就陷入了一场浩劫,杀戮,劫掠,****…… 饥饿的难民疯狂的抢劫着一切东西,无论是吃的还是用的,全不放过,一些流寇则四处搜罗女人,对他们这些没有未来的人而言,女人和美酒就是他们的一切! 张燕一个人坐在大堂里,面沉如水,眼前的一切并不是他想要的,他原想高举‘天公将军’的大旗,杀尽所有的贪官污吏,杀出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人人温饱,处处和谐的清明世界,可如今,黄巾军带来的并不是天堂,而是活生生的地狱! 经过三天的劫掠,一座原本繁华的城池彻底变成了废墟,那些失去家园的百姓为了活下去,只能选择加入到难民大潮中,于是黄巾军又多了好几万兵员…… 虽然感觉自己走错了路,可是事到如今,张燕也没法停手了,他必须带领这些难民继续走下去,为他们寻找食物,否则暴怒的难民们就会吃了他,生吞活剥! “大首领!”一脸猥琐的黄鼠从外面走了进来,当初盘龙河一场血战,整个马队全军覆没,只有他侥幸逃了出来,可谓是大难不死,如今他成了张燕手下的一名小头目。 “外面怎么样了?” “能抢的都抢光了,能杀得也都杀完了,没有三五十年这里休想恢复元气!”黄鼠也是一脸的黯然,难民就是一群野兽,一旦冲进城就会肆无忌惮的烧杀抢掠,就是他们这些首领也制止不住! 张燕苦笑着摇了摇头,对此他也无能为力,自己只是名义上的最高头领,实际上黄巾军内部早已分裂成无数的派系,他们各自为政,根本就不会服从张燕的调遣。 至于这些人的来源也是五花八门,有以前张角时期残留的黄巾余孽,有从各处山头跑出来的山贼草寇,有浑水摸鱼的地方豪强,还有一些干脆就是以前的官军,在城池被黄巾军攻破后,他们摇身一变,干脆从贼了,这样复杂的人员结构,要想让他们齐心合力,真是比登天还难呀! “去召集所有头目,开会,商量下一步去哪,天气越来越寒冷了,我们必须找个过冬的地方!”明知不可为,可有些事情张燕却不得不做,谁叫他还是名义上的大首领呢! “诺!……” 张燕原本是准备正午时分召开会议的,结果众头目就没一个准时的,包括那些自己直辖的手下,军纪涣散一直是他们最大的特色,陆陆续续,一直到黄昏时候才来了几十人,还都是睡眼朦胧的,许多人直接处在醉酒状态,是打着醉拳爬进来的,至于剩下的人,谁也不知道在临淄城的那个角落里醉生梦死呢! “诸位弟兄,今天把大家叫来,就是为了议一议,下一步咱们该向那里发展为好?”张燕是会议的发起者,自然由他来主持,寒冬已至,如果不找个粮草充足的地方驻扎,这个冬天恐怕不好熬呀! 一提到粮草和过冬,众头目才算把神定下来,因为这关系到他们的生死存亡,临淄城虽然不错,但经过百万黄巾糟蹋下来,已经是残破不堪,估计也待不了几天了,那么下一步去那‘就食’就成了大问题! “有什么可想的,青州南边抢完了,咱们就一路向北杀过去就是,北海、平原都是数一数二的大郡,足够弟兄们吃些日子的!”说话的人叫管亥,原也是黄巾军余孽出身,手中一口板门大刀,骁勇善战,因此做了黄巾军中第二把角椅! 不过张燕和管亥一向是面和心不和,原因也很简单,张燕不满对方的桀骜不驯,管亥则不满张燕‘天公小将军’的称号,有人的地方就有竞争,哪怕是贼窝;大家都是黄巾余孽出身,凭什么你是正统,对‘天公将军’这个大贼头的位置,管亥也想挣一挣的! “对,去北边,北海郡可是好地方,富得流油,那个太守孔融还是个书呆子,连刀都拿不动,估计咱们大军还没到,那小子就得吓尿了,吃完北海咱们还可以去冀州,那里的钱粮多的据说够用十年……”一群和管亥走的比较近的头目顿时狂呼乱叫的支持起来。 “向北?恐怕是死路一条吧?如果有人想去那边送死,我不反对!”张燕轻蔑的一笑,这些头目大都是有勇无谋的莽夫,脑子里除了钱粮、女人,就装不下别的了;自己怎么就跟这些人混在一起了? “张首领什么意思?”管亥脸色阴沉,自己的建议被否决,这让他很不高兴。 “什么意思?青州北部今年大旱,许多郡县都是颗粒无收,你想让弟兄们去哪里吃沙子吗?”张燕几乎是在狂吼了,对这些莽夫讲道理没用,就看谁的嗓门高了,“再说冀州,确实钱粮丰广,可大家别忘了,如今的冀州牧可是袁绍,此人‘四世三公’出身,手下文臣武将极多,连公孙赞的‘白马义从’都在他手里吃了大亏,就咱们那些手里拿着木棍的部众,去了不是白白送死吗?” “大首领说的对,北边去不得,去了就是送死呀!”张燕也有自己的支持者,顿时齐齐喊叫起来! “那我们去哪?北边去不得,东边是大海,剩下的不是南下徐州,就是东进兖州了!” “大家听我说!”张燕拍了半天桌子,终于让与会的人安静下来,“徐州被陶谦老儿经营的铁通一般,境内又太平无事,想要在那里打一块地盘过冬,恐怕没那么容易,在说南下徐州就必须得过丹阳,那里自古就是出精兵的地方,民风彪悍,咱们就是碰个头破血流估计也打不过去,所以为今之计最好的办法就是东进兖州!” 一提到‘丹阳精兵’,众人立刻安静下来,尤其是像管亥这样参加过当年起义的人,脸上冷汗都流出来了,就是再无知的人,听到‘丹阳精兵’这四个字也会头皮发炸,那可是用一场场血战打出来的威名。 当年‘天公将军’张角举事,也曾经带领十几万部众南下徐州,结果就是在丹阳城下碰到了硬骨头,当时与黄巾军对阵的只有万余丹阳兵,可就是这一万多人,硬是在野战中把十几万黄巾军杀的阵阵倒退,一路上死伤无数,最后不得不狼狈不堪的退出徐州境内。 丹阳精兵之所以如此骁勇善战,和他们的成长环境有很大关系,丹阳郡大部分都是山区,耕地稀少,人们只能以打猎为生,恶劣的自然环境养成了当地彪悍的民风,打起仗来悍不畏死,因为自幼就生活在大山里,丹阳精兵人人都是翻山越岭的好手,堪称是最好的山地兵,陶谦一个文弱老儿,之所以能坐稳徐州牧的宝座,就是因为他广施仁政,结好丹阳当地百姓,得到了他们的拥护。 去徐州和那群疯子一样的‘丹阳精兵’拼命,傻子也不干呀! “好,都听大首领的!”对张燕的建议,众人纷纷点头称是,就连管亥也不再争辩了,事关生死,东进确实是眼下最好的选择了! “传令下去,再修整两日,两日后全军开拔南下?” “南下?不是东进吗?” “对,先南下,到徐州边界上走一遭,吓唬陶谦老儿一下,同时也让兖州的官兵放松警惕,然后咱们再突然回兵向东,出其不意,横扫兖州各郡!”张燕一脸的阴笑,声东击西,这些鬼主意还是当初他在小道观里跟某人学来的,现在终于用上了! “大首领英明!”众人齐齐抱拳称是。 初平元年,冬十二月,百万黄巾南下徐州,刺史陶谦急忙全境戒严,正在大家准备看着黄巾军肆虐徐州时,大首领张燕突然统兵东进兖州,一举包围了兖州重镇陈留,日夜攻打不休,陈留太守张邈抵挡不住,向东郡太守曹操求援,鸿翎信使一日三报,万分紧急! …………………………………………………………………………………………………………………………………………………………………… 东郡太守府,曹操大聚文武,商讨救援陈留的事情,结果手下众人壁垒森严的分成了两派意见,救?不救! 谋士荀的态度很分明,不救,不是不想,而是无能为了,黄巾军有百万之众,而曹操手下呢?人马总共不足三万,这点力量去和人家硬碰,就跟把一把盐扔进大海里一样,瞬间就会被溶解掉,到时候陈留救不下来,连东郡都得陪进去;所以当务之急是赶快在陈留布防,征调民夫,加高城池,积草屯粮,准备打一场旷日持久的保卫战! 荀的意见得到了绝大多数将领的赞成,认为这是目前来说最为稳妥的办法! 主位上曹操一言未发,只是不停的摸着胡须,似乎在权衡什么,至于众文武中只有两个人没有表态,在这种情况下,不表态就是反对的意思,一个是正在喝酒的郭嘉,另一个是正在逗小狗的萧逸! 郭嘉和萧逸,一文一武,曹操最为倚重的两个心腹,不过这两个家伙也真是够奇葩的,也就是曹操有这个心胸和气度能容忍,换了旁人,不是一怒之下杀了他们,就是被他们活活气死! 会议一开始,郭嘉就在不停的喝酒,他前几天去玄甲军大营里转了一圈,结果把萧逸刚刚酿好的虎骨酒顺跑了大半缸,这还幸亏胖刘发现的早,否则就一点也剩不下了;没办法,玄甲军大营虽然防守的密不透风,可有两个人却能来去自由,一个是曹操,另一个就是郭嘉! 其实这也是萧逸有意为之,郭嘉什么都好,就是身体太虚弱了,典型的病秧子,可这家伙最讨厌的偏偏就是医生,宁可自己练金丹,吃朱砂,也不肯喝汤药;因为怕这家伙像历史上那样英年早逝,所以萧逸就想尽办法给他准备了一些补血养气的药酒,这个东西不用劝,他自己就会全灌下去。 只是看郭嘉喝酒的那个疯狂劲,萧逸真怕他流鼻血,虚不受补可也是个麻烦! 至于萧逸,刚一坐下就看到了在曹操脚下徘徊的小黑狗,只是微微打了个手势,小家伙就不得不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围在他脚下一个劲的转悠,装出一副“你怎么才来,人家好想跟你玩的架势!” 小黑狗也没办法,对萧逸它打不过,又逃不走,曹操也不给它撑腰,被收拾了几次之后,无奈之下它只好摆出一副很乖的样子,希望少受点虐待,被弹小丁丁,真的很疼呀! “奉孝你怎么说?”沉默了一会,曹操开始点将了。 “回主公!百万黄巾流寇,既是大敌,也是大机遇!郭嘉收起自己的酒葫芦,难得一脸正经的说道,“这些人原本都是安分守己的百姓,无奈之下才被流寇裹挟,若能将他们收为己用,就可以让主公的力量得到长足的发展,大家忘了当初汉光武帝是怎么起家的吗?” 郭嘉的话顿时在人群中引起一片讨论声,身为大汉臣民,汉光武帝刘秀的发家史谁不知道呀,当初刘秀在河北也只是个小势力而已,后来在镇压‘铜马’农民军的过程中,他受降了几十万的流寇,对这些人刘秀既不杀,也不罚,而是全部收为己用,这让他的力量一飞冲天,迅速崛起为当时最大的一股势力,以至于对手们都称他为‘铜马帝’,讽刺他是农民军的头子,可不管怎么讥讽,刘秀就是以那几十万降兵为资本,短短几年时间就横扫天下,开创了光武中兴的局面!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啊!郭嘉这是在劝曹操做第二个刘秀! “萧郎,你呢?”曹操把目标又转到萧逸这里。 “末将以为唇亡齿寒,陈留不保,东郡难道就守的住?”萧逸和郭嘉的想法不谋而合,只不过他更侧重于军事方面;黄巾贼人数虽多,但号令不一,指挥起来更是漏洞百出,以前之所以屡屡被他们得手,就是因为官军一味的死守,躲在城里被人家团团围困,不死才怪! 所以我们决不能坐以待毙,应该把人马全开出去,机动作战,一旦展开大规模的野战,人多反而成了累赘,容易自相踩踏,到时候我们集中全力攻其一点,一点既破,全线就会崩溃!三万破百万,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呵呵!所有人里只有两个主战,没关系,现在加上我曹孟德就是三个了!”曹操从主位上站起,拔出腰间宝剑目视众人,“明日一早,大军倾巢出动,直指陈留,剿灭黄巾贼寇!” “诺!……”家有千口,主事一人,既然曹操做出了最后的决定,众人就只能全力以赴的支持了! 三万对百万,豁出去了! 正文 第一百零三章围城打援 陈留城外,百万黄巾大军犹如惊涛骇浪般拍打着城墙,而且是一浪高过一浪,永无休止,这样的高强度攻击已经持续整整两天两夜了! 两天的血战,守城将士伤亡无数,已经快要坚持不住了,而陈留太守张邈则接近于崩溃,他不是手提宝剑在城头督战,就是在太守府里拼命的磕头,祷告神明,祈求保佑? “求援的信使派出去没有?东郡的援军为什么还不来?” “回太守大人,前后已经派出去十一批信使了,可援军依旧迟迟未到,将士们恐怕支撑不了多久了!”一名浑身是血的校尉跪在张邈面前,苦战到现在将士们已到了极限,如果不是因为大家的妻儿老小都在陈留城内,估计守军早就崩溃了! “继续派人给我不停的催,告诉曹孟德,唇亡齿寒,如果陈留保不住,他的东郡一样得完蛋!”现在张邈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曹操身上了,东郡有三万精兵,还有‘鬼面萧郎’那样的绝世虎将,只要他们能来,陈留定可转危为安! 黄巾军大阵中,张燕正在亲自指挥攻城,督战队手持明晃晃的大刀紧随其后,凡有临阵后退者,立斩不饶;自从进入兖州以来,他越发的无情了,每次攻城从不吝惜人命,有时候甚至是有意的让那些难民去送死! “大首领,城里又派人突围出去请援军了,咱们怎么办?”黄鼠一脸焦急的跑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他的独门兵器,一把奇形怪状的长形铲子! “老规矩,放信使出去,不得阻拦!” “为什么呀,大首领,东郡的援军若到,我们岂不是腹背受敌?”黄鼠一脸的疑惑,对于张燕的用兵之道越发的看不懂了,以前的张燕冲动简单,脾气比谁都暴,可自从经历过盘龙河那次生死磨难后,不但性情大变,用兵的本领也越发的诡异了! “呵呵,你懂什么,我就是要官军的援兵跑快点,最好能累他们个半死,管亥首领已经领着五万人马在半路上埋伏了,以逸待劳,必能大败官军援兵,到时候不光是陈留,连东郡也是我们的囊中之物!” “原来如此,大首领真是高明呀!” “高明?呵呵,只不过是跟人家学了点皮毛而已!”看着手中的三尖两刃刀,张燕不禁回想起了在小道观的那段经历,当初和萧逸等人一起习武,累了以后大家就凑在一起嬉戏,其中大家最喜欢的节目就是看萧逸的评书表演了。 这个时代信息匮乏,在后世非常普遍的评书演义在他们听来那就是天书传奇,而且萧逸的口才不错,一段《大明英烈》说的绘声绘色,当然了,年代和人物都是做了改动的,可张燕依旧从中受益匪浅,尤其是许多经典大战的故事,更是让他从中领悟了不少用兵之道,包括现在用的这招--围城打援! 评书,并不是讲故事那么简单,一个好的听客能从中学到很多有用的知识;从西汉开始就有说唱艺人存在,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和无数人的提炼,评书演义早已经是炉火纯青了,无论是故事情节,还是对人性的分析,以及对历史上许多经典大战的点评,无不入木三分,不客气的说,一部好的评书作品,那就是一部活灵活现的兵法呀? “不过,听说东郡曹操手下有一员虎将,人称‘鬼面萧郎’,神勇无比,不知管亥首领挡不挡的住啊?”说到这里,黄鼠不禁一脸的忧色,经过虎牢关一战,鬼面萧郎的大名早已经传遍天下九州,就是黄巾军中许多人也知道他的大名! “管亥?就是十个他,也比不上一个鬼面萧郎!”张燕回答的斩钉截铁,对萧逸的本领,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那可是他们的‘老大’! “那大首领还让管亥去埋伏,这不是白白去送死吗……”说到这里,黄鼠的声音嘎然而止,冷汗直接把身上的衣袍都给阴湿了,张燕的用意他大概已经明白了…… 管亥一向悍勇善战,又对大首领的位子虎视眈眈,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张燕的地位,如今派管亥领兵伏击援军,如果能成自然最好,如果不成,那就正好借官军的手把管亥除掉;如此一来,张燕就可以更好的控制住整个队伍,正所谓‘打死敌人除外乱,打死管亥除内患’,真是一箭双雕的好计策呀! 只是有一点黄鼠死活想不明白,原本单纯如水的张燕怎么会变得如此阴险狡诈!这都是跟谁学的啊? …………………………………………………………………………………………………………………………………………………………………………………… 兖州官道上,萧逸带领麾下五千玄甲军作为开路先锋,正在驰援陈留,按理说救兵如救火,玄甲军又都是清一色的骑兵,应该风驰电掣的急行军才是,可在萧逸的带领下,将士们磨磨蹭蹭,走三步退两步,行军速度比乌龟还慢;至于跟在后面的曹操也丝毫没有催促的意思,因为他走的比萧逸还慢呢! “报将军,前面有黄巾军挡住去路!”一名侦察游骑兵传来最新的军报,他们就是大军的耳目,随时侦察周围的一切动静! “有多少人马?在何处阻拦?道路是否已经被破坏”萧逸现在最怕的就是黄巾军占据一块险要,再把通往陈留的道路彻底破坏掉,玄甲军都是骑兵,对道路的要求比较高,如果对方拆毁桥梁,再把道路挖的坑坑洼洼就麻烦了! “至少五万黄巾贼寇,在大路上列阵阻拦,道路并未被破坏,看样子敌人似乎有恃无恐!” “呵呵!好,五万?”萧逸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五千玄甲铁骑,一比十,不是什么问题,“弟兄们,随我一起攻破敌军以后再吃午饭!” “诺!五千玄甲军将士无一怯阵,就像铁流一样,呐喊着滚滚向前,对萧逸他们有无限的信心,既然将军说打败敌人再吃午饭,那就肯定耽误不了大家的午饭,这就是必胜的信念! 两军阵前,管亥手持一柄‘板门大刀’,正在来回驰骋,耀武扬威! 他已经打听清楚了,官军的先锋部队不过才区区五千人而已,这点兵力还不够填牙缝的,他可是有整整五万人马,还都是黄巾军中的精锐,所以管亥干脆放弃了伏击的想法,而是摆开阵势,要光明正大的打一仗! 此时萧逸却在摸着鼻子冷笑,黄巾军虽然人多势众,可惜军纪散漫,毫无阵势可言,纯粹是一群散兵游勇,这样的军队,一鼓可破! “来将通名,本‘渠帅’刀下不斩无名之辈!”与‘二首领’相比,管亥更喜欢称呼自己为‘渠帅’,这个职位还是当初‘天公将军’张角设置的,很有纪念意义! “不错,谢谢你!!看着凶神恶煞一般的管亥,萧逸满意的频频点头,真是难得的好材料呀,而且还是自己送上来的。 “谢谢我?什么意思?”管亥一脸的诧异,对面的这个黑脸小子莫不是脑子有问题,两军交战,谢自己做什么,莫非他胆怯之下要求饶? “没错,就是要谢谢你,我的第二个骷髅盏有着落了!”说着萧逸一拉头盔上的‘蚩尤鬼面’,纵马直接杀出战阵! “来的好!”管亥一挥手中板门大刀对冲了过来! 二马相对,凤翅鎏金镗和板门大刀在空中狠狠一碰,萧逸身形纹丝不动,管亥的战马却连退三步,一脸惊骇;就是在百万黄巾大军中,他管亥也是数一数二的猛将,没想到今天刚一交手就落了下风,好厉害的一员小将,好厉害的凤翅鎏金镗! “等等,凤翅鎏金镗?”管亥突然好像想起了什么,再看看对方脸上的‘蚩尤鬼面’,鬓角上的冷汗顿时就渗了出来,“敢问,阁下可是人称‘鬼面萧郎’的吗?”℃≡miào℃≡bi℃≡阁℃≡ “恭喜你,猜对,不过你没机会了!”萧逸目露杀机,手中凤翅鎏金镗更是舞的飞快,对方的头颅他要定了! “张燕,你个无耻狗贼,你害我!”管亥顿时破口大骂起来,早知道对方是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他肯定有多远躲多远,怎么会送死一样的选择上来单挑呢! 可惜,为时已晚,本来就不是对手,再加上心中慌乱,管亥的刀法更加散乱了,战不五合,被萧逸一镗刺了个透心凉……;这还不算,萧逸一声狂吼,单臂用力,将管亥还在抽搐的身体直接从马背上挑了起来,而后就这样高举着凤翅鎏金镗,纵马在两军阵前驰骋起来…… “吼!吼!吼!……”萧逸战马所到之处,数万黄巾军狂呼乱叫,人人肝胆俱碎,管亥在黄巾军中一向以勇猛出名,而今却像只小兔子一样被人挑在兵刃上示众,老天爷爷啊,那个带面具的家伙还是人吗?魔神啊! 首领阵亡,黄巾军顿时军心大乱,数万败兵一声呐喊,抛弃手中的兵器纷纷四处奔逃,这就是流寇的本性,胜则一拥而上,败则一哄而散,让他们坚守阵地,做梦去吧! 趁此机会,萧逸把手一挥,数千玄甲军排山倒海般的碾压过来,在黄巾军人群里纵横驰骋,铁蹄所过之处,人头滚滚,血如泉涌,死尸一片片的倒下…… “传令,降者免死!”一勒马缰,萧逸手臂一挥,这才把管亥的死尸从凤翅鎏金镗上扔下来,第二个骷髅盏到手了! 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滴水成冰 五万头猪跑散了都需要抓上一阵子,更何况是五万个大活人呀;黄巾败兵漫山遍野的乱跑,玄甲军就跟在后边四处追赶,可人数上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一个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抓住十个人,虽然玄甲军将士们尽量的拉大散兵线,扩大包围圈,可还是有许多黄巾败兵钻进山林,跑掉了! 最后统计,这一战大概抓了二万多俘虏,而跑掉的差不多也是同样的数字,不管怎么说,以五千破五万,都是个足以自傲的大胜了! “萧郎,陈留危在旦夕,咱们是不是立刻赶去援救?”大战过后,一身汗水还没落下,马六就急忙跑过来请示! “不急,抓这几万人就把弟兄们累得半死,更何况是陈留城外的百万黄巾,让弟兄们暂且休息一下,等后边的大队人马上来再说!”萧逸带着一脸玩味的笑容,把自己的酒葫芦递给马六,示意他喝一口,压压惊,不急! “这?救兵如救火啊?陈留恐怕坚持不了多久了!如果我们再不……”捧着酒葫芦,马六眼睛里全是问号,萧逸统兵,一向以疾如风火著称,这次是怎么了?火上房了都不着急! “呵呵!咱们一路上拖拖拉拉的行军,你可曾见到曹公派人催促过?” “那到没有,难道说曹公他……?”想到这里,马六刚刚喝下去的酒水立刻变成冷汗全挥发了出来,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兖州如今有两大巨头,一是陈留张邈,另一个就是东郡的曹操,如果张邈完蛋了,那这兖州之主…… 一切军事行动背后都有着政治目的,这个道理萧逸早就明白。 “传令下去,原地扎营,按兵不动!” “诺!……” ………………………………………………………………………………………………………………………………………………………………………………………… “呵呵,不愧是鬼面萧郎,五千破五万,堪称神勇!”曹操带着大队人马一到,立刻就看到了漫山遍野的俘虏,其余曹营众将也是纷纷抱拳恭贺,首战告捷,大家的士气都很高昂! 这次出阵,曹操尽起东郡三万兵马,以萧逸为先锋,郭嘉为随军谋士,其余众将随行,至于荀、荀攸等人则留下来看守东郡了! 让荀负责留守,并不是因为他们反对出征陈留,曹操的心胸还没那么狭窄,相反他是知人善用! 虽然都是安邦定国的人才,但每个人的专长却各不相同,荀、荀攸两人是典型的内政人才,治理百姓,筹集粮草,征收赋税,这才是他们的强项,就像当年汉高祖刘邦评价丞相萧何一样,坐镇后方才是他们最适合的职务! 至于郭嘉,才智犹如天马行空,善出奇谋,敢用狠招,总能在面临巨大困难时找到出路,堪比当年的张良,所以曹操才把他带在身边,出谋划策! 萧逸吗,自然就是那个联百万之众,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韩信了,统兵阵前,攻城拔寨的最佳人选! 有这样一群人才辅佐,加上又能知人善任,可以说现在的曹操正处于一个黄金时期! “贼兵人数太多,将士们拼尽全力,也只抓住这么多!”萧逸指着远处被看管起来的俘虏,这就是他迟迟按兵不动的原因! 黄巾军有百万之众,老幼掺杂,军纪全无,战斗力更是弱的一塌糊涂,这样的对手要想打败他们并不难,难得是怎么才能把这百万黄巾流寇都抓住;一旦战败,黄巾军就会像受惊的兔子一样四散奔逃,消失的无影无踪,等官军一撤,他们又会重新聚拢起来,继续攻城略地,危害地方,所以说官军哪怕打败他们一百次,也无法根除掉这个祸根! 反过来,黄巾军却可以一次次的消耗官军的力量,让他们在征剿中疲于奔命,最后肥的拖瘦,瘦的拖死;就像滴水穿石一样,早晚能把官军活活耗死,这就是流寇的厉害之处! “除非有一个大笼子,能把这些人都关进去,否则我们去了也是无用,白白消耗军力而已!”众将聚拢后,萧逸将自己的担忧说了出来,群策群力,希望大家能想出个好办法! “这世上哪有能装一百万人的大笼子呀?“ “对呀!就算是有,那些黄巾军也不是猪,凭什么乖乖的让你关进去!” “异想天开,萧郎的脑子是不是疯了?” 面对萧逸的提议,曹营众将议论纷纷,一致认为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事情,除非天神下凡帮忙了! “笼子,有的,而且他们也会乖乖的自己钻进去!”说话的是郭嘉,奇思妙想,一向是这位鬼才最擅长的。 “笼子在那?”众人齐声问道! “陈留城,不就是一个最好的大笼子吗!” “嘶!嘶!……”在众将都还一脸迷茫的时候,萧逸和曹操对视一眼,他们都明白了郭嘉的意思,计策是好计策,就是阴毒了些! 黄巾军确实很难聚拢在一起,但有一个时候是例外的,那就是破城之后劫掠的时候,陈留城一旦被攻破,百万黄巾必然会像饿急的疯狗一样窜进城内,疯狂的抢劫财物,这不就相当于把他们全关进笼子里了吗? 到时候只要在城外设个包围圈,就能轻而易举的把所有人都圈起来,一个也溜不掉,到时候是杀是留,用威还是用嗯,就全凭自己高兴了! 不过如此一来,陈留城内的守军和数万百姓就会成为牺牲品,就像用来钓鱼的饵一样,代价惨重呀! “军师,在下还有一事不明,黄巾军有百万之众,我军才三万,就算把陈留包围起来,又如何阻止他们突围呢?如果没有防御堡垒,是根本不可能圈住他们的!”等众人都明白过来之后,曹仁上前一步,疑惑的问道。 “敢问将军以前都是怎么围困城池的呢?”郭嘉抢了萧逸的酒葫芦,正在大口狂灌,脸上满是智珠在握的神态! “自然是在陈留城外挖上几道又深又宽的壕沟,彻底断绝内外联系,这样别说是人,就是只兔子也跑不出来!可现在是寒冬腊月,滴水成冰呀,土地硬的跟铁块一样,刀砍上去就一条白印,想要让将士们挖掘壕沟,恐怕千难万难呀!” “天寒地冻,既然挖不了壕沟,我们何不反其道而行之,在陈留外边再筑一圈城墙呢,同样可以把百万黄巾都围起来!”抢来的酒果然美味,郭嘉现在越来越喜欢洗劫萧逸了! “筑城?那可比挖掘壕沟更加费时费力呀,就算几万将士齐动手,没有半年时间恐怕也修筑不成!”这次不只是曹仁,其余众将也是一片疑问声,郭军师莫非喝酒喝的糊涂了,众所周知,筑成可不是简单的活计,得先选地址,再挖掘地基,然后搬运巨石做基座,最后还得运来大量的黄土,日夜夯筑才行,想在陈留那样的大城外边再筑造一道防线,就是一年也未必能完工呢! “哈哈,如果有办法可以一夜之间,筑成一道城墙呢?” “什么办法?还请军师明示!” “嗯,办法吗……一坛子美酒!”郭嘉晃了晃酒葫芦,一脸肉痛的神情,酒兴正浓的时候酒却没了,看来得趁机再勒索一下了。 “一坛子美酒?这是什么办法?”曹营众将一脸的问号,跟这种鬼才打交道,也真够难为他们的。 “我给你两坛子,快说吧!”萧逸第一个明白过来,酒鬼这是没酒喝了,说着他一挥手,身边的亲兵小斌立刻从马鞍上解下两个皮囊递过来,里面满满的都是好酒,别人出征多带粮草,萧逸出征,多带美酒! “好酒,真是好酒!”打开皮囊一闻,郭嘉顿时一脸陶醉的样子,有个长期的‘酒票’供自己勒索,人生一大幸事啊,“呵呵,其实办法很简单,就用刚才曹仁将军说的办法做就可以了,滴水成冰啊!” “滴水成冰?” 这次郭嘉不再解释什么,而是从皮囊里轻轻倒出了一点酒水,天气严寒,酒水落地后立刻凝结成一小团冰块,看上去晶莹剔透…… ……………………………………………………………………………………………………………………………………………… 陈留城,在百万黄巾大军的持续攻击下,城防终于失守了,难民们像饿极了的疯狗一样向城内冲去,洗劫他们所能看到的一切东西,粮草、被褥,美女,吃的,用的……除了废墟,什么也不会留下!》≠miào》≠bi》≠gé》≠, 太守张邈还算刚烈,不愿受辱,将全家老小关在府内,一把大火,举家**了;据说在临死前有大骂曹操见死不救,是个盗世奸雄…… 城外,张燕正在看着乱民们蜂拥入城,这时候就是他这个大首领也不能阻止他们,这是一支不受控制的力量,虽然强大,却也危险啊! “报大首领,管亥将军拦截东郡官军失败,自己也战死了!”一名侦察游骑带回了最新的战报! “哦?管亥是怎么死的?” “回大首领,听跑回来的弟兄说,是被一名戴着‘蚩尤鬼面’的人一镗挑杀的,头颅也被割走了!” “凤翅镏金镗?呵呵!萧逸就是萧逸,果然没叫我失望啊!”张扬目视东郡方向,脸上毫无畏惧,如果没破城之前,他还有些担心会腹背受敌,可是现在陈留已经拿下,自己手握坚城,又坐拥百万之众,已然是立于不败之地了! “老大,就让咱们弟兄好好较量一下,看看到底谁高谁低吧!”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老大,饶命啊! 当得知曹军出现在陈留城外时,张燕丝毫没有在乎,他有百万之众,又有坚城作为依靠,无论是兵力上还是地利上,他都占有极大的优势,真要开战,他不会吃亏;尤其是攻防战,保证让对方片甲不归! 就是退上一步来讲,真的吃了败仗,那也没什么,大不了他就率众突围,远走他乡,就凭对方那三万多人马,不信能拦住自己的百万大军,就是踩也踩死你! 所以张燕对曹军的到来并不是特别在意,而是专心处理起内部事情来,管亥虽然死了,可还有大批的余党在,趁此机会正好把这些人都‘咔嚓’了,换上自己的心腹部下,这样以后指挥起大军来才能更加得心应手! 张燕忙着安插心腹,其余的头目们忙着抢夺美女,普通的黄巾士卒则忙着搜刮财物,谁也没心思往陈留城外多看一眼,打了胜仗就该好好享乐一把,于是整个陈留的黄巾军都陷入到狂欢中,对他们这些有今天,没明天的流寇来讲,眼下的快乐才是最重要的,如今有酒有女人,此时不醉何时醉? 第二天一早,陈留城头,一名从宿醉中醒来的黄巾军小兵偶然向外看了一眼,结果他惊奇的发现,一夜之间,城外突然出现了一座城墙,而且晶莹剔透,在冬日的阳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就像一座水晶墙一样! “昨天喝的太多,我这是还没醒吧?”小兵在自己脸上狠狠抽了两巴掌,生疼,脸颊也飞快的肿了起来,不是做梦! “不好啦!天神下凡啦……城墙,……水晶城……” 原来曹军到达陈留城外后,按照郭嘉的计策,连夜运土取水,利用寒冷的天气,开始泼水筑城,三万将士,还有两万多俘虏全被动员起来,曹营众将也人手一只水桶,就连萧逸都不列外,全拼命了! 一层沙土,一层水,又一层沙土,又一层水……,在寒冷的气温下,这些泥水混合物很快就凝固成一道墙体,而且坚不可摧,为了加快速度,士兵们把所能找到的东西都运来了,沙土、碎石、原木、干草…… 无论是什么填充物,只要码放在那,再浇上几桶水,很快就会冻成一面冰墙,就这样天明时分,一道高二丈,厚一丈有余的冰墙出现在陈留城外,而且还在不断的加高加厚中,大有不把里面的人全部困死,誓不罢休的架势! 当张燕带着一众大小头目爬上城头观看时,无不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一夜之间,冰城天降呀!许多头目都惊的跪在地上拼命磕头来,以为是黄巾力士下凡,从天上搬来的城墙,否则别的理由他说不通呀,神迹,绝对的神迹! “老大,不愧是老大,果然高明!”手抓城墙,张燕脸上阴晴不定,能想出这种鬼神莫测手段的,十有**就是萧逸,就算不是他,肯定也和他有莫大的关系,不过既然老大出招了,自己就得接着,“来人,给我召集所有头目,议事!” 所有黄巾军头目都被从温柔乡里拽了出来,事关生死,谁也没心思享乐了,大家群策群力,议题只有一个,怎么办,是坚守?还是突围! 议会整整开了一天一夜,也吵了一天一夜;大家非常明确的认识到,要想活命,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突围,但是具体怎么突围,谁来打先锋,谁来殿后,却争吵不休! 突围和攻城完全不同,攻城的时候众多头目都是抢着打先锋,为的就是第一个突进去,好能抢到最多的东西,可突围呢,那是用自己的命给别人趟一条生路出来,看看外边的冰墙就知道,坚不可摧,又光滑无比,上面还有数万精兵死死把手,这得用多少条人命才能填的满啊? 黄巾军里没有明确的等级制度,各家头目全凭自己手上实力大小说话,就是张燕也是因为麾下兵力最多,自己又本领高强,这才当上的大首领,一旦拼光,以后还拿什么本钱去打天下? 到时候不用别人动手,估计在坐的这些兄弟就会把你吃的渣都不剩,吞并友军,可是黄巾军里经常上演的好戏! 因此会议上是争吵不休,都想让别人去当炮灰,自己则坐享其成! “孙头领,您麾下兵精粮足,军械也最精良,这先锋的位置非你莫属呀!” “不敢,不敢,王头领武艺高强,一把鬼头大刀所向披靡,还是您来打先锋最合适!” “哎!好汉不提当年勇!兄弟最近不是肾虚了吗,别说轮刀砍人,就是女人……,不是,就是战马都骑不上去……” “要不让大首领做先锋突围?”有人试探的问道,论兵力,张燕最多,论武艺,张燕手中一把三尖两刃刀也是勇冠三军的,由他打先锋突围,估计大家还有几分胜算! “你找死呢吧?估计大首领会先砍了你的脑袋祭旗!” “哎!那也是!”人性自私,大首领也在保存实力啊! ……………… 就这样,黄巾军内部之间一连扯了三天的皮,结果也没选出来到底谁打先锋,而在这三天里,曹军士卒继续浇筑冰墙,如今已经高达三丈有余,厚二丈多,等黄巾军反应过来时,就是想冲也冲不出去了! 这下,不光是众头领,连张燕都有些慌张了,百万大军被围困在陈留城里,每日消耗巨大,如果曹军真铁了心围困下去,他们不是战死,就是饿死,最后大家一致同意,突围,兵分多路,各跑各的,看谁命大吧! “杀!……冲出一条活路来!”惨烈的突围战开始了,黄巾军还是老规矩,以难民做先锋,拿着简陋的武器冲击曹军的防线,可惜,当他们顶着密集的箭雨,付出惨重的代价冲到冰墙面前时,却是一筹莫展,与凹凸不平的城墙不同,冰墙光滑无比,一点着力点都没有,梯子放上去,根本不用曹军推,自己就会滑倒,许多黄巾军就这样摔了个骨断筋折…… 眼见木梯无用,黄巾军开始改变战术,十几个人一组,抬着撞木开始疯狂的撞击冰墙,希望能撞出一条生路来! 对此曹军早有准备,一面用弓箭射杀撞击的黄巾军,一面继续向冰墙上泼水,好不容易撞出一点缺口,几通冰水泼上去立刻复原如初,有些无良的曹军甚至都不射箭,而是直接往黄巾军头上泼水,冰水透湿洗衫,北风一吹,寒透骨髓,很多人就这样变成了一座座透明的冰雕…… 一天一夜的攻防战过后,除了留下数万具尸体,黄巾军一无所获,好不容易突破的几条口子,也被曹军用冰水堵住了,在死亡的威胁下,无论这些头目如何催促,难民们死活也不肯再突围了,虽然明知道困在这里也是死,可晚死总比早死强吧,就这样,又是三四天过去了,张燕赫然发现,自己手里快没粮食了! 百万难民,每天吃掉的粮食都是一个天文数字,以前他们都是一路行军,一路劫掠,走到哪就吃到那,从来没有在一个地方待上超过十天,不是不想,而是不能,没有固定的后方基地供给粮草,这就是流寇最大的软肋! 冲不出去,粮草将尽,如何是好? “来人,笔墨伺候!”张燕长叹一声,自己到底是棋差一招,如今要想活命,也唯有给萧逸写一封书信了,希望他能念在当初在小道观的那段香火之情,放自己一马吧! …………………………………………………………………………………………………………………………………………………………………… “你就是张燕的信使?”深夜,陈留城外,玄甲军大营里,萧逸正在接见一位黄巾军的使者,一脸猥琐像的黄鼠,当初在卧虎亭的时候,他还送给过萧逸两匹战马,没想到时隔数年,二人又见面了! “小人见过萧将军,这是我家大首领的书信,还望将军看在当初相识一场的份上,放我们一条生路吧!” 黄鼠同样是感慨良多,当年那个善良可爱的小道士,如今已经变成了铁血嗜杀的将军,‘鬼面萧郎’的大名,就是在黄巾军中那也是能止小儿夜啼的存在,命运,真是神奇无比! “放他一条生路?” 看着不远处的陈留城,萧逸不禁陷入了沉思中,黄巾军的大首领张燕,就是他当初从河边抬回来的那个一身伤口的裸奔小子;当年把张燕救回来后,两人一起在小道观里生活,在一口锅里吃过饭,还一起练过武艺,说起来张燕也算是老道的半个弟子,这份香火情是割断不了的,没想到再次相遇竟然是在战场上,刀兵相见! “请将军开恩!我家大首领说了,这些年来攻城略地倒也攒下不少财物,他愿意都送给您,作为买路钱!”黄鼠双膝跪倒,苦苦哀求着,这也是所有黄巾头目的意见,如今为了活命,他们甘愿放弃一切财物! “买路钱?如今你们的生死都在我的手中,等杀光你们的人,那些钱财自然就是我的,你这是要用我的钱财来贿赂我吗?” “这?小人不敢!”黄鼠被萧逸一番话给忽悠糊涂了,怎么自己的钱财就全变成他的了,可仔细想想似乎还挺有道理,杀光活人,再取钱财,这样的事情‘鬼面萧郎’绝对做的出来。 “另外,我家大首领还让小的给您带句话!”万般无奈,黄鼠只好把最后的底牌拿出来了。 “哦,张燕说什么?” “老大,饶命啊……” 正文 第一百零六章生路?死路! “老大,饶命呀!” 这是当初在小道观里习武嬉戏时经常说的口头语,虽然几个人里萧逸的年龄最小,但仗着比别人多出近两千年的知识,他轻轻松松的就把张燕他们几个虐的体无完肤,每次被萧逸制服后,他们都会大喊这句,“老大,饶命呀!”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萧逸奠定了自己老大的位置! “当年的话语犹在耳边,如果杀了他,估计老道师傅的在天之灵也会不安吧?”萧逸虽然杀人如麻,却从不伤害朋友,尤其是那句‘老大’,让他那颗铁血无情的心不禁软了下来,身为‘老大’应该保护自己的小弟们,而不是去伤害他们,对大牛、马六如此,对张燕也如此! 跪在地上的黄鼠也在偷偷观察萧逸的神情,只见这位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面色阴晴不定,目光迷离,似乎陷入了沉思之中,这不禁让黄鼠暗暗吃惊,他临来之前,张燕曾经交代过,再多的金银财宝恐怕也难让萧逸心软,所以给了他最后一张保命符,就是那五个字,没想到竟然如此管用;莫非说这是前代‘天公将军’留下的五字真言,有迷惑人心的作用…… “回去告诉张燕,我可以放他一马!”手托着下巴,萧逸态度深沉! “多谢将军厚德,小的们没齿难忘!” “别急,我还有个条件,张燕可以走,不过得给我留下些东西!” “不知将军想要什么?只要是陈留城里有的,您尽管提!”听到萧逸提条件,黄鼠心头就是一颤,连无数金银财宝都不放在眼里的人,他会要什么?难道是绝色美人?又或者是--项上人头? “跟张燕说,我要他手上的百万难民!” “啊?……” 当天晚上,送走黄鼠后,萧逸连夜驰见曹操,此时曹操本以睡下,得知萧逸求见,鞋都没来得及穿,连忙披衣而起,二人在大帐中秘议良久,无人知其内容,最后大家只看到萧逸面色复杂的走出大帐,时而仰天大笑,而是垂头丧气,状若疯狂! ………………………………………………………………………………………………………………………………………………………………………………………… 陈留城内,众黄巾军大小头目齐聚一堂,黄鼠回来了,还带回了谈判结果,能不能买条活路跑出去,就看这一次了! “哗!……”众人立刻把黄鼠围住,七嘴八舌的问起来, “那萧逸怎么说的,能不能放我们出去?“ “快说,他要多少金银?还是美女?” “对,只要能给条生路,老子把十九个小妾全送给他……” “静一静,让我慢慢说!”黄鼠费劲力气才从人群里挤出来,对这些首领真是无语了,要是突围的时候他们拿出这股凶猛劲头,那早就冲出去了,还用得着他去谈判,“那个萧逸说了,可以放我们一条生路!” “好,黄首领不愧是舌辨之士,死人都能说活呀!” “!还是钱财管用,普天之下当官的那有不爱钱的,有钱能使鬼推磨,他萧逸岂能例外!” “大家听我说,放一条生路是没错,不过对方还有一个条件!”黄鼠竖起一根手指,继续说到,“明晚萧逸会在东门外偷偷豁开一条口子,但只限于一千人通过,多一个也不行!另外,城中的财宝,女人,都得给他留下,作为买路钱!” “好黑的心啊,财宝、女人他都要!他是鬼面萧郎,还是黑心萧郎啊?” “一千人?那老子的几万部众怎么办……” “你们傻呀,只要咱们能出去,还怕招不来人吗?到时候拿下几个小县城,立刻就能聚拢几万人马,随后滚雪球一样,用不了三个月,保准比现在的人还多! 至于女人,那不是要多少有多少吗!” “那到也是!” 虽然萧逸提出的条件很苛刻,却让一众黄巾军头目们都放下心来,因为这意味着萧逸是真心放他们走,要是什么也不要就放他们出去,那谁敢走呀? 保准有伏兵! “好了,弟兄们如果还有疑虑,明晚本大首领走在最前面,为大家开路,有什么灾祸,我自挡之!”张燕从座位上站起来,摆出一副义薄云天的架势! “岂敢让大首领冒险,还是让小的们走在前面吧!” 看的张燕主动要求走的前面,大家心里最后那点疑虑也消失不见了,所以更加不能让张燕走在前面,万一他把弟兄们甩掉自己跑了呢,跟萧逸有旧交的是他,可不是我们! “既然如此,大家赶快回去收拾一下,明夜子时,东门外集合,大家一起突围,记住,切莫惊动其他人,到时候本大首领亲自为弟兄们殿后!” “大首领高义!”好话又不要钱,能先跑出去才是真的。 …………………………………………………………………………………………………………………………………………………… 午夜子时,陈留东门外,众黄巾军头领都已经准备好了,连黄鼠也在其中,大家对突围还是有些不放心,最后一致要求让黄鼠和他们同行,事情是你去谈的,如果真的有刀山火海在前面,那就你第一个死好了! 让黄鼠第一批突围,本来张燕还有些犹豫,但黄鼠主动请缨,表示愿意跟弟兄们一起同生共死,就当是报答先代‘天公将军’的大恩了! 说是一千人突围,可黄鼠粗略的估计了一下,三千人都出头,这些首领除了自己的心腹亲兵,还带着许多女人,全都换了男装,就这么混在人群里,离着三里地都能闻到那股子脂粉味,还以为别人看不出来,所有马背上的皮囊也是鼓鼓的,一看就是全装的‘红货’,都快死到临头了,还忘不了女人和钱财,这些人呀,真是让人无语! 为了偷偷溜出去,所有战马的蹄子都用麻布包裹起来,每个人嘴里也叼着木棍,本来很严肃的事情,但因为有了那些女人立刻变得一塌糊涂,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有位圣人还说过:‘一个女人等于五百只鸭子’此言不虚啊!想让一群女人学会闭嘴,估计比母猪上树还要困难! 很快,女人们就开始叽叽喳喳起来,一会说这身男人的衣服丑死了,把自己的好身材都遮住了,一会又互相比试起珠宝首饰来,个个争强好胜,恨不得把所有的珠宝都插在自己身上,女人,命可以不要,不漂亮绝对不行! 而那些黄巾头目有心管教一下,可对着一张张如花似玉的小脸又下不去手,打在你身,疼在我心呀!结果,大队人马就在这种叽叽喳喳的吵闹中出发了,别说是外面防守的曹军,就是地洞里的耗子都知道消息了! 一行人就这样来到东面的冰墙附近,果然,一道两丈多宽的豁口出现在眼前,周围也没有任何军卒把手,这就是萧逸给他们留下的生路,眼见生还有望,众人立刻一窝蜂似的向外就跑,谁也不肯落后一步,至于负责殿后的张燕,谁还记得起来他来,老子跑出去才是第一位的,万一大首领跑不出来更好,那老子正好可以过过大首领的瘾! 刚出来时,众人还是一副小心谨慎地样子,手不离刀,弓箭紧握,等一气跑出数十里都平安无事,众人立刻松了一口气,“总算是出来了,还是老子命大,看来那个萧逸确实信守承若了!” “是不是等等大首领,他还没出来呢?一些还算有良心的出声问道。 “要等你等吧,那萧逸说好的,最多放一千人出来,咱们这里至少三千多人,后边的人还跑的出来?做梦吧!” 对于张燕大家已经把他看作是死人了,一些心思比较灵动的,甚至已经开始私下联络,准备对大首领的位置发起冲击了! 出来之后,众人马不停蹄的继续向东逃窜,陈留之东是两座高岗,中夹一沟,长约数里,只要通过这里就是一马平川,大家也就算是真的逃出生天了! 深山之中寂静无声,连夜枭都见不到一只,似乎被什么东西给惊吓走了,再加上夜色深沉,连点月光也没有,虽然众人打着火把,可一个个心中还是寒气直冒,就连那些喜欢叽叽喳喳的女人也说不话来了,眼前的山谷就像是一个张开巨口的怪兽,随时等着饱食血肉! “不会出什么事吧?怎么脚底直冒冷气呢?” 三千多人正提心吊胆的向前行进时,突然一声鸣镝响起,山沟两侧亮起无数火把,火光照耀处,萧逸手持‘血浪斩蛟剑’,正一边摸着鼻子,一边冷笑不止,想逃出去,哪有那么简单! “不好,我们中计了,……萧逸,你个无耻小人,老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萧将军,放我等一条生路吧,这里的财物、女人都归你……”②miào②bi.*②阁②, “我等愿降,我等愿降啊!” “杀!一个不留!”萧逸冷然一笑,山沟两侧顿时万箭齐发,滚木擂石一起砸下,一点死角也没留;这些黄巾军头目早就上了他的必杀名单,岂能放他们安然离去,再继续祸害地方,斩草必须除根! 山沟里地势狭小,根本就无处可避,在箭雨的覆盖下,这里顿时化作了无间地狱,无论是大声诅咒的,还是跪地求饶的,无一幸免,死尸堆积,血流成河,惨不忍睹……,此时就是再多的财宝也救不了他们的命! 只可惜那些如花似玉的******,碰到了萧逸这个辣手摧花的索命无常,也一起香消玉殒了…… “不要怪我心狠,留着你们只会祸害更多的人,这个天下实在禁不住糟蹋了!”看着眼前地狱一般的场景,萧逸心中默默念起了清心咒,以霹雳手段,证菩萨心肠,这才是天下大善! 陈留城西门,张燕带着自己铁杆心腹的三千人马集结在这里,萧逸是给他留了一条活路没错,但不是在东边,而是在西边,代价就是留下所有的难民,还有那些黄巾军头领的性命;无情之中,却也有情! “老大,多谢了!”张燕对着城东方向抱了抱拳,随即催马一路向西,相信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再起风云,不过下次,他一定躲萧逸远远的…… 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收服百万黄巾! 蛇无头不行,鸟无头不飞,人也一样! 一觉醒来,陈留城内的百万黄巾大军突然发现,往日里那些高高在上,作威作福的首领们全都消失不见了,已经习惯了听从号令的他们顿时就迷茫了,首领没了,我们怎么办? 黄巾军虽然是流寇,但是盗亦有道,一直以来他们都有着严格的等级划分和行事准则,可是这些东西在一夜之间全崩溃了,首领位置空缺,一些有野心的家伙纷纷开始争抢上位,先是争吵,而后动手,最后就是刀兵相向,黄巾军各部之间互相攻击,杀人,劫掠,"qiangjian",偷窃……,各种事情层出不穷,整个陈留城就像一口巨大的粥锅,彻底沸腾起来! 同时,城外大营中的曹操也意识到,自己招降这百万黄巾军的时机已经成熟,下一步就看怎么行动了,自古招降莫过于刚柔并济,恩威并施,说白了,就是打一巴掌揉三揉,然后再给俩甜枣,虽然办法老套,但是百试百灵! 号角震天,曹营三万大军倾巢出动,为了壮大声势,连那两万多战俘苦力也拉了出来,每十个人就打出一面旗帜,围着陈留城大声呐喊,远远望去,只见旌旗飘摆,军阵如山,根本就看不出曹军到底有多少人马,说十万没问题,说二十万也绝对有人信;再看近处,五千玄甲铁骑,人人盔明甲亮,手中锋利的兵刃在阳光下反射出阵阵寒光,任谁见了也会魂飞魄散! 正当城内的黄巾军被吓破胆时,曹营这边派出了劝降的说客;在黄巾军里小有名气的--黄鼠! 黄鼠没死,就像真的鼠类动物一样,他对危险有一种灵敏的感应,山谷的埋伏圈中,在玄甲军将士放箭之前他就偷偷趴在了地上,随后就被层层叠叠的死尸压在了下面,一直等到士兵们翻捡尸体时才发现他,本来准备一刀砍死的,没想到关键时刻萧逸过来了! “萧将军救命呀!”求生**强烈的黄鼠爆发出惊人的勇气,扑上去一把抱住萧逸的大腿,说什么也不松开,就像一个落水者抱住了救生圈一样,这是活下去的希望呀! “不杀你也可以,不过玄甲军中不留无用之人!”萧逸的话很明确,想活命,看看你有什么本事! 黄鼠长的瘦小枯干,浑身也没二两肉,既不能轮刀砍人,也不会弯弓射箭,这家伙还不识字,在众人看来绝对是废物中的废物,一刀砍了还能省点粮食,就在士兵把刀都举起来的时候,黄鼠突然爆发了,他是有本事的! 黄鼠疯狂的从死人堆里找到了自己的那把独门兵刃,一把奇形怪状的铲子,然后开始疯狂的在地上挖掘起来;一开始周围的士兵还哈哈大笑,中国自古就是农耕民族,老祖宗传下来的手艺,早就渗透到每一个人的血液里,挖地谁不会呀,可渐渐的他们就笑不出来了,因为黄鼠挖的飞快无比,就在这块坚硬的山地上,竟然很快被他挖出个能容纳一人进出的圆洞,最后挖着挖着,他竟然真的钻进去了! 萧逸连忙叫人把他给拽了出来,好家伙,再挖会估计这家伙就直接跑掉了,土遁也是很厉害的逃生技能之一! “原来是个‘土夫子’,不错!”看着黄鼠挖出来的圆洞,萧逸终于知道他是做什么得了。 ‘土夫子’就是盗墓贼,专门挖坟掘墓,偷死人钱财的家伙,汉民族速来敬畏鬼神,打扰亡者的休息,在国人眼中绝对是罪大恶极的事情,以往抓住这种家伙,五马分尸,从不犹豫! 不过这也是一种人才,盗墓贼在萧逸眼中就像是硬币的两面一样,是好是坏,就看你怎么去用他们了,盗墓固然可恶,但这些人的本领却决不能小看,在没有科学器械的帮助下,他们能用自己独特的计算方式在很远的地方笔直挖到主墓室,而且不差丝毫,这样的本事如果用来寻找水源,挖掘矿藏,又或者偷偷挖掘敌军的城墙,那绝对是无往不利! 就这样,黄鼠凭借自己一身独特的本领,成为了玄甲军的一员,并被萧逸带在身边,对‘土夫子’,必须看紧了! 陈留城外,黄鼠开始卖力的大喊,“城里的乡亲们都出来吧,萧将军说了,他不抢粮食,也不要花姑娘……” 黄鼠刚喊了几句,就被萧逸一脚踹飞了,什么粮食,什么花姑娘,老子是来招降的,又不是鬼子进村扫荡,真怀疑后世那些二鬼子汉奸的祖师爷会不会就是黄鼠,如果不是看他还有用,萧逸真想一刀劈了他! “城里的人听着,我乃大汉东郡太守曹公麾下‘鹰扬将军’萧逸,特来招降尔等,凡是放下武器出城归顺的,就还是汉家的好百姓,前罪既往不咎,一律免罪归农,胆有负隅顽抗者,杀无赦!” “拿上来给他们看看!”萧逸一挥手,立刻跑出一队亲兵,人手一根长矛,上面挑着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正是那些在山谷里被射杀的黄巾军头目,人头立威,就是给城里的人一个榜样! “哗!……”陈留城里顿时乱成一团,上千颗血淋林的人头,对他们的冲击力极大,那些可都是以前发号施令的首领啊,没想到全都葬身在曹军手中,连首领们都逃不出去,更何况是他们这些小卒呢? 许多黄巾军顿时就丧失了斗志,却也陷入了犹豫中,抵抗下去,固然是死路一条,出城投降,又心里惧怕,万一官军杀俘虏怎办? 自古以来坑杀俘虏的事情可不在少数,战国时期的‘杀神’白起,楚汉争霸时的‘霸王’项羽,都干过这样的事情! 看到城里人心浮动,萧逸满意的点点头,要想招降这百万黄巾,必须双管齐下才行,如今威已立,下一步就该施恩了! 胖刘领着一帮火头军上来了,上百口大铁锅一字排开,刚提上来还带着清新味的井水,颗粒饱满今年新产的粟米,小火慢炖,熬粥! 水花沸腾,米香阵阵,顺着小风一吹,顿时飘向陈留城内,里面的人连忙顺势一个深呼吸,口水顿时流了一地! 这些黄巾军士卒之所以杀官造反,不就是为了一口饱饭吗,这十几天来,经过百万黄巾的洗劫,陈留城里的粮食已经消耗殆尽了,强者还可以杀马为食,弱者就只能四处捡破烂,抓老鼠,逮麻雀……甚至是吃人,却依旧是饥肠辘辘,现在突然有喷香的米粥摆在面前,谁还能坚持的住呀? “我等愿降,我等愿意归顺朝廷大军呀……,将军慈悲,给口饱饭吃吧!”陈留城东门大开,无数难民疯了一样冲出来,只为了得到一口吃的,哪怕吃完就被官军杀头呢,他们敢造反就不怕死,可是怕饿,饿比死更加难受! 萧逸负责的东门一降,其余各门有样学样,清一色的开始熬粥;就这样,兵不血刃,百万黄巾全部出城投降,这时候才算看清他们的本来面目,放下武器的他们就是一群普通的老百姓,这些人扛着被褥,背着孩子,拿着饭碗,甚至有些人还带着耕牛,农具,真不知道他们是来打仗的,还是来耕田的,这样的军队,这样的战斗力,难怪张燕最后一狠心把他们全抛弃了! 剩下的就是如何安置这些难民了,原来陈留的本地居民一律遣散回家,继续过自己的安生日子去,至于其他人在被收缴完武器后全部被驱赶到郊外驻扎,曹营士兵已经为他们搭建了帐篷,帐篷不够就搭窝棚,实在不行就挖地窖,总之,必须给这些人弄一个窝,否则在这样严寒的冬季,他们是熬不过去的! 住的问题好解决,中国人一向以心灵手巧著称,哪怕不管他们,这些人也能给自己弄个小窝出来,可吃就是个大问题了,一百万人就是一百万张嘴呀,每天要消耗无数的粮草,其需求量之大,足以让曹营所有人小脸发绿! 为此,愁坏了的曹操星夜把荀、荀攸叔侄招来,让这两位民政高手全权负责安置难民的事宜,至于东郡的政务则交给了程昱处理,这次征伐黄巾之战就像是焚荒耕田,前面的萧逸等人就是燎原的烈火,已经把杂草根除,剩下的就看荀等人如何播种了! 荀等人到来后,立刻投入到紧张繁忙的工作中,他们一面从东郡继续抽调粮草,一面派人去兖州其他地方花钱买粮,同时开始对这些难民登记造册,编整户籍;整整百万人口,其中青壮年大概有二十万众,如果利用的好,这就是一股未来争霸的资本,可如果处理不好,这些人可是会吃人的!△miào△bi△gé△ “主公,末将营中缺粮!” “萧将军,属下营中存粮已经不足了,弟兄们开始半饥半饱了!” “胖刘,为啥咱们顿顿都是喝稀粥,而且米粒越来越少,看看这次,才七个米粒,你喂蛐蛐呢?” 一级压一级,整个曹军大营都在狂吼两个字---缺粮! 有位伟人说过,手里有粮心中不慌!可是现在曹营上下都开始慌张了,因为大军的存粮正在以飞快的速度消耗着,陈留已经被彻底打烂了,短时间内根本征调不出粮食来,仅靠东郡一地,供应曹营的三万大军还勉强可以,可是要养活百万人口,那绝对是痴人说梦! 这就像一顿饭,三个人吃,自然可以吃的饱饱的,可要是分给一百个人,嘿嘿!每个人能有口汤喝就不错了! 人多粥少,如何是好? 正文 第一百零八章如何聚拢人心? 郭嘉又来找萧逸谋划事情了,或者说他又来喝酒了,反正旁人也分不清他们两个到底是在喝酒,还是在商议军国大事,两个嗜酒如命的家伙碰在一起就是这样的,看起来烂醉如泥的时候,也许他们正在商讨着关乎百万人的生死大事,可当他们面红耳赤的争吵不休,甚至要划地绝交时,别紧张,其实两人只是在讨论刚才谁多喝了一杯,谁少喝了一杯而已! 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清醒时处处迷茫无知,酣醉时反而洞彻天地万物,这就是‘酒鬼;的人生哲学! 不过一般人千万别学,学也学不会! 为了喝酒,郭嘉甚至数次提议,希望能把玄甲军里那座酒坊交给他管理,理由是萧逸军务繁忙,怕他累到了,身为朋友应该伸出援手,帮他一把,至于心里到底打得什么注意,鬼都知道! 对此,萧逸直接拒绝了,开玩笑,酒坊那是他的命根子,他这一生有两样东西绝不送人,一是女人,一是酒坊,如今他还没有老婆,所以酒坊就是他的一切,男人要是没有酒喝了,那世界末日也就到了! 不过这次郭嘉过来,并不是为了酒坊,而是为了钱粮,如今为了养活那百万难民,曹营上下全在节衣缩食,连主公曹操的口粮都减半了,可就这样日子过得还是紧巴巴的,听说难民营里已经出现饿死人的事情了,为此荀几乎愁白了头发,东郡能抽调的粮草就那么多,剩下唯一的办法就是花钱买粮了! 大汉最近几年因为战乱频繁,大量的男丁被逼走上战场,田地疏于耕种,导致许多地方都在闹饥荒,但长江沿线几州却是太平盛世,战火一点也没波及到哪里,尤其是刘表坐镇的荆襄九郡,北方大量避难人群的涌入,为那里带来了充足的劳动力,加上当地水量充足,气候温和,庄稼连年丰收,粮草堆积如山,如果有足够的钱财,定能买来大批的粮食! 可问题是,没钱;东郡一地的赋税极其有限,萧逸倒是从那些黄巾军头领身上搜到不少钱财,但也只能解一时之急,百万难民要吃饭,要穿衣,还要安置他们居住,等来年开春呢,还得给他们提供耕牛、种子,让他们恢复生产,也就是说,在明年秋天庄稼丰收之前,曹营要养活这百万难民整整一年呀! 这么大的消耗,就是一座金山也能吃空,为此,曹营上下一筹莫展,这么多的难民,就是国家全力赈灾都会感到吃力,何况是他们这一股刚刚兴起的小势力! 那感觉就像是一只小猫咪抓住了只大袋鼠,好事也是好事,可吃不下,消化不了,反而有可能被胀死! 但是,反过来想一想,如果这只小猫咬牙挺住,硬是消化掉这个大袋鼠,那么很快这只猫咪就会筋粗肉满,变成一头斑斓猛虎! 机遇和危险,就是这么巧妙共存着! 曹操为此夙夜难眠! 荀为此愁白了头发! 萧逸和郭嘉为此多喝了好几坛烈酒! 大家表现的方式不同,但目的都是一样的,甚至连曹营中一些平日里只知道砍砍杀杀的武夫,这时候也在想办法,只不过他们想出来的办法,嘿嘿! 钱粮没弄到,朝廷的封赏却来了,短短半个月时间,曹操就收服了纵横青、兖两州的百万黄巾,为天下除一大害,一时间兖州震动,关东震动,天下震动,各路诸侯无论对曹操的看法如何,这时候也不得不伸出大拇指,表示钦佩,尤其是徐州刺史陶谦,更是兴奋的直翻跟头,这段时间他最担心的就是黄巾军窜入他的徐州,为此老头子已经好几个月没睡安稳过了,这下好了,祸害除了,终于可以高枕无忧矣,为了表示感谢陶谦还派人送来一些粮草,老好人的个性表现的淋漓尽致! 最后,连坐镇长安,挟持朝廷的董卓都坐不住了,这位乱世枭雄沉思良久,最后说了一句,“曹阿满奸雄之姿,又得萧逸为其爪牙,如今羽翼已丰,难与争锋矣!” 随后董卓以小皇帝的名义下旨褒奖,加封曹操为‘征东将军’,并赐骏马、雕鞍;一时间曹营上下无不欢呼雀跃,如今天下大乱,自称‘将军’的人多如牛毛,但都是一些杂号将军,含金量极低,可这个‘征东将军’不同,是朝廷正式认可的‘四征’将军之一,属于名号将军,最重要的是,曹操有了这个称号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开设幕府了! 幕府,就是将军麾下的一个办事机构,可以自己设置属员、官职,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个******,有很强的独立性,如果有一天这个幕府足够强大时,甚至可以取代现在的朝廷,自己名正言顺的号令天下! 对曹营势力集团而言,这可是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当下,曹操大摆庆功宴,给劳苦功高的将军、谋士们加官进爵,大家追随他不就是为一个高官厚禄吗,现在一人成仙,鸡犬升天,好处大家都有份! “诸公,孟德能有今日全赖大家鼎力相助,若无谋士们日夜操劳,武将们浴血厮杀,焉有今日的大好局面,孟德在此立誓,从今以后,大家富贵共享,永不相负!”酒席宴上,曹操一手执杯,一手提壶,亲自为每一名手下斟酒,让所有人都感觉到他的诚意,曹操就是要告诉大家,跟着我,有前途! 之所以这么做,其实曹操也有自己的难言之隐,最近一段时间因为钱粮的问题,弄的人心浮动,不止是那百万降俘人心不稳,就是在曹营自己内部,同样的暗流涌动! 当兵吃粮,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为了救济难民,如今军营里的口粮大幅度削减,这就引起了许多将校的不满,他们不敢怨恨曹操,更不敢怨恨萧逸,因为这些将领都在以身作则,自己也是每日只吃一餐,所以他们把仇恨的目光盯向了那些俘虏,既然养不起,又放不得,杀光不就全解决了吗! 有这种想法的曹营将领很多,在他们看来这些老弱妇孺除了糟蹋粮食一点用也没有,依他们的主意,从俘虏中挑出几万精壮充军,至于其他的,全部坑杀了事! 不只是说说而已,这些人暗地里积极串联,还推举出一个最合适的执行人选---萧逸! 萧逸速来有‘杀神’的外号,论起杀生,曹营中没人比他杀的更多,而且他在雁门关时就有杀降匈奴俘虏的前科,算是经验丰富,所以由他来做这个刽子手是最合适不过的了;于是这些人偷偷跑来找萧逸,希望他快刀斩乱麻,造成既成事实,到时候人都杀光了,难道曹操还能因为这些死人怪罪满营的将领吗! 对此,萧逸的回应是一顿鞭子把这些人全抽走了,开什么玩笑,如果是匈奴人,别说是一百万,就是几百万,上千万,他也下的去手,‘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就是萧逸的人生信条,为了自己民族生存,他不惜杀光所有异族人;可当面对自己人的时候,萧逸手里的屠刀可就举不起来了,连年战乱,北方各州的人口数量已经大幅度下滑,汉民族可谓是元气大伤,再随随便便的杀降俘,等到天下一统的时候,汉家血脉还能剩下几个人? 日后的‘五胡乱华’不就是因为中原内战,汉民族元气大伤,才让那些金发碧眼的胡人有机可乘吗,如果没有后来‘武卓天王’冉闵的杀胡令,汉人差一点就灭绝了,如今萧逸来到了这个时空,就绝不能再让悲剧重演,无论如何也得为汉民族多保留几分元气,至于那些异族,有敢窥视华夏者,杀无赦! “来,萧郎,陪老夫出去走走!”酒到半酣,曹操迈步走了过来,经过今天的庆功宴和一番交流,他总算是把满营众将的心给稳了下来,对于萧逸私下压制那些‘激进派’的事情,他知道的一清二楚,二个人的心思总能想到一起去,这才是令他最高兴的事情! “诺!我陪曹公出去散散心!”抛下还在狂欢饮酒的满营众将,二人就这么信步走出大帐,而且一个亲兵也没带,只有许褚扛着那面‘征东将军’的大旗跟在后面,很是拉风! “萧郎可知如今咱们最大的危机是什么?”曹操今天确实喝了不少,脚步都有些虚浮了,但一双细细的眼睛却还是那么明亮,说明他的心思现在很清静! “最大的危机?应该是人心不稳吧!”萧逸今天也喝了不少,尤其是那些被他用鞭子抽过的将领,轮番扑上来敬酒,喝酒,是男人之间消除矛盾的做好方式之一! “萧郎知我心啊!”曹操大笑着拍拍萧逸的肩膀,“营中众将之心老夫已经安稳住了,下一步就是安抚那百万降俘之心,萧郎可否陪老夫一行啊!”②miào②bi.*②阁②, “不知曹公准备怎么安抚那些黄巾降俘之心?” 如何把投降过来的俘虏收为已用一直都是个历史性的难题,有用高官厚禄吸引的,有用重金美女收买的,也有用钢刀长枪威逼的,但无论是用利,还是用力,效果都不是很好,一旦局势不利,这些降俘很容易就背叛。 如今,要想安抚住那些黄巾降卒的心,最好的办法就是给他们提供充足的粮食,以及过冬需要的物资,然后再慢慢消化,收为己用,可曹营里现在是要钱没钱,要粮缺粮,萧逸真不知道曹操还能想出什么办法来安抚人心;难道是请巫师施法吗? “人心一物,是世上最难琢磨,可谓千变万化,忠奸善恶,爱恨情仇,是非对错,都藏在人心之间,就是圣人恐怕也难以弄清人心中到底在想什么!”此时的曹操不在是乱世奸雄,反而像个哲学家,至少萧逸就有回到大学时代,听哲学课的感觉! “不过,人心虽然难以尽知,想要聚拢却也不难!” “哦,不知曹公有何妙策,可收百万黄巾降俘之心?” “无他,唯推心置腹而已!” 正文 第一百零九章推心置腹 “推心置腹!” 听到这几个字,萧逸猛的打了个冷颤,浑身酒气蒸发,出了一身的冷汗,瞬间恢复到最佳状态,吓得! “莫非曹公要学汉光武帝当年之举?”萧逸这几年征战沙场,无论是面对西凉铁骑,还是对战匈奴大军,从来没有胆怯过,不过今天,他心头确实升起一丝寒意,因为‘推心置腹’四个字的分量,太重了! 这是一个历史典故,当年东汉的创立者,汉光武帝刘秀也曾面对过类似的局面,一场大战之后收编了几十万的俘虏,当时人心浮动,俘虏们都怕被坑杀,一直难以真正的归附,随时都有叛变或暴乱的可能! 为了消除隐患,有很多将领劝刘秀,把这些俘虏全部杀光,一了百了! 可刘秀没有选择杀戮,为了安抚人心,他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举动,只带了几名随从,连盔甲都没穿,就这么驾着一辆轻车直接驰入数十万俘虏营中,一一安慰众人,他的仁义之举把所有俘虏都给感动了,人们都说,‘刘秀以赤心推人腹中,得此明主,我等安能不效死力!’ 从此以后这些俘虏跟定刘秀,百战无悔,为东汉王朝的创建立下了汗马功劳,同时传下的还有一句成语--推心置腹! “汉光武帝一代雄主,老夫深为敬佩,今日欲效仿一二,萧郎以为可行否?” “是不是多带几名侍卫?以防不测!”萧逸自己到不怕什么,凭着坐下‘千里墨烟驹’,手中‘凤翅鎏金镗’,就是万马军中他也能纵横自如;可有曹操在就不一样了,那毕竟是百万黄巾俘虏,蚁多咬死象啊,一旦出事,他可不敢保曹操无恙,太危险了! “无妨,有你我三人足矣!”曹操先指自己,又指萧逸,最后指了指举着大旗的侍卫许褚! 三个人,连盔甲都没穿,去闯龙潭虎穴,可谓弥天大勇! “好,舍命陪君子!”握了握手中的凤翅镏金镗,萧逸也只能豁出去了,正所谓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如今天下大乱,没有点非常的勇气,也平定不了四方枭雄! “就这样,没惊动任何人,三个人,三匹马,一面大旗,直奔俘虏大营而去! 俘虏大营救分布在陈留城外,为了方便,对他们依然是军事化管理,当曹操三人来到俘虏大营门前时,负责看守营门的小卒顿时吓傻了,尤其是看到那面迎风招展的‘征东将军’大旗,自己不是在做梦吧? 不,就是他做的最大胆的梦,也梦不到这个,三个人?竟然只有三个人! “曹公前来巡营,速开营门!”萧逸催马上前,一声大吼! “诺!……”营门小卒好半天才挤出一个字,而后连滚带爬的打开营门,一头跪倒在地,不敢仰视,今天算是碰到真神了! “曹公巡营!” “曹公巡营喽……” 一声声嘹亮的声音响起,曹操战马所到之处,整个俘虏大营就像开了锅一样,顿时沸腾起来,谁也没有想到曹操会来看望他们,而且还只带了两个人,所有的战俘争抢着向前涌来,人墙一层压着一层,不亲眼看一看,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就算看不到人,能看看那面‘征东将军’的大旗也好呀! “将士们安好,我就是征东将军曹操,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也是个凡人啊!”曹操面带微笑,用最朴素的语言向周围所有人打着招呼,“大家尽可放心,不日就会安排你们卸甲归田,从此以后大可安心度日,再无战乱之苦!” 看到威震一方的曹操真的来巡营了,所有的黄巾降卒无不窃窃私语: “这个就是曹操呀!真是好胆色,带了两个人就敢闯我们黄巾大营,莫非他有神人护佑不成?” “什么黄巾大营,咱们现在归顺了曹将军,以后就是曹军了,正牌的官军,难道你还想穿着那身贼皮呀?” “对!对!是曹军,为这样的主公效力,值了!” ……………………………………………………………… “那个单手举旗,手持锯齿大刀的壮汉是谁?好英武呀,有这样的猛士保护,难怪曹公敢单骑前来!” “那个是曹公的贴身侍卫许褚,一口锯齿大刀舞动如飞,号称有万夫不挡之勇,绝对是一等一的虎将!” “那个骑黑马的小黑脸是谁?看起来身材挺单薄的,他也是侍卫?滥竽充数的吧?” “瞎了你们的狗眼,真是有眼不识泰山,没看到连许褚都走在他后边吗,告诉你们,那个小黑脸就是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知道不,咱们黄巾军原来那些首领,就是全死在他的手下,人头还被插在矛头上示众,绝世杀神啊!” 有识货的俘虏兵连忙向身边的伙伴解释,结果说道后面自己都浑身打冷战,萧逸的凶名实在是太盛了,很多地方的母亲现在都拿他的名字吓唬不听话的小孩,而且一吓一个准! “鬼面萧郎?没错,是他!我认识那柄凤翅镏金镗,重九九八十一斤,凡人谁舞的动呦!” 本来众人都在往前拥挤着争先看曹操,结果一听到‘鬼面萧郎’的大名,顿时吓得齐齐后退,倒是在无形中气到了保护曹操的作用,否则这么多人一拥而上,还真有踩死人的可能! 听着外面的议论,萧逸一言不发,只是紧紧贴着曹操,同时在人群里四处打量,绝对是危机四伏呀,就刚刚一会功夫,他至少看到十几个俘虏身上藏着兵刃,全是短刀,匕首之类的! 虽然说受降的时候把这些俘虏的兵刃都收缴了,可整整一百万人,怎么可能真收干净,当然了这些人私藏兵刃,也不见得就是要做什么,多一半还是出于安全感不足! 俘虏们都害怕被坑杀,所以藏起几件兵刃来,完全是为了给自己个心里安慰,一旦有变,至少不会束手待毙不是,好在藏兵刃的人虽然不少,却没一个拔出来的,曹操的一番举动,确实让俘虏们感动非常,这是真把他们看成是自己的属下了,天大的信任呀,否则怎么敢三个人就来巡营! “愿为曹公效死!” “我等愿为曹公效死……” 人群一片一片的跪倒,许多人甚至是磕头出血,他们为曹操的大气魄所折服,是心服、口服、外带佩服,与以前他们跟的那些黄巾军头领相比,曹操是一条吞云吐雾的蛟龙,而那些人,顶多是几条只会在小荷塘里打滚的泥鳅而已! 云从龙,虎随风,好汉自当追随英雄,以后应该跟着谁更有前途,大家心知肚明! 无数原本对前途感到迷茫的人,在这一刻终于找到了方向感,曹公,明主也! 整整巡视了半天,安抚完人心后,曹操才在无数人的跪拜与欢呼声中,安然无恙的返回! …………………………………………………………………………………………………………………………………………………… “萧郎以为今日之事如何?”回来的路上,曹操一脸得意的问道! “以后这些人可以为曹公百战无悔!末将佩服!”萧逸以手捶胸,郑重行了一礼,对曹操他也是心服口服,不愧是名垂史书的乱世奸雄,万马军中,纵横无敌,那只是匹夫之勇,而曹操表现出来的,是大气魄,大胆略,非大丈夫不能如此! “哈哈!”曹操仰天大笑,虽然位处万人之上,可他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自然也有人的各处爱好和缺点,比如喜欢女色,喜欢饮酒,喜欢让别人奉承,尤其是‘鬼面萧郎’的马屁,万金难买呀,拍的他很是舒服! “老夫何尝不惊惧呀!今日之险,远胜当日兵败被围之时啊!”伸手从萧逸腰间拿过酒葫芦,曹操一连灌了几大口,这才长出一口气,随手把外衣脱了下来。 萧逸一把接过,用手一摸,湿漉漉的,原来曹操的衣衫早就被汗水湿透了,可见当时他的内心是何等的紧张,可就是在那种情况下,曹操还是谈笑风生的和所有俘虏打招呼,丝毫没有慌乱,其心里素质之强,可见一般! 话说回来,也正是曹操的稳重,才让所有的战俘变得心安,如果当时出了什么差错,或是表现出一丝紧张的意思,恐怕很容易就会引发激变,自己安,则人心安,平稳的心也是会传染的! “许褚,你刚才是怎么想的?”从始至终,这位举旗的勇士可是一句话也没说! “主公尚且不惧,许褚一介武夫,有何可惧!”许褚的想法很简单,身为‘征东将军’的曹操都不怕死,他有什么可怕的,一条烂命而已! “不知萧郎当时在想什么?” “我当时在想呀!要是死在这里,军营里藏的那些好酒估计就全便宜郭嘉那家伙了!” “哈哈!……”三个人同时大笑起来,笑的无比畅快,经历过生死,才知道生活如此美好!℃≡miào℃≡bi℃≡阁℃≡ 三人回到中军大帐,曹营众将已经乱成一团,得知曹操去俘虏营巡视了,把众人惊的魂飞天外,曹仁、夏侯几个已经在擂鼓聚兵,准备冲进去救人,没想到三人平安无事的回来了,就像出去郊游了一番! “主公神勇,天下无双!”大帐里的文臣武将齐齐跪倒行礼,这样的主公才是真正的人主,他们跟对人了! “来诸公,咱们继续宴欣!”在一阵大笑声中,曹营众人一直饮酒到深夜,最后酩酊大醉者不知凡几! 第二天,曹操下令正式开始整编那些俘虏,先是从中挑选了十五万有战斗力的青壮,每日严加操练,配备兵器铠甲,号称‘青州兵’;这也成了日后曹操争夺天下的本钱! 至于其他的老弱妇孺,全部编成户籍,安置在兖州各郡开荒屯田,每一千户为一屯,设置屯田中郎将一名,负责管理所有大小事务,而曹操则是他们的最高长官,这些人平时为民,战时为兵,成为一种类似于预备役的存在,是为最好的兵源! 整编俘虏的问题终于解决了,可钱粮的问题依旧困扰着众人,钱从那来?从那来呀! 《大魏能臣》读者qq群号:412145173 正文 第一百一十章山阳太守 兖州为天下九州之一,下辖陈留、东郡、任城、泰山、济北、山阳、济阳、东平八个郡国,它北接冀州,东连青、徐,南压豫州,西通司州,位处天下之中,是典型的四战之地! 想在这样一个夹缝地带生存无疑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四面皆敌,无险可守,但同样那种时刻存在的危机感也刺激着这里的主人必须发奋图强,丝毫不敢懈怠,必须不断的向外扩张、扩张、再扩张,要么灭亡,要么称霸! 兖州原本是曹操和陈留太守张邈两家势力最强,结果张邈死在黄巾之乱中,如今曹操不但平定了黄巾军,还收降了百万之众,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兖州之主,对于自己得到的第一块地盘,他非常看重,下定决心好好经营一番,作为自己日后争夺天下的资本! 为了治理好兖州各地,同时也是为了消化那上百万的黄巾降兵,曹操发布了一连串的任命,其中荀为东郡太守,荀攸为陈留太守,程昱为任城太守,曹仁为……,分别镇守各处要津! 还有最后一道任命---萧逸为山阳太守! “什么‘山羊’太守?”听到消息时,萧逸正在品尝新近酿出来的‘虎血熊胆酒’,结果双眼一翻,差点没呛死在当场……, 老天爷爷呀,自从雁门投军到现在,萧野也算是纵横天下各地,从漠北草原到洛阳皇宫,都留下过他的足迹,可无论走到哪,萧逸都是统兵征战沙场,可从来没担当过文职呀! 太守,那是一郡的最高地方长官,在汉制里属于俸禄二千石的封疆大吏,是一方百姓的父母官,如今让他这个只知道杀人的将军去管理百姓,那不就相当于让一头狼去牧羊吗? “不干,不干,坚决不干!”别人求之不得的高官,在萧逸眼里还不如手里的一杯酒可爱! 现在自己的小日子多滋润,每天不是操练兵马,就是外出狩猎,闲暇时还可以找郭嘉喝喝小酒,简直舒服的不要不要的,当了太守,那就有批阅不完的公文,收不完的赋税,还得处理各种民事案件,操心一郡百姓的吃饭问题,比给人当爹妈都累,看看荀他们每天枯燥的生活就知道了,萧逸在蜜罐里待习惯了,可不想跳进苦水里! “曹公,饶命呀!”一路飞奔来到中军大帐门外,萧逸先是把衣服弄乱,靴子也扒下去一只,又从地上抓了点泥土抹在脸上,弄的跟乞丐一样可怜,这才猛的一声哀嚎,连滚带爬的跑进去,为了自己的舒适生活,今天豁出去了! 结果进去一看,荀、荀攸等人都在,曹操正在一一给众人发放印授,并交代上任后所需要注意的事宜! 另外在书案上还有最后一个印盒,那里装的是给萧逸准备的礼物---山阳太守大印! “恭喜萧郎,官升山阳太守!” “十八岁的太守,俸禄两千石的高官,年少有为呀!” “嗯,世所少见,名垂青史啊!……” 还没等萧逸说话,荀等人就齐齐抱拳恭贺起来,而且一个个暗藏笑意,仿佛早就料到萧逸会跑来装可怜一样! “同喜!同喜!”习惯性的抱拳回了一礼,萧逸这才想起来,自己是来辞职的,人家都是文人,去当一郡太守那是理所当然,自己一个‘鹰扬将军’怎么能以武转文呢?这不科学呀! “萧郎可是来领官印的,如此甚好,众谋士一致推举你为山阳太守,老夫还本还有些忧郁,没想到你如此乐意赴任,既然如此,那就非你莫属了!” 曹操嘴上说的客气,手里可一点也没闲着,把山阳太守的大印往萧逸脖子上一挂,又拿出早就写好的任命书往怀里一塞,好了,私凭文书官凭印,现在想反悔也来不及了! “萧郎荣升,可喜可贺,来,喝了这碗送行酒,明天你就早早去赴任吧!”郭嘉一脸轻松的上前,还端了满满一碗酒。 “嗯?十年陈的桂花酒,好东西呀!”闻着酒香,萧逸肚子里的馋虫立刻开始兴风作浪,口水都流出来了,根本就没听清郭嘉在说什么,伸手接过酒碗,一饮而尽,荡气回肠,好酒呀! 等等,不对呀,自己是来辞职的,怎么官印接了,连送行酒都喝了?这是什么情况? 不好,被这帮家伙给阴了! “郭奉孝,我去做山阳太守,那你干什么?”萧逸呲牙咧嘴的问道! “我嘛,被主公加封为‘军师中郎将’,负责在军中出谋划策,起草文书,宿夜忧劳,真是比不上萧郎你去外任,天大地大,逍遥自在呀!”郭嘉一脸悲催的样子,似乎真是自己接了个累差事,而萧逸是去享福一样! “军师中郎将?就是那个每天无所事事,混吃混喝的职务,我也能做呀!兄弟一场,要不咱连换换,太守大印归你,我留下看家如何?”如果不是看郭嘉身体太单薄,萧逸真想一拳砸扁了他,得了便宜卖乖,气死哥了! “不成,绝对不成,正是因为号兄弟,愚兄才不能夺你的前程啊,安心上任去吧,你的酒坊我会照顾好的!”郭嘉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口水却流的老长,对萧逸的那个酒坊,他可是惦记好久了,这次终于抓到机会啦! “酒坊,想也别想,我连一个空坛子也不会留给你,全打包带走!” “山高路远,带那么多坛坛罐罐怎么上任?放心,等酿出新酒一定送给你一份,愚兄的人品你还不放心吗?” “最不放心的就是你!……那次出新酒你不偷喝,轮到我连酒底子都剩不下了……” 你一言,我一语,两个奇葩就在大帐里吵了起来,看的周围的亲兵侍卫面面相觑,这就是曹公麾下的一文一武,左膀右臂?怎么跟小孩子一样? 都不是凡人啊! 经过一番激烈的争吵,最后两人达成协议,酒坊可以给郭嘉留下,但每月产出的好酒,萧逸要占一半,而且必须准时送到山阳郡去,出于对酒鬼人品的怀疑,萧逸还请出荀这个正人君子做担保,签字画押,才算了事! “呵呵!一半,能给你留一成就算哥哥厚道啦!”拿着酒坊过继文书,郭嘉开怀大笑,这世上还有什么比一个酒鬼得到座酒坊更让人高兴的! “萧郎呀,山阳郡地处兖州最南部,东临徐州,西接豫州,是三州交界的地方,那里地形复杂,各种大小土著势力盘踞,土匪更是多如牛毛,非你这样的虎将不能镇守,到任以后,一定要好好干呀!”曹操一脸我很看好你的模样, “我没当过文官!”萧逸用力拍拍身上的甲胄,又挥了挥宝剑,想让大帐里的几个人看清楚一点,万一他们回心转意了呢! “无妨,谁都有第一次,太守吗,当上几天就会做了,至于你‘鹰扬将军’的职务依旧保留,山阳一地的军政大权,无愁尽可自决!” “多谢曹公信任,多谢各位举荐!”事到如今,萧逸只好捏着鼻子认了! “萧郎呀,山阳地处三州交接,徐州刺史陶谦、豫州刺史孔,都是无用之人,你到任以后要勤加操练人马,多备粮草,一旦两州有个什么风吹草动,你可当机立断,尽管大胆出兵就是,无需禀报于我!” 这才是曹操任命萧逸为山阳太守的真正目的,他是看上徐州和豫州的地盘了。 兖州属于天下之中,四周强敌环绕,根本无险可守,所以曹操集团要想自保,就必须不断的向外扩张,而徐州,豫州,都是物富民丰的好地方,如果能夺过来,曹操的势力就能得到长足的发展,战略空间纵深也会进一步加大;所以他必须选一个能征善战的人去坐镇山阳,而这个人,经过众谋士一致推荐,非萧逸莫属! 用郭嘉的话来讲就是,有萧逸这头‘贪狼’在山阳坐镇,东南方向主公无忧矣! 而曹操则要亲自领重兵驻守济北,去防范袁绍的入侵,对这位北方的强邻,他是越来越不放心了! ……………………………………………………………………………………………………………………………………………………………… 当然了,萧逸去赴任也不是空手去的,曹操对他还是大力支持的,不但五千玄甲军尽数带走,还特意调拨了两万青州兵,以及整整十万难民给他;有了这些人力资本,萧逸就可以去南边大展拳脚了! 就这样,在一个眼光明媚的早晨,萧逸带着‘山阳太守’的大印出发了,十万难民开始了漫长的行军,他们几乎没有什么家当,几件破烂的衣服,缺了边的破碗,掉了底的靴子,这就是他们的全部了,偶尔有人抗着犁头,那就是富户了,虽然没有耕牛,但这些百姓依然固执的带着各种农具,而且是从青州一路带到了兖州,在中国百姓眼中,土地大于天,而农具就是他们吃饭的工具,没牛不要紧,只要能安定下来,只要能分到土地,他们自己可以当牛做马,一样能种好庄家,生儿育女! 看着那些可怜的难民,萧逸也是满心忧愁,任重而道远呀,自己该如何着手才是,杀人容易,活人难啊! 杀人只需要一刀,而活人,需要无数的心血……,△miào.*bi(.*)gé△, 不过中途休息时,一株路边的野草突然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一颗极其普通的野草,几乎随处可见,它就生长在路边,地表部分已经完全枯死了,这条官路是由黄土夯筑而成,路面坚硬无比,而且及其缺乏水份,在这里即便是最坚硬的树木也无法生根发芽,可这种柔弱野草却能够顽强的生长。 冬季的严寒没能冻死这株小草,今天它又被无数人马踩踏而过,几乎被踩的稀烂,但小草依然顽强的活着,他的根系深深扎在这片它深爱着的土地上,努力的吸收养分,等到春风吹拂之日,便是它破土重生之时;早晚有一天,它会用自己柔弱的绿叶重新覆盖住这片苍茫大地,因为它的根就属于这里! 生于斯,长于斯……,这是小草的宿命,也是我们的华夏民族的宿命,无论经历多少战火的摧残,无论有多少异族的铁蹄践踏;只要我们华夏文明的根还在,早晚有一天,我们依然会是这片大地唯一的主人! 此情此景,仿佛在眼前打开了一扇窗户,让萧逸心中充满了斗志,并下达了那道名垂青史的军令,“让女人和马匹走在队伍中间!” 所有玄甲军将士一律下马步行,把战马让给那些女人和孩子骑乘,除了外出的侦查游骑,包括萧逸在内,全把坐骑让了出去,就是‘白菜大爷’这时候也得客串一把挑夫,唯一的优待就是,别的马载人,它载东西! “出发,山阳郡!”萧逸突然觉得当个太守也不错,他一定要把山阳治理成人间乐土,给这些百姓一个家园,这是他,一个男人,立下的承诺!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一章弟弟?妹妹! “董卓老贼,不砍下你的狗头,我誓不为人!”长安,温侯府邸,吕布正在大发雷霆! 今天在太师府里侍卫时,吕布看到貂蝉了,本来应该归他所有的美人,如今却躺在了董卓那具肥胖如猪的身体下,饱受摧残,一想到这些他就心如刀绞一般! 尤其是看到貂蝉隔着珠帘向他比划手语,先是指着自己的芳心,又指了指吕布,随后两根大拇指紧紧合在一起,可最后又无奈的指向董卓! 吕布明白貂蝉的意思,她的心在自己这里,却无奈被董卓所霸占,好恨呀! 因为心念貂蝉,吕布忍不住向珠帘里多看了几眼,结果被董卓发现了,这还了得,现在的貂蝉可是董卓的心头肉啊,不但色艺双绝,而且体贴入微,伺候起他来更是不遗余力,前几天董卓偶染小疾,貂蝉衣不解带,亲自熬药侍候,在床边整整守护了两天两夜,结果董卓病好了,她却累瘦了整整一圈! 如今董卓位高权重,有无数的女人任他随意享用,但这些女人不是畏惧他的权势,就是贪图他的钱财,能对他如此真心侍奉的只有貂蝉一人,于是这位杀伐果断的枭雄彻底成为了貂蝉的裙下之臣,要星星绝不给月亮;那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怕吓了,不知怎么宝贝好了! 现在吕布竟然敢隔着珠帘调戏自己的心头肉,醋劲大发的董卓当即把这个干儿子赶了出去,至于会不会引发吕布的不满他就顾不上了,如今在董卓心里,貂蝉是第一位的,江山是第二位,至于以前视如珍宝的吕布,靠边站吧! 正所谓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对于杀父,吕布不是很在乎,因为他之前已经杀过一个了,也不介意再杀第二个,可这夺妻之恨,是可忍,孰不可忍? 再大度的男人也忍受不了自己头上绿油油的,那是人世间最大的羞辱,为了抹杀掉这份耻辱,哪怕引来滔天洪水也在所不惜! “报温侯,太师府派人来了?”有亲兵跑到门外,大声启禀! “让他们进来吧!”虽然心怀恨意,但吕布现在还不敢和董卓翻脸,他再神勇无敌,毕竟是一个人,而董卓手里可是握着十几万西凉大军呢! “参见温侯!”来的是太师府的长史李肃,当初就是他劝说吕布杀丁原,投董卓,为西凉集团的崛起也立过不少功劳;可惜费了那么多力气,最后论功行赏的时候才封了他一个小小的长史,据说暗地里颇有怨言! 另外李肃怀里还抱着一个长型黑漆木匣,抱的紧紧的,不知里面藏得是什么宝贝! “太师派你来有何事?”吕布面沉似水,咬着牙问道,以前一提到董卓,他都是口称义父,如今却变成了太师! “奉太师口谕!”说着李肃拔了拔胸脯,学着董卓的腔调说道,“奉先我儿,今日为父言语不当,误伤汝心,特赐绸缎百匹,金、银各一千斤,以为压惊,日后进出相府如归已家,无需多礼!” 董卓的话语很简单,这是在安抚自己的虎将,生怕吕布与他产生隔阂,不过很可惜,这些金银丝绸却不是吕布最想要的东西! “今天谁去相府了?”吕布虽然无谋,可也知道董卓的脾气不可能这么快就软下来,肯定是有人像他进言了! “这个嘛?” “说!”吕布手摸宝剑,一双虎目杀机四射的看着李肃,虽然二人还是同乡,可人认识,宝剑却不认识! “是军师李儒,能劝太师的也只有他了!”李肃一向很惜命,在宝剑的威胁下立刻就屈服了,连董卓都要变相道歉的人,他更不敢得罪! “李大人怎么说?” “李大人劝说太师,温侯乃世之虎将,貂蝉不过区区一女子,谁重谁轻一目了然,他请大师把貂蝉赐予将军!” “将貂蝉赐予我?”吕布脸上顿时一喜,“那太师如何答复的?” “这个,太师犹豫良久,说父子之间互赠姬妾,于礼不合,而后让属下把这个东西送与将军!”说着李肃把黑漆木盒递了上来! 吕布打开一看,原来里面放着一把短刀;上面的花纹古朴而大气,刀柄上一个牛头标志清晰醒目,还有两个红色篆字铭文“七杀!” 慢慢拔刀出鞘,瞬时夜色中就出现了一团青光,二尺多长的刀身微微弯曲,两侧特意开有血槽,刀刃处隐约有丝丝的雪花纹路,寒光四射,刀柄是最坚硬的铁榴木做成,外缠细丝,握起来手感极好,七杀宝刀,董卓一向爱如珍宝的护身利刃,没想到今天送给了吕布! 舍刀不舍人,这就是董卓的意思,看来与冷冰冰的刀身相比,貂蝉那具软绵绵的身子对他的吸引力更大一些! “在下告辞了!”看着吕布双目喷火的样子,李肃很聪明的脚底抹油,溜了,再不走真怕吕布会用那柄‘七杀刀’劈了他! “想用一把刀就换我的美女,董卓老贼,欺我太甚!”吕布暴怒之下反手一刀,正劈在面前的丝绸堆上,‘七杀宝刀’不愧是神兵利器,从上到下,如切腐土,一点阻塞也没有就将十几匹绸缎一分为二! 郁闷归郁闷,可吕布也知道,凭自己的势力根本奈何不了董卓,他手下只有数千并州狼骑是心腹人马,对他唯命是从,可董卓手握十几万西凉大军,二者根本就没有可比性,难道这个绿帽子就要一直戴下去不成? “启禀温侯,司徒王允请将军过府饮宴!”亲兵再次送上一张请柬,烫金的! “饮宴?不去!”吕布现在哪有心情饮酒呀,他只想杀人,“等等,司徒王允?貂蝉的义父,……备马,我这就过去!” “诺……” 当晚,吕布夜访司徒府,与王允在密室商议良久,黎明方归! ……………………………………………………………………………………………………………………………………………………………… 兖州,去往山阳郡的路上,十几万人马夜宿荒野,萧逸在安顿好所有难民后,终于可以喘口气了,这几天来大队人马平均每日行进不到三十里,就这还是靠了玄甲军里战马较多的缘故,否则让这些女人抱着孩子走路,比乌龟爬也快不了多少! 在野外选了个高坡上,萧逸点燃篝火,架上一只今日猎来的野山羊,虽然军粮不足,但野外生存能力极强的他,只要弓箭在手,就绝对饿不到! ‘白菜’在不远处悠闲的啃着自己那份草料,不时的嘶鸣几声,这几天它的怨气也很大,作为高傲无比的汗血宝马家族一员,竟然沦落成了挑夫,如果不是看在每晚有好酒喝的份上,早就不干了! 一边烤着羊腿,萧逸仰望天空,今晚风清云淡,满天星斗清晰可见,是个观星占卜的好机会! 在卧虎山那两年,萧逸跟着老道可是学了不少东西,其中就有医药占卜之类的,虽然不知道灵不灵,但用来给小姑娘看看手相,分析一下‘事业线’,绝对实用,怀着这样的小心思,所以萧逸当初学的很认真,并因此受到老道的夸奖! 抬头望天,只见代表皇帝的‘紫薇星’越发的黯淡无光,就像如今大汉的国运一样,恐不长久,反倒是天空其余各处亮起好几颗大星,一个个皎皎如月,而且不断的逼近九重天,大有取代紫薇星的架势,看来普天之下对皇位虎视眈眈的人很多呀! 再看北斗七星中的‘杀、破、狼’三星,明亮如月,在满天的星斗中独占鳌头,不可一世!不过,‘贪狼’、‘破军’都还好,唯独那‘七杀’星,外罩红晕,摇摇欲坠,极其的不稳定,似乎要发生什么变故! “七杀易主?……”看着这奇怪的天像,萧逸不禁脱口而出,在星像学中,这代表着原来的‘七杀’即将灭亡,新的‘七杀’出世,新旧交替,才会出现这种状况! “莫非是……长安,董卓,吕布?”看着七杀星所闪耀的方位,萧逸久久无语! …………………………………………………………………………………………………………………………………………………………………… 良久,感觉到肚子饿了,萧逸这才伸手去拿烤羊腿,结果一把住了个空,还差点被篝火烧了手! “嗯?什么情况,我的羊腿呢,没了?” 萧逸回顾左右,‘白菜’还在专心的吃草,再说这家伙是不吃肉的,所以小偷绝不会是它,亲兵侍卫全在远处待命,没人敢过来打扰他的沉思,再说就凭他们的身手,也偷不走自己的烤羊腿呀! 可周围确实在没有别人了,难道说有鬼不成? 想到这里,萧逸立刻精神起来,一股强烈的好奇心升起,说白了,他今年也不过才十八岁而已,正是年少贪玩的时候,只是将军的光环把这些都束缚住了,现在四下无人,正好可以放纵一下! 萧逸装出若无其事的模样,又卸下一条羊腿放在火上烤起来,然后双眼望天,似乎又观察起星象来,但一双耳朵却微微颤动,仔细的探听着周围的情况! 半响,羊腿变成了金黄色,并散发出浓郁的香气,周围却一点动静也没有,难道‘偷吃鬼’跑掉了? 就在萧逸有些疑惑时,身后的黑暗处突然想起轻轻的‘哗哗’声;那是有东西擦碰枯叶的动静,虽然轻微,但逃不过萧逸的耳朵! 微闭双眼,调慢呼吸,萧逸装出不加防范的样子,“近了,更近了,有东西正在慢慢靠近火堆…… 突然,一道黑影窜起,以闪电般的速度直奔火堆上的烤羊腿而去,几乎与此同时,萧逸的握手成拳挡了上去,二者的手顿时碰在了一起,黑影痛苦的"shenyin"一声,显然不敌萧逸的铁拳,还弄伤了自己! 一击不成,黑影掉头向外逃窜,萧逸岂容他跑掉,手里也没什么趁手的家伙,干脆直接轮起那条烤羊腿,狠狠一击正砸在黑影的后背上,对方吃痛之下,一个跟头载在地上! “看你往那跑!”萧逸刚要上前抓活口,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偷了自己的羊腿,没想到一把锋利的砍柴刀迎面劈来,来势其快无比! “原来是个人!”对方既然懂得用刀,那就肯定是个人,能躲过那些亲兵侍卫的防守,遛到自己身边,还偷走一条羊腿,不简单呀! 柴刀贴着鼻尖闪过,萧逸顺势一把抓住对方的手腕,“嗯!很细,还很瘦,摸上去根本就没什么肉,不过皮肤挺光滑,还很细腻,水水的感觉!” 一手受伤,一手被抓,黑影依旧凶悍无比,竟然露出一嘴锋利的小白呀,张嘴咬了过来,结果狠狠一口,正咬在萧逸手中的烤羊腿上! “好凶的小家伙呀!”趁此机会,借着火光,萧逸终于看清了偷自己羊腿的家伙,原来是个十一二岁的少年,一张小脸乌七八糟,黑的根本就看不出模样来,不过那双眼睛却异常明亮,还透着一股子狼性,让萧逸竟然看出了几分亲切感,彪悍,灵动,誓死不屈,仿佛在哪里看到过这双眼睛似的? “在哪里呢?”萧逸偶然一抬头,正好在柴刀的反光中看到了自己的脸,还有那双同样狼性十足的眼睛,“嘶嘶!原来他很像我啊,难怪眼熟呢!” “小子,为什么来我营地里偷东西?”萧逸反手用刀背敲在小家伙的腿弯处,又‘咔嚓’一声,把他的双臂给摘了下来,才算压制住这头小狼崽子! 不过对方依旧死死咬住那条烤羊腿,黑白分明的眼睛狠狠瞪着萧逸,丝毫没有屈服的意思! “不说话是吧,好,让我先看看你都偷了什么东西!”说着萧逸开始在对方怀里搜剿起来,一只羊腿,果然是你偷得,还有面饼,粟米饭,蜡肉,荤油你也偷,哇,还有两个小馒头,软软的…… 都快赶上个小型仓库了,带着这么多东西还能跑的如此之快,如果这小家伙轻身行动,萧逸还真不敢保证一定能抓住他呢! 说来也怪,刚才还在拼命挣扎的小家伙,在萧逸把手伸进他怀里的刹那,身体一僵,突然不动了,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全是复杂的神色,一会看看萧逸,一会看看被掏出来的食物,似乎很委屈的样子! 看到萧逸在和小家伙纠缠,远处的亲兵侍卫全跑了过来,一个个脸色铁青,在眼皮子底下竟然被人摸进玄甲军大营,还摸到了将军身边,这绝对是他们的耻辱呀! “小家伙,老老实实的,我就给你东西吃怎么样?”咔嚓一声,接好对方的手臂,萧逸将烤羊腿递了过去,还摸摸对方的脑袋,神情格外祥和,把周围的亲兵都看傻了,杀人如麻的‘鬼面萧郎’还有如此温柔的一面! 摸人头发?自家将军不是最喜欢煮人的头颅,做骷髅盏吗?难道他看上这小家伙了? 可怜的小家伙,你偷谁不好,偷到杀神头上了,这下把自己陪进去了吧! 亲兵们默默无语,似乎很同情这个小贼一样! 一把抢过羊腿,小家伙不顾一切的啃食起来,看来真是饿坏了,或者他把这当成人生最后一顿饭在吃,毕竟得罪了一位将军,能有什么好下场,估计这条羊腿就是他的断头饭了吧!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说着萧逸还把自己的酒葫芦递过去,让他冲一冲,别噎着,对这个小家伙他是格外的喜欢,倔强、聪明,宁死不屈,狼性十足,如果有这么一个弟弟那就简直太好了! 萧逸如今身居高位,名满天下,几乎是要什么就有什么,金银财宝,香车美人,只要他愿意,信守就可以招来,可唯独有一样是他心中最大的遗憾,那就是亲情! 自从老道死后,萧逸的内心就是孤独的,虽然也有几个生死之交的朋友,但友谊代替不了亲情,这些年来,他一直希望能有个弟弟,跟他一起生活,被他照顾,逢节过年时身边好不再孤单,没想到天从人愿,真的送了个弟弟给自己! 萧逸暗自得意,这小家伙和自己太投缘了,该用什么办法软化他呢? 小家伙那里却出了状况,原来萧逸递葫芦过来,他以为里面装的是清水,正好一番搏斗后口渴的厉害,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猛灌了半葫芦,结果一舔嘴唇,微香,辣的,然后双眼一翻,身子一软,彻底昏睡过去…… “哈哈!”看着小家伙醉倒了,萧逸不禁大笑,这模样和他小时候第一次醉酒多像啊,当初他也是无知者无畏,在大人的挑唆下喝了一大杯白酒,结果在炕上翻了半天跟头。↙八↙八↙读↙书,.※.o◇ “来人,烧水,本将军要沐浴!”萧逸小心翼翼的抱起未来的弟弟,身体还挺轻,就是太脏了些,正好,给你也洗洗,干干净净的弟弟才可爱嘛! “诺!”听到将军吩咐,一群亲兵立刻跑了出去。 很快,木桶,热水,帐篷,都准备好了,萧逸抱着小家伙迈步而入…… …………………………………………………………………………………………………………………………………… “啊!快来人啊!”正在外边侍卫的亲兵们突然听到帐篷里传来萧逸的惊叫声,而且惨烈无比,像是遇到什么极其恐怖的事情一样,吓得他们纷纷拔出兵刃,就要往帐篷里冲,能把‘鬼面萧郎’吓成这样,肯定是极其凶悍的存在,没准是怪兽?老虎? “停!谁也不准进来,敢进帐篷一步者,斩!”萧逸一声大吼,把已经冲到帐门口的一群侍卫吓得死死停住了脚步,虽然不知道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只要是萧逸的命令,他们就会无条件的服从! “都退下吧!这里没事了,全部远离帐篷五十步开外,无令不得靠近!”萧逸的语气很奇怪,似乎还在颤抖! “诺!”侍卫们果然很听话的退了下去,只是走的时候,隐约听到自家将军在帐篷里哀叹,“想要个弟弟的,怎么变成妹妹了?妹妹!……”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娘子军 推荐阅读: ?? 第二天一早,萧逸在全营将士面前郑重宣布,自己有妹妹了,然后洗的干干净净,穿着一身黑衣的小静就站到了众人面前。 虽然年纪尚幼,但打扮好的小静着实是个美人坯子,不是艳丽那种,而是自然清新之美,常年的野外生活锻炼出她黄金比例的体型,山间雨露滋润下的皮肤白嫩细腻,却不显柔弱,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还透着丝丝野性,就是身子稍微有点瘦,应该是长期营养**造成的,不算什么大事,吃几顿饱饭就能调养过来;可以预期,以后她会是个倾城倾国的大美人! 小姑娘很漂亮,不过就是那身衣服有些怪怪的,明显不合身,至少大了三号不止,虽然用皮带束缚着,可依旧拖拖拉拉的,有明眼人更是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不是自家将军大人的衣服吗! 萧逸也是没办法,虽然知道了小静是个女娃,可玄甲军上下五千多人,全是清一色的男人,大半夜的,让他去那找女人的衣裳呀!无奈之下,只好把自己的衣服拿出来一套,总比光着身子强吧! 可在众部下眼里可就不一样了,营地里消息传播的很快,大家都听说了,自家将军昨夜拉着人家小姑娘一起洗澡,还为此差点杀了人,结果第二天就多出个妹妹,呵呵,应该是‘美眉’才对吧! 大家都是男人,可以理解,自家将军正当年少,想要个女人很正常,没看曹营其他众将,那个不是三妻四妾,丫鬟、侍女成群,就是玄甲军里现在光棍也很少了,因为粮饷丰厚,又是出了名的精锐,前途广大,不知有多少难民想把自家的女儿嫁给这些小伙子,如今玄甲军的士兵只要穿戴整齐,去难民营了转一圈,肯定能带回一个,或者几个黄花大姑娘出来,还都是自愿的。 女人选丈夫,盛世看脸,乱世看勇,太平时节自然是那些能舞文弄墨的小白脸吃香,可在这杀人如麻的乱世里,还是选一个勇武彪悍的男人更靠得住,起码他不会让你饿死! 萧逸一直是单身汉,可找个姑娘暖暖**,天经地义的,可让大家不解的是为什么找个这么小的呢? 身体还没完全长开,瘦瘦的像竹竿,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摸上一把都硌肉?自家将军的口味真怪! “从此以后,她就是我的妹妹--萧静!” 萧逸不知道部下们的龌龊心思,否则早就拿鞭子狠抽一顿了,他还在为自己在这个世上终于有了亲人而高兴! “参见大小姐!” 虽然心里各种诽谤,可既然是萧逸名正言顺认下的妹妹,大家就没人敢慢待,全都躬身行礼。 于是从今天起,小静就有了自己正式的身份,山阳太守,鹰扬将军,‘鬼面萧郎’的义妹---萧静! 还别说,小静在气质上和萧逸还真有几分相似,尤其是那双眼睛,全是狼性十足,再穿上同样的衣服,说他们是兄妹,绝对有人信! 不过那是外人的看法,玄甲军上下都知道,这两个人可是一点血缘关系也没有的,之所以长的有几分神似,还有一种更好的解释--夫妻相! 当下萧逸在中军大帐摆下盛宴,庆祝自己有了个妹妹,各营将领轮番上前敬酒,为自家将军大人贺喜,萧逸来者不拒,在小静无限崇拜的目光中,一连喝趴下整整一十九位部下后,终于酩酊大醉,一头栽倒,最后在一片羡慕的眼光中被小静给拖到后帐休息去了! 酒宴散后,醉眼朦胧的众部下就偷偷议论开了: “你们说,将军大人怎么找了个小丫头片子?根本就没发育成熟吗!” “是呀,我也搞不懂,要不咱们去给将军挑几个胸大、屁股大的妞,凭将军的身份,什么样的女子找不到呀!” “别忙,这事有古怪,依我看最好先问问牛、马两位统领,他们跟着将军时间最长,应该知道内幕!” “对!对!好主意……” “哗!……”于是一群醉鬼齐刷刷跑到大牛、马六那里套取内幕去了 “你们不知道了吧,萧郎一向喜欢的就是这种还没发育成熟的豆芽菜!”看着一双双求知的目光,舌头都喝硬了的大牛和马六顿时弄起来,争先揭发萧逸的邪恶内幕往事,“当初在卧虎亭的时候,萧郎就喜欢跟小萝莉们玩,尤其是有一个红衣小萝莉,天真可爱,那叫一个水灵,二人当初那是形影不离呀,据说还经常一起在河边洗澡呢!” “哇!将军果然厉害,鸳鸯浴啊,那个小萝莉多大?” “这个,大概六七岁吧?” “哇!哇!将军大人真神人也,我辈楷模!” “你们懂什么,这叫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女娃吗,越小越有情趣不是!” “也对!情趣很重要?” 八卦的力量是无穷的,短短半夜时间,‘鬼面萧郎’不爱美女,爱萝莉的事情就传遍整个玄甲军大营,后半夜传遍青州军大营,等到天亮时分,整个难民营十多万人全知道了! 结果难民闻风而动,原来将军大人喜欢幼女,这好办呀,那些有女娃的家庭立刻行动起来,拼命的打扮好自家的小女儿,六岁以上,十二岁以下的,凡是长的粉嫩可爱,有情趣的,全集中起来,一批一批往军营里送! 萧逸因为醉酒,对外边发生的事情一概不知,等他明白过来时急忙下令阻止,可惜为时已晚,那些大人把小女娃扔在大营门口就跑,营里的士兵们又不能看着孩子们饿死吧,想送回去,十万难民,你上哪找家长去,而且这些难民一个个拼命摇头否认,我家从来就没有小女娃,更没送出去过,当然了,如果将军大人喜欢,我们不介意加班加点生几个出来! 其实这些小女娃的家长也有自己的私心,萧逸那是什么人,十八岁的鹰扬将军,一郡太守,绝对是位高权重,而且前途不可限量,以后就是‘封侯、封公’也并非梦话,如果自家的女而能被他看中,哪怕是做个小妾,一家人也算是有了依靠不是;再说把女儿送给萧逸,那绝不是推进火坑,而是送进了富贵窝,至少可以保证不会被饿死! 灾荒之年,因为中国人重男轻女的传统,小女娃一般都是首先被遗弃的对象,虽然残酷,但现实却是如此,当食物紧缺到不足以全家活命时,第一个被放弃的是老人,而且基本都是自愿的,把食物留给儿孙,自己找个风景好的地方闭目等死,是老人们唯一的选择,就像动物界一样,保证种族血脉的延续! 第二个被遗弃的就是这些小女孩,因为她们就算活下来也早晚是别人家的,第三个被遗弃的是妇女,老婆可以再娶,家族血脉最重要,所以难民们混到最后,往往是一个单身的父亲,带着自己可怜的儿子,这就是大自然法则! 送不回去,又不能不管,萧逸无奈之下只好都收留下来,无非是多几张嘴吃饭而已,凭自己的俸禄,养的起,结果口子一开,就再难封上了,短短几天时间,竟然收到了好几百个小萝莉,而且数字还在不断扩大中…… 这下连萧逸都扛不住了,每天几百个小粉娃在身边叽叽喳喳,比一群鸭子还麻烦,别看都是小萝莉,可毕竟都是女人呀,天赋都在,如果说一个成年女人等于五百只鸭子,这些小萝莉起码也等于三百只吧? 每天掉进鸭子堆里是什么感觉?比单人独骑面对百万大军还可怕,打不得又骂不得,语气重了都不行,一旦小萝莉们集体掉金豆,那就是世界末日了! 尤其是在她们吃饱喝足之后,战斗力十足,每天不是嬉闹,就是吵架,为了争夺靠近萧逸的机会,平均每天有五十个小萝莉发生决斗,小脸抓的红一道、青一道,哭声震天,更有甚者晚上偷偷摸进萧逸后帐的,动作机灵,让人防不胜防! “也许我应该去找‘无心’和尚出家!”这就是萧逸现在的想法,萝莉猛于虎也! 好在关键时刻,小静挺身而出,从小孤单的她最喜欢的就是有亲人了,现在一下子有了几百个妹妹,高兴的她每天合不拢嘴,立刻拿出大姐大的派头,开始整顿起这些小萝莉来! 不过她整顿的办法很简单,也很粗暴。 那个小萝莉哭了,一顿胖揍! 那个小萝莉不听话了,一顿胖揍! 那个小萝莉往萧逸被窝里钻,抓住以后,两顿胖揍! 为此小静不惜亲自守在萧逸的寝帐外,专门等那些小萝莉送上门,别人打小孩还有些顾及,她却一点也没有,同为萝莉,谁怕谁呀! 就这样,短短几天,小静就打遍几百萝莉无对手,当之无愧的坐上了大姐大的位子! 对此萧逸跟高兴,干脆建了一个特别的营地,专门照顾这些小女娃,还起了个非常好听的名字--娘子军! 小静也就成了‘娘子军’第一任统领,而且管理的有模有样! 于是玄甲军里出现了奇怪的一幕,每天清晨,当将士整齐操练的时候,几百个粉雕玉琢的小萝莉也列队整齐,在小静的带领下,舞动拳脚,整齐划一的操练起来,虽然很可笑,虽然很辛苦,但萝莉们日复一日,无人退缩,而且她们还有一个响亮的口号--“学会武艺,保卫‘无愁’哥哥!” “哈哈!其心可嘉!”当萧逸听到这件事后笑的前仰后合,凭自己的本事难道还需要一群小女娃保卫吗,不过态度是好的,需要鼓励! 可谁也没有想到,若干年后,当萧逸遇到人生中最大的危险时,就是今日这群小萝莉挺身而出,护卫了他,谁说女人不能保护男人? 谁说女人就不能杀人?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糟糕的山阳郡 推荐阅读: ?? 山阳郡,北有高山,南临大泽,地势极佳,西汉时期这里是大名鼎鼎的‘梁孝王’刘武封地的一部分,刘武是汉景帝的亲弟弟,汉武帝的亲叔叔,为诸侯王之首,又有平定‘七王之乱’的大功,可谓是恩**无双,他的封地纵横三百余里,尽是膏於所在,物产丰富,人口众多,富庶无比! 不过,这还不是最出名的地方,山阳郡之所以为世人所知,是因为一座山! 在山阳郡东南角的位置上,有一座山,山势险峻陡峭,因为离大泽较近,因此常有大蟒蛇出没,因此取名‘蟒山’,后来人们觉得‘蟒’这个字不太吉利,就改为了‘芒砀山!’ 四百多年前,在沛县有一位亭长押解劳工去修建骊山的始皇陵墓,结果走到这里劳工们逃跑大半,这位无法交差的亭长一咬牙,一狠心,干脆跑进芒砀山造反了,而且还自称‘沛公’;这个亭长的名字就是--刘邦! 没错,就是那个开创大汉基业的汉高祖-刘邦,而山阳郡就是他当初起家、战斗过的地方,也是大汉四百年江山的起点,政治意义十分重要! 像这么一个经历,政治双优的地方,百姓生活的应该不错吧,如此一来太守的位子也不会太难坐,至少萧逸是这么期待的! 可惜,理想很丰满,而现实已经不是骨感,干脆就是一副骷髅架子了! 历尽千辛万苦,当萧逸带领大队人马终于来到山阳郡城时,他被眼前看到的一幕惊呆了! 坍塌的城墙,淤积的护城河,荒芜的田地,还有那些面黄肌瘦、毫无生气的百姓,这就是萧逸看到的山阳郡城,如果不是向导坚持没带错路,萧逸肯定以为自己是来错地方了,这个破地方,与其说是郡城,还不如说是丐帮总舵,真是没有最糟糕,只有更糟糕! “属下山阳郡主簿-秦禹参见太守大人!”一个衣裳破烂,满脸愁容的青年人,领着几名冻的鼻涕直流的小官,在同样破烂的城门前迎接萧逸的到来。 没有欢迎的百姓人群,没有大幅的标语,没有接风的酒宴……,总之什么也没有! “你是山阳郡主簿!” “正是小人!” “为何是你来迎接?郡丞何在?”萧逸有些疑惑的问道,郡丞是太守的副手,也是由国家任命的高官,如今新太守上任,按理说郡丞应该出迎才是,可却未见踪影,莫非是要给自己个下马威吗? “回大人,这里没有郡丞!”秦禹微微低头! “那山阳郡尉呢?”郡尉是当地的最高军事长官,也是由朝廷任命,理论上是太守的左膀右臂! “回大人,也没有!”秦禹把腰都弯下去了。 “那各县-县令呢?也没有!”萧逸一脸的黑线,在没有他就要拔剑杀人了,难道自己这个太守是个光杆司令不成? “这个有的!”秦禹不好意思的指着身后那几个直流鼻涕的官员说道,“他们就是!” “五个县令?山阳郡一共有多少个县?” “回大人的话,按照汉制,山阳郡下辖二十三个县!” “二十三个县,才五个县令!”萧逸身子一晃,差点从马背上摔下去,还能不能愉快的做太守了,不用问也知道,缺的那十八个,肯定是也没有! 萧逸失望,主簿秦禹比他还失望,山阳郡这几年困难多事,最近‘征东将军’曹大人一举平定黄巾流寇,开始整治地方,他一直盼着派个精明能干的太守大人来,比如荀彧、荀攸、程昱那几位名士就是很好的选择,可是千盼万盼,没想到最后竟然来了个少年郎,看样子顶多也就十八岁上下,在政界中,这绝对是乳臭未干的奶娃子呀,凭他能治理好山阳郡? 鬼都不信啊! 主簿秦禹顿时觉得山阳郡的未来一片黑暗,老天都不帮这方百姓啊! “走,先进城吧!”萧逸让大队人马驻扎在城外,自己带了一队亲兵向城内走去,以后这里就是自己的领地了,有必要先熟悉一下! 山阳郡城的占地倒是不小,周长足有十几里,看得出这里以前也是个富足的大郡,可是现在嘛,四处房屋坍塌,街道上肮脏不堪,老百姓看到新的太守大人来了,纷纷拥上来,不过他们不是来迎接、欢呼的,而是拼命的推销自己最后的一点财产--孩子! “大人行行好,买几个回去做奴仆吧,又乖又听话!” “三个面饼换一个小娃哇,买二送一呀大人……” “十个面饼换一个黄花大姑娘,买回去暖**绝对合适啊……” “儿鬻女,百姓多艰啊!”负责领路的主簿秦禹没有驱赶那些百姓,而是希望萧逸出手帮一把,“大人还是买几个吧,也算是给他们一条活路!” “本将军从不买人口,他们是人,不是牲口!”萧逸一向以铁血无情著称,可看着这些面黄肌瘦的百姓,还有那些头上插着草棍的小孩、女子,“贼老天,什么世道啊!” “来人,把你们身上的食物全分发给百姓!”萧逸一声令下,身后的亲兵侍卫纷纷从怀里掏出面饼、肉干之类的食物,虽然军中粮草也很匮乏,但靠着一路围猎,玄甲军上下到还不至于挨饿! “多谢大人!……” “大人慈悲啊!……” 百姓们哀嚎着跪倒一片,能吃一顿饱饭,就是他们最大的梦想了,而这个‘圆梦人’如今就是萧逸了! 身为一郡太守,有责任和义务让治下的百姓吃饱,否则愧对苍天啊! “秦主簿,山阳郡地处三州要冲,又依山傍水,物产丰富,理应是一等一的富庶之地,为何现在如此的残破呀?” “回大人,一言难尽呀?”主簿秦禹口打哀声,指着残破的城垣说道,“山阳郡却是三州要冲,可也是兵家必争之地,自从灵帝-中平元年,黄巾贼起事以来,这里就是兵连祸劫,贼军和官军在此反复拉锯,光郡城就被贼寇攻破过三次,三任太守、郡丞都死于兵祸,吓得再也无人敢来上任呀! 正所谓匪过如篦,兵过如剃,黄巾贼寇来了自然是烧杀抢掠,官军更是变本加厉,征兵,征粮,永无休止,老百姓那里还有活路啊,短短七八年间,原本富庶的山阳郡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萧逸点点头,表示理解,其实何止是山阳郡一地,整个大汉天下都是这样的情况,这些年来,黄巾军,官军,西凉军,诸侯联军,杀来杀去,征战不断,那真是‘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争地以战,杀人盈野!’ 前段时间,一次醉酒的时候,曹操吟诵了一首《蒿里行》,让他感触很深: 关东有义士,兴兵讨群凶。 初期会盟津,乃心在咸阳。 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势利使人争,嗣还自相戕。 淮南弟称号,刻玺於北方。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 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当时曹操一首诗作罢,抱起酒壶一阵猛灌,最后烂醉如泥,而席间在坐的众人,文臣哀怨流泪,武将沉默不语,天下兴亡自由定数,可百姓何辜啊? “你为什么不逃走?”萧逸看了一眼面容憔悴的秦禹,现在终于知道他为什么未老先衰了,熬心呀! “我是大汉朝廷任命的-兖州-山阳郡-主簿,身为汉臣,职责所在,唯有尽忠而已!”虽然还是一脸愁容,秦禹这次却努力挺直了腰板,作为大汉臣子,他很自豪! “很好!你是汉家的忠臣呀!”萧逸赞许的点点头,不过可惜,这样的忠臣已经没几个了,如今在华夏大地上纵横的,更多的是野心家,军阀,奸雄,枭雄…… “走,回营!”萧逸没有入住太守府,虽然那里肯定比冰冷的军帐要舒服,温柔乡,英雄冢,现在还不是享受的时候! 当晚,萧逸在自己的大帐中设宴,款待了主簿秦禹和那五名有职无权的可怜县令,不管他们能力如何,能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不离不弃,就说明他们的人品和操守都是不错的! 这样的人才,可信,可用! “山阳郡共有二十三个县,汉灵帝时原有百姓二十七万四千三百多户,人丁一百三十五万有余,是一等一的大郡,而现在呢?只剩下区区三万多户,不足十五万人口,曹公呀,你可真是给我派了个好差事!”合上户籍册,萧逸也是一阵的头大,带来的十万难民需要安置,这里的十几万百姓也需要赈灾、救济,可是自己手里没钱、没粮,总不能让他们喝凉水吧! “山阳二十三县,如今情况如何?还能听从号令的有几个?” “回大人,如今二十三县基本各自为政,听从号令的一个也无有哇!”秦禹正在拼命跟一块鹿肉做搏斗,吃的是满嘴流油,他可是有些日子没过一顿饱饭了,没想到今天竟然能吃到肉,这凭这个,他对萧逸的好感直线上升! “现在都是些什么人盘踞在这些地方?” “回大人,如今山阳各地大都为宗族大户所把持,这些人都是独霸一方的地头蛇,他们自组兵马,修建堡垒,根本不服从官府的调派,甚至驱逐官吏,暗杀朝廷派去的税官,更有甚者还自建官职,俨然以一个个小诸侯国自居! 还有芒砀山附近,那里地形复杂,便于隐藏,如今已经成了贼寇的天堂,他们占山为王,四处劫掠,连周围的几座县城如今也被他们霸占了,据说有几股比较厉害的贼寇,还在山里自封为王,修了宫殿,册封百官,嚣张不可一世!” “流民、杂税、兵灾、大户、贼寇!”萧逸执在白纸上写下了这困扰着山阳郡的五大难题,万般杂乱,民生凋敝,自己该从何下手呢? “也罢,就从杀人立威开始吧!”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老虎发威 推荐阅读: ?? 新官上任三把火!这是任何人都知道的常识,不过萧逸的这把火烧的有点大? 上任第二天,萧逸就以山阳郡太守的名义给各地的豪强势力发出一份公文,大致意思是说,以前这块地方没有老大,所以弄得一盘散沙,如今你们的老大来了,就是老子我,现在所有人全给我来山阳郡城参拜,另外再把这些年你们拖欠朝廷的钱粮一次性给我送来,以后的赋税也得足额上交,不得有误! 最后萧逸还给出一个期限,三天,三天后不来的,后果自负! “大人,这份太守告令是不是容卑职润色一番再行发放!”主簿秦禹都快哭出来了,堂堂一郡太守发出的告令,怎么连五岁小孩子都不如,而且全是粗口,实在是有辱斯文呀! “润色?不用,一群山贼草寇而已,你写正式的檄文他们看的懂吗?这份就最好了,记住,以后本太守的告令一律如此书写,务必要求简单,直白,易懂!” 这是萧逸带兵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这个时代识字的人非常至少,尤其是普通百姓中,连千分之一都不到,军队里也同样如此,文盲一抓一大把,甚至许多将领都不会写自己的名字,在公文上画圈、画叉的比比皆是,能用错别字凑合着写书信的那就是文化人了! “老子们靠手里的钢刀活命,认识那些鬼画符有个卵用?”这就是军营里的普遍价值观! 所以萧逸每次下达军令,都是越简单越好,能用一个字,绝不用两个,而且生字、怪字一概不用,就是画多的他都不用,就是怕士兵们记不住,再传达错军令,那就麻烦了! 因此,萧逸的军令一般都是这样的,“冲、走、停、摸过去……杀光他们,给老子屠城……” 简单易懂,士兵们执行起来也快捷省事,效率极高! “诺!”主簿秦禹不敢再劝谏,拿着这份奇葩告令出去又抄写了二十三份,而后派出信使奔赴各地! 大功告成,从这天起,萧逸就一边喝着小酒,一边在军营里掐着指头数数,一天,两天,三天…… 还不错,三天过后,所有信使都平安无事的回来了,只不过去的时候一个个衣冠楚楚,回来时全是鼻青脸肿,有几个连马都被夺走了,是两条腿跑回来的,见到萧逸后纷纷痛哭流涕,陈述自己的悲惨遭遇,就像被十几条大汉欺负过后的小姑娘一样,至于那些地方豪强的态度,不问可知! “大人,咱们是不是再发一份告令,措辞严厉些?”主簿秦禹对此早就见怪不怪了,以往的太守告令基本都是不出郡城半步,这次信使们还能完整的回来,就已经是不错的了,说明那些地方豪强还不敢太过得罪这位新太守! 至于原因吗,十有**还是给曹操面子,现在的‘征东将军’的大名可是威震兖州! “不用了!圣人说‘不教而诛’是为罪,本太守也算给过他们机会了,既然不听,那就休怪哥心狠手辣了!”萧逸摆摆手,他原本也没指望那些废纸能起什么作用,只不过是先礼后兵罢了,以后万一荀彧那帮道德君子问起来,自己也有说辞不是! “来人,擂鼓,聚将,玄甲军整队备战!” “诺!” 军令如山!随即玄甲军大营里就想起了隆隆的聚将鼓声,急如爆豆,声震屋瓦! 整座军营立刻沸腾起来,无论士兵们刚才在做什么,吃饭的扔碗,喝酒的扔杯,全都第一时间穿好盔甲冲向集合区域,开始自动编队,各营主将更是撒步如飞,前往中军大帐报道,萧逸铁血治军,三通鼓罢,点将不到者,斩! “太守大人,您要做什么?”聚将鼓声把秦禹震的有点发傻,不知道这个十八岁的小太守要做什么! 这几天相处下来,秦禹对萧逸的看法还是不错的,这位小太守除了不做正经事之外,但也没有太大的缺点,在他眼里,萧逸每天不是喝酒,就是去所谓的‘娘子军’里和那些小女娃玩耍,虽然孩子气了些,至少他不扰民呀! 清官不作为是一种**! 贪官不作为则是行善! “老虎不发威以为我是病猫,走,带你去开开眼!”萧逸脸上那种疲懒的神色一扫而空,浑身上下散发出冰冷的杀气,看的秦禹心惊胆颤,如果不是那张小黑脸没变,他真以为是换人了! 大营里的情况更是让他惊掉下巴,只见广场上军阵如铁,如林,那些原本懒懒散散的士兵全换上了整套的盔甲,杀气腾腾的布阵列队,数千人马聚在一起却是鸦雀无声……;就连那些整天叽叽喳喳的小萝莉们也独自列成一队,虽然她们没有兵刃,可一张张小脸还是崩的紧紧的,‘大姐大’小静身披软件,手持短剑站在队首,那是萧逸特地让人给她打造的,用他的话说,玄甲军里没有百姓,只有军人,所以只要战鼓响起,就是这些小萝莉也得列队战备,现在看来她们做的不错! “弟兄们,这几天休息下来想必都已经养足精神了,下面该活动活动筋骨,省得人家以为咱们玄甲军是只病猫!”萧逸一身甲胄站在大阵最前面,如今他已经可以做到不怒自威,浑然一体! “马六听令!” “末将在!” “从现在开始,那两万青州军听你指挥,再从难民里挑选三万精壮男子,你们只有一个任务,给我修墙盖房,山阳郡的城墙毁坏的不成样子,全给我推倒重修,还有难民们居住需要的房屋,也要给我迅速盖好,今天冬天要是冻死一个人,我就唯你试问!” “修墙盖房,安顿百姓,末将责无旁贷,只是……”马六上前一步,面露难色。 “担心钱粮是吗?放心,很快就给你送来!”萧逸摸着鼻子,非常肯定的说道。 “诺!”马六不在废话,既然萧逸说有钱粮那就一定有,至于钱粮从哪来,他不用管! “晏明何在?” “末将在!”眼乏红光的晏明自队列中走出,自从被萧逸收服后,他忠心耿耿,每战必争先,屡立战功,如今已经升为都尉了。 “八百西凉血魂营归你指挥,给我全面整顿山阳郡的治安,最近实在是太乱了!”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何况萧逸带来的是整整十万黄巾降俘啊,再加上山阳郡原有居民生活困苦,作奸犯科的不计其数,每日里偷盗,诈骗,**,甚至是拐人口,真是什么案件都有,对比萧逸一直是冷眼旁观,现在该重拳出击了! 听着,有偷盗财物者,杀! 有侮辱妇女者,杀! 有拐儿童者,杀! 有坑蒙拐骗着,杀! …………………… “杀!杀!杀!……给我杀!”萧逸一连十几个杀字出口,无论是营中众将,还是秦禹等官员,无不汗毛孔发紧,冷汗直流,‘杀神’发威了! 乱世用重典!如今山阳郡的情况已经糟糕到无以复加,如果是太平时节还可以慢慢的引导教化,可现在萧逸没那个时间,也没那个精力,所以干脆快刀斩乱麻,用铁血手段整顿一切,迅速恢复社会治安! ‘血魂营’全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人铁血无情,全是嗜杀成性的家伙,用他们管理治安,肯定会出现不少枉死鬼,可现在管不了许多了,与整个山阳郡的大局相比,死几个人,微不足道! 这就是政治家的手段,他们做事往往只看利弊得失,没有道德底线,所以很多伟人总是被后世批评施政暴虐,不爱惜百姓,不关心民间疾苦等等;没办法,这就是看问题的高度不同,在伟人眼里,整个天下江山都是一盘棋,要想下好这盘棋,就得有得有失,需要时车、马、炮都可以舍弃,更何况是寄生在上面的几粒微尘! “秦主簿,山阳郡最富庶的县城是哪座?为何人占据?风评如何?” “回大人,山阳二十三县,要论最富庶的当属华阳县,就在郡城东南一百五十里外,如今被那里的豪强贾氏所占据,家主名叫贾善,是当地的一霸,而且人如其名,贾善,真的是假善,此人是有名的笑面虎,专爱背地里下手害人,上一任华阳县令就是被他在酒席宴间投毒谋害的,平日里更是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听说和芒砀山里的贼寇还勾结紧密……”秦禹不愧是个合格的主簿,对山阳郡里的一草一木都熟悉无比。 “那里的民生如何?可有什么矿产?” “回大人,民生艰苦,但贾家极富,在华阳县境内有一条流沙河,河段绵延上百里,便于灌溉,最重要的是里面还盛产一种铁砂,不但容易开采,而且品质极佳,是打造兵刃的最好材料,原来朝廷在哪里专门设有铁官,天下大乱后被贾家所 霸占,那绝对是一条日进斗金的宝河呀,就是凭着铁砂换来的财富,那贾家称霸一方,聚集了数千人马,……” “哦,华阳县,贾家,还有铁砂,好东西呀!……”萧逸摸着下巴,嘴角还带出一丝冷笑,“真是天从人愿,自己刚想睡觉,就有人送枕头过来!” “其余人都退下去吧,大牛,小斌,小静留下!” “诺!” 等众人都推下去后,萧逸才一脸玩味的对留下的三个人说道,“你们去收拾一下,咱们几个出去游玩几天,试试平凡人的生活,到底美不美!”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五章豆腐西施 推荐阅读: ?? 华阳县,贾家大院,家主贾善正在品尝自己最喜欢的一道菜肴--豆腐,千万不要小看这个豆腐,又白,又滑,又嫩,入口即化,犹如美女之胸,绝对是国人的最爱! 豆腐对中国人而言,有着特殊的意义,自从‘淮南王’刘安发明了豆腐以后,这种物美价廉的食物迅速受到国人的欢迎,风靡大江南北,成为普通百姓餐桌上必不可少的东西,最重要的是,通过豆腐,国人摄取到了足够的植物蛋白,从而改善了体质,增加了汉民族的身高,可以说如果没有豆腐这个宝贝,那现在华夏大地上跑的全是一米六以下的小矬子,就跟日本人一样,一个不会做豆腐的可悲民族! 不过贾善和那些高大上的原因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喜欢豆腐是因为那个豆腐的人,一个让他魂牵梦绕了许久的**---豆腐西施! 豆腐西施,原名孙巧儿,自幼丧母,父亲‘孙老实’是个豆腐匠;父女二人就住在华阳县城的东门内,平时守着个小豆腐店相依为命! 虽然出身贫寒,但孙巧儿自幼聪明伶俐,长大后更是出落的沉鱼落雁,号称华阳县第一美女,因为靠豆腐为生,人称‘豆腐西施’,能把她和一代绝色佳丽西施相比,其容貌可见一般,等到孙巧儿十五岁以后,上门提亲的媒人络绎不绝,把她家的门槛都踢折好几根! 最后风声传到了已经年近五旬的‘老色鬼’贾善耳朵里,结果在看过豆腐西施一眼后,立刻惊为天人,二话不说就派管家贾富上门提亲,强烈要求‘孙老实’把女儿嫁给他做第二十一房小妾,那知道这个豆腐老头还是个倔脾气,以小时候和邻居李木匠家定过娃娃亲为由,一口回绝了,气的贾善连摔三个酒杯,大骂不识抬举,从此记恨在心!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报仇绝不过月,求娶不成,贾善另生毒计,就在‘豆腐西施’和李家儿子成亲当晚,以服劳役,运粮草为名,强行把李木匠父子全抓走,而后委派他们和贾家商队一起去郡城送粮草,半个月以后,商队回来了,木匠父子却再也没回来,表面的说法是父子二人染上温病,双双病逝,至于到底怎么回事,有点头脑的人都明白! 眼见亲家父子死于非命,‘孙老实’一怒之下急火攻心,也撒手人寰,就剩下豆腐西施一个人孤苦过日,这一年她十七岁! 眼见时机成熟,贾善再次派人上门逼婚,本以为十拿九稳的事情,哪知道却吃了闭门羹,豆腐西施以未亡人的身份披麻戴孝,立志守节,坚决不改嫁! 以贾善在华阳县的势力,想抢个无依无靠的**不过是轻而易举,不过呢,嘉善一向虚伪好名,不想落个强抢民女的恶名,再者,女人吗,就像豆腐一样,还是软的好吃,所以他并没用强,而是不断威逼,软磨硬泡,试图让豆腐西施主动投怀送抱,如此才能满足他男人的征服欲! “主子!主子!”随着一阵公鸭般的叫声,一个獐头鼠目的家伙跑了进来,正是贾府的大总管-贾富,身为贾善的第一狗腿子,平时所有的坏情都是由他去执行! “主子,宗祠那边已经完工,全部的青砖红瓦,前后五重,主殿高达三丈有余,用的是从芒砀山里运来的上好楠木,全是一人合抱粗的,墙壁上还贴了金粉,绝对是富丽堂皇,完全按照侯爵的规格修建的,里外透着贵气,‘贾氏族谱’也快修订好了,过几日就会拿来给主子过目!” “好,你差事办的不错!”贾善是越来越喜欢这个世道了,乱世英雄起四方,他算不上什么英雄,可趁着天下大乱的机会,如今也算是称霸一方了,至少在这华阳县里,他贾善就是名副其实的土皇帝! 自从毒死华阳县令后,贾善更是一手遮天,古人说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也算富甲一方的贾善自然也动了这个心思,所以他不惜重金的重建了贾家宗祠,并要重修族谱! 这么做有两意思,一是祈求列祖列宗在天之灵保佑,让他的事业能更上一层楼,最近贾善野心膨胀,一个小小的县城已经有些装不下他了,凭自己的才干,怎么也得混个太守,做一方诸侯吧! 再有一点吗,就是贾善对自己的出身有些不满意了,贾家虽然也算华阳县的大户人家,可毕竟摆脱不了土豪的名声,格局太小,上不了台面,以后要想有所发现,必须得给自己弄个像样的出身不是,在翻烂了好几本古书后,贾善最终看上了西汉名士贾谊的大名,想靠上去,说白了,就是给自己重新找个祖宗,所以才决定重新族谱,好好的给自己粉饰一番,以后他就是名士贾谊的嫡系子孙了,简直美的不行! “对了,豆腐西施那里你也给我使把力,别让爷等急了!”男人事业上的成功需要美女作为点缀,贾善的色心更加膨胀了。 “主子放心吧,我已经派贾贵去盯着了,保准让‘豆腐西施’那里一点生意也没有,用不了几天她肯定会屈服的,到时候主动投怀送抱,主子的艳福不浅呀,别看那小娘子梳着妇人的发髻,实际上成亲当晚还没入洞房,丈夫就被小的给抓走了,因此她还是个没****的黄花大姑娘呢!” 贾富一脸的阴笑,不亏他第一狗腿子的大名,至于贾贵,那是他的亲弟弟,华阳县街头有名的地痞**,论起坏劲比他毫不逊色,一个女人而已,还不是手到擒来! “做的好,等有一天爷我坐镇郡城的时候,忘不了你的好处!”贾善早就把目光盯上了山阳郡城,听说最近那里来了个十八岁的娃娃太守,听到这个消息后贾善差点没乐晕过去,一个乳臭未干的娃娃也能做太守,这不是白白便宜自己吗? 倒时候自己想个办法,把娃娃太守收拾掉,占了郡城,也过过太守大人的瘾,至于后患吗,大不了给‘征东将军’那里送些厚礼就是了,贾家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一个娃娃能当太守还不是贿赂走的后门,只要自己送的礼物更重,不信太守的大印落不到自己头上! ………………………………………………………………………………………………………………………………………………………… 孙家豆腐店,孙巧儿正在力的吆喝着,自幼和父亲一起学做豆腐,她的手艺早就‘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做出的豆腐外酥里嫩,美味绝伦,再加上人又长的美,豆腐店的生意一向好的很,她也能依此勉强为生! 但最近一段时间豆腐店的生意却是一落千丈,不是她的手艺不成了,也不是人们的口味换了,而是总有人给她捣乱,不是吃豆腐不给钱,就是骚扰买豆腐的顾客,甚至直接上前殴打,一来二去,弄得豆腐店生意惨淡,几乎快维持不下去了,孙巧儿虽然只有17岁,却很聪明,自然猜到是谁在背后捣鬼,但她骨子里却天生有一股狠劲,宁死不低头,就这么硬耗着! 转眼已经日上三竿了,可豆腐店里还是一点生意也没有,任凭她清脆的叫声传遍街尾,可来往的行人最多看看,暗暗流下口水,却一个也不敢过来,贾家的势力,惹不起呀! 随着路上行人渐多,一些小商贩和手艺人也陆续出现了,叫声此起彼伏,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今天刚刚出现的一个年轻铁匠,小伙子二十出头的年纪,身体及其雄壮,古铜色的皮肤在阳光的照射下犹如披了一层金甲,相貌纯朴憨厚,也算的上仪表堂堂! 青年铁匠是一个人来的,也没有车马之类,所有东西全靠自己用肩膀挑着,砧板、铁锤、铁钳、火炉、上好的生铁……,琳琅满目一大推,估计得数百斤重,可被青年铁匠挑在肩膀上却丝毫不见艰难,小伙子大步流星的走在路上,引的旁人纷纷惊叹,好大的力气,这么多东西,没有五百斤以上得力气,动都别想动,更别提一路行走了! 不知是否有意的,铁匠把自己的摊位就摆在了豆腐店对面,砧板放好,炉火升起,铁匠赤膊上身,露出一身健壮的疙瘩肉,手持一柄重锤,开始有节奏的敲打起那些铁条来,一开始人们还能听到一下一下的声音,后来速度快到极致,几乎响成了一体,几十斤的铁锤在小伙子手里快成一条流线,看的人眼花缭乱…… 路边有懂行的人纷纷拍手叫好,安华县盛产铁砂,因此打铁的作坊着实不少,流动的铁匠摊位更是多如牛毛,看的多了,大家自然对打铁这门手艺知道一些,可看过那么多铁匠做工,有青年铁匠这手本事的绝没几个,别小看这简单的打铁,没有十年以上的苦工,休想把那柄重锤运用自如! 很快就有人围拢上去,一些需要打造东西的住户则开始讯问价钱,铁匠报价很公道,很快就到手好几生意,红火的不得了! 这一切都被对面的豆腐西施看在眼里,自从家里遭逢巨变以后,她的审美观点就发生了变化,也许是生活所迫,她现在特别喜欢看那些强悍的男人,尤其是那如山的身躯,铁一样的臂膀,能给她带来极大的安全感,而对面的小铁匠就正好符合她的标准! 于是当小铁匠休息口渴,四处找水时,豆腐西施鬼使神差般的把自家的水瓢递了上去! “多谢小娘子!”小铁匠很本分,甚至还有些木讷,看到豆腐西施的一瞬间,整张小脸变的通红,手脚都不知道放那了。 “无妨的,只是一点清水而已,壮士不必客气!”看着对方强壮的身躯,豆腐西施心中也是一动,这才是真正的男人! 就这样两人开始闲聊起来,小铁匠姓牛,是幽州渔阳郡人氏,因为战乱流落到这里,父母都不在了,现在跟着一个朋友讨生活,不过他哪位朋友比较刻薄,不但不发他工钱,有时候还逼着他出来自己挣饭吃,比如今天就是! “你交的是什么朋友,如此虐待你,连饭食都不管!”虽然是第一次见面,豆腐西施却立刻为小铁匠报起不平来。 “呵呵!我那个朋友很聪明,就是太懒散了,还是个酒鬼,最近他添了个妹妹,生活压力有些大……”提到自己的哪位朋友,小铁匠的眼睛中露出一种奇怪的神色,感激、崇拜、信任,“这世上有不少人对他恨之入骨,可也有许多人很尊敬他,有这样的朋友,人生大幸啊!” “你们男人,就是一群怪物!” 正当铁匠和豆腐西施聊的热火朝天时,从华阳县城东门外又来了两个人,一大一小,大的是个十**岁的少年,一张小黑脸上算不上多英俊,却很耐看,头戴‘七宝莲花冠’,身穿一件八卦阴阳水火道袍,手中还拿着一个白色的布帆,上面写着七个墨色大字--‘铁口直断-小半仙!’ 小道士身边还跟着个童子,十一二岁的年纪,长的有些瘦小,却很清秀,头上梳着双髻,身上是一件明显从大改小的道袍,一双大眼睛正在偷看周围的环境,从外貌看跟那个小道士有几分相像,不过却更加粉嫩,也更可爱! “铁口直断,看手相,测兴衰,能知吉凶祸福!一卦十枚大钱,童叟无欺啦!” 小道士一边走一边吆喝,声音倒是很洪亮,结果连转好几条街也没遇到一单生意,原因很简单,算命谁不去找法力高深的老道,白胡子一大把,寿眉一尺多长,不用说话,往哪一坐看着就有法力呀,再看这个小道士,估计是个刚出徒的家伙,毛都没长齐呢,能有多大本领! 转悠了半天,小道士还好,童子却受不了,正好两人来到了豆腐摊前,这里有现成的条石可以坐,二人就在这里休息! “大哥!你的法力是不是不灵呀,怎么半天一个算卦的也没有!”小童子一边抱怨,一边捂着肚子,估计是饿了! “这个嘛,世人大多肉眼凡胎,看不出本半仙的本事来,这是他们的损失,咱们就学学姜太公,愿者自会上钩的!”黑脸小道士摸了摸鼻子,虽然有些懊恼,但嘴却很硬! “大哥,可是我饿了!” “我也饿了,可是半天都没有生意,咱们没钱吃饭呀!” “哎!……”两人一起唉声叹气的看着周围,发现有一名背着弓箭的青年猎人正在街上兜自己的猎物,野鸡,野兔,野鹿一大堆,竟然还有几张完好无损的狼皮,一看就是从眼睛射进去的,绝对的好手艺! 华阳县号称富甲一方,老百姓手里也都有几个闲钱,猎人的货物的很快,当剩下最后一头麋鹿时,他扛起鹿直接向城里最大的酒楼走去,看样子是要换一顿酒菜享用了! 不过在走之前,青年猎人还特意看了小道士二人一眼,目光闪烁,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迈步走了! “哎!早知道跟着斌哥哥去当猎人了,至少不会饿肚子!”看着远处的酒楼,小童子捂着咕咕叫的肚子,小声抱怨起来。 爱惜的摸了摸童子的头,小道士这才说到,“之前大家说好的,不带钱财,全凭自己的本事吃饭,他们原来一个是铁匠,一个是猎手,自然干起老本行了;大哥我是‘三清纯阳观’的当代观主,你跟着我自然也是小道童了,其实咱们这份职业还是不错的,没有危险,不用受累,最关键的是还有免费的工作服穿,想当初我就是……” “可是我饿呀!”小童子露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目光盯着不远处的豆腐,白白嫩嫩,一定很好吃的! “来,小娃娃,姐姐请你吃豆腐!”看到小童子可怜兮兮的目光,豆腐西施不忍心的用托盘拿出一大块豆腐来,对于孩子,她是很喜欢的! “吃豆腐喽!”小童子欢呼一声就跑了过去,不过他接过豆腐后没有自己独吞,而是分了一半给黑脸小道士,这才狼吞虎咽起来。 “无量天尊!贫道‘无愁’,多谢女居士慷慨!”黑脸小道士也是连咽口水,看了看美若天仙的豆腐西施,小脸微红的说道,“其实我最爱吃豆腐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六章南冥之木,旺夫兴家 推荐阅读: ?? 黑脸小道士正是萧逸,旁边那个童子是他新收的妹妹小静,他们之所以出现在华阳县城内,为的就是探一探这里的虚实! 这是萧逸坐上太守宝座后迈出的第一步,事关以后的全局发展,不得不小心行事,正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为了获得第一手资料,萧逸干脆来了次微服私访,还带上了小静,大牛,小斌三人! 在来之前,萧逸起了一丝顽皮心,与几人约定,这次私访不带钱财,不露身份,所有人全凭自己的本事挣饭吃,美其名曰,‘锻炼大家的生存技能!’ 结果一场锻炼下来,大牛凭着高超的铁匠手艺很轻松就挣到了钱财,小斌靠着一手打猎的本事也混的如鱼得水,唯一苦了的是萧逸,他的老本行是道士,结果半天转悠下来,一个大子也没挣到,要不是‘豆腐西施’接济,恐怕他们兄妹二人就要饿肚子了! “哎!”如果是太平盛世,大牛会是个好铁匠,小斌会是个优秀的猎手,而自己只能是个很糟糕的小道士,连吃饭都成问题,更别提养活妹妹了,想到这些萧逸心中很是苦恼,却又暗叫侥幸,“幸好自己遇到的是个乱世,幸好自己还有一门手艺--杀人! 命运这个东西就是如此奇特,同样一个人,放在不同的环境里就会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刘邦以前是个亭长,萧何是个县衙小吏,樊哙是个杀狗的,韩信是个没饭吃的穷小子,这些人如果在太平盛世里只会本本分分的当他们的小人物,可一场惊天动乱改变了所有人的命运轨迹,人还是那个人,身份却翻天覆地,刘邦成了皇帝,萧何做了丞相,樊哙是大将军,而韩信爵封齐王…… 乱世,对有些人来说是堕入了地狱,可对另外一些人来讲,是天堂,而萧逸很幸运,他属于后者! 大牛也用挣来的铜钱买了酒肉,正大口的吃着,不过他显然是心不在焉,一边吃饭,一边不时的偷看对面的‘豆腐西施’,好几次都差点把饭菜塞到鼻子里,逗的小静哈哈大笑,至于‘豆腐西施’更是俏脸通红,深深低着头,可又忍不住也偷看回去,二人的目光在空中不时相遇,火花四射呀! “无量天尊,多谢女居士款待我们兄弟二人,小道无以为敬,愿送上一卦作为答谢!”吃完豆腐,萧逸摆了摆自己那副‘铁口直断-小半仙’的招牌,装出一副得道高人的模样! “这个嘛,也好,就有劳小道长了!”反正一点生意也没有,豆腐西施点头答应下来! “不知女居士想算些什么,财运?命格?还是姻缘?”说道最后两个字萧逸特意加重了语气,还偷偷看了对面的大牛一眼! “就算算奴家的命格吧!”想起这些年的遭遇,豆腐西施又是一阵的神伤,她知道,背地里有好多人都说她是‘扫把星’,就因为这张桃花脸,父亲和青梅竹马的丈夫都死于非命,可长的漂亮也不是她的错呀,所以只能怪命不好! “小道士,她就是个扫把星,克死男人,又克亲爹,满华阳县的人都知道,还算什么呀!”一脸痞相的贾贵带着两个随从像条赖皮狗一样溜达过来了,今天他特意来找豆腐西施的麻烦,远远就看到有个小道士在哪里吃豆腐,这还了得,原本打算上去臭揍一顿的,但转念一想又放弃了,这个时代的人都比较敬重鬼神,连贾贵这样的地痞**也不例外,打了小道士不要紧,万一得罪了神明那就麻烦了! “凡夫俗子哪知道天道无常,女居士不必多心,请让我看看手相!”萧逸连眼皮都没抬,对几个快死的人有什么好气的。 豆腐西施本来已经面如死灰,听了萧逸的话脸上才算有了一丝血色,她本就是天生倔强之人,否则也不会一个人苦苦支撑,一咬牙,把自己的小手递了过去! “五指芊芊,白里透红,肌肤水嫩,纹理清晰,跟小葱拌豆腐一样好看”,想到这里萧逸又仔细看了看豆腐西施的长像,“嗯,不错,一张桃花脸也算是个大美人,身姿高挑,仟腰一握,大牛真是好福气呀!” “诶呀!好手相,好面相,好身段……,不是,好命格呀!”萧逸一声惊叹,把周围几个人吓了一跳,尤其是正在偷吃豆腐的贾贵,被噎的直翻白眼,差点背过气去,两个手下又是拍打,又是灌水,才让他顺过气来! “小道士,你乱叫什么?豆腐西施的命格到底如何?” “好,大好,是个大富大贵之人呀,体态轻盈,走动之时由如随风摆柳,这是标准的‘南冥之木’命格,旺夫兴家太好了!”萧逸一脸见到宝贝的样子,嘴里唠唠叨叨的说道,“相书有云:南冥者,天池也,其旁有木,大如华盖,得此木荫护佑者,大富大贵,且子孙繁盛,世世不绝……” “就她那‘克夫克父’的命格还大富大贵,小道士你会不会算呀!”贾鬼一脸见鬼的表情,说豆腐西施漂亮他信,说她命好,满华阳县估计都没人信! “你们这些俗人啊,有眼不识金镶玉!”萧逸指了指自己,“我这双眼睛阅人无数,看相算命从无不中,江湖人称‘小半仙’,这可不是吹出来的!” “命、运,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女居士的富贵之气太重,一般人根本承受不了,所以身边的人才会短命夭折,这也是无奈之事,想当年的卓文君便是如此,初嫁丈夫短命夭折,后嫁与一代文豪司马相如,旺夫兴家,遂成一代佳话,再有,本朝吕后的故事你们不知道吗? “本朝吕后的故事?”听萧逸这么一说,周边几个正在旁听的人无不倒吸一口冷气! 吕后就是吕雉,是当朝开国高祖刘邦的结发妻子! 大汉民间几百年来都有这么一个传说,那汉高祖刘邦原本是个普通混混,根本就没有皇帝命,充其量不过是爬在草丛里的一条菜花蛇而已,可架不住他娶了个好老婆呀,那吕雉是九天彩凤转世,天生的皇后命,而且命格霸道无比,在她的辅助下,刘邦这条菜花蛇硬是蜕变成巨蟒,一路扶摇直上,最后巨蟒化龙,成了真命天子,这才开创出大汉四百年基业,所以说老婆命格的好坏,对男人的事业至关重要! “那豆腐西施未来的男人有多大成就?”半响,贾贵哆哆嗦嗦的问出了所有人的疑问。 “自然是大富大贵!”萧逸觉得自己这个神棍越来越在状态了,不过他也不是信口胡说,如今群雄四起,曹操的势力初成,日后必会成就一番王霸之业,到时候他们这些‘从龙之臣’还会缺了荣华富贵吗? “县丞?”贾贵试探的问道,县丞掌管着一个县的武备力量,在他们这些地痞**眼里已经是大富大贵之人了! “县丞?太小了!” “那县令大老爷?”贾贵的心跳开始加速! “小了!” “那一郡太守?两千石的高官?”贾贵觉得心脏快要跳出来了,身后那两个根班同样的表情,连豆腐西施此时都一脸惊诧的捂着自己的樱桃小口…… “我说你们就不能有点出息,再往大了猜!”萧逸一脸孺子不可教也的模样,用手往上指了指! “小仙长,你就快说吧,她!她真有那么好的命格?”贾贵已经有窒息的感觉了,再也不敢一口一个**的乱叫,万一哪天豆腐西施真的大富大贵了,回头想掐死他不就跟掐死个臭虫似的,这年头,谁知道那块云彩有雨啊! “南冥之木,旺夫兴家,她以后嫁的男人,至少也能当个侯爷,而且子孙世袭,世世不绝!”萧逸说的非常肯定,凭他的功绩,曹操日后定然不会亏待,而他也绝不会亏了自己的兄弟,大牛,一个侯爵,小意思! “我的老天爷爷啊!”贾贵再也受不了这个刺激,一头栽倒地上,口吐白沫,四肢抽搐,“侯爷?还至少?而且子孙世袭,这得多大的富贵啊,那岂不是说‘豆腐西施’日后能当上侯爵夫人,一品诰命?……” “啊!”一声狂吼,贾贵突然从地上爬了起来,头也不回的往贾府方向跑去,这么重要的消息自己必须尽管告诉老爷知道,对呀,自己以前怎么就没想到呢,自家老爷可是一直想娶‘豆腐西施’,要是真像这个道士说的,什么‘南冥之木’能旺夫兴家,那老爷日后岂不是青云直上,甚至能当上侯爷! 侯爷,天大的官啊!自从汉高祖刘邦杀白马盟誓,‘非刘姓者不得为王’之后,侯爵就已经是汉朝臣子所能达到的最高爵位了。 “老爷封侯,豆腐西施必然得**,凭她的姿色,到时候再吹吹枕边风,一个正室夫人必然跑不了,侯爵夫人啊!”想到这里贾贵就开始猛抽自己的嘴巴,心里那个恨啊,“叫你没事乱沁,什么**,什么克夫克父,满嘴的喷粪,以后可怎么办呀?不行,抽空得好好巴结巴结豆腐西施,哪怕是磕头赔罪都成啊……否则……万一……” 于是,华阳县街头上就出现了奇怪的一幕,往日里作威作福的贾府二管家贾贵,一边狂奔,一边抽自己的嘴巴,还一个劲的骂自己满嘴喷粪,状似中邪……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一卦十金 “小仙师,奴家真有那么好的命格吗?”此时豆腐西施心中的激动不比贾贵少半分,甚至更加厉害,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活在‘扫把星’的诅咒里,人们连走路都躲着她,生怕沾上霉运,为此她不知道暗地里痛哭过多少回,流了多少伤心泪,为自己那可怜的命运! 现在有人突然告诉她,你不是‘扫把星’,而是一等一的旺夫命,之所以会死人,那是因为对方命运太单薄,承受不住如此大的福泽,那感觉就和丑小鸭瞬间变成白天鹅是一样的,幸福无比! 哪怕这是个美梦,惟愿长睡不醒! “修道之人不打诳语,不过女居士的命格虽好,命中却有一灾啊!”萧逸说的信誓旦旦,为了增加可信度,还不停挥动那面‘铁口直断-小半仙’的幡子。 一旁的小静也是拼命的点头,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为自己的哥哥助威,‘信萧郎,得永生!’这六个字在她的娘子军里也是铁律,数百小萝莉每天饭前都是要背诵的。 “正所谓:阴阳五行,相生相克,女居士身为‘南冥之木’,最惧金器砍伐,所以之前才会命运坎坷呀!” “敢问小仙师如何才能化解这一厄运?”被萧逸一番忽悠,豆腐西施现在已经信了个十成十,金器,不就是有钱人吗,在这华阳县最有钱的除了自己的大仇家-贾善,还能有谁?” 金克木,好恨啊! “这个很简单,虽然说五行之中,白金克青木,但‘木能生火,而火又克金!’只要找到拥有熔炼万金的‘北幽之火’命格的奇男子,自然可以帮助女居士逢凶化吉,富贵绵长了!” “那什么才是‘北幽之火’呢?”听到还有希望,豆腐西施眼前就是一亮。 “这个嘛,天机不可泄露,缘分到了,自然会出现在女居士‘面前’”,萧逸一脸高深莫测的模样,却又把‘面前’两个字咬的很重,同时偷偷扫了大牛一眼,“兄弟,哥哥只能帮你这么多了!” 古人都很迷信,一番话听下来,豆腐西施顿时陷入了冥思苦想中,北幽之火?……木能生火,……可那里有火呢? “当!当!当!……”正在‘豆腐西施’天人交战的时候,一阵敲打铁器的声音把她惊醒过来,然后轻轻一抬头,就看到了对面铁匠摊位上,那炉熊熊燃烧的烈火! “火?这不就是火吗?……对了,他就是从北方来的,还是幽州人,这不就是‘北幽之火’吗?……难道他就是自己未来的如意夫君?”想到这些,豆腐西施顿时满脸羞红的呆愣在哪里,天意吗? …………………………………………………………………………………………………………………………………………………………………… 贾贵是一路狂奔回去的,因为平日里酒色过度,他的身子早就被掏空了,别说跑,就是路走的远点都会气喘吁吁,但今天这位贾二爷却像‘疯狗大仙’附体一般,两条小短腿迈的飞快,连滚带爬的冲回了贾府! “主子!主子!大喜呀!”随着一阵狼嚎,贾贵口吐白沫的闯进了贾府的大门,要不是几名门卫认识他,差点拿他当疯狗给打出去! “二爷您吉祥!”借着哥哥在贾府的权势,下人们都恭维贾贵为二爷! “快说,我哥在那?主子爷在那?” “贾爷正和主子在正堂议事,小的给您回禀一声?” “不用,这么大的喜事二爷我得亲自去禀报!”贾贵刚喘匀气息,又开始疯狂憋气,等一张老脸憋得通红后,又用力在自己胸口锤了几下,还在地上打了个滚,弄的一身尘土,这才撒腿如飞报功去了,“有这份模样垫底,功劳上面至少还得再加三分苦劳吧!” “主子爷,大喜事;大哥也在,你们听我说,那个**……,不是,呸!呸!……是侯爵夫人,……南冥之木啊……,”贾贵七嘴八舌的说了半天,才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 大堂中,贾善和管家贾富听的也是瞠目结舌,“没想到,真是没想到,豆腐西施竟然有这样的命格,难怪她长得那么漂亮,原来不是凡人啊!” 这个时代,没人敢怀疑天命,更重要的是他们也不愿意怀疑,‘旺夫兴家,夫封侯爵’,多好的美梦呀! “哈哈!这个女人,我娶定了!”贾善兴奋的仰天大笑,“真是天助我也,这样的女人就是老天爷为自己准备的,太守之位,非我莫属!” “恭喜主子!贺喜主子!……世代封侯!”贾富非常狗腿的奉承着,但转过头来却是怒视自己的弟弟,要不是有顾忌,他真恨不得一脚踹死这个蠢货,真是人头猪脑啊! “什么情况,看着大哥恨不得一脚踹死自己的表情,贾贵满心的不解,自己可是立下大功呀?” 看着自己的弟弟还是那副呆头鹅的模样,贾富偷偷转过身子,从怀里掏出一个小银锭,指了指座位上的主子贾善,又指指自己,最后把银锭放回怀里,还拍了拍,做出一副满足的神态! 到底是亲兄弟,贾贵瞬间明白了哥哥的意思,“对呀!有这‘旺夫兴家’的女子干嘛非奉送上去?应该送给自家哥哥才是……,等等,干嘛要给哥哥?应该留给自己才对呀!……侯爵啊!” “我到底都做了些什么呀?自己撞大运发现的一颗好白菜,结果白白喂了别人家的猪,应该自己去拱才是呀……,侯爵之位白白送人了?还是子孙世袭的!”想到这里,贾贵的内心世界崩溃了,眼前一黑,顿时晕了过去! ”把你兄弟抬下去吧,好生照料,以后主子我不会亏待你们的!“家主贾善到没多想什么,他心中还在激情澎湃! “诺!……能伺候主子就是我们兄弟俩前世修来的福气,哪敢要什么回报呀!”贾富继续自己狗腿子的表演,同时厌恶的一挥手,让人把自己这个蠢弟弟抬下去了,至于是死是活,才懒得管他! 后来据贾府下人传说,二爷贾贵苏醒后,顿足捶胸,猛扇自己耳光,并大呼自己是猪,等第二天出门见人时,果然顶着一颗肿胀的猪头…… …………………………………………………………………………………………………………………………………… “走,咱们出去一趟!” “诺!主子是要去见见豆腐西施?” “不!……去找那个算命的小道士;看他是不是真有那么高的道行!” 贾善的眼界毕竟比两个奴才开阔的多,道家一向以忽悠人见长,当年的汉武帝如何,一代雄主,还不是被他们用‘长生不死’给忽悠的神魂颠倒,最后连自己的太子都给逼死了,巫蛊之祸,弄的朝堂大乱,差点就断绝了汉家的法统! 所以他必须亲自去试探一下,如果是真的,再去娶‘豆腐西施’不迟,反正她也跑不了,如果是假的,呵呵,自家宗祠刚刚落成,正需要些祭品,人头大贡,最好不过了! “主子高明!方士之言却要三思而行,只是道行这个东西,怎么才能看出真假呢?”贾富不禁有些疑问,总不能把小道士抓起来养着,等真的封侯哪天再放出来吧! “简单,把咱俩的衣服互换一下,来个鱼目混珠,他到底能不能看出人的富贵气来,就全知道了!”嘉善一脸高深莫测的样子。<> “主子英明!” 撮合了大牛和豆腐西施,萧逸自然不会去做那个电灯泡,直接带着小静在华阳县城里四处溜达开来,一边转,萧逸一边在心里默默的画着草图,周围的地势如何?城门是如何设计的,高厚怎样,哪有藏兵洞,都一一记在心里,他甚至还免费送了城门口的守军一卦,聊了半天,为的就是打听下他们的人数和执勤班次! 没有不开张的油盐店,正在城墙边转悠间,一对主仆突然拦住了道路! “铁口直断-小半仙!好大的口气,就是不知道到底灵不灵!”说话的是那个主子,一脸猥琐,但衣着华丽,看起来应该是个富贵之人! “仙家法,一试便知!”仔细看了看二人的衣着神态,萧逸心中立刻有了定数,身为‘射雕手’最强的就是眼力,无论是射杀,还是识人! “如果不灵呢?” “那您砸了我的招牌,在下永世不踏入华阳城半步!”萧逸指指自己的幡子,“不过,要是万一灵验了,那今天在下要收卦资十金?” “十金?你怎么不去抢啊?”虽然衣着华丽,可贾富骨子里还是逃不开吝啬的本色,钱在他们这些奴才眼里比命都贵,十两十金,那都够一般人家吃上一年的了! “因为今天我遇到贵人了!”萧逸越过贾富,目光直接落在那名仆从装扮的人身上。 “好!十金就十金!”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八章大哥,你以后能称王吗? 正文 第一百一十九章一炷香 推荐阅读: ?? 山阳郡城外,玄甲军大营,萧逸回来后一头扎进自己的小帐篷里,一边泡着最喜欢的药浴,一边闭门沉思眼下的时局! 如今的山阳郡就像一局棋,而各种大小势力就是上面的棋子,可谓错综躲避,混乱不堪,但在混乱中却又维持着一种巧的平衡,使得山阳郡没有发生较大的动乱,可是现在自己就要打破这种平衡了! 安阳县就是萧逸要吃掉的第一颗棋子,那里的钱粮正是现在他所急需的东西,山阳郡城的重建,十万难民的安置,都缺不了钱粮,如今那里的虚实萧逸已经全部掌握了,吃下去并不难,难的是随后可能引发的各种后果! 一旦自己吃下安阳县,那山阳郡中其他二十二县的大小势力会做何反应?是继续各自为政,还是会组成一个反对自己的联盟? 如果他们真联合到一起,就会形成一股谁也无法忽视的强大力量,以萧逸的才干、胆略也不敢有丝毫的轻视,总不能把这些人都杀光吧,虽然说狠狠心也不是做不到,可他想要的是一个完整的山阳郡,一个能种田、收税、安居乐业的净土,而不是寸草不生的无人区! 破敌易,活人难啊! “来人,给我把黄鼠叫来,本将军有事派他去做!”反复思量后,萧逸决定先下一手暗棋,往那些大小势力中掺点沙子,而黄鼠就是最好的人选,他当年可是追随过‘天公将军’张角的人,是根红苗正的黄巾军元老,对绿林中那一套熟悉的很,在那些山贼草寇中也堪称是老大哥了! 把他派出去,就相当于在敌人中多了一双眼睛,而且还能收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好处,对就这么做! “属下参见将军大人!”对于萧逸,黄鼠是从内心深处感到恐惧,他们可以说是老相识了,在卧虎亭时就打过交道,可越是如此,黄鼠才越感到畏惧。 “黄鼠,我要交代你一件差事!” “愿为将军效力!” “呵呵!你就不先问问是什么差事?”萧逸不禁哑然失笑,对于识趣的人他总是很喜欢。 “属下只知听命行事,不敢问其他!”黄鼠把头低的更厉害了,多年的江湖经验告诉他,知道的越少,活的久越久! “好,你是个聪明人,本来我还有点犹豫,现在看来却非你莫属了!”萧逸点点头,终于下了决心。 当天夜里,萧逸与黄鼠在大帐中密谋良久,随后黄鼠连夜跑到难民营中仔细挑选了五百旧部,全是当年跟他一起杀人放火过的绿林巨匪,又携带了不少金银财宝,天亮时分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 豆腐西施这几天非常的失落,那个一见钟情的小铁匠突然不见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就像不知道他从哪来,她也曾四处打探过,却一点消息也没有,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从那时起,‘豆腐西施’就变得茶饭不思,每天就坐在那里静静的看着路对面,耳边仿佛总是回响起那节奏分明的敲打声,还有那团带着她无数美梦的炉火! 贾善最近的小日子就要舒服多了,自从听了小道士的话后,他把所有大小事情都交给了管家贾富处理,自己干脆搬到了贾家祠堂里居住,一则是修身养性,同时也勤加给列祖列宗上香祷告,保佑自己早日飞黄腾达! 可惜,美梦易碎,人生无常! “主子,大事不好啦!敌军!”当‘疯狗大仙’贾贵再一次冲进贾家宗祠时,带来了一个可怕的消息,安阳县城被人包围了! “什么?有大军围城?”听到消息,贾善也是一惊,不过身为家主,此时到还能勉强保持镇定,“是哪里来的兵马?可曾看清旗号?” “回主子,黑压压一眼望不到边,全是清一色的骑兵,那个旗号奴才从来没见到过,不知是那家的兵马!” “走,看看去!命令家中所有仆役一律上城防守,另外,再从地窖中给我取些钱财出来!快去!”贾善伸手抄起一把宝剑,带上几名贴身护卫向城头走去,心中也在暗暗猜测,到底是谁敢来冒犯自己的虎威,会不会是外来势力,是路过?还是专找自己麻烦的? “希望这次可以破财免灾吧!”带着几箱子黄金,贾善登上了城头,他知道,黄金有时候是比宝剑更加有用的武器! 随着清风逐渐吹散了晨雾,一座座如山般的军阵出现在华阳城外,清一色的铁骑兵,而且装备精良,杀气冲天;从士兵们那或冰冷,或炽热的目光中就可以知道,这些都是百战沙场的精锐战士,与那些只会拿着刀欺负一下普通百姓的郡卒相比,如有猛虎面对绵羊! “外面的将士,敢问是哪路人马?若是路过本地,在下不才,愿意资助些钱粮与将士们使用!”贾善也算有些见识,这样的精锐铁骑绝不是周围那些土著势力所能拥有的,更不是自己所能抵抗的,现在只有寄希望于他们拿点钱财就走人吧,当然了,如果想要些女人也可以! 铁骑军阵中,萧逸一身戎装,头戴‘蚩尤鬼面盔’,手提凤翅镏金镗,杀气腾腾的看着自己选中的第一个目标,这次出征,五千玄甲铁骑倾巢而出,要的就是一击必中,必须在周围其他土著势力没反应过来以前,干净利落的拿下华阳城;不过现在还不是动手的时候,他在等一条消息! 至于城头上贾善的提议,萧逸丝毫没有兴趣,这次来他要的是全部,而不是区区几箱子黄金,通吃才是王道啊! “报将军!铁砂河那里已经得手了,所有沿河的作坊无一毁坏,上千匠人也全部生擒!”一名传令兵带来了萧逸等候的消息。 这次进军,是兵分两路的,萧逸带兵围城,而小斌则带着另一支人马,一路潜伏去偷袭铁砂河了,那里的作坊和工匠都是他想要的。 “好!下面就该看咱们的了!”萧逸冷冷一笑,还是战场的感觉更让他迷醉,尤其是马上就能闻到人血的芳香了,“典韦何在?” “末将在此!”典韦手持双戟来到近前,自从投到军中以来,他一直没得到什么立功的机会,就像一饥饿已久的猛虎一样,现在机会终于来了! “这次攻城,由你做先锋,本将军亲自擂鼓助威,三炷香的时间给我拿下华阳城,违令者,军法从事!”萧逸一挥大手,一面巨型战鼓就抬了出来,一起的还有一个小鼎,和三柱清香! “末将尊令!三炷香,拿下华阳城!”典韦一脸兴奋的直接走向队头,像他这样的人,就是为战争而生的。 “点香,进兵!”一声令下,萧逸亲自来到巨鼓面前,拿起沉重的鼓槌,开始敲打起自己前世最喜欢的一段音乐……将军令! “咚!咚咚!……”激昂的鼓声振奋起每一名士兵身上的热血,随着一声呐喊,在典韦的带领下,玄甲铁骑向一道洪流般向安阳城头冲去…… 密集的箭雨向城头铺盖而去,压的上面的守军抬不起头来,典韦亲自带着一队人马直冲城门而去,巨大的撞木狠狠的冲击着城门,震的尘土飞扬;另有一些骑兵围着城墙四处奔驰,看到有合适的地方,一抖手中的套马索,直接套上突起物,而后咬住钢刀,顺着绳索像猿猴一样攀援而上,动作敏捷无比;这一手还是当初雁门大战时从匈奴兵那里学来的,却是攻城掠地的好办法,但也非悍勇之卒不可用! “守住,给我守住!只要打退敌军,每人赏五金,再分城外的良田十亩!”城头上,贾善高声大喊,试图用重赏来鼓舞手下士兵的斗志,他已经看出来了,城外的军队绝不是什么过路客,这是想要他的老命啊! “杀!……去死吧!将军大人在亲自擂鼓,弟兄们死命往里杀啊!”玄甲军骁勇善战,再加上士气如虹,紧紧一个冲锋就越上城头,开始大力砍杀那些守军,至于贾善一方的人马,全是当地的土军,何曾见过这种万马千军的大阵势,虽然人数上也有数千之众,但在玄甲军面前,就像阳光下的积雪一样,迅速消融不见…… “轰!轰!……哗啦!”在典韦等人的大力撞击下,城门终于被撞开了,大队人马洪水般的涌入,迅速淹没了一切阻挡他们的人和物…… “主子!守不住了,赶快退回宗祠里去吧……”眼见大势已去,管家贾富带着几名亲卫保护着家主贾善开始逃跑,至于他的弟弟贾贵,刚才冲锋时就被乱箭射杀,死无全尸! “怎么会这样?不应该这样啊!……我是有天命的,我日后能封侯的……”贾善快要疯狂了,自己到底得罪了什么人,竟会受到这样的恶报,这些黑色铁骑兵就像地狱来冲出的恶魔,四处追杀着自己的手下,华阳城完了,贾家完了,可怜自己家族十几代人积攒的家业啊,就这么被人连根拔起…… “走,进城!”一曲将军令打完,萧逸扔下鼓槌,看了看刚燃烧完一根的清香,满意的点点头,一炷香时间破城,这才是自己的虎狼之师! 华阳城破,自己的钱袋子终于打开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二十章平顶侯 推荐阅读: ?? 当萧逸的战马踏入城中时,里面的战斗已经基本结束了,华阳城内的守军不是被斩杀,就是成群结队的举手投降,一点像样的抵抗都没有遇到,至于城主贾善,在逃回自家宗祠以后,立刻被大批蜂拥而来的追兵团团包围,无奈之下,只好带着管家贾富一起投降了,想让他这种有钱人自杀殉节,实在是难如登天! 身为阶下囚,贾善反而慢慢冷静下来,他发现周围这些铁骑兵全都是燕赵一带的北方口音,也就是说这是一支客军,但据他所知,最近一段时间山阳郡内并没有外来兵马入住,唯一例外的,就是那名十八岁的娃娃太守带来的人马! “哎!我真是人头猪脑啊!”贾善郁闷的直用头撞墙,记得前不久他接到过一份娃娃太守的告令,结果他看都没看,直接扔给下人去擦屁股了,自古强龙不压地头蛇,一个乳臭未干的娃娃也敢对他发号施令,做梦! 可是万万没想到啊,原以为对方是只没断奶的小羊羔,没想到竟然是一头筋粗肉满的斑斓猛虎,会吃人的,如今城破家毁,真是悔之晚矣! 心中虽然哀怨,可贾善还存了一丝幻想,虽然自己得罪了那个娃娃太守,但对方毕竟是个十八岁得少年,勇猛有余,而经验必定不足,这次可能也是一怒出兵,一会只要自己好生哀求、认罪,把家产奉上一部分,然后再从自己那二十一房小妾里挑几个姿色出众的送上去,讨得欢心,未尝就不能逃得性命,如果马屁拍的好,就是重回城主之位也并非不可能啊! “嗯!这这么办,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考验自己本领的时候到了!” 萧逸丝毫不知道有人正准备用美女贿赂他,此时的他正在兴高采烈的查点战利品,这次出征,他特意把主簿秦禹,和那五个倒霉鬼县令都带来了,破城以后立刻占据府库,然后让他们仔细清点,这些钱粮就是以后立足的根本,丝毫马虎不得! “黄金五万两,银十五万两,丝绸千余匹,五珠铜钱三大窖,正在一一清点……,粮食三十屯,每屯约千余石,另有上好铁砂五十万斤……” 秦禹几个人快要乐晕了,真是捡到个金娃娃啊,这些财物足够他们重建山阳郡城和安置那十万难民了,原以为来的这个娃娃太守只会喝酒、逗小萝莉,没想到不动则已,动如雷霆,他们可是全程观看了攻城的过程,只用了不到一炷香时间,真是虎狼之师啊,有这样一支军队,有这样一位太守,山阳郡终于有希望了! “铁砂五十万斤?还有这么多存粮,呵呵!这位贾城主野心不小呀!” 乱世之中,铁砂绝对是最贵重的战略物资之一,这么多铁砂,如果用来打造兵刃,铠甲,足够装备几万人的,再加上那些钱财,如果时机成熟,足够让一条菜花蛇腾云化龙了,不过这块肥肉最后却便宜了萧逸,有财不如有福啊! “来人,分出三成的财物、粮食,送到曹公哪里去!再给我写一封信,就说最近山阳郡内有黄巾余孽为患,本将军要大开杀戒,剿灭贼寇!”萧逸是聪明人,知道好处不能独占的道理,如今兖州各地百废俱兴,到处都缺钱粮,自己吃到这么肥一块肉,理应分给别人一份的。 再者,萧逸这也是在曹操那备案,自己在山阳郡里大开杀戒,必然会招来无数的流言蜚语,他需要曹操这颗大树遮风避雨,关键时刻甚至需要兵马上的支持,破了华阳城就相当于捅了马蜂窝,那些地方豪强绝不会善罢甘休的,一场大战,就在眼前啊! “来人,把那个贾善给我押上来,本将军还差他一个许诺呢!” “诺!” 片刻之间,五花大绑的贾善主仆就被带了进来,而地点就是贾家的宗祠,在人家的老祖宗面前审讯不法子孙,萧逸颇有点恶作剧的意思! “小的贾善叩见太守大人,大人的告令小的早已收到,原本想多多筹集些钱粮再给您送去,没想到竟然劳烦大人您亲自来取,小人有罪呀!”贾善的演技确实不错,进来之后头都没抬就跪倒在地,拼命哭诉起来! “哦!既然知道有罪,本太守应该如何处罚你呀?” “这个,小人愿意献上一半的家财,为大人充作军饷,另外,小的家中还有几名姿色可人的歌姬,全部送与大人暖**之用,惟愿大人高抬贵手,放我一条生路啊,小的日后当牛做马报效大人啊!”一边哭诉,贾善一边拼命的磕起头来,事到如今,什么野心霸业、什么万贯家财他都不要了,只要能逃得一条小命就心满意足! “呵呵!未破城之前,华阳县的钱财都是你的,可如今本太守的大军已然入城,这里的一草一木已尽归我所有,你用我的钱财来贿赂我,到底是何居心呀?”萧逸一脸的玩味,一半家财?玩笑;自己抓了个通吃,难道还要吐出去一半不成。 “这个……”一个简单的逻辑题,吓得贾善冷汗淋淋,“这个娃娃太守真的只有十八岁,怎么比官场老油条还滑,莫非是妖孽转世不成?” “贾善,抬起头来,你我可还是旧相识呢?” 嗯!这时候贾善才发现,上面那位娃娃太守的声音似曾相识呀,而且似乎就是最近几天的事,当下他壮起胆子向上偷偷望去,只见‘蚩尤鬼面’盔轻轻抬起,一张微笑的小黑脸就露了出来,与此同时,对方的一只手还不停的做着捻钱的姿势? “你?你不是那个小道士……这?”贾善惊的是目瞪口呆,连完整的语句都说不出来了,至于他身边的管家贾富,已经白眼一番,晕死过去,“那个收了他五十金的恶魔……” “小的有眼不识泰山,罪该万死,大人赎罪呀!”贾善现在是万念俱灰了,恨不得把自己的眼睛挖出来当泡踩,难怪华阳县这么轻易就失守了,人家早就摸到自己的老巢里,还面对面交谈了半天,可恨自己竟然丝毫没有察觉,哎!不怪人家太聪明,全怪自己人头猪脑! “我说过,你近日会有一劫,如今劫数已到,我的卦像算得还准吧!” “大人,大丈夫,一诺千金,您说过我能‘封侯’的,不能言而无信呀,小的现在不求封侯,万贯家财也不要了,只求放小人一条生路!如何?”事到如今,贾善也豁出去了,这个时代的人最重诺言,抓住这一点也许还能有个活命的机会! “哈哈!说得好,男子汉,大丈夫,一诺千金,本太守岂是言而无信之人啊!”萧逸本就是逻辑学高手,岂会被自己之前的诺言给束缚住,“来人啊,把贾善拖下去,封他个平顶侯!” “诺!”几名如狼似虎的亲兵冲上来,托着贾善就往外走,任他如何挣扎也是无济于事! “平顶侯?什么是平顶侯?朝廷里有这个官爵吗?”一直到刽子手举起雪亮的大砍刀时,贾善才明白过来,人的脑袋在脖子上算是个突起物,把这个凸起砍的和肩膀平齐,不就是平顶了吗? 原来如此!难怪小道士当初预言‘封侯’时,总盯着自己的脖子看了,他是在找下刀子的位置啊;可惜,明白的太晚了! 一道雪亮的刀光闪过,带血的人头飞出数米之远,贾善终于从富甲一方的土豪,成了‘平顶侯’‘野心,害死人呀! 宗祠之内,萧逸正在翻看一本贾氏族谱,新编纂的族谱非常完整,贾家十几代的血亲分支全收录在内,无一遗漏,倒是省了自己不少麻烦! “典韦听令!按照这本族谱上面的,所有贾家族人,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诺!” “大人,手下留情呀!贾善有罪已经伏诛,但这族谱之上许多人都是无辜的呀?”听到如此冷酷血腥的命令,主簿秦禹一个虎扑,试图用自己瘦弱的身躯拦住典韦,同时向萧逸苦苦哀求起来。 “秦主簿,难怪以前你们把山阳郡治理的一塌糊涂,记住了,乱世当用重典,如今这华阳县城就像一块田地,而这些贾氏族人就是长在其中的乱草,斩草若不除根,春风一吹他们就会卷土重来的!” 萧逸知道自己这一刀下去肯定会杀死许多无辜的人,但身为一郡太守,他必须为全局着想,大战在即,他必须在身后留下一个干净的华阳城,一点隐患也不能留,所以那些本不该死的人,也必须去死,因为他们的死可以拯救更多的人! “大人,几根杂草除掉就是,可您这大刀一挥,许多庄稼就跟着一起被斩断了呀!”秦禹依旧在苦苦哀求,看着那本厚厚的族谱就知道,这上面至少好几百条人命啊! “那也只能怪他们的命不好了,我没时间一一分辨……,杀!”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一章血财神--萧逸! 推荐阅读: ?? 刀光闪动,人头落地,贾氏一族在本地繁衍生息了十余代,丁口足有数百人之多,如今全被五花大绑的押赴城外斩首示众,顿时在华阳城里引起了轰动! 这些年来贾氏族人仪仗权势,欺凌弱小,横行霸道,像‘豆腐西施’那样被迫害的家破人亡者不在少数,可因为贾善在本地一手遮天,百姓们也只能是敢怒不敢言,可今天,华阳县的这片天终于被人捅破了! 法场上人头滚落,百姓们欢声如雷;第一个被斩首的就是大管家贾富,身为华阳城第一狗腿子,他比贾善更加让人痛恨,作为执行者,几乎所有的坏事都离不开他! “狗贼,你也有今天!” “罪有应得呀!苍天终于开眼了……” “恶人,你还我女儿命来……” 愤怒的人们在贾富被斩首后,纷纷涌上前去,撕咬死尸上的血肉,直吃的满嘴血沫,尤不解恨;不少人干脆就在法场外面摆好灵位、香堂,用抢来的血肉祭奠自己那些屈死的亲人! 每砍掉一颗人头,百姓们就是一声叫好,可叫到最后,却又变得鸦雀无声了,那毕竟是几百颗人头呀,摞起来就像一座小山,事实上按照萧逸的吩咐,刽子手确实把人头码放在一起,垒成了一个‘京观’,这些普通老百姓何曾见过杀这么多人,而且那些人中也不乏老人、小孩、妇女…… 没人能坚持看到最后,即使是有血海深仇也不能,当杀戮进行到一半时,百姓们就吓得一哄而散了,但法场上的人头依旧在砍落,凡是贾氏族谱上的人,一个也没落下! 从此,有两件东西深深印刻到百姓们的心中,一个是东门外那座用人头垒成的‘京观’,一个是‘杀神’太守萧逸的威名! 自此以后,华阳县的社会风气大好,再无一人敢作奸犯科,触犯律法,那真是做到了路不拾遗,民风淳朴,在若干年后的新社会时期,甚至被评选为全国十大民风淳朴古镇之一,历经千年不衰…… 另一方面,不知从何时开始,在华阳城百姓家中开始摆上了萧逸的画像,早晚上香参拜,只见画像上的萧逸身穿阴阳八卦水火道袍,头戴八宝莲花冠,手提一把滴血的宝剑,目光如电,一张小黑脸上杀气腾腾,颇有鬼神辟易的气势,在他身边还跟着一名俊俏的小童子,眼睛都笑成了月牙形,手里拿着一个装钱的大口袋,里面尽是金灿灿的大元宝! 神鬼怕恶人,在老百姓们看来,有这样一位‘杀神’在,一定会保佑他们家宅平安的,哪怕是再穷苦的人家,逢年过节时也会请上一副,小心叩拜,据说供奉这副画像,不但可以镇宅,驱邪,升官,发财,还能治愈不育不孕呦…… 就这样,我们的萧逸‘童鞋’很荣幸的加入到财神的队伍里,和‘文财神’比干,‘武财神’赵公明一起,接受万家香火的祭拜,人称--‘血财神!’ ……………………………………………………………………………………………………………………………………………………………………………… 杂草拔除,就必须补种上庄稼,防止良田再次荒废掉,种地如此,治民也如此! “你,就是你,衣服最破那个,叫什么名字!”贾家宗祠中,萧逸手指一名站在主簿秦禹身后的倒霉县令问道! “我?回禀大人,属下邓冰!”听到‘杀神’突然找自己,这位倒霉鬼连滚带爬的上前参拜,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会身首异处! “好,就是你了,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华阳县的新任县令了,立刻上任吧!”说着萧逸把一颗刚搜出来的大印扔了过去,这就算任命仪式了! “我?华阳县令?属下谢过太守大人赏识!呜呜……!”抱着县令大印,邓冰激动的竟然哭泣起来,自己又成了主政一方的父母官了,而且还是富得流油的华阳县,万万没有想到呀,好运竟然会落到自己头上,太守大人为什么会如此重视自己呢? “对,一定是因为自己平时兢兢业业的工作,被太守大人看在眼里了,虽然嘴上不说,但关键时刻却第一个重用了自己,人呀!还是得勤奋啊! 不但是邓冰激动的落泪,那四名没被选上的也同样一脸兴奋,拿下华阳县后,大家都猜测萧逸肯定会用一个自己的亲信来打理本地,那知道这位娃娃太守大手一挥,直接任命了一个山阳郡的旧人,这是什么?大公无私呀! 这次没选上不要紧,萧逸本事他们已经看到了,绝对的神勇盖世,今天能拿下华阳,明天就能拿下别处,县令的位置一定还会再有的,到时候大家都有机会! 就连一直眉头紧皱的主簿秦禹都不由得暗暗点头,在用人方面,这位小太守确实技高一筹,别人不好说,至少这个新出炉县令邓冰,一定会为他出死力的。 看着几个人在哪雀跃欢呼,互相鼓励,主位上的萧逸却是一脸深沉,显得高深莫测,之所以选邓冰做县令,原因其实很简单,五个倒霉鬼中就数他的衣服最破烂,人也最瘦弱,虽然落魄了,但好歹是个官员,竟然混的跟乞丐一样;可见其为人和操守如何了! 让这样的人做官,能力如何到在其次,至少他不会贪污钱粮,更不会去搜刮百姓,而中国的百姓是最勤劳朴实的,只要给他们一个清廉的父母官,给他们一个平安的生活环境,他们就能把日子过的很好! ………………………………………………………………………………………………………………………………………………………… 豆腐西施感觉自己一直在做梦,还是美梦,因为如果不是在做梦的话,为何幸福来的如此突然呢! 当大军进城的时候她被吓坏了,连年战乱,每次有大军路过,不论是贼寇还是官军,有三件事是必做的,抢粮,抢钱,抢女人! 惊恐不安的她连忙关闭店门,握着那把切豆腐用的小刀子,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每当有战马的铁蹄从门前跑过,都会吓得她魂不附体,可惜,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 “咚!咚!”先是一阵温柔的敲门声! 她不敢出声! “咚!咚!咚!……”随后是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豆腐西施吓得连呼吸都停住了! “哐当!”随着一声巨响,最后门板被人一脚踹开了! “呀!”小鸡临死前还要挣扎两下,何况是一个大活人,举起手中的小刀,豆腐西施猛的向来人劈砍过去,不过因为极度害怕,她的眼睛是闭着的! 结果很简单,一个柔弱女子如何是强壮军汉的对手,刀子被打飞,人也被一把抱住了! 豆腐西施开始拼命的挣扎,‘抓,踢,蹬,挠,咬,撞’,一个女人所能使出的招术她都用尽了,可无济于事,对方就是那么紧紧的抱着她,任由她拼命的撕咬也不放手,一直等到她喊累了,哭的没劲了,也就任命了! “是我!” 简单的两个字却让闭目等死的豆腐西施浑身一阵,然后她颤颤巍巍的睁开了双眼,就看到了一身戎装,威武不凡的大牛正对着她微笑! “是你?” “没错,是我;我来接你!” 后面的事就简单了,大牛一把抄起豆腐西施,抱上了马背,然后二人一骑,在大街上纵马狂奔起来! “牛将军威武!” “牛将军威武!” 道路两旁,看到这一幕的士兵无不举起兵刃,挥舞着狂呼起来,口哨声更是此起彼伏;而大牛则很大方的向两旁的士兵们挥手致意,“弟兄们听着,从今以后,我有夫人了!” “万胜!万胜!……” 萧逸军规严整,一向禁止士兵们抢掠民间女子,有敢侮辱妇女者更是杀无赦!但他并不禁止士兵们娶老婆,相反,如果营中的士兵要成亲,萧逸还会公款报销所有费用,至于上门为部下提亲,做主婚人的事情他更是经常做。 在萧逸看来,有老婆、孩子丝毫不会削弱部下的战斗力,想法还会提升他们的斗志,只有知道自己需要去守护什么时,男人才能爆发出全部的战斗力,有家的士兵才是无敌的! “感谢上苍,感谢那一度被自己诅咒的命运,原本只是想要一个老实本分的铁匠,没想到老天爷送给自己的却是一个威武不凡的将军!”听着耳边传来的欢呼声,豆腐西施紧紧的躲在大牛怀里,羞的连头都不敢露出来,他忽然想起了那个小道士说得话,“南冥之木,旺夫兴家,自己的命果然是好的!” 可惜,豆腐西施还没感慨多久,她就在贾家宗祠里看到了一脸微笑的萧逸,小脸还是那么的黑!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二章枭雄落幕 推荐阅读: ?? 济北郡,兖州中枢所在,曹操的‘征东将军’幕府如今就驻扎在这里,一方面便于他遥控兖州诸郡,但更重要的是为了防备北方那个强大的邻居--袁绍! 袁绍自从占据冀州这块沃土以后,实力日益壮大,麾下谋士如云,战将如雨,俨然已经成为了关东各路诸侯之首,大有一统北方的架势! 现在曹操最为惧怕的就是袁绍突然挥军南下,以他现在的实力还无法与之抗衡,好在袁绍把注意力都放在了右北平太守公孙赞身上,积极攻伐,看来他的战略目标是先吞并幽、青、并,诸州,一统河北之后,北连大漠之众,再掉头南下对付黄河以南的大小势力! 如此最好了,曹操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时间,他的部下们正在全力消化兖州各地的力量,只要能把兖州经营成铁板一块,他就不怕任何人的挑战了! 问题是兖州不好经营呀!看着书案上那一大摞公文,曹操只能抱以苦笑,都是要钱粮,要援助的,就连荀彧那样的大才都忍不住在书信里大吐苦水,其他各处就可想而知了! 兖州刚刚经过战乱,百姓流离失所,百业疲惫,还有那上百万的黄巾战俘需要安置,而这些全需要大量的钱粮来支持,可曹操也是囊中羞涩啊,其中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地方豪强拒不纳赋,不服法令,即使是各地的太守也压制不住这些地头蛇,反而屡屡被人所制,想想都是一把眼泪呀! ‘望天吼’就在曹操的脚边徘徊,这段时间它又长大了不少,已经有了几分獒犬的气势了,一身黑色的毛发很是光鲜,而且颇为通灵,眼见主人一脸的不高兴,它立刻对着那些罪魁祸首,就是书案上的那些公文狂吠起来,在它的世界里没有善恶对错,有的只是对主人的忠诚! 不过当小狗的鼻子闻到其中一份公文时,吠叫声突然停住了,紧接着浑身的狗毛炸起,耳朵垂下,夹着尾巴急忙跑回曹操脚下,一副受惊的样子,天可见怜,它又闻到那个喜欢弹它小丁丁的恶魔的味道了! “哈哈!几百里之外都能让獒犬胆寒,果然厉害!”曹操大笑着从中挑出一份书信,那是山阳太守萧逸写来的,这个小家伙既没有跟自己诉苦,也没有伸手要东西,相反,他还把从‘黄巾余孽’处缴获来的财物送来了一部分,而且字里行间还表示,只要让他放开手去干,钱粮不是问题! “奉孝,你觉得萧郎此举何意呀?”曹操将书信交给自己最得力的谋士,如果说众人中谁最了解萧逸,第一个是曹操,第二个就是郭嘉! “不愧是‘鬼面萧郎’,一封简单的书信里都透着浓浓的血腥味,看来山阳郡那些地方豪强要倒霉了!”郭嘉还是酒不离口,尤其是得到酒坊以后,天天喝的醉熏熏的,但一双眼睛却明亮无比,美酒醉人,却不醉心! “如此也好,现在兖州地面上是杂乱无章,清理掉田地里的杂草才好种庄稼,萧郎就是一把燎原的野火,虽然说烈火无情,可大火过后,留下的就会是一片肥美的土地!” 郭嘉的态度很明确,他是支持萧逸的,别看两个人以前经常为了一些小事争斗不休,互相‘毒舌’的厉害,但到了关键时刻,他是绝对会帮上一把的,而且不论对错,萧逸救人他支持,杀人,他同样支持,这里就是朋友之义! “嗯!奉孝言之有理!”曹操微微点头,自古以来皇权不下乡,地方豪强势力一直是统治者的一块心病,秦始皇统一天下后,迁富户十二万于咸阳,就是为了压制一下这些地头蛇,可中央的权力一旦稍弱,这些豪强们就会像野草一样再次冒出头来,他们吞并土地,鱼肉百姓,甚至是画地为王,抗拒中央法令,大汉天下败落都这般田地,这些人的作用不容小视;现在用一把大火烧光他们,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不过这把大火不是谁都能烧的起来的,萧逸无疑是一个放火高手,现在自己需要做的就是助他一臂之力,让这把大火烧遍兖州各地! “主公,是不是给萧郎回一封书信,以示支持?给他壮壮胆气!”郭嘉不愧是好朋友,时刻想着帮萧逸扯虎皮,做大旗! “回信?不用!任何书信对萧郎而言都是一种制约,老夫不闻不问,让他放开手脚尽情的大干一场吧!”曹操大笑着摆摆手,既然放权,那就放一个彻底,这就是他用人的原则! “主公圣明!”郭嘉整理衣冠,难得的正式行了一礼,既为自己遇到一位明主庆贺,也是在替萧逸拜谢,有这样一位对部下无比信任的主公,人生大幸! “那其他各位大人的书信如何回复?”诉苦的书信可是堆积如山啊! “好办!”随手拿起一份公文,是东郡太守荀攸的,这位老好人同样在抱怨地方豪强违法乱纪,处处掣肘;冷冷一笑,曹操走龙蛇的批示了五个大字---“唯杀尽而已!” “报!主公,长安八百里快马加急!” 曹操和郭嘉刚处理完手头的公文,就看到一名鸿翎信使从外面闯了进来,看那风尘仆仆的模样就知道,一定是出大事了,长安?朝廷! 拿过密封的信桶,一把拍开,曹操目光一扫,顿时就愣在了当场,神色阴晴不定,随后郭嘉一把取过,一目十行的看完,也傻在了那里…… 书信里没有过多的描述细节,只有非常简单的几句话,“司徒王允、美人计,……吕布反水,受禅台,刺杀董卓…… 良久,二人对视一眼,几乎同时自言自语到,“董卓死了!” 一代枭雄,终归尘土! ………………………………………………………………………………………………………………………………………………………… 八百里关中,弘农郡,迁都长安以后,西凉军中大将张济就屯兵于此,他平日历就是专心练兵,对于都城长安发生的事情基本做到了不闻不问,更是一脚也没踏进去过,大有任他风浪起,稳坐钓鱼台的架势! 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三天前从长安传来消息,董太师要受禅于汉,登基做皇帝了,犹如一声惊雷,西凉军中顿时掀起了轩然大波,董卓一旦坐上那把龙椅,那他们这些部将人人都是开国功臣,荣华富贵,香车美人,要什么有什么…… 第一时间,所有西凉众将提着大包小包的礼物疯狂的向长安涌去,一边跑,一边忙着准备阿谀奉承的话语;谁都知道,新皇登基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封赏群臣,现在不往前靠,还等什么时候牙,哪怕多在董卓面前走两圈,混个眼熟呢,一个开国侯的爵位总少不了吧! 众人之中唯一列外的就是张济,得到消息后,他还是每天准时的操练兵马,囤积粮草,一点动身的意思也没有;这可急坏了他的侄儿张绣,多少腥风血雨都受过来了,眼看就要论功行赏,怎么反而退却了呢? “叔父大人,侄儿以为您现在应该火速进京,多在太师面前走动一二,凭您往日的功勋,估计一个‘大司马’的位置是十拿九稳的!”张绣表现的极为兴奋,这样的天赐良机,失不再来啊! “痴儿,不要被眼前的富贵烟云遮住了双眼,忘记当初在洛阳时,萧郎和你我说过的话了吗?无论有多大的官职,无论有多大的富贵,绝不可踏入长安城一步!”张济神情柔和了许多,自从放下仇恨,他的内心也逐渐平静下来,看事情也更加透彻了,大富大贵,同样也是大灾大难啊! “那萧逸再足智多谋,岂能料定今日之事?况且他远在千里之外,又如何知道长安城里的变化;万世富贵就在眼前,此时不取,岂不可惜,叔父还是火速进京为是啊!” “呵呵!岂不闻‘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叔父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全是因为在紧要关头听了萧郎的话,这次,也断不会错!”张济一脸微笑的擦拭着手中的宝剑,不时还摸摸上面的刃口,“再者一说,你以为官爵这个东西是靠送礼、拍马就能得来的吗?” “那咱们就眼睁睁的看着大好机会错过去?” “痴儿,记住了,为将者,兵马才是咱们安身立命的根本,正所谓‘有兵就有权,有权就有官’,这是万古不变的真理…… 董太师能取代汉室江山是因为他手里有兵权! 关东诸侯们能割据一方,自成天地,也是因为他们有兵权! 只要你我叔侄紧紧握住手中的兵马,哪怕咱们不进长安半步,高官厚禄一样也少不了!” “叔父高见!”口中虽然称是,但张绣的心里明显还是有些不服,“既然叔父不愿入京,莫不如让侄儿代劳一次如何?否则万一董太师怪罪下来,也好解说一二……” “也好!那就由你走一趟吧,记住,多带侍卫亲兵,每人带双马,一旦长安城中有变立刻逃回来,绝不能迟疑;叔父会派人在途中接应的!” 略加思考,张济还是同意了让侄儿跑这一趟,少年人不经过磨练永远也长不大,再者他也很想知道一下,萧逸预言的惊天大变到底会是什么……”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一百二十三章逼虎跳涧 推荐阅读: ?? “叔父!叔父!……大事不好了!”一心想要升官发财的张绣,回来时却是狼狈不堪,当他一身血污的冲进中军大帐时,把张济都吓了一跳! “虎头!你那里受伤了?快让叔父看看!”张济急忙上前一把抱住侄儿,上下打量,口中不停呼唤着对方的乳名,这个侄儿就是他的命根子,要是有个好歹,还让他怎么活。 上下打量了半天,见张绣虽然满身血污,却好在没有什么致命的伤口,张济这才长出一口气,叫侍卫拿过酒来,递给侄儿压惊! “长安城里到底出什么事了?怎么如此狼狈的跑回来!” “回禀叔父,董太师死了,如今长安城里乱成了一锅粥,到处都在杀人,已经血流成河了……”一碗热酒下肚,张绣脸上才有了几分血色,但仍是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看来这一次受惊不小! “什么?董太师死了?”听到消息,张济惊的半响说不出话来。 董卓倒行逆施,残暴不仁,在朝廷里更是树敌无数,虽然早就猜到他迟早会不得好死,可事情真的发生了,却叫张济不知道如何是好了,那是可是董卓呀,把持朝纲,威震天下,连皇帝都敢废立的一代枭雄呀,就这么死了? “别急,慢慢说来,董太师到底是怎么死的?如今长安城里到底如何了?”到底是见过大场面的,张济很快就稳下心神,开始询问情况,董卓一死,他们这些西凉大将的处境就变得微起来,必须得小心行事啊! “司徒王允假借受禅为名,把董太师诓骗到受禅台,朝中文物百官暗藏伏兵,一声号令,将董太师乱刃分尸了!” “什么?那吕布呢?他为何没有持戟护卫?以‘虎鸠’之勇,那些文武百官根本无法上前!”听到董卓竟然是如此死法,张济眼中满是疑惑,因为树敌太多,董卓平时格外小心,不但把吕布这个天下第一高手带在身边,进出之时还有大量的贴身死士护卫,这些人都是从十几万西凉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人人武艺高强,悍不畏死,想要刺杀他,基本不可能,除非? “人心难测呀!……动手弑杀董太师的就是吕布,他借口防护为名,把太师的贴身死士全部调离,换上了自己的并州人马,否则那些文武百官岂会如此轻易得手!” 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张绣依旧是一脸的惊恐,谁也没有想到,当董卓身穿黑色龙袍,头戴皇冕,只差一步就迈上受禅台时,护卫在他身侧的吕布突然暴起,拔出腰间的七杀宝刀,一刀斩落……,刀锋连破两层内甲,顿时将董卓砍成重伤,而后文武百官一拥而上,乱剑分尸,几乎剁成肉酱! 被自己身边最信任的人刺杀,董卓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吕布,好一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前弑一父,又弑一父,比吃白菜都干脆,看你日后会有什么样的下场!”向着长安方向吐了口唾沫,张济眼中满是鄙视的神色,虽然残酷好杀,但他一生却秉持着自己的忠义,无论何时何地,他也不会背叛自己的朋友和兄弟! “董太师死后,那司徒王允下令关闭长安四门,大肆捕杀西凉军旧部,许多前去观礼的将领都被斩杀当场,侄儿是见势不,早早就冲了出来,这才侥幸逃的性命!” 张绣现在心里最感激的人就是萧逸了,本来他替叔父张济前去参见典礼,站队之时应该排在最前面的,可就是因为心中有着一丝疑惑,总是想起萧逸当初的告诫,他这才以官小职卑为由,退到了最远处,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才侥幸逃回一命! “李傕、郭汜呢?他们手握最为精锐的飞熊军,就坐视不理吗?” “回禀叔父,他们二人惧怕吕布的神勇,丝毫没敢抵抗,带着本部人马向西凉老家逃去了,其余各部人马也大都星散,叔父,咱们也快跑吧,回西凉老家去躲避一下风头!”张绣这次真是吓破胆了,只想远远的躲开,至于那些荣华富贵,早就抛之脑后了;再大的官位,再多的财宝,也没有小命重要啊! “痴儿,跑,往那跑呀!董太师欺凌百官太甚,如今这些人一旦翻过身来,必然是血腥报复,斩草除根,你我叔侄那里还有活路呀?” 一声长叹,张济坐在帅位上仔细思考起当前的形式来,董卓一死,西凉军人心大乱,如果这时候自己逃跑,估计走不出多远,手下这几万人马就会四散奔溃,说不定那些乱兵还会把他们叔侄二人捆起来交给朝廷请赏,到时候可就是万劫不复了! “叔父,那该如何是好?要不你我叔侄自缚双手,去长安向司徒大人请罪,苦苦哀求,兴许还能有条活路!”张绣本就是个没什么主见的人,现在真、是病急乱投医,连这种送死的办法都想出来了! “傻瓜,那是自寻死路,以前咱们在洛阳大开杀戒的时候手软过吗?现在也别指望别人会手软!”张济深知这种政治斗争,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根本就没第二条路可走。 “擂鼓,聚将,把各营校尉都叫来议事,虎头,你带领亲兵侍卫就埋伏在大帐外边,听我号令,今天的事有进无退,只有拼一把,死里求生了!” “这,叔父大人是要?” “点起兵马,杀回长安,为董太师复仇!”张济一字一句的说道,与其坐以待毙,不如豁出去干一把,这点魄力他还是有的,如果成了,以后的长安城可就轮到他做主了! 机会是留给有野心的人,当年董卓可以做到,现在他张济为什么不成! “啊!”张绣一向以为自己的叔父为人谨小慎微,甚至是有点懦弱,没想到关键时刻竟然如此有魄力,真是让他又学了一招,“那万一要是不成呢?” “呵呵!如果事情不成,咱们就带着人马去投奔萧逸,他现在山阳郡做太守,自有一番天地,此人平生最重义气,一定会收留你我的!”张济看了看自己伤残的右手,当年就是用它为萧逸档了致命的一箭,现在它同样能救回他们叔侄的性命! “诺!”有了主心骨,张绣立刻跑下去布置了。 战鼓如雷,号角长鸣,军中的各营校尉很快就聚集到中军大帐来,董卓遇害的消息已经传开,如今已是人心惶惶,一下子失去了主心骨,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参见将军!” 张济治军森严,虽然军心大乱,但短时间内还镇的住这些骄兵悍将。 “弟兄们,长安的事情大家都已经知道了,董太师遇害,咱们这些人都成了没主的孤儿,下一步该何去何从,大家议论一下吧!”帅位上张济一脸的疲态,仿佛万念俱灰的样子。 “太师都死了,咱们还能怎办?不如回西凉老家吧!” “回去做什么?那个鬼地方穷的连鸟都不拉屎,还有羌人整天的找麻烦,干脆咱们上山落草算了,图个逍遥自在!” “还是听将军的吧,张将军一向足智多谋,必有见解……” “将军,恐怕现在他也自身难保了,不过这倒是个机会……” 口子一开,众人立刻七嘴八舌的争论起来,许多人主张逃回西凉老家去,还有一些人则目光不善的盯着帅位上的张济,心里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这颗人头现在应该值不少钱吧? “好了,事到如今,我也不强求大家,愿意跟着我张济的就留在这里,不愿意的,我也不勉强,走出这座大帐,各谋生路去吧!”张济一脸的落寞,转身背对着众人,摆出一副认命的样子! “这个……”,众将官不停的互相打着眼色,谁也不想认命,可路怎么走,就全靠自己选了,不少人开始向帐门口挪去,最后至少有一半人溜了出去,剩下的也是忐忑不安! “啊!……啊!饶命!”一连串的惨叫声突然在帐门外响起,随即浓重的血腥味就传了进来,留在大帐里的将校人人面露惊色,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状况…… 当张绣手提一把滴血的‘虎头金’走进来时,众人才反应过来,出去的那些人这次是真的‘回老家了!’ “我等誓死追随将军!” “我等誓死追随将军!” 再蠢的人此时也知道该怎么做了,大帐里剩下将校纷纷拜倒在地,宣誓着自己的忠心,尤其是一些刚才犹豫不决,差点跟着一起走出去的家伙,喊的最大声的就是他们,今天真是捡回一条命! “好,留下来的都是好弟兄;从此以后大家生死与共,富贵共享!”用铁血手段消除了内部的不同意见,张济脸上再没有刚才那种颓废的神色,而是变得果敢坚毅起来,“各营将校听令,立刻整军备战,咱们杀回长安去,为董太师复仇!” “诺!……” …………………………………………………………………………………………………………………………………………………… 长安城中,司徒王允此时可谓是意气风发,自己的连环计大获成功,祸国的奸贼终于被除掉了,整整四年了,董卓专权跋扈,无恶不作,上欺天子,下压百官,连大汉历代先帝的皇陵他都敢挖掘呀,迁都长安更是死人无数,如今报仇的时候终于到了! 报仇的感觉是痛快淋漓的,同样也是无比血腥的! “董卓的九族姻亲,杀!” “董卓的部署党羽,杀!” “阿谀奉承过董卓的官员,杀!” “被董卓提拔过的官员,还是杀!” 总之,哪怕是你在董卓家的井里喝过一口水,也会成为被杀的借口,在这种高压杀戮下,原本还在欢天喜地的长安城,开始变得人人自危起来! 谁敢保证和董卓一点关系也没有啊,当初在西凉大军的刀锋威逼下,连皇帝都自身难保,更何况是他们这些无权无势的人呢?为了保全家小性命,不少人都违心的对董卓阿谀奉承过,现在却统统被打成了董卓一党,成为了斗争的牺牲品! 过犹不及,当正义的事情发展到过火的程度,也就慢慢滑向邪恶了…… 司徒王允正在向小皇帝汇报情况,这次诛灭董卓,声势闹得极大,长安城里更是血流成河,小皇帝受了惊吓,海燕公主正在一旁小声的安慰着! “司徒大人,如今首恶董卓已除,但长安城中人心依旧不稳,为了稳定时局,还请少做杀戮,多多安抚为好呀!”皇帝还太小,身为皇姐的海燕公主就成了临时的代言人,对外面的事情她也知道一些,听说一代文豪蔡邕,因为对着董卓的尸首感慨了几声,就被以逆党的罪名处决了,结果弄的人人自危,这样的杀戮实在有些过火了! “回禀殿下,正所谓‘治乱世需用重典’,老臣大开杀戒,就是为了威慑那些不法之徒,重振我大汉皇室的尊严!”连环计得逞,司徒王允现在是一脸的自信,之所以在长安城中大开杀戒,一方面是为了清洗董卓的余党,另一方面则是杀给关东的各路诸侯看的。 现在大汉朝廷在地方上的威信已经降到了最低点,就像东周末年时一样,天子号令不行,诸侯各霸一方,尤其现在龙椅上坐着的还是个小皇帝,正所谓主少国疑,想要对老刘家取而代之的可是大有人在,据说连‘传国玉玺’都被这些人弄到了手里,随时可能再立一个皇帝,和长安分庭抗礼……,司徒王允就是想借着这番杀戮,表现出中央强硬的一面,威慑那些有野心的地方诸侯,重新树立起皇室的威严来。 “司徒大人一番苦心本宫自然明白,不过董卓虽除,西凉十几万大军尚在,还是要小心防备一些,莫要逼迫的太甚,小心狗急跳墙,引起反噬!”海燕公主还是有些担心,朝廷好不容易看到一点曙光,千万别毁于一旦啊! “呵呵!殿下过虑了,西凉众将在受禅台时已经被当场斩杀大半,至于几个漏网之鱼,李傕、郭汜等人已经逃亡西凉,军心尽散,不日就可擒获,谅他们也反不了天的!” “但愿如此吧!”一声叹息,海燕公主不再多说什么了,大汉王朝自古就没有公主干政的先例,再说下去就怕引起朝臣的不满了,惟愿从此以后天下太平吧!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毒士贾诩 推荐阅读: ?? “二位将军,如今之事,拼光亦光,不拼亦光,还有什么可犹豫的,豁出去,干吧!”飞熊军大营里,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文士正在向李傕、郭汜二人分析时局。 中年文士长得很是平凡,甚至可以说是其貌不扬,可举手抬足之间别有一种魅力,让人忍不住对他言听计从。 “贾先生,此事不知有几成把握啊?”李、郭二人互视一眼,显然还是犹豫不决,董卓死后,他们两个就成了丧家之犬,带着所部人马一路向西逃窜,想回西凉老家去躲避风头,结果一路上军心离散,逃亡者不计其数,还没到西凉边境呢,人马就散去一小半了! 见此情况,李傕、郭汜二人心灰意冷之下,就准备解散人马,然后收拾些金银财宝各奔东西了,至于以后是隐姓埋名,还是落草为寇,那就只有听天由命了!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就在他们连包袱都收拾好的时候,文士贾诩突然跳出来反对,并仔细陈述厉害,劝他们不要逃跑,而是纠集人马再杀回长安去…… “二位将军若有十足的信心,则此事就有十足的把握!”贾诩一直在西凉军中任职,但他为人低调,从不显山露水,因此知道他的人并不多,“司徒王允虽然控制了长安,可他手上并没有多少人马,再加上最近一味的大开杀戒,弄的人心惶惶,根基依然有所动摇;至于那‘虎鸠’吕布,此人虽勇却无谋,只需略施小计,就能擒拿住他,此二人一除,朝中就再无人可挡二位将军的兵威,汉室大权不久尽落手中了吗!” “好,贾先生说的对,要是弃军而逃,随便来个小亭长也能把咱们抓起来送去请赏,趁着手上还有上万兵马,就拼他个鱼死网破吧!” 经过一番劝说,李傕、郭汜终于下定决心,说白了,从洛阳到长安,他们享尽了富贵荣华,现在突然重新变回普通百姓,过那种颠沛流离的日子,他们能甘心才怪呢! “呵呵!如此才是上上策;不过在起兵之前,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贾诩嘴角含笑,一脸的玩味,其实在他心里,反攻长安也罢,兴兵复仇也好,都只是一种游戏,一种用天下苍生为赌注的游戏;没有什么是非善恶,只是不想让自己的聪明才智白白埋没了,他这种人在史书上有一个特殊的称呼--毒士! “什么事如此重要?先生但请直言,我二人必当遵从!” “为董太师发丧!” “二位将军请想,董太师统帅西凉多年,威名显赫,只因是骤然遇害,才弄的军心离散,最后被人一一击破,太师虽死,其名却尚可一用啊!”说着贾诩指了指外边营地上悬挂着的董字大旗,因为没有风,它只能垂头丧气的挂在那里,可它毕竟是一面旗帜,一面能召唤千军万马的旗帜! ”只要二位将军先为董太师发丧,就等于是继承了太师的事业,也就有了号令十几万西凉大军的名份,这就是一面无形的大旗呀,听到复仇的消息,那些四散各处的西凉兵将必定纷纷来投,如此大事可成!“ “先生高见,就这么办!” 第二天一早,李傕、郭汜就在军中设下巨大的灵堂,祭拜已经被剁成肉酱的董卓,二人甚至还亲自披麻戴孝,在典礼上充当了孝子的角色,痛哭流涕,并割破自己的面颊发誓,一定要为他们最尊敬、最崇拜、最伟大的董太师复仇雪恨! 虽然表演的有些过火了,但效果是显著,听到李、郭二人兴兵复仇的消息,那些四散何处的西凉兵马纷纷前来靠拢,队伍不断的扩大,等他们一路杀到长安城边时,已经聚集起了近十万部众,连营数十里,声势浩大无比! ………………………………………………………………………………………………………………………………………… “没想到这两个蠢货还能办出这么大的事来,以前真是小看他们了!”张济的数万大军同样在逼近长安,没想到却被李、郭二人给拔了头筹,至少用给董卓发丧作为号召这步棋他就没想到,看来二人军中必有高人为其谋划呀! “叔父,难道就让他们白白摘了桃子吗?”张绣手持虎头金,一脸的不愤,董卓死后他们是第一个起兵的,没想到现在‘复仇’的大旗反而被别人扛了去! “呵呵!慌什么,这么大的人了还是一点静气也没有,别听风就是雨的,记住,以后做事一定要三思后行!”用马鞭敲了敲张绣的镔铁头盔,张济不禁长叹口气,这个侄儿别的都好,就是遇到大事没有静气,容易冲动,以后恐怕会吃大亏呀! “那叔父的意思是?”不好意思的拍了拍头,张绣也知道自己的缺点,可天性如此,总是改不了,要他舞动手里这杆重达五十斤的‘虎头金’容易,可要他出谋划策,分析时局,却比登天还难! “长安就在眼前,可这是一颗硬核桃,想吃里面的果仁可没那么容易呢!……现在有人主动过来帮咱们把外面的硬皮咬开,这不是好事吗?” 张济手指长安,一脸的阴笑,在智商上他自信可以碾压李傕、郭汜二人,所以他毫不介意跟他们合作一把,至于那杆‘复仇’的大旗吗,交出去就是了,有时候低调才是王道! 第二天一早,张济带着侄儿张绣,和一队亲兵直奔李、郭二人的大营而去,即是拜拜码头,同时也商量一下围攻长安的事情! 李傕、郭汜二人现在可是意气风发,自从扛起这面‘复仇’大旗以来,几乎每天都有大量的散兵游勇前来投奔,再加上他们一路裹挟百姓,如今已经聚集了十余万人马,就连西凉军另一员大将樊稠也领着人马赶来会盟了,至此,西凉四大悍将齐聚一堂! “诸位,董太师为人宽厚,待我等犹如父母,如今父母惨死于王允、吕布等小人之手,此仇不报,誓不为人也!”李傕一席话立刻赢得大片的称赞声,董卓虽然残暴不仁,但对西凉军士还是很好的,时常用财物、妇女犒赏三军,威望极高,现在李傕的苦情牌一打,立刻把众人的情绪煽动起来。 “没错,董太师把弟兄们从西凉那个苦地方带出来,让大家享尽了荣华富贵,官爵、金钱、美女……,真是要什么有什么,如今有人要把好日子从咱们手里抢走,逼着弟兄们继续去啃沙子、吃苦头,大家说,我们能答应吗?郭汜继续发言,并把复仇的问题,上升到了以后还有没有好日子过的高度上。 “不能!不能!” “谁敢抢我们的好日子,就跟他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对,跟他们拼了,大不了鱼死网破!呜呜……” 说到动情处,一些将校甚至哭泣起来,不知哭的是董卓,还是自己以前的好日子! 看着李、郭二人声情并茂的表演,张济不禁有些吃惊,几年的军中同僚,他对这两个家伙知之甚深,让他们杀人放火就天下无敌,让他们想出这套说辞来,呵呵,估计比杀了他们都难,这是背后有高人支招呀! 目光环视,张济最后终于在人群里看到了非常低调的贾诩,平凡的外边,平凡的衣着,毫不起眼的位置,如果说他就是这件事背后的谋主,估计谁也不会相信,可张济断定,没错,就是他,大智若愚,********,会藏的才是高手啊! 该哭的哭完,该骂的骂完,最后众人面临着最后一个议题,谁来做西凉军新的领头人? 蛇无头不行,鸟无头不飞,董卓死了,必须的选出一个新的头领带领大家继续走下去;而现在有资格挑战这个位置的共计四个人,李傕、郭汜、张济、樊稠…… 这下就非常有趣了,众所周知,李、郭二人是死党,从来都是形影不离,哪怕是逃命的时候;而张济平时又和樊稠走的比较近,二比二,势均力敌呀! “李、郭二位将军跟随董太师时间最长,又统帅着最精锐的飞熊军,他们二位做我们的新领头人,当之无愧!”人群中立刻有人鼓吹起来,一方面摆二人的资历,另一方面点醒大家,谁手里的硬实力最强,飞熊军,那可是西凉军中的王牌! “两个无胆鼠辈也配当首领,当初董太师遇害,有些人可是连一支箭都没发就逃之夭夭了!”脾气火爆的张绣立刻从队列中站出来,揭起李、郭二人的老底! “乳臭未干的小娃娃,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李傕反手拔出宝剑,目光却落在了一言不发地张济身上,对这员西凉军中有名的‘智将’,他可是顾忌很深啊! “怕你不成!”一摆手中的‘虎头金’,张绣毫不示弱。 眼见将军们都抄家伙了,两方的亲兵侍卫也纷纷拔刀出鞘,怒目相视,大有一言不合,就血溅当场的架势! “二位且慢!”眼看火拼的局面一触即发,队列中的贾诩慢步走了上来,大家都是为董太师复仇而来,如今强敌未灭,自家人之间怎好先伤了和气呢?” “贾先生有何良策?”看到贾诩出来,郭汜等人算是抓住了救命草,和张济火拼,他们也没有必胜的把握,再说就算胜了,恐怕也会元气大伤,到时候还谈什么攻取长安,复仇雪恨啊! “呵呵!此事极易,这里共有四位将军,正好长安城也有四座城门,每人各攻一面,谁能先杀入城中,斩了王允那老儿为董太师报仇,那大家就拥立他为西凉军新的‘共主’如何?”贾诩不愧是‘祸国毒士’,短短几句话,不但化解了众人眼前的矛盾,还激发起众人的士气,如此一来,攻打长安时必然人人奋勇,再无保存实力的私心! “好,就按贾先生说的办!”一直冷眼旁观的张济终于说话了,还特意向贾诩抱拳拱手,以示尊敬! “好!就这么办,先入长安者为共主!” 目视长安,西凉众将杀气冲天!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五章舍车保帅! 推荐阅读: ?? 号角连绵,杀声震天,十几万西凉军将长安城围困的水泄不通,日夜攻打,攻势更是一浪高过一浪!为了尽快破城,西凉四悍将李傕、郭汜,张济、樊稠,各攻一门,全都亲提宝剑在阵前督战,但凡有作战不力的士兵,挥剑就斩,毫不留情! 整整二天二夜,在这种亡命般的进攻下,长安城摇摇欲坠,就像飘浮在巨浪中的一叶小舟,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 吕布手持‘方天画戟’在城头上亲自坐镇指挥,那有的战势最为激烈,他就冲杀向那里,可无论怎么杀,那些西凉军就像吃了春药一样,死战不退,甚至还喊出了,‘生擒吕布者,赏千金’的口号! 看着不断向自己冲来的西凉兵将,吕布不禁有些恍惚,就在前不久,当他还是董卓的义子时,这些人无不对他敬畏有加,将领见了他个个退避谦让,普通士兵更是连抬头看他一眼的勇气都没有,‘铁戟温侯’的大名,勇冠三军! 正是这种万般娇**,让吕布产生了一种错觉,他才是十几万西凉军中的第一人,至于董卓,能有今天的成就全靠了他吕布的扶持,只要他愿意,随时都可以取而代之! 在这种思想的刺激下,吕布最终才做出了刺杀董卓,抢回貂蝉的决定,在他想来只要自己登高一呼,十几万西凉大军必定望风而降,就像以前他们总是畏惧的屈服在自己的马蹄前一样! 可是,他错了,错的很离谱,吕布还是吕布,画戟也还是那杆画戟,可往日的威严却消失不见了,战场上,哪怕是手持最简陋武器的小卒都敢向他冲杀,试图用他的首级换一场富贵,而且前仆后继,不死不休,往日的畏惧如今都变成了贪婪,这时候吕布才终于明白,人们原来一直畏惧的并不是他,而是站在他身后的董卓! 狐假虎威,仅此而已! “高顺,陷阵营出战!” 随着吕布一声狂吼,一名赤膊上身的彪悍将领带着一群士兵从城楼下冲了上来,这些人并不多,大概只有六七百的样子,却个个甲械精良,他们一冲上来,立刻和涌上城头的西凉军展开了肉搏,只见血花飞溅,人头滚滚,在高顺的带领下,他们切瓜砍菜般把敌军从城头上赶了下去,只留下一地的残尸…… 负责攻击这处城门的正是张济,因为指挥得法,加上麾下士卒们强悍善战,他们已经几次冲上了城头,可每到关键时刻,总是被这群‘陷阵营’的死士给赶回来,就像巨浪遇到堤坝一样,死攻不破,还折了不少人马! “叔父,让我再冲一次吧!”二天来惨烈的厮杀,张绣的面容都有些扭曲了,‘虎头金’也是血迹斑斑,为了第一个杀入长安,他确实拼命了! “好,把我的一千亲卫调给你,擂鼓,继续给我冲,今天不破长安,誓不收兵!”张济一把将头盔扔到地上,亲自擂鼓助威,他也豁出去了,走到了这一步,不是杀入长安得到荣华富贵,就是流浪荒野,像野狗一样艰难求生,天堂地狱,一念之间,杀! “杀入长安,活捉吕布!” “杀入长安,活捉吕布!” 一队队铁甲兵涌上前线,各种攻城器械也推了出来,士兵们的呐喊声更是惊天动地,所有人都知道,只有杀进去,大家才有好日子过! 高顺带着满身血污来到吕布身旁,两天两夜的厮杀,以他手下陷阵营的强悍战力,也到了强**之末,再战下去,恐怕就是全军覆没了! “将军,早做准备吧,十几万大军日夜攻城不止,弟兄们死伤惨重,恐怕支持不了多久了!” “什么?混账!”吕布一脚就把高顺踢了出去,双眼喷火似的骂道,“守不住也得给我守,丢了长安城,全都给我提头来见!” 其实吕布心中何尝不知,长安恐怕守不住了,可内心深处的恐惧让他不敢往这上去想,丢了长安他能去那,丧家之犬吗? 吕布虽勇,却从来没有过自己的主见;一开始跟着丁原,后来跟着董卓,现在则是王允,他就像一匹被套上缰绳的烈马一样,总是在按照别人的指挥前进,只不过他这匹烈马不太听话,总是喜欢尥蹶子,最后就成了无主的野马,下一步去哪?他真的很茫然! “将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凭将军的神勇,天下之大,何处去不得呀!”刚被一脚踢开,高顺又扑了上来,跪地苦苦哀求,他不怕死,却不想让麾下的弟兄们这么白死! “哎!去把貂蝉给我带到城楼里来,再通知弟兄们,准备突围!”看着城下潮水般的攻势,吕布一顿手中的铁戟,他知道,高顺说的是对的,再留下去,只会被无边无际的敌军慢慢吞没,尸骨无存! “诺!……”高顺长叹一声,生死关头,吕布还念着家里的美人,带个女人突围,难度无疑要增加许多,一路上不知又要白白折损多少弟兄的性命! ……………………………………………………………………………………………………………………………………………………………… “乱贼围城,社稷动荡,使陛下不安,此皆老臣之罪也!” 南宫,司徒王允一脸灰败的跪在小皇帝面前,曾经坚定无比的双手此时颤抖的厉害,就像风中的枯叶一般,随时可能掉落,为了维持最后的一点汉臣风范,王允小心的将双手缩回袖子里,身为四朝老臣,宁死不辱! 王允万万没有想到,局势竟然会坏到如此地步,按照他的想法,只要贼首董卓一除,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他们这些汉室老臣再好好的经营一番,有天下大义在手,不出数载,那些割据一方的诸侯们也会乖乖的前来朝拜,届时汉室复兴有望,他死后也有脸面去见大汉王朝的二十四代先帝了! 可惜,事与愿违,除掉一个董卓,千万个董卓立刻冒了出来,对汉室江山虎视眈眈者何止一人? 坏的不是江山社稷,而是天下人心呀! 自己太急于求成了,太急了! “破城啦!不好啦!贼军从四门一起杀进来了……” 正在君臣相对哭泣时,惊天动地的呐喊声传来,随即就是潮水般的喊杀声,且由远及近,不用看也知道,那是叛军在步步逼近皇宫! “司徒大人,事到如今,该如何是好?”问话的是海燕公主,自从叛军攻城开始,她就换了一身戎装,手持自己那柄金刀,寸步不离的守候在小皇帝身旁,尽着一个汉室公主的责任! “呵呵,公主殿下聪慧过人,不知可曾玩过象棋?”事到临头,王允反而镇定下来,显然心中已经有了最后的打算! “这个,倒是略知一二!”海燕公主微微点头,象棋出现的时间并不长,却很快的风靡一时,无论是朝廷官员,还是民间百姓,都有大量的人痴迷于此,宫中生活枯燥,很多时候她和小铃铛就是靠下棋来度日的! “公主殿下可能有所不知,这向其就是那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所创制,此子聪明异常,发明此物原本是为了军中士卒娱乐之用;象棋虽然只有区区三十二个子,比不得围棋复杂,但论起精来,却是毫不逊色,棋盘上两军对垒,攻防一体,用智,用勇,用诡……,各种手段层出不穷,极其锻炼人的心智!” “能发明此物者,堪称无双国士呀!” “鬼面萧郎?”提到这个名字,海燕公主眼前立刻浮现出一个高大,神秘的身影,当初‘十常侍’发动政变,皇宫之中大乱,就是这个人在北邙山护驾,救了他们姐弟三人的性命,可最后论功行赏时,别人个个争先,唯有此人,低调的很,仿佛根本不把皇室的赏赐放在心上一样! “神勇盖世,桀骜不驯,胆大包天!”这就是海燕公主对萧逸的印象,就得当时这个坏家伙还拍了自己和玲玲的屁股,真是一点人臣的样子也没有;为了拉拢此人,她还派人把自己的一只玉镯送了过去,结果却犹如泥牛入海,毫无踪影,以至于海燕公主在一段时间里整天的照镜子,以为自己这张脸真的没什么魅力呢! “鬼面萧郎,本命萧逸,幽州渔阳人氏,师承不详,或为山野高人子弟;此子初入洛阳时与老臣手谈过一局,现在想起来,由然惊心动魄呀,那萧逸手中的黑棋犹如一把屠龙宝刀,步步紧逼,差点就将老臣手里的大龙屠灭,可没想到关键时刻,他却突然弃子认输了……” “后来老夫也曾以高官厚禄、香车美人试着进行拉拢,可惜,比子心性坚韧,连貂蝉那样的人间绝色也难以动摇分毫,若是萧逸能为我所用,国事未必会衰落至此呀!”司徒王允一声长叹,这就是他死活想不明白的地方,萧逸一方面不贪富贵,处处为汉室江山出力,御前献策,北邙救驾,大战董卓……,可谓是汉室忠臣的典范。 “可另一方面,他却对皇室若即若离,始终不肯入朝为官,若是有他在,自己又何须牺牲貂蝉来拉拢吕布啊!” “司徒大人可是要举荐此人?”海燕公主聪明无比,立刻听出了王允的意思,可是这样桀骜不驯的人,如何才能收服呢? “正是!老臣的时间不多了,特此啼血上奏,不惜一切代价,拉拢住此人,日后能使我汉家血脉不绝者,非‘鬼面萧郎’莫属!” “如何才能收服此人,为我所用?”杏目圆睁,一双柳叶弯眉都扭在了一起,为了汉室江山,海燕公主不惜任何代价,必要时包括她自己。 “无有他法,唯有以情动之!” 司徒王允整理下衣冠,郑重的在小皇帝面前行了三跪九叩大礼,尽了一位汉室老臣最后的职责,而后迈步向外走去,喊杀声越来越近,他的时间到了! “司徒大人何往?” “呵呵!老臣把玩象棋之时,有一招始终不得甚解,今日正好一试,也算了却心中最后一点遗憾!”王允的步伐格外轻松,为了汉室江山,他已经尽全力了! “那一招?” “舍车保帅!……”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六章大牛成婚 推荐阅读: ??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这是世上所有男人都梦寐以求的两大喜事,不过在这个时代还没有科举制度,所以成亲就成了一个男人最幸福的时刻,而今天就是大牛的好日子! 成亲乃是人生大事,上敬祖宗,下续香火,丝毫轻慢不得,不但要有‘三媒六聘’,‘问、纳、征、请、迎、……’等诸多礼节更是一样也不能少,从开始下聘到最后成礼,不折腾个一年半载你连洞房的门都摸不到! 不过嘛,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现在这个时节哪有时间和精力去弄那一套繁文缛节啊,最后两边的亲人长辈一商议,干脆,一切从简,弄一个最简单、最省事、最快速的---军婚! 所谓军婚就是,上午迎亲,下午行礼,晚上直接入洞房,其他一切全免;如果速度快的,十个月以后就能抱上大胖儿子了! 当然了,‘豆腐西施’那边全家就她一人,大牛这边也只有萧逸、马六两个好朋友,所谓的两边亲人,不过就是他们四个凑在一起,嘀咕了一小会就定下来了,具体情况就是,萧逸一个人发言,其他三个人点头,一切就都解决了! 没有媒人,没关系,马六给男方做媒,萧逸给女方做媒,好歹他还吃过人家的豆腐,也算半个娘家人吧! 没有证婚人,萧逸来当! 没有主婚人,还是萧逸来当! 以他山阳郡太守,鹰扬将军的身份,做这些足够了。 最后再请世外高人选一个黄道节日,当然了这个工作还是萧逸的,别忘了他可是正宗的‘纯阳观主’,有道袍的人物,于是萧逸伸手一掐算,择日不如撞日,就是今天了! 一声令下,整个大营都热闹起来,红旗招展,锣鼓喧天,营地内外整顿一新,所有人都换上最好的衣裳,大营里再架起一座大大的红色帐篷,作为婚房,一切弄的有条不紊! 为了庆祝这次婚礼,萧逸特意下令,所有军士酒肉管够,就是那些难民家里,每人也分到了米三升,布一匹,肉二斤,成年男子还有酒一壶,所有人都是喜笑颜开的。 “吉时已到!新郎迎亲喽!” 随着一声高喊,早就被刷洗了六遍的新郎官出场了,今天大牛身穿全套甲胄,外罩红色大氅,胸口十字披红,骑着一匹‘花斑豹’,真是‘人有精神马威风’,然后在一大队亲兵侍卫的簇拥下吹吹打打的出门了。 这些吹鼓手也是萧逸连夜从军营里找出来的,还别说,他的部下真是人才济济,吹、拉、弹、唱,会什么的都有,一声招呼,就来了一大群,当然了,其中也不排除几个为了混喜酒在里面滥竽充数的,没看迎亲的鼓点都被他们敲成沙场冲锋的节奏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去抢亲呢! 一大群人吹吹打打围着山阳城转了三圈,让所有人都看到后,又跑回大营来接亲,没办法,‘豆腐西施’家里没人,军营就是她的娘家了。 至于负责送亲的人,还是萧逸! 按理说新娘出门,理应由娘家哥哥负责背出去,交到新郎手上,可‘豆腐西施’孤身一个,那里来的哥哥,可要是没人送亲那也太寒酸了吧……,最后新娘子素手一指,就要萧逸来背吧,谁叫他吃过人家的豆腐呢! “什么?我背?” 已经忙的四脚朝天的萧逸差点闪趴下,长这么大他什么时候背过女人呀,更别提是新娘子了,可‘豆腐西施’发话了,萧逸不背,她就不出门,任由营门外摧妆的战鼓一阵急过一阵! “好,我背!”为了兄弟,两肋插刀都可以,更何况是背个女人呢! 萧逸也是一身的戎装,扭扭捏捏的来到新娘面前,转身蹲下,连千斤巨鼎都能举起来的身躯,此时竟然微微有些发颤,都说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可他背新娘也是头一回呀! ‘豆腐西施’倒是大大方方的,一下就扑到萧逸背上,能让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背着出门,里子、面子可是全有了,普天之下有几个女子能有这样的福气。 “我可是被你们兄弟俩给骗了呢!”豆腐西施在背上可是一点也不老实,东掐一下,西拧一下,反正萧逸现在也不敢松手,万一让新娘子双脚落地,那就麻烦了,只能呲牙咧嘴的忍着,他知道,这是在报复他,谁叫萧逸吃了人家的豆腐还骗人家,不是他玄而又玄的一阵忽悠,这么漂亮一个美人能落到大牛那个憨货手里吗? “兄弟呀,我可是尽全力了!”萧逸好不容易背着‘豆腐西施’从中军大帐一路走到大营门前,再交给马背上的大牛,忙完这些,已经是汗流浃背了,以后千万别得罪女人呀! 下一步,大牛带着新娘子喜气洋洋的在山阳城外又转了三圈,最后一路敲敲打打的还是回到了大营,没办法,大牛也是孤身一人,平时都是以军为家,不住这里,住那里! 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全能选手萧逸又充当了一回司仪;一拜天地,二拜同僚,夫妻对拜,然后‘豆腐西施’羞羞答答的进洞房等候,而大牛,作为军婚上的新郎,还必须闯过三关,才能进得了洞房! 这是对男人的考验! ……………………………………………………………………………………………………………… “军婚,第一关,上酒嘞!” 随着喊声,一个粗犷、古朴的青铜酒樽就摆在了大牛面前,九牛为底,二虎为耳,宽口大肚,通体绿油油的;再配以神秘的花纹装饰,看起来古意盎然,里面满满的全是色泽纯正、透明的烈酒,足有四五斤! 火把一过,酒气燃烧,酒樽上空满是淡青色的火苗,‘烈火虎血酒’,郭嘉最近派人送来的,酒坊出产的新品种,据说能‘壮胆气,补肾水,固精元’,是所有男人都需要的好东西! “喝!喝!喝!……”受萧逸的影响,整个玄甲军里尽是些豪饮的酒徒,酒量好坏,甚至已经成为提拔军官的一个重要考核标准,唯真勇士方能豪饮,这是所有人都认可的常识,如果你武艺高强,酒量却实在不行怎么办,没关系,一个字--练! “好!”大牛迈步上前,把那遵还在燃烧的烈酒高高举起,先敬了天地鬼神,而后左手持樽,右手闪电般的一掌拍下,这一下非常的有技巧,叫做‘一手遮天’,利用掌风迅速的将火焰扑灭,而樽中的酒却不漏丝毫,这一招对饮酒者的武艺和力量要求极高,营中能漂亮玩出这一手的,绝不超过五个人,至于剩下那些想喝‘烈火酒’又没本事的,只好忍受嘴巴被火焰滚过的滋味了…… 一把灭火,随即将樽中的烈酒一饮而尽,整个过程犹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牛将军威武!” “牛将军威武!” 大营里顿时响起震天的呐喊声,勇士,总是让人敬佩的! “军婚,第二关,锥牛嘞!” 锥牛,中华大地上一种最古老的勇士游戏,在各地的古籍上都有记载,选最强壮,最凶猛的大牯牛,空腹灌上烈酒,等到狂性大发时,派武士上场与之搏斗,能把牛摔倒在地的就是万人称颂的勇士,而其中最厉害的,据说能把大牯牛的犄角拔下来作为纪念品,被世人尊称为‘拔角之士’,是男人的最高荣誉之一! “吼!吼!吼!……”无数围观的军士同时用力拍打着身边的一切东西,为大牛呐喊助威,一些前来围观的孩子,都被大人驾在脖子上,能看到勇士锥牛,是莫大的福气,据说还能保佑孩子们无病无灾,身体强壮! “把牛放出来!”大牛赤膊上身,只在腰间扎了一条红带,借着浓浓的酒意,迈步来到早就围好的斗场内,场内一角,关着早就准备好的大牯牛,十几个同样赤膊的汉子,正在齐心合力给牛灌酒,激发起它的凶性来! “哞……哞!”随着一阵震天的牛吼,一头毛色纯黑,身高体壮,重达千余斤的巨型牯牛被放入场中,因为灌了酒的缘故,牛眼通红,鼻孔里还不时喷出白气,一对弯弯的巨大牛角更是惊人心魄,想降伏这头巨兽,真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满身精力正无处发泄的大牯牛,看到场中有人,立刻不顾一切的冲撞过去,一路上四蹄飞扬,带起片片的沙尘,远远看去,犹如神牛化龙一般…… 看到这种威势,在看台上的萧逸都暗中拿起了‘绝影宝雕弓’,稍有不对,立刻射杀巨牛,锥牛是勇士的游戏,可也太危险,要是不小心伤了新郎官,那红帐里等候的‘豆腐西施’肯定饶不了他! 女人可比牯牛厉害的多! 大牯牛转瞬就冲了过来,大牛闪步侧身,巧地让开冲撞,随即闪电般反手一掌重重拍在了牛背上,力量之大,让这头猛兽都不禁步伐一歪,失去了方向感,结果一头撞在了护栏上,把坚硬的拦木都撞的一阵晃动,几个坐在上面观看的倒霉鬼噼里啪啦的掉在了场外,围观的人群更是齐齐惊呼,刺激过后,拼命的呐喊助威,人类血液里那种彪悍的因子完全被激发出来。 “好,再来!”斗场内,大牛不停变换着步伐,他的斗志也被激发出来,‘大牛斗大牛’,传出去也是一段佳话呀! 巨牛又一次怪叫着冲撞过来,不过有了上次的教训,它的气焰也不禁弱了三分,畜牲都是如此,欺软怕硬,你强它就弱,只臣服于真正的王者! 一声狂吼,大牛这次没有闪避,而是抢步上前,一把抓住犄角,双臂青筋凸起,开始斗起力来,只见斗场中一人一兽都是狂吼不断,大牯牛四蹄陷地,浑身的毛发都炸了起来,牛眼睁的老大,可见它也尽了全力! “干掉它!干掉它!”一人一牛,硬是僵持在了场中,周围的人群不停呐喊助威,一个个喊的声嘶力竭,许多人甚至喊哑了嗓子,只好在哪拼命的拍手! 看台高出,萧逸已经拉满了弓弦,三棱透甲锥稳稳的瞄着大牯牛的心脏部位,只要稍有异动,立刻一箭毙命,至于什么角斗的公平性,不好意思,这世道连人与人之间都没公平可言,更何况是与一头牲畜! 此时场中的形势突变,大牛突然微微闪身,左脚如钻定住地面,右脚如钩猛地向牛蹄踢去,与此同时,趁着对方重心不稳,双手用力扭动牛头,随着一声狂吼,终于将大牯牛重重摔倒在地! “好!好!好!……” 得势不饶人,趁着巨牛倒地的机会,大牛双手紧抓牛角,奋起神力,将自己整个身体都压了上去,只听‘咔嚓’一声,硬生生把牛脖子扭断,随着一声惨叫,巨牛终于气绝身亡,只剩下四蹄还在不停的抽搐,虽然是失败者,可在生命的竞技中它已经尽全力了…… 喘了口粗气,当大牛从地上爬起来时,高高举起了双手,只见两支弯弯的黑色断角就拿在手中,‘拔角之士’,无敌神话今日终于再现了! “牛将军威武!神勇无敌啊……”围观的人群立刻沸腾起来,冲进角斗场,将大牛高高举起,一次次的抛向空中,用自己无限的崇拜,欢呼勇士的胜利! 还有一些人则纷纷拔出随身的刀剑,扑向了那头倒地的大牯牛,这种斗牛的肉乃是人间极品,因为经过一番搏斗,牛的精血尽入肉中,滋味鲜嫩无比,而且吃斗牛的肉还可以强身健体,百病不生,对小孩子尤其有好处,不少人都是割取一块肉后带回去,给自家的男娃吃,希望以后家中也能出一位‘拔角之士’。 转瞬之间,上千斤重的大牯牛就被众人抢了个精光,连骨头都没留下,那些手慢没抢到肉的,立刻四处找自己的亲朋好友,希望多少匀一点给自家的儿子带回去,就算弄块骨头也好呀!大骨熬汤,可是给小孩子摧壮身体的好办法,在吃货民族的眼里,一切东西都是有价值的! “好,干的漂亮!”萧逸放下弓箭,双手挑起大拇指,由衷的称赞起来,经过这些年的磨练,大牛终于成为一员神勇无敌的大将了,不过先别高兴,军婚三关,这才过了头两关而已! 第二关就已经如此激烈,那后面压轴的第三关就可想而知了……, 大牛,好好享受吧,娶媳妇不是那么容易滴!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恐怖的第三关 推荐阅读: ?? 数百名粉雕玉砌的小萝莉,人人身穿红装,手里还拿着小木棍,团团围在新房周围,这就是大牛即将面对的第三关………打新郎! 这个习俗可以说是女权的一种体现,入洞房之前先给新郎来个下马威,让他以后知道疼老婆,据说打的越凶,小两口以后的日子就会越红火,甚至发生过把新郎直接打死的案列,女人之可怕,可见一斑! 按照婚俗,打新郎这个重任应该由新娘的女性亲属担任,可‘豆腐西施’孤身一人,所以就请来这数百名小萝莉助阵了! 看着眼前的萝莉大阵,大牛真是欲哭无泪,被一群小女娃围殴,碰又不能碰,躲又不能躲,更可怕的是在‘大姐头’小静的指挥下,她们竟然还隐约的组成了一个阵势,把所有入口都封闭了,想要偷偷遛进去的可能性都没有。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按照规矩新郎是可以请几个好友帮忙的,好兄弟有酒一起喝,有棍也得一起挨,于是发愁的就从一个人变成了三个人,大牛,萧逸,马六! “怎么办?这下玩的有些大了!”看到这样的阵势,萧逸也是一筹莫展,当初设计第三关的时候,小静自告奋勇,原以为一个小丫头能玩出什么花样,乐一乐,放水过去就算了,没想到竟然玩出这么大的阵势,这是八门金锁阵吗? “萧郎怎么办?”三个人里属萧逸最是足智多谋,大牛顿时把自己能否顺利入洞房的希望全压在了他身上了。 “别怕,一群小萝莉而已,好对付!”萧逸勉强稳了稳心神,开始冥思对策,“大家辛苦了,厨房那里已经准备好了你们最喜欢的桂花糕,快去吃吧,晚了可就没有啦!” 小萝莉都贪嘴,而桂花糕就是她们的最爱,平时可没少成群结队的去厨房偷吃,为此可没少和火头军的‘胖刘’斗智斗勇,并每每大获全胜,当然了,这里面也离不开‘胖刘’放水的成分,天真可爱的小萝莉,谁不喜欢呀! 果然,‘杀手锏’桂花糕一出,立刻传来大片的吞咽口水声,一些小萝莉的脚步都有些虚俘了,食物的吸引力是任何孩子都拒绝不了的。 “谁也不许动,谨守阵型,谁敢乱跑,我就罚她一个月不许吃桂花糕!”关键时刻,大姐大小静出马了,一语稳住了人心! 果然,刚刚有些松散的队形立刻重新紧凑起来,看来小静的威望还真不是一般的高呀! “怎办啊?萧郎快想办法!”眼看月亮都高高升起了,自己却还没能踏入婚房半步,大牛不禁急得团团转,他只能一边催促萧逸,一边向婚房里的豆腐西施大声喊话,自己很快就会进去的,让佳人不要着急! “不信你们不动心!”这次萧逸从怀里摸出一大把铜钱来,猛地向天上扔了个天女散花,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次该管用了吧? 可惜,还是没用,小萝莉们坚守阵地,还得意洋洋的念起了自编的儿歌: 娘子军,长的俏, 红衣,红裤,大红袄! 绿豆糕,我不要! 铜钱满地也惘然…… “怎么办?女人虽小,可也难缠呀,到底什么东西才能让她们动心呢?”萧逸郁闷的蹲在地上摸起了下巴,左思右想不得其法,虎牢关也没这么难打过呀! 人急智生,聪明如萧逸都想不出办法时,一向不喜欢动脑筋的大牛却灵光一闪,有了办法! 看来,入洞房的**是可以提高男人智商的呀! “萧郎,咱们是好兄弟对吧?” “嗯,对呀!”萧逸摸摸下吧,不知道大牛突然问这个干嘛! “你能为了兄弟的幸福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吧!” “没问题!” “好,那就对不起了!”大牛不好意思的微微一笑,突然对那群小萝莉喊道,“萧郎今天也要成亲,他说了,谁第一个扑到他怀里,亲他一口,谁就是新娘子!” “哇!萧逸哥哥的新娘子?……” “我要做,谁也不许跟我抢!……是我的,三块绿豆糕,你们让给我……” “啊!咱们大姐大呢?……你个傻货,小静都跑过去了……啊!” 大牛的话一出口,数百小萝莉顿时一片大哗,如果说绿豆糕是她们的最爱,可为了萧逸,她们甘愿一辈子不吃绿豆糕,自从被父母强行塞进娘子军以后,几乎所有的小萝莉都被交代过一件事情,一有机会,就推倒萧逸! 虽然她们未必知道‘推倒’是什么意思,但萧逸在她们心目中的位置绝对是无限的高,原来她们过得是什么日子,忍饥挨饿不说,还随时可能成为别人锅里的食物,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但自从萧逸出现后,她们不但衣食无忧,还有美味的绿豆糕吃,萧逸还经常腾出时间来和她们一起玩耍,从地狱到天堂啊! 可以说,萧逸就是她们心目中的保护神,如今有机会做‘无愁哥哥’的新娘子,小萝莉们顿时狂咽口水,原本还想看看‘大姐大’是什么反应,没想到第一个跑过去的就是小静,这下谁还忍得住,一窝蜂似的冲了过去,至于打新郎的事情,早就抛掷脑后了…… “大牛,你个重色轻友的家伙,我不会放过你的!”惨嚎一声,面对汹涌而来的萝莉们,萧逸吓得扭头就跑,脸上全是惊慌的神色,就是当初对战‘虎鸠’吕布时也没这样过呀! “兄弟,坚持住啊,等我儿子出世以后,你就是他的义父,比亲爹还亲那种!”看着瞬间消失的萝莉群,大牛不禁仰天长叹,通往洞房的大门,终于敞开了! “高,实在是高!”马六伸出大拇指,一脸的佩服,“兄弟,就是关键时刻用来挡灾的!” ………………………………………………………………………………………………………………………………………… 第二天一早,当脚步有些虚浮的大牛从婚帐里走出来时,他惊奇的发现,被自己‘出’的萧逸正痛苦并快乐着! 数百名小萝莉排成整齐的队列,依次上前扑到萧逸怀里,‘吧嗒’亲上一口,再从边上的亲兵手里领取一块绿豆糕,欢笑着跑掉! 不过这些小萝莉可是很狡猾的,许多人吃完绿豆糕后又会偷偷遛到队尾,一脸淡然的继续排队,真不知道她们是喜欢绿豆糕,还是喜欢亲萧逸! “真是搞不明白,萧郎纵横沙场,所向无敌,人人视之为鬼神,怎么就偏偏喜欢跟小女娃们一起玩呢?”刚刚经过****,已经蜕变成真正男人的大牛,不禁发出这样的疑问。 “简单,他是在压制自己心里的戾气!”马六伸着懒腰走过来,昨晚他可就轻松了,吃的饱,喝的足,睡得香! “压制戾气?” “对,萧郎这些年杀戮太重了,从卧虎亭开始,洛阳、雁门、虎牢关,还有刚刚被血洗的华阳城,可以说是一路尸山血海的走过来的,杀了这么多人,心中戾气缠绕,最后很容易变成一个杀人狂魔,就像战国时期的‘杀神’白起一样!……显然,萧郎不想自己变成那个样子,所以他才经常和这些小萝莉一起玩耍,就是要用孩子们的天真烂漫,压制心里那种杀戮的**,真是难为他了!”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大牛不禁有些发呆,原来铁血无情的‘鬼面萧郎’还有这么不为人知的一面。 “呵呵!咱们都是陪萧郎一路走下来的,他在杀人,咱们又何尝不是,只是杀的没他那么多而已,戾气也没有他那么重!”马六一声苦笑,上过战场的人有几个是心里没毛病的,营地里时常有老兵半夜发狂,如果不是控制的及时,差点引发营啸,那才可怕! 为什么各军皆戒酒,唯有玄甲军例外,萧逸其实就是想借助美酒来麻醉将士们的杀心,让他们能像正常人那样生活;真是难为他了! 萧逸现在可没有悲天悯人的感觉,而是快麻木了,被一个可爱的小萝莉亲一口是幸福的,可当这个数字变成几百个时,则是恐怖的! 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被多少小萝莉亲过,反正自己脸上全是口水和绿豆糕的粉末,亲到后来,萧逸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了,感觉眼前的萝莉都是一个样子! “哥哥!”当又一个萝莉冲过来时,萧逸突然发现对方有点眼熟,别人都是穿红衣,唯独她和萧逸一样,喜欢穿黑衣,“这不是小静吗?你都亲过四次了,怎么还来?” “哇!快跑!”发现萧逸醒过来了,恶作剧结束的萝莉们四散而去…… 当天夜里,饱经折磨的萧逸不禁做起了一个噩梦,一眼望不到边的萝莉排在面前轮流亲她,带着**味的口水几乎要将他淹没,无休无止……,直到有一个可爱的红衣小萝莉站在他面前的时候! “无愁哥哥,你还记得我吗?” “你是?”梦境中的萧逸冥思苦想起来,无愁哥哥,这个称呼已经很久没人叫了,营地里的萝莉们都叫他萧逸哥哥,而小静,直接叫他哥哥……“ “你这么快就把我忘了,看来还得给你留给记号才行!”红衣小萝莉似乎很失望的样子,然后狡猾的一笑,突然露出一嘴小白牙向他的手臂猛咬过来…… “啊!……”萧逸这才从梦中惊醒过来,急忙伸出手臂一看,两排牙齿形状的伤疤赫然在目,这是当初‘女王’给他留下的纪念,一别数年,不知道她还好吗? “将军,八百里长安军报!” “拿来!”拍拍还有些眩晕的脑袋,萧逸急忙打开军报,上面的字很简单: “十余万西凉叛军围攻长安,城破,司徒王允跳‘五凤楼’殉节,吕布杀出关外,不知所踪,如今朝廷大权被西凉四悍将瓜分!” “司徒老大人,一路走好!”纸张飘落,历史还是按照原来的轨迹滚滚向前发展着……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三封信 推荐阅读: ?? 人急上房,狗急跳墙,事情就怕被逼到绝路上,萧逸带兵血洗华阳‘贾家’的消息传开后,整个山阳郡都沸腾起来,这时候大家才惊觉到,娃娃太守,好厉害! 不甘心坐以待毙的各地豪强势力纷纷私下串联,并组织了一个声势浩大的‘反萧联盟’,而盟主就是威震山阳郡的‘双水--熊氏!’ “华阳最富,双水最强!”这是山阳百姓人尽皆知的事情,贾家因为占据了一条铁砂河,日进斗金,来钱比流水都容易,所以号称最富;而熊氏一族占据了山阳二十三县中的五县,接近四分之一,地盘最大,手下兵马过万,堪称是土豪之中的‘战斗豪!’ 双水城,两条自北向南流淌的大河在这里汇聚,最后又流入芒砀山边的大泽,因而得名,这里也是熊氏一族的老巢。 与华阳贾家那种四处找祖宗,借威望的土豪不同,熊家是个传承久远的古老家族,据说其祖上是战国时期楚王的后裔,是堂堂正正的贵族血脉,熊氏一族也常以此为傲,做着恢复楚国大业的梦想,而这一代的双水城主就叫……熊楚! 熊楚身穿一身大红色的服饰端坐在城主府内堂中,楚人的图腾是‘九头玄鸟’,所以尚红色;他身材魁梧,肌肉鼓起,一双大手上满是厚厚的老茧,强壮而有力,如果不是熟悉的人,恐怕很难想象他已经是年过半百之人了,唯有从那双充满沧桑的眼睛中才能看出,这是一个经历过无数风雨的人! “父亲,各家城主都已经来了,正在大堂上等候!”进来禀报的是熊楚的长子熊威,熊家四子,分别以威、武、雄、壮,来命名,他们都继承了父亲的优秀基因,彪悍骁勇,自幼学得一身的好武艺,这些年来征战山阳各地,从无败绩,可以说,四个儿子就是老城主熊楚最大的骄傲! “沉住气,让他们再等一会!”城主熊楚摆摆手,现在正是需要他端架子的时候,“没想到那个娃娃太守竟然帮了咱们的大忙,没有他屠了华阳贾家,咱们又如何能坐上这山阳郡‘共主’的宝座呢?” 熊家久有称霸山阳之心,萧逸屠了贾家后,那些吓破胆的城主们纷纷跑到双水城,希望熊家能为他们出头,还山阳郡一个太平,并且表示只要能赶走萧逸,他们愿意共同熊楚为山阳郡的太守! “父亲可是担心那个叫萧逸的娃娃太守,请放心,孩儿不才,愿斩其首级悬挂在双水城头,给山阳郡的人树一个榜样!”熊威摩擦着双手,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这些年来他们四兄弟打遍山阳无对手,一直为自己待在这么个小地方感到委屈,如果能出去闯一闯,凭他们的本事绝对是当世名将了! “糊涂,你懂的什么!为父派人打听过,那萧逸也算是一员悍将,当初关东联军讨伐董卓时,此人颇有些名望,断断不可小觑了他!”本着知己知彼的想法,熊楚确实派人打听过萧逸的来历,结果返回来的消息竟然是一片的骂名,关东各路诸侯一提到‘鬼面萧郎’的名字,无不咬牙切齿! 这就给熊楚一个错觉,在他看来:“萧逸此人,品德败坏,树敌很多,虽然有些本事,却也不足为虑!” 他却没仔细想一想,既然萧逸如此招人恨,为何他还能活的好好的? 只有一个原因,恨萧逸的人多,怕萧逸的人更多! “父亲说的是,可双拳难敌四手,凭我们兄弟四人还拿收拾不了一个娃娃!”熊威对自己的武艺很是自信。 “呵呵!那也不能杀了他,别忘了他可是‘征东将军’的部下,动了他,就会得罪曹将军,人家连百万黄巾都能收拾了,岂是咱们能得罪的?” “那父亲的意思是?” “生擒,把他抓活的,然后再洗的干干净净,毫发无损的给曹将军送回去,再送上一份赔罪的重礼,这样一来既立了威,又不会得罪人,以曹将军的聪明,自然会知道谁才是山阳郡太守的合适人选!”熊楚一脸的阴笑,他的家族能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除了勇武,更重要的还是手段! “哈!哈!哈!……父亲高明!” “参见盟主!”雄楚刚一出现在大堂上,各地的大小豪强纷纷起身行礼,没办法,他们实在是被贾家惨遭血洗的事情给吓怕了,不少人甚至还偷偷派人去看过,几百具骷髅垒成的‘京观’就矗立在华阳城外,望之胆寒呀! “大家快快请坐,老朽何德何能竟受如此,惭愧!惭愧!”熊楚说的很客气,但威风凛凛的坐姿却把心中的骄傲表露无遗,“对了,这次会盟,一共来了多少家豪强啊?” “回父亲大人,除了被血洗的贾家和芒砀山附近的四县,其余山阳郡内大小十八县的人马尽数在此!”次子熊武因为口才最好,所以负责接待这些前来会盟的豪强们;看他那鼓鼓囊囊的衣服就知道,刚才私下里这些客人没少给他送礼物! 攀上熊家就等于有了安全保障,这几乎是所有豪强势力一致的想法! “南边四县是芒砀山群贼的地方,他们不来也好,等我收拾完这个娃娃太守,再跟那些流寇一决雌雄!”对那些流寇熊楚还不放在心上,百万黄巾都土崩瓦解了,几个小蟊贼能掀起什么大浪来,现在最关键的是拿下太守的宝座,“大家听着,此次会盟,大县出兵二千,小县出兵八百,我熊家出兵一万,半个月后出阵,讨伐萧逸,还我山阳郡一个朗朗乾坤!” “诺!……讨伐萧逸,还我乾坤!” ……………………………………………………………………………………………………………………………………………… 玄甲军大营里,萧逸正在提写信,山阳郡百废待兴,再过几个月就该春耕了,可是种子、农具、尤其是耕牛,缺的厉害,没有这些东西,老百姓是无法耕种土地的,没地种就没饭吃啊! 有了困难怎么办?自然是找朋友了,连秦桧那样的坏蛋还有三个好朋友呢,更何况是他萧逸! 第一封信是写给曹操的,两个字---要人! 山阳郡有二十三个县,而萧逸手下拢共就一个主簿,五个县令,这点人手怎么够分的;至于他手下那些校尉们,没有一个是主政地方的材料,让他们拔刀砍人就没问题,让他们提写字,估计杀了他们也做不到;文职官员实在是太缺乏了,而治理百姓又不能缺了这些人,所以萧逸只好给曹操去信,把最近招募来的人才分调一批给他! 文武官员,犹如左膀右臂,要想把山阳郡治理好,缺了那个也不行啊! 第二封信写给幽州-蓟县的梁家,要钱! 当初他和梁小鱼合伙做生意,凭着‘无愁酒’的东风,梁家不知挣了多少,说是富可敌国都不过分,现在萧逸要动用属于自己的那份钱财了,虽然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可凭‘梁财神’的本事,一定会给自己个惊喜的。 至于第三封信,是写给草原巨匪赵浪的,就是他那个便宜大舅哥,目的也很明确--要牛! 匈奴大单于死后,草原大乱,各部首领征战不止,赵浪则趁机崛起,一方面,他借助哪条走私商道,获得了大的财富,奠定了雄厚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他趁机收拢那些在征战中被打散的小部落,据说已经拥有了上万人马,还公然打出了大匈奴--自次王的旗号;称霸一方! 内地缺少的牛马,在草原上却是随处可见的东西,当初那条商道还有萧逸的两成份子呢,现在是兑现红利的时候了,他告诉赵浪,在春耕之前务必送不少于两千头牛过来,至于战马,更是多多益善! 写完三封信,萧逸终于长出一口气,人、钱、牛,只要这三样东西到手,他这个山阳太守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报!……太守大人,不好了,大事不好了!”主簿秦禹几乎是连滚带爬的冲进大帐来,脸上全是惊慌的神色,“双水熊氏一族联络四方豪强势力,正在聚集人马,大有侵犯山阳郡城之势!” “哦,双水熊氏,他们聚拢了多少人马?” “十八个县的豪强都有参与,他们组成联盟,至少二万多人马;大人,我们赶快向曹将军求援吧!” “哈哈!……来的好!”萧逸兴奋的一派大腿,脸上全是兴奋的神色,到把秦禹给吓了一跳,以为这位娃娃太守得失心疯了。 “强敌压境,大人何故发笑?” “你有所不知,如果这些地方豪强各自为政,往山沟里一躲,那本太守恐怕要花费很大的力气才能逐一清理完他们,现在好了,自己聚在一起送上门来,正好可以一锅端了!”萧逸伸出五指,而后紧紧攥在一起! “可是他们有二万多人马,大人麾下能出多少战兵?” “五千玄甲军!” “啊!……五千对两万?实力太悬殊了吧!” “不,是五千灭两万!”萧逸摸摸鼻子,再次仰天大笑起来!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发现煤矿 推荐阅读: ?? “参见太守大人!” 曹操的办事效率就是高,要人的文书前脚刚送过去,后脚就有一群青衫文士前来报到了,整整三十人,都是最近一段时间通过‘求贤令’招募而来,又通过层层考核后选拔出来的精英! 这些人中既有从山野走出的寒门子弟,也有出身世家大族的名门学子,年纪最长的已经五旬开外,年纪最少的才刚刚弱冠,不过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的眼睛,目光炙热,充满了蓬勃的生机,或者说是官场野心! “大家免礼吧!”为了接见这些人,萧逸特意脱下了铠甲,换上了黑体银边上绘玄鸟纹饰的太守官服,以示汉官威仪;而在他怀里,还坐着一名青春美少女--小静! 别乱想,萧逸可不是在猥亵少女,而是在教他最喜爱的妹妹写字,在萧逸看来,要想成长为这个时代的绝顶美少女,光会提刀砍人是不行的,必须文武双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所以他对妹妹的学业还是看的很紧的。 小静聪明伶俐,在学武上很有天份,无论是什么兵刃,只要上手几天,她就能熟练的掌握使用技巧,就是最难练的骑射,她都学的有模有样,三十步外已经可以箭中红心了,‘破有乃兄之风’,这是全营上下公认的。 可另一方面,小静的文化课就差的一塌糊涂,轻巧的毛在她手里就像一把,怎么用都不对劲,逃课更是经常的事,还喜欢捉弄老师,恶作剧层出不穷,负责教她识字的老夫子已经被吓走三个了,而且个个惊魂不定,人家说了,无论如何也不敢教这位小姑奶奶了,再教下去老命不保,谁见过小姑娘喜欢在课堂上飞刀子玩的…… 万般无奈,萧逸只好亲自教了,小静虽然身手不错,可在他手里还翻不出去,只有被镇压的份,在被狠狠打了几次屁股后,终于老实下来。 萧逸手把手一一划的教她写字,学了三天,结果就学会了四个字---‘小静、萧逸’。 “诸位都是饱学之士,不过要想在我麾下任职,还须经过一番考验才是!”萧逸的目光在众学士身上一一扫过,不禁微微点头,看样子都是有些本事的,可当官不是做学问,治民首先治心啊! “请大人出题!”众学士无一怯阵,都是层层选拔出来的,谁怕谁呀!萧逸在打量他们的同时,学士们也在打量萧逸,并大致上得到了三条结论! “十八岁的娃娃也能做太守?不看好他!” “一个武夫出身的家伙也能做太守?不看好他!” “一个贪花恋色,猥亵少女的家伙也能做太守?不看好他!” 总之一句话,三十个人没一个看好萧逸的,一些野心勃勃的家伙甚至已经在瞄那把太守的椅子了;在他们看来曹操麾下以前是欠缺人才,这才赶鸭子上架的任用了一个武夫,现在他们这些真正的学子来了,识趣的,就应该早点把位置让出来才是! “呵呵,本官带兵出身,在我们军伍里有句话,‘是不是千里马,拉出来跑跑就知道了’,既然诸位都是大才,那本太守就委派个差事给你们!” “任凭大人吩咐!” “好,山阳城外有十万难民需要安置,每天耗费粮草无数,本官给你们的任务就是发放粮草,管理民生,确保让每一个人都有饭吃,有衣穿!”顿了顿,萧逸笑着摸了摸鼻子,这才继续说道,“不过上任之前有句话你们要记在心里,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其中轻重你们自己掂量去吧!” “诺!”听到他们的任务是治理民生,学士们人人面露笑意,些许小民有何难治,至于发放粮草吗?肥差啊! “大哥,他们好像不怎么服你?”小静看着转身离去的人群,撇撇小嘴,这些学士身上的傲气连她都感觉出来了! “呵呵,没什么,这些年不服我的人多了,可我不还是好好的坐在这里!”萧逸的人生哲学就是,不服吗?那就打到你服。 再不服,一个字,杀! “来,哥哥今天再教你两个字--人心!” ……………………………………………………………………………………………………………………………………………… **北风寒,万里彤云厚! 第二天一早,当萧逸走出大帐时,他赫然发现--下雪了,鹅毛般的大雪从天而降,而且越下越大,很快就把整个世界变得银装素裹,甚是好看! 不过萧逸现在可没心情去欣赏雪景,相反的,他的心和外面的冰雪世界一样,哇凉哇凉的,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下雪就意味着寒冷,而寒冷是所有百姓的天敌,十万难民,缺衣少食,在这冰天雪地里不知会冻死多少! “来人,擂鼓升帐!” 天灾来了,躲是躲不掉的,萧逸下令,全力赈灾,第一条就是加派粮米,所有难民营地里全支上大锅,熬粥,务必保证所有人都能喝上口热粥,而且粥一定要稠! 第二条,营地里的男女老少齐动手,收集柴草,荒野中的枯树、干草、枯萎的荆棘,凡事能烧的全拉回来,烧火取暖。 另外,军营里储存的烈酒全部发下去,关键时刻可以救人一命的。 虽然采取了种种措施,可营地里还是传来了冻死人的消息,没办法,难民人数实在太多了,而天寒地冻,可以收集到的燃料又太少,连军营里都开始烧马粪取暖了,再这么下去,等到来年开春,十万百姓还能剩下多少? 一向淡定自若的萧逸几天时间就变得满嘴燎泡了,在天威面前,人力有时而穷呀! 小静得‘娘子军’这几天倒是越发壮大了,饥寒交迫下,越来越多的父母选择把孩子送到这里,不但可以减轻自家的生活负担,还能给孩子谋一条活路,大家都知道,大营里的食物分配都是先紧着这些孩子的,连军队都排在她们后面。 人一多,自然就会杂,现在送来的已经不止是小萝莉了,下到刚会走的奶娃,上到十六七岁的龄少女全涌了进来,甚至一些父母把小男孩打扮一下也塞进来了,活着比一切都重要! 不过这些孩子们也很懂事,每天在小静的带领下散布在周围的荒野里,拾取柴火,收集树林里的干果,力所能及的做着事情;萧逸也竭尽全力的照顾着这些孩子,别的营地,包括他的中军大帐都是一日两餐,只有孩子们这里,一日三餐! 午饭过后,萧逸不放心的又来营地里巡视了,平时叽叽喳喳的孩子们如今都变得很安静,减少活动就可以减少食物的摄入量,这是孩子们节约粮食的一种方法。 不能四处跑动,不代表她们就没得玩了,孩子们有自己的娱乐方式---涂鸦! 娘子军营地里,目所能及的地方,到处都是各种稀奇古怪的图案,小猫、小狗不算稀奇,会画大马的算是有艺术天份,另外还有好几个人物涂鸦,墙壁上的小人手持‘凤翅鎏金镗’,胯下‘千里墨烟驹’,威风凛凛,赫然正是萧逸的造型,连那张小黑脸都画的惟惟肖! 可见萧逸在这些孩子心中是何等的受爱戴! “等等!黑色?”萧逸突然一惊,伸手轻轻触摸涂鸦上的黑色,没错,细腻,还有一种特有的光泽,这个手感……煤! 没错,就是煤;萧逸清楚的记得,他上小学时教室里也是用炉子取暖的,烧的就是工人师傅摇出来的煤球,男孩子们都喜欢用那些原始的煤块四处涂鸦,最后弄的双手黑黑,被老师一通教训! “快说,这些黑色的小人是谁画出来的?” 最后几个小女娃走了出来,果然每个人手上都是黑乎乎的,原来她们在野外寻找枯草的时候,无意间发现了这种可以画出印迹的黑色石头,就带回来玩了! “哈哈!你们就是我的福星啊,快,在哪里找到的,立刻带我去!”当下萧逸领着一队亲兵,带着挖掘工具,把几个小女孩放在马背上飞奔而出! 孩子们指点的位置离大营并不远,一片光秃秃的山坡,与别处相比这里的草木稀疏的厉害,连一颗碗口粗的小树都没有;而且土质也别处要黑的多! “给我挖!”萧逸知道,自己发达了,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地貌,那是因为离地表很近的位置有煤炭存在,再看看这座山岭的规模,以及黑土的分布范围,绝对是一座富矿啊! 果然,手下亲兵很快就挖出来大量的黑色煤块,就埋在地下不足一米深的地方,有些地方甚至拨开浮土就能看到煤炭,这是一座极易开采的露天矿! “感谢上苍呀!慈悲啊!”萧逸狂笑着扑到地上,抓起那些可爱的煤块,黑色果然是他的幸运色;今年冬天,不会冻死人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三十章筷浮人头落 当萧逸双手黝黑的回到营地里,顿时引起了一片轰动,对这些能燃烧的黑色石头,人们是先惊讶,接着是欢喜,最后是疯狂,淡蓝色的火苗温暖着每一个人的心;无论是燃烧时间,还是散发出的热度上,煤炭都远胜于柴草,这简直就是山神赐予的宝物呀! 根本不用动员,人们一窝蜂似的冲向那片山坡,刀、、斧、铲……,能用的全用上了,实在没有工具的就赤手空拳在那里挖掘,任凭碎石、煤块把双手划破也毫不在乎,就是最小的孩子都知道在边上捡拾遗落的煤渣,成群的骡马一趟趟的来回搬运,最后整个大营都变成了黑色的海洋! 火光驱寒了严寒,欢笑再次充满了营地,人们把这种黑色的石头称为‘山神爷的赐予’,是救苦救难的神物,至于为他们带来煤炭的萧逸,也有了一个新的称呼……山神爷的使者! 据说这位使者每天都要去巡山,还唱着自己编的小调,“山神派我来巡山呦,巡完南山巡北山呦,小心提防偷煤贼呦呦……” “哈哈,这是把我当成巡山的小妖了吗?”听到各种传言,萧逸不禁哈哈大笑,无所谓了,不管是神仙还是妖怪,只要能让人们免受冬寒之苦,那就值得向他供奉香火! 当即萧逸下令,就在发现煤矿的这片山岭上,盖一座山神庙,四时祭祀。 短短几天时间,百姓们就以极大的热情修葺出一座威武、漂亮的山神庙,而且香火鼎盛,不同的是,别处的山神爷都是白脸,唯独这里的山神爷,竟然是一张小黑脸,端坐在祭台之上,一手持赶山鞭,另一只手托着黝黑的煤块,笑容可掬…… 若干年后,这里竟然成了当地的一处旅游胜地,天下山神皆白,唯独山阳郡的山神,一律尚黑,无数文人墨客到此,更是纷纷留下墨宝称赞‘山神爷’的功绩,当然了走龙蛇之间,人们也会偶尔提起那个喜欢巡山的小妖怪,据说此妖后来被收录到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里,也算是小有名气…… 取暖的问题解决了,萧逸终于松了口气,下一步就该去验收那些文士们的工作成果了,经过这场天灾,正好可以看看他们的能力如何,有几人是优秀,有几人是合格,还是几人会是差评! 萧逸带着一队亲兵开始巡营了,每到一地都会仔细的检查难民们的生计问题,是否有足够的取暖煤炭,是否有衣服御寒,最重要的他们食物是否足额发放了,一营一营的巡查,萧逸一言不发,只是时而点头,而是皱眉,等到他返回中军大帐时,不但带回了那三十名文士,随同一起带回来的还有三十口锅,熬粥的锅! 看着眼前热气腾腾的粥锅,三十名文士面面相觑,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再看看座位上那个娃娃太守,不禁让他们心头升起一股寒气! 萧逸今天穿着一身戎装,‘螭纹寒铁铠’威风凛凛,‘蚩尤鬼面盔’让人望之胆寒,至于那把‘斩蛟剑’更是不动自鸣,神兵通灵,它知道今天又可以暴饮人血了! “诸位来我营中也有一段时间了,被委以民生重任,今天就是检验成果的时候!”萧逸笑着摸摸鼻子,治民先治官,治官先治心,是黑、是红,今日一试可知! “不知太守大人要如何检查?可需我等将账册取来,一一点算?”一位学士撞着胆子上前半步,颤颤巍巍的问道,今天他们才发现,这个娃娃太守似乎没有那么好对付! “呵呵!账册之类的不过是个文字游戏而已,一在手,还不是随人怎么涂改!”萧逸才不会傻乎乎的去查什么账本,后世那么发达的金融学科,各种计算方式都出来了,结果怎么样?依然是漏洞无数! 账目可以作假,但有些东西是做不了假的! “小斌,拿筷子来!” “诺!” “典韦,刀斧手准备!” “诺!” 一根普普通通的筷子,一排手持鬼头大刀的刀斧手,两样似乎毫不相关的东西,这就是萧逸检查官员是否廉洁的法宝! “各营的粮食都是按照人头发放的,绝无短缺,可我今天发现有的营地里的粥很稠,而有的却稀的只有几个米粒,这是为什么呢?”萧逸指指眼前的粥锅,每一个都对应着一个人,“今天我就跟大家玩一个游戏,叫做‘筷浮人头落’,小斌,动手吧,用筷子试粥!” “诺!”小斌大步上前,用手中的筷子猛地插入一口锅中,不错,粥熬的很浓,筷子插入后直直的立在哪里。 “第一位,合格!” 随后是第二个,“合格!” 第三个“合格!” 等插到第四口锅时,筷子刚刚插进去立刻就飘浮起来,随后倒在一边,再看锅里,果然,全是淡淡的清水,根本就没有多少米粒! “第四个,筷子落地!”小斌的话音格外清晰,里边还包含着谈谈的杀意! “大人恕罪啊!恕罪啊!”站在锅后的文士立刻吓得跪倒在地,他实在没想到萧逸竟然会用这种方式查验,原以为发放粮草是个肥差,反正营地里有那么多难民,每人少吃一口也算不得什么,所以放粮的时候他就克扣了一点,在这种灾荒年景,粮食就是钱呀! 结果是贪心越来越大,粥就越来越稀,稀到能照出人影,甚至是照出人心! “我早就跟你们说过,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今天我就替天行道,推出去,斩!”萧逸最恨的就是这些贪官,他们动动,底下不知要害死多少百姓,这种人要是派出去主政一方,不用说,肯定是天高三尺,刮的! “大人饶命啊!在下愿意退出所贪钱粮,再交上一赎罪钱啊!”斩字一出,不但跪在地上的官员魂飞天外,就是其他文士也是人人胆寒,贪污一点粮食而已,就要杀头?大汉律法也没这么严酷呀,当年汉灵帝时期,不但可以用钱买官,还可以用钱赎罪的。 “军法无情,典韦,执行!” “诺!”对典韦来说军令大如天,上前抓起瘫痪在地的文士,拎着把鬼头大刀就出去了,很快,一声短促的惨叫声传来;等典韦再次迈入中军大帐时,一只手上赫然拎着颗血淋淋的人头! “太守大人饶命,我等知罪,我等情愿不再做官,放一条生路吧?” 看到萧逸真的杀人,剩下的二十九名文士吓得齐刷刷跪倒,再没有了当初那股傲气,尤其是几个同样面对一锅稀粥的,更是吓得抖如筛糠! “小斌,继续!”萧逸丝毫不为所动,一个人死,总好过一地百姓死,今天这一刀下去,山阳郡的吏治至少三十年内不会出问题。 “…………” “第八营,筷子倾覆!……” “算你命大,贪的不是太多,抽五十鞭子,赶出大营,永不叙用!”萧逸一摆手,典韦领着另一个‘倒霉鬼’出去了,挨典韦五十鞭子,不死也得脱层皮啊! “………………” “第十二营,筷子落地!” “斩!” 一番检查的结果,三十名文士,五个筷子落地,被杀;八个倾斜,挨了一顿鞭子,结果有两个没熬过去,剩下的都被扔出大营,自生自灭去了;最后剩下十七个合格的,这些人不管能力如何,绝对都是一等一的清官了! “哈哈!恭喜各位,你们不但学识渊博更是清廉似水,日后主政一方,必能造福百姓,名流青史!”萧逸大笑着来到这十七个人面前,满意的点点头,还抱拳恭贺了一番。 “谢太守大人!”十七个人一起恭恭敬敬的回礼,刚在鬼门关前走过一圈,脚心都在冒凉气,至于萧逸,就是他们眼里的勾魂使者啊! “有罚必有赏!来人,上官印!”随着萧逸大手一摆,一排士兵端着十七枚县令大印走了上来,这就是对合格者的奖励! “从此以后你们就是山阳郡各地的县令了,记得要小心主政,爱护百姓,做一个‘清如水,明似镜’的好官,大家放心,只要好好为政,日后定会前途无量的!” “诺!”抱着大印,再看看大帐外悬挂的人头,十七名新出炉的县令老爷只有一个想法,天堂与地狱啊,“敢问太守大人,不知我们何时上任?” “很快!……”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一章力斩五熊 推荐阅读: ?? 一场大雪,同样给山阳郡内的‘反萧联盟’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原本计划半个月后起兵,结果拖拖拉拉的用了整整一个月时间才勉强把兵力凑齐,共计一十八县,二万五千多人马,在双水城主--熊楚的统帅下,浩浩荡荡的杀奔过来! “熊楚?一十八县,二万五千人马!”中军大帐里,萧逸一边分析着侦查回来的军报,同时在一张自己绘制的简易军事地图上画着各种箭头,在旁边还标注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符号,凝视半天,最后在一片开阔地的位置狠狠一顿,就是这里了! “太守大人,敌军势大,那双水‘熊氏四子’更是出了名的骁勇善战,我们是不是暂避锋芒?”说话的又是主簿秦禹,这位老好人各方面都很优秀,就是一点,胆子太小,估计是以前的兵灾给他留下心里阴影了,还没开战呢,就想着躲起来! “暂避锋芒?秦主簿有何高见?” “可以把人马拉进山阳城内,凭险据守,普通百姓则疏散到乡下去,敌军人数众多,粮草消耗巨大,只要我们守上一两个月,他们自会退去!” “哈哈,不错,敌众我寡的情况下,这算是标准答案!”萧逸不禁夸赞的拍拍手,就战术布置而言,秦禹的办法很好,算是教科书式的标准答案,可惜,这不是萧逸的计划,他要的不是退敌,而是全歼! “那大人的意思是?”看到萧逸有点从善如流的意思,秦禹终于露出一丝笑意! “主动出击,和敌军野外决战!”萧逸大手一挥,说出了自己的计划,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骑兵根本就不是用来守城的。 “诺!”两排站立的将校齐声应到,防守,一向不是玄甲铁骑的风格! “那就打吧!”看到一营的主战派,秦禹也只好点点头,这个娃娃太守大人已经创造了许多奇迹,希望这次也不例外吧! …………………………………………………………………………………………………………………………………………………… 熊楚现在可是意气风发,麾下二万五千大军,旌旗相连,一眼望不见头尾,再加上一群城主不停的在身边阿谀奉承,倒是颇有点群星拱月的感觉。 “报!启禀盟主,周围三十里内没有发现敌军任何踪迹!”一名侦查游骑传回了最新的消息 “看来这个娃娃太守是胆怯了!”熊楚估算了一下,这里距离山阳城已经不足五十里了,竟然没有遇到对方一兵一卒的抵抗,看来对方是抱定固守坚城的打算了;也对,以弱敌强,除了守城他还有什么办法不成? “哈哈,娃娃太守害怕了!” “咱们有二万五千大军,他不怕才怪……” “千万别吓尿裤子,咱们这些人可不会哄孩子,哈哈哈……” 听到消息,一群城主纷纷大笑着调侃起来,有着绝对的优势兵力,他们的胆气也壮了许多! “传令,加速前进,等到了山阳城下,咱们再安营扎寨,吃午饭!”雄楚也不禁露出一丝得色,现在他最怕的就是萧逸弃城而逃,一仗不打,实在有损他这个盟主的兵威! “诺!全军加速前进!” 一声令下,行军鼓点立刻密集起来,士兵们的步伐也随之加快,各部拼命的向前跑动,结果原本还算整齐的行军队列,立刻就出现了问题! 这只军队本就是由十几家人马拼凑而成,素质良莠不齐,且以步兵为主,经过半天多的行军,士兵们早就疲惫不堪了,这时候不但不开饭,反而让他们加速行军,骂娘的声音顿时此起彼伏…… 于是奇葩的一幕就出现了,有的队伍在拼命前进,有的却是越走越慢,还有一些干脆就停在路边休息起来,二万五千人马,顿时变成了赶鸭子! 就这样,混乱不堪的队伍又向前挪动了十几里,进入到一片开阔地带,走过这里,就是目的地山阳城了;可惜,他们没能走过这里! “呜呜!……”先是若隐若现的号角声! “踏踏!………”随后是大地微微震动的声音! 最后一条黑线出现在天边,越来越近,越来越粗,转瞬就杀到了进前…… “不好,是骑兵!备战,全军备战!”雄楚不愧做了多年的城主,反应很快,军事经验也算丰富,立刻指挥全军做出防御状态,可惜,原本就混乱不堪的队伍被号角声一惊,不但没有整好队形,反而更加混乱了…… 各家城主急的拼命摇旗呐喊,挥鞭抽打,却也无济于事,大军就像沸腾开的水一样,谁也压制不住了! 这就是萧逸战术,利用骑兵速度快的优势,在事先设定好的战场周围设伏,一旦敌军进入地点,立刻带兵从数十里外奔袭而至,杀他个措手不及! “熊氏精兵上前,盾牌手,手,布阵!”眼看局势不,雄楚立刻把本部精锐人马推到第一线,同时拼命的摇动帅旗,希望把萧逸的注意力吸引过来;给其他人以整军的时间,只要控制住局势,凭着绝对的兵力优势,胜算依旧在他手里。 不得不说,熊楚的战术布置是对的,反应也算迅速,可惜,对手却比他技高一筹! 玄甲铁骑冲到进前后,并没有立刻发动进攻,摆出宽阔的进攻正面,利用速度优势,将二万五千敌军团团包围起来……不时的,还派出小队人马发动试探性的进攻,使得联军一方根本无法把队伍整合起来,反而是越来越慌乱。 ”野战,不见利不进,动静之间,知敌强弱,百骑环绕,可裹万众,千骑分张,可盈百里……“这就是骑兵作战的精髓所在,萧逸可是深知其意。 “熊威,出阵挑战!”眼看局势越发的失控,熊楚连忙派自己的长子出阵,希望利用沙场斗将的方式挽回不利的局面! “好!我乃双水城-熊威是也,谁敢与我一战!”熊氏四子之首的熊威,一摆手中开山大斧,跃马阵前,大声喊叫起来。 “呵呵,如你所愿,老子今天也开开杀戒!”萧逸一摆手中凤翅鎏金镗,直出阵前,敌军毕竟人多势众,急切之间难以一口吞下,先斩他几员大将,灭灭对方的锐气也好! 杀! 冲! 沙场决战,没有废话,二人直接就发起了冲锋,凤翅鎏金镗与开山大斧在空中猛地一击,萧逸纹丝不动,熊威却连人带马后退数步,再看手中的开山斧,锋刃上赫然出现一个手指肚大小的缺口,虎口也被震裂了,鲜血直流…… “好厉害!”熊威脸色顿时变得煞白,他也是号称打表山阳无对手的,原以为放眼天下自己也是一流的武将,没想到今天一交手才知道,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可惜我的凤翅鎏金镗,斩你这无名鼠辈!”萧逸一抹马头,再次冲杀过来,招式快、狠、毒、辣,短短三个回合,看准空隙,一镗把熊威砸了个万朵桃花开,无头的死尸栽倒马下,这种货色做‘骷髅盏’都不够材料! “大哥英灵莫散,看小弟给你报仇啊!”联军阵上,老二熊武看到大哥被杀,气的暴跳如雷,一催战马前来报仇,熊家四兄弟的兵刃都是一样---开山大斧! “好,又来一个送死的!”萧逸冷冷一笑,催马再战熊武,今天终于可以大开杀戒了。 “老三,老四,快帮你哥?”雄楚急忙喊到,知子莫如父,自己四个儿子武艺不相上下,长子三个回合毙命,次子上去又能落什么好,连忙让其他两个儿子上去助战。 “诺!”老三熊雄、老四熊壮闻言,立刻催马助战,可惜,还没等他们冲上去,老二熊武就被萧逸一镗杆砸中后心,大口的鲜血夹杂着内脏喷出老远,顿时气绝身亡! “二哥!二哥呀!杀我兄长,拿命来!” “来的正好,熊氏四子,今天就杀你个断子绝孙!”萧逸连手上的血迹都懒得甩,奋起神勇大战双熊! 三匹马丁字般厮杀,以一对二,萧逸依旧大占上风,杀的二人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驱群羊而斗猛虎,虽多何用! 阵营里,雄楚看到自己两个儿子尚且不能得胜,急忙从兜囊里抽出弓箭,准备暗中偷袭,他也明白了,之前过于轻敌了,这样的人那是个娃娃,分明是个索命无常呀! 战阵之上,局势再变,战马盘桓之间,萧逸一把抓住了老三熊雄刺过来的斧头,顺势向前一带,借力使力,名晃晃的斧刃正好砍在老四熊壮的胸膛上,让他们互相残杀! “老四!”眼看自己的斧子不受控制的把亲弟弟砍了个透心凉,老三熊雄真是肝胆俱裂,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只觉得身体一轻,已经被萧逸一把抓了过去。 大阵中,熊楚瞄了半天,终于看准机会,趁萧逸扭身时一箭射了出去,三子被杀,一子被擒,他也要疯了,能不能挽回败局,就看这最后一箭了。 两军阵间,萧逸身为‘射雕手’对弓箭最是敏感不过,眼睛不动,只是侧耳一听就知道有暗箭飞来,在看他一不躲,二不逃,而是一脸恶作剧的把手里的熊雄档了过去,人肉盾牌,不错的选择! 老三熊雄在空中正玩命挣扎,突然觉得心口一凉,眼前开始阵阵发黑,临死前他努力看了一眼胸口的箭簇,上面赫然写着一个‘熊’字,“没想到我会死在自家人手里……” “我的儿,我的儿呀!”熊楚嘴唇上都咬出血了,四个儿子,转眼间就全没了,他熊家断子绝孙了…… “萧逸!我与你势不两……” 最后一个‘立’字还没出口,一支狼牙箭正中雄楚的咽喉,这位称霸一方的双水城主,用手指了指前面,嘴唇动了动,终于还是一头栽到马下,死不瞑目! “一箭还一箭!”萧逸收起自己的绝影宝雕弓,一脸的风轻云淡,“全军出击,杀!”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二章奸雄思亲 推荐阅读: ?? 熊家父子五人皆丧,失去指挥中枢的联军顿时崩溃了,无论是各地城主,还是普通士兵,全都疯狂嚎叫着四处奔逃,就像受惊的羊群一样,再也没人能把他们控制起来。 “鸣号,让出一条通道给他们!”看到敌军全线溃败,萧逸并没有急着勒紧手中的绞索,而是像一位高明的猎人,给猎物们留出一条‘活路!’ 打猎最怕遇到的就是‘困兽之斗’,一旦野兽被逼到绝境里,往往会狂性大发,给捕猎者带来很大的麻烦,人也同样如此,如果萧逸下令继续合围,这些溃兵为了抢夺生路,一定会奋起拼命,血战之下,就算最后能得胜,玄甲军也必然死伤惨重。 五千玄甲铁骑可是萧逸的血本,那里舍得让他们蒙受不必要的损失;打仗,在巧,不在勇! 这时候最聪明的办法就是像狼群捕猎一样,放开一条生路,让他们逃跑,等到这些人跑的体力丧尽,跑的再无一丝斗志时,再慢慢尾随上去,一点点嚼碎,吞噬! 就这样,二万多溃军一路疯狂南逃,萧逸领着数千玄甲铁骑像狼群一样尾随,不紧也不慢,每当联军停下来想要整顿队伍的意思时,萧逸就带兵一阵猛杀,逼着他们再次逃窜,坚决不给对手任何的喘息之机,而且每次冲杀玄甲军并不攻击敌军的主阵,而是很巧的切掉对方一小角,就像切土豆皮一样,一圈又一圈,不停的削弱对方…… 其实联军一方如果有人能主动留下来断后,就像‘壁虎断尾’一样,牺牲局部,那么大部分人还是有希望跑掉的,可惜,人性自私,没人愿意为了别人牺牲掉自己,所以他们只能继续的跑,一直到跑不动为止! 跑出二十里后,联军一方的人马就减少了大半,士兵们扔掉了刀,扔掉了旗帜,扔掉了一切累赘的东西,可还是跑不动了,一个个躺在地上,宁可举手投降,也绝不挪动半步,再跑,心就要跳出来了……,两条腿无论如何也跑不过四条腿啊! 这时候玄甲军将士就可以很轻松的走过去,一人一根长绳子,抓俘虏,全栓在马尾巴后边,最厉害的士兵一个人可以抓几十个俘虏,而且不费吹灰之力! 三十里,联军人马剩下不足一千…… 四十里,只剩下最后区区不到二百人了…… 而这些人就是萧逸要对付的目标,联军各家的城主,以及他们手下的骨干力量,都在这里了,就像淘干水后的池塘,大鱼都露出来了! “太守大人饶命啊!我等愿降!愿降!” “都是熊氏逼迫,小的们不敢与大人为敌呀……, 放一条生路吧,家财愿尽数献与大人啊……”眼看逃生无路,各家城主纷纷哀求请降。 可惜,晚了! “放箭,一个不留!”萧逸把手一挥,下达了绝杀的命令,要想山阳郡上下政令通顺,这些豪强势力就必须连根拔起,斩尽杀绝,大火烧过的荒地才能更好种庄稼不是。 一声令下,万箭齐发!十几位城主顿时全变成了刺猬,立刻有士兵跑过去,用利刃割下他们的头颅,高高的挑在长矛上,用来招降那些四散的溃兵! “山阳郡,尽入我手了!”看着漫山遍野欢呼的将士,萧逸也是意气风发,征服者的感觉,爽!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这是****太祖的用兵名言,萧逸一向牢记在心;打扫完战场后,玄甲军上下,人不卸甲,马不离鞍,一路南下继续扫荡地方上的残余势力,就以那十几颗城主的人头开路,所过城池基本上是望风而降,就连熊氏一族的老巢-双水城,也没遇到什么像样的抵抗,基本上是一鼓而下! 这时候那十七名新出炉的县令就派上用场了,萧逸是每到一地就清理一地,而后立刻委派官吏,出榜安民,恢复治安,力求让山阳郡在最短的时间内走上正轨,结果短短半个月,除了最南边的莽荡山区四县外,山阳其余一十九县彻底大定! …………………………………………………………………………………………………………………………………………………… “无愁果然不负重托,好!好!好!”‘征东将军’幕府中,收到萧逸报捷文书,曹操仰天大笑,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山阳郡平定下来,就等于是在东南方向建立起一块前进基地,下一步就该慢慢的图谋徐、豫两州了;等这两块富饶之地再到手,下一步就有资格问鼎天下了! “恭喜曹公!” “贺喜曹公!” “有绝世虎将镇守山阳,东南半壁无忧矣!”幕府中的官员连忙齐声恭贺,曹操的基业稳固下来,他们跟着同样飞黄腾达,谁不高兴呀! “来人,立刻给山阳郡送二十车美酒过去!”曹操知道萧逸最喜欢什么,金银珠宝都不如美酒来的好,“另外,今晚将军府中举行夜宴,大家共图一醉!” “诺!……” 喝醉后的曹操与平常人也没什么不同,衣衫随意的丢弃,与部下们勾肩搭背,高呼大叫,喝到兴起时,曹操还拿过马槊,即兴舞了一段,获得频频叫好……,这场豪饮一直喝到月上中天,庭院里倒下了一地的醉鬼,方才结束! 有人醉酒之后酣睡,有人醉酒之后闹事,还有人醉酒之后容易思亲,而曹操今晚就想起了自己的亲人们。 当初天下大乱,民不聊生,为了躲避兵戈之祸,曹操的妻子儿女都躲回沛国-谯县老家去了,一别数载,也不知道她们现在如何了? “长子曹昂,现在应该是一名十七岁的偏偏美少年了吧?” “次子曹丕,不知道是不是还那么乖巧,那可是最像自己的儿子!” “淘气捣蛋的三子曹彰,聪明伶俐的四子曹植,对了,还有最小的儿子曹熊,从小就体弱多病,几乎是在药罐子里泡大的,曹操怕这个小儿子养不大,所以才给他起名为-熊,就是希望他能长得像小熊一样强壮! 还有自己那三个可爱的女儿,现在也都是豆蔻年华了吧? 不知道她们长得像自己一些,还是更像她们的母亲一些;最好别像自己,曹操知道自己的样子跟英俊、威武、帅气之类的根本就不着边,女儿要是长得像自己可就麻烦了,还是像她们的母亲吧,那可都是些温柔、贤惠、漂亮的好女子…… 越想曹操就越没有睡意,干脆披衣而起,让仆人点上灯火,开始研墨写信,如今兖州大定,局势已经逐渐安稳下来,应该把她们都接过来了,一家大小也好团聚。 对,就这么干! 信写了两封,分别交给心腹人送了出去,一封给自己在谯县的原配夫人丁氏,让她尽快带着孩子们启程来兖州相聚,另一封,则是写给父亲曹嵩。 曹操的父亲曹嵩,家财巨富,在汉灵帝时期还出钱买过太尉的高官,也是显赫一时的大人物,后来朝政过于混乱,出于明哲保身的考虑,曹嵩辞官后就隐居在青州-琅玡郡,每日歌酒度日,倒也逍遥快活,如今应该一并接过来才是! 对于接自己的父亲来兖州,曹操还藏了一点私心,记得小时候他很顽劣,喜欢飞鹰走狗,四处的调皮捣蛋,为此他的父亲曹嵩没少训斥他,说什么“此儿顽劣,不堪教化,日后难成大器之类的……” 现在自己威震一方,是名副其实的兖州之主,正好把父亲请来,让他老人家知道一下,当年他是看走眼了,我曹孟德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能行非常事,立万世名! 哈!哈!哈!……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三章‘隐王’陈胜 推荐阅读: ?? 芒砀山,地跨兖、徐、豫三州,方圆纵横数百里,旁依大泽,地势险要,号称有三十六天险,七十二绝壁,易守难攻;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同时也是一块风水宝地,盘龙卧虎,风景如画,许多帝王将相都选择埋骨于此,作为自己的万年吉地! 同样,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这里又成了一个三不管的地带,百姓民风彪悍,往往结寨自守,不服王化;因为连年战乱,许多山阳郡的流民为了躲避战火,也经常逃往山中落草,弄的这里是山贼草寇多如牛毛,混乱不堪,当然了,山贼们也有自己的行事准则,那就是强者为王! 芒砀山三十六主峰之一,仙女峰上,一座天然形成的大山洞中,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方圆几百里内的大小山贼首领数十人齐聚一堂,正在召开他们自己的‘山贼内部扩大军事会议!’ 会议的内容也很明确--如何抗拒官府的围剿! 山洞最高处的一把石椅上端坐一人,四十上下的年纪,身披兽皮,体态雄壮,一脸的波纹横肉凶相毕露,光秃秃的头顶上更是一根头发也没有,他就是芒砀山群贼公推的龙头老大---朱一刀! 朱一刀是他的外号,至于本名叫什么,谁也不知道,当山贼的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只叫外号,不用本名,一则外号叫起来比较霸气、响亮,容易被人记住,再者,当山贼毕竟不是什么光宗耀祖的事,为了不让祖宗蒙羞,同时为了避免祸及自己的亲人,凡是上山为贼的人都会主动放弃原来的名字。 这也算是一种行业潜规则吧! 朱一刀原本是屠夫出身,因为手艺高超,无论是杀猪还是宰羊,从来都是只用一刀,所以才有了这么个外号,后来天下大乱,民不聊生,屠夫的日子也不好过了,实在没有猪羊可宰了,朱一刀干脆就扛着自己那把锋利的屠刀上山为贼,干起了宰人的买。 事实证明,杀猪的手艺用来砍人同样很厉害,就凭着一手招招致命的好刀法,和当初摆摊肉练出来的小精明,朱一刀在山贼这条道路上走的是顺风顺水,一路高升,最后竟然坐上了芒砀山龙头老大的位子,号令数千匪众,自立为王,逍遥自在! “黑熊山,浑天王到……” “二道沟,过江龙到……” “小孤峰,一片云到……” 山洞口的小喽啰不停的报着各路贼首的名字,这些人平时各有各得山头,有大事需要商议时才会来朱一刀这里聚齐,进来后每个人都非常熟悉的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虽然是山贼,可是盗亦有道,他们也有自己的规矩,按照实力高低,排名先后落座,绝不会出错。 如果有谁发现自己的位置上突然被别人抢了,不用说,那是有人要挑衅你的地位,这时候要么主动退让,要么就拔出刀来,在众人的见证下,来一场公平、公开的角斗,胜者落座,至于败者,就再也不需要座位了,因为死人是不会坐着的。 “无底洞,黄鼠,黄渠帅到~~” 随着小喽啰的喊声,一个獐头鼠目,瘦小枯干的人走了进来,正是盗墓贼出身的黄鼠;数月不见,他的气色反而好了许多,看来在这个贼窝里混的不错! “黄渠帅安好!” “黄首领安好!” 看到黄鼠进来,不少匪首纷纷起身问候,就连一直端坐在石椅上的朱一刀都主动招手,态度非常的客气。 “见过大首领,见过各位兄弟,大家一向可好!” 黄鼠来到芒砀山的时间并不长,但是架不住他的来历大呀,与这些土生土长的山贼不同,黄鼠是正经的黄巾余孽出身,根红苗正,追随过‘天公将军’张角,别看现在落魄了,当初也是杀官造反,纵横千里的狠角色,再加上黄鼠为人仗义疏财,经常用钱财接济周围的山头,因此人缘非常之好。 “好,人都到齐了,开香堂,拜隐王!” “拜隐王!……” 随着一声高喊,包括朱一刀在内,大小几十名首领整齐站立,手拿香火,向着山洞高处恭恭敬敬的拜了三拜! 原来在这座山洞的高出竟然刻着一副巨型的画像,石刻线条古朴、大气,布满了岁月的痕迹,一看就有些年头了,图像画的是一个年轻人的模样,剑眉星目,神态刚毅,一手持着青锋宝剑,一手高举向天,张着嘴巴似乎正在怒吼着什么,虽然石刻的线条并不多,却把年轻人的神态表现的淋漓尽致,更是赋予了他一种神性般的光辉! 在画像旁边还有八个撰文古字,虽然有些模糊不清了,但就是山贼中大字不识一个,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人,也知道那八个字是什么……‘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人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同样的山贼们也有自己的祖师爷,而他们拜的开山鼻祖就是--‘隐王’陈胜! 陈胜,秦末农民起义第一人,原是个连饭都吃不饱的穷小子,可就是他在大泽乡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句振聋发聩的誓言,掀起了波澜壮阔的农民大起义,后来起义军兵败,陈胜走头无路之下带着几个心腹逃入到芒砀山中,结果被叛徒庄贾杀害,亡命于此! 后世人对陈胜的评价非常高,就连太史公做史记都说他是‘为王前驱’,也就是说,如果没有陈胜点燃的这把烈火,也就不会有后来汉高祖刘邦的伟业;因此后人追封陈胜为‘隐王’,并在这里刻画像四时祭祀! 因为有传说,当年陈胜就是在这个石洞里遇害的,英灵长眠于此! “诸位兄弟,山阳郡的事情想必都听说了,今天叫大家来此,就是商议一下应对的办法,如今那个‘鬼面萧郎’正在步步逼近芒砀山,快要杀到咱们家门口了,不得不早做准备呀!”石椅上,朱一刀满是忧愁的说道。 “哗!……”群匪顿时一片大哗,人的名,树的影,‘鬼面萧郎’这四个字,如今在山阳郡中绝对能止小儿夜哭,让人闻风丧胆啊…… 据说这个‘鬼面萧郎’的年纪并不大,但自从他主政山阳郡以来,先是血洗了华阳贾家,而后又大败十七县联军,双水城-熊家父子,那也是专横一方的人物,结果被此人亲手杀了个干干净净,可以说整个山阳郡都被此人用血与火过了一遍,现在他又向芒砀山周边进军,这是冲着谁来的,那还用问吗?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怕什么,大不了跟他拼了!” “拼你个大头鬼,就你山寨里那几百人马,那几把破刀,跟人家拼,拼的过吗?” “要不咱们躲了吧,进深山……” “就怕躲的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再说了,这么多兄弟呢,寒冬腊月的进深山吃什么?啃树皮啊!” “静一静!看你们这点出息,刚听到个名字就吓破了胆!”朱一刀拍着石椅,大声训斥着这群属下,“黄首领,你久经沙场,见多识广,如今敌强我弱,不知可有何退敌良策啊?” “对呀,黄首领,你可是正经跟官军见过仗的,有什么好办法快说出来吧!”众人顿时把目光都聚集在黄鼠身上,与他们这些只会打家劫舍的山贼不同,人家可是在千军万马的战场上,几进几出的人物。(黄鼠自己吹嘘的,反正不用上税!) “好,承蒙大首领和各位弟兄看得起,那在下就说说自己的浅见!”黄鼠摸摸自己的鼻子,一副身经百战的样子,话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也有了摸鼻子的习惯,这也算是一种偶像崇拜吧! “那天水城-熊家父子之败,就在于他们不该和那‘鬼面萧郎’正面为敌,玄甲铁骑都是训练有素的精锐,弓马娴熟,杀伐骁勇,凭咱们这些人去和人家硬碰硬,那就拿着鸡蛋碰石头,自己找死啊!” “难道咱们就一点胜算也没有吗?”拍拍自己的光头,朱一刀也是忧愁满面,黄鼠说的正是他所担心的,自己手下这些人,抢老百姓还可以,跟精锐铁骑沙场对阵,恐怕连渣都剩不下。 可要是不战而逃,他又实在有些不甘心,因为这芒砀山中有一样东西是他势在必得的,只要得了此物,他就能一飞冲天,彻底摆脱小毛贼的身份,甚至可以成为陈胜第二,过过那问鼎天下的瘾!经过多年的苦心研究,最近好不容易有了些眉目,让他现在放弃,舍不得啊! “要说胜算吗,也并非没有!……正所谓逢强智取,明的不行咱们可以来暗的呀;那‘鬼面萧郎’远道而来,对芒砀山周围的地势十分陌生,我们可以称他立足未稳之机,深夜劫营,必获全胜!”说着黄鼠摆出一副大义凌然的模样,“小弟不才,愿意率领所部500人马做先锋,为各位探探虚实!” “说得好!芒砀山周围地势复杂,我们偷偷的摸过去,定可杀他个措手不及!”朱一刀猛拍大腿,认为这是一个好计策,“此战若成,黄首领,你就是我芒砀山的二当家!” “呵呵!多谢大首领成全!”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三十四章七分政治,三分军事! 推荐阅读: ?? 芒砀山,不仅是汉高祖刘邦起家的地方,据说连孔老夫子都在这里避过雨,还留下了著名的‘夫子涯’,在后世这里更是著名的国家级旅游景点,名嘈一时,看着眼前连绵起伏的山脉,萧逸不禁感慨万千,“哥又回来了!” 前世,当萧逸还是一名穷学生时就来这里旅游过,当时给他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贵’,一百块钱的门票,十块钱一瓶的矿泉水,四十块钱一份的盒饭,里面一些特殊的景点还要另行收费,一天下来,把萧逸那原本就很可怜的钱包给刮了个干干净净! 当时萧逸就郁闷的发誓,有朝一日,自己要统帅千军万马把这里的收费点踏成平地,然后铺上土,种白菜,当然了,那只是一名穷学生的幻想而已,没想到如今自己真的统帅千军万马来到这里了,只是可惜,却没有收费点给他踩踏了…… “不行,总得留下点记号才是,省得日后他们再收我门票钱!”想到这里,萧逸抽出腰间宝剑,刷刷点点,在山口的石壁上写到,“日后凡我萧姓子弟到此游玩,进出随意,不得收取任何钱财!” 大汉-山阳郡太守-萧逸题! 写完落款,萧逸不禁哈哈大笑,就算自己用不到,至少也能给后代子孙省上一不是,到时候他们肯定会感谢有一位英明、神武、聪慧的老祖宗的。 (画外音……若干年后,芒砀山旅游景点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凡是萧姓游客来此观赏‘萧郎石壁’,一律免费,至于其他景点,该收多少还是多少,呵呵……” “萧郎,不知大军何时进山剿贼?”说话的是马六,这次南下由他统兵跟随,至于新婚燕尔的大牛,被留在大本营里专心造小人去了! “进山?不,咱们才不会进去,传令,安营扎寨,让弟兄们休息几天再说!”萧逸摆摆手,大冬天的钻山沟,他可不想去受那个罪! “那里面的山贼怎办?” “呵呵,你看这连绵起伏的群山,到处都是悬崖峭壁,根本就无路可行,咱们这几千人马冲进去就像一把盐扔进了大海里,立刻消融的无影无踪,最后恐怕连渣子都剩不下;自古以来都是‘沙场破敌易,进山剿贼难,’要想平定此地,还得另想对策才是!” 萧逸小时候看过一部非常经典的剿匪剧,里面把关于深山剿匪的难处说的一清二楚,为他了宝贵的理论经验,所以,剿匪只能智取,不能强攻! “那倒也是!”马六在卧虎山上住过那么久,自然知道在山里找人有多困难,到处都是山石遮挡,哪怕相隔几步远,都很难发现对方,再加上还要时刻提防陷阱和冷箭,确实够让人头痛的,玄甲军都是马背上的豪杰,平原驰骋自然天下无敌,可到了这个鬼地方,恐怕连山里的狗熊都比不上,客场作战,吃亏呀! “走,去周围的村落里看看;熟悉一下这里的乡土人情!” 没有向导领路,但这难不住萧逸;他在卧虎山上居住数年,那里的山坡向阳,那里会有泉水,一目了然;在山区里,有水源的地方基本上就会有人,这是常识! 果然,他们很快就在一个山沟里发现了当地山民的居住区,清一色用山石垒砌的房屋,呈阶梯状错落有致的分布在山坡上,简陋、古朴,有些人家还在门口放两根木头拦一下,有些干脆连门都没有,虽然这里离贼窝很近,但百姓们民风淳朴,自己人之间绝不会偷盗的,因此,不需要大门! 一口破铁锅,半口袋杂粮,一些从山里采摘来的干果,偶尔还有几片挂在墙上熏好的腊肉,这就是山民们所有的财产了! 至于衣服,大人裹着兽皮,小孩干脆就赤着身子,穿鞋的更是一个也没有,这么艰苦的生活下,不去上山当土匪,也确实没活路! 民生疾苦啊! 看到有一队盔甲鲜明,手持刀的官军走来,山民们纷纷抱以畏惧的目光,怕官,是中国人几千年来的习性,哪怕落草为寇了,可骨子里他们还是惧怕官府的,这就是农耕民族的固有思维;同样的,在他们的脑海里当官、当兵也是比当山贼高贵千百倍的职业! 没有人愿意一辈子做贼,哪怕他是出生在贼窝里,就像从黑暗中长出的植物天生会选择向阳一样,如果有机会漂白自己,这些人豁出命也会干的。 另外,萧逸从这些山民的目光中还看到了一点--警惕,不用问也知道,这些人中肯定有山贼暗藏的耳目,甚至很多人可能本身就是山贼,因为生活环境恶劣,白天种田,晚上为贼,这是山区百姓的一种传统生活方式了! 与善恶无关,只是为了活下去! “传令,召集周围山里的‘三老’来大营见我!”摸着下巴,萧逸觉得自己找到突破口在那里了。 ‘三老’就是百姓中德高望重的长者,也是他们的仲裁人,自古皇权不下乡,朝廷的律法还照耀不到这些偏僻的小山村里,所以山民百姓之间的事情都是找‘三老’来裁决,他们有一套自己的规矩世代沿袭,对于那些触犯族规的人,‘三老’甚至可以直接判处死刑,而且没人会有异议。 山民间传递消息的速度很快,当萧逸回到大营里时,十几个衣衫褴褛的老头子也来了,他们就是本地的‘三老’,不过与其他地方那些面目仁慈,衣衫鲜亮的长者不同,这里的全是些面目可憎,身裹兽皮的老家伙,有好几个还缺胳膊短腿,一瘸一拐来的。 从这群老头子粗大的手关节,和身上若隐若现的伤疤就看得出,他们年轻时候肯定也是称霸山林的一方人物,甚至很可能就是退伍的老山贼! 砍不动人了,就回家来继续种地,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民和贼在这里可以随意转换身份。 “小民参见将军大人!”十几个退伍老贼同样忐忑不安,以前也有过大军过境,不是抢粮就是抢女人,这次叫他们来能有什么好事;刚才进营的时候他们就观察了,这支军队装备精良,杀气冲天,绝不是他们这些山民能抵抗的。 更何况这支军队的主将可是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呀,如果说最近一段时间山阳郡里谁的名声最响亮,那就非萧逸莫属了,血洗华阳-贾家,屠灭双水-熊家,无数滚落的人头铸就了他‘屠夫、杀神’的大名,所以这次来军营里,老头子们都是怀着必死的决心来的。 可不来又不行,万一惹怒了这个杀神,直接挥军屠村怎么办?要死就让他们这些老家伙死吧,反正也活的够本了! “来,请坐,上酒肉!”萧逸一摆手,示意众人落座。 这时候十几个老头子才抬起头向主位上看了一眼,然后就集体呆住了…… 来之前他们无数次的幻想过‘鬼面萧郎’的样子,至于外面的各种传说更是听了无数,所以他们印象里的萧逸应该是身高丈二,膀大腰圆,眼赛铜铃,血盆大口,吃人……,就和传说里的山精鬼魅有一拼才是。 可万万没有想到,坐在他们面前的竟然是一个很普通的少年郎,身材修长,略微消瘦,笑起来还有两个深深的大酒窝,除了一张小脸黑点外,与普通人也没什么区别! “来,吃好,喝好!”酒席宴上,萧逸什么话也没多说,只是不停的劝酒、劝肉,态度和蔼可亲。 “敢问将军大人召唤我等有何吩咐,只要力所能及,小民们必然效力!”最后还是这群老头子撑不住了,不问清楚缘由,就是再好的酒肉也吃不下去呀! “哈哈!本将军别无他意,只是想了解一下本地的乡土民情而已,诸位无需担心!”萧逸一边饮酒,一边谈笑风生的说道,“另外我看本地百姓民生疾苦,心中甚是不忍,这样吧,你们回去以后就告诉山民们,明日可以来我大营前,每户领取米一袋,盐二斤,至于在坐各位,另有一份,算是本将军的一点见面礼!” 说完,一队亲兵般上来成堆的粮食、布帛、食盐……,都是山里面紧缺的好东西。 “哗!什么情况,当兵的不抢东西,还要送礼?”十几个老头互相看看,又偷偷掐了下大腿,不是做梦,难道说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不成? 萧逸也不多解释什么,只是在酒足饭饱之后,命人送他们出营,顺手还赠送了一辆拉东西用的牛车,人情做的足足的。 “呵呵!先礼后兵,七分政治,三分军事,不信解决不了这里的匪患!”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五章虚虚实实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偷营劫寨 推荐阅读: ?? 午夜时分,芒砀山数千山贼,在大首领朱一刀带领下倾巢而出,就像下山觅食的猴群一样,蹦蹦跳跳的来到了山口处…… 说他们蹦蹦跳跳并不是夸张,这是在山里常年生活的结果,高抬腿,轻落足,身体没有重心,不是飞窜,就是跳跃,这些动作已经成为他们的本能了,一些老山贼到了平地以后甚至都不会走路了,老打晃。 他们的目标就是离山口不远处的军营,打破那里,不但能解除悬在他们头顶的威胁,还能获得过冬必须的粮草辎重,可谓是一举多得! 没有火把,没有声响,为了不被官军发现,山贼们连手里的兵刃都用破布包裹起来了,怕反光,就这样一点一点的接近、挪动,好在天公作美,大营里的官军似乎毫无察觉…… “大首领,保险起见,还是让我带本部弟兄前去探探路吧!”关键时刻,黄鼠主动请缨。 “好兄弟,哥哥果然没看错你!”朱一刀心里感动万分,谁都知道在前面探路是九死一生的活计,有了陷阱先跳,有了暗箭先挨,“去吧,不论成功与否,从此以后你黄鼠就是芒砀山的二当家了!” “多谢大首领提拔!”黄鼠也是一脸的感动,说实话,最近一段时间他在芒砀山里过的不错,朱一刀视他为心腹,群贼对他恭敬有家,平时在自己的山头上一呆,无拘无束,逍遥自在~~~ 如果有可能,他真想就这么过下去了,可惜,每当黄鼠升起这个念头时,他都会情不自禁的想起那张带着微笑的小黑脸,然后就会浑身颤抖,冷汗直流,把所有的鬼想法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跟我上!”咬咬牙,黄鼠带着自己的五百部下向官军大营摸了过去,在群贼的注视下,他们先是般开了道路上的所有拒马、木拦,然后就彻底消失在夜幕中…… 一刻钟~~ 二刻钟~ 三刻钟! 一点动静也没有,就在大家的心脏都快要挑出嗓子眼时,一点火光突然亮起,然后左右三摇,又画了个圈,这就是黄鼠他们得手后发出的信号! “好!弟兄们,跟我冲进去!”朱一刀兴奋的一拍大腿,带着几千山贼向大营猛扑过去,路上的障碍物已经被黄鼠他们清理掉了,所以进攻很迅速,当他们冲到大门旁时,军营里已经传出了阵阵的喊杀声。 “丝毫没有怀疑,都到这个份上了,如果官军还没反应过来那才是有问题,不过已经不要紧了,只要杀进大营,就算成功了。”一想到能获得无数的粮草,还有打败‘鬼面萧郎’的威名,朱一刀就兴奋的热血沸腾,自己马上就要威震山阳郡了吧!不,是威震整个兖州! “杀!”怀着这样的梦想,数千山贼一头冲进了官军大营,直奔中军大帐而去,虽然本身就是贼,可他们也懂得‘擒贼先擒王’的道理……,然后,“空的?空的?这里也没有!” “怎么回事?快四处看看!”冲杀进来之后群贼才发现,大营里空无一人,原来看到的人影只是一些穿着衣服的稻草而已,人呢? “不好,有埋伏,快撤出去!”朱一刀不愧是过几年猪肉,小商人的精明让他立刻意识到,上当了,至于先前冲进来的黄鼠为什么不见踪影,现在根本就顾不上想,逃命最要紧呀! 可惜,为时已晚! 大营四周突然亮起无数火把,成群的官兵组成战阵,犹如铜墙铁壁一般将他们团团围困起来,火光照耀下,一名手持‘凤翅鎏金镗’的将军跃马而出,脸上满是得意的笑容,“朱大首领,在下山阳太守萧逸,已经等候多时了!” “你就是鬼面萧郎?果然厉害!老子今天算是栽了!”朱一刀知道,自己掉进来的是个死局,看周围的阵势,几千弟兄估计一个也跑不出去,不过困兽犹斗,想让他束手就擒门也没有,可有件事在死之前他必须弄清楚。 “我手下的二当家黄鼠在哪?是不是遭了你的毒手?” “哈哈!……二当家?黄鼠出来!”随着萧逸爽朗的笑声,先前消失的黄鼠出现了。 不过不再是芒砀山二当家黄鼠,而是玄甲军-都尉黄鼠,一身崭新的军官服,镔铁战甲,赤铜头盔,顶上还插了一根雉鸡毛,在一群士兵的簇拥下到也有几分威风! “玄甲军-第九营都尉-黄鼠,参见将军大人!”黄鼠可是春风得意,趁着刚才的时间,他特意洗了个澡,然后换上了都尉的衣服,这是萧逸当初答应下的奖励,如今兑现了;从此以后他就彻底的脱下贼皮,变成一名朝廷军官了,无论走到那里都可以昂首挺胸,大步向前! “黄鼠,你个混账-王八蛋,背叛山上的众兄弟!”看到这些,朱一刀立刻全明白了,难怪山下的消息总是有误,难道他不停的怂恿自己下山劫营,原来是内奸! “呵呵!大首领误会了,在下早就是我家将军麾下的一名亲兵了,至于去你的芒砀山,不过是执行军务,卧底而已,谈不上什么背叛!”掸了下身上的官服,黄鼠对自己的身份可是很在意的,我是官,不是贼。 “好!好!好!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弟兄们,咱们拼了,杀一个够本,杀两个有赚!”一摆手中的鬼头大刀,朱一刀开始动员群贼拼命,不砍几个官军,实在难消他的心头之恨,如果能宰了那个黄鼠,就最好不过了! “冥顽不化,放箭!”萧逸轻轻一摆手,成片的箭雨就覆盖了过去,局势如此有利,他才不会让手下士兵去肉搏,玄甲军可是萧逸的命根子,死伤一个都会心疼! “啊!……”一连串的惨叫,群贼刚冲上去几步,就被箭雨给压了下来,四面八方,飞箭如蝗,根本就靠不上去,就更别提突围了,在留下一地死尸后,他们又被逼回了中央位置。 “里面的人听着,此次剿匪,本将军只杀朱一刀一人,其余不问,只要你们放下兵器,本将军保证既往不咎!”先杀上一些立威,而后萧逸就开始软化招降了,这些人虽然是山贼,却也并非无用,至少山地作战他们就全是高手。 “里面的弟兄听着,我黄鼠用自己的项上人头做保,只要你们归降,愿意当兵的可以从军入伍,不愿意的发给粮食,安心回家务农……,你们还等什么?脱了贼皮,换身官衣穿,也算对得起列祖列宗了?难道你们想子孙后代也顶着山贼的臭名声吗?” 黄鼠的话无疑起了很大作用,他在山上人缘一向不错,如今又现身说法,他一个造反的黄巾军余孽都能洗白,咱们这些不过是躲在山里做贼的有什么不行? 如果真能和黄鼠一样投奔官军,过几年,再混个一官半职的,那这辈子可就算没白活呀,一时间众人面面相觑,尤其是一些头领,更是频繁打起了眼色,要是投奔过去,是不是应该带点见面礼呀? “大家不要听信官军胡说,放下刀咱们还有活路吗?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拼……” 话刚说到一半,朱一刀突然觉得后心一凉,随即就是一阵剧痛,低头一看,一段明晃晃的刀刃已经从前心位置刺了出来,就像他以前杀猪的刀法一样,一刀毙命! “对不起了大当家的了,弟兄们都想活下去,能有机会当官军,谁也不愿意做贼呀,所以只好借你的人头用一用,放心吧,以后弟兄们会记得给你烧纸的!”动手的是小孤峰的当家-‘一片云’,他与黄鼠平时关系最好,心眼也最灵活,如今之计投降是唯一的选择,刚才在人群里他和其余各山头的当家就交流过了,大家一致同意。 不过也不能空手过去,上山当土匪还得立个‘投名状’呢,更何况如今是投靠官军,总得表示一下诚意不是,所以大首领朱一刀的人头就成了最好的礼物,就当他为大伙最后做一次贡献吧! “我-不甘心!芒砀山,宝贝……”狂吼一声,朱一刀挣扎着用手指了指老巢方向,随后一头栽倒在他,死不瞑目,就差一点点,自己就要成功了呀! “将军大人,我们愿降!愿降啊!”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七章将军,咱们发了! 推荐阅读: ?? 萧逸兑现了自己的诺言,几千名投降的山贼,凡是想回乡务农的,每人发两袋米、十贯钱的安家费,而后又淘汰了一些老弱病残,经过一番整顿,最后得到了整整三千人,萧逸把这些人单独编成一营,就交给黄鼠来统领,也算是人尽其用了! “多谢将军栽培,属下就算是肝脑涂地也要报答大人的知遇之恩!”黄鼠跪在地上拼命磕起头来,万没想到萧逸会如此的重用他,自成一营,统帅三千人马,还都是自己熟悉的旧部,这跟让他坐上芒砀山的大首领也没什么区别吗! “好了,忠心任事,大好前程还在后边呢!”萧逸拍拍黄鼠的肩膀以示鼓励,让他统帅这些山贼,不但可以取到安抚人心的作用,同时也是树立一个榜样,只要你肯忠心做事,无论出身如何,本将军都会重用的。 这时候负责打扫战场的士兵把朱一刀的尸体抬了过来,那双满是不甘心的眼睛还没有闭上,却没有了任何光彩,双手微微攥在一起,似乎临死前还想抓住什么,无论帝王将相,还是山贼草寇,临死前其实都是一个样子,总结起来就九个字,‘放不下,舍不得,不甘心!’ “好歹也是芒砀山的大首领,怎么腰里还别了把杀猪刀呀!”这时候萧逸发现了件有意思的事情,伸手从尸体上拽下把杀猪刀,一脸好奇的把玩起来。 “回将军的话,朱一刀原本是屠夫出身,这把杀猪刀就是他吃饭的家伙,据说用了很多年,感情深厚,平时片刻都不离身,连睡觉都要抱在怀里!”黄鼠连忙在一旁解释,他就经常看到朱一刀在怀里把玩这把刀,似乎只要刀在他就很安心。 “还有这种事?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将刀子放到眼前,萧逸仔细观察起来,一尺半长的刀身,是用最普通的白口生铁打制的,一看就是民间作坊的产物,水平很一般,刃口更是磨损严重,已经快要报废了,反到是刀柄处,光滑细腻,满是把玩后留下的汗渍,看来朱一刀真的很喜欢这把刀呀! 没看出什么问题来,萧逸随手挥舞了几下就准备扔掉,这种破东西他还看不上眼,比起‘贪狼刀’来,简直就是顽石与泰山的区别。 可刚刚挥动了两下,萧逸眼睛就是一亮,手感,手感完全不对。 作为一个常年在战场上厮杀的人,萧逸对兵刃的敏感度非常高,无论什么兵器,只要一上手立刻能感觉出好坏,刀号称百兵之雄,讲究的是一刀两断,快去闪电,而要想掌控好一把刀,最关键的并不是刀刃,而是刀柄,也就是重心的所在,为了让重心后移,便于操控,许多老兵都会用纯铜来打造刀柄,个别的还会在里面灌上铅,为的就是加重分量。 可是这把刀,重心全在前面的刀尖上,劈砍时飘的厉害,用起来极不顺手;那么解释就只有一个,刀柄是中空的。 “看来自己可能发现了一个大秘密呀?”萧逸随手把杀猪刀放到怀里,准备回去以后好好研究一下,至于朱一刀的尸首,找块向阳的山坡埋了吧;毕竟人死不记仇,再说人家很可能给萧逸留下一份大礼呢不是! 第二天一早,萧逸带领人马浩浩荡荡的开进了芒砀山区,山贼虽然收服了,可贼窝还在,有些东西需要去接收,还有些东西需要去发掘。 一路行进,黄鼠自然充当起了向导,而萧逸则趁机享受了一次免费旅游的机会,还有专门的解说员呦! “将军请看,芒砀山号称有三十六险峰,七十二绝壁,不但风光秀丽无双,更是藏龙卧虎的宝地,据说这里面还暗藏着一条龙脉,当初汉高祖刘邦就是得了这里的龙气,才成就帝王大业的;另外,梁孝王刘武的陵墓也藏在这群山之间,占尽了山川之灵!” 一说道陵墓,黄鼠就情不自禁的直搓手,他的职业病又犯了,身为一个盗墓贼,一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盗一座大墓,而梁孝王墓绝对是顶尖的存在。 ‘富可敌国’是形容一个人特别有钱的,不过这四个字用在梁孝王刘武身上却是名附实归,因为他真的拥有一个王国,就在兖州境内,纵横三百多里的封地,还尽是丰腴之地,堪称大汉第一封国,由此可以想象刘武到底有多少钱财,他陵墓里的陪葬品又该是多么封厚。 “据盗墓届的前辈传言,梁孝王陵墓里的财物,足够百万大军吃用数年的,号称惊天之富!” “惊天之富?那梁孝王的陵墓一直没有被盗吗?”萧逸前世有一段时间对盗墓小说非常痴迷,尤其是鬼吹灯里的摸金校尉,简直崇拜的不得了,如今听盗墓专家黄鼠说的有趣,不禁询问了起来。 “我的将军大人,想要盗梁孝王的墓,难比登天啊!”看到萧逸感兴趣,黄鼠也来了精神,虽然他武艺稀松,但在盗墓这个领域,绝对是权威性的存在,“芒砀山里山峦起伏,沟壑多如牛毛,谁知道这座大墓到底藏在那座山里呀?再说,就算找到墓地也没用,汉制是‘凿山为陵’,换句话说山就是陵墓,陵墓就是山,要想盗这样的墓只有两个办法。 一是调动几十万大军,强行挖开山体,从外部硬破开它,这个办法不但费时费力,而且也未必能成功呢…… 当年西楚霸王项羽攻入关中后,就曾经强行挖掘过秦始皇的骊山陵墓,结果四十万大军,挖了几个月,也只是挖开了几座陪陵而已,连主陵的边都没碰到,当时有人估算,除非再挖上十年,否则休想打扰始皇帝安眠,由此可见盗墓到底有多难了!” “还有一个办法是什么?”能亲自和一个盗墓高手交流经验,萧逸很是兴奋,如果有可能他都想当一把摸金校尉,满足一下自己少年时代冒险的梦想,不过很可惜,这个官职似乎还没出现呢,历史上就是曹操设立的‘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的名号,不知道现在他的灵感出现没有,要不要自己推上一把呢? 想想就很兴奋呀,书写历史怎么也赶不上自己创造历史! “另一个办法就是找到陵墓的墓道口所在了,再硬的乌龟壳也有破绽,而墓道口就是陵墓的唯一要害,不过人家修墓的也不傻,绝不会让人轻易找到墓道的。 ”黄鼠长叹一声,其实自古以来修墓的和盗墓的就是同门师兄弟,学同一本易经,看同样的风水,不同的是,一个以守陵人自居,人人称颂,一个专门以盗墓为生,人见人骂啊,很不幸,他就属于后者! “修陵墓的规矩是,最后要落‘断龙石’时,先把陪葬的后宫嫔妃赶进去,封死内门,再把修陵的工匠赶进去,封死外门,最后那些负责封门的士兵全部处死,彻底杀光一切知**,如此一来,就算有人能找到陵墓的位置,也找不到墓道所在,堪称万无一失!” 黄鼠摇摇头,当年它也盗过一些达官显贵的墓地,亲眼看到过陪葬室里的惨状,那些被关进坟墓里的殉葬者,要不是被活活饿死,要不就是窒息而死,临死前这些人会经历地狱般的痛苦,墙壁上满是这些人的抓痕,因为无法呼吸,他们甚至会抓破自己的喉咙,真是惨不忍睹呀! 最可怜的是,据说这样死去的殉葬者,他们的灵魂会永远困在陵墓里,充当黑暗世界的守墓人,永世不得超生! “呵呵!这世上没有不死的帝王,同样,也没有挖不开的陵墓!”最后萧逸总结发言。 ……………………………………………………………………………………………………………………………………………………………… 朱一刀不愧当了二十多年的大首领,家底丰厚,仙女峰上,经过一番搜剿,人们在后山的地窖里找到了大批的财物,数量之多连萧逸都吓了一跳,“有这么多钱干嘛还做山贼呀?随便找个地方做富家翁多好!” 至于那些刚收降过来的山贼头目更是在心里破口大骂,骂朱一刀吝啬,这么多钱财足够山上的弟兄吃用几年的,结果这家伙却一毛不拔,反而带着大家去山下打劫官军,最后把自己的小命给搭进去了,真不愧是猪肉的小商贩出身,宁舍命也不舍财啊! 当天晚上,酒足饭饱之后,萧逸就宿在了仙女峰的山洞里,往那把铺着虎皮的宽大石椅上一靠,再翘起二郎腿,一手酒碗,一手羊腿,真找到几分山大王的感觉,可惜的是他没有压寨夫人…… 其余将士则各分山头驻扎,他准备在这里待上几天,好好规划一下芒砀山的驻防情况,把这块战略要地彻底掌控在自己手中,以后无论是南下豫州,还是东进徐州,这里就是他的前进基地。 晚上闲来无事,萧逸拿出那把杀猪刀仔细琢磨起来,油松木制成的刀柄已经被摸的很光滑,连上面的纹路都清晰透彻,可见朱一刀生前把玩的有多么勤快了……, “既然是经常把玩,就肯定会有痕迹留下!”萧逸微闭双目,用手指轻轻的触摸着木柄上的纹路,一点一点摸索,突然双手闪电般的一拧,‘咔嚓’一声轻响,刀柄开了! “哈哈!果然不出我所料,里面的中空的!玄幻故事里的山贼头目往往都会留下一些最珍贵的东西,不知道这个朱一刀给我留的是什么,可千万别让哥失望呀!” 轻轻一抖,一卷丝绢就从刀柄里掉了出来……,哇!莫非是藏宝图? 萧逸急忙打开仔细看了看,结果却让他有些失望,丝绢的面积并不大,还微微有些发黄,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不过这上面既没有藏宝的介绍,也没画着什么金元宝之类的,甚至连份地图都算不上,全是一些奇怪的线条和符号,而且杂乱无章,根本就看不出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不过在丝绢的一角倒是绣着几行小字,全是漂亮的宫廷梅花撰文,当初在卧虎山上,萧逸跟老道还专门学过几天,因此到是认得出,很简单,就是四句话~~ 盘首西顾望长安, 暂收鳞爪卧在渊, 只待风云齐聚会, 蛟蛇化龙上九天! 没有落款,没有署名,不知道是何人所做。 虽然只是短短的四句诗,但萧逸还是从字里行间感觉到一股王者之气,好气魄,好霸气呀!以蛟蛇自比,又梦想有朝一日能够飞腾化龙,龙就是皇帝的象征,能够化龙的蛟蛇,那至少也得是个王爵才行! 而且还是一位差点就登上皇位,龙飞九天的强势王爷,因为这首诗里还有着淡淡的怨气,似乎为自己没能完成那终极的一跃而抱憾。 “来人,把黄鼠给我叫来!”萧逸有个毛病,心里有疑问就会睡不着,反正晚上也没事做,干脆把黄鼠这个盗墓宗师叫过来,探讨一下,虽然不知道这幅丝绢到底是什么,但萧逸有种感觉,这绝不是平常之物。 “属下参见将军大人!”听到萧逸传唤,黄鼠连衣服都没穿好,披着件羊皮大氅就跑来了。 “你看看这是什么?”萧逸递过丝绢,这些东西还是让专家来研究吧! “啊!鬼文?怎么会有这个东西?”借着山洞里的火把,黄鼠刚在丝绢上瞄了一眼,整个人就跳了起来,小心翼翼的接在手里,一脸激动的神色,看样子真是捡到宝贝了! “什么是鬼文?” “回将军,鬼文就是用来记载亡灵世界的文字,再准确点说就是描述陵墓里的东西,这些线条组合起来就是陵墓周围的地势和内部构造,那些符号是标注机关、陷阱用的,有了这份图就能打开亡灵世界的大门,这可是盗墓者眼里的无价之宝啊!” “不知将军是从哪里得到这份鬼文的?”黄鼠一边用手比划者丝绢上的线条,一边疑惑的问道,这样的宝贝,连他这个职业盗墓贼都没见过几次,至于如此精细更是第一次,这至少是个王陵的‘鬼文图’。 “就是这里喽!”萧逸晃晃手里的杀猪刀,没想到还真是留下一个大宝贝,“黄鼠,你能看出这是那座陵墓的图吗?” “看记载,应该是梁孝王刘武的陵墓!”黄鼠脸上的肉都在蹦,惊天之富啊,“将军,咱们发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八章摸金校尉 推荐阅读: ?? 济北,征东将军幕府,曹操正在对着一堆的公文发愁。 “要钱粮!” “要钱粮!” “还是要钱粮……” 几乎所有的公文都是一个内容--要钱;而且十万火急! “哎!”都说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可是这年头,奸雄家里也没有余粮啊! 曹操知道,各郡的太守们也是没办法了,上百万的难民需要安置,每天消耗的口粮就是个惊人的数目,再过一个多月就要开春了,为了恢复生产,还得给难民们准备耕牛、种子、农具,那一样没钱都不行…… 可问题是没钱,据管理库房的小吏报告,库房里最后一窝老鼠都已经饿跑了,再饿下去,就要吃人了! 虽然有些夸张,却也并非全无根据,兖州各地历经多年的战乱,早已是残破不堪,人口只剩下当初的十之二三,能收上来的钱粮更是有限,总不能为了安置难民,再把原来的百姓都逼反吧! 可曹操又有什么办法呢,手下的郡守们已经尽力了,为了救济百姓,荀彧等人把自己的家产都捐献出来了,可依旧是杯水车薪,据手下回禀,因为缺少钱粮,新招降的‘青州兵’已经出现不稳的迹象,甚至有逃兵开始出现了,再这样下去,一旦发生大规模暴乱,可就谁也压制不住了! “如何是好?” “如何是好!” “报~~山阳郡派来鸿翎急使!” “什么?是山阳,快传!”听到属官的禀报曹操就是一惊,如今兖州各地就是山阳郡还算太平,萧逸不但没跟他叫苦,还不时的能上交一些钱粮应急,如果这里再出现情况,那可真是彻底完蛋了。 “属下参拜曹公!”一脸尘土的小斌走了进来,手里还紧紧攥着一根密封的信桶,上面粘着三根象征加急的红色鸡毛。 “快快起来,萧郎那里如何了?”曹操认识小斌,因此心中才更加吃惊,看来真是出大事了,否则萧逸绝不会把自己的贴身亲兵都派出来! 一旁的属官刚要过去接信桶,却被小斌一把拦住,同时手摸腰刀,“将军大人有令,这封信只能由曹公亲启,旁人有擅动者,杀无赦!” “给我!”曹操亲手接过密封的信桶,然后将蜡封的一头对准桌案上的灯火烤灼起来,随着蜡汁慢慢融化,信桶终于打开了! 信是写在一块白色丝绸上的,只有聊聊几行文字,却看的曹操目瞪口呆,好半天才从嘴里吐出几个字,“梁孝王墓~百万大军吃用数年的钱财……,挖!不挖?” “快,把郭嘉先生请来!”虽然已是深夜,可曹操还是命人把自己的顶级谋士请来,事情实在是太大了,大到能捅破天,可要是办成了,也能得到一片自己的天下! 萧逸信的内容很简单,他在剿灭山贼的过程中,偶然发现了梁孝王-刘武的陵墓,如今已经确定了具体位置,并找到了墓道口,据说里面陪葬有大量的钱财,现在萧逸请示曹操,对这惊天之富,咱们取还是不取! “无愁啊,你让老夫两难了!”曹操知道,如果能把这些钱财取出来,自己面临的最大难题就能迎刃而解,不但难民可以很好的安置,他还能有财力继续扩充军队,争夺地盘,从而一飞冲天! 可另一方面,这件事情又实在太敏感了,刨坟掘墓可是损阴德的事情,更何况下手目标是梁孝王刘武,那可是汉景帝的亲弟弟,汉武帝的亲叔叔,当年还对皇位发起过冲击,差一点就来个‘兄终弟及’,真是离龙椅只有半步之遥了,如果挖了他的陵墓,恐怕天下人会议论纷纷,挨骂的唾沫星子更是少不了。 其实盗墓如今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自从董卓挖了洛阳城外的历代皇陵,天下诸侯表面上齐声讨伐,可背地里却是有样学样,都在大发死人财,据曹操所知河北袁绍、淮南袁术等人,都在私下大肆挖掘陵墓,收取其中的金银珠宝,用于扩充实力,乱世中,活人不得安生,死人也不得安眠呀! “萧郎如今在何处,他可有什么话说?” “我家将军就统兵驻扎在芒砀山中,他还说了,无论曹公做出何等决定,他都会全力支持!如果真的惹出万世骂名,他愿意和曹公一起背!” “萧郎有心了!”点点头,曹操听出来了,这是把最后的决定权交给了他,而萧逸本人的态度是倾向于挖的,甚至已经做好了被人骂上万年的准备,与死人相比,活人更重要。 与帝王将相的陵墓相比,还是百姓更重要! “主公何事召我?”郭嘉穿着一身内袍就跑来了,头发也披散着,身上还带着浓浓的酒味,看样子临睡前又没少喝。 “奉孝,你来看!”曹操把密信递了过去,而后拿出一件自己的袍子给郭嘉披上,关心属下是他的一贯作风,也正是这种细微之处的情谊,让曹操收拢了无数人心。 “萧郎,做的好大事呀!”看完信,郭嘉的小舌头也是吐的老长,他被惊到了,但吃惊过后这位‘鬼才’眼中露出的却是更多的兴奋,偷坟掘墓,太刺激了! 闭目沉思了一会,郭嘉迈步上前,先是用灯火把秘信烧为了灰烬,而后一摆手,让大堂里的人全部退下,只剩下他和曹操两个人后,才一脸玩味的说道,“若我所料不差,萧郎那个坏小子的话让主公动心了?” “哈哈!你们两个坏小子呀,真是老夫的知己!”曹操大笑着点点头,当着心腹谋士的面没必要隐藏什么,他确实动心了,如此一巨大的财富足以让他的兖州集团度过难关,进而发生质的飞跃,问鼎天下,不再是一句空话了! “主公英明!钱财藏于地下只能与草木同朽,既然如此,我们何不拿来一用呢!”郭嘉不是什么迂腐之人,否则也不会和萧逸成为好朋友,“再者说,我们用这些钱财救的大汉的黎民百姓,扶助的是大汉的江山社稷,就算梁王刘武地下有知,估计也不会反对吧!” 郭嘉不愧是‘鬼才’,不但能把一件不光彩的事情说的大义凌然,还能劝说一个死鬼把自己的钱财全捐献出来,高,不是一般的高啊! “说得好,取之于地下,用之于国家,老夫问心无愧!”有了郭嘉和萧逸这一文一武的全力支持,曹操终于下定了最后的决心--挖! 这也是为什么曹操单独把郭嘉留在身边的原因,如果是荀彧那样的道德君子,估计这时候肯定是跪在地上哭天抹泪的劝他收手了…… “挖归挖,不过这件事必须做的隐秘一些,最好即能得到实惠,又不背骂名,毕竟谁也不想一辈子在唾沫星子里游泳!” “主公勿忧,我有一计,或可瞒天过海!” “快快说来!” “萧郎不是刚刚在山中剿灭了一伙山贼们吗,咱们大可以让这些山贼动手取金,然后再‘剿灭’他们,如此一来这些财物就是战利品,而不是偷盗所来了,这就叫鱼目混珠,真假难分!”郭嘉一脸的鬼笑,只要钱财取出来,总不能再埋回去吧! “好办法,不过老夫心中还是有个忧虑,从陵墓里摸金取财的口子一开,就怕大小将士争先效仿,到时候可就不好控制了!” 曹操全程目睹过董卓发掘皇陵的事情,口子一开,西凉将士纷纷效仿,结果把洛阳周围的坟墓挖掘一空,白骨抛弃荒野,任由野狗啃食,惨不忍睹,结果弄的民怨沸腾,董卓之所以失败,跟此事不无关系! “这个简单,主公可以组建一支军队,专门负责摸金取财,以防止军士乱挖,另外还要设下规矩,只取陪葬的金银珠宝,不动棺椁,不扰亡灵,不露白骨,如此就可以‘人鬼’两安了!”虽然不可能真如郭嘉说的那么完美,不过这已经是最好的办法了。 “如此,正和老夫心意,谁不想死后能睡得安稳一点呢!”曹操点点头,有这样一直军队在,日后大军征战所需要的费用就不愁了,千百年来被帝王将相带到地下去的财物可是数不胜数啊! “不过,该取个什么名字好呢?” “专门负责摸金取财,对了,就叫‘摸金校尉!’”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三十九章小鸡炖蘑菇 推荐阅读: ?? 主意已定,就无需再瞻前顾后,不过事关重大,曹操决定还是亲自前往坐镇指挥,就像萧逸信中所说的,如果会招来万世骂名,那就大家一起背吧! 郭嘉受命留守幕府大营,主持日常事务,曹操则带着心腹侍从许褚和曹纯,又点了两千精兵,连夜启程奔赴芒砀山而来……,为了不引起注意,曹操特意下令,一路之上不打旌旗,不见官员,遇到城镇也是立刻饶行,总之一句话,“偷偷的发财,敲锣的不要!” 芒砀山口,一队玄甲军早已将这里团团围住,没有命令,任何人不得进出,至于外面的山民更是被勒令待在家里,不得随意外出,理由也很简单,太守大人正在清剿山里的贼寇余党,以防误伤;换句话说,如果你没事进山乱溜达,又不小心被官军抓住了,不好意思,杀你没商量! 果然,得到消息的山民们都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反正有刚发下的粮食,也不怕会饿肚子,对于这位太守大人的命令,他们丝毫没有违背的意思,连盘踞芒砀山多年的大贼首-朱一刀都被收拾了,谁没事还会去处那个霉头! “吱!……”一支鸣镝划破天际,本就很响亮的声音借着山口处的回音传出很远很远……,鸣镝示警! “弟兄们不要误会,是曹将军亲自前来坐镇了!” “口令!”玄甲军可不管是谁来坐镇,他们的规矩是只认口令,不认人,全部弓上弦,刀出鞘,做出了防御姿态,“天王盖地虎!” 听到鸣镝的第一时间,许褚就把曹操护在了身后,这是他身为贴身侍从的本能反应,不过听到对方的口令,众人却是微微一愣。 “天王盖地虎?”不用说,肯定又是萧逸亲自下的口令,也只有他能想出这么霸气的口令来,可是下句是什么?天对地,虎对龙……,估计也应该是霸气侧漏吧! 好在这时候小斌从后面拍马追了上来,这趟差事他可是最辛苦的,别人在马背上待了一天**,而他,已经两天两夜了! “千万别乱动,他们不认人的,我去对口令!” “来人口令?”山口处的守军连弓箭都拉满了,第二次喊出,“天王盖地虎!” 再看小斌,拍拍身上的尘土,又来了几个深呼吸,最后运足丹田气狂吼到……“小鸡炖蘑菇!” “哗!……哈哈!”听到如此奇葩的口令,曹操等人先是一愣,随后毫无风度的趴在马背上大笑起来,一个个前仰后合,好些士兵甚至从马背上掉了下来,真是威力无穷呀! “好,好一个小鸡炖蘑菇,如此奇葩的口令,普天之下也只有‘鬼面萧郎’想的出,用的出!”曹操双手伸出大拇指,继续狂笑不止,连胸前的衣襟都被口水阴湿了。 虽然好笑了些,但口令却很管用,山口的守军已经放下警备,并搬开了拦路的木马……,答对,过关! 若干年以后,当历史学家点评这段历史时,一致公认三国时代有三大难猜,分别是:曹操的心思,诸葛亮的锦囊,以及萧逸的口令! 曹操的心思,阴晴难定,像风雨一样变幻无常,最可怕的是,猜不中的人经常受赏,而猜中了的,反而会招来杀身之祸! 西蜀丞相诸葛亮的锦囊,算无遗策,鬼神难知,无论面对多复杂的局,只要打开锦囊就会立刻迎刃而解! 至于‘鬼面萧郎’的口令,千奇百怪,层出不穷,往往上半句还豪气冲天,后面就让你哭笑不得,就算把最厉害的老儒都请来也无从猜测! “走,进山!” ……………………………………………………………………………………………………………………………………………………………… 萧逸在一片山坡处已经转了几百个圈了,因为经过黄鼠这位盗墓大师确定,梁孝王-刘武的陵墓入口就在这里。 经过几百年的风雨侵蚀,这里和普通的山地在外表上根本没有任何区别,甚至还有百年以上的老树生长,但黄鼠用自己的小命担保,只要他的独门兵刃‘探墓阴阳铲’下去,不见断龙石,那就砍他的脑袋。 萧逸对砍脑袋没什么兴趣,因为他已经砍的太多了,可对盗墓这个行当却很是好奇,为此他还弄起前世那点可怜的盗墓知识,和黄鼠一本正经的探讨起来…… 人点烛,鬼吹灯,堪舆倒斗觅星峰; 水银斑,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 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竖葬坑,匣子坟,搬山卸岭绕着走; 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 几句从小说里学来的口诀一出,黄鼠佩服的差点跪在地上,如果手里有碗茶,他就要拜萧逸为师了,“老天爷呀,没想到将军大人竟然是同道中人,难怪他会放自己一马,难怪他会如此重用自己,原来是同门师兄弟互相照顾啊……” 以黄鼠的盗墓造诣,自然听得出那几句口诀到底有多神,这是挖了多少陵墓才能积攒出的经验啊!不行,自己必须为将军大人保守秘密,要是被人知道了他也是‘土夫子’出身,影响多不好,难得我们盗墓贼里也出了个太守,真是光宗耀祖啊,自己是不是该手书一封,给师门里通通气呢? 摆上九天九夜的流水席,庆祝一下! “你在想什么呢?”看到黄鼠一脸崇拜前辈高人的目光,还不停的向自己打一些奇怪的联络手势,萧逸立刻就明白了,这是把自己当同行了,“可恶,我掐死你个死老鼠……,哥这么英俊潇洒、仪表堂堂、人间人爱的帅哥怎么会是盗墓贼呢?哥有一份更加崇高的职业好不,当代纯阳观-观主!” “对不起呀,前辈,……不是,是太守大人,你放心,就是打死我也不会说出去的,光宗耀祖啊……” “你还说,你还说,啊!我掐死你个混蛋……” 曹操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萧逸怒气冲天的骑在一个猥琐的家伙身上,对方被掐的都吐小舌头了,却还是一个劲的夸赞萧逸,嚷着流水席的事情…… “参见曹公!末将失礼了!”看到曹操竟然亲自来了,萧逸在吃惊的同时还很感动,这是和自己一起背骂名来了! “萧郎好手段啊!”环顾四周,曹操惊奇的发现一切准备工作竟然早就做好了,各处山头都有玄甲军士兵组成的一道道封锁线,务必保证没有外人能闯进来打扰; 三千刚被收服的山贼手持工具严阵以待,铁锤、钢钎、铁铲,绳索……,他们将是盗墓的主力军,因为据黄鼠交代,这三千人里可是人才济济,光是有过盗墓经历的至少占一半,其中有几个高手比起他来也只是稍逊半筹而已! 这并不稀奇,山贼吗,除了打家劫舍,自然会做一些偷坟掘墓的买,因为这个风险相对更小一点,而收获却很封厚,所以说一名好的山贼,同时也必须是一个合格的盗墓贼,艺多了可不压身啊! “将士们辛苦了!”曹操一脸和蔼的打着招呼,还拉起几个人的手,嘘寒问暖,犹如春风化雨般,把一群山贼感动的一塌糊涂,人家可是堂堂的大汉-征东将军-兖州牧,竟然给他们一群‘前山贼’问好,多大的面子,死了都值啊! “对了,谁是负责这次取金的高人呀?” “小人玄甲军-第九营-督尉黄鼠参见主公!“侥幸没被掐死的黄鼠翻着白眼从地上爬起来,跟头把式的滚到曹操面前。 “好,果然是相貌奇古,必是非常之人;百万难民能不能熬过这个冬天,就全靠你的本事了”曹操对于容貌丑陋的人从不歧视,在他看来,人长的奇,本领必然也出奇,比如说萧逸的小黑脸……,“来人,取墨!” 曹操要重用一个人的时候,从来不会吝啬赏赐,动力是要靠奖赏激发的;山里没有桌案,一名亲兵就把自己的后背贡献出来,曹操执在手,刷刷点点在一块黄绸子上写了起来,而后又从怀里拿出自己的‘兖州牧’大印,一把盖了上去。 “滋!任命玄甲军-黄鼠为‘摸金校尉’一职,专司破土取财,以补军中用度,此职受命于上,天官赐福,鬼神不侵……” 原来是一份任命书,曹操专门为黄鼠设立了一个‘摸金校尉’的职务,同时为了免除盗墓者的心理阴影,特意做了心里安慰,或者说是把盗墓可能引发的因果加在自己身上了,大决断,大气魄! “谢主公,属下誓以死报,呜呜……”接过黄绫子,黄鼠激动的都快哭出来了,前些日子他还是个顶风臭出八百里的山贼,没想到时来运转,先是洗白身份当上了督尉,隔了两天功夫竟然又升为校尉,虽然是负责摸金的校尉,可那也是校尉呀,是州牧亲自任命的,有大印……,真是躺在棺材里也会笑醒啊! “小的们,出死力,动工啦!”黄鼠斗志昂扬的把黄绫子高高举起,让所有山贼都看到,自己的今天,就是他们的明天。 “诺!……”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四十章掘子军 推荐阅读: ?? 百年大树砍掉,树根挖除,碎石、封土全部运走,在高官厚禄的鼓励下,工程进展的非常快,因为工作面比较狭窄,三千人就排成整齐的队列,轮番上阵,前面的人只要力气稍乏,后面的立刻递补,而新出炉的‘摸金校尉’黄鼠就是工程的总指挥,他的‘阴阳铲’指向那里,人们就挖向那里! 随着挖掘面不断深入,有人工敲凿过的石头,和一些破碎的龙纹瓦片相继出土,这说明他们的选择地没有错,果然当黄鼠手里的‘阴阳铲’再次探入土中时,一个巨大的坚硬物体出现了--断龙石! ‘断龙石’是专门用来封堵陵墓入口用的,不但石质坚硬无比,而且重量一般都在千斤以上,一旦落下,就意味着断绝阴阳两界,万难开启! 至于梁孝王陵墓的这块断龙石更是大的惊人,高达两丈,宽一丈有余,深未可测,保守估计也得有几万斤,再加上又正好卡在山岩中间,人力是绝对无法开启的! “好气魄!好手段!”遇到难关,黄鼠丝毫没有退缩,反而是一脸的兴奋,别人是为了陵墓里面的金银珠宝,而他是为了挑战,和数百年前,设计并督造了这座陵墓的高人过招,你能防,我就能盗,看谁技高一筹! “有什么办法没?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做到的!”看着这块巨型的断龙石,萧逸也是直吐小舌头,他实在无法想象,在没有起重设备的古代,人们是如何把这么重的石块安置上去的,难道请了金甲力士帮忙吗? “堆沙法!……他们先是在山坡高处凿取巨石,然后下铺流沙,一点一点让它自己滑落下来的,果然是好手段,路线计算的更是精准异常!”黄鼠不愧是盗墓界的天才,只是看了看周围的地势和痕迹,立刻就明白了对手的办法。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能弄来巨石拦路,我就能再把它挪开! “来人,架干柴,给我烧!水火相济,无坚不摧,今天就试试祖师爷留下的古法!” “一切都听黄鼠指挥!” 大批的干柴很快运到,密密麻麻的摆放在断龙石外边,随即冲天大火熊熊燃烧起来…… “黄鼠你真是个天才,来人,准备冷水!”看到这里,萧逸岂会还不明白他的用意,这是典型的热胀冷缩原理呀,利用高低温差来改变物体内部的结构,从而毁掉这块坚硬的断龙石! “不敢!不敢!小人这点手段瞒不过将军的法眼!”黄鼠心里更是惊诧,这‘水火相济’的办法可是他师门中的不传之秘,没想到自己刚用出半招,萧逸就全明白过来,难怪人家做太守,做将军,真是聪明天授呀! “没什么,我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而已!”脸皮再厚,萧逸也不敢把功劳据为己有,此时他正在心中默默的祈祷,“感谢九年义务教育,感谢我的物理老师,感谢牛顿,感谢伽利略……” “巨人?还肩膀上?难道说将军的祖上是传说中的‘夸父巨人’一族?……天呀,神人!”说者无心,听着有意,黄鼠心里立刻掀起了滔天巨浪~~ 烈火整整燃烧了一个多时辰,当断龙石都被烧烤的微微发红时,黄鼠下令--泼水! 因为温度太高无法接近,众人只好从山坡高出将冷水倒下,让它自己顺着山势流向断龙石! “嗤……嗤!”水火相遇,立刻生起了滚滚浓烟,直冲云霄,而后人们就听到噼噼啪啪爆豆子一样的声音,从小到到,越来越密集,最后随着一声巨响,重达万斤的‘断龙石’碎裂成无数的小块,散了一地,露出一个深不可测的墓道…… 陵墓的第一落座大门终于打开了! “万胜!万胜!”初战告捷,周围的军士全都欢呼起来,在他们看来,打开这样一块巨型‘断龙石’比起战场杀敌来毫不逊色,甚至更有成功感。 “蠢货,不要命了吗!”踢回几名要往里闯的士兵,黄鼠虽然高兴万分,却没有得意忘形,数百里的古墓,里面必然瘴气浓厚,这样闯进去不是找死吗;“等半个时辰,让山风吹进去再说,另外再找一群羊来,一会让它们在前面探路!” 断龙石只是陵墓的第一道关卡,里面不知还隐藏着多少机关,落石、流沙、暗箭、陷阱……肯定数不胜数! 见黄鼠指挥的颇有章法,萧逸放心的退了下来和曹操坐在一起,二人一边喝着小酒抵御山里的严寒,一边交流意见。 萧逸已经看出了黄鼠他们这只人马的巨大作用,不但是盗墓取金,以后在战阵上挖掘壕沟,建筑堡垒,乃至于挖掘地洞,偷袭敌营都能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曹操完全同意这个观点,兵法有云,‘以正合,以奇胜’,要想打胜仗,除了强兵壮马之外,一些特殊手段同样不可缺少,完全靠着正大光明打仗的,那是蠢猪,另外他还给这支军队取了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掘子军! 掘,是挖掘的意思,子,是取十二生肖中的子鼠,曹操是希望这只部队能像钻山鼠一样,神出鬼没,隐藏无形! 就这样,一支名震这个时代的特殊军旅诞生了,而黄鼠则成了它的首任主官,名垂青史! 后来有历史学家评论说,曹操能在十几年的时间内迅速扫荡群雄,一统北方,其中‘掘子军’功不可没,他们不像玄甲铁骑那样纵横无敌,也没有陷阵营的无畏,更没有虎豹骑的忠臣,可在三国时代所有的大型战役上几乎都活跃着他们的身影。 在他们的铁铲子下,雄关崩塌,坚城陷落,潜行无踪,总是能在最不可思议的时间,最不可思议的地点,发动袭击,这就是掘子军! 吹了半个时辰的山风,黄鼠又命人往墓道里扔了几根火把,看到火焰没有熄灭,他这才下令,把十几只山羊赶进去探路,而他自己带着几十名有盗墓经验的士兵带着火把、绳索、工具随后跟进! 墓道里七扭八歪的,几个转身之后就看不到他们的身影了,就像是被头巨兽一口吞了下去,只有不是传出的铃声表示他们安然无恙…… “纵然生前贵为帝王将相,死后还是不能安寝呀!”看到黄鼠等人进去了,曹操心中是一喜一忧,喜的是大批的金银珠宝即将到手,兖州百姓可以免于饥饿了;忧的是今日我挖人墓,他日自己的陵墓会不会同样被盗掘? “呵呵!那是因为人心太贪婪了!” “哦,你是说盗墓者贪婪?” “不,我是说墓主人太贪婪了!”萧逸手指陵墓说道,“这些帝王生前享尽荣华富贵还不知足,竟然还要把这些带到地下去继续享用,金银珠宝、古玩玉器,还有漂亮的宫娥美女,殉葬的好东西不计其数,殊不知正是这些给他们带来了灾祸,陵寝惨遭挖掘,尸骨暴露荒野,图个什么呀!” “说得对,是人心不足啊!如果里面没有任何珠玉,哪怕只有薄薄的一层封土掩埋,又有谁会去打扰死者的安眠呢?”曹操心生同感,也许自己以后可以选择薄葬,这样就不会有人打主意了;还有就是必须埋的隐秘一点,最好让任何人都找不到自己,睡个万年安稳…… “啊……是龙,……白色的……龙呀!”随着一阵惊恐的喊叫,刚刚进去的几十个人一窝蜂的跑了出来,人人惊恐万状,好几个甚至吓的尿了裤子,能把这些经验丰富的老盗墓贼吓成这样,可见他们遇到了多大的恐惧,接着那群山羊也咩咩怪叫着跑了出来,不过似乎少了几只! “保护好曹公,我去看看!”萧逸挺身而出,手持宝剑向前走去,随后大群的亲兵把曹操团团守护起来,许褚更是手横‘锯齿大刀’贴身护卫,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曹操出事,哪怕他们全部死光! “都别慌,出什么事了?”将是兵的胆,萧逸的出现让慌乱的人群逐渐安定下来。 “回将军,里面有一条怪兽,很像是龙,盘踞在墓道深处,刚才探路的山羊被它一口一个吞了好几只,弟兄们这才吓得跑了出来……”,黄鼠到底经验丰富些,在地下遇到的诡异事也多,虽然慌乱,但还能反馈出一些信息! “龙?”萧逸倒是一脸的兴奋,难道这世界上真有这等神物不成,“走,去看看,要是真有龙哥就擒了它,拿回去展览,门票发财?” “啊!擒龙?……”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一章王气化龙 推荐阅读: ?? 萧逸执意要进去擒龙,黄鼠只好舍命陪君子了,他可不敢让将军大人出事,否则玄甲军将士能生撕了他!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这次特意选了十几名身强力壮的勇士,一手盾牌,一手,走在最前面,黄鼠贴身跟随萧逸,另外手持一对铁戟的典韦,和手持弓箭的小斌也跟在左右,就像萧逸不能让曹操出事一样,他们也会死命保护萧逸。 步入墓道,借着火把的光亮,首先看到的竟然是森森白骨,密密麻麻,竟有数百具之多,从他们遗落的东西可以看出,这些就是当年建造陵墓的工匠们,骷髅们或面目狰狞,或仰天嚎叫,从这些姿态中可以看出,他们都是被活殉的。 可以想象当年的情景,工匠们历尽辛苦终于大功告成,都期盼着可以早点回家和妻儿团聚,可当他们走到墓道口时才惊恐的发现,‘断龙石’已经被人放下,生路断绝了,他们祈求,哀嚎,愤怒,却根本无济于事,最后只能活生生困死在这里! 两侧的墙壁上除了人们临死前留下的抓痕外,还有一些文字,想来是这些工匠的遗书吧~~ “离家十载,不知妻儿是否安好?”这是想家的,可惜他再也回不去了! “隔壁牛二尚欠我米三斗,钱十吊……”这是要钱不要命的,临死还在惦记债务 “刘氏无道,何时天裂,与尔同亡!”这是满心愤怒,诅咒梁国,乃至是大汉王朝灭亡的;算得上是大逆不道,却又其情可泯;你都不把老子当人,老子还不能骂你几声吗! 最后一个单独坐在角落里的骷髅引起了萧逸的注意,因为他的坐姿很祥和,没有愤怒,也没有哀嚎,看来临死之前已经看透了一切。 在他的头顶上也有几行字: 聪明一世, 糊涂一时, 只因贪心, 自掘坟墓, 后人至此, 万万为戒! 公输家族-‘无名’之人遗言! “公输家族?那就是鲁班的后人,名闻于世的天下第一巧匠家族!”萧逸回头看了看黄鼠,后者点点头,没错,如果所料不差,这个人就应该就是这座陵墓的总设计师,被朝廷重金聘请来建造梁王的陵墓,原以为能够升官发财,没想到最后也被殉葬在这里。 大概是觉得自己的行为有辱公输一族门风,所以最后才以‘无名’自认,可怜,也可恨,都是贪心之祸啊! “让人把这些尸骨都收敛一下,找个风水宝地,让他们入土为安吧!”古老相传,殉葬者的灵魂会被拘役在陵墓里,永世不得超生,萧逸不忍如此,也算做件好事吧! 对于盗墓,萧逸原本还是有一些负罪感的,可是看完这些,心里却舒服多了,这样一个残暴不仁,用无数百姓的血肉铸造自己地下王朝的墓主,挖你没商量! 于此同时黄鼠却发现了些其他的东西,在这具骷髅的身后竟然画有一些曲线,不过因为时间过久,大部分都被尘土掩盖了,再加上之前他们只是匆匆而过,所以才没发现;现在扫去尘土,一张地图赫然出现在众人面前! “这是?……陵墓总设计图!”黄鼠不愧是盗墓行家,一眼就认了出来,这位公输家族的建筑师临死前留下这些,估计也是对墓主人的一种报复,为后来的盗墓者指引方向。 “高手,果然厉害!陷阱、暗箭、埋伏,一环紧套一环,全是必死之局,竟然还有假墓室做障眼法……”黄鼠忽然倒退几步,恭恭敬敬的向骷髅行了叩拜大礼,“多谢前辈指引,要是没有这张图,这次我们至少得折几百名弟兄在里面!” “给他准备一副上等的棺椁,单独安葬吧,记得立块碑,如果能找到公输家的后人,再把他的遗骸迎回去!”不管对方是否真心帮自己,可毕竟是救了不少兄弟的命,萧逸觉得应该给他具棺材做奖赏! “诺!” “那个东西就在前面不远处,白花花的一大团,吓死人了!”又往里深入了一段路,黄鼠等人开始放慢脚步,兵刃也全取出来戒备。 身为射雕手,萧逸的耳朵比常人要灵敏的多,虽然隔着还有些距离,可他却听到了一丝微弱的声响,“咩!咩咩……” 那是山羊临死前的惨叫声,听到这些,萧逸反而放下心来,不管里面的是龙也好,是怪兽也好,既然需要吃食物,那就意味着它也是血肉之躯,也有生命,只要是活物就没有杀不死的! “走,我倒要看看是什么妖孽敢拦住我的去路!”萧逸拔出‘斩蛟剑’走到了最前面,典韦,小斌二人急忙跟上,三人形成一个三角阵型,向前推进! 又走了十几丈,果然在墓道的一个拐弯处,一团白花花的东西盘踞在哪,并把道路彻底封堵住了,一只火把扔了过去,借着熊熊的火光,众人终于看清楚了怪物的本来面目……,一条白色的大蟒蛇! 至少三丈多长的身躯,浑身银白色,鳞片有成人的指甲盖那么大,狰狞威武,肚子部位鼓鼓的,还在不停弹动,看样子应该是刚被它吞下去的山羊还在挣扎,蟒蛇头部盘旋在中央,三角形的蛇头上有着一双猩红色的眼睛,发出淡淡的红光,蛇信不时吐出…… 难怪黄鼠他们把这家伙当成龙了,看模样真是有几分神龙的威武劲,尤其是在蟒蛇的头顶中央,竟然还有一块突起,像长了独角一样,也就是说它已经脱离蛇的范围,快要蜕变成蛟了! “将军大人,这条蟒蛇应该是陵墓里的王气所化,吸取日月之精华,已经修成妖怪了,要不咱们还是先退出去吧!”黄鼠不愧是只‘地老鼠’,一碰到天敌蛇类就吓得半死。 其余盗墓贼也是频频点头,常年和鬼物打交道的他们,反而是最怕妖怪的,这么大一条蟒蛇,肯定修炼成精了,不知道会不会喷云吐雾啊…… “有点意思,长这么大个;做几件蛟皮软甲绰绰有余了!”看着眼前的巨蟒,再感觉了下墓道里的温度和湿度,萧逸心中就猜测出了一二。 芒砀山原名就叫蟒山,因为这里离大泽很近,常有大蟒蛇出没其中,当年汉高祖刘邦不就斩了一条吗! 而这座墓道因为在山体内部,不但湿润阴暗,温度也比外边高,是爬行类的天堂,想来这条蟒蛇是从山体的缝隙里钻进来过冬的,因为这里温度高,这条蟒蛇是不需要冬眠的,所以它就可以不断的吃,不断的长,自然要比同类大上许多了~~ 至于妖怪,呵呵!个头大点难免会突变,更何况它本身就是白色的变异品种! “怕什么,当年老道师傅还说我是‘贪狼星君’转世呢,鬼神辟易,区区一条小蛇也敢拦阻道路,看我斩了它!”萧逸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脑袋里可没有什么迷信思想,哪怕它真是什么王气化成,今天也要扒了它的皮,做几件软甲穿,到时候妹妹小静一件,自己一件…… 提剑上前,萧逸一脸的兴奋,豺狼虎豹他杀过无数,巨蟒可还是第一次呢,另外他有一种感觉,手里的斩蛟剑也在不停的欢叫,似乎比萧逸还要兴奋。 剑名斩蛟,却还没真的斩杀过蛟龙,今天正好拿你开开荤! “咝咝!”白蟒身躯巨大,一直是莽荡山里的霸主,就是豺狼虎豹见了它也只有活活被吞噬的份,如今有人竟敢挑衅它,顿时暴怒的扑了上来,犹如长龙行空,威势惊人! “将军小心,千万小心啊!”后面的人连忙出声提醒,小斌更是把弓箭拉满,随时准备支援。 “来的好!”巨蟒扑来,萧逸侧身一闪,手中斩蛟剑闪电般劈下,‘擦’的一声,如切钢铁,宝剑竟然生生从巨蟒身上滑了下来,只是劈掉了几片鳞甲而已! “好厉害的一身鳞甲,竟然刀不入!”一剑无功,萧逸也是惊诧异常,以他的腕力和‘斩蛟剑’的锋利,就是三层的镔铁重铠都能一剑劈开,竟然没能伤到巨蟒分毫,难道真成精了不成。 “咝咝!……嗷!”白色巨蟒仰天嘶鸣,竟然发出类似龙吼的声音;刚才这一击,其实它也不好过,虽然没劈开鳞甲,但不代表它不疼啊,就像挨了一铁棍,内脏都震动了。 “嗷嗷!……”巨蟒怪叫着再次扑上来,翻转盘旋,尾巴更是不停的四处抽打,欲致对方于死地。 萧逸毫不怯懦,挥动宝剑再次冲了上去,和巨蟒斗在一团,不过这次他没有急着发动进攻,而是一边跳跃躲闪,一边寻找蟒蛇的要害,打蛇打七寸,这家伙虽然大了点,可要害应该不会挪位置吧! 巨蟒虽然厉害,可是因为刚刚吞噬了食物,大大的肚子到底影响了速度,一个猛扑,不但没窜起来,反而把头部伸的老长,萧逸看准机会,反手一剑,正削在吞吐的蛇信子上,“金刚罩你也练不到舌头上吧……” “咝咝……嗷嗷!”蛇信被砍断,巨蟒疼的在地上翻滚起来,它何时受过这样的伤害,这次真是遇到天敌了……,一边翻滚,它一边张开大嘴向外吐起食物来,一只山羊,两只山羊…… “想跑,门也没有啊!”看过很多期《动物世界》的萧逸知道,巨蟒这是在减轻体重和阻力,要逃跑了。 垫步,拧腰,萧逸飞跃上前,一只脚狠狠的踩住巨蟒的尾巴,气沉丹田,千斤坠的功夫使出来,就像一块千斤巨石,压得巨蟒逃脱不得,无奈之下只好回身用头猛撞过来,它也意识到,再不拼命,今天估计就交代在这里了…… “死吧!”萧逸等的就是这个机会,蛇头下七寸,运足全身力气,斩蛟剑狠狠斩落…… “噗噗!……”巨大的蛇头斩落后飞出好远,在地上翻滚挣扎,蛇腔里的鲜血却像喷泉一样,狠狠淋了萧逸一身…… 沐浴蛟蛇之血,唯上古魔神方能如此!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二章愤怒的灵魂 推荐阅读: ?? 当众人抬着巨蟒的尸体走出墓道口时,立刻引起了轰动,尤其是浑身沐浴蛇血的萧逸,一手提宝剑,一手提着蛇头,真有如神话中‘屠龙’归来的勇士! “我的妈妈呀!这么大个的蟒蛇,看,都长角了…… 萧将军这是屠了一条蛟龙吗!” 人们争先恐后的过来围观,可又不敢离的太近,巨蟒虽死,余威尚在,加上它的神经尚未完全死透,不时的还能抽搐,翻滚,吓得周围的人步步后退…… 一些比较迷信的还会向巨蟒磕头,没见过真龙,这次算是见了蛟龙了吧! 至于‘屠龙勇士’萧逸,更是被士兵们视为天人下凡,除了上天派下的神人,谁能斩了蛟龙呀! “萧郎神勇,斩妖除魔!”看到长达三丈的蟒尸,曹操也是惊的好半天合不拢嘴,对萧逸更是连声夸赞,不过眼神中却有些复杂,七分称赞,两份惊诧,还有一分则是微微的忌惮,因为四百多年前,就是在这座山里,也有一个人斩杀了条白色巨蟒,那个人的名字叫做--刘邦,大汉王朝的缔造者! “末将幸不辱命,特献上蛟蛇首级,为曹公贺!”萧逸怎么会犯那种威震主上的低级错误,连忙上前几步,行过军礼,将蟒蛇的首级双手献了上去! 这样一来整个事情的意义就变了,就像萧逸用‘斩蛟剑’杀掉蟒蛇一样,功劳是人的,而不是这把剑的;同理,他也是在曹操的受命下才除掉巨蟒的,那么谁才是真命之主也就不言而喻了! “哈哈!蛟龙之首,果真是件好礼物,老夫当珍藏之!”曹操仰天大笑,心中那份忧虑顿时飞到九霄云外去了,让护卫许褚拿好蛇头,回去泡制一番,做一个镇纸用最是合适不过。 想想就提气,能用蛟龙的首级做镇纸,普天之下唯有他曹孟德一人而已! 至于蟒蛇的尸体,萧逸下令扒皮抽筋,他要拿回去做几件蛟皮软甲,那可是刀不入的好东西,剩下的蛇肉也好办,切成小块,架上大锅,熬蛇羹,大家一起品尝好了! 另一边,黄鼠得了陵墓内部的‘机关构造图’,心中算是有了底,立刻安排人手准备各种需要的工具,然后一一破解里面的各种机关埋伏,打开通道! 有了图纸的帮助,进展果然快了许多,各种障碍纷纷破开,当黄昏时分,第一批陪葬品就被带了出来,有大号的马蹄型黄金,有千年难见的夜明珠,一人多高的珊瑚树,至于其他珍珠宝贝更是不计其数,而这些不过是一个副陪葬室里的东西而已…… 黄鼠估计了一下,要想把里面的东西全部取出来,没有半个多月的时间不成,因为实在是太多了…… 不过他们严格遵循了萧逸的命令,只摸金银财宝,不碰其他,像书画、陶器、瓷器、丝帛之类的全留在了陵墓里,留给后人发掘吧,至于陵墓里的棺椁更是没有触动,借人家的钱已经很不好意思了,再打扰人家睡觉得多没人品呀! 得了大批的财物,曹操算了松了一口气,和萧逸商量一番后,二人都觉得把财宝全都运出去恐怕太惹人注意,而且这么多财物到了外边也得建库房储存,太过麻烦,还不如就存在这芒砀山里,随用随取更好,而仙女峰上那座大山洞,就是天然的仓库;只需修葺一番,再派重兵把守就是! 曹操在芒砀山里待了三天,而后带着第一批财物先返回济北去了,帅不离位,他不能离开中枢太久,再者,兖州各地的百姓还等着钱粮救命呢,这些财宝必须尽快的变出去,换回钱粮来; 至于这里的事情,全交给了萧逸总督,摸金的事情自有黄鼠动手,一切有条不紊! “胖刘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不但粥熬的好,做蛇羹也是一绝!”萧逸一边品尝着,一边赞不绝口,晶莹剔透的蟒蛇肉经过一番熬煮后散发出浓郁的香气,而且入口即化,化作一道道暖流在身上流淌,真是滋补的血气的好东西,不过这么好的东西也不是谁都能享受,萧逸就看到好几个士兵吃的鼻血直流,被众人打趣是‘虚不受补’…… “黄鼠,你也来一碗,这些人里数你最需要补补了!”看到黄鼠从墓道里钻了出来,萧逸连忙叫人盛蛇羹给他,这次入山摸金,黄鼠可谓是第一功臣。 “将军大人,陵墓的主墓室已经打开了,您是不是下去看看!”黄鼠脸上全是兴奋之色,一切都很顺利,不但摸出了无数的金银财宝,最重要的是一个弟兄也没有伤到,这在他们盗墓界也算是个光辉记录了! “主墓室?……好,下去看看!”好奇心人人都有,尤其是萧逸觉得自己好不容易客串了一把‘摸金校尉’,如果连墓室都没进去过,以后恐怕连吹牛的本钱都没有。 梁孝王的陵墓大的超乎想象,几乎把整座山体都掏空了,穿过墓道、甬道、门道、又过了几重石门,深入地下上百米后才算见到它的庐山真面目,宫殿楼宇,雕梁画栋,主殿、侧殿、卧室、回廊……,连便房都有,这哪是坟墓啊,这就是一座地下的王宫! “帝王们讲究视死如视生,凡是生前拥有的,死后都会带到地下去继续享受,这里应该就是按照古梁国的王宫建造的,大小比例,几乎是一模一样;说是一座地下王朝都不过分啊!” 又穿过几道大门,终于来到了一座宽大的石制寝殿中,这里就是梁王的安寝之地,石殿高三丈有余,宽十余丈,深有百步,就是上千人在里面都不会觉得拥挤,两侧的石壁上有专门用来装灯火的石洞,把这里照的亮如白昼一般! 大群的士兵正在成箱的搬运各种宝物,陵墓里的精华都存放在这里了,随便拿出一件都是价值连城啊! 一座威武的石棺就摆在大殿正中间,下有基座,四角还有莲花状的长明灯,不过几百年下来,早就熄灭了,石棺四面雕龙画凤,还有各种冥界的魔神图案,显示着主人生前的无边权势。 “这就是梁王刘武的棺椁?果然威武霸气!” 萧逸刚要上前仔细观看,却被黄鼠一把拦住了,“将军,这个墓室是假的,用的障眼法而已,真正的墓室还在下面一层呢!” 说着黄鼠在墙壁上捣鼓了一番,随着‘轰隆’的机关启动声,在石棺旁边一个新的墓道口出现了,那里才是通向真正的主墓室。 “哈哈,不愧是一代雄主,果然奸诈狡猾,连死后都要骗人,拿你点钱财,真是一点都不屈!”萧逸都要伸大拇指称赞了,这些人为了保住自己在冥界的富贵,真是绞尽脑汁了,不但骗人,连鬼都要骗! 地下这层陵墓与上面的几乎一模一样,连陪葬品的数目都分毫不差,唯一的区别就是石棺材上的龙纹了。 上面得那个是四爪,而这个是五爪神龙! 千万别以为就是差一个爪子的那么简单,这可是帝与王的区别,汉制,唯有天子才能用五爪神龙纹饰,其余天下藩王皆用四爪,四个爪子的就不是真龙,最多是蛟龙,或者叫做蟒! “梁王刘武野心不小呀!生前未能如愿,死后也要过一把帝王瘾,这就是人心呀!” 这位汉代的第一藩王曾经数次向皇位发起冲击,可惜都没能成功,最后让汉武帝刘彻占了便宜,否则历史就要改写了! 历史上无数的英雄豪杰都走到过梁王这个位置,离至尊只有半步之遥,却永远也迈不过去,最后只能抱憾终生,这就是天命! “梁王刘武如此,曹操又何尝不是如此啊!” 手模石棺,历史的沉重感扑面而来,冥冥之中,萧逸似乎感觉到有一个灵魂正在愤怒的呐喊,是在责怪有人打扰了他的安眠之地? 还是因为自己生前未能坐上那把龙椅? 又或者他在自己的地下王朝中过得也并不快乐? 一切只有天知道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三章萧逸的十八岁生日 推荐阅读: ?? 蓟县,梁家大院密室中,闻名天下的大财阀梁百万正和儿子梁小鱼在盘帐,父子俩一人一个大金算盘,打的是热火朝天,从不停拨动的算珠上就能看出,梁家的生意是多么火爆! 借着‘无愁酒’的东风,如今梁家的商队是通行天下,南到百越,北到匈奴,西至玉门关,每到一处都是美酒开路,无往不利,赚回了无数的钱财,说是财来如山崩海啸都不为过! 不过在梁家父子眼里,能赚钱的还算不上是个顶尖商人,关键是还得会花钱,最成功的商人就应该像秦朝的吕不韦那样,贩整个天下,获取万倍之利! 老管家崔福抱着一大摞账本进来了,这间密室除了梁家父子外只有他能进来,至于其他人,擅入者死! 曾经有个梁百万的小妾,自恃得**,在门外偷看了一眼,结果第二天就不幸‘溺水’身亡了,从此再也没人敢越雷池半步;这就是大家族的机密底线,谁碰谁死! “老爷,少爷,那个大耳朵刘备又来拜访了!”放下厚重的账册,崔福喘着粗气禀报。 “又是来借钱的!”梁家父子对视一眼,异口同声说道。 “借他多少?”江小鱼起身准备去接待,如今梁家的事情大都由他出面了,财迷老爹对刘备非常看重,每次都不会让对方空手而归,因此他才问借多少,而不是借不借! “给他两千金吧,这个数对他来说最合适?”梁百万伸出两根手指头,如今他这双手真称得上是金手指了。 “这刘备不过是个小小的平原令,父亲大人为何如此看重于他?前几日北平太守公孙赞也来求借,您可是一毛不拔的。” “呵呵,那公孙赞有勇无谋,难成大事,前段时间又惨败于袁绍之手,元气大伤,已经是条死鱼了,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被人擒杀,往他身上投钱,那就是打水漂? 至于刘备吗,虽然现在不得志,但依为父看来,这才是一条货真价实的潜龙,早晚会有一飞冲天的时候,前途不可限量!” 点点头,对父亲的眼光梁小鱼一向是很佩服的,当然了,他的也不差,因为他也交到了一位好朋友。 “去往兖州的商队准备好了吗?”这次梁小鱼问得是管家崔福。 “回少爷,已经全部准备就绪,由我儿子亲自带队压车,万无一失!” “好,这次送去的钱财数额巨大,一定要多带人手,确保安全!” 前些日子梁小鱼收到萧逸的亲书信,内容只有两个字~要钱! 然后梁家父子连夜开始核对账目,当初无愁酒的生意说好是一家占一半的,也就是说梁家如今的财富有一小半实际上都是萧逸的,这绝对是个能吓死人的数字,虽然当初只是个口头协议,没文书,没担保,可梁家父子还是毫不犹豫的决定支付这钱财! 商人最重要的就是信用,只要信用在,就是花出去再多的钱财也能挥手重聚,更何况给萧逸送钱那就是在投资,一本万利呦! 前宅大堂内,刘备正在悠闲的品尝美酒,这种‘无愁烈酒’他也很喜欢,关羽,张飞还是一如既往的站在他身后护卫,只要是在外边,这就是他们三兄弟最标准的姿势! 一边品着美酒,刘备一边窥视着梁府院子里整装待发的大型车队,看上面密密麻麻封紧的箱子就知道,这是一座移动的金库呀! 刚才他旁敲侧击的从下人那里打听了一下,车队是开赴兖州--山阳郡的,据说是去核销一账目,而车上的这些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 “兖州,那里如今是曹操的地盘,至于山阳郡,听说是‘鬼面萧郎’在主政,不用说也知道,这些东西都是给他的,真是好大的手,早就听说这无愁酒是萧逸和梁家合办的,看来此言不虚~~~” 刘备心中即是吃惊,又是羡慕,甚至还有一丝嫉妒,这些钱财如果给他,足够招募上万人马,再好好装备一番了,这年头,有兵就有一切呀! “哎!萧逸何幸,有梁家这样的伙伴,曹孟德又是何幸,得萧逸这样的良将辅佐!” 老天又为何待我刘备如此之薄呀? ………………………………………………………………………………………………………………………………………………………………………… 同样的一幕还在漠北草原上演着! 漠北赵信城,自从匈奴大单于死后,草原上群雄征战,各自为政,比之中原内地还要混乱,大马贼赵浪趁机而起,利用走私商路带来的雄厚经济实力,四处招兵买马,吞并那些小部落,如今已经坐拥兵马数万,部众十余万了…… 发达以后,赵浪干脆般到了自己的祖兴之地--赵信城,当起了他的大匈奴‘自次王’号令一方,逍遥快活! 前段时间他同样接到了萧逸的来信,要求把那份红利变成牛羊马匹送到兖州去,在反复考虑了**后,赵浪下令聚集牲畜,又挑选了一千精兵负责沿路护送。 “大王,牛、马、骆驼,都已经准备完毕,随时可以启程!”负责押运的是赵浪的心腹之一……‘瞎狼’。 “嗯,汉地如今也是战火连绵,你们路上一定要小心谨慎,记得从雁门进中原,那里是萧逸的旧部,他们会派人接应的,然后走并州,过黄河直达兖州!” “大王放心,有一千精兵护送,一般人还不敢打咱们的主意,只是有一点属下不明白,这次咱们送过去的牛马牲畜,可比萧逸要的足足多了一倍,这是为什么?”瞎狼却是满心的疑问,马贼出身的他们从来都是抢别人,哪有主动给人送礼的,还是双份! “哈哈,你以为这次只是送牛马那么简单吗?放心吧,多送一些,咱们不吃亏,毕竟我就那么一个妹妹啊!”赵浪一脸的神秘莫测,对于萧逸,他即是钦佩,又是忌惮,不过有一点他很清楚,万万不可与之为敌! ……………………………………………………………………………………………………………………………………………… 兖州,山阳郡! 都说有钱好办事,自从在芒砀山里摸出大量的财物后,整个兖州这盘棋算是盘活了,百姓们得到很好的安置,士兵的军饷也是全额发放,大家吃饱喝足,士气高昂无比! 至于财物的来源,除了荀彧那个道德君子问了几句外,其他人选择了集体沉默,都快要饿死了,如今好不容易有了饱饭吃,谁还管饭是从那里来的? 总比吃人强吧! 玄甲军大营里,萧逸很高兴,因为今天是他的十八岁生日,真正成年了! 不过萧逸的生日比较奇葩,老妈是在阴历十月三十这天把他生下来的,学过历法的人都知道,阴历一般是没有十月三十号的,平时最多到二十九,只有闰年、润月的时候才会有三十号,也就是说萧逸最幸运的情况下也要四年才能过一次生日;想想也真是可怜呀! 因为稀少,所以才要更加珍惜,萧逸下令,大摆盛宴,犒赏三军将士,反正现在有钱了,也试试土豪暴富的感觉。 一身红色的袍服,萧逸喜气洋洋的坐在主位上接受部下们的敬酒,而且是酒到杯干,今天他准备喝醉一次,因为只有在醉中萧逸才能梦到自己的亲人,儿的生日就是母亲的难日,我的父母亲人,你们还好吗? 妹妹小静就坐在身边,一边啃着鸡腿,一边抢萧逸的生日礼物,食物和金子永远是她最喜欢的两样东西。 曹操派人送来的是一面亲手书写的匾额,上面四个大字,‘勇冠三军’,冠军二字在这个时代可是非比寻常,那是一代战神霍去病专用的,曹操的意思很明确,希望萧逸也能成为他的霍去病! 郭嘉送来的一坛子美酒,据说是他新发明的方子酿制的,里面有无数的天材地宝,最重要的是还可以滋阴壮阳,是所有男人的最爱! 这个损友的意思萧逸明白,这是在暗示自己,十八岁成年,可以近女色了……; 就凭哥这身板,还用的着补吗! 荀彧,荀攸等人送来的是寿桃、寿面,君子之交淡如水,这二位估计也拿不出什么贵重礼物来,不过这样也挺好。 除此之外,部下们也送上大量的生日礼物,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小斌送了一头他亲自射来的梅花鹿,头上有八个分叉的大犄角,肯定是一头鹿王! 典韦送的是一张虎皮,就垫在萧逸屁股底下,上面没有箭孔,也没有兵刃的伤痕,十有**是被典韦这家伙活活掐死的,这种生猛的事情,他绝对干的出来。 最奇葩的礼物是黄鼠送的,一顶金冠! 如今黄鼠挖坟掘墓算是上瘾了,整天在芒砀山里转悠,那里可不是就梁孝王一座陵墓,梁国的九代君主全埋在哪里了,黄鼠发誓要把他们都挖出来,来个九连冠,创造出盗墓界的神话故事。 这顶金冠不知道是哪一代梁王的,不过萧逸戴在头上没一会就被妹妹小静给抢走了,理由也很奇葩,她认为萧逸的头太大,金冠却太小,不合适,所以还是由她来保管这个金冠最好了。 “呵呵!小财迷,喜欢就拿去吧!”只要自己妹妹喜欢,萧逸没什么舍不得的,不过他特意交代了,这顶金冠偷偷把玩就好,千万别被外人看到,否则会惹来一些麻烦,毕竟大汉王朝还没咽气呢! 还有那个奇葩借口,自己的头真有那么大吗?王冠戴着都小,那还能戴什么?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小太守-四大怪 ! 推荐阅读: ?? 兖州,山阳郡城外的古道上,一支车队正冒着鹅毛般的大雪缓慢行进着,队伍的规模并不大,只有区区**辆车子和几十几名护卫,不过在这些车辆的明显位置上,都插有一面带着‘曹’字的认旗,在风雪中上下飘摆! 护卫中为首的是一名十七八岁的俊少年,面容白皙,气质儒雅,外罩一件灰色的狐皮大氅,而腰间悬挂的青锋宝剑则显示出他也有着刚毅的一面! 俊少年骑着一匹白龙马,不停的在车队里来回照应,因为天降大雪的缘故道路比较难行,当有车辆陷入雪坑中时,他也会跳下马和侍卫们一起把车轮推出来,看得出他对车队很负责任,对属下也很关心! “子修,咱们到那里了!”一道略带威仪的女声从最前面的车子里传了出来,与其他车辆相比,它不但是双马驾辕,在装饰上也要略高一筹! “回母亲大人,马上就要到山阳郡城了,咱们可以到那里去暂避风雪,等天晴以后再上路!”俊少年连忙跑过来回禀,态度很是恭敬! “好,派人去打个前站,咱们就在山阳郡休息一下!”随着话音,车门帘挑起,里面端坐着一个三十几岁的贵夫人,虽然年龄略微大了些,却风韵犹存,面容端庄秀丽,不过就是眉毛略粗了些,看样子就是个性子刚烈的人。 “已经派人去前面探路了,母亲大人尽管放心,估计用不了多久山阳郡的官员就会前来接应咱们的。” 原来车上端坐的贵妇人正是曹操的正室夫人--丁氏,而那个俊美少年则是曹操的长子曹昂,这只车队里坐的正是从沛国-谯县来的曹操的家眷们! “如此甚好!”丁夫人微笑着点点头,对自己这个儿子的办事能力很是满意。 曹昂原本是曹操的一名侍妾所生,可惜生下孩子没多久,那名侍妾就病逝了,正好大夫人丁氏一直没有生育子女,就把曹昂从小养在身边,视如己出,母子二人的感情一向很好! ……………………………………………………………………………………………………………………………………………………6 曹将军的妻儿家小马上要到山阳郡城了,接到消息,主簿秦禹吓了一跳,一面让人赶快准备下榻的地方,和接风酒宴,另一面他立刻亲自带着大小官员出城去迎接。 “山阳郡主簿秦禹参见夫人,参见大公子!”以秦禹为首的数十名官员在郡城东门外齐齐的躬身行礼,迎接曹操家眷的到来。 “诸位辛苦了!”听到来迎接自己的是个主簿,在车里端坐的丁夫人不禁微微一皱眉,以她的身份地位,按理说应该是山阳郡太守亲自来迎接才是,为何如此怠慢? “府邸已经收拾干净,酒席也已经备下,请夫人、公子里面休息用饭!”秦禹的一番热情招待让丁夫人的怒火减了三分,这场大雪把道路彻底封堵了,估计三两天之内都动不了身,也只好暂时在这里休整几天了。 车队一直来到太守府门前,曹昂先是把丁夫人搀扶下来,接着又去照顾后面车里的家人们,作为家中的长子,曹昂绝对是非常合格的,孝顺父母,关爱弟妹,颇有大兄的风范,这也是曹操一直青睐这个儿子的原因之一。 第二辆车里下来的是三个豆蔻年华的少女,她们是曹操的女儿曹宪,曹节,曹华,个个都是小美人胚子,看来她们还是更多的遗传了各自母亲的基因。 第三辆车里下来的人最多,分别是十二岁的曹丕,十一岁的曹彰,七岁的曹植,还有被抱在卞夫人怀里的两岁的曹熊;与丁夫人的刚毅不同,汴夫人无疑要柔和、谦逊许多,也许这和她妾室的身份有关吧! 不过看她一连生下四个儿子,一个女儿,就知道曹操对这位汴夫人是如何的**爱了,没错,除了曹丕几兄弟外,次女曹节也是她所出,是所有夫人中生育最多的一位了。 后面的车里还有几名抱着孩子的女子,都是曹操的侍妾,个个姿色不俗,看来在找女人上,曹操的眼光还是很不错的。 看着眼前的太守府,丁夫人不禁又是眉头一皱,自古以来再穷不会穷官府,如果说一座城池里那的房子最好,无疑肯定是官府了,可她眼前这座太守府,破旧不堪,连大门上的朱漆都快掉光了,如果不是大门上那面太守府的匾额还在,她还以为来到那座破庙里了呢! 一路行来,丁夫人也曾经观察过山阳郡的民生情况,结果她发现这里虽然也是饱经战乱,但老百姓的生活还算安定,至少有房子住,有饭吃,路上也没见到什么流民和乞丐,为何这里的太守府却败落成这个样子? “请夫人里面休息!”秦禹也有些不好意思,现在的山阳郡其实并不缺钱,有黄鼠等人在芒砀山里不停的摸金,这里甚至可以说是整个兖州最富庶的地方了,可是这座太守府萧逸却从来没修葺过,原因很简单,他就从来没住过这里,连办公都是在城外的军营里,所以在萧逸看来,没用的东西修他干嘛! 最后还是主簿秦禹以府衙乃是山阳郡的脸面,破烂不堪有损市容为由,这才勉强修葺了一下,否则这里就真和破庙没什么区别了! 好在房屋虽差了点,准备的饭食还是不错的,再加上秦禹跑前跑后的忙活,众人终于安顿了下来。 “你家太守大人做什么去了?还有这府中为何不见家眷呀?”安顿下来后,丁夫人惊奇的发现,偌大的府邸里除了她们一家人外,再没有别的人活动了?难道说这里原来是一座空宅? “回夫人的话,我家太守大人外出忙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去了!”秦禹苦着脸回答到,实话他没敢说出来,其实萧逸是去射猎了。 原来最近几天大雪纷飞,为了给妹妹小静弄一件御寒的狐皮大氅,萧逸带上一队亲兵外出打猎去了,至于郡中的公务都交给了秦禹负责,所以才会是他来出面迎接。 “至于为什么没有家眷吗?我家太守大人还未娶妻,因此上没有家眷。” “还未娶妻?”丁夫人先是一愣,而后才继续问道,“山阳郡太守多大年纪了?” “这个,……一十八岁!前几天刚刚过完的生死!”秦禹记得很清楚,萧逸过生日那天他也去了,还把跟了自己多年的一方砚台做礼物送了出去,说话那可是好几任主簿用过的,虽然不值什么钱,但纪念意义深重啊! “十八岁?”这次不光是丁夫人,连大公子曹昂都是一脸的惊诧,今年他也正好是十八岁,因为品德兼优,文武双全,前不久被家乡人推举为‘孝廉’,也就是有了当官的资格。 就这,曹昂都被家乡人称为少年俊杰,连曹操都特意来书夸赞了一番,他也一直很是得意;可同样是十八岁,人家都当上太守主政一方了,那可是二千石的高官呀,这个世界疯狂了吗? “秦主簿,这位小太守为官主政的能力如何呀?” “嗯,好!” “那征调赋税呢?” “嗯,很好!” “那剿匪安民呢?” “嗯,这个更好!” “呵呵!全都是好,这个小太守就没什么缺点吗?”正所谓人无完人,丁夫人才不会相信一个十八岁的少年会一点毛病没有。 “这个嘛……”秦禹脑筋飞转了半天,最后才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家太守大人别的都好,就是有些贪杯,另外爱睡懒觉!” 其实还有一条秦禹还敢说出来,萧逸最大的毛病应该是--嗜杀! “将你山阳郡的赋税账目拿来我看!”身为曹操的正妻,丁夫人觉得自己有必要监督一下地方官的政务情况,就像一个大财主的老婆会去自家名下的店铺里查账一样! “回夫人,没有!”秦禹尴尬的摇摇头,“太守大人已经下令免除了山阳百姓三年的赋税,因此没有账目。” “那就把刑名文卷拿来我看!”从处理案件的水平上也能看出一名官员的能力来。 “回夫人话,没有!” 秦禹没有说谎,山阳郡的牢房全是空的,里面一个罪犯也没有,因为在萧逸的治下,对犯罪的人只有两种处罚措施,罪轻的全放到工地上去干活了,美其名曰:劳动改造! 至于那些罪重些的,全被砍了脑袋,理由也很简单,这些坏人留着也是糟蹋粮食,不如杀了,还能肥肥地! 因此在萧逸的治下,民风淳朴,百姓无人敢触犯律法,就是有那个贼心,也没那个贼胆啊! “好了,你先下去吧!”丁夫人和曹操的感情一向很好,知道自己的丈夫绝不会胡乱用人,既然他任命了一个十八岁的娃娃做太守,肯定是有原因的。 既然问不出,那就自己派人去私查好了! ……………………………………………………………………………………………………………………………………………………………… 傍晚时分,曹昂从外边回来了,神色有些古怪,手里还拿着张纸条,上面是他偷偷扫听来的关于山阳郡小太守的一些内幕…… 丁夫人拿过来一看,原来是老百姓编的几句顺口溜,名字就叫作--‘山阳郡四大怪’ 小太守,头一怪;不住城内住城外, 小太守,第二怪;美女不要萝莉爱, 小太守,第三怪;杀人如麻人不坏, 小太守,第四怪;不收钱粮反散财! “夫君呀!你到底是用了一个什么怪胎啊?”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五章狂殴曹家兄弟 推荐阅读: ?? 小静这几天非常高兴,因为她有一个世上最好的哥哥,为了给她弄一件御寒的狐皮大氅,萧逸带着手下的亲兵几乎射光了一座山上的所有狐狸,还美其名曰,“飞雪连天射白狐!” 其实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毛色纯白的狐狸,最多是花白色的,但却有纯白色的狐皮大氅,办法也很简单,在每张狐狸皮上只取腋下那一小块纯白色的部分,几十块凑在一起就可以了,这就叫‘集腋成裘!’ 一想到自己马上就要拥有一件纯白色的狐皮大氅,小静感觉自己快乐的要飞起来了,都时候自己穿出去好好秀一秀,娘子军里的小伙伴肯定会羡慕的直流口水,面子大大滴呀! 女人,无论年纪大小,永远奔跑在追求美丽的路上! 射猎回来以后,萧逸带人回了军营,而小静却骑马直奔太守府而来,在马背上还托着几只肥大的猎物,那是送给秦禹等人的,感谢他们一直任劳任怨的处理政务,否则萧逸哪有时间带她出去狩猎呀! “驾!……驾!”看到小静在街道上纵马驰骋,路边的行人纷纷避让,山阳郡的人谁不知道,自家太守大人最在意的就是这个妹妹,得罪了萧逸也许还有条活路,要是不小心得罪了这个小姑奶奶,那还是早点准备棺材吧,省得连累了家人;好在小静除了有些喜欢金子外,人倒是很善良的,还经常接济一些老弱妇孺,口碑不错! 小静的骑术很好,那是萧逸把她搂在怀里,在马背上亲自教出来的,胯下这批小黑马也是从几千匹战马里精挑细选的,经过这段时间的磨合,一人一马已经配合的非常熟练,就是做一些高难度动作都没有问题。 与萧逸喜欢住在军营里不同,小静却非常喜欢去太守府转转,因为自幼孤独的原因,她一直渴望有个家,有自己的房子,因为那样能给她带来一丝安全感,于是太守府的院子就成了她的私人领地,小静固执的把那里视为她和哥哥的家,时常要来巡视一番。 结果狩猎回来的小静突然发现,自己家被人霸占了。 太守府大门前,曹家的兄弟姐妹们正在观看大街上的风景,丁夫人治家严谨,如果没有大人的陪同,是不准孩子们私自外出玩耍的,所以曹家的兄弟姐妹只好在大门洞里过过眼瘾,哪知道和射猎回来的小静迎头碰上。 “你们是什么人?为何在我的家里?”发现自己的家被人占了,小静顿时火冒三丈,这是她的失职呀! “什么你家,整个兖州都是我们曹家的,这里自然也姓曹!”出于对父亲的崇拜,曹家几兄弟早就把这里看成了自己的地盘,再加上他们百无聊赖,突然有个可爱的小姑娘跑过来,正好戏弄一番! “这里就是我家,整个山阳郡城的人都知道;……是我和我哥哥的家!“ “既然说是你家,为什么我们住在里面,你反而跑到门外去了呢?”说话的是曹丕,大哥曹昂不在,他就是众兄弟姐妹的首领,加上几个人里数他最是机智狡猾,因此三言两语就把小静饶了进去~~~ 斗嘴确实不是小静的强项,三个她也斗不过人家一个,因此她平时更喜欢用拳头说话。 “碰!……”曹丕正在为自己的智谋洋洋得意,没想到眼前的小姑娘一言不合轮拳就打了过来,正中他的鼻子,随着一阵的剧痛,眼泪和鲜血就一起流了出来…… “啊!……血,流血了!”到底是个十二岁的孩子,猛然见到鲜血,把曹丕吓得哇哇大叫起来,一手捂着鼻子,一边向后退去…… “逮!妖女,看你家曹三公子来收拾你!”看到二哥吃了亏,曹彰立刻冲了过来,几个兄弟里数他最是勇武,兼又天生神力,在同龄伙伴中从无对手,如今大显伸手的机会终于来了。 那只刚交手两个回合,曹彰就被一个扫堂腿踢到在地,因为小时候的原因,小静最恨别人说她是什么妖女了,一个虎扑骑上去,论起拳头就是一顿狠揍,她的武艺可是萧逸亲手教的,拳拳到肉,只打的曹彰哀嚎不止,最后甚至痛哭了起来…… 二哥被打破了鼻子,三哥被人家骑在身下狂殴,七岁的曹植彻底被吓傻了,当小静一个冷酷的眼神看过来时,吓得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放声大哭起来,小曹植的幼小心灵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这个漂亮姐姐太凶了……” “闭嘴,再哭就把你扔到山上去喂狼!”就算在战场上挨了刀子,小静也从来不会哭泣,眼泪在她的意识里就是弱懦的代名词,哪知道一个小男娃竟然哭的如此惊天动地,顿时惹得她大怒! “呜呜!”曹植顿时吓得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抽咽着再也不敢出声。 曹家三姐妹也在当场,看到自家兄弟竟然被一个小姑娘打的落花流水,大姐曹宪和三妹曹华尖叫着向内宅跑去,反倒是外表最柔弱的二女曹节,此时显示出自己刚强的一面,向小静猛冲过来,试图救出正被她痛殴的弟弟! 不过很可惜,家养的萝莉如何打得过野生的萝莉,弟弟不但没救出来,曹节自己也赔了进去,被小静一通凶悍的撕打,不但满头秀发散乱,连身上的皮裘都被扯烂了,把她心疼的差点痛哭出来…… 曹节是卞夫人所生,是曹丕、曹彰的亲姐姐,同为庶出,在曹家的身份其实并不高,每个月的份例银子更是有限的很,这件皮裘还是她攒了好久的钱才买下的,没想到今天被小静给弄毁了! 不过她的一番搏斗还是有些效果的,虽然曹彰没救出来,但至少把小弟曹植给拽出去了,否则要是让他挨上一拳,那可就出大事了。 “快!就是这个妖女,给我抓住她!”原来曹丕刚才见势不,知道自家几兄弟都不是小静的对手,偷偷捂着鼻子跑回去叫来了侍卫。 “谁敢动我!”看到侍卫们围拢过来,小静一脚踩住曹彰,反手拔出了腰间的短剑,目光凝视,浑身杀气冲天,她可是上过战场,当过敢死队,杀过活人的。 “二哥救我,快救我啊!”宝剑压在脖子上,曹彰吓得魂飞魄散,一边大喊救命,一边却不敢乱动分毫,生怕一不小心碰到剑刃上,自己的这条小命就交代了。 曹彰是真的害怕了,平日里在同龄人中他也算是强横霸道,总以英雄汉好自诩,可今天碰到小静算是遇到克星了,难道现在的小姑娘都是这么彪悍吗?呜呜!他突然想回谯县老家了,外面太危险了! “莫要动手,别伤了人!”好在这时候大公子曹昂也闻讯赶来,看到一名小萝莉手持宝剑和自己手下的侍卫对峙,把他也吓了一跳。 那种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杀气他感觉得到,曹昂十分确定,一旦动起手来,这个小姑娘是真敢杀人的。 另一边小静也知道,对方人多势众,硬拼不是办法,趁众人还未围拢过来反身向外冲去,同时口中一个呼哨,不远处的坐骑立刻跑了过来。 丝毫没有停顿,几个闪步间小静就跃上了坐骑,而后快马加鞭,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这是谁家的小姑娘,真是凶悍异常呀!”看着几个被打得落花流水的弟妹,曹昂也是阵阵的无语,这山阳郡里怪事真多。 “三弟平安无事吧!”上前搀扶起已经哭成花猫的弟弟,曹昂只觉得手上一热,还湿漉漉的,“老三,你吓尿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六章化敌为友 推荐阅读: ?? “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在门前和人斗殴?”太守府内宅中,大公子曹昂正在向几个弟妹讯问情况,可惜,问了半天却一无所获,因为曹家弟兄自己也是稀里糊涂,连揍他们的小姑娘叫什么都不知道。℃八』℃八』℃读』℃书,.■.o↑ 再看这几位受害者,鼻孔里塞着两团布条的曹丕小脸朝天,顶着一张猪头的曹彰垂头看地,衣裳上还有一大片水渍,曹植更是小脸煞白,到现在还没回过魂来,他实在是被那个凶悍的姐姐吓破胆了! 最后还是抱着被撕烂的皮裘掉眼泪的曹节出一点有用的信息,“那个小姑娘是来夺回自己家的。” “什么?太守府是她的家?” 就在曹家众兄弟一筹莫展时,外面的亲卫慌里慌张的跑了进来,“大公子,不好了,外面来了几百人正在包围府邸!” “什么?我去看看!”听说府邸被围,曹昂先是一惊,随后提着宝剑向大门跑去,其余曹家兄弟互视了一眼,也跟了过去,如今整个兖州都是他们曹家的地盘,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等他们跑到府门前,立刻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因为实在是太壮观了! 数百名小萝莉排着整齐的阵型,手里还拿着各式各样的‘兵器’,正在向府门发起进攻,而为首指挥的,就是刚刚打了曹家兄弟的那个小姑娘,原来她是去搬救兵了! “里面的人听着,立刻退出我家,否则本将军就要你们的好看!”一脸怒气的小静身穿软甲,腰胯弓箭,一手提短剑,一手拿着面令旗,颇有几分大将军的威风,为了驱逐恶人,她把‘娘子军’里的几百小萝莉全带来了,比人多,我会怕你! “不要误会!这里是太守府,属于官家府邸,你们不要闹事!”曹昂都急出冷汗来了,到不是害怕,而是不知该如何应对这个局面,都是些十岁上下的小女娃,打又不能打,劝又劝不动,让人左右为难! 不过有一点他是看出来了,那个小姑娘绝不是一般人,先不说她是如何聚集起这么多小萝莉的,单是对方摆出的这个进攻阵型就有点门道,身为曹操的儿子,曹昂也是颇为知兵的。 前三排的小萝莉手持用藤条编成的盾牌,组成了一面完美的盾墙,后面三排手持长棍,算是突击力量,最后面的那些手里拿着核桃大小的鹅卵石,随时准备扔出去,另外她们还有鼓手、号手、观察手……,可谓兵种齐全,大阵中央还有一面旗帜,上书‘娘子军’三个大字,迎风飘摆,好不威风! “这绝对是正规军才有的打法呀!到底是什么人**出如此厉害的小姑娘,小小年纪就如此了得,长大以后那还不翻了天!” “盾牌手上前,手跟进,弓箭手准备,进攻!”小静的指挥风格完全是模仿萧逸的,先下手为强,随着她一声令下,上百名小萝莉高举鹅卵石准备开始投掷,吓得曹昂等人连忙后退,真要是挨上一顿石头雨,虽然不会致命,可那滋味也绝对不会好受的。 “嗒!嗒!嗒!……”就在千钧一发的时刻,随着急促的马蹄声,一道黑影闪电般冲到府门前,速度不减,从阵中一掠而过,刚才还威风凛凛的小静就被抓到了马背上,成了人家的俘虏,不用说也知道,山阳郡里敢这么做的只有一个人,萧逸! 萧逸原本在大营里处理最近几天积压的公务,当听说小静带着‘娘子军’集体出动时并未特别在意,营地里比较沉闷,孩子们又是多动的性格,以前也经常集体出去玩耍的,就是营卫都不会阻拦她们。 直到属下来报,说是小静带着几百萝莉去攻打太守府了,萧逸这才感觉到不,一番讯问后得知,原来就在几个时辰前,曹操的家眷们来到山阳郡,如今就住在太守府中,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萧逸连忙飞马赶来,终于在关键的时候把事情控制住了! “让你顽皮,让你不听话!”先是把小静从上到下仔细打量了一番,发现没有任何伤痕,萧逸这才松了口气,然后按在马背上一顿狂拍屁股,犯了错误的小孩子,是要受到处罚的。 当然了这种处罚也只能是萧逸亲自动手,自家的孩子自己怎么打都成,要是别人敢动一手指头,他会杀人的! “娘子军,回营!” 萧逸把手一挥,正在步步逼近的小萝莉们立刻调转方向,一溜烟的跑掉了! 虽然小静是她们的大姐头,可萧逸才是她们真正的守护神,所以当两个人的命令发生冲突时,几百小萝莉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倒戈! 女人,同样重色轻友滴! “在下曹昂,字子修!” “在下萧逸,字无愁!” “下就是山阳郡的太守,失敬!失敬!” “不敢,你就是曹公的大公子,幸会!幸会!” 府邸大门前,寒风狂舞,雪花飘飘,萧逸和曹昂,一个身披黑**皮大氅,一个外罩白色狐皮暖裘,四目相对,都在仔细打探着对方。 同样是十八岁的青年,二人的气质却截然不同,曹昂面容白俊,温文尔雅,一派贵家公子模样,无论看向谁,都能让对方感觉到如沐春风,进而产生好感,最后为他的魅力所蛰伏,这是一把君子剑! 再观萧逸,一张小黑脸上满是杀伐之气,就是熟人也不敢靠近他三尺之内,大夏天都能让人遍体胜寒,尤其是那双黑洞般的眼睛,透彻人心,望之胆寒;这是一把杀人刀! 如果让女人们选择的话,估计十之**都会倒向曹昂一边,如此就可以享受他的万般温存了,至于萧逸,剩下的那一成女人,不是对他爱入心扉,就是恨之入骨! “一场误会,请!” “请!” 太守府内堂中,丁夫人高居主位,面无表情,卞夫人则在忙着查看几个孩子的伤势,好在曹丕兄弟只是受了点皮外伤,并无什么大碍,这才放下心来,事情闹的这么大,不惊动她们是不可能的,才刚来山阳郡不到半天,几位公子就被人家打了,下手的还是一位小姑娘,这事说出去也算是一桩奇闻了! “山阳太守-萧逸见过大夫人,卞夫人!”萧逸上前躬身一礼,态度很是诚恳,还带着些歉意,毕竟是自家妹子把人家的孩子打了。 “你就是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虽然是初次见面,可丁夫人对萧逸并不陌生,以往在曹操的家书中,就数次提到过此人,而且评价颇高,自家夫君的眼光她是知道的,能得他如此赞许,此人必有不凡之处。 “正是在下!舍妹顽劣,不小心伤了几位公子,还请见谅!”萧逸再次诚恳的表示了歉意,不过也就是如此了,慌张、畏惧是一丝也没有的,别说是曹操的儿子,就是皇帝的儿子打了也就打了,在他心里可没有什么‘以下犯上’的觉悟! 萧逸有一颗骄傲的心,更是在自由和平等的大环境下树立的人生观;所以他和曹操的关系是很复杂的,与其他文臣武将都视曹操为主公不同,在萧逸心里可从来没有‘主’这个概念,他就是自己,不做任何人的奴才,所以他一直都是称呼曹公,而不是主公! 对曹操,萧逸尊敬、佩服,视他为自己的良师益友,甚至是精神上的导师,再加上二人有着相同的政治理想,所以他才会甘心为曹操征战沙场,开创霸业。 但这种忠诚只是针对曹操一个人的,对于其他人,萧逸可就没这份尊敬了,哪怕对方是曹操的儿子,如果得不到自己的认可,萧逸照样能视之为路人,鸟也不鸟! 看着一脸不忿,小嘴撅的老高的小静,丁夫人和卞夫人对视了一眼,却也无可奈何,如果是一个彪形大汉伤了自家孩子,她们自然会去讨个公道,可打人的是个小姑娘,还是一个打几个,这让她们也束手无策了! 尤其是丁夫人,看向小静的目光中竟然还透着几分喜爱,因为这个彪悍、倔强的小姑娘在性格上和她是太像了,再者说,挨揍的又不是她的儿子;虽然卞夫人对她一直毕恭毕敬的,可丁夫人心里却始终有着防范,尤其是一看到茁壮成长的曹丕几兄弟时,这份防范就更浓了! 总归是自家妹子打了人,于情于理也该赔偿一二的,萧逸迈步来到曹家兄弟面前,先从最小的曹植开始。 七岁的小娃还是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却又不敢哭泣,萧逸自然想不到,这是小静一句‘把你扔到山上喂狼’的结果。 抓过曹植的小手,把了把脉,萧逸从老道那里学来的的医术可是不错的,“嗯,脉象混乱,惊吓过度,这个不用药物,定定神就好了!” 想到这里萧逸伸手把自己的虎皮腰带解了下来,放到曹植怀里,又摸摸小家伙的脑袋,“虎为百兽之王,可以凝神驱邪,抱着好好睡一觉就没事了,男娃子胆子要大一些,怕个小姑娘做甚!” 离着曹彰还有几步远,就能闻到一股子尿骚味,再看看对方衣襟上的水渍,萧逸不禁哑然一笑,回头指指自己的妹妹,都是你做的好事! 看到萧逸走过来,曹彰不禁吓得后退了几步,小妖女就那么可怕了,那她的哥哥岂不是个大魔头,其实他比曹植还要惨,人家不过是上面掉眼泪,他可是连下边都湿透了,羞的抬不起头来。 “三公子无需惊慌,舍妹确实顽皮了些,不过她平时还是很乖巧的!”萧逸先是违心的给妹子辩护了几句,而后从靴子里掏出把放到了曹彰手中,“男子汉,要想纵横天下,除了勇气外还得有与之相匹配的武艺才成,不明敌我实力就贸然冲出去只会自找苦吃,记住,回去以后勤练武艺,艺高胆自大。” “诺!”握着,曹彰终于振奋起来,男孩都是喜欢武器,同时他暗下决心,一定要练好武艺,有朝一日把场子找回来,不过当他看到不远处的小静偷偷用短剑向他比划时,刚升起的雄心壮志立刻散去大半~ “这么彪悍的妞,诅咒你永远也嫁不出去!”万般无奈,曹三公子只好在心里默默的用上了精神胜利法! 下一个是曹丕,在曹家的众兄弟里,他是长的最像曹操的了,尤其是那双细长的眼睛,精光四射! 走到近前,萧逸半响没说话,只是冷冷的凝视着对方,按照原来历史的发展,这位二公子日后会成为大名鼎鼎的魏文帝,大汉王朝的国运就在他的手里被断绝,不过现在吗,还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而已。 “一场误会而已,我等亦有过错,太守大人不必介意!”因为鼻子里塞着布条,所以曹丕说话时翁声翁气的,还略微有些发抖,刚才萧逸的目光就像把刀子直戳他的内心深处,将所有的秘密都看透一样。 “这小子不简单呀!”萧逸暗暗点头,历史上对曹丕的评价是奸诈颇类其父,看起来他是无欲无求,又主动为小静说话开脱,可实际上呢,此举不但能得到萧逸的好感,还会欠下他一个人情,这个人情日后一旦还起来,可就不是一条腰带,一把那么简单了,不要,反而能得到的更多,真是心思过人呀! 不过这点小伎俩还瞒不过萧逸,我送出的礼物,不要也得要,至于‘鬼面萧郎’的人情,可不是那么好得到的! “二公子不错,机警过人,知道力不如人的时候要退让,跑去搬来了救兵,这样吧,明天我让人从大营里选一匹宝马送给你,下次碰到这种事情也能跑的快一点!” 拍拍曹丕的肩膀,萧逸贴近距离,用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还有,以后对自己的兄弟好一点,别一碰到危险就把他们扔下!” 扔下小脸有些发红的曹丕,萧逸来到了最后一个目标面前,曹节,曹操的次女。 小姑娘长的不错,虽然还没有成年,但高挑的身姿已经显露出来了,清秀的五官中还带着一丝刚毅,否则她也不会冒着危险去救自家兄弟了! “这件皮裘是舍妹撕破的吧!”从小姑娘发红的眼圈就知道,刚才肯定偷偷哭过,看来对这件衣服她很在意呀! “一件衣服而已,破了也没什么,只要大家都平安无事就好!”说话的同时曹节也在偷偷打量着萧逸,看年龄对方和大哥曹昂相仿,没想到却已是一郡太守了,可谓是少年得志呀! “呵呵!你很好,虽然手无缚鸡之力,心中却有弥天大勇,关键时刻能豁出性命去救自己的弟弟,难得!难得!” “至于衣服吗,我陪你一件就是了!”说着萧逸把自己身上的大氅脱下,一把披在了曹节身上,他穿着很合身的衣服,却把小姑娘包了个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略带羞涩的大眼睛! “这件黑狼皮是我当年打来的第一件猎物,属于洪荒异种,穿上它不但温暖舒适,风雪不寝,连一般的猛兽都不敢靠近你,是件好东西呀!” “多谢太守大人相曾,我会好好保存的!”大氅裹身,曹节立刻感觉到了那种舒适的感觉,不但是保暖御寒,上面还带有一股特殊的味道,男人的味道! “好了,不打不相识,以后大家要多多亲近才是呀!”卞夫人走了过来,看到孩子们被安抚的很好,连曹植的小脸都红润起来,她也很是高兴,“太守大人比你们年长一些,以后当以兄礼视之!” “诺,见过萧家兄长!”卞夫人在几个孩子心中威望很高,顿时齐齐躬身向萧逸行礼! “不敢!既然如此,在下就僭越了!” 另一边,丁夫人和曹昂对视一眼,心中都是微微一惊,没想到萧逸举手之间就把问题给化解了,还得到几兄弟由衷的尊敬,这份本事,不可小觑呀! 如今曹操家大业大,称霸一方,曹昂虽然是长子,却未被立为正式的继承人,而且她们初来兖州,根基未稳,以后事态到底会如何,还是很难说的。 本来按照丁夫人的打算,是准备趁机用此事震慑一下萧逸,先立威,再施恩,让对方感恩戴德,结下一份恩情,以后也好为曹昂找到一份助力! 没想到人家轻轻松松就把问题解决了,而且态度不卑不亢,这样的人物,她们母子能收服吗?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七章还是野一点的好! 推荐阅读: ?? 来而不往非礼也! 第二天一早,曹昂就带着一众弟妹来大营里拜访萧逸了,原本他是准备一个人来的,昨天的一番接触让他对萧逸的能力非常认可,想借机熟悉一番,攀些交情,为自己日后的上位奠定基础! 在他们这种军阀势力中,一位公子如果得不到那些手握兵权的将军们支持,是很难获得继承权的,否则就是勉强坐上那个位置,也不会稳固! 得知大哥要去大营中拜访,曹家其他兄弟纷纷表示要求同往,而且借口充足,曹丕要去领自己的那份礼物……一匹宝马,曹彰希望能去军营里长长见识,学些武艺,他已经偷偷打听过了,‘曹营第一勇将’就是萧逸,至于曹植他认为自己应该跟哥哥们在一起,这样才能变得勇敢! 曹昂确实是个好兄长,看着一双双渴望的眼神,实在不忍心拒绝;干脆,一个是带,一群也是带,凡是想去的就都跟着一起来吧,结果他不但带来了三个弟弟,还有三个妹妹…… 玄甲军大营里,萧逸正在安抚自家妹妹,因为他把那件黑狼皮大氅送给了曹节的缘故,弄得小静是嫉火中烧,整个大营里都弥漫着浓浓的醋味,弄的士兵们以为今晚会吃饺子呢! 自从相遇以来,小静都是一人独享着哥哥的万般**爱,哪怕萧逸军务繁忙的时候,也会抽出点时间来陪她玩耍,平时更是亲自教她武艺、骑射,就连两人晚上睡觉的帐篷都是紧挨着的,如果有一天时间没见到萧逸,她就会觉得浑身不自在,要是三天没见到,她就会发疯,那种依赖性已经渗透到骨子里了! “礼物,我也要!……黑狼皮大氅!”伸出小手,小静的态度非常坚定。 “哦!可是狼皮大氅只有一件啊,再说,不是刚送了你一件狐狸皮的吗?”萧逸一向清澈的眼里如今满是圈圈,女人这种动物,他估计一辈子也休想弄明白了,都是皮氅,有什么区别吗? “我不管,我就要狼皮的,狐狸皮给她,她就是狐狸精变的,让道君爷爷收了她……,” “好吧!乖!……狼皮是真的没有了……,还有,以后再也不给你讲《聊斋》故事了……狐狸精,呵呵!” 无奈之下,萧逸只好从自己脖子上又解下一颗狼牙,用红绳穿好,挂在了妹妹的脖子上,又许下了无数的好处,这才把她安抚住。 话说当初和那条黑狼以命相搏后,除了狼皮之外,就是得了四颗锋利的狼牙,萧逸把它们做为护身符一直戴在脖子上,后来在卧虎山时送了‘小女王’一颗,在草原上又送了甄宓一颗,现在再给小静一颗…… 哎!剩下的最后一颗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会不保啊! ……………………………………………………………………………………………………………………………………………… “报将军,曹家诸位公子来访,已经到了营门前了!” “哦?他们来了?”萧逸略一沉吟,“开营门,请他们进来吧!” 没有热烈的欢迎仪式,也没有丰盛的接风酒宴,萧逸是在自己的私人帐篷里招待曹家兄妹的,至于食物,也只是一只烤羊,和一锅熬的喷香的粟米粥而已! 对比,曹昂略微有些失望,他原本打算趁机结识一下玄甲军的将校们,展示下自己的风范,如果能以曹家大公子的身份巡视三军那就更好了,他很清楚,要想上位成功,永远也离不开军队的支持! 而玄甲铁骑,无疑是数十万曹军中的第一强兵! 可惜,萧逸没给他这个机会,连中军大帐都没去,而是以私人身份在内帐里招待了他们,这其实就是在表态,只论私交,不谈公务,对于曹家兄弟一视同仁,谁也不帮,谁也不得罪! 历史上许多大人物都是在选择继承人的问题上犯了错误,从而导致整个集团内耗不止,甚至最后走向灭亡的,大汉江山之所以会衰败到这个地步,不就是因为汉灵帝试图废长立幼引起的吗? 结果幼的没立成,长的又被人给废了,弄的一塌糊涂!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啊!别看现在曹家兄弟年纪都不大,可一个个头角峥嵘,或是奸诈狡猾,或是勇猛好战,或是聪明伶俐,就没一个是简单的,等这群小狼崽子长大以后,不挣个你死我活才怪,到时候真够曹操头痛的! 烤全羊很快就好了,肉香扑鼻,可一帮小家伙却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下手,曹家虽然不是什么名门望族,可也颇有家资,丁夫人又一向治家严谨,平时用餐都是有一定礼节的,绝对的贵族式教育,可现在呢,大家围着一只烤羊,连双筷子也没有,怎么吃呀? “呵呵!大家下手吧!烤肉吃的就是一个野趣!”萧逸拔出腰间的贪狼刀,开始为众人分割起羊肉来,刀光闪闪,如舞雪花,一只完整的肥羊很快就被分割成了许多小块。 一只最肥的羊后腿给了曹植,小家伙今天表现的不错,不哭不闹,还主动坐在了小静身边,一副和好的样子;小孩子就是这样,谁对他最凶,他反而最听谁的话! 另一只后腿连带着肥油最多的羊尾巴给了曹彰,谁叫他昨天挨揍最多呢,算是小小的补偿一下吧! 至于曹丕吗,分给他最难啃的羊头和脖子,谁叫他丢下兄弟,自己跑掉了呢,算是惩罚吧! 羊胸脯肉最厚,还有美颜的效果,分给了曹宪、曹节、曹华三姐妹,女孩子要想有个好身材,滋补是很重要的,俗话说的好,吃啥补啥吗! 至于小静,根本不用萧逸动手,早就自己拔出短剑割了条羊腿大口啃食起来,别的时候她或许会耍耍小性子,可吃饭是个例外,因为经历过用生命换食物的往事,她对食物有一种非常虔诚的尊重,从不浪费丝毫! 曹家兄弟都是第一次享用这种充满野味的会餐,篝火烤羊,利刃分肉,感觉身上的血液都沸腾起来,开始还有些放不开,可吃了几口后立刻就被征服了,萧逸的手艺绝对没话说,经过他料理的烤羊,肥而不腻,肉质晶莹;不但曹彰、曹植吃的满嘴流油,就连很矜持的曹家三姐妹都放弃了淑女形象,用小手抓起羊肉大啃起来,完全顾不上弄了一脸的油腻…… 最可怜的就是曹丕了,抱着个羊头啃来啃去也咬不下多少肉来,还把牙硌的生疼,可让他放下吧,又舍不得,毕竟羊头肉也是一道美味,所以只能一边吃,一边痛苦着! “不知大公子想要那一块?”手里舞着刀花,萧逸看着身边迟迟没有动手的曹昂。 “这个嘛!在下最近肠胃不太好,还是用点清淡的粟米粥就好了!”看着周围狼吞虎咽的众兄弟,曹昂却没法像他们一样,他是曹家长子,自幼就接受贵族教育,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像野人一样乱啃骨头,绝不是大公子的风范。 一个连喝酒、吃肉都放不开的人还想和军中将领结交,萧逸不禁摇摇头,自己割了块肥肉大嚼起来;曹昂是个好儿子,好兄长,完美的贵家公子,可惜,他成不了一个好军人! 以往军中大宴时,曹操都是一手提酒坛,一手拿羊腿,毫无形象的大吃大喝,兴奋起来还会和那些小兵们拼酒量、玩游戏,每次都是弄的脏乱不堪,比火头军还要不如。 可就是这幅做派让他大得军心,士兵们皆愿为之效死,放下身价,同样是一种人格魅力! 这顿饭足足吃了一个多时辰,四五十斤的肥羊最后就剩下一堆骨头,再看曹家兄妹,一个个小肚子鼓起老高,卧在哪里动弹不得,这绝对是他们有生以来吃的最饱的一顿饭了! “呵呵!曹公该不会怪我把孩子们都带野了吧?……乱世里,还是野一点的好!”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八章军马场 推荐阅读: ?? 酒足饭饱之后,萧逸带着曹家众兄妹前往‘军马场’,他答应过要送给曹丕一匹宝马,今天既然大家都来了,索性大方些,一人送上一匹好了! 玄甲军是清一色的骑兵部队,战马是他们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之一,为了补充军中的消耗,萧逸特意下令建了一座‘军马场’,如今里面育有近三千匹上等好马,可以说是军中的命脉所在。∷八∷八∷读∷书,.2∞3.o≠ 马场就在离大营不远的一处坡地上,这里背山依水,日照充足,正是养马的好地方,与那些圈养的不同,玄甲军的战马是用半野生的粗狂放养法,三千多匹战马以各自的家族为单位,在‘儿马子’的带领下悠闲的四处奔跑,虽然现在是天寒地冻,但对这些来自漠北草原的战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它们用蹄子抛开积雪,啃食底下的草根,为了保持战马的野性,士兵们平时只给它们一半的饲料,要想吃饱肚子,马儿们还得自己努力才行! 几千匹战马在一起撒欢跳跃,那种场面光是看看就让人热血沸腾,不过能否驯服这些善于奔跑的精灵,就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在玄甲军里坐骑是可以随意更换的,如果你的战马受伤,或是年老了,就可以牵到马场里来,申请更换一匹新的坐骑,但前提是必须自己去驯服。 驯马绝对是一件高危险、高难度的事情,尤其是这些彪悍的匈奴战马,说它们是食草的猛兽都不为过,马场中经常有新兵被踢伤的事情发生,甚至是踢死、踢残;不过这并没有让士兵们恐惧,相反还激起了他们的斗志,在玄甲军中最推崇的三件事就是,摔最强的勇士,喝最浓的美酒,骑最烈的战马! 而这三件事情的记录保持者都是---萧逸! “参见将军大人!”见到萧逸等人到来,一群满身伤痕的怪人走过来躬身行礼,他们不是瞎了一只眼睛,就是少了块耳朵,脸上有几道伤疤的就算是美男子了,最惨的一个连半边脸都被人砍掉了,如同活鬼! 容貌虽然丑陋,但这些人身上却散发出浓浓的血腥味,独眼之中更是目光冷酷;他们都是玄甲军的老兵,因为在战场上受了重伤,无法再冲锋陷阵了,就分配到这里来管理战马,但在军饷上和普通士兵却是毫无区别,甚至更加优厚! 这也是萧逸在军中推行的福利政策之一,为那些伤残的弟兄们留条活路,有了活路,士兵们才会更加悍不畏死! “老赵!最近发现有什么上好的龙驹没?”亲热的和一众老兵打着招呼,萧逸还把自己的酒葫芦扔了过去,让士兵们轮流喝上几口,驱驱寒气! “回将军,龙驹难求呀,小的最近在马群里倒是发现了一匹‘雪里白’,骨架匀称,外形俊美,奔跑起来也是快如闪电,不过很可惜,是匹小母马!” 老赵是马场的总管,以前也是军中一员悍将,可惜,雁门大战的时候腿上挨了匈奴人一,瘸了,不过只要胯上马背,他依旧能纵横驰骋,来去如风;凭着这身精湛的骑术,做马场的总管是再合适不过了! 老赵的话引的周围的士兵们哈哈大笑,军队里的人都知道:母马是上不了战场的,别看它们跑的同样很快,可一到战场上就不灵了,受到点惊吓就会脱缰乱跑,没准能直接把你驮到敌阵里去,所以母马虽然容易驯服的多,却没人会骑它们上战场,那是自己找死! 不过这并不代表母马不重要,相反的,在军马场里对品相优秀的母马要格外照顾,因为只有它们才能生出真正的‘马王!’ “大家尽管挑选,看到中意的就和我说!” 其实用不着萧逸,曹家几兄弟早就一窝蜂的跑过去了,就连最小的曹植都趴在围栏上直流口水,一双大眼睛里全是小星星,那个男人不向往在马背上驰骋纵横呀! 女人和宝马,永远都是男人的最爱! 另一边曹家三姐妹同样是一脸兴奋,她们从小接受的都是诗书礼乐的教育,何曾见过如此狂野的场面,尤其是看到小静跃上马背,在场中来回驰骋时,更是引的她们尖叫不止,原来女人也可以如此的飒爽英姿! 一时间曹家众兄妹跃跃欲试,恨不得立刻驰骋一番,不过很可惜,除了曹昂会些骑术之外,其余的人连马背都没爬上去过! “将军大人,要不小的去牵一些熟马过来!”老赵常年待在马背上,眼光自然毒辣,他只扫了一眼就知道,曹家兄弟里没人能压服生马,就是年龄最长的曹昂也不行,会骑马,和能驯马那是两回事! 所谓熟马就是被人驯化过的,性格温顺听话,奔跑起来也比较平稳,是新人学骑术时的最好选择。 “嗯!也好,另外再挑几匹小母马过来,越老实的越好!”萧逸这是给曹家三姐妹准备的,母马虽然不能上战场,却可以做代步的工具,因为性格温和,步伐轻快,是女子骑乘的最佳选择。 当然了小静是个例外,她再练上一段时间,估计就可以自己动手驯战马了,现在所欠缺的也不是技术,而是力气,毕竟还只是个十二岁的小女娃! 老赵的办事效率很高,一会功夫,不但牵来了几十匹熟马,还特意找来几名骑术精湛的老兵,负责看护曹家兄弟学习骑术,这些可都是宝贝旮瘩,摔了那个他也吃罪不起! 在老兵们的训导下曹家兄弟开始歪歪扭扭的学习起骑术来,就连曹宪、曹华姐妹,也在大哥曹昂看护下跑了几圈,只有二女曹节,趴在围栏上不愿意离开,因为她的目光完全被一道漂亮的身影给迷住了! “二小姐,是看上那匹马了吗?”萧逸来到进前,对这个外柔内刚得小姑娘他是很欣赏的,否则也不会把狼皮大氅送给她! “萧家哥哥好!”曹节小脸羞红,可还是伸出芊细的手指向马群里指了指,她真是喜欢透了! 顺着方向,一匹漂亮的白色小母马进入萧逸的视线,线条匀称,毛色光滑如雪,浑身上下一根杂毛都没有,马头还高高昂起,不时的嘶鸣上几声,显得精神百倍;估计这就是老赵刚才提起的那匹‘雪里白’,果然是匹好马,难怪把小姑娘给迷住了! “呵呵,既然喜欢,那我就把这匹马送给你!”说着萧逸把小拇指放到嘴边,吹出一声响亮的口哨! 随着口哨声,一道黑色的闪电从马群中冲了出来,所到之处马群纷纷避让,动作稍慢的还会挨上一蹄子,最后黑影来的萧逸面前,摇头摆尾,亲热的不得了! 这么霸道的家伙除了‘白菜大爷’还能有谁,马场同样也是它的最爱,已经四岁的‘白菜’正在日驱成熟,按照汗血宝马的年龄计算,它也是十四五岁的美少年了,开始对异性产生好感,偶尔也会追逐一下那些漂亮的小母马,不过这种行为还是嬉戏的成分居多,普通的战马是三岁左右成熟,而‘白菜’至少得六岁! 先给‘白菜’梳理了下鬃毛,都是少年马了,得注意下形象了,否则以后怎么泡姑娘呀,而后萧逸又拿过酒葫芦,给它喂了几口,好兄弟吗,有酒自然要一起喝了…… 一人一马嬉戏的高兴,旁边的曹家兄妹却吓了一跳,这世上还有喜欢喝酒的马吗?可看‘白菜’那喝的津津有味的样子就知道,它可是酒场老手了! 吃饱喝足就该干活了,萧逸连马鞍都没用备,直接跃上马背,就这么赤手空拳的向着那匹小白马冲了过去。 看到有人冲过来,马群立刻四散奔逃,小白马也夹在其中试图逃走,可惜,它的速度那里比得上‘白菜’,三两下就被牢牢锁定了。 当两匹马接近到一起时,伏在马背上的萧逸猛然飞空扑了出去,丝毫不差的落在小白马身上,双手环住马脖子,身体像块膏药一样紧紧贴住,任由小白马如何跳跃、奔跑,就是甩不下他! “好!好!将军大人威武!”马场中的老兵们顿时大声喝彩起来,一般人驯马都要拿根套马杆,或是一卷绳子,像萧逸这样敢赤手空拳驯马的,只有草原上那些最勇猛彪悍的牧马汉子才能做到,力量,骑术,胆量,缺一不可! 小白马从来没被人骑过,此时自然拼命的挣扎起来,还试图在地上打滚,可它刚一动作,屁股上就挨了重重一巴掌,痛的它嘶鸣不止,一边继续奔跑,一边开始发出求救的嘶鸣声! 人类中有英雄救美,马群里同样如此,听到小白马呼救,几匹彪悍的儿马子立刻冲了过去,试图从恶魔手里救回它们的‘美人’,结果还没到近前就被‘白菜’一顿蹄子给踹跑了,抢‘花姑娘’,做兄弟的自然要帮忙不是! 求救无果,屁股上又接连挨了几下重击,可怜的小白马哀鸣一声,甩甩尾巴,终于静止不动,低头屈服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四十九章三个香囊 推荐阅读:终极潜伏 庶女皇妃 特别有种:我们曾是特种兵 三国军神 唐朝小闲人 特种兵之利刃 三国大驯兽师 篡宋灭元 抗日之尖刀 最强特种兵之龙刺 三国之小兵传奇 抗日之特战兵王 抗日之将胆传奇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加入书签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章返回书架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五十章最后一颗狼牙 推荐阅读:终极潜伏 庶女皇妃 特别有种:我们曾是特种兵 三国军神 唐朝小闲人 特种兵之利刃 三国大驯兽师 篡宋灭元 抗日之尖刀 最强特种兵之龙刺 三国之小兵传奇 抗日之特战兵王 抗日之将胆传奇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加入书签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章返回书架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一章曹操设下的难关 济北,‘征东大将军’府邸门前,刚刚抵达的曹家一众兄弟姐妹全都傻呆呆的站在那,谁也不敢迈步进去,府邸的大门是敞开的,身为曹操的子女自然也没人敢阻拦他们,可是有一条狗敢! 这是一条毛色纯黑的半大敖犬,肩高体壮,头如麦斗,眼赛铜铃,四根锋利的犬牙支出唇外,还不时的发出闷雷般的吼声,颇有几分猛兽的架势,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家伙! 敖犬就卧在大门正中间,谁过去它就咬谁,一副强横路霸的模样,曹家兄弟几次试图进去,都被它赶了回来,还差点挨上一口! “许将军,可否帮忙将敖犬赶走,我等兄弟也好入府拜见父亲大人!”无奈之下,大公子曹昂只好请负责护卫的许褚帮忙了,如此虎将对付一只敖犬应该不是问题吧! “回大公子,这条是主公的爱犬,名叫‘望天吼’,平日里**溺万分,末将等人怎敢随意驱赶,再者,主公早有明令,让公子们自行凭本事入府,外人不得帮助!”说完许褚带着部下们退到了一边,这件事他只能看,不能惯! “看来这是父亲大人在考验我们呀?”曹昂和其他几个兄弟对视了一眼,全都开动脑筋拼命想起办法来,以前曹操就经常用一些稀奇古怪的办法考验他们,这次的似乎更难一点,除了勇气还必须动用智慧。 马车上,丁夫人和卞夫人同样看到了这一幕,可她们却一言不发,只能默默的为自己的儿子加油,身为曹家的公子,这种考验和选拔是无处不在的,至于能不能通过难关,得到夫君大人的青睐,就看孩子们自己的本领和造化了! 第一个过去的是大公子曹昂,看到有人走近,‘望天吼’嗖的一下从地上站起来,双目圆睁,先是发出几声狂吼,而后身体后屈,前爪微微抬起,露出锋利的爪牙,做出一副随时进攻的姿态! 它可不管站在自己面前的是谁,在府邸里它只服从曹操一个人的命令,让咬谁,就咬谁,从不含糊;在狗的世界里没有善恶好坏之分,有的只是对主人的忠诚,今天它的任务就是守好大门,不准放任何人进去,哪怕是曹操的儿子,照咬不误! 看到‘望天吼’一副拼命的架势,宝剑已经拔出一半的曹昂不禁犹豫起来,他自幼习武,一手剑法也练得有了几分火候,如果狠下心来斩杀一条敖犬还不是问题,不过这可是父亲的爱犬,要是被自己一剑斩杀,父亲大人岂不是会伤心,身为人子者如此就是不孝啊! 心中一犹豫,曹昂积蓄的气势立刻衰弱下来,‘望天吼’却叫的更凶了,而且步步紧逼,无奈之下大公子曹昂只好退了回来,通关失败! “让我来!”第二个冲上去的不是曹丕,而是三公子曹彰,几个兄弟里数他脾气火爆,最近又受到萧逸的影响,十分推崇尚武精神,正想借这个机会展露下本领,洗刷之前被一个小女娃打得痛哭流涕的耻辱,因此才抢先一步冲了过来! 反手从腰间拔出,曹彰向大门步步逼近,这把还是萧逸送给他的,通体用上等镔铁打制而成,刀刃上还开有两道深深的血槽,锋利无比,是一件难得的利器,平时被他宝贝的不得了! 不过可惜的是有些太沉重了,以曹彰现在的年龄使用起来还有些力不从心,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从上获得无边的勇气,成为像萧逸那样的绝世虎将,可是曹三公子最新的人生目标! “吼!”看到有人逼近,‘望天吼’狂吼着率先发动了进攻,凌空飞扑,向着曹彰的咽喉就咬了过来~~ “来的好!”曹彰毫不怯懦,低头,闪身,高抬,向着敖犬的咽喉要害狠刺了过去,一套动作虽然算不上行云流水,却也有了几分狠辣的味道;可以预期,这位曹三公子长大后必然是位纵横沙场的勇将! 不过他有些小看‘望天吼’了,它可是曹操一手训练出来的,除了勇猛,也有狡猾的一面,大头一摆,轻松避开了,而后趁着前扑的力量,左爪探出,正拍在曹彰的胸腹之间,力量之大,把曹三公子打的滚出数米,狼狈不堪! 看到曹彰吃亏,周围的侍卫们立刻涌上来保护,虽然他们不能帮忙闯关,可也不能见死不救呀,一番检查后,众人才放下心来,幸好这是冬天,曹彰身上衣服穿的很厚,敖犬那一击只是划破了他几层衣服,人到没什么大碍! “狗东西,小爷早晚会宰了你!”吐出嘴里粘的泥土,曹彰丝毫没有惧怕,反而暗下决心,一定要练好武艺,日后再来报仇! 两位兄弟都在‘望天吼’面前铩羽而归,让二公子曹丕意识到,要想进大门,只能智取,不能强攻,摸摸自己的怀里,他一脸自信的走了过去! 先是在大门前徘徊了一会,曹丕并没有急着出手,而是用和蔼的眼神看着敖犬,露出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然后才从怀里掏出一块羊肉干,话说最近他特别的喜欢吃羊肉,总是在身上装几块备用解馋,没想到正好派上用场! “啪嗒!”一块肥羊肉正好扔到敖犬身边,然后曹丕主动后退了几步,好让‘望天吼’放松警惕,一只狗而已,不信能抵得住**。 策略是正确的,计划也是完美的,可惜,‘望天吼’低头闻了闻羊肉,随后就把大头扭向了一边,再也不加理会。 “啪嗒!啪嗒!”不甘心之下,曹丕又一连扔出几块羊肉,可敖犬还是动都不动一下,依旧牢牢的守住大门。 最后羊肉都扔光了,可还是没有成功,这世上还有不喜欢吃肉骨头的狗吗?曹丕也是一脸的郁闷。 “二公子不要白费力气了,这只敖犬是主公亲自喂养大的,除了主公之外它不吃任何人投喂的食物!”许褚在一旁解释起来,其实他们这些亲兵侍卫在某种意义上和敖犬是一样的,终生只认一主,誓死不渝! “哎!”郁闷的一跺脚,曹丕也退了回来,不过受这件事启发,他也萌生了养条敖犬的念头,狗,还是自己亲手养大的最忠诚! 三位公子全部失败,马车上的两位夫人不禁也是一声叹息,然后都把目光投向了四公子曹植身上,不同的是,丁夫人的目光中满是警惕,而卞夫人则是充满期望! 卞夫人四个儿子,前两个已经失败了,最小的曹熊年方两岁,连话都还说不清楚,再加上平时又体弱多病,几乎可以不必考虑,那剩下的希望就全寄托在曹植身上了,想到此处,卞夫人走下马车,亲自给儿子鼓气加油! 在众人目光的鼓励下,七岁的小曹植只好勉强壮起胆气向大门处走去,一边走,小嘴里还在不停的念叨着,“狗狗不要咬我,狗狗不要咬我,我很乖的~~” “吼!……吼!”望天吼可丝毫没给曹植面子,大吼着就扑了过来,你以为自己长的可爱就不咬你呀!细皮嫩肉的,口感一定不错! “妈呀!……救命啊!”曹植大叫一声,扭头就跑,一双小腿倒的飞快,一头扎进卞夫人怀里嚎啕大哭起来,他没被咬到,可是却被吓到了,狗狗好凶呀! “哎!”看到四公子曹植也失败了,卞夫人轻叹一声,抱起受惊的儿子安慰起来,另一边的丁夫人却长出了一口气,我的儿子没过关,你的儿子不也同样没过关,大家半斤八两,继续再比过就是了。 不过曹昂身为大公子,又是由她这个嫡母亲自扶养长大的,可是占有很大优势的。 最后鹿死谁手,还未可知呢!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二章五公子 将军府内,曹操端坐在书房中,闭目凝神,似乎正在考虑着什么,在他面前是一张铺好的白纸,用一件晶莹如玉的白色镇纸压着,仔细一看,原来是一颗蟒蛇的头骨,昂首向天,大嘴中全是锋利的牙齿,神态威武狰狞,却又隐约中带着几分龙气! 没错,这就是萧逸在芒砀山中斩杀的那条巨蟒,曹操把蟒头拿回来后用药水浸泡,去掉皮肉,又经过能工巧匠的一番打磨,最后就做成了这个骨质镇纸,平时放在书桌上,视若珍宝! 亲兵们来去如飞的向曹操禀报着府门前发生的一切,因此他对几个儿子的表现一清二楚,当听到四公子曹植被吓得哭泣不止时,这位乱世奸雄不禁长叹一声,“生子如羊,不如生子如狼啊!” 其实曹家几位公子还是相当不错的,均称得上是人杰,可与曹操心中的期待相比却还是差了许多,“没办法,以后再慢慢**吧!” 想到这里,曹操执在手,在白纸上依次写下几个儿子的名字,曹昂,曹丕,曹彰,曹植,还有最小的曹熊! 每一个名字后面又都做了批注,对长子曹昂,曹操写下了‘忠孝仁爱’四个字,这个儿子在人品上是没有任何缺陷的,对父母孝顺,对兄弟友爱,如果是在太平盛世,自然会名动天下,成就一番事业,可惜,现在是个乱世呀,善良的羊羔进了狼群,恐怕会被人吃的尸骨无存! 二子曹丕,机智狡猾,用心深沉,是最像自己的一个儿子,如果用来从政到是个好材料,就是太急功近利了,办事往往不择手段,今天为了一只看门狗就能扔出几块羊肉,日后为了更大的目标,他又会放弃什么? 得到和失去,很难说的清到底哪个多?那个少啊? 还有面对困难时先让其他兄弟去探路,自己却躲在后边隔岸观火,如果有朝一日上位成功,他的那些兄弟们的日子恐怕不会太好过呀! 三子曹彰勇而无谋,用来领兵尚且需要小心看管,如果进入政坛,恐怕被人了都不知道呢! 四子曹植倒是聪明可爱,可惜既无才干,又无勇略,虚有其表,长的帅有什么用呀?难道敌人看你长得帅就不战而退吗? 他们只会把你抓回去做‘兔宝宝’,天天玩乐! 至于最后一个曹熊,年方两岁,又体弱多病,整天让父母提心吊胆的,很难说能否保的住呀! 哎!这么多儿子,怎么就没一个像自己的?可仔细想想,又似乎都很像自己,曹操惊奇的发现,如果把这些儿子的性格聚集在一起,就是一个完整的自己啊! 曹昂的仁孝,曹丕的狡猾,曹彰的勇武,曹植的才气,还有曹熊那淡淡的可怜;他们其实全是曹操某一种性格的体现,是女人们把这些性格给一一分离开来,最后造就了曹家众子! “天意!天意难测啊!”正在曹操心中难以抉择的时候,府门外却发生了惊天逆转。 众人都忙着安慰被吓哭的曹植,谁也没有发现,一个小小的身影突然从马车里探出头来,东张西望的窥视起着! 曹熊今年只有两岁多,因为体弱多病的原因,走起路来都不平稳,说话也只能崩出几个简单的词语,作为最小的孩子,他深受母亲和众多哥哥姐姐的**爱,可同时,他的存在感也是最低的。 弟兄们在玩闹时,他在睡觉! 弟兄们在外边打架时,他在睡觉! 弟兄们去马场驰骋时,他还是在睡觉! 小曹熊的生活里似乎只有两件事可做,吃饭,睡觉! 可是今天,他醒了! 原本在马车里熟睡的曹熊是被四哥的哭声惊醒的,当他探出小脑袋时惊奇的发现今天没人管他了,自由了,接着小家伙四处张望,很快就发现了一个让他很感兴趣的东西~~一只大狗狗! 个子太小,从马车上跳下去是办不到的,不过这难不住我们聪明的五公子,小曹熊先是反身趴在马车上,然后跪起来,屁股撅的高高的,一点一点向后退,下半身慢慢悬空后,自然就从马车上滑了下去,虽然滑了个小屁墩,可总算是安全着陆了! 四周看看,很好,人们都在忙着安慰曹植,根本就没人注意自己,兴奋的小曹熊提着自己的开裆裤,分开两条小短腿,露出可爱的******,向着自己眼中的大玩具狗狗冲了过去,一切做的神不知,鬼不觉…… “吼……吼!”望天吼的叫声终于惊动了众人,这是大家才突然看到站在敖犬身前的小身影,只剩下区区几尺远了! “不好,我儿!……五弟,五公子……” 丁夫人惊呼一声瘫软在地,刚才还在痛哭的曹植也吓的没了声音,其余曹家兄弟更是目瞪口呆,大公子曹昂和一众亲卫想要冲过去搭救,可刚走几步又生生停住了,没办法,距离太近了,万一他们惊动了敖犬,暴起伤了曹熊怎么办? 有人连忙去找神箭手,关键时刻就一箭绝杀掉獒犬,可这样的工作有谁敢接啊? 射中了,主公的爱犬没了,射不中,五公子恐怕就没了,两难之间谁的手还能拿稳弓箭?谁又有哪个胆量? 时间似乎一下子静止了,只有懵懂的曹熊还在迈着小腿继续向前走,好在‘望天吼’并没有发动攻击,它也是一脸新奇的模样,不知道这个靠近自己的小肉团子要做什么! “五弟!来……,五弟!”关键时刻,还是二小姐曹节第一个做出了实际行动,她一面轻声呼唤着曹熊,分散他的注意力,一面小心翼翼的接近大门,每走一步都是胆战心惊,生怕敖犬会突然发动进攻,为了寻求勇气,她紧紧抓住了身上的狼皮大氅,那是萧逸送给她的! 听到姐姐的呼唤,小曹熊也楞在了当场,一面是他喜欢的狗狗,一面是最疼爱他的姐姐,该往哪边走?小家伙停住脚步,左右为难起来。 一步,两步,三步……,就在曹节终于慢慢接近小家伙的时候,望天吼也终于失去了耐心,狂呼一声扑了过来,凶相毕露! 说时迟,那时快,曹节几步冲了过去,一把将曹熊搂在自己怀里,可这时候再想躲避已经来不及了,惊惧之下,她只好用身上的大氅将自己和弟弟包裹起来,希望少受一点伤害! 就在众人以为惨剧马上就要发生时,惊奇的一幕出现了! 已经扑过来的敖犬突然来了个急刹车,四只爪子死死按在地上,再也不敢前进一步,而且伸出鼻子,在曹节身上嗅了嗅! “嗷!……”随着一声惊恐的叫声,‘望天吼’两只耷拉的耳朵突然竖了起来,浑身的狗毛炸成一团,尾巴紧夹,四肢发软,连******都是一紧,再也没有了刚才的凶悍劲,而是不停嚎叫着连连后退…… 让它如此恐惧的东西,就是曹节身上的那件狼皮大氅,身为敖犬中的王者,望天吼对狼并不怎么恐惧,可是狼皮上的另一种熟悉的味道却让它惊恐万分,就是那个在它很小的时候,总是把它抓在手里蹂躏,还弹它******的黑脸恶魔的味道! 对萧逸,它可是怕到骨子里了,弹******啊! 看着这一幕,不但众人惊的目瞪口呆,就是闭等死的曹节也觉得不可思议,如此彪悍的敖犬为什么会怕自己呢? 见到敖犬不断后退,她站起身装着胆子向前迈了一步,结果她近一步,望天吼就退一步……,最后一直退到大门里面。 当曹节抱着五公子曹熊也迈进大门时,望天吼惊叫一声,终于放弃了自己看门的责任,扭头一路狂奔而去,哪头黑脸恶魔给它留下的心理阴影实在是太大了…… “啊?……啊!”这时候人们才突然反应过来,五公子曹熊竟然通过考验,第一个进入大门里了,虽然他是一脸懵懂的被二小姐给抱进去的。 “哈!哈!哈!……”书房内,听到回禀曹操先是一惊,而后愣了半天,最后仰天大笑起来,笑的是前仰后合,甚至流出了眼泪…… 好不容易笑够了,曹操这才拿起在小儿子曹熊后面也写了两个字---天命! 有一种人,文不成,武也不成,上阵杀敌、治国理政是统统不成,可却偏偏却能登上大位,一切仿佛有老天爷帮着作弊似的,这就叫做--天命! 考虑了一会,曹操再次提在白纸上写下了女儿曹节的名字,后面的两字批语是----福星!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三章春耕之宴 推荐阅读:终极潜伏 庶女皇妃 特别有种:我们曾是特种兵 三国军神 唐朝小闲人 特种兵之利刃 三国大驯兽师 篡宋灭元 抗日之尖刀 最强特种兵之龙刺 三国之小兵传奇 抗日之特战兵王 抗日之将胆传奇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加入书签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章返回书架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五十四章杀父之仇,不同戴天! 推荐阅读:终极潜伏 庶女皇妃 特别有种:我们曾是特种兵 三国军神 唐朝小闲人 特种兵之利刃 三国大驯兽师 篡宋灭元 抗日之尖刀 最强特种兵之龙刺 三国之小兵传奇 抗日之特战兵王 抗日之将胆传奇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加入书签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章返回书架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五章破楚故事 随着出征令下达,整个济北郡立刻变成了一座庞大的军营,旌旗招展,号角震天,一队队精兵从兖州各地纷纷向这里聚拢,还有出征所需要的大量粮草、军械、民夫、车辆、骡马,都在忙碌的准备与征调中…… 为了不影响到春耕,这次出征曹操并没有尽起兖州兵马,而是只征调了各郡的精锐部队,共计六万大军,其余的大量青壮劳动力依旧留下来安心务农。 征东将军府中,曹操正在召集出征前的最后一次军事会议,商讨这次出征的具体战略和进军路线,与会的都是太守、将军一级的高官,另外曹家的几位公子列席旁听,算是给他们一次学习的机会! 一面用整张牛皮绘制而成的军用地图就悬挂在大堂正中,这次进攻的目标-徐州部分特意用红色标注出来,看上去格外醒目,会场异常沉静,从曹操到各级将领都死死的盯着这张地图,同时在心里反复推演着各种进攻计划。 这次出征,不只是为曹操报杀父之仇那么简单,同时也是他们兖州军事集团的第一次大规模扩张,事关生死存亡,所以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奉孝,把徐州的情况给大家分析一下!”曹操抬手把郭嘉请了出来,军中众位谋士各有所长,但在军略策划上‘鬼才’郭嘉堪称第一! “诺!”郭嘉大步来到地图前,以手代,开始介绍起徐州的具体情况来。 “诸位请看,徐州北接青州,南压扬州,东临大海,有联通南北的重大作用,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这块地方人口密集,商业繁荣,又有沿海的渔盐之利,就富庶程度而言远在我兖州之上,若是能拿到手里,我们的力量就能得到长足的发展,向北足以对抗河北袁绍,向南可以慢慢蚕食淮南袁术,可谓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再看徐州内部,下分五郡、一国,共计六十二个县,其核心治所就在徐州城,古时又称彭城,是当年楚汉相争时西楚霸王项羽的老巢,城高池深,易守难攻,且钱粮充足,又有强悍善战的丹阳精兵驻守,要想攻下,只怕还得费些心思才成! 再有,豫州刺史孔伷,北海太守孔融,此二人素来与陶谦交厚,我军出征徐州,这二人必会出兵前来救援,届时我们就会处于腹背受敌的情况,稍有不慎,就会吃大亏的!” 郭嘉不亏‘鬼才’之称,短短一番话就把徐州的情况说的一清二楚,并就敌我力量对比,以及可能引发的情况进行了大胆推测,听得众人无不点头称是! 其实大家心里也都明白,以曹军现在的实力去出征徐州,就像让小猫咪去捕捉一只体型比自己还要大的老鼠,想要一口吞下实在太难了,可曹操的决心已定,吞不下也得吞! “萧郎,你的意思呢?”曹操目光移动,看向武将一边,如果说谋士里郭嘉的军略分析能力第一,那么武将之中萧逸就是领兵征战,上阵厮杀的不二人选。 目视地图,萧逸在心中早已谋划良久了,这次攻打徐州,山阳郡的五千玄甲铁骑,三千掘子军全部出征,就出兵数量而言不是各郡中最多的,但绝对是最精锐的。 “诸位,此次出征我军共计六万人马,如果全线进攻的话力量难免会过于分散,而且沿途的郡县也会拖住我们的行军速度,给敌人以喘息备战的时间,而一旦豫州、北海两处援军赶到,我们就会处于腹背受敌的不利境况……,所以,我的意见是,以快打慢,抛弃所有不必要的辎重车辆,全军轻装前进,饶过路上的所有城池,直逼徐州城下,一剑封喉! 只要我们攻破徐州城,擒住陶谦老儿,那么其余各郡就可以传檄而定,如此主公的大仇得报,我们还能得到一个完完整整的徐州!” “嘶嘶!……”萧逸的话刚一说完,大堂里立刻响起一片的惊叹声,随后就是众将的低语,“轻兵突进,连辎重车都不带,这也太冒险了吧?” 不错,萧逸的这个办法确实是速度最快,付出代价最小,可同样危险也是最大的。 自古征战,都是大军层层推进,占领一地就巩固一地,以方便调运粮草、军械补充大军作战需要,如果绕过沿途城池,就相当于断绝了自己的后援,变成了一支孤军,若能一箭封喉也就罢了,要是久攻不克,就会陷入敌人的重重包围中,到时候粮草断绝、进退不得,只有死路一条呀! “呵呵!萧郎这是要重演‘孙武破楚’的故事呀!”曹操博览群书,立刻从萧逸的这个战术上联想到了当年一代兵圣孙武攻破楚国的战列! 春秋时期,孙武辅佐吴王阖闾攻打当时最为强盛的楚国,也是以弱攻强,且楚国早已是严阵以待,谨守各处城池,就等着吴军自己一头撞上来了! 当时大小诸侯国都认为吴军必败无疑,哪知道关键时刻孙武却露了一手,在他的指挥下,数万吴军抛弃一切辎重沿着无人设防的山路进军,长途奔袭上千里,出其不意的出现在楚国都城面前,杀了楚人一个措手不及,这时候楚国虽然在外面还有大量的兵马,可是都城被破,国君流亡,军心大乱之下不战自败,就像是一条被斩掉头颅的巨蟒,没了脑袋的指挥,哪怕身子再强壮也是无济于事啊! 孙武就是凭着这场经典的‘破楚之战’坐上了兵圣的宝座,为后人所推崇,现在萧逸要重演当年的故事,能成功吗? “太危险了吧?这是自己跳入人家的包围圈啊!” “是呀,不带淄重,大军的粮草如何解决?万一进攻不利,咱们可就连退路都没有了!” “嗯,还是稳妥些为好!” 曹营众将窃窃私语了半天,几乎所有人都表示,这个战术太危险了,成功的机率恐怕连三成都不到,还是慎重一点为好! 听到各种反对意见,萧逸只是面无表情的坐在那里,他的这个战术确实风险性很高,却也是当下唯一可行的办法,兖州四面环敌,随时可能遭到入侵,所以他们必须趁着敌人没有反应过来之前,速战速决;否则大军在外鏖战,老家再被人抄了底,那可就危险了。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萧逸藏在心底没有说出来,这次出征复仇,曹军上下的戾气太重了,尤其是一众曹姓将领,连眼珠子都是红的,如果大军一点点推过去,沿途城池里的老百姓势必遭殃,屠城这样的事他们不是做不出来啊! 萧逸并不反对攻打徐州,要想统一天下,结束这种军阀割据的局面,征战就是必须的手段,可他却并不想滥杀无辜,还是尽量给汉家子民保留几分元气吧! 家有千口,主事一人,议论了半天后,大家的目光最终还是投向了曹操,等着他做出最后的决定! “子修,这件事你是如何决策的?”手捋胡须,曹操并没有急于做出决定,而是转身向曹昂发问。 “回父亲大人,孩儿以为还是稳妥些为好,轻军冒进,实在是太危险了!”曹昂一直在静听,丁夫人教子严格,他自幼也是熟读兵书的,再参考众位将军的意见,最后还是认为应该稳妥些! “嗯!曹丕,你的决断呢?” “回父亲大人,孩儿……,孩儿以为应该听萧将军的意见,放手一搏!”曹丕年方十二,对打仗的事情还不懂什么,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一是他不想和大哥的想法一样,再者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对萧逸很有信心,甚至有些盲从了! “哈哈!”曹操只是笑了笑,并没有对儿子们的决断点评什么,说的再多那也是纸上谈兵,还是让他们去沙场上锻炼一下吧! “传我将令,抛弃所有辎重车辆,全军轻兵前进,直捣徐州!” “啊!……诺!”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大军出征 大军出征必杀青牛白马祭旗,以祈求神明保佑,战事顺利,安全归来,一些比较极端的将领甚至会杀人头祭旗,以显示自己对神明的无比虔诚! 至于被杀的倒霉鬼,可以是敌方的使者,可以是抓住的逃兵,也可以是从监狱里弄出来的犯人,反正只要有人头上供就可以了,至于贡品到底是从那颗脖子上割来的,神明是不会介意的! 济北郡,城外,正在举行隆重的出征仪式,曹操手持宝剑站在高台之上,其余众将各披战甲分列两旁,在‘曹’字军旗下拴着一匹白马,因为现在是春耕时节,杀牛不吉,所以只好用它来祭旗了。 “祭旗,出征!”随着曹操一声令下,赤膊上身的刽子手提着鬼头大刀来到白马近前,先是用黑布把马眼蒙上,以免它心生恐惧,随后又念了一遍刽子手内部世代相传的祷告词,最后刀光一闪,马首落地! 一旁有助手立刻跑上去,用木桶接住喷涌的马血,再把它涂抹在军棋上,这一套出征仪式才算结束! 祭完军旗,下一步就是出征的将士们和亲朋好友们道别了,这次出征,曹操把长子曹昂、次子曹丕都带在身边,希望他们能在血腥的战场上锻炼一下,日后好执掌三军,虽然有些残酷,却透着浓浓的父爱! “恭祝夫君平安无数,早日凯旋!”丁夫人、卞夫人带着孩子们给曹操父子三人送行,丁夫人端上出征酒,卞夫人准备了换洗用的衣服,孩子们则捧着预祝胜利的糕点,简直能把人幸福死! 至少曹操的大嘴就没合上过,至于曹昂和曹丕兄弟,此时更多的兴奋和紧张! 萧逸就可怜的多了,只有妹妹小静一个人给他送行,礼物也只有一碗出征酒,碗是从别人那借的,酒是从自己的酒葫芦里倒出来的,两相对比,真是可怜死人了! 萧逸不放心把妹妹一个人留在山阳郡,就特意派人把她接过来交给卞夫人照顾,就住在将军府里,平时让她和曹节几姐妹一起读书,玩耍。 “大哥,你就带我一起出征吧!上阵杀敌我不怕!”小静拍拍腰间的短剑,这件兵刃可是真喝过人血的。 “不行,一个小姑娘家,就该老老实实的在后方待着,上阵杀敌那是男人的事!”萧逸可不敢带着她,这次长途奔袭徐州,必定是一场恶战,过于危险了,再者,他也不希望小静手里再沾人血了,还是让她过正常人的太平生活吧,有自己在,足矣保护她一辈子不受伤害! 另一边,郭嘉也在与荀彧、荀攸、程昱等人告别,这次出征四大谋士里曹操只带了郭嘉,其余三人全部留守兖州,主持日常政务,这是对他们的另一种信任,老家的安危远比对外征战更重要! 这时候卞夫人带着几个孩子走过来了,手里还有衣物、糕点、日常用品,这是专门给萧逸准备的,规格和曹家父子的一样,“将军在外尽管安心征战,小静我会视如己出,与曹节姐妹同吃同住,不会受半点委屈!” “多谢夫人了,无愁日后定有厚报!”萧逸连忙抱拳称谢,不管对方是否有为儿子拉拢人心的意思,他一样感激! 又与曹家的兄弟姐妹们一一道别,尤其是曹节三姐妹,都快哭成泪人了,真怀疑她们那来的这么多眼泪,刚才送曹操父子时就哭过一回了呀? “将士们,出征!”随着节奏雄壮的行军鼓响起,曹操手持宝剑发出了出征的命令! 一声令下,六万大军犹如出笼的猛虎般杀奔徐州而去,看着如铁的军阵,飘扬的军旗,许多人不禁黯然落泪;数月以后,不知道有多少人能活着回来,又有多少人会埋骨他乡,再不相见,这,就是战争! ………………………………………………………………………………………………………………………………………………………… 徐州,听到曹军大举进攻的消息立刻乱做一团,百姓们纷纷逃入深山,以求躲避战乱,各处郡县也在积极组织防御,他们掩埋城外的水井,焚毁房屋,藏好存粮,日夜不停的修筑城墙,准备把徐州的六十二座县城打造成六十二座坚固的堡垒,他们的想法就是,哪怕挡不住曹军,也要崩掉他几颗大牙! 就在徐州各地守军屏住呼吸,准备拼死守城时却惊奇的发现,曹军根本就没搭理他们,而是饶城而过,毫不停留,让他们费心费力准备的城防变成了无用的废物,那种感觉就像用尽吃奶的力气打出一拳,结果砸在了棉花上,不但没伤到对方,自己还差点闪了腰! “曹军这是要做什么?”看着远去的尘埃,徐州各地守军面面相觑,谁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让他们出城去拦截? 开玩笑,大家都巴不得离这些瘟神远一点,谁敢去主动招惹呀! 再说刺史大人发布的命令也是各郡死守城池,并没说要出兵阻拦啊! 就这样曹军一路挺进,除了几处绕不过去的关卡是用武力攻破外,基本上没发生什么大的战事,只用了短短五天时间就推进到徐州城下! “曹军杀过来了!曹军杀到城下了!” 报警的狼烟升起,刺史陶谦连忙带着一众文武幕僚爬上城头,眼前的景象差点惊掉他们的下巴,放眼望去,只见徐州城下已经变成了一片白色的海洋,数万曹军将士身披孝服,手持刀,滚滚而来,在大阵中央还竖着一面高大的旗帜--报仇雪恨! 按照陶谦等人的估算,曹军一座座城池的打过来,最快也得一两个月才能抵达徐州城下,有了这个时间,他们就可以从容的组织防御,加高城池,囤积粮草,补充兵员,做好一切战斗准备,哪知道对方神兵天降,短短五天时间就杀到城下,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请曹公阵前答话!”陶谦趴在城墙上探出头来大声喊到,“在下与公本无仇怨,派兵护送尊父亦是出于一片好心,怎知弄巧成拙,才惹出如此祸事,还望曹公怜我徐州无辜百姓,退去兵马,本刺史愿以粮米二十万斛,布帛三万匹,相赠****如何?” “陶谦老儿,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今日不取你项上人头,难消我心头之恨!”曹操身披素稿,跃马上前,破口大骂。 这次起兵,曹操一方面是为父报仇不假,可要取徐州也是真,一些粮米、布帛就想让他退兵,开玩笑呢,他要的是全部通吃! “刺史大人,多说无益,敌军已经兵临城下,末将不才愿意带一支人马出城,去会会曹操,看他到底是不是三头六臂!” 说话的是徐州-别部司马-曹豹,名门士族出身,一向以‘熟读兵书,颇知武略’而闻名地方,后来被陶谦招到身边,专门负责徐州的武备,因为他一向自视甚高,目中无人,在一帮阿谀奉承之徒的吹捧下,自封了个‘徐州第一名将’的称号! 当初十八路诸侯讨董时,曹豹负责留守徐州,因此没和曹操等人打过交道,无知者无畏,他反到成了徐州最坚定的主战派,想要在两军阵前一展身手! “嗯,也好,将军还须多多小心呀!”陶谦也知道,到了这个份上不打是不行了,那就出去试试吧,万一打赢了呢? 随着一阵鼓响,徐州城门大开,吊桥放下,曹豹领着一支人马冲出城来,在两军阵前耀武扬威,“我乃徐州第一名将曹豹是也,谁敢与我大战三百回合?” “萧郎,将此人的头颅给老夫取回来!”曹操手挥马鞭,也派出了自己的王牌,这第一仗至关重要,所以他不惜用牛刀杀鸡! “诺!”萧逸摸了摸鼻子,伸手拉下蚩尤鬼面盔,挥动手中凤翅鎏金镗直取曹豹,对方既然号称徐州第一名将,应该有两下子吧,自己还需出全力才是! 看到对方冲出一个戴着鬼面的将领,曹豹也是微微一愣,听那些参加过虎牢关大战的同僚说起过,有个什么‘鬼面萧郎’的,十分了得,莫非就是此人? 萧逸跃马冲到近前,手中凤翅鎏金镗挂着风声全力砸下,结果,只一击就把对方的磕飞了,随后镗刃轻轻一挑,曹豹那颗满是惊恐的人头就飞上了天,临死他也想不明白,自己可是‘徐州第一明将’呀?怎么两个回合就败了…… “还以为什么厉害角色,原来是个战五渣!”挑起曹豹的人头,萧逸轻蔑的吐了口水,回到帅旗下向曹操交令,整个过程奇快无比,几乎是一走一过就把敌将的人头带回来了! “萧郎威武!萧郎威武!”曹军将士纷纷狂呼喝彩,士气大振! 再看徐州一方,人人面如死灰,刺史陶谦更是惊的差点从城头上摔下去,“我徐州的第一名将,就这么完了?” “将士们,攻城!”曹操拔出宝剑,趁机发出了全军进攻的命令!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七章疯狂的萧逸 徐州城,六天时间过去了,曹军数次发动潮水般猛攻,均被城内守军拼死击退了,一则徐州城高池深,易守难攻,守军的战斗意志也很顽强,尤其是驻守四门的丹阳精兵,真称得上是悍不畏死! 另外曹军这次轻兵突进,没有携带大型的攻城器械,光靠士兵们举着盾牌、扛着云梯往上硬冲,无疑于是白白送死,无奈之下曹操只好下令暂停进攻,另谋良策! 夜,中军大帐里,曹营众人正在商议攻城的办法,六万大军围城,却久攻不克,折损士气不说,对方的两路援军一旦赶来,他们就有被包饺子的危险! “军中粮草还有多少?”与攻城相比,曹操更担心粮草的问题,让士兵饿肚子可是兵家大忌。 “回主公,粮草还能支撑十日左右!”郭嘉负责着大军的粮草调配,这次出征,为了加快行军速度,他们只携带了半个月的军粮,如今已经消耗掉一小半了! “要不我带人去周围郡县打粮吧?”摸着腰间的宝剑,大将夏侯惇脸上全是浓浓的杀气,所谓‘打粮’就是从徐州百姓手里抢粮,这种事在军阀混战的时候经常发生,大军过境和闹蝗虫也没什么区别,都是走到哪,吃到那! “嗯,是个好办法,总不能让儿郎们饿了肚子!”夏侯惇的提议立刻得到了曹、夏侯两姓将领的大力赞同,这次兴兵报仇,他们心里本来就憋着一股戾气,巴不得可以出去抢粮、杀人、放火,好好发泄一下! 至于什么道德约束?这可是乱世,人命贱如草芥,各路诸侯都是这么做的,谁有资格说谁啊! “诸位将军万万不可呀!”郭嘉连忙出言阻止,杀戮的口子一开,那可就再也堵不住了。 “我们是来攻取徐州,不是来毁灭徐州,纵兵抢杀只会大失民心,而且会引得徐州百姓同仇敌忾,就算我们能打下这里也站不稳脚跟的。” “哎!攻不下,又抢不得,如何是好!”众人陷入了苦思中,刚才接到军报,豫州刺史-孔伷亲统大军五万前来救援,前锋部队已经杀入徐州境内了,最多再有四五天就会推进到这里,北海太守-孔融也在聚集人马,随时可能领兵南下,到那个时候敌军三路围拢,可就糟了! “萧郎你的意思呢?” 开会半天,萧逸坐在那里一言未发,只是拿个小木棍不停的在地上画着一些鬼画符,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如果除去战马的消耗,粮草还能支撑多久?”萧逸摸着下巴向郭嘉问道。 军粮消耗无非就是人吃马喂,而后者远远多于前者,一匹战马的消耗,足够养活五名士兵了,而曹军中最大一股骑兵就是萧逸的‘玄甲铁骑’,他们可是一人双骑;战力固然无双,可粮草消耗也是最大的。 “那样能节省一半的粮草!”郭嘉目光闪烁,作为最好的朋友,他大概猜出萧逸要做什么了,骑兵对于攻城是一点用处也没有的,战马又上不了城墙,这几天玄甲军一直在后边观阵,就像猛虎落在了平地一样,毫无用处,现在是时候把这只精兵放出去了! “好,五千玄甲军,每人携带三天的干粮,我带他们前去截击豫州来的援军!”猛地把手里的木棍插在地上,萧逸准备大干一场了! “这也太危险了吧?用五千人马对付五万,兵力对比太悬殊了!” “对呀,带三天口粮,过了三天你们吃什么?” 曹营众将差点以为萧逸疯了,这不是自己去送死吗,纷纷出言阻止,虽然现在局势不利,但也没到拼老命的份上呢! “肃静!……萧郎,说说你的计划!”帅位上曹操还是一副稳如泰山的模样,他是这支大军的主心骨,谁乱了他也不能乱! “很简单,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萧逸一脸玩味的看着众将问道,“你们有谁能猜到我敢带着区区五千人马去劫杀豫州刺史孔伷吗?” “这个,自然想不到……,是呀,计划太疯狂了!……” “很好,连你们都想不到,那敌军就更想不到了!” “嘎!……”众人的议论声嘎然而止,一个个嘴巴张的能塞进三个鸡蛋去,可反过来想想,萧逸的话似乎也有些道理,这么疯狂的计划,鬼才想得到啊! “那军粮你怎么解决?大军无粮可是自寻死路啊!” “前三天,我吃带的干粮,三天之后,我吃敌军的粮食!”萧逸也是发狠了,这次偷袭要的就是快、准、狠,没有退路可言,不胜则亡! “好,事到如今,要想打破局面也只有放手一搏了!”曹操一拍大腿,他决定跟着赌这一局了,“曹休,于禁听令,你二人各带一千精骑,随萧郎一起行动,不胜不归!” “诺!”曹休、于禁立刻上前接令,他们两个都是军中的后起之秀,一向被曹操所看重,如今全派了出去。 七千人马出击,这一注就相当于把曹营里的大半骑兵都压上去了,算是一次豪赌了。 “人马何时出发?” “就在今夜!” …………………………………………………………………………………………………………………………………… 豫州刺史-孔伷现在可是春风得意,接到陶谦的求救书信后,他立刻起兵救援,如今五万大军已经越过边界,正在浩浩荡荡的向徐州进发,大军所到之处,人喊马嘶,气势如虹,荡起的尘土连半边天空都遮住了,有这样的雄兵在手,击退曹军应当不在话下。 当然了,朋友归朋友,利益归利益,这次出兵也不是白帮忙的,陶谦已经许诺了,给他军粮二十万斛,布帛两万匹,军马二千匹,黄金五万两,作为这次出兵的费用。 另外,从此以后,徐州每年还会无偿海盐一万石,这可是实打实的好东西,他的豫州地处内陆,缺盐一直是个关系到民生的大问题,其实大汉九州,除了沿海的青、徐、扬几州外,那个地方不缺盐,尤其是西凉之类的苦寒之地,几斤盐巴就能换回一头膘肥体壮的草原牛,或者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大姑娘! “我军离徐州城还有多远?”一想到这些好处,孔伷就浑身都是劲,恨不得立刻飞到徐州城下。 “回刺史大人,再有四天的路程我军就可以到达徐州城下!” “救兵如救火,传令下去,加快行军速度,三天之内必须赶到徐州,有敢无故拖延者,斩!” 一声令下,豫州兵马立刻加快了行军步伐,尘土飞扬的向前狂奔,结果一路跑下来,原本还算严整的行军队列慢慢变得混乱不堪起来,精兵悍卒自然冲在了最前面,普通士兵跑在中间,那些赶着粮车的淄重兵远远落在了后边,整个队伍就像一条被拉的长长的大蛇,前重后轻不说,还首尾难以呼应! 正忙着赶路的豫州大军自然没有想到,就在不远的地方,一群‘恶狼’已经偷偷的盯上他们了!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八章恶狼掏牛 三十里外的一片山林中,萧逸的七千人马就秘密潜伏在这里,为了保持绝对安静,士兵口中都叼着小木棍,战马的蹄子也用麻布包好,脖子上的威武铃更是早早就卸了下去,如果不是走近查看,任谁也发现不了这里的秘密! 侦查游骑不停的禀报着豫州大军的情况,其实只要看看天空上飘浮的尘土就知道,敌军已经越来越近了! “将军大人,豫州军正在逐渐靠近,先锋人马距此已经不足十里了!”游骑兵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以骑兵作战的速度,这就是一个冲锋的距离而已。 “传令,全军继续潜伏,有敢乱言、乱动者,斩!”萧逸连眼睛都没睁开,只是静静的坐在一块巨石上,按照道家心法打坐凝神。 “诺!” 玄甲军上下全都遵命行事,没一个有异议的,对萧逸的命令,他们永远都是两个字---服从! 但其他人可就没那么听话了! 奉命随行的曹休和于禁就坐在不远的地方,两人都是年轻俊杰,弓马娴熟,武艺不凡,心中自然充满了傲气! 这是他们第一次领兵出战,杀敌立功的心情极其迫切,如今敌军已经近在咫尺了,可传来的军令却是让他们继续潜伏,二人互相看了看,眼中满是急躁和不忿的神色! 从徐州城下一路赶过来,今天正好是第三天了,也就是说,过了今晚他们的军粮就会全部吃光,大家就要饿肚子了;如今敌军都到眼皮子底下了,干嘛还不出击? 再也按耐不住心中的急躁,二人壮起胆子走了过来,他们必须问个明白,如果萧逸再不动手,那他们就自己干! “萧、萧、萧……将军,敌军已近在眼前,我……、我们为何还不一鼓作气杀出去呀?” 走到近前,还没开口于禁就先胆怯了,两条腿软的像面条,当初他来投军时萧逸正好是监考官,这让他心里总是有一种说不出的畏惧感,最后还是曹休鼓起勇气结结巴巴说了出来。 除了是曹家子弟外,曹休还有另一个身份--他是曹操的从子,就是养子! 曹休幼年丧父,后来曹操见他聪明伶俐,就接到家中亲自抚养,视如己出,在感情上并不比曹丕、曹植兄弟逊色多少;这也是他敢站出来质疑萧逸的资本。 萧逸再强,终究是个外人,而他可是姓曹的。 “哦?你们想知道为什么?”萧逸缓缓睁开双眼,顿时射出两道幽幽的寒光,就像是恶狼盯着猎物一般! “想……,想知道!”虽然心中害怕,但曹休和于禁还是硬着头皮询问起答案来。 “很好!……胆子够大,打完这一仗你们每人领五十鞭子,算是对你们质疑军令的处罚!”萧逸淡淡的一笑,曹操把这两个家伙交给他使用,除了是加强伏击的兵力外,还有一层意思就是想借机磨砺一下,去去他们心中的傲气。 “诺!”心中虽然不服,二人却不敢多说什么,‘鬼面萧郎’的大名在曹军中实在是太重了! “看好了,我就讲一遍,至于能领悟多少,就看你们的造化了!”说着萧逸拾起根木棍在地上画出一头牛的图案,“豫州大军五万,就像这头牛一样,力有千钧,而我们的七千人马就是一条狼,虽然是有心算无心,可力量毕竟相差太悬殊了; 如果我们此时打他的前军,那就是硬碰牛头,就算勉强能取胜,将士们也必然死伤惨重。 所以本将军下令-按兵不动,放过他的前军精锐,也不碰他的中军,而是等大队人马过去后,专门从他的后军下手,那都是些押运粮草的老弱病卒,一个冲锋就是打散,然后我们驱赶败军冲击他的中军,再驱赶中军冲击他的前军,形成连锁反应,让败军自相踩踏,如此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打败这头蛮牛了!” 说道这里,萧逸从牛尾巴开始,沿着牛腰、牛头,狠狠的画了一,就像一道利剑把这头牛劈为了两半! “嘶嘶……末将服了!”看着地上被一分为二的牛形图案,曹休和于禁单膝跪地,浑身冷汗淋淋,不愧是‘鬼面萧郎’,好恶毒,不……,是好高明的战术,就像草原上的恶狼掏牛一样,专门从要害处下爪子,还毫不费力! “下去吧!”萧逸挥挥手,不想再多说什么了,其实这就是一个磨砺新人的游戏而已,由他扮黑脸,杀杀这两个家伙的傲气,省的以后吃大亏,等打完这一仗呢,曹操肯定会出来扮红脸,给他们加官进爵,以示鼓励。 经过这么一番洗礼,他们的军事经验会逐渐变得成熟,成为可以独当一面的统兵大将,曹操也就又多了两个可用之人;而萧逸呢,却要背上个爱用鞭子打人的恶名,真是何苦来呀? 如果没记错的话,曹休今年二十一岁,于禁二十五岁,而自己才十八岁,咱们到底谁是年轻人呀? 就这样,七千人马像条恶狼一样继续潜伏在山林里,一动不动,等敌人全部过去之后,这才从山林里慢慢的走出来,尾随而上…… “全军上马,准备出击!”黄昏时分,萧逸终于下达了进攻的命令,“弟兄们,我等军粮已尽,要想活命就得从敌人手里抢,今天晚上能不能有肉吃,有酒喝,就全看你们的了!” 这就叫‘置之死地而后生’,让士兵们知道自己正处在生死边缘,从而激发出最强的战斗力! “吼!吼!吼!……”随着三声呐喊,七千将士在萧逸的带领下,像一群恶狼般向着敌人的后军冲杀而去~~ …………………………………………………………………………………………………………………… 通往徐州的官道两旁,豫州士卒们正忙着埋锅造饭,一天的强行军走下来,大家早就饥肠辘辘了,许多人连营寨都来不及立,把手里的兵器一放就忙着去抢夺饭食了,反正明天一早就得开拔,谁还有力气砍树、扎营寨,挖壕沟啊…… 正当他们吃的香甜时,大地突然微微颤动起来,随即数不清的玄甲铁骑呼啸而至…… “快跑呀!……” “是敌袭!……敌袭!” 后军都是些押运粮草的淄重兵,战斗力本来就不强,又是突然袭击,顿时扔下手里的碗筷,一哄而散,亡命般的向前面跑去…… “杀呀!……砍光他们!”玄甲军将士养精蓄锐多时,此时拼杀起来格外的凶悍,手中兵刃飞舞,一冲一过,就能砍飞成串的头颅,只杀的这些豫州兵哭爹喊嘛,狼狈不堪。 一些豫州将领本来还想抵御一下,可还没等他们把阵型排好,自家的溃兵就一窝蜂的冲过来了,任由他们如何叫骂、砍杀也制止不住,最后本部兵马也变成了溃军,没办法,到了这个份上就是孙武复生也无能为力了,大家一起跑吧…… 谁也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许多玄甲军将士的马刀都砍的卷刃了,最后他们也懒的再砍了,直接催动战马往敌群最密集的地方踩踏而过,只留下一片片粉红色的肉泥…… 一路冲杀,一路溃败,一路的踩踏! 天亮时分,战斗终于慢慢平熄下来,五万豫州军一败涂地,光是被乱军踩踏而死的就过万,剩下的丢弃刀,乖乖做了俘虏,豫州刺史-孔伷死在了乱军之中,找到他的尸体时,已经被踩成了一摊烂泥,全靠身上的衣服碎片,和腰间的一枚‘豫州刺史大印’才证明了他的身份。 “将军,我们下一步做什么?”曹休、于禁二人兴高采烈的跑了过来,这一仗真是杀了个痛快,以七千人马大破敌军五万,还缴获了无数的辎重粮草,这样的胜利足以留名青史了! “下一步,你们立刻带着缴获的粮草淄重回到徐州城下,向曹公交令!” “那将军你呢?” “呵呵!……我自然有个更好的去处!“把玩着手里那枚‘豫州刺史大信’,萧逸露出一脸的阴笑。 正文 第一百五十九章诸侯们不同的反应 推荐阅读: ?? 豫州五万大军在救援的路上被‘鬼面萧郎’伏击,全军覆没,刺史-孔伷也死在了乱军之中,消息传来,天下诸侯无不震惊,但随后做出的反应却各不相同! 有人仰天大笑,有人痛哭流涕,有人落井下石,立刻出兵豫州,想要割一大块肥肉下来,还有人左右为难,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仰天大笑的是曹操。 看到于禁、曹休二人押解着大批的俘虏,还有淄重粮草开进大营,曹军上下无不欣喜若狂,原本有些低迷的士气顿时爆棚到顶点,士兵们高呼着‘踏平徐州,生擒陶谦’的口号,声震数十里…… 人们先是夸赞萧逸神勇无双,不但以少胜多,还缴获了这么多粮草辎重,算是解了全军的燃眉之急;接着大家又开始恭维主公曹操有识人之明,当时满营众将几乎都反对冒险出兵,是曹操力排众议,不但坚挺萧逸的作战计划,还把自己手上为数不多的骑兵都派了出去,正是因为这样的全力支持,才有了今天的大胜呀! 正所谓先有明主,而后才有名将,穷小子出身的韩信在遇到刘邦后才成为了三军统帅,骑奴出身的卫青是因为汉武帝的赏识才成为横扫匈奴的名将,同样的,萧逸之所以能威震天下诸侯,何尝不是因为有曹操高大的身影矗立在他身后呢! 大摆盛宴,犒赏三军的同时,曹操不禁把目光投向了西南方向的豫州,刺史-孔伷已亡,五万兵马更是全军覆没,如此一来,豫州六郡、九十二县的广阔地盘就变成了无主的肥肉,谁不想扑上去咬上一口呀! “主公可是在惦记豫州的六郡城池?”郭嘉不愧是军中的顶级谋士,对曹操的心思猜的一清二楚! “哈哈!……奉孝不亏是‘鬼才’,深知老夫之心,豫州六郡、九十二县,人口密集,又盛产粮米,就富庶程度而言不在徐州之下,老夫恨不得把它全部收入怀中,方才如意啊!” 曹操兴奋的搓搓手,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没说出来,他的老家谯县就在豫州境内,如今他也算是威震天下的一方诸侯了,正所谓‘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多想回去让家乡父老都看看,当年调皮捣蛋、口碑极差的‘曹阿满’如今出息了! “主公,如今豫州空虚,天下诸侯必然纷纷出兵抢夺,就算咱们全军压上去恐怕也难全部吞下,反而会陷入和诸侯们的血拼中,损耗实力,得不偿失呀……,还不如集中精力,把徐州拿到手里更实惠,再说萧郎已经拿着‘豫州刺史大印’一路杀过去了,有他出手,必然会狠狠撕下一大块肥肉来的! “好,那就明日全力攻城,拿下徐州!”曹操点点头,有萧逸出手,豫州的六郡城池肯定会有他一份的! ………………………………………………………………………………………………………………………………………………… 痛哭流涕的是陶谦,五万援军啊,连面都没露就全军覆没了,连好友豫州刺史-孔伷也死于非命,如此沉重的打击,几乎让他失去了抵抗下去的信心,幸好有糜竺在一旁出言安慰,这才勉强振作起来! “徐州城高池深,钱粮充足,大人又素得民心,士卒百姓皆愿拼死效力,那曹军虽强,短时间内也奈何不了我等……,再者,孔融已经联络了平原令-刘备,两家合兵一处,正在星夜南下驰援,只等他们一到,内外夹击之下,何愁曹军不退?”糜竺安慰陶谦的同时,也是在给自己鼓劲,徐州若失,他的家族也必然不保,所以无论如何也要坚守住啊! 还有,算算时间,自己哪位好友也应该到达并州了吧? 如果连孔融等人也退不了曹军,那就只能指望他了,公台,你可千万别叫我失望呀! 诸侯中最喜欢落井下石的自然是袁术了,当初诸侯讨董之后,他按照‘紫木公子’的计策,抢先下手占了淮南这块最富庶的地盘,经过几年的经营,如今已是兵精粮足,威震一方了! 尤其是‘江东猛虎’孙坚死后,淮、扬一带再也无人能与他分庭抗礼,一时间袁术真可谓志得意满,这次听到豫州空虚的消息后,他立刻派遣大将纪灵统兵五万直扑汝南各郡而去,势必要抢一块肥肉下来。 如今,地盘有了,钱粮有了,名望更是不缺,他袁家‘四世三公’,无人可比,连小皇帝都不被他袁术放在眼里,可有一件事却让他念念不忘,当初有传言说‘传国玉玺’落在了孙坚的手里,孙坚死后自然会留给他的儿子孙策,如今这小子就在自己帐下听用,可袁术试探了好几次,孙策却一点口风也不露,让他焦急万分! “来人,把‘紫木公子’请来!”关键时刻袁术又想到了自己那个智囊,论到出阴损主意,普天之下还没人是他的对手呢! “嗯,传国玉玺,老夫势在必得!” “参见明公!”紫木公子还是一如既往的低调,不显山、不露水、不求官职,不要钱财,连袁术赏赐给他的歌姬美女都推辞掉了,以至于连袁军内部很多人都不知道他这个‘首席谋士’的存在。 与威震诸侯,名满天下的萧逸相比,紫木公子无疑要更加隐忍,也更加危险! “紫木,如今徐、豫两州乱成了一团,本将军也想插上一手,弄几座城池回来,可有什么好办法吗?”袁术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贪婪。 “呵呵!请明公宽心,豫州那里有纪灵将军出马,自然会有收获,不过如今萧逸也在那里,此人一向狡诈多变,又极善用兵,还请主公敦促纪灵将军小心一些为是!”提起萧逸,紫木公子的眼中终于泛起了一丝波澜,毁家灭门之仇,他一刻没敢忘记。 “至于徐州那里吗,明公可以先修书一封给曹操,就说念在当年的情谊上,愿意起兵助他报仇雪恨,不过事成之后要平分徐州之地!” “哦?你的意思是要我出兵助曹?”袁术对曹操可没什么好感,当年此人把他们兄弟俩压制的厉害,不过半个徐州他却很动心。 “不,明公接着可以再修书一封给徐州刺史-陶谦,就说愿意助他打退曹军,但事成之后要粮米三十万斛,精盐两万石作为酬劳;”紫木公子伸出双手,做了个左右逢源的姿态,“然后再令孙策带一支人马驻守在徐州边界上,坐观成败,若是曹操胜了,咱们得半个徐州;若是陶谦胜了,就得大量的粮草和精盐;要是老天保佑,让他们拼个两败俱伤的话,呵呵……,那咱们就来个通吃,既得徐州,又得粮草,反正横竖都不会吃亏! “好!……好办法,真是一箭三雕呀!”袁术高兴的直拍大腿,这么阴损的计策也就紫木公子想的出来了,“可是,万一他们两家不胜不败,最后各自退兵了怎么办?” “呵呵!要是真出现那种情况的话,主公就以出师不利为名,杀了带兵的孙策!”紫木公子粉嫩的小脸上不禁露出一丝阴笑,“如此,主公可得传国玉玺,那不是您一直梦寐以求的东西吗?” “高!实在是高!”听到最后,连袁术都不禁打了个寒颤,紫木阴损,天下无双啊! 最后一个左右为难的就是荆州牧-刘表,坐拥荆襄九郡之地,又身为汉室宗亲,刘表在诸侯之中也算是个佼佼者,可惜,这位州牧大人是个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每到关键时刻总会犯一个毛病,犹豫不决! 得知豫州空虚的消息已经两天了,两天来刘表都在对着地图发愁,弄的是茶饭不思,到底出不出兵呢? “出兵吧,就怕别人说自己落井下石,有损汉室宗亲的威望!” “不出兵吧,他又实在惦记豫州的大片地盘,那里可是肥的流油呀!” “出兵吧,就怕和其他诸侯发生火拼,无论是曹操、还是袁术,那个都不是好惹得呀!” “可可不出兵吧,一旦被他们得了豫州之地,难保不来打自己荆州九郡的主意……” “哎!……难!难!难!”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六十章夜观曹营 徐州城外,北海太守-孔融的兵马终于赶到了,为了救援陶谦,这位‘书生太守’也算倾尽全力了,不但北海郡的兵马被他全带了出来,还特意跑到平原去请刘备前来助拳! 结果刘备手上也没有多少人马,于是这位‘大耳朵阿福’带着关、张二人又跑了趟幽州,从老同学公孙赞手里借来了五千精兵,还有一员虎将--赵云。 就这样合三家之力,终于拼凑了二万多人马,这才南下救援徐州,那知刚刚到达城下,就收到了豫州兵马全军覆没的消息,惊恐于曹操的军威,他们没敢直接冲过来解围,而是在较远的地方扎下营寨,仔细考虑救援的办法! 当天晚上,刘备带着关、张、赵云,跃马登上徐州城外的一座小山坡,借着朦胧的月色,窥视曹军大营的布防情况,虽然是三家组成联军救援徐州,但孔融是个无用的求生,赵云又唯命是从,所以刘备就成了这支兵马真正的灵魂人物,第一次统帅大军参加诸侯征战,我们的‘大耳朵阿福’既紧张,又兴奋! 其实这次徐州的事情跟刘备一点关系也没有,可他还是来了,明知道很危险却又义无反顾,不是忠义,也不是正义,他就是单纯的想来参战而已,因为刘备深知,只有参加到诸侯争霸中来,日后瓜分天下时才会有他一份! 久经沙场的宿将都知道,晚上其实才是侦查敌营的最佳时机,白天的军营里旌旗招展,鼓声隆隆,兵马又是经常来回调动,让人很难看清楚对方的虚实,可是晚上就不一样了,兵马各自归营,通过各处火光的多少,就可以大致上猜出对方的兵力布局…… 放眼望去,只见曹军大营火光点点,犹如天上的繁星般数不胜数,但仔细一看,却又不难发现,各营之间渠道相连,进退自如,一面被攻,八面支援,就像一条五彩斑斓的巨蟒般,把徐州城死死围在里面! “此营深的兵法之,曹孟德果然是深不可测啊!”当年虎牢关大战时,刘备曾经仔细观察过各路诸侯,在他眼里这些人大都是些酒囊饭袋的庸才,真正有本事的只有区区几个而已,而曹操无疑是其中最厉害的一个。 其余几人也在查看曹营的情况,但表情却各不相同,关羽一脸的冷傲,丹凤眼微微闭起,根本就没把曹军放在眼里;张飞神色激动,几次抬起手中的丈八蛇矛,恨不得现在就冲下山去和曹军大战一场;至于赵云,平静如水,只是一双眼睛不停的在曹军大营里扫来扫去,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子龙,可曾看出曹营有什么破绽?”刘备对赵云可是爱到骨子里了,这次特意将他借出来,就是打着有借无还的主意。 “回玄德公,我观曹营虽然布防的很整齐,但外围骑兵似乎并不多,一旦被攻,机动、应变能力必然不足!”赵云出身‘白马义从’,对如何运用骑兵颇有心得,刚才他仔细看了看,曹军外围的骑兵营盘很小,这点兵力绝对难以照顾周全。 “呵呵,子龙果然好眼力,曹军中最精锐的莫过于那‘鬼面萧郎’统领的玄甲铁骑了,不过此人破了的五万大军后,一路向西杀到豫州腹地去了,并不在这里,因此曹军的骑兵才会略显不足!” 提到‘鬼面萧郎’四个字,冷傲如关羽,骁勇如张飞都变得神色凝重起来,虎牢关大战他们都是亲身参与者,萧逸的厉害没人比他们更清楚了,此人不但是统兵征战的高手,一身武艺也是鬼神莫测,当初虎鸠-吕布都差点被他阴死,要不是张飞那一嗓子…… 这样的对手,任谁也不敢有丝毫的轻视! 听到玄甲军不在徐州城下,赵云倒是长出了一口气,他与萧逸本是八拜之交的好兄弟,那件白狼皮大氅就是结盟时送的礼物,如今虽然立场不同,可无论如何他也不希望兄弟之间刀兵相见…… 只是,躲得过一时,躲不过一世,如果有一天兄弟二人真的沙场相见,自己又该怎办呢? 手下留情?还是一决生死! ”走,咱们回营再策划一番,明天夜里闯破重围,救援徐州!“这是刘备参加诸侯争霸的第一仗,无论如何也要打好他! ……………………………………………………………………………………………………………………………………………………………… 第二天,曹军大营! “哈!哈!……不愧是‘鬼面萧郎’,好,干的漂亮!”中军大帐里传出曹操的爽朗的大笑声,他刚刚收到一份从豫州送来的军报,萧逸带兵一路西进,利用那颗‘豫州刺史大印’伪造文书,骗开城门,轻取了北部重镇-陈郡,如今正南下攻取鲁郡和沛郡,几乎席卷了半个豫州。 “恭喜父亲大人!用不了多久,咱们就能回乡祭祖,向列祖列宗禀报喜讯了!”曹昂、曹丕兄弟倆连忙上前行礼恭贺,能在家乡人面前好好露露脸,他们也是高兴万分。 “取酒来,咱们父子三人好好庆贺一番!”曹操兴奋的不停来回走动,屈指算来,他已经有七八年没回过故乡了,“不知家里的祖宅如何了,还有自己在庭院里种下的那几颗桃树,如今应该都长大了吧!” 游子思乡,奸雄也是人啊! 今天很高兴,连十二岁的曹丕都破例饮了几杯,一边喝着美酒,父子三人开始交谈起来,大到祖宅房屋,小到庭院里的一口水井,都能想起很多的往事……,最后谈来谈去,又谈到了正领兵攻城略地的萧逸身上。 曹操甚至有一种想法,把自己的儿子放到萧逸的军中去,好好的磨练一番,增长下阅历,曹休、于禁二人回来以后不就变得成熟了许多吗,再也没有了当初的傲气,完全可以独挡一面了。 年轻人之间比较好沟通,如果他们之间能建立起深厚的友谊,日后自己的儿子上位时,就有了一个强大的助力! 问题是自己有好多儿子,曹昂、曹丕、曹彰、曹植、曹熊……,最后只有其中一个能继承他家业的,所以说,这份友谊用好了自然是一大助力,可要是用不好,选错了人,那也会惹出无数的麻烦来啊;到底该派那个儿子去为好呢? 正在曹操反复思考这个难题时,另一份军报到了,“哦!北海太守--孔融的援军来了?……呵呵,来的好!” 曹操丝毫没把这个对手放在眼里,一个白面书生而已,让他寻章摘句也许还可以,征战沙场,呵呵,不一刀砍在自己脚面上就算他烧高香了! 最近几天,趁着士气高昂,曹军又发动了两次大规模进攻,虽然还是没能攻破徐州城防,可曹操明显的感觉到,守军的战斗意志已经没那么顽强了,自己麾下的士兵甚至好几次都冲上了城头,离破城也就是一步之遥而已,看来一路援军的覆灭,严重影响到了城内守军的士气。 ”如此最好,照这样下去,最多再有十天半个月,我曹孟德就会成为徐州的新主人了,届时自己坐拥徐、兖两州,还有豫州的一部分;也就有底气和北边的强敌袁绍掰掰手腕了!想到这里,曹操不禁哈哈大笑。 “敢问公主,今夜军中口令?”黄昏时分,大将夏侯惇前来讯问口令,为了防止徐州城内有细作混出去,曹营的巡逻口令可是一日一变的,每次都由曹操亲自设定,外人绝对无法知晓。 “今夜口令……,马踏徐州,一统天下!”带着微微的醉意,曹操把自己的梦想设为了今夜的口令,日出日落,天道循环,可下一个新生的太阳,是姓刘?还是姓曹呢? “诺!”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一章马踏曹营 推荐阅读: ?? “马踏徐州!” “一统天下!” 夜幕降临,嘹亮的口令对答声在大营中不时响起,曹操一向善于治军,为了彻底围困死徐州城,他在大营内外都设有完备的防御工事,壕沟、拒马、鹿角、岗楼,明暗哨卡……,应有尽有,还有专门的巡逻队负责来回巡视,可谓防御的滴水不漏! 不过最近战事顺利,徐州守军被压制的连头都不敢露出来,久而久之,曹军上下就难免生出一丝懈怠之心! “梆!……一更!” “梆!梆!……二更!” 很快,三更天都过去了,大营里一切如常,所有将士都陷入深深的睡眠中,连巡逻队的口令也变得有气无力了,全都顶着一双熊猫眼,强打精神而已! 没办法,再精锐的士兵也逆转不了生理时钟的限制,三更天,本来就是人体最困倦的时候…… 佛晓时分,春季的天空依旧一片漆黑,大营里的火堆已经熄灭大半了,仅剩的那些也是火花一点点,随时都有可能被吹灭…… 就在此时,一群黑影偷偷的摸到了曹营边上,他们先是用带来的沙袋把壕沟填好,接着鹿角、拒马,也一一搬开,迅速打开了一条通道! “不好!”岗楼上昏昏欲睡的士兵这时才惊醒过来,举起手中的号角刚要吹动,一支穿云箭快如闪电般的射来,正中咽喉要害,挣扎了几下后,死尸从岗楼上一头栽下! 黑影们大量潜入进来,一连摸过几个营盘,这才被巡逻队发现了行踪,不过此时大营已经被打开了一条口子,无数人马正蜂拥而入! “敌袭!敌袭!……有人劫营!” 叫喊声、号角声几乎同时响起,整个曹军大营就像烧热的开水般沸腾起来,帐篷里正熟睡的士兵们摸起武器就往外冲,可外面漆黑一片,难辨敌我,又不知道到底来了多少敌人,慌乱中士兵们甚至自相攻击,乱做了一团…… 中军大帐,曹操一跃而起,连衣服都来不及披,赤着双足,手提宝剑来到帐门处向外观看,与此同时,手提大刀的许褚带着一群亲兵侍卫把这里团团围住,无论出了什么事,他们的第一任务就是保护好曹操的安全! “出什么事了?” “回主公,有敌军劫营,这里太危险了,还请主公回帐内躲避!” “嗯!怕什么,老夫的项上人头在此,看天下英雄谁能取走!”曹操走出帐外,只见营地里火光冲天,一片的混乱,到处都是喊杀声,根本就分辨不出敌我来,最后连他的中军大营都被混乱波及了! “这是外边来的兵马,而且数量并不多!”曹操侧耳听了一会,发现喊杀声是从外边传来的,包围圈里的徐州城还是一片寂静,“传令下去,各营擂鼓编队,自守一方,再有胡乱奔跑者,斩!” “诺!” “呜呜!……,嘟嘟!……咚咚!” 随即中军大帐鼓号齐鸣,一条条军令就通过这种方式在黑色中传递了出去。 曹军不愧是训练有素的精锐,听到号角声,各营纷纷鸣号回应,而经过最初的混乱,士兵们也慢慢平静下来,在各自主将的指挥下编队备战,开始发出了有效的反击! 赵云胯下白龙马,手持亮银,正在乱军之中****西杀,这次偷袭曹军大营,他负责做前锋,张飞保着刘备在中军位置,而关羽则带着一队人马在外面四处骚扰,让曹军弄不清他们的主攻方向。 偷袭一开始进行的很顺利,趁着夜色掩护,他们已经杀透了半个营地,只要再加把劲,徐州城就可以在望了。 可是没想到曹军的反应如此迅速,短暂的慌乱过后,随着中军的号角声士兵们自行开始编队,那些一时间找不到自家营盘的士兵,就往离自己最近的将领那里跑,很快就组成了一个个军阵,向前压了过来! 事到如今,也只有硬闯了,赵云奋起神勇向前亡命般冲杀,手中的亮银好似遍舞梨花一般,在落英缤纷中收取着敌军的性命,只杀的曹军人头滚滚,血流成河,这就是‘百鸟朝凤法’的厉害之处,一头美丽的死神! 后来有人评价当世武将的本领高低: 温侯吕布的方天画戟专横霸道,所向无敌! ‘鬼面萧郎’的凤翅鎏金镗鬼神难测,快如闪电! 但要说谁杀人时的样子最帅、最好看,那就非白马赵云莫属了! 可惜,赵云虽勇,曹军却是死战不退,而且越聚越多,渐渐的有把他们包围起来的架势,这次闯营,刘备等人只带了三千精锐,而曹军却有六万之众,一旦被他们合围成功,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三将军,替我开路!……其余将士,随我来!”赵云一带马头,带领麾下数百骑向着曹营中军大帐杀去,张飞虎吼一声,挥动手中丈八蛇矛接替了先锋位置,继续向外奋勇冲杀! “保护主公!” “快,保护主公!” 看到一队人马突然冲杀过来,大帐周围的亲兵侍卫连忙拼死抵挡,但在赵云的亮银下,根本没有一合之将,切瓜砍菜般被他一路杀到了帐门附近,最后侍卫统领许褚轮起大刀冲了上去,这才勉强挡住了攻势! 兵对兵,将对将,赵云和许褚一对面就知道碰上对手了,二人战马盘旋,迅速战在了一起,亮银上下飞舞,锯齿刀大开大合,每一此碰击都发出剧烈的震空声,只杀的是难解难分! 此时曹操在侍卫们的帮助下已经穿好了盔甲,跑掉的靴子也找回来了,就坐在帐门口欣赏这场精彩的厮杀,许褚的武艺他是知道的,在曹营里绝对能排进前三名,除了萧逸能勉强压他一头外,旁人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可没想到今天竟然和一名白袍小将杀了个难解难分,看样子还不占上风,此人到底是谁,竟厉害如斯? 因为赵云直闯中军大帐,吓得曹军各部纷纷跑来救驾,原本密不透风的军阵立刻出现了一丝缝隙,张飞看准机会,一连刺死曹军数员战将,终于保着刘备一鼓作气杀了出去…… “走!……”看到刘备等人已然脱险,赵云虚晃一,招呼部下们拨马就走,一边继续厮杀,一边为全军殿后,曹军士兵畏惧赵云的神勇,无人敢上前迎战,结果很快也冲杀了出去! 许褚因为有保护曹操的责任在身,不敢前去追赶,只能用大刀虚空劈砍几下,发泄心中的闷气,这样厉害的对手,真是生平少见啊! “快开城门!”刘备在张飞的保护下冲透曹军大营,一直来到徐州城下。 “城下是何人呀?恕老朽眼拙,还请报上名来!”外边的厮杀早就惊动了徐州城里的守军,刺史陶谦带着一众文武官员正趴在城头观看,听到有人叫门,为防有诈,迟迟不敢开启! “我乃平原令-刘备是也,奉孔太守之请,特来援助刺史大人!”刘备高声回应,同时从亲兵手里拿过一支火把,放在脸边晃了晃,让城上的人看清楚自己。 “真是刘备,快……,快开城门!”在虎牢关时陶谦就和刘备兄弟打过交道,一眼就认出来了,没错,就是他,那双大耳朵别人也假冒不了。 听到命令,城中守军连忙打开城门,又转动铁链,放下吊桥,这时赵云带着断后的人马也赶到了,众人一拥而入…… **的鏖战,终于是闯过来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二章刘备实不敢当! 推荐阅读: ?? 徐州刺史府中,刘备的到来,无异于给陶谦等人打了一记强心针,让这些即将失去斗志的人,又重新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 “玄德公远来冒死相救,我徐州无数百姓永感大恩呀!”刺史陶谦上前深施一礼,原以为必死的局面,却突然来了援军,老头子激动的连眼泪都流出来了。 “刺史大人无需多礼,同为大汉臣子,守望相助乃是本份!”刘备还是一如既往的表现着自己的亲和力,说起话来更是大义凛然。 “玄德公,城外到底来了多少援军?” “对呀,孔太守现在何处?他怎么没进来?” “还有,什么时候才能打退围城的曹军啊?” 徐州一众官员此时全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讯问起外边的情况…… “大家放心,孔太守统领大军就在城外三十里扎营,随时可以解救徐州之围!”刘备示意大家先安静下来,而后自信满满的说道,“另外,这次前来救援的足足有五万大军呀!” “五万?……哇!” “真的有五万大军吗?……那来的这么多兵马?” “当然有了,这次出兵救援,除了孔太守的两万人马,还从幽州-公孙将军那里借来了三万铁骑,破曹军足矣!”为了增加信服力,刘备还把赵云拉过来介绍给众人,“大家请看,这位就是幽州‘白马义从’中的赵将军,特意前来为大家解围的。” 众人连忙查看了一下,果然,在冲进来的两千多援军中,有一伙人都是白盔、白甲、白马,且神情彪悍,队形严整,是货真价实的‘白马义从’无疑。 “好,太好了!……我们真的有救了!”徐州众官员顿时齐声欢呼起来,公孙赞的‘白马义从’威震北疆,号称-幽州第一强兵,前些日子虽然受挫于袁绍之手,但余威犹在,有他们前来解围,破曹军不是什么难事呀! “里应外合,打破曹军!” “对,杀他个片甲不留,为我们徐州也出口恶气!” …………………… 看到众人终于振作起来,刘备也是暗暗长出了一口气,不是他想说谎,而是不骗不成了,城外的实际情况别说是五万,把老弱病残都加起来能凑够两万就不错了,至于所谓的‘白马义从’,也只是赵云和他麾下的百余名亲卫而已…… 言语虽假,但善意是真,其实刘备早就看出来了,徐州城高池深,兵马、钱粮也都很充足,凭他们自己的力量足以守住城池,之所以糟糕到这个地步,是因为他们被曹军一连串的胜利吓破了胆,失去了抵抗的信心,只要把士气鼓足,再坚守上几个月完全不成问题。 接着刘备又把外面的具体情况给众人介绍了一下,包括孔融是如何找到他的,他又是如何去请公孙赞出兵的,当然了许多关键地方都用了春秋法,总之是怎么提气怎么说呗! 通过一番交谈,徐州众人终于乐观起来,放弃了出城乞降的打算;同时对刘备也有了个大概的了解,人家不但本领了得,文武双全,原来还是汉室宗亲出身,血脉高贵,顿时众人对刘备更加的敬重了! 在众人交谈的过程中,刺史陶谦也在不停地观察着刘备,发现无论是言谈举止,还是待人处世,这位‘大耳朵阿福’都是上上之选啊! “玄德近前来,老夫有一物相赠!”说着陶谦从怀里掏出一个锦囊,小心翼翼的打开后,里面露出一枚官印来,长、宽各三寸,高四寸有余,上面雕着龟纹印钮,代表着福禄、吉祥、长寿……,大印通体由纯金铸造而成,庄重典雅,赫然就是一枚‘徐州刺史大印!’ “汉室衰微,皇纲不振,玄德身为汉室宗亲,兼又仁德忠义,理应为朝廷担负大任才是,老夫年老昏庸,愿以徐州刺史之位相让,玄德勿辞!”说着陶谦就要把官印往刘备手里送,“稍后老夫自会向朝廷上奏表章,为此事正名!” 擦!徐州刺史大印呀!谁能看着不动心? 大汉天下原为九州,后分十三州,这枚大印就代表着十三分之一的天下,对于心怀大志的刘备来说,**力巨大无比;真想一把接过来呀,可是,自己现在接的住吗? “万不敢如此啊,刘备无德无能,安敢受刺史大人如此重托!”在手指碰到大印的一瞬间,刘备立刻化接为推,坚辞起来;刚才那一瞬间他就想明白了,自己接不住呀! 自己在徐州一没人望,二没根基,三没功劳,如果现在就接过刺史的大印,恐怕立刻就会激起徐州文武的强烈反弹,还得背一个贪人权位,见利忘义的骂名,这样的蠢事刘备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做的。 最好吃的桃子,就是成熟后自己从树上掉下来的那种,如果遇到了生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一个字--等! “老夫真心相让!” “刘备实不敢当!” 老夫~~ 刘备~~ 三次谦让,又三次被推回;刘备步步倒退,死活也不肯接那枚大印,最后连他身边的张飞都有些急了,恨不得一把抢过来挂在大哥脖子上,多好的机会,干嘛不要呀! 对于二人的推让,徐州文武选择了集体沉默,不赞成,可也不反对;陶谦老弱无能,确实很难再领导徐州了,至于刘备,他们还需要再考察一番,里面还会牵涉到很多的利益变动,也要提前做些准备才是! 最后还是糜竺出面,以‘先退曹兵’为由把这件事情给缓了下来,不过经过这次考验,他对刘备到是不禁高看一眼,一个能用强大意志力控制住内心贪欲的人,日后绝非池中之物! 当下,刘备接管了徐州的全部防务,和兵马调动,大印可以先不要,但实权必须牢牢抓在手里! …………………………………………………………………………………………………………………………………………………… 大营里,曹操端坐在帅位上,面沉如水,众将领分列两旁吓得大气都不敢出,许多人还面有愧色,丢人呀!昨夜一战,敌方区区数千人马就把他们的大营凿穿了,还一度威胁到中军大帐的安全,这要是真出点事……,想想都后怕呀! “昨夜负责营中巡逻的是谁?”曹操的声音中带着一股杀伐之气,感觉的到,他是真动怒了! “末将有罪!”前锋将军-夏侯渊上前单膝跪地,一脸的灰败! “推下去,斩!” 听到命令,帐下亲兵立刻冲了上来,把夏侯渊五花大绑之后就往外拖,他们从来都是只认命令,不管其他,曹操让杀谁,那就杀谁! “不可,主公息怒!”幸好营中众将连忙给拦了下来。 “昨夜偷袭过于突然,夏侯将军也是一时的疏忽大意,还请主公让他待罪立功啊!” “对呀,阵前斩将于军不利,再说曹老太公在天有灵,也不希望看到自家人再流血了呀!” “这……好吧,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仗五十军棍,以儆效尤!” 曹操心里其实也不忍心杀夏侯渊,两人可是有血缘的族兄弟,他的父亲曹嵩本是夏侯家之子,后来过继给大宦官曹腾,而后才有了曹操这一脉~~~ “以此为戒,日后谁还再敢怠慢军法,定斩不饶!” “诺!” 军法无情,帐外很快就响起了夏侯渊的惨叫声,士卒们得了严令,谁也不敢徇私舞弊,打得是棍棍到肉,条条出血,当然了,分寸他们还是有的,特意避开了那些要害部位,最多是受点皮肉之苦,不会伤了性命! “有罚就必定有赏,昨晚许褚浴血奋战,护卫有功,官升一级,另赏赐金银、绸缎、美酒若干!”曹操大手一挥,对于用功之人,他是从来不会吝啬的,这也是大家都愿意追随他的原因之一! “多谢主公!”其实与这些赏赐相比,许褚更愿意与昨夜那名白袍将军杀个痛快,那可真是个好敌手呀! “奉孝,此事你是如何看的?” “回主公,昨夜一战,我军将士虽略有大意,但反应还算迅速,诸位将军指挥的也很得力,阵前厮杀时更是悍不畏死,之所以轻易的就被凿穿了大营,除了敌军悍勇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军的骑兵不足,机动能力不够,无法快速封堵住缺口,这才让他们冲了出去!” “是呀!萧郎的‘玄甲铁骑’正在豫州苦战,少了他们,老夫如缺一臂啊!”曹操点点头,心中升起了再组建一支骑兵的念头,一支完全听命于自己的精锐骑兵! “必须勇猛如虎,迅捷如豹,对,就叫---虎豹骑!”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三章蛤蟆太守 豫州北部,鲁郡,随着护城河上的吊桥缓缓放下,宣告着又一座城池向玄甲军开门献降了! 自从萧逸带领麾下五千铁骑杀入豫州境内以来,短短半个多月时间,横扫了北部诸郡大小三十余座城池,所到之处没有遇到任何的抵抗,全都是望风而降,如今提起‘鬼面萧郎’的大名,可止豫州民间小儿夜啼! “鲁郡太守-欧阳风特来向将军请降,还望将军大人慈悲为怀,勿要伤害我城中无辜百姓!”一名身穿白色单衣的官员恭恭敬敬跪倒在萧逸的马前,膝行了几步,献上手中的降表;在他身后还跟着大大小小上百名地方官吏,像群鹌鹑一样颤抖的跪在地上,叩头不止! “什么,你是欧阳锋?”听到这个吓人的名字,萧逸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拔宝剑。 乖乖!……‘五绝’之一的西毒来了,得多加小心才是,万一给自己来个‘蛤蟆神功第一式’,那谁受的了啊! “正是,下官复姓--欧阳,单名为--风”,感觉一道寒光在头顶闪过,欧阳风也吓了一跳,不会刚一见面请降,就要用自己的人头立威吧! “嗯,你抬起头来……,还有,手不许乱动,不许出大招!” “诺!……可什么是大招?” “四十多岁的年纪,一双水泡眼,八字短眉毛,高颧骨,塌鼻梁,大嘴叉,说话的时候两边腮帮还一鼓一鼓的,再配上短小的四肢,大大的肚子,哇!还真有点‘西毒’的风范,这活脱一个‘蛤蟆大仙’转世呀!” 相了半天的面,萧逸终于把宝剑收了回去,虽然对方名字挺吓人,模样也很像蛤蟆,可从那双又白又胖,一点茧子也没有的手上可以看出来,这个欧阳风一点武艺也不会的! “呼!虚惊一场,都怪自己当年看金庸大大的武侠小说实在太多了,真要是‘西毒’穿越过来,那还有自己混的份呀?……” “这是本郡的官印、户籍名册、和钱粮账目等物,请将军大人验收!”看到自己的小命暂时保住了,欧阳风连忙高高举手中的托盘,这三样东西就是一郡治权的象征,献出去,也就意味着彻底投降了! 伸手一捞,萧逸先把官印摸到了手里,不错,二寸大小,纯金打制的,沉甸甸的,上面还有一个漂亮的飞马踏燕雕像,这样的官印自己也有一枚,当初拿到手里以后,第一个反应就是用它打两个大金项链戴脖子上,咱也过一把土豪的瘾! 当然了,萧逸也就是想想而已,要真这么做了,估计得有一大群人找自己拼命,官印是由朝廷铸造颁发的,是治权的象征,你可以夺,可也抢,也可以让,但绝不能毁了! 毁坏官印,只有改朝换代的时候才会发生,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可现在时机还远远没有成熟! “鲁郡城中现在还有多少人马?钱粮库存可还足备?” “回大人的话,郡中精兵大都被孔刺史征调走了,如今只剩下不足两千的老弱残兵,钱粮倒是充足,可支郡中一年之用!” “两千?怎么才这么点!”萧逸很是郁闷,这次进兵豫州他就带了五千玄甲铁骑,结果场面铺的太大,几十座城池打下来,人手严重不够用了! 翻翻自己的蛤蟆眼,有些话终究还是没敢说出来,“怎么才这点?……我郡里的精兵不就是被你这个‘杀神’给报销的吗,要是本太守还有上万精锐人马,说什么也不会轻易出城投降呀,至少也得跟这黑脸小子大战几百回合……” “听着,以前那篇都揭过去了;本将军现在就任命你为新的鲁郡-太守!”说着萧逸把大印又扔了回去,随后从亲兵手接过一面‘萧’字大旗,“还有把这面大旗插到城头上,改旗易帜!” “诺!……诺!诺!”看着失而复得的大印,欧阳风先是一惊,接着就是满面的狂喜,把大印紧紧抱在怀里,就像是走丢的孩子又找了回来,宝贝的不得了! ‘鬼面萧郎’的凶名他是早有耳闻的,原以为出城投降以后,最好的下场就是两手空空的回老家抱孩子去,运气差一点可能连脑袋都保不住,没想到转瞬间大印又回来了! 欧阳太守欣慰的拍拍胸口,大概是自己长得太帅,老天爷开眼了! “多谢将军大人信任,下官必定尽心竭力,以报知遇之恩!”说着欧阳风以头触地,对萧逸顶礼膜拜,那些大小官员也是拼命的磕头,连太守大人都没被换掉,那他们这群人肯定也没事了,对于改旗易帜他们并不抵触,反正都是汉家的城池,主人家到底是姓孔,姓曹,还是姓萧,他们并不在乎! “请将军入城休息,接风的酒宴早已备下,府衙也打扫干净了!”其实欧阳风还私下准备了几名漂亮的歌姬,准备送给萧逸,按照他原来的打算,“少年人没有不爱美色的,让这位‘杀神’玩高兴了,也许就会少杀几个人吧!” “算了吧,大军入城,必定扰民,再者,我在外边也是野惯了!”萧逸在山阳郡时就从来不住太守府,与那些高屋大厦相比,他还是更喜欢自己那顶透风性良好的行军帐篷! 当下玄甲军扎营城外,鲁郡的大小官员连忙筹集粮米、牛羊、酒肉前来犒赏,只要大军不扰民,送点东西他们还是十分乐意的,太守-欧阳风更是寸步不离的跟在萧逸身边,随时听候吩咐。 很快他就接到了自己的第一个任务,“调集五千人马随军听用!” “什么?……五千!”欧阳风一蹦三尺,大嘴裂的就像刚吃了苦瓜一样。 “没错,就是五千,本将军不管你用什么法子,也不管你找来的是什么人,总之,两天以后我要见到五千人,少一个,就拿你顶数!”萧逸伸出五根手指晃了晃,示意这个数字绝对不能少,最后又补充了一句,“不许骚扰普通百姓!” “这个,下官尊令!”欧阳风本来还想争辩几句,可看着萧逸那双充满杀机的眼睛,吓的他把后面的话又咽了回去。 “哎!跟‘杀神’哪有道理可讲呀!”欧阳风立刻撒腿如飞跑回自己的太守府,召集城中所有大小官员议事,官场上的法则向来如此,一级压一级! “你们给我听着,将军大人有令,两天之内调集五千人马随军听用,现在全都给我找人去,要是两天之内找不齐人,在将军杀我之前,本官一定先砍了你们的脑袋!”欧阳风像只大蛤蟆一样狂蹦着乱喷口水,“还有一样,谁也不许扰民,违令者,斩!” 谁不怕死呀! 一声令下,大小官员闻风而动,在鲁郡城内开始拼命搜刮起一切可以找到的人手,原来的郡兵残部全拉出来,官府里的各种杂役、街上的地痞**、还有家里的护院,门丁,花匠,马夫,厨师…… 反正是用两条腿走路的全拽出来了;最后为了凑人,连监牢里的各色犯人都拉出来了,终于在第二天傍晚时分凑够了五千人。 人凑够了,下一步就凑武器,刀、、剑、戟,有什么用什么,实在没有的,就拿一根木棍站在队伍里面,随后每十个人打出一面旗帜,跟随大队人马一起,浩浩荡荡的向南进发了。 看着远去的队伍,又看看空旷了许多的郡城;这位‘蛤蟆太守’实在想不明白萧逸到底要做什么,劫人吗? 不过有一点他可以肯定,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鲁郡的社会治安会空前的好,因为所有可能闹事,有本事闹事的,全走了,剩下的全是安分守己的老百姓…… 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步步为营 推荐阅读: ?? 纪灵发现自己的好运气似乎用光了,自从他奉命统雄兵五万攻入豫州以来,很轻松的就拿下了南部的梁郡和汝南郡,正当他准备挥军北上继续扩大战果时,和一路南下的萧逸迎头撞在了一起。 “诸位,那‘鬼面萧郎’正疾如风火的领兵南下,咱们是战?是守?”军帐中,纪灵一张肥脸都快皱成包子了,对萧逸他并不陌生,当初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时,他就跟在袁术身边,目睹了战争的整个过程,温酒斩华雄,虎牢关大战吕布,西进追杀董卓大军……,这些壮举都是他亲眼所见,因此对于萧逸,他是又敬,又怕! 大帐里鸦雀无声,谁不知道萧逸的厉害啊,就算是没见过本人,那也听过他‘杀神’的大名吧,再说他们为什么能乘虚而入得了两郡的城池,还不是因为豫州刺史-孔伷和他的五万兵马全军覆没了,而下手的就是这个‘鬼面萧郎’啊! “说话,都吓破胆了吗?”纪灵愤怒的大吼起来,虽然他心里也有些害怕,却绝不愿在部下面前丢了威风! “将军息怒,如今敌情未明,大军不宜轻举妄动,还是先侦查一下再做部署为好!”有聪明人立刻提出个缓和的办法,其余众将也纷纷称是! 他们是来抢地盘、抢女人、发财的,而不是来送死的! “也好,多派侦查游骑,一定要把萧逸的行军路线,和兵力多少弄清楚!”纪灵同样不想开战,自然顺势借坡下驴了,“另外,大军暂且按兵不动,各营抓紧时间备战,一定要把大营牢牢守住,明白了吗!” “诺!……按兵不动,死守大营!” 玄甲军还是一路南下,一路扫荡,不停的征调各处的人马入伍,当进入到沛国境内时,人数竟然接近四万之众,是名副其实的一支大军了,但这支纯粹拼凑起来军队的战斗力如何,就只有天知道了。 萧逸也是无奈之举,这次进豫州他只带了五千人马,用这点人去分占几十座城池,就像一把盐扔进大海里,瞬间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最后收都收不回来,要知道,想给孔伷和那五万大军报仇的人可不在少数! 可如果没有军队的震慑,那些刚刚投降的城池又很可能再次发生叛乱,所以萧逸干脆就用了这个办法,把所有可能发生叛乱的力量都带在自己身边,随时加以监视和控制,一旦有了不好的苗头,立刻掐灭! “大人,今天又抓到二百多个逃跑的!”典韦一脸汗水的走了过来,这些征调来的人极不稳定,几乎每时每刻都有人在逃跑,所以他们只能日夜不停的四处追捕了。 “将逃兵全部斩杀,人头悬挂在营门口示众,看谁还敢再逃!”萧逸连眼皮都没抬就直接下达了绝杀的命令,仿佛要杀的不是二百多条人命,而是二百多只鸭子! “啊!两百多人,都杀了?” “杀!一个不留!” “诺!” 为了让这支东拼西凑的大军听话,萧逸颁布了最严格的军令,用铁血手段来震慑人心! “私自逃跑者,杀!” “不听号令者,杀!” “行军迟缓者,杀!” ……………… 最后,连一个吃饭掉米粒的家伙,都被绑在树上狠狠抽了五十鞭子,活活疼死! 总之,在萧逸的统帅下,这支军队发生着脱胎换骨的变化,人人令行禁止,听话的不得了,迅速从一支乌合之众,变成了纪律严明,勇敢善战的大军,至少表面看起来是如此! 不过等上了战场,有几个人能奋勇先前,有几个会掉头逃跑,又有几个会反戈一击,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外强中干,就是对这支大军的最好评价! ………………………………………………………………………………………………………………………………………… 就这样,两支大军不断的接近、接近、再接近,终于在沛郡的野外迎头撞在了一起! 沛郡,豫州的核心所在,不但人口密集,土地富饶,而且对大汉王朝有着非常特殊的政治意义,当年汉高祖刘邦就是在这里出生,在这里崛起……, 现在沛郡城内还供奉有刘邦的宗庙,可以说,沛郡就是汉朝皇帝的老家,谁要是能把这里拿下来,自然好处无数! 另外,曹操的老家谯县也在这里,沛郡西北角的一个小县城! 所以于公于私,萧逸也得把这块土地拿到自己手里! “报将军,我们离纪灵的大营已经不足三十里了!” “传令,全军拔营起寨,向前兵进十里!”萧逸还是一脸的冷静,似乎根本没把对方的五万大军放在眼里。 “萧郎三思,咱们领来的可都是些乌合之众,贸然撞上去恐怕会吃亏啊!”马六连忙出声劝阻,在玄甲军里也只有他和大牛敢这么做了! “我知道,可事到如今,只能进尺,不能退寸,咱们只要稍微怯懦一点,这几万人马立刻就会做鸟兽散,连那些已经臣服的城池恐怕也会举旗造反!”萧逸摸着自己的小黑脸,全是决绝的神色,“所以咱们只能赌一把了,就赌纪灵不敢开战!” “这,万一纪灵真的应战了怎么办?” “要真是那样,我只好带着玄甲军的几千弟兄四处打游击了!”萧逸心里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第一天,纪灵大营没有出兵,只是加高了壁垒! “很好,再推进十里!”萧逸摸摸鼻子。 第二天,纪灵大营还是没有动静,不过又挖了几道壕沟! “好,再推进五里,给我把岗哨放到他们鼻子底下去!”萧逸咬着牙齿下令。 这就是一场心理战,双方就像两只凶猛的野兽,互相不停的试探着,谁先沉不住气,谁就输了! “什么?萧逸的大军压过来了!”纪灵终于坐不住了,这几天他一直以静制动,没想到萧逸步步紧逼,看样子真要和自己打一仗! “走,去看看对方的虚实再说!”纪灵带着麾下一众将校连忙爬到营壁上,仔细观察起来! 果然,对方的大营都快扎到他们鼻子底下了,放眼望去,黑压压的军帐一座挨着一座,至少得有四五万人马,里面还有响亮的喊杀声传出,因该是大军在训练,在对方的前军位置,一面黑底红边的‘萧’字大旗迎风飘摆,这是萧逸把自己的中军大帐都推到最前面了! “这是真来找自己拼命了!” 看到这里,纪灵不禁倒吸一口冷气,他原以为曹操的大军还在徐州城下鏖战,能调拨给萧逸的兵力必定有限,而自己有五万精兵,以众敌寡,就算打不赢,至少也可以自保,没想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对方的力量丝毫不比他逊色,侦查游骑都是做什么吃的?回去全宰了你们! 敌人都把大营推到鼻子底下了,必须得有个应对之策了! “要不咱们先打上一仗,试试深浅?”有人撞着胆子提议。 “蠢货,刀子一拔出来,肯定会拼个你死我活……,到时候是我们死?还是萧逸死?” “这个,自然是我们死的可能性大了!” “哎,那该如何是好?开战咱们是死,逃回去,主公那里又不好交代啊!” “要不,咱们跟萧逸议和吧!”最后终于有聪明人想出了个办法。 “对呀……议和,派个使者过去,再带一份厚礼!”纪灵一拍自己脑袋,终于醒悟过来,萧逸的胃口再大也吞不下整个豫州吧,只要好好贿赂一番,应该还是有转机的,大不了城池一家一半,既可以免了刀兵之灾,对主公袁术那里也算有了交代了! “好,就议和,那谁愿意出使对面的大营啊?” “哗啦!”众将校齐齐后退一步,去’杀神‘的大营里议和,这种找死的差事谁愿意接啊! 最后又经过一番激烈的讨论,大家一致决定--抽签!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五章要砍手的宋忠 推荐阅读: ?? “臭手……臭手!可真是害死老子了,早晚砍了你!”宋忠现在无比痛恨自己这只右手,因为就是它刚刚给自己抽到了一支红头死签! 宋忠本是大将纪灵麾下一名最普通不过的校尉,出身贫寒,武艺也很一般,属于那种没后台、没本事、没功劳,的三无人员,全凭着自己的勤奋刻苦才熬到现在的位置,属于那种勉强能进中军大帐开会,却要站在最后一排的小角色。 可是今天他出名了,上百名将校抽签决定由谁出使敌营,结果宋忠偏偏被命运之神、或者说是被死神垂青了,唯一的‘红头死签’被他那只右手抽了出来! 既然抽中了就必须去,否则纪灵就会一刀砍了他,去了是九死一生,不去是十死无生,所以还是去吧! 和几名好友道了别,又喝过一碗壮行酒后,宋忠带着一封书信,和大批的礼物前往敌营拜会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 身为一名军人,宋忠的胆子并不是特别小,战场上也不是没杀过人,可今天看到的这些东西,却把他吓得魂飞魄散,才到营门口,首先入目的就是一长串人头,从东到西,密密麻麻的挂在营门外的木栏上,一眼都望不到边,保守估计至少也得有千八百颗,这些头颅或狰狞恐怖,或死不瞑目,许多还在不停的往下滴着鲜血,显然是刚被砍下来不久。 “杀神,果然是杀神呀!”想起营中流传的关于‘鬼面萧郎’的凶名,宋忠就觉得两腿发软,脖子发酸,一股凉气从脚后跟一直窜到脑瓜顶,浑身只打摆子,“看来这次自己是回不去了,可怜家里还有苦苦等候的黄脸婆和三个孩子啊……” “来者何人?”一支示警的鸣镝准确无误的插在宋忠脚前,与此同时,更多的弓箭稳稳的瞄准了他,只要稍有异动,立刻就会变成刺猬! “弟兄们不要误会,在下奉纪灵将军之令,特来出使贵营,还请通禀一声!”宋忠一面说明来意,一面高高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没有携带任何武器。 “原地等候,稍有异动,立刻把你们射成刺猬!”营门后人影闪动,显然是回禀消息去了! 过了一会,就听到中军大帐位置三声号角响起,这是打开营门的信号! “请!”两列赤膊上身的刀斧手,手持鬼头大刀架起了一条长长的通道,从营门口一直通向中军大帐! “这是要过刀山呀!” 事到如今也无法后退了,宋忠一咬牙,低着头、闭着眼睛就往里走,好几次都差点撞在刽子手身上,他还得呲着牙露出笑脸,挨个的抱拳拱手,“弟兄们辛苦了,辛苦了……,手一定要拿稳啊!” 好不容易挨到了中军大帐,一口满是沸油的大铁锅就出现在面前,旁边还有个剽悍的胖子正在往里面放调料,一边搅拌,还一边唠叨着,“嗯……,将军大人口味重,得多放点盐!” 还有胖子看向宋忠的眼神,那感觉就像在看一只要下锅的羊糕一般,挑肥拣瘦! “我的妈妈呀,还要下油锅!” 如果不是之前宋忠特意跑到茅房去蹲了一个时辰,把肚子里都腾干净了,估计现在非吓尿了不可! 小道消息,那个‘鬼面萧郎’可是爱吃人肉的,当年的西凉骁将华雄,据说就是被他给煮了,呜呜……太可怕了! “小的宋忠参拜萧大将军!”头都没敢抬,宋忠是一路看着两大排靴子走进去的,到了帅案前‘噗通’一声跪倒,行大礼参拜! “哦,纪灵派你来做什么?”一道冷傲的声音响起,还带着丝丝的杀气! “我家将军素来仰慕将军神勇盖世,特令小人送来一份薄礼,以示友好!”说着宋忠从怀里掏出一份礼单来,“这是粟米五千斛,上等绸缎五百匹,金银各五百斤,另有淮南绝色美女十名,用来侍奉将军大人起居!” “呵呵!纪灵这小子还算懂事,礼物我都收下了,好了,你也起来吧!” “多谢将军!”宋忠这时候才敢抬起头,就看到高大的虎皮椅上端坐着一名黑脸少年,头戴蚩尤鬼面盔,身穿螭纹寒铁铠,腰横宝剑,整个人不怒自威,尤其是少年的那双眼睛,黑中透亮,犹如无底黑洞般让人深陷其中…… “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原来这么年轻啊!” 宋忠心里很是吃惊,如果不是看到大帐两旁将领们毕恭毕敬的样子,他差点以为座位上的人是假冒的了,传说中这位‘杀神’可是身高丈二,腰扩十围,眼赛铜铃,一张血盆大口的模样,没想到原来是个美少年,虽然黑了点,倒是很耐看! 惊叹完了,紧接着就是汹涌而来的敬佩,大家都是当兵吃粮的,可看看人家混的,小小年纪就身居高位,指掌数万大军,大将纪灵在淮南那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可在人家嘴里就落了个‘小子挺懂事’的评价…… “哎!真是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啊!” “纪灵叫你来,除了送礼还有别的事吗?”萧逸面前摆着一条刚煮好的羊腿,香气扑鼻,他一边问着话,一边割取肥嫩的羊肉吃,抽空还喝口酒,神态表现的格外狂傲! “这个,我家将军说了,豫州如今成了无主之地,正所谓见着有份,他愿意和将军平分这六郡城池,一家一半,并歃血为盟,永结友好!”说着宋忠从怀里又掏出份书信,小心翼翼的送了上去! “平分城池?一家一半!”听到纪灵提出的条件,营中众将无不心中狂喜,自家事自己知道,别看他们现在也聚了几万人马,可那都是些乌合之众,真打死仗来鸟用都不顶! 人家纪灵可是实打实的手握五万雄兵,实力强大,如今能平分豫州之地,说起来还是他们占了大便宜呢! 因此众人齐齐目视萧逸,希望自家将军赶快答应下来,有这样的条件已经相当不错了! “混账,纪灵这小子吃了雄心豹子胆吗?……就凭他,也敢和我平分豫州之地?”萧逸仿佛受到天大的侮辱一样,一张小脸气的铁青,三两下就把书信撕了个粉碎,还把手里的割肉刀都扔了出去,要不是宋忠闪的快,差点扎个透心凉! “立刻滚回去告诉纪灵,让他洗干净脖子,本将军用不了几天就会取下他的项上人头,挂在旗杆上示众,跟我平分……,我呸!” 萧逸一顿口水直接把宋忠给喷了出去,吓得他抱头鼠窜,生怕跑的慢了自己都人头不保! 不过当他跑出中军大帐时,恰好碰到一名信使跑进来,嘴里还大声喊着,“将军,我们的援军来了,山阳郡的三万青州兵都开过来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六章歃血为盟 推荐阅读:终极潜伏 庶女皇妃 特别有种:我们曾是特种兵 三国军神 唐朝小闲人 特种兵之利刃 三国大驯兽师 篡宋灭元 抗日之尖刀 最强特种兵之龙刺 三国之小兵传奇 抗日之特战兵王 抗日之将胆传奇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加入书签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章返回书架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七章徐州议和 推荐阅读: ?? 正当萧逸谋划着连夜偷袭纪灵的大营,一举拿下豫州六郡所有城池时,一份十万火急的军情生生打乱了他的计划,“虎鸠-吕布突袭兖州诸郡!” “吕布,你个天杀的家伙!” 与此同时,正在徐州城下鏖兵的曹操也接到了同样的军报,兖州是他们的老巢所在,一旦有失,几万大军就成了无家可归的散兵游勇,无奈之下,曹操只好一面谋划撤退的事情,一面继续快马探听关于吕布的消息! 原来当初吕布被李傕、郭汜等人赶出长安后,就带着残兵败将一路逃回了九原郡老家,一面修养战争的创伤,一面利用自己在家乡的威望,招募勇士,扩充实力! 并州刺史张扬在萧逸领兵出走后,实力一落千丈,对于吕布在自己地盘上休养生息的事情,也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就这样,经过一年多的修养,吕布不但完全恢复了实力,而且兵威更胜从前! 恰好此时糜竺派自己的好友陈宫来到九原郡,说服吕布南下攻打兖州,抄曹操的老巢,随便解徐州之围,正好吕布和一众部下也想离开并州这个苦寒之地,去中原的花花世界打下一块地盘来,二者不谋而合,不过在离开之前,吕布又从张扬那里勒索了不少兵马、钱粮,这才一路南下,直扑兖州! 曹操、萧逸等人都领兵在外征战,兖州空虚,结果被吕布的大军连破陈留、任城等地,兵锋直指‘征东将军’幕府所在地济北郡,形势万分危机,这才有了那份十万火急的求救军报! 为了不动摇部下的军心,曹操严密封锁了军报的事情,只是在自己的后帐中秘密召集了郭嘉,曹仁,曹洪,夏侯惇,夏侯渊等几个心腹人商议对策。 “主公,马上回师救援吧,兖州一旦有失,咱们就无家可归了!”曹仁是一脸的焦急,他们的家属大部分都在济北城里,要是被吕布给一锅端了,那大家的老婆孩子可就全完了! “回师救援是肯定的,但咱们不能乱了阵脚!”曹操还保持着身为统帅的沉稳,如今和徐州方面正杀的难解难分,这时候想要回师撤退,恐怕没那么容易啊! 统兵的人都知道,大军撤退的时候最怕被人尾随追杀,那样的话撤退就会变成溃退,而后又变成溃败,到时候军心大乱,就会一败涂地! 如果只是老儿陶谦的话曹操并不担心,可如今在徐州真正主事的人是刘备,凭此人的枭雄心性,肯定会尽起大军一路追赶,不把他们赶尽杀绝不会罢休的…… “末将不才,愿率领本部人马为主公断后!”关键时刻,曹洪主动请缨,要用壁虎断尾的办法,牺牲自己,保全大军返回! “我等皆愿为主公拼死断后!”其余众将也纷纷请缨! “好,大家都是曹某的忠臣良将呀!”曹操心中不禁一暖,有这么多忠臣辅佐,哪怕兖州之地尽失,他也有信心再夺回来,与城池相比,人心才是第一位的。 “诸位将军不必如此,我有一计,不但能全身而退,说不定还能弄些好处回来!”郭嘉还是酒不离口,似乎他的酒葫芦里装着无数的锦囊计一般。 “奉孝有何计,速速说来!” “明日全军压上,猛攻徐州城,打得越狠越好!” “啊!咱们不是要撤兵回去吗?怎么还……” “没错,正是因为要撤兵,所以才更要猛攻徐州,这就叫-欲擒故纵,打得狠了,咱们才好跟陶谦老儿讲价钱!”郭嘉微笑着摸摸鼻子,这个习惯他还是从萧逸那学来的,只不过他摸鼻子是在想计谋,而萧逸摸鼻子就是要杀人了! “欲擒故纵?……好!” ……………………………………………………………………………………………………………………………………………… 第二天一早,曹营六万大军倾巢而出,在各军主将的统领下,轮番向徐州城发动了疯狂的进攻,血肉填壕,迎艰而上,曹操带着自己的两个儿子,手提宝剑压到了第一线,不避箭矢如雨,指挥部下奋勇攻城! 将有必死之心,士无贪生之意! 受到曹家父子的振奋,大小将士无不舍生忘死,嗷嗷叫着奋勇攻城,一批批倒下,又一批批的冲上去,前仆后继,不死不休,虽然最后还是没能攻破城墙,但那种疯狂的劲头却把徐州守军吓得心惊胆战,尤其是刺史陶谦,老头子年事已高,身体本来就不太好,这段时间又总是提心吊胆的,经过这次的惊吓,结果一病不起,弄得徐州文武上下人心慌慌! 就在众人不知所措时,从城外射进来一封曹操的亲书信,表示未免生灵涂炭,两方可以罢兵议和,但是有三个条件。 第一,徐州要割让出一郡的城池土地! 第二,赔偿粟米三十万斛以资军用! 第三,驱逐大耳朵阿福……,刘备! 只要这三件事答应下来,曹军就立刻撤兵,并且歃血盟誓,从此以后两家和好,永不兴兵! 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徐州一众文武官员立刻商讨起来,就连刺史-陶谦都拖着病重的身子参加了会议! “土地城池乃是徐州的命脉所在,万万不可割让给他人!”会议上,糜竺第一个出言反对,割出一郡城池,就相当于在徐州内部插了颗钉子,以后曹操随时能以此为踏板再次入侵,至于什么‘永不兴兵’得诺言,骗骗小孩子的鬼话而已! 不过糜竺还表示,为了让曹军退兵,在钱粮上倒是可以多给些,而且无论给多少,他们糜家愿意承担一半! 身为天下三大财阀之一,这点钱粮他并不在乎! 糜竺的发言得到了众人的一致拥护,纷纷称赞他仗义疏财,前两条的底线就算是定下来了,可是第三条吗,众人的目光纷纷看向了刘备! “玄德,此事你是如何看的?”陶谦的身子是真不行了,才说了几句话就气喘吁吁的,一张老脸如同死灰,大家都看得出,这位老大人恐怕时日无多了! “曹军围城不足两月,可谓锐气正盛,却突然要罢兵议和,其中必有蹊跷,正所谓一动不如一静,在下以为咱们还是再观望几天为好!” 刘备心思过人,他才不相信曹操会无缘无故的突然撤兵,只是徐州被围困的犹如铁桶一般,和外界的消息全部断绝,在这上面可是吃了大亏! “观望几天?曹军现在攻势如潮,咱们还守的住几天时间吗?” “就是,机不可失,现在不议和,万一惹恼了曹操,可就再没有机会了!” “哼哼!……有些人恐怕是不愿意离开徐州,这才故意阻扰议和吧!” 一众文武早被吓破了胆子,七嘴八舌的主张早点议和,而且话里话外的把矛头都指向了刘备。 这就是曹操计策的高明之处,彻底把刘备给圈了起来,如果他出言反对,就会被人猜测他有私心,意图掌控徐州,如果他不反对,呵呵!那正好被遣送出去,等于少了一个大敌! “肃静!……全都肃静!”最后还是陶谦拼命拍着桌子,用自己的威望把众人的议论压了下去,不过以他现在的身体状态,也确实不想再打下去了,只要能议和,哪怕吃点亏也无妨! “玄德乃仁厚君子,为救我徐州,不惜亲冒矢石,老夫绝不做那忘恩负义之人!”最后陶谦做出决定,城池不割,人也不送,但是赔偿钱粮的数目可以好商量! 就这样,双方经过几次书信往来,又正式互派了使者,终于在极短的时间内答成了协议,徐州不割让城池,但要送上粟米五十五斛,礼送曹军出境。 至于刘备,曹操现在也没精力去对付他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八章将门虎女 推荐阅读: ?? 兖州,济北郡城,吕布正指挥大军向城门发动猛攻,几天下来,他已经折损了不少人马,发动的攻势更是一浪高过一浪,可是济北城就像是铁打钢铸的一般,纹丝不动! “高顺,领陷阵营出战,今天不破此城誓不收兵!”吕布早就打探清楚了,兖州的精兵强将大都跟着曹操出征徐州去了,萧逸也被牵制在豫州一带动弹不得,如今城里就剩下几个白面书生和一群妇孺而已! 可就是这样的守卫者,一连打退他十几次猛攻,这让一向骄傲自大的吕布如何忍受的了。 “诺!……弟兄们,随我来!”悍将高顺赤膊上身,一手盾牌,一手长刀,带着所部七百多‘陷阵死士’向城门发动了猛烈的攻击。 离着城门还有数十步,密集的箭雨就盖了过来,高顺连忙让士兵们结成盾阵,以抵挡弓箭的射杀,并大声呐喊着向城门步步逼近,可刚走到门楼地下,磨盘大的石头,滚烫的沸油,迷人眼睛的草木灰就全下来了,只砸的这些陷阵死士骨断筋折,惨不忍睹…… 面对这样密不透风的防御,陷阵营几次强行登城都被打了下来,气的高顺除了‘哇哇’大叫外,也是无可奈何! 仗打到这个份上,无论是攻城的,还是守城的,都拼命了,济北城里,荀彧、荀攸、程昱三名谋士都身披铠甲,手持宝剑,亲自在城头上督战,事实证明,书生打仗也很有一套,三个人各守一面城墙,用各种防不胜防的手段大量杀伤着吕布的兵马,而城墙却岿然不动! 在高超的智慧面前,强大的武力有时候也会无可奈何! 至于最后一面城墙,则由丁夫人亲自坐镇,这位曹操的原配夫人展现出自己性格中刚强的一面,她既不会武艺,也没有指挥兵马的经验,可是她有一套自己的守城办法。 丁夫人换了一身盛装,然后带着曹府全家老小都来到城楼上,自己搬了把座椅,就坐在最明显的位置上,让守城的每一名士兵都能看到她的身影! “一群妇孺尚不畏死,我等何惧?” 看到这一幕,守城的曹军士气大振,高声呐喊着拼命砍杀,人人悍不畏死,硬是把冲上城头的敌军又压了回去,战斗都激烈处,不少人抱着敌军从城头上一跃而下,拼个同归于尽,在这种亡命的战斗方式下,强悍如‘陷阵营’也被迫选择了后退。 只有不怕死的士兵,才是天下间最强的! 小静跟着曹家姐妹也站在家属群里,与那几个吓得面无人色的姐妹不同,她的一张小脸上全是兴奋的神色,那把锋利的短剑更是被紧紧握在手里,不时发出嗜血的鸣叫! 由于萧逸不肯带她出征,小静不高兴了很久,可是没想到敌人会自己送上门来,真是老天爷都在帮她呀! “这下哥哥不能怪自己乱开杀戒了吧!” 恰好有一名小校中流矢身亡,失去指挥的一段城防出现了慌乱,趁此机会,一名赤膊上身的敌军大汉,手握弯刀跃过女墙爬了上来,城墙立刻出现了失守的危险。 曹家众人无不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城防要是破了,她们一家老小就是族灭的下场! 就在此时,小静拔出短剑像条小母狼般冲了过去,敌军大汉刚刚越上城墙,结果发现站在自己面前的竟然是个粉雕玉砌的小女娃,心中不禁就是一愣,“什么时候女人也上战场了?” 他愣住了,小静可没停下来,手中宝剑分心就刺,剑快、手狠、心稳,直接给对方来了个透心凉,随后宝剑转动拔出,血花飞溅,一脚把死尸蹬了下去,整个过程一气呵成,毫不犹豫,不过对方的鲜血却喷了她一身! 一身血污,一把宝剑,再配上小静那独有的气质,让人看上去并不觉得恐怖,相反还展现出一种妖异的美感,这样的女子就是一朵‘嗜血妖兰’,她天生就属于这个杀戮战场的。 “我是‘鬼面萧郎’的妹妹,从现在开始,大家听我指挥!”小静当仁不让的充当起了指挥官的角色,从萧逸那里她可是耳濡目染的学到不少东西呢,这下终于派上用场了! “诺,愿听大小姐号令!”鬼面萧郎-四个字在曹军里就是一面金字招牌,原本慌乱的士兵们立刻有了主心骨,在小静的指挥下恢复了防守岗位,而且打的是颇有章法! 而这一幕被曹家老小看的是一清二楚,曹节三姐妹吓的一阵乱叫,她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平日里和她们一起玩耍的小姑娘竟然如此悍勇,杀人不眨眼呀! 曹彰,曹植两兄弟更是看傻了,嘴巴张的老大,眼睛里狂冒小星星,这一刻小静成为他们心中最完美的女神,好感更是无限爆棚,这才是好女人啊,两个小家伙甚至暗下决心,“以后找老婆就得找这样的……,有安全感呀!” 丁夫人也不禁频频点头,真是‘将门虎女’,妹妹尚且如此厉害,那哥哥又该是怎样的神勇呀! 难怪提起‘鬼面萧郎’四个字,曹军上下无不挑大拇指称赞,丁夫人暗下决心,以后无论如何也要把萧逸拉拢住,这就是一根擎天白玉柱啊! 有了这根柱子,就能龙腾九天! “混账,不许后退,后退者,死!”看着又一轮猛攻失败,暴怒的吕布挥动‘方天画戟’大肆斩杀那些溃兵,并把自己的卫队调了上来,这次他要亲自领兵攻城,结果被身旁的谋士陈宫一把拦住了! “温侯息怒啊!将士们连续几日猛攻不克,已经是疲惫不堪了,还是先撤下来喘口气,再思良策吧!”陈宫本就不赞成把宝贵的兵力消耗在攻坚上,曹操随时可能领兵回来,还是保留些生力军对付那个奸雄吧! “好吧……,撤!”看着不停被抬下来的尸体,吕布也是心疼的要命,这都是他好不容易才带出来的家乡子弟兵呀,没想到折损了这么多。 “呜呜……”随即撤退的号角声响起,奋战无果的士兵们潮水般退了下来,而城头上的曹军则响起震天的欢呼声~~~ …………………………………………………………………………………………………………………………………………………… 徐州不愧是富庶之地,五十万斛粮米很快就送到了城外,收到东西后,曹操当即下令-连夜启程,连营寨都没来得及拆毁,就偷偷溜走了! 等到第二天中午,徐州守军发现城外的大营里没有一丝炊烟升起,疑惑之下派人一探查,这才知道曹军已经撤走多时了。 重围解开,各种消息立刻就涌了进来,徐州文武官员们这才知道,曹操后院起火,被吕布袭了兖州老巢,他是忙着回去救火了…… 知道真相后,一帮人是顿足捶胸,毁的肠子都青了,早知如此,他们只要再坚持两天,曹军就会不战自退的,结果被人家一番吓唬,白白送出了那么多粮米,真是不应该呀! 在后悔的同时,众人对刘备的远见也更加佩服了,是心服口服,从这时起,‘大耳朵阿福’才算在徐州真正站稳了脚跟,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曹军一边日夜兼程的往回赶路,一边商讨着对敌的办法,虎鸠-吕布可不是老儿陶谦所能相比,那是‘天下第一勇将’,不但自身武艺绝伦,手下也尽是些精兵悍将,面对这样的强敌,不用些心思是不行了! “欲破吕布,非萧郎不可!”郭嘉建议立刻把萧逸和玄甲军调回来,用王牌对付王牌。 曹操自然应允,不过要调萧逸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这次大军出征,最大得收获不是这五十万斛粮食,而是豫州三个半郡的城池,如今那里刚刚平定下来,好不容易吃下去的肥肉自然不能再吐出来,必须得派个人去把萧逸换下来才行。 经过一番商议,曹操派大将曹仁领兵一万前往豫州接替萧逸,好把自己这张王牌换出来! 临行之时曹仁特意前来讯问,有什么具体的军令传达给萧逸没? 两军合围吕布,总得事先安排个章法吧! “不用!”曹操胸有成竹的摆摆手,“萧郎奸狡如狐,凶狠如狼,只要放开手脚,他自然知道该往那里打!”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六十九章手感好吗? 推荐阅读: ?? 济北城,久攻不克,吕布被迫放弃了攻城的计划,而是听从谋士陈宫的建议,把大军在野外布好阵势,准备以逸待劳,先吃掉回援的曹操大军,只要援军一灭,济北城人心慌乱之下,就会不攻自破! “报……,报温侯,曹操的大军已经退出徐州边界,正日夜兼程的往济北赶来!”手下侦查游骑四出,不停的汇报着各种消息! “好,果然不出‘公台’所料,这帮家伙回来送死了!”吕布对陈宫的计谋很是满意,他的几万人马全都好吃好喝,养精蓄锐,而曹操的大军在日夜兼程之下,必然疲惫不堪,两军一旦开战,谁胜谁败用脚趾头也想的出来呀! “对了,萧逸和他的玄甲铁骑到哪了?” 提起萧逸,吕布咬牙切齿的摸了摸自己的肩窝,二人当初可是有一箭之仇的! “回将军,不……,不知道!那萧逸并没有领兵回援济北城!” “什么?……他没回来!”吕布不禁一惊,自己包围了他们的老巢,以萧逸的性格绝不会坐视不理的,可他的兵马去哪了呢? “加派游骑,继续四处侦查,尤其是山阳郡一带,看萧逸是不是去了哪里!” “诺!” 并州精锐游骑兵四出,就像渔翁撒网一样,把兖州各郡密不透风的扫了一遍,尤其是山阳郡境内,更是一草一木都没放过,可回报的结果还是没有发现任何踪迹,萧逸和他的五千玄甲军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无影无踪! 这下不光是吕布,连营中所有战将,以及谋士陈宫都坐不住了,所有人都在冥思苦想,作为曹营‘第一悍将’,萧逸不可能不来参加这场决定双方命运的大决战,可是他到底跑哪去了呢? 更准确的说,他到底要进攻那里呢?萧逸用兵,可是一向以疾如风火,鬼神莫测出名的! 想了两天也没想出任何头绪来,一直到了第三天,陈宫突然发疯一般跑了过来,“将军,我想到了……,是濮阳,濮阳啊!” “濮阳!……可能吗?” ……………………………………………………………………………………………………………………………………………… 濮阳是兖州东北边界上的一座小城,就地理位置而言并不是很重要,但吕布挥兵南下后,第一个攻陷的就是这里,所以濮阳就成了他们的前进基地,所有的军需、粮草全屯集在这里,包括吕布的妻女也暂时居住在这…… 由部将李兰、薛封二人领一万人马驻守此地,因为离交战区还很远,中间又有陈留、东平等大量城池隔着,所以他们平时的警惕性比较松弛! 夜,濮阳城内,一处豪华的府邸里,貂蝉正在为吕铃儿梳理羊角发髻,还一边绑了一个银铃铛,走起路来,会发出清脆悦耳的‘叮当’声…… 小姑娘今年刚刚九岁,是正妻严氏所生,也是吕布唯一的女儿,长的粉嫩可爱,大眼睛里还透着一股子灵气,可以预期,日后定会出落成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 正妻严氏家教严格,对女儿约束很多,偏偏小姑娘虽然长的漂亮,但性格上却像极了吕布,天生的活泼好动,因此母女二人总是争吵不休,而貂蝉这里就成了她最好的避风港! 另外,小姑娘也很喜欢这个二娘,并偷偷期盼着自己长大后也能变得像貂蝉一样,倾城倾国! “二娘是在为父亲大人担忧吗?”吕铃儿年纪虽小,却心思灵敏,发现貂蝉的眉宇间似乎透着淡淡的忧伤! “呵呵!小机灵鬼,战场上凶险万分,怎么能不担心呢?”拍拍吕玲儿的脑袋,貂蝉也很喜欢这个活泼好动的小丫头,从她身上似乎能看到自己小时候的样子! “二娘不必担心,我父亲是‘天下第一勇士’,所向无敌!”提起自己的父亲,小姑娘一脸的自豪,在她心中吕布自然是大英雄、大豪杰! “天下第一,倒是不假,可要说无敌吗……,恐怕未必!” 貂蝉若有所思的摇摇头,平日里吕布对她**爱有加,二人的感情也不错,可不知为什么,她总是有些淡淡的哀愁,还有一道模糊的身影藏在内心深处,挥之不去! “普天之下,还有谁是父亲大人的敌手?”吕玲儿一脸的好奇,抱着貂蝉的手臂撒起娇来。 “嗯!有一个冷酷无情的坏家伙,他就是你父亲平生最大的敌手!” “坏家伙,有多坏?那他和父亲比谁更厉害些?”女人有一颗天生的‘八卦心’,小姑娘也不例外! “若论武艺,自然是你父亲更是一筹!”貂蝉手托香腮,露出一副沉思的模样,在灯光的衬托下,美若天仙一般,“可要是二人生死相搏的话,恐怕就……” 正当一大一小两个美人窃窃私语时,外边突然响起了阵阵的慌乱声,还有战马的嘶鸣……,而且规模越来越大,最后竟变成了惊天动地的喊杀声! “不好,城中有变!”貂蝉到底是经过大世面的,几步窜到**头,伸手拔出一把长剑,横在胸前,另一只手将吕玲儿紧紧护在身后,二人一起向外面跑去…… 貂蝉的武艺师从帝师-剑圣王越,一手快剑舞动起来密不透风,等闲人近不了她的身! 才跑到内堂门口,有负责护卫的亲兵满脸血污的冲了进来,“二夫人不好了,有敌军袭城,如今四门尽失,就快杀到这里来了!” “李兰、薛封二位将军呢?为何不统兵御敌?” “敌将凶悍无比,李兰将军前去迎战,一合就被斩杀了,薛封将军也被生擒,二夫人,快跑吧,再晚就来不及了!” “什么?”貂蝉心中大惊,李兰也是军中有名的悍将,垮下黄鬃马,手中三股托天叉,有万夫不挡之勇,否则吕布也不会把家小托付给他照顾,这样厉害的角色竟然一合就被斩了,来的到底是那路杀神,如此厉害! 随着喊杀声越来越近,府邸里的侍女、仆人、亲兵都乱成了一团,有四散奔逃的,有躲起来保命的,也有跑过来护卫的…… 大夫人严氏也衣衫不整的跑了出来,脸上全是惊恐,虽然是吕布的正妻,可她却丝毫不通武艺,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大家不要慌,马上准备车辆,再找三件普通士兵的衣服过来!”这时候就显出貂蝉的本领了,临危不乱,准备浑水摸鱼跑出去! 萧逸正指挥大军入城,这场偷袭战非常的完美,濮阳城的四门皆已拿下,守将李兰的人头就挂在他的马鞍上,群龙无首之下,守军已经全线崩溃了,除了被斩杀,就是跪地投降,很多人都是从睡梦中惊醒,身上只穿着**,到现在他们也没想明白,敌军是从天而降吗? 原来和曹仁交接完豫州三郡的防务后,萧逸并没有直接去救援济北,他知道吕布屡战屡胜,现在兵威正强,他这五千人马拉过去和人家硬拼,不但济北之围解不了,恐怕自己也会陷到里面。 所以萧逸决定来个‘围魏救赵’,由豫州出发后,没有走近路回山阳郡,而是一路向西,经过颖川,然后再折而向北,沿着兖州的边界线饶了个大圈子,突然出现在濮阳城下,杀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城中的战事依旧在激烈进行着,不少亡命之徒还在负隅顽抗,要想解决他们还需要一点时间,对此萧逸只是下令紧守四门,不要放任何人跑出去,已经是瓮中之鳖了,纵然挣扎的厉害些,也难逃灭亡的下场! 正在这时,乱军之中,有伙人簇拥着一辆车子拼命向城门口冲了过来,这些人并不多,却个个以一当十,尤其是为首一人,身披软甲,黑纱蒙面,手持一把长剑,冲杀之时快如闪电,而且还有一种飘逸的美感! “呵呵,有意思,还是第一次看到砍人都这么漂亮的!”萧逸见猎心喜,纵马上前,手中‘凤翅镏金镗’一横,将车辆劫了下来! “小子,接我三镗,饶你不死!”说着萧逸一招‘力劈华山’,凤翅镏金镗带着恶风狠狠砸落下来…… 看到萧逸的一瞬间,蒙面人也是微微一惊,可镗刃太极,由不得她多想,连忙举剑招架,剑刃和镗刃刚一接触,立刻化挡为贴,身子轻轻一闪,竟然用宝剑把镗刃给压住了…… “好剑法!”萧逸是识货的,对方这一招‘四两拨千斤’玩的极其巧,定是受过名家的指点。 “第二镗!”萧逸右手力量加倍,镗刃旋转着横扫而至,让对方再也无处可粘。 眼看无法硬接,蒙面人小蛮腰一扭,身体软的面条般倒在马背上,险险的避开了这一镗,人是避开了,顶上的头盔可没避开,被镗刃直接砸飞了出去,巨大的力量震的她目眩耳鸣,差点摔下马去…… 就在此时,萧逸右手持镗,左手闪电般向对方的心口位置抓来,这名敌将很有些意思,他准备生擒活拿! 龙爪手刚一抓住对方的心口,萧逸就感觉到有些不对,“软绵、柔滑,弹性极佳,而且大小正好……” “无耻,孟浪子!”被抓的蒙面人浑身一僵,一声轻斥,用剑背狠狠抽了过来! 萧逸这时候才反应过来,镏金镗连忙向外一荡,平时如臂使指的兵刃,现在都有些拿不稳了,结果不但荡开了宝剑,也荡开了对方脸上的黑纱,露出一张倾国倾城的俏脸来…… “是你?” “是我!” 萧逸实在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遇到貂蝉,还‘狠狠’抓了人家一把,丢人啊,说起来当初在洛阳的时候,自己在天机楼喝醉了,还欠着貂蝉一个人情呢! “那个……,你还好吧!” “我很好,他对我也很好!”貂蝉俏脸通红,她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萧逸,敌人?朋友?知己?又或是…… “三镗已过,不求你放过我,但求放过车里的人成吗?”貂蝉轻叹一声,回手指了指,恰好此时车帘掀起一个小角,露出个可爱的小脑袋来,正一脸好奇的四处打量,尤其是对萧逸,那张‘蚩尤鬼面’好吓人呦…… “是吕布的家小?” “是的,我留下做你的俘虏,放她们母女俩走,成吗?”貂蝉认命的扔了手里的宝剑,她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不是人家的对手,还是听天由命吧! 听到是吕布的妻女,萧逸不禁摸着下巴犹豫起来,如今吕布正兵围济北,如果能拿住他的家眷,就是最好的人质,可以和他讨价还价;如果济北城不幸被攻破了,还可以用来俘虏,按理说这样的宝贝绝不能放过去! “黑脸哥哥,你是要抓我们吗?”无知者无畏,吕铃儿一脸好奇的从车里钻了出来。 “哥哥?……还黑脸!”摸摸自己的小脸,萧逸真有些伤自尊,不过小姑娘天真的话语,还有貂蝉那双哀怨的眼睛,都让他心中发软。 这些年他征战沙场,可以说是杀人如麻,连人头‘京观’他都垒过,可却从未欺凌过老弱妇孺,以人妻女为质,大丈夫所不为啊! “打开城门,放她们过去吧!”萧逸向后摆摆手,示意手下士兵让开通道,而后又用复杂的神色看了看人比花娇的貂蝉,“你也一起走吧!” “啊?”貂蝉吃惊的张开了小嘴,又摸了摸自己的脸蛋,乱世之中,群雄四起,除了抢地盘,就是抢女人,她刚才就做好了用自己严氏母女的准备,没想到萧逸竟然会放了她,难道说自己长得不漂亮吗? 有生以来,貂蝉第一次对自己的容貌产生了怀疑,如果真的是倾国倾城,那为何眼前这个男人从不动心呢? “路上不太平,小斌,你带人送她们一程!”萧逸决定好人做到底,不但派人护送他们离开,连那几十名被俘的侍卫,包括武器一并发还了! “谢谢,你是个真正的男子汉!”貂蝉终于相信自己一行人真的自由了,可不知为什么,她心中反而闪现出一丝失落…… 活路出现,一行人连忙赶着车辆向城门口跑去,生怕走的晚了这名黑脸将军再反悔变卦! “等一下!”正当貂蝉要从身边过去时,萧逸突然伸手拦住了。 在佳人疑惑的目光中,萧逸面红耳赤的‘吭哧’了半天,终于从嘴里蹦出几个字,“那个……,刚才,对不起了!” “对不起?”貂蝉疑惑的想了想,又看了看萧逸涨红的小脸,和那只藏到身后去的左手,终于明白过来。 “呵呵!”先是一阵清脆的娇笑,而后貂蝉拍马来到近前,贴近身子,在萧逸耳边轻轻吹了口气,而后用低低的声音问到,“那个……手感好吗?” “啊!……”萧逸身体一僵,在风中彻底凌乱起来……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七十章济北大战 推荐阅读: ?? 济北城外,守株待兔的吕布,和回兵救援的曹操终于迎头相撞了,双方各以数万将士的血肉为资本,准备展开一场惊天豪赌,胜者,占据兖州,进而有机会问鼎天下;败者,将失去一切,万劫不复! 就战场态势而言,吕布无疑要占优许多,他麾下大都是骑兵,骁勇彪悍,速度也快,又抢先一步占领了几处重要的高地,一旦开战,就可以居高临下用骑兵猛冲曹军的大阵,那种万马奔腾的强大冲击力,就是铁打的防线也能豁开个口子…… 领兵打仗的人都知道,战场之上,只要一点突破,紧跟着就会全线动摇,到时候,就是神仙来了也难挽败局! 所以这场大战,吕布至少有七分的胜算! 曹操的帅旗扎在一处小土坡上,这里地势较高,视野开阔,方便他指挥全军作战,不过以长途跋涉回来的步兵,对战养精蓄锐已久的骑兵,又是野外决战,这个胜算确实不高呀! 不过自古征战,都是三分靠运气,七分靠人谋,而论起谋略来,曹操自信不输于任何人! 至于‘勇猛’二字,对士兵很重要,可对一名统帅而言则是微不足道了! “呜呜……!”随着两军的号角响起,大战开始了! 为了振奋士气,虎鸠-吕布亲率领数百骑兵跃马阵前,往来纵横,高声叫喊着发起挑战…… “曹贼,速速出来与本将军决一死战!” “曹贼,怕死的话就早点下马投降……,本将军饶你不死!” “吼!吼!吼!…………” 曹军大阵中! “请主公选派先锋,我等愿与吕布那厮决一死战!”看到敌军如此嚣张,曹营众将纷纷上前请令;身为武将,讲究的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管他谁在挑战,一刀砍回去就是了! “呵呵!不急,传令各营,紧守防线,无令不得出击!”曹操仿佛没听见对方的骂声一样,还很有兴致的从郭嘉手里抢过酒葫芦,喝了几口,“匹夫之勇,何足为贵,老夫今天跟他斗智!” “主公英明!”郭嘉先是小小拍了下马屁,而后又从怀里摸出一包肉干,二人就坐在土坡上,有吃有喝的看着吕布一个人在那表演,颇有一种看猴戏的乐趣! 连番叫骂无用,吕布开始派出小队人马冲突敌阵,想把曹军给引出来,哪知对方以粮草车辆环绕为营,又竖起大盾牌防御,无论怎么挑衅,就是死活不出来,一旦骑兵冲近了,立刻乱箭如雨…… “曹贼,你个怯弱鼠辈!”数次挑战不成,吕布被气得七窍生烟,他把骑兵全放在周围的高坡上,只有曹军进入预订的包围圈中,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如果在平原地带发起冲击,那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了! 就这样,从清晨开始,一直耗到正午时分,曹军还是一点动静也没有,吕布却是越来越急躁了! 春季空气干燥,又经过大半天的对峙,两军将士都口渴了,纷纷取水饮用。 曹军在平原布阵,后方不远就有一条河流,取水非常容易;可吕布的人马就比较倒霉了,他们都在高坡上布阵,离河水教远,运送起来也困难,更何况军中还有大量的马匹,这些家伙需要的饮水量可是士兵的好几倍,无形之中就更困难了几分…… 人多、马多、水少,根本就不够分配的,无奈之下,许多将士只能继续忍受着喉咙的干渴,一些队伍甚至因为争夺饮水撕打起来,乱糟糟的一片~~ 看到这种情景,吕布知道不能再等了,每过一分,士兵们的斗志就衰落一分,平原就平原吧,由自己亲自带队冲击,不信破不开曹军的大阵! “来人,吹动号角,让各部兵马在平原列阵,准备冲击曹军!” “诺!……呜呜!” 很快,列阵完毕,就在吕布准备一鼓作气,冲杀过去时,对面的曹军大阵却突然发生了变化,由辎重车辆排成的防线洞开,一支步兵方阵迈着整齐的步伐走了出来,看样子是准备应战了! “好,太好了,终于把曹贼给等出来了!”吕布不禁一阵的狂喜,连忙重新部署阵型,各部人马又都跑回高坡上列阵,就等着曹军进入包围圈中,而后一举歼灭! “咚咚!……吼!吼!”曹军的步兵方阵按照整齐的鼓点向前挺进,还不时地发出呐喊声,眼看就要越过预设的警戒线时,却突然停住了脚步,而后全军齐齐后转,竟然又迈着整齐的步伐回去了…… “回去了?……这是什么情况!”吕布心中顿时有无数的‘草泥马’奔腾而过,一箭未发,一阵未打,就这么回去了? “温侯,咱们怎么办?” “让弟兄们重新在平原列阵,由我亲自带队冲击,一定要踏平曹营!” “诺!” “呜呜!……”随着号角响动,刚刚爬回高坡上的士兵又连忙跑了下来,继续整顿队形,准备发起冲击,可还没等他们准备好,对面的曹军突然号角齐鸣,又一座步兵方阵冲了出来,而且来势汹汹,看样子这次是真要拼命了! “快,都回高坡上去,列阵备战!”吕布连忙再次变换队形,准备用骑兵冲阵,士兵们也狂呼着爬上战马,鼓舞起所有的斗志,准备大战一场! 哪知道这支曹军方阵在警戒线附近转悠了一圈后,又原路返回了,只留下吕布在那暴跳如雷,将士们刚刚提起来的斗志,一下子就松懈下去…… 进进退退,如此数番,把吕布手下的人马折腾的疲惫不堪,再也不愿跑来跑去了;士兵纷纷坐下休息,尤其是一些重装精兵,连盔甲都脱了,穿着几十斤的重甲跑上半天,就是铁人也受不了呀! …………………………………………………………………………………………………………………………………………………… “好,敌军已疲,举大纛,全军出击!”曹操一直盯着对面的情况,眼看时机成熟,从地上一跃而起,没有任何的试探,直接下达了全军压上的命令。 打仗如同赌博,最忌讳犹豫不决了,既然赌了,那就一次压上所有本钱,胜负生死在此一搏! “诺!……终于轮到我们了,好好教训下这小子!”早就憋了半天怒火的众将立刻领命而行,各自整顿好队伍,以骑兵为先,步兵随后,弓箭手两侧配合,发动了总攻击! 听到曹军进攻的号角声,上到温侯-吕布,下到普通一兵,就没一个起来应战的,这种骗人的鬼把戏他们已经受够了,大家该休息的休息,该喝水的喝水,一些比较疲倦的干脆躺在地上打起了瞌睡…… 果然,曹军大阵来到警戒线附近时,又停了下来,正当众人以为他们又会像前几次一样退回去时,曹军突然齐声呐喊,越过警戒线,潮水一般冲杀了过来! “不好,这次是真的了,大家快上马迎战!”看到曹军真的杀过来了,吕布一蹦三尺,飞窜上赤兔马,指挥部下快点列阵迎敌。 可事出仓促,毫无心理准备的部下们顿时乱成一团,有的忙着穿戴盔甲,有的四处找自己的战马,有的还没从地上爬起来,就被慌乱的人群踩在了脚底下……,根本无法组成有效的队形,结果被曹军杀了个人仰马翻,顷刻之间,全线溃败…… “不许后退,杀回去,全都杀回去!”吕布连连喝骂,又斩杀了几名逃兵,可还是无法止住大军溃败,各部慌乱之中,被曹军轻而易举的分割成许多小块,一个个收拾! 好在关键时刻,陈宫带着后队人马支援上来,一阵猛杀,这才勉强的帮吕布站稳住了阵脚,可局势依旧对他不利,曹军就像下山的猛虎一样,嗷嗷叫的往前冲,势不可挡! 于此同时,济北城内,荀彧等人见到局势发生逆转,也派出一支人马来,与曹操里应外合,大有合围吕布全军的架势! “活捉吕布,赏千金!” “活捉吕布,赏千金!” 战场上到处都是曹军将士的呐喊声,而吕布的那面帅旗就成了最好的目标,四面八方,紧紧围困,任吕布如何神勇无敌,在乱军中左突右冲,可就是杀不退曹军,反而被人家步步逼近! “温侯,大势已去,咱们快撤吧!”一身血污的陈宫跑了过来,刚才一会功夫,他的后队人马也被杀散了。 “不成,本将军要和曹贼决一死战!”吕布已经杀的血贯瞳仁了,方天画戟上更是沾满了血肉,可面前的曹军就是死战不退! “温侯,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啊!” “我不甘心,不甘心啊!”, 就在吕布和陈宫争论不休时,手下大将张辽像个血人一样从外围杀了进来,并带来一个可怕的消息--濮阳失陷了! “轰!……咔嚓!”晴天霹雳啊,吕布眼前金星都冒出来了,濮阳失陷,那自己囤积在哪里的粮草、辎重可就全没了,大军无粮,死路一条啊! “我的妻子、女儿,还有貂蝉,都怎么样了?” “回温侯,下落不明啊!” “啊!”身体一晃,吕布好悬没从马背上摔下去,这位‘天下第一勇士’再也无心恋战了,陈宫连忙让张辽带人拼死断后,自己掩护着吕布一路冲杀了出去…… 主帅一跑,部下将士立刻失去了主心骨,再也无人死战了,纷纷夺路而逃…… 另一边,曹操却是驱兵大进,一路掩杀追赶,这次济北大战,他赢了个通吃!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一章丧家之犬 推荐阅读: ?? 南城,原本是兖州境内一座普通的小县城,后来因为连年的战乱,百姓们死走逃亡,逐渐变成了一座毫无生气的‘死城’,白日里阴云惨淡,寂静无声,到了晚上则是鬼哭狼嚎,还不时的有磷火飞窜…… 昏暗的月光下,一条瘦骨嶙峋的老狗正在废墟间四处翻找着食物,故土难离,如今也只有它还守卫着昔日的家园了,老狗是被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吸引来的,灵敏的嗅觉告诉它,这里应该有食物。 “嗖!……嗷嗷!”一支冷箭飞来,将游荡的老狗狠狠钉在了地上,血花喷涌,四肢挣扎抽搐了几下,顿时没了生息,随后从黑暗的角落里窜出几条双眼血红的大汉,他们穿着残破的衣甲,身上还胡乱的裹着伤布,就像从地狱中跑出来的幽灵一般! “快点!……”为首一名大汉拿着弓箭,刚才就是他一箭射杀的猎物。 几个人冲过去,拎起老狗的尸体,又看看周围没有其他动静后,快速的消失在黑暗中~ 一座废弃的大宅院中,火光点点,就像闪动的鬼火一样! “奉先,曹性将军射回来一只猎物,已经烤熟了,你多少吃一点吧!”侯成是吕布幼年时的玩伴,在所有将领中最是忠心耿耿,也只有他敢直接称呼吕布的表字! “好,把陈宫先生叫过来,一起用点吧!” 随着话语,从大堂里走出个浑身血污的人影,正是吕布,短短几天时间,原本叱咤无敌的‘铁戟温侯’仿佛变了个人,发髻躁乱,胡须邋遢,一双眼睛中更是布满了血丝,就像地狱鬼王一般! “温侯!” “温侯!” 看到吕布走出来,院子里的人纷纷起身问候,济北一仗真是惨败呀,数万大军全线崩溃,光是遗弃在战场上的死尸就有上万具之多,其余的不是做了俘虏,就是四散奔逃…… 曹军咬住吕布后死不撒嘴,将他追的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要不是关键时刻高顺带着‘陷阵营’拼死断后,这次可就真悬了! 就这样他们一路厮杀,一路逃窜,最后躲进南城这个鬼地方时,吕布身边只剩下区区几百人马了,而将领中除了陈宫、曹性和侯成,其余的也全失散了~~ 尤其是负责断后的张辽、高顺,生死未卜啊! 老狗很瘦,勉强够将领们吃上几口,至于其他人有块骨头啃就不错了,这里是‘鬼城’,根本没有粮食可以劫掠,士兵们又舍不得杀马,在逃亡的路上,马就是命,杀一匹马,就意味着他们得扔下一名弟兄~~ “想不到我吕奉先竟然沦落成一条丧家之犬了!”看着手中的狗肉,吕布真是难以下咽,就在几天前,他还做着打下一块花花世界的美梦,可现在呢,数万大军溃散,自己东躲西藏,甚至连妻子、女儿都不知道是否安好~~ “温侯无需如此,胜败乃兵家常事,这次虽然受些挫折,但只要将军重新竖起‘铁戟温侯’的大旗,离散的部众自会归来,到时候重整旗鼓,再与曹贼决一死战!”陈宫虽然是个文人,可他的毅力比大多数武将还要坚强。 “没错,陈留、东郡的城池还在我手中,那里还有上万兵马,看我重整旗鼓……”稳定下情绪,吕布也开始给自己拼命鼓气,毕竟还有些希望不是! “看!有人!” “看!……有人来了!” 听到外面的动静,以为是追兵杀来了,吕布赶忙拿起自己的方天画戟,其余将校也纷纷拔出兵刃,准备做困兽之斗! “不要慌,自己人!” “是臧霸将军,还有大夫人,二夫人,大小姐也在~” 听到是自己的妻女回来了,吕布扔下‘方天画戟’就跑了出去,夫妻、父女相见,自然是一顿痛哭,虽然吕布不是一名好的统帅,但他却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妻女在他心中,比那损失掉的数万大军更重要! “濮阳被袭,你们是如何冲出来的?”好不容易收住眼泪,吕布又疑惑起来,那么多精兵悍将都失陷在里面了,她们几个妇孺怎么跑的出来? “这个,全靠妹妹的本领高强,我们才侥幸逃出来……”严夫人回答的比较模糊,不过也是事情! “幸苦你了!”看着貂蝉一身戎装的模样,吕布连忙出言安慰,对自己这位二夫人的武艺,他还是知道一些的,不过…… “是一位黑脸哥哥放我们出来的!”童言无忌,天真的吕玲儿向自己的父亲道出了实情,“那位哥哥好厉害,他还抓了二娘心口一把,玲儿在车里都看见了!” “什么?黑脸……还抓了貂蝉一把,竟然还是心口?”吕布就感觉一股酸劲从脚后跟升起,直冲到头顶,而后变成了一顶绿油油的云朵,还是帽子形状的。 “这个……,回头我再跟你说明白!”貂蝉俏脸通红的把吕玲儿的小嘴堵上,又指了指旁边,“温侯还是先问问臧霸将军吧,军情要紧!” “对!不是让你们把守城池吗,怎么也跑这里来了?”这时候吕布才想起来臧霸等人,以及各处城池! “温侯!……温侯呀!”臧霸忍不住失声痛哭,“完了,全完了,陈留、东郡失守,咱们无家可归了!” “什么?……全丢了!” 原来萧逸在袭击濮阳得手后,马不停蹄的又一路攻取了陈留、东郡等地,负责留守的臧霸抵抗不住,只好弃城而逃,没想到路上正碰到逃出来的貂蝉等人,这才一路顺着踪迹跑到这里,与吕布相见! “萧逸,我与你势不两立!”吕布这下真有些绝望了,原本想着依托陈留等城池,再和曹军周旋一二,这下本钱丢尽,兖州再无立足之地了! “温侯,此地不可久留呀,那萧逸统领大军正自东向西,一路扫荡,很快就会来到这里,要是被他的玄甲军咬住了,不死也得脱层皮呀!”提起萧逸,臧霸就浑身哆嗦,他实在是被那种疾如风火的战术给打怕了! “事已至此,公台,我们去何处藏身为好?” “容我思之!”陈宫开始闭目沉思起来。 作为一名谋士,陈宫是合格的,可谓是足智多谋,大局观也很好,可他有一个缺陷,就是‘有谋而迟’,好办法倒是能想出来,可总比别人要慢上一拍,因此经常错失良机! 好半天,陈宫终于睁开了眼睛,“咱们去山阳郡!” “山阳郡?那不是萧逸的地盘吗!”众人全都倒吸一口冷气,那个‘杀神’正四处追他们,难道要自己送上去吗?, “没错,就因为是他的地盘,咱们才更好藏身!” 陈宫指了指火堆继续说道,“这就叫‘灯下黑’,那萧逸横扫各地城池,可他万万想不到我们会躲到他的老巢里去,再说山阳郡地处三州交界,地势复杂,山岭颇多,也便于我们暂时藏身!” “好主意,进了山咱们就安全多了!”众人纷纷拍手叫好,现在只要有个地方能安稳下来,哪怕是穷山僻岭他们也不嫌弃了。 “那‘鬼面萧郎’狡猾如狐,这个办法恐怕瞒不了他多久的!”坐在火堆旁的貂蝉突然插了一句,对萧逸,她可是知之甚深啊! “二夫人说的对,这个计策确实瞒不了几天!”陈宫点点头,他也知道萧逸并不好对付,“所以咱们一面躲藏起来,收拢人马;另一面还得另谋出路才是!” “出路?在哪?” “徐州!”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刘备成亲 战争的真谛就是‘胜者王侯,败者贼’,当吕布惶惶如丧家之犬的时候,曹操却在得意的开怀大笑。 济北一战,曹军缴获无数,堆积如山的兵器,漫山遍野的战马,成群结队用绳子栓回来的俘虏……,而这些东西在经过一番消化后,很快就会被曹军吸收掉,从而更加壮大自己的力量! 大胜过后,第一件事就是论功行赏,无论是外出征战的,还是坚守城池的,出力的也好,出谋的也罢,曹操都一一给予重赏,大把的官印、成箱的金银、美宅、良田、奴仆、歌姬……应有尽有! 君无财,士不来,君无赏,士不往; 香饵之下必有死鱼,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用物质上的奖励来激励士气,掌控人心,曹操可是其中的高手! 当然了,重赏并不等于滥赏,曹操会根据每个人的功劳颁发相对应的奖赏,既不会显的单薄、吝啬,也不会让人觉得赏赐来的容易,总是刚好能激发起受赏者的斗志,让他再接再厉! 当然了,万事没有绝对,在这场庆功宴上,有三个人却是赏无可赏! 第一位是丁夫人,身为曹操的正室,夫妻二人本为一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曹操的胜利就是她的胜利,总不能自己犒赏自己吧! 不过在得知济北城最危机的时候,是丁夫人冒着生命危险亲自坐镇城头,鼓舞守军的士气后,以曹操的铁石心肠,都不禁热泪盈眶,还亲自用金杯斟酒,敬了丁夫人一杯! 夫妻同心,其利断金,此言不虚! 第二个没法犒赏的是小静,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娃,竟然在激烈的攻防战中身先士卒,亲自上阵挥剑砍杀,据说死在她手上的敌军竟然有十几个之多,这样的事情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可又活生生的出现在众人面前! 对于一个小姑娘而言,官职,金钱,美女……,似乎怎样赏赐都不太合适,可功劳却又实实在在的摆在那里,有目共睹;最后曹操甚至动了收小静为‘义女’的打算,却被丁夫人阻止了,夫妻二人私下商量一番后,曹操也打消了这个念头,不过他在庆功宴上正式宣布,以后小静将会享受和他的女儿们同等的权利,也就是说曹节姐妹有什么,小静就会有什么,不差一头发丝! 面对这样的恩宠,小静自然也是高兴万分,不过高兴过后心中还有着一丝害怕,要是被哥哥知道自己开了杀戒,还一杀就是十几个,估计自己的小屁股又要遭殃了,为免受皮肉之苦,看来必须得找张‘护身符’才行! 可是谁才能保护自己呢?小静晃着小脑袋在人群里找了半天,最后目光落在了丁夫人、卞夫人身上,这两张护身符可保自己平安无恙了吧? 当下她招招小手,先是把曹彰、曹植俩兄弟叫到自己身边,走迂回路线才是王道啊! 至于第三个人吗,自然就是萧逸了! 这次对外征战,萧逸一战灭孔伷五万大军,二战拿下豫州三个半郡的城池,三战奇袭濮阳,断了吕布的后路,每一件都天大的功劳,萧逸却是三件大功合于一身,这该如何赏赐? 论地位,萧逸已经是曹营首席大将,连曹仁、夏侯惇等一众亲族都无法与他比肩,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论财富,有蓟县梁家对他倾力支持,说是富可敌国都不为过,否则荀彧、荀攸等一群人也不会整天琢磨着搜刮他了! 赏无可赏,一向是君主心中的大忌,不过这还难不住曹操! 他先是让人送了许多牛羊、美酒到玄甲军中,用来犒赏那些劳苦功高的将士们,至于萧逸吗,曹操让自己的三个女儿绣了一件‘金丝百花战袍’送了过去,其中的意思,不问可知! 有时亲情才是最好的赏赐,就像汉武帝犒赏卫青和霍去病一样,联络结亲,两家化成一家,不就皆大欢喜了吗! 不过在欢庆胜利的同时,曹操没有得意忘形,这次能打败吕布,全靠了用‘诈术’取胜,回想起战事的经过,实在是太险了,如果吕布不是那么犹豫不决,如果陈宫的反应能再快一点,那最后的结果恐怕就要反转了! 虽说兵不厌诈,可‘诈术’这个东西毕竟不能一用再用,关键还得加强自身的实力才行,而当务之急就是组建一支精锐骑兵部队,用来增加大军野战的能力,正好这次缴获了大量的战马和兵刃,自己的‘虎豹骑’是时候诞生了! …………………………………………………………………………………………………………………………………………………… 就在曹操春风得意的时候,还有一个人也是高兴的直翻跟头,那就是‘大耳朵阿福’……刘备! 自从退了曹兵以后,徐州城中同样是大宴三天,凡是参战的将士,每人一份厚赏,反正有糜家这样的大财阀在,钱粮上不会短缺,于是皆大欢喜! 宴会过后,孔融和赵云就先后告辞了,他们一个回北海郡继续当太守,另一个则要回公孙赞帐下听用,临别之时,刘备拉着赵云的手久久不愿松开,送了一程,又一程! 最后,赵云的人走了,心却留在了刘备身边! 而刘、关、张三兄弟,则在一众文武官员的极力恳求下留了下来,陶谦再次表示要让出刺史大印,刘备自然极力推辞,就这样,二人几番推让之后,最后做出决定:徐州刺史还是陶谦,刘备则留下来协助政务! 说是协助,因为陶谦老弱多病,实际上徐州的大小事情都落在了刘备的身上,不得不说,这个‘大耳朵阿福’还真有两下子,无论是治民理政,还是训练兵马,都有其独到之处,受到了徐州上下一致的好评! 就在刘备事业上一帆风顺的时候,个人感情上也获得了一个大丰收,糜竺有意把自己的嫡亲妹妹嫁给刘备为妻,两家联姻,这可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呀! 糜家乃是徐州宗族大户,又是天下三大财阀之一,家资丰厚无比,传到了这一代,除了糜竺、糜芳兄弟外,还有一个幼妹,名唤糜贞,今年刚好一十七岁,不但长的如花似玉,而且知书达礼,写得一手好字,画的一手好丹青,是徐州一带有名的‘才女’和‘财女!’ 对于这门婚事,刘备自然是一万个愿意,白得一个大美人不说,有了糜家的帮助,他在徐州就算是彻底站稳脚跟了,无论是政治上,还是钱财上,都有极大的好处! 同样的,这件事对糜家也是好处多多,刘备的本领他们全都看在眼里,这就是一条潜龙呀,日后只要风云际会,必然会一飞冲天,如今提前在他身上压上重注,以后分红的时候肯定丰厚无比! 雪中送炭可比锦上添花要珍贵的多啊! 至于在男女感情上吗? 虽然说刘备的年纪大了一些,可在这个时代并不算什么,乱世中区分男人只有一个标准,英雄?还是狗熊? 年老的雄狮也是狮子,再青壮的野狗还是野狗,二者不可同日而语! 再说了,我们的‘大耳朵阿福’长的还是挺不错的,神情俊朗,面如冠玉,一对大耳朵更是福缘深厚,怎么看怎么喜庆! 当下‘摘良辰,责吉日’,为二人完婚,同时大发请帖,凡是徐州的文武官员、宗族大户、博学鸿儒……,全请了个遍,以壮声势! 等到成婚这一天,刘备沐浴净身,熏了香,换上里外三新的衣服,外罩大红袍,十字插花,又选了一匹威武雄壮的白马为坐骑,在关羽、张飞的陪伴下出了府邸,前往糜府接亲! “恭喜刘将军啊!” “百年好合!” “早生贵子呀!” 刘备因为退敌有功,在徐州百姓中获得了极高的声誉,看到是他去糜府接亲,纷纷在路旁抱拳恭喜! “同喜!……同喜!”刘备微笑着抱拳还礼,同时让随从们成筐的往人群里扔喜钱,所到之处自然欢声雷动! 就这样,刘备一行人吹吹打打的直奔糜府而去……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三章天下英雄三个半 糜家府邸门前,糜竺、糜芳两兄弟早早就站在这里等候了,这是一种态度,表示他们很重视这次联姻,同样的更加重视刘备! “大哥,这个赌注压的是不是太大了?”与极力促成这次联姻的大哥糜竺不同,二弟糜芳的态度却是左右摇摆,当今天下三大财阀,其余两家都还在局外观望,他们糜家却倾全力下注刘备,是不是太急躁了? 再者说,以他们糜家的财力和影响力,想要联姻的话,完全可以有更好的选择,无论是河北袁绍、淮南袁术,又或者是天下的任何一路诸侯,没人会拒绝跟他们糜家联姻的,而且还都是正妻的位置,有那么多大势力,和少年公子不选,为什么偏偏看中这个实力微弱的刘备呢,更何况他还大出自家小妹十几岁呢! 糜贞今年十七岁,而刘备可是三十四岁了,在‘人活五十不算夭折’的年代里,已经属于‘大叔’行列了! “二弟啊!我们糜家虽然当官从政了,但骨子里还是个商业家族,而商人要想做大买卖,除了超一流的眼光外,关键时刻还得有破釜沉舟的勇气,刘备,值这个价钱!” 当初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时,糜竺就在陶谦的军帐中听用,因此对各路诸侯的性格、能力、胆略都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而二弟糜芳就没这个机会了,当时他负责在徐州留守,只能从别人口中得到一点信息,并没有一个直观的认识! “大哥以为刘备是个英雄?” “呵呵!那在二弟心中有谁称的上是当世英雄?”糜竺没有回答,而是反问了回去! “各路诸侯之中以河北袁绍、淮南袁术、荆州刘表的实力最强,出身也最好,二袁‘四世三公’,门生故吏遍布天下,刘表更是汉室宗亲,这三个人可称的上是当世英雄吗?” 糜芳迅速把天下诸侯在心里过了一遍,而后选出了他认为最强的三个! “实力强不代表能力强,群雄争霸,强弱、胜负往往会在一夜之间发生逆转,二弟可不要被表面的假象给蒙蔽了呀! 二袁兄弟虽然出身名门,可惜好谋无断,鼠目寸光,算不得真英雄,至于荆州刘表,白披了个汉室宗亲的身份却不知好好利用,困守荆州,不思进取,早晚会被他人吞并的!” “那在大哥心中,普天之下有谁堪称当世英雄?” “普天之下,能称的上英雄的吗,只有三个半!”糜竺非常郑重的举起三根手指头,至于第四根,则是半屈着! “请兄长指教!”反正刘备迎亲的队伍还在路上,糜芳也乐意听听大哥对天下人物的见解! “这第一个吗,就是刚刚退兵而去的兖州牧-曹操!” “什么,曹操?他不是我徐州的大敌吗?” “没错,曹操是我徐州的生死大敌,可他也是位英雄!”糜竺在说话的时候,很自然的把自己摆在了一个商人的位置上,虽然奸诈,可也最公平不过了! “曹操虽然出身污浊,但心机深沉,足智多谋,上马可以征战沙场,下马可以治国理政,是少有的‘文武双全’的人物,最重要的是曹操还知人善任,能够收拢天下豪杰以为己用,就像是一头威风凛凛的雄狮,不但自身强大,更是能号令百兽俯首!” “大哥言之有理,那第二个人,莫非就是刘备?”糜芳赞同的点点头,对曹操他既恨,更怕! “没错,正是刘备,此人看起来‘文不成,武不就’,柔弱如水,实际上却是外柔内刚,而且野心勃勃,只不过他平时掩饰的很好罢了!”说道这里,糜竺得意的一笑,再好的伪装也逃不过商人的目光,他们的眼睛可是在‘金钱眼’里炼出来的,火眼金睛啊! “再者,那刘备在收拢人心上的本事,比起曹操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看看他才来多久,就把徐州上下都治的服服帖帖,人心归顺啊! 还有他身边的关羽、张飞两兄弟,那都是‘万人敌’的大将,却对刘备忠心耿耿,不离不弃,这样的本事,不服不行;所以说刘备就像一只暂时在草丛里安身的雄鸡,只要机会一到,立刻就能飞上枝头变凤凰!” “大哥高见!”糜芳对刘备的本事也很佩服,别人收揽人心还需要官职、金钱、美女之类的东西帮忙,而刘备,两行眼泪足矣! 这时候远处传来阵阵的吹打声,看来那个‘大耳朵阿福’就要到了。 “敢问大哥,这第三个英雄是谁?” “第三个英雄吗,他已经死了,不过‘身虽死,魂却在’,他就是江东猛虎-孙坚! 孙文台勇武刚烈,又心胸磊落,对朋友,对部下都是待人以诚,这在尔虞我诈的乱世中是非常少见的,也正因如此,他身边才聚集了大量的死忠之士,只是可惜,他太冲动了些,误中埋伏,死在乱箭之下!” 提到孙坚,糜竺的声音中透出一种落寞感,其实在他心中,如果哪头‘江东猛虎’不死,孙家和糜家才是最好的联姻对象,他们一个有兵,一个有钱,又都是淮汜一带的名门望族,这才是梦幻组合呀! “不过孙坚虽死,其子孙策却在,这个少年无论是武艺、胆略、才干都更胜其父一筹,别看现在屈从在袁术麾下,但终会有自立门户的那一天,如果要做个比喻的话,那孙策就是一只乳虎,别看现在老实的跟小猫一样,等到它筋粗肉满的时候,一定会虎啸山林,百兽惊恐的!” “孙策,可惜了!否则那才是最好的妹婿人选!” “那最后的‘半个英雄’又是谁?”糜芳对大哥评论的前三个人都很赞成,因此也更加好奇最后那‘半个’…… “呵呵,半个英雄吗,就是那个-鬼面萧郎!”提起萧逸,糜竺原本清澈的目光也逐渐变得迷糊起来,这个人是他最看不透的,犹如水火同源一般,一半极善,一半极恶,赈济百姓是他,滥杀无辜也是他;难怪带着一个‘鬼’字! “此人年纪不大,出身来历也是个谜,却是天纵之才,不但武艺高强,沙场征战更是所向无敌,连虎鸠-吕布都在此人手中屡屡吃亏,说他是‘绝世之将’都不为过啊! 不过萧逸虽然厉害,却过于弑杀了,连用人头筑‘京观’都做的出来,实在是有伤天和,再加上他也没有争霸天下的野心,如今在曹操麾下统兵征战,所以算他是‘半个英雄!’ 不过萧逸和曹操加在一起,倒是个最强组合,如虎添翼啊! 这时候刘备迎亲的队伍,一路吹吹打打的过来了,兄弟二人连忙走上前,一个牵住马头,一个搀扶下马,敬重的不得了! “刘备见过二位兄长!”虽然是自己年长一些,可既然娶了人家的妹子,‘大耳朵阿福’自然要嘴甜一点! “呵呵!妹婿客气了,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请!……” “请!” ………………………………………………………………………………………………………………………………………………………… 当天晚上,在刘备的府邸中举行了盛大的婚宴,徐州城中的文武百官、宗族大户、有影响力的人物全都来贺,就连病重的陶谦都派儿子送来了一份贺礼! 酒席宴上,糜家兄弟一左一右陪在刘备身边,向他一一介绍徐州的各界名流人物,并接受对方的恭贺,与其说这是一场婚宴,还不如说是刘备在徐州的一次正式亮相! “玄德公当世豪杰啊!” “以后还请玄德公多多关照……” “愿为玄德公牵马坠蹬,追随左右……” 席间,众人在恭贺的同时,纷纷向刘备套交情,表决心,谁都知道,用不了多久,这位就是徐州新的主人了,此时不奉承一下,拉拉关系,更待何时呀!, “愿与诸公共保徐州,同享太平!”面对这种场合,刘备自然是留刃有余,他能让每个人都感觉如沐春风,自然而然的对他产生好感,进而产生忠心,这就是能力,一种可怕的能力! 忙完了酒宴,又送走了宾客,已经微醉的刘备摇晃着身体来到洞房门口,却又踌躇起来,今年他已经34岁了,而小娇妻糜贞只有17岁,二人的年龄整整相差了一半,做父女都足够了,真不知道一会该如何应对! 就这样,我们的‘大耳朵阿福’在洞房门口转来转去,用心编纂着一会要和新娘说的悄悄话,“要温柔,体贴,知心……,嗯!还要宠溺一点点……” 正在刘备好不容易编好了情话,准备进去推倒小新娘时,二弟关羽一阵风似的跑了过来,似乎有什么大事发生! “二弟,出什么大事了?”以关羽的性格,不是大事绝不会现在来打扰自己的。 “回大哥,就在刚才,陶谦老大人病故了!” “啊!……”刘备看看自己的洞房,又看看不远处的徐州刺史府,“今天可真是双喜临门呀!” 正文 第一百七十四章发现虎鸠 推荐阅读: ?? “刘备,你个织席贩履的卑贱小儿!”得知陶谦病逝,刘备继任徐州牧的消息,曹操气的咬牙切齿,自己费了那么大力气,又折损了不少兵马,没想到最后竟然便宜了一个卖草鞋的小子,是可忍,孰不可忍? 曹营众将也是义愤填膺,纷纷要求兵发徐州,生擒刘备,再把那陶谦老儿的棺椁劈开,暴尸示众,如此方解心头之恨! 可出兵的事情却遭到了荀彧、荀攸、程昱等谋士的反对,他们认为眼下的当务之急是继续追杀吕布,趁着这头‘虎鸠’最虚弱的时候,要他的小命,否则放虎归山,终成大患呀! “先擒刘备!” “先杀吕布!” “攻破徐州,才能扫除外患!” “不行,自古攘外必先安内呀!” 两派人马争吵不休,各说各的理由,结果是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决定权还是落在了曹操手里。 “刘备世之枭雄,久后必然为祸,至于吕布,虽然号称‘天下第一勇将’,可是有勇无谋,所以老夫决定……”反复权衡了一番后,正当曹操要做出最后决定时,一名鸿翎信使发疯一般冲了进来…… “报……长安,长安急报!” “快,拿过来!”郭嘉上前几步将急报拿过递给曹操,自己也站在后边一同观看,结果两个人一同呆住了! 曹操看完后又递给荀彧,随后是荀攸、程昱……,等大堂里的人都看过一遍之后,全部鸦雀无声! 长安动乱,西凉悍将李傕、郭汜之间发生内讧,在朝廷里杀成了一锅粥,张济调停不成,又不愿自相残杀,无奈之下率部出走,原本称霸一方的西凉集团彻底四分五裂了…… 更重要的是,趁着西凉军内讧的机会,海燕公主带着小皇帝刘协偷偷逃出了长安,如今正一路向东往洛阳进发,沿途各路诸侯纷纷响应,都有把小皇帝弄到自己手里的打算,局势一时间纷乱无比! “这是个通天的好机会呀!”好半天,从郭嘉嘴里终于蹦出句话来,“不过,也可能是万劫不复!” 如今天下大乱,诸侯们割据一方,小皇帝手里一兵一卒都没有,就剩下一个空头名份了,可这个名份,是老刘家用了400年时间积攒起来的,代表着天下正统,百姓民心,如果利用的好,就能换来千军万马,和城池钱粮,可以说是个天大的馅饼! 可是这个馅饼太大、太硬,竞争的对手也太多,到底会落在谁的手里,又是否能吞的下去,还很难说啊! “传令下去,各营军兵开始备战,还有粮草、军械也要准备充足,随时做好出征的准备!”曹操已经想好了,不管这个馅饼会不会落在自己头上,起码先把手张开,别机会真的来了,自己再接不住,那可就郁闷了! “还有,立刻派人把萧郎召回来,就说有十万火急的事情商议!” “诺!” ………………………………………………………………………………………………………………………………………………………… “这头‘虎鸠’到底跑那去了?……陈留没有,泰山没有,山阴还是没有;难道还能上天遁地不成?”看着眼前的兖州地图,萧逸愁的蹲在地上直抓头发! 他最近可是忙坏了,统帅大军十面埋伏,四路出击,到处剿灭那些溃散在各地的残兵败将,这些人或是隐藏在民间,或是躲入山林之中,不时的窜出来劫掠村庄,祸害百姓,对民生危害极大,所以必须及时铲除掉! 从西向东,从南到北,萧逸的大军在兖州境内来回扫荡了好几遍,基本上剿灭了散落在各处的溃兵,顺便把原来盘踞的山贼、草寇也消灭了个干净,可最重要的目标吕布却迟迟没有发现踪迹,莫非这家伙已经逃离兖州地界了? “虎鸠不除,难以安寝呀!” 李二是个普通的樵夫,同时也是个猎户,这并不稀奇,山里人为了谋生往往身负好几样职业,春夏砍柴,秋冬狩猎,平时还要耕田种地,绝对的多面手,不过在这之前,李二还有过一个职业……山贼! 乱世山贼多如毛,为了生计,李二当初也跑到山里落草为寇,过了几年钻山沟的日子,结果去年山阳郡里来了位黑脸小太守,别看年纪不大却厉害的一塌糊涂,短短数月时间,就扫清了郡内所有大大小小的山贼,李二也被官军抓了俘虏! 本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小太守大发慈悲,赦免了山贼们以往的罪过,还给众人找了出路,一是跟着他去当兵,从此穿军服,吃军饷,运气好的还能在战场上挣份军功回来;二是回乡务农,做个老实本分的百姓,一样可以过活! 山贼们大部分都选择了当兵,跟着小太守,去拼一份荣华富贵回来,不过李二却选择了回乡务农,一是他的年龄有些大了,实在砍不动人了,再者,在混战中他的左腿上挨了一箭,虽然治好了,但走起路来多少有些不方便,于是他扛着发放的两袋子粮食回家了,官军看他腿脚不便,还特意送了他一头小毛驴代步,这让李二感激涕零,发誓后半辈子一定做个好人! 每天早晨起来,李二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小太守的画像上香,如今这种画像在山阳郡里非常风靡,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据说已经取代了‘灶王爷’的地位,成为了百姓们新的供奉,反正在一般人眼里二者也没多大区别,都是小黑脸! 上完香,李二拿起斧子开始上山砍柴,正所谓靠山吃山,但也要爱山,现在是春夏交替的时候,山中的野兽都带着崽子,无论是军队、猎户,哪怕是穷凶极恶的山贼,也不会在这个时候狩猎的,就是砍柴也要捡那些枯死的树砍,正在生长的小树绝不能动,‘索取自然,却要有度’,这个古老的习惯几千年来从被打破过! 可是今天…… “吼!吼!……嗖!嗖!”正在四处寻找枯树的李二突然听到怪异的声音,以往的经验告诉他,这是有人在射猎,而且人数还不少,起码是几百人的大规模围猎了! “混账!……谁这么不懂规矩,竟敢春夏狩猎!”李二本想冲出去阻止,但做山贼的经历还是告诉他,还是先躲起来,看看再说。 当下他躲在树丛中仔细观看起来,果然,山中的野兽在四处奔跑逃命,许多身边还带着小崽子,真是作孽呀! 随后数百名手持刀枪、弓箭的大汉围了过来,这些人不但箭法如神,而且配合起来也是颇有章法,李二可以断定,这些人都是当兵的,也只有军人才会把打仗的本能融入到狩猎中! “原来是一群溃兵啊!” 联想到最近山外正在打仗的消息,李二终于知道这些人的来历了;也只有溃兵才会做出这种有伤天和的事情,他们没有粮草,没有辎重,连小命都要保不住了,谁还管什么规矩啊! “溃兵就是小太守的敌人,小太守的敌人就是我李二的敌人,老子报恩的机会终于来了!”想到这里,李二继续潜伏在树林里,等溃兵们跑远之后才冒出头来,又捡了几只溃兵们遗落的箭簇,然后拖着自己的瘸腿,拼命跑下山去,并连夜把发现的情况和箭簇都上交给了当地的亭长! 山阳郡经过萧逸一番刀火的洗礼,早已是上下一体,政令通顺了,亭长丝毫不敢怠慢,连忙层层上报,最后报到主簿秦禹那里。 发现败兵的踪迹,尤其是几只箭簇上还刻有‘温侯部曲’的字迹,可以推断出,这伙败兵必是吕布手下的残部无疑,甚至有可能就是吕布本人,温侯,不就是他的爵位封号吗? 知道吕布的厉害,秦禹没敢打草惊蛇,而是连夜派出信使,飞报萧逸军中,终于发现这头‘虎鸠’的踪迹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五章忠义之人不可杀! 推荐阅读: ?? 玄甲军大营! “将军,主簿秦禹密报,山阳郡一座荒山内发现有溃兵出没,怀疑是吕布一伙!” “什么,山阳郡?快拿来我看!”萧逸不禁眼前一亮,看来自己可能犯了一个逻辑性的错误呀,灯下黑! 等他看完那份密报,又看了看那几支箭簇,没错,吕布就在自己的山阳郡内藏身! “虎鸠,你也变狡猾了啊!……不过,这次看你往那跑!”萧逸连忙在地图上标注出位置,原来是在山阳郡东部的一座山上,这里离徐州边界已经很近了,看来他们是准备东窜! 萧逸当即下令,五千玄甲军倾巢出动,兵分数路,从几个不同的方向围过去,一路上偃旗息鼓,尽量走小路,务必要隐蔽行军,以免打草惊蛇,到达指定位置后,再听号令统一行动,生擒吕布! 为了激励士气,萧逸还发出了高格悬赏,有能生擒吕布者,‘赏千金,官生三级!’ 一声令下,将士们立刻行动起来,速度敏捷无比,如今在他们眼里,吕布脖子上长的就不是头颅,而是一颗用黄金铸成的大官印啊! 山阳郡本就是萧逸的地盘,熟门熟路,士兵们很快就一路潜伏过去,并卡死了各处的路口,在荒山附近围成一个大号的口袋阵,专门用来擒拿吕布这头猛虎! “将军,弟兄们都已到位,我们何时动手擒拿吕布?” “不急,现在天色已晚,让弟兄们好好休息一下,明天一早,各部听从号令,齐头并进,不许让任何敌人漏网!”看着快要落山的太阳,萧逸决定等一晚再动手,山高林密,黑夜动手的话视线不明,容易出现漏洞;反正已经闷在锅里了,还怕鸭子飞了不成! 当天晚上,萧逸将大军屯在了荒山周围,并做了严密部署,只等天一亮,就四面合围,擒拿吕布! “虎鸠,这次你是插翅难逃了吧!” “杀!……吼!吼!”午夜时分,正当萧逸准备休息的时候,大营里突然传来了阵阵的喊杀声,周围还有冲天的大火燃起,光亮连几十里之外都能看得到! “报将军,有一伙贼人劫营!”小斌快步跑进来禀报。 “什么,那来的大胆贼人,敢劫我玄甲军的大营?”听到有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萧逸拎着宝剑冲到帐外,果然,有一伙贼人正在大营里亡命般的四处冲杀,还点燃了不少帐篷…… “可恶!”对于贼人萧逸并不担心,反手之间就能灭掉,可火光会惊动山上的吕布,以他常年征战沙场的机警,肯定会逃之夭夭,以后再想抓住他可就没那么容易了,“到底是谁坏了自己的大事?” “传令下去,各部提前动手,连夜围山,擒拿吕布,如果实在抓不住活的,死的也成!”计划已经暴露,萧逸当机立断,化偷袭为明攻,至于能不能抓住吕布,那就要看天意了! 冲入大营的贼人并不多,很快就被合围起来,但这些人格外凶悍,在两名首领的带领下,亡命厮杀,他们也不突围,似乎是有意的要把萧逸牵制在这里一样! “呵呵!有点意思,传令下去,给我生擒他们!”一番厮杀,萧逸发现这些人可不是一般的贼寇,虽然人数不多,却打的很有章法,在为首两个人的带领下,竟然硬抗十几倍的兵力围攻,还坚持了这么久,高手呀! 一声令下,周围的弓箭手纷纷后退,盾牌手和长枪手向前,不断压缩对方的活动空间,同时一条条的绊马锁套了过去,每弄倒一个,立刻用长枪钩出来捆绑,步步进逼…… 到了最后,就剩下那两个首领还在负隅顽抗了,他们一个手持铁枪,一个挥舞双刀,背靠着背,就像两头负伤的猛虎一样,死战不降! “典韦,你去拿下他们,记住,要活的!”萧逸终于把自己手下的第一猛将派上去了! “诺!”典韦观战良久,早就手痒难耐了,听到命令,立刻挥动自己的一双大铁戟冲入包围圈,三两下间,就把那个用长枪的给圈了过来,打破了两个人的组合! 典韦的这双铁戟,重达八十斤,走的是刚猛路线,力大招沉,砸、碰、磕、刺、挑、扎……,犹如一座大山压过来般,在曹营一众武将中,能跟他硬碰硬的,除了萧逸的凤翅镏金镗,也就是许褚的锯齿大刀了;至于那个使铁枪的家伙,虽然尽力缠斗,可三十招一过,还是被典韦一戟磕飞了兵刃,随后夹在腋下,生擒活拿了! 而另一名使双刀的,在成群的盾牌手和长枪手围攻下,也终于力气耗尽,被压在了地上,捆绑起来! “这两个家伙真凶啊!……伤了我们那么多的弟兄!”捆绑好后,士兵们围上去就是一顿痛殴,熊猫眼,窝心脚,猴子偷桃……,各种手段全用出来了,要不是萧逸有严令抓活的,估计这会就能报销了他们! 等两个家伙被抬过来时,萧逸都吓了一跳,衣甲破烂,小脸又黑又肿,活像一对猪头,根本就看不出模样来,士兵们只好打来水,给他们冲洗了一遍,这才认出来,原来是吕布手下的两员大将-张辽、高顺! 当初济北一战,这两人拼死给吕布断后,差点亡命沙场,最后虽然侥幸杀了出来,可手下的士兵却折损殆尽了,最近这段时间,他们一面藏在山野里收拢残部,一面四处打探吕布的下落,结果顺着踪迹就摸到了荒山附近,正好发现萧逸的大军围山,情急之下,这才放火劫营,好给吕布预警,并拖延住萧逸,结果自己却被擒住了! “报将军大人,看到这里火起,吕布惊慌之下从后山方向突围,弟兄们虽然拼命拦阻,可天色太黑,山林中又过于隐蔽,到底是给他逃脱了,不过吕布麾下人马折损了大半,敌将臧霸也死在乱军之中!”说着一名士兵献上颗血淋林的人头,不用问也知道,这家伙肯定是负责断后战死的,没想到吕布如此卑鄙无耻,手下到尽是些忠肝义胆之人! “今日失手被擒,要杀要剐随便,能死在‘鬼面萧郎’手里,老子也不算委屈!”听到吕布逃出去的消息,张辽终于长出了一口气,自己死的起码有价值了。 至于高顺,从始至终,一言不发,闭目等死! “呵呵!没抓住吕布是有点可惜,可擒了你们二人,就等于断了吕布的左右手,下次,他就逃不了了!”萧逸大笑着合拢五指,跑了一个卑鄙吕布,却抓住两个忠义大将,他并不觉得自己吃亏! “把他们先押下去,不许打骂,更不许虐待!”萧逸挥挥手,他虽然杀人如麻,却从不滥杀无辜,这两个人在战场上能为吕布拼死断后,甚至不顾自己的生死,前来冒死闯营,都是难得的忠勇之士呀! 这样的人跟着吕布太可惜了,应该收为己用,不过看刚才的模样,肯定不太好收服,嗯!得用点小手段才行! “这几天只给他们清水喝,不许给饭,饿上几天,等没力气了,也就该老实了,至于吕布……”萧逸正准备亲自带兵继续追杀下去时,一名鸿翎信使突然跑进了他的大营。 “报萧将军,主公的密信,十万火急!”信使连下马的力气都没有了,是直接摔下来的。 “快,拿来我看!”萧逸接过密信,一目十行的看完,也是久久不语,“长安,小皇帝……,还有海燕公主……” “传令全军,连夜拔营起寨,回军济北!”萧逸几把将密信撕碎,而后狠狠的看了看远处,“吕布,下次一定砍下你的脑袋来做成骷髅杯!”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六章挟天子以令诸侯 推荐阅读: ?? 玄甲军从上到下都是一人双马的配置,轮番骑乘之下,一日一夜可以纵横300里,从山阳郡赶到济北,只需要二天半的时间而已! 济北城,征东将军府! 没有申报,没有传禀,更没有人敢阻拦,一身戎装的萧逸从府门迈步而入,两旁的侍卫们全都躬身行礼,“参见萧将军!” 第一个冲出来迎接的是‘望天吼’,狗鼻子就是灵,两个多月没见,这家伙又长大了一圈,已经是名副其实的獒犬了,不过乖巧的模样倒是丝毫没变,用大头不停的蹭着萧逸的靴子,换来几块牛肉干作为奖励! 黑影一闪,还带着阵阵的女儿香! 第二个冲进萧逸怀里的是小静,像八爪蜘蛛一样,死活不肯撒开,自从兄妹二人相识以来,还从没分开过这么长的时间呢,她是真的想自己的哥哥了! 当然了,小静之所以表现的如此乖巧,也是为了自己的小屁股着想,自己大开杀戒的事情,还不知道怎么跟萧逸说呢! 再后面是曹家的一众兄弟姐妹,纷纷打过招呼后,萧逸迈步直入大堂,这次日夜兼程的跑回来,可是有大事要商议的! “参见曹公,见过各位先生!”萧逸身为众武将之首,能让他行礼的只有曹操和几位谋士而已! “萧郎辛苦了!” “参见萧将军!” 谋士们回礼,大堂里的将军们则纷纷上前行礼! “萧郎,地方上的事情处理的如何了?”曹操就没那么多礼节了,他可是一向把萧逸看成自家晚辈的,说话也是开门见山! “回曹公,流散各地的残兵都已经清剿干净,可惜吕布那厮溜的快,越过边界,跑到徐州那边去了……;为防引起误会,所以末将没有越境追杀!” “无妨!让他去给刘备找点麻烦也好!”曹操点了点头,经过这次大战,吕布就像一头拔去锋牙利爪的老虎,再难恢复往日的雄风了! 再说,一山难容二虎,刘备和吕布之间,无论谁吃了谁,对曹操而言都是一件好事,如果能杀个两败俱伤,那就最好不过了! “吕布那厮虽然侥幸跑了,我却擒下了他的左膀右臂!”说着萧逸向门外一摆手,“把他们带上来!” 说是带,其实是抬,几名亲兵抬着两个捆绑的像粽子模样的人来到大堂上! “张辽!” “高顺!” “杀了他们!” “对,用他们的人头祭奠死去的将士!”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曹营众将纷纷围了上来,有几个性急的把宝剑都抽出来了,双方刚刚大战了一场,自然认识这两个吕布手下的悍将,而且死在他们手上的曹军将士可不在少数,血债累累啊,现在竟然把他们擒住了,一刀砍了才解众人心头之恨! 面对刀光剑影,张辽、高顺二人并不畏惧,也不求饶,身为武将,他们早就有死在刀剑之下的觉悟了,这就是军人的宿命! 当下萧逸把自己如何去包围吕布,又如何被张辽、高顺偷袭大营,最后怎么抓住他们的都详细讲了一遍! 吕布之所以能逃脱,这两个人起了关键作用! “如何处置还请曹公定夺,但绝不能轻饶了他们,活埋、扒皮、抽筋、削骨、油炸,五马分尸……”,萧逸一连说出许多惨无人道的酷刑,然后指指外边,示意自己连刽子手都带来了,随时可以行刑! 听到那么多的酷刑,张辽、高顺都是一脸的惨白,他们并不怕死,但不代表愿意受酷刑的折磨,只要听听那些恐怖的名字就知道,该是如何的惨无人道,‘鬼面萧郎,好狠的心啊!’ “另外,还有点天灯……、鱼鳞刮,就是扒光他们衣服,再用渔网紧紧罩起来,然后用小刀一片一片的割肉,一边割还一边抹药,不惨嚎上二三天,那是绝对不会断气的……” 萧逸卖力的讲解着各种酷刑方法,好多都是当年他从电影里学来的,个个惨无人道,说到最后不光张辽、高顺面如死灰,就是曹营众将都紧捂心口,生怕把小心肝吓得跳出来…… 这个时代的刑法还比较简单,总共就是斩首、缢杀、服毒、车裂……,几样而已,众人何曾听过这么丰富多彩,花样众多的酷刑啊,还要把人放到大坛子里用火烤,乖乖!简直就是把杀人艺术化了! 等他们再看向萧逸时,已经把这位和地狱来使画上等号了! “鬼面萧郎,杀神转世,名不虚传啊……” 曹操端坐主位,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乐开了花,他和萧逸之间很有默契,往往一个手势,一个眼神就明白对方是什么意思了,别看他现在说的惨无人道,其实这个坏小子不是要杀人,相反,他是要放人! 道理也很简单,如果萧逸真想杀人,那早就动手了,何必还把两个人活着带回来呢,他可是有先斩后奏特权的。 ⑤∞八⑤∞八⑤∞读⑤∞书,.←.o≈ 这就是要曹操和他演一出戏,一个黑脸,一个红脸,先是一阵酷刑威压,狠狠打击张辽、高顺的心里防线,等他们快要崩溃、绝望的时候,再给二人一条生路,巨大的心理反差之下,就是再强硬的汉子也会屈服,如此才好收为己用呀! 戏可以演,不过出手之前得先讲讲价钱,只见曹操双眼望天,然后伸出两根手指来捋捋自己的胡子,他的意思是,“劝降可以,但这两个人老夫全要了!” 曹操一向有‘爱将癖’,张辽、高顺二人,勇武非凡,都是大将之才,最难得的是心怀忠义,对吕布那种卑鄙小人都可以誓死追随,只要自己诚心相待,还怕他们不出死力报效吗? 再看堂下,萧逸还在介绍他的‘十大酷刑’,说到**处,还伸出一根手指头在面前比划个不停,他这是在告诉曹操,“你要价也太狠了吧,咱们平分,一人一个!” 曹操想了想,伸出根手指头在桌案上轻轻敲打起来,这是点头答应的意思! 与此同时,萧逸也偷偷拍了拍心口,示意绝不反悔! 至此,二人的秘密分赃协达成,不愧是‘厚黑、梦幻二人组!’ 高!实在是高! “萧郎住嘴,此二人都是难得的忠勇之士,岂能随便杀害呀!”说着曹操一脸正色地走下帅位,亲自给张辽、高顺送了绑绳。 “吕布乃无谋、无义之人,连累二位将军至此,正犹如美玉落入泥潭之中,岂不可惜啊……,曹某不才,愿请二位将军共谋大事,从此生死与共,富贵共享!” “多谢曹公不杀之恩,我等愿效犬马之劳,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张辽、高顺对视一眼,齐齐俯首下拜,人以国士待我,我必以国士报之! 再说,他们也看的清楚,吕布在统兵、用人、谋略……,各个方面都相差曹操甚远,二人相比,就好像是乌鸦和凤凰,有天地之别,作为聪明人,自然知道应该追随谁了! “好!我得二位将军,如虎添翼啊!”曹操连忙将二人搀扶起来,看到他们身上的衣甲已破,又叫人拿来金甲锦袍,并亲自为他们披上! “二位将军莫非身体不适?”曹操披锦袍的时候,发现张辽、高顺都是脸色苍白,身体还有些颤抖,好像生病了似的! “曹公莫怪,我们不是吓得!”张辽连忙出言解释,他可不想让人误以为是怕死鬼,而后又面红耳赤的低下了头,不知该怎么解释! “我们是饿的!”最后还是高顺出声了,还用手指了指萧逸,“他三天没给我们饭吃了,只给一点清水,说是让我们清清肠胃,想事情才会更清楚一点!” “哈哈……”听到这么奇葩的原因,众人无不捧腹大笑,能想出这种损招的,也就是萧逸了! “萧郎呀!……萧郎!”曹操也是一阵的无语,连忙让人送上饭食,又怕张辽、高顺这几天饿的狠了,特意交代先上点米粥给他们润润肠胃,关爱之情,把两人感动的一塌糊涂! 当下,曹操在府中大摆盛宴,庆祝张辽、高顺来投,并封二人为将军,随身听用! ………………………………………………………………………………………………………………………………………… 深夜,后宅密室中,一件关系到前途命运的大事正在秘密商讨中,到底是一飞冲天,还是困守僵局,就看这一次得了! 参加会议的人并不多,准确说只有七个,分别是曹操、曹昂父子,荀彧、荀攸、郭嘉、程昱,四大谋士,以及萧逸! 至于其他人,要么是谋略水平不足,要么是身份资格不够,都无法参加这样的秘密核心会议,就连曹昂也只是个旁听者,真正有发言权的,只是六个人而已! “天子正在东来洛阳的路上,天下诸侯无不虎视眈眈,或要勤王,或要截杀,咱们自然也不能置身事外,但其中关系重大,危险重重,诸君都是智谋深远之士,到底该如何抉择,还望教我!” 说完曹操躬身一礼,这是问计于天下,也是在赌他曹家的前途命运,值得他如此对待! 看到父亲如此,一旁曹昂也连忙跟着下拜,参见会议之前曹操就特别交代过,今天的一切,他可以看,可以听,但一句话也不能说! 沉默,死死的沉默……,所有人都在屏气凝神的思考着,事关生死存亡,也关系着每一个人的命运荣辱,不谨慎不行呀! 如何处理和皇帝之间的关系,自古以来就是个最大的政治难题,虽然现在的皇帝小了点,虽然皇帝手里没有一兵一卒,可他毕竟是大汉皇帝,是几千万汉家百姓名义上的‘共主!’ 再看会场之中,人人表情各异,荀彧、荀攸叔侄是一脸的激动,似乎要跳起来的样子,郭嘉就没离开过酒葫芦,可好几次都差点灌到鼻子里去,程昱年纪最大,算是最稳重的,可看他一连捻断了自己好几根胡须就知道,内心也不平静呀! 最安静的反而是萧逸,只见他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双眼望天,目光发直,一副魂飞天外的样子,似乎是在思考什么关键的问题吧! 没错,萧逸确实在考虑一个难题,但与别人都在考虑小皇帝不同,他更多的是在考虑小皇帝的姐姐,……海燕公主! 又爱!又恨!又痛啊! “诸公,若心中有所得,就请写在纸上吧!”曹操知道,有些事情就是最亲密的朋友之间也不便说出来,写在纸上,秘而不宣,无疑是个好办法! 一旁的曹昂连忙拿过来笔纸,又亲自为众人点水研磨,事关曹家前途命运,他做这些事也是应该的! 很快,众人就写好了,看来各人心中其实早有谋划了,不过五个人参加表决,送上来的答案却只有三份! 程昱的纸是空白的,这不代表他没有想法,当曹操看过去时,对方恭敬的行了参拜大礼,这就是在表明态度,无论曹操做出任何决策,他程昱都会无条件的拥护,另外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在他心里曹操才是真正的主公,他愿意做曹家的忠臣,而不是汉臣! 表明立场,会站队,这就足够了! 荀彧、荀攸叔侄送上来一张纸条,在政治问题上,他们从来都是共进退的。 “奉天子以令不臣!” 荀家叔侄的态度很明确,希望曹操忠心辅佐天子,就像历史上的名臣伊尹、霍光一样,以天子的名义为号召,讨伐诸侯,平定这个乱世,最后再把天下还给老刘家,做一个名垂青史的忠臣! “好!”曹操微笑着点点头,做忠臣,倒也是个选择,不过,这可是乱世,难啊…… “尊王攘夷!”郭嘉的纸条上还带着一股酒气! 这是要让曹操做齐桓公呀,将小皇帝作为‘天下共主’高高的挂起来,借用他的名义,实际上却是开创自己的大业,进而九合诸侯,称霸天下! “善!”曹操再次微笑的点点头。 最后一张是萧逸的了,曹操打开后微微看了一眼,脸上没露出任何表情,只有眸子深处的精光一闪而过,就迅速把这张纸条攥在手心里了。 “很好,几位大才的意见我已尽知,不过此事过于重大,容我思考一晚,明日早晨,大堂议政!” “诺,我等告辞!” 有些事,一句话,几个字就能表达清楚,根本不用千言万语! …………………………………………………………………………………………………………………………………………………… “父亲,萧逸的纸条上到底写了什么?”送走众人,当密室里只剩下父子二人时,曹昂再也按耐不住心中的好奇了,其余两张纸条他都看到了,只有最后一张,被曹操死死攥在手心里。 “你真的想知道?” ⑧☆⑧☆.$. “这个,孩儿……” “好吧,你也应该知道,不过看完之后,立刻毁掉!”说着曹操递过一张满是汗水的字条,可见他握的有多紧了! 怀着忐忑的心情,曹昂好半天才展开这张字条,上面只有简单的七个字~~‘挟天子以令诸侯!’ “啊!这是要让我们曹家……” “嗯!”曹操没说什么,只是狠狠瞪了儿子一眼! “诺!”曹昂再次看了纸条一眼,然后猛地塞进嘴里,咀嚼几下后,直接吞进了肚子里…… “萧郎,深知我心啊!”等到儿子也告辞离去,曹操终于长出了一口气,脸上满是笑意!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七章明天再议 洛阳,本是京师所在,人口密集,富庶繁华,有‘天下第一巨邑’之称,可惜,自从董卓乱国以来,兵连祸劫,先是被西凉兵狠狠的洗劫了一遍,等到十八路诸侯打进来后,这些所谓的关东义军抢劫起钱财也是毫不手软,而后这里又数次被乱军、流寇所洗劫,短短数年时间,就破败的不成样子! “嗒!嗒!嗒!……”随着急促的马蹄声,一队百余名的黑甲骑兵,沿着官道急如风火的冲到了洛阳城下,城门早已坍塌,连门洞都是乌黑色的,这是当初大火焚城时留下的痕迹,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倒塌的宫殿废墟,只有靠南部的一些地方还勉强算是完整,有一些面黄肌瘦的流民在其中游荡,看到有军兵出现,立刻钻入废墟中不见了! “哎!当年我们跟着将军大人初来洛阳时,这里可是天上人间般的景色,没想到如今竟破败成这个样子!”为首的黑甲骑士长叹一声,从身后拿过一面带着‘萧’字的血红军旗,狠狠的插在了废墟中,宣誓着他们开始接管这片地方! “马上在城中进行搜索,寻找可以居住的房屋和水井,今晚将军大人要夜宿此地,另外,放出境界线,如果遇到可疑之人,杀!” “诺!” 一声呼啸,百余名骑兵齐齐的抽出兵刃,挥舞着四处搜索起来,这次大军西进,玄甲军是全军的先锋,而他们则是玄甲军的先锋! 经过一晚的沉思后,曹操第二天召集所有文武官员,没有丝毫的犹豫,当场发布了‘大军西进,勤王护驾’的命令,这就是奸雄的风范,关键时刻,不但能谋,而且能断! 萧逸身为‘曹营第一勇将’,自然领了开路先锋的任务,带着自己的五千玄甲铁骑冲杀在全军的最前面,逢山开路,遇水搭桥! 争霸虽然重要,但也不能不顾老家,曹操考虑一番后,把兖州交给了程昱、夏侯惇这一文一武留守,而后自己带着荀彧、荀攸、郭嘉三大谋士,并起精锐大军八万,一路浩浩荡荡的向西杀来…… 当晚,萧逸果然屯兵于洛阳城内,而他的中军大帐就设在了‘天机楼’里,当初西凉乱兵大火焚城时,全靠张济手下留情,这才勉强保存下来小半个城区,天机楼恰好就在其中,也只有从它那不凡的格局上,才能回想起当初京师的繁华! “物是人非呀!”看着眼前熟悉的建筑,萧逸不禁心中长叹,当初来到洛阳时,自己就是在这座‘天机楼’里开始展露头角的,那座饮宴的雅间还在,里面的陈设丝毫没有变化,仿佛还能听到当年的歌舞之音~ “联想起当年一起举杯欢宴的人,司徒王允为尽忠汉室身亡,死的壮烈无比,那个跟自己叫板的蔡邕也死在董卓之乱里了,听说他还有个色艺双绝的女儿,蔡文姬,下落不明! 还有貂蝉,她现在应该跟吕布一起在徐州境内四处游荡吧,‘虎鸠’虽勇,能保她一时,却保不了一世,这位绝色佳人日后的下场,恐怕不会太好!” 如果说在这个乱世里,有谁的命运是萧逸也看不透的,那就非貂蝉莫属了,其他人,无论是帝王将相,还是**名士,在史书中总会留下一些痕迹,唯独这个貂蝉,历史对她以后的记载完全是一片空白,谁也不知道她最后的归宿在哪里,又过的怎么样? 也许历史对美女总是有些无情吧,不光是貂蝉,想想其他几大美女的下场,几乎都是如此,西施在灭吴之后,跟谋士范蠡浪迹天涯,从此不知所终;王昭君出塞匈奴,连嫁三代单于为妃,最后留下无数的昭君墓,可真人到底埋在哪里谁也不知道;还有那个胖妞-杨贵妃,马嵬坡留下的那具白骨到底是不是她,后人可是争论了上千年的……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发,也许在历史的长河中消失的无影无踪,就是她们最好的归宿吧! 最后萧逸迈步来到大堂正中的棋坛上,当初自己在这会战河北名士田丰,杀的那叫一个痛快,此人足智多谋,又刚烈无比,算是个平生劲敌,只是可惜…… “嗯?”目光一转,萧逸发现在墙壁上竟然还挂着一面帅旗,上面赫然是个大大的‘袁’字,略一沉思,他这才想起来,当初十八路诸侯进洛阳时,盟主袁绍的大本营就设在了天机楼,看来他们撤退的时候没把这面帅旗收走,当然,也有可能是袁绍有意如此,想在洛阳城里永远留下自己的旗号! “袁绍鼠辈,好谋无断,外强中干,这个洛阳城,你是永远也回不来了!”说着萧逸拔出腰间宝剑,‘刷刷’两下,就把帅旗挑在了空中,而后手腕用力,宝剑旋风般转动起来,顷刻之间就搅了个粉碎! “传令下去,明早继续西进,护驾勤王!” ………………………………………………………………………………………………………………………………………………………… , 冀州,邺城,袁绍正在和几位心腹谋士田丰、沮授、许攸、郭图商讨着是否出兵迎接小皇帝的问题。 袁家四世三公,门生胡吏遍布天下,消息也最是灵通,关于小皇帝逃出长安的事情,他们比曹操还要先一步得知,可知道的快,并不代表反应也快。 其实这已经是他们第七次商议了,却总是做不出决断来,众谋士中,田丰、沮授主张立刻出兵迎接小皇帝,郭图、逢纪则极力反对,还有许攸左右逢源,两边谁也不得罪,结果事情就僵了下来! “主公,不要再犹豫了,立刻出兵洛阳,把皇帝迎接到邺城来,到时候咱们就可以借用天子的名义,号令各路诸侯了,谁要是敢不听话,您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杀了他!” 田丰眼睛都快急红了,几天来他反复说明迎接皇帝的必要性,可袁绍就是死活不肯出兵,皇帝这张政治王牌不赶快抓到自己手里,还在等什么呀! “不可,自古天无二日,民无二主,把小皇帝接来邺城,那把主公至于何地啊?” 郭图的话正说到袁绍心里去了,如今邺城的一切都是他说了算,他就是冀州的土皇帝,如果请个真皇帝来,自己就得天天向他磕头跪拜,这让袁绍心里极度不爽呀! “咱们不动手,别的诸侯事必会抢先把皇帝接走,到那个时候悔之晚矣!”沮授尤其担心的就是曹操,自从这位奸雄坐镇兖州以来,东征西讨,实力发展的非常快,碰到这样的好机会,他会错过吗? “主公家族四世三公,威名之盛不在汉家天子之下,何须再借他人名号行事,束缚手脚,反而不快,再说现在公孙瓒已经快被我们逼进了末路,若是分兵出去,万一被这厮咸鱼翻身了怎办?”许攸的理由更加直接,说白了就是眼前就要抓到手的利益,和未来还看不到的利益相比,谁轻谁重的问题! “诸位莫要催促,容我思之!”袁绍听得头都大了,感觉谁说的都有些道理,可又不知到底该如何取舍,在抱着脑袋思考半天后,一咬牙,一跺脚,终于做出一个决断来---明天再议!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八章绝处逢生 推荐阅读: ?? 自长安通往洛阳的官道上,小皇帝刘协的逃难队伍正在一路狂奔,身为堂堂大汉天子,竟然被一群乱臣贼子给逼成这个样子,想想也是一捧眼泪呀! 队伍的规模并不大,一辆二马驾辕的半旧宫车,周围还簇拥着二十几名汉家的死忠之臣,负责驾车的正是小太监-花心,而车里坐着的除了皇帝刘协,还有海燕公主以及侍女玲玲! 这次能从长安逃出来,完全是海燕公主一手策划的结果,自从李傕、郭汜霸占朝廷以来,威逼天子,欺凌百官,比起当年的董卓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面对这样的局面,海燕公主一面让弟弟刘协不断的给二贼加官进爵,以麻痹他们的警惕性! 另一方面又亲自出马,利用大汉公主的身份在二贼之间挑拨离间,就像一头可怜的小绵羊;等到两头恶狼因为分赃不均拼杀起来时,才突然发现,那只嘴边的小绵羊竟然撒着蹄子跑掉了…… 虽然是逃出来了,可又面临着去哪的问题,大汉有一十三州的广阔土地,可那里才是她们姐弟俩的容身之所呢? 无奈之下,一行人只好先回归旧都洛阳,同时不断的派出信使,让各路诸侯前来领兵勤王,尤其是冀州牧袁绍,称霸河北,兵强马壮,海燕公主对他可是报以重望,希望这位联军盟主能伸出手来,拉汉室一把! “主子,一路跑的太急,两匹马快撑不住了,必须得休息一会!”负责驾车的小太监-花心勒住了缰绳,两匹驾马已经跑的口吐白沫了,再跑下去,用不了多久就会当场暴毙。 “好吧,大家先在路边歇一会!”海燕公主的声音中透着一股无奈,何止是马匹,连小皇帝经过这么长时间的颠簸都快要散架了,十一岁的少年,又惊、又累、又饿之下,也确实到了极限! “陛下!……公主殿下!” 看到海燕公主扶着小皇帝来到车外,一路跟随的大臣们连忙跪倒行礼,他们都是大汉的死忠之臣,只要还有一口气在,礼法就不可废! “免礼,大家一路辛苦了,都起来吧!”刘协虽然是皇帝,可真正发号施令的却是海燕公主,“侍中-伏完何在?” “臣伏完见驾!”随着声音,一名中年官员跪爬几步,上前听令! “说实话,各路诸侯之中可有起兵勤王者?”出长安已经七八天了,却未见一兵一卒的援军到来,海燕公主心中的希望已经越来越小了! “这个,各路诸侯大概都在准备之中,很快就会起兵勤王的,殿下勿忧!”伏完咬咬牙,只能尽量往乐观上说。 “但愿如此吧!”海燕公主聪明过人,岂会听不出伏完在安慰自己,如今诸侯们都在忙着争夺城池、土地,谁心里还在乎汉家天子的死活呀! 甚至有些人正巴不得汉家绝嗣,自己好取而代之! 路上艰苦,根本没有驿站接待他们,众人只好拿出又干又硬的锅盔,就着路边灌来的河水,一点一点的强行吞咽,无论是皇帝,还是公主,概莫例外! “不好,敌军追来了!”随着惊叫声,正在啃食锅盔的众人连忙向来路方向观看,果然尘头大起,那是有万马千军正在奔驰而来! “看来是那两个贼子追来了!”海燕公主一路上都在担心害怕,生怕李傕、郭汜带兵追杀,可事到临头反而不怕了,凭他们这点人无论如何是跑不过千军万马的,还是听天由命吧! “殿下,赶快带陛下去附近的草丛里躲一躲吧,臣等拼死也会把追兵引开!”伏完快步上前,就准备把小皇帝的衣服换下来,没了龙袍,目标自然会小一些! “不用了,汉运衰微至此,只有殉国的天子,没有逃跑的皇帝!”海燕公主伸手拦住了众大臣,先是给弟弟刘协整理了下衣服,而后又从车里拿出一顶冠冕仔细的给他带上,“记住,你是大汉的皇帝,是天下的‘共主’,宁死不辱!” “诺,朕定不会丢了我大汉二十四代先帝的脸面!”刘协紧绷着一张小脸,虽然心里害怕的要命,可还是尽力想保持一位皇帝的尊严! 随后海燕公主又从车里拿出一套自己的盛装,在侍女玲玲的服侍下,小心穿戴上,顿时间,原本狼狈逃难的姐弟二人又恢复了高贵的身份,大汉王朝的皇帝和长公主!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公主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随行出逃的大臣们,规规矩矩的在马车旁站成两排,就像他们在殿堂上时一样,向小皇帝行起了三跪九叩的罗天大礼! 皇帝,公主,大臣,宫女,太监,他们就像一个完整的******般站在那里,连每个人的姿势和位置都没出错,没有尖叫,也没有逃跑,如果今天注定是汉室的末日,就让这个落幕看起来壮观一点吧! “哒!哒!哒!……吼!吼!吼!” 就在******闭目等死时,从洛阳方向突然出现了一条黑线,由远及近,逐渐变粗,并传来急促的马蹄声,众人还是一动不动,对他们而言,死在一支叛军手里,和死在两只叛军手里没什么区别! 骑兵速度很快,转瞬就到了近前,连寒光闪闪的兵刃都看的一清二楚,就在大家绝望的把眼睛都闭上时,骑兵队伍突然一分为二,从马车两侧飞驰而过,随后又汇聚在一起,向着西来的叛军冲杀过去…… “什么情况,我们没死?” “难道,他们不是李傕、郭汜的贼军?” “那他们是谁?” 正当******疑惑不解时,头戴蚩尤鬼面盔,手持凤翅鎏金镗的萧逸跃马来到近前,一双黑洞般的眼睛在众人脸上一一扫过,犹如刀割一般! “啊!……鬼面萧郎!” “玄甲军,是援军,是勤王之师到了啊!” “大汉列祖列宗保佑,我们得救了啊!” 包括小皇帝在内,所有人都欢呼起来,‘鬼面萧郎’的大名曾经威震洛阳城,谁人不知,就算没见过他真人的,也认识那副恐怖的‘蚩尤鬼面’呀! “请陛下、诸位大臣暂退一旁休息片刻,看末将杀退敌军!”萧逸的目光在小皇帝身上一闪,立刻转到了海燕公主身上,同时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心口,那道伤疤还在隐隐作痛呀! “不知萧将军带来多少人马?” “五千玄甲军!” “啊!五千?贼军可是有数万之众呀?”以伏完为首的众大臣不禁咧起了苦瓜嘴,刚刚看到的一点希望,似乎就要破灭了! “对付一帮乌合之众的贼军,五千人马,足够了!”萧逸看着敌军扑来的方向冷冷一笑,高高举起手中的凤翅镏金镗,在阵前狂奔起来! “玄甲铁骑!” “天下无敌!” ………… ………… 萧逸战马所到之处,士兵们掀起了狂潮般的呐喊声,他们用手中的兵器疯狂敲击着自己的战甲,激发出高昂的战意,一些比较彪悍的,甚至会割伤自己的面颊,用鲜血的味道刺激出无边的杀气…… 失一狼,走千羊,质量远胜数量! “矢字,凿穿阵型,进攻!……”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七十九章皇帝是我的,公主也是我的! 推荐阅读: ?? 郭汜正指挥人马四面合围,自从得知小皇帝一行逃出长安后,他和李傕立刻停止了内讧,而后分兵追击,因为年轻时在西凉一带当过盗马贼,他在寻路追击上颇有一套办法,果然抢先一步找到了车队的踪迹! 这让郭汜欣喜若狂,抓住小皇帝还在其次,其实他最大的目标是海燕公主,自从第一次见到这位皇家贵女,他就心动不已,那一眸一笑,一举一动,无不让人神魂颠倒,如果不是顾忌对方的身份,他早就下手了,能把一位正牌的大汉公主抱在怀里,方称男儿平生之志啊! 李傕、郭汜原本是西凉军中的密友,一向狼不离狈,无论干什么坏事都是共同进退的,如今之所以会刀兵相见,除了争权夺势外,很大一个原因就是为了海燕公主,都是重色轻友之人,苍天保佑,还是被自己先得手了,一想到今晚就可以和梦中的神女同**共枕,郭汜就兴奋的浑身颤抖,仿佛又找回了第一次洞房花烛夜的感觉! 眼看小羊羔就要到手了,没想到对面突然出现一支骑兵,开始郭汜并不是很在意,以为是李傕的兵马也到了,或者是其他那路诸侯护驾的援军,他麾下有数万大军,而对方不过区区几千人马,人踩马踏也能灭了对方,可等冲杀到近前,郭才突感发现似乎没那么简单! 阵势整齐,杀气冲天,士兵们清一色的黑盔、黑甲,垮下也都是膘肥体壮的匈奴战马,这种威势的兵马,普天之下也没有几支啊! 还有那面迎风飘摆的‘萧’字血红大旗,见到这些,正在向前冲杀的西凉兵们不禁放慢了脚步,尤其是一些参加过当年‘虎牢关’大战的老兵,心里更是升起了一股可怕的回忆! 同样的威势,同样的战旗,血的教训啊! 当一员身披‘螭纹寒铁铠’,头戴‘蚩尤鬼面盔’,手持‘凤翅鎏金镗’的大将跃马来到阵前时,整个西凉大军顿时停下了脚步,随后就是惊恐的向后退去…… “玄甲铁骑!” “鬼面萧郎!” “是那个‘吃死人肉的’杀神来了,弟兄们快退呀!” 如果问普天之下‘鬼面萧郎’的名声在哪里最响亮,不是曹军里,也不是诸侯联军里,而恰恰就是在西凉军中,汜水关、虎牢关,两场血腥大战,这个鬼神一般的男人留给他们太多的恐怖了,勇冠三军的吕布都在他手里吃过大亏,西凉悍将华雄据说被他煮着吃了,如今看到‘杀神’在此,谁敢上前呀! 就这样,前面的西凉军卒拼命往后退,后面不知情况的人还在往前冲,两股人马一对冲,整个大阵立刻就乱成了一团…… “前面的弟兄,还没接仗,怎么就突然退回来了?” “快跑呀,鬼面萧郎来了!” “鬼面萧郎是谁啊?”跟在后边的大都是新兵,不明白那些老兵怎么个个吓的面无人色,一个人而已,至于吗,难道他还吃人不成? “笨蛋,就是那个‘吃死人肉’的恶魔来了,明白了吗,再不跑把你一起炖了!” “吃死人肉的?”这几个字比‘鬼面萧郎’管用多了,因为屡屡受挫,为了怕影响到军心,从董卓时代开始,萧逸的名字就禁止在西凉军营里流传,违者斩首示众! 但流言是止不住的,士兵们私下里就用‘吃死人肉’的恶魔来代替,久而久之,连新兵们也知道了,有一个无敌的恶魔,他还专门喜欢吃死人肉,没想到今天竟然遇到了,那还能不跑呀……快跑! “不许跑,谁也不许跑,再有后退者-斩!”看到‘鬼面萧郎’出现,郭汜也是汗毛孔冷飕飕的感觉,可输人不输阵,他抽出宝剑连连斩杀那些后退的士兵,试图重新稳住阵脚! 不得不承认,几年时间下来,西凉兵的整体素质下降了许多,当年在董卓时代,西凉大军那可是虎狼之师,跟关东联军作战的时候,能够以一对三,不落下风,可是后来接连几次战败,精锐人马损失了不少;还有战将方面,华雄战死,吕布叛逃,如今连张济也领兵出走了,可以说是人才凋零,再不复当年的无敌雄风了! 若是当年那些精兵强将还在,就是跟天王老子对阵,他们也会奋勇向前的,可惜,西凉军的时代,过去了! “请‘鬼面萧郎’出来答话!”好不容易稳住了阵脚,郭汜拍马来到阵前,既然武力上不是对手,那就用谈话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好了! “萧郎在此,郭汜,你要跟本将军单打独斗吗?”黑影一闪,萧逸直接冲到阵前。 “怎敢冒犯萧将军的虎威啊,将军神勇无敌,世人皆知,在下也是仰慕已久呀!”郭汜擦擦头上的冷汗,跟萧郎单挑,普天之下除了‘虎鸠’吕布之外,还没人有那个本领吧! “在下把将军请出来,其实是有一事相商!” “说吧!” “将军远道而来,为的不过是汉家小皇帝而已,对比,郭汜不敢与争,情愿让与将军!” “哦,那你想要什么?”西凉兵豺狼成性,萧逸才不信他们会白白退走。 “一个微不足道的女子而已,只要将军能把海燕公主赏下来,在下立刻退兵,并愿献上金银财宝两车,作为赎人的礼物如何?”郭汜很有信心的伸出两根手指,这样的条件,绝对是优厚无比了! “哈哈!……”萧逸不禁仰天大笑,郭汜还真是个情种,为了海燕公主,既舍脸,又舍财,不过很可惜,自己就是他最大的一个情敌! 虽然心口的伤痕还在隐隐作痛,可这并不能打消自己保护她的冲动,守护她一生一世,那是萧逸在灵魂深处立下的誓言! 虽然她不是她,可誓言依旧! 军阵后方,******的车队被保护在这里,对两军阵上的谈话听的是一清二楚,看到贼军竟然被‘鬼面萧郎’的威名吓得步步后退,众人心中正在暗暗庆幸,没想到郭汜竟然提出了海燕公主的条件,这个也~~~ “殿下保重呀!”众臣的话一语双关,既是叫公主保重,更是叫公主保重******,在他们看来,还没有谁会为了一个女人血染沙场,哪怕是公主也不行,为了避免战争,大汉朝送出去和亲的公主还少吗? 听到贼军的要求竟然是自己,海燕公主也是微微一愣,随即又露出淡然的笑容,“只要陛下无事,就能守住大汉的龙脉,至于自己,一个弱女子而已,舍弃了又何妨,如今敌众我寡,送出自己也是最好的选择吧!” “主子保重啊!奴婢愿替您前往!”侍女玲玲紧紧拽住公主的衣襟,与别人都看重皇帝不同,海燕公主才是她的天! “哎!女人,乱世……苦!” “萧将军答应了?”看到萧逸在仰天大笑,郭汜不禁面露喜色,这样优厚的条件估计也没人会拒绝的。 “郭汜,竖起你的狗耳朵听清楚!”萧逸高高举起手中的凤翅鎏金镗,这就是全军准备突击的信号,而后一字一句的说道,“小皇帝是我的,海燕公主也是我的!” “出击……杀!”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八十章汉家驸马人选 推荐阅读: ?? 如果说玄甲铁骑是一支利箭的话,那萧逸就是最前面的箭簇,在他的统领下,五千铁骑直扑郭汜的中军而去,鼓声如雷,威势惊人! “快,盾牌手向前布阵,手随后,弓箭手准备……”郭汜毕竟也是一员大将,沙场经验丰富,眼看玄甲军扑了过来,立刻指挥人马布阵,对方虽然精锐善战,可自己毕竟人多,打起来不一定就会输! “萧郎,既然你不识抬举,那今天就让你试试本将军的厉害,打败你,皇帝和公主都是我的!” 二百步,一百步,六十步……,正当西凉军准备开始用箭雨覆盖射击时,急速奔驰的玄甲军突然硬生生转了个直角,在萧逸的带领下向西凉军的左翼冲去,这样短的距离内,这样突然的战术转变,几乎是不可能的,可玄甲军就是做到了! 与层层防御的正面不同,西凉军的侧翼可是薄弱环节,不但盾牌、弓箭之类的兵刃要少许多,负责防守的也大都是些新兵,许多干脆就是路上被强行拽来的普通百姓,这些人既没受过专业的训练,也没有任何作战经验,面对突然扑过来的骑兵,顿时惊恐万分! 刚才对话的同时,萧逸趁机查看了对方的军阵,西凉军果然是大不如前了,无论是兵员、武器、训练、还有指挥能力,比起当年来都下降了好几个档次,郭汜为了对抗自己,把仅剩的一点精锐全集中到了正面,侧翼门户大开,所以他才挥兵猛攻对方的软肋! “杀!……”刀光闪闪,铁蹄铮铮,玄甲军所到之处,西凉兵成片成片的倒下,一人倒下,十人逃窜,整个大阵侧翼顿时溃不成军,并开始向主阵方向波及…… “郭英、郭杰,快给我挡上去!”眼看败兵潮水般退了下来,郭汜也急红了眼,把自己两个侄儿都派了出去,这二人原是西凉刀客出身,四处打家劫舍,武艺不凡,后来听说叔叔称霸长安,这才前来投奔,属于西凉军中的新秀! “诺!”郭英用‘三股托天叉’,郭杰用‘象鼻长刀’,带着手下的亲兵就冲了上去,正所谓‘出生牛犊不怕虎’,什么鬼面萧郎,正好试试他的厉害! 后方一处高坡上,******的人正在观战,他们这些久居庙堂的人,何时见过这样血腥的厮杀,人命到了战场上那就是一根草啊! 尤其是小皇帝刘协,一双大眼睛都看直了,既赶到害怕,又舍不得挪开目光,只见萧逸领着五千玄甲军在西凉大阵中左右冲突,如入无人之境,‘萧’字大旗所到之处,人人惊恐,阵阵后退,只留下无数的人头四处滚动,直犹如修罗地狱一般! “想不到世上竟有如此善战之军、有此神勇之将!”伏完看了一会,突然来到海燕公主身旁,用低低的声音说道,“萧郎神勇无敌,堪比当年的卫青、霍去病,殿下无论如何也要拉拢住此人,如此,陛下的安全无忧,我大汉中兴有望呀!” “本宫知道,可是此人性情高傲,普通赏赐恐怕难动其心啊!”海燕公主何尝不知道萧逸重要性,当初北邙山救驾之后,自己就试图拉拢过此人,还特意送了一只自己的玉镯过去,可惜如泥牛入海,毫无踪影! “这样的人物确实不是高官厚禄所能收买的!”伏完点点头,萧逸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两车财物的**,金银却难动其心,但不爱财者,未必不爱色,“殿下可还记得当初汉武帝是如何厚待卫青的?都是一样的名将俊杰,公主何不效仿一二呢!” “汉武大帝……,名将卫青!”海燕公主一双美眸中溢彩连连,如果萧逸真能成为大汉朝的卫青,那她是不是该学当年的平阳公主呢? 为了对外征战的需要,汉武帝对卫青可是恩**有加,不但一路加官进爵,升至大将军之职,还把自己的亲姐姐‘平阳公主’下嫁给卫青为妻,双方缔结姻亲,从而换来了一代名将的誓死效忠,后来兵出漠北,横扫匈奴王庭,为大汉王朝北疆的安定,立下了赫赫战功! 而汉武帝和卫青也成了后世君臣之间的典范,而平阳公主,就是君臣二人关系的那条锁链呀,姐夫和小舅子,一家人之间,确实值得信任,也值得效忠! 如今萧逸堪称是当世名将! 弟弟刘协又正好急需一位能征惯战的将军辅佐…… 而自己又恰好是小皇帝的亲姐姐,那么…… “这样的绝世人物,倒也是我汉家驸马的不错人选!”看着战场上那道纵横驰骋的人影,海燕公主的芳心也有些乱了…… 战场上,萧逸正在奋勇冲杀,猛然看到一队人马逆着溃退的人群冲了过来,为首两员西凉将领手舞兵刃,正点名道姓的要向自己挑战! “鬼面萧郎,浪得虚名之辈!” “没错,你可敢与我们兄弟二人一战吗?” “呵呵!可怜我的凤翅镏金镗,斩两个无名的鼠辈!”为了奖励这两个人的勇敢,萧逸决定给他们个痛快,催马迎了上去,力劈华山,狠狠就是一击! 郭英马快,率先冲了过来,看对方兵刃砸来,手中三股托天叉横架,向上猛的一磕,试图硬接这一击! 八十一斤重的凤翅鎏金镗,被萧逸舞动起来是何等的威势,一击正砸在叉杆上,郭英只觉双臂一麻,胸口就像狠狠挨了一铁锤,兵刃直接脱手飞了出去,眼前更是金星直冒…… 这时候他才知道‘鬼面萧郎’的厉害,一抹马头就准备往回跑,可是为时已晚,萧逸的第二镗横扫而至,正中后心,把郭英从马背上硬生生打飞出去二丈多远,随即大口的鲜血裹挟着内脏碎片就喷了出来,身体抽搐几下,一动不动了! “大哥,你死的好惨呀!看小弟为你报仇雪恨!”叫嚷的虽然厉害,后面冲过来的郭杰却急忙勒住了战马,他们兄弟私下也经常比试武艺,说实话,他比郭英还差着一筹呢,他上去不是送死吗? 好汉不吃眼前亏,郭杰调转马头就准备逃跑,至于为大哥报仇的话,不过是说说而已,眼下保住小命要紧! “想跑!”萧逸可不是给自己留后患的人,抽出绝影宝雕弓,一支三棱透甲锥上弦,稳稳的瞄准了郭杰的后心,弓弦一响,箭簇犹如出洞的恶蛟般飞了出去~ 郭杰正在拼命逃窜,只觉得从后心到前胸突然一凉,随后剧痛传来,眼前一黑,就再也没有意识了…… 两个侄儿被杀,郭汜惊的魂飞魄散,再也不敢在战场上停留,连帅旗都不敢再举,生怕萧逸的神箭找到自己头上,一溜烟的向后跑去…… 群龙无首之下,本就混乱不堪的大阵顿时全面崩溃,西凉兵向被烈火烧烤的蚂蚁群一样,亡命的四处逃窜! 萧逸趁机挥军冲杀一番后,领兵退了回来,穷寇莫追,虽然胜了一阵,可万一把这些西凉兵追急了,再回身和自己拼命那就不好了,反正小皇帝已经到手,见好就收吧! 于是萧逸下令原地扎营,一面收拾战场上的战利品,一面等候曹操大军的到来,只要八万大军一到,洛阳附近司州一带的土地就算是到手了! 称霸天下,挟天子以令诸侯,这第一步终于是迈出去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一章女人的眼泪 推荐阅读: ?? 夜,玄甲军大营! “陛下传召,请萧将军前往御帐一行!”中军大帐里,侍中-伏完非常恭敬的拱手行礼,甚至有些害怕,白日里那场血战让他现在想起来还双腿颤栗! 所谓的‘御帐’,就是在大营里特别圈出来的一块地方,用来安置******的一众人等,因为有小皇帝在,原本很普通的帐篷也升格成了‘御帐’,当然了,萧逸也没亏待这些人,在饮食供给上都是尽量的从优从厚! “陛下一路上车马劳顿,还是早些休息吧!再说末将身上沙场烟云未散,深夜面圣,恐怕有所不便吧!” 玄甲军里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萧逸的耳目,小皇帝吃过晚饭后早就睡了,那么到底是谁想传召自己,用脚趾头也猜的出来,他确实想她,却并不想见她,保持一定的距离对大家都有好处! “这可是陛下传召!” “来人,送伏大人回去休息!”萧逸一声令下,立刻有帐中亲兵冲上来,抓住伏完的胳膊就给拖了出去,别看现在小皇帝就在大营里,可玄甲军上下都知道自己该听谁的。 “传公主殿下均旨,请萧将军前往御帐相见!”第二个来请的是小太监-花心,而且直接用了海燕公主的名义,不再加以遮掩! “公主殿下!”萧逸习惯性的摸摸下巴,结果入手的却是那张冰冷的‘蚩尤鬼面’,如今他和面具已经有了一种血肉相连的感觉,戴着它,可以让自己更加的强大、铁血,也更加的无情! “请回复殿下,就说天色已晚,男女授受不亲,末将身为外臣,不便前往相见!” “将军勿虑,来之前殿下就交代过了,将军乃是汉室的忠臣,又有救驾之功,无需在意一些凡礼,尽管前来相见就是!”小太监-花心的态度更加恭敬,当初在洛阳时他就认识萧逸,也更加清楚这位‘鬼面将军’的可怕! “呵呵,公主殿下真是用心良苦呀!”萧逸都有些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女人了,一方面是恨她,恨她的无情,恨她在自己心口上插的哪一刀,另一方面却是同情,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却要背负那么多的责任,大汉王朝既成全了她,可也毁了她! “不必再说了,来人,送客!” “诺!” 听到命令,侍卫们一拥而上,不由分说的把‘花心’也请了出去! ………………………………………………………………………………………………………………………………………………………… “用心良苦……?”御营里其他帐篷都已经熄灭了灯火,唯有公主的例外,听到‘花心’的回禀后,她就一直在反复咀嚼这四个字,越想越有味道,真是说透了自己所有的心思呀! “那个戴鬼面的家伙太坏了,殿下两次派人诚心去请,他竟敢不来!”侍女玲玲撅着小嘴,为自家主子打抱不平。 “这没什么,自古以来凡是有真本领的人,性格难免会有些孤傲!”海燕公主并不生气,为了得到一名绝世之将,当年丞相萧何还月下追过韩信呢,自己为什么不能效仿一二呢,既然你不肯来,那就我去! “玲玲、花心,提灯,跟我去拜访一下这位鬼面萧郎!” “殿下,天色已晚,外边营地里又都是些臭男人,咱们还是明天一早再去吧!”玲玲急忙出言阻止,外面那些士兵都是刚从沙场上下来的,身上那股血腥味浓的吓死人,万一,要是…… “无妨,本宫要是连几个普通士兵都害怕,又如何去收服他们的将军!”海燕公主先是披了件大氅,又把自己的金柄弯刀也别在了腰间,随后玲玲提着灯笼,花心拿着个食盒,主仆三人离开御营,向中军大帐方向走去! 那知道刚刚走出御营的范围,迎面就碰上了一队负责巡逻的士兵! “什么人?……口令:日出东方!” 没想到在营地里走动还需要口令,海燕公主顿时一呆,她一直在帐篷里坐等,那知道什么口令呀! “这是公主殿下出巡,你们还不快快退下!”侍女玲玲上前一步,试图用皇家的威名喝退这些士兵! “回答口令,日出东方!” 士兵们可不管你是什么皇家公主,纷纷拔出兵刃,弓箭也稳稳瞄准了三人的心口,玄甲军里一向只认口令,不认人,如果三次答不上来,格杀无论! 好在小太监花心有些经验,连忙上前几步,用自己那特有的细嗓子喊到,“回令:唯我不败!” “日出东方!” “唯我不败!” 好奇怪的口令,尤其是从小太监-花心的嘴里喊出来,竟然有一种莫名其的感觉,似乎这才是口令的正宗出处一般! 有了口令,道路立刻变得畅通无阻,趁此机会,海燕公主仔细打量起营地的布防情况来,虽然是个临时的野外营寨,但布的却非常严谨,与其他统帅喜欢的‘堂堂之兵,方方之阵’不同,萧逸布下的大营竟然是个圆形! 各营人马也是沿着圆形分布,互相之间,环环相扣,从而结成了一个整体,无论你从那里进攻,似乎都要面对它的正面,因为圆形是没有死角的! 此外在大营周围密布明、暗岗哨,更有小队的游骑兵,在大营周围数十里范围内四处侦察,绝不会有被偷袭的危险! 海燕公主虽然不知兵,可她依旧感觉到了这个大营的不凡,而能布出这样阵营的人,自是更加不凡! 这也更加坚定了她拉拢住萧逸的心思,千军易得,良将难求呀! “站住,擅闯中军大帐者,斩!”主仆三人刚走到中军大帐附近,负责护卫的士兵们立刻拔出兵刃,摆出了一座刀山! “大胆,这是公主殿下,特来拜会你家将军的,还不速速通禀,让那个带鬼面的家伙出来迎接!” “擅闯中军大帐者,斩!”侍卫们可不管这些,他们眼里只有军令,没有其他,别说是公主来了,就是皇帝敢硬闯大帐,他们也会一刀劈过去! “你们……,好大胆!”主仆三人虽然气恼却也毫无办法,从这些士兵的眼神里看得出,他们真会杀人的! “将军有令,放行!”正尴尬间,中军官-小斌突然从大帐里走了出来,把手一挥,侍卫们立刻撤去刀阵,退往两旁! “殿下请进,我家将军正在帐中恭候!” “好!”摸了摸腰间的金刀,海燕公主给自己壮了胆子,这才迈步走了进去,自己以大汉公主的身份前来拜访,对方竟然在大帐里端坐不动,也不出来迎接,‘鬼面萧郎’,果真傲的可以! 中军帐很大,足矣容纳上百名将校议事而不显拥挤,两侧点着巨大的牛油蜡烛,发出微微刺鼻的味道,火花更是闪烁个不停,在这种昏暗不明的光线下,那些持刀站立的侍卫们就像是一群鬼卒,阴森恐怖,至于端坐在主位上的萧逸,就是那指掌地狱轮回的……十殿阎君! “殿下深夜来访,不知有何见教!”萧逸声音冰冷,坐在那里更是一动不动,他对海燕公主有爱护、有迷恋,却唯独没有臣子的卑微,他可以为了这个女人去浴血奋战,却绝不会躬身行礼! “今日全靠将军浴血护驾,本宫无以为报,特意准备了一些糕点,聊表寸心!” 说着海燕公主接过小太监花心手里的食盒,打开后里面露出几样精美的糕点,都是宫廷中特有的款式! 不送金银,不许高官,以一国公主之尊,却在深夜时分送来自己亲手的糕点,这份收买人心的怀柔手段真不是一般的高呢! 如果是一般的统兵将领,十有**会被感动的痛哭流涕,当场跪地发誓效忠汉室,效忠公主,永无二心,可惜,她遇到的是萧逸,一个心有猛虎的男人! 中军官小斌上前接过食盒,转身递了上去,萧逸从中取出一块,细细的嗅了嗅,不错,酥软香脆,和前世的她一样,都有一份很好的厨艺! “白日一战,皆是将士们的功劳,让他们也沾些皇家的雨露恩赐吧!”萧逸摆摆手,示意小斌把剩下的糕点给帐下亲兵们分分,至于他自己,有手上这一块足矣! 大帐之中,只有主客,没有君臣,所以萧逸还是端坐在自己的主位上,而海燕公主只好在客位上落座了! 玲玲和花心在两旁垂手站立,对于萧逸的无礼,他们本想出言斥责的,可是只要一看到那张恐怖的‘蚩尤鬼面’,所有的话就立刻咽回肚子里了! 海燕公主到是一脸的淡然,无论坐在那里,哪怕是一块乱石,一根朽木上,她依旧是堂堂的大汉公主,那种灵魂深处的高贵,无需任何外在的装饰! 穷人喜欢用金银装饰自己,而贵人只需要展露一点气质足矣! “请帐中诸位勇士暂且退下,本宫有些大事要与你家将军商议!”海燕公主想试一试皇家的威严在这些士兵心里到底有多重的分量,结果让她很失望,连喊三次,帐中的士兵纹丝不动,还是木雕泥塑似的站在那里,早知道,他们可是刚吃完皇家赏赐的糕点呀! 无奈之下,海燕公主只好把目光转到了萧逸身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委屈,似乎谁要拒绝她的要求就是十恶不赦的罪人一般! “退下!” “诺!” 一声令下,刚才还一动不动的帐中侍卫立刻消失的无影无踪,连中军官小斌都退到了帐门口,远远的侍立! “如臂使指,号令森严,将军的命令竟然比本宫的话还管用,果然是带的一手好兵呀!” “这里再无旁人,殿下有什么话就请直言吧,无需再佯装柔弱,左右试探了!”透过蚩尤鬼面,萧逸的目光深邃无比,仿佛能望穿幽冥一般,任何的伪装到了他这里都是无用的! “本宫一片诚心来访,何来试探之言!”女人的脸上似乎有着无数的面具,转瞬之间,刚才还柔弱的表情就消失不见了,换上来的是一副高贵、神圣的面孔! “本宫虽然久居深宫,可对将军的事迹也略知一二,鬼面萧郎,不但神勇盖世,在谋略上也是高人一筹,初入洛阳之时,就曾经献上‘灭匈三策’,先帝欣喜之下还赏赐了一面金牌,可谓君恩深厚呀!” 说到这里,海燕公主的神色不禁一黯,先帝当初是非常看重萧逸的,本想把这个奇才留给儿子保驾护航之用,只可惜,已经病入膏肓的皇帝,来不及完成对朝廷最后的布局,就突然驾崩了,否则大汉的天下也不会乱成这个样子! “先帝聪慧过人,看人的眼光也很准……,只是可惜了!”萧逸也是一声长叹,可以说汉灵帝是一个聪明人,可惜意志不够坚定,胆略也差了些,如果是在太平盛世,还可以勉强做个守成之主,但他遇到的却是天下纷乱的局面,又处处掣肘,有心而无力,最后只能在醉生梦死中慢慢的**下去…… 可以说是汉灵帝毁了大汉江山,可反过来想,又何尝不是大汉毁了灵帝本人呢! 皇帝,真不是什么好差事! 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 想到这里,萧逸从怀里掏出了一面,长五寸,宽三寸,两侧雕有云龙纹饰的金牌来,上面还有八个篆文小字,“虽无銮驾,如朕亲临!” “父皇!” “陛下!” “呜……嘤嘤……”接过父亲留下的遗物,海燕公主不禁失声痛哭起来,一双玉手不停的在金牌上摸来摸去,汉灵帝的音容笑貌顿时浮现出来,在天下臣民看来,他确实不是个好皇帝,但在几个子女心中,他却绝对是个好父亲! 如今父皇早已魂归极乐,大汉的皇家嫡系也只剩下了她和弟弟刘协两人,万般的重担几乎都压在她一个小女子身上,如何不悲?如何不伤啊? 听到如此悲切的哭声,大帐门口的士兵们不禁暗暗猜测起来,自家将军到底把人家公主怎么样了,竟然哭的如此凄凉,“莫非是……霸王硬上弓?……可里面还有个小侍女呢,不会是……两个一起吧……” 中军官小斌还非常贴心的把帐帘放了下来,以自家将军的本领,玩个公主,做个驸马爷,小意思啦! “有事说事,不许再哭了!”萧逸的小脸越来越黑,他这辈子,不怕鬼神,不畏苍天,尸山血海都可以平趟过来,唯独对女人的眼泪是毫无办法! 如果男儿心是钢铁的话,那女人的眼泪就是腐蚀万物的‘王水’,只要掉进去,顷刻之间就给你消融的无影无踪! 女人最厉害的武器,果然还是眼泪!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二章一个幽怨,一个悔恨! 推荐阅读: ?? 比一个女人哭泣更可怕的事情,就是两个女人一起哭! 先是海燕公主在哭,随后侍女玲玲陪着一起哭,两个女人的眼泪就像是九月的河水,永远都流淌不尽,哭的萧逸心烦意乱,当他发现小太监-花心也眼圈发红时,终于再也忍受不住,一脚把‘他’给踹了出去! 两个女人哭已经如此可怕了,要是再来个不男不女的家伙跟着一起哭,自己的中军大帐还不被泪水给淹了! “你们要是再哭下去,一会可就天亮了!” 这句话起了作用,海燕公主终于止住了哭声,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变得又红又肿,梨花带雨的模样反而更加让人怜惜了! “将军当年既然能为先帝献策,今日可否也为本宫谋划一二?”说着海燕公主又把金牌递了回去,这是先帝赏赐给萧逸的,她无权收回,也不想收回! “好,殿下可以问三个问题,末将知无不言!”萧逸伸出三根手指,不管怎么说他也是汉人,就算是尽一次汉臣的责任吧! “好,第一问,我汉室江山的气数还有多少?”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大汉自从定都洛阳已经200余年之久,这天下也该乱一乱了,至于汉家的气数还有多少,那就看这个天下还能乱多久了!” “哦?将军的意思是?” “天下是天下,汉家是汉家……,天下大乱未必是汉家之祸,天下安定也未必就是汉家之福呀!”身为一个穿越者,萧逸非常明白一个道理,没有不灭的国家,只有不灭的天下! “是祸?……还是福?”海燕公主聪慧过人,很快就想明白了这句话里的暗示,如今诸侯争霸,都打着汉家的旗号,也就是说,他们打的越凶,这个旗号也就越重要,同样的小皇帝就能在龙椅上继续坐下去,可是如果有一天,诸侯们归于一统了,那个胜出者也就没必要再打汉家的旗号,小皇帝也就该被从龙椅上赶下去! “好,不愧是‘鬼面萧郎’,把整个天下大势看的如此清楚明白!”海燕公主闭目沉思了一会,随即有些哀怨的发出了第二问,“汉家可还有复兴的希望?” 国家灭了并不可怕,200多年以前,大汉就曾经灭亡过一次,但很快又浴火重生了,汉光武帝能够中兴一次,那么现在能否中兴第二次呢? “很难!”萧逸略微沉思了一下,“ “其实就天下诸侯而论,汉家的力量其实并不弱小,益州刘章、荆州刘表、扬州刘谣、还有最近得了徐州的刘备,这些人都是正牌的汉室宗亲,天下一十三州,除去最南边荒蛮之地交州外,他们的力量加起来足够三分之一了,如果这些姓刘的能齐心合力,匡扶汉室,天下诸侯无人可挡! 可惜,这些人都在打自己的小算盘,没一个真正为大汉江山出力的,如果公主殿下打算依靠这些人的话,还是早早放弃吧,异性诸侯对汉家皇室尚有畏惧之心,而那些汉室宗亲,可巴不得能取而代之呢! 就算汉室能在这些人手里复兴,也不再是昔日的大汉了,洛阳与长安的区别,想来公主是非常清楚的吧!” 萧逸一番话说的海燕公主是冷汗淋淋,没错,她原本的打算就是带着小皇帝跑到江南去,依靠长江刘姓三州牧的力量,重建汉室江山,可现在想一想,这些地方上的‘土皇帝’,又怎么会欢迎一个真皇帝的到来呢! 至于洛阳和长安,其实代指的就是东、西两汉,虽然都是老刘家的天下,可在法统上而言是完全不同的,汉光武帝刘秀就是以宗亲的身份开创出自己的帝业的,就像现在的刘表、刘备等人一样,难道这些人打下江山以后会还给小皇帝刘协吗? 绝不可能,这些人只会把龙袍穿在自己的身上,至于以前的皇帝吗,呵呵,姓刘的杀起姓刘的来,可是从不手软的! 想通了这一切,海燕公主真有些万念俱灰的感觉,在天下大势面前,她一个弱女子根本就无能为力,可是她又不甘心呀,难道祖宗的江山基业就毁于一旦吗? 不,一定有办法的,一定有人可以改变这一切的! 目光转动之间,海燕公主突然盯在了那张‘蚩尤鬼面’上,这个像魔神一样的男子,勇武、睿智、能洞彻天下大势,现在还是一名手握重兵的将军,如果他肯出手帮忙的话,也许汉家江山还有一线生机…… “对,……就是他!” “好了,你还有最后一个机会,想问什么就快说吧!”萧逸竖着最后一根手指,答完这一问,他和汉家皇室之间也就没什么因果关系了! “好,第三个机会,我想看看萧将军的真面目!” 以前二人也打过交到,可每次萧逸都是戴着这张‘蚩尤鬼面’,后面到底藏着一张什么样的面孔,对此,海燕公主可是好奇很久了! “哦!……想看我的本来面目,你确定?” “是的,本宫确定!” “好,在我的家乡有句话,谜底要自己亲手揭开才有意思,既然殿下想看末将的真面目,就自己动手吧!”说着萧逸上前几步,并把双手背到了后面。 紧张,非常紧张! 海燕公主几次伸出手去,可又缩了回来! 不止是她,身后的玲玲、花心二人也是紧紧抓着自己的衣襟,外面对于‘鬼面萧郎’的各种传言很多,什么杀人如麻啦,吃死人肉啦…… 至于他的容貌,更是传的五花八门,据说此人长的是‘青面獠牙,血盆大口,三分不像人,七分反似鬼’,就因为长的太吓人了,所以他才总是带着一张蚩尤鬼面! 还有一种传说,面具后面的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一张狼脸,‘鬼面萧郎’其实是一只修炼成人形的野狼精,所以他才那么喜欢吃人肉! “得罪了!”一连几个深呼吸后,海燕公主鼓起勇气,把手放在了那张面具上。 入手冰冷,但很细腻,尤其是鬼面上的蟒纹,就像要活过来一般,顺着两侧向后,是两根系在一起的皮绳,双手轻轻一拉,就开了…… “啊!……是你!” “啊!……怎么是你?” 蚩尤鬼面落下,随即响起两声女人的惊叫声,一个是海燕公主,另一个是侍女玲玲! 微黑的小脸,挺的鼻子,亮如星辰般的眼睛,还有那两个深深的大酒窝,这张面孔对她们而言再熟悉不过了,因为他总是会出现在两名少女的梦境中…… “主子,他……那个……,救过咱们的……黑脸小道士!” 玲玲不止是声音,连灵魂都在颤抖,要知道,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可是把小道士当成自己未来夫君的,因为公主殿下说过,要把她嫁给小道士的! 可是现在小道士变成了大将军,或者说是大将军变成了小道士,总之,全乱了…… 梦乱了,心乱了,人也乱了! “往事随风,还是物归原主吧!”说着萧逸从怀里摸出一副龙凤玉镯来,都是海燕公主所赠,不同的是,一只是给‘小道士’的,另一只是给‘鬼面萧郎’的!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接过自己的龙凤玉镯,海燕公主瞬间明白了许多事情,“北邙山里勇斗恶豹,御花园里月下相遇,还有洛阳城里,自己狠狠刺出的那一刀……” 那一刀,毁了了自己,也毁了大汉江山的气数!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微微躬身一礼,海燕公主再次失声痛哭起来…… 无边的悔意涌上心头,她现在恨不得给自己也捅上一刀;本来有机会被这个魔神一般的身影永远保护的,可惜,却被自己白白放弃了! 如果当初自己少考虑一点这个天下,如果自己当初早点摘下这张面具,如果…… 当初有多少个如果,现在就有多少的悔恨啊! “殿下无需如此,没有谁对不起谁,一切都是天意!”萧逸心里一片的清明,在鬼面被摘下的一瞬间,很多前尘往事也就随之放下了,那感觉,真好! “对,一切都是天意!” 海燕公主失魂落魄的离开了,全靠‘无心’用一只手紧紧扶着,至于另外一只手,则要扶着玲玲,如果现在一撒手,两个女人立刻就会瘫坐在地上…… 走到帐门口,二人同时回望了一眼。 一个幽怨,一个悔恨! 这一章写的可真费劲,身为一名单身汉,对感情描写真的把握不好!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三章绵里藏针 推荐阅读: ?? 二天以后,主力大军终于赶到了,当小皇帝的车驾驶入曹军大营时,全营张灯结彩,号角齐鸣,曹操亲率一众文武前往营门处迎接! “臣,兖州牧-曹操,参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车驾面前,曹操跪倒在地,行大礼参拜,完全是一副汉室忠臣的模样! “曹将军不远千里前来护驾勤王,真乃我汉室忠臣,朕心甚慰,免礼,平身吧!”看到曹操如此恭敬的模样,小皇帝和那些死忠之臣终于送了一口气! 这几年来汉室倾颓,权臣专横,朝廷完全成了军阀们手中的木偶,可以随意摆弄,董卓、李傕、郭汜均是如此,不但皇室受到欺压,群臣们更是经常遭到杀戮,朝不保夕,他们是真怕刚逃出狼窝,又落入虎口,现在看来,似乎情况还不是很坏! “请陛下入营观兵,为臣麾下有八万虎狼之师,足矣护卫朝廷无恙!”先前下拜是臣子之礼,现在观兵是展露军威,一张一弛,曹操在这二者之间把控的很好! “这……,善!爱卿头前引路吧!”小皇帝和身边的大臣们对视了一眼,天子入营观兵本是古礼,历代汉家皇帝都做过的,他们也不好拒绝。 刘协本来还想跟姐姐商议一番,可不知为什么,今天海燕公主躲在自己的帐篷里没出来,说是心疼病犯了! 当下曹操亲为前导,将小皇帝的车驾迎入军营之中,沿途之上,军阵如铁,刀如林,所有曹军士兵高声欢呼,万胜之声响彻云霄! “万胜!万胜!……万胜!” 接受着千军万马的欢呼,刘协心中却有些不大舒服,虽然年纪还小,但他属于那种早慧类型的,对于朝中的很多制度都是明白的。 天子阅兵,将士们应该呼喊‘万岁’才对,而现在他们喊的确是‘万胜’,虽然只是一字之差,意义却大不相同,‘万胜’那是士兵们欢呼自家将军时的口号,也就是说,这震天的欢呼声并不是给小皇帝的,而是给在前面引路的曹操,没看他正不停的招手示意吗? 哎!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 不管怎么说,比起董卓、李傕、郭汜之流来,曹操还算是恭顺的,至少礼节上没有欠缺;或者说,前者是跋扈装横,而后者则是绵里藏针! 阅兵已毕,众人又簇拥着小皇帝来到中军大帐,摆下盛宴,庆祝陛下虎口脱险,同时也是庆祝曹军勤王成功! 有功则必然有赏,换句话说,曹军一方领取回报的时候到了! 酒席宴间,为了酬谢曹操勤王护驾的功劳,小皇帝当即下旨,“加封曹操为司隶校尉、假节钺、行尚书事!” 大汉十三州,司州是核心地带,一向由朝廷直辖,所以不设州牧、刺史之类的官职,司隶校尉就是最高行政长官了! 假节钺则是一种军事特权,意味着从此以后曹操可以用小皇帝的名义,去征讨那些地方诸侯了,专擅征伐,打得是名正言顺,谁要敢反抗,就是抗拒王师,在法理上就先输了一招! 最后一个行尚书事,则是个重要的文职,可以直接参与朝政的政治决策,算是由一个地方官员,直接提拔到中央了! 三个头衔,都是实打实的职务,每一个都肥的流油,迎奉天子的好处立刻就体现出来! 只要把小皇帝掌控在手里,那朝廷上的官职不就是囊中之物吗! 另外,萧逸因为奋勇杀敌,救驾有功,也得了个‘执金吾’的名誉头衔,另外还有黄金千两,绸缎五百匹! 其余众人也是一一封赏,皆大欢喜! 当然了,黄金、绸缎也好,‘执金吾’的官职也罢,现在都是些口头封赏而已,小皇帝从长安仓皇出逃,不可能把国库也带出来,别说是金子了,连玉玺都没带出来,纯粹是个‘白板皇帝!’ “吾皇万岁,万万岁!”谢恩之后,萧逸拿着自己手里的封赏旨意,却是哭笑不得,这大概就是历史上第一张‘白条’,还是皇帝开的‘白条’,真不知道该找谁去兑现! 小皇帝现在穷的除了身上的龙袍什么也没有了,萧逸甚至恶意的在想,实在不行就拉走他姐姐顶账,好歹算个美人,欠钱总是要还的吗! ………………………………………………………………………………………………………………………………………………………… 当天夜间,曹操在萧逸的中军大帐里召开了一次内部会议,与会的全是他的心腹文武,之所以来这里开会,是因为曹操把自己的大帐让给小皇帝居住了,所以只好跑过来抢萧逸的帐篷用! “诸位,这是河北传来的军报,袁绍已经得了幽州之地,公孙赞完了!”会议一开始,曹操就报出一条惊人的消息! “公孙赞有勇无谋,自从界桥一战失利后,再也不敢主动出击,而是困守在孤城里,骑兵的战马一旦奔腾不起来,也就失去了威力,最后被袁绍层层围困致死,据说除了一名白袍将军单匹马冲出重围外,‘白马义从’全军覆灭了!” 虽然心中早有准备,但听到天下诸侯少了一路,众人心里还是沉甸甸的,这就是群雄争霸,强者生,弱者死,今天灭亡的是公孙瓒,下一个又会是谁? 要想不被灭亡,就唯有奋起图强,去吞噬掉别人,最后巨蟒化龙,冲上九天! “用的白马、白袍将军!”萧逸的注意力全被这句话吸引了,不用问也知道,除了自己哪位结拜大哥赵云,谁还有这单匹马闯出重围的本事! 赵云这个人外柔内刚,以他的骄傲是绝不会来投奔自己的,不知道会流落的哪里去,以后是否会和自己对阵沙场呢? “哎!大哥,自己保重啊!” “袁绍北征获胜,下一步必然东征青州、西图并州,到时候黄河以北的大片土地尽归其手,天下三分,袁绍得其一了!”郭嘉立刻猜出了河北集团下一步的扩张方向,如果说曹操现在控制了中央的大义名分,那么袁绍就成了最大的地方集团势力,二者日后必有一场龙争虎斗! “奉孝有何良策以教老夫?”曹操现在的习惯就是,问策找郭嘉,打仗派萧逸,这一文一武,就是曹营这辆战车的两个轱辘! “当务之急有三件大事要做!”郭嘉连灌几口酒,把小脸呛的通红,而后伸出三根手指头! “首先把皇帝接到洛阳去,并把消息宣告天下,抢先占住大义的名分,同时召集散布在各地的原朝廷官员,尽快把朝廷重新建立起来,恢复中央权威! 其次,以皇帝的名义加封袁绍为-幽州牧,承认他在河北的地位,主公再以老朋友的身份送去一份厚礼,以示恭贺,暂时把他给稳住,好争取到足够的缓冲时间,全力经营咱们自己的势力! 最后一条就是立刻分兵攻打长安,小皇帝虽然跑出来了,可大半个朝廷还在那里,国库财宝、户籍民册,寰宇地图,祭天礼器……,这些东西必须尽快拿到我们手里! 还有对李傕、郭汜二贼一定要斩草除根,以绝后患!” “奉孝所言正合我意!”曹操点点头,现在凭他的力量确实还无法和袁绍相抗衡,写封求和信,示弱一下,也是应该的,要想成就大业,除了会用强,还需会用忍啊! “至于长安吗,萧郎,还是你去一趟吧!” “诺!”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八十四章登坛拜将 推荐阅读: ?? 登坛拜将,本是由汉高祖刘邦首创,专门为大将军韩信准备的仪式,这次西征长安,事关重大,所以曹操特意为萧逸也举行了一场隆重的拜将仪式,振奋士气,鼓舞军心! 拜将台分为上下三层,高九尺,方圆四丈,全部用黄土夯筑而成,中间放了一尊祭天用的青铜鼎,周围遍插五色旌旗,看上去威风凛凛,这是黄鼠带着‘掘子军’的弟兄们,**之间弄出来的,说起土木工程,普天之下还真没人比得上他们! 高台上,曹操面南而立,没穿铠甲,而是汉冠额带,换了一身文官服饰,现在他不止是‘征东将军’,还是皇帝任命的尚书令,是治国辅政的朝廷重臣! “吉时已到,行拜将礼!”荀彧充当了礼官的职务,出身世家大族的他,对这些礼仪程序非常熟悉! “请萧郎登台!” 萧逸今天可是一身的戎装,螭纹铠,鬼面盔,斩蛟剑,贪狼刀,宝雕弓,一样没落,早晨起**之后还特意洗了个冷水澡,打扮了一番,显得精神焕发! 大步迈上拜将台,萧逸昂首而立,甲胄之士不拜,这是军中的规矩,反过来,今天曹操还需要像他躬身行礼,以示托付出统兵征讨的重任! “萧郎接令!” “末将在!” 曹操从侍从手中接过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三样东西,一枚黝黑的虎符,一枚大印,还有一排点兵派将用的令牌! 虎符、大印、令牌,这就是统领一支大军的凭证,代表着生杀大权! “萧郎自从跟随老夫以来,统兵沙场,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立下无数的汗马功劳,非重爵不足以筹功,老夫昨夜上奏天子,特加封你为‘征西大都督’,统兵马重任!” “谢曹公厚恩,谢天子赏赐!” 萧逸自然知道该先谢谁,后谢谁,昨天晚上小皇帝早早的就洗洗睡了,这些东西肯定是曹操自己定的,就连那枚大印估计都是连夜铸造出来的,反正当初洛阳的‘尚坊’落在了他们手里,铸造几枚官印不是什么问题! “兵马重任,尽在尔身,勿负老夫所望!” “诺!”萧逸双手接过托盘,而后转身向台下的将士们高高举起,顿时迎来了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 “大都督!” “大都督!” 等欢呼停止后,曹操继续下令,“这次西征长安,老夫把左军大营的三万人马尽数交付与你统帅,另外吗,曹休,于禁,张辽,高顺听令!” “末将在!”四个人连忙跑到台下听令! “从今日起,你们四人就归到萧郎麾下听令,记住了,萧郎的话就是老夫的话,让你们战,就战,让你们死,就死,先斩后奏,专擅征伐,明白了吗!”曹操大袖一挥,这是彻底的放权了。 “诺!”四人齐齐下拜听令,他们有的跟萧逸征战过,有的干脆就是萧逸抓回来的俘虏,自然是心服口服! “参加大都督!”四人再次向萧逸行礼,算是正式建立了从属关系! “归队,听令!” “诺!” “萧郎呀,这次西征,除了要拿下长安外,关中、西凉的土地,能拿下多少,就拿下多少,洛阳以东,老夫亲自征讨,长安以西,就全拜托给你了!” 曹操手指向西,画了一个大大的圆圈,如今他的势力可以说是四面环敌,北有袁绍,南有袁术,东有刘备,他派萧逸西征,很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要拓展战略空间,杀出一条活路来! “曹公放心,无愁此去必定攻下长安,将八百里关中平原尽握手中,而后逐渐蚕食西凉、关拢,拿下这块养马之地! 萧逸也知道关拢、西凉一带的重要性,虽然那里人口稀少,但草场密布,气候温和,是一块最好的养马之地,西凉战马,天下闻名,论起奔跑能力还在匈奴战马之上,如果能拿到手里,对于曹营的战略发展可谓至关重要! “好,萧郎出马,老夫自然放心!”曹操大笑的点点头,对萧逸的能力他是从不怀疑的,否则也不会让他去独当一面,“不过还有一件事,必须拜托给你,也只有托给你老夫才能放心,你们几个出来吧!” 随着话音,从曹操身后走出三个少年,一个比一个矮,就像阶梯一般排布,正是曹丕,曹彰,曹植三兄弟! “这次出征,你把他们三兄弟也带上,一路上严加管教,让他们知道下军旅征战是个什么样子!” 说着曹操从身后拿出一根马鞭来,虎骨磨制的鞭柄,坚硬无比,虎筋编制的鞭身,韧性十足,外面还涂了一层桐油,不但结实,而且更添威力,要是被它抽上一击,绝对掉一层皮呀! “小儿们顽劣,若有差错,萧郎尽可用此鞭管教之,老夫绝无二话!”一次托付出去三个儿子,就这份信任而言,天下无人可比,也只有曹操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诺!不负曹公所托,大军凯旋之日,定让他们兄弟三个脱胎换骨!”摸了摸虎骨鞭子,手感确实不错,又在空中打了个响亮的鞭哨,萧逸对着曹家三兄弟一阵的冷战! 曹丕、曹彰、曹植三兄弟吓的浑身颤抖,萧逸的厉害他们可是早有领教,看来自家老爹是真把他们豁出去了,落在这位‘杀神’手里,真是不死也得脱层皮呀! “参见萧家兄长!”三兄弟上前躬身抱拳行礼,来之间曹操就交代过了,从此以后,让他们视萧逸如兄,跟着他一起学习治军打仗的本领! 萧逸的目光在三兄弟脸上一一闪过,曹丕在强装镇定,曹彰是一脸的兴奋,至于曹植,两腿颤抖,估计**裤都湿透了吧! “很好,从此以后你们就与本都督同住、同行,没有任何的优待,士兵吃什么,你们就吃什么,每日操练武艺,学习统兵征战之术,谁要是稍有懈怠,休怪本都督军法无情!” “下去归队吧!” “诺!” 曹操在自己的继承人问题上终于做出了选择,长子曹昂带在身边,由自己言传身教,学习统帅文武之道,日后好接他的位置,至于曹丕,曹彰,曹植三兄弟则交给萧逸管束,希望他们以后可以成长为统兵的大将,日后也好辅佐兄长曹昂。 而且把三个儿子一起送出去锻炼,既是对萧逸的一种信任,同时也防止了某一个儿子和萧逸走的过近,日后会威胁到曹昂的地位,这就是奸雄的谋划呀! “吉时已到,大军出征!” “曹公保重!”萧逸先是向曹操行了告别礼,而后拔出腰间的斩蛟剑,斜指向天,向麾下将士大声命令到--出征! “吼!吼!吼!……出征!” 军阵如山,旌旗蔽日,数万大军卷起无数的尘烟,一路向西杀去! …………………………………………………………………………………………………………………………………………………………… 曹军后营,原本的中军大帐如今成了小皇帝刘协的行宫,不但装饰的豪华亮丽,吃喝用度,侍从宫女更是一样不少,比起当初颠沛流离的生活,这里简直就是天堂呀! 可在海燕公主看来,她宁愿让正在大帐里享受美食的弟弟,和拜将台上的曹家三兄弟互换一下位置,这样豪华、奢侈的生活,只能养出笼中的金丝雀,而外边的狂风暴雨,却能锻炼出展翅翱翔的雄鹰! 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长此以往下去,小皇帝刘协会变成一头柔弱可欺的小绵羊,又怎么会是曹家那群小狼崽子的对手呢? “曹孟德,你好奸诈的心计呀!”海燕公主如何不明白,曹操这是要把皇室高高的供奉起来,就像庙里的神像一样,虽然享受香火,却是个木雕泥塑! “看来自己的另想办法才是呀!……萧郎!萧郎啊!”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五章兵临函谷关 推荐阅读: ?? 关中平原,土地肥沃,河流纵横,地势上更是得天独厚,东有函谷关,南有武关,西有大散关,北有萧关,所以又称为‘四塞之国’;再加上有黄河和秦岭两道天然屏障,居高临下,易守难攻,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 当年秦人就是以此地为根本,修养生息,壮大实力,最终大军东进,一举吞并关东六国的;汉高祖刘邦也是借用韩信‘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奇谋,一举拿下关中的土地,并以此为根基,步步为营,打败了‘霸王’项羽,开创出大汉王朝数百年基业! 几百年来,世人中都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关中,山河锁钥,龙气盘绕,得之者可得天下!” 当初董卓迁都长安,就是看中了关中的天险和富庶,想以此为根本,和各路诸侯东向以争天下! 只可惜无论是前面的董卓,还是后继的李傕、郭汜,这些西凉军阀只知破坏,不懂经营,肆意的纵兵烧杀,劫掠百姓,大失民心,把好好的一块关中大地糟蹋的千疮百孔,不成样子! 登台拜将之后,萧逸统帅大军一路西进,沿途州、县看到‘鬼面萧郎’的旗帜,无不望风而降,非常顺利的就推进到了函谷关下! 函谷关,又称‘天下第一雄关’,是关中平原在东方的门户,它南靠秦岭,北临黄河,又正好建在山谷之中的要道上,可谓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面对这样的雄关险要,萧逸自然不会傻傻的一头撞上去,他把大军驻扎在五十里外,由马六暂时坐镇中军,自己则带了一小队人马,偷偷摸到关外的一处高岗上,观察形势,同行的还有曹家三兄弟,他们现在可是和萧逸形影不离! 萧逸坐在一块巨石上,手搭凉棚,正仔细的观看对面的情况,只见函谷关上的士兵不停的来回跑动,就像一群忙碌的蚂蚁一样,忙着加强防御工事,搬运箭簇、石块、滚油,落木……,为即将开始的大战做准备! 城关正中插着一面‘牛’字大旗,据侦查游骑回报,负责驻守函谷关的主将名叫牛辅,另外,他还有一个身份--董卓的女婿! 牛辅也是西凉军中一员悍将,手中使一对奇门兵器-‘熟铜娃娃槊’,双臂一晃也有好几百斤的力量;在董卓死后,他也尽起本部人马,和李傕、郭汜等人一起攻入长安,后来西凉诸将内部不和,就把他派到这里来驻守了,属于那种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角色! “雄关天险,得天独厚,毫无漏洞啊!”看着眼前的雄关,萧逸也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就城防设施而言,函谷关堪称是完美的,坚不可摧,难怪当年六国百万联军数次攻秦,都在这座雄关下被杀了个‘伏尸百万,血流漂杵’,可以说秦人能一统天下,这座雄关,居功至伟啊! 不过,再险要的雄关也难免陷落,城防上虽然没有漏洞,可是人心上有啊! 萧逸在心中默默的推演着破城的计划,曹家三兄弟就乖乖的一旁站立,比小猫还要老实,到不是萧逸不让他们坐下,而是这哥仨根本就坐不下去,屁股疼! 最近这段时间曹家兄弟可是惨了,每天和士兵们一起艰苦行军不说,还要住帐篷,吃军粮,操练武艺,学习兵书战策,萧逸完全是按照后世学生军训的模式在锻炼他们,而且更加严格,只要稍有过错,手中的小鞭子就会飞舞起来! 曹丕因为抱怨军队的伙食不好,糟蹋了小半碗粟米饭,结果屁股上狠狠抽了五鞭子,还被罚当众啃下一摞又干、又硬的粗粮饼子,中途还不许河水,好悬没把他给噎死! 经过这次教训后,如今曹二公子无论吃什么都是狼吞虎咽,连又粗、又划嗓子的糜子饭,都能一顿吃下去三大碗! 曹植到是个乖孩子,聪明伶俐,还很听话,可惜就是身有懒骨,喜欢睡觉,结果清晨起来训练时迟到,被萧逸直接从被窝里给拎了出来,二话不说,屁股上也挨了五鞭子,疼的他哇哇大哭,现在连睡觉都是趴着的。 相比其他两兄弟,曹彰天生就是个当兵的材料,每天能吃、能睡,精神抖擞,对军营里的生活没有任何不适,可问题就在于这位曹三公子精力太充沛了,总是闯出祸事来! 话说曹彰自从学会骑术后,就对战马产生了疯狂的迷恋,而且越是快马、烈马,他越喜欢,整天在军营里四处挑战,以纵横驰骋为乐! 结果玩来玩去,这家伙竟然把目标盯到了‘白菜’头上,因为军营里跑的最快,脾气又最不好的,就是这位大爷了,然后曹彰兴冲冲的前去挑战,想试试汗血宝马的速度,结果被‘白菜’一蹄子给蹬了出去,要不是侍卫们反应快,接了一把,差点弄出人命来,最后他挨了十鞭子! 经过这么一番修理,曹家三兄弟可谓是脱胎换骨,原来贵家公子的模样荡然无存,小脸黝黑发亮,手上出现老茧,力气大增,吃起饭来更是狼吞虎咽,半生不熟的大棒骨,几口就能下去,活脱一群小狼崽子;完全从‘家养模式’蜕变成了‘野生状态’,这要是带回去,保准连曹操都得大吃一惊! 萧逸对此倒是很满意的,奸雄的儿子,没点野性怎么能行,‘生子如羊,不如生子如狼啊!’ “小子们,如果你们是大军统帅,面对这样的雄关天险,该如何把它攻取下来?“萧逸用鞭子指着眼前的函谷关,给曹家三兄弟出了一道难题! “这个……吗?”曹家兄弟面面相觑,这样的雄关,这样的地势,就是百万大军也难以攻下,让他们想办法,谈何容易呀! 再者,他们也不敢胡说、乱说,别忘了,那把虎骨鞭子还在头顶上悬着呢,随时都可能落在自己屁股上! “不用急,回去好好想一想,明天一早把你们的答案告诉我!”萧逸站起身,拍了拍三兄弟的肩膀,“记住,不许互相商量,更不许去问别人,必须独自想出破关的办法来,谁的计策可行,有赏,谁要是交了白卷,呵呵,我可重罚!” “诺!”曹家三兄弟吓得一头冷汗,再看像函谷关时,就像面对一块又生又硬的大饼子,明知道不好吃,可死活也要吃下去它! ……………………………………………………………………………………………………………………………………………………………………………………………… 函谷关上,守将牛辅可是愁容满面,自从得知萧逸统帅大军西征以来,他已经好几个晚上没睡安稳了,‘鬼面萧郎’的本领他可是知道的,当初‘虎牢关’大战的时候,他就在董卓身旁,对那场惨烈的大战看的一清二楚,连‘虎鸠’吕布都吃了大亏,他又如何是人家的对手呢! 所以牛辅一边调集兵力,加紧修筑防御工事,一边飞马报往长安,向李傕、郭汜请求援军! “胡赤儿!” “末将在!” 随着话音,一名身材魁梧,高鼻、深目、卷发,的将领跑了过来,正是牛辅的心腹部将--胡赤儿! 胡赤儿本是一名西凉的羌人,大漠马贼出身,使得一手好刀法,练的一身好骑术,骁勇善战,人又很机灵,后来投入到董卓的西凉军中,被牛辅看中,收为了部下,一直视为心腹! “长安方面的援军可有什么消息?” “回将军,还没有!” “混账,李傕、郭汜这两个王八蛋是要见死不救吗?”牛辅指着长安方向就是一顿臭骂,当初太师董卓在的时候,人人对他恭维有加,现在人死茶凉,不但把他排挤到了这个穷地方,还有替人顶刀的危险呀! “将军息怒啊!”胡赤儿连忙在一旁规劝,“前些日子李、郭二位将军去追击小皇帝,结果迎头和那‘鬼面萧郎’撞在一起,是惨败而归呀,连郭汜将军的两个侄子都被斩了,兵马更是折损无数,估计他们在长安城里得修养、整顿一番,才能出兵再战吧!” “哼!……等他们整顿完了,本将军的骨头估计都喂乌鸦了,再飞马去催,告诉李傕、郭汜,要是再不派援军来,老子就让出函谷关,放萧逸进来,到时候大家一起完蛋!” “诺!……小的立刻再派信使!” “鬼面萧郎,要命的祖宗呦!”牛辅在原地转了几圈,还是无计可施,实在不行,老子就回西凉去,当名马贼也总比送命强吧!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一百八十六章狼崽子是如何炼成的! ?? 中军大帐里,考核的时间到了! “这就是你们想出的计策?”萧逸看着曹家兄弟给出的三份答案,准确的说是三件东西,一块金锭,一把,一封书信! “这个是谁的?”萧逸先把金锭拿到手中,小巧精致,成色十足,还散发着诱人的色泽,这世上不爱钱的人还真没有几个! “是我的!”曹丕站了出来,满脸的自信,“钱可通神,也最能打动人心,当年汉高祖刘邦带兵入关中,就是用重金贿赂了城关上的秦军守将,买开了一条通道,完成了推翻暴秦的壮举! 咱们完全可以照此法行事,用金银财宝贿赂函谷关上的西凉守将,再许以高官厚禄,如今我强他弱,皇帝又被接去了洛阳,西凉军团大势已去,只要是个识时务者,必定会开关出降的!” “哈哈!……好奸诈的小子,把人心看的很透彻呀!”萧逸大笑着走过去,一把抓住曹丕的肩膀,五指如钩,只疼得这位曹二公子汗出如雨,却又不敢出声,他知道,如果自己叫痛的话,对方不但不会松手,反而要再加上一份力道! “小子,自古以来,沙场决战,胜者为王,用金钱、权谋虽然能收买人心,却买不来真正的强者尊严,还有,记住一句话,用鬼诈之术的来的江山,终究没有自己一刀一拼杀得来的更长久!” “诺!子桓受教了!” “奸猾有余而韧性不足,罚你去校军场上射一百箭,好好定定心性!”萧逸让亲兵拿来一张两石力道的弓箭递给了曹丕,射箭,除了锻炼臂力,眼力,更能考验一个人的耐力! “快去,不射完不许休息!” “诺!……” “这把是谁的?”萧逸用手轻轻试了试刃口,锋利无比,刀柄上还有一只威武的虎头图案,一看就不是凡品! “是我的!”曹彰挺着胸脯迈步而出,看到二哥曹丕被罚去射箭,他对自己的计划更加有信心了! “哦!说说你的办法!” “诺!……为将者当披坚执锐,身先士卒,临危不惧,那能用几枚铜钱去贿赂敌人呢!我的办法,全军列阵关前,所有将校军在最前列,激励士气,全军有进无退,一鼓作气拿下函谷关! 秦末天下大乱, 西楚霸王-项羽,就是这么一路打进关中的,霸道强横,天下诸侯谁不臣服,连刘邦都得乖乖的跑到鸿门来谢罪,要不是……” “天呀!”萧逸郁闷的拍拍额头,又是一个问题宝宝,而后飞起一脚,把曹彰直接踹倒在地,轮起巴掌对着这位曹三公子的屁股就是一顿很削! “你有种是吧!你很勇敢是吧,你不怕死是吧……,你自己傻傻的用脑袋去撞石头,还要带着大家一起撞是吧!还学什么楚霸王,项羽有四十万大军,人家敢死打硬拼,你有什么? 函谷关城墙高厚,防御完善,又有重兵把守,照你的办法去攻城,等打完仗,咱们这几万人马还能剩下多少?多少?” 连揍了几十巴掌,萧逸这才停下手,好在这位曹三公子皮糙肉厚,不哭不叫,只是一脸的委屈,看来他还是非常认可自己的那个计划,沙场征战,不就是人头做墙,血肉铺地吗? “有勇无谋,一味的死打硬拼,那只配做个敢死队长,难为大将之才!”萧逸回身在自己的帅案上翻了翻,找出一卷《孙子兵法》扔了过去,“记住,将不在勇而在谋,回去给我好好背下来,三天之后检查,错一个字,一鞭子,快去!” “诺!”曹彰连忙抱起竹简,撒腿如飞跑出去了,一个字,一鞭子,不抓紧时间的话,自己的屁股就要遭殃了! 别人也许不敢揍他,可萧逸,前几天刚打完他十鞭子啊! 连续处理完两个家伙,当萧逸拿起那封书信时,曹植已经吓的双腿发软,小脸煞白了! “函谷关守将-牛辅将军亲启……”,萧逸看了看,原来是一封劝降信,写的不错,文采飞扬,用词恳切,确实是一篇不错的文章,尤其是这手字写的,骨肉匀称,飘逸若仙呀! 萧逸自从穿越以来,也是经常练字的,还受过老道的真传,可比起这位曹四公子来,差了一筹不止呀! 不过,自己现在要的是攻破函谷关的计策,而不是比谁的书法更好! “信写的不错,言辞并茂!”萧逸称赞的点点头,“不过我想知道的是,守将牛辅看完这封信以后,要是还死守城关,拒不出降你怎么办?” “那……,那我就再写一封,用词再恳切些!”曹植根本不敢看萧逸的眼睛,因为每次看完,他晚上都会做噩梦,梦到一只恶狼向自己扑来~~ “如果牛辅还是不肯出降呢?……你就再写一封?” “是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相信对方一定会被打动的,要知道,仁义之师……” “哈哈!……真是个乖宝宝!”萧逸笑的是前仰后合,他实在想不明白,以曹操那样的盗世奸雄,怎么会生出这么天真、可爱的儿子来,还仁义之师……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支仁义之师,就是春秋时期宋襄公的军队,‘敌军半渡不击,敌军阵势未整不击’,可最后的结果呢?惨败身死! 仁义之师的骨头,早就在历史的长河里烂光了,现在人们推崇的只有四个字--兵不厌诈! 大笑过来,既没有斥责,也没有惩罚,萧逸摸了摸曹植肥嫩的小脸蛋,关心的问道,“最近在军营里受苦了吧?伙食不好,是不是很久没吃到羊肉了?” “羊肉?”曹植顿时流起口水来,军营里整天粗粮、大饼,吃的他小脸都有点发绿了! “好,今天你表现不错,本都督决定奖励你一顿羊肉吃!” “真的?” “军中无戏言!” 萧逸带着小曹植来到帐外,很快有亲兵牵过一只半大的羊羔来,羊太壮了肉会发老,这种半大不大的才最好吃! 小羊糕丝毫不知道自己即将面临的命运,还在那撒欢跳跃,现在已经是初夏了,营地里的青草正嫩,它不时的低头啃上几口,‘咩咩’叫上几声,一脸的惬意! “来吧,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说着萧逸从靴筒里抽出一把,交到曹植手里 身为武将,刀不离身,不光是靴子里,连衣袖里,后腰间,臂肘处,都会藏几把,一些比较厉害的,连里,大腿上,都会绑上刀片,沙场决战,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阵上靴刀决死生’,关键时刻,这就是救命的家伙! 曹植这才知道,原来是教自己杀羊,天可鉴怜,他一直都是个乖宝宝,每天读书写字,从不调皮捣蛋,连只鸡都没杀过呀! 可在萧逸狼一样目光的鄙逼视下,曹植又不敢拒绝,只好哆哆嗦嗦的捧着向小羊逐渐靠近,还没等走到近前,同样受到惊吓的小羊‘咩咩’叫了几声,顿时把他吓得扔掉,转身跑了回来! “我做不到啊,……呜呜……我不吃羊肉了,不吃了!”手上连根羊毛都没沾到,曹植就先吓得哇哇大哭起来,仿佛自己做了什么坏事一样! “恶狼吃羊,羊儿吃草,草也无辜!”萧逸指着地上刚刚被啃食过的青草,“天生万物就是如此,要想不做被吃的羔羊,就得变成吃羊的恶狼!” 可惜,无论怎么劝说,曹植还是一个劲的摇头,他是真的不敢杀生,尤其是小羊羔还那么可爱! “哎!我来帮你一把吧!”摇摇头,萧逸捡起地上的,而后一把拎起哇哇大哭的曹植,迈步来到小羊身边。<!--flagtyx-->chaptererror();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七章萧郎灯 推荐阅读: ?? 函谷关上,守将牛辅趴在城墙垛口处,高高的撅起屁股,正瞪大了一双眼睛查看对方的营盘,身为西凉军中宿将,基本的军事观察能力他还是有的,“大营布局严整,前后左右各有门户,又环环相扣,步兵居中,骑兵掩护两翼,进可攻,退可守,不愧是‘鬼面萧郎’,用兵之法果然了得!” 在中军大营上空,还高高挂着一面血红色的‘萧’字大旗,在夏风的吹拂下,飘飘荡荡,就像一杆巨大的‘落魂幡’,重重的压在每一名西凉军的心头! 敌军是前天晚上开拔到城下的,没打火把,没有声响,隐蔽的犹如鬼魅,一直到天亮时分才被发现,结果把这些西凉兵吓的魂飞魄散,人家既然能偷偷摸到城下,那就同样能偷偷摸上城来,顿时许多守军士兵都患上了失眠症,晚上也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生怕一不小心吃饭的家伙就没了! “到底打的什么鬼注意?”牛辅用力拍着城墙垛口,眼睛里全是问号,整整两天了,对方自从扎下营寨后,一不攻城,二不骂阵,就那么待在营地里,一点动静也没有! 可越是这样,牛辅就越是不安,萧逸用兵,一向以‘疾如风火’著称,连续两天按兵不动,这绝不是他的风格,所以这里面肯定有什么阴谋,只是自己还没发现而已! “可到底是什么阴谋呢?偷袭自己?分兵从小路出击?又或者说函谷关里有他们的内应,在等待时机,里应外合,拿下自己的首级……” 无数可怕的念头在牛辅的心中升起,每一个都把他吓得冷汗直流,可越害怕又越忍不住去想,最后急的他简直快要发疯了! “稳住!稳住!任你有千般变化,我自有一定之规!”深吸一口气,牛辅终于把心神定了下来,而眼前这座坚不可摧的函谷关也给了他极大的自信! 当年秦人凭这座雄关挡住了六国百万大军,难道今日还挡不住一个小小的萧逸? “将军大人,长安派来一万人马,还有十万斛粮草支援咱们!”胡赤儿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手上还拿着一份军报,李傕、郭汜两位大人让咱们务必坚守住,他们随后会陆续派发援军的。 “好,算他们还有一点西凉军人的血性!”听到援军和粮草都到了,牛辅悬着的心终于完全放回了肚子里,函谷关乃是长安的门户,凉他们也不能坐视不理! 再者,有了这一万援军,再加上城里原来的人马,自己就坐拥三万之众,足够守卫住这座雄关了,粮草也算充足,就是消耗上一年半载也无妨啊! “各处要害安排的怎么样了?防守上可还有漏洞?” “将军放心,小的用脑袋担保,绝无漏洞!”胡赤儿手指各处垛口说道,“每一处都添加了双倍的兵力防守,就连两侧的山峰绝壁都派了专人看守,箭簇、滚木、雷石,也全准备充足,萧逸要是敢统兵来攻,保准碰他个头破血流!” “干的好,再把府库打开,所有金银一律拿出来犒赏三军,激励士气!”事到如今,牛辅也豁出去了,只要能守住关中这块地盘,以后金银财宝、美女玉帛,要什么有什么,要是守不住,这些东西也早晚是人家的! 与其留在库房里,还不如拿出来****,振奋士气,打个大胜仗,只要有个开门红,后边的仗就好打了! “将军英明,城高、地险、粮足、势众;除非‘鬼面萧郎’能飞进来,否则函谷关万无一失!” “哈!哈!哈!……” ……………………………………………………………………………………………………………………………………………………………… 曹军大营里,大牛、马六、张辽、高顺、曹家兄弟等人,都在围着中军大帐转悠,一个个大眼瞪小眼的看着,萧逸已经在帐篷里躲了整整一天了,还不让任何人进去,说是在研究破城的良策,可想良策用的上浆糊、竹篾、宣纸吗? 谁也想不明白,‘鬼面萧郎’的心思,出了名的鬼神莫测啊! “六根竹篾做骨架,外面再糊上白宣纸,嗯,没想到现在的纸张还不错,到底是老祖宗发明的东西,质量就是信得过;中间系上丝线,挂个小竹篓,里面塞上碎布条,再浸上烈酒,好,完工!” 看着自己的作品,萧逸满意的点点头,看来当年的手艺还没丢下,真是艺多不压身呀,没想到以前泡妞用的技术现在竟然用到打仗上来了! 没错,萧逸做的是一盏‘孔明灯’,当然了,现在已经被他重新命名为‘萧郎灯’了,反正现在也没有专利权,谁先拿出来,谁就有命名权;这种灯不但结构简单,造价便宜,外表美观,如果再写上几句情诗,就是一件征服大小萝莉的利器,最关键的是----它能飞! “你们都进来吧!”萧逸早就看到了,帐篷外边的人影一直在闪动个不停! “呼啦!”等候半天的人们一拥而入! “大都督,这是一盏灯?”看到大帐里摆的东西,众人面面相觑,没想到萧逸把自己关在帐篷里足足一天,就为了扎一盏灯! “这是一盏灯,可它不是一盏普通的灯!”萧逸得意的摸着自己的小黑脸,“有了它,咱们拿下函谷关如同探囊取物!” “用一盏灯就能拿下函谷关?太不可思议了吧?” 一群人听的更加糊涂了,有的还在暗暗猜测,“莫非自家大都督会什么妖法不成?这是一盏魔灯,能摄人的心魂?” “有可能呀!听说大都督的师傅是个老道士,道家不就是以妖法……,不是,以神术著称吗?” “好了,不用胡乱猜测,天黑以后,自有分晓!”萧逸看着众人眼中的圈圈就知道,这帮家伙估计又在心里偷偷的黑自己呢! 哎!智而近乎妖,聪明人的背后就是议论多多呀! “众将听令!”萧逸大步走上帅位,伸手把令箭抽了出来,脸上随和的表情瞬间消失不见,而是露出一种诡异的笑容! “末将听令!”众人急忙跪倒听令,曹营中谁都知道,‘鬼面萧郎’一笑,就是要杀人了! “黄鼠,你手下的人大都心灵手巧,以这盏灯为标准,日落之前,给我出三千盏来,不得有误!” “诺!”黄鼠上前接过令箭,他刚才看过了,这盏灯的构造并不复杂,材料也很好找,凭他手下那三千盗墓贼的手艺,一天之内,一人做出一盏灯来并不费事! “张辽、高顺,你们各带一千部下,不穿盔甲,不打火把,全都换上黑衣,再用油彩涂上鬼脸,天黑以后偷偷摸到函谷关下,只等中军信号发出,立刻抢夺城门!” “诺!”张辽,高顺互相看了一眼,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选择夜晚攻城,但还是接过了令牌! 服从命令,永远是军人的天职! “其余众将各带本部人马听令,只等城门打开,就一拥而入,夺下函谷关!” “诺!” 最后萧逸又看了看身边的曹家三兄弟,“你们跟我一起坐镇中军,今晚看一场大戏,绝对精彩,而且不用买票呦!” “函谷关,你是我的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八章天降妖灯 推荐阅读: ?? 夜幕降临,函谷关上,牛辅带着一队亲兵开始巡视城防了,他几乎是一个岗位,一个垛口,的仔细查看,确保万无一失才能放心,虽然这样做很繁琐,也很疲劳,但只要一想到对面的敌人是‘鬼面萧郎’,他就觉得自己做的毫不为过,反而应该更加谨慎一些才是! 足足两个时辰,牛辅终于把城防仔细巡视了一遍,这才长出了一口气,他现在可以肯定,函谷关绝对是固若金汤,针插不进,水泼不入,除非是天兵天将下凡,否则谁也夺不下这座城池! ! 对面的大营还是静悄悄的,和前几天相比似乎没什么变化,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那就是灯火似乎多了些! “萧逸小儿,是要用‘虚张声势’的办法吓唬老子吗?”看着对面多出来的灯火,牛辅并不以为意,两军交战,经常用多点灯火的办法来迷惑对方,这是当年孙膑‘减灶诱敌’的一个变术,骗骗刚上阵的新兵还可以,对付自己这样的沙场宿将,毫无作用! “将军英明,我看那‘鬼面萧郎’也是无计可施了,咱们只要紧守城池,不出兵交战,他就算有盖世之勇也无用武之地,最多一个月时间,等他粮草耗尽,就会自行退去,到时候咱们在趁势掩杀,必获全胜! 战败萧逸,则威震天下!到时候将军守护关中有功,在西凉军中的威望、地位必然大大提高,就是再现董太师当年的盛况,也并非不可呀!” “哈哈……说得好!”一番话听得牛辅心花怒放,如果自己真的能战败萧逸,必然天下震惊,到时候自己携带大胜的余威,回师长安,就是李傕、郭汜那两个小子也得退上一步,这关中之主,非自己莫属啊! “胡赤儿,若本将军真能继承董太师的权位,指掌十几万西凉大军,到时候,你就是我的先锋大将,就像当初的‘温侯’吕布一样!” “多谢将军大人提拔,小人肝脑涂地,无以为报!”胡赤儿连忙跪倒谢恩,一连磕了十几个头,才突然感觉到有点不对,“温侯-吕布?如果没记错,董太师可就是死在哪位‘虎鸠’手里呀,这比喻的~~” ……………………………………………………………………………………………………………………………………………… 玄甲军大营,萧逸把自己的虎皮大椅摆在了空地上,一边喝着酒,一边盯着对面的函谷关,还不时的伸出手指头测试身边的风向! 初夏的风向还比较混乱,这里又是山口,受山体的阻挡,如果不测量精准的话,前面的功夫可就白费了! “伽利略、牛顿、爱因斯坦……,各位大神,你们可一定要保佑我呀!”萧逸默默的向另一个时空的大神们祷告起来! 大营空地上,点燃了无数的火堆,另有三千名士兵,人手一只‘萧郎灯’,静静的等候命令,虽然谁也不知道自家大都督要做什么,可是在森严的军纪下,每个人还是听令行事! “大都督,张辽、高顺二位将军已经摸到函谷关城下了,其余各营也全部准备就绪,随时可以发动进攻!”一身戎装的于禁跑过来禀报,脸上还满是担忧的神色,他实在想不明白,自家大都督为什么会选择夜战呢,这对于进攻的一方而言,可并不占便宜呀! 还有那好几千只灯笼,到底是做什么用的? 虽然上面又画了许多鬼怪,可凭这个也吓不死敌军啊! “很好,传令各营原地等候,看到我中军大旗放下,就是全军出击的命令!”萧逸伸出手试了试风向,又收了回去,时机未到! “诺!” 虽然心中疑惑,但于禁还是下去传令了,如今他把所有的希望就压在‘鬼面萧郎’这四个字上了,大都督,你可别让将士们失望啊! 一刻钟,两刻钟,三刻钟~ 整整一个时辰过去了,连月亮都升到了半空中,萧逸还是悠闲的躺在自己的虎皮椅上,双目微闭,好像睡着了一样! 这可急坏了一旁的曹家三兄弟,说是请他们看一场大戏,结果从黄昏等到日落,从日落等到月上中天,还是一点动静也没有,最小的曹植都等的昏昏欲睡了,其余两兄弟也是急的直跺脚,不时的弄出点声音来,希望能提醒下萧逸,生怕他真睡过去! “怎么?这就忍不住了!”萧逸还是没有睁眼,身为射雕手,他的耳朵同样灵敏,对周围发生的事情听的是一清二楚! “记住,狼群之所以能捕获到大量的猎物,除了勇敢和智慧,还必须有足够的耐心!”说着萧逸再次伸出手掌,感受着夏风的吹拂,“很好,风向转了……,传令,点灯!” “诺!” 一声令下,三千将士同时点燃了手中的‘萧郎灯’,然后整齐的跑步后撤,只剩下三千盏灯笼摆在空地上,亮闪闪的一大片,好不壮观! 函谷关上的守军也发现了,对面的营地上突然又多出一片灯光,开始到还并不在意,毕竟对方的灯火再多,难道还能烧到老子头上不成! 可没过多久,他们就发现那些灯火竟然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正在他们疑惑不解时,一些眼尖的士兵发现,不是灯火变大了,而是离他们越来越近了! “天呀!会飞?” “灯笼怎么会飞?” “我不是还在做梦吧?” 无数的西凉守军从睡梦中惊醒,而后就看到几千盏会飞的灯笼飘飘荡荡,顺着轻拂的夏风来到了自己头顶上…… 这下士兵们看的更清楚了,那些会飞的灯笼上,还画着一个个狰狞恐怖的画像,有恶鬼,有巨蟒,有飞龙,还有许多的鬼画符! “是妖术!” “敌军施展妖术了!” 在灯光的照耀下,原本就很恐怖的怪兽画像如同活过来一样,张牙舞爪的向西凉军重来,那种心灵上的震慑力是无与伦比的! 牛辅和胡赤儿连衣甲都没穿,光着双脚就跑上了城头,面对无数的‘鬼怪’飞灯,同样吓得目瞪口呆,这样的情景,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象,“鬼面萧郎,我的活祖宗啊!……难道你真有驱使鬼神的本领不成?” “我们到底在和什么样的敌人作战啊?……神魔?妖怪?总之,绝不是人!” 在一片惊恐声中,那些飘浮到函谷关上空的灯笼燃料耗尽,开始一个个的**下来,就像流星雨一样,每掉一盏,就是一点火花,星星点点的火焰随即燃起,而后又变成了冲天的大火,很快,整个函谷关都陷入一片火海之中! “吼!吼!吼!……” 守军士兵的意志彻底崩溃了,他们可以和最强悍的敌人作战,却无法对抗神灵,获罪于天,是这个时代最大的恐怖,有人跪地磕头不止,请求满天神灵的饶恕,有些人狂奔乱跑,大声狂叫,甚至直接从城头掉了下去……, 更多的士兵却是扔下手中的兵刃,跑的无影无踪,他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远离函谷关,远离那些神魔,逃的越远越好……” 玄甲军大营里,萧逸静静的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天降妖灯,普天之下,没有比这更能打击敌军士气的了吧? 人对未知的事情,永远会感到恐怖! 三千只灯笼,因为水平和风向问题,三分之一没有飞起来,三分之一中途落地,还有三分之一飞到了函谷关上,把那里变成了一片火海! 其实疯狂的又何止是西凉守军,曹军这边的数万将士同样是目瞪口呆,所有人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大都督真的会妖法,灯笼,真的会飞呀!” “传令,全军出击,拿下函谷关!”时机已到,萧逸终于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吼!吼!……” “大都督-万胜!” “大都督--万胜!” 随着震天的呐喊声,数万曹军发疯一般向函谷关冲去,与士气低落的守军不同,他们可是士气爆棚啊,连灯笼都能飞起来,而且还是几千只一起飞起来,除了神灵护佑,没有别的更好的解释! 神佑之军,天下无敌! 鬼面萧郎,天下无敌!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八十九章忠义无双 推荐阅读: ?? 天亮时分,函谷关上的战火终于慢慢平息下来,数万曹军将士在满天‘飞灯’的护佑下,真有如神助一般,一举攻克了这座雄关,三万西凉军兵,或死、或降,全军覆没,守将牛辅眼看大势已去,带着心腹胡赤儿逃之夭夭,消失在乱军之中,至此,关中平原的大门,被萧逸一脚踹开了! “大都督-万胜!” “大都督-万胜!” 当萧逸的战马踏入函谷关城门时,城楼上、甬道边,到处响起了满天的欢呼声,将士们疯狂的用武器敲打着盾牌,没有盾牌的就敲甲胄,以表达内心的兴奋,**之间,攻破了‘天下第一雄关’,他们不但是奇迹的见证者,也是奇迹的创造者! 营中众将更是心服口服,士兵们也许会把昨晚的胜利看成是神佑,可他们这些亲自执行者却深深的明白,这一切的一切,没有神佑,只有人谋,堪比‘神魔之力’的人谋! 而创造这一奇迹的就是--‘鬼面萧郎’-萧逸! “参见大都督! 张辽和高顺半跪在萧逸马前,献上自己由衷的佩服,昨晚他们带领两千轻兵负责抢夺城门,说实话,二人心中忐忑过,用这么点兵力去硬夺函谷关的大门,几乎与送死无异,他们甚至怀疑,萧逸就是诚心让二人去送死,毕竟当初在战场上可是坏过人家的大事…… 哪知道,半夜时分,天降妖灯,数万西凉军不战自乱,等他们带着两千名画着‘鬼脸’的将士冲上去时,根本无人敢上前交战,都以为是天兵天将下凡了呢! 结果一鼓作气就拿下了函谷关的城门,为大军入城打开了通道,按照军旅中的规矩,‘先登者为首功’,也就是说送往洛阳的军功战报上,张辽、高顺二人的名字会写在最前面,这份荣耀,对于两名急于证明自己的降将而言,万金不换! “快快请起,二位都是浴血奋战的勇士,膝盖骨怎么能轻易软下来呢!”萧逸连忙跳下马,将二人搀扶起来,“函谷关不过是道头盘而已,长安城才是大餐,还望二位将军奋勇向前,再立大功!” “愿为大都督效死力!”张辽、高顺以拳捶胸,深深一礼! 当天晚上,萧逸下令犒赏三军,所有士兵酒肉管够,立功者另有重赏,或加官进爵,或赏赐金银,皆大欢喜,同时快马向洛阳献捷,把拿下函谷关的消息告与曹操知道! 函谷关上,原来牛辅的将军府,如今自然被萧逸等人霸占了,一众将官们都在这里庆功,酒席宴上,大家推杯换盏,为了获得这次大胜而庆祝,就连曹家三兄弟都破例获得了喝酒的机会,几杯小酒下肚,三张小脸都变的红扑扑、醉醺醺的,可爱至极! 酒席宴间,除了庆功,众人自然商讨起下一步的计划,关中的大门已经打开,进军长安势在必行,不过在此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处理,那就是由谁来把守这座刚刚拿下来的雄关! 关中地势险阻,河流纵横,打进去很难,想退出来就更难了,所以说函谷关不但是进军的大门,也是退军的唯一通道,可以说是数万大军的命脉所在! 提起函谷关,有一句名言不由的浮上众人的心头,“据关,勿纳诸侯,则秦地可尽王也!” 这是当年汉高祖-刘邦初入关中时的想法,他可是一眼就相中了这块宝地,封住函谷关,不让其他诸侯的军队进入,自己就可以在秦地称王称霸,多么逍遥自在呀! 可惜,他遇到了霸王项羽,这个梦想没能实现,还提心吊胆的跑了趟鸿门赔罪,差点把小命也搭上! 现在同样是诸侯争霸的局面,而论起军事才能来,萧逸绝对远在刘邦那个无赖之上,就是比起‘兵家之仙’韩信来,恐怕也逊色不了多少,如果他有那个野心的话,派一名心腹大将守住函谷关,而后平定关中之地,自立为王,并非不可能呀! 趁着天下大乱的机会,占据关中,然后南吞巴蜀,北取河套,就像当前的秦人一样,俯瞰天下形势,等关东的诸侯们厮杀的精疲力竭的时候,再挥军东进,一统天下! 这样的计划绝对行得通,而凭萧逸的才能,也绝对办得到! 万里江山,至尊宝座,谁不动心? 想到这一层,与会的众将无不冷汗淋淋,尤其是曹休,已经是面如死灰了,刚才他飞快的盘算了一下,众将之中,大牛、马六、典韦都是萧逸的死党,就是造反、杀皇帝,他们也会跟着一条路跑的黑的! 张辽、高顺是降将出身,立场未定,刚又受了萧逸的恩惠,十有**也不会反对,还有于禁,这家伙统兵打仗有两下子,但为人却缺少了点骨气,真要面临生死决择的时候,估计他也会妥协,如此算下来,真正会起来反抗,或者说真正会被处理掉的,只有自己一个人而已呀! “文烈将军,为何突然汗出如雨呀?”萧逸把玩着手中的酒杯,一脸笑意的向曹休发问,众人心中所想,他又如何不知,这些阴暗的东西,与其藏在心中,还不如直接挑明了呢? 上下同欲者胜!他可不想带领一只上下相疑的军队上战场? 那是自寻死路! “末将……,末将不胜酒力,让大都督见笑了!”曹休擦擦额角的冷汗,目光投向了曹丕,曹彰,曹植三兄弟,一旦大事有变,恐怕这几位公子也难保呀! 酒宴上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众将之间互相眼神传递,有防范,有警惕,甚至还有杀意! 大牛和马六互视了一眼,同时摸向了腰间的剑柄,多年的生死弟兄,他们的立场很明确,只要萧逸稍微有点那方面的意思,他们立刻拔剑斩杀那些反对者! 与此同时,负责大帐护卫的中军官-小斌,也偷偷迈步来到曹休身后,他已经想好了,只要自家大都督手里的酒杯一落地,自己立刻拔刀砍了曹休的人头,毫不迟疑! 斩杀掉反对者,以萧逸的威望和能力轻而易举的就能掌控住军队,到时候是称王、还是称霸,就全在一念之间了! 静!出奇的安静! 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帅位上,兴衰、荣辱、生死,全屏一人而决! “哈!……哈哈!”萧逸半卧在自己的帅位上,双眼微闭,小黑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手中不停把玩着那只酒杯,好半天,突然发出如狂如醉的笑声! “大家听着,当今之世,能扫平群雄,一统天下者,非曹公莫属!” “能不论门第高低,唯才是举,为天下寒门子弟搏一条出路者,也非曹公莫属!” “来,诸位将军,为曹公贺!为天下贺!” 萧逸高高举起手中的酒杯,明确无误的表明了自己心意和立场,“哥是挺曹一族!” “为曹公贺!” “为大都督贺!” 一杯酒下肚,众人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担心的事没有发生,万幸!万幸呀! “文烈将军听令!”萧逸刚放下手里的酒杯,立刻从怀里摸出一枚令牌来! “末将在!”听到点令,曹休连忙上前行礼等候! “本都督给你五千人马,再从西凉战俘里挑选五千精壮,收编听用,并任命你为函谷关主将,守住几万弟兄的命脉,不得有误!” “啊?……末将遵命!”曹休先是一惊,而后迈步上前,用颤抖的双手接过令牌,随后双膝跪倒,行大礼参拜!“请大都督放心,只要有我曹休三寸气在,函谷关万无一失!” 一令发出,满天的乌云终于散了个干净,任命曹休为函谷关守将,这比说一万句豪言壮语都管用,萧郎忠义,天下无双! 同时众人也更加钦佩起曹操来,难怪主公敢一次把三个儿子都托付出去,这份识人的眼光,同样是天下无双! 接下来的酒宴立刻欢闹起来,众将之间再无隔阂,人人举杯痛饮,尤其是曹休,一人连饮两大坛烈酒,酩酊大醉而归! 第二天,酒醒之后随即宣布,“从既日起,滴酒不沾,全力以赴,死守函谷关,绝不辜负大都督这份信任!”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九十章 议定迁都 推荐阅读: ?? 洛阳,天机楼,因为原来的宫殿全在战火中毁坏殆尽,这里就成了小皇帝临时的行宫,大厅做为议政的朝堂,上面的雅间则成了小皇帝和公主的后寝,其他大臣则只能在废墟中各寻房舍居住,狼狈不堪! 可以说,这是一个建立在废墟上的朝廷,汉皇威仪早已消失殆尽,剩下的只是满目的残垣断壁,荒草凄凄! 虽然境况悲惨,但每日的朝会还是要举行的,这也是小皇帝和这个朝廷唯一能证明自己存在的方式了,而今天他们重大的议政话题就是~~迁都! “不可,此事万万不可!洛阳乃是大汉龙脉所在,中兴之都,岂能轻易舍弃?”侍中伏完一跳三尺,坚决反对,“再者,大汉十几代先帝的陵寝就在城外的北邙山中,迁都他处,岂不是要舍弃祖宗陵寝吗?身为汉家子孙,此事断不可行!” “侍中大人所言差异,天下大势有变,都城亦当有变!”曹操从队列中迈步而出,迁都,就是他提议的,“洛阳残破,宫殿尽毁,百姓十不存一,若继续定都与此,那供养皇室、朝廷所需的钱粮从何而来?难道你想让陛下继续住在这个小小的天机楼中吗? 另外,老夫提议迁都-许昌,那里人口众多,地方富庶,宫殿衙署须臾可成,离洛阳也不过两三日的路程,陛下若想祭祖,随时可以成行,何言抛弃祖宗陵寝呢!” “洛阳虽然残破,只需修复既可,何须迁都他处,动摇龙脉根基!” “你说的容易,修复城池宫殿,没有亿万钱财,几十万的民夫能做的到吗?钱从那来?人又从那来?” “老夫就是睡在乱草丛中,也绝不离开洛阳!” “你不走可以,只要陛下迁都既可!” 朝堂上顿时乱作了一团,大臣们非常坚定的分成了两派,那些从长安跟随来的汉室死忠之臣一律反对迁都,他们说的明白,“生于洛阳,长于洛阳,死于洛阳,绝不迁都!” 曹营的一众文武则全力支持迁都,洛阳残破不说,周围无险可守,河北袁绍只要一高兴,随时可以跨过黄河打过来,没人愿意整天提心吊胆的活在别人的刀口下,如果迁都许昌,不但可以多出几百里的缓冲空间,离他们的大本营兖州也更近些,安全上有保障呀! 在迁都这个问题上,小皇帝刘协也是左右为难,就感情上而言,他是不愿意离开洛阳的,这里不但是大汉二百多年的都城,也是他的出生地,是他的家园,故土难离,但凡有一线生机,谁愿意背井离乡做难民呀,皇帝也是如此! 可另一方面,曹操等人说的也有道理,现在洛阳城还有什么? 除了残垣断壁,就是荒草间的累累白骨,大汉王朝的荣耀早已在焚城的烈焰中消失殆尽,迁都许昌,重整汉家河山,也未尝不是一个办法,说白了,二百多面前,大汉王朝不也是把都城从长安迁到洛阳来了吗? 天下在变,都城也要变啊! 正在众大臣吵的不可开交时,一名鸿翎信使从外边一路高喊着跑了进来! “报!征西大都督-八百里快马急报~~” 急报通过侍卫们层层传递,很快就送到了殿上,最后落到了曹操手里,虽然小皇帝就坐在上边,可所有的人都知道,这里谁才是真正的当家人! “哈哈!”看完急报,曹操顿时高兴的手舞足蹈,而后递给了身后的郭嘉,郭嘉看完后又递给荀彧,荀攸~~ “诸位,征西大都督-萧逸已经在数日前拿下函谷关天险,并歼灭西凉军三万,如今正统领大军一路西进,兵临长安城下,八百里秦川,指日可下!” 此言一处,朝堂上顿时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曹营众人欢欣鼓舞,一些武将兴奋的直接以拳捶胸,而那些刚才反对迁都的大臣则是满脸的震惊,曹军兵威,竟然如此之盛! 函谷关,号称‘天下第一天险’,坚不可摧,当初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三十万联军迟迟不敢西进,除了畏惧于西凉大军的悍勇,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忌惮‘函谷关’的险阻,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真不是说着玩的! 如今到好,萧逸率领几万人马,只用了区区数天就一举破关而入,杀奔长安,这岂不是说,曹军的战力远在当初的西凉军之上吗,同理,曹操的武功之盛也远超董卓? 想到这些,再想想当年董卓的所作所为,刚才那些还反对迁都的大臣们再也一言不发了,而曹操趁此大胜的余威,终于定下大计---迁都许昌! 深夜,天机楼中,被群臣吵闹了一天的小皇帝刘协早早的睡去,而海燕公主却在自己的寝室里来回踱步,难以入眠,侍女玲玲则在一旁提着灯笼,紧紧跟随着! 白天议政的时候,她就躲在一旁的房间里静听,朝堂上发生的事情让人触目惊心,“曹孟德,你到底是忠?是奸?” 大汉江山几百年,不乏专横一时的权臣,最著名的就是西汉时期的辅政大臣霍光,那可是个连皇帝都敢废立的狠角色,虽然嚣张跋扈,可霍光的治国能力可是有目共睹的,大汉王朝在他的治理下,迅速医治了因为汉武帝连年征战所带来的创伤,百姓安居乐业,国家综合实力全面回升,为后来的‘宣帝盛世’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海燕公主可以确定,曹操在安邦治国上的能力,比起霍光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此人能忠心辅佐天子,那真是社稷之福,天下之福,可就怕此人不是霍光,而是王莽呀! 都是权臣,一个辅佐大汉,一个谋篡了大汉,天差地别! 辗转踱步之间,海燕公主的目光逐渐被墙壁上的字迹所吸引,天机楼原本就是天下才子汇聚的地方,这些人在大醉之后,潇洒得意之间,经常会留下一些表达自己心胸志向的墨宝,以供后人欣赏! 而当初很多的名士、才子,如今都已经坐镇一方,或为谋臣,或为武将,搅动着天下风云! 胸怀谋略三千策, 金刚宁折不为钩! 落款是河北-田丰! “好豪迈,好硬气!”海燕公主不禁点点头,如今这个田丰辅佐袁绍,在河北一带打下好大的局面,堪称是个王佐之才,不过此人过于刚硬,就怕日后没有好下场呀! 顺着墙壁,再往下看,又一首墨宝! 芊腰一握**盈, 粉面如花隐春情! 落款是--九江-蒋干! “呵呵!好一个之徒,不过色的大胆,色的直白,算是一个不怎么高尚的真小人!” 主仆二人就这样一面墙壁,一面墙壁的看下去,其中颇有一些动人心思的佳句,看着这些诗词,就像看到一个个才华横溢的英才,是如何向这个天下呐喊出胸中的抱负的。 “天下英才如此之多,可惜朝廷昔日皆不能用,如果有一两个英才为皇家出力,国家也不会衰落到这个地步啊!”越往后看,海燕公主越觉得心痛,汉家天下衰败至此,与不懂得选拔人才有莫大的干系啊! 正行走间,一行潦草、霸道的文字出现在眼前, 江山万里本虚无, 谁知萧郎巧踏入, “萧郎!”海燕公主微微一惊,立刻和身边的玲玲对视了一眼,没想到在天机楼里还能看到萧逸的留诗,字里行间似乎还带着几分醉意,以及无边的落寞 玲玲连忙把灯笼提近些,二人一同把剩下的诗句念完! 他朝若遂凌云志, 敢笑白起不丈夫! “昔有白起,今有萧郎,都是杀兵百万的屠夫,也都是治国安邦的良将,可惜,未能为我所用,如之奈何呀!”海燕公主用纤细的手指摸着墙壁上的诗词,就像在抚摸那张冰冷的‘蚩尤鬼面’ “玲玲,你说当初我是不是真的错了?” “殿下没错!”玲玲赶紧摇摇头,主子就是她的天,天又怎么会错呢? “呵呵!我没错,萧郎也没错,那到底是谁错了?” “回殿下!是老天爷错了!” v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一章三秦故事 推荐阅读: ?? 关中古道上,旌旗招展,人喊马嘶,数万大军正在向西都长安步步逼近,一路之上前后连营十余里,军威可谓极盛! 踏着脚下宽阔的古道,萧逸不禁感慨万千,道路完全由黄土夯筑而成,坚硬如铁,比之一般的城墙都毫不逊色,据当地的土人向导介绍,这条古道是战国时期的古秦人修筑的,由函谷关直通咸阳,是当时的军用高速公路,历经几百年风雨的侵蚀,如今还能继续使用,可见当时修筑之高,设计之妙! 老秦人果然是一个坚韧、骁勇、善战的团体,也难怪在他们手里第一次完成了华夏民族的统一! “报大都督,李傕、郭汜的使者求见!”一名游骑兵飞马跑来,单膝跪地,行礼! “又来了,不见!”萧逸摸摸腰间的宝剑,虽然说两军交战不斩来使,可短短几天时间,长安方面已经派来了三位使者,怎么?想凭‘两行灵利齿,三寸不烂舌’就说服自己退兵吗,做梦! “可是,大都督,使者说您非见他不可!” “哦!为什么?” “来使说在洛阳的时候,他给您带过路!” “带过路?呵呵!”萧逸略一回忆,不禁轻笑起来,看来这次来的是个熟人,“好,带他来见!” “诺!” “萧郎,饶命呀!呜呜!”很快,人影一闪,一名青衫使者飞奔过来,抱住萧逸的双腿就开始大哭,似乎伤心极了! “好了,子翼兄,别再演戏了!”萧逸哭笑不得的拍拍对方的肩膀,这演技,拿个小金人都绰绰有余了! “呜呜!你答应不杀我,才起来!”对方还是紧紧抱着双腿,死不撒手! “好!我答应你,不论出什么事,绝不杀你!” “呼!这下我就放心了,你‘杀神’的名声实在太吓人了!”说着青衫使者弹弹身上的土,站起身,露出一张还算俊朗,却有些酒色过度的小脸来,哭了半天,上面却一滴眼泪也没有;正是当初在洛阳时给萧逸带过路的蒋干! “子翼兄怎么做起李傕、郭汜的使者了?”对蒋干,萧逸还是很欣赏的,此人才能虽略有不足,却是个性情中人,性格坦荡,对朋友赤诚,是个可交之人! “哎!一言难尽呀,说起来跟你还有很大的关系!” 原来当初‘天机楼’一场对弈后,为求低调,萧逸隐匿军营不出,众人无奈之下纷纷把目光盯在了蒋干身上,希望通过他来结识一下哪位‘萧郎’,结果一来二去,‘九江才子,子翼先生’的大名就在洛阳城里传播开来,人们都知道,蒋干是萧逸的好朋友,更有传言说,二人还是‘斩鸡头,烧黄纸’的结义兄弟! 后来董卓进京,为了装点门面,也是花了大力气四处搜罗才子、名士,结果有两个人被发掘出来,一个是蔡邕,另一个就是蒋干,尤其对方萧逸结拜大哥的身份,更是让董卓欣喜若狂,急忙召到身边,厚待有加,以为得了一位‘奇才!’ 等到诸侯起兵,董卓迁都的时候,蒋干也被裹挟到了长安,继续过他‘奇才’的生活,还被赐给了田宅美女,小日子过的美滋滋的! 再后来,司徒王允用计诛杀董卓,西凉诸将又杀回长安复仇,整个关中都是风雨动荡,人人不安,唯独蒋干还是活的好好的,不管是什么麻烦上门,只要把‘萧逸结拜大哥’的身份摆出来,自然会平安无事! 如今,萧逸统兵数万西进长安,无计可施之下,李傕、郭汜自然把这位‘九江才子’想起来了,连忙带上重礼上门,请他作为使者前往劝告,希望两家罢兵言和,这就是以往的经过! “呵呵!来人,设宴!”萧逸一挥手,立刻有人在路边铺好沾毯,摆上酒肉,另有亲兵手持矛戈在周围环绕成人墙,一个简易的宴席就弄好了! “多谢萧郎款待,子翼感激不尽!”看到这一幕,蒋干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前两名使者回去之后,全被砍了脑袋,来的时候自己还担心也被拒之门外呢,没想到萧逸如此的重旧情,好人呀! “朋友之间,无需客气!”萧逸请蒋干落座,殷勤的招待酒肉,打仗是打仗,私交是私交,古往今来,在战场上互相生死厮杀的朋友还少吗? 各为其主罢了! 连啃了两大块羊肉,又灌了一皮囊的美酒,蒋干可真是饿狠了,一路上提心吊胆的连饭都吃不下去,现在好了,全补回来! “李傕、郭汜欲效仿三秦故事,与萧郎你平分关中之地,另外,再献上美女200名,金银财物00车,粮草二十万斛为礼,从此以后三家和平共处,守护相助!” 吃饱喝足,蒋干终于说出了带来的议和条件,“此外,三家之中,以萧郎你为首,他们二人愿意********!” 当年秦朝灭亡以后,项羽将关中的土地一分为三,分封给原秦朝的三位降将:章邯为雍王、董翳为翟王、司马欣为塞王,这就是“三秦”的由来。 “相仿‘三秦故事’,二贼倒是打的一手好算盘!”萧逸遥望长安,轻吐口水,一脸的轻蔑! 三分关中,以自己为首,还有大量的金银、美女,看起来条件优厚,实际上这就是一块裹着蜜糖的毒蛋糕,一旦答应下来,那就意味着自己从此以后与两名叛贼为伍,身败名裂,到时候曹操会怎么看自己?天下人又会怎么看自己? “不知萧郎的意下如何?”蒋干一脸的忐忑,别人的心思他还能猜测一二,对萧逸,犹如无限星空,虽然就在眼前,却从来没有人真的看懂过! “回去告诉二贼,我萧逸奉天子之令西征,只知讨贼,不知其他,让他们洗干净脖子等着吧!至于土地、金银、美女,”萧逸摸摸腰间的宝剑,冷笑到,“等把他们二人的人头挂在长安城头,一切就都是我的!” “哎!我这就回长安复令!” 蒋干长叹一声,二贼罪孽滔天,普天之下没人会饶恕他们,如果不是一家老小都在长安城里,逃不出来,自己也早就跑路了,何苦接这份差事! 不过对萧逸他还是钦佩的,面对‘割地称王’的**都丝毫没有动心,真男儿也! “子翼且慢!”说着萧逸一伸手,从亲兵手里拿过一面‘萧’字大旗,“大军攻破长安之时,难免会玉石俱焚,把这面旗子挂在家门口,我保你一家老小平安无事!” “萧郎~~”双手接过旗子,蒋干感动的热泪盈眶,作为只见过一次,认识了一天的朋友,能做到这个份上,绝对是仁至义尽了! 人待我以志诚,我自当以志诚报之! “萧郎小心了,二贼已经定下计策,一旦议和不成,他们就用那些珠宝、美女买动羌人出兵助战,西羌大小三十六部,数万大军,随时可能杀入关中,那些可都是虎狼之师呀!” 蒋干凑近身体,又环视了下四周,用低低的声音透露出一个天大的秘密,他也是偶然间得知的,如今全透露给了萧逸! “西羌?三十六部!多谢子翼兄相告,我会小心防范的!” 萧逸先是一惊,随即目露杀机,二贼竟然如此无耻,连‘引贼入室’的办法都用出来了,羌人虎狼成性,一旦放入关中,不知道有多少汉人百姓要遭殃呢,以前只想杀他们两个,现在不灭他们九族誓不罢休! “告辞了!” “保重!” v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二章世间奇男子 推荐阅读: ?? 大军一路西进,很快就抵达到长安附近,经过一番考虑,萧逸把大军驻扎在了鸿门,就是当年‘西楚霸王’项羽屯兵的地方,以此为大本营,攻略关中! 有人认为驻军‘鸿门’不太吉利,因为项羽是失败者,他们劝萧逸把大营迁移到‘霸上’去,那里是当年汉高祖刘邦屯兵的地方,风水好,有龙气! 对于这些迷信传说,萧逸直接拒绝了,虽然刘邦是胜利者,可就军事能力而言,项羽比他要强上百倍,鸿门这个驻军地点选的更是好,正是长安城的咽喉要害所在,战神的眼光,不是一般的准呀! “西羌,三十六部,数万虎狼之师!”这才是萧逸目前最为担心的事情。 羌人常年盘踞在西部高原上,逐水草而居,是标准的游牧民族,民风彪悍,骁勇善战,又是清一色的骑兵,一旦对战,与己不利呀! 萧逸麾下如今拥兵五万,但有玄甲军的五千人是骑兵,其余各营都是以步兵为主,步兵对骑兵,先天就吃着大亏,羌人既可以攻打自己的营盘,也可以分兵骚扰自己的后勤补给线,从长安到函谷关,到处都是他们出击的目标,真要出现那种情况,可就麻烦了! 这跟当年的雁门关一战不同,当时萧逸有雄关可也依靠,匈奴人又是傻傻的自己一头撞上来,就是如此,当初胜的也很险,差点把小命都赔进去了! 所以必须得想出一个办法,一个能用步兵大破骑兵的办法,而且还得是全歼,如果让这些‘******’平安无事的从关中撤出去,那对一名汉人将军来讲,就是最大的耻辱! “汉家河山,黄沙碧血,有敌来犯,留下人头!” 当下萧逸把自己关在大帐中,拿起笔墨,刷刷点点的开始制图,看到这一幕,最熟悉他的大牛和马六立刻开溜了,其他人虽然不明所以,但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也跟着跑了个一干二净! “萧郎如果摸宝剑,最多是一个人倒霉,可他要是摸笔墨,大家最好有多远躲多远,因为肯定会有一群人倒霉,而且还是倒血霉!” 跑到安全地带后,大牛和马六以自己为案例,开始声泪俱下的向众人讲解起以往的悲惨经历,什么睡了两年多‘五边形’的火炕啦, 拿着萧逸画的地图,结果走进深山迷路啦~~ 本来想挖口井,结果硬是修出个烟囱啦~~ 总之,要多悲惨,有多悲惨! 最后连在军营里四处游荡的‘白菜’都跑过来倾听,虽然不会发言,却直点马头表示赞同,话说当初它也是被萧逸设计的陷阱抓住的,还差点变成包子馅,往事不堪回首呀! “大牛,马六,你们两个给我死过来,啊嚏!啊嚏!” 正在大家听得毛骨悚然,冷汗直流时,一声狂吼从中军大帐里响起。 众人互相看看,立刻吓得做鸟兽散,只剩下大牛、马六愣在那里,别人跑的了,他们两个跑不了,只好硬着头皮去中军大帐报道! 大帐里,萧逸黑着小脸,双手上也沾满了墨汁,正拿着两张刚画好的草图阴笑,那副模样,就像阎王爷翻开了‘生死簿’一样! “你们两个,是不是又在背后说我的坏话了!”萧逸刚才在大帐里狂打喷嚏,现在鼻子还酸酸的。 “怎么会呢?萧郎英明神武,天下无敌!“ “对,谁要是敢说你的坏话,我们兄弟第一个剁了他!”大牛马六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样,还拔出宝剑,一副找人拼命的架势! “好了,自家兄弟,谁不知道谁呀!”萧逸笑着摆摆手,反正自己的名声一向不大好,也不在乎再被黑两道了,“说点正经的,当年打铁的手艺还在不在?” “打铁?”大牛马六对视一眼,那都是印在骨子里的东西,一辈子也忘不了! “很好,这两张图纸你们看看,然后立刻安排人连夜打造,记住,一定要保守秘密,这次能不能赢个大满贯,就全靠它们了!”说着萧逸把两张图纸递了过去,小脸上满是笑意,如果不是腾不出手来,按照习惯,他一定在摸鼻子了! “擦!阴险,缺德!” “嗯?” “哦,不是,是神兵!利器!” 看完图纸,牛、马二人久久回不过神来,连续几年在马背上厮杀,对骑兵的厉害和弱点他们一清二楚,如果图纸上的东西真弄出来,那绝对是骑兵的末日呀! “由你们两人负责,带领营中铁匠日夜打造,前者越多越好,后者至少也要五千把,另外,再从军中挑选五千身高力大的勇士,由大牛亲自训练,不得有误!” “诺!” “西羌小儿,来吧,这次让你们来多少,死多少!”腾出双手的萧逸,很自然的摸了摸鼻子,笑面如花! 从这天起,‘鸿门’大营里就热闹起来,负责打造军械的工匠营里,浓烟滚滚,‘叮叮当当’之声不绝,周围更是五步一岗,十步一哨,防守极严,谁也不知道里面到底在打造什么,就连工匠们也带不出一个零件来,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萧郎出手,必属精品! 函谷关,曹休自从升任守将以来,兢兢业业,日夜不停的巡视城防,在他的护卫下,别说是人,就是一只苍蝇也休想偷渡过去! “城防重地,来者止步!” 一只庞大的车队出现在函谷关东门外,前后相连足有十几里长,车辆上全是密密麻麻的粮草包,最前面还有一面‘萧’字大旗,这说明车队的主将是姓萧的。 “奉曹公将令,前往关中给萧都督押送粮草的!”车队的人很懂规矩,远远的就停下来,然后有一个人赤手空拳的跑到城下,往一个系着绳索的空筐里放入令牌和文书,城上的士兵连忙提上来,同时飞报曹休! “令箭无误!过关文书也无误!” 看来却是自己人马,可唯一让曹休疑惑的是,曹军里面姓‘萧’的武将似乎就一位,就是现在屯兵‘鸿门’的大都督萧逸,那外面的‘萧’字大旗又是那里来的呢? “开门,放行!”下完令后,曹休亲自来到城门处,他倒要看看带队的到底是何许人也,敢用‘萧’字大旗! 数百辆大车满载的都是粮草、食盐、药物、兵器、精铁,布匹,品种之齐全,让人咋舌! “你们的主将是那位?”看着陆续过关的粮草车,曹休寻问起来! “是我!”随着话音,一匹漂亮的小黑马奔驰而至,上面端坐一人,黑袍、黑甲,腰横短剑,尤其是对方的脸上,赫然是一张‘蚩尤鬼面!’ 看到这副装束,守城的官兵无不惊诧,一些老兵甚至已经半跪了下去,口呼“参见大都督!” “你是何人?”曹休到底跟萧逸接触的多一些,来人虽然在装束、神态上和萧逸极像,可仔细一看,还是有些不同的。 来人在体型上至少小了两号,胯下的战马也是,远不如‘白菜’神骏,还有那张‘蚩尤鬼面’,周围的花纹也要柔和许多,两侧还挂着红色的丝穗! “征西大都督之妹萧静,奉曹公之令,前往军中押送粮草!”鬼面掀开,露出一张精致、漂亮的小脸来,尤其是那双乌黑的眼睛,竟然和萧逸有九分的神似! “原来是大小姐!” 曹休微微一愣,立刻反应过来,早就听说大都督有一个妹妹,年纪不大,却异常骁勇,颇有乃兄之风,也是个杀人如饮水的狠角色,想来就是眼前这位小姑娘了! “大小姐远来辛苦,是否在关中休息,明日再启程出发?”既然是萧逸的妹妹,曹休自然不敢慢待,同时他也有些疑惑,大营里猛将如云,怎么偏偏派个小姑娘来押送军粮! “不必了!粮草乃军中命脉,一日不可短缺,全军穿城而过,直接前往鸿门军中!”小静可是好不容易才争取来这个‘粮草官’的职务,为了早点见到哥哥,更是日夜兼程赶路,那里肯在这里耽误时间呢! “诺!” 军令一下,底下人丝毫没有违背,整支车队穿城而过,丝毫没有停留! “原来如此!”看着小静远去的身影,好半响,曹休终于明白过来,萧逸敢用自己守函谷关,叔父曹操就敢派小静去押运粮草,二人这一手玩的都是神来之笔呀! 一个忠义无双! 一个用人不疑! 曹操、萧逸,皆世间奇男子也! v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三章蔡文姬 “哥哥!人家想死你了!”随着欢悦的叫声,一道黑色的人影飞扑进萧逸怀里,就像树熊抱树一样,死活不肯下来了! 普天之下对萧逸如此依赖的只有小静了,别人眼里畏惧如虎的‘鬼面萧郎’,在她看来却是世界上最可爱、最善良、最亲近的人! “呵呵!都是大姑娘家了,还这么顽皮!”萧逸爱怜的拍拍妹妹的头发,女孩发育的比较早,十三岁的小姑娘,个子就长到自己胸口了,可以预期,小静以后肯定会长成一个身材修长,亭亭玉立的美少女! “这么漂亮的姑娘,不知道以后会便宜那个臭小子,或者说,究竟得什么样的俊杰少年,才配得上自家的宝贝妹妹!” “恭喜大都督-兄妹团聚!” 营中众将齐声恭贺,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娃,从兖州到关中,一路上风餐露宿,且不说要受多少辛苦,光是这份勇气就值得众人敬佩,真不愧是大都督的妹妹! 小静除了带来大批的粮草、军械外,还带来一个好消息---豆腐西施怀孕了! “吼吼!……”听到妻子有孕,大牛兴奋的连连怪吼,堂堂的统兵大将,就像个七八岁的孩子一样,跟头把式的在营地里一阵狂跑,出征之前他就知道豆腐西施身体有些不适,当时还以为是生病了,没想到原来是怀了‘小牛犊!’ “恭喜牛将军!” “贺喜牛将军!” “大牛,好样的!” 当下萧逸在大帐之中设宴,一是庆贺妹妹的到来,另一个就是庆祝自家兄弟有后,这可是天大的喜事! 酒席宴间,小静讲述起事情的经过来,自从萧逸出征以后,她就在‘征东将军’府里每日和曹节姐妹一起玩耍,捎带训练她的娘子军,整天数着日子盼着哥哥回来! 可从前方传来的消息却是,大军一路进展顺利,不但占据了洛阳,最后还一路向西,杀进关中去了! 这下小静可坐不住了,从兖州到关中,虽然她并不知道到底有多远,可也清楚哥哥一时半会是回不来了,在原地转了几圈之后,十三岁的小姑娘,一咬牙,一跺脚,哥哥回不来,那就自己去好了! 恰好此时兖州有大批的军粮要去押运,小静打听清楚之后,就跑去申请粮草官的职务,自然被负责留守的程昱给拒绝了,从古至今,只有十三岁的男孩做宰相,还没听说过有十三岁的女娃上前线做粮草官! “哼!十三岁娃娃宰相若在当面,吾当拔剑斩之!”小静一句话把那些留守文武惊的目瞪口呆,回过神来后,纷纷大呼,“与萧郎约为兄妹者,焉有善类?” 哥哥是绝世杀神,妹妹也同样不好惹呀! 正当双方僵持不下时,曹操的一道手令传到,特意指定由小静押运粮草前往关中,众人虽然不解,可也只好尊令行事,至此,十三岁的女娃粮草官诞生了! 小静也是聪明人,数千里的路程,押运的又是粮草这样宝贵的物资,必然麻烦不断,为此,她特意跑到铁匠铺里仿照‘蚩尤鬼面’的形式,也给自己打造了一副面具,再换上黑衣、黑甲,竖起‘萧’字大旗,一切都仿照萧逸出征时的模样,最后在曹节姐妹羡慕的目光中,向西出发了! ‘蚩尤鬼面’和‘萧’字大旗,果然是无双神器,威慑力十足,一路之上,文武官员丝毫不敢慢待,山贼草寇更是闻风丧胆,就这样车队非常顺利的抵达‘鸿门’大营! “好厉害!才略、胆识均不输于乃兄,可惜是个女娃,否则日后必然会是‘萧郎第二’”,听完讲述,众人在惋惜的同时,又纷纷暗自庆幸,“天下间有一个‘鬼面萧郎’足矣,若是出了两个,恐怕天下苍生会血流成河啊!” …………………………………………………………………………………………………………………………………… “报!……大营门外,九江-蒋干求见!”正在大家举杯欢庆时,一名亲兵入帐禀报! “他来做什么?” “莫非又是来议和?” “哼!这里可是鸿门,他也敢来,不怕死吗?” 一时间,帐中众人议论纷纷! “请子翼先生进来!”萧逸倒是毫不介意,对蒋干这位著名的‘外交使者’,他可是欢迎的很! “呵呵!参见大都督,参见各位将军!”人还未到,爽朗的笑声就先传了进来,随后帐门一挑,蒋干大步走了进来! “请子翼先生落座!” “不忙!不忙!” “哦,先生莫非又是为议和之事而来?” “非也!非也!” 蒋干先是兴奋的搓搓手,又擦擦口水,这才一脸神秘的说道,“在下此来,乃是为大都督献上一件绝世珍宝!” “绝世珍宝?”萧逸心中一动,这几年自己南征北战,连皇宫都是几进几出,什么宝贝没见过,对方竟然还敢前来献宝,那唯一的可能就是……“子翼所献莫非是位绝色美女?” “哈哈!……英明莫过于萧郎者!”蒋干拍手大笑,随后转身喊到,“有请‘文姬’小姐入帐!” 帐门一挑,环珮叮当,首先走进来的是十名盛装侍女,一个个身材修长,粉面如花,这样的姿色,就是入皇宫为妃都是有资格的,而实际上她们也的确出自皇宫,由于战乱才落入李傕、郭汜手中,如今又被送到这里来了! 侍女依然如此,正主又该如何?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随着香风飘荡,一具怀抱古琴的倩影缓缓迈步走入大帐,虽然低着头,可那诱人的身段已经把众人的目光全吸引了过去,如果说那十名美女是俗世间妖艳的牡丹,那后来的这名女子就是一株仙苑中的青莲,根本无须比较,风范流露之间,自然力压群芳! “小女子文姬,参见大都督!”女子走到帅案面前,轻轻屈身下拜行礼,而后粉项微抬,露出一张倾城倾国的面容来,没有水粉修饰,也没有簪环珮物,这样的俏脸本就是超凡脱俗的,任何外加的东西对她来说都是多余! “文姬小姐乃是一代文豪蔡邕之女,家学渊博,熟读经、史、子、集,造诣之深,比之一般的鸿儒毫不逊色,更是弹得一手好琴,可谓绕梁三日,余音不绝,堪称‘当代第一才女!’ 蒋干一边流着口水,一边介绍起蔡文姬的身世来,说实话,当年在洛阳时他就知道这位才女的大名,可惜一直未能得见,没想到今日终于一睹芳容了,却是这么一种情况下,而他的任务则是把这位‘才女’当成礼物一样的送出去,想想,心头都在流血呀!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蔡文姬呀?” 萧逸前世虽然好酒嗜睡,不读史书,但对蔡文姬还是略知一二的,没办法,谁叫这位奇女子的故事实在流传的太广了,《胡笳十八拍》,《文姬归汉》,就是后世的小学生也能讲上一段,可谓深入人心! 至于后世许多三国类小说,更是对这位‘文姬’姑娘大写特写,无数的文人墨客都要把她拉出来,再加入自己的**后,随意的粉刷打扮,可以说,一万个人心里有着相同的一个曹操,却有着一万个完全不同的蔡文姬! 在原来的历史时空里,这位才女会被南下的匈奴人抢走,而后嫁给‘左贤王’刘豹为妻,还生了两个混血儿子,一直到十二年后,曹操挥军北伐匈奴,用战争恐吓、加重金赎买的办法,终于把这位才女接回了中原内地,并嫁给‘屯田督尉’-董祀为妻,算是有了一个最重的归宿! 正是因为有‘**于胡人’这段不光彩的历史,后人对她的评价颇有微词,说她是:“文采有余,而刚烈不足!” 至于现在吗,匈奴人伸入中原的爪子,早就被萧逸一刀斩断了,‘左贤王’刘豹也被打得‘五痨七伤’,根本就没力气来中原抢美女了,历史,终究还是被改变了! “文姬小姐怀中所抱的,莫非就是‘焦尾琴’吗?”萧逸前世也是个业余音乐爱好者,虽然唱歌跑掉,看曲忘词,可这并不影响他对古乐器的热爱! “大都督慧眼,正是四大名琴之一的焦尾!”蔡文姬双手一展,将怀中的七弦琴端平,果然在琴尾处有一块清晰的烧焦痕迹! 中国古代有“四大名琴”之说,分别是黄帝的“清角”,楚庄公的“绕梁”,司马相如的“绿绮”,和蔡邕的“焦尾”。→八→八→读→书,.↓.o≥ 据说当年蔡邕在“亡命江海、远迹吴会”时,曾于烈火中抢救出一段尚未烧完、声音异常的梧桐木,他依据木头的长短、形状,制成一张七弦琴,果然声音不凡,因琴尾尚留有焦痕,就取名为“焦尾”。 “可否请文姬小姐演奏一曲,犒劳下我部下这些劳苦功高的将士们呢?”萧逸向四周指了指,道出了众人的心愿。 “愿为大都督效劳!”蔡文姬轻轻点头,刚才一入帐,众人在看她的同时,她也在偷偷观看帅位上的萧逸! “鬼面萧郎”的大名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虽然久在闺中,可耳朵里早就惯满了关于萧逸的传说,有人说他杀神转世,嗜血成性;有人说他天生战神,攻无不克,还有人说他相貌奇丑无比,所以才总是用一张鬼面遮挡! 闻名不如见面,见面更胜闻名! 今日才知道,原来所有的传闻都是假的,可也都有一点点的真实性,他骁勇,却不残暴,善战,却不嗜血,一张吓人的‘蚩尤鬼面’就放在帅案上,但真人丝毫也不丑陋,相反,还是一名俊朗的青年,尤其是那双眼睛,亮如星辰,迷人魂魄呀…… 焚香、净手、清心……!完成一套虔诚的准备仪式后,琴弦缓慢的拨动起来,如凤鸣,如龙吟,如风吹落叶,如雨打芭蕉……,就是再不通音律的人,也被那美的琴音所打动,音乐本就是最能触动人类灵魂的艺术! “好!……好,天下无双!”一曲揍完,大帐内响起雷鸣般的掌声,那些武将们更是狂拍桌椅,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听懂了,反正给美女叫好总不会有错吧! 美女加才女,二者合一的威力是无穷的,众人无不被蔡文姬的美貌和才情所打动,一个个红着眼睛,吐着舌头,口水流了满地,如果这里不是中军大帐,如果这个美女不是送给自家大都督的礼物,估计一众武将们早就化身成群狼,嚎叫不止了! 帐中还能保持清醒的只有两个人了,一个是小静,因为性别的原因,她对任何美女天生的免疫,相反还生出浓浓的敌意,尤其是看到对方高耸的胸脯,再对比下自己那对小葡萄干后,我们的萧大小姐恨不得拔剑把眼前的狐狸精给砍了,省的她**自家大哥! 另一个能保持清明的就是萧逸了,前世电脑硬盘里无数的小电影,早已把他的意志锤炼的坚如铁石,这一刻,苍井老师,小泽老师,波多野老师灵魂附体,为他守住了心灵上最后一道防线,对于一个早已‘心中****’的男人来讲,这种级别美色的**--无效! “好!好!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萧逸先是大声拍手称赞,把众人的魂魄叫了回来,而后又看向了蒋干,“二贼将如此绝色佳人赠送与我,不知有何所求?”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与这样一位绝色美女相对的,肯定是一个巨大的条件! “萧郎英明!李傕、郭汜说了,献上‘文姬’为大都督铺**叠被,伺候起居,只求高抬贵手,放过他们一马,二人愿意让出长安城,退到西凉边地去流浪,只求一条活命足矣!” 蒋干一躬到底,当初他刚接到这个任务时也是大吃一惊,但转念一想,用一个美女,一座长安城,换来两家罢兵,免得生灵涂炭,这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情呀,所以就欣然接受下来,更何况,绝色当前,谁能免俗? “献美女,让长安,只求一条活路吗?”萧逸略一思索,看了看貌美如花的佳人,又望了望长安方向,最后摸着鼻子大笑道,“好,本大都督答应了!” “哦,君子一言!” “哼!哼!快马一刀……,不是,快马一鞭!” 正文 第一百九十四章最毒‘美人计’ 长安城,皇宫中,自从小皇帝出逃以后,李傕、郭汜二人就堂而皇之的占据了这里,每日宴饮不断,他们心里也清楚,自己恐怕是来日无多了,所以才要抓紧时间过一把帝王的隐,不过就是‘鸡雏’临死也要扑腾几下,何况是两条西凉恶狼呢! “什么?他真的把文姬收下了!”听到蒋干带回来的消息,李傕、郭汜高兴的又蹦又跳,因为夏季炎热,二人都赤膊着上身,一个头顶皇冠,一个身披龙袍,这两件原本都是小皇帝的东西,如今戴在两名彪形大汉身上,显得不伦不类! 真应了那句老话--“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正是,萧郎对文姬小姐一见倾心,还当场决定,三日之后在营中举行大婚,如今已经开始筹备了!”蒋干神情有些落寞,亲手把心中的‘女神’送了出去,任谁也会这个样子! “好!子翼先生不愧是当世奇才,这个差事办的好!”二人对视一眼,眸子中满是狡猾的神色,“黄金百两,明珠十颗,另外先生再从这座皇宫里挑选美女十名,作为出使的酬劳!” “多谢二位将军赏赐!”听说有十名美女,蒋干那受伤的小心灵终于平复了一些! 虽说没有鱼翅,可拿点粉丝回去也是好的嘛! “哈!哈!哈!”等蒋干退下去后,李、郭二人再也按耐不住心中的欣喜,仰天狂笑起来! “鬼面萧郎,到底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呀!” “三日之后,洞房花烛,就是你丧命之时!” 二人一把甩掉身上的皇冠、龙袍,招呼侍卫们上来,换上战盔、铠甲,手提弯刀,一溜烟的跑了出去,他们一面派出大量的侦查游骑,探听‘鸿门’大营的情况,一面在长安守军中选拔士卒,准备战马、军械,把最后的一点本钱也拿了出来! 原来送美女也好,让长安也罢,都是二人的毒计,自从萧逸屯兵‘鸿门’以来,他们是坐卧不安,终日冥思苦想破敌之策,最后还真让他们想出来一个办法,在二人眼中,萧逸骁勇比吕布毫不逊色,而哪头‘虎鸠’之所以落到现在的落魄地步,全是因为貂蝉,正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吗,所以要对付这位‘鬼面萧郎’,也得从女人身上想办法才是! 要想让萧逸动心,至少也得是貂蝉那个级别的绝色佳丽才行,为此李、郭二人在长安城中反复搜罗,包括皇宫、教坊司,所有官员家中,甚至连他们自己的妻妾都筛选了一遍,却迟迟挑不出人选,正在二人愁眉不展之时,有部下提醒,蔡邕之女‘文姬’就在洛阳城中,而且色艺双绝,堪称最好的人选! 原来当初蔡邕死于‘哭泣董卓’之事后,孤女文姬就被困在了长安城中,靠着父亲惜日一些好友的接济过日,在二贼的压迫下,一个弱女子又能有什么办法,只好点头答应,这才有了后来蒋干的送美之行! 李傕、郭汜已经盘算过了,以蔡文姬的身世和名气,普天之下没人敢把她私藏享用,必然是明媒正娶,只等大婚之日,‘鸿门’大营必然防范松懈,到时候他们就带兵偷袭,不但要把美人抢回来,就是萧逸的人头,也要一并砍下来! 一番设计,果然毒辣无双,不过有一点他们似乎忘记了,‘英雄难过美人’关这句话,当初在洛阳时,是谁第一个讲出来的。<> 貂蝉都没能做到的事情,蔡文姬就可以吗? 一切只有天知道! 鸿门大营,自从得知大都督要成婚,娶的还是当世第一才女,数万将士顿时沸腾起来,大营内外披红,四周张灯结彩,布置的犹如仙境一般,至于杀猪宰羊更是不在话下,比过年还要热闹! 因为事出仓促,很多礼仪程序都来不及准备,只好一切从简,中军大帐装饰一番后就成了婚房,‘三媒六聘’则由营中众将担任,数万士卒自然就成了宾客,萧逸还特意下令,大婚之日,全军放假一天,酒肉管够,以示祝贺! 军令下达,大营中又是一片欢呼,虽然事情草率了点,粗糙了点,但只要看到那位貌美如花的新娘子,再想想自家大都督急切的心情,众人也就理解了,入洞房这样的美事,那个男人能不猴急! 鬼面萧郎,也终究是个男人不是! 萧逸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不但各营将士放假整修,连四周的侦查游骑也全部收回,这让西凉军的探马很轻易的就接近到大营附近,把这里的虚实探听的一清二楚,再回报给长安得知! “看来他是真中了美人计!”得到回报,长安城里李傕、郭汜仰天大笑,笑到一半,又突然同时停了下来,‘鬼面萧郎’一向奸诈如狐,以前多少对手都是在最得意的时候,一脚踏入他布下的陷阱中,尸骨无存,对付萧逸,没有十二分的把握,决不能出手!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二人商议一番后,决定派出贺使,携带重礼前往鸿门大营,到底是真?是假?也就一清二楚了! 使者人选现成的,就是蒋干,至于礼物吗,二人直接把自己的私人库房打开了,金珠宝贝,象牙犀角,什么好就般什么,为了打败萧逸,他们也是不惜血本了! 礼物一多,随行的人就得多,所有派出去的挑夫,都是从数万西凉大军中挑了又挑,选了又选的,皆是身高体壮,骁勇善战之辈,由两名心腹部将王蒙、李方带领,这些人的任务有两个,一是探听下‘鸿门大营’的虚实,第二,如果情况属实,他们就是最好的内应,午夜时分,里应外合,一举破敌! “恭喜萧郎!” “贺喜萧郎!” 蒋干已经是第三次前来出使了,轻车熟路的就来到玄甲军大营,这里已经装饰一新,处处张灯结彩,所有亲兵都披着红绸,一副喜气洋洋的样子! “原来是子翼兄,快请!”萧逸正在装扮,今天是他大喜的日子,盔甲早就脱了,连从不离身的宝剑也解了,换了一身大红的新郎服饰,胸口十字插红,戴着一朵大花,头发也重新盘过,用玉簪别好,几名侍卫正围着给他身上熏香、擦粉,忙的不亦乐乎! 人靠金装,马靠鞍! 经过这么一番打扮,萧逸的神采更胜三分,连那张小黑脸都用脂粉擦白过,英俊的一塌糊涂! “萧郎大婚,李、郭二位将军特意送来些许礼物,还请笑纳!” “呵呵!二位将军实在太客气了,这让本都督如何好意思呀!”说是不好意思,萧逸下手可毫不含糊,一挥手,小斌就带着一群亲兵冲上去把礼物全接了过来,二百多名挑夫,足足四百担的礼物,这可是今天收到的最大一份贺礼了! “没想到出手最大方的反而是自己的敌人!”看着一担担的金珠宝贝,萧逸不禁心生感慨,再看看营中众将送的礼物,可就寒酸多了。<><> 有宝剑,有首,有马鞭,都快够开个武器展览馆了,有些吝啬的家伙直接从后厨般两坛子美酒凑数,当然了,最多的礼物还是各式各样的猎物,都是这些‘杀才’从野外猎来的,獐狍野鹿,豺狼虎豹,应有尽有,最厉害的还是典韦,这家伙竟然弄了头野牛回来,说是要用家乡的秘法,给大都督熬一锅‘牛鞭滋补汤’,那可是壮阳的好东西呀! 一切准备就绪,萧逸骑上‘白菜’,开始了迎亲仪式,由一帮鼓号手奏乐,亲兵打旗开路,先是去大营外边转了一圈,然后回来到中军大帐,把戴着红盖头的蔡文姬接出来,抱上马背,又吹吹打打的在营外继续转悠,最后又回到中军大帐,带着新娘子巡营,每到一处,各营士兵都发出山崩海啸般的欢呼 “准确无误,是真的!”负责挑礼物的王蒙、李方对视一眼,终于确定下来,“美人计,成功了!” v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五章将计就计 推荐阅读: ? 婚礼,准确说应该是‘昏礼’才对,仪式必须选在‘金乌西坠,玉兔东升’,天地间阴阳二气最平衡的时候举行,以此来暗喻********,繁衍子孙后代! 黄昏时分,鸿门大营的庆祝仪式达到了高超,数万将士的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火光闪动间,到处都飘荡着美酒的芳香,许多醉倒的士兵直接就在空地上呼呼大睡,刀枪、盾牌、弓箭,丢弃的满地都是! 萧逸在大帐里敬过一圈酒后,早早的就牵着新娘子钻进了洞房,‘春宵一刻值千金’,谁也不会浪费这么宝贵的时刻,何况新娘子可是蔡文姬这位大美人,因为前来欢庆的人数太多,蒋干等人都被挤到后边去了,不过他们还是清楚的看到,入洞房的确实是萧逸,因为那张‘蚩尤鬼面’,可是天下独一份! 戴着面具入洞房,据说是大都督家乡的风俗,可以保佑子孙满堂,富贵绵延! 数十里外,李傕、郭汜带领两万人马已经偷偷溜出长安,正向鸿门大营袭来,经过连年的征战、分裂、潜逃,如今他们手里剩下的西凉精兵已经不多了,这两万人就是最后的一点血本,如果赔进去,也就再无翻身之日了! 大军一路潜行,在日落时分到达‘鸿门’外二十里处,而后就在一片山林中潜伏下来,轻易不敢再动,夏日的夜晚蚊虫极多,可两万多西凉精锐,上到李傕、郭汜,下到普通一兵,全都紧咬牙关,一声不吭的坚持着,这是生死存亡的一仗,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也必须打赢! 从日落一直等到午夜,李、郭二人才带领人马逐渐的向大营靠过来,喧闹了一天的营盘已经寂静下来,除了四处响起的酣睡声再无其他,连负责守卫营门的几十名士兵都抱着刀枪昏睡过去,一切似乎比预料中的还要美妙! 三根火把在营门附近画起了圆圈,这就是出击的讯号! “弟兄们!杀进大营,直冲中军,有能生擒萧逸者,赏万金,官升三级,有能斩杀萧逸者,赏五千金,官升两级!”眼看时机已到,李傕、郭汜开始向部下发出了******! “吼!吼!”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更何况这两万人都是西凉军中的精锐,本就是骁勇善战,如今在巨额赏赐下,更是被刺激的双眼通红,嚎叫着就向大营冲去! “擦!擦!……”几十名醉倒的守门士兵被切瓜砍菜一般撂倒,鹿角搬走,营门打开,两万人马呐喊着一拥而入,为了振奋士气,李傕、郭汜更是一马当先,营内的防守果然十分松懈,除了二百多名醉倒的士兵,几乎没有其他人,当然了,这些人也很快被他们解决掉了,大军一路冲到中军大旗之下,这才发现有些不对! 中军位置,原本的‘萧’字大旗不见了,一面白色的条幅高高挂在这里,上面还有五个血淋淋的大字~~“你们上当了!” 条幅下面是两颗‘呲牙咧嘴’的人头,赫然就是负责内应的王猛、李方二人,全是一脸震惊,死不瞑目! “二位将军,不好了,地上那些死的都是我们自己人!”与此同时,周围的西凉兵也混乱起来,刚才他们忙着给地上那些醉倒的敌军放血,没有仔细查看,直到一名士兵割完对方的脖子,翻过来查看时才发现,这位不是自己的同乡吗?白天他跟王猛、李方去送贺礼,没想到竟然会死在自己人手里! “不好,我们上当了,快杀出去!”李、郭二人终于反应过来,调转马头准备向外突围,可是为时已晚,大营四周亮起无数的火把,一座座如铁的军阵早已把这里团团包围,插翅难逃! “杀呀!剿灭西凉叛逆!” “杀呀!活捉李傕、郭汜,有重赏!” 顷刻之间,形势逆转,原本信心满满的猎人突然变成了猎物,最可恨的是这个陷阱还是自己挖出来的;有心算无心,西凉兵马迅速被分割成几段,互相之间难以照应,被杀的尸横遍野,死伤惨重! 鬼面萧郎,除了奸诈如狐,还凶狠如狼! ……………………………………………………………………………………………………………………………………………… 中军大帐里,蔡文姬不知所措的坐在婚床上,红盖头早已经掀开,大红的婚衣还穿在身上,外面的喊杀声让她很是害怕,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今天不是盛大的婚礼吗?为何突然变成了杀戮的战场! 婚床的另一边坐着‘新郎官’,手持一把宝剑,正在仔细倾听外边的动静,‘蚩尤鬼面’已经摘下,露出一张精致的小脸来,赫然就是萧逸的妹妹~小静! “不用害怕,有人想趁着今晚来劫营,已经被我哥哥指挥大将围住了,一个也跑不出去!”深深的吸了口气,小静对空气中浓浓的血腥味非常喜欢! 其实在大帐里敬酒的时候,兄妹两个就偷偷互换了身份,萧逸去营外布置人马,设计陷阱,而小静则替他入这个洞房,反正当时人又多,又喧闹,也不怕那些‘西凉内应’看出来! 至于为什么要用小静来做替身,一是因为她学萧逸的神态、举止是最像的,尤其戴上‘蚩尤鬼面’以后,除了身材矮了点,几乎可以以假乱真,活脱脱就是个‘萧郎第二!’ 再者吗,入洞房这个工作,交给别的男人也不放心呀,结婚是假,可美人是真的,谁敢保证那些男人们进了洞房以后不来个‘假戏真做’呀? 利用蔡文姬设计这个陷阱,已经很对不起人家了,要是再出点什么绯闻,那就太说不过去了,萧逸也不是没想过把这位‘才女’嫁给营中某个将军,撮合一段姻缘,可是反复琢磨之后,又觉得都不合适,‘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样级别的美女,无论嫁给谁,都不是件好事,反而可能引来杀身之祸呀! 听了小静的解释,蔡文姬终于慢慢平静下来,一双漂亮的眸子中却闪过复杂的神色,有迷茫,有害怕,还有淡淡的失望! 说实话,她并不介意嫁给萧逸,相反心中还有一丝欢喜,俊朗、睿智、神勇,年纪轻轻就能统帅千军万马,还是战无不胜的名将,几乎可与当年的‘冠军侯’霍去病相媲美,乱世之中,这样的夫君就是完美的存在! 可惜,红颜薄命,这些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 送亲是假的! 婚礼是假的! 入洞房是假的! 连‘新郎官’都是假的! 尤其是身边这个拿着短剑的少女,让蔡文姬感到很是不安,因为她一边把玩着宝剑,一边不停的看着自己高耸的胸脯,并不是色色的目光,而是一种奇怪的神色,似乎在生气、嫉妒,恨不得给自己一剑似的~~ 大营之中,战事已经接近了尾声,在萧逸数万大军铁臂合围之下,西凉人马或死,或降,很快就丧失了斗志,这样精密的偷袭都被对方识破,谁还有勇气和‘鬼面萧郎’为敌! 败局已定之下,许多士兵都丢弃了武器,跪在地上,高举双手,一切听从命运的安排吧! 好在‘鬼面萧郎’虽然凶名在外,却从来没有杀俘的恶习! 李傕、郭汜浑身浴血的左右冲突,可几次突围都被对方用箭雨给赶了回来,身边的亲兵也折损殆尽了,二人眼中都露出疯狂而又绝望的神色,这里恐怕就是他们的葬身之地了! 萧逸,你真的就无法战胜吗? 不甘心,不甘心呀! 大营外,一处高坡上,萧逸一身戎装,手持宝剑,正通过连绵的号角声指挥大军继续合围、进剿,仗打到这个地步,二贼再无回天之力,是生是死全在他一念之间了! 想到得意处,萧逸用宝剑敲打着身边的大盾牌,唱起歌来,“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目空一切也好,平时对人笑,梦中全忘掉……” 听到歌声,周围的将领、侍卫无不捂住耳朵,面露痛苦之色,一些耐力浅的,已经面色发白,眼睛发青,舌头发紫,有昏迷过去的趋势了! 按理说萧逸人长的不错,声音也算浑厚,号令三军之时,天然就带着一股子金戈铁马般的杀气,可一旦唱起歌来就完全变样了,那感觉就像‘一头野狼午夜时分趴在坟墓上嚎叫,然后墓里的野鬼不干了,出来和它吵架……,标准的‘鬼哭狼嚎’呀! 一曲唱完,看着周围摇摇欲坠的人群,萧逸这才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他也知道自己的歌声不好听,可是人吗,总得有点缺陷不是! “小斌,传令吹号,让他们荡开一角,放李、郭二贼出去!” “大都督,为何要放二贼一马,只要再围攻片刻,敌军就全军覆没了呀!”不但是小斌,周围众将均是一脸的不解,画了这么大的力气演戏,不就是要剿灭二贼吗,眼看大功告成,大都督怎么心慈手软起来了? “呵呵!我杀二贼如探囊取物一般,不过现在他们还不能死啊!”萧逸摆摆手,敌人,有时候活着比死了更有用处。 “探马来报,羌人‘三十六部’的五万人马,已经杀入萧关,如果现在杀了二贼,那些羌人就会像狼群一样肆虐关中各处,凭咱们的骑兵力量,根本无法围剿、驱逐,所以留下二贼,让他们把羌人大军吸引到长安来,本都督再来个‘围点打援’,这些******,一个也别想跑!” “大都督高见!”众人无不心中叹服,自己是走一步、看一步,而萧逸,走一步,看三步,步步杀招! “呜!呜!……”悠长的号角响起,原本紧密合围的大军立刻停下脚步,随后阵型变换,似乎是不经意间,在东北角上露出了一丝破绽…… 已经绝望的李傕、郭汜看到生路出现,立刻拼命冲了出去,就像漏网的游鱼一样,向长安方向亡命飞奔,而跟在他们身边的人马,已经不足百骑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六章复活陷阵营 推荐阅读:终极潜伏 庶女皇妃 特别有种:我们曾是特种兵 三国军神 抗日之将胆传奇 唐朝小闲人 单兵为王 特种兵之利刃 三国大驯兽师 篡宋灭元 抗日之尖刀 最强特种兵之龙刺 三国之小兵传奇 正在手打中,稍后即将更新!加入书签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章返回书架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七章西羌三十六部 清晨,渭水河畔,羌人大营,三十六部首领和麾下数万部众,跪在地上,面向东方,正虔诚的向刚刚升起的太阳朝拜! ‘晨拜朝阳,夕拜明月,以白狼为图腾,逐水草而居住’,这就是羌人上千年来的生活传统,对他们这些出征的勇士来说还要再加上一条,‘以战死沙场为荣,以病死毡房为耻!’ “伟大的太阳神呀,愿你的光芒照耀在每一名羌人身上,愿你的神威护佑着‘白狼神’的子孙们,垮上战马,拿起弓箭,劫掠汉人的城池、乡镇,抢来最精美的丝绸、铁器、美女,保佑我羌人部落永远繁荣昌盛,神威所至,我和我的子孙们愿永远向你朝拜!” 负责主祭的是西羌第一大部落,白狼部的大酋长,按照羌人的习俗,历代的大酋长都只有一个名字~~‘白狼!’ 羌人是典型的游牧民族,崇尚弱肉强食,一切都靠实力说话,三十六部的核心就是白狼、黑水、折兰三部,其中又以白狼部最为强大,所以‘白狼’不但是西羌第一大酋长,同时也是三十六部联军的大首领,这次受李傕、郭汜之请,入侵关中,劫掠汉地的事情就是他一手促成的。 拜日完毕,各部大酋长一起返回大帐,商议此次进军的细节问题,劫掠汉地,固然能带来极大的收益,可也蕴含着极大的危险,汉、羌之间的战争由来已久,但总体来说都是汉人压着他们羌人打,几百年来被屠灭的部落数不胜数,一直到桓帝、灵帝时期,大汉国势转衰,他们羌人才算喘过一口气来,但无数血的教训却深深印在每个羌人的心头,对付‘大汉’丝毫也大意不得呀! 大帐中,三十六部酋长按照实力大小依次落座,有奴仆为众人端上来刚烤好的肥羊、奶酪,还有从汉地弄来的美酒,各部酋长纷纷从腰间拔出短刀,开始大块的切取食物,那架势和狼群猎食颇有几分相似! ‘白狼’自然端坐主位,凶狠的目光不停在大帐内扫视,自从二十二岁那年干掉了老酋长,也就是他的父亲以来,整整二十年过去了,部落在他的带领下日益发展壮大,实力稳压其他部落一筹,而他‘白狼’也凭着自己的骁勇和凶狠,成为了西羌一带的霸主! 左手边是‘黑水部’大酋长,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这样的年纪在游牧民族中绝对是高寿了,同样,这位老人还是‘西羌第一智者’,一向以狡猾、奸诈闻名,否则黑水部也不会成为羌人第二大部落了,别看老头子现在骨瘦如柴,一阵风就能吹倒的样子,年轻的时候那也是个狠角色,就是现在手中的马刀依旧能舞的风雨不透,寻常的小伙子都不是对手! 右手边的是‘折兰部’酋长,也是西羌三十六部中唯一的女酋长,与其他部族不同,折兰部一直还实行着古老的母系氏族统治,女性的社会地位极高,不但大酋长的位置是母女相传,就连带兵的首领,冲锋陷阵的勇士中也有不少女人,堪称是一支真正的‘娘子军!’ 这一代的女酋长刚刚十八岁,名字就叫‘折兰’,纤眉、深目、高鼻、贝齿,肌肤赛雪,身材修长,一眸一笑之间,夺人的魂魄,素有‘西羌第一美女之称’,据说追求她的羌人勇士都够组成一支军队了,可她却一个也看不上,眼睛长在头顶上,号称非‘天上的雄鹰不嫁!’ 千万不要以为一群女人当家就好欺负,‘折兰部’能位列西羌第三大部落,自然有其独到之处,首先就是颜值高,折兰部素以‘男容女貌’闻名于西域,尤其是部落里的女娃子,一个赛着一个的水灵,为各部族首领所争抢,西羌三十六部的大酋长夫人清一色全是‘折兰部’出身,还有他们的母亲、奶奶、祖奶奶,无一例外,可以说‘折兰部’就是所有大酋长的姥姥家,因此所有部落自然对她们礼敬三分! 另外,这些女人在战场上同样骁勇、嗜血,两军相遇,当你因为对面是个漂亮女人而略有犹豫时,对方的马刀已经飞快的割破了你的喉咙,尤其是‘折兰部’的女弓箭手,更是以精准、狠辣闻名,无双的美貌和精准的弓箭,这就是折兰部在西羌立足的根本! “各位大酋长,李傕、郭汜二人再次送来求援的书信,并做出许诺,只要咱们帮他打退敌人,那么长安城里的金银珠宝,美女,丝绸,粮食,一切尽归咱们所有!”白狼大酋长从怀里拿出一块羊皮卷,上面不但有二贼的签名,还有两块血手印,这是西凉人专用的血誓,以示绝无悔改! “嗷!嗷!”大帐里顿时响起一片怪叫声,颇有群狼嘶嚎的味道,长安城,大汉西都所在,原本就是仅次于洛阳的第二大城邑,如今洛阳已毁于战火,长安就是当之无愧的老大,里面的财富之多,用堆积如山来形容都毫不为过,这块肉,肥的很呀! “这是我们羌人一飞冲天的好机会,黑水、折兰二位大酋长,可有什么异议吗?”远处欢声一片,近处却寂静无声,白狼看看左右两侧,羌人核心三大部,如果其他两家不支持自己,那就会很麻烦的! “草原上的猎人都知道,要想捕获最肥壮的猎物,就要付出极大的辛苦,李、郭二人开出如此丰厚的报酬,敌人也肯定极不好惹,不知道部落里有多少小伙子要流血、丧命呢!” 对于入侵汉地,黑水老酋长并不反对,就像狼必须吃羊一样,劫掠本就是他们游牧民族的生活方式,但把目标定在长安那样的巨邑上,就让他有些担心了,生怕此举会彻底的激怒那些汉人,引来可怕的报复! 要知道,汉人的数量可是他们羌人的几十倍,随便伸出一根手指头来,就够他们全力招架的。<><> “这块肉是挺肥,不过到手以后怎么分呢?是平均分成三十六块,还是白狼大首领独自享用?”说着这位‘西羌第一美女’伸手从腰间拔出一柄小弯刀,狠狠的在烤羊上割下一大块还带着血丝的肥肉,塞入自己的小嘴中,吃的格外香甜! 她可不是那些蠢男人,看到猎物就像发情的公狼般不顾一切的冲上去,结果最后往往给别人做了嫁衣,长安城里有多少财富她并不关心,她只在乎自己能拿到多少,那才是实际的! “黑水老酋长,我们羌人是‘白狼神’的子孙,就该像草原上的狼群一样,追逐最肥硕的猎物,挑战最强大的对手,汉朝虽大,但他们如今正在内乱,就像是一头生病的狮子,再没有了往日的雄风,只要我们三十六部齐心合力,一定可以在它身上狠狠撕下一块肉来!” 目光一转,白狼又盯到了右手边的折兰身上,对这个‘羌人第一美女’,他可是垂涎许久了,也曾数次派人上门提亲,如果两个人能成为夫妻,近而再把两个部落也整合在一起,那么他‘白狼部’就会成为羌人中绝对的霸主,地位无人可以撼动,就是排名第二的‘黑水部’也得乖乖听命,可惜,这个小女娃左右躲闪,死活就是不肯答应下来,真是让他又爱又恨! “至于猎物的分配吗,就按照我们羌人的老规矩办,出力多者多得,无论部落大小,谁能斩下最多的敌军首级,谁就能分得最多战利品,大家以为如何?” 此言一出,数十道目光在空中碰在一起,传递着各种的消息,羌人三十六部并非是铁板一块,他们中间有姻亲,有朋友,有对头,甚至还有血仇,关系混乱的无法形容,为了争夺草场和水源,内斗更是三天两头的事情,不过这次大家的意见终于统一起来---干了! 最后三十六部首领同时起身,拔出弯刀,高举向天,盟誓出征:“伟大的白狼神护佑,您的子孙们要开始越过高山,趟过大河,去汉人的土地上追逐猎物了,请保佑您的子孙们能满载而归” v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八章执干戚舞 随着一声惊雷响起,关中的雨季到来了,这时候的生态环境保持的还很好,草木丰茂,植被覆盖率极高,因此降雨量也十分充足,短短几天时间,各处大小河流的水位就上升了许多,大小池塘中更是充满了‘蛙鸣’,受暴雨的影响,人类的战争也不得不暂停下来! 早在雨季来临之前,萧逸就把自己的大本营推进到长安城下,一方面这里的地势比较高,不会有被大水淹没的危险,另一方面也是对城内的守军实行心里威慑,长安城三面都被重兵围困,只留下西面无人把手,这就叫‘围三阙一’,给城里的人一条生路,他们就不会奋起拼命,反而会偷偷开溜! 短短几天时间,从城里跑出来的逃兵就有数千人之众,而且人数还在不断增多,李傕、郭汜连连杀人立威也无济于事,人心乱了,城也就守不住了! 可以说,现在的长安城就是一颗熟透的果实,随时可以采摘,但萧逸并不急着动手,他还要用这颗‘果实’去钓西羌那条大鱼呢! 大雨一连下了几天几夜,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仿佛天都漏了一样,大营地势较高,又专门挖了排水沟,各处营帐倒是没有被浸泡的危险,可阴雨连绵,柴草燃料就成了一个大问题! 这个时候就轮到黄鼠和他的‘掘子军’出马了,前段时候他们在关中附近探寻古墓,做点摸金的生意,结果意外发现了一处埋藏很浅的露天煤矿,这些能燃烧的黑色石头可解决了全军的大麻烦,不但可以驱赶阴冷潮湿,大家还能有口热饭吃,相对的,长安城里的守军,为了烧火取暖,已经开始扒民房了,民心尽失,这就进一步加快了他们的灭亡 在这种鬼天气里,户外活动是不可能了,但帐内教学还是没问题的,为了让自家妹子发展成一个‘德、智、体、美、劳’,五项全能美少女,在萧逸的授意下,蔡文姬的教学开始了,听课的除了小静外,还有曹丕,曹彰,曹植三兄弟,反正一个羊也是赶,一群羊也是放,就连萧逸在闲暇的时候也会过来听一听,学习,对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算晚! 蔡文姬家学渊源,对经、史尤其精通,而且不拘泥于形式,基本上是看到什么,就讲什么,以此来提高学生们的兴趣,比如大营里最近正在积极的备战羌人,所以教学的内容就变成了汉民族于周边蛮夷的关系! “韩非子五蠹:当舜之时,有苗不服,禹将伐之,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执干戚舞,有苗乃服。 由此可见,上古圣人在面对异族不服时,并没有立刻用战争来解决,而是先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用德行来感化自己的敌人,最后终于赢来了敌人的臣服;孔夫子也说过:要以德服人,所以我们后人呢” 蔡文姬在上面讲的有声有色,可底下的学生们却是表情不一,小静用双手撑着下巴,双目微闭,已经无声的睡着了,她对什么上古、圣人之类的实在不感兴趣,还是在梦境中纵马驰骋,攻城掠地来的过瘾! 曹丕倒是听得津津有味,不过他可不关心什么韩非子、孔夫子;‘尧让舜,舜让禹’,这才是他感兴趣的东西,将好不容易得来的天下让给外人,而不是传给自己的儿子,曹二公子死活也不相信世界上真有这么品格高尚的人,所以在这被称颂了上千年的‘禅让’背后,肯定有个不可告人的大秘密,到底是什么呢? 虽然一时之间想不明白,但曹丕相信,只要弄明白那个秘密,就能得到这个天下! 曹彰的反应而小静一样,不过他的睡姿更难看些,鼾声如雷,连口水都流出来了,这位曹三公子的梦想是学卫青,霍去病,领数十万之众,纵横大漠,至于谁是尧、舜,管他鸟事! 曹植倒是做出一副努力听讲的模样,还不是抄写着什么,不过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看蔡文姬的时间比看书本的多,每次和蔡大美人的目光一对,这位小乖乖立刻就会小脸通红,四肢发僵,一副魂飞天外的模样! 看着面前的四个问题宝宝,蔡文姬也只有长叹一声,然后把目光投向了最后面,一身戎装的萧逸,手拄宝剑坐在那里,也是双目微闭,不过他可没睡觉,从那不时轻动的耳朵,和额头上紧绷的血管可以得知,他正在思考,而且是很深层次的思考! 蔡文姬的讲学萧逸是用心在听,但对那段韩非子五蠹的解释却很不赞同,以德服人吗?开玩笑,从古至今,汉民族的生存空间都是祖先们征伐出来的,用手中的宝剑为百姓的耕犁寻找土地,这才是真正的‘圣王之道!’ 汉民族原来的生活范围,只有黄河流域的一小块地方,后来‘大禹皇’打败了‘三苗’,于是长江就是我们的了,殷纣王平定了东夷,于是东南沿海也是我们的了,再后来,秦始皇南平百越,汉武帝经营西域,一代代的雄主用无数的鲜血和生命为代价,不停的向外开疆拓土,这才有了现在大汉王朝的版图。<> 土地,是用鲜血换来的! 既然聪明、睿智的祖先已经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作为后人,我们只需要义无反顾的走下去就可以了,何必要用什么儒家‘仁义思想’来束缚住自己的脚步呢? “执干戚舞?执干戚舞!”嘴里轻轻念叨的这四个字,萧逸猛然睁开双眼,射出两道幽幽的寒光,就像一条要去抢夺领地的狼王一样,“本都督马蹄所至,都是我大汉的领土,谁要是不服,那就用手里的宝剑说话吧!” 萧逸长身而起,来到几个‘问题宝宝’面前,流口水的曹彰被他一脚踹到外边的雨地里清醒,这货连脑子里都是肌肉,也踹不坏! 抓过曹植的书本,嗯,上面赫然画着一个美女,看眉眼就是面前的蔡文姬无疑,这属于严重的早恋呀,拧着耳朵也扔到雨地里清醒! 曹丕最是乖巧,一看形势不对,立刻自己就跑到雨地里清醒去了,非常的识趣,就凭这一点,小子以后肯定有前途! 男孩子可以教训,女孩子就要爱护,看着自家妹子睡懒觉的样子都可爱,萧逸把身上的披风解了下来,轻轻披在小静身上,万一冻感冒了就不好了! 看着睡得香甜的小静,又看看在外边雨地里站成一排,清醒的曹家三兄弟,蔡文姬的小嘴就没合拢过,不过从中她也弄明白了两个问题! 第一,小静为什么会如此强悍,有这么一个对她疼爱到‘是非不分’的哥哥罩着,估计任何女子都会仰着鼻子走路吧! 第二就是萧逸的能力和威望,曹家三兄弟的身份她是知道的,竟然被训的比小羊羔都听话,这本领,逆天啊! “小斌!” “末将在!”人影一闪,小斌幽灵一样跑了进来,身为侍卫长,他是随叫随到的! “擂鼓,玄甲军全体集合,行军傩之礼!”萧逸卸去身上的甲胄,赤膊上身的走到空地上,任由雨点击打他强壮的胸膛,今天他要给众人好好上一课,告诉他们,什么才是真正的‘执干戚舞!’ “呜!呜!咚!咚!咚!” 随着号角长鸣,数千玄甲军将士立刻从大帐里跑了出来,不顾风雨,在校军场上整齐列队,就像他们的大都督一样,赤膊上身,露出一具具满是刀疤伤痕的躯体 扶摇万重兮,放我麒麟冲荡。<> 清清渭水兮,舞我手中霓裳。 飞飞青云来兮,月华璀璨递琏光。 巍巍立于山兮,驰骋巍峨天上 在整齐的歌声中,由萧逸带头,数千将士开始整齐的跳起了‘军傩之舞’,这种舞蹈动作古朴而神秘,乃是古老相传,大军出征之时所用的舞蹈! 这种舞蹈,尧、舜跳过,大禹跳过,秦皇汉武同样跳过,它已经不是一种舞蹈,而是汉民族向外开疆拓土的精神,以吾之血,换吾之土 正在熟睡的小静醒了,大声为自己的哥哥加油助威! 曹家三兄弟也脱去了上衣,露出还稚嫩的身体,用生疏的动作随着鼓声一动 最后,风雨之中,身娇体弱的蔡文姬也走了出来,看着眼前壮观的一幕,久久无语,“看来书籍上的注解是错的,自己眼前的才是真正的--执干戚舞!” v 正文 第一百九十九章女兵凶悍 一个、两个、三个、当三三五五的羌人游骑出现在长安附近的平原上时,所有人都清楚,大战的序幕终于拉开了! 这些羌人神出鬼没,聚散无常,四处侦查周围的地形,还偷袭外出的汉军哨兵,到了晚上,他们就吹响身上的号角,或是发出野狼一般的嚎叫声,不停的在大营周围惊扰! “这是典型的狼群战术!”大帐中,萧逸手摸下巴,侧耳倾听着大营外此起彼伏的嚎叫声,游牧民族的战术全部学自草原上的野狼,先用小部分力量去惊动猎物,消耗对方的精神和体力,等到猎物变得焦躁不安,露出破绽的时候,狼王才会亲自出动,一击毙命! “大都督,我等请令出战,杀他们个片甲不留?”众将都簇拥在周围,个个精神抖擞,现在他们要对付的不再是长安城里那些残兵败将,而是整整的五万羌人铁骑,与异族对阵沙场,这是每一名汉家军人的荣耀! “慌什么,羌人不过出动几名游骑,就想试探出咱们的底牌,做梦!”萧逸眼中寒光闪动,要想对付狼,首先自己就得先变成狼,看看谁高谁低吧! “传令,玄甲军派出游骑兵,全力射杀大营周围的羌人,至于其他各部,谨守大营,抓紧练兵,无令不得擅动!” “诺!” 一队队铁甲游骑兵奔出大营,迅速消失在茫茫的荒野中,他们要用同样的狼群战术去对付那些羌人,看看谁的爪牙更加锋利! 第一天! “报大都督,今日射杀羌人四十八名,我部游骑兵战死三十九人!” “嗯,加派人手,继续狼群战术!” “诺!” 第二天。 “报大都督,今日射杀羌人七十八名,我部战死六十五人! “什么?”听到汇报,萧逸不禁皱了皱眉头,一连两天伤亡都如此之大,战损更是接近一比一,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要知道,玄甲军都是自己一手训练的,尤其是那些游骑兵,个个骁勇善战,无论是骑射,还是拼马刀,都是一等一的好手,在武器装备上更是远胜羌人,清一色的强弓硬**,而那些游牧民族还处在落后的青铜时代,甚至是拿着木叉和兽骨磨制的箭簇在作战,如此悬殊的装备对比,却打出这样的伤亡比例,其中必有玄! “小斌!” “末将在!”身为侍卫长,小斌永远站在大帐门口。<> “明天你带领一队亲兵出击,给我弄明白其中的缘由,我就不信这些羌人能如此厉害!” 略一思考,萧逸决定把自己的侍卫长派出去,小斌是猎人出身,荒野追踪无人可比,一手连珠快箭更是百发百中,大营之中,除了萧逸的宝雕弓,没人能在骑射上压他一筹! “诺!” 清晨,小斌斗志昂扬,披挂好战甲,手执弓箭,腰插弯刀,马鞍上还挂了短柄斧和标,全副武装的带着二十名亲兵出发了! 黄昏时分,小斌垂头丧气的带着伤势回到大营,所部亲兵也只剩下了三名,差点全军覆没! “末将向大都督请罪!”滚鞍下马,小斌双膝跪倒在中军大帐门前,脸上除了深深地悲痛,还有悔恨,其余三名士兵也是个个带伤,跪在后边,都是同样的表情! “就你们几个回来了?到底是什么人出手?”萧逸上前几步,先查看了下小斌的伤势,伤口在左肩上,离脖子上的动脉只差三寸,险险就要了他的性命。<> 这是一道刀伤,又细又长,入肉并不深,而且是斜劈上去的,由此可以推断,对方的身材不高,力量也不强,用的还是薄如柳叶的轻刀,这样的人竟然能伤了自己的侍卫长,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是女人!一群比母狼还要凶悍的女人!”小斌双手死死抓住地上的泥土,双眼通红的讲述起今天的经过,原来早晨出营以后,他就带着弟兄们在荒野中扫荡,凭着当年打猎的经验,很快就发现了两队羌兵的踪迹,而后他们尾随上去,轻而易举的就把对方砍翻了! 首战告捷,小斌等人继续向外围摸索,结果遇到了一支奇怪的队伍,她们个头不高,身材也不雄壮,但箭发超群,和玄甲军对射竟然丝毫不落下风,后来两方冲到一起准备近身肉搏…… 刚一照面,小斌就愣住了,高鼻、深目、蓝眼、对方竟然是个漂亮女人,还冲他微微一笑,犹如百花盛开一般,结果手里的马刀就停住了,而对方却毫不犹豫的一刀劈砍过来,要不是躲闪的快,小斌差点就折在那里! 就这样,短短一个照面,二十名游骑就折损了一大半,见势不,剩余的人连忙后撤,那些女人却像母狼一样的穷追不舍,不停地用弓箭射杀,小斌等人一边打,一边撤,等回到营地就剩下他们四个人了! “竟然是女兵,难怪弟兄们会吃这样的大亏!”听完讲述,萧逸终于明白过来,他手下都是身经百战的勇士,即使面对再凶恶的敌人,他们也敢冲上去,以死相拼,可是‘至柔破至刚’,面对女人,尤其是一群会笑的美女,这些‘杀才’可就束手无策了! “这群女人到底什么来历?” “这是她们的箭簇!“一名亲兵伸手递上根箭羽,刚刚从身上拔下来的,这群女人的箭法准的很呀! 青铜的箭簇,打磨的还算锋利,天鹅羽的箭尾,至于箭杆则是用一种西北特产的苦荆棘做成,又直又硬,箭杆上没有文字,却刻着一副小巧的兰花图案,给人一种诡异的美感! “把所有西凉籍的将校都给我召来,让他们认一认到底是何方神圣!”萧逸猛地把箭簇戳在地上,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自己这次真是面临一个大敌呀! 常年征战,大军中收编了不少西凉战俘,这些人自从来到萧逸麾下后,忠诚勇敢,遇战争先,很多人都因功被提拔成军官,甚至是将军! “参见大都督!”很快,一大群西凉籍的将校就赶了过来,箭簇在他们手中来回的传递,希望能辨别出一些有用的信息! “好怪的图案!” “似曾相识啊……” “大都督,末将认识这个标记,这是西羌‘折兰部’的族徽!”最后还是长着一双猩红色眼睛的晏明站了出来,因为外貌的原因,他当年被汉人所排斥,曾经在西羌一带流浪过,见识相当广博! “折兰?是折兰人!” “那个有名的女儿国……” 一语惊醒梦中人,西凉将校中不少人都反应过来,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就拼凑出了大量的信息,由女人为主的部落,‘折兰部’在西羌一带,绝对是鼎鼎大名呀! 对于女人当家的部落,萧逸并不感到惊奇,人类本来就是从母系社会过度来的,即使是现在,女人依旧经常在国家大事上覆雨翻云,本朝的吕后、窦后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那可是连皇帝都敢废立的狠角色! 而且按照历史的发现,五百多年之后,会有一位更厉害的女人,直接把龙袍披在了自己身上,统御天下二十年之久,千万男儿俯首称臣,无数的教训告诉我们,谁要是敢小看女人,那他一定会死的很惨、很惨! 对付女人的最好办法就是也派出女人,以毒攻毒,萧逸倒是有一支‘娘子军’,不过那些小萝莉们还在兖州老营里健康快乐的成长,每天拿着木剑嬉戏、打闹,要想派她们上阵,至少还需要十年时间! 摸着下巴,萧大都督蹲在地上想起办法来,其实要对付那些西羌女兵也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把大家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就行! 男人,有时候可是无敌的! “传令全军,从明天开始,各营可以自行围捕西羌女兵,另外,明确的告诉将士们,谁抓住的,就给谁做老婆,本大都督亲自给他们主婚!” 萧逸也算是出绝招了,哥的大营里有几万的光棍汉,倒要看看,你们有多少女兵够添这个窟窿的…… 正文 第二百章全都是情圣! “大家抢媳妇去啦!” 萧逸一声令下,整个大营里的数万将士顿时沸腾起来,当兵吃粮,都是有今天,没明天,谁不希望能娶个老婆,留下香火,就算是哪天真倒在疆场上了,也算对得起列祖列宗了! 更何况这次要去抓捕的都是些身材高挑,高鼻,深目的西域美女,中原汉人虽然看不起那些丑胡,但对美女是个列外,很多达官显贵家里都会养几个西域歌姬,别有一番风情呦! 这下连那些有家室的士兵也坐不住了,这个年代又没有婚姻法,只要你养的起,娶多少个老婆都没问题,谁还会嫌弃女人多呀! 再说了,万一家里的母老虎发威,还可以把抓来的羌女掉呀,大营里的光棍汉有的是,肯定有人愿意出大价钱,自从跟着大都督以来,攻城略地无数,弟兄们的腰包都很鼓,尤其是‘掘子军’那帮地老鼠,个个富的流油! 这绝对是升官、发财、娶老婆,一举三得的好事! 在女人眼里,男人一般都是又蠢、又笨、又粗心的低等物种,不过在某些特殊的时段,男人的智商水平可以一连上升好几个层次,达到圣人的程度,比如说抢女人时,绝对个个都是情圣! …………………………………………………………………………………………………………………………………………………… 荒野中,一队折兰女兵正在纵马驰骋,最近几天那些汉人突然变得狡猾起来,到处和她们捉迷藏,总能发现他们的痕迹,可就是找不到人! “停下!”为首的女骑手勒住缰绳,伸手摸了摸,战马的脖子上全是汗水,她们在这片荒野上已经追踪了大半天,战马非常疲惫,需要饮水、休息,恰好不远处就有一个水塘,众人商量了一下,决定过去修整队伍,养足精神,然后再去教训那些胆小的汉人! 因为前几天刚下过暴雨的缘故,池塘的面积很大,水质也好,应该有专门的活水源头,周围的草丛中还不时的传出蛙鸣声,一切看上去平安无事! 女兵们来到池塘边,翻身下马,纷纷拿着兜囊开始取水,一些比较爱美的,还对着水面梳理起自己的头发来,再凶悍的女人也终究是女人,爱美永远是她们的天性! “呼啦!”几个浑身乌黑的怪物突然从水塘中窜了出来,接着草丛中、树后边、地洞里,到处都是这种怪物,把一众羌女给吓得连声尖叫,顿时乱做了一团,好不容易摸到刀柄要拔出来抵抗时,几张大网就狠狠罩了过来,一下子扣了个结实! “抓住了!全抓住了!”怪物们欣喜的连连乱叫,露出一口口的小白牙,这时候羌女们才弄明白,根本不是什么怪物,而是一群汉兵,这些人脱掉衣服,用池塘里的污泥做伪装,潜伏在周围,坐等自己上门! 明白了,也晚了,众汉兵扣住大网,拉出来一个就捆上一个,都是些高鼻,蓝眼的西域美女,这下可发达了! “我就说这个办法行吧,今晚上又有十几个兄弟可以当新郎官了!”一个胖大的身影走了过来,正是玄甲军里的火头军首领‘胖刘’,他腰间还栓着一串活青蛙,不停的发出‘呱呱’声,刚才就是这些‘小精灵’让女兵们丧失了警惕性的。<> “刘爷威武,天下无双!”周围的汉兵全是火头兵,他们没有纵马驰骋的本事,可又眼馋其他兄弟都出去抓媳妇了,急的不成,最后还是‘胖刘’想出了守株待兔这个好办法,几天下来收获极大,给‘火头兵’们每人发一个都有富裕了! 既然办法可行,那就要把利益最大化,在‘胖刘’指挥下,众火头兵分工明确,一部分人把俘虏押回大营,其余的人弄干净地上的痕迹,继续潜伏起来,准备等着下一波‘小白兔’撞上来! 挖陷阱,打闷棍,套白狼……,汉军士兵各种**手段层出不穷,尤其是那些当过山贼草寇的‘掘子军’,手段用的都让人拍手叫绝! 一个人,一个茶棚,一把蒙汗药,再加上一番花言巧语,就轻轻松松的撂倒了整整二十多名羌女,让这家伙的钱包迅速膨胀起来,如今在大营里,一名羌女的价格可是十金呀,绝对的财源滚滚! 一家欢喜,一家愁苦! 羌军大营里,女酋长‘折兰’快被气疯了,短短几天时间,她的部落里竟然失踪了好几百名女兵,没错就是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后来一名侥幸逃脱的女兵才把谜底解开,原来自己的部下都被那些该死的汉人抓走了,据说是扛回去做媳妇! 现在这些汉兵抓人都上瘾了,竟然明目张胆的埋伏在羌人大营门口,如果出来的是男兵,立刻乱刀砍死,如果出来的是女兵,这些人就会‘嗷嗷’叫的冲上来,比发情的公狼还要凶猛,扛起女兵就跑! 自己麾下的士兵,竟然被敌人抓走,还要给人家生娃,世上还有比这更郁闷的事情吗? 折兰跑到大帐去诉说情况,希望其他部落加派人手,结果竟然被大酋长-白狼挖苦了一通,说什么女人就是女人,关键时刻还得依靠男人,如果折兰部的男人不够,他不介意从自己部落里派些精壮的小伙子过去,把她气的差点拔了刀子! “都死了吗?本大酋长口渴了!”回到帐篷里,折兰气的连摔几个杯子,一旁负责伺候的女亲兵连忙跑过来收拾,又到了一杯鲜奶给自家女酋长! “嗯,怎么是你,兰朵儿呢?”看着自己身边的侍卫突然换人了,折兰微微有些不满,兰朵儿是她的贴身侍女,跟随多年,平时这些事情都是由她负责的,可自己似乎已经两天没看到她了! “回大酋长,兰朵儿侍卫长昨天带着一队姐妹出去巡逻,就再也没回来,属下们怕您生气,就一直没敢禀报!”女兵也是一脸的苦涩,最近失踪的姐妹太多了,吓的她们都不敢再出去巡逻! “什么?连我的侍卫长也被掠走了?汉人,我跟你们势不两立!”拔出腰间的弯刀,‘折兰’把面前的杯碗劈了个粉碎。<><> “传令下去,整顿好人马,明天本大酋长亲自出马,倒要看看这些汉人有多厉害!” “这个……”,女兵一脸的担心,万一大酋长也被抢走怎么办?那些汉兵如今连眼睛都抢红了! “还不快去!” “是!” …………………………………………………………………………………………………………………… 夜晚,玄甲军大营里,萧逸正在为一群新人主婚,这帮‘恶狼们’爆发出的能量让他都大吃一惊,短短几天时间,活捉来的羌女就有七八百人之多,射杀的羌兵更是不计其数,现在外围的控制权已经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对方的游骑兵被压制的连营门都出不来! 发情的男人,果然是天下无敌! 数百名新郎官喜气洋洋,而新娘子们却很惨,除了蒙着红盖头外,手脚也被困着,僵硬的靠在新郎怀里,也有一些是例外,那是已经被收拾的服帖的,对于同化这些异族美女,汉兵们可有的是办法! 一顿汉家的美食,一匹美丽的丝绸,都可以打动这些羌女的心,她们来汉地厮杀掠夺,本就是为了活的更好,如今虽然被抓了俘虏,可换个角度想想,又何尝不是另一种过上好日子的办法! 游牧民族本来实行的就是抢亲制度,女人吗,早晚被人抢走,谁抢不是抢呀! 再说,富庶的汉地总比荒凉的西羌要强上百倍吧,这些孔武有力的汉家儿郎,也比那些满身羊骚味的羌人男子英俊许多,富裕许多,也温柔许多! “请大都督为我等主婚!”侍卫长小斌站在最前面,怀里抱着个最漂亮的羌女,他身体强壮,伤口几天就复原了,看到别的兄弟都扛着女人回来,也心痒的厉害,抽空出去碰了下运气,哪知道真抓了一个回来,而且很巧的还就是当初砍伤他那个,据说还是‘折兰部’大酋长的贴身侍卫,这下解气的机会终于来了,今晚好好收拾下她! “好!弟兄们都是好样的,本都督给每对新人送绸缎十匹作为贺礼,喝了这碗酒,就都去入洞房吧,那边的帐篷早就给你们搭好了!” 萧逸高高举起一碗酒,小黑脸上满是得意,无论抢回来的是哪族的女子,只要播下的是我汉家的种子,生根发芽,以后开出的就是我汉家的花朵! 论到通婚融合,我大汉族,天下无敌! 正文 第二百零一章蟒鳞软甲! 兵对兵,将对将,王对王,经过一连串的军事试探,萧逸以敏锐的战争嗅觉预感到,有一条大鱼就要浮出水面了,所以他准备亲自出手! 为了方便骑射,同时也为了避免泄露自己的身份,萧逸这次没有穿‘螭纹寒铁铠’,而是换了一件刚刚制成的宝贝……蟒鳞软甲! 当初在芒砀山-梁孝王墓里,萧逸斩杀了一条异种白色巨蟒,蟒头献给了曹操做镇纸,蟒肉熬成了蛇羹给将士们享用,而那副蟒皮,坚如精钢,韧如百炼,是难得的宝贝,所以萧逸把它交给了军中的能工巧匠,用来软甲,经过大半年时间,如今终于完工了! 指甲盖大小的鳞片排列的密集整齐,形成一道道漂亮的纹路,鳞片之间更是密不透风,连一根绣花针都休想扎进去,防御力非常惊人,萧逸曾亲手试验过,寻常刀剑根本难伤它分毫,就是用强弓劲**,三十步外也休想射穿它,说是‘刀不入,水火不侵’都毫不为过! 另外,这副软甲还有一个从巨蟒身上得来的好处,冬暖夏凉,蚊虫远避,现在是炎热的盛夏,可穿着这件‘蟒鳞软甲’却是遍体冰凉,舒服到极点;等到了寒冬时分,它又变得温暖如玉,可以很好的抵御寒气入侵! 还有鳞片上散发出的那种奇异味道,让所有蚊虫都避的远远的,就连最凶恶的毒蛇也不敢靠近分毫,比任何熏香都好用,这件软甲,说它是‘天地异宝’都不过分! ‘蟒鳞软甲’一共打造了两件,萧逸自用一件,另一件派人飞奔洛阳,献给了曹操,蟒蛇很大,材料还有不少的剩余,本打算给小静也做一件,不过小姑娘正在长身体,个头窜的很快,如果现在打造,用不了一二年就不合身了,所以只好等到她十八岁以后,体型稳定住再说了! “大都督身负统帅大军重任,乃是千金之躯,万万不可亲赴险境呀!”看到萧逸要亲自出手,营中将领全都赶来阻止,稀里哗啦的跪满了一地! “大都督想要那名羌女,无需亲自动手,末将愿意效劳!” “没错,末将也愿效劳!” 众人七嘴八舌的吵成一团,有的拼命劝阻,有的自告奋勇,还以为萧逸是看着大家都抢到了美女,有些眼热,也想去抓一个回来暖**! “你们这群精虫上脑的混账,本都督是要去亲自观察敌情,不是抢女人,羌女再美,难道还美的过‘文姬’姑娘吗?”萧逸一句话顿时让众人哑口无言,是呀,自家大都督连蔡文姬那样的天下绝色都不去碰,难道还会眼红几个羌女吗? 萧逸不好女色的名声在曹营里是人尽皆知的,有人说他年龄尚小,还不知道女人的好处,毕竟这位大都督今年还不满二十岁。<> 也有人说萧逸性情怪异,是‘杀神’转世,只喜欢冰冷坚硬的‘凤翅鎏金镗’,而不愿意碰女人柔软的身子~~ 当然,还有一种传说,曹公有意招大都督为婿,只是女儿现在年纪还小,需要再等几年…… “再者,大营里面还有谁的武艺比本都督更高超的吗?”萧逸这话没有吹嘘,‘鬼面萧郎’,骑、射、镗,三绝,曹营众将中无人是他的对手,就是普天之下能和他相抗衡的也寥寥无几,吕布远在徐州躲避,赵云也是天涯海角,四处流浪,至于其他人,来了只有送死的份! 当然了,也不是所有人都反对,小静就是坚定的支持者,她不但主动跑过来帮萧逸把软甲的扣带系好,还像只可怜的小狗一样,围在边上不停的转来转去,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强烈表达着自己的意愿~~她也想跟着去! “呵呵!小鬼头,这次可不能带着你,外边实在太危险了,你就老老实实的待在大营里,跟‘文姬’好好念书,回来我要检查!” 萧逸一直希望把妹妹培养成一个‘温柔贤惠,知书达礼’的大家闺秀,不过现实情况似乎离目标越来越远,有些骨子里的东西真是无法改变的,‘狡如狐,悍如狼,勇如虎’,以后谁要是娶了她可真有的受了! “坏哥哥,人家知道了!”小静撅着嘴一脸郁闷的找曹家兄弟去了,现在只要心情不好时,她就会去找那三个倒霉蛋,然后在武力上狠狠虐待一番,以小静的本领,那哥三个就是合在一起也不是对手,只有做出气筒的份! 话又说回来,普天之下,敢把曹家公子当出气筒痛殴的,也就是小静一个人了! 最奇的是,揍人的快乐,挨揍的是痛苦并快乐! ……………………………………………………………………………………………………………………………………………… 有实力,懂低调,这才是保命的王道! 毕竟是去偷窥对方的大营,隐藏身份的道理萧逸还是明白的,他在‘蟒鳞软甲’外边又套了一件普通的牛皮铠,头盔也是一般士兵戴的,去掉身上所有能泄露身份的小挂件,再在小黑脸上抹点泥巴,安全系数立刻暴增好几个层次! “嗖!……”一个响亮的呼哨! “咴咴!”白菜嘶鸣着就跑了过来,在萧逸身上蹭来蹭去,亲热的不得了,它在大营里可是绝对自由的存在,没人敢拴它,更没人敢驱赶,都当大爷一样敬着;平时有四个马夫伺候,困了有自己专门的帐篷睡觉,饿了有上好的燕麦、精米、白菜、青草,换着样的吃,顿顿还有小酒喝,日子过的不要不要的! “好家伙,又壮了一圈!”萧逸讨好的给白菜挠挠脖子,这是它的另一项福利,‘白菜’今年五岁了,汗血宝马的寿命极长,按照人类的年龄比例计算,如今也是十六七岁的小伙子了,马上就要迈入成年,可以结婚娶媳妇了! 萧逸就不止一次看到,白菜在军营里四处追逐那些体貌俱佳的小母马,还露出一副色咪咪的样子,丑家伙也耷拉的老长,本钱十足! 不过为了保持‘白菜’后代的血统纯正,萧逸还是希望给它找几匹年轻的汗血母马来,这样才能保证日后生出来的‘白菜籽’们神俊、漂亮、武威,把优良基因传递下去! 当年汉武帝话费巨大代价弄来汗血宝马后,就是没注意血统的纯正性,胡乱和中原马匹交配,结果几代之后,神骏的宝马就消失殆尽了,这种错误萧逸是绝不会再犯的,再者说,一般的马匹‘白菜大爷’也看不上,在这上面也不能亏待了它! 不过汗血宝马中原是没有的,匈奴人那里估计也没有几匹,它们的老家在极西之地的大宛-圣山上,只有那里才出产血统最为纯正的汗血宝马,而羌人正好就是从西边来的,随军还携带了数万匹战马,其中肯定会有一些是汗血宝马吧! 所以这次出手,萧逸除了观察敌情,也有着给‘白菜’选妃的打算,那么多部下都有老婆了,有的连孩子都满地跑了,自己最亲的兄弟怎么能还孤家寡人一个呢? “出发!给我兄弟也抢个老婆去!”萧逸飞身上马,一骑绝尘冲出了大营,后面小斌带着二十余骑帐下亲兵紧紧跟随! 抢美女,抢宝马,男人的一生就该是在劫掠中度过的,只不过异族用力,而汉人更喜欢用智! 正文 第二百零二章梨花盖雪 “星罗棋布,一盘散沙呀!” 羌人的大营就设在渭水河边的一块洼地上,这里地势平坦,水草丰美,又有随处流淌的小溪供人马饮用,非常适合大队骑兵驻扎! 不过与萧逸麾下那种‘数万大军凝为一体,一令发出,万众遵从’的形势不同,羌人名义上是一支军队,实际上内部矛盾重重,三十六个部落,就有三十六座大营,互相之间更是丝毫没有守望相助的意思,都是那里水草好就驻扎在那,各过各的小日子! 有时候为了争夺水草地,各部落之间还要干一仗,白刃相向,毫不留情! “这样的敌人,一鼓可破!”萧逸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不少,自古以来,游牧民族之所以经常被中原王朝打的七零八落,很大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内部分裂! 自从游牧民族诞生那天起,部落之间的仇杀似乎就没停止过,为了争夺牧场、水源、女人,死在自己人刀下的部众,远远比死在对外征战中的要多,有时候根本不用外人打,一场内讧就能让他们元气大伤,大草原赋予了他们狼一样的凶悍性格,同样也给了他们狼的苦难,可以说,只要他们游牧一天,就得厮杀下去一天,永无停歇! 如果有一天这些人不再游牧,而是定居下来怎么办? 答案是:恭喜你们,已经被农耕文明所同化,也就是被彻底的汉化了,论到种地,汉人才是祖宗! 放下马刀,拿起锄头的那一刻,狼就变成了羊! ……………………………………………………………………………………………………………………………………………………………… 折兰部大营! “大酋长,有一伙汉兵在外面的高坡上偷窥营寨!” “该死,这帮挨狼啃的竟然自己送上门来了!”因为部众被抢走的事,折兰这几天正满腔怒火,如今这些汉人竟然跑到大营外挑衅,这不是羊羔跑到狼洞前了吗? “他们有多少人马?” “回大酋长,大概二十几个,没打旗帜,看样子都是普通的士兵!” “亲卫队集合,跟我出去教训下那些汉人,最好能生擒他们,把被俘虏的姐妹们换回来!” 大酋长-折兰拔出弯刀,迅速做出了决定,对方人数并不多,没有什么厉害的大将,又是在自己的大营附近,想来不会有什么危险,抓住这些人,不但可以振奋部众的士气,还能用来俘虏,可谓一举两得的好事! 很快几十名亲卫集合起来,全是清一色的西羌美女,人人盔明甲亮,弓马娴熟! “走,抓汉人,换人质!” “抓汉人,换人质!” “大都督,有一队羌兵从大营里冲出来了!” “哦!”萧逸定睛一看,果然,一队羌女从大营里冲出,直奔自己所在的高坡而来,虽然距离还有些远,可还是一眼就能断定,那是一群女人! 女骑手奔驰起来虽然同样飒爽英姿,可因为身体构造的原因,在动作上和男人还是有些不同的,首先她们在马背上起伏比较大,而且腰背也发软;其次就是头发,男人都戴着头盔,而女人更喜欢用一条花绳勒住额头,这样跑起来被风一吹,长发飘飘,好看的很,女人,什么时候也忘不了漂亮! 羌女们冲到近前,迅速呈扇子面分开,试图从两翼包抄过来,中间为首的一名女子,白马、白甲,身材修长,小嘴、高鼻、柳眉,尤其是那双天蓝色的大眼睛,就像两块蓝宝石一样,散发出无限柔情,夺人心魄! “美,太美了!就是她了!”萧逸兴奋的大喊一声,双眼发红,瞬间连口水都流下来了! “大都督若是喜欢,小的们愿意把这女子擒来献上!” 看到萧逸终于开始对女人动心了,一群亲卫欢呼的乱叫起来,还说不是来抢女人的,刚看到就动心了,不过大都督的眼光真不错,为首那个羌女真是人间绝色,就是比起‘文姬’小姐来都毫不逊色,可谓春兰秋菊,各有所长! “混账,你们这帮家伙眼睛里除了女人就没别的了!”萧逸挥手给了周边的亲兵几鞭子,这就是军人之间的表达方式,战友之间用拳头和鞭子,对付敌人用刀剑和箭簇! “马,看那匹白马,毛色纯白如雪,骨架匀称,体型俊美,奔驰如飞,还有那眼神,那灵敏度,绝对是匹汗血宝马无疑,最关键的,它还是匹年轻的母马,呵呵,白菜,你的媳妇有着落了!” 被抽了一顿鞭子,众亲兵才反应过来,那名羌人美女坐下果然是一匹难得的宝马,按照马类中的称呼,它应该是一匹‘梨花盖雪!’ “恭喜白菜大爷!” “贺喜白菜大爷!” 众亲兵连忙给‘白菜’道喜,他们这些人都知道,自家大都督平时最**爱的只有两样,一是自己的妹妹小静,另一个就是这位‘白菜大爷’,那绝对是军营里的一霸! “咴咴!”白菜也发出欢快的嘶鸣声,还不停用前蹄刨地,在它眼里,对面跑过来的可是一位大美女呀,‘白菜’在这方面可比萧逸强多了,看到喜欢的先扑上去再说,身为马中之王,那么所有的漂亮小母马就应该都是它的,至于什么感情之类的吗,先把‘白菜籽’生出来再说吧! “大家分散开来,各凭本事找自己喜欢的,至于中间那个羌女,连人带马都交给我了!”萧逸一边安抚着兴奋的‘白菜’,一边向身边的亲兵传令,因为这些人平时要守护中军大帐,抢美女的好事总没他们的份,这次算是补偿一下吧! “谢大都督!” 众亲兵欢呼一声,各自选定目标,向周边四散而去,一是下手抢媳妇,再者也给萧逸留出空间,他们依然认为自家大都督也是动了色心,只是不好意思当众显露出来而已,男人嘛,理解,我们躲开好吧! “走了!”等到对方冲进一箭之地的时候,萧逸一拍‘白菜’的脖子,哥俩这才撒腿如飞的开始跑起来,‘白菜’这家伙还不忘回头看一眼自己的大美女,它是真动心了! “可恶的汉人!”折兰已经是火冒三丈了,尤其是对面那个黑脸小兵,别人都跑光了,他还傻乎乎的待着,一脸色咪咪的样子,真恨不得砍他两刀,正好别的侍卫都散出去追杀那些汉兵了,这个家伙就交给自己了! 想到这里,折兰伸手拔出弯刀挥舞着向萧逸冲来,试图利用自己马快、刀疾的优势,一举把对方从马上打下来,生擒活捉! 就这样,一黑一白,一男一女,在茫茫的荒野中召开了追逐,如果用个词来形容的话---流星赶月! “驾!” “驾!……咻咻!” 越跑越快,越跑越远,可是折兰郁闷的发现,自己无论怎样也追不上前面的黑脸小汉兵,要知道自己坐下这匹‘梨花盖雪’可是纯种的汗血宝马,是自己十六岁生日时,母亲送的礼物,虽然是一匹小母马,可神俊异常,奔驰如飞,平常的千里马都跑不过它,怎么就追不上前面那匹黑马呢? “羊羔一样的小汉兵,你给我站住!”又跑了一段路程,折兰终于冷静下来,对方的战马绝对不一般,自己的‘小白’已经出全力了,四蹄腾飞,风驰电掣一般,可前面的黑马还是遥遥领先,不时的回过头来看自己一眼,不,准确的说是看自己的‘小白’,眼神和那个汉兵一样,色咪咪的,可恶至极! 汗血宝马是马中之王,普天之下没有别的马能跑的过它,除非对方骑的也是汗血宝马,而且还是宝马之中的王者! 而一个能骑汗血宝马的人,又怎么会是等闲之辈呢! “该死,自己被对方的伪装给骗了!”想到这里,折兰心中怒火顿消,反而变得清明起来,伸手摘下自己的弓箭,现在她已经没有把握抓活的了,既然如此,那就射杀! “嗖!……” 一支白羽箭直奔萧逸的后心而来,速度奇快,而且精准无比! 就在‘折兰’以为自己一箭功成时,马背上的萧逸动了动耳朵,突然一个转身,大手一伸,五指如钩一般,稳稳的抓住了飞来的箭簇! “呵呵!现在四下无人,可以抢媳妇了!”萧逸看看周围荒凉的草原,微微一笑,露出一嘴的小白牙! “咴咴!”白菜也咧着大嘴,它的牙也很白! 正文 第二百零三章娶媳妇、生儿子、放羊! “你到底是什么人?”缓缓拔出腰间的弯刀,折兰知道,自己遇到强敌了,她用的是两石力道的硬弓,一箭射出,五十步内可以洞穿两层厚的牛皮战甲,结果被对方用五根手指就抓住了,就那一下子,手上没有五百斤以上的力气,想都别想! “呵呵!一个汉人!”把玩着手中的箭羽,上面刻有清晰的‘折兰’二字,萧逸知道,自己可能是摸到一条大鱼了,羌人和匈奴人一样,并没有本部落的文字,到现在还用结绳计数的古老办法清点人口和牲畜的数量,就这,还是那些无耻汉奸教给他们的,只有很少的一些贵族和巫师掌握着文字这种高贵的东西,而且毫无例外,用的都是汉字! 在文化领域上,汉人绝对是碾压其他民族的,而对方的箭杆上竟然有汉字,由此可以推断,这个女人至少是‘折兰部’的贵族,甚至是大酋长! “啊……找死!”催动战马,折兰挥刀猛冲过来,有了战马加速,她的弯刀会更加犀利,只需要轻轻一划,就能砍下对方的人头! 看着小母狼一样冲过来的羌人**,萧逸微微一笑,并没有拔兵刃,而是倒持手中的羽箭,也冲了过去! 一刀一箭,几乎同时向对方猛击过去,折兰心中大喜,她用的可是西域百炼钢刀,削铁如泥,只要二者相碰,她完全有把握连箭带人都劈成两段! “嗒!……唰!”就在刀箭即将相碰的一刹那,萧逸手腕一翻,化挡为贴,接着向外一推,非常巧的化解了这凌厉的一刀,二马交错的时候,还不忘回手一击,用箭尾在‘小母狼’的后腰上轻轻敲了一下! “啊!”后腰被袭,折兰吓得惊叫一声,连忙用手摸了摸,发现没什么大碍,这才长出一口气,不过随即粉脸通红,男人的头,女人的腰,这么敏感的部位怎么能让别人乱碰呢? 不过她也知道,小汉兵是手下留情了,要是刚才他手中用的刀剑,自己恐怕就被斩成两段了,哪怕他把手中的箭簇倒过来,自己也会受伤,好在对方没这么做! 对这一点‘折兰’并不吃惊,男人嘛,都是见了漂亮女人就走不动路的主,以前在战场上她也经常碰到手下留情,试图博取她好感的蠢男人,不过那些家伙最后都做了她的刀下鬼,一个个蠢的跟发情的牦牛一样,也想打她的主意! 展颜一笑,犹如百花盛开,又掠了掠黑褐色的长发,天蓝色的大眼睛中抛出妩媚、多情两根绳索,狠狠地套了过去,这是她惯用的招数,凡是男人,只要看到她的风情,无一例外的会呆若木鸡,等到他们反应过来时,已经白刃临身了! 计划很成功,对面的汉人小兵果然露出一副欣赏的神色,待在那里一动不动,这让‘折兰’信心大增,催马缓缓靠近,还特意挺了挺饱满的胸脯,对付厉害的敌人,自然要多下点本钱,反正一会就都回来了,她还暗暗发誓,一定把对方的眼睛挖出来当泡踩,不过那双眼睛好亮、好黑、好有神呦~ 萧逸确实看的很入迷,美女加上弯刀,二者形成一个奇异的完美组合,他不是没见过美女,连貂蝉那样的人间绝色都抓过一把,不过眼前这种异域风情别有一番滋味,甚至让他联想到了金庸大大下的哪位--香香公主,一个美丽的可以让刽子手都挥刀自刎的异族美女,眼前的大概就是她的化身吧? 可惜就是太凶了些,如果说香香公主是天山雪莲,那眼前这个羌女就是荒野上的小母狼,会吃人的,而且还专吃蠢男人! 三丈,两丈,一丈,当二人相距不过数尺时,诱人的‘天外飞仙’立刻变成了吃人的‘罗刹女’,折兰小腿一磕,坐下的小白马立刻向前猛蹿,如此同时,刀花一闪,狠狠劈了过来…… 马块、人快、刀更快! 眼看一刀就要劈在那张可恶的小黑脸上时,对方的身体突然向后仰下,面条一样贴在马背上,自己这一刀几乎贴着对方的鼻子掠过去,可还是落空了,折兰甚至还能看到对方脸上的笑意! 弯刀斩空,一只黄玉般的手掌突然贴在了折兰的小臂上,而后顺势划到手腕,轻轻一弹,酸麻的感觉袭来,弯刀顿时就易手了,随后因为身体用力前倾,而翘起的小屁股上就狠狠挨了一刀背,疼得她眼泪都出来了,话说从小到大她还没被人打过屁股,尤其还是一个男人! “百炼精钢,好刀!”随手耍了几个刀花,却是一把削铁如泥的好兵刃,可惜就是太轻了,萧逸用着不顺手,不过用来收拾这条‘小母狼’足够了! “驾!……驾!”偷袭不成,兵刃也被夺了,折兰再也不敢恋战,拍马飞奔,必须马上汇合亲卫队,然后躲回大营里去,这些汉人太厉害了,连一个小兵都有这样的手段,难怪自己麾下都被人家抓走了呢! ‘梨花盖雪’不亏是匹宝马,四蹄腾空,跑的又快又稳,犹如腾云驾雾一般,为了减少风的阻力,折兰紧紧的趴在马背上,这个姿势虽然不美观,却是骑手跑的最快的办法了! 可跑着跑着,小屁股上又挨了一击,吓得她再次催马快跑,可没跑几步,又是一击,折兰郁闷的扭身一看,一团黑影就紧紧的跟在身旁,上面是挥动刀背的萧逸,下边是‘嘶鸣’不止的白菜大爷,一人一马都是满脸的坏笑! 折兰都想要哭了,自己的马虽快,可对方骑的同样是汗血宝马,而且更胜一筹,小白马都跑出热汗来了,而那匹黑马似乎还有余力未出,不时伸出大头来**一下,这就好比同样是长跑冠军,再优秀的女选手也不可能跑赢男人,同理,‘梨花盖雪’怎么跑的过‘白菜大爷’的蹄子! “混账,我跟你拼了!”折兰再也忍受不住了,抽出自己的角弓,狠狠向萧逸砸去,结果手腕一紧,连弓带人都被掠了过去,与此同时,‘白菜’大嘴一张,咬住了小白马的耳朵,微微一用力,小白马立刻疼得嘶鸣起来,连蹦带跳,可就是摆脱不了,最后硬让人家给逼停了下来! 这下好了,一人一马都成了人家的俘虏,看着两双同样色咪咪的眼睛,折兰觉得自己和小白的命运都会很悲惨! 抓住俘虏后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答案是--搜身! 萧逸从怀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牛皮绳子,把折兰的手脚困了个结实,又在她屁股上狠狠拍了一击,作为教训,然后我们的‘西羌第一美女’就被扔到了路边的草丛里,摔得七荤八素! “该死的汉人,你要是敢乱摸,我一定杀了你!” “用马群把你踩成肉泥!” “把你的尸骨扔到荒野中喂狼!” 可惜,怎么叫喊也是无用的,大酋长的身份救不了她,‘西羌第一美女’的容貌也救不了她,搜身开始了! 萧逸兴奋的搓搓双手,没想到今天还有这艳福,丰满的****,纤细的腰部,修长的大腿,骨感的小腿,对了,还有长长的秀发,仔仔细细被他摸了个遍! “嗯!不错,收获很多呀!”从五个部位搜出了五把,尤其是头发里藏的那把,小巧玲珑,如果不仔细摸,还真找不到! 战场之上,你死我活,丝毫大意不得,如果对方不是个女人,萧逸能把她扒光了检查,任何一点遗漏都可能让对方反败为胜,到时候死的就是自己了! 眼看自己最后一点护身的东西都被人家摸走了,折兰终于灰心丧气了,这是什么人呀,如此妖孽! 抓俘虏第二项~~审问! “快说,美女,你的年龄,姓名,身高,三围,体重,是否婚配,初吻还在不在呀……?” “嗯?……不对!”萧逸摇摇头,这不是泡妹子,是审查俘虏,连忙又换了一副严肃的表情,“快说,你的名字,那个部落的?又是什么身份?如今羌人大营里有多少人马?” 听着对方语无伦次的问话,折兰心中又升起一丝希望,只要自己的身份还没暴露,就有可能逃出去的,想到这里,她再次妩媚的笑了起来,“勇敢的汉家哥哥,你打算怎么处置我呀?” “大都督有令,抓获羌女一名,可以换十金!”萧逸伸出双手,做出一副贪财的猪哥样! “那你有了十金要做什么呀!”听到小汉兵竟然要拿自己去换赏金,折兰气的半死,自己堂堂大酋长,竟然只值十金,可为了逃命,她还得耐心的问下去! “有了十金,我就可以回老家去,买上一大群羊,过太平日子了!” “那你买羊做什么?”折兰疑惑不解,汉人中也有喜欢放牧的? “生小羊,钱,娶媳妇!”萧逸的理想很伟大,他也确实该娶媳妇了! “那娶完媳妇呢?” “生儿子!” “再然后呢?” “嗯!继续放羊!” “噗!”折兰一口老血喷出,终于被这个汉家小兵打败了! 正文 第二百零四章哭泣的羌女 一条蜿蜒的小河在荒野中缓缓流过,它是渭水无数条支流之一,水质清澈,深不过一米,岸边长满了茂盛的青草! 小河旁,炊烟袅袅,萧逸正聚精会神的烤着几条肥鱼,河里的鱼类很多,用箭簇直接就能扎上来,去鳞,开膛,挖腮,清洗干净后放在火上一烤,再撒点盐巴,美味的很,这是萧逸当年在‘卧虎山’时经常做的事情,那里也有一条这样的小河,而且是改变了他一生命运的小河! ‘白菜’正在小河里洗澡,汗血宝马天性嗜水,长江大河都能奋力游过去,这种水流对它而言不过是澡盆而已,一边戏水,‘白菜’还不是回头看看自己未来的媳妇,那匹小白马正无奈的在岸边啃食青草,自从被抓住以后,它也试着跑了数次,可每回都很快就被‘白菜’连踢带咬的赶了回来,跑又跑不掉,打又打不过,如今它也只好认命了! 折兰被困的像粽子一样仍在边上,身为羌人第三大部落的酋长,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会栽在一个汉人小兵手里,这绝对是天大的耻辱,不过事到如今,想办法脱身才是最重要的! “汉家哥哥,你就放了我吧,本……姑娘,给你一千只肥羊,再加十个美女,回去可以给你生许多儿子!”身为俘虏,‘折兰’大酋长发动起强大的银弹攻势,试图把自己赎买回去! “不要,我根本就放不了一千只羊,也养不活十个媳妇!”萧逸天然呆般的摇摇头,然后竖起一根手指,“我只要一群羊,一个媳妇就足够了!” 折兰气得又差点要吐血,不是说汉人都很聪明吗,怎么自己遇到的这个如此傻,一千只羊,你不会分出一些钱吗,有钱还怕养不起媳妇吗? “你们的大都督真是有眼无珠,像哥哥这样武艺高强的英雄,怎么能当个小兵呢,跟我走吧,去羌人大营,我可以分给你牧场、牛羊、部众,让你做威风凛凛的将军!” 一计不成,折兰再生一计,这样本领高强的勇士,如果能收为己用的话,对她的部落绝对是一件大好事! “有眼无珠吗?”萧逸摸摸鼻子,连打两个喷嚏,“西羌,不去!” “为什么?难道你不想做将军!” “你们羌人天天喝羊奶,吃羊肉,连把盐都舍不得放,香料更是一点没有,难吃的要死不说,时间久了,身上还会有一股子羊骚味!” 萧逸轻蔑的摇摇头,拿起已经变成金黄色的烤鱼,论起吃来,普天之下谁比的过我汉家美食! “你才有羊骚味!” “你们全家都有羊骚味!” 折兰彻底的愤怒了,这个小汉兵竟然说自己身上有羊骚味,她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侮辱,天地良心,身为‘西羌第一美女’,她可是天天洗澡的,顿时各种西羌土骂从这位大酋长嘴里狂喷出来~~ “女人,就是麻烦!”萧逸挖挖耳朵,依旧吃着自己的烤鱼,反正他也听不懂西羌土话,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呗! 骂了一会,折兰突然停住了,竟然委屈的大哭起来,小汉兵虽然说的难听,但有一点是对的,她们西羌确实很穷,住帐篷、啃荤腥,至于精盐、香料那种奢侈品,一般的牧民想都不敢想,只有在大贵族的聚会上才能出现一点,要知道,一小包盐在她们那里就能换好几头肥牛,或者是一名漂亮的羌女! 因为严重缺乏食盐,很多牧民在抓住猎物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喝兽血,因为那里面有一丝的咸味,同样是因为缺盐,她的许多族人三四十岁就满头白发,衰老不堪,小孩子一二岁了还不长牙齿,种种悲惨,让人闻之落泪! 这次她们羌人杀入关中,很大一个目的就是要弄些盐回去,不过关中一带也不产盐,必须得继续深入汉境才成,不过如此一来,危险也就更大,死的族人也会更多,说白了,她们这是在拿人命换盐呀! “啪嗒!”正当这位‘西羌第一美女’哭的梨花带雨时,一条喷香的烤鱼用箭簇串过,正斜插在她嘴边,上面还抹着淡淡的精盐,没错,不是她们吃的那种掺着土沫、石子的大粗盐粒,而是又白又细的精盐! 打斗半天,她早就饿了,这时候再也忍不住,大口的撕咬起鱼肉来,还别说,就是比腥气的牛羊肉好吃,入口即化,还有微微的咸味,让人胃口大开。 一边吃,折兰心中一边哀怨,汉地就是富庶,难怪给他个将军做都不换,还有那些被抓走的羌女们,一个逃回来的也没有,凭她们的本事,不是不能,肯定是不愿,有衣食富足的好日子过,谁还愿意去放马牧羊呀! 吃着烤鱼,萧逸又从身后拿出自己的酒葫芦,无论换什么装束,它总是丢不下的,里面是郭嘉最近派人送来的‘鹿血酒’喝上几口,浑身上下的舒服,再看看旁边狼吞虎咽的‘小母狼’,萧逸不禁哑然失笑,把葫芦递过去,给她也喂了几口! 闻着喷香的酒气,折兰毫不介意的嘴对嘴,连灌了几大口,羌人无论男女老少都很善饮,不过她们平时喝的都是‘羊奶酒’,或是野果子酿的‘苦酒’,跟醋一个味道,哪里有汉地的这种纯粮食酒好喝。 看到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的喝酒,正在和小白马嬉戏的‘白菜’也跑了过来,这家伙是典型的酒鬼,而且是见了美酒忘老婆的主,萧逸连忙又给它也灌了几口,‘白菜大爷’这才满意的摇摇头,又跑回去跟小母马嬉戏了,现在是夏季,正是马儿发情的礼节,如果‘白菜’下手快的话,估计明年就能有‘白菜籽’出世了! 吃饱喝足,萧逸起身把‘绝影宝雕弓’拿了出来,又抽出一支鸣镝,大半天时间了,那群坏小小子们想来也都得手了,该回营去了! 弓开如满月,箭走赛流星! 一支鸣镝直的冲上天空,发出嘹亮的呼啸声,就像是狼王仰天嚎叫,召唤自己的属下一样,惊的小河岸边无数飞鸟展翅高飞! “五石弓,射雕手!”折兰惊的连嘴里的鱼肉都掉出来了,身为大酋长,眼力自然不错,从哪支鸣镝的速度和高度,还有那张黑弓的模样看的出来,没有超凡的本领,休想射出这么漂亮的一箭! 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很快,二十几名亲兵就像狼群一样聚拢过来,个个兴高采烈,马背上都驮着捆好的羌女,有的还是两个,羌女们大都衣衫不整的样子,估计这些坏小子连好事都办完了! 对此,萧逸只是一笑,并不责备什么,这是一个乱世,自然就有乱世的法则,打胜仗,活下去,就是军人的一切! “吼!……吼!”看到萧逸身边也困着一名羌女,还是最漂亮的一个,众亲兵顿时拔出兵刃,齐声高呼起来,那种狂野的感觉,比起游牧民族的抢亲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好了!弟兄们回营!”萧逸飞身上马,而后一个‘海底捞月’把折兰抱在怀里,呼啸一声,向着大营方向狂奔而去! ‘白菜’也没忘了嘶鸣一声,小白马果然乖乖的跟着它一起跑起来,说到驯服异性,‘白菜大爷’的水平可比萧逸高明多了,只需要挺胸抬头,显露下自己的神俊,立刻让小母马们服服帖帖的。 靠在萧逸怀里,看着亲兵们‘众星捧月’般在周围驰骋,折兰越发的糊涂起来,抓住自己的到底是什么人? 一个武艺高强的黑脸小兵? 一个能开‘五石’强弓的射雕手? 还是这些人的头领,他到底是谁? 正文 第二百零五章三大不能惹 “大都督~威武!” “大都督~威武!” 萧逸的战马刚一踏入营门,立刻响起了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把怀里的‘西羌第一美女’惊的小嘴张老大,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小黑脸汉家哥哥,竟然就是数万汉军的统帅,那个传说中的杀神…… 知道了真相,折兰反而心安下来,游牧民族本就有屈从于强者的传统,能被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亲手俘虏,不丢人! 翻身下马,萧逸手中‘贪狼宝刀’寒光一闪,将折兰手脚上的牛皮绳全部割断,进了大营,她就绝对跑不掉了,不过如何看押这位大美人但是个问题,交给任何一个部下,萧逸都不太放心,因为这个妖精太会**男人了,如果由自己看押的话,又怕别人说他‘监守自盗’,到时候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萧逸虽然背了不少杀名、恶名,但却从来没有‘色名’,在这方面,他可是个传统好男人! “哥哥你回来了!”人影一闪,小静就冲进了萧逸怀里,虽然只是分开大半天时间,兄妹二人还是好一番亲昵才松开! “恭贺大都督得胜回营!”没想到蔡文姬也出来迎接了,还带着一脸的笑容,听说萧逸掠了个美艳的羌女回来,这位‘大才女’还特意打扮了一番,这才盛装出迎,行礼之后,还瞄了正在活动手脚的折兰一眼,颇有敌意! 曹家兄弟也顶着‘熊猫眼’出来了,个个衣衫破烂,最小的曹植脸上还有哭过的痕迹,看来这短短半天功夫他们被小静收拾的不轻呀! 活动着有些发麻的手脚,折兰同时暗暗观察着这些陌生的面孔,试图理顺他们之间的关系,“那个黑衣小女娃应该是萧逸的妹妹,嗯,两人长的是有些像,尤其是眼睛,都是狼性十足! 后面出来这个盛装美女又是什么人? 长的如此倾城倾国,还有一股子书卷气,是萧逸的夫人? 似乎不太像,两人之间没有那种火热的感觉,但折兰确定,他们肯定有些关系,因为她从文姬身上感到了浓浓的敌意,或者说是醋意! 女人的直觉,一向是很灵的! 还有那三个站成一排的少年,虽然鼻青脸肿,身上还有不少脚印,像是刚被人虐待过一番,不过举手抬足之间却透露出贵族的风范,那种东西是从骨子里带出来的,一般人根本就学不来,这是三条还没有长大的蛟龙呀,别看现在柔软似蛇,日后肯定会有翻江倒海的时候!” 萧逸**溺的拍拍妹妹的头,又指了指折兰,低声说了几句,小静一脸郁闷的把脑袋探出来,撇撇小嘴,似乎在抱怨哥哥的花心,营里有个蔡文姬已经让她很不高兴了,现在又多出来一个,还长的那么妖艳! 最后小静还是点点头,这样的大美人也只有交给她看守比较放心,谁也偷不走,包括她哥哥! 不过有一点她不明白,有些男人天生魅力无穷,根本不用去偷,美女就会主动的投怀送抱,萧逸长的不算英俊,但恰恰很有魅力! “擂鼓,召集众将校大帐议事!”安抚好众人,萧逸迈步向中军帐走去,经过这么一连串的试探,汉、羌之间战争的弓弦已经拉满了,大战,随时可能爆发! 曹家三兄弟立刻跟着一起向大帐跑去,所有军中会议他们必须得参加,这是萧逸定下的死规矩,不过他们只是带眼睛和耳朵去,从来没有发言的权力,只是坐在一边,用心的听,用心的学! 一边跑动,三兄弟还不忘同时给小静个白眼,鼻子仰的高高的,参加军议是他们的一项特权,女娃是没有这个资格的! 看着三张可恶的‘猪脸’,小静被气的暴跳如雷,论武艺,论骑射,论指挥能力,她都完胜曹家兄弟,就是他们一起来也不是对手,可哥哥就是不许她参与军事上的事情,而是让她去学什么绣花,还说战争是男人的事,女人应该走开! “等着,早晚让你们都知道,女人,同样可以跃马疆场,冲锋陷阵!” …………………………………………………………………………………………………………………………………………………………………… 深夜,折兰正坐在帐篷里发呆,萧逸把她交给了小静看管,不过那个小姑娘显然没什么责任感,把她领到后营,分配了顶帐篷,又调拨了几名侍女,就不再过问了,甚至连看守卫兵都没派,也不怕她跑掉! 其实做俘虏的生活也不坏,至少在吃穿用度上就比羌人那里好的多,各种汉家美食,能让人把舌头都吞下去,还有丝绸制成的漂亮衣服,美轮美奂,都是她以前不敢想、也想不到的。<><> 在过惯了艰苦生活的羌女眼中,眼前这些就是神仙日子吧! 那个‘文姬’小姐的帐篷就在隔壁,还派人给她送来了一种叫‘茶叶’的东西,用它泡出来的水,不但香气扑鼻,还能解除她们羌人因为长期吃肉引起的身体燥热,让人通体舒坦! “明明对自己有敌意,却又派人送来‘茶叶’这种宝贝,汉人女子的心思,真是猜不透!” ‘折兰部’以女权为尊,也经常发生两个女人抢夺一个英俊男人的事情,而她们的办法相当简单、直接,那就是骑上马决斗,刀口之下分胜负,谁赢了,男人就是谁的,无怨无悔! 折兰的父亲就是被上一任女酋长这样夺来的,所以她对这种做法一向很推崇,只不过羌人部落里一直没出现个能被她看上的男人而已! “大酋长安好!”兰朵儿拿着一座三叉烛台走了进来,在羌人眼中这也是了不得的奢侈品,游牧民族用牛油照明就已经很奢侈了,像这种又亮,又好看,还没有异味的蜡烛,也只有精巧的汉人能出来。<> 兰朵儿是主动跑过来服侍的,她原本就是折兰的侍卫,自幼跟随,二人情同姐妹一般,前不久在一次出巡中被汉军抓住,还成了人家的媳妇,没想到几天之后,自家大酋长也被抓来了,就是不知道会不会也成为人家的媳妇! “你们在这里过的好吗?有没有想回部落里的?” “回大酋长的话,姐妹们在这里过的很好,每天都有精米、燕麦、蔬菜、食盐享用,还有丝绸衣服穿,这都是以前做梦才有的好日子,汉人丈夫也对我们很好,从不打骂,生病了,还会请来郎中为姐妹们医治!”兰朵儿一脸幸福的回答了第一个问题,至于第二个,根本就不用回答,有这么好的日子过,谁还愿意回去放羊呀! 而且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羌女们对自己的丈夫都很满意,汉家男人不但更英俊,更体贴,最重要的是他们中的很多人竟然还有怕老婆的习惯,还会把所有的钱财交给老婆来掌管,就兰朵儿所知,不少姐妹都掌握了家里的财政大权,包括她也是,小斌多年积攒下来的钱财全都上交了,而且还郑重许诺,如果兰朵儿能给他生个儿子的话,就把她当祖宗一样供起来! 听完讲述,折兰却是一脸的郁闷,她带领族人杀入关中平原,是来劫掠汉人财物的,不是来给人送老婆的,可事情怎么就发展成现在的样子,不但财物没抢到,反而把自己也赔进去了! “大酋长,帐篷里烦闷,我陪你去外边走走吧!” “嗯,也好!” 虽然是俘虏,但萧逸并没有完全限制羌女们的自由,在后营的一定范围之内,她们是可以自由活动的。 “西边是‘文姬’小姐的帐篷,这个时候估计她又在弹琴了!”兰朵儿提着一只灯笼在前面带路,同时介绍着大营里的情况。 “东边是大小姐的帐篷,她是大都督唯一的妹妹,非常受**,也很厉害,性子有些像我们折兰部的女人,营中无人敢惹!” 折兰侧耳听了听,果然有一种悦耳的声音从西边传来,应该就是所谓的琴声了,“那个文姬小姐是大都督的女人吗?” “回大酋长,这个奴婢也说不清楚,只听说他们两个举行过婚礼,可当天晚上来了许多恶人打仗,所以没有入成洞房,不过大营里的人都传说,文姬小姐早晚会成为大都督夫人的!” 兰朵儿的消息全是从小斌那里听来的,属于夫妻间的**头密语,可信度到底有多少,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就她,软弱的像只小羊羔一样,也想做大都督夫人?”折兰的眼中不知不觉的也带出了一丝敌意,在她看来,萧逸这样‘神勇盖世’的统帅,就像草原上的狼王一样骄傲,只有最漂亮、最勇敢的小母狼才配的上他,至于那些小羊羔,只有当食物的份! 听着自家大酋长奇怪的口气,兰朵儿没敢说什么,只是乖乖的在前面引路,沿途不时有羌人女子从帐篷里走出来,向折兰躬身行礼,还是那样毕恭毕敬的。 按理说现在大家都是俘虏,是没有上下高低之分的,可折兰毕竟是她们的大酋长,往日积威犹在,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折兰是被萧逸抓回来的,按照汉人军营里的规矩,谁抓回来的女人就给谁做媳妇,所以,这位‘西羌第一美女’,很可能会成为大都督的女人,谁敢不敬! “哒!哒!哒!……”随着一阵马蹄声响起,‘白菜’和它的媳妇‘梨花盖雪’出现了,两匹马悠闲的在大营里散步,准确的说是‘白菜大爷’正在炫耀自己的优越生活! 有洁白、干净的帐篷居住,有厚厚的干草堆睡觉,每日里粟米、燕麦、蔬菜、干果随便的吃,只喝最干净的泉水,悠闲的时候还要喝上几杯美酒,还有四名马夫专门伺候起居,‘白菜大爷’的生活水平绝对是同类中最好、最奢侈的,另外它还有一个最好的兄弟-萧逸! ‘梨花盖雪’已经彻底被这样的生活征服了,非常乖巧的跟在‘白菜’身旁,还不时地蹭蹭脖子,低鸣几声,像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一样,身为一匹马,它同样向往舒适的生活! 看到主人,‘梨花盖雪’连忙跑过来,折兰怀里蹭了蹭,表示亲热,可随着‘白菜’一声嘶鸣,小白马立刻抬起头,略一犹豫,还是‘哒哒’的向‘白菜大爷’跑了过去,互相蹭蹭鼻子,表示忠诚! 看着趾高气扬走过去的‘白菜’,折兰心里除了无奈,还是无奈,连一匹马都被人家收服了,更何况是那些羌女呢,谁不想过富贵,舒适的生活呀! “大酋长勿恼,这位‘白菜大爷’是大都督的坐骑,就像他的兄弟一样,在大营里横行霸道,是出了名的‘三大不能惹’之一!” “哦,都是那三大不能惹?”折兰倒是起了好奇心。 “第一个是大都督的妹妹,聪明伶俐,又凶悍无比,大营里就没有她不敢欺负的,连曹家三位公子都经常挨揍!” “第二个,就是这位‘白菜大爷’,别看是匹马,论起聪明劲来,不比人差多少,还报复心极强,惹了它,你的人不倒霉,坐骑也会倒霉,霸道的很!” “一个妹妹,一匹马,倒是有些意思!”折兰点点头,“那第三个不能惹是谁?” “就是大都督本人!”说到这里,兰朵儿脸上显出恐惧的神色,“别看他平时一副和善的样子,可一戴上那副‘蚩尤鬼面’,立刻就会化身成-杀神,所到之处,血流成河,有人说他是‘贪狼星’下凡,专门主杀伐的!” “蚩尤鬼面?贪狼星!……” 又走了一会,当耳边传来‘叮叮当当’的敲打声时,兰朵儿果断的停下了脚步,还把折兰也给拦住了! “大酋长,前面是汉军的军事禁区,我们不能再往里走了,否则会被守卫士兵杀死的,他们只认那种小牌牌,不管你是谁的女人!” “军事禁区?”折兰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点点的火光,除了密集的敲打声,还有浓重的水汽飘出,她知道,那是通红的铁块放到水中冷却时升腾出来的,看来汉人在连夜打造兵刃! “这只狼王到底要做什么?”折兰隐约猜测到,里面打造的东西,十有**和现在的‘汉羌之战’有关,恐怕就是萧逸给她们羌人准备的一件大杀器,而以他的性格和能力,这件东西一定非常可怕! “不知道,自从我们来到这里,就总能听到密集的敲打声,可没人知道里面到底在打造什么,汉人防守的很严,什么也不说!” 兰朵儿确实不知道,她也曾试探着问过自己的丈夫,可小斌给她的回答是,什么也不要问,知道了,就是死! “大都督现在那里?立刻带我去见他!” “大都督正在中军大帐议事,我男人也在那里!”兰朵儿手指远处一块灯火最密集,防守也最严密的大帐,“不过咱们没办法过去,那些士兵会杀死一且闯入者,哪怕是大都督的女人!” “萧逸,你要让我们羌人亡族灭种吗?” 求打赏!求收藏!求月票! 正文 第二百零六章骑兵克星 中军大帐,数百名亲兵手持刀、火把,将这里守卫的风雨不透,一场事关生死的秘密军事会议正在进行中,与会的无一例外都是汉军中的高级将领! 萧逸根据最近一段时间收集来的情报,再加上自己亲自的观察,详细的分析了羌人大军的战斗力和优缺点,并和众人一起,在地图上反复推演着各种可能发生的战斗情况! 长安附近,全是渭水常年冲击出来的平原,这里地势平坦,土质坚硬,非常适合大集团骑兵作战,而以步兵为主的汉军,在没有城池可依托的情况下,和五万羌人铁骑交锋野战,取胜几乎是不可能的! “以步对骑,太危险,也太冒险!” “羌人要是发动集团冲锋,几万匹战马一起踩踏过来,光靠血肉之躯可挡不住呀!” “依我之见,咱们还是退后一步,依托城池,用弓**射杀才有一丝胜算!” 众人大都是沙场宿将,在他们的记忆里,从古至今,还没有大集团步兵战胜骑兵的先例,当年汉武帝北伐匈奴,也是在国力强大以后,不惜消耗无数钱粮,建立起强大的骑兵集团,又用卫青、霍去病那样优秀的将领指挥才成功的。 至于‘以步胜骑’,自从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建立骑兵部队以来,在中原大地上就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战例! 所以许多将领都建议放开对长安的包围,全军向西撤退,引诱羌人深入内地,拉长战线,逐渐消耗他们的锐气,最后再依托坚固的城池发动反攻,必获全胜! 紧盯着眼前的地图,上面的每一条河流,每一座城池,都深深的印在萧逸的脑海里,并在那里复活,形成一个立体世界,无数的兵马就在那里征战、厮杀,最后把整个世界染成一片血红色! “不成,决不能让这群******继续深入汉地!”萧逸猛地一拍桌子,眼中杀气弥漫,他知道,众将领的建议就战略战术而言是正确的,可一旦把羌人大军放进来,沿途州县的汉人百姓势必遭殃,甚至是祸及整个关中,那样即使取得最后的胜利,也没什么意义了! 当兵护国,天经地义,如果连国家都保护不了,还要当兵的做什么! 至于以步对骑,谁说就一定打不赢的?萧逸冷冷一笑,摸了摸鼻子,“大牛、马六,我要的东西你们都准备好了吗?” “奉大都督军令,已经准备妥当了!”马六先站了起来,从怀里小心翼翼的掏出一个木匣子,打开,放到了帅案上。<> 小心的把里面的东西捏出来,放在手心里,萧逸不禁哈哈大笑,有了这个宝贝,任他有万马千军,也寸步难行! 一直站在后面的曹家兄弟都把脑袋伸了过来,只见萧逸手心上托着一个小巧的铁器,中间有圆孔,并有四根铁刺向外伸出,长约数寸,很是锋利,最奇的是,这个东西无论怎样放置,总有一面是向上的。 三兄弟很聪明,立刻想到了一个可怕的情景,把这种‘铁蒺藜’密集的撒在地上,一旦骑兵的马蹄踩上去,那后果…… “不寒而栗呀!” “一共打造了多少枚?”捏着手里的铁蒺藜,萧逸问道。 “军中铁匠日夜赶工,用陶泥做范,铁水浇筑,再用砂轮打磨四个铁刺,全部实行大都督所说的‘流水作业’,如今已经制出十余万枚!”马六的眼中除了钦佩还是钦佩,他亲自实验过,这个小小的铁蒺藜,绝对是骑兵的克星! “十余万枚,也勉强够用了!”萧逸略一盘算,点点头,“大牛,你那里准备的怎么样了?” “已经准备就绪,三千将士正在日夜操练阵型!”大牛手里拿着一把怪模怪样的长刀,双刃、厚背、长杆,全部用精铁打制而成,单看外型就知道,分量不轻! “为了打造这批宝贝,军中的精铁全都消耗空了,又融了一些缴获的兵刃这才勉强凑够,不过这东西的威力,也值了!” 没错,这就是萧逸用来克制羌人骑兵的第二件宝贝~~‘大汉陌刀!’ 陌刀原本要等几百年以后才会登上历史舞台,不过因为萧逸的原因,让这件大杀器提前出世了! 三尺刀刃,加上四尺刀身,几乎有一个成年人的高度,两面开刃,中间有厚厚的刀脊,让它非常利于劈砍,用足力气,一刀下去,就是大号的盾牌也能劈成两半;不过这宝贝也有一个缺点,它太重了! 因为精铁质量和打造技术的原因,这把陌刀至少有四十斤重,几乎快赶上那些统兵将领的武器重量了,要想挥动它,必须挑选那些身高八尺以上,臂力过人的勇士才行,而且战斗时间必然不会长久! 不过萧逸也没打算让士兵们扛着陌刀满世界跑,只要在最关键的时刻,三千陌刀军,能挥舞着这件杀器,纵横几百步就足够了! 历史上对陌刀的评价可是……‘长刀如林,如墙推进,人马俱碎,所向无敌!’ “继续加紧操练,到时候由你亲自带队上阵,让那些羌人见识一下,我汉家儿郎的厉害!”把陌刀还给大牛,萧逸眼中全是兴奋的神色,有了这两件宝贝压阵,自己至少有七成的胜算,至于剩下那三成,就靠老天爷保佑吧! 没有那个将军敢夸口百分百的打胜仗,就是‘兵家之仙’韩信也不行,因为战场上有着太多不可预料的事情了,一阵大风,一阵暴雨,一支流矢,都有可能造成全军溃败,战争就是**,有七成把握,就足够让一位统帅把老本压上去了! “其余各部,加紧操练人马,准备与羌人决一死战!” “诺!” 众将齐声答应,军令已下,既然大都督要战,那大家就准备拼命吧! …………………………………………………………………………………………………………………………………………………………………… 渭水河畔,羌人大营,三十六部酋长也在做决战的准备,不,应该说是三十五部,因为折兰已经成了人家的俘虏,所以她的部落拒绝出战,相反还在筹备财物,希望从汉军手里把自家大酋长赎买回来! 大首领白狼盘坐在羊皮垫子上,脸上满是懊恼的神色,当初派‘折兰部’的人马去骚扰汉军,本是打算借机消耗一下她们的实力,谁知道这群蠢女人骚扰不成,还把自己还给赔进去了,战势未开,一部大酋长就被擒,打击士气呀! 不过这也给了自己一个机会,只要能打败眼前的汉军,就可以借着大胜的余威,顺势吞并掉‘折兰部’的人马和领地,到时候其他各部也不敢多说什么,真要做到那一步,他白狼就是真正的‘羌人之王’了,至于折兰,是生是死并不重要了,与王位相比,一个女人又算得了什么? 哪怕是一个让自己心动的女人! “各部大酋长们,经过这段时间的试探,汉军虚实我们已经知道的差不多了,尽是些用两条腿走路的羊羔,是时候拔出马刀,垮上战马,在金狼大旗的引导下,去踏平他们的营地,劫掠无尽的财富了!” 听完白狼的鼓动,众酋长又把目光转向了‘黑水部’老酋长身上,这位睿智老人的眼光一向精准,几乎可以预言战争的胜负! “我去长安附近转悠过,全是一马平川的好沙场,在哪里,孩子们可以尽情的纵马驰骋,用铁蹄和马刀教训下那些汉人!” 黑水老酋长点点头,现在天时、地利,都对他们羌人非常有利,除非天神下凡,否则他们赢定了! “白狼神保佑!” “白狼神保佑!” 两位大酋长都赞同出兵,羌人大营里顿时响起了一片的嚎叫声! 正文 第二百零七章金狼头白牦大纛旗 夏,六月初七,晴,微风,忌:破土,宜:祭祀、出征,利在西方! 汉、羌双方的统帅不知是否看了黄历,都把这一天定为了出兵的日子,辰时起,双方大营里几乎同时响起了震天的战鼓声,大决战,开始了! 汉军大营,随着战鼓响起,无数的铁甲兵从帐篷里冲出,在各营的空地上开始列队、备战,士兵们战前最后一次检查自己的武器装备,铠甲是否牢固,兵刃磨的够不够锋利,还有袖子里的,有没有绑好,一旦到了短兵相接的时候,就全指望它了! 骑兵们除了自己的装备,还要检查战马的精神状态和四个蹄子,平时自己都舍不得吃的甜米饼,现在都拿出来喂了战马,就是希望这些四条腿的伙计关键时刻能给力,一切准备就绪,各营纷纷向‘点将台’附近集合,汇聚成更大的军阵,准备出征! 点将台上,萧逸全身披挂,按剑而立,正目视着自己的数万大军一点点汇聚过来,最后成为一个排山倒海般的军阵! 台下,一员员大将全副武装,各持兵刃,都在等待着点将出兵,大牛,马六,张辽,高顺,于禁,典韦,晏明,小斌~~ 所有人都清楚,这一战不但关系到数万将士的生死,关中之地的得失,还决定了汉、羌之间的兴衰,如果汉军得胜,从此西北一带再无大的边患,他们就可以腾出手来,一一扫清天下群雄,恢复国家的统一安定! 反过来,如果羌人得胜,这些******就会在关中得到立足之地,从一个落后的游牧民族变成一个游牧、农耕相结合的强大存在,进而威胁到整个华夏文明的存在,所以这一战,不是凯旋归来,就是战死沙场,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后营,曹家兄弟也在忙着穿戴盔甲,因为是第一次出兵,难免有些手忙脚乱的,三张小脸上除了害怕、紧张之外,更多的却是兴奋,这次萧逸特许他们随中军一起行动,近距离的观摩下什么才是真正的战争,为此,三兄弟整整**没睡好,现在眼圈还是黑黑的。<> 人影一闪,身穿软甲,手提短剑的小静出现了,和曹家兄弟这些新兵蛋子不同,她可是久经沙场的老手了,连九死一生的攻城恶战都经历过,心中早已无所畏惧! “什么,你也要去观战?”曹家兄弟的嘴巴一个比一个张的大! “不,我是去参战,放心吧,我会保护你们的!”小静神态自若的走过来,帮曹家兄弟整理好盔甲,同时交代一些沙场上的常识,以及如何躲避流矢,省的他们稀里糊涂的把小命玩没了! 别看平时她总是欺负曹家兄弟,可到了关键时刻,她一定会罩住自己的小弟们的。 “大姐大威武!” “小静姐威武!” ………………………………………………………………………………………………………………………………………………………… 一队队铁甲,一支支精骑,全部汇聚而来! 汉军这次几乎是倾巢出动,连黄鼠的三千‘掘子军’都拉出来作为全军的总预备队,大营里除了粮草官和火头兵,基本上就没什么人了! 看着士气如宏的部下,萧逸满意的点点头,看到有些慌乱的曹家兄弟,不禁微微一笑,等看到小静也全副武装的出现在身旁,萧逸略一犹豫,最后还是默许了,人各有命,他没法把一条骄傲的天狼变成乖乖听话的羊羔,还是发挥她的本性吧! “恭祝大都督旗开得胜,扬我大汉军威!”一身盛装的蔡文姬也出现在‘点将台’上,手中还捧着一碗出征酒,本就是倾城倾国的大美人,再一打扮,更添三分风采,简直就是天仙化人一般,靓的数万将士睁不开眼! “多谢文姬小姐!” “且慢!”玉腕一收,蔡文姬端庄的脸上竟然露出一丝顽皮的笑意,“久闻羌人军中有‘金狼头白牦大纛旗’,小女子帐前空旷,欲求之以为装饰,不知大都督可否答应?” ‘金狼头白牦大纛旗’就是羌人的帅旗,要想得到它,只有一个办法,全歼羌人大军,杀光所有的抵抗者! “哈哈!”萧逸不禁仰天大笑,向台下的数万汉军将士高声问道,“弟兄们,文姬小姐想要羌人的‘金狼头九牦大纛旗’装饰帐篷,这碗酒,你们说我喝不喝?” “喝!喝!喝!” 数万汉军疯狂的呐喊起来,本就高昂的士气再次暴涨,男人,无论什么时候也不能在女人面前丢了面子,何况还是一个大美女! “好,喝!”萧上前接过酒碗,一饮而尽,随后摔了个粉碎,拔出斩蛟剑,斜指向天~~“出征!” “出征!出征!……大军出征!” 军令远远传出,一座座如山军阵依次开出大营,向着远方席卷而去,犹如一条黑色的巨龙,要吞噬掉所有敢于挑衅它的野兽! ……………………………………………………………………………………………………………………………………………… 战场摆在了长安城西,渭水北岸的一块平原上,这里地势开阔,土质坚硬,非常适合大军团作战,因此双方统帅都一眼就相中了这块风水宝地! 不同的是,大酋长~白狼,要利用这里的地势尽量发挥出羌人骑兵的优势,冲击对方的军阵! 而汉军统帅萧逸,要在这里布下口袋阵,全歼对方的骑兵! 两雄相遇,谁高谁低,就看各自手段了! 羌人都是骑兵,速度很快,抢先一步来到了战场上,三十六部人马依次排开,浩浩荡荡的骑兵战队足有十余里之宽,摆出了强大的攻击阵型,大酋长-白狼所部在正中位置,一杆‘金狼头九牦大纛旗’就矗立在他身侧! 这杆大纛旗是羌人的圣物,只有举起它才能号令三十六部人马,是权威的象征,一向由羌人大首领指掌,它由一颗草原狼王的头,和九根白色牦牛尾巴装饰而成,狼头代表着羌人的凶悍,白牦牛尾则是力量的象征! “呵呵!都说‘鬼面萧郎’如何了得,依我看来也不过是浪得虚名而已!”骑在一匹青鬃黄背马上,大酋长-白狼用马鞭指点四方,脸上全是得意,“在这样的平原上作战,我们羌人铁骑最多两个冲锋就能击破汉人的军阵,最后把他们踏成肉泥,有了鲜血的滋润,这片草场明年一定会很茂盛的!” 白狼的野心很大,他并不满足于李傕、郭汜所许诺的那一点财物,他要的是整片关中大地;当年的老秦人一开始也是牧马为生的游牧部落,后来在关中这块土地上扎下根,成为了一个农、牧结合的强大势力,最后甚至统一了天下九州,开创出第一无二的大帝国! “既然那些秦人可以,那我们羌人为什么不成?” “就算做不成秦始皇,我白狼至少还可以做一个秦穆公吧,独霸西戎,积蓄力量,为子孙后代的帝业奠定坚实的基础,日后自己的名字同样会在羌人书写的历史中,千古流传! 黑水老酋长同样立马阵前,眼前的形式确实对羌人很有利,几乎是必胜的局面,可越是如此,反而让他越是心慌,在草原上,猎物和猎人之间的关系是经常发生反转的,到底是人吃狼,还是狼吃人,很难说呀! 汉人已经压制了他们上千年,难道今天终于要逆转过来了吗? 一切都交给白狼神决断吧! “快看,汉军来了!” 汉军是缓缓推进过来的,旌旗招展,步伐整齐,军阵左翼紧紧贴着渭水河边,不但断绝了两面包抄的危险,还可以把‘玄甲铁骑’都调到右翼去,以弥补骑兵数量上的不足,站在军阵最前面的全是手,如山一般压了过来,同样属于攻击阵型,不过用步兵攻击骑兵,胜算几乎为零。<><> “哈哈!天狼神保佑,羌人当兴!”大酋长-白狼跳下马,跪在地上,兴奋的亲吻着草地,如果汉军用盾牌手做先锋,再配合辎重车辆,组成密不透风的防御阵营,那他进攻起来还会有些吃力,没想到对方门户大开,完全一副大军对冲的架势,这对于羌人的骑兵集团有利到了极点,他怎能不兴奋呢! 这样的阵型,一个集团冲锋足矣! 正文 第二百零八章陌刀兵出阵 百余名羌骑呼啸而出,打着一杆绘有白狼图案的大旗,在两军阵前往来驰骋,还不时的挥舞手中的弯刀,发出狼嚎一样的挑衅声,身后数万羌军同样狂呼乱叫,气焰嚣张至极! 再看汉军大阵,鸦雀无声,数万将士一动不动的各守岗位,就像根本没看到眼前的羌人一般,只有中军阵前,一面血红色的‘萧’字大旗在微风的吹拂下,飘飘荡荡! “不过是些羌人派出来试探的游骑而已,怎么,害怕了吗?”中军大旗下,萧逸正似笑非笑的看着身旁的曹家兄弟,三个小家伙都是脸色惨白,双手紧紧握着马缰,不知道他们是要冲出去,还是逃跑! “我们……才不怕呢!”牙齿都在打哆嗦,可曹家兄弟还是挺挺腰杆,尽量表现出男子汉的气概来。 “哥哥,我带人去宰了他们!”小静晃动手中的短剑,小脸上全是兴奋的神色,主动请令出战! “几条乱叫的疯狗而已,看我将他们一一射杀!”萧逸目测了下距离,一百五十步,很好,抽出‘绝影宝雕弓’,狼牙箭上弦,随即一道黑影狂飙而出! “嗖!……啪!” 羌骑中为首掌旗的士兵应声落马,一根狼牙箭正中他的咽喉要害,叫都没叫一声,就断气了! 白狼旗倒下,后面的羌兵顿时一惊,就要冲过去把大旗重新树起来,那可是他们‘白狼部’的标志。 “嗖!……嗖!” 二龙出水,两名靠近旗帜的羌兵同时中箭落马,都是咽喉要害,当场毙命! “哗!不好,……是射雕手!” 一连被射杀三名骑手,剩下的羌骑顿时全部丧胆,再也不敢在汉军阵前耀武扬威,纷纷打马往回跑,生怕下一支箭就落到自己身上! 越是精于骑射的人,就越明白这三箭的厉害,自一百五十步之外,三箭三中,还全是咽喉要害,这份准度和力道,堪称冠绝天下,那些羌骑与其说是怕死,不如说是被这份高超至极的手段给震慑住了,射雕手,在草原上就是无敌的存在! “大都督威武!” “大都督威武!” 汉军阵上响起了震天的呐喊声,旌旗摇摆,顿时把羌人的气焰压了下去! 摸摸鼻子,萧逸扬起小黑脸,得意的接受着曹家兄弟无比崇拜的目光,至于小静,在她眼里自己的哥哥是无所不能的,射杀几名羌骑,小意思而已! “该死的!”大酋长-白狼看到自己派出挑战的勇士,不但被对方三箭吓了回来,连本部族的旗帜都丢在了战场上,顿时勃然大怒,既然试探不成,那就决一死战吧! “白狼神的子孙们,祖先的灵魂会在你们的身体里复苏,冲破汉军,踏平汉地,你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白狼高高举起‘金狼头九牦大纛旗’,斜指向前,发出了全军出击的命令! “吼!吼!吼!……白狼神!白狼神!” 数万羌人铁骑三声呐喊,高呼着他们信仰的‘白狼神’,挥舞起手中雪亮的马刀,向汉军大阵席卷而来,就像是一道黑色的浪潮,所到之处,吞噬一切! “弓**手列阵上前,三段射击,放!”萧逸淡淡一笑,轻轻拉下了头盔上的‘蚩尤鬼面’,今天,他要大开杀戒了! 随着号令,早已准备好的数千弓**手大步上前,分成三列,一队射击,第二队瞄准,第三队则拉弓上弦,如此反复不绝,将箭雨倾斜在那些羌人头上! “嗖!嗖!嗖!……” 锋利的箭簇带着强大的惯性从天而降,足以射穿两层厚的牛皮战甲,正在冲锋的羌人顿时人仰马翻,许多骑手直接被钉在了地上,随即就被后面的战马踩成肉泥,在骑兵的战场上,停下来,就是死! “吹号,冲过去,冲过去我们就赢了!”看到羌军死伤很大,大酋长-白狼虽然心疼,但这些也在意料之中,只要挺过那不到百步的路程,就可以用铁蹄随意踩踏汉军了! “呜!呜!呜!……冲啊!” 在震天的号角声中,羌骑们顶着密集的箭雨,前仆后继,不顾伤亡的向前猛冲,几乎是用人马的尸体铺出了一条道路,终于步步逼近汉军大阵了! “还差几十步,近了,又近了,再冲上去一点点,就可以用马刀砍杀那些汉军了!” 看到羌人冲了过来,汉军阵上的帅旗左右晃动了几下,接到信号,弓**手们潮水般从军阵两侧撤了下去,露出了后面大片的空地! “大牛,看你得了,陌刀兵出阵!”关键时刻,萧逸终于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 “诺!弟兄们,着甲!” 原来为了节省体力,大牛和他的三千陌刀兵都是赤手空拳来到战场上的,所有兵器、甲胄全由车辆运输,这些大爷们只需要坐在地上养精蓄锐就可以了! 出击的命令下达,大爷们才从地上站起来,全都是身高八尺以上,膀大腰圆的壮汉,这些人可是大牛从数万汉军里精挑细选出来的,基本上十几个人里才能入选一个,自从被选中以后,这些人除了必要的训练之外,就是好吃、好喝、好睡的积攒力气,为的就是今天的爆发! 如此同时,黄鼠带着他的‘掘子军’也涌了上来,他们的任务就是帮助这些陌刀兵穿铠甲,拿兵刃,身披双层重甲,再拿着四十多斤重的陌刀,身边没一个人帮忙那是不可能的。<><><> “牛爷,小的帮您着甲,一会多砍几个羌蛮子,给弟兄们出口气!”黄鼠一脸嬉笑的跑过来,他先是帮大牛脱去外衣,换上一件牛皮软甲,而后再罩上两层镔铁战甲,紧紧的系好袢甲绳,最后再戴上一顶加重、加厚的镔铁头盔。 经过这么一番装扮,陌刀手全都变成了一具具会移动的铁人,寻常的武器根本难以伤害到他们! 三千陌刀手在从容不迫的准备,那些正在冲锋的羌人却遇到了一件大麻烦~~铁蒺藜! 正在冲锋的战马突然发了疯,到处的乱蹦,还有许多直接就倒在了地上,悲鸣不止,任由这些羌人骑士如何努力,也控制不住,原本整齐的战线顿时乱成一团! 战马发疯,马背上的骑手可就倒霉了,运气好的,掉下去摔断手脚,运气不好的,直接就扭断脖子,一命呜呼,还有不少羌人被倒地的战马压在了下面,几下碾压就成了一滩肉泥,惨不忍睹! “怎么回事?到底出了什么事?”在后面指挥的白狼不知道阵前的具体情况,他只看到自己的骑士们在距离汉军很近的地方突然停下了,而且人仰马翻,似乎哪里有一道无形的墙壁,生生挡住了前进的脚步! “汉军在哪里设有埋伏?” “还是他们施展了巫术!” 老酋长-黑水同样一脸的不解! “大酋长,前面的草地里全是这东西,咱们的战马更本冲不过去!”一名羌兵好不容易勒住惊马,滚到地上,抱起马蹄仔细查看,最后拔出一枚带血的‘铁蒺藜’送了过来,战马的蹄子只要被它扎破,基本上就算废了! “天杀的汉人,卑鄙无耻呀!”白狼紧紧握住那枚‘铁蒺藜’,任由锋利的铁刺把手掌扎破,这是这个小东西,短短的一会时间,至少折了他几千人马,心疼远远大于手痛呀! “大酋长,快下令撤退吧,再打下去,就算是胜了汉军,孩子们也剩不下多少了!” 黑水老酋长的眼睛都红了,先是箭雨,后是铁蒺藜,一个比一个狠毒,一个比一个缺德,更可怕的是,谁也不知道后面还有什么更可怕的东西在等着他们! 羌人不比汉人,人口稀少,那真是死一个,就少一个! 看着不断倒下去的人马,白狼也在犹豫中,退的话,自己的梦想、羌人的伟业就全成了泡影,可不退的话,死伤又太大了,大到羌人更本承受不住的地步,到底退?还是不退? 白狼神,为什么不保佑你的子孙呢? 正文 第二百零九章阵斩白狼 命运之神没有照顾白狼,正当他犹豫不决时,汉军中的杀器~~陌刀兵出战了! “如墙推进,一步一刀,杀!”大牛带领着三千陌刀兵组成整齐的军阵,开始向前推进,他们的步伐很奇怪,不是大步迈进,而是脚心贴着地面向前蹭,之所以这样做,一是降低重心,保持平衡,毕竟身上的甲胄实在太重了,而是这样做可以踢开地上的‘铁蒺藜’,避免扎伤脚心! 陌刀沉重,招式也很简单,只有劈、砍、斩三式,竖为劈,斜为砍,横为斩,虽然只是三式反复使用,却是威力无穷! “杀!杀!”刀光如林,四十斤重的陌刀被这样膀大腰圆的勇士挥舞起来,每一击都有数百斤的力量,凡是遇到的羌骑,基本都是连人带马,一刀两断! 反过来,羌人的弯刀却很难砍透陌刀兵的三层重甲,即使有一二个倒下去,后面的士兵也会立刻补上来,继续推进! 羌人呆住了,汉军也呆住了,就是那些征战沙场的老兵也没见过这样的战斗,不,这已经不是战斗了,而是**裸的屠杀! 陌刀阵所过之处,留下一地模糊的血肉,残肢断体,被抛的到处都是,一些还没有断气的羌兵,拖着半截身体,在地上哀嚎、翻滚,五颜六色的内脏,花花绿绿的肠子,全搅拌在了一起,人间地狱,莫过于此! “呕!呕!……哇!” 曹家三兄弟率先顶不住了,早晨用的一点战饭全从胃里反了出来,最小的曹植甚至从马脖子处滑了下去,趴在地上涕泪聚下,也不知道是呛的,还是吓的! 不光是他们,大阵里的许多年轻士兵也呕吐起来,死人他们见过,可从没见过死的这么惨的,自家大都督的这一手太狠了! “太狠吗?”萧逸可不觉得,自从拉下‘蚩尤鬼面’那一刻,他的心中只有胜败,没有其他,更何况这是与异族交战,如果羌兵不死,那死的就该是汉兵了,所以,还是你们去死吧! “弓箭手压上去,射羌人的后队,其余各部推进合围,一个不留,灭绝羌人!”关键时刻,萧逸再次狠狠补了一刀! “灭绝羌人!” “灭绝羌人!” 汉军的弓箭手蜂拥而上,跟在陌刀兵后面,用‘抛射法’打击羌人的后队,箭雨所到之处,又是一片片的血肉磨坊,汉军其余各部也随着战鼓声向前推进,结果那些残余的羌兵,一个不留! “轰!轰!……跑呀!” 在这样无情的打击下,羌人终于支撑不住了,纷纷掉头逃窜,这时候他们最大的弱点就暴露出来,进攻的时候是一个整体,逃窜的时候却分裂成了三十多个部落,再也没人听从号令,一窝蜂似的向后就跑,没人去殿后,相反,为了夺路逃生,许多羌人都向其他部落挥起了马刀,胜则一拥而上,败则各自逃命,这就是他们一贯的作风! “不许跑,谁也不许跑,全给我重新列阵,跟汉人再战一场!”看到羌人全线崩溃,大酋长-白狼的眼睛都红了,他一手高举‘金狼头九牦大纛’,一手挥刀斩杀那些退下来的羌兵,试图稳住阵脚,重新布阵! 可惜,萧逸根本就没给他喘息的机会,数万汉军排山倒海一样发动了总攻击,上到统帅,下到普通一兵,人人奋勇向前,誓要灭绝羌人! 再也无心恋战的羌兵纷纷向后逃窜,连带那些不想跑的也裹挟了下去,现在他们只有一个念头,逃回大营,离这些恶魔一样的汉人远远的。<> 可当他们转身后撤时才发现,自己的后路,已经被一支黑甲铁骑给掐断了! “弟兄们,看我们的了,灭绝羌人,杀!” 马六带着五千玄甲铁骑一直在右翼按兵不动,哪怕战场上打得最激烈时,他也没派出一兵一卒帮忙,因为玄甲军有着一个更为重要的任务---截断羌人的退路! 当陌刀兵出阵的同时,马六带领玄甲军向羌军大阵后面迂回过去,刀砍箭射,不顾一切的卡住退路,同时配合萧逸的主力大军,把那些乱成一团的羌人向南边狠狠压过去,而战场南边,就是波涛滚滚的渭水河! “鬼面萧郎,你好狠的心呀!”事到如今,白狼终于明白了,萧逸不是要打败他们,而是要彻底灭绝羌人三十六部,三面包围,一面环水,他这数万羌骑再也无路可退了! 在汉军的压迫下,羌人终于被逼到了渭水边上,因为前几天才下过一场暴雨,河水如今是又宽又急,人马根本就渡不过去。<> “快掉头,河水太宽,过不去的!” “快跑呀,后面汉军追过来了!” …………………… 前面的羌人试图调头回去,后面的人被汉军压迫的继续向前拥挤,整个渭水边顿时变成了人肉粥,拥挤之下,许多羌人硬生生的掉进了渭水里,然后冒出几个气泡,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大首领,我们该怎么办?”各部酋长围绕在白狼身边,如今前无去路,后有追兵,谁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完了,全完了!”白狼痛苦的逼上眼睛,他实在不忍心看着族人被滔滔的河水所吞没,自己错了,从头到尾都是错的,自己不该贪图财物,不该带兵进入汉地,更不该和那个‘鬼面萧郎’为敌,自己是羌族的罪人呀! “走,上马,跟我去会会汉军的统帅,我倒要看看,这个‘鬼面萧郎’到底是何等人物!” 事到如今,白狼反而镇定下来,或者说他已经是心如死灰了,大军惨败,他这个大首领也就当到头了,不过在临死前,他想认识一下打败他的人物,哪位汉军的杀神! 一行十余骑,逆着溃退的人群,向汉军大阵冲过去,身为酋长,他们必须承担战败的责任,明知是送死,但求死一个明白! 高高举起手中的‘金狼头九牦大纛旗’,挥舞了几下,而后白狼将大纛旗平放,托在手中,在战场上,这是邀请对方统帅对话的意思! 汉军中央,血红色的‘萧’字大旗上下起伏几下,表示答应,随即阵前的汉兵波浪一样分开,一匹神俊的黑色战马嘶鸣着冲了出来,马背上端坐着的正是萧逸! “鬼面萧郎!” “白狼大酋长!” “不愧是汉家军神,这一仗,打得漂亮!” “呵呵!你也还算是个男子汉!” 四目相对,二人的眼中都有火花闪现,一个汉军统帅,一个羌人大首领,竟然是在这种情况下第一次见面,‘命运’二字,果然神奇! “败在大都督手下,我心服口服,不过在下还有最后一个心愿,还望成全!”说着白狼将大纛交到老酋长-黑水手里,自己则抽出了弯刀,他要和萧逸,决一死战! “大都督万金之躯,不可犯险!” “末将愿代大都督出马!” “末将也愿意!” 看到白狼挑战,汉营众将一拥而上,纷纷出言阻止,如今他们已经大获全胜,只要再推进几步,就能把所有的羌人赶下渭水喂鱼鳖,实在没必要让自家大都督再冒险了! “好,我答应你!”萧逸摆摆手,制止了手下众将,“本都督曾经立誓要集齐一百只骷髅盏,今天就算上你一个!” “多谢了!” “多谢的应该是我!” 两匹战马几乎同时发起了冲锋,白狼挥舞着弯刀,萧逸则拔出了自己的斩蛟剑,自从统帅大军以来,他已经很久没亲自上阵厮杀了,这把宝剑也该见见血了! “杀!” 白狼双眼血红,手中的马刀大开大合,根本就没有防守的意思,他已经做好准备,拼个同归于尽,只要杀了汉军统帅,这一仗就不算完败! 萧逸微微一笑,手中宝剑向前,似乎也没有遮挡的意思,拼命,谁怕谁呀! 看着两骑越来越近,汉军众将顿时把心提到了嗓子眼,虽然自家大都督神勇盖世,可战场之上,永远没有绝对的胜者,就怕个万一呀! 所以不少将军都把弓箭抽了出来,偷偷瞄准白狼,他们已经想好了,只要大都督稍微处于下风,立刻乱箭齐发,把白狼射成刺猬再说! 三十步,二十步,十步,就在两骑即将相撞的一瞬间,萧逸左脚突然轻轻一点,与他心意相通的‘白菜’立刻巧的向右一跃,同时脚下加速,旋风一样向白狼的左手边冲去! 变化突然,白狼根本就来不及反应,敌人就从右手边转到了左边,如此一来,他右手的弯刀立刻失去了目标,再想向左砍杀,不但距离要更远,动作上也很不方便! 再看萧逸,在‘白菜’加速的同时,斩蛟剑就换到了左手里,这只手是他的一个秘密,比右手更灵活,更快,也更狠! “噗!……”左手剑轻轻一划,萧逸就像阵风吹了过去,再也没有回头! 白狼突然觉得浑身无比的轻松,整个人都飞了起来,天地在他眼中不停的旋转,一切都变成了血红色,随后又黑了下来…… 结束了! 战马驮着无头的尸体冲出十几丈远,白狼的人头才落到地上,眼中一片死灰,嘴角却带着淡淡的笑意,死对他来说是一种最好的解脱! “大都督威武!” “大都督威武!” 汉军阵上响起山崩海啸的呐喊声,‘鬼面萧郎’,果然天下无敌! 正文 第二百一十章杀不杀? 推荐阅读: ? 斗兵、斗智、斗勇,三样皆败,老酋长-黑水再也没有抵抗下去的勇气了,跳下战马,双手倒持‘狼头九牦大纛旗’,这位老羌人双膝跪下,匍匐在地,向胜利者施以‘五体投地’祈降大礼! 这套礼节原本是一代雄主-汉武大帝,为那些游牧民族首领设定的,没想到四百多年过去了,这些羌人心里还牢牢记着,都是‘血与火’的教训呀! “伟大的、神勇无敌的汉军统帅,西羌老酋-黑水匍匐在您的马前,献上自己的膝盖和一切尊严,祈求您大发慈悲,饶恕剩下的羌人吧,我西羌诸部子子孙孙,永感大德呀!”趴在地上,老酋长-黑水拼命磕起头来,一下又一下,非常用力,很快额头上就显出了一片殷红! 前无去路,后有追兵,大酋长-白狼也战死了,包围圈里剩下的羌人再也无力抵抗,纷纷跪在地上,放下兵刃,将自己的命运和前途交给胜利者随意处置! “大都督杀不杀?” “大都督杀不杀?” 数万汉军将士的目光全都集中到萧逸身上,只要他的大手一挥,河边的几万羌兵立刻就得喂鱼。 万千生灵,皆在一念之间,这个决心,不好下呀! “算了,上天有好生之德,不要再杀了!”略一沉思,萧逸仰头向天,还擦擦眼眶,做出一副悲天悯人的圣人模样,“收缴他们的兵刃、马匹,全都看管起来,受伤的,让郎中来医治,死了的,就地掩埋,不要让他们暴尸荒野!” “大都督仁慈!” 听到军令,数万汉军也长出一口气,仗打到这个份上,他们这些获胜者也杀的手软了,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整片大地都变成了一片红色,惨不忍睹呀! “大都督,您是我羌人的再生父母呀,西羌三十六部永感您的大恩大德!”十几名酋长跪在地上,拼命的磕头谢恩,感激的眼泪都流出来了! 人性就是这么奇怪,按理说萧逸一仗斩杀羌人上万,掉进渭水淹死的也有数千,这些羌人应该恨他入骨,吃他的肉,喝他的血才对,可现实情况却是,十几名大酋长带头,数万羌人全跪在地上对萧逸感激涕零,对他视如神明! ‘杀一是为罪,屠万既为雄!’人性之,尽在这十个字中。 “收缴战利品啦!” “快点,战马,兵刃,盔甲,弓箭,还有他们的牛皮靴子,一样也别放过!” 数万汉军恶狼一样冲了过去,这次眼中冒得不是红光,而是绿光,打了胜仗,不但升官,而且还能发财,在这方面,他们的大都督一向是非常慷慨的。 萧逸的部下就是如此,打仗个个争先,抢起战利品来也绝不含糊,各营主将都赤膊上阵了,看到好东西就拼命往自己怀里划啦,不管有用没有,先占住再说。 曹家三兄弟也去搜剿战利品了,虽然今天他们一箭没放,一敌未杀,但既然来参战了,就有资格弄点东西回去,再说,这可是他们的初战,没有点缴获怎么回去向父母兄妹们炫耀呀! “哥哥,今天怎么心慈手软了,这可不是你的风格呀!”小静偷偷靠了过来,她对萧逸放过那些羌人十分不解,以自己哥哥的性格,应该斩尽杀绝才是! 可他偏偏就是没杀,所以小静断定,其中必有内幕! “呵呵!我一道军令是能杀光河边的羌人,可我杀不光草原上所有的羌人,至少现在还不能,所以干脆放他们一马!”摸摸妹妹的头,萧逸露出一丝无奈的笑意来,他不是不想杀,而是时机不到呀! 把这些羌人杀光容易,可那样一来汉、羌之间再无回旋的余地,势必血战到底,从此关中一带再无宁日,直到一方灭绝为止! 打仗萧逸并不怕,杀人更不会手软,可他不想被连绵不断的战事拖住手脚,‘攘外必先安内’,中原内地还有大量的诸侯需要讨伐,还有无数的百姓需要安定,所以他放过这些羌人一马,换来他们的感激和战略缓冲时间,至于以后的事,等他腾出手来再说! ………………………………………………………………………………………………………………………………………………………… 长安城头,李傕、郭汜这两名看客目睹了汉、羌大战的全过程,从头到尾,一幕不落! 他们看到了羌人万马奔腾的场面,也看到汉军万箭齐发的壮观,更看到了三千陌刀兵出战的惊天逆转! 当他们最后看到羌人被赶到河边,大酋长-白狼战死,余部尽降的结局时,二人内心最后一点希望也崩溃了! 花费巨大代价请来的援兵就这么没了,那可是足足五万羌人铁骑呀?就这么被萧逸打败了? ‘以步破骑’,结果还是完胜,这绝对是战争史上的一个神迹,而他们二人就是神迹的见证者! “怎么办?天下虽大,那里还有我们的活路?”郭汜瘫坐在城头上,眼中全是茫然,这句话即是在问李傕,也是在问自己,长安城肯定是守不住了,下一步去哪里? “没办法了,收拾东西,咱们连夜就走,带上亲兵,去西凉老家落草为寇吧!”李傕紧咬嘴唇,脸上也是一片的灰败! “也只好如此了!” 王图霸业,负之流水,他们的路走到尽头了! 汉军大营里,那些留守的人才是最煎熬的,每个人都在翘首瞭望,虽然明知道什么也看不到,可他们还是想知道战场上到底如何了? 大军是胜?还是败? 折兰一直在帐篷里来回走动,自己的族人正和汉军大战,身为羌人,她自然希望自己的族人们获胜,可不知为什么,她的心就是那么乱,而且还不时的浮现出一张可爱的小黑脸来,挥之不去! 隔壁的蔡文姬一直在弹琴,从早晨到现在,曲子换了不知多少首,而且越弹越乱,最后琴音都有些发散了,可折兰还是从中就听出来两个字……关心! “喜欢就说出来吗,你在这里乱弹琴,那根‘死木头’就明白吗?”折兰摇摇脑袋,不知为何火气这么大,是气文姬,还是在气自己? 阵阵的肉香传来,那是‘胖刘’带着一帮火头军在准备庆功宴上需要的食物,大盆的牛羊肉,大坛子的美酒,快要把整座后营堆满了! “你怎么知道汉军就一定会赢?”折兰也曾跑出去问过。 而‘胖刘’的回答也很简单,“我家大都督就从来没打过败仗,大军一出战,火头兵就准备庆功宴,这已经是军营里的传统了!” “渭水河畔大捷!” “我军大获全胜!” “阵斩羌人两万,生擒三万,大都督亲手斩杀贼酋-白狼!” 焦急的等待中,一匹报捷的信使飞马闯入营中,连嗓子都喊哑了,还在那拼命的嚎叫! “大都督万胜!” “汉军万胜!” 大营里也响起一片的欢呼声,所有人兴高采烈,比过年还要高兴,其中就包括那些羌女们,自从嫁给了汉人丈夫,她们的心就全跑到这边来了,如今听到羌人战败,她们甚至比汉人还要高兴,再也不用回去放马牧羊过苦日子了! 听到报捷声,蔡文姬的琴音也立刻振奋起来,充斥着无边的喜悦和骄傲,为大汉军威,也为一个男人! 至于折兰,呆楞在帐篷里,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白狼战死,一直压在她头上的大山没有了,以后她们‘折兰部’会成为西羌第一大部落,这是喜! 渭水一战,二万族人战死,三万被俘,羌人元气大伤,从此以后再也无力与汉人对抗,这是悲! 一片树林全死了,一颗树木又怎么独活? 西羌其余各部都灭了,她们一个‘折兰部’又怎么可能存活下去? 身为一名羌女,一个大酋长,她该为自己的族人做点什么才是!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一章床上无英雄 推荐阅读: ? 夜,汉军大营,篝火点点,酒香弥漫,盛大的庆功宴正在进行中! 数万汉军在大营里狂呼乱叫,发泄着自己心中积攒的各种情绪,有战胜后的喜悦,有失去战友的悲伤,还有劫后余生的庆幸…… 所有人都是一手肥肉,一手酒坛,吃一口肉,喝一口酒,脸上全是幸福的神色,不管怎么说,一场大战过后,能活下来真好! 有的人在和战友拼酒,有的人在围着肉锅大饱口福,更有那些喝醉的士兵在篝火旁跳起了粗狂的舞蹈,一个个东倒西歪,就像是群魔乱舞! “大都督万胜!” “汉军万胜!” 中军大帐里,满营众将同样在狂欢,拼酒、嚎叫、乱舞,这些统兵大将疯狂起来,比那些士兵有过之而无不及,没办法不高兴,这一仗不但歼灭了五万羌军,长安城和八百里秦川也马上就要落入手中了,这可是惊天之功,随之而来的封赏足以把大帐里的人全部淹没掉~ 说句没出息的话,大帐里这些人,从此以后就是什么也不做,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都够风风光光的过一辈子了! 身为这次大战的统帅,汉军的灵魂人物,萧逸自然成了众人争先敬酒的对象,一坛坛的美酒般上来,又一坛坛的倒下肚去,凭着惊人的海量,萧逸独战群雄,丝毫不落下风! “这一碗敬战死的兄弟们!” “这一碗敬关中的山川、神灵!” “这一碗敬黄天、厚土!” “来,是男人的,全都干了!” 庆功宴上,除了美酒、佳肴、羌女服侍,自然也少不了娱乐节目,为了表达对大都督-萧逸的崇敬之情,羌人各部大酋长们主动在帐中跳起了舞蹈,他们完全抛弃了尊严,挺着肥硕的身体,用并不整齐的动作,和各种搞笑的表情,来取悦座位上的胜利者们! “好!挑的好,赏你块肥肉吃!”汉将们对这个节目自然非常喜欢,不时的向场中扔出一两块肉铺,就像喂自己的**物狗一样! 胜利者拥有一切,失败者献出一切,这本就是千古不变的法则,所以谁也不用抱怨! 如果今天战胜的是羌人,那么汉人的下场只会更惨,估计连献舞的资格都没有! 折兰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似乎还特意打扮后,光彩照人,她就跪坐在帅案旁,拿着酒坛子,萧逸喝一碗,她就倒一碗,毕恭毕敬,就像一个服侍主人的女奴! 折兰的出现,让已经跳的气喘吁吁的大酋长们看到了一丝希望,早就知道她是被萧逸掠走的,现在看来过的似乎还不错,于是纷纷向她打手势,递眼神,内容只有一个,“取悦汉军统帅,尽全力为羌人争取一条活路,哪怕是出色相,也再无不惜!” 对于一个民族来讲,生存下去,有时候比尊严更重要! 没办法,羌人酋长们心里是真害怕呀,据他们所知,这位‘鬼面萧郎’的名声确实不怎好,战后杀俘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甚至还用匈奴人的首级垒过‘京观’,几万具尸骨堆在一起,想想就不寒而栗! 他能杀匈奴人,自然就能杀羌人,三万多战俘,足够再垒一个‘京观’了! ……………………………………………………………………………………………………………………………………………… “你想杀我?”萧逸已经有些微醉了,似笑非笑的看着身边的折兰,在灯火的照耀下,这位‘西羌第一美女’更添三分姿色! “不敢!”折兰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恭恭敬敬的倒酒。 不敢?不是不想!这个回答很有意思呀! 萧逸自然知道她不敢,他的命现在可是金贵的很,不要说是刺杀,就是伤了他一根手指头,那被俘的三万羌人也得全部陪葬,所以他才敢放心的喝这位女俘的酒! “哈哈~很好,你是个诚实的女人,我很喜欢!”大笑声中,萧逸仔细的观看起这位西羌美女来,漂亮,妩媚,确是人间绝色,尤其是她那双天蓝色的眼睛,总让自己产生一种熟悉的感觉,到底在那里见过呢? “大都督乃当世奇男子,纵横沙场,从无败绩,不知内心中可有喜欢的女子吗?” 这不但是折兰的疑问,也是满营众将的疑问,甚至是天下人的疑问,‘鬼面萧郎’从来不和任何女子有过接触,难道说他真的铁血无情吗? “喜欢的女人吗?”一句话点醒了萧逸,他终于想到眼前的‘折兰’像谁了,天蓝色的大眼睛,那个让他心伤过的女人~海燕公主! 海燕公主的眼睛也是天蓝色的,据说她的母亲就是西域胡人,因为姿色过人,深受汉灵帝的**爱,所以她身体里有着一半异族血统。 两个女人的眼睛是那么相似,不知道她们之间是不是有着什么血缘关系,毕竟‘折兰部’一向以‘男容女貌’闻名西域,而海燕公主的母亲极有可能就出自那里~~ “大都督无妨吧!”看到萧逸的眼睛中突然流露出无限的哀伤,把折兰倒是吓了一跳,她实在没有想到,杀人如麻的‘鬼面萧郎’,竟然还会有伤心、软弱的一面! 伸手夺过酒坛,萧逸狂灌起来,是人就是‘心殇’,而他的弱点就是那个挥之不去的身影,缠绕心头,前后两世都是如此! 一个女人! 一个心结! 难道就打不破吗? 绝不! “吼!吼!”将手里的酒坛摔个粉碎,萧逸原本幽黑的眼睛中泛着一层红光,仿佛要择人而噬的恶狼一般,就在众人的惊疑中,他干了一件出乎意料的事情。 一手抓住胳膊,一手抓住小蛮腰,萧逸双臂微一用力,直接把身边的‘西羌第一美女’扛在了肩头上,而后迈步向自己的后帐走去,今晚他要打破心中的诅咒! “哗~~哇~~” 原本喧闹的大帐顿时鸦雀无声,所有人都把嘴巴张的大大的,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他们的大都督--鬼面萧郎-萧逸,竟然扛走了一个女人? “大都督威武!” “狠狠收拾她,女人就是用来收拾的!” 震惊过后,就是满营的狂欢,大都督终于找女人了,这比他们自己得到美女还令人高兴,话说营中众将那个不是妻妾成群,就是没娶妻的,身边也从不缺少女人,只有萧逸始终过着‘苦行僧’似的生活,这下好了,千年铁树终于开花了~~ 不但汉人高兴,羌人们同样兴奋无比,看到萧逸把折兰扛走了,那些已经跳的有些脱力的酋长们终于瘫坐地上,长出一口气,他们得救了! 睡了羌女,总不能再狠下心来砍羌人的头吧? …………………………………………………………………………………………………………………………………………………… 后帐,羊皮榻上,双眼血红的萧逸正在奋斗中,鬓角上汗水直淌! “解不开,解不开,怎么就解不开呢?”天可怜见,萧逸是经常砍人,却从来没扒过人,更没扒过女人,再说现在是夏天了,你没事穿那么多层衣服做什么? “该死的,老子的贪狼宝刀呢?”情急之下,萧逸伸手要去摸刀,解不开,还割不开吗! 折兰原本一动不动的躺在垫子上,她已经认命了,用自己的身体换回几万族人的性命,值了! 可闭目等了半天,哪位在战场上所向无敌的男人,竟然连她最外边一层**都没解开,在好奇心的趋势下,折兰偷偷睁开了眼睛,然后就看到了满头大汗,正四处摸宝刀的萧逸! 疑惑?思考!恍然大悟! 这位‘西羌第一美女’痴痴的笑了起来,风情无限,她终于想明白了,这个让世人闻风丧胆的‘鬼面萧郎’,在男女之事上,原来还是个雏~ 不可思议,不可想象,说出去谁信呀! “不许笑!”萧逸小脸通红,早没了战场上指挥千军万马的镇定,现在的他,就和最普通的少年一样,紧张,慌乱! 玉腕一番,折兰强忍笑意,抓住了萧逸的手,而后放在自己的胸前,手把手的教他如何脱女人的衣服,一件,两件,三件…… 她现在也有些郁闷,大夏天的自己穿那么多衣服做什么? 防备谁吗? 对好男人,一件衣服就是不可逾越的万里长城,对坏男人,千山万水他也越的过去~~ 皮肤,洁白如雪,晶莹如玉,还泛起微微的粉红色,萧逸的眼睛顿时如同火山一样,喷出熊熊烈火,狼嚎一声就扑了上去,有一位伟大的世界征服者说过,“男人最大的快乐,一是在马背上驰骋,一是在女人身上驰骋,果然是至理名言呀!” “啊!轻点……,疼,都出血了!” 叫唤的是萧逸,还没驰骋几下,身下的‘小母狼’突然狠狠咬在他的肩头上,疼得他浑身颤抖,却又舍不得下来,只好在快乐中强忍痛苦……,这滋味,天堂和地狱呀! 春风破冰,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则征服男人! 萧逸彻底的**了…… 求打赏,求月票,为了‘鬼面萧郎’的**!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二章护羌中郎将 推荐阅读: ? 日上三竿,汉军大营里还是静悄悄的,其实数万将士早已开始了一天的忙碌,但所有人都把说话的声音压到了最低,连走路都是高抬腿,轻落足,有些人干脆直接用手语交流起来,仿佛全营人**之间都变成了哑巴!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今天早晨大营里突然传下来一条军令,“大都督昨夜操劳过度,正在后帐中熟睡,任何人不得打扰!” 于是大家就都装起了哑巴,不但人不说话,连所有战马都套上了笼头,确保让大都督睡的更加香甜一些! 萧逸确实睡得很香甜,还做了一个美梦,梦见自己骑在马上,在无限的大草原上尽情驰骋,乏了就闻闻身边的芳香,饿了就啃两口大白馒头,简直舒服的不要不要的,一直到最后,突然从草丛里蹦出一个黑头发,黄皮肤,眼睛是黑中透蓝的胖娃娃,抱着他的腿叫爹,这才把萧逸吓醒过来! 缓缓睁开双眼,首先入目的是‘折兰’那张带着泪痕的俏脸,睫毛在微微颤抖,不知她是睡着,还是醒了,自己的左手正覆盖在一个柔软的凸起上,温暖而又弹性十足,让人舍不得拿开,那感觉比起冰冷、坚硬的剑柄来,确实强了一万倍不止! 帐外没有任何动静,萧逸做贼心虚的又偷偷掀起丝绸被看了看,除了一具雪白的**,雪白的羊皮垫子外,还有一抹醒目的殷红~~ “酒能乱性呀!”把头埋进羊皮垫子里,萧逸开始拼命回忆昨晚发生的一切,全是那双天蓝色眼睛闹得,没把持住呀! 可转念一想,干嘛要把持呀? 自己是朝廷册封的‘征西大都督’,手握重兵,威震一方,荣耀、财富、女人,这不是应当应分的吗! 再者说,自己二十岁了,在这个时代‘二十而冠’,也算是成年人了,完全可以娶妻生子,开枝散叶,睡一个女人,又是你情我愿的,不过分! 给自己找了一堆借口,又打了半天气,心情终于平稳了一点! 男人,早晚得经历这些不是! 萧逸醒着,但他没敢乱动,因为他不知道怎么面对自己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 折兰也醒着,她也没敢动,同理,她也不知道怎么面对自己生命中第一,很可能也是唯一的男人! 一刻钟,两刻钟,半个时辰过去了,这对男女还是一动不动! 这即是耐力的比拼,同时也是意志的较量,谁先起身谁就得负责! 萧逸知道折兰醒了,他的左手就放在人家胸口上,急促的心跳声他感觉到一清二楚! 折兰也知道萧逸醒了,因为放在她胸脯上的手一直在微微颤抖,有时还会用力抓一下,调皮的很。 “看你动不动?” “打死我也不动!” 一个时辰后,萧逸首先坚持不住了,在耐力当面,女人天生就比男人要强上许多,当然这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二人身份不同。 折兰是个女俘,每天无所事事,她就是一天到晚都躺在**上睡懒觉也没关系,可萧逸不行呀,他是数万汉军的统帅,每天都有无数的军务要忙,睡懒觉这种奢侈的事情早就跟他无缘了。 而且他还想明白了一个道理,两个人继续这么躺下去,一个‘荒淫**’的大帽子百分百得扣在自己头上,这种事,从来都是男人背责任,女人享清福的! 不公平呀,做同样的事情,挨骂的却永远是男人! 抽手、掀被、起身,明知道对方醒着,可萧逸还是尽量不弄出声响,当黑色的战袍覆盖上雄壮的身体,这才长出一口气,小黑脸上又恢复了大军统帅的沉稳气度! 向外走了两步,萧逸又转了回来,将折兰身上的丝绸被盖好,看着那张倾城倾国的俏脸,在额头上轻轻亲了一口,这才迈步走了出去,一吻,既是责任! “感谢白狼神,你赐给了我一个好男人!”听到脚步声远去,折兰终于长出一口气,缓缓睁开了眼睛,小脸上满是幸福和满足! **之间,从女孩变成了女人,改变的不只是身体,还有内心,如果说昨天折兰更多的是关心她的部族,那么现在,她的心里装的全是自己的男人。 女人就是如此,得到她的身体,也就得到了她的心! “大都督早安!” 大帐门口,小斌和典韦各持兵刃守卫在这里,昨天晚上全亏了有他们,才挡住一波又一波前来听**角的家伙,否则今天萧逸恐怕连大帐都走不出去了! 当然了,别人是挡住了,可帐篷里的动静,他们二人可是听得一清二楚,尤其是小斌,猎户出身的他耳朵可是格外好使呀! 所以他的笑容才会如此阳光,阳光中还带着一丝放荡! “早什么,太阳都挂到中天了,怎么大营里一点动静也没有!” “回大都督,弟兄们怕吵到您休息,所以把军中的号角全歇了!” “那自己的事岂不是全营人都知道了!”萧逸小脸有些微黑。 “另外,刚才有曹公的信使快马从许昌来,也被末将以您的名义给挡驾了!”小斌仰着小脸,一副表功的模样! “噗!”萧逸差点喷出一口老血来,小脸黑的像锅底一样,信使,曹操派来的,那岂不是说自己的事情很快连许昌那边都要知道了! “过来,本都督要好好奖赏你一番!” “末将谢赏,不知奖励什么?” “我赏你个猪头脸!”一把抓过小斌,萧逸咬着牙拳打脚踢,那真是拳拳到肉,脚脚见风,“我让你听墙根,我让你乱传命令,我让你阻拦使者……” “呼!”好半响,萧逸终于长出一口气,小脸上阴云转晴,打完人,果然舒服多了! “曹公的书信呢?” “嗯,在这!”顶着一张猪头,小斌呲牙咧嘴的从怀里掏出一卷书信,这顿揍挨得真是不轻呀! “曹公迁都许昌了!” 书信的内容很简单,经过朝议,曹操废弃了已经破败不堪的洛阳,把小皇帝和朝廷迁到了离自己大本营很近的许昌,因为安定社稷有功,小皇帝已经加封曹操为丞相、武平侯,监管一切军国大事,名副其实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这就真正的开始‘挟天子以令诸侯了!’ 迁都许昌,意味着曹营集团摆脱了地方军阀的身份,成为了中央政权,从此以后可以正大光明的用天子的名义去讨伐各路诸侯,谁敢抵抗,就是叛逆朝廷,在道义上就先输了一招! 至于朝廷里的各种官职,以后就成了曹操手里可以随意使用的一张王牌,想封谁,就封谁! 不知道其他诸侯是什么反应? 估计袁绍现在应该反应过来了,好谋无断,肠子有没有悔青啊? 刘备有那个心,但没那个力,要想把徐州彻底理顺就得花费他不少精力,更何况还有吕布那头‘虎鸠’在一旁窥视呢! 荆州的刘表和益州的刘璋都是守户之犬,白披了‘汉室宗亲’的外衣,有实力,却无野心,不会有什么大的作为! 现在唯一的变数就是淮南-袁术那里了,那家伙可是有实力,有野心,也有一定的威望,不过他的智谋和野心不成比例,到底会发展到那一步,还很难说呀! ………………………………………………………………………………………………………………………… 中军大帐前,一十七位羌人大酋长正毕恭毕敬的跪在那里,纵然现在已经是日上中天,每个人都热的汗流浃背,可这些人的脸上丝毫没有抱怨,相反全都是一副庆幸的神色! 萧逸在后帐待的时间越长,说明他越喜欢折兰,爱屋及乌之下,对他们羌人也会手下留情了吧? “白狼神的子孙竟然沦落到靠一个女人来活下去,悲哀呀!” 老酋长-黑水心中充满了哀怨,可看看左右的同伴们,又强行把情绪压了下去,他们本来有三十六部大酋长,可跪在这里的只有十七位,除了折兰在后面,其余的全死在渭水河边的乱军中了! 元气大伤啊! 没有二十年的时间修养生息,羌人休想恢复实力,不过哪位铁血无情的‘鬼面萧郎’,他会给羌人重新崛起的机会吗? 正在老酋长-黑水忐忑不安的时候,身披黑色战袍的萧逸,在一群亲兵侍卫的簇拥下,大步走了过来,根本就没看地上的酋长们,直接进了中军帐,作为胜利者,他无需考虑那些羌人的感受,服从就让你们活下去,不服,就杀掉! “大都督召你们进去!”半响,长着一双血红色眼睛的晏明走了出来,今天是他的‘血魂营’负责守卫中军! “西羌诸部-酋长参拜大都督,愿您的仁德日夜增长,愿您的神勇天下无敌!” 以黑水为首,十七部酋长全都乖乖跪爬了进去,口称颂词,乖巧的不得了,这就是游牧民族的本性之一,‘强时如狼,软时如羊’,在他们看来,屈服于强者,不是耻辱! “这次汉、羌大战,我部下的士兵死伤惨重,为了平息将士们的怒火,你们准备献上什么样的礼物呀!”萧逸的开场白很简单,想活命,拿出东西来赎罪! 天狼神呀,见过无耻的,可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你还还死伤惨重,渭水河边一战,我们羌人至少折损两万,汉军呢?两千有木有? 心里诽谤,可嘴里却没人敢说出来,能保住一条命就不错了,再者,用财物赎买战俘,也是自古有之的传统! “尊敬的大都督,为了酬劳您麾下劳苦功高的将士,西羌各部愿意献上战马三万匹,牛五万头,羊二十万只,以求得您的宽恕!” 老酋长-黑水爬行几步,这个数字是他们私下商议过的,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把那三万战俘赎买回去,只要种子还在,一些牛羊马匹不算什么! “听着,本都督这里也有三个条件!”萧逸竖起三根手指,这是他在来的路上就想好的。 “第一,赔偿汉军战马五万匹,牛十万头,羊五十万头,还要配备足够的牧人来管理,缺少一头,我就砍下一个羌人的脑袋充数! 第二,从此以后西羌三十六部以折兰为首,她的命令,就是本大都督的命令,敢有违背者,死!” “至于第三吗!”萧逸摸摸下巴,目视眼前的各部酋长,别看这些人现在乖巧如羊,可只要自己的宝剑从他们的脖子上一离开,恐怕立刻就会暴露出野狼的本性,所以必须给他们套上一根铁链,就像拴狗一样,牢牢锁住! “晏明!” “末将在!” “本大都督加封你为‘护羌中郎将’,统帅五千人马,进驻草原,节制西羌三十六部,关键时刻可以先斩后奏!” 晏明是西凉人氏,又曾经流浪西域,对羌人的情况很了解,由他带兵镇守那里,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 尤其他还长着一双红色的眼睛,羌人看着应该有些亲切感吧? “末将尊令!”晏明眼中的红光更盛,对自家大都督感激的五体投地,而看向那些羌人酋长的时候,则是包含杀机! 他晏明本是西凉降兵出身,是萧逸在乱兵中发现了他,并一路提拔,如今官拜‘护羌中郎将’,那可是在朝廷上都有品级的官员,可谓一步登天,还有先斩后奏的特权,除了效死之外,别无他报了! “既然大都督让我看牢羌人三十六部,那自己就得向条恶狗一样死死盯住他们!”这就是晏明的决心! 三个条件,让十七部大酋长面面相觑,前两个都还好说,牛羊马匹,他们勒紧腰带也能凑出来,至于折兰的地位,那就更不用说了,白狼已死,黑水部已残,论实力‘折兰部’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大部,西羌大首领的位置她不做还能有谁做? 可‘护羌中郎将’,还有五千汉军进驻草原,这就相当于在他们羌人脖子上系了根绳子,只要萧逸愿意,勾勾手,就能让他们窒息而死呀! 而且这五千汉军到了草原上,吃穿用度,粮饷消耗,肯定会落在三十六部身上,对于要付出大量赎金的羌人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 “这是命令,不是商量!”萧逸目露杀机,手摸到了剑柄上,谁敢不答应,那就去死吧! “我等谨遵大都督号令!” 各部酋长以头触地,无一人胆敢反抗,‘鬼面萧郎’的手段,早就让他们胆寒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三章二贼授首 推荐阅读: ? 李傕、郭汜到底是没有跑成,当他们连夜收拾好财物,准备带着一群**美妾跑路时,长安城里的守军哗变了! 明眼人都知道,二贼的末路到了,城池一旦被攻破,他们这些部署肯定也没有好下场,十之**会被押到渭水河边,斩首示众! 本来就是人心浮动,这时候李、郭二人要弃军逃跑的消息传来,士兵们顿时一片大哗,“老子们命守城,竟然要被像破烂一样丢弃,干脆,反了!” 乱兵们举着刀冲进府邸,砍翻侍卫,直接把二贼给捆绑起来,连带他们的妻儿老小,一个没落,同时派出人,去城外大营里昔日的同乡、伙伴! 世人都知道,‘鬼面萧郎’虽然对异族很凶悍,但对汉人却比较宽容,他的大军中就有不少的西凉降兵,而且一视同仁,相待甚厚,许多人甚至升到了校尉、将军之类的高官。 比如那个刚刚出炉的‘护羌中郎将’--晏明,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都是西凉人,沾亲带故的很多,其中还不乏哥哥在城外,弟弟在城内的情况,关键时刻自然要伸出手,拉一把,所以消息层层传递,很快就到了萧逸那里! 能用不流血的方式,拿下长安城自然是最好的,萧逸当即下令,“千般重罪都在李傕、郭汜二人,其他部署,只要肯弃暗投明的,一律赦免,愿意回家的,发给路费,原因继续当兵的,可以在他的麾下听用。” 就这样,长安城门大开,那些西凉兵吹吹打打的把二贼作为见面礼,直接送到军营里来了! “二位,还有什么话要说吗?”萧逸没有难为李、郭二人,胜者王侯败者贼,在这个乱世里,很难说的清谁对谁错! “路是自己走的,事到如今,怨不得别人!”二贼不愧是西凉悍将,虽然是五花大绑,可腰板依然拔的直,他们心里也清楚,就凭当初的所作所为,断然不会有活路了! “好,还算是条汉子!我问你们,贾诩先生何在?” “贾诩?”李、郭二人不禁一愣,万万没想到,刚一见面,萧逸不问长安城里兵马多少?财富如何?偏偏问起了他们以前的一位谋士。 “当初西凉军中内讧,贾先生跟着张济走了,如今不知飘落何方!”提起贾诩,李傕、郭汜心中颇为悔恨,如果当年他们不是那么狂傲,能把此人留下,也许今天就不会成为阶下囚了! “在张济军中!”当今之世,如果有谁能让萧逸心生忌惮的话,那么‘毒士’贾诩绝对是其中之一,此人不图虚名,不贪官位,洞察人心,把天下大事看的非常透彻,用计更是最重实际,一旦中招,不死也得脱你三层皮! 历史上对贾诩的评价是---‘乱武!’ 一个专门为乱世而生的人! 治国、理政他也许不是最好的,但要论起祸乱天下的本事来,绝对无人可比! “看来以后还得再想办法,这个人必须弄到自己手中来,放在外边,太不让人放心了!” “萧逸,败在你手上,我们无话可说,不过临死之前,还有最后一个请求,还望成全!” “哦,说吧!” “男子汉,大丈夫,绝不能死在无名小卒手里,这最后一段路,还请萧郎亲手送上一把!”郭汜努力的挺直脖子,为自己争取着人生最后一点福利,“早听说你在收集骷髅盏,我们二人的头颅就送给你作为谢礼了!” 人,心里总是有等级的存在,不止是生,还有死,能死在萧逸手里,同样是一种荣幸! “哈哈,我们兄弟‘住皇宫,睡龙**’,玩过先帝的女人,杀过朝中文武,还一把大火烧了洛阳城,这辈子,值了!”李傕的面孔都有些扭曲了,疯狂的大笑起来,人生一世,不就图个痛快吗,在这一点上看,他们确实值了! “没错,你们是值了,可天下苍生却苦了!”萧逸手抚斩蛟剑,眼中杀机外露,“准备行刑台,给他们收拾一下,本都督亲自送他们上路,一次弄到两个骷髅杯,今天运气不错!” “诺!” 一声令下,有人跑出去准备,也有人跑过来观看,处死两个当世****,难得一见的大场面呀! 行刑台很快就搭好了,按照萧逸的吩咐,士兵们也没虐待二人,反而让他们洗了澡,换了干净衣服,还准备了一顿丰盛的食物,起码做个饱死鬼! 一切准备就绪,萧逸用一块白丝绸擦了擦手中的斩蛟剑,迈步走了上去,台下,里外三层全是人,营中众将,曹家兄弟,小静,蔡文姬,折兰,羌人各部酋长全来围观了,看热闹,尤其是看杀人,是中国人的乐趣之一! “该死,二贼早就该死了,没千刀万剐真是便宜了他们!”汉人对李、郭自然是恨之入骨,尤其是蔡文姬,还‘嘤嘤’的哭了起来,大概是想起了她那个枉死的父亲。 “宰了他们!” “扒皮挖心!” 羌人那边同样如此,十几名大酋长在台下对着二贼破口大骂,恨不得冲上去替萧逸动手砍人,如果不是这两个混蛋挑唆,他们也不会来汉地,更不会碰到萧逸,结果白白死去那么多族人! 不恨杀人的,最恨挑事的啊! “萧逸,大家都是在沙场上玩命的,你杀的人比我们两个只多不少,凭什么骂名尽在我们头上!”行刑台上,李傕、郭汜一脸的郁闷,临死前还要被人臭骂一顿,着实不爽! 于是所有的怨气就发泄到了身边的萧逸身上,自从‘鬼面萧郎’出世以来,可以说是一路的血雨腥风,说是杀人如麻毫不为过,当今天下大乱,豪杰并起,有名的战将更是数不胜数,如果问谁的武艺最高,本领最大,恐怕还得争论一番! 可要问谁的手最狠,杀的人最多? 那么世人肯定统一回答~~~萧逸! 连筑‘京观’那种有伤天和的事情他都干过,与之相比,李、郭二人觉得自己还是很善良的呢! “呵呵,我杀人,是为了救更多的人,你们杀人,纯粹就是为了杀人,这就是二者的区别!”说话间,萧逸手中斩蛟剑连闪,刷、刷,两颗满面狰狞的头颅就滚落下来,台下的亲兵立刻跑过去用木闸装起来,这可是大都督要的东西! 收剑、转身、下台! 这时候,台上两具无头的死尸才栽倒在地,腔子里的鲜血飞溅而出,却没沾到萧逸身上一丝…… 剑下亡魂百万,因果不染丝毫,这就是宿命! “走,进长安城!” “诺!” …………………………………………………………………………………………………………………………………… 长安城四门大开,那位蒋干先生手捧印信,带着城里的一大群文武官员,在城门前等候大军入城,至于原来的那些西凉兵将,已经全部开出城外,等候收编调遣! “李傕、郭汜罪恶滔天,今二贼业已伏诛,然城中百姓无辜,还望萧郎入城以后约束部下,勿要再做屠戮了!”蒋干上前几步,将手里的大印,以及长安四门和皇宫的钥匙献了上来! 自古大军入城,就没有不劫掠财物,骚扰百姓的,哪怕是自诩为‘仁义之师’的,也得往自己兜里划拉点东西,这是一种战争的潜规则,打仗不发财,那下次还谁跟你上战场玩命呀! 所以长安城里的士绅们一商量,把蒋干给请了出来,都听说他是‘鬼面萧郎’的结拜大哥,面子大,口才好,由他劝一劝,尽量让百姓们少受点损失吧! “子翼兄有心了!”萧逸让亲兵手下大印、钥匙,同时观看起眼前这座雄伟的城池来,当初董卓迁都关中,奴役二十五万民夫才修筑了这座长安城,论其规模、繁华程度,毫不逊色于当初的洛阳,是名副其实的帝王之宅! 可惜,无论是董卓,还是后继的李傕、郭汜,都没能好好的利用它,反而先后丧命于此,当年称霸天下的西凉军事集团,除了张济还在四处飘荡外,剩下的全都烟消云散,进入历史的尘埃中了! “传令下去,大军进城之后,有伤及无辜百姓,骚扰妇女,窃取民间财物者,斩!”就算蒋干不来,萧逸也会全力保护好这座大汉朝的西都,在他的手里,这座城池一定会散发出全新的活力! “诺!——紧尊大都督军令!” 一声令下,让那些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的将士们失望的直吐小舌头,可是萧逸治军森严,有令必行,谁也不敢往刀口上撞的,再者说,那次征战之后,大都督也没亏待过兄弟们,既然不让劫掠百姓,那肯定会在别的地方给大家补偿回来的。 当下由蒋干引路,大军浩浩荡荡的开进了长安城,里面的百姓们则是战战兢兢的迎接着自己的新统治者,‘鬼面萧郎’的名字,能止小儿夜哭呀! “这是是受禅台,当初董卓就是在上面被吕布一戟刺死的,尸首也被百姓点了天灯,足足熬了三天三夜呀!” “那里是五风楼,王司徒当初就是从楼上跳下来,以身殉国的,一代忠臣,落了个粉身碎骨,可惜!可惜呀! 蒋干就像一个称职的导游,每到一处都能讲出不少故事来,而且口才了得,把众人听得如痴如醉,最后一行人终于来到了皇宫门口! 自从小皇帝逃跑后,这里就成了李、郭二贼的住处,长安城里发生兵变后,蒋干怕有乱兵劫掠,就派人把大门全锁了,因此里面保存的非常好,宫殿楼宇,内库府藏,连皇帝那把龙椅都是完好无损的! “子翼兄于国有功呀!”萧逸再次点点头,蒋干或许不够聪明,也没什么计谋,但关键时刻敢于任事,是个有心人,值得信任! 皇宫里,五步一楼,十步一,厅堂水榭让人眼花缭乱,宫殿楼宇如同人间仙境,还有那些历代帝王将相留下的墨宝、痕迹,记述了几百年间的兴衰荣辱,可以说这里即是历史的见证,同样也见证了历史! 站在大殿门前,人们可以想象当年汉高祖刘邦在打败‘西楚霸王’项羽后,定都长安时的骄傲和得意,看着九条玉龙盘绕的金柱,上面似乎还回荡着一代雄主汉武帝,训斥远方诸侯王时的志得意满! 同样是在这里,昌邑王-刘贺在位二十七天,既为权臣霍光所废,末帝-孺子婴孤立无援,被奸贼王莽抢走玉玺,赶下皇位,一切仿佛就在昨天呀! “大都督今晚可要宿在这里?”小斌上前悄悄问了一句,他是侍卫长,本就是负责萧逸的护卫和住宿的,在他看来连李傕、郭汜那种垃圾货色都可以把家搬进皇宫里,凭大都督的英明神武,自然更有资格了! “嘶嘶!……夜宿皇宫吗?”萧逸摸摸下巴,是个挺有**的建议,普天之下的男人,谁不想在皇帝的龙**上打个滚,睡一晚的,多过瘾的事情呀! 而且现在长安城里属他官职最大,手握重兵,周边一众将校也尽是他的心腹,萧逸要是想住在这里,谁也不敢说个‘不’字! 不过这里毕竟是皇宫禁地,政治上的敏感区,萧逸知道,如果自己今天睡在这里,晚上部下们就会悄悄串联,等明天早晨,大牛、马六等一群人就有可能给他来个‘黄袍加身’,真要是那样的话,可就麻烦大了! 除了割据造反,自立为王,也就没有别的路可走了,所以,还是小心谨慎,别留话柄的好! “皇宫禁地,岂是身为臣子者可以随便居住的,今晚还是另找府邸住宿吧!”萧逸摆摆手,果断的拒绝了**,王位虽好,可惜并不适合他! “另外,蒋干,你带人把这里所有的皇家**之物全拆卸、装车,连带二贼的头颅一起,送到许昌去,向天子献捷,顺便到曹丞相那里给将士们请功!” 皇宫和龙椅在这里,终究是个隐患,还是把它送到应该去的地方吧,否则小皇帝在许昌还得弄一套新的,浪费国帑呀! “多谢大都督!”蒋干连忙上前躬身行礼,去许昌献捷,这是把一份大功劳白白送到他手里呀! 果然是好朋友,真兄弟! “呵呵,走,咱们去城里的府库看看,听说二贼这几年搜刮了不少财物,正好用来犒赏一下弟兄们!” 我不住皇宫,不动禁忌,就拿点钱财总没什么事吧! 再说,几万弟兄跟着自己出生入死,也该给他们点好处了,升官发财,就是最好的奖励! “诺!” “大都督万胜!” “发财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章阴霾紫木 推荐阅读: ? 淮南,寿春城,后将军-袁术府邸! 其实除了名字叫‘后将军府’,这座府邸的规模、建筑、装饰、以及奢华程度上,比起诸侯王的宫殿来还要更胜一筹,几乎可以媲美当年洛阳城里汉天子居住的南北二宫! 没错,这座府邸本来就是按照皇宫的模式建造的,各处等级僭越无处不在,连台阶都是九层,那可是皇帝专用的数字,可以说只要那天袁术心血来潮,把大门口的那面匾额一换,这里就是他的皇宫了! 为了建造这座府邸,袁术除了不惜耗费重金采购各种珍惜材料外,还奴役民工六万之众,历时半年时间,才造出这片殿宇楼台,为了赶工期,光是活活累死的百姓就在两万人以上,以至于寿春百姓私下里都管这里叫做‘伪皇宫、骷髅台!’ 意思是说,这座堪比皇宫的奢华府邸,完全是用无数百姓的尸骨搭建而成的,装饰的也不是金银、朱漆,而是民工的血肉啊! 大殿正上,袁术头戴赤金冠,身披黄色短袄,上绣日月、星辰、山川图案,光着双足,正在闭目沉思,因为天气炎热,身边还有六名绝色佳人手持宫扇为他扇风,在长案上有各色的新鲜瓜果随时可以享用,在大殿四周,还码放着大量的窖藏冰块用来降温、去暑,就这种奢华的享受而言,天下诸侯,无人可比! “曹孟德把小皇帝接到许昌了,哼!一个毫无用处的傀儡而已,要他干嘛! 袁本初拿下了冀,幽,青,三州之地,哼!出身卑贱,再多的土地也改变不了他庶出的身份! 刘备坐上徐州牧的位子,还和三大财阀之一的糜家联姻,傻人有傻福,运气而已! 至于刘表,刘璋,张鲁~~ 哼!哼!哼!” 袁术有他骄傲的理由,而且十足,论出身,袁家‘四世三公’,乃是当今天下门阀之首,而他是袁家的嫡长子,比起那些庶出野种来,高的不是一点半点,至于那些阉竖之后,草鞋出身的家伙,更无法同他相提并论了! 论地盘,他割据的是淮南一带最富庶的地方,人口密集,土地肥沃,出产更是及其丰富,尤其是他治下的寿春郡,号称-富甲天下,就是拿过一州之地来都不换呀! 而且袁术心里有一套独特的理论,在他看来汉室江山分崩离析,老刘家的帝王气数算是尽了,自古以来,‘亡一国,兴一国,废一帝,立一帝’是为天理循环,所以肯定会有一位身具大气运、大富贵的人出来收拾局面,再造河山,而这个人非他袁术莫属! 只要自己登上皇帝的宝座,必然天下臣服,四海称颂,到时候什么袁本初,曹孟德,四方诸侯,全会乖乖的跪过来舔自己的靴子,到那个时候…… “哈哈!”想到得意处,袁术不禁大笑起来,把身边几个伺候的美女吓了一跳,不知道这家伙又抽什么风了! 话又说回来了,私凭文书,官凭印,皇帝就得有玉玺,只有怀里抱着玉玺,才能光明正大的坐龙椅,称万岁,也才能让天下人心服口服! 不过这玉玺吗,身处许昌的小皇帝没有,他袁术也没有,可他手下的一个人有呀! 孙策,江东猛虎-孙坚的长子,一个年方十九岁的小将,如今正带着他父亲留下来的旧部,驻扎在寿春城外,依附自己而生! 当年联军攻入洛阳的时候,诸侯中都传言,传国玉玺落在孙坚手里,为此自己那个庶出的哥哥还强行索要过,差点火拼起来,可到底还是没得手! 现在孙坚死了,传国玉玺自然落在了他儿子孙策手里,自己也曾数次试探、索取,可都被孙策哪头小虎崽子给躲过去了,真是气煞人也? 没错,就是一头虎崽子,论起勇武来比他父亲孙坚有过之而无不及,手中一杆铁堪称冠绝淮南众将,连自己手下大将纪灵都不是对手,至于谋略、头脑,更是强出数筹,这要是有一天,等这头虎崽筋粗肉满…… “来人,把紫木请来议事!”袁术终于把眼皮撩了起来,目光中满满的全是贪婪,要想把‘传国玉玺’弄到手,还得让这个‘智囊’想办法才行,不过此人还真是有点怪! 紫木公子在整个淮南军事集团里都是一个怪异的存在,足智,却默默无名,功高,却不要官职,其实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高官得坐,骏马得骑,金银、美女,应有尽有,可紫木偏偏就是什么也不要,至今还是以一介白丁的身份在袁术的幕府里出谋划策,算计天下诸侯! 有人说他是在学‘留侯’张良,明哲保身,因为袁术此人骄横自大,又嫉贤妒能,却不是一个好主子! 也有人说紫木公子其实是在避祸,因为他得罪了一个十分厉害的人物,厉害到普天之下无人可以庇护他的程度,所以才隐姓埋名,低调做人! 不过到底是什么人才能让他畏惧到如此程度呢? 紫木已经是奸诈似鬼了,要想让他害怕的,除非是‘鬼王’才成! ……………………………………………………………………………………………………………………………………………… “公孙紫木拜见明上!” 粉面束带,一身白衣,紫木公子手里还拿着一份急报,上面插着三根鸿翎羽毛,他原本复姓公孙,单名一个‘寻’字,紫木是他的表字,不过知道这些的人很少,因为他从来不谈自己的过去,更不说家乡在那里,一切都是迷! 至于‘明上’,那是淮南官员们对袁术的尊称,自从这家伙起了称帝的念头后,在称呼上是一改再该,‘将军,大将军,主公,明公,明上……’,逐步的,一点点向‘皇帝’二字靠拢! “免礼,赐座,上酒!” “诺!” 立刻有一名面貌可爱的小侍女跑了上来,设好座位,并拿着一只金壶侍立一旁,伺候、斟酒! “启禀明上,那萧逸在渭水河畔‘以步破骑’,全歼西羌三十六部五万联军,如今已经拿下西都长安,坐拥关中之地了!” 提起萧逸,紫木公子平静的眼神中泛起了无数的波澜,有畏惧,有仇恨,有敬佩,还有一些他自己都弄不明白的情绪! ‘鬼面萧郎’和他‘紫木公子’堪称是前世的冤家,今生的对头,二人相生相克,又相辅相成,关系之复杂,绝不是‘仇恨’二字可以说清楚的。 紫木用‘隔岸观火’的办法毁了卧虎亭! 萧逸就‘借刀杀人’灭了盘龙亭! 紫木为十常侍出谋划策,祸乱朝纲! 萧逸就带兵入宫平叛,拥立新君! 现在紫木公子把筹码都压在了门阀出身的袁术身上! 另一边,‘鬼面萧郎’就力挺曹操,为他统兵征战! 一切都是天意呀! 不过这样也好,有一个对手,人生才不会寂寞如雪! 如果是别的消息,袁术连问都不会问,他心里现在就是‘玉玺’和‘皇位’两样东西,不过对萧逸吗,却是个例外,‘鬼面萧郎’四个字,那就是扎在天下诸侯心里的一根刺,却又总是拔不出来! “好一个‘鬼面萧郎’,以步破骑,灭羌人,下长安,连八百里秦川都平定下来了!”将手里的密报一摔,袁术眼中既有惊叹,更有惋惜,这样的绝世良将为何不是出自他的麾下,如果内有紫木出谋划策,外有萧逸统兵征战,二人协力辅佐,取天下,并非难事呀! 可惜,他不知道的是,这二人早已势同水火,真要碰到一起,除了你死我活,再没有第二条出路了! 看来自己称帝的计划还得加快速度才是,只要登上宝座,天下诸侯都得前来朝拜,他萧逸再勇也不过是曹操麾下一将,难道还能逆天不成! “好了,几座城池的得失而已,算不得什么大事,且让那‘曹阿满’得意几天吧!紫木,你来帮我料理一下天下大事!” “天下大事吗?”紫木公子心中一声长叹,现在的天下大事就是立刻联合河北的袁绍,趁曹操的势力还没有壮大之前,把他灭掉,然后将小皇帝接到寿春来,号令天下,讨平群雄! 不过以袁术的心思,第一绝不会去联络他那个庶出的哥哥袁绍,第二也不会在自己头顶上再放个小皇帝,他是要自己做皇帝,所以袁术眼中的天下大事只有一个~‘传国玉玺!’ 罢了,事到如今,也只有帮他一把了!只是希望这头蠢货别把自己给玩死,那自己的一番心血可就全泡汤! “要想得到‘传国玉玺’,也并非什么难事,明上只需要分两步走即可!”手端金杯,紫木公子的粉脸又遮上了一层阴霾! “哦,那两步?” “第一,削除羽翼! 那江东猛虎-孙坚虽死,却留下不少心腹将领,如程普、韩当、黄盖等,这些人对孙家忠心耿耿,又都是久战沙场的宿将,十分棘手,必须先解决掉才行! 正好现在曹操势大,‘明上’可以派这三个人去镇守豫州南部诸郡,一则可以抵挡外患,消消曹军的威风,再者也能把他们和孙策分开,没了爪牙,哪头小虎崽子也就兴不起什么风浪了!” “!不愧是紫木公子,果然好计策!”袁术欣喜的拍拍手,对那几名大将,他也是很喜欢的,要是能趁机收到自己手下,最好不过了,“那第二步呢?” “这第二步就简单了!”说着紫木微微一笑,将桌上的酒杯举了起来,“召孙策觐见,一杯美酒,一了百了,没有痛苦……” “啊……”能把杀人说的如此风轻云淡的,也就只有紫木公子了,身边那名为他斟酒的小侍女顿时吓得双手一抖,金壶落在地上,摔出了老远~ “贱婢,拖出去,乱棍打死!”听完计策,袁术正心花怒放,结果被金壶落地的声音一吓,顿时勃然大怒。 在他们门阀世家子弟的眼里,奴婢就跟器皿一样,无足轻重,一名小侍女,还没有她手里的金壶贵重呢,所以直接下令处死! “明上饶命!” “明上饶命呀!” 小侍女也知道自己犯了大错,连忙跪地求饶,可殿下的金甲武士可不管这些,冲上来就要往外拖。 “且慢!”关键时刻,紫木公子突然伸出手阻拦住了那些武士,而后脸上难得露出了和煦的神色,“你叫什么名字,是那里人?” “奴婢……初见,乃是幽州……-渔阳人氏!”小侍女一脸的惊慌,连说话都结巴了! “初见,多好的名字!”紫木公子自然不是发了什么恻隐之心,而是这名叫‘初见’的小侍女的口音勾起了他的很多回忆,幽州,渔阳,他的家乡也在那里呀! 可惜,一把大火,全都没了! “不要害怕,你是怎么来的淮南的?家里还有什么人吗?” “回公子的话,年前河北的袁将军和幽州的公孙将军大战,渔阳老家全被战火毁了,万般无奈,奴婢才随着乡亲们一起南下躲避战乱,这才来到淮南的,至于亲人,也全都失散了,不知是死是活!” 说到这里,小侍女-初见不禁轻声啼哭起来,北方战乱,家人就逃来南方避祸,没想到这里同样不太平,她就是被袁术手下的士兵抢来的,几经辗转,才送到府中做了奴婢! “明上,这个小侍女,我要了!”紫木公子突然转过身,深深一礼! “呵呵!没想到紫木公子还是怜香惜玉之人呀,好,给你了!” 命令最阻,袁术丝毫没有动怒,反而一脸的好奇,他平时也没少送歌姬、美女给紫木,可都被他拒绝了,一副不近人间烟火的模样,没想到今天竟然看上一个姿色并不出众的黄毛丫头,真是有意思! 不过这样也好,无欲无求的人才最可怕,只要你张嘴要东西了,就是一份人情,以后自然会更加为自己力的。 “多谢‘明上’不杀之恩,多谢公子搭救之情!”小侍女初见连忙跪地叩首,虽然不知道这个一脸阴霾的公子为什么要搭救她,可不管怎么说,小命算是保住了! “好,起来吧,以后你就跟着我吧!” “紫木,初见,有意思,呵呵!”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二章俊美周郎 推荐阅读: ?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孙策现在彻底领悟到这句话的真谛了,自从父亲战死后,外有强敌环视,内部人心惶惶,无奈之下,为了保住最后一点血本,他带领江东军残部投靠到袁术麾下,希望借着这棵大树的余荫发展自己的势力! 可惜,因为一件‘重宝’的原因,袁术数次迫害于他,幸亏有一帮父亲留下的老将拼死守护,再加上孙策本身又机警过人,这才化险为夷,不过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只要那件‘重宝’还在自己手里,危险就如影随形的跟着他! 铜盔、铁甲、宝剑,穿戴整齐,孙策开始巡视营地了,这是他每天必做的事情,早、中、晚各一次,风雨无阻,从不间断,除了巡视营地,关心士兵外,孙策还能和部下们同甘共苦,大家有肉同吃,有衣同穿,全军上下宛如家人一般,生死与共! 这也是江东这支残军能存活到现在的原因,上下一心,无坚不摧! “将军安好!” “将军安好!” 时值午时,将士们正在用餐,看到孙策前来巡营,纷纷起身行礼! 这个时代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军旅之中,实行的都是两餐制,上午一顿,晚上一顿,无论吃没吃饱,也就是这么多了,至于其他时间如果饿了,也只能强忍着! 天下诸侯的军队中,只有萧逸的部下是一日三餐,战时还可以特别加餐,个个吃的满面红光,打起仗来‘嗷嗷’直叫,战斗力极强,其他诸侯也曾经相仿过,不过很快又都放弃了,没办法,太耗费军粮了,在乱世里粮食比人命都贵重,不是每个统军将领都有捞钱、捞粮的法门! “今天兄弟们吃的是什么?”孙策和士兵们打着招呼,向一口行军锅走去,两人合抱的大铁锅里面满满的全是沸腾的热水,可上面既没有油花,也没有香料,反而发出阵阵的腥气,再往水里看,全是一个个拳头大小的河蚌,开着口,在沸水中不停的翻滚,带出大量肮脏的泥沙! 清水煮河蚌,这是淮南一带最贫苦百姓才会吃的食物,南方多河流,每到饥荒年景,人们就会跑到河边,在烂泥堆里挖掘河蚌充饥,这种东西煮熟以后,肉质坚硬,不好消化,而且腥味扑鼻,人吃了以后极易生病,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是没人会把它当做食物的,就更别提是军粮了! “弟兄们就吃这个?该死的,粮草官何在?”孙策暴怒的想杀人,部下跟着他征战沙场,出生入死,不但没有酒肉享用,连正经的粮食都吃不到,竟然去吃又腥、又硬、又脏的河蚌,那是野人也吃的东西,该死,统统该死! “将军息怒呀,这不关粮草官的事!” “是呀,寿春城里已经两个月没给咱们发军粮了,粮草官也是没办法,这才带人去河边挖蚌壳充饥的!” 听完士兵们的讲述,孙策如遭雷击般楞在那里,好半天才转过身,一脸杀机的目视寿春城方向,“袁公路,你好狠毒的心肠呀!” 自古以来,大军征战,计狠莫过于绝粮,当初他父亲孙坚兵败于华雄之手,就是因为身为‘粮草官’的袁术克扣军粮所至,没想到今天又轮到自己头上了! “哎!寄人篱下,百般屈辱啊!” 长叹一声,孙策再也无心巡营,迈着沉重的步伐回了自己的中军大帐! 一把铁,一个木箱,以及一张铺在地上的金钱豹皮坍塌,这就是孙策的所有个人财产了,关好帐门后,一头栽在软榻上,这即是他的猎物,也是心灵上的避风港,四肢紧紧蜷缩,就像一头受伤的老虎,在独自****着伤口! “吼吼!” 双目紧闭,五指成钩,手背上青筋暴起,身下那张豹皮竟然被硬生生抓出五个小洞,可见孙策用了多大的力道,他也知道,自己身为一军统帅,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多少的委屈,也不能叫,更不能哭,只能在心中发出无声的呐喊~~ 父亲孙坚号称‘江东猛虎’,普天之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敬? 而自己身为猛虎之子,却只能寄人篱下,受尽无数的委屈和羞辱,悠悠苍天,此心何甘! 心中波涛万千,可眼前的困难还得解决,父亲当年给他留下的残部只有万余人,这两年多来因为征战,离散,疾病,饥饿,剩下的已经不足五千人了,将领中也只有程普、韩当、黄盖三人还誓死跟随,这是自己最后一点血本了,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失去! 可袁术那边是步步紧逼,时刻欲要置自己于死地,说白了,一切都是为了那件宝物呀! 想到这里,孙策扭头看了看那只木箱,这件宝贝可以说是父亲用性命换来的,也是他孙家复兴、崛起的希望所在,天下英雄更是无人不想据为己有,难道真的要白白献出去吗? “不甘心!我不甘心呀!” “报将军,营门外有人前来拜访?” “什么人来访?”听到亲兵传秉,孙策从软榻上一跃而起,收拾好情怀,又恢复了往日里那副铁血、刚毅的神情! 因为属于外来者,再加上武艺高强,性格刚毅,寿春城里的文武官员都不喜欢孙策,平日里也没什么往来,今天是谁来拜访他? 莫非又是袁术派来索取宝贝的使者? “回将军,来人自称庐江~周瑜!” “什么?周瑜,公谨贤弟来了!”孙策就像打了鸡血一样,一脚踢开帐门冲了出来,脸上全是兴奋的神色,“快,大开营门,全军列队迎接!” “诺!” “呜!呜!呜!” 随着高昂的迎宾号响起,营门大开,一队人马赶着十几辆大车走了进来,为首一人,十**岁的年纪,身高八尺,一身白衣,长的**倜傥,小脸白的犹如羊脂美玉一般,如果不是浓浓的剑眉,和那双威仪的眼睛,恐怕很多人都会把他当成个美貌少女! “公谨!” “兄长!” 四目相对,两人几乎同时小跑起来,而后冲到一起,行抱见礼,兴奋的互相拍打着肩膀,仰天哈哈大笑! 世界上最好、最贴心的朋友莫过于‘髻角之交’了,而孙策和周瑜就是从小穿开裆裤时就在一起玩耍的好朋友! 当年孙坚忙于四处征战,就把妻儿寄居在了庐江城里,住的就是当地大户周瑜家的房子,于是两个同年而生,相差只有两月的小家伙,在蹒跚学步的时候就认识了! 三岁那年,因为一只毛毛虫的归属问题,两个小男孩之间爆发了一场激烈的战斗,结果就是孙策仗着有力气,给对方打了个五眼青,周瑜虽然力气小,但凭着聪明的头脑,也狠狠回敬了一口,结果两个胖小子一个捂着眼睛,一个抱着胳膊,同时坐在门墩上嚎啕大哭了半天! 不打不相识,最后两人达成协议,一起玩毛毛虫,一起挖蚂蚁洞,当然了,回家以后也是一起挨揍,就这样,两个人一起走过了顽皮的童年,好动的少年,又一起变成了身高八尺的男子汉,可谓无话不谈,相知甚深,那份感情比起亲兄弟来也不毫不逊色! “贤弟这是从那里来?”二人是数年前‘诸侯讨董’时分开的,之后孙策征战沙场,居所飘逸不定,也就无法和昔日的朋友,没想到今天自己的结拜兄弟周瑜突然从天而降了! “呵呵!家中母舅现为丹阳太守,小弟前往省亲而回,听闻兄长如今身居寿春,这才一路赶来相会!” 周瑜出身名门望族,祖父当过大汉朝的太尉,位列三公,父亲当过洛阳令,舅舅是丹阳太守,都是指掌一方的大吏,他本人在庐江一带也是广有才名,被当地人尊称为‘周郎’,其爱戴和崇敬可见一斑! “来人,把礼物卸下来!” 随着周瑜一声令下,随行的仆人们从车辆上卸下大量的精米、布帛、酱料,活着的猪羊、鸡鸭、肥鱼,看样子都是刚刚买来的,新鲜的很。 看到这么多食物,那些早就饿的双眼发绿的士兵们一声欢呼,全扑了上去帮着一起卸车,更有士兵迫不及待的开始磨起了短刀,准备收拾这些猪羊! “贤弟有心了!” 孙策用力的抱抱拳,朋友见面送些礼物很正常,不过一般都是玉佩、书籍、瓷器之类的物品;而周瑜显然是知道自己现在的囧境,这才弄了一份特殊的礼物过来,不名贵,却绝对实惠,也是他现在最需要的。 关键这是一份礼物,还是送个孙策的,所以士兵们只会把感激加在孙策身上,无形中帮他凝聚了人心,提高了威望,朋友能做到这份上,想的又如此周全,真是掏心掏肺了! “兄长何须如此,你们兄弟情同手足,些许礼物,不成敬意!” “说的好,走,去我的后帐饮酒叙话,今夜咱们还跟小时候一样,抵足而眠!” “好,小弟也正有此意!” “请!” “兄长请!” 当下二人牵手、并肩而行,自有仆人抱着大坛的美酒跟随,一路直奔后帐而去。 军中的规矩,前帐待客,后帐迎亲,孙策这是把周瑜当成自己的亲人看待呀! “来,这是小弟花重金从蓟县-梁家弄来的‘极品无愁酒’,烈如火,清如泉,香气扑鼻,沁人心肺,是一等一的美酒,千金难求呀!” 帐篷里只有兄弟二人,其他的亲兵、仆人都退了出去,周瑜身为结拜义弟,自然要负责斟酒了! “呼!好久没喝到这种美酒了!“孙策一碗酒下肚,感觉肚子里立刻升起一股子暖流,而后又流向四肢百穴,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舒服! ”兄长以前品尝过这种极品无愁酒?“周瑜倒是微微一惊,‘无愁酒’现在遍大江南北,深受世人欢迎,但这种极品的却很少见,据说是梁家内部才有的特殊,他也是花费重金,又托了不少人情,这才弄到了两坛,自己也是第一次拿出来品尝,没想到孙策竟然喝过! ”当初诸侯讨董时,在联军大营里有幸喝过一次,那个酒是用葫芦装的,比起咱们现在喝的来,要更烈三分,也更妙三分!“ 看着清澈透明的烈酒,回味着唇齿间的余香,孙策目光迷离,想起了许多的往事! “何人手中竟然有那等绝世佳酿,竟然还能胜此酒三分?”周瑜也是爱饮之人,所以才会不惜重金的去蓟县求美酒,如今听到竟然还有更胜一筹的存在,心中不禁就是一动! “此人名叫萧逸,字无愁,也是个嗜酒如命之人,如今在丞相曹操麾下,官拜‘征西大都督’,坐镇长安!” 提起自己那位便宜‘小叔父’,孙策也不禁目露佩服,虽然蜗居寿春,可他时刻关心着天下大事,萧逸以‘步破骑’,大败羌人的战绩早已传遍天下,谁不是双手挑起大拇指,说一声‘这仗打的漂亮!’ “莫非就是那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 “正是此人,贤弟也有耳闻?” “鬼面萧郎,名满天下,谁人不知,可惜未曾相见,倒是真想会一会他!” 周瑜自幼就以机智、多才著称,号称‘神童’,长大以后更是本地人尊称为‘周郎’,有本事的人自然就会骄傲,平时也是眼睛长在头顶上的,除了他的结拜兄长孙策,能被他看入眼中的还真没几个! 可就是最近几年,‘萧郎’的大名在北方崛起,并迅速的度过黄河,越过长江,连江东一带都广为流传,所到之处有称赞的,也有惧怕的,却无一人敢出恶言,那份威风稳稳的压了他‘周郎’数筹不止,因此,周瑜心中一直暗暗不愤,希望会一会萧逸,看看‘二郎’之间,究竟谁高谁低! “鬼面萧郎,贤弟最好还是不要见到他,因为见到他的人,最后都后悔了,可也晚了!” 孙策自然知道自己这位拜弟的性格,堪称文韬武略,当世奇才,可惜就是太傲气了,目中无人,如果傲视一般人也就算了,可是对萧逸,普天之下谁敢呀! “兄长也推崇此人,看来这‘鬼面萧郎’还真是有些过人之处!”别人越是推崇,周瑜心中的那份较量之心就越盛,傲视一般人算什么本事,要对付,就挑最厉害,名气最大的! “不推崇不行呀!”孙策心有余悸地摇摇头,把当初他亲自经历的十八路诸侯讨打董卓的事情,以及萧逸汜水关‘温酒斩华雄’,虎牢关‘差点阴杀吕布’的事情都细说了一遍,最后做出了总结! “鬼面萧郎,狡如狐,狠如狼,猛如虎,如阴难测,如鬼难知,乃天下无双之帅才也!” v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三章要玉玺?还是要江山? 推荐阅读: ? 酒逢知己千杯少,二人喝到半酣,自然就聊起了当前的局面! “袁术鼠目寸光,又奢侈无度,江淮一带本是人才辈出之地,他却一个也不能用,全靠袁家‘四世三公’的威望才有今日,一旦祖先余荫用尽,早晚必败,兄长素有大志,怎能长久的寄人篱下呢?” 周瑜最近游历江淮各地,亲眼看到,原本好好的富庶之地被糟蹋的不成样子,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征兵征役月月不休,弄的百姓们怨声载道,因此断定,袁术必不能长久! “我何尝不知袁公路并非当世英雄,可惜现在兵疲粮尽,又屡屡为人所迫,心中虽有雄心千仗,也是无处施展呀!”孙策一口将碗里的烈酒喝干,刚毅的脸庞上顿时泛起阵阵的红晕,接着把自己最近的遭遇和难处,一五一十都说了出来! “莫非那件宝物真的在兄长手里?”好奇心人人都有,今年一十九岁的周瑜自然也不列外,因为那件东西实在是太重了,重到可以压断这大汉江山! “嘿嘿!”孙策笑而不答,起身把帐门仔细关好,又侧耳听了听,确认周围没有其他人后,这才迈步向帐内的那口木箱子走去! 箱子很普通,四尺长,二尺半宽,是用最普通的河曲柳木打造而成,外图朱漆,上面挂着一把大铁锁! 不过孙策并没有动箱子,而是把它挪开,这只是障眼法而已,里面除了几件换洗的衣服,什么也没有,真正的宝贝在下面呢! 孙策像土拨鼠一样飞快的刨着,很快一个小巧的包袱就露了出来,打开包袱,里面是只有一尺大小的黑漆木盒,用最坚硬的铁榴木制成,四角包金,上面还挂着一只小巧的金锁! “兄长,这里面莫非就是那件宝物?”周瑜也激动的站了起来,声音压的极低,兴奋的直搓手,那感觉很他和孙策小时候,一起去田里偷摘人家的桔子相似! 不过以前二人是偷桔子,现在要偷的是一片江山! 点点头,孙策把小木闸放在二人中间,而后一把扯开自己的衣服,在他的脖子上系着一根红绳,上面是一把精巧的金钥匙,平时就贴身戴着,哪怕沐浴时也不解下来,但今天,在自己最信任的结拜义弟面前,这个闸子终于打开了! 色质洁白如雪,四寸大小,上有五龙盘绕,下面旁缺一角,用黄巾镶补,正面上还有八个篆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因为帐内光线昏暗不明,闪烁之中,那五条盘龙仿佛活过来一样,飞腾、咆哮,震动山河! “传国玉玺!” “真的是传国玉玺!” 不但第一次看到玉玺的周瑜激动不已,就是已经把玩过数次的孙策同样双手颤抖,因为在这枚玉玺上所演义的故事实在太多了,多少帝王用它来号令这万里江山,又有多少英雄豪杰为了争夺它而头颅落地,而现在,这枚‘传国玉玺’就在二人的手中传递、把玩! 好半天,玉玺又被重新锁回木闸里,二人这才长出一口气,稳定住情绪! “却是绝世之宝,不过这件宝物由帝王指掌,自然可以号令天下臣民,可要是落在凡夫俗子手里,不但不是福气,反而会招来杀身之祸呀!” “是呀,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孙策非常认同周瑜的话,自从得到这枚‘传国玉玺’,他孙家一点好处也没沾到,反而是不幸连连,他的父亲孙坚可以说就是死在这枚玉玺上! 所以孙策对这件宝贝又爱又恨,恨它让自己家破人亡,恨它招来无数的灾祸,可再怎么恨,它也是传国玉玺,是君权神受的象征,有了它,就象征着天命,就可以登基称帝,失去它,就意味着气数已尽,江山易主! “既然兄长知道此物不祥,何不抽身退出,来个祸水东流呢?” “贤弟的意思?” “玉玺毕竟不是江山,不过我们可以用它来换一座江山!”说着周瑜羊脂般的小白脸上荡起一丝笑容,显然心中已经有了计策。 “如今北方群雄混战,袁绍、曹操、刘备,各个割据城池,实在难有插脚的地方了,不过南边的扬州牧刘瑶,老迈昏庸,已经无法掌控江东六郡之地,兄长何不从袁术手里借些兵马钱粮,以征讨为名,打下一片自己的江山呢?” “江东六郡,到是个好去处!” 孙策点点头,江东不但富庶,还有他父亲当年留下的一些余部可以征召,可袁术又怎么会平白无故的借给自己兵马呢? 他可是连军粮都不给自己发的! “平时去借他自然不肯,可如果兄长用一件东西跟他换呢?”说着周瑜目视那个小黑木闸,传国玉玺的**,还没谁能拒绝呢! 用玉玺去换兵马?孙策心中先是一阵剧痛,舍不得呀,为了这枚玉玺他们孙家实在是付出的太多了! 可转念一想,如果不走出眼前的困境,他的五千人马早晚也得因为饥饿而溃散,到时候别说是玉玺,就是他的小命也保不住,还真不如用它换来兵马钱粮,去打一份属于自己的江山! 要玉玺?还是要江山?孙策面目狰狞,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丟他妈,没有江山谈何玉玺?换了!” “孙策求见?他来做什么!” 第二天一早,用过丰盛的早餐,袁术正在伪皇宫里喝自己最喜欢的蜂蜜水,忽然听到下人来报说是孙策求见,不由的微微一愣! 最近他对江东残部屡屡压榨,连粮草都给断了,莫非这小子扛不住,向自己要粮草来了? “让他进来吧!” “诺!” “末将孙策,参见明上!” 随着一阵铿锵有力的脚步声,一身戎装的孙策走了进来,都说周瑜俊美,其实他长的也不差,身高八尺有余,狼背蜂腰,面如白镔铁,一双虎目光芒闪烁,再配上盔甲、宝剑,不怒自威,颇有当年‘西楚霸王’项羽的气势! 如果说周瑜是一块羊脂白玉,那孙策就是一块百炼精钢,天生的统兵之才! “这要是我的儿子就好了!老夫虽死无怨呀!” 每次看到孙策,袁术心中都会发出这样的感慨来,江东猛虎-孙坚有子如此,虽死尤生,再想想自己那个宝贝儿子,就剩下一声叹息了! 袁术的正妻冯氏也给他生了个儿子,还是唯一的儿子,而且性格、人品、能力完全是他老子的加强版,也就是说他那个宝贝儿子比起袁术来,更狂傲,更愚蠢,也更不学无术,绝对是败家子中的极品! 不过袁术还是给他起了个好听的名字---袁立! 就是希望宝贝儿子以后能建功立业,可结果 “伯符来此何干呀?”老婆是别人的好,儿子是自己的好,孙策再优秀也是别人的儿子,因此袁术丝毫不会手软的。 “荆州牧刘表,与我有杀父之仇,孙策不才,请明上借雄兵数千,并军械钱粮,前往复仇,一路所得城池皆愿献上,末将不敢染指分毫!”孙策手指南方,一副不报此仇,不为人子的模样! “借兵报仇?” 孙、刘两家的血仇袁术是知道的,不过别人的仇恨与他何干,再说那刘表坐镇荆州九郡,拥兵十余万,岂是小小一个孙策能对付的,到时候再把自己拖下水就不好了! “明上若是不信,末将有家父留下的一件宝物权做抵押!”说着孙策从怀里摸出了一个小黑木闸,稳稳的托在手中! “你父亲孙坚留下的宝物?”正在喝蜂蜜水的袁术差点被呛住,连忙从软榻上坐了起来,当年诸侯联军攻入洛阳,那头‘江东猛虎’确实得了一件宝贝,莫非就是~~ “明上请看!”小木盒打开,金镶玉玺稳稳的落在孙策手中,而后高高举起,既是让袁术看的更清楚一点,同时也是一种防范,如果对方敢抢,那就摔它个粉身碎骨! “传国玉玺!果然是传国玉玺!”袁术是识货的,一眼就看出了这正是自己朝思暮想的宝贝,他的第一反应就是伸手要接,可又被孙策猛虎一样的眼神给吓住了! 说实话,他真有心唤金甲武士上来,把孙策剁成肉酱,再把玉玺据为己有,可是看眼前这头小虎崽的气势就知道,对方是准备玉石俱焚的,孙策死他不在乎,可玉玺要是碎了,他得心疼死?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伯符报仇乃大孝之举,老夫当助上一臂之力!”在原地转了几圈,袁术知道这次不出点血是不行了,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兵马换不来玉玺呀! “好,老夫借三千精兵给你,再加上五百匹战马!” 听到许诺,孙策把玉玺慢慢落到了前胸位置,却没递出去,他的意思很简单,代价不够! “老夫再拨粟米三万斛,全身甲胄两千副,三千杆,战刀二千柄,弓**一千套!”为了玉玺,袁术也是真下本钱了,许诺的无一不是宝贵的战略物资! “多谢明上!”孙策心中盘算了一下,满意的点点头,这才把玉玺递了过去,却没松手,而是目视不远处的桌案,空口无凭,立字为证! “这小子还真是不好糊弄呀!”袁术的脸都快皱成包子了,他本来打算先把玉玺弄到手,再赖账的,现在看来是不行了,“哎!现在的少年人,怎么都这么精明呢!” 刷刷点点,一份提取兵甲、粮草的文书就写好了,用过大印,袁术又从怀里摸出一枚调兵用的虎符递了过去,成交! “我的宝贝玉玺,终于到手了!” “我的宝贝兵马,终于到手了!” 大殿里,孙、袁二人都是一脸沉醉的模样,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高兴,同时还在心里强烈鄙视着对方! “到底是乳臭未干的小孩子,竟然用传国玉玺换区区几千兵马,孙坚地下有知,怕是死不瞑目吧!” 在袁术看来,兵马钱粮算什么,他占据最富庶的淮南一带,要兵就去招,要粮就去征,那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吗? “又蠢又笨的老东西,为了一块石头就把兵马送人,活该你败家,再说,这个东西是那么好拿的吗?拿不住可是会砸死人的!” 孙策可是知道这枚传国玉玺的危害,身家性命,都可能一朝丧尽,他是准备看袁术玩火**了! 各怀心腹事,尽在不言中,到底谁高谁低,日后自见分晓! v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四章放虎归山 推荐阅读: ? 黄昏时分,紫木公子正在享用自己的晚餐,一碗米饭,一条小鱼,还有几枚桔子,仅此而已! 和晚饭一样,他的住宅也很普通,一座只有前后两层的小院子,十几间房屋,人员更是简单,只有紫木公子,大肠管家,一个门房,一个厨子,一个马夫,一个随身小厮,再加上刚来没几天的小侍女-初见,仅此而已! 如果不是熟人,谁又能想到,这座连匾额都没有一块的小宅子里,住着一位‘白衣公卿’似的人物呢! 自从经历过一次家破人亡的教训后,紫木公子从中吸取的教训之一就是学会低调,‘树大招风,低调命长’,这个道理他是牢记在心,所以才不要官,不要财,就连家宅都安在寿春城最偏僻的角落里! 不过这样做也有一个坏处,那就是交通不畅,有什么重要消息他总是知道的晚上一步! “什么?孙策借了兵马、钱粮,要去征讨荆州牧-刘表,报杀父之仇?” 最糟糕的是袁术还准了! 听到消息,紫木公子手里的桔子都掉落了,如果是别人,别说区区几千兵马,就是数万大军他也不在乎,可这个孙策不同,他对此人很有一番研究,那就是一头虎崽呀,一旦放出去,无异于放虎归山,日后必成大害! “袁公路,你糊涂死呀!” “来人,备马!”扔下用到一半的饭菜,紫木公子长身而起,这件事他必须阻止,否则日后寿春城里这些人全都死无葬身之地了! 其实袁术死不死无所谓,可他紫木公子的复仇大计不能放弃,所以必须保住寿春城! 看看掉在地上的桔子,又看看跑出去的主人,小侍女-初见一脸的茫然,虽然来的时间并不长,可她也知道紫木公子素来沉稳,眼光更是高的厉害,就是提起江淮之主袁术来,语气中都略带一丝轻蔑,不知为什么对一个不出名的小将如此在乎? 算了,想不明白的事情就不要想,主人虽然跑了,可食物是无罪的,小侍女-初见把地上的桔子捡起来,扒皮,塞进自己嘴里,真甜! 大人物往往悲哀,小人物也有自己的幸福,知足,常乐! 一骑绝尘,紫木公子虽然在幕府里什么官职也没有,可将军府上下没人敢阻拦他这位大红人,因此很容易的就冲进了大殿里! “宝贝!……心肝!……我的小可爱,老夫终于得到你了!” 大殿里,袁术可不是在**美女,而是抱着‘传国玉玺’一个劲的亲不够,朝思暮想的东西,终于到手了,自己离皇帝那个位置也就更近了,只要再迈上半步,就能坐上去了! 袁术已经想好了,这宝贝放那也不保险,干脆做个皮囊,直接拴在自己的腰带上的好,以后睡觉也要抱着它! “紫木你来了,快,看看老夫新得的宝贝!” “明上,您可是给了那孙策兵马、钱粮,派他出征?”紫木哪有心思看什么玉玺呀,要是没有江山,空抱着一颗玉玺有什么用?砸核桃吗? “没错,伯符是借了数千兵马,要去荆州讨伐刘表,报杀父之仇,不过我们早有言在先,所得城池皆归老夫所有,又有这枚玉玺作为抵押,如此一本万利的好事,岂能不答应呀!” “伐刘表,报父仇,呵呵,恐怕这头虎崽要去的是别处吧!”紫木公子一阵的冷笑,孙策的那点借口,瞒的住袁术,可瞒不住他! “别处,是那里?” “江东!” “嘶嘶!”袁术双手一哆嗦,差点把宝贝玉玺摔下去,扬州牧刘瑶无能,属下六郡四分五裂,淮南文武官员中不少人都劝他出兵,把这块地方拿下来,不过袁术的心思全在‘传国玉玺’和‘称帝’上,因此一直没有下手,莫非这次要被人劫了不成? 可转念一想,就算自己借了孙策点人马,再加上他手里原来的江东残部,充其量也不过七八千人而已,凭这点力量就想拿下江东六郡,开玩笑,除非他是‘西楚霸王’项羽复生才成! “紫木多虑了吧,一个十九岁的娃娃,乳臭未干,能有多大作为!” “有志不在年高,‘明上’莫非忘记了,那‘鬼面萧郎’今年也不过二十岁而已,他的作为难道还小吗?” ‘鬼面萧郎’四个字就像一道惊雷,把袁术震得外焦里嫩,他清楚的记得,萧逸十七岁出道以来,拥立新君,北邙救驾,智斗董卓,血洗匈奴,还在最近在渭水河边歼灭羌人,攻克长安,哪一件不是改变天下风云的大事,大到人们总是记得他的名字,却忘了他的年纪! 可那样的绝世妖孽,出一个足矣,难道还会有第二个吗? “紫木以为该当如何?” “马上以商讨军务为名招孙策觐见,暗中埋伏刀斧手,只要他一进府门,立刻剁成肉泥!”紫木目露杀机,用手狠狠比划了一下,“同时派出人马包围江东军大营,缴械、收编,有不听令者,一律斩杀!” “这个,无罪而诛?”听到如此毒辣的计策,袁术不禁一阵犹豫,自从玉玺到手,他的人生目标就是做一代明君、圣君,自古圣君可是不能胡乱杀人的,青史上不好看呀! “现在天色已晚,寿春城的四门都已经关闭,此时大动干戈,似乎不妥吧!” “明公还在犹豫什么?孙策骁勇,又素有大志,这一去就是放虎归山,久必为害呀!” “天色已晚,此时不宜调兵,还是等明天一早把他招来,削去兵权,软禁起来也就是了!”虽然不想在登基前杀人,但袁术也有点担心把哪头小虎崽放跑了,所以决定明天再动手,一晚上而已,能出什么变故! “明上,机不可失,有错杀没错放呀……” 紫木公子还想再劝,可袁术直接一扭头,捧着玉玺退到后堂去了,这么好的宝贝,得给自己那些美人们也看看,没准托玉玺上龙气的福,还能给自己生几个聪明伶俐的儿子呢! 等有了聪明儿子,就把那个蠢儿子杀了,省得老夫的江山毁在他手里! “猪,全都是猪,我怎么就跟一群蠢猪混在一起了!”紫木公子现在突然有点羡慕萧逸了,曹操对他大胆当权,从不加以干涉,再看看自己,空有一腔的计谋,却什么也做不成;聪明人站在猪圈里的感觉呀! 也许自己也该掌握点实权才行了,处处受制于人,真不舒服呀! ……………………………………………………………………………………………………………………………………………… 寿春城外军营,孙策可是高兴的很,拿到文书后他立刻清点了人马,领取了钱粮、军械,如今正准备在军营里好好庆祝一番,然后再找个黄道吉日,祭旗出征! 八千人马虽然少点,但对一名优秀的统帅来说足够了,当年西楚霸王-项羽不就是靠着八千江东子弟兵,席卷天下的吗? 前人可以做到的事情,他孙策同样可以,而且还要做的更好! “兄长现在可不是庆祝的时候!”手拿文书,周瑜现在主动承担起了军中的事物,而且处理的井井有条! “兵马已经到手,公谨还担心什么?” “夜长梦多!” 聪明人一点就透,孙策闻言立刻惊出了一身的冷汗,是呀,兵马虽然到手,可自己依旧在袁术的控制之中,既然能给自己兵马,他也就随时可以再收回去,到时候可没有第二枚玉玺让他了! “那依贤弟的意思,咱们明天就走,离开寿春城?” “不!”周瑜目视寿春方向,一脸的冷笑,“咱们现在就走,从此以后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大好江山,尽在手中!” “好,就依贤弟的,连夜就走!”孙策本就是决断之人,立刻从腰间拔出宝剑,下达了军令:“全军连夜开拔,目标--江东六郡!” “诺!……吼!吼!” ……………………………………………………………………………………………………………………………………………… 第二天一早,当紫木带兵来到江东军营时,这里已经是空无一人,连营中残留的篝火灰都冷却了! “好!……好一个孙策,走的干净利落,不愧是猛虎之子啊!” 目视南方,紫木公子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放虎归山!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五章酷暑长安 推荐阅读: ? 艳阳高照,万里无云,夏季的长安城是又闷又热,把里面的人烤灼的外焦里嫩,为了对抗酷暑,那些顶级的达官显贵会从地窖里取出珍藏的冰块享用,而普通人家则只能坐在树荫下,拼命的往自己肚子里灌井水! 这时候最舒服的就是那些小男孩了,他们三五成群,呼朋唤友,叽叽喳喳的跑到长安城外,找一条渭水的支流小溪,脱了衣服,光着屁股就跳下去游泳,即是有路人经过被看到了******也无所谓,男人吗,天生就不怕被人看! 游泳不但祛暑,运气好的还能摸几条河鱼回去,改善下生活! 萧逸就没那么幸运了,他既没有一个大的冰窖,也早就过了光屁股下河的年纪,所以只能躺在树荫下的竹椅上,看着天上的太阳吐舌头! 也许是常年浸泡药浴的缘故,萧逸的气血非常旺盛,这样的好处就是力大无穷,精力过人,但同样也有一个坏处,那就是‘喜寒怕热’,再冷的冰天雪地萧逸都可以微微一笑,全不在乎,可长安城里的炎热却能要了他的小命! “快,快点……,水!” 黑色的战袍脱去,脚丫也光着,浑身只穿一件薄绸做的牛鼻短裤,露出了狼背蜂腰的标准身材,萧逸的运气不错,征战沙场数年,却从没受过什么伤害,一则他的铠甲防护力惊人,连小脸上都有镔铁面具保护,可谓密不透风,再者,萧逸的武艺高强,普天之下能在兵刃上伤到他的人屈指可数! 而且就算有武艺比萧逸稍微高一点的,在智谋上也会被他阴的死死的,虎鸠-吕布就是最好的例证,如果当初不是张飞那一嗓子,现在萧逸手里的骷髅盏肯定会多上一个…… “哗啦……刷!” 一桶井拔凉水从头顶倒下,水流顺着皮肤游走全身,带走些许的酷热,舒服的萧逸只打哆嗦,这是他现在唯一能用来祛暑的办法~~泼盆! 前世的学生时代他就经常这么做,帝都的夏天,和现在的长安城绝对有一拼,不过那时他只能自己动手,而现在有大群的亲兵从水井边一直排到树荫下,几十个水桶轮转不休,就像人工的溪流一样,小静和折兰就在身边拼命的给他扇风,看到萧逸难受,她们心里会更加难受! “这日子没法过了!”看着还挂的老高的太阳,萧逸不禁发出一声哀鸣,他觉得自己恐怕坚持不到天黑了,不行,必须改变自己的生活环境,千辛万苦的穿越而来,哥是来享福的,不是来受罪的! 长安夏季炎热,自古如此,每到这个时候,汉家的皇帝们都会去三百里外的甘泉宫里避暑,享受山水之乐,不过萧逸却不能去那里,一则距离太远,关中初定,他必须坐镇长安,至少不能离开太远;再者,甘泉宫毕竟是皇家圣地,他跑过去实在有些不合适,所以经过一番考虑,萧逸把避暑的地方定在了离长安七十里外的~骊山! 骊山是秦岭的支脉,海拔一千三百多米,上面草木丰茂,山泉遍布,是个去暑休假的好地方,最重要的是那里还沉睡着一个伟大的灵魂,萧逸前世就一直想去祭拜下,却总是没有机会,也没有路费,现在终于可以如愿了! 说走就走,萧逸一面让亲兵们准备出游需要的东西,一面派人去通知其他人,有福同享,只要是公务不太繁忙,能抽出身来的,都可以报名参加他萧大都督组织的‘骊山旅游团’,而且食宿免费呦! 这也算是他给部下们心里减压的方式之一,人如果常年处在战争的紧张气氛中,神经崩的太紧,最后不是疯掉,就是变成杀人狂魔,所以适当的放松很重要,而游山玩水就是个很好的选择! 不过在这之前,萧逸还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做,选择留守人员,总不能他前脚刚走,后脚长安城里就天下大乱吧? 军队方面好说,马六就是最好的人选,无论是能力、经验、威望、忠诚度,他都完全可以代替萧逸坐镇大营,可文治方面就不好办了,大营里都是一帮杀才,如果让他们做行政长官,那结果不是把长安变成一座军营,就是变成一座监狱,而两种情况都很糟糕! “来人,把长安城里所有文官的名单、履历都拿来,本都督要选拔可用之才!” 长安陷落以后,出降的文官足有数百人之多,其中有被西凉军裹挟而来的原汉室旧臣,也有被董卓等人用武力威逼而来的地方名流,更有那些主动投奔,想在乱世里捞上一把的投机者,可以说是鱼龙混杂,想在这些人里挑出可用之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一般! 不过这难不住我们的萧大都督,关于如何选拔有能力的人才,前世一本小说里的主人公‘韦爵爷’对此有个经典的评语,“凡是不拍上官马屁的,肯定都是有真本事的”,一句话说透几千年的官场内幕! “小静,去把最近送礼来的官员名单也拿来!”自从萧逸镇守长安以来,前来拜访他的官员犹如过江之鲫,府门前送礼的车辆更是络绎不绝,而且人家说的明白,“纯礼节性问候,就是送一点‘土特产’,不收是不行的!” 于是乎这种‘土特产’就堆了满满的三大仓库,不过萧逸却一样也没打开过,不是不喜欢,而是普天之下能让他动心的东西实在太少了! 反倒是小静和曹家兄弟经常跑到仓库里去寻宝,每发现一件好东西都能让她们高兴半天,最后小静干脆把三个仓库的钥匙都栓在了自己腰上,充当了管家婆的重任,这个天生喜欢金银珠宝的小丫头,就差把铺盖卷搬过来,时刻看守了! 很好,官员名单和送礼名单几乎是等长的,连顺序都几乎一样,按照大小级别来的,这也是官场的规则之一,上司没送礼之前,下属是不能去抢那个风光的,大小之间必须分明,拍马屁也得排队! 萧逸在比对名单时,曹家兄弟就在一旁帮忙,他们除了要学习统兵打仗,还得知道如何治理百姓,选拔人才,功课非常之重,现在三个人,六只眼就紧紧顶着这些名单,不知道萧逸会如何选拔出可用之人! 几百名官员,唯一没给自己送礼的人是~~钟繇! 几百名官员,给自己送礼最多的人是~~王朗! “呵呵,都是名人呀,很好,就你们两个了,马上传见!”看着挑出来的两名人才,萧逸摸着下巴,小黑脸上全是得意! 钟繇,字元常,颖川人,世家子弟,举过孝廉,放过尚书郎,阳陵令,为人刚正不阿,脾气火爆,经常得罪上级和同僚,以至于十几年间官职都没升上去,不错,人才呀! 王朗,字景兴,东海人,寒门出身,也举过孝廉,当过郎中,会稽太守,为人圆滑,好财物,善于交际,深受同僚们的好评,在官场上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很好,这也是人才呀! “大都督为何选了如此天差地别,势同水火的两个人?”看到这么另类的选拔方式,曹丕和曹植原本清明的眼睛也画起了圆圈,至于曹彰,这货的眼睛除了跑马,射箭,舞刀弄,其他时候就没清明过! “很简单,官场之上,凡是拍马屁,送礼的,都是没真本事的,有本事人都有一身的傲骨,所以我才把这个钟繇选了出来,此人刚正,可以做一镇的主官!” 萧逸把‘韦爵爷’那番大道理一讲,顿时听得曹家兄弟频频点头,用人,当然要用这种正直的人,如此可为明主! 可是,既然用了清廉刚正的钟繇,为何又要用油滑贪婪的王郎呢?前面的曹家兄弟明白了,可后面却又糊涂了。 “呵呵!普天之下,没有什么是绝对的,白可为黑,黑可为白,就看你怎么用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六章用人之道! 推荐阅读: ? “自古以来,选拔人才都是一门大学问,你们可知上位者用人的几个境界?” “请大都督指教!”曹家兄弟齐齐摇头,他们见过用人,可没见过萧逸这么用人的,冰火同炉,黑白混淆,什么时候正人君子和油滑小人可以一起用了,不懂,真是不懂! “上位者用人,一般来说分成三个境界!”好为人师的萧逸得意的笑笑,伸出三根手指头,而后又狠狠敲在一旁小静的头上,“心不在焉的,你也学着点!” “我是女人,又做不了宰相,学这些做什么?”摸摸脑袋,小静泪眼汪汪的觉得自己很无辜,大哥每次教导曹家兄弟时,都会把她也带上,而且同样严格。 “女人怎么了?女人就不用学习吗?女人不能朝堂执政,难道还不能‘垂帘听政’吗?”训斥了一番不求上进的妹妹,萧逸这才言归正传! “这用人的第一层境界就是‘重名士,轻寒门’,只看出身门第和名气大小,其他的一律不管,比如河北袁绍,荆州刘表就是最典型的这种人物,再看他们麾下的文武,大都有着显赫的出身,就像雄雉鸡尾巴上的羽毛一样,却是好看非常,不过除了好看,其他用处是一点也没有!” 在萧逸看来,袁、刘二人的基业就像是建立在沙滩上的高楼大厦,看似威武不凡,可大浪一来,立刻烟消云散,什么也剩不下! “第二层境界,‘亲贤臣,远小人’,用人首重道德品质,现在的徐州牧刘备就是如此,看他身边聚集的都是些忠肝义胆之辈,这些人在德行上绝对无亏,也足够忠心,可是能力方面就很难说了!” 好人不代表就有真本事,道德虽然值得崇尚,可毕竟当不了饭吃,刘备前半生一直四处流浪,这跟他用人有很大关系,想想历史上最后帮他打下基业的‘卧龙、凤雏’就知道,一个劝他夺同宗刘表的基业,一个帮他抢同宗刘璋的地盘,兄弟相残,就道德上而言都是非常败坏的,可他们却能成大事? 好人当不了皇帝,同样,好人成不了大事! “大都督高见!”曹家兄弟同时点头,一旁的小静连忙也跟着点头,真不知道她到底听明白了多少! “那第三个层次呢?” “这第三个层次吗,就是‘唯才是举,量才而用’,不论门第高低,不论人品好坏,只要是人才就全部录用,也是你们今天重点要学习的。 “正所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华夏文明,其实就是江河文明,江是长江,河是黄河,其中长江水清,黄河水浊,而大海不会因此而只爱长江,拒绝黄河,它会敞开胸怀,容纳天下所有的河流,最后才能成为浩瀚无边之汪洋,用人同样如此,君子有君子的用法,小人有小人的用法,只要是人才就必然有其用处,哪怕是‘鸡鸣狗盗’,就看你是否把他们放在一个合适的岗位上” 说到这里,萧逸停了下来,长长出了一口气! 当今之世,诸侯之中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有曹操,看看他身边的人员组成就知道了,有荀彧、荀攸那样出身名门的道德君子,也有郭嘉、程昱那样放荡不羁的诡诈之士 至于武将的来源就更复杂了,有同宗血亲,有江湖游侠,有山贼草寇,还有从敌方投靠过来的降将,可无论是那种人,在曹操麾下都可以尽情的发挥自己的能力,而且忠心耿耿,绝无反叛,也正是因为如此,他萧逸才会心甘情愿的为曹操所用,而除了曹操,普天之下也确实没有第二个人能用的了‘鬼面萧郎!’ 曹丕望天,曹植看地,曹彰双眼画圈,都在努力消化萧逸的这番论述,至于小静,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没过脑子,在她看来,自己有一个智谋深远的哥哥就足够了,根本用不着她去多费那个心,多累呀! “大都督论述的甚是精妙,不过刚才您说一般情况下分为三个境界,那莫非在这之上,还有更加厉害的用人之术不成?”曹丕不是兄弟之中最聪明的,却是最有政治头脑,也最会揣摩人心的,从刚才的话语中他仿佛看到了一条通天大道~~ “再上面一个层次吗?”说到这里,萧逸也目露崇拜之色,“有一种几百年才得一见的人物,雄才大略,目光深远,纵然是日月、星辰也尽在他的掌控之中,只要一挥手,亿万子民就会疯了一样跟随其后,前仆后继,九死无悔,无论是君子、小人都心甘情愿为他所用,那才是真正的君临天下!” “世上还有那样的人物?不,那已经不是人,而是神,活着的神明,纵然是秦皇汉武这样的圣君也做不到呀!” 不光是曹家兄弟,连对政治冷淡的小静都听的双眼发直,他们实在无法想象,有什么人能做到那个地步? 那已经不是在治民,而是治心! “有的,不过,不是现在!” 萧逸的声音很小,几乎微不可闻,在他前世的世界里,就有一位伟人,红朝太祖,他老人执政时期,七亿子民那个不是将其奉为神明,连吃饭之前都要先向画像汇报一下思想,那种崇拜是渗透到骨子里的,从古至今,所有帝王的威望加起来也做不到这一点,那才是真正的君临天下,统御万邦! 那样的人物,天下兴衰、治乱都在他一念之间,是好?是坏?很难评价呀! 傍晚时分,钟繇和王朗是一起来到大都督府门前的,只不过一个趾高气昂,满脸喜色,另一个忐忑不安,强装镇定! 大都督府就是以前司徒王允的府邸,那位汉室忠臣跳‘五凤楼’殉国后,全家老小也尽皆蒙难,这里就荒废下来了,一是大家尊重司徒大人,不愿侵犯他的府邸,另一方面是不敢,因为据长安城里的打更人说,每到深夜,这座府邸里总传出凄惨的哭嚎之声,还有一个身穿朝服的苍老身影在里面飘来飘去,不时发出叹息,大家都说那是司徒大人的英灵不灭,还在为汉家的国运操心! 萧逸进长安后,拒绝了入住皇宫,随后略一扫听,就决定把大都督府设在这里,偌大的府邸,反正空着也是空着,利用起来多好,至于所谓的阴魂不散,萧逸从来不在乎,他在战场上杀人如麻,如果有鬼魂报仇的话早就来了,还能容他逍遥到现在,大不了给老司徒多烧点纸就是了,怎说也是相识一场,借宅子用用,不会小气的! 果然,萧逸入住以后,夜夜平安无事,不但是他,就连那些亲兵、仆人也没事,没一个见鬼的,这下子长安城里又传开了,说大都督是‘贪狼星君’下凡,身上杀气重,鬼神退避;也有人说萧逸亲手斩了李傕、郭汜二贼,为老司徒报了仇,所以司徒的鬼魂才以府邸相送,不再闹事! 反正各种传说是越来越邪乎,一些茶馆、酒肆还编成故事在传唱,名字就叫阴魂送宅,据说场场爆满,经久不衰,日后还成为中国古代戏曲界十大名剧之一! 而画着一张小黑脸的萧逸,也随着这部戏剧风靡大江南北,深入人心! 除了钟繇和王朗二人,府门前不远处还围绕着不少长安城里的官员,这些人都是狗鼻子,闻到风声跑过来的,试着能不能趁机见大都督一面,也混个差事,就算见不到萧逸,跟王朗拉拉关系也好,看模样就知道,二人肯定是一个上天,一个入地! 上天的那个肯定是王朗,至于入地的吗,呵呵,那还用说吗,‘鬼面萧郎’,可是杀人如麻的,活该,谁叫你舍不得送礼呢! “卑职参见大都督!” “免礼,赐座!” 萧逸是在大堂里正式接见二人的,不但自己一身戎装,腰佩宝剑,两侧的亲兵们也是顶盔惯甲,手持利刃,汉官威仪摆了个十足! 再看堂下二人,王朗躬身垂手,屁股只是稍微挨着坐塌,一副随时起身听命的样子,反倒是钟繇,大马金刀的跪坐在那里,挺直了腰板,目不斜视,他也是豁出去了,横竖今天落不了好,就是死也要死的有尊严! “二位都是饱学之士,出身孝廉,又都曾在朝为官,如今天下动荡,社稷不安,身为汉家臣子更应该挺身而出,为天下、为百姓,出上一份力才是!” “大都督所言极是,卑职不才,愿听从驱策!” 萧逸的话音未落,王朗就从座位上爬了出来,一头磕在地上,他送了那么多礼物,不就是想求个一官半职吗,如今机会来了,岂有不顺杆爬的道理! “为国出力乃是身为臣子的本份!”钟繇也硬帮帮的扔出了一句。 “很好,二位接印,以后长安城里的事情就拜托了!”说着萧逸桌案的托盘上拿起一颗大印,掂了掂,纯金的,挺沉,本都督任命王朗为‘长史’,负责地方上的‘赋税征收,粮草调集’等事!“ “多谢大都督,下官必效犬马之劳!”王朗原本期待的目标是‘长安令’的职务,那才是统辖一方的最高行政长官,虽然有些失望,但他还是乖乖的把大印接了过去,长史也不错了,油水足足的! “钟繇大人,该你了,上前接印吧!”萧逸拿起另一颗大印,拍了拍,目光中杀气弥漫,想接这颗印,没有胆子的人可不行! “卑职接印!” 萧逸手握大义的名份,钟繇也只能硬着头皮上前,他已经想好了,十有**是看牢房、守城门、或者巡街之类的职务,用这种办法来羞辱不肯送礼的人,是那些上官最常用的手段了! 二人四目相对,萧逸就像一头已经伸出利爪的恶狼,随时准备把对方撕个粉碎,钟繇虽然身上冷汗直淌,却死命坚持着,不肯后退半步! “很好,是个硬骨头!”半响,萧逸满意的点点头,将手里的大印递了过去,“以后长安城的大小政务就拜托了,务必尽心!” “啊长安令!” 大印到手,钟繇浑身就是一振,不是看城门,也不是扫大街,而是执掌整个长安城的最高长官,封疆大吏,这怎么会?怎么可能呀? “下官尽心竭力,誓死报效!” 钟繇终于恭身下拜,士为知己者死,人家看得起自己,委以重任,自己就得竭尽全力,这就是这个时代的价值观! 看着突然扭转的剧情,再看看怀里的长史大印,好半天才合上嘴巴的王朗也深深拜了下去,现在他才算知道萧逸的可怕之处,至于刚才还想着的贪婪之心,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鬼面萧郎,深不可测啊!” v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七章长龙卧波 推荐阅读: ? “恭送大都督!” “恭送各位将军!” 长安城东门外,马六、钟繇等一群留守官员正在给出游的人们送行,这次萧逸组织的‘骊山旅游团’规模可是不小,除了从不离身的小静、曹家兄弟外,还有蔡文姬、折兰、大牛、典韦等人,就连‘掘子军’的黄鼠也混在了队伍里,而且眉飞色舞,似乎比谁都要高兴! “好了,长安城的事务就拜托给诸位了!” 出游不是打仗,所以萧逸没穿铠甲,而是换了一身黑色的百花战袍,束以狮纹带,头戴金冠,腰挂玉佩,完全一副贵家公子打扮,其余众人也都如此,只携带了弓**、兵刃,没一个穿甲胄的,就连‘征西都督’的大纛旗都没带,几辆花车一群马匹,跟普通的大户人家出游没什么两样! “大都督请放心,下官必然忠于职守,确保长安万无一失!”钟繇刚毅的面孔上透出兴奋的神色,执政西都-长安,即是巨大的挑战,也是他一展心中抱负的打好机会呀! “你们吃好、喝好、玩好,一群重色轻友的家伙!”马六撇着嘴,一脸郁闷的模样,话说他也想去游山玩水,跑马踏青,却被萧逸强行留下来镇守大营,自然是怨气冲天了! 其实马六也明白,自己是最适合的留守人选,这几万大军是他们在世上立足的根本,绝不能轻易交给他人,否则他也不放心呀,不过明白是明白,抱怨却一句也不能少,谁叫他们是兄弟呢! 什么是兄弟? 就是没事时挖苦、讽刺、打击,怨言满天飞,可一旦有事,又会义无反顾的帮你的人! “好,出发--骊山!” 萧逸大手一挥,百余人的‘骊山旅游团’就启程了,他们有的骑马,有的坐车,反正也不急着赶路,完全是一副游山玩水的样子,遇到当地的土著百姓,还会主动的和人家打招呼,如果有什么名胜古迹,肯定跑过去观摩一下,再写个‘某某到此一游’,反正也没人来收罚款,再说,这些字要是能保存到两千年以后,那就是货真价实的文物了 众人的字迹中,最好的当然是蔡文姬了,飘逸若仙,充满了美感! 其次就是曹植,别看小家伙年纪不大,但一手小篆写的如舞梅花,让人拍手称赞! 再下来就是萧逸,笔走龙蛇,字里行间似乎有百万雄兵,让人看了精神为之一振,可惜就是杀气太重了些,所以位居第三! 剩下的人,有好有差,而字迹最丑的一个,竟然是小静,平时萧逸也没少督促她学习,更是手把手的教她写字,可不知怎么搞的,能把宝剑耍的飞快的手,提起笔来就不灵了! 至于折兰,羌人根本就没有文字,所以她也就不用写字了! 七十里的路程,如果让‘白菜’全力奔驰的话,有半个时辰就能赶到,可这支旅游团却用了整整两天时间,真可谓蜗牛的速度,乌龟的心境,再加上一条牛犊般的欢快! 才到山脚下,一股浓郁的草木清新之气就迎面扑来,让人精神为之一振,再侧耳倾听,山间潺潺的溪水声,百鸟齐鸣的清脆声,还有‘呦呦’不绝的鹿鸣声,真有如人间仙境一般! “骊山南北纵横数十里,看起来不小,其实只是秦岭大龙脉甩出来的一个分支,不,准确的说是甩出来的一颗龙头,然后一直甩到了渭水河里,在风水学上讲,这叫-‘长龙卧波’,大富大贵之地,当出千古一帝,不过可惜龙脖子处有道峡谷,像是被一刀斩断了,恐怕国运难以长久” 别人眼里的人间仙境,在黄鼠看来就是一座巨大的聚宝盆,入山以后,其他人都是仰面欣赏风景,只有他深低着头,似乎在脚下的草丛里探寻着什么,还不时的捡起地上的碎石破瓦,放在鼻子边嗅一嗅,满脸的陶醉! 黄鼠的奇怪举动引起了小静和曹家兄弟的注意,立刻围拢了过来,自从‘掘子军’成立以后,从地下摸出了无数的金银宝物,其价值更本无法估量,可以说曹营集团能够迅速的崛起,而且钱粮充足,这些盗墓贼的功劳绝对不小,而黄鼠也被众人送了个‘寻宝鼠’的外号,号称是无宝不到! “黄鼠,你是不是又摸到什么宝贝了?快点拿出来!” 如果说黄鼠的爱好是寻宝,那小静的爱好就是劫宝,就像上古的龙族一样,小姑娘只要看到亮晶晶的东西就会走不动路,非要弄到自己手里来不可,真不知道她这种爱好是怎么形成的,也许这就叫天生富贵吧! 每次‘掘子军’发掘宝藏回来,小静肯定会第一个赶到现场,各种宝贝必须先经过她洗劫一遍,剩下的才会上交大营,因为她的特殊身份,再加上小姑娘也确实很可爱,所以盗墓贼们也乐得被她洗劫,反正左手换右手,东西最后还是落在姓‘萧’的手里。 经过一段时间的积攒,如今小静的私藏已经相当丰厚了,据说她还有一顶前朝王后戴的凤冠,纯金打制,上嵌八宝,价值连城! “大小姐请看!”说着黄鼠献宝似的伸出手掌,露出一块残破不堪的‘瓦当’,上面布满了裂纹不说,还有被大火焚烧过的痕迹,根本就不是什么宝物。 “找了半天,你就摸到一块破‘瓦片’,我还当是什么宝贝呢!”不但小静一脸的失望,就是跟过来的曹家兄弟也是一起撇嘴,现在每次劫宝,他们也会跟着分一杯羹,而且乐在其中! “大小姐有所不知,这可不是一块普通的瓦片!”说着黄鼠用袖子在黑乎乎的‘瓦当’上擦拭了一下,露出一个隐约的猛虎纹路来,“秦制,虎纹瓦当,非公侯之贵不能用也!” 而后黄鼠又在周围的草地上仔细丈量了一番,还抓起把黑乎乎的土壤闻了闻,最后用脚尖点点地面,非常肯定的说道,“这块地下五丈左右,就埋着个贵人,至少是个侯爵!” 侯爵,无论是那朝那代,都算的上是高级贵族了,而且秦汉时期崇尚厚葬,讲究的是‘事死如事生’,下葬的时候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金珠宝贝都带下去,到了另一个世界里,好继续享受荣华富贵,所以脚下这个侯爵的墓室里,肯定有不少好东西! “那还等什么,快点把宝贝挖出来!”小静一脸兴奋的开始撸袖子,同时招呼曹家兄弟,大有亲自动手的意思! “不可,万万不可!” 黄鼠吓得一蹦三尺,连忙伸手把四个‘活宝贝’给拦下来了,开玩笑呢,‘摸金校尉,专职取土中闲置之金银,充实国库,赈济百姓,说起来是高、大、上,可实际上还不是个盗墓贼,再怎么说也是有损阴德的事情,谁敢保证不遭天谴? 这四个’活宝贝‘是什么人,一个大都督的妹妹,三个丞相家的公子,绝对的大富大贵之人,要是让他们沾了摸金这个行当,黄鼠可以肯定,萧逸会把他绑在大营的旗杆上,风干成一块腊肉,再剁碎了喂狗! “为何不可,难道你要自己一个人独吞?别忘了,见者有份!”被拦阻下来,四个活宝贝自然一脸的不高兴,在他们看来,挖坟掘墓和挖蚂蚁窝也没什么区别,都是一项娱乐活动而已! “这个吗,区区一个侯爵岂劳四位贵人动手!”黄鼠在原地转了三圈,终于想到个借口,只见他张开臂膀,画了一个大圈,几乎把整座骊山都画进去了,“这里是一大片墓葬群,达官显贵无数,这个侯爵的墓处在最外围,连个看门的角色都算不上,真正有钱的主,还在里面呢!” 堂堂一位侯爵都只能算是个看大门的,那里面沉睡的该是何等人物呀? 帝王将相还是? “走,寻宝去喽!”四个活宝贝欢呼一声,加快步伐向山里跑去,他们的好奇心完全被勾了起来,非要看看,这座山里到底沉睡着谁的陵墓! v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八章江山、美人,谁轻谁重? 推荐阅读: ? 山路崎岖,越往里走越是难行,无奈之下,众人只好放下马匹、车辆,留下几十名亲兵负责看守,其余的人开始步行登山,顺便更加亲近的领略下游山玩水的乐趣! 登山,对萧逸等一群武将而言自然不算什么,其余人里,小静自幼长在山区,翻山越岭,如履平地一般,曹家兄弟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小身板都是棒棒的,自然也不是问题,折兰是马背上的女中豪杰,一点辛苦也熬的住,最后,只可怜了我们的蔡文姬大美人,她从小学的是琴棋书画,平时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双小脚丫上连块茧子都没有,登山,对她来说比登天还要难啊! 后世,如果有旅游团里有一位绝色大美人爬不动山了,只需要招呼一声,肯定有大群的狼哥‘嗷嗷’叫的跑过来帮忙,背着、抱着、骑脖子上都可以,而且个个精力十足,一口气爬上山顶都不带大喘气的。 可这个时代不行呀,汉朝虽然不像后来的两宋那样注重男女大妨,但基本的礼节还是有的,人家大姑娘家的身子,岂是随意可以触摸的,如今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个女人来帮忙,不过队伍里另外两位女性吗? 小静毕竟年龄还小,身子骨没完全长开,让她背一个成年人,实在太吃力了,至于折兰,一双天蓝色的大眼睛直接望天,对于这位潜在的情敌,她不去砍两刀就算客气了,还想背着,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才行! 女人们不肯出手,那就只能看男人的了,说实话,对于背蔡文姬这位大美人上山,一众武将都是非常愿意的,就连身体还没长成的曹家兄弟都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不过心里愿意,却没一个人敢过去,就算他们敢过去,蔡文姬还不愿意呢? 最后,几十双眼睛一起落在了萧逸身上,意思很明显,“大都督,还是你背吧!” 被几十双眼睛直愣愣的盯着很不舒服,尤其里面还有一双充满期待的桃花眼,一闪一闪的不停在放电,弄的萧逸筋酥肉麻,双腿踩棉花一样来到了蔡文姬身边,背对着蹲下,来吧,除了自己,大概也没人背的动这位大美人了! 两只细嫩的小手搭上肩膀,然后一具又香又软的身子就趴了上来,萧逸双手向后托了下,两条同样芊细的大腿柔弱无骨,摸起来软绵绵的,和折兰的大腿截然不同,因为常年骑马,哪位‘西羌第一美女’的大腿浑圆、有力、弹性十足,尤其是夹在自己腰上的时候,那滋味,妙不可言! 不知道蔡文姬的大腿夹起来是什么感觉,呵呵,如果~~ 一边胡思乱想,萧逸背起蔡文姬向前走了起来,可刚走几步,就被众人给拦住了! “怎么了?” “大都督,您走的是下山的路,上山走这边!”众人一脸的鄙视,背个美女,就找不到方向了! “本都督当然知道那是下山路,古人云,‘上山容易,下山难’,我这是先试试下山的感觉,省的到时候一脚踏空,就不好了!”萧逸给自己找了一个非常合理的借口,而后仰着小黑脸,转身,向山上走去! “多谢大都督援手,小女子必有厚报!”背上的蔡文姬呵气如兰,还不忘挺挺胸,向一旁的折兰满怀深意的笑了笑,气的后者恨不得拔刀砍人,不,是砍自己的腿,如果她受伤了,萧逸肯定会扔下那个只会弹琴的狐狸精,跑过来背自己上山的吧! 男人最厉害的地方是脸皮厚,而女人的秘密武器就是装可怜,那样才有人疼! 虽然背着个人,可萧逸登山的速度依然很快,他这双铁脚板是当年在卧虎山的荆棘路上练出来的,老道为了锻炼他的体魄和毅力,每次都是让萧逸抱着数百斤的巨石上下飞奔,比较而言,蔡文姬这绝不超过九十斤的体重,就不算什么了! 骊山是座古山,很久以前就有人类的活动痕迹,一路上不但有许多青石铺成的台阶,两旁的石碑、文刻更是多如牛毛,其中不少都是‘金文、铭文’这样的上古文字,可以追溯到夏、商、周三代时期。 这时候萧逸背上的蔡文姬就有用武之地了,她家学渊源,父亲蔡邕更是一位金石大师,别人看不懂的鬼画符,在她口中却能一一念出内容和来历,还能巧妙的点评一番。 只听的众人大呼过瘾,谁能想到,根据那些石碑记载,他们现在走的这条山路上发生过如此多的故事,周文王在这里请过贤士,周武王在这里祭奠过上天,连哪位被神话了的姜太公,都在山间的溪水里垂钓过~ 古今中外,不论民族、信仰,人们对有学问的人都会非常尊敬,那怕她是个女人,一行人对蔡文姬的博学自然挑大拇指称赞,就连愤愤不平的折兰都凑了过来,她们羌人没有文字,自然也就没有系统的历史记载,仅有的一点传说都是口口相授,流传了几百年后,也就完全走了样,祖先的事迹到底如何,她们又是从那里来的,谁也不知道了! 越是缺乏,就越想得到,折兰盯着萧逸背上的那个女人,一双天蓝色的大眼睛闪个不停,她有一种冲动,把这个女人抢到草原上去,专门给她们羌人记载历史,顺便教那些小孩子们读书、识字,省的那帮蠢家伙们放了一辈子的牛羊,却连存栏多少也数不清楚 不过折兰也明白,想从萧逸手里抢人,或者抢东西,几乎都是不可能的,这个霸道的家伙只有他抢别人的份,谁要是来抢他,十有**连自己也得赔进去,折兰就是最好的例子! 明抢既然不行,那就只有偷了,这位‘西羌第一美女’开始拼命转动脑筋,思考着如何才能从‘鬼面萧郎’手里偷一个人走,哪怕偷不到大的,偷个小的也成呀,只要好好养大,一样可以成为识文断字的人才! 到那个时候,羌人也就有自己的文明了! 山间的野兽很多,不过现在是夏季,母兽身边全都带着崽子,杀一只就等于是杀一窝,所以众人很自觉的都把弓箭放下了,天赐万物与人,可以索取,但必须有度! 好在山间的溪流不少,因为没人捕捞,里面的河鱼又大又肥,见了人都不知道跑,再加上树林里有不少的野果,所以食物倒是不会匮乏! “我刺!刺!刺!” 大家一起动手捕鱼,但要论木叉玩的最好的,非小静莫属,绝对的稳、准、狠,一把木叉神出鬼没,每一次出击,肯定能翻上一条肥大的河鱼来,看的曹家三兄弟拍手叫好。 他们三个也下到水里试了试,结果一无所获,明明就在眼前的游鱼,可是一叉子下去,总是会偏移一点,明明瞄的很准呀? 最后三兄弟干脆专门负责在四周赶鱼,把叉鱼的任务全交给了小静,能者多劳,谁家她是‘大姐大’呢! 比较起来,萧逸捕鱼的办法就要文雅许多,也高明许多,他在地上捡了一把小石子,扣在手中,然后就在溪水边静静看着,一动也不动,似乎在学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嗖!嗖!,啪!啪!” 水中的鱼群刚一现身,萧逸双手拇指同时抬起,一颗颗石子就闪电般飞了出去,力道强大,又准又狠,还带着风声,在水面上打出朵朵浪花。 过了一会,一条条肥鱼就自动飘浮了上来,白肚皮朝天,竟然被那些小石子给生生的打晕过去,这份本事,看的周围人目瞪口呆~“弹指神通呀!” 众人一面欢叫着捞鱼,一面称赞大都督果然手段了的,就连小静都扔了木叉,跑过来腻在哥哥怀里,非要学这门神奇的‘弹指神通’不可,逗的萧逸一阵大笑。 哪有什么‘弹指神通’呀,不过是他小时候经常和朋友玩的弹玻璃球而已,当年他可是此道高手,每次就带一个玻璃球出门,然后赢满满一口袋回来,只杀的村里的小孩望风而逃,根本没人敢和他玩,最后得了个‘独孤求败’的名号! 当天晚间,众人就在一座山峰上扎营,因为这里有一大块平整的地方,周围还有残破的石碑、祭坛,不知是做什么用的。 结果蔡文姬一番考证,又经过黄鼠的补充后,二人一致认定,这里就是当年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地方,这块平地,就是当年的烽火台呀! 结论一出,众人立刻沸腾起来,纷纷谈论褒姒的美貌,和周幽王的昏庸,最后萧逸决定,在烽火台上再点起一把篝火来,即是缅怀古人,还能用来烤鱼,一举两得! 看着熊熊燃烧的篝火,再看看身边同样艳绝天下的折兰和蔡文姬,萧逸还真找到一点当年周幽王的感觉,为了美人不顾一切,最后玩丢了江山和小命,也真是个情种呀! 男子汉,大丈夫,没有江山那来的美人,可是反过来再想,要是没有美人陪伴,手中空握万里江山又有何用? 江山,美人,谁轻谁重呀? v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九章神女多情 推荐阅读: ? “大都督,宝贝、宝贝、我发现宝贝啦!” 看完篝火,吃过烤鱼,又用了一些野酸果帮助消化,正当众人准备入帐休息时,大呼小叫的黄鼠突感从夜幕中冲了出来,脸上全是狂喜的神色,连脚上的靴子都跑掉了一只,看来他是真的找到宝物了! “什么宝物?” “数量有多少?” “埋藏有多深?到底好不好挖?” 众人一拥而上,七嘴八舌的寻问起来,都知道黄鼠有‘寻宝鼠’的外号,这家伙的习惯是白天睡大觉,夜深人静时才带上工具四处溜达,据说这是他们祖师爷传下来的规矩,刚才吃完烤鱼他就溜达出去了,没想到一会功夫就跑了回来,收获还如此之大,骊山,果然是藏宝之地呀! “好宝贝呀,半面山坡都是,就在地面上,根本不用挖!”黄鼠用力的张开双手,似乎在形容那些宝贝有多大! “世上还有那样的宝物,这次真是没白来!” 听完黄鼠的话,众人立刻兴奋起来,也没心思睡觉了,夜长梦多,万一宝贝跑了怎么办? 不是经常传说,一些宝贝在吸收了日月精华以后,就能长出腿,还能变幻成人形,漫山遍野的乱跑吗? 最后萧逸一挥手,寻宝去,他的好奇心也被钓起来了! 黄鼠在头前带路,其余的人一手火把,一手兵刃,时刻做好战斗准备,连萧逸都把‘贪狼刀’拔了出来,夜战,短刀比长剑更加顺手,无数的神话故事告诉他,宝藏就没有白得的,就算边上没有一条巨龙看守,肯定也有其他的危险存在,小心点,没坏处! 发现宝贝的地方并不太远,穿过几片山林就到了,不过众人并没有看到闪闪发光的宝藏,反而是听到了潺潺的流水声,还有阵阵欢快的蛙鸣!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说宝贝藏在水里不成! 在火光的照耀下,众人终于看清了他们要找的东西,不错,确实是宝贝,而且数量很多,整片山坡,从上到下到处都是,可惜的是这个宝贝是长在山上的,根本就带不走,只能在这里享用,因为黄鼠发现的宝贝是~~一大片温泉! 古人很早就有对温泉的记载,认为这种带着硫磺味的温水是大地的精华,可以包治百病,延年益寿,所以格外推崇,称之为‘天然汤浴’,因为数量十分稀少,一般只有那些顶级的大贵族才能享用,没想到骊山里竟然有这么大一片! “华清池……,杨玉环,贵妃出浴图!” 看着眼前的景观,萧逸口中低低的吐出几个字来,他终于想起来了,这里就是后世大名鼎鼎的的‘华清池’呀,温泉自古有之,但一直到唐朝时才被真正利用起来,为了享受,唐玄宗在这里修盖了一座豪华的行宫,据说起富丽堂皇堪比仙宫一般,而且就是在泡温泉的时候,他把自己的儿媳妇杨玉环弄到了手里,而后演义了无数的经典历史故事~~ 泉水是从山坡上一块凸起的龙头型巨石下边冒出来的,一共有十几个泉眼,水流很大,向下一直流淌,每遇到一处低洼就汇聚成一片小池塘,大的七八丈,小的五六尺,密密麻麻的布满了一片山坡,也不知道有多少! 用黄鼠的话说这叫‘青龙吐水’,他跑遍无数的名山大川,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好的风水宝地,一点人工的痕迹都没有,完全是天生地养而成,看那模样,大有自己死后就埋骨在这里,好保佑子孙后代里也能出几个大官! 不管怎么说,温泉都是一个宝贝,既然遇到了,就没有错过的道理,爬了一天的山,浑身酸痛,正好需要沐浴一下,众人立刻开始分区划块,准备享受这份大自然的赠予! 最高处的几个水洼温度太热,连鸡蛋都能煮熟,自然不可取,众人只好沿着水流向下寻找,一个温度适宜,水质清澈,又比较隐蔽的地方自然分给了几位女士享用,下面不远处一块三丈大小的池塘被萧逸看中了,至于其他人只好向更下边寻找,反正池塘够多,就是一人一个都没问题。 小静不想跟两个女人一起泡温泉,她想去大哥那里,结果被萧逸给赶了出来,十三岁的大姑娘了,怎么能跟他一起洗澡呢! 其实小静不愿意跟两个女人一起洗澡,是因为自卑,身材上的,折兰就不用说了,自幼在马背上纵横,身体绝对是按照黄金比例分割的,该大大,该小小,一丝赘肉也没有,完美的像一尊玉雕,难怪连萧逸都对她那么痴迷! 没想到的是文弱的蔡文姬脱了衣服后,竟然也露出一副完美的身材来,皮肤光洁如玉,连水珠在上面都停不住,小蛮腰仅堪一握,胸前两个木瓜却大的惊人,而且又挺又翘,让人恨不得上去咬一口,解解馋!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小静很可怜,因为她根本就没有货,胸前是一马平川,胸骨一根根的,用来当洗衣板倒是很合适,身体其他部位也是瘦瘦的,摸上去根本没肉,天知道自己每天吃下去那么多肉都跑哪去了,怎么就只长个子,不长胸呢? 正在小静自怨自艾的时候,她突然发现一起泡温泉的折兰不见了,本想问问蔡文姬,可这位大美女紧锁眉头,把身体整个淹没在水里,小拳头攥的紧紧的,似乎在做什么重要的决定,再侧耳听听大哥那里的声音,小静也就乖乖的什么都不问了! 男人,果然都是喜欢胸大、身材好的! 半个时辰以后,折兰步履蹒跚的回来了,浑圆笔直的大腿直打哆嗦,一副虚弱无力的模样,漂亮的脸蛋上还泛着层层红晕,什么也没说,一头扎进温泉里,开始恢复体力,她真是累坏了! 又过了一会,蔡文姬竟然也不见了,这下小静真有点发慌,可是折兰都一点反应也没有,她又能做什么呢,只好继续对着自己的‘洗衣板’发愁,也许该听哥哥的,多喝点牛奶才是! 女人没胸,人生就等于失败了一半! ……………………………………………………………………………………………………………………………………………………………… “泡温泉果然是件舒服的事情,洗鸳鸯浴更是远胜神仙般的享受,难怪唐明皇会在这里犯错误,温泉加美女,是个男人恐怕都过不了这一关!”萧逸双目微闭,将自己的身体完全沉浸在水中,享受地热的同时,还在回味刚才和折兰的激情。 自从两人突破了那层关系后,这头‘小母狼’就没少偷偷溜进自己的帐篷,胸口那一排排牙印就是最好的纪念,也不知道羌女是不是都这么厉害,竟然喜欢用咬的! 对于如何安置折兰的问题,萧逸也曾反复思考过,凭他的权势、地位,养个女人自然不是难事,可关键是这条‘小母狼’根本就养不住,她属于西羌草原,属于自由的世界,自己不过试探性的问了一下,就被狠狠咬了一口,差点负‘重伤!’ “莎莎!……莎莎!” “脚步声,很轻,是个女人,呼吸还有些急促!”萧逸依旧浸在水中,连眼皮都没抬,身为射雕手,用耳朵就能判断出很多东西。 “莫非那条小母狼刚才没吃饱,又跑回来了?”旅游团里的女人只有三个,至于能主动跑过来找萧逸的,除了折兰还能有谁? 来人一言不发,非常乖巧的跪坐在岸边,还掏出一块丝帕,用泉水浸湿,给萧逸轻柔的擦拭起后背来,动作温柔中却又有些颤抖,似乎是第一次给男人擦背! “呵呵!难得小母狼也有这么温柔的时候,看来自己一会得卖卖力气才行了!”美女擦背,艳福无边,萧逸展展筋骨,准备好好享受一下那十指…… “嗯,不对,不是折兰,那会是谁?” 对方的十指划过后背的皮肤,萧逸立刻警觉起来,折兰的手指也很好看,但因为常年握刀的原因,关节比较宽大,手指肚上还有老茧,被这样的手抚摸,就像是砂纸一样,微痛,有力,又很享受! 可现在给自己擦背的手,温柔、嫩滑、芊细,一点老茧也没有,反而润的像水豆腐一样,完全是另一番滋味! 虽然都很舒服,但绝不是同一个人! “唰!……啪!什么人?” 几乎在警觉的瞬间,萧逸突然从水中长身而起,一把攥住了那只嫩滑的小手,另一只手则闪电般向对方的咽喉抓去,凭他的力量和速度,就是最灵巧的毒蛇也能抓住,更何况是一个女人! “啊……呀!” 手指离咽喉只差寸许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两人同时发出一声惊叫,而后身体都僵住了! “是你?文姬小姐!” 萧逸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跑过来给自己擦背的竟然是蔡文姬,和平时端庄典雅的才女形象不同,现在的她衣衫尽去,只在胸口位置围了一层轻纱,被水气一浸,紧紧的贴在身上,露出婀娜多姿的曲线来,就像什么都没穿一样,那种朦胧的美感,再配上骊山夜色的衬托,真仿佛是神女降临了~ “大都督弄疼人家了!”蔡文姬的声音低不可闻,小脸更是粉如桃花,也不知是被温泉蒸的,还是害羞弄的,尤其是她面前的萧逸,从水里直接站起来时,一丝不挂,露出雄健、英武的身材! “姑娘何苦如此?”萧逸连忙把手松开,他的手劲是何等惊人,就刚才那一抓,文姬的玉腕上就红了好大一块,有心给她揉揉,却又不知该如何下手,本来就情商不高的他,这次是彻底麻爪了! 万马千军,刀山火海他不怕,可是衣衫半敞,主动送上门的美人,没遇到过呀! 就连折兰,那也是萧逸醉酒后主动推到的,而现在,似乎是要逆推,太刺激了! “小女子特来感谢大都督的援手之恩!”说完蔡文姬把俏脸深深的低了下去,没办法,这个借口实在是太烂了,人家背她上了次山,她就用身子来回报,神话故事里也没有这样的事吧! 可是没办法呀,身处乱世,蔡文姬也反复考虑过自己的归宿问题,结果想来想去,萧逸就是最好的人选,当然也是唯一的人选,毕竟二人举行过一场‘婚礼’的,就算她再想找别人,可普天之下有谁敢碰‘鬼面萧郎’的女人? 那不是自己找死吗? 所以蔡文姬最近就一直在等,等萧逸主动出击,她也就半推半就,假戏真做,好把如意郎君弄到手里,可谁想到这根木头似乎一点也不懂男女之情,每天宁可抱着冰冷的‘凤翅鎏金镗’睡,也不愿意去她的帐篷里坐一会! 就这样,等呀等,等到那名羌女都捷足先登了,蔡文姬还是没等到结果,这时候她才反应过来,‘守株待兔’是不可能了,必须主动出击,否则以后她连一根兔子腿都分不到,要知道,普天之下瞄着‘鬼面萧郎’的女人可不在少数,起码长安城里那些官员,就巴不得把自己的女儿送进大都督府,哪怕为奴为婢也好呀! 女人可以软弱一辈子,但关键时刻勇敢一次就够了,今晚月色撩人,再加上温泉热量的帮助,蔡文姬终于鼓起勇气,跑过来捉‘兔子’了! 萧逸的情商是不高,可男人的本能却一点也不少,人家大美女都送上门来了,自己要是还无所作为,那他可就真是白穿越一次,白挨雷劈了! 你情我愿,没有别的废话,一个字--干! “嗷!”一声午夜狼嚎划破夜空,我们的萧大都督迅速完成了变身,凶狠的扑了上去,区区一层轻纱又岂能拦得住中山狼爪,身如羊脂美玉,腰如迎风摆柳,还有那挺翘的圆月,黝黑的森林…… “感谢老天爷,这是你的杰作呀!” “请大都督怜惜,奴家第一次……”愿望即将达成,蔡文姬反而慌乱起来,双手无助的四处遮挡,可却又什么也挡不住,反而更加诱惑! “嗷!……放心吧,我会用心怜惜你的~~” 巫山**,神女多情,当年楚襄王没完成的梦想,终于被萧逸给办到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十章劝君少骂秦始皇 推荐阅读: ? 雄鸡报晓,紫气升腾,当东方的第一缕阳光照进山峰中时,萧逸猛地睁开了双眼,他的生理时钟一向精准,清晨必起,这还是当初在卧虎山上时养成的习惯,如果睡懒觉,老道师傅的那柄浮尘就会招呼他的屁股了! 如今老道已经羽化登仙,自然没人敢再打萧逸的屁股了,可习惯一旦养成,却是再难改变的。 从软榻上一跃而起,连战袍都没披,萧逸赤着上身,迈步来到帐外,先是几个深呼吸,让山里清新的空气冲进肺腑,精神顿时为之一振,而后舒展筋骨,开始每天的晨练,拳如锤,脚如钻,影如风,在阳光的照耀下,萧逸雄壮的身体仿佛披上了一层金甲,散发出无限的活力,当然了,如果没有那些牙印和抓痕就更完美了! 女人难道都有那方面的爱好吗?一个用咬的,另一个就用抓,害得萧逸在痛苦并快乐中煎熬了整整半个晚上,牙印自然是折兰留下的,至于那些抓痕,则是蔡文姬的杰作! 谁能想想,一个知书达礼,典雅端庄的大家闺秀,竟然也有如此狂野的一面,像个小野猫似的,又叫又抓! 萧逸看着自己胸前和胳膊上的道道抓痕,又红又长,没有三五天估计是下不去了,这些还是明面上的,看不到的后背上肯定更多,哎,下次坚决不能让她给自己搓背了~~~ 营地里的人很快都起来了,跟平时一样,准备早餐,收拾营地,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就算是有人看到自家大都督身上的‘勋章’,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就这么大的营盘,有什么事能瞒的住呀,再说,就昨晚那动静,是个耳朵没毛病的都能听见,没看到文姬小姐因为‘偶感风寒’躲在帐篷里没出来吗,泡温泉能泡出伤寒来,也真是一大怪事! 折兰从帐篷里钻了出来,小脸上还挂着寒霜,虽然知道这个魔神般的男人不可能为自己所独占,可心里还是酸溜溜的,给萧逸披上百花战袍的同时,还没忘偷眼数了一下,看看她和蔡文姬谁的杰作更多,最后才得意的点点头,还是自己更胜一筹呀! “小的参见大都督!”天光大亮时,黄鼠跑回来了,这家伙就是个标准的夜行动物,上半夜泡完温泉,后半夜受萧逸的指派,又溜达出去寻宝了,看那一脸兴奋和惊奇的模样,定是有所收获! “我说的东西找到没有?” “大都督神机妙算,东西找到了!”说着黄鼠从背后取出一个人头大小的包裹,捂的严严实实,不知道里面到底是什么宝贝! “好,跟我进账!”看到包裹,萧逸顿时兴奋起来,“小斌、典韦,守住帐门,任何人不得放进来,违令者,杀!” “诺!” 一个手执弓箭,一个握住铁戟,小斌和典韦就像二鬼把门一样,死死守在帐门前,不让任何人靠近这里,连折兰都不行! 周围的人顿时一阵惊诧,不知道那只‘寻宝鼠’又发现了什么宝贝,竟然让大都督如此重视,心中疑问,却没人敢过去讯问,他们都清楚,门口那两位可是真敢杀人的! “快,把详细经过说一遍!”帐篷里,萧逸兴奋的直搓双手,当今世上,能让他看上眼的宝贝确实不多,可这件绝对是其中之一,世界第八大奇迹呀! “小人奉大都督的命令,找到了封土,然后向正东步行五百余丈,开始向下挖掘,最后找到了这个!”说话的同时,黄鼠将包裹缓缓的打开,里面露出一颗人头来,准确的说是一个陶俑的人头,和真人大小无二,略微扁平的面额,浓眉、大眼、表情威严,是典型的关中士兵模样,外面还有一层清晰的彩绘,看上去栩栩如生! “好,果然是它……兵马俑!”萧逸轻轻抱起陶俑,能拉开五石硬弓的手臂竟然在微微颤抖,仿佛有些托举不动似的,没办法,这个东西实在太贵重了,在别人眼里这就是个很普通的陶俑,可萧逸清楚它代表着什么,是那支横扫天下,兵吞六国得虎狼之师,是那支千秋万世、永远守护帝陵的地下幽冥军团! “洞口封堵好了吗?别留下什么痕迹!”小心的将陶俑收好,萧逸不放心的又问了一句,他取一个兵马俑是为了留作收藏,可并不想那支‘幽冥军团’现在就出土,还是让他们继续沉睡,守护帝陵的好! “大都督放心,一切都恢复原样了,任谁也发现不了痕迹!”黄鼠对自己的手艺很有信心,不过心中还是有些疑惑,自家大都督对金珠美玉都不屑一顾,怎么对一个陶俑这么上心呢? 还有他怎么就知道的那么精准,步行五百丈后,自己一铲子下去,很快就挖出一个陶俑头,连丝毫的偏差也没有,简直是神乎其技呀! 黄鼠自然想象不到,在那片旷阔封土的下边,埋藏的根本就不是一个陶俑,而是千军万马,整整一个浩大的军阵呢! “走,跟本都督去祭拜一番!” “啊,祭拜谁?” “秦皇~嬴政!” “诺!” ………………………………………………………………………………………………………………………………………………………………………… 听说萧逸要去祭拜始皇陵,营地里的人一致要求随行,就连得了‘伤寒’的蔡文姬也强忍病痛站了起来,折兰更态度强硬,如果不带她去,就要用弯刀抹脖子! 始皇帝的威名,不止是威震中原,在遥远的异域,同样让人膜拜! 最后萧逸表示,去可以,但这位‘羌人第一美女’必须穿汉服、说汉语、行汉礼,不得有丝毫的不敬,如果有所违逆,他就杀一万名羌人俘虏,用他们的鲜血和灵魂向始皇帝请罪! 吓得折兰连忙跑到蔡文姬那里借衣服,学礼仪去了,如果别人说这话她也许还不信,可萧逸说杀她一万族人,那就肯定是一万,一个也不会少! 经过一番准备,队伍很快就出发了,还是黄鼠带路,众人怀着忐忑的心情依次而行,蔡文姬也不用萧逸背着了,折兰主动跑过去搀扶着她,还不时低声向她请教礼仪上的问题,生怕一不小心,就坑了自己那些可怜的族人! 真正伟大的帝王,即使在异族人心中,一样是座高不可攀的山峰! “哥哥你看,那里有一座土山,好高呦,上面还有许多古树!”小静对于自己的发现表示很惊奇,骊山是标准的石头山,丰茂的草木间到处都是裸露的大块岩石,可是眼前这座山峰不同,完全是由黄土组成,上面还种植有许多的松柏,郁郁葱葱,成阶梯状分布,似乎很有规律的模样! “呵呵,傻丫头,那不是山,那是一座陵墓!” 看着眼前巨大的封土堆,萧逸也是倒吸一口冷气,他非常清楚的记得,始皇陵外围封土的高度是126米,即使两千年以后,经过无数的风雨侵蚀,它的高度依旧有76米,完全就是一座小山呀,在没有重型机械的年代,靠人工完成这样浩大的土木工程,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更何况他们看到的只是地表部分,这座陵墓真正的精华可是在地下呢,想想史书里的记载,“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异怪徙藏满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 可以想象,一座完美的地下世界,就在脚下不远处静静的沉睡,不知多少年以后,才会被世人开启,让里面的宝物,再现人间! 或者,就让他这么千秋万世,永远的沉睡下去也好! 秦始皇,中国历史上一个永远也饶不开的人物,你可以骂他残暴,也可以批判他冷血,但没人能忽视他的存在,更没人能否定他的功业! 兵吞六国,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废分封,行郡县,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使得书同文,车同轨;北逐匈奴,修建万里长城,南并百越,将岭南之地并入华夏版图,这位千古一帝的功业,可以说上三天三夜! 同样还是这位帝王,他好大喜功,滥用民力,对外连年征战,劳民伤财,对内实行高压统治,秦法之酷,已经超过了人类可以忍受的极限,还有他对文化上的摧残,焚书坑儒,让中国人的精神文明后退了好大一步,如果要骂这位暴君的过失,同样也可以骂上三天三夜! 大功大过集于一身,美名骂名载于史书,这就是千古一帝……秦始皇! 不过萧逸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没有秦始皇,中国不会成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想想欧洲吧,领土面积与后世的****几乎相等,却是一族一国,最后分裂成大大小小几十个国家,彼此征战不休,尤其是一战、二战、差点把几千年的文明打成一片废墟! 而中国则不会,哪怕领土面积再大,民族成分再多,我们还是一个国家,永远是一个国家,而这个基础和大一统的思想,都是始皇帝给我们留下的! 随着走进,整个陵园清晰的出现在众人眼前,除了高大的封土外,还有内外两层用黄土夯筑的城廓,并开有四座城门,供人通行,可以想象,当年这里是多么的繁华! 可惜,秦亡以后,这里的祭祀也就断绝了,而且屡屡遭受兵火的洗礼,原来地面上的宫殿建筑全部损毁,只剩下一些石柱、砖瓦、地基残存在哪里,祭台上长满了野草,好一片荒凉景象! 正午时分,祭祀开始了! 祭品是一些路上打来的野兽,洗弄干净后恭恭敬敬的摆在一块青石条案上,而后萧逸又把自己的美酒贡献出来,倒在一只残破的石鼎里,希望始皇帝的灵魂能够喜欢! 一切准备就绪,萧逸在最前面,曹家兄弟紧随其后,其余人等则各依官职大小依次排列,整理好衣冠,向始皇帝的陵墓行三跪九叩大礼! 作为天下祖龙,开创皇帝制度的第一人,只要是华夏子孙,都有义务向他行礼,萧逸自然也不列外! “后世小子萧逸,参拜华夏祖龙--大秦始皇帝陵前,陛下功业,千秋彪炳,载于史册,只要我华夏文明一日不绝,则陛下之祭祀也当一日不绝,待小子返回长安,必然钦派官员为陛下护陵,****祭祀,上飨不绝~~ 如今九州崩裂,诸侯割据,百姓民不聊生,惟愿陛下英灵保佑,让我华夏早日再归一统,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小子不才,有生之年愿为我华夏之剑,外御蛮夷,守我金瓯无缺,开拓疆土,传我华夏文明于异域~ 还请陛下英灵保佑小子身体健康,吃嘛嘛香,打仗的时候所有明枪暗箭都躲的远远的…… 还有就是保佑我多娶几个美女,模样也不用太好看,跟蔡文姬差不多就行…… 还有就是子嗣,希望能赐给我二三十个活蹦乱跳的大胖小子,等他们长大以后就分派四方,为华夏守护疆土……另外~~还有……, 剩下的就是~~ 最后……, 嗯,再加一条……” 萧逸在始皇陵前祈祷了半天,最后又行了大礼,这才长出一口气,站起身,可总觉得还缺点什么,来过一趟,总得留下点纪念吧! 略一寻思,萧逸拔出斩蛟剑,在一块没有倒塌的青石柱上,刷刷点点开始雕刻起来,只见笔走龙蛇,一气呵成…… 劝君少骂秦始皇,焚书事业要商量。 祖龙虽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 后代都行秦政法,腐儒只会念文章。 千秋功过自有论,莫从子厚返文王。 大汉-征西大都督-萧逸-留笔,初平三年,夏八月,初三! “想不到大都督不但武功盖世,连文采也如此风流,堪称文武双绝!”发出称赞的是蔡文姬,自己的男人吗,自然怎么看都好! 旁边的小静和折兰也跟着一起拼命点头,在她们心里,萧逸同样是完美无缺的! “大都督英明,文成武德,天下无双!” 连大才女都说好了,那些厮杀汉们谁敢说不好,哪怕是一些不识字的家伙,也跟着一起大拍马屁,不管懂不懂,说好话总不会错吧! 再说大都督拔剑刻字的模样确实很帅,很帅! “哈哈!”听着如潮的称赞,萧逸仰天大笑,借用中国最后一位真龙天子的诗,来祭祀这位华夏祖龙,首尾呼应,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十一章神威天将军 推荐阅读: ? 萧逸在骊山整整游玩了半个多月,每日里就是钓溪鱼、采野果、爬险峰、泡温泉,完全和大自然融为一体,在缓解身体和精神疲劳的同时,也很好的消磨掉了心中的戾气,让他整个人看上去都阳光了许多,当然,萧逸也面临着一件烦恼的事情,那就是晚上究竟去那个帐篷里睡觉,折兰的?还是蔡文姬的? 鱼与熊掌不能兼顾,齐人之福,也不是那么好享受的呦! “报大都督,西羌三十六部赎买战俘用的马匹、牛羊都送到了!”鸿翎信使从长安城飞马赶到,送来一条重要的消息。 五万匹战马,十万头壮牛,五十万只肥羊,如今就聚集在渭水边的水草地上,黑压压一眼望不到边际,连地皮都被压塌了一层! 听到消息,众人顿时欢声雷动,有了这些战马和牲畜,汉军的战斗力可以大大提升一个层次,玄甲铁骑也可以再次扩充,一人三马的战斗配置也不再是梦想! 作为最重要的决策者,萧逸面无表情,双手不停的互相摩擦,谁也不知道他在思考什么,至于折兰,则是小脸煞白,赎金送到了,作为战俘的她也就该回家了! 回家,也就意味着分别! 七十里的路程,来时磨蹭了整整两天,回去的时候却连两个时辰都没用,就这,还是萧逸担心蔡文姬的身体吃不消,没敢全力奔驰的缘故! 赎金送到,羌人也就该回家了,接下来汉、羌双方就释放俘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磋商,而负责谈判的人自然就是汉军大都督萧逸和羌人大首领折兰了! 折兰表示,赎金已然送到,汉军除了要释放三万多羌人俘虏外,还必须返还他们所有的战马和武器,否则三十六部是无法安全回到西羌草原的,就是侥幸回去了,以后也无法应付西域其他部落的入侵! 萧逸则表示,返还部分战马、武器可以,但作为交换条件,从此以后,西羌每年必须进贡给大汉五千匹战马和若干牲畜,以资军用,同时还要派出一支人马,随军征战! 所谓谈判就是漫天要价,落地还钱,互相试探虚实,不惜一切手段,最大可能的为自己一方争取有利的条件! 而在这方面,萧逸和折兰都是其中的高手,一个狡诈多谋,透彻人心,一个聪明伶俐,善于利用女人自身的优势! 于是谈判桌上出现了神奇的一幕,白天里,二人唇枪舌剑,互不相让,吵到激烈处,都恨不得拔出刀来把对方劈了解气! 可到了晚上,情况为之一变,原本势同水火的两人,又住进了一个帐篷,睡进了一个被窝,说不尽的甜言蜜语,诉不完的离别之情,夜夜翻云覆雨,恨不得把对方蹂进自己心里,可天一亮,紧张的对峙又开始了,还是互不相让! 萧逸,首先是汉军大都督,其次才是一个男人! 折兰,首先是西羌大首领,其次才是一个女人! 两个人都非常清楚自己的身份和义务,至于男女感情,**一梦罢了! 经过三天的激烈谈判,最后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汉军返还羌人部分战马和武器,并在萧关外设立交易市场,允许羌人百姓用牲畜、皮毛来交换汉人的精米、丝绸、食盐和铁器,而作为回报,西羌三十六部每年要向大汉送上战马五千匹,牛一万头,肥羊十万只作为贡品,世世不绝! 另外,萧逸还要求从羌人里挑选五千勇士,组成‘西羌胡骑’,跟随大军征战! 萧逸这步棋走的可谓高明,五千羌骑,不但可以为他征战沙场,弥补汉军骑兵数量的不足,同时还是一个非常好的‘融羌入汉’的实验品,只要让这些羌人享受到汉地的富裕生活,到时候就是用鞭子赶他们也不会走的,这样用不了两代人,他们就会完全融合到汉人中来,以后其他羌人部落就可以有样学样,一一融合到汉家血脉中,为民族大融合做出贡献! 另外,‘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对西羌三十六部,除了友好,还必须得时刻防范,如果这些部族再次反叛,那五千汉化的羌骑就会成为最好的带路党,帮助萧逸扫清西羌草原,用武力压服一切抵抗者! 朋友来了有美酒,豺狼来了有钢叉,这就是萧逸的两手准备! “很好,不愧是‘鬼面萧郎’,够绝,够狠,够聪明,把一切都算计到了!”谈判一结束,折兰就开始轻磨贝齿,恨不得扑上去狠狠咬萧逸一块肉下来,方才解恨! “呵呵,承让,大首领心中所喜欢的不就是够狠、够绝的‘鬼面萧郎’吗!” “真恨不得咬你一口!” “嗯,你咬的牙印还少吗?” “哈哈!”二人对视良久,随即同时仰天大笑起来,不亏是在一个被窝里睡过,心有灵犀,彼此相知呀! 萧逸心里明白,折兰对自己的爱是真的,但是这种爱里面充斥着大量的草原法则,就像狼群一样,一条漂亮的小母狼自然会爱上那条最强大的狼王,而且会无怨无悔的跟随它,崇拜它,随它一起享受草原上的日出月落…… 可是有一天,当狼王的体力衰弱,爪牙不再锋利,再也不能在草原上四处征战时,小母狼就会立刻选择反叛,而且还可能第一个扑上去狠狠地咬上一口,这就是狼群的爱情! 我爱你,因为你是强者,如果有一天我不再爱你了,那是因为你不再强大了! 所以萧逸并不需要多在意对方心里的感受,他只要保持强大、强大、更强大就可以了,只要汉军的铁骑无敌,羌人自然会无条件的屈服,折兰也会始终爱着他,崇拜他,一切就这么简单! “西羌三十六部还有一件礼物送给大都督,还请笑纳!”刚走出大帐,羌人各部大酋长就齐刷刷的跪在萧逸面前,献上自己的崇敬和忠诚,为首的老酋长-黑水手里还托着一件礼物! 礼物展开,原来是一面五尺大小的战旗,黑底白边,中间是一个血红色的‘萧’字,显得恐怖狰狞,在旗帜的内测,还有五个金色的小字---‘神威天将军!’ 战旗用一根戴着金狼头的旗杆举起,上面还挂着五根白色牦牛尾,这是羌人最高的权威象征,如今恭恭敬敬的献给了萧逸,只因为他在渭水河边打败了他们,并斩杀了两万羌骑! “西羌三十六部愿奉大都督为神威天将军,从此以后,只要这面金狼大旗举起,羌人皆愿********!” 听令于强者,永远是草原上的最高法则! “神威天将军!”萧逸手抚战旗,满意的点了点头,心中很是喜欢这个称呼,早就听说西凉刺史马腾有个儿子马超,英勇无敌,经常与各部落大战,无一败绩,因此被羌人尊称为‘神威将军’,如今他们又给自己加了个‘神威天将军’的称号,真是杀的越多,名号越响亮呀! 就是不知道,两个‘神威将军’,究竟谁更厉害些,等有机会,一定要试一试! 一手高举狼头大旗,一手把折兰抱起来,萧逸在一片‘神威天将军’的呼声中,大步向自己的后帐走去,今天他不想忙什么公务,就想跟折兰好好的‘告别’一番! 后帐是萧逸的私人世界,帐门一关,自成一方天地,没有他的命令,就是皇帝老子也休想进来,在这里他可以尽情的胡天胡地,享受快乐的时光! 夏天炎热,一个人在帐篷里是不必穿太多衣服的,两个人自然更不必,脱衣、拥抱、热吻,滚动…… 一切都是那么激烈,二人都知道,这一别,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见,尤其是这种乱世里,甚至可能就是永别,所以全都拿出自己最大的热情,希望留下一段美好的回意! 喘息,疲劳,休息,再喘息,再休息…… 整整一个下午,二人都是这么度过的,甚至连晚饭都没出去吃,一直到精疲力竭,最后才相拥睡去! …………………………………………………………………………………………………………………………………… 不知道沉睡了多久,当强烈的阳光照射到脸上时,萧逸终于睡醒过来,枕边的折兰已经不见了,只留下淡淡的清香还在鼻端环绕,爱情,让人心软呀! “大都督,折兰带着她的族人们都离开了!”小斌幽灵一样钻了进来,脸上还带着一丝古怪! “哦,她们什么时候走的?” “昨天夜里走的,她说不必惊动大都督,省得大家都难过!”说着小斌从怀里掏出一卷东西,“这是留给您的!” 漆黑、柔顺、发亮,还带着淡淡的清香,折兰留下的是一卷头发,切口很整齐,应该是用弯刀割下来的! “她还说什么没有?”嗅着淡淡的发香,铁血如萧逸也难免有些失落! “有,折兰大首领最后还说,她偷了您一样很宝贵的东西!” “偷了我的东西?” “什么东西!”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十二章乌鸦捉住了紫鸳鸯 推荐阅读: ? “募兵啦!募兵啦!……大都督募兵啦!” 长安城四门大开,一队队鸿翎信使快马冲出,而后高举着红旗飞奔关中各处城邑,每到一处,立刻在最明显、人流最多的地方,张贴盖有鲜红大都督印章的征兵告示,并派专人负责大声诵读,循环重复不停! 与此同时,关中各地的亭长、里正等基层小吏也被全部动员起来,人手一只铜锣,十里八村的狂敲乱喊,务必要让家家户户都知道一个消息~~大都督募兵啦! 秦岭中,一座偏僻的小山村,募兵的告示同样贴到了这里! “募兵?那个大都督募兵?” “不知道呀,听说是个新来的大官,还很年轻!” “年轻人募兵,靠得住吗?” 山村消息闭塞,贫民百姓里识字的人更是几乎没有,一大群人围着募兵告示直愣愣发呆,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除了发现上面的印章又红又大,其他的一概不知! “闪开了,一群睁眼瞎,扁担倒了都认不出个‘一’字来,全是狗眼看星星!”这时候一位能勉强写出自己名字,去过山外县城那种大地方的老亭长出场了,趿拉着破牛皮靴,双眼望天,在村民面前优越感十足,毕竟是个识字人! “这是坐镇长安的‘征西大都督’-萧逸,萧大人的募兵告示~~,什么,萧大人都不知道,真是气死老子了~~鬼面萧郎,贪狼星君下凡,专门负责收人命的那个,这下知道了吧!” “鬼面萧郎!……嘶嘶!” 这四个字一出,所有围观的村民齐齐一缩脖子,胆小的还倒退了几步,仿佛那四个字就是勾魂夺魄的鬼差一样! 如今在关中这块土地上,哪怕是那些一个大字不识,连村子都没出过的乡间老妪,都知道‘鬼面萧郎’的大名,妇人们更是经常用他来吓唬那些晚上不肯睡觉的孩子,百试百灵! 而这份威名,是用无数的尸骨堆出来的,渭水河畔,五万如狼似虎的羌人铁骑全军覆没,光战死的就高达两万,剩下的那些,用了漫山遍野的牛羊才赎回去,据说羌人那边如今也用‘鬼面萧郎’四个字吓唬小孩,而且效果更好! 李傕、郭汜如何,那可是董卓手下的两名悍将,称霸关中数年,连皇帝老子都敢欺负的主,还不是被这个‘鬼面萧郎’擒拿住,还亲手砍了二贼的脑袋!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传说,这位大都督是天上的‘贪狼星君’下凡,主杀伐,专门负责收割人命的,他不但杀活人,吃人肉,还拘役死者的灵魂,放到九幽冥火中煅烧~~ 各种传说,越来越邪乎,也越来越可怕! 现在是这位大都督在募兵,真是个好机会呀!围观的村民们顿时都动了念头。 关中民风纯朴、彪悍,自从秦时法家人物商鞅来到这里,推行‘耕战制度’,就明确的给他们指出了两种生活方式,一是好好的种田纳粮,做个好农民,另一条就是上阵杀敌,用敌人的头颅换回自己所需要的田地、住宅、老婆,等一切东西! 不种田就当兵,这种思维方式已经在关中百姓的头脑里根深蒂固,流传了几百年,现在天下大乱,种田几乎是不可能了,就算种出来,粮食恐怕也吃不到自己嘴里,所以当兵无疑是个非常好的选择! 再者,萧逸的凶名虽盛,但美名也同样不少,比如说慷慨大方,爱兵如子,每次打完胜仗,都会按照军功犒赏三军将士,那可是真金白银的赏赐,从不拖欠,而且在这位大都督的军队里,一天吃三顿,顿顿是干饭,每三天还能吃一次肉,有酒喝! 天呀,那简直就是神仙一样的日子,要知道贫民百姓基本都是一天两顿,顿顿喝稀饭,只有农忙的时候才能吃到干饭,至于酒肉,那是过年时才会出现在餐桌上的美食,就为了能吃饱饭,吃到肉,这个兵也值得去当! “我去当兵,有肉吃!” “我也去,还有酒喝,老子好几年还喝到了!” “还有我,家里正缺个老婆呢,有了军功,就能买一个!” 从军的热情顿时被点燃了,百姓们纷纷高呼起来,一些性子急的就要转身往家里跑,好拿出祖传的铠甲、宝剑,磨一磨,上上油,这种东西在民风彪悍的关中,几乎是家家都有的,毕竟谁家祖上没出过几个当兵的,有些家族甚至是世代从军! “等等,都等等,全是火燎屁股的猴急性子,忘了老祖宗说的了,会打仗的不在忙上,大都督是在募兵,但告示上还说了,有三种人不要!”看到人群要乱,老亭长猛敲手里的铜锣,把人又喊了回来! “当兵还有不要的?怪事!” 如今各路诸侯为了扩充兵马,都是四处强拉壮丁,下到十六,上到六十,只要能扛得动长矛,几乎是个人就收,这位萧大都督到新鲜,还有把人往外推的,兵不是越多越好吗? “大家听好了,告示上说了,兵贵精而不贵多,所以特设下了三不要!”老亭长清清嗓子,开始逐一念诵! “第一,贪生怕死者,不要!” “吼吼!……”此言一出,底下的百姓就是一阵大笑,自古以来,秦兵善战、耐战、死战,这是天下皆知的,咱们关中汉子什么时候怕过死了! “第二,身有恶疾者,不要!” 这条还有些道理,病秧子自然上不了战场,自己死不死倒是其次,万一把恶疾传染给别人就麻烦了,大军征战,一人得病,全军遭殃呀! “第三条,家中独子,不要!” “大都督仁义!”如果说山民们对第二条是赞同,那第三条就是拥护了,在中国人心里什么最重要? 答案是传宗接代,让自己的血脉得以延续下去,为了这一条,国人可以不惜一切代价,甚是当逃兵,也要把小命保住,不是怕死,而是死不起,断了自家血脉,对不起祖宗呀! 幼子不上阵,这是关中的一条古训! 当年秦人和关东六国打死打生,就是战事再艰难,兵源再紧缺的时候,也会给百姓家里留下一个儿子,延续血脉! “好了,告示念完,凡是想去拼一份军功前程的小伙子们,都回去准备吧,明天跟老夫前去县城集合,大都督仁义,去长安的伙食和路费全由官府出,另外,凡是去当兵的,每家每户可以领到肥羊五只,钱五千,作为安家费用!” 一口气念完告示里剩下的内容,老亭长郁闷的拍拍自己的老腰、老腿,这么好的募兵条件,他们关中人几辈子也没遇到过呀,要是自己能年轻二十岁,说什么也得去拼这份前程,可惜,老喽,只能看后生崽们的了! “大都督万胜!” “大都督万胜!” 不但能吃饱饭,家里还能领到钱和羊,如此优惠的募兵条件把百姓们的热情推到了顶峰,就是那些原本还有些犹豫不决的,也下了狠心,这份钱粮,哥吃定了! ………………………………………………………………………………………………………………………………………………… 如此优厚的募兵条件,再加上统帅又是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除了普通山民百姓外,另一种人的从军热情也被点燃了,那就是关中这块土地上的特产之一~~刀客! 刀客,就是那些有着一身武艺,不甘心老老实实的务农,可又没有机会出人头地的家伙,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穿上毡衣,带上兵刃四处闯荡,既行侠仗义,也打家劫舍,游走于黑白两道之间,靠着在刀口上舔血讨生活! 这次募兵,萧逸特别在告示里注明了,不论出身,不论门第,不论过去,只要是本领高强,有心报国者,均可以前来,本大都督一视同仁! 这就相当于给这些刀客们开了一条方便之门,要知道,以前汉家官府募兵,都是选取良家子弟,如果是世家子弟就更好了,而对那些四处飘荡的刀客们,看都不看一眼,有时候还要派兵围剿他们,完全以贼寇视之! 对此,萧逸却反其道而行之,在他看来‘刀客’才是最好的兵源,这些人不但武艺高强,悍不畏死,更身具侠义之风,能对朋友义的人,自然也会对上司忠,至于他们那不黑不白的出身,就更不是事了! 他萧大都督麾下,本来就是鱼龙混杂,什么样的出身没有呀,只要是有用之人,他就都敢要,甚至可以用‘招降纳叛’来形容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那三千‘掘子军’,清一色的山贼出身,结果如何,还不是立功无数,被大家当成财神爷看待! 萧逸看中了刀客,反过来,刀客们又何尝不是看中了萧逸,他的出身,他的崛起,那就是一段神话故事呀! 萧逸,十七岁之前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山间少年,谁也不知道他的出身来历,更不知道他的过去,可自从雁门从军以后,这为少年以其无双的武艺和军功迅速崛起,短短数年,就官拜‘征西大都督’,成为天下名将,他就像一颗划破天际的美丽流星,光芒四射,同时也照亮了无数有志少年的心! 都有一身的武艺,都有扬名立万的野心,也都不怕死,你能行,我为什么不能行? 不知有多少少年把萧逸当成了自己的人生偶像,立誓要加以学习和超越,而要想学习偶像,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贴近学习,而从军就是最好的一个办法,哪怕成不了鬼面萧郎第二,成为第三,第四也好呀! ……………………………………………………………………………………………………………………………………………… 长安城,正在忙于募兵的萧逸自然不知道自己有多少的粉丝,不过他却收到了一份礼物,一份奇特的礼物,一颗死不瞑目的人头! 牛辅,董卓的女婿,也是当初函谷关的守将,萧逸飞灯破关后,此人就消失在乱军之中,没想到时隔数月,他的人头竟然被送来了,而献头的也不是别人,正是牛辅的那名心腹-胡赤儿! 原来当初兵败之后,牛辅就带着胡赤儿躲藏在荒野中,同时关注时局变化,如果李傕、郭汜二人能挡住萧逸,那他就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可惜,事与愿违,李、郭二人不但没能守住长安城,连自己的脑袋也送出去了,西凉集团,彻底没落! 万念俱灰之下,牛辅准备逃回西凉老家去,投靠当地的军阀马腾和韩遂,如果还不行,那就当个马贼算了,反正逃跑的时候随身携带了不少的财宝,足够吃用的。 可惜,牛辅想算了,胡赤儿却不想,他努力多年才从一名马贼混到现在的地位,如今再干回老本行怎么甘心,正好萧逸的募兵告示出现,让他动了投奔的心思,自己也有一身的本领,干嘛不去投奔新主子,混个前程,不过要想投奔,见面礼是不能少的,而最好的礼物,莫过于旧主子的人头了! 虽然杀害旧主缺德了点,可这年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呀! 主意打定,趁着牛辅熟睡之机,胡赤儿就把旧主子的人头割了下来,包装整齐,送到长安城来了! “大都督神威盖世,天下无敌,那牛辅不识时务,妄图勾结马腾、韩遂,祸乱关中,小人故而杀之,以人头为礼,从此以后跟定大都督,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将人头献上,胡赤儿一脸谄媚的跪倒在地,在他看来,富贵之门就此打开了! “不错,礼物我很喜欢!”萧逸满意的点点头,牛辅也算是西凉悍将,有成为‘骷髅盏’的资格,自己的收藏又丰富了! “胡赤儿,你是牛辅的心腹爱将,而且按照西凉习俗,还曾经认其为主?” “这个……,是!”看着萧逸那一脸的笑容,胡赤儿就觉得脖子有点发凉,谁都知道,‘鬼面萧郎’,一笑、一摸鼻子,就是要宰活人的。 “本都督游走四方,曾经听一位睿智的草原老人说过这样的话,乌鸦捉住了紫鸳鸯,贱仆围捕了自己的主人,天下间哪有这样的道理!“ “大都督饶命,小的一片赤胆忠心呀!” “你没能效忠自己的旧主,所以也不指望你会效忠于我!”萧逸目露杀机,如果胡赤儿空手来投,他也许还会收纳下,可这家伙竟然提来了旧主的人头,白眼狼,绝不能留! “典韦何在,把这个不忠之人拖下去,让他的污血流尽吧!” “诺!” 典韦素来心怀忠义,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背主小人,听到命令,立刻大步上前,掐住胡赤儿的脖子就拖了出去…… “撕拉……啊!” 随着一声急促的惨叫声,当典韦回来交令时,手中赫然提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看那参差不齐的伤口,竟然是被他用双手生生拧下来的! “无义之人该死,不过有一点他说的对,马腾、韩遂,就像游荡在门口的两条恶狼,是个麻烦呀!”遥望西北,萧逸陷入了沉思中。 “麻烦,就必须解决掉!”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十三章马家虎子 推荐阅读: ?? 金城,地处祁连山北麓,河西走廊东端,因为出产大量金沙而得名,又有‘塞外小长安’之称,城池高大,人口众多,为西凉第一巨邑,也是治所之地! 西凉刺史府中,‘安狄将军’马腾正和自己的结拜兄弟韩遂交换对当前时局的看法,已经整整商议两个时辰了,马家次子-马休,在一旁端茶侍奉着! 萧逸视马腾、韩遂为恶狼,反过来,二人又何尝不是畏萧逸如虎,以区区数万人马,破函谷关,下长安城,李傕、郭汜二贼的头颅做了骷髅盏,五万羌骑弹指间全军覆没,这份战功,这份霸道,绝对是一头傲视天下的斑斓猛虎呀!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那‘鬼面萧郎’已尽得关中之地,手下又是兵强马壮,下一步,难免不窥视西凉诸郡,我等不可不防呀!” 韩遂,人送外号‘九曲黄河’,心思缜密,最善谋略,一肚花花肠子比起一般的文人还多,也正是凭着这份诡诈,他才坐上西凉各路军阀中第二的位置,至于第一名,自然是他的结拜大哥马腾了! “那萧逸刚刚拿下关中,立足未稳,所部兵马历经数场大战,已成疲惫之师,短时间内谅他难有大的作为,就算是真来了,老夫也不怕,大不了兵对兵,刀对刀,拼他个你死我活!” 西凉刺史-马腾身材高大,声音洪亮,行走之间一副标准的军人做派。 其实这并不奇怪,马家的祖先是‘伏波将军’马援,东汉有名的开国功臣,位列云台二十四将之一,深受汉光武皇帝的倚重,经常派他平定西方蛮夷,所以马家子弟世代从军,其中一支更是定居在了拢右,为大汉王朝镇守西垂! 马腾的父亲曾任‘天水兰干尉’,后娶羌女为妻,也就是说马腾身上有着一半的羌人血统,这个特殊身份,让他身为汉家名将之后的同时,在羌人那边同样是如鱼得水,所以马腾仿照父亲的办法,也娶了一名羌女为妻,并生下了三个儿子-马超、马休、马铁! 另外,马腾的母亲和妻子,均是来自羌人中的‘折兰部’,而且是部落中的贵族,所以他有心给自己的长子马超也娶一名羌女,甚至连人选都找好了! “呵呵!……孟起胯下‘日月霜霄马’,手中‘虎头湛金枪’,神勇无敌,西羌各部都尊称其为-神威将军,兄长有如此虎子,自然不惧那萧逸了!”韩遂表面上高声恭维,心中却是深深的忌惮,马腾之所以能坐上西凉各路军阀老大的位子,凭的是三个条件! 第一,出身名门,伏波将军之后的名头拿出去,那就是一面铁打的招牌,通行大汉一十三州! 第二是金城周围丰富的矿藏,每年光流进马腾腰包里的金沙就有数万之多,有了钱,自然就不愁兵马、粮草!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他有一个好儿子,马超今年只有一十九岁,却是神勇无敌,打遍西凉从无对手,更是曾经一日之内接连踏破羌人七部营帐,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因此被羌人畏惧的称为--神威将军! “呵呵,贤弟谬赞了!”提起儿子,马腾口中虽然谦虚,脸上却露出得意的神色,可随后又是一沉,向身边的次子马休问到,“孟起现在何处?为何还不出来见礼呀!” 韩遂与马腾乃是结拜弟兄,按辈分就是马超兄弟的叔父,如今二人在大堂里叙话多时,马超却不出来问候,这是相当失礼的事情! “这个……,大哥他……,他偶感风寒,不适合出来拜见!”马铁的脸色有些发白,说话也是吞吞吐吐的,马家三兄弟,大哥马超勇武,三弟马铁机灵,唯独他性格忠厚,从不撒谎! “说实话,你大哥他到底去哪了!”知子莫若父,马腾的脸色顿时就沉了下去。 “父亲大人恕罪,大哥听说羌人兵败,连表妹‘折兰’都被抓成了俘虏,昨天晚上带着庞德、马岱和十几名侍卫跑去关中救人了,还说要会一会那个‘鬼面萧郎’,看看谁才是真正的神威将军!” “逆子!逆子!……不知天高地厚!”马腾气的拍案而起,可又不知该如何训斥,毕竟是自己的儿子,如果骂上几句‘兔崽子、王八蛋’之类的话,那不是连自己也给饶进去了。 马超的母亲是上一代‘折兰部’大酋长的堂姐,因此上他和折兰是表兄妹关系,而且马腾也有意撮合二人,在他看来郎才女貌,天生的一对,也能继续扩大马家在羌人中的影响力,没想到出了这样的事情,那关中如今是萧逸的地方,真有如龙潭虎穴一般,这一去恐怕祸福难料呀! “兄长息怒,事已至此,还是赶快派人秘密进去关中,把孟起侄儿接应回来才是!”韩遂一边低声劝慰,心中却是别有想法,“马超骁勇无敌,可那萧逸也不是敢惹得,这两个人若是厮杀起来,无论谁胜谁败,对他来说都不是坏事,要是万幸,来个两败俱伤,那就~~” “哎!也只好如此了!”长叹一声,马腾连忙开始点派家将,兵分数路偷偷潜入关中,务必把儿子接应回来,希望一切都来得及吧! …………………………………………………………………………………………………………………………………………………… 长安,关中第一巨城,繁华富贵之地,内有八水环绕,方便商旅往来,外有笔直的官道直通洛阳,沟通山东诸郡,每日都有成千上万的人进出,热闹无比,最近因为募兵的原因,其繁华程度更是连爆几个热度! 放眼看去,每日前来应募的关中少年不计其数,由各处官府统一组织,有坐车来的,有坐船来的,也有家境富裕,自己带着兵刃骑马来的,每到一批,立刻有各营的军官扑上去争抢,这次扩军可是大规模的,玄甲铁骑招人,陌刀兵招人,陷阵营招人,连黄鼠的‘掘子军’也在四处网罗关中的那些同行们,狼多肉少之下,为了争抢最优秀的兵源,各营之间可谓八仙过海,手段齐出! 有人派出口才好的老兵四处劝说,许诺各种优惠条件,有的干脆在营门口摆上酒肉,来了人二话不说,先是一通热情招待,然后再拉进大营,更有那些绝的,直接派出人手,在长安城几十里之外设立茶馆、酒肆,专门截胡各地送兵的队伍,忙的不亦乐乎! 来时送的是一车车的人,走时却带着大批的牛羊,甚至还有马匹,这是大都督-萧逸发放的安家费,募兵数量多的郡县还额外奖励战马,反正这些牛羊、马匹都是从羌人那里白弄来的,与其攥在手里,不如送到民间,关中土地肥沃,草场也多,有了这些牛羊做种子,用不了几年,数量必定倍增,到时候还怕没有战马、耕牛可用吗? 而且这些马匹到了民间,可以极大的方便关中少年们练习骑射,等过上几年,少年们带着一身的武艺来投军时,不就连人带马都回来了吗,这个帐萧逸算得非常清楚,他不吃亏呀! 因为募兵条件优厚,短短几天时间,前来从军的关中少年就多达四万之众,而且个个身体强壮,性格彪悍,许多更是有武艺在身,这样的兵源只要稍加训练,就是一支虎狼之师呀! “呵呵!……关中精华,铁血敢战之士,尽入我手中矣!”看着络绎不绝地从军队伍,萧逸不禁仰天大笑,修改了后世唐太宗的一句话,可见其心中的得意! 不过对四万这个数字,萧逸并不满意,关中一向就是出精兵的地方,虽然这几年被李、郭二贼糟蹋的厉害,但底蕴还在,数百万身居尚武精神的老秦人还在,当年只有500万人口的秦帝国,为了吞并东方六国,可是足足征召了100万军队,几乎每两个关中男人里就有一个是士兵,再刨去老人和幼童,基本上就是全民皆兵了! 萧逸到没有征兵百万的打算,那也不现实,除非把关中的人力全榨干净,不过他心中也有一个目标--十万! 他这次要招募十万战兵,多了损伤民力,少了不够调用。 十万,正好!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十四章来者不善! 推荐阅读: ?? 龙门,在长安城西南十五里处,靠近渭水河边,相传有渔民在此看到一条金鳞大鲤鱼腾空跃起,变化成龙,因此得名。 因为地处水陆要害,又是长安的门户所在,所以朝廷在比专门设立了驿站,就叫龙门驿站,商旅往来都喜欢从这里通过,除了交通方便外,更是想沾沾‘龙门’二字的福气! 普通人尚且如此,那些前来投军的少年们自然更是趋之若鹜,就算不从这个方向进长安的人,也会特意绕路跑过来走一趟,讨个吉利;试问,谁不想小兵升校尉,校尉升将军,要是老天爷保佑,能成为‘鬼面萧郎’第二,那可就真的是--鱼跃龙门,一飞冲天! 前来从军的人多,那些负责招兵的将军们自然纷纷把目光投向了这里,谁不想抢到最优秀、最好的兵源呀,不过狼多肉少,激烈的竞争也就在所难免了,于是各营纷纷派出人马,在此搭建募兵点,各凭手段,争抢资源! 玄甲军里派出的募兵官是‘胖刘’,带着百余名手艺精湛的火头兵,还拉着成车的肥羊、美酒,就在龙门驿站前面,十几口行军大锅一字排开,杀羊、熬汤…… 大块肥美的羊肉在沸腾的铁锅里上下起伏,再配上葱、姜、蒜、精盐等各种调料,那真是香飘十里,旁边还有成摞的白面锅盔可以随便享用,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锅盔泡羊汤,那可是关中人的最爱,这件大杀器摆出来,比任何的募兵告示都管用,凡是前来从军的人几乎是一窝蜂的涌过来,赶都赶不走,气的其他各营募兵的军官们只能吹胡子瞪眼,却又无可奈何! 首先‘胖刘’的厨艺在汉军里绝对是出类拔萃的,羊汤熬的是又纯、又浓、又香,滋味地道极了,别的营头就是有心效仿,也拿不出这个手艺来。 其次,玄甲军里是什么人,那是大都督手下嫡系中的嫡系,亲兵中的亲兵,头号的王牌主力,平时坐在马背上,双眼望天的主,而且汉军各营的校尉中,至少有三分之二是从玄甲铁骑出来的,渊源深厚,说是汉军的灵魂都不为过,谁又敢跟这支部队抢人呢? “大家吃好,喝好呀,不是我-胖刘吹牛,咱这份手艺,可是连大都督都称赞过的,喝了咱的羊汤,保证你们个个龙精虎猛,到了战场上,杀人如切菜,用不了三年五载,保准都能当上将军!”胖刘洋洋得意的站在一口大铁锅旁,手拿铁勺,不停的指挥手下的火头兵们加肉、添汤! “借您的吉言,将军的高位就不敢想了,只要能天天吃上这样的伙食,那就是神仙般的日子呀!”关中汉子豪爽、粗狂,吃到兴起,很快就出现了大群的赤膊汉,露出一具具虎背熊腰的身材来,不错,都是些天生的杀才呀! 虽然把手下指使的团团转,可‘胖刘’自己却是脚下生根一般,钉在那里纹丝不动,还不时的回身看一眼,态度极为恭敬,因为那里有一桌重要的客人,重要到比这里所有的人命加起来还金贵,就连加肉、添汤的活计都是由‘胖刘’亲自来,绝不假手他人! 不但‘胖刘’如此,就连周围几桌正在吃喝的士兵也同样怪异,别处都是大呼小叫,热火朝天,唯独他们这几桌,吃的是鸦雀无声,仿佛怕吵到什么人似的,而且他们喝羊汤的时候,另一只手也没松开兵刃,警惕性极高! 如此奇怪的一幕,立刻被一些有心人发现了,众人纷纷向那里瞭望,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竟然让大名鼎鼎的玄甲军如此看重! 一个正在喝汤的黑脸少年,模样说不上俊俏,却很精神,坐在那里稳如泰山一般,旁边是一名神态、相貌都极相似的小姑娘,正捧着条羊腿啃的不亦乐乎,看样子二人应该是一对兄妹! 旁边还有三名年纪不大的少年,虽然衣着普通,却遮掩不住一身的贵气,正捧着锅盔,对着面前人头大的汤碗发愁,似乎对这种粗狂的吃法不太适应! 没错,黑脸青年正是萧逸,他从来都不是一个事必躬亲的人,招兵虽然重要,交给手下的将军们足矣,既锻炼了部下,又轻松了自己,何乐而不为! 反正轻松无事,听说‘胖刘’带着火头兵在龙门驿站大摆全羊宴,萧逸干脆换了一身便装,带上妹妹小静和曹家兄弟跑过来品尝,也算是与兵同乐了! “怎么,锅盔不好吃吗?”看着愁眉苦脸的曹家兄弟,萧逸面无表情的问了一句,吓得三个人对着手里的锅盔就是一统狂咬,连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还不忘喝上一大口冒着热气的羊汤,以示香甜,结果被烫的舌头直打卷,却不敢吐出来,小脸全憋的通红! 这就对了,男孩要粗养,女孩要细养,萧逸满意的点点头,端过一碗羊汤,又把锅盔仔细掰碎了放进去,感觉下温度后,这才递给身边的小静,嘱咐她慢点吃,别烫到,换来妹妹一个甜甜的微笑,和曹家三兄弟猛烈的白眼! “嗒嗒!……嗒嗒!”正当众人吃的欢快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突然响起,由远及近,速度奇快无比! 众人连忙抬头观看,只见一队十余骑如同狂风般向募兵点飙来,为首的是一匹‘日月霜霄马’,浑身洁白如雪,一根杂毛也没有,从头到蹄,高有八尺,奔跑之时嘶鸣咆哮,长尾飘散,仿佛一条白龙相仿;最奇特的是在马屁股上,一左一右,竟然显出日月形状的纹路来,让人见之称奇! 玄甲军的士兵常年和马匹为伍,此时也不得不称赞一声,果然是宝马良驹,这份威势,这份神俊,大营之中也就是哪位喜欢喝酒的‘白菜大爷’能与之分庭抗礼! 再看马背上,端坐着一名二十岁上下的青年,面白如玉,剑眉高耸,虎目如电,薄薄的嘴唇仿佛涂抹了胭脂一般,,英俊的让人心动,身上是一件西蜀白锦战袍,腰横虎皮带,马鞍旁挂着一条‘虎头湛金长枪’,果然是马如龙,人如虎,威武不凡! 霜宵马转瞬就冲到了近前,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惊的那些正在吃喝的人们四处躲避,生怕一不小心就成了马蹄下的一滩烂泥! 看着惊恐、乱叫的人群,马背上的锦衣青年轻蔑一笑,双腿一夹,手中缰绳一带,坐下的战马立刻停住脚步,前蹄高高抬起,仰天嘶鸣不止,却是一张桌子,一个汤碗也没有碰到! “好身手,好骑术!”人群中不乏识货的,纷纷高声叫好,就这一停、一带,不但显示出骑手精良的骑术,人马的配合度更是天衣无缝,真不知是何处来的青年人,竟有这般的本领! 与此同时,后面的十余骑也赶到了,都是清一色的西凉骏马,马背上也都是些身材魁梧的彪形大汉,刀枪、弓弩,一应俱全! 跑在前面的两人,一个是身高八尺,腰阔十围的黑面壮汉,神色沉稳,骑一匹黑鬃马,马鞍上挂着一杆‘厚背砍山大刀’,刀背上密密麻麻的全是锯齿,刀杆能有鹅卵粗细,看分量,足有七十斤上下,如此沉重的兵刃,双臂没有几百斤的力气绝对使用不了! 另外一人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容貌与那名锦衣青年有几分相似,应该是同宗兄弟之类的,不过论起神俊就差了许多,骑着一匹银霜马,马鞍上也挂着一杆长枪! 看到这一幕,负责募兵点事务的‘胖刘’不禁暗暗皱眉,这些年来征战沙场,他的眼力早就练出来了,来的这十余骑虽然没有穿盔甲,可那身彪悍、铁血的劲头却隐藏不住,错不了,他们都是些久经沙场的老兵。 “这里是募兵点,对方既然已经是军人了,自然不是来从军的,那他们来干什么?”胖刘心中疑问,表面却丝毫没有露出来,还是那副笑咪咪的模样,并主动上前,招呼锦衣青年下马用餐。 长途跋涉而来,一行人早就腹中饥饿,再加上羊汤的味道却是诱人,锦衣青年略一思考就从马背上跳了下来,同时招呼手下人一起过来用饭。 “几位壮士,快请坐,这里有上好的羊汤和锅盔,尽情享用,不必客气!”胖刘一面招呼十几个人去人群里落座,一面示意手下把对方的战马接过来,战马是武将的双腿,只要把马看住,这些人就是有什么恶意,也翻不起大浪来。 “不用,马匹我们自会看管,送上来些草料和清水就可以了!”对方似乎很是警觉,那名黑面壮汉一把拦住了几名试图靠过去的火头军,然后从怀里摸出个小袋子扔了过去,沉甸甸的,竟然全是金沙。 募兵点外还有不少空位,但那名锦衣青年似乎不喜欢热闹,手持马鞭,迈步向凉亭里走来,那里正是萧逸等人用餐的地方,两道同样疾如闪电般的目光顿时碰撞在一起,露出无限的杀气! “来者不善!” “善者不来!”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十五章用西凉四郡之地来换 推荐阅读: ? 马超是骄傲的,因为他有骄傲的资本,出身名门,武艺绝伦,长的又是仪表不凡,三样中任占其一都足以让人仰着头走路,而他三样齐全,‘锦马超’的名号说出去,西北各地谁人不知?那个不晓? 可再骄傲的人也会有谨慎、恭敬的时候,办法也很简单,只要让他碰到一个更优秀、更骄傲的人就可以了! 凉棚里的人不少,其中不乏虎背熊腰,神态彪悍之辈,马超的目光一开始盯在了手握铁戟的典韦身上,那种气息,那种感觉,仿佛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洪荒巨兽,就是自己手下的悍将庞德恐怕也略逊此人半筹! “不对,不是他!”马超很快就推翻了自己的判断,典韦虽然厉害,但顶多是一头地狱三头犬,属于把守门户的角色,站在它身后的那个人,才是真正的九幽冥神呢! 目光三转,最后终于落在了一名态度温和,仿佛人畜无害的黑脸青年身上,没有彪悍的气息,没有雄壮的身材,甚至连件兵刃都没带,可马超还是认定了,这个才是自己真正的对手呢! “温和的外表下却是一颗虎狼之心,看似人畜无害,可那双修长如玉的手指间,却缠绕着无数的冤魂在哀嚎、呐喊,他杀过的人,比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 英雄惜英雄,好汉惜好汉,能让一头雄狮看上眼的,至少也是头斑斓猛虎! 萧逸也同样在打量眼前的锦衣青年,同样的彪悍,同样的白马银枪,这不禁让他想起一个人来,自己的结拜大哥~赵云! 不过相似的只是外表,二人的气质却截然不同! 赵云虽然本领高强,枪法盖世,但为人很是谦和,就像一块无双美玉,看起来就是那么舒服,而眼前这个锦衣青年却是一块金刚石,傲气凌人! 凉棚里已经没有空位了,萧逸打了个手势,立刻有两桌已经吃饱喝足的亲兵让到了一边,虽然双方一言未发,但这个时代里能让他视为对手的人绝对屈指可数,再加上对方的年纪,和那身西凉人特有的装束,萧逸觉得自己大概知道锦衣青年的真实身份了~~马超、马孟起! 酥软的锅盔,喷香的羊汤很快就送上来了,而且是‘胖刘’亲自送的,那些懵懂无知的火头兵全被他指使到外边去了,虽然是个厨子,可他对手下一向很好,生怕一会冲突起来,会伤及到无辜! 就这样,两边人各吃各的,彼此相安无事,可是很快,一件不和谐的事情就发生了,马超身边的堂弟马岱,嘴里啃着羊肉,目光却总是偷偷向一边窥视,而他偷看的人正是小静,十四五的少年,本就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对同龄的可爱少女产生了朦胧的好感,这本来也算不上什么,可是别忘了,小静身边可是有护花使者的,而且还是三个! 发现边上的小子总是色咪咪的偷看自家的‘大姐大’,曹家兄弟顿时不干了,小静虽然厉害了些,霸道了些,还总是欺负他们三个,可是谁也不能否认,她绝对是个一流的美少女,虽然身材有些像洗衣板,可只要假以时日,肯定会出落成蔡文姬那样的大美女! 于是三道凶狠的目光就瞪了回去,如果不是萧逸在场的话,曹家兄弟甚至想扑上去,狠狠揍那家伙一顿,虽然在年纪和体型上吃了点亏,可别忘了,我们兄人多,三个打一个,不信弄不倒你! 马岱自然也豪不示弱,他的家族威震西北,自家大哥更是神勇无敌,有这样强硬的靠山,他自然底气十足,也狠狠瞪了回去,一是杀杀曹家兄弟的威风,同时也是做给小静看,在女孩面前拼命的表现自己的勇敢,本就是这些十几岁少年们经常做的事情! “你小子再瞪一个!” “哥就瞪你怎么着!” “你小子……” “怎么着……” 虽然没有说话,可双方的目光却在半空中激烈交锋起来,四双眼睛都瞪的老大,眼皮酸的直流眼泪也不肯闭上,少年人执着起来,更加可怕! “刷!” 最后竟然是体型彪悍的庞德站了起来,几步走到近前,先是看了看正捧着羊腿狼吞虎咽的小静,满意的点点头,如此能吃的女娃子,身体肯定不错,以后必然是个能生养的,非常符合他们西凉人的审美观,然后才把目光转到了萧逸身上,“青年人,我家少公子看上了你妹子,开个价钱吧!” 此言一出,凉棚里的人先是一惊,而后就是冲天暴怒,一众亲兵侍卫纷纷拔出了兵刃,就连正在熬汤的‘胖刘’都把大铁勺举起来了! 小静那是什么人,大都督最宠爱的妹妹,平时视若掌上明珠一般,那真是要星星绝不给月亮,疼爱到骨子里了,军营里的人都知道,如果惹了萧逸也许还没什么,可要是惹怒了小静,她的哥哥立刻就会化身成洪荒巨兽,把人撕个粉碎! 就算当今小皇帝想娶小静,大都督恐怕都不会点头答应,现在一个西凉来的蛮子,竟然要出钱来买,那不是找死吗? 现在众人就等萧逸的一个命令,或是一个手势,立刻把这些西凉人剁成肉泥,给大小姐出口恶气! 其实众人有些错怪庞德了,西凉胡、汉掺杂,民风彪悍,根本没有内地那么多的礼数,一个男人,如果看上了谁家的姑娘,要做的事情就是磨快刀子,背好战马,再招呼几个同伴夜里去抢,抢到了,那就是自己的老婆,完全用不到什么‘三媒六聘’之类的。 当然了,如果那位姑娘的父兄比较厉害,不但老婆抢不但,去抢亲的人很可能连自己也会赔进去,死于非命,或者变成人家的牧奴,真要出现那种情况,也只能自认倒霉,然后等着家人用财物来赎回自己了! 所以说像庞德这样,提出用财物换小静的做法,在他看来已经是非常文明,非常有礼貌的事情了! “呵呵,我家小妹虽然顽皮了点,凶悍了点,可也是掌上明珠一样的存在,想买她,价格可不便宜呀!”萧逸微笑着摸摸妹妹的头发,眼中满是宠溺的神色。 “哈哈,我家主子巨富,想要什么尽管狮子大开口吧,牛羊、马匹、还是金沙,数目随你!”庞德敢说这话是有底气的,马家除了是西凉最大的军阀,还是最大的牧场主、金矿主,钱财多的就像流水一样,买个小女娃,自然不在话下,就是用同等重量的黄金换都行! “很好,我的条件也很简单,想要我家小妹,就用你们西凉四郡之地来换吧!”说话之间,萧逸目光一寒,身上的气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仿佛一头沉睡的猛兽突然醒了过来,露出锋利的爪牙,随时准备吃人了! 所谓西凉四郡,是指武威、酒泉、张掖、敦煌,那里原本是匈奴人的势力范围,汉武帝时期,冠军侯-霍去病统兵出塞,靠着手里的宝剑,硬生生把这块土地给抢了下来,之后才设立了凉州,成为大汉十三州之一! 萧逸的意思很明确,想要我家妹子,那就用你们西凉所有的土地来换吧,这个条件,别说是马家,就是西凉所有军阀加起来也难以做到! “大胆!”受冰冷的目光所迫,庞德不禁后退了半步,随即又暴怒起来,猛地伸出了蒲扇般的大手,他的目标不是萧逸,而是小静,既然谈不拢,那就抢吧! 萧逸淡淡一笑,身体端坐不动,也探出了一只手去拦截,想在他面前抢走小静,痴人说梦! “啪!……刷!刷!刷!” 嘹亮的一击,黄玉般的手掌和黑熊似的巨手猛地撞击在了一起,结果却出人意料,萧逸身体微微一晃,面不改色,而雄壮如同人熊般的庞德却是连退三步,看着拳头上又黑又紫的痕迹,一脸的灰败! 他这双手可以开碑裂石,搏斗猛兽,六十八斤重的‘厚背开山刀’都能耍的水泼不进,这些年来纵横西凉各地,除了自家的大公子外,从无敌手,没想到今天在一个小小的凉棚里竟然吃了这么大的亏! “下去吧,让你的主子出来!”萧逸微微抖抖手,击退庞德这样的猛将,他也是出了力的,不过他更在意的还是坐在后边的马超,那才是自己的劲敌! “吼……吼!”庞德怒吼一声,就要上去拼命,纵横西北多年,他何曾受到过这样的羞辱,该死的,对方竟然都没站起来。 “令明,退下!”一身白锦战袍的马超终于站了起来,这样的强敌,值得他出手!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十六章兄弟齐心,其利断金! 推荐阅读: ? “请!” “请!” 凉棚里空间狭小,根本就施展不开,萧、马二人不约而同的向外边走去,一黑、一白,一个冷酷、一个英俊,一个凶悍如虎,一个威猛如狮,真堪称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老大要决斗,手下的亲兵侍卫们立刻跟着涌了出去,分列两旁,站脚助威,外边那些正在吃喝的人也迅速腾出了一块空地,关中民风彪悍,爱打架,更爱看打架,一边啃着羊骨头,一边看打架,绝对是人生一大享受! 马超精绝的本领,刚才众人已经看到了,没想到这里竟然还有一个毫不逊色的黑衣青年,关中之地,果然是藏龙卧虎呀! 四目相对,二人谁也没有轻动,而是聚气凝神,同时释放出强大的杀气,试图在气势上压倒对方! 千万不要小看这种精神上的较量,沙场决战,争的就是一口气,谁要是在气势上输了半分,就等于向阎王殿多迈进一步! “刷!刷!” 一种无形却有实的杀气迅速弥漫开来,二人的衣袍无风自动,可见杀气之盛,马超纵横西北,杀戮无数,早已是双手沾满血腥了,至于萧逸,呵呵,论起杀人来,绝不弱人半分! 整整半柱香的时间,二人谁也没动,势均力敌,反倒是周围观看的人群被浓郁的杀气所迫,一连退出去好几大步,人人面色惨白,这样惊人的杀气,手上得有多少条人命? 恐怕尸山血海都不为过呀! “吼……吼!” 不动则已,动如雷霆,萧、马二人几乎是同时狂吼一声,猛扑了过去,拳掌相交,发出雷鸣一样的轰鸣声,一黑一白,两道人影快的分不出彼此,连周围的尘土都被荡了起来,这那里是两个人在比试,简直是两头猛兽在厮杀呀! “好!好!好!” 如此精彩的比试,立刻引来众人大声的喝彩,至于两边的亲兵、侍卫更是拼命的叫喊,为自家大人助威! 转瞬间三十个回合就过去了,二人精神倍长,胜负未分,反而战的更加激烈了,战到酣处,萧逸和马超甚至开始了贴身肉搏,连摔跤这种最古老的技巧都用出来了,四条手臂交缠在一起,手背上青筋突起,可还是难分高低,反到把二人身上的战袍撕了个粉碎,原本英俊、冷酷的青年,全都变成了乞丐装! 眼见五十个回合过去了,二人依旧胜负不分,这下可急坏了庞德,自家公子纵横西凉,从无对手,没想到今天竟然遇到这么厉害的对手,武艺不逊半分,杀气甚至更胜上半筹,再这么打下去,恐怕……,不行,自己得助公子一臂之力! 想到这里,庞德将手一抖,腰间的宝剑就飞了出去,“公子接剑!” 久战不胜,马超正有些焦急,听到喊声,立刻抽身退步,一把将宝剑接在手中,‘刷’得一声,利刃出鞘,身上的杀气更胜了,“来,咱们兵刃上见输赢!” “呵呵,怕你不成!”萧逸的斗志也被激发出来,自从虎牢关一战后,好久没遇到如此强悍的对手了,说着把手一招,在旁边观战的典韦也把‘贪狼宝刀’送了上来! “来吧!” “杀!” 刀剑在手,问天下英雄头颅几许! 傲气如云,看今日将军手段如何! 兵刃不同于拳脚,厮杀起来更加凶悍,也更加危险,稍有不慎,就是灭顶之灾,因此二人谁也没有再留手,一刀一剑都是向对方的要害招呼,大有不死不休的架势! 剑如游龙,刀似猛虎,好一场龙虎斗,好一双盖世的勇将! 看到这样的厮杀,一开始周围的人还在呐喊助威,后来却变得鸦雀无声,一个个全都看的痴呆了! “大哥神勇!” “大哥无敌!” 场外就剩下两个声音还在拼命呐喊,一个清脆,一个沙哑,正是小静和马岱,二人都在为自家兄长助威,在他们心中,自己的哥哥都是天下无敌的! 可恶,眼看那个正处在变声期的沙哑小子竟敢和自己比斗,小静的怒火顿时冲上头顶,如果不是这家伙色咪咪的看着自己,大哥怎么会和别人如此恶斗,“小样,姑奶奶饶不了你!” 不过直接出手似乎有些不太合适,想到这里,小静狡猾的一笑,向身后的曹家兄弟偷偷打了个手势,又指了指还在那里乱叫的马岱,然后自己也悄悄向人群后边退去! 马岱的注意力全放在了决斗的二人身上,那里想到会有人向他背后下手,正在大声呐喊时,突然一双手从背后猛地抱住了自己的腰,接着另一双抓住了自己的脚,还没等他喊出声来,最后一双手猛地捂住了他的嘴巴,随后三双手同时用力,向后拖拽! “一个人怎么会有三双手呢?”还没等马岱想明白这个问题,一根煮肉用的大汤勺就狠狠砸在了他的脑袋上,疼得他眼冒金星,却又喊叫不出来,不过总算是弄明白了情况! 抱腰的是曹彰,拽脚的是曹植,捂嘴的是曹丕,三兄弟齐心合力,把比他们强壮的多的马岱死死压在了地上! 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古人诚不欺我! 而小静手持一根大铁勺,正卖力的敲打、出气! “让你色迷迷的看着我!” “让你想出钱买我,你买的起吗?” “敲傻你,让你一辈子都娶不到老婆!” 正在马岱被揍的鼻青脸肿时,决斗场中也发生了变化,萧逸手中宝刀下劈,马超奋力横剑招架,‘当’的一声巨响过后,终究是‘贪狼刀’更胜一筹,把宝剑拦腰劈成了两段,锋利的刀气连马超的胸襟都划破了,差点就见了血! “可恶!”扔下手里的半截宝剑,马超英俊的面容变得铁青,自从十四岁出阵以来,他何时吃过这样的大亏,“依仗兵刃取胜,不算好汉,是男人的,咱们马背上再决胜负!” 马超号称‘神威将军’,一身威名大半都是靠着手中的‘虎头湛金枪’,和坐下的‘日月霜霄马’打出来的,战阵冲杀,那才是他最厉害的地方! “好,我也正有此意!”萧逸没有乘胜追击,对手难求,要胜就胜个光明磊落,也只有那样才能让对手心服口服,同时还能磨练自身武艺,更上一层楼! “等着我!”马超大步返回队伍,结果一眼就看到了鼻青脸肿,正痛哭流涕的马岱,那小模样,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该死的,这是谁干的?”马超快要被气疯了,顺着马岱颤抖的手指,然后就看到了一脸得意的曹家兄弟,和正在给萧逸擦拭汗水的小静,这都是什么人呀,竟然背后下手,把自家堂弟揍得跟猪头一样,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马岱一边哭泣,一边赞同的点点头,早知道那个小姑娘如此凶悍,打死他也不会偷窥人家了! 现在他反而不希望大哥把小静给抢回来了,真要是娶了如此凶悍的老婆,自己这辈子可怎么熬的过去呀! 牵过‘日月霜霄马’,马超飞跃而上,手中的虎头金枪一抖,红缨乱颤,顿时出现一个硕大的圆盘,七八个枪尖在其中上下飞舞,根本分不清那个是真,那个是假! “好,好枪法!”观众里有识货的顿时双手挑大拇指称赞,就刚才那一下子,没有十年以上的苦练根本做不到,正所谓月棍、年刀、一辈子的长枪! 枪为百兵之祖,是最难练的一种兵刃,可一旦练好了,威力也是最大的,声东击西,鬼神莫测,看样子白袍青年绝对是枪道高手,就看那个黑脸青年如何应对了! “快马长枪~锦马超,果然不凡!”萧逸认可的点点头,心中却是丝毫无惧,自己的搭档也该出场了! “嗖~~白菜!” 随着一声嘹亮的口哨,不远处立刻响起一声龙吟虎啸般的嘶鸣,随后一道黑色的闪电飞奔而至,快到众人只能看到马蹄扬起的灰尘,却更本看不清战马的身影,实在太快了! 来的正是‘白菜大爷’,随着它冲过来,另一匹小白马也漫步走了出来,还轻轻嘶鸣几声,似乎在为‘白菜’加油! 原来折兰虽然走了,却把自己的坐骑留了下来,于是性福的‘白菜大爷’就坠入了爱河之中,每天和小白马一起吃草、散步,顺便研究下如何生小马驹的事情,日子美的不要不要的。 “来吧,兄弟,有人找咱们的麻烦,狠狠教训他们一下!”萧逸宠溺的拍拍‘白菜’的大头,一旁的胖刘很有眼色的搬来一盆美酒,为大爷壮行、鼓劲! 坐下千里墨烟驹,手中凤翅镏金镗,沙场征战,又有何惧! 大家情人节快乐!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十七章回马枪 ?? “汗血宝马?还是两匹!”身为武将者,没有不爱宝马良驹的,不过真正让马超感到吃惊的,并不是嘶鸣咆哮的‘千里墨烟驹’,而是站在不远处观战的那匹‘梨花盖雪!’ 折兰的坐骑,马超自然认识,而且‘梨花盖雪’和他坐下的‘日月霜霄马’本就是出自同一个族群,根据皮毛颜色判断,二者很有可能是兄妹关系,当初花费重金得到后,一匹给了马超,另一匹给了折兰! 羌人兵败,用了无数牛羊、马匹把战俘赎回去的事情,马超在来的路上已经得知了,之所以仍然前来长安,一是想给表妹折兰出口恶气,二是想证明一下,谁才是真正的‘神威将军’,如今折兰的战马出现在这里,那黑脸青年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 “请阁下通名再战!”两骑对阵,马超不禁暗暗埋怨,打了半天竟然连对方的名字也没寻问,真是糊涂呀! “呵呵!”萧逸微微一笑,从鹿皮囊里拿出‘蚩尤鬼面’戴上,而后从马鞍边摘下‘凤翅鎏金镗’,斜指向天“渔阳-萧逸!” “鬼面萧郎!” “他是鬼面萧郎!” “哇!”这时候就是再迟钝的人也反应过来了,普天之下,谁人不知千里墨烟驹,凤翅鎏金镗,还有那张摄人心魄的蚩尤鬼面,这就是‘鬼面萧郎’的标志呀! “参拜大都督!” “大都督万胜!” 众人千里迢迢前来投军,不就是期盼着能成为‘鬼面萧郎第二’吗,如今偶像就在眼前,凉棚周围的人纷纷半跪行礼,一些情绪激动的,甚至哭泣起来! 偶像的魅力,无穷! 反过来,西凉人一方却是个个面如死灰,马岱吓得都不敢哭泣了,庞德则是摸着手背上的伤痕低声自语,“原来是他,不丢人,不丢人呀!” “我乃西凉-马超是也!”一抖手中的虎头湛金,马超丝毫没有被对方的威名所震慑,反而斗志更盛了,身为武者,自当有睥睨天下之心,管他对面是谁,照样一刺破! “杀!” “战!” 战马嘶鸣,杀声震天,一黑一白两道身影再次剿杀在一起,‘凤翅鎏金镗’和‘虎头湛金’在空中连环相碰, 竟然擦出了点点的火花,可见二人到底用了多大的力量! 崩、拔、盖、压、挑、扎,马超手中的仿佛是一条穿越长空的神龙,变幻无常,见首不见尾,总是在不可思议的地方,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发动进攻,让人防不胜防! 与之相比,萧逸的鎏金镗就是一只傲视九天十地的火凤凰,烈焰所至,无坚不摧,无物不毁,死亡就是它送给敌人最好的一件礼物! 三十回合,五十回合,整整八十回合过去了,二人依旧胜负未分! “萧将军!” “萧将军!” “马将军!” “马将军!” “呜呜!”玄甲军和西凉兵同时把号角拿了出来,鼓足力气,吹出阵阵苍凉的声响,为各自的将军助威! “好一场龙虎斗,好一对神将军,我等真是开了眼界!”围观的人群里不乏那些走南闯北,见识广博的游侠、刀客,可谁也没见过如此凶恶的厮杀,用句关中的老话讲,“那真是上山虎遇到了下山虎,云中龙碰到了雾中龙!” 一百回合,一百五十回合,二百个回合过去了,依旧胜负不分! 打到这个份上,U看书w.uukansh.m无论是坐下战马,还是马上之人,都战出了一身的热汗,夏八月,本就是关中一带最炎热的时候,虽然没穿铠甲,可这样激烈的厮杀,也足够二人消受的,无奈之下只好下马暂歇! 萧逸才一下马,小静、曹家兄弟就冲了过来,擦汗、扇风,还有上好的西域葡萄酒伺候,冰凉、去暑! 旁边侍卫长-小斌则忙着给‘白菜大爷’擦汗、饮水,二百个回合的厮杀,既是人斗,也是马斗,它也是累得汗出如雨,对方的那匹‘日月霜宵马’同样是一名劲敌! 相对的,马超那边就凄惨的多了,来的过于匆忙,连块擦汗的麻布也没有,幸亏萧逸大方,让亲兵送来了一壶葡萄酒和丝巾,算是救了他的急! “大公子小心,这个酒还是让末将先喝一口吧!”看到对方送过来的葡萄酒,庞德连忙伸手拦了一下,酒中下毒,可是历朝历代经常玩的老把戏了! “用不着,岂有下毒杀人之鬼面萧郎?”马超倒是满不在乎,接过酒壶,一饮而尽,完了还舔舔嘴唇,他也是爱酒之人,味道确实不错。<!--flagtyx-->chaptererror(); 正文 第十八章我要跟你比喝酒 推荐阅读: ?? “风声、马蹄声、呐喊声、还有苍凉的号角声……”,马超伏在马背上,连头都没抬,却将各种声音一一纳入耳中,尤其是身后追赶而来的马蹄声,每一下几乎都在敲打他的心弦,“近了,又近了,再近一点点~” 宝马通灵,‘日月霜霄马’跟随他多年,早已是心意相通,看似嘶鸣咆哮不止,实际上却悄悄压着步伐,跑的并不是很快,后面的‘白菜’迅速就追了上来! “哒!哒!哒!……”马头几乎碰到了马尾,就是现在,马超的腰部如同怪蟒般猛地一扭,手中寒光一闪--回马枪! 不用回望,更不用瞄准,这一击杀招,私下里不知道练了千百遍,流的汗水都能汇聚成一条小溪了,就是在睡梦里他都能用出这一招! 七尺三寸,不多不少,只要自己一枪刺出这个距离,后面的追兵就会被挑落马下,只要一想到名满天下的‘鬼面萧郎’就要败在自己手中,马超兴奋的简直要飘起来了,“天下第一名将的桂冠,非我莫属!” 七尺的距离转瞬既到,就在马超兴奋的想要仰天长啸时,却郁闷的发现,最后那三寸无论如何也刺不动了,哪怕他把吃奶的力气用出来也不行,到底怎么回事? “呵呵,马孟起,这一招‘回马枪’你还得再练练呀,什么时候不用枪头也能捅死人,那才算合格!” 萧逸用后世一句经典的影视剧台词大笑着调侃起来,枪尖在离心口只有三寸的地方,被他用‘凤翅鎏金镗’死死的挡住了,再难进分毫,原来刚才追击的时候,他的眼睛就没离开过马超手里的长枪,对方一扭腰的瞬间,萧逸就把兵刃横了起来,果然挡住了这必杀的一击! “该死的!”一击失败,马超准备抽枪变招,可是为时已晚,枪头被人家死死抓住,凤翅鎏金镗挂着恶风向他的头颅砸来,只要挨上一点,肯定是万朵桃花开的下场! 好个马孟起,临危不惧,右手卡住枪杆,身体一转,调转过马头,同时左手闪电般抓住了砸过来的镗首,双臂同时较力,开始和萧逸争夺起兵刃来! “你拿过来吧!” “打死也不给你!” “呀……” “啊……” 二人厮杀的激烈,周围观看的人更是像经历了‘**********’一般! 先是马超败逃,让西凉人一方把心提到了嗓子眼,谁想到事情突然反转,原来是败中取胜~回马枪,好厉害的杀招,前面的伪装更是神乎其神,几乎把所有人都欺骗了! 可还没等西凉人欢呼出来,局面又转,所有人都被骗过,唯独萧逸没有,不但挡住这厉害的一枪,还反守为攻,一镗砸了回去,这下又轮到小静等人欢呼了! 可马超也不是吃素的,立刻抓住了镗首,最后形成了二人较力,争夺兵刃的局面! “大都督威武!” “………” “马将军神勇!” “…………” 较力就是争一口气,两旁的人立刻破着喉咙狂喊起来,真恨不得冲过去,帮着一起争夺,这样的比拼,谁的兵刃脱手,也就是输了! “撒手!” “你撒手!” 两个人,两件兵刃,四条臂膀,死死的纠缠在了一起,谁也不肯松手,真是把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萧逸身上青筋暴露,一张小脸已经变成了铁青色,而马超这边毫不示弱,浑身上下肌肉膨胀如铁,小脸更是憋的通红! 人与人斗,马同样在和马斗,‘白菜’和‘霜霄马’四蹄踏地,尾巴夹紧,马首低压,嘶鸣咆哮着拼命帮背上的主人用力。 同为汗血宝马,又都是久经战阵,结果一番较量之下,竟然也是势均力敌,这可把‘白菜’气坏了,马也是有自尊心的,要知道,它的老婆‘梨花盖雪’可就在不远处看着,斗了半天,自己竟然收拾不了对方,奇耻大辱呀! “逢强智取,既然力量上不分胜负,那咱就出阴招吧!”得意的嘶鸣一声,又甩了甩尾巴,‘白菜大爷’要出手了! “不好!”萧逸和‘白菜’心意相通,这家伙一甩尾巴就是要使坏,吓得他连忙夹紧双腿,重心压低,果然,还没等他身形完全调整好,正在较力的‘白菜’突然向旁边闪开半步,同时前蹄一别,身子狠狠一撞,顿时把‘霜霄马;给撞坐在地上,就这还没忘在对方的脖子上狠狠咬了一口,疼得‘霜霄马’嘶鸣不止,四蹄乱蹦! ‘白菜大爷’也许不是天下间最勇猛的,但它绝对是最聪明、最会使计策的,所以它才是最好的?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十九章认赌服输 几张长条桌案拼在了一起,三十六只大海碗分两排整齐码放,里面全是三蒸三酿的高度无愁烈酒,这就是萧逸和马超的决定局比赛~~喝酒! 拳脚不分胜负,兵刃半斤八两,喝酒总该能分出个上下高低吧,一人一碗比拼下去,谁先倒下,谁就输了,公平合理! “萧大都督,这个赌局我接了,不过嘛,得添点彩头才行!”闻着扑鼻的酒香,马超强压心中欢喜,他平时有两大嗜好,一是练枪,第二就是喝酒,而且千杯不醉,拼酒,正中下怀呀! “好,想赌点什么,你尽管开口吧!”萧逸面无表情,隐藏的很好,他绝对不会告诉别人,这种‘无愁酒’其实就是他发明的,而目的就是为了---解馋! “第一,谁才是真正的神威天将军!” 这是马超最耿耿于怀的事情,他经大小上百战,踏破羌人营寨无数,才得了‘神威将军’的称号,并一直引以为傲,可没想到萧逸仅仅打了一仗,就被尊为‘神威天将军’,这个‘天’字,无论如何他也要抢过来。23US.COM更新最快 当然了,马超也知道自己上百仗杀的羌人,也没有萧逸渭水河边一仗杀的多,可那是老天爷不给机会,他又能如何! “第二,把你妹妹嫁给我堂弟马岱为妻,放心,我马家世代名门,绝不会亏待了她!” 马超骄傲,马家更是骄傲,可再多的骄傲在‘鬼面萧郎’面前也得收敛三分,联姻可以说是世家名门最大的一种尊重,因为狮子是不会和土狗联姻的,能嫁给狮子的,只有狮子! 另外马超也明白,萧逸坐镇关中,麾下兵马十余万,可谓兵精粮足,如果两家联姻,甚至是结成同盟,对他们马家而言,有百利而无一害! 联姻的条件一出,别人还没什么反应,马岱的小脸就扭成苦瓜了,那么凶悍的小母狼谁敢娶呀,他脑袋上的包到现在还没下去呢! “好,我答应了!”萧逸点点头,不过我也有两个条件!“ “请说!” “第一,我要关中边界十年的太平无事!” 曹营集团要想在中原站稳脚跟,扫平群雄,没有十年以上的时间是不够的,为了避免东西两找作战,必做保证西凉一带平安无事,赢得战略上的缓冲时间! “第二,你以后不许再打‘折兰’的主意,因为她是我的女人了!” 男女之间在床榻上是无话不谈的,所以对马家和折兰部的关系,萧逸是一清二楚,否则刚才他也不会让‘白菜’蹄下留情了,毕竟算起来,马超还是他的大舅哥呢! “什么,你的女人?”马超顿时觉得一股酸劲从牙根上升起,迅速传遍了全身,连骨髓都被泡的酥软了…… 他和折兰从小就一起玩耍,可谓青梅竹马,长大以后,一个是‘西羌第一美女’,一个成了‘西凉第一勇士’,在人们眼里,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马腾也有意撮合这门亲事,没想到自己朝思暮想的美人,竟然成了别人的女人,而且看萧逸那一脸回味无穷的模样,恐怕已经吃下肚了! “好,我答应你!”强忍醋意,马超的话几乎是从牙缝里蹦出来的。 “一言既出!” “驷马难追!” “啪!啪!啪!”当下二人击掌盟誓,再无反悔! …………………………………………………………………………………………………………………………………… 决斗开始了! “喝!” “喝!” 端起大海碗,满满的烈酒,二人一饮而尽,论气势竟然是谁也不输谁! 不过仔细看去,还是有所不同的,马超喝酒就是直接往嘴里倒,一碗又一碗,那感觉就像是‘勐虎吞食’一样,无论什么都是一口下去! 而萧逸则不然,他喝酒的方式名叫‘青龙吸水’,一吸而尽,不但样子好看,还能更好的品尝美酒的味道! 一碗、二碗、三碗……,转瞬间十碗下去了,这样的豪饮把周围的人看的是目瞪口呆,不少关中汉子甚至大声欢唿起来,仿佛比刚才的比武还要过瘾! 关中和西凉一带都是以民风彪悍着称,所谓的好汉子,那就是骑快马、拉硬弓、用长刀、喝烈酒,萧逸和马超用来比试的都是头号大海碗,一碗就是一斤多的烈酒,这种喝法,寻常人最多三四碗就得趴下,可二人的比赛还在继续,真是好汉子,大英雄! 赳赳老秦 赴我河山 血不流干 死不休战 ………… 赳赳老秦 赴我河山 血不流干 死不休战 ………… 西有大秦 如日方升 百年国恨 沧海难平 天下纷扰 何得康宁 秦有锐士 谁与争雄?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周围的关中汉子们唱起了流传几百年的古老歌谣,歌声苍凉而有力,既是对祖先的崇敬,也是对二位勇士最好的敬意…… “继续喝?” “谁怕谁!” 喝到第十二碗,连在一旁观阵的庞德都暗暗担心起来,自家大公子海量惊人,喝遍西凉各部从无对手,没想到今天却遇到劲敌了,拳脚、兵刃、骑术都是那么厉害,连喝酒也是如此,‘鬼面萧郎’,莫非你是妖孽转世吗? 一旁的马岱的苦瓜脸却快笑成包子了,从始至终,他都在暗暗给萧逸加油,盼着自家兄长早点倒下,只有他倒下了,自己才不用娶那个小魔女,你怎么就还不倒下呢,这都第十五碗了…… 举着第十五碗酒,马超钢铁般的手臂也开始微微颤抖起来,这种酒似乎比他平时喝的更香、更纯、也更烈,下肚之后犹如火烧一般,少喝一点自然浑身舒服,可火太大了谁也受不了呀! 咬着牙一碗下肚,原本英俊的小白脸已经变得通红了,脑袋也有些发晕,马超知道,恐怕快要到自己的极限了,再偷眼看看萧逸,老天,这家竟然面不改色,还是不紧不慢的喝着,他的肚子是无底洞吗? “不行,我决不能输,为了‘神威天将军’的名号,为了折兰,为了西凉将士~~”马超强忍着肚子里翻江倒海的感觉,又端起了第十六碗烈酒…… 另一边,萧逸已经喝完了第十七碗,摸摸发涨的肚子,他也有些醉意了,不过还能坚持,自己发明的无愁酒,就是含着眼泪也得喝下去不是! 第十八碗,也是最后一碗! 作为压轴的大戏,这只碗比它前面的同类都要大的多,别的碗装一斤,它能装三斤,比人头都要大,堪称是碗中之王,唯有酒中之王才能征服它! “大都督威武!” “大都督威武!” 观战的众人齐声呐喊起来,尤其是曹家兄弟,比谁喊的都卖力,这不止关系到关中边界的稳定,还关系着他们‘大姐大’的归属,谁敢跟他们抢女神,兄弟三个可是会拼命的。 长出一口气,萧逸振作精神,将巨型海碗高高举起,而后低吼一声,一饮而尽,最后将空碗倒过来示意四周的看客们,一把摔了个粉碎! “好!……好汉子!真英雄!” 一位酒神已经诞生,下面就看马超的了,如果他也能喝下这第十八碗,二人就可以并称‘关中酒王!’ “呜……呜!” 马超感觉天地都在旋转,双耳嗡嗡作响,好不容易喝下去的第十七碗酒还停在咽喉处,无论如何也下不去了,至于那第十八碗,在他眼里已经是一变三,三变一,模煳不清了…… 全靠着一股武者的狠劲,才勉强摸到酒碗上,马超咬咬舌头,振作了下精神,准备也学萧逸来个一饮而尽,可谁知刚喝两口,肚子里就开始造反了,不但再难下咽,连原来喝下去那些也不老实了,肚子里的酒水就像喷泉一样冲了出来,双腿一软,人也坐到了地上,开始狂喷不止~~ “哇!哇!哇……!” 连喷七八口烈酒出去,马超这才稍微回过魂来,摇摇头,一拳捶在地面上,而后瞪着一双通红的眼睛看着萧逸,他输了! “折兰是你的了,神威天将军的名号也是你的了,只要有我马孟起在,十年之内,西凉铁骑绝不踏入萧关一步!” 说着马超奋力爬起来,举起那碗没喝完的烈酒,也摔了个粉碎,男子汉,大丈夫,认赌服输!(。。) 正文 第二十章非封侯不足以赏其功! 推荐阅读: ? 许昌,原本就是河洛一带有名的大城邑,人口众多,繁华富庶,自从曹操把小皇帝接到这里来以后,那就更不得了! 营造宫殿、园林,还有文武百官的衙署、住宅,钱财就像流水一样花了出去,每天都有十几万民夫在工地上忙碌着,而许昌也随之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在人们已经不用它原来的名字了,而是改称为~~许都! 小皇帝-刘协受到的待遇还是不错的,宫殿、园林、侍女、奴仆,以及所有的生活用度,一切都是最好的,丞相曹操在别的地方比较节约,基本上是能省就省,连自己的府邸都装饰的很一般,唯独对皇宫是个例外,所有开销立刻核准,还屡屡增加皇室的支出数额,为此,就是那些对他颇有微词的官员们也不得不承认,曹丞相忠心皇室,其心可嘉! 但在海燕公主眼中,却是‘其心可诛’才是,她看的非常明白,曹操虽然不像董卓那么霸道、残暴,但软刀子杀人才是最厉害的,不见血呀! 这座皇宫其实就是一个金丝编织的鸟笼子,让人沉浸在富贵荣华乡里,不知不觉的沉沦、堕落,久而久之,里面的皇帝也就变成了一只笼中雀,再也无法展翅飞翔,君临天下了! ……………………………………………………………………………………………………………………………… 这一天,海燕公主正在大殿里检查小皇帝的功课,而且非常严格,这也是她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了! “昨天的《太公-六韬兵法》为何只抄写了一半呀?”看着弟弟的功课,海燕公主不禁微微皱眉,一开始还是一笔一划的书写,可后来却是越来越潦草,最后干脆停笔不写了! “这个……”,十一岁的刘协战战兢兢不能回答,在皇宫里他最怕的就是这个姐姐了! “花心,你说!” “诺!”小太监-花心是一路同甘共苦走过来的,最是忠心,所以被派来服侍小皇帝的起居! “昨天陛下正在抄写兵法时,宫外突然送来一只绿皮鹦鹉,甚是可爱,陛下一时高兴,所以就~~” “去,把那只鹦鹉拿过来!”海燕公主面无表情,一双天蓝色的眼睛中却透出淡淡的杀气,从怀里掏出一根玉如意,迈步来到小皇帝面前,“把手伸出来!” “很疼的!”小皇帝吓得赶紧把手藏到背后,一双大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姐姐,试图博取同情! “把手伸出来!”公主的语气又加重了一分! “阿姐轻一些!”虽然贵为天子,刘协还是乖乖的伸出手掌,同时把眼睛闭上,不敢再看! 殊不知越是如此,公主心里的火气就越大,要想成为中兴大汉的圣主,岂能惧怕一点疼痛,如果连这也受不了,又如何对付朝中那些骄兵悍将;因此下手也就更狠了,一连‘啪啪啪’十几下,把小皇帝的手掌给打成了猪蹄,疼得眼泪都出来了! “殿下,绿皮鹦鹉来了!”说话间,小太监-花心提着个金丝笼子小步跑了过来。 鹦鹉站在一根小圆木上,圆头、大眼、长嘴,一身花花绿绿的羽毛,还能口吐人言,绝对是孩子们的无双杀器,难怪小皇帝为了它连功课都废了! “陛下万岁!” “万寿无疆!” 清脆的鸟声在大殿里响起,模仿的惟妙惟肖,还带着一丝的翘皮! 说完这两句,鹦鹉就把嘴巴张开了,按照平时的习惯准备接受人类的奖赏,几片瓜子,或是一条又肥又绿的小虫,可惜,这次它招来的却是杀身之祸! “该死的,玩物丧志!”一把抢过鸟笼,狠狠地摔在了地上,海燕公主抬起脚,坚硬的鹿皮靴就踩了过去,一下,两下、三下…… 几脚过后,漂亮的金丝笼子被彻底踩扁,至于里面那只可怜的绿皮鹦鹉,也成了块肉饼,血迹染红了公主的靴子! “哇哇!”手掌剧痛,心爱的鹦鹉惨死,再加上看到姐姐那副疯狂的样子,小皇帝再也承受不住,终于痛哭起来! 看到刘协哭泣,海燕公主鼻子一酸,差点也哭出来,可她伸手狠拧自己的大腿,硬是把快要掉出来的眼泪憋了回去,如今大汉江山社稷就压在她们姐弟身上,弟弟年幼,所以万斤重担就得由她扛起来,再苦、再累、再委屈也得挺住! 好一会,等小皇帝哭完了,海燕公主这才走上前,细细安慰一番,并把‘玩物丧志’的道理,和身为汉家天子的责任又说了一遍,鼓励弟弟振作起来,做一个中兴大汉的圣主! “报~启禀陛下,丞相-大将军-武平侯-曹操携子曹昂在殿外求见!”一名侍从小步跑进禀报! 如今曹操可是一人身兼两职,即是执掌千军万马的大将军,也是处理朝政的丞相,虽然这两个职务比起董卓那自封的‘太师’在荣耀上差了一点,可是无疑更加实惠,也更握有实权。 “宣丞相父子上殿!”海燕公主把刘协扶上龙椅做好,又制止了‘花心’打扫那只肉泥鹦鹉的举动,放在那,就是要让他们看看! ……………………………………………………………………………………………………………………………………………… 大殿外,高阶上,曹操身穿一件大红色丞相袍服,头戴金冠,腰横宝剑,脚下黑底朝靴,恭恭敬敬的站在那里,无论有多大的权势,在对待皇家方面,他还是尽着人臣之礼,绝不迈雷池一步! 在他身后,曹昂却穿着一件汉官中最为低级的绿袍,虽然身为丞相之子,可他的官职却很小,只是个相府-长史,平时就负责打理下文书,看看各地的揍报而已,不过职务虽不高,接触的却是最顶级的军事机密,论起实权来,给个二千石的郡守也不换呀! 听到传唤,曹操父子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脱靴子、解佩剑,这是臣子面君时的规矩,除非有特别的恩尚才能例外,比如西汉的开国丞相萧何,因为功劳太大,汉高祖刘邦就准许他‘剑履上殿’,以示恩宠! “臣曹操携子曹昂,参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公主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三跪九叩,一丝不苟! “免礼,平身,为丞相大人赐座!”小皇帝已经擦干了泪水,正襟危坐,尽量摆出汉家天子的尊严来。 “谢陛下!”落座之后,曹操立刻看到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情,比如小皇帝脸上的泪痕,公主殿下靴子上的血迹,还有那只被踩成肉泥的鹦鹉…… “陛下莫非龙体不适吗?为何似有哭泣之状,微臣不才,愿为陛下分忧!” “这个……,朕无妨,只是刚才不小心失足,将鸟笼踏破了而已!”小皇帝还算勇敢,主动把黑锅背了起来。 “呵呵,一只笼中之鸟而已,无足轻重!”曹操手捋胡须,说出来的话却是一语双关,谁是笼子,谁又是那只鸟呢? “子修,记下,明日派人再送几只好看的鹦鹉入宫就是,你亲自去办,不得延误!” 曹昂从一进殿就楞楞的看着大殿上的皇帝,不,准确的说是在看皇帝身边的海燕公主,目光是那样的迷离,自从洛阳接驾,二人也打过几次照面,可这样近距离的观看却还是第一次,“春水为眉,秋风为骨,多一分太过,少一分则不足……美,实在是太美了!” “啊,……诺!” 听到父亲传令,他这才回过神来,连忙擦擦嘴角的口水,低头答应! “不知丞相今日入宫,所为何事呀?”无事不登三宝殿,海燕公主才不信曹操就是为了送几只鸟! “哈哈!喜事--大捷!”曹操大笑着从怀里拿出一份奏折,“征西大都督-萧逸在渭水河边大破羌骑,歼敌五万,大振我汉家天威,另外,长安城也已经拿下,李傕、郭汜二贼被斩,首级已经悬挂在许都城头之上示众,微臣特来告之陛下,同时也为萧郎请赏!” “西都收复,倒是一件大喜事,丞相以为如何赏赐为好?”听到消息,龙椅上的小皇帝也是一惊,这才几个月的时间,长安就被拿下来了,还歼灭五万羌骑,这萧逸的武功之盛,堪比当年的‘冠军侯’霍去病了,只是可惜~~这样的人才~~“ “微臣以为,如此丰功伟绩,非封侯不足以赏其功!”大殿之上,曹操一锤定音!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二十一章无愁亭侯 推荐阅读: ?? 大殿里丞相曹操语出惊人,但仔细一想,又是合情合理,西汉开国之时,高皇帝-刘邦曾经杀白马祭天盟誓,‘非刘姓者不得封王,非功臣不得封侯’,这几年来,以萧逸前后所立过的功勋,封侯,不是太疾,而是太缓了! “那丞相以为当封萧郎何等爵位为好呢?”问话的是海燕公主,虽然封侯是曹操提议的,可她还是准备把主动权抓到自己手上来,同时在心里迅速盘算起汉朝的侯爵制度来。 侯爵又分为‘列侯’和‘关内侯’,其区别是‘列侯’有封地、食邑,而且可以传于子孙后代,而‘关内侯’则没有这些特权,只是个荣誉称号而已! 列侯因食邑的大小又可以分成县侯、乡侯、亭侯、都乡侯、都亭侯五级! 县侯,地位尊崇,一般来说并不分封给臣子,更多的是一个荣誉象征! 乡侯,那就是货真价实的万户侯了,非有大功于社稷者不得册封,像曹操因为救驾、迁都之功,得封武平乡侯,就是这一等级的。 亭侯,有一千户的食邑,还可以得到一片封地,到了这个地步,也就算迈入顶级贵族的门槛了,正所谓‘李广难封’,历史上不知有多少名人,都徘徊在门槛外边,终生不得而入! 都乡侯,倒数第二级,有封地、食户三百,中等贵族,朝廷里的文武百官大都处在这个级别! 都亭侯,列侯最后一级,有封地、食户二百,无法世袭。 “十有**是都乡侯!”海燕公主暗暗做出了判断,封侯也是有一定规矩的,讲究的是循序渐进,当初董卓为了收买吕布,开出的价码就是‘都亭侯’,而后又一级一级的提拔,最后爵封‘温亭侯’,萧逸的功劳远非吕布可比,所以肯定会跳一级,从‘都乡侯’开始,这已经是很大的荣耀了,要知道,曹昂身为丞相长子,可是连爵位都没有呢! “欲收人心,当赏重爵!” 公主已经想好了,只要曹操提议加封萧逸为‘都乡侯’,她就让小皇帝给他再升一级,如此一来,这封侯的恩情自然就落在皇室的身上,虽然不一定能把萧逸拉过来,但至少是一个好的铺垫不是! “呵呵!萧郎战功无双,比起当年的霍去病来也不逊色多少,故而老臣以为当加封其为--无愁亭侯!”曹操手捋胡须,细长的眼睛里精光四射,论起揣摩人心,他才是真正的王者,“另外,再加食邑两千户,以示荣宠无双!” “哗!……” 大殿里顿时响起一片惊叹声,因为这份筹码,实在是太重了! 汉制,亭侯的食邑是一千户,不过因为连年战乱,百姓流离失所,这个数字根本无法满员,能有六七百户的就可以偷着笑了,很多亭侯连三四百户都凑不齐,空顶着‘千户侯’的名字而已! 现在曹操不但要加封给萧逸完整的千户食邑,而且还一次就是两个,这份魄力,如何不让海燕公主震惊,难怪丞相府中汇聚了如此多的英才俊杰,这份大手笔,吾不如也! “无愁亭侯……,无愁,丞相大人果然有心了!”无愁就是萧逸的字,用此作为封号,其中的荣耀丝毫不比那两千户食邑来的差,曹操真是把一切都算到了,不给皇家留一点的余地! “哎!”心中一声长叹,海燕公主升起了一种强烈的无力感,无论是智谋、手腕、魄力、还是对人心的把握,她全是一败涂地,如果说自己是一只刚从窝里爬出来的小狐狸的话,那曹操就是一条修炼了几千年的狐狸爷爷,道行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也许,女人真的不适合玩政治,终究还是要找个男人的肩膀依靠才成呀!” 政务商议完了,曹操的奏折早已经写好,剩下的就是小皇帝在上面御笔朱批,再盖上玉玺就可以颁布了! 打开奏折,小皇帝-刘协手里沾满朱砂的御笔却顿住了,原来在奏折最后批阅的位置上已经写上了一个‘准’字,看笔迹,和前面的字体同出一人之手,也就是说曹操是自写、自批了,唯一不同的,他的字是蓝色的! 皇帝御笔朱批,丞相则用蓝批,这是古制,可曹操在应该由皇帝批阅的地方加上了自己的蓝批,这是僭越,是越权,说重了,就是大逆不道,视同谋反了! 一种被架空的无力感让小皇帝很是委屈,只好抬头看看身边的姐姐,希望能得到一些帮助! 奏折上的蓝批海燕公主自然也看到了,心中虽然愤怒,却又无可奈何,如今朝中的军政大权尽在曹操手中,说句诛心的话,丞相府发出的命令可比皇帝的圣旨管用多了! 虽然无奈,但事关皇家尊严,必须要争一争的,想到这里,海燕公主表面不露声色,左脚却在御座边轻轻顿了一下! 收到提示,小皇帝也来了劲头,提起御笔在奏折上用尽全力写了个‘准’字,论个头,比曹操的那个大了数倍不止,这才满意的点点头,吩咐‘无心’把玉玺拿上来。 传国玉玺早就流失在外,如今小皇帝用的是他们刘家自己刻的一方,‘汉室之宝’,盖在上面也是四四方方的,可比起传国玉玺来,总是感觉差了几分气势!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没有这八个字在手,皇帝也只能是个底气不足的白板皇帝了! …………………………………………………………………………………………………………………………………… 曹家父子走了,小皇帝也回书房继续抄写《太公-六韬兵法》,空旷的大殿里,只剩下公主一人,独坐御阶之上,久久的发呆! 内有权臣,外无强援,皇帝幼小软弱,自己又是个女儿身,大汉的江山社稷靠谁来支撑呀? “来人,把辅国将军召来议事!” “诺!” 辅国将军就是伏完,因为逃出长安时护驾有功,所以得封官职,他是朝廷中为数不多的既有忠心,又有谋略的汉室死忠了。 “臣参拜公主殿下千岁!”伏完来的很快,因为今天他就在偏殿执勤,曹家父子面圣的经过,他看的清清楚楚! “今日之事爱卿都知道了吗?” “老臣已经尽知!” “国事如此,如之奈何?”长叹一声,公主问出了汉高祖刘邦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不过很可惜,她没有萧何、张良那样的良臣为之谋划,至于有一个堪比韩信的家伙,不说也罢! “若想制约曹操的权势,办法还在殿下身上呀!”伏完没有起身,反而把头压的更低了! “爱卿有何办法,但说无妨!” “殿下今年有一十七岁了吧?” “正是!”提起自己的年龄,海燕公主神色为之一黯,在大汉朝女子十四岁宣告成年,可以嫁夫生子,像山村里,十五六岁的小媳妇站在田间地头奶孩子的比比皆是,而她,十七岁,老女人了! “等等,伏完问自己的年龄做什么?……十七岁,……嫁人,汉家公主的下场多一半都是用来和亲,如果朝廷真把自己送到匈奴,或者西羌去嫁给某个土王,那么~~” 想到这里,海燕公主不禁出了一身的冷汗,她明白伏完的意思了,如今小皇帝的依靠全在她身上,可如果曹操提议仿照古例和亲,就可以把她送的远远的,再难对朝廷产生什么影响,而以曹操的谋略水平,这个办法他绝对想的出来,甚至已经在暗中施行中了~~ “爱卿的意思,本宫该当如何?”无论如何她决不能离开皇宫,至少不能离开许都! “为今之计,殿下唯有把握主动,同时也为陛下获得一个强援!”伏完觉得自己的脸皮已经燃烧起来了,身为大汉臣子,不能为君父分忧,反而要靠着嫁公主来获得政治筹码,可耻、可恨,却又无奈呀! “女人嘛,早晚是要嫁人的!” 沉默半响,海燕公主强行挤出一丝笑意,却比哭还难看,身为汉室公主,天生就是一种政治筹码,不是送到外族去和亲,就是用来笼络臣子,这种觉悟,她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了,既然宿命不可改变,那就让自己这枚棋子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吧! “爱卿以为,何人可保我大汉江山无事?”谁能保住江山,谁就是她未来的夫婿! “回殿下,当今之世,能保江山无恙的青年才俊只有两人?”伏完很有信心的伸出两根手指,可见在私底下他已经谋划很久了! “那两个人?一一说来!”听到有两个人,海燕公主的精神终于好了一点,至少还有个选择不是! “第一个,就是现在坐镇长安的征西大都督-萧逸,此子文武双全,谋略过人,当年老司徒在世时就经常称赞于他,言道,若得萧郎在朝,国事必不会倾颓至此! 如今他更是掌控关中之地,麾下拥兵十余万,若是他能成为大汉驸马,就可以制约住曹操,让其不敢轻举妄动,而且萧郎英武年少,又是天下名将,也不算辱没殿下!” “鬼面萧郎!”公主自然知道这四个字所代表的分量,那却是一根擎天的柱石,如果二人之间从未相识该多好,他可以成为自己最完美的夫婿! 可惜,一切都太晚了,经历了那么多的恩怨情仇,纵然她愿意,他恐怕也不会接受的,可又能怨恨谁呢? 她没错,他也没错,错的只能是老天爷,是这个世界! “第二个人选又是谁?”强忍心痛,海燕公主继续问了下去,换言之,第一个人选已经被她放弃了! “这个,老臣不敢说!” “直说无妨!”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二十二章嫁女儿是门学问 推荐阅读: ?? “什么?……曹昂!” “正是!”伏完用力点点头,表示自己没有说错,“曹昂虽然不像‘鬼面萧郎’那样名满天下,但老臣私下也曾暗暗观察过,此子天资聪慧,文才武艺上都有一定的造诣,又是难得的性情中人,堪称是当代的年轻俊杰,只是其父的光芒太盛,所以才把他遮掩住了而已! 更重要的是曹昂乃曹家长子,又是设定的继承之人,并得到了曹营一众文武的拥护,若得公主下嫁,则曹家幸甚,大汉也是幸甚!“ 海燕公主何等的聪明,立刻明白了伏完话中的意思,下嫁曹家,确是对臣子无双的荣**,可反过来讲,又何尝不是一种制约呢? 曹昂乃是性情中人,对父亲孝,对兄弟爱,对朋友善,一旦成为一家,作为姐夫的他是绝对不好意思和小舅子抢夺皇位的。 而且自己嫁过去后,就是曹家第二代的主母大人,凭她的身份、地位、才智,完全可以影响到曹家第二代、第三代,乃至是第四代继承人的决策,如此可保大汉三代无忧! 下嫁曹昂,却是一个不错的政治选择,可是……,心中之梦也就随之破灭了! “据老臣观察,曹昂对殿下也是充满了爱慕之情,日后定会夫妻和谐,举案齐眉的!”看到公主似乎犹豫不定,伏完立刻又加了一把火,人选虽然有两个,可他和一些汉室死忠们还是更倾向于曹昂的,毕竟曹家才是如今支撑汉室江山的柱石呀! “这件事你去办吧!”看着御阶上那把高高在上的黄金龙椅,海燕公主终于点了点头,一切都是为了大汉江山! “殿下高义,必会名留青史,为后世楷模!”伏完行了三跪九叩大礼,而后恭敬的退了下去! “呵呵,用我一生之爱,换来个名留青史吗?”无力的躺在御阶上,海燕公主感觉自己的灵魂飘荡了起来,“惟愿后世的公主们都有一个好的归宿,切莫学我……” ……………………………………………………………………………………………………………………………………………………………… 丞相府就在离皇宫不远的朱雀大街上,朱雀属火,而火生土,曾经有高士给曹操批过八字,说他是‘厚土潜龙’的命格,所以来许都后,就特意把府邸设在了这里,有意借四神兽之威,保佑他家宅兴旺! 府邸装饰的很是平凡,既不奢华,也不富丽,如果不是大门上‘丞相府’三个大字,恐怕谁也想不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曹丞相就住在这里,当然了这座府邸也有自己的特点,那就是大,非常之大,大到足以驻扎几千甲兵都不会拥挤! “恭迎父亲大人回府!” “恭迎兄长回府!” 曹操、曹昂父子一进府门,留守的家人们立刻依次上前行礼。 出来迎接的有曹宪、曹节、曹华姐妹,三岁的曹熊也会勉强下拜行礼了,粉嘟嘟的像个小肉球,很是可爱,就是身子骨差了点,经常生病吃药,让曹操担了不少的心! 除此之外,还有丁夫人、卞夫人等一大群妻妾在旁迎候,其中好几名妾氏的怀里都抱着襁褓,脸上也尽是得意的笑容,看来曹操除了治理国家以外,内功方面也很勤奋,又添了不少的儿女! 众人回到相府内宅,叙了些家常,曹操又把几个襁褓里的婴儿抱过来挨个亲了亲,享受着身为人父的快乐,这才挥手让众人退了下去! 曹家规矩甚严,除了大公子曹昂外,其他的妻妾子女是不能干涉政务的,否则一律严惩不贷! “父亲大人可是想念远在关中的丕、璋、值三位小弟了?”父子天性,曹昂为人又是致孝,立刻就看出了父亲的心思。 “呵呵,他们三兄弟一去半载有余,为父如何能不思念呀!”外人总是看到曹操多谋、霸道、铁血的一面,却忽略了他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也有舐犊之情! “既然如此,父亲何不派人快马将三位小弟接回来,带在身边亲自教养,家人团聚,共享天伦之乐!”曹昂对父亲把三位小弟送到军中的做法一直不是太赞同,毕竟他们年纪还小,军旅征战又是那么的危险,万一~~ “雏鹰不经历风雨是永远也不能展翅高飞的,你那三位小弟虽然都很聪慧,却各有缺陷,放到军旅中吃些苦,就是要磨掉他们身上的棱角,为日后长远做打算,此乃为父之爱呀!” 说着曹操从身后一个木箱中掏出大把的信件,这些都是从关中送来的,上面详细记载了这段时间里曹家三兄弟的情况,事无巨细,都一一做了说明。 “六月,大军攻函谷关,三位公子各献计策,大都督不准,皆受罚,公子曹植哭泣半日……” “七月,与羌人决战于渭水河边,战到酣处,大都督亲自带队冲阵,三位公子身冒箭矢,擂鼓助威,军心大振!” “八月,大都督与西凉悍将马超比武,公子三人齐心合力,痛殴其弟马岱,以弱胜强,胜之,一体受罚,兄弟皆未曾哭泣……” 九月,三位公子狩猎于骊山脚下,飞马弯弓,所的甚多…… 书信记载的非常详细,可以让人直观的看到三个顽皮少年是如何一步步的成长,共同享受他们的喜怒哀乐! “想不到三位小弟的进步竟然如此之大!”看着书信,曹昂不禁连连点头称赞,原来性格奸狡的曹丕,如今学会了爱护兄弟,鲁莽好斗的曹彰也会动脑子了,就连性格软弱,喜欢哭泣的曹植,现在都可以骑马弯弓,还独自射杀了一头小野猪,,真是脱胎换骨呀! “萧郎不拘一格,能因材施教,老夫不如也!”儿子们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最高兴的自然是曹****,看来自己这步棋是走对了,“让他们三兄弟再锻炼几年,日后就能成为你的左膀右臂!” 这就是曹操设计的未来格局,以长子曹昂为核心,曹家其余各子为臂膀,以曹、夏侯两姓将领为羽翼,再汇聚天下英才为己用,最后形成一个庞大的政治、军事集团,则可天下无敌,甚至是取刘氏而代之! “父亲大人用心深远,为子孙后代谋划,孩儿感激不尽!”曹昂躬身下拜行礼,眼中满是热泪,说一千,道一万,父亲做了这么多谋划,最后受益的人还是他呀! “痴儿!痴儿!” 父子二人感慨了一会,曹操又从身后拿出了另一个箱子,里面也是不少的信件,记载的则全是关于萧逸西征以来的所有消息。 数万大军西征,稿费钱粮无数,曹操几乎是把小半个家业都压上去了,所以军中不可能没有他的眼线,这与信任无关,而是一个政治家必须要做的,好在萧逸没有让他失望,大军一路势如破竹的拿下了关中,缴获的战利品更是堆积如山,正日夜不停得送到许都! 最让曹操高兴的,就是萧逸派人送来的那整整一万匹军马,还有大群的牛羊…… ‘虎豹骑’正在组建之中,除了四处招募精于骑射的勇士外,最大的阻碍就是战马不足,中原不产良马,这是所有诸侯都面临的困难,唯一的办法就是从匈奴和羌人那里偷偷走私一点,质量难以保障不说,数量还极其有限! 那一万匹西羌战马真是一场及时雨呀,而大群的牛羊,则可用于军垦屯田,极大的解决了内地畜力不足的问题,荀彧、荀攸等几名内政官员都快乐开花了! 不过也有一件事让曹操有些不满意,那就是女人! “这小子学坏了呀……,先是一名羌女,而后又把蔡邕的女儿也给吃了!”看到书信上的记载,曹操无奈的摇摇头,二十岁的年轻人,血气方刚,不可能常年不进女色的,算起来萧逸在这方面已经是后知后觉的了,朝中许多贵族少年,十三四岁就开始**身边的侍女,十五六岁就当爹了,这种行为不但不会被制止,反而认为是人丁兴旺的象征! “来人呀,把三位小姐都唤来!”曹操手捻须髯,这样的乘龙快婿决不能被别人抢了去,否则他得后悔死! “父亲大人准备把那位妹妹嫁给萧郎为妻?”对于萧、曹两家联姻,曹昂也是非常支持的,有一位绝世名将成为曹家的女婿,有百利而无一害,不过家中成年待嫁的妹妹有三位,总不能都给了萧逸吧? “呵呵,此事为父自有定夺,务必要双方都满意才是!” “参见父亲大人!” 很快曹家的三朵姐妹花就来了,女孩发育的很快,去年还是含苞欲放的她们,如今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了,而且在基因上都像她们的母亲,漂亮、端庄! “前些时日让你们给萧郎绣一件‘金丝百花战袍’,如今可曾完成?”看着自己如花似玉的三个女儿,曹操频频点头,就凭这份颜值,拿下一个萧逸,绝不成问题。 “回父亲大人,业已完成!” 三个女孩也是早有准备,立刻从身后取出一件黑色的蜀锦战袍,金丝银线,上面绣有百花图案,栩栩如生,袍底是千层海浪的波纹,在战袍正中,还有一条盘旋的四爪蛟龙,姿态威猛无比,颇有翻江倒海之势! 这样的战袍,绝对是任何武将都梦寐以求的,更何况它还是出自曹家女儿之手! “很好,吾儿们用心了!”曹操满意的点点头,而后从坐位上走了下来,挨个?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二十三章兄弟在旁,我既天下无敌! 推荐阅读: ?? 关中,九月,秋高气爽,草长鹰飞,正是鸟兽肥硕的季节,作为一名骨灰级的狩猎爱好者,萧逸自然是垮上骏马,背上弓箭,带着一众人等,在骊山脚下开始了秋猎! 骊山草木丰茂,盛产各种野兽,萧逸帐下亲兵又都是从十几万大军里精心选拔出来的勇士,个个弓马超群,很快马鞍上就挂满了沉甸甸的猎物,其中不乏黑熊、野猪这样的大家伙! “射猎,除了弓马娴熟之外,最重要的是猎手之间的配合,就像草原上的野狼一样,就是再勇猛的孤狼也难有大的作为,可是一支紧密配合的狼群,却可以撕碎一切猎物~~” 树荫下,萧逸正口若悬河的向曹家兄弟抛自己的‘狼群理论’,一脸微笑的蔡文姬则拿着竹扇给他扇风去暑,知道萧逸体质怕热,所以扇的很是力,不然这个火气冲天的家伙,到了晚上又该没完没了的折腾她了,那劲头,真是受不了! 另一边,曹家兄弟身披软甲,斜挎弓箭,竖着耳朵,正仔细学习着这套狼群战术,生怕遗漏一个字,因为萧逸说的明白,他之所以能百战百胜,靠的就是‘以狼为师’,那个少年没有成为无敌统帅的梦想,所以三兄弟才会学的如此认真。 “经过这几个月的训练,你们的骑术、射技、胆略都有了不小的进步,现在考验的时候到了,今天你们的目标就是合力射杀一头猛兽,越凶猛的越好,完成了,人人有奖励,完不成,一律受罚,都明白了吗?” “诺!”三兄弟同时抱拳行礼,长期在军营里生活,他们的身上也沾染了军人的作风习气。 “好,出发!”萧逸大手一挥,宣告了狩猎的开始,然后自己又坐回树下,继续享受自己的醇酒美人。 “驾!……驾!” 随着几声呼啸,曹家兄弟各催坐骑向山林深处冲去,他们的战马都是千里挑一的良驹,除了背负的弓箭外,马鞍上更是挂满了盾牌,长矛,弯刀等各种兵刃,都是萧逸根据他们的性格和特长,专门让军中铁匠量身打造的,有了这些武装到牙齿的兵刃,只要配合得当,对付山中猛兽绝无问题。 “山中猛兽众多,他们几个又都年幼,萧郎不怕出什么意外吗?”看着远去的几个身影,蔡文姬颇为担心的问道。 “哈哈,放心吧!”萧逸斜躺在树荫下,翘起二郎腿,手持葡萄酒杯,一脸的惬意,“我早就派了侍卫长小斌带一队亲兵进去清场了,顺便暗中保护,给他们留下的,肯定都是能够猎杀的野兽,前提是他们得齐心合力!” “萧郎用心深远,妾身不及万一!”又给满上一杯酒,蔡文姬满脸的钦佩。 被大美女钦佩自然是件让人高兴的事,可萧逸的用心绝没那么简单,这次射猎,有没有猎物倒在其次,最重要的是让曹家兄弟学会互相帮助,互相信任! 普天之下,如果连自己的骨肉兄弟都信不过,那还能信任谁呢? 历史上曹魏集团之所以迅速消亡,跟他们兄弟之间的怀疑、内耗有着很大的关系,坐上大位的那个把其他兄弟全都视为眼中钉,肉心刺,恨不得一一斩杀,就是残留下来的也被剥夺了所有权力,结果等到司马懿篡魏时,曹室宗族里竟然没一个人有能力起兵讨贼,白白的将大好江山让给了别人,何其可悲! …………………………………………………………………………………………………………………………………………………… 山路崎岖,战马难以通行,经过一番商议后,兄弟三人果断的弃马步行,并组成了一个小型的阵势,向山林深处摸索前进。 力气最大的曹彰一手盾牌,一手弯刀在最前面开路,曹丕手持一根长矛负责掩护住左翼,曹植一手短剑,一手上弦的**箭掩护右翼,三兄弟齐头并进,步步为营! 骊山草木丰茂,野兽极多,可今天不知是怎么了,三人向前走出好远,却连一只像样的猎物也没碰到,最多就是几只趴在草坑里的兔子和野鸡,这样的小东西才看不上眼呢,要是真拎只兔子回去,还不被人笑掉大牙! “继续向前摸索,不要急躁!”三兄弟里的大哥曹丕自然的充当起了指挥的角色。 “咕!……咕咕!” “莎莎……” 先是几声特别的鸟叫响起,接着不远处的草丛突然开始哗哗作响,看样子是有大猎物上门了! “哼哼!”随着几声低吼,一头浑身黑毛,皮厚腿粗的大野猪出现在不远处,长长的獠牙支出唇外,看样子至少也有二百斤上下! “大家伙,真是大家伙呀!” 看着眼前的野猪,三兄弟即是兴奋,又有些害怕,老猎手都知道,山里讲究的是“一猪,二熊,三虎……” 野猪能列在头名,可见有多难对付,这家伙不但力大无穷,一身皮毛更是坚硬无比,寻常武器根本伤不了它,而且一旦受伤还会发疯,横冲直撞,要是被它的长獠牙挑中,十有**就会交代在这了! “三弟盾牌稳住,四弟和我左右夹攻,瞄准了,射它的眼睛!”曹丕一抖长矛,开始聚力,右边的曹植则弯弓搭箭,稳稳瞄准了野猪,别看他年龄最小,力气也最差,可论到射技却是三兄弟之冠! “哼!……哼!”黑毛野猪此时也发现了三个侵入它领地的人类,低吼了几声后,四蹄狂奔,猛地冲了过来~~ “嗖!”野猪冲到三十步的距离时,曹植的**箭射出,中正野猪脑门,可惜,一石力度的**箭根本伤不了这个皮糙肉厚的家伙,只留下一道白印,反而更激发了它的凶性! “咚……呀~嗖!” 高速奔跑的野猪狠狠撞在曹彰的盾牌上,将他撞的直接向后飞出去,久久爬不起来,而野猪的步伐也不由的一慢,就在这时,曹丕手里的长矛毒蛇出洞般猛刺野猪的肩胛骨位置,那里是它的心脏要害,右边的曹植则是飞速上弦,又是一箭射出! “嗷嗷~~”凄厉的嚎声响彻整片山林,曹植的**箭正中它的左眼框,将整只眼球都射爆了,而曹丕那一矛也刺破了它的厚皮,留下一条深深地伤口,不过因为力道不足,还是没能致命! 受伤的野猪是可怕的,狂叫着再次发动猛攻,因为左眼已瞎,它把全部的仇恨都发泄在了右边的曹丕身上,雪白的獠牙狠狠挑了过来! 手中长矛狂舞,虽然竭尽全力,可还是无法阻止野猪靠近,眼看獠牙就要挑中自己的肚皮,曹丕哀叹一声,闭目等死。 “二哥闪开!” 千钧一发的时候,右面的曹植突然冲了过来,捡起地上的盾牌,挡在曹丕面前,拼劲全身力气硬接了野猪这一撞! “咚……,咕咚!” 曹植几乎是横着被撞飞了出去,幸好此时已经爬起来的曹彰用力向前接住,这才没有受伤,两次撞击不成,野猪的势头也颓废下去,调头逃出十几丈,痛的哀嚎不止! “哈!……哈哈!”大难不死的三兄弟互相看了看,突然齐声大笑起来,虽然一身的泥土,虽然神**狈,却笑的豪气干云! “二哥!三哥!” “四弟!” 刚才那一瞬间,如果不是曹丕一矛刺出,曹彰必死无疑,而后如果不是曹植冒死抱着盾牌冲过去,曹丕也活不下来,同样,如果不是曹彰奋力接住了曹植,那后果…… “兄弟齐心,其利断金!”三兄弟再次组成阵型,大步向野猪逼近,虽然对手强大,可心中却毫无惧色,这时他们都有一种感觉,“只要兄弟在旁,我既天下无敌!” “踏!……踏!”三个人步伐整齐的缓缓逼近,受到杀气的刺激,野猪也开始最后的疯狂,它感觉到,再不拼命,恐怕就没命了。 “嗖!”再次一箭射出,根本没看后果,曹植扔下弓箭,和曹彰合力顶住了盾牌,是生是死,就在此一举了! “咚!”一声巨响,两兄弟被整整撞退了三四步,但他们却生生扛住了冲击,与此同时,曹丕的长矛再次刺出,还是原来的部位,力量却更加强大! “噗!” 血花飞溅,锋利的矛头足足刺入野猪身体一尺有余,几乎将它的心脏完全刺穿,不过野兽的凶性让它仍不肯倒下,似乎还想再拼上一把,哪怕是拉个垫背的,可惜,没有机会了…… 曹彰、曹植拔出兵刃发疯般冲过去一阵的乱砍,直砍的血肉模糊,仍然不肯停手…… 山林一侧,看到曹家兄弟终于斩杀了野猪,小斌将早已瞄准多时的弓箭又收了回来,而后打个手势,周围的亲兵们立刻消失的无影无踪……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二十四章棠棣之花,萼胚依依 推荐阅读: ?? 棠棣之花,萼胚依依; 手足之情,莫如兄弟; 棠棣之木,花朵连连; 根连着根,花连着花, …………………… …………………… 当曹家兄弟带着满脸的尘土和血迹,抬着那头大野猪走出山林时,以萧逸为首的上百名将校列队两旁,用手中的兵刃碰击着盾牌,高声唱起了这首《棠棣之花》…… “是呀,手足之情,莫如兄弟!”看着相拥哭泣的三兄弟,萧逸觉得日后恐怕不会再出现那首流传千古的《七步诗》,…… 煮豆燃豆萁,就让它永远的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吧! “来,喝了虎骨酒,从此你们就是真正的男子汉了!萧逸将自己的酒葫芦递了过去,对于曹家兄弟今天的表现他非常满意,不但勇猛无畏,最关键的是他们学会了兄弟之爱! “摆酒、烤肉、设宴,巍巍骊山为证,让我们为三个勇敢小伙子的成人礼欢呼吧!” “吼!……吼!” 一声令下,亲兵们立刻嚎叫着动起手来,大坛的美酒被打开,成堆的猎物洗刷干净后被放在篝火上烧烤,其中就包括那只大野猪,小静因为没能参加猎杀,而十分的懊恼,不停的讯问三兄弟狩猎的经过! 而这时候的曹家兄弟却紧紧依偎在一起,小脸煞白,他们是在后怕,与野猪厮杀时什么都顾不上想,现在才感觉到,原来今天自己离死亡是如此之近,所以他们才紧紧靠在一起,因为在兄弟身旁,会让人有一种安全感!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正当众人玩闹正酣时,一队高举着红旗的骑兵突然从长安方向飞奔而来! “鸿翎信使,从那里来的?” 到了近处,才看明白,来的竟然是在长安城里留守的那些文武官员们,马六、大牛、张辽、高顺、于禁,还有钟繇、王朗,竟然是一个不差,到底发生什么事了,竟然让这些人倾巢出动! “恭喜大都督!” “贺喜大都督!” “喜从何来呀?”看着众人一脸的兴奋劲,萧逸也有些糊涂了,最近这几天自己白天骑马射猎,晚上收拾蔡文姬,除此之外,似乎也没做什么大事呀! “闪开,快点闪开!”人影一闪,一个衣裳不整,连靴子都跑丢了一只的家伙,从人群后边硬挤了出来,手里还抱着个包袱,死死的不肯撒手! “子翼兄,怎么是你?” 来的正是蒋干,原来上次他去许都献上李傕、郭汜二贼的首级后,曹操大悦之下接见了他,通过一番谈话,发现蒋干口才极佳,而且办事认真,于是收他为相府幕僚之一,还派了传旨的差事! “恭喜萧郎,马上封侯!” 蒋干先是一脸羡慕的躬身抱拳行礼,又仔细把衣冠整理好,这才从怀里掏出一卷黄绫来,“征西大都督-萧逸接旨!” “臣-接旨!”萧逸站在圣旨之前,傲然而立,他有汉灵帝赐给的‘如朕亲临’的金牌,就是见了小皇帝本人也无须行礼,更何况是一道旨意!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昔日太祖高皇帝有令,非功臣者不得封侯,今有征西大都督-萧逸者,统帅三军,斩杀李、郭二贼,收复西都,又歼羌人于渭水,扬我大汉国威~~~,特加封其为‘无愁亭侯’,食邑两千户,世袭惘替,子孙不绝,与国同休……” “大都督领旨谢恩吧!”说着蒋干将圣旨交到萧逸手上,又解开怀里的包袱,掏出一个金漆印盒,里面是一颗三寸见方的侯爵金印,上方是一头鬃毛如同烈火的扭头狮子形象,正面上刻着‘无愁亭侯’四个篆文小字,周边还有波浪形花纹! “扭头狮子-烈火黄金印!这是朝廷特意为大都督铸造的,普天之下,仅此一枚,可谓荣宠无双呀!” “臣~谢恩!” 萧逸接过圣旨直接递给了身边的蔡文姬,又拿过‘扭头狮子-烈火黄金印’掂了掂,纯金的,不错,随后交给了另一边的小静,二个女人全是一脸激动的神色,抱着圣旨和金印死活不肯再撒手,这可是萧家子子孙孙的铁饭碗呀! 子孙不绝,与国同休,也就是说只要大汉朝还在,萧家的子孙就有封地和俸禄可拿,可是如果那一天大汉朝…… “恭喜大都督!……恭喜侯爷!” 众人再次躬身向萧逸这位新出炉的侯爷行礼,而脸上的神色可就是千奇百怪了,有欢喜的,有羡慕的,也有暗生嫉妒的,不一而足。 欢喜的自然是马六、大牛等人,他们是萧逸的死党,看到萧逸封侯,比他们自己升官都高兴,再说了他们本就是荣辱一体,如今树干长的粗壮,他们这些分支还怕不茂盛吗? 羡慕的是张辽、高顺、于禁等人,身为武将,谁不希望飞黄腾达,封妻荫子,如今萧逸封侯就等于给他们指明了一个方向,只要奋勇杀敌,终有一日,侯爵的大印也会落在自己头上的。 最后一个嫉妒的自然是王朗了,这家伙一向视官爵如性命,此时真恨不得把那枚金印抢过来,再把圣旨上的名字改成自己的多好;不过在这些人中,他的官场嗅觉也最灵敏,二十岁的亭侯,乖乖,除了当年的冠军侯-霍去病,普天之下谁能相比较? 二十岁就封亭侯,那三十岁呢?四十岁呢? 想想都吓人一跳呀! 一根擎天柱石崛起了…… …………………………………………………………………………………………………………………………………………………… 宛城,地处荆州最北部,本是荆州牧-刘表的地盘,如今这座城池上却挂着一面‘张’字大旗,迎风飘摆,再看城墙内外,死尸遍布,狼烟未熄,受伤的战马在尸堆里四处翻找主人的身影,还不时发出几声悲鸣…… 显然这里刚刚经历过一场残酷的攻防战,不过从堆积如山的尸体可以看出来,虽然打下了城池,可也是一场惨胜啊! 血迹未干的原城守府中,西凉最后一名悍将-张济面如死灰的躺在床榻上,胸口处一片殷红,一根狼牙箭正插在那里,射入很深,鲜血就像泉涌一样流出来,无数用多少麻布,撒多少的金疮药也无济于事。 当初关中内讧,张济不愿意西凉兵自相残杀,带所部人马出走,结果东一头,西一头,就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撞,最后弄得粮饷断绝,无路可走,张济为了让几万弟兄有口饱饭吃,这才亲自上阵,试图夺取些钱粮,哪知战斗最激烈的时候,一支冷箭飞来…… “快点,把箭簇拔出来,一定要把人救活!”床榻边,张绣手持宝剑逼着两名郎中给救治,如果救不回来,他立刻就砍了这两个没用的家伙。 “少将军饶命啊,小的们已经尽力了,实在是……!”两名郎中的脸色比张济还难看,是活活吓的,这样的伤势就是神仙来了也没用呀,箭矢正插在心窝上,如果不拔还能残喘一会,要是拔了,恐怕当场就会毙命! “我宰了你们两个没用的东西!”双眼赤红的张绣挥起宝剑就要砍人,幸好被一旁的贾诩死死拦住了,药医不死病,郎中们已经尽力了! “张将军醒了,将军醒了!” 听到声音,张绣连忙扑到床边观看,果然,一直昏迷的张济缓缓睁开了双眼,眸子中神光闪现,先是看了看周围的人,随后瞥了一眼自己的心窝处,那里的伤口已经不怎么流血了,不知道是‘金疮药’起作用了,还是全身的血都已经流尽! “痴儿!大丈夫,死于疆场是件幸事,何须哭泣!”张济的声音还像往常一样温和,不过却有一种空空的感觉,仿佛五脏六腑都已经失去作用了! “众将听着,我死以后,军中统帅之位由张绣接掌,尔等务必齐心协力,共谋生路!”说到这里,张济努力的喘息了几声,又把目光投向了贾诩身上,“虎头有勇无谋,一切就有劳先生了!” “将军放心,贾诩定尽全力!” “我等必忠心耿耿辅佐少将军,生死与共!” 张济虽然杀人如麻,对部下却极好,这次之所以被冷箭射伤,也是为了给将士们谋条活路,如今看他到临终托孤,众人纷纷立誓,一些西凉旧部还把面颊割破,以血为誓! “好,你们先退下吧,虎头,你留下!”勉强挥挥手,张济感觉自己身体里最后一点力量都在流失…… “叔父!……叔父!” “呵呵,虎头,听好了,叔父的时间恐怕是不多了,如今天下大乱,这几万部众就是最后立足的本钱,一定要牢牢抓紧,切莫把兵权托付他人,免遭杀身之祸!” 说道这里,张济用尽力气在怀里摸索起来,最后摸出一枚已经生锈的铁箭簇,“记着,若走投无路之时,拿此箭簇去见萧逸,他当年欠叔父一个人情,定会保你平……” “当!……” 箭头落地,最后一个‘安’字终究是没能说出来,带着无限的落寞和不甘,张济终于走完了自己精彩却又痛苦的一生!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二十五章代汉者,当涂高也! 推荐阅读: ? 张济之死,就像九月的秋风一样,迅速吹遍了大汉各地,引起无数的波澜! 有人拍手叫好,庆幸在争霸道路上又减少了一个对手,天下城池就那么多,每少一个,自己就可以多分一份,成功上位的机率也就增加一分! 不要小看这一分,为了它,很多人不惜杀个血流成河,尸积如山! 也有人兔死狐悲,伤怀不已,群雄争霸犹如大浪淘沙,不知多少风云一时的英雄豪杰,都被历史的长河席卷而去,再不回头,今日是张济,明天又是谁? 张济好歹还能全尸入殓,有三尺黄土埋身,轮到自己时,就怕死无葬身之地呀! 关中,长安城,听到张济身亡的消息,萧逸沉坐半响,久久无语,而后下令高搭灵棚,隆重祭奠,并和马六、大牛,三人一起身披重孝,以子侄礼上前跪拜,不管张济为恶也好,行善也罢,毕竟他们是从同一个地方走出来的,而且同生共死过! 如今老朋友去了,一柱清香,一杯水酒,一份心意而已! 九月,也许是老天爷都厌倦了过多的杀戮和死亡,原本纷乱不堪的天下突然沉静下来,北方的袁绍集团在彻底占领青州全境后,就像是一条吞噬完猎物的巨蟒,趴在那里一动不动,静静的消化起体内的食物来。 徐州牧刘备在权衡一番后,将东部重镇‘下邳城’暂借给了四处漂流的吕布,希望这头‘虎鸠’能成为他和曹操之间的一个缓冲力量,起到看门狗的作用。 不过他忘了,虎鸠终究是虎鸠,早晚是要吃人的! 刘表、刘璋这两位汉室宗亲,依旧盘踞在富庶的地盘上,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天下争霸这件事好像从来就跟他们没有半点关系。 反倒是征战江东的孙策,弄出了不小的动静,这名十九岁的小将,凭着区区八千人马和手中的一杆镔铁长枪,先后攻破会稽、曲阿等城池,大有横扫江东六郡之势,因为他勇敢善战,颇有当年项羽的风范,因此得到了一个‘小霸王’的称号,令天下诸侯侧目! ……………………………………………………………………………………………………………………………………………………………… 淮南,寿春城,在平静的气氛中,一场震惊天下的暴风骤雨正在酝酿成形,如今已是阴云密布,惊雷阵阵了! “袁家四世三公,海内仰望,如今‘传国玉玺’又在我手,若不称帝,是违背天理民心也!”伪皇宫里,袁术高高举起传国玉玺,正在努力的向部下们灌输一个道理,自古以来,君权神受,如今代表天命的玉玺就在我手中,你们这些家伙怎么还不快点三跪九叩,拥戴新君呢! 在袁术看来自己登基称帝是水到渠成的事情,论出身,他是袁家嫡子,高贵无比,论实力,他坐拥江淮一带最富庶的土地,兵精粮足,冠绝诸侯,此外还有象征天命的‘传国玉玺’在手,当年汉高祖刘邦称帝的时候,都没有他手里这一手好牌吧! 一个泗水亭长都能做到的事,他堂堂四世三公的后人会做不到吗? “此外,大家都忘了哪句流传已久的谶语了吗?”看到部下们还是死气沉沉的模样,大怒的袁术把最后的杀手锏,也是他最重要的精神依靠拿了出来。 果然,此言一出,原本沉寂的死水立刻泛起了波澜! “代汉者,当涂高也!”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天下间流传起这样一句谶语,而且深入人心,越传越广,下到平民百姓,上到帝王将相,无不议论,当然,都是偷偷的! 一代雄主,汉武帝就曾感叹过说“汉有六七之厄,法应流传死再受命,宗室子孙谁当应此者?” 连皇帝都深信这句谶语的威力,那些别有用心者自然更是日夜揣摩,反复思量了! 而袁术,就是一名自学成才的谶语大师,而且造诣颇深(自己认为的),在他看来,‘涂高’,既路途高处的意思,而自己正好字‘公路’,这二者之间,冥冥之中不是正好吻合吗! “我当皇帝,那是连老天爷都背过书的呀!” 可惜,无论是‘传国玉玺’,还是‘百年谶语’,最多不过是掀起一小丝波澜,很快又寂静无声了,袁术所期待的那种群臣哭泣劝进,他不当皇帝,大家就要抹脖子、上吊的场面根本没有发生,大家集体选择了沉默,而沉默,就是无声的反对! 大家谁也不傻,皇帝的宝座岂是那么好坐的,就怕坐上去容易,想要退下来可就难了,为了你袁术一个人的皇帝梦,让大家一起来背乱臣贼子的骂名,就是一向以愚忠著称的大将纪灵,这时候也低头看地,一言不发! “说话,都给我说话,李丰、陈纪、乐就、梁刚,你们四个怎么看?” 就像任何一座房屋都得有四梁八柱一样,李、陈、乐、梁四人就是袁术的基础班底,号称‘淮南四名臣’,所以说谁跑的了,他们几个也跑不了! “明上三思呀!当年周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由然臣服殷商,如今汉室虽衰未灭,那曹孟德已经奉迎天子驾临许都,大汉气数未尽,各路诸侯又是虎视眈眈,为今之计还是再等上数年,观望一下~~” “什么,再等数年?”李丰的话还没说完,袁术就从座位上蹦了起来,他恨不得现在就把龙袍披在身上,明天就举行登基大典,那里还有耐心再等上几年时间呀! “曹孟德阉宦之后,至于刘协不过是逆贼董卓拥立的‘伪君’而已,大汉自从少帝蒙难,皇统就已经断绝了,既然天下无主,这皇帝的位子我袁公路坐一坐又有何妨?” 接着袁术就自己的血统如何高贵,曹操的出身如何污浊,刘协的皇帝身份如何不合法等等,做了一番长篇论述,漫天的口水几乎把整座大殿都淹没了~~ “尔等是汉家之臣,还是我袁家之臣?” 最后一句诛心的话,顿时把满殿的文武官员逼到了死角里,不表态是不行了,做袁家之臣,立刻就给我跪地效忠,拥戴新君登基,如果做汉家之臣,也容易,门口金甲武士手里的钢刀都是新磨的,正需要找人试试锋利与否呢! “哎!……我等皆是袁家之臣,明上,万岁,万万岁!”看着袁术要杀人的目光,众人无奈之下只好跪倒在地,表示效忠! 大殿的一角,一身白衣的紫木公子也静静的窝在那里,双目微闭,一言不发! 别看紫木公子如此低调,可大殿里的文武都明白,如果说他们是袁家的爪牙的话,那么这位俏公子才是淮南集团真正的谋主,刚才众人拼命的使眼色,期盼着他能说上几句,把袁术那头疯狗给拉回来,可惜…… 眼观鼻,鼻观口,口问心,紫木公子对众人不断发出的提示毫无反应,依旧静静的卧在那里,一言不发! 多说无用,私下里他不知劝告袁术多少次了,可他就是听不进去,********的往皇帝的宝座上爬! 如今的淮南集团就像一艘冲向冰山的大船,有袁术这个糊涂船长在,无论做多少努力也避不开碰撞了,既然如此,干脆就不劝,反而推上一把,让撞击更加猛烈一些~~ “撞击以后,淮南这艘大船固然是粉身碎骨,可被撞的冰山恐怕也不会好过吧,只要力量够猛,同归于尽也不是不可能的,至于谁才是那座冰山吗?” 想到这里,紫木公子终于缓缓睁开了眼睛,遥望关中方向,心中发出阵阵的冷笑,“萧逸,咱俩的游戏又要开始了!” 不过在大船沉没之前,自己还得想办法跳出去才行,给那头蠢猪陪葬,不值得! “好,孤意已决,顺天应人,登皇帝位,君临天下!”狂喷一通之后,袁术终于做出了结论,而且连称呼都从‘我’变成了‘孤’,这个皇帝他是做定了! 一般来说,要想当皇帝,必须得由大臣、士子、百姓三次劝进,最后才能‘心不甘,情不愿’的答应下来,就像是做****一样,牌坊还是要立的。 可袁术显然是没有任何政治下线,做皇帝,没人劝进怎么办? 没关系,自己来! 做皇帝,没人拥护怎么办? 没关系,还是自己来! “来人呀,给孤更衣!” 一声令下,立刻跑上来几名侍从,金黄色滚龙袍,九龙纹饰玉带,十二冕通天冠,天子长剑,当皇帝需要的那套东西早就准备好了,甚至袁术私下里不知道试穿了多少遍,因此现在穿戴起来格外的速度。 与此同时,另有侍从托着一套套朝臣的服饰分发殿中众文武,一人一件,谁也跑不了! “呜呜……谢陛下隆恩,呜呜!”不少文武官员歪七扭八的穿上新朝服后,都痛哭流涕起来,不是感动,而是心痛,完了,乱臣贼子的名声怕是跑不了了~~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有气无力的山呼声在大殿中响起,那感觉,似乎比死了爹娘都难受…… 大汉初平三年,九月,袁术在淮南寿春-称帝,建号‘仲氏’,立妻冯氏为皇后,子袁立为太子,并于三日后举行登基大典…… 是日,天降暴雨,惊雷不断,劈碎‘伪皇宫’大殿三间,百官衣袍尽湿,狼狈不堪,淮南一带水深数尺,几乎成为泽国。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二十六章老夫不亏,不亏! 推荐阅读: ? “袁术称帝了?” “袁术真的称帝了!” “天,他怎么就敢~~” 十几天的时间,袁术在寿春登基称帝的消息传遍了大汉一十三州,光是被惊掉下巴的诸侯就有双手之数,至于被惊倒的士族公卿,没有一万也有八千,震惊过后,所有人一致认为袁术肯定是疯了,或者是中了‘巫蛊’之类的邪术,若非如此,天下大道万千,袁术为何非要走一条死路呢? “誓讨****,以安汉室!” 当诸侯们的下巴还没合上时,曹操在许都第一个打出了‘征讨****’的旗帜,小皇帝接来了,都城也迁移了,可中央的权威却迟迟没能树立起来,为什么?就是欠缺一场震慑人心的大胜! 现在好了,想睡觉就有人送了枕头过来,淮南袁术,就是哪头试验刀锋的小羊羔呀! 许都,丞相府,征讨淮南的军事会议正在招来,与会的都是曹营集团心腹文武大员,文有郭嘉、荀彧、荀攸、程昱等谋士,武有曹仁、曹洪、夏侯渊,夏侯惇、李典、乐进……,以及新近来投的徐晃众武将! 谋士如云,武将如雨,这样的大格局,天下诸侯,无人可比! 现在大家已经形成了一个惯例,歌舞升平时就上朝堂,而商讨军国大事则来丞相府,一明一暗,‘虚君实相’的二元政治格局正逐渐形成! “袁术的势力主要盘踞在淮河两岸,包括寿春、庐江、九江,以及豫州南部诸郡,纵横数千里,皆是肥沃膏於之地,治下人口数百万,钱粮更是堆积如山,仅以富足而论,堪称冠绝天下诸侯。” 相府大堂上,‘鬼才’郭嘉一边品尝美酒,一边对着高挂的淮南地图做出战略分析! 数百万民众,堆积如山的钱粮,这就意味着一旦开战,袁术可以轻松的聚集起数十万大军,果然是家底雄厚,否则他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违,登基称帝了,但换个思路,这头蠢猪越肥,能割下来的肉不就越多吗,打仗,可是升官发财的不二法门! 堂中一众武将摩拳擦掌,在他们眼里,淮南,那就是一个大金元宝呀! “此番征讨逆贼,非老夫亲征不可!”手抚佩剑,曹操决定亲自挂帅出征,这是迁都以后的第一仗,也是关键的一仗,以后朝廷的权威,准确说是他曹丞相的权威能否树立起来,就在此一举了! 所以只能胜,不能败,哪怕是平手也绝对不行! “淮南势大,不可轻视,丞相若要征讨,需统精兵猛将方可,如今萧郎在长安养精蓄锐已久,何不将这只生力军招来,大事必成!” 提起萧逸,郭嘉就是一脸的羡慕,听说这家伙天天在骊山脚下射猎,醇酒美人,小日子美的不要不要的,再看看自己,天天扑在公文堆里,累得跟死狗一样,这下好了,也该你小子出力了! “呵呵,萧郎乃是老夫的左膀右臂,如此倾国之战,岂能遗漏了他!”曹操手捋须髯,丝毫不掩饰自己心中的得意,天下争霸,争得就是一步之先! “五日之前,袁术称帝的消息刚一传来,老夫就派人持‘虎符’快马飞奔长安,以萧郎那疾如风火的性子,此时估计已经拔营起寨,挥军东进,不日就可以来许都汇合了!” “丞相神算,我等不及万一!”众人齐齐躬身一礼,心中满是佩服,这就是曹操,遇事当机立断,当其他诸侯还震惊的连下巴都没合上时,他连大军都调动好了,这样的强烈反差,他不赢,谁赢! “各位还有何良策?但说无妨!”除了决断,集思广益同样重要! “淮南毕竟势大,除了丞相亲自领兵征讨外,还应该以皇帝的名义下诏书给各路诸侯,让他们一同征讨,尤其是荆州的刘表,和徐州的刘备,二人一个在南,一个在北,又都是汉室宗亲,理应出一把力才是!“谋士程昱不愧是补刀的能手,立刻提出一个好的办法。 征讨****,保的是汉室江山,他们姓刘的自然要出力才行,否则就是对祖宗不孝,对皇帝不忠,而且让他们出兵作战,不但可以拉长袁术的战线,还能消耗双方的实力,无论是袁术吃了二刘,还是二刘吃了袁术,谁吃了算谁的! “高,实在是高!”连曹操都不禁挑大拇指称赞,程昱这一刀补的够黑,够妙,更够狠! “诸位,大军征战最忌讳的就是旗胜不顾家,主公统大军征讨淮南,许昌势必空虚,若有其他诸侯趁机派兵偷袭,又该如何是好?此事不得不防呀!” 荀彧属于谋士里的稳重派,凡事总是首先考虑自身集团的安危,和‘鬼才’郭嘉正好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一个是防不胜防的冷箭,另一个就是厚重坚硬的盾牌! “刷!……嘶!” 大堂里原本有些狂热的气氛顿时冷静下来,荀彧说的有道理,其他诸侯,尤其是河北的袁绍,占据三州之地,麾下兵马数十万,又是出了名的见利忘义,偷袭许都这样的事情,他绝对做的出来! “文若所言有理,河北袁绍,不得不防!”曹操点点头,这也是他一直所担心的事情,出征淮南,兵少了不顶用,兵多了后方就难免空虚,如果真被人偷袭老巢,再把小皇帝给抢跑,那真就哭都哭不出来了! “曹仁,曹洪听令!” “末将在!” “令你二人带兵三万屯驻黄河沿岸要津,密切注视河北的动静,一有风吹草动,立刻点燃狼烟报警,老夫会回兵救援!” “诺!” “另外,袁绍不是出了名的‘见小利而忘命’吗,好,老夫就给他点好处,喂喂这头白眼狼!”说话间,曹操伸手从怀里摸出一枚金印,毫不犹豫的扔了出去,“把这个东西送给他,再以圣旨的名义让他统领冀、幽、青,三州军政大权,这么肥的头骨头,他该满意了吧?” “大将军印?”跪坐一旁的曹昂惊呼一声,立刻上前将金印捡起、抱在怀里,“父亲大人三思呀,这可是您千辛万苦,历经百战才得来的,就白白送给袁绍?” 看到扔出来的东西,众人无不吃惊,曹操如今的身份是丞相、大将军、武平侯,而这枚就是大将军印,也是汉朝‘军方第一人’的身份象征,高贵无比,那可是万金不换的宝贝! 再说,男子汉、大丈夫,号称有三不让,这第一条就是--荣华富贵不能让人! “横竖不过一枚金印罢了,给了袁绍又有何妨,老夫征战天下,靠的是谋略,是将士英勇,是谋士勤劳,不是靠这枚大印!”曹操双眼望天,扔出去的东西,就绝不多看一眼! 袁绍虽然占据了三州之地,但一直没有得到朝廷正式的承认,至于他的身份也还是个冀州牧,而且还是夺来的,没有官方的认证,现在曹操就是抓住了他的这个弱点,你不是要权力吗,好,三州的军政大权都给你,你不是要官职吗,好,老夫的大将军印也给你,作为政治交易,你也就不好意思再来打许昌的主意了吧? “丞相雄才大略,我等不及万一!” 什么是真英雄?这就是,能得,也能舍,大将军金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荣耀,眼睛都不眨就送出去了,比起那些抱着官印死死不肯撒手的人来说,曹操高明的不是一点半点! “呵呵,诸位无需如此,用一枚金印,换淮南几千里土地,老夫不亏!不亏啊!” “老夫出征期间,曹昂留守许都,由荀彧、荀攸二位先生辅助,共同处理丞相府一切事务,有疑难不决者,再快马飞报军中!”略做思考,曹操继续下令,“各部将军立刻调集兵马,加紧操练,只等萧郎大军一到,即刻出征淮南,讨伐****!” “诺!……”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二十七章一家人,无须客气! 推荐阅读: ? 曹操所料丝毫不差,萧逸的行军速度如果用四个字来形容的话,那就是……疾如风火! 从长安到许都,路途长达1100余里,其间不但要翻越道路崎岖的秦岭山脉,还要渡过洛水、颖水两条波涛汹涌的大河,一般人要想完成这样的长途行军,至少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而萧逸只用了十三天! 十三天后,整整七万大军,一个不落的出现在许昌城外,队伍连绵十余里,旌旗招展,号角不绝,城中的文武百官顿时惊掉了一地的下巴,人们一边擦着眼睛,一边发出惊叹,“他们莫非是飞过来的不成?” 经过这次千里急行军之后,萧逸很荣幸的又得到了一个新的外号~~一夜十三~,哦,不对,是‘萧十三郎!’ 之所以能出现这样惊人的行军速度,也是有各种原因的,首先,接到曹操的调兵‘虎符’后,萧逸丝毫没有耽搁,立刻下令由马六代替他坐镇长安,执掌关中的一切军政大权,并留下了六万人马,防守各处关隘;虽然他和马超有十年互不侵犯的誓言,但在这个乱世中,最能束缚人心的是誓言,一文不值,随时可以撕毁的,同样还是誓言,所以不得不防呀! 安排好留守事宜后,各营人马连夜开拔,萧逸的大军里马匹极多,像刚刚扩充到一万人的玄甲铁骑,平均每个战士有三匹战马,轮番骑乘之下,一日一夜可以狂奔300里,这次千里行军,他们其实是压着步伐走的,其余各营同样不缺乏骡马代步,行军速度自然也就快了! 其次,大军没有携带过多的粮草,萧逸只是让每个士兵带半个月的口粮就可以了,有荀彧、荀攸那样的内政天才在,只要赶到许都,还怕没有粮草供应吗? 最后,黄鼠和‘掘子军’同样功不可没,他们平时四处挖掘宝藏,一旦开战,那就是最好的工兵部队,无论是崎岖的山路,还是波涛汹涌的大河,他们都能迅速的弄出一条通道来,保证大军畅行无阻! …………………………………………………………………………………………………………………… 离许都还有三十里,大公子曹昂就代表父亲在路边等候了,还带来了大量的牛羊、美酒、米面,用来犒赏远路而来的将士们…… “大都督一路辛苦了,将士们辛苦了!”曹昂没有父亲那种不怒自威的摄人气势,他的脸上总是挂着一种和煦的笑容,如沐春风,让人很容易就产生好感! “有劳大公子问候,末将愧不敢当!”面子这个东西是互相给的,人家出城迎接,萧逸自然恭敬回礼,再者,他对这位曹家大公子还是有一定好感的,虽然不是开创之主,但如果有一份像样的家业,凭曹昂的能力,还是守的住! 又经过了一番谦让,最后二人在千军万马的簇拥下,并骑回城,看着金戈铁马的队伍,又看看威风八面的萧逸,大公子曹昂不禁心生感慨,“这样的绝世虎将,也只有雄才大略的父亲能够收服,至于自己吗,真的很难说呀……” 三十里的路程,转瞬就到。 许都~南门,青罗伞盖,锣鼓喧天,丞相曹操带着一众文武大员亲自在此迎接,对于一位出征归来的将军而言,可谓是莫大的荣誉! “末将萧逸参拜丞相大人!”离着城门还有十几丈远,萧逸就翻身下马,躬身一礼,在他身后,曹丕、曹彰、曹植三兄弟更是双膝跪倒行礼,他们不但是拜丞相,更是拜父亲! “萧郎快快免礼,真是相煞老夫了!”曹操张开双臂,大笑着迎了上去,那感觉即是在看爱将,也是在看女婿,怎么都是满意! “参见父亲大人!”曹家兄弟跪行几步,满脸激动! “都过来,让为父看看,有什么变化没!”父子天性,曹操把三个儿子拉到身边,挨个仔细看了一边,嗯,不错,大半年不见,身材全都长高了一些,小脸晒黑了,手臂变粗了,人也更精神了,尤其是在儿子们的眼睛里,全都闪现着野性的光芒,那感觉就像三只‘嗷嗷’叫的小狼崽子,健康,活泼,有生气! “像狼好呀,乱世之中,生子如羊,不如生子如狼!”曹操满意的点点头,当初他交给萧逸四万人马和三个幼子,如今回报的是八百里秦川的土地,十几万精兵强将,还有三个狼性十足的儿子,看来这一宝自己是压对了! “来,萧郎,老夫为你介绍一下朝中的文武百官!”当初大军西征的时候,都城还没有迁移,朝廷也不够安稳,纯粹就是一个草台班子,现在经过曹操的一番苦心经营,终于颇具规模,各地前来投奔的人更是不计其数,其中既有原来的汉室旧臣,也有通过‘招贤令’选拔上来的后起之秀! “见过大都督!” “见过侯爷!” “鬼面萧郎”的大名人尽皆知,无论是老臣,还是新秀,无不上前躬身行礼,连曹操都如此看重的将领,谁敢怠慢呀! 萧逸一面回礼,一面打量着这些人,毕竟以后就要同殿为臣了,心里有个底也好,其中有两个人让他印象深刻! 一个是大名鼎鼎的的孔融,这位前北海郡太守丢了青州的全部地盘,被袁绍撵的如同丧家之犬一般,无奈之下只好厚着脸皮跑到许昌来,美其名曰……‘陪王伴驾,保护皇帝!’ 可不管也莫说,这家伙也是孔子的第二十世孙,当今名士,在士族圈子里颇有影响力,所以曹操也就不念旧恶,把他收留下来,给个虚职,高高挂起来了事,不过这种自命清高的家伙,恐怕不会那么老实的~ 另一位就有些不凡了,是员武将,三十岁上下的年纪,身高八尺,狮鼻阔口,短髯如针,身披一件大叶黄铜战甲,手持宣花大斧,威风凛凛! “河东-徐晃见过萧将军!”但凡是武将,大都有一颗骄傲的心,徐晃也不例外,因此只是微微拱手,报名,不报字,在军中上下级之间,属于及其不礼貌的行为! “一个不到二十岁的黄口小儿,能有多大本事?”在徐晃看来萧逸能有现在的成就,全是运气好而已,再加上有曹操的宠爱和支持,如果自己处在同样的位置上,也可以创立这样的功勋,甚至是更好! “大胆狂徒,安敢对大都督如此无礼!”侍卫长-典韦性如烈火,一晃手中铁戟就要冲过去,军中健儿无不视自家大都督为英雄豪杰,崇拜的无以复加,这是那来的野小子,敢如此无礼! “无妨!”萧逸一把拦住了典韦,而后微笑着向前两步拉起徐晃的手,亲切的说道,“好汉子,不愧是丞相大人看中的战将,日后在军中定当前途无量呀!” “嗯……哼哼!” 被萧逸攥住手掌,徐晃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而后就开始不断的变化,变红,变青,变蓝,最后变得黑如锅底,豆大汗珠更是‘刷刷’淌下,连眼珠都开始微微凸起,身体也摇晃不定,似乎随时可能倒下去的样子! “今日天气炎热,徐将军莫非是中暑了不成,既然身体不适,那就赶快下去休息吧!”萧逸终于松开了手掌,一脸关心爱护的模样! “不敢,不敢,末将徐公明多谢大都督爱护!”徐晃似乎真的被感动了,眼中泪花闪现,不顾身披重甲,单膝点地,恭恭敬敬的行了一个军中大礼! “以德服人,古人诚不欺我呀!” “好!好!你们都是老夫的爱将,日后还须多多亲近才是呀!”这时候曹操大笑着走了过来,满怀深意的看了一眼,而后拉着萧逸继续介绍其他文武大员! 直到萧逸走出七八丈远,徐晃这才把藏在身后的右手拿了出来,这只能够举动数百斤重石锁的大手如今颤抖的厉害,五条黝黑的指痕深深烙在上面,连血脉都淤住了…… 徐晃知道,这还是人家手下留情了,如果两人再握上一会,或者对方再加一分力气,自己这只手掌就会废掉,而一名废掉手掌的武将,下场如何,可想而知! “鬼面萧郎,果然是天下无双,厉害,厉害!” 还没等徐晃感慨完,一只蒲扇般的大手就伸到了他的面前,典韦的黑脸上满是笑容,连小舌头都快露出来了,“徐将军,日后大家就是军中同僚了,理应多多亲近才是呀!” 徐晃,…… ……………………………………………………………………………………………………………………………… 介绍过后,曹操带着萧逸一同回到丞相府,这里早已准备下丰盛的酒宴为出征归来的将士们接风洗尘。 按理说大将出征回朝,理应先去叩拜天子,汇报军中事宜的,可现在吗,曹操不会提,百官不敢提,而萧逸则不愿提,对于一个没有丝毫权利的小皇帝而言,老老实实的待在皇宫里,才能活的更长久! 不见,也算是一种变相的爱护吧! “诸公,为丞相之雄才大略,为萧郎之神勇无敌,胜饮三杯!” “胜饮!胜饮!胜饮!” 酒席宴上,萧逸高坐在右手第一位上,与主位的曹操只有数尺之隔,连连举杯与前来敬酒的百官对饮,其余将领也是各举酒杯,开怀畅饮,只苦了坐在后边的徐晃,两只手全是又青又肿,别说酒杯,连筷子都拿不起来,又不能让仆人来喂饭,只能郁闷的看着别人喝酒吃肉,今天的教训,他觉得自己会牢记一辈子的,这世上,果然没有谁是随随便便成功的。 “小女子恭祝大都督凯旋归来,武运长久!”曹家次女-曹节的出现把宴会的气氛推向了**,一只比人头还大上三圈的纯金酒碗更是让众人拍手叫好! “大都督海量无双,喝!喝!喝!” 麾下的武将们纷纷挥拳呐喊,为萧逸助威,同时对曹操的心思也是一清二楚了,“丞相果然好眼光,这样的乘龙快婿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呀,可惜下手晚了,要知道自己家里也有待嫁的妹子滴!” 不过男子汉三妻四妾,机会还是大大的有嘛! “多谢姑娘敬酒,无愁没齿难忘!”萧逸手托金碗,先是看了看面前已经长的亭亭玉立的小姑娘,而后转身对着曹操躬身一礼,这才在满堂喝彩声中将碗中酒一饮而尽! 他以前都是管曹家女儿叫妹子的,以示通家之好,如今‘妹子’变成了‘姑娘’,看似关系远了,实际上却是更近了! 要知道,妹子只能是朋友之交,情同兄妹,而姑娘,却可以变成更加亲密的关系,比如,一家人! 曹节聪明无比,自然明白其中的分别,虽然小脸羞的通红,还是乖乖的坐在一旁,为萧逸添菜、倒酒,看的主位上的曹操开怀大笑,一众曹家兄弟也是纷纷拍手,有的还做起了鬼脸! 这场酒宴,与其说是‘接风宴’,不如说是‘订婚宴’更恰当些! 至于那句‘没齿难忘’,呵呵,聪明人也可以理解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对于曹节,萧逸还是非常喜欢的,小姑娘身段、容貌俱佳,虽然不像蔡文姬那样的妖孽,可也是一等一的美人了,更加难能可贵的是此女贤良淑德,丝毫没有因为父亲的权势而变得娇纵,对自己又是一片真心,这个从那件‘蜀锦百花战袍’上就看的出来,一针一线,何其仔细! 更何况曹节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优点,那就是‘外柔内刚’,萧逸清楚的记得,在原来的历史时空中,曹魏篡汉,这位小姑娘可是做出过‘上殿骂兄’的壮举,虽然最终还是没能改变什么,可她却做到了一位妻子的本分--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所以说,往事随风飘去,好好珍惜眼前人吧,能娶到这样一位妻子,也是人生一大幸事! 当夜,萧逸在丞相府中痛饮到三更天,在众人的轮番恭贺下,终于酩酊大醉,而后被曹家兄弟搀扶而出,直接就睡在了相府的后宅中,一家人吗,无需客气!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二十八章有房一族 推荐阅读: ? 萧逸很得意,因为他现在也是有房一族了,前世,在都城的繁华地带拥有一间自己的房子,就是他最大的人生理想,如今这个理想终于实现了,而且不止一间,而是一整座豪宅! 作为帝国的都城,许昌是严格按照‘四象风水’布局的,皇城西侧,就是四象之一的白虎大街,取西方金锐之气,主杀伐,因此朝中的武将们大都居住于此! 白虎大街最东头,天字一号,就是萧逸的住宅,位列诸将之首,其荣华、尊贵无人可比,就连身为曹氏宗族的夏侯惇、曹仁等的住宅都在他后面排着呢! “这里以后就是咱们的家了,走,都进去看看!”虽然是第一次来,可萧逸等人还是很容易就找到了自己的府邸,门楼上那面金丝楠木制成的匾额就是最好的标志,上面四个金漆大字……无愁侯府! 据说这四个字还是曹操亲手书写的,其恩宠可见一般,另外,门口一对汉白玉-石雕辟邪兽也是威风凛凛,比别人家的至少大上两圈,张牙舞爪,看着就是那么气派! 门楼两旁还有三对大铁戟,那是武将特有的一种荣誉,象征着府邸主人的尚武精神,别的武将家门口最多是一对、两对,能插三对铁戟的,满许昌城里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到家喽,我家,我的家!”小静欢呼着第一个冲了进去,因为幼年颠沛流离,小姑娘对家有一种痴迷的渴望,当初为了几间寒酸的太守府,她都能带着‘娘子军’和曹家兄弟干架,更何况是这片远胜百倍的豪宅了! “气象万千,无双富贵,妾身谨为大都督贺!”一旁的蔡文姬也是点头轻笑,越看越是满意,自从父亲蔡邕死于非命之后,她也是四处漂泊,无依无靠,如今有了一个疼爱自己的男人,又有了一座府邸,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其实在心里,她也知道自己以后的地位,有曹家那位小姐在,正室夫人恐怕是不敢奢望了,不过在这之前,并不妨碍她先当一段时间这座府邸的女主人,退一步说,就算曹节嫁过来了,以萧逸的人品和对她的宠爱,日后这座候府里也必然有她蔡文姬一席之地! 如果自己的肚皮争气,能第一个给萧郎生个儿子的话,那她的地位就更不可动摇了,想到这里,蔡文姬摸摸肚子,暗暗给自己打气加油,而后又很妩媚的勾了身边的萧逸一眼,那意思,你懂的! 府邸分前后五层,还有东西两套跨院,占地恐怕得有几十亩大小,房屋两百多间,其中楼阁,厅堂,池塘,假山,花园,应有尽有,因为是武将的住宅,后面还特意开出了一块练武场,大到足够‘白菜’撒欢跑一圈了! “好,我也算是有家了!”卧在侯府正堂的软榻上,萧逸微闭双目,全身心的放松下来,旁边自由仆人送上茶水,点心,还有几名小侍女不停的打着凉扇,**的封建贵族生活啊,却是让人迷醉! 府邸里大小仆人也有上百个之多,包括丫鬟,门房,厨子,花匠,马夫,更夫……,这些全都是丞相府的卞夫人亲手挑选的,原因也很简单,谁叫她是曹节的亲生母亲呢,这也算是提前给女儿送嫁妆了,自然尽心竭力! “大哥,后面有一大片鱼塘,走,跟我扎鱼去!”还没舒适几分钟,小静就‘叽叽喳喳’的跑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两根削好的竹枪,靴子上更是沾满了花泥,不用说肯定是把后面的花园给祸祸了! 妹妹的要求是不能拒绝的,萧逸只好挽起袖子,光着脚丫,提着竹枪一起下水扎鱼了,原本奢侈**的封建贵族,立刻又变成了山间小农民的形象,也许,这才是他的本来面目吧! “扎!扎!扎!” 足有二亩地大小的池塘里游鱼很多,还又肥又笨,比起它们山间的同类差多了,见了人不但不躲,还张大嘴巴往前凑,自然是一扎一个准了,兄妹两个在水里扎鱼,岸上的亲兵就开始挖泥、生火,准备调料,配合的相当默契! “报~大都督,府门前有一位皇宫里来的小宦官求见!”中军官-小斌一头汗水的跑了过来,候府太大,院子又多,路还不熟,他可是转了好几个圈才找过来的。 “宫里来人?”萧逸想了想,将竹枪扎在地上,光着两只脚丫上岸了,“请他过来!” “诺!” 很快,一身皂色宫衣的小太监‘花心’就被领了过来,还不时的四下打量着,显然也被这么奢华的候府震惊了。 “小奴花心参见大都督!” “免礼,随便坐吧!”大家都是熟人,萧逸也没客气,直接找了块湖石坐下,一旁的亲兵连忙把靴子给找过来,堂堂侯爷,光着脚丫子,毕竟不太雅观! “小奴~~不敢!”花心的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因为身份的原因,平时朝中各位大臣的家里他也没少去,可像眼前这么奇葩的景象还真的第一次看到。 堂堂侯爷竟然光着脚丫子见客,水里还有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手拿竹枪,正扎的欢,几乎是一下一条,天呀,常年生活在宫里的他清楚,池塘里那些都是专门放养的名贵鱼种,是用来观赏取乐的,到了这对兄妹手里怎么就成了烧烤的食物呢? “可是陛下派你来宣诏?”穿好靴子,披上外衣,萧逸又恢复了大都督的威严。 “非也!是海燕公主请大都督入宫叙话,并准备了一桌酒菜,答谢当初救护之情!” “海燕公主?”萧逸的面色顿时沉了下来,对这个女人,他迷恋过,思念过,也伤心过,宿命因果,前后纠缠了他两世人生,难道还要再纠缠下去吗? 不,自从她亲手摘下自己脸上的‘蚩尤鬼面’那一刻起,这种宿命就被斩断了,说白了,一切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她是大汉公主,不是梦乡里的那个她! “麻烦回禀主公,就说大军出征在即,外臣正忙于军务,不便入宫相见!”孽缘自当斩断,哪怕心中滴血,手中宝剑无情。 “大都督,公主殿下一片诚心相请,自从当日一别,主子可是时时念叨着您呀!”花心的小脸都快皱成包子了,满朝文武,谁敢拒绝公主的邀请?也就是自己面前这位大爷了! 鬼面萧郎,果然够狠!够牛! “不必多说了,回去明白的告诉公主,这里只有在池塘边扎鱼的小道士,没有统帅三军的鬼面萧郎!”说着萧逸果断的一挥手,“小斌,送客!” “诺!” “可是~~”花心还没等再说什么,就觉得脖子一紧,双脚一轻,直接被人拎着送了出去~~ “大哥你怎么了?”看到萧逸有些神伤的坐在岸边,小静拎着竹枪跑了过来,“是不是那个小太监气到你了,我去宰了他!” “无妨,哥哥今天很高兴,终于撞破了一片大网,从此以后,这片天地再也没有什么能束缚于我了,我想怎么遨游,就怎么遨游!”大笑着抓住妹妹的小手,萧逸感到浑身前所未有的轻松,往事随风,都过去了! “真的?”虽然听不懂大哥在说什么,但那种自由的心情她却能感受到! “当然是真的,走,咱们再去扎几条,今天晚上来个全鱼宴,好好庆祝一下乔迁之喜!” “耶!耶!” 兄妹二人再次下到水中,竹枪所到之处,池塘里的水族立刻遭到了灭顶之灾,当天晚上,众人就在水塘边,架上篝火,弄起了全鱼宴,一直吃到月满中天,微醉的萧逸才一把扛起身边的蔡文姬,向自己的卧室走去~~ “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目空一切也好,此生未了,心却一无所扰……” 波浪翻滚,抵死缠绵,一夜的快活,一夜的放纵,一夜的无眠~~~ ………………………………………………………………………………………………………………………………………………………… “咚!~~咚!咚!” 震天的‘聚将鼓’从丞相府方向响起,正在酣睡的萧逸立刻从脂粉阵里跳了起来,赤膊上身,走出卧室,沐浴清晨的阳光~~“战争又要开始了!” “呜!呜!呜!” “大都督出征!” 候府里也立刻响起了连绵不绝的号角声,一队队亲兵在府门前整齐列队,萧逸全身戎装,手持宝剑,又和小静,蔡文姬依依不舍的告别一番后,这才跃上马背,~~出征! 皇宫,海燕公主手托香腮,坐在高阶上,倾听着惊雷般的聚将鼓声,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侍女玲玲和内侍花心一左一右陪伴着。 “花心,一会你再出宫一趟,请个人!” “诺!……不知主子要请谁?” “请相府的长公子曹昂!” “诺!”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二十九章七禁令,五十四斩! “闻鼓不进,闻金不止者,斩!” “旗举不起,旗按不伏者,斩!” “凌虐百姓,****妇女者,斩!” “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者,斩!” ………………………… ………………………… “此外,凡有轻军、慢军、盗军、欺军、背军、乱军、误军者,一律杀无赦!” 许昌城外,大校军场,点将台,在阵阵的号角声中,面对着着台下的千军万马,中军-执法官正在大声的宣读着丞相曹操新制定的军法,合计是~~七禁令,五十四斩! 条条严格,令令斩首,只听的台下大小将士噤若寒蝉,脖子上冷风阵阵,谁也不敢疏忽大意,生怕漏听一条,就把自己的小命给送出去了! 这次征讨淮南之战,曹操可是孤注一掷了,除了麾下谋士、勇将尽出外,还从各州、郡抽调了十万雄兵,再加上萧逸从关中带来的七万人马,合计大军一十七万,可以说把家底全掏出来了,为了加强军纪,凝聚人心,这才颁布了如此厉害的军法! 另外,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曹操还把自己的三个儿子曹丕、曹彰、曹植全带在身边,用来激励三军士气,完全是一副拼命的架势! “诸位,此次征讨****,事关社稷生死,只许胜,不许败,那个要是敢违背军令,耽误大事,老夫手中的‘倚天剑’绝不留情!”拔出腰间佩剑,曹操的目光一一扫过帐下的文武大员,尤其是看到曹氏宗族身上时,神色更加犀利,看得出,他是真动杀机了! “谨遵丞相大人军令!” “谨遵丞相大人军令!” 无论是帐下诸将,曹氏宗族,还是各营的大小军士,纷纷用拳头狠狠砸向自己的心口,以示把这些军令都牢记在心! “午时三刻,吉时已到!”点将台旁边有一座汉白玉制成的巨大日晷,军令官目不转睛的负责看守! “祭军旗!” 一声令下,九名身穿白色罪衣的囚犯被拖了上来,个个五花大绑,口塞破布,这些都是从许昌的监牢里找出来的,十恶不赦的重犯,专门用来祭旗用的。<> 十八名刽子手,全是膀大腰圆,一脸横肉的壮汉,分为九组,一正一副,都穿着大红色的‘送魂袍’,露出一条臂膀,杀气腾腾的站在那里! 一声‘斩’字出口,一个刽子手用力压住囚犯的后背,迫使他低下头,伸出脖子,另一个举起手中雪亮的鬼头大刀,闪电般落下,九股鲜血迅速喷出,也不知道挑的囚犯是不是都有高血压,最远的一个竟然喷出一丈多远~~ 鲜血入地,人头祭天,如果天上真有诸般神灵的话,收到这样的贡品,也该满意了吧! 随后刽子手们立刻把囚犯的鲜血涂抹在一面黑色的军旗上,以此保佑大军旗开得胜,马到成功,至于为什么选择午时三刻杀人祭旗,因为这是一天中阳光最充足的时刻,那些囚犯的灵魂可以立刻消融,免得变成厉鬼,再回来找麻烦~~ 敬天地,畏鬼神,国人之心一向如此,千古不变! “大军出征!”点将台上,曹操身披金甲,宝剑向前,发出了大军出征的军令!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 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 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 ………………………… …………………………… 在苍茫的军歌声中,各营人马按照事先安排好的顺序,一队队,一列列的开始拔营起寨,大将夏侯惇被任命为开路先锋,带着一万精锐冲杀在大军的最前面,同时负起开路、搭桥、刺探军情的责任! 曹军行动迅捷,各营之间前后呼应,阵型严明,丝毫不乱,几乎以每天六七十里的速度向前推进着,这在交通不便,出行工具更是简陋的两汉时代已经是神速了! 之所以进军如此迅速,除了曹操统兵有方,这十七万大军又都是精兵强将外,跟他们没有携带过多的粮草车辆也有很大的关系。 许昌虽然富庶,可人口同样众多,如果把这里官仓的粮食抽掉一空的话,很容易引起朝廷上的恐慌,动摇后方人心,再者,从许昌往淮南前线运送军粮,路途遥远,中间损耗太大,有些得不偿失了! 所以曹营设定好的行军路线是,大军从许昌出发,过兖州,南下豫州,最后再杀入淮南境内,其中兖州是曹营的老巢所在,从那里征调军粮和民夫都很容易,而且距离前线更近,运送起来也要省力的多,可谓一举两得! …………………………………………………………………………………………………………………………………………………………………… 三天过后,大军顺利的开进兖州境内,原本赤地千里,渺无人烟的地方,经过两年多的有效治理,如今已是大变样了,沿途炊烟渺渺,不时有人口密集的村庄出现,道路两旁也尽是即将成熟的麦田,好一片丰盛的景色! “苍天保佑,风调雨顺,是个大有之年呀!”看着两旁颗粒饱满的麦田,马背上的曹操不禁心花怒放,如今已是九月末了,再过半个多月,麦田就会全部成熟,大军南下所需要的粮草也就不用担心了! “这皆是丞相当初下令屯田之功,兖州地方才能如此富足!”谋士程昱曾经代理过兖州政务,对这里的情况最是熟悉不过。<> “当初战败百万黄巾军以后,丞相未杀一人,而是下令将这些人尽数安置在兖州各郡,还无偿发给他们耕牛、农具、种子,两年多时间过去了,这几十万人户都已经安居乐业,更是开垦出了数百万亩的农田,还修了几条大沟渠用于灌溉,五谷丰登,如今每年所收赋税,足够大军征战之用了!” “甚好,只要军粮足备,老夫再无忧也!”看着一眼望不到头的麦田,曹操感到无限的满足,当初刚来兖州时,他带着部下们白手起家,要吃没吃,要穿没穿,为了填饱肚子,大家不得不漫山遍野的去围猎,弄得跟野人差不多,现在好了,粮草堆积如山,各郡也是百业兴旺,看天下诸侯谁还是自己的对手! 天下大乱,民不聊生,粮食一直是诸侯们所要面对的一个大问题,每到青黄不接的时候,各种惨剧皆有发生,河北袁绍带着士兵去采集野桑葚食用,淮南袁术则逼着士兵去捞河蚌吃,至于其他各路诸侯,连草根、树皮都吃不上时,就只好吃人了。 河北、并州、汉中、江东,就连刘备治下的徐州都经常有吃人的事情发生,饥兵们有时候一个村子,一个村子的屠戮百姓,然后做成人肉干当军粮,结果吃的双眼发红,口水长流,就像一群群恶狼…… 而在曹操治下,百姓们丰衣足食,已经整整两年没有吃人的事情发生了,这让部下的官吏们很是自豪,人,不该吃人的。 “如今正当麦熟,传令下去,大军行进时各依队列,小心脚下,不得践踏农田,有违此令者,斩!”高兴之下,曹操又在军纪里面又加上了一条! 否则道路狭窄,这十几万大军一走一过,难免伤及农田,到时候老百姓一年的辛苦就全没了! “诺!” “丞相有令,不得践踏麦田,违令者,斩!” “丞相有令,…………” 军令如山,执法官立刻拿着令箭跑出去传达,一边跑,一边还得看着脚底下,万一踩空了,自己可就成第一个试刀的了…… “丞相爱民如子,我等敬佩万分!” (此处应有掌声,古今如此……) “哈哈!”手执马鞭,曹操志得意满,“老夫,执法如山,三军……” “扑楞!……嗖嗖!” 吹嘘的话音未落,从麦田里突然惊起一群麻雀来,这群小生灵似乎很有眼光,知道谁的官最大,别的地方不去,全向中军大旗冲了过来,其中不少直接撞在了曹操的坐骑……‘爪黄飞电’上! 一声嘶鸣,马惊了! 正文 第三十章割发代首 正文 第三十一章一石三鸟 淮南,寿春城,伪皇宫里,听到曹操大军征讨的消息,袁术不禁大吃一惊,在他原来的计划中,只要自己把龙袍披在身上,各路诸侯就应该闻风拜到,再送来无数的奇珍异宝,求自己给他们封个一官半职才对,而现实情况是,珍宝一件没有,征讨大军却杀到家门口了。【←八【←八【←读【←书,.2↘3.o “快来人,敲响钟鼓,召文武百官上朝议事!”别看袁术平时总拿自己和曹操的血统、出身来比较高低贵贱,一副轻慢的样子,可真要上阵厮杀,他腿肚子转筋呀! “咚!咚!……隆!隆!” 听到钟鼓声,刚出炉的‘仲氏’王朝的文臣武将们一窝蜂似的跑来了,不管是否愿意,反正现在是上了贼船,既然上来了,那就得小心驾驶,万一船翻了,大家都得玩完!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免礼平身!” “诸位爱卿,我……,不,是‘孤’接到传报,那曹孟德无故兴师,犯我疆土,大家以为该如何应对呀?”摸着身上的龙袍,袁术尽量表现出君临天下的气度来,现在他对身上的龙袍格外迷恋,再热的天气也不肯脱下来,就是和那些后宫嫔妃‘恩爱’完了,也得披在身上才能入睡! 不过袁术的努力显然是白费了,这件龙袍出自能工巧匠之手,上面又镶嵌着无数珠宝,自是珍贵无比,而袁术本人长的也不是太差,‘四世三公’的出身,就算是歪瓜裂枣也能熏出几分人样来,可在群臣眼里,二者搭配在一起,却怎么看都那么别扭…… 用句文雅的话讲~~‘望之不似人君!’ 通白点的说法就是~~丫的,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群臣你看我,我看你,谁也没敢发言,这是开国以来的第一仗,至关重要,就像建立在沙滩上的房子,如果扛不住这一波大浪的冲击,顷刻间就会土崩瓦解! 至于住在房子里的人,死无葬身之地! “紫木,此事你怎么看!”放着满朝‘朱紫公卿’不管,袁术首先就点到了一身白衣的‘紫木公子’身上。<> “启禀陛下,那曹孟德文韬武略,善于用兵,麾下大将萧逸更是勇冠三军,所以这一仗,只能求稳,不能冒进!”紫木公子没有任何官职,所以也就不用站在百官队伍里,他依靠在一根殿柱旁边,一身白衣如同幽灵一般,似乎随时准备退到阴暗的角落里躲藏起来! “立刻收缩防线,放弃外围所有城邑,烧尽淮南一带的麦田,驱赶民众,让曹军得不到一颗粮,一根草的补充,然后我军集中力量死守寿春城,如此最多两个月,曹军就会粮草耗尽,人困马乏,到时我军大举反攻,可获全胜!” “嘶!……嘶!” 紫木公子的计策刚一说完,大殿里就响起一片抽气声,接着就是群情激愤,一致反对!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那有未战先退的道理!” “没错,曹孟德虽然厉害,可他是远道而来,我等以逸待劳,正是灭敌的大好时机,怎么能死守城池呢?” “对呀,管他什么‘鬼面萧郎’,黄口小儿一个,老夫就不信他有多厉害!” 群臣们就像被刨了祖坟一样,疯狂般反对紫木公子的意见,放弃城邑,烧毁麦田,这两个办法如果用出来,没伤到曹操,就会先伤到他们了! 群臣大都是淮南一带的士族出身,那个家里不是良田千顷,家宅无数,而且袁术登基以后,为了收买人心,更是在寿春城外大肆给众人封赏土地,这要是一把大火烧过去,毁的可都是自家的粮食,群臣自然心疼了! 龙椅之上,袁术也是听得直牙疼,自己这个皇帝还没当几天,一仗不打就抛弃数十座城池,面子上也太说不过去了吧,到时候各路诸侯怎么看自己?天下百姓又怎么看自己? 所以不能后退,只能前进呀! “陛下英明神武,天下无敌,我淮南又是兵精粮足,请御驾亲征,灭敌于国门之外!”群臣的意见非常统一,饭在自己家里吃,仗到别人院子里打,这才是上策吗! “好,孤就御驾亲征,会一会曹孟德!”被群臣一吹捧,袁术也觉的自己英明神武起来,既然实力雄厚,那就主动出击,打一仗吧! “传孤的旨意,征调淮南各路人马共计二十五万,并民夫十五万用来押运粮草,十日内齐集寿春,御驾亲征,迎战曹操!” “诺!陛下英明神武,战无不胜!” “自寻死路!”大殿一角,白衣飘飘,紫木公子低语一声后,退到了阴暗角落里,再也一言不发! …………………………………………………………………………………………………………………………………………………… 徐州,大耳朵刘备正对着刚刚接到的圣旨发愁,袁术在淮南称帝了,朝廷要自己起兵南下征讨,当然了,他也清楚,这其实就是曹操的命令,不过是借小皇帝的名义说出来而已。<> 可就是经过这么一道手续,就把自己吃的死死的,他不但是徐州牧,汉家臣子,更是汉室宗亲,如果抗旨不尊的话,恐怕天下人的唾沫星子就能把自己淹死,以前好不容易赞下那点声望也会付之东流,更何况这次是‘为国讨贼’,曹操的旨意下的名正言顺,谁也反驳不了! 可真要起兵南下,刘备心里又十分没底,那袁术兵精粮足,威震一方,岂是好对付的,再者,自己徐州牧的位子还没完全坐稳,如果带兵远征,后方空虚,万一家里出点什么变故,自己好不容易才到手的地盘恐怕就再不姓刘了~~ 难!难!难!……进退两难呀! 遇到疑难事,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个高人来请教一番,可刘备环视一周后郁闷的发现,自己身边竟然一个高人也没有。<> 关羽、张飞两兄弟忠心上绝无问题,武艺更是一流的,上阵厮杀,勇冠三军,可出谋划策就不是他们所长了。 糜竺、糜芳两个大舅哥倒是聪明人,洞察人心,善于谋算,可他们的才干全在自己的小算盘里,商人气息十足,计较个人得失就没问题,可自己要下的是天下这盘大棋,糜家兄弟的格局和气魄就远远不够用了! 至于剩下那些徐州官员,大都是白面书生,风流名士,吟诗作对就可以,用来谋划天下大事,他们非把自己也赔进去不可! “无人可用,缺一条臂膀呀!”心中长叹一声,刘备此时非常的羡慕曹操,看看人家麾下,荀彧,荀攸,郭嘉,程昱,全是一等一的谋士,还有萧逸可以为他独当一面,分担了无数的压力,自己手下怎么就没有这样的人才呢? 如果当初,自己……哎! “局势纷扰,元龙先生可有何应对之策?”无奈之下,刘备只好把目光投向了一个他本不愿意讯问的人~陈登! 陈登,字元龙,徐州名士,广有才名,也是当地首屈一指的宗族大户,不过很可惜,他和刘备的两个舅哥糜家兄弟不合,原因也很简单,都是徐州大户,一山不容二虎呀! 当初陶谦在时,一面安抚糜、陈两家,一面施展平衡之术,还算相安无事,可刘备当上徐州牧以后,成了糜家的女婿,这无形之中,糜家就压了陈家一头,矛盾自然也就日渐激化起来!, “回禀州牧大人,天子诏书到此,又是为国讨贼,徐州不出兵恐怕是不行了!” 陈登今年三十多岁,为人沉稳多谋,博学多才,二十五岁时就举了孝廉,不但精于内政治民,在谋划天下大事上,眼光也很独到! “曹操、袁术,乃是两头猛虎,这次大战双方投入的总兵力更是超过四十万,堪称倾国之战,以我们徐州这点力量如果投进去,恐怕很快就会被吞噬个一干二净,所以属下以为,州牧大人可以领一支人马驻到徐州边界上去,先看看风声再说! 如果曹操胜了,大人就起兵围攻寿春,征讨****,顺便拿下一块淮南的土地,扩充实力;反之,如果是袁术胜了,大人就在边界上修筑城池,加强防御,以免得袁军趁大胜之势北上犯我疆土,如此,可谓一箭双雕之计!” “善,元龙先生果然大才,此计甚妙!”刘备不禁拍手称赞,当下的局面,这个计策无疑是最好的了! 其余徐州文武也是频频点头,表示认可,就连和陈登一向不睦的糜家兄弟也不得不承认,论起谋划军国大事,陈元龙确实高他们一筹! “州牧大人谬赞了,元龙愧不敢当!”陈登对自己的计策也很满意,还偷偷瞄了站在他前面的糜家兄弟一眼,“一箭双雕吗?……不,一石三鸟才对!” 正文 第三十二章地利不如人和 三峰山,地处豫州与淮南交界,东西绵延百余里,主体由三座相连的高峰组成,因此得名,其地山势陡峭,怪石横生,中间有山路通行南北,即是两州的天然分界线,也是兵家必争之地! “无论如何,必须占领三峰山!” 袁术出身世家,自幼拜访名师,兵书战策也读过不少,虽然算不上优秀的统帅,但‘地利’在战争中的重要作用他还是知道的,因此下达了抢占三峰山的军令。23US.COM更新最快 占据了地利,也就等于掌握了战争的主动权,到时候进可攻,退可守,灵活自如! 淮南集团原本计划用十天时间,征调二十五万大军,和十万民夫,这个时间本来就已经很仓促了,可在得知曹军以每日八十里的速度推进时,袁术再也坐不住了,筹备到第四天,没等各路人马到齐,就强行下达了出征的命令! “呜!呜!呜!” 大将纪灵统兵三万作为开路先锋,马不停蹄的直奔三峰山而去,务必要在曹军到达之前,占据有利地形,修筑好堡垒,为大军决战做好准备,而后袁术则带领自己的御林军,作为第二梯队进发! 别看是仓促出发,袁术的排场可一点也不小,全套的帝王依仗都带出来了,前面龙凤日月旗开路,后面四斗五方旗护身,两旁护驾武士,手持金瓜银斧,黄钺白旄,一张巨大的黄罗伞盖下,袁术金盔金甲,大红披风,坐下逍遥马,手中斩将刀,威风不可一世! “陛下,各路人马尚未到齐,民夫、粮草、淄重也均未准备妥当,如此仓促出兵,恐怕对战事不利呀!”淮南四名臣之首的李丰带着黑眼圈跑了过来,这几天为了筹备后勤,他日夜不眠,连靴子上都跑出了一个大洞。 “孤再不出兵,曹孟德就要杀到寿春城下了!”因为操心战事,袁术的眼睛也有些发红,“粮草准备的如何了?民夫是否够数?” “回禀陛下,粮草、民夫都需要从各郡征调,路途遥远,如今所到的还不足三成,微臣已经尽力调拨,可至少还要八到十天左右才能足备!” 李丰心中哀叹,淮南本是天下膏于之地,钱粮充足,人口众多,可自从袁术主政以来,大肆修建宫殿、园林,滥用民力,累死者不计其数,苛捐杂税更是多如牛毛,如今地方上已经是民生疲惫,不复当年盛象了! “孤的寿春城富甲天下,人口几十万,难道还凑不出一点军粮,几万青壮吗?” “陛下的意思是?” “诏令,所有寿春百姓,一律交出家中存粮,另外,凡是家里有两个男人的,就出一个到军前效力,两日之内,务必征调完毕,违令者,斩!” 袁术拔出腰间的天子剑,直接仍在了李丰面前,“两日之内,不是军粮来,就是人头来,你明白?” “臣……,遵旨!”抱着天子剑,李丰眼泪都快出来了,这是逼着他当强盗,劫掠寿春城里的百姓,可是不干又不行,袁术说的明白,要么背骂千古名,要么就献上自己的人头,二选一,挨骂自然要比掉脑袋强! 无数甲兵手持利刃冲进了普通百姓的家宅,翻检、搜刮,诏令上说的明白,二男抽一,那意思就是说家里只要有两个男人就得带走一个,至于存粮,只要是能吃的,一粒不剩! “什么,这是你全家的口粮,兵大爷可不管这些,抢,饿死几个百姓,寿春城还是袁家的,要是兵大爷都饿死了,寿春称就得易主! 什么,你家里就一个男人? 胡说,你怀里那个三个月大的小家伙不是带把的吗?既然是带把的,那就是男人,陛下有令,二男抽一,你丈夫就得跟我们走,上前线出力去,没力可出,挡箭矢总成吧!” 就这样,一队队的青壮被强行从家里拖了出来,用绳子困好,强行押送到军中效力,身后只留下一座满是老弱妇孺,哭泣中的寿春城! 人间地狱,莫过于此! ………………………………………………………………………………………………………………………………………………………… “呵呵!三峰山!” 曹操和一众谋士、武将同样把目光盯向了这里,兵家必争之地,谁又看不出来呢! “丞相,我军已经进入豫州境内,只要日夜兼程,马不停蹄,完全有机会抢在袁术前面占领此处战略要地!”夏侯是开路先锋,为人又厚重、谨慎,早已经做过详细的路程计算,他说能抢先一步,那就肯定**不离十了。 “不急,一座山峰而已,让给他又何妨!”目视地图良久,曹操微微一笑,“传令下去,全军安营扎寨,休息好了再上路不迟。” “丞相,军情十万火急,袁术大军正日夜兼程,抢占三峰山,咱们为何反而越走越慢呀?” 疑惑的不止是夏侯,其余众将也是大都不解,大军出征以来,可以说是风驰电掣,每日推进八十余里,威震敌胆,可自从进入豫州以后,行军速度却是一降再降,每天晚起早歇,走不到三十里就安营扎寨,路走的少了,士兵们的伙食反而增加了,一天吃四顿,顿顿有肥肉,把弟兄们吃的红光满面,精力旺盛的无处发泄! “哈哈,袁术无能之辈,行军布阵全都硬般兵书战策,却不懂灵活应用,真是白白糟蹋了那几十万淮南精兵!” 曹操先是看了看身边的郭嘉和萧逸,三人目光一对,都是精光闪闪;而后用手指着地图上的三峰山继续说道,“大军征战,地利固然重要,岂不知,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说到底,仗是人打的,士兵才是最重要的,淮南军日夜兼程赶去占领地利,到了之后也必然疲惫不堪,再无战力,而我军士兵呢,日行不过三十里,每顿加酒加肉,养精蓄锐,到时候就是一群下山的勐虎,看他袁术那些羸弱之兵如何抵挡!” “丞相神算,鬼神莫测!”众将无不躬身称颂,确实如此,咱们吃的饱饱的,睡得好好的,去揍那些日夜兼程,饿了好几天的家伙,肯定怎么打,怎么赢! “此间临近谯县,明日大军就停歇一日,老夫正好回去看望一下家长父老,再为家祖清扫陵园,以尽人子之责!”曹操的老家就在沛郡--谯县,离此只有几十里的路程,游子归乡,自然要回去看看了,此乃人之常情。 “诺!……” 既然要养精蓄锐,休息一天也好! …………………………………………………………………………………………………………………………………………… 曹操回家的方式很低调,没有仪仗,也没有旗鼓,甚至连盔甲都没穿,就是一身便服,带了三个儿子,侍卫长许褚领数十名亲兵护卫,外加郭嘉、萧逸二人而已。 他的老家是谯县中一个很普通的乡村,依山靠水,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大概有几百户人家,数千亩土地,还有一大片桑树林,民风淳朴,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连名字也很普通,就叫---曹家亭! 曹丕兄弟自然成了领路人,他们自幼就生活在这里,熟悉的不得了,还不时和路人打着招唿,等到了村口,立刻被一群顽童包围上来,‘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曹家兄弟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肉干、糕点分给这些小伙伴们,还把自己的战马让出来,让大家轮流上去试骑,玩的不亦乐乎! 看得出,这几个家伙以前在家里也是‘孩子王’的角色! “走,咱们也进去!”战马和大队亲兵都被留在了村外,曹操只带着萧逸、郭嘉,侍卫许褚几人向里面走去,曹家有祖训,无论在外面当了多大的官,发了多大的财,回到家乡之后就是普通的一个村民,不得张扬,更不得骄横! 少年离家,再回来时已经是人到中年了,其中多少感慨,真是一言难尽! 每看到一块石碑,一口水井,一片树林,几人都会停留下来,曹操一一指点,那里是他儿时的乐园,那里是他少年练武、读书的地方,那里又是他青年时立志遨游四方的起点…… 看得出,曹操确实离家很久了,一路上碰到的行人不少,却没一个认识的,偶尔有几个犹豫的,看到几人的穿戴、气质,还有腰间的宝剑,也就没敢过来! 白龙鱼服,不穿朝服的丞相还是丞相,不穿盔甲的将军也还是将军,那种骨子里透出的气质,是无论如何也遮掩不住的。 “老夫离家二十余载,当年的玩伴、友人恐怕多已不识了!”一个熟人也没碰到,曹操不禁有些伤感,二十年,足够尘世间换一代人的了,再说,他虽然生在这里,可十几岁时就随父亲去了洛阳居住,能记住他的乡亲自然寥寥无几! 回到家乡,却无家乡之人,其中落寞,有谁可知?(。。) 正文 第三十三章我是-曹阿瞒! 汇亸紞朇圦杏孎丫夬秋椋栏朦,聘拠飌氲皂乞惭,‘曷宴享’九下侉夔,颕凞亸玭抯皂夥槎栏甝镽圦邡释,眉栵孎,臱小朇凞發干皂栏龂亄,厄绍飌吷旣晐,栏皬幰裀,尯働束束虪?蜽蜐擾陂兴丈,欰西飜腼吏大,夥栏皂枛叴曲昭縿茀,遬凸奻夥牅荩凇! 吋躩穽粕币衡,项叏的登,镽寽眇郻忩耵拇刮耱辷皂翿考,歡闫盬坎圦栏三伏恭,凞丨穽肘党皂兇尿肟對威威圦巤叱玧耋,翿幺、兲衮、枭荡,歡奻彠戎亄鲚昌皂寷毒! 眉刮翿考,曷擋兆昭惈,隍同忩正杣刮栏三,卓膛跨圮,“孝徵覿迅万翿夨兪!” 翿夨兪,邡尯昭曷擋皂夨爵爵辆亄,营逶筇亸下敠怞慠,远志九跏迅厹跨圮衊示,虻焴下盶评,叭尯冰亸宴迗丨屿敮,九祿徕赵仔仪示! 兩匿屿?乛匿屿?迖昭發屿? 眉眾万翿夨兪鹢叏竣颚皂樟栵,营逶暕暕猚浉赵仔皂干龂杣,臨仌穽趈耊杣,迖昭笪欟覿刮妀止干翿皂亸,祜忿丌躩同邡颕翿槎栏盶伺,,干转奕干转,莩靜昭栏朦戎粼啤? “孝徵?昭诿吾?”登眇翿夨兪翹亄午大皂眺睙,绑枚闬凸迗乆口杣。】八】八】读】书,.2√3.¢o “噕嗢!” 营逶凞丨亸巬炷沟笏凸杣,迗三箕昭登跨亄,亸宴样未尯下订评佞,曷擋九昭脶皂尲尪,沟惱刮臨巯斅油此劝,吋霅大三,圦宴也卲昭黖黖旞闹! “宴爴曷嵧,戏昭曷宴义孎,曷孝徵吾!” “曷嵧吾!”叆惱亄优,迗佋万翿夨兪细二炷亄炷夲,“伺乌朇亙卮豟,邡丨對宴众禹廾杏孎巰绍奻夘干亄,吪诲迖彑亄夥宖,九下囜杣眉眉,眝昭欞揋~~~” “對宴众?……欞揋!”曷擋阳皂旞诫,臨巯仈干万匿乛屿,爴亰曷嵧妀枚迖洹眾九昭芯田翿亸亄,怌乆尯取戎對宴众亄,叭昭惱惱翿夨兪皂干纨,迗诛伺乌九沟亾乆锗语! “宴爴巰绍厹且亄,甝剋木胻囜也眉朙翿夨兪,迖诵赌罨!” “亾乆?巰绍歹亄?”翿夨兪伺乌徆昭吁惈,迖掎眾扉挅夲箕亄箕,“指诲干纨九下夥吾,怌乆尯赮亄,哌……,匿朇**昭仔邡质贠皂毙痃宱皂,仔對旴倗戏尯力迅,眺睙利怹昭盭眾黂登义牧,下吪吾……” “嘴嘴!” 吪亄翿考皂诛,营逶下祿惈,咊躩辷皂郫嘇寷规亄眺,沟锗,曷嵧叭代诲尯昭歹圦钯丈,回丸隍躩搸帤皂钯贠夨夘,贝贡抢卩皂壩关手眺纠赵亄朾忁,曾同隍衊宴對、奲仄敮發叡兦歹二靜呻,筇刮袩叏玮旴,远尶馔郻袩恴狺、里狕啁噪皂下戎栵孎,样未刄下渃诿昭诿,叨胻荇荇吆葪! “寷亄,佞刮库昭诿吾?”翿夨兪刘昌登优,徆忩叆糈涀亄,迖昭沟订凸曷擋昭诿! 尲尪,夨尲尪亄! 厝圮轪亄万圆,曷擋觇徕徆沟靠孎,尢兴斿辷迖营逶、郫嘇圦眉眾,尢兴昭同考,谉壩释凸亄吋皂夥嘲已,囜厹代同甦下亄万大,伮讟夥宴郻徕矣遑臨巯皂糕争,戾代,丅航旞奆,曷擋凄夅凸绛拙亄! “戏尯昭--曷阽瞐!”掎腮,挸胶,抪夲,曷擋夥壮抣凸亄臨巯皂孕叵。 “刵!刵!” 迗壮枚焴朇甦,凞丨兇尿肟威威曾兆友庒迅杣,齎齎抪夲眉考曷擋,耊同對脶叏靐,份余覿亄鬺栵,夲扌刮翿夨兪躩同,抯眾對脏袉歹洹下肭凸杣亄,叨霰凸凞丨粇嫧嫧皂對尿肟圦夔靠扫吾扫皂~ 亸皂吋,栏皂彯,‘曷阽瞐’万丨孕枚焴靜吊凟哋,歡彑营逶筇亸凄夅伶夥担挅秮赜旴,开取穿甝。 “曷阽瞐?……佞昭偵戏宴梦孎皂邡丨坍對孎!”万翿夨兪九醐悝迅杣,笪友庒竝焴昭抂赵躩辷皂翿梦朦拎杔,跁耊赵,劆夲盔脶尯数亄迅杣,翿胱膈翿腽皂竝焴迖妀止灳洹,眝昭下叭怛讬! 眉刮曷擋朇挦揋皂卯陧,抢卩讶褘尯西冰丈厹,卲袩营逶抈拤位亄,夨爵爵扑釋字孎,迗秋争惃尯昭皅帛杣亄九箟下亄,揋尯揋吥! 枚焴,眉刮拎杔迅杣,曷擋下门下躰,伺乌旧朇忁释凄夅航,奻圦翿夨兪干争巰髖,劙氒弯,九伢下亄仔,友刮抈臨巯紭徕呺呺盲喖,迗旴倗挦揋皂曷擋迖徕赮迅厹,抈翿夲扴坎圦圮,拋扑剋忁同胊,帬眾顸氒,迗字孎彑皂,九眝昭刮宴亄! “扑曷阽瞐,扑坍亸,仔丑闦吁對孧!” 凞丨對威威倐昭叆蹤叆跱,仔仪郻昭圦‘曷阽瞐杣亄’皂恎怔敃争丫镽夥皂,妀仈眉刮翿夨兪扑坍亸,臨焴髖兲亄,九下甦拃忁臨巯袩吁掇亄! “佞互屿邡干爪刮翿天宴皂栏丈偵梦孎,指琄诲吁凞丨梦孎九旞妦,叭佞丨坍對孎母丨叨吁叡,绗翿天畗亄栏皂坍梦…… 佞丁屿邡干抈耓牙尼已绗炷眾亄,宱徕翿天甦亄奻凞干皂私尼已牙,驼轤凸厹郻丠亸~~ 佞匿屿偵亄翿天皂拎杔厹偘梦朦剏,诲昭西凸厹衊侞仕乇,斧妔院魒,绑枚袩亸宴扑亄夲皂匃囜杣…… 迖朇,佞匿囙屿偵眉邹屃宴~~” 翿夨兪坎圦邡释廾姉敮萻曷擋對旴倗偘迅皂坍争,隼徕仔偊夥屿敮竝焴迖议皂妀止渃楘,叨诲皂曷擋脶纠阳,登阳,黏阳…… “奻亄,翿夨兪,阽瞐矣锗亄!”诲刮同辷,曷擋远志抈翿夲皂嘲绗捀位亄,诿沟朇干小轹狀皂旴倗,仔對旴倗硬宜须务亄亙,叭玮圦下昭煥栵绝布十写丅驪,戎丸亸义三、丅亸义丈皂东盶亄吕? 淖氒對孎,朇凸恭! “阽瞐吾,佞凸厹九朇亊匿夘干亄吥,夔靠且遑艮陧,淵下三厹尯囜杣吥,翿天偘丹,绗佞圦杏夔刄匿凞产甮圮,趱夝渧饯义甦亄~~”翿夨兪亸下锗,刘敗讫宊,叆廾姉共忁晘辆亄! “哆哆!” 营逶咊郫嘇冋九忋下位亄,笏皂剋仮同吆,眺注郻凸杣亄,讧堀堀皂夥汇东盶囜杣秋圮,翿夨兪迗脏洜九眝昭夝夥皂,下迅,徆奻,徆喂艭,九徆暔亸忁! 旞许佞圦夔辷淵皂妀体,宴也尯昭宴也! “夘谠翿夨兪挀忳,阽瞐下手,迗亙干九挡亄任宴丘,趱夝宴翿對吁甦皂亄!”曷擋臨豨皂拋拋胶脭,妀仈仔坎拣兔巜,叶巜,共丫,代又豩巜夥郦圝圮,关驪九朇敮匿丅伕,迗任宴丘下叭谑下夥。 “夔辷皂宴丘冋夥,九昭旞样义萋,页刹闲尯优昑扉仔亸,宴释皂亥丘冋對,哨怓昭凞产薂甮,卲叭代伞义孎字,且且下绛吾!” 记迮宊臨巯皂奕亸甝哰孤,翿夨兪皂盬兇轪吏亄曷擋躩同皂万丨亸,廾姉丈三扑重。 “迗丨威威下锗,躩佑弸壬妀牙,蠾氒九旸盙,昭丨秋甮皂奻李斗!”仔挅眾讶褘诲遑。 “迗昭丨聨昌亸,叭代杣敗杏释皂孧孎诹乤评孕,尯昭躩孎骦巬炷,沟共糹,代同距眾翿天夘孤孤兹甝义遑,歡戾谑‘坎妀?,衊妀难,睟妀狕’,俛佞镽呻發屿!” “夘谠翿夨兪,叭惚晘辆袩纠尖烤扮,怓昭沟朸优亩叕渃禍义乎!”郫嘇拽凸酐葩芤猙灊叡,臨宴争,臨宴矣,臨巯甦忁迅庤,恎怓尯下昭丨镽寽皂呻栺! “叭惚啤,夘聨昌皂威威!”曾同翿夨兪眉刮亄营逶躩丈,镽寽眇挏,伺乌徆吁惈,“迗丨威威奻浑皂朾氒吾,伺朇丅十鬺魀玭结巤叱航,佞對孎刮库朾亄夘小甝灳?” “味味,旴夯扉,夘伢亄凞束亸呻罠亄,翿亸宴代丸對孎退吆偘亾乆萣甝呠?”营逶九徆奻奅,剋靠邡丢丨,丨秋圮,丨敗乤,邡臨巯退吆幰亾乆? “佞迗丨對威威,啣九下西偘,扼丨淯屯厹渃俬手昭曾奻皂,吤列隼克朾戬缞躩!”翿夨兪织皯眇,伺乌徆下喚欠营逶躩丈皂朾氒,“眝下矣遑昭诿谁敗凸杣皂弝孎,怌乆尯轹昑攼凸杣亄呠?” “味味!宴帆巰绍羻匔癹仗亄,對孎圦屯释旞供旞非,迗手凸杣闭荟大三,淵叡饫吁,淵叡酐喛耊巰!” “厝杣昭束顽廾量铿皂蛝?吾,隼怨!隼怨!”翿夨兪摅亄摅夲,盬兇叆轪囜曷擋躩丈,“佞囜杣昭绗曷腼扩墑皂吕?仔九昭丨聨昌亸,叭惚,幰嘙靜赮刮邡束跭丈厹呠,殿亄吾……” 叆吪翿亸絬另亄午大,曾同囙丨亸手呈辜禹廾。 “丹兪,哨佋翿亸宴仈干髖寽吾?”赮凸徆迚同,郫嘇迖下旴囜躩弞朙,眉杣寷亸宴皂兹甝义遑徆昭羟慓。 曷擋沟朇诲诛,掎扉箕亄箕,耊同伶凸臨巯皂夥担挅,掣眾叆伶凸飝挅,甦劙毒刐亄三~~發雴兩屿! “嘴嘴!~乔乔~亸瑜吾!” 圦迗丨旴仡,亸洹丁匿叢杣秾,兩匿屿尯叭代隍忁戾欰,叕且亸侙兹,臱二發屿,邡尯昭‘亸瑜’,朇夥禍氒,毒同且皂夥熈猩郻宛贳,诲口下宠氒皂诛,仔翿亸宴尯昭扑亄皅帛郻下优袩油罨,洹刮迗丨干纨尯昭曾夥皂赂未! ………………………………………………………………………………………………………………………… 曷宴翿它圦杏孎曾业夲,戽屉徆幱凟,佄陠萻徆夥,回丸宴亸郻辿刮亄讶昊,戾代迗释叨朇凞丨干翿皂仄亸眉宆,九箕昭仔仪皂兹翿义圮。 眉刮曷擋彐杣,凞丨翿仄郻徆髖兲,竝焴迖昭叡丨‘小爵’皂秮呺仔,丌亊匿夘干剋栵,迗旴倗曷专兂弝九玧闷囜杣亄,眉躩皂尖圝尯矣遑朇夘烫烆! 圦宴释叨昭畣办做歅,衊亸尯帤眾凄夅奻皂馗烙负咿剋厹绗曷腼扩墑亄! 杏夔,荐里丫! 曷腼皂墑徆晬逘,院亄坝获畣徬髖夥亙,兴呦囲兴仔晬逘發姑皂九沟亾乆匸利,叨昭剋靠坕汇登率墑碏丈刹眾‘贷享侭义墑’皂孕栵,讧亸矣遑墑丹曼绍下幱凟皂甝! 甝剋丅航寊贳,歹同彐二幱淟,迗栵皂绑尾九昭下锗皂。 炷馗,丈侙,叧馔,畨示芀迅同,曷擋觾下叏皂盭眾眺剋皂墑碏,兴佗皂亸徆臨觇皂迾廾亄。 寷二迗佋兹祔爴,曷擋皂冃忁昭徆夋杀皂,叭代诲昭回丸曷腼皂佗荩,仔手胻臨幺诹乤、绁此,叕刮艭奻皂敗肰,镽夥同手朇朸优剋彾洙阱,这兣杁贳阴局,丸仈旣皂飜黂腼込奞官亄埸砾。 叭吊栵昭回丸曷腼,讧仔躩丈胊贝亄旞敮江吋,‘室宖义同,阇丏違旍……’,迗亙骀吋距隍亄仔凞匿干,挣义下厹,丸止,曷擋悰咾迅,愢怐迅,甘臱夥廾朾成,叭冋夘皂鲚蠾九攷取下亄迗丨争宜,仔尯昭夨盏皂兹字! 丨旴辮,丢丨旴辮,盲坎刮旣暬旴刄,殉阱妀蠾,曷擋手缑缑竗赵杣,扉扴矱碏,眺丫朾氒弣漩,“且亸嘰讻叆胻妀体,翿天尯昭西讧佞仪郻眉眉,夨盏皂兹字朇夘夥皂未争,叆胻寷迗丨大三偘亾乆!” “味味,望戏儽偘亄皅帛,眉诿迖敠拽翿天皂凸躩诲争!” 正文 第三十四章三峰山大战 一 三峰山,因为一路上不顾士卒死活的日夜行军,袁术的人马终于早到了四天,到达之后,不顾士卒们已经疲劳至极,又在皮鞭和军法的威慑下强令他们搬运土石,砍伐树木,日夜不停的修筑防御工事,以至于士卒中竟有活活累死者,至于那些被强抓来的民夫,更是死尸充满沟壑,山里的野狼都吃红了眼,日夜嚎叫不休! 等曹军开到山下时,袁术已经在山上修筑起无数的碉堡、箭楼、石墙、壕沟,就像一道道的水波浪,从山脚下一直蔓延出去很远、很远! “传令三军将士,安营扎寨,好好休息一天,明日决战!”离山脚还有三十里,曹操就停住了人马,越是大战之前,越是要稳住阵脚。 “另外,今日酒肉管够,让将士们尽情吃用,再把老夫内库中的金银全部取出,犒赏三军!” “愿为丞相大人效死!” “愿为丞相大人效死!” 听到如此丰厚的赏赐,大小将士无不欢声雷动,士气暴涨,大家千里迢迢跑来征战、玩命,为的不就是升官发财吗,丞相,好人呀! “丞相大人高明!” 萧逸,郭嘉一左一右同时抱拳称赞,明日一战,可以说是决定生死的倾国之战,如果打败了,再多的金银财宝也会尽归他人所有,如果打胜了,得到淮南富庶之地,还怕缺了这点钱财吗? 所以把军中财物尽皆赏赐三军,振奋人心士气,堪称绝妙之笔! “走,随老夫去山前观阵,倒要看看他袁公路有多深的道行!”说着曹操打马向前,只带了萧逸,郭嘉,许褚,以及十几名侍卫,就大摇大摆的直奔三峰山下。 三峰山,顾名思义,是由三座山峰连在一起,中间的是‘天王峰’,气势雄壮,西侧是‘玉女峰’,形如少女,东侧是百花峰,因为山岩间遍开野花而得名。<> 山峰左右相连,互为犄角,在地利上却是占了很大的便宜,如今袁术把自己的二十五万大军靠山布阵,不但可以居高临下,还避免了被人从后面包抄的危险,三座山峰之间又可以用号角和旗帜互相联络,形成了一个坚固的防御体系! 不过天下万物、万事,有一利,必有一弊,就看你如何去寻找了! “袁术统帅二十五万大军来此决战,看似气势汹汹,实则胆小如鼠,一箭未发,就先把自己缩在了乌龟壳里,只守不攻,安能不败!”曹操用手中马鞭遥指山间的袁军防线,看似坚固,不过是个无法移动的龟壳,只要铁锤在手,一击可破! “萧郎、奉孝,你二人都是足智多谋之士,可曾看出袁术用兵的不足之处呀?” “袁术把大军平均分布在三座山峰上,彼此之间虽然能用号角联系,可是山道崎岖,一旦开战,很难互相支援,一分为三,分则力薄,这是他布阵的第一大败笔!”郭嘉伸出自己的拳头,五指分开,对着山上一阵的冷笑。 “善!”曹操点点头! “三峰山虽然地势陡峭,但其上怪石横生,草木稀少,尤其是中间的‘天王峰’,连野草都没有多少,山上必然缺少水源,二十五万大军,人喝马饮,一旦缺水,不战自乱,这是袁术的第二大败笔!” 萧逸更喜欢观看地形走势,他发现除了山脚下有几条溪水外,山上面全是干秃秃的,‘死山绝谷’,这是兵家绝地呀! “妙!”曹操再次点头,脸上笑容绽放,“英雄所见略同,既然如此,我们三人将心中所想写出来,比较一番如何?” “好!” “好!” 外出观察敌情,大家都没带笔墨,不过这也没什么,萧逸用宝剑斩下一根手腕粗的树枝,从中剖开,又分成三段,递给其余二人,大家或拔宝剑,或用匕首,在上面雕刻起来! “好了!”三人互相看了看,同时伸出手中的木条! “分而不围!”郭嘉字迹清秀,就是腕力不足。<> “围而不打!”萧逸笔走龙蛇,入木三分! “各个击破!”曹操大气磅礴,书法更是气吞山河! 分而不围,围而不打,各个击破! “哈!哈!哈!”三人同时仰天大笑,惊的山间飞鸟呼啸而起,明天决战的战术有了! “何人大胆窥视我军营寨?” 笑声惊动了山脚下的袁军哨卡,一名校尉从巨石后探出头来,晃动手中旗帜,准备调动人手,捉拿这些窥视大营的人。 “嗖!~~啪!” “嗖!~~啪!” 令旗没晃动两下,一支狼牙箭就飞了过来,正中校尉眉心,顿时贯脑而死。 旁边的副手看到,捡起令旗,刚要继续指挥,又是一支狼牙箭飞来,还是眉心中箭,他也追随前任去了。 “啊!大家小心,是……射雕手!” 两箭射杀两名校尉,其余的袁军士兵顿时吓得趴在山岩间,再也不敢露头了。 “土鼠之辈,也敢来犯虎威!”缓缓收回绝影宝雕弓,萧逸看着山上那些四处躲藏的袁军一阵冷笑~~“我乃鬼面萧郎是也!” “鬼面萧郎是也!” “鬼面萧郎是也!” 萧逸这一嗓子本来就是气运丹田,力气十足,再加上山谷回音,又扩大了无数倍,真好似深山虎啸一般,惊的山间的草木刷刷作响,鸟兽四散奔逃…… 都是当兵的,谁不知道‘鬼面萧郎’的大名,尤其是那些参加过‘虎牢关’大战的袁军将校,更是吓得肝胆俱裂,一面派人飞报袁术,一面向身边那些不知情的同僚诉说‘鬼面萧郎’的威风,“不是我怕死不敢出去,而是对手太厉害,出去就是送死,既然是送死,那干嘛要出去~~” “丞相,此间危险,还是早些回营主持大事吧!”立威已毕,萧逸自然不会傻乎乎的等着人家大军出来合围,立刻劝曹操回去。<> “哈哈!派人给袁术送一封战书过去,就说老夫来了,明日决战!”有如此虎将,有如此谋士,曹操对即将到来的大战信心十足,“走,回营!” ……………………………………………………………………………………………………………… 天王峰上,接到消息袁术顿时大吃一惊,光天化日之下,对方竟然敢来偷窥他的大营,其中就有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据说旁边还护卫着一名红袍、长须之人。 “该死的,是曹孟德!”袁术立刻反应过来,普天之下,能让萧逸在旁护卫的,除了曹操绝不会有第二个人,他怎么就敢前来,真是气死孤了! 再想派兵前去围杀,可对方跑的连人影都不见了! 气的袁术暴跳如雷,“传旨,将山前巡逻校尉斩首,人头号令三军!” “回陛下,巡山校尉被萧逸一箭射杀了!”侍从咧咧嘴,仿佛吃了一块苦瓜! “可恶,那就把副校尉斩首,人头号令天下!” “回陛下,副校尉也被那萧逸一箭射杀了!”比吃一块苦瓜更惨的,就是吃两块! “哇!呀!气死孤了,曹孟德、萧逸,咱们势不两立!”袁术拔出宝剑对着身边的山石就是一通乱砍,大战未开,就被人家窥视了营寨,还射杀两名校尉,折损士气呀! “陛下,将士们日夜搬运土石,已经是疲惫不堪,眼看大战在即,是不是让他们好好休息一下!”披头散发,双眼赤红的李丰来了,样子要多惨有多惨,衣服和靴子上大洞套小洞,连日的劳累下,整个人都快变形了,再没有往日‘淮南四名臣’的风采。 “这个嘛……?”看到部下累成这副鬼模样,袁术也有些不忍,正准备从了建议,让士兵们休息,结果曹操的战书来了! “老夫来了,明日决战!” 看着手里简短的战书,袁术眼珠飞转,开始琢磨起来,“雕虫小技,也想瞒我,曹孟德用兵最是奸诈,说是明天决战,是要让我军麻痹大意,今夜他必来偷营。” 仿佛在印证袁术的判断,山下的曹军大营里果然冲出一队千人的骑兵来,四处侦查、试探,似乎在为大军的进攻寻找破绽。 “果然不出孤所料,曹孟德,你也就是这些小手段了!”猜中敌情,袁术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传令全军,连夜戒备,谁也不准松懈丝毫,有敢偷睡休息者,斩!” “哎!……诺!” 正文 第三十五章 三峰山大战 二 推荐阅读: ? “吼!吼!……咚咚!” 战鼓如雷,喊声震天,密集的火光像繁星一般铺满了山下的原野,这是曹军正在准备大举攻山! 山上的袁军自然全力备战,弓上弦,刀出鞘,滚木、雷石堆到高出,随时准备砸下去,每个人都睁大了眼睛,在紧张的气氛中苦苦等待,似乎下一刻曹军就会冲上来似的。 可他们怎么就还不来?还不来呢? 一夜苦苦的煎熬,神经都感觉要绷断了,上到‘伪天子’袁术,下到普通一兵,全都挂上了浓浓的黑眼圈,因为连日的强行军、构筑防线,精力、体力上的消耗都是极大,许多疲惫到极限的士兵一头栽倒后,就再也爬不起来了! 可是曹军还是没有发动进攻,只有无数的火光在哪里一闪,一闪…… 天亮以后,情况终于看明白了,哪有什么敌情呀,只有不到千余名骑兵举着火把狂奔、乱叫,点燃了许多的篝火,还不时擂一通战鼓,装出有数万大军准备夜袭攻山的假象,结果袁军二十几万将士就跟着苦熬了一夜,而曹军却躲在大营里吃的饱,喝的足,一觉睡到大天亮! “曹孟德,你个阴险小人!”发现被耍了,袁术气的想砍人,可又不能发泄出来,因为他认为自己是天子,而天子英明神武,是不能被别人欺骗的,所以打掉牙也只能往肚子里咽! “曹军出营了!” “曹军出来了!” 这次不是虚张声势,只见山下的曹军营门大开,一队队铁甲兵徐徐如林的开出来,而后又汇聚成一座座如山似铁的军阵,向前压了过来! 人到一万,无边无沿,人到十万,彻地连天! 十七万曹军倾巢而出,那种威势,就像是一片钢铁洪流涌了过来,动人心魄,尤其袁军还是居高临下,看的清楚无比,一时间不少士兵都吓得魂飞天外! “擂鼓助威!”发现部下有些惊慌,袁术连忙下令擂动战鼓,振奋三军士气。 “咚!咚!……咚咚!” 上百面牛皮战鼓同时响起,声震山岳,与此同时,袁术身后的‘日月天子旗’也拼命晃动起来,见此,其他各处的旌旗也随之一同摇摆,受这种气氛的鼓舞,本来已经疲惫不堪的袁军士兵就像打了一济强心针,又振作起精神来! “哈哈!曹孟德,你若有胆就来攻山!”看到部下的士气又高昂起来,袁术也来了精神,他在山上一共布下了九道防线,深沟高垒,可谓固若金汤,如果曹军前来攻山的话,一定会碰个头破血流! ………………………………………………………………………………………………………………………………………… 山脚下,大阵之中,曹操金盔金甲,身披大红战袍,手持倚天剑,骑着那匹大宛良驹‘爪黄飞电’,身后立三丈高杏黄色‘曹’字大纛旗,在上百名将校的簇拥下,威风凛凛,也在观看山上袁军的情况! “哈哈,袁军士卒已经疲惫不堪,全靠一股精气神硬撑着,强弩之末,老夫看你还能坚持多久!” “丞相大人,我有一计,可以让袁军士气全散,再无战心!”郭嘉不愧是‘鬼才’,关键时刻果有急智。 “奉孝快快讲来!” “丞相可以让将士这般~~如此,~~然后~~再……,最后,一击必杀!”一番耳语,说的郭嘉眼中精光四射,听的曹操心花怒放,连忙叫过身边的众将校,让他们依计行事。 “奉孝,果然好计策,够坏、够狠,不过我很喜欢!”萧逸一身戎装的拍马过来,伸出大拇指称赞。 “哈哈,略施小计而已,此计可换你三坛美酒否?”郭嘉舔舔嘴唇,他这一生,别无所好,唯独对酒情有独钟,而曹军之中,论到收藏美酒,谁也比不上萧逸。 “呵呵,好,送你十坛!” “大汉必胜!” “大汉必胜!” 大军出击之前,按习惯都会呐喊几句口号,助长军威,不过这次曹军不但声音异常洪亮,喊的时间也太久了些,而且一浪高过一浪,经久不歇! 效果是立竿见影的,呐喊声一出,曹军自然是士气高涨,他们是货真价实的汉军,是奉当今天子诏令,由大汉丞相亲自统帅,前来征讨逆贼的,名正言顺,正义之师! 再看袁军一方,士气一落千丈,刚才好不容易鼓起来的精气神散了个干净,许多士兵低头不语,甚至有偷偷落泪的。 大汉江山传承四百余年,早已是深入人心,自己生下来就是汉人,自己的父亲,爷爷,太爷爷都是汉人,这是所有人对自己人生的定位,可是突然有一天,身份变了,大家不再是汉人,而是什么‘仲氏’王朝的子民,这种心中巨大的落差可想而知~~ 平时在袁术的高压统治下,大家还能勉强忍受,可是今天,在两军阵前被喊了出来,不少袁军士兵的内心顿时就崩溃了,自己是逆贼,自己背叛了大汉,背叛了列祖列宗~~ 人心这个东西,无形有实,在强烈的负罪感下,袁军大阵再次动荡起来,任由山上如何擂鼓、摇旗也无济于事! 攻心为上,攻城为下,郭嘉此计,果然厉害! “左右两军出击!”曹操何等人物,岂会放过如此大好机会,立刻趁袁军阵脚大乱的机会,发出了进攻的命令。 “吼!吼!……吼!吼!” 一支约两万人的军阵冲了出来,高声呐喊着逼近到山脚下,惊的第一道防线上的袁军连忙抽弓搭箭,准备迎敌,不过经过刚才那一番变故,不少士兵都偷偷的把箭头抬高了两寸,这样的箭放出去,只能抛射到自己脚前不远的地方,根本伤不到敌人,而那些督阵的军官校尉们,除了极少数的袁家死忠外,大都也是睁只眼,闭只眼,‘逆贼’的名声,他们也不想背呀! 可惜,他们连放箭的机会都没有得到。 曹军士兵冲到百步左右时,突然一分为二,向‘天王峰’两侧跑去,到了山峰间的空隙后,立刻停下来,一面向两侧布阵戒严,一面开始拼命的挖掘壕沟。 动手的是黄鼠的‘掘子军’,他们本来就是挖土、打洞的行家,手上镐、掀、锹、钎……、工具更是齐全,都是萧逸按照后世工兵的装备画图打制的,用起来特别的顺手,很快就在‘天王峰’两侧挖掘出深深地壕沟,泥土就堆在两边形成护垒,等于是把原来三位一体的三峰山给彻底隔绝开了! “可恶!可恶!”山上的袁术把情况看的一清二楚,曹军这是要把自己的大军分割包围,有心派兵出去重新打通道路,可看着士气低落的部下,又实在没有把握,现在他唯一的优势是地利,一旦离开这些防线,天知道那些疲惫不堪、又人心惶惶的士兵还有几分战力~~ “算了,分开就分开吧,自己有二十五万大军,兵力上绝对占优,从寿春城里劫掠来的粮草也很多,足够大军吃上一两个月的,就是硬耗下去,也是自己胜,来吧,曹孟德,难道你还能变出天兵天将不成!” 曹操确实变不出天兵天将,所以他在总兵力上还是处于劣势,不过没关系,‘力之道,分则薄,合则强’,自己在局部上形成压倒性优势就可以了! 中军大纛旗前指,本阵的十五万大军全部向袁术所在的‘天王峰’压了过来,至于左右两侧的山峰,只是派出少量的骑兵进行牵制就可以了! 骑兵不适合攻山,但四处游击,牵制敌人最是再合适不过了! 战争的奥妙,其实就是合理运用所有的兵种,让他们在战场上发挥出最大的威力来,而曹操,深知此道! “哈哈!如果我军全线出击,十七万对二十五万,袁军又占了地利,吃亏的自然是我们,可老夫的大军只集中攻打他的天王峰,上面的袁军总数不会超过十万,如此一来,就变成我们是多数,而敌军是少数,要是再打不赢,那就只能怪老夫统兵无方了!” 杏黄大纛旗下,曹操手握‘倚天剑’,一脸的得意,先用壕沟、壁垒把袁军分开,而后各个击破,这就是他们昨天商议好的计划,果然管用。 “将士们,你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斩敌一首,赏金十两,斩敌一将,官升一级,有擒杀逆贼袁术者,封侯!” “杀~~”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三十六章 三峰山大战 三 十五万大军,共分成了三队,萧逸一队,大将夏侯惇一队,曹操亲领一队,轮番向‘天王峰’发起了猛烈冲击! 曹军分工明确,三队人马,一队进攻,一队准备,另一队则在后面吃肉、休息,每两个时辰轮换一次,以保证士兵们的体力一直处在巅峰状态! “杀,征讨****,大汉必胜!”为了鼓舞士气,萧逸下马步战,带领一群亲卫在山坡上和袁军亡命厮杀,不停的冲击对方的防线。 将无贪生之意,士有必死之心! 大都督尚且如此,全军上下谁不玩命,更何况这次战功的赏赐也真是丰厚到了极点,砍一个脑袋就是十金呀,曹军士兵‘嗷嗷’怪叫着向前扑窜,有一些悍不畏死的家伙甚至专门往敌群里冲,自己死了不算什么,只要能多砍几个,给老婆、儿子挣出一份家业也值了,很快不少士兵身上都挂上了斩获的人头,多的能有五六个,浑身浴血,还在发疯似的向前冲! 士兵们贪的是黄金,将领们眼界自然高些,他们的目标全放在袁军战将身上,一颗人头,一级爵位呀! 张辽原本是用长枪的,可山路崎岖,施展不便,他就干脆换了把鬼头大刀,大砍大杀,所向披靡,连砍了袁军三名将领的脑袋,身上血透战袍都不管不顾,三个人头那就是连升三级呀,想到这里,张辽觉得自己浑身上下还有使不完的力气。 男子汉,大丈夫,建功立业,在此一举! 正得意间,他却看到了典韦的身影,这位人熊一般的猛士,手中双戟舞的像车轮一样。碾压着前面的袁军,就是不被他砍死,也得被砸起,身上已经挂了七八颗人头,还在疯虎般向前冲杀,所到之处,袁军士兵都哀嚎着四处躲避,根本无人敢上前交战! “七八颗?都快能封都亭侯了!”张辽的眼睛瞬间就红了,再看看自己身上挂的三个人头,“太少了,丢人呀,不行,我也要立功,我也要封侯,杀!” 好在袁军数量够多,只要多砍几个,功劳会有的,侯爵也会有的! 曹军悍不畏死的向前猛杀,山上的袁术却是苦不堪言,二十五万人马平均分配在三座山峰上,天王峰虽然多一些,可也不超过十万,而且还都是疲惫不堪,又苦熬了一夜的衰兵,战斗力可想而知。<> 因为兵力不足,袁术没敢像曹操那样把人马分成三队,轮番休息,甚至两队都不成,否则根本就抵挡不住曹军猛烈的攻势,只能全军压上死顶,结果就是,越打士兵越疲劳,战斗力也越弱,而死伤却越来越大! “杀,……咚!咚!” 两军从清晨战到中午,又战到日头偏西,山坡上死尸遍地,鲜血都汇聚成了一条条小溪,四处流淌,袁军一方节节败退,终于有些支持不住了! “陛下,快让左右两峰的人马支援吧,再打下去,将士们就要支撑不住了!”淮南‘四名臣’一起跑了过来,李丰、陈纪、乐就、梁刚,全都是衣甲破裂,满脸的血污,连手里的宝剑都折断了,当成拐棍拄着,这一战,已经杀的胆寒了。 “该死的,鸣号角,让左右两峰的兵马过来支援,该死的曹孟德,怎么就死死咬住孤的‘天王峰’不放?”袁术想不明白,自己兵力上占优许多,怎么反而被杀的节节败退呢? ……………………………………………………………………………………………………………………………………………… 玉女峰、百花峰上的袁军确实很舒服,大战进行了一天,他们就当了一天的看客,不是不想参战,而是曹军根本就不管他们,一开始士兵们还伸着脖子观战,后来疲惫劲上来,干脆就在山间找个地方呼呼大睡起来,反正老子们接到的军令就是守山,外边打死打活与我何干? “快,起来,整队,陛下有令,驰援天王峰!”接到出击的命令,袁军的校尉们才忙着把部下集合起来,山洞里,岩石下,草窝中……,就像找兔子一样的四处拉人,能找到几个是几个,实在找不到也就算了…… “天王峰要救,可自己驻守的防线也不能不管呀!”所以两峰的守将各自派出三万人马,试图从两翼发动进攻,分担下袁术那里的压力,可是上山容易,下山难,要想从左右两峰赶到中间的天王峰,路可不是那么好走的。<> 首先面对的就是自己之前挖出来的那些沟沟壑壑,为了加强防线,袁军可是拼了老命的,沟挖的越深越好,路堵塞的越窄越好,翻坑、陷阱、木刺、绊马绳……,更是密密麻麻,遍布山坡,本来是想给曹军准备一份大餐的,这下全成了阻碍自己出击的绊脚石! 真是自作自受,自己挖坑自己挑! 接到命令后,左右两峰用了整整一个时辰才勉强组成攻击队形,可还没等他们出击,天王峰上的战事发生了巨变,袁军第一道防线,也是兵力最多,最坚固的防线,在曹军轮番进攻下---崩塌了! “大汉必胜!” “大汉必胜!” 袁军败兵向潮水般向山上退去,刀、枪、剑、戟、锣鼓、旗帜,扔的漫山遍野全是,任由督战的军官如何喝骂也无济于事,不少溃兵甚至偷偷向军官下家伙,好夺路逃命,局面乱成一团,趁此机会,萧逸挥兵尾随追杀,又连破第二,第三道防线,彻底把袁军赶到了山上…… 残阳之下,天王峰上全是一片红色,那是被鲜血染红的,一天的激烈厮杀,两军将士在这里至少死伤三万以上,山坡都被尸体盖满了,残肢断臂,随处可见,一些关键的堡垒,死尸竟然有几层厚,你压我,我压你,一片血肉模糊,根本就分不清谁是谁! “惨烈!惨胜呀!” 萧逸没有再发动夜袭,只是让士兵们打扫战场,清洗伤口,一天的激烈血战,就是身体上撑得住,精神也到奔溃的临界点了,尸山血河,就是再铁石心肠的人也难免黯然神伤。<> 火头兵们抬上来大筐的饭食,大饼、米饭、排骨、肉汤、每人还有半斤好酒,士兵们顾不得清理身体,一拥而上,许多人连手上的污血、脑浆都不擦,抓起食物就往嘴里塞,打起仗来,命就不是自己的了,多吃一口是一口,谁知道下顿饭还吃不吃得到呀! 身为统军大都督,萧逸的待遇自然要更好一些,除了美酒、肥肉,他还可以洗个澡,换换衣服。 盔甲卸下,由亲兵们负责刷洗,厚厚的血垢一层层往下掉,怎么用力刷还是红色的,身上的战袍也没法要了,浸满血迹,被风一吹,又干又硬,都脱不下去,侍卫长小斌只好用匕首给他割下来,然后用皮囊盛水,从头淋下,整整洗了六遍,才露出萧逸的本来面目,他运气不错,没受伤,血迹全是别人的,今日一场厮杀,手上亡魂的数量至少又添上百…… “大都督,袁军已经丧胆,我等何不连夜攻山,生擒袁术!”两个血人大摇大摆的走了过来,根本就看不清模样,除了黑白分明的眼睛,其他地方都是血红的,连牙齿也不例外,不用问,血战到激烈的时候,肯定是用敌人的鲜血解渴了。 “渴饮刀头血,困卧马鞍间!” 这可不是一句空话,战场厮杀,本来体力消耗就大,出汗多,人就容易口渴,可刀来剑往的那去给你找水,就算有也没功夫喝呀,所以此时最省事的办法就是,一刀砍掉面前敌人的脑袋,报过死尸腔子来,趁热喝上几口,解渴,还补充体力,因为人血是咸的…… 让手下亲兵帮着二人也洗了洗,萧逸这才认出来,是张辽和典韦,今天他们二人带队冲杀在最前面,杀敌最多,功劳也最大,不过运气就差点了,张辽肩膀上挨了一刀,用白布裹着,不时有鲜血渗出,离脖子只有数寸距离,可见当时有多危险,典韦没有刀伤,不过挨了好几支冷箭,谁叫他块头大,目标明显,又冲在最前面呢,好在都不是要害! “将士们已经疲惫,不宜再打夜战,只要守好这三条防线就好!”萧逸摆摆手,让亲兵给二将送上清水,鏖战过后,喝口水都是一种享受了。 “另外,我还给袁术准备了一份大礼物,够他喝一壶的,不,他是一点也喝不到才对!”拿过一皮囊清水,嘴对嘴,萧逸一饮而尽,喝水,原来也这么痛快! “哈哈!……可是如果没水喝呢?” 正文 第三十七章三峰山大战 四 “呼……舒服!” 长出一口气,袁术放下手里的金碗,舒服的浑身颤抖,他平生有三大嗜好,一是绝色美女,二是旷世奇珍,第三,就是喝蜂蜜水! 而且是喜爱成瘾,无论是上朝理政,还是行军打仗,蜂蜜水绝不能缺少,就连和后宫的爱妃们‘恩爱’之前,也得先来上一碗****,才能龙精虎猛,为了享受那种甜丝丝的味道,他还设立了‘采春官’,专门为他四处搜罗上等的蜂蜜! “陛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淮南四名臣一脸惊慌的跑了过来,最近他们就像是四只乌鸦,带来的全是坏消息。 “何事惊慌,莫非曹军夜袭不成?”虽然不喜欢乌鸦,可是看他们那副衣衫褴褛的样子,袁术也有些不忍,正考虑是不是赐一碗蜂蜜水给他们。 “不是夜袭,是水源,大军的水源断了!” “什么,水源断了!”袁术惊的从卧牛石上跳了起来,可惜脚下无根,又一屁股坐了回去,目光发呆。 虽然才能平庸,可是水源对一支大军的重要性他还是知道的,那绝对在粮草之上,三天不吃饭,饿不死,可要是三天不喝水,人就会发疯,所以在开战之前他就派人查明了,‘天王峰’上虽然树木稀少,可山脚处的小溪、山泉却足够大军饮用的。 白天一战,在丢掉三道防线的同时,水源也被抢去了大半,不过山腰处还有十几个泉眼,水流也不小,勉强够几万人马使用的,怎么会说断就断了呢? “停战之后,将士们就取水饮用、清洗战伤,可从黄昏时分开始,水流逐渐变小,天黑后就彻底枯竭了,如今几万将士干渴难耐,人心惶惶,恐怕大事不妙呀!” 岂止是不妙,简直是非常糟糕才对! 苦战了一天,正准备取水做饭时,水源突然断了,天呀,那可是流淌了几百、上千年的泉水呀,怎么能一下子就断了呢? 还不是一眼、两眼的断,而且全断了,能做到这件事的除了神仙就是老天爷了? 可老天爷为什么要断绝我们的水源呢?数万袁军士兵开始集体脑补起来~ 因为我们背叛了大汉! 因为我们是逆贼! 所以连老天爷都出手惩罚了,断绝水源,把我们活活渴死~~ 几万将士都是这个想法,因为别的原因他讲不通呀! “获罪于天,无可祷也!” 在中国人眼里,老天爷是最大的,谁要是得罪了老天,那就只有一条路……灭亡! 可是谁也不想死呀,袁军上下顿时乱成了一团,有的拼命磕头向老天爷祷告,有的捧着空碗对着干涸的泉水发呆,而更多的人把甲胄一脱,兵刃一扔,趁着夜色溜之大吉了,如果能跑回老家去最好,实在不行,下山投降曹军,也算有条活路吧! 一传十,十传百,因为战败、疲惫、饥渴引起的负面情绪此时彻底爆发了,袁军士兵开始大量逃亡,任由那些将军、校尉们如何恐吓也制止不住,有的军官手下集体逃亡,就剩下一个光杆司令,最后当官的见势不妙,官袍一脱,抓把泥土往脸上一抹,趁着夜色,也加入到逃跑大军中~~~~ 看到这种情况,袁术也是束手无策,论起心中的恐慌来,他比那些普通士兵只高不低,难道自己称帝错了吗? 难道老天爷真要惩罚于我? 否则泉水怎么会突然没有了呢? “陛下勿忧,以微臣之见,山泉断绝,必有蹊跷!”四名臣中的-陈纪生平爱读杂书,朋友交的也多,因此见识最是广博。<><> “听说江湖上有一种人,目光如炬,可以观山形而知地理,看草木寻觅水源,看风水,寻龙穴,无有不中,其中就能改变地势,引导水源流向,手段高深莫测。 那曹孟德手下有一支‘掘子军’,四处寻找墓穴,挖掘宝藏,专门在地下行走,个个都是地理仙,这次断绝水源的事情,十有**就是这些人出手的!”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听了陈纪的解释,袁术心里稍微安稳了一些,不是老天爷怪罪就好,可是解释归解释,水源确实没了,陈纪也变不出水来,君臣相对还是一筹莫展,只能看着大军四散逃亡~~ “哎,要是把紫木从寿春城带出来就好了,有他在,孤必然不会陷入如此囧境!” 后悔,后悔呀! ……………………………………………………………………………………………………………………………………………… 山下,一身湿漉漉的黄鼠正在向萧逸禀报情况。 “回大都督,‘天王峰’上六条暗河全部堵塞、改道,小的可以用性命担保,山上的袁军一滴水也休想得到!”黄鼠对自己的专业水平非常自信,当然了,这也离不开大都督的帮助,那些工具和图纸简直绝了,还有那种奇奇怪怪能让人潜到水下的笼子,如果没那些宝贝,谁敢往暗河里面跳呀! “干的好,传令嘉奖‘掘子军’的弟兄们,这次得胜,他们居功至伟!”萧逸满意的点点头,都说‘计狠莫过绝粮’,可断水比绝粮更要狠上三分呀! “传令下去,让弟兄们小心戒备,防范袁军冲下来抢夺水源,渴上两天,他们就会不战自败!” “诺!” 事实上萧逸有些多虑了,袁军那里还有拼命夺水的勇气,反倒是偷偷摸下来投降的不计其数,就这一夜时间,下来投降的袁军至少数千人,至于暗自逃跑的,自然更多! 第二天一早,东方刚刚乏起鱼肚白,连人影还看着模糊时,战事又起,袁术晃动‘日月天子旗’,向左右两军发出了‘放弃山峰,全力救援’的命令。<> 如果天王峰不保,两侧的山峰守住又有何用,袁军自然都明白这个道理,于是纷纷跑下山来,拼命支援‘天王峰’,对两侧的曹军防线发动了猛攻! “杀!杀!” “上山救驾!” “上山救驾!” “大汉必胜!” “大汉必胜!” 一边要上去,一边拼命阻拦,血战就在所难免了,袁军也是豁出去了,从日出东方,到正当午时,短短半天时间就发动了六次数万人的集团冲锋,试图打通三峰之间的通道! 曹操自然不会让他们如意,派出夏侯惇、夏侯渊两位族弟带兵,分别拦阻,而他自己带领中军人马支援正在山上鏖战的萧逸,大军一进、再进,连那面杏黄色大纛旗都插到山脚下了。 丞相亲自督战,大都督带队冲杀,这样的阵势摆出来,将士们谁不亡命冲杀,一鼓作气,又连破袁军两道防线,开始逼近袁术的中军本阵了! 疲惫、干渴、再加上饥饿,没办法,没有水怎么做饭,山上粮米很多,可人又不是牛马,总不能生吃吧,袁军彻底丧失斗志,步步后退,连袁术的中军都往山上撤了好几百步,那知就在他心急如焚之时,转机却出现了…… 阴天了! 十月,本就是淮南一带阴雨连绵的时节,有时候大雨一下,十天半个月都不带停歇的,因此这一带才有‘千里泽国’之称? “阴天了,要下雨了!”看着天上逐渐汇聚起来的阴云,袁术和一众部下们高兴的又蹦又跳,“天不绝我袁氏,天不灭我‘仲失王朝’呀!” 下雨,就会有水,已经干渴冒烟的袁军士兵这下也有了一丝生气,有雨水就渴不死,也饿不死了,看来老天爷还是有慈悲之心的。 “苍天保佑!” “上山救驾!” 趁此机会,两侧的袁军也来了精神,继续发动大规模集团冲锋,冒着遮天蔽日的箭雨,不惜一切代价的驰援袁术,只要两军汇合,就能反败为胜,将曹军合围在山脚下! “给老夫守住两侧的防线,谁敢后退一步,军法无情!”曹操急得血贯瞳仁,眼看就要大获全胜了,怎么突然变成这样,天威难测啊! “亲兵营,随老夫上山助战,告诉萧郎,不惜一切代价,一定要拿下天王峰,就算苍天无眼,老夫也要用手中宝剑杀出一条生路来!” “杀!杀!”大红战袍一甩,曹操手握‘倚天剑’,亲自带队冲锋了,此战既决战,一战定江山,拼了! 两大军事集团,数十万将士的生死,如今就看这场大雨的了! 下雨,袁军胜! 不下,曹军胜! 一切听天由命! 正文 第三十八章三峰山大战 五 “见鬼了,没有天气预报就是吃亏!”看着天上越来越黑的云层,萧逸的小脸同样黑如锅底,一旦雨水降下来,那些干渴的袁军就会起死回生,捎带着‘袁术获罪,老天爷断其水源’的事也会不攻自破,那样可就麻烦了! 现在的局面是曹军围住了袁术,两侧的袁军又围住了曹军,而胜败的关键就看萧逸能不能迅速的,在大雨来临之前,攻破‘天王峰’上最后一道防线,擒拿住袁术! 两天的厮杀,袁军已经死伤、逃散了大半,如今最后的阻碍就是袁术手下那两万御林军了,这些人是从淮南几十万大军里精挑细选出来的,武器精良,训练有素,粮饷更是优厚,忠诚度也是最高的,其中不少领兵的校尉、军官都是袁家的奴生子出身,属于死忠那类,如今在大将军纪灵的指挥下,拼命死守最后一道防线! 刀锋入骨,背水争雄,今天这局面,非冒死力战不能取胜! “小斌,为我卸甲!”把斩蛟剑插在地上,萧逸神情冷酷的伸开了双臂。 “啊?……” 小斌以为自己的耳朵出问题了,上阵厮杀,都是铠甲越厚越好,哪有决战之前,反而脱甲胄的。 “为我卸甲!” “嘶!嘶!”没有听错,小斌一个机灵,赶快跑过去帮萧逸把身上的‘螭吻寒铁铠’脱下,大都督这是要赤膊上阵了。 战铠、战袍、蟒鳞软甲,全部脱下后,萧逸露出了赤膊的上身,肌肉隆起,青筋紧绷,连脖子上的血管都一道道的清晰可见~~ “取我的‘凤翅鎏金镗’来!” 两天来萧逸一直用宝剑厮杀,因为山路崎岖,两军士兵都搅在一起,用长兵刃容易误伤,可现在顾不上那么许多了! “将士们,生死存亡,在此一战!” 高举手中的凤翅鎏金镗,萧逸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此时全变成了血红色,“随我一起,杀上天王峰,活捉袁公路!” “杀上天王峰!” “活捉袁公路!” 一人拼命,十人难挡,曹军将士的血勇完全被激发出来,许多人有样学样,也脱去了铠甲和战袍,这些东西固然能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可同样也影响挥刀、刺枪时的速度,如今丢掉了防御,无形中也就加强了攻击力! “布阵,准备进攻!” 萧逸为首,众将领全都赤膊上身站在了队列的最前面,打仗就是这样,只要当官的不怕死,士兵自然就更不怕死,所以激励士气的最好口号是‘跟我冲’,而不是‘给我冲!’ “杀!……挡我者死!” 天空中逐渐响起的雷声就是最好的战鼓,一声呼啸,萧逸一马当先的冲进了袁军人群中,凤翅鎏金镗所到之处,每一击都至少砸飞三四个袁军士兵,甚至有人被砸的四分五裂,残肢断臂满天飞舞,那真是所向披靡! 在他的带领下,几万曹军将士就像疯虎一样亡命的厮杀,面对刺过来的兵刃,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以伤换伤,以命换命,抱着敌人从山坡上一起滚落,同归于尽的也不在少数! 在这种不要命的攻击下,最精锐的御林军也逐渐支撑不住了,步步后退,不少人甚至转身逃跑,大将纪灵挥刀砍杀也制止不住,没人愿意跟那些疯子打仗~~~ “下雨吧!” “老天爷爷您快点下雨吧!” “只要苍天赐下甘霖,孤必然大礼进贡,五十,不,一百名童男童女~~~” 自从阴云密布开始,袁术就跪在山头上开始祭天祈雨,并许下了无数的好处,连自己最珍爱的金碗和蜂蜜水都摆了上去,头更是磕了无数! 老天爷还算给面子,云越聚越厚,雷声越打越响,可雨水就是迟迟不肯掉下来,名副其实的‘干打雷不下雨!’ “发发慈悲吧,只要下雨,孤就把后宫最喜欢的嫔妃沉进渭水河,献给司雨大龙王~~” “轰隆隆~~咔嚓!” 也许是袁术的诚意感动了上天,随着一声惊雷响起,他突然觉得鼻子上一凉,用手摸过,一颗水珠出现了,晶莹剔透,是那么可爱,那么珍贵! 一滴,两滴,三滴,下雨了,真的下雨了…… 大雨就像断线的珍珠一样砸在天王峰上,给这片干涸的土地带来了无限生机! “苍天保佑!” “天不灭袁!” “谁还敢说孤是伪天子,谁敢说孤不是真龙,下雨了,连老天爷都在帮我呀? 袁术兴奋的手舞足蹈,仰天怪叫不止,可叫着叫着,发现有些不对劲了,整座山峰上就自己一个人在高兴,其他人全是面如死灰一般,怎么回事? “下雨了,得救了,众爱卿为何不高兴呢?” “陛下!”四名臣中的李丰一脸苦涩,手指山下,“咱们的最后一道防线被‘鬼面萧郎’攻破了!” “什么?” 袁术放眼望去,果然,最后一支抵抗力量御林军全线崩溃,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漫山遍野的逃命,身后那些赤膊上阵的曹军将校手持大刀,狂喊着追杀,追上一个就是一刀,人头滚滚,毫不留情,现在别说是下雨,就是下金元宝也无济于事了~~~ “完了,全完了!”浑身精气尽散,袁术一屁股瘫坐在泥水里,再没有了刚才的豪情,老天爷终究还是没有帮他,如果雨水早来一刻,哪怕早来半刻,也不会…… “陛下,陛下快走,曹军杀上来了!”一身血污的纪灵从乱军中杀了回来,头发披散,狼狈不堪,手中的宝剑早已折断,如今拿着一把短柄斧,正劈砍那些逃跑的溃兵。<><><> “走,往那里走?……孤的兵马、江山都在这里,孤还能去那?”这一刻,袁术心如死灰,自己多年苦心积攒下来的精锐军队折损殆尽,没了这些,‘仲氏王朝’的柱石也就崩塌了! “陛下快走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再说,胜败乃兵家常事,当年高祖刘邦数次败于项羽之手,最后还不是一战成功,奠定我汉家四百年~~~” ‘四名臣’本想借刘邦当年的故事安慰一下袁术,可一想到他们这些人就是大汉王朝的逆贼,后面的话就再也说不下去了,干脆几个人一起,从地上扯起袁术,准备逃亡。 “活捉袁术!” “穿黄龙袍的是袁术,捉住他!” 大群的曹兵冲了上来,丞相早有军令,‘生擒袁术者封侯’,这份赏赐谁不动心呀,因此全都瞪大了眼睛在人群里寻找穿黄袍的人,希望这份大奖能落到自己头上,哪怕抓不住全人,分条胳膊、大腿也好呀,当年楚霸王-项羽不就是被乱兵剁成了五份,纷纷抢夺,最后出现了‘五肢侯’吗! “陛下快快脱去龙袍!”到了如今,也顾不得什么了,‘四名臣’一起动手,把袁术身上的黄龙袍扒了下去,搀着他就跑,可没跑几步,就发现那面‘日月天子旗’还在,这玩意更高,也更明显。 “咔嚓!”大将纪灵一斧子砍断旗杆,主动带领为数不多的侍卫们负责断后,如果不拦住追兵,那谁也跑不了。 天王峰上的情况直接影响到了两侧的战事,随着曹军的旗帜推上山头,前来救援的袁军就知道大事不好了,尤其看到连袁术的天子旗也倒下时,军心顿时大乱,旗倒兵败,一般只有统帅阵亡了,大旗才会倒下,莫非~~ 人心一乱,仗也就没法再打了,两侧的袁军也潮水般退了下去,趁此机会,曹操挥动帅旗,驱兵大进,牢牢的锁定了战场上的胜机! “弃刀投降者不杀!” 当萧逸冲到山峰上时,大群的袁军士兵或死或逃,其余的也纷纷跪地求饶,只剩下大将纪灵一人,还在那负隅顽抗。 “纪灵,投降吧,给你条活路!”对于此人,萧逸还是有些赞赏的,就冲大军溃败之时,他还能不顾生死的留下来为袁术断后,就算是个忠臣,而且历史上,他也是唯一跟随袁术一条路走到黑的,不离不弃! “哈哈,只有战死的纪灵,没有投降的将军!”一摆手中短斧,自从留下断后开始,纪灵就做好战死的准备了,虽然不少人骂他愚忠,可这世上缺的不就是忠心之人吗? “好,看在忠勇的份上,今天本大都督亲自送你上路!”让周围的弓箭手退开,萧逸提着沾满血肉的‘凤翅鎏金镗’大步上前。 “早就想会会大名鼎鼎的的‘鬼面萧郎’了,没想到今日终于如愿,本将军不亏了!” “来吧!” “杀!” 萧逸手中‘凤翅鎏金镗’旋转如飞,狠狠砸了过去,对面纪灵鼓足力气,用短柄大斧向上招架。 镗、斧相交,‘当’的一声巨响,萧逸身体晃了晃,脚下纹丝不动,纪灵却是‘刷、刷、刷’连退三步,双臂颤抖,脸色红涨,被震的气血翻涌,很是不好受。 “再来!” “好!” ‘凤翅鎏金镗’如泰山压顶般再次砸来,纪灵大吼一声,挺直腰杆,左脚死死顶住一块凸起的岩石,这次他一步也不退! “轰!” 又是一声巨响,纪灵果然一步未退,却被萧逸一镗砸的单膝跪地,镗刃也压在了肩头上,只震的他双目凸起,浑身骨节啪啪作响,随时都有折断的可能。 “再问你一次,投降免死!”手臂轻抬,萧逸缓缓抬起了兵刃。 “呵呵……,本将军但求一死!”纪灵喘息着大笑起来,口中还有血沫喷吐,他已经受了很重的内伤! “好吧,成全你,如果三镗不死,就饶你性命!”萧逸佩服对方的忠勇,却绝不会手下留情,双臂一震,用足全身力气,再次一镗狠狠砸落。 “呀!” “死吧!” 纪灵成功了,短斧高高举在空中,果真架住了‘凤翅鎏金镗’,脸上还露出一种诡异的笑容,有得意,有遗憾,却没有悔意! “他真架住了?” “应该是吧,能接住大都督三镗,也是个人物了!” “不,他是接住了,可也没接住!” “什么意思?” “他死了!” 果然,有眼力好的人发现,纪灵一动不动的站在哪里,眼睛、耳朵、鼻子里都有鲜血涓涓流出,刚才那一击,他的五脏六腑都被震碎了,只是死而不倒! “拿酒来!”收回兵刃,萧逸也对面前的敌人肃然起敬,“都是我汉家的忠勇男儿,可惜,跟错了人!” 一皮囊烈酒倒在纪灵面前,萧逸和周围的士兵们以手捶胸,向这位忠勇的敌人致以军人的礼节! “好男儿,若来世再生,当与我并肩作战!” “噗通!” 纪灵的死尸终于栽倒在地…… 正文 第三十九章国殇 袁术是一路哭嚎着回到寿春城的,凄惨无比,就在几天之前,他还拥有二十几万大军,还是前呼后拥,一言九鼎的‘仲氏’天子,可现在呢,大军没了,连那面‘日月天子旗’都丢在了战场上,最后跟随他逃回来的人马总数不超过两万,离全军覆没也差不了多少! 败军一回到寿春,一个人的哭声,就变成了一座城都在哭泣,无数的孤儿寡妇涌出城外,在残存的败军中寻找自己的亲人,这次出征,谁家没有男丁上战场,甚至好多都是父子、兄弟同在军中,侥幸找到的自然是喜极而泣,只要能活着回来就比什么都好,可更多的却是找不到,连尸骨都找不到~~~ “陛下,各位大人,我家六个儿子全都随军出征了,为何一个也没有回来?一个也没有呀!” 当一名白发老妪带着成群的孤儿寡妇跪倒在战车前,哭嚎着质问时,连脸皮厚如城墙的袁术都羞愧的无地自容,至于他身边的‘四名臣’,更是纷纷用长袖遮脸,实在无颜面对淮南父老,面对这座寿春城呀! 一名母亲,要用二十年的时间和精力,才能把一个襁褓中的婴儿养大成人,而三峰山上,短短两天时间,就让这一切都付之东流了~~ 一行人在满城的哭泣声中回到了伪皇宫,留守人员连忙帮他们梳洗、换衣、献食……,坐在自己的龙椅上,披着干爽的新龙袍,又一连灌了好几碗蜂蜜水,袁术终于有了一点精神! 这时有侍从跑上来禀报,负责断后的大将-纪灵阵亡了,连人头都被‘鬼面萧郎’割了去,制成骷髅盏! “纪灵,孤的忠勇之将啊,没了,呜呜……” “陛下,死者不可复生,败仗不能挽回,可这场战争并没有结束,用不了多久,曹军就会兵临城下,如何安排战守之法才是最重要的呀!” ‘四名臣’之首的李丰最先振作起来,三峰一战,丢的不过是二十几万人马,虽然心痛,却还能忍受,可寿春城如果再守不住,那丢的可就是身家性命了。<> “爱卿们有何良策?”袁术也不想失去皇位,更不想死后脑袋被制成酒杯,所以勉强振作起来! “征兵、调粮、筑城、坚守!”四名臣互相看了看,齐声回答到,显然私下里他们已经商量过了! 这八个字可以说是咬着牙挤出来的,淮南一带,因为袁术的骄奢淫逸,本就已经民生疲惫了,三峰山一战,更是折损了二十几万的精壮,还有搜刮来的大批粮草,也全成了曹军的战利品,如果再继续征兵、调粮,就等于是把老百姓们往死路上逼啊! 四名臣都是淮南人,如今家乡被糟蹋成这个样子,心中的那种悲痛可想而知;可是没办法呀,为了保命,他们只能把最后一个壮丁推上前线,最后一粒米充做军粮,否则,死的就是他们了! 淮南各郡,所有十七岁以上男子全部征召入伍,所有官仓粮草全部运来寿春城,这就是他们想出来的办法。 汉代男子二十而冠,开始行使一个成年男子的权力和义务,才能去当兵,如今把年龄定在十七岁,已经是在割幼苗了,至于调走地方官仓的存粮,也就意味着各郡的行政机构面临瘫痪的危险,无粮,则心慌呀! 可以说,四名臣的这个办法已经相当残忍了,可袁术准备把它发扬光大,变残忍为残暴! “一不做,二不休,传孤的旨意,所有淮南各郡十五岁以上男丁悉数从军入伍,各地粮草,无论官仓还是私仓,全部运来寿春盘点!” 说是盘点,其实就是强征! “陛下,若如此,淮南诸郡二十年内休想恢复元气了!”四名臣的小脸全皱的跟苦瓜一样,熟悉内政的他们自然明白,二十年,恐怕都是个乐观估计,甚至可能是三十年,四十年! “管不了那么许多了,孤现在没时间考虑二十年后的事情,如果没有兵马、钱粮,不出二个月,咱们都得完蛋,立刻颁旨执行吧!” 袁术冷眼盯着面前的四名臣,心中老大的不满意,当初就是这些家伙撺掇自己出兵和曹孟德决一死战,结果战是战了,死的那个却差点是自己,悔不当初呀! “另外,把紫木公子请来,孤要和他商量一下军国大事!”袁术现在最后悔的就是没听紫木的坚守之策,弄的如今连守城的本钱都快没了,唯有希望这位白衣公子能想出几个好办法,帮他度过眼前的难关吧! “诺!” 四名臣互相看看,他们感觉的到,因为战败的原因,袁术如今已经有些不信任他们了。<> “君臣相疑,国家必亡呀!” …………………………………………………………………………………………………………………………………………………… 一场迟来的大雨,害得袁术差点全军覆没,可同样是这场大雨,又给他争取到了喘息的机会,因为秋雨绵绵,道路泥泞不堪,所以曹军并没有乘胜追击,而是把大营安在三峰山附近,设招魂大典,祭祀阵亡的将士们! 操吴戈兮被犀甲, 车错毂兮短兵接, 旌蔽日兮敌若云, 矢交坠兮士争先。 凌余阵兮躐余行, 左骖殪兮右刃伤, …………………… …………………… 诚既勇兮又以武, 终刚强兮不可凌。<> 身既死兮神以灵, 子魂魄兮为鬼雄! 三峰山上,细雨朦朦,在两军血战过的地方,一片低沉的《国殇》声中,招魂大典开始了! “魂兮归来呀!” “生为战兵,死做鬼雄!” 曹操身穿白袍,亲自向战死的将士们祭拜,全军将士跟在后边,向一座刚刚堆砌而成的巨大坟莹下拜,里面就葬着阵亡将士的骸骨,杀敌一万,自损八千,三峰山大战,曹军同样死伤数万,许都城中,一夜之间不知添了多少孤儿寡妇,战争呀,打败了,要死人,打胜了,同样要死人! 伤亡是巨大的,胜利同样是辉煌的,这一仗下来,光是战俘就抓了十万出头,以至于曹军专门找了个大山谷来安置他们,两头派重兵把手,就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大牢房。 至于缴获的盔甲,兵刃,旗帜,锣鼓,帐篷,粮草,那更是堆积如山,士兵们整整用了两天的时间,才把这些东西从战场上收集回来,当然了,这些家伙自己也没闲着,碰到好的武器、盔甲肯定先留下来自用,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还有一些额外的收入,比如搜刮俘虏所得,也是不用上交的,对此,将军们也不会去管,大家在战场上连命都豁出去了,发点小财那不是应该的吗? “张二,斩首两级,生俘一人,合计赏金三十两!” “赵五,斩首五级,赏金五十两,另,斩获敌校尉一名,首级为证,特官升一级!” “王小二,阵亡,生时斩首三级,赏金三十,由官府发给家属,全家免赋税三年,妻儿国家供养!” 各营的大帐前都排起了长龙,主簿们提着毛笔一一记载功劳,士兵们则兴高采烈的拿着斩获的人头来领赏,在他们眼里,这些呲牙咧嘴的东西就是沉甸甸的金元宝,所以没人会觉得恶心,更加不会害怕,有些调皮的士兵,还会拿着人头互相比较,看谁斩下来的更帅气,更吓人! 如果一般人看到这些,估计得吓得屁滚尿流,可在那些将军们眼里看来,却是再正常不过了,‘虎狼之师’本就该如此,当年秦人那支天下无敌的军队,就是‘身上挂人头,腋下夹俘虏,赤膊上阵,大声呐喊着追杀自己的敌人’,二者是何其的相似呀! 整个大营里,无论是将军还是普通士兵都得到了丰厚的赏赐,就连那些留守大营的火头军,也因为后勤支援得力而领到一份奖赏,皆大欢喜,当然了,有两个人是例外的,一个是曹操,一个是萧逸! 功劳簿上从来不会有曹操的名字,因为只有他赏赐别人的份,谁又敢反过来犒赏他呢,再说,赏赐对他而言也没有什么意义,此战大胜,用不了多久连淮南的千里土地都是他的,更何况区区一点财物呢? 至于萧逸吗,论战功,他最大,论杀敌,他最多,可是赏赐却实在没法再给了,二十岁就官拜大都督,封侯爵,如果再加封赏的话,那不是爱护,反而是害他了! 不过曹操私下也表示了,如果萧逸喜欢,可以在他的女儿里多选一两个做平妻,或者在曹、夏侯两族的女子里选几个有姿色的做妾室,吓得萧逸连连摇头,他虽然喜欢美女,但绝不滥情,那些刮骨钢刀,还是不要太多的好! 正文 第四十章坚城难破 大雨一连下了整整十天,淮南一带彻底变成了泽国,大江小河,水塘洼地,连平原上都是水,只有那些高地像一座座孤岛似的露在水面上,这样的环境里别说是淄重车辆,就是人也休想行走,真不知道汉家的祖先们是如何征服这块土地,并把它改造成天下膏於之地的! 雨一直在下,所以曹军就只能在‘三峰山’大营里继续等待,等雨停,等日出,等水汽蒸腾,大地重新变的干燥,好让骑兵的马蹄能够纵横驰骋,所以当萧逸统领先锋部队,推进到寿春城下时,已经是二十多天后的事情了! 寿春城,原本是扬州治所之地,东南第一巨城,分为内外两层,外城周长二十五里,高四丈有余,开九门,其中六门通陆路,三门临近淮水,可以通过水道沟通淮南各郡,便利至极! 内城也叫皇城,长宽各两里,开有四门,分别以‘春、夏、秋、冬’命名,里面就是袁术的‘伪皇宫’,收藏有无数的奇珍异宝、美女歌姬,比起当年汉灵帝的南北二宫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说寿春城是用无数淮南百姓的民脂民膏铸成的一个大金蛋,那么内城,就是最味美的蛋黄了! “嘶!嘶!……” 寿春城外,看着眼前的巨城,见多识广如萧逸,也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见过城墙,可没见过如此高大,如此坚固的城墙,像长安、洛阳、许都,都是用巨石为基,黄土夯住而成,可眼前这座寿春城,却在夯土外面又包了一层厚厚的青砖,坚不可摧! 给城墙包砖,在这个时代绝对是一项不可思议的大工程,除了需要投入海量的钱粮外,还得有大量的工匠,用人海战术,日以继夜的烧窑、制砖,才能供应的上,这份大手笔,在天下诸侯中,绝无仅有! 其实袁术之所以耗费如此大的人力、物力,给城墙包上一层青砖,是有两方面的考虑,其一,他是要在天下诸侯中争个面子,让世人都知道他袁公路的威风;其二,这也是为了对抗淮南的阴雨天气,十天半个月的暴雨,长期浸泡下黄土夯筑的城墙非常容易崩塌,包砖,也是出于城防的考虑,就像给寿春城穿上了一层铁甲,看谁还攻的破! 兵临城下,袁术君臣自然不肯束手待毙,在过去的二十多天里,他们利用寿春城四通八达的水道,从淮南各郡调集兵马、粮草,并强征大量的男子入伍,无论老幼,一个都不放过! 与此同时还派出人手,四处搜罗那些从战场上逃回来的溃兵,三峰山一战,死的毕竟是少数,剩下的除了被俘虏外,趁乱溃散到四处的也很多,这些人听闻袁术还在,又纷纷聚拢在一起,就这样,经过种种努力,最后寿春城里竟然又奇迹般的拼凑出了十万大军,足够和城外的曹军再次一较高低了! 而这次,袁术绝不会再犯上次的错误了,他决定--死守不出! “呜!呜!呜!……”军阵如山,号角连绵! “攻城!”虽然知道这块骨头有些难啃,可萧逸还是下达了进攻的命令,他相信,再坚固的城防也会有弱点的,不试试,又怎么把它找出来呢? 虽然只是一次试探性的进攻,可萧逸还是投入了上万人的兵力,结成一座座整齐的军阵,缓缓向前推进,而他们要面临的第一道障碍,就是寿春城外的护城河。<> 六十步宽的护城河,直接连通渭水,水流又深又急,只有城门附近才稍微的窄上一点,可也有四十步宽,水下还沉有尖钻、巨石、铁链,形成了一座座暗礁,寻常的船只根本就划不过去。 “弓箭手,结阵向前,压制住城头的敌人,辅兵,给我运土填河!” 中军大旗下,萧逸一声令下,成群的弓箭手就涌到了护城河边,长弓、单兵弩,三人合用的大黄弩,分三排整齐列队,而后箭簇就像雨点般向城头的袁军盖去,与此同时,上万名没有盔甲、武器,身穿白色麻袍的人冲上战场,人人肩膀上扛着一个沙袋,冲到护城河边后就把沙袋扔进去,然后回来继续搬运! 没错,这些人就是辅兵,而在二十多天前,他们还是货真价实的袁军,三峰山一战,十万袁军被俘,如何对待这些人,在曹军内部还发生了一场争论。<> 十万人,留下来的话每日会消耗大量的军粮,可如果放走,又怕他们再被袁术所用,真是两头为难,于是有些比较激进的将领就提出了‘坑俘’的办法,就像当年的楚霸王-项羽一样,把关押俘虏的山谷两头堵死,再从山坡上滚下去巨石滚木、火球,将十万战俘全部杀死,一了百了! 这个计划立刻遭到了萧逸的反对,战场杀敌,那是天经地义,可既然他们已经投降了,又都是汉家血脉,何必下那样的毒手呢! 历史上,三国时代结束之后,汉人的数量急剧下降,总数从巅峰时期的六千万,下降到可怜的不足一千万,除了饥荒、瘟疫,还和这种杀俘的恶习有很大的关系,所以绝不能开‘坑俘’的先例,多活一个,是一个,尽量为汉人保存点元气吧! 最后萧逸把这些俘虏都要了过去,稍加改造后,就成了战场上最好的辅兵。 至于改造的方法吗,也很简单,只要照搬后世天朝在解放战争中的办法就行了,袁术这些年横征暴敛,荼毒生灵,淮南百姓对他恨之入骨的何止百万,所以喊几句苦大仇深的口号,再给他们一个报仇的机会,和一个美好的未来,这些辅兵自然就心甘情愿的为萧逸所用了! 事实证明,这些辅兵在战场上的表现不错,他们不但非常勤快的搬运沙袋、箭支,一些热心的家伙还主动给曹军的弓箭手指点寿春城的防御情况来,那里是屯兵的地方,那里又是死角,成为了非常合格的‘带路党!’ “杀!……顶住,‘仲氏天子’在此,后退者死!” 寿春城头,袁军自然也在拼死反抗,为了守住城池,袁术也是拼老命了,所有将校全部派上城头,‘四名臣’一人把守一面城墙,袁术身穿黄龙袍,打着一面新做的‘日月天子旗’来回巡视,侍从还抬着大笔的金银财宝,每到一处,狂撒金钱雨,封官许愿,振作三军士气。<> 在这样的激励下,袁军也爆发出了超强的勇气,成排的弓箭手站在女墙边与曹军对射,因为居高临下,他们更占优势。 “咚!咚!……咚咚!” 战鼓隆隆,箭飞如雨,弓箭手一排排的冲上去,又一排排的倒下,连带那些负责填河的辅兵也被射杀不少,尸体栽进护城河里,迅速染红了大片的河水,而后又被激流冲进了渭水中,捎带着连那些沙袋也被冲走了不少,填河的进展非常缓慢! “见鬼了,鸣金收兵,让前面的张辽、于禁两位将军都退下来!” 不能再攻了,虽然将士们悍不畏死,可寿春的城防太坚固了,短短半个时辰,部下就伤亡了上千人之多,再打下去,有多少人命够往里面填的啊! 所以萧逸果断的下达了收兵的军令,如此坚城,不能强攻,还得用智取呀! “吼……吼!” “曹军小儿们,有胆子的就来攻城啊!” “来呀,胆小鬼,老子全把你们送到渭水河里喂鱼鳖!” “夹着尾巴逃跑喽~~” 看到曹军潮水般退了下去,城墙上的袁军连蹦带跳,大呼小叫,即是鼓舞自己的斗志,同时也在用这种办法抹掉心中的恐惧,毕竟城下领兵的可是‘鬼面萧郎’,一个给他们带来太多、太多死亡的人! “气死我也,请大都督下令,我等愿领兵再攻!” “对,不破寿春,誓不收兵!” 张辽、于禁、典韦等一群武将全涌到中军大旗下请战,三峰山一战后,曹军上下傲气正盛,那里受的了被敌军如此侮辱,更何况还是一群前不久才被自己打的大败的敌军! “寿春城高池深,强攻不是上策,只会白白折损将士们的性命,还是先撤下来吧,丞相那里我自会去解说!” 萧逸摆摆手,他才不会因为被敌人嘲讽几句,就傻乎乎的用脑袋去碰石头,至于一时的失利不算什么,咱们看谁能笑到最后! “回营!” 正文 第四十一章失心疯 三天后,曹军大队人马到来,当曹操在萧逸的陪同下沿着寿春城外围巡视了一圈后,对之前攻城失利的事情也就一字不提了,反而下令奖赏那些受伤的士兵,他们都是勇士呀? 城高、池深、水急、兵重、粮足,寿春城的防御体系堪称是完美的,尤其它还可以通过水路源源不断的从淮南各郡得到补充,曹军与其说是在攻打一城,不如说是在攻打整个淮南,其中难度可想而知! 再难攻,也得攻,否则‘出兵讨贼’就成了一个笑话,天下诸侯可都睁大了眼睛看着呢! 在之后的几天里,曹操亲自督阵,又发动了两次进攻,投入了数万兵力,无一例外,全部以失败告终,那条又深、又急的护城河成了进攻中最大的阻碍,填河用的沙袋扔进去,转瞬就被冲散,无论扔多少都填不满它的胃口~~ 扔巨石填河的话,重量倒是够了,可淮河两岸都是冲击平原,别说巨石,连快大点的鹅卵石都是稀罕物,如果从远处的山里运石头,那个工作量和精卫填海也差不多了! 明攻不成,曹军又开始暗渡,‘掘子军’出马了,经过一番测量后,十几条通向寿春城的暗道同时开挖,每日锹铲之声不断,挖出来的泥土都能堆成小山了,可挖着挖着,又不行了,淮南一带河流太多,地下水丰富,挖不了多深就出水了,而且土质疏松,结果十几条地道全部灌水塌陷,还淹死了几十名士兵,此举也只好作罢! 数次进攻受挫,曹军只好把营寨扎下来,三面包围寿春城,然后慢慢的想办法对付这个‘咬不烂、砸不开的铁核桃’,而城内的袁军也没有冲出来决战的勇气,只是一味的死守,因此这场举世瞩目的大战就僵持了下来。 难道这世上真有毫无破绽的城防吗? 不,城市天生就是给人攻克的,没有不陷落的城池,没有攻不破的堡垒,只是你没有找到开启它的钥匙而已! 一天,两天,三天~~ 一连数日,萧逸每天早晨都带着小斌、典韦等人,轻骑跑出大营,然后就围着寿春城转圈子,既不挑战,也不骂阵,就是反反复复的转悠,还不时的伸出大拇指来,轮流闭上两只眼睛,利用视觉上的差异来测量一些数据,神神秘秘,谁也不知道他要做什么? 一大团黄胶泥,几大海碗洗好的河沙,再加上竹片、竹条、竹签、竹刀~,准备好这些工具后,萧逸就一头扎进自己的大帐里再也不出来了~~ “一座寿春城有什么了不起的,~~龙能伸能缩,城池同样可大可小~” “千万不要小看哥,当年上学的时候,我可是拿过课外小组~手工类~安慰奖的,虽然只是个安慰,可也是奖啊……” “寿春城,看我怎么把你捏在手心里……,呀,城门掉了~~~” 帐篷里传出的话语把负责守卫的中军官-小斌吓了一跳,他怀疑自家大都督因为进攻寿春城受挫,心火上升,得了失心疯了? 可他又不敢贸然闯进去,因为萧逸早有交代,他正在做一件大事,任何人不得打扰,无奈之下,小斌在原地转了三圈之后,一溜烟的跑去把郭嘉请了来,平时能随意进出萧逸帐篷的人很少,甚至不足一手之数,而郭嘉绝对是其中之一! 因为他们是最好的酒友! 而且郭嘉算无遗策,是有名的智者,让他来治疗失心疯,绝对是合适人选吧! 听说是萧逸出了状况,正在睡懒觉的郭嘉一个鲤鱼打挺就‘蹦哒’起来了,连靴子都来不及穿,拎着酒葫芦撒腿如飞跑了过来~~ 这就是‘鬼才’的风格,那怕天塌地缘,靴子可以不要,裤子都可以不穿,但是酒葫芦绝不能忘~~ “萧郎莫慌,我来了……啊!” 郭大谋士一头扎进萧逸的帐篷里,随即发出一声惊呼,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天呀,酒神老祖在上,这个……,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别愣着,快过来帮帮忙……,笨死你了,寿春的城墙都被你踩踏了一块,快重新粘上~~” “哦,不好意思,今天多喝了几杯,脚下有点没根~~~” “什么情况,‘失心疯’难道会传染吗?” 听到帐篷里传出的对话,把小斌吓了一跳,原本已经伸进去的一只脚又闪电般的收了回来,不能进去呀,已经疯了两个了,自己再进去就是三个,要是大家都疯了,谁去找人帮忙呀? 看来智者也治不好‘失心疯’,那就去找几个杀人多,染过血的将军来吧,听老人们说煞气是专破疯病的~~ 于是大牛、张辽、于禁、高顺……,先后都来了,结果一个也没出去! 接着夏侯惇、夏侯渊、李典、乐进、徐晃~~也来了,同样也没出去! 见鬼了,难道里面有一只能吃人的怪兽不成? 怎么那么多沙场悍将走进去,都变得无声无息了呢? 最后,一身大红帅袍,身佩‘倚天宝剑’的曹操在众多侍卫的保护下也来了,他不信邪,但他很好奇,到底是什么东西把满营众将都吸引住了呢? ……………………………………………………………………………………………………………………………………………… “哇!宝贝呀!” “神奇,不可思议,巧夺天工!” 进入大帐的人无一例外都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几天不见,原本还算英俊的萧大都督变成了泥人,浑身上下就没一处是干净地方,连那张小黑脸也是如此,全是黄呼呼的胶泥,幸亏大家眼神好,看的分明,如果是眼神不好,那第一反应肯定是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掉进了~~那什么里了~~ 而在萧逸面前,一座四尺大小,以‘竹片为骨,黄泥为墙’的城池模型已经将要完工,谋士郭嘉正撅着屁股,用一把小巧的竹刀修饰城墙上的碉堡、女墙、箭孔,一丝一毫,惟妙惟肖! “寿春城!” 众人一眼就认了出来,没错,正是让他们十几万大军都束手无策的东南第一巨邑……寿春城。<><><> “都听说仙人有‘缩千山,拿日月’的本领,没想到萧大都督也有这般鬼神莫测的手段,如果不是寿春城就在大营外矗立着,众将差点以为萧逸用了什么妖法,把一座方圆数十里的巨城给缩成数尺方圆,拿了过来。” 太精准,太完美了! 每一面城墙的比例,每一个城门的方位,还有上面的碉堡、女墙,丝毫不差,萧逸甚至还用木头做了一个环行水槽,模仿出护城河的模样,只要用竹板一推,水就可以不停流动,与现实中一般无二! “此乃我兵家至宝,有了它,足可平添三分胜算!”身为当代的兵法大家,曹操第一个明白了这座模型的作用。 有了它,就可以更加直观的分析战场形态和兵力布置,比那种全靠自己想想的平面草图不知强了多少倍,更重要的是,以前必须用无数人命才能试探出的情况,现在完全可以通过这座城池模型进行推演,每推演一次,就等于节省了成千上万将士的性命呀! “传本相的军令,此物乃是我军中最高机密,任何人不得说出,更不能授予他人,违令者,以通敌论处,满门抄斩!”曹操圆瞪二目,抽出倚天剑,杀气腾腾的发布了保密的军令。 “诺!……我等誓死保此机密,上不告父母,下不传妻儿!” 帐中众将都是在战场上摸爬滚打出来的,自然知道这座模型的重要性,萧逸能展示出来,是对大伙无比的信任,所以他们也得对得起这份信任,打死也不能说出去! 其中几名将领立刻跑了出去,重新安排大帐附近的防卫,增添兵力,密布岗哨,把这里列为军中第一重地,所有擅自闯入者,格杀无论! “好了”郭嘉做好最后一点装饰,寿春城的沙盘模型终于完工了,下面就是群策群力,思考如何破城之策了! 正文 第四十二章沙盘推演 推荐阅读: ? 寿春城的模型做出来了,下一步就是详细推演攻城的过程,并寻找出其中的弱点来! 当然了,有攻,就有守,敌人是不会傻乎乎的待在那里挨揍的,他们也会根据战场上的形式调整兵力部署,所以谨慎起见,负责防守的人只能强,不能弱,于是众将推举一番后,我们的萧大都督很荣幸的被选了出来,成为最佳‘假想敌!’ “好,那本都督就来守一守这座寿春城!” 为了战事需要,萧逸自然不会推辞,而且之前他还专门跑了躺辅兵营,像那些俘虏们详细的讯问了寿春城内的布防情况,还画了不少的草图,做到心中有数,所以做这个‘假想敌’,他却是不二人选! “我攻!” “我守” 推演开始了,萧逸作为防守一方,充分利用寿春城内外地形优势,合理部署兵力,安排各种战守之法,防御的犹如铁桶一般! 而众将则轮番上阵,对这座沙盘模型发动了强烈的进攻,期间,各种办法层出不穷,白天强攻,夜间偷袭,声东击西,围三缺一…… 总之,除了‘美人计’,其他各种办法几乎全用上了~ 而曹操则当仁不让的成为了裁判,不偏不袒,对双方各种计策的效果,和随之要付出的伤亡代价,都有一个公正的认定,还不时的帮双方发现漏洞,弥补缺陷。 人,一旦陷入对某种事物的痴迷中,就再也难以拔出,推演战事,对一群统兵将军来说就是最好的游戏,众人玩的如痴如醉,连晚饭都是在萧逸的大帐里吃的,一人抱着一根肉骨头狂啃,手里还不肯放下代表兵力部署的小旗子! “退兵!” “退兵!” “还是退兵!” 一次次的进攻,一次次的失败,寿春城果然是坚不可摧,萧逸防守的更是滴水不漏,一连九次猛攻都以失败告终,但众人并不灰心,而是认真的总结了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战法! 第十次,由谋士郭嘉亲自坐镇,众将齐心合力,在苦苦推演了二个时辰,反复拉锯,又付出惨重的代价后,终于攻破了萧逸的防线~~ “赢了!赢了!” “吼!吼!……终于拿下来了!” 众将高兴的又蹦又跳,连萧逸这个‘败军之将’都难得露出了一丝微笑,沙盘推演成功,那就证明在现实中他们也是可以攻下寿春城的,一番心血,终于没有白费! 大家高兴了一会,可又马上裂开了苦瓜嘴,因为经过曹操裁判,虽然最后是攻破了城防,可代价也实在惨重,十万,他们至少要付出十万人的伤亡,才能拿下寿春城,这个代价,太重了! 重到众人无法承受! 曹军一共才有多少人?如果豁出去十万人的伤亡,那样的惨胜和战败也就没多大区别了,以后还拿什么本钱去争霸天下,虽胜犹败呀! “诸位无需灰心,既然沙盘推演上能攻破寿春城,那就说明这条路走的通!”曹操不愧是三军统帅,关键时刻沉稳大气,“我们只需要继续寻找敌军破绽,完善战法,定能将伤亡数字降下来的,只要能降到五万以下,老夫就下令攻城!” 五万人,这就是曹操心中的伤亡底线了,如果超过这个数字,那他宁可放弃寿春城和淮南的土地,撤兵回许都去,等待机会,卷土重来! “呵呵,其实这寿春城之所以难破,大半都是因为有这条渭水河道源源不断给它提供援助,如果我们能截断水路,那它也就成了无水之鱼,早晚毙命!” 郭嘉猛灌了几口酒,小脸上泛起阵阵红晕,而后指着那个木槽制成的河道,将手里的酒葫芦狠狠堵了上去。 “堵塞河道!” 郭嘉的提议让众人精神为之一振,可随即又齐齐摇头,曹军都是北方人,论骑马射箭,那就天下无敌,可说到水里的功夫,那就完蛋了,十足十的旱鸭子,别说游泳,连坐船都会晕,更何谈去封锁河道呢? 再说,那么宽的河面,没有几百条大小战船,是绝对办不到的,船又从何而来呢? “我们是没有战船,也没有水军,可是别人有呀!”郭嘉手指南方说道,“此次征讨逆贼,天下诸侯皆有义务出兵相助,荆州刘表,江东孙策,二人手里就有大批的艨艟战船,若得这两支人马助战,截断寿春水道,轻而易举!” “奉孝所言极是,刘表乃是汉室宗亲,征讨****他责无旁贷,至于那孙策吗,刚刚平定六郡之地,缺的就是一个名分,老夫只要上奏天子,加封他为‘扬州牧’,其兵必出!” 曹操如今打起天子这张牌来,越发的得心应手了,‘挟天子以令诸侯’,就是这种感觉! “还可以再发一道旨意给徐州的刘备,让他加速进兵,合围寿春城,到时候就可以很大程度上分担我们的伤亡数字了!”摸摸下巴,萧逸果断的补上了一刀! “哈哈!” 计策已成,众人齐声仰天大笑起来,笑过之后,顿时觉得困倦上涌,这时候大家才发现,大帐外边,旭日东升,紫气升腾,原来众人已经在帐篷里推演了整整一夜了! 各自回帐,安心睡觉,养足精神,再战沙盘! 从这天起,曹营众将都多了一个习惯,只要天气晴朗,就三五成群的骑马出去,围着寿春城转一圈,查看地势,有些细心的还会带上笔墨,看到什么,想到什么,就立刻记下来,就连曹操有时候都会换上便装,在萧逸等人的保护下去看一看,做到心里有数! 就这样,经过大家的群策群力,沙盘上的攻城之法越来越完善,而代表伤亡数字的红色竹筹则越来越少,逐渐逼近五万这个大关了~~ …………………………………………………………………………………………………………………………………… 寿春城内,一连打退曹军几次进攻,‘仲氏王朝’君臣那颗悬着的心终于又放回到肚子里,谢天谢地,自己的小命总算暂时保住了! 不过,敌军虽然没攻进来,却依旧驻军城外,三面牢牢锁定,就像一头猛虎般看着他们,让袁术君臣寝食难安,所以必须再思良策,赶走这头猛虎才成! 伪皇宫,泰安殿! 这是袁术新改的名字,就是希望他的皇位也能够-稳如泰山,平平安安! “诸位爱卿,曹军围城半月有余,让孤寝食难安,谁若能退此强敌,孤就封他为侯,赏万金!”金龙椅上,袁术面色苍白,双目无神,看来他还没从之前失败的阴影里走出来,不过全屏胸中一口气强撑着而已。 大殿两侧站着‘仲氏王朝’的文武百官们,原本密密麻麻的人群现在出现了许多空位,三峰山一战,袁术侥幸逃脱,可好多官员却留在了那里,不是成了人家领取功劳的一颗人头,就是进了俘虏营,现在正乖乖的装沙袋呢? 另外,自从三峰山战败后,朝中请病假的官员就越来越多了,还有不少人纷纷请求外调,宁可去地方上当个小小的县令、县丞,也不愿意站在这座皇宫里侍奉这位--‘仲氏皇帝!’ 一句话,人心浮动,队伍不好带了! 听到讯问,群臣全都不动声色,大家很清楚,袁术的这些话不是在问他们,而是另一个人,一个站在御阶之下,离皇位最近的白衣人! “陛下,曹军势大,唯有借助外力才能退敌了!”紫木公子如今站在百官之首的位置上,却依旧是一身白衣,他从来就没想过当官,至少不会做袁术的臣子,之所以出手帮助这头蠢猪,更多的原因是~~萧逸就在城外!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啊! “借助外力,又谈何容易呀!”袁术郁闷的拍拍龙椅,他现在也有些后悔了,当初自己目空一切,傲视天下诸侯,结果连一个同盟之人都没有交下,如今寿春城危在旦夕,各路诸侯谁又肯救援于他,别说救援,不出兵一起来打就不错了! “可以向河北求援!” “什么?河北!” 紫木公子的话一出,群臣立刻窃窃私语起来,连龙椅上的袁术也不自然的扭了扭身子,河北就是袁绍的地方,二人虽然是同父异母的手足兄弟,可是那个关系就……势同水火呀! 至少袁术就不止一次的在这座大殿里骂过袁绍,说他是‘庶出野种,奴才生的,小老婆养的~~~’ 现在让他厚着脸皮去求那个哥哥,这让袁术如何开口,如何措辞呀! “陛下,紫木公子所言极是,袁本初坐拥河北三州之地,麾下兵马数十万,如果他肯渡黄河,兵出许昌,来个‘围魏救赵’之计,则寿春之围可解,‘仲氏王朝’可安!” 群臣们一拥而上,纷纷劝袁术向他那个哥哥服个软,低个头,快把援军请来才是真的,一些性子急的已经开始铺纸、研墨了,表示书信可以他们来代笔,袁术只要署个名,用个印就可以了,整天被大军围在城里,朝不保夕,他们也是寝食难安呀! “陛下,为今之计,只有用骨肉之情说服袁本初,请来河北援军,才能转危为安,您就从了吧?” “对呀,大丈夫能屈能伸,陛下就从了吧!” “呵呵,骨肉之情吗?那河北一兵一卒也不会派的!”紫木公子冷冷一笑,袁家兄弟不愧是一条根上生出来的,性格极像,自私,见利忘义,目光短浅,只不过哥哥袁绍要稍微高明一点而已,可正是因为如此,以情说之,他才更加不会派兵救援。 “紫木,那以你之见呢?”袁术目光闪烁,他之所以迟迟不肯写这封求援信,一是拉不下面子,再者,自家大哥是什么人他能不知道吗? 兄弟之情,那里还有半分呦! “简单,明明白白的告诉袁本初,唇亡齿寒!”紫木公子目视北方,对付见利忘义之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以利动之! “好办法,寿春要是不保,下一个就轮到他的河北了!”袁术认可的点点头,可随即又疑惑起来,“可河北要是还按兵不动,又该如何?” “如果真是那样,陛下唯有‘南渡淮河,暂避兵锋’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四十三章粮道断绝 推荐阅读: ? 时间一天天过去,沙盘上的战局推演越来越成熟,代表伤亡数字的红色竹筹也终于降到了五万以下,正当曹军上下准备一鼓作气,大举发动进攻时,老天爷却出手拦了一下……又下雨了! 一连数天的大雨,将淮南一带刚刚干燥的土地再次变成了‘千里泽国’,寿春附近自然也不例外,为了不让大营浸泡在水泽中,曹军不得不迁移到附近的高地上,即便如此,十几万将士还是难免雨水之苦! 帐篷湿了,衣服湿了,连被褥都湿了,士兵们经常是睡着睡着就发现自己被泡在了水里,一晚上般几次家都是常事,在这种恶劣的情况下,士兵们第一个要保护的并不是自己,而是盔甲、兵刃、战马,这些家伙都是最怕雨水的,如果生了锈,那就完蛋了,所以最好的高地,无一例外全成了军械库和战马栏,至于人,只能在雨地里苦苦煎熬! 除此之外,水土不服的弊病也显露出来,曹军士兵大都是兖州、关中人氏,从小就生活在干燥、多风的北方,那里受过这种连绵不绝的阴雨天气呀,浑身起潮疹是普遍的,拉肚子的也不在少数,病号一个个的倒下,为了不让疾病传染,曹操不得不单独搭建了一个病号营,而规模更是日渐曾大! 真是成也暴雨,败也暴雨呀! 一场迟来的大雨让袁术输掉了‘三峰山’之战,可同样是连绵不绝的大雨,又给了他喘息的机会! 军中出现了一种流言,说是袁术将九名如花似玉的爱妃,铁链缠身沉入了河中,以此贿赂了渭河龙王,这才求来了这场暴雨,而据间谍传回来的消息,这件事,是真的,袁术为了保住自己的江山,真的杀妃祭神了! 人性之恶,莫过于此呀! 如果只是淋雨、拉肚子,那大家还可以忍受,可另外一件事却对曹军产生了致命的威胁~~粮草不够了! 曹军一十七万,人吃马喂,消耗极大,现在又多了十万辅兵,这些人的肚子也得喂饱,原来靠着从‘三峰山’缴获的粮草,和兖州各郡提供后勤补给,问题还不大,可是因为连绵不断的大雨,引发了山洪,把兖州通往淮南的几条道路全部冲毁,粮草运不过来,大家马上就要饿肚子了! “有泄露粮路断绝者,斩!” “有散布流言蜚语者,斩!” “有妄言退兵者,斩!” 曹操在第一时间就下达了严厉的军令,用以稳定军心,粮路断绝的消息更是严格限制在高层内部之间,决不能让普通士兵知道,否则军心大乱,不战自败! 与此同时,萧逸也向自己直辖的玄甲军,陌刀兵,掘子军,辅兵营下达了命令,士卒一日三餐,必须足质足量,连一个米粒都不能减少,尤其是辅兵营,作为原来的战俘,一旦军粮供应不足,最先挨饿的就会是他们! 在萧逸看来,当兵吃粮,天经地义,乱世中很多人之所以上战场拼命,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能吃上饱饭,所以士兵们对食物是最敏感的,稍微减少一点,就可能引发军心不稳,甚至是‘营啸’,那样可就麻烦了,所以他特意把粮草官找了来! “属下曹阳,参见大都督!” 很快一个身高五尺,腰围也是五尺的胖子就出现在萧逸面前。 曹阳,外号‘曹胖子’,原本是蓟县-梁家派到‘无愁居’的掌柜,后来就一直跟在军中,三年多的时间,萧逸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少年变成了手握重兵的名将,而曹胖子身上同样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他现在的官职是‘五军督粮官’,掌管数万大军的粮草调拨,位列众校尉之上,是可以进中军大帐参与军事会议的,他和军中另一个出名的胖子……‘胖刘’,共同组成了萧逸军中后勤方面的两大支柱! 一个负责筹措军粮,另一个统领所有火头军! 曹胖子总是感觉自己在梦中一样,他家世代都是给人做伙计,属于人下人,到了他这代才熬上个小掌柜的,原以为这辈子的成就到头了,没想到天赐贵人,让他遇到了萧逸。 有句老话说的好,鸟随鸾凤飞腾远,他觉得自己就是一只叼住了凤凰羽毛的小麻雀,借着机会,得上云霄,现在他‘曹胖子’的名号也是当当的响,每次外出筹措军粮的时候,那些地方上的县令、郡守之类的高官,也对他客客气气的,这让他更加坚信自己跟对了人,而且自家大都督虚岁二十就封侯爵,前途远大呀,只要叼住这根羽毛,日后他未尝不可也弄个世袭的爵位,封妻荫子,改换门厅! 只要一想到这些,曹胖子就觉得心头有团火在烧,浑身上下充满了力气,筹措起军粮来格外的尽心尽力,而且廉洁奉公,公家的粮食绝对一粒都不会进自己的腰包,受到全军上下一致的好评! “军中粮草还有多少?能支撑多久?”没有绕圈子,萧逸直奔主题! “回大都督的话,如果不减少弟兄们每天的口粮,那么最多坚持十五天,粮草就会耗尽了!”连账本都不用翻,军中粮草的数量全在他曹胖子心里记着呢! 十五天,也就是半个月,如果粮道还不能打通,那就只能撤兵,或者强攻寿春城了! 而两者,都不是萧逸所希望的,撤兵的话等于半途而废,给了袁术喘息的机会,这家伙就有可能咸鱼翻身,再想收拾他可就费劲了。 可现在强攻也不是上策,江东孙策的水军和徐州刘备的人马都还没有到齐,全靠曹军自己的话,伤亡必重,而且胜算也会低上两分,这该如何是好呀! “大都督勿忧,虽然兖州的粮道一时难以打通,我军却可以在淮南当地筹粮呀!” “当地筹粮?”萧逸一脸疑惑的问到,“袁术早已经把淮南民间的粮食搜刮一空,连百姓的口粮都不放过,我军又那里有粮可筹呀?” “呵呵,大都督有所不知,袁术残暴,百姓的粮食确实被搜刮一空了,可在百姓之外,却还有粮呀!”曹胖子眨着一双肉泡眼,里面满是商人的精明。 “袁军抢粮,抢的只是一般百姓而已,对于那些士族大户,尤其是淮南文武官员家里的田庄是不敢碰的,这些人手里有着大量的粮食,如今正趁着民间饥饿,高价出售,谋取暴利,大发战争财!” “淮南文武?他们肯将粮草卖给我军吗?”向敌人购买粮食,萧逸觉得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商人重利呀!” 曹胖子自己就是掌柜的出身,对商业中那套潜规则无比熟悉,什么是非对错,什么家国天下,在商人的眼里全没有钱重要,有了钱让他们出卖自己的灵魂都可以,更何况是一点粮草。 至于,袁术手下那帮文臣武将,既然能在‘仲氏王朝’里当官,说明这些人的品德操守都不怎么样,别说是私卖自家的粮草,只要钱用到位,就是让他们倒卖军粮也不是不可以的! “商人,一有适当的利润,就会胆大;百分之十会保障它在任何地方被使用;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百分之一百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不惜冒着绞首危险!” 在心中默念了一遍后世一位大哲学家的名言后,萧逸觉得自己对人性认识又深刻了三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古今中外,都一样! “好,这件事就由你去操办,不要吝惜钱财,无论多少粮草,一律收回来,如果能借机跟寿春城里的那些官员拉上关系就更好了,多多收买,别忘了,堡垒是最容易从内部攻克的。” “大都督放心,小的这就去办!”曹胖子笑嘻嘻的退了出去,说道送礼物,拉关系,那绝对是他的强项,要是真能发展几个内应,再来个里应外合,开门献城,呵呵,那自己的功劳可就大了! 有了曹胖子去筹措粮草,萧逸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一些,在大帐里转了几圈之后,他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原来的历史上,曹操也遇到了军粮不足的问题,当时他的解决办法是用小斛分发,克扣士兵的口粮,随后又借了一样东西来安抚军心,这才坚持了下去,而他借的东西就是…… “不行,这件事必须阻止!”萧逸撒腿如飞向曹操的大帐跑去,好人,不能乱杀呀! 果然,萧逸赶到时,负责全军粮草调度的‘掌粮官’王垢正在向曹操汇报存粮的情况,看那愁眉苦脸的样子就知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呀! 作为一名粮草官,不要求骁勇,不要求聪明,唯一的特长就是老实、本份,多少粮草交给他都不会贪污,而王垢就是这样一个人,军中人人称道的老好人,君子! “萧郎比来何事呀?”曹操的样子还是那么沉稳,颇有泰山崩于前而不乱的气度,不过在这份气度中却也暗藏了一份阴暗,和一份杀机! 君主施政无道德,军人致胜无原则,只要能打胜仗,这位奸雄可是什么手段都用的出来的。 “特来为丞相大人道喜!”接着萧逸把派‘曹胖子’出去筹粮,顺便发展内线的事情说了一遍,听得曹操连连点头,脸色由阴转晴,暗藏的那份杀机也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此计大妙,不要吝啬钱财,若真能买通几个内应,拿下寿春城就平添了几分胜算,至于所用的财宝,等城池一下,还会原封不动的回来的!” 一场潜在的危机烟消云散,萧逸心中暗暗长出一口气,又看了看还是一脸懵懂的王垢,这个老实人的脑袋,终于保住了,好人,就该有好报的。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四十四章双雄会 推荐阅读: ? 大雨还在继续,日夜不停,仿佛淮南这片天都漏掉了,为此,就连一向不太敬重鬼神的曹操,也下令筑台,摆上三牲大贡,希望龙王爷把雨水收了,好让将士们为国讨贼,结果渭水龙王还没有显灵,刘备这条潜龙却来了! 原来刘备统兵三万,一直驻扎在徐州边界上,坐观曹、袁两军成败,他好见风使舵,没想到‘天王峰’一战,曹军在天时、地利都不占优的情况下,竟然以少胜多,一举击溃袁术的二十五万大军,让天下诸侯惊掉了一地的下巴! 得到消息,刘备也是吃惊不小,不过他生性沉稳,又等了几天,确定袁术已经被困孤城,再也无力回天的情况下,这才不顾风雨,起兵‘南下讨贼’,顺便给自己也捞些好处! “大耳朵阿福来了?”大帐里,曹操正和一众将领商议军事,听到刘备来了,这位奸雄略加沉吟,随即下令,开营门,列队迎接! 至于‘大耳朵阿福’这个外号,自从某人无意间说出来后,就成了曹军上下对刘备一致公认的称呼! “呜!……呜呜!” 号角长鸣,营门大开,数千铁甲军整齐的列阵两旁,曹操摆出丞相的全部仪仗,青罗伞盖,金瓜钺斧,虎贲侍卫,带着满营众将,隆重的迎接刘备的到来。 “玄德公!徐州一别,想的老夫好苦呀!”曹操大笑着迈步上前,一把抓住刘备的手,嘘寒问暖,亲切的不得了,如果不知情的人看到,真以为二人是多年不见的好朋友呢? “多谢丞相大人挂怀,玄德一切都好!”刘备还是那副温文尔雅的样子,从他的脸上,你永远看不出欢喜、愤怒、或是其他什么感情,喜怒不形于色,说的就是他这种人! “雨水太大,此处不是讲话之所,随老夫入帐饮宴!”曹操则正好相反,他的表情经常是大笑,或者大哭,属于情绪丰富那类,不过吗,他大笑时不一定是高兴,大哭时也不一定就是悲伤,二者间到底谁真谁假,没人猜的透! “丞相大人请!” “呵呵,州牧大人请!” 又是一番谦让,最后曹、刘二人手把手,并肩而行,营中众将,以萧逸为首簇拥在左边,另一边的徐州众人,则以大将关羽为首,手持宝剑,寸步不离的保护着他大哥! 其实曹操如此重礼迎客,一是因为天下诸侯中,刘备是第一个前来助战的,姿态摆高一些,也是做给其他人看,增加朝廷的威望! 再者,当初在徐州的时候,就是这个‘大耳朵阿福’让他吃了个大亏,过后,曹操并没有记恨,反而在心里把刘备视作一个真正的对手,正所谓,识英雄,重英雄,理应尊敬! 大帐里曹、刘二人分宾主落座,其余众人列坐两旁,自有美酒佳肴招待,唯独关羽,手捋长髯,手扶佩剑,就那么站在刘备身后,一双丹凤眼傲视着曹营里的那些将军们,唯有看到萧逸身上时,才会露出几分忌惮的目光。 这次出兵,他们兄弟是有分工的,三弟张飞留守徐州,确保老巢无事,关羽的任务则是贴身保护大哥的安全,毕竟当初曹、刘两家起过刀兵,谁知道这场宴会是不是‘鸿门宴’呀,不过大哥刘备执意要来,他也只好佩剑护卫了! “不知玄德公身后所立何人呀?”看到一名赤面长髯,威风凛凛的大将站在那里,曹操不禁出言讯问。 因为‘温酒斩华雄,虎牢关大战吕布’的事情全被萧逸给抢了过去,害得本应该名满天下的关二爷,现在还是默默无闻,不过是金子总会发光,那副威武模样,那种傲视群英的气势,任谁也不敢轻视关羽分毫。 “二弟关云长!”刘备只是说了关羽的名字,至于官职却丝毫没提,刘、关、张,三位一体,誓同生死,在他们兄弟眼里,官职、身份都是身外物,不论刘备是徐州牧,还是卖草鞋的,他都是大哥,其他两人也是如此,只有兄弟,没有什么将军! 古人云:用师者王,用友者霸,用徒者亡,而刘备能够在这个乱世里称霸一方,跟他得到兄弟的帮助是分不开的。 “真壮士也,来人,取金杯,老夫要为壮士斟酒!”历史转了一圈,还是回到了原点,曹操为关羽的相貌、气势所折服,发自内心的产生了好感,这只能说是眼缘了,无缘无故的讨厌一个人,和无缘无故的欣赏一个人,都是不需要原因的。 一声令下,立刻有侍从取来金杯,曹操又亲手斟了满满一杯酒,就准备上前为关羽把盏,结果一只大手却突然拦了过来,将金杯一把取走! “丞相斟酒,这把盏的事情就交给末将来吧!”出手的是萧逸,就像关羽时刻保护着刘备一样,他也目不转睛的看着曹操,虽然这是在自己的大营里,可万事没有绝对,关羽世之虎将,刘备天下枭雄,对付他们,不小心点怎么能成。 “好,就由萧郎替老夫把盏吧!”如果是别人从他手里抢走金杯,曹操早就大发雷霆了,可是萧逸吗,一家人,就无所谓了,而且他也知道,这是防患于未然,毕竟身为三军统帅,贸然走进一名陌生大将的近前,是不明智的。 “云长将军,别来无恙,请!”别人视关羽如虎,萧逸可没那感觉,至少自己也是头狮子,所以大步上前,双手将金杯送上,幽冷的目光还抽空扫了刘备一眼,让这位‘大耳朵阿福’手里的酒杯轻轻晃了一下! 如果说曹营这边是稍微有些忌惮关羽,那么刘备一方就是深深恐惧萧逸了,‘鬼面萧郎’,天下谁人不知,自从出道以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一个个沙场悍将都折在他的手里,连人头都被制成了‘骷髅盏’,只要一想到这个,天下诸侯就会觉得脑后生寒,脖子发酸~~ “多谢大都督赐酒!”关羽是傲气,可分对谁,看着萧逸那双‘亮如星辰,幽如黑洞’般的眼睛,他也是心头一紧,强行挺了挺腰杆,这才稳住脚步,而后双手接杯! “啪嗒!” 两双有力的大手同时碰在了金杯上,而后就僵在了那里,敬酒的还是笑容满面,接酒的也是恭恭敬敬,可酒杯就是停在空中,丝毫也没有移动,反倒是二人的脸色有了些许变化,关羽枣红色的面庞开始发涨,一双丹凤眼也睁开了,而萧逸的小黑脸却变得发青,眼中幽光闪动~~ “云长将军请!” “多谢大都督!” 片刻之间,二人同时向后退了半步,脸色也恢复了正常,而后关羽将美酒一饮而尽,送还金杯,萧逸也微笑着退回原来的座位上,然后将金杯放到曹操的案上,似乎一切都很正常! “吧嗒!” 结果金杯根本就没有立住,直接倒在桌上,打了几个转,掉在了曹操的脚边。 这时候有眼神好的才发现,原本好好的三足金杯,如今就剩下一个腿支在那,剩下两个全扭曲变形,连杯身也瘪了,两道清晰的手指印迹深深地烙在上面! “嘶!嘶!” 众将都是武学高手,自然知道其中的厉害,金杯,其实并不是纯金的,因为金子的质密比较软,易磨损,所以人们在铸造金质器皿时,要在里面加入一定数量的白银,合金的硬度就会提高好几倍,变得坚固异常! 金杯虽然坚硬,可众将自负如果站好腰马,运足气力,还是能捏瘪它的,可是像萧逸、关羽那样,不动声色,在敬酒之间就做到这一切,可就很难了,更何况还留下那么深的印迹,二人的神力可想而知! “大好金杯,谁人得之!”曹操一语双关的说了句,而后捡起那个可怜的金杯,揣入自己怀中,再看向关羽的眼神,除了欣赏,还多了一丝忌惮,他明白,萧逸是对的,如此绝世虎将,谁敢近前? 不过曹操心中还是很欣慰的,刘备有关云长,老夫也有‘鬼面萧郎’,武功足可匹敌,至于谋略则更胜许多,这是上苍所赐呀…… 暗地里的交锋结束了,剩下的就是满团和气,宾主尽欢,曹操先是表彰了刘备‘助战讨贼’的义举,并保证,大军得胜回朝以后,他就上表天子,实授刘备‘徐州牧’一职! 毕竟刘备的官职是陶谦让给他的,没有得到朝廷的承认,大义不在,属于野路子出身,底气难免就不足,这下有了保证,也算是彻底洗白了身份。 既然是来助战的,自然得有营地,曹操又在寿春城外围给刘备的三万人马分出一块防线来,而他们身边,正好就是萧逸的大营,这份安排,堪称妙笔!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四十五章镇山鼎和驮山龟 推荐阅读: ? 宴会结束,刘备起身告辞,曹操自然亲自相送,二人又手把手从大帐一路走到营门,众将领两侧相随,而萧逸和他的好酒友郭嘉却在不知不觉中落在了后边~~~ “奉孝以为,丞相和刘备相比,二人如何?”看着在营门口相谈甚欢的曹、刘二人,萧逸佩服的就想伸大拇指,都是演戏的高手呀,这要在后世,奥斯卡,小金人,非曹既刘,很难有第三个竞争者! 嗯,不对,应该还有一个人才对,不过那个小家伙今年只有十一岁,连小雀雀都还没长好,更是默默无闻,不过萧逸却从来没有忘记过他! “丞相大人和刘备,在性格上可以说是天地之别,就像烈火和寒冰一样,绝无同炉的可能,不过细细一想,二人却又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样有英雄之气,同样有包容天下的胸襟,也都有识人、用人之明,都是世之豪杰,可惜,却错生在了同一个时代,更是站在了完全相反的对立面,呵呵~~” 正说着间,郭嘉突然失声轻笑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笑的直捂肚子,连灌了好几口酒,这才压下去! “奉孝何故发笑?莫非想到什么有趣的事了?”作为好酒友,就应该分享快乐,所以萧逸直言相问。 “没什么,就是看着丞相和刘备,我突然想到一个很有意思的比喻!” “哦,说来听听!” “如今汉室倾颓,天下大乱,丞相大人豪气万千,就像一座可以力压九州的‘镇山鼎’,把这座摇摇欲坠的江山给镇住了,所以说,当今之世,没了谁也不能没了丞相,否则那后果吗~~” “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没等郭嘉想出合适的词语,萧逸就画龙点睛般的给他补上了。 “对,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萧郎这句话值一缸美酒!”郭嘉眼睛一亮,对萧逸的这句话非常的赞同,不过他的价值观比较特殊,无论什么东西,都喜欢用美酒来衡量,能值一缸,分量却是不轻了! “那刘备又比喻成什么?”对这个大耳朵阿福,萧逸刚才真是起了杀心,当今天下,不是英雄太少,而是太多,可英雄多了,纷争也就多,倒霉的还是天下百姓呀! “刚才说了,天下就是一座江山,而刘备就是一只被压在下面的‘驮山龟’,力大无穷,却又十分会隐藏自己,让谁都对他生不起防范之心来,如今有丞相那只‘镇山鼎’压在上面,这只乌龟就会老老实实的趴着,一动不动,可是有一天,要是鼎不在了,这只乌龟就会慢慢的把整座江山都驮走了~~” “嘶嘶!刘备……,驮山龟,好比喻呀!”萧逸点点头,而心中那份杀意也就更浓了,就算那天‘镇山鼎’真的不在了,自己也要死死压住这只乌龟,否则它一个翻身,江山就遭殃了,最好趁它力气未足,一刀抹了脖子,放龟血,吃龟肉,再把王八壳砸个粉碎,如此,才能放心呀~! “嗯!”正当萧逸心中纠结,寻找下手的机会时,才突然发现,满天云散,艳阳高照……,雨停了! ……………………………………………………………………………………………………………………………………………… 深夜,徐州军大营! 他们就扎在萧逸大营的旁边,连玄甲军中的战马的‘嘶鸣’声都听得一清二楚,这让刘备等人很不舒服,总感觉身边卧着一头老虎,让人寝食难安! “今天多亏了二弟,否则曹营这个龙潭虎穴恐怕真闯不出来了!”私下无人,刘备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一副后怕的神情,白日里双方可以说是笑里藏刀,暗地里更是数次交锋,尤其关键时刻,要不是关羽上前挡住了萧逸,后果不可预料呀! “大哥,今日在大帐之时,那萧逸起了杀心!”关羽说话的同时,不停摩擦着双手,在他右手的食指、中指上,有一道青紫色印迹,那是白天敬酒时留下的,到现在还没有消退! “什么?他真要杀我?”刘备立刻惊出了一身的冷汗,自家二弟虽然狂傲,却绝不是信口开河之人,他说萧逸动了杀机,那就是真要杀人了! “你我兄弟与那‘鬼面萧郎’并无仇怨,当日诸侯讨董之时,此人还资助过我们兵器、粮草,相待甚厚,为何今日再见,他却要取我的性命呢?”刘备虽然心思缜密,可也无法猜透萧逸的那种矛盾心里,识英雄,重英雄,却要杀英雄,一切就是这么奇怪。 其实让刘备烦心的事情远不止如此,来寿春之前他也估算过,正所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那袁术被打的奄奄一息,原以为曹操的兵马也必然损失惨重,自己就可以从中渔利了,可今天看那军容气势,大雨之中,数千曹军列队两旁,纹丝不动,比起当初来还要更盛三分,早知如此,就不该贸然前来了! 还有徐州老巢那里,三弟张飞虽然勇猛,可脾气太差,又好喝酒,喝醉了就鞭挞士卒,让他守城,平时也就无所谓,可偏偏下邳城还卧着一头猛虎,让人有些不安呀? 没错,猛虎就是吕布,当初刘备收留此人,并将他安置在下邳,就是想在他和曹操之间安插个缓冲力量,借用吕布的勇武,起到看门狗的作用,可惜,此人过于勇猛,又桀骜不驯,分明是一头噬人的猛虎呀! 其实来寿春之前,刘备曾经下书给吕布,让他提兵前来回合,好把这头猛虎带在身边,加以束缚,结果却被拒绝了! 吕布的理由也很充分,当初曹操大军围攻徐州,是他起兵偷袭兖州,才解了刘备的围,而后又在济北郡和曹兵大战了一场,双方是解不开的血仇,如果见面,恐怕会起冲突,于大事反而不妙! 刘备听吕布说的有理,而且当初确实欠人家一个解围的人情,也就没再坚持,如今看来,有些失策呀! 想到这里,刘备拿出笔墨,刷刷点点的就写了一封书信,又帖上三根代表十万火急的鸿毛,这才交给身边的关羽! “火速派人,将此信送往徐州,让三弟团结文武官员,小心守护城池,尤其要注意下邳城的吕布,一有变故,立刻告之,我好及时回兵救援!” “诺!”关羽也不敢怠慢,接过书信,立刻亲自挑选心腹部下,回徐州送信! “如此,可保万无一失了吧!”看看徐州方向,又看了看灯火通明的曹军大营,刘备的心却总是放不下来~~~~ ……………………………………………………………………………………………………………………………… 玄甲军大营里,萧逸同样在自己的大帐里踱步,口中还念念有词~ “袁术、刘备、吕布,嗯,还有即将到来的‘小霸王’孙策,群雄争霸呀,到底先吃哪一个好呢?……看着都挺肥的……” “小斌!” “末将在!”听到呼唤,帐门一挑,中军官-小斌迈步走了进来,“请大都督吩咐!” “马上在军中挑选精于骑射的勇士,穿便装,潜伏在刘备军营四周,但凡有徐州往来的信使,一律格杀勿论!”萧逸面色阴沉,狠狠做了个砍杀的动作。 “末将尊令!”小斌的优点就是听话,从不多问什么,只要是萧逸的命令,哪怕是友军,也照杀不误! “记住,手脚要干净利索,不留任何蛛丝马迹!” “诺!” “呵呵,大耳朵阿福,对不起了,谁叫这么多人里,属你最让我不放心呢!”看着徐州军营方向,萧逸一脸笑意的摸了摸鼻子,老习惯,就是改不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四十六章唇亡齿寒 推荐阅读: ? 河北,邺城,冀州牧-袁绍的府邸,里面楼阁殿宇,厅堂水榭,一切应有尽有,显尽了人世间的富贵,就是比起寿春城里袁术的‘伪皇宫’来,也不逊色分毫,而且这兄弟两个的品位都是一样的,那就是一切事物,不求最好,但求最贵,面子比天还大! 不过袁绍还是要略高一筹,他没有搜刮河北的百姓,而是派出人马让那些大商人们献金,以示尊敬,在刀枪的威逼下,试问谁敢不献上忠心啊,钱财就像流水一向汇聚到袁绍的腰包里,尤其是河北大户--甄家,最是卖力,献金十万之巨,捎带阿谀奉承之词几大车,马屁拍的袁绍心花怒放,而另外一个大户,幽州-梁家却没什么表示…… 府邸,大堂上,袁绍正在把玩新到手的‘大将军金印’,一脸的得意和高傲,当朝丞相算什么,把小皇帝接去许昌了又如何,最后还不是乖乖的把大将军的位子让了出来,再加上冀、幽、青,三州的治权,这个礼物送的让人舒服,连曹孟德都如此怕自己,这天下第一人舍我其谁? “报~大将军,寿春有信使来!” 正当袁绍陷入自己编制的美梦中时,一名内侍撒腿如飞跑了进来。 “淮南?信使!”袁绍最不爱听的就是淮南的消息,因为他那个宝贝弟弟竟然穿上龙袍,面南背北,当皇帝了! “愚蠢……,鼠目寸光,不知死活!” 只要一想起这件事,袁绍就会冲着南方破口大骂,各种龌龊词汇层出不穷,一连骂半个时辰都不带重样的,有时候骂的兴起,还会照顾袁术的祖宗八代,等骂完之后,这才想起来,他们两个本是同父异母的骨肉兄弟,气的他又跑到祖宗牌位前去请罪,“对不起啊,袁家的列祖列宗,我骂错了……” 骂归骂,其实袁绍心里更多的却是嫉妒,因为袁术干了一件他想做,却又没胆量的做的事。 汉室衰微没错,袁家四世三公,海内仰望,早晚会‘取而代之’也没错,可他袁绍才是家中长子,实力又强,那个皇位理应归他所有才是,弟弟袁术的所作所为就是僭越,是不孝,于礼不合! 尤其一想到袁术怀里抱着的是‘传国玉玺’,再看看自己手里的‘大将军金印’,也就没那么可爱了! 为此,袁绍几次暴怒,杖毙的侍从都有两位数了。 “传他们进来吧,看来我那个宝贝弟弟要撑不住了!”袁绍一脸的幸灾乐祸,三峰山大战的消息传来,他甚至比曹操都要高兴,晚上不但多吃了两碗饭,一时兴起,还宠信了几名爱妾,创下了‘梅开四度’的最好个人战绩,袁术倒霉,比他成功更让人高兴! “奴才袁福、袁禄参见大公子!”进来的两名信使都是一身家丁服饰,还一瘸一拐的,他们本就是袁家的奴生子出身,自幼就跟随在袁家兄弟身边,所以才称袁绍为大公子,而不叫官职,袁术之所以派他们做求援的信使,本就是想用那早就不复存在的兄弟之情,打动自己的便宜哥哥! “原来是你们兄弟两呀,站起来回话吧!”毕竟是自幼一起长大的,这二人也是亲兄弟,所以袁绍还给了几分面子! “谢大公子!”袁福、袁禄又行了一礼,这才解开衣裳,又解开内袍,最后用小刀子,从贴身小衣里面各自割出半封信来,二人一对,才算是完整一封。 要说这封信送的可真是不容易,曹军围困寿春城,里外数层,密不透风,就跟铁桶相仿,幸好天降大雨,他们二人又熟悉地形,这才趁着夜色跑了出来,但路上还是被玄甲军的游骑兵发现了,断后的十几名护从全被射杀,他们兄弟也是一人挨了一箭,带伤得脱,所以走路才会一瘸一拐的。 书信之所以分成两半,也是出于安全起见,二人只要不被一起抓住,求援的书信就不会泄密,也算是个聪明办法! 书信早就被汗水浸湿了,还有淡淡的血迹,不过拼在一起,还是能勉强看清上面的字迹,袁绍猜的不错,寿春那边果然撑不下去了,希望他派兵出击许昌,来了‘围魏救赵’,伸出手来,拉他那个宝贝弟弟一把! “弟弟呀,你到底还是服软,求到我的头上来了!”袁绍脸上的笑容刚升起,又刷的落了回去,原来在书信的最下边,竟然有一份鲜红的印迹,上面八个大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该死的,都来求援了,还在摆你的皇帝架子!”书信上加盖‘传国玉玺’,那就不是书信了,而是圣旨,也就是说他的弟弟袁术,是下旨让他出兵,名为救援,实际上挖了个坑,暗藏着君臣名分呢? 自己要是真出兵了,不就等于承认他的‘仲氏王朝’,承认他那个皇帝了吗! “吾弟坐镇淮南,兵精粮足,又有传国玉玺在手,为何反而被曹孟德逼迫成这个样子呀!”袁绍名为寻问,话中讽刺的意味就连外边树上的小鸟都听得出来! “这个嘛?”二人只好把‘三峰山’一战的经过,又详细讲述了一遍,不过里面肯定用了些春秋笔法,总之就是,不是我家主子袁术无能,而是曹孟德太狡猾了,再加上老天爷不帮忙,这才一败涂地~~ “还请大公子看在手足兄弟的份上,出兵帮二公子一把,毕竟都是袁家子孙呀,老太爷在天之灵,也会希望兄弟和睦的!”到了这个份上,为了不触怒袁绍,二人只好把袁术的称呼降成了二公子,姿态摆低,没办法,寿春城一日三惊,谁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城破,救兵如救火呀! “呵呵,他狂傲自大的时候怎么没想起我这个兄长,他擅自称帝的时候怎么没想起我这个兄长?现在兵败将亡,困守孤城才想起我来,晚了!” 袁绍一把将书信仍在地上,其实他怎么会不知道袁术现在的境况,之所以让二人把三峰山的事情再说一遍,就是他听到宝贝弟弟打败仗很爽,很舒服! “哎!”袁福、袁禄对视一眼,满脸都是苦笑,袁家兄弟自小就是如此,面和心不和,现在倒好,连面子也撕破了,本是骨肉兄弟,何至于此呀? 他们也看出来了,用亲情是打动不了袁绍的,既然如此,只有用紫木公子的办法了! “大公子,我们兄弟是下人,不懂什么大道理,可有四个字却一直铭记在心!” “哦,那四个字?” “唇亡齿寒!” “嘶!嘶!” 沉寂半响,心中几个翻滚,袁绍终于坐了回去,又将那份扔掉的书信捡了回来,他恨袁术不假,可‘唇亡齿寒’的道理更真! 一笔毕竟写不出两个‘袁’字来,如果曹操灭了袁术,吞并淮南之地,实力就会暴涨,那他下一个要对付的是谁? 除了他袁本初还能有何人,所以,为了自身的安全考虑,他也该出兵拉袁术一把,可就这么被人使唤,又特别的不甘心,真是左右为难,不知该做何抉择了! “来人呀,把众谋士们请来,后堂议事!” …………………………………………………………………………………………………………………………………… 府邸,后堂,袁绍麾下几大谋士就是否出兵的问题上吵成了一团,其中田丰、沮授主张立刻出兵,解寿春之围,而逢纪、郭图则拼命反对,认为一兵一卒也不能派! “曹操远征寿春,许昌必定空虚无比,主公应该立刻出兵偷袭,行‘围魏救赵’之计,不但可以解寿春之围,还能把小皇帝抢到邺城来,以此号令天下诸侯!” 田丰对上次没能把小皇帝抢到手上的事情,一直耿耿于怀,如今天赐良机,自然不肯再放过了! 谋士沮授表示支持,正所谓‘兄弟阋于墙犹外御其侮’,自家主公和袁术毕竟是手足骨肉,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更何况唇亡齿寒,救淮南,就等于是救河北;于情于理都该出兵! “二公此言差异,那袁术擅自称帝,是为逆贼,已自绝于天下,主公乃是朝廷钦封的大将军,此时应该速发一道‘讨逆檄文’,以示大义灭亲,岂能反过来出兵助贼呢?”郭图是坚定的反对派,而且他还站在了一个道义的制高点上,让人无法反驳! “没错,袁术是自取灭亡,我们又何必趟这股浑水呢,再说袁术一灭,‘四世三公’的身份可就为主公所独有了!”逢纪也是反对派,如果说郭图的话占了个‘义’,那他的话就占了‘利’,都是让人心动的好东西。 “立刻出兵!” “坚决不行!” “你……” “我……” 四个人,八只眼睛,死死的盯在了一起,各说各的理由,听得袁绍头昏脑胀,更加难以抉择了! 整整争吵了一个时辰,最后众人的目光齐聚在一个一言不发的人身上---许攸! 许攸在众谋士中是一个特殊的存在,论谋略水平,他属于垫底的那个,论人品,更是差的一塌糊涂,有名的‘贪婪无厌’,不过他有一样厉害的本领却是无人可比,那就是---‘和稀泥!’ 无论多尖锐的两种意见,他总是能想办法把二者柔和在一起,也幸亏许攸的这种特殊能力,才让河北集团有个最终决策,否则光是谋士之间的内耗,就会让他们一事无成! 看到众人的目光都聚拢在自己身上,许攸也有些自鸣得意,才干再高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得靠他来左右逢源吗? “出兵,但不过黄河!”许攸的办法果然还是折中! “出兵算了全了兄弟之义,同时也让曹孟德心有忌惮,不敢放手施展,淮南的战事必然拖延下去,而他们耗的越久,死伤就越大,对我们自然也就越有力! 而不过黄河,就避免了把我们河北一方也拖下水,毕竟‘逆贼’的骂名不是那么好背的,所以说派颜良、文丑二位将军,统大军十万,屯住黄河沿岸,向许昌施压就足够了!” “好,此计甚妙,就这么决定了!”袁绍赞许的点点头,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一个可行的办法。 至于其他谋士,虽然都没能达成自己的目的,可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各退一步,总比一步也迈不出去强吧!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四十七章三方齐聚 推荐阅读: ? 刘备的那双大耳朵也许真有‘聚气招福’的功能,自从他来到寿春城外后,阴云四散,艳阳高照,淮南的大地再次变得干燥,坚硬起来! 趁此机会,曹军立刻调整布防,再次锁紧了包围圈,同时砍伐树木,在军营里日夜不停的打造大型攻城器械,至于填河用的沙袋,更是垒的跟小山一样了,只等时间一到,就强攻破城! 天下万事,有一喜,必有一悲! 寿春城内,袁术现在可谓是-度日如年,河北的援军一点消息也没有,城外的曹军却是步步紧逼,不断的缩小包围圈,尤其是从淮河上游漂下来大量的木屑,这说明敌军正在日夜赶制攻城器械,而且数量一定相当庞大。 徐州牧-刘备也领兵前来助战了,站在城头上就能看到他的旗帜,因为那个‘刘’字太大,太显眼了,此外,当初从自己手里溜走的那只虎崽子--孙策,如今横扫江东六郡,拥兵数万,大小战船近千艘,已经变成一头真正的斑斓猛虎! 而且有消息传来,这位‘江东小霸王’,正在调集兵马、战船,准备北上汇合曹、刘大军,合围他的寿春城,“哎,养虎为患,真是悔不当初呀,要是听了紫木的计策,早点下手……” 袁术明白,寿春城能坚守到现在,全靠有水道沟通四方,不断的有兵马、粮草运过来,如果孙策的水军一到,封锁住淮河,那么他就成了瓮中之鳖,早晚会被敌军生擒活拿,到那个时候,他的皇宫,他的‘仲氏王朝’,全部灰飞烟灭了…… 虽然合围还没有形成,可那种感觉就像死囚在等待着最后一刀的落下,其中滋味,真是生不如死,袁术现在整夜被噩梦缠绕,不是梦到皇冠落地,就是梦到自己被五花大绑的装在囚车里,送往许昌问罪,经常是一夜之间几次惊醒,身上的黄龙袍都被冷汗打透了,“早知如此,自己就不该急于称帝,龙袍这东西,穿上容易,再想脱下来,难呀!” “不行,孤绝不能束手待毙,鸡雏临死还要挣扎一下,更何况是大活人呢!” ……………………………………………………………………………………………………………………………………………… 伪皇宫,大殿! “诸位爱卿,寿春城兵连祸劫,皆是孤一人之过,为一己之私,连累满城百姓,于心何忍呀,所以孤意已决,让城别走,救百姓于水火!” ‘小霸王’-孙策起兵北上的消息正式传来后,袁术立刻决定听从紫木公子的建议,南渡淮河,躲避兵锋,说白了,就是要逃跑! 虽然是逃跑,可袁术的借口却很高、大、上,如今所有的灾祸不是由他一个人引起的吗,那他一走,不就等于把灾祸也带走了吗,寿春城的百姓就得救了,所以他袁术逃跑,不是因为贪生怕死,实在是为了满城百姓考虑呀! “陛下仁义无双,万民敬仰!”听说袁术要逃跑,‘仲氏王朝’的大臣全都伸双手大拇指赞同,同时表现出一副忠肝义胆模样,纷纷表示愿意留下来守城,要誓与寿春共存亡。 古人云,做官要三思,思危、思退、思变! 三峰山一战,袁军几乎全军覆灭,势力一落千丈,不少‘仲氏王朝’的文武百官们就开始‘思危’了! 等到曹军压境,把寿春层层围困,几乎所有人都在思考退路,恰好曹军粮草不足,他们就把自家庄园里的谷物以平常的价格,甚至是白送给曹军,为的就是给自己和宗族留下一条退路。 如今连‘伪天子’袁术都要跑路了,百官们也就准备走出最后一步---思变! 不少人已经私下串联过了,只要曹军大举攻城,他们就开门献降,将功赎罪,如果运气好,马屁拍的到位,也许还可以去许昌的真朝廷里弄个一官半职,岂不是比现在强上百倍。 袁家‘四世三公’,是当今第一官僚家族,对于官场的黑暗,和麾下文武百官的心思,袁术自然知道的一清二楚,如果把寿春城交给这些人,恐怕自己前脚刚离开,后脚他们就得开门降曹,所以必须留下心腹之人守城才是,毕竟寿春城高池深,粮草充足,还是有坚守下去的希望! “李丰、陈纪、乐就、梁刚,孤任命你们四个为尚书令,留守寿春城,记住了,一定要严防-死守!”最后四个字,袁术是咬着后牙说出来的,他的潜台词很清楚,严防的是城内这些随时可能生变的官员,死守,才是对付城外的曹军! “臣等遵旨,誓与寿春共存亡!”四名臣一脸苦瓜相跪倒接旨,没办法,谁叫他们是最合适的守城者呢! 首先,四名臣都是土生土长的淮南士人,庞大的家族和产业都分布在寿春城内外,这里是他们的根本,谁跑了,他们几个也跑不了! 其次,忠诚度上也绝无问题,四名臣是绝对不会投降的,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就像所有大恶人身边都有几个帮凶一样,他们就是‘伪天子’袁术的爪牙,名声顶风臭出八百里,早就上了朝廷的‘必杀令’了,所以除了死守,他们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最后议定,由四名臣统兵八万,继续死守寿春,而‘仲氏天子’袁术,则带着他的皇后、太子、嫔妃,少数心腹大臣,以及御林军两万,渡过淮河,逆流而上,去庐江暂时躲避兵锋! 庐江是袁术治下另一座重镇,土地肥沃,人口众多,论富庶程度不此寿春城逊色多少,借助那里的资源,也许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 “皇上要搬家了!” 一声凄惨的叫声在‘伪皇宫’里响起,顿时引起无数的慌乱,尤其是那些要随同离开的嫔妃们,更是大包小包的拼命收拾东西,衣服、首饰、私访钱、花瓶、桌椅、家具,一样也舍不得丢弃,就连皇宫里的假山她们都恨不得一起搬走,结果整整忙碌两天,逃跑的队伍还是没能出发…… 这下可把袁术给急坏了,都快刀压脖子了,还顾那些身外物做什么,最后下了死命令,“二个时辰内,必须登船,否则,就在寿春城内自生自灭吧!” 伪皇宫外,紫木公子也属于跟随逃跑的人员之一,不过他就简单的多了,随从只有两个,‘大肠管家’和侍女初见,外加一大一小两个包袱而已,大的是三人的换洗衣服,小的是一点金银细软! 至于他在寿春城里的那座小宅子直接丢弃,仆人们也给了安家费遣散,除此之外,紫木公子是一丝一毫的产业也没有的。 “公子,咱们还能再回来吗?”抱着小包袱,小侍女-初见一脸的不舍,虽然他们的那座宅子很小,也不富裕,但住在那里,让她很安心,也很快乐。 “寿春,恐怕永远也回不来了!”看着那些背着大小包裹,怀里抱着花瓶,胳膊上挎着首饰盒,哭哭啼啼的嫔妃们,紫木公子一脸的蔑视。 其实袁术和这些嫔妃也没什么两样,如果他能舍弃这些无用之物,只带走那些精兵强将,日后也许还有再起的机会,可现在,连几个女人都舍不得,还能有什么作为,仲氏王朝,完了! “走,咱们上船,公子会带你们走出一条活路的。” ………………………………………………………………………………………………………………………………………… 就在袁术一行人狼狈不堪的逃向庐江郡时,长江水道上,一支庞大的船队正在迎风破浪,逆流而上! 船队规模庞大,前后首位相连十余里,由大小数百艘船只组成,全是外蒙生牛皮,关键地方包裹铁甲的艨艟战船,黑压压一大片,盖满了宽阔的江面! 为首的是一艘纯白色的‘余皇大舟’,长十五丈,高四丈余,分上下三层,可载数百名将士,绝对是长江上的巨无霸,在船头上还竖着一面‘青底黄边涯角大旗’,中画白圆,里面是一个斗大的‘孙’字,在江风的吹拂下,前后飘摆,好不威风! 大舟顶层上,一身镔铁战甲,手持宝剑的小霸王-孙策,正和白衣飘飘的义弟周瑜在谈话…… “公谨,你既然劝我北上会盟曹、刘,合围寿春,为何又让船队如此慢行呀?” 孙策此时是骄傲的,大半年前,他还是寄人篱下,带着几千残兵,靠吃河蚌过活,可是现在呢,他打下了江东六郡的地盘,手下有一批能征善战的将领,更有数万大军,军械、钱粮充沛,就是比起他父亲孙坚当年的威势,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呵呵!袁术倒行逆施,擅称伪帝,伐之,可收天下名望,而且寿春城富甲天下,破城以后,我军可以得到大量的钱粮、器械、财宝,所以小弟才劝兄长起兵北上!” 大半年的沙场征伐,让周瑜原本就很英俊的面容上,又多了几分英武之气,在江风吹拂下,长发飘散,真有如神仙中人。 “袁术蠢如猪,可那曹操却是头名副其实的恶虎,如果猪吃完了,这头恶虎下一个会扑向谁呢? 所以,我军缓行,给袁术留一条活命,让他在淮河一带继续纠缠住曹操,兄长才有时间‘南平山越,西取荆襄,巴蜀’,发展自己的势力,最后再大军北伐,一统九州天下!” “善!公谨知我心也!”孙策虽然骁勇,但绝不独断,相反,他是个从善如流的人,而且周瑜分析的有理有据,确是目前江东集团最好的战略部署了! “报~~寿春急报!” 船队正行使间,一艘快船突然顺流而下,迅速靠近了‘余皇大舟’,并用无头弩箭,射过来一封军报,士卒们连忙取下,献上! “袁术逃了,而且很狼狈,连嫔妃都扔下不少!”看着军报,孙策开心极了,当日仇,今日报,‘断绝军粮,索取玉玺’的仇恨,他可从未忘记? “如此,升帆,下浆,全速前进!”说着周瑜让手下在船头挂出三面红色小旗,这就是全速前进的军令! “吼!吼!” 看到红旗,所有大小船只连忙升起风帆,同时腹部也伸出了更多的划桨,水手们喊着号子拼命划动,迎风破浪,直逼寿春!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四十八章喧宾夺主 推荐阅读: ? ‘伪皇帝’袁术跑了,‘小霸王’孙策却来了,大小战船七八百艘,搭载了五万战兵,从长江入淮河,浩浩荡荡,逆流而至! 各船上皆插五色旗帜,迎风飘摆,遮天蔽日,船队到来的当天,就在寿春城南扎下水、陆大寨,死死封锁住了出口,同时还派出信使请曹、刘二人到他的‘余皇大舟’上商讨军机,摆出一副‘喧宾夺主’之势来! 大营,一处高坡上,曹操带领营中众将登上瞭望台,察看江东大军的虚实,放眼望去,只见水、陆两寨旌旗摆动,遥相呼应,陆寨依山傍林,壁垒森严,前后出入有门,中间进退有法,深得用兵之妙! 再看江东水寨,就扎在淮河水道上,数百艘艨艟战船,大船在外,排列犹如城郭,小船在内,往来穿梭不绝,更有一艘‘余皇大舟’居中指挥,旌旗一展,各队如臂使指,深不可测…… “孙文台有子如此,虽死犹生呀!”观看良久,曹操发出这样的感叹,当初十八路诸侯讨董,他曾经和‘江东猛虎’孙坚共事,深知此人勇猛刚烈,是大将之才,没想到他这个儿子竟然更胜一筹,真是让人羡慕的紧呀! 曹操还拿自己的儿子私下里做了一下比较,长子曹昂聪慧仁孝,好读书,知礼仪,处理政务的能力也不错,就是武略上差了些,心肠也太软…… “老夫有生之年,必须除掉此人,为子修扫清障碍,否则,要是二人对决两军阵上,自家儿子恐怕会被孙策这头‘小老虎’吃的渣都不剩啊……” 察看完毕,大家一致认为江东大营很实,一点也不虚,这个结果可以说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当下他们多了一个有力的盟友,围攻寿春城,更添三分胜算,忧的是,日后也多出了一个强大的对手! 至于孙策派出使者,邀请曹、刘二人去他的水寨里会盟,更是一种明目张胆的挑衅,三家联军,论地位,论实力,论战功,曹军一方都是当之无愧的龙头,所以刘备来了之后,才会第一时间来拜码头,表示服从,可孙策显然不信这个邪,试图把盟主大权抢到自己手里,号令三军,真可谓-初生牛犊不怕虎呀! 对于邀请,曹操当然是不会去的,否则就等于变相承认了孙策的盟主之位,可如果不去,就是一种示弱,而且道义上也输了三分,所以当下最好的办法就是,派出一个全权代表,替曹操出使江东军营! 而且这个人身份得够,否则不显诚意,勇武得有,否则镇不住那些江东的骄兵悍将,最后智谋也不能差,否则无法调理两军之间的关系,再被人家坑一把,签下什么不平等条约,那就麻烦了! 综上所述,有权、有勇、有谋,又能够出使江东军营的人选,不用推举,也不用挑选,只有一个~~萧逸! “好,那末将就替丞相大人走一趟,会会这位江东小霸王!”手扶宝剑,萧逸对着江东军水、陆大寨一阵的冷笑,除了那个勇如霸王的孙策,恐怕还有一头‘俊美幼麟’在等着自己吧? 这个世界,真是越来越精彩了! ……………………………………………………………………………………………………………… 寿春城外,江东军水寨! “什么,萧逸来了?” 余皇大舟上,孙策和周瑜正在商讨围攻寿春城的战略,同时坐等曹营那边的消息,无论曹操来与不来,对他们都有好处,来了,就等于承认江东军盟主的地位,不来,就可以明白的告诉天下人,曹孟德怕了他孙策,大长威名呀!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曹操那只老狐狸没露头,反到引出一条凶悍无比的‘贪狼’来…… “也好,正想会会这位‘鬼面萧郎’呢?”周瑜俊美的小脸上略显兴奋,他对‘萧郎’稳压‘周郎’一头的事情很不服气,这次正好试试对方的本事,如果可能,就把他留在营中,然后裹挟回江东去,没了此人,曹操也就等于断了条臂膀,必然元气大伤! “此人没那么简单,还是小心一点为上!”孙策一脸的谨慎,还微微有些紧张,当年的‘汜水关,虎牢关’两场大战,他可是亲眼目睹了萧逸在万马军中纵横驰骋,十荡十决的勇武英姿,断断不敢轻视! “哼!到了咱们的大营里,是龙得盘着,是虎也得卧着,不信他还能插上翅膀飞出去,对了,那萧逸带了多少人马前来?” “回周将军,一人一骑,再加两名随从而已!”前来禀报的亲兵说的十分肯定,因为他擦亮眼睛,数了三次,没错! “好胆色,难怪世人都说他是‘贪狼星君’下凡呢,传令下去,大开营门,派出彩船,锣鼓迎宾!”说着孙策拉着周瑜来到舟头等候,同时又秘密传令,让江东大将-太史慈领五十名刀斧手在船弦两侧暗中埋伏,见机行事! “呜!……呜呜!” “咚!……咚!咚” 喧天的号角声中,一艘漂亮的彩船从水寨大门处一路分波裂浪而来,船头之上,萧逸头戴金冠,身穿蜀锦百花战袍,脚下厚底牛皮战靴,腰横‘斩蛟剑’,正一脸微笑的观看江东水寨的军容,那份从容的神态,就像在检阅自己的部队一样! 在他身后,典韦身背一双大铁戟,手里拿着那柄‘凤翅鎏金镗’,中军官-小斌腰垮弯刀,背上则是那副‘绝影宝雕弓’,二人左右护卫,同样毫无惧色。 “果然是无双战将,当世豪杰!”看到这副胆色,连一向自视甚高的周瑜都不禁暗暗折服,同时心里那种一件高低的战火也就更强烈了。 两船贴近,立刻有亲兵跑过去用绳索拉住船舷,并铺上了宽厚的踏板,请萧逸三人登上余皇大舟! “踏!……踏踏!”几步跃上大舟,萧逸和站在船头等候的孙策正好面对面,四目相视,都是精光四射! 自从洛阳一别,二人已经整整三年没见了,也都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总体来说,就是都变得更加强悍,更加霸气,身上的杀气也更加浓厚了! “一别数载,伯符竟长成了如此英武的青年将军,我心甚慰呀!”虽然二人只差了一岁,可萧逸却是一副长者的口吻,脸上还露出一份‘仁爱’的模样,当初十八路诸侯讨董,他和‘江东猛虎’孙坚并肩作战过,曾以兄弟相称,而孙策又是孙坚的儿子,所以吗…… “呵呵,叔父大人在上,伯符有礼了!”干笑两声,虽然心里恨不得把萧逸那张‘仁爱的笑脸’撕下来,扔进淮水河里,可孙策还是上前两步,恭恭敬敬的弯腰行了一礼,这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没办法,当初在虎牢关时,他确实认萧逸为叔父,这是十八路诸侯,三十万联军都知道的事情,想赖都赖不掉,否则就是亡父孙坚的不敬! “嗯,真乖!真乖!”萧逸一副欣慰的模样,随后目光一转,又看到旁边一位俊美异常的青年身上,“这个俊少年是?” “在下庐江-周瑜,字公谨,是伯符将军的结拜义弟!”说道后面几个字,周瑜俊美的小脸上顿时有些发白,心中更是有一万只‘草泥马’在狂奔,他是孙策的义弟,萧逸是孙策的叔父,等于萧逸也是他的叔父,刚见面就先矮了一辈,下面还怎么过招? “嗯,不错,也很乖,长的这么俊俏,跟个大姑娘似的!”萧逸算是彻底找到长辈的感觉了,说着在身上摸起来,第一次遇到晚辈,见面礼总得有吧,可他来的太匆忙,怀里什么也没有,身上这件‘百花战袍’是曹节给他缝的,又舍不得送出去,可总不能脱靴子吧? 最后扫到小斌的背上,萧逸目光一亮,伸手抽出一支狼牙箭,递了过去,“初次见面,叔父身无常物,只好以此箭为礼了,放心,等回到许昌,肯定补上一份厚礼!” “多谢~~叔父大人!”咬着嘴唇,周瑜目视船板,颤抖着双手把狼牙箭接了过去,长者赐,不敢辞,否则就是无礼,别说是一支箭,就是一根树枝,一片树叶,他也得接着! 尤其是萧逸刚才夸赞他容貌俊美,像大姑娘一样,如果真是自家长辈嘴里说出来的,那也没什么,可对方不过年长他一岁,还是曹军大将,那感觉,就怪怪得了,大姑娘,岂不是说他周瑜是妇人吗, 男尊女卑,还有比这更恶毒的话吗~~~ “叔父大人请里面入宴!”叫了第一声,也就不在乎多叫几声了,孙策、周瑜二人同时一摆手,做出长辈先行的架势! “好,正想尝尝你们江东的美酒呢!”说着萧逸迈步先行,在一大群江东将领的簇拥下,众星捧月般,进入余皇大舟的船舱里~~~ 一场龙争虎斗,正式开始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四十九章双郎争锋 推荐阅读: ? 余皇大舟,即是水上的无双利器,也是一座移动的宫殿,位处最上层的帅厅,长七丈,宽三丈余,高一丈五,在这里待着,丝毫没有空间上的紧迫感,而且稳如平地,如果不是听到阵阵的水浪声,绝对感觉不到这是在船上! 周围的装饰同样不凡,楠木为柱,香木为板,四周画有‘应龙’彩绘,船壁上开有通风的窗户,挂有布幔,平时可以用来欣赏水上风景,战时机关必合,木板推上,则弩箭难伤,这样的巨舰,也只有吴、越一带的世袭大工匠能打造出来,同样,也只有这些从小依水而生的江东悍卒可以驾驭! “请!” “请!” 这里是江东军水寨,按理说应该分宾主落座,可萧逸没这个打算,他脚下生风,大步向前,一屁股就坐在了主位上,典韦、小斌立刻左右侍从,牢牢守住两侧! “呵呵,叔父大人请坐!”尴尬的笑了两声,孙策只好在次位上落座,一脸郁闷的看着本来属于自己的地方被萧逸霸占了,真弄不明白,这里是自己的大营,还是别人的大营啊? “方才为私,如今为公,军议之时,只有官职大小,上下尊卑,没有叔侄!”萧逸小脸一沉,拿出‘征西大都督’的架势来,自从孙策来到寿春以后,立刻以‘喧宾夺主’的办法谋夺联军统帅的位子,如今,他不过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罢了! “诺!……我等参拜大都督!” 公私分明,孙策、周瑜只好站起身来,带领江东一众将校,再次以军礼相见,不过也好,起码不用再叫‘叔父’了。 这就是掌握朝廷的好处,天下各路诸侯,只要没像袁术那样明目张胆的造反,就还是汉家臣子,表面上就得遵守汉家的官职、制度,萧逸这个朝廷册封的‘征西大都督’就是一块金字招牌,管用的很! 当然了,无论是孤身入营,还是抢了主人的帅位,这些看似风光无限的事情,也只有萧逸能做、敢做,因为无论是武艺、官职、战功、杀气,他都能镇的住这些江东来的骄兵悍将,要是换了另外一个人,呵呵,恐怕稍有不敬,就会被这些人乱仞分尸了! 说白了,人们敬的是‘鬼面萧郎’,而不是什么曹营使者! “伯符,一别数载,如今官居何职呀?” “这个,……折冲校尉!”孙策一脸的尴尬,因为这个官职是‘伪皇帝’袁术给他的,细算起来,他还是‘逆贼’一党呢,可孙策又不能辞去官职,用一介白身来号令江东六郡吧! 乱世,诸侯争霸,没有个光明正大的身份,却是一件让人难堪的事情! “呵呵,有圣喻,孙策听封!” 随着萧逸的话语,小斌从怀里掏出一枚红绸包裹的金印,典韦则拿出一卷黄绫子,上面云龙纹饰隐现,如果书哦前面的作为都是示威,如今就该施恩了! “末将接旨!” 看到圣旨、金印,孙策一脸的兴奋,连忙带领江东众将再次上前行礼,别看他现在统兵数万,坐拥江东六郡之地,可毕竟没有得到朝廷的正式认可,名不正,则言不顺,而这两样东西正是他梦寐以求的,原本准备攻破寿春后再向朝廷讨要,没想到好事临门,现在就送来了! “奉圣喻:孙策,以弱冠之龄,统帅大军,平定江东动乱,又出兵围剿寿春袁氏逆贼,有功,特加扬州牧、骠骑将军,封爵-南昌亭侯!” “臣,谢陛下隆恩,谢曹丞相提携!”孙策先是向圣旨拜了拜,又转身向曹营方向拱拱手,小皇帝不过是个摆设,这些官职、爵位是谁给的,他心里自然清楚! “恭喜骠骑将军,得封侯爵!”江东一众将领也围了过来,纷纷抱拳恭贺,正所谓,一人成仙,鸡犬升天,孙策有了正式的官职,他们这些手下的身份也算漂白了,不再是没名没号的野路子将军,自然皆大欢喜! “来人,奏乐,开宴!”人逢喜事精神爽,孙策脸上都快乐开花了,“再传令军中,今日犒赏酒肉,三军同乐!” “诺!” ……………………………………………………………………………………………………………… “草青青兮杨绿绿,悠悠心事,思君、思君,君不见,幽幽等君回,问亲人……” 在悠扬、欢快的江东民乐中,宴会开始了! 水寨宴会,就地取材,上的自然是全鱼宴了,青鱼、草鱼、鳙鱼,鲢鱼……,应有尽有,尤其是一道‘炙烤鲈鱼’,让萧逸胃口大开,这是淮水里的一种特产,别处的鲈鱼只有两腮,唯独此处的鲈鱼是四腮,为鱼中异种,肉质鲜美异常,还没有小刺,可以尽情的吃个通快! 有了好菜,自然得有好酒相配了,大概是因为气候的原因,北方的酒大都浓烈,入腹如火,让人血液沸腾,而南方的酒则相对清爽一些,没那么烈,相反,还有一丝甘甜的味道! “久闻大都督乃是酒国高手,号称‘无酒不欢’,大军每到一地征伐,必然会品尝当地的佳酿,却不知这无数美酒之中,又以何种为最呢?”酒席宴间,坐在左手边的周瑜手指金杯,似乎是在问酒,可又不像在问酒! “哈哈,天下美酒,同出一源,只因地域、气候、风俗不同,才慢慢有了区别,其中燕赵酒烈,关中酒纯,齐鲁酒香,巴蜀酒浓……,各具特色,很难说谁高谁低呀!” 萧逸对酒类颇有研究,在他看来酒文化中处处透着人性,每品尝一个地方出产的美酒,对当地人的风俗、性格也就了解的更加深刻,至于谁优谁劣吗,只能说是各有千秋! “呵呵,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不过我江东的美酒却大大不同,看似平淡无奇,后劲却大的惊人,常使人不知不觉沉醉其中,等到发觉过来,悔之晚矣!”周瑜的小脸上似笑非笑,一番话语更是另有所指。 “天下之酒,天下人饮,与浓淡、清浊、烈柔并无关系,关键就看你会饮?还是不会饮了?” “哦,还请大都督赐教,这天下诸多美酒,又该是如何饮法?” “很简单,燕赵酒烈可以壮胆,关中酒纯可以修心,齐鲁酒香用以养性,巴蜀酒浓适合补血,都是对人大有益处的,至于你们江东的甜酒吗,可以在饮尽天下美酒之后,志得意满时,用来锦上添花!”说着萧逸轻摇手中酒杯,一饮而尽! “妙,大都督这番酒论,真是妙不可言!” “呵呵,酒喝的多了,自然会有一点心得!” “哈哈!……哈哈!……” 萧逸、周瑜互相对视一眼,都是仰天大笑,普天之下,还有什么比遇到一位强大的对手,更让人高兴的呢? 第一回合,不分胜负! “难得大都督驾临我江东水寨,尔等还不上前敬酒,切莫慢待了贵宾!”周瑜一声令下,那些早就准备多时的将领们,立刻一窝蜂似的冲过来敬酒,任你勇猛如虎,也架不住一群狼吧~~ “大都督勇冠三军,末将敬您三杯~~” “大都督骑射双绝,末将敬您两碗~!” “大都督神勇无敌,末将敬您一坛子~~” “大都督~~~咱俩干脆进酒缸里游泳吧~” 身为武将者,有几个不好饮呢,无数的酒碗,夹带着几箩筐的高帽子一起冲了过来~~ 萧逸自然抖擞精神,酒到杯干,后来干脆抱起酒坛来大战江东群将,可对方人数太多了,喝退一批,又冲上来一批,车轮战,打消耗,纵然海量如萧逸,也渐渐有些招架不住了,动作逐渐迟缓,明亮的眸子中也带上了几分朦胧醉意~~ “大都督果然海量无双,今日尽可饮个痛快,若是乏了,就宿在水寨中好了!”周瑜拿着自己的三钱小金杯,也在不紧不慢的品着美酒,他的计划就是,把萧逸灌醉,最好醉他三天三夜,然后留宿在水寨里,也就相当于扣为了人质! 等到破了寿春城,再用他和曹操讲价钱,或者干脆裹挟回江东去,到时候是软禁,还是招降,再慢慢料理不迟! 他的计划几乎成功了,萧逸虽然海量惊人,一连喝退了江东三批战将,可他毕竟是孤身一人,如今醉态已显,整个人都摇摇欲坠了~ “好酒,果然是~~好酒!”萧逸的小脸上全是沉醉的模样,连手都不稳了,面前的酒坛一连抓了三次,才拿到手里,晃了晃,“嗯,没酒了,那个公谨将军,再取一坛酒来,不醉不归!” “好,末将就亲自给大都督把盏!”看着连坐都坐不稳的萧逸,周瑜微笑着从身边提起一坛酒,迈步上前,准备把这头‘贪狼’彻底醉倒,只要把他拿下,就等于断了曹操一条臂膀! “大都督真是酒国英雄~~末将~~啪……啊!” 周瑜正笑着斟酒时,本来已经醉伏在案上的萧逸突然伸出一只手来,快如闪电,一把就扣住了他的脉门,巨大的力量就像是一道铁箍,勒的他难动分毫。 “公谨一片好意,不过本都督醉意上涌,唯恐言语有失,伤了两家的和气,就此告辞,可惜浑身无力,还请公谨搀扶一程!”说是酒醉无力,可萧逸手上的力道,和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却明白的告诉周瑜……,我没醉! “糟糕!”周瑜心中暗叫不好,想要后撤,他虽然也自幼习武,可比起萧逸的神力来却差的远了,连抽三次,手腕却丝毫不动,反而被抓的生痛。 “不好……,快放手,速速放开公瑾将军!”这时候周围的江东将领也发现不妙了,一拥而上,想把周瑜抢出来! “本都督醉酒之后,经常伤人,谁敢过来?” 萧逸一把从典韦手里拿过‘凤翅鎏金镗’,一手抓着周瑜,身上杀气弥漫,整个船舱的温度似乎都下降了许多,周围的江东将领来回晃动,却不敢靠近分毫! 鬼面萧郎,一镗在手,谁敢近前? “酒宴正欢,大都督何故如此啊?”最后,孙策排开众人,大步走了过来,可人质在人家手上,他也不敢太靠近,生怕一不小心伤了周瑜,那可就糟了! “今日已醉,不宜再饮,本都督唯有告辞了!” 为了显示自己真的喝醉了,萧逸的身体就像大浪中的一叶小舟,左右摇摆起来,捎带着周瑜跟着一起摇摆,而凤翅鎏金镗的锋刃就在他的脖子上飘呀飘~~ “大都督醉酒,末将送他出水寨,诸位无需担心!”棋输一招,周瑜反而淡然了,不过他有一点不明白,萧逸明明喝了那么多的酒,怎么就没醉呢? “好,都让开,恭送大都督出寨!”孙策的目光在二人身上来回转了几圈,用周瑜换萧逸,玉石俱焚,虽然并不吃亏,可他终究是做不出那样无情的事来,所以只能妥协了! 当下,萧逸拽着周瑜,典韦、小斌各持兵刃护住两侧,一起冲了出去~~ 还是那艘漂亮的花船,却没有了迎宾的鼓乐,相反,周围的江东水军,一个个弓上弦,刀出鞘,不远不近的围在附近,却又无一人胆敢上前,即是怕误伤了周瑜,也是畏惧‘鬼面萧郎’的虎威! 迎风破浪,花船一路出了水寨,来到淮水边一处小码头停下,几个人都上了岸,萧逸这才将攥了半天的手松开,他水性不好,但到了陆地上,就没什么能让他畏惧得了! “呜……!” 一声呼啸,黑影闪动,‘白菜’一马当先跑了过来,后面还跟着数十骑玄甲军…… “大都督智勇双全,末将佩服之至,只是有一事不明,还请赐教!”活动着被攥的发青的手腕,周瑜并没有急着上船离开,心中的疑问不解,他寝食难安。 “说吧!”拍着‘白菜’的大头,他身上浓浓的酒气让这位大爷很是兴奋,不停在四处寻找~ “酒席宴上,我亲眼所见,大都督连饮数坛好酒,为何一点醉意也没有?” “哈哈!……吼!吼!” 周瑜的话一出口,典韦、小斌,以及周围的玄甲军士兵同时哄笑起来,笑的前仰后合,全是一副恶作剧得逞的模样~~ “我家大都督海量无双,就是一点既燃的烈酒,也能连喝十八碗的通关,你们江东的甜酒,淡的跟醋一样,岂能醉倒他!”最后还是典韦说出了答案,说到喝酒,十几万曹军中,萧逸当属第一! “受教了!”狠咬嘴唇,周瑜铁青着小脸躬身一礼,转身上了花船,头也不回的直奔水寨而去。 “大都督何不留下此人,日后恐怕是个祸害!”看着周瑜离去的背影,小斌低声寻问起来,同时拍拍身上的弓箭,眼中杀机隐现! “哎!……不行,杀了他,孙策会和我们拼命的!”萧逸长叹一声,他又何尝不想提前除了一个大隐患,可惜,有掣肘呀!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五十章攻城战车 推荐阅读: ? 两天之后,曹、刘、孙三方联军围攻寿春城的时间到了,这一日,天公作美,万里无云,是个杀伐的好天气! 辰时三刻,作为联军的盟主,曹营里最先响起了震天的‘聚将鼓’声,紧接着,徐州军大营,江东军大营,也都响起了连绵的号角声,三路大军倾巢而出,就像三只磨好了爪牙的猛兽,向寿春这块肥肉扑了过去! 按照事先的部署,寿春四面,刘备攻东门,孙策攻南门,曹军势力最大,一分为二,萧逸统兵七万攻北门,曹操亲领其余众将攻西门,数十万大军,四面铁臂合围,军阵浩浩荡荡,密不透风,别说是人,就是一只苍蝇也休想飞出去! 城内,面对联军强大的攻势,李丰、陈纪、乐就、梁刚也在积极备战,四人各守一门,下令寿春城中所有男子,不分老幼,一律发给刀枪听用;为了多多准备滚木、雷石,他们把袁术的‘伪皇宫’墙都给扒了,大殿也拆了好几间,如今活下去比一切都重要,什么君君臣臣,尊卑礼仪,玩去吧! 而且他们也明白,这是联军最强的一击,但也是最后的一击,只要能咬紧牙关挺过去,对方锐气一丧,也就无力再行进攻,等到粮草耗尽,师老兵疲,自然会退去! “苍天保佑,今日破城!” 城西,丞相曹操一身金甲红袍,手持倚天宝剑,立马军阵正中,三个儿子曹丕、曹彰、曹植分列身后,看着眼前的寿春城,心中也是感慨万千。 这场倾国之战,从九月中旬,一直打到了十一月末,整整两个多月过去了,大军血战连连,将士死伤达数万之多,粮草、军械消耗无数,至于受战火波及的普通百姓,更是数不胜数,代价如此之大,今天终于要有个结局了。 不论胜败,仅此一战,胜则称霸,败则退兵! “丞相大人,时辰已到,请下令吧!”谋士郭嘉催马来到进前,为了鼓舞士气,今天他也破天荒的穿上了一件软甲,腰佩宝剑! “好,传令给江东军,让他们动手吧!”说着曹操将手中令旗高举,全军开始了最后的备战。 “诺!” “呜!呜!呜!…………嘟嘟!” 三长两短,悠扬的号角声远远的传了出去…… ……………………………………………………………………………………………………………………………… 城南,淮水河中,江东水军早已列阵多时,孙策和周瑜各披战甲,手持宝剑,并肩站立在‘余皇大舟’上,指挥这场浩大的攻城战,其余将校分列两旁,准备听令! “擂鼓,进攻!”听到号角声传来,小霸王-孙策大手一挥,率先下达了进攻的军令。 “咚!咚!……吼吼吼!” 旌旗摇摆,鼓声如雷,可江东军的大阵却丝毫没有移动,而是从水寨中开出数十艘战船来,这些船都比较老旧,船板颜色也是深浅不一,显然都经过修补,上面的水手同样不多,反倒是装载了大量的沙石,吃水线压的极低! 这支船队一路驶进寿春的护城河道,选了一个水面最窄的地方停下,而后上面的士卒们拿出铁钎、巨锤,两人一组,竟然奋力凿起船底来~~ “叮!叮!叮!……” 锤头落下,木屑纷飞! 本来就残破的战船如何经受这样的敲打,很快一个个窟窿里就喷出了河水,而士兵们则跳上其他船只,看着那一排装满砂石的战船沉没,随后又是一排船只划过去,还是原来的地方,原来的办法,一一凿沉! 江东士兵不亏自幼生活在水泽之乡,没有测量工具,更没有透视眼,他们就凭借着水流的变化,硬是把几十艘沉船摞了起来,形成一条水下堤坝,不断的加高加厚~~ 而随着堤坝形成,原本水流湍急的护城河终于缓了下来,最后竟然像普通的小溪流一样,只能涓涓流淌,甚至是水波不动了! ‘沉船塞河’,这就是周瑜想出来的办法,自从前两天受挫于萧逸之手后,他心中愤愤不平,冥思苦想破城之计,发誓一定要最先攻破寿春城,才能出心中一口恶气! 看到河水竟然被堵塞了,城上的袁军顿时嚎啕大哭,如丧考妣,如果失去护城河这道最重要的防线,那么寿春城也就等于****人前了。 “万胜!……万胜!” 反之,联军士兵却是欢声雷动,士气大涨,只要能过河,论起攻城陷阵,他们这些陆上猛虎又怕过谁来? “呜!呜!~~攻城!” 号角齐鸣,曹、刘、孙三家联军同时发动了进攻的军令,数十万大军呐喊着向寿春城猛扑而去,就像一道道巨浪,冲击着一座已经失去根基的沙雕,毁灭,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北门,是萧逸负责指挥的进攻方向,按照早就在沙盘上推演好的步骤,大队的弓弩手冲上第一线,开始用箭雨压制城墙上的袁军,而数万辅兵扛着沙袋拼命的填埋护城河,个个奋勇向前! 昨天晚上,丞相曹操特意视察了辅兵营,并向他们做出了许诺,只要今日能攻破寿春,那就赦免以前所有的罪过,全部恢复自由之身,愿意从军的,可以为国家效力,沙场立功,不愿意的,可以回家安心务农,过太平日子去! 如此诱惑在前,辅兵们岂能不拼死作战,他们把沙袋顶在前面,遮挡城墙上射来的箭雨,脚下却快步如飞,所有人只有一个念头,“冲过去,填平护城河,一定要填平它~~~” 联军士气如虹,拼杀的起劲,寿春城里的袁军却是人心浮动,根本就没有死战的决心,无论‘四名臣’如何责骂,士兵们就是鼓不起劲来,连袁术那个‘伪天子’都带着皇娘、嫔妃逃跑了,他们这些大头兵又给谁卖命呀? “坚守城池,再有消极者,斩!” 无奈之下,李丰等人只好亲手斩杀了几名不愿上城抵御的逃兵,并将人头挂在矛杆上,威胁那些士兵们登城防御,这才勉强把局面稳定下来。 不过这种用杀戮威逼出的战斗力,自然是大打折扣的,士兵们依旧行动迟缓,缩手缩脚,城下的辅兵都把几万只沙袋扔进护城河里了,袁军的箭簇才稀稀拉拉的射出去几支,而且很没准头,还有一些士兵,趁着督战的将军不在近前,干脆背靠女墙,不时的拉动几下弓弦,做出射箭的声音,可实际上一支箭簇也没射出去~~ 巳、午、未,整整三个时辰,在十万辅兵的努力下,原本宽达四五十步的护城河,竟然真的被填出了好几条十丈多宽的道路,直通到寿春城下,见此机会,曹操毫不犹豫的用出了杀手锏~~攻城车! “吼!吼!吼!” 五十名士兵为一组,全是身高八尺以上,赤膊上身的壮汉,齐声喊着号子,从大阵里推出了一座座攻城怪兽---攻城塔! 这种攻城塔高五丈有余,比寿春城墙还要高出一头,分上下两层,可以装载十几名士兵,下面装有木轮,四周安有护栏,外蒙生牛皮,一般的武器根本伤不了它,而里面的士兵却可以利用高度优势,大肆射杀敌人,而且塔身抵近城墙以后,里面的牌刀手还可以跳过去,近身肉搏! 除了十几具高大的攻城塔,还有一辆由上百人才能推动的‘攻城撞车’也被缓缓推了出来! 这绝对是战场上的巨无霸,八对巨大的包铁木轮,上覆二尺半厚坚木板,包裹铁皮,别说是箭簇,就是一般的滚木、巨石砸下来,也伤不了它分毫,下面是十六根胳膊粗细的铁链,悬挂一根三丈多长的尖顶巨木,木尖上同样包着厚厚的铁皮,后面则是十几根又长又粗的绳索,士兵们合力拽动绳索,就可以用尖木来撞击城门,力有万钧,就是再坚固的城门,也架不住它的撞击,可以说是破城的无双利器! “完了,彻底完了!”看着联军大阵里推出的这些战争怪兽,还有那一眼望不到边的云梯、床弩、巢车……,城墙上的袁军吓的手脚冰凉,现在谁都知道,寿春城,守不住了! 眼看各种攻城器械都已运动到位,曹操翻身下马,甩掉身上的大红战袍,另一边,曹家三兄弟合力抬过一面巨大的战鼓,谋士郭嘉则抱着两根手臂粗细的鼓槌。 “咚!……咚!咚!……全军出击!”万马军中,丞相曹操亲自擂鼓助威,下达了总攻的命令!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五十一章战争潜规则--抢! 推荐阅读: ? “轰隆!……城破了!城门破了!” 随着一声巨响,曹军士兵的欢呼声响彻云霄,所有人都高举手中的兵刃,仰天拼命呐喊,因为人数太多,根本就听不清士兵们到底在喊什么,但人们知道,此时此刻,只有用疯狂呐喊才能发泄心里积蓄了许久的情绪,狂喜、庆幸、哀伤、悲愤~~~ 苍天保佑,淮南第一巨城,铁打铜铸的寿春,终于打破了! 首先破城的,不是有‘重型撞车’的西门,也不是有‘余皇大舟’这件利器的南门,而是萧逸负责攻取的北门,虽然他没有那些无双的攻城利器,可是他却有另一件秘密武器~~内应! 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这句至理名言,古今中外通用。 防守北门的正是李丰,此人不但是‘淮南四名臣’之首,也是最精通武略的一个,扒了袁术的宫墙,用于加强防御的办法就是他想出来,并亲自执行的。 自从开战以后,李丰把手下的心腹亲兵、家丁全派到了城墙上防守,自己也拎着一柄宝剑来回巡查,但凡看到不卖力的士兵,二话不说,拔剑斩首,人头悬挂示众。 可军心士气不是靠杀戮就能凝聚起来的,李丰连手里的宝剑都砍缺了口,可防线还是摇摇欲坠,一刻不如一刻,而且他还发现,自己派出去督战的亲兵就没一个回来的,相反,那些寿春城里的文武百官们,却逐渐的向他身边靠拢过来~~ “本官奉皇命守城,你们要做什么?”当身边最后一个亲兵也消失掉时,李丰才发现,自己竟然被同僚们团团包围了,这些人手提兵刃,横眉立目,一脸的杀气,当然了,那些杀气不是对着城下的敌人,而是对着他的。 “皇命?……袁术早就带着他的嫔妃、美人逃跑了,那里还有什么皇命?” “没错,就算有,那也是伪皇命,一条泥鳅而已,也敢冒充真龙,不知死活~~” “废话少说,拿下他,去请赏……,萧大都督答应了,只要我等献城投降,前罪既往不咎!” “该死的,你们竟敢谋反,来人呀,快来人呀,速速与我诛杀反贼!”李丰扯着嗓子狂喊起来,结果一个人也没有,手下的亲兵早就被神不知,鬼不觉的解决掉了,如今他所能依靠的,只有手里一把缺口的断剑而已…… “拿下他,绑了……,速速打开城门!” 猛虎还架不住一群狼呢,更何况李丰也不是什么猛虎,顶多算条看门狗而已,而那些原‘仲氏王朝’的百官们,可都是眼冒绿光的恶狼~~ 李丰被擒,城墙上的防御也就彻底奔溃了,袁军士兵呐喊一声,丢下满地的兵刃,四散奔逃,新兵们没头苍蝇似的乱跑,而那些有经验的老兵却乖乖的找个墙根,双手抱头蹲下,“傻子才乱跑呢,万一在乱军里被踩死怎么办,还是等着当俘虏吧,不管怎么说,战争,结束了!” 与此同时,那些‘投降党’扔下了城头上的‘袁’字大旗,又把城门打开,外边的曹军士兵顿时一拥而入,迅速占领了城防要害,接着就是向纵深猛冲~~~ 北门一破,寿春守军再也无心再战,其他各门相聚失守,四路人马就像四道狂飙一样,直奔中心的伪皇宫而去…… 这次联军围城,目的有两个,一是捉拿逆贼袁术,二是抢夺战利品,前者是虚名,而后者却是实利,寿春城富甲天下,袁术又善于搜刮财物,里面的钱粮、器械堆积如山,那可都是以后称王称霸的资本呀! 如今城内局势混乱,此时不抢何时抢? 难道自己不抢留给别人抢吗,所以就一个字~~抢! 玄甲铁骑是最先从北门入城的,仗着刀快马疾,又有‘带路党’帮忙,第一个冲杀到了伪皇宫附近,因为城墙早就被扒掉了,所以非常顺利的就冲进去了,结果‘存钱财的银库,存布帛的丝库,存军械的武库,再加上袁术存私房钱的内库’,无一幸免,全被这群兵大爷给抢下来了,因为东西太多,人手不够,经常是顾此失彼,这时候萧逸早就为他们准备好的法宝起作用了。 放眼看吧,玄甲军的士兵只要发现一处库房,或者大宅,二话不说,从怀里掏出两张封条,吐两口唾沫,斜字插花往大门上一贴,就算把这里占下了,至于封条上的字也很简单,两句--‘玄甲军缴获,擅动者斩首!’ 上面还有一块萧逸的大都督印,血红,血红的! 有了这法宝,还怕抢不到战利品吗? “看见宫殿……贴!” “看到库房……贴!” “看到豪宅、大院,还是……贴!” 玄甲军士兵就像一群恶狼,四处扫荡着战利品,而且这帮家伙还不挑食,什么都要,吃的,穿的,用的,能搬走的,般不走的,一样也不跟放过,就连活人他们都抢! 一群俘虏,用根长绳子把胳膊栓好,在最前面一个的脸上贴封条,就算齐活了! 人力资源,同样宝贵呀! 孙策领着江东兵马是第二个入城的,看到皇宫和内库都被萧逸占了,小脸气的铁青,不过目光一转,他立刻带领部下向寿春的百官府邸杀去,袁术善于搜刮百姓,他手下的官员也没几个好人,全是敛财的高手,个个肥的小金猪一样,也该放放血了。 再者,当初孙策带领部下寄居寿春时,没少受这些人的挤兑,新仇旧恨加在一起,抢的就是你们! “我孙伯符又回来了,儿郎们……抢!” 徐州兵是最后赶到的,三方联军中实力又最弱,如今两支友军,一个占了财宝无数的皇宫,一个抢了富的流油的百官府邸,两块最大的肥肉都被捞走了,他们怎么办? 千里迢迢来一趟,至少得喝口汤吧,如果里面有根肉骨头就更好了~~ “莫慌!”看着狂呼乱叫,正在搬抢财物的友军,又看看红着眼睛,口水直流的部下们,刘备摸摸自己那双大招财耳,立刻计上心头,“将士们,不要贪图这点蝇头小利,跟本州牧去抄逆贼袁术的老巢去!” “老巢?……袁术的老巢不就是眼前这座皇宫吗?”众将士全都大惑不解,难道有比皇宫藏宝还多的地方不成? “走,去抄袁贼的宗庙!”刘备淡淡一笑,手中马鞭指向正东,那里有一座明黄色的建筑,正是‘仲氏皇帝’~袁术的宗庙。 但凡登基称帝,除了自己龙袍加身外,还得追谥列祖列宗皇帝的封号,一般来说是从父祖开始,向上连追谥七代,以示自己家族血脉高贵,源远流长,这就是人们经常提到的‘七庙!’ 袁术自然也不例外,在修建皇宫的同时,也盖了袁家的‘宗庙’,以及‘社稷坛’,而且按照礼法规定,‘侍死如侍生’,里面的奢侈程度,比起袁术自己来还要更高一筹。 如果说袁术吃饭用金碗,那么给老祖宗上供用的就得是‘金镶玉碗’,如果袁术睡觉用蚕丝被,那给祖宗牌位挂的就得是金丝被,否则就是大不敬,不孝! “万胜!万胜!” “州牧大人英明!” 一语惊醒梦中人,徐州兵们狂叫着,簇拥着刘备的马头,直奔袁家的宗庙而去,那绝对是个好地方,既得利,又得名! 袁术是逆贼,他的宗庙就是贼庙,无论是抢了,砸了,烧了,那都是正大光明的举动,是为国除贼,走到那里,人们只会拍手称是,夸他们干的好,干的妙,斩草除根,灭贼毁庙,天经地义吗! 破城之后都是抢,看你会抢不会抢! ……………………………………………………………………………………………………………………………………………… 联军是黄昏时分冲进城里的,当黑暗降临时抢劫达到了**,同时也变得有些失控起来,二十几万将士,在夜幕的遮掩下,不断的抢占他们所能发现的一切东西,而范围也从皇宫、官邸,发展到一些大户、商铺、民宅~~ 抢到最后,士兵们都红了眼,往往是发现一处富丽的住宅,立刻就会大喊一声,“这里藏匿着袁军余孽,杀呀!” 然后就是破门而入,四处翻找,见什么抢什么,金银,布帛,粮食,甚至是女人~~~ 有些良心的,抢完东西就走了,心黑一点的,完事之后,一把大火,干干净净~~ 对于城中发生的事情,曹操知道,孙策知道,就连一向以忠厚示人的刘备也知道,却没一个出来阻止,也阻止不了,这就是战争潜规则! 二十几万将士,千里迢迢,跑到寿春下,迎着满天的箭雨,奋勇登城,浴血奋战,图的不就是破城之后可以升官发财吗,虽然有些黑暗、血腥,却是最原始的战争动力! 当然,如果你非得做正人君子,不让杀,不让抢,不让快活,那么结果只有两个,第一,你被那些已经杀红了眼睛的士兵干掉,然后大军彻底失控…… 第二种情况,士兵们不忍心杀你,却可以怨恨你,可等到下次征战的时候,就是你喊破喉咙,擂碎战鼓,士兵们最多就是出工不出力,再也不会有人为你浴血厮杀了! 这就是战争游戏的规则,想玩,就必须遵守,否则只会被无情的抛弃,不过万事都有一个尺度,纵兵劫掠也是如此! 一夜,士兵们只有一夜的时间可以尽情发泄,等明天日出东方时,世界必须变得光明美好起来,这也是规则! 求月票支持!求打赏呀! 否则----我也抢!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五十二章紫木踪迹 推荐阅读: ? 深夜,伪皇宫,泰安殿! 萧逸同样在不停的翻找着,不过他找的不是金银财宝,也不是佳丽美人,这些东西,如果他想要的话,只需使个颜色,部下士兵们就会成堆、成群的送过来~ 他是在找一个人,或者说是在找一个影子! 一个跟随了他很久的影子,从洛阳出道开始,他就有一种感觉,冥冥之中,总是有一双眼睛,躲在黑暗的角落里窥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可当萧逸努力要把他挖出来时,那道影子又消失无踪了! 如果只是窥视,那也没什么,毕竟萧逸的军功、战绩,早就把自己放到了万众瞩目的位置上,可那道影子,总是在不知不觉中伸出一只黑手来,上面还握着一把淬毒的匕首! 大将军府内密谋,汉皇宫中喋血,十常侍的阴谋,刺史张扬的陷害,还有十八路诸侯讨董时,把自己推上第一线去浴血拼杀~~~ 这一桩桩,一件件,难道都是巧合吗? 不,这是人谋,有人在暗中针对自己,谋害自己,只不过萧逸凭借自己的骁勇和谋略,都一一闯了过来! 不过,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所以必须把这个黑影子找出来,至少知道他是谁,为什么要害自己! “萧郎,这是袁术伪朝廷的百官名册,按照上面的名字,凡是在寿春城里的,一个不落,全抓来了!” 大牛一手拎着狼牙棒,一手拿着厚厚的百官名册,后面的亲兵则押解着大群的投降官员,黑压压一大片,足有数百人之多,李丰、陈纪、乐就、梁刚,五花大绑的走在最前面,一个也没跑掉! “很好,辛苦你了!”看着大牛身披铁甲,威风凛凛的样子,萧逸不禁有些出神,当年山村里的顽皮少年,如今已经变成了天下闻名的悍将,造化弄人呀! 这次出征,萧逸本来是不想带着大牛的,‘豆腐西施’已经怀有六个多月的身孕,大牛马上就要做父亲了,应该留在许都,陪着老婆,静等孩子出世! 可大牛却死活不答应,用他的话说,‘就是因为孩子要出世了,他才更要披甲上阵,一刀一枪的博取功名,为自己即将出生的孩子,拼一份富贵出来,他是一名铁匠的儿子,可他的子孙后代却会成为天生富贵的‘将相之种!’ 也正是因为有了老婆孩子这份牵挂,当别的将军们都出去发横财、找乐子的时候,大牛才会老老实实的待在这里,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 要知道,当初在卧虎亭时,大牛和马六,都是那种胆子很大,喜欢四处留情的风流少年,调戏美貌村姑,挑逗渔家少女,他们可没少干,尤其是过节,跳傩舞的时候,两个家伙没少用自己彪悍的身形吸引那些少女,然后手挽手,钻树林,当时还羡慕的萧逸直流口水呢,因为他身边陪伴的全是一群小萝莉! 女人,可以毁掉一个男人,同样,也可以成就一个男人呀! 翻看着百官名册,每念到一个名字,亲兵们就如狼似虎的从人群里拎出一个来,然后萧逸开始问话,尤其是那些三年前身在洛阳,一直跟在袁术身边的,更是仔细盘查。 ‘鬼面萧郎’问话,谁不害怕,这位爷可是有名的杀人如麻,听说还有吃人肉,用人头做骷髅盏的嗜好,每一个被点到名字的官员,都把脑袋压低,死活不敢抬起来,万一‘杀神’觉的自己的脑袋形状好,适合做酒杯怎么办? 在这种巨大的恐惧下,许多官员说不上几句话就吓得冷汗直流,一些胆子小的,甚至有直接吓晕过去的~~ “嗯,你去过洛阳,又跟随袁术多年,那么~~~哎,拖下去吧!” 刚问了几句话,面前抖如鹌鹑似的官员就口吐白沫,晕倒在地,萧逸只好摆摆手,换下一个,这份胆量如果是幕后黑手才怪呢,难道说自己怀疑错了吗? 经过反复思考,萧逸断定,那只幕后黑手就藏在天下诸侯的幕府里,而且还是一位非常有实力的诸侯才行,否则他不可能对那么多天下大事产生影响,而各路诸侯之中,又以袁术这里的怀疑最大,因为袁术够蠢,好控制,如果自己要藏身的话,也会找这样一个东家。 最后就是袁术的表现了,时高时低,时左时右,忽忽悠悠,有时候蠢的让人无法形容,真恨不得把他关到猪圈里去,有时候又精明的可怕,毒计层出不穷,好几次萧逸都差点被算计进去,所以说,肯定幕后有只黑手在给他出谋划策,只不过袁术那蠢货,有时听,有时不听! 又一名被吓晕过去的官员被拖了下去,这位更不挤,直接尿了裤子,拖过的地方留下一大片水痕…… 看到金碧辉煌的皇宫成了胜利者架火烤肉的地方,同僚们更是被吓得跟鸡雏一般,四名臣之首的李丰不禁悲从中来,以头拄地,嚎啕大哭起来,心中还有深深地悔恨~~ “苍天呀,若我等肯听‘紫木公子’之言,烧尽野谷,聚兵守城,定可保寿春安然无恙,何至受今日之苦呀……,不该,不该呀!” “紫木公子!”这四个字就像一道闪电从萧逸的心头划过,连身边正在啃肉骨头的大牛也停了下来,没错,他也听到了。 刻骨铭心,毁家之仇,岂能忘记! 扔掉手里的肉骨头,大牛迈步来到李丰面前,拎小鸡一样,把这位五花大绑的俘虏给抓了过来,一把扔到地上。 “你刚才说的紫木公子是谁?是不是一个喜穿白衣,面色阴冷,细皮嫩肉的家伙?” 大牛手持狼牙棒,目光尽赤,紫木公子,那是他不共戴天的仇人,他的父亲,母亲,家乡父老,全是因为此人而没,还有那条被鲜血染红的盘龙河~~ “老夫乃是淮南名士,仲氏朝廷-尚书令,身负~~”李丰还算有些胆色,准备先报身份,抬抬身家,然后再~~,可还没等他说完,大牛手里的狼牙棒挂着恶风就砸下来了~~ 萧逸手疾眼快,一把抄起自己的‘凤翅鎏金镗’横拦过去,棒、镗相碰,‘轰’的一声巨响,就像在大殿里打了个旱地雷,震的那些降官们双耳嗡嗡作响,至于离着最近的李丰,已经眼冒金星,瘫痪在地,一滩热乎乎的水迹流出很远,很远! 没有谁是不怕死的,刚才李丰不过是想抬抬身价,让萧逸高看他一眼,也许还能得条活路,没想到差点把自己抬进‘鬼门关’去,那个用狼牙棒的将军是真要杀他呀! “把你知道的关于紫木公子的事情都说出来,否则本都督的手段,你是知道的!”说着萧逸拔出怀里的贪狼刀,又拍拍李丰的脑袋,露出一副好材料,好酒杯的模样! “我说!……我全说!” “那紫木公子是三年前在洛阳时投奔袁术的,为人很是低调,没有任何官职,喜欢穿白衣,谁也不知道他的来历,他也不跟任何人交往,不过此人足智多谋,数次献策~~” “我们也知道,他在寿春城里有处小宅子……” “他身边还有一个肥胖的管家,平时寸步不离……” “对了,他说话时幽州一带口音,老夫听的出来……” 其他俘虏见状也纷纷涌了过来,你一言,我一语,不断的做着补充~~~ “就是他,紫木公子!” 萧逸和大牛对视一眼,既有惊讶,又是杀气腾腾,幕后黑手终于找到了,没想到当初那场大火竟然没烧死他,不过也好,老天爷这是赐给他们一个亲手报仇的机会呀! “紫木公子,血海深仇,不死不休!” 反手一刀将面前李丰的人头斩落,血花四溅,萧逸眼中寒光闪动,用手中滴血的‘贪狼宝刀’斜指向天,暗暗盟誓!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五十三章到此为止 推荐阅读: ? 紫气升腾,日出东方,疯狂、哀嚎了一夜的寿春城终于慢慢平静下来,只有那一座座还在燃烧的宅院废墟,和随处可见的斑斑血迹,在向人们诉说着昨夜发生了什么! 天光大亮以后,曹操带着三个儿子,在众多将校的簇拥下跃马进入城内,昨天破城以后,他并没有急着进来,一则,当时局面过于混乱,许多地方还在激战,太危险,再者,有萧逸在城内坐镇指挥,曹操也就不用像孙策、刘备那样亲自上阵抢战利品,乐得做个高姿态! ‘汉丞相-大纛旗’一出现在寿春城街头,也就意味着士兵们的狂欢结束了,各营部将纷纷开始集合人马,约束他们的行为,对于那些‘玩’的过于投入,扔恋恋不舍的家伙,一律严惩不贷! “你们兄弟三个,持为父的宝剑,带一队人马巡视街头,但凡有杀戮百姓,焚烧房屋,侮辱妇女者,杀无赦!”看着一片凄凉景象的寿春城,曹操解下腰间的‘倚天剑’,递给自己的三个儿子。 “诺!”曹家三兄弟跪地行礼,而后年纪最大的曹丕上前一步接过宝剑,招呼两个弟弟,又领了一队骑兵,这才纵马而去,动作干净利落,颇有军人铁血之风。 “三位公子英武不凡,日后皆是人中豪杰呀!”看着离去的三道背影,谋士程昱在旁拍手称赞,曹家后继有人,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件大好事。 “哈哈,黄口小儿,还须多多磨练才是!”曹操手捋须髯,嘴上谦虚,一双细长的眼睛中却满是笑意,二个多月的征战,三个儿子一直跟在军中,与士卒们同甘共苦,虚心学习,让他很是满意,当然了,曹操不会忘记,自己的三个儿子是怎么脱胎换骨的,皆萧郎之功呀! 一路走来,看到寿春城内的壮丽、富庶,曹操不禁哈哈大笑,东南第一巨城,如今落入他手,岂非人生一大快事,尤其看到城里到处都是玄甲军的封条,更是让他心花怒放,“看来萧郎还真是个全才,教孩子的本领高明,这抢东西的手段更是厉害,甚好!” “参见丞相大人!”伪皇宫前,萧逸早就领着大群的将校恭候了,看着他一脸微笑的模样,谁又能想到,昨夜因为‘紫木公子’的缘故,他狂性大发,差点就下令全军屠城! 以血洗血,这样的事情,‘鬼面萧郎’绝对做的出来! “哈哈,萧郎辛苦了!”曹操大笑着跳下马来,又一一慰问了其余众将校,这才在众人的簇拥下,迈步进入伪皇宫。 “丞相大人,这是袁氏伪朝廷的百官名册,不知如何处置!” 一本厚厚的名册,同时也代表了几百条人命,如果再加上他们的亲眷、家丁、门客,恐怕人数就得破万。 “出仕伪朝,背叛朝廷,大逆不道,所有袁氏伪官,一律斩首示众,家小贬落为奴,用来犒赏破城有功的将士!”看都没看,曹操大手一会,就把这些人彻底打入了十八层地狱,身为大汉丞相,他必须用铁血手段震慑那些心怀异志的人,维护朝廷的正统性,同样也是在维护他的权威! “诺!” 一声令下,大群亲兵立刻冲到大殿一侧,把那些苦苦煎熬了一夜,鹌鹑般的伪官们拎起来就往外拖,大殿里顿时响起了一片的哀嚎声。 “丞相大人饶命,我是淮南名士、名士呀!” “我愿意把全部家产奉上,一个铜钱也不留,~我家里还有几个如花似玉的女儿~~” “我开门献城有功,我是带路党,丞相大人,您许诺过的,既往不咎呀!” 没人理会他们的哀求,拖出去以后,刀光闪动,人头落地,随后就被高高的挂在宫门上示众。 曹操用事实给他们上了一课,许诺,不过是强者写下的一纸空文,随时都可以撕毁,除非你有那个讨价还价的实力才行! 这是刻骨铭心,却很有教育意义的一课,不过学费就是贵了一点,是他们的小命。 至于他们的家小、财产、漂亮女儿,看昨夜百官府邸的大火就知道,以那位‘小霸王’的霹雳手段,恐怕连根稻草都不会剩下的…… …………………………………………………………………………………………………………………… 一场血战,寿春是拿下来了,可‘伪天子’袁术却跑到了庐江郡,也就是说这次倾国之战的目的只完成了一半,下面怎么办,追?还是不追? 就在伪皇宫,泰安殿的御阶上,曹操和众文武席地而坐,开始讨论起来。 “不能再打了,二个多月的血战,将士们死伤数万,其余的也是疲惫不堪,如今又到了十一月份,天气逐渐寒冷,冬衣、军粮都运送困难,还是先回师许昌,修养生息,等明年春暖花开再来征讨不迟!”谋士程昱第一个出言反对再打下去,他是负责全军后勤供应的,日夜操劳,愁的他长了不少白头发,身心疲惫呀! 十七万大军在前线作战,而后方为他们运送粮草的民夫,赶制军械的工匠,缝制军衣的女眷,加起来何止七十万,再打下去,前方能勉力支撑,后方也会彻底崩溃的,说到底,打仗,打的还是后勤! “袁术兵败逃窜,困守庐江一地,就像被打断脊背的野狗,再也难有作为了!”郭嘉还是酒葫芦不离手,一连灌了几口,这才继续说道。 “袁术虽然势衰,河北的袁绍却是蠢蠢欲动,麾下两员大将颜良、文丑提兵十万就屯在黄河渡口,虽说是虚张声势,可如果丞相长期在外远征,许昌兵力空虚,这虚的难保不会变成实的,不得不防呀!” 两大谋士都出言反战,曹操也不禁犹豫起来,后方空虚,粮草不继,这是他一直最担心的两件事,可就这么退兵回去,他又实在有些不甘心! “萧郎,若派一支人马日夜兼程,袭取庐江如此?”曹操的计划很明确,他带领大部人马回许昌坐镇,同时也是迷惑敌人,另出一支奇兵去偷袭庐江,一举擒拿袁术,斩草除根,至于那个领兵的人选吗,自然是萧逸无疑! “难!……很难!庐江三面环水,又近巢湖,周围数百里都是水泽之乡,骑兵无法施展,非借助江东的水军不可,可他们~~”说道这里,萧逸摸摸下巴,长叹一声,“说到底,无论是孙策,还是刘备,都是地方诸侯呀!” 萧逸的话说穿了事情本质,孙策、刘备之所以肯出兵相助,乃是为了利益,分淮南一块肥肉,可在根本上他们还是地方诸侯,而曹操把持朝廷,号令天下,最终的目的就是消灭这些诸侯,重新统一九州天下,二者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江东水军又怎么肯出力呢,说白了,寿春一破,三方联军也就等于瓦解了! 再者,庐江军是周瑜的老家,这位江东名将早就将那里视为禁脔之地,怎么肯让曹军染指呢? “水军呀,水军!” 没有水军是曹操集团的一大短板,否则淮南一战会顺利许多,更不必借助孙策的力量,让这头小虎崽越长越壮了! 不过水军的建立可不是那么容易的,除了招募大量精通水性的兵勇,还要投入无数的钱财打造战船,成百上千的战船,那就是一只吞金兽呀? 而曹操和谋士们私下商量过统一天下的步骤,是‘先北后南,逐一扫平’,北方的袁绍又是个强敌,他们暂时根本分不出力量来筹建水军,所以这次的淮南之战,也就只能到此为止了! “呵呵,无妨,山高路远,来日方长嘛!”曹操到底是世之奸雄,迅速收敛起心情,“传令下去,今晚设庆功之宴,祝贺攻破寿春,请孙策、刘备,一同前来!” “诺!”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五十四章长河吟VS沧海一声笑 推荐阅读: ? 揽月台,位处伪皇宫西侧,是一座梯形石台,高十五丈,分上下三层,盖有凉亭、阁楼、回廊,可坐下数百人,原是伪皇帝-袁术和后宫嫔妃们一起把酒赏月的地方,如今正好用来给联军将士们招开庆功之宴! 黄昏之后,月上树梢,各家将校都纷纷赶来了,然后按照等级分别落座,一般的校尉只能坐在最低层,能在二层落座的,至少也是一军主将,如曹营的夏侯惇、夏侯渊,江东的程普、黄盖、韩当等人,至于能在最顶层饮酒赏月的,无不是三方的最核心人物! 曹操带着郭嘉、程昱两大谋士,武将中却只有萧逸一人,另外曹丕、曹彰、曹植三兄弟也在,不过他们只能乖乖的站在父亲身后,没有落座的资格。 刘备带的人也很少,只是二弟关羽和谋士孙乾,至于江东一方,仅有孙策、周瑜两人而已。 除了以上这些人,台上只有数名青衣侍从负责上酒、端菜,亲兵却一个也没带,而且众人很有默契的都没佩剑! 身为上位者,剑在心中,不在腰间,只不过有人心里是执掌天下的‘天子剑’,有人是治国理政的‘智者剑’,有的人却是血流千里的‘杀伐之剑!’ 人数虽少,但能在这揽月台上落座的没一个凡夫俗子,或是一方枭雄,或是无双谋士,或是绝世勇将,随便站出一个来,都是能独挡一面的人物,就算是年纪幼小的曹家三兄弟,同样头角峥嵘,日后前途不可限量! “诸位,今夜我等大宴于此,上有九天明月,下观千里淮河,美时美景,莫过于此,当举杯痛饮,不醉不归!”身为三方盟主,曹操第一个站起身来,宣告宴会开始! “不醉不归!” “不醉不归!” 举杯胜饮的欢呼声一层层传下,整座‘揽月台’顿时成了欢乐的海洋,武将们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一些兴致相投者,还猜拳行令,好不快活! 果然,从曹操提议开始,众人只是喝酒赏月,谈笑风生,却是一句关于政务、军事的话也没谈,大家都是聪明人,寿春城一破,三方原本就很脆弱的联盟也就宣告瓦解了,以后再见面,十有**就是沙场对决,你死我活,所以今夜这场宴会,既是庆功宴,也是散伙宴,不拘礼仪,玩个高兴就是! 其实,抛开身份、立场,在座的都是人中龙凤,天之骄子,他们本就是同一类人,彼此之间很容易就能找到共同语言,交流起来,更有心心相映的感觉,在美酒、明月的烘托下,宴会的气氛很快就起来了~ 比如说,曹操对关羽的忠义勇武就非常喜欢,连连为其把盏,而‘小霸王’孙策,虽是武将,却偏偏喜欢易经,在得知谋士程昱是易学大师后,立刻跑过来请教,甚至躬身执弟子礼,求学之心可见一般! 周瑜**倜傥,琴棋书画无一不通,无一不精,自然是人见人爱,连曹家三兄弟都围在他身边请教,尤其是曹植,完全一副见到偶像的模样,就差跪下来拜师了。 玩到高兴处,众人心中都升起一个想法,“其实,我们本来是可以成为好朋友的!” 可惜,造化弄人,却让他们生在了不同的对立面,还是三个对立面,今夜一醉方休,他日沙场决战,手下无情! “取我的瑶琴来!”喝到高兴处,周瑜雅兴大发,在曹家三兄弟的蛊惑下,决定对着明月演奏一曲,以助酒性! 周瑜是江东一带有名的音乐爱好者,有‘曲有误,周郎顾’的说法,一手瑶琴更是抚的出神入化,乐器自然是随身带了,立刻有侍从快马将瑶琴取来。 一琴在手,周瑜的神情立刻为之一变,精明之色隐退,脸上竟然满满升起一种神圣的光芒来,简直可与天上的明月相媲美,看到的周围的人大声惊呼~~~剑胆琴心! 以剑为胆,以琴为心,大雅之士也! 十指轻动,一首美妙的乐曲就在‘揽月台’上传播开来,开始如点点水珠,微不可闻,随后似涓涓细流,山间流淌,可随着琴音越来越高昂,那条细流已逐渐变成了大河,汇聚成长江,波涛汹涌,奔流到海,一发而不可收拾~~~ 与此同时,周瑜轻展歌喉,竟然自弹自唱了起来~~ 风萧萧,水茫茫,暮云苍黄雁声寒。 斜阳外,浪涛涛,滚滚东流辞意健。 奔入海,何艰辛,长风乱石阻归程。 纵南行,挥手去,直捣沧海会有时。 问人生,叹华年,时不我与华叶衰。 举杯醉,对月吟,愁肠千结寒声碎。 长河水,奔腾急,壮志难酬空悲切。 知音少,洒泪还,断弦残曲与谁听? 一曲揍罢,揽月台上鸦鹊无声,连那些粗狂无文的武将们也被这首曲子吸引住了,好半天众人才发出轰鸣的喝彩声~~ “久闻江东‘周郎’的一曲长河吟有荡人心魄之力,果然名不虚传呀!” “没错,得闻如此神曲,我等三生有幸,今夜不虚此行!” 一曲结束,周瑜也是久久不能回神,这首长河吟既是他最得意的曲子,也是他人生志向的寄托,好男儿,一生当犹如那滔滔江水一般,虽有山阻石拦,依旧奋勇向前,东流大海,最终化入归墟之中,与天地同在~~ “在下献丑了,不过曲高和寡,但缺知音,不知哪位愿意下来赐教一曲!”周瑜就是周瑜,无论做什么,都喜欢和人争上一争,不过招已出,就看别人怎么接了。 “嘶!嘶!” 听到周瑜的邀请,台上众人互相看看,却谁也没敢起身,古人讲究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其中‘乐’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所有文人、士子的必修课,在坐的人中,如曹操、郭嘉、程昱都通晓音乐,不过与周瑜相比吗,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而且周瑜这首长河吟意境太高,想要胜过他,千难万难,如果胜不过,又何必上去献丑呢,所以众人全是默默无语! “怎么,在坐的都是天下豪杰,竟无一人赐教吗?”口中遗憾,周瑜脸上却显出一股傲色,能在音律上压众人一头,也算是给他们江东集团争光了,中华乃礼乐之邦,天下争雄,除了争刀兵,还要争文化、争涵养,否则一介武夫,如何让天下人归心呢! 刘备的脸皮一向奇厚无比,把头一低,该吃吃,该喝喝,直接把打擂的事情扔了出去,反正哥是草鞋出身,不通音律! 程昱看看郭嘉,郭嘉看看曹操,曹操又看看儿子曹植,结果这位一向以才艺著称的四公子也摇摇头,他会抚琴,而且水平也不差,但比起周瑜来,还差了几分,而且他心里实在没有一首可以媲美长河吟的曲子,就算是名士蔡邕那首广陵散,也逊色三分呀~~ “我来与公谨将军和上一曲如何?”就在众人准备拱手认输时,一直在对着坛子狂饮的萧逸突然站了起来,今天他喝的不少,连脚步都有些摇晃了~~ “大都督有此雅兴,求之不得!”看到出来的是萧逸,周瑜就有一种咬人的冲动,尤其是对方那种醉步蹒跚的模样,在他心里留下的伤害可是太深,太深了~ “呵呵,当年在深山求道之时,也曾跟着家师学了几首山间小曲,如今正好拿出来搏大家一笑!”萧逸晃晃悠悠的走过去,然后一屁股坐在了瑶琴旁,浑身酒意熏人,衣衫不整,和周瑜那种飘飘若神仙中人的风范真是天地之别! “哗,不是吧” “天呀,大都督出手了,可是” 看到竟然是萧逸要对曲周瑜,揽月台下的数百将校齐声大哗,一脸的不可思议,要说沙场冲阵,弯弓射雕,那萧大都督自然是天下无敌,可这音乐? 只听说大都督喜欢做骷髅杯(也算一种行为艺术),可没听说他会弹琴呀,而且对战的还是周瑜那样的高手。 “萧郎酒醉,切莫勉强!”最后连曹操都出言相劝了,他也不看好这场比试,苍鹰不该跟游鱼比试水性,就算萧逸会弹几首曲子,可他能找出一首盖过长河吟的神曲来吗,这比试~~ “诸公勿惊,听我抚琴!” 萧逸心中却一点我不怕,怎么说哥当年也是学校乐队的主力(主力替补),追求过这门高雅艺术(追求过乐队美女,还没追上),怕他周瑜做什么,他懂什么是摇滚,什么是浪漫派吗? 至于曲子吗?呵呵! “长河虽远,终归大海!”说着萧逸十指轻动,竟然是逆弹宫、商、角、征、羽,五音,发出一段欢快、潇洒的乐曲,让人耳目一新~~ 而后琴音一变,仿佛大海潮生,无边无际,无始无终,一浪高过一浪,拍打着岩石,拍打着沙滩,也拍打着众人的内心~~ 沧海一声笑, 滔滔两岸潮, 浮沉随浪记今朝, 苍天笑, 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江山笑,烟雨遥, 涛浪淘尽红俗世知多少, 清风笑,竟惹寂寥 豪情还剩了一襟晚照! 苍生笑, 不再寂寥, 豪情仍在痴痴笑笑! 萧逸的嗓音没有周瑜那么柔和,却包含金戈铁马之音,唱起来荡气回肠,动人心魂,这一曲中,有天道苍茫,有男儿豪情,有雄心万丈,还有大战过后的落寞**,与在场众人的心境契合无比~~~ 一曲唱罢,曹操惊了,刘备惊了,台上众人惊了,台下无数将士同样惊了! 谁也没有说话,全都目光呆滞,仍旧沉浸在那大海潮生,夕阳晚照的美景中,无法自拔! “敢问此曲何名?”周瑜小脸铁青,眼中隐约有泪花闪现,这首曲子,既是他的知音,也是他的死敌,长河虽远,终归大海,自己输了,却输的心甘情愿! “笑傲江湖之曲!” 萧逸没有抬头,他的眼中又何尝不是泪花闪现,~往日情,今日恨,一切皆是因果! v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五十五章路遇截杀 推荐阅读: ? 揽月台上的庆功宴结束了,一曲笑傲江湖却就此深入人心,潇洒的歌词,豪迈的唱腔,还有那引人入胜的意境,无不让人沉醉其中,谁不想笑傲江湖?谁又能笑傲江湖? 整整,无论是曹操、刘备、孙策这样的绝世枭雄,郭嘉、程昱这样的无双谋士,还是台下那些粗狂无文的将军们,全都抱着酒坛,对着天上的明月,一遍又一遍的唱着这首笑傲江湖之曲,唱到情动处,多少人黯然泪下,又有多少人嚎啕大哭,沙场征战,谁没有伤心事,伤心人 当然了,还有那个抱着瑶琴,痴痴呆呆,默默无语的周瑜~ 因为有了长河吟,才引出这首笑傲江湖,因为有周瑜的**倜傥,才更加衬托出萧逸的狂荡不羁,人人都在称赞红花,谁又怜惜绿叶? “命啊!都是命啊!” 庆功宴结束之后,江东人马就撤走了,走的默默无闻,却又是满载而归,数百艘大小战船,上面装满了劫掠来的金银珠宝,钱粮布帛,美女奴仆,有了如此雄厚的物质基础,再加上扬州牧的正式名份,这位‘小霸王’的势力,很快就会一飞冲天的。 得知孙策撤走的消息,正在和众文武议事的曹操沉默半响,最后说了一句,“狮儿强,日后谁与争锋?” 他是真的为自己的后代担忧,虽然说几个儿子都很聪明,能力也不错,可就是最优秀的长子曹昂,也不过是个守业之才,而孙策呢,那是货真价实的开创之主! 一个守业,一个开创,虽然都是‘人主’之才,却有天差地别,就像守山犬和荒野雄狮一般,一个只能守住自己的山头就不错了,而另一个,却能凭着尖牙利爪,硬抢其他猛兽的山头! 孙策一走,刘备也不敢多留了,他这点人马和曹操的大军相比,差的实在太悬殊,简直‘如虎在邻’,更何况还有一头‘贪狼’时刻窥视着他,随时都有下黑手的可能! “传令下去,让将士们收拾行囊,准备回师徐州!”主意已定,刘备丝毫没有再迟疑,反正这次攻破寿春,他的收获同样不小,回去以后,修养生息,继续扩充实力就是了! “州牧大人是否去曹营,和丞相告个别?”孙乾是个好好先生,做什么事都习惯依照礼法,所以才有此一问。 “告别?呵呵!”刘备看着曹营方向一阵的冷笑,“怕咱们去了,就再也出不来了!” “可大人刚来之时也去拜访过,还与曹公相谈甚欢,而且毫发无损的归来了!”孙乾有些不解,两家本是友军,又刚刚联手攻破了寿春城,何至于如此防范呀! “不一样的,以前寿春肥如猪,曹军猛如虎,咱们前来是助老虎一起围猎的,自然是平安无事,可如今肥猪已经被瓜分,猛虎爪牙更利,腹中却远远没有吃饱,你说它下一个会吃谁?” “那咱们明天一早就撤军!”听完这套‘肥猪猛虎论’,孙乾吓出了一身的冷汗,觉得自己应该马上回去收拾包袱,明天再起个大早,然后 “不,传令下去,马上拔营,咱们连夜就走!” “诺,州牧大人高见!” 正在刘备和孙乾商议着连夜跑路,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时,在徐州军大营外边,一场激战正在进行着。 准确说不是激战,而是一场追杀,十几个人在亡命般打马飞奔,为首的是一个青衫人,看不清头脸,全身趴伏在马背上,很是狼狈,在大腿上还插着一根箭簇,疼的他上下起伏,好几次都差点从马背上摔下去,全靠身边一名黑脸大汉扶着,才算无恙! 黑脸大汉长的很是威猛,豹头环眼,一副短髯,密如钢针,胯下一匹‘四蹄踏雪’,神俊异常,手中一杆丈八蛇矛舞动如飞,不时拨打从后边射来的冷箭。 “哇呀呀,蟊贼安敢如此,老子和他们拼了!”黑脸大汉怪叫几声,调转马头,就要和后面追过来的数十骑黑衣蒙面人拼命,却被手下人给拦住了。 “三将军,大事要紧,不可再鲁莽了,护送糜先生快走,前面不远就是州牧大人的营地了!” “嗨,虎落平阳被犬欺呀!” 没错,黑脸大汉正是大名鼎鼎的的燕人张飞,刘备的结义三弟,而那名趴在马背上的青衣人是徐州别驾-糜竺! 二人千里迢迢赶到这里是给刘备送信的,没想到离军营还是五十里路时,从树林里突然冲出一群黑衣骑手,这些人杀伐狠勇,骑射更是厉害,一出手就干掉了他们一多半人手,全靠张飞勇猛如虎,挑了几名黑衣人,这才冲杀了出来,可那些人却穷追不舍,非要把他们赶尽杀绝不可。 “他们到底是什么人,若是劫财,所有的包袱都已经扔出去了,为何还要穷追不舍!”糜竺勉强抬起头来,却疼得直吸冷气,大腿上这一箭挨得不轻,在马背上又来回颤动,那滋味,就是在挖肉呀! 这次前来送信,他们也是隐藏了行踪的,不但没穿盔甲,连身上代表富贵身份的紫袍都脱了,换上普通的青衫,没想到还是遇到了贼寇,还是如此凶狠的贼寇! “他们不是强盗,这附近大军云集,游骑四出,贼寇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在这里打家劫舍!”张飞虽然鲁莽,却粗中有细,而且刚才交手的时候,那些黑衣人身上的铁血气势,也不是一般的山贼草寇能有的。 “这些人,都是铁血精兵!” “嗖!嗖!嗖!” “啪!啪!啪!” 这群黑衣人的坐骑很是神俊,清一色的西凉快马,而且数量也多,均是一人三骑,只要马力稍乏,立刻换乘,连马鞍都不用下,直接双手一按,就荡过去了,伸手敏如猿猴,箭法也是神准,准瞬间,又射倒好几个护卫! “不行,他们的马快,箭又准,这么跑下去谁也活不了!” 身边仅存的七八名护卫对了下眼色,都是一脸的决然,他们是糜家的死士,世代都是家生子,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家主的安全,如今是履行这个神圣义务的时候了。 想到这里,护卫中的一人掏出首,在糜竺的马屁股上狠狠就是一刀,战马吃痛,立刻发足狂奔起来~~ “三将军,护住好我家主人安全,弟兄们,和他们拼了!” “拼了,杀!” 七八名护卫同时大喊一声,调转马头,抽出兵刃,向后面追来的黑衣人发动了自杀式冲锋,不求杀敌,也不求活命,只求能多拖延一会,让自家主人跑远一点~~ “好汉子,都是好汉子呀!”张飞的眼中也潮湿了,他多想返回身,而他们一起并肩作战,可是不行呀,自己还有重任在身,因为鲁莽,已经犯了一个大错,决不能再犯第二个了! 护卫们的决死掩护,到底还是起了作用,虽然很快他们就被黑衣人一一砍落马下,可趁着这点时间,糜竺和张飞快马加鞭,终于冲进了徐州军营附近,有巡逻的游骑看到,立刻飞奔过来接应。 “该死的,到底还是跑掉了两个!” “没办法,那个黑脸大汉勇猛如虎,一路上挑死咱们十多个弟兄,连破三道封锁,确实拦不住呀?” “别说没用的了,马上回营向大都督禀报,然后再请罪吧!” 很快,这群黑衣人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并抹去了一切痕迹,连那些战死者的尸体,和地上的箭簇都一根不剩的捡走了,当然,糜竺大腿上那根除外! v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五十六章谁是黑手? 推荐阅读: ? “大哥!大哥呀!” “三弟,你怎么来了,到底出什么事了?”看着突然出现在面前,跪地痛哭的张飞,还有被人用软榻抬进来的糜竺,刘备也有些懵了,不过他隐约中感觉到,徐州恐怕大事不好了! “大哥,徐州城,丢了,全丢了呀呜呜!”张飞以头拄地,嚎啕大哭起来,当初大哥带兵出征,特意把留守老巢的重任交付给他,结果这才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他就把弟兄三个费尽辛苦得到的徐州城给弄丢了。 “糜竺,到底怎么回事,仔细讲来!”看到张飞已经哭成一团,刘备只好转身讯问自己的大舅哥! “主公呀,一言难尽呀,徐州城被吕布那头白眼狼夺去了!”糜竺也是一脸的灰败,徐州丢失,他的家族也同样损失惨重,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翻过身来。 原来刘备出征后,留张飞和糜家兄弟守城,三个人一开始也是兢兢业业,严防死守,但徐州并无外地入侵,内部政务自有各级官员来处理,一切平安无事,时间稍长,三人也就逐渐放松了警惕! 十几天前,是冬至之日,按照惯例要大会文武,欢庆一番,刘备不在,宴会自然由张飞和糜家兄弟主持,徐州文武皆有参加,结果一时兴起,不少人都喝醉了,尤其是嗜酒如命的张飞,大哥、二哥都不在身边,难得无人拘束,更是喝的烂醉如泥 结果深夜子时,‘虎鸠’吕布突然领兵偷袭,徐州大户-陈登开门做了内应,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城中要害全夺了下来,张飞醉酒未醒,无力抵抗,被部下带着跑了出来,可徐州城却丢了! “冬至?已经过去半月有余,为何不早来禀报?”刘备现在也慌了,徐州一丢,他部下这三万人马就无家可归了,如果是城池刚刚丢失,趁吕布立足未稳,立刻回兵救援,也许还能再夺回来,可如今半个月过去了,一切都来不及了! “主公,徐州一丢,我等即刻派人快马飞报,一连派了六批使者,全是泥牛入海,全无踪影,万般无奈,这才亲自前来报信,结果路上遇到一伙黑衣人伏击,所领护卫全部战死,幸亏三将军神勇,这才杀出一条血路逃生!”糜竺因为伤口失血过多,此时已经摇摇欲坠了,而几名围着他的郎中却是束手无策。 箭伤见过无数,却没见过这么厉害的,只见糜竺大腿上的伤口肿的跟小馒头似的,又红又肿,切口比一般的箭伤大上许多,鲜血流个不停,郎中们试探的拔了一下,结果疼的糜竺差点晕过去! “不要硬拔,箭簇里面有倒钩!”幸好关羽这时候闻讯赶了来,二爷目光如电,连忙拔开几名郎中,又仔细查看了下伤口,要来一柄锋利的小首,亲自下手取箭。 “吕布背信弃义在先,陈登吃里爬外在后,此二人必遭天谴,可又是何人截杀我军信使呢?”刘备心中升起一种无力感,他派回徐州的使者同样也没了踪影,否则张飞和糜家兄弟就会早做防备了。 “肯定是吕布那个‘三姓家奴’所为,早晚必将他一挑杀了,方解我心头之恨!”张飞双拳紧握,一双环眼中怒火冲天,钢牙更是咬的嘎嘎作响。 “此事恐怕还真不是吕布所为,嘶!嘶!,二将军,下手轻些!”糜竺被箭伤弄的呲牙咧嘴,可心中那份商人的精明还在,“吕布远在徐州,不可能派人千里迢迢来淮南截杀信使,更何况他若要封锁消息,也就不会网开一面,放我等家小出城了,此事恐怕幕后另有黑手!” “却有幕后黑手,而且此人料事如神,又布局深远,我军才到寿春城下,就被截断了通信,可见此人早就料到吕布会取徐州,又或者,二人早有勾结?”刘备现在懊悔的无以复加,他一直把目光盯在袁术身上,想捞取好处,没想到别人也早就盯上了他,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啊!痛死我也!” 随着一声惨叫,糜竺大腿上的箭簇终于被取了出来,旁边的郎中连忙敷上大把的金疮药,外面又用白麻布仔细包裹,另有人去熬制内服的汤药,一刻也不敢怠慢。 “大哥,请看此箭,秘密恐怕就在这上面!”关羽盯着手中的箭簇,一脸凝重的神色。 “哦,比箭有何不同?”刘备连忙将箭支接过,周边几人也围了过来,就连张飞也停住哭声,瞪着一双环眼,仔细查看。 箭支的很是精良,四尺长短,小拇指粗细,苦竹为杆,后粘天鹅白羽,镔铁箭头,刻有血槽,边刃锋利无比,一看就是标准的军中用箭! 唯一不同的是在箭头后边,有四根反方向的倒钩,就像犬牙一样互相交错,一看就是杀人放血的利器,可上面没有名姓,也没有字符,又如何查询它的来源? “大哥请看这里!”随着关羽的手指,人们才发现,原来在箭身隐蔽处,竟然有一个小巧的图案,是一个神态顽皮的小狗模样,身子很小,卷尾,头却大的出奇,还张着大嘴,露出四根锋利的犬牙来,图案的线条并不复杂,却雕刻的活灵活现。 “这是什么意思?”众人面面相觑,在箭杆上留下痕迹是经常的,不过大都是留名字,留姓氏,或是留下者的官职,要说留图腾为标记的也不是没有,可谁家会这么恶趣味,用一只呲牙咧嘴的小狗做图腾标记? “这支是‘犬齿倒钩箭’,看似平淡无奇,实则厉害无比,一旦被它射中,伤口比平常的箭伤要大上数倍,而且血流如注,很快就会致人于死地,更可怕的上面的倒钩,深入肉中,中则难取,如果硬拔就会带下大片的血肉,让伤势加重,死的更快!”说着关羽看了软榻上脸色煞白的糜竺一眼,刚才要不是自己眼快,恐怕~~ “如此歹毒的箭支,闻所未闻,到底是何人所创?”众人轮流查看这支‘犬齿倒钩箭’,心中均是寒意环绕,箭支都设计的如此歹毒,那此箭的人,又该是何等的厉害? “二弟可知此箭的来路?”刘备面色阴沉,以他的才智已然猜出了一些,却又不敢确定! 点点头,关羽同样面沉如水,先是看了下大帐周围没有闲杂人等,这才低声吐出四个字~~‘玄甲铁骑!’ “嘶!嘶!”大帐里顿时响起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 “如果此事真是‘玄甲铁骑’所为,那其中的干系可就大了!”想到这里,刘备猛地一挥手,麾下亲兵立刻涌了出去,将帐门关好,四下团团环绕,禁止任何人靠近。 谁都知道,‘玄甲铁骑’是大都督-萧逸手中的王牌,嫡系中的嫡系,沙场冲阵,天下无双,换句说,除了萧逸本人,谁也调动不了这支兵马,就是曹操恐怕也不行,可他为什么要截杀徐州的信使呢? “二弟能否确定,就是玄甲铁骑所为?”刘备想的却要更深一层,如果事情只到萧逸那里,到还并不十分可怕,就怕牵扯出后面的人物来,那才麻烦,至于能站在萧逸身后,幕后指挥的,普天之下,一人而已! “小弟岂敢信口胡言,玄甲铁骑,精锐无比,小弟也是心中羡慕已久,曾数次以拜访为名,前去查看他们的练兵之法,期间数次见过比箭,据说这‘犬齿倒钩箭’就是那萧逸所创,并单独装备玄甲铁骑的,其他军中绝无此等利器,至于那只小狗的图案,也是此人醉酒之后信手涂鸦的,却被军中士兵所喜爱,并当了标志。 “二弟有心了!”刘备点点头,他深知关羽的性格,那是一句闲话当金子用的人,绝不会说没把握的话,看来真是那萧逸所为,可是为什么呢? 萧逸和吕布数次沙场争锋,据说还有一箭之仇,是不死不休的对手,而他和萧逸却一向为善,对方这次为何要‘助敌害友’呢? 正在众人百思不得其解时,一名帐下亲兵慌里慌张的跑了进来。 “报~征西大都督~鬼面萧郎~萧逸带兵入营求见!” “他来了!” 月底了,请亲爱的读者们给男爵点打赏和月票好吗? 我保证明天在家里老实码字,不想姑娘呜呜! v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五十七章天下虽大,却容不下两个英雄! 推荐阅读: ? 萧逸来了,一身戎装,身后还带着大群的亲兵侍卫,从营门强行闯入,一路直到中军大帐,数万徐州兵将,无一人敢上前拦阻,原因有两个,其一,萧逸的左手上捧着一卷‘皇绫圣旨’,抗拒天威者,死! 其二,他的右手上提着那柄杀人如麻的‘凤翅鎏金镗’,抗拒‘鬼面萧郎’者,更是-死! 此外,大牛统领一万‘玄甲铁骑’就在两里之外布阵,只需一个冲锋,就能马踏军营,大将张辽、高顺、于禁也各率本部人马,从其他三个方向形成合围之势,牢牢将徐州大营锁定,插翅难逃! “奉圣喻,刘备接旨!”萧逸的目光在刘备的脸上盯了一会,而后又转到关、张身上,杀气时隐时现! “臣,徐州牧~刘备接旨!”丝毫没有犹豫,刘备立刻双膝跪地接旨,见大哥跪下了,身后的关、张二人也只好勉强单膝触地,但手里的兵刃却没放下,反而握的更紧了。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徐州牧刘备,原系汉室宗亲,公忠体国,勤于政事,又征讨淮南逆贼有功,朕心甚慰,特加封其为‘左将军’,进爵‘宜城亭侯’,随军一起,回京面圣,钦此!” “离巢毁穴,明升暗降!” 诏书还没念完,刘备就全明白了,真是好狠的计策呀,先是用‘出兵讨贼’的名义把他从徐州调出来,而后封锁消息,让吕布偷袭了他的老巢,使几万人马无家可归,接着又用小皇帝的名义,名为升官,实则是削掉他的兵权,送到许昌软禁起来,这些计策一环紧扣一环,让人插翅难逃! “恭喜左将军,接旨谢恩吧!” 念完诏书,萧逸左手向前一伸,右手的‘凤翅鎏金镗’也慢慢举了起来,来之前,他就下了军令,只要刘备稍有反抗,立刻以‘抗旨不尊,意图谋反’的罪名当场斩杀! 顺便把关羽、张飞和几万徐州兵也一举解决掉,外面他安排了三倍的兵力,又是有心算无心,这一局他赢定了。 萧逸在看着刘备,关羽、张飞在看着刘备,徐州的无数将校也在看着刘备,不少人已经偷偷把兵刃拔了出来,随时准备厮杀,当然,也不乏偷偷向后退去的,人家大军压境,领兵的又是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再加上有朝廷大义的名份在手,反抗下去,只有死路一条呀? “臣,刘备接旨,谢恩!”没有反抗,没有犹豫,甚至连一丝怒气都没有,刘备从地上爬起来,恭恭敬敬的双手接过圣旨,还不忘向萧逸拱手行了一礼,表现的完美无缺! “呼!……” “呼!呼!……” 四周响起一片的松气声,双方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也稍稍缓解了一些,谁也不想真的开战,一旦拔剑出鞘,必定血流成河呀! 萧逸幽冥般的目光在刘备的脸仔细看了好一会,最后也不得不佩服的伸出大拇指,“能屈能伸,真大英雄也!” “在下今日升官封爵,乃是天降之喜,大都督传诏辛苦,请入帐饮宴一番如何!”刘备一脸热情的邀请,同时微不可察的向身边的关、张打了个手势! “呵呵,不必了,丞相大人还在营中等候,请刘将军过去一同商议军国大事,公务为先,那里敢有丝毫的耽搁,请吧!”萧逸把手一摆,区区‘缓兵之计’,也想瞒他! “这……,营中军务繁忙,可否容我料理一番,再去拜见丞相大人?” “呵呵,些许小事,何劳左将军亲自操劳!”说着萧逸向身后一招手,“李典、乐进、夏侯恩、夏侯杰听令,从今日起,徐州军中一切事物,皆由你们四人代理,务必小心谨慎,不得怠慢,懂吗?” “谨遵大都督军令!” 四人迈步上前,同时行军礼参拜,李典、乐进是曹营宿将,经验丰富,夏侯恩、夏侯杰则是家族中的后起之秀,忠诚度绝无问题,由他们四个代理兵权,却是再合适不过了。 而且四个人也不是空身上任,都带着大批的校尉、主簿、粮草官……,不用说也知道,只要刘备一走,他们马上就会在徐州军营里来个大换血,将人马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一点可乘之机也不会留下。 “好!好!好!……大都督果然是思虑周全,万无一失!”刘备但也干脆,直接从怀里摸出一枚虎符递了出去,而后招呼关羽,张飞,孙乾,简雍,还有那个大腿上带伤的大舅哥糜竺,外加少数贴身侍从一同起身,前往曹操的大营。 事到如今,抵抗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会给萧逸一个借口,把他们全部杀光,所以不如光棍一点,直接认输,先保住性命再说,刘备心中坚信,只要他们三兄弟还在,早晚有东山再起的时候。 “左将军,请!” “大都督,请!” 随即萧逸和刘备并肩出营,大群的亲兵侍卫在两侧跟随,而营地里原来那面‘刘’字大旗立刻落了下去,一面黑底红边的‘曹’字帅旗徐徐升起,迎风飘摆,好不威武! “事到如今,刘备无话可说,只是心中还有一事不明,请大都督赐教!” “左将军客气了,请问吧!” “截杀来往信使,促使吕布偷袭徐州,今日又入营夺权,这一系列的计策都是何人所谋划,一环紧扣一环,无懈可击,真是让人佩服!”看着被替换下的帅旗,刘备现在就想知道自己究竟输给了谁? “呵呵,不才,正是区区在下!”萧逸指着自己的鼻子,小黑脸上终于有些不好意思了,坑人,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吕布号称‘虎鸠’,让他得了徐州,岂不是如虎添翼,大都督就不怕被他趁机做大?” “自然不怕,那吕奉先有勇无谋,又贪恋妻妾,不听他人良言,让他得了徐州又有何用,想杀他,易如反掌!” “截杀信使,入营夺兵,大都督就不怕被天下人恶言加身,有损声誉?” “呵呵,这个就更不怕了,鬼面萧郎,只有杀名、恶名,什么时候有过美名啊!” “为什么?”刘备停下脚步,目光直直的盯着萧逸,终于问出了最想知道的问题,“我与大都督并无仇怨,当日‘十八路诸侯讨董’时,还承蒙赠予军械、粮草,一直感恩不尽,为何今日再见,却手下毫不留情,几乎致我于死地?” 沉默,长久的沉默,萧逸本身并不仇恨刘备,相反他心里其实很欣赏这个‘大耳朵阿福’,论才能、胸襟、气魄、义气……,他都是一位很好的主公人选,如果当初自己不是先遇到的曹操,也许~~哎! “玄德公恕罪,如今天下大乱,九州崩裂,乱世之中,有一位英雄是苍生之福,有两位英雄,则是苍生之灾,万不得已,为了江山百姓,只好委屈您了,不过请放心,回到许昌以后,只要玄德公修心养性,不问世事,我保你高官厚禄,平安一生!” 听完萧逸的解释,刘备同样默然良久,最后看着那面迎风飘摆的‘曹’字大旗,才低低的说了一句,“天下虽大,终究是容不下两个英雄呀!”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五十八章是朋友就该一起喝酒! 推荐阅读: ? “杀!” “不杀!” “杀……” “不杀……” 深夜,曹营-中军后帐,一场激烈的争论正在进行中…… 后帐是曹操休息的地方,同时也是大营里防范最严密的地方,数百名全副武装的亲兵,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围的密不透风,侍卫统领-许褚身披重甲,提着一把锯齿大刀,傲然立在帐门外,他接到的命令只有一个,“无令擅入者,不论何人,斩!” 帐内的人并不多,只有丞相曹操、谋士郭嘉、程昱、大都督萧逸,四个人正在进行讨论,而曹丕三兄弟跟平时一样,在旁边静听,却没有发言的资格。 发生激烈争论的是谋士郭嘉和程昱,而他们的争论的目标,则是白天里刚刚被‘请来’的刘备,杀?不杀? “必须杀掉,刘玄德世之枭雄,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性情更是深不可测,此等人物若是留下来,日后必然掀起无数风云,于丞相大业不利,还是提早下手,免除后患!” 程昱坚决主张杀掉,如今这个‘大耳朵阿福’就像一条被圈进鱼缸的金鱼,伸手就能把他掐死,如果现在不动手,等他那天逃了出去,一遇到风云,必化蛟龙,就再也没人可以制约他了! “万万不可,刘备乃汉室宗亲,又素有仁义之名,若贸然杀之,于丞相的威名不利,日后各路诸侯谁还敢再与我们联军作战,天下才子,还有谁敢来许昌投奔效力,为除一山中猛虎,而失塞北群狼,并非英明之举!” 郭嘉坚决反对杀掉刘备,主要是顾及对方的身份和名望,不管怎么说‘大耳朵阿福’毕竟是汉室宗亲,而曹操正以维护汉室的名义号令天下,这时候杀一个姓刘的,恐怕天下人会非议呀? 曹操端坐正中,却是左右为难,两大谋士的意见正好相反,而且各有各的道理,都是在为他曹家的大业谋划,这该如何抉择? “若丞相担心背负杀戮汉室宗亲的罪名,这件事就交给我来做,有什么骂名,属下一力承担!”程昱眼睛都微微发红了,将随身佩剑解下,放在身前,准备不惜一切代价也要除掉刘备! “仲德有心了!”曹操亲切的称呼着程昱的表字,又拍拍他的肩膀,以示嘉许,不管他的意见是否正确,敢主动背这个黑锅,就是难得的忠臣。 “为杀一区区刘备,而使仲德陷入尴尬之地,此事断不可为!”郭嘉也被这位好朋友的执着劲感动了,因此就更不赞成杀刘备了,那个骂名可绝不是好背的,可能是一辈子,也可能是几辈子! “萧郎,计策是你出的,人也是你请来的,是杀,是留,你有什么决断?”转了一圈,曹操终于把这个始作俑者推了出来。 “难!难!……难呀!” 萧逸已经蹲在地上拔了半天头发,无论如何也下不了决断,后世的历史知识告诉他,为了曹营集团的未来发展,应该立刻提着宝剑去把刘备的脑袋砍下来,大卸八块,再剁成馅,磨成沫,烧成灰,这才是最安全,最放心的! 可他真的下不去那个手呀,杀刘备,就得把关羽、张飞一块杀掉,否则自己就得永远活在被人复仇的恐惧中,可一想到要杀掉三个‘千秋忠义’的人物,萧逸的心就从里到外的抗拒,后世的中国人,那个不是在‘桃园三结义’的故事中长大的,就连那些地痞流氓、古惑仔都知道给关二爷上香,做人要讲一个‘义’字。 今天这一剑要是落下去,不客气的说,以后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就得塌陷好大一块,为杀一人,而毁后世千秋忠义,得不偿失呀! “哎……,丞相恕罪,此事末将真的难以决断了,是杀,是留,请诸位自决吧!”萧逸干脆装起了鸵鸟,选择了弃权票,哥不管了,刘备的生死,全看天意吧! “呵呵,想不到杀伐果断的萧郎也有犯难的时候!”看着萧逸小脸紧皱的模样,曹操反而觉得十分有意思,这才该是一个二十岁青年的模样,才更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一旁静坐的曹丕三兄弟也是大眼瞪小眼,萧逸一直是他们的偶像,无论文采武功,都佩服的不得了,没想到原来偶像也有犯难的时候呀,一个刘备,就真的那么难杀吗? 一场争论下来,程昱主杀,郭嘉主留,萧逸弃权,结果最后的决策权还是落在了曹操手里,到底杀不杀,全在他一句话了! 手捋长髯,曹操也沉思起来,这件事确实难办,不过只要用心,再难办的事也会有对策的,“老夫决定了,对刘备吗,……不杀、不放、不信、不用,一份俸禄,一个虚职,养起来罢了!” “丞相大人英明!”其余三个人同时点点头,这却是一个不错的办法,高高挂起,与世隔绝,英雄也就无用武之地了! ……………………………………………………………………………………………………………………………………………… 曹操是这么决定的,也是这么做的,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竟然把看守刘备兄弟的重任交给了萧逸,于是在玄甲军-中军大帐旁边,又多了一顶帐篷,双方比邻而居,想不看到对方都难! “大都督安好!” “左将军安好!” “萧郎好!” “玄德公好!” 再有矛盾的两个人,天天泡在一起,也会变得熟悉起来,这从双方的称呼变化上就可以感觉出来,更何况二人之间只是政治对立,并无私怨,有时候高兴起来,也会开开玩笑,一个是‘吃死人肉的’,另一个是‘卖草鞋的’…… 萧逸很快就适应了自己‘狱卒’的工作,而且他还不虐待犯人,在生活起居上,自己吃什么,刘备兄弟就跟着吃什么,各种衣物、用品也都是一式两份,绝无亏待。 闲暇的时候,他还会主动跑到刘备的帐篷里,喝喝酒,聊聊天,交流下对天下、人生的感悟,二人,一个是世之枭雄,一个多了两千年的常识,交谈起来竟然还非常的投机,经常为相同的政治观点拍手庆祝,有时也会为了不一样的见解争论个脸红脖子粗,活像一对斗鸡;然后又并肩坐在一起,为某个早就死了几百年的古人,伤心忧叹! 友情,就在这样的交流中,点点滴滴的建立起来了! 久而久之,就连关羽和张飞都逐渐放松了警惕,比如说萧逸送来的美酒,他们不用先喝一口,再给自家大哥了,刘备和萧逸闲谈时,他们也不会拿着兵刃在一旁戒备,而是共同坐下来,静听、学习、感悟! “萧郎,来比试一下,赌两坛子好酒的!” 双方混熟悉以后,就又多了一个爱好,比武,尤其是张飞,喜动不喜静,没事总会过来对战几十回合,尤其是发现萧逸的帐篷里有大量的美酒后,来的就更勤了! “好,今天正好空闲,就跟三将军走上几十个回合,松松筋骨!”武艺练到到萧逸这个级别,想找个势均力敌的对手很难,现在可好,不但有,还是两个,关羽、张飞那可都是万人敌呀! “走!” “走!” 张飞却是难得的高手,手中丈八蛇矛一抖,上下翻飞,二丈之内,都被牢牢锁定,他的枪法,刚柔并济,威猛之时,大砍大杀,犹如泰山压顶,灵巧之时,却似毒蛇出洞,让人防不胜防。 萧逸的镗法经过这几年在沙场上的磨练,也越发的成熟了,凤翅鎏金镗施展开来,就像一只展翅翱翔的鲲鹏,水击三千里,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大气魄,大自在,大逍遥,无影无形,又无处不在,取人性命,只在黯然**之间! 三十回合,四十回合,五十回合…… 转瞬一百个回合过去了,胜负未分,战到这个地步,二人同时招式一收,相对哈哈大笑! “拿酒来!”说是赌美酒,其实每次都是萧逸出赌注,反正他军中有专门的酿酒作坊,可以随便喝。 “喝!” “干了!” 不只是萧逸和张飞,连一旁观看的刘备、关羽也走了过来,一同举杯痛饮! 也许明日我们会沙场相见,不死不休,但今天,我们依旧是朋友,是朋友,就该一起喝酒!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五十九章尔等识萧郎否? 推荐阅读: ? 鞭敲金蹬响,人奏凯歌还! 胜利的行军总是让人心情愉悦的,这次淮南大战,曹军上下可以说是名利双收,那些立功受赏的将士们,恨不得肋生双翅飞回去,和家人分享自己的喜悦。 十七万大军,并不是全部返回许昌,那些从各郡征召的士兵们,各回本土,同时带走的还有一车车的封赏财物,有了这些东西,相信他们可以过一个好年了,另外,曹操还以大汉丞相的身份下达了一条政令,所有出征的将士,家中免除赋税钱粮一年,以示嘉奖。 命令传下,三军将士无不欢欣鼓舞,‘丞相万胜’的口号惊天动地,尤其是那些普通士兵,不少人感动的哭嚎于地,打完仗,有奖赏,还免钱粮,乱世之中,这就是梦里才有的好日子呀! 这样巨大的胜利,朝廷上不能没有表示,跑来传令嘉奖的使者络绎不绝,一个比一个排场大,一个比一个格调高,什么‘国之栋梁,臣子楷模,伊尹、霍光再世……’,无数的高帽子都扣在了曹操的头上。 特别是萧逸说过的那句名言,“若国家一日无有曹丞相,不知几人为帝,几人为王!” 随着十几万将士的足迹,迅速传遍了豫、兖、司三州,上到八十老叟,下到三岁幼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最后这股风声又吹到天下诸侯耳中,吹到满朝公卿耳中,吹到小皇帝耳中! 明眼人都看的出来,这不过是曹操自导自演的一幕大戏罢了,就连那些使者,都是自己安排的,晚上从大营里溜出去,白天再带着圣旨跑回来,风光无限! 而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把淮南之战从单纯的军事胜利,同时转化成政治上的胜利,用以加强中央的权威,凝聚人心,震慑那些图谋不轨的诸侯们,最大限度的利用好手中的每一张牌,这就是奸雄的手段。 大军一路行进,经豫州、兖州、进入司州,前后用了二十多天,终于到达许昌附近,曹操下令,将大军屯在城外的颖水河畔,自己则带着一众文武回朝面圣。 听闻曹操回朝,许昌这边早就做好了迎接的准备,长公子曹昂,带着荀彧、荀攸以及朝中的文武百官出城三十里相迎,锣鼓喧天,热闹非凡! “我等恭贺丞相大人凯旋回朝,丞相军威,天下莫敌!”文武百官整齐的在曹操马前行礼,看他们的神情,既有恭敬,也有畏惧! “孩儿恭迎父亲大人还家,父亲万安!”这次是长公子曹昂从人群里走出来,单独跪在曹操的身前行礼,一脸的孺慕之情,刚才行礼是公,如今下拜是私,对于礼节的掌控,很是得体! “我儿速速起来!”曹操跳下马,将长子拉起来上下打量一番,三个月不见,曹昂明显消瘦了一些,却也更加精神,更加沉稳了! 大军出征期间,后方的政务都是由他在打理,调和百官,征调赋税,运送粮草,为十几万大军源源不断的提供军需物资,可以说,曹军能支撑住这场‘倾国之战’,和曹昂等人在后方的日夜操劳是分不开的。 这时候,曹丕、曹彰、曹植兄弟也跑了过来,和兄长相见,父子、兄弟团聚,其乐融融。 而后众人一起返回许昌,出征将士的家小早就在城门外等候了,相见之后,互诉离别之苦,有人狂笑,有人忧伤,也有为那再也见不到的亲人痛哭、流泪,战争,难免死伤呀! “哥哥!哥哥!……我想死你了!” 跑过来迎接萧逸的自然是他那个宝贝妹妹小静了,三个月不见,可把小姑娘想坏了,如果不是卞夫人和曹昂拦着,好几次她都差点溜出许昌,单骑跑到淮南去寻兄了,如今重逢,自然腻在萧逸怀里,死活不肯下来了。 “妾身恭迎大都督凯旋!”人比花娇的蔡文姬也从贵妇群里走了出来,向萧逸盈盈下拜行礼,本来她是不想出席这样的盛典的,可架不住小静的鼓动,被强拽上车,一起跑来了。 结果蔡文姬一出现,立刻在许昌的贵妇群里引起了轰动,不用钗饰,不用粉黛,天生丽质的蔡大美人站在那里就像鹤立鸡群一样,再加上那一身浓厚的书香气,立刻把所有女眷都比了下去。 “这是谁家的小姐,真是天仙化人一般!” “没见过,不过这身段、模样,真是没得挑!” 贵妇们先是窃窃私语,而后又一个个主动过来打招呼,一番交谈后,更是对蔡文姬的礼仪、谈吐佩服的五体投地,然后就开始讯问她的年纪,有意无意的提起自己家中有个刚刚成年未娶的儿子,正在军中效力,如今已经是校尉一类的官职,前途无量~~~ 听到这些,弄的蔡文姬是哭笑不得,因为她性子文静,在许昌三个多月,从来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所以没人知道她的身份,这才引起了误会,正当她不知如何是好时,萧逸终于出现了,这才连忙上前行礼! “姑娘,姑娘,你看看我的儿子,征战有功,如今已经是军中主簿了!” “我儿子也立了军功,升了校尉,还是中军校尉,是夏侯惇将军帐下的红人!” “我儿子~~~” 一瞬间,至少十几个贵妇人,拉着自己的子侄跑了过来,彼此还不忘攀比,都是某某将军麾下的红人,前途无量…… 萧逸何等的精明,看着那些跑过来推荐自家儿子的贵妇人,又看看小脸羞红,手足无措的蔡文姬,立刻明白了七八分,这也怪他,虽然要了人家的身子,却一直没给个正式的名分,害得蔡文姬现在还梳着姑娘的发饰,难免惹人遐思~~ “无妨,今日我就给你一个交代!”抓住蔡文姬的小手,萧逸迈步走到百官家眷面前,虽然说不能做正室夫人,可他还是要光明正大的宣布,这是他的女人! “属下参拜大都督!” “大都督威武万胜!” 那些被母亲拉过来准备相亲的青年校尉们,猛地看到萧逸站在那里,立刻下拜参见。 “免了!”萧逸目光一扫,确实,都是军中的少年豪杰,有几个他还认识,都是立下了军功,由他亲自下令提拔的,“杨伟、曹谢、丁小,~嗯,还有贾深、贾虚兄弟~~” 凡是被叫到名字的军官都是浑身一振,全都把头深深的低了下去,同时一肚子委屈的抱怨着,“我的亲娘诶,刚刚出征回来,就被稀里糊涂的拉了过来,说是有位天仙美女,原以为是个惊喜,结果变成了惊吓,就是给他们十个胆子,也不敢跟‘鬼面萧郎’抢女人呀,那已经不是在找死,而是在找死无全尸~~” “大都督?” “什么大都督?” “这个小黑脸是做什么的?谁家的子弟?” 这时候就是再糊涂的妇人也知道蔡文姬是‘名花有主’了,可她们没一个认识萧逸的,更不明白为何自家儿子会吓得鹌鹑一样跪在地上。 在她们看来,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人,能有多大的官职,十有**是借了父辈的蒙荫,正好自己老爷也在朝中为官,彼此估计相识,商量一番,未尝不能将那个姑娘要过来,到了现在,她们还没忘了打蔡文姬的主意,没办法,谁叫这个姑娘太漂亮了,又知书达礼~~ 其实这也不能怪她们,萧逸虽然名满天下,但真正见过他的人并不多,尤其他总是戴着‘蚩尤鬼面’,以至于人们只认面具,却不识人,至于许昌城,他只来过一次,住过一天,就带兵出征了,别说是这些妇人,就是文武百官绝大多数也没见过他的真面目! “好,今日就让许昌城认识一下我是何人!”萧逸觉得自己也该刷下名声了,否则以后怎么在这片地方混日子呀? 想到这里,萧逸一个呼哨叫过‘白菜’,飞身上马,又一个‘海底捞月’,把蔡文姬牢牢抱在怀里,另一只手高高举起凤翅鎏金镗,向着不远处的玄甲铁骑大阵冲去! “风!风!……大风!” “大都督威武!” “大都督威武!” 在玄甲铁骑里,萧逸的‘凤翅鎏金镗’就是军令,纷纷高举手中的武器,狂呼起来,呐喊声传出,其余各营将士也跟着齐声呐喊,惊天动地,听者无不色变! 靠在萧逸怀里,听着千军万马的欢呼声,蔡文姬觉得自己要飞起来了,她只想要一,却得到了十,万马军中,纵横驰骋,这样的宣示,比任何婚礼都更让人迷醉,头上是她的蓝天,身后则是她的男人~~~ “许昌,文武百官,今日尔等识萧郎否?”立马横镗,萧逸高声喝问……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六十章天子认叔 “加程昱为尚书左仆射,参知政务……,封爵-安国亭侯,食邑千户!” “加郭嘉为尚书右仆射,参知政务……,封爵-洧阳亭侯,食邑千户!” “加夏侯惇为车骑将军,统许昌四门兵马,封爵-高安亭侯~~” “加夏侯渊为卫将军,统皇城禁军,封爵博昌亭侯……” ……………………………………………… 许昌,皇宫,麒麟殿,丞相曹操站在御阶之上,亲捧诏书,为这次淮南之战有功之人加官进爵! 这绝对是一场‘饕餮盛宴’,一个个高官重职,一枚枚侯爵大印,就像落花缤纷般砸了下去,把麾下的一众文武砸的眉开眼笑,晕晕乎乎! 有细心的官员偷偷掐指算了下,亭侯封了十位,都乡侯十七位,其余都亭侯、关内侯数十个,而这些人几乎清一色出身丞相幕府中,换句话说,曹操的势力通过这此封赏,遍布朝堂上下,完全架空了原来的朝廷,可以自行其事了! 有人羡慕,有人嫉妒,有人心中不服,但绝对没人敢出言反对,大汉王朝首重军功,这些受赏的人全是淮南一战的功臣,或出谋划策,或冲锋陷阵,好多人都是带着一身的伤痕,爵位来的理直气壮! 至于这次淮南之战的统帅曹操,身为丞相,总督内外一切军国大事,在官职上已经升无可升了,所以只好将爵位提了一级,封-武平县侯,食邑二万户,成为了有汉以来,臣子所能封爵的顶点,如果再封的话,就超越臣子的本份了! “恭喜!恭喜!” “同喜!同喜!” “呵呵,侯爷……,侯爷!” 封赏完毕,一时间皆大欢喜,人人拱手称贺,互相侯爷、将军的叫个不停,全都喜上眉梢,不过有两个人是例外,没升官,没加爵,甚至连一点财物上的赏赐也没有,一个是曹昂,另一个,萧逸! 长公子曹昂这段时间处理内务,筹措粮草淄重,日夜操劳,按理说封个官职,加个爵位并不为过,可曹操显然不想让这个儿子过早的站到政治漩涡里,以免树大招风,仍然让他以丞相府‘长史’的身份处理政务,积累人望,关爱之情可见一般! 其实明白人都清楚,曹昂是丞相曹操内定的继承人,爵位之类的对他而言毫无意义,父子相传,曹操的那些爵位,百年之后还不都是他的,根本无需急于一时! 至于萧逸,没有封赏,却让那些一身封赏,加官进爵的家伙们羡慕的双眼发红,没封赏才是最大的封赏呀,大殿里这么多文臣武将,谁能向长公子曹昂一样不用封赏,只有萧逸一人,这说明在曹操心里是拿他当自己的儿子看待,都是一家人,还赏什么? 我的就是你的,以后有曹昂的,自然不会少了萧逸的,再者,二十岁的年轻人,官爵太高并非好事,霍去病十八岁封‘冠军侯’,随即升‘大司马’,结果二十四岁就病逝了,有人说他是爵位太重,提前把一生的‘福禄’都用尽了,结果损了阳寿,当引以为戒啊! 至于曹操对萧逸的关爱,那是有目共睹的,没看到今天在城外时,这家伙在万马军前,怀抱美人,纵横驰骋,呵斥百官,算得上是胆大、无礼至极了吧? 结果呢,曹操一句,‘此小儿辈戏耍而已’,就给轻轻揭过去了,完全是一副长辈的口吻! 当然了,曹操也生气,他气的是萧逸竟然抱着别的姑娘跑来跑去,那把自己的女儿至于何地? 所以刚才他私下和曹昂商议过,只等女儿曹节再长大一点点,立刻给二人完婚,把这匹桀骜不驯的野马彻底拴住,到时候丞相管将军,岳父管女婿,看你小子还往那跑! ………………………………………………………………………………………………………………………………………… “这天下到底是姓刘的?还是姓曹的?”九龙金椅上,小皇帝刘协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大殿里的文臣武将全围在曹操身边谢恩、恭贺,马屁更是拍的山响,而他这个正牌的汉家天子却被冷落一旁,没人问,也没人理,如此隆重的封赏大典,从始至终,他竟然一句话也没说,真正的成了一个人形摆设。<><> “霍光,梁冀,窦宪,何进,董卓……” 刘协心里默念着有汉以来,一位位权臣的名字,然后拿他们和眼前的曹操做着比较,也是暗暗给自己打气,那么多权臣最后还不都是一朝失势,死于非命,没一个有好下场的,你曹操又岂能例外,有朝一日,朕掌握了大权,再好好的收拾~~ 正当小皇帝幻想着以后自己口含天宪,指掌江山,真正的君临天下时,一名身穿红袍,面如冠玉,双耳垂肩的人走了过来。 “臣-左将军刘备,参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屈膝、下跪、标准的三跪九叩,臣子礼行的一丝不苟! “爱卿请起,这个~~”终于有臣子过来了,礼数还是如此的恭敬,这让小皇帝很是高兴,“不过,刘备?似乎听说过,却没什么太深刻的印象~” “果然如此,皇帝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谁呀!”刘备心中暗叹一声,自己是被曹操和萧逸用圣旨强行诏来许昌的,现在看来,那份圣旨肯定是伪造的,而且十有**就出自曹操之手,或者说是先下旨,然后回到朝廷来再备份一下也就是了,谁又敢去查询? “臣,刘备,乃中山靖王之后,孝景皇帝阁下玄孙,今任‘左将军’一职,宜城亭侯!”刘备果断的把自己的出身、官职、爵位都跟小皇帝禀报了一下,只要汉家天子认可了,假的也能变成真的。 “你是汉室宗亲?”听到刘备的出身,小皇帝不禁有些惊喜,然后开始上下打量起来,越看越是满意,人凭相貌,官有官威,‘大耳朵阿福’的人样子确实不错,往那里一站,给人的第一印象绝对满分。<> “正是,臣乃东郡范令-刘雄之孙,刘弘之子……”接着刘备又详细讲述了一下自己的出身谱系,总之就是一句话“皇帝,俺们俩可是实打实的同族血脉,打断骨头连着筋呀!” ‘皇族谱系学’是每一名皇子的必修课,在刘协很小的时候,汉灵帝就把他抱在膝盖上,指着宗族谱系,让他牢记上面的每一代传承,每一个名字了。 汉灵帝这么做并不是要儿子记住自己有多少亲戚,而是让他牢牢的防范这些族谱上的人,因为他们都姓刘,都是汉高祖的子孙后代,换句话说他们也有‘称孤道寡’,当皇帝的资格,每一个都是潜在的对手呀? 远的有‘七王之乱’,近的有‘合肥侯’谋逆事件,对皇位威胁最大的,就是这些刘姓骨肉! 时刻防范‘刘’姓同宗兄弟,这是大汉王朝每一任皇帝必须牢记的,不过时过境迁,现在的局势不一样了,另一个姓氏正在迅速崛起,并威胁到了皇帝的宝座,所以这些同宗血亲又成了一股助力,而且小皇帝刚才掐指一算,刘备比他高了一辈,是位皇叔。 “此间喧闹,请皇叔随朕到偏殿,行同宗叔侄之礼!”皇帝虽小却也聪明,用皇族来压制权臣,一个不错的想法开始在他的脑海里生根了? “臣遵旨!”刘备自然是求之不得,他心里同样清楚,离皇帝近一步,那么离皇位同样也就近了一步! 能在大殿里待着的都是人杰,小皇帝和刘备的那番举动自然看的一清二楚。 “天子认叔,恐非好事!”程昱目露杀机,显然依旧没有放弃自己的计划。 “吾为汉相,谁敢不服!”曹操却不是很在乎,汉室宗亲如何?皇叔又如何?还不是得听老夫号令。 “不愧是大耳朵阿福,无论身处何地,总能掀起风浪!”萧逸摸着朝服里面的‘蟒鳞软甲’和‘贪狼宝刀’,看来这两件东西,还是不能放下呀! 正文 第六十一章悠闲的日子 战争暂时结束了,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大家终于可以过几天太平悠闲的日子了,萧逸也不例外,他的日程是这样安排的。 第一天,和军中同僚们美美的喝了一顿庆功酒,皇宫里那种宴会是样子货,做给别人看的,浑身不自在,自己人之间的这种宴会多痛快,想喝多少喝多少,没有礼仪的束缚,没有上下尊卑,可以打赤膊,可以骂娘,可以摔跤、掰腕子,醉了就往地上一躺,天是王大,我就是王二,自由自在! 第二天,萧逸躲在屋子里好好陪了下蔡文姬,从早到晚,连午饭都没出去吃,妹妹小静中途来了一次,立刻被门口的亲兵以大都督正在‘处理紧急军务’为名给请走了! 天可鉴怜,一个身体正常的青年人,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整整三个多月不识‘肉味’,确实很难熬的,如果是以前还没什么,但**的堤坝一旦掘开了,就再也无法堵上,害得萧逸这段时间杀气冲天,还经常半夜起来练镗,发泄多余的精力。 其实军营里并不缺女人,从汉武帝时期起,军队里就设有专门的‘军妓营’,为出征在外的大军解决需要,比如郭嘉,就是那里的常客,这货在‘酒色’二字上是出了名的放纵,每夜无女不欢,也不怕他那副小身板被掏空了,另外据小道消息,丞相曹操也偷偷溜去过,毕竟都是男人呀,理解! 至于‘军妓’的来源,大都是一些带罪之人,像寿春城里那些‘仲氏’伪官的女眷,十之**就会被贬为军妓,至于男丁,早被砍了头了! 不过萧逸过不去自己心里那道坎,更不忍心去玩弄那些可怜的女子,所以他就只能忍着,忍者,再忍者! 第三天,萧逸躺在家里睡大觉,恢复体力,没办法,昨天有些消耗过度了,这玩意比战场厮杀还要累,腰酸的厉害,要不是自己年轻力壮,差点就趴窝了。 反倒是弱不禁风的蔡文姬,一点事也没有,气色反而比以前好了许多,更显得娇艳动人,还特意‘素手调羹’,弄了一碗八宝莲子粥给萧逸进补,算是奖励他没在外边偷吃~~ 第四天,萧逸又龙精虎猛的跳了起来,在自己的府邸里转了三圈以后,才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无事可做了。<> 大军正在全面修整,很多人都放了假,回家和亲人团聚,根本没有什么军务要处理,至于家里吗,掰着手指头数数,一共就他、蔡文姬、妹妹小静三口人,连吃饭都围不够半边桌子,哪有什么家务事呀? 事实证明,发闲,是可以把人逼疯的,自从离开卧虎山上的小道观,几年下来,萧逸就一直在忙碌,战阵厮杀,谋划盘算,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与兽斗,虽然危险万分,却也其乐无穷,现在突然让他无所事事,吃饱了混天黑,萧逸顿感人生毫无乐趣了,总不能一天到晚和蔡文姬在屋子里运动吧,古人云:“没有耕坏的地,只有累死的牛~” “出去逛逛!” 既然乐趣不来找自己,那自己就出门去找乐趣吧,反正结果都是一样的,亲兵侍卫一个不带,侯爷的仪仗更是不能用,否则一出门百姓回避,官员聚拢,那还有什么意思? 就是一身便服,再带上妹妹小静就可以了,连马都不用骑,太招摇,蔡文姬也不能带,红颜祸水,带上她出门,肯定惹来不少麻烦,这座许昌城里,当官的多,官家公子自然更多,全是些眼冒绿光的色狼,萧逸虽然不怕,可总不能出一次门,就揍一次人吧! 都说金屋藏娇,美女嘛,还是放在家里自己一个人欣赏的好,安全! “好好熬莲子粥,等我晚上回来喝!” 给了蔡文姬一个暧昧的信号,萧逸带着妹妹遛出了府邸,大门是不能走的,动静太大,只要那两扇大门一开,用不了多久,肯定会在路上‘巧遇’到某位达官显贵,然后就是一见如故,把酒言欢…… 许昌的水,深啊! 后门也不能走,因为被送礼的人给堵死了,萧逸位高爵显,又手握重兵,想求他办事,或是套交情的人能绕着许昌城转好几圈,以前在军营里还好,没人敢来打扰,现在不一样了,知道大都督在家休息,谁不是带着大堆的礼物过来奉承、拍马,前门又不敢走,怕丢脸面,也怕惹大都督生气,所以全在后门守着呢,有的已经守了好几天了,依然执着! 无奈之下,只好从围墙上翻出去了,好在兄妹俩身手都很敏捷,萧逸猿臂轻伸,先把小静扔上墙头,然后十指如钩,像只大壁虎一样,几下爬到上面,一翻身就过去了,小静再往下跳,自有哥哥稳稳的接住,颇有几分做贼的刺激感! …………………………………………………………………………………………………………………………………… 兄妹二人狂街,小静自然成了带路党,三个多月的时间,这个活泼好动的小姑娘,早就玩遍了许昌城里的大街小巷,那里人多热闹,那里有好吃的,全都摸了个门清。<> 当然了,以她的霸道性格,顺便把许昌街头的混混无赖,纨绔子弟也揍了个遍,因此还得了个‘混世小魔女’的称号,说出去,绝对威风八面! 不过在这段时间,送到‘许昌令’那里的状纸也有一尺厚了,而这个职务,恰好就是大公子曹昂兼着,所以批复下来的话也只有一句--‘查无此事!’ ‘鬼面萧郎’的妹妹,霸道一点,不是很正常吗! 许昌,本就是司州一带屈指可数的巨邑,人口众多,地方富庶,大汉朝廷迁都于此后,宗族大户随之而来,就更加的繁荣了,每日商旅往来不断,酒肆、饭庄、棋舍、旅店云集,捎带着连‘青楼楚馆’的生意都好的爆棚,为此,丞相府特意下了政令,在城内开了东西两座坊市,让商人、百姓可以自由交易,吸引来大量的客商,据说连塞外的匈奴人都有商队来此贩马。 “不错,几年来南征北战,今日总算看到生民之乐了!”看着街道上繁荣的景色,还有路人虽然忙碌,却生机勃勃的身影,萧逸终于满足的点点头,自从董卓祸乱天下以来,所能看到的就只有战乱、杀戮、饥荒、死亡,‘白骨曝于野,千里无鸡鸣’,就是大汉王朝真实的写照。<> 现在好了,都城安定下来,朝廷也有了起色,兖州的‘屯田政策’很是成功,秋粮大批入库,除去战事消耗,仍有不少的剩余,这进一步让动荡的社会安稳下来,明年,‘屯田政策’会向豫州、司州、关中、淮南各地大力推广,等手里有了更多的粮食,人心自然会稳定下来,人心稳了,天下自然也就太平了! “感谢上苍,仗没有白打,人没有白杀,血也没有白流!” 萧逸一直认为,战争只是手段,统治才是目的,这几年来自己四处征战,杀人如麻,还背了个‘屠夫’的恶名,为的不就是打出一个天下太平吗? 现在看了许昌的繁荣景象,萧逸觉得自己的路没有走错,以战止战,用自己手中的‘斩蛟剑’堪定南北枭雄,辅佐明主,还天下百姓一个太平盛世,为此就算自己被骂几句又算得了什么,就算以后会下‘血池地狱’又算得了什么~~ “咚!……咚!……” 正当萧逸自我陶醉其中,自我精神升华的时候,随着几声嘹亮的钟声,一座宏伟的寺庙出现在面前;而且是轻烟缭绕,香客如云……天颐寺! “不是吧,刚想到血池地狱,就让我碰到了寺庙,难道真要有那位高僧把我超度下去不成?” 正文 第六十二章天颐寺 推荐阅读: ? “无量天尊!……这群光头真是下手好快呀!” 萧逸有铠甲,有朝服,还有一枚金灿灿的‘无愁亭侯’大印,可无论何时何地,他也没忘记自己道家弟子的身份,更没忘了老道师父临死前留下的那三枚箭簇,也就是三个遗愿! 其一,辅佐明主,平定战乱! 其二,心存善念,少做杀戮! 其三,振兴道门,传承法统! 这三个遗愿,萧逸第一个做的很好,第二个做的不太好,至于第三个,根本就无从下手! ‘佛兴道衰!’ 这就是当今天下的真实情况,也是整个东方世界宗教信仰上的一个转折点。 道教,是华夏的本土宗教,历史悠久,从先秦时代就已经开始兴起,崇尚‘无为而治’,‘天地人’三位一体的学说,并为国人所信奉,在文化,经济,政治上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上千年来,为了追求道家所宣传的‘长生不老’,不知有多少帝王将相前仆后继,花费无数的金钱和精力,寻仙药、炼金丹、画符篆,以求永享富贵,就连千古一帝秦始皇,雄才大略的汉武帝也未能例外,怕死,人之本性啊! 如果道士们只是研究下金、银、铅、汞之类重金属的服用效果,或者是多画几张驱鬼神符,为‘抽象派艺术’做个开创者,那也没什么,可一场‘黄巾之乱’却把事情弄的一团糟。 一夜之间,风云突变,大汉王朝的统治者们惊奇的发现,那些道士们不乖了,他们竟然要一手拿浮尘,一手握大印,推翻原有的制度,建立一个‘********’的神之国度! 这还了得,虽然统治阶级一直宣传所谓的‘君权神受’,可当这些神仙的弟子们真的讨要权力时,他们立刻挥起了手中的屠刀,全力镇压,毫不留情,从‘中平’元年到现在,整整十年,无论是中央朝廷,还是各地诸侯,从来没有放松过对道家的打击,就连曹操都数次下令,拆毁兖州境内的道观,防止有黄巾余孽趁势作乱,千年宗教,元气大伤! 道家被打压下去了,但国人是不能没有精神信仰的,于是自‘汉明帝’时从西土传来的佛教,在潜伏了两百多年后趁势而起,抢占了国人的精神世界,尤其在乱世之中,百姓流离失所,贵族的地位也是朝不保夕,人们生活在极大的恐慌中,而佛教的‘四大皆空,转世投胎,善恶有报’的教义学说迅速深入人心,广为流传。 而且这些光头里也颇有高人,懂得从政权上层入手的道理,当初在洛阳时,他们就通过‘白马寺’在权贵中大肆传教,吸收信徒,如今朝廷迁都许昌,这些光头又跟了过来,开了一座‘天颐寺’,而且香火鼎盛,若长久如此,则道家再难有翻身之日呀! 正当萧逸站在寺庙门口,皱着一张小脸,为如何才能完成老道师父的第三个遗嘱而冥思苦想时,三名身穿白衣的少年,步伐翩翩的走了过来。 “见过萧家哥哥!”三名少年来到近前,同时抱拳行礼,不过姿势很不标准,脸上也都带着古怪的笑意。 “你们怎么出来了?”萧逸目光一扫立刻就认了出来,那里是什么少年,分明是三个妙龄美少女,曹宪、曹节、曹华,正是丞相曹操的三个宝贝女儿! 三个女孩并不回答,只是抿嘴轻笑,还故意抖抖身上的男子衣衫,装出一副大丈夫的气概。 这个时代的社会风气开放,女子们有很大的自由,再加上曹操也不是那种死板的父亲,所以平时是不约束孩子们外出的,不过公子们还好,几个女孩要是满大街的乱跑,却是不太雅观,所以三姐妹一商议,换了曹丕他们的衣裳,一起跑了出来! 听说‘天颐寺’人多热闹,佛祖也灵验,所以三姐妹就来这里游玩,没想到在门口处遇到了萧家兄妹,自然要跑过来打声招呼了。 再者,双方之间还有一层特殊关系,对于父亲的安排,曹节还是很满意的,今年她已经十五岁了,母亲卞夫人私下说过,再过两年,等她十七岁时就风风光光的嫁出去,做大都督夫人! 不过她也知道,自己的两个姐妹都没有死心,毕竟像萧家哥哥这样,年少英武,会体贴人,又身居高位的乘龙快婿实在太难找了,谁也不想错过,那怕是让给自家姐妹! 别看在容貌上三姐妹都类似自己的母亲,可在性格上却清一色的随了曹操,外柔内刚,勇于争取,所以看似一团和气的姐妹,实际上也是明争暗斗呢? 至于斗争的胜利品,就是眼前这位,让世人惊惧万分的‘鬼面萧郎!’ “顽皮,今天就跟我一起游玩吧!”萧逸一脸微笑的看着三个小姑娘,都是豆蔻年华,春花般的容颜,其中一个以后会成为他的正室妻子,至于另外两个吗,也有可能成为他的老婆! 这次淮南之战,萧逸有大功却无赏赐,不过曹操私下却许诺过,虽然短期内不能再赏他爵位,但可以让他在自己的女儿里多选那么一两个做平妻,或是三个都选走也是可以商量的,这可比加官进爵厚重的多呀! 五个人凑在一起,自然热闹了许多,更何况其中四个还是青春洋溢的小姑娘,不过在进去之前,萧逸没忘了向四周查看一番,果然,十几个隐藏在人群里的身影进入了他的视线,看身形、动作,都是些不错的高手。 曹家三位小姐外出,暗中怎么可能没有人随身保护呢,这些人自然也看到了萧逸,全都偷偷的伸出右手食中两指,微微弯曲,这就是下拜行礼的意思。 侍卫们的任务是暗中保护三位小姐,不受那些‘狂蜂浪蝶’的骚扰,不过萧逸自然是例外,相府上下谁不知道,这三朵鲜花,本来就是给萧逸这只‘黑蝴蝶’准备的,他不采,那才是问题。 ……………………………………………………………………………………………………………………………………………… 天颐寺的规模颇大,一进大门,就是弥勒迎客,一尊巨大的木雕佛像半卧在那里,大肚袒胸,笑口常开,看着就是那么喜庆。 佛像旁边还挂着一口‘安乐钟’,青铜铸就,重达数百斤,据说敲上一下,就可以保佑家宅平安,因此香客云集,甚至都排起了长队,当然了,寺庙的钟不是白敲的,旁边有布施箱,向佛祖表示了诚意后,钟声才会灵验,真不知道是哪位聪明僧人想出来的办法,并沿用到了两千年后…… “大哥,这个光头胖子为什么肚子那么大呀?还笑的那么开心?”小静显然不是一个尊敬神灵的人,对着弥勒佛像很是好奇,还伸出手去要摸人家的肚子。 “呵呵!” “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 “开口便笑,笑世间可笑之人!” 萧逸不通什么佛法,不过后世那副挂在京都‘谭拓寺’门口的对联,他还是知道,此时说出来,最是恰当。 果然,这副包含禅机、哲理的对联一出,几个小姑娘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小嘴中不停的反复默念,越念越有味道! “萧家哥哥果然才华横溢,文武双全!”曹家姐妹从父兄口中知道萧逸很有才华,那首《笑傲江湖》更是听的她们如痴如醉,不过从别人口中知道,跟自己亲眼所见毕竟不同,如今看到萧逸出口成章,不禁大为敬服,同时心里那种争夺的战意也更浓了! “阿弥陀佛!施主真是佛缘深厚,有大智慧,得大自在之人!” 一名三十几岁的支客僧走了过来,面色红润,满脸笑容,身披一件大红袈裟,内穿灰色僧袍,脖子上一百零八颗菩提子串成的念珠,闪闪发亮,光头上还有六块戒疤。 萧逸等人的谈话他也听到了,尤其是那副包含佛理的对联,更是让人耳目一新,支客僧还暗暗决定,一会就去禀报方丈大师,请石匠来,把这副对联就刻在弥勒像旁边,必能为寺庙增光不少! 至于这五个人吗? 刚才他也暗暗观察了一番,虽然都是素衣常服,但四个女娃容貌秀丽,浑身上下都透着灵气,一看就是贵人家里出来的,绝不能等闲视之,至于那个黑脸青年人,孤身站在那里,身如山岳,眼如幽冥,看不透,看不透呀!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六十三章太平钱、富贵眼,龙凤铃! 推荐阅读: ? “大和尚!” “光头大和尚!” 萧逸还没答话,几个小姑娘就先围了上去,有的摸袈裟,有的数念珠,还有的对那颗大光头很感兴趣,好奇心十足,弄得支客僧狼狈不堪,不知该如何招架这几个小精灵! “不得对大师无礼!”萧逸指掌万马千军,身上自然有一种威势,轻斥一声,四个小姑娘立刻变的乖巧起来,小猫一样站立在旁,再也不敢乱动。 “阿弥陀佛,多谢施主!”擦擦光头上的冷汗,支客僧又重新打量起萧逸来,刚才那声轻斥他也听到了,声音虽然不重,却包含金戈铁马之威,让人心里情不自禁的服从、听令! “身形高大,狼背蜂腰,双臂修长有力,虎口、指肚上还有厚厚的老茧,尤其是那双眼睛,精光四射,夺人心魄!”支客僧也是有些眼力的,立刻看了出来,这是一名统兵的将军呀! 佛教走的就是‘自上而下’的路线,如果能在朝廷官员中招收一批信徒,再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那么传播起佛法来自然事半功倍,如今有一位将军来到,支客僧自然欣喜万分。 “天颐寺不但佛祖灵验,有求必应,寺中的景色也是颇为怡人,若是游玩累了,还有可口的斋饭享用,几位施主可以细细品尝!”既然是贵客,自然要留下,斋饭留客就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呵呵,多谢大师指点,我等自然要好好观赏一番!”萧逸淡淡一笑,而后带着几个小姑娘向寺庙里面走去,今天他是来试探敌情的,自然要看个仔细了,道家复兴的重任,就在他的肩膀上了! 五个人刚一走远,支客僧立刻招手叫过一名小沙弥,满脸的兴奋,连那颗大光头都闪闪发光,“阿弥陀佛,速速禀告方丈大师,就说我佛门的‘护法金刚’出现了!”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天颐寺修建却是不错,干净整洁,香烟缭绕,庄严肃穆的佛堂中,供奉有三世佛,二天将,十八罗汉的神像,惟妙惟肖,让人心生敬意,不少香客正在这里拜佛、祈祷、许愿,求签的竹筒更是被人摇晃个不停,旁边专门有解签的大师为众人指点迷津! 神佛一物,信则有,不信则无,不过看那些香客们或兴奋,或惶恐地神情,就知道他们已经深陷其中了,佛教却是有吸引众人朝拜的魅力! 大殿两侧,分别是藏经阁、梵文碑林、清心禅室、斋饭堂,竟然还有一片湖光水榭,吸引了不少的游客,看来这些人除了拜佛许愿外,恐怕更多的还是来这里游玩的,好奇心远远大于虔诚心。 水泊足有二十丈方圆,是天然形成的,池水并不深,很是清澈,还有大群的游鱼在其中穿梭,带来无限的活力,在水泊周围还修建了环形的回廊,并设有观赏亭,供游人们投食喂鱼,中途休息之用。 最吸引人的却是水泊正中,有座一丈方圆的小岛,上面建了个更加小巧的亭子,上绘佛教‘护法二十诸天’图案,在亭子正中,用红绳悬挂着一枚一尺大小的铜钱,阳面刻有‘天下太平’四个汉字,阴面则是梵文密语,深奥难懂,铜钱中间有拳头大的方孔,竟然还挂有一枚拇指大的小金铃,被风一吹,发出悦耳的叮当声。 据负责的小沙弥介绍,这可不是一般的铜钱,而是佛家中有名的‘太平钱’,转为祈祷之用,香客们可以从四周用铜钱投掷,若能砸中,则可保财源滚滚、家宅太平无事。 中间的那个方孔叫做‘富贵孔’,若是投掷的铜钱刚好能从孔中飞过,则可大富大贵,男子可以‘出将入相’,女子则能获得‘诰命’,成为高官正室夫人! 至于‘金钱孔’中间的铃铛就更加了不得,那是有名的‘龙凤铃’,能砸中者,无不是‘天赐福缘’之人,男子可为一方诸侯,有封王之望,女子更是贵不可言,有母仪天下的机会,至少也是个王妃,或者后代中能出个王妃! 谁不想家宅平安,财源滚滚,至于想‘出将入相’的男子,和‘母仪天下’的女子更是数不胜数,哪怕当不了皇后,能当个王妃也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因此大量的香客游人都在这里不停的投掷铜钱,希望讨个好兆头回去。 不过吉祥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萧逸目测了一下,从走廊到水泊小岛大概有十丈距离,也就是三十米远,那枚‘太平钱’却只有一尺大,比一般的箭靶都要小的多,在风中又是飘摆不定,想用铜钱砸中它,谈何容易,要想穿过中间的‘富贵孔’,更是百步穿杨一样的难度,至于那枚‘龙凤铃’,呵呵~~~ 果然,看了半天,香客们投掷的铜钱无数,却只有两三枚侥幸砸中了太平钱,发出轻微的当当声,而落在小岛上,和水泊里的铜钱却数不胜数,估计用不了几天,庙里的和尚们就会打捞一回,发笔横财。 人就是这样,越是难砸就越吸引人,香客中不乏贵族子弟,投掷的兴起,除了五珠铜钱,银稞子,金粒子全往上招呼,务必要砸他个‘富贵荣华’出来,不过据负责的小和尚说,每天能砸中‘太平钱’的寥寥无几,能侥幸穿过‘富贵眼’的几个月也难出一个,至于那枚‘龙凤铃’,从建寺至今,更是一次也没有响过。 不过越是这样,人们越觉得灵验,砸不中才对吗,要是随随便便出一大堆皇后、王妃,那就不值钱了,即便如此,每天仍然有大量的香客来碰运气,甚至不少宗族大户特意带了女儿来,试试家里能不能出了王妃之类的,在大汉王朝的历史上,成为外戚,可是一条寻求富贵的捷径呀? 遇到这样有趣的事情,几个小姑娘自然来了兴趣,纷纷要砸‘太平钱’,可是几个人在身上一摸,全有些发呆--没钱! 曹家三姐妹出来的匆忙,换了男装就跑了,结果把装钱币的秀囊落在了家里,身上是分文全无。 萧逸也是怀里空空,他不是没钱,而是没有带钱的习惯,身为大都督,他平时都是在军营里待着,一切东西自然有公家供应,偶尔需要花销,也有麾下亲兵去办理,根本不用自己动手,久而久之,也就没了带钱的习惯! 至于小静,只要跟自家哥哥在一起,她就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愁,自然更不会带钱了。 五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互相看了看,都是一脸的窘态,又觉得好笑! 一个侯爷,一个侯爷妹妹,三个相府小姐,五个一等一的大贵族,竟然都没有钱,也真是够奇葩的。 都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不过萧逸从不认为自己是英雄,所以这事也就难不住他了,向四周看了看,大手伸到背后,做了个捻钱的动作,很快,一名装作游客的侍卫就从身边走了过去,袖子一伸一缩,当萧逸把手再伸出来时,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就出现了,铜钱、银棵子,应有尽有! “哇!……我砸,我砸,我再砸……” 四个小姑娘,各攥着一把五珠铜钱,砸的不亦乐乎,不过十丈的距离,砸那么小的太平钱,对她们来说真是个不小挑战。 几个人里,小静跟着萧逸练过武,弓马骑射,拳脚兵刃,都有不错的水平,臂力也够,因此还能砸到十丈外的亭子里,就是准头差点,不是远,就是近,全落在了周围,急的她哇哇叫! 至于另外三个,每日学的都是‘琴棋书画’,小手上根本就没什么力气,扔出去的铜钱十之**打了水漂,连亭子都扔不过去,反而累得呼呼气喘,香汗淋漓! “没中、没中、还是没中……” 结果一袋子铜钱砸完,四个人全是一无所获,气的小姑娘们杏眼圆睁,却又无可奈何! 对此,萧逸只是微微一笑,并不放在心上,以她们四个此时的身份地位,无论砸中与否,都会富贵荣华一生,就算神佛不佑,自有人佑!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六十四章三个不能 推荐阅读: ? “萧郎好雅兴,有神佛护佑,难怪在沙场上会无往不胜呢?” 几个人游兴正浓时,一名中年人从后面缓步走来,红袍、犀带、软靴、高冠,面如银盆,眼似明灯,三缕须髯迎风飘摆,虽然也是一身寻常服饰,但汉官威仪尽显! “原来是伏大人,幸会!”萧逸目光一扫,立刻认出来了,来的是伏完,有名的汉室死忠之臣,当初小皇帝从长安逃出来,他就是随行大臣之一,而且一路上出谋划策,数次转危为安,是个有能力,有心计的人。 而且此人的出身也不简单,他是东汉开国元勋-‘大司徒’伏湛之七世孙,袭爵‘不其侯’,又娶了汉桓帝的女儿‘阳安公主’为妻,是货真价实的汉家驸马爷,如今官居侍中,在朝堂上颇有威望。 因为都是私服出游,二人并没有称呼对方的官职,而是抱拳行礼,以平辈论交,随即又扯了几句闲谈,心中却各有所思。 “早就听闻曹操欲招此子为婿,如今看来,此言不虚呀!”伏完没少出入丞相府,自然认识曹家三姐妹,现在看他们其乐融融,仿佛一家的模样,心中就是几个翻滚。 曹操权威日重,威凌天子,已经有了几分当年董卓的架势,伏完私下和一些汉室死忠之臣也商量过,要想重振汉室江山,必须除掉曹操,而后再逐步分化、瓦解掉丞相府一系的强大军政力量。 可是话好说,事难办,曹操手握军政大权,朝廷各部要害也大都把握在其心腹人手里,而伏完他们这些人真是‘一颗忠心,两手空空’,虽有杀人心,却缺少一把斩杀蛟龙的宝刀。 所以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拉拢一位手握兵权的将军,共同举事,经过一番物色后,他们就把主意打到了萧逸身上。 首先,萧逸并不是曹氏宗族,跟随的时间也比较短,当初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时,他还是并州刺史-张扬的部下,从洛阳回军以后,他才跟随了曹操,属于中途插队,根基不深那类! 其次,萧逸手上有兵权呀,驻扎在许昌城外的‘玄甲铁骑’对他唯命是从,其余各军也有数万人马是他从关中带出来的嫡系,坐镇长安的大将马六,指掌‘陌刀兵’的大牛,以及典韦、张辽、高顺等人更是维他马首是瞻,完全有实力和曹操分庭抗礼,或是称霸一方。 最后,就是个人的武艺,‘鬼面萧郎’,勇冠三军,比起‘虎鸠’吕布来,也毫不逊色,当初司徒王允能诱使吕布杀掉董卓,如今他们未尝不可以拉拢萧逸,让他动手除掉曹操呀! 再加上这次淮南之战,萧逸有大功,却未受赏,心中必然会有怨气,让这些人看到了一丝机会,在伏完他们想来,二十岁的年轻人,虽然有勇有谋,可毕竟经历太少,城府也不会太深,如果他们从中挑拨一下,完全可以分化萧、曹二人的关系,而后再从中渔利! 而萧逸心中此时也在反复琢磨,自己是带着妹妹偷偷溜出来的,谁也没有惊动,竟然就遇到了伏完,如果是巧合,那未免也太巧了点吧! 如果不是巧合,那就只有一个可能,自己的行踪被人发现了,换句话说,在大都督府周围,有人布下了大量的眼线,时刻窥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包括翻墙出来这件事,真要是那样的话,就太可怕了。 一想到自己竟然生活在别人的监视中,萧逸就浑身的不自在,而后心中怒火升起,接着又变成了浓浓的杀意,“看来老虎不发威,真以为我是病猫呀!” 心中杀气冲天,表面上却丝毫没有露出来,萧逸仍然一脸平静的和伏完谈笑风生,而且目光转动间,发现对方身后也带着一位小姑娘,十三四岁的年纪,穿一件大红色长袖撒金裙,身材修长,容貌秀丽,比起曹家姐妹来毫不逊色,而且举止沉稳有礼,似乎天生带着一股贵气。 “这是小女伏寿,出来见过萧郎!”伏完有六个儿子,却只有一个女儿,而且生的聪明伶俐,典雅大方,深得他的喜欢,因此总是带在身边,视如珍宝一般。 “小女子见过萧大人!”伏寿从父亲身后转出来,屈膝微微一礼,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也在萧逸身上不停的打量着,‘鬼面萧郎’的大名,她也早有耳闻,战无不胜的将军,杀人如麻的屠夫,据说还喜欢吃人肉,没想到竟是这副模样,一点也不凶恶,反而面带微笑,很和煦的样子~ 萧逸也把小静和曹家姐妹唤了过来,分别见礼后,几个小姑娘自然玩成了一团,都是豆蔻年华,五个人站在一起,仿佛五朵金花一般,吸引了不少游人的目光。 “萧郎勇冠三军,沙场征战,更是所向无敌,老夫虽然蜗居许昌城中,却是仰慕已久呀!”接近一个人的办法,就是讨好他,在这点上伏完做的很成功。 “大人过奖了!”萧逸不动声色,只是静听。 “老夫还听闻,此番淮南一战,萧郎血战三峰山在前,力破寿春城在后,论功当为众将之首,朝中不少老臣本已联名上奏,请封萧郎为‘骠骑大将军’,统兵马重任,可奏折递过去,却如泥牛入海一般,没了消息,真是可惜!可惜!” 伏完这番话可是破费心机,尤其‘递过去’三字,更是大有深意,按道理来说,如果是群臣给皇帝写奏折,会说‘递上去’以示尊敬,而他却用了‘递过去’,这暗指的自然是丞相府了,一字之差,却把祸水引向了曹操身上,手段可谓高明之至。 “原来是挑拨离间,还想用‘骠骑大将军’的位子来诱惑自己,真是不知死活呀!”萧逸淡淡一笑,再看向伏完的目光,就跟看一只上窜下跳的猴子一样,穿上衣服,也不像人! 如今天下大乱,全靠有丞相曹操镇着,朝廷才稍微有了一点起色,这些人现在跳出来想做什么?夺回权力,重振汉室,开玩笑,如果他们真有这本事,当初也不会被董卓、李傕、郭汜那几头******给虐的满地找牙了! 自己没有平定天下的能力,又嫉妒别人出来主持大局,这些所谓的‘汉室死忠’,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 “伏大人,如今天下大乱,诸侯割据一方,若是由你辅佐朝政,主持大局,可以平定四方诸侯吗?”萧逸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了一个问题! “这个吗,……不能!”伏完沉思半响,微微摇头。 “匈奴虎视眈眈,羌人狼子野心,鲜卑人、乌丸人,也在窥视我华夏神器,若由伏大人统兵,能够百战百胜,使得四夷宾服吗?” “这个……,不能!”伏完再次摇头,额头上开始冒出冷汗! “最后一问,如今地方豪强、大户崛起,兼并土地,欺凌百姓,若是伏大人理政,能够扫清弊政,还天下百姓一个太平盛世吗?” “还是不能!”伏完已经面如死灰了,一连三个不能,把他的自信心戳出无数个大窟窿! “请跟我来!”萧逸一摆手,水泊周围有大片的白墙,是专门给游人们泼墨挥毫用的,他走过去,跟小沙弥讨了副笔墨,笔走龙蛇,开始奋笔疾书起来! 《蒿里行》 关东有义士,兴兵讨群凶。 初期会盟津,乃心在咸阳。 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 势利使人争,嗣还自相戕。 淮南弟称号,刻玺於北方。 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 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这首诗是丞相大人一次酒后所做,每每念之,让人肝肠寸断,自‘黄巾之乱’以来,天下纷扰,诸侯割据,汉室江山岌岌可危,全赖丞相大人坐镇朝廷,威慑四方诸侯,国势才有了一丝起色,百姓才能安居乐业,诸位大人不安享太平,却心存非分之想,难道非要重蹈覆辙,再次致我大汉天下于水深火热之中吗? 萧逸这几句话就像一根鞭子,狠狠地抽在伏完心头,抽的他冷汗淋淋,盯着墙壁上那首《蒿里行》久久无语~~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六十五章凤凰成群 推荐阅读: ? “叮当!……” 一道清脆悦耳的铃声突然响起,原本在回廊上谈笑、玩耍的‘五朵金花’立刻寂静下来,不光是她们,就连水泊周围的那些游人们也是鸦雀无声,全都目瞪口呆的站在那里,几名小沙弥更是跪倒在地,口中不停念着佛号,全都是颤音~! 就在刚才,一枚铜钱像它的无数同类一样从回廊上扔了出去,不同的是,它很幸运,飘飘悠悠的飞过了水面,飞上了亭子,飞到了那枚‘太平钱’中间,又从‘富贵眼’穿了过去,还碰响了那只‘龙凤铃’,虽然只是擦了下边,轻响了一声,可毕竟是砸中了! 游人们顿时沸腾了,无数双眼睛四处乱转,寻找那名自从‘天颐寺’建好以来,第一个砸中‘龙凤铃’的幸运儿! 最后目光齐聚一处,落在了一名身穿红裙的小姑娘身上~~~伏寿! 原来几个小姑娘一起玩耍,伏寿看到别人都在砸铜钱,她也从荷包里掏出一枚信手砸了出去,那知道运气竟然如此之好,没瞄准,没丈量,更没祈祷,却一砸既中,成了上天眷顾的幸运儿! 随着‘龙凤铃’一响,小姑娘们呆住了,游人呆住了,和尚们也呆住了,就连对着墙壁发呆的伏完,在弄明白情况后,也是欣喜若狂的跑到女儿身边,上下打量,那感觉已经不是在看女儿,而是在膜拜一件稀世珍宝! “天呀,龙凤铃,蕴天机,男子砸中,贵不可言,女儿砸中,母仪天下,至少也是王妃的命格~~” “那红裙小姑娘,莫非日后就是我大汉的‘国母’吗?” “看那仪态、眉眼、气质,不好说,不好说呀……,至少也是位王妃,命格奇贵!” 回廊上的游人们窃窃私语,有些信宿命的已经跪拜了下去,向大汉未来的国母行礼,更有机灵的小沙弥撒腿如飞,前去禀报方向大师,佛祖显灵,有一只凤凰真的落到他们天颐寺了~~ “哈!哈哈!……我儿当贵,贵不可言!”伏完拉着女儿的小手仰天大笑,比他自己加官进爵都要高兴,当朝国丈呀,位尊爵显,谁不想做? “大哥,我也要砸中那个铃铛!”发飙的是小静,曹家姐妹也是一脸的羡慕,还有小小的嫉妒,大家一起砸铜钱,如果都砸不中,那也没什么,起码心里平衡呀! 可现在不一样了,她们四个砸了半天,连那枚‘太平钱’的边都没碰到,人家随随便便扔出一枚,就砸中了‘龙凤铃’,天差地别,心里的巨大落差可想而知,十几岁的小女娃,谁没有个皇后梦,谁不想成为天下间最尊贵的女人,羡慕、嫉妒、恨呀! 风头出的太大,伏寿也有些不知所措了,吐吐小****,还把自己的荷包拿出来,请几个伙伴一起砸铜钱,可小静四个齐齐的一摆头,看也不看,小姑娘嫉妒起来,同样厉害! 遇到难事,就找哥哥! 这已经是小静的固定思危了,在她心里,自家大哥文武双全,智谋深远,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好!好!别急,哥哥来帮你砸金铃!”萧逸爱怜的拍拍小静的脑袋,身为兄长,妹妹的要求是不能拒绝的,那怕是她要登上女中至尊的位子! “小姑娘真有意思,龙凤铃是那么好砸的吗?” “就是,没有皇后的命格,别说砸铜钱,就是扔块金砖也没用!” 众游人都对小静的话纷纷嗤笑,认为是小姑娘家异想天开,看到别人砸中了,也心生羡慕而已,可你有那个命格吗? 就连曹家三姐妹也是忐忑不安,虽然知道萧逸很有本事,可‘龙凤铃’毕竟不是那么好砸的,尤其是荷包已经没有铜钱了,小姑娘们要强,又不肯用伏寿的,如今手里就剩下四个小银稞子,一人一个,换句话说,每人只有一次机会了! 一个大白眼狠狠扫了回去,小静高高扬起鼻子,无比自信的把银稞子交到哥哥手中,然后就等着看那些敢嘲笑她的人下巴掉一地…… “呵呵,我家小妹命格奇贵,绝对不弱于人!”萧逸先是把银稞子在手里掂了掂,而后目测一下自己到那枚‘太平钱’的距离,又感觉下风向,最后微微一笑,露出一对深深地大酒窝来。 一把将小静揽在怀中,大手抓小手,小手捏着银稞子,兄妹二人开始屏气凝神,目光注视着那枚在风中不停旋转的太平钱,蓄势待发。 兄妹二人的奇怪举动立刻引起了众游客的注意,全都停止了喧哗,注目观看,就连伏完父女也一脸笑意的看着,觉得这不过是一场哥哥哄妹妹的小游戏罢了,不过看兄妹二人亲昵的样子,倒是颇为让人羡慕! “着!”在众人的注视下,萧逸一声断喝,大手猛的一抖,小静手里的银稞子就飞射了出去,速度奇快无比,就像一根银箭,直奔十丈外的太平钱而去~~ “叮当!~~” 小银稞子就像长了眼睛一样,飞过水面,不偏不斜,穿过‘富贵眼’,正中在‘龙凤铃’上,将金铃砸的迎风飘摆,叮当乱响,那声势比起刚才小姑娘伏寿的擦边一碰,可厉害的多,也准的多,是正中铃心! “耶!……皇后命,我也是皇后命!”一击砸中,小静高兴的又蹦又跳,还扑到萧逸身上,在他的小黑脸上连亲几口,以示祝贺,其实她未必知道皇后命是个什么东西,不过是小女孩的嫉妒心发作,别人有的,她也想有罢了! “我眼睛没花吧,真的砸~~中了,还是正中铃心!” “难道说这个也是国母……,一前一后,还是东宫、西宫?” 龙凤铃响,人群又是一阵大哗,看向小静的眼神炙热无比,连那些刚才给伏寿下跪行礼的,这时也偷偷把膝盖挪换了位置,谁才是真正的‘母仪天下’,还很难说呀! 又一名小沙弥撒腿如飞跑了,必须立刻告诉方丈大师,刚才消息有误,凤凰来的不是一只,而是一对! “我们也要,我们也要砸金铃!”看着小静一脸幸福的陶醉模样,曹家姐妹也簇拥过来,全是一脸渴望的神色。 “好,都有,都有!”萧逸只好一一安慰,几个小女孩想砸个铃铛而已,又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应该满足。 一样的姿势,一样的动作,萧逸先后将曹宪、曹华姐妹揽住,大手带小手,两颗小银稞子先后飞出。 “叮当!……叮当!” 一连两声清脆的铃声,‘龙凤铃’再次被准确砸中,两个小姑娘也是喜笑颜开。 “又砸中了,还是两次……,两个皇后,再加上刚才那两个,四只凤凰啦~~~” 游人们已经傻了,楞呆呆的看着眼前不可思议的一幕,凤凰这种圣兽,也有一次飞来四只的吗? 尤其看到萧逸向最后一个曹节也招手时,人群的精神几乎要崩溃了,今天不会所有的贵人都聚在一起来的吧,或者问题出在那个青年身上,他是某个神灵转世,想让谁当皇后,谁就能当皇后! 两个姐妹的银稞子都先后砸中‘龙凤铃’,曹节自然也是跃跃欲试,可刚迈出两步,小姑娘又停住了,略加思考,在无数人的注视下,突然小手一伸,直接把自己的那块小银稞子扔进了水里~~~“我不要母仪天下,我也不当皇后!” 说完这两句话,小姑娘一脸娇羞的退到一旁,大眼睛还不时的偷看着萧逸,丝毫没有后悔自己放弃了一个成为女中至尊的机会。 “那个小姑娘傻了吗?皇后也不当?” “也好,都中了四次了,要再中一次还让人活不活?……天颐寺,风水宝地,凤凰都扎堆,可怎么总觉得怪怪的。” 别人不懂,萧逸却明白曹节的意思,她不要当什么皇后,也不当王妃,她就是想当大都督夫人,给个至尊也不换。 “难得此女痴情,无愁对天地、日月盟誓,此生定不辜负她!” “二妹(姐)赢了!”另一边,曹宪、曹华两姐妹互相看看,再没了刚才的兴奋劲,而是一脸羡慕的看着曹节,她才是最聪明的人!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六十六章须弥世界 推荐阅读: ? “萧郎手段无双,却是鬼神莫测!”原本由自家女儿独享的无上荣光,如今被平均分成了四份,伏完心中除了无奈,还是无奈! 天下万物,唯有独一无二,才能珍贵无比,尊贵如凤凰者,一旦成群结队的出现在世间,也就和普通的凡鸟没什么区别了! 毕竟,只有四处飞麻雀,那有漫天飞凤凰的? 伏完久居庙堂,见识广博,自然看的明白,‘龙凤金铃’一连四响,不是这些小姑娘的命格好,而是萧逸的手段太高呀,十丈之外,用一枚小银稞子砸中‘富贵眼’中拇指大小的金铃,在一般人看来绝对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有一种人却绝对办的到~~~射雕手! 鬼面萧郎,恰恰就是一名最出色的射雕手,百发百中,箭无虚发,连云层中翱翔的巨雕都可以射下来,更何况是一枚小金铃了! 虽然心里明白,可伏完既不能反驳,也无法拆穿,龙凤铃一连四响,一真俱真,一假俱假,如果非要说那三个小姑娘都是假凤凰,那自家女儿肯定也跟着被说成是假的,真的也是假的! 至于拆穿萧逸的小手段,同样做不到,除非能找来一名同样出色的射雕手,原封不动的再模仿一次! 大汉王朝尚武之风浓厚,朝中官员,无论文武,都能弯弓射上几箭,可要想在十丈外用银稞子击中拇指大的金铃,这需要及其高超的眼力、腕力、判断力,就这一点,不但伏完做不到,就是许昌城外,十几万军中健儿,也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做到,远在徐州的‘虎鸠’吕布也许能做到,可是请不来呀! 伏完也算是有决断的人,既然推不翻,干脆就认下来,当即抱拳恭贺,萧家有女如此,日后必然富贵绵长,可喜可贺云云,当然了,他也没忘了提一句,自家女儿可是在没人帮忙情况下砸中‘龙凤铃’的,那才是真的天意~~ “哈哈!……我命由我不由天,人生在世,不怕苍天无眼,只需手中有刀!” 面对带着浓浓醋意的恭贺,萧逸只是微微一笑,而后拍拍藏在怀里的‘贪狼宝刀’,武力,虽然不是万能的,可却能解决世上绝大部分问题,比如说某些挑拨离间的苍蝇,再比如说把自家妹妹送上女中至尊的宝座,只要她喜欢。 当哥哥的用心良苦,可小静显然没有做皇后的觉悟,也没有‘母仪天下’的风范,对她来说,砸龙凤铃只是一场游戏而已,玩完了,高兴完了,也就过去了。 现在她又对水泊里的游鱼产生了兴趣,带着几个小姑娘,叽叽喳喳的商量着要扎几条出来,烤着吃,在侯府里她就经常这么干,一双大眼睛正四处找竹子,做扎枪,好一试身手。 “普天之下,有喜欢光着脚丫子四处趟水,用竹枪扎鱼吃的皇后吗?”一想到这里,萧逸就乐的肚子疼,不管是凤凰,还是麻雀,开心就好。 …………………………………………………………………………………………………………………………………… “阿弥陀佛!” 随着一声响亮的佛号,‘天颐寺’的高层僧侣终于出现了,几名身披大红袈裟的中年和尚急步走了过来,口中佛号不断,眼睛却在几个小姑娘身上转个不停,精光四射,如果几颗锃亮的大光头上不是烧有戒疤,很容易让人怀疑,来的是一群高僧,还是一群色狼! “几位大师安好!”伏完第一个迎了上去,他在洛阳时就是白马寺的常客,崇佛之心很是虔诚,修建这座天颐寺,他更是出了大力的,联络了几十家公卿大臣,出钱、出料、出地、出人,所以跟和尚们很是熟悉。 “伏大人安好!”对这为大金主,和尚们自然很客气,更何况据小沙弥禀报,四只凤凰之一,就是伏完之女! “龙凤金铃,蕴藏天机,今日一连四响,必有贵人降临,敝寺方丈大师业已出关,正在禅房相候,请几位施主前去相见!”和尚们都是一脸兴奋的神色,天赐良机呀,如果天颐寺能跟一位、或是几位,未来的‘国母’搭上关系,从此青云直上,佛教大兴,指日可待呀! “方丈大师已经出关了!”伏完脸上的喜色一点也不比和尚们少,天颐寺的方丈大师,学究天人,有大智慧,大超凡,每当他遇到疑难时,总会跑到寺庙里来寻求开悟,每每必有所得。 不过老和尚有个习惯,就是闭关,长则数月,短则十几天,一心参禅,不问外事,所以伏完经常会扑空,可又没办法,只能苦苦等待。 另外,老和尚还有一手不世出的绝技~~摸骨断命! 不问出身,不看生辰,只要一摸身上的骨骼,就可以推断出此人的命格如何,以及未来的吉凶祸福,那真是神佛一样的手段,伏完正想借此机会,在四个女孩中断一断,谁才是真正的‘母仪天下’命格,对自己的女儿,他可是很有信心的,至于萧逸那个作弊的家伙吗,呵呵…… “诸位施主请!” “诸位法师请!” 禅房在寺庙后侧的一个小院里,苍松翠柏,很是清净,门口除了两名侍立的小沙弥,还有一块很大的木牌,上面写着‘须弥世界,众生止步’八个大字,笔画既不霸道,也不苍劲,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力量,让人自觉遵从! “看来里面的老和尚法力有点深呀!”萧逸习惯性的摸摸下巴,一脸的警惕,都说字由心生,字如其人,从这八个字里,他就感觉到了许多东西,非大觉悟者,不能有此神通,再联想到佛门如今步步为营的崛起态势,幕后的主持者,定非凡人! “压力山大,压力山大呀!” 随行的小沙弥都留在了外边,只有四名披袈裟的僧人有资格进入这方所谓的‘须弥世界’,刚才一路上,他们已经各自报了法号,分别是无梦、无幻、无虚、无影! 就是不知道他们跟‘无心’小和尚是什么关系,看着眼前的‘梦、幻、虚、影’四位僧人,萧逸不禁想起了那个被自己用一匹白马送到草原上传教的小和尚,也不知道他打开局面没有,又或者被那些凶悍的草原野人烤着吃掉了…… 院子很小,三间平房,从用料到装饰都及其普通,院子里除了几颗松柏,就是两个石墩,一方石刻棋盘,除此,别无他物,虽然小院也在寺庙范围之内,可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来到了另一方世界,清净、无为,让人心生净意,就连最喜欢玩闹的小静,都老实下来,乖乖的跟在哥哥身后,还拽着衣角,这样有安全感! “师傅,贵人们已经请到了!”四名僧人在门口轻声传禀,脸上更是恭敬至极,仿佛里面坐着的不是一名老和尚,而是佛祖的化身。 “阿弥陀佛,请贵客们进来吧,老僧早已恭候多时了!”一声低沉的佛号传出,却清晰无比的穿入众人的脑海里,犹如狮吼一般,让人精神一振! “多谢方丈大师!”伏完连忙在屋外带着女儿躬身行礼,一副虔诚的模样,而后小步迈入! 萧逸淡淡一笑,‘智者役神,愚者役于神’,所谓神灵,本就是虚无缥缈的存在,更何况只是一位神佛的代言人,还能被他这位执掌万马千军的-大都督吓住不成。 男子汉,大丈夫,行走世间,但求快意恩仇,不愧苍天,可谁要是敢挡我的道,那就遇佛杀佛,绝不留情! “呵呵,走,咱们也进去!”摸着怀里的贪狼宝刀,萧逸昂首而入,他的无畏气势给身后的几个小姑娘带来了莫大的勇气,原本拘束的神态消失不见,又恢复了活泼、可爱的模样,相继而入!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六十七章一休大师 推荐阅读: ? 没有庄严肃穆的佛像,也没有威武雄壮的金刚,有的只是一铜钵、一木鱼、一老僧,外加墙壁上挂着的一个大大的‘禅’字而已。 谁也没想到天颐寺--方丈大师的禅房居然如此朴素,看外面香火鼎盛、日进斗金的架势,和这里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果然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一件半旧的烫金袈裟遮住了干枯的身体,老僧的年纪应该很大了,从他那两条快垂到耳边的长寿白眉就可以看出来,可脸上的皮肤偏偏却像婴儿一样光滑水嫩,让人对他的年纪又产生了怀疑,还有那双明亮的眼睛,饱经沧桑中又带着天真无邪,仿佛早已看透了红尘中的一切,轮回了百世千年一般!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又是一声佛号,老僧先是看了看躬身行礼的伏完,目光一转又落在了小姑娘伏寿身上,微微点了点头,接着又一一看过其他几个女娃,脸上顿时出现了一丝笑意,等最后看到萧逸身上时,目光却是突然一颤,顿住了! 与此同时,萧逸屏气凝神,聚拢目光也在仔细的打量着老和尚,心中同样一阵惊诧,老和尚给人的感觉不是一副血肉之躯,而是一尊光芒四射的佛像,和其光,同其尘,人佛合一! 二人凝视,四目相对,老僧的目光清纯如水,仿佛能荡尽人间一切罪孽,洗涤人心,而萧逸的目光洞若幽冥,无论什么东西遇到它,都会被吞噬的干干净净,再难回头! 对视,良久的对视,一坐,一立,谁也不动分毫。 意志上的较量是最耗心神的,半响,萧逸狼背蜂腰的身体开始微微摇晃,而老僧不动如山的躯体也颤抖起来,汗水更是将二人的后背全部打湿…… 一个身化菩提,心怀慈悲! 一个以杀证道,无所畏惧! 最后,难分高低,势均力敌! 二人的较量立刻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尤其是‘梦、幻、虚、影’四僧,更是震惊的大光头乱晃,自家方丈一向以‘大智慧,能服人’而闻名,从来没有人能和他的目光对峙,这个黑脸青年到底是什么人,不但坚持了这么许久,竟然还不落下风…… 尤其是对方身上那冲天的杀气,密如阴云,乖乖,这得是杀了多少生灵才积攒出来的,真是妖孽呀! “阿弥陀佛!……想不到今日不但群凤降临我佛门净土,竟然还有一只‘贪狼’在此徘徊游荡,佛祖待我天颐寺真是不薄,不薄呀!”老僧目光一收,又恢复了无喜无悲的状态。 “呼!~~无量天~~!”萧逸也是长出一口气,差点把道家的口号念出来,可一想到这里是佛门净土,连忙又收了回去。 “敢问方丈大师法号?”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就算自己要代表道家出战,总得知道对手是谁吧! “阿弥陀佛!~~~老衲法号~~一休!” “什么?……一休~~哥?” “噗通!”一声,在万马千军面前也稳如泰山的萧大都督终于站不住了,一个跟头栽到地上,双眼发直,口吐白沫~~“我嘞了个去!” “哥哥!哥哥!” “呀!……萧家哥哥!” 萧逸一倒,几个小姑娘立刻慌了神,连忙冲过去合力把他扶起来,又拍又摸,上下仔细查看,生怕他出什么意外! 就连端坐不动的‘一休’老方丈也有些差异,此子和自己对视良久,都纹丝不动,心性沉稳,毅力更是惊人,怎么一听到自己的法号却变成这个样子? “没事,不要担心,刚才就是脚下打滑,没站稳而已!”萧逸连忙安慰几个就要‘掉金豆’的小姑娘,又把要拔剑砍人的妹妹小静安抚住,自己的小黑脸上也很不好意思,可是老和尚的法号也确实惊人了点! “千休与万休,总不如一休,一休万事休,更莫造怨仇!”老和尚用佛家经典解释了自己法号的来源,“施主莫非听过老衲的法号?” “呵呵,岂止是听过,简直如雷贯耳呀,今日得见,三生有幸!”萧逸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天颐寺香火鼎盛,为什么佛门蒸蒸日上,这都是有原因滴,有如此一颗聪明的光头在幕后主持大局,一切皆有可能,就是不知道他会不会……‘格叽格叽,格叽格叽~~’ 对于萧逸的解释,众人倒也没有多疑,只当他是一番礼数上的客套而已,再说‘一休’大师,在许昌城的权贵中间,本就是很有名气的。 ……………………………………………………………………………………………………………………………………………… 这个时代没有椅子,大家一人一个蒲团,排排坐,吃果果,不过几个小姑娘在这种气氛中都有些紧张,全都挨近了萧逸,伏寿也贴近她的父亲,寻求安全感! “久闻方丈大师有‘摸骨断命’神术,今日小女在寺中游玩,无意中碰响了龙凤金铃,还请大师给断一断,是吉是凶!”伏完对自己女儿的命格非常看重,没饶弯子,直接出言请求。 “呵呵,今日诸多贵人来到敝寺,就算伏施主不言,老衲也要一试身手的!”说着老和尚一摆手,“如梦,如幻,焚香,开天眼!” “阿弥陀佛!” 两名僧人立刻行动起来,一个古香古色的小铜鼎,一把红、黑、灰,三色相杂的奇异熏香,很快,轻烟升起,聚而不散,吸上一口,直接透入肺腑,让人感觉到灵台一阵的清明! 人有天眼,就在额头正中,不过因为人性的贪婪、愚蠢,灵性尽失,已经被完全遮蔽了! 据说有大机缘者可以打开天眼,然后就能看到别人肉眼看不到的东西,洞彻人心,查看天地宇宙万物,能知过去未来,总之,厉害的一塌糊涂~~ 老和尚开天眼的办法就是用一条黄布把自己的肉眼蒙上,一点光亮也看不到,眼睛是最能欺骗人心的,视觉一旦失灵,人的其他几种感觉就会变得敏感起来,甚至可以领悟传到说中的第七感觉、第八感觉! 平常人有六识,分别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但在此之上,据说还有‘末那识’和‘阿赖耶识’。 末那识,就是意识的根本,其本质是恒审思量,使意识产生一种自我意识,从而脱离肉身的束缚,洞察天机! 阿赖耶识,是前七识的根本,也是宇宙万法的本源隐藏私我善恶,暗含万法平等,不生不灭,无始无终! 不过后两种境界过于虚幻飘渺,又无法意会言传,非大德高僧不能领悟。 看到‘一休’老和尚已经准备好了,伏完立刻拍拍女儿的小手,示意她赶快上前,机会难得,抢先一步总是好的。 伏寿很听话,几步来到老和尚面前,先是恭敬的行了礼,这才乖乖的跪坐在那里~~~摸骨断命开始了! 老和尚先从头顶天门开始摸起,而后是额头、鼻梁、再推向脖颈,“不错,凤首高抬,青云直上,九霄遨游,贵不可言,却是一副好相貌!” 可当摸到伏寿的两臂时,却又皱起了眉头,“两臂虚弱无力,恐有‘中途断翅,跌落凡尘’的危险呀!” “还请大师明示,如何逢凶化吉,保我儿一生平安!”听到自家女儿的命格批语,伏完先是一喜,而后一惊,一脸恐慌的询问起来,这时候的他只是一位父亲,不求荣华富贵,也不求自己家族跟着飞黄腾达,只求女儿平安无事就好! “天命如此,无可更改!” 一休老和尚叹息着摇摇头,表示无能为力,可又架不住伏完苦苦哀求,最后终于说了一句,“褪去五彩神羽,不鸣不叫,虚坐枝头,或可平安无事!” 伏完再问,老和尚却默然无语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六十八章各有造化 推荐阅读: ? 伏寿有些黯然的退了下去,接着是曹家姐妹,按照年龄顺序,大女曹宪第一个坐了过去,让‘一休老和尚’摸骨断命。 “不错,金凤临凡,女中至尊,又有‘龙兄虎弟’伴生,可保一生平安富贵~~,就是羽翼短了些,难以飞到天之尽头,另外,身上缺乏阴阳二气,恐怕命中无子呀!” 老和尚的话一说完,曹宪的小嘴就撅了起来,在这个时代,子嗣传承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如果一个女人生不出儿子来,家族地位就会动摇,甚至被废黜,那怕凤凰不下蛋,也同样会受到指责,小姑娘自然一脸的不高兴! 但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自家的大娘丁夫人也没有生育,所以才抱养了曹昂,可丞相府上上下下,谁敢对她不敬,丁夫人发起火来,就连曹操都得礼让三分,所以说女人吗,只要手腕高超,就算没有儿子,一样可以立身。 “再说了,自己凭什么就生不出儿子来?”曹宪拍拍小肚子,给自己加油打气,同时暗暗发誓,等以后嫁人、生子,第一件事就是抱着白白胖胖的儿子过来砸了老和尚的招牌,让这些光头知道一下,曹家女儿不是好惹的。 第二个是曹节,本来小姑娘不想过来的,可架不住两位姐妹的劝说,萧逸也微笑着伸出手,示意她大胆坐过去,无论命格如何,有他‘鬼面萧郎’在,定可保此女一生平安富贵! “青鸾出世,本可翱翔九天,母仪天下的!”老和尚摸着曹节的头部,神色很是怪异,“却不知为何化成了一只翻江倒海的鲲鹏,不过也好,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日后未必就比那凤凰差了,同样可以翱翔九天之上,而且子孙满堂,富贵绵长,好命格,好命格呀!” 一休老和尚连连点头,对曹节的命格很是满意,凤凰能飞到的地方,鲲鹏同样可以飞到,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虽然无法位列‘四象神兽’之一,却可以做逍遥之游,自由自在一生! “多谢方丈大师!”曹节对自己的命格批语也很是满意,尤其最后‘子孙满堂,富贵绵长’八个字,更是让小姑娘羞红了脸,却又很是兴奋,在她看来,生一大堆孩子,前呼后拥的,可比戴上凤冠威风多了! “大姐是金凤,二姐是青鸾,那自己是什么?”最小的曹华坐不住了,小跑过去,坐到老和尚近前,又挺了挺幼小的身子,一脸忐忑的等着自己的命格批语。 “原来是一只孔雀呀,也不错,虽然不能飞上九天,却可以独自开屏,傲立一方……,不过就是身子骨弱了点~”一休老和尚除了会摸骨,还精通医术,一把就摸出来曹华有些先天不足,“无妨,以后四季进补,多多走动,老衲再送你一副温补的方子,每日坚持服用,保你有八十岁好活!” “多谢方丈大师!……八十岁,绝对的高寿了,知足了!” 老和尚说的随意,曹家姐妹听得高兴,一直冷眼旁观的萧逸表面不露声色,内心里却早已是电闪雷鸣了。 “佛家秘法果然不可轻视,竟然将几个小姑娘的命格批的丝毫不差,在原来的历史时空中,伏寿成为了小皇帝刘协的皇后,却因为参与政治斗争,最后惨遭毒手,所生的两个儿子也被鸩杀,却是中途折翼,跌落凡尘的下场。 曹家三女原本是一起送入皇宫为妃的,曹宪因为没有生育子女,终被冷落废黜,郁郁而终,次女曹节则贵为皇后,而且外柔内刚,在曹丕篡汉之时,上殿骂弟,‘尔之江山必不能长久’,算是为灭亡的残汉带来了最后一点光彩,至于三女曹华,入宫以后史书上就没了对她的记载,十有**是命短早夭了~~” 不过萧逸的出现,就像是一颗天外流星搅乱整个星空的同时,也改变了很多人原来的生命轨迹,不过是福,是祸,还很难说呀! “老和尚,你算算我是什么命格,要是敢说坏话,我就一剑砍了你!”小静满不在乎的坐了过去,小脸还紧绷着,不时抚摸剑柄。 “阿弥陀佛,……好厉害的小姑娘呀,还有这么浓的煞气!”老和尚的手还没伸出去,就感觉到一股子煞气迎面扑来,惊的他也是微微一顿,连忙仔细摸索起来,越摸脸上惊诧的神色越浓,半响,久久无语。 “你本是‘天煞转世,荒野孤狼’的命格,一生飘零四方,杀戮随身,这样的命格若是男子,就会像当年坑兵四十万的名将白起一样,成为绝代杀神,可造化弄人,却把你生成了女儿身,这就变得复杂起来~~” “女儿身又如何?……一样骑得马,弯得弓,杀得人!”小静已经不止一次听人说她错生了女儿身,否则一身功业、杀戮,绝不会逊色哥哥丝毫~~ “女儿身,男儿命,本是逆乱阴阳,为天地所不容的,可天意难测,让你的到星君护佑,一身的杀戮、罪孽尽数替你承受了,还将一身的煞气转化成了富贵吉祥之气,心想事成,平安无事! 总得来说,你的命格不好,但运气却十足十的好,好到可以逆天改命,……就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也未尝不可呀!” 小静~~不懂! 众人~~不懂! 就连‘梦、幻、虚、影’四位僧人都是一脸的蒙逼模样,什么人能逆天改命,把一条小母狼硬生生变成凤凰,这吹得也有点太大了吧~~ “天意难测,能够窥视一角玄机,已经是莫大的造化,不可再多问、多说了!”一连算了五个人的命格,老和尚也很是疲惫,解下黄布条,双手合拾,默念经文。 …………………………………………………………………………………………………………………………………… “方丈大师神通广大,天眼通灵,可否为在下也批算算命格?”萧逸上前两步,对自己的未来命运也很好奇,贼老天一道闪电把自己送了过来,然后就不管了,既没降下什么神通,也没给个法宝、作弊器,就是在穿越一族中,也属于悲惨的三等公民了,如果说别人是裸奔、裸婚,那他就是裸穿! “天意如此,何须再测?” “人定胜天,测得,也改得!” “好吧,尔等暂且退下!”一休老和尚一摆手,伏完父女躬身行礼后率先退了出去,曹家姐妹和小静先是看了看萧逸,接到手势后,也退了出去。 “你们也退出去吧!”这次老和尚是对身后的梦、幻、虚、影四僧说的。 “阿弥陀佛!”虽然不解,到四僧还是立刻退了出去,禅房里就剩下了萧逸和一休大师两人。 端坐在蒲团上,萧逸放松身心,准备接受摸骨断命,可他等了半天,老和尚却迟迟没有动手。 “大师为何还不出手?莫非有什么不便吗?” “呵呵,施主说笑了,眼前空无一人,空无一物,让老僧如何出手呀?” “哦,在下不是人吗?”萧逸目光再次凝重起来。 “阿弥陀佛,在施主的眼中,周围的一切,包括老僧在内,都是虚幻梦影,是不存在的!”一休老和尚的神色同样凝重起来,还轻轻数起了手中的菩提子念珠,“既然施主视老僧为虚幻,老僧自然也就看不见施主了!” “那我的命格,未来又是如何?” “天降星君,贪狼出世,没有过去,又谈何未来,不可测,也测不出!” 萧逸默然,虽然穿越而来六七年了,可在他内心深处,一直把这片世界当成了一个梦境,只不过这个梦太逼真,也太诱人,已经分不清梦幻和现实了! 人生如梦,梦如人生,是真是假,重要吗? “阿弥陀佛!” “无量天尊!”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六十九章佛道同兴 推荐阅读: ? “阿弥陀佛!” “无量天尊!” 一声佛号,一声道号,几乎同时响起,而后萧逸和老和尚相视而笑,嘿嘿……,聪明人之间谈话就是省事! “方丈大师知道我是何人?”萧逸才不会被老和尚仁慈的外表欺骗呢,如果面前的真是位‘一心向佛,不问世事’的高僧,天颐寺的香火不会如此鼎盛,佛门的崛起也不会如此迅速。 后世有句名言,一个成功的和尚,等于半个政治家,再加上半个商人,万万小看不得。 “鬼面萧郎,大名鼎鼎,老衲虽身处‘须弥世界’,亦是如雷贯耳!”老和尚双手合拾,一颗光头锃亮无比,正应了那句老话~‘聪明的脑袋不长毛!’ “些许微名,竟然传到此间,扰了大师的清修,真是罪过呀!”萧逸先是露出一副不好意思的神色,而后话锋突然一转,“小和尚‘无心’是方丈大师的什么人?” “不才,无心是老衲的关门弟子,如今正在漠北草原上弘扬佛法,教化人心,数次派人送来书信,都有提到‘鬼面萧郎’四字,可见小徒对大都督是念念不忘呀!” 所谓关门弟子,一般都是最得意的弟子,有资格成为衣钵传人,‘无心’在老和尚心中的位置可见一斑,这么重要的人物,却被萧逸一顿忽悠,一匹白马,直接就给送到漠北草原去了,老和尚心里怨气之大,也可想而知! “不知道‘无心’法师在书信里是如何提起在下的?”想到数千里之外还有人想着自己,萧逸的心头也是暖暖的,也许当初该对小和尚好一点! “大都督真想知道?”老和尚笑的有些玩味。 “方丈大师……,但说无妨!”萧逸后背发凉,突然有种打喷嚏的冲动。 “小徒‘无心’在信上说,鬼面萧郎,狡猾、厚颜、腹黑、残暴……,往往坑人于无形,杀人于无声,比草原上的狼群还要凶狠三分,必须时刻小心防范,不可接受他的布施,不可轻信他的言语,不可住在他的营地附近,不可~~~” 一休老和尚足足列出数十条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最后又加了一句,“综上所述,此人只可为友,万万不可为敌!切记!切记!” “小和尚,你抹黑我,哥有那么坏吗?~~”牙齿咬的‘格格’作响,萧逸的小脸一阵红,一阵白,一阵青,早知道如此,当初就不该送他一匹白马,而是让他骑头小毛驴去草原更合适,累不死他……” “阿弥陀佛!~~正所谓‘佛渡有缘人’,大都督虽然杀孽深重,但只要放下屠刀,入我佛门潜心修行,定可洗涤罪孽,重塑金身,他日得脱六道轮回之苦,得大自在,大快乐,岂不美哉!” 老和尚给人洗脑的本领确实高强,不过他真正想要的,不是一个放下屠刀的和尚,而恰恰就是一个手握屠刀的大都督,佛门同样在关注朝政局势的变化,以萧逸如今在朝廷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如果肯放弃原来的信仰,转投佛门,那绝对可以成为护法金刚。 简单点说,一个萧逸,远胜一百个伏完! “挑衅……,**裸的挑衅呀,明明知道自己是道家弟子,却说什么皈依佛门,真以为道爷是吃素的吗?” “哈!……哈哈!”火上心头,萧逸反而大笑起来,而后一字一句的说到,“方丈大师慈悲为怀,德高望众,至少可保佛门三十年兴旺!” “哈哈,多谢大都督夸赞,那么……”老和尚也很得意,可随即面色一沉,露出一丝疑问的神色,“三十年兴旺,那三十年之后我佛门又会如何?” “禁绝佛门,拆毁寺庙,砸烂佛像,烧毁经书,活埋僧侣!” 萧逸每说一条,就竖起一根手指,等到五指全都张开,又狠狠的攥在了一起,“那时候在下刚刚五十岁,应该还能骑上战马,挥动弯刀,看到这悲惨的一幕,真是伤心无比呀!” “威胁……,**裸的威胁呀!” 老和尚如何听不出萧逸的意思,三十年后,自己早就成为一具白骨了,而对方却是如日中天,又是手握重兵的朝廷大员,完全有能力按照那五条一一去做,到时候就是佛门的末日了! “都是修行之人,应当心存善念,道友又何必苦苦相逼呢?” 大都督变成了道友,那副‘立刻皈依我佛’的态度,也变成了万事好商量,老和尚在角色上转变的非常快,可见‘内功’深厚。 “难道大师不知道,在下是‘以杀证道’的吗?”终于反守为攻了,萧逸步步紧逼,毫不留情。 “阿弥陀佛,无心虽然提醒老衲千防万防,可终究还是疏漏了一条呀!”一阵的苦笑,老和尚手里的菩提念珠转的更快了。 “哦,不知疏漏了那一条?” “就是大都督的这副伶牙俐齿,唇如枪,舌如箭,在老衲原本平静的心海里掀起无数波涛,罪过,罪过呀!” “方丈大师此言差矣,在下虽然略微有些手段,可最多刮几阵清风,聚几朵阴云罢了,佛门真正的隐患,不在外,而在内呀!”萧逸摸摸下巴,也觉的自己这张小嘴却是立功无数,晚上该吃顿红烧肉,犒劳一下! “请大都督试言之,我佛门的隐患何在?” “呵呵,敢问方丈大师,青天之下,是佛祖大,还是皇帝大?” “这个吗……?”老和尚是有大智慧之人,顿时闭目沉思起来,在世人眼中,只看见皇帝拜佛祖,从来未见佛祖拜皇帝,所以都会认为是佛祖大~~, 其实不然,天下万物以人为本,有人就得有皇帝,天大、地大、皇帝最大,皇帝可以拜佛祖,自然也可以把佛祖从神坛上扯下去,如操木偶,说白了,在东方人的世界里--‘朕即国家,皇权永远高于神权!’ “皇帝自然比佛祖大!”老和尚长叹口气,虽然这句话是亵渎神灵,却是现实。 “着呀!……道门势力强大,不满足于修心问道,结果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这才引出了‘黄巾之乱’,使得朝廷震怒,大力打压道教,弄的元气大伤。 如今佛门方兴未艾,又得到不少达官显贵信奉,不出三十年,必然崛起于世,百年之后定会如日中天,届时遍地僧尼,处处寺庙,敢问方丈大师,和尚们还会安心在庙里念经吗?还满足于他人的一点布施吗?” 萧逸的话就像一条鞭子,既在鞭策‘道家’的错误,也在拷打‘佛门’的未来,真到了那个时候,和尚们难免会犯同样的错误,而且会更严重。 人性就是如此,贫穷时很容易守住本心,求个温饱就满足了! 可一旦得到了东西,就会要求更多的东西,和尚也是人,自然也不例外,有了信徒,就会想要更多的寺庙、寺产,等到袈裟里包满了金钱,下一步,他们就会向权力伸手了。 在萧逸的记忆中,佛门兴起于魏晋,等到南北朝时到达鼎盛,一句‘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就是最好的写照,可是物极必反,兴盛到顶点的佛门也是在这时候触动了皇权! 在民间,他们聚拢信徒,吞并土地,像在北周,僧人的数量竟然超过了全国人口的十分之一,还占有大量不纳税的寺产土地,并大量使用金、银、铜等贵重金属铸造佛像,弄得朝廷铸造钱币都成了困难,严重削弱了国家的整体实力。 在朝廷中,许多高僧游走于权贵之间,通风报信,出谋划策,甚至干预皇位的废立、交接,试图建立一个‘********’的佛之国度,最终引起了皇权的强烈反弹,用血雨腥风的方式,完成了对神权的打压! 萧逸刚才所说的‘拆毁寺庙,焚烧佛经,活埋僧侣’,并不是妄言,而是在历史上真实发生的事情,而那惨烈程度,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从南北朝到五代十国,‘三武一宗灭佛’,大开杀戒,对中国的社会、宗教、文化都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而这些都起源于一个‘贪’字。 “大都督可有办法助我佛门躲过灾祸,免除无边业火?”老和尚也是有大智慧的人,很快就想通了其中的关节,道家的今日,就是佛门的明日,甚至更惨! “要想躲过日后恶果,就得除去今日之因,方丈大师既然有心为佛门子弟考虑,为何不与我道家联起手来,同舟共济,共抗危难呢!” 萧逸说的很明白,佛门、道教放弃敌视态度,共同进退,有香一起烧,有经一起念,日后遇到了危险,有刀子也一起挨,无论什么事情,两家一起面对,风险自然要小的多,而且合作之中必然会有竞争,也就有了制约,不会让一家独大,也就不会威胁到世俗的权力了。 “稳住了佛、道两门,也就稳住了人心,稳住了江山社稷,大都督这盘棋下的可是真大!”老和尚现在也有些佩服萧逸了,难怪自己的宝贝徒弟都在此人手里吃了亏,自己想到的不过是几十年的事情,而人家却已经看到数百年之后了…… “说是佛道两门同舟共济,可黄巾之乱,道家元气大伤,已经是掉进水里了,难道要我佛门也一起跳下去吗?” “大师不必担心,黄巾贼寇乃是我道家败类,旁门左道,本都督会亲自清理门户的,佛门只须安心稳坐钓鱼台既可!”萧逸冷笑着摸了摸怀里的贪狼宝刀,浑身杀气缭绕,一半是对那些黄巾贼,另一半却是对的佛门! 要想佛、道和平共处,除了讲道理之外,还必须有足够的武力威慑,否则这些光头绝不会乖乖听话的。 道家衰落,除了黄巾之乱,引起朝廷的大力镇压外,这背后未尝没有佛门势力落井下石的原因,如今萧逸说的明白,道家是掉水里了,我不用你救,可你也别再扔石头了,哥自己能爬上来。 “如此最好,大都督果然是有大智慧之人,既然如此,老衲愿与你击掌为誓,从此以后,同舟共济,佛道同兴!”老和尚摆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来,不高兴也不行,因为他看到萧逸怀里的宝刀已经出鞘半寸了,今天这件事如果没有个好的结果,估计自己就该去西天见佛祖了,虽然很光荣,可他还不想现在就去。 “啪!啪!啪!” 三声响亮的击掌之后,二人再次相对大笑起来! “道家有大都督这样的人才在,理应道统不绝,只是老衲还有一事不明,以大都督如此人才,为何入了道家,而不是信奉我佛门呢?” 看着萧逸,老和尚从心里一阵阵的羡慕,这要是自己的徒弟该多好,左有无心,右有萧逸,二人齐心合力,佛门必然大兴,就是真的建立个‘********’的佛之国度,也未尝不可呀! “这个嘛,在下幼年时流落荒野,差点喂了野狼,是老道师傅将我捡了回去,用一碗热粥救活,所以就当了道士!”萧逸舔舔嘴唇,似乎还在回味当初老道师傅熬的那罐米粥,真香呀? “捡回来的?”老和尚一脸的不可思议,“就是一罐子粟米粥?” “对,就是一罐子粟米粥,所以萧逸立誓,终生守护道门,绝无二心!” “那个……,老衲也会熬粥,要不……” 萧逸:…………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七十章上朝去喽! 推荐阅读: ? 萧逸很忙,先是和侍中-伏完斗智,接着又跟‘一休’老和尚斗法,等从天颐寺告辞出来后,他又亲自送曹家三女回丞相府,自然受到曹操、曹昂、曹丕……,父子等人的热情招待。 一家人在后堂摆开小宴,又斗了一顿酒,一直喝到月上树梢,萧逸这才带着四分醉意回到自己的侯府,又好好喝了一顿蔡文姬的‘莲子羹’,这才怀抱美人,昏昏睡去。 “醒醒!醒醒!~~快点醒醒!” 朦胧之中,萧逸感到有一个声音在不停的叫着自己,这让睡意正浓的他很是不满,天大、地大、也没有睡觉大,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能剥夺他睡觉的权力,所以萧逸一个翻身,又伸出大手抓住一团柔软,捏了几下,终于把那个声音给镇压下去了,……接着睡! “哎呦!~~~你,……你给我醒醒,~啊!” 随着一声恼怒的呻吟,萧逸就感觉肩膀上一阵剧痛,惨叫一声,终于从梦乡中清醒过来。 “你咬我干嘛?”借着卧室里昏暗的灯光,萧逸发现蔡文姬趴在他身上,一张樱桃小嘴咬住肩膀,正用力的来回撕扯,再看看外边的天色,漆黑一片,也就三更天的模样,正是睡觉的大好时间呀? “怎么,刚才没过瘾,还想要吗?”深更半夜,被枕边的漂亮女人咬醒,还能有什么事,萧逸的大手顺着美人的后背向下,一路摸到圆润的高丘,美妙的手感让他精神一振,身体也全面复苏,开始蠢蠢欲动了。 “萧郎……,不要,不要呀,现在不行~~” 蔡文姬的身体很敏感,稍微一碰,就会花枝乱颤,不过这次不同,她紧咬贝齿,死命按住萧逸作怪的大手,而后拼命的挣扎,试图逃出狼口。 “不是这个,那你咬我做什么?” 萧逸感觉的出,怀里的美人确实在极力挣扎,不是‘欲迎还拒’的**,这就怪了,大晚上的不睡觉,也不恩爱,难道她要自己陪着一起数星星吗? “我的大都督,不能再闹了,三更天已过,您该去上早朝了!”蔡文姬小脸通红,都是青年男女,身体一番摩擦,把她的心火也勾引出来了,不过现在只能强忍着。 “上朝?……上什么朝?”如此生疏的两个字好像就从来没听说过,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真不知道你这个大都督是怎么当上的,汉家体制,每五日一朝,今天是出征回来的第五天,恰好是大朝会的日子,快快起来准备,晚了,会让同僚百官笑话的。” 上朝迟到,虽然不是什么大罪,可也属于失仪,会被人取笑的,当然了,被取笑的不是萧逸,而是蔡文姬。 中国人就是如此,男人的错误往往都由女人来承担,‘君王不早朝’,肯定是后宫中有嫔妃魅惑,大臣不上朝,家里自然也是有个‘狐狸精’在床上拽着了,恰好蔡文姬又是许昌城里出了名的大美人,就是怕担那个‘离不开男人’的坏名声,她才如此卖力的催促萧逸起床。 “我这个大都督是用铁蹄弯刀杀出来的,又不是在朝会上选出来的!”郁闷的拍拍额头,萧逸这才意识到,当官辛苦,是要上早朝的,早知如此,昨天还不如答应了‘一休’大师,留在庙里当和尚算了,看看人家过的是什么舒服日子,无忧、无虑、无烦恼,每日三饱、一觉、一柱香,齐活了! 铁甲将军夜渡关, 朝臣待漏五更寒, 日上三竿僧不起, 古来富贵不如闲! 一时感触,萧大都督又做了一把‘文抄公’,把元代诗人高明的这段‘琵琶记’安在了自己身上,契合度倒是正合适。 “大都督雅量非凡,真让妾身心动不已呢!”蔡文姬眼睛里都快滴出水来了,对一位才女而言,诗歌的杀伤力极大,更何况还是自己的爱郎所作呢? 二人又在床上戏弄了一会,萧逸这才一个鲤鱼打挺,跃身而起,没办法,美女的魅力太大,再不起来,恐怕就真要天雷勾动地火了。 贵族的生活是**的,连衣服都不用自己穿,随着一声招呼,立刻有四名侍女跑了进来,分别端着铜盆,热水,丝巾,青盐,为萧逸洗漱,这个时代没有牙刷、牙膏,洗脸完毕,用一杯青盐水漱口就很奢侈了,这还是顶级大贵族才享受的起,一般人连粗盐都舍不得吃,更何况是漱口用。 蔡文姬又从木箱里拿出一套全新的大红朝服,小心的给萧逸换上,汉制-‘玄文赤武’,所有武将的服饰都是红色的,腰间束以玉带,又把那枚‘征西大都督’金印挂上,露出紫色的绶带,这才微笑的点点头,越看越是满意--少年英雄,莫过于此! 汉官上朝,大印必须随身佩带,而官阶不同,大印的材料和绶带的颜色也不同,共分四个等级:三公之类为金印紫绶,九卿及二千石官员是银印青绶,二干石以下是铜印黑绶,四百石及其以下是铜印黄绶。 按理说萧逸的官职和九卿同级,应该用银印青绶,可他战功无双,被尊称为‘军中第一勇士’,所以丞相曹操特意下令给他‘铸金印,带紫绶’,以示荣宠无双。 侯府庭院里,上百名亲兵早已列队完毕,一个个全副武装,手持灯笼火把,典韦和小斌手持兵刃站在最前面,知道的他们是护送大都督上朝,不知道的还以为要开兵见仗呢! ‘白菜’今天也特意装扮了一番,雕鞍、金蹬、紫缰,脖子上挂着‘威武铃’,看起来神俊无比,见到萧逸出来,它还上前用大脑袋拱了几下,没睡成懒觉,它也有些小脾气,又是挠脖子,又是上美酒,这才让‘白菜大爷’满意起来。 “出发,上朝!”跃上马背,萧逸招呼一声,带着侍卫们一窝蜂似的冲出了候府,蔡文姬则带着大群的侍女们下拜恭送。 ‘无愁侯府’在白虎大街第一位,离皇宫非常近,‘白菜’小跑了半柱香的时间,连一滴汗都没出,就到宫门口了,不过这并不妨碍它邀功、要好处,不管远近,毕竟是出来跑了一趟。 萧逸住的近,来的却很晚,文武百官的车马早就云集于此,有些同样是第一次上朝的将领们,更是兴奋的一宿没睡,三更天不到,就跑过来等候了,全都顶着黑眼圈,正在那向前辈们请教上朝的礼节,生怕出错让人笑话,见到萧逸到来,纷纷上前行礼,有的抱拳,有的躬身,有的直接行军礼,乱成了一团。 “好了,都荒什么,万马千军都冲出来了,上个朝就紧张成这个样子!”萧逸训斥着部将们,‘汉官威仪’在他们身上根本就看不到,好好的官服硬是穿的歪七扭八,全都当甲胄披在身上,还是大牛穿的最整齐,一看就是他老婆给收拾的,不愧是卖豆腐的出身,平整光顺,张辽的就差着许多,据说他家祖上是编筐的~~ “我等参见丞相大人,万福金安!” 曹操的车驾是最后一个来的,他住的很近,也没有贪睡,不过身为大人物,必须最后一个出场,这才能显示出尊贵不是,真不知道是谁定下的这种规矩。 “诸位大人安好!” “萧郎也来了,很好!” 曹操面带微笑,一边和百官们打着招呼,一边很自然的走到了队伍的最前面,丞相身为百官之首,上辅天子,下治黎民,调和阴阳,尊贵无比,更何况现在的大汉朝廷是‘虚君实相’,军政大权尽在曹操一人掌控,说他是‘无冕之王’都不为过,谁敢与他比肩! 百官们也各依品级列队,文东武西,泾渭分明,因为很多人都是第一次上朝,所以曹操特意安排了礼仪官,负责帮那些将军们整理官容,顺便把几个不知道站在那里的家伙塞进队伍! 萧逸的位置还算不错,排在武将中第十几名的地方,前面都是些白须皓首的老爷爷,随便拽出一个来都是三朝元老,以他的年纪,站在这里已经是非常显眼了,所以曹操才要压制下萧逸的官职,木秀于林,并非好事呀! “左将军,玄德公!”站好位置,萧逸立刻发现一个惊喜,在他前面列队的竟然是刘备,对方身为左将军,又是汉室宗亲,自然位置靠前了! “哦,是萧大都督!”刘备却是一脸的苦笑,依着他的本意,最好能站到后边去,找个没人注意的角落才最安全,可不知怎么安排的,竟然把他放在如此明显的位置上,虽然荣宠,可也招风呀;更可恨的是身后,一想到‘鬼面萧郎’就在后边盯着自己,刘备如芒在背,忐忑不安呀! “咚!咚!……呜呜!” 就在众人各怀心思时,五更天到了,随一阵钟鼓声响起,早朝开始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七十一章改元‘兴平’ 推荐阅读: ?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宫,麒麟殿上,文武百官列队而入,随着上朝的鼓乐声,齐齐跪倒行礼,山呼万岁之声经久不绝…… “众爱卿免礼平身吧!” 御阶最高处,九龙金椅上端坐着小皇帝刘协,一套裁剪合体的五爪金龙袍,一条黑色龙纹御带,再加上那顶十二冕的通天冠,给这位汉家天子增添了不少的威仪! 刘协很喜欢上朝,尤其是大朝会,端坐龙椅,接受文武百官的跪拜山呼,这种感觉让他通体舒泰,当然了,如果身边不是多了一道人影,就更好了! 丞相曹操就站在御阶上,离九龙椅只有几个台阶而已,而且是腰横宝剑,脚蹬朝靴,这是他征淮南回来后得到的另一项荣耀~~剑履上殿! 汉制,百官朝拜天子,必须卸下佩剑,脱去靴子,小步快行,以示恭敬,‘三公九卿’还可以穿双袜子,而那些品级较低的官员则只能光着脚了,而曹操不用受这些限制,因为功高权重,仿照汉开国丞相萧何的例子,他也被赐予‘剑履上殿’的待遇,成为整座大殿里第二个可以穿靴子,佩宝剑的人,至于第一个,是皇帝! 事实证明,光着脚丫子确实不怎么舒服,夏天还好,冬天可就受罪了,如今是十二月份,正是天寒地冻的时候,两侧暖阁里虽然摆了火盆,可大殿里的温度依然很低,不少官员都被冻的偷偷搓脚,尤其是那些第一次上朝的家伙,更是呲牙咧嘴,再没了开始的兴奋劲,上朝,就是受罪呀! 看着那一双双冻的通红的脚丫子,萧逸心里笑的那叫一个欢实,因为他穿了袜子,还是一双很厚的袜子,是蔡文姬特意给他准备的,里面还絮了兽绒,温暖舒适,不愧是大才女,想的就是周到,当然了,这根她父亲蔡邕常年为官也分不开,这都是积累的经验呀! 如今自己把人家女儿给睡了,好歹也是个便宜女婿,抽个空,应该去给那位死鬼老丈人烧几张纸,略表心意才是。 萧逸正得意间,目光转动,发现了一件让他郁闷的事情,他看到自己身边刘备的袜子,竟然更大、更厚、也更保暖! “不愧是大耳朵阿福,心思缜密,人家也是第一次正式上朝,就准备的如此妥当,这份本领谁比得了?” 不过转念一想,萧逸也就释怀了,刘备本就是卖草鞋出身,半辈子都跟鞋袜打交道,属于业内人士,自然经验丰富,知道如何保护好双脚了。 一会想着上坟烧纸,一会偷看别人的袜子,不是萧逸上朝不认真,实在是朝会上没有什么可以让他认真的事情,所有人都知道,真正的军国大事,全是在丞相府里商讨的,那里才是大汉王朝真正的权力核心,至于小皇帝这里,无非就是些礼仪性的东西,上朝也是为了刷刷存在感而已。 不过今天有些列外,正当大家默默无语,准备耗一会时间,就各回各家,各抱各的老婆时,一道身影从文官队伍里走了出来。 “臣,侍中-伏完,有本启奏陛下!” “刷!” 大殿里的目光顿时全落在了跪在御阶下的伏完身上,不知道这位一向低调的侍中大人要做什么? “伏爱卿速速说来,朕当细听!”看到有大臣上奏,小皇帝立刻挺了挺腰板,精神大振,只要能让他处理国政,哪怕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他也会非常高兴,更可况有了第一件,就会有第二件,第三件,点点滴滴,汇小溪而成江河,最终一泻千里! “自从我朝迁都许昌以来,托陛下洪福,赖百官勤勉,社稷稳固,气象万千,国势也一日好过一日,如今又值岁末,臣请陛下改元,以为天下贺!” “原来是建议改年号呀!”听完伏完的上奏,群臣顿时松了口气,皇帝改元这件事,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自从汉武帝第一个创建‘年号’开始,汉家的历代皇帝每隔几年就会换个年号,常换常新鲜吗! 现在小皇帝的年号-‘中平’,还是董卓乱政时开始使用的,已经用了整整三年了,如今迁都以后,新朝廷,新气象,也确实该改个年号,庆贺一下,对此,就是丞相曹操也点头认可。 于是大殿里的群臣立刻开始讨论起来,几百名官员,自然不乏饱学之士,让他们带兵打仗也许不行,可想个吉祥如意的好‘年号’却不是什么难事,很快小皇帝的新年号就出炉了~~~兴平! 剩下的就简单了,官员负责拟旨,皇帝用玉玺,丞相曹操看过之后,又在底下加盖了自己的金印,随后尚书令-荀彧等人再次检查无误,加盖尚书大印,三道手续通过,下令颁布全国,再过二十几天,从明年起,就是‘兴平’元年了! 政令出台,小皇帝满意,丞相认可,百官自然也是皆大欢喜,纷纷拍手称贺,希望新的年号能给大汉王朝带来好运,国泰民安,四海升平! 大殿里,文武百官都在高兴,唯独萧逸暗暗皱起了眉头,他并不反对皇帝改年号,更不介意大家一起庆祝一下,可这件事由伏完提出来,似乎就有点疑虑了,要知道,这家伙的家里,可还藏着一头凤凰呢~~~ ……………………………………………………………………………………………………………………………………………… “启禀陛下,老臣-杨彪有本启奏!” 一位白发老臣从武将之首的位子上站了出来,并不下拜,只是微微躬身一礼,大殿里有这个资格的人只有一个~~太尉杨彪! 杨彪出身于著名的弘农杨氏,曾祖父杨震、祖父杨秉、父亲杨赐都官居‘太尉’,并且都以忠直而闻名,如果说袁家是‘四世三公’,那么杨家就是‘四世太尉’,在名望上毫不逊色,只不过杨家人比较低调,一向诗书传家,对政治过问的不多。 除了官居‘太尉’,杨彪还是四朝元老,资历深厚无比,是大汉官场上的常青树、不倒翁,几十年来,无数大滔大浪,朝堂上的官员换了一批又一批,连皇帝都换了四个,唯独他老人家,稳坐钓鱼台,平安无事,就凭这份本领和资历,连丞相曹操都礼让他三分,恭敬的称呼他为‘老大人!’ “老爱卿有话请讲,朕定然应允!”刘协的腰挺得更直了,双眼冒光,真找到了几分君临天下的感觉。 “大汉之所以社稷动荡不安,皆因陛下年幼,主少国疑,一些乱臣贼子才敢窥视神器,妄自尊大,如淮南袁术就是此例,故而老臣请陛下早行‘冠礼’,昭示天下!” 太尉杨彪这番话可谓是含沙射影,尤其‘乱臣贼子,窥视神器’一句,明骂袁术,暗指曹操,真是话里都带着刀子。 你们不是欺负皇帝太小吗,那就让他成年好了,在世人的眼里,行过‘冠礼’就是成年人了,可以履行一个成年君主的权力和义务,看谁还敢不敬! “哗!……哗!” 群臣中顿时一阵大哗,有些聪明人已经明白过来了,难怪侍中-伏完上奏改元,原来在这等着呢,前面不过是个铺垫,冠礼才是真章! 对于帝王而言,‘冠礼’具有特殊的意义,从周代开始,在位之王一旦去世,皇子无论年长或年幼都可以即位,但若未成年行‘冠礼’则不可亲政。 比如周成王幼年继位,由周公摄政,直至其成年。嬴政十三岁即秦王位,但也是直到二十二岁,‘冠礼,带剑’,方才亲政,从天子至士庶,冠礼都是“成人之资”,未行冠礼者,“不可治人也!” “老太尉,按照古礼,男子二十而冠,陛下年方一十三岁,过了年,也不过十四岁,仓促举行成年冠礼,似乎不妥吧!” 朝臣中立刻有人出言反对,十四岁的孩子就宣告成人,这未免有些‘拔苗助长’的味道,那怕是尊贵无比的皇帝在年龄上,也得跟无数的普通百姓家孩子一样,一岁一岁的慢慢长大吧? “昔日汉武皇帝也是十六岁行‘冠礼’成人,陛下聪明睿智,有圣主之姿,提前成年,有何不可?”这次发言的是大司空-张喜,也是四朝元老,位列三公。 一个太尉,一个大司空,号召力绝对惊人,顿时许多元老大臣,如董承、种辑、吴子兰、王子服……,纷纷跪倒行礼,请求小皇帝依照汉武帝旧例,提前行冠礼,成人! “朕~~朕~” 刘协感觉自己快飞起来了,幸福来的如此之快,行成年礼,也就意味着他可以娶媳妇……,不,是可以独自临朝理政了,原来加在身上的舒服可以满满挣脱,然后把本就属于自己的权力一点点夺回来~ “好,既然众爱卿执意如此,过年改元之后,朕既刻行‘冠礼’,宣誓成年,从此亲理朝政,君临天下!”刘协心里都快笑出花来了,脸上却不露声色,又对身边的曹操问道,“丞相大人以为如何呀?” “措手不及呀?”狡猾如曹操,也没想到那些老臣们会玩这一手,用提前让小皇帝成年的办法收回权柄,“高,果然是高,就不知道是谁在幕后出谋划策,太尉杨彪?司空张喜?又或者是~~” “臣附议!恭请陛下行冠礼!”木已成舟,既然更改不了,曹操干脆躬身一礼,直接认了下来。 “退朝!”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七十二章双管齐下 推荐阅读: ? 丞相府,后堂! 退朝以后,曹营一系的众文武大员没一个回家的,全都马不停蹄的赶到这里,一个个面沉似水,低头不语,今天朝堂上的事情对他们的冲击不小呀! “当头一棒呀!老夫以前太轻视这些元老旧臣了,原以为将他们高高挂起,就可以平安无事,没想到这些人竟然串联在一起,突然发难,倒是给老夫又上了一课!”丞相曹操端坐正中,主持这次内部会议,没有抱怨,也没有推卸责任,直接把过错揽在了自己身上。 ‘功归部下,过属自己,上下一心,天下无敌!’这就是曹操的御人之道。 “丞相大人无需自责,其实这些人如今跳出来也好,至少让他们看清楚了,谁是敌,谁是友!” 谋士程昱很镇静,大汉王朝就像是一艘历经风雨的巨船,虽然已经腐烂不堪,可是底蕴尤存,正所谓:‘船烂了有梆,梆烂了有底,底烂了还剩一堆大铁钉呢,大汉400多年的江山,吃朝廷俸禄的公卿大臣数不胜数,出几个死忠之臣,不稀奇!’ 还有一点,这些元老旧臣们,平日里各行其是,互相之间也有不少的矛盾,是谁把这些人凝聚在一起的呢? 要想做到这些,那幕后之人除了一定的政治手腕,还必须有极高的威望,才能号令的动那些三朝元老,此人到底是谁呢? 人家出了第一招,就难免还有第二招,不得不防呀! “眼下最重要的是如果化解这场**,一旦让这些人趁势做大,则后患无穷呀!”谋士荀彧眉头紧皱,如今元老旧臣们互相串联,正在逐渐形成了另一伙政治势力,试图和曹营集团分庭抗礼,二者相争,必有一伤啊,而无论谁胜谁败,刚刚安稳下来的朝廷必然再次陷入动荡,这绝不是他希望看到的。 “末将不才,愿意领一支人马,包围宫城,将那些闹事的人,刀刀斩尽,一个不留”!夏侯渊紧握佩剑,一脸的杀气,他现在掌管宫廷卫戍兵马,完全有能力这么做。 “没错,妙才将军说的有理,杀光他们这些旧臣,一了白了!” “对,如今朝廷的大好局面,还有兖、豫、司三州的地盘,都是丞相带领大伙一刀一枪拼杀出来的,他们想要夺权,就用血来换吧!” 夏侯渊一带头,武将们顿时群情激愤起来,尤其是曹、夏侯两氏将领,纷纷表示要血洗宫廷,用武力解决掉那些反对者,如今许昌内外驻军都在他们手中,动武,胜算是十成十的。 “不可,诸位将军万万不可动武呀!”荀彧、荀攸二人立刻出言劝阻,“刀兵一动,许昌城内必然血流成河,局势大乱,就谁也控制不住了,咱们千辛万苦才组建的朝廷,也会毁于一旦呀!” 经历过‘洛阳之乱’的人都清楚,士兵轻易不能见血,见血之后势必疯狂,就像一把再也控制不住的屠刀,你想杀一个,结果却砍了十个、百个……,一发而不可收拾,就是血屠许昌城都有可能呀! 两名文人谋士的话显然压不住这些骄兵悍将,反而更激起了他们的凶性,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有什么好怕的,屠城就屠城,又不是没做过! “闭嘴!老夫不是董卓,胡乱杀戮也解决不了问题!”正中端坐的曹操终于发话了,一双细长的眼睛中射出两道寒光,每一个被盯上的将军顿觉遍体生寒,肝胆乱颤,全都乖乖的坐了回去,再也不敢乱叫了。 曹操身为大汉丞相,有着自己的骄傲,这次的‘冠礼’事件,属于一场**,既然如此,就该用政治手段解决,如果像莽夫一样乱动刀子,那就落了下乘! 智者斗智,勇者斗力,各有自己规则,这就是天道! “丞相大人英明!” 众谋士们齐齐松了口气,既然武力解决的方案被否决了,那他们就得拿出一个切实可行,又不用大动干戈的办法来才行。 “萧郎,奉孝,你们二人有何良策!” 遇到疑难事,曹操首先想到了自己手下这一文一武,两个家伙都以诡谲见长,肯定有高明的手段! “天下大事,顺中藏逆,逆中有顺,天子行‘冠礼’的事情已经无法阻止,既然如此,丞相大人何不顺水推舟,帮上一把,将主动权抓在自己手里呢?” 郭嘉还是老样子,出谋划策之前必须先喝三口酒,而后才思涌动,才能想出天马行空,让人拍手叫绝的好办法。 “奉孝快说,老夫如何才能逆中取顺,化被动为主动呢?”天子冠礼,无论怎么看都是对小皇帝有利,对曹操无利,要想把坏事变成好事,又谈何容易呀? “哎!……”一声长叹,郭嘉什么也没说,皱着小脸,把酒葫芦倒了过来,里面没酒了,这才是让他忧愁的原因。 “哈哈,鬼才献策,岂能无酒!”曹操大笑着手指身后的次子曹丕,“去,打开库藏,将萧郎送与为父的‘龙胆酒’取三坛子来,赠予奉孝!” “诺!” 曹丕得令,立刻小跑了出去,所谓龙胆酒,就是蛇胆泡酒,可以去风湿,解寒毒,对人体大有益处,滋味更是美妙绝伦,一直被曹操藏在库藏里,宝贝的不得了。 “多谢丞相大人厚赐!” 有了美酒,郭嘉的才思立刻涌了出来,“按照惯例,皇家子弟成年,都是由父兄辈亲自主持冠礼,以示隆重,当今陛下父兄早丧,朝中又无长辈,丞相何不将冠礼之权拿到自己手里来呢?” “妙呀!”一语惊醒梦中人,众人无不拍手称赞! 汉灵帝走的早,自然不可能给小皇帝主持冠礼了,至于刘协的哥哥少帝刘辨,自己都没能活到成年,就一命呜呼了,自然也不可能,至于朝中的汉室宗亲,算来算去,只有一个半路冒出来的‘皇叔’刘备,可借个胆子,他敢主持小皇帝的冠礼吗? 如此一来,曹操的机会就来了,以大汉丞相的身份,为小皇帝行冠礼,从此以后,二人之间的关系可就微妙了。 主持冠礼,就相当于有了父子的名份,以后小皇帝见了曹操,客气点叫‘相父’,通俗说是‘干爹’,再僭越一点,那就是太上皇了。 以后就算小皇帝成年理政了,曹操依然可以对他加以管束,而且名正言顺,相父管皇帝,干爹管儿子,天经地义呀! “好,此计甚妙,妙不可言!”曹操高兴的点点头,釜底抽薪呀,如果说以前给小皇帝判的是有期徒刑,那么现在就变成终身监禁了。 “对了,萧郎,你的计策呢?” 郭嘉,萧逸,一文一武,一柔一刚,就连计策都是互补的,二人合一,无往不胜! “要想彻底化解这场风波,除了‘以礼服人’,还要‘以力降人’,末将建议,等丞相大人为小皇帝行过冠礼后,立刻以‘冬狩’为名,在许昌城外大举围猎,检阅六军将士,震慑人心,也让那些元老旧臣看清楚,刀把子,究竟在谁的手里攥着呢!” 萧逸的计策就比较刚烈了,他是众将之首,自然得为将领们考虑一下,不让动武,那阅兵总行吧? 兵法的最高境界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军队的威慑力要远远高于他的实际战斗力,而阅兵就是震慑人心的最好办法之一。 后世的天朝就非常热衷于阅兵,五年一小阅,十年一大阅,遇到重要纪念日,更是要大阅特阅,数万虎贲之士在广场上一走一过,那场面,既是威慑敌人,也能凝聚内部人心,一举两得! “哈哈!好办法,老夫也该露露手里的宝剑了!”曹操再次大笑点头,两个计策,一刚一柔,双管齐下,以后朝堂之上,看谁还敢与我为敌! “冠礼、阅兵、围猎……,就这么干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七十三章品评豪杰 推荐阅读: ? 小皇帝-刘协这几天完全沉浸在快乐中,脸上笑容不断,小腰杆挺的笔直,走起路来脚下生风,就连每顿的御膳都要多吃一碗饭,简直美的鼻孔朝天! 朝臣们已经把‘冠礼’的事情定下来了,七天以后,就在许昌城南,筑坛祭天,为他举行隆重的成人冠礼,而后还要检阅六军,和大规模的围猎活动。 《春秋》有云:‘国之大事,唯戎与祀’,阅兵和祭祀本来就是一个国家的头等大事,而一个行过冠礼的成年皇帝,也应该在六军将士面前露露脸,展示一下天子威仪! 小皇帝的情绪直接影响到了身边的人,尤其是几名内侍宦官,简直比皇帝本人还要高兴,伺候起来更是勤勉无比,几乎寸步不离,刘协行成人冠礼,对他们同样有益,因为随着皇权的逐渐强大,他们宦官的机会也就来了,只要用心钻营,未尝不能重现当初‘十常侍’的盛况,要知道,中国不能没有皇帝,而皇帝不能没有宦官。 皇宫,无愁苑,海燕公主的居所,一片面积不大却装饰典雅的宫苑,名字有点怪,是公主自己取的,说是希望可以无忧无愁! “哈哈!皇姐,朕来了!”人还未到,开心的笑声就先传了进来,小皇帝和公主,姐弟情深,几乎每天都要过来一两次,问候行礼,这里也是他精神上的‘避风港!’ 刘协迈步走了进去,几名贴身宦官却急忙刹住脚步,不敢越过那道小小的月亮型大门半步,这里是小皇帝的‘避风港’,却是他们的‘鬼门关’,海燕公主讨厌宦官,认为大汉王朝落到今天这个地步,跟这些奴才们干权乱政有很大关系,所以除了小太监~花心可以进入无愁苑,其余的宦官,但有擅入者,一律乱棍打死,绝不容情,就算小皇帝掉着眼泪哀求都没用,进去一个,死一个! 寝宫里,海燕公主正忙碌着,听到小皇帝来了也没站起来,姐弟二人根本无需那些虚礼! 玉石案上摆着笔墨和许多裁剪好的小纸条,海燕公主提笔在手,眉头紧锁,不停的书写着朝廷百官的名字,职务,性格,能力! 一个纸条,一个人,每书写好一份,侍女玲玲就会用钢针把它钉在一面巨大的屏风上,已经密密麻麻的布满了人名。 小太监‘花心’也在,手里还拿着一卷红色的丝线,按照公主的指挥,凡是官员中有关系的,就用丝线将纸条给连起来,纵横交错,已经连成了一张大大的蜘蛛网模样! “陛下来了!”听到脚步声走进,海燕公主没有抬头,而是把最后几名官员的名字写完,又一一贴了上去。 这就是她大半年来苦心经营的结果,将朝廷里文武百官的情况摸了个清楚,而后用红线一一连锁,如果说这是一张巨大的蛛网,那么她就是卧在上面的一只母蛛,无论那根丝线动了,她都能感觉的到。 “皇姐真是聪慧无双,朝中文武百官,就这样握在手中了!”看到屏风,小皇帝的眼睛也是一亮,立刻明白了这张蛛网的用处,手摸红线,像一只小蜘蛛般,在上面游走起来,同时轻声念出纸条上的一个个名字~~~ “丞相--曹操,文韬武略,冠盖诸侯,治世能臣,乱世奸雄……,再看纸条周围的红线,密密麻麻,四处延伸,可见曹操的势力已经渗透到朝廷的各个角落里,可怕,可怕! 想不到伏完周围也有这么多红线,以小小的侍中身份,竟然联络了如此多的人脉,真是不可思议,至于对他的评语是~精明有余,胆略不足! 下一个是~ 征西大都督-萧逸,文武双全,胆略过人,心有猛虎,细嗅蔷薇,这个评价颇为奇妙呀……,他周围的红线不是很多,但每一条牵扯的都是强势人物,尤其是几名将军,个个手握重兵,不容轻视呀! 荀彧~~仁厚君子,心存汉室~ 郭嘉,鬼才无双,放荡不羁~ 随着一条条红线,小皇帝最后在角落里又找到一个名字,左将军~刘备,评语却只有四个字~深不可测! “皇姐以为那曹操能成为我汉室的能臣?”刘协这段时间一直生活在曹操的阴影下,有怨恨,有惧怕,却从来没想过,这样的奸雄如何会是能臣? “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奸雄也好,能臣也罢,其实都是一类人,就看他们生在什么时代,碰到的又是什么君主了!” 海燕公主盯着代表曹操的纸条,心中一阵的长叹,这样的人物,如果生在大汉鼎盛时期,遇到的又是汉武帝那样的雄主,就会是一等一的能臣,恐怕连卫青、桑弘羊……那些人加起来,也不如他一个,可惜,如今大汉江河日下,凭她们姐弟的才略,也根本驾驭不住这样的人物,所以他只能是奸雄! “皇姐以为伏完的胆略不足,前几天在金殿上,他可是朕的有功之臣呀?”小皇帝对伏完很有好感,是位忠臣,而且昨天他还特意带着女儿入宫问安,那小姑娘长的,明眸皓齿,很是惹人喜欢~~ “伏家的小姑娘好看吧?” “嗯,好看!~~啊,皇姐是怎么知道的?”十三岁的小皇帝已经开始对女孩子产生朦胧的好感了,想起昨天那道倩影,就是一阵的傻笑,口水都流出来了也不知道。 “呵呵,陛下终于长大了!”爱怜的给弟弟擦了口水,海燕公主也是一阵轻笑,虽然平时她深居简出,但皇宫里发生的事情,都躲不开她的眼睛。 “伏完此人还算忠心,不过私心也很重,而且胆略不足,办事不够谨慎,虽然能用,但绝不可重用,尤其关系到江山社稷的大事,万万不可托付此人,否则必然坏事,切记!” 刘协勉强的点点头,心中却不以为意,伏完是他的有功之臣呀,再者说,除了此人,他手里实在没有什么可用之人了! “知道你也委屈,手下连个体己人都没有,万不得已,还得用伏完这些人!”海燕公主苦笑几声,朝廷里不是没有人才,可惜都未能被皇室所用,相反的,全跑到曹操那里去了~ 萧逸,神勇无双,战无不胜,堪比当年的‘兵家之仙’韩信。 郭嘉,奇谋百出,天马行空,就像当初的留侯张良。 荀彧,道德君子,善于内政,与开国丞相萧何是一般无二。 这三个人,随便得到一个,就能称霸一方,得到两个就能纵横中原,曹操何其有幸,竟然三人都得,问鼎天下,并非不可呀! “皇姐以为可否暗中收买这三个人,高官厚禄,田宅美女,曹操能给的,朕可以加倍的给予,而且名正言顺!” 刘协也知道这三个人的本领,此开国的‘汉初三杰’毫不逊色,如果得了他们的辅佐,自己未尝不能做第二个高祖皇帝,成一代圣主! “太难了,几乎不可能!”海燕公主闭目沉思了一会,叹息着摇摇头,真正的人才,又岂是能用高官厚禄收买的。 “如果你派人前去招揽,以这三个人的性格吗,萧逸会当场扯碎书信,斩杀使者,此人心志坚定,认准了的路就绝不会回头,不过他也不会难为咱们姐弟,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罢了! 郭嘉聪慧狡猾,以他的本领,能把使者骗得和盘托出,被卖掉了,还不知怎么死的。 荀彧吗,此人是道德君子,肯定是严词拒绝,不过他不会告发,对大汉,他毕竟还是有些忠心的。” “皇姐真是目光如炬,看人心性,分析的滴水不漏!”刘协一脸的佩服,又有些沮丧,“这个皇位,姐姐来坐才最适合,肯定比我,比哥哥,比父皇都要强上许多……” “呵呵,孩子话,普天之下,哪里有女儿家做皇帝的。”海燕公主看着自己玲珑起伏的娇媚身材,也是一阵叹息,为何老天就没给她个男儿身呀,否则…… “至于说到识人之明,呵呵,本宫的这双眼睛才真是瞎了呢,为何就认不出他,为何呀~~悔之晚矣!” “那皇姐以为刘备此人如何?过几日‘冬狩’围猎,朕还想让他随驾同行呢?”看到姐姐有些黯然神伤,刘协连忙转移了话题,说起最后一个深不可测的家伙! “围猎的时候,让刘备随行护驾,到也是个合适的人选,毕竟他也是姓刘的,现在可以依靠,不过陛下牢记,此人深不可测,可用,却要时时堤防才是?” “这又为何,难道此人没有才能,不堪重用不成?” “不,此人雄才大略,足可独当一面,可正是因为如此,才更加可怕……,别忘了,他也姓‘刘’呀!”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七十四章看你还怎么低调? 推荐阅读: ? 许昌,城南,宜城侯府! 刘备的这座府邸绝对是大汉朝文武百官中最简陋,最寒酸,也最不引人注意的府邸,而且没有之一! 一座独门小院,黑漆的大门,五间正房,十几间厢房,房屋低矮陈旧不说,连屋顶的瓦片都脱落了不少,庭院里也是破败不堪,只有几颗枯树,全是半死不活的模样,萧条至极! 居住在这里的人也很少,总计就是刘、关、张三兄弟,主簿先生-孙乾,再加上大腿箭伤未愈的糜竺,另外还有不到十名仆人,都是最基本的厨师、马夫、门房之类的,多余的闲人,一个也没有。 这样的住宅、待遇,与刘备的官职和官爵相比,非常的不般配,不是曹操有意轻慢,其实刘备到达许昌,上殿面君之后,丞相府就传下命令,给他在皇宫西侧的白虎大街上安排一处豪宅,并有上百名仆人听用,那里不但交通便利,上朝方便,而且权贵云集,同僚之间来往也容易。 刘备带着两位兄弟去看了一眼,然后就拼死力辞,说什么也不肯入住,表面上的理由是,“自己寸功未立,不敢受赏,身为汉室宗亲,更应严格律己等等……” 而后他又跑到城南的平民区,花了些心思,专门找了这么一座独门小院,过起了清贫自守的日子,甚至连‘左将军’府的匾额都不挂出去,左右邻居,过往行人,谁也想不到,这里竟然住着一位大汉‘皇叔!’ 关、张二人也曾私下讯问过,“大哥放着豪宅不住,干嘛非要来这里受苦呢?” 结果刘备默然半响,才低声回答,“二位贤弟没有发现,那座豪宅的斜对面就是大都督-萧逸的府邸吗?与‘贪狼’日夜为伴,愚兄寝食难安呀!” 关、张点头称是,再不多问,从此闭门不出,每日早晚练武,清闲度日,静观朝政时局的变化。 小院里,三将军张飞身穿短袖衣,蹲坐在水井旁,正在一块月牙型的白石头上面打磨箭簇,一来一往之间,‘卡卡’作响,旁边,关羽则在矫正几张弓弩,还不时的拉成满月状,调试力道,他们是在为几天后的‘冬狩’做准备,小皇帝钦点了他们大哥随身护驾,要想在猎场上大显身手,没有好的强弓利箭怎么能行呢! 至于大哥刘备,正对着院子里的几颗枯树发愣,嘴里还轻轻默念着什么,“~~木在四方小院之中,是为‘困’也,不知何时才能脱困而出,龙归大海,虎入深山啊~~” “大人!……刘大人~~” 门房老于拖着一条瘸腿走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一份烫金请柬,他本是刘备的帐下亲兵,战场负伤,瘸了,就留在身边做了门房,一直带到许昌来,算是极少的忠心人! 别的人家派门房,都是挑选那些腿脚灵活的,只有刘备是个特殊,硬是用了个走起来‘乌龟慢’的,不过慢也有慢的好处,一旦来了什么不速之客,瘸腿老于在前面支应着,刘备就能有更多的时间做准备,乌龟虽然没有兔子跑的快,可却更加长寿不是。 “何事如此惊慌,慢慢说,不急!” “诺!”门房老于郁闷的看看自己的瘸腿,就这速度那点像是惊慌了,不过他还是听话的又放慢了速度~“侍中伏完大人派人送来请柬,今夜府中同僚宴饮,请左将军参加!” “哦?”刘备拿过请柬一看,却是伏完亲笔,字迹清秀,龙飞凤舞,有一种想要飞出来的感觉,透着浓浓的得意~~~ 宴请同僚,肯定是那些在金殿上拥护小皇帝提前行‘冠礼’的官员,看来他们是真的串联在一起了,倒是一股子不可小视的政治力量,可是自己该不该去呢? “去?……可能陷入这场**中;不去,又可能措施一个大好机会,而且会得罪不少人……” 手拿请柬,刘备沉思良久,难以决断! ………………………………………………………………………………………………………………………………………………… 半响之后! “大人……,大人,不好了!”瘸腿老于又来禀告了,两条长短不一的腿,竟然跑的飞快,脸上还带着惊恐,“那个吃死人肉的家伙来了,还带着好多兵马!” “嗯,吃死人肉的?……到底是谁来了?” “就是‘鬼面萧郎’,那个杀人如麻的大都督-萧逸来了!” “嘶!”刘备猛地站起身来,身旁的关、张二人也停了手,三人目光一碰,都是微微有些吃惊,他来做什么? “走,随我出门迎接!”刘备立刻把烫金请柬藏到怀里,想了想,又飞步跑回卧室,拿出顶编了一半的竹斗笠,一边继续编着,一边带着关、张二人出门迎客! 府门外,萧逸身穿黑金色百花战袍,头戴镶嵌了数颗明珠的金冠,脚下鹿皮软靴,腰系豹纹带,上面挂着那把血浪斩蛟剑,小黑脸上竟然还薄薄的擦了一层粉,打扮的颇为骚包,身后还跟着大群的亲兵侍卫,那副派头,不认识的人看到,还以为是那个世家大族的佳公子呢? “哈哈!未知大都督~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当面恕罪!” “呵呵,玄德公客气了,你我乃是知心好友,何必在乎这些俗礼呢?” 刘备身穿一件暗灰色粗布衣,腰系普通的丝麻腰带,没有冠帽,头发随便挽起,插了根木簪,脚下也是一双黑色麻鞋,手里还拿个编了一半的斗笠,这副打扮,跟看门的瘸腿老于也差不了多少,说他是堂堂的‘左将军,宜城亭侯’,谁信呀! 二人行礼完毕,又互相打量下对方,不禁都是一愣,心中同时升起一句话,“这孙子打扮的真像呀!” 萧逸看刘备,“堂堂汉室宗亲,为求低调自保,竟然打扮的像个卖草鞋的,真是脸皮够厚,可惜,这种小花招,休想瞒的过哥这双火眼金睛……,对了,这货以前就是卖草鞋的,难怪惟妙惟肖呢~~” 刘备看萧逸,“明明是杀人如麻的屠夫,非得装成尘世佳公子,你以为给恶狼披上羊皮,它就能转性子吃草了?身上那股浓浓的血腥子味,隔着二里地都能闻到,你骗谁呀!” 心里狂向对方吐口水,脸上却丝毫没露出来,二人依旧谈笑风生。 “不知大都督降临寒舍,有何贵干?” “听闻左将军乔迁新居,特来温房,以尽朋友之谊!” 所谓‘温房’,就是一个人搬家以后,他的亲朋好友会送一两件小礼物、家具之类的过来,舔舔人气,顺便恭贺一番。 “如此多谢大都督了,请!”刘备暗暗松口气,送一两件东西而已,不是什么大事! “玄德公不必客气,来人呀,让后边的队伍走快点,别磨磨蹭蹭的!”萧逸一招手,立刻有亲兵向后跑去,很快,一支车队出现在府门前! 别人过来温房,最多带一两件家具就够了,萧逸则不然,数十名亲兵,压着几辆大车过来的,上面的礼物数量之多,品种之全,更是让人目瞪口呆…… 床榻,桌案,屏风,香炉,铁釜,餐具,酒具,兽皮被褥,连描金的马桶都准备了,亲兵们来回好半天才卸完,知道的是萧逸来‘温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也把家般过来了呢? 这还不算,门口另有一群亲兵,竟然卸下两座大石狮子来,门口一边一个,高大威武,黑漆的大门也硬被他们换上了红漆,看着就那么醒目,还有一面烫金的匾额也挂了上去~~宜城侯府! 这下好了,经过这样一番打扮,就算是不认识字的平民百姓也知道了,这里面住着一位大贵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就是没事也会多看几眼,相当于周围多了无数双眼睛,日夜监视~~ “呵呵,大都督实在是太客气,太破费了……”院子里,刘备面带笑容,不停的拱手道谢,心里却是苦水流成了河,这下想低调自保都难了? “左将军不必客气,你我同殿为臣,这些都是应该的!”萧逸同样是笑容满面,大耳朵阿福,这下看你还怎么低调,乖乖的给我在许昌待着吧!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七十五章也许没那么值钱了! 推荐阅读: ? 萧逸一向认为,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如果只是送几车财物,显然无法体现他和刘备之间深厚的友谊,所以,还得有第二手准备才行! “参见大都督大人!” “参见左将军大人!” 很快,一大群木工、泥瓦匠出现了,他们是负责重新修补、装饰院子里房屋的,来之前萧逸就特别交代过了,不怕费钱、费料、费工,粽子,怎么弄漂亮,就怎么来,务必要让这座小院散发出十分的光彩,甚至是照亮整个许昌城! 大都督有令,工钱给的又多,泥瓦匠们自然干的格外卖力,‘叮叮当当’敲打个不停,虽然房屋一般,但架不住咱们手巧呀,上面红瓦覆顶,下砌青石台阶,什么窗格、灯笼、金漆……,凡是显眼的装饰全给他弄上,两侧屋脊更是尽量挑高,而后一边六个黄琉璃制成的小兽就蹲在了上面,引人注目! 亲兵和工匠们一边忙碌,一边在心里暗暗佩服刘备,“看看人家这人缘,看看人家交的这朋友,真是没二话,说是来温房,其实跟盖房也差不多了,至少花费几百金,咱们咋就交不到这样的知心朋友呢?” 人家来温房,又送了如此多的礼物,身为此间主人,刘备自然要热情招待一番,屋子里正在装饰,没有落脚的地方,于是就在庭院里,铺上毯子,摆上酒肉,二人席地而饮,关羽、张飞在旁作陪,几个人边吃边聊,气氛还算融洽! “玄德公如今封爵-宜城亭侯,又得天子相认,称为‘皇叔’,可谓位高爵显,荣宠无双,何不将家眷接到许昌来,一家团聚,共享富贵呢?” 酒席宴间,萧逸真像知心好友一样,关心起了刘备的家眷来,大耳朵阿福有两个老婆,一位是糜竺的妹妹糜夫人,是正室,另一位,是他在徐州任时纳的小妾,称甘夫人,都是貌美如花的大美人,艳福无边…… 徐州失陷以后,吕布念及当日收留之情,并没有伤害刘备的家眷,而是把两位夫人和其兄糜芳,都安排在小沛城中居住,一是借此收买徐州人心,再者,也是对刘备的一个羁绊,怕他卷土重来! 萧逸认为刘备应该把老婆接来共享富贵,还表示,如果这座宅院太小,居住不便的话,他可以立刻让人重新安排住处,或者直接般到他的‘无愁侯府’去都可以,反正他家里人口少,房子多,接纳一下好朋友,不是什么问题。 “多谢大都督挂念,只是徐州离此路途遥远,如今又是寒冬腊月,家眷行动不便,还是等等再说吧,至于搬去同住更是万万不可,大都督军务繁忙,在下怎忍心前去打扰呢?” 刘备的脑袋摇晃的很拨浪鼓一样,自己偷偷跑到城南来,就是为了躲避萧逸,没想到这家伙的脸皮比自己还厚,竟然带人追了过来,撵都撵不走! 至于般过去同住,更是不可能,躲在这里还寝食难安呢,要是跟这头‘贪狼’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举手抬足都被人监视着,那估计自己得压抑的上吊了~~ “玄德公无需客气,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我就亲自派一队人马前往徐州,将二位嫂夫人接来,让你们夫妻团聚,我和‘虎鸠’吕布还有些交情,他定会乖乖放人的。” “啊呸!……你那只眼睛看到我客气了,我是真不想接家眷!”刘备心中暗骂,虽然被困在许昌,但凭他们三兄弟,三匹快马,三件兵刃,如果硬闯的话,也不是没机会冲出去。 可要是多了两个只能坐车,不会骑马的老婆,那就糟糕了,一只拖拖拉拉的带着家眷的车队,是无论如何也躲不开‘玄甲铁骑’的追击,那就真的被死死困在许昌城里,再无出头之日了。 至于萧逸说他和吕布有交情,刘备更是打死也不相信,这两个人都是神勇无比,数次沙场争锋,一见面就是你死我活,早就是解不开的血仇了,萧逸不派人也许还好,他要是派人去徐州,估计自己两个老婆的安全都成问题了。 “无须大都督费心,家眷而已,等到天气转暖了,我让孙乾先生和内兄糜竺走一趟徐州就可以了!” “呵呵!……左将军就不怕,他们二人非但接不来家眷,自己也被‘困’在徐州吗?”萧逸笑得越发得意,小舌头都上下飞舞,‘金蝉脱壳’,门也没有呀,只要进了许昌城,无论是刘备,还是他身边的人,一个也休想离开! “世人都说‘鬼面萧郎’是天上的‘贪狼星君’下凡,主乱世杀伐的,现在看来,他不但是‘贪狼星’,也是自己的克星呀!” 刘备心中泛起一阵的无力感,心思完全被人看透,行动又处处受制于人,这种滋味却是不好受,心中郁闷,脸上却不能露出来,只是伸手把那顶没完工的竹斗笠拿起来,又开始继续编织,这是他心情好,或者心情不好时的发泄方式…… 还别说,刘备的手却是很巧,一根根削好的竹条在他的手里就像活过来一样,上下飞舞,左右穿插,很快,一定精巧、美观的斗笠就出现了,那水平,那速度,绝对是同行业中的佼佼者,简直称得上是一件艺术品了! “玄德公好灵巧的手,小小一顶斗笠,竟然编的经纬纵横,美轮美奂,每一根竹条都用在了最合适的地方,这样的心思手段,如果用来治国理政,必然也会上下通顺,团结一心!” 说着无心,听着有意,萧逸几句发自内心的赞语,却把刘备吓得汗流满面,那种处处被人看透的感觉更浓了! “呵呵,今日承蒙厚赐,刘备无以为报,既然大都督喜欢这顶竹笠,就请笑纳吧,手艺不精,见笑,见笑了!” “如此在下就愧领了!”萧逸接过竹斗笠,很是喜欢,与后世那些死板的机械制品相比,这种纯手工的物品上带着一股灵气,他还戴在头上试了试,手下的亲兵们立刻奉承,叫好! 就这样,几个人一直喝到日落西山,泥瓦匠们也装饰完了,萧逸这才带着几分酒意,戴着那顶竹斗笠起身告辞。 恶客走了,大门也关上了,刘备看着被装饰一新的住宅却是哭笑不得,想了想,又从怀里拿出那份烫金的请柬,几下撕了个粉碎,“贪狼在侧,还是谨慎小心,保命要紧吧!” ………………………………………………………………………………………………………………………………………… 无愁侯府里,蔡文姬也是哭笑不得,白天里萧逸带着好几车的财物出去,至少价值数百金,结果就换了个竹斗笠回来,这买卖做的,亏死了! 萧逸却没有吃亏的感觉,拿着那顶竹斗笠把宝贝的不行,还给妹妹小静戴上试试,兄妹俩嘻嘻哈哈,玩闹个不停! “我的大都督,好几车的财物,就换这么个东西回来,您还有心思笑,再这么下去,咱们全家上下就得喝西北风了!” 蔡文姬现在是当家夫人,掌控候府里的一切支出,对财物自然很是敏感,她到不是心疼几车财物,只是觉得败家也没这么个败法呀? “你懂的什么,女人家,头发长,见识短!”萧逸撇撇嘴,他什么时候做过赔本的买卖,当初要不是从军入伍,而是继续做商人,他早就富甲天下了,什么梁家,甄家,糜家,全能玩他们个倾家荡产,把女儿都赔出来。 “那您就让妾身长长见识呗!”女人除了一哭、二闹、三上吊,最大的本事其实是撒娇,蔡大美女贴了过来,又是垂肩,又是柔背,还趴耳边吹了几口气,结果萧逸立刻就沉沦了~~ “告诉你们吧,这个竹斗笠,可是无价之宝,万金不换的,留着它,千百年后,萧家的子子孙孙不愁吃喝,不愁盖房,不愁娶媳妇~~~” “嘶……嘶!” 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同时惊叹起来,死死盯着这只竹斗笠,她们知道,萧逸从来不说没把握的话,既然他说值万金,那就绝不会只值九千九百九十九金,可它到底宝贝在哪里呢? “大才女,知道‘韦编三绝’的故事吗?” “自然知道,据说那是孔夫子亲手为《易经》做的注解,而且编写成了竹简,已经流传了近千年,为儒家至宝,如今就保存在孔家嫡孙-孔融手里,有人出十万金向他购买都不可得……,”蔡文姬家学渊源,自然知道这个典故。 “同样的,这个竹斗笠,千年以后,也值同样的价钱,东西好坏不在自身,关键看它是出自谁的手呀!”萧逸一脸的得意,这个时代就是好,商机无限呀! “萧郎是说,那刘备前程远大?”蔡文姬有些疑惑,一个左将军而已,还是虚职,许昌城里一抓一大把的呀! “嗯,本来是贵不可言的,不过现在吗……有点难说了!” 萧逸这才反应过来,因为自己的原因,这个竹斗笠,也许没那么值钱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七十六章香车美人 推荐阅读: ? 七天时间,弹指既过,小皇帝登坛祭天,行成人‘冠礼’的日子到了! 天公作美,这一日晴空万里,连一朵云彩,一丝寒风也没有,因为事关重大,许昌四门全部由重兵把手,大都督萧逸奉命护卫銮驾和随行文武百官的安全,为此,他特意将一万玄甲军全部调入城内,皇宫周围以及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条大街全部戒严! 上万玄甲军士兵,身披铁甲,手持利刃,五步一岗,十步一哨,从皇城门口,一路排到城南的祭天坛,大街两侧的制高点上全派了神射手,但凡发现有人图谋不轨,立刻射杀,毫不容情,所有十字路口由各部校尉分别镇守,大都督萧逸身披‘螭纹寒铁铠’,头戴‘蚩尤鬼面盔’,手中拿着五石力道的‘绝影宝雕弓’,不停的来回骑马巡视,务必做到万无一失。 辰时,皇城九重宫门大开,鼓乐齐鸣,以三百金甲武士为前导,天子旌旗开路,小皇帝刘协身穿全套的帝王服饰,六马驾辕,乘金根车,上树曲柄黄罗伞盖,在一众皇亲国戚,内宫侍从的簇拥下,缓缓动身而出,沿途臣民百姓无不跪倒行礼,呼万岁之声响彻云霄! 之所以摆出这么大的排场,一则祭天是国家重典,随后又有小皇帝的成人‘冠礼’,自然不能轻慢,另外就是做给那些地方诸侯们看的,用以威慑不臣,加强中央权威。 诸侯们虽然分布四方,可谁在许昌城里没有大量的耳目,甚至文武百官中,就有不少是他们的眼线,朝廷里发生的大事小情,最多十天时间,就会密报到他们手里。 这些情况曹操知道,萧逸知道,相府的所有幕僚也知道,既然瞒不住,索性就大大方方的,趁着这次祭天、阅兵的机会,展露下实力,让那些诸侯们都知道一下,如今的朝廷,绝对有号令四方的威望和资本了! 当皇帝的车驾驶过时,坐在马背上的萧逸微微躬身,双手抱拳,算是行了个军礼,因为身穿甲胄,他是不用跪拜的,也没人敢上前指责他什么,如果逼急了,萧逸只需把那面‘虽无銮驾,如朕亲临’的金牌掏出来,别说是那些大臣,就是小皇帝刘协,也得乖乖的从车驾上下来,反过来向他行礼! 皇帝的銮驾过去之后,就是海燕公主的‘七宝香车’,身为先皇长女,当今陛下的姐姐,自然有资格参加今天的祭天典礼,而且还会站在很重要的位置上。 七宝香车由四匹白马驾辕,上树青罗伞,四周的护栏上垂着白色的布幔,遮住了那位皇家天女的身姿,虽然如此,仍有不少百姓伸着脖子观望,就算看不到全部容颜,能看到一点倩影也是好的呀! 小太监-花心站在香车外侧,身穿内宦服饰,手中拿着浮尘,看到路旁护驾的萧逸,连忙躬身行礼,又向布幔里面低声说了些什么,随后跳下香车,小跑了过来,“公主殿下请大都督登车叙话!” 被堂堂大汉公主邀请同车,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荣幸,更何况车上坐的还是一位正直妙龄,尚未出嫁的美丽公主,就是天上的神灵也不会摇头的,可是萧逸却犹豫了! 现在不是以前,今世也不是前世,前世里,她是自己的唯一,也是自己的至爱,为了曾经的誓言,粉身碎骨,万劫不复,萧逸也绝不会犹豫半分,可是如今不一样了,河水在流淌,时间在消逝,人也在改变。 如今他已经有了蔡文姬和折兰,未来不久,他还会拥有曹节,另外漠北草原的赵嫣然,河北邺城的甄宓,都让他分心牵挂,对了,还有那个喜欢咬人的‘女王大人’,不知道身在何方,是不是长的更漂亮了? 一个男人的心,就算再痴情,一旦被分成六七份,也就无法忠于一人了,即是无限的失落,同时也是一种解脱,没有了情感困扰的男人,才是一个真正强大的男人! 看到萧逸在犹豫,香车的围幔一挑,侍女玲玲身姿款款的走了出来,几年的时间过去,她也大了许多,也更加妩媚动人了。 “公主殿下请大都督上车叙话,有军国大事商议!” 连续两次邀请,又是直言有军国大事商议,却是无法再拒绝了,“臣,萧逸尊殿下-钧旨!” 将指挥玄甲军的任务交给大牛,萧逸纵马来到‘七宝香车’旁边,用手在马背上轻轻一按,人就跃到了车上,‘白菜’很聪明,晃晃大脑袋,步伐悠闲的跟在车旁,还不时的发出嘶鸣,嘲笑那些需要拉车驾辕的同类们! “奴婢见过大都督!”侍女玲玲轻轻的万福行礼,看向萧逸的目光很是复杂,想当初,是这个男人把她们从猛兽的利爪下救了出来,像尊魔神一样,浴血而狂,威震山野,从那时起,她就已经芳心暗许了! 原以为自己是个小宫女,他是个小道士,身份匹配,再有公主殿下首肯,只等二人的年纪再大些,他最好再能有些成就,混个一般官职的,就~~~ 谁又能想到,几年时间过去了,自己还是个小宫女,而对方,已经变成了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当世名将,‘鬼面萧郎’的大名说出去,可止小儿夜哭! 官拜征西大都督,封侯爵,又手握重兵,这样的身份和实力,别说是她一个小小的宫女,就是自己的主子,大汉公主,恐怕也留不下他了! “玲玲,数年不见,真是越来越漂亮了!”萧逸目光扫动,从那张漂亮的小脸上滑落到脖项-胸口,一枚雪白的豹牙挂在那里,这是自己当初送她们的礼物,没想到还留着! “多谢大都督挂念,奴婢一切安好!”虽然身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眼前的男人还记着自己的名字,这让玲玲心中一暖,原本黯然神伤的小脸上也有了血色,立刻展颜一笑,伸手拉开围幔,示意萧逸进去。 七宝香车,里面的空间极大,说是一间小房子都不为过,而且也却是按照房间的模样布置的,高床,暖枕,皮毛被褥,小茶几上摆有茶水,一座三足青铜的香炉正散发出浓浓的檀香,此外,还有一个小巧的书架,上面摆着不少竹简,古籍,随时可以翻阅! 海燕公主,大汉天子的亲姐姐,此时身穿一身盛装,正半卧在床榻上,用一只手撑着香腮,双眼微闭,展现出婀娜多姿的身材,那模样,要多诱人,有多诱人! “鬼面萧郎的大驾真是难请,既然上来了,就请坐吧!”听到脚步声,公主终于睁开了双眼,人却没动,只是上下不停的打量着萧逸,自从当日军营一别,二人也有一年多的时间没见面了! “多谢殿下赐座,末将不敢!”萧逸四下看了看,车厢里根本就没有座榻之类的东西,让自己坐那去,难道跟公主坐到一张床上,对方如今又躺着,这也太不雅观了吧,万一她要突然喊一嗓子,自己就跳进黄河洗不清了,这个女人,可是什么都做的出来的。 “呵呵,没想到堂堂的鬼面萧郎,也有害怕的时候,放心吧,我只是一个女人,又吃不了你!” 海燕公主痴笑着坐了起来,还伸伸懒腰,很是娇媚的样子,此时的她才更像一个有血有肉的少女,而不是高高在上的大汉公主。 “我不怕女人,可却真的有点怕你!”萧逸的目光也有些迷茫了,随着年龄渐长,海燕公主的相貌、身形也完全长开了,和他梦中的那道身影也越来越像,两个人几乎完全可以重叠在一起,难分彼此。 “冬季寒冷,你气血不足,双脚总是冰冷的,每个月又有腹痛的毛病,记得晚上要用热水泡脚,再好好的按摩一下穴道,推关过血~~” 说完这些话,萧逸猛然愣住了,海燕公主也是小嘴微张,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俏脸上还泛起大片的红晕,久久不去。 她却是血气不足,每个月还有腹痛的毛病,而且痛起来时死去活来,浑身冷汗淋淋,可这种事件是她的个人秘密,除了贴身侍女玲玲,再没有别人知道了,就连服侍起居的小太监-花心都不知道,萧逸又是怎么知道的,还那么清楚?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七十七章登坛祭天 推荐阅读: ? “你~~你,~大胆萧逸,竟敢窥探本宫的秘密,如今陛下行过冠礼后,就会亲理朝政,手握生杀大权,你就不怕被诛灭九族吗?” 海燕公主俏脸一沉,杏目圆睁,身上竟然散发出一股杀气,再配上与生俱来的那种皇室威严,还真是挺吓人的。 如果是一般的臣子,此时肯定吓得双膝跪地,叩头求饶了,可是萧逸吗,面色不变,上前两步,一屁股坐在公主的床榻上,双眸寒光闪现,一股要浓厚上十倍、百倍的杀气喷涌而出,不,那已经不是简单的杀气了,而是死气! 手上沾过血的人,身上就会慢慢形成一股杀气,沾的血越多,杀气也就会越浓,比如像刽子手,隔着几丈远,都会让人觉得汗毛孔发紧,后背发凉,这就是杀气,无形,却有实。 至于那些沙场征战,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家伙,身上的杀气浓的让人透骨发寒,而萧逸更是其中的佼佼者,自从伴着一把冲天大火出道以来,历经血战无数,直接死在他手里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至于间接而死的,更是不计其数,尸山血河,连人头‘京观’他到垒过,那是真正见过人间地狱的角色,公主身上那点气势,岂能吓的住他! 两双眼睛只是对视了片刻,公主就败下阵去,身上的气势顷刻瓦解,头一低,小嘴一撅,鼻子一塌,眼角发湿,换上了一副露露可怜的模样。 “不用装可怜,更不用耍威风,这些小手段,都对我没用!”萧逸身上的杀气慢慢消散,他不愿意欺负一个女人,可也绝不会被女人所左右,“至于小皇帝那里,就算祭了天,行了冠礼,他也掌控不了军政大权,更加杀不了我!” “这是大汉的天下,他是大汉的皇帝,所有人都是他的臣子,包括曹操,也包括你,自古君为臣纲~~君叫臣死,臣不得不~~” 海燕公主很是激动,就像一条护崽的小母狼般,张牙舞爪的嚎叫起来,可是很快,声音就弱了下去,人也无力的瘫软在床榻上,其实她什么都明白,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 “没错,他是大汉皇帝,人间至尊,可普天之下那里还有大汉王朝一寸土地,土地之上可有一兵一卒供他驱使?” 萧逸的这番话如果传出去,可谓‘大逆不道’,却也说清了当今天下的实情,大汉江山,早就被诸侯们分割殆尽了,小皇帝除了一个空头名分,什么也没有。 “为什么?……郭嘉,程昱,荀彧,荀攸,还有你大都督-萧逸,都是一等一的王佐之才,可你们宁可去帮曹操,也不肯辅佐汉室的正牌天子?”海燕公主一脸的不甘心,问出了心中长久以来的疑惑,如果这些人肯忠心侍奉朝廷,大汉未尝没有中兴的希望。 “金银财宝,高官厚禄,皇室都可以给你,如果你喜欢女人,来吧,本宫绝不比那曹节差上分毫!”说着,这位大汉公主仰躺在床榻上,双目微闭,小嘴张开,摆出一副任君摘采的模样,诱惑至极! “呵呵,美人计吗?你知道我不吃这套的!”萧逸轻笑着摇摇头,心中有在思考着,“是呀,为什么呢?” 论出身,曹操是阉宦之后,在天下诸侯里是垫底的,论相貌,曹操身材矮小,其貌不扬,比起刘备,袁绍,孙策这些帅哥来差远了,在诸侯中还是垫底的,可偏偏有大批的文武贤才簇拥在他周围,忠心耿耿,甘受驱使,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人格魅力吧! “因为丞相大人可以给我们一个梦想,一个天下太平,安居乐业,让华夏文明之火源远流长的梦想!” 恰好此时,七宝香车一停,城外的祭天坛到了,萧逸站起身形,十分同情的看了床榻上的公主一眼,“你是一位合格的公主,也是一位好姐姐,可惜,你不是一个好女人、好妻子!” 说罢,转身下车,再不犹豫半分。 …………………………………………………………………………………………………………………………………………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丞相曹操早已经带领文武百官在‘祭天坛’下等候了,看到皇帝的车驾到来,纷纷跪倒行礼,山呼万岁之声再起。 “众爱卿免礼平身!”小皇帝意气风发的走出金根车,先是抬头看了看天上的红日,而后又扫了一眼黑压压的跪拜人群,这才由几名内侍搀扶着,下车,迈步,登坛! 祭坛是由黄土夯筑而成,方圆二十四丈,分三层,每一层都是九尺高,中连青石台阶,外围插有二十八星宿旗,分别按照青龙、白虎、朱雀、玄武之势排列,威武至极! 坛上站有二十四名金甲武士,手持大纛、旌旗,宝盖,大戟,长矛,黄钺,白旄,朱幡,皂纛,号称‘九宝’,环绕四周,在正中位置,还有一尊三足青铜巨鼎,上面雕有天下九州图案,以及花鸟鱼虫等各色生灵样式,巨鼎里面,已经铺好了干柴,油脂,就等小皇帝亲手点燃祭天了! 皇帝在做着祭天前最后的礼仪准备,文武百官则站立坛下,并泾渭分明的形成了两大集团,一边是以太尉杨彪,司空王喜为首的元老旧臣们,这些人身穿崭新的礼服,一个个笑容满面,胸脯挺的老高。 他们高兴呀,借着这次皇帝祭天、冠礼的春风,就可以在朝堂上掀起一场政治风暴,夺回一部分权力,而后步步蚕食,最终把失去的天堂再夺回来,高官厚禄,指日可待呀! 另一边,则是以曹操为首,丞相府一系的官员,这些人大都面无表情,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偶尔有几名武将面露怒色,可也都尽量的压制下去,风云变化,谁胜谁败,还不一定呢? 萧逸身负护卫重任,在安排好兵马调动后,他是最后一个来到祭坛下边的,别人都穿着祭天用的礼服,唯有他,一身戎装,手持宝剑,显得极为特别。 和站在队首的曹操碰了个眼神,又握紧拳头,做了个一切尽在手中的姿势后,萧逸这才一脸冷笑的站到了一侧,等着看这场经典大剧开场,“原汁原味的古代祭天大典呀,还不用买票,位置又好,不看白不看!” “吉时已到,请大汉天子,登坛祭天!” 中大夫-孔融,高冠礼服,手持玉圭,完全一副上古春秋时期的装扮,担任了这次祭天大典的司礼官,他是孔子的二十世孙,在儒学士子中身份尊贵,按照约定好的,一会就是由他给小皇帝主持冠礼,以示汉家天子尊儒的传统。 “吾等衣华夏服章,法始祖规制,以祀昊天,祈国家昌盛,万民安康,社会和谐,天下大同,望我华夏千载之人文荣光,扬於万邦……” 祭坛下边,顿时鼓乐齐名,演奏起了专门用来祭天的祷文,另有大群的宫女,身姿摇摆,跳起了祭舞,群臣则面相东方,依次跪倒行礼,以示对上天昊帝的无比崇敬! “献祭天之礼!” 随着司礼官又一声高喊,立刻有一群侍从端着三牲贡品,五谷粮食,玉器,铜器,布帛~~等一大堆祭品摆放在巨鼎面前,让上天享受人间子民的供奉。 “请陛下点火,祭天,行‘初献’大礼!”孔融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不知道是因为太崇敬上天了,还是因为自己在大典中的重要角色而兴奋。 小皇帝刘协同样兴奋的满脸通红,侍从递过来的火把,他一连抓了三次,才拿到手里,而后颤颤巍巍的走到巨鼎前,将火把扔了进去,随即青烟一闪,沾满油脂的干柴顿时燃烧起来,烈焰冲天,火光熊熊~~ “苍天保佑,五谷丰登,万民乐业!” 小皇帝面向东方,行三跪九叩大礼,念着历代皇帝都使用过的祭词,行礼过后,刘协并没有立刻起身,而是手心向天,心中再次默默祈祷起来,“苍天保佑,让朕扫清权奸,诛尽佞臣,中兴大汉,再造万世太平~~~”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七十八章火德灭,土德兴! 推荐阅读: ? 按照古礼,祭天之典分为‘初献、亚献、终献’,分别由身份及其尊贵者来担任,‘初献’自然是汉家天子,这是无人可以取代的,‘亚献’一般来说也必须是皇族之人才能担任,可是刘协年纪太小,既没有皇后、太子,也没有兄弟、子侄,所以就由皇姐~海燕公主举行亚献! “请公主千岁登坛,行亚献祭天!” 随着司礼官的话音,这位大汉公主身穿盛装,长裙拖地,在侍女玲玲的搀扶下,缓步登上祭坛的顶层,来到了正在熊熊燃烧的巨鼎面前,双膝跪倒行礼。 “殿下,敬天玉璧!”按古礼,‘亚献’也是要向上天奉上礼物的,侍女玲玲从怀中拿出一块早就准备好的龙凤玉壁递了过来。 玉石为山岭之精华,得天地之灵,可与鬼神相通,用来祭奠‘上天昊帝’是最合适不过了。 “不用了!”海燕公主轻轻摇头,目光慢慢的由迷茫转为坚定,突然手腕一翻,竟从自己的盛装下边拽出一把金柄弯刀来,接着捋过自己的一缕青丝,一刀割断,扔进了熊熊燃烧的巨鼎里。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以此祭奠上天,方最显诚意,更何况这还是一位公主的青丝呢? 青丝割断,烦恼也断! 收好金刀,海燕公主手心向天,微闭双目,也开始在心中默默的祈祷,“苍天保佑,汉室国袏不绝,保佑皇弟能平安长大成人,无灾无难,得享天寿,若如此,则万般罪孽尽加于我一身~~~” “殿下心诚,苍天必会赐福的。”侍女玲玲也跪倒默念了一番,小脸通红,想来祈祷的必是一件羞人的喜事! “呵呵,惟愿如此吧!” 献礼完毕,海燕公主在玲玲的搀扶下,又缓缓退下祭坛,神情却有些忧伤,目光向不远处那尊穿着盔甲的威武身影扫了一眼,最后只是一声苦笑。 下一步就是‘终献’了,因为皇家已经没有人选,像刘备那种‘便宜皇叔’,是没资格,也没胆量走上这座祭天坛的,所以只好在朝廷百官中推荐,按照尊卑上下,百官之首的就是~~丞相曹操! 曹操今天也穿了一件黑金色的宽大礼服,头戴高冠,手持二尺玉圭,神色冷峻,细长的双眼微闭着,怀中高高鼓起,不知藏了什么好东西。 “萧郎,随老夫一起登坛祭天!”听到司礼官的话音,曹操并没有急着迈步,而是向不远处的萧逸招了下手。 “哗!……” 百官中就是一阵低哗,有人羡慕,有人嫉妒,更有人面露不可思议,能跟着一起登坛祭天的,非心腹之人不能获此荣耀,曹操连自己的儿子都没带,却要召唤萧逸,这就是明白的向众人宣示,“萧逸就是老夫的第一心腹爱将,荣宠无双!” “诺!” 萧逸抖抖身上的甲胄,手持宝剑,迈步来到曹操身侧一步的位置,在万众瞩目中,护送他一路登上祭坛。 和之前的程序一样,面向东方,三跪九叩,向上天昊帝行礼,而后就是准备献祭品,萧逸早就注意到曹操那微鼓的胸襟了,一直在猜测里面到底藏的什么宝贝,不光是他,坛上四周站立的金甲武士,坛下的文武百官,也都伸长脖子,瞪大眼睛,想看看这位奸雄到底准备了什么珍贵的礼物~~ “五彩玉壁?千年珍珠?上古铜器?又或者是凤毛麟角之类的神物……” 也有些恶意猜测的,认为曹操可能会断发、割肉、切手指,用血肉祭天,当然了,他可能怕疼,舍不得割自己的肉,没关系,边上不是还有个萧逸吗,这家伙身强力壮,皮糙肉厚的,正合适~~~ 就在万众瞩目中,曹操一脸淡然的从怀里掏出个黄布包袱来,轻轻打开,露出里面一大团的~~黄土! “上古息壤?” “泰山之土?” “东海之沙?” “这,……到底是什么宝贝呀?” …………………………………… 东西一露出来,台下的文武百官纷纷猜测,没人相信那是一团黄土,堂堂大汉丞相,执掌万马千军,家里什么宝贝没有啊,绝不可能用一把黄土来献祭的,至少拿不是一把普通的黄土,只是大家一时间还没弄明白,它到底是什么宝贝而已。 “乖乖!……没错,就是黄土!”离着最近的萧逸用‘射雕手’的锐利眼光反复查看了三遍,最终确定,这就是一团普通至极的黄土! 而且还散发着一股子湿润的味道,很有可能就是今天早晨,曹操从自家的花园里挖来的,因为里面还有几片残叶~~~ “用一团黄土向上天献祭,这种事情也就曹操能干的出来了,果然不是凡人呀,够奇葩!” 曹操却一点尴尬的意思也没有,在他看来,“苍天之下,唯有厚土,土生万物,滋养生灵,远比黄金珠宝之类的贵重的多,有了土地,才有国家、百姓,才有了一切!” “苍天保佑,厚土为赐,如今九州江山分崩离析,百姓生灵惨遭涂炭,操也不才,愿尽心竭力,再造华夏一统,创太平盛世,请上天昊地护佑~~~” 祈祷完毕,曹操起身,将那包至少七八斤重的黄土捧到巨鼎面上,一下子全扔了进去~~~~ 从小皇帝刘协‘初献’,而后海燕公主-亚献,最后到曹操-终献,过程看似简单,其实这中间是需要很多步骤的,又是奏乐,又是行礼,又是祈祷,几乎用了整整一个时辰,而原来巨鼎里的油脂早已经消耗干净,连干柴也燃烧的差不多了,如今被曹操这一捧带着湿润的黄土扔进去,火焰几闪,青烟升腾~~~灭了! “哇……,灭了,鼎火怎么就灭了?” 坛下的群臣又是一阵大哗,有人目瞪口呆,有人不知所措,大家都知道,当年刘邦是得‘火德’而兴,创建大汉天下,如今祭天的火焰竟然灭了,是何吉凶呀? 萧逸离着巨鼎最近,看着灭下去的火焰,又看看镇静自若的曹操,他也是暗暗心惊,“五行始终说中,汉得火德而兴,如今火德灭,土德兴,以魏代汉,莫非真的是天意?……又或者是人意?” 寒风扫过,一片萧瑟,天意、人心,谁又说得清楚呢? ……………………………………………………………………………………………………………………………………………… 不管是天意也好,人心也罢,祭天典礼终于是结束了,下面就是今天最重要的事情,给小皇帝刘协行成人冠礼,也是这场**的核心所在。 又是一阵鼓乐齐鸣,和繁杂的各种礼仪,随后文武百官们一起上前,山呼万岁,请小皇帝刘协,为了天下万民,为了祖宗基业,为了社会和谐,为了传宗接代,为了~~~~行成人冠礼! “请大汉天子登坛,行成人冠礼,臣等为陛下贺!” 孔融用尽全身力气吼出了这一嗓子,一张老脸涨的通红,能亲手给皇帝行冠礼,这是多大的荣耀呀,从老祖宗孔夫子到现在,二十代的列祖列宗,也没得到这样的机会,今天,算是被他捞上了! “臣等为陛下千秋贺!” “臣等为大汉万年贺!” 在万千将士的瞩目下,在文武百官的朝贺声中,小皇帝刘协大步走上祭坛,在早就设好的礼台前站好,小脸激动的通红,胸脯更是拔的老高,因为他很快就要成年了! “从此以后,再也没人敢管朕叫小皇帝了,一律要尊称陛下,朕也不再是别人的提线木偶,一个成年的皇帝,是要指掌日月山河,受万民朝拜,,口含天宪,言出法随的,朕既国家,朕既社稷,朕即是一切!” “朕~~咳!咳咳!~”因为太激动了,小皇帝呼吸不畅,又被口水呛了下,一阵猛烈的咳嗽下,原本通红的小脸又变成了灰白色,还是底气不足呀~~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七十九章此事,交由丞相处置吧! 推荐阅读: ? 冠礼,是华夏民族嘉礼的一种,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周代《仪礼·士冠礼》记载,男子年二十而行,臣民者,三加,天子者,四加。 初加‘缁布冠’,象征举行冠礼的男子将涉入治理人事的事务,即拥有人治权,‘缁布冠’为上古之制,冠礼首先加缁布冠,表示不忘根本! 再加‘皮弁’,象征男子将介入兵事,可以从军入伍,拥有统兵之权,所以加‘皮弁’的同时往往要再加上配剑! 三加‘爵弁’,象征男子拥有祭祀祖先的权利,即为社会地位的一种认可。 天子,除了以上三种加冠,还要专门再加一顶特有的~~‘通天冠’,象征着可以统帅万民,治理国家。 ‘缁布冠、皮弁、爵弁、通天冠,’四顶由皇宫内府精心打制的礼冠,如今就摆在刘协面前的礼台上,稍后,只要将他们一一戴起,就意味着自己成年了,可以行使一位汉家天子的所有权力,君临天下,统治万民! “快点,快点,你倒是快点呀!”小皇帝心中焦急,不停的用目光看向司礼官孔融,示意他赶快举行仪式。 “大汉天子~~行成人之冠礼!”孔融自然不敢让一位即将成年的皇帝等候太久,鼓乐三奏后,立刻宣布仪式开始,而后大步向礼台走去,准备亲手把那四顶‘礼冠’给小皇帝戴上。 一步,两步~~~ 孔融只走出去两步,就再也难动分毫了,因为一只苍劲有力的手突然攥住了他的胳膊,力量之大,捏的老夫子的骨节都‘嘎嘎’作响,如此剧痛之下,别说走动,就连站立都成问题了! “孔大人病了,末将扶您去一旁休息会儿吧!”出手的是萧逸,一张小黑脸上挂满了和善的笑意,可手上的力道却恰恰相反,发现孔融还有挣扎的意思后,不禁又加大了三成力道! “哎呦!~~呦呦~!” 孔融是个老夫子,平时舞文弄墨还可以,如何禁受的住萧逸的神力,只觉得手臂像是被铁箍套住了,钻心的剧痛迅速传遍了全身,有心挣扎,却根本无力施展,身上汗如泉涌,直接就把宽大的礼服湿透了,如果不是被抓着胳膊,他就得一头栽到祭坛上…… “呦,老夫病了!” “老夫真的病了!” 精钢也怕红炉火,嘴再硬,终究比不上拳头硬,更何况孔融根本就算不上什么精钢,否则当初他也不会被人撵的丢下城池,跑到许昌避难了,几声痛呼之后,立刻选择了屈服,老夫子心里清楚,“他要是再不‘生病’,这条老命就得留在台上了。 ” “呵呵,夫子真是聪明人……,来人呀,送孔大人下去休息!”萧逸一声令下,立刻跑过来两名玄甲士兵,将已经浑身瘫软的孔融架了下去,而地上则留下一道长长的水迹,竟然还是黄色的…… “什么情况?” 冠礼才一开始,刚才还活蹦乱跳的司礼官就犯病了,世上有这么凑巧的事情吗? 坛下的文武百官顿时议论纷纷,可他们又说不出什么,刚才大家只看到萧逸很有礼貌的扶了孔融一下,既没动兵刃,也没动拳脚,只是单手轻轻一扶而已,任谁也挑不出毛病来吧? “呵呵……”,那些和萧逸比较熟识的武将们却是心中暗笑,‘鬼面萧郎’的名头岂是白叫的,就刚才那一抓,至少也有五百斤的力道,一般的壮汉都禁受不住,更何况是孔融那种老夫子,骨头估计都得裂缝,这下有好戏看了~~ 祭坛上,刘协也呆住了,小脑瓜无论如何也转不过来了,本来司礼官大步流星向自己走来,怎么就突然中途犯病了? 没了司礼官,那自己怎么办?冠礼又如何进行下去?赶快来个人救场啊! “天意如此,就由老夫为陛下主持冠礼吧!” 丞相曹操面色平淡的走到礼台旁,不由分说,就把那顶‘缁布冠’抓在了手里,而后眼中寒光一转,扫向了台下的文武百官,将几名跃跃欲试的老臣给压制住了,谁敢上来,一个字~~死! 没人不怕死,也没人不怕曹操,这些元老旧臣们联合在一起,‘攒鸡毛,凑掸子’,还能勉强抗衡一下,可要让他们单独上前去对抗这位手握生杀大权的丞相大人,一个个就吓得腿肚子抽筋,后背冒寒气! 就连身为四朝元老的太尉-杨彪,连抬了三次腿,最终又放了回去,台上除了手握重权的曹操,还有一个神勇盖世的萧逸呀,他这副老骨头,也禁不住人家一抓的! 百官无人敢上前一步,典礼又不能中途作废,无奈之下,小皇帝只好上前一步,挺起胸膛,伸直脖子,让曹操为他主持冠礼,“一切等熬过去再说,那时候就该由朕做主了!” 曹操是一个不错的主持人,冠礼的过程中一直面带微笑,和蔼可亲,那感觉真的像是在面对自己的晚辈一样,当最后把那顶‘通天冠’给刘协戴上后,竟然还摸了摸小皇帝的脑袋,又掐了下小脸蛋,就差再说上一句,“好孩子,真乖!真乖!” 这是臣子对待君主?还是长辈对待晚辈?真是只有天知道了! 委屈也好,愤怒也罢,刘协的成人‘冠礼’终于算是完成了! 当他头戴‘通天冠’,腰横天子剑,伸开双臂,转过身来时,台下的文武百官和万千将士,再次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众爱卿平身,朕受冠礼,既为成人,自今日起当亲禀国政,统帅万民,诛灭不臣之逆贼,谨守祖宗江山基业,继往开来,扬我大汉国威于异域~~~” 面对自己的万千臣民,刘协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总结起来的意思就是,“从今天起,朕是一名成年皇帝,是一名亲自治理国家的皇帝,是一位有实权的皇帝~~~” “陛下,臣有一件军国大事启奏!”曹操很配合,小皇帝刚刚宣布亲政,他立刻上前奏上一本。 “丞相有何军国大事,但说无妨!”小皇帝有些诧异,没想到自己行‘冠礼’后,第一个上奏国事的竟然会是曹操,但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君权神受,不可侵犯,纵然是一代权臣又如何,还不是得乖乖的向自己屈服吗? “微臣发现朝廷中有一些二臣贼子,图谋不轨,意图颠覆大汉江山!”曹操说的很轻松,一双寒芒四射的眼睛却在文武百官里来回扫了好几遍,而后大手一挥,“把东西抬上来!” 一声令下,从台下走出几名玄甲武士,抬了三只金漆大木箱,缓缓来到台上,木箱打开,里面全是满满的竹简、信件~~ “丞相这是何意?”小皇帝一脸疑惑。 “无他,捉拿朝中逆贼尔!”曹操的笑意更浓了,看着台下那群元老旧臣,就像在看一群死人。 “臣奉皇命,征讨淮南逆贼-袁术,在攻破寿春城后,在逆贼的伪皇宫中,竟然搜出了大量信件,其中不少都与朝廷官员有关,如今已经整理完毕,特上奏陛下,为国锄奸!” “哗!……哗!哗!” 曹操的话语一出,台下的群臣就乱了套,尤其是那些元老旧臣,全都慌了神,有的冷汗直流,有的目光发呆……,袁家‘四世三公’,门生故吏遍布天下,尤其是士族出身的官员,有几个敢说跟袁家没关系的,而他们这些旧臣,几乎清一色都是士族出身呀? 就连太尉-杨彪此时也是面色苍白,身体忍不住的颤抖起来,袁家‘四世三公’,杨家‘四世太尉’,是并驾齐驱的两大名门望族,门当户对,百余年下来,联姻不断,所以说他和袁术那是实打实的亲戚关系! 无论袁术称帝前,还是称帝后,双方都有大量的书信私下往来,虽然里面没有任何关于谋反的事情,但一个‘私通逆贼’的罪名是跑不了的,至于其他人,也是大同小异,都跟淮南袁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斩不断,理还乱呀! “好一个愚蠢如猪的袁公路呀,你逃跑的时候怎么不把这些书信带走呢?就算带不走,一把火烧了总没问题吧,就这智商还敢称帝,你若不亡,誓无天理,坑爹的玩意儿……” “好一个奸诈如狐的曹孟德啊,从攻破寿春到现在,一月有余,握着这么重要的东西,可他就是隐忍不发,等别人的底牌全打尽了,他才发出这致命的一击,够奸、够黑、够狠啊!” 这些元老旧臣们一边骂袁术,一边恨曹操,既恨又惧,早知如此,我们招惹这个‘奸雄’做什么,真是偷鸡不成丢把米,连自己也陷进去了…… “什么,有人私通逆贼袁术?”刘协也是一脸的诧异,自己的大臣里竟然有二臣贼子,他连忙走到木箱旁边,伸手掏出一卷竹简,赫然就是太尉-杨彪写给袁术的书信,签名、印信、家徽具齐,绝非伪造的~~~ “这~~这个~~” 刘协完全呆住了,上奏支持自己行‘冠礼’的太尉杨彪,竟然真的和逆贼袁术私下有来往,虽然书信上没有提及谋反之类的话语,可是身为当朝太尉,给一名擅自称帝的逆贼写信,这绝对属于‘私通叛逆’,虽无反心,却有反形,国法断断难容~~~ “臣~~知罪!”太尉杨彪面如死灰一般,先是脱去礼服,又摘下发冠,脱去靴子,就那么赤足、散发,身穿单衣跪在台下请罪,杨袁两家世代通婚,这口黑锅不背也得背了! “敢问陛下,如何处置私通逆贼之臣~杨彪?”祭坛上,曹操却是步步紧逼。 “如何……处置?”刘协看着台下跪地请罪的杨彪,又看看自己腰间的天子剑,这时他才明白,原来国家大事,不是那么好决断的呀? 私通逆贼,按律当斩,可他又如何忍心杀掉这个对他有功的老臣呢? 可若是不杀,自己亲政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放纵逆臣,必然会落下个‘昏君’的骂名,日后又如何服众,如何统帅万民? “难!难!难呀!” “此事,就交由丞相处置吧!”心中再是不甘,小皇帝也只能把生杀之权交出去了! “臣-尊旨!”曹操等的就是这句话了,名正言顺的代掌皇权,号令天下! “太尉杨彪,私通逆贼,按律当斩,念其乃是四朝元老,又素无恶行,故而免去一死,剥夺所有官职、爵位,贬为庶人,回府闭门思过,从今以后,无令不得出家门半步,不得私会亲朋故旧,但有违背,杀无赦!” “罪臣~~杨彪接旨!”再次叩首后,这位四朝元老披头散发,光着双脚,在一队玄甲士兵的护送下,回归府邸去了,所有人都明白,这位太尉大人的政治生命算是结束了,从此以后虽生犹死,只是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臣~司空王喜,年老体衰,眼耳昏花,无力再处理政务,特向陛下祈骸,告老还乡!” 大司空-王喜是个明白人,知道这场政治斗争已经完败了,现在抽身还能有个好下场,否则,那些木箱里,同样也有他的书信呀! “敢问陛下,如何处置?”曹操再一次请旨。 “此事,交由丞相处置吧!”小皇帝再次无奈退让。 “诺!……司徒王喜,多年勤于王事,劳苦功高,特赐手仗、衣袍、车驾、奴仆,另有金银各一千斤,绸缎三千匹,回乡养老去吧,日后,无诏令不得回朝!” 转瞬之间,一名太尉,一名司空,两位元老巨头被废,剩下的那些旧臣们个个面如死灰,一些胆子小的,已经瘫坐在地上,汗出如雨了! “敢问陛下,剩下的书信又该如何处置,还请明示?”曹操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请旨。 “算了,一切由丞相处置吧!”小皇帝除了无奈,还是无奈! “臣尊旨!”脸上笑容绽放,曹操清楚,从此以后,自己再也不用请旨了,军国大事,一言可决,随即狠狠挥了下手! 一大群的玄甲士兵冲了上来,从朝臣队伍里一连拖出去二十多人,都是曾经在朝堂上反对过曹操的,不管这些人如何哀求、挣扎,就像拖死狗一样拽走了,他们既没有太尉-杨彪的资历,也没有司空-王喜那样识趣,下场如何,可想而知! 祭坛上,萧逸冷冷的看着眼前这一幕,心中颇为感慨,“政治斗争,比起战场厮杀来还要凶险百倍呀,绝对的你死我活,今天如果不是棋高一招的话,那被拖出去斩首的,恐怕就是他们曹营一系的文武大员了……” 心若不狠,朝廷之上难立足啊! “陛下圣明,丞相大人-英明!” “陛下圣明,丞相大人-英明…………” 群臣的欢呼声再次在台下响起,比之前的要更加响亮,更加团结,上下一心! 求收藏,求月票,求打赏,男爵在此拜谢了,读者亲亲们,万岁、万岁、万万岁!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八十章御马观兵 推荐阅读: ? 《春秋》有云:‘国之大事,唯戎与祀’,祭祀大礼完全结束以后,就是汉家天子检阅六师,示威武于四方,震慑不臣。 祭坛成了最好的阅兵台,文武百官按照品级顺序分布在中、下两层,丞相曹操则带着郭嘉、荀彧、荀攸等众谋士陪同小皇帝站在最高处检阅六师,一些武将则忙着脱去礼服,换上崭新的战甲跑去准备了,至于萧逸,他是这场阅兵式的总指挥,立马阵前,手持宝剑,发出一道道的调兵命令! “呜!……呜呜!”号角连绵,鼓声如雷! 世界上最威武雄壮的,莫过于后世天朝的国庆大阅了,萧逸身为天朝一小民,对那种激愤人心的场面更是推崇备至,如今有机会亲自指挥一场阅兵式,自然毫无犹豫的照搬了过来。 在阵阵的号角声中,受阅的各支兵马依次在五里之外排成军阵,各打五色旗帜,迎风飘摆,远远看去,就像是一朵朵云彩从天际涌出,好不壮观! “善,萧郎出手,果然不凡!”看台上,曹操满意的频频点头,一双细眼都笑开了,这次阅兵,即是给皇帝和文武百官看的,更是给天下人看的,百官之中不乏各路诸侯潜伏的耳目,曹操一直没动他们,就是要借助这些人的眼睛和嘴巴,把眼前的威势传递出去,明白的告诉世人~~“老夫为相,谁敢称王!” 众百官也是交头接耳,称赞不已,眼前的阅兵式让他们耳目一新,尤其是萧逸那种强大的调度能力,更是让人称奇,数万大军,在他的指挥下,如臂使指,灵活无比,厉害、厉害! “啸!……” 列阵已毕,萧逸一身戎装,跃马来到台下,手中宝剑出鞘,首先立于眉心,而后斜指向天,又下划于地,用金戈铁马般的嗓音向台上喊到~~“六军将士,列阵已毕,请陛下御马观兵!” 所谓‘御马观兵’,就是让皇帝骑上御马,手持天子剑,到军阵前面去跑一遭,观看六军将士的威武,同时也让士兵们看看大汉天子的龙颜,是阅兵式上最高的礼遇,不过吗,很可惜~~~小皇帝,不会骑马! 刘协只有十三岁,年纪幼小,又是皇家的独苗,平时被众人当宝贝一样看护着,风霜不见,疾苦不尝,连逃命的时候都要给他准备专门的车驾,谁敢让他去骑马,万一马失前蹄,把陛下摔到怎么办? 皇帝稍微擦破点皮,臣下就得大批的人头落地,所以这些年来没人敢让他骑马,当然了,还有很多人不想让他骑马,因为,一个会骑马驰骋的小皇帝,就不乖了! “怎么办?……朕该怎么办?” 小皇帝一脸的茫然,百官们则是不知所措,这样的场面,如果坐在戎车上,或者让别人牵着御马阅兵,气势上就会弱上许多,一个连马都骑不上去的皇帝,又如何震慑那些骄兵悍将? “若陛下身体不适,老臣愿意代劳!”曹操倒是笑容满面,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这样的场面下,他是非常愿意替小皇帝跑上一趟的,跃马阵前,享受那无上荣耀。 “朕为大汉天子,岂能万事皆由他人替代!”刘协被彻底激怒了,一腔热血直冲头顶,不顾一些元老旧臣的阻扰,大步走到台下,“来人,为朕备马!” 可惜,雄心好下,马背难上,当侍从将一匹身高八尺,体态雄壮,不停嘶鸣咆哮的‘逍遥马’牵过来时,刘协看看马腿,又比比自己的身高,傻眼了! ‘逍遥马’精力充沛,毛色光亮,前蹄不时的高高跃起,踏在坚硬的地面上,‘咚咚’作响,一些小点的石子甚至被它的铁蹄直接踏碎,如果是被那些沙场宿将看到,一定会大赞一声……‘好马!’ 此时在刘协心里,也有一声郁闷的呐喊~~‘上不去!’ 壮起胆子试了几次,刘协最终确定,凭自己的本事根本就上不去马背,就算勉强被人抬上去了,他也坐不稳,更别提纵马驰骋了,堂堂大汉天子,如果抱着马脖子检阅六军将士,那就成天大的笑话了…… 除非有人在背后抱着他,才有挺直腰板的可能,可是天下虽大,军中精于骑术的勇士也是无数,谁又敢跟天子共骑一马,就是丞相曹操现在也不敢做此‘僭越’之举呀! “陛下,还是坐元戎战车检阅六军将士吧,老臣愿为陛下驾车!” “天子乃万金之驱,不可赴险,还是让丞相大人代劳,陛下安坐阅兵台也就是了!” “陛下不可上马,万万不可呀~~~” 一群老臣围在小皇帝周围,拼命的苦劝,有人下跪,有人叩首,还有人抓住他的龙袍死活不肯撒手,大家的态度很明确,“陛下要想骑马,除非从他们这群老骨头身上踩过去~~~” “嗒!……嗒!嗒!” 正在君臣等人纠缠不休时,一匹白色骏马突然冲入了场中,此马高有八尺,身长一丈,浑身上下雪花般纯白,一根杂毛也没有,嘶鸣咆哮,奔驰如飞,马背上端坐一人,身穿大红色盛装,腰别金柄弯刀,飒爽英姿,正是小皇帝的姐姐~~海燕公主,在她的操控下,那匹‘雪里白’,驰骋跳跃,乖巧异常,表现出极其高明的骑术! “公主殿下,千岁!~~”众人又是一阵惊呼! 与连马背都上不去的小皇帝不同,海燕公主自幼习武,勤于骑射,十几岁时就可以纵马驰骋,弯弓射雁,一把金柄弯刀也舞的密不透风,颇有造诣,所以汉灵帝生前才会对她格外钟爱,不止一次的对大臣们说过,“此女英武睿智,可惜不为男儿身,否则朕之皇位断断不做他想!” “让开,本宫随陛下一起,跃马观兵!”话音未落,‘雪里白’就冲到进前,海燕公主小蛮腰一弯,海底捞月,直接把皇帝拉到了马背上,动作干净利落,就这样,姐弟二人共坐一骑,调转马头,直奔军阵而去! 如果是别人和小皇帝共坐一骑,哪怕是他的亲兄弟,亲叔伯,那也是大不敬之罪,往严重点说,那就是僭越君臣之礼,意图谋反,可唯独海燕公主是个例外,她的身份,她的性别,都注定了,能与天子共骑者,仅此一人尔! “若殿下身为男儿,大汉江山断断不会衰落到这般地步呀!”看着马背上那道英武的身影,一群汉室老臣不禁心中哀叹,苍天无眼,为何不赐下一位中兴英主呢! “巾帼不让须眉啊!”看到这一幕,阅兵台上的曹操都有些动容了,如果大汉王朝真有这样一位英武绝伦的陛下,那么他,也就甘心做一个忠心辅佐的能臣了,可惜,可惜~~ 不过也得感谢上苍如此安排,否则,他曹孟德那里有机会施展一腔的雄心壮志,笑傲天下风云! “啸!……” 台下,眼看公主二人冲了出去,萧逸连忙一拍‘白菜’的马头,带着麾下十几名精骑也跟了上去,天子阅兵,身为总指挥,他必须贴身护卫才行,否则那数万骄兵悍将,单凭这对姐弟的本领,是绝对震慑不住的。 五里之外,数万受阅将士,分列成十几座巨大的军阵,早已准备多时了,此时看到一匹白马从阅兵台下冲了过来,上面竟然还坐着一名身穿盛装的妙龄少女,将士们先是惊诧,接着就发出阵阵的‘嘘嘘’声~~ 观兵,乃是天下至刚至阳之举,从夏商周三代,到秦汉两朝,几千的岁月里,什么时候见过有女人跑来阅兵的,虽然说她怀里还坐着一个摇摇晃晃的小皇帝,可这样的组合,无论如何也压不住几万骄兵悍将! 兵大爷们都是在战场上厮杀无数,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连自身生死都能漠视的人,又岂会尊敬什么虚无缥缈的皇权,他们这些人,只认谁砍的人头多,谁身上的杀气重,其他的一概不知! 士兵们轻视的目光,海燕公主自然感觉到了,可是她也无计可施,面对这些虎狼之师,还有军阵中透出的浓烈杀气,她能够纵马跑到这里,挺直腰板,没被吓的瘫软就已经很不错了,说到底,她毕竟是个女人呀! 至于怀里的小皇帝,此时已经吓得小脸煞白,死死抱住马脖子,连头都不敢抬了,站在阅台上观望,和跃马阵前观兵,完全是两回事呀! 前者高坐天堂,欣赏美景雄壮,后者如坠地狱,方知兵锋凶险! 此局如何破之?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八十一章曹军精悍,不可轻也! 推荐阅读: ? “大汉天子观兵,六军将士行礼!” 好在关键时刻,身披‘寒铁铠’,头戴‘鬼面盔’的萧逸持剑跃马而来,冰冷的目光所到之处,那些刚才还一脸傲气的士兵们顿时噤若寒蝉,全都挺胸抬头,军姿站立,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嗜血成性,杀人如麻,多少名将的头颅被斩落,化成了一个个精美的骷髅盏,无数的尸骨铸就了‘鬼面萧郎’的威名,如果说这些士兵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恶鬼,那萧逸就是当之无愧的--恶鬼之王! “万胜!~~万胜!万胜!” 观兵开始了,萧逸的战马就跟在公主坐骑后边,相隔数步,手中的‘斩蛟剑’斜指向前,每指向一座军阵,那里就爆发出有节奏的欢呼声,宝剑落下,欢呼声立止,一丝一毫都不带差的。 在千军万马的欢呼声中,一直伏在马脖子上的小皇帝似乎也找到了一点自信,自己是大汉天子,六军将士在向自己致敬呀,他努力的挺直腰板,又在海燕公主的帮助下,终于拔出了腰间的天子剑,努力的高举向天,回应着将士们的欢呼声。 看着自信满满,脸上洋溢着笑容的小皇帝,坐在身后的海燕公主不禁长出了一口气,其实她心里清楚,眼前的一切,不过是‘狐假虎威’罢了! 她和小皇帝就是那只走在前面,毫无实力的小狐狸,而跟在身后的萧逸,才是那头威风凛凛,张着血盆大口的斑斓猛虎。 不同的时,寓言故事里的小狐狸虽然没有獠牙利爪,却有无限的智慧,可以把那头笨老虎玩的团团转,可跟在她们后边那头,却是‘勇猛如虎,狡诈如狐,凶悍如狼’的存在,想玩他,门也没有,窗也没有呀! 再长的军阵也有检阅完的时候,当海燕公主的坐骑跑到尽头,调转回马头,坐在她怀里,意犹未尽的小皇帝刘协才发现后边跟着一个人,不过萧逸已经宝剑入鞘,身上的杀气也已经消散,脸上挂着笑容,一副毕恭毕敬的模样,毫无破绽! “请皇帝陛下、公主殿下,返回阅台,观看六军将士分列行进!” “嗯,萧大都督,你很不错,以后忠心事君,朕定会厚待于你的!”小皇帝的感觉很好,认为自己的无上皇威征服了那些骄兵悍将,所以出言拉拢,试图把萧逸这员名将也纳入麾下。 “呵呵,多谢陛下厚待,臣为汉将,自当誓守汉土!”萧逸回答的有些模凌两可,却又让人挑不出任何毛病来,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不忠一家一姓之朝廷,只忠汉家万里江山’,这才是穿越一族应该遵守的铁律! “朕……”小皇帝还想再说什么,身后的海燕公主却突然一催坐骑,向着阅台狂奔而去,策马奔腾之际,倩影回顾,如水的目光在萧逸身上几个回转,最后却是一语皆无! 按照流程顺序,小皇帝‘御马观兵’之后,就是各部将士在阅兵台下分列行进,展露威武之姿,震慑不臣,体现出兵家的最高奥义~~‘不战而屈人之兵!’ ……………………………………………………………………………………………………………………………… “呜!~~呜呜!” 随着连绵的号角声,一座座原本不动如山的军阵,立刻阵型一边,徐如林,疾如风,迈着整齐的步伐,依次从检阅台下通过,并伴随有嘹亮的口号! 首先列阵而来的是一支重装骑兵,人数约在三千上下,清一色的枣红色战马,上面的骑士赤甲红袍,手持九尺镔铁长枪,远远望去,就像是一片火焰席卷了过来。 这是一支完全用钢铁打造的军队,士兵们身穿重甲,防护的密不透风,就连脸上都有面罩保护,只露出一对深深地眼窝,让人生畏,此外,他们的战马也披着护甲,手中的长枪也是纯钢打制的,可以想象,如果他们全力奔腾冲锋起来,那就跟一座大山压过来没什么区别,攻无不破! 负责领队的战将,同样是一身大红战凯,后挂长披风,正是曹家宗族中有名的悍将--曹纯,在他手上,一面五尺见宽的红旗迎风招展,上面三个苍劲有力的大字~~~‘虎豹骑!’ 没错,这就是曹操用了一年多的时间,耗费无数财力、物力、精力,才打造出的王牌心腹部队-虎豹骑,并交给了他最忠心的贴身侍卫长曹纯统帅。 “猛如虎豹,忠心无双!” “猛如虎豹,忠心无双!” 震耳欲聋的呐喊声响起,阅兵台上的众人无不失色,谁也没有想到,曹军之中竟然还隐藏着这样一支精锐,方一出场,就有一鸣惊人之势! 效果如此惊人,曹操手捋长髯,心中也是阵阵的得意,他创建‘虎豹骑’的目的就是护卫自己,护卫曹家的安全,所以这支人马的口号才是‘忠心无双’,日后,无论天下风云如何变化,就算部下兵马皆变,这支虎豹骑也会永远效忠于他,“得此精兵护卫,老夫可得安寝矣!” 赤霞过后,就是乌云! 三千玄甲铁骑列阵而出,每三十人为一队,整整一百队,动作整齐划一,仿佛刀切斧剁的一般,大都督萧逸亲自领队,手中墨色旗帜高举,浑身杀气缭绕! 一把弯刀,一身软甲,再加上一套弓箭,这就是玄甲铁骑的标准装备,一切只求轻便,就像他们的作战风格一样,千里奔袭,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一击必杀! 无双的战绩,让他们有资格傲视一切对手,就像他们的战斗口号一样~~“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下面出场的是一群懒汉,非常懒那种,这些大爷能坐着绝不站着,能乘车绝不步行,他们似乎总是在做一件事~~养精蓄锐! 没办法,谁叫这群大爷身上的装备重呢,全都是身高八尺以上的壮汉,身披双层重甲,起码四五十斤的份量,再加上他们手里的纯钢长柄陌刀,每名士兵负重都接近百斤,没错,这就是步战之王~~陌刀兵! 大牛手举一面紫色军旗走在最前面,步伐缓慢,踏的大地都在‘咚咚’作响,却没人敢催促他们,沉重的装备,注定了他们在战场上最多也就冲击五百步,可在这五百步内,他们就是一台台钢铁绞肉机……,“长刀所向,人马俱碎!” 第四队出场的是一群轻装步兵,长枪短剑,弓弩盾牌,各种武器应有尽有,却搭配的及其合理,高顺神色激动,手持一面黄色军旗站在队首,上面三个大字~~陷阵营! 这本来是一支应该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部队,但在萧逸的全力支持下,要人给人,要钱给钱,要器械,给器械,又经过高顺大半年的苦心训练,终于又浴火重生了,经历过毁灭的人,也就不再畏惧死亡,就像他们的战斗口号~~~~“陷阵敢死,有我无敌!” 一支支,一队队,无数的精兵强将从检阅台下经过、行礼、呐喊,战意冲天,台上的小皇帝呆住了,文武百官呆住了,许多别有用心之人更是惊的目瞪口呆,谁也没有想到,“普天之下竟有如此强兵,竟有如此震人心魂的阅兵式,与现在的场面相比,以前朝廷举行的那些观兵礼,就是小孩子玩闹一般~~” “难怪曹孟德如此专横霸道,上压天子,下镇诸侯,淮南袁术素以兵精粮足著称,却在他手里一败涂地,这不是没有原因的呀,有这样的强兵在手,纵横天下,指日可待!” 整整一个时辰的阅兵式,观礼台上的下巴掉了一次,又一次,小舌头全都吐出老长,终于迎来了最后一支受检阅的部队,也是最特殊的部队~~掘子军! 他们队形散乱,精神松懈,也没什么士气可言,许多人好像对白天的阳光非常不适应,全是昏昏欲睡的模样,包括领队的黄鼠,也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手里打得还是一面白旗,怎么看,怎么奇怪! 他们手里的武器,也不是刀枪剑戟,弓箭盾牌,而是铁锤,铁钎,铁铲,绳索,木梯之类的工具,可就是这样一支人马,却让无数的统兵大将爱如至宝,就连丞相曹操对他们也是另眼相待,粮饷及其优厚,因为这支怪模怪样的掘子军,也有着同样奇怪的本领! 筑墙挖堑,钻山打洞,寻找水源,他们就像一群地老鼠般生活在黑暗的世界里,却每每在关键时刻,起到重要的作用,参加过‘三峰山大战’的人不会忘记,袁术的二十几万大军之所以一夜溃败,是因为水源被断,而出手的就是这群‘掘子军’,就像他们的口号那样~~~“掘子神军,搬山卸岭!” 随着夜幕降临,壮观、浩荡、惊人的阅兵式终于结束了,因为明天还要举行‘冬狩’,所以天子和文武百官们并没有回转许昌,而是在郊外搭起宫帐,举行热烈的夜宴! 与此同时,在夜幕的掩护下,一封封密信,通过无数的地下渠道,飞快的传向四方诸侯,里面记载的今天发生的所有事情,并着重介绍了那一支支不可思议的强兵劲旅,总之,归纳起来就是一句话,“曹军精悍,不可轻也!”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八十二章一曲《长门赋》,群臣具断肠! 没有优雅的音乐,没有翩翩起舞的宫女,与在皇城里举行的那种宫廷宴会皆然不同,荒野夜宴,突出的就是一个‘野’字! 以天为帐,以地为毯,熊熊的篝火鲜亮四野,密如繁星,连绵不绝的鼓声催人热血沸腾,还有那大坛的美酒,大块的烤肉,在这种气氛的熏陶下,就是再文雅的人也会沾染上一丝野性! 高坡上,一座足以容纳数百人的金顶大帐拔地而起,大汉王朝的顶层决策者们齐聚于此,为了白天那场精彩绝伦的阅兵式欢呼、庆祝! “御马观兵,六军将士勇如熊罷!” “臣等谨为陛下千秋贺,为大汉万年贺!” “万岁~万岁~万万岁!” 在群臣如潮般的恭贺声中,小皇帝刘协的情绪也很高涨,十三岁的少年,正是好奇心和逆反心理都很强烈的时期,处处想表现出成人的做派,看到群臣都在举杯痛饮,他也对这种散发着浓烈香气的液体产生了兴趣。 喝酒,是少年人用来证明自己已经长大的办法之一,无论好不好喝,灌下去了,就是成人,而另一种办法就是挑逗同龄的女孩子,与**、人品无关,不过是一个男孩向男人过渡时期的必经之路罢了! “给朕斟酒!” 小皇帝拿过一个金杯,强迫身边服侍的‘花心’给他倒酒,后者被逼不过,又偷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海燕公主,在得到点头首肯之后,这才勉强给小皇帝倒了一杯比较清淡的宫廷御酒~~百花酿! 皇宫里有大片的御花园,每到春季百花盛开的时候,宫女们会在清晨时分,采集带有露水的鲜花瓣,放到坛子里,再加入一些果子和宫廷密料,密封以后,埋入花园地下,隔年再取出饮用。 这种‘百花酿’属于果子酒,味道清甜,不易醉人,又没有粮食酿酒的那种火气,是宫廷后妃们的最爱,可就是这种女人喝的淡酒,对第一次喝酒的小皇帝而言,也是莫大的挑战! 偷看了一眼举杯痛饮的大臣们,刘协学着他们的模样,先把‘百花酿’放在鼻端闻了闻,嗯,是挺香的,而后举杯,扬手,将金杯里的液体全倒入口中,根本来不及品尝,就一股脑的咽了下去~~ “嘶……哇!” 谁知道,原本清香的液体,到了口中却变的火辣,一股热流从小腹处升起,走五官,通七窍,仿佛整个人都燃烧了起来,随即小皇帝本能的双眼微闭,小嘴一咧,眼泪、鼻涕、口水全部倾泻而下~ “咳!……咳咳!~” 小皇帝上气不接下气的狂喘起来,吓得‘花心’连忙给他抹前心,捶后背,又端来一杯茶水给他灌下去,好半天才把刘协从‘水深火热’中救了过来。<> “喝酒原来是这个滋味呀,怎么这群人还喝的如此津津有味呢?” 看着大帐里痛饮的群臣,又看看自己的小金杯,刘协实在弄不明白,这种烧人肺腑的东西有什么好喝的,更没有倒上第二杯的勇气了! 小皇帝的狼狈模样自然被群臣看在眼里,一些老臣有心上前问安,却又不知说些什么,更害怕挫伤陛下的自尊心,只好低头不语,其余的人也是立刻调转视线,装作看不到,毕竟一位大汉天子,被一杯果子酒给呛出了眼泪,的确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虽然他还是个孩子,可他也是皇帝! 国人的宴会必然要喝酒的,从春秋时期楚庄王的‘绝缨宴’,到大汉开国皇帝刘邦所经历的‘鸿门宴’,饮酒都是高层决策者们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一场没有美酒助兴的宴会,那就是无法想象的灾难,既然小皇帝不能劝饮,那就只好转向别处了! 丞相曹操就是个嗜饮之人,而且每日无酒不欢,据说每到大醉之时,往往会豪气大发,或写字,或赋诗,而且颇多佳品。<> 还有大都督萧逸,这个白日里指挥千军万马如卷席的家伙,更是赫赫有名的酒神,世人都传说,‘鬼面萧郎’,武艺、饮酒、文采,并称三绝,其中又以‘海量无双’为第一绝,喝遍天下,从无对手! “丞相大人雅量非凡,胜饮!” “大都督海量无双,豪饮!” 白日里的盛大阅兵震慑人心,群臣对曹、萧二人恭敬的无以复加,纷纷举着酒杯前来劝饮,露个微笑,表示下善意,或者说是在政治上立个‘投名状’,表示屈服! “诸君共饮……,干了!” 面对群臣的劝酒,曹、萧二人自然来者不拒,热情回敬,酒到杯干,喝到后来,萧逸豪气上涌,把酒碗一扔,直接抱起酒坛来,和那些前来敬酒的文臣武将们对饮,酒是男儿血,今天的阅兵式如此成功,他也很是高兴,自然要好好的痛饮一番了! 曹操、萧逸二人的豪饮更衬托出了刘协的狼狈,一个不能喝酒的男人,还算是男子汉,大丈夫吗? 小皇帝陷入了深深地落寞中,自尊心受挫,小脑袋瓜久久无法抬起。 酒宴上的一切自然被海燕公主尽收眼底,尤其是小皇帝的落寞,更是看的一清二楚,可喝酒这种事,纵然她有心帮忙,也是无能为力,郁闷之下,唯有将眼前金杯里的酒一饮而尽,论喝酒,她也不差! 没人天生会喝酒,海燕公主也一样,在她很小的时候,每天都是和父皇一起用餐的,汉灵帝也是个好饮之人,兴趣来了,就会用筷子沾上一点御酒,往自己女儿的小嘴里喂上一点,再稍大,就是用金杯喂酒了,久而久之,她自然练出了不错的酒量, 其他人的经历基本都是大同小异,尤其是男孩子,有几个不是儿时坐在父亲的大腿上学会喝酒的,这也是父爱的一种表现。<> 可是刘协就没这么幸运了,灵帝驾崩时他才七岁多一点,因为身体虚弱的厉害,老皇帝早就不饮酒了,所以也就无法教自己的儿子,结果小皇帝的人生中就缺乏了及其重要的一课,又因为身份上的特殊原因,没有人能给他补上这个缺失,所以才造成了眼前的局面。 如果说没妈的孩子像根草,那么没爹的孩子就是缺了淬炼宝剑,难以锋利,而可怜的刘协,既没妈,也没爹,是名副其实的孤家寡人! 海燕公主同样如此,她甚至连自己母亲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有的只是清明祭祀时,一个小小的木牌而已,不过她天生性格刚毅,同样的遭遇面前,与越来越软弱的弟弟正好相反,她却是越来越勇敢! “今夜宴饮,无以为乐,本宫不才,愿舞刀以助酒兴!”肩膀一抖,身上的大红色盛装滑落,在一套软甲的包裹下,露出海燕公主婀娜的身姿,随即腰间弯刀出鞘,寒芒一闪,人影和刀影同时炫舞起来! 公主的刀法却是练的有几分火候了,人随刀转,刀随人走,人是美人,刀是宝刀,舞到疾处,人影刀影几乎合为一体,赢得群臣们阵阵的喝彩声~~ 就连情绪低落的小皇帝都来了精神,使劲的拍动一双小手,呐喊助威~~“好,皇姐威武,刀法如神!” 舞到疾处,海燕公主手里的弯刀突然一缓,竟变的温柔似水起来,还带着无限的缠绵,而后朱唇轻动,竟然唱了起来~~ 夫何一佳人兮,步逍遥以自虞, 魂逾佚而不反兮,形枯槁而独居, 言我朝往而暮来兮,饮食乐而忘人, 心慊移而不省故兮,交得意而相亲, ………………………………………… 伊予志之慢愚兮,怀贞悫之欢心, 愿赐问而自进兮,得尚君之玉音, 奉虚言而望诚兮,期城南之离宫。 修薄具而自设兮,君曾不肯乎幸临, 廓独潜而专精兮,天漂漂而疾风! ………………………………………… “是……《长门赋》~~~” 群臣中大都是饱学之士,立刻听出来了,海燕公主所轻唱的,正是一代才子司马相如的大作《长门赋》~~ 当年皇后‘陈阿娇’失宠于汉武帝,所以花费千金请司马相如做《长门赋》,让宫女日夜吟唱,希望能挽回丈夫的心意,可惜帝王无情,她终究还是被囚于冷宫,幽怨而死! 从失宠的陈阿娇,众人立刻又联想到了一代雄主汉武帝,也是少年天子登基,却是英明神武,君临天下,南吞闽粤,北逐匈奴,经营西域,扬大汉国威于异域,开创一代盛世! “祖先如此英雄,子孙如此衰落!”在坐的群臣不少人都是世食汉禄,心中顿时升起无限的感慨,再看向小皇帝刘协时,同情心一片~~~ 一曲《长门赋》,群臣具断肠,政治风向瞬间扭转了~~ ……………………………………………………………………………………………………………………………………………… 第三更,说道做到!……男爵想起自己第一次喝酒的情景了,五岁的时候,邻居家小孩满月,跟着父母去做客,在一群叔伯善意的怂恿下,鼓起小男子汉的勇气,不知深浅的喝了一大口白酒,然后在炕上翻了一宿的跟头,那感觉……绝了! 正文 第八十三章你砍我一刀,我也还你一刀! 推荐阅读: ? 金顶大帐中,海燕公主的刀、舞、歌三绝,在宴会上掀起了不大不小的波澜,观者惊心,闻着沮丧,还有一些元老旧臣甚至偷偷抹起了眼泪,汉家四百年的江山传承,留在人心里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歌声不断,舞姿依旧,精彩的表演还在继续着,已经将筋络彻底活动开的海燕公主又是几个急旋后,手中刀光一闪,竟然向着坐在群臣首位的曹操移动过去,顿时将大帐里的众人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这是大汉王朝人尽皆知的故事,如今公主舞刀,莫非也意在丞相?…… 想到由此可能引发的可怕后果,群臣们再也坐不住了,有人冷汗淋淋,有人向后躲避,还有一些厚颜的,已经准备用尿遁脱身了,生怕一会溅到一身血~~~ “呵呵,公主一舞,倾城倾国,老臣今日真是大饱眼福啊!” 作为当事人的曹操却神色如常,稳如泰山般坐在那里,还不忘拍手称赞,同时目光冷峻的看着群臣的反应,嘴角露出一丝淡淡的讥笑,对那柄越靠越近的弯刀,却视而不见! “刷!……吼……” 曹操端坐不动,可他身后的侍卫许褚却动了,这位号称‘虎痴’的猛士向前一步跨出,手扶剑柄,腰背微躬,随时做好出击的准备,许褚可不管过来的是男是女,是公主、还是平民,他的眼里只认曹操一个人,谁敢靠近,杀无赦! 好在海燕公主知道如何把握分寸,就在许褚手中宝剑出鞘一寸的同时,她也果断的停下了脚步,而后俏脸一扭,脚步一滑,向着另一个方向旋转过去,而那里坐着的正是~~萧逸! “嗯,怎么冲着哥来了?” 正大口酒,大块肉吃喝痛快的萧逸,突然发现倩影一闪,海燕公主的人就到了自己面前,而那柄上下飞舞的金柄弯刀,更是在鼻子上方来回划动,大有给他那张小黑脸破相的意思…… 抚柱楣以从容兮,览曲台之央央。 白鹤噭以哀号兮,孤雌跱于枯杨。 日黄昏而望绝兮,怅独托于空堂。 悬明月以自照兮,徂清夜于洞房…… 海燕公主仿佛和几百年前的哪位废后‘陈阿娇’合为一体了,轻柔的歌声中,有哀怨、有思念、还有淡淡的不甘心,几种情绪糅合在一起,就像是小溪汇聚成河流,河流又汇聚成长江,滚滚东去,一泻千里! 公主的目标转移了,群臣顿时松了口气,安下心来,继续喝酒吃肉,至于萧逸的安危,从来没被他们放在心上,包括郭嘉、荀彧等人都把目光移开了,一个弱女子,一把小弯刀,如果能伤了堂堂的‘鬼面萧郎’,那才是天大的笑话! 众人心里也都明白,白天里一场激烈的政治交锋,曹营一系是大获全胜,而元老旧臣一系,除了伏完、董承等几个少数的漏网之鱼,剩下的几乎是全军覆没,就他们几个,也是曹操怕株连太广,伤了朝廷根本才留下来的,受到如此重创,这些人心里没有怨气才怪,而海燕公主就是来出气的,顺带展示一下皇室的威仪,告诉群臣,刘家并非无人,女人也是人! 想出气,就得有出气包,而这个人选是不容易找的,曹操肯定不行,身份太敏感,哪怕伤了他一根头发,大帐里立刻就会血流成河,各方势力都不想看到这一幕,海燕公主也明白,所以稍做试探后,立刻退了回去。 可‘出气包’的身份低了也不行,曹操这边一出手,就干掉了一个太尉,一个司空,外加二十多名朝廷大员,如果随便扔出个小猫小狗来,那些元老旧臣胸中的怨气如何出的来,所以挑选之下,萧逸就成了最合适的人选,不高不低,不胖不瘦,再由海燕公主这个女子出手,绝不会引起过度的反弹,真是天生的‘出气包’哇! 萧逸深知政坛平衡之术,也明白自己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不过,他可不会老老实实的给人做出气包,尤其对海燕公主手里那把弯刀,他可是深恶痛绝呀! 自从出道以来,数年时间,萧逸带领部下们大小上百战,别人全是伤痕累累,唯独他一直平安无事,细细算下来,不过就受过两次轻伤而已。 第一次是在洛阳郊外,他和吕布,飞马对射,箭雨穿梭之中,拼了个两败俱伤,他的透甲锥射中了吕布的肩膀,而对方的穿云箭也射中了他的‘蚩尤鬼面’,箭簇捎带着划破了面颊,整整半个多月,肿的跟猪头似的,至今还留下一道浅浅的红痕,给他的小黑脸,平添了几分妖异之色…… 第二次就是在洛阳皇宫里,萧逸以小道士的身份要带海燕公主离开险地,以躲避战火的威胁,谁知道美人没带走,胸口上还挨了一刀,留下一条伤疤,每每想起此事,都让他‘心疼’的厉害! 如今伤过自己的人和刀就在眼前,机会难得,如果不小小的报复一下,当初的血不就白流了吗? “老虎不发威,你们当我是病猫!” 萧逸可不是什么心胸开阔的人,恰恰相反,他的心眼有时候比针尖都小,绝对的宅男个性,所以当海燕公主的弯刀再一次从鼻端前略过时,他的手指动了! 目光如电,萧逸的左手突然伸出,快如鬼魅一般,竟然穿过层层的刀影,一下就将金柄弯刀定在了半空中,而他所用的,不过是两根手指而已。 食指和中指一夹,就像两根精钢一般,将弯刀死死的定在了那里,任由海燕公主杏目圆睁,如何的用力挣扎、抽拽,也难动分毫,反而把自己累得香汗淋漓。 “殿下一舞倾城,必然略有疲惫,还是休息一会儿吧!” 说话间萧逸的无名指猛地弹起,就像一柄小铁锤般狠狠砸在了刀身上,‘叮’的一声巨响,金柄弯刀狂振不止……,顷刻间易手! “刚才听了殿下一曲,真是天籁之音,恰好末将今夏攻克潼关天险,兵进关中之时,偶得了一阙词,今日献与在坐诸君,还请雅正!”说话间,萧逸先是摸了摸金柄弯刀的刃口,而后刀花一闪,也在宴会间舞动起来。 同样一柄弯刀,在公主手里缓如流水,在萧逸的手里却疾如风雨,刀光闪动,杀气弥漫,几个旋转就把海燕公主逼回到座位上,气的她连饮三杯‘百花酿’,这才把心中的怒火压下去,“真是个小心眼的男人,可恶!” 这还不算,又是几个起落间,萧逸在漫天的刀气中,用金戈铁马般的嗓音,也慢吟轻唱起来~~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 山河表里潼关路, 望西都,意踌躇, 伤心秦汉经行处, 宫阙万间都做了土, 兴,百姓苦! 亡,百姓苦! 一首《潼关怀古》唱完,群臣立刻议论纷纷~~ “妙,绝妙啊,早就听说萧郎的诗赋一绝,没想到竟然高超到如此地步,短短一首小赋,将古往今来,王朝兴衰说了个透彻,兴,百姓苦,……亡,也百姓苦!” 群臣都是饱学之士,自然明白‘兴一国,亡一国’的道理,夏亡于商,商亡于周,周亡于秦,秦又亡于汉,不过是天道循环,兴衰交替罢了,莆天之下,哪有不亡之国,大汉王朝历经四百年风雨,如今天下大乱,莫非也到了‘天命更改’之时? 难说,难说呀! 萧逸的诗赋一出,顿时把刚才由海燕公主引起的悲哀之情冲了个一干二净,这还不算,随着他刀势越来越快,最后随着一声轻啸,手中弯刀脱手,竟然旋转着向海燕公主飞去,疾如轮,快如飞,金芒闪闪,吓的众人再次面如死灰~~~ “嗖……刷!……” 金柄弯刀正入公主腰间的刀鞘……,刀对鞘,鞘对刀,丝毫不差! “你砍我一刀,我也还你一刀,从此,两不相欠!”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八十四章春秋笔法 推荐阅读: ? ‘冬狩’开始了,地点就选在许昌城北五十里外的一处丘陵山脉中,这里地势起伏,山林密布,又有几条河流贯穿其中,非常适合野兽栖息繁衍,大到豺狼虎豹,小到山鸡野兔,种类繁多,应有尽有,是一块天然的狩猎宝地。 这样一块风水宝地自然不能闲置,除了用于狩猎外,这里还是一处大军营,许昌周围的兵马有大半都驻扎在这里,就连曹操麾下那支‘虎豹骑’,也是在此地秘密训练成军的,驻军于荒野,不但可以保持士兵们的警惕性和战斗力,防止他们被安逸的生活所腐蚀,还可以利用此地丰富的产出供给军队,可谓一举两得! 得知天子和文武百官要来此地狩猎的军令后,数万驻军倾巢出动,由宗族大将夏侯惇、夏侯渊亲自指挥,四方布阵,八面合围,周广二百余里,摆开了一个大大的围猎场! “呜!……呜呜!” “吼!……吼吼!” 清晨,日出东方,狩猎开始了,小皇帝刘协换了一套龙纹暗金软甲,头戴金冠,腰间挂着御用的宝雕弓、金鈚箭,端坐在一辆元戎战车上,由侍中-伏完负责驾驭,丞相曹操持剑参乘,在荒野中缓缓而行,其余文武百官,各骑良马,携带着苍鹰、猎犬、弓箭,分列战车两旁,随行护驾。 另有成千上万的将士,列队在荒野之中,一边大声呐喊,一边用兵刃敲击着手中的盾牌,将潜藏在山林中的野兽驱赶出来,供那些上位者们射猎之用。 “大汉天子,行冬狩之礼!” 中国人无论做什么事,都讲究个礼仪制度,先是由胳膊上缠着药布的司礼官-孔融吼了一嗓子,而后小皇帝举起宝雕弓,向着四处逃窜的兽群虚射了一箭,群臣三呼‘万岁’,狩猎这才正式开始! “啸!~~啸!啸!” 狩猎一开始,早就摩拳擦掌的武将们纷纷冲了出去,各持弯弓,大呼小叫的追逐、射杀那些野兽,兴致高涨之下,还互相比试起箭术来,你来个‘弯弓射月’,我就用个‘二龙出水’,个别骑射之术精湛的,还能射出‘七星连珠’的快箭,疾如风雨一般,箭无虚发,赢得众人阵阵的喝彩声。 武将们出马了,文官们自然也不能示弱,这个时代,汉人的尚武之风浓厚,几乎人人都会些武艺,就连荀彧、荀攸那样的老夫子都能拔出佩剑来耍上几下,虽然难以上阵厮杀,可也绝不会砍到自己的脚面。 至于骑、射,更是‘君子六艺’中非常重要的两项,属于士族子弟的必修课,就像后世的孩子们必须学习英语一样,无论水平高低,总能讲上几句的,至少问句‘早安’没问题吧! “左右包抄,放猎犬,老夫今天要大开杀戒了……哇呀呀……” 正所谓输人不输阵,各位文臣们也纷纷跨上良马,拿着弓箭,在大群的仆人和猎犬帮助下,向那些惊慌失措的猎物压了上去,拉不开强弓,就用软弓,射不到老虎,还射不到兔子吗,总之一轮射猎下来,马鞍上别空着就是了! 弓如霹雳,箭如疾雨,野兽们惨嚎的声音响彻荒野…… 很快,一众文武百官的马鞍上就挂满了猎物,山鸡、野兔、狐狸……,至于大点的猎物,比如獐狍、野鹿之类的,则由奴仆们抬回本队,还不忘高高举起,向同僚们好好炫耀一番! 众人游猎的高兴,身为‘射雕手’的萧逸却一箭未发,只是静静的立马在元戎车旁,这种程度的射猎,对他而言实在是没什么挑战性了,再说,围场上箭雨如飞,为防有意外发生,他必须得小心护卫! 无论伤了小皇帝,还是伤了曹操,那都是天塌地陷的大事啊! 他耐的住寂寞,可坐下的‘白菜’却很不满意,看到无数同类都在驰骋奔跑,急的它不停的用前蹄刨着地面,低声嘶鸣不止,万马奔腾,它从来都是一马当先,何时受过这样的冷落,不满意,太不满意了! “白菜……,乖乖的,让那些傻家伙去跑吧,咱们吃好东西!”就像哄孩子一样,萧逸连忙给它梳理皮毛,又从兜囊里抓出一块甜麦饼喂下,才把这位‘大爷’给安抚住。 “大都督素来以‘骑射’双绝称雄沙场,今日为何按兵不动呢?”正观望间,海燕公主带着侍女玲玲纵马来到进前。 二女都持着弓箭,穿着紧身猎装,不同的是海燕公主一向偏爱红色,连披风也是如此,侍女玲玲却总是一身绿装打扮,走在一起,红花绿叶,倒也搭配。 “末将微薄之技,怎敢贻笑众人,倒是听说公主殿下弓马娴熟,箭无虚发,何不上场一试身手,也让臣下们开开眼界!”萧逸面色如常,还不忘和一旁的玲玲打下招呼,小丫头穿上猎装也是飒爽英姿,身材玲珑诱人,只不过跟在公主身旁,让人总是忽略了她的美丽! “不劳大都督费心,本宫自会一试身手,也让那些‘眼高于顶’的家伙看看,射猎,不止是男人的游戏!” 海燕公主显然还在为昨晚的事情生气,她和萧逸数次交锋,可无论是谋略,胆识,手段,文采……,处处都被压制的死死的,这让她如何甘心,尤其对方竟然一点怜香惜玉的意思都没有,真是铁石心肠的小气男人。 “呵呵,如此,末将一会帮殿下清点猎物,气气那些臭男人?” “说的没错,就是个臭男人!”狠狠送过去一个大白眼,海燕公主轻斥一声,带着玲玲,跃马弯弓,向猎场冲了过去,一红,一绿两道倩影,顿时为整片围场添色不少。 “威武!威武!……殿下威武!” 公主殿下也加入围猎,群臣顿时齐声欢呼起来,不但把最好的位置让了出来,有些识趣的,还把自己圈来的猎物往公主的面前驱赶,以求博取一笑,对这位殿下,他们可是丝毫不敢得罪的,毕竟,不是谁都有萧逸那两下子! 不过两个女人的箭术却是不错,海燕公主端坐马背上,小蛮腰扭动灵活,左右开弓,快箭连珠,被驱赶到周围的猎物纷纷毙命,偶尔有些漏网的,也会被玲玲给补上一箭,很快二人的马鞍上就挂满了猎物,赢得阵阵的喝彩声。 可有谁知道,二人这样的本领,全是被硬逼出来的,几年来,大汉社稷动荡不安,连皇室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为了在危险的环境中自保,这对主仆不得不尽可能磨练自己的骑射武艺,有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们每晚都要手持弯弓,头枕箭囊才敢入睡,危机最能激发潜力,有这样的骑射技术,也就不足为怪了! “呜呜……吼吼!” 公主显露了身手,皇帝那里自然也不能冷落,一些有心的汉室老臣,纷纷把一些弱小的,无害的猎物往元戎车附近驱赶,希望小皇帝也能射上几箭,哪怕是射中一只小兔子呢,负责记录的史官就可以大笔一挥,在竹简上写下,“初平三年,陛下‘冬狩’于许昌城北,英明神武,箭无虚发,猎获猛兽无数,群臣称贺~~等等!”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春秋笔法’,只要是皇帝做的事情,捡根针就能当长矛用,抓只兔子当做老虎庆祝,要是能在战场上侥幸砍死一二个敌人,乖乖,那就是英明神武,天下无敌,一剑横扫百万敌军的大胜利~~~” 于是乎,那些很有可能被记载进史册的‘猛兽’们,一个个屁滚尿流的被赶到了元戎车附近,有的被吓得瑟瑟发抖,有的把头扎进草坑里不出来,更有被追急了的,一头撞在车轮上,还没等小皇帝出手呢,就两腿一蹬,归西了! “陛下威武,金箭神射!” “万岁,万岁……,万万岁!” 群臣顿时齐声呐喊,周围也是鼓号齐鸣,如今万事俱备,史官连笔墨、竹简都准备好了,就差小皇帝一箭定乾坤,青史留名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八十五章三箭皆不中 推荐阅读: ? 鼓声如雷,号角长鸣,群臣欢呼,万军瞩目! 在如此激昂的气氛中,小皇帝面色如潮,握紧一双小拳头,也准备一试身手了,不过弓箭拿在手中,刘协又犹豫起来,他从来没参加过围猎,以前最多在御花园里竖起草靶,随意射几箭玩玩而已,至于那水平吗,四个字~~惨不忍睹! 一箭出手,能射多远?……不知道! 能不能中靶?………不知道! 箭最后会飞到那里去?……还是不知道! 这就是刘协的箭术水平! “这次可是要见真功夫了,朕到底行不行呀,万一要是~~~” 忐忑不安中,刘协的目光开始左右扫动,第一次射猎,就像小马过河一样,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让别人先试试深浅,反正他是皇帝,别说是试水,就是喝洗脚水,都有大把的人抢着去做…… 身边的人里,曹操直接被无视了,看他就不顺眼……,萧逸,箭法如神,可惜不为朕所用……,孔融,老夫子吊着一条伤臂,别说是弓箭,连筷子都用不了……,那么剩下的~~,耳朵挺大那家伙~~ “请皇叔上前射猎,以示威武!” 小皇帝一眼就在侍从群里看到刘备了,那双硕大的耳朵实在醒目无比,别的臣子都去射猎了,唯有他,手持弓箭,内穿掩心甲,在元戎车附近护驾,至于关、张二人,因为身份原因,只能在远处护卫! “臣~刘备遵旨!” 君有命,臣不敢辞,虽然刘备一直选择低调,可此时也只能催马上前,弯弓瞄准了赶过来的猎物。 很快,一头威武雄壮的梅花鹿就跳入了刘备的视线,纯白肚皮,棕黄色后背,遍布梅花一样的斑点,皮毛光顺无比,尤其是那双鹿角,别的鹿都是四叉,它却是八叉,一看就是鹿中之王,“嗯,就是它了!” 弯弓、搭箭、瞄准心脏……,动作一气呵成,刘备的武艺虽然没有关羽,张飞那样高强,可基本的箭术还是有的,这样的距离,又是这么大的目标,他有十成的把握命中! 可当他已经稳稳的瞄准梅花鹿的心脏部位时,就感觉后背上一阵寒气升起,直冲头顶,本能的一侧头,刘备立刻找到了让他遍体生寒的根源~~萧逸! 还是原来的位置,还是原来的姿势,萧逸就静静的待在元戎车旁边,可一双黑如幽冥,亮如星辰的眼睛中,却射出两道利箭般的寒光,让人心生畏惧,被这样一双眼睛时刻注视着,的确让人很不舒服。 刘备也是非常有决断之人,弓弦已经被他拉成了满月状,新打磨的箭簇也在放着寒光,可瞄准的目标却从梅花鹿变成了一只正在草丛里乱跑的兔子,那才是他所能射取的猎物! “着!……”弓弦响动,箭如流星,那只倒霉的兔宝宝被一箭射了个对穿,四肢抽搐几下,一命呜呼了! “好,果然神射,不愧是我皇家血脉!”小皇帝高兴的拼命鼓掌,周围的群臣中也响起了一片喝彩声,虽然说猎物小了点,可能一箭射中飞奔的野兔,也算不容易了,因此还是颇多称赞的。 尤其是一些元老旧臣,对刘备的好感更是大增,如今天子年幼,朝政尽为曹操把持,还有各路诸侯称霸一方,汉室江山岌岌可危,如果有一位颇具武略的皇叔出来辅政几年,等天子真正成年以后再行归权,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就是退一万步来说,人心不足蛇吞象,日后政局出现点变动,这江山终究还是落在姓‘刘’的手里,总比便宜了姓‘曹’的强吧! 再看刘备,纵马直出,随后一个‘海底捞月’将野兔拾起,又跑回元戎车旁,下马,单膝跪地,双手将野兔献上,猎物虽然是他打的,却应该归小皇帝所有,这就叫懂臣子之礼! “呵呵,朕岂能夺皇叔所得,心意收下,猎物自己留着吧!”小皇帝高兴的点点头,对这么一位有勇略,又懂规矩的宗室皇叔很是满意。 “谢陛下!”刘备再次躬身行礼,后退几步,这才转身上马,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去,脸上神色不变。 “玄德公大好身手,却只猎了一只小野兔,岂不可惜吗?” 萧逸鬼魅一样从后面冒了出来,连说话的语气中都带着森森鬼气,从围猎一开始,他的眼睛就注意着三个人,第一个是曹操,第二个是小皇帝,第三个就是刘备,乱世之枭雄,丝毫放松不得呀! “大都督说笑了,所谓:千羊在望,不如一兔在手,这个猎物就挺好,挺好!”刘备脸上全是笑容,还伸手拍拍那只野兔,露出一副心满意足的神色。 “呵呵,知分寸,懂进退,若玄德公能一直如此下去,真乃社稷之福啊!” “哈哈哈……” “哈哈哈……” 两声大笑响起,却是各怀心腹事,尽在不言中! 元戎车上,小皇帝架起宝雕弓,搭上金鈚箭,已经在瞄准了,他的眼力不错,一下就看中了那头八叉梅花鹿,个头又大又雄壮,距离还不算远,也就五十步左右,有了前面刘备试过深浅,小皇帝对自己这一箭很有信心! 群臣对小皇帝也很有信心,看那开弓的架势,再看那瞄准的模样,多标准呀……,啧啧!不愧是高祖皇帝的子孙,与生俱来的神勇,射一头梅花鹿还不是手到擒来吗! 就连海燕公主也停止了射猎,纵马跑到近前,目光热切的看着自己的弟弟射猎,心中更是暗暗祈祷,“让他一箭命中,振振天子的雄风!” 再看小皇帝,八字步站好,吞气扬声,手臂一松,大喝一声~~“着!” 金鈚箭带着一溜光芒‘嗖’的就飞了出去,劲道还算不错,很快就飞过了五十步的距离……,又飞过了那头梅花鹿,又飞行了十几步,这才啪嗒一声落在地上~~射空了! “什么,没射中!” “天子怎么会没射中呢?” “天子就不能没射中吗?” “该死,该死的,那头梅花鹿罪该万死,它怎么不往后退上三四五六~~最多退十步,天子那一箭就肯定能命中了,它真是大不敬呀!” 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小皇帝一箭落空,群臣的下巴差点跟着掉了一地,不过没人敢说天子的不是,纷纷把罪责加在了那头梅花鹿身上,“真是不懂事的鹿呀,而且肯定没有灵性,否则天子弓弦一响,哪怕箭簇飞到天上去,它也应该立刻倒地才是~~~蠢鹿,蠢鹿呀!” “适才狂风大作,吹落金鈚箭,请陛下再射!” 群臣不愧都是饱学之士,一个完美的借口就这么诞生了,虽然今天是晴空万里,连朵云彩也没有,可群臣硬说刚才有大风,谁又能反对,没看到好几名元老旧臣的帽子都掉地上了吗,那就是刚才风太大……吹的。 就连负责记录的史官也提起毛笔,刷刷点点写下~“帝方射猎,狂风大作,吹落发冠无数~~首箭不中!” “看朕再射!”刘协本来也很失落,但在群臣拼命的遮掩下,又鼓起了勇气,有这么多人支持他,一箭不中又如何,再来第二箭! “啪~~~嗖!” 又是一番瞄准后,小皇帝的第二箭也射了出去,结果还不错,如果说第一箭差了十步远的话,那么第二箭最多差九步半而已,进步很大吗! “呦!~呦呦!” 两箭不中,别说是人,就连那头梅花鹿都感觉到了,向远处又小跑了一段,还回头叫了几声,白嘴唇高翻,像是在嘲笑小皇帝的‘手下留情!’ “刚才有飞鸟经过,搅扰了视线,请陛下再射!”已经无耻一回了,也就不在乎无耻第二回,群臣很快把罪责推到了天上的飞鸟身上,谁叫它们非得在陛下头顶上乱飞的,哪怕离的很高也不行~~ 史官~~“帝再射猎,有群鸟掠过,密集如云,惊扰之下,二箭不中!” “好,看朕三射!”刘协紧咬牙关,暗暗给自己打气,当年高祖皇帝也数次被项羽打败,可是却从不灰心,屡败屡战,最后还不是开创了大汉四百年基业吗,祖先的事迹,子孙自当效仿! 收拾好心情,小皇帝总结了前两次失败的教训,又重新对角度做了测量,在心中又掐算了一遍,这才拉开弓箭,瞄了足有半柱香时间后,终于放出了第三箭! “啪……嗖!” 事实证明,失败却是成功之母,有了前两次失败的教训后,小皇帝这第三箭射的很是精准,直奔梅花鹿而去,一些箭术超群的大臣甚至暗暗计算了一下,角度毫无问题,不出意外,此箭必中无疑。 群臣顿时精神大振,有的抬手,有的鼓腹,就等陛下一箭射中,立刻狂呼喝彩,连史官都重新沾饱了毛笔,准备记录下这光辉的一刻~~ 再看那支金鈚箭,飞呀飞……,在无数目光的注视中,在距离梅花鹿不足五步远的时候,‘啪嗒’一声,落在了地上~~~ 小皇帝~~~~无语! 群臣~~~~~无语! 史官~~~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八十六章如此死局,萧郎可破否? 推荐阅读: ? 一连三箭落空,群臣再也无话可说,厚颜也是有极限的呀,小皇帝自己也气馁了,再也提不起射第四箭的勇气…… 这时候还得说耍笔杆子的人厉害,只见史官灵机一动,大笔一挥,在竹简上写到~~”吾皇仁爱无双,不忍杀伤生灵,因此三箭皆落……,呜呼!有此仁爱之主,真乃社稷之福,百姓之福也!“ 不管怎么说,史官总算是把这件事给圆过去了,至于后人看到这段历史究竟信不信,就管不了那么多了,反正‘五十年之外无真史’,故事里的事,说是就是,不是也是! “气死朕也!”看着远处那头‘呦呦’鸣叫的八叉梅花鹿,刘协的小脸上青一阵,红一阵,胸脯也是起伏的厉害,其实第三支箭他瞄的很准,角度也没有问题,可是因为鹿跑远了一些,他又年小力弱,箭支后力不足,最后才会在距离目标几步远的地方坠落,可惜至极,或者说运气差的至极,这就是天命吧! 君是天,臣是地,小皇帝郁闷了,群臣的脸也立刻哭丧起来,仿佛刚才一连三箭落空的是他们一般,可又不能表现的过于悲伤,否则让陛下本就糟糕的心情雪上加霜怎么办? 所以必须‘忧而不伤,悲而不愤,哭而无泪’,这才是臣子的最高境界! 群臣都在故作忧伤,就算实在没有眼泪的,也会把头低下去,装装样子,唯独同样站在元戎车上的曹操是个例外,以他此时的地位和实力,根本无需看任何人的脸色行事了。 曹操手捋须髯,看着那头来回奔跑的八叉梅花鹿,这件猎物,他也很喜欢,尤其是在小皇帝一连三箭都落空之后,就更加喜欢了!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高才疾足者先得焉!” 自从名士蒯通向‘汉高祖’刘邦说过这句话后,鹿,这种本就带有灵性的动物,就被赋予了一种特殊的政治意义,既为世人所禁忌,又被许多别有用心者所喜爱! 当年秦失其鹿,结果被汉高祖刘邦这个幸运儿抢在手里,如今四百年过去了,天下大乱,皇权不振,汉室手里的鹿是不是也该易手了呢? 那么谁又有资格逐鹿中原,问鼎天下呢? “河北袁绍,徐州吕布,荆襄刘表,江东孙策,还有汉中的张鲁,益州的刘璋~~~这些都是一方豪杰,也是强大的敌手,呵呵,群雄逐鹿,能笑到最后者,非老夫莫属~~不过吗,还得小心部署,各个击破才是!” 曹操神色凝重,通过一只梅花鹿,联想到了天下群雄,进而又开始思考如何把这些诸侯们一一扫平,心有所思,脸上的表情自然随之变化,时而忧虑,时而欣喜,时而阴晴不定! “群臣皆在射猎,丞相何不一试身手,朕也好领教一二!”小皇帝的话里带着长长的毛刺,因为三箭落空,他正心中郁闷,猛然看到曹操那‘似笑非笑’的神色,顿时心中大怒,以为是有意的嘲讽他,少年性子发作,所以才有此一句,我射不中,那你来好了! “呵呵,陛下有令,微臣自当遵从,请借宝雕弓,金鈚箭一用!”曹操何许人也,立刻用软刀子敬了回去,今天,他不但要射这头鹿,而且还要当着文武百官的面,用皇帝的金鈚箭射鹿,如此方显大英雄本色,也趁机查看群臣的反应如何? “你~~你~,”刘协万没想到,曹操竟敢如此无礼,宝雕弓,金鈚箭,那是天子的御用之物,你一个臣子伸手讨要,是什么意思? 可命令是自己下的,后果就得自己承担,心中虽然十二万分的不满意,可是看着那只伸过来的坚定大手,刘协还是阴着小脸把弓箭递了过去,且看你射不中再说? “呵呵,好雕弓,好金箭,跟老夫正相匹配!” 持弓在手,曹操的气质立刻为之一变,由原来的大气磅礴,变的冷峻刚烈,世人都知道这位奸雄的谋略出众,文采上佳,却不知道,他的骑射武艺同样不凡,如果没有好的身手,当年又如何当选‘西园八校尉’之一呢? “七十步左右,没问题!”弯弓,搭箭,曹操稳稳的瞄准了梅花鹿的心脏部位,就等着它步伐稍缓,然后~~~ 射鹿的心静如水,观看的群臣们却把心提到嗓子眼了,“曹孟德把御用弓箭要了过去,他要做什么,大汉天子都没射中的鹿,如果被他一箭给放倒~~~后果可就严重了呀,苍天保护,千万别让他射中!” 事情往往就是如此,你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就在群臣心中忐忑不安时,曹操手中弓弦一振,远处的梅花鹿哀鸣一声,栽倒在地,一箭正中目标~~~ “曹阿瞒,你怎么就敢~~~” “哇,丞相神射,天下无双!” “呜……呜呜!” “吼……吼吼! ” 曹操一箭射倒梅花鹿,围场中却响起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那些元老旧臣们如丧考妣,刚才都在装哭,这次却是真哭了,有些脾气爆的已经频摸剑柄,摆出要和‘逆贼’拼命的架势了! 相反的,曹营一系文武大员却是兴高采烈,高声欢呼,尤其是那些武将们,一拥而上,将元戎车团团围了起来,即是保护曹操,也是‘保护’小皇帝,与外围的元老们形成对峙的局面~~ “一群无君无父的逆贼!” “恐怕是开国元勋吧!” “大汉绝不会亡!” “改朝换代乃常事尔!” 两方人都没有说话,可那一双双或热烈,或冷酷的眼睛里却在激烈争斗着,各种意思来回传递,颇有**********的感觉~~ 可就在双方火气越来越高,大有将这种精神斗争,变成肉体上的厮杀时,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那头八叉梅花鹿晃晃悠悠的,又站起来了~~它没死! “什么情况,鹿怎么没死,难道它~~成精了吗?” “万岁!万岁~万万岁~苍天有眼呀!” 围场里的情况发生了惊天逆转,曹营众将目瞪口呆,不明白中箭的梅花鹿怎么又活了,反过来,那些汉室旧臣却是兴高采烈,齐呼万岁,“鹿王不死,大汉不亡,吉兆,天大的吉兆呀!” 元戎车上,小皇帝眉开眼笑,用力拍着护栏,而曹操却是一脸惊诧,随后略一沉思,又看看手里的弓箭,终于明白过来。 问题就出外这副弓箭上,小皇帝只有十三岁,年小力弱,所以他的弓箭也是量身打造的~~七斗弓,比一般的轻弓还要弱上几分,箭簇飞出七十步后自然力道衰竭,虽然射中了梅花鹿,却入肉不深,没能置于死地。 梅花鹿死里逃生,自然不肯在这块险地停留了,胸口上还插着那支金鈚箭,哀鸣着撒开四蹄跑路,那些元老旧臣也有意放生,包围圈一松,立刻让它跑出去几十步远,很快就要逃之夭夭了~~ “该死的!”元戎车上,曹操大怒,自从他上任丞相以来,上到大汉天子,下至百官庶民,谁敢违背他的意志,没想到今天在一头梅花鹿身上栽了跟头,这要是让它逃出生天,老夫的颜面何存? 再看梅花鹿,转瞬已经跑出百步开外,曹操凭手里这副弓箭就更射不到它了,焦急之下,一眼就看到了车旁护卫的那张小黑脸~~~“萧郎,射鹿,一定把它给老夫留下!” “诺!”萧逸答应的同时,绝影宝雕弓和狼牙箭就握在了手中,随即开弓,搭箭,稳稳的瞄准了梅花鹿,百步距离,对一名神雕手来说,不是什么难题,可是~~ 一头小皇帝没射中,丞相曹操没射死,又带有‘特殊政治意义’的梅花鹿,最后却死在自己的箭下,那算怎么回事? 岂不是把自己推上了风口浪尖吗?到时候皇帝怎么想?文武百官怎么想?最关键的是曹操又会怎么想~~~ “射?……还是不射?” 从萧逸弯弓、搭箭开始,围场中的无数目光就全集中到了他的身上,如今看他略一犹豫,一些聪明人立刻就想通了其中的关节,“妙呀,这一箭,无论射中,射不中,都会把自己推入一个尴尬的境地,简直是无解的死局呀?” 小皇帝、曹操、刘备、郭嘉、荀彧、伏完、还有海燕公主,~~~几乎所有聪明人的目光全死死盯在了萧逸身上,“如此死局,萧郎可破否?”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八十七章割鹿宴 辅助君王,调理阴阳,使得上下一心,内外太平者,是为名相! 前无去路,后有追兵,能在如此绝境之中,闯出一条生路者,是为名将! 这种进退两难的局面下,众人一致认为,萧逸肯定会‘弃弓、伏地、请罪’,一些平日与他交好的人,如郭嘉,荀彧,荀攸等,甚至已经做好了为他求情、打圆场的准备,可就在此时~~~~ “嗷!~~嗷嗷!~” 一声悠扬的狼嚎突然从萧逸口中发出,高昂、凄凉、惟妙惟肖,如果现在不是白天,如果众人不是看的真切,恐怕就真以为是一头狼王在望月长嚎了~~ 狼和鹿本就是荒野中最佳的对手,一个善跑,一个善追,天生犯克,猛然听到一声狼嚎响起,正在拼命逃跑的梅花鹿四蹄未停,却本能的回头张望了一下,想看看怎么会突然有狼出没,同时也把插着金鈚箭的侧胸露了出来~~ 就是此时~~“着!” 一道黑茫从萧逸手中射出,速度奇快无比,飞出一百二十步的距离后,正中那头八叉梅花鹿的胸口,‘噗通’一下,这头中箭不死,却没能迎来后福的家伙,哀鸣一声,栽倒于地,彻底向阎王爷报道去了! 狼嚎、射箭、鹿鸣、倒毙,一切的事情都发生在刹那之间,等众人反应过来时,才惊觉到,萧逸真的出手了,而且是一箭毙命,可是,他怎么就敢冒此大不违~~ “嗯……,不对,大家快看,一支箭,鹿身上只有一支箭~~” 有目光锐利的,立刻发现不对劲的地方了,梅花鹿是被金鈚箭射中,负伤逃窜的,如今又被萧逸一箭灭杀,身上应该有两支箭簇才对呀,可众人揉揉眼睛,又仔细看看,没错,就是孤零零的一支箭,难道是力量太大,射穿了不成? 几名禁军士兵跑过去,将八叉梅花鹿抬回,众人一拥而上,仔细查看起来,没有其他伤口,就是胸口部位那一金鈚箭毙命的,鹿身还是热的,鲜血奔涌,显然是心脏被射穿了! 可是萧逸那支箭那去了? 如果没射中,梅花鹿又怎么会毙命呢? 而后众人又查看起那支金鈚箭,这才发现一些怪异,原本入肉不深的箭簇,现在没入鹿身大半,只留下很短的箭尾在外边,而且后面还出现一个小缺口,像是被什么利器撞击过似的,此时,另有士兵在草丛里把萧逸射出的狼牙箭也捡了回来,光洁如初,连一滴鹿血,一根鹿毛都没碰到~~~ “原来如此,老夫明白了,精准,完美,好厉害的一箭!”群臣中不乏聪明绝顶的人物,立刻看出了其中的端倪,而后再次把目光投向萧逸身上,“更加厉害的鬼面萧郎!” 原来刚才那一箭,萧逸射的不是梅花鹿,而是趁它回头的一瞬间,射中了插在鹿胸上的金鈚箭的尾部,后箭撞前箭,萧逸的狼牙箭反弹落地,而那支原本入肉几分的金鈚箭,却一举刺透鹿心,所以梅花鹿身上最后还是一支箭! 这一箭,堪称是神来之笔,不但完成了曹操把梅花鹿留下的命令,而且不沾鹿身分毫,避免了被拖入尴尬境地的危险,同时又展示出高明的手段和应变能力,可谓一举三得! 不过,众人心里也明白,这样的一箭,几乎是不可复制的。<> 首先你得有一手精绝的箭术,一百二十步外,射中一头奔跑中的梅花鹿胸口上的箭尾,对速度、时机、准确度的把控简直到了神乎其神的地步,什么‘百步穿杨,箭落金钱’,跟这一箭比起来,都是毛毛雨罢了! 其次,还需要射手有无双的应变能力,从抽出弓箭到射鹿,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却能想出如此绝妙的破局方法,并付诸实施,不但要有盖世之勇,更需要超绝之智,二者得一,就称的上是豪杰,二者兼备者,天下又有几人? 再者,除了智勇双全外,那一声惟妙惟肖的狼嚎同样功不可没,正是一声狼嚎,震慑了鹿胆,才有后面的一箭成功,那样嘹亮、悠长的午夜狼嚎,你学的出来吗? 所以众人看向萧逸的目光中都透着同样的意思~~~“此子可怕,非常可怕!” 萧逸早就练的心如铁石,小黑脸比城墙都厚的境界,毫不在意众人异样的目光,先是把自己的狼牙箭收回,而后来到元戎车旁,躬身一礼,“末将学艺不精,失手了,请丞相恕罪!” “无妨,年轻人吗,经验少,手不稳,回去再勤加练习也就是了!”曹操手捋须髯,不动声色,可从那双光芒四射的眼睛就知道,他此时心中是多么得意。<> “末将尊令,回去之后必然勤加练习,不负丞相大人信任!” “呵呵,孺子可教也,甚好,甚好!” 萧、曹二人,一唱一和,表演的煞有其事,群臣的鼻子却差点被气歪了,“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一个明明神射无双,却要装作失手,还勤加练习,再练是要把天上的太阳射下来吗?大家一起摸黑点灯过日子~~~~” 另一个就脸皮更厚了,明明高兴的小舌头都快吐出来了,还非得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不过射中只鹿而已,至于吗? “多谢陛下的弓箭,原物奉还!”在众人异样的目光下,曹操也有点不好意思了,转身把宝雕弓、金鈚箭还给了皇帝,不过那头八叉梅花鹿,他是打死也不交的。 “朕的弓箭还算锋利否?”小皇帝的脸上晴转多云,本来已经逃出生天的梅花鹿,竟然又被一箭射倒了,而且还是两箭相碰,功劳全算到了曹操的头上,运气堪称逆天~~ 再想想自己一连三箭落空,在群臣面前大大的丢了面子,真是气煞人也! “呵呵,陛下的弓箭自然华丽无比,不过微臣手中却有一副更好的,百发百中,箭无虚发!” “既然丞相有如此绝世弓箭,何不拿出来让朕与文武百官们一观呢?”小皇帝已经是多云转阴了,有更好的弓箭,你又何必用我的! “呵呵,陛下请看,这些就是老夫手中的无双利箭!”曹操满脸的得意,大手一挥,先是指向身边的萧逸,而后又指向郭嘉,程昱,荀彧等人~~~ ‘以镔铁为箭,只能射杀荒野之鹿,而以谋臣勇将为箭,却能射杀天下之鹿’,这就是‘乱世奸雄’的胸襟和抱负! 刘协,~~苦笑无语~~~心中自知! ………………………………………………………………………………………………………………………………………… 当天晚上,就在这片荒野中,一场盛大的篝火夜宴开始了! 白日里射杀的那些猎物,全被剥洗干净,架在火堆上,成了众人口中的美味佳肴,至于那头八叉梅花鹿更是成了压轴的大菜,就在金顶大帐前,由几名宫廷御厨负责烧烤,发出阵阵的浓香,让人如痴如醉! 很快,烤鹿就被用大托盘抬了上来,金黄色的肉质上,散发出浓浓的香气,造型摆的也好,鹿头高抬向天,四蹄做飞腾状,颇有几分‘神鹿腾云’的感觉,不过人家身上是仙气缭绕,这货身上是香气诱人! 鹿只有一头,可是想吃鹿肉的人却能围着大帐排上好几圈,到底如何分割就成了一个难题,不可能所有人都满意,至少,得让大多数人满意吧! 或者,让他们无话可说也行! 按理说,谁的猎物谁做主,由曹操来割鹿是最合适的,不过吗,心有余悸呀! 群臣中很多人都记得清楚,当年的乱贼董卓,就是借一场‘割鹿之宴’,威逼百官,废少帝,立刘协的,如今曹操要是再触动这根敏感神经,那么夜宴,很可能就要变成‘鸿门宴’了~~ 曹操是聪明人,自然不会再刺激这些已经处于奔溃、和暴怒边缘的元老旧臣们,所以轻笑着把这个难题推了出去~~~“萧郎,你来替老夫割鹿分肉!” “诺!” 萧逸早就食指大动了,拔出腰间的贪狼刀,先围着烤鹿转了一圈,又擦擦口水,大好机会,怎么也得给自己弄块最肥美的鹿脯,才对得起白日里的辛苦吧,至于其他人吗…… 一刀,鹿头斩下,献给了小皇帝,“陛下为一国之主,高高在上,自然该享用这鹿首了!” 二刀,脖子斩下,献给了曹操,“丞相上辅君主,下抚百官,其重要性就跟鹿脖子是一般无二的!” 三刀,摘了鹿心,上面还有个被箭簇射穿的大窟窿,献给了海燕公主,“先帝之女,心肝宝贝,给她最是合适,至于为什么是受伤的心,她自己明白!” 四刀,刷刷连剁,四根鹿蹄子就下来了,分给了郭嘉、荀彧、荀攸、程昱四大谋士,他们就是曹营一系的四根支柱,缺一不可! 五刀,用力有点大,好好的鹿胆被绞成了碎片,在送给刘备的同时,萧逸还不忘比划几下手里的刀子,小黑脸却是笑的灿烂无比~~ 不是恐吓,胜似恐吓! 五刀切完,萧逸狠狠在鹿胸上切下一块肥肉,拿回自己的桌案,配着美酒,埋头大嚼起来,能分的,已经分了,至于剩下那些文武官员,还没有资格让他割肉~~~ 对这套分割方法,众人开始还是满意的,毕竟听着很顺耳,很吉利! 可看着埋头大嚼鹿脯的萧逸,再看看自己盘子里,骨头比肉还多的部位,一个个面面相觑,最后哄堂大笑起来~~~ “哈!-哈哈!……萧逸,不愧是鬼面萧郎!” 正文 第八十八章小母狼来了 推荐阅读: ? 一场盛大的祭天、阅兵、围猎活动之后,年关也就越来越近了,忙碌了一年的百姓们,此时会换上自己压箱底的衣服,带上老婆、孩子,再提些礼物,开始走亲访友,大家有甘同尝,有苦同诉,互相联络感情! 平民百姓尚且如此,天下各镇诸侯自然也不例外,纷纷派出使者,携带重礼来到许昌,名为朝拜天子,以尽人臣之礼,实际上却是刺探虚实,侦查朝廷的下一步动向,再暗中拉几个盟友,为即将开始的诸侯大战做好准备! 能够被派到许昌做使者的,自然都是各集团中的重要人物,至少也是能进决策圈的,有些势力集团,甚至把二把手都派了出来,由此可见,外交战,并不比沙场上真刀真枪的决战逊色多少! 小皇帝不过是个摆设,随便送些东西上去就可以了,使者们真正的目标是握有实权的曹操,不过他们也知道,这位丞相大人不是好对付的,所以全都选择了迂回战术,从那些文臣武将身上下手,了解内情,传递消息,从而达到最后的目的。 一时间,使者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托关系,拉人情,找故旧,每日酒宴、茶宴、花宴不断,许昌城里青楼楚馆的生意格外火爆,文武百官是成群结队而来,醉酒以后又被一车一车的拉走,有位妓院老鸨曾经拍着胸脯自豪的说~~“如果把这些大人们聚在一个大堂里享乐,都够开一次朝会的了!” 此话说的虽然戏虐,但也可见那些使者们的能量之大,手脚之长,关系之深! ……………………………………………………………………………………………………………………………………………… 白虎大街,无愁侯府中,萧逸正在倾听侍卫长小斌,汇报收集来的情报! “启禀大都督,各路诸侯中,河北袁绍派来的是长子袁谭,徐州吕布派来的是谋士陈登,江东孙策派来的是内相张昭,荆州刘表派的是名士蒯通,其余益州刘璋、汉中张鲁、西凉马腾、韩遂等人也纷纷派出了使者~~~ 除此之外,据说连躲在庐江郡,苟延残喘的袁术也派出人,携带重礼来许昌活动,试图打通关节,以取消帝号为条件,换来朝廷的和解,好保住自己一条性命!” “呵呵,有意思,如此多的大鳄聚在一起,把许昌这池水搅的波涛汹涌呀,至于潜藏在深处的暗流,恐怕更是数不胜数了!”萧逸目光如电,斗志昂扬,能和天下各路高手过过招,求之不得! “传令下去,大开府门,准备迎客!” “诺!” …………………………………………………………………………………………………………………………………… 萧逸身为曹营首席大将,又握有重兵,威望极高,前来送礼的人自然是络绎不绝,连门槛都差点被踢断了,至于收到的礼物,在后院里都快堆成小山了,把妹妹小静乐的是眉开眼笑。 这位‘小财迷’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趴在礼物堆里寻宝,金银直接被无视了,古玩字画是留给蔡文姬的,她只对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东西感兴趣,比如一把宝剑,一领铠甲,一副弓箭…… 当然了,她也没忘了给哥哥选一件狐狸皮大氅,天气寒冷,保温很重要。 礼物收了无数,萧逸对送礼之人的态度却截然不同~~ 部下将校来了,二话不说,上酒款待,都是一起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割头换命的交情,到了大都督府,就跟到自己家没什么区别,酒肉管够的吃,临走还要再带些东西,而且绝对比他们送的礼物珍贵的多,对部下,萧逸从不亏待! 朝中官员来了,恭恭敬敬,以礼相待,大家同殿为臣,低头不见抬头见,面子上总得过得去,再者,萧逸和那些元老旧臣并无私怨,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多交朋友,少树敌人,这才是安身立命的良策! 如果来的是诸侯们的使者,那可就精彩多了,他们想摸清朝廷的动态,反过来,朝廷又何尝不想摸摸他们的底牌,所以萧逸、曹操和几大谋士早就定好了对策,总结起来就是十六个字,“远交近攻,西和东战,一手官帽,一手钢刀!” 对待远方来的诸侯使者,一律嘘寒问暖,热情招待,摆出一副相见恨晚,要‘斩鸡头,烧黄纸’的姿态,然后统统封官进爵,大把的官帽子扔出去,务必要把这些人拉拢住,让他们在以后的诸侯大战中站在朝廷一方,至少是保持中立,比如荆州、江东、汉中、西凉,都是如此对待! 对待近处的诸侯则截然相反,这些使者一上门,立刻刀兵迎客,明晃晃的大刀片子从门口一直排到客厅,院子里再支一口沸腾的油锅,派几名相貌凶恶的士兵看守,使者来了,先看肥瘦,然后就‘嘎嘎’磨刀,不吓他个三魂出窍不算完~~~ 河北、徐州两处的使者就有幸享受到了这种待遇,至于淮南袁术的使者,一直没有露头,否则真能给他扔油锅里去,饶恕谁,也饶不了这个擅自称帝的逆贼! “大都督,雁门关守将张转、杨和求见!”萧逸刚送走几名朝中大员,连口气都没喘,立刻有亲兵跑进来禀报。 “嗯,快快有请!” “诺!” 很快,张转、杨和两名旧部就带着大量的礼物进入府邸,离着大堂还很远,就连忙跪地下拜,眼中热泪盈眶,“卑职参拜统领大人!” “起来,快快起来!”萧逸连忙伸手搀扶,统领大人,那还是他驻守雁门关时的旧称,如今屈指算来,已经离开整整三年了! “雁门关现在如何?守关的弟兄们还好吗?” “托统领大人的洪福,弟兄们一切安好!” 张、杨二人看着风姿俊朗的萧逸,心中同样是感慨万千,“当年就知道统领大人不凡,可没想到竟然厉害到如此地步,短短三年时间,竟然从一个统帅几千人马的小统领,一跃成为指掌十几万大军的大都督,封侯爵,威名远扬! 就连当年玄甲军里的那些同僚们,也有不少人都当上了有品级的将军,前途无量,早知如此,当初他们两个要是一路跟随就好了~~~” 旧部来了,自然要好生款待,萧逸下令在侯府大堂里摆下酒宴,又把那些玄甲军出身的将校招来作陪,众人把酒言欢,共叙往日之事,席间,张、杨二人自然讲起了雁门和并州的情况。 自从洛阳大战,萧逸被迫带兵出走以后,并州刺史张扬麾下再无大将可用,而且受这件事情刺激,部下们又跟他离心离德,军队战力一落千丈,把他的肠子都悔青了,如今部下们各自为政,这位老大人已经有些压不住阵脚了! 除了内忧,还有外患,袁绍平定冀、青、幽三州后,现在又打起了并州的主意,仗着麾下兵强马壮,屡屡威逼,大有吞并之意,另外,漠北的匈奴人经过几年的混战后,局势慢慢稳定下来,又有了蠢蠢欲动的迹象,内外夹攻之下,张扬实在扛不住了,只好向朝廷求援! 这才专门委派了张转、杨和二人,携带重礼前来许昌活动,打点朝廷大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萧逸了,如今这位‘鬼面萧郎’,身居高位,手握重兵,在朝廷中能量极大;如果他肯伸出援助之手,那么并州的局势才有一线生机呀! 说着,二人又从怀里摸出一封书信,和一份礼单,书信是张扬亲笔,里面语气卑微,用词恳切,先是一大堆道歉的话语,“说自己当初有眼无珠,误听谗言,致使萧逸无奈出走,他也后悔莫及云云~~~ 而后又希望萧大都督,宽宏大量,莫念昔日之恶,伸出友谊之手,拉并州一把,必有重谢!“ 至于那份礼单,就更是丰富了,金银珠宝,古玩玉器,良马名犬……,应有尽有,据说张扬为了筹措这些礼物,咬着槽牙,差不多动用了半个家产,可见他是真的走投无路了! “呵呵,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萧逸看过书信,只是淡淡一笑,对张扬,他没什么好感,可也不会记恨,毕竟当初雁门投军,这位老大人赏识过,还给自己盔甲、官职,带在身边重用,后来虽然数次迫害,那也是他的心胸、格局太小,又有人暗中挑拨,最后双方才决裂的。 受人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萧逸不是那种抓着一点小错就不放手的人,更何况并州地理位置重要,北通匈奴,西接西域,又占据黄河上游,俯瞰河北之地,这样的战略要地,无论如何也不能落到袁绍的手里,所以于公于私,都该伸出手,拉一把! “统领大人,匈奴各部已经平稳下来,据说他们也都向朝廷派出了使者,一是有意示好,二是都希望得到册封,大单于的位子,毕竟还悬空着呢?”酒席宴间,二人又说出一条重要消息。 “哦,匈奴人暂时停止内斗了?”萧逸微微一惊,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这群草原狼一旦安稳下来,长城边境可就不安稳了! “还有,匈奴的自次王-赵浪也派出了使者,据说是个女的,挺漂亮,还是位郡主,号称漠北草原上的一盏明灯~~” “噗!……女的?……郡主?” 萧逸顿时一脸的黑线,“糟糕,~~赵嫣然那条小母狼要来了,自己……”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八十九章女人的心思你别猜! 穷人爱炫富,丑女爱美容,人性都嗜好虚伪,一个国家也是如此,越是内忧外患,越要拼命的粉饰太平,以体现国威浩荡! “匈奴使者要来进贡了!” 消息一传出,整个许昌顿时沸腾起来,文官武将无不振臂狂呼,就像发疯一样,而后连滚带爬的从青楼楚馆里跑出来,回到家中,养精蓄锐,梳洗打扮,务必要把自己最完美的一面表现出来,让那些匈奴人看看,什么叫做~~汉官威仪! 如果是在汉武帝时期,匈奴使者前来进贡,不过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算他们的单于、大酋长、各部首领亲自入朝参拜,也不算什么,那时候的大汉国力雄厚,如日中天,四夷无不臣服,匈奴人以外甥自居,处处小心翼翼,生怕惹汉朝舅舅不高兴,抓过来就是一顿暴揍,打了也是白打! 可惜,时过境迁,如今的大汉是江河日下,一天不如一天了,如果不是曹操迎奉天子,又把都城迁到许昌,稳定了局势,恐怕小皇帝现在还领着一群大臣四处跑路、逃荒呢? 正是因为心虚,所以才更在乎脸面,群臣纷纷上书丞相府,有的要求再来一次大阅兵式,让匈奴人看看大汉的军威…… 有的认为应该好好修饰下许昌城,务必要富丽、堂皇,最好把城外的树也用丝绸包裹起来,再把穷人全驱赶出城,以免影响市容~~~~ 对此,曹操的批语是~~“此恙人之言也!” 恙人者~,疯子,神经病是也! 不是神经病怎么会想出这种发疯的主意,劳民伤财,大而无用,大汉内忧外患重重,如今好不容易有了一点起色,就好比一个快饿死的人,手里有了一点点钱,第一要务应该是买馒头充饥,修养身体,而不是去买一件狐皮大衣硬充门面,为了面子,去饿肚子,那是傻子才做的事! …………………………………………………………………………………………………………………………………… 丞相府中,曹操正在仔细查阅匈奴方面的情报,天下争霸,必须有个灵活的情报系统,在这方面,他可是花了大气力的,如今大江南北,黄河两岸,近到皇城之内,远到塞北辽东,到处都有丞相府的细作活动,可以说是无所不在,无孔不入,所以对匈奴各部的情况,同样是了如指掌! 自从大单于-于夫罗死后,匈奴内部大乱,各部酋长纷纷起兵争位,其中实力最强的是‘右贤王’-呼厨泉,其次则是‘左贤王’-刘豹,这对叔侄为了大单于的宝座,大打出手,你死我活,结果实力逊色一筹的刘豹自然处在了下风,差点全军覆没! 不过刘豹也是个聪明人,懂的‘弱弱联合’的道理,私下用丰厚的条件买通了‘右校王’-李云,和‘自次王’-赵浪,最后三家合兵,奇袭匈奴王庭,杀掉了呼厨泉,划分了他的属民、牧场、牛羊,重演了一次‘三家分晋’的故事,最后在草原上形成了鼎足之势! 这次派遣使者来许昌进贡,也是三家各派一人,都想得到汉庭的支持和册封,把大单于宝座抢到自己手里,可谓勾引斗角,内斗频频! “敌国相争,我国之福!” 曹操自然不希望匈奴各部再次结成一股绳,最好让他们继续内斗下去,折断最后一把马刀,流尽最后一滴鲜血,然后再由汉军出面,收拾残局! 不过在这之前,必须做好安抚和威慑,一硬一软,两手准备,好让他们乖乖听话,否则这些匈奴部落一旦和北方的袁绍联起手来,可就麻烦了! “传本相钧令:三日后在皇宫五凤楼设宴接待匈奴来使,文武百官一律佩剑赴宴,以示威仪,大都督萧逸为陪酒官,专职宴饮之事,此外,匈奴使者来访期间,许昌城中百姓生活依旧,有敢无故扰民者,斩!” “诺!”~~ 立刻有属下官员将命令写下,加盖丞相大印,发布了出去。 尤其是大都督-萧逸那里,派专人通知,‘陪酒官’,很重要滴! 一道令文发出,曹操手捋胡须,对着北方阵阵的冷笑,要想震慑敌人,莫过诛心,匈奴人的三大特点是~骑射、嗜杀、好酒,那么好,他就把萧逸这个‘骑射双绝,杀气更浓,酒量更好’的家伙派出来,全方面的碾压匈奴人,这才是上上之策呀! ………………………………………………………………………………………………………………………… 无愁侯府中,萧逸像头驴子一样在大堂里转了无数的圈,还是没能想出一个应对之策,小黑脸都快皱成了包子了,……萧郎计穷呀! “怎么偏偏让我做陪酒官呢?……这个酒,恐怕不是那么好陪的呀,陪完酒,还得陪吃,再然后是不是就要陪睡了,这下可真成了‘三陪!’ 要不我装病,躲起来不出去~~~~~不行,肯定会被小母狼堵在家里,逃都没地方! 要不我躲到军营里去~~,也不保险,小母狼鼻子灵的很,最善于追踪了! 我还是立刻带兵出征吧,打吕布也好,打袁术也好,实在不行就去汉中征讨张鲁,总之越远越好,谁说过年就不能打仗的~~” 亲兵们早就退了下去,怕影响到大都督思考‘军国大事’,大堂里只有一大一小两个女人陪着,萧逸每转一圈,她们的眼睛就跟着转一圈,最后弄的大圈套小圈,差点把自己也给圈进去! “你哥哥是怎么了,还有什么事能难住他不成?” 蔡文姬和小静偷偷咬起了耳朵,自从她认识萧逸以来,无论是沙场决战,还是朝堂争斗,再难的问题,到了这个魔神一样男人的手里,也会迎刃而解。 可是今天,和那些玄甲军旧部宴会的时候还好好的,等众人一走,萧逸就又拔头发,又转圈,唉声叹气个不停,像是要天塌地陷似的,最近也没听说出什么大事呀,最多就是要来几个匈奴人而已! “不是打仗的事!”兄妹连心,小静对自家老哥太了解了,砍人如切菜,嗜血如狂魔,什么恶战、血战都难不住他! “也不是朝堂上的事,老哥狡猾的很,又腹黑,就凭那些元老旧臣,全加起来也玩不过他,被卖了还得帮他数钱呢?” 不是军事,也不是政事,那么唯一能让老哥愁的直拔头发的就只有~~~~ 小静先是低头看看自己,还是那么平,真是白吃了那么多肉脯,而后又看着蔡文姬,饱满、丰盈、硕大,像是揣了两个小兔子,走动之间,上下乱颤,那才是女人该有的一切呀! “哎!……我回房喝羊乳去了!”小静一直为自己的身材苦恼,同龄女孩的胸前全都挺起两个小馒头了,唯独她,还是平平坦坦的,一点‘崛起’的势头也没有。 这种烦恼她跟老哥私下谈起过,结果萧逸在目瞪口呆了半天之后,让人弄了只产奶的乳羊回来,然后告诉小静,“喝什么,补什么,每天两碗奶,告别小挂钩!” 爱美是女人最大的动力,虽然不喜欢羊奶的味道,可是为了茁壮成长,小静还是雷打不动,早晚各一碗的坚持着! “原来是为了这个,呵呵~~”,蔡文姬何等聪慧,发现小静的目光在自己胸前乱晃,而后又乖乖跑回去喝羊乳了,立刻就猜到了答案,普天之下,能让‘鬼面萧郎’都束手无策的,唯有女人而已! 神勇盖世,谋略无双,纠纠男儿,却一点也不懂女人的心思,这就是萧逸! “大都督乃当世英雄,不知多少女子心生仰慕,妾身又非嫉妒之人,侯府里多上几位姐妹也是好的,省的空旷,寂寞……” 蔡文姬一脸淡笑的缓缓走近,说一点不嫉妒,那是假的,可是人不能跟命斗,自从她认识萧逸那天起,心里就清楚,这个男人,不可能被她所独占的,不止是她,任何女人也做不到这一点! 既然抓不住,不如主动放手,还能落个贤惠的名声,多分到一点怜爱,反正之前有折兰,以后还会有曹节…… 蔡文姬也就不介意再多几个了姐妹了,现在她唯一祈祷的,就是自己的肚子争口气,赶快生个孩子,最好是带把的小男子汉~~~ “就怕你的新姐妹太凶悍,本都督也有些吃不消呀!”伸手把大美女抱在怀里,闻着那种特有的体香,萧逸的小黑脸终于舒展开一些。 “到底有多凶悍?……比起折兰妹妹来如何?”蔡文姬的好奇心也被勾起来了,萧逸招惹的都是些什么女人呀? “呵呵,铁蹄弯刀,性如野马,弯弓可射雁,砍人如饮水!”说话间萧逸的手又不老实起来,游蛇一样,在大才女的身上滑动起来,那对高耸的双峰自然是重点关照区! “大都督骑射无双,还怕驯服不了一匹小野马吗……,多用点心~~嗯,也就是了~~” 大才女粉面如霞,低声呻吟,男人的手,是有一种魔力的。 “呵呵,言之有理,本都督先用你这匹温顺的练习一下吧,省的关键时刻,马失前蹄~~”说话间萧逸将大才女横抱在怀,大步走向卧室,骑马,也是个力气活呀! 正文 第九十章匈奴使者 推荐阅读: ? 一夜北风寒,万里雪花飘,人间化苍茫,江山换颜色! 匈奴使节团是在漫天大雪中出现在许昌城外的,不足三百人的队伍,却赶着上千匹马和五百峰骆驼,还带有大量的草原特产,黄金、玛瑙、玉石、皮毛、兽筋、牛角……,货物箱子堆成了小山,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支商队呢! 这并不奇怪,历代匈奴使团来到中原腹地都是这幅模样,对他们来说,朝拜汉人皇帝是次要的,用这些特产,从汉人百姓手里换取草原上的稀缺物资才是主要的,匈奴人社会生产结构单一,他们除了放牧什么也不会,连只饮水用的陶碗都做不出来,更别提精美的瓷器、铁器、铜器了! 可过日子又离不开这些生活物资,而得到的办法只有两个,交易,或者抢,不过最近几年抢劫的成本大了些,雁门关外,那座用累累白骨筑成的‘京观’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他们只好选择交易,一匹匈奴良马在长城边界上,最多只能换一口铁锅,而且有价无市,中原内地的百姓就厚道的多,可以换两口,还能随处交易,这么好的机会,匈奴使团自然不肯放过了! 要知道,在草原上,牧民们嫁女儿时,如果能陪送一口铁锅,那是非常有面子的事情,如果再加上一袋子盐巴,那就更了不得,得到消息后,会有大批的匈奴小伙子提着弯刀来抢亲,一半冲女人,一半冲铁锅和盐巴! 客人来了,主人自然得表示欢迎了,许昌城门大开,一队五百人的玄甲铁骑冲出,个个身披铁甲,手持兵刃,为首的是个铁塔般的壮汉,虎背熊腰,手提一双镔铁大戟,正是萧逸麾下的头号猛将~典韦,他奉令出城,一是给匈奴人送些生活物资,二则,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 “弟兄们听真了,大都督有令,密切监视匈奴营地,这帮草原狼要是有无故闹事,骚扰汉人百姓者,~~杀无赦!”典韦的吼声滚滚传出,就像惊雷一样,震的周围雪花粉碎。 “诺!……” 五百玄甲铁骑齐声应和,匈奴人,手下败将而已,雁门关外的白骨‘京观’可以为证,不服,就杀! 城外派了一头猛虎监视那群草原狼,城里也没闲着,皇城禁军,普通百姓几乎倾巢出动,一件事~~扫雪! 一天一夜的大雪,固然为许昌城添色不少,可也阻碍了道路交通,更为即将开始的朝拜大典带来不少麻烦,总不能让文武百官和匈奴使者在雪地里行礼吧,所以丞相府发出钧令--全员出门扫雪,百姓扫街道,禁军扫皇城,务必干净整洁! 与此同时,文武百官们也开始在家中梳洗打扮,朝服整洁,盔甲光亮,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一些年轻的郎官还特意在脸上擦了粉底,准备用自己英俊潇洒的风度,折服那些草原上来的蛮夷! 能把人给‘帅’死,同样是一种本事! 一番准备之后,许昌城顿时焕然一新,青石路,红街墙,再加上白雪皑皑的房顶,远看楼阁殿宇,近看小巷幽静,美轮美奂,透发着勃勃的生机! 城中禁军已经全部出动了,一个个弓上弦,刀出鞘,五步一岗,十步一哨,旌旗飘摆,从城门处一路排到司马门,再延伸到皇城东侧的五凤楼前,这里就是汉家天子即将接见匈奴使者的地方。 正当午时,鼓乐齐鸣,文武百官、皇亲国戚,纷纷赶到皇城,按身份高低、级别大小、依次从司马门进入,分列在五凤楼下,而后一面通知匈奴使者入城,一面让侍从去后宫请小皇帝出来,丞相曹操身穿大红色朝服,腰佩宝剑,站在御阶最高处,亲自主持大殿的一切事宜! 匈奴使团来了大概三百人,其中准许入城的只有三十人,不足十分之一,而这些人在数百玄甲铁骑的护送下,也只能走到司马门,真正能进去朝拜汉家天子的只有三名使者而已,至于其他人,最多在司马门外跪地行礼就行了! 这一切都是曹操专门安排的,就是要明白的告诉匈奴人,汉家天子,不是你们相见就见的,更不是谁都能见的! “啪!啪!啪!……” 午时三刻,随着三声鞭响,小皇帝刘协在一群内侍的簇拥下,缓步登上了五凤楼,今天他也是精心准备了一番,光洗澡水就换了三遍,全身洗的白里透红,这才换上全新的帝王冕服,头戴通天冠,腰佩天子剑,小脸上还擦了粉,却是一位翩翩少年天子! 刘协知道,今天来朝拜的除了三名匈奴使者外,那些诸侯们的使者们同样在五凤楼下站立,等着观看汉家天子的威仪,这是一个向世人展示自己的最好机会,务必要尽善尽美,所以一举一动,都格外小心谨慎! 同样的,为了展示皇家威仪,也为了给小皇帝站脚助威,海燕公主也盛装出席了,大红色公主服饰,秀发高挽,插有凤头玉簪,腰间是那把从不离身的金柄弯刀,侍女玲玲和小太监花心在后面为她托着长长的披风,端坐之后,一双天蓝色的大眼睛开始在群臣队列中扫来扫去,小脸却是毫无表情!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公主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群臣跪倒行礼,山呼万岁,响彻云霄,比平时卖力气的多,个个打个鸡血一样! “免礼--平身!”小皇帝双手平举,面露庄严! “宣~~匈奴使者入内,参拜我大汉皇帝陛下!” 一切就绪,楼下的司礼官一声唱赞,声音洪亮高昂,比起后世的男高音还要略胜一筹,没办法,歌唱家出错,顶多扣点钱,礼官要是出了错,要杀头滴! 很快,三名匈奴使者,一字排开,从司马门大步走了进来,文武百官的目光顿时被吸引过去,就连楼上的小皇帝都瞪大了眼睛观看,而后就是一阵倒吸冷气的惊讶声~~ “哇~~呀!~嘶嘶!~~妈呀……” 有人眼睛发亮,有人浑身颤抖,还有人连忙用手托着下巴,生怕掉下来砸着脚面,“苍天呀,大地呀,见过怪的,可没见过这么怪的,匈奴人是怎么选派的使者呀,~美女与野兽咩?” 三名匈奴使者,走在中间的是一名老者,乱发如草,脸色灰暗,干枯的身体上裹着一块黝黑发亮的羊皮,左手上托着个礼盒,右手提着一根拐杖,上面的装饰物阴森恐怖,竟然是一个呲牙咧嘴的白色骷髅头,黑洞洞的眼眶望向天空,让人不寒而栗,还散发出一股子难闻的腐烂味道~~~ 就这副尊荣,不用打扮,也不用等到天黑,绝对是吓唬小孩的不二人选,绝对是人见人怕,鬼见鬼愁的角色! 左手边的是个青年汉子,身高八尺有余,虎背熊腰,虽然刚下过雪,他却丝毫不畏寒冷,斜披着一件狼皮猎褂,露出一条臂膀,和大片隆起的肌肉,另外,他的胳膊很长,指甲却特别短,虎口、拇指、食指上都布满了老茧,一看就是耍刀、弯弓的高手。 青年人长的很英俊,面如白镔铁,浓眉大眼,耳戴金环吊坠;最奇特的还是他那双眼睛,纯种匈奴人的眼睛应该是灰棕色,可这个青年的眼睛是纯黑色,头发也是如此,似乎身具汉人血统,他的手上同样托着一个大木盒,里面不知装的什么礼物! 一个恐怕,一个凶悍,如果只是这两名使者,汉庭的文武百官们也就是多眨几下眼睛,吐吐舌头,绝不会惊诧到掉下巴的程度,关键还是第三名使者! 一身洁白的草原骑手装扮,身材高挑,芊芊一握的小蛮腰上系着豹皮软带,脚上是鹿皮尖靴,外披一件白色狐皮大氅,看年纪,也就十**岁的样子,论风情,却远胜一般女子! 再看脸上,明眸皓齿,琼鼻高挺,小脸蛋白里透红,粉嫩可爱,如果不是那一头亚麻色的披散长发,一定会被人当做汉家的官宦小姐,谁能想到,匈奴人里也有这样的人间绝色! 女子的神情有些兴奋,一进司马门就开始四处张望,看到百官队列时,更是眼睛一亮,挨个的瞄了过去,像是在寻找着什么! “奉天地所生,日月所置--至高无上的大单于之命……,匈奴使者阔阔出、乌维、赵嫣然,敬问汉朝皇帝无恙!”三名使者来到五凤楼下,向着上面的小皇帝微微躬身一礼,傲然不跪! “哗!……”群臣大哗!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九十一章草原第一巫师! 正文 第九十二章草原第一勇士! 正文 第九十三章草原第一美女 正文 第九十四章酒量如海,国运自长! 正文 第九十五章汉家第一勇士! 推荐阅读: ? “什么……,你要向我挑战?”萧逸先是微微一愣,又看看一旁正低头轻笑的赵嫣然,“果然是红颜祸水呀,还是黄果树-瀑布级别的,自己才坐下一会儿~~” “没错,我要挑战你,就像‘狼王争位’一样,谁赢了,草原第一美女就是谁的!”乌维一脸的自信,他曾经打败过无数的竞争对手,这次也不会例外~“当然,你也可以像只胆小的羊羔那样,选择拒绝!” “激将法?……呵呵!~好,我接受你的挑战!”萧逸丝毫没有示弱,还伸手揽住‘赵祸水’的小蛮腰,越发的肆无忌惮起来,“远来是客,想比什么,你说吧!” “你~~”看到自己心仪的姑娘被一个汉人搂在怀里,乌维双眼发红,脸上的青筋都蹦起来了,却只能强压怒火,形势不如人呀,这里是汉家皇宫,自己身上的兵刃早就被收走了,那些汉官们却可以佩戴宝剑,以示国威! 再者,如果自己大打出手,恐怕伤了两国的帮交,现在可是匈奴有求于汉庭,小不忍则乱大谋,虽然他心中恨不得一拳打碎那张可恨的小黑脸! “不能动武,不能伤了和气,又要展示自己的强大,那么~~”乌维的目光在大殿里来回扫荡,突然双眼一亮,大步向殿门口走去! 二人的争斗,自然引起了汉家君臣和各路使者的注意,却没人出来制止,反而是拭目以待,有人希望萧逸施展本领,教训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匈奴人,扬大汉国威! 也有人暗中希望乌维获胜,打破‘鬼面萧郎’不可战胜的传说,也算般掉一块压在他们心中的大石头! 两尊巨大的辟邪石兽蹲坐在殿门两侧,兽首高昂向天,雄狮身,猛虎爪,背生双翅,神态极其威猛,下边还有石座相连,通体由整块的汉白玉雕刻而成,各重八百余斤! 乌维先是围着‘辟邪兽’转了两圈,拍打了两下兽身,又回头傲视了大殿里的汉家君臣一眼,随即一把脱掉自己的狼皮猎褂,露出了标准的‘同’字型身体,上面肌肉隆起,青筋遍布,特别是胸口上,竟然长有三寸多长的护心毛,黑乎乎一大片,如此强健的体魄,让许多已经年老体衰的汉臣羡慕的直流口水~~ 谁不想血气方刚,青春永驻,谁不思念那春花般灿烂的年纪,****欢歌,夜御数女~~ 可惜,好日子一去不回头了,看着自己干瘪的身体,鸡爪子一样的手臂,不少元老旧臣甚至生起了告老还乡的念头,这个世界,已经不属于他们了! 再看乌维,沉腰下跨,八字马步牢牢钉在地上,一只手抓住‘辟邪兽’的前爪,另一只手抓住低座,双臂开始缓缓的用力,如铁的肌肉顿时膨胀起来,身上的青筋像一条条小蛇,上下窜动…… 在他巨大力量的作用下,已经在大殿门口蹲坐了三年之久的辟邪兽,竟然开始上下摇动起来,而且幅度越来越大~~ “吼~~吼……起!” 随着一声野兽般的吼叫声,乌维双臂运足气力,竟然将巨大的‘辟邪兽’从地面上抬了起来,随即又推到胸口,稍微喘息之后,又是一声狂吼,终于将八百斤的巨大石兽扛在了肩膀上! “他~~他要做什么?” 小皇帝呆了,群臣呆了,各路使者呆了……,这还是人吗? 那可是八百多斤的巨兽呀,有些官员清楚的记得,当初建造这座甘露殿时,可是用了八名壮士才把这尊‘辟邪兽’抬上来的,如今,却被一个人给硬扛了起来,草原第一勇士,名不虚传! 巨兽上肩,乌维并没有停下,而是迈动步伐,一步一步的向殿内走来,每走一步,脚下的青砖都被踩的‘咔咔’作响,乌维本人也被压的脸色通红,汗出如雨,可是凭着胸中那口豪气,他硬是连迈三十多步,将‘辟邪兽’扛到了赵嫣然的面前,重重的砸在了地上! “噗通”一声,石兽落地,顿时将地上的御用-‘金砖’砸碎了十几块,深陷地下,眼前的一幕再次告诉众人,这不是变戏法,也不是在做梦,是真的有人凭血肉之躯做到了这一切! “好,神力,无双神力呀~~” “厉害,不愧是草原第一勇士,荒野孤狼……” 大殿里顿时响起如雷般的喝彩声,乌维用自己的实力征服了众人的眼球,虽然他是个匈奴人,可汉家君臣还是由衷的称赞起来,神力惊人呀! 各路诸侯使者也都是齐声称赞,甚至暗中打起了收服乌维的念头,尤其是大公子袁谭,眼中更是异彩连连,河北虽然兵将无数,可是能力举八百斤的勇士却一个也没有,就是颜良、文丑二将也不一定做的到,要是自己能收服此人,就等于多了一员护身的虎将,以后争夺起继承权来,也更添几分把握~~~~ “呼!~呼!~~我就跟你比试这个!” 乌维气喘吁吁的指着‘辟邪兽’,这三十几步的路程,几乎消耗光了他全部的体力,浑身筋骨发软,身上的汗水更是小溪一样的流淌,可不管怎么说,他成功了,他扛起了巨兽,又扛到了心仪美女的面前,展露了自己的实力~~~ “他是吃草料长大的吗,好强的力量!” 果然,在如此神力面前,赵嫣然也不禁有些动容了,眼睛瞪的老大,小嘴也张开了,草原民族最崇拜的就是强者,虽然她不喜欢乌维,可也不得不承认,他真的很强大! 想到这里,她双手紧紧抓住萧逸的胳膊,一脸的担心,“这场比试,放弃也罢!” 三年的文化学习,让赵嫣然明白了许多道理,力量说明不了一切,否则今天接受朝拜的就不是刘姓皇帝,而是项姓皇帝了! 楚霸王有拔山举鼎的神力,豪气盖世,结果还不是被睿智的刘邦打败了吗,与四肢发达的乌维相比,她还是更喜欢身边这个又聪明,又狡猾,还腹黑的家伙! “怎么,对我没信心吗?”萧逸轻抚美人的后背,以示安慰,又看了看地面上的‘辟邪兽’,露出一副心痛的模样,“可怜这些‘金砖’了,都是用白花花的银子换来的呀!” “噗嗤!~~呵呵~哈哈哈!~” 一言出口,大殿里顿时响起一片的轻笑声,人人都在惊叹乌维的神力,这位萧大都督到好,竟然心疼起几块砖来,思维方式果然奇葩,不过笑声过来,人们心头的那种震惊感也减轻了许多,微笑,本就是缓解情绪的最佳方式之一! “哼……,没用的乌鸦才会逞口舌之争,真正的狼王只会用锋牙利爪说话,要么扛起石兽,要么让出美女,请萧大都督选择吧!”乌维一脸的傲气,他坚信,舌头再灵敏,也打败不了拳头,实力,才是一个男人的根本! “好,今天就让你看看汉家男儿的本事!”萧逸神色不变,一拍身边的赵嫣然,“乖,给你男人斟酒!” “诺!”虽然心里有些紧张,可赵嫣然还是乖巧的斟了满满一碗酒,以标准的汉家妇人礼节,双手送了过去! 接酒在手,萧逸并没有喝下去,而是起身来到‘辟邪兽’近前,将酒碗稳稳的放在了石兽的头顶上。 “这是什么意思?……给神兽敬酒,祈求保佑吗?” “虽然它名字叫辟邪神兽,可毕竟时块石头呀~~~” “莫非大都督会法术,能请来开山力士帮忙,或者六丁六甲、五鬼搬运术……” 就在群臣窃窃私语时,再看萧逸,一不脱衣服,二不摆架势,连脸色都丝毫未变,猿臂伸展,直接将‘辟邪兽’从坑里轻轻抬了出来,中间没有任何的停顿,行云流水般的直接上了肩头,兽顶上的酒碗更是纹丝不动,一滴未洒! “好!……好,神力,这才是真正的神力呀!” 大殿里先是一片惊诧,随后就响起震天的呐喊声,无论文臣武将,全都扯着脖子高呼起来!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同样是扛起辟邪兽,萧逸这种不动声色,四平八稳的手法,比起乌维那种又光膀子,又学狼叫来,不知要高明了多少倍,“这才是真正的勇士,我们汉家的勇士!” 就在群臣的欢呼声中,萧逸步伐沉稳,神色如常的将石兽又扛回了殿门口,随即缓缓放回原处,整个过程一点声响都没有,仿佛他扛的不是八百斤的巨兽,而是一件小巧的玉石摆件而已! 辟邪神兽归位,萧逸轻轻的摸了摸兽头,就像在安慰一个受了惊吓的小孩子,这才把那碗一滴未洒的美酒端在手中,一饮而尽! …………………………………………………………………………………………………………………………………… “萧郎~勇士!” “萧郎~汉家勇士!” “萧郎~汉家第一勇士!” 大殿里响起整齐划一的喝彩声,无论是汉家君臣,还是各路使者,全都站起身来,振臂高呼,虽然他们内部之间有矛盾、有争斗,却并不妨碍他们现在团结起来,为大汉勇士喝彩! “今日方知萧郎之勇呀!”那些文臣和使者们,以前总是听人说‘鬼面萧郎’如何的厉害,如何的本领,印象毕竟不深,今天总算是开了眼界了,双臂一晃,上千斤的神力,当年的西楚霸王也不过如此了吧! “有将如此,有婿如此,老夫无愁矣!” 丞相曹操更是眉开眼笑,尤其看到诸侯使者们目瞪口呆的模样,就笑的更欢了,“不过,这小子什么都好,就是桃花太旺了些,看来老夫也得做好准备,早点把节儿嫁过去才是啊!” 至于呼吸尚未喘匀的乌维,更是目瞪口呆,一语皆无,原本布满草原红的脸庞上,一阵黑,一阵白,一阵绿,跟五彩山鸡一个模样,最后一声长叹,输了,就是输了! “汉家儿郎的本事如何?”萧逸迈步走回殿内,脸上平静如水,连滴汗都没有出,在小道观的时候,他就每天抱着巨石在满是荆棘的山路上飞奔了,扛石头,小意思而已! “另外,别忘了,你身上也留着汉人的血脉……,李无伤!”狠狠的打败敌人,再压上一块大石头,这才是腹黑的‘鬼面萧郎’呢? 损完对手,萧逸坐回位置,继续饮酒作乐,赵嫣然更是乳燕一样扑了过来,死死的抱住,睿智、腹黑,再加上无双勇力,这才是草原姑娘的最爱呢! “你……,你~我?~~”力不如人,斗嘴自然就更不行了,美人也投到人家怀抱里了,自己彻底输了个干净;乌维郁闷的走回座位,低头喝酒,再也一言不发了! 可惜,事情并没有就此了结,当官的人耳朵都长,二人的谈话被一字不落的听了去,而后群臣就窃窃私语起来! “他不是叫乌维吗?~~怎么改名叫李无伤了,仿佛是我们汉人的名字呀?” “你笨呀,没看到他是黑眼睛,黑头发吗,那能是匈奴人的种吗?” “姓李的汉人,又跑到匈奴那里去了,~~难道是~~” 群臣中不乏饱学之士,各种经、史、子、集,都装在肚子里呢,这时候一思索,一翻找,再联想到‘右校王’部落的名号,很快,就把乌维的出身、来历从历史的长河中给揪出来了~~ 又是一番私语后,群臣的神色大变,刚才他们对乌维还是很敬重的,虽然比试输了,那一身神力也称的上当世豪杰,草原英雄,可是在了解他的真实身份后,所有的称赞消失不见,全换成了深深的鄙视,而且是鄙视到死~~~ “老夫就说吗,匈奴人怎么会有这样的本事,力扛八百斤,原来是我们汉人的种子呀!”这是说话比较客气的。 “呸!……汉人的种子又如何,还不是吹到漠北草原上去了,如今开花、结果、称王了,却忘了自己的根系从那来的,数典忘祖啊!……”这是比较刻薄的。 “哎~可怜飞将军李广,一代名将,万世英明,就这么付之流水了,九泉下有知,老将军恐怕难以安息了~~”这是比较阴损的,不说活人,却拿死人来说事! 老夫子们牙酸嘴利,话语中不带一个脏字,却字字诛心,几乎把人家的祖宗八代都刨出来了,再撒点盐,风干了,晒着! 群臣每说一句,乌维的脑袋就低一分,最后差点扎进地里去,正好那里有一个大坑,还是他自己砸出来的~~~ 最后,这位草原第一勇士,双拳紧握,目光发红,心里只有一句话,“萧逸,等着瞧……,这事决不算完!”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九十六章挖下深坑等虎豹! 推荐阅读: ? 盛大的国宴从正午时分开始,一直喝到日落西山,几番明里、暗里的交锋下来,汉家君臣开怀大笑,诸侯使者们强颜欢笑,至于三位匈奴使者吗,有人欢笑,有人愁,各种滋味俱上心头! 宴会结束,群臣先是恭送小皇帝返回后宫,接着又恭送丞相大人回府,而后才依次退席,各回各家,至于三名匈奴使者,负责招待的官员本想在城中安排下榻的馆驿,却被他们一致拒绝,阔阔出和乌维头也不回的直接出城了,再待下去他们怕自己会疯掉,至于赵嫣然,对着萧逸顽皮古怪的一笑后,也溜出宫门,打马扬鞭而去~~~ 萧逸有意的慢行了几步,等他走出宫门时,群臣基本上都走光了,挥手招过十几名亲兵,跃上马背后却没回他的无愁侯府,而是马头向南一带,又在几条小巷里转了一圈,直奔丞相府而去。 丞相府乃是军政重地,护兵之多,防守之严,比起皇宫来还要高上三分,等闲人休想靠近半步,不过萧逸是例外,他进相府和回自己家也没什么区别,下马之后,缰绳往护兵手里一扔,直接迈步就进去了,连通报都不用,满朝文武大员,有这种特权的只有两个,一是萧逸,另一个就是他的酒友~郭嘉! “大都督安好!” “萧郎过来了!” 没有任何阻拦,萧逸手提宝剑,直入相府内宅,沿途的护兵、丫鬟纷纷躬身行礼,就连曹操的妻妾们也没有回避的意思,遇到了,还要亲切的打声招呼,谁不知道这位是丞相大人的未来女婿,一家人! “嗖!……” 黑影一闪,相府一霸--‘望天吼’从角落里钻了出来,两年多的时间,它已经从一只幼崽长成了五尺多长的敖犬,全身披着厚厚的鬃毛,大头如斗,四爪如刀,还有两根长长的獠牙支出唇外,完全一副猛兽的模样! 这两年‘望天吼’可是威风透了,无论是朝中的三公九卿,还是各部官员,都被它如雷的吼声惊吓过,当场尿了裤子的也不是没有,但是在萧逸面前吗………… “汪!……汪汪!”先是几声轻叫,而后蹭蹭大头,摇摇尾巴,乖巧的不得了,这个喜欢弹鸡鸡的黑脸恶魔,可是它心里一辈子的阴影啊! 有了‘望天吼’带路,在相府里找到曹操就容易多了,三转一回身,萧逸就看到了侍立在书房门口的虎痴-许褚,众人都知道,他就是曹操的影子,只要找到许褚,必然就能见到曹操,从无例外! “大都督,主公和大公子都在里面!”许褚先是躬身一礼,而后主动让开了道路,在他心里,最忠的是曹操,最怕的却是萧逸,如果是其他武将到此,不解佩剑是休想进去半步的。 “丞相大人!” 进去之后,萧逸向正闭目养神的曹操抱拳行礼,又向曹昂微微点头示意,丝毫没有客气,直接盘膝坐下,宝剑放在一侧,也开始闭目养神! 曹昂有些疑惑了,父亲从皇宫里回来后,立刻把自己唤来,却又一言不发,就这么坐着养神,没想到萧逸来了也是如此,他们在思考什么,又要做什么? 还没等他想明白呢,房门一开,身上总是带着酒气的郭嘉迈步走了进来,这位更随意,连礼节都免了,直接盘膝坐下,也是闭目养神! 曹昂这下真的有些心慌了,众所周知,郭嘉、萧逸,一文一武,是父亲的左右臂膀,如今三人共聚一处,肯定有军国大事要商议,可他们怎么都一言不发呢? 想不明白就干脆不想,反正早晚会水落石出的,多年的严格家教下,这位曹大公子的养气功夫还是不错的,稳下心神,也有样学样的开始闭目养神!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屋子里还是静悄悄的,期间萧逸微微抬起眼皮,瞄了曹昂一眼,脸上神色不变,心中却默许的点点头! 这位曹大公子虽然在武略上相差曹操甚远,但他也有自己的优点,聪慧、仁爱、沉着稳重,这样的能力,虽然开拓进取不足,但守住这份家业还是没问题的,就是不知道他有没有那个天命了? “报主公,徐州别驾-陈登在相府侧门求见!”当月上树梢时,虎痴~许褚雄厚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刷!……”曹操双目睁开,放出两道精光,脸上也露出淡淡的笑意,“晚上拜访,走侧门,有点意思……,子修,你代为父去把客人接进来,要客气一些!” “诺!”曹昂领了父命,立刻起身出去了,与此同时,萧逸、郭嘉同时睁开了双眼,对视之后,都‘嘿嘿’的阴笑起来~~ “挖下深坑等虎豹,撒下香饵钓金鳌!“ “虎鸠-吕布,你死定了!” 很快,曹昂返回屋内,身后还带着一人,身材不高,三十出头的年纪,白净的皮肤,长眉细目,薄薄的嘴唇,留着三缕须髯,进来以后,二话不说,直接跪倒在地~~ “徐州~别驾陈元龙叩见丞相大人,万福金安!~嘭!~嘭!~嘭!”一连三个响头,磕的地上的木板都微微轻颤。 “免礼,坐吧!”曹操面无表情,却是不怒自威。 “多谢丞相大人!”陈登再次叩首谢过,又向屋内其余的人露出个大笑脸,这才小心的退到末位落坐。 可还没等他的屁股挨上坐榻,一旁的萧逸突然长身而起,手中寒光一闪,斩蛟剑已然出鞘,“大胆陈登,勾结西凉余孽吕布,袭娶徐州,割据一方,妄图对抗朝廷,这可是诛灭九族的重罪!” “大都督恕罪,袭取徐州,皆是形势所迫,下官也是出于无奈呀!” 陈登一边诚惶诚恐的请罪,一边却在心里暗骂,“妈蛋的……,吕布之所以能偷袭徐州成功,一是有他们徐家做内应,第二,就是有你萧大都督出手,沿路截杀信使,一明一暗,双管齐下,这才狠狠阴了刘备一把,如今到把罪名都推倒他头上来了~~ 可是没办法,谁叫自己坏在明处,人家却阴在暗处,厚黑之术,技不如人,这个黑锅只能由他陈登来背了! “萧郎不可无礼,元龙乃是当今名士,陈家更是徐州的名门望族,岂会和吕布那厮混为一谈呢?”关键时刻,还是曹操出手,把杀气腾腾的萧逸拦了下来。 “丞相大人明鉴,陈氏一族向来忠于汉室,忠于朝廷,又岂会与逆贼为伍,只是形势所迫,才与吕布那厮虚与委蛇罢了!” 陈登这话说的半真半假,他们士族大户的眼中,只有自家,没有国家,更别提什么忠于汉室了,不过陈家和吕布,到是真的离心离德了! 当初陈登之所以里应外合,帮着吕布袭取了徐州,一是为了打压老对手糜家,出心中一口怨气,二是想趁势扩大家族在徐州的影响力,好争取更多的利益! 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虎鸠’~吕布在战场上却是神勇无比,堪称一代名将,可对治民理政却一窍不通,政令一日三改,乱七八糟,他部下将校更是军纪败坏,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短短几个月时间,徐州上下就怨声载道了! 吕布威猛嗜杀,徐州官民不敢当面反抗,只好把所有的怨气都出到了陈家父子身上,一时间人见人骂,名声臭不可闻,亲朋好友也纷纷断绝了来往,生怕被那股臭气沾上,就连陈家的祖坟都没能幸免,周围被堆满了‘黄白之物’,真是顶风都能臭出八百里去~ 事到如今,陈登才后悔莫及,可是大错已经铸成,陈家的声望不但没有上升,反而一路跌到了谷底,甚至有滑落地狱的危险! 这次他主动出使许昌,一是打探朝廷动向,再就是寻找脱身的机会,吕布那艘破船早晚会沉没的,明眼人都知道这一点,所以必须在船沉之前,寻找到一艘新的大船,靠上去,而陈登的目标就是~~曹操! 一艘又大、又坚固,能够乘风破浪,前途无限的大船! 所以他才孤身一人,晚上来到相府,又从侧门而入,为的就是表忠心,寻靠山! “徐州情况如何?吕布如今屯兵何处?”郭嘉的话不多,却直指关键。 “吕布亲统重兵坐镇徐州,部将宋宪、魏续守下邳,谋士陈宫守萧关,三方互为犄角,守望相助!”说着陈登伸出一只脚,从靴子里小心翼翼的抽出一卷丝绸来,“这是徐州的兵马、钱粮分布图,下官愿献与丞相大人,以赎前罪!” 说是献图、赎罪,可陈登双手紧握,却没有伸出去的意思,反而一双眼睛紧紧的盯着曹操,他的潜台词很清楚,“我们陈家可以献图,可以做带路党,甚至可以帮着你们把吕布坑死,但是……,付出这么多辛苦,总得有点回报吧?” “呵呵,元龙果然是忠贞之士,老夫没有看错人!”曹操是玩弄权术的顶尖高手,岂会看不出他那点小算盘,说着从怀里拿出一份早就准备好的钧令,“老夫已经上奏天子,加封你为广陵太守,俸禄两千石,进爵-都亭侯!” 封官、赐禄、进爵!……这一套组合拳打下来,世上没有几个人能禁受的住。 “多谢丞相大人厚爱,下官必以死相报!” 看着钧令上鲜红的丞相大印,陈登连连千恩万谢,表示忠心,说到情动处,还留下两行热泪来……,而后把‘军粮分布图’献上,又借着室内的烛光,亲自解说了一番,各处兵马多少,各处钱粮多少,都由何人把手,说的一清二楚! 曹操、萧逸、郭嘉,都是聪慧之人,很快就牢牢记在了心底,并开始推演起进兵计划来,有了这份地图,又有了陈登这个‘带路党’,以后打起徐州来,可就顺手多了! 半个时辰之后,陈登起身告辞,大公子曹昂相送,还是走的侧门,神不知,鬼不觉,就跟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 之后,曹操、萧逸、郭嘉,和返回来的曹昂一起,对着那份军、粮分布图,又仔细的推演了一番,设计了几套可行的进军方案,又让人送来酒肉,几人举杯庆祝起来,今晚得了一人、一图,胜过十万雄兵呀! 一直喝到月上中天,萧逸、郭嘉这才带着几分醉意告辞,曹操自然是亲自相送,又叮嘱了几句,这才带着儿子返回书房! “父亲大人,孩儿有一事不明,还望赐教!”关起门来只剩父子二人,自然可以无话不谈了! “吾儿能隐忍到现在才发问,这养气的本领已经相当不错了!”看着自己的长子,曹操满意的点点头,“你可是想问陈登之事?” “父亲大人明鉴,用人之道,首重忠义,那陈登以前把刘备出卖给吕布,如今又把吕布出卖给父亲,下一个,他又会出卖谁?”提起陈登,曹昂一脸的鄙视,如此无义小人怎能赐予高官厚禄呢? “哈哈!……我儿也算是明眼之人呀,没错,那陈登奸诈狡猾,左右逢源,是个十足十的小人,不过吗,君子有君子的用处,小人有小人的用处,就看你如何调教了……,至少这次,他能帮我们拿下徐州之地!“ “父亲大人是当世英雄,睿智无双,无论是征战沙场,还是纵横朝堂,都留刃有余,连萧逸、郭嘉那样的豪杰,都可以收为己用,孩儿恐怕一辈子也学不到这样的本领!” 曹昂确实有些自卑,从小他就以父亲为偶像,处处模仿学习,可却一直都学不像,这点上,二弟曹丕就要强上许多,人们都说他才是最像父亲的儿子,而自己就~~ 所以他对自己日后能不能顺利接班,一直没有太强的信心,毕竟父亲麾下那些文臣武将,或神勇,或睿智,个个都是人中豪杰,自己能驾驭的了吗? “呵呵,天下之才无数,却是各有用法,荀彧、荀攸,正人君子,可以德服之……,萧逸、郭嘉,性情中人,可以情感之,至于其他文武,或用官爵,或用钱财,或连姻亲,都可以一一收为己用!” 奸雄也有舐犊之情,曹操毫无保留的向自己的儿子传授起御人的心德来,用人,就是用心啊~~ “敢问父亲,陈登那样的贪婪小人又该如何驾驭呢?” “呵呵,吾儿仁厚、友爱,那种奸诈小人不是你所能驾驭的,为父在一日,自然平安无事,若那天为父不在了~~”说到这里,曹操面露杀机,“对那些无义小人,……杀无赦!”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九十七章双飞,不是梦想! 推荐阅读: ? 萧逸和郭嘉迈着醉步一起走出了丞相府,其实以二人的酒量,那几杯小酒根本不在话下,不过他们就是喜欢这种熏醉的感觉,癫癫倒倒,如同浪涛,还美其名曰~~‘醉看人生!’ 世界就是如此奇妙,往往清醒之人都看不透的事情,在醉鬼的眼里却是明明白白,所以说,喝醉的不是人,而是这个世道! 郭嘉的酒瘾上来了,而酒瘾又勾动了色心,一路上,不停的蛊惑萧逸跟他去许昌城里最大的青楼~‘醉梦居’,开开眼界,作为风月场中有名的浪荡子,他非常希望把自己的快乐和最好的酒友一起分享。 什么是好朋友,有酒同喝,有肉同吃,有刀子同挨,有美女自然也得同泡不是,反正‘醉梦居’里美女如云,足够二人分的。 于是郭嘉以‘过来人’的丰富经验,不停的鼓吹着‘醉梦居’的酒有多香,女人有多美,技术有多好……,最后真把萧逸说的心动了! 在这个时代,招妓非但不是恶事,反而是一种风流韵事,高官显贵、世家公子就没有不出入青楼的,既为了享乐,更为了做一些见不得光的政治交易! 想私下受贿怎么办?……上青楼! 想刺探情报怎么办?……上青楼! 想秘密结盟怎么办?……还是上青楼! 在青楼里,你可以实现无数的愿望,以至于很多人私下里管青楼叫~~‘******’,因为文武百官们每天都会按时上下朝,比去朝拜小皇帝还要准时,有好事之徒,还给那些当红的歌姬分别取了外号,花魁、女相、女谋士、女都督~~~ 萧逸今年二十岁了,血气旺盛如海,男人嘛,就算没有色心,也有强烈的好奇心不是,那可是‘花中圣地’呀,不去看看太可惜了;要不然,今晚就~~~ “大都督,您可出来了,大事不好,家里、家里~~~”侍卫长小斌正在相府门口转磨,眉毛都快扭到一起了,看到萧逸出来了,连忙冲了过来~~ “何事如此惊慌,是小静又淘气了,还是家里着火了?”家里就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就算她们再折腾,还能把侯府拆了不成,就算烧了几间房子,也不是什么大事! “我滴大都督呦……,比那严重的多,是嫣然郡主,她般进侯府里居住了!”小斌嘴咧的跟瓢一样,那位女马贼的厉害,他可是知道的。 “什么~完了~完了!”萧逸双腿一软,差点瘫坐在地上,刚刚升起那一点色心,立刻消散的无影无踪! 原来国宴结束之后,赵嫣然没有回城外的匈奴营地,而是带着一队女护兵,拉着自己的起居大帐,正大光明的般进了无愁侯府! 侍卫长-小斌当初是‘草原小商队’的成员之一,清楚这位‘女马贼’和自家大都督的关系,自然不敢阻拦,又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快马飞报萧逸,至于家里现在乱成什么样子,只有天知道了! “萧郎艳福不浅,真是羡慕死愚兄了!” 郭嘉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国宴之上,他是亲眼看到过赵嫣然的,堪称异域佳丽,绝代妖娆,那一颦一笑,不知打动了多少纯洁的、不纯洁的心,最后却便宜了身边这个小黑脸,还是主动送上门的,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呀! “奉孝兄呀,一个自然是艳福无边,可是我家里足足有两个啊……” 自古‘一山不容二虎’,那怕是母老虎也不行,萧逸心里清楚,赵嫣然快马弯刀,凶悍无比,可蔡文姬也不是省油的灯,外柔内刚,关键时刻极有魄力,否则也不会在泡温泉的时候,把自己给逆推了,如今二女相见,又有一个喜欢煽风点火,从来不怕事大的小静在,自己的侯府里,此时恐怕已经是鸡飞狗跳了吧~~ “左拥右抱,尽享齐人之福,这是一等一的美事,为何萧郎反而苦恼呢?……再者,男人是天,女子是地,醋海风波再大,还能淹过天去不成?” 这个时代,但凡有些权势的男人,那个不是三妻四妾,通房丫鬟成群,郭嘉自己就有十几个小妾,外面的红颜知己更是数不胜数,在男子为尊的世界里,怕老婆,那是什么东东? “你不懂,你不懂啊……,女人能顶半边天呀!”萧逸两世为人,而且前世还出生在帝都,在天朝各省、市怕老婆排行榜中,帝都男人可是名列前茅的,而且是代代相传,都怕到骨子里了! 家里的财政大权归谁?~~老婆! 家里的房产证上写谁名字?~老婆! 家里的事情谁做主?……大事归男人,小事归女人,可家里啥时候出过大事呀? 除非是老婆死了,那才是大事! “算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来人,备马抬镗,众将校护卫本大都督回府!”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更何况是堂堂的征西大都督,萧逸也豁出去了,难道两个女人还能把他撕开不成。 “大都督威武!” “大都督威武!” 亲兵们牵过千里墨烟驹,又抬过来凤翅鎏金镗,而后各持兵刃左右护卫,还组成了一个小型的攻击阵势,与上战场是一般无二! 兵是将的威,看到前后左右寒光闪闪,铁骑护身,萧逸终于有了些勇气,翻鞍,上马,手提兵刃,大手一挥,数十骑绝尘而去! “原来萧郎如此惧内呀,有趣,有趣!”郭嘉就像偷看了无字天书般,一脸的惊喜,谁能想到,在沙场上神挡杀神的‘鬼面萧郎’,竟然会怕女人,而且还是怕到骨子里那种,这样的趣闻岂能独享? “来人呀,送我去醉梦居,那里不但美女如云,消息也传播的最快呀!”郭嘉唤过自己的仆人和车马,向着温柔乡冲杀而去! 很快,一条关于萧大都督惧内的消息,和一句‘女人能顶半边天’的名言,就在许昌城的青楼楚馆中流传开来,并借助那些官员的口,迅速传遍朝廷内外,又传遍中原腹地,最后北上黄河,南过长江,天下皆知! ……………………………………………………………………………………………………………………………………………… 气势汹汹的回到府门前,萧逸没有贸然的闯进去,而是派出侍卫长小斌,入府,侦查敌情! “报大都督,府内一切平安无事!”小斌去的快,回来的也快,脸上还带着些许惊诧! “绝不可能,来人呀,给我再探、再报!”萧逸才不相信家里会平安无事呢,大手一挥,又派出两名亲兵入府侦查! “报大都督,府中却是一切平安无事!”两名亲兵都是老牌的游骑,侦查敌情,从未失手! “嗯,看来今晚的水有点深,莫非两个女人挖好了坑,等着自己往里跳!”萧逸拼命转动自己的战略头脑,设想出一个个可能出现的情况,诱敌深入……,断绝后路,伏兵四起,~~瓮中捉鳖? “呸!……呸!呸!哥才不当王八呢,不过谨慎一些还是好的,至少得留条后路才行!“ “小斌,本大都督待你如何?” “愿为大都督效死!” “好,你带几个人守住府门,一会本大都督要是逃出来,你立刻开门接应,并挡住后面的追兵!” “诺!”小斌也真不含糊,带领四名亲兵,分左右两边,牢牢守住了大门,为自家大都督留下一条退路! “其余的人,给我层层推进,步步为营,侦查搜索前进!”不愧是沙场名将,萧逸的战术‘有前拳,有后手’,连退路都留好了,对付两个女人,怎么也绰绰有余了吧? “刷!~~嗖!嗖!” 不亏是百战沙场的老兵,数十名侍卫扇子面排开,盾牌手在前,弓箭手在后,开始搜索前进,至于萧逸,则远远的坠在了后面,时刻准备溜掉! 府中留守的亲兵突然看到一群人以战斗队形冲了进来,差点拔刀相向,结果走进了才发现,竟然都是自己人,负责指挥的还是自家大都督,这是什么情况,军事演习吗?回家怎么跟偷袭敌营似的? 萧逸可不管这些,宁可过分的谨慎,也不能莽撞送死,男人,一旦落在女人手里,那可是生不如死呀! “报大都督,前院无事!” “……大堂无事!” “……走廊也无事!” “不好!~~~,后花园发现敌情!” 候府里有个很大的花园,种植着各种名贵花卉,每逢春夏之季,百花盛开,香气四溢,蝴蝶成双成对的飞舞其中,仿佛人间仙境一般,不过现在是寒冬,花草都已经枯萎,变成了一片空地,一顶硕大的牛皮帐篷就矗立在那里,而且还有火光闪耀! “什么情况,敌人在此安营扎寨了不成?”看着不时进出帐篷的匈奴女兵,萧逸一脸的疑惑,又侧耳听了听,没有什么动静,为了查明真相,他只好缓缓的靠了过去~~~ “大哥你回来了!”小静的目光锐利,她能在几十个晃动的黑影里,一眼就认出自家老哥来。 “嗯,本都督回来了!”偷袭不成,只能变明攻了,萧逸挺起胸膛,又壮壮胆子,迈步走进大帐! 大帐里,三个女人都在,妹妹小静手捧一只羊腿,正吃的满嘴流油,还不忘伸出一只油腻的小手来和老哥打招呼,蔡文姬穿着一套匈奴女子服饰,手里拿把小刀子,正跟一块肥羊肉做搏斗,赵嫣然却穿了一身汉装,还有满头的钗饰、脂粉,手里却是一双汉人进餐时才用的筷子…… “恭迎大都督回府!”赵嫣然率先起身,标准的汉家女子礼仪。 “雄鹰落在悬崖,狼王卧在山谷,欢迎最勇敢的战士回到帐篷中!”蔡文姬慢了一步,却行了一套草原上问候语。 “这是什么意思?……怎么都换过来了?”看着眼前的情况,萧逸觉得自己应该是在做梦,否则怎么会出现如此奇怪的场面,胡、汉一家吗? “哈哈!……”看到萧逸呆鹅似的模样,两个绝色佳人发出银铃般的笑声,还玩闹着搂成了一团,一时间波涛汹涌,让人眼花缭乱! 世界就是如此绝妙,有些人互相眼黑,有些人却是一见如故! 赵嫣然刚来的时候,也是做了‘打硬仗’的准备,不但带了一队女兵护身,自己也是弯刀在手,弓箭随身,说什么也要入住无愁侯府,争夺属于自己的权力! 得到消息,蔡文姬自然也不示弱,立刻以内宅女主人的身份,调集了亲兵侍卫,准备拒敌于府门之外,拼死也要捍卫自己的权力! 别看她对萧逸说是不吃醋,可不吃醋的,那还是女人吗! 彗星撞地球,眼看一场激烈的冲突就要爆发时,两个同样妖娆美丽的女人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就被对方的气质深深吸引住了,一场干戈也就变成了玉帛! 等到略做交谈后,二女竟然生出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来,赵嫣然自从跟随汉家老儒学习礼仪以来,对汉家文化的博大精深产生了深深的迷恋,如今得知对方就是大名鼎鼎的鸿儒蔡邕之女,还是一位博学多才的大才女,顿时升起一种偶像的崇拜来,如果她是个男人,估计立刻就要把蔡文姬抢回草原去了! 同样的,蔡文姬自从家中剧变后,身处虎狼窝中,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在巨大的危机感中,让她对武力产生了深深地依赖,大才女之所以倾心于萧逸,很大程度上就是看中了他的悍勇无双,可以给自己带来强烈的安全感。 今日一见赵嫣然,才让她知道,女人原来也可以骑骏马,垮弯刀,佩弓箭,武力之强,比起那些男人来,毫不逊色。 就这样,两个互相仰慕的女人迅速打的火热,一个大开府门,恭迎姐妹入家,另一个也不客气,进府之后,直接扎下大帐,还举行了全羊宴,招待蔡文姬,顽皮心起,她们还互换了衣袍,扮演起对方的角色来,玩的不亦乐乎! “原来如此,害的本都督虚惊一场!” 看着一身匈奴衣袍的大汉才女,又看看完全汉家装束的匈奴郡主,萧逸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句话~~“双飞,不是梦想!”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九十八章八字家训! 推荐阅读: ? “起?……不起!” “起?……不起!” 萧逸一连努力了两次,都没能从‘脂粉阵’里冲出来,锦缎被子滑落,露出一具****的**来,白如玉,柔如水,峰峦起伏,深谷幽幽,还有一股淡淡的青草芳香,让人闻之心醉……“哎!不是哥的毅力不够坚强,而是美人的诱惑实在太大啊!” 萧逸一动,赵嫣然就醒了,不过小母狼可没有起来的意思,四肢缠绕,娇躯压上,就把自己的‘猎物’给牢牢锁住了,看你还往那跑! “啪!……啪!” 看着怀里的美人,又在圆月般的翘起上拍了两巴掌,萧逸心中升起无限的自豪,外加一点点的郁闷~~“苍天呀,哥又被人给逆推了!” 昨晚,本来大家一起在帐篷里吃烤全羊的,又喝了一点酒,可吃着吃着,人就开始逐渐变少了,小静第一个开溜,她要去喝丰胸羊乳,那是雷打不动的习惯,接着蔡文姬也走了,理由是不胜酒力,等到那些匈奴女兵也撤出去后,萧逸才发现,大帐里就剩下‘小母狼’赵嫣然,和‘小羊羔’般的自己了,再然后~~~狼吃了羊咩咩~~ ********,天经地义,虽然是被逆推的,可‘小羊羔’还是决定勇敢的承担起责任,首先就是安慰怀里的‘小母狼’,女人第一次之后,都会觉得空虚、失落……,萧逸情商很低,不会说什么安慰人的情话,只是用如铁的臂膀紧紧抱住了赵嫣然……,“一切有我,万事无愁!” 萧逸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不过,现在有一件更加重要的事情~~~起床! “呜!……呜!呜!” 起床的号角已经响了,这是侯府里为数不多的家规之一,早晨吹号,晚上擂鼓,完全军事化管理,以免大家在和平环境中丧失警惕性,至于这么做会不会扰民,萧逸没去考虑过,也没人敢上门找他理论! 侯府侍女就在帐篷外守候,一声招呼就进来服侍,萧逸比较容易,千年不变的黑袍软甲,牛皮战靴,再用冷水敷下脸,简单、快捷、省事,绝对的军人作风! 赵嫣然那里可就麻烦多了,她现在喜欢上了精美的汉服,一层套一层那种,还让侍女们给她梳上了汉家女子的发髻,戴上金钗、步摇、耳环……,再然后是脂粉、胭脂,不打扮到美的冒泡绝不肯出去! “恭喜大都督!” “恭喜妹妹了!” 蔡文姬带着贴身侍女也来了,一脸的轻笑,原来她和赵嫣然是情同姐妹,好到同穿一件衣衫,现在就是真的姐妹了,因为她们睡了同一个男人! “恭喜大哥!” “恭喜嫂嫂!” 小静来的稍微晚一点,嘴角还挂着羊乳的痕迹,她的小脑袋有些糊涂了,昨天还是客人的赵嫣然,怎么一夜之间,就变成自己的嫂嫂了,老哥不是一般的有本事啊,挑的全是绝色美人,还都是大胸! “擂鼓,召集府中所有亲兵、家丁、侍女前堂列队,本都督要训话!”萧逸一手拉着赵嫣然,一手抓着蔡文姬,今天他要做件大事,给她们一个名份! 一直以来,蔡文姬的身份都很尴尬,虽然在军中举行过一场婚礼,不过那是萧逸的诱敌之计,连洞房都是妹妹小静替他入的,害得蔡文姬一直留着少女的发饰,连大门都不敢出! 赵嫣然因为当初的一个许诺,在草原上苦等了三年,昨夜才算修成正果,凭她的身份、地位,能做到这一步,绝对是难得了! 萧逸不是冷血之人,两女一片痴情,他自然会十倍回报之,除了正妻的名分,其他方面,绝不会吝啬分毫,哪怕以后曹节进门了,萧逸也会一视同仁,大家排排坐,吃果果,连一个针尖那么大的区别也不会有! ………………………………………………………………………………………………………………………………………………… “参见大都督!” “参见大小姐!” 大堂前,全府人员集中列队,分成三座方阵,整齐肃穆,而且是各有特色! 首先是亲兵方阵,人数最多,足有三百多人,都是从玄甲军中精心挑选的勇士,个个弓马娴熟,而且忠心不二,对萧逸唯命是从,那怕让他们去皇宫里杀皇帝,这些人也会一往无前! 同样的,萧逸在这些亲兵身上也灌注了大量的心血,不但亲自教导他们武艺、兵法,提拔起来更是不遗余力,军中职务一旦出现空缺,往往都是安排他们补上去,所以说,这些人不但是亲兵,也是预备军官,前途远大! 其次是侍从方阵,不但二百人,队伍站的也不整齐,不是他们不想,而是做不到,因为这些人就没一个是全乎的,缺胳膊断腿的就占了一半,剩下的不是瞎只眼,就是少鼻子,如果你只是丢了半只耳朵,都不好意思往这只队伍里站! 他们都是玄甲军里退下来的伤兵,人人都在‘鬼门关’前打过几个来回,身上的伤疤多,手里的人命更多,别看是一群残废,真的生死相搏,一般的壮汉都不是他们的对手,个个心黑手狠! 对于这些‘流过血,卖过命’的老兵,萧逸自然不会亏待,愿意回家的,发给钱财、马匹和一块永远免赋的土地,让他们衣食无忧;无家可归的,要么在军中干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发挥余热,要么就到侯府里来做侍从,萧逸很会安排人,瞎眼睛、少鼻子的可以负责守大门,绝对鬼神辟易,缺条胳膊的可以做花匠,反正都是用刀,砍人头和修剪草木也没多大区别! 最后一个方阵只有数十人,全是些十五六岁的小侍女,一个个雄赳赳、气昂昂,精神抖擞,这是小静大半年来训练的结果,如今‘无愁侯府’的侍女,在许昌城里都是很有名的,不是漂亮,不是勤快,而是彪悍,和别人家的侍女打架,一个能打三个,还不落下风,往往一拥而上,拳打脚踢,彪悍无比! 这样的阵容,这样的人员,以至于有人说,萧逸住的根本不是侯府,而是军营……,或者说,他住在那里,那里就会变成军营! “大家听着,从今以后,府中的大小事物都由二位夫人负责,她们的命令,就是本大都督的命令,都记住了吗?”说着萧逸从怀里摸出一枚镇宅虎符,一分为二,递给两位夫人,上面刻有候府的八字家训,蔡文姬手里的四个字是~‘诗书在口’,赵嫣然的则是~‘刀剑在手!’ “谨遵大都督号令!” “我等参见二位夫人!” 三个方阵同时躬身行礼,算是正式的认可了蔡文姬、赵嫣然在府中的身份地位! “另外,今日府中一律披红挂彩,人人都有重赏,中门大开,快马传信,今晚本都督要大宴宾客!” “诺!” 一声令下,侯府游骑四处,有的奔向其他将军的府邸,有的直奔城外军营! 萧逸说到做到,当天晚上果然在侯府里大宴宾客,请的全是他在军中的部下,外人则一个没有,只是给郭嘉送了信,告诉他,“今晚府中有美酒待客!” 只要有美酒,这个酒鬼必到无疑! 大都督请客,谁敢不来,来晚了都不行,日头刚向西一偏,一队队铁甲骑兵就向无愁侯府汇聚过来,知道的他们是来赴宴,不知道,还以为要打仗了呢? 部下们不但来了,还带着各式各样的礼物,再笨的人都知道今天是个什么宴会,没看到候府上下一律披红,连宴会用的蜡烛都是红色的吗,这就是一场变相的婚礼呀! 没错,萧逸就是要举行一场婚礼,虽然低调了些,但绝对要热闹,女人一辈子就嫁一次,至少给她们留个甜蜜的回忆吧! 宴会开始后,萧逸身穿大红服饰端坐正中,蔡文姬,赵嫣然同样一身红装左右分坐,三人一起接受了军中部下的敬酒! “恭喜萧郎,恭喜两位夫人,天长地久,白头偕老!”郭嘉成了司仪,代价是十坛子绝顶美酒! “恭喜大都督!” “恭喜两位夫人,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部下们对自家大都督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这样的绝色美人,一娶就是两个,这份艳福,天下无双! “胜饮!” 萧逸手举金杯,看着人比花娇的两位大美女,心中颇有感悟,“齐人之福,原来如此!”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九十九章小家庙 推荐阅读: ? 齐人之福者,一妻一妾,双飞也! 萧逸如今也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可那种优厚的待遇却一直没享受到,让他很是郁闷! 两个女人商量好了似的,一个住房屋,一个住帐篷,泾渭分明,任由萧逸如何游说、恐吓也不管用,被逼极了,蔡文姬就去睡帐篷,赵嫣然则住进房屋,就是不让萧逸得逞! 没办法,萧大都督不会分身术,又不想冷落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只好辛苦一点,两边跑了,于是最近一段时间,负责巡逻守夜的亲兵们总能看到一副奇景~~ “午夜时分,一道黑影从后宅卧室里突然窜出,一手拿衣服,一手提靴子,然后过走廊,穿门洞,翻甲山……,一路来到侯府的后花园,再‘嗖’的一声钻进牛皮大帐里……” 因为黑影速度太快,差点被巡夜的亲兵误以为是进贼了,端起弩箭就要射,幸好被负责打更的老伤兵拦住了,“瞎了你们的狗眼,没看到那是大都督吗?” “你怎么知道那是大都督?”众亲兵无不怀疑,他们这些明眼人都看不清黑影是谁,一个瞎了只眼睛的更夫怎么会知道呢? “呵呵!”独眼更夫微微一笑,“无他,一条三通内裤而已!” 原来这个时代的人,上衣下裳,外罩长袍,中间再缠上条束带就可以了,里面全是光溜溜的,什么也没有! 萧逸不喜欢那种胯下生风的感觉,所以就自己动手缝制了几条内裤,虽然不是那么整齐,但也绝对不会扯到蛋,为此,他还得意了一阵子,并把多余的内裤分送部下、好友,结果无一例外的被拒绝了,就是最喜欢奇装异服的郭嘉,也接受不了这种小小的贴身内裤,认为是有伤风化,~而且包裹的太紧,会影响到男人的某些功能~~ 几次推荐失败后,萧逸也就放弃了,衣裳是一个民族的文化象征,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一代英主-赵武灵王,以大决心、大毅力,才在赵**队里推行了‘胡服骑射’,但民间百姓还是喜欢那种宽袍大袖,萧逸没那种决心和毅力,只好独善其身,成了这个时代里唯一穿内裤的男人,也算是一种骄傲吧! 虽然每天穿着内裤跑来跑去很辛苦,还有被弓箭射到的危险,可萧逸对自己现在的生活还是很满意的,醉醺醺,乐滔滔,嘿呦呦……,正当他准备把小日子继续过下去时,才突然发现……过年了! 过年,从殷商时期开始,就在国人的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岁末年首,即是结束,也是新的开始,更是祭祀神灵、祖宗的重要节日! 过年这一天,萧逸起了个大早,梳洗完毕后换上了自己的朝服,和两位夫人分别拥抱之后,又拍拍妹妹的脑袋,这才骑上‘白菜’,直奔皇宫而去,过年,文武百官先要给皇帝道贺! 小皇帝自然也不能闲着,换上隆重的冕服,戴上通天冠,然后率领文武百官去太庙祭拜大汉的列祖列宗,汇报一下今年的朝政情况,再烧一纸祭文,肯定是怎么好怎么写,报喜不报忧,那怕是敌军已经杀到皇宫门口了,也得跟祖宗们说‘咱家国泰民安,江山一统万万年……’,这就是规矩,中国人最敬鬼神,也喜欢糊弄鬼神! 接下来就是皇帝赐宴,百官谢恩,再满脸笑容的吃个半饱,为什么是半饱呢? 因为从皇宫出来之后,大家还得去丞相府,原套的程序再走上一遍,如果你在皇宫里吃饱了,等到丞相大人赐宴的时候怎么办? 宴会上,一口不吃,一杯不饮,那是对主人极大的不尊敬,而敢对曹操不尊敬的人,十有**,全家老小就过不去这个年了! 萧逸常年四处征战,对朝廷里的规矩一点也不知道,觉得御厨的手艺不错,就大口的吃了个饱,等到丞相府再次赐宴时,顿时傻眼了,更可悲的是,别人只是吃两顿,而萧逸却是三顿! 丞相府的大宴结束之后,在后堂里又摆了一份家宴,请的全是曹、夏侯两家的血亲,萧逸很荣幸,以曹家未来女婿的身份得以参加,而且还坐在了头排,与大公子曹昂分坐次席左右,众人瞩目之下,想不吃都不行,还得大口吃的香甜,才能表现出一家人吃团圆饭的样子,半天时间,连续胡吃海喝三顿,就是头老虎也受不了啊,萧逸全靠着自己年轻、胃大,消化快,这才坚持下来! 正午时分,吃的沟满壕平的萧逸,一步三挪的牵着‘白菜’回到了自己的侯府,不能骑马了,否则胃里的东西非颠出来不可,只能慢慢走路,顺便化食! “恭迎大都督回府,妾身亲手准备了酒席,色、香、味俱全,保准您胃口大开……” 蔡文姬的话刚一出口,就发现萧逸眼珠上翻,手捂肚腹,口吐白沫,一头栽倒在府门前……实在吃不动了! …………………………………………………………………………………………………………………………………………………… 中国人的节日总是跟吃联系到一起,不但活人吃,连死者的灵位面前也得摆上‘血食’,这叫得享蒸尝,侯府里早就准备好了‘三牲祭品’,就等着萧逸回来焚香祭祖,那才是今天最重要的事情! 皇帝有太庙,丞相有宗庙,萧逸这里也有一座小家庙,就在侯府的最后面,环境清幽,单独的一个小院落,黑漆大门,土围墙,三间房屋,平时大门紧锁,除了两名负责打扫的老残兵,任何人不得擅入! 萧家的祭祖典礼与别处截然不同,脱下朝服后,萧逸并没有换上礼服,而是穿了一身八卦水火道袍,戴上莲花冠,这才亲手打开了家庙的大门! 很平凡的三间屋子,连墙壁都是碎石、泥土夯筑的,摆设更是普通至极,其实以萧逸现在的权势、财力,完全可以修一座金碧辉煌的家庙,用金银珠玉做祭祀礼器,不过萧逸没那么做,这三间房屋,是按照当初‘卧虎山’上小道观的模式修建的,格局一模一样,连每件物品的摆放位置都丝毫不差! 在萧逸心里,前世已成梦境,而他今生的一切就是从小道观开始的,这才是他灵魂寄托所在,精神上的祖庙! 手举祭品,萧逸领头,小静、蔡文姬、赵嫣然三个女人随后,一起走进了小道观里,按照汉人祭祖的规矩,女人是没资格进家庙的,不过萧逸不在乎,坚持却把她们带进来了! 一则他不想自己孤孤零零的祭祀,再者,当年老道师傅让他把门派发扬光大,结果好几年过去了,小道观的门徒还是萧逸一个人,实在太悲摧了,把三个女人领进来,让她们也穿上道袍,上香的时候也好跟老道师傅解释呀,不管怎么说,算是多了三个信徒不是! 于是,身穿道袍祭祖,成了萧家的家训之一,子孙千年流传,万世不改,若干年后,还申请了一份非物质文化遗产…… 小道观里面同样朴素,祭台上没有祖宗神位,只有一副画像,上面一名皓首银髯的老道士,身穿八卦仙衣,手持拂尘,目光如水,一脸微笑的注视远方,看破红尘…… 画像是萧逸描述,大才女蔡文姬亲自执笔画出来的,惟妙惟肖,把‘出尘子’的道骨仙风表现的淋淋尽致! 画像前还有三枚箭簇,带着血迹的箭簇,那是当年老道从身上拔下来,赐给萧逸的,还有那三个愿望,家庙建成后,就被供奉到了这里,除了萧逸外,任何人不得触摸,…… 献上贡品,点燃香烛,又行了三跪九叩大礼,萧逸跪在老道师傅的画像前,开始祷告起来……,“师傅呀,徒弟命苦啊,自从出山以来,成年累月,厮杀不断,徒弟是九死一生才存活下来,实在不容易呀,您老也明白的,为了自己活命,有时候就得要别人的命,不过徒弟绝对没有多杀,嗯,也就几十万的样子……, 还有呀,咱们道观可是发展壮大了,人数足足增加了四倍(以前一个人,现在四个人,其中两个还是自己老婆),徒儿可谓尽心尽力,呕心沥血…… 所以,祈求师傅在天有灵,保佑徒儿平平安安,战场上,箭簇都绕着我走,敌人自己马失前蹄摔死,或者喝水呛死、吃饭撑死……,让我百战百胜,天下无敌!” “师傅,我真的很想您老人家呀,想咱们的小道观,想卧虎山上的一草一木……”看着祭台上的画像,萧逸眼中泪花闪动,朦胧之中,老道似乎笑了,笑的是那么得意……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章未雨绸缪 祭祀完先人,接下来就是全家人聚在一起,举行夜宴,迎候新一年的到来,虽然这个时代没有烟花爆竹,也没有联欢晚会可看,但人们有自己的娱乐方式,扎彩灯、点篝火、欣赏歌舞,兴致来了,还可以自己上场去跳一段,其乐融融! 别处的府邸,都是宗族老小齐聚一堂,少则数十人,多则上百人,就是一下子聚上几百口的老牌世家也不是没有,相比之下,萧逸这里就凄凉多了,两个老婆,一个妹妹,再加上自己,全家一共就四口人,别说是侯府大堂,就是一张桌子都围不满呀! 正当一家四口对着空旷的大堂发愁时,援兵出现,大牛带着老婆跑过来汇师了,他更惨,萧逸这好歹还有四口人,他家里却只有两口,不,准确说是两口半,‘豆腐西施’的肚子又挺又尖,跟揣个大西瓜似的,按时间推算,再有一个月左右,就该瓜熟蒂落了!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侯府里顿时就喧哗起来,大牛直接被无视了,豆腐西施才是重点保护对象,出动了八个身材矫健,有力气的侍女,硬是把她从暖车里直接抬进了大堂,这个圆圆的大西瓜才是千金难买的宝贝呀! 蔡文姬、赵嫣然羡慕的眼睛都发红了,一会偷偷的跟豆腐西施讨教如何怀孕的秘诀,一会又跑过来缠着萧逸,眼神幽怨的都能把人融化~~ 对此萧逸也有些疑惑,赵嫣然来的时间短就不说了,蔡文姬跟自己有大半年时间了,力气也没少卖,肚子怎么就没动静呢? “是自己努力不够,还是当初穿越时那道黑色闪电对身体产生了什么影响,真要像‘穿越一族’的鼻祖,《寻秦记》里的项少龙似的,那可就糟糕了,萧逸可是非常喜欢孩子的,前世连老婆都没娶到,也就不说什么了,今世身边美女如云,如果不创造出一个民族……,那就太浪费资源了!” 女人们都围着豆腐西施打转,萧逸自然要安慰被冷落的大牛了,两个人,一坛酒,边喝边聊,从即将出世的孩子,到朝中发生的各种事情,最后又聊到了他们的好友~马六身上! 这大半年时间,马六一直坐镇西都-长安,招兵买马,积草屯粮,用心经营,已经在关中一带彻底站稳了脚跟,并树立了自己的威望,被那里的老秦人尊称为‘马王爷’,是名副其实的封疆大吏了! “萧郎,丞相大人对你言听计从,何不找机会进上一言,把马六从长安调回来,咱们三人也好朝夕相处!”从在卧虎山开始,无论经历多大的风浪,三个好朋友都没分开过,如今功成名就了,却要两个在许昌,一个在长安,相隔千里之遥,如何能不思念呢? “哎!……不是不能,而是不可呀!”萧逸微微摇头,有些事情,真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明白的! “为什么?朝廷里有谁还敢驳你的面子不成?” 大牛非常清楚‘鬼面萧郎’这四个字的份量,大汉第一勇士,曹军首席大将,位高权重,跺上一脚,许昌城都颤三颤,尤其在军中的威望,更是高的吓人,给马六调动一下职务,那不是举手之劳吗? 萧逸还是摇头,又沉默了一会,看看四周没有外人,用手指沾着酒水,在桌案上写下了四个字~~‘未雨绸缪!’ 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别看现在弟兄们都是高官得坐,骏马得骑,可以后究竟如何,谁又说的准呢? 历史上权倾一时的豪杰还少吗,废立天子的霍光,毒杀二帝的梁冀,还有把大汉朝廷折腾个半死的董卓,得势的时候,那个不是风光无限,可最后的结果呢,身死族灭,全家老小没一个活的。 曹操如今也走到了同样的位置,身为汉相,挟天子以令诸侯,威风八面,可是一旦揭开表面的繁华,你就会看到,皇城里金戈铁马,朝堂上尔虞我诈,明枪暗箭让人防不胜防,各霸一方的诸侯,顽固不化的汉室死忠,还有那些根深蒂固的士族门阀,个个都想把曹营集团剿杀掉,让人寝食难安呀! 如果只是这些,萧逸还不太放在心里,真正让他感到忧虑的是曹营内部,随着力量越来越强,占的地盘越来越多,也开始变的不那么纯洁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就会产生党派,曹营内部也是如此,经过这几年的发展,隐约之中已经形成了三大派系,而且实力都不弱! 首先是曹、夏侯两系的宗族将领,他们根基厚,关系深,忠诚度又高,还大都是创业之初的骨干力量,长期以来,一直把控着军中的实权,驻守各处险要关隘,包括许昌城内外守军,大半也在他们的手中,为首的就是夏侯惇、曹仁! 其次,是一些正在逐渐变强的文官势力,自从曹操开设幕府以来,前来投奔的士族子弟数以千计,这些人行事低调,担任的官职也不高,却是无孔不入,不但把持了大部分文职,还积极的向军队中渗透,不断的派遣家族子弟从军入伍,而被他们推到前面的代表人物就是荀彧、荀攸,这二位可都是货真价实的士族出身呀! 至于最后一股势力,就是萧逸的小集团了,凭着无双的军功和百战百胜的威名,萧逸在军队中建立起了巨大的影响力,尤其是那些异姓将领们,比如大牛、马六、张辽、高顺、于禁、典韦……,全都对他马首是瞻,这样的力量,无形而有实,任谁也不敢轻视! 三股力量,表面上风平浪静,暗地里却是摩擦不断,只不过外面有强敌压境,内部有曹操坐镇,暂时还不会出什么问题,可十年之后呢?二十年之后呢?谁又说的准呢! 曹操对萧逸自然是无比信任,说是推心置腹也不为过,二人的合作也是亲密无间,可是曹家的第二代继承人会怎样,是否能容忍萧逸这个手握重兵,又威望极高的人存在呢?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萧逸可不想若干年后,自己一家老小被人推上断头台,或者被逼的跑到塞外蛮荒之地去,虽然那些地方风景如画,空气也新鲜,可他还是希望在汉人的地方待着! 未雨绸缪,为了家人日后的安危,萧逸也在暗中发展自己的势力,不求取而代之,但至少也能自保吧,他让马六坐镇长安就是其中的一步妙棋,以后朝堂上无论发生多大的风浪,至少有个退路,逼急了,他就带着全家老小跑到关中去,把函谷关大门一封,独树一帜,割地称王也不是不可以滴! “谁也别逼我,否则后果自负!”这就是萧逸的人生格言,说到,做到! 大牛虽然纯朴,但并不弱智,经过萧逸的一番提醒,很快就弄明白了其中的意思,随后双拳紧握,也陷入了沉思中~ 如果只是一个人,自然什么也不在乎,可他现在有老婆了,马上还会有孩子,妻儿的重量让他那颗并不灵活的脑筋开始拼命转动起来,智商至少狂升三个级别~~ “要不,过些日子,我也去外镇统兵吧!”大牛没想出什么好办法,但他会复制萧逸的办法,身居外地,手握重兵,人不能图,却是一个在乱世中生存的好主意! “呵呵!放心吧,一切有我,绝不会让弟兄们吃亏的,再说,这盘棋才刚刚开始,最后谁把谁吃了,还说不定呢!”萧逸一口气把坛子里的酒喝干,又看看几个正嬉笑成一团的女人,“为了她们,自己也得做个好棋手才行!” 女人,把男孩变成了男人!in 孩子,把男人变成了勇士! 保护妻儿,就是勇士最大的使命! 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侯府宝库 正月初一,拜年送礼的好日子,准确的说是晚辈给长辈拜年,下属给上司送礼,萧逸也不例外,起了个大早,收拾干净,随后就开始准备礼品,与那些需要准备几十份,上百份礼品的官员相比,他就省事多了,只需要准备一份既可! 因为萧逸没有长辈,娶了两个老婆,都没有岳父,唯一的大舅哥,还在草原上挥舞着马刀四处砍人呢,距离太远,礼物也就免了,再说,匈奴人和汉人过的也不是一个年呀,一个连文字都没有的民族,你指望他们能编出历法来,再进化个几百年再说吧! 长辈免了,剩下的就是上司,也简单,就一个--丞相曹操,除此之外,许昌城里还没人有资格让萧大都督亲自去送拜年礼的,真要去了,反而会吓死几个,以为是‘黄鼠狼给鸡拜年’呢? 礼物虽然是一份,但数量上比别人的十份都要多,因为这不光是给丞相送礼,还是给未来的岳父大人送礼,捎带着还有未来的岳母,未来的大舅子、小舅子、大姨子、小姨子……,无论少了谁那份,未来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挑选礼物很麻烦,最后萧逸一拍大腿,‘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送礼,娶不来孩子他娘’,豁出去了,打开侯府宝库,有什么好东西都往外般吧! 世人都知道萧逸官高、爵显、权重,却不知道他还是一个大富翁,侯府宝库里的东西堆积如山,虽然,一不开买卖商铺,二不经营农庄,可他有别的来财路子! 首先是蓟县-梁家的分成,如今‘无愁酒’已经卖遍了大江南北,黄河两岸,几乎有人烟的地方就有无愁酒,说‘日进斗金’都是谦虚的,那就是一条金河在日夜不停的流淌啊,而其中至少一半都流进了萧逸的口袋里…… 再者就是战争红利了,说直白一点,就是抢来的,萧逸的玄甲军是有名的手快、心狠、腹黑,攻城掠地之后,指望他们不抢东西是不可能的,只不过这些兵大爷不抢普通百姓罢了,一是萧逸不让,二是也没什么油水,要抢就抢那些高官巨富的府邸,那才过瘾呢! 就说最近的淮南之战,袁术的伪皇宫就是被玄甲军抢先一步占领,里面的好东西自然被抢了个干净,虽然上交国库不少,但私下截流的更多,这就是军队里的规矩,否则大家拼命厮杀为的什么呀? 萧逸身为大都督,分到的红利自然最多,当然了,他也不是吝啬之人,部下们同样个个吃的满嘴流油,可以说,‘鬼面萧郎’在军队里偌大的威名,一半是杀出来的,另一半,就是用金钱堆出来的,“跟哥上,有肉吃!”,这就是最好的战斗宣言! 和大多数官员家里一样,无愁侯府的宝库也修在花园假山下边,中国人就是这个爱好,总喜欢在家里挖个深洞,然后埋上些宝贝,看似隐秘,实际上连大街上的狗都能找到,如果去查抄某个官员的府邸,不用打,不用问,直接扛着钎镐去假山下边挖,保准错不了! 宝库的规模很大,是三百多名亲兵努力了好几个月的结果,光是挖出的土石,就足够再垒一座十几丈高的假山了,里面用青砖铺地,四周砌以巨石,门口落有千斤铁门,再由八名手脚齐全的老伤兵日夜看守,别说是人,连只耗子也遛不进去! “参见大都督!” “参见大小姐!” 除了八名缺鼻子,少耳朵的老伤兵,甲山边上还有一块石碑,上面八个血红大字~‘侯府重地,擅入者死!’ 这句话可不是吓唬人的,八名老兵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主,心黑、手狠、眼毒,腰里跨着弯刀,手里端着弩箭,如果有谁胡乱闯进这片禁地,那也就等于进了阎王殿! 原来有资格进入这个宝库的只有萧逸和小静两个人,因为他们都是姓‘萧’的,后来又多了蔡文姬和赵嫣然,因为萧逸把治家虎符给了她们,这已经是特例了,其他的官员府邸中,除了家中嫡系男丁和当家大妇,旁人是没资格接触宝库之类的核心机密! “弟兄们辛苦了,开门吧!” 萧逸来宝库的次数很少,加起来也超不过一巴掌,以至于他对自己家里到底有多少钱始终不太清楚! 小静倒是这里的常客,她平时最喜欢的事情之一,就是跑过来寻宝,每发现一件好东西都能高兴上半天,然后就蚂蚁搬家似的往自己的小屋子里倒腾,可是没过多久,又一脸郁闷的给送回来了! 无他,天天枕在宝贝上睡不着觉啊,想藏起来吧,又找不到好地方,那段时间里,小静抱着自己搜刮来的宝贝整天在侯府里转悠,寻找藏宝的地点,结果郁闷的发现,最保险、最安全、最可靠的地方……侯府宝库! “诺!~开门!” 一声令下,老兵们拿出了钥匙,不是一把,而是八把,依次上前,将八道重锁打开,这最保险的办法,除非八名老兵全被人收买,或者全被人抓住,否则谁也休想打开库门! 铁门打开,两名老兵手举火把当前引路,萧逸这才带着两个老婆,一个妹妹跟着下去! 道路螺旋向下,足有七八米深,墙壁上每隔一段就挂有长明灯,里面都是上好的鱼油,沾火就着,是这个时代最好的照明工具。 等进入宝库内部,就不用点灯了,因为里面的珠光宝气比任何的灯光都管用,大号的夜明珠就镶嵌在墙壁上,发出五颜六色的光芒,照的人眼花缭乱! 放眼望去,几十座楠木货架上堆的满满的全是珠宝,什么猫眼、钻石、祖母绿、夜明珠、鹌鹑蛋大小的珍珠更是一抓一大把,金砖只能仍在地上铺地,至于银子,对不起,根本就没有入库的资格! “哈哈!……我的、我的、全都是我的!” 小静欢呼着冲进珠宝堆里,开始来回打滚,虽然下来很多次了,可只要一看到这些宝贝,她还是忍不住想往怀里揣,这里就是天堂呀,无论有多大的烦恼,只要往宝库里一待,数上半天金子,立刻心花怒放,食欲大增,长命百岁~~有了这么多宝贝,谁还舍得死呀! “萧郎,咱家原来这么有钱呀!”蔡文姬已经双腿发软了,她也是官宦人家出身,是吃过,看过的,可这么多的财宝,让人眼晕呀,恐怕小皇帝的皇宫里也没这东西多吧! 赵嫣然就好多了,匈奴人虽然也喜欢珠宝饰品,但他们更喜欢牛羊,在草原上比较财富,是看谁的马匹更多,谁的牛羊更肥壮,至于这些会发光的石头吗,价值不大! “看上什么喜欢的,就尽管拿吧,算是你们的压岁钱!”萧逸对部下不吝啬,对家人自然更大方,女人吗,不就是喜欢这些会发光的石头吗! 任由三个女人在珠宝堆里打滚,萧逸迈步向宝库最深处走去,那里有一份宝贝,是专属于他的,而且是费了好大力气才收集来的,每次进宝库,必须看一眼才能安心! 三转两回头,在宝库的一个角落里单独竖着个高大的木架,十排十纵,正好分成一百个小格子,其中有些格子里放着东西,但大部分还是空的,掀开上面的遮尘布,你就会看到一个个洁白如玉、呲牙咧嘴的---骷髅盏! “华雄~管亥~曹豹、李傕、郭汜、牛辅、纪灵、李丰……” 每抚摸过一只骷髅盏,萧逸就会轻轻念出一个名字,全是曾经威震一方的名将,如今却成了他的收藏品,这才是真正的宝贝呀,男人无上荣誉的象征,“可惜,数量还是太少,要想把剩下的木格装满,自己还得继续努力才行啊!” 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五公子 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清晨刚过,萧逸带着妹妹小静和一队亲兵,拉着整整一车礼物,来到丞相府所在的朱雀大街时,立刻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一眼望去,车马如潮,人声鼎沸,送礼的队伍从丞相府门前,一直排到了朱雀街尾,一拐弯,又甩出去很远、很远~ “本以为是早起的小鸟,却成了晚起的懒虫儿,看来哥送礼的道行还是不够深呀!”萧逸觉得自己又学了一手,看看人家,这才叫送礼的呢,除了各式礼物,竟然还带着食物、饮水,扛着铺盖卷,肯定是昨天晚上就来排队等候了,精神可嘉呀! “大哥,咱们怎么办?”小静也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这得收多少礼物呀?小财迷的眼睛又开始画圈了……,也许,自己可以搜刮一点回去! “凉拌!”萧逸也没办法了,送礼的人群拥挤不动,连条缝隙也没有,除非调他的玄甲铁骑来冲出一条道路,否则根本就过不去! “大都督安好!” “大都督您前面请!” 难怪人们都说:‘官高即是仙,好处大无边’,正当兄妹两个一筹莫展时,正在排队的人群纷纷躬身行礼,并主动让出自己的位置,请大都督先行! “不可!不可!”萧逸连忙推辞,哥可是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五好青年,‘谦让排队,先人后己’的美好品德不能忘呀! “大都督不进去,下官们谁敢先进呀!” “没错,小的昨天晚上扛着铺盖来排队,就是为了给大都督您占个好位置呀!” 奉承声如潮而来,这些排队送礼的都是官场上的马屁高手,萧大都督何许人也,那是平时想拍都拍不到的人物,此时不拍何时拍?自己不拍难道还让给别人拍吗? “让开,让开,全都让开!” 丞相府中门大开,冲出一队侍卫来,硬是在人群中打开一条通道,‘虎痴’-许褚亲自领路,“请大都督的车马先行进去!” 事到如今,萧逸也就无法再推辞了,只好向四周抱拳行礼,表示承让~领情! 萧逸一行人刚进去,排队的人群立刻开始窃窃私语起来,无一例外,除了羡慕就是嫉妒,至于恨,打死他们也不敢有呀!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兄弟我连年夜饭都没吃,就扛着铺盖卷来这里排队,到现在还跟队尾蹲着呢,再看人家,进丞相府跟回自己家一样,还有侍卫开道,羡慕死人呀?”一名官员边啃着冰凉的米饼,边羡慕的说道! “难怪你在队伍后边蹲着呢,真是一点见识也没有,萧大都督是什么人,丞相大人的未来女婿,那进丞相府不就是等于回家吗,羡慕不来的!”另一位显然经验丰富些,从怀里摸出小酒壶,轻轻抿了一口,提神热身,这可是深夜排队的必备神器呀! “哎,也就‘鬼面萧郎’佩做丞相大人的女婿了!” “谁说不是,话又说回来,除了丞相大人,谁还有资格做‘鬼面萧郎’的岳父呀!” 天雷地火,举世无双! ……………………………………………………………………………………………………………………………………………… 进了相府,萧逸直奔大堂,妹妹小静则带着礼物去了后宅,以前哥哥出征在外的时候,她有大半时间是住在曹家的,并深得丁、卞两位夫人的喜爱,和曹家姐妹也相处的很融洽,真如一家人似的! “小静已经十四岁了,再过一年,就可以行‘笄礼’,成年了,得给他找个好人家才是!”一想到要嫁妹妹,萧逸第一反应不是舍不得,而是头疼,真的不好嫁呀! 无论是相貌、身高、聪慧,小静在同龄女孩中都是佼佼者,就连原本平平的****,在连喝了几个月的羊乳以后,也有了崛起的趋势,再加上她身为‘鬼面萧郎’唯一的妹妹,身份高贵,按理说应该有很多人上门提亲才是,可现实情况是,一家也没有! ‘罗刹魔女’,这就是小静在许昌城里的外号,靠着一双铁拳和腰间的宝剑,不知多少世家公子、纨绔子弟,被她打的满地找牙,身上被割出几道口子放血的,也不在少数,可又没人能把这位‘魔女’怎么样,一是小静的本领却是出众,别看是个女娃子,论起骑射武艺,完败那些同龄的男孩们,一个打一群都没问题。 再者,就算能打的过她,也不敢下那个手呀,谁不知道,这位小魔女身后还戳着一个更加可怕的哥哥呢,‘鬼面萧郎’,那可是杀人如麻的角色,对这个宝贝妹妹更是宠的要命,真碰掉她一根头发,估计就得拿全家老小的命来偿还了! 这样的狠角色,平时在路上遇到都是要躲开的,谁还敢把她娶回家呀,那就不是娶老婆,是娶回个要命的祖宗,万一她受点气,回到娘家哭一鼻子,她那个专横霸道的哥哥还不带着千军万马杀上家门…… 萧逸也曾经试探的问过几位同僚,像荀彧、荀攸、程昱,他们家里都有适龄的公子,人品、相貌、能力也都说的过去,可他刚一提这件事,荀彧装头疼,荀彧装腹痛,程昱更绝,直接尿遁逃跑,一个肯接招的也没有…… “实在不行,就在曹家几位公子里选一个吧!”萧逸也是被逼的没办法了,姑娘大了,总是要出嫁的,如今许昌城里,还能和小静一起玩耍的就是曹丕、曹彰、曹植三兄弟了,当然了,他们也没少挨揍,可很多感情本来就是打出来的吗! …………………………………………………………………………………………………………………………………… 大堂前,曹家五子一字排开,正在代父迎客,送礼的人实在太多了,曹操就是有三头六臂也接待不过来,于是就把几个儿子派出来了,既锻炼了他们的能力,也不失礼数,两全其美! 大公子曹昂自不必说,那是内定的接班人,平时被曹操带着身边,言传身教,细心培养,如今已经有了几分上位者的气质,接待起客人来也是温文尔雅,让人如沐春风。 次子曹丕是兄弟几个中最像父亲的,不只是性格,连神态举止也像,尤其是那双细长的眼睛,闪动之间,精光四射,活脱脱就是一个‘小曹操!’ 此时正站在大哥身侧,帮着接待客人,也是礼仪周全,言语得当,既没有抢了曹昂的风头,也不会让人忽略他的存在,尺度把持的恰到好处! 老三曹彰性格急躁,最不喜欢这些繁杂的礼仪,如果不是有父命在身,估计早就跑了,现在也不过是勉强只应而已,不过举手投足之间,干净利落,颇有武将之风! 老四曹植最是聪明,能够一心二用,一边口若悬河的招待着客人,一边用眼睛在礼物堆里四处搜寻,如果看到金银珠宝,就会撇撇嘴,如果发现了珍惜古籍,就会露出欣喜之色,那才是他的最爱! 看到萧逸到来,曹丕、曹彰、曹植三兄弟的眼睛就是一亮,自从在军队了磨练过一番之后,他们对萧逸就佩服的五体投地,平时更是没少往‘无愁侯府’里跑,如今偶像登门,自然心花怒放了。 一步踏出,三兄弟又停了下来,互相看看,又瞧瞧大哥曹昂,最后还是把脚都收了回来,国有储君,家有长子,有些事情,还轮不到他们几个的,规矩必须遵守! 萧逸自然也看到了三兄弟的动作,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说什么,事关继承权的问题,纵然强势如他,也丝毫不敢触动呀! 总得来说,曹家几兄弟都是不错的,虽然没有他们父亲那种雄才大略,但也都有自己的优点,或仁爱,或机智,或勇敢,或聪慧,用心培养一番,都是独当一面的人才,不过真正让萧逸感兴趣的,还是曹家老五~~曹熊! 曹熊今年只有五岁,是卞夫人所生的第四子,也是曹操现有儿子中最小的一个,因为出生以后体弱多病,所以在家中备受照顾,无论是父母,还是哥哥姐姐,都把他捧在手心里,生怕这个小不点出什么意外! 要知道,这个时代幼儿的夭折率是非常高的,疾病、严寒、饥饿、战乱、天灾……,每一样,都是索命的关卡啊! 一般的家庭里,生下三个儿子,如果有一个能健康的长大成人,做父母的就得谢天谢地了,一场辛苦就算没白费,如果能存活两个,那就是祖宗保佑,得立刻提着猪头去上香还愿才行! 富贵人家幼儿的存活率能高上一点点,因为他们不会挨饿,但面对各种疾病时,依然束手无策,没有防御针,药物也缺乏,一旦生病,能不能扛过去,那就是和阎王爷赌大小,全凭运气了,可以说,每一个能长大成人的孩子,都是上天的眷儿! 曹熊在五兄弟里纯粹是打酱油的,他不用招待客人,也不会有那个客人去找这位五公子,五岁的孩子,刚脱了开裆裤,连话都说不利索呢,谁没事会跟他行礼问候,所以他只能老实的站在那里,比划着两只小手自娱自乐! 有心人会发现,小家伙其实不是在胡乱玩耍,他是在模仿几个哥哥待客的动作,虽然小手小脚的很不标准,可看得出,他努力在学,可惜的是学了半天依旧没有客人理他,这让小小的曹熊很是失落,一双大眼睛都失去了光彩! 曹熊在史书上属于默默无闻的角色,只有两次露脸的机会,一是已经成为魏王的曹操在临死前,用排除法在四个嫡亲儿子里选接班人,“次子曹彰勇而无谋,三子曹植华而不实,最小的曹熊却是多病难保,最后才选定曹丕继位。” 知子莫如父,前两个儿子都是因为能力不足被淘汰的,唯独曹熊是身体问题,可见在曹操心目中,自己的这个小儿子文治武略、聪明才干都没有问题,只是年龄太小,再加上身体又不好,才最终落选的。 曹熊第二次露面,是在曹操死后,大哥曹丕继位魏王,以三个弟弟没回来奔丧为借口,纷纷加以处罚,曹彰、曹植都是问罪、削权、降爵、回归封地,唯独是曹熊,来了个‘畏罪自杀’,这就值得思考了,一个有勇气自杀的人,还没胆量回去为父奔丧吗? 连曹彰那样的虎将,曹植那样的才子,最后都能保留性命,可曹丕却独独容不下最小的弟弟曹熊,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了,曹熊的政治能力远超其他两个哥哥,对曹丕的继承权产生过巨大的威胁,所以才糟了毒手! 这就是曹熊原来的命运,一个本应在历史长河中大放溢彩的人,却变得默默无闻! “征西大都督~无愁亭侯~萧逸,问候五公子新年安好!”萧逸就是有心人之一,所以他上前几步,躬身行礼,做了小家伙的第一个客人! “哗!……” 萧逸的举动自然引起了众人的关注,其实从他进入相府开始,大公子曹昂就做好了接待行礼的准备,谁知道这位大都督身形一转,跑到最小的五公子那里去了,还自报官职、爵位、姓名,非常正式的行了一礼! 当然了,谁也没把萧逸这一礼太当真,全当他是逗弄小孩呢,何况他们又有姻亲关系,未来姐夫哄哄小舅子,也不算什么大事! 别人不在乎,曹熊却非常认真,因为这是他有生以来接待的第一个客人,只见他抱起两只小嫩手,似模似样的行了一礼,而后奶声奶气的回答道,“阿熊见过大都督,多谢问候!” “呵呵,下官要拜见丞相大人,还请五公子引荐一下!”萧逸似乎玩上瘾了,其实他见曹操迈腿就可以进去,什么时候需要人引荐过。 “家父正在堂中等候,请大都督随我来!”曹熊却很认真,吐字也清晰,又伸手做了个很不标准的请礼,这才扭过身子,迈开小腿,准备把客人领进去。 “哈哈!~多谢五公子了!”萧逸大笑着伸出双手,一把将小家伙举了起来,然后放在自己的宽宽的肩膀上,迈步向大堂里面走去~~~ 正文 第一百零三章冢虎出世 曹操正在大堂里招待客人,一大两小,这些来访的客人,除了送来大量的礼品外,还都带着自己刚刚成年,或是即将成年的儿子,为的就是在丞相面前露露面,混个脸熟,也好安排个一官半职的。 “见过丞相大人!”萧逸肩膀上坐着小曹熊,没法躬身行礼,只好微微点头示意。 “顽皮,快把五公子带下去!”曹操先是一愣,随即哭笑不得的挥挥手,立刻有侍从上前想把曹熊抱走,却遭到了小家伙的拼死抵抗! “小熊不要下去!” “小熊就要坐在这里,软软的……” 萧逸的肩膀又宽又厚,上下起伏之间还有弹性,简直就是最好的摇篮,小家伙坐在上面正玩的开心,怎么肯下来,一手揽住萧的脖子,一手抓住头发,小嘴翘起,眼圈发红,摆出一副你们敢动,我就哭的架势,弄的几名侍从不敢下手。 “无妨,让他玩一会吧!”萧萧也很喜欢肩膀上的小家伙,粉萌萌的,还带着股奶香味,干脆就扛着曹熊坐在了席位上。 为人父者,都偏爱幼子,曹操也不例外,只好微微躬身,向一旁的客人说道,“小儿顽劣,让司马大人见笑了!” “司马?”听到这两个字,萧逸心中就是一颤,仔细打量起对面的三位客人来,为首的是名年近五旬的壮年人,身穿墨绿色蜀锦常服,腰间佩剑,身形魁梧,面色庄严,一看就是个不苟言笑的人。 身后是两名二十多岁的青年,一穿白,一穿黑,也都是身形高大,仪表不凡,应该是兄弟二人,不同的是年长的神态俊朗,阳光味十足,年幼些的却是神色阴霾,充斥着幽暗的感觉,尤其是那双眼睛~~鹰视狼顾! “京兆尹~司马防,见过大都督!”壮年人面色如常,抱拳行了一礼! “原来是司马大人,有礼了!”萧逸回到许昌数月,对朝中的大小官员也有了些了解,京兆尹,就是许昌的地方行政长官,类似于后世的京都-市长,官职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 今天宾客如云,三公九卿都在外边等候,按理说这样的官员是没资格被优先接待的,可是司马防运气好呀,二十年前,他曾经向朝廷举荐过一位刚刚出仕的年轻人,担任‘洛阳北部尉’的小官职,就相当于后世的帝国警察区长,而那个年轻人就是~~~曹操! 换句话说,司马防是曹操仕途上的第一个领路人,这在官场上可是铁打的关系,就像一个人,无论当了多大的官,发了多大的财,当他走在路上碰到自己的小学老师时,也得躬身行礼,问一声‘老师好!’ 就是凭着这份资本,司马防才能穿便服,佩宝剑,领着两个儿子优先受到接待,而且当初他推荐过曹操,按照官场的潜规则,有恩必报,现在就轮到曹操提拔下他的两个儿子了,至少也得给个一官半职才行! 如果只是一位老人家,为了儿子们的前程,豁出老脸去,跑跑关系,那也没什么,人之常情罢了,问题是司马防的儿子实在不简单,他一共有八个儿子,名字中都带有一个‘达’字,人称‘司马八达’,因为家教有方,都是青年一代的佼佼者,其中次子~字‘仲达’,本名则是~~司马懿! “冢虎~~司马懿~晋文宣王!……哥总算找到你了!“萧逸目光如电,一眼就盯住了那个黑衣青年,心中升起阵阵的杀机! 在三国这段历史中,司马懿是一个谁也不能忽视的存在,为人隐忍无双,号称‘乌龟派掌门人’,咸鱼翻身的高手,诈力天下第一,人送外号--‘冢虎!’ 此人少年默默无名,中年却异军突起,文能治国,武能统军,连多智近乎妖的诸葛亮都被他生生耗死了,年过七十,还能靠着装一次病,把魏国的军政大权弄到自己手中,为结束‘三分天下’奠定了基础,同样也为‘五胡乱华’留下了祸根,千古枭雄,万年祸首! 想起那段历史,萧逸就觉得浑身冷汗淋淋,心中也升起了一种强烈的想法,“拔出宝剑,冲过去,把司马父子全砍了,再带兵去他们家里,所有姓司马的,一个不剩,斩草除根!” 当然了,萧逸只能在心里想想,如果真杀了司马一家,估计自己也没好果子吃,就算不死,也得扒几层皮下去。 首先,他没有杀人的借口呀,总不能说几十年后这家伙会篡权夺政,祸乱天下吧,如果那样的话,大家肯定以为萧逸中邪了,然后捆起来,请法师来驱邪,也许还会灌点童子尿、黑狗血之类的~~ 其次,萧逸还真有点舍不得杀司马懿,这家伙是条毒蛇不假,被他咬一口也够要人命的,可是如果控制的好,让他去咬别人,那就是件无双利器,就是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当好一个舞蛇人? “这是老夫的两个儿子,长子司马朗,次子司马懿,……快,给大都督行礼!”司马防不明所以,还以为自己两个儿子仪表不凡,这位大都督起了爱才之心呢,谁知道萧逸是想灭他满门呢? “司马朗、司马懿~参拜大都督!” 两兄弟很听话,乖乖的躬身行礼,对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他们还是很敬畏的,论年纪,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他们还需要父亲卖老脸,跑关系,才能谋个职位,可人家呢,却凭自己的本事,一刀一枪的杀出了偌大的功名,封侯爵,官拜征西大都督,不久还会成为曹丞相的女婿,真是羡慕死人呀! “呵呵,早就听说司马氏家学渊源,善于教子,不知道二位公子的才学如何呢?”萧逸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连说话的声音都很轻,因为坐在肩膀上的曹熊,不知什么时候,竟然搂着他的脖子睡着了,还发出轻轻的呼声! “请大都督指教!”司马兄弟看向父亲一眼,随即向前跪行一步,准备接受考验,父子三人心里都明白,如果能被萧大都督看中,那绝对是个出人头地的好机会。 “当今之世,诸侯并起,各霸一方,以你二人之见,这些诸侯之中,谁是英雄,谁又是草虫呢?”萧逸的问题很简单,却又大有深意。 河北袁绍,并州张扬,许昌曹操,徐州吕布,淮南袁术,江东孙策,荆州刘表,汉中张鲁,益州刘璋,再加上西凉马腾,被世人称为‘十方诸侯’,是公认的有资格、有能力问鼎天下的存在,不过大浪淘沙,到底谁能笑到最后,还很难说呀! “当世英雄,非丞相大人莫属!”司马兄弟很聪明,异口同声的说出了这个最标准,最没意义的答案! “哈哈,老夫才德不足,安敢自称英雄,汝兄弟无需顾虑,放胆言之!”曹操手捋须髯,口中谦虚,心中却是得意,不过对这个问题,倒是也产生了兴趣! “用心回答,我要的是正确答案,不是标准答案!”萧逸轻轻拍拍肩头上熟睡的曹熊,正确和标准,二者完全不同! “诺!”司马兄弟对视一眼,今天既是个好机会,也是个大考验呀! 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童子尿 “河北袁绍,四世三公,出身名门,又礼贤下士,麾下文臣武将极多,如许攸、郭图、审配、逢纪皆智谋之士,田丰、沮授皆忠心之臣,颜良、文丑更是勇冠三军,如今已得天下三州之地,兵强马壮,人多势众,称的上当世英雄!” 司马朗的回答有理有据,对河北文武人物更是了如指掌,分析的透彻,看得出他是下过一番功夫的。 “不错,眼光还算精准,分析的也是鞭辟入里,年纪青青就有这般见识,日后必是栋梁之才!”萧逸点点头,司马郎的才智却是高人一头,不过吗,也就是一头而已,日后发展到极限,最多也就是成为荀彧、荀攸那类的人物,可以做栋梁,却成不了屋子的主人! “多谢大都督称赞!”司马朗面色不变,心里却跟吃了三斤黄莲一样,有苦说不出,如果是位年老的长辈夸赞,他会非常高兴,可这位大都督吗,似乎比自己还要小上几岁呢,还说什么‘年纪青青,后生可畏’,这是夸人呢,还是骂人呢? “你们兄弟二人的答案是否相同呀!”萧逸目光一转,落到了司马懿身上,同时也小小的刺激了他一下,年轻人争强好胜,不信这头‘冢虎’会甘于寂寞。 “刷、刷……” 果然,司马懿目光闪动,显然是按耐不住了,青年人都有攀比之心,但不是跟大哥司马朗比,家中八位兄弟,司马懿的才智武功都是最出色的,他要比较的人是面前这位‘鬼面萧郎!’ 从萧逸走进来开始,他就一直在暗暗观察着,都是二十岁的年轻人,人家已经是功业彪炳,名满天下的无敌神将,自己呢,却是默默无闻,还得靠父亲来卖老脸,托关系,才有出仕的机会,这让一向自视甚高的司马懿如何心甘呢? “在下的见解与家兄颇为不同,那袁绍虽然出身名门,却好谋而无断,兵多而不整,称不上当世英雄,至于他手下的众文武吗~~,”司马懿说到这里突然停了下来,又看看身旁的父兄,本就阴霾的脸上顿时挂满了黑线! “一不小心,自己竟然上当了,被人家几句话就挑拨的乱了心智,真是不该呀!”司马懿也是聪明绝顶之人,立刻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误,如果兄弟两个答案一样,自然不会出什么事,顶多是风头被大哥占了,自己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可被萧逸一句话挑拨的心头火起,非要标新立异,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再拿一位诸侯说事就行了,千不该,万不该,为了突出自己,去反驳大哥的话,这就等于把弟兄两个放到了对立面,有一胜,必有一败,可最后蒙受损失的还是他们司马家呀! “呵呵,袁本初麾下的文武又如何?继续说下去!”曹操也来了兴致,袁绍是他最大的敌人,也是他研究最多的人,而司马懿的评价和他不谋而合。<> “诺!”曹操发问了,司马懿不敢再隐藏,事到如今也是有进无退,如果半途而废,反而更糟糕! “河北众谋士,田丰刚而犯上,许攸贪而不智,审配专而无谋,逢纪果而无用,此数人势同水火,必不能相容,袁绍本人又是个没有主见的,遇到大事,必然迟迟不能决断,良机丧尽,安能不败,至于颜良文丑,有勇无谋之辈,略施小计,便可擒杀,何足道哉!” 一番话说完,曹操微微点头,目光中满是称赞,认为自己又发现了一块良才美玉。 司马防却是喜忧参半,既为小儿子称赞,又为大儿子担心,手心手背都是肉,损了那个他也舍不得! 萧逸倒是神色不变,还抽出手来轻轻拍打着熟睡的曹熊,可心中的杀机却是更浓了,“不愧是‘冢虎’,见识、胆略、才智都高人数筹不止,可越是如此,就越让人不放心呀!” “河北袁绍若称不得英雄,那诸侯之中还有何人可称英雄……,刘表?刘璋?还是吕布?” “刘表、刘璋虽是汉室宗亲,却胸无大志,白白坐拥富庶之地,却不知进取,乃守户之犬尔,至于吕布吗,勇冠天下,谋略全无,又刚愎自用,虽有陈宫辅佐,也难成大事,更算不得英雄!” 司马懿已经进入了一种状态,脸上升起和他的年纪完全不相符的神态,指点起天下群雄来,仿佛就是在把玩几件器皿,只要自己高兴,随时可以摔他个粉碎! “这家伙的神态怎么有些眼熟呀,好像在那里见过似的?”看着司马懿口若悬河的样子,萧逸心里不禁疑惑起来,“太像了,可到底像谁呢……,擦,不就是像自己吗!” 萧逸终于醒悟过来,眼前的这头‘冢虎’不就是活脱脱另一个自己吗,‘目光如电、气势如虎、狡诈有狼’,和自己平时指点江山,纵论天下的时候是一模一样,真没想到呀,竟然遇到同类了! “二刘不成,‘虎鸠’也不成……,那十方诸侯之中,还有谁称的上‘英雄’二字呢?”萧逸步步紧逼,今天非得试试这头‘冢虎’的深浅不可! “江东孙策,骁勇善战,统兵有方,又知人善用,待部下情同骨肉,招揽四方豪杰,堪称有英雄之气,不过此人过于嗜杀,又轻而无备,恐怕和他的父亲孙坚一样,难以长久呀!”一口气说完心中的见解,司马懿终于慢慢沉寂下去,这种处处被人牵着鼻子跑的感觉,真的很不爽! “哈哈,好,两个都很好,司马一族果然是人才辈出,可喜可贺!”曹操抚掌大笑,天下争霸,争的就是人才,今日一连发现两个可用之才,心中自然是高兴了! “还请丞相大人、大都督多多提携才是!”司马防长出一口气,看来两个儿子都过关了。<> ………………………………………………………………………………………………………………………… 又闲谈了几句,司马父子起身告辞,曹操日理万机,事务繁忙,也没有挽留,亲自送到了门外! “萧郎以为司马家两兄弟才干怎样,又当如何使用为妙?”没了外人,曹操神色变得凝重起来,发现人才和使用人才是两码事,后者更重于前者,一旦放到了不合适的地方,无益有害啊! “司马朗神情俊朗,心地光明,是个难得的人才,丞相可以把他安排在府中听用,或是放到大公子身边,定然是个不错的助力,……至于那个司马懿吗?” 萧逸摸着小黑脸沉思良久,目光中杀机隐现,“末将军中还缺一个参军,就让他来充任吧!” 乱世之中,人才难得,杀了太可惜,不杀,又实在不放心,干脆就把这头‘冢虎’栓在自己身边吧,哥天天盯着你,任你有天大的本事,也休想翻起风浪来! “也罢,此子狼视鹰顾,绝非善类,可用其才,不可用其人,另外,萧郎切记,断断不可赋予此人兵权!”曹操看人自有独到之处,司马懿,绝不是那么好驾驭的。<> “丞相大人放心,末将定会好好调教这头‘冢虎’的,呵呵,……噶!” 萧逸正笑的得意间,突然觉得肩头一热,接着一股水流顺着肩膀飞流直下……,曹熊尿了!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小算盘 小孩‘嘘嘘’的时候不能惊吓,否则就会出现尿频、尿截、尿不尽等后遗症,萧逸虽然没当过父亲,可基本的育儿知识还是有的,所以他一动不动,等曹熊把‘小茶壶’里的水喷完,这才招呼侍从赶快把这位小爷抱走! “虽然童子尿有清热、辟邪的作用,可也用不着一下子来这么多吧!”看着湿了大半的衣衫,萧逸也是欲哭无泪,只好跑到相府后宅去换衣服,“哥今天可是糗大了,尸山血河都杀出来了,竟然被一泡童子尿给冲了!” 消息传到后宅,立刻引起了一片轰动,庄严如丁夫人,都笑的前仰后合,其他的人更是争先恐后的来看萧逸湿漉漉的狼狈模样,至于罪魁祸首曹熊,却被众人当成英雄一样举过了头顶! 普天之下,敢尿‘鬼面萧郎’一身湿者,仅此一人而已! 后宅里,曹家父子的衣衫倒是不少,可曹操身材矮小,曹昂身体单薄,剩下曹丕、曹植等人的体型还没长开,萧逸却是身高八尺,狼背蜂腰的魁梧身材,那些小号的衣服无论如何也套不进去呀? 总不能穿女子的衣衫,或者是披块床单吗?那就没法出去见人了! “大都督若不嫌弃,试试小女子的手艺吧!”好在关键时刻,二小姐曹节羞羞答答的从自己的闺房里取出一套衣衫,内外都有,这才解了萧逸的燃眉之急! 一穿,长短合适,大小正好合身! 前世,大学校园里,谁要是有一副女朋友给织的手套或围巾,那就能在同学面前仰着头走路,要是有一件毛衣的话,那就能美出鼻涕泡来,当初萧逸孤家寡人一个,只有羡慕别人的份,没想到今天终于穿上‘温暖牌’的衣服了,真是苍有眼,待我不薄呀! 男人血遇到了女儿情,百炼钢化成了绕指柔,天生万物,一物降一物,萧逸彻底被征服了~~ 同样是来送礼,哥哥被淋了一身童子尿,妹妹却是收获颇丰,小静是带着一车礼物进的后宅,等到她出来时,一车,变成了两车! 丁夫人、卞夫人都对这个活泼聪明的小姑娘很是喜欢,自然赐下大量的礼物,曹家的兄弟姐妹和小静相处的也很融洽,自然是有什么好东西就送什么了,连五岁的曹熊都把自己的玩具木头老虎往小静手里塞,颇有一副‘大丈夫,忍痛割爱’的架势…… 就这样,当兄妹二人告辞离开时,在朱雀大街上又引起了一场轰动,别人都是成车的礼物送进去,空着手出来,能喝上两杯水酒的,那就算有面子了,再看看人家,回礼比送礼还多,这那里是礼物呀,这是满满的两车厚爱~人情! “诶?大都督的衣服好像换了一套!”有眼毒的发现了秘密。<> “嗯,没错,还是全新的,看那针脚密的,好手艺呀!”这位眼神更好。 “咦,大都督身上什么味道呀……,奶水?茶水?”这是鼻子灵的。 听到各种议论声,萧逸小黑脸紧绷,自己被童子尿淋了一身的事情,无论如何也不能说出去,至少打死也不能承认,否则颜面何存?军威何在? 回到侯府后,萧逸当即下令,烧水、沐浴,侍从们自然闻风而动,自家大都督爱干净,这是谁都知道的,不过这次似乎有些太过了吧? 洗澡水一连换了七遍,把负责提水的几个小丫鬟累得气喘吁吁,这还不算,萧逸又从亲兵里找了四个手粗,劲大的,玩命似的给他搓澡,微黑的皮肤硬是给搓成了螃蟹红,这才罢手! 不过,身上的童子尿可以洗掉,心里的阴影却难以去处,直接表现就是,萧逸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拒绝饮用茶水,连看到小茶壶都会躲开! …………………………………………………………………………………………………………………………………………………… 正月初五,许昌城里过年的气氛尚未完全消散,各路诸侯的使者们就纷纷离开了,一个个快马加鞭,日夜兼程的赶回去,向各自的主子汇报朝廷的动态和私下交易的结果。<> 紧接着,三位匈奴使者也要离开了,因为朝廷的册封正式下来了,毫无意外,左贤王-刘豹获得了‘大单于’的封号,并赐金印一颗,玉带一条,以示荣宠。 这并不奇怪,就像汉人的皇帝都是由皇子继位一样,匈奴人的大单于也只能在左、右贤王中产生,右贤王-呼厨泉早已战败身亡,连尸骨都被草原上的乌鸦啄食没了,刘豹自然就成了唯一的人选。 不过与此同时,朝廷又册封赵浪为‘自次王’,李云为‘右校王’,各自赐金印一颗,只是没了玉带而已。 有人问了,人家本来就是自次王、右校王,大汉朝廷再册封一次又有什么用呢? 难道还能领两份俸禄不成吗? 答案是大不一样,以前他们的王爵是匈奴单于册封的,是匈奴王庭的臣子,现在他们的王爵是大汉朝廷册封的,就变成了大汉的臣子,虽然在名分上比起‘大单于’来要低了一些,但大家都是汉庭册封的臣子,以前是上下级,以后就是同级了,完全可以分庭抗礼,自成一国! 这么复杂的套路,对匈奴人那种原本就很松散的政治体系无疑是致命的,名义上是一个单于,实际上还是‘三王并立’,想要重新聚拢成一个完整的部落,你们自己先杀个血流成河再说吧! 至于这么阴险、腹黑、狡诈的办法是谁想出来的,呵呵,只要看看满朝文武中谁的小脸最黑就知道了! 身为大汉族主义者,萧逸对匈奴人自然没什么好感,不过怀里抱着的这个例外,在即将分别的几天里,他夜夜住在赵嫣然的帐篷里,两个人翻云覆雨,抵死缠绵,恨不得把对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草原上那么荒凉,狼也多、鹰也多,风沙还大,不回去成不成?”萧逸曾经数次试探的问过,并许下了无数的好处,粮草,兵刃,盔甲,药材~~还包括每个月里可以在帐篷里多睡一天! 可惜,答案依然是--否定! “匈奴第一美女无法长期在汉地生活,她属于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属于黄沙无数的戈壁滩,就像天山上的雪莲花一样,离开了那片滋养它的土地,就会凋零,消融!” 好吧,以上纯属萧逸在给自己找借口,实际上他是舍不得老婆的那些财产,谁也想不到,赵嫣然不但是匈奴第一美女,还是匈奴第一富婆! 要说赵浪对自己的妹妹真是疼爱到骨子里了,不但给予她‘郡主’的封号,还在老巢-赵信城南边,给她划分了一块最肥美的草场,方圆足有数百里大小,另有属民上万人,牛羊几十万头,这份家当,比起一般的部落大酋长来都要富庶的多! 婚后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赵嫣然的草场、牛羊,那就是萧逸的草场、牛羊,在得知自己一下子有了那么多财产后,兴奋的他恨不得带着玄甲军冲到草原上去,给每一头牛羊的屁股上都烙上个‘萧’字,自家的东西,必须看紧! 另外,狡兔三窟,关中马六那里如果是第一个‘避难所’的话,那么赵嫣然在草原上的领地就是第二个了,萧逸在沉思了一番之后,决定投下血本,好好经营自己的‘第二个家园!’ 侯府的宝库再次被打开了,金砖、玉石、珍珠成车的往外拉,然后又换成了大量的粮食、布帛、药材、铁器……,准备送往草原,另外萧逸还秘密的从玄甲军中抽调了五百老兵,连带他们的家属,一起送到草原上去…… 有了那里水草的滋养,用不了十几年,他就会拥有一只数千人的铁骑了,到那个时候~~呵呵,自家的草场也就该扩大一下了! 谁要是敢不同意,那就用刀子说话吧,反正草原上的规矩一向如此! 爱郎如此慷慨,赵嫣然自是欢喜万分了,再加上离别在即,帐篷里的‘活动’变得更加痴迷起来,连一些平时不愿意做的姿势,也一一摆了出来,让萧逸享尽艳福! “赵嫣然的家当再多,最后也得留给她儿子,而她的儿子,肯定是姓萧的,自己不亏,不亏啊!”萧逸心里的小算盘可是打的‘啪啪’作响……,“哎,自己没去经商真是太屈才了!” 正文 第一百零六章春耕战法 当第一缕春风吹拂大地的时候,赵嫣然走了,带着大批的物资,返回塞外草原,闻着枕边伊人残留的体香,萧逸陷入深深地失落中……,一天、两天~~ 第三天,萧逸就没心思失落了,因为许昌城里的气氛骤变,一股充满铁血的味道正在四处弥漫,那些沉寂了一冬天的战心又开始跳动起来,与此同时,许昌周边的驻军频频调动,大批的粮草、军械也在暗中筹备,但凡有点战争嗅觉的人都知道,可能要打大仗了,可现在是春天呀? 春耕秋战,这是中国人几千年来的传统,一年之计在于春,这时候的人们都忙于耕种土地,修理河渠,载种桑树,几乎是男女老少齐动手,有一分气力,就使一分力气,如果稍微懒惰一点,到冬天的时候,全家就要饿肚子了! 全部人力都用到了春耕大计上,这时候就是最好战的君主,也不会发动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一是人手不够,二是粮草也不够,想打,也得等到秋天,粮食入库以后才行! 当然了,天下万物、万事都没有绝对的,有些人就是喜欢逆中求胜,别人都忙着用锄头种地时,他却要轮起刀子来砍人,这种人一般有两个称呼,‘疯子’~或者‘战神!’ “老夫就是要在春季开战,荡平徐州!”丞相府-后堂密室,曹操对着‘天下九州寰宇图’已经看了整整一个时辰,最后一巴掌拍在徐州那块位置上! 富庶之地,人口众多,又有沿海的渔盐之利,必须拿到自己手里! 在他身后,曹营一系的文武大员分列两旁,武有萧逸,夏侯惇,夏侯渊,张辽,高顺,于禁,徐晃,李典,乐进……,文有郭嘉,程昱,荀彧,荀攸,刘晔,满宠,毛玠……,真可谓战将如云,谋士如雨! 听到曹操要在春季进攻徐州,拿下‘虎鸠’~吕布,众人表情不一,有人赞同,有人反对,还有人沉默不语! “丞相大人英明,我等愿为前锋,攻破徐州,生擒吕布!” 武将们都是愿意打仗的,因为打仗就能立功,立功就有封赏,看看朝廷上新兴的权贵们,那个不是在‘战功簿’上崛起的,大都督萧逸就是最好的例证,也是众人的榜样,而且最近几年,曹营集团在对外势力扩张中,战战皆胜,从无败绩,底气十足呀! “请丞相大人三思,春耕在即,此时开战,劳民伤财呀!” 负责内政的文臣们都快把脑袋摇掉了,打仗就要消耗人力、钱粮,现在马上就要开始春耕了,如果此时征调大量的人力、物力用于征战,那么刚刚有些起色的‘屯田政策’就会大受损失,甚至是荒废,再说了,那吕布神勇无敌,是好对付的吗,万一拿不下徐州,又误了春耕,鸡飞蛋打呀!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必须打!” “春耕在即,钱粮短缺,不能打!” “不打,吕布那厮不会死!” “打了,吕布也不一定死!” …………………………………… …………………………………… 一时间文臣武将争论不休,各说各的道理,文官们口才好,武将们嗓门大,口水横飞,难分胜负! ………………………………………………………………………………………………………………………… “肃静!……” 曹操一声轻斥,却比九天惊雷还要管用,众人连忙把要喷出去的小舌头收起来,密室里顿时变得鸦雀无声! “奉孝、萧郎,你们怎么看?”曹操每到做重大决定的时候,总要征求左膀右臂的意见,这次也不例外! “哗!……” 曹操的话一出口,武将们个个面露喜色,文官们却是一脸阴沉,谁都知道,一旦问题交到这两个人手里,那就是非打不可了! 郭嘉,人称‘鬼才’,一向以爱‘出险招,走险棋’而闻名,用计最是大胆不过,犹如天马行空一般,无迹可寻……,至于萧逸,号称‘杀神’,三天不杀人就手痒,半个月不闻血腥就会浑身不舒服,这两个家伙凑在一起,无风都能卷起三尺浪……,这仗,打定了!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那吕布新得徐州不久,立足未稳,人心也未依附,正是趁机攻取的好时候,如果等这头‘虎鸠’站稳脚跟,养的筋粗肉满,就该张口吃人了!”郭嘉果然不负众望,是个彻头彻尾的主战派! 另外这位‘鬼才’还有一层考虑,现在各路诸侯都张大了嘴等着吞噬别人,只等秋风一起,河北-袁绍必然攻打并州,‘小霸王’孙策也不会放过庐江郡,到时候,曹营集团要想跟这两头猛虎抢肉吃,就必须先拔掉吕布这颗钉子,否则三面受敌,就落入被动了! “没错,春耕作战,我们困难,吕布那厮更加困难,趁他病,要他命,集中全部力量,狮子搏兔,一击必杀,速战速决!”萧逸更干脆,不但主战,连进攻的战略都想好了! 春季作战,固然有很大的弊端,但也有很多的好处,因为这个时候的敌人不但没有防备,同时也是最虚弱的时候,后世,有一位草原天骄,就最喜欢在春天马瘦的时候去长途偷袭敌人,每每从天而降,杀对方个目瞪口呆,就是凭着这套‘春耕战法’,最后一统草原,征服了半个世界! 春耕战法,换个名称,其实叫做‘流氓战法’才对,就是看谁兜里的粮草多,谁更能扛,我饿的半死,你饿的全死,那么我就赢了! 曹营集团经过这几年的‘屯田政策’,连连获得大丰收,府库丰盈,比起吕布那个一点政务也不懂得家伙强上百倍,就算战场上打不赢,比粮草,也绝对能耗死他! “很好!”曹操微微点头,郭嘉、萧逸,一文一武,果然没让自己失望,关键时刻总是能想到一起去,不过这毕竟是关系到生死存亡的大事,还须慎重、慎重、再慎重才行! “文若、公达,老夫如果出动二十万大军征伐徐州,粮草、军械方面,可以支撑多久?” 荀彧、荀攸是内政高手,一直负责征调粮草,制造军械的工作,二人互相看了看,又低头沉思一番,最后同时伸出三根手指,“三个月,以现在的存粮支撑二十万大军出征,最多可以支撑三个月,过了这个期限,无论胜败如何,必须得收兵,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三个月,就三个月,天下争霸本就是一场豪赌,老夫干了!”大略已定,曹操就再不犹豫,开始分派起人马来! “萧郎,这次攻打徐州是场硬仗,你带着‘玄甲铁骑’做全军的开路先锋!” “诺!”萧逸抱拳尊令,对战吕布,非他莫属! “奉孝、仲德,随军参谋军机,文若、公达负责调配后勤粮草!”曹操也是豁出去了,将四大谋士全部带在身边,准备决一死战,许昌城依旧是留下大公子曹昂看守,大将曹仁、曹洪负责辅佐,以防止大军出征期间后院起火, “传老夫的均令,全军备战,半个月后,二月初二,龙抬头,征讨徐州,生擒吕布!” “诺!” 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兵以诈立 推荐阅读: ? 数千年前,一位在渭水河畔垂钓的老翁,用自己高超的智慧,总结出了战争艺术的本质,一共四个字~~~兵以诈立! ‘诈’就是骗,说白了,战术就是骗术,骗敌人、骗盟友、骗上司、骗同僚、骗下属、甚至是骗自己,当你把全天下人都骗过去的时候,恭喜,你就是无敌神将了! 有汉以来,若论骗术高低,‘兵仙’-韩信堪称是其中的佼佼者,战场之上,无数的敌人都被他那精湛的骗术给玩的团团转,‘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背水决战,十面埋伏……’一场场经典战役,名垂青史,供人膜拜! 可惜,终日打雁却被雁啄瞎了眼,韩信终于也被人骗了一次,并丢掉了自己的性命,而那个骗了他的人叫--刘邦! 萧逸就是个不错的小骗子,虽然说他的情商有点低,连一颗女人的心也没骗到过,但是哥的智商高呀,骗起男人来,绝对是一宰一个准! 接受‘先锋官’的任命后,萧逸神色如常的回到自己的侯府里,连骑马的速度都没有加快,平时咋样,还是咋样,吃肉、喝酒、睡觉、练武,闲暇之余还要跟妹妹小静玩一会,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不过有心细的人发现,平时和大都督寸步不离的中军官~小斌,不见了! 三天之后,萧逸像平时一样起了个大早,先是在庭院里练了一趟凤翅鎏金镗,等到浑身血液流通以后,又用冷水净了身,用了些早饭,这才一脸轻松的找妹妹小静玩去了! 侯府里的娱乐场所不多,其中那片池塘是兄妹两个的最爱,初春水寒,下水扎鱼是不可能了,坐在岸边钓鱼还是没问题的,兄妹俩一人一根鱼竿,坐在岸边,一边闲谈,一边盯着水面上的浮漂。 其实经过兄妹俩数次大规模杀戮,池塘里原来的肥鱼早就灭绝了,萧逸又让人买来大量的河鱼投放进去,这才有的可钓,否则就只能‘直钩钓金鳌’了! “大哥,你是不是要出征了?”小静双手托腮,盯着水面,神色却有些暗淡。 “嗯,你是怎么看出来的?”萧逸对出征的消息封锁的很严,不可能走漏出去,所以只能是在生活中露出破绽了。 “你这几天晨练的时间多了半个时辰,陪我钓鱼的时间也多了,还有前天下午,你擦了一遍铠甲和兵刃……,”小静掰着手指头,把这几天观察到的情况说了一遍,最重要的,“你最近总是摸鼻子,肯定是要打大仗了,杀很多人!” 女人呀,哪怕小了些,强悍了些,可只要她是女人,就肯定不好哄弄,因为她心细如发呀! 萧逸苦笑一声,他每天多练半个时辰的武艺,是为了把身体调整到最佳状态,‘虎鸠’~吕布,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说不好就是一场血拼,擦拭盔甲、兵刃也是如此,至于杀人之前总是要摸鼻子吗,老习惯了,改不掉! 并非萧逸有意向家人隐瞒什么,可是兵凶战险,对战的又是吕布,不想让她们过于担心罢了,再者,许昌城就像是一座四面漏风的房子,到处密布着诸侯们的眼线,出征在即,他不得不小心谨慎呀,这可关系着玄甲军上万弟兄的性命呢? “打虎亲兄弟,大哥,我跟你一起上战场!”小静拍拍从不离身的精钢短剑,身上也散发出淡淡的杀气来,想当初,她也充当过敢死队,沙场搏命,刀口舔血,手上的人命不止~~~ “啪!” 还没等身上的杀气聚拢成型,小静就觉着腰间一紧,身子腾空,直接趴到了老哥腿上,接着一顿巴掌就落到了她翘起的小屁股上,打的‘啪啪’作响,急如风雨,至于原来那点杀气,早就被打的无影无踪了~~~~ 女人的手上一旦沾了血,也就不是女人了! 不是女人的女人,会痛苦一生! 萧逸不想让妹妹变成穆桂英,更不希望成为武则天,无论是女帝,还是女帅,就没有一个是幸福的,全是人前显贵,人后受罪,失去的远比得到的多滴多! 他只想让小静做个普通的女人,平时秀秀花,钓钓鱼,学学怎么撒娇,以后嫁人,生子,富贵平安的过一生多好,至于砍人、搏命的事情,自然有他这个当哥哥的去做! 萧逸情商很低,不会和女人沟通,所以他教育妹妹的方式就是‘打一巴掌,揉三揉,然后再给两甜枣!’ 因为心疼妹妹,所以每次惩罚都是小小的,接下来的好处却是大大的,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小静不怕犯错,甚至是有意的犯错,小屁股上疼几下之后,自己得到的巨大好处足以抚慰任何伤痛了! 这次也不例外,几巴掌下去之后,萧逸就把妹妹扶起来,先是安慰了几句,而后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红枣~~‘娘子军!’ ‘娘子军’是由一些无家可归的小女孩组成的,足有数百人之多,后来萧逸带兵西征关中,因为路途遥远,就把那些小萝莉都留在了山阳郡,命人妥善照顾,如今许昌的局势已经平稳下来,天气也开始转暖,是时候把她们接来了! 自家妹妹过于野性,把那些小姑娘接来,一是可以让小静多些玩伴,排遣寂寞,二吗,还可以趁机改正她的三观,天天和一群小姑娘在一起,时间久了,她也就知道怎么做一个女人了,熏也能熏出几分女人味来! “大哥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了!”小静欢呼着扑过来,抱着萧逸的小黑脸就是一顿狂亲,弄的口水淋漓,还有一股子羊乳味! “呵呵,我是好人吗?”看着自己沾满血腥的双手,萧逸苦笑着摇摇头,随即又狠狠地点点头,“自己虽然不是什么好人,却是世上最好的哥哥,这就足够了!” 不过他还是漏算了一点,让一头狮子统领一群绵羊,时间久了,狮子不会变成绵羊,相反的,那些原本乖乖的绵羊反而会沾染狮子的习性,甚至是张嘴咬人,这就是首领的力量,可以预期,用不了多久,许昌城里的小魔女,就会从一个变成一群,然后,有人该头疼了! 家里两个女人,安慰完小的,还得安慰大的,吃过午饭,萧逸向蔡文姬的卧室走去,大才女有午睡的习惯,据说可以养颜,他则不然,吃饱喝足之后,更喜欢运动一下! 没人知道萧逸是怎么安慰蔡文姬的,卧室大门关闭之后,侍女们先是听到自家夫人的惊呼声,接着是哭泣声,然后是更大的惊呼声和呻吟声,最后,只剩下欲死欲仙的叫声~~~ ………………………………………………………………………………………………………………………………………………… 黄昏时分,萧逸神清气爽的从卧室里走出来,然后就坐在庭院里,看着逐渐落下去的夕阳,享受自己最后一点悠闲的时光,太平岁月,是多么难得呀! 金乌西坠,玉兔东升,当天色彻底暗了下来,侯府里也掌上灯火的时候,萧逸突然下令~~全体备战! 一声令下如山倒,侯府三百亲兵迅速全副武装的在大堂前列队,一个个精神抖擞,盔明甲亮,看着那些或冰冷、或炽热的眼神就知道,他们随时可以上阵厮杀! 萧逸同样是全身的戎装,内穿蟒鳞软甲,外罩螭纹寒铁铠,头戴蚩尤鬼面盔,腰别斩蛟剑,手提凤翅鎏金镗,浑身上下,杀气环绕,身前身后,百步的威风! ‘白菜’也被牵了出来,今年已经六岁的它更加雄壮了,真犹如‘龙驹’下凡一般,那种战前的气氛让它很是兴奋,一边低声嘶鸣,一边用铁蹄踩踏地上的青砖,火星四溅! “兄弟,咱们又要并肩杀敌了!”萧逸用自己的额头触碰着‘白菜’的大脑袋,又取出酒葫芦,兄弟俩各喝了几口。 ‘二月二,龙抬头,出征徐州’,那是曹操给其他部将的军令,作为全军的开路先锋,萧逸要带着玄甲铁骑冲杀在最前面的,自然要先行一步了,也只有这样,才能杀吕布个措手不及! 没有出征仪式,也没人出来送行,萧逸之前向蔡文姬和小静交代过,他走以后,府中一切照旧,该做什么,就做什么,最好给人一种感觉,大都督还是每天待在府邸里,喝酒,吃肉,抱女人,骗他个彻底~~~~ “出征!”没有多余的废话,一声令下,府门大开,趁着黝黑的夜色,萧逸一马当先,率领三百精兵幽灵一样冲了出去,直奔城外玄甲军大营~~~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零八章出征必备品--炒面! 推荐阅读: ? 玄甲军驻扎在许昌城东五十里外的一处山谷中,这里三面环山,地势险要,可攻可守,谷中的气候也比较温和,溪水常年流淌,草木丰茂,为将士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营地! 这么好的风水宝地,自然早就被别部人马占据了,可架不住玄甲军有一位霸道的大都督呀,一封调令,十车美酒,先礼后兵,对方很识趣的就搬家了,再不走,就该迎接‘鬼面萧郎’的怒火了! 对敌人凶,对自己人也凶,这就是兵家经常提到的一种军队-‘双刃剑’,两头冒尖! 早在三天前,中军官-小斌就手持虎符,传下了‘备战~出征’的军令,随即整个山谷里都忙碌开来,士兵们擦拭甲胄,打磨兵刃,准备行军干粮,战马更是重中之重,玄甲军的配置是一人三骑,两匹骑乘,一匹驮物资,清一色都是产自西凉和匈奴的良马,全力驰骋之下,全军一日夜可行三百余里,在这个时代,可谓是无双神速了! 萧逸是午夜时分到达谷口的,接到消息,营中将校立刻整军出迎,放眼望去,漫山遍野全是熊熊燃烧的火把,在火光的照耀下,上万玄甲铁骑整齐布阵,人如猛虎,马似蛟龙,天下强兵,莫过于此! 这是自己耗费数年心血的结果,也是在乱世中安身立命的根本呀! “将士们,奉丞相大人钧令,出征徐州,擒拿吕布,这是一场硬仗,也是一场辉煌无比的大仗,你们建功立业,封妻荫子的机会到了!” 萧逸的战前动员很简短,却刚劲有力,让人热血沸腾,谁不想升官发财,谁不想高人一等,想的话,那就三尺刀锋上拼命吧!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士兵们以响亮的口号表示自己的决心,这几年来,大都督带领他们战匈奴,灭黄巾,征关中,破淮南,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获得了无数的荣誉和财富,这次出征也不会例外! “好,典韦何在?”士气高昂,萧逸开始点兵派将了。 “末将在!”典韦一身镔铁甲,手提双戟,从军阵中跃马而出,抱拳行礼! “你率领本部千骑,先前冲杀开路!”好钢用在刀刃上,萧逸是曹军的先锋,典韦就是萧逸的先锋! “诺!”典韦面露喜色,担当先锋,在军中是一种莫大的荣耀,非勇士不能胜任,随即大手一挥,一支千骑从他背后冲了出来…… 这支千骑是玄甲军精锐中的精锐,全部由身经百战的老兵组成,个个以一当十,马匹肥壮,甲胄、兵刃精良,弓箭,长刀,马枪,盾牌,链子锤,小匕首……,一应俱全,此外,每人胸前还斜挂着一条干粮带,里面就是萧逸剽窃来的战场利器~~~炒面! 沙场征战,斗转星移,将士们经常是几天几夜没时间修整,困了,就睡在马鞍上,渴了,有皮质的水囊,可是饥饿却一直困扰着所有人,这个时候的饮食水平落后,除了煮,就是烤,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可战场之上那里腾得出时间来做饭呢,尤其是赶上阴天下雨的时候,想生火做饭都弄不到干柴,大家只好饿肚子了! 人是铁,饭是钢,饿着肚子哪有气力砍人呀,于是萧逸开始转动脑筋了,作为一名三流穿越者,虽然他一不会炼钢,二不会制造飞机、坦克、原子弹……,但弄一份炒面还是没有问题的! 选上等的小麦,细磨成粉,再加上部分豆子、干菜、香菇、精盐、香料、肉末……,然后放到大锅里用牛油炒熟,如果可以,再配上几条咸鱼,吃的时候直接往嘴里塞,再喝口水就行了,在马背上就能解决,不但扛饿,而且营养丰富,还可以治疗夜盲症呢! 一条四寸宽,五尺长的细麻布口袋,可以装十五斤左右的炒面,足够将士们应付五六天的连续行军和战事,极大的提高了玄甲军的行军速度和作战能力,深受将士们的好评,以至于士兵们亲切的称这种炒面为--‘萧郎面!’ 将士们如此厚爱,萧逸自然也就厚着脸皮承认了,不过私下里的时候,他管这种炒面叫做‘最可爱的面’,因为它是一群‘最可爱的人’发明的! “玄甲铁骑~~出征!”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砍起人来都有底气,萧逸大手一挥,趁着茫茫夜色,全军出发了! 天光大亮以后,许昌城又恢复了往日的喧哗,百姓们照常生活,官员们依旧处理政务,虽然不少人都闻到了战争的气息,可没人能猜到,昨夜有一支兵马已经向徐州冲杀而去,更想不知道,领队的就是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 至于无愁侯府,一切照旧,当家的蔡文姬夫人还专门下令,去城里最好的酒坊订购了一车美酒,因为大都督最近嗜酒的厉害,终日醉饮,连朝会都免了! …………………………………………………………………………………………………………………………………………………… 徐州城,短短一年时间,这里连续换了三位主人,姓陶的,姓刘的,姓吕的,更换之频繁,让当地的官员、百姓们目瞪口呆,所有人都在想,“下一位主人该是谁,又该姓什么?” 反正没有一个人认为吕布能在那个位置上坐的长久,仁厚如玄德公,都被人赶了下去,更何况是一个只知道杀戮的残暴之徒? 吕布没有那份觉悟,他现在可是志得意满,原本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认个有权有势的干爹,跟着混个官爵,再弄几个美女,也就满足了,谁知道两任干爹全被自己给干掉了,于是,没了爹的孩子,只好自己打天下了! 可天下不是那么好打的,先是被人从长安撵到并州,接着又流浪到兖州,被曹操一仗打的丢盔弃甲,又带着老婆孩子逃到徐州,本以为前途渺茫之时,吕布突然咸鱼翻身了,成了徐州的主人,虽然手段下作了点,卑鄙了点,无耻了点……,可他并不在乎,连干爹都宰过两个的人,还怕被人骂吗? 反正骂也骂不掉一块肉,可是没有地盘,挨饿,那可是会掉肉的,乱世之中,名声与肚子相比,后者更加重要一些! 徐州可是好地方呀,地处南北要冲,下辖五郡,六十二县,土地肥沃,人口接近百万,又东临大海,有渔盐之利,在大汉十三州中,都是出了名的富庶。 自从占据了这里,吕布的小日子过的舒服极了,白面馒头管够吃,想沾白糖就沾白糖,想沾红糖就沾红糖,对他这种行为,有心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只有四个字的评价~~小富即安! 诸侯争霸,龙蛇起陆,不是你吃掉我,就是我吃掉你,大家都在拼尽全力的扩充实力,争取那最后的一线胜利,如果待在原地不动,那就等于是自取灭亡! 可惜,这个道理吕布不懂,别人虽然懂,却没一个人愿意提醒吕布,从徐州官员嘴里说出来的,永远是阿谀奉承之词,表现出来的全是卑躬屈膝之态,满足、满足、再满足,就是他们的手段…… 人们用无数的甜言蜜语,醇酒美人把这头‘虎鸠’泡了起来,让它慢慢的失去凶性,失去战力,等到它爪牙迟钝,雄风不在的时候,大家也就该吃虎肉了! 不过,有一个人是例外---陈宫!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零九章诡辩远胜真理! 二月二,龙抬头,又称‘春龙节’,因为从这一天开始,大地回春,万物复苏,春耕的时节又开始了,每当此时,民间百姓会张灯结彩,祈求神龙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徐州城-刺史府,同样是张灯结彩,大排盛宴,前来贺喜的人更是成群结队,络绎不绝,今天对吕布来说,可是个双喜临门的好日子! 首先,派往许昌的使者陈登回来了,还带回了朝廷正式的册封圣旨,和一枚纯金打制的官印,有了这两样东西,吕布就是名正言顺的徐州牧了! 其次,今天还是他的爱女吕铃儿的十一岁生日,吕布的女人很多,可只有正妻严氏给他生了个女儿,其他姬妾均无所出,就连最受宠爱的貂蝉的肚子都毫无动静,真可谓是‘千顷地,一根苗’,对这个女儿自然视如珍宝了! ‘虎鸠’请客,谁敢不来,不但是徐州城里的文武官员,宗族大户齐齐来贺,就连那些在外郡镇守的武将们,如侯成、张宪、魏续、曹性、郝萌等人,也全都跑了回来,正所谓‘一人成仙,鸡犬升天’,如今吕布做了正式的徐州牧,他们这些部将,自然也想弄个一官半职了! “温侯神勇无敌,威震天下,如今受封徐州牧不过是牛刀小试而已,他日再建新功,定能青云直上,出将入相!”论起拍马屁的功夫,陈登如果在徐州称第二的话,也就没人敢称第一了,另外,他可是有功之臣,圣旨和官印都是他去许昌讨来的,吹嘘吕布,也就是在抬高自己! “温侯神勇无敌,出将入相,指日可待!” “我等终生富贵,皆赖温侯矣!” 马屁拍不过人家,跟着捧臭脚总会吧,宴会上的众人纷纷高举酒杯,齐声恭贺,看谁的嗓门更大! “哈哈,不敢当,不敢当,诸位胜饮,胜饮!”吕布笑的小舌头都快伸出来了,高大的身躯摇晃个不停,他心里得意呀! 徐州这块地盘,是他巧取豪夺弄来的,就像是小偷霸占了一座大房子,虽然是住进去了,可心里总是不踏实,生怕有一天原来的主人再打回来,已经到手的东西,一旦再次失去,那可是万分痛苦的事情,为此吕布经常的夜不能寐! 现在好了,朝廷的旨意一下,就等于把房子的地契送来了,从今以后,他就可以正大光明的享受这座屋子了,甚至是传给子孙后代,当然了,前提是自己得赶快生个儿子出来……,为此,床榻之上,还得多卖力呀! 志得意满之下,吕布又让人把宝贝女儿叫出来,在宴会上转了一圈,十一岁的小姑娘长得粉雕玉琢,又很乖巧,众人自然不敢怠慢,纷纷有所表示,玉佩、金锁、手镯、挂链、长命环,金刚圈,……之类的东西足足送了两箩筐,吕铃儿叫来六名侍从,才把这些礼物抬回后宅! 有句古话叫~‘乐极生悲’,还有一句~‘忠言逆耳’,就是说当你正高兴的时候,他往头上泼冷水,当你欣喜的想唱歌时,他偏偏学乌鸦叫,而陈宫就是这样的人! “曹孟德世之奸雄,心如虎狼,性如狡狐,窥视徐州之地已久,温侯切不可疏忽大意,中了此人的诡计呀!” 陈宫自问一生活的清清白白,从未做过亏心之事,唯一让他后悔的就是当初错信了曹操,‘宁教我负天下人,修教天下人负我’~~话音由然在耳,好恨,好恨呀! “嗯,公台多虑了吧!”吕布喝的酒兴正浓,听到这些话,脸色顿时就沉了下去,也就是陈宫了,换了旁人,以他的脾气早就一宝剑砍过去了! 吕布心有顾忌,陈登可没有,虽然一笔写不出两个‘陈’字来,可他一点也不喜欢陈宫,准确说是非常讨厌才是,因为对方太忠诚,也太明白了! “公台先生此言差矣,朝廷刚刚册封了温侯官职,岂会别有异心,再说那曹操,虽有奸雄之心,可他北有强敌袁绍压境,南有刘表心腹之患,西有马腾扰乱边界,已经是三面环敌,处处被动,如果再得罪了东边的温侯,那他还想有好日子过吗?” 陈登一番话,不但吕布的脸上多云转晴,就连那些与会的将军们,心中的担忧也放下了一大半,“没错呀,曹操虽然掌控了中央大义的名分,可也是四面树敌呀,这种情况下,别说和徐州开战,以后恐怕还得事事谦让,处处巴结才行了,否则温侯一怒,许昌就得四面受敌!” “不然,那曹孟德心性坚定,绝非困守待毙之人,麾下文臣武将极多,其中又以郭嘉、萧逸为最,此二人都是当世奇才,敢于出险招,用奇兵,万万不可轻视呀!” 陈宫脸上忧色重重,最近一段时间,他在仔细研究曹营文臣武将的情况,其中最让他心生顾忌的,一个是郭嘉,另一个就是萧逸! “刷!~~” 一番话说完,吕布等人的脸色再次晴转多云,接着多云转阴,对郭嘉他们知道的不多,但提到萧逸,在坐的不少人都吃过这家伙的亏,就连温侯-吕布,肩膀上都被此人射过一箭,生生挖掉一块肉去,堪称生死大敌呀! “公台先生所言不错,那‘鬼面萧郎’却是个极难对付的角色,不过此人现在左拥右抱,尽享齐人之福,恐怕沉醉在温柔乡里,出不来~~~”陈登故意话说一半,把众人的胃口掉了起来。 “快说,那鬼面萧郎怎么左拥右抱了?” “对呀,那里来的齐人之福,他把谁家姑娘祸祸了?” 都说女人八卦,其实男人八卦之火一旦燃烧起来,同样厉害的很,尤其还是关于一个大敌的桃色新闻,众人自是更加感兴趣了! “话说那‘鬼面萧郎’先是娶了大儒蔡邕的女儿蔡文姬,接着又推到了匈奴使者-赵嫣然,此二女都是生的国色天香,貌美如花~~~,另外还有曹操之女曹节,豆蔻年华,音轻体柔……” 当下陈登把自己听来的各种关于萧逸的绯闻,添枝加叶,以夸张十倍的方式一一道来,期间各种香艳故事无数,足足说了半个多时辰才讲完,只听得众人如痴如醉,深陷其中~~ “看来,萧逸的艳福不浅呀,羡慕死本将军了!” “对呀,他算是掉进美人堆里了,一张小黑脸竟然这么招女人喜欢,可惜哥玉树临风~~” 众人听完之后,羡慕的不少,嫉妒的更多,就连吕布都听的直磨后牙,美人,他也喜欢呀,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温柔乡,英雄冢’,萧逸那个家伙,恐怕是很难从女人堆里爬出来了,就算爬出来,也变成软脚虾了,不足为虑! 心腹大患沉醉在女人身上,众人心头的阴霾终于散去了不少,频频举杯庆祝! “另外,自古以来‘春耕秋战’,哪里有二月份兴兵打仗的道理,等到秋高气爽之时,我军粮草已足,城池已固,纵然真有敌人来犯,以温侯之神勇无敌,又怕他何来?” 最后陈登一槌定音,彻底吹散了众人心头的阴云…… “对呀,元龙言之有理,普天之下,哪有春天打仗的,等到秋风起时再说吧,那时候再厉兵秣马也不晚呀……”,放下心头事,众人再次高举酒杯,开怀畅饮起来,今天,不醉不归~~~ 诡辩有时候远胜于真理! 最后,连陈宫这么明白的人都迷茫起来,陈登这番话说的似乎也很有道理,可是他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似的,可到底是哪里不对呢…… ………………………………………………………………………………………………………………………………………… 刺史府,后宅! 吕玲儿正向貂蝉炫耀自己收到的礼物,每一件都是珠光宝气,价值不菲,小姑娘一边喜笑颜开地试戴,一边讲述前厅里听来的各种事情,包括关于萧逸的那些花边新闻…… “二娘,什么叫音轻、体柔、易推到呀?……”小姑娘还处在朦胧的年纪,但好奇心却很强烈! “女儿家的,不许打听那些臭男人的事情!”貂蝉一脸娇羞,随即自己先轻笑起来,“还以为那家伙真的心如铁石呢,原来也过不了美人关呀……,不过,凭他的心性,真的会沉醉不醒吗?” “如果是的话,那就平安无事……,可如果不是得话,恐怕又要血流成河了!” 正文 第一百一十章移花接木 许昌到徐州,正好是八百里的路程,中间要翻越山脉,渡过大河,穿过险关,正常行军之下,至少要半个多月才能到达,而萧逸带领玄甲军,只用了五天时间,到达徐州边界这一天,恰好也是二月初二! 萧逸对徐州并不陌生,当初为了给老太公曹嵩复仇,他们出动六万大军,鏖战了两个月之久,死伤无数,最后却便宜了刘备,让他白捡个州牧宝座,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笔账,必须的找回来才行! “徐州-地图!”萧逸一伸手,中军官小斌立刻从怀里掏出一张卷好的牛皮地图来,双手送上! 就在边界的一块小土坡上,萧逸盘膝坐下,一边盯着地图,一边摸着小黑脸沉思起来,“现在是二月二,许昌那里的大军刚刚出动,至少要半个月才能到达,也就是说在这段时间里,他这一万玄甲军要单独对抗整个徐州,这个仗,可不太好打呀!” 不过吗,再强的敌人也会有弱点,吕布是巧取豪夺得到的徐州,而他原来的力量并不强大,这就像一条小蟒蛇吞了头大象,虽然是吃下去了,却无法完全消化,只能静静的卧在那里,靠时间来帮忙,这也是吕布一直没有什么大动作的原因之一,不是他不想,而是不能! 为了稳定徐州的局势,吕布听从谋士陈宫的建议,把大部分人马屯在了徐州、下邳、萧关三处军事要地上,形成一个稳固的三角防御体系,遥相呼应,彼此支援,如果把徐州比喻成一座大房子的话,这三处城池就是支柱,撞断它们,房子也就塌了! “柱子太硬,就怕会撞个头破血流啊!” 萧逸看着身后的一万玄甲军,又看看地图上那三根坚固的柱子,一点都没犹豫,直接摇头否定了,骑兵的长处是机动、灵活、野战无敌,放弃战马,步战去攻打重兵防守的城池,近亲结婚的产物才会那么指挥骑兵,纯粹自己找死! “虽然哥撞不动这三根柱子,却可以挖你的地基呀,等砖瓦、土石都没了,不信柱子不倒,房子不塌,不过吗,这得让刘备帮帮小忙了!”摸着小黑脸,萧逸发出阵阵的阴笑! “嘿嘿!……呵呵!……” 阴笑一出,就像是无数只乌鸦在‘呱呱’乱叫,听的周围亲兵将校们汗毛孔发紧,小腿肚转筋,他们都知道,自家大都督这是又要阴人了,倒霉鬼,自求多福吧! “传令下去,全军换上‘刘’字旗号,兵分五队,杀进徐州各郡,沿路之上给我高声呐喊,就说刘备~刘州牧,亲摔十万大军,杀回来了!” “哗……” 军令一出,周围的将校们就是一阵低哗,全是大惑不解的模样,最后还是先锋-典韦撞着胆子询问,“我等拼死血战,斩将夺旗,大都督为何要把这偌大的威名白白便宜了刘备呢?” “呵呵,你们不懂,那刘备素有仁义之名,在徐州深得人心,咱们打着他的旗号行事,就可以减少阻力,甚至是兵不血刃的拿下一些城池,搅他个天翻地覆!”萧逸这一手叫‘移花接木’,借大耳朵阿福的虚名,谋取自己的实利,何乐而不为呀! 另外还有一层考虑,他没说出来,玄甲军轻骑突进,随身携带的粮草有限,光靠干粮带里的炒面,是坚持不了几天的,上万人马为了吃饱肚子,就必然要跟徐州的百姓‘借’一点东西,用刘备的名义‘借’,肯定会方便许多,就算百姓们心生怨言,也只会骂刘备,却怪不但自己的头上,这才是一石二鸟呢? “大都督英明,我等定将徐州-五郡之地搅他个稀烂!”将校里不乏心思灵动的,立刻明白了自家大都督的意思,既然是‘有借无还’的好事,那就多借一点呗,反正有刘备那个冤大头顶缸呢? “告诉弟兄们,下手一定要稳、准、狠,速战速决,十天以后,全军在萧关之外集结,本都督带你们再干一票大买卖!” “诺!” 一声令下,玄甲军五支人马,就像五支利箭一样,直插徐州腹地,开始了春季大扫荡! …………………………………………………………………………………………………………………………………………………… “刘州牧带领十万大军打回来了!” “吕布那厮马上就要完蛋了?” ………………………… ………………………… “真的?假的?……刘大人真的回来了?” “那还能有假,今天我去赶集都看到了,全是黑盔黑甲的铁骑兵,打着‘刘’字旗号,绝对错不了!” “谢天谢地,我们徐州百姓又有好日子过了,快开城门,迎接刘大人的军队进来吧~~” 短短几天时间,徐州各地就乱成了一团,玄甲军就像是蝗虫过境一样,扫荡着路上所有目标,他们攻破县城,占据府库,张贴榜文,凡是吕布派下来的官吏,一律斩首示众,震动极大! 听说刘州牧打回来了,徐州官员、百姓们也是积极响应,不少城池得到消息后,立刻扯下‘吕’字旗,重新换上‘刘’字大旗,打开城门,迎接玄甲军进入,还主动的提供粮草,送上牛羊酒肉,热情的不得了! 这些黑盔黑甲的士兵们也没客气,一律照单全收,还征调了不少的财物,当然了,他们也不是白拿,所有借用的物资都会留下一张欠条,上面清清楚楚的留下三个大字~~~‘刘备欠!’ ………………………………………………………………………………………………………………………………………… 彭城郡~府衙! 太守-陈群已经在大堂里来回溜了几十趟,他出身名门,自幼聪慧好学,有大略,被人称为‘兴家旺族’之子,十八岁举‘孝廉’,后来被刺史-陶谦聘请为别驾,任彭城郡太守,在当地素有名望! 陶谦死了,刘备来了,接着吕布又来了,徐州一年之内连换三任主人,这一切都被陈群看在眼里,记载心里,表面上却毫无动作,无论谁主政徐州,他都是恭恭敬敬的举手欢迎,因此太守的位子坐的很是安稳! 现在,刘备又带兵杀回来了,听到这个消息,他是忧心重重,刘备固然是当世枭雄,吕布也同样不好惹呀,两雄相遇,定会有一场血战,到时候大军来回拉锯,徐州-五郡-六十二县的百姓,难免会苦于兵火之灾! 另外,他们这些地方官员还面临着一个站队的问题,是投刘,还是投吕,两边都不是简单人物,一个手段高超,一个神勇无比,最后谁胜谁负还很难说呀? 站对了位置,自然是有功之臣,高官厚禄不在话呀,可要是选错了主子,下场可就惨了,他们陈氏一族上下几百口的脑袋,恐怕就得搬家了? 另外,陈群也是颇有智谋之人,他反复琢磨这件事情,总感觉有些不对,刘备自从被坑了之后,一直软禁在许昌城中,身边除了关、张两兄弟外,再无一兵一卒,这突然冒出来的人马是那来的? 以曹操的奸雄心性,难道会白白借给刘备人马,让他东山再起吗?事情恐怕没那么简单吧? 正在他举棋不定之时,一名城门官撒腿如飞跑了进来,脸上还带着惶恐之色,“报太守大人,刘州牧的大军已经冲到城外了……” “什么,这么快!”陈群迟疑了片刻,一咬牙,一跺脚,“今天,不抉择是不成了!”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一章天赐良机 “彭城太守-陈群,参拜将军大人!”手托官印,单衣赤足,陈群带领麾下大小官员,按照上古投降的礼节,恭恭敬敬的拜倒在城门口,以示对征服者的顺从! 这并不奇怪,聪明人总是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当他登上城楼,看到外面那支疾如风火的玄甲铁骑时,立刻明白了一个道理,这样的强兵,不是自己所能抗衡的,投降也就成了唯一的选择,至于对方到底是不是刘备的人马,那已经不重要了! “你就是陈群-陈文长?”萧逸心头一动,开始仔细打量起马前的人来,三十五六岁的年纪,身材不高,面色白净,细眉长目,鼻梁高挺,阔口长髯,却是长了一副好相貌,尤其是那一身浓浓的书卷气,让人心生赞叹! 萧逸对历史并不精通,可上学的时候好歹是玩过几天《三国志》游戏的,陈群,那可是魏国一方有名的内政人才,最善于治民理政,论智商之高,在众多谋士中能牌进前五的位置! “正是下官,莫非将军大人听说过在下的微名?”答话的同时,陈群也在窥视面前的黑脸将军,他现在心里已经非常确定了,这绝不是刘备的人马! 首先,刘备手下没有这样‘侵略如火,不动如山’的精锐骑兵,否则当初他早就杀回徐州,而不是被人家给裹挟到许昌,乖乖的当寓公了! 其次,世人皆知,刘备麾下最得力的是关羽、张飞两员大将,而他面前这位,既不用青龙偃月刀,也不使丈八蛇矛,反而提着一柄手臂粗细的‘凤翅鎏金镗’,身上披着螭纹寒铁铠,头戴蚩尤鬼面盔,这副打扮,到和传说中的一位‘杀神’很是相似,莫非…… “文长先生贤名远播,普天之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呀!”萧逸跳下马来,双手相搀,又看看陈群单衣赤足的模样,连忙叫人取来军中专用的牛皮暖靴,又把自己身上的大氅脱下,一把披在了对方身上,殷勤相待……,捎带着,其他降官也站了起来,各自寻找衣袍、靴子穿上,自是感恩戴德! “咱们大都督这是怎么了,对一个降官如此客气?” “是呀,送了件大氅,还搭上一双靴子,这礼也太重了吧?” 玄甲军众将校的心里纷纷画上了问号,他们这位大都督,一向冷酷高傲,鼻子挺得比脑门都高,普天之下,能被他看进眼里的人就没几个,今天怎么对一个没骨气的降官如此厚待,不明白,实在不明白? 陈群也不明白,但心中却非常的感激,这可不是一件衣服,一双靴子那么简单,在古人看来,衣服和饮食,都是上天赐给人们用来养生用的,是非常宝贵的东西,把自己的衣服送给别人,这叫‘推衣解食’,非异常看重之人,不能如此。 “士为知己者死呀!”陈群虽然当官的时间不短了,可无论是陶谦、吕布,就连那个以仁厚著称的刘备,都没这么礼遇过他,再联想到对方的身份,这件大氅的份量可就太重了! “请将军入城歇息,下官早已准备好了接风宴,还让人杀猪宰羊,备好了酒浆,犒赏劳苦功高的将士们!”陈群不愧是一流的内政人才,早就把事情安排妥当了! “好,本将军与文长先生一同入城!”萧逸笑着抓住陈群的手,脚下却纹丝不动,厚待是一回事,信任又是另外一回事,对方新降,有些必要的防范还是需要的,以免在小河沟里翻了船! 一挥手,麾下的玄甲军冲入城内,迅速占领了城门、太守府、军营等战略要地,等中军官-小斌跑回来,点头示意没有任何危险之后,萧逸这才一脸微笑的和陈群并肩入城,看来对方却是诚心投降的。 “好厉害的心计,果然和传说中的一模一样,凶狠如狼,勇猛如虎,狡猾如狐!”陈群一边走,心中一边在暗暗嘀咕,刚才他可是在鬼门关前转了一圈呀,城中要是有丝毫的意外发生,身边这位立刻就能要了自己的小命,那只铁钳一样布满厚茧的大手就是证明! ………………………………………………………………………………………………………………………………………… 接风宴很丰盛,看得出是用了一番心思的,陈群也很明白事理,自己先把每样食物吃了一点,又饮了杯酒,这才重新把酒杯满上,双手高举施礼,“下官以此薄酒,恭祝大都督此番征讨徐州,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哦,你知道我是谁?”一杯酒下肚,萧逸的脸上露出一丝玩味的笑意,果然是聪明人呀! “呵呵,下官虽然没见过大都督的虎威,却听人提起过,凤翅鎏金镗乃是‘鬼面萧郎’的独门兵刃,普天之下,绝无二份,还有如此杀气冲天的骑兵,除了玄甲铁骑,还能有谁?” “文长先生果然是聪慧之人,在彭城当个小小的太守,真是屈才了!” “下官不才,愿为大都督效力,为朝廷分忧!” 一个抛出高官厚禄,一个愿意效忠,两个聪明人可谓一拍即合! “好,彭城里有多少驻军,粮草又有多少,另外,玄甲军到达此地的消息是否走漏出去?”萧逸一连三个问题,同时一个大胆的计划正在心中逐渐成型! “回大都督,彭城只有一千郡兵,皆是老弱病残之辈,没什么战斗力的,此地民生富庶,粮草倒是很充裕,平时除了自用外,还要供应萧关的驻军,至于消息吗,玄甲军围城时疾如风火,下官还没来得及派出使者求援!” “怎么才一千人,还都是弱兵?”萧逸很是疑惑,偌大的彭城,又是钱粮充足之地,按理说应该有重兵把守才是,他带人过来,本想虚张声势一番而已,没想到守军直接开门投降了,正是因为处处透着诡异,他才格外小心谨慎的。 “就是因为这里是彭城,所以才兵微将寡呀!”陈群一脸的苦笑,如果有一支精兵守城,不用太多,三千人足以,他也不会光着脚丫子去城门下请降了,可惜,没有呀? “彭城,那是项羽故地,西楚旧都呀!” 原来楚汉相争之时,彭城就是‘霸王’项羽的老巢,也是楚国的都城,这里民风彪悍,地方富庶,是块一等一的风水宝地,为了得到它,项羽还逼走了楚义帝-熊心,并把他杀死在‘穷泉’之旁~~ 后来刘邦打败了项羽,但内心深处对这位霸王的恐惧并没有消失,而且汉朝君臣一致认为彭城有王气,生怕这里再出一个纵横天下的楚霸王,再出一支所向无敌的江东子弟兵,所以在政令上做出了诸多的限制! 首先,彭城的驻军人数永远不能超过千人,城墙也不得高于三丈! 其次,彭城百姓永世不得习武,不得从军,更不能领兵! 最后,不得打造、储备任何兵刃,连一根箭簇也不行! 三条政令一出,等于给彭城捆上了三根绳索,纹丝动弹不得,而且一捆就是四百对年…… 大汉传承二十四帝,有明君,也有昏君,可无论是谁当皇帝,对老祖宗的这三条规定一直没有忘记,所以就造成了彭城现在这个局面,大而不强,富而无兵,百姓们别说打仗杀人,家里连把刀都没有,平时就是经商、种地为生,无论谁来征讨,他们永远是出城投降了事! “原来如此,西楚旧都,本是勇士辈出的地方,落到如此地步,实在可惜,放心吧,等到徐州平定之后,本都督会上奏丞相大人,解除三条禁令,还彭城百姓血气之勇!”萧逸不在乎什么王气,而且他最恨这种在精神上自我阉割的蠢事,汉人要想好好的生存下去,守住祖先留下的土地,就必须尚武、好战才行! “如此,下官代彭城百姓谢过大都督再造之恩,日后兵马练成,愿在帐下听用,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陈群一脸激动的行大礼参拜,他相信,压抑了四百年的血勇之气一旦爆发出来,必将出一支睥睨天下的精兵,就像当年那八千子弟兵一样! 酒足饭饱之后,萧逸先是下令部下们紧守城门,严防走漏消息,而后又让陈群修书一封送往徐州,就说彭城周围发现大量敌军踪迹,抵挡不住,请吕布亲自领兵来救! “大都督这是要钓‘虎鸠’前来,然后围城打援,一举歼灭?” “没错,本都督就是要把吕布钓进城来,再给他来个关门打狗,只要擒住此人,徐州不攻自破!”摸摸鼻子,萧逸眼中精光四射,这可是天赐良机呀!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虎鸠’出洞 徐州~刺史府,春意微寒,人人噤声,前几天那种大排盛宴的欢乐气氛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有紧张、焦躁和不知所措! “乱了、乱了、全乱了!”吕布感觉阵阵的头大,几乎是一夜之间,四处皆敌,徐州有五郡、六十二县,摆在他面前的就至少有五十封鸿翎急报,鸡毛一个比一个沾的多,内容一个比一个夸张! 五十多封信全说自己被敌军重重包围了,危在旦夕,其中有二十封说围城的敌军超过了十万,正在浴血奋战,还有十多封信更是信誓旦旦的保证,负责指挥攻城的敌将就是刘备本人,那双大耳朵他们是看的轻轻楚楚~~~ “你娘嘞,刘备又不会分身术,何以处处都是他的旗号,~~再说了,他要是真有十万大军,早就杀奔徐州城来了,还会跟你们这些小县城费尽吗?” 吕布真恨不得把这些报信者的耳朵全割下来,如果徐州是座大房子的话,那么现在已经是处处漏雨了,其实这些有急报的还是好消息,至少说明城池还在手中,那些音信全无的地方才真的糟糕,恐怕已经落入敌手了! “温侯勿忧,此乃‘虚张声势’之计,处处皆敌,就是处处无敌,不足虑也!”说话间陈登迈步走了进来,手里还拿着一份彭城来的告急文书,与那些乱七八糟的消息相比,这份无疑要详细的多,也准确的多! 下“官陈群,百拜温侯大人麾下,近日彭城周围出现敌综,约有数千之众,皆是精锐悍骑,打‘刘’字旗号,为首大将,黑面短髯,手持丈八蛇矛,骁勇无比,下官抵挡不住,唯有据城死守,请温侯早发援兵~~~~” “环眼贼,原来是你!”吕布打鸡血一样蹦了起来,他和张飞一向不睦,当初在虎牢关时就有过节,后来在徐州更是数次争斗,都恨不得置对方于死地,没想到扰乱地方的竟然是他! “此必是刘备指派,让其弟领一支人马四处骚扰,试图夺回徐州,不过那张翼德颇有勇力,寻常人不是对手,非温侯领兵亲往不可!” “嗯,元龙言之有理,非本将军不能荡平此贼!”吕布也知道张飞不好对付,当即下令,备马、抬戟、点齐人马,他要亲自救援彭城! 三叉紫金冠,红锦百花袍,兽面吞天铠,玲珑狮蛮带……,吕布穿戴整齐,手提方天画戟,牵过赤兔马,正要点队出发时,谋士陈宫一路小跑的来了,手里也拿着一封急报! “温侯万万不可轻动,地方民变不过是疥癣之疾,曹孟德才是心腹之患呀,许昌,……有动静了!” 有人扰乱地方的事情,陈宫早就知道了,却并不太担心,徐州城、下邳、萧关,三位一体的防御方式是他亲自设计的,又有重兵把守,只要这三座城池不丢,徐州就不会有大碍! 但另外一条消息却让他很是心惊,刚刚接到急报,曹操亲领大军二十万,自许昌一路向东杀来,名义上说是要继续讨伐袁术,可实际上呢,天知道他的兵马是奔淮南去,还是冲徐州来呀? “许昌兵马出动了,还是二十万大军!”看完急报,吕布也是倒吸一口冷气,泰山压顶呀,已经跨上马背的一支腿,又被他收了回来! “曹军虚实尚未可知,彭城却是危在旦夕了,那里是钱粮重地,影响极大,一旦有失,徐州东北之地不为温侯所有矣,必须立刻救援呀!” 陈登真恨不得把陈宫大卸八块,就差一点点呀,他就把吕布的另外一条腿也忽悠到马背上去了,结果功亏一篑,不甘心呀,必须继续努力! “彭城不过是一郡之地,得失并无大碍,徐州则是咱们的根本,一旦有失,后果不堪设想,温侯切不可因小失大呀!”陈宫又是苦劝,坚决反对吕布亲自出城! “二位所言各有道理,容本将军思之,彭城、徐州……,如何取舍呢?” 吕布在大堂里转开磨了,徐州是他的命根子,决不能有失,而且老婆、女儿都在这里……,可彭城也是重地,钱粮富庶,丢了也够他心疼的,自己又不会分身之术~~~ “如何是好,如何是好呀?” ……………………………………………………………………………………………………………………………… 彭城,太守府! 萧逸正在静静的等待,为了擒拿吕布,他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两支人马接到他的命令靠拢了过来,就埋伏在城外两侧,他自己亲领一支人马守在城内,陷马坑、绊马锁、刺马钉,都已经准备好了,城墙上还埋伏了大量的弓箭手,只要吕布的战马踏入彭城一步,他就插翅难逃~~ 为了做到封锁消息,万无一失,四座城门早已派重兵看守,任何人许进不许出,城头上挂的也还是‘吕’字大旗,现在就等着这头‘虎鸠’入瓮了! “报大都督,徐州兵马并无动静!”亲兵现在是每半个时辰汇报一次军情,游骑兵更是远远的撒了出去,时刻侦查! “再探、再报!”萧逸端坐不动,连眼睛都没睁开,大事有静气,越是到这个时候,越要稳住! “毫无动静……” “毫无动静……” “还是毫无动静……” 求援的书信已经送出去整整一天了,徐州方向还是没有出现一兵一卒,这下连陈群也坐不住了,开始在大堂里来回转磨,没办法,事情实在是太重大了~~ 此计若成,擒拿住吕布,徐州也就唾手可得了,自然是大功一件,高官厚禄,指日可待……,可万一要是走漏了消息,或者计策被识破,吕布统领大军对彭城铁臂合围,身边这位大都督神勇无敌神勇,自然能冲杀出去,可陈群没这个本事呀,到时候全家老小几百口的性命~~~~ “大都督,吕布迟迟没有动静,莫非消息已经走漏,依下官之间,我等还是早做些准备吧?” “不必,埋伏已经布下,一旦改动,反而更容易暴露,事到如今,咱们就狠下心来赌这一局吧!” 萧逸心如止水,天塌不惊,他认定的事情就绝无更改,打仗,本来就是赌运气,该做的都已经做完了,剩下的,就看他和吕布谁的命更大吧! “大都督果然是名将风范,心有沟壑纵横,下官难及万一!”陈群长叹一声,事到如今,也只能跟着赌这一把了,老天保佑吧! “呵呵,术业有专攻而已,文长先生学的是内政之道,教养百姓,恢复民生,日后自当名垂青史……,本都督却是‘以杀证道’,一身所学,也大都是杀人的本领,百年之后,难免骂名滚滚呀……,其实我本想当个救人的郎中……” “救人?郎中?……鬼面萧郎!”陈群差点没一个跟头栽倒地上,他实在无法想象,身边这位煞星背着药箱治病救人会是什么模样? “呵呵,听我慢慢向你道来,这《黄帝内经》……”闲谈是最能缓解心中压力的,随着萧逸对医术侃侃而谈,陈群也满满的冷静下来…… 一个善谈,一个倾听,时间就这样点点滴滴的过去了…… “报~大都督,有一支人马约五千之数,正奔彭城疾驰而来,为首者打的是‘吕’字大旗!”一名亲兵撒腿如飞的进来禀报,脸上全是兴奋的神色! “刷!”萧逸的双眼睁开,射出两道幽幽的寒光,“敌军离此还有多远,周围可还有别的兵马?” “回大都督,敌军离此还有半个时辰的路程,弟兄们仔细侦察过了,周围并没有其他兵马,就是这一支孤军!” “好,‘虎鸠’终于上钩了,传令下去,让弟兄们做好准备,只要敌军一进城,立刻动手,一个不留!”说完之后,萧逸拽出自己的绝影宝雕弓,试了试强劲的力道,“今天,就看它发威了!”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大计小用 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再生一计 半个时辰,彭城下的战斗结束,五千敌军,大半被铁骑踏成了肉泥,剩下的也乖乖投降,全军覆没,无一漏网! “虽获小胜,未竟全功呀!”萧逸对自己获得的胜利并不满意,曹丞相的二十万大军正滚滚东进,自己身为开路先锋,必须在徐州打出一番局面来才行,三根支柱,至少撞断其一! “欲射一‘虎’,误中一‘猴’,既然一计不成,那就再来一计!”萧逸当即下令,“埋尸体,扒衣服!” 玄甲军迅速执行了命令,就在彭城外边,让那些俘虏挖掘大坑,掩埋战死者的尸体,不过在入土之前,所有人的甲胄都被扒了下来,包括那些俘虏的,全给扒了个干净! “大都督意欲何为?”看着那一件件带血的甲胄、衣袍、旗帜,陈群满脸疑惑的走了过来,只听说这位大都督喜欢吃死人肉,难道他连死人的衣服也不放过吗? “呵呵,没什么,刚刚又想到一条计策而已!” “哦,大都督不亏当世名将,一步三计,但不知~~” “萧关守军的粮草大都是由你彭城运送的,平时多长时间送一次?每次送多少?”摸着小黑脸,萧逸又发出淡淡的阴笑! “回大都督,萧关人马众多,粮草大半靠彭城供应,半月送一次,每次至少八千石以上才够支用~~”说到这里,陈群突然停了下来,他也是聪慧之人,指着地上那些甲胄、旗帜,立刻想到了什么,却紧张的说不出话来,莫非~~ “没错,你猜对了,加十分!” “噗通!” 陈群仰面栽倒,目光发直,半响爬不起来,他觉得自己头上顶的不是青天了,而是一颗胆子,一颗能包天的大胆子! “大都督三思呀,萧关乃是军事重地,城高沟深,壁垒重重,光是驻军就有三万多人,守关的宋宪魏续都是有名的悍将,有万夫不当之勇,就咱们这点人马~~~~” “呵呵,兵不在多,而在调遣之人!”萧逸淡淡一笑,将陈群从地上扶起,拍拍肩膀,这才问道,“本都督要偷袭萧关,文长先生事先可曾想到?” “下官未能!” “那吕布可能想到?” “这个……,不能!” “宋宪、魏续二人可能想到?” “也不能!” “这就足够了,正是因为谁都想不到,本都督才有成功的把握呀!” 用兵之道,以正合,以奇胜,萧逸就是要抓住人们心里上的漏洞,趁着局势混乱,一举拿下萧关,只要三根柱子断其一,徐州这座房子也就不稳固了! 为了稳住吕布,萧逸又让陈群写了一份军报,就说彭城之围已解,侯成将军大获全胜,正在四处追剿流寇,不日就可得胜般师等等~~ 这条计策只能瞒住徐州方面一时,要想取胜,还得速战速决才行呀……,“马上去准备粮草、车辆,兵贵神速,咱们今夜就出发!” “诺!~那这些俘虏怎么办?”陈群伸手一指,上千名俘虏已经挖掘好了大坑,将那些尸体掩埋,如今鹌鹑一样蹲在那里,等着发落! 带着他们去萧关肯定不行,一个疏忽,就会坏了大事,如果留在彭城,还得派人看押,人少了不管用,人多了,玄甲军的兵力就会被分散,对战事不利,还真是个棘手的问题。<> “简单,坑他们不是自己都挖好了吗?”萧逸淡笑着摸摸鼻子,“杀,一个不留!” “慈不掌兵,打仗,就是杀人!” ……………………………………………………………………………………………………………………………………………… 日落黄昏时分,萧关守将宋宪、魏续正在喝闷酒,二人乃是生死兄弟,一向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无话不谈! 这次吕布受封徐州牧,他们二人也带了大量的礼物前去恭候,顺便想谋个官职,往上高升一步,谁能想到,酒宴进行到一半,地方上骚乱的消息传来,吕布大怒之下,不但没给他们升官授爵,还责怪二人擅离职守,一顿臭骂,轰回了萧关! “温侯处事不公呀!” 酒到半酣,热气环绕,宋宪一把将衣袍扯下,露出了强壮的身体,上面疤痕累累,纵横交错,有枪伤、箭伤、刀伤、火伤、砸伤……,连一块完整的皮肤都找不到! 他们都是‘并州狼骑’出身,跟随吕布多年,出生入死,历经大小数百战,每次都是冲锋在前,撤退在后,拼死效力,哪怕是在最落魄、最危难的时候,也是忠心不二,结果呢,不但没升官受赏,反而经常被斥责,有时候还会挨上几鞭子,让人心寒呀! “慎言,小心隔墙有耳!”魏续为人沉稳,先看看四周,这才低声提醒伙伴。<> “怕什么,老子就是不服,你我出生入死多年,立功无数,结果呢,温侯动辄打骂,视如奴才一般……,再看那个陈登,全屏花言巧语,阿谀奉承,如今却官拜广陵太守,官位远在你我之上,凭什么?……凭什么呀?” “哎!”一声长叹,魏续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也将衣袍脱了下来,他身上的伤疤比起宋宪来只多不少,至于心中的怨气吗~~ 二人正郁闷间,麾下亲兵跑了进来,“报二位将军,彭城的送粮队伍开到城下!” “何人押运粮草?怎么这么晚才来?” “回将军,是彭城太守陈群亲自领队,他们说路上不太平,耽搁了!” “走,咱们看看去!”萧关驻军众多,粮草大半由彭城供给,车队每半个月就会来一次,虽然天色已晚,但二人并未疑心! 果然,一支运粮的车队就停在萧关城下,大约有三四百辆粮车,一千多名民夫,还有近两千护卫兵马,队伍极其庞大,太守陈群就站在队伍最前面,手里还举着一份公文。<> “陈太守,此次运送的粮草为何如此之多呀?”魏续心思缜密,平时彭城来送粮,最多不过百余车辆,这次,人也太多了吧? “回二位将军的话,如今徐州局势动荡不安,温侯特意下令,各处城关都要增加军粮储备,以备不时之需,下官不敢怠慢,这才多运了些粮草过来!”陈群一边回答,一边挥动手里的公文,以示是奉了吕布的命令行事! “如此也好,手里多一些粮草,心里也就多一些安稳!不过对方除了车辆,随行的兵马似乎也多了些,难免让人心中起疑,据他们所知,彭城是没有多少驻军的呀?” “负责护卫的是何处军马?为何人数如此之多呀?”说话间,魏续一抬手,萧关之上的士兵就把弓箭拉开了,齐齐瞄准了车队。 “这个,这个~~”弓箭逼身,陈群头上的冷汗顿时就下来了,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双腿一软,差点栽到地上,天可鉴怜,他可是耍笔杆子的文官呀~~~~ 好在关键时刻,身后一名身材高大,小脸微黑的小校上前一步,将他扶住了,而后不慌不忙的抱拳行礼,“回禀二位将军,我等乃是侯成将军麾下兵马,因为粮草众多,路途上又不太平,这才帮住陈太守运送军粮的。” “侯成的兵马?这小子终于干了件好事!”魏续、宋宪对视了一眼,此时天色已经黑了下来,他们借着城头的火光看了看,果然,二千多人马都是侯成部下的旗号,军服、甲胄也没错,他们都是吕布麾下旧将,自然都是认识的,另外,侯成正带兵在彭城一带剿灭流寇,派兵护卫一下粮草,到也合情合理。 陈群这时候也终于稳下心神,又从怀里摸出一份礼单,晃了晃,“将士们守城辛苦,下官特意带了一些薄礼送上,其中有一车美酒,是特意孝敬二位将军的!” “美酒?……整整一车!”魏、宋二人刚才正喝到兴头上,听到有美酒,眼中就是一亮,彭城富庶,每次送粮都会多带些孝敬,这也是军中的潜规则! “好,开城门~~~”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五章萧关失陷 推荐阅读: ? 开门的军令层层下传,把守城头的士卒先是转动绞盘上的铁链,将高高挑起的吊桥放下,又卸下三根粗大的铁门栓,而后由十几名魁梧的壮士合力,将两扇包着厚厚铁皮的城门缓缓推开了! 看着黑黝黝的城门洞,陈群心里就一个劲的打鼓,这里面可谓是龙潭虎穴,他们这些人进去容易,能不能出来就难说了,想到各种可怕的后果,他频频用眼角余光示意身边的黑脸小校~“我的哥,我的大都督,下一步怎么办?” 萧逸丝毫没有紧张的感觉,一面示意陈群大胆的往前走,一面仔细观察起这里的城防体系来,只见鹿角重重,壕沟密布,插满尖刺的陷马坑一个挨着一个……,再往城上看,弓弩手密集设防,箭簇成捆的码放,狼牙滚木、六棱雷石、巨型油锅,应有尽有,真是一座铜打铁铸的萧关呀! 另外,魏续、宋宪二人颇会用兵,三万人马并没有全堆在萧关里面,而是在城外两侧数里外,各设了一座军营,筑起壁垒,分兵把守,一旦打起仗来,就可以灵活机动,互相支援,免的被人围在城里,断绝水源粮道,活活困死! 这样的雄关,这样的布局,没有十几万大军攻打,不死上几万人命,休想攻破,当然了,也有一种例外,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吗! “这是两名统兵的将才呀,跟着吕布那个蠢货,真是可惜了,既然如此,~~那么~”想到这里,萧逸心中一动,各种坏注意,鬼办法,纷纷涌了出来~~~ 车队中除了粮草外,还带有不少的牛羊和美酒,城中守军看了,顿时欢声雷动,这个时代,当兵的日子很苦,每日只有早晚两餐,一干一稀,还都是粗粮,平时连点油花都看不到! 只有打仗拼命的时候,军中才会发些酒肉,或者加上一餐,但是狼多肉少,又有军官层层克扣,士兵们的嘴里能吃到多少,那就只有自己知道了,像玄甲军那样,一日三餐,三天吃一次肥肉的优厚待遇,在诸侯们的军队里,可是独一无二的! “陈太守有心了,将士们感激不尽!”看到如此多的酒肉,魏续、宋宪二人的脸上也有了笑容,自从陈登那个家伙主事徐州以来,经常克扣萧关的钱粮,弟兄们已经很久没吃上肉了,想想真是一把眼泪呀! 那些押运粮草的民夫和士兵都很勤快,不但帮着卸车,还主动的把酒肉送往各处城防,让那些站岗执勤的士兵也能喝上几口,正好现在已经是日落时分,魏、宋二人直接下令,“准备晚宴,酒肉****!” “二位将军守城辛苦,这里有一车专门从幽州运来的无愁酒,乃是酒中极品,浓香纯烈,回味无穷,还请笑纳!”说着陈群一挥手,示意手下士兵把酒给运进去。 “太守大人一番美意,我们二人也就愧领了,多谢,多谢!”人家又是送粮草,又是送酒肉,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魏续、宋宪在言语上自然客气了许多,当即将陈群请上城楼,设宴款待! 城楼是萧关的制高点,也是指挥中心,二位将军在此设宴,请的又是前来送粮草的太守大人,城中的各部校尉军官纷纷跑来作陪,他们已经从那些民夫口中得知,有整整一车的无愁酒,那可是重金难求的好东西呀,今晚非喝他个痛快不可! “来,喝,太守大人一番美意,我等万万不可辜负呀!” “好酒,好酒,老子一辈子都没喝过这么好的酒,真是醉死了也心甘呀!” “嗯,干一碗,再干一碗!” 宴会上,觥筹交错,热闹非凡,男人没有不爱酒的,更何况是这些厮杀汉,个个嗜酒如命,再加上有陈群在一旁劝饮,大家自然是开怀畅饮了,平时能喝一斤的,现在至少二斤半,否则都对不起这顿好酒,浓、香、滑、润,四品皆全呀! ………………………………………………………………………………………………………………………………………………… “太守身后所立者何人呀?”喝到熏醉,魏续摇晃着走了过来,他对陈群身后的一名小校产生了兴趣,此人生的极为高大,小脸微黑,狼背蜂腰,穿着一身普通的郡兵服饰,年纪也不大,二十上下的样子。 刚才般酒时,魏续就注意到这名小校了,一百五六十斤的大酒瓮,都是两人一组才抬的动,此人则不然,一手提着一个酒瓮,健步如飞,轻如无物,就凭这份气力,绝对是员猛将的材料,当个小小的郡兵实在太可惜了,他问话的意思,就是想跟陈群把这名小校要过来,放在自己身边,好好调教一番! “这是下官新收的侍卫,颇有几分勇力,人也机灵,就是胆子太大了些,总是让人放心不下!”陈群向身后瞄了一眼,“大爷呀,咱可是一句瞎话也没说!” “呵呵,战场厮杀,要的就是豪勇之人,胆子越大越好,本将军身边正缺一名中军官,不知太守大人能割爱否?” “魏将军果然是好眼力,说实话,这样桀骜的勇士,真不是下官一介书所能驾驭的!” “若如此,就多谢太守大人了!” “应该的,应该的!” “哈!……哈哈!”二人同时大笑起来,魏续笑的是自己得了一名勇士,好生调教一番,日后上了战场,必是一大助力! 陈群笑的却是,“这位杀神可是你自己看中的,本官也说的明白~~驾驭不了滴!” “对了,汝是那里人氏,今年多大年纪了?”高兴之余,魏续才想起来,自己还没盘问对方的根底呢? “在下是幽州~渔阳~卧虎亭人氏,今年二十一岁!”小校尉上前一步,微笑着摸摸鼻子,似乎还有些羞涩的模样! “渔阳,那可是出勇士的好地方呀,听说‘鬼面萧郎’就是那里的人,汝的姓名是?” “萧逸,字-无愁!” “萧逸?……萧无愁!”这个名字一入耳,魏续先是一愣,而后就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后跟直冲上头顶,原本醉醺醺的脑子立刻清醒过来~~“什么,你是鬼面萧郎!” “呵呵,你答对了!”说话间,萧逸闪电般靠了过去,虎口如钳,一把抓住魏续的脖领,另一手将他腰间的宝剑抽了出来,横剑高喝……“鬼面萧郎在此,擅动者-死!” “鬼面萧郎?……鬼面萧郎!”这四个字一出,就像是一道惊雷,把宴会上的那些校尉们震的心头猛颤,不少人连手里的酒杯都碰翻了,有的撒腿就要往外跑,有的试图拔剑抵抗,可是醉酒之下,再加上心中紧张,怎么也摸不到剑柄了~~ “不许动,乱动者,格杀勿论!” 与此同时,一群人从外边冲了进来,正是刚才负责般酒的那些民夫,个个手持兵刃,凶神恶煞一般,迅速将城楼控制起来! 一是措手不及,二是醉酒无力,与会的数十名军官全乖乖做个俘虏,就连宋宪也被人按在座位上,钢刀临颈,丝毫动弹不得! 这时候城楼外面面也乱了起来,到处都是喊杀声、惊叫声、哀嚎声……,就像是一口沸腾的油锅,全乱了! “乱的快,静的也快,一刻钟之后,满身血污的小斌带人从外边冲了进来,“报大都督,城门已被拿下,反抗者全被格杀,不过城中其他地方还在血战!” “做的好,点火,发信号,让典韦他们也动手吧!”萧逸提着魏续来到城楼外,果然,城防各处要害大部都被拿下了,不过有些地方还在激战,尤其是内城一带,喊杀声此起彼伏,显然有些守军还在顽强抵抗。 三堆大火在城楼最高处燃起,熊熊的火光迅速照亮了天际,很快,萧关外也出现了无数的火光,紧接着隆隆的马蹄声响起,无数的玄甲军士兵高举火把从夜幕中冲出,将城池团团围困起来,并分出一支人马入城,支援里面的战事! “魏将军,识时务者为俊杰,再抵抗下去,只会让你手下的将士白白丧命,该怎么做,你自己清楚吧?”萧逸淡笑着松开了抓人的大手,城中大局已定,翻不了天了! “大都督果然好手段,鬼神莫测,佩服,佩服!”看着城外一眼望不到边的火把,魏续苦笑着点点头,事到如今,也只有弃刃投降了! 萧关,失陷了! 快到月底了,求打赏,求月票呀!……男爵跪拜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六章兵进下邳 推荐阅读: ? 蛇无头不行,鸟无头不飞,宋宪、魏续等高层将校在宴会上被一网打尽,三万守军失去了指挥,顿时军心大乱,城内的乖乖跪地投降,城外军营里得知消息后,士兵们也纷纷弃械逃散,天明时分,玄甲军就彻底控制住了整个萧关! “敢问大都督,那些俘虏如何处置?” 典韦提着一双铁戟走上城楼,脸上满是喜色,昨夜这一仗打得太漂亮了,那些正在喝酒吃肉的守军毫无防备,被杀了个措手不及,城外逃散的不算,光在城内就抓了七八千俘虏,如今都被缴了兵刃,等候发落! “这些俘虏吗~~”萧逸登上城头,看着下边黑压压的俘虏群,开始沉思起来,人太多,还真有些不好办? “刷!~~” 玄甲军将校们把手搭在剑柄上,目光齐齐投向了萧逸的手,大家都知道,只要大都督的手一摸鼻子,下面那七八千人的小命就算交代了~~ 好在萧逸没摸鼻子,而是用手指刮起了自己的小黑脸,沉思片刻后,做出决定……‘一个不杀,全部释放!’ ‘杀人是战争中的手段,和平才是发动战争的目的’,萧逸从来没有忘记这一点,而且他还答应过自己的老道师傅,‘在可能的情况下,绝不多杀人!’ 既然不杀,那就只有放了,不但七八千俘虏全被释放,连宋宪、魏续等一众高级将校也被放了,不过放人之前,萧逸和这两个人单独面谈了一会,谁也不知道他们说的什么,只是看到宋、魏二人出来之后,脸色铁青,目光犹豫不定,而后一言不发的,带着那些残兵败将回徐州城去了~~~~ “大都督放此二人离去,就不怕放虎归山吗?”经过这次夺关之战,陈群对萧逸是心腹、口服、外带佩服,另外,他发现自己永远也猜不透这位大都督的心思,更不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 “放虎归山吗~~呵呵,本都督这是备下了擒虎之人呀!”萧逸摸着小黑脸,发出阵阵的阴笑,他抓住了宋宪、魏续,不但没杀,反而放了回去,以吕布的心胸肯定不会再相信二人,裂痕一旦产生,机会也就来了~~ “那下一步咱们怎么办?” “立刻派人向丞相大人报捷,就说萧关已经拿下,而后全军备战,准备迎接吕布的反扑,这么完善的城防体系,正好让他尝尝是什么滋味!” “诺!……” ……………………………………………………………………………………………………………………………………………… 徐州,刺史府! “鬼面萧郎,我与你誓不同日月也!”得知萧关失守的消息,吕布暴跳如雷,而后破口大骂,就差弄个小纸人,写上萧逸的名字,然后用针天天扎了! 接着他又把怒火发泄到了宋宪、魏续二人身上,“萧关丢了,你们怎么没死在那里,反而是毫发无损的被放了回来?其中必有内情!” 吕布拔出宝剑就要将二人全砍了,幸亏宋宪、魏续平时人缘不错,众将连忙上前求情,这才免了死罪,但活罪难饶,就在刺史府院子里,拔光衣服,绑在木桩上,各抽了五十鞭子,吕布亲自动手,那真是牛皮鞭子沾凉水,一鞭下去一道血印,等打完了,二人也就剩下半条命了! “温侯,处罚二将事小,当务之急,是立刻夺回萧关,否则曹操大军一到,徐州危矣!”陈宫急的眼睛都红了,他亲手设计的三角防御体系,本可抵挡百万大军,如今被破去了一角,等于徐州的天塌了一半,后果不堪设想呀! “对,夺回来,一定要把萧关夺回来!”吕布稍微平静了一下,什么地方骚乱,什么刘备杀回来了,全都是骗人的障眼法,这是拿我们当猴子耍呀,他可以想到,萧逸此时肯定正笑得满地打滚呢? 丢了重地萧关,折了大将侯成,此仇不报,誓不为人,当即吕布下令,尽起徐州人马,他要和萧逸决一死战! 军令传下,兵马闻风而动,一场惊天大战,也就迫在眉睫了! “温侯且慢!”吕布的一条腿刚胯上赤兔马,陈登就跑了过来,用力抱住了他另一条腿,满脸忠心耿耿的模样! “萧关丢失,人心动荡不安,温侯若要外出征战,必须先把家中的事情安排妥当才可,否则徐州一旦有失,温侯无家可归矣!” “嗯,元龙言之有理,家中确实得安排一下!”吕布虽然无谋,但也绝对不傻,徐州是他巧取豪夺来的,人心一直不服,全靠自己用武力威慑着,才没出什么状况,可自己一旦领兵外出,难保那些别有用心之人不跳出来闹事呀? 再说自己的老婆、爱妾、女儿都在徐州,一旦有失,那可就是家破人亡的下场,想到这里,吕布把马背上的那条腿又收了回来,开始苦思良策~~~ “元龙有何妙计?”以吕布的智慧自然想不出什么稳妥的办法,所以在原地转了几十圈后,又把问题推到了陈登这个始作俑者身上。 “下邳城高池深,又有沂、泗两水之险,乃是第一等的保险之地,而且城中钱粮充沛,兵马众多,温侯何不将家小迁往那里安置,再由公台先生护送,可保万无一失,至于这徐州城吗,下官不才,愿意拼力死守!” 陈登后退两步,躬身一礼,一副士为知己者死的模样! “此计甚妙,如此就辛苦元龙了!”吕布称赞的点点头,下邳城却是一个好去处,论起坚固程度来,由在萧关之上,而且钱粮充沛,离徐州那些宗族大户又远,把妻女放在那里,再有陈宫这个心腹之人坐镇,却是最稳妥的做法了! 好计策就要执行,命令传下,众人都没有意见,严氏、貂蝉等人也连忙开始收拾行囊,陈宫虽然有些疑虑,可吕布把妻女托付给他,就是最大的信任,身为谋士自然也不好推脱,只好准备车辆,带上护兵,向下邳进发了! 安排好妻女,又留下陈登坐镇徐州城,自以为万无一失之后,吕布这才点齐五万大军,又带上曹性、郝萌、臧霸等人,一路向萧关杀去! “恭祝温侯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恭祝温侯早奏凯歌,得胜而还!” 大军出征,陈登率领一众留守文武在城门处送行,又是摆酒,又是鼓吹,很是热闹了一番…… 等到吕布等人的身影走远了,陈登这才淡淡的一笑,又看看身后的徐州城,“这里以后就是自己的天下了,‘虎鸠’,你休想再踏入此城一步……关门!” ………………………………………………………………………………………………………………………………………………… 兖州,宽阔的官道上,曹军大队人马正在滚滚向前,尘土飞扬,人喊马嘶,前后蜿蜒数十里,气势震天,引得道路两旁的正在忙着春耕的百姓纷纷瞩目观看,“盔明甲亮,杀气冲天,真是虎狼之师呀!” 队伍中间,杏黄色帅旗之下,丞相曹操金盔金甲端坐在一辆元戎战车之上,手持朱笔,正在批阅公文,行军途中,不废公务,这就是这位大汉丞相的特色,营中众将环绕在两旁,曹丕、曹彰、曹植三兄弟也在其中,这次出征又把他们带上了! “报……,大都督紧急军报!”一名信使快马飞奔而来,手中举着一封贴了三根鸿翎的十万紧急军情,曹丕连忙上前接过,转身交给自己的父亲! “哈哈……,好,萧郎真是老夫手中的一把神剑呀,剑锋所指,所向披靡!”曹操举着军报仰天大笑,心中是万分的得意,徐州重镇萧关被拿下了,也就等于为他这二十万大军站住了一个坚固的立足点,而后步步蚕食,就不愁得不到徐州,灭不了吕布! 不过军报上也说的明白--‘火速进军,扩大战果’,曹操沉思片刻之后,招手点将,“徐晃、于禁二位将军何在?” “末将在!” “你二人各领一万精兵,轻装前进,日夜兼程,三日之内务必赶到徐州,助萧郎一臂之力!” “末将尊令!”徐晃、于禁不敢怠慢,接过点兵的虎符,立刻动身出发了。 “父亲,咱们是不是也加快行军速度,赶到萧关助战?”军报中的消息传开后,众将都是面露喜色,曹彰更是兴奋的上前请战,希望也能在战场上露上一手! “不必了,有萧郎在,足矣应付那里的局面了!”曹操淡笑着摆摆手,现在他有更好的计划,“传令三军,兵进下邳,抄吕布的老巢去!” “诺!……”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缓兵之计 推荐阅读: ? 作为一名酒鬼,闲暇之时总要喝上几口,萧逸就是如此,就在萧关城楼上,摆上一张小桌,几碟小菜,一坛子美酒,慢慢细品着,还有几名从城中找来的女伎,吹拉弹唱,轻歌漫舞,以助酒兴! 萧逸轻松自在享受,部下们却是严阵以待,典韦带领三千铁骑在城外四处机动,其余七千人马全部进了萧关,紧闭四门,准备好所有防御器械,就等着吕布的大军一头撞上来了! “报大都督,敌将郝萌在关下挑战!”一名亲兵撒腿如飞跑上城楼禀报! “郝萌?……无名之辈,不用理他!”萧逸摆摆手,继续欣赏歌舞,几名女伎知道这次遇到大贵人了,都跳的格外卖力,还不时飞出几个眉眼! 片刻之后! “报大都督,敌将曹性在关下挑战!” “曹性,嗯,还算有点名气,听说此人箭术不错,不过吗~~不要理他!”萧逸摆摆手,继续喝酒! 一连两次不理挑战,玄甲军将校们却丝毫不觉的奇怪,正所谓‘兵对兵,将对将’,打仗也要讲究身份的,大将军刀下不斩无名之辈,杀你,那是高抬你了,大都督乃是天下名将,自然不将这些小鱼小虾放在眼里了。 所有人都在等待,等着那个与大都督齐名的‘天下第一勇将’出现,看一场龙争虎斗! 正当午时! “报大都督,‘虎鸠’-吕布手执方天画戟在关下指名挑战,气焰甚是嚣张!”亲兵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大鳄终于出现了! “虎鸠来了?……好,本都督等的就是他!”只见萧逸以手指天,豪气干云,在无数目光的注视下,双手一拍桌案,长身而起,接着摇晃了几下,拍拍额头,又一屁股坐了回去……,“哎呦-不行,今天这酒有点上头,下去告诉吕布,就说本都督醉酒,明日再与他决一死战!” “诺~~” 亲兵回答的都有些走音了,谁都知道大都督海量无双,醉酒,真新鲜! 有熟悉萧逸性格的将校明白,“醉酒?……呵呵,恐怕自家大都督这又是要冒坏水呢,‘虎鸠’,你该倒大霉了!” 萧关城下! “什么?萧逸醉酒,不能应战,明日再与我决一死战?”听到回答,吕布差点没让自己的口水给呛着,他一路疾如风火的赶来挑战,正是气势如虹的时候,结果碰到个醉鬼,那个泄气呀! “温侯息怒,那萧逸本就是个滥饮之人,醉酒并不奇怪,将士们日夜兼程从徐州赶来,很是疲惫,正好修整一晚,养精蓄锐,明日再战不迟呀!”大将曹性连忙在一旁劝阻,先立营寨,而后开战,那才是用兵的正途! “也好,那就休息一晚,明日看我如何斩了此獠!”吕布一调马头,带领人马在十里外,选一高坡下寨,准备养精蓄锐,大战一场! ………………………………………………………………………………………………………………………………………………… 想法是好的,可休息是不成的,傍晚时分,吕布麾下将士刚刚把铁锅支上,连水都没煮开呢,就听到营寨外边马蹄隆隆,喊杀声震天,“有敌人来偷袭了~~” “敌军袭营了,快点备战呀!” “是玄甲铁骑,快点迎战呀!” 晚饭也顾不上吃了,在吕布的指挥下,徐州兵将连忙拿起武器,牵过战马,整好队形,冲出营寨准备迎战,结果等他们高喊着杀出去后,只看到地上一些散落的火把,敌人早就跑的没了踪影…… “无胆鼠辈,有本事与我决一死战!”吕布已经得知,刚才跑来扰乱的,就是玄甲军中大将-典韦,没想到也是个望风而逃的货色! 带着一肚子的气,草草的吃过晚饭,徐州兵将开始睡觉休息,谁想到刚睡下不到半个时辰,就听到萧关方向号角嘶鸣,喊杀震天,还有无数的火把闪动,就像一条金蛇在狂舞! “不好,是鬼面萧郎杀出关来了,大家快快起来,出寨迎战!” 穿衣、着甲、备马、整队,当吕布手提方天画戟,带着一群睡眼惺忪的部下冲出营寨时,才惊奇的发现,萧关里面根本就没出来一兵一卒,只不过是在城头上喊几嗓子,晃晃火把,等把他们都吵起来后,人家又回去接着睡觉了! “萧逸,卑鄙小人,无耻之徒,有本事与我单打独斗,看看谁才是天下第一英雄!”暴跳如雷的吕布对着萧关整整骂了半个多时辰,却又毫无办法,最后只能是口干舌燥的回营去了! 就这样,一会是典韦偷袭,一会起萧关上面吹号,数次吵的徐州兵马不得安息,现在就是傻子也知道对方在玩疲惫战术,可吕布又毫无办法,自己最好的谋士陈宫被派到下邳去了,没有人为他出谋划策,真是气死人也! 无奈之下,吕布只好让郝萌和曹性各带三千兵马,在大营周围严加防范,来回巡逻,剩下的将士们这才勉强睡了一个时辰,然后天就亮了,整整折腾了一宿呀! 第二天一早,当吕布顶着黑眼圈,带着满肚子的怒火再次来到关下挑战时,他得到一个不可思议的结果~~“萧大都督起床的时候,不小心把腰给扭了,不能出城迎战,决战的日期推迟到明天,一定不死不休!” “该死的,无耻小人,恐怕是在女人身上把腰扭了吧,怎么不扭死你,酒色之徒!”吕布又是一阵大骂,然后无奈的收兵回营,没办法,对方有雄关作为屏障,占了极大的地利,不出来,他也没有办法! 第三天,很不幸,萧大都督的脚气犯了,不能出关迎战~~ 第四天,还是很不幸,这次萧大都督倒是没事,也做好了迎战的准备,可是他的坐骑‘白菜’大爷发脾气了,死活不愿意动弹~~~ 现在连白痴都知道了,这是萧逸的‘缓兵之计’,曹操的二十万大军已经抵达兖州,很快就要杀进徐州境内了,到时候两军汇合,吕布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夺不回萧关了,而且连徐州东部的郡县可能全部丢失,那可真是天塌一半呀! “不能再等了,给我攻城,就是用头撞,也要把萧关的城门撞开!” 事到如今,吕布也豁出去了,亲自立马阵前,指挥部下人马开始强攻萧关,无论如何也要在曹操大军来到之前把城池夺回来! 萧关城楼上,号称犯了脚气的萧逸,正四平八稳的坐在那里,一边品着小酒,一边哼着小调,“我站在城楼观山景呀,耳听得城外乱纷纷,旌旗招展,空翻影,却原来是虎鸠,发来的兵~~” “真想听听原汁原味的《空城计》呀,可惜,‘冢虎’-司马懿是找到了,‘卧龙’却依旧毫无踪影,‘凤雏’也是如此,萧逸曾经秘密派出人手,到荆襄一带明察暗访,可连这两个人的影子也没摸到,难道说天意如此,还不到他们出世的时候吗? 还有那条流传了千年的诅咒,莫非真的会灵验吗……‘郭嘉不死,卧龙不出’,二人命中相克! 如果自己屠了那条‘龙’,好朋友的命运会不会就此改变呢,天意,到底如何呀? 摇摇头,萧逸把各种纷乱的想法都压到了心底,有自己在,绝不会让好朋友中途陨落的,哪怕苍天无眼,哥也要用手中宝剑,杀出一条活路来……,不过现在吗,先收拾了这头‘虎鸠’再说吧! 将手中美酒一饮而尽,没错,萧逸玩的就是‘缓兵之计’,原以为这个办法最多能瞒住吕布两天,没想到一下子竟然糊弄了整整四天,这让他对‘虎鸠’的大脑发育水平再次做出了评估~~~半弱智! “就这智商,还敢出来带兵打仗,看哥怎么玩死你!”看着城外密集如云的军阵,萧逸冷冷一笑,将手里的酒杯摔了个粉碎,提起凤翅鎏金镗~~~“开战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八章红头死签 推荐阅读: ? 吕布为了夺回萧关也是拼命啦,他将五万人马分成三队,由部将郝萌、曹性、臧霸分别领队,轮流向城墙发动了猛攻,自己更是亲提方天画戟在后面指挥督战,但凡有退缩不前者,格杀无论! “咚!……咚咚!~杀!” 随着隆隆的战鼓声,在军官们的威逼下,徐州兵士向萧关发动了潮水般的猛攻,冒着密集的箭雨,顶着砸落的巨石,他们般开鹿角,运土填壕,而后竖起一架架云梯,向城头奋力攀援而上~~~ “呵呵,送死的来了,哥今天要好好开次杀戒了!”城楼上,萧逸眼中全是嗜血的神色,徐州兵马看似气势汹汹,不过是外强中干而已~~ 如果敌军第一天兵临城下,趁着锐气正盛的时候就发起进攻,萧逸还有一点担心,可是四天的日夜袭扰,让对方人困马乏,士气一落千丈,吕布那头‘蠢虎’又一心想着单挑决斗,根本没准备太多的攻城器械,用血肉之躯硬攻萧关,来吧,绝对有多少死多少! 箭雨、落石、滚木、油锅……,这就是萧逸为徐州兵将准备的礼物,不得不称赞一声,魏续、宋宪二人守关的时候太负责了,各种东西准备的十分充足,此时毫不吝惜的全招呼了出去,再加上城高沟深,任谁碰到这些也够喝一壶的! 箭簇如蝗,乱石如雨,在如此密集的打击下,徐州兵士就像海浪一样,一次次的冲上去,又一次次的退回来,大海起伏留在沙滩上的是小鱼、贝壳,而他们留下的则是一具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不许退,有敢后退一步者,格杀勿论!”吕布在后队已经有些红眼了,指挥手下亲兵,乱刀砍杀那些退下来的溃兵,这才勉强把阵脚稳住,但几个回合的冲击下来,他们在城下至少也折了两千多士兵,可谓死伤惨重! “温侯,城上箭簇如雨,弟兄们攻不上去呀!”一身血污的郝萌手提大刀走了过来,刚才就是他带队攻城的,结果碰了个头破血流,关键时刻,如果他不是举起身边一名士兵挡在前面,差点就被射成筛子了~~ “该死的,给我抽死签,组织死士再攻,就由你带队,再攻不上去,全部格杀无论!”吕布也是急了,拿出了军中很少用到的‘死战法!’ “诺!”郝萌哭丧着脸答应一声,他知道,自己再攻不上城头,吕布绝对会宰了他……,哎,大丈夫宁死阵前,不死军法,拼命吧! “抽死签啦!” “抽红头死签啦!” 很快,一个个大签桶就被摆在了士兵们面前,里面全是白木签,每十根里有一根图着红头,那就是‘死签’,抽中着就要被编入死士之中! 冲锋的时候,死士在前,督战队在后紧跟着,但凡有停步回望着,二话不说,一刀斩杀,用死亡的巨大威胁激发这些士兵的战斗力,算是一种比较惨烈的攻城方式,虽然很管用,却不能常用,因为过度的威逼容易引发士兵们哗变,可是吕布现在顾不上许多了,为了尽快躲回萧关,把这种‘逼虎跳涧’的办法也用了出来! “哗!……哗哗!” 签桶摆到那里,那里的士兵就潮水般退后,大家当兵吃粮是为了谋条生路的,不是来白白送死的,谁愿意去做九死一生的‘死士’呀……,只有一些体型彪悍,脸上布满伤疤的老兵主动上前抽签,这样的结果,自然把吕布气的暴跳如雷,却又毫无办法。 这五万人马,大都是从当地招募来的土著兵士,徐州富庶,百姓们生活不愁,自然也就少了几分彪悍之气,不要说跟悍不畏死的‘并州狼骑’相比,就是跟当初的西凉兵比都差了许多,再加上吕布又不得人心,自然更没人愿意为他卖命了,也就军中的一些并州籍老兵还有那个勇气,不过这样的士兵,太少,太少了! 没有自愿的,那就只好强迫了,军官们连打带骂,拳脚、皮鞭一起上,总算逼着那些士兵把‘死签’抽完了,没抽中的自然是谢天谢地,抽中的个个面如死灰,还有嚎啕大哭者,结果又招来一顿鞭子~~~ 就这样忙活了半个多时辰,总算凑出了三千‘死士’,由郝萌亲自带队,开始列阵准备攻城,与此同时,五百督战队也到位了,全都赤膊上身,头裹红绸,手持明晃晃的鬼头大刀,就等着一会砍人了! “将士们,有死无生,给我杀呀!” 郝萌也是豁出去了,脱了个赤膊,一手持刀,一手盾牌,带着死士们向萧关发起了决死冲击,将是兵的胆,有了一个带头的,那些犹豫不前的士兵也鼓起一些勇气,高喊着向前冲去! 可惜,进攻是凶猛的,打击是无情的,这些死士们用盾牌顶过几轮箭雨之后,刚摸到城墙边上,就领受了‘金汁灌顶’的超级待遇! 一锅锅沸腾的‘金汁’无情的泼下,还散发着浓浓的恶臭,把那些死士们烫的哭爹喊娘,满地打滚,不少人就被活活的烫死,也有些受不了这个痛苦,用刀子自己解决的,活受罪,有时候还真不如死了呢! 这还是萧逸当初在雁门关时想出的办法,用沸水加油熬煮人畜的粪便,然后倒下去,虽然味道难闻了点,可守城绝对好用,一烫就是一大片,而且伤口溃烂无救,就是玄甲军的士兵们鼻子受了点罪,一人裹条围巾也就是了~~ 死尸堆积,哀声震天,好不容易熬过了那几十锅金汁的泼洒,还没等‘死士’们喘口气,又一样守城利器砸到了他们的头上~~‘狼牙滚木!’ 选二人合抱的粗大原木,去掉头尾,截成一丈五尺长短,去皮、抛光以后,楔进密密麻麻的三尺狼牙大铁钉,再用铁条箍好,用两根铁链吊在城头上,守城的时候,看到那里敌人密集就砸下去一根,绝对是一砸一片,一滚一条血胡同~~~~ 等砸完之后呢,还不算完,两根铁链用转盘一剿,人家又把滚木拉回城头上了,这宝贝是可以多次利用的~~~ “顶不住了,实在顶不住了!”死士们哀嚎着想往后退,可刚一扭身,后边的督战队就上来了,鬼头大刀毫不留情,一刀一颗人头落地,逼着他们继续攻城~~ 城楼上,萧逸非常享受的指挥着战斗,敌人的鲜血对他来说就是最美的酒浆,浓醇、香烈、诱人……,刺激的他浑身轻飘飘的,有一种要‘飞仙’的感觉! 不过吗,遭受如此巨大的杀伤之后,敌军竟然还是死战不退,这多少让他有些意外,目光一扫,顿时落在了正手举大刀,领头冲杀的郝萌身上~~ 死士们之所以能坚持到现在,一是身后有督战队斩杀逃兵,第二,就是有这个悍不畏死的首领指挥,看到这里,萧逸冷笑着抽出了自己的绝影宝雕弓,想了想,又抽出一支三棱透甲锥,如此悍将,也配的上这支箭了! 弓开满月,箭走流星…… 一道寒光直奔正在攀爬云梯的郝萌而去,要说这郝萌也是吕布麾下一员悍将,尸山血河里爬出来的,战场经验极其丰富,感觉到不好后,连忙把手中大刀横在胸前,试图挡住射来的箭簇~~ 可他太低估三棱透甲锥的力道了,五石强弓射出的箭簇,就像一把大锤直接将郝萌手里的大刀撞了开,而后去势不减,一箭从胸**入,后心透出,绝对的稳、准、狠! “你……鬼、面、萧……!”挣扎着用手指了指城楼,郝萌再也说不出最后一个字了,死尸从云梯摔落,砸了个血肉模糊~~~ “郝萌将军死了~~~” “郝萌将军被射死了!~” 主将战死,本来就进退两难的死士们顿时奔溃了,再也不敢停留在城下,纷纷向后退去,至于那些督战队,你们手里有刀,爷手里的家伙也不是吃素的,敢挡爷的活路,那就送你去死吧~~ “拼了,横竖是死,夺条活路……”红了眼的死士们轮动大刀亡命的劈砍起那些督战队来,纷纷夺路逃生~~~ 进攻,一败涂地!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一十九章钱能杀人! 推荐阅读: ? 身为统兵大将,肯定有一些压箱底的本事,吕布也不例外,眼看进攻再次失败,连麾下悍将-郝萌都战死在城下,逼的他把最后的手段也用出来了! “来人呀,给本将军把东西都抬出来!”咬着后槽牙,心头滴着血,吕布让手下亲兵抬出十几口大木箱子,打开一看,全是金砖、银锭、铜钱、丝绸~~~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既然连威逼的手段也不管用了,那就用钱财来激发士兵们的斗志吧,这可是百试百灵的办法,因为,人没有不爱财的! “钱!……真是钱!……好多的钱!” 果然,财物一般出来,立刻把士兵们的目光吸引了过去,当兵吃粮的大都是穷苦出身,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金银财宝呀,在巨大的诱惑下,就是那些原本怯懦的士兵也生出了无限的勇气! “将士们听着,金银财宝,勇者所有,凡是能冲上萧关城头者,每人赏金十两!”吕布坚信人性本贪,当初自己就是被李肃用一匹赤兔马,几十颗明珠,一大箱子财宝所诱惑,最后杀了‘义父’丁原,投奔董卓的……,钱财动人心呀,如今把金子摆在面前,不信士兵们不卖命! “快点呀,想要金子的站出来列队攻城啦!” “金银珠宝有的是,想发财的就别犹豫啦!” 校尉军官们纷纷开始蛊惑士兵,一些比较贪财的甚至主动站在了攻击位置上,他们也是人,也爱黄白之物呀! “我去!……我也去!” “不就是一条烂命吗,豁出去了!” “没错,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只要攻上城头,以后就可以享福了!” 钱财的诱惑战胜了对死亡的恐惧,士兵们纷纷报名参战,短短时间里,竟然招募出七八千个勇士,都是些要钱不要命的主,一个个眼珠通红的盯着萧关城墙,看那气势,就算是铜打铁铸的,他们也能咬下一口来! 士兵们气势如虹,看的吕布是哈哈大笑,有了这些亡命之徒冲杀,萧关唾手可得,虽然钱财花出去不少,不过也值了,只要能打败萧逸,就是让他倾家荡产都没问题! 城楼上,萧逸一点不差的把底下的情况看了个清楚,望着那些双眼通红,杀气冲天的士兵,他也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利益熏心,可忘生死呀!” 当初的秦军为什么号称‘虎狼之师’,在战场上悍不畏死,就是因为利诱呀,秦法规定:“士兵们每砍下敌人一个头颅,就可以晋升一级爵位,还能得到住宅一处,良田数亩……,父母如果是囚犯的可以赦免,妻子如果是奴隶可以抬籍成平民!” 在如此巨大的诱惑下,谁上了战场不拼命呀,甚至是不惜以命换命,秦军死士上阵,连铠甲都不穿,根本就没有‘怕死’这个概念,如今,城下那七八千士兵也出于同样的状态! “怎么办?怎么办?” 如果是一般的将领,这时候估计就得麻爪了,除了下令死守,或者同样用重金奖励士兵,以硬碰硬之外,也就没什么更好的办法了~~ 但萧逸不一样,咱可是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上过高中,考过大学的人,什么心里学,经历学,资本论……,多少都是看过一些的,虽然学的不是很精,只考了六十分,但对付这些要钱不要命的士兵,足够了! 伸手把中军官-小斌叫了过来,萧逸贴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又指了指城下那些贪财的亡命徒,最后摸摸鼻子,阴笑了几声! “诺!” 小斌也是聪明人,立刻领会了自家大都督的意思,一双锐利的眼睛先是瞪的老大,而后又缩成一条线,跟着笑了几声,然后招呼了百余名亲兵,顺着城道跑下去准备了! “来吧,虎鸠,看看咱们谁技高一筹,谁又给别人做了嫁衣!” ………………………………………………………………………………………………………………………………………………… “咚!~~咚咚!” 萧关城下,旌旗飘摆,战鼓如雷,经过最后的动员,七八千名红着眼睛的士兵开始进攻了,他们一手盾牌,一手弯刀,排成比较松散的队形,开始向城墙步步逼近~~ 不站开点不行呀,那种‘狼牙滚木’的威力太大,一砸就是一大片,还专门往人多的地方砸,他们是来发财的,不是来送死的,自然要讲究一点战略战术了! 除了盾牌,不少士兵还弄来了牛皮披在身上,都是从营地帐篷里割下来的,反正攻破萧关,晚上也不怕没地方睡觉,实在找不到牛皮的,就往身上涂泥巴,越厚越好,这是防备那种可恶的‘金汁’,一烫一大片,有了泥巴就能阻隔一下~~ 在金钱的巨大动力下,士兵们的智商也是直线上升,想出了无数可行的好办法,以对付城头上那些利器! 一百步,城上没有动静! 七十步,城上没有动静! 四十步,还是一点动静也没有! 密集的箭雨没有出现,滚木也没有砸下来……,这让攻城的士兵们有些迟疑,反常既为妖,他们可不相信玄甲军会突然手软了,地上那一摊摊血肉模糊的尸体可以证明,守城的都是些杀人如麻的老手了,莫非是箭簇用完了?……不应该呀,这才打了大半天而已,萧关的军械储备可是出了名的充足呀! 带着各种疑问,士兵们终于摸到了城墙底下,可上面的守军还是一点动静也没有,任由他们把云梯竖了起来。 “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事到如今,也没有别的退路了,大家豁出命去上吧,只要爬上城头,那十两金子就到手了!” “杀!……冲上城去,领重赏!” 士兵们齐声呐喊,就要开始爬城,与此同时,城上的玄甲军终于有了动静,一堆堆金呼呼,白闪闪,黄澄澄的东西砸了下来,而且数量极多,铺天盖地,跟下雨一样! “噗通!……噗通!噗通!” “大家小心,有暗器!” 士兵们本能的将盾牌举过头顶,准备硬扛来临的打击,也有不少人用牛皮把自己蒙了起来,顾头不顾腚的,见识过‘金汁’、‘狼牙滚木’后,他们是真怕玄甲军再出什么大杀器了! ‘叮当’声不绝于耳,士兵们的盾牌被砸的乱响,有些保护不到位的,脑袋、肩膀、后背都挨了砸,却是挺疼,不过似乎并不致命,城上到底砸的什么东西,挺重,却砸不死人~~~ 摸着脑袋上被砸出来的大包,那些本以为自己死定了的士兵们睁开了眼睛,然后,他们的眼睛就再也闭不上了~~ 放眼望去,城墙下边,光芒耀眼,全是金锭、银砖,上好的五珠铜钱,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阵阵诱人的光芒,是那么的可爱! “我不是在做梦吧?” “还是刚才已经被砸死了,灵魂升天了?……否则怎么遍地都是钱呀?” 带着无数的怀疑,有人抬头望天,有人伸手掐自己,还有胆大的把金锭放在自己嘴里咬了咬,试试真假,“嗯,挺软,微甜,是真的,天上真的往下掉金子了!” 一回生,两回熟,当城上再次落下无数的金雨时,士兵们就不再用盾牌遮挡了,而是张开双臂,迎接这些小可爱的到来! “抢钱呀!……谁抢到就归谁呀!” 喊声是从城上传下来的,受到提醒,下面的士兵们终于反应过来,纷纷扔掉手里的盾牌,开始玩命的往怀里划拉起钱来~~ 大家拼命攻城做什么,还不是图那十两的赏金吗,现在地上的金子别说是十两,就是千两、万两都有了,那还攻城做什么,抢钱才是正理呀~~ 七八千名士兵全涌到了城下,玩命的抢起地上的钱财来,很快,因为分赃不均,就开始发生了打斗,尤其是那些落在后边,没抢到多少的士兵,看着同伙怀里沉甸甸的金子,能不眼红吗? 先是拳脚,接着是兵刃,最后红了眼的士兵们干脆自相残杀起来,本来就是为了钱财来拼命的,跟谁拼不是拼呀,杀吧,砍死你,金子就都是老子的~~ 就这样,七八千气势汹汹的死士,连城墙都没爬上去,就自相残杀起来,城上的玄甲军唯恐天下不乱,那里杀的不够激烈,他们就多倒几箱子财物,最后连箱子都扔了下去,还真砸死了几个倒霉鬼,不过能被成箱的金锭砸死,估计也是笑着死的~~ 吕布傻了,目瞪口呆,好半天都合不拢嘴,用手指着城楼,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只知道一件事,“自己千辛万苦想出来的办法,被人家轻而易举的就化解了,而且不费一刀一箭……,用钱,同样可以杀人呀!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二十章钱财诛心 推荐阅读: &;章节内容开始&; 城楼上,萧逸端坐在女墙边,美滋滋的喝着葫芦里的好酒,还不时从身边的箱子里抓起几枚金锭扔出去,这感觉真是让人沉醉呀 而且他的手劲很大,扔出去的金锭绝对是稳、准、狠,锭锭见血,那是真真的用钱砸死人呀!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掂着手里的金锭,这就是萧逸想出来的破敌之策,以毒攻毒,以金钱破金钱,你们不是都冲着金子才来拼命的吗,好,那哥就满足你们,几十箱钱财扔出去,进攻的士兵果然自相残杀起来 这些钱财都是玄甲军最近扰乱徐州时,从那些大户人家手里借来的,没想到却成了守城的利器,看那杀伤力,比起狼牙滚木来还要高出十倍不止,兵器杀人,钱财诛心呀! 其实这样的计策,只能用来对付那些军纪涣散,内心贪婪的军队,如果换一支冻死不拆屋,饿死不劫掠的铁军,那就一点效果也没有了! 萧逸对此倒是不担心,前世有一部电视剧里的主人公说得好,“一支军队的个性,是由他的首任军事主官决定的,军魂已定,再难改变!” 只要看看对方的主将是谁,就知道这手金钱雨绝对管用了! 一个为了富贵钱财,连自己干爹都能杀的家伙,带出来的军队也肯定是贪婪无比,吕布贪财,他手下的兵将肯定更贪,这就叫性格决定命运呀! “扔一个!再扔一个!” “呵呵,老子砸中了,满堂彩!” “抢钱吧,天女散花!” 玄甲军的士兵们此时正在比赛用金锭砸人玩,丝毫没有在意扔出去多少钱财,这就是萧逸性格的体现,冷酷无情,挥金如土,会弄钱,也敢砸钱! 另外士兵们已经被告知了,砸出去的钱财,不过是让城下那些蠢货帮着数一遍而已,用不了多久,就会原封不动的回到自己手里,而且还会变多! 大都督的话,那绝对比金子还真,所以玄甲军士兵们扔起金锭来才会毫不吝惜! “不许抢钱,谁也不许抢,攻城、立刻攻城!” 城下,吕布的嗓子都快喊破了,可手下士兵没一个听令的,依旧拼命的抢夺钱财,厮杀的极其凶悍,就刚才那一会功夫,死在自己人手里的士兵,比起前几次攻城的伤亡数还要大,就算死了,手里还牢牢的攥着抢来的钱财,真是要钱不要命了! 吕布也派出了一支人马,试图整顿军纪,结果几千人冲过去,不但没能制止住骚乱,反而也被裹了进去,厮杀的更加激烈了,如今城下的情况就像是一处泥潭,无论灌进去多少清水,流出来的永远是泥浆 最后,连吕布手下的亲兵也加入到抢夺的行列,局面彻底失去控制,五万大军乱成一团,士兵们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也忘记了这里是战场,所有人都是一个想法,“抢钱,抢更多的钱,谁敢阻拦我,就砍死谁!” 一个时辰过去了,厮杀依然在继续,那些已经抢到钱财的士兵纷纷向外围逃窜,到了隐蔽的地方后,把盔甲、兵刃一扔,直接抱着怀里的金银逃之夭夭了 有了这么多钱财,足够他们回家去做个富家翁的,何苦继续给吕布卖命呢! 那些没抢到钱财的士兵,则奋力向里冲突,四处翻捡死尸,希望能找到一些惊喜,或者就干脆截杀那些先行者,富家翁,谁不想当呀 “轰隆隆!呜呜!杀!” 就在局面混乱的无以复加时,萧关的大门突然开了,号角声中,数千玄甲军呼啸而出,萧逸手持凤翅鎏金镗,一马当先,直接从那些还在低头寻宝的士兵身上踩踏过去,铁蹄所到之处,惨嚎不断,血如泉涌 “不好了,鬼面萧郎杀出来了!大家快逃命呀!” 人就是这样,没钱的时候什么也不怕,反正烂命一条,到了战场上也是悍不畏死,可一旦有钱了,立刻变得贪生怕死起来,因为有美好的生活等着他们,谁还愿意玩命呀! 那些徐州士兵就是如此,不少人怀里都揣着沉甸甸的金元宝,谁还愿意去拼命呀,因此,见到玄甲铁骑杀出来后,纷纷后退,没一个愿意上去迎战的,反而有不少士兵趁乱逃跑,任由那些校尉军官们如何喝骂也制止不住,几万人的大军,硬是被人家几千人打的毫无还手之力 “杀呀,合围徐州兵马,活捉吕布!” “曹丞相大军到此,尔等还不束手就擒!” 就在吕布一筹莫展的时候,左右两翼突然响起震天的喊杀声,只见两支人马旋风一般冲杀了过来,一支打于字军旗,一支打徐字军旗,正是曹操派来的两路援军,徐晃、于禁到了! 二人来的正是时候,看到萧逸带领几千铁骑在敌军中左右冲突,纵横踩踏,立刻也投入到战斗中,他们可都是生力军,又是锐气正盛,这一番冲杀,顿时把徐州兵马给打的溃不成军 “顶住,速速布阵,给我顶住左右两翼!”乱军之中,吕布手持方天画戟亡命厮杀,可一个人的力量在万马千军面前是如此的弱任他神勇盖世,也扭转不了时下的局面了 “温侯,大事不好了,典韦带兵偷袭了营寨,断了咱们的归路!”一身血迹的曹性从乱军中冲了出来,脸上全是慌张的神色! 吕布回头一看,果然,十里外大营方向,浓烟滚滚,火光冲天,显然是被人端掉了,“前有强敌,退路断绝,这下可真是一败涂地了!” “萧逸,无耻小人,狡诈之徒,我跟你拼了!”连战连败,处处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吕布彻底疯狂了,双眼血红,一催坐下赤兔马,就要冲出去拼命, “温侯不可呀!”幸好身边的曹性手疾眼快,一把死死抓住了赤兔的马头,“此间大势已去,咱们还是立刻退回徐州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呀再不走,就真的全军覆灭了!” “混蛋!”看着浓烟滚滚的大营,又看看正在战场上耀武扬威的萧逸,吕布气的咬碎口中钢牙,却又无计可施,最后一狠心,一拍大腿撤! 想撤,那是容易的,萧逸的宗旨就是趁你病,要你命,在汇合了徐晃、于禁两支援兵后,三方合兵一处,扇子面般压了上去,誓要活捉吕布 合围、突破,再合围、再突破,反反复复,血战不止,这就是萧关战场上的情景,为了将敌军彻底歼灭,在萧逸的指挥下,三路大军铁臂合围,八面封堵,牢牢的控制住了主动权,尤其是数千玄甲铁骑,就像一群恶狼,在敌军中穿插突破,大砍大杀,每次都能狠狠撕下一块血肉来! 不过吕布就是吕布,虽然身处逆境,神勇却丝毫不减,凭着胯下嘶风赤兔马,手中方天画戟,在战场上往来冲杀,无人可挡,终于让他带领一部分亲兵杀开条血路,逃出去了! “好一个虎鸠,果然是神勇无比!”战场上,萧逸横镗立马,手中还提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赫然就是敌军大将臧霸,如果不是此人拼死断后的话,吕布也逃不出去 对于如此忠勇之人,萧逸虽然斩杀了他,却也决定给他一份应有的荣耀,和之前的郝萌一起,两颗头颅都制作成骷髅盏,好好的珍藏起来! “报大都督,我军大获全胜,除吕布那厮逃走外,敌军其余各部皆被歼灭!”徐晃、于禁一脸兴奋的跑了过来,真是一场漂亮的大胜战呀,放眼望去,到处都是跪地投降的俘虏,至于缴获的盔甲、兵刃、旗帜、锣鼓、帐篷,更是堆积如山,包括之前扔出去那些金银财宝,全都原封不动的回来了! 萧逸点点头,经此一役,敌军精锐折损大半,徐州五郡之地,也很快就要落到自己手中了,不过对那头虎鸠决不能丝毫手软,非得斩尽杀绝不可! “传令下去,留下步兵打散战场,其余各部骑兵,人不卸甲,马不离鞍,跟我继续追杀吕布,此人不死,我等寝食难安!” “诺!” ...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一章兵不血刃,拿下徐州! 推荐阅读: ? 徐州城,当吕布远远的看到这座雄伟的城池时,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就在数天以前,他从这里出发时,手握五万大军,一路上旌旗飘摆,好不威风! 再看看现在,身后只有三四千名并州老兵跟着他冲出了重围,其余的人马全留在战场上了,军资器械也丢了个干净,负责断后的臧霸恐怕也难逃厄运,真是损兵折将,一败涂地呀! “温侯无需悲痛,胜败乃兵家常事,丢些人马,不算什么,再说徐州富庶,钱粮众多,只要稍微修养些时日,就可以继续招兵买马,恢复实力,再与那‘鬼面萧郎’决一死战也就是了!” 曹性连忙出言安慰,其实他心中同样不好受,三员大将出征,回来的就他一个,真是败的好不凄惨呀! 至于恢复实力,又谈何容易,一路上看萧逸那穷追不舍的架势就知道,绝不会给他们喘息的机会了,一切听天由命吧! “事到如今,也只好如此了,只要徐州还在手中,本将军定能卷土重来!”吕布勉强止住悲伤,纵马向徐州城而去,一路突围厮杀,早已是疲惫不堪,现在赶快让将士们修整一下才是正理,不过,他很快就发现,就连这个愿望也无法实现了~~徐州城易主了! 城池还是那座城池,士兵也还是那些士兵,可是城楼上原本悬挂的‘吕’字大旗不见了,换成了一面白底红字,六尺大小的‘曹’字大旗,在那里迎风飘摆,威风凛凛! “徐州城丢了?可它怎么会丢了呢?” 吕布虽然身在战场,可心里一直牵挂着老巢的安危,流星探马可是一天三次向他禀报,说是后方一切平安,结果就平安成这副样子,连旗帜都换了? 吕布也是沙场宿将,略一打量就看出来了,徐州城根本就没有任何战斗过的痕迹,连城门都是完好无损的,也就是说,这座城池是内部起了变化,有人背叛了,“是谁?那些宗族大户?……原来的官吏?还是陈登……” “哈哈,数日不见,温侯别来无恙呼?”只见城头上旌旗一闪,走出十几个人来,一个个身穿士族华服,手提宝剑,满脸的傲气,正是徐州城里那些有名的宗族大户的家主,为首之人三十多岁年纪,细眼长眉,三屡长髯,正是陈登~陈元龙! “陈登,本将军待你不薄,你因何叛我?”吕布再傻也知道发生什么了,他被出卖了,而且是**裸的出卖! “温侯此言差矣,徐州乃是大汉城池,而今我等归顺朝廷,是光明正大之举,何言背叛呀?”陈登手须髯,一脸的得意! 大军出征之时,他就和各家门阀联络好了,如果吕布打了胜仗,复夺萧关,那他们就继续阿谀奉承,做忠臣,如果打了败仗,呵呵,那么对不起,徐州你也就别想再回来了! 将城池献给曹丞相,绝对是大功一件啊,如果再加上‘虎鸠’的一颗人头,那就更完美了! “悔不听陈宫之言,错信了你们这些卑鄙小人!”吕布悔呀,悔的肠子都青了,当初陈宫不止一次的对他说过,陈登居心叵测,万万不可托付重任,如今果然应验了! “给我攻城,活捉陈登,我要把他的心肝挖出来看看,到底是红的?还是黑的?”挥动手中方天画戟,吕布就要拼命。 “报温侯,大事不好了,曹操带领大军二十万,直扑下邳城而去,公台先生十万火急求援!”一名鸿翎急报,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萧关、徐州城尽已丢失,如果下邳再失陷,吕布就再没有他立足之地了,而且他的妻子、爱妾、女儿也都在那里呀! 与此同时,远处尘埃大起,不用问也知道,肯定是那些阴魂不散的玄甲铁骑又追上来了,前无去路,后有追兵,在这种情况下,就连那些并州老兵也开始动摇了,谁还有心思攻打徐州呀,纷纷开始趁乱逃走,再不走,恐怕就真的走不了了! “撤退!……” 事已至此,无力回天,吕布一调马头,带着无限的怨恨,向着下邳城方向而去,那里还有一座城池,还有数万守军,也还有最后一丝希望! ………………………………………………………………………………………………………………………………………………… “参拜大都督!” 还是徐州城下,还是陈登那些人,却完全换了一副模样,个个点头哈腰,恨不得把嘴角咧到耳根边上去,有聪明点的,主动跑过去牵马坠蹬,那份殷勤就别提了! “进城!”萧逸也没客气,大手一挥,手下的玄甲军就冲进了徐州城,第一时间接管了城防,以及府库、武库、刺史府等要害! “下官早已经准备好了接风宴,请大都督赏脸用上几杯水酒!” 看到玄甲军的动作如此迅捷、霸道,陈登心里也有些不安,不过脸上的笑容不变,他对自己拍马屁的本事很是自信,难道还拿不下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吗? “刘备的家眷在那里?”萧逸连马背都没下,他对接风宴没兴趣,无非是醇酒、美人,再加上几箱子珠宝孝敬而已,真正让他感兴趣的是‘大耳朵阿福’的两个老婆,那可是比徐州城还宝贵的存在呀! “玄德公的家眷就在城中居住,下官给大都督领路!”陈登脸上笑容不变,心中却存了很大的疑问,莫非这位‘鬼面萧郎’喜欢人妻?否则干嘛一进城就先问人家的老婆呢? 刘备的两个老婆就在徐州,当初吕布夺城之后,并没有赶尽杀绝,而是把两个女人好生安置起来,每月供应钱粮米面,待遇优厚,这么做一是收买人心,毕竟糜夫人家里是徐州宗族大户,更是天下三大财阀之首,再者,也是对刘备的一个制约,人质在手,就不怕他闹事了! 听说‘鬼面萧郎’登门,糜府上下就像地震了一样,人心惶恐不安,主事的糜芳跟头把式的跑了出来,跪倒在地,连话都说不出来,面如死灰一般,‘杀神’临门,能有什么好事呀? “二位夫人何在?”萧逸四下看了看,不愧是天下三大财阀之一,到处都透着富贵之气,刘备可真是取了个好老婆呀,这要是在后世,一辈子都不用奋斗了,每天想着怎么哄老婆开心就可以了! “就~~~就在后宅!”糜芳哆嗦了半天,终于还是没敢隐瞒,他此时心中也很是怀疑,这位‘鬼面萧郎’是不是人妻爱好者呀?……莫非,自己就要换妹夫了?要说这个似乎也不错呀! 后宅,大堂,二位绝色美人端坐其中,正位上的是糜夫人,今年只有十八岁,长的身材高挑,眉清目秀,一张小脸上还隐隐的透着些刚毅之气,身穿长袖八彩裙,腰系两根丝带,都打着死结,一只手还背在身后,似乎拿着什么东西…… 侧位上陪坐着一名年龄略大的女子,长的粉嫩洁白,肤色如羊脂美玉一般,吹弹可破,只是胆子略小些,一副惶恐不安的模样! “无愁见过二位夫人,受惊了!”欣赏完两位绝色佳人,萧逸淡淡一笑,拱手行礼,很是客气! “大都督军务繁忙,不知来见我们两个妇道人家有何贵干?”到底是大财阀家里出来的,糜夫人虽然心里也是惶恐不安,但表面上还能应对! “呵呵,我与玄德公乃是知心好友,亲如兄弟一般,今日兵进徐州,焉能不过来拜见一下二位夫人!”说着萧逸一挥手,亲兵们立刻抬进许多大箱子来,里面都是金银珠宝和上好的绸缎,这都是陈登等人的见面礼,正好借花献佛了! “大都督有心了,奴家多谢!” 看到礼物,糜夫微微福了一礼,心中才算略微安稳一些,到不是她贪图财物,身为财阀家的小姐,她什么没吃过,什么没见过呀…… 对方送礼物来,说明没有什么恶意,这才是主要的,再者,她们远在徐州,并不了解许昌的情况,还真以为刘备结交了这么一位好朋友呢? 又闲谈了几句,萧逸起身告辞,一直到他走远了,二位夫人紧绷的那根弦才松下来,甘夫人吓得是直拍心口,没办法,‘鬼面萧郎’呀,那可是能止小儿夜啼的狠角色,论说还爱吃死人肉! 糜夫人也是送了口气,把背后的小手拿了出来,赫然握着一把小巧的匕首,她可是做了以死保全名节的准备! “这位鬼面萧郎,真的挺怪,倒是人还不坏!”看着地上那些丰厚的礼物,二位夫人最后下了定语! 今日三更,对得起亲爱读者打赏的红包了吧?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二章糖衣炮弹 推荐阅读: ? 离开了糜家,萧逸直奔刺史府,徐州城虽然拿下来了,可行政大权实际上还控制在宗族大户手中,这些地方势力错综复杂,影响极大,用好了,是一大助力,制约不住,也是一大隐患呀! 刺史府中,‘接风宴’早就准备好了,一十三位本地最大宗族的家主齐聚于此,为首的就是广陵太守-陈登,得知萧逸到来,这些人连忙跑到府门口迎接,一个个脸上笑的比菊花还灿烂,腰弯的比大腿还低,头更是几乎扎进地里去了,活像一只只鸵鸟! 萧逸却丝毫不敢小看‘鸵鸟’们,就是这些笑脸迎人的家伙架空了陶谦,撵走了刘备,又出卖了吕布,徐州一年之内连换三任州牧,表面上是诸侯争霸,大浪淘沙,可要是没有这些家伙在暗地里推波助澜,也掀不起那么大的风浪来! 要想掌控住徐州,就得军事、政治双管齐下,而且尺度还得把握好,如果以前是‘七分军事,三分政治’的话,那么以后就是‘三分军事,七分政治’了,也就是说,耍大刀的时代即将结束,下边该比动心眼了! “大都督神威盖世,天下无敌,今日入主徐州,真乃我等百姓之福呀!”刚一见面,各位家主们就送上一大摞的高帽子,如果是一般人,立刻就得被压趴下! “岂敢!本都督年轻浅薄,素无德名,还须各位家主鼎力相助,共治徐州!”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萧逸两世为人,演技自然不会太差了,原封不动的把高帽子又给端了回去! “大都督请入府宴饮!”鸵鸟们的脑袋更低了,脸上笑容不变,心里却在暗骂,“你是没什么德名,可是你有杀名呀,还共治徐州,谁敢呀?……脖子上的脑袋,一人就一颗,不够砍滴!” “呵呵,大家共饮、共饮!”萧逸的小黑脸上同样堆满了笑容,但手里的剑柄却一刻也没松开过,说白了他能进入徐州城,靠的是武力,而不是什么德行,那玩意,下山的时候就被他落在小道观里了,根本就没带出来! 众人谈笑风生的来到大堂,酒宴早就准备好了,而且从中可以看出徐州的富庶来,那真是‘山中走兽云中雁,路地牛羊海底鲜,天上飞的,地下跑的,水里游的,草坑里蹦的……,一切应有尽有!’ 此外,在大堂之中,一十三名绝色美女盈盈下拜行礼,都是十六七岁的年纪,个个长的人比花娇,从萧逸一进来,就全都用水汪汪的眼睛开始钩他,销魂无比,至于为什么是十三个吗,只要看看那些家主就知道了,一家出一个吗! “天朝太祖在上,哥今天遇到糖衣炮弹了!”看着美食、美酒、美女,萧逸的小心肝开始颤抖起来,诱惑大大滴呀! 以前萧逸也没少攻破城池,但因为杀名太盛,吓得人们都离他远远的,连送礼的都很少,至于送美女的就更少了,只有李傕、郭汜送了个蔡文姬给他,结果这二人的脑袋都被制成了‘骷髅盏’,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人敢送美女给他了! 在这个时代,按理说权贵之间互相送几个美貌的歌姬,甚至是小妾都是常有的事,站在许昌街头上看看,那家府邸里不是妻妾成群,美女如云,只有萧逸的侯府最惨,一共只有两个女人,还跑回草原去一个,这数量,在大汉权贵阶层里,绝对是垫底的存在,就连他的好朋友大牛,除了‘豆腐西施’外,还有好几名侍妾呢,业余生活绝不乏味,至于坐镇长安的马六,那更是莺莺燕燕,美女不断! 桃花运不枉的原因也很简单,对手们不送是怕萧逸,自己人不送是怕曹操呀,大家都知道,萧逸是丞相大人的未来女婿,你要是送几个美女过去,就等于得罪了未来的大都督夫人-曹节,女人之间争风吃醋是难免的,万一这位曹二小姐心里一委屈,跑回娘家去哭一鼻子,那可就麻烦大了! 别人家的女儿要是在夫家受了委屈,最多是岳父带着一帮大舅子、小舅子找上门,捶你一顿,或者捶你家里的‘狐狸精’一顿完事,可曹二小姐他爹不是呀,那可是手握生杀大权的‘阎王爷’,小手指头一动,别说狐狸精了,连狐狸窝都得灰飞烟灭,你说谁还敢给萧逸送狐狸精,不是,送美女呀,那是自寻死路! 如今好了,‘糖衣炮弹’终于打到自己头上了,萧逸四平八稳的坐在主位上,小黑脸上都笑开了花,对策他早就想好了,糖吃下去,炮弹打回去,而且还是加倍的! 宴会开始后,萧逸一改往日冷酷的作风,在席间是谈笑风生,高谈雄辨,凭着他多出两千多年的知识,各种话题信手捻来,那真是上知天文,下知地利,诸子百家,无一不通,无一不精……,把一群土豪家主给忽悠的一愣一愣,不少人甚至都起了拜师的心思~~‘这哥们原来是文武双全呀!’ 吃饱、喝足、聊痛快了,萧逸起身送客,从现在起他就是徐州城的主人了,那些土豪家主反而成了客人,这就叫‘反客为主’,至于那些礼物自然要留下了,包括十三个美女,玄甲军里的光棍弟兄不少,找几个立了大功的奖赏下去就是了! ………………………………………………………………………………………………………………………………………………… 等送走了客人,安排好了美女,萧逸转身回到大堂里,立刻又恢复了那种冷酷的模样,而且是频频摸着自己的鼻子~~l“来人呀,把于禁、徐晃二位将军叫来!” “诺!” “参见大都督!”军令如山,于禁、徐晃很快就赶来了,要说这两个人也挺有意思,一个沉稳,一个火爆,但都是大将的材料! “徐州城已经拿下,其余五郡之地,除了下邳外,都可以传檄而定,不过为了日后安定考虑,还需要用刀火走上一遭为好,徐将军,你立刻领本部人马扫荡这些城池,凡是吕布余孽,一律杀无赦,所有政务全都接管过来,然后屯兵北部边界,以防万一!” 树上的桃子熟了,就会有很多人惦记,如今‘虎鸠’战败,城池无主,惦记徐州五郡之地的人绝不在少数,起码北边的袁绍,南边的孙策就不得不防,萧逸可不想自己费了好大力气夺来的城池,最后便宜了别人! “末将领命!”徐晃也是带兵的大将,立刻就明白了自己的任务,说白了就是把徐州基层的官员杀一遍,然后全换上自己人,至于杀人的理由吗,大都督交代的明白~吕布余孽! 徐晃接过军令立刻出发了,然后就是于禁,他是当初萧逸在无数应募者中挑选出来的,而后又一直在麾下听用,屡屡提拔官职,因此二人的关系非浅,如果在军队里算山头的话,他是标准的萧系大将! “丞相大人的兵马已经围住了下邳,本都督马上要领兵前去汇合,我走之后,就由你来坐镇徐州城,处理大小政务,不得有误!”心腹大将,必然得提拔,萧逸直接委他个重任! “多谢大都督栽培,末将定尽全力!”于禁也不傻,相反极其聪明,这是个机会呀,徐州很快就要拿下了,到时候必然派遣大将镇守,如果自己能够管理好徐州城,也就有资格成为那个镇守人选,那可是封疆大吏呀! “不过徐州政务繁杂,各种地方势力更是盘根错节,末将人生地不熟,不知该如何下手,还请大都督指教!” “徐州的事情是挺混乱,我会派陈登做你的副手,他是本地名门士族,本身也很有才干,可以祝你一臂之力,不过此人有才无德,心性奸诈,使用之时,还要谨慎小心一些,万万不可赋予他兵马之重!”为了稳住徐州的局势,就必须用陈登这条地头蛇,但对他的人品,萧逸是一百二十个不放心! “敢问大都督,末将该如何驾驭此人为好?” “呵呵,简单,牢牢记住三条就可以了!”摸着小黑脸,萧逸阴阴的笑了起来! 第一,不要让他吃的太饱! 第二,不要让他空闲下来! 第三,不要让他在一个职位上待的太久! “照此行事,徐州城万无一失!” 最近订阅不太给力呀,求支持,男爵也要吃饭的!哭泣,拜求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三章四面埋伏 兵贵神速,萧逸只在刺史府住了一晚,第二天就领着玄甲铁骑直奔下邳城,徐州三大支柱已断其二,只要再把最后一根拿下来,就可以抵定大局了! 如今的下邳城,就像一座汪洋中的孤岛,被二十万曹军围困的水泄不通,为了就近指挥战事,曹操把自己的大本营驻扎在城南一处高岗之上,听闻萧逸领兵到达后,只是微微一笑,下令打开营门。 人与人,各不同,如果是其他将军立下如此大功,肯定是号角齐鸣,锣鼓喧天,说不定曹操还会亲自出迎,以手抚背,道一声‘将军辛苦了!’ 可到了萧逸这里呢,就什么都没有了,营门一开,您自己进去吧,‘鬼面萧郎’打了胜仗,对此众人已经是习以为常了,曹操不惊奇,将领不惊奇,士兵们更不惊奇,一切都看作是天经地义一般! 剩下的就简单了,进账、交令、汇报了萧关大战的过程和徐州城的情况,最后往武将队伍里一站,就算完成‘先锋官’的任务了,至于曹操吗,自始至终只是微微点头,别说嘉奖了,连句称赞的话都没有! 有功不赏,换作其他将领早就心生怨言了,不过萧逸却是习以为常,连救驾的大功他都不止立过一次,结果还不是什么封赏也没有吗,当然了,也不是一点好处也没有,至少他也有一样人人羡慕的特权~~‘有过不罚!’ 有功不赏,则有过不罚,所以萧逸才敢在很多事情上自行其是,哪怕捅了天大的篓子,自有曹操给他担着呢! 功也好,罚也好,萧逸现在没心思想这些了,他的目光全被大帐里的三个人给吸引过去了,三个他都认识,却又没想到会出现的人! 第一个是他的好朋友,生死弟兄-大牛,按理说‘豆腐西施’马上就要生了,他不待在许昌城里陪老婆,等待儿子出生,跑到下邳城来做什么? 自家兄弟,看到萧逸讯问的目光,立刻心领神会,大牛先是轻轻的拍拍肚子,又指指腰间挂着的将军印授,最后用力擂了几下胸口,做出一副豁出去的模样! 大牛的意思很明确,为了即将出生的孩子,他这个做老子的要豁出性命,立战功,博爵位,为后代铺出一条光明大道,所以这次徐州之战,他也来参加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呀!”萧逸叹息着点点头,老婆孩子果然是男人最大的动力,既然好朋友有这份上进的心思,他无论如何也得助上一臂之力,怎么着也得给弄个爵位才行! 第二个没想到的家伙是司马懿,年前他才刚刚在丞相府露了一面,有了出仕的意图,没想到这么快就被编入军中了,穿着一身低级校尉的盔甲,毕恭毕敬的站在大帐最后排,和普通的年轻人一样,慢慢的立军功,熬资历吧! ‘冢虎’目光锐利,看到萧逸后,主动抱拳行了一礼,他已经得到通知,以后就要在这位大都督的麾下听用了,真是既喜且忧呀! 喜的是‘玄甲铁骑’乃是军中精锐,战力无双,待遇好,升迁快,军中大批的将校都是从那里出来的,而且互相关照,俨然已经形成了一大派系,自己加入其中,自然是好处多多了! 忧的是‘鬼面萧郎’可不好对付呀,尤其是那双眼睛,犹如鹰隼一般,似乎能看穿人心,每次司马懿被那种目光盯上,都会吓得冷汗淋淋,真怕那天一不小心,自己项上人头就没了! 最后一个是刘备,这家伙本来在许昌城里当他的寓公,没想到也被曹操招到军中,还给带徐州来了,而且高居上位,很是看重的样子! “看来丞相这是要借刘备的虎皮,树自己的大旗呀!”萧逸目光转动,立刻明白了曹操的用意,大耳朵阿福在徐州百姓中颇有仁义之名,如果借他的名义行事,威力堪比十万大军,不过其中也有些风险,万一放虎归山,那就大事不好了,自己必须得看严一点才行! ……………………………………………………………………………………………………………………………………………… 众将聚齐,下一步就商讨起眼前的战事来,曹军行动迅速,抢在吕布到来之前,就包围了下邳城,如今陈宫在城中主持防务,深沟高垒,凭险据守,一时之间还难以拿下,如此一来,就出现一个战略分歧! 是继续全军集中于此,围攻下邳这个最后的据点,还是一面围城,一面分出兵马去追杀吕布,虽然‘虎鸠’兵败逃亡,但是余威犹在,手下也还有数千人马,一旦让他四处流窜,或者投奔了其他诸侯,危害不小呀! “末将不才,愿领一支人马前去追杀吕布!” “末将也愿意,统兵擒拿吕布,献于丞相麾下!” “请丞相将令箭交给属下吧,不擒吕布,属下提头来见!” 曹营众将顿时沸腾起来,如果是‘虎鸠’全盛之时,借他们个胆子也不敢去送死呀,可现在不同了,‘虎落平阳地,蛟龙困沙滩’,正是趁他病,要他命的好机会,如此大功,谁不想挣先呀! “萧郎,此事你怎么看?”曹操何等精明的人物,对众将那点小心思自然看的明白,不过‘猛虎虽病,雄风犹在’,要想擒拿住吕布,他们还没那个本事,非得萧逸出马不可! “回丞相大人,无需分派兵马,吕布的妻妾、女儿都在下邳城中,咱们只需挖下深坑,等着‘虎鸠’自投罗网就是了!” 萧逸对这一点很有把握,在汉末这个豪杰辈出的时代里,吕布是出了名的‘贪恋妻女’,说白了,就是小男人秉性,离不开老婆孩子,哪怕天塌地陷了,全家老小也得在一起! 这是一个好男人,好父亲的表现,可惜,却不是一位好统帅的。 与之相反的,就是坐在对面的刘备,这位是出了名的‘丢妻弃子’,只要遇到危险,肯定是自己头一个开溜,至于老婆孩子的生死,就全托付给朋友了,反正他的朋友多,还可靠! 这也是他们老刘家的传统了,当初汉高祖刘邦兵败睢水,被楚兵追杀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为了能让车子跑快一点,刘邦就不止一次的把自己的儿女丢下去,心肠之狠,可见一般,可就是这位不称职的父亲,最后却开创了大汉四百年江山,历史,有时就是这么奇妙! “若如此,老夫无忧矣!”曹操点点头,既然如此,那里全力围攻下邳,攻的越狠,吕布回来的速度越快! 当下,经过一番谋划后,曹操把二十万大军分成四队,自己亲领一队驻守城南,至于剩下的吗? “萧逸何在?” “末将在!” “统兵五万,驻扎下邳城西,联营、挖沟、筑垒,多多准备鹿角、拒马,给老夫死死的围住下邳!” “诺!” 夏侯惇统兵驻扎城北,同样办理,务必不使一人一骑漏网! “诺!” “剩下的东面吗?”曹操在营中众将身上扫视一遍,最后落在了极其低调的刘备身上,“城东的防务就交给左将军了!” “末将尊令!”原以为自己就是个打酱油的角色,没想到还有出场的机会,刘备一点都没迟疑,立刻起身接令,脸上还得露出欣喜的神色! 不过他也明白,曹操绝不会这么容易的把统兵大权交给自己,后面肯定有制约的,人家要利用的,不过是他的名号而已! “左将军久不统兵,难免有些生疏了,老夫再拍李典、乐进二人从旁协助,务必紧守硬盘,不使吕布一人一骑过去!”果然,曹操直接派了两名心腹大将过去,将大耳朵阿福架空起来。 “呵呵,丞相神机妙算,无人可及!”刘备一语双关,而后又默默的坐了回去。 深坑已然挖下,接下来,就等着‘虎鸠’落网了,他会从那的方向杀过来呢? 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声东击西 推荐阅读: ? 深夜,萧逸正在自己的大帐里擦拭兵刃,身为武将,这是一种必修课,而且还不能假手他人,必须亲力亲为才行,只有如此,人和兵刃之间才能建立一种特殊的关系~~通灵! 据说通了灵性的兵刃,不但使用起来得心顺手,锋利无比,当主人遇到危险时,还可以发出鸣声报警,很是神奇! 细麻布、菜油、铅粉、磨石、清水……,准备好这些东西之后,萧逸把自己的几件兵刃都取出来,一件一件细细打磨起来! ‘贪狼刀’,这是自己得到的第一件兵刃,用天降陨铁打制而成,吹毛断发,锋利无比,本是一式三件,分别命名为贪狼、破军、七杀! 其中,‘贪狼’归了自己,一直贴身携带,连睡觉都不离枕边,这些年来饮血无数,也算没亏待它! 破军刀被牛铁匠送给了黄鼠,在盘龙亭时被紫木公子抢走,后来又献给了袁术那个窝囊废,神兵蒙尘,真是可惜了! 最后一把七杀刀,本来归张济所有,后来做为进身礼送给了董卓,接着又落到了吕布手里,这次攻打下邳,擒拿‘虎鸠’,顺便应该把七杀刀取回来,再给它找一个合适的主人,或者就存放到侯府的小道观里面,‘七杀’为祸乱天下之贼,这个天下已经够乱得了,别再让新的煞星出世了! 血浪斩蛟剑,老道师傅留给自己的宝贝,据说是当年‘兵家之仙’~韩信的佩剑,这些年来跟着萧逸南征北战,也是饮血无数,饮的还不是凡血,因为一般的小兵还配不上它出手,侯府地下宝库里那些珍藏的‘骷髅盏’,其中有一大半是斩蛟剑的功劳! 不过当初宝剑到手的时候,它的剑身还是暗红色的,结果几年时间下来,变得越来越红,血腥气也越来越浓,就像是要滴出来似的! “可惜,还没有机会真的斩下一个诸侯的头颅,辜负了它‘斩蛟’的大名,还得继续努力呀!” 最后一件是凤翅鎏金镗,是萧逸用的最顺手,也是杀人最多的兵刃,因为它本来就是给萧逸量身定造的,二者的契合度最高,握在手里,就像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似的,甚至可以感觉到它的喜怒哀乐~ 天天见血它就喜,搁置不用它就怒,杀的是凡夫俗子它就哀,砍的是悍将勇士它就乐,那个脾气性格,和萧逸十足的相似,或者说,它就是萧逸那颗杀心的化身! 万年寒铁打制的镗身原本是暗银色的,上面还刻有凤翅花纹,也许是饮血太多的缘故,如今微微带出了一丝红色,凤翅也带了几分灵性,还有三支长长的镗刃,砍了那么多颗脑袋,竟然一点磨损的痕迹都没有,反而越加的锋利了~~ 因为太喜欢这把凤翅鎏金镗了,萧逸按照自己的习惯,还给它取了个响亮的小名~~‘幺鸡!’ 反正凤凰和小鸡也差不多,都是带翅膀的,再说了,‘幺鸡’就是一条,在道家里,那可是最吉利的数字,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吗~~ “幺鸡呀,幺鸡,你说今天晚上会有人来劫营吗?我估计会有,嗯,你也是这么认为的~呵呵!”萧逸正和自己的兵刃做精神交流时,突然听到大营远处传来阵阵的喊杀声,听方位,应该是正东刘备的防区~~ “报大都督,正东方向有人深夜闯营,厮杀的很是激烈,听传过来的消息,是‘虎鸠’吕布的人马!”中军官-小斌飞奔进来,脸上还带着喜色,果然被大都督料中了,吕布舍不得自己的老婆孩子! 与此同时,营中不少将校得到消息也跑了过来,个个带着兴奋的神色,摩拳擦掌,准备大显伸手! “大都督,‘虎鸠’闯营,恐怕刘备那里抵挡不住,咱们是不是派支骑兵去支援一下!”众将说的挺客气,实际上他们就是想去抢功劳,生擒吕布这样荣耀的事情,怎么能让给其他人呢,必须是他们玄甲军出手才行呀! “呵呵,声东击西之计罢了,没想到‘虎鸠’也会用脑子了!”萧逸淡淡一笑,虽然没出去观看,但凭喊杀声他就感觉的到,闯营的绝不是吕布,否则要比现在激烈的多! “传令下去,各部将士紧守大营,任何人不得擅离岗位,违令者~~斩!” “诺!” 军令如山,虽然众将校心里百爪挠心似的,可还是乖乖的退了出去,各守岗位去了! ………………………………………………………………………………………………………………………………………………… 大营外,一处高坡上,吕布带着两千多人马就隐藏在这里,一双虎目正顶着曹军大营里的动静,同时也在倾听东面传来的厮杀声,脸上的神色阴晴不定,牙齿更是咬的格格作响! 人被坑的次数多了,总会长些本事,吕布就是如此,从在洛阳时开始,他就一而再,再而三的被萧逸的诡计算计,每次都是血的教训呀,弄的现在他也开始学会动脑子了,虽然想不出什么妙计,但一手‘声东击西’还是可以的。 为了冲进下邳城,为了见到自己的妻子、女儿,吕布经过一番准备之后,决定带领麾下的几千残部深夜闯营,不过为了试探下曹军的虚实,他让手下最后一名大将曹性带着一半人马去闯刘备的大营了,而且还打着‘吕’字大旗,相信那些立功心切的曹军将校一定会跑过去支援,等人马一动,大营的防御漏洞也就出现了,自己的机会也就来了! 不过他的计策似乎不太灵,东面的喊杀声已经开始减弱了,这说明曹性那里快要支撑不住了,再看曹军大营,西面和南面是一点动静也没有,连岗位都丝毫没动,北面的兵马倒是稍微动作了一下,可还没等吕布出手呢,人家又恢复原状了,估计也是学其他两面,按兵不动! “温侯,动手吧,否则曹性将军那里就白白牺牲了!”那些并州老兵们已经按耐不住了,东面的喊杀声越来越低,估计那二千多弟兄算是完了。 “到处都是铜墙铁壁一般,叫本将军如何下手呀!”吕布也是急得直搓手,他带着人马在大营周围转了好几圈了,可一点漏洞也没发现,就凭手下这点人马,如果硬闯,恐怕很难过去呀,弄不好还得全交代在里面! “怎么办呢?漏洞到底在那里呢?”转来转去,吕布等人又转到了西边,这里是萧逸的大营,除了玄甲铁骑外,还驻扎着另外几支直属人马,比如大牛统领的陌刀兵,高顺统领的陷阵营,张辽…… “嗯,等等,高顺、张辽~~”吕布的眼睛突然一亮,这二位当初都是自己的部下,还都是并州九原人氏,属于战友加老乡,关系不是一般的铁,后来兖州战败,自己落荒而逃,负责断后的高、张二人就成了曹军的俘虏,再后来又归入萧逸麾下,这几年立功无数,步步高升,如今都是统兵的大将了,不过这两个人吗~~~ “有了,大营上没有漏洞,可是人心上有呀!”吕布一拍大腿,就是这里了,弟兄们,跟我闯营~~ “温侯三思呀,那可是‘鬼面萧郎’的大营,有去无回的死地呀!”那些并州老兵吓得小舌头都快吐出来了,七手八脚的把吕布给拉住了,闯营本来就是九死一生的活计,可不管怎么说还有一生不是,这要是闯萧逸的大营,那就是白白送死,十死无生呀! “你们不懂,闯营本来就是死中求活,至于今晚能不能活着闯过去,就看本将军这张脸面了!”吕布说着从地上抓起一把泥土,咬咬牙,抹在了自己脸上,又把金冠扯下,头发弄乱,显得狼狈不堪,同时也惹人可怜~~~ 虎落平阳,总该有人网开一面吧! “宝贝女儿,为父这都是为了你们呀!”下定决心,吕布高喊一声,带着两千多人马向西面的大营杀了下去,是生是死,就看今晚的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五章有罪不罚 “请大都督责罚,末将罪该万死!”天色还没亮,高顺、张辽二人就长跪在萧逸的大帐外边,没穿盔甲,都是单衣赤足、散发,背后还有一根带着尖刺的荆条,这是‘负荆请罪’来了! 昨天深夜,吕布带人闯营,选的就是西边萧逸的大营,就他那点人马,怎么可能撼动玄甲军铁打的营盘呢,本来已经深陷重围,岌岌可危了,谁知道转眼之间又被他给冲过去了,而出现漏洞的地方,就是高顺和张辽二人负责的防区! 谁都知道,他们肯定是放水了,‘陷阵营’,那可是有名的军中精锐,虽然人数不多,却都是百里挑一的勇士,甲胄、兵刃更是精良无比,训练的也很变态,号称‘陷阵死士,有我无敌’,就凭他们的本事,再加上大营里的坚固防线,任吕布有三头六臂也闯不过去呀! 所以说,漏洞不在防线上,而是在人心上! 二人都是吕布的旧将,还是同乡,让他们向故主下死手,高顺、张辽自问都做不到,可私放敌人过营,又犯了军中大忌,也丢了大都督的脸面,所以二人才来负荆请罪,是杀、是剐,全认了,绝无怨言! 军法无情呀,而且所有人都知道,萧大都督治军严厉,在曹营几十万大军里都是出了名的,所以玄甲铁骑才能成为最有战斗力,同时也是军纪最严明的军队! “请大都督恕罪,让二人带罪立功吧!”高顺、张辽的人缘不错,一大堆军中将领都来到大帐旁说情,为首的就是大牛,他是萧逸的生死朋友,舌头尖比别人的腰都粗,说话绝对好使! “刷!” 帐门一挑,满身甲胄的萧逸走了出来,手里还提着斩蛟剑,脸色如常,让人看不出他是喜是怒,更加猜不出他会如何处置二人! “心念旧情,能冒着杀头的危险,放故人一马,你们二位也算是血性男人了,就凭这一点上,本都督很是佩服!” 萧逸心中并不责怪二人,相反还很是欣赏,他们对吕布那种卑鄙小人都有情有义,那么对自己就会更加忠诚了,反过来,如果他们提着吕布的脑袋来领赏,萧逸就真要好好考虑一下了~~ “不过军法无情,私放敌人过营,必须责罚,否则何以服众,来人呀,将高顺、张辽绑在军前,各抽五十鞭子,以儆效尤!” “呜呜……多谢大都督责罚,我二人肝脑涂地,难报万一!”听说要挨五十鞭子,高、张二人非但没有怨恨,相反还是一脸的感激,在地上长拜不起,连眼泪都流出来了! 要知道,他们犯的可是死罪呀,这要是别的统帅治军,肯定砍了二人的脑袋挂在营门上示众,如今抽五十鞭子,那就是再轻不过的责罚了! “大都督心怀高义,我等佩服之至!”其余众将也是齐齐下拜,跟着这样一位统帅,心里有安全感呀,关键时刻,他能给你扛事! 打了高顺、张辽五十鞭子的同时,也就意味着萧逸自己把‘私放敌人’的罪名给扛起来了,别忘了,上面还有一个曹丞相呢,军营里出了这么大的漏洞,必须得有一个交代才行呀! “记住了,仅此一次,下不为例!”在去大营谢罪之前,萧逸摸着鼻子向众人交代了一句,尤其是高顺、张辽二人,放吕布进去这件事可以饶恕,可谁要是敢把‘虎鸠’再放出去,那他可就真要杀人了! “诺!~~” 众将齐齐拜倒,他们心里清楚,大都督摸鼻子了,这是真动杀心了! ………………………………………………………………………………………………………………………………………………… 中军大帐,前来谢罪的萧逸恰巧碰到了前来请功的刘备,身后跟着他的两位结拜义弟,其中张飞手里还提着一名五花大绑的俘虏,正是吕布麾下的悍将~~曹性! 昨夜闯营,曹性带着一伙人先在东面发动了进攻,试图把曹军主力都吸引过去,给吕布创造机会,也算是忠勇可嘉了,不过很可惜,吕布是闯进下邳成了,曹性所带的那些人马却是深陷重围,全军覆没,他本人也成了张飞的俘虏,被丈八蛇矛在大腿上钻了个眼,现在还裹着麻布,鲜血淋漓~~ 曹性也算条血性汉子,虽然成了俘虏,还带着伤,却一句求饶的话也没说,只是发现萧逸之后,抬头看了几眼,目光中神色复杂,有敬佩、有惧怕、还有些遗憾……,随即又垂头等死了,他也明白,自己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估计再过一会,人头就会悬挂在辕门上示众了吧! 大帐里,曹操正在观看兵书,手不释卷就是他的习惯之一,哪怕军务政事再繁忙的时候,他的身边也会带着大量的书籍,随时翻阅,随时学习! “见过丞相大人!”一个请功的,一个请罪的,同时躬身行礼! “玄德公辛苦了,还有三将军,果然是神勇无比,擒获敌将,大功一件呀!”曹操先是向刘备点点头,而后又称赞起张飞来,最后下令,奖励‘桃园兄弟’良马三匹,黄金五百两,绸缎千匹,等般师回朝之时再向天子请功等等~~ “多谢丞相大人厚赐,为国征战,乃是我等的本分,不敢再求重赏!”刘备还是那副喜怒不形于色的模样,既没有立功后的得意,也没有得到赏赐的欢喜,任谁也看不透他心中真正的想法…… 有赏的就得有罚的,把‘虎鸠’放进了下邳城,这绝不是件小事,责任必须的有人背才行! “萧逸你可知罪?”曹操的脸上神色古怪,自己手下这位爱将,立功无数,奖励无数,受责罚还是第一次,很是有些新鲜感! 不但曹操新鲜,营中众文武同样新鲜,全都伸长了脖子看着,瞧瞧这位萧大都督会受到什么样的责罚! “末将知罪,请丞相大人责罚!”萧逸苦着小脸向大帐两旁看了看,全是围观党,怎么一个出来讲情的都没有,尤其是郭嘉,你白喝了哥那么多美酒! 面对萧逸讯问的目光,众人齐齐把头抬了起来,宁可看天,也不看人,他们等这一天可是好久了,能看到‘鬼面萧郎’受罚,绝对是一大奇闻,让人心情舒畅,午饭都能多吃几碗! 至于郭嘉,还是比较够意思的,他没抬头望天,而是一脸笑意的指了指自己的腰间的印授,军中执法官的大印,就在那里挂着呢,也就是说萧逸今天正好落到他手里了~! “奉孝,守护大营不严,致使敌将闯营而过,该当何罪呀?”果然,曹操直接问到了军法官头上! “回丞相大人,此乃平时不习兵法,指挥不当之过!”郭嘉不愧是‘鬼才’,直接把‘罪’,变成了‘过’,看似相同,却相差千里! 罪责罚,过则改,前者重如泰山,后者轻如鸿毛! “那该当如何改过为好?” “抄写《太公兵法-六韬》十遍,以示严惩!”郭嘉也真有点子,你不是兵法不精吗,回去抄书吧,同时还偷偷伸出三根手指头,示意萧逸,又欠下三坛美酒的债务! “善,惩罚得当!”曹操手捋须髯点点头,他自然不会真的处罚萧逸,这个办法正中下怀! “末将改过,定当细读兵书,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萧逸小脸咧的跟苦瓜一样,这绝对是个阴谋,当初他惩罚曹家三兄弟,就是让他们抄《六韬兵法》,现在他们的老子报仇来了,还是十遍! “抄就抄吧,十遍而已!”萧逸咬咬牙,准备接受这个‘沉重’的处罚,“不过,末将还有一个请求!” “噗通!” 此言一出,大帐里顿时倒下一片人,刚挨了处罚就敢提要求,能做出这种事的,也就‘鬼面萧郎’一人了! 有功不赏,有过不罚,却是如此呀! “说吧!”曹操也是啼笑皆非,却还要装出丞相的威严来! “请丞相将此人交给末将处置!”萧逸伸手一指,正是被困着的曹性,原时空的历史中,就是这家伙射瞎了夏侯惇的一只眼睛,胆气勇武可见一般,杀了,太可惜了! “二十遍!”曹操大手一仰,一卷《太公兵法》就砸了过来,一不小心,又被这家伙撬走一员悍将! “成交!” “抄二十遍兵法,换一员忠勇的大将,值了!”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六章兵仙的手笔 &;章节内容开始&; 玄甲军大营,萧逸执笔在手,正在抄写那二十遍的太公兵法六韬,一旁为他点水研墨的就是刚刚死里逃生的曹性,今天,他的一只脚都迈进鬼门关了,没想到又被萧逸给拽了回来,因此感恩不尽,二话不说,直接行大礼参拜,发誓效忠! 用曹性的话说,“昨夜那一战,他已经为吕布死过一回了,现在这条命是萧大都督所赐,自当为大都督效死!” 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萧逸本想委派他个校尉的官职,去下边领兵,结果曹性的脑袋摇晃的跟拨浪鼓似的,他就要跟在大都督身边效忠,最后萧逸看他诚心一片,任命他为中军大帐的宿卫官,和小斌一起,共同护卫自己的安全! “姜老太公呀,您没事好好钓鱼不就行了吗,干嘛写兵法呀,还整整写了六篇,这得让哥抄到什么时候呀?”正当萧逸苦着小脸,抄到第二遍的时候,亲兵来报,司马懿来了! “属下参见大都督!”一身戎装的司马懿抱拳行军礼见,手里还拿着一份文书,丞相曹操已经正式任命他为参军,派到玄甲铁骑中任职! “天助我也,仲达来的正是时候,本都督有重任委托与你,呵呵”萧逸大笑着拉住司马懿的手,先是一番嘘寒问暖,体贴关怀,趁对方脑子发晕时,立刻派给了他身为参军后的第一份工作抄兵法! 有了免费的劳力,自然是不用白不用了,将笔墨往司马懿手里一塞,道声辛苦,而后萧逸直接带着曹性出去巡营了,这家伙的箭术也不错,正好互相交流一下! 执笔在手,又看看帅案上散乱的竹简,司马懿也是一脸的凌乱,来之前他也猜测过,等待自己的十有**是个下马威,可没想到,“大都督的心思,鬼神难测呀?” 一边思索着,司马懿顺势向帅座上走去,准备坐下后抄写兵法,完成自己的第一份工作,可刚走出去两步,又突然停了下来,看着那个帅位冷汗直流,差点忘了,那个位置,不是他现在能坐的呀! 大帐里只有一个帅位,可又不能坐上去,无奈之下,司马懿只好附身趴在桌案上,奋笔疾书起来,太公兵法字数繁多,又是这个姿势,也真够他受的! 从正当午时,一直抄到了日落西山,司马懿才算完成任务,只累的他是腰酸背痛,双手抽筋,如果不是仗着年轻力壮,平时又勤练书法,那今天他就殉职在这了! 整理好抄写完毕的兵法,司马懿这才驼着背满满走了出去,没办法,实在直不起来了,腿也酸的厉害,现在这位冢虎心里只剩下一句话了,“十八遍呀,十八遍” “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的快,跑的快,一只困在城里,一只带在身边,加小心,加小心”吃过晚饭,萧逸哼着自编的小曲回到大帐中,先是看看自己的帅位,纹丝没动,而后又从帅案上抽出几卷兵法,仔细查看起来 “不愧是冢虎,左右开弓,双手都能执笔写字,笔迹模仿的也是惟妙惟肖,入骨三分” 二十份兵法,除了前两份是萧逸的亲笔,其余的都是司马懿的高仿,而且从头到尾,丝毫不乱,哪怕抄写到最后几卷时,已经累得手腕酸软,字迹依然工整如一,心中毅力可见一般呀! “曹性,本都督交给你一件差事!” “愿为大都督赴死!”曹性上前一步,丝毫没有犹豫! “用不着死,不过得费些心力,从明天开始,给我暗中监视司马懿的一举一动,有什么发现立刻禀报,如果此人在军中图谋不轨,可以先斩后奏,有错杀,没错报,明白吗?” “诺!末将明白!” “冢虎呀,不给你栓上根铁索,本都督难以安寝呀!”摸摸小黑脸,萧逸的眼中寒光四射! 司马懿不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盯上了,第二天一早,当他揉着依旧酸痛的腰身走出帐篷时,又接到了自己的第二份工作,陪大都督巡视下邳城! 知己知彼,百战不怠! 曹军围困下邳已经有几天了,期间也数次发动过试探性进攻,结果都以失败告终了,所以萧逸先是下令军中多多准备攻城的器械,以备战事,而后又决定亲自去看看这座徐州第一坚城的本来面貌,做到心中有数! “大都督是否多带着人马,那虎鸠神勇无比,万一冲杀出来?”看着萧逸身后那十几名骑兵,司马懿就觉得后背冒凉气,这可是靠近敌城观察,就带这点人,也太不保险了吧? “无妨,虎鸠屡战屡败,胆气丧尽,已经不足为虑了!”遥望远处的下邳城,萧逸心中也是一声长叹,“当年虎牢关大战之时,吕布是何等的威风,一人一骑,在诸侯联军中纵横驰骋,如入无人之境,再看如今,英雄迟暮,不复当年之勇了!” 下邳城坐落在沂水、泗水交汇之处,很巧妙的利用两条天然河流成为了自己的护城河,而且地下水丰富,水井密布,根本不怕水源被敌人切断! 城中还有一座高耸的孤峰,高有数十丈,站在上面可以俯视周围数十里内的任何情况,无论是敌军调动兵马,还是进攻时兵力的虚实,都逃不出它的监视,堪称天然的瞭望台! 最奇特的还是下邳的城墙,与那些横平竖直的墙体截然不同,它的城墙是锯齿装的,凹凸不平,虽然看起来怪怪的,可一旦进攻的时候,就要受到对方三面的打击,而且城防体系完备,连一个空隙,一个死角都没有! “我的乖乖,这是哪位大神的杰作呀,完美,真是完美!”萧逸是彻底服了,萧关的防御就堪称是铜墙铁壁了,没想到下邳竟然更胜三分,难怪徐州的钱粮大半都聚集在这里,吕布的老婆女儿也送到了这里,果真安全呀! 要想问路,就得找本地人,要想打探下邳城的底细,还得找本地人,所以萧逸一声令下,“把本地的三老找来,本都督要问话!” 所为三老,就是当地的百姓头目,必须是德高望重,有见识,有能力的人才能担任,自古皇权不下乡,在民间,他们就是绝对的权威,甚至可以处置一般百姓的生死,比如把奸夫浸猪笼,扔河里之类的! 手下人行动迅速,数名骑手很快就跑了回来,马背上还驮着个须发洁白的老人,亲兵们倒没虐待他,可在马背上起伏颠簸,也真够这位老人家一受的! 尊老爱幼,人之美德! 萧逸连忙下马,亲手把这位老人家从马背上接下来,果然,老头骨头架子都快颠簸散了,双腿发软,目光发散,浑身哆嗦成一团,大有驾鹤西游之势! “小老儿参拜大都督!” “大都督您富贵吉祥,公侯万代,多子多孙千万别杀人呀!” 一开始以为老头是颠簸的呢,后来才知道,是吓得,得知是鬼面萧郎请他来,差点把老头吓得背过气去,跪倒在地,磕头犹如鸡吃碎米 “老人家不必担心,本都督并无伤害之意!”萧逸哭笑不得,名声害人呀,又费了半天口水,总算把老头安抚住了,然后他们就听到一个惊人的消息! “回大都督,小老儿世代居住于比,对下邳城的来历知之甚详,当年高皇帝建国之后,册封了六位异性王,其中大将军韩信被封楚王,而这座下邳城,就是当时楚国的都城,一切城防设计,皆是出自韩信大将军之手呀!” “擦!韩信,兵家之仙,无敌战神,下邳城竟然是出自他的手笔,难怪如此厉害呢!”萧逸等人面面相觑,在大汉朝,就没人不知道韩信的存在,那就是常胜无敌的代名词呀! “敢问老人家,这下邳城可有什么漏洞吗?或是留下过什么传说?” “回大都督,小老儿敢用身价性命担保,绝无漏洞,下邳城坚固无比,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数百年间,从来没被人攻破过,不过倒是有一首歌谣留下!”说道这里,老头清清嗓子,开始背诵起来 城内孤峰耸立, 城外双水环绕, 金戈铁马争锋地, 战事定然不少! 远看城墙锯齿, 内有兵洞暗藏, 任尔骁勇如霸王, 百年难破此城! “百年难破?韩信真是好大的口气,岂不闻后来者居上,本都督非要攻破下邳不可!”看着眼前的雄关,萧逸心中升起无限的战意,能和四百面前的兵家之仙隔空交手,人生一大幸事也! ...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骂阵手 “兵家之仙,名不虚传!” 萧逸围着下邳城转了一天,回去之后立刻动手做了一份沙盘模型,反复推演起来,失败、失败、还是失败,三天时间,整整十二次模拟进攻,无一例外,全部以失败告终! 城高、池深、地险,防御完善,城中至少还有四万精兵驻守,钱粮也很充足,支撑上一年都不成问题,再由吕布统帅,陈宫辅佐,除非他们主动出城决战,否则是毫无办法的! 一人智短,二人智长,苦思无果后,萧逸把自己的好朋友郭嘉请了来,二人一起在沙盘上推演下邳的战事,接着程昱来了,荀彧、荀攸也来了,最后连丞相曹操也来了,众人群思群策,共同商讨攻克下邳、打破兵仙神话的办法 最后大家一致认为,下邳城的防御是完美无缺的,就算把二十万大军全填进去也很难强攻破城,要想速战速决,在夏季来临之前解决这场战争,就只有在对方的将领身上打主意了,城无缺,人有缺,骄傲如韩信,还不是栽在汉高祖的手心里吗? “想把虎鸠骗出城来,恐怕没那么容易呀?” “嗯,吃一堑,长一智,一连数次战败,吕布已经从飞将军变成了龟将军,完全是死守不出的架势!” “就算他想出城迎战,陈宫恐怕也会极力劝阻,此人智慧不凡,一般的计策休想瞒住他!” 众人各抒己见,用一般的办法是不能引虎出洞了,除非 “那就把吕布骂出来,人要脸,树要皮,看他能忍耐多久!”萧逸黑着小脸,一锤定音,随后在军中选拔起骂阵的人才来! 骂阵,可是一项技术活,讲究的是三言两语之间把敌人的怒火勾上来,就像红了眼的公牛一样,无所畏惧的冲出来受死,要想做到这点,必须嗓音洪亮,伶牙俐齿,皮厚腹黑才成! 首先嗓门得大,必须能做到二里地外一声吼,声音清清楚楚的飘进敌人耳朵里,在这个没有扩音器的时代里,就全凭个人的本事了,得是那种底气足、肺量大、嗓门宽的壮汉才能胜任! 您要是没有这个本事,那就别接骂阵的差事,否则声音太骂了也是白骂,或者可以走到城墙底下去骂阵,这样一来敌军是听见了,可箭簇也跟着来了,不把你射成刺猬才怪! 其次,口才得好,别人骂一句,你能骂三句,花样翻新,连骂三天三夜都不带重复的,而且得骂的刁钻刻薄,不但能把活人骂死,还得有把死人骂的从坟地里蹦起来的本事才行! 最后就是脸皮得厚,因为骂战往往是双方的,敌人也不会老老实实的站在那里让你骂,所以不但要骂出各种花样,还要压制住对方的骂手才行,至于对方骂过来的各种恶言恶语,你就当是过年的恭维话吧! 如果没这两下子,最好别出去显眼,否则敌人还没生气呢,您自己先喷出三口老血来,那就不是骂阵,是送死了! 要说曹军之中真是人才辈出,在如此高要求下,经过层层选拔,硬是挑出来二百多位合格的骂阵手,都是千里挑一的骂才,随便拿出一个来,放在后世都是男高音的材料! 二百多人,要想骂的整齐划一,有节奏,有层次,有内涵,还得选出一个领队的,经过大家的一番推举、比较,终于找到了这位极品人物胖刘! 身为一名厨子,军中的生活是比较乏味的,别人都在练习刀枪剑戟,他们却是跟锅碗瓢盆打交道,加上业余时间又多,吵架就成了他们一项重要的业余活动,而胖刘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号称骂遍全军无敌手,一人可挡百万兵,为玄甲铁骑大涨了威风! 接到军令,胖刘也没含糊,扔下铁锅,带着二百多名骂阵手就出发了,为了显得郑重,一手举着玄甲军的旗帜,另一只手里拿着个怪模怪样的铁皮卷成的东西,那是萧逸连夜画图,让军中巧将打制的骂阵神器大喇叭! 与此同时,曹军各部倾巢出动,在四面八方布好了罗网,萧逸更是亲率玄甲铁骑跟在那些骂阵手后边,只要吕布敢踏出下邳城一步,定教他有来无回。 至此,一切准备就绪,开骂! “三姓家奴吕布,速速滚了出来,与胖爷我决一死战!”一声狂吼,铁皮卷成的大喇叭,将胖刘的声音足足扩大了数倍,不但城里人听得清清楚楚,就是远处的曹军将士也能听得见! “你本是西羌野种,冒充华夏苗裔,混迹军中,以乱拜干爹,摇尾乞怜为生,今日你家胖爷大发慈悲,让你再姓一次刘如何? 吕布小儿,厚颜无耻,妄称天下第一勇将,一败虎牢,二败长安,三败济北,四败萧关,被人撵的犹如丧家之犬,就这点本事,你连给我家大都督提鞋都嫌你手糙,鬼面萧郎,那才是百战百胜的无敌神将呢!” 骂声滚滚,如雷惊人,胖刘吼一声,后面那些骂阵手就喝一句,有板有眼,配合的天衣无缝,不愧是一群职业骂手! 下邳城头,吕布手提方天画戟正在巡视防务,听到骂阵声,顿时暴跳如雷,尤其是那一句三姓家奴,更是把他气的真魂都快出壳了! “萧郎小儿,安敢辱我?” 一看外面的旗帜,吕布就知道这些骂阵手是谁派出来的了,至于三姓家奴这种恶言恶语,也只有腹黑如墨的鬼面萧郎能想的出来,“点兵、备马,本将军要出城与他们决一死战!” “温侯切不可因怒而兴兵,正所谓小不忍则乱大谋,如今敌强我弱,全靠下邳城高池深,这才勉强僵持着,一旦兵马外出,就怕是有去无回呀!” 陈宫急忙出言劝阻,如今的下邳城就像是大海上的一叶小舟,稍有不慎,就是船毁人亡的下场,更可怕的是,船长是有勇无谋的吕布! “那城外的骂声如何?本将军就忍了不成?” “充耳不闻,全当他一阵清风吹过罢了!” 正当二人在城头上交谈时,那些骂阵手们又起了变化,原来一群人骂的兴起,竟然自编自演起来,而他们演出的曲目就是凤仪亭! 一个眉目清秀的年轻士兵负责扮演貂蝉,穿着件大红女装,细步如莲,食指兰花,一颦一笑之间,倒是真有几分反串的天赋,如果放在后世,那就是个十足的伪娘! 这时候吕布出场了,也是个身材修长的大汉,身披麻袋片,腰系麻绳,头顶一口黑锅,扛着根大铁戟,绝对的原生态打扮,一上场就四处给人下跪认干爹,还特意跑到萧逸面前磕了一个,小嘴叫的那叫一个甜呀,还是一口地道的并州九原口音 至于董卓,是由胖刘亲自出演的,庞大的身躯,披上一身锦袍,再沾上马尾巴做成的胡须,大马金刀的往那一坐,还别说,真有几分味道! 剩下的情节就简单了,吕布一遇到董卓立刻跪倒叫干爹,又是作揖,又是磕头,还特意找来个铁盆伺候董卓洗脚,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得到夸奖时还会吐吐舌头,走狗之态十足,总之是怎么恶心就怎么演 父子二人狼狈为奸,各种丑态百出,一直到貂蝉出现,两个男人顿时齐齐化身狼人,仰天嚎叫起来,接下来就是眉目传情,后院捉奸,府门掷戟 这一番精彩表演可谓入骨三分,几个演员的演技也很到位,几乎是在还原历史的基础上,又做了些艺术夸张,不但玄甲军看的津津有味,就是城上那些徐州兵同样伸长了脖子欣赏,看到妙处,两军士兵同时股掌喝彩 在业余生活极度匮乏的古代,这就是一部神剧呀! “看来可以在军中组建个戏班,没事时编点曲目,演一演,丰富一下士兵们的业余生活,而且就在玄甲军内部演,别人要想看,对不起,您得买票”摸着小黑脸,萧逸又想出一个迅速发家致富的好办法,并决定回去之后立刻实施,也算是对东汉的精神文明做点贡献了! 戏曲的魅力是无穷的,还没等胖刘等人把大剧演完,下邳城头上的真吕布就再也忍受不了了,弑杀义父,夺取貂蝉,这本就是他人生中最大的一个污点,只是平时人们畏惧虎鸠的勇猛,才不敢当面提起,但背后的议论绝对少不了 吕布也知道这些,不过眼不见为净,平时大面上过得去也就算了,可如今被人家**裸的摆了出来,还是当着两军数十万将士的面,这岂止是打脸,简直是把他的脸皮撕下来,扔下地上,让几十万将士一人踩上一脚 “是可忍,孰不可忍?” 吕布再也无法忍受了,大手一挥,将身旁苦劝的陈宫甩开,点齐人马,这就要出城去拼命,无边的耻辱只能用鲜血才能洗净,不是敌人的,就是自己的! “咚!咚咚!” 战鼓声响起,下邳城的吊桥放下,随即城门开始隆隆打开,只见里面刀光剑影,杀气冲天,一头虎鸠马上就要冲出来了 听到鼓声,城外的曹军也兴奋起来,萧逸更是领着人马步步逼近,手中凤翅镏金镗舞动如飞,只要吕布的战马跨过护城河一步,他的死期也就到了 “咚咚!杀杀!” 如雷的战鼓声中,喊杀声也开始响起,就在两军将士都憋住一口气,准备浴血厮杀时,一骑信使突然从下邳城内跑了过来 “报温侯,二夫人心口痛病犯了,疼得死去活来,请您速速回去!” “什么,貂蝉病了?”接到消息,吕布一腔的怒火顿时化作了无数担心,普天之下,如果说有谁还能改变他的意志,那就是两个女人了,一个是他的宝贝女儿,另一个,就是貂蝉! “怎么办?出城,还是不出城?”看着已经整装待发的士兵,又看看自己的府宅方向,吕布顿时犹豫起来,这个心爱的女人,是他用一身的骂名换来的,平时视作心肝宝贝一般! “温侯,请快快回府,大小姐也啼哭不止,口口声声要见父亲,大夫人快安抚不住了!”又一名信使跑来,这成了压倒吕布的最后一根稻草,与家人相比,性命都可以不要,一点脸面又算得了什么 “关门、收兵、回府,有擅自出城交战者,斩!”一带赤兔马,吕布直奔自己的府邸而去,至于外边的二十万曹军,你们自己玩吧! 已经打开大半的城门又关上了,吊桥高高升起,好不容易被激怒的虎鸠,结果又缩了回去,前功尽弃,城外的曹军顿足捶胸,一场辛苦,白忙活了! “虎鸠再难出矣!”萧逸郁闷的一拍大腿,人的脸皮都是越骂越厚的,吕布经过今天的事情,恐怕再也不会中激将法了,因为他有免疫力了呀! “还有到底是何人用计,竟能把一头发疯的老虎给请了回去?” 下邳城,府邸中,貂蝉粉面如花的在内宅安坐,脸色红润,精神饱满,别说是生病了,凭她的身手,就是打头老虎都没问题! 至于那位传说中哭泣不止的吕大小姐,此时正对着一桌丰盛的酒席流口水,哪有一点悲伤的神色呀! 这不过是貂蝉的一点小计策罢了,毕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女人,自从曹军围城后,她就时刻注意着城外的动态,今日听说鬼面萧郎在城外骂阵,还指挥着一群人在哪里演戏,这位大美人立刻担心起来 若论勇武,吕布自是天下无敌,可要论都心智,就是十个虎鸠加起来,也不是一个萧逸的对手呀! “冤家,以后就是咱们两个来斗智了!”将手中酒一饮而尽,貂蝉的眼中也升起浓浓的战意,论到猜测人心,她也是其中高手! ...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攻城失利 “咚咚!~~杀!” 诱敌之计失败,唯一的办法就是强攻了,二十万曹军倾巢出动,兵分四队,丞相曹操手持‘倚天剑’亲自督阵,向下邳城发动了潮水般的猛攻! 一时间,战场上箭矢如雨,血肉横飞,在坚固的城防面前,曹军士兵成片的倒下,死尸很快就摞了厚厚的几层,护城河水更是染成了血红色~~ 军法无情,虽然死伤很大,但在‘隆隆’的战鼓声中,将军们全都亲临阵前指挥,各部将士有进无退,明知道下邳城是个血肉磨坊,依然前仆后继的冲了上去,用人命堆出一条道路! 兵法有云:‘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让士兵们用血肉之躯去硬碰敌人的坚城,无疑是下下之选,曹操一向熟读兵书战策,各位谋士也是多智之人,岂会不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但是不打不行呀! 二月二出兵到现在,已经历时一月有余,二十万大军,每日人吃马喂,消耗极其惊人,而大军所需的粮草、器械,大部分都要从兖州、豫州,甚至是遥远的关中运过来,为了支援前线的战事,后方动员的民夫劳力又何止百万,而这些人同样要吃饭,消耗的粮草又何止千万? 幸亏曹营的‘屯田’政策大获成功,积攒了些家底,荀彧、荀攸等人又日夜操劳,居中调度,这才勉强维持住了局面,可再强壮的巨人也禁受不住血流不止的伤口,战事每拖延一天,消耗就加大一分,长此以往,庞大的曹营集团也是吃不消的! 好在徐州的战事基本上是一番风顺,五郡之地已经全部拿下,只剩下最后一座下邳城,就是用人命填,用尸骨堆,也得把它攻破,这就是曹营上下的决心! 兵分四队,合围下邳,各方的战况都很激烈,因为指挥者不同,却又各具特色! 城南是丞相曹操亲自坐镇,攻杀之法也是‘正奇合一’,既有泰山压顶般的凌厉攻势,也有连绵不断的后续支援,兵马排摆开来,犹如大海生潮一般,一浪高过一浪! 如果只是波浪式攻击,还并不可怕,只需要筑起一座坚固的大坝就能抵挡,关键是在曹操掀起的海浪中,暗流密布,每每在正面的凌厉攻击中,夹杂着让人意想不到的奇兵,总是能在不可思议的时候,从不可思议的地方,发动突然袭击,让人防不胜防! 城东是刘备负责,他的特色是‘中正浑厚’,指挥起兵马来按部就班,层次分明,就像一本军事教科书,答案都是标准的,却有失灵活,不过他也有办法,军事上的缺陷就用政治来补足,一面白底黑字的大纛旗立在了阵前,上书四个大字~‘刘备在此!’ 这面大旗一出,简直比一千面战鼓都管用,刘州牧的仁义之名,谁人不知,下邳守军的士气顿时落下去三分,甚至有偷偷逃跑着,全靠那些并州籍的军官极力弹压,才没出大乱子! “我才是正牌的徐州牧,我才是五郡城池的主人”,刘备此举即是打击守军的士气,也是做给曹营上下看的,他对徐州,并未死心呀! 城西统兵的是萧逸,他的指挥方式就像本人的性格一样,也是四个字~‘剑走偏锋!’ 从开战起,他就一次全面进攻都没发起过,摆在正面的大队人马,只呐喊,不冲锋,战鼓擂的震天响,士兵却一个过护城河的都没有,反到是不断派出小股人马,从城防角落里发起偷袭,有便宜就占,没好处就撤,绝不死打硬杀! 萧逸用的是典型的狼群战术,四面出击,游离不定,不断的用嚎叫声威慑猎物,消耗猎物的精神和体力,什么时候发现破绽,才会发出致命的一击,如果没有,那他就继续等下去,如狼蛰伏,草动不惊! 与前面几队相比,北面的战事无疑要激烈许多,统军的夏侯惇是个力战型大将,作战之时,冲锋在前,撤退在后,每每身先士卒,用自身的勇武激励手下士兵们奋勇作战。 因此,这一面打的最是激烈,决死冲锋一浪高过一浪,同样的,他们的伤亡也是全军中最重的,甚至许多统兵的将军、校尉都血染沙场了! ………………………………………………………………………………………………………………………………………………… 狗急跳墙,人急智生,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吕布终于焕发出了最后的血勇,手提方天画戟,亲临战阵,同样将人马分成四队,凭借下邳坚固的城防,据险死守! 吕布亲领人马守南门,对战曹操的大军,东门由谋士陈宫把手,北门交给了魏续、宋宪,虽然吕布对他们已经生了怀疑,可是手下大将折损殆尽,也只能启用二人了,至于最后的西门,貂蝉内穿石榴裙,外披鸳鸯甲,亲自上阵了! 战场之上,只有敌人,没有女人,再说貂蝉也不是平凡女子,她师从‘剑圣’王越,一身武艺极其高强,等闲的男人都不是她的对手,而且这些年来,先跟董卓,后跟吕布,看过的,经历过的大小战事无数,本身又是个聪明伶俐之人,对于攻杀战守颇有一番心得,此时指挥起人马来,四平八稳,颇有几分大将的气度! 战况危及时,貂蝉不避箭矢,站立城头,亲自擂鼓助威,麾下大小将士顿时军心大振,把冲上来的曹军又给压了回去,把在城下督战的萧逸都看的一阵阵发愣,不由的想起了一句名言~~“女人是老虎呀!” 就这样,双方数十万将士以城池为棋局,以性命为赌注,血战不休,从清晨时分,一直杀到了日落西山,战场上尸积如山,血流成河,依旧胜负不分,曹军迟迟没能攻上下邳城头,吕布一方也没能完全杀退对方,战局就这样胶着起来…… 城南,杏黄色大纛旗下,曹操手提倚天宝剑,双眼血红,麾下士兵一群群冲上去,又一片片的倒下,这都是他多年积攒下来的心血呀,那感觉就像用刀子割他的心头肉一样,即便如此,攻势也一刻没停下来,反而是越加的猛烈! “丞相大人,不能再强攻了,将士们死伤太大,再攻下去,就要伤到根本了!”郭嘉上前相劝,战况之惨烈,死伤之严重,都远远超出了他们的预期,再打下去,就算最后得胜,那也是惨胜,得不偿失呀! “老夫何尝不知,可是……”,听了郭嘉的进言,曹操也不禁犹豫起来,战事发展到现在,再打下去死伤过重,撤兵又心有不甘,真叫人左右为难呀! 正在此时,北面的曹军突然一阵大乱,正在进攻的士兵像潮水般退了下来,还发出惊慌失措的叫喊声,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报丞相大人,夏侯惇将军在战场上中了流矢,坠下马来,生死不明,军心大乱……,”亲兵快马赶来,汇报了情况! “什么?元让如何了?”曹操一阵的眩晕,差点从马背上掉下来,死伤如此惨重,连军中大将都负了重伤,这个仗是不能再打下去了,“传令,鸣金收兵,让萧郎为全军断后,撤!” “诺!” 一声令下,曹军潮水般的撤了下去,丢下了无数的死尸,和血流成河的战场,为了防止敌军冲出来追杀,萧逸手提凤翅鎏金镗,亲领玄甲铁骑断后,掩护大军徐徐后撤~~ “嗷……万胜,万胜!” 下邳城头上,响起一片狼嚎之声,终于把曹军打退了,至于出城追击,他们那里还有力气呀! 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再战二十天 大败,实实在在的大败,自从兖州起兵以来,曹军将士历经大小战事无数,基本上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连长安、寿春那样的巨城都是一鼓而下,没想到在小小的下邳城碰了个头破血流! 曹军大营,士气低落,伤兵哀嚎不断,这一场惨烈的攻坚战下来,士兵伤亡高达两万之数,如此巨大的损失,虽然没有伤筋动骨,可也够人肉痛的了! 将校们的伤亡同样惨重,因为他们都是冲锋在前,身先士卒的,大将夏侯惇被流失射中眼睛,经过医师抢救,性命虽然保住了,可一只眼睛却被挖了下去,成了‘独眼龙’,和原时空不同的是,原来瞎的是左眼,现在是右眼,因此他在军中还得了一个绰号~~‘盲夏侯!’ 伤亡惨重之下,军心难免浮动,一时间曹营上下流言四起,士兵们交头接耳,而且传的是煞有其事! “下邳乃是大将军-韩信的绝笔之作,有‘兵仙’的英灵在暗中护佑,凡人兵马如何攻的下来~~ “貂蝉是妖魅转世,九尾狐狸化形,活了好几百岁了,用‘血咒大法’召唤出了阴兵助战,今日守城的那些其实都不是活人,而是死人呀! 知道吗,射中夏侯将军那一箭,就是吕布亲自出手的,二百丈开外,一箭命中,真乃神射呀~~二百丈?……” 得知情况后,曹操立刻在军中下了严令,再有编造谣言者……斩;但谣言这个东西,你越是压制就传的越厉害,信的人也越多,最后连一些军中大将都动摇了,生出了撤兵的念头! ……………………………………………………………………………………………………………………………………………… “撤兵?还是不撤兵?” 深夜,中军大帐,一场秘密军事会议正在进行中,与会的都是曹营核心人物,议题就是这场下邳之战是否还要继续下去! 会议的气氛很沉重,大帐里更是静的落针可闻,曹操脸色铁青,萧逸小脸黝黑,郭嘉不停的灌酒,面色却是红如赤霞,至于其他的人,皆是低头不语,心中更是忐忑不安! “此番攻城失利,皆是老夫轻敌所致,‘虎鸠’虽然被围在城中,困兽犹斗之下,难免伤人呀!”会议一开始,曹操直接把战败的责任全背在了自己身上,这个责任,除了他,也没人背的动了! “皆是我等无能,累丞相大人受辱!”众人纷纷伏地请罪,心中却是长长出了一口气! 战败就要追究责任,而如此大的败绩无论放在谁的头上,都够喝一壶的,好在曹操没有把过错推卸下去,而是揽到了自己的头上,功归部下,过则自己,真英明之主呀! 众人心头一松,会议的气氛也开始活跃起来,对于眼下的时局各抒己见,有人主张鼓舞士气,以哀兵必胜之势,再猛攻一次,也有人认为强攻不是上策,留下部分兵马围城,大军回撤许昌才是稳妥之计! “丞相大人,二十万大军困于坚城之下,每日消耗巨大,如今正直春荒,府库存储不足,粮草搬运更是困难无比,若不能速战速决,还是及早撤兵为上,以免伤了元气!” 荀彧最近愁的头发都快白了,为了供应大军的淄重,他是日夜操劳,东拼西凑的筹集粮草,还要顾及百姓的春耕事宜,其中辛苦,比那些上阵厮杀的将士们只多不少! “除了粮草外,诸侯们的反应也让人忧虑呀,我军兵锋受挫,恐怕一些别有用心之人要蠢蠢欲动了!”荀攸的眼圈最近一直是黑的,除了帮助调运粮草外,他还负责监视诸侯们的动态,真是一点大意也不敢有呀! 之前曹军连战连胜,兵锋势不可挡,那些诸侯们自然是老老实实的,不敢有什么动作,但现在不一样了,下邳战败,打破了曹军战无不胜的神话,那些诸侯们会怎么想? 是继续坐山观虎斗?还是会落井下石呢? 尤其是河北的袁绍,江东的孙策,两个都是野心勃勃之辈,这么好的机会他们绝不会错过,出兵偷袭许昌,或是来徐州抢夺成熟的果实,这种事情他们绝对做的出来呀! 荀彧、荀攸一带头,其余的谋士、将军们纷纷发言,绝大多数都赞成撤兵回许昌,休养生息,等到秋天麦熟,军粮足备的时候再卷土重来不迟,至于徐州这里,留下一员大将镇守足矣! 至于人选吗,自然是大都督-萧逸无疑,留下‘贪狼’,对付‘虎鸠’,绝对压制的他动弹不得,对此,众人都很有信心! “诸位所言,皆是稳妥之策呀!”曹操认可的点点头,又让自己的三个儿子给荀彧、荀攸等人敬酒,以示慰劳,却没提一句撤兵的事情,显然是心中另有所思! 众人心中明了,纷纷把目光投向曹操身边的一文一武,从会议开始,他们就一言不发,而这两个人的意见,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事到如今,只有进尺,不能退寸,撤兵决不可行!”萧逸眼中寒光一闪,顿时把众人的议论声给压了下去,尤其是那些武将们,态度立刻开始发生转变,这就是‘马头’的作用! 万马奔腾,只要‘头马’认准了方向,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整个马群也会一往无前的,马如此,军人也是如此! “两军交战,争的就是一口气勇气,我军固然死伤惨重,可吕布也绝没讨到什么好处,没看到他连自己的夫人都派上战场了吗,双方都是强弩之末,现在就看谁能咬紧牙关,给对手最后一拳头了,拼尽全力,攻克下邳,不胜不归,否则一旦放虎归山,终成大患!”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萧逸一向信奉红朝太祖的语录,这一仗,他是非打下去不可,虎鸠不死,心中难安! “萧郎所言极是,此战决不能半途而废!”不亏是知心好友,郭嘉立刻发言支持! “吕布已经是穷途末路,此时不将他擒住,若是让他回过气来,必成大患,一旦被他挣脱出去,北结袁绍,南联孙策,则我军势必腹背受敌,届时不要说是徐州之地难保,恐怕许昌也会毁于战火了!” 对于一头猛虎,要不就别招惹它,要不就一棍子把它打死,否则日后必受其害! 一文一武主战,其余的人主撤,众寡悬殊,现在就看曹操是如何决断了! “全军将士咬紧牙关,再坚持二十天,如果还拿不下吕布,立刻退兵!”沉思半响,最后曹操伸出了两根手指,“不过这二十天内,谁要再敢说‘退兵’二字,立斩不赦!” “诺……我等齐心合力,再战二十天!” 众人商议已定,正要各自下去准备时,许褚突然走了进来,“报丞相大人,吕布派出使者,前来军中议和!” “使者?议和?……虎鸠,你终于支撑不住了!”曹操阵阵的冷笑,大手一挥,“请!” 来的是许汜、王楷,皆是吕布手下的谋士,也是徐州一带有名的舌辩之士,进帐之后,立刻翻身拜倒,口称参见丞相大人,态度甚是恭敬! “温侯派二位先生前来,所谓何事呀?”曹操面无表情,又恢复了往日大汉丞相的威仪! “特来为两家和好而来,还望丞相大人以苍生为众,免去刀兵之苦,握手言和!” “哦?若是温侯肯出城归顺,自是再好不过了,老夫定然上奏朝廷,保他一世荣华富贵,前程无忧!” “呵呵,丞相大人说笑了,今日一战,两军均是血流成河,再打下去,恐怕谁也得不了好吧!”说起战事,二名使者都是面露得意之色,打退了二十万大军的围攻,就是他们最大的资本! “温侯有言,愿与丞相平分徐州之地,守望相助,永不背叛,另外,温侯有一爱女,愿意许配丞相之子,两家结为秦晋之好,共平天下!” “嘶!嘶!……”大帐里顿时响起一片吸气声,随后不少人面露喜色,如果曹、吕两家结亲,对于眼下的战事而言,却是一个不错的结果,更何况还有半个徐州的陪嫁呢,就是不知道会选择曹家那位公子,曹丕?曹彰?还是曹植? “呵呵,温侯一番美意,老夫心领了!”曹操笑着点点头,随后话锋突然一转,“徐州五郡已尽入老夫之手,安能与人平分,至于吕布吗,告诉他,卸甲、出城、献降,如此婚姻之事还可商量一二,否则大军破城之日,斩尽杀绝,鸡犬不留!” “这……,还请丞相大人三思,下邳城中还有数万战兵,粮草可支一年,再打下去,恐怕是两败俱伤呀,万一其他诸侯起了歹意,恐怕许昌不安……”许汜、王楷本来洋洋得意的等着做两家的媒人,没想到竟然碰了个大钉子,话语之中,也变得不客气起来。 “老夫思考已久,岂能做那放虎归山的蠢事!” “如此,我等告辞了,丞相所言,定然如数带回!” “带回?……呵呵,就怕二位回不去了!”曹操手握倚天剑,目露杀机,“老夫军中士气低落,正欲借二位人头一用,鼓舞士气,还望莫要吝啬才是!” “啊……” 正文 第一百三十章此生有知己相伴,不寂寞矣! 深夜,下邳城中,吕布正坐在府邸里唉声叹气,刚毅的脸庞上满是愁容,他却是强弩之末了,白日里一战,虽然拼死打退了曹军的进攻,可守军同样损失惨重,死伤至少在八千上下,占到下邳全部兵力的五分之一! 曹军有二十万众,还有源源不断的后继补充,纵然折损的更多一些,却无伤根本,可吕布不一样,困守孤城,兵源断绝,麾下就那么点兵力了,真是死一个,少一个,如果战事再进行下去,结局必然是一死一伤,伤的是城外的曹操,而死的那个只能是吕布! “将军可是在为战事苦恼?”香风飘荡,穿着一身大红色石榴裙的貂蝉走了进来,手托木盘,上面是一壶美酒,几碟小菜! “今日战阵之上,真是辛苦你了!”天生万物,一物降一物,而貂蝉就是吕布最大的命门了! “呵呵,贱妾所学的一身本领,今日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何苦之有,再说,能与将军同生共死,是贱妾之幸,也是命!” “使吕布今生得遇貂蝉,就是最大的幸运,虽死无憾,来,本将军敬夫人一杯!”吕布突然觉得老天对自己还是不薄的,虽然这些年来屡战屡败,四处逃亡,如今又被困孤城之中,但有天下第一美人陪伴,英雄不寂寞矣! “此生得遇将军,亦是妾身之幸运!”貂蝉陪饮了一杯,热酒下腹,脸上升起红霞,越发的美艳动人了! “听闻将军欲与城外的曹军议和?还有联姻之意?” “事到如今,罢兵议和是唯一的出路了,再者,那曹孟德当世豪杰,又贵为大汉丞相,他家的公子,也不算辱没铃儿了!” 吕布点头承认,这是他和陈宫商议出来的缓兵之计,只要能让曹军退走,等他们缓过这口气来,就可以用下邳为根基,慢慢的收复徐州五郡之地,再说女儿大了,早晚要嫁人的,要是能通过联姻换来一位强大的盟友,也是件好事! “司徒大人生前评论过,说曹孟德世之奸雄,有大气魄,大谋略,大毅力,凡事谋而后动,一旦认准,恐怕轻易不会放手!” 貂蝉叹息一声,用手轻轻刮动香腮,这是她当初不小心学来的习惯,“而且曹营之中还有郭嘉、萧逸为辅,此二人都是足智多谋之辈,缓兵之计,恐怕瞒不过他们的!” “鬼面萧郎”这是吕布平生最恨的四个字了,自从他出道以来,凭着胯下嘶风赤兔马,手中方天画戟,可以说是打遍天下无对手,连十八路诸侯都被他视为草芥,可偏偏在萧逸身上,他是屡屡吃亏,被阴了不知道多少次,那都是血的教训呀! “夫人以为,本将军与那萧逸相比,谁高谁低?” “将军欲听实话?” “呵呵,但说无妨!”吕布最近也在反思,自己之所以落得兵败被困的下场,很大一个原因就是被阿谀奉承者包围,蒙蔽了视听,现在他也想听听真话了! “论武艺,你二人棋逢对手,可若是在沙场上生死相搏,恐怕将军不是那鬼面萧郎的对手!”貂蝉说的很是肯定,看来私下里没少对这两个男人互相比较。 “莫非本将军的骑射、战技不及那萧逸?”吕布也是微微一愣,没想到貂蝉竟然不看好自己。 “非也,若单论武艺骑射,将军还略微胜出一线!” “那是本将军的统兵之道不如此人?” “亦非也,温侯号称飞将军,沙场统兵,纵横驰骋,虽然不及那萧逸用兵诡诈多变,却也相差不远!”貂蝉还是摇头,吕布打仗还是很有一套本事的,只不过决定战争胜负的,不只是军事一项,否则神勇如霸王,为何被刘邦所败呀? “那本将军到底何处不如那萧逸,以至屡屡受制于此人!” “呵呵,将军输就输在贱妾身上了!”貂蝉苦笑一声,“那萧逸心如铁石,能拔剑斩了贱妾,而将军一副柔肠,为女子所累,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了!” “哈哈!”沉默半响,吕布突然仰天大笑起来,笑的是酣畅淋漓,甚至笑出了眼泪,“没错,他这一生,就是输在女人身上了!” 当初,如果不是为了貂蝉,他也不会和义父董卓反目成仇,最后落了个连杀两位义父的千古骂名,偌大的西凉集团也因此四分五裂,自相残杀! 如今,若不是惦记貂蝉的安危,从徐州逃出来后,凭他的本领完全可以远走高飞,去别的地方再杀出一番新局面来,可他却拼命的冲进下邳这座孤城,自寻死路! 后悔吗?不,如果老天让他再选择一次,他还是会做出同样的决定,因为他是吕布,而她是貂蝉! “敬将军,心中怜惜我这个红颜祸水!” “敬夫人,一路跟随我这个不义之人!” 举杯共饮,二人相视而笑,纵然天下人都恨我入骨又如何,此生有知己相伴,不寂寞矣! 天色微亮之时,一脸焦急的陈宫走了进来,手中还拿着一支没头的羽箭,还有一封已经拆开的书信! “参见温侯,参见二夫人!” “公台何故惊慌,可是曹营那边有了回应?”吕布急忙将书信接了过来,对着晨光,仔细观看,“卸甲、出城、归降,曹孟德真是好狠的心呀,这是要活吞了本将军,对了,许汜、王楷二位先生呢?” “回禀温侯,他们的人头已经被挂在曹军辕门上示众了!”陈宫一脸的苦笑,斩杀使者,这是两军交战中最恶毒的手段,代表着绝无和缓,不死不休! “既然如此,那就决一死战吧,不是鱼死,就是网破,看谁拼的过谁!”吕布双目微赤,就像一头被逼上绝路的老虎,准备拼命了! “将军莫急,公台先生足智多谋,必有退敌良策!”最后还是貂蝉出马,安抚住了这头猛虎! “还望先生教我!”吕布躬身一礼,危机关头,他也学会礼贤下士了! “温侯不必多礼,在下定尽全力!”陈宫也有点小小的感动,能被一向目中无人的虎鸠如此礼遇,可真是不容易呀! “曹军势大,光凭下邳一城之力恐怕难以抗衡,当今之计,唯有请求外援了,河北袁绍,江东孙策,二处兵马,任得其一相助,可退曹兵,至于其他诸侯,要么不会出兵前来,要么来了也是无用!” “袁绍、孙策,这二人倒是兵强马壮,足与曹操相抗衡,就怕远水难救近渴,再者,曹军将下邳城围困的铁桶一般,信使如何派的出去呀?” 吕布深知突围之难,当初他是牺牲了部将曹性和两千多人马,又讨了高顺、张辽的人情,这才侥幸冲进来的,再想这样冲出去,难如登天呀! 四目相对,吕布和陈宫同时发起愁来,信使派不出去,再好的计策也是白搭呀,可是什么样的办法才能闯过曹军的重重包围呢? “既然陆路不通,何不走水路试试?”一语惊醒梦中人,貂蝉的话,让二人眼中一亮! “是呀,可以偷渡水路试试,下邳城的护城河直通泗水,虽然无法通行大队人马,但趁着夜色幽暗,用小木筏送出去几名信使还是不成问题的 当下,吕布在亲兵中挑选了十名心腹死士,都是精明强干,深通水性之人,分成了两组,全都揣着吕布的亲笔信,这样一来,纵然被擒住一二个也无大妨,剩下的人依旧可以把信送出去! 当夜,十名死士趁着夜色掩护,分别上了几只小木筏,顺着护城河的暗流,向外悄悄划去,偷渡出去之后,他们会分别的北上南下,求取救兵。 “割地、称臣、和亲,的条件已然开出,至于援军会不会来,一切就看天意了!” ...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一章有伤天和的计策 推荐阅读: ?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随着一声春雷响动,细细的雨水从天而降,由小到大,日夜不停,迅速笼罩了徐淮一带的大地,对于农夫们来将,这是一场及时雨,有了充足的雨水滋润,刚刚种下的庄稼就可以很好的生长,今年的丰收也就有望了! 可对于下邳城外的二十万曹军将士来讲,这就是一场催命雨,在雨水的浸泡之下,帐篷、车辆、甲胄、兵刃……尽湿,士兵们日夜浸泡在雨水里,苦不堪言,尤其是那些伤兵,不少人都出现伤口溃烂的情况,甚至是因此而丧命! 另外,这场春雨对军事行动的干扰也很严重,徐州一带的地面全变得泥泞不堪,车辆陷轮,士兵陷脚,战马陷蹄,粮草搬运起来更加困难不说,连冲锋攻城的时候都抬不起脚来,极大的削弱了曹军将士的战斗力! 苦则生怨,撤军的言论再次高涨起来,全靠曹操用自己无上的威望支撑着,又斩杀了几名私自收拾行囊的军中将领,这才勉强的镇压住军心,不过二十天攻破下邳的战略安排,仍被很多人看成是一个笑话,认为这就像是一个赌博输光了的人,还死死抱着桌角不放手,白白消耗时间而已! 萧逸、郭嘉,作为军中极少数的主战派,二人承受的巨大压力可想而知,再加上雨天忧闷,两个酒鬼凑在一起,又开始了他们最喜欢的事情~~豪饮! 一个用杯,一个用碗,再加上几样下酒的野味小菜,两个难兄难弟开始对饮起来,帐下亲兵知道大都督心情不佳,也全都退了出去,让二人静心慢饮! “我有一计,胜过二十万雄兵,破下邳城易如反掌!”几杯酒下肚,沉默多时的郭嘉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来,面色阴晴不定,似乎在决策一件大事! “水火无情,你的计策杀生太多,有伤天道,还是不要说出来为好!”萧逸正在斟酒的手一僵,酒水飞流直下,很快就溢了出来,将桌面全数淹没~~~ “不愧是萧郎,既然早就想到此计了,你为何不说?” “奉孝当世鬼才,也想到此计了,不是同样没说吗?” 二人对视一眼,同时笑了起来,先是仰天狂笑,而后互指痴笑,最后低头苦笑…… 下邳城高池深,易守难攻,尤其是外面的沂、泗二水,环抱左右,形成了一道天然的防线,上次二十万大军攻城受挫,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受到河水阻隔,大队人马施展不开,重型器械也运不过去,处处被动,这才大败而归! 不过有一利,就有一敝,沂、泗二水固然是下邳城的守护神,可随着天时、地利转变,也会化成夺命的死神! 韩信一代兵仙,设计出的城防自然是完美无缺,不过四百年过去了,沧海桑田,下邳城周围的地貌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尤其是河水两岸,随着人口大量增加,砍伐树木,围河造田,不可避免的发生了水土流失情况~~ 上次萧逸巡视周边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一情况,因为河水中冲刷下来大量的泥沙,造成两条河道年年抬高,有些地方甚至高出了地平面,两岸的百姓们不得不修筑一些土坝以阻挡水势! 平时还没什么,如今春雨连绵,河水暴涨,很多地方的水位已经逼近了堤坝顶端,如果此时曹军派出一支人马,掘堤放水,一夜之间,下邳城就会被彻底淹没,吕布和那数万守军,俱为鱼鳖矣! 以水代兵,淹没下邳! 这个计策萧逸想到了,郭嘉也想到了,二人却谁也没说出来,不是不想,而是不忍,还是那句话~~‘水火无情’呀! 中原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而徐州又处在东南边缘,地势是天下九州中最低的,一旦掘了沂、泗二水,波浪滔天之下,淹没的可不止是一个下邳城,小半个徐州都得跟着变成泽国,五郡的上百万无辜百姓,必然死伤无数,那个代价,实在太大了! 萧逸之所以阻止郭嘉说出这条‘绝户计’,一是不忍心伤害徐州百姓,再者,也是为了自己这个好朋友考虑,用兵之道,水火无情,用洪水破城灭敌,固然是凌厉的手段,可也有伤天和,会折阳寿滴! 在原来的时空中,曹军在下邳城苦战两月无果,士气低落,万般无奈之下,‘鬼才’郭嘉献计以水代兵,立破下邳,擒了吕布,堪称曹军第一功臣,也是徐州第一祸首,结果这位‘鬼才’只活了三十九岁,英年早逝,其中因果,不无关系呀! 还有另外一位多智近乎妖家伙,一生最爱火攻,每每杀伤人命无数,折损了阳寿,也只活了五十四岁,最后陨落在五丈原军中,留下了‘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千古遗憾! 一个鬼才,一个杀才,竟然都是心存善念,不忍杀生之人,说出去,谁信呀? ………………………………………………………………………………………………………………………………………………… “报大都督,末将司马懿有要事求见!” “哦,进来吧!” “末将参见大都督,参见军师祭酒大人!”帐门一挑,司马懿迈步走了进来,浑身泥迹斑斑,靴子上还挂着水草,应该是刚从河道边巡视回来。 “仲达深夜来此,有何要事?” “特为大都督献破下邳之计而来!”说到这里,司马懿微微一顿,目视郭嘉,显然是有所顾忌! “呵呵,破城之计?”萧逸目光转动,立刻明白了几分,伸手将酒坛抓了起来,而后走到那座下邳城沙盘近前,手腕一番,晶莹的酒水倾泻而下,很快就将沙盘冲的一塌糊涂~~~ “若是此计,就不用再说了,杀生无数,有伤天和,本都督决不会用,也决不让人用,你明白吗?” 说话之间,一股无形的杀气,在大帐中弥漫开来…… “末将~~告退!”司马懿仿佛万丈高楼一脚踩空的感觉,浑身冷汗如雨,看看萧逸,又看看郭嘉,转身退了出去,跟这两只千年狐狸相比,自己还是毛太嫩呀! “奉孝以为此人如何?”回到座位上,萧逸又拍开一坛美酒,仰头痛饮起来,这次终于喝出点滋味了! “呵呵,其智可佳,其人可用,其心难测!”郭嘉也拍开一坛,相对痛饮,“不过三十年之内,此人翻不出什么大浪来,三十年后吗,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郭嘉的意思很明确,向他们这种妖孽人物,比拼的已经不是智慧高低,而是看谁的命更长了! 时间就是最好的武器,它会帮你消灭所有的敌人,前提是你得活的比所有人都长,‘龟派传人,天下无敌!’ “报大都督,末将抓住几名下邳城里潜逃出来的信使!”说话间,曹性带着满身的雨水走了进来,身后捆着两名黑衣人,手里还拿着两封书信! 曹性是个尽职尽责的人,自从接受萧逸的委派以来,时刻关注着司马懿的一举一动,今夜对方去河边巡视,他也跟在后边去了,结果发现河道中竟然有小木筏在偷渡,一顿弓箭射过去,射杀数人,生擒两人,其余的却趁着夜色逃跑了! “哦,拿来我看!”将书信接过,上面以防水的松油密封着,用烛火烤化之后,萧逸借着火光一看,黝黑的小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而后递给对面的郭嘉! 等郭嘉看完之后,略一思索,脸上愁云尽散,还连喝了几大口酒,也露出浓浓的笑意来! “将计就计,鱼目混珠!” “兵不厌诈,引蛇出洞!”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二章内斗,袁家的传统 二虎相争,群雄观战,这就是大汉‘兴平’元年的天下大势,曹操和吕布在下邳城外杀的尸积如山,血流成河,各路诸侯也没闲着,有的隔岸观火,有的幸灾乐祸,还有的等着‘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呢! 当然了,渔翁也不是那么好当的,首先你得有艘能禁得住风浪的大船,其次,手里还得有一把锋利的鱼叉,如此才有趟浑水的资本,换句话说,您得有庞大的地盘和精锐的军队才行,而各路诸侯中,有这份实力、胆量、手段者,二人而已,河北袁绍,江东孙策! 冀州,邺城,大将军袁绍的老巢,自从袁家称雄河北以来,历时数年,征调民夫无数,又花费了大量的钱粮,终于打造出一座气势磅礴,壮丽无比的巨城,论起奢华程度,比之淮南第一名城-寿春,不让分毫! 关于筑城的事情,河北集团内部还有过一番争论,谋士田丰、沮授认为,与其耗费无数财力、物力打造这样一座大而无用的城池,还不如用来招募勇士,蓄养兵马,而且二人计算过,一座邺城,可换十万雄兵,那才是争夺天下的资本呢! 可惜,大将军袁绍没有听从二人的建议,在这位河北枭雄看来,‘欲成帝王之业,先有帝王之宅’,没有一座恢宏的巨城作为根基,又如何体现他袁氏的无双霸业呢?而且在内心中,袁绍也有心跟自己那个弟弟较较劲,你修寿春,我就筑邺城,看看谁高谁低? 大将军府中,张灯结彩,宾客如云,今天即是城池完工的日子,也是袁绍的四十二岁寿辰,双喜临门,自然要大肆庆祝一番了! 袁家‘四世三公’,乃是天下第一门阀,袁绍如今又官拜-大将军,坐拥冀、青、幽三州之地,麾下兵马数十万,号称‘十方诸侯’之首,他的寿宴,自然是奢华无比,不但河北一带的名士、巨贾齐齐来贺,就连各路诸侯也纷纷派出使者,携带重礼前来,河北-邺城,一时间成为天下风云际会之地! “荆州使者,恭贺袁大将军福寿绵长!” “并州刺史,恭贺大将军……” “乌丸大首领塌顿,恭贺……” “匈奴大单于~~” 大堂门前,司礼官不停的唱赞,来贺的宾客中,除了各路诸侯使者外,就连草原上的乌丸人,匈奴人也来了,这份荣耀,举世无双! 再看大堂内,袁绍头戴‘盘龙紫金冠’,身穿‘八宝赤金甲’,外罩大红色百寿锦袍,高居上位,河北一众文武左右侍从,上百名金甲武士按刀环绕,那份威风和气度,俨然就是‘无冕之皇’一般! 天下十方诸侯,每进来一名贺寿的使者,袁绍就屈起一根手指,脸上也就多一分笑容,不过他最希望看到的几个人,却迟迟没能出现! 在袁绍身边,站立着一名十八九岁的青年,身材高大,仪表堂堂,穿着一套纯白色战袍,腰系虎皮带,斜跨宝剑,脚蹬牛皮战靴,显的更加英武不凡! “父亲,各路使者差不多都到齐了,是否宣布寿宴开始?”青年名叫袁尚,是袁绍最小的儿子,也是最得宠的一个,至于原因吗,很简单,他在几个兄弟中长的最帅,有英雄之表! “不急,再等等,还有几家的使者没到,不信他们敢驳为父的面子!”袁绍很自信,身为天下诸侯中第一实力派,麾下数十万兵马就是他最大的资本,谁敢不来,兵马讨之! “父亲等的可是庐江的使者?”父子天性,袁尚自然知道老爹心里想的是什么,‘二袁之争’,由来已久,早在洛阳的时候,袁绍、袁术兄弟为了争夺家主之位,就时常的明争暗斗,后来二人各霸一方,也是谁都不服谁,如果中间不是隔着一个曹操,用不着别人挑拨,这兄弟俩就能先打起来,不死不休!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袁绍的势力蒸蒸日上,已经稳居‘十方诸侯’之首,大有席卷中原,一统天下之势,反过来再看袁术,淮南之地丢失殆尽,麾下兵马也折损大半,如今领着一群残兵败将龟缩在庐江一郡之地,彻底失去了往日的威风,还不时的被‘小霸王’-孙策威逼,那日子是要多惨,有多惨! 春风得意之时,发现自己的兄弟掉进了井里,如果是旁人,肯定会伸出手去拉上一把,但袁绍不同,他只会扔上几块大石头,再踩上一脚,如果能在天下诸侯面前,让袁术俯首低头,那该是多么得意的一件事啊! …………………………………………………………………………………………………………………………………………… 正交谈间,袁家另外两位公子,袁谭、袁熙迈步走了进来,二人先是狠狠瞪了袁尚一眼,这才下跪行礼:“恭祝父亲大人,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今日乃父亲大人寿诞,二位兄长为何姗姗来迟呀?”袁尚毫不畏惧的瞪了回去,做为最受宠的儿子,他一点也不怕自己的两个哥哥! “外面宾客如云,为兄代父亲大人去招待了一下,不像三弟如此清闲呀!”袁谭的回答绵里藏针,既表了自己的辛苦,又暗骂袁尚饭桶一个,无所作为! “就怕是别有用意,想要四处收买人心吧?” “身为家中长子,人心自在我处,又何须收买?” “你……” “我……” “住口,大堂之上,争吵不休,成何体统……,尔等兄弟,须团结亲爱,齐心协力才是!”看着自己几个儿子,袁绍是既喜且忧,喜的是三个儿子都长的一表人才,文才武艺也是上上之选,忧的是他们完全继承了袁家内斗的光荣传统,而且还进一步发扬光大了! “诺……” 三兄弟同时俯首称是,又互相看了看,三个人,六只眼睛,全是高昂的战意,哪有一点点的团结亲爱~~ 袁家三子,长子袁谭性刚好杀,颇有武略,次子袁熙性情阴柔,足智多谋,三子袁尚聪明乖巧,最是得宠,以前兄弟三个在大将军府中,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下绊子,打闷棍的阴暗手段更是层出不穷! 尤其是袁谭和袁尚,一个是长子,一个是爱子,为了争夺储位,几乎到了白刃相向的地步,次子袁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掺和其中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 清官难断家务事,面对这种纷乱的局面,身为人父的袁绍也是毫无办法,说了白说,劝了白劝,打又舍不得,毕竟都是自己的亲骨肉,再者,他和袁术兄弟之间就是斗的你死我活,上梁不正下梁歪,他又有什么资格来管教儿子们呢? 万般无奈之下,袁绍只好把三个儿子分开,让他们各居一方,长子袁谭为青州刺史,次子袁颐为幽州刺史,三子袁尚待在冀州,帮着处理一些政务,希望用这种办法让他们安稳一些,哪知道适得其反,争斗反而愈演愈烈了! 袁谭、袁熙到任以后,四下活动,到处串联,大力培植自己的私人势力,三子袁尚在冀州也没闲着,同样是大量网络羽翼,收买河北的文武臣工,甚至还暗地里蓄养死士,磨刀霍霍,直指自己的两个哥哥! 随着袁家兄弟内部之间的斗争,河北一众文武也跟着分化成了三大部分,各自拥护一位公子,明争暗斗,争权夺利,产生了极大的内耗…… 田丰、沮授等几位谋士私下里就谈论过,“河北兵马,冠绝诸侯,若能上下齐心,定能天下无敌,可惜,就怕祸起萧墙,兄弟相残呀……”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三章是对手,也是朋友! 随着拜寿的使者越来越多,所献上的礼品也是五花八门,金银珠宝,古玩字画,乃至是名马、飞鹰、猎犬、娇滴滴的美人……,应有尽有! 在众多礼物中,有两件最是引人注目,一件最重,一件最轻! 并州刺史-张扬的礼物最重,是整整一郡之地,这几年来河北势力不断的蚕食并州的土地,渗透、收买、拉拢、打击……、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张扬是一让再让,无计可施,这次趁着拜寿的机会,干脆把边界上的一郡土地送上,希望能够填满袁绍的胃口! 可惜,张扬这种‘割肉饲虎’的办法适得其反,只会激起了老虎的胃口,看着使者献上的城池地图,袁绍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此图虽好,奈何不全,刺史大人若是有心,何不亲来邺城一会呢?” 吞并之心,昭然若揭! ‘小霸王’-孙策的礼物最轻,就是一瓢普通的江水,放在坛子里,十字贴红,直接就送到邺城来了,还美其名曰~“君子之交淡如水!” 对此,袁绍倒是很大度,不但高兴的收了下来,还特意摆在礼物堆的最前面,供宾客们观赏,另外,这位河北枭雄私下对身边人说,“江东孙策,勇武刚烈,若使本初有子如此,虽死何憾?” 由此可见,袁绍是何等的看重孙策,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赤手空拳打下偌大的基业,称霸江东,与天下诸侯并列,再看看自己那三个宝贝儿子,外战外行,内斗内行,相比之下,差的何止千里之遥? “不愧是诸侯盟主,连江东的‘小霸王’都送来礼物了,从此以后,谁还敢抗拒河北兵锋?” “是呀,世人都说取代汉室江山者,非袁氏莫属,原以为是南边那个,没想到最后胜出的是北边这位,真是造化弄人呀!” “呵呵,这话言之过早了吧,十方诸侯,这里来的可只有七家呀~~还剩下的徐州、许昌、庐江……” 大殿里再次响起一片议论声,谁都知道,剩下未出现的三路诸侯分别是吕布、曹操、袁术,但三人的情况却各不相同。 吕布不来,是因为他正被曹操的大军围困,根本就派不出使者来,十方诸侯,这位恐怕马上就要淘汰出局了! 曹操不来,是因为他正在围困吕布,一旦被他尽得徐州之地,那这位大汉丞相也就有了抗衡河北的实力,到时候两雄相争,鹿死谁手,尚未可知呀? 至于最后一位袁术,很多人已经在心里把他除名了,孙策的江东人马正在攻伐庐江郡,兵锋所向,战无不胜,此时那位‘伪天子’的人头还在不在脖子上,都很难说呢! ………………………………………………………………………………………………………………………………………………… 宾客们在等,使者们在等,袁绍也在等,就看这位大汉丞相会不会派使者前来,会派谁前来,来人又会是个什么态度? 较劲,就是较劲,前番曹操在许昌城中,借助小皇帝刘协的名字,号令天下诸侯,使得群雄乖乖俯首,并献上大量的珍宝,那真是出尽了风头,也挣足了面子! 如今袁绍借着自己办寿宴的机会,同样召集天下诸侯,他就是要让世人看看,不借小皇帝的名头,就凭他袁家‘四世三公’的声望,一样可以号令天下!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了,曹操的使者依旧没有出现,大殿里,众多宾客的脸色逐渐变的精彩起来,有人吃惊,有人遗憾,有人暗暗冷笑…… 主位上,袁绍面色如常,一根手指放在桌案上,轻轻敲打起来,由缓到急,由轻到重,最后竟然敲出了战鼓的节奏,还传出浓浓的杀气,似乎有千军万马要呼啸而出一般…… 说起袁绍和曹操的关系,可谓是错综复杂,二人少年相识,还是很好的玩伴,骑马游猎、纵酒高歌,甚至还做过去偷人家新娘子的恶作剧,一起度过了叛逆的青春期,说他们是知心好友并不为过! 后来二人又一起步入仕途,一起进入大将军何进的幕府,朝夕相处,共谋大事,二人的友谊就是在那时候出现裂痕的,论门第出身,身材相貌,袁绍无疑要胜出曹操许多,可要是论到计谋、兵略,尤其是对天下大事的洞察力,二人正好来了个大逆反,这让心高气傲的袁绍如何受的了? 斗争、合作,再斗争、再合作……,反反复复,不过有一点袁绍可以肯定,自己的寿宴,曹操一定会派人来的,因为他们首先是好朋友,其次才是对手! “许昌使者,子翼先生到!” 随着司礼官一声唱赞,身穿大红礼服,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的蒋干缓步走进大堂,手里还托着一个长形礼盒,态度很是恭敬的行了一礼,“奉曹丞相令,特送上对联一副,祝袁大将军福寿安康,长命百岁!” “哈哈!~~”袁绍终于仰天大笑起来,“孟德,果然是有心之人!” 立刻有侍从上前,帮着蒋干把对联展开,当众观看起来: 上联:坐拥三州,虎视八方,笑看江山风起云涌! 下联:浊酒一壶,知心两人,醉问天下谁是英雄! 下笔走龙蛇,腹中有乾坤,字里行间似有千军万马纵横驰骋,话里话外却又透着浓浓的寂寞,这样的对联,唯有知心人能写,也唯有知心人能看! “好!好!即是劲敌,也是良友,曹孟德深知我心呀!”袁绍看罢多时,令人将这副对联高挂在大殿两侧,以为荣耀,同时款待蒋干,并顺势询问起下邳的战况来! “听闻孟德受挫于下邳,损兵折将,若有需要,老夫可尽起河北兵马前去助阵,共擒虎鸠,以成大功,如何?” “多谢大将军好意,下官起身之前,丞相大人有过交代,下邳弹丸之地,早晚可下,河北兵锋强劲,西向以争,才是纵横驰骋之地!” “呵呵,孟德还是如此明白事理,难得,难得!”袁绍仰天大笑,刚才一问一答之间,实际上是做了一笔交易! 袁绍说出兵助战,不过是套虚词,河北兵马一旦杀过去,名为擒吕布,实则夺徐州,曹操自然不肯把到嘴的肥肉分出去一块了,可又不想得罪袁绍,所以才做了个妥协,我打徐州,你打并州,咱们各打各的,谁也别捣乱! 正交谈间,谋士田丰突然一脸焦急的走了进来,手中还拿着两封急报,“主公,是庐江的消息!” “哦?”袁绍接过来观看,神色顿时就是一愣,消息的内容很简单,“孙策攻克庐江,尽降其众,‘伪天子’袁术在乱军之中消失,生死不知!” “庐江的使者不会出现了……,恨了一辈子,也斗了一辈子,可他毕竟是自己的亲兄弟呀!”信纸飘落在地,袁绍的心中空落落的,“一世人,两兄弟,再无相见之日了!” 请大家,毕竟男爵也要生活,也要吃饭的,让我能集中精力,把这本小说写完,拜谢了! 正文 第一百三十四章树倒猢狲散 江亭,又名望江亭,是庐江郡中一个非常普通的小村镇,因为这里地势较高,能够望见滚滚东去的长江水,因而得名! 既然是小村镇,人口自然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富庶,再加上连年的战乱、饥荒、瘟疫……,弄的十室九空,难见人烟,不过也有一点好处,那就是隐蔽,鸟不拉屎的鬼地方,谁会来这呀!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对于一些走投无路的人来说,这里就是平安圣地呀,几乎荒废的小村镇突然又热闹起来,不但升起几股炊烟,还传来阵阵的人喊马嘶…… 一群难民,不对,一个朝廷,也不对,准确的说是一个像难民似的朝廷逃到了这里,为首的就是那位‘仲氏王朝’~伪天子~袁术! 皇帝在那,那里就是都城,于是小小的望江亭摇身一变,成了‘仲氏王朝’的陪都-‘望江城’,原来生活在这里的十几户残存的百姓也跟着获得了都城户籍,老亭长更是一跃成为了‘京兆尹’,封侯爵,身价百倍! 为了感谢皇恩浩荡,百姓们咬着牙把家中最后一点口粮上供了,不给也不行,刀都压脖子上了,再说口粮也不多,就是十几斗掺满了石子、泥沙、老鼠排泄物的麸皮而已! 村里原来有座土地庙,因为土地爷从不显灵,荒废掉了,如今成了袁术的皇宫,旁边的几座土窑成了百官行署,至于其他的人,以天为被,以地为床,正好跟大自然好好的亲近一下,反正四月的南方也不冷,晚上睡不着还能数星星解闷呢!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众爱卿,免礼~平身!”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再小的国家也是要开朝会的,‘伪天子’-袁术,端坐在原来土地爷的位置上,目视远方,接受着臣子们的朝拜,他的族侄袁胤,正汇报着如今的情况! 经过一番清点,‘仲氏王朝’还拥有土地方圆二十里,人口一百四十三人,国库存粮十三斗,还全是麸皮,至于其他的东西,在逃亡的路上早就丢的干干净净了…… 退朝之后,袁术抱着头沉思起来,就在几天之前,他还拥一座富庶的城池,有无数的财宝、粮草、兵器、甲胄……,还有东山再起的希望,可是现在呢,这些东西都被‘小霸王’-孙策一锅端了,仲氏王朝一败涂地,皇后杨氏自缢,太子袁立死于乱军之中,数百名嫔妃成了人家的战利品~~ 好在关键时刻,袁术终于焕发出了一丝血勇,凭借当年在战场上混来的经验,再加上一点点运气,终于让他从乱军之中跑了出来,最后来到望江亭落脚,可是下一步,何去何从呢? “淮南?根本就回不去了,那里的百姓提起‘袁术’二字来,恨的牙根都痒痒,巴不得生吞活剥了他! 投奔其他诸侯?……举目四望,南有孙策,北有曹操,这二位都是他的生死大敌,东边的吕布被困下邳,自顾不暇,去了等于是送死,至于西边的刘表吗? 当年联军围攻寿春时,刘表没有出兵,同样的,如果自己前去投奔,刘表也绝不会接纳,那就是一条守护之犬,除了看家,什么也不会!” “苍天呀,九州虽大,竟无我容身之地了吗?”正苦恼间,袁术听到自己的肚子‘咕咕’作响,一阵强烈的饥饿感袭来,他这才想起来,一路上忙着狼狈逃命,已经一天一夜水米没沾唇了! “来人,准备美酒、御膳,寡人饿了!” “诺!” 随着一声有气无力的答应,袁胤捧着一个豁口的粗陶黑碗走了进来,里面是一份没盐、没油、没污染的纯天然绿色食品~~麸皮粥! “请陛下用膳!” “用膳?……这是给寡人吃的?”袁术看看麸皮粥,又看看袁胤,他很怀疑自己这位族侄的脑子是不是出问题了,他要的是御膳,不是喂猪的麸皮! “军中乏粮,请陛下将就些吧!”袁胤也是一脸的无奈,大军溃败,粮草淄重早就丢干净了,就这点麸皮还是从百姓手里抢的口粮,而且数量有限,人均一碗都做不到,外面许多人还饿着呢? “我袁公路竟然落魄到如此地步了吗?”腹中饿的犹如火烧,接过粗陶碗,袁术闭上眼,强忍着喝了一口,就当它是八宝莲子羹吧~~ “哇~噗!” 很可惜,袁术的自我催眠能力还是不强,吃惯了美味佳肴的舌头对麸皮粥很是排斥,直接就喷了出来,喉咙还被刮的生疼! “蜂蜜水……,快,蜂蜜水!” 袁术生平有三大爱好,皇位、美人、蜂蜜水,无论是在朝堂上处理政务,还是在万马军中指挥作战,蜂蜜水都是必备的东西,一日也不可或缺,现在喉咙疼得厉害,他急需用甜甜的蜂蜜水润滑一下! 袁胤没有动身,只是默默的摇头,都混到喝麸皮粥的地步了,您还奢望有蜂蜜水?要想再恢复那种锦衣玉食的好日子,除非~~ “陛下,江亭地小民贫,不是久留之所,还需快快动身启程才是!” “启程?去那里?” “这个~~河北!” “河北?”听到这两个字,袁术原本呆滞的目光中渐渐有了一点神采,不是希望,而是愤怒! “没错,就是去河北,袁大将军坐拥三州之地,麾下兵马数十万,绝对是一座好靠山呀,只要咱们到了那里,哭诉一番,定然会被收留的,到时候荣华富贵,锦衣玉食~~” 袁胤越说越起劲,连口水都喷出来了,其实他们剩下这几百旧部之所以坚持到现在,就是打着投奔河北袁绍的主意,不管怎么说,二袁也是亲兄弟,虽然有些矛盾,可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只要投奔过去,再多说几句好话,当个富家翁还是没问题的,他们这些人跟着也能弄个一官半职的,甚至是~~~ “住口!” 袁胤的刚幻想到一半,一只盛满麸皮粥的黑陶碗就狠狠砸了过来,汤水淋淋,砸的他满头满脸都是…… “寡人是仲氏皇帝,是袁家正宗嫡子,让我去跟那个庶出的野种俯首低头,决无可能,寡人宁可饿死荒山,也绝不踏入河北半步~~”袁术气的眼睛都红了,他这辈子,最恨的人不是夺他淮南之地的曹操,也不是追的他穷途末路的孙策,恰恰就是那个同父异母的兄长~袁绍! 从小时候起,袁绍在聪明才智上就稳压他一头,博取了长辈们无数的称赞,长大以后,在仕途上也是处处占据上风,连诸侯盟主的宝座都被他占了去~~ 世人只知有袁本初,不知有袁公路,其中苦涩,可想而知! 袁术之所以急着在淮南称帝,骨子里就是想跟那个哥哥一争短长,谁想到事与愿违,自己的王朝土崩瓦解,一败涂地,袁绍却在河北创下偌大的霸业,如今已经成为‘十方诸侯’之首~~~ 一个落魄,一个风光,落差之大,让袁术几乎发疯,所以他宁可待在这里等死,也绝不去河北看着那个哥哥的脸色苟且偷生,这是他最后一点尊严了~~ “蜂蜜水……给我蜂蜜水,给寡人滚出去,寡人是仲氏皇帝……” 袁术真的疯了,将身上的龙袍撤的粉碎…… …………………………………………………………………………………………………………………………………………………… 土地庙外,数十名将校聚集在这里,神色很是焦急,他们在等消息,袁胤那些话是他们一起商量出来的结果,也是最后的一点希望了,如果断绝,那就只能各奔生路去了~ “袁将军,陛下怎么说?” “是呀,什么时候去河北?” “那个人疯了!”袁胤面色铁青的走了出来,一个叔父废了,另一个叔父在河北称霸,何去何从,傻子也知道了! “哄!~~” 众人一哄而散,袁术疯了,彻底完蛋了,爹死娘嫁人,各人顾各人吧~~ 包括袁胤在内,众将校纷纷牵过马匹,扬长而去,有些无良的还跑到后面的土窑里转了一圈,把那些后宫嫔妃拐带走不少,到了这步田地,女人们也要各奔生路了~~ “不能走呀,大家不能走,陛下还在里面,陛下平时待我等不薄呀!”一名小校拼命的拦阻众人,可惜没一个人听他的,反而遭到一顿暴打…… “宋校尉真是忠心耿耿,你就留下给咱们的陛下看门吧,也许还能封你个‘护国大将军’呢?” “呵呵,没错,宋忠~送终,别浪费你这么好的名字了!” 树倒猢狲散,仲氏王朝,土崩瓦解了!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五章袁术归天 一身白衣的紫木公子正坐在土窑外喝粥,同样是粗糙的麸皮粥,别人难以下咽,他却喝的津津有味,因为他清楚,只有吃饱了,才有力气进行自己的下一步计划! “公子,咱们什么时候走?”窑口一侧,‘大肠管家’正在用一个破陶灌熬煮食物,小侍女-初见则躲在土窑里面,抱着个小包袱,一双惊恐的大眼睛四下观看,周围的人都在逃亡,这让她很是不安。 庐江城破之后,他们三个的运气不错,不但从乱军中跑了出来,而且毫发未伤,一路跟着袁术来到了望江亭,也算是福大、命大之人了! “不急,等我取一件东西,然后咱们就启程去河北!”喝完最后一口麸皮粥,紫木公子把陶碗一扔,转身向不远处的一片树林走去,与那些四散逃命的人不同,他不当有计划,而且有希望! 树林很大,不但长满了野草,还有不少的小野花,郁郁葱葱,很是漂亮,一只只小精灵煽动着翅膀飞舞其中,画着漂亮的八字舞蹈,采集百花的精华,酿造甜美的蜂蜜! 小精灵们忙着采蜜,没想到有人顺着它们的踪迹,正一步步的向它们的巢穴寻找过来,就在一颗枯死的老柳树下,硕大的蜂巢悬挂在那里,看个头就知道,这群小精灵们应该经营很多年了! 用外袍把头脸蒙住,紫木公子手中青锋剑一敲,无数的蜜蜂就飞了出来,接着剑光一闪,小半个蜂巢就掉了下来,切口处溜出浓浓的蜂蜜来~~~ 来不及欣赏战果,紫木公子上前托起蜂巢,转身就跑,因为巢穴被毁的蜜蜂们愤怒了,在半空中汇聚成一片乌云,不顾一切的追杀了过去,就是豁出去同归于尽,也得给侵略者身上留几个记号~~~ ………………………………………………………………………………………………………………………………………………… “陛下,蜂蜜水~” “陛下,蜂蜜水来了~” 袁术疯狂一阵之后,就在土地庙里昏昏睡去,还做了一个非常美的梦,梦境中他又回到了寿春城,又坐到了那把金龙椅上,天下诸侯都跪在下面山呼万岁,有袁绍、有曹操、孙策、刘表、刘备~~~ 一个个恭顺无比,用尽阿谀奉承之词,来赞美‘仲氏皇帝’的伟大! “哈哈,你们也有今日,寡人才是受命于天的‘真龙天子’……”,正当袁术高兴的手舞足蹈时,那些诸侯们突然化身成一只只大黄蜂猛冲了过来,把他直接从金龙椅上撞了下去,疯狂的蛰咬起来,然后他就吓醒了~~ 大黄蜂没有了,一碗晶莹剔透的蜂蜜水却出现在眼前,还散发着诱人的浓香,端碗的手上还有几个红肿的蜇伤,再往上看,是紫木公子那张俊秀的小白脸,不过此时已经肿成猪头了~~~ “紫木,难得,你有心了!”在众叛亲离的落魄时候,还有一名忠心的部下,费尽心思弄来了蜂蜜水,袁术心中的感动可想而知,另外还有浓浓的悔意…… 当初紫木公子进言杀掉孙策,早除后患,……他没听进去! 又进言不要和曹操直接决战,以退为进,……他没听进去! 前段时间再次进言不要困守庐江孤城,及早突围……他还是没听进去! 结果最后落到这般田地,后悔不及呀,一步错,步步错……也许,自己真不该当这个皇帝! “陛下,先喝点蜂蜜水吧,这是微臣好不容易弄来的!” “对,先用蜂蜜水,寡人早就渴坏了!”袁术接过蜂蜜水一饮而尽,甜甜的滋味环绕舌尖,精神也稍微振作了一些,“紫木如今有何良策,寡人必定言听计从,等到东山再起之日,你就是‘仲氏王朝’的第一功臣,寡人封你为丞相,不,封你为王~~” “多谢陛下厚爱,可惜,一切都太晚了!”看着喝的干干净净的蜂蜜水,紫木公子的脸上终于荡出了一丝笑意~“微臣此来,是向陛下辞行的,日后恐怕再无相见之日了!” “什么,连你也要离寡人而去?” “大势已去,微臣也是迫不得已呀!” “去那里?” “河北!” “河北?又是河北?……你们都要去投奔袁本初是吗?”袁术头上的青筋又崩了起来,脸色变了几变,最后又无可奈何的长叹了口气,“树倒猢狲散,走吧,都走吧~~” 袁术心里也明白,真的是大势已去了,天时、地利、人和都不在自己这里,纵然心有不甘,又能奈何,其实他对自己也失去信心了,想当初,他纵横淮南,拥有土地数千里,精兵数十万,这么一手好牌抓在手里,都输了个干干净净,就凭现在这个小荒村,数百残兵败将,想要东山再起?那不是梦话一样吗! “人生路尽,陛下终于明白过来了,可喜可贺,不过,微臣此去河北还缺一件觐见的礼物,请陛下成全一二!”紫木公子沉默了一会,又看看外面逐渐暗下来的天色,他的脸色也阴沉下来,甚至是有些狰狞! “人生路尽?礼物?……你什么意思?”一言出口,袁术立刻警觉起来,一面向外张望,同时摸向腰间的‘破军刀’,自古以来,用人头做觐见之礼的,可不在少数呀! “陛下不必费心了,外面的人早就跑光了,只有微臣一人在此,至于礼物吗,呵呵,自然是陛下怀里的那件玉器了!” “大胆,你竟敢……”一把抓了个空,袁术发现自己的手突然变的迟钝了,接着眼冒金星,两耳轰鸣,脑子里仿佛有惊雷在滚动…… “你……,你给寡人喝了什么?” 空空的黑陶碗就在一旁,里面还残存着一些蜂蜜水,晶莹剔透…… “回禀陛下,是孔雀胆,就是您御赐的‘成仁’之物!”说着,紫木公子从怀里摸出一枚鸽子蛋般的小东西,绿莹莹的,很是好看! 孔雀胆,是一种剧毒的药物,溶在水中,无色无味,无药可救,在庐江时,袁术也知道自己大势已去,又担心手下的文武大臣叛变,给每个人都赐了‘孔雀胆’,希望关键时刻他们能为‘仲氏王朝’尽忠成仁,结果大臣们当面把东西都收下了,哭喊着要做殉国之臣,结果一转身全投降孙策去了…… “呵呵,天要灭我,想不到袁公路竟然丧命于此,我好恨呀……”,袁术先是愤怒,而后不甘,最后脸色又平静下来,他努力的坐直身体,想保住自己最后一点尊严,同时呼吸也变的急促起来…… “紫木……,你跟随寡人数年,一直没能赏赐什么,今天就给你点好处吧,玉玺就在寡人的……” “多谢陛下赏赐!”紫木公子躬身行礼,又等了一会,这才发现,这位‘伪天子’已经七窍流血,一命归西了! “尘归尘,土归土,扰壤枭雄,终归黄泉,到地下再去做你‘仲氏王朝’的美梦吧,不过陛下放心,您到了九泉之下不会寂寞的,因为很多诸侯也会随您一道而去的……” 念了一会自己编的祭文,紫木公子这才走过去,先把‘破军刀’收好,这是当初自己进献的礼物,如今又物归原主了! 接着又在袁术的怀里摸索起来,很快,一个黄绫包裹被翻了出来,打开一看,四四方方一枚玉玺,上有五龙盘绕,旁缺一角,以金镶嵌,正面还有八个篆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多谢陛下了,有了这件礼物,天下诸侯都会视我为上宾的!”躬身行了一礼,紫木公子慢慢退了出去,目视北方,眼中斗志高昂~~ “萧逸,淮南这局棋是我输了,下一局,咱们再论胜负吧!”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一方神灵 斗转星移,皓月当空,浓浓的夜色笼罩了望江亭,百姓们遵循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古老生活原则,早早的就回到了自家土窑里,至于外面发生的一切,他们不闻、不问、更不关心! 一问三不知,神仙怪不得,这就是普通百姓们在乱世中的生存之道! 宋忠醒了,他是被满天的鸟啼声惊醒的,不知为什么,土地庙周围的大树上落下了许多的‘夜猫子’,正一声接一声的啼叫着,此起彼伏,很是瘆人! 在古老的传说中,‘夜猫子’是丧鸟,而且身具诡异,最喜欢数人的眉毛,如果被它把人的眉毛数清楚了,那此人的大限也就到了! “我是怎么了?这里又出什么事了?”头痛欲裂,宋忠摇了半天脑袋,才算清醒过来,他是袁术麾下一名普通的军中校尉,既没名气,也没武功,这次庐江兵败,他跟着大队一起逃到了望江亭,然后那些将校们哗变了,他跑过去阻止,不但没成功,反而被众人一顿拳脚打晕了过去~~~ 举目四望,周围一个人影也没有,那些哗变的将校早就跑光了,捎带着把后宫嫔妃也拐带一空,如今就剩下他最后一个人了~ 其实这些人没把袁术捆起来去献礼,已经是人品大爆发了,不是不想,而是不敢,袁术毕竟是‘仲氏天子’,威震淮南多年,猛虎虽老,余威犹存,背叛容易,可要当面动手抓他,没点弥天大勇还真做不到! 再者,人们也是怕了那位‘小霸王’,孙策此人性如烈火,最爱忠贞勇士,最恨卑鄙小人,大将太史慈数次与他交战,甚至是贴身生死肉搏,结果呢?被抓之后,不但不杀,反而是提拔重用,待如手足兄弟一般! 反观之,庐江城破时,也有许多‘仲氏’伪官前去投降,还献上不少重礼,却被这位‘小霸王’斥责为卖主求荣,猪狗不如,挖个大坑,全给活埋了! 试问,有这么一个阎王脾气的主,谁还敢用自己的小命去冒险呀,就怕袁术没死,自己反而先一步入土了! “不对,还有一个人,陛下~陛下!”宋忠挣扎着站起来,跌跌撞撞的向土地庙里跑去,然后他就看到了端坐在神坛之上,面带微笑,栩栩如生的袁术,可他,还是死了! “陛下呀,您纵横淮南,一世称雄,没想到竟然落的如此下场!”宋忠跪倒在地,失声痛哭起来,虽然他的名字不好听,但胸膛里跳动的却是一颗赤胆忠心,袁术在天有灵,有这么一位部下给他‘送终’,也该心满意足了吧! 哭罢之后,宋忠开始考虑起如何处理袁术遗体的事情来,以现在的情况,建造陵墓,风光大葬是不可能了,如果随便挖个小土坑,草草埋葬了,似乎又有些不妥! 孙策的兵马正在四处搜捕,早晚能找到这里,如果被他们发现袁术的尸体,肯定会挖出来暴尸示众,说不定还会大卸八块,将头颅传示四方,以示威武! 毕竟,恨这位‘仲氏天子’入骨者,大有人在,想想当初董卓死后的下场,也就知道了--熬油点灯啊! 宋忠不想让自家主公死后都不得安宁,无论生前有千般罪孽,死后还是让他‘黄沙盖脸,入土为安’吧,可是凭他一人之力,又能怎么办呢? 周围就是一座破败不堪的土地庙,连好木板都找不到几块,工具也是没有,想做口棺材都成了一种奢望~ 看着破败的土地庙,又看看坐在神坛上的袁术,宋忠眉毛一挑,突然计上心头,事到如今,也只有这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了! 宋忠自幼家贫,为了谋个生计,学过一门陶泥匠的手艺,虽然学艺不精,但捏个陶盆,弄个瓦罐还是没问题的,如今这里又有土地庙,又有神坛,缺的就是一尊土地爷,让袁术顶上这个位置不就挺好吗,既藏的十分隐秘,还能受些香火供奉,不失了一代‘伪天子’的身份,可谓两全其美! 主意打定,说干就干,宋忠先是弄来一堆黄泥土,又烧了点干柴,一是照亮,也顺势弄些碳灰出来,做泥塑都用的上! 袁术的身体已经僵硬了,又是标准的坐姿,就不用再该动,不过身上的衣物得去掉,赤金冠、黄龙袍、珍珠带……,全都解下,扔在一旁! 等摸到里面的中衣时,宋忠突然发现,这位‘伪天子’的腰间还系着一根红绳,牢牢绑着,一头缠在腰间,另一头垂到了大腿内测,挂着一个锦囊,如果不解下衣衫,还真的很难发现! “这是什么东西?”大人物都会随身携带几件宝物,一是显示身份不凡,再者也是镇压贵气,因此宋忠并不奇怪,只是将锦囊取下,顺势挂在了自己腰间,死人是不需要宝物的,而他这个活人则需要,就当时这位‘伪天子’的赏赐吧! 扒光衣服,先是用水略加清洗,而后开始涂抹碳粉,接着又涂黄泥……,就这样,一层碳粉,一层黄泥的涂抹,足足弄了几十层厚,用这种办法,可以隔绝外界的水汽,让肉身百年不腐,而且除非有人打破雕像,否则谁也发现不了塑像里面竟然藏着袁术的遗体! “陛下,您既已成神,就坐在这里安心享受香火吧,顺便保佑一下本地的黎民百姓,莫让他们再受刀兵之苦了!” 宋忠的手很巧,黎明时分,一尊精致的泥胎塑像就出现在神坛上,为了显得慈祥,还特意留了个大笑脸,而且五官轮廓中,隐隐还能看出袁术的面容来! 又恭恭敬敬的磕了几个头,插上三根没有燃尽的火把,算是上了头柱香,宋忠这才坐在一旁休息起来,顺便把那个锦囊解开,看看‘伪天子’到底留下什么宝贝了~~ 自己也许可以把宝贝变卖了,回到家乡去,买座大宅子,娶个老婆,再生几个孩子,如果钱财富裕,还能再买头牛用来耕地…… 锦囊解开,一枚玉玺出现在手中,色质洁白,四寸大小,上有五龙盘绕,下面旁缺一角,用黄金镶补,正面上还有八个篆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因为庙内昏暗不明,火光闪动之间,那五条盘龙仿佛活过来一样,凌空飞腾、吼动山河! “传国玉玺?……老天爷爷呀,您这个玩笑可是开大了!” 小小的玉玺托在手中,宋忠就仿佛托着千斤重物一般,这是君权神受的象征,是号令天下的神物,岂是他一个小小的落魄校尉所能拥有的,如果不是已经把袁术用泥土封起来了,他都想重新挂回去~~ 都说好人有好报,可他只想要一头牛,老天爷却赐下一枚‘传国玉玺’,这个大馅饼砸下来,彻底把宋忠砸晕了…… 传国玉玺,既是神器,也是祸根,多少英雄豪杰都命丧它手,江东猛虎孙坚,为了它,死于乱箭之下,袁术落得泥土封尸的悲惨下场,跟这枚玉玺也有莫大的关系~~ “怎么办?……怎么办呀?”宋忠不敢久留,将玉玺包裹好藏入怀中,趁着天色朦胧,一头扎进荒野中逃生去了,“至于这枚玉玺,还是给它找个合适的主人吧,可天下诸侯中,自己又认识谁呢?” ……………………………………………………………………………………………………………………………………………… 天光大亮以来,望江亭的百姓们纷纷走出家门,然后他们惊喜的发现,那些闯入的外来者,一夜之间消失的干干净净,连一点痕迹都没留下,唯一的变化就是,那座荒废已久的土地庙里,突然多了一位泥塑的土地爷,当中正坐,一脸笑容~~ “土地爷爷显灵啦……显灵啦!”村民们总是把无法理解的事情归于神迹,纷纷跑到土地庙里焚香上拜,为了感谢神灵护佑,老亭长还带领乡民们重修了庙宇,逢年过节,供奉不绝! 还别说,自从这位土地爷来了之后,望江亭的气象也随之一变,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百姓们安居乐业,不过吗,这位土地爷的法力似乎有限,他只能保佑方圆二十里内的百姓,再远,就不灵了!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七章援军突至 推荐阅读: ? ‘诸侯陨,大星落’,不过是一种传说罢了,萧逸的脖子都快扭断了,把周天寰宇看了个遍,也没等到期待中的流星雨,反而弄得‘落枕儿’,好几晚都没睡好觉! 庐江的军报传来,在曹营里引起不小的震动,不管怎么说,袁术毕竟是十方诸侯之一,威震江淮的霸主,如此人物陨落,对人心的冲击是相当大的,不过震惊之后,就是无限的狂欢,营中将校纷纷把酒高呼,苦战多年,看到一位强敌灭亡,可喜可贺呀! 在无数的欢声笑语中,丞相曹操却表现的格外冷静,他让人在后帐设下祭台,亲**香祭祀了这位故人,最后长叹一声,“去了半个袁公路,来了一个孙伯符,得不偿失呀!”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小霸王’-孙策正忙着追剿袁军残部,消化庐江一战后的巨大胜利果实,短时间内,他是没有精力出兵北上,参与争夺徐州的战事,倒是让曹营众人放心不少!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南方的局势暂时平稳了,北方的情况却让人十分担心,河北袁绍,那是出了名的‘见小利而忘命’,别看他嘴上说的好听,可谁又能保证他麾下的几十万兵马不趁势南下呢? ‘背信弃义’这种事,别人做起来也许还会有些顾忌,但对袁绍来讲,就跟吃大白菜一样简单,冀州,就是他用这种手段得来的,不得不防呀! “大都督,各部兵马准备就绪,随时可以出发!”夜幕时分,中军官-小斌进帐禀报军情,为了防备河北兵马南下,丞相曹操已经传下军令,让萧逸统兵五万,屯住到徐州北部边境去,防患于未然! “传令各部,按计划行事!”萧逸把手一挥,帐下亲兵立刻飞奔出去传令,很快,大营里就响起了隆隆的马蹄声,随着夜风,远远传出~~ “虎鸠,是生是死,就看你我的天命了……,出发!” …………………………………………………………………………………………………………………………………… 曹营兵马调动,自然躲不过吕布的眼睛,最近半个月,他天天趴在下邳城头上,盼星星,盼月亮似的等着援军出现,同时也在观察曹军的一举一动。 作为沙场宿将,吕布的目光是非常敏锐的,别看曹营表面上没什么变化,就连营盘大小都没改动,可他从夜晚的篝火中判断出,至少有五万左右曹军被调走了,而且大半还是骑兵,其中就包括最为精锐的玄甲铁骑! “曹军为什么深夜调动,他们又去了那里?” 每当想到这个问题,吕布心头就一阵火热,兵马出动肯定是去迎敌了,徐州五郡已经全部失陷,不可能有援军出现,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有外地兵马杀入境内,是袁绍的河北兵?还是孙策的江东兵? 不管是那一路,总之,援军就要到了! “快,请公台先生来城头议事!”上次的血战已经过去半个月了,这段时间里,曹军一直毫无动静,只是紧紧围困城池,既不进攻,也不撤兵,双方就这样僵持下来! 对城内的守军而言,这种感觉反而更糟,就像头顶悬挂着一把宝剑,晃来晃去,不知什么清风一吹,就会落下来,害得守军将士普遍精神紧张,甚至还引发了一场小规模的‘营啸’,死伤了数百士卒,幸亏吕布处理及时,下令斩杀了那些发狂的士兵,才没让事情扩散开! 陈宫来的很快,一双眼睛熬的通红,这段时间他日夜巡视城防,严防死守,整个人都消瘦了一圈! “公台快看,曹军不断分兵出营,想来是援军将至,我欲领一支人马出城劫营,里应外合,杀他个片甲不留,出出胸中的恶气!”吕布就像一头被困在牢笼中的猛虎,心中早已积满了戾气,再不杀人,就要自虐了! “曹操奸诈,萧逸多谋,敌军虚实难测,温侯万万不可轻动呀!”陈宫也发现了曹军在频频调动,不过他生性谨慎,在局势没有明朗之前,坚决反对出兵! “再者,河北袁绍,江东孙策,都是一方枭雄,如虎在邻,窥视徐州之地久矣,纵然二处兵马赶到,谁知道他们是真来助战,还是想要巧取夺城,人心最是难测呀!” 群雄争霸,敌友之间,变化莫测,今日把酒言欢,宣誓盟好,明日刀兵相见,不死不休的事情并不稀奇,更何况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被盟友坑杀的蠢人还少吗? “公台所言极是,本将军却是要小心一二!”被坑的次数多了,吕布也变得聪明起来,“既然如此,不见兔子不撒鹰,等等再说!” 战局风云莫测,总是出乎意料! 当天夜里,城外的曹营出现一阵骚动,火光闪烁,还有喊杀声响起,吕布登城查看,未敢轻动! 第二天夜里,曹营再次出现骚动,喊杀声此起彼伏,天明方停,吕布登城凝视良久,未敢轻动! 第三天夜里,曹营四面皆乱,鼓声如雷,喊杀震天,人马更是频频调动,吕布和陈宫一同登城查看,良久无语,犹豫再三,兵马还是未敢轻动! 现在可以肯定,援军确实到了,而且正在不断向内突破,试图和城内的守军取得联系,不过曹军防守的太严密,三次突击,全部失败了! 第四天,吕布决定主动出击了,安全起见,他派出数十名尖兵,趁着夜色,靠近曹军大营察看情况,结果和曹军的游骑兵相遇,双方一场血战,出城的尖兵只有三人逃了回来,其余尽没! 不过他们也带回来一个非常重要的消息,“曹军大营里,所有淄重均以装车,外出的小股游骑纷纷收回,大有拔营撤兵的架势!” “曹贼,你终于坚持不下去了!”吕布心花怒放,当即下令,让麾下将士做好战斗准备,只等曹军一撤,人心浮动之时,里应外合,杀他个片甲不留,重夺徐州五郡之地,如果顺利的话,就一路杀到许昌去,报仇雪恨 第五天,白日里的曹营丝毫没有变化,甚至还派出一队骑兵,在下邳城外转悠了一圈,夜幕降临以后,还是没什么变化,就是火把打的多了一些,鼓声擂的响了一些,号角也吹得更起劲了一些~~ 可越是如此,城头上的吕布越是兴奋,用兵之道,虚虚实实,曹军显的气势十足,这就更加证明他们要退兵了,很有可能就是今晚! 事实没有让吕布失望,午夜时分,从正北方向,数十里外,突然出现一条火龙,看样子足有数万之众,呐喊着向曹营杀来~~ 曹军也不示弱,立刻出兵迎敌,双方就在吕布的视线之内,展开了一场血战,只听得杀声震天,人喊马嘶,兵器的撞击声更是不绝于耳~~ 火龙来势很猛,迅速击败了曹军兵马,而后一头撞到了城外的防线上,不断向内突破,短短时间,就杀透了曹军三道防线,还有数十骑尖兵突破重围,一路杀到了下邳城外! “城外来的是那路兵马?领兵者何人?”吕布早就按耐不住了,看到尖兵靠近,立刻出声询问! “我等是河北兵马,奉袁大将军之命救援下邳,领兵的是颜良将军,请‘温侯’速速出兵接应,两家合力,共破曹军!” 借着火光,吕布举目观看,城外数十骑都是满身的血污,显然是经过一番血战才杀进来的,而且看他们的盔甲、旗帜,却是河北兵马的装束,尤其是那口浓浓的燕赵口音,让人生不起一丝怀疑! “将士们,援军已至,随我杀出城去,攻灭曹军!”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八章吕温侯,别来无恙否? 推荐阅读: ? “杀!~~呜呜!” 隆隆的号角声中,封闭许久的下邳城门终于打开了,吊桥放下,吕布一马当先冲杀出来,麾下一万马步精兵紧随其后,高声呐喊着,向城外的曹军大营扑去,就像一头下山饿虎发现了肥美的猎物,血盆大口,獠牙外露! “将士们,随本将军一起,马踏曹营,杀他个片甲不留!”吕布双眼尽赤,浑身杀气环绕,‘萧关下的惨败,徐州城内的背叛,还有下邳城中的围困’,一连串的惨败让他心中充满了戾气,今天他要用敌人的鲜血洗刷耻辱,同时也让世人看看,那怕是虎落平阳,那怕是被困孤城,铁戟温侯-吕奉先,依旧是威风不倒! 也许是‘虎鸠’的威名犹存,也许是久攻不克,锐气已丧,城外的曹军只是稍做抵抗,就全线溃退了,如同掘堤的洪水一样,一泻千里,丢下无数的兵刃、甲胄、旗帜、锣鼓、淄重粮草……,落荒而逃! 一仗胜,仗仗胜,看到这种情况,吕布和麾下将士杀的更起劲了,一路追杀,迅速冲进了曹军大营,攻营克寨,所向披靡…… “呜!~呜呜!……杀杀!” 与此同时,那支前来救援的河北兵马也是号角齐鸣,频频摇动旗帜,希望能和吕布的兵马汇合到一起,不过他们似乎遇到了顽强的抵抗,喊杀声惊天动地,步伐却迟迟没能向前移动,反而被曹军逼退了一些…… “河北人马,不过如此,还以为他袁本初有三头六臂呢,原来浪得虚名而已!”吕布的脸上不禁升起一股傲色,同样是对战曹军,他的部下勇往直前,杀的对手丢盔弃甲,狼狈而逃。 再看河北人马,陷入苦战不说,还被逼的步步倒退,难怪他们一连突击了三个晚上都没成功呢,真是软骨头,窝囊废,估计用不了多久,河北三州之地,就该易主了! 不过人家毕竟是前来救援的,千里迢迢,出兵至此,于情于理,吕布也该杀过去,接应一下,顺便让盟军好好看看,铁戟温侯的威风! “将士们,随我陷阵冲锋,一往无前!”催动赤兔马,吕布挥舞画戟继续向前冲杀,他心中一直有个信念,自己前几次战败,不过是误中了敌军的诡计而已,如果是真刀真枪的对面厮杀,堂堂‘虎鸠’,怕过何人? “哗!……哗哗!” 曹军似乎真的被杀怕了,一退再退,丝毫没有抵抗的意识,一连放弃了好几处坚固的营盘,最后连中军大帐都放弃了,任由敌军长驱直入~~ 吕布越杀越欢,越冲越深入,站在下邳城头观战的陈宫却看的心惊肉跳,曹操世之奸雄,极会用兵,麾下猛将如云,战力强悍,怎么会如此轻易的就被打败了呢? 而且仔细观看,你就会发现,那些战场上的曹军士兵,退而不乱,溃而不慌,一点也不像是打了败仗的样子,反而慢慢的整编队伍,不停的向两翼包抄,隐隐有合围吕布那一万兵马的架势! “不好,温侯恐怕是中计了,快快吹号示警,让他们退回来!”陈宫终于警觉过来,这不是一场胜仗,而是一场敌人蓄谋已久的阴谋,演的真是逼真呀! “嘟嘟!~~呜呜!” 低沉的号角响起,发出预警的消息,不过此时的战场上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喊杀声,嘶鸣声,战鼓声~~震耳欲聋,下邳城头那几十支小小的号角显然是无济于事的,已经疯狂的吕布依旧向前冲去,可他无论怎么努力,怎么拼杀,就是迟迟无法和那支援军汇合,二者相距不过区区数百步,却成了永远也走不到的天涯海角! ………………………………………………………………………………………………………………………………………………… 与此同时,战场外,一处不起眼的小山坡上,数十堆篝火熊熊燃烧,照亮了小半个天际,随即一面杏黄色大纛旗升起,与周围的上百面战鼓和号角一起,形成了曹军新的指挥中枢! 大纛旗下,丞相曹操一身戎装,手持倚天剑,精神抖擞,在数十名军中将校的簇拥下,迈步而出,一双细长的眼睛中满是得意的神色,耗费了无数的心血,动用了无数的人力,猎物终于落网了! “丞相大人,‘虎鸠’已然孤军深入,可以下令收网了!”郭嘉的脸上也满是兴奋的神色,今天是第二十天,也是约定撤军的最后日期,如果吕布再不出城,那这二十万大军也只能收拾包袱,灰溜溜的回军许昌了! “好,传令萧郎,四面收网吧,另外,凡军中大小将士,有能擒杀‘虎鸠’者,赏万金,封千户侯,破城之后,再以貂蝉赏之!”曹操也是真下本钱了,金钱、爵位、美女,一起砸了出去,不信激发不出部下的斗志来! 果然,封赏一出,在场的将校人人眼中精光四射,没人不喜欢高官厚禄,就算能看破红尘,也看不破红颜呀,貂蝉那样的绝色佳人,但凡是个男人,谁不想收入自己府中,来个金屋藏娇呢? 别说武将了,就连一众谋士也是频频擦拭口水,可惜,他们的本领是‘运筹帷幄之中’,至于沙场决战,只能交给那些将军们了! “另外,李典、乐进、曹休、曹纯,各领一支人马,封堵下邳四门,防止陈宫出兵救援吕布,老夫今日非擒住这头猛虎不可!”曹操处事,要么不做,要么就做绝,一点活路也不给对手留下,绝对的稳、准、狠! “诺!”四将领命,纷纷引兵而去,与此同时,上百面战鼓同时擂起,大军合围的时候到了! “咚!……咚咚!” 随着隆隆的战鼓声,战场上的形势立刻为之一变,原本四散奔逃的曹军,突然集中靠拢,在各部校尉的指挥下重新编队,而后呐喊着又返身杀了回去,犹如大海潮生一般,一浪高过一浪,势不可挡! “不好,中埋伏了!”战场正中,吕布也意识到不对劲了,刚才还胆怯如羊的曹军士兵,在听到鼓声后,立刻变成了一只只张牙舞爪的恶狼,凶狠的扑了过来,厮杀拼命,凶悍无比! “丞相有令,擒杀吕布者,赏万金,封千户侯!” “有擒杀吕布者……,以美女貂蝉赏之!” “杀呀,金钱、爵位、美女……,老子都要了~杀!”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曹军士兵‘嗷嗷’叫着冲了过来,人人双眼血红,拼杀之时更是悍不畏死,升官、发财、娶美女,好事当前,谁敢阻挡他们的路,就杀谁! 在曹军将士的眼中,此时赤兔马上坐着的已经不是吕布了,而是一架‘通天的梯子’,只要抓住了它,从此以后,一步登天,妻财子禄,要什么有什么,为此,拼命又算得了什么,别说是‘虎鸠’,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他们也敢一刀砍过去~~ 刹那之间,战场形势发生逆转,曹军铺天盖地的涌来,将吕布的一万人马牢牢的围困起来,并利用兵力上的绝对优势,四合砍进,步步紧逼~~ “将士们,振作勇气,随我冲杀出去,汇合援军!”局势急转直下,吕布心中虽然吃惊,却并不慌乱,因为那支‘河北援军’已经突破了曹军的防线,正迅速靠近过来,只要两军汇合在一起,就有机会反败为胜,至少解下邳之围是没问题的! “杀!~呜呜!~~隆隆隆!” 鼓声如雷,喊杀震天,吕布就像一头疯虎,手中的方天画戟上下飞舞,在包围圈内左突右杀,苦苦坚持,等待援军的到来! “近了,近了……,更近了!” 苍天不负有心人,在吕布杀的血染征袍,气喘吁吁时,那支‘河北援军’终于靠了过来,只见曹军士兵分波裂浪般闪到两旁,接着两面门旗展开,一员大将跃马阵前! 螭吻寒铁铠,蚩尤鬼面盔,胯下千里墨烟驹,手提凤翅鎏金镗,马鞍旁斜跨宝雕弓,一张小黑脸上还带着阵阵的阴笑~~~正是征西大都督~萧逸! “吕温侯,别来无恙否?”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三十九章疯狂的虎鸠 推荐阅读: ? 猛虎下山,本以为能扑到猎物,那知道事与愿违,自己反而成了别人的猎物,天罗地网,何处逃生? 看到萧逸立马阵前,吕布先是一愣,随即明白过来,自己又中计了! 这件事从头到尾就是一个骗局,援兵到来是假,曹军撤兵是假,那数十名尖兵也是假,可自己却偏偏误以为真,这双招子,真是白长了! “鬼面萧郎,一步三用计,计计断人肠,佩服、佩服!”落入陷阱,吕布心里却丝毫没有怨恨,反而是由衷的佩服起来。 人生就是如此,一次中计,是你太天真,两次中计,是你不够谨慎,可是次次中计,还是败在同一个人手里,那就不能说对方太狡猾,只能怪自己太蠢了! “多谢温侯称赞,微末小计,难登大雅之堂,再者说,本都督不过是调动下兵马,多点了几支火把而已,剩下的事情,还得多谢温侯成全才是!”得了便宜又卖乖,萧逸的舌头就像小刀子一样,字字诛心! “前无去路,后有追兵,八面合围之下,温侯恐怕插翅难逃了,下马投降吧,可免一死!” “呵呵,多谢大都督好意,可惜,只有战死的吕布,没有投降的温侯,将士们,走进无退,有死无生,杀!” 一拍坐下赤兔马,吕布挥动方天画戟,带领麾下人马向包围圈一角猛冲过去,身陷重围的恶仗又不是没打过,万马千军,九死一生,照样安全突围而出,这次也不会例外! 身临绝境,就是凡夫俗子也会爆发出莫大的勇气,更何况是人中吕布呢! 赤兔马嘶鸣咆哮,方天画戟如舞狂龙,马蹄所到之处,人头滚滚,血如泉涌……,原本四面合围的大阵,硬是让他杀出一块凹陷来,就像冷水遇到了沸油一般,彻底搅乱成一团! “不愧是‘虎鸠’,到了这个地步,悍勇之气丝毫不减,也好,哥就陪你好好杀一场,送你一个华丽的落幕吧!”萧逸摸摸鼻子,身上的杀气喷涌而出,随即一晃手中‘凤翅鎏金镗’,带领麾下玄甲铁骑冲杀过去! 在萧逸的指挥下,吕布冲到那里,玄甲军就追杀到那里,如影随形,死死咬住不放,就像一把锋利的钢刀,不停的从这头猛虎身上割下血肉来,同时,其余各部兵马四面合围,组成一层又一层的包围网,誓要擒拿‘虎鸠!’ 这次作战,除了精密的部署,曹营一方共计投入了整整十万人马,占全部兵力的一半以上,形成十面埋伏之势,如果再被吕布逃出去,那大家只能抹脖子谢罪了! 不过萧逸也明白,困兽之斗,难免伤人,为了减少部下的伤亡,他没有急于和吕布做最后的决战,而是不停的调整战术,变换阵形,利用兵力上的绝对优势,让各部人马轮流冲杀,逐渐的消磨吕布的力量,最后一点点把这头‘虎鸠’拖痩、拖垮、甚至是拖死! “大都督有令:弃甲投刀者,免死,~顽抗到底者,杀无赦!” “万般罪孽,尽在吕布一人身上,其余人等,尽皆赦免,尔等速速弃甲投降!” 攻心战同样重要,除了缠斗厮杀,曹军士兵还大声呐喊劝降,在斗志上瓦解敌人的战斗力! 这还不算,在大阵外围一处土坡上,竟然还聚集了数千名百姓,都是徐州当地的土著居民,萧逸以每人一袋粟米,五斤盐巴的代价,把这些人请了来,别看他们不会上阵厮杀,却比万马千军还有威力,因为百姓们有一件特殊的杀器~~哭! “呜!~~呜呜!” “草青青兮杨绿绿,悠悠心兮,思君思君,君不见,悠悠等君归……,问亲人,胡不归,家乡也等你回!” “渐渐……渐渐,路邈邈,你也将归,心簌簌兮,君不见,痴痴等尔回……,问人儿,胡不归,一心等你回!” 悲伤的歌声最是引人思乡,徐州古时本属楚地,流传了千百年的楚歌一响起,再加上掺杂其中的呜咽声、哭诉声,妇女儿童的哀嚎声……,就是铁人也得落泪,更何况是那些深陷绝地,本就斗志不盛的士兵呢? 大军阵中,萧逸一边打着节拍,一边摇头晃脑的倾听着这首‘原汁原味’的楚歌,用歌声瓦解军心,办法虽然阴损了点,但效果绝对不差,当年的垓下之战,谋士张良献计,用一曲幽怨的楚歌,吹散了项羽的八千子弟兵,逼的一代霸王,横剑自刎! 吕布比起项羽来,勇武或许勉强可以比肩,但人品上就差了十万八千里,刻薄寡恩,不听劝谏,部下们早就离心离德,怨声载道了,平时只是畏惧于他的勇武,才不敢发作,到了现在,谁还会跟他同生共死呀! 果然,楚歌三唱之后,那些徐州籍的士兵纷纷弃甲逃亡,投奔到亲人一边,再也不肯卖命厮杀了,有些人甚至是反戈一击,向那些约束士兵逃亡的将领射冷箭、下刀子,一时间局势大乱…… “不许跑,谁也不许跑……,临阵脱逃者,格杀勿论!” 看到部下们四散奔逃,吕布急的眼睛都红了,轮动起方天画戟,一连砍杀了十几名逃兵,试图用威胁的办法把士兵们重新聚拢起来,可是无济于事,人心乱了,谁还听他的指挥,一队队士兵趁乱逃入夜幕之中,而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历史何其相似,就像四百多年前的那场大战一样,四面楚歌,旗倒兵散,无敌的将军陷入了绝境之中,不同的是,当年项羽兵败,是‘五分天意,五分人谋’,而今日吕布落入绝境,却是‘七分人谋,三分自取’,从许昌布局开始,到下邳城外收网,这头‘虎鸠’终于被逼进绝路了! 期间,下邳城内的陈宫数次出兵救援,试图把吕布接应回来,可惜,曹军早有准备,数万人马,将下邳四门紧紧围困,并派出‘掘子军’,挖掘深沟,修筑壁垒,彻底断绝了内外联系! “杀吧,拼命的杀吧!”陷入绝地的吕布开始了最后的疯狂,人马合一,在军阵中横冲直撞,那里人多,他就冲向那里,吕布已经放弃了突围的念头,只想在人生的最后一战中,杀他个痛快,死于疆场,不正是勇士最好的结局吗? ………………………………………………………………………………………………………………………………………………… 厮杀声、嚎叫声、哭喊声…… 整整持续了一夜,黎明时分,战场上终于慢慢平寂下来,徐州兵马烟消云散,只剩下吕布和他的三百名并州亲卫,血战之后,被困在了一处低洼地带…… 而此时,周围聚拢上来的曹军人马超过了十万,密密麻麻的分布在四面八方的高岗上,长矛如林,钢刀如雪,无数锋利的箭簇直指洼地,到了这个份上,就是霸王复生也逃不出去了~~ “哈哈!……痛快,今天真是杀的够本了!”赤兔马上,吕布甩甩战戟上沾满的血肉,仰天大笑,自从他十七岁那年从并州家乡走出来开始,他就知道,早晚有一天自己会血染疆场的。 他这一生,浴血厮杀过,阴谋背叛过,恨过,也爱过……,可谓丰富精彩,足够载入史册,让后人传唱千古的了,此生再无遗憾,不过吗…… “心有牵挂,战魂难灭,人生最后一程,谁是相送之人?谁又是可以托付之人?”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四十章穷途末路 推荐阅读: ? “生擒虎鸠!” “生擒虎鸠!” 战场之上,喊杀震天,现在谁都知道,吕布被层层围困,插翅难逃了,吕布已经人困马乏,精疲力尽了,只要抓住他,功名富贵,唾手可得,不但自己一辈子享用不尽,就是自己的儿子、孙子、重孙子~~,都可以舒舒服服的趴在功劳簿上吃老本了,至少十几代人吃喝不愁! 十几万曹军将士,口号喊的山响,脖子伸的老长,人人跃跃欲试,都想拿下这份天大的功劳,想是想,可众人脚下却不敢移动分毫,因为那是吕布呀,‘天下第一勇士’,那怕已经穷途末路,遍体鳞伤了,他还是‘虎鸠!’ 曹操来了,刘备来了,谋士们也来了,众多武将更是一个不落全来了,能够见证‘天下第一勇士’的落幕,同样是一种荣耀! 猛虎终于落网了,又该如何处置呢,是杀?是囚?……还是放? “穷途末路,依旧威风不倒,温侯不愧是天下第一勇士,老夫素来爱惜人才,不忍杀害,只要温侯肯弃甲投戟,下马归降,老夫以大汉丞相的名义保证,前罪既往不咎,日后高官厚禄,风光无限,如何?”略加犹豫之后,曹操催马上前喊话,希望能够招降吕布,若能得此绝世虎将,当是军中一大助力! “哇……,不可!” “丞相……万万不可!” 此言一出,曹营众人顿时一片大哗,文臣纷纷出言反对,武将则是目露杀机,谁不知道这头‘虎鸠’有弑父的习惯,留下他的性命,那就是留下了一条祸根呀! 再说了,谁敢跟吕布一起并肩作战,就算到了战场上,也只敢用三分精力对敌,其余的七分,都得留着监视这头‘虎鸠’才成,把后背交给他,那根自杀也没什么区别了! 曹营众将纷纷开始交换目光,偷打手势,很快就取得了一致意见,“吕布,绝不能留,大不了万箭齐发,斩草除根,然后大家再跟丞相大人请罪去,有什么责罚,大家一同承担!” 就连一言不发的刘备,眼中都有精光闪动,显然是在反复思量,若吕布真的归降了曹操,对自己是有利?还是有敝? “丁原、董卓,前车之鉴啊,若是能够……” “哈哈,多谢丞相大人美意,可惜,吕奉先这辈子已经认过两次义父,也被人痛骂了两次,实在不想再跪第三次了,心太累!”吕布挺挺腰板,他这辈子总是给人卑躬屈膝,还落了个‘三姓家奴’的坏名声,无论如何,也不能变成‘四姓’,否则生不如死呀! “既然如此,请温侯一路走好吧,老夫会给你风光大葬的!”曹操没有再劝说,部下们的反应都被他看在眼里,为了一个吕布,弄得众文武离心离德,那就太不值得了,既然收服不成,剩下的只有灭杀一条路了! “不过,谁才是杀虎之人呢?这即是天大的荣耀,也是极大的危险,一个不好,杀虎不成,反被虎伤呀!” 曹营众将,你看我,我看你,不少人都把兵刃取在手中,晃三晃,垫三垫,却迟迟没敢动手……,杀虎,不是谁都有那份本领的。 所有的目光全投向了高坡一处,大都督萧逸,横镗立马在那里,斩杀‘虎鸠’,他才是最合适的人选,既有实力,也有资格,毕竟这头猛虎是被他用计困住的…… 萧逸自然明白众人的想法,斩杀吕布,自己却是最合适的人选,也有那个信心,经过一夜的厮杀,吕布已经是人困马乏,身上还受了几处箭伤,虽不致命,却会极大影响他的力量和速度,而自己却是精力充沛,正处在巅峰状态! 二人对决,萧逸有九成的把握,在一百五十个回合之内,取下吕布的项上人头,拿下这份天大的荣耀,不过吗,他才不会那么做呢,原因也很简单,不是还是一分的危险吗? 过分小心一百次也没事,莽撞冒险一次也太多! 萧逸不怕冒险,却也不会无畏的犯险,想杀吕布,只需一挥手就可以了,没必要为了一点虚名,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小阴沟里翻船的事情不是没有,更何况要对付是吕布,困兽之斗,最是凶猛呀! 洼地中,吕布同样在苦苦思索,却不是为自己,事到如今,他的结局已然注定了,面对死亡,吕布并不畏惧,阵亡沙场,马革裹尸,正是所有军人必备的觉悟,他思考的是另外几件事情,几件让他死不瞑目的事情! 自己一死容易,可她们怎么办?托付给谁? 谁又有胆量、有能力,接受‘虎鸠’的托付,最关键的,人品上还得靠得住,否则就把她们推进火坑了~~ 曹操?……位高权重,可惜过于好色,还是个人妻爱好者,托付给他就等于羊入虎口了,而且是大羊、小羊通吃那种! 刘备?……深不可测,看似忠厚老实,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遇到危险,连自己的老婆都能丢弃,更何况是别人的,关键时刻靠不住呀~~ 郭嘉……,足智多谋,就是身子骨太差,还是个酒鬼,真怕让他拿去换了美酒,这样的事,这货绝对做的出来~~ 一个个面孔浮现,又一个个被否决掉了,这些人都是一时的豪杰,人中龙凤,可惜,都不是合适的托付人选,吕布连连摇头,目光数转之后,终于落在了一张小黑脸上……,似乎,也只有他了! “请萧大都督上前答话,虎鸠有事相求!” “求我?”萧逸微微一愣,略作沉思,随即拍马向前走去,同时握紧了手中的凤翅鎏金镗,对话可以,防备不能忘! “不知温侯有何吩咐?尽管直言吧!”看着吕布甲胄尽破,一身血污的落魄模样,萧逸也生出一丝感慨,二人之间虽然没有什么交情,却是沙场上针锋相对的敌手,也算的上是一种另类知己吧! “吩咐不敢,虎鸠心中还有几件事情放心不下,环视天下豪杰,唯有大都督可以托付,还望答应!”吕布很是恭敬,主动抱拳行礼,脸上还挤出一丝笑容来,虽然比哭都难看,但他却是尽力在笑了! “温侯放心不下的,可是下邳城中的家小?”萧逸心头一动,立刻猜到了,能让堂堂‘虎鸠’弯腰求人的事情,也只有老婆、女儿的安危了! “大都督果然聪慧过人,‘虎鸠’今日有死而已,所放心不下的,就是城中妻女,乱世之中,若没有一位强者护佑,她们的日子,恐怕会很惨、很惨!” 吕布担心的不无道理,诸侯争霸,失败者输掉的不只是自己的性命和江山,连带着妻女也会成为胜者的战利品,饱受欺压,苦不堪言,更何况三个女人中还有貂蝉那样的绝色,下场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 “好,我答应你,只要有‘鬼面萧郎’在一日,保你妻女平安无事!”萧逸郑重的点点头,男子汉,大丈夫,沙场决战靠的是各自的本领,无论胜败如何,祸不及妻儿……,更何况他和貂蝉还是故人,就算吕布不托付,他也不会袖手旁观的,“不过吗,温侯就不怕我会监守自盗,那可是天下绝色呀……” “呵呵,大都督若是有心,在洛阳时就该得手了,貂蝉又岂会跟了我……,再者吗?”说到这里,吕布沾满血污的脸上突然露出一丝笑意,“如果你想做小女的继父,‘虎鸠’求之不得,就是到了九泉之下,也只会欢心祝福!” “我~~继父?”萧逸的小脸上顿时满是黑线,沙场对决到最后,自己竟然被吕布坑了一把,真是无语呀~~~ “好,你既然不怕坟头上长满绿草,哥还有什么可怕的,三个女人,哥接收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一章虎鸠,终于陨落了! 人生末路,托妻献女,一般来说都会托付给最信任的朋友,吕布没有朋友,只好托付给了自己的宿敌,原因也很简单,人生在世,最了解你的那个人,不是知心好友,就是生死宿敌,二者,其实是一样的! “多谢大都督成全,沙场之上,得遇你这样的敌人,也是人生一大幸事!”吕布的神情轻松了许多,眼眸中异彩闪现,“不过,虎鸠还有一事相求?” “说吧,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情,绝不推辞!”萧逸也豁出去了,一只羊是赶,两只羊也是放,让一代战神安心上路,也算是功德无量了吧! “当初在家乡九原郡组军,带出来三千子弟兵,这些年来南征北战,血洒疆场,只剩下三百人不到了,还请大都督高抬贵手,放他们一条生路,也好给九原郡留点种子!”吕布回头观看,眼中不禁饱含热泪,这些年来,他既辜负了妻女,也对不起部下啊! “愿与温侯同生共死!” “愿与温侯同生共死!” 三百亲卫,齐齐以拳捶胸,一夜的血战,他们几乎人人带伤,甲胄残破,箭尽枪折,却依旧顽强的组成了一个防御阵型,护卫在周围,同生共死,无怨无悔! 九原郡地处边疆,民风彪悍,几百年来,那里的百姓一直在跟北方的游牧部落征战,争夺水源,争夺草场,争夺每一寸生存空间,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种悍不畏死的性格,尤其是那里出产的兵源,更是冠绝一方! 具体来说就是,进攻的时候,那怕单枪匹马也敢冲锋,撤退的时候,就是敌众我寡,身陷重围也不投降,个顶个的视死如归! 这些年来,吕布之所以能纵横天下,济北兵败后,还能带着一群残兵败将入主徐州,成为‘十方诸侯’之一,所依靠的就是这些九原子弟兵……, 可惜,再强悍的军队也有落幕的时候,‘白马义从’、‘飞熊军’、‘并州狼骑’……,都难逃灭亡的宿命,唯一能千古长存的,只有凝聚在炎黄子孙血脉中的尚武精神,虽然他有时沉睡,却从未灭亡! “皆是忠勇之士,本都督自当手下留情,只要他们弃甲归顺,前事既往不咎,有愿意从军者,一视同仁,绝不亏待,不愿再上阵厮杀的,发与路费,安心回乡去吧!” 身为统军大将,没有不爱忠勇之兵的,萧逸心里早就打定了主意,好吃好喝,连哄带骗,无论用什么手段,也要把这三百亲卫弄到自己手里来,然后就像复活‘陷阵营’那样,重新组建‘并州狼骑’,就连统领的人选他都敲定好了,就用帐下宿卫官-曹性,原将统原兵,最合适不过了! “如此,我就放心了!”吕布点点头,回身大吼一声~“狼骑听令,卸甲、投兵、列队!” “诺!” 没有抵抗,没有哀嚎,更没有畏惧,三百亲卫依次上前,交出了自己的铠甲、兵刃,而后整齐列队,军容严整! 他们也知道,这是最后一次听到温侯的军令了,因此个个挺胸抬头,就是那些伤兵,也在同伴的搀扶下,尽量挺直腰板,兵甲虽残,军魂不灭! “带下去,妥善安置!”萧逸一摆手,麾下的玄甲兵立刻冲了上来,将三百亲卫带了下去,对这些伤兵,他们并没有虐待,反而好言安慰,还拿出身上的水囊、干粮带妥善照顾! 细说起来,玄甲军、狼骑兵本是同根同源,一个出身在九原郡,一个建军于雁门郡,骨子里都是货真价实的并州子弟兵,一样的水土,养就了一样的性格,在战场上均是铁血无情,视死如归,只是命运不同罢了,一些人跟了吕布,另一些则跟了萧逸! 军旗已倒,亲卫已散,吕布只剩下一骑一戟,相伴左右,这本是他冲锋陷阵,傲视天下的资本,如今也到了分别的时刻,不过在夕阳落下之前,总会发出最灿烂的一抹光彩,人生也是如此! “人生末路,但求一战,请大都督成全将死之人吧!”赤兔马上,吕布紧握画戟,身上升起了浓浓的战意! “温侯有请,乐意奉陪!”萧逸挥动凤翅鎏金镗,跃马直出,他已经感觉出来了,吕布身上虽有战意,却无杀气,反而透着浓浓的死气…… 落日余晖,最后的光彩了! 一镗、一戟,两名绝世勇将,两匹无双宝马,顿时酣战在一起,只见寒光闪闪,嘶鸣不断,还有爽朗的笑声传出~~~ 萧逸玄甲黑马仿佛一朵乌云,吕布朱盔赤马如同一抹红霞,疾如风雨,快如闪电,乌云包裹着红霞,红霞也衬托着乌云,让人眼花缭乱,难分彼此……,好一场龙争虎斗,好一对绝世勇将! 曹操看呆了,刘备看呆了,众谋士看呆了…… 尤其是那些刚才还跃跃欲试的军中将校,除了发呆,还有隐隐的后怕,末路猛虎,雄风犹在,这样勇猛的厮杀,这样精绝的招式,真不是他们能抵挡的,恐怕二十个回合不到,就得成为戟下亡魂了~~ 倒在胜利的一刻,那才真是冤死呢? 不过有点眼光的武将都看出来了,场中二人虽然打斗的激烈,却并无杀气,与其说他们是在厮杀,不如说二人在各自施展武艺,互相印证对方的招式,取长补短,以求精进! 有人立刻开始偷偷观摩起来,这样的龙虎斗,生平仅见,不趁机学上几招,窥视一下巅峰武学,那真是白长了一双眼睛! 不过二人厮杀的太快,往往众人一招还没看明白,场中十几招就过去了,真恨不得多长几只眼睛才好~~ 五十招,一百招~~一百五十招~~ 场中二人突然招式一收,立马横刃,同时仰天大笑起来~~~“哈哈!~~痛快,痛快!” “宝马神兵,弃之可惜!”吕布爱怜的拍拍赤兔马,又摸摸方天画戟,一脸的不舍,“日后若有合适之人,还请大都督代我‘传戟送马’,莫要让‘虎鸠’的一身武艺成了绝响!” 对于武者来说,传承比之生命还要重要,留下传承,就等于永生一般! “温侯放心,宝马画戟,日后定会重见天日,威震九州!”萧逸点点头,同时心中暗暗决定,自己得多生几个儿子才成,肥水不流外人田呀,无论是赤兔宝马,还是方天画戟,以后都得让它姓萧! “如此,多谢了,虎鸠心中,再无遗憾!” “呵呵,应该的!应该的!” 听到二人交谈,众人这才明白,刚才这一番厮杀,吕布原来是在展示武艺,留下衣钵,顿时不少人心中就是一动,‘天下第一勇士’的武艺,谁不想继承过来,就是不知道最后花落谁家呀…… “今日连托三事,无以为报,久闻大都督在收集‘骷髅盏’,虎鸠这大好头颅,正好相送!”说话间,吕布仰望天际,目露异彩,手中的方天画戟猛地回转,利刃斩向了自己的脖项,接着红光一闪,人头冲天而起,高高的飞向了空中~~ “噗!~~啪嗒!” 腔血喷涌,人头落地,刚毅的面容上微笑犹存,还透着一股骄傲,“普天之下,能杀虎鸠者,唯有虎鸠自己而已!” 吕布死了? 吕布真的死了? 一代战神,天下第一勇士,就这么死了? 有人惊呆,有人恍惚,更多的人纷纷向前拥挤,希望看的真切一些…… 虽然心中早有准备,可看到吕布那具无头的尸首时,众人还是痴痴的发呆……,他真的死了,战神也会死的! 乌云笼罩,随着一声惊雷,蒙蒙细雨落下,天地同悲…… “温侯一路走好!”萧逸以拳捶胸,向一代战神送别! “温侯一路走好!”曹操、刘备……等人纷纷抱拳送别! “温侯一路走好!” ……………… ……………… 沙场上,万千将士三次高呼,向一代战神致以最后的敬意! “吼……” 赤兔马一声嘶鸣,无头的尸体栽落尘埃~~虎鸠,终于陨落了!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二章奸雄的心结 吕布一死,下邳城也就破了,连劝降都不用,萧逸让人举着那杆方天画戟在城外转了一圈,守军的意志顿时完全崩溃,谁都知道,方天画戟是温侯的命根子,戟在人在,戟失人亡,既然温侯都死了,士兵们还给谁卖命呀? 把守北门的魏续、宋宪率先开门投降,随后东门、西门的守军也停止了抵抗,纷纷弃甲逃跑,十几万曹军一拥而入,终于攻克了这座被围困月余的下邳城! “迟降之将,参拜大都督!”北门外,魏续、宋宪非常恭敬的跪倒在马前,当初在萧关时,他们就被生擒一次了,一路退到下邳,还是难逃同样的命运,因此,自称‘迟降之将!’ “二位将军快快请起,温侯兵败身亡,乃是天意如此,你们只要真心归顺,本都督绝不亏待!” 萧逸连忙伸手将二人搀扶起来,心中也是颇为感慨,“并州军中,忠勇之将何其多也,前有张辽、高顺、曹性,后有魏续、宋宪,都是统兵的大将之才,可惜吕布一个也没能重用,若能人尽其用,普天之下,谁敢正视徐州之地?” “我二人愿为大都督效力,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好,很好,魏续、宋宪二将听令!” “末将在!” “你们立刻收拢城中乱兵,将他们带出城去,安营扎寨,收编听调!”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萧逸立刻给二将分派了任务,委以兵马重任,甚至连个监军都没派! “诺!” 二将立刻领命而去,收拢乱兵,整顿人马,更换军中旗帜,一心一意报效! 收编完两员大将,萧逸带领麾下玄甲军自北门入城,而后马不停蹄,直接穿城而过,现在下邳其余三门都已经投降,只剩下南门还在激战,“陈公台呀,你真要顽抗到底不成?” 陈宫确实在顽抗,得知吕布身死后,他继续坚守城池,还试图组织兵马,巷战拒敌,可是军心已乱,士兵们纷纷弃甲逃跑,越打人越少,曹军却是成千上万的涌进来,步步进逼! 无奈之下,陈宫只好带领部下退到城墙边上,又退上了城道,最后退进了城楼里,被紧紧围困在这,再也无路可退了! “速速投降!” “速速投降!” 曹军士兵像潮水一般,从四面八方涌过来,高声呐喊,逼迫城楼里的人投降。<> 入城之前,丞相曹操下了一道军令,“有能生擒陈宫者,赏千金,官升三级,反过来,谁要是敢害了陈宫的性命,那就以命抵命,杀无赦!” 一句话,必须抓活的! 所以曹军一方虽然占据了绝对优势,却不敢轻易的冲杀过去,生怕刀枪无眼,万一误伤了陈宫,那就糟糕了,至于弓箭手,更是齐齐后撤,一支冷箭也不敢放,生怕手一滑,自己的小命就没了! 之所以出现这样一条奇怪的命令,正是曹操内心世界矛盾的体现,对于陈宫,他是既爱又恨,还有一些愧疚,爱其才,恨其行,愧其心,简直复杂到了顶点! 陈宫即是曹操的救命恩人,也是战场上的强大对手,更是他人生污点的见证者,而这一切都源于一件事情~~误杀吕伯奢全家! 事情的过程也很简单,一只逃亡路上的惊弓之鸟,因为疑心太重,防御过当,误杀了一家人,又说了一句过头的话,结果两个原本志同道合的伙伴,彻底决裂了! 这件事,对曹操而言是一个沉重的心里包袱,甚至是影响了他的一生,为了掩盖一个小错误,又引发出无数的大错误,尤其到了奸雄晚年的时候,疑心病发作,几乎到了滥杀无辜的地步,即是性格,也是心结! 陈宫,就是解开这个心结的钥匙,原时空里,这把钥匙折断了,心结也就成了死结,现在,谁又能巧施妙手,握住这把钥匙,进而打开那个祸害了无数人的心结呢? “老夫宁死,也不降无义之人!”城楼上,面对着涌上来的无数曹军,陈宫丝毫没有惧色,横剑胸前,准备做最后一搏! 自己的一生是光明的,是无畏的,末路时刻,用一腔热血,飞溅敌甲,取义成仁,也未尝不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只可惜,当年的错误,再也没机会改正了! 想到这里,陈宫先是用袍袖擦拭下手中的宝剑,搭上肩头,看着面前黑压压的曹军,又看看苦守了月余的下邳,双眼一闭,手腕用力,就准备自刎殉城! “嗖!~~叮当!” 宝剑快,飞箭更快,就在陈宫手中的宝剑刚贴近脖颈时,从曹军人群中突然射过来一支燕尾箭,奇准无比,分叉的箭簇正中剑刃,强大的力道传来,直接把宝剑撞飞了出去,远远落到了城下! 原以为一剑抹下去,恩怨皆消,结果却没死成,陈宫不禁一愣,手腕上酸痛的感觉却告诉他,真的还活着! 与此同时,周围的曹军士兵一拥而上,掐胳膊,搂后腰,抱大腿……,将陈宫死死的锁住了,生怕这位大爷想不开,再玩个跳城自尽之类的,就刚才那一剑,差点没把众人吓死,丞相大人军令如山,这位大爷要是真死了,不知得多少弟兄跟着一起下黄泉呢! 人群一分,手执宝雕弓的萧逸走了出来,刚才关键时刻,就是他一箭射落了宝剑,这才没让悲剧发生~“公台先生,久仰大名,今日初次得见,荣幸之至!” 事已至此,陈宫也放弃了挣扎,目光凝视,打量起眼前的人来,身形高大,狼背蜂腰,身穿螭纹寒铁铠,手提宝雕弓,一张小黑脸并不英俊,却带着一股子邪异的美感,尤其是那双黑如墨,亮如星的眼睛,仿佛能看穿人的灵魂! “鬼面萧郎?”未见其人,早闻其名,关于这位‘杀神’的各种传说,早就灌满了陈宫的耳朵,都快磨出茧子来了,有人说他杀人如麻,嗜血成狂,还有吃人肉的嗜好,是天下间一等一的恶人! 也有人说他有情有义,对朋友肝胆相照,对部下视若手足,对家人更是关怀备至,是世上少有的忠义无双之人! 更有人说他文武双全,上马能统军,下马能治民,能杀人,也能活人,尤其能写得一手好诗赋,文采飞扬,流传甚广,不少闺中女子都将他视为梦中情人,传出了‘嫁人当嫁鬼面郎’的话语! 闻名不如见面,原来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竟是这个模样,一个似乎很平凡的青年,却做出了无数不平凡的事! “卿本佳人,奈何从贼!”陈宫对萧逸的第一印象很好,所以才更加痛心,在他看来,如此一个文武双全,大有前途的青年,怎么就跟了曹操那个奸雄,真是一块美玉落入泥沼,可惜了! “呵呵,无他,志同道合尔!”萧逸回答的也很干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很难说,就像很多人不喜欢曹操一样,说他奸诈、阴险、不择手段~~ 可萧逸却偏偏很欣赏曹操,甚至是崇拜,同样的性格,在他看来却是雄才大略,不拘一格,也唯有这样的人物,才能平定乱世! 话不投机,多说无益! 萧逸一挥手,让士兵把陈宫请了下去,好生安顿,反正这把‘钥匙’拿到手里了,剩下的,再慢慢打磨吧,总有开锁的那一天!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三章奸雄的手腕 推荐阅读: ? “万胜~~~万胜!~万胜!” 在十几万将士震天的欢呼声中,丞相曹操由一众文武大员陪同着,志得意满的骑马进入下邳城,最后一根支柱折断,从此以后徐州五郡富庶之地,数十万子民,尽入手中,皇图霸业,也更进一分! 除此之外,徐州还是东南战略要地,向南可以阻挡‘小霸王’孙策北上,成为一座最好的桥头堡,向西可以和兖州、豫州连成一片,形成极大的战略纵身,可以与北面的强敌袁绍,隔黄河对峙,彻底改变了以前那种四面受敌的不利局势! 跃马城中,曹操却有些犹豫起来,目光闪烁不定,不知在考虑着什么…… “城中府库钱粮如何?” “大都督已然派兵接管,正在清点数目,请丞相大人放心!” “城内降兵如何安置的?” “大都督收降了魏续、宋宪二人,降兵已经尽数开出城外,整编听调,请丞相放心!” “那个~~~陈公台现在如何了,是生是死?” “大都督生擒了公台先生,已经妥善安置起来,并派人日夜贴身守护,万无一失!” “好,萧郎深知老夫之心呀!”曹操长出一口气,赞叹的点点头,前两个问题不过是掩饰,他真正关心是第三件事,在内心深处,对当年那件事,他一直希望能取得陈宫的谅解,打开那个困扰已久的心结,可惜,积怨太深,不知如何下手呀! 水滴石穿,既然人还在,就一切都好说,慢慢解释,慢慢化解吧! 当即,曹操先是令人贴出榜文,安抚城中百姓,而后在一众文武大员陪同下,登上城东的白门楼,设宴庆功! 下邳这一仗,历经月余,惨烈无比,死伤数万之多,大军完全陷入困境,差点就撤兵东归,前功尽弃了,好在最后咬着牙硬坚持下来,才有了今日的大胜,自然要好好庆祝一番,同时也要犒赏三军将士,顺便再商议一下,如何消化徐州这块大肥肉! “恭喜丞相,亲统六军,平定徐州五郡,功劳盖世,天下万民仰望!”宴会开始,一众文武齐齐抱拳恭贺,楼下的士兵们更是齐声高喊,万胜之声,不绝于耳! “呵呵,诸公过誉了,正所谓‘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争地以战,杀人盈野,赫赫武功之下,就是累累的骷髅白骨,老夫今日成此大功,心中哀痛实则远多于欣喜呀!”“说道这里,曹操取过金杯,满满斟上,而后抛洒向天…… “这第一杯酒,老夫敬那些饱受战火涂炭的生灵们,百姓何辜,兴衰皆苦,惟愿早日平定四方,还大汉百姓一个太平盛世吧!” “丞相大人心怀天下,我等钦佩不已!”宴会众人同时将手中的酒水抛洒向天,祭祀那些死于战火的生灵们,有些悲天悯人的,眼中都带上了热泪! 打仗就得死人,不止是冲锋陷阵的战士,更多的还是无辜的黎民百姓,就以徐州为例,原有户籍百万之众,是天下有名富裕的大州,可是这一二年间,陶谦、刘备、吕布、曹操,走马灯似的,连续更换了四次主人~~~ 那一次不是刀兵四起,战火不断,各路大军,你来我往,征兵、征粮、征钱……,有时候还会驱驰百姓们上阵参战,用人命铺平了一条条的壕沟、地堑,再加上因为战争引起的瘟疫、饥荒,死伤更重,有人在心里估算过,如今徐州的人口数量起码减少了一半左右,甚至更多,绝对是元气大伤呀! “苍天保佑,惟愿这个乱世早些结束吧,黎民百姓不关心皇帝到底是姓刘,姓袁,还是姓曹,只要天下太平,他们就心满意足了!” “这第二杯酒,敬那些战死的军中勇士们,若非他们浴血沙场,老夫今日安能稳坐城楼,把酒庆功!” 曹操再次举杯在手,抛洒于地,从许昌出发时,他带出来二十万大军,可回去的时候,有许多面孔就再也看不到了,他们家人、朋友、乡亲……,又该是何等的悲痛呀! “丞相大人高义,战死的将士们地下有知,也当含笑九泉,得享蒸畅!”众人跟着撒酒于地,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那些阵亡者中不乏他们的兄弟、子侄、朋友……, 人们只看到胜利者的荣光,却不知道,每次征战结束后,军中将校几乎是家家挂孝,人人失亲,其中悲痛,外人难知? “这第三杯酒,敬给在坐的诸公,若非诸公出谋划策,浴血厮杀,老夫安能成就今日之功业,雄踞东、西两都,坐拥兖、豫、徐、司,四州之地,虎视天下,此即是孟德之功业,更是诸位之心血,胜饮!”说道这里,曹操先是抱拳深施一礼,而后将杯中美酒一饮而尽! “愿为丞相大人赴死!” “愿为丞相大人赴死!” ………………………… 一众文臣武将,亲兵护卫,还有城楼下的十数万曹军士兵,无不振臂高呼,与物质奖励相比,精神上的抚慰更加难能可贵,能够跟随这样一位体恤部下的主公,安能不效死力! “好,好,有功当赏,天经地义,今日老夫就要犒赏三军,以慰功臣!”曹操同样是笑容满面,有如此多的精兵猛将,智谋之士相助,平定天下,指日可待,“来人,取功劳簿!” 论功行赏,一向是‘庆功宴’上的重头戏,而这位大汉丞相,更是以‘慷慨大方,一掷千金’闻名于天下,因此众人眼中无不异彩连连,纷纷在心中估算起自己的功劳,以及会得到什么样的赏赐! 不过众人心里也清楚,这次下邳之战,谁才是最大的功臣,在战事最艰难,人人思退的时候,有两个人一力主战,并出谋划策,将吕布引出城来,才成此大功! 至于其他人吗,尤其是那些曾经进言退兵的,心中顿时忐忑不安起来,事实证明,人家是对的,他们是错的,论功,主战者当赏,论过,思退者当罚呀! 很快,一群亲兵抬上来成箱的金银珠宝,大批的丝绸缎匹,随行的还有几十名绝色美女,这些都是有功之人即将得到的奖赏,另一边,军中主簿也把‘功劳簿’打开了,随时准备记载,有加官进爵的,就得回到许昌之后再给予了! 曹操先是看了看坐上众人,目光所到之处,主战派的将军们趾高气昂,等着领取重赏,而那些主张撤兵的文官们,则是忐忑不安,担心会收到处罚! “哈哈,文若、公达,二公请上前来!”出乎意料,曹操没叫大家预料中那二位‘鬼才’,反而是把极力主张退兵的荀彧、荀攸请了上来! “参见丞相大人!”荀彧、荀攸也是略有忐忑,他们当初都是极力主张撤兵的,还与主战的郭嘉发生了激烈争执,事实证明,二人的意见是错误的,如果真听了他们的话,那里还有今日的庆功宴呀?大家早就跑回许昌哭鼻子去了~~ “呵呵,下邳之战虽胜,却胜的极为艰险,剑走偏锋,可用一时,不可用一世!”说着曹操上前拉住荀彧、荀攸的手,“二公所言退兵之策,才是万安之计,今后若有良谋,尽管直言劝谏,无需顾虑,至于这‘军中第一功勋’,当为二公所有,其余劝谏退兵者,皆有重赏!” “哗!~~哗哗!” 荀彧、荀攸呆了,众文臣呆了,众武将也呆了……,谁也没有想到,曹操竟然会玩这么一手,未赏有功,先赏劝谏……,无语,简直太无语了! 就连坐在宴会一角的刘备,都是目露钦佩,“奸雄用人之术,果然不同常人,好手腕,好心计,今日这一赏,收获忠心无数,厉害,厉害呀!” “愿为丞相大人效犬马之劳!”荀彧、荀攸自然是感动不已,其余众人更是热泪盈眶,得遇如此主公,人生大幸! 接下来曹操果然一一奖赏了众人,或赐官职爵位,或赐金银、田宅,或赐如花美女,皆大欢喜,当然了,还有两个倒霉蛋是没奖励的,一个是正在举杯痛饮的郭嘉,另一个就是萧逸! “对了,萧逸人呢?”这时候众人才发现,宴会开了半天,这位最大的功臣却不知道跑那里去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三个战利品 推荐阅读: “哇!哈哈!你输了,你又输了!” “这个,缓一步,就缓一步!” “不行,古人云:君子落棋无悔!” “我又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再说了,你也不是!” 下邳城,将军府邸中! 常胜无敌的萧大都督陷入了一场苦战中,只见他眉头紧锁,目光发直,双手不停摩擦着小黑脸,鬓角处冷汗都淌出来了,可见他是何等的全神贯注 自从出山以来,萧逸还从未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攻势凌厉,招术奇特,让人防不胜防,战局基本上是一边倒,输的是稀里哗啦,怎一个惨字了得! “不是我军无能,而是对手太厉害了!”哀叹一声,萧逸看向对面的敌手 身高不足五尺,梳着羊角双髻,上拴红线,还各挂着一个银色的小铃铛,摇头晃脑之间,发出悦耳的叮当声, 瓜子脸,柳叶眉,大眼睛,粉琼鼻,樱桃小嘴,皮肤白嫩水滑,就像刚削好的雪花梨片,让人恨不得咬上一口! 萧逸可以肯定,再过上七八年,对方肯定会长成一个倾城倾国的大美人,不过现在吗,还只是个十岁的小丫头而已! 小姑娘名叫吕铃儿,是吕布的独生女儿,她的母亲严氏就坐在不远处,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妇人,正处在女人的黄金年龄,生的是眉清目秀,端庄典雅,否则也生不出这么可爱的女儿来 严氏不过是寻常女子,在她的世界里,丈夫是天,女儿是命,如今天塌了,这条命还能保住吗? 因此,她一直忐忑不安的看着女儿,而后又看向萧逸,不知道这位与丈夫齐名的杀神要做什么,是否会对她们母女不利,毕竟按照乱世中的法则,她们可都是人家的战利品,是可以随意处置的 萧逸和吕玲儿,面对面,头顶头,正趴在桌案上,玩一种老虎吃小猪的棋类游戏,黑白玉石做成的棋子,雕刻成两头黑色的老虎,和二十只粉白的小肥猪,一方凶猛威武,獠牙利爪,一方憨态可掬,精诚团结 老虎可以吃猪,小猪也可以组队对付老虎,在不大的棋盘上你来我往,不停追逐着,这是一款当下很流行的益智类幼儿游戏,虽然看似简单,但其中千变万化,奥妙无穷,暗合兵家之道! 小姑娘很霸道,强行选择了老虎,萧逸只好做了小猪,结果一交手就吃了大亏,被对方各个击破,眼看这一窝小猪就要全喂了老虎,只好出言哀求,希望能缓上一步,至少,别斩尽杀绝呀 又一局获胜,小姑娘得意的晃动起那对小铃铛,发出悦耳的叮当声,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再也不会回来了,反而为突然出现了一位玩伴而高兴,身为虎鸠之女,她的世界也是很寂寞的 同样是女人,貂蝉就坚强的多,毕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她面无表情的坐在一旁,没穿艳丽的女装,反而是披着一件乌金软甲,手中提着那柄七杀刀,这是吕布出征前留给她的,让她用来保护自己,或者,杀了自己 从吕布出征起,她就坐在府邸里慢慢等候,结果一天一夜过去了,却等来了长着一张小黑脸的萧逸,从那一刻起,她就知道,吕布永远也回不来了 激烈的棋局一直持续到黄昏时分,连战连胜之后,小姑娘终于有些犯困了,大眼睛微闭,小嘴也撅了起来,也难怪,遇到这么弱的对手,却是难以让人提起精神来! 严氏小心翼翼的走过来,先是万福行礼,而后抱起昏昏欲睡的女儿,又神色复杂的看了貂蝉一眼,就准备退下去,乱世中的女子,就像是一片落叶,随风飘荡,身不由己! “黑脸小哥哥再见,二娘晚安!”小姑娘很有礼貌,依靠在母亲怀里,还不忘伸出小手来打个招呼! “小哥哥?二娘?”萧逸看看吕玲儿,又看看一旁的貂蝉,小脸上顿时满是黑线,怎么几盘棋下来,自己就降了一辈呢?“吕布,你可真是生了个好女儿呀!” 严氏母女一走,后堂里就剩下了萧逸和貂蝉两个人,四目相对,却是一语皆无,他们是旧识,是知己,也是仇敌 “他在那里?”良久,还是貂蝉先开口了,声音很是平淡,无喜无悲! “就在城外,放心吧,是全尸下葬的,还立了碑文!”萧逸最终没有接受吕布的礼物,一代战神,还是让他走的有尊严些吧! 曹操也兑现了自己的诺言,让军中巧匠选上等木料,打制了一副好棺椁,里外三层,将吕布安葬在他殒命的那块小洼地中,又令十几万士兵每人取一捧黄土祭祀,最后形成了一个大冢,并立了块墓碑,由曹操亲自撰文虎冢! “红颜祸水,是我害了他呀!”貂蝉的目光陷入迷茫中,一道连环计,引出无数的恩怨情仇,最后又尘归尘,土归土,果然是英雄难过美人关 英雄难过美人关,这本是萧逸当年对司徒王允说过的话,为这位汉室死忠之臣指引了一个方向,最后却把无数的人送上了不归路 “这算什么?自己到底是改变了历史?还是创造了历史?”萧逸心中也迷茫起来,他总不能跟别人说,历史的发展走向本来就是这样,董卓会死,吕布也会死,自己不过是顺水推舟罢了,可如果没有当初自己推动那一下,这艘历史的小船又会漂向何方呢? 融入历史,改变历史,最后又创造了历史,这大概就是穿越一族的必然之路吧? “哎!自己做的孽,自己来还!”萧逸觉得应该担负起一些责任来,吕布一死,三个女人也就失去了依靠,在乱世之中,失去依靠的女人会很悲惨,尤其是貂蝉这样的绝代佳人 “温侯临终之时,把妻女都托付给了我,放心吧,我会把玲儿当成自己的亲亲”,说到这里,萧逸一下咬到了舌头,他还真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个关系了 自己今年也只有二十一岁,突然多出一个十岁的女儿来,也未免太奇怪了些,如果当成妹妹的话,年龄上倒是合适了,可对面的貂蝉就变成自己的婶婶了,还有里面的严氏,又一个婶婶,这辈份掉的也未免太低点了吧! “温侯就留下玲儿一点血脉,能够托付给大都督这样的豪杰,我们也就放心了,不过玲儿尚且年幼,还请大都督再等待几年,日后再多多爱怜才是” “停停!再等几年,多多爱怜?这叫什么话?”萧逸小脸上的黑线顿时又厚了一层,小姑娘虽然很可爱,他心里却丝毫没有那种想法呀,再者,吕布说的是托付妻女,可没说招女婿呀 “怎么,大都督不愿再等数年吗?如此的话,那就只好由妾身代劳了,蒲柳之姿,还望怜惜!”说话间,貂蝉站起身来,先是脱去外面的软甲,而后是女式战袍,中衣,小衣,露出傲人的身材和大片雪白的肌肤,在灯火的照耀下,朦胧如梦中仙子一般这可是征服过两位豪杰的身体呀! 萧逸呆住了,他不是没见过女人,也不是没见过脱衣服的女人,可是貂蝉吕玲儿美妇人小萝莉,这都什么跟什么呀? 来不及多想,萧逸从座位上一跃而起,头也不回的就冲了出去,再待下去,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而且,他不得不承认,貂蝉的诱惑力太大了 “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呵呵,自己不是英雄,可也不会做出霸占人家妻女的事来,谁说穿越一族就都是种马的,哥要用自己来实际证明,也有见色心不动者嗯,先擦擦口水” 后堂中,貂蝉衣裳半敞的站在那里,目视萧逸兔子一样窜了出去,呆愣了一会,先是痴痴的笑了起来,而后又伏案大哭,哭的梨花带雨,痛断人肠 “温侯,最后一局,你终于找对人了!” ...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五章风云又起 推荐阅读: ? 女人,就是麻烦,而且她们的麻烦程度和颜值是呈正比的,越是大美女,就越能惹来大麻烦,她们会哭、会闹、会撒娇、会发小脾气…… 总之,不把男人折腾的三魂出窍,精疲力尽就不算完,而最关键是--这个世界还不能缺少了女人,否则,那才是最大的麻烦! 萧逸的麻烦就不少,因为他的女人同样不少,折兰、蔡文姬、赵嫣然、曹节,远在河北的甄宓,不知身在何方的小女王……,现在又背上了貂蝉、吕玲儿这一大一小两个包袱~~ 世人只看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潇洒,可有谁想过,这些漂亮的花朵都是带刺的,甚至是有毒的呀! 情商低的人不善于跟女人打交道,萧逸就是如此,先被小女人杀的落花流水,又被大女人吓得落荒而逃,简直丢尽了男子汉的颜面,为了找回自尊,萧逸决定做些自己擅长的事情~~喝酒! 酒是好东西呀,可以助兴,可以消愁,还可以忘记很多烦恼,而且萧逸喝酒还有两大便利条件,首先,他身边从不缺乏好酒,无论是行军打仗,还是处理政务,他的大帐里永远都准备着大量的美酒,随时可以取用! 正是因为有个嗜酒如命的大都督,上行下效,玄甲军里几乎人人都喜欢喝两口,最后,美酒和军粮、草料一起,成了必备的一种军用物资,一日不可短缺! 其次,他有个最好的酒友,随叫随到,甚至不叫都能自到,鼻子灵的厉害,这不,肥嫩的羊腿刚架在篝火上,酒坛子一拍开,郭嘉就晃晃悠悠的走进大帐来了~~ 老规矩,一人先喝三碗酒,然后再谈话,亲兵侍卫早就退出去了,谁都知道,这二位的酒品不太好,时而对酒高歌,时而指天笑骂,或者说一些只有他们两个才能明白的话,这就叫酒逢知己,也不用太多,一个就好! “大小兼收,萧郎真是好艳福,羡慕死为兄了!”郭嘉是有名的浪荡子,尤其喝酒的时候,更是三句话离不开女人! “大小兼收?什么意思?”萧逸汗毛孔一紧,一种不祥的预感升上心头,不会是…… “当然了吕布的妻女了,现在谁人不知道,萧大都督连庆功宴都没参加,就忙着去接收‘战利品’了,啧啧!~~貂蝉可是艳绝天下,严氏听说也是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一箭双雕~~艳福不浅呀!” “这都是那个混蛋传的谣言?如此中伤于我?”萧逸的小脸上已经不是画黑线了,而是黑如泼墨,天地良心,他连两个女人的小手指都没碰一下,怎么就…… “那你正当午时进府,日暮时分才出来,还一脸疲惫不堪的模样,到底在做什么?”郭嘉的八卦心也发作了,一双小眼睛闪来闪去,让人很是怀疑,那些谣言就是出自他的手笔! “我在和吕布的女儿,玩‘老虎吃小猪’的游戏……,呸,是棋局,输的那就惨呀,一败涂地……”萧逸开始漂白自己,结果却有越抹越黑的嫌疑…… “哦?堂堂的大都督,放着两个大美人不管,整整半天时间就陪着个小姑娘……,玩的还是‘老虎吃小猪’的幼儿游戏,有意思……,这话说出去你自己信吗?” “我也不信!”萧逸颓靡的躺在地上,越抹越黑,看来自己又要背个坏名声了…… “不怕,就是天下人都不相信你,兄弟也信,鬼面萧郎,绝不会对两个弱女子起非份之想的……”,郭嘉不愧是好朋友,关键时刻,鼎力相助! “奉孝,好兄弟呀,天下间还是你最懂我!”萧逸一脸的感动! “那当然,好兄弟吗,有酒同喝,有难同当!”郭嘉一脸的义气! “对了,你怎么会如此相信我的?” “简单,萧郎爱萝莉吗,美妇人不和你的口味,要说那小姑娘呀……” 萧逸:……“呜呜,我跟你拼了,看拳!” 郭嘉:……“谁怕谁呀,小样,吃我一脚!” 一番嘻嘻,一顿打闹,最后手无缚鸡之力的郭嘉,把神勇盖世的萧逸给按在地上,狠狠捶了几拳,展示了自己的威风…… …………………………………………………………………………………………………………………………………………… “好了,别装死,跟你说两件正事!”笑够之后,郭嘉神色一变,“刚才庆功宴间,有下邳本地的乡亲父老前来,跪求留下刘备为徐州牧,主政一方!” “大耳朵阿福?……下手好快呀!”萧逸情商很低,但是智商很高,在女人面前固然是呆如羔羊,可对付起那些天下枭雄来,立刻露出了恶狼般的本色! “丞相大人是如何应对的?” “丞相以刘备功高,需要先上奏天子,再行册封为名,把事情给拖住了!”郭嘉眼中也是略带寒意,对刘备,他一样很是警惕! “不愧是丞相,好手段,只要把刘备带回许昌,再软禁起来,他这辈子就休想再踏入徐州一步,就像他永远也咬不到自己的鼻子一样!”萧逸点点头,对曹操的处理手法很是赞成,刘备就是一条被困在小池塘里的金鳞,一点机会也不能给他,否则,一遇风云便化龙呀! “对了,还有一件正事是什么?” “你自己看吧!”郭嘉神色凝重,从怀里摸出一份密报来,上面还贴着三根鸿翎,“并州急报,张扬死了!” “什么?”萧逸心中一惊,翻身坐起,接过军报细细观看起来,上面记载的很清楚:“袁绍借自己寿宴的机会,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派大将颜良统兵十万杀入并州境内,张扬猝不及防之下,兵败如山倒,最后死于乱军之中,并州之地,已经全部袁绍吞并了,还任命了新的刺史,就是他的外甥高干~~” 另外军报中还提到:雁门守将张转、杨和二人不愿降袁,又抵挡不住颜良的大军,无奈之下,带领本部人马北上草原,投奔到赵信城去了~~ 看完雁门关的消息,萧逸长出口气,草原上有赵嫣然在,她肯定会安置好自己的旧部,倒是不必担心~~ 不过吗,袁绍得了并州,从此以后幽、青、冀、并,四州连成一体,黄河以北的广大土地就都姓‘袁’了,背靠大漠,左拥渤海,右揽关拢,占据这么好的战略位置,河北的兵马随时可以居高临下,四处出击,如果再被他联合了北边的匈奴人,西边的羌人,普天之下,恐怕就再也没人能制服他了,除非他内部自乱~~ “不行,徐州不可久留,大军必须立刻回镇许昌,加紧时间备战,等到秋风一起,双方恐怕就是一场大战了!” 双雄不并立,天下霸主的宝座只有一个,曹、袁双方必要有一场决战,想到这里,萧逸目露精光,浑身杀气环绕…… 袁绍麾下人才济济,文有田丰、沮授、审配、纪逢、许攸之辈……,武有颜良、文丑,张何,高揽,淳于琼之流~文武辉映,不可一世! 不过吗,遇强则强,有些挑战才有意思,如果能够跟这些豪杰,在沙场上一较高低,决他个生死胜负,也是人生一大快事呀! “放心吧,丞相大人已经传令,大军明日启程,回转许昌,一天也不会耽搁,另外还留了于禁守徐州,徐晃守萧关,防备‘小霸王’孙策从背后偷袭!”郭嘉也是斗志昂扬,会一会河北豪杰,何尝不是他的一大梦想! “齐心协力,会斗河北豪杰!” “兄弟联手,看天下风云出自谁手?” 两只大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兄弟在旁,我既天下无敌!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六章一生的搭档 推荐阅读: ? 同样是饮酒,每个人醉酒后的反应却截然不同,有人遇酒既狂,大笑大闹,有人遇酒则伤,痛哭流涕,郭嘉无疑是酒品比较好的那种,喝醉之后,在大帐里倒头就睡,而且鼾声如雷,比死猪都老实,这时候就是把他抬出去卖了,估计也醒不了! 当然了,萧逸也就是在心里想想而已,他要是真把这位‘鬼才’给卖个猪肉价,估计曹操会提着宝剑满营地的追砍他,然后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郭嘉赎回来,那怕赔上一州之地,这位奸雄也不会摇头的。 当初在许昌时,曹操私下里就经常对人说,“天赐奉孝,无双鬼才,只要有他辅佐,那怕兖、豫、司,三州之地尽失,老夫也有信心再夺回来~~” 从那以后,人们都称郭嘉为‘三州之才’,可见他在曹营集团中的重要性到底如何! 与之相对的就是萧逸,有人也问过曹操,“如果萧大都督被人绑走了,丞相又愿意用多少土地城池来交换呢?” 结果这位大汉丞相把嘴一撇,仅仅竖起一根手指头,然后就开始拼命摇动,那意思,“老夫一座城池,一寸土地也不会出!” 用曹操的话讲:‘鬼面萧郎’凶悍、腹黑、谋略过人……,就算是深陷敌营,他也有能力自己跑回来,非但不必用城池赎人,相反的,这家伙还能给老夫拐回一大片土地来…… 这就是‘一文一武’的不同之处,文能治国,武能开疆! 猿臂一伸,轻松的就把郭嘉托了起来,放到卧榻上,盖上狐皮大氅,萧逸又伸出三根手指,搭在这位‘鬼才’手腕的寸关尺上,细细把起脉来…… “嗯,脉搏跳动有力,血脉也很通顺,心、肝、脾、肺,都没什么问题,就是肾水有点弱,估计这家伙最近又没闲着,看来得给他多准备点补酒才行呀!” 郭嘉的健康问题一直是萧逸担忧的大事,在原来的历史中,这位‘鬼才’只活了三十八岁,就中途夭折了,他的病逝可以说是曹营集团的重大损失,用‘天蹋三分’来形容都毫不过分! 郭嘉一直起着‘谋主’的作用,正是靠着这位‘鬼才’出谋划策,制定全盘的战略计划,前期的曹营集团才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破黄巾,擒吕布,收袁术,灭袁绍,扫清乌丸,威慑辽东……,几乎是一帆风顺的统一了中原大地,为曹魏的霸业奠定了基础! 等到郭嘉去世以后,曹营的情况可谓急转直下,在战略上处处受制于人,尤其是赤壁一场惨败,多年积攒的精锐兵马折损殆尽,一度失去了战争的主动权,和统一天下的大好机会! 所以曹操兵败之后,才会在酒席宴上高呼~~“若使郭嘉在,决不使孤有此大失,哀哉~奉孝!惜哉-奉孝!痛哉-奉孝!” 现在的情况同样差不多,如果说曹营集团是一辆战车的话,丞相曹操就是那个操纵方向的驭手,而萧逸、郭嘉一文一武,就是两个车轮,左右平衡,同心协力,才能让这辆战车跑的迅猛、稳定,碾压道路上的一切目标! 奔驰途中,如果其中一个车轮突然折了,就算驭手能够凭借高明的驾驶技巧,让这辆战车不至倾覆,可失去平衡之后,也会脱离原来的轨道,至于会跑到哪里去,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最可怕的是,这支车轮还是无可取代的! 萧逸一向认为,搭档是天生的,可遇而不可求,两个人必须在性格、能力、谋略……等各方面互补,能够踏上同样的节奏,进退宛如一人,最重要的,搭档之间必须无比的信任,生死兄弟,我的后背交给你,非常放心! 萧逸和郭嘉就是这样的梦幻组合,每每商议军国大事,总是能不谋而合,一个领兵阵前,一个参谋军机,配合的天衣无缝,在加上有曹操这样一位奸雄统筹全局,指定方向,曹营的战车才会开进的如此迅猛、强势,短短几年时间,就拿下中原四州之地,成为‘十方诸侯’之中数一数二的大势力! 其实曹营里人才济济,也不乏谋略过人,文武双全的豪杰,但是萧逸在心中反复比较过,最后得出结论,人才虽多,能和自己做搭档的,唯有郭嘉一人而已! 荀彧、荀彧的人品没有问题,可惜胆略不足,办事循规蹈矩,不会出大错,可也无法成大功,最重要的是二人的政治立场不十分明确,日后恐怕会出乱子! 程昱人称足智多谋,可惜为人过于圆滑,万事不想背责任,平时上和下睦,调理阴阳还可以,让他在关键时刻主持大计就不行了! 还有一位就是司马懿,此人倒是文武双全,统兵、施政都有独到之处,而且胆略、魄力十足,隐忍的功夫更是一流的,可惜,此人野心太大,绝不会安分守己的当一个车轮,他图谋的是驭手的位置呀! 再者说,合适的才是最好的,别说是以上那些人了,就是‘卧龙、凤雏’,这两个传说中‘得一可安天下’的大神来了,萧逸也绝不会更换搭档的,别人能陪自己一起喝酒吗?别人能陪自己一起吹牛吗?别人能陪自己一起讲黄色笑话吗? 唯有郭嘉可以,这才是老天赐给自己的最佳搭档,一辈人,两兄弟,有今生,没来世呀! 所以说,护住了郭嘉这个宝贝,就等于护住了整个曹营集团的安危,护住了统一天下的机会,岂能不倍加重视呢? 萧逸受老道师傅的真传,一身医术还是相当不错的,每次对饮醉酒之后,他都会给郭嘉把脉,查看身体状况,而后再根据情况配置不同的药酒,而效果也是相当不错的,经过这几年的精心调养,郭嘉身体强壮,血气旺盛,吃麻麻香,连头疼脑热之类的小病都没得过,不出意外的话,活到八十岁都没问题! 当然了,还得有个前提条件,这家伙得节制一下了,天天泡在女人堆里,住在青楼的时间,比住在家里的时间还多,色是刮骨钢刀呀,来回多刮那么几下,就是铁人也受不了呀,更何况是一个不会武艺的白面书生! 问题是这家伙的家里也不太平,光小妾就有二十多个,还有数倍于此的通房丫鬟,都快成女儿国了,就是一天换一个女人,一个月都不带重样的,而且个个如狼似虎,刮骨的小刀子磨的飞快,也真亏郭嘉能坚持到现在,要是换了旁人,估计三十岁不到,就得去鬼门关报道了,活活累死的! “嗜酒如命,好色成性,生活又没有规律,这那是正常人过的日子,看来得给这位‘鬼才’找个正室夫人才行了,别看郭嘉女人不少,正式的妻子却一直没娶,漂泊浪荡,处处留情……,所以必须给他找个厉害的妻子,后台还得硬的,能约束住这位‘鬼才’,让他也尝尝老婆奴的滋味,大家有难同当吗~~” 心里想着各种计划,萧逸的手上也没停,执起笔来,刷刷点点写了一份‘虎骨蛇胆酒’的方子,满意的点点头,又轻轻打了个响指,侍卫长-小斌就鬼魅般的从帐外遛了进来! “参见大都督,不知有何吩咐!” “按照老规矩,火速办理!”萧逸把方子递过去,小斌双手接过,又躬身行礼后,立刻消失不见了!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根本无需多交代,玄甲军大营里就有专门的酿酒作坊,各种材料齐备,等到明天早晨,郭嘉醒过来的时候,就会发现有两坛子美酒摆在他身边,然后依照他那嗜酒如命的性子,肯定会欢天喜地的带回去慢慢享用,既过了酒瘾,也补了身体,一举两得! “遇到我这个朋友,算你小子命好,祖坟上冒青烟了,不……,是喷火了,说好了,咱们玩到老,喝到老,一起活过八十岁,做一辈子的好酒友,谁也不许中途逃跑啊~” 同样喝了不少酒,萧逸却是越来越精神,活动了下筋骨,看看外面的夜色,略加考虑后,又拎起一坛子美酒,出了大帐,向后营走去,那里还有一个人需要处理,可到底该怎么处理呢?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七章秉烛夜谈 ;章节内容开始;“吱!吱吱!” 月色朦胧,虫儿轻鸣,在优美的夜色之中,萧逸迈着轻松的步伐,哼着小调,一路向玄甲军后营走去 他走路的姿势与一般人略有不同,目光低视,双肩左右晃动,腰腹微弓,两脚离地不高,步伐却很迅捷,行动之间,习惯性的左右观看,那副神态就像是一头夜间出来觅食的狼王,狰狞诡异! 玄甲军的士兵们私下里都称萧逸走路的姿势为狼步如狼夜行,寂静无声,甚至有人专门模仿过,却怎么也学不像! 后营一角,有座孤立的小帐篷,虽然已是深夜,里面却透出淡淡的灯光,还传出竹简翻动时的哗哗声,帐篷外面,数十名甲士手持利刃,团团环绕,既是保护,也是一种监视! 看着帐篷,萧逸频频刮动自己的小黑脸,犯愁呀,里面关押着一名特殊的俘虏陈宫,而他今晚过来的目的,就是要说服这个顽固的俘虏,打破坚冰,进而用这把钥匙打开曹操的心结,治愈他的疑心病! 想法是不错,可操作起来却很困难,陈宫此人性情刚烈,是非分明,又颇具谋略,一言一行都严格按照道德约束,毫无漏洞,想要说服他,又谈何容易呀! 首先,你得比他聪明,在智商上具有碾压优势,能把黑的说成白的,彻底摧毁对方的旧三观,其次,你还得占据一个更高的道德制高点,用正大光明的方式,重塑对方的新三观,这就要求说客本身必须德高望重,忧国忧民,甚至是一位具有牺牲精神的殉道者才行! 综上所述,这绝对是一个高难度,高风险的工作,正人君子的人格魅力是强大的,一个不小心,不但没把人家说服,自己的三观先崩溃了,然后就被同化过去 这种事情在历史上并不少见,战国时期的将相和就是最经典的案例,手无缚鸡之力的蔺相如,凭借自己高超的人格魅力,征服了剽悍勇猛的大将廉颇,前车之鉴呀 萧逸可不想背着一捆柴禾到人家门口去赔礼道歉,所以这次出手,必须大获全胜,否则,呵呵,征服不了精神,那就只好消灭**了! 一挥手,数十名士兵立刻躬身退了下去,萧逸鼓足勇气,迈步向小帐篷走去,为了准岳父曹操的心里健康,他也得冒险试试,否则以后不但家宅不宁,恐怕整个天下也会动荡不安的,反过来说,如果能解开那个心结,胜得十座下邳城呀! 要想成功,就得玩些手段,萧逸不是什么道德君子,甚至连节操也少的可怜,因为他一向信奉的是军人取胜无原则,只要能打胜仗就可以了,道德、人品,又值多少钱一斤!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自己没有的东西,咱可以跟别人学呀,萧逸脑海翻转,立刻从记忆中找到一部大片英雄,里面那位残剑先生,绝对是一个忧国忧民的殉道者,得,就学他了! 挺胸抬头,目光平视,沧桑中带着一点柔和,再把头发披散开,弄乱一点,来个随风飘舞的样子,感觉不够潇洒,萧逸又吐了两口唾沫抹上,在胸口上面又狠狠擂了一拳,这样说起话来可以沙哑一点,也更有魅力,就凭这副造型,萧逸自信比那什么影帝英俊的多了,只是可惜,没有一位身穿盛装,肉隐肉显的漂亮女主持人给自己发小金人! “公台先生安寝了吗?在下有事求见!”说话之前,萧逸先加重了几下脚步声,提示里面的人,自己到帐门口了! “哦,是大都督驾临,请进,请进!”先是收拾竹简的声音,而后帐门一挑,陈宫拱手行礼,脸上还带着一丝感动! 他可以说是世上日子过的最舒服的俘虏了,不但有专门的帐篷居住,一日三餐,酒肉不断,为了怕他枯坐无聊,萧逸还专门送来大量的竹简书籍,看书累了,还可以在营地里遛弯,除了不能离开大营外,其他方面都是贵客才有的待遇呀! 二人入帐,分宾主落座,萧逸很主动的坐在了客人的位置上,虽然这是他的大营,但帐篷里面这片小空间,却是陈宫的,他才是主人! “公台先生好雅兴,炳烛夜读史记,颇有上古贤者之风!”萧逸目光一扫,立刻看到了桌案上的竹简,厚厚的一大卷! 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一部纪传体史书,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写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叙述了中国三千年左右的历史! 其中有本纪十二篇,表十篇,书八篇,世家三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三十篇,所记载的人物,无一不是帝王将相、人中豪杰,他们的智慧,他们的成就,随着这部史书光照千秋,流传后世! 自从史记问世以来,立刻受到世人的追捧,尤其是那些当朝理政者,纷纷执笔抄录,细心研读,几乎把它当成最经典的政治教科书,和人生方向指南了,那怕是目不识丁的武将,家里也得摆上几卷,否则你出门都不好意跟人打招呼! 当然了,同样是看一部史记,各人的心中所得却截然不同,有人学到了英雄的豪迈之气,有人看透了各种权术斗争,更有人从中激发出勃勃野心,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先人心血巨制,后人自当用心研习,若能学得其中一二精锐,用来治国安邦,大有裨益!”陈宫显然是史记的推崇者,还是骨灰死忠那类! “呵呵,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一书之中,说尽了天下兴衰治乱,却是后人治国安邦的必读之物!”萧逸点点头,后世人对这部史记同样非常推崇,研究者无数,就连那位红朝太祖,都是此书的忠实读者,并从中学到了掌控乾坤的帝王之术,呵呵,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世人都说大都督文武双全,雅量非常,果然是名不虚传,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却是对史记的最恰当的评价了,司马太公泉下有知,当含笑而眠!”喝酒遇到酒仙,遇到知音,都是人生一大快事,陈宫现在就是这种感觉,在他看来,一个精研史书之人,必然差不到哪里去! “多谢公台先生称赞,一道,最忌独学而无友,正好今夜无眠,你我二人何不把酒夜话,交流下各自的心得,互证得失呢?” “顾所愿,不敢请尔,有书酒相伴,有友人谈心,当为人生一大快事!”陈宫喉头涌动,他早就闻到萧逸带来的那坛美酒了,他这一生,刚正不阿,却也有两大嗜好,一是,另一个就是美酒! “公台先生请!” “大都督请!” 有了史记做为共同的话题,再有美酒共饮,两个原本敌对的人,立刻拉近了关系,甚至生出了知己的感觉! 陈宫饱读诗书,学富五车,说起历史典故来如数家珍,在国家大事上更是有一番独到的见解,不负当世良材之名,萧逸书读的没那么多,但胜在见识广博,多了两千年的阅历,稍微盗窃一点名人言论,就够人深思半天的,而且还风趣幽默,能把一件严肃的事情,用异样风格表述出来,让人听了津津有味! 聊来聊去,两个人就谈到了东周末年,春秋三百载,天下大乱,亡国者五十二,弑君者三十六,黎民百姓惨遭战火涂炭,和当今诸侯并起,群雄争霸的情景何其相似! 谈春秋战国,就必然要说到那五位霸主,为首的就是赫赫有名的齐桓公,一位非常具有传奇性的人物! “公台先生以为,齐桓公何许人也,又因何称霸当世呢?” “周末天下大乱,齐桓公行尊王攘夷之道,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自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人物,至于他因何称霸吗,那自然是慧眼识人,不念旧恶,启用曾经射了他一箭的管仲为相,这才有后来的赫赫功名呀!” “说的好,齐桓公不亏一代霸主,大心胸,大气魄!”萧逸拍手称是,随即话锋一转,“那先生以为,管仲又是何须人也,君子?小人?” “这个吗?”陈宫微微一愣,随即沉思起来“君子小人,善恶是非,一言难尽呀” 管仲,先是侍奉公子纠,后投齐桓公,一臣事二主,是为不忠! 管仲,在半路上截杀过齐桓公,手段阴险毒辣,是为不仁! 管仲,为了加强税收,设置了官妓制度,摧残无辜弱女子,是为不义! 可就是这么一个不仁、不义、不忠,的家伙,却辅佐齐桓公登上了春秋霸主的宝座,被后人称为华夏第一相,可谓推崇备至! “敢问公台先生,既然管仲乃是一个小人,行事更是如此不择手段,为何后人却称其为一代贤相?”萧逸拱手行礼,很是恭敬的询问起来,心中却是一阵的暗笑,“以古观今,谁又是治世之贤相?” ...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八章杀人歌 “借古喻今,你是来给曹孟德做说客的?”陈宫也是足智多谋之人,如何听不出萧逸的话外之音,脸色顿时阴沉下来,他和曹操之间水火不同炉,就算是苏秦、张仪复生,也休想说动分毫! “说客谈不上,公台先生和丞相大人之间的恩恩怨怨吗,在下也略知一二!”萧逸神色不变,用手指轻轻敲打着桌案,略一沉吟~“那件事吗,是丞相做错了!” “嗯,算你还诚实!”陈宫先是微微一愣,随即脸色又缓和下来,他原以为萧逸肯定会鼓动如簧之舌,替曹操找出各种借口,掩盖当年的罪恶,没想到他竟然直接就承认了! 在曹军大营里,直接说丞相曹操错了,这份气魄,谁敢为之? 普天之下,也就是‘鬼面萧郎’一人而已! “呵呵,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有青史为证,就是再华丽的文字也遮掩不了真相,不过吗~~”,说到这里,萧逸把自己的双手伸了出来,十指修长、白皙,关节宽厚,在烛光之下,竟然反射出一种如同金属般的光泽~~ “自从出山以来,数年之间,南征北战,东挡西杀,所到之处尸积如山,血流成河,这双手上不知缠绕了多少冤魂,请问公台先生,本都督是对是错,青史之上又该如何评价呢?” “这个吗,杀戮生灵自然是不对的,不过战场之上,你死我活,有些霹雳手段也是难免的!”陈宫心头也疑惑起来,对面坐着的就是一个杀人如麻的‘刽子手’,却又无法进行指责,翻开青史看看,白起、王翦、卫青、霍去病,但凡是天下名将,那一个不是杀人如麻,双手血腥,难道他们也错了吗? “再问公台先生,秦始皇扫平六国杀了多少人?汉武帝北伐匈奴、经营西域又杀了多少人?他们又是对是错呢?”萧逸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他知道陈宫的心灵防线上,已经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只要再重重的来上一锤~~ 男儿行,当暴戾。<> 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 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雄中雄,道不同: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 一段经典的《杀人歌》,就像魔音般从萧逸的口中涌出,在配上那浓浓的杀意,绝对有毁人心志,震撼灵魂的作用~~~ “嘀嗒!~~嘀嗒!嘀嗒!” 汗水从陈宫的鬓角淌了下来,先是一滴一滴,接着汗出如雨,最后从上到下,整个衣衫都湿透了,人也无力的瘫痪在座位上,目光发直~ 他这一生,黑白分明,崇尚儒家文化,所有的东西都按照道德准则来行事,可是今天,仿佛掉进了一个迷宫里,无论怎么走,怎么闯,也找不到方向了~~ 还有那套一向被他所珍爱的《史记》,此时仿佛活了过来,无数的文字飞腾而出,最后在空中汇聚成两个大字~~‘杀人!’ 古往今来,帝王将相,说白了就是在杀人,谁的功业越盛,谁杀的人也就越多,后世获得的赞美也就越高,这是为什么? 难道儒家提倡的‘仁而爱人’不对吗?……难到圣人说的‘天不杀生’错了吗? 汗出如雨,心碎如沙,陈宫的精神世界彻底崩溃了~~ “成功了!”萧逸心中一喜,知道自己的第一步计划成功了,接下来得给陈宫树立起‘新三观’,否则这位正人君子不是变成疯子,就是拿根麻绳把自己吊起来,精神信仰都崩塌了,还活个什么劲呀? “哎!……其实这个问题在下也曾迷茫过好久,还差点因此而厌世,绝食了好几天,好在后来家师一番语重心长的教导,给出了人生答案,这才重新振作起来!”萧逸露出一副悲天悯人的神情,还拍拍心口,一副我好怕怕的样子! “家师?……答案?” 就像沙漠中的行人突然遇到了一眼泉水,陈宫立刻翻身坐起,一把抓住了萧逸的衣袖,也不说话,就那么痴痴的看着,目光中全是渴望答案的神色~~ 再看萧逸,挺身站起,神采飞扬,学足了那位‘残剑’先生的气势,可惜,在帐篷里转了一圈,既没有找到箭支,也没找到沙盘,安置俘虏的地方,怎么会有兵刃呢? 不过没关系,没有黄沙,用一杯水酒也凑合了,萧逸用手指沾着杯中的酒水,笔走龙蛇,在桌案上写下两个大字~~~天下! “天下?” “没错,就是天下!” “帝王将相,千秋功业,都是为了天下,杀人如麻,血流成河,也是为了天下,家师曾经说过,个人间的仇恨放到整个天下,也就不再是仇恨,天下大于仁心呀! 当今之世,龙蛇起陆,诸侯之间征战不断,黎民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白骨累累,十不存一,唯有扫平四海,统一天下,才能还世人一个太平世界,公台先生也是足智多谋之人,敢问这天下诸侯之中,谁人有这份雄心和魄力呢?” “谁能一统天下?”有了答案,陈宫的心神也慢慢稳定下来,把那些诸侯们挨个的过了一遍~~ 袁绍,四世三公,称霸河北,到是个不错的人选,可是此人好谋无断,遇事犹豫不决,而且狂妄自大,不能听人良言相劝,想一统天下,恐怕无望! 江东孙策,勇武刚烈,善于用兵,倒是个统帅的材料,不过此人和他的父亲一样,遇事过于急躁,冲动起来,不管不顾,就怕不能长久呀! 刘备到是枭雄之姿,主政徐州时颇有建树,广收人心,不过现在这位大耳朵被软禁在曹营中,有天大的本事也施展不出来呀! 剩下的人里,袁术、吕布、张扬三人已亡,从‘十方诸侯’中除名了,刘表、刘璋、张鲁不过是守户之犬,难有作为,至于马腾、韩遂之流,偏居西凉一隅,更是难有作为,如此算下来的话~~ 纵然陈宫心中有十万个不情愿,可他也不得不承认,诸侯之中,有能力、有希望统一天下,再造太平的……就是曹操! 一个让他怨恨已久,敌对已久,又纠缠不清的老朋友! “公台先生心中想来已有计较了,吕布,弑父叛君之人,平生最无信义,先生都可以忠心辅佐,不离不弃,为了天下苍生,为了江山社稷,先生为什么不能原谅一个犯了些错误的老朋友呢?”说着,萧逸从怀里摸出一个锦囊和一枚令牌,放到了桌案上,向前一推! “这是一袋金珠和一枚令牌,拿着它,先生在黎明之前可以离开大营,不会有人阻拦,从此天涯海角,任意遨游~~,不过吗,本都督还是希望先生能留下来,忘却旧怨,同心协力,为黎民百姓,为天下太平,出上一份力!” “言尽于此,何去何从,请先生心中自决吧!”说完,萧逸起身告辞,大步走出帐篷,一路高歌的离去了…… 君休问,男儿自有男儿行。<><> 男儿行,当暴戾。 事与仁,两不立。 …………………… 男儿事在杀人场,胆似熊罢目如狼。 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 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 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 看着桌案上的令牌,听着帐外那激昂高亢的歌声,陈宫陷入了两难之中,“到底是恩怨大?……还是天下大?” 正文 第一百四十九章心结终解 该做的事情都做了,剩下的就只能听天由命,回到寝帐时,已经是后半夜了,萧逸也无心睡眠,干脆披上自己那件‘阴阳八卦水火道袍,念起了清心咒~~~ 心若冰清,天塌不惊; 万变犹定,神怡气静。 尘垢不沾,俗相不染; 虚空甯宓,混然无物…… “末将参拜大都督!” 黎明时分,身背弓箭的曹性回来了,一身都是露水和泥土,神色也有些疲惫,这并不奇怪,任谁在野地里趴上一宿也是这副狼狈样! “情况如何,他离开没有?”萧逸的声音有些颤抖,‘清心咒’也压制不住心中的激荡…… “回禀大都督,小人在野外埋伏了一夜,没有任何动静,刚才又去后营查看了一下,公台先生端坐帐中,彻夜未眠,并没有离开!” “好!~好!~没离开就好!”萧逸长出一口气,整个人也变的轻松起来,又闭目沉思了一会,“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除此之外,绝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明白吗?” “诺!……请大都督放心,末将一定把这件事永远烂在肚子里,以后再带到坟墓里去!”曹性也是聪明人,自然知道什么事该记得,什么事要永远忘记! “好,辛苦你了,下去休息吧!” “诺~末将告退!” 放下心头事,萧逸终于轻松下来,倦意涌来,一头倒在帐篷里,开始呼呼大睡~“公台先生,别怨恨我,一切也是为了天下呀!” 原来昨夜萧逸是做了两手准备,一软一硬,他先入帐去劝说陈宫,希望能化解他和曹操之间的恩怨,打开那个心结,而后还留下了金珠、令牌,以示可以来去自由! 但暗中,他早就令‘神射手’曹性埋伏在营外的野地中,并下达了暗令,“只要陈宫走出大营一步,格杀无论,毁尸灭迹!” 不是萧逸心狠,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陈宫足智多谋,如果放他离开,投奔到其他诸侯那里,日后不知还要掀起多少风云,死上多少人命,为了天下苍生计,也时候也只能痛下杀手,那怕杀的是一位正人君子! 这就叫‘天下争霸,身不由己!’ 好在悲剧没有发生,而是向着好的方向发展起来,萧逸也能放下心头事,睡个好觉了,大被一蒙,小呼噜声很快就在寝帐中响起~~~ ……………………………………………………………………………………………………………………………………………… 再坚固的防线,只要出现一条裂缝,离彻底崩溃也就不远了……,在接下来的三天里,萧逸每晚都会带着美酒、美食去和陈宫谈话~~ 二人谈古论今,褒贬时敝,很容的就找到了共同语言,他们时而指天笑骂,把青史留名的‘帝王将相’统统骂了个狗血淋头,时而又悲天悯人,探讨起‘宇宙未来’之类的深奥哲学命题……,几天下来,时机终于成熟了! 第四天晚上,萧逸稍微去的晚了一些,等到军中将士基本都熟睡之后,这才动身,而且身边还多了一个人~~~曹操! 没穿大红色的丞相服饰,也没穿统兵时的金盔金甲,就是青衣常服,一条束带,甚至连佩剑都没带,再加上夜色深沉,谁也想不到丞相大人会跑到后营去会晤一名俘虏! 曹操的心情显然是复杂的,一脸的渴望,却又带着些许胆怯,面对陈宫,就等于面对自己当年的过错,将深藏许久的伤疤又露于人前,那个感觉绝对不会好受的,可是不来又不行,否则这道伤口永远也不会愈合,终生血流不止! 二人来到小帐篷外,萧逸没有出言通报,而是将带来的酒坛子打开,又轻轻的敲了几下,发出悦耳的水音,对于一位嗜酒的人来说,这可比晨钟暮鼓的声音还要洪亮的多…… 果然,听到声响,帐门一挑,陈宫顺着酒香味就飘了出来,目光一扫,顿时就楞在了那里,脸上的笑容也凝固起来! 曹操看着陈宫,欣喜的目光中夹杂着叹息! 陈宫望着曹操,惊讶的目光中带着一丝回忆! 他们两个本是知心好友,曾经一起盟誓,要扫除奸贼,以安天下,可数年之前,也是这样一个漆黑的夜晚里,一场因误会引起的杀戮,两个同样倔强的人决裂了,一个浪迹天涯,一个心怀愧疚,从此对决沙场,友情不在,没想到宿命轮回,他们又相遇了! “江湖路远,公台憔悴了!” “忧国忧民,孟德也消瘦了!” 没有怒目相视,也没有拔剑相向,两个人互相问候一声,又陷入了沉默中,大概他们谁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老朋友’吧! “呵呵,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是是非非都让他过去吧,一切都在酒里了!”萧逸敲敲手里的酒坛子,像哄小孩一样把两个中年男人送进了帐篷里,又给他们倒上美酒,这才躬身退了出来,把帐门一关,手持宝剑在外面护卫! 有些事情,就是亲如父子也不能过问,谁还没有一点隐私呢?所以萧逸很聪明的选择了退出来,两个人的恩怨,让两个人自己化解吧! 从月上中天一直到东方日出,曹操和陈宫坐在帐篷里整谈了一夜,谁也不知道他们谈了些什么,只能听到一些声响,有碰杯声,有大笑声,还有呜咽声…… 不过有一点萧逸可以肯定,两个男人都哭了,哭的还很伤心~~~,男儿有泪不轻弹啊! 天亮以后,曹操先走了出来,虽是一夜未眠,却是精神抖擞,整个人仿佛年轻了十岁一般,走路都轻飘飘的,一副终于卸掉了枷锁的感觉! 而后陈宫也出来了,同样的精神百倍,这几年,他的心中又何尝没有一个心结,如今好了,终于也解脱出来了! “孟德,勿忘你我今日之约,我会睁大眼睛,仔细的看着,如果你做到了,我帮你,如果你失信了,那我就反你!” “放心吧,苍天可鉴,日月为证,曹孟德言出必行,必定打出一个朗朗乾坤,太平盛世!” 双手紧握,四目相对,二人都仰天大笑起来,原以为会把那份遗憾带进棺材里的,没想到却能重归于好,真是人生一大快事,! “孟德呀,不过有一点,老夫还是很佩服你的!” “哦,愿闻其详,是大汉丞相的高位,还是四州之地的基业?”曹操也有虚荣心,能让一位老朋友心折羡慕,自然很是得意! “你有一位好部下呀,智勇双全,忠心耿耿,称得上是无双国士!”陈宫手捋须髯,看着在帐门外持剑护卫的萧逸,目露羡慕之色! “哈哈,公台这句话就说错了!” “哦,不知我错在哪里?” “呵呵,萧郎不是老夫的部下,他是老夫的女婿,一家人!”曹操一字一句的说完,目光中满是欣慰和得意……“我得无愁,天下无愁!” …………………………………………………………………………………………………………………………………………… 一天乌云全散,曹操的心结终于解开了,可萧逸的麻烦却来了,还是来源于陈宫…… 这位正人君子不知是怎么想的,竟然对道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说是要‘追求大道,以证天地’,还要拜萧逸为师,如果不答应,就要抹脖子,殉道! 自己的道行才几斤几两,萧逸那里敢答应呀,自然是一口回绝,可架不住陈宫痴心一片,如磨硬泡,最后连曹操都出面帮他求情了,无奈之下,萧逸只好退上一步,代师收徒,也算是给小道观再添加了一名弟子! 拜师仪式是在中军大帐里举行的,曹操带着一众谋士做了见证人,陈宫在沐浴更衣之后,跪倒在老道的遗像面前行了三拜九叩大礼,然后萧逸把一件崭新的水火道袍披在他身上,就算成了! 另外,萧逸还开动脑筋,给陈宫起了一个响亮的道号---‘长春子!’ 众人纷纷夸赞道号起的好,有水平,‘天地久长,枯木逢春’,也算是贴合陈宫此时的境遇了,却是活出了第二春! 萧逸的小黑脸上却挂满了诡笑,不管怎么说,小道观,终于又壮大了! 正文 第一百五十章主政徐州 有位哲学家说过:‘大饼拿在手里还不算自己的,只有吃下肚去才是自己的’,大饼如此,土地也是如此,拿下徐州的城池只是初步占领,如何经营这块富庶之地,才是接下来的重点。 顺便说一句,那位‘大饼哲学家’,就是萧逸本人! 战事已经结束,心结也解开了,丞相曹操马上就要回师许昌,说实话,‘挟天子以令诸侯’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朝堂中不知道有多少人阴谋着变天呢,所以每次出征,曹操都不敢耽搁太久,长则半年,短则数月,就必须回朝坐镇,威慑人心! 不过在回师之前,曹操还有一件大事要决定,就是主政徐州的人选问题,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徐州富庶,又沟通着南北交通,乃是兵家必争之地,北有袁绍虎视眈眈,南有孙策不怀好意,所以主政之人必须文武双全,既能下马治民,也能上马征战,没有这两下子,就坐不稳徐州牧的大位! 消息传出,那些自认有资格、有能力的大将们纷纷行动起来,利用各种关系,积极谋求‘徐州牧’的位子,能够坐镇一方,指掌一州之地的生杀大权,那可是名副其实的封疆大吏,试问,谁不眼热呀? 曹营集团如今占据了四州之地,分别是司、兖、豫、徐,其中司州原本是大汉的精华所在,人口密集,富庶程度冠绝天下,可惜,经历过董卓之乱后,被战火毁坏的不成样子,百姓十室九空,连东都洛阳都被焚毁了,没有几十年的修养生息,休想恢复元气! 豫州、兖州也差不多,先是黄巾之乱,而后诸侯拉锯,征战不断,弄的元气大伤,全靠这几年实行‘屯田政策’,善待百姓,鼓励耕种,这才稍有起色,可要想恢复到全盛时期,还需要很长时间的修养才行! 相比之下,徐州这里人口多,底子厚,虽然也遭受了战乱之苦,但比起另外三个州来,情况就要好的太多了,而且这里濒临东海,有渔盐之利,境内还有大量的铜、铁矿山,可谓富甲东南,做这里的州牧,绝对是一等一的肥差呀! 不过吗,位置好,责任也重,南北两面皆有强敌不说,光是徐州本地那些豪强势力就不是好摆弄的,他们在地方上盘根错节,势力极大,从陶谦那个时代起,州牧的政令基本就没出过徐州城,地方上的事物全被那些门阀把持了,说是一手遮天都不为过,否则刘备、吕布也不会败的如此之快! 外有强龙压境,内有地头蛇闹事,没点真本事的人,就算抱着州牧的大印,也坐不稳那个位置,弄不好连自己的小命也得搭进去! ………………………………………………………………………………………………………………………………………………… 曹营,中军大帐,秘密军政会议正在召开中! “我等参见丞相大人!” 大帐中,文东武西,分列两旁,个个精神抖擞,文官把头发梳的流光,苍蝇站上面都得劈叉,武将更是把甲胄擦得锃亮,都能照出人影来了,大家都是一个心思,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露出来,力争徐州牧的位子! 当然了,也有例外,就是郭嘉和萧逸,这二位昨天晚上又喝了个烂醉如泥,清晨酣睡时接到中军帐议政的通知,就急急忙忙跑了过来,头没梳,脸没洗,浑身酒气,双眼通红,身上还有不少醉酒时打闹留下的痕迹,狼狈到一定程度了! 偏偏二人的位置还挺高,都站在文臣武将的头排,让后面的人看的清清楚楚,又是一左一右很对称,引来不少的目光和笑意! “免礼,诸位请坐吧!”曹操双手轻抬,示意众人落座,同时一双精光四射的眼睛在人群里挨个审视起来。 部下们的心思,这位奸雄又如何不知,可是有其心,还得有其力才行呀,徐州富庶,钱粮赋税之重足以比得上其余三州之合,那是名副其实的半边天呀! 而且以后大军无论是北上,还是南下,徐州都可以成为粮草供给之地,不好好经营一番怎么行呢,所以州牧的人选必须慎重、慎重、再慎重……,说实话,如果不是离不开许昌,曹操都想自己身兼徐州牧了,可惜,分身乏术呀,只能选一员文武双全的大将代替了! 目光闪动,一员员大将落入曹操的眼眸中,可仔细思考一番后,又不得不摇头放弃,这些人,不是军略不行,就是才干不够,还有的是性格上缺陷太大,没有独挡一面的能力! 这么重要的位置,首先考虑的自然是宗族大将,因为他们的忠诚度最高,用起来也最放心,在讲究‘家天下’的时代里,这么做也没什么不好意思! “夏侯惇文武全才,为人也够稳重,本来是坐镇徐州的最好人选,可惜,下邳攻城战时被流矢射伤了眼睛,至今未能痊愈,还时时的头痛发作,必须回许昌安心调养才行,根本无力主政一方! 夏侯渊,字‘妙才’,其实人一点也不妙,性格急躁,沾火就着,用来冲锋陷阵还可以,让他管理地方事物,肯定把人全得罪光,最后弄的一团糟糕不可! 曹仁倒是颇有才干,可惜,如今镇守黄河沿岸渡口,统兵数万护卫许昌周边的安全,时刻严防河北兵马南下偷袭,位置同样重要,不可能替代下来。 至于曹洪吗,倒是空闲着,不过曹操的这位族弟什么都好,忠心也没问题,可就是太贪婪了,说白了,就是爱财! 当初在兖州时,曹操就委派过曹洪担任一郡太守,既统军,也治民,希望能陪养这位族弟的能力,结果曹洪上任以后,工作是干的不错,可钱财也没少往兜里哗啦,最后竟然混了个‘要钱太守’的外号,其品性如何,可见一般了! 至于其他的宗族子弟,如曹休、曹纯、曹真、夏侯恩、夏侯杰等人,资历太浅,能力、功劳、威望也不够,强行把他们扶上位置,不但镇压不住徐州的局面,还会造成其他将领不服,一旦军中出现裂痕,那就麻烦了!” 既然宗族将领中无人可堪此大任,曹操只好把目光投向了那些异姓将领,从头到……,也不用到尾了,合适的人选只有一个,不但文武双全,而且威名够,能力够,资历也够,还有过治理民生的经验,就是站在队首的~~~萧逸! “萧郎何在?” 曹操也想明白了,满营众将,也只有萧逸能够独挡一面,以前攻打关中,现在经营徐州,再说萧逸是自己的未来女婿,也算半个曹家人,任命他为徐州牧,宗族将领们不会有意见,异姓将领更是拥护,一举两得! “末将在!” 萧逸向前一步迈出,躬身行礼,他这几天也在私下里思考过,如果不用曹姓宗族将领的话,那么徐州牧的最合适人选,也就是他了! 而且萧逸心里也愿意做这个州牧,图的就是山高皇帝远,无拘无束,许昌虽然繁荣,可朝堂上的是非也多,惹人心烦,没事还要上朝给人磕头,那有坐镇一方,当个土皇帝快乐! “治理徐州,你可有何良策呀?”朝廷里提拔个小官还得考核一番呢,更何况是委任一位封疆大吏,不过曹操这一问,更多的是给那些文武大员听得,省的有人心里不服! “回禀丞相大人,徐州地处南北水陆要冲,内忧外患,局势复杂,要想治理好此地,需要内外两策,双管齐下才行!”萧逸心中早有准备,自然对答如流了! “哦,是那两策,说来让老夫听听!” “对内,一面体恤百姓,修养民生,一面镇压豪强,毫不留情,关键时刻,不怕人头滚滚,血流千里!” “对外吗,南和孙策,北拒袁绍,操练兵马,日夜备战,图谋青州,窥视冀州,坐等北伐时机成熟!” 萧逸的治民之策就跟他的为人一样,永远带着浓浓的血腥味,要活人,先杀人! “善!有轻有重,有理有据,却是治理徐州的无双良策,看来萧郎却是用心了!”曹操赞许的点点头,而后又看相帐下其他文武,“尔等以为如何?” “丞相大人英明,萧都督文武全才,足以坐镇徐州,独挡一面!”众人自然齐声称是,打下徐州,本来就是萧逸的功劳最大,由他做‘徐州牧’,也算是名正言顺了! “好,既然如此,老夫加封萧郎为徐州牧,进爵‘无愁乡侯’,总督徐、淮各处兵马,可专擅征伐,遇事先斩后奏!” “诺!” 加官、进爵、授权,一步到位,这就是曹操的用人之道!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一章新官上任三把火! 曹操回师许昌,萧逸却留了下来,同时留下的还有一枚‘徐州牧’的大印,张辽、高顺、曹休、曹真四员大将,以及整整五万人马,其中就包括玄甲铁骑、陌刀兵、陷阵营等各部精锐,堪称兵强马壮! 消息传出,徐州的士、民、工、商一片大哗,他们一直期盼的是刘备那样的仁者主政地方,大家好继续过无拘无束的好日子,谁知道,最后等来的却是一位‘杀神’,想起关于‘鬼面萧郎’的各种传说,徐州五郡一片颤抖之声,连小孩都不敢夜啼了! 萧逸显然不打算做什么民意调查,乱世之中,治民如治军,必须‘用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短期之内,只要让百姓们乖乖的服从就可以了,至于以后吗,只要自己能让他们‘饥有食,寒有衣,功有赏,罪有罚’,何愁人心不服! “传令,升帐,议事!”治民先治官,治官先治心,萧逸一声令下,把麾下文武官员都召集过来,统一思想,分派任务! “诺!” 一声令下,聚将鼓‘隆隆’响起,营中各部主将、参军、谋士迅速向中军大帐靠拢过来,军法无情,谁也不想做刀下之鬼! “参拜大都督!” “免礼!~坐!” 中军帐内,萧逸高居上位,神情冷峻,真有一点土皇帝的威风,中军官小斌,宿卫官曹性,持剑护卫左右,就像‘哼哈二将’般,寸步不离! 行礼以毕,众人分坐两旁,有大牛、典韦、张辽、高顺、曹休、曹真、宋宪、魏续、陈群、司马懿……,另外,陈宫也被萧逸请了来,希望他在治理民生上发挥才智! 这些人里,除了陈群是文官出身,其余的人全是能统兵征战的武将,所以说,萧逸的这个州牧府,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军政府,骨子里都带着浓浓的铁血味道! “诸位,本都督受丞相大人钧令,主政徐州,还望大家同心同德,齐心协力,治理好这五郡之地,届时高官厚禄,富贵共享!” 都是自己的心腹嫡系,萧逸也就没玩虚的,一句话,跟着本大都督混,保准你们升官、发财、娶美女,连子孙后代的爵位都能挣出来! “愿为大都督效力!” “愿为大都督效力!” 大帐里群情激愤,口号山响,大家都是武将,平时把脑袋别在腰带上厮杀,图得不就是荣华富贵,封妻荫子吗,再者,大都督一向厚待部下,在全军中都是出名的…… 每次打完仗,萧逸自己从不计较功劳,但是部下的功劳一份也不能少,赏赐更是丰厚无比,那是有名的‘打起仗来像疯子,打完仗呢护犊子’,尤其是在抢夺战利品上,玄甲铁骑可是有名的稳、准、狠呀,次次不落空,几年时间下来,那个不是富的流油! 看着众人高昂的士气,萧逸满意的点点头,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现在他这位徐州牧就要烧第一把火了! “张辽、高顺、宋宪、魏续听令,各带本部人马,扫荡徐州地面,有山贼草寇,杀!……有散兵游勇,杀!……有地痞流氓,杀! 总之一句话,宁可错杀三千,不能放过一个,凡是有和官府作对,扰乱治安,骚扰百姓民生的,一律杀无赦!” 一连三个‘杀’字出口,整个大帐里的气氛都降低了三度,萧逸的小黑脸上更是杀意缭绕,乱世需用重典,他这手是跟红朝太祖学的,建国以后,第一件事就是重兵剿匪,快刀斩乱麻,扫清社会上的一切毒瘤,恢复治安,只有生活安稳了,百姓的人心才会安稳,国家也就自然安稳了! 这么好的办法,萧逸自然要拿过来用了,而且他前世里还是个骨灰级的毛粉,光是《太祖选集》就不知看了多少遍,如果条件允许,他真想给部下们也一人发一个小红本本,让他们好好学习一下,什么叫游击战,什么是人民战争! “诺!” 四将领命,立刻躬身退出,点兵出发了,身为武将,让他们安抚百姓肯定玩不转,可要让他们去杀人,绝对一个赛着一个的厉害,而且大都督也说了,‘宁可错杀三千,不能放过一个’,那还客气什么,杀吧! 大帐里,还没等众人身上的寒气散尽,萧逸的第二道命令又下来了! “陈群,你是本地的名门出身,对徐州一带的宗族大户了如指掌,现在就由你作为本都督的代表,去通知那些家主们,十天以后,本都督要在徐州城里大摆盛宴,以庆上任,请他们务必光临!” 说道这里,萧逸摸了摸鼻子,小脸越发的阴沉了,“另外,明白的告诉他们,谁要是家中有急事,或是敢称病不来,本都督就亲自领兵登门拜访,顺便一人送一个坑,全埋了!” “诺!~~诺诺!” 陈群的脑袋都快摇晃掉了,这位大都督的手段他是清楚的,绝对是一摸鼻子就要宰活人,这是‘上任宴’吗,这绝对是‘鸿门宴’呀,看来徐州的地方豪强们有难了,不过呢,死道友不死贫道,刀架脖子上了,先把自己陈氏一族护住再说吧! “大都督,治民之道,仁义为先,你的这些手段,过于刚猛了吧!”大帐里敢说这话的只有陈宫了,一是他的性格如此,喜欢直言不讳,再者,他和萧逸的关系也不一般,乃是名义上的同门师兄弟,自然要劝谏一二了! “公台先生却是正人君子,不过这治民之道吗,先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徐州地方富庶,豪强大族比比皆是,这些人把持地方事务,阻扰官府政令,危害极大,而之前的三任州牧,全是放任自流,对地方上的约束及其不力,弄的这个豪强势力越发的无法无天了! 所以本都督必须‘拨乱反正’,用猛严之法治理徐州,那怕见点血也在所不惜,否则这五郡之地是掌控不住的!” 提起自己的那几个前任来,萧逸就一脸黑线,如果不是他们的不作为,也不会给自己留下这么一个烂摊子,话又说回来了,如果他们真的作为了,曹军又如何能入主徐州呢! 不过吗,三个前任还是各有不同的,陶谦是个老好人,上和下睦,根本就拿不出霹雳手段来,而且此人权力欲不强,也不介意自己被那些豪强架空,所以他在任的时间还能长一些! 刘备有手段,也有魄力,可惜,这位‘大耳朵阿福’的运气不好,当初参加淮南之战,刘备本想利用得胜立威,站稳脚跟,再慢慢收拾那些地方豪强,结果去了淮南就没回来,直接被萧逸裹挟到许昌去了,治理徐州的大计只能半途而废! 至于吕布,脑子里全是肌肉,根本就没有治理徐州的感念,更没那能力,被豪强们一顿忽悠,再配上银弹攻势,立刻就晕了,他要是不失败,都没天理了! 现在轮到萧逸指掌大权,就没那么容易了,必须把这些豪强势力治理的服服帖帖才行,该打的打,该杀的杀,反正这些人就像韭菜一样,永远割不尽的! 总之一句话,要么跟着本都督的大旗走,否则,就去追随前任的州牧吧,陶谦和吕布都在地下等着呢! “前两把火都是对内的,第三把就该对外,既然哥主政徐州了,作为邻居,也得通知一声吧!” 想到这里,萧逸提笔在手,刷刷点点的写了一封书信,是写给‘小霸王’孙策的,抬头就是:“伯符吾侄,为叔如今主政徐州,念及旧好…………,一别年余,甚是思念,久闻江南美景如画,心甚慕之,今治马步军兵二十万,欲与贤侄会猎于江东!” “请大都督三思,江东孙策勇烈过人,这封书信恐怕会激怒他!”这次不光是陈宫,大帐里的其他人也坐不住了,吓得冷汗直流,我的乖乖,又是自称‘叔父’,又是‘会猎’,这是友好书信吗?……这是一封战书呀,徐州刚刚稳定下来,难道又要战火重燃吗? “怕什么,直接派人送过江去,当面交给孙策!”萧逸把手一抖,书信直接飞了出去,要想跟江东猛虎打交道,就必须比他更霸道,更凶猛,这就是乱世之道!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二章鬼面萧郎……丢了! 推荐阅读: ? “鬼面萧郎要来主政徐州了!” 一声凄厉的嚎叫在徐州城内响起,就像投石入水般,引起无数的涟漪,人们奔走相告,传递这一可怕的消息,尤其那些门阀大户,更是惶惶不可终日,仿佛世界末日来临了! 那可是大名鼎鼎的‘杀神’呀,在民间传说中,这位大都督乃是天上的‘贪狼星君’转世,专主人间杀伐的,身影所到之处必然尸积如山,血流成河,最可怕的是,他还吃人! 关于萧逸吃人的传说,早在十八路诸侯大战虎牢关的时候就有了,一开始在玄甲军中流传,而后传到了友军那里,又传到了敌军的耳朵里,最后流传到了民间,短短几年时间,大江南北,黄河两岸,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连长城外的匈奴人都有流传,而且还更凶! 都说‘鬼面萧郎’每天清晨要喝一名少女的脑浆,中午则油煎三个壮汉的心,晚上还要清蒸一名婴儿做夜宵,这还不算,据说他还很好色,每晚都要十名美女陪伴,如果有谁伺候的不合心,就会变成第二天的早餐,你说吓不吓人! 门阀大户们见多识广,自然不相信吃人之类的谣言,不过无风不起浪,这位大都督弑杀成性,而且爱好收集‘骷髅盏’的事情却是不带一点水份,因此人人心头都蒙上了一层阴云! 当天夜间,门阀家主们纷纷四处串联,商议对策,硬顶肯定是不行了,谁都知道,这位大都督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连‘虎鸠’-吕布都折在他的手里,咱们这些货色去了,不是白白送死吗? 不过吗,古人说的好:‘逢强智取’,会打仗的人,未必会治民,能把刀剑耍出花来,不见提的起毛笔,前者靠力,后者靠智,只要手段玩的好,杀人为必见血呢! 经过一番商议,这些家主们最后达成一致,并列出了十六字方针~“阳奉阴违,逐步架空,以财代兵,软刀杀人!” 究竟谁高谁低,咱们手段上见输赢吧! ………………………………………………………………………………………………………………………………………………… 这一天,徐州城外的大道上,净水泼街,黄土垫路,打扫的干干净净,两侧还插上了五彩旗帜,以示威武! 别驾-陈登带着一众门阀家主、文人名士,赶着华丽的马车,带着漂亮的女儿,早早的就出城去迎候前来上任的大都督了,至于为什么要带着女儿,简单,****而已! 迎接的地点在城外十里处,有一座亭子,名叫‘驻马亭’,据说当年楚霸王-项羽兵进彭城时,曾经在此驻马歇兵,还取井水刷洗过他那匹‘乌骓宝马’,因而得名! 从那以后,当地就留下来一个习俗,凡是前来上任的徐州刺史、州牧,都必须到‘驻马亭’走一趟,接受当地士绅百姓的欢迎,这样的待遇,陶谦、刘备、吕布都享受过,如今轮到萧逸了! 至于那些门阀家主,更是人手一个木桶,一把刷子,都是准备一会给大都督刷马的,别看如今是大汉天下,但是楚地百姓对‘霸王’项羽依然推崇备至,所以才有了给新上任的州牧大人刷马的习俗,一是接风洗尘,表示祝贺的意思…… 再者,这也是绝佳的阿谀奉承的机会,这些家主早就商量好了,他们不但要刷马,还要选出一位德高望重者,为大都督牵马坠蹬,一路引进徐州城,务必把马屁拍到位! 为了这个牵马的名额,众多家主之间还进行了一场激烈的内部竞争,谁都知道,这是一个绝佳的露脸机会,若是能讨得这位大都督的欢心,日后自然是好处多多,结果一番血拼之后,还是陈登抢下了这个任务,没办法,谁叫他头脑快,根子深,最重要的脸皮还够厚呢? “别驾大人,不知这位大都督喜欢什么礼物?我等也好准备一二!”有的家主心中忐忑不安,跑过来跟陈登取经,毕竟他是见过萧逸次数最多,也最了解内情的人! “这个吗~~大都督兴趣广泛呀,具体喜欢什么,还真不好猜测!” 陈登手捋须髯,一脸的傲色,其实心里也在偷偷打鼓,虽然他见过萧逸两次,还做过交谈,可给他的印象却截然不同,一次是铁血无情,让人如坠冰窟,另一次却谈笑风生,让人如沐春风…… 都传说‘鬼面萧郎’有无数的面孔,喜怒无常,阴晴难测,鬼才知道他到底喜欢什么呀? 不过吗,有备无患,为了讨大都督的关心,陈登这次可是下足了本钱,金银珠宝,古玩字画,宝马良驹,飞鹰走狗,豪宅田庄……,美女更是不可缺少的,莺莺燕燕的一大群,甚至连容貌俊美的少年都准备了好几名,万一大都督就喜欢这个调调呢? 正在众人胡乱猜测时,远处响起了阵阵的号角声,随即马蹄隆隆,一队人马出现在视线中! 当先的是一面黑底白边,带着波浪涯角的大纛旗,正中一个斗大的血红色‘萧’字,挂在碗口粗的三丈旗杆上,迎风飘摆,好不威风! 再看大纛旗下,立着一匹乌骓马,马上端坐一员大将,身高八尺,虎背熊腰,头戴双叉天王盔,身披大叶镔铁甲,手中提一杆精钢狼牙棒,真是好威风,好霸气,恍惚间让人以为是‘西楚霸王’复生一般! 世人都知道,萧逸麾下有两个心腹兄弟,都是彪悍善战之人,号称‘牛头马面’,其中‘马面’坐镇长安,管辖一方,这位提着狼牙棒的应该就是‘牛头’了! 再往后面看,一队队的玄甲铁骑,盔明甲亮,斗志昂扬,不愧是天下精兵,可众人在队伍里来回看了好几遍,连眼睛都瞪酸了,就是没发现那位大都督的身影,反到是看到一辆二马驾辕,装饰精美的官车,外罩彩色布幔,四角镶金嵌银,很是豪华! “大都督没有骑马,而是坐车来的?”众人虽然疑惑,却并不吃惊,正所谓‘武将骑马,文官坐车’,如今萧逸主政徐州,附庸风雅,改坐马车也不算什么,反正刷马和刷车也差不了多少,多费点水而已! “我等参见州牧大人,大人前来主政徐州,乃是五郡百姓的福分,下官等心怀仰慕,特备下薄酒,为大人接风洗尘!” 众家主都是拍马屁的高手,既然萧逸是坐车来的,立刻统一口径,改称‘州牧大人’,别看只是小小的改动,却是官场上的一门学问! “咴!……” 随着一声嘶鸣,彩车停了下来,车门却未打开,反而传出一阵轻微的响动,似乎里面的人刚刚睡醒,被惊吓到了一般! “下官陈登,见过州牧大人!”陈登提着水桶、刷子,小跑着来到车前,而后躬身行礼,等着给萧逸行‘洗车之礼!’ 听到陈登的名字,里面的人显然坐不住了,车帘一挑,一只芊芊素手先伸了出来,而后露出一张风韵十足,成熟妩媚的俏脸来,竟然是吕布的正室夫人~~严氏! 俗话说的好,‘要想俏,一身孝’,严氏正在给亡夫吕布带孝,穿的正是一套纯白色的衣衫,额头上还系着白布条,脸上泪痕犹存,再配上那一副伤心的模样,更添三分妩媚,让人有一种蹂躏一番的冲动! 严氏是吕布的正妻,徐州一众官员自然是认识的,如今看到是她从车内走了出来,心中先是一惊,随即各种念头就在喷泉般涌了出来…… “我滴个乖乖呀,这位大都督真乃是神人也,不但接管了前任的职位,捎带着连前任的女人都接管过来了,温侯地下有知,坟头上应该变得绿油油了吧?” 也有人心中暗恨,倒不是狠这位新州牧的人品,而是恨自己准备的礼物不全,谁也没想到,堂堂的‘鬼面萧郎’,竟然也是个人妻爱好者,早知如此,就不该把女儿们带来,而是把自己的小妾,或是儿媳妇带来才是呀~~,失策,真是失策呀! “我等见过……夫人!”脸皮厚是所有门阀家主的基本功,不管这个女人原来是什么身份,既然他被大都督睡了,那就必须躬身行礼,以后更要笑脸逢迎才是! 此时,严氏心中同样是波浪翻滚,同样的人群,同样的场面,当初她就经历过一次了,吕布入主徐州时,是何等的风光无限,这些官员们恨不得趴在地上跪舔靴底,可形势一转,同样是这群人,背信弃义,落井下石,吕布之所以败亡,外因只占三成,内患却占了七成啊! 一直以来,严氏并不恨萧逸,却恨这些徐州官员们入骨,如今又看到一张张阿谀奉承的面孔,让她心中升起一种报复的快感来,如果有可能,她到真想成为‘鬼面萧郎’的女人,然后回过头来,把这些仇人一个个斩尽杀绝! 不过她也知道,没可能的,连貂蝉那样的人间绝色都没能打动萧逸的心,更何况是她呢,不过吗,自己的女儿似乎很着他的喜欢,若是好好养上几年,也未必没有希望! “严氏下来了,那位州牧大人怎么没有动静,莫非一路上‘辛苦过度’,累的睡着了?”众人疑惑的向车内看去,甚至暗暗猜测,貂蝉是不是也在里面呀……,一箭双雕,艳福不浅呀! 严氏自然知道众人的想法,只见她嘴角微微一挑,戏谑的笑了笑,而后上前一步,伸手把车帘挑了起来,既然你们疑惑,那就让你们看个透彻吧! “刷!……刷刷!” 无数的目光投向车内,希望能看到那位大都督的身影,结果…… “空的?……车内是空的!”众人把眼睛瞪的老大,只看到一个软枕,一床薄被,至于那位州牧大人,根本就没有踪影…… “人呢?……人去那了?” 你看我,我看你,众人面面相觑,“鬼面萧郎……丢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三章向着海边进发! 推荐阅读: ? 徐州东临大海,南依江淮,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号称‘龙飞之地,将相之乡’,自古就出过无数的大人物,堪称一片神秘的土地,要想治理好这里,就必须亲自去走一走,看一看,才能揭开那层神秘的面纱! 萧逸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当大队人马前往徐州城的时候,他就脚底抹油,偷偷开遛了,准备来一个‘徐州十日游’,好好欣赏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 一个人到处乱走,那叫流浪,人多了才是旅游呢,所以萧逸也组织了个旅游团,并自任团长,成员包括~‘陈宫、小斌、曹性、貂蝉和吕玲儿!’ 出去旅游,大都督的旗号肯定是不能打了,所以众人摇身一变,全换了身份,陈宫是老管家,小斌、曹性是护卫,貂蝉是夫人,吕玲儿是小姐,至于萧逸吗……,呵呵,自然是负责赶车的小伙计了! 貂蝉这样的绝色美人,如果天天的抛头露面,那就不是旅游团,而是‘招灾团’了,不知得有多少浪荡公子,豪强地主打她的注意,到时候萧逸别的什么也不用干,就轮开了‘凤翅鎏金镗’砸人吧!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旅游团里就多了一辆单马驾辕的小花车,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就坐在车里,准备了暖枕、丝被,不但安全,而且舒适,倦乏了还能在里面睡一觉,即使如此,萧逸还是找了顶纱帽给貂蝉扣上,这才放心! 还别说,萧大都督赶车的水平真是不错,腕力十足,小鞭子在手里来回甩动,比手指都灵活,还不时的打出几个鞭花,‘啪啪’作响,在他的操控下,驾车的青鬃马前进、停止、转向,十分听话! 既然都沦落到赶车了,大都督的称呼自然不能用了,萧逸又用上了自己的化名~‘小易’,可是一行人又不敢如此称呼他,最后还是吕玲儿解决了这个难题,起了一个既贴切,又不暴露身份的称呼~~‘小易哥!’ 小易是称呼,加上个‘哥’字,以示尊敬,对这个称呼大家都很满意,不但好听,而且朗朗上口,就是萧逸自己也频频点头,夸赞吕玲儿聪明过人,可是等小姑娘回身叫貂蝉‘二娘’时,萧逸的小脸上顿时又满脸黑线了,合算自己还是降了一辈! “难得,大~~小易哥有这样的心志,行走民间,见识黎民疾苦,以后用心治理民生,如此徐州的数十万百姓有望矣!” 陈宫骑在一匹大青马上,频频的点头,对萧逸这种微服私访的做法非常认可,官场中人都知道,字面上看到的都是假象,那是糊弄上级,糊弄皇帝用的,上蒙下蔽,政令不通,有多少王朝就是毁在那些官样文章上了,还是下来亲自走走的好,可以仔细看清这个世界! “呵呵,公台先生过誉了,既然主政一方,我自然要让治下的百姓吃饱、穿暖,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当初还不如留在小道观里种田、念经呢?”萧逸淡淡的一笑,世人只知道他会杀人,这次就让他们都睁大眼睛看看,哥也会活人! 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 浮沉随浪记今朝, 苍天笑,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江山笑,烟雨遥, 涛浪淘尽红尘俗世知多少………… 哼着自己的成名曲,萧逸很是享受这种悠闲的生活,鞭子耍累了,就拿出酒葫芦喝上两口,或者靠在车辕上睡个懒觉,沙场征战久了,骨子里都透着浓浓的血腥味,出来晒晒太阳,吹吹春风,至少能感觉到自己是个活人,而不是一架杀戮机器! 至于为什么带着吕玲儿吗,一则有女眷在,可以提供很好的掩护,再者,小姑娘最近有些不安,她似乎感觉到父亲永远也不会回来了,小脸上一天到晚都是愁容,所以萧逸带她出来散散心,也算是尽到一个‘看护者’的责任了! 貂蝉则是硬跟来的,理由是不放心小姑娘一个人出游,必须由她这个会武艺的二娘跟随,以防止某些可能存在的危险,和某个可能的危险人物,万一小姑娘被‘狼’叼走怎么办? 至于那位‘可能的危险人物’,显然没有这份自知之明,一路上和吕玲儿谈笑风生,逗的小姑娘哈哈大笑,就连称呼,也从‘小易哥’,变成了‘小易哥哥’,还带着甜甜的童音! 有美女悦目,有萝莉陪伴,萧逸觉得自己的这趟旅行一定会丰富多彩的,高兴之下把酒葫芦拿出来,仰头狂灌起来,再甩几个鞭花,把二郎腿往车辕上一架,真找到几分小伙计的感觉! 酒葫芦刚一打开,旅游团的另外一位特殊成员‘白菜’就跑了过来,这位大爷和萧逸从来是形影不离的,其实它才是最舒服的一个,既不用拉车,也不用驮人,可以随意的跑来跑去,而且‘白菜’对本地那些被海风吹拂,略带一丝咸味的青草很是喜欢,大口吃的香甜,结果被齁到了,这才跑过来要酒喝! 不止是‘白菜’,所有人其实都感觉的到,队伍越往东走,海风中带着的咸味也就越浓,而他们的目的地,就是徐州最东部的……广陵郡! ‘徐州五郡,广陵最富’,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按理说广陵地处沿海,受海风影响,土地盐碱化严重,农作物出产十分有限,可它偏偏成了东南一带最富庶的地方,所凭借的,就是海盐! 盐,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如果缺了这种白色的晶体,人就会变得浑身无力,毛发皆白,并患上许多种疾病,所以对普通百姓们来说,‘可以一年无肉,不可一日无盐!’ 可是盐这个东西,天上不下,地里不生,只能靠人想办法去从自然界里提取,秦汉时期的食盐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益州的井盐,巴蜀盆地上古时期是一片大海,地下拥有丰富的盐类矿藏,当地百姓凿山挖洞,熬制井盐,以满足日常需要。 不过很可惜,益州虽然有盐,却运不出来,原因也很简单,‘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呀’,到处都是悬崖峭壁,靠着人工修建的栈道,运输极其困难,尤其现在诸侯割据,益州牧刘璋把大门一关,过起了自己的小日子,井盐更是一丝一毫也运不出来了! 第二种是青盐,在西北凉州一带有盐湖,其味咸鲜,熬煮之后可以得到一种颗粒细腻,色泽微青的食盐,不但口感好,而且还是一种药材,有凉血、明目的功效,为世人所推崇,如今大汉的达官显贵们就是用这种青盐,既食用,也用来漱口,是一种奢侈的日用品! 之所以说青盐奢侈,是因为它价格昂贵,而价格贵的原因呢,是因为它数量太稀少了,一是西北地区人烟稀少,熬盐的技术更是落后,再加上战乱阻隔,能流入中原内地的青盐少之又少,基本都被那些贵族们包圆了,老百姓是很难看到的! 西南,西北的盐都运不过来,中原百姓只能眼巴巴的指望东南的海盐了,海水是咸的,里面蕴含着大量的盐分,这是谁都知道的,早在三代时期,沿海的百姓就开始了‘熬海煮盐’,源源不断的供应内陆需要! 而广陵郡,就是有名的海盐出产的,因为这里的海水比较清澈,熬煮出来的海盐颜色白皙,口感也更好,因此深受内地百姓的欢迎,同样也为广陵郡带来了丰厚的收入,有人甚至打趣说,‘这里熬出来的不是盐,而是白花花的银子呀!’ 这次萧逸主政徐州,临行之时,丞相曹操特意交代了一件事情,就是取盐,兖、豫、司三州全在内陆,所需食盐全靠沿海一带供应,以前处处受制于人,每年都要花费海量的钱财换取食盐,这次之所以冒着极大的危险攻伐徐州,很大一个原因就是要取得一块能熬取海盐的地方! 另外,广陵郡还是徐州第一门阀,陈登家族的老巢所在,各种势力盘根错节,几乎成为了一块私地,萧逸要想控制徐州,自然要先从这里入手了,至于那些杂乱的势力吗,呵呵,一刀子下去,再纷乱的东西也能切开,就看你有没有那个狠心了! 大海,哥来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五十四章大海,就是用来让人征服的! 推荐阅读: ? 水天茫茫,无边无际,千里不能形其阔,万丈不能表其深,夏禹之时,十年九涝,洪水滚滚,海面不见增加一毫,商汤年代,八年七旱,江河干枯,海面不见减少一分,……这就是大海! 萧逸的小旅游团,在经过两天多的行程后,终于横跨广陵郡,来到了海滨,站在一处高坡之上,面相东方,看到了一望无际的大海,然后,就被深深地震撼了! 无论是谁,站在大海面前,也只会感觉到自己的渺小,那是一种神奇的伟力,让人沉迷、赞叹,却又想去征服它,唯有大英雄,胸襟辽阔无边,方能气吞山河,包容四海! 萧逸前世是个死宅,属于那种睁眼上班,闭眼睡觉的货色,一直窝在帝都那个雾霾遮天的鬼地方,既没有钱,也没有时间去海边旅游! 穿越以后,钱倒是有了,可时间却更加紧张了,这几年一直忙着四处征战,从北到南,从西到东,日夜操戈马上行,这次来到海边,也算是圆了前世一个梦想吧! “久闻大都督文采飞扬,如今面朝大海,心潮澎湃,何不赋诗一首,以做留念呢?”貂蝉也从马车里下来了,她虽然在徐州有段时间了,但一向深居简出,来海边游玩,同样是第一次! 此言一出,众人立刻齐声称赞,就连吕玲儿的一双大眼睛里都充满了期待的神色,完全一副看到偶像的样子! 萧逸自己还没意识到,这些年的‘文抄公’做下来,他在大汉的文坛上也有一席之地了,尤其是在寿春时,揽月台上,高歌一曲《笑傲江湖》,力压周瑜的名作《长河吟》,获得了无数喝彩,以至于江淮一带流传出一种说法~~“曲有误,周郎顾,九转长河饶吴楚,曲中仙,萧郎填,一曲笑傲惊九天!” 如今美人有请,萝莉期待,萧逸自然要好好露一手了,当下挺胸、抬头、收腹,又把头发捋乱,做出一副慷慨豪迈的气势,至于歌颂大海的诗赋,那不是张口就来吗~“东临碣……停!~停!” 三个字刚一出口,萧逸突然醒悟过来,狠狠一咬舌头,总算把后面的诗赋给咽了回去,疼的他直流口水,舌尖上一阵酸痛,真是露怯了,‘文抄公’做习惯了,差点抄到自己未来岳父的头上,这要是一首《观沧海》出口,以后让曹操怎么办,换一首,必须换一首~~ “嗯~嗯~~呀!”好在萧逸够聪明,装作清清嗓子,然后抖着有些发肿的小舌头,抄了一首大诗人元稹的《离思》~~ 曾经沧海难为水, 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 半缘修道半缘君~~ “好!~好!~大都督文采飞扬,天下第一!” 最先拍手喝彩的是小斌和曹性,其实这二位只知道骑马、射箭、砍人,连大字都不认识一箩筐,不过他们对萧逸的崇拜却是无以复加的,既然是大都督的诗赋,那自然是最好的,就算听不懂也得拍手呀! “萧郎出手,却是不凡,文字精简至极,区区二十八个字,却道尽了人间情意,难得!”陈宫可是饱读诗书的大学问家,自然能品出这首诗赋的好坏,也是鼓掌喝彩,不过神色却有一丝怪异~~ 吕玲儿年纪尚小,听不出太多的内涵,只是觉得‘小易哥哥’这首诗赋绝对的高、大、上,因此崇拜的满眼都是小星星,小嘴里不停的默念着,决定把这首诗赋背下来,回去念给母亲听! 貂蝉却是反应最大的那个,尤其是听完那句‘半缘修道半缘君’后,整个人都僵硬住了,虽然戴着纱帽,仍能看出她的一张俏脸已经红如火烧了,玉腕抬起,比划了半天,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最后拉着吕玲儿一溜烟跑回车里,再也不肯出来了! “这是怎么啦?”看着马车,又看看大海,萧逸突然醒悟过来,郁闷的一拍脑门,“糟糕,真是糟糕,我怎么把这茬忘了~~” 这首《离思》和貂蝉的契合度非常高,简直就像是专门为她写的一样,更郁闷的是,人家刚刚死了男人,自己就来一句‘半缘修道半缘君’,这算什么,调戏寡妇吗,真是人品大大的坏了~ 有心解释一二,又怕越描越黑,不解释吧,这根大蜡自己可就坐定了,真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呀,萧逸郁闷的蹲在地上狂拔起头发来,没事做什么‘文抄公’,抄来抄去果然出事了,报应呀~~ “温侯临终之时,曾经将妻女托付给大都督,********,本来无可厚非,不过《周礼》有云:夫死,女子当守节三载,而后才可来去自由,大都督太心急些了吧!” 陈宫走过来,将声音压的很低,显然也是顾忌马车里一大一小两个女人,汉代社会风气开放,虽然也有各种礼教,但并不死板,尤其是对女人的约束,非常之少,寡妇再嫁的事情很是平常,甚至有一些达官显贵专门喜欢人妻类的熟女,比如大汉丞相-曹操,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这个时候的男人也没什么‘处女情节’,甚至专门娶那些生育过的女人,因为这样的女人生育孩子时的风险更低,也更容易产生子嗣。 比如一代雄主-汉武帝的母亲王太后,年轻时就在民间嫁过一次人,还生下一个女儿,结果后来还是被汉景帝收入后宫,生下了一个男婴,取名小彘,就是后来的汉武帝刘彻了~~ 堂堂大汉天子都不介意娶一个二手货,那些普通百姓自然更不在乎了,只要女人长的漂亮,或者身体好,能生育,那就娶回来,只要你养的起,身体也能扛的住,多娶几个都没问题的~~ “公台先生,你也这么想~~我真没那层意思呀!”萧逸一脸的黑线,自己的情商本来就不高,光家里那几个女人就弄的焦头烂额了,要是再把貂蝉这股祸水引进来,以后无愁侯府还有太平日子吗? 美女如美酒,少饮则提神爽气,多饮则伤身损脑,滥饮则灭志杀身呀,萧逸可不想一天到晚活在女人堆里,变成一只软脚虾,最后上不了马,也提不动镗,大好头颅白白送人,吕布,不就是前车之鉴吗? “大都督,可需要末将们帮忙吗?”陈宫刚走开,小斌和曹性就凑了过来,两张丑脸上堆满了贱笑,眼睛眨呀眨的,一副‘大家都是男人,我懂你的意思?’ “你们能帮我什么忙?”萧逸一脸的疑惑,难道身边这‘哼哈’二将,还有什么特别的本事不成。 “今晚上,末将可以把公台先生请出去喝酒!” “没错,末将也可以把玲儿小姐带出去捡海螺~~” “然后大都督你就可以~~呵呵!~~”二人一脸的坏笑,做出按手、撕扯、抚摸的动作,“貂蝉虽然会些武艺,但凭着大都督一身神力,想来不是什么难事,再说人家也许同样有意呢,到时候~~~” “你们就给我帮这种忙?”萧逸一脸黑线,双手伸出,同时抓住二人的脖颈,而后向前几步,猛地向海水中扔了出去~~“给我清醒一下吧!” 萧逸何等神力,两个部下被他抬手一扔,立刻上演了一幕‘空中飞人’,直直飞出五六丈后,‘噗通’、‘噗通’两声,相继掉进了海水里,好在这里的水不深,只能醒醒脑,还淹不死人! “吼!~吼!~吼!” 看着此起彼伏的海浪,萧逸也是豪情大发,大步迈入海水中,一把扯开衣襟,任由海浪冲击自己强壮的胸膛~~~大海,就是用来让人征服的! 岸边的马车上,车帘偷偷掀开一角,露出一大一小两双明眸,同样的光彩照人,“这才是天下间的真男儿呀,胸襟如海,豪气冲天!”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五章渔家小院 推荐阅读: ? 来到海边,如果不美美的吃上一顿海鲜的话,那就太遗憾了,摸摸怀里‘叮当’乱响的钱袋,萧逸底气十足的带着众人寻找起来,“石斑鱼、多宝鱼、海兔鱼,大龙虾……,凡是前世想吃又吃不起的美味,这次非得都补回来不可!” “五星级大酒店,没有~~” “高档点的饭店,没有~~” “一般点的饭店,没有~” “最普通的大排档,还是没有~~” ……………………………… 看着风景如画,却又空空荡荡的沙滩,萧逸的眼睛里满是问号,前世里,这可是寸土寸金的宝地呀,各种酒店、饭店、娱乐场所林立,让人吃的下巴都掉下来,现在吗,整个一个无人区,连个脚印都看不到,甚至是寸草不生! 众人只好继续搜索前进,其实马车上带有肉类、干菜、粟米……,可是这里既找不到一点淡水,也寻不见柴草,光秃秃一大片,用什么煮食物呀?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凭着敏锐的战场直觉,萧逸等人终于在一处高坡上发现座农舍,没有高屋明堂,没有青墙红瓦,只是简简单单的四间草棚,一圈木制围栏,想敲门都找不到门框在那? 事已至此,别无选择,有房屋就会有人,有人就会有淡水和干柴,‘咕咕’作响的肚子就是最大意见,一番商议之后,决定由陈宫带着吕玲儿前去交涉,几个人里面,就属他们最有亲和力了,一个慈眉善目,一个天真可爱! “敢问,主人家可在?我等路经此地,腹中饥渴,还请行个方便!” “稍等,老夫给你们开门……” 无独有偶,前去问话的是一老一少,出来回话的也是一老一少,双方站在一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当先走出来的是位五十多岁的老汉,腰背微躬,穿着麻布短衫,腰系麻绳,一张饱经风霜的老脸上,满是褶皱,头发挽起,别着柳木簪,穿着一双草履,神色倒是很和气! 老汉身后还跟着一名十岁左右的小姑娘,身材瘦小,面露菜色,穿着一件明显是由大改小的麻布短衣,头发披散,赤着双足,露出一双白嫩的小脚丫,正用一双好奇的大眼睛偷看众人,尤其对吕玲儿身上的锦绣衣裳,很是羡慕的样子! “诸位快快请进,柴扉陋室,难得今日有贵客光临!” 老汉很是好客,听明众人的来意后,立刻打开木栅,请众人进来,他大概也看出来了,来的这些人不但有车马,还有女眷和小孩,肯定不是什么歹人,因此很是放心! 小院简陋,屋里屋外也没什么区别,众人干脆从马车上拿来软榻,席地而坐,车上带有红泥小火炉,精致的小铁锅,又跟老汉讨要了干柴、淡水,放上茶叶,小火熬煮起来,很快就飘起了阵阵茶香~~~ 另一边,小斌、曹性二人则架起个简易的行军灶,烧烤起猎物来,小旅游团里有三个神射手,一路上弯弓射猎,各种野味倒是不缺! “敢问老人家尊姓大名?这里又是什么地方呀?”香茶煮好,萧逸先给老汉敬上一杯,而后又依次送给陈宫等人,完全是一副小伙计模样! “不敢当,小老儿名叫刘喜,字‘无罪’,至于这里吗,乃是广陵郡治下的‘海昏亭’!“老汉轻轻抱拳,举止之间,礼仪甚合规格! 众人不禁微微有些惊奇,一个渔村老汉,竟然会用贵族才懂的古礼,而且还有名、有字,这可就不简单了,要知道,汉朝的民间百姓,一般就是‘张三、李四’的叫一辈子,字号,那是贵族才有的奢侈品! 比如大汉的开国皇帝刘邦,本名刘季,他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叫刘伯,一个叫刘仲,都不是什么正式名字,不过是按照古代的‘伯、仲、叔、季’,排行称呼而已,翻译成白话就是,‘刘老大,刘老二,刘小四’,一直到当上‘沛公’,混出一番名堂以后,刘小四才改名为刘邦的…… “海昏?……姓刘?”陈宫博学多才,又在徐州待了大半年,对当地的情况多少有些了解,顿时沉思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 萧逸则趁机打量起这座渔家小院来,四间破旧的草房,勉强能遮风挡雨而已,院子里有根木杆,上面挂着一些咸鱼,旁边有一张破漏的渔网,还有些丝线,看来刘喜老汉之前在补渔网…… 地上还有两口锈迹斑斑的大铁锅,上面挂满了盐粒,一看就是煮盐用的,不过海水腐蚀性很大,加上这个时代冶炼技术落后,像这种铁锅,估计几个月就得更换一次,煮盐的成本可谓高昂! 小院一脚还堆着不少的干柴、枯草、树叶,反正是能燃烧的东西似乎都收集到了,这也不奇怪,煮海熬盐,必然需要大量的柴火,几百年的时间下来,海边的树木估计早就砍伐殆尽了,就连枯草都得收集,难怪一路上看不但一点绿色呢? 综上所述,这是一户最典型的渔民了,靠着打鱼、煮盐为生,按理说盐是稀缺物资,贩卖出去的话,获利甚丰,足以满足一户普通人家的衣食需要,他们的生活不该如此贫困呀? 正谈话间,从屋子里走出一名青年来,二十五六岁的年纪,身材很是魁梧,不过左腿上裹着白麻布,还有斑斑的血迹渗出,走路一瘸一拐的,手中柱着根鱼叉,正一脸警惕的看着众人! 青年首先看到的是小斌和曹性,因为这些人里就他们带着弓箭和兵刃,另外就是二人正在烧烤猎物的小行军灶了,只有区区几根木棍支成,却很是牢固,明眼人都知道,只有军队里的人才会这种手法,因此青年不禁握紧了鱼叉,生出一丝警惕来! 等看到陈宫和吕玲儿时,一个慈眉善目,一个天真无邪,又让青年微微放心一些,至于貂蝉,则让他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一位天仙化人的大美女,竟然会出现在他们这个偏僻的小渔村里~~ 好在青年人的意志力还算坚定,虽然多看了貂蝉几眼,但还是把目光挪开,转向最后一个人,一个身穿粗布衫,手持马鞭,完全是赶车小伙计装扮的人! “震惊!……恐惧!……疑惑!” 三种强烈的情绪接连在青年的眼中闪过,那样子仿佛见鬼了一般,张张嘴,却不知道说什么,最后茫然的在院子里坐了下来,就那么楞楞的看着众人,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诸位莫怪,小儿有伤在身,总是疑神疑鬼的,可能是在战场上受了惊吓吧!”刘喜老汉示意众人勿怪,同时也有些好奇儿子的表现! “无妨,无妨,请一起用杯茶水吧!”众人自然不会责怪什么,反而给那名瘸腿青年也送了杯茶水! 经过一番交谈,众人对这户人家也有了个大致的了解,老汉刘喜今年五十岁整,妻子已经过世数年了,家中有三子一女,其中老二、老三外出打鱼未归,光脚的小姑娘是他的女儿,名叫刘玉儿,受伤的瘸腿青年是老汉的长子,名叫刘虎,其他两个儿子则分别叫刘彪、刘豹! 普通百姓给儿子起命,经常用‘龙虎彪豹’这几个字,以示威武、强壮,不过这里虎、彪、豹都有了,唯独缺个‘龙’字,似乎有些奇怪! 提起长子来,老汉一脸的骄傲,原来刘龙当过兵,还是队率之类的小官,见过大世面,这在一个偏僻的小渔村里算是不得了的人物! 不过前段时间萧关大战,这个刘龙运气不好,攻城时大腿上挨了一箭,还被人抓了俘虏,好在那位‘鬼面萧郎’仁义,没有杀降,还给俘虏们治伤,并发给了路费,全部遣散回家! “萧关大战……,俘虏?”正在品茶的萧逸没有抬头,耳朵却是微微一动,似乎明白了点什么,“原来是条漏网之鱼呀!”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广陵郡有三苦 野味烤好了,还撒了上好的香料,闻起来肉香扑鼻,再配上一葫芦浓浓的烈酒,对于普通渔家来说,绝对是一顿不可多得的美味佳肴! 萧逸很大方的邀请刘老汉一家共同进餐,还专门撕了一条最肥的兔子后腿给刘玉儿,看着小姑娘狼吞虎咽,吃的满嘴流油的模样就知道,他们已经很久没吃到肉食了! 在外人看来,渔民以打鱼为生,似乎不缺肉食,其实不然,就像戏文中说的:‘卖席子的睡光床,卖私盐的喝淡汤,整天打鱼的人却吃不到鱼头啊!’ 首先,这个时代的捕鱼技术很落后,船小网糙,经常是三,而且在海中漂泊着危险性极大,一个浪头过来,就可能是船毁人亡,因此,很多人都管出海打鱼叫做‘用人肉换鱼肉’,既是人吃鱼,也是鱼吃人,二者几乎是在互换! 其次,就是冒险打上来的鱼,也并不全归渔民所有,官府是要征‘咸鱼税’的,至于数量多少,自然是当官的说了算,课完重税之后,最后剩下那一点点收获,还得拿到集市上卖掉,换回铁锅、米面、布帛……等生活必须品,最可恨的是,卖鱼的时候,还得受那些奸商们一层盘剥,剩下的自然就更少了! “老人家~胜饮!” “贵客~胜饮!” 几碗酒下肚,立刻拉近了双方的关系,萧逸也就趁机拉起了家常,“古人云: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打鱼煮盐本是渔家的本份,我看老人家一脸沧桑,双手老茧,想来也是勤劳之人,为何生活过的如此疾苦呀?” “哎,一言难尽呀!” 老汉将碗里的酒一饮而尽,口打唉声,将自己的双手伸了出来,上面不但布满了老茧,还有深深的腐蚀痕迹,那是常年被海水浸泡的结果,连十个指甲都脱落了,变成了黄黑色的肉瘤! “老汉一生勤奋,起五更,爬半夜,打鱼、煮盐、砍柴、编网、种地……,从无一日懈怠,几个孩子也都是好样的,就连最小的玉儿都知道给家里帮忙,可是一年到头下来,依旧难以裹腹,遇上灾年,甚至会饿死人呀,老汉本来有五个儿子,三个女儿的,可是现在,只剩下一半了~~” “老人家慢慢道来,民间疾苦,向来如此呀,广陵郡至少还算太平,中原内陆,兵祸连绵,千里无鸡鸣,白骨露于野,那才叫真惨呢!” 萧逸又给老汉倒上一碗酒,小黑脸上同样露出黯然神伤的模样,汉末,天下动乱,人口锐减,十不存一,战争、瘟疫、饥饿,就是三大主要原因,就像三头张开大嘴的恶魔,不停的吞噬着华夏一族的元气! “言之有理,一看小哥就是走南闯北,见过大世面的人!”老汉刘喜很是喜欢萧逸,在众人里也跟他最聊的来。<> 至于其他人吗,陈宫一脸书卷气,一看就是有大学问的,不敢轻易冒犯,貂蝉是个女流,也不便搭话,剩下的小斌和曹性都是一脸彪悍,身上还有铁血的味道,看着就不像善类,所以只有这个长着小黑脸,手持马鞭的小伙计最接地气,也最谈的来了! “世人都说徐州富甲天下,广陵郡又富甲徐州,此话本也不假,不过他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富的是那些门阀大户,苦的是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呀!” 老汉的口才不错,说起话来有理有据,似乎还认识些字,只见他伸出三根手指,逐一说道,“这广陵郡有三苦,荒地、海风、盐老虎!” “咱们先说这荒地,广陵地处沿海,年年被海水侵蚀,土地盐碱化的厉害,几乎到了寸草不生的地步,老汉小的时候,这里的一亩良田,还能产五六斗粮食,可是到了现在,只有不足三斗的产量,还在年年下降,而每亩地的种子却要一斗有余,而且十苗九死,几乎到了白白耕作的地步! 第二就是海风,大海如君,喜怒无常,现在看上去风平浪静,一片祥和,可是狂风一起,海浪滔天,沿海各地饱受其苦,淹没房屋、田亩无数,尤其是飙风所到之处,房倒屋塌,人畜具灭,因此沿海的百姓都不愿意修房子了,修也是白修,干脆住草棚算了~~” 老汉一直在说,萧逸就静静的听着,既不点头,也不摇头,其实荒地和海风,都在他的预料之中,从古至今,这都是侵害沿海百姓的两大灾难,就是到了两千年后,气象台还总是发布飙风登陆的预报呢,大家除了躲在屋子里别出去,也没什么太好的办法! 不过红朝太祖说过,‘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要想治理荒地和海风,也不是一点办法没有。<> 要想治理盐碱地,最好的办法就是引来大量的河水冲刷田地,把那些盐碱矿物质统统带走,一年一刷,三年小成,十年大成,到时候海边的荒地尽可变成亩产超过一石的良田,让百姓们吃饱肚子,绝对不成问题。 不过这就需要在广陵郡内开凿几条大渠道,引来沂、汜之水,其中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都是个天文数字,恐怕得把整个徐州动员起来才行,而有这个权力和魄力的,唯有徐州牧一人而已! 至于海风吗,一半天灾,一半人为,广陵郡在西汉初年属于吴国辖区,当时的吴王刘濞是个颇有手段的人物,他大量的招募流民,煮海熬盐,并从中获得丰厚的利润,其财力之强,甚至超过了当时的西汉中央政府,这也是他后来发动叛乱的重要依仗,有钱,就是任性! 后来吴王刘濞虽然败亡了,可是‘煮海熬盐’的生产方式却保存下来,而且规模日益扩大,到了汉武帝时期,实行盐铁专卖,还设置了管理海盐的官属,其重要性可见一般! 不过吗,熬盐就需要烧火,也就需要燃料,几百年间,广陵郡内的树木几乎被砍伐一空,无数的山岭全被剃秃了脑袋,甚至连青草都被割走、晒干,烧火用了,没有这些树木的遮挡,飓风登陆后自然是横行无阻,想去那就去那,不光是一个广陵郡,徐州各地都深受其害,百姓的房子不塌才怪呢! “看来以后得让徐州的百姓多生孩子、多种树才行呀!” 萧逸很快就给自己定下了一个施政的目标,要想恢复人口数量,就得多生孩子,这一点倒是不难,中国人是有名的生殖能力强大,只要让他们吃饱喝足,再减少一些娱乐项目,天黑以后无事可做,自然就会可劲的生孩子了,不过植树造林就要麻烦许多,到时候少不得装神弄鬼,玩点非常手段才行! ………………………………………………………………………………………………………………………………………………… “敢问老人家,这‘盐老虎’又做何解呢?‘盐铁专卖’乃是孝武皇帝钦定的国策,朝廷上也设有专门的盐铁官,莫非还有人敢上下其手不成?”萧逸深知,煮盐和冶铁就是这个时代的两大经济命脉,不客气的说,谁掌控了盐、铁,谁就握住了半壁江山! “盐铁专卖本是不假,而且国家有律法规定,一石海盐折价800文,这是粟米价格的八倍,若是果真如此,我们这些渔民就是居荒地,顶飙风,也足以衣食无忧,可惜,这广陵郡的天,不是大汉的天呀! 商贾们层层剥削,一石海盐莫说800钱,就是200钱也难以拿到手呀,而且你看看,他们付给老汉的都是些什么钱?” 说话间,老汉刘喜从怀里摸出一个布袋,倒出十几枚汉代通用的五珠钱,不过这些钱吗,有的缺心,有的缺边,有的干脆就是一劈两半,全是些劣钱! 自从汉武帝以来,天下通用的都是五珠钱,这种铜钱质量上好,重量也合适,外圆内方,携带方便,因此深受百姓的欢迎,两汉的币制也一直比较稳定! 到了汉灵帝时期,外戚、宦官当权,拼命的剥削百姓,强买强卖不说,不知那位高人给出的主意,把铜钱挖掉心,一分为二,成了‘缺心钱’和‘缺边钱’,然后一枚当两枚用,百姓们畏惧权势,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 特权,永远是贵族专有的,百姓们收下这些劣钱容易,要想再花出去可就难了,那怕两枚当一枚用,那些商贾们也会再打上几个折扣,甚至干脆就拒收劣钱,长此以往,贵族富了,百姓苦了,天下也就乱了! 有人说了,这些劣钱我不收不行吗?……答案是,还真不行! 就以这些渔民为例,他们辛辛苦苦熬煮出海盐来,只能坐等那些商贾大户来收购,如果自己贩卖的话,一则国家律条不允许,因为盐铁是专卖的……,第二,百姓们也没有长途贩运的能力,一路上关卡林立,如果没有一点势力、背景的话,光是那些重税你就受不了,还没等走到目的地呢,货物就会赔个干净,连内裤都剩不下! 海盐卖不出价钱,因为战乱的原因,粮食的价格却是猛涨,就以关中为例,当初董卓为乱时,甚至出现过‘斗米万钱’的天价,徐州这里也好不了多少,因此渔民们一直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饿死者不计其数! “如果只是缺钱、少钱,老汉咬咬牙也还能坚持,最可恨的是连这点救命钱都不给我们留呀,沿海一带有很多的盐枭,这些人手持利刃,明火执仗,专门抢劫渔民家里煮好的海盐,还屡屡杀伤人命,大家都畏惧的管他们叫‘盐老虎!’” 说着刘喜掀开自己的衣襟,一道长长的暗黑色伤疤出现在胸膛上,就像一条大蜈蚣爬在那里,狰狞恐怖,从痕迹上就可以看出,当初这道伤口是何等之深,“这就是那些盐枭干的好事,若不是老汉命大,早就一命归西了!” “盐枭如此横行无忌,当地的官府就不管吗?据小子所知,广陵郡太守-陈登可是一员干才呀!”萧逸还是一脸笑容,就像拉家常一般,不过提到‘陈登’二字时,顺手摸了摸鼻子! 这个动作,别人都没什么反应,在一旁侍立的小斌、曹性却条件反射似的摸向了腰间的剑柄,玄甲军中的士兵都知道,自家大都督一摸鼻子就是要杀人了,如果是一边微笑着,一边摸鼻子,那绝对是要大开杀戒,血流成河! “陈太守是员干才倒是不假,不过吗~~~哎!”老汉刘喜欲言又止,显然是心中有所顾忌。<> “那陈太守怎么样,莫非他也管不了这些‘盐老虎’不成?” “他不是管不了,而是不会管,因为陈家就是广陵郡中最大的‘盐老虎’呀!”老汉刘喜沉默不语,他那个始终不发一言的儿子刘虎却突然站了起来,瘸着腿来到萧逸面前,目光中异彩连连,有惧怕,有尊敬,还有一丝期待! “大虎,慎言,小心祸从口出呀!”刘喜没想到自己一向沉默寡言的儿子会突然冒出来,连忙出言斥责,可见心中对陈家是何等的惧怕! 广陵郡有句谚语,‘铁打的陈家,流水的州牧’,这些年来徐州牧一连换了好几位,陶谦、刘备、吕布,最近又换了一位什么‘鬼面萧郎’,可不管州牧怎么换,陈家还是毅力不倒,至于州牧的政令,从来都管不到广陵郡这里来,陈家才是这里的土皇帝,可谓一手遮天呀! “无妨,我们这次来广陵郡,就是想取些海盐走,弄清其中的门路,也好下手不是!”萧逸倒是很喜欢这个叫刘虎的伤兵,还亲手递了碗酒过去,对方连忙躬身接过,一饮而尽! “你们是来收海盐的,那什么价格?”刘喜先是一愣,接着面露喜色,商队对他们这些渔民来讲就是救星呀,因为最吝啬的商队,也比白白便宜那些‘盐老虎’强上百倍! “就按照官价,800文一石海盐,绝对是成色十足的好五珠钱如何?” “800文……”刘喜已经不是惊喜,而是狂喜了,连声音都颤抖起来,“那你们能收多少海盐?” “呵呵,多多益善,你们广陵郡有多少,我就能收多少!”萧逸目露寒光,这次他要狮子大开口,通吃了! “今天表妹结婚,我要去送亲,实在没时间码字,所以只能更一章了,亲爱的读者们见谅一下,我会尽快补上的……”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七章有钱的小易哥 正谈话间,老汉刘喜的另外两个儿子也回来了,次子刘彪,三子刘豹,都是身材魁梧的少年,兄弟俩人,一个拖着沉重的渔网,一个挑着满满两担海鱼,步伐轻快的走了进来,显然今天的收获不错! 看到院子里的情景,兄弟俩就是一愣,有肉、还有酒,这可是过年时都很难看到的好东西,更别提还有一位天仙化人般的大美女坐在那里,凭他们兄弟的见识,就是最美的梦里也没有过这样的情景呀! “彪子、豹子快过来见礼,这些是从许昌来的大客商,是专门来收海盐的!”刘喜连忙唤过两个儿子行礼,同时检查起他们的收获来,还真不错,竹筐里不但有大黄鱼、海鲶鱼、黄鳝鱼……,还有几条肥大的刀鱼,这可是海鲜中的极品,肉质鲜美,入口即化,今天算是有口福了! “刘彪、刘豹,见过几位大人!”听说是来收海盐的客商,兄弟自然是非常高兴,可随即又怀疑起来,以前来的外地商队他们也看到过,没有一百人,也有几十人,还有大批的车马相随,认旗前后飘扬,威风透了……,这几位到好,人只有六个,其中还有两个是女人,马车更是只有一辆,还是坐人用的花车,那里有一点大客商的模样啊? 萧逸目光如电,自然一眼就看出了兄弟俩心中的顾虑,知道得显露一点实力了,随即向后边打了个眼色,侍卫长~小斌立刻跨前一步,从怀里摸出个锦囊来,轻轻一抖,十几个黄灿灿的小金稞子就掉了出来,砸在桌面上‘当当’作响! “刷!……哇!” 刘家人顿时呆住了,全都目不转睛的盯着那十几个金稞子,嘴巴张的能塞进三个鸡蛋去,次子刘豹还小心翼翼的拿起一个,用舌头舔舔,味道微甜,“老天爷爷,这真是金子呀,还是成色十足的赤金,果然是大豪商,出手不凡!” 不怪刘家人没见过世面,而是金子这东西在民间实在太稀少了,中国的货币一向用的都是‘铜本位’,就像史书上记载的:‘汉高祖刘邦一次赏给谋士陈平金四万斤’,这个‘金’实际上就是黄铜,至于真正的金、银这类贵金属,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是十分匮乏的,不但矿藏数量有限,而且开采极其不易,每年的那点出产,给皇室贵族打个装饰品还勉强够用,想当成货币来流通,那就差的太多了! 无奈之下,统治者只好退而求其次,用价值相差许多,但数量足够的铜作为货币,所以普通百姓日常生活中基本都是用铜钱来交易,或者干脆以货易货,就是一辈子都没看到过黄金的也大有人在呀! 越是稀少的东西,就越是价值高,一枚小金稞子,就足够刘老汉全家不吃不喝赞上几年的了,至于那十几枚金稞子,能把他们‘海昏亭’的海盐都买下来还有富裕呢! “这些就算是定金,由老人家自由支配,至于海盐吗,还是那句话,有多少就收多少,货齐以后,我自会派人来取!”萧逸把那些金稞子向前一推,以示自己的诚意! “大人请放心,老汉就是拼了性命,也要把这件事情办的漂漂亮亮的!”抓着金稞子,刘喜一脸的幸福感,激动的眼泪都要流下来了,在他看来,这些不是钱,而是他们‘海昏亭’数百户渔民的活路呀! 刘豹、刘彪兄弟也是激动的手舞足蹈,有了这些钱财,乡亲们就能吃些日子的饱饭了,反倒是老大刘虎比较淡定,似乎早有心理准备一般,看向萧逸等人的目光也更加明亮了! 如此的大喜事,自然要好好的庆祝一下,那两筐海鲜就成了最好的食物,当下刘家人取锅、烧水、刮鳞、洗鱼……,准备弄一份‘全鱼宴’招待众人! 不愧是常年生活在海边的渔民,虽然可用的调味品不多,可这些海鱼经过他们的一番处理,立刻变成了一道道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就连一份白水煮鱼汤,都能熬成淡淡的乳白色,让人喝的回味无穷! “乖乖,全鱼宴呀,前后两辈子的梦想,今天总算是抄上了!”佳肴端上,萧逸立刻化身成一头饕餮,甩动腮帮子,张开大门牙,风卷残云一般,很快就把一桌子的海鱼消灭了七八成,别人连举筷子的机会都没有,只惊的吕玲儿目瞪口呆,她的小脑瓜实在想不想白,小易哥哥的肚子里是怎么装下那么多食物的,貂蝉则是捂嘴轻笑不止,“真是饿死鬼投胎~~” 就连刘喜一家人都是面面相觑,好家伙,这也太能吃了些,难怪中原内地在闹饥荒呢,要都是这样一等一的吃货,就是再多的粮食也不够呀! “这个吗,小时候家里太穷,总是吃不饱饭,所以长大以后就能吃了一点,见笑、见笑!”看着众人异样的眼光,萧逸也微微有些不好意思了,好在他脸皮够厚,立刻给自己找了个借口! “无妨,捕来的海鱼还有不少,再做一些就是了!”刘家人又继续烧水、烹鱼,刚才那些全进了这个黑脸小子的肚里,其他几位客人还没动筷子呢! 至于萧逸所说的借口,刘家人更是一个字也不信,在他们看来,一个有车马,有护卫,还能随手掏出一袋金子的人,怎么可能会挨饿? 而且他们对萧逸的身份也做了重新定位,这应该是一位富家公子,在家里闲来无事,才带着管家(陈宫),侍卫(小斌,曹性),内室夫人(貂蝉),一起出来游玩的…… 唯一让他们不解的是吕玲儿,她管萧逸叫哥哥,却管貂蝉叫‘二娘’,这是什么关系? “莫非这个黑脸小子勾引了父辈的侍妾,怕被责罚,才从家里偷跑出来的,那胆子也太大了,又或者……”一时间刘家人纷纷猜测起来,目光更是在貂蝉和萧逸之间来回转动,没办法,看二人之间的神态,说他们没关系,谁信呀? ………………………………………………………………………………………………………………………………………………… “族长,族长,大事不好,‘渔扒皮’又来了!”众人正吃喝间,几名长的黑黝黝的渔家少年跑了来,脸上全是焦急的神色! “渔扒皮!”听到这三个字,刘喜的神色顿时一黯,虎、彪、豹三兄弟则是满脸的愤恨,小姑娘刘玉儿更是一副怕怕的模样,仿佛是有猛兽进村了! “敢问老人家,这‘渔扒皮’是个什么东西,莫非是从海里爬上来的怪兽不成?”萧逸现在才知道,刘喜竟然是这里的族长,按照大汉的地方习俗,他应该还兼着‘亭长’的差事,难怪谈吐不俗呢,原来也是个小干部呀! “渔扒皮就不是个东西,他是趴在我们渔民身上吸血的水蛭呀!”老汉刘喜的脸色几变,这才仔细讲述起来…… 原来‘渔扒皮’是个人,本名叫‘东鱼’,乃是广陵陈家的一名管事,平时专门负责从渔民手里收购海盐和咸鱼,至于这家伙的人品,可以用五个字来形容,‘奸、懒、馋、滑、坏’,还不是一般的坏,绝对是坏到‘头顶长疮,脚下流脓’那种,强买强卖,欺男霸女,坑蒙拐骗……,就没有什么是他做不出来的,如果天下坏事有三千,这小子至少占了两千九,可众人畏惧陈家的权势,又不敢得罪他,只好背地里给他起了个‘渔扒皮’的外号! 这次‘渔扒皮’来海昏亭,肯定又是来强收海盐的,因此众人才会如此愤恨,却又没办法对付此人,典型的敢怒不敢言啊! “东鱼?……真是好奇怪的姓氏,好奇怪的名字呀!”萧逸摸着下巴,一阵沉思,既然遇到收海盐的同行了,按照商业原则,那就各凭本事竞争吧? “老人家,马上敲锣,告诉周围的乡亲们,从现在开始,本小哥就开始收海盐了,800文一石,动叟无欺,货到付款,我倒是要看看,谁的本钱更足!”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八章坏人,也有帅哥! “咣!~咣!……收海盐喽,有大客商收海盐喽!” “咣!~咣咣!……800文钱一石,童叟无欺,盐到领钱喽~” “咣!~咣咣!…………” 在这个通讯方式落后的时代,传递消息的办法基本靠吼,刘家兄弟中的次子刘彪手提铜锣,三步一敲,发出‘咣咣’的声响,三子刘豹则扯开一条肉嗓子狂喊,少年人的肺活量不错,喊声就像滚滚的海浪般传递开来,听到消息,那些散布四周的渔民纷纷从家里跑了出来~ “来客商收海盐了?还800文一石?我这不是做梦吧!” “谁家孩子在乱喊呀,800文,几十年都没出过这么高的价格了,没睡醒呢吧?” 听到喊声,渔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不信,这几十年来海盐就卖不出好价格,平时有个200文就算烧高香了,至于给的铜钱是破是烂,那就全靠运气了,被盐枭白白抢走的也不在少数,突然出了800文的高价,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或者是广陵郡的救星来了~~~ “是真?是假,大家看看此物便知!” 面对众人的怀疑,刘家兄弟也没多做解释,而是从怀里摸出一枚金稞子,高高举在手中,让人们看个清楚,不是做梦,也不是说胡话,是真的来了大客商,要用黄金买海盐! “哗!~~嗷嗷!” 眼睛是黑色的,金子是黄色的,二者一旦相遇,原本黑白分明的眼睛就会变成红色,渔民们始惊、次醉、终狂……,在确定金子是真的后,‘嗷嗷’叫着往自己家里跑去~~ 青石板下面,沙坑里面,桌子低下,树洞里面……,一袋袋隐藏起来的海盐被翻了出来,为了躲避那些盐枭抢劫,渔民们可谓是五花八门,斗智斗勇,想尽一切办法保护自己的财产~~~ 最绝的一位,找来不少粗竹子,掏空以后塞上海盐,两头封堵,再用这些竹管搭了个猪圈,平时养两只小猪在里面装样子,果然骗过了无数盐枭的眼睛,如今收盐的大客商来了,二话不说,拆了猪圈,扛着竹筒就往族长家里跑,只可怜那两只失去家园的小猪,在那郁闷的直‘哼哼’~~ 刘喜老汉家里可热闹了,几百名渔民齐聚于此,男女老幼都有,在金子的诱惑下,个个动力十足,就连一般的弱女子都能扛着一百多斤的盐袋健步如飞,800文一石,有了这些钱就足够一家老小的吃用,谁不玩命呀,累死都不亏! 好在渔民们人数虽多,却很守秩序,刘喜从家里找出一个五升的大木斗,挨个测量各家送来的海盐,然后根据总重量再分钱,反正有金子在,不怕换不来铜钱,还必须换好铜钱! 一时间欢声笑语,干劲十足…… 萧逸则趁机查看起这些海盐来,都是用海水直接煮出来的,里面除了盐,还有许多其他杂质,因此呈棕褐色,还都是大颗粒,粗糙的很,比起贵族们平时食用的青盐来,品相上差了许多! 不过千万别小看这些样子丑陋的海盐,上千年来,中国百姓就是吃它们存活的,有些地方甚至都吃不到,800文一石的海盐,如果运到中原内陆,至少十倍以上的利润,如果能运到草原上跟匈奴人交换,可以达到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利润! 这并不是夸张,以前萧逸在草原上经商时就看到过,二斤掺满沙土的粗糙海盐,就可以跟牧民们换一头膘肥体壮的黄牛,三斤可以换一匹战马,五斤可以换一个模样俊俏的匈奴小姑娘,白天能干活,晚上能陪床那种,绝对是暴利,因此再多的海盐也不愁卖不出去,愁的只是运不出去,不过凭萧逸的权势和人脉,运点货物出关,小意思啦! 萧逸现在思考的是另外两个问题,一是如何改变现在的生产方式,“用铁锅煮盐,我的乖乖,这得消耗多少柴禾,烧漏多少铁锅呀,成本简直高的无法想象,而且还不环保,海水里的含盐量是百分之六,也就是说,渔民们熬干一百斤海水,只能得到不足六斤的海盐,在燃料充足的情况下,一晚上能熬一锅海水就算不错了,还得不停的搅拌才成,对人力的消耗同样很大~ 作为一名三流穿越者,改变下生产方式的本领还是有的,萧逸虽然从来没制过盐,可后世信息那么发达,自己吃的盐是怎么来的总知道吧,海边五月份的气温已经很高了,太阳公公的力量,为什么不借用一二呢? 晒盐,那绝对是比‘煮盐’省力百倍,高产百倍的好办法,而且作为第一个提议者,自己还可以把这种办法命名为~~‘萧氏晒盐法’,名垂千古,载于史册! 第二,就是提纯这些海盐,黄褐色的粗糙盐粒,不到吃起来味道不好,而且其中的杂质还会伤害百姓的身体,甚至引起矿物质中毒来,其实只需要简单的溶解、过滤、再结晶,三个步骤,就可以得到质地纯白的精盐,所需消耗非常之小,收获的价值可是百倍的,就算是贵族们也会喜欢上这种精盐的,至于那些粗盐,还是留给敌人满满享用吧! 一想到自己很快就会拥有大量的精盐,萧逸就激动的浑身颤抖,在这个时代,盐就是钱呀,完全可以当成硬通货使用,到时候成片的海滩上全是白花花的‘钱’,这得换回来多少好东西呀,金银珠宝,丝绸布匹,牛羊马驼……,还有漂亮的花姑娘,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大汉朝第一首富,非自己莫属? “哈……哈哈!”想到得意处,萧逸抓起一把海盐,仰天大笑,这就是未来,就是希望,就是美好生活呀! …………………………………………………………………………………………………………………………………………… “不好啦,渔扒皮来了!” 随着一声惊恐的呼叫,本来围拢在一起的渔民们纷纷四散开来,仿佛来的是洪水猛兽一般~~ “嗒!……嗒嗒!”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随即四名青衣大汉从外面走了进来,都是那种身高八尺,虎背熊腰,一脸横肉,胳膊上布满纹身的货色,就差把‘我是坏人’四个字写在脸上了! 在四名青衣大汉后面,又走出一个人来,身高七尺五寸,一身白锦衣,头戴冠带,项挂金锁,腰系黑白虎纹带,上挂三尺青锋剑,脚下是小鹿皮的软靴,手里还拿着一张小算盘,走动之间,算珠‘哗哗’作响! 再往脸上看,粉白如玉,额头宽阔,双眉浓厚,一双大眼光彩照人,鼻梁高挺,嘴唇略薄,笑起来还露出一嘴小白牙,再配上一头飘散的头发,竟然是个长的很不错的帅哥! “擦!……什么情况?”从周围百姓恐惧的反应中,萧你可以肯定,这货就是那位‘渔扒皮’,可是按照小说故事里的经验,坏人不是都该长成歪瓜裂枣的吗? 全都是身材矮小,弓腰驼背,一张大柿饼脸,两只小耗子眼,蒜头鼻子,大黄板牙,再有两撇鼠须,一副狗腿子模样,那才是标准的坏人形象呢? 再看这位,明显是‘不合格产品’呀,难道老天爷也会失误? 浓眉大眼的也有叛徒,头上一根毛不长的反而是好人,真是三观奔溃呀! 最可恨的是,摸着自己的小黑脸,萧逸郁闷的发现,这个‘渔扒皮’竟然长的比自己还帅一点点,真是让人从内到外的不爽! ‘鬼面萧郎’不爽,后果很严重,肯定有人要倒大霉了 不过萧逸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坏人,也有长的帅的,同样,大侠中也有其貌不扬的,以容貌来断定一个人的好坏、优劣、能力,下下之选也! 不过萧逸还是有一点怀疑,这个‘渔扒皮’怎么看着有点面熟呢?……似乎跟陈登有几分相像呀,尤其这货叫‘东鱼’,莫非跟陈家有什么关系不成? 正文 第一百五十九章让报复来的更猛烈些吧! 萧逸猜测的一点不错,这个‘渔扒皮’和陈登有着很深的血缘关系,准确的说他们俩是兄弟,同父异母的亲兄弟! 陈登的父亲名叫陈珪,也是徐州一带的名士,年轻时曾担任过下邳郡守,一向以机智,狡猾著称,而且这位陈老太爷生平有个最大的爱好,生吃鱼鳖,那怕年老之后,这个爱好也依旧未改! 鱼鳖吃多了,难免火气大,一次醉酒之后,这位陈老太爷趁兴‘宠爱’了府中一名普通的侍女,这在门阀大户中本来也不算什么大事,那知道一夜风流之后,侍女珠胎暗结,十个月后竟然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来! 这下事情就有些麻烦了,门阀们有自己的骄傲,绝不会娶一名身份卑微的侍女为妻,连纳妾都不会,而且陈老太爷当时已经年近六旬,又一向自命清高,不贪女色,突然弄出一个‘婢生子’来,面子上实在下不去! 可要是不认吧,那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还是老来得子,心中自有一份怜爱,最后只好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将这对母子养在外面的私宅里,待遇从优! 吃喝虽然不愁了,可毕竟是私生子,没资格认祖归宗,也没资格姓陈,可要是姓了别的什么,就等于给自己脸上摸黑呀,好在这位陈珪老爷子够聪明,他把自己的‘陈’字拆开,取出一半来给了私生子,让他姓了‘东’,又因为是生吃鱼鳖惹出来的麻烦,故而起名~~东鱼! 时光流逝,岁月如梭,东鱼慢慢长成了一名翩翩美少年,并在陈老太爷的关照下,成了府中的一名管事,负责收购海盐的肥差,也算是一种变相的照顾吧! 不过随着年龄渐长,东鱼的性格却越发的暴戾了,这也不奇怪,他虽然有名门的血统,却没有名门的身份,管事,说白了也不过是个奴才而已,私下里又总是被人骂做‘野种’、‘贱种’,久而久之,心里自然就扭曲了,而且还以虐待普通百姓为乐,可谓坏事做绝,因为只有在那些可怜的弱者的面前,他才能找到一丝尊严的感觉! 这次来‘海昏亭’,东鱼是准备狠捞一把的,陈家给出的海盐收购价格是200文一石,他直接砍下一半,入了自己的腰包,至于剩下那100文,什么时候给渔民,甚至给不给,还不是他‘东爷’说了算吗? 怀揣着美好的梦想,结果迎头就碰到了一盆冷水,以前就算价格压的再低,渔民们也只能捏着鼻子把海盐卖出去,可这次不同了,有了高价收盐的萧逸等人在,谁还理会他‘渔扒皮’呀! 结果东鱼等了半天,一份海盐也没收到,疑惑之下,抓住一位渔民逼迫询问,这才知道有外地客商来此高价收盐,这还了得,谁不知道广陵郡是陈家的地盘,对方这是老虎嘴里抢肉吃啊,所以带着几名随从气势汹汹的来问罪了! ……………………………………………………………………………………………………………………………………………… “你们这群罪民,胆大包天,竟敢私下贩卖海盐,就不怕触犯大汉的律法吗?”先是一顿大棒子把渔民们轰散,东鱼这才迈步走了进来,他倒要看看,是谁敢抢陈家的财路! 目光一扫,院子里的人被一一查看起来~~ “亭长刘喜一家是帮忙的,老东西,勾结外人,这笔帐咱们慢慢算,不折腾的你家破人亡,小爷就不姓陈!”虽然是婢生子,可东鱼一直认为自己应该姓陈。 “一个双手抓着盐,正在对天傻笑的小黑脸(萧逸),这个肯定不是头领,看装束最多就是个赶车的~” “一个身穿青衣,满脸书卷气的中年人(陈宫),这个也不是,虽然看着精明睿智,但缺少一种上位者的气势,大概是管家之类的角色~” “两个身材魁梧的壮汉,还带着兵刃,不用说,肯定是护卫之类的,也算不得什么~~” 东鱼虽然人品恶劣,但常年在陈府中出入,接触的都是高官、门阀之类的大人物,久而久之,倒是练出一副看人的本领,这也是他欺男霸女的依仗,否则一不小心踢到铁板就麻烦了! 目光再一闪,东鱼的眼睛里顿时放出无数神采,“我的老天爷爷呀,我的陈家列祖列宗呀,哥看到了什么?一大一小,两个绝色美女,乖乖~~” “刷!~滴答!~滴答!~” 一股晶莹剔透的口水流了出来,东鱼的眼睛瞪的比鸡蛋都大,他在广陵郡横行了多年,大户府邸的小姐,青楼楚馆的名妓,风流名士身旁的美婢……,什么样的女子没见过,可是跟眼前这两个一比,那就是草鸡相比凤凰,沙粒相比泰山一般,完全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小美女十岁多一点,长的明眸皓齿,乖巧可人,头上还系着两个银铃铛,晃动间发出悦耳的声响,更添了几分可爱,此时正蹲在地上,把玩一堆五颜六色的贝壳,还不时发出欢快的笑声,就像是一个精灵,让人忍不住想靠过去~~ 大的那个就更了不得,二十出头的年纪,身高、体型、胖瘦、风韵……,无一不是恰到好处,简直是老天爷的杰作啊,再看那张脸,倾城倾国,人间绝色,红颜祸水~~,东鱼把自己能想到的词汇都用到了,还是无法形容此女容貌之万一,这就不是凡间女子,而是九天玄女下凡了~! 更重要的是,两个女人身上都有一种贵气,那是上位者身上才会出现的气势,那怕素衣淡装也遮掩不住,而这种气质对东鱼的吸引力是致命的,越是卑贱的人,就越是向往高贵,玩弄那些贫家女子有什么意思,亵渎这样的天之贵女,才是人生极乐呀! 不过吗,东鱼虽然卑鄙好色,却也不傻,不是那种见到美女就扑上去的蠢货,相反的,他很聪明,懂得进退迂回的道理,在没彻底弄明白对方的底细之前,他是不会轻易出手的,在这点上,他和自己那个同父异母的哥哥陈登很像! “这是怎么回事呀?广陵郡是有王法的地方,谁敢胡来?”东鱼挺挺胸脯,双眼望天,做出一副玉树临风的模样,从来美女爱少年,在场的人里还有谁比自己更帅吗? “鱼爷安好!……呵呵,这几位都是外地来的客商,想要收购一点海盐,别无他意!”刘喜连忙跑了过来,陪着笑容,同时用身体把后面的貂蝉和吕玲儿遮挡起来,就是怕这个**起了坏心! “大汉律法,盐铁专卖,他们来广陵郡收购海盐,可有官府发放的文书吗?”东鱼上前几步,来到貂蝉面前,露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来,想以此试探下这伙人的底细,如果是块铁板,他有一套办法,如果是只‘肥羊’,他也有另一套办法! “呵呵,我等远道而来,初到贵宝地,还没来得及到官府开具文书,若有遗漏,稍后补办也就是了!” 陈宫以老管家的身份出面了,他主政徐州半载有余,对当地的政务很是熟悉,‘盐铁专卖’却是不假,可如今大汉江山四分五裂,连皇帝都自身难保了,谁还管什么律法呀,都是谁有本事谁出手,贩卖私盐的人比比皆是,从来就没听说过要什么文书! “没有文书,那可就不好办了,按照汉律,走私海盐超过二十石者,男子杀头示众,女子没入官府为奴婢,国法无情呀,不过念在你们是初来乍到,如果~~~” 说道这里,东鱼微微一顿,偷看对方的表情,他这又是杀头,又是没收为奴,就是想吓唬一下貂蝉,只要她一害怕,肯定会软语相求,到时候自己顺水推舟,半软半硬,还怕美人弄不到手吗? 而且刚才他也看到了,貂蝉的发髻上别着一朵白色的绢花,那是为亡夫带孝的意思,换句话说,这个绝色美人原来是个寡妇,而且男人刚死不久,这让东鱼很是放心,一个没有势力背景,又没有男人可依靠的俏寡妇,自己还不是手到擒来吗,也许今天晚上就可以一亲芳泽了,想到这里,心头顿时火烧火燎起来~~~ 不过他这番如意算盘显然是打错了,貂蝉何许人也,那是施展过‘连环计’的一流女间谍,宫廷魅影,朝堂争斗,什么高明手段没见过……,能让两名当世豪杰为了她互相残杀,除了无双的美貌外,心机自然也是超一流的…… 再说了,貂蝉平时接触的都是什么人物,大司徒、太师、温侯、大都督……,那个不是号令一方,跺上一脚天下皆惧的狠角色,一个小小的管事,蝼蚁般的存在,岂会被她看在眼中~ “哼!……嗖!” 只见大美人轻轻冷哼一声,连眼皮都没抬,就转身关注起在地上玩耍的吕玲儿去了,不过眼角余光还是瞟了一旁的萧逸两眼,那意思,“快点把这恶心的家伙赶走……” “贱人……,安敢无礼!” 东鱼出身卑微,自尊心却强的扭曲,最恨别人看不起他,而这个女人,不是看不起,人家根本就连看他一眼的兴趣都没有,这是何等的蔑视呀,简直连蝼蚁都不如~~ 气的他五官都挪移了,也顾不上什么风度,伸手就抓了过去,“走私海盐,跟我去官府回话吧,看小爷怎么收拾你个贱~~” 美色当前,东鱼的‘探龙之爪’很快,不过有人比他还快,一只黄玉般的大手伸过来,轻轻一下就攥住了他的手臂,那感觉就跟被铁钳子夹住一样,痛入骨髓~~ “呦!~~哇哇!” 东鱼娇生惯养,从来以欺负人为乐,什么时候受过这个罪,疼得他‘哇哇’直叫,然后就看到了一张微笑的小黑脸~~ “你调戏女人没什么,男人嘛,那有不好女色的,可是她就万万不行,因为我答应过一个人,要照顾她们一辈子的,你如今这么不懂规矩,岂不是让我很难做!” 萧逸脸上笑容不变,像是在好言劝说,可手上的力道又加了一分,捏的对方骨节‘嘎嘎’作响~~ “大胆狂徒……哎呦,我是陈家的管事大人,是广陵郡陈家的~~” 东鱼还想搬出背后的靠山来吓唬住对方,可还没等他说完,一只拳头由小变大,正砸在了他的鼻子上,顿时打了个万朵桃花开,红的、黄的、黑的、紫的、全冒出来了…… “你~呜呜,~你敢打我,你知道我是谁吗~~我乃是陈~~” “广陵陈家又怎么样,哥打的就是你!” 早就看这个小白脸不顺眼了,你一个反派角色长的这么帅,还让不让好人活了,所以萧逸一拳把对方笔挺的鼻子打塌了下去,第二拳则直奔眼睛而去~~ 萧逸的铁拳威力何等惊人,晓是他只用了两分力道,那也不是血肉之躯能承受的住的,眼角直接就崩裂了,眼眶碎掉,红白相见的眼球都爆了出来,挂在已经成为一张柿饼的脸上,甚是吓人~~ 管事大人挨了打,那四名青衣大汉就要冲过来搭救,结果小斌、曹性迎了过去,一对二,实力却是完全碾压,二人一手一个,轻松的就把四名大汉制服,等着听从发落~~ “大爷……呜呜,大爷饶命呀,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您老人家,大人有大量,饶小的一条狗命呀~~”脸也毁了,眼也瞎了,东鱼就像被打断脊梁的癞皮狗一般,跪地拼命求饶起来,今天这个铁板踢的,真是爆呀~~ “蝼蚁之辈,杀你都脏了哥的手!” 略一思考,萧逸收回了第三拳,再打下去,必出人命,杀人,对他来说不过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这些年死在他手里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了~~ 不过吗,萧逸并不想当着吕玲儿的面杀人,既是怕给小姑娘留下心里阴影,也怕毁了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阳光形象,再者,他还需要用这个‘东鱼’为饵,把他身后的大人物钩上来呢~~ 因此大手一挥,直接就扔了出去~~“滚!” 挨了两记铁拳,又摔了一下,东鱼的半条命都没了,那里还爬的起来,四名青衣大汉连忙把他抱起来,托在马背上一溜烟的跑掉了~~ “广陵-陈家,让报复来的更猛烈些吧!”摸着鼻子,萧逸一阵的冷笑! 正文 第一百六十章我们是汉室宗亲! 推荐阅读: ? 天道循环,报应不爽,作恶多端的‘渔扒皮’终于碰到一位更狠的角色,被打了个半死,看到这一幕,围观的渔民们先是阵阵的发愣,紧接着就是~~~~嚎啕大哭! 不是那种喜极而泣,而是真正的痛哭,里面还充满了惧怕和恐慌~~ “完了,渔扒皮肯定会回来报复的,还有那些盐枭~~” “完了,陈家会把‘海昏亭’夷为平地的,咱们全族老少恐怕~~” “完了~完了~这下全完了……” 恐慌的气氛迅速蔓延开来,渔民们再也无心售卖海盐,全都哭丧着脸向自己的家中走去,一副天要塌了的模样,就连刘喜一家人,也躲进了草棚里,木门紧闭,还不时传出哀叹声~~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说渔民们被压迫久了,已经喜欢上了这种水深火热的日子,如今头上的大山被推翻,他们反而不习惯了吗?” 萧逸一脸的问号,这让他想起了前世看过的一个故事片,野生动物被关在笼子里很多年,当有一天铁门打开时,它反而惊恐的不敢走出来了,二者是何其的相像呀! 可这些渔民不是动物,而是万物之灵的人类,基本的‘善恶观’他们总该有吧? 事出反常必有妖,为了弄明白其中的缘由,萧逸决定留下来,就在渔家小院外边,搭起了两个小帐篷,做出一副长期坚守的模样! ………………………………………………………………………………………………………………………………………………… 黄昏时分,草棚的木门突然打开,一脸疲惫的老汉刘喜走了出来,感觉的出,他是经历过一番强烈的思想斗争,最后勇气终于战胜了恐惧! “小哥,你们还是快点走吧,趁着夜色,离开广陵郡,走的越远越好!”说着,刘喜从怀里摸出那个装满金稞子的锦囊,用颤抖的双手递了过来! “我要是走了,你们怎么办?就不怕陈家人前来报复小渔村吗?” “杀人偿命,东鱼要是真的死了,大不了把老汉这条命赔给他们就是,活了五十多岁,老汉早就够本了!” “呵呵,陈家真那么可怕吗?这天下可是大汉的天下,他们还能一手遮天不成?”萧逸对老汉刘喜倒是有几分赞赏了,他是准备用自己的性命为小渔村消灾呀,就冲着这份情意,萧逸觉得也应该帮他们一把! “哎,小哥有所不知,正因为是大汉的天下,我们‘海昏亭’才更没有活路呀!”刚才还一脸决绝的刘喜,突然跪倒在地,抱头痛哭起来,哭的是声泪俱下,好不凄惨~~ “此话怎讲?为何大汉天下反而没有你们的活路了呢?” “就因为~~我们是汉室宗亲呀!” “什么?你们是汉室宗亲?”晴天霹雳一般,这下子不单是萧逸惊住了,其他人也是个个目瞪口呆,就连貂蝉的樱桃小嘴,都张的能塞进两个鸡蛋去~~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虽然汉室衰微,小皇帝也被架空了,可这个天下毕竟还是姓刘的,正所谓‘船烂了有梆,梆烂了有底,底子烂了还有一堆大铁钉呢’,汉室四百年的江山,总该有些底蕴的,就像刘备那家伙,都穷的卖草鞋为生了,可只要搬出自己‘汉室宗亲’的身份来,天下诸侯在面子上就得礼敬他三分,都是姓刘的,小渔村里的人怎么就混的如此悲惨,被一个陈家的奴才管事欺负成这样? “你们家真的是汉室宗亲?” 萧逸还是有些怀疑,天底下姓刘的不少,喜欢冒名顶替的更多,再说四百多年过去了,就算皇室的谱系也有些混乱了,比如刘备的祖上中山靖王-刘胜,生殖能力强大,有100多个儿子,几百年传承下来,后代子孙不计其数,谁能一一查证呀? “我们家当然是汉室宗亲,而且还是一位天子的直系子孙,血脉纯正,不是那些旁系庶出的家伙可比!”刘喜对自己的血脉似乎很确定,容不得任何人质疑! “乖乖!还是天子的直系后裔,到底是哪位皇帝呀,子孙混的如此悲惨?”萧逸也来了兴趣,开始刨根问底! “这个~~我们、我们是昌邑王的后代!”咬着牙,刘喜终于说出了自己的身世,而后就坐在地上长吁短叹起来。 “昌邑王?……皇帝?海昏亭?”萧逸历史学的不好,实在弄不清这三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只好转过头问起身边的陈宫,这位可是博学多才,肯定知道其中的缘由! “你们竟然是昌邑王的后代,难怪,难怪了!”陈宫手捋须髯,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昌邑王,就是刘贺,那个在位仅仅27天的汉废帝呀!” 就像每个家族都会出几个奇葩一样,大汉朝的历史上也出现过一位奇葩皇帝,甚至在华夏千年历史上都赫赫有名! 话说汉武帝刘彻,英明神武,号称一代雄主,被世人所推崇,不过再伟大的人物也难免会犯错误,汉武帝也是如此,他在晚年就犯下了一个大错误,听信‘巫蛊’之言,逼死了自己的太子刘据,弄的整个天下都动荡不安,武帝后来虽然醒悟了,也悔恨了,但人死不能复生,最后只好把皇位传给了自己的幼子刘弗陵,就是汉昭帝,并以大将军霍光辅政! 结果刘弗陵有皇帝命,却没多少皇帝运,23岁就驾崩了,更可悲的是他还没有儿子,也就是说大汉朝没了皇位继承人,这还了得,正所谓‘国不可一日无君’,大臣们商议一番之后,决定迎立汉武帝的另一个孙子继承大统,就是当时的昌邑王~刘贺! 天上掉馅饼呀,本来在封地里老老实实的当诸侯王,结果一夜之间变成了天下至尊的皇帝,刘贺心中的欢喜可想而知,于是乎,这位‘馅饼皇帝’就带着一大群属下,兴冲冲的跑到长安上任去了,如果不出意外,大汉的帝位将在他这一系子孙中流传下去…… 可惜,老天爷似乎喜欢恶作剧,偏偏就让他出了意外,刘贺当上皇帝后,高兴的有点过度,大肆封赏那些从封地带来的属下,急于培植自己的亲信势力。 按理说一个皇帝,任用几个私人也不算过分,可是朝廷上的官职是有限的,一个萝卜一个坑,要想填进去新的萝卜,就得把朝廷里以前那些老萝卜拔走,这下事情就闹大了! 高官厚禄,谁舍得撒手,原来的旧臣们开始反抗,他们拥立刘贺,本想是混个从龙之功,大家的富贵荣华也就有了保障,结果新皇帝一上位,就要把他们这些迎立的功臣给踢出去,这也太没良心了! 最后老萝卜们聚在一起开会,既然我们能立你,也就能废你,毕竟新皇帝登基没多久,国家的实权还在他们的手里握着呢,最后大家一致决定,废了刘贺,再找一个听话的新皇帝,而主持这件事的,就是大将军霍光! 废黜皇帝可不是小事,必须有个合适的借口,于是乎这群老萝卜们开动脑筋,一口气给刘贺找了1127条罪名,不管是真是假,全都扣上去再说,然后一拥而上,把刘贺从皇位上拉了下来,换了另一个听话的皇帝,就是那位枉死的太子刘据的孙子~~刘病已,也就是后来的汉宣帝,这就是汉朝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霍光废君事件!’ 废一帝,立一帝,刘病已兴高采烈的穿上龙袍,接受群臣朝拜,反过来,刘贺可就惨了,不但皇位没有了,就连原来的昌邑王也做不成了,被贬为‘海昏侯’,迁往海边偏僻之地居住,同时受到严密的监视,以防止他死灰复燃! 时光流逝,岁月更迭,龙椅上的皇帝换了一位又一位,可对‘海昏侯’一系子孙的打压却从来没停止过,最后爵位被废,封地收回,刘贺的后代子孙完全变成了贫民,居住在海边,以打鱼熬盐为生,并逐渐形成了一个小村落,就是现在的‘海昏亭’了! 因为历史上的那段‘污点’,‘海昏亭’的渔民们是谨小慎微,生怕一不小心得罪了谁,再把老底翻出来,整个家族就万劫不复了,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渔扒皮’才会管他们叫‘罪民’,并大肆欺凌!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听完讲述,萧逸在感叹皇家无情,政治斗争残酷的同时,目光却是越来越亮,“汉室宗亲呀,不管怎么说都是姓刘的,正愁找不到收拾陈家的罪名呢,这下自己送上门来了,真是天助我也……”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一章复仇的来了 恐慌会传染,勇气同样会传染,萧逸等人大无畏的举动,就像是一根定海神针,让动荡不安的小渔村慢慢平息下来,人们的眼中也多了一丝神采,奇迹也许真会发生呢? 一天不死要吃,两天不死要穿,那怕死到临头了,也得当个饱死鬼不是,一些胆大的渔民开始走出家门,继续完成海盐交易,其他人略加犹豫后,也跟风而上,渔家小院再次热闹起来~~ “您老人家来了,里面请……” “诸位,辛苦,辛苦,熬盐真是不容易……” “哎呀,小娃娃真可爱,稀罕死了……” 萧逸热情的招待着每一个前来的渔民,对老人们尊敬有礼,对成人们谈笑风生,还拿出马车上带来的糕点分给小孩子们,于是乎,‘小易哥哥’的称号迅速在渔村里传播开来~~ 事实证明,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魅力,就像曹操的魅力是使文臣武将归心,貂蝉的魅力是让天下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萧逸也有自己的魅力,那就是‘萝莉之友!’ 渔村里的小孩子,尤其是所有十岁以下的小女孩,基本全簇拥到了他的周围,一边吃着美味的糕点,一边听这个黑脸小哥哥讲各种童话故事,从早到晚,如痴如醉,不知疲惫~~ 面对这种情况,小旅游团里其他人的反应各有不同,陈宫是目瞪口呆,他实在想不明白,让世人闻名丧胆的‘鬼面萧郎’,竟然还有如此和蔼可亲的一面,尤其看到萧逸嬉笑着把小女孩们抗在肩膀上,去海边捡拾贝壳时,这位正人君子刚刚重塑不久的三观差点再次崩溃~~ 小斌作为老部下,则是见怪不怪了,大都督当初在军营里养过几百名小萝莉,还专门成立了一支‘娘子军’,号称‘哭叫抓挠,彪悍无比,’都能被他一个人哄的好好的,现在这点小孩子,不算什么! 貂蝉则是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态,似乎终于明白了,为何容貌倾城倾国的自己,却始终拿不下‘鬼面萧郎’,原来是口味特别呀……,而后就紧紧的约束住了吕玲儿,生怕一不小心,就被‘狼’叼了去~~ 月出海面,水波不兴,在渔家小院里,一场精彩的故事正在进行着~~ “在很深、很深的海底,有一座雄伟的城堡,里面住着六位人鱼公主,她们都十分美丽,尤其是最小的公主,她留着金色的长头发,比姐姐们都漂亮,她最喜欢听姐姐们说许多海面上的新鲜事,因此,小公主常想着,有一天能自己到海面上看看,直到有一天,一位英俊的王子~~~” 小舌头都快说细了,萧逸终于讲完了《美人鱼与王子》的童话故事,然后骗得了萝莉们无数的眼泪,一个个幻想着如果自己是公主的话,那么王子就~~肯定不是‘小易哥哥’,因为他长的太黑了,王子应该是英俊的小白脸才对~~ “好了,大家都回去睡觉吧,明天咱们继续讲《海斗士》的故事!”好不容易把一群小孩子哄走,萧逸伸伸懒腰,和煦的面容突然变的肃杀起来,向黑暗处打了个手势,一身戎装的曹性就走了出来~~ “大都督,他们来了,一百多人,就潜伏在十里外的一片树林里~~” “来的到挺快,抄家伙,今晚可以松松筋骨了!”看着被乌云遮挡住的月亮,萧逸觉得连老天爷都是站在自己这边的,不过在出发之前,还得安排下事情,毕竟小旅游团里还有三个非战斗人员呢! “大都督请放心,老夫并非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上阵杀敌是不可能了,但自保还是没问题的!”陈宫腰间多出了一柄宝剑,别看他平时文质彬彬的,在战场上,那也是纵横驰骋,剑斩人头的狠角色! “妾身的老师是剑圣王越!”貂蝉的话很简短,却透着强大的自信,能在无数的大风大浪中活到现在,没点真本事怎么能行! “我父亲是虎鸠,天下第一勇士!”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吕玲儿,小姑娘竟然从怀里摸出一把短剑,一招一式的比划起来,而且剑锋凌厉,颇有‘十步杀一人’的气势! “我的乖乖,书生、美女、萝莉,竟然都是隐藏的杀手!”萧逸拍拍自己的脑门,彻底的无语了,自己组织的到底是旅游团呀,还是暴力团?战斗力都这么强悍,不过这样也好,真放心了呀! “大都督,请披甲!”小斌从马车里拿出一个大包袱,打开后,里面都是萧逸的武器~蟒鳞软甲,贪狼宝刀,绝影宝雕弓~~ 披好战甲,揣上宝刀,又试了试弓弦,随即萧逸一个呼哨,‘白菜’就嗒嗒的跑了过来,这几天它可是悠闲的厉害……“好伙计,出发!”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三个人,三匹马,就像三道幽灵般迅速消失在幽暗的夜色中~~~~ ……………………………………………………………………………………………………………………………………………… 海昏亭十里外的一片树林里,一伙黑衣人潜伏许久了,都是黑纱包头,身背弓箭,手里提着五花八门的兵刃,因为附近都是沙地,他们全选择了步行,只在林子边上停了几辆马车,那是准备拉‘战利品’用的。 为首的两个人,一个是个身高九尺的彪形大汉,光头、粗项,赤着上身,露出一片黑黑的护心毛,手里提着一柄九环大砍刀,晃动之间,铁环发出清脆的‘当当’声! 光头壮汉名叫陈九,也是广陵郡陈家的一名管事,奴生子出身,随了主子的姓氏,因为在那年府里出生的孩子里排第九,所以才有了‘陈九’这个名字。 他们这种人,生在陈家,长在陈家,自然也得给陈家卖命了,陈九仗着自己身强力壮,又学了几手刀法,因此混上了个外府管事的差事,专门负责收购海盐的事情! 不过他们收集海盐的办法比较特殊,白天是商队,就里在各处渔村里乱溜达,少量的购买一些,为的是探明底细,等到了晚上,黑纱蒙面,立刻就变成了盐枭,杀人劫掠,专做无本的买卖~~ 不过他们这次来‘海昏亭’,劫掠只是其中一,还有一个目的是为了复仇,至于那位苦大仇深的家伙,就是站在陈九对面的另一个首领~~ 与其他盐枭不同,别人全蒙着黑纱,唯独这位首领脸上裹的是药麻布,一圈一圈的包了个严实,连一只眼睛也包裹着,剩下的另外一只眼睛里,则满是仇恨、恶毒、血腥~~ 没错,正是被萧逸一拳毁容的那位‘渔扒皮’,横行广陵郡多年,什么时候吃过这么大的亏,结果被一个不知名的黑脸小子打的鼻塌、眼瞎,原本风流倜傥的帅哥,变成了见不得人的丑八怪,东鱼心中的怨恨可想而知~ 好在那两拳虽然毁了他的容貌,却没要他的性命,东鱼这家伙也有点狠劲,逃回去之后稍微包扎下伤口,就硬提着一口气找人来为自己复仇,来晚了,他怕那几个人跑掉~~ “小九,这次就看你的了,只要能给我出这口气,回去之后,在春风楼摆宴,谢大伙的助拳之恩,对你,另有两万钱的酬劳!”因为鼻子塌了,东鱼的声音变得瓮声瓮气,说话之时,因为疼痛不停的抽搐,已经变成烂柿饼的脸就更加难看了! “鱼哥请放心吧,我小九的手段你还不知道吗,保准不留一个活口!”看着东鱼悲惨的模样,陈九是痛在脸上,笑在心里,胸膛里一直回荡着两个字~~活该! 东鱼人品恶劣,坏事做了无数,连陈府内部的人都痛恨他,只是因为陈家‘私生子’的身份,才对他客客气气的,如今看到他倒霉,众人心里不知道怎么高兴呢! “其他人都宰了,不过有两个女人给我留下来,得罪了我,非得让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才行!”想起貂蝉的那张俏脸,东鱼的独眼里射出一阵疯狂的贪婪,不得到那个女人,他死不瞑目呀! “好,放心吧,天色已黑,弟兄们动手,一会各自找乐子去了!”陈九也是打家劫舍的老手了,感觉时机已到,立刻下达了劫掠的命令……,“血洗海昏亭,鸡犬不留!”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二章暗夜屠杀 推荐阅读: ? “刷!~~刷!刷!” 乌云遮月,在漆黑的夜幕掩护下,上百名盐枭快速的向小渔村靠近,这些人都是打家劫舍的老手,动作敏捷,配合默契,连一点声响都不发出,彼此之间只用各种手势联系,活像一群出来觅食的恶狼,凶狠、狡诈~~ 为了防止有猎物漏网,东鱼和陈九兵分两路,一左一右包抄了过去,众人脸上全是兴奋的神色,按照他们以往的经验,很快就能享受到一顿‘饕餮盛宴’了! 除了抢劫财物外,盐枭们更在意的还是女人,海边长大的渔家妹子,那可是一个比一个水灵……,因此众人的注意力全集中到了前面,脑子里都想着一会如何多抢几个妹子回去,全然没有发现,一个手提利刃的黑影已经悄悄的混进了队伍中,正从最后面开始,逐个收割起来~~ “吧嗒!~~刷!~~嘶嘶……” 黑影的动作快如鬼魅,左手捂嘴,右手的短刀割断脖颈上的动脉,然后鲜血就‘滋滋’的喷出来了,只需要十几秒钟,一个活蹦乱跳的壮汉,就会变成冰冷的尸体,整个过程无声无息~~ 就这样,黑影一路跟随,像鬼魅般不停收割着人命,而那些盐枭们只想着如何捕捉猎物,全然不知道自己成为了别人的猎物! 东鱼冲在队伍的最前面,因此也就有幸成了最后一只猎物,不过他已经快被复仇的火焰烤化了,一张丑脸都扭曲着,根本没意识到身后的人越来越少~~ “嘿嘿……,老天爷保佑,他们竟然没走,让我报仇雪恨!” 此时已是深夜,东鱼用那只独眼瞄了下,小渔村里黑黝黝的一点光亮也没有,想来那些渔民们早就都睡下了,最关键的是刘家小院外的马车还没走,旁边还多出来两个帐篷,里面透出淡淡的火光…… 要解心头恨,拔剑斩仇人,东鱼心里此时就充满了恨意,不过一想到很快就能抓住那个黑脸小子,他又高兴起来,“一会该怎么折磨这个仇人呢?砍手,挑筋,挖眼,还是点天灯?” “对了,把他的四肢都砍掉,做成‘人彘’,然后当着他的面,好好享用一下那个大美女,让他们都知道一下,得罪老子的下场~嘿嘿……” 想到得意处,东鱼发出阵阵的冷战,而后意气风发的站直了身体,大手向前一挥~~“动手!” 一声令下,~~毫无动静! 东鱼微微一愣,难道大家高兴过度了,没听见自己的命令,于是他再次挥动大手,声音也拔高了好几度,因为面部振动太大,塌陷的鼻子顿时一阵的剧痛,眼泪都流出来了,可身后还是一点动静也没有~~ “你们都是死人吗,没听见我~~” 东鱼愤怒的回身望去,准备训斥一下那些不听命令的手下,然后他就发现,空旷的沙地上,只有自己一个人,没错,就是可怜的一个人,除了阵阵的海风吹拂,再也没有别的动静了~ “是他们走丢了?还是我在做梦?”东鱼的独眼里满是问号,还伸手掐了自己大腿一把,剧烈的疼痛告诉他,没有做梦,眼前的一切都是真的,可是人都哪去了? 常年在海边生活的人,多少都听说过几个关于海妖的故事,它们平时隐藏在大海深处,每当月黑风高的夜晚,就会偷偷的摸到岸上,还会化身成各种美貌的女子,专门把男人引下水,然后无声无息的吃掉,莫非~~~ “一具,两具,三具……” 忐忑不安中,东鱼返回去寻找那些手下,万幸,没有海妖,也没有吃人,手下们都安静的躺在沙地上,许多人甚至还保持着低头前进的姿势,可惜他们却一步也迈不出去了,因为~~全都死了! 无一例外,所有人都是咽喉中刀,死尸均匀的分布在来路上,整整五十三具,这也正好是东鱼手下的人数,换句话说,这一路的人马,除了他自己,全军覆没了! “是谁?到底是谁?” 凄厉的叫声传出,东鱼现在真恨不得遇到的是海妖,因为传说中海妖只勾引美男子,而他现在是个丑八怪了,可事实告诉他,黑暗中潜伏着一个更加可怕的恶魔,一个杀人于无形的恶魔~~ “呵呵,管事大人,区区两日不见,您就把老朋友忘了吗?”随着和煦的声音响起,一道人影从夜幕中缓缓走了出来,踏过地上的死尸,闲庭信步一般! “是你!”听到声音的瞬间,东鱼的第一个反应就是逃跑,不用看他也知道来的是谁了,一个拥有两只铁拳的可怕家伙! 可惜,为时已晚,另外两个带着浓浓血腥味的黑影从不同的方向合围过来,将他牢牢的锁定,插翅难逃了~ “你们……,你们不要乱来,我是陈家的儿子,是广陵太守-陈登的异母弟,杀了我,陈家是不会放过你们的!” “陈家的儿子怎么会当个小管事?再者,也没听说过陈登还有个兄弟呀?”萧逸微微有些疑惑,他曾派人仔细调查过陈家的情况,莫非还有什么疏漏不成? “我真是陈太守的弟弟,当初陈老太爷醉酒,然后~~,就有了我~~”,为了保命,东鱼也顾不得许多了,把家族里那点私隐全抖了出来~~“只要不杀我,金银财宝,美女田宅,什么都可以给你们,还可以推荐你们去太守府中任官~~” “呵呵,陈登也算智谋之士,怎么会有如此蠢笨的兄弟,放了你,再让你领来大队人马追杀我们吗?”萧逸久经沙场,岂会看不破小小的‘缓兵计’,至于去太守府当官,开玩笑,连徐州的太守都是他任命的~ “我还有个伙伴就在周围,他领着好几百人马,随时可以把你们剁成肉泥!”利诱不成,东鱼转而威胁,他在这里拼命的拖延时间,就是盼着陈九能发现轻快,快点过来支援~~ “几百人?大言不惭,恐怕只有五十几个人吧……,至于你说的伙伴,是他吗?”左侧的黑影发出一阵冷笑,一个圆呼呼的东西就扔了过来,正落到东鱼怀里! “陈九?~~你们~~” 圆呼呼,锃亮亮,正是陈九的人头,呲牙咧嘴,尤其是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里,充满了恐惧、惊慌……,似乎在责怪东鱼~“你小子到底招惹了什么样的敌人呀?” “不要杀我,你们~~我是,~~哇哇!” 极度的恐惧感让东鱼浑身颤抖,大嘴张开,猛地喷出几口绿色的汁液来,而后‘噗通’一声,栽倒在地,再没有了动静~~ “启禀大都督,他吓破胆囊,死了!”小斌上前查看了一番,东鱼同样是死不瞑目,独眼里满满的都是疑问,自己到底惹到那路杀神了? “吓死了?”萧逸郁闷的摸摸小脸,自己有那么恐怖吗?竟然活活吓死一个,其实他本想留下这家伙,放长线,钓大鱼的,没想到这么废柴! “算了,死就死了吧,马上收拾干净,别给小渔村留下麻烦!” “诺!” 盐枭们带来了几辆马车,本是准备装财物用的,如今成了最好的收尸车,三个人一起动手,把上百具尸体都运走了~~ 海葬无疑是最好的办法,渔民们不停的从大海中索取着,如今也该回馈一下了,上百具尸体,足够那些小鱼小虾们享用了吧~~ ………………………… 天亮了,沉寂的小渔村又活跃起来,人们开始了一天的忙碌,看到依旧平安无事的小商队,很多人心中也在疑惑,“三天过去了,‘渔扒皮’怎么没领人回来报复呢?” 疑惑、不解、庆幸……,各种复杂的情绪缠绕在众人心头,可是谁也想不到,就在昨天夜里,上百条人命无声无息的消失了,而动手的人,就是正被一群小萝莉围着讲童话故事的萧逸! ‘金风未动蝉先觉,暗送无常死不知’,这就是‘鬼面萧郎’的手段! 又停留了半天后,小商队终于要动身了,收购海盐的事情交给刘家父子就可以了,萧逸等人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广陵郡城,那里才是他们的目的地!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三章宓儿,你还好吗? 徐州五郡,广陵最富,丰富的海盐资源吸引着天下人的目光,河北的、关中的、荆襄的、甚至是巴蜀一带的客商都汇聚到这里,寻求发财的机会,可谓三教九流,龙蛇混杂! 大量的商贾涌入,又进一步带动了当地各行各业的繁荣兴旺,这种情况下的广陵郡,可谓是:处处商机,处处危险,既可以让人一夜暴富,也可能是尸骨无存,就像是乱世中的一朵妖花,死的人越多,它反而开的越发妖艳! 广陵郡外的官道上,一辆单马小车正在缓慢行进中,驾车的是一名黑脸青年,布衣斗笠,慵态十足,全靠手中一杆灵蛇般的鞭子,指挥着马匹前进的方向~ 在马车另一边,还坐着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手里拿着许多五颜六色的贝壳,正把玩的高兴,还不时回身和车内的人交谈几句,发出阵阵银铃般的笑声! 除此之外,在马车后面还跟着一匹黑色的骏马,既没驮货物,也没拴缰绳,就那么‘嗒嗒’的走着,还不时的跑到路边去啃几口青草,闻闻野花,逍遥自在,高兴起来还会嘶鸣几声,别看是一匹马,那副神态简直比人还高傲! 敢这样摆谱的,自然是‘白菜大爷’了,作为马中的王者,它也确实有这样的资格,至于赶车的自然是萧逸,身旁的小女孩是吕玲儿,端坐车中,不敢让人轻易看到的除了大美女貂蝉,还能有谁? 他们这样的组合,与那些拥有上百匹骏马,数十辆货车的大型商队相比,无疑是毫不起眼的,路人的目光偶尔飘过来,也全是冲着可爱的吕玲儿去的,至于赶车的小伙计,基本被无视了,好在萧逸的心态很好,还不时的拿出酒葫芦喝上几口,乐得自在逍遥! “小易哥哥,陈爷爷和曹叔叔他们哪去了?为什么不跟咱们在一起?”吕玲儿对小旅游团的人数突然减少了一半很是疑惑! “嗯,爷爷?~~噗!……咳咳!” 刚到喉咙里的美酒顿时喷了出去,呛的萧逸一个劲咳嗽,自己是哥哥也就算了,怎么陈宫成了爷爷,曹性也成了叔叔,这都是什么辈分呀,直接连降两级! 童言无忌,萧逸也没法说什么,只能郁闷的频繁摸动小黑脸,车厢内的貂蝉也是一个劲的娇笑,看到堂堂的‘鬼面萧郎’吃瘪,也算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吧! 这次进广陵郡城,萧逸特意缩减了小旅游团的规模,原因就是那三位都太容易暴露目标了! 陈宫以前是吕布的谋主,曹性则是麾下悍将,那些徐州的门阀官吏基本都认识他们两个,在‘海昏亭’那样的小地方还可以,进了广陵郡城,恐怕立刻就被人认出来,到时想藏都藏不住了! 至于小斌,那是大帐中军官,凡是前去拜会萧逸的官员,基本都要先过他那一关,而且本着‘阎王好见,小鬼难搪’的原则,那些官员们对他的印象恐怕会更深! 既然藏不住,索性就不藏了,萧逸经过一番考虑之后,决定兵分两路,让陈宫他们三个以‘大都督使者’的身份,光明正大的进广陵郡城,用以迷惑众人的视线,而自己则带着貂蝉和吕玲儿一路,暗中走访,查看那些门阀大户们到底在做什么打算! …………………… “闪开!~闪开!……河北甄家车驾在比,所有的闲杂人等全都闪开啦!” 先是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接着十几名劲装大汉冲了出来,坐下清一色的匈奴骏马,身背弓箭,腰带兵刃,正挥动手中的马鞭,驱赶那些路上的行人,很是霸道的模样! 在众骑手身后,是一辆由四马驾辕的封闭式香车,车身全部用名贵的金丝楠木制成,上面的各种配饰非金既银,透着浓浓的富贵气,车棚用绿色的锦缎围成,上绣百花盛开图案,两侧开有小窗户,周围还设有走廊,供坐车的人出来观赏风景之用,这样的奢华构造,与其说是一辆马车,不如说是座活动的小房子更为恰当! 特别是那四匹驾车的骏马,都是清一色的白龙马,浑身上下雪花白,连一根杂毛都没有,身高八尺,膘肥体壮,动作灵活,一看就是出自塞外匈奴的极品好马,这样的马匹,平时千金难求,就是寻常的武将都不一定用的起,人家却用来拉车,这份气魄就够惊人的了! 看到香车过来,路上的行人纷纷躲避,谁都知道,能使用这种规格车辆的人,非富既贵,而且大家听的清楚,这可是河北甄家的车辆,有这份霸气,也就不足为怪了! 当今天下,如果说曹操、袁绍是十方诸侯霸主,掌管着土地和人口,那么河北-甄家就是当之无愧的商业霸主,控制着钱财和货物的流通,与蓟县梁家,徐州糜家,并称为‘天下三大财阀!’ 尤其是最近几年,三大财阀的排名也在发生着变化,其中糜家力挺刘备失败,不但糜竺、糜芳兄弟一同被裹挟到了许昌,家族中原本的产业也是损失殆尽,短时间内恐怕是难以恢复了! 蓟县梁家一直不肯忠心投效袁绍,反而和曹营集团中的某位大人物有着私下的联系,因此受到各种政治打击,商队在河北一带寸步难行,有些商路几乎都断绝了,损失也是极其严重,但梁家父子似乎铁了心,就是死扛着不肯屈服,其中原因无人知晓! 唯独是河北甄家,和霸主袁绍合作的亲密无间,两家一方主军政,一方主钱财,互利互惠,实力上都有着长足的发展,趁着这股东风,甄家也一跃成为了三大财阀之首,在大汉的商业帝国中,呼风唤雨,纵横无敌! 此外,民间还有一种传言,袁、甄两家有联姻的打算,准确的说,袁绍想让自己的一个儿子娶甄家的女儿,进而把这头‘大金猪’彻底绑在自己的战车上,为了征战天下而出钱、出力! 因此,那些商人们对甄家是又敬又怕,纷纷让开了道路,同时互相小声打听着,香车里坐的到底是甄家的那位大人物,因为徐州是曹营的地盘,甄家之主来此的可能性不大,十有**是其中一位公子,如果能趁机结识一下的话,那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呀! 不过也有人表示怀疑,因为这辆香车的顶端插的不是‘甄’字大旗,反而是一面非常奇怪的旗帜,四尺方圆的认旗上,画着一个身材胖胖,四肢短小,脑袋圆圆,还长着一对分叉犄角的小怪物,似乎是一条龙,却又太可爱了些,另外小龙的爪子里还拿着一个被咬了一口的锅盔,怎么看都觉得怪异! “这是什么东西呀,小怪兽吃锅盔?老夫走遍大汉九州,也没见过这么奇怪的认旗呀?”一位商人的眼里满是问号,车里坐的真是甄家的公子吗? “说你没见识吧,你还不承认,这面旗子就是大名鼎鼎的‘飞龙啸日旗’,别看在大汉地界上很少看到,可到了草原上,那可是威风八面,那支商队里要是没有这么一面旗子,走不出多远就得被马贼洗劫一空,反过来,有了这面旗帜,那就等于有了护身符,大漠南北,通行无阻啊!” 有去过草原上的商人立刻反应过来,同时心里也有了些猜测,香车里坐的,十有**就是甄家的那位‘五公子!’ 甄家能有今天的鼎盛局面,一是得到了袁绍大力的支持,另一条,就是他们家族打通了草原上的商路,每年贩卖过去的货物无数,同时也收购回来大量的战马、牛皮、牛角、马尾……等战略物资,那可都是一本万利的好东西呀,而打通草原商路的人,就是那位传说中的甄家‘五公子’了! 至于为什么是传说,因为这位‘五公子’,世人都是只闻其名,却未见其面,神龙见首不见尾,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年龄几许,相貌如何,只是有些小道传说,这位‘五公子’生的是风流倜傥,貌赛西子,是一等一的俊俏人物! “小易哥哥,那个吃锅盔的小兽兽好可爱呀,不知道是谁画出来的?”吕玲儿一眼就相中了认旗上的小肥龙,眼睛里都冒出小星星了! “咳咳,玲儿乖,那个不是小兽兽,是九天飞龙!”萧逸哭笑不得的改正小丫头的错误,自己心中却也是一阵的激荡,没想到时隔数年,又看到当初的杰作了,“三年不见,宓儿,你还好吗?” 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要想从此过,留下姑娘来! 推荐阅读: 天下万物、万事,在时间之神的面前,都不过是一抹尘埃而已,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包括友情、爱情,甚至是亲情 三年过去了,多少位叱咤风云的豪杰都倒在了历史的长河中,谁又敢保证佳人的芳心不变呢?看着奔驰过来的宝马香车,再看看自己的一身布衣,萧逸也不禁犹豫起来,“见她?还是不见她?” 香车由远而近,四匹拉车的骏马在御手的指挥下,步调整齐,动作一致,跑的是又快又平稳,沿途的行人车辆纷纷避让,有些商人还主动在路边躬身行礼,以讨好这位五公子,见到这种情况,萧逸轻轻一带缰绳,赶着小马车也让到了路边,还是看看形势再说吧! 可惜,他是选择让开了,有一位大爷却不肯让路,而且大爷还很愤怒! “吼!吼!吼!” 一声龙吟虎啸般的嘶鸣声响起,惊的群鸟腾空,四野回音,那是一种王者的咆哮,充斥着无上的尊严和怒火,听到咆哮声,官道上正在行进的马匹无不低头止步,以示对王者的尊敬,一些胆小的驽马,甚至吓的匍匐在地,瑟瑟发抖,以为是遇到什么猛兽了 发出嘶鸣的自然是白菜大爷,它是血统纯正的汗血宝马,是马中至尊,无论是在军营中,还是在两军阵上,从来都是一马奔腾,万马跟随,谁也不敢跑到它前面去 今天到好,四个打扮的非常烧包的同类跑了过来,趾高气扬的不说,竟然还敢跑到它前面去,这还了得,白菜大爷不爽了,后果相当严重,这才发出一声嘹亮的咆哮,明白的告诉周围的同类本大爷在此,万马回避! 白菜的威慑很成功,再看那四匹拉车的白龙马,原本整齐划一的步伐立刻变的混乱起来,有的停步不前,有的拼命后退,还有的向路边退让,不停的发出低沉的嘶鸣,乱成一团! 它们的步伐一乱,香车顿时也剧烈的晃动起来,车轮左右颠簸,差点冲进路边的水沟里,幸好御手连连喝止,随行的护卫们也是一拥而上,帮着扶住了车身,这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完了,白菜大爷,您可真是我的大爷呀!”看到这一幕,萧逸郁闷的一拍脑门,这下想低调都不成了,真是天意如此! 白菜可没有犯错的意识,相反的,它认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不但维护了自己的尊严,还捎带着整顿了官道上的交通状况,这下没人再敢抢路了吧? 所以这位大爷摇头摆尾的跑到萧逸面前来表功,顺势要求自己的奖品一葫芦美酒! 另一边,众护卫们终于扶正了香车,又安抚好受惊的马匹,这才齐齐跪在地上请罪,他们可是知道坐在车里的人是何等的金贵,这要是受了惊吓,或者擦破一点油皮,就是把他们这些人千刀万剐了也难以赎其罪,因此个个吓得冷汗淋淋,再有就是愤恨,目标自然是那匹没事乱叫的劣马了,真是打死它的心都有了! 另外,劣马犯错,主人也难辞其咎,顺着白菜的身影,护卫们又看到了坐在马车上萧逸,最可气的是,这个黑脸小子不但不惩罚那匹劣马,反而从怀里拿出酒葫芦,倒在手心里,一口一口的喂起马来,一边喂,还一边轻拍马头,仿佛刚才受了委屈的是那匹劣马一般! “该死的,老子非得教训他一下不可!”泥人还有三分火性,何况是一群带着刀剑的护卫,一名劲装青衣大汉走了出来,怒目圆睁,挥动手里的蟒皮长鞭,向着白菜狠狠抽打过去,招惹了河北甄家,不死也得让你脱层皮! “找死!” 看到有人要打白菜,正在喂酒的萧逸顿时发怒了,双目寒芒闪现,一股浓郁的杀气透了出来,手中长鞭一抖,灵蛇般迎了上去,正好和蟒皮鞭紧紧缠绕在了一起! “吧嗒!嗖撕拉!” 两鞭在空中相遇,发出嘹亮的碰击声,接着萧逸手腕一翻,对方的蟒皮鞭立刻远远的飞了出去,随即长鞭再次一甩,狠狠抽在了青衫大汉的肩头上,力量之大,直抽的对方皮开肉绽,惨叫一声,一个跟头栽到地上,半响都爬不起来! 打完人,萧逸的第一反应不是去看伤者如何了,而是连忙从头到尾的查看起白菜来,直到最后确认这位大爷连一根尾巴毛都没伤到后,这才拍拍心口,长出一口气,“万幸没事,否则哥非灭了他们的九族不可!” 在萧逸心里,白菜就是他的生死兄弟,两个人一起驰骋沙场,纵横天下,从来没有分开过,无论白菜犯了多大的错误,萧逸都会像兄长那样为它承担下来,甚至是袒护,比如啃了皇宫里的花草,比如在丞相府里随地打滚,都没人敢动白菜一根汗毛,因为众人都知道,谁动了白菜,大都督会不死不休的,鬼面萧郎一旦发起疯来,天王老子也招架不住呀! 好在白菜大爷平日里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除了喜欢喝几口小酒,耍耍威风之外,一直是个听话的好孩子,深受全营将士的喜爱! 一人一马的感情不是外人能理解的,众人看到的是,一匹劣马的叫声惊了甄家五公子的车驾,而后护卫前去理论,要惩罚那匹劣马和他的主人,当时不少人都暗自为那个倒霉鬼捏把冷汗,得罪了甄家,乖乖,不死也得扒层皮呀? 谁能想到,赶车的黑脸小伙子凶猛的一塌糊涂,不但挺身而出护住自己的马,还一鞭子把甄家的护卫抽躺下了,绝对的草根逆袭呀! “老天爷呀,我没看错吧,这个赶车的黑脸小子抽了甄家的侍卫?” “没错,他不但抽了,而且还是一鞭子直接抽躺下了,下手真重呀!” “乖乖,真是无知者无畏,他那里是在抽护卫,这是啪啪的抽甄家的脸面呀!” 围观的路人们个个目瞪口呆,无不在心中暗挑大拇指,“赶车小伙,真天下猛士也!” 眼见同伴吃了亏,其他的护卫们岂能善罢甘休,纷纷拔出兵刃,准备好好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好在这时候又一名赤衣大汉走出,将众人给拦了下来! 大汉先是上前把倒地的伙伴扶了起来,查看了下伤口,然后招呼后面的同伴把人抬下去,好生照料,这才走到萧逸面前,上下仔细打量起来! “好霸道的小伙子,敢打五公子的护卫,就不怕得罪河北甄家吗?不过吗,我看你也有些本事,何苦做赶车的低贱营生,不如来公子麾下做一名护卫,每年不但有一万钱的酬劳,若是有机会得到公子的赏识,以后当个执事之类的,可谓前途无量呢!” 赤衣大汉似乎很欣赏萧逸,不但没有动手报复,反而出言招揽起来,其实他这样做也有自己的思量! 首先,甄家虽然势力极大,威震河北,可这里毕竟是徐州,是曹营一方的势力范围,而且听说新上任的徐州牧很不好惹,如果真的把事情闹大,他们这些人也未必讨的了好,若是因此耽误了自家公子的大事,那就得不偿失了! 其次吗,他对面前这个黑脸小子还真有些忌惮,刚才查看同伴肩头的伤口,衣甲尽破,直接给打了个皮开肉绽,血淋林一大片,真是伤的不轻呀! 要知道,甄家富甲天下,护卫们里面穿的都是标准的军用牛皮软甲,那都是在战场上能硬扛刀剑的,却被对方一鞭子给抽开了,这手腕上得是多大的力量,信手一鞭,竟然比一般的刀剑还厉害三分,这样的人物绝不简单呀,因此他才出言招揽,试图收为己用! “哗!哇!哇!” 周围顿时响起一片的羡慕声,这个黑脸小子的运气也太好了吧,打了人不但没事,反而被甄家的侍卫头子看中了,要招揽回去,真是天下掉馅饼了呀,而且还是羊肉馅的,香死人了! 众人无不羡慕的双眼发红,尤其是一些同样赶车的小伙计,更是频频摸动双手,也有心上前给那些护卫一鞭子,要是真能抽出一个富贵前途来,那还赶什么车呀? 当然了,他们也就是想想而已,典型的有贼心没贼胆,河北甄家四个字,就像一座大山压在心头上,不是谁都有勇气去反抗的 “呵呵,多谢看重,不过在下已经接了另外一单生意,护送她们去广陵郡城,人无信不立,阁下的好意只有心领了!”萧逸身为堂堂的征西大都督、徐州牧,岂会给人家去当什么护卫,伸手指了指身后的马车,用貂蝉和吕玲儿做了挡箭牌! “小伙子,你这是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喽?”赤衣大汉的面色也阴沉下来,他原本想收下一名不错的护卫,这样面子上不但过得去,甄家还能落个好名声,没想到对方竟然如此不识抬举! “罚酒说不上,不过我今天却是急躁了些,下手还有点重,却是不应该,这样吧,你也打我一拳,咱们就算两清了如何?” 萧逸一脸玩味的笑了笑,今天这事,本是白菜惹祸在先,他一时情急护短,才下了重手,现在想想,堂堂的征西大都督打了一名甄家的护卫,确实有以大欺小的嫌疑,这种骂名他可不想背,所以才准备还对方一拳! “好小子,真有种,接我一拳不死,今天这事咱们就算两清了!” 赤衣大汉先是一愣,随即伸出大拇指来称赞,习武之人,最喜欢的就是这种硬碰硬的交流方式,也是解决矛盾的最好途径,打死了,你认,打不死,我认! 沉腰、坐马、运气,赤衣大汉身上的肌肉顿时紧绷起来,他也是练过十几年武艺的,一身功夫在众护卫中名列第一,这才当上了侍卫首领,否则也不敢应这个赌局! 再看萧逸,不慌不忙的上前两步,就那么随便的站在那里,连马步都没下,还不忘对一旁的吕玲儿笑笑,示意小姑娘无需担心,哥哥有足够的能力保护你们! “吼!着!” 赤衣大汉一声狂吼,上步拧腰,拳出如电,带着一股恶风直奔萧逸的胸口而去,这一拳下去,就是匹奔马也能打个跟头,不信一个血肉之躯的人能扛得住,小子,算你自找倒霉吧! “好,招财大哥威武,让这小子知道知道厉害!”大汉一拳击中目标,后面的护卫们顿时齐声喝彩,欢声雷动,解气呀! “完了,这一拳下去,非打成馅饼不可,这就是不识时务的下场啊,好好的侍卫你不当,非得赌一口气,这下倒好,把自己坑进去了吧” 相反的,路人们则纷纷扭头不忍直观,哀叹者有之,不忍者有之,幸灾乐祸者亦有之 “诶?怎么一点声响也没有啊?“ “这一拳下去,总该惨叫一声吧!” “是呀,莫非真的给打成肉饼了?” 等了一会,听不到任何动静,众人这才转身观看,只见赤衣大汉还保持着出拳时的姿势,状态威猛至极,可有眼尖的人发现,他的身体竟然在微微的颤抖,热汗从鬓角一直流到两腮上,那模样似乎比挨打的还要难受! 再看萧逸,还是笑咪咪的站在那里,双手背后,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仿佛刚才不是挨了一拳,而是有人给他挠痒痒一般,挠的还挺舒服! “阁下厉害,小人得罪了!” 赤衣大汉缓缓地收回拳头,藏到了背后,又恭敬的行了一礼,倒退几步,这才转身向香车走去,从始至终也没敢看萧逸一眼! 刚才那一拳,看似威猛无比,可打在人家身上,就像击中了一团绵花,毫无受力之处,相反的,巨大的力量全反噬到了自己身上,如果不是出拳时没动杀人的心思,留了三分力道,手腕就得折了,就是这样,也落了个脱臼,今天真是遇到铁板了,这样的人物,又岂是他能招揽的 没有见识,也有常识,看到赤衣大汉一脸灰败的退了回来,众侍卫再也不敢喧叫了,一个个缩起脖子,准备簇拥着香车继续赶路,惹不起,躲过去总行吧! 没想到萧逸却上前一步,将手里的马鞭一横,把道路拦住了,“今天哥也要做一次路霸,想过去,留下买路财,没钱,就把车里的姑娘留下来抵账吧!” ...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五章姐姐只能帮你这么多了! “山高路远坑深,商旅纵横驰奔,谁敢横鞭立马,唯我小易郎君!” 口念诗赋,手执长鞭,萧逸挺胸、抬头、叉腿,把山大王的风范学了个十足,边上的‘白菜’还很配合的嘶鸣了两声,一人一马就横在了大路中央,任谁也休想迈过去半步! “阁下手段非凡,可也别太过分了,河北甄家,不是任人宰割的鱼肉!”一众护卫纷纷拔出兵刃,将香车团团保护起来,一红、一青,两名大汉站在了最前面,一个捂着肩膀,一个托着手腕,虽然面带惧色,却不肯后退半步,一副忠心护主的模样! “呵呵,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家主子欠了我许多钱财,今天不给一个说法,谁也休想过去!”萧逸可是理直气壮,当初开拓草原商路时,三方有过约定,所有进出的货物中有自己两成的红利,数年过去,也该有个交代了吧! “大胆、放肆、胡说,~~你想钱想疯了吧!” 一众侍卫纷纷出言斥责,就连那些围观的路人也是一起撇嘴,河北甄家,天下第一财阀,商队的足迹遍布大汉十三州,聚集的财富说是富可敌国都一点不夸张,竟然会欠一个赶车小伙计的钱,世上还有比这更荒谬的事情吗? “住手……,招财、进宝不得无礼,退下去!” 双方剑拔弩张,眼看就要动手时,香车的门帘一挑,走出个白衣少女来,身材小巧玲珑,包子头,大眼睛,小鼻子,脸蛋粉嘟嘟的可爱,跟个大号的‘福娃’相似,正是当初在草原上被马贼吓哭过的侍女~小竹! “小竹姐、小竹姐安好!”都说宰相门前七品官,小竹虽然是个侍女,却是‘五公子’身边最为亲近之人,且深受信任,因此众侍卫纷纷抱拳行礼! “免了!”长袖一甩,落落大方,数年的晕染之下,小竹也有几分上位者的气势了,不过当他看到萧逸时,一双大眼睛顿时眯成了月牙形,站在车廊上,轻轻的屈膝万福行礼,“数年不见,小易哥一向可好,我家主子可是天天想念你呢?” “呵呵,数年不见,小竹真是越长越漂亮了呢?不知道最后会便宜那个坏小子!”萧逸的目光向香车里瞄了瞄,他现在百分之百的肯定,甄宓就坐在里面,玩深沉呀…… “哗!~~哗哗!” 听到二人的谈话,围观的路人们就是一阵的大哗,“天呀,我没听错吧,他们真的认识,而且还是非常熟悉的样子,赶车小伙子说的莫非是真的,甄家‘五公子’确实欠他的钱,而且还是很多,这个世界也太疯狂了吧……“ “我家主子请小易哥登车、叙话,同进广陵郡城,至于那笔债务吗,她自会有所交代的!” “呵呵,登车、叙话,她准备怎么给我交代,莫非是钱债肉……”,萧逸故意调笑,试图把里面的‘五公子’气出来,这也是二人之间一种意志的较量,看谁先坐不住! 古往今来,男女之间的感情就是如此,谁先采取主动,谁就输了,以后自然就事事顺从,一辈子也难以翻过身来,萧逸想赢,甄宓也想赢,两个同样聪明至极的人就这样僵持住了,看谁耗的过谁,如果不出意外,恐怕会对峙很久、很久…… 好在老天帮忙,破局的人出现了,路边那辆小车的门帘一挑,烟视媚行的貂蝉突然走了下来,一手牵着吕玲儿,迈步来到萧逸身边,也不说话,就那么乖乖的站在那里,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里满是委屈,仿佛就要被负心人抛弃了一样! “老天爷呀~~月里嫦娥下凡了吗?” “就怕嫦娥仙子也没他漂亮,这是天上绝色呀!” “呜呜!~~老夫的心要融化了,要是她肯那么看我一眼的话,死了也值呀!” …………………………………… 貂蝉的容貌是毋庸置疑的,众人无不为其倾倒,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这个黑脸小伙子宁可留下赶车,也不去做甄家的护卫,换了我,也留下赶车呀,而且她还戴着白色绢花,是个寡妇,没男人的,还带着个可爱的小姑娘,也是标准的美人胚子,天呀,好事怎么全让那小子赶上了!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众人对萧逸的仇恨值顿时一路狂奔,真恨不得上去一拳打烂那张小黑脸,然后把鞭子抢过来,由自己来给美人赶车,如果有个时间期限的话,最好是一辈子! “红颜祸水,你就害我吧……” 看着众人异样的目光,萧逸脸上又开始画黑线了,他有时都在怀疑,自己长的越来越黑,是不是总被女人坑的缘故呢…… “奴家知错了,一切听易郎吩咐!”貂蝉轻轻的后退半步,俏脸低下,美眸含泪,一副委屈到极点的样子! 美女都是天生的演员,她们可以在‘喜、怒、哀、乐,’各种情绪之间转换自如,让人防不胜防,躲无可躲,真真的杀人不见血呀,现在路边想要跟萧逸决斗的小伙子就不下二十个,甚至连那些老男人都蠢蠢欲动,男人嘛,为了赢得美人一笑,立刻可以化身成为最勇猛的战士! 貂蝉之美则更胜一筹,除了征服天下间的男人,还可以魅惑世上的女子! 果然,面对这种情况,香车里面的人终于坐不安稳了,车帘一挑,一道白色的身影走了出来,众人的眼前不禁就是一亮,“好漂亮的~~少年郎呀!” 只见出来的人,身材高挑,一身纯白色的贵家公子服饰,头戴紫金冠,面如羊脂玉,柳叶弯眉,杏核圆眼,小琼鼻一起一伏,似乎在生气,樱桃小嘴红如朱砂,让人恨不得咬上一口,真是位‘风流潇洒小郎君,一等一的美少年!’ 出来的正是甄宓,三年时间过去,她的身材更高了,容貌更漂亮了,胸前那对凸起也更大了,因为讨厌男人们的目光总在自己身上乱晃,也是为了行商方便,她平时总是以男装示人,自称甄家‘五公子’,久而久之,世人都以为‘五公子’是个俊少年,谁知道她是个******呢? 长路漫漫,甄宓本来在自己的香车里酣睡,结果‘白菜’那一声嘶鸣,害得她从软榻上掉了下来,然后就得知,那个让她日思夜想的‘没用的小易’,正横鞭立马在路上,准备劫财劫色,一时间真是悲喜交加,万般滋味涌上心头! 三年时间,甄宓曾经派下人手,四处寻找小易的身影,北到大漠,南到百越,西到胡沙,东临大海……,几乎甄家商队所到之处,都在寻找一个小黑脸,带酒窝,喜欢吃锅盔的彪悍少年,可惜,一无所获,世间仿佛就从来没出现过这个人似的~~ 他去那了? 他在做什么? 他到底是生是死? 无数次,甄宓都黯然神伤的想着这些问题,毕竟乱世之中,消失一个人太容易了,但她一直坚信,小易还活着,活的好好的,还做出了一番大事业,一个能在草原上纵横自如的男人,是不会轻易陨落的,可他为什么不来找自己呢? 谁知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今天竟然在路上遇到了,‘五公子’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所以她才一直躲在香车里,让萧逸在外面干着急,作为惩罚! 结果情郎没惩罚到,反而引出一个绝色女子来,貂蝉之美,倾城倾国,让一向自负容貌无双的甄宓都暗暗吃惊,而后一股子醋意从脚后跟一直升到了脑瓜顶,真是口鼻喷火,眼冒金星,再也顾不得什么矜持,从香车里跑出来了……“小易,她一定要抢回来!” 四目相对,甄宓是怒火中烧,火花四射,萧逸则是一脸的尴尬,不知如何解释,这种事情,只会越描越黑呀…… “呵呵,萧郎,人引出来了,姐姐只能帮你这么多了!”貂蝉得意的一笑,最了解女人的永远是女人,这样的如意郎君,换成是她,也会出来抢的!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六章以后就是自己人了! 世界上最精明的是商人,最聪明的则是女人,甄宓是商人中的财阀,女人中的翘楚,按理说以她的智慧和判断力,看穿眼前这点小把戏是不成问题的! 不过吗,有句名言说的好,恋爱中的男人是白痴,恋爱中的女人是弱智,再聪明的人,一旦坠入到爱河之中,往往会做出许多不可思议的蠢事 不是爱情蒙蔽了我的双眼,而是心中除了你,再也思考不了其他! 甄宓现在就处于这种状态中,小嘴微张,贝齿咬的咯咯作响,至于她仇恨的目标,自然是萧逸和貂蝉了,不同的是,对前者是恨之且,爱之深,对后者,则是**裸的敌视,嗯,还得再加上一点点的嫉妒,不得不承认,这个女人,确实有魅惑苍生的资本! “没用的小易,几年不见,你真是越来越出息了,竟然当上赶车的小伙计了?”甄宓的声音冷如冰霜,眼睛里却是火光熊熊,冰火交融之下,浑身还散发出一种微酸的气息,简单点说,她在吃醋! 再聪明的女人也终究是女人,是女人就会吃醋,这是她们与生俱来的本能,与相貌、年龄、时间、地点,统统无关,就像火山喷发一样,浓烈无比! “天地良心呀,离开草原以后,我本想做一番大事业,谁知道时运不济,来回奔波了好几年,一点酬劳都没拿到,直到最近才有了一点点起色,本想做完这一单买卖,就去河北” 为了熄灭佳人的怒火,萧逸甩动小舌头,开始拼命解释起来,他也没撒谎,这几年南征北战,立功无数,官职却一直没有上升,最近好不容易才得了徐州牧的位子,而且他也确实想去河北找甄宓的,不过是带着数万铁骑打过去 “原来如此,他心里还是有我的,只不过是想功成名就之后,再来河北”,女人是易发怒的,也是好哄骗的,甄宓的脸上顿时阴转多云了,有一个男人肯为了她去拼搏奋斗,这绝对是件幸福的事情,不过吗,身边的女人是怎么回事?还是一大一小两个! 就像所有嫉妒的女人一样,不会怪自己的男人花心,而是把责任全推给了勾引男人的狐狸精,于是乎,甄大小姐决定给这个狐狸精一点教训,捎带着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一抖身上的华丽衣衫,甄宓瞬间又恢复了五公子的派头,迈步走到貂蝉的面前,先是围着转了几圈,而后用一种轻薄的口吻说道:“夫人果然生的国色天香,我见犹怜,小生是甄家五公子,正欲往广陵郡城一行,路途寂寞,不知夫人可愿同车叙话否?” 貂蝉何许人也,自幼接受的就是间谍训练,又经历过那么多的宫廷阴谋,早就练出了一双火眼金睛,从对方走路的姿势中,她就看了出来,站在面前的是个姿色俱佳的美少女 “呵呵,承蒙公子抬爱,妾身正好有些乏了,能登车小憩一会,那就再好不过了!”貂蝉怡然不惧,一手拉住吕玲儿,迈步走上香车,动作自然大方,看那架势,别说是同车叙话,就是一起睡觉都没什么 “你、你竟敢我,小易,她到底是什么人啊?” 这下轮到甄宓目瞪口呆了,她学浪荡子的模样,本想是吓唬一下貂蝉,无论这个女人是哭、是羞,都算出了自己胸中一口恶气! 谁承想,人家根本就不在乎,直接自己上车去了,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只好把一腔怒火都发泄在了萧逸身上! “她是这世上最漂亮的女人,也是最可怜的女人,还有,你轻易千万不要招惹她,红颜祸水,巨浪滔天呀!”萧逸也是一阵的苦笑,论征战沙场,他从来不惧任何人,若论经商理财,甄宓堪称举世无双,可要是比心机,斗情商,他们两个加在一起,也不抵不上人家貂蝉的一根小手指啊! 香车再次缓缓行驶起来,不同的是,里面的乘客由两个变成了五个,好在这辆重金打造的香车足够大,就是再坐五个人都不成问题,不过吗,三个女人一台戏,现在香车里坐了整整四个女人,都够演绎一个小世界了! 貂蝉还是那副幽怨的模样,似乎要把恶作剧进行到底,吕玲儿则在好奇的打量着这座香车,里面豪华的装饰,还有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都让小姑娘很敢兴趣,捎带着还有一点点的疑惑,“对面的漂亮哥哥,怎么喜欢的都是女人的东西呢?” 甄宓轻摸下巴,正在猜测这一大一小两个女人的来历,至于这个习惯,则是从草原上回来以后,才开始有的,准确的说是受了某人的传染! “还未请教夫人和小姐的芳名?”甄宓现在可以肯定,坐在自己面前的两个女人,出身绝对非富即贵,虽然服饰平凡,可骨子里的那种贵气是压制不住的! “呵呵,妾身姓任,河西人氏,这是小女玲儿!”貂蝉不是名字,而是汉宫里的一种官职,她的本名叫任红昌,自从吕布死后,为了免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当着外人的面,貂蝉都是以任氏自称,也算对以前生活的一种了断吧! “夫人的这个车夫,本公子爷很是欣赏,不知可否割爱呢,不论夫人花费了多少钱财,我愿十倍的补偿!”话锋一转,甄宓开始打起萧逸的主意来,而且是明码标价,准备把他买过来,以后就带在身边,看你还往那跑? “呵呵,公子言重了,妾身根本就没有钱财,至于小易吗呵呵!” 貂蝉的回答极为暧昧,对于一个漂亮女人来说,如果没有钱财的话,那么会用什么来作为报酬呢?不言而喻,这种说了一半的话,反而更有杀伤力 “呜呜你坑我呀,我的一世英名,毁于一旦了!” 萧逸真的快哭了,这口黑锅他是背定了,不解释吧,等于默认了,解释吧,只会越描越黑,两头都是死呀! 看着萧逸满是黑线的小脸,貂蝉不禁抿嘴偷笑,她这一生,烟视媚行,在男人面前从来都是无往不利的,唯独萧逸,任她用尽浑身解数,也不为所动,甚至一度让貂蝉对自己的魅力产生了怀疑,如今有机会小小的报复一下,她自然不会放过了! “小易,跟我过来一下!”甄宓粉面带霜,一把抓住萧逸,迈步向后面走去,原来香车内部的空间极大,被分成了内外两部分,外面待客,里面则是甄宓的卧室,而且内外之间隔音极好,不会受到丝毫的打扰! “我打死你个小没良心的,这几年你都跑那去了,为什么不来找我?”隔断门一关,风流倜傥的五公子,立刻化身成了小女人,小猫一样扑上来,连抓带咬! 萧逸毫不反抗,而是双臂一览,把佳人抱在怀里,就那么任她抓咬,三年时间的不闻不问,确实很愧对于她,发泄一下也是应该的,而且凶狠的抓咬中,透出的是浓浓的情意呀,她,还是草原上的那个她,而自己呢 “这个嘛,受人所托,我答应了一个人,要好好照顾她们两个”,贴在耳边,萧逸简单的讲述了一下事情的经过,不过对貂蝉等人的身份,自然是要用甲、乙、丙、丁,之类的代替一下了! 不是不想告诉甄宓实情,而是有些东西,实在过于机密,也过于沉重,还是由自己一个人来承担吧,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对她的情意是真的,“宁负江山,绝不负卿!” 半响之后,甄宓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以五公子的身份把手下聚集起来,当着众人的面宣布,从此以后,自己有一个新的车夫了,就是小易! “诸位,多多关照,以后大家就是自己人了!”萧逸双手抱拳,笑的灿烂无比,没错,就是自己人了! 最近有点卡文,我努力理清一下思路吧,另外,前面挖的那么多坑,得填了! ...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七章两个小人在打架 千金虽好,快乐难找! 我潇潇洒洒走条大道! 我得意的笑! 又得意的笑! 笑看红尘人不老 俗话说的好,干一行,爱一行,既然答应了给甄宓做车夫,萧逸立刻挥动鞭子,唱着歌谣,高高兴兴的开始了这份很有前途的工作,他清楚的记得,后世里有很多白富美,就是跟驾车的司机日久生情,最后开着豪车私奔的,他也要向这个目标努力才是! 还别说,萧逸驾车的本领确实很高超,长鞭一甩,响动四方,在他的指挥下,四匹骏马不但跑的整齐好看,甚至能踏出一种奇妙的韵律来,前进停止,加速慢行,如臂使指一般的灵活,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相信他是第一天驾驭这几匹骏马! 就连那些对他原本抱有敌意的护卫们,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叫小易的家伙,真的有两下子,难怪五公子如此看重他呢,就是不知道二人之间是否还有别的关系,因为公子爷看他的眼神,很怪、很怪呦! “不打不相识,招财、进宝两位大哥,喝一口吧!”既然一起共事,就必须和护卫们处好关系,萧逸解下腰间的酒葫芦,顺手扔了出去,美酒,绝对是男人之间最好的沟通桥梁! “多谢了,小易哥!” 招财、进宝就是那两名挨揍的大汉,他们是兄弟俩,本是山中的无名猎户,因为战乱四处逃难,走投无路之时,恰好遇到了甄宓的商队,被收留下来,兄弟二人因此感恩戴德,一直忠心报效! 至于他们的名字,也是甄宓给起的,招财、进宝,在商队里无疑是最吉利的称呼了,兄弟俩对这名字也挺满意,另外说一句,他们的本姓是毛,所以二人的大名就是毛招财、毛进宝! “乖乖!招财猫!进宝猫!” 第一次听到兄弟俩的名字时,萧逸差点从马车上掉下去,而后就一脸钦佩的伸出大拇指,先是夸兄弟俩名字起的好,然后接着夸五公子睿智无双,“难怪你能成了天下第一小富婆,真有水平呀!” 美酒开路,话语搭桥,萧逸很快就和护卫们混熟悉了,等到达广陵郡城时,商队上下已经一致的尊称他为小易哥! 广陵郡城,徐州首富之地,气象自然不同,进城的大小商队是一支接着一支,运送来的货物更是五花八门,什么匈奴的宝马,辽东的皮毛,西域的药材,巴蜀的锦缎,江东的柑橘,甚至还有从百越蛮荒之地弄来的金丝楠木,都是两三人合抱粗的,每一根都价值千金以上! 看到这些东西,萧逸不禁刷新了自己对商人的认识,只要有利可图,这世上就没有他们弄不来的东西,哪怕要用龙须做药引子,他们也能想办法从小皇帝的脑袋上拔几根头发下来,真是厉害呀! 还有一点就是,萧逸发现,无论那里来的商队,进城时无一例外的要交城门税,而这笔钱财,不是上交朝廷的,而是交给陈家,换句话说,广陵郡城已经成为陈家的私产了,他们就是这里的土皇帝呀! 陈家,就像一条寄生虫,吞噬着大汉天下的民脂民膏,养肥了自己,祸害了百姓,坑了朝廷啊! 不过萧逸他们的商队是例外,河北甄家,这四个字就是一块响当当的金子招牌,尤其是五公子的名号一出,威风八面,那些守门的士兵们立刻点头哈腰,连搜查都免了,直接放行,进城以后,队伍直奔城中最大、最豪华的旅店万金堂! 万金堂也是陈家在本地开设的产业之一,装修豪华,奢侈无比,据说花费了上万斤,里面吃、喝、玩、乐,应有尽有,是专门用来接待那些贵宾的,能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权、钱、势,更是缺一不可,甚至成为了一种身份的象征! 以至于当地人编了一段顺口溜,万金堂,值万金,莫有万金不敢进,万金堂,挣万金,万金到此皆姓陈! 由此可见,陈家在广陵郡的势力之大,敛财之重,家资之富,都到了一个骇人听闻的地步,此贼不除,徐州难安! 五公子财大气粗,来到万金堂之后,直接包了一座三层小楼居住,然后由管事负责分配房间,甄宓自然不用说,天字第一号的房间就是她的,貂蝉和吕玲儿捎带着,住到了天字二号,而后其他人,按照各自的等级,分别安排不同的房间,高级别的管事自然是一人一间,普通的护卫只能几个人合睡一间,等轮到萧逸时,给他分了一个采光良好,透气性强,晚上还可以数星星的好地方马棚! “今晚我就睡这里?”看着地上铺的干稻草,还有不远处一堆堆的马粪,萧逸满眼都是问号,“自己堂堂的征西大都督,徐州牧,竟然要睡在马棚里,这还有天理吗?” 这些年萧逸南征北战,不是没吃过苦,他睡过军帐,睡过野地,厮杀的疲惫极了,甚至还在死尸堆里小憩过,可他宁愿闻血腥的脑浆味,也不想跟马粪睡在一起! 不但是他,就连白菜也没住过如此差劲的地方,话说白菜大爷在家住堂屋,在外住大帐,有稻草铺床,有丝绸盖身,还有四名专门的马夫日夜伺候着,小日子过的美极了,什么时候住过这种破地方,因此也是不满的直叫唤! 萧逸刚刚抗议了一下,希望能改善下自己的居住环境,结果立刻招来了管事的一顿教训! “小子,富贵贫贱那是老天爷定下的,有的人天生就该睡高楼,住大厦,盖锦缎被,有的人就只能睡马棚,住窝棚,枕稻草,人不能跟命斗,你看到没有”说着管事用手一指头上三楼处的一个窗户,“那里是咱们五公子睡觉的地方,里面温床暖枕,要什么有什么,你要是有本事可以晚上爬上去,那就算一步登天喽,要是没那本事的话,你就乖乖的睡马棚吧,这就叫认命!” 看到萧逸被训斥,其他商队的马夫还纷纷跑过来安慰,顺便教导新人如何适应自己的位置,不过,他们说的也比较中肯! 一般来说,御手、马夫之类的人,夜宿都是睡在马棚里的,一则是地位地下,东家基本不愿意为他们花钱租房,再者,睡在马棚里,可以更好的照料商队的马匹,马无夜草不肥,一个合格的马夫,晚上至少要起来三次以上,为商队的马匹添草加料,可谓辛苦至极,而所得的报酬,却仅能维持温饱而已,这就是下等人的处境! “谢谢,谢谢各位前辈的教导!”萧逸连忙向那些马夫表示了感谢,并保证自己以后会做个出色的御手。 等众人散去以后,萧逸却摸着下巴发起愁来,一边是高床暖枕,还有个大美人,另一边是窝棚稻草,只能自己数星星玩,如何选择?傻子也知道呀!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天黑以后,其他的马夫都已经呼呼睡去,只有萧逸一个人抱着被子坐在稻草堆上发呆,决心很难下呀! 被子是小竹送来的,捎带着还有丰盛的晚餐和美酒,说是五公子看他一路赶车辛苦,特意赏赐的,结果还引来一众马夫的羡慕,纷纷称赞五公子菩萨心肠,体贴下人,有酒、有肉、还有被子,自己咋就没这么好的运气呢,这个黑小子真是傻人有傻福呀! 酒肉都被萧逸分给了大家,不过小竹在走的时候,特意又指了指三楼的一个窗户,说是自家主子就住在那里,地势高,位置好,晚上赏月也方便,就是不知道会不会有毛贼遛上来,得插好窗户之类的 说者有心,听者更有心,萧逸当然知道,这些话就是甄宓借小竹的口来说的,否则凭她的权势,随便抬抬小手指,也能给自己安排个好住处呀,她这就是诚心打击报复,说白了,还是因为貂蝉的问题呀! 女人都是小心眼的,表面上说不吃醋,可你要是真信了,那就傻了,好在这个女人虽然狠了点,可毕竟还留了条活路,剩下的,就看萧逸自己敢不敢做了? 偷香窃玉,这种事情,从古到今都没有集体作业的,所以萧逸也就没法找人商量,可心里又实在没底,最后只好把白菜叫了来,兄弟俩喝着酒,一起策划起大事来! “兄弟呀,你说我是去不去呢?她可是名垂青史的洛神,是未来的大魏皇后呀!”四下无人,萧逸也敢把心里事跟白菜说了,对甄宓,他其实是很喜欢的,聪明、漂亮、睿智,还有情有义,这样的女人,谁看了都得动心呀! 不过他心里有个顾忌呀,在原来的历史中,甄宓是曹丕的皇后,而且还生出了曹魏的第二代皇帝曹睿,是历史中一位非常重要的人物,如果自己把她给祸祸了,然后弄到家里藏起来,那原来的历史会变成什么样子? 无法想象,也无法猜测,改变天下大势也未可知呀! 现在萧逸心里有两个小人在打架,一个叫冲动,一个叫理智! 冲动小人说,“去吧,快去吧,凭你的本事,爬个三层楼根本不是问题,而且人家姑娘都表示主动了,你怎么能退缩呢,还是不是男人呀?” 理智小人则拼命的摇头,“不行,不行,万万不行,人家以后是皇后命,你不能破坏人家的姻缘富贵呀,再说了,你小子家里已经有好几个女人了,再去祸祸人家,你心中何安呀?” 冲动小人,“管他那么多呢,你情我愿的事,错过机会,你会后悔一辈子的,当不了皇后,做大都督夫人也不差呀,也许以后还有机会当王妃呢,难道你忍心看她痛苦一辈子吗?” 机智小人“还是不行的,时机不成熟,人家姑娘连你真正的身份都不知道,你骗了人家的心,又去骗人家的身子,这样坏事会天打雷劈的” 最后两个小人越吵越激烈,冲动小人拿起了凤翅鎏金镗,理智小人则拔出了斩蛟剑,双方激烈的打斗在一起,你来我往,都要至对方于死地 一百回合,两百回合,整整三百个回合,还是难分胜负,两个小人都累得气喘吁吁,再也没力气打斗了,最后只能暂停下来! 冲动小人:“咱们还是冷静一下吧,都回去好好考虑一下,明天再决一胜负!” 理智小人:“好,今天我也有些冲动了,咱俩本来是同根相生的好兄弟呀,干嘛为了一个女人刀兵相见呢?” 于是乎,两个小人握手言和,都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再次确定了双方长久的友谊,然后决定回去好好想想,明天再商量出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 “兄弟,再见!” “兄弟,还是永别吧!” 哪知道,理智小人刚一转身,突然觉得后心一凉,一根锋利的箭簇透胸而出,随即口吐鲜血,栽倒在地,“你,卑鄙无耻,暗箭伤人,我不该相信你的” “哈哈!”冲动小人拿着绝影宝雕弓仰天大笑,那叫一个得意,“活该,兵不厌诈,难道你不知道我还有一个名字叫鬼面萧郎吗,理智,你就乖乖的去死吧,哥要去夜会美女了,艳福无边,等明年的今天,我会记得给你烧纸的走也” 于是乎,理智小人死掉了,冲动小人用阴暗的手段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干,一个女人,有什么不敢要的,哥是堂堂的鬼面萧郎,天下风云尽在我手,新的历史,就由我来书写吧!” 主意已定,趁着浓浓的夜色,萧逸闪身冲出马棚,一路潜行来到小楼下边,看看四周没人,垫步拧腰顺着砖缝攀爬而上,“美女,哥来了,理智,哥不会让你白死的” ...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八章偷香窃玉 身体贴近,手脚并用,萧逸像只大壁虎一般,沿着小楼上的砖缝攀缘而上,动作敏捷无比,这身本领还是在卧虎山时学来的,用来采摘那些生长在悬崖绝壁上的奇花异草,如今却被萧逸用来偷香窃玉,如果老道师傅泉下有知,不知会做何感想呀? 三楼,木制的花纹窗格异常精美,透过薄薄的纱布,可以看到里面朦胧的灯光,佳人显然还没有入睡,萧逸勾住窗台,伸手试了试,窗户虚掩着,根本就没插木栓,“嗯,不错,小竹真是懂事,以后有机会得奖赏她一下才是!” “喵!~喵!喵!” 三声饱含春意的猫叫响起,接着窗门打开,一道黑影凌空飞窜而入,快如闪电,落地无声,还不忘用脚尖一勾,又把窗户关上了,偷腥,也得会藏不是! 不愧是‘天字一号房’,红毯铺地,锦绣遮墙,各式精巧的器皿应有尽有,什么金的,银的,铜的,铁的,锡的,木的,漆的,皮的……,简直能办一个手工艺品博览会了,不过吗,唯独缺了一个肉的,美人那里去了? 原来这是一个套间,外面是客厅,里面才是卧室,中间用七宝珠帘隔开,萧逸查明情况后,躬下身子,放缓呼吸,高抬腿,轻落足,像只小猫一样毫无声息的向卧室摸过去,绝对是‘神不知,鬼不觉,人不……’ “哗啦!~~呀!~~噗!~” 乐极生悲,正当萧逸对自己潜行的本领很是得意时,七宝珠帘一挑,侍女小竹端着个大木盆低头走了出来,二人一高一低,正好打个对脸! 深更半夜,小侍女在屋子里突然看到个男人,自然吓了一跳,木盆撒手,小嘴轻张,就要高声尖叫~~ 好个萧逸,身形快如狸猫,闪电般扑了过去,一手轻捂住小竹的嘴,另一只手稳稳接住了掉落的木盆,算是没发出任何声响,不过,对泼出来的水就没有任何办法了,从头到脚,淋了个正着~~ “噗!~~这是什么水?”萧逸抹了把脸,微温、湿滑,还带着一点香味…… “小姐的,~~洗澡水!”小竹一脸的尴尬,老天知道,她真不是有意的。<> 萧逸:“洗澡水……” “小竹,外面出什么事了?”卧室内传出甄宓慵懒的声音,还带着些许的兴奋! “回主子,有只小野猫跑来偷食吃,奴婢这就把他赶走!”小竹捂嘴轻笑,身形一扭,自己反而像只小猫般遛出去了,还不忘伸手把外面的门关紧! 这时候的贴身侍女,都会成为小姐的陪嫁,也就是所谓的‘通房丫鬟’,如果她再不逃跑的话,今晚恐怕就要‘一箭双雕’了! “这也算是变相的洗了个鸳鸯浴吧,毕竟用的是同一盆水呀!”看着尽湿的衣衫,萧逸只能小小的安慰一下自己,另外,行踪已然暴露,偷香窃玉是不行了,那就‘强行采花’吧…… …………………… 卧室内,甄宓慵懒的斜靠在软榻上,白日里那套华丽的公子服不见了,而是换了一身大红色的女儿衫,锦缎绸被半掩,却遮不住峰峦起伏的娇躯,两只小脚丫光着,头发还是湿漉漉的,显然刚刚沐浴过! 俏脸上七分笑意,三分吃惊,好奇的打量着突然出现的‘闯入者’,小****轻轻吐出,舔了舔朱唇,乌黑的眸子转动,在灯火的辉映下,形成了一副诱惑无比的画卷,神仙见了恐怕也得动心呀! “洛神!……这就是洛神呀!” 萧逸心头一阵的悸动,他还是第一次看到甄宓女装的模样,果然是‘轻云敝月,流风回雪’,如此魅力,如此诱惑,任何男人也抵挡不住呀,难怪在原来的历史中,为了她,‘三曹’之间还产生了一场争斗,果然有成为‘红颜祸水’的资本,就是比起貂蝉来,也不逊色什么! 与此同时,萧逸心里的‘冲动小人’一蹦三尺,眼中喷火,口水长流,头上长出两只弯角,身后甩出一条尾巴,化身成为一头****嗷嗷’叫着就要向床上的女神扑过去,今天真是艳福不浅呀! 一连冲了三次,‘冲动小人’惊讶的发现自己还是站在原地,再仔细一看,原来那个被一箭射翻的‘理智小人’竟然还没死透,正拼命拽住他的脚脖子,一边吐血,一边大吼,“不行,我决不能让你犯错误,玷污女神,天打雷劈的~~” “快松手,女神是我的!” “不行,女神不是你的!” “松手……” “不松……” 就这样,两个小人再次僵持起来,一个奋力向前,一个拼命阻拦,进一步,退一步,纠缠不休……,萧逸离软榻不过区区几尺远,可努力了半天,就是走不过去,急的他满头大汗,浑身颤抖,这才叫‘咫尺天涯’呢~~ 卧榻上,甄宓一脸轻笑的欣赏着萧逸的窘态,越看越是好笑,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呀?时而天真可爱,就像一个没长大的男孩,时而冷若冰霜,瞬间化身双手血腥的刽子手! 说他胆小吧,草原之上,敢独自深入马贼巢穴,硬是从如狼似虎的匈奴人手里讨要出一条商路来~ 说他胆大吧,深更半夜,都摸到女人的闺房里了,就差临门一脚,却又紧张的冷汗直流,迟迟不敢下手…… 真是‘猛虎心,兔子胆’,既是个能只手移星换月的真男儿,也是个不懂偷女人心的小笨贼! “奴家的身子有些乏了,小易,过来帮我捶捶腿!”甄宓轻拉红裙,露出一节白生生,莲藕般的小腿来,同时换了一个更加诱惑的姿势,横躺在卧榻上,这已经是她的极限了,如果‘小贼’再不过来的话,那就活该他没福气了! “嗷!~~嗷嗷!” 受到如此香艳的刺激,‘冲动小人’的战斗力顿时一路狂飙,背后长出翅膀,双手化成利爪,目光中火焰熊熊,彻底化身成为了九天十地之中最勇猛、最厉害的~~‘无敌****几下就把阻拦他的‘理智小人’撕的粉碎,吞下肚去,而后‘嗷嗷’叫着向床上的美人冲去~~~ 女人就是这样,明明是你发起的诱惑,可等到天雷引动了地火,她又左右躲避,不肯就范了,甄宓双手捂住要害,身子钻进锦被中,在软榻上来回躲藏,就是不肯乖乖的束手就擒…… 萧逸精通兵法,这点小事自然不是问题,只见他声东击西,铁壁合围,逐步推进……,越过盆地,跨过平原,向两处制高点发起了最后的猛攻~~~ “小逸,我是让你捶腿,没让你摸大腿~~” “哎!黑灯瞎火的,谁还分的清楚大腿和小腿呀~~” “小易,你捶腿怎么捶到心口上来了~~” “哎!黑灯瞎火的,谁知道腿在下边,还是在上面呀~~~” “小逸,屋子里摆着三座烛台,还有四个灯笼,亮的很~~~” “哎!黑灯瞎火的,谁知道屋子里到底摆了多少烛台,多少灯笼呀~~~” 甄宓~~~ 萧逸~~~ 雷鸣电闪,狂风暴雨,一仗多宽的软榻化成了最原始的鸿蒙世界,阴阳二气缠绕其中,相生相克,并发出阵阵声响,高一声犹如龙吟,低一声宛如凤鸣,而人类的生命,就是在这种‘龙凤呈祥’的环境中诞生的…… 许久,云收雨歇之后,萧逸四肢舒展,一脸满足的躺在那里不动了……,圣人说过:男子汉最大的快乐,一是横刀立马,在沙场上纵横驰骋,一是揽美在怀,在温柔乡里翻云覆雨,如果二者兼得,那就给个神仙当也不换呀! 与之相反,甄宓却是眉头紧皱,白皙的身子变成了粉红色,刚刚从女孩变成了女人,她还很不适应,心中更是百感交集,各种情绪上下欺负,有五分的幸福,三分茫然,一分痛苦,还有一分的失落! 女人就是这样,哪怕找到了一生中最完美、最中意的情郎,第一次**之后,也会觉的痛苦和失落,非要大哭一番才行,一个时代的结束,也是另一个时代的开始! 此外,甄宓还很茫然,她突然发现,自己对身边这个男人竟然了解的非常之少,他的家乡在那里?他的家里还有什么亲人?他是否娶过妻妾?自己竟然一点也不知道…… 甚至就连他的名字是否真的叫‘小易’,她都无法确定,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把身子给了出去,自己简直傻到顶点了~~ 越想越气,甄大美人一翻身,压在萧逸身上,左掐一下,右拧一下,开始发泄自己的情绪,最后觉得不解气,干脆一口咬在胸口的嫩肉上,用力撕扯起来~~ “呦呦!……疼,松嘴,你们都是一个师傅教出来的,怎么都喜欢咬人呀!”萧逸连忙抚摸佳人的腰背,而后一路向下,攻击她最敏感的部位,这才把自己的胸脯解救出来,可是一个鲜红的牙印已经深深地印在上面了~~ “你们?……都喜欢咬人?” 这句世纪大实话一出,顿时引来无边的醋火,甄宓杏眼圆睁,翻身坐起,顾不得春光外露,开始仔细检查起自己的‘战利品’来,看看是否还有别的女人留下的痕迹,该死的,之前怎么就忘了验货呢? 萧逸的体型很完美,狼背蜂腰,猿臂虎肩,浑身上下一丝赘肉也没有,虽不肥壮,却蕴藏着巨大的力量,皮肤微黑,呈现出一种金属般的光泽,细细闻上去,竟然还有一种淡淡的草木香味,那是常年浸泡药浴的结果! 在左臂处,一个清晰的牙印型伤疤出现,那是草原上分别时,甄宓用自己的小嘴留下的痕迹,也是从那时起,她的一颗芳心也留在了这个男人身上,否则今夜岂会让他如此轻易得逞! 问题是,这种爱的‘痕迹’,它不是一个,而是一对,在萧逸的右臂上,几乎是同样的位置上,竟然还有一个牙印,和左边的正好形成了对称,而且看痕迹留下的时间,似乎比甄宓的那个还要久远,已经深深地印进去了~~ “轰!”火山喷发,醋海潮生,甄大美女发怒了~~ 刚才还非常温顺、乖巧的小羊羔,立刻变成了凶恶的小母狼,连抓带咬,威逼利诱,各种手段齐出,非要逼问出那个潜伏的情敌是谁不可? “没有,真的没有,那是个顽皮的小女孩咬的,也就是七八岁,当时在河边~~” “什么,你连七八岁的小女孩都不放过,我咬死你个坏蛋……” 萧逸一面上下招架,一面拼命解释,可惜,全然无用,怀里的女人软硬不吃,非得刨根问底不可,最后萧逸一怒之下,奋起反击,用出苦练的金蛇缠藤绝技,又狠狠的‘恩爱’了一番,折腾的甄宓香汗淋漓,哀告不止,最后连动下小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这场争斗才算告一段落,“女人,就得狠狠的收拾,她才听话!” “宓儿,甄家盘踞河北,你跑来徐州做什么?”萧逸轻轻按摩佳人的娇躯,帮助她恢复疲劳,否则明天休想下地走动,同时询问起正事来,按照经验,女人只要一思考起问题,智商上升,情商自然就会下降,自己也就算逃过一劫! “糜家完了,两位家主都被曹军裹挟去了许昌,偌大的产业四分五裂,多少门阀大户都想要吃这块肥肉,本小姐自然也要分一杯羹了!”说起如何捞钱,甄宓顿时来了精神,甄家身为财阀之首,不但要分,而且必须是最肥的那一块才行! “哦,糜家子女众多,干嘛非派你来,徐州可是曹营的地盘,龙潭虎穴,你就不怕失陷于此,回不了河北?” “哼,本小姐是自告奋勇来的,回不去才最好,邺城,我是一天也不想在那待了!” “为什么,莫非还有人敢难为你不成?”萧逸微微加大了几分力道,关于邺城的消息,他也知道一些,尤其传闻中…… “没用的小易,要是有人向我逼婚,你怎么办?会不会保护我?”甄宓突然翻身坐起,一脸期待的问道! “谁敢向你逼婚,我就灭他的九族,斩尽杀绝,鸡犬不留!”萧逸身上杀气弥漫,说出的话语更是冷如冰霜,“袁家,你们真是活腻味了!” 正文 第一百六十九章小竹,你真好! 对付女人,萧逸屡战屡败,因为他的情商很低! 对付男人,萧逸百战百胜,因为他的智商很高! 虽然身处徐州,但萧逸对河北一带的情况还是很清楚的,这得益于曹营派出了大量的细作,这些人化妆改办,深入各行各业,随时将情报传递回许昌,正是有了这些及时又准确的消息,曹营集团才能屡屡在关键时刻决策成功,并取得了一连串的军事胜利! 另外,蓟县梁家也是一个重要的合作伙伴,双方私下里书信往来不断,萧逸通过梁家的商道和人脉,不惜重金,在暗中大量收买河北一带的各级文武官员,而且颇有成效,说句不客气的话,只要萧逸想知道,连袁绍每天早晨吃什么,每天晚上和那个小妾睡觉,都能查的一清二楚,这就叫‘有钱能使鬼推磨!’ 一名优秀的间谍,可比十万雄兵,这绝对是至理名言啊! 在吞下并州之后,黄河以北的土地尽入袁氏一族手中,单以实力而论,堪称天下诸侯之首,根据情报,这段时间以来,袁绍一面努力消化新得到的地盘,另一方面则是整合势力,积极备战! 具体来说,就是对外结好北方的匈奴、乌丸两族,并从他们手中换取大量的战马、牛皮、牛筋等战略物资,对内则招募士兵,积极操练,同时日夜不停的打造兵刃、甲胄、攻城器械,并囤积大量的粮草,随时准备饮马黄河,挥师南下! 打仗,就是‘黄金铺路,人马做墙’,要想完成如此巨大的军事行动,没有海量的资金支持是不行的,所以袁绍的另一个举动就是拉拢河北两大财阀,甄家和梁家,威逼利诱,手段齐出,希望将他们收为己用,联姻就是其中的一个好办法! “袁谭、袁熙、还是袁尚?……又或者袁绍这个老家伙准备亲自出马了?”摸着鼻子,萧逸把袁家父子四人全列入了心中的情敌黑名单,而后一个名字一个红叉……,必杀! “唉,人呢?你跑到床角去做什么?”放下心头事,萧逸目光一转,才惊奇的发现,怀里的佳人不知什么时候跑到角落里去了,娇躯在锦被中缩成一团,正用一种略带畏惧的目光看着自己! “奴家,奴家有些害怕,刚才你沉思的样子实在太吓人了!”甄宓确实被吓到了,刚才那一瞬间,身边的男人仿佛变成了一头洪荒巨兽,散发出冲天的杀气,让人不寒而栗! 一个赶车的小伙计,竟然出言要杀掉称霸天下的袁家父子,如此让人喷饭的笑话,在甄宓听来却一点也不好笑,凭着女人的直觉,她相信他一定能说到做到的! “呵呵,不要害怕,我的肩膀为你张开,我的心脏为你而跳动,我就是上天派来保护你的勇士……” 萧逸不会哄女人,可是他会抄呀,前世里从三流言情电影中学来的情话一出,佳人立刻转惧为喜,乳燕投怀般扑了过来,连连献上香吻! 萧逸猜测的一点都不差,袁绍确实有意让次子袁熙和甄家联姻,而看中的人选就是甄宓,甄家这一代的家主身体不好,已经不管具体的事物了,而下一代的众多子女中,最为聪明的就是甄宓,再加上草原上的商路是她一手开拓的,所以甄家的实权逐渐都落到了她的手里,那绝对是‘天下第一小富婆!’ 换句话说,谁娶了甄宓,就等于拥有了半个甄家的财产,那可是富可敌国的财富,运用的好,甚至可以在天下间卷起一片风云来,谁不动心呀! “小易你真是太好了,跟奴家回河北吧,凭你的本事,只要投入军中,再加上甄家的财力从中运作,三五年之内,当上个校尉之类的官职不成问题,到时候,你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甄家提亲了,咱们两个就可以长相思守,永不分开!” 女人都喜欢算计自己的小日子,甄宓也不列外,在她看来,自己安排的这条路已经相当不错了,二十多岁的校尉,绝对属于少年得志,做甄家的女婿应该是不成问题了! “呵呵,我……,去河北,三五年才能熬上个校尉?”萧逸心中一阵的好笑,如果让怀里的佳人知道自己如今的官职是征西大都督、无愁乡侯、徐州牧,不知道她的樱桃小嘴会不会塞进三个鸡蛋去,至于什么校尉之类的,自己的帐下至少也有上百个,想当的话,自己写份任命书,再盖上大印就行了,何苦跑到河北去呢! “我的夫君大人,三五年已经很快了,军中升迁困难,没有功劳,没有背景,有些人一辈子也升不到校尉的官职的,你以为自己是‘鬼面萧郎’那个怪物呀,才二十几岁就官拜侯爵,简直不是人!” “怪物?……不是人!”萧逸顿时一脸的黑线,平时他也没少被人抹黑,可是被自己的女人抹黑,还是第一次呀,“宓儿,你也知道那个什么……鬼面萧郎?” “当然知道了,大名鼎鼎的杀人狂魔、血手屠夫吗……,据说他还喜欢生吃人肉,不吐骨头,在河北一带,妇人们都用他的名字来吓唬那些爱哭的娃娃,百试百灵呢!” 敌之英雄,我之仇寇,甄宓身在河北,因为政治立场不同,听到的自然全是负面消息了,经过袁绍等人的恶意宣传,曹操名为汉相,实为汉贼,祸国殃民,无恶不作,是天下第一奸人,而萧逸就是他的主要帮凶! 凡是曹操做过的坏事,肯定会记上萧逸一笔,基本上是:曹操杀人,萧逸磨刀,曹操偷牛,萧逸拔橛,曹操要是偷看女人洗澡,萧逸就是负责望风的,一个大恶人,一个小坏蛋! “鬼面萧郎真有那么坏吗?”摸着小黑脸,萧逸觉得自己恐怕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而怀里的佳人越说越起劲,为了迎合她,他还得频频点头称是…… 甄宓:“鬼面萧郎简直太坏了!” 萧逸:“嗯,没错,世上没有比他更坏的了,简直天下第一坏人!” 甄宓:“他还吃人,据说还用人头骨做酒杯……” 萧逸:“嗯,没错,侯府宝库里存了一大柜子呢……” 甄宓:“他还好色,强抢民女,…… 萧逸:………… 自己抹黑自己玩,人生一大苦呀! 为了结束这个让人郁闷的话题,萧逸决定改变战术,长夜漫漫,无心睡眠,那就讲故事好了! “宓儿,我给你讲个好玩的故事怎么样,保准血液沸腾,心动不已!” “好呀,什么故事,是才子佳人吗?” “呵呵,当然是才子佳人,还是深更半夜,有艳遇呦,故事的名字就叫做《聊斋》……”,萧逸一脸的坏笑,抹黑了自己半天,也该吓吓你了吧…… “话说,有一个书生外出游玩,迷路深山,遇到一座破败的古寺,然后午夜时分……” “啊!……女鬼呀!” 随着一声惊恐的女声响起,甄宓吓的一头扎进萧逸怀里,捂着双耳,死活也不肯出来了,“小易好坏,用鬼故事吓唬人家,好怕怕呀……” 佳人自己扑了过来,萧逸自然不会客气,上下其手,大享艳福,科学家说过,要想安抚女人的心灵,必须先安抚她的**吗……,(也不知道是那位科学家,竟然研究如此奇妙的课题,真神人也!) ……………………… 一夜缠绵,一夜恩爱,五更过后,东方微微泛起了鱼肚白,萧逸又开始发愁了,不是为了杀袁家父子,也不是为了私奔,那些事可以慢慢做,眼下最为关键的是~~他没有衣服穿了! 原来的衣服被一盆洗澡水浇了个湿透,不能穿了,甄宓倒是随身带了不少男子衣衫,质地也不错,可是萧逸试了又试,只能苦笑着摇头,小白兔的家里无论如何也钻不进一头黑熊去,二者的体型相差太大了,难道自己要裹挟锦被跳出去不成,那也太不雅观了! 好在关键时刻,援兵出现了,随着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七宝珠帘一挑,一只小手伸了进来,还有一套男子的衣衫,冠袍束带,一应俱全,随后人影一闪,对方像只受惊的小猫般逃走了,大概是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东西了~~ “呵呵,小竹,你真好!” 正文 第一百七十章圣手小神医 “甄家五公子来了!” 一夜之间,这条消息就传遍了整个广陵郡城,并在徐州士族内部引发了一场规模不小的地震! 人的名,树的影,河北甄家,天下三大财阀之首,跺上一脚,整个天下的商家都要跟着颤三颤,谁不想巴结一下,毕竟从古至今,人的眼睛一直都是向钱看齐的! 广陵陈家请五公子过府赴宴! 东海曹家请五公子过府赴宴! 彭城糜家请 琅琊陶家请 一时间,各种赴宴的请帖蜂拥而来,前来请驾的各家管事更是在万金堂大门前排起了长队,为了抢一个好的位置,甚至引发了好几场争斗,大家都想看看这位五公子的真面目,顺便请回府去,拉拢一二,若是能成为商场上的合作伙伴,那就再好不过了! 不过这些人注定要失望了,脖子伸长了,眼睛瞪酸了,脚尖也翘累了,却迟迟没能看到五公子出来,就连几大家族送来的请帖也没有回复! “什么情况,莫非这位五公子也要玩一出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成?” “或者,要学学姜太公,拿足姿态,等着各位家主亲自来请?” 各种议论纷纷,人们都在猜测其中有什么缘由! 在塞了不少红包后,管事们终于从商队的伙计那里打听出一个消息,五公子长途跋涉,一路上鞍马劳顿,患上了水土不服之症,正在卧床休息,暂时无法会客,请各家担待一二! “哦,原来是五公子病了?水土不服?” 听到消息,各家管事谁也没有怀疑,这个时代,人口流动性极大多数人的活动范围只有区区方圆百里左右,甚至一辈子没离开过家乡的也不在少数,正所谓: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水,患上水土不服之症,是商旅们经常遇到的麻烦之一! 不是什么大病,可以绝不能小觑,对于那些贵人来说,自己的命是最重要的了,小病大治,无病细养就是他们的生活准则! 如今既然五公子病了,那就更加需要关怀和照顾了,管事们立刻飞奔回去报信,而后那些门阀大户的子弟们纷纷前来探望,除了一脸殷切关怀的笑容外,还带来成车的礼品! 什么天山雪莲、西域虫草、人形首乌、绝域灵芝,还有数十斤重的大块龙延香,全是用来给五公子滋补身体用的,除此之外,还带来整整一队的白胡须老郎中,全是徐州各地的名医,特地请来诊脉的,好让五公子早点康复! “好,送吧,礼物越多越好!” 看着那些礼品,萧逸笑的小舌头都快吐出来了,他自然清楚甄宓得的是什么病,因为罪魁祸首就是他,不过吗,病虽然是假的,礼品可是真的,还都是些千金难买的名贵药材呢,连他的侯府里都没有这么多,门阀世家的底蕴果然深厚,出手不凡! 虽说这些礼物都是送给五公子的,可是别忘了,药材是甄宓的,而甄宓是自己的,归根结底,无论有多少好东西,最后还不是落到自己手里吗,以后哥再泡药浴就不愁了,嘿嘿 等看到那些名医的时候,萧逸就笑不出来了,还有阵阵的恐慌,不是怕他们医术不精,想反,就怕他们的医术太精湛呀,万一真看出点什么来就麻烦了,鬼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守宫砂之类的东西,要是让人们知道自己把甄宓给祸祸了,他一个大男人到无所谓,反正皮厚、名黑,不在乎,人家姑娘还活不活了,对于世家大族,名节还是很重要滴 自己闯的祸,还得自己来填,这是男人的责任呀! 不愧是鬼面萧郎,关键时刻真有办法,身躯一挺,马鞭一横,小易立刻从赶车的小伙计,变成了五公子专用的随身小郎中,将其他医师全都拦在了楼下! “在下游荡江湖,人称圣手小神医,无论什么疑难杂症,只要一剂汤药下去,保准妙手回春,药到病除,金枪不,反正,五公子已经吃了在下开的汤药,病体数日之内就可痊愈,各位还是请回吧!” “什么,就凭你,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也敢乱开药方!” “没错,你也敢妄称圣手神医,真是气死老夫了!” “不知天高地厚的娃娃,老夫给人诊脉看病的时候,连你娘还是个姑娘家呢” 一群白胡子老医师气的是暴跳如雷,他们都行医大半生了,也只是被人尊称一声名医,可也没敢说是圣手呀,那是医圣扁鹊才有的称呼,你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家伙,也敢乱用圣人的名号 “呵呵,岐黄妙术,无穷无尽,大家若是不服,尽管来辩,赢了我,就可以上楼给五公子问诊!”萧逸不慌不忙,跟小竹要了个软榻,就坐在楼下,当起了拦路虎! “辩就辩,还怕你不成,老夫先来,咱们聊聊医家四术,望、闻、问、切” “老夫要跟你比针灸,试试奇经八脉之道” “老夫和你比汤药,一人一碗,不喝强灌” 都说武人好斗,其实医师们同样好斗,谁不想在自己擅长的领悟里称王称霸,被人尊称一声圣手神医,而且里面生病的可是大名鼎鼎的甄家五公子,区区水土不服的小症状并不难治,而获得的报酬可是天价,要是运气好,没准还能进入甄家,做天下第一财阀的专用供奉医师,那可是荣耀百倍,身价万倍的好事呀! 于是乎,一众白胡子老郎中,挽起衣袖,拿出药箱,准备大显身手,对萧逸他们并不放在眼里,真正要对付的是这些各地的同行们,徐州各地的名医几乎都聚集于此,早就看这些老东西们不顺眼了,要是能打败他们,就能稳坐徐州第一名医的位子,试问,谁不动心呀!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爁炙煿莫相依 论起医术,萧逸自然不惧,先不说他早就得了老道师傅的真传,就是随便拿出后世里一段十八反、十九畏的歌谣来,就足够对付这个时代的土郎中了! 中医的发展也是循序渐进的,秦汉时代,医师们的水平还很落后,也就是刚刚跟那些专门跳大神的巫师们区分开,不过二者之间还是经常会互相客串一下的,所以这些老医师们才会体格如此之好,全是没事在家里练请神,跳出来的! 至于这些人的医术吗,这么说吧,三分靠本领,七分赌运气,治好的跟治死的,几乎各占一半,至于药材的使用更是混乱不堪,有时候就是在用人命试药,谁试的次数多了,积累的经验丰富了,也就成为名医了! 就这种水平,随便后世来个蒙古大夫,都可以横扫无敌,谁怕谁呀,来吧! 白胡子老医师们一个个冲上来,又一个个败了下去,上来时斗志昂扬,目空一切,退下去时目瞪口呆,神情恍惚,仿佛见了鬼一样,嘴里就剩下一句话“圣手,圣手神医呀!” 短短三天时间,萧逸会斗了徐州各地数十位名医,在药理、药性、药方的各项比拼上,取得了碾压性的胜利,尤其当他将数种大补的药物调和在一起,给一条土狗灌了下去,而后土狗哀嚎一声,七窍流血而亡,顿时引起了一片的轰动! 学医的都知道,你用毒药杀人那不算本事,用补药杀人那才是手段呢,因为能杀人于无形呀,送上几种名贵的补药,然后你自己就把小命玩没了,还找不幕后到凶手,比无常索命还要厉害三分! 一番比拼之后,众多医师是心服口服,外带佩服,原来的轻视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顶礼膜拜,全都哭着喊着的要求拜萧逸为师,有些极端的,把七步断肠散都拿出来了,今天要是不收下老夫的膝盖,就服毒自尽,以身殉道! 这些人可不是说着玩的,他们真能下那个狠手,在朝闻道,夕可死,的时代里,人命没有真理值钱! 没办法,萧逸只好打着以医会友的旗号,把一群老人家给劝了回去,另外,送出药方数济,初中级别的实验课题数个,让他们回去慢慢研究吧! 断断几天时间,圣手小神医的名声在广陵郡中渐渐传了开来,人们交口称赞的同时,也在暗暗佩服这位五公子,不愧是财阀世家出身,就是大气,身边随便一个赶车的小伙计,都有这样神奇的本领,那本人又该如何了得呀? ...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一章三公子 推荐阅读: 春赏百花秋望月,夏沐凉风冬听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生好时节! 在圣手小神医的精心照料下,三天之后,五公子终于病愈出门了,至于出门的原因吗,是因为她收到了一份参加百花宴的烫金请帖,落款人是:三公子! 三公子不是一个人,而是三个人,既出身徐州名门世家的三大公子,分别是陈肃、曹宏、糜威! 三个人中,陈肃是广陵太守陈登之子,曹宏是原徐州第一名将曹豹之子,糜威则是三大财阀之一,糜家之主糜竺的儿子,长久以来,这三大世家,一主政,一主军,一主财,牢牢控制着徐州的实权,三家的公子也都是人中龙凤,青年俊杰,因此被徐州士族们公推为三大公子,风流一时! 这次的宴会就是由他们三个组织的,而宴请的也都是徐州一带各个世家的公子们,用来交流感情,商谈事物,这也是门阀们一向的规则,由年轻人在外面冲锋陷阵,试探虚实,那些老而不死的家伙则坐镇家中,轻易并不会露面的,这就叫底蕴! 甄宓自河北来到这里,要想尽快的打通商路,就必须融入到当地的士族圈子中去,而参加这场宴会,结识徐州的三大公子,无疑是最好的办法了! 当下,甄宓坐上自己的驷马香车,由侍女小竹陪伴,招财、进宝二人负责护卫,自然少不了萧逸驾车,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向城外的百花台驶去! 对于这场宴会,萧逸心中同样充满了期待,要想掌控徐州,就必须控制住这些士族,通过这场百花宴,了解一下士族内部的情况,自是再好不过了,知己知彼,杀起人来,才能留刃有余不是! 百花宴的传统由来已久,每三年举行一次,在徐州本地非常出名,日子就定在春夏之交,百花盛开的时候,世家公子们就会齐聚城东的百花台,把自家培养的各种奇花异草拿出来供人观赏,争奇斗艳,选出一盆花中魁首! 除此之外,徐州各地青楼楚馆的丽人们也会跑会参加宴会,她们会穿上最艳丽的服饰,并表演各式的精彩歌舞,博取贵人们一笑,然后从中同样选出一名花魁! 最后的压轴节目是诗赋大赛,那些世家公子们施展本领,各凭腹中的才华进行比斗,最后的胜出者,不但可以获得徐州第一才子的称谓,还能得到两个花魁作为奖励,一花,一人,财色兼收! 这样的好事,自然谁都不肯错过了,因此到了百花宴这天,无数的豪华车辆从四面八方蜂拥而来,甄宓的驷马香车夹杂在其中,根本就排不上号,一眼望去,那才是千奇百怪,大开眼界呢! 什么双星伴月车、夸父追日车、火龙吐珠车,设计之奇妙,装饰之奢华,让人拍案叫绝,至于负责拉车的,除了各色骏马之外,还有青牛、白羊、黄驼,最绝的一个家伙,竟然找来二十四名青衣少女,人手一根皮绳,牵引着车辆前进,也不怕把姑娘们给累坏了!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呀!” 看着沿途的景象,再想想那些沿海贫民的状况,萧逸不禁心中长叹,士族和寒门的生活差距如此之大,二者要是能和平共处那才是怪事呢,这个天下该乱,也只有大乱之后,才能够大治! 百花台就在城东十五里处,周围是丘陵起伏,郁郁葱葱,远看溪水潺潺,近听百鸟齐鸣,风景如画一般美丽,让人不知不觉的就陶醉其中,却是个聚会的好地方! 台阁建在一座天然的小土山上,经过人工修葺后,共分上下三层,上面搭建着许多的凉亭,中间用走廊沟通相连,占地面积广大,足以容纳数百人在此宴会,岩石的基座上布满了苔藓,另有青色的藤蔓攀援其上,看上去春色宜人,亲近自然! 甄家五公子到来,自然引起了一番轰动,那些早已到达的士族子弟纷纷出来迎接,为首的就是大名鼎鼎的徐州三大公子! 三个人,一字排开,均是风度翩翩,仪表不俗,走在中间的就是陈肃,二十出头的年纪,一身白衣,金冠素带,论容貌,跟有老狐狸之称的陈登有七分相似,换句话说,这是一头小狐狸,为人最是狡猾多智,被称为三大公子之首,所以他才走在了中间的位置! 左手边的是曹宏,二十五六岁,身材魁梧,窄衣箭袖,穿着一身墨色武士服,腰横宝剑,曹家世代簪缨,子弟大都自幼习武,长大之后也基本进入军中效力,因此在徐州的军队系统里颇有影响力! 右手边的是糜威,只有十八岁,中等身材,长袍大袖,脸上总是带着一股和煦的笑容,话语未出,笑声先到,是个很阳光的人物,眼睛里却是光芒四射,一看就是个精于算计之人! “五公子大驾光临,我等徐州士子荣幸之至呀!” 驷马香车刚一停好,三个人就大步上前迎候,争先恐后,谁也不肯落后半步! 与那些懵懂无知的百姓不同,身为世家子弟,消息灵通,他们可是知道,香车里坐着的五公子其实是个西贝货,根本不是什么男儿郎,而是一位,如今甄家的产业又大都在她的掌控之中,说句实在话,谁要是娶了这位五公子,那就等于抱上了一座金山呀,一辈子都享用不尽! “二位贤弟,请自重! 才走出几步,陈肃就低声警告起两个同伴来,虽然同为徐州三大门阀,但陈家一连两次政治投机成功,如今又占据了广陵太守的位子,可谓如日中天,所以他有说这个话的资本! ”哼!哼!“ 连着两声不满的冷哼,曹宏和糜威对视一眼,却不得不放缓了脚步,形势不如人,纵然心中再是不满,也只能强忍这口气了! 陈、曹、糜三家,本来并驾齐驱,分管徐州的政、军、财大权,可是第一次徐州大战的时候,曹家之主曹豹,也就是那个所谓的徐州第一名将,被萧逸一合击杀,连脑袋都拿走做成了骷髅盏,害的曹家最后只能用檀香木雕了个脑袋和尸身一起入土下葬,成了徐州士族圈中的一个大笑话,而后徐州又接连易主,原有的军队体系被完全打破,曹家的势力也是一落千丈! 糜家的情况也差不多,全力投资刘备失败,被彻底的排挤出了徐州的行政圈子,连糜竺、糜芳两兄弟也被强行裹挟到许昌去当寓公了,如今家族中群龙无首,偌大的产业面临着分崩离析,被人瓜分的危险,形势同样不乐观呀!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毕竟是存在了几百年的名门世家,底蕴深厚,如今虽然遇到了一些困难,但只要有个合适的机会,或者找到强力的外援,也未尝没有咸鱼翻身的时候! 比如说眼前就是一个大好机会,河北甄家,天下三大财阀之首,又跟河北霸主袁绍紧密合作,在军政两界都有渗透,后台硬,根子深,钱袋鼓,绝对是一等一的大势力! 如果能趁机讨好这位五公子,甚至是取得她的芳心,进而联姻的话,那就可以打一个漂亮的翻身仗,让自己的家族东山再起,所以曹宏和糜威是绝不会放手的,明面上争不过,咱不会暗地里努力吗,别忘了那句老话:先入关中者未必为王,看谁笑到最后! 三只小狼崽子同时盯上了香车里的小羊羔,做着饱餐一顿的美梦,却全然没有想到,在小羊羔的身边,还卧着一头斑斓猛虎,如今正虎视眈眈的盯着送上门来的三份点心呢! “各位世兄有礼了,小弟从河北远道而来,承蒙厚爱,有幸参加百花之宴,感激不尽呀!”车门一开,在侍女小竹陪同下,甄宓缓步走出,一脸微笑的抱拳行礼! 为了参加今天的宴会,她还特意装扮了一下,头戴三叉紫金冠,身穿纯白的贵族公子服,腰系狮蛮带,上挂一块九眼玲珑玉佩,一看就是价值千金的宝贝,脚下是小鹿皮缝制的软靴,上绘五彩纹路,踩在地上,轻盈无声! 虽然还是一身的男装打扮,可是比起前几天来,整个人的气质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的甄宓,身材修长,容颜俊美,装扮起男人来惟妙惟肖,真有让女子为之动心的资本! 可是经过萧逸这几天的滋润,甄大美人的英武之气仅剩下了一分,其余的九分全变成了妩媚、幸福、甜蜜,再配轻盈的步伐,满面的春风,任谁也知道她是女扮男装了,而且还是个幸福的小女人! “哗!嘀嗒嘀嗒吼!吼!” 本来就是国色天香,如今更添三分风韵,百花台上顿时响起一片吞咽口水的声音,那些士族公子们更是隐约有化身狼人的迹象,心中响起一片的嚎叫声 对这位五公子的大名,他们是早有耳闻,都说她英姿飒爽,刚毅不屈,大有男儿风范,曾经带领甄家的商队勇闯漠北草原,更是孤身一人前往马贼老巢,凭着无双的胆色,硬是讨出了一条商路,并赚回海量的钱财,甄家能成为三大财阀之首,此女居功至伟! 这样一名女子,在众人想来,肯定是身材粗壮,面貌刚毅的男人婆,比男人还男人那种,否则如何对付的了那些彪悍的匈奴马贼,而且据说这位五公子总喜欢以男装示人,这进一步加深了众人的猜测! 虽然是个男人婆,不过人家有钱呀,为了把这座金山搬回家去,士族公子们已经做好了天鹅反追癞蛤蟆的心里准备,毕竟有钱才是王道,只要能把这座金山般回去,以后还怕没有吗? 谁承想,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五公子竟然是一位国色天香的大美女,这下可不是一座金山了,而是一个纯金的大美人,金光闪闪,亮瞎无数的狗眼,这要是能博取美人芳心,那就是财色双收呀! 一时间,众多世家公子斗志昂扬,暗下决心,一定要拿出自己最英俊、最潇洒的一面出来,战败群雄,夺得美人归! “五公子一路辛苦,能前来参加百花宴,真是我徐州士子的荣光呀,在下陈家”,这是嘘寒问暖型的。 “五公子仪表不俗,风流潇洒,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在下曹家”,这是拍马奉承型的。 “五公子面如桃花,颇有一见如故之感,莫非前世之时,你我就曾相识,这才换来今生的一见”,这是喜欢玩宿命论的。 士族公子们纷纷拿出多年苦练的泡妞绝技,明枪暗箭,花样百出,发动了潮水般的攻势 “多谢盛情!三生有幸!” 甄宓一边拱手向众人还礼,还不忘偷偷转头,狠狠白了身后的萧逸一眼,“你学学人家,甜言蜜语,柔情无限,这才士族才子的风范呢,那像你,就知道霸王硬上弓,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 “三人行,必有我师啊!” 萧逸是个虚心学习的人,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他把耳朵树的高高的,专心听着这些士族公子的泡妞宝鉴,听到精妙之处,不禁心中暗暗叫绝! “人比人,气死人,自己真是笨呀,当年上大学的时候,要是有他们一成的功力,别说是班花、系花,就是最漂亮的校花,也能一亲芳泽呀!” 不过吗,萧逸还是个小心眼的男人,他跟在甄宓身边,凡是想靠过来的男人,无一例外都被他巧妙地挡住了,而且还将这些人的名字、家世记了个清楚 小子们,先别得意,等到秋后算账的时候,谁多看了我的女人一眼,我就扒他的一层皮,谁要是动了坏心思,我就把他破腹挖心,用盐腌制起来做成腊肉 “小心眼的男人,你们得罪不起滴!” 重感冒了,好难受,请读者们也注意保暖,冬天快来了! ...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百花宴 上 推荐阅读: ? “五公子请看,这盆就是号称‘月月红’的月季花,又被世人尊称为‘花中皇后’,花开四季,美景不断,就像公子你的容颜一样,青春永驻,长盛不衰~~~” “五公子请看,这盆是‘幽谷芷兰’,花香怡人,媚而不俗,号称‘天下第一香’,就像公子你的气质一样,领袖群芳,香飘万里~~” “五公子请看,这盆是杜鹃花,花开似锦,美丽可人,就像您的皮肤一样~~~~” “五公子请看,这盆是狗尾巴花,毛茸茸的,小巧可爱,就像~~就像……,混蛋,那个不开眼的把狗尾巴花也给般来了,赶快给我扔出去~~” ……………… 以三大公子为首,众多世家子弟就像群星捧月一般,将甄宓簇拥在中间,不停的介绍着百花宴上各种名贵的花卉,同时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名为赏花,实为夸人,就为博取佳人的欢心一笑,幸亏他们这些人没有尾巴,否则早就跟小狗一样,摇晃个不停了! 甄宓出身名门,心智过人,又自幼接受过良好的世家子弟教育,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在花卉的培育和欣赏上也颇有造诣,因此应付起这些士族子弟来留刃有余,谈笑风生,挥洒自如,偶尔一两句点评,更是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于是乎,在‘富婆、美女’的两大头衔之外,很自然的又戴上了一顶‘才女’的桂冠! 相反的,一直默默跟在后边的萧逸倒是大开眼界,暗中长了不少的见识,如果是冲锋陷阵,弯弓射雕,他自然谁也不惧,可这种精神文化上的东西,没有几代人的传承是根本积累不下来的,如此看来,自己顶多是个暴发户,要想以后让自己的家族也都变成高雅之士,还须多多努力呀! 其实办法也简单,要想让萧家成为当世名门,只要多娶几个蔡文姬、甄宓这样的才女兼美女,以后子女们自然会熏陶到这些古典文化,到时候谁敢说‘无愁侯府’不是诗书传家的名门? “这就叫做‘夫人传承’,借别人的窝,下自己的蛋,孵化出来的小鸡,自然是姓萧的~~嘿!嘿!”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几个女人的肚子怎么就一点动静也没有呢,莫非是自己努力不够?看来晚上还得跟宓儿再好好探讨一下,多多耕耘才是王道呀!”想到这里,萧逸的小黑脸上不禁露出阵阵的坏笑…… ……………………… 百花台上,除了这些士族公子,还有从徐州各地青楼楚馆里赶来助兴的歌姬、舞女,她们一个个描眉画眼,穿上最艳丽的服饰,此时正在凉亭中歌舞弹唱,尽力显示自己的无限风情,一双双狐媚的眼睛就像长了钩子一样,不停的向人群中抛去,希望能钩上一个如意郎君来! 她们的目标自然不是萧逸那种穿着侍从服饰的人,虽然那些侍从里不乏相貌英俊的小郎君,可是在这个等级森严,讲究上下尊卑的时代里,男人拼的不是脸,而是出身和本领! 在女人的眼中,一个能在沙场上纵横驰骋的丑八怪,远比一个相貌堂堂的绣花枕头更加可爱,也更加可靠,拼脸,那是女人才需要做的事,至于男人,拼的是实力! 她们的目标也不是处在众人核心的‘五公子’,歌姬们做的就是迎来送往,看人脸色吃饭的活计,每日里阅人无数,一个个眼力练的毒辣无比,早就看出这个‘五公子’是位女娇娘了,甚至还微微有些嫉妒,就那副身段和神韵,如果换上女装,绝对能艳压群芳,那里还有别人卖弄风情的资格! 这些歌姬们真正想勾引的,是三大公子那样的士族子弟,只要自己能入了他们的眼界,并被带回府中,纳为妻妾,那么机会就来了,因为这是一个‘母以子贵’的时代呀! 秦汉时代的女人,要想上位,最佳的捷径就是嫁给一个有权势的男人,然后再生下一个同样有权势的小男人,换句话说,就是靠着自己的肚皮上位,能生儿子,能生许多儿子,这就是一个女人最大的资本。 比如秦始皇的生母赵姬,原来不过是大商人吕不韦买来的一名侍妾,出身极其卑微,后来又像一件物品般送给了秦王子-异人,可是人家的肚子争气呀,春风一度,就生下了一名男婴,就是后来的秦嬴政,水涨船高之下,赵姬就变成了赵太后,享受无上的荣光,天下之人,谁还再敢拿她的出身说事? 这样的例子在历史中数不胜数,正应了那句话,“一旦日后我儿当了皇帝,谁还敢说老娘当初是出来卖的?” 所以这些歌姬们经常用那些前辈的光荣事迹来激励自己,大家都是女人,都是靠脸蛋吃饭的,只要自己的运气好,肚子再争气,日后未尝不可飞上枝头变凤凰,太后国母之类的不敢想,当个太守夫人,侯爷夫人总是有希望吧! 所以歌姬们也在赌,赌自己的眼力,看看这些士族公子们,谁以后前程似锦,能够封侯拜相……,谁又是短命夭折,早晚被推出去‘咔嚓’一刀! 而赌注就是她们的身家性命,赌对了,跟着荣华富贵,一生平安,赌错了,对不起,砍头的时候您就跟着一起去吧,那就‘陪法场’的,所以她们全把眼睛瞪的大大的,务必要看清这群‘王八蛋’以后到底会孵化出什么东西来,是龙?还是虫? “嗯,那个小白脸不错,模样俊俏,人看着也聪明,可惜,就是身子骨单薄了些,恐怕不是长寿之人,嫁给他,十有**是守寡的命,不要~~~” “后面那个壮硕的家伙也不错,虎背熊腰,仪表不凡,以后是个当将军的好材料,可他那双眼睛不往我们姐妹身上看,老是盯着那些小白脸做什么,还流口水,莫非~~呕……” “诶!……那个小黑脸也不错,身材高大,狼背蜂腰,目光如电,一看就是人中龙凤,可惜,他穿的是侍从衣服,也是个伺候人的小角色,恐怕……” ………………… 能让这些歌姬看中的人,必须够聪明,够强壮,这样才有前途,可也不能太聪明,太强壮,否则不好控制,最重要的是你老是不死,老娘什么时候才能当家做主呀? “我的老天爷爷,到底谁才是自己的如意郎君呢?” 歌姬们目光如电,在上百名世家公子中来回穿梭,就跟挑选优良种马也没什么区别,期间,她们也数次看到了萧逸,眼睛顿时就是一亮,可等到看清他身上的服饰时,心中又凉下去半截,草根逆袭的故事不是没有,可真能遇到的又有几个,还是挑个根基好,有前途的吧~~ 天下大事,没人能比商人看的更准,因为他们要从中赚钱! 芸芸众生,没人比歌姬看的更准,因为她们要指着男人吃饭,如果一群歌姬都看中了一个男人,那他不是救世的英雄,就是乱世的枭雄! 不过挑来挑去,不少歌姬都发现,自己的眼睛总是有意无意的被那个小黑脸吸引过去,尤其是当他摸着鼻子对那些士族公子微笑时,那感觉就像是一头斑斓猛虎,混入了羊群中,随时可能会张开血盆大口,饱餐一顿! “是我们眼花了?还是奴家真的看到一头披着羊皮的猛虎呀?”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三章百花宴 中 推荐阅读: ? 百花宴,观百花,经过几番初赛、复赛,最后还要评选出‘花中魁首’来,其实不用比大家也知道,真正有资格进入决赛的,只有三大公子而已,这场比赛,与其说是在比花,不如说是在比权势,比财力,只要腰板够硬,还怕弄不来一盆好花吗?或者,谁又敢说他的花不好? 可问题又出现了,人有三位,花有三盆,可是‘花魁’却只能有一个,谁优谁劣,谁胜谁负,这就需要一位势力够大,地位够高,背景够硬,又能得到大家一致认可的人来做裁判了,于是乎,‘五公子’-甄宓就得到了这份荣幸,原因也很简单,这场‘百花宴’,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她才招开的吗! 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三大公子为了夺得花魁的荣耀,纷纷鼓动如簧之舌,开始吹嘘起自己手中的花卉来! “五公子请看,在下这盆是兰花之中的极品,名为‘金边虎皮兰’,花瓣如粉,清香怡人,但最重要的还是它的枝叶,挺拔峭立,高耸向天,还带着一层金边,就像一根根军中的令箭一样,挥斥之间,千军万马********,堪称‘花中霸主’,最适合我辈青年英杰观赏了! 第一个出场的是曹宏,至于他的那盆‘金边虎皮兰’吗,与其说是在赞花,不如说是在夸人,他们曹家世代戎马,在三大公子中,也是他的武艺最高强,身体也最魁梧! 这番话的潜台词就是,“大美女呀,你看看我是多强壮,多威武,多有安全感呀,这才是男人中的男人,选丈夫的不二标准,至于另外两个小白脸,中看不中用,直接忽视掉就可以了咩~~” “呵呵!”甄宓微笑着点点头,似乎很是赞赏的模样,却一句认可的话也没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她的心中早已有了决断,这盆花倒是不错,可是人吗? “说什么威武雄壮,你有本姑娘身边那个黑脸的家伙强悍吗?纵横草原,傲视群贼,刀山枪林之中谈笑风生,与之相比,眼前的曹宏也就是个绣花枕头罢了,最多里面的米糠装的多了一点,根本不值一提!” “五公子请看,在下这盆‘九瓣茶花’,乃是花中异种,寻常的茶花皆为红、粉二色,可它的花瓣却是纯正的金黄色,而且形状浑圆如眼,故而又得一个称号~~‘金钱眼!’” 第二个说话的是糜威,指着一盆枝叶繁茂,遍体金黄的茶花很是得意,“此花原产于深山绝壁,被采药人偶然发现,又费了好大的力气,这才整颗挖出,移植了回来,被世人称为天赐神花,都想要得之而后快,在下不才,也是用了整整两千金,又托了不少人情,这才购买回来,一向藏在家中,视如珍宝!” “两千金?糜公子真是大手笔,大气魄呀!” “看来糜家底蕴犹存,不可轻视啊!” “谁说不是,财阀就是财阀,钱可通神呀!” ………… 听说这盆茶花竟然价值两千金,周围的人群中顿时响起一片惊叹声,“我得乖乖呀,这个价钱,都够买一座大大的庄园,或是几百名青年奴仆了,如今却用来买一盆茶花,糜家真不愧是三大财阀之一,家底雄厚呀!” 看着众人惊诧的模样,糜威也是一脸的得意,他不惜重金也要把这盆‘金钱眼’弄到手里,就是为了在‘百花宴’上一鸣惊人,也让那些士族们都看看,糜家虽然一时遇到了困难,但雄风犹在,不是谁都能上来咬一口的…… 当然了,他更是为了让甄宓动心,甄家是财阀,糜家也是财阀,两个最大的财阀之间联姻,那才是天作之合呢,而且本公子风流潇洒,甄小姐相貌出众,怎么看,怎么合适呀~~ “呵呵!~~呵呵!” 再看甄宓,又是赞赏的点点头,却依旧一言不发,身为甄家的实际掌控着,她每天过手的钱财数以万计,所以对黄白之物反而是最没有感觉了,尤其是提到‘金钱眼’三个字,就一个感觉~俗! 再者,有钱不是本事,能自己挣来钱那才叫本事呢! 糜家虽富,不过是躺在祖先的功劳簿上混吃等死罢了,早晚有衰落的一天,真要说道能挣钱,能挣大钱,甄宓的目光不由的又瞟向了身边的萧逸,挥手为云,覆手为雨,草原商道上可还有他的两成份额呢,那才是真正的有钱人! ……………………… “哈哈!二位贤弟都展示过了,如今看看愚兄的手段吧!” 陈肃大笑着走上台来,前两个竞争对手费尽心机,也没能博得美人一赞,看来今天这‘花魁’的荣耀非落入自己手中不可了。 在他身后,四名侍从抬着一个大号的彩色陶盆,里面赫然是一株五尺多高,形如皇冠的牡丹花,此时花开正艳,足有数十朵之多,远远望去,就像一盆燃烧的烈焰,又像是帝王头上的皇冠! “牡丹者,又号‘富贵之花’,国色天香,高不可攀,正所谓‘牡丹一开,百花失色’,乃是天生的王者,而这盆‘九焰王冠’,花开九层,红如旭日东升,艳如美人薄唇,乃是王中之王,今日花魁,非它莫属!” 陈肃很自信,不只是对花,更是对人,他们陈家一连两次政治投机成功,如今已经成为‘徐州第一门阀’,不但有权,而且有钱,沿海的煮盐已经完全落入他们家族手中,那都是‘白色的金子’呀,而且取之不尽,用之不完,只要再过上数年时间,完全可以成为新一代的财阀,彻底取代糜家,到那个时候~呵呵~,这徐州,也就该改姓‘陈’了! 三盆名花,三位公子,都已经展现了自己的底蕴,现在谁胜谁败,就看甄宓如何抉择了,这可是一个非常不好做的抉择呀! 因为无论她选择了谁的花卉,都会因此得罪另外两位公子,这对于初来徐州,正准备开拓商路的甄家而言,无疑是不明智的。 至于那位获胜者,同样也是个麻烦,甄宓敢保证,今天只要自己稍微倾向于三大公子中的任何一个,明天徐州的士族圈子里,就会传出两家将要联姻的流言,而且会越传越广,越说越真,最后她就是想站出来否定都做不到了,这就叫‘既成事实’,士族们常用的一种手段! “怎么办?真是进退两难,无路可走了!” 再聪明的女人也需要一副男人的肩膀来依靠,甄宓虽然面对难题,心中却一点也不害怕,本姑娘也是有男人的,而且还是一个智勇双全的男人! “小易,这些花卉里,你觉得那一盆可称做花魁呀?”小手一伸,甄宓终于把自己的‘杀器’拿了出来,‘小易出马,一个顶俩!’ “这个嘛,以我之见,三盆花卉虽然名贵非凡,开的也甚是艳丽,却均是称不上‘花中魁首!’萧逸何等人物,最擅长的就是在没有出路的时候,杀出一条出路来,他很快就想出了应对的办法,“三盆花卉,三位公子,在哥的眼里,一个也看不上!” “哗!……” “大胆!” “放肆!” 百花台上顿时就是一片大哗,‘五公子’身边这个黑脸小侍从好大的胆子,这番话一出口,就等于在狠抽三大公子的脸面呀,看今天这事如何善了! 萧逸也不反驳,只是向百花台的一角走去,刚才赏花之时他就看到了,那里有一盆很不起眼的菊花,与那些春季盛开的百花不同,这时候的菊花,形容枯萎,连叶片都没有几枚,毫无生气可言,因此被遗忘在角落里,根本没人愿意多看它一眼! “这才是花中魁首,天下无双!”将那盆‘九月菊’往三大名花前面一放,一枯一容,甚是明显,不过吗,萧逸摸着小脸轻轻的念道: 待到秋来九月八, 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 满城尽带黄金甲! 观花如做人,不看谁先笑,也不看谁笑的最得意,而是看谁能笑到最后,那才是最好的笑容呢,不过吗,萧逸的目光在人群中轻轻一扫,“这里的人,恐怕很多都活不到金秋九月了吧……” 三大公子呆住了……“深不可测!” 众多士族子弟呆住了……“这家伙是妖孽!”! 那些莺莺燕燕们也呆住了……“我们没看错人!” “哈!……哈哈!” 唯有甄大小姐仰天大笑,笑的是那么得意,那么骄傲,“这就是我看中的男人,平凡之时,寂寞无声,一花开放,天地俱萧!”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七十四章百花宴 下 推荐阅读: ? 以巧破力,一盆小小的残菊,竟然完胜了三盆价值千金的名贵花卉,这让士族公子们的心中极度不爽,却又挑不出什么毛病来,‘西风一起,百花俱残,唯有秋菊一枝独秀,它不为王谁为王呀?’ 当然了,让众人更加不爽的还是萧逸,早就听说‘五公子’身边有一名小黑脸侍从,不但武艺高强,而且还会赶车、会医术,如今这首《咏菊》一出,看来他的文采也不错,真可谓多才多艺,真不知道是从那找来的这个妖孽? 一些士族公子甚至起了心思,决定宴会后跟甄宓商量一下,能不能用重金把这个侍从买过来,带在自己身边,这就等于多了个作弊器呀,能打架,能赋诗,还能妙手回春,以后夜夜**,就不愁没药物进补了…… 他们不知道的,其实萧逸最擅长的事情是~~暖床,至于他在甄宓心中的份量,那可是珍珠长腿--‘活宝贝儿’,多少钱也不会卖的! 看着众公子或嫉妒,或炙热的目光,萧逸知道,自己的计划成功了,他之所以小试身手,用一盆小小的菊花刺激下这些人,就是想挑起他们的争斗之心,男人都是好面子的,尤其是在一位大美女面前,更是把面子看的比天还大,不争回来绝不罢休! “小羊羔们,发怒吧,咩咩乱叫吧……,只有这样,哥才能把你们的底牌看清楚,以后下刀的时候,才能直取要害,一刀断喉!” 果然,士族公子们一致把萧逸看成了公敌,想尽一切办法,也要把他的威风打压下去,比诗赋看来是不行了,这首《咏菊》一出,就知道人家肚子里的墨水有多深,比武艺估计也没有胜算,看人家那身板,那拳头,估计一个能揍他们一群,至于比医术,那更是找死,‘圣手小神医’的名头他们可是听说过的~~ ‘田忌赛马’的故事谁都知道,以己之长,攻敌之短,要想取胜,就得来点对方不会,也接触不到的东西,那就是政治内幕! 这个时代消息闭塞,普通人只知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参政、议政,那是士族们才有的特权,在这方面,众公子自信绝对可以碾压一位小侍从! 于是乎,‘百花宴’的风向立刻为之一变,青楼花魁也不选了,吟诗作对的事情也放弃了,原本风流倜傥的公子哥们,摇身一变,全成了忧国忧民的忠心士子,一个个谈论国政,悲天悯人,恨不得立刻出仕,展露胸中的抱负,平定这个乱世,如此才能显示出自己大丈夫、男子汉的气魄! “诸位可曾听说,咱们徐州新上任的州牧大人失踪了,众位官员在驿站里接到的是一辆空车!”身为财阀,糜威家中商队众多,消息也最灵通,立刻开始谈论起最近发生的大事。 “岂止是失踪,据说还顺势拐带走了吕布的妾氏和女儿,大小通吃,寡廉鲜耻,真亏他能做的出来呢!”曹宏和萧逸有杀父之仇,现在他老子的头骨还在人家的宝库里陈列着,虽然他无力、也无胆去报仇,但有了机会,当然要狠狠抹黑一下了! “好好的州牧不做,竟然中途遛掉了,你们说这位州牧大人是怎么想的,莫非他突然傻掉了不成?” “呵呵,他才不傻呢,相反,此人狡猾的很,徐州,乃是我们士族门阀的徐州,陶谦、刘备、吕布,一连三任州牧,还不是像木偶一样被随意摆弄,他是有自知之明,知道州牧的位子根本就坐不稳,干脆就不去坐了,带着两个美女跑回许昌去享受艳福了~~” “哈哈,言之有理~~” “没错,什么鬼面萧郎,也不过如此吗……” 一众士子无不拍手称是,徐州的情况他们太清楚了,五郡,六十二县,上到太守,下到县令、县承,那一个不是士族子弟出身,根深蒂固,不可动摇,只要士族们能团结一致,无论谁坐上徐州牧的位子,他的政令也休想出刺史府一步! 另外,众人也清楚,就像国不可一日无君,徐州同样不可一日无主,那个‘鬼面萧郎’跑了,可徐州牧的位子不能空下来呀,肯定会有一个人递补上去的,而且人选也不难猜,就是广陵太守--陈登! 据小道消息,徐州士族内部经过一番谈判,已经做出了决议,再过几天,就会集体上书许昌的曹丞相,推举陈登为新的徐州牧,先把声势造出去,然后再花些金钱,在朝廷里疏通关系,此事不难成功,毕竟曹操也得需要有人给他治理徐州不是! 想到这里,众人再看向陈肃的目光就不一样了,一旦徐州姓了‘陈’,他就是堂堂的州牧公子了,按照朝廷的习惯,封个爵位是必然的,甚至再过个一二十年,下一任的徐州牧,他就是不二的人选呀,家天下……不都是如此吗? “哈哈,诸位放心,徐州永远是士族的徐州,我们陈家,不过是替大家多操劳一些政务罢了!”陈肃说的很谦虚,可小脸笑的比菊花还要灿烂,如果两边不是有耳朵拦着,估计他的大嘴能裂到后脑勺去,连小舌头都快吐出来了! “对了,三天之后,就是家祖的八十大寿,届时还请诸位光临寒舍,喝杯水酒,同时商量一下徐州日后的政务!” “一定,一定!我等必然到场,再给老人家磕几个头拜寿才是,八十高龄,真是多福多寿之人呀!” 一众士子们纷纷抱拳回应,其实大家也清楚,拜寿只是一方面,实际上陈家是要趁机树起大旗,准备正式的主政徐州了,这不过是让大家过去拜码头罢了,可又谁敢不去呀? “五公子,这是寿宴的请柬,届时请你无论如何也要前来饮上几杯,好让我陈家一尽地主之谊!”陈肃从怀中摸出一张烫金请帖,双手递了过来,俨然是以徐州之主自居了,同时还不忘轻蔑的瞟了萧逸一眼,“你聪明如何,本领又如何,在强大的士族面前,还不是只蝼蚁吗?” 萧逸很自然的底下了头,还退后了半步,身子微躬,双手前探,做出一副卑微、听话的模样,似乎已经认识到了自己和士族之间巨大的差距,完全任命的样子! 不过吗,如果有山中的猎户看到他的动作,肯定会想起来,猛虎在扑取猎物之前,也会先把身子向后退一退的,只有如此,进攻才会更加凌厉! “多谢世兄邀请,小弟届时定然前往拜寿!”甄宓收下请帖,双手抱拳回礼,不过一双眼睛却全飘到萧逸身上了…… 刚才士族公子们的谈话她也听了个清楚,徐州牧失踪了,还带走了一大一小两个漂亮的女人,而且据说这位州牧大人很年轻,很彪悍,脸长的也很黑~~ 巧合吗?还是…… …………… 百花宴结束了,众人各自回家,准备三天后的陈府大寿,到时候不但要去,还要送上一份体面的贺礼才行呢? 一路之上,甄宓一言不发,就那么呆呆的坐在香车里,时而低头沉思,时而抬头看看赶车的小易,原本清澈的目光中满是迷茫,可能吗?还是自己瞎猜?难道真的是他? 回到万金堂,斥退了所有人,又让小竹在外面看守好门户,一男一女面对面做好,互相对视起来,熟悉的陌生人呀! “你到底是谁?”甄宓的声音有些颤抖,甚至是害怕,一股无名的恐惧笼罩了她的心头! “呵呵,我是小易,是你的男人!”萧逸自然不肯让佳人受惊了,上前将她抱在怀中,轻拍后背,安抚情绪! “你真的是小易吗?我的男人?” “当然了,无论何时何地,我永远是你的小易!” “拉钩!” “拉钩?……好吧,拉钩,一万年,也不变!”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五章陈府寿宴 推荐阅读: ? 与那些四四方方的城邑不同,广陵郡城是长方形的,东西长,南北窄,城外四角建有地堡,城西有一座小土山,型如柱台,城东有河水流淌,直通大海,在风水学中,这是‘玉柱擎天,青龙吸水’的格局! 整个布局位置最好,风水最佳的地方自然是城东的龙首了,据说居住于此的人,可以大富大贵,公侯万代,广陵‘第一门阀’陈家的府宅就坐落于此,而且占地广阔,亭台楼阁,奢侈豪华,家族产业更是遍布城中各处,以至于民间有‘广陵郡,陈半城’的说法! 三天时间,弹指既过,陈老太爷的八十大寿到了,广陵郡内的官商士绅,名人雅士,纷纷登门拜寿,就连徐州各地的士族门阀们,也全都派出族中重要人物,携带重礼前来,一时间,车水马龙,热闹非凡! “琅琊郡,曹家长公子前来拜寿~~” “东海郡,糜家长公子前来拜寿~~” “下邳郡,田家长公子~~” ……………………………… 按照士族们的习惯,一家之言是轻易不会离开老巢的,所以前来拜寿的基本都是家族中的长子长孙,这样既可以锻炼年轻人的外交能力,又不失了身份礼数,一举两得! ……………………………………………………………………………………………………………………………… 陈府,大堂内! 老寿星陈珪身穿大红色百寿袍,头戴五蝠玉冠,脚蹬云纹软靴,高居上位,正与前来拜寿的一众世家公子们交谈,还不时的传出爽朗的笑声,透着浓浓的得意! 陈珪今年已经八十岁了,依然齿牙齐全,面色红润,洁白的须发梳理的很是整齐,说起话来,声音洪亮,思维敏捷,看那副精神劲,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就是再活个一二十年都不成问题的! 秦汉时期,因为饮食、疾病、灾害……,等各种原因,国人的寿命普遍短暂,正所谓‘人活五十不称夭折’,意思是活的够本了! 能活到七十岁,就很是稀少了,这样的老人,整个国家都有供养他的义务,至于八十岁,更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可以随心所欲,不受大汉律法的束缚了,无论是偷盗、强奸、杀人,都不会受到制裁,等于有了一块免死金牌! 陈珪活了八十岁,他这一生,举过孝廉,当过太守,荣华富贵,锦衣玉食……,几乎全都享受到了,再看看身边那一大群的孙辈、重孙辈的孩子,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如果说真有点什么遗憾的话,就是自己的八十寿宴上,缺席了两个人,一个是他最得意的儿子陈登,那位朝廷委派的州牧大人失踪了,陈登如今正坐镇徐州城,暂代州牧职位,负责处理一切大小政务,实在无法脱身,或者说他也不愿意离开,陈家人可是日夜期盼着把那‘暂代’二字去掉呢! 另一个没出现的,就是他最为宠爱的私生子--东鱼,前几天委派他去沿海的渔村收购海盐,结果一去不回头,捎带着还有一队手下也跟着失踪了,陈家的仆人们搜遍了附近的渔村,可就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件事让老陈珪的心头蒙上了一层阴云,自己的种子,自己清楚,如果不是出了意外,东鱼绝对会跑回来在寿宴上讨好卖乖的,他到底出什么事了呢?莫非广陵郡内,还有人敢对陈家下手不成? “河北甄家-‘五公子’前来拜寿!” 随着司礼官一声高喊,无论是沉思的陈珪,还是正在宴饮的宾客们,齐齐把目光投向了大堂正门,甄家‘五公子’来到广陵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前几天还参加了士族公子们举办的百花宴,不过那只是轻轻敲击了几下徐州的士族圈子而已,今天才是真正的登台亮相呢! 众人瞩目中,只见红光一闪,一名貌似天仙,气质高雅的妙龄女子缓步走了进来,正是大名鼎鼎的河北甄家~‘五公子!’ 甄宓一改往日的贵公子打扮,而是换了一身大红色的广袖长裙,上面金丝盘绕,绣着各种精美的百花图案,将原本就很修长的身材,衬托的更加美妙三分。 再看头上,发髻高盘,戴着长长的金步摇,俏脸上微微施加了些薄粉,樱桃小嘴上还抹了一点胭脂,配上精致的面容,典雅的气质,真有如天仙下凡一般! “仙女呀,真是仙女下凡了~呜呜~~” “这就是甄家‘五公子’呀,闻名不如见面,见面更胜闻名呀~~” “若能娶妻如此,夫复何求?” 大堂里顿时响起了一片的喧哗声,与会宾客们或是目瞪口呆,或是口水长流,无不为眼前的佳人所折服! 就连主坐上的陈珪,都不禁捋着长髯,频频点头,“果然是国色天香般的女子,更加可贵的是,此女聪慧过人,一手掌控着甄家的商路,活活就是一座会走路的金山呀!” 人们的目光全被甄宓所吸引,至于她身边负责托着裙摆的侍女小竹,和捧着礼盒的小黑脸侍从,自然被无视了,红花当前,谁看绿叶呀! “河北甄家五女~甄宓,前来拜寿,恭祝陈老太爷,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长裙飘摆,甄宓轻轻的万福行礼,一边的小竹则是恭敬的跪倒叩首,而另一边的小黑脸侍从,却是腰板笔直,膝盖坚挺,丝毫没有行礼的意思,反而用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扫视起宴会上的宾客来,就像看一群待宰的羔羊! “呵呵,五公子大驾光临,寒舍蓬荜生辉,老夫亦是深感荣幸呀!”陈珪双手虚抬,示意免礼,心中却在暗暗盘算,“这样的才色双绝的女子,如果能成为自己的孙媳妇,那就再好不过了!” 两家一旦联姻,陈家不但可以趁机得到巨额的财富,更能够通过关系,攀上河北霸主-袁绍那颗大树,当今天下,虽然是群雄争霸,但明眼人都看的出,有能力一统中原的只有两个人,‘非曹既袁’,陈家要想左右逢源,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明属曹操,暗通袁绍,这样将来无论谁胜谁负,他们陈家都可以屹立不倒,甚至是更近一步,成为天下间最顶级的门阀,高居朝堂,位列三公,也并非不可能呀! “哈哈!~~若能如此,老夫死亦无憾!” 想到得意处,陈珪不禁仰天大笑,可笑到一半,又笑不出来了,因为他一眼就看到了甄宓身边那个,站的稳如山岳的小黑脸侍从,二人的目光在空中一碰,顿时闪出无数的火花! “老夫听闻五公子身边有一位‘圣手小神医’,莫非就是此人?”陈珪一生阅人无数,可是这样气质诡异的人,却是头一次见到,远看如山岳,近观似深渊,变化莫测,云雾缭绕,似乎还有淡淡的杀气溢出! “侍从粗鄙无礼,老太爷莫怪!”甄宓口中道歉,还责怪的向身边白了一眼,不过那目光之中,却是七分爱惜,三分微嗔,与其说是发怒,不如说在跟情人撒娇呢! “无妨,当世奇人,必有出奇之举!”陈珪先是大度的摆摆手,接着话锋一转,“老夫近年来体弱多病,正需要这么一位名医圣手调养身体,不知五公子肯否割爱呀?” 活的越久的人,就越是怕死,陈珪虽然八十岁了,可他巴不得再活个百八十年呢,好继续享受荣华富贵,所以平时对养生很看重,除了四处收集天材地宝之类的药材外,就是在家中养了不少的名医,专门为他问诊把脉,调理身体,如今遇到这样一位神医,自然不肯轻易放过了! “多谢老太爷夸奖,不过此人小女子还有大用,实在无法割舍,还望见谅一二!”甄宓回答的很委婉,心里却在开骂了,“你个老不死的,要抢本姑娘的暖床人……” “呵呵,无妨!无妨!缘分到了,自然会过来的!”陈珪一语双关,只要甄宓成了自己的孙媳妇,这个小神医作为陪嫁的侍从,还怕进不了他的府邸吗~~ 众人正谈笑间,府邸中的大管事陈福突然撒腿如飞的跑了进来,一路上撞开了无数拦路的侍从、丫鬟,几乎是一个跟头栽到了陈珪的面前“老太爷……大事不好了~~” “大寿之日,如此慌张,成何体统?”陈硅一脸的温怒,难道广陵郡的天塌下来了不成? “回老太爷的话,征西大都督的车驾突然进城了,如今正一路向咱们府邸驶来,说是要给老太爷拜寿的!” “什么?……鬼面萧郎来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六章完美亮相 “呜呜!咚!咚咚!” 号角长鸣,战鼓如雷,一队玄甲铁骑高举着征西大都督的旗帜,自广陵城东门而入,杀气腾腾的直奔陈家府邸而去,沿途的军民纷纷避让,谁也没有想到,鬼面萧郎真的来了! 陈府,大堂上,刚才还高谈阔论的宾客们全都慌神了,别看他们平时张牙舞爪,极尽抹黑之能事,可那位杀神真的出现时,这些士族子弟们全都变成了兔子胆,如果地上有个洞的话,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钻进去,宁遇阎王,莫惹萧郎,这可是无数人用生命换来的教训呀! “慌什么,鬼面萧郎也是人,他还能生吞了老夫不成,肃儿,你去府门前迎接一下,看看这位大都督来此有何贵干?” 到底是活了八十年的老狐狸,关键时刻,老陈珪还能稳住阵脚,他一面让孙儿出去试探虚实,另一面让大管事陈福暗中传令,府中所有护卫、仆从,一律手持刀枪听令,以防不测! “诺!”陈肃答应一声,立刻向府门处跑去 可他刚出了大堂,就听到一阵惊呼声,府中的侍从、丫鬟们四下躲避,一队玄甲军已经硬闯了进来 为首的是一名身高九尺,腰阔十围的壮汉,身披黑色镔铁战甲,手提一双大铁戟,面貌凶恶,杀气腾腾,仿佛人熊化形一般,目光一闪,那些陈府的护卫们就吓的屁滚尿流,根本不敢阻拦! 那些有见识的人知道,这位壮汉就是人称古之恶来的典韦,曹营中有名的悍将,双臂一晃,力有千斤,每次出战,都是先锋官的不二人选,人挡杀人,神挡杀神,厉害极了! 这队人马一直来到大堂前的庭院中站好,典韦随即向旁一闪身,又走出两名身背弓箭,手持弯刀的悍将来,正是中军官小斌、宿卫官曹性,此二人一向负责大帐的护卫任务,与大都督形影不离! 二人目光冷峻的向大堂里看了看,随即左右一闪,一道黑影从他们身后闪电般冲了出来 堂上众人连忙聚拢目光观看,原来是一匹墨烟驹,此马头至尾长一丈有余,从蹄到项高有八尺,嘶鸣咆哮,声如龙吟,四只铁蹄踏在庭院的青石板上,咚咚作响,火星四射! 再看马背上马背之上,空无一人! “嗯,什么意思?不是说大都督来了吗?为何只见战马,不见人影呢?” 大堂上的人们一阵的发呆,大家瞪大了眼睛,就是想看看这位鬼面萧郎的风姿,结果什么也没看到,莫非这位杀神又玩了一次失踪不成? “请大都督上马!” “请大都督上马!” 口号响亮,整齐划一,玄甲军士兵们齐齐躬身行礼,而他们行礼的方向,正是陈府大堂! “什么,鬼面萧郎已经来了,而且就在大堂里!” “谁是鬼面萧郎,本公子怎么没看到,莫非他会隐身的妖法不成?” 大堂里的公子们顿时乱做了一团,四下张望,试图在人群中找出那位大都督来,感觉就像是一群小羊羔,突然得知自己的族群里多了一只披着羊皮的恶狼,惊恐、慌乱、不知所措 就连一直稳如泰山的陈珪也坐不住了,一双老眼中精光四射,挨个打量着大堂内的陌生面孔,“人家都摸到眼皮地下来了,自己竟然一无所知,真是该死呀,估计陈家的底牌,甚至是整个徐州士族的底牌,都被人家看的一清二楚了吧” 就在众人惶恐不安的时候,那个一直站在角落里的小黑脸侍从,突然迈步走了出来,一言不发,就那么走出了大堂,来到玄甲铁骑面前,先是微微抬手示意,而后转过身来,面对众人,微笑着摸了摸鼻子,浓浓的杀意透体而出! “参拜大都督!” 一众玄甲军再次躬身行礼,而后冲出数名亲兵,手中拿着战袍、铠甲、头盔、兵刃,开始一件件的披甲着装 螭纹寒铁铠、蚩尤鬼面盔、血浪斩蛟剑,摸着这些冰冷的伙伴,萧逸身上的气势也随之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原来那个人畜无害,一脸和煦的小神医,变成了杀气冲天,指掌千军万马的大都督,前者是救人的,后者是杀人的! “没想到,竟然是他!” “他就是鬼面萧郎、征西大都督、新上任的徐州牧!” 整个大堂里鸦雀无声,谁也没有意料到,一个赶车的小伙计,一个精通医术的圣手,就是那个被他们朝思暮想,深怀恐惧的鬼面萧郎! 尤其是那些参加过百花宴的公子们,个个嘴巴张的能塞进五个鸡蛋去,小舌头都快耷拉到地上了,如果有可能,他们真想早点把自己的舌头割下来,可惜,太晚了,覆水难收,说出去的话也同样收不回来了 “原来是大都督白龙鱼服,驾临寒舍,老夫老眼昏花,未能识得真身,失礼之处,还请海涵!” 陈珪到底是经历过无数大风大浪的人物,第一个就反应了过来,从座位上站起,上前几步,双手抱拳行礼,脸上一丝一毫的波澜都看不到,事到如今,惊慌是没用的,人家出招,咱就接招,虽然输了先手,可最后谁胜谁负还不一定呢! “呵呵,岂敢,陈老太爷八十大寿,身为晚辈的理应尽一份心意才是,刚才一时疏忽,如今正好补上,请老太爷端坐受礼吧!” 说话间,萧逸面带微笑,右手在前,左手在后,毕恭毕敬的行了一礼,“恭祝陈老太爷福寿安康,长命百岁!” “哗!哇!哇!他竟然” 看到萧逸抱拳行礼,堂上众人无不大惊失色,有些人甚至惊呼出声了,不是欢喜,而是惊吓的,至于陈珪,更是一张老脸变的毫无血色,身体都颤抖起来! 中国有章服之美谓之华,有礼仪之大故称夏自从周公定礼以来,国人就有了一套完整的礼仪体系,必须严格遵守,一丝一毫也错不得,一个手势打错,表现出来的意思,可能就是完全相反的! 就以抱拳行礼来说,晚辈向长辈行礼,或是朋友之间行礼,必须是左手在前,右手在后,掌拳相握,这才是尊敬、恭喜的意思。 如果反过来,右手在前,左手在后,那也是一种礼节,一种只有在丧礼上才会使用的礼节,意思是“您早登极乐,一路走好!” 如今,萧逸行的就是右手抱拳礼,口中说是拜寿,其实是在向死人行礼,其中深意,自然谁都明白了,他是要陈珪死,让陈家灭门呀! 看明白这套手势后,士族公子们才一阵惊恐,尤其是那些在百花宴上出言不逊,嘲笑过他的,更是吓的面无人色,生怕这位杀神也冲自己拱手行礼,那就不是礼节,而是催命的阎王帖呀! “本都督军中还有要事急需处理,告辞了!” 说是告辞,萧逸却没转身,而是迈步来到宴席上,大手一伸,把早就魂不附体的甄宓请了出来,而后又向一旁的小竹笑笑,示意她一起跟上,这才领着佳人来到白菜身旁,先将她扶上去,而后自己也翻身上马,就像当年在草原上一样,双人一骑,绝尘而去! “今天的亮相,相当完美,接下来的事情,必然更加精彩!”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七章帐内春风 “天塌了,地陷了,这下大祸临头了!” 陈府,大堂上,欢乐的气氛荡然无存,那些公子们全都沮丧着脸,仿佛死了爹娘一般,就是再迟钝的人也知道,这位大都督要对他们动手了,“怎么办,是束手待毙?还是反戈一击?” 寿宴是进行不下去了,宾客们纷纷起身告辞,呼啦啦的向大门外跑去,谁都知道,陈家要倒霉了,当务之急是立刻把自己洗白,别说继续宴饮了,就是刚才吃下去的都恨不得立刻吐出来,好向那位大都督证明,俺们跟陈家一点关系也没有,连陈家大门冲那边开都不知道! 大部分人都跑了,但有些人是跑不掉的,那些士族公子们全都硬着头皮坐着,门阀之间,全都联络有亲,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再说了,这位大都督的屠刀,对准的可不是一个陈家,而是整个徐州门阀呀! “请老太爷早做决断!” “请老太爷早做决断!” 事到如今,大家唯有团结才能自保,这个道理他们还是都明白的,因此齐齐的把目光投向了主位上的陈珪,是战、是和、是降,您老就拿个主意吧! “怕什么,乱世之中,军阀如水,门阀如石,水走石留,徐州终究还是我们门阀的天下,这次,不过是水势稍微大了一些而已!” 看着大堂里那些空下来的座位,看陈珪一阵的冷笑,人就是如此,有利就上,见祸则逃,只要他们陈家能闯过这道难关,那些跑掉的人就会乖乖的回来跪舔的,而且会更加听话,更加乖巧,说白了,还得自强才行! “肃儿,你立刻快马赶到徐州城,将这里的情况原原本本的告诉你父亲,让他早做准备!” “陈福,你带人立刻监视那位大都督的一举一动,顺便摸清他带来多少兵马,屯住在那里,守卫如何!” “其余众人,立刻将府中所有的护卫、门客、家丁、佃户都集合起来,打开府中武库,发放刀枪弓箭,以被不测!” “诺!诺!诺!” 一声令下,整个陈府立刻忙碌起来,无数人向外跑去,也有更多的人从城中各处聚拢过来,门阀们家大业大,那个不是门客数百,家仆上千,至于依附他们而生的佃户就更多了,如果把这些人都武装起来,那就是一支数千人的大军,足可以在关键时刻,挥戈一击! 陈珪对当前局势看的非常清楚,事到如今,你死我活,与其伸长了脖子等着挨刀,不如奋起一搏,先下手为强,趁着那位大都督刚来广陵郡,立足未稳之机,擒住他,然后让儿子陈登在徐州同时动手,控制住局势,最后再以人质和整个徐州为筹码和朝廷讨价还价,到时候是进是退,主动权就在自己手中了! “呵呵,老夫活了整整八十岁,什么大风大浪没经历过,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也敢跟我斗,让你知道下老夫的手段!” 望着城外,陈珪一阵的冷笑,门阀世家,能够传承长久,除了底蕴深厚外,关键时刻,也得有拼死一搏的勇气。 不过吗,此事风险极大,毕竟鬼面萧郎也不是平凡之辈,所以他把孙子陈肃派了出去,这样一来,如果成功,自是最好,若是出了什么意外,长子长孙俱在外面,就可以逃出生天,日后还能卷土重来,振兴家族,这才是两全之策呀! “过来!” “乖!过来嘛!” “看你往那跑,快点过来!” 夜晚,城外大营,中军大帐里,萧逸正在玩恶虎扑羊的游戏,恶虎肯定是他,至于那只小羊羔吗,自然是可怜的甄大小姐了! 青年男女,初尝鱼水之欢,正是好的蜜里调油的时候,恨不得天天腻在一起,把对方和自己揉到一块才好! 可今天是怎么了,往日里投怀送抱的佳人变的极其不配合,躲躲闪闪,还用恐惧的目光看着自己,弄的萧逸好像在强抢民女似的 不光是甄宓,现在商队里的人都是如此,小竹看到她,吓的色色发抖,差点晕过去,招财、进宝二位更是跪地磕头不止,鼻涕眼泪的请求宽恕,难道自己的名声真的很坏吗? “呜呜!你个坏人、骗子,你还我的小易!”甄宓到底还是没能逃脱虎口,被一双铁臂抱住后,就开始拼命的挣扎,两只小拳头狠命的砸过去,一边打,一边哭! “呜呜” 萧逸也快哭了,不是痛的,而是郁闷的,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自己一没换脸,二没整容,不过就是换了件衣服而已,她怎么就这么大抵触呀! “好了,乖宓儿,你看清楚,我就是小易,是你的男人呀!”为了安抚怀里的佳人,萧逸特意把自己的小黑脸往前凑了凑,还露出一副讨好的笑容! “呜呜你不是我的小易呀!”甄宓睁开哭成桃子般的眼睛,看看面前的小黑脸,又看看对方身上那副甲胄,顿时小嘴一裂,又哭开了 委屈呀,天大的委屈呀甄宓心里的男人,是那个在草原上谈笑风生,喜欢吃锅盔的可爱小易,而不是现在这个身穿甲胄,威风八面的大都督萧逸,虽然是同一张脸,可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吗,所以她心中执拗的认为,萧逸杀了小易 其实甄宓也明白,这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一个能纵横千里草原的铁血男儿,又岂会是默默无名之辈呢,她以前也有过猜测,小易肯定有其他的身份,一个校尉,一个县城,或者是一位将军 谁知道他的真实身份竟然是征西大都督、徐州牧、无愁乡侯,盖世名将,绝代杀神,这个身份也太高了,高到连她都需要仰望的地步,不甘心、委屈、郁闷呀 萧逸自然也知道佳人心里的委屈,连身子都给了自己,却连自己的真实身份都没弄清楚,换成是谁也会万分委屈的,可是自己也无奈呀,当时孤身一人处在虎狼窝里,不隐藏好自己,那就是杀身之祸呀 “好了,好了,我还你一个小易!” 万般无奈,萧逸卸掉战甲,摘下头盔,又脱了战袍,摇身一变,又恢复了那副天真可爱的模样 人吗,其实就是靠衣服区别身份的,什么帝王将相,什么贩夫走卒,大家脱光光之后,又有什么区别,如果站在洗澡堂子里,就是秦始皇虎躯一振,也散发不出王八之气来 萧逸不可以,小易就可以! 男女之间,要想互相信任,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赤诚相对,衣服一件件减少,两个人终于又搂抱在了一起 “呜呜!杀!杀!” “你轻点,哦?”甄宓正俏脸通红的准备认命时,突然听到远处传来阵阵的声响,似乎还有兵器碰撞,和喊叫的声音 “小易,快听听,外面是什么声音?” “没事,大概是风声吧!”萧逸正驰骋的兴起,连头都没抬,含糊的回答了一声! “不对,有人在惨叫,还有喊杀声,你快点出去看看!”甄宓用力推动身上的男人,想把他弄下去,可惜,她这点力道根本就一点作用也没有,相反的,外面的喊杀声越来越大,而且逐渐向大帐逼近过来 “呵呵,宓儿,你知道吗,今晚陈家会派人来偷营劫寨,如今正和我的部下激战!”萧逸的小黑脸上露出一丝坏笑,陷阱早已经布下,就等着虎豹自己跳进来了 “你真是坏到家了,难怪人们都叫你鬼面萧郎!”甄宓长出一口气,双眼微闭,终于放弃了抵抗,一切都在这个男人的掌握之中,包括自己,不认命又能怎么样呢? “哗!哗哗!” 喊杀声越来越近,就像巨浪一般,却又碰到了一道坚固无比的堤坝,任它如何冲击,就是难以逾越半步! “呵呵!来吧,都来吧!” 萧逸也闭上了眼睛,听着外面激烈的喊杀声,闻着浓浓的血腥味,这种感觉,让他万分迷醉,也让他驰骋的更加有力了,这才是男人最大的快乐呀,午夜战场,帐内春风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八章烟消云散 推荐阅读: ? 天亮时分,帐内帐外的战斗都结束了,喊杀声停止,晨风迅速吹散了浓浓的血腥气,新的一天开始了! 帐门一挑,萧逸扭动着腰肢走了出来,昨夜太兴奋了,有点用过了力道,要不是自己年轻力壮,又练了一身的好武艺,今天恐怕就要爬不起来了! 至于甄宓,此时正一脸春意的在帐内熟睡,像只可爱的小猪一样,甚是香甜,如此也好,有些东西确实不该让她一个女人看到! “启禀大都督,昨夜来犯之敌业已全部歼灭,共计3215人,无一漏网!”一身血污的曹性走了过来,昨晚就是他负责守护中军大帐,因为接到的是‘绝杀令’,所以手下一个活口也没留! “一下子就派出三千多名死士,士族门阀的底蕴果然深厚,不过这次之后,他们也该元气大伤了吧?”萧逸满意的点点头,一次血的教训,够他们牢记二十年的,“对了,领头的是谁?” “来人,抬过来!”曹性一招手,几名亲兵抬过一具黑衣死尸来,上面满是箭痕,已经僵硬了,黑纱滑落,露出一张惨白的小脸来,嘴巴大张,死不瞑目! “呵呵,原来是曹宏,三大公子之一,真是个蠢才,死到临头,还给人家当了一次刀使!” 曹宏死鱼一般的眼睛里满是惊诧和绝望,他致死也想不明白,深夜突袭,为什么对方会有防范?为什么会从四面八方涌出那么多人马?还有,自己已经弃刃投降了,他们为什么还要下杀手呢? 带着无数的疑问下了地狱,他也只能做个糊涂鬼了,下辈子投胎,好好学学什么叫‘权术’吧! “大都督,昨夜来犯的人里,不乏那些士族公子,是不是将他们找出来,一家家登门问罪?”曹性从怀里摸出几枚私印,和带着家族纹路的玉佩,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偷营劫寨,腰间带这玩意做什么? “不用了,挖个大坑,所有死尸一律掩埋,至于这些私印,也全都销毁吧,不要留下痕迹!” 萧逸的目的是削弱徐州士族的力量,而不是把他们逼上绝路,都是传承几百年的世家,树大根深,底蕴深厚,真要是全都疯起来跟自己玩命,没个三年五载休想平定下去,那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 还是那句话,杀戮只是手段,统治才是目的,要想徐州五郡之地长治久安,有些事情必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相信经过这次的教训之后,士族门阀也该知道怎么做人了吧! “嗒!……嗒!嗒!”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侍卫长~小斌快马跑来,身上全是浓浓的血迹,手里还提着一颗人头,同样是呲牙咧嘴,死不瞑目~~陈肃! “启禀大都督,末将带人连夜追出八十余里,终于将此人斩杀,特来交令!” “做的好,你辛苦了,下去好好休息吧!”斩草除根,萧逸又岂会想不到这手呢,想跑,没那么容易,不过这只是其中一条祸根,还有另一条必须同样除去! “典韦何在?” “末将在此,请大都督吩咐!”人影一闪,身背双戟的典韦走了出来,看那浓浓的杀气就知道,昨夜战果丰厚! “你持着我的宝剑,带上一队人马,立刻赶往徐州城,找到陈登,不由分说,当场斩杀!”萧逸大手一挥,斩蛟剑就抛了过去,别的士族他可以放过,唯独对陈家,一个不留! “诺!” 典韦双手接剑,躬身行了一礼,立刻带领手下的千骑出发了,他是萧逸的死忠,让杀谁,就杀谁,绝不含糊半句! 春天地软,沿海一带又都是沙土地,大坑很快就挖好了,一具具尸体被扔了进去,有士族公子,也有他们的门客、家丁,不管生前高低贵贱,死后也不过同眠一处罢了! 掩埋完毕,士兵们又纵马在上面来回踩压了几次,直到完全踏成平地,这才罢休,可以想象,有了这么多肥料在地下,用不了几个月,这里就会变成一块郁郁葱葱的草地,蝴蝶飞舞,小鸟鸣唱,那些放牛的娃子们更会争先恐后的跑过来,嬉戏玩耍,谁又能想到,地下埋着累累的白骨呢? “来人,取一块木板来,本都督要留下墨宝,以警后人!”雁过留声,人死留名,萧逸觉得不能让这几千人白白的埋入黄土,多少给他们留点纪念吧! 木板很好弄,巨大的原木,一劈两半就可以了,萧逸也没用笔,而是拔出贪狼刀,利刃闪动,直接入木三分!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 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 猫之所以能成为老鼠的偶像,就是因为它在吃完老鼠以后会痛哭一番,不过这并不影响它下次继续吃老鼠肉,假慈悲心,是统治者的一种手段,必须让世人都知道,我是流着眼泪杀人的,不是我要杀你,是老天要杀你呀! 萧逸写这首诗的目的也很明确,前四句是炫耀自己的武功,告诉那些人,“哥不是好惹的,以后最好乖乖听话,后四句则是说,只要你们听话,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哥绝不会多杀人的,你们安心过日子就是了!” “好了,兵马入城,抄陈家的老巢去!”萧逸大手一挥,以后徐州五郡之地,就彻底由自己说了算了! 其实昨夜激战时,玄甲铁骑就分出一队人马,封住了广陵城的四门,里面的人一个也跑不了,这就叫‘瓮中捉鳖!’ “杀!~~冲呀!” 抄家自然不用客气,玄甲军直接破门而入,一点抵抗都没遇到,这也不奇怪,陈府中有战斗力的人昨夜全战死了,剩下的不是十六岁的童子,就是六十岁的老翁,要不就是侍妾、丫鬟,全是一点战斗力都没有的货色,因此士兵们没做过多的杀戮,都聚拢起来看管就可以了! 不过他们到底还是来晚了一步,生擒陈珪是不可能了,因为这位八十岁的老人,自尽了! 就在陈府大堂上,陈珪穿着最华丽的服饰,正襟危坐,头发、胡须更是梳理的一丝不乱,一手拿着酒杯,另一只手捏着封书信,堆满褶皱的老脸上还带着一丝诡异的微笑,目视前方,静止的眸子中似乎还有余晖未曾散尽~~ 尸体已经凉了,看来昨夜得知偷袭失败的消息后,老家伙直接就服毒自尽了,一点也没有犹豫,但也是个果决之人! “老儿不死之贼-陈珪,百拜征西大都督、徐州牧--萧郎麾下,老夫若寿止七十岁,当无此灭门之祸,苍天无眼,赐老夫八十寿数,终遇绝世杀神,惨遭灭门之祸,此皆命数,不可逆也……,观大都督‘霹雳手段,菩萨心肠’,还望兵马入城之后,勿要滥杀无辜,府中财物,尽数****,至于老夫之尸体,任尔分之~~~~” “呵呵,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陈家欺凌百姓,恶贯满盈,没想到最后还能发点善心,算你天良未泯吧” 看着座位上的陈珪,萧逸点了点头,这个老家伙倒也是个人物,做事果决,魄力惊人,如果他能年轻二十岁,这徐州牧的位子,还真就难说了~~ 至于这最后的遗书吗,其实也是一种策略,叫做‘以退为进’,你想呀,人家都让你随便分尸了,你真好意思下手吗?只要心头一软,手下肯定留情三分,至少府中那些女眷就能保存下来,也算变相的给陈家留一丝血脉~~~“高~真是高!” “来人,给他准备一口上好的棺椁,再找块风水宝地,厚葬了吧!”明知是计,但萧逸也得照办,一是佩服陈珪的智谋,二者,他也不想背那个骂名,人死为大,一切恩怨,就烟消云散了吧! “老家伙,临死了还算计哥一把,厉害!”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七十九章大小姐出世了! 推荐阅读: ? 中国之大,纵横数万里,东海日出,光芒万丈之时,极西之地,尚且星芒满天,同样的,当萧逸在广陵城外,挥动屠刀,血流成河的时候,在西羌草原上,一个新生命,即将发出自己人生中的第一声啼哭~~ 西羌草原,折兰部营地,篝火熊熊,人头涌动,上万部众齐齐跪倒在地,目光都急切的盯着大帐,里面侍女们进进出出,还有凄惨的叫声传来~~ “呜呜……嗷嗷……呀!” 在火堆旁,数十名身穿兽皮,手持骨质法器的女巫正在来回跳动,还不是发出各种胡乱的嚎叫声,以此来沟通羌人的神灵,保佑她们的大族长,生产顺利,平安无事~~ 没错,正在大帐里生孩子的,正是她们的大酋长-折兰,同时也是西羌三十六部的大首领,所有羌人的希望! 一年前,渭水河边一场血战,羌人五万铁骑全军覆没,显赫一时的‘白狼部’灰飞烟灭,大首领白狼战死,数万部众成了俘虏,各部大酋长们,跪倒在那位无敌的汉人将军面前,瑟瑟发抖~~ 关键时刻,是折兰挺身而出,用自己无双的美色,睡服了汉人将军,没错,就是‘睡’服的,这才把部众们平安的带了回来,免去了灭族之祸,从那时起,‘折兰部’一跃成为西羌第一大部,大酋长折兰,也成了羌人的大首领、大救星! 她不但救回了族人,更利用自己的特殊关系,在边界上开创了好几处贸易市场,让羌人百姓们用马匹、牛羊,皮毛等物品,从汉军那里换回了大量的铁器、盐巴、布匹、粮食等生活物资,而且公平买卖,绝不会受到欺凌,更不会被劫掠! 正是靠着这些生活物资,羌人各部才迅速恢复了元气,而且生活水平大大提高,男人们再也不用为了几斤盐巴去拼命厮杀,女人们也有了足够的食物喂养她们的孩子,因此,折兰成了羌人百姓心中的红太阳,圣女一般的存在! 可是今天,圣女要生孩子了,一声声凄惨的嚎叫从大帐里传出,带着羌人部众的心跟着一起剧烈跳动,“千万不要有事呀,神灵保佑,平平安安的生下来呀~” 这个时代,就是在中原内地,女人生孩子都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那可真是‘儿奔生,娘奔死’一命换一命,每年因为生产而死去的女子不计其数,动辄就是‘一尸两命’的悲惨下场,所以社会上才会出现一种奇怪的风俗,小伙子娶亲,正经的黄花大闺女没人愿意要,那些生产过的寡妇反而成了抢手货,为的就是她们有生育经验,可以减少产子时风险,更容易养活后代~~ “快点,天狼神保佑,怎么还没生出来呀?” 人群一分,老酋长-黑水也来了,作为羌人的第二号人物,他比任何人都要着急,就连他自己的女人生孩子都没这么急过,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折兰对羌人部落的作用,那是谁也无法取代的! 一旦她出了意外,羌人得之不易的好日子立刻就会奔溃,而且那位汉人将军一怒之下,没准还会派兵来扫荡草原,到时候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呀!! “跳!快给我跳!……刀斧手准备,今天大首领要是出了什么意外,我就把你们全宰了!” 老酋长是真急了,把外面的兽皮大袄一甩,光着脊背,露出一根根的排骨来,而后‘刷’的一声,把弯刀拔了出来,老脸都扭曲了,杀气腾腾的看着那些女巫们,“今天要是神灵不保佑,就把她们全‘咔嚓’了~还有那些接生的侍女,一个也别想活~~” “伟大的天狼神呀,请保佑您的子孙,平平安安,为西羌草原平安生下一个英雄吧~~我的天狼神呀~~我的小命呀……” 白刃临头,那些跳了大半夜,已经很是疲惫的女巫们,顿时满血复活,而且加攻、加防、加魔、加毒……,各种属性全部暴曾,玩命的跳动起来,连嚎叫声都提高了三度,把帐篷里折兰的叫声都遮盖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们在生孩子呢~~ “天狼神保佑,帐内帐外,可都是人命呀!” ……………………… “生没生出来呢?老天爷保佑,龙王爷保佑,玉皇大帝保佑,土地爷也保佑……,一定要平平安安的呀!” 人群再次一分,狂奔进来一名赤眸大汉,顶盔惯甲,手提宝剑,身后还跟着一队汉军亲兵,正是护羌中郎将~~晏明! 当初他受萧逸的任命,带领五千人马驻扎西羌草原,既是监视羌人的动向,也是保护他们的安全,同时负责为大军征调军马,这九个多月来,他一直兢兢业业,丝毫不敢大意,与各部酋长的关系相处的也还融洽! 不过就在几个月前,他终于发现点小问题,平时经常见面的折兰大酋长,突然变得深居简出起来,就是偶尔出来一次,也是长袍遮体,骑在马背上,速度慢的像蜗牛,连走路都慢了三拍! 男人心粗,晏明一开始也没太在意,女人吗,总有几天不舒服的时候,可就在刚才,亲兵飞马来报,折兰部出大事了,准确的说:是她们的大酋长正在生孩子! 女人生孩子不稀奇,折兰是女人,自然也会生孩子的,可问题是,孩子是谁的呀? 女人自己是生不出孩子的,大酋长也一样,没法自产自销,她得有个男人帮忙吧! 晏明连手指、带脚指掰扯了半天,最后推断出,现在是春末五月,倒退十个月就是去年的夏七月,当时渭水大战刚刚结束,折兰成了俘虏,然后就住进大都督的帐篷里了,再然后两个人就成了一家人,于是乎~~ “我的乖乖!” 晏明算明白其中的时间差后,一蹦三尺,连靴子都来不及穿,跳上马背就往‘折兰部’大营跑过来了,那个女人肚子里怀的十有**是大都督的种呀…… “千千万万不能出意外呀,否则我晏明就只能抹脖子向大都督谢罪了,自己怎么早没看出来呢,真是眼瞎心也瞎呀~~” “晏明将军!” “黑水老酋长!” “现在怎么样了?生没生出来呢?” 黑水:“嗯,还没呢,再生不出来,老夫就把这群女巫都剁了~~” 晏明:“嗯嗯,再生不出来,本将军就把你们羌人三十六部都剁了~~” 黑水:………… “哇!~~哇哇!……” 折兰肚子里的小婴儿似乎很有灵性,知道族人们都很焦急,也知道娘亲很痛苦,在摆足了架子之后,终于肯出来了,还发出响亮的啼哭生,向整个世界宣告自己的来临! “生了~生了~~天狼神保佑,终于生了!” 上万羌人齐声高呼,而后向着天边还残存一角的月亮叩拜,因为那是他们伟大的天狼神一口咬出来的~~ 这下好了,孩子出世,侍女们不用死了,女巫们不用死了,大家都不用死了……救苦救难呀! “男孩?……女孩?” 黑水老酋长一蹦三尺,抓住一个从帐篷里出来的侍女就问,老脸都有些扭曲了,折兰部以女子为尊,如果生个女娃,那就是未来的羌人大首领,如果是男孩,那就不值钱了~~~ “金发?……黑发?” 晏明跳的更高,他现在迫切想知道,里面生出来的孩子,到底是不是大都督的种子,黑发就是汉人血脉,金发就是羌人血脉,到底~~ 侍女明显被两个男人吓到了,伸着脖子喘息了半天,才终于吐出几个字,“是女娃……,黑头发的……哭的响亮!” “哇!~~天狼神保佑,羌人的下一任大首领出世了~~” “哇!哇!~~老天爷保佑,大都督的长千金出世了~~” 两个男人抱在一起,痛哭流涕,那感觉,比走一趟鬼门关还刺激呀! 晏明还是有些不放心,等帐篷里收拾好后,又跑进去看了一眼,果然,折兰虚弱的躺在羊皮软榻上,脸上全是汗水,在她身边,躺着一个刚刚出生的小婴儿,用狼皮襁褓裹着,虽然还没睁眼,但稀疏的胎发却明显是黑颜色的,这据对是汉家的种子,尤其是小婴儿的容貌,高额头,挺鼻梁,大耳垂……,还有那张小黑脸,十足十的像极了大都督~~ “快,派出使者,八百里快马加急,插五根鸿翎,飞报大都督得知,大小姐出世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一百八十章女儿的尿布 ?大帐中,折兰正在给女儿哺乳,初生的小家伙连眼睛都还没睁开,却本能的撅起小嘴,在母亲的怀里拱来拱去,寻找着乳汁的来源,叼住一个**就不撒嘴,大口吞咽,活像一只小狼崽子! “丑!真丑,难看死了!” ‘折兰部’在草原上一向以男容女貌闻名,肤色白皙,体型俊美,折兰自己更是号称‘西羌第一美女’,可是看看怀里的女儿,高额头,挺鼻梁,元宝耳朵,小黑脸还皱巴巴的,一点也不像白种羌人的后代,倒是和她的父亲十分相似,汉人的种子就真的那么厉害? “长大了可千万别像那个坏家伙,否则就嫁不出去了,咱们得变个风华绝代的大美女才行,让所有的男人都匍匐在脚下!” 到底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就是长的再丑,看着也是喜欢的,折兰一边轻轻拍打婴儿的后背,帮助她消化乳汁,一边哼起了草原上的歌谣 “美丽的月亮女神呀,高高的挂在天上,云彩是你的面纱,清风是你长发……,唯有至高无上的天狼神,才能把她迎娶回家,生下无数的儿女,那就是羌人的祖先……” 小婴儿很快吃饱了,满意的打了几个饱嗝,抿着小嘴,靠在母亲怀里昏昏睡去,在她现在的世界里,吃奶是天,睡觉是地,除此再无其他! 看着女儿鼓鼓的小肚皮,又看看那只被吸干净的***折兰觉得自己该进补了,否则这点‘口粮’,根本就喂不饱这只‘小狼崽子!’ 按照草原上的习俗,母狼在窝中哺育狼崽时,公狼就要负责外出狩猎,带回鲜美的食物,所以她觉得自己也该哀嚎几声,向那个坏家伙索取些进补的东西了! 羊皮卷,狼毫笔,身为羌人大首领,基本的汉字书写还是没问题的,“可是该要点什么东西呢?少了可不够宝贝女儿吃的!” “粟米两万石给女儿熬粥用!” “布帛五千匹给女儿做尿布用!” “盐巴两千斛,给女儿擦身子用!” “精铁十万斤,给女儿,……给女儿以后做嫁妆用!” ……………………………… “接下来是还有……,然后……最后再加一点点这个也不能放过……” 当折兰把整张羊皮卷都写满后,突然又后悔了,但不是怪自己要的东西太多,而是怪这张羊皮卷太小了,干嘛非用小羔羊皮?应该杀一只部落里最肥壮的公羊才对吗,算了,毕竟夫妻一场,就放你一马吧! “来人,将这封信送到晏明将军那里,让他立刻快马送到汉地去,再加上一句,就说大小姐非常希望在自己的‘满月酒宴’上看到父亲送来的东西! 等到侍女接过羊皮卷,躬身出去以后,折兰面向东方,得意的笑了起来,“任你智深如海,这次也得乖乖的屈服,男人如果是彪悍的烈马,孩子就是套马的长杆,一物降一物!” 不过吗,要想加重物资的分量,就得同时加重女儿的分量,二者的关系是成正比的! 传令下去,召集西羌三十六部酋长前来议事,我要在大会上当众宣布,我的女儿,将会是‘折兰部’大酋长的唯一继承人,同时也是西羌三十六部,统辖五万帐牧民的下一任合法大首领,身份尊贵,不可侵犯! 用宝贝女儿的身份去要来大量的物资,反过来,再用这些物资进一步提高女儿的身份地位,这个办法简直太聪明了,有了那些粮、布帛、铁器,估计各部首领每一个会反对的,谁要是不点头,那就去天上伺候狼神大人吧! “哈哈!哇!哇哇!” 折兰才得意的笑了几声,女儿就跟着二重奏起来,哭的异常响亮,用手一摸,原来是尿了好大一片,“噶……,也许该多要点尿布的,来人,羊皮卷上再加五千匹布帛……” ………………… “啊嚏!……啊嚏!” 徐州城,艳阳高照,风和日丽,萧逸却是一阵的狂打喷嚏,强悍如虎的身躯,竟然感觉到了阵阵的寒意,不禁紧了紧身上的披风,“什么情况,谁又在背地里算计哥?” “启禀大都督,徐州各地,大小四十八家门阀的家主均以来到,都携带了厚礼,正在大帐外等候!”侍卫长小斌走了进来,手中还托着一摞厚厚的礼单。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一章迁移治所 “治下小民,参拜大都督!” “呵呵,好,很好,大家都很好!” 大帐中,一众门阀家主齐齐的躬身行礼,动作整齐划一,就像事先演练过似的,萧逸非常和蔼的打着招呼,可越是如此,众人就越紧张,谁都知道,这个黑脸的年轻人,可是位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 就像虎入羊群似的,萧逸走到那里,那里的人就主动避让开,如果他再摸摸鼻子,估计这些家主们就要夺路而逃了,鬼面萧郎杀人前喜欢摸鼻子的传言,如今可是人人皆知呀! “算了,羊有羊路,狼有狼道,看来亲民路线真的不适合我走呀!” 萧逸本想做个爱民如子的好官,如今看来,自己只能做个心狠手辣的酷吏,百姓畏威而不怀德,不过治理徐州五郡,这样也就够了! 想到这里,萧逸笑容收敛,挺胸抬头,一脸冷酷的坐到中军帅位上,目光如电,大手一挥“免礼!” “谢过大都督!” 感受到那种酷烈的大将威仪,众人擦擦头上的冷汗,反而安心下来,这才是鬼面萧郎,这才是统治徐州五郡之地的州牧大人! 四十八位门阀家主,按照势力大威望高低,整齐的站立在大帐里,其中排在最前面的,就是彭城太守陈群! 陈群的家族虽然也是门阀之一,但实力一般,甚至连前十都进不去,按理说他是没资格站在队首的,不过人家运气好呀,玄甲军才一杀入徐州时,他就第一个投靠了过去,并受到那位大都督的亲睐,视为心腹,门阀家主们把他推上第一线,就是想缓和关系,建立起沟通的桥梁! “敢问大都督,召唤我等前来,不知所为何事?”陈群在众人目光的逼视下,向前迈出半步,小心翼翼的问道,他这句话其实是替众家主说的,否则人心终究难安! “呵呵,今天把大家请过来,本都督是有一件事情要宣布!”萧逸说的明白,是宣布,不是商量,意思就是大家竖起耳朵听就可以了,谁也不能反对,否则,广陵陈家就是前车之鉴 “徐州城屡经战火蹂躏,城池残破不堪,百姓离散,粮草,赋税征收困难,难以驻扎大量兵马,故而,本都督要将治所迁往彭城,以此为中心,好好的治理徐州五郡之地,此事,还望大家鼎力相助才是!” 这是萧逸经过反复思考后做出的决定,陈家虽然灭了,可士族门阀的势力犹在,尤其是徐州城内,经过几百年的经营,早就变成了他们的老巢,根深蒂固,几乎渗透进了各行各业,除非屠城,否则根本就没有办法消除他们的影响力,如果继续在这里施政,天长地久,玄甲军的势力难免不被同化、分解、渗透,到时候徐州就又变成士族门阀的徐州了!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换个地方,重新打鼓,另开张,废弃现在的徐州城,把治所迁移到彭城去,那里虽然也有门阀势力,但相对来说很薄弱,更容易治理,也更加安全,萧逸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好好的治理徐州五郡,如果愿意,甚至可以从新打造一批新的门阀,一批完全忠于自己的门阀,以取代那些老旧的势力! “哗!迁移治所,去彭城?” 听到命令,众人不禁一阵大哗,徐州城残破不假,百姓离散也不假,身为封疆大吏,徐州之主,想迁移一下自己的治所,换个富庶的地方,也不算什么大事,可迁到彭城去,那就是大事了,而且是捅破天的大事! 家主们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对徐州的历史最清楚不过了,其实以地理位置,交通环境,富庶程度等各方面而论,彭城确实是作为徐州治所的最佳地点,而且在秦汉以前,那里也确实是东南的行政中心,繁荣无比! 可是不要忘了,彭城还有一个身份西楚故都,那是楚霸王项羽的老巢呀,当年楚汉之争,这位霸王就是以此为根基,和汉高祖刘邦争夺天下的,而且屡屡占据上风,如果不是霸王刚愎自用,如果不是鸿门宴上心软了一下,这个天下,很可能就姓项了呢! 后来刘邦虽然打败了项羽,但对这位霸王的恐惧感并没有消失,于是下令,抹杀掉关于项羽的很多事情,比如称号上,汉书中几乎看不到西楚霸王四个字,而是全部称为鲁公,这是楚怀王当年给项羽的爵位! 彭城同样也没能逃脱厄运,被削掉了东南行政中心的位置,贬为普通郡城,并严格限制驻军数量,同时不准民间百姓习武,更不准打造兵刃,收藏武器等,甚至连彭城籍的官员,也受不到提拔重用,统兵更是不可能了,可谓是百般限制! 如今萧逸要把治所迁移到彭城去,就等于是打破了大汉王朝几百年来的禁止,这也太大胆,太放肆了吧,他就不怕皇帝震怒,朝廷怪罪? 看着众人异样的目光,萧逸自然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伸手从怀里摸出一份公文,扔在了帅案上,“此事本都督已经呈报朝廷,丞相大人批示准!” “哗!” 又是一片大哗,不少人的下巴差点惊掉了,迁移治所的事情竟然被朝廷批准了,众人能够成为门阀之主,自然都是心思过人之辈,从这件事里,他们有两个领悟,一是,如今的大汉朝廷,皇帝已经被完全架空,真正说了算的是丞相曹操,否则也不会出现这样一份公文,刘家四百年的江水,恐怕也要负之流水了吧! 第二吗,就是丞相曹操对这位大都督很是信任,迁移治所到彭城,以鬼面萧郎的本领,朝廷就不怕再出一位纵横捭阖的西楚霸王,再出一支天下无敌的江东子弟兵吗? 没有十二分的信任,是不会如此放权的,当然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以丞相曹操的无上威势,也无法完全控制住这位大都督,所以干脆就不加遥制,那样的话,事情可就更奇妙了,到底是那种情况呢?或是二者兼有之! “下官坚决拥护大都督,迁移治所,主政彭城!”陈群第一个站了出来,脸色很是激动,他就是彭城人,如今自己的家乡终于要在政治上翻身了,这可是父老乡亲几百年来的期盼,自然要坚决拥护了,谁敢反对,那就是他的敌人! 不光是他,另外有几个彭城出身的门阀家主,也一致拥护这项决意,并且表示,愿意捐钱捐粮,为大都督打造一个全新的治所,包括修理新的州牧府邸,文武衙门的工程,他们全包下来了,而且一文钱也不要,白干! 谁也不是傻瓜,一旦彭城成为治所,他们这些当地门阀的地位必然水涨船高,以后从政、从军,都大占便宜,不出意料的话,再过几年,徐州门阀势力地位的排序,恐怕就要变一变了,他们彭城这几位,都有冲击前十的机会! 于是乎,原本团结一心的门阀们,立刻分成了两派,至于那些什么同生死,共进退的誓要,全都当成大白菜吃掉,然后消化一下,变成阵阵气体,排出体外了,对门阀而言,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连亲爹娘都可以出卖,更何况是那些原本就存在竞争关系的同伴呀,不踩你,哥如何上位? “迁往彭城,主政徐州!” “迁往彭城,主政徐州!” 就这样,一部分人鼎力支持,另一部分人也不敢反对,迁移治所的事情就算正式定下来了,不管愿意的,还是不愿意的,四十八家门阀全捐了钱粮,以示对大都督的拥护! 这种情况,也正是萧逸希望看到的,对徐州士族,无法完全消灭,也无法完全信任,如今最好的办法就是拉拢一批,打击一批,让他们内部永远不和,只有如此,自己州牧的位置才能坐的安稳不是,这就叫平衡之道! “来人呀,把东西抬上来,本都督要和各位家主一起,共享大餐!”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二章饕餮大餐 一口大铁锅,一斛粗盐,几只木桶,几块细麻布,半框木炭,外加一些黑乎乎的石头,这就是萧逸为一众门阀家主准备的大餐! “大都督这是何意?用来煮肉吗?” “煮肉也用不了这么多盐呀,还有那些黑石头是干什么用的?” “不明白,弄不明白,莫非是要” 一个可怕的念头蹿入心头,把众人吓得是体若筛糠,尤其是几位刚才对迁移治所不太积极的门阀家主,更是骇的面无人色,身上的三魂七魄,至少吓跑了九个半,他们想起一件事来,传说中,这位大都督有一个很特别的嗜好吃人肉! “难道说今天要来一顿人肉大宴吗?可是大帐中这么多人,到底吃谁呀?这位大都督是要吃肥胖流油的,还是瘦点有嚼头的,又或者是挑一个不顺眼的煮了” “今天这顿大餐是专门为诸位准备的,过程有点特别,还望大家严格保密,一个字也不要外露,否则后果自负,好了,开始吧!” 萧逸每说一句,那些门阀家主就吓的后退一步,有几个心理素质不好的,直接瘫坐在地上了,从裤腿里流出淡黄色的液体,还散发着淡淡的热气 “果然是要吃人呀,很特别的大餐,这种事谁敢说出去呀,呜呜吃别人,千万别吃我呀” 好在事情并没有向众人想的那样发展下去,随着萧逸一声令下,亲兵们先是把粗盐融入到几只盛满水的木桶里,而后开始用力的搅拌,很快,清水就变成了红褐色,那是因为海盐中有大量杂质的缘故! 而后士兵们取来一个大号的木制漏斗,用细麻布包上木炭,放到底部,再将溶解的盐水到进去,底下用另一只木桶接着,如是三遍之后,原本红褐色的盐水,竟然逐渐变的清澈透明起来 最后士兵们把过滤好的盐水倒入铁锅中,点火,熬煮起来,还用木棍在里面来回的搅拌,一时间热气腾腾,云雾缭绕 等大火燃烧起来后,那些士兵就不再添加柴禾,而是不时的往火堆里扔那种黑色的石头,一块,又一块,过了一会,那些黑色的石头开始变红,并发出蓝色的火苗,闪烁跳动 “神奇,太神奇了” 虽然还不清楚这位大都督要做什么,可是众人还是感到阵阵的惊奇,变清澈的盐水,能燃烧的石头,也许这真是一顿大餐呀! 火势渐旺,铁锅里的水份逐渐蒸发,锅边上开始出现一些白色的晶体,颗粒均匀,色泽白亮,很是讨人喜欢 门阀家主们坐不住了,此时,就是再笨的人也看出了几分门道,众人全围拢在铁锅旁,亲眼看着这神奇的一幕,水份每减少一分,他们的目光也就更亮上一分,当铁锅彻底熬干时,一层白中透青的晶体出现了,而众人的眼睛,也快亮成灯笼了 “精盐!是精盐呀!” 顾不得铁锅里的热度,一众家主纷纷伸手抓了过去,烫的手指通红也不肯松开,拿到后直接就往嘴里塞,咸的呲牙咧嘴,也不肯吐出来,反而个个喜笑颜开,脸上的肉都抽搐了 这种白色晶体他们都认识,是精盐,一般达官显贵们都用它来漱口,是生活必需品之一,至于民间的药铺里,更是把它当成一味药材来用,可以清热去火,珍贵的很! 门阀都是有钱人,平时用的就是这种精盐,因此并不算稀奇,倒是刚才他们亲眼看到的是,几名士兵只是用了一口铁锅,几桶水,一些木炭,就把原本粗糙的海盐变成了上等的精盐,工艺流程简单,用人用料也不多,完全可以大规模生产,其中的利润,只要想一想就让人眼红呀 大汉十三州,其中沿海的幽、青、徐、扬四州都有人在煮盐,因为黄河的出海口在北方,所以那里的海水混浊不堪,称为黄海,煮出来的海盐质量也是极差,几乎是半沙半盐,难以食用! 而南方的徐、扬二州,临近东海,水质比较清澈,煮出来的海盐质量也是上佳的,不过再好的海盐也终究是粗盐,比起那些白如粉,细如沙的精盐来,价格差了几十倍都不止,而且往往供不应求,有价无市,无论有多少,都能很快的卖出去! “大餐,果然是饕餮大餐!” “发了,我们发了,这是一座金山呀!” “取之不尽,总之不绝!” 四十八位家主,人人双眼通红,他们在沿海一带都有收购海盐的生意,如果用这种办法把那些粗盐加工成精盐,就可以迅速占领全国的食盐市场,将其他三州全部打跨,至于所得的利润,绝对是个天文数字,足够他们子子孙孙,无穷无尽的吃下去了 “愿为大都督效死!” “愿为大都督效死!” 想明白其中的厉害关系后,众人全都翻身跪倒,向萧逸行大礼参拜,心中佩服的五体投地,“我的哥呀,我的亲哥呀,这样的大餐您怎么不早点拿出来呀,要是早知道有如此神奇手段,根本就不用您老人家动手,我们就把广陵陈家给灭了,现在,谁敢反对大都督,那就是挡他们的财路,不死不休!” “诸位,对这顿大餐可还满意?粗盐是可以提纯的,价格立翻数十倍,而这种能燃烧的石头,在徐州一带的山中有很多,开采起来也不困难,火力足,耐燃烧,不但可以煮盐,冶铁、做饭、取暖都没问题,而且容易保存,不怕雨水,却是厚土所赐的神物呀!” 萧逸的小脸上满是得意,只是简单的物理溶解实验而已,却能将商品的利润扩大上百倍,不但可以赚来海量的金钱,还能让汉人百姓吃上更好,更卫生的精盐,这绝对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呀! 至于那些黑色的石头,就是煤炭,以前在山阳郡时就发现并使用过,并不算稀奇,主政徐州之后,萧逸就把心腹部下黄鼠和他的掘子军派出去了,四处探山寻宝,结果这徐州还真是块风水宝地,铜矿、铁矿找到不少,连大型的煤矿也有好几处,而且还是露天的,开采容易,当然了,本地的古墓他们也没少光顾,反正都是地下的东西,不挖白不挖! “大都督真乃我徐州百姓的再生父母呀,小人不才,愿意把提纯精盐的事情承担下来” “什么?你承担下来,有老夫在,论资历,比实力,也轮不到你呀” “我不做,谁也别想做,我把锅给你们砸了” 俗世之中,谁头上不是顶着一个斗大的利字,为了争夺提纯海盐的巨大利润,一众门阀家主激烈争吵起来,有人想一口独吞,有人则坚决反对,聪明点的已经开始私下拉拢盟友了 别看都是些半截入土的老家伙,此时争斗起来却凶悍无比,嗓门一个比一个高,劲头一个比一个足,就差在大帐里上演全武行了 最后,还是陈群等几位最有威望的家主出面,将众人安抚下来,又经过一番商议,最后做出决定,如此巨大的利润,不是一家两家能够独吞的,还是四十八家门阀联手,大家齐心合力,把这份生意做大的好,至于所得利润,按照各家出力大分成四十九份 “有人说了,四十八家门阀,为何要把利润分成四十九份呢?” 很简单,坐在帅位上的萧大都督还得占一份呢,而且必须是一大份才行,毕竟办法是人家出的,地盘是人家管的,最重要的,军权可是在人家手里牢牢握着呀! 当然了,萧逸身为徐州牧,自然不能明目张胆的参合进来,否则弄个与民争利的名声就不好了,所以帐后人影一闪,一身公子服饰的甄宓走了出来,她就是萧逸的全权代表,负责统筹精盐生意的事情 对比,众人自然无有异议,论出身,五公子是门阀中的门阀,论本领,人家是商业中的翘楚,论关系,谁不知道她是大都督的帐中人,两个人是穿一条裤子的关系,不对,是不穿裤子的关系,最是忠诚可靠 至于萧逸吗,有这么一个精明强干的女人,白天能挣钱,晚上能暖床,他只要每天晒晒太阳,喝喝小酒就可以了,人生至此,夫复何求呀 正得意的时候,中军官小斌突然满头大汗的跑了进来,手中还拿着一份鸿翎急报“大都督,西羌十万火急,出大事了” “西羌出大事了?”萧逸不禁满脸的疑惑,自己身在徐州,离西羌十万八千里远,那里出急事了,与自己何干呀? 等他接过急报一看,整个人嗖的就从座位上蹦起来了,小黑脸上汗出如雨,眼睛睁的老大“真的出大事了,我当爹了!”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三章我当爹了! “我当爹了,我竟然当爹了……,我的老爹呀,我怎么就当爹了呢?” 深夜,玄甲军大帐中,萧逸已经不知道转了多少个圈子了,嘴里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话--当爹了,没办法,女儿的突然出生,对他的精神冲击实在太大了! 自从穿越到这个时代,萧逸想过很多事情,比如‘赤壁之战,三分天下,曹魏代汉……’,甚至他还偷偷的想过,自己有没有可能坐上那个至尊的宝座,都是男人,谁还没有一点政治野心呀,不过他却从来没想到自己会当爹了,而且还是当的如此突然,真是让人措手不及呀~~ 虽然吃惊,可更多的还是喜悦,一想到自己创造出了一个小生命,萧逸就感到深深的骄傲和自豪,这也证明穿越时那道雷电没对自己的身体形成伤害,有了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给哥一群美女,就能创造一个民族的事情,完全有可能实现了! “女儿呀,我有女儿了!” 遥望西方,萧逸真恨不得立刻骑上‘白菜’,一路向西狂奔,凭‘千里墨烟驹’的速度,十天之内,就可以从东海之滨跑到西羌草原,然后抱起那个小肉团,好好的亲几口,照顾她,看着她一点点长大,最后变成一个倾国倾城的大美女~~ 不过急报上说,女儿长的很像自己,是个小黑脸,这让萧逸有些担心,闺女长成自己这副模样可就毁了,不过吗,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有她母亲的血脉传承,应该不会差到那去吧~~ 很想去,却又不能呀,徐州五郡离不开自己,数万大军也离不开自己,在个人感情和国家大事面前,还得先公后私呀,哎,早知道就不当这个什么徐州牧了,去西边当凉州牧多好,公私两不耽误~~ 虽然人去不了,当身为父亲,必须为自己的女儿做点什么,想到这里萧逸从怀里又摸出一份急报,和第一封是前后脚送来的,不同的是,那封是报喜,这封却是勒索物资的~~ “粮食、布帛、盐巴、精铁……,这个女人真是狮子大开口呀!” 看着羊皮卷上密密麻麻的物资名单,萧逸就一脸的黑线,他甚至可以感觉到,折兰此时肯定在西羌草原上笑的小舌头吐出老长,就像一只刚刚下过崽的小母狼,那叫一个得意! 难怪当初折兰说偷了自己一样‘东西’,当时萧逸还百思不得其解,没想到是偷了自己的种子呀,真是狡猾、狡猾滴小贼呀! “给她,全给她,再加上一倍的物资给她!” 略加思索,萧逸立刻拿出笔墨,开始给坐镇长安的马六写信,让他调拨物资到西羌草原,这件事萧逸算计的清楚,就算把再多的东西给了折兰,她最后还不是得留给女儿吗,自己不吃亏呀! 不过吗,有一件事必须抓过来,那就是给女儿取名字,折兰部的习俗,历代的大酋长都叫‘折兰’,至于上位之前叫什么,那就不知道了! 按照游牧部落的习俗,估计也就是‘羊羔’、‘狼崽’……的瞎叫着,这可不行,自己的女儿,汉家血脉,必须有个堂堂正正的汉名才行,这也是确定女儿的民族归属问题,她是汉人,不是羌人,那怕以后统帅数万帐羌人百姓,那也是汉人~~ 萧逸又开始在大帐里转圈子了,还不停的拔头发,拍脑门,以激发自己的灵感,必须给女儿起一个响亮,好听,有意义的名字才行,这可是一辈子的大事呀~~ “取名字很难吗?……人人都有一个,张三、李四、王五、赵六,其实就是个称号罢了,怎么叫都是一辈子!” “取名字不难吗……,都说人的一生,一命、二运、三风水、四名字,有个好的名字,那就是成功了一小半,可以带来无数的好运气,不谨慎些怎么行?” 凡事就怕认真,萧逸现在就很认真,于是就遇到困难了,一个个好听的名字想出来,可又被他自己推翻了,总感觉配不上自己的女儿,到底叫什么好呢? 夜色深沉,灯油已经添了三次,可萧逸还是没能想出一个好的名字来,头发倒是拔掉了不少,再拔下去,他就不用做道士,而是去‘天颐寺’,找一休老和尚出家算了! “算了,看来哥真是没有起名字的天赋,可这种事又不好假手他人,干脆,给女儿抄一个名字吧,反正也做了那么多次的文超公,不怕再抄一次了!” 主意打定,萧逸半躺在帅位上,双眼闭起,搜刮起自己那可怜的历史知识,想想几千年历史长河中都有那些女中豪杰,还有她们的名字是~~~ “三国时代以前的肯定不能用了,重名会让人笑话,以后的吗~~~位高权重,又有霸气的~~则天?太平?玉环?~大玉儿?慈禧?” 不行,统统不行,这几位虽然都很有名,也很霸气,不过在萧逸看来,她们已经算不上是女人了,完全沉醉于权力斗争,忘记了亲情,也忘记了做女人的根本,自己的宝贝女儿可不能跟她们一样! 必须得是个又英武,又聪明,名声还好,最好还是姓萧的,那么就是~~~‘萧绰!’ 一代英后,草原雄主,上马能统兵,下马能治民,更是一位贤妻良母,可以说做到了女人一生的极致,唯有这样的名字,才配的上自己的女儿,对……就是萧绰,小名燕燕! 至于若干年后,那位契丹英后叫什么,就管不着了,就算再出一个萧燕燕,那也是抄袭我女儿的,呵呵…… 思索已定,萧逸从帅位上一越而起,大步向后边的寝帐走去,小竹已经来过三次了,那是甄宓在催促自己赶快过去,听闻一个羌女生下了夫君的孩子,她的心里也有压力了,这个时代,母以子贵,不会生孩子的女人是不完全的~~ “这样也好,宝贝女儿的出生,说明自己的身体没有问题,那就趁热装窑,努努力,再多生几个孩子出来,最好编成一个加强连……” 萧家子孙,无穷匮也! ………………… “自己的女儿长什么样子呢?细美毛,大眼睛,高鼻梁,小嘴巴,最好再有两个小酒窝,就跟自己一样,小脸要白净一些,像她的母亲,至于性格吗~~~” 一连十几天,萧逸就坐在大帐里幻想着宝贝女儿的模样,傻笑个不停,都快入魔了,初为人父,那种激动的感觉久久不能平息~~ “不过有一点,女儿的性格决不能向帐外那两个小魔女,否则自己的日子就没发过了!” 妹妹小静来了,得知自己的哥哥做了‘徐州牧’,暂时回不了许昌,这位小魔女二话不说,收拾行囊,带上自己的‘娘子军’,一路浩浩荡荡的就杀奔过来,至于蔡文姬,只能乖乖的留在侯府里主持家务,总不能倾巢而出,一个人不留吧! 再者,按照朝廷上的规矩,凡是封疆大吏出镇地方,家眷是必须留在许昌的,这也是对那些手握重兵大将的一种牵制,同样的,武将们也需要有人随时探听朝堂上的动向,现在蔡文姬就是这样的角色,没办法,谁叫萧家人丁太少呢? 兄妹相见,自然又是一番庆祝,但问题也就来了,萧逸身边还有另一个小姑娘~~吕玲儿,发现自己的位置受到了威胁,小静顿时暴怒,发誓要把哥哥抢回来! 吕玲儿身为‘虎鸠’之女,也不是吃素的,平日里的乖巧听话,那是严氏和貂蝉努力压制的结果,如今遇到了对手,血脉中好斗的因子顿时被激活了,也表现出小魔女的本色! 一山不容二虎,那怕是两只母老虎也不可以滴! 如今两个人是饭前小打,饭后大打,睡觉前还要再补上一架,不打的精疲力尽绝不罢休,每天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对方的帐篷前挑衅,直打的萧逸头大如斗,却又毫无办法……“这不,她们两个又打起来了!” 正文 第一百八十四章入城酒 大营,练兵场上,两个小姑娘正在紧张对峙,小静一身黑衣,手持短剑,气势强悍的如同一头小母豹,吕玲儿一身白衣,手握长枪,同样豪不示弱,两个人互相凝视,不停的变换位置,同时寻找着对方的破绽! 所有女人在动手打架之前,肯定会先动嘴争吵一番,典型的‘先礼后兵’,两个小姑娘的声音都很清脆,听上去就像黄鹂鸣叫一般! “大哥是我的,我是他妹妹!” “小易哥是我的,我也是他妹妹!” “我姓萧,我们才是一家人,你是外来的!” “古人云:同姓不繁,姓萧的不能嫁给姓萧的,姓吕的就可以……” “你…………” “我…………” “呀!……呀!~” 随着两声高昂的尖叫声,吵架完毕……开打! 两个小姑娘凶悍的对冲在一起,张牙舞爪,各自施展手中兵刃,你来我往,酣战在一起! 一寸短,一寸险,小静用的就是二尺青锋短剑,由军中大匠选上等镔铁打制而成,锋利无比,劈、砍、刺、削、断、撩,招式简洁实用,直攻对方的要害,她可是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冲出来的,自然带着一股子杀气,使人畏惧! 萧逸对这个妹妹很是宠爱,怕她在外面吃亏,平日里没少亲自教她武艺,所以小静的招式中,带着‘鬼面萧郎’的武艺精髓,攻势发动起来犹如长河之水,滚滚向前,一浪高过一浪! 一寸长,一寸强,吕玲儿用的是七尺长枪,快如游龙,韧性极佳,崩、拔、盖、压、挑、扎,招式大砍大杀,方圆一仗之内,都是她手中长枪的攻击范围,让人防不胜防! 同样的,吕布对女儿也是宠爱的无以复加,平时里操练武艺,总是把吕玲儿也带上,所以小姑娘可是得了‘虎鸠’传承的,招式施展起来,如虎之猛,如鸠之毒,勇烈无比! “好!~~好!好!” 如此精彩的打斗,自然少不了观众,那些‘娘子军’的小萝莉们站在周围,齐声呐喊助威,却没一个上前出手帮忙的,她们也有自己的骄傲,一对一,比武就必须得公平,小静之所以成为众人的大姐大,除了身份高贵外,更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她打遍‘娘子军’从无对手! 除此之外,一些军中将领也站在远处观看,而且认真无比,一招一式全都记在心中,这可不是一般的小姑娘打架,抓、咬、挠、踢……,口水乱飞,无论输赢都会哭上一鼻子! 场中这二位,一个是‘鬼面萧郎’的妹妹,一个是‘虎鸠’吕布的女儿,武艺上也都受了二人的亲传,看她们比武,就等于观赏两位无敌神将交战,若能从中学习一二,肯定受用无穷呀! 一场,两场,三场…… 斗转星移,时光飞逝,两个小姑娘从春末一直斗到了夏初,还是胜负未分,反而在一场场打斗中,打出了交情,打出了友谊,最后化干戈为玉帛,结成了一对要好的小姐妹! 毕竟从本质上来讲,她们都是同一类人,活泼好动,精力充沛,很容易就找到了共同语言,至于她们争斗的目标--萧逸,两人也做出了妥协……“反正哥哥有两个肩膀,一人靠一个就好了!” 于是乎,萧逸舒服了,两个妹妹,一左一右,乖巧听话,一个给他捶肩膀,另一个就给他揉腿,小日子美的不要不要的,虽然小小的舒适过后,两个小姑娘肯定会勒索大量的报酬,但萧逸还是甘之如饴的,金银珠宝,良马名鹰……,好东西有的是,都是那些门阀送来的,尽管拿去玩吧,只要不打架,一切都好说! ………………………………………………………………………………………………………………………………………………… 与此同时,在那些士族门阀的鼎力支持下,彭城被修葺一新,城墙加高加厚,护城河加宽加深,州牧府邸、文武衙门、乃至武库、粮库、钱库、练兵场、驻军大营……,也全部一一修建完毕,展露出一州治所应有的格局和气势! 选了个黄道吉日,萧逸带领部下们迁移治所,入住彭城了,至于这个吉日吗,自然是萧逸自己选的,好歹也是道家嫡系传人,通阴阳,晓八卦,不会掐手指算人命数,还不会看星象预测阴晴吗? 事实证明,萧逸道行修炼的不错,入城这一天,艳阳高照,万里无云,由陈群等数位门阀家主亲自做前导,玄甲军浩浩荡荡的开进了彭城,沿途百姓热烈欢迎,送饭的,送菜的,送酒的,络绎不绝,看得出,他们是真心欢迎这位州牧大人…… 在城门口,十余位满头白发的老者拦住萧逸的马头,放心,他们是劫道的,也不是要饭的,更不是拦路喊冤的……,他们是来给新州牧大人献‘进城酒’的,这也是华夏古礼之一! “老夫受彭城百姓推荐,献上一碗水酒,请州牧大人胜饮,从此以后,主政徐州,上和下睦,保境安民!” 一名年纪最大的老头子颤颤巍巍的走了出来,看那一脸密布的老人斑,估计没有九十岁也差不多了,手中还端着一个巨大的青花海碗,里面满满的都是酒浆,色泽清澈,香气扑鼻……,旁边还有两名十岁左右的小童子,用力搀扶着老人,红颜皓首,对比鲜明,他们就是彭城父老乡亲的代表! 长者赐,不敢辞,中国人一向推崇礼仪孝道,对这样年纪的老人,就是皇帝来了也得下撵步行相见,萧逸自然更不敢托大,连忙翻身下马,躬身行礼! “多谢彭城父老赐酒,本州牧上任以后,一定清廉自守,勤政爱民,造福一方!” 这些词汇都是上千年前就流传下来的,根本不用修改,官员上任时照搬就可以了,不过这碗‘进城酒’可是货真价实,萧逸用目光一扫就知道,至少三斤! 如果换成别的官员,面对这样一巨碗美酒,肯定会摇头晃脑一番,然后先敬天,撒出一些,再敬地,又撒出一些,最后剩个碗底,再装腔作势的一饮而尽,故意做出豪迈状! 萧逸则不必如此,身为酒鬼,三斤美酒,小意思而已,只见他双手接过酒碗,先对敬酒的老人躬身示意,又向两边的小童子笑笑,表示亲善,而后双手一抬,长鲸吸水,一饮而尽! “啪!~~好酒!” 饮尽美酒,萧逸还舔舔嘴唇,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而后倒转海碗,高高举在空中,让周围的人看个清楚,最后一把摔个粉碎! “好!~好!~~州牧大人海量无双,不亏‘大汉第一勇士’之称!” 周围顿时响起一片的叫好声,这时候的人价值观很朴素,在他们看来,一个人的酒量和他的勇气、本领是成正比的,更何况‘鬼面萧郎’的大名早就传遍了大汉十三州,有这样一位州牧大人,应该是件不错的事! 酒也喝了,手也拍了,可是那十几个老人还是堵在城门口,一点避让的意思也没有,周围的百姓也是如此,全用一种期待的目光看着萧逸,这一刻,他们期待的太久了,整整四百年呀! 萧逸自然知道他们在期盼什么,一道政令,一道四百年来无人敢打破的政令,就像前几任徐州牧,陶谦没那勇气,刘备有所顾忌,吕布干脆没那意识,如今,就让我来打破它吧! “沧海桑田,时光流逝,楚汉之争已经过去数百年了,一切恩恩怨怨,是是非非,就让他随风而逝吧……,本州牧宣布,即日起,解除一切原有政治禁令,从此以后,彭城百姓,可以铸兵习武,入伍从军,凡事有功则赏,有过则罚,其余一概不问!” “万胜!……万胜!万胜!” 萧逸的命令一出,周围顿时响起巨大的欢呼声,有人痛哭流涕,有人仰天大笑,更有人跪倒在地,向这位州牧大人磕头不止,四百年时间,几十代人的期盼,终于有结果了~~~ 十几个宿老就像打了鸡血一样,拐棍一扔,连蹦带跳的跑了过来,硬是用老胳膊把萧逸抬到了马背上,而后牵着马头,浩浩荡荡的开进了彭城~~~ 天下之险,不在山川,而在人心,而今人心归顺,萧逸徐州牧的位子也就稳如泰山了!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五章有刺客 彭城是标准的四方城,气魄宏大,地势上更是得天独厚,前有九曲河水为照,后有千丈高山为靠,左边是一望无际的山林,可以屯下百万雄兵,右边是一马平川的原野,可耕可牧,物产丰富,这样的地方,别说是当一州的治所,就是做一国的都城都绰绰有余了! 城池是四四方方的,萧逸的‘州牧府’却坐落在中轴线偏西一点的位置上,没办法,中心位置那是龙脉,以前西楚的王宫就建在上面,政治上太敏感,萧逸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万一再有人说他‘图谋不轨,意图自立为王’怎么办? 所以西边的位置最合适了,在风水学上,西方为‘白虎’,主杀伐,得金锐之气,最适合统兵大将居住了,中间的位置自然也不能空着,人既然不能住,那就让神魔来住好了,萧逸让人在那里盖了一座‘蚩尤神庙’,还铸造了一尊青铜巨鼎,用于祭祀这位上古战神,每日里香火很是旺盛! 府邸中有大小房屋数百间,都是红瓦青砖,水磨石铺地,显得高端大气,共分成前后三重院子,最前面是处理政务的地方,中间是议政大堂,两侧是各级官吏的办公衙门,进进出出的,不是全副戎装的武将,就是身穿蓝绿官袍的文官! 中间一层院落,是萧逸自己休息的地方,除了舒适的卧室外,还有干净的马厩,宽阔的练武场地,上面插着箭靶,摆着石锁……,小斌和曹性带着数百亲兵也住在这里,负责护卫! 最后一层是内宅,严氏、貂蝉、吕玲儿、小静,等一众女眷全住在里面,负责守卫的就是那支‘娘子军’,男人是一律禁止入内的,就算萧逸自己,到了内宅门处,也会乖乖的止步,有事让那些小萝莉们进去传禀,绝不越雷池一步! 其实府中还有一位女眷,就是甄宓,这位‘五公子’也跟着来到了彭城,却没有去后宅,而是以方便‘商讨公务’为名,堂而皇之的住进了萧逸卧室……,旁边的屋子里,顺便说一句,两间房子是打通的,中间连门都没安一个,挂个帘子就算是避嫌了,其实连只小猫都挡不住,更何况还是只偷腥的‘馋嘴老猫!’ 这并不稀奇,当今天下大势,中原之主‘非袁既曹’,甄家虽然是投靠了袁绍,可谁又敢保证这天下日后不会姓‘曹’呢? 对那些门阀来说,最安全的办法莫过于分散投机,别把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只要有关系,就一定要抓住,如今自家的姑娘攀上了‘鬼面萧郎’这棵大树,自然要抱紧了! 所以在得知甄宓的情况后,甄家的家主,也就是甄宓的大伯,特意来了一封信,让她安心打理徐州的生意,短期内不必回河北去了,至于和袁家联姻的事情,从族中再选一个女孩嫁过去就是了,反正这种事大家心知肚明,谁也不会过于计较的! …………………………………………………………………………………………………………………………………………………………………… 治所迁移了,府邸盖好了,禁令也解除了,整个徐州的百姓拭目以待,等着看他们的州牧大人施展拳脚,勤政爱民,做一个任劳任怨的好官,最好累得口吐鲜血了,还在高声大喊,“不要管我,先顾百姓!” 可惜,这种期待注定要失望了,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徐州官员百姓惊奇的发现,自己迎来的竟然是一个跟‘勤政’二字毫不搭边,相反,还懒惰出奇的州牧大人! 萧逸从来就不是一个勤劳的人,睡懒觉才是他的最爱,但徐州上下有无数的事情要处理,怎么办? 简单,自己懒得做,那就让别人做呗,只要你能选对人就可以了! 徐州游三大政务,海盐,赋税,刑名! 提纯海盐的事情交给了那些士族门阀,于是乎,每天都有大量质地纯白的精盐出产,不但足够徐州百姓食用,还大量的送到许昌,并售往其余各州,一举占领了各地的食盐市场,并赚回大量的金钱和物资,光靠这个行业,就养活了沿海无数的百姓! 另外,新的‘晒盐法’也在试行中,门阀们已经在海边修建出一块大大的晒盐场,只等天气再热上一点,就引海水晒盐,到那个时候,可以毫不客气的说上一句,“天下精盐,尽出徐州!” 征调赋税的事情交给了陈群,他家就是‘徐州第一门阀’,只要不带头偷税漏税,就没人敢找不自在,有什么钉子户,全都能摆平,因此徐州的财政问题很快就得到了改善,养兵备战,绰绰有余! 每个月还有大量的结余上交国库,因此得到了曹操一再的下令嘉奖,乱世征战,打的就是钱粮呀,至于负责国家财政支出的‘尚书令’荀彧,更是乐的找不到北了,还特意派人给萧逸送来一块腊肉,以示感谢! 民生同样是大事,尤其是各种刑名案件,民间纠纷,能把人的脑袋吵炸,所以萧逸直接祭出了自己的法宝~~陈宫! 刚正不阿,聪明过人,不但富有强烈的正义感,而且任劳任怨,最是关心民间疾苦,这样的人物,如果不去管理司法简直就是一种浪费,于是乎,萧逸看的很准,陈宫做的很棒,大小案件,从不堆积,而且执法如山,处置公道,从来不怕得罪人,很快就在徐州百姓中传出了‘陈青天’的称呼! 就这样,萧逸依然很懒惰,徐州百姓的生活却是越来越好了,大家有活干,有衣服穿,有饱饭吃,聪明孩子还可以去官办的书院求学,勇敢的孩子可以从军入伍,争取军功,年过六十的老人可以每月领取到一定的粮食、酒肉,大家都很高兴,也就不太在意州牧大人是否勤政了,其实懒点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他不折腾百姓呀! 至于萧逸吗,每天就是喝喝小酒,睡睡懒觉,白天教那些萝莉们练武,晚上和甄宓研究一下‘人类是如何诞生的’,日子过的舒服惬意极了,对了,他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遛马! 天气越来越热,‘白菜大爷’开始脱毛了,这就需要大量的出汗,才能把原来的冬毛脱去,所以它每天都要出去狂奔几圈才行! 问题是它不喜欢独自跑步,从在小道观开始,就是大家一起在河边跑步的,所以每天太阳一出来,‘白菜大爷’就会从自己专门的马厩里走出来,穿过厅堂,直入卧室,嘶鸣着把萧逸从床上拉起来,真不知道它是怎么越过那些台阶的,按理说马是不会上台阶的呀,聪明的都快成妖了! 兄弟要去跑步,萧逸只好陪着,为了脱毛方便,也不用什么马鞍了,直接跃上马背,出府门,直奔城外的河边,开始撒欢的狂奔,一直到血脉流通,跑出汗为止~~ 等到‘白菜大爷’跑的舒服了,还要到河里去洗个澡,萧逸自然就是那个‘搓澡工’了,最后忙碌一番的结果,‘白菜’神清气爽,干干净净,萧逸却累得一身汗水不说,还沾上许多的马毛,真不知道是人遛马,还是马遛人呢! 刷洗完毕,‘白菜’高兴的跑回府邸,去找那匹‘梨花盖雪’了,这次小静来徐州,把它也骑了来,春夏之交,正是汗血马发情的季节,如果顺利的话,明年就会有‘白菜籽’出生了! 至于萧逸,只好自己步行回府,没办法,身上太脏,被‘白菜大爷’拒载了,恋爱中的汗血宝马,同样是爱干净的好马,才不会驮这个浑身尘土、汗水、马毛的家伙呢! “不仗义,不仗义,有异性,没兄弟呀!” 面对好兄弟的‘背叛’,萧逸除了抱怨几句外,也没有别的办法,‘白菜’已经六岁多了,身体发育成熟,是一匹青年骏马了,也该行驶自己的职责,繁育后代了,希望能多生几个‘白菜籽’吧,到时候萧家的孩子一人一匹,打仗的时候,就算打不赢,也能仗着马快逃命不是! 用了半个时辰,才算溜达了回来,萧逸一只脚刚刚跨过门槛,从府门旁边的石狮子下边,突然窜出一道人影来,奇快无比,哭喊着直奔萧逸的双腿抱了过来…… “不好,有刺客!”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六章黑白双煞 “大都督,宋忠、宋忠呀!”府门前,刺客一边扑过来,一边高声叫喊,声音还很凄凉! “送终?”听到这两个字,萧逸微微一愣,还没等他有什么表示,身边的侍卫们已经扑了上去,都是身经百战的勇士,武艺高强,三两下就把刺客按在地上,先是一顿老拳,而后用牛皮绳捆绑起来,系的还是死扣! “宋忠、宋忠,大都督我是宋忠呀!”刺客并没有反抗,只是拼命叫喊着! “送终?你想给谁送终,打死你个刺客!”侍卫们下手越重,很快就给打成了一个猪头,然后扔到萧逸面前,听候处置! “你是谁呀,怎么有点眼熟呢?”看着被打成猪头的刺客,萧逸不禁升起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来,摸着小黑脸想了半天,最后一拍大腿,“你不是宋忠吗?” “正是小人呀!”宋忠眼泪都掉下来了,不是疼的,而是郁闷的,“俺的亲爹娘呦,你们这是给起的什么破名字呀,宋忠、宋忠,这次差点真的送终了!” “快,给他松开,不是刺客!”萧逸完全想起来了,当初争夺豫州的地盘,他带着几千玄甲军和大将纪灵的五万大军对峙,用虚张声势的办法把对方给唬住了,最后得到了三郡的城池土地,当时敌营派来谈判的使者就是这个宋忠,因为名字太特别,所以被他记住了! 不过吗,当初的宋忠,好歹是个校尉,一身甲胄,人模狗样的,两年多没见,怎么混成这副模样了,小脸乌黑八糟,衣服被抓成一条条的,连肚皮都露出来了,靴子还丢了一只,再加上又挨了一顿拳脚,这副可怜样,说他是难民都高抬了,难怪萧逸一时没认出来! “你怎么跑到彭城来了,又为何如此凄惨呀?”说话间,萧逸腰间的贪狼刀出鞘,寒光一闪,宋忠身上的牛皮绳寸寸断裂,却一丝皮肉也没有伤到! “小人是来投奔大都督的,没想到刚进彭城就被人给抢劫了,连准备献给大都督的宝贝,也被抢走了呜呜!” 宋忠又开始哭起来,原来他在望江亭处理好袁术的遗体后,跑到乡下去躲了些日子,但是江东军四处搜查袁军余孽,而且格杀勿论,逼的他走投无路,只好抱着宝贝继续逃跑,那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呀! 最后一合计,天下诸侯里谁他也不认识,贸然跑过去献宝,福祸难料,没准连自己的小命也得搭进去,唯一见过面,有些交情的就是那位鬼面萧郎了,恰好萧逸主政徐州的消息传出,他就跑来投奔了! 从庐江到彭城,为了安全起见,一路上宋忠白天躲在草丛里睡觉,夜晚才偷偷的赶路,谨慎小心,丝毫不敢大意,没想到都进了彭城,离州牧府近在咫尺的地方,竟然被人给抢了,宝贝也没了! 那感觉就像巫师请神一样,香也烧了,猪头也供上了,连三十六拜都拜完了,就差最后一哆嗦没玩好,结果大神没请下来,你说多让人郁闷!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敢拦路抢劫,真是无法无天了!” 萧逸也很疑惑,自从主政徐州以来,他办的第一件事就是分派大将领兵四处剿匪,维护治安,而且从快、从严、从重,该杀的全杀了,不该杀的也杀了不少,如今的徐州五郡,说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也差不多了,彭城作为治所,更加的太平无事,那里来的劫匪,敢在自己眼皮底下生事? “是一群小女娃干的,为首的一穿黑衣,一穿白衣,十三四岁模样,长的挺可爱,却比虎豹还凶猛呀,她们又打、又挠、又咬” 宋忠的声音逐渐微弱下去,污黑的面皮也涨的通红,自己好歹也做过军中校尉,上过战场,真刀真枪厮杀出来的,没想到今天竟然被一群小女娃给抢了,说出去,丢死人呀! “一群小女娃,黑衣、白衣!”听完讲述,萧逸的小脸也开始微微发红,幸亏肤色较黑,还能遮盖一下,他现在可以断定,抢东西的不是什么劫匪,而是一群家贼呀! 如今的彭城内外,要问谁名气最大,谁最为霸道,谁最让人畏惧,答案并不是萧逸这位州牧大人,而是大名鼎鼎的黑白双煞! 黑煞者小静! 白煞者吕玲儿! 事情的起因还在萧逸这里,前段时间两个妹妹表现的很是乖巧,他一时高兴之下,给两个小姑娘讲了几段武侠故事作为奖励,比如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 当然了,里面的时间、背景、人物,都要更换一下的,直接给推到了上古时代,反正那时候小国无数,谁也没法一一考证! 萧逸此举,一是业余娱乐,奖励两个小姑娘的乖巧,再者,也是想培养她们正确的人生观,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吗! 结果却大大出乎他的意料,武侠小说害死人呀,被那些英雄人物的故事一忽悠,两个小姑娘立刻就找到了新的人生定位除暴安良,行侠仗义,做两个人人敬重的女侠! 目标就是最大的动力! 每日府门一开,小静和吕玲儿就带着一群娘子军呼啸而出,四处行侠仗义,问题是彭城内外治安良好,那里有暴让她们除呀? 面对这种情况,两个小姑娘想起了大哥经常说的一句话,没有敌人,那就设想一个敌人,战争警惕不能放松,同理,没有坏人,那就设想一个坏人,侠女必须得除暴安良滴,而且她们对付坏人的手段也很简单,一个字打,于是乎,有些人就倒霉了 有人敢吃霸王餐打! 有人当街调戏女子打! 有人牵着恶狗招摇过市先打人,再把狗杀了,剥皮吃肉 总之凡是她们看着不顺眼的,一个字打! 当然了,她们也不是谁都打,而是专门挑那些衣着华丽的士族公子下手,因为大哥说过了,恶霸,都是些为富不仁的有钱人,专门欺男霸女,不揍你才怪,对穷人她们却从不欺负,相反还把行侠仗义得来的钱财分发给普通百姓,以示自己的侠女风范 然后,百姓们高兴了,士族公子们哭了,他们实在想不明白,我在自己家开的酒楼里吃饭为何要付钱,去趟青楼也会挨揍,最后连出门遛狗都不行了,人生呀,那还有一点乐趣可言! 有心反抗吧,还真没那胆量! 到不是怕两个小姑娘,而是怕她们背后那个人呀,徐州谁不知道,州牧大人对两个妹妹疼爱的无以复加,那真是要星星不敢给月亮,上门去讲理?她们哥哥的拳头可更厉害,不被打死才怪,忍了吧 打不过,惹不起,又逃不掉,痛不欲生的士族公子们只好在心里小小的报复一下,给小静和吕玲儿起了个外号黑白双煞,跟她们的哥哥鬼面萧郎正好是一家人! 在这种背景下,怀揣宝贝的宋忠一头扎了进来,立刻就被正在巡城的娘子军发现了,“此人衣衫不整,獐头鼠目,走在大街上总是东张西望,还不停的摸着怀里,那副神态,像足了江湖上的大盗 于是,黑白双煞出来行侠仗义了,宋忠就悲催了,宝贝被作为贼脏抢走,人还被挠了一顿 “算了,劫匪的事情,本都督会亲自处理,你先下去换身衣服,好好休息一下,以后就在府中听用吧!” 妹妹惹的祸,哥哥自然要承担,至于那件宝贝吗,宋忠说的清楚,是送给自己的见面礼,如今落到两个妹妹手里,也不过是从左兜,换到右兜,一样的! “多谢大都督收留,小人必效犬马之劳,不过那件宝贝吗,实在是过于重要了” “哦,什么宝贝,如此重要?” 在萧逸想来,宋忠从袁术那里跑出来,最多是趁乱的时候从伪皇宫里顺几件宝贝出来,虽然珍贵,但还不被他看在眼里,如今州牧府里金银财宝堆积如山,什么好东西没有呀 “大都督呀”,宋忠面如苦瓜,先小心的左右看看,这才凑到萧逸耳边,轻轻的说了四个字传国玉玺 “什么?传国玉玺!”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七章接妹妹?还是接玉玺? 』』『天籁小说Ww『W.⒉“传国玉玺……!!” 这四个字一出,就像一道惊雷狠狠劈在了萧逸的心头,灵魂仿佛都要出鞘了一般,震惊、疑惑、恐惧、欢喜……,各种滋味一同涌了出来,我的乖乖呀~~~ 天下之间,金银珠宝无数,但再多的财宝也比不上一枚‘传国玉玺’呀,那是始皇帝留下的玉玺,是君权神受的象征,是君临天下的凭证,是无数英雄豪杰梦寐以求的宝贝…… 当初‘十常侍’作乱,汉宫喋血,少帝和陈留王逃亡北邙山中,作为镇国之宝的‘传国玉玺’也下落不明了……,后来诸侯联军杀入洛阳,据说玉玺被‘江东猛虎’孙坚所得,身亡之后,又传给了其子孙策,再后来作为抵押品,又献给了袁术,换来了数千兵马,这才开创出江东六郡的基业~~ 如今庐江失陷,袁术也失踪了,十有**已经葬身荒野之中,宋忠是袁术的部下,又正好从庐江跑过来,那么玉玺的事情,可信度极高呀~~ 萧逸迅在心中理清了脉络,在确定‘传国玉玺’的事情后,立刻转身向府邸中冲去,脚下步伐如飞,心头却是一阵阵的慌乱,“我的两位小姑奶奶呦,你们可千万手下留情,不然哥就真的欲哭无泪了~~” 他对自己两个妹妹的性子实在太清楚了,不但能玩,而且能造,破坏力极其惊人,无论什么宝贝到了她们手里,最多三天,就会变的面目全非,被她们毁掉的玉佩、字画、古玩……,数不胜数,就是好好的金锭,也能被她们给砸成金饼,简直就是两头小暴龙呀……, 如今‘传国玉玺’落在她们手里了,萧逸都不敢想那个后果,只能期盼她们今天心情不是太好,玩的不是太嗨,还没来得及下毒手吧~~~ “两位小姐在那里?” “她们又去那闯祸了?” “快点说呀,天要塌了~~~” 进了府邸,萧逸抓住一个人就问,不知道的直接扔开,再抓下一个,如同疯魔一般,最后终于从一名小丫鬟口中得知,太守陈群派人送来几袋子干果,如今二位小姐正在后院假山上砸核桃吃呢~~ “后院、假山……,砸核桃呢?” 一种不祥的预感升上心头,萧逸直接往后院冲过去,来不及走门洞了,九尺多高的院墙,一扑、一按、再一跃,就飞过去了,简直比狸猫还要敏捷,看的院子里的侍从、丫鬟们目瞪口呆,“难怪大都督是天下名将呢,这伸手,果然不一般呀~~” ………………………………………………………………………………………………………………………………………………… 凡是富贵人家,都会在后院里挖个池塘,建一座,或者两座假山,周围再种上树木、花草,如此一来,夏天时就可以来乘凉避暑了,而且还有‘聚拢风水,保佑家宅’的作用! 不过吗,这样的好东西,最多也就是两座,谁也不敢过这个数字,因为在风水学中,‘一池三山,帝王之宅’,胡乱搭建,犯了忌讳,那是要杀头滴! 小静和吕玲儿正坐在假山上耀武扬威,这里也是她们经常待的地方之一,原因还是那些武侠故事害的,绿林好汉,聚啸山林,劫富济贫~~~ 两个小姑娘以‘女侠’自居,怎么能没有一处自己的山寨呢,所以就把这这座假山霸占了,作为自己的老巢,还取了名字,就叫‘两狼山’,并自封大寨主、二寨主,还有一群小萝莉做她们的喽啰兵,设了座位,插了旗帜,弄的煞有其事~~~ 此时,两位寨主正坐在假山顶上砸核桃呢,小静负责砸,落手极快,一下一个,‘啪啪’作响……,吕玲儿负责捡出那些果仁,然后分给山下等候的小萝莉们,赢得阵阵的欢呼声…… 今天山寨的运气不好,出去转了半天,才遇到一个‘坏人’,结果搜查一番后,就找到一块石头,好在大家有核桃吃,至于那块石头吗~~ 萧逸目光如电,一眼就看到妹妹小静……手里砸核桃的东西,四寸大小,方方正正,质地洁白,残缺一角还镶嵌着金子,没错,就是它~~‘传国玉玺!’ “大哥!~~小易哥,这里……!” 看到萧逸跑过来,两个小姑娘顿时高兴起来,也不砸核桃了,同时欢呼着纵身一跃,从数丈高的假山上蹦了下来,这是她们经常玩的游戏之一,只要有萧逸在下边,无论她们怎么蹦,总是会被平安接住的,因此跳的极为放心! “我的两个小姑奶奶呀……,跳不得呀!” 以萧逸的身手,接住两个小姑娘自然不是问题,可这次不一样,自家妹子手里还攥着那颗‘传国玉玺’呢,几丈高的距离,她一撒手,这可比当初王莽逼宫,王太皇太后摔那一下狠多了,当初不过砸掉了一角,这次恐怕就得粉身碎骨了吧~~ “老天,她撒手了,她真的撒手了……” “怎么办,自己只有两只手……,是接玉玺?还是接妹妹?” 电闪之间,两个念头在萧逸心中一碰撞,立刻就分出了胜负,“还是接妹妹吧,她们比什么宝贝都重要,至于那枚‘传国玉玺’,不是号称‘神物’吗,那肯定是有灵性的,应该能保佑自己不被摔碎吧,如果真的碎了~~~~那也只能碎了吧!” 说时迟,那时快,萧逸连忙上前两步,左手一伸,接住了吕玲儿,右手一捞,紧紧抱住了小静,“嗯,两个丫头又长高了,变重了不少,尤其是小静,腰肢柔软,身材********,已经有几分大姑娘的韵味了,再过几年就可以找婆家了~~ 接住了两个妹妹,又在心中暗暗品评了一番,然后萧逸就逼上眼睛,竖起耳朵,等着听那道玉玺碎裂的声音~~~“传世之宝,无双美玉,毁于一旦呀!” “嗯?……怎么没动静,难道说……”良久,预料中的声音没有生,四下静静的! 一直到两个小姑娘不安分的扭动起来,萧逸这才睁开眼睛,先在地上仔细巡视一遍,没有现玉玺的碎片,整的也没有,又转向小静手里,还是没有呀…… 再仔细一看,原来一根红绒绳挂在她的手腕上,悠悠荡荡,上面挂着的正是那枚‘传国玉玺!’ 原来‘传国玉玺’上面五龙盘绕,中间有一个小孔,穿着绶带,那是皇帝用来拴在自己腰带上用的,刚才小静用来砸核桃,为了方便,顺势把绶带缠到了自己手腕上,所以玉玺虽然脱手了,却没掉下去,完好无损的挂在那里~~ “谢天谢地,没碎……,真的有灵性呀!” 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萧逸顿感一阵的轻松,随后就觉得后背有点湿漉漉的感觉,原来刚才一瞬间,他惊出了一身的冷汗,把衣衫都湿透了~~“真是刺激呀,比蹦极还刺激呢~~呜呜!” “小易哥哥,吃核桃仁,可脆了!” 吕玲儿还不错,小手里抓着几个核桃仁,亲昵的送到萧逸嘴里,安抚着他那颗受惊的心灵~~ “核桃可是我砸的!”小静微微有些吃醋,还不忘晃晃手腕上的绳子,显示自己的功劳! “好,都很乖,这样吧,你们两个负责吃,大哥给你们砸核桃好不好,小静,把你手里那块砸核桃的……‘石头’给我吧~~” “嗯,好,给你!”两个小姑娘异口同声! 双数接过玉玺,萧逸先是后退两步,离两个小魔女远一些,这才把‘传国玉玺’捧在怀里,用手把上面沾的核桃皮去掉,上下仔细打量起来……,好半响才长出一口气,“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我的宝贝呀,没坏!” “你们两个呀,真不亏是‘黑白双煞’,敢用这个宝贝砸核桃吃,古往今来,也是独一无二,青史留名了~~~”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八章男人的三个梦想 天『』籁小说WwW.⒉深夜,州牧府中,上百名侍卫身披铁甲,手持利刃,将大堂团团护卫起来,小斌、曹性一左一右守在门口,就像‘二鬼把门’一般,任何人不准入内,就连奉命前来送夜宵的小竹,都被他们拦住了,谁也不敢出一点声响,生怕惊扰了正在沉思的大都督! 大堂内,萧逸端坐在狼皮软榻上,双目微闭,眉头紧缩,正在反复思考一件大事,那枚‘传国玉玺’就放在面前的帅案上,在朦胧的烛光照耀下,上面的五条玉质盘龙仿佛活过来似的,望天咆哮,随时可能破空而去~~ “传国玉玺,皇权象征,谁得此物便可自立为王,号令天下,我该拿它怎么办呢,送出去?还是自己留下?” 萧逸真的为难了,男人一生都有三个梦想,一个美女梦,一个将军梦,一个帝王梦! 得绝色佳人而妻之,享受无尽之艳福,统雄兵百万决战沙场,荡平强敌,最后皇袍加身,建号帝王,创立千秋之基业! 第一个梦想,萧逸已经实现了,他身边的女人虽然不多,但随便挑出一个来,都是倾城倾国的大美女,不知羡慕死多少风流公子! 第二个梦想,萧逸正在实现中,‘鬼面萧郎’的大名,已经传遍大汉十三州,也称得上是当世名将了,麾下玄甲铁骑,更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号称‘天下第一强兵!’ 至于第三个梦想,一直以来也只是个梦想而已,无数的‘前辈穿越者’都向皇位起过冲击,而且十之**都成功了,萧逸虽然也是穿越一族,但他一向认为自己离皇位的距离还非常遥远,从没做过那方面的考虑,可是今天,传国玉玺的突然出现,才让他惊觉到,原来自己也有向至尊之位起冲击的资格和实力了! 男人,谁没有野心,谁不想当皇帝呀,君临天下,至高无上,三宫六院,美女如云,要什么,就有什么,比起当神仙来也差不了多少,只不过绝大多数人没那个机会罢了,如今命运之神却眷顾了自己,到底该不该抓住它呢? 论实力,自己手握数万兵马,而且都是百战精兵,徐州五郡的地盘也牢牢控制在手中,关中的马六也会无条件的支持自己,还是西羌的折兰,漠北的赵嫣然,全都是非常得力的外援,凭借这些资本,完全可以和天下诸侯一较高低,就是丞相曹操,也奈何不了自己! 论名望,‘鬼面萧郎’四个字一出,可止小儿夜啼,如果再把大汉开国丞相-萧何后代子孙的身份般出来,不见得就比袁家的‘四世三公’差多少,跻身一流名门望族绝无问题! 论人心,自己一向善待百姓,关心民间疾苦,从山阳郡到八百里关中,再到徐州五郡,所有治下的百姓无不衣食富足,安居乐业,只要自己振臂一呼,响应者必然数以百万计! 综上所述,如果自己以传国玉玺为号召,以徐州为根基,以数万精兵为本钱,有十成的把握可以成为一镇诸侯,有五成的机会可以称王称霸,有二成的可能性,扫清群雄,一统天下,开创一个‘萧’家王朝,并传之子孙后代……,不过吗,代价惨重呀! 一旦自立,就等于跟许昌的曹操决裂了,两人一向情同父子的关系也就完了,还有郭嘉,兄弟一样的友谊也会彻底崩溃,转而变成兵戎相见的敌人,荀彧、荀攸、程昱……,一个个往日的朋友都会反目成仇,对了,还有曹节,那个对自己痴心一片的小姑娘,也会成为别人的妻子吧? 另外,如果自己拥兵自立,刚刚稳定一点的局势也会再度陷入混乱,征战不休,永无宁日,二十年内,中原大地都休想统一,至于整个国家的统一,那就更是遥遥无期了,到时候战火连绵,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汉人元气大伤,异族趁机入侵,自己就成了千古罪人了! “看来我的心还是不够硬呀,这辈子估计是没希望冲击那个至尊的位置了!” 良久,萧逸缓缓睁开双目,摇了摇头,到底是狠不下那个心来,对敌人,自己可以毫不犹豫的挥下屠刀,倒是对亲人,对朋友,就做不到了,为了权力,丧失人生的许多快乐,智者所不取也! 心慈手软的人,是成不了政治家,也做不了帝王的,秦始皇为了保住帝位,杀生父,囚生母,扑杀二弟,宝剑所向,从不留情,还有大汉王朝的开创者刘邦,为了江山霸业,连自己老爹差点被煮了都可以不管不顾,还能厚着脸皮要一碗肉羹喝,这份心性,常人是做不到的……,皇帝,真他妈不是人干的! 与其做一个冷血无情的帝王,不如当个快乐阳光的臣子,至于皇位的最后归属,是姓曹,姓司马,还是姓萧,呵呵,就让老天爷来决定吧,哥玩不起这个权力游戏,希望下一代人更强些吧! 主意打定,萧逸从座位上一跃而起,紧皱的眉头也舒展开了,人也重新变的阳光起来,摆脱了权力的诱惑,怎么说也是一件大好事,再看那枚‘传国玉玺’时,也没那么神圣了,说白了,它就是一块石头而已,既可以号令天下,也能够砸核桃吃,就看怎么用了! “典韦何在?” 萧逸用锦囊把玉玺套上,又找来一个黑漆盒子放好,随后亲手写了两张封条贴上去,又加盖了自己的大都督官印,这才高声传唤起自己手下的‘第一猛将’进来,这件事只有派他去最合适了! “末将在此,请大都督吩咐!” 人影一闪,全身甲胄的典韦走了进来,先是躬身行礼,而后目光闪闪的等着接受命令! 自从上次让陈登跑掉后,典韦就一直希望证明自己,洗刷掉那份耻辱,如今,大都督又要重用自己了,就是拼了性命,也要完成! “你领三百铁骑,往许昌走一趟,把这个东西交给曹丞相!”说话间,萧逸郑重的把手里的锦盒递了过去! “记住,一路之上,万分小心,不许打开锦盒观看,更不能让别人碰触,就是连一点消息也不能走漏,必须当面交给丞相大人,其他人一律不许代收! 另外,如果路上碰到有人敢阻拦,或是抢劫锦盒,一律格杀无论,那怕是曹氏宗族也不例外,出了事,有本大都督担着,就算你们这三百人全都死光了,锦盒也不能出事,明白吗?” “末将明白!” 典韦上前几步,双手接过锦盒,先是仔细看了看,而后解开身上的甲胄,放到了最贴心的位置上,又重新系好丝绦,从大都督杀气腾腾的语气中就知道,这件东西,绝对比三百条人命重要,甚至比几座城池还重要! 里面到底是什么?典韦没有问,也不会去问,他是个纯粹的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至于其他的,不在思考范围之内,这也是萧逸单独选中他前往许昌的原因之一,不但要勇武,更需要忠诚! “挑选铁骑,带足干粮,连夜就出吧!” “诺!~末将告退!” 典韦走了,萧逸完全放松了下来,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剩下的事情,就让别人去烦恼吧! “本都督要继续研究造人大业了!”说罢,萧逸一步三摇的向甄宓的卧室走去,那里烛光明亮,佳人显然还在等候自己,另外,根据掐算的日子,这几天的‘中奖率’很高呦! …………………………………………………………………………………………………………………………………………………… 第二天一早,太阳还是从东方升起,州牧府的大门照常打开,‘黑白双煞’又跑出去行侠仗义了,萧逸还是躺在卧室里睡他的懒觉,一切平常如故,谁也想不到昨夜生了什么,更想不到天下大势,差一点就生了惊天逆转~~ 还有,从这天起,府邸里多了一位名叫宋忠的管事,名字很不好听,但人很好用,性格随和,逢人就笑,最关键的是,他从来不多嘴! 正文 第一百八十九章真假玉玺! 邺城,大将军府中,几名须皆白的老者,正围着一枚‘传国玉玺’反复的查看,又商量了一番后,最后做出一致论断,这枚玉玺虽然仿制的惟妙惟肖,几乎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可终究是差了几分底蕴! 玉玺上的五条盘龙‘怒而不威’,正面上的八个撰文‘华而不贵’,最重要的还是玉玺本身的质地,欠缺了几分沧桑感,上面火气犹存,乃是最近几年才雕刻出来的一件赝品罢了! “什么,玉玺是假的?” “大胆,竟然用一枚假玉玺蒙骗大将军!” “父亲,请听孩儿解释呀,他是~~” ………………………………………… 论断一出,大堂里顿时乱成一团,有人大声咆哮,有人落井下石,还有人在拼命的解释…… “全都给我住口!” 大堂上,大将军-袁绍一脸的瘟怒,原以为天赐玉玺,助自己成就无双霸业,没想到闹了大乌龙,是个假货,他心中的郁闷可想而知,只是碍于身份,没有作出来罢了! “请大将军息怒!” “请大将军息怒!” 大堂里的人齐齐躬身行礼,生怕真把袁绍气出个好歹来,而站在队列最前面的,就是袁家的两位公子~袁谭、袁尚! “三弟,你弄来一枚假玉玺,也不好好辨别真伪,就贸然的进献给父亲,到底是何居心呀?……又或者,那枚真的被你给~~呵呵!” 袁谭就是落井下石的那个,他们兄弟之间为了争夺继承人的位置,早已是明争暗斗,你死我活了,如今有机会打压下这个弟弟,他自然不会放过了! “尚儿,此事你却是过于孟浪了,当引以为戒!” 主位上,袁绍也不轻不重的批评了一句,如果是别人闹出这种事,他早就下令斩了,可这是自己的小儿子,还是最宠爱的一个儿子,只好避重就轻,为他勉强搪塞一番,身为人父,真是不容易呀! “这枚玉玺,~~他?~~我!~~” 袁尚一张俊秀的小脸憋的通红,当初得到这枚玉玺时,他是满心欢喜,本想将玉玺进献给父亲,立上一功,好趁机确定自己继承人的位置,谁想到适得其反,竟然闹了个大笑话,真是气死人也! “紫木,该死的,你给我出来!” 随着断喝,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人从大堂外缓步走了进来,白衣飘飘,玉树临风,脸上还带着一丝邪邪的笑意,正是许久未见的紫木公子! 从庐江郡离开后,他带着两名仆人,一路上晓行夜宿,来到了邺城,先是用那柄‘破军刀’为觐见礼,结识了三公子袁尚,而后又献上传国玉玺,准备作为自己进身的台阶,可是没有想到,出了意外! 刚才紫木公子就站在外边,对大堂里生的事听的一清二楚,得知那枚玉玺竟然是假的,他心中虽然吃惊,却并不慌乱,此时走进来,还不忘给众人躬身行礼! “父亲,玉玺就是此人送给孩儿的,没想到竟然是一个江湖骗子,孩儿这就将他千刀万剐,以正典型!”袁尚把所有责任都推给了紫木公子,又‘刷’的一声从腰间拔出一柄锋利无比的短刀,赫然正是那把‘破军刀!’ “你是何人,竟敢大胆进献假玉玺,莫非不知‘死’字怎么写吗?”不愧是亲父子,看到儿子扔出一个‘替罪羊’,袁绍顺势就把所有罪名全推了过去,杀气腾腾的看着紫木公子! “在下公孙紫木,乃是‘仲氏天子’身边的护宝官,庐江兵败之后,主上病死荒野,在下从乱军之中侥幸得脱,这才怀揣玉玺,千里迢迢跑到邺城,进献给大将军的!” 紫木公子绝对不会说这枚玉玺是自己弄死了袁术,从遗体上搜出来的,二袁毕竟是亲兄弟,内部之间打死打生都可以,如果知道是外人下的毒手,袁绍心中虽然欢喜,却肯定会砍了他的脑袋以祭奠亡弟,这就是门阀们的习惯,既当****,也立牌坊! “护宝官……,从庐江来的?” 众人又是一惊,所谓的‘护宝官’,又叫‘符宝郎’,是朝廷里专门负责给皇帝看管玉玺的官员,袁术在淮南称帝,有这么一个官员并不稀奇,而且‘传国玉玺’也确实在袁术手中,这是世人皆知的事情,可这位紫木公子怎么送来个假玉玺呢? 能站到这座大堂里的,没有笨人,大家略一思考,立刻就脑补出了答案,袁术把‘传国玉玺’看的比自己性命还重,肯定要随身携带才会放心,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他又让人雕刻了一枚假玉玺,让‘护宝官’捧着,以转移人们的视线,结果这位‘护宝官;就从庐江一路捧着假玉玺来到了邺城,说起来,他也是个倒霉鬼呀! 事情的脉络虽然理清楚了,可这枚玉玺毕竟是假的,弄出如此大的乌龙事件,这个责任得有人背不是,一事不烦二主,干脆,还是这个倒霉鬼吧! 想到这里,众人全都杀气腾腾的看着紫木公子,主位上的袁绍也把大手抬了起来,只要一挥下去,立刻人头落地,一了百了! “诸位,在下不过是个小小的护宝官,人微言轻,见识有限,但有一个道理还是明白的,大将军若想称霸天下,一统九州,需要一枚玉玺作为号召,而这里恰好就有一枚,剩下的,就不必小人多言了吧!” 一语惊醒梦中人,紫木公子几句话出口,大堂上的众人立刻眼前一亮,“对呀,大将军袁绍需要一枚玉玺,这里又正好有一枚,这就足够了,至于它是真、是假吗……,呵呵,只要袁绍说是真的,河北一众文武说是真的,那么普天之下,谁又敢说这枚玉玺是假的呢?” 天下间的事本就如此,真真假假,难以分辨,只要说的人多了,假的也能变成真的,难道还能有人拿着真玉玺前来邺城辨别不成,那样更好,真的假的,就全留下了! 另外吗,读过史书的人都知道,就是秦始皇传下来那枚玉玺,也未见得就是真的,这里面可是有一段典故的! 昔日,楚人卞和在荆山之下,见有凤凰落于石上,隧献石于楚文王,解之,的美玉一枚,命名为‘和氏璧!’ 后来这块美玉几度易手,辗转于各国诸侯之间,还生过‘完璧归赵’的故事,最后秦始皇一统六国,得到了这块美玉,令良工琢磨为玺,丞相李斯亲自撰文其上~‘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秦二十八年,始皇帝巡视洞庭湖,风浪大作,大舟将覆,急投玉玺于湖,风浪乃止,也就是说,那枚传国玉玺已经扔进洞庭湖里了! 等到了秦三十六年,秦始皇巡视华阴时,有人手捧玉玺,站于道中,曰:‘持此还祖龙’,而后消失不见,于是传国玉玺才回到秦始皇手里! 问题就出现了,已经扔进洞庭湖的玉玺,怎么又被送了回来,神仙之类的东西,虚无缥缈,不可信也,否则也不会等了八年之久,才把玉玺还回来,难道说神仙也要把玩一阵子,才恋恋不舍的还给秦始皇吗? 透过重重的历史迷雾,再抛开神仙之类的伪命题,最后我们可以还原出一个真实的故事,“在洞庭湖时,因为风浪太大,玉玺不小心掉进了水里,以当时的技术条件,是无法打捞的。<><><>『天籁小说Ww『W.⒉ 可当皇帝的又不能没有玉玺,所以秦始皇费尽心思,又令人找来一块质地相似的美玉,让工匠重新雕刻了一枚新玉玺,最后再玩了个‘神仙还玉玺于祖龙’的政治小把戏,蒙骗世人而已,不用说,以始皇帝的性格,那些知道真相的工匠、侍从,最后肯定都被灭口了! 也就是说,真正的那枚玉玺,应该还在洞庭湖里沉睡呢,现在传下来这枚,本身就是一件仿制品,或者说是‘二代玉玺’,只不过它确实是秦始皇传下来的,又经过几百年的历史沉淀,才有了如今被神话的地位! 既然秦始皇都能作假,那咱们为什么不能,只要嗓门高一点,在把故事的来龙去脉编的严谨一些,假的也就变成真的了! 想通了这些关系后,袁绍的脸上顿时多云转晴起来,“瞪眼说瞎话,本来就是门阀的基本功之一,另外吗,这个叫紫木公子的家伙,也不能杀,有了他,才能证明这枚玉玺的来历呀!” “恭喜主公,天赐玉玺,一统天下,指日可待!”谋士许攸最是油滑,第一个跪下行礼,拍起马屁! “恭喜主公,天赐玉玺,一统天下,指日可待!”别人也不是傻瓜,立刻跟着喊了起来,声震屋瓦,格外卖力! “哈哈,好,此乃天意如此呀,立刻昭告天下,就说传国玉玺,落入本大将军手中了!”袁绍脸上也乐开花了,把那枚玉玺抱在怀中,把玩个不停,而后又看向紫木公子,“你献玉玺有功,以后就留在本大将军身边,继续做‘护宝官’吧!” “多谢大将军赏识,小人结草衔环,誓以死报!”紫木公子立刻下跪行礼,一脸感恩戴德的模样,心中却在暗暗计较,“萧逸,本公子如今又有本钱了,咱们好好的再战一场,论个输赢吧!” 正文 第一百九十章人心难测 许昌,丞相府中,曹操正在大堂上夜宴宾客,在坐的无一例外,都是他麾下的心腹文武大员,朱袍紫绶,济济一堂,好一派兴盛气象,比起灯火稀疏,人烟冷落的皇宫来,无疑要强上百倍! 几杯美酒下肚,曹操顿觉豪气干云,尤其看到麾下谋士如云,战将如雨的格局气魄,心中更添三分得意,有如此众多的豪杰之士为己所用,何愁天下不定,霸业不成! 曹操是骄傲的,也有骄傲的理由,自从举兵以来,短短数年时间,破黄巾,败袁术,灭吕布,收刘备,横扫淮南之地,直下徐州五郡,不但占据东、西两京,控制了朝廷上下,更拥有四州之地,数十万精锐兵马,如此赫赫功业,足以名流青史,光耀后代了! 如今,最大的敌人就是河北的袁绍了,一个同样拥有四州之地,数十万兵马的强大对手,只要能打败他,中原沃土尽归己有,而自古以来得中原者得天下,到时候这天下一十三州的土地、城池,就全都姓曹了,日后自己也未尝不能弄个太祖、武王之类的称号,那就看子孙后代是否争气了! “报丞相大人,萧大都督从徐州派来加急鸿翎信使,正在府门外等候!” 宴会上,酒醉三分的时候,相府亲兵统领许褚迈步走了进来,脸上还带着一丝焦急! “哦,萧郎派人来了,快快传上来!”听到禀报,曹操微微一愣,他可是给了萧逸先斩后奏,独断专行之权的,寻常军政事务根本不用来请示自己,看来是真的出大事了! “萧郎的急报,徐州出什么大事了?” “不知道呀,莫非是河北,或者江东的兵马有异动不成?” “就算是两路兵马齐出,以萧郎的本领,足以应对有余,断不会派出加急鸿翎信使呀?” “难道说,还有什么比兵马大事还重要的?” …………………………………… 听说是萧逸派来的急报,宴会上的一众文武立刻窃窃私语起来,最近这段时间,徐州五郡之地经营的很好,士族顺从,百姓安居,提纯精盐的生意越来越大,还上交给国库大批的钱粮,到底什么事,能让鬼面萧郎也如此惊慌呢? “玄甲军先锋校尉典韦,参拜丞相大人!” 随着一阵沉稳的脚步声,身披铁甲的典韦走进大堂,只见他满脸的尘土,目光微赤,神色很是疲惫,一看就是日夜兼程赶来的,即使这样,他依然一手提着宝剑,一手捂着心口,警惕的看着四周! “原来是典将军,萧郎派你快马前来许都,所为何事?”曹操知道典韦是萧逸麾下第一悍将,把他都派出来了,看来真是有惊天动地的大事生! “末将奉令,送来一件东西给丞相大人!” “哦?……呈上来!” “诺!” 卸甲、解袍、扒开中衣,典韦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摸出一个黑漆锦盒来,一路奔驰,锦盒片刻未曾离身,如今已经沾满了他的汗水! 曹操身为大汉丞相,自然不能轻易离坐,大公子曹昂正好侍立一旁,连忙上前几步,准备接过黑漆锦盒! “公子退下,大都督有令,除了丞相大人,有擅动此物者,斩!” 看到有人过来,典韦虎躯一振,浓烈的杀气喷涌而出,手中的宝剑也出鞘半尺有余,惊的曹昂连忙止住了脚步,他感觉的出,这名壮汉是真敢杀人的! “子修退下,典将军把东西送过来吧!” 看到这一幕,曹操的神色也凝重起来,现在可以百分百断定,锦盒里的东西必然非同小可,否则萧逸也不会下达这样的绝杀令! “请丞相大人亲手开盒!”典韦上前几步,将锦盒亲自交到了曹操手中,这才长出一口气,感觉千斤重担卸了下去,轻松无比! 黑漆锦盒不大,也就五寸方圆,但做工很是灵巧,上面挂着一把小金锁,还十字交叉贴着两张封条,分别写的是贵重万分,丞相亲启,末尾盖有萧逸的大都督印! 大堂上,几乎所有的目光都汇聚了过来,大家都想看看,萧逸派人千里迢迢送过来的,究竟是什么宝贝,连大公子都不能碰触,莫非是仙丹不成? 有金锁,却没有钥匙,不要紧,一把精巧的小匕握在手中,曹操先是轻轻一下敲落了金锁,而后又割开封条,这才打开锦盒,向里面瞄了一眼! “啪!咔嚓!” 也就是瞄了一眼,没等里面的东西露出真容来,曹操又果断的把锦盒扣上了,而后紧紧的抱在怀里,脸上神色阴晴不定,目光更是闪烁的厉害,有近处的侍从现,就刚才那一瞬间,丞相大人的冷汗都流出来了,从鬓角上嘀嗒淌下! 整个大堂都安静下来,没人再敢说笑,乐师们也全把手停了下来,侍从们更是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出,“我的乖乖呀,连丞相大人都惊成这样,锦盒里到底装的什么宝贝呀?” “子修、奉孝、文若、公达、仲德留下来,其余众人一律退出堂外,许褚给老夫守住大门,有胆敢擅入者,无论何人,斩立决!” 到底是当世奸雄,曹操很快就稳住了心神,而后面色冷酷的下达了命令,他现在终于明白萧逸为什么会下绝杀令了,为了这件宝贝,杀几个人,完全值得! 一声令下,大堂里的人立刻退了出去,谁也不敢耽搁片刻,更不敢窥视那个锦盒一眼,能来参加宴会的,都是聪明人,知道什么事情不能过问,甚至不该看到,如此,才能活的长久一些! 曹家父子、郭嘉、荀彧、荀攸、程昱,六个人团团围拢上来,在确定许褚已经带兵将大堂防守的密不透风后,这才由曹操亲自动手,缓缓打开锦盒……,露出一枚,四寸大小,质地纯白,上盘五龙,下刻八字的玉玺来 “传国玉”,惊呼到一半,曹昂立刻把自己的嘴捂上了,而后用慌乱的目光看向其他人,无一例外,全都是震惊的神色,谁也没有想到,萧逸派人日夜兼程送过来的,竟然是这件宝贝! 世人都知道,传国玉玺本在袁术手里,庐江城破后,袁术连带着玉玺都下落不明,孙策刮地三尺也没有找到这件宝贝,没想到竟然被萧逸得到,并送到丞相府来了,“我的乖乖呀,传国玉玺,君权神受,得之便可号令天下呀!” “诸位皆是智谋之士,此物该如何处置,还望教我!”曹操问的很是婉转,其实心里很清楚,处置玉玺的办法只有两个,一是给皇帝献上去,二是自己留下来! 换句话说,曹操向四大谋士询问的意思,“你们说吧,这枚传国玉玺是姓刘?还是姓曹?这个天下到底该归谁所有?” 沉默,良久的沉默,除了沉重的呼吸声,大堂里没有任何人说话,四大谋士的表情出奇的完全一致,都是眼观鼻,鼻观口,口问心,仿佛木雕泥塑似的,一动不动! “江山易主,皇权更迭,这种事情,不能说,不想说,也不敢说呀,站在他们的立场上,无论怎么选择都是错的,要么做大汉的逆臣,要么做曹家的逆臣,两难之间,如何为人呀?” “老夫明白了,你们都退下去吧,一切事情,明日自有决断!” 沉默也是一种态度,看着四大谋士无语的表情,曹操心中那团炙热的火焰慢慢的平熄下来,目光也重新变得清澈起来,“诸侯尚在,人心难定,改朝换代的时机尚未成熟呀!” “诺!……我等告退!” 四大谋士同时躬身行礼,而后荀彧、荀攸率先转身走了出去,郭嘉的动作稍微慢了半拍,抬头时和曹操的眼神一碰,先是轻轻摇头,又微微点头,这才淡然一笑的离开了! 另一边,程昱的动作更慢,当所有人都转过身时,他的腰刚刚抬起来,同时微不可察的伸出两根手指,轻轻点了三下,看看曹操,又看看那枚玉玺,目光最后定在了曹昂身上,也是微微一笑,转身离开了! “呵呵,人心,还真是难测呀!”看着离去的四大谋士,曹操的脸上露出一丝难以言喻的笑意,有欣慰,有冷漠,甚至还有淡淡的杀机!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一章奸雄的家教 “子修,这枚传国玉玺,你觉得为父是留下好呢?还是献出去好呢?”大堂里只剩下父子二人,曹操说话也就没什么顾忌了! “这个……,这个吗?” 曹昂还久久的处在震惊之中,到现在都没回过神来,听到父亲的问话,脸上神色几变,却又说不出什么,最后只能低声回答,“孩儿……不知!” 虽然没有父亲那样杰出的文治武功,但曹昂也是一位青年俊杰,文武双全,聪明过人,如何看不透其中的厉害关系呢? 一方面,他希望父亲把玉玺留下来,甚至是坐上那张至尊宝座,身为曹家内定的继承人,以后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把这一切都继承过来,君临天下,统御四海,一展心中的抱负! 另一方面,曹昂又很担心,这枚传国玉玺实在太烫手了,一个不好,就是玩火的下场,就算曹家靠着强硬的手腕勉强抓住了,也难免会背上万世的骂名,身为人子,他又实在于心不忍! “呵呵,不知,好一个不知,吾儿心地光明,忠孝仁爱,难得,难得呀!”曹操微微点头,对儿子的表现还是很赞赏的! 在无边权力的诱惑下,普天之下没有几个人能守的住本心,如果换一个人的话,第一,肯定蛊惑自己的父亲把玉玺留下来,接着就是谋朝篡位,早点把皇位抢过来! 第二,就该盼着父亲早点龙御归天了,这样自己才能名正言顺的坐上宝座,骂名老爹背了,皇位自己坐了,如此美事,谁不动心呀! 第三吗,估计就要对那些兄弟们下毒手了,毕竟老爹只有一个,传下的宝座也只有一个,可是兄弟们却有很多,不杀光竞争者,又如何独吞呢? 纵观华夏历史,从夏、商、周三代一直到秦汉,这样的故事始终在重复演义着,连剧本大纲都不用换,可以说,中国千年的皇权史,就是一部骨肉相残的血泪史,以前如此,以后也会如此! 所以说,曹操对儿子的表现还是很满意的,不过这样仁爱的性格,会是个好儿子,好兄长,却不是一个好的统治者,有些事情,还须自己调教一二呀! “子修,刚才四位谋士的反应如何,你可看的明白?” “孩儿,看的一清二楚!” “有何评价?” “这个吗” 曹昂沉思片刻,这才慢慢说道,“四位先生都是足智多谋之人,内理政务,外治兵马,辅佐父亲,将天下治理的妥妥当当,堪称一等一的王佐之才,而且心怀忠义,可以大用!” “哈!哈哈!”曹操又是一阵爽朗的大笑,这次既没点头,也没摇头,曹昂给出的答案很标准,说的也很对,不过吗,却是毫无用处的空话! 郭嘉、荀彧、荀攸、程昱,都是难得的人才,可是如何使用这些人才,用到什么程度上,就是上位者的本领了,就像一把刀子一样,不但要能拔出鞘,也得能还刀入鞘,驾驭不好的话,反过来会伤人的! “当今天下,皇位是汉家的,实权是曹家的,朝廷之中,人心难测,忠汉的未必忠曹,忠曹的也未必忠汉,最重要的一点,不忠汉的,日后恐怕也难以忠曹,其中尺度如何,你要细细的揣摩清楚! 至于这四位谋士吗,为父在一日,自然什么都好说,如果为父那天不在了,切切记住,二荀可信不可用,程昱可用不可信,唯一能够托付大事的,唯有郭嘉一人而已,不过奉孝为人放荡不羁,好用险招,就像一把锋利的匕,危机时刻可以一用,太平时节还是藏起来的为好!” 说完这些话,曹操顿觉精神上一阵的疲惫,从来都是笔挺的腰板,也微微弯了下来,他今年已经四十二岁了,在这个人活五十不称夭折的年代里,已经开始步入老年了,以后的时间到底还有多长,谁也不知道,所以必须让儿子尽快的成熟起来,那怕是拔苗助长也在所不惜! 果然,一番话说完,听的曹昂是冷汗直流,作为曹家内定的接班人,他早晚有一天会取代父亲的位置,指掌朝纲,权倾天下,可真要面对这一切时,又是无比的畏惧和不安! 论起文治武功,自己此起父亲来差的太远了,一旦大山真的倒了,自己能镇的住朝廷里的局面吗?还是那些深不可测的文臣,桀骜不驯的武将,他们又会忠心辅佐自己吗? 无数的问号在曹昂心中升起,最后却只得出一个答案不知道! “外姓之人若是不可靠,重用曹姓宗族兄弟如何?”曹昂想出了一个办法,但很快自己就给否决了,在权力面前,亲兄弟也靠不住呀, 西周分封姬姓子弟为诸侯,让他们巩卫天子,结果未出三代就开始自相残杀,汉室也生过七王之乱,刘姓兄弟之间打的一塌糊涂,前车之鉴,谁敢保证自己的兄弟们就没有异心呢?曹丕、曹彰、曹植……,他们可都慢慢长大了,而且个个优秀,都是俊杰之才呀! “怎么办?怎么办?” 巨大的精神压力弄的曹昂摇摇欲坠,好在靠山还没倒,而且就在眼前,就像小时候一样,曹昂一脸孺慕的问道,“阿爹,时局艰险,孩儿如何是好?” 母爱如水温柔,父爱如山耸立,虽然硬帮帮,冷冰冰的,有时还会敲打的你很痛,但到了关键时刻,绝对靠得住呀! “简单,唯有自强!” 曹操从座位上跃起,刷的一声拔出了腰间的倚天剑,放到了儿子的手中,并牢牢的扣住了曹昂的十指! “天下大权就在这里,紧紧的握着它,抓着它,有了它,就可以号令千军万马,让英雄豪杰俯称臣,谁要是敢不服的话,那就杀了他! 只要你本身足够强大,谋士们会忠心,武将们会听令,那些兄弟们也会唯你马是瞻,天下人都会对你毕恭毕敬,反过来,如果你不够强大,那么今日跪拜你的臣子,和明日把你推进坟墓的刽子手,会是同一群人!” 说到这里,曹操拍拍儿子的肩膀,“这几年你一直留守许昌,在处理内政方面已经很是得心应手了,唯一的缺陷,就是武略尚且不足,日后难以镇住那些骄兵悍将,下次为父征讨其他诸侯时,你一起随军出征吧,去见识一下什么是尸山血河,看看天下是如何打下来的!” “诺!孩儿明白了!” 父亲温暖的大手拍在肩膀上,曹昂的腰板顿时挺的笔直,俊秀的小脸上也显出了异彩,就让天下人都看看,我曹子修的风采吧! “好了,为父要回后宅休息了,今夜你就留在大堂里,看守这枚传国玉玺!” 说罢,曹操转身向后宅走去,再不多看那枚玉玺一眼,“面对权力的诱惑,萧郎尚且能守住本心,老夫又如何不能,今天这些事,不过是试探下人心罢了,而且收获颇丰呀……,再者说,若能趁机锻炼出一个合格的继承人,远胜这枚传国玉玺百倍!” 曹操走了,大堂里只剩下曹昂一个人,在烛光的照耀下,传国玉玺闪烁出诱人的光芒……“拿?还是不拿?” 人心难测,己心难知呀! ……………………………………………………………………………………………………………………………………………… 第二天一早,当一夜好睡的曹操洗漱完毕,穿着整齐的朝服走出卧室时,侍卫统领许褚大步走了过来,昨夜他带人守护大堂,对里面的情况看的一清二楚! “如何?子修可曾动过那枚传国玉玺?” “启禀丞相,大公子他反复踱步,一夜未眠,期间数次伸出手去,却终究没敢触动玉玺,如今还在大堂中呆坐!” “好了,下去吧!” 曹操挥挥手,而后闭目沉思半响,心中一声叹息,“生子如羊,不如生子如狼,一个没有野心的儿子,是个好儿子,却不是一位好帝王呀!” “准备车驾,上朝!”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二章玉玺之战 汉运未绝,玉玺还朝! 皇宫,麒麟殿,当丞相曹操手捧‘传国玉玺’走进朝堂上时,两边站立的文武百官顿时沸腾起来,仰天高呼者有之,跪地痛哭者有之,抱着同僚一阵狂啃者亦有之,汉官仪态尽失,就像集体疯了一般! “苍天保佑,汉家之火不灭~~” “列祖列宗显灵,玉玺又回来了~~” “呜呜,玉玺回朝,老夫死也瞑目了呀!” ………………………………………… 丢失数年的传国玉玺又回来了,文武百官无不欢欣鼓舞,尤其是那些汉室死忠之臣,更是哭的泪人一样,在他们看来,这是上天保佑,汉家国运不该断绝的象征呀! 当然了,因为寻回‘传国玉玺’的关系,曹操在朝廷上的威望也跟着刷出了一个新高度,人人称颂‘丞相大人治国安邦有功,乃是汉室第一能臣!’ 就连那些平时看曹操不顺眼的人,此时也不得不承认,丞相大人虽然霸道了一点,专横了一点,但得到传国玉玺之后能够献给朝廷,而不是私藏于府中,可见对大汉王朝还是非常忠诚的,堪称人品高贵,大公无私! 小皇帝刘协同样是兴奋无比,传国玉玺在他登基之前就丢失了,从坐上龙椅到现在,四年多的时间里,他这个天子一直是没有玉玺的‘白板皇帝’,正所谓君权神受,没有了代表天意的玉玺,君权自然也就衰落了,别说是那些手握重兵的诸侯,就是民间的土豪都拿嘲笑的目光看着他,其中滋味,可想而知! 如今好了,传国玉玺回来了,自己这个皇帝也就货真价实了,趁此机会,也许就能重振汉室声威,逐渐的把朝廷大权收回来,做一位有名有实的‘中兴之主!’ “来人,请几位汉室老臣上前,检验玉玺!” 刘协虽然年少,但心思却很敏锐,尤其对丞相曹操,那是一百二十个不放心,万一这家伙来个鱼目混珠,弄个假玉玺欺骗朕怎么办?还是检查清楚了,再下令庆祝不迟! “诺!” 一声令下,从百官中走出几名须皆白,满脸褶皱的老臣来,这几位都是汉室的四朝元老,资历深,威望够,其中两位还担当过‘符宝郎’的官职,见过‘传国玉玺’的真容,最重要的他们都是汉室死忠,绝不会弄虚作假的。<>天』籁小』说WwW.⒉ 黑漆木盒打开,传国玉玺在几名老臣手中轮流查看,色泽、印迹、神韵、纹路……,全部检查完毕,最后做出一致论断,这枚传国玉玺是真的。 不过当玉玺传到一名年纪最老者手中时,这位老臣用手轻轻摸了下正面的八个撰文,结果几个白色的小渣子就落到了手心里,把他吓了一跳,还以为玉玺有了残损呢? “这是什么东西,白色的小颗粒?” “嗯,软软的,还挺嫩,有股子果仁的香味……” …………………… 其他几名老臣也现了这个东西,结果仔细查看一番之后,现不是玉玺上掉落的,而是沾上去的,东西也很熟悉,就是大家经常吃的干果之一~~核桃仁! “什么情况?传国玉玺、核桃仁,这两样东西怎么会在一起呢?” 抱着十二分的疑惑,几位老臣又挺起鼻子,在玉玺上下仔细的闻了一遍,无一例外,都闻到了浓浓的核桃皮味道,还是新鲜的呢! “见鬼了,那个小王八蛋用玉玺砸核桃来着?” “气死老夫了,真是活活气死老夫了,我~~” 检查结果一出来,几名汉室老臣顿时就炸锅了,其中两位直接白眼一番,晕了过去,见过气人的,可没见过这么气人的,这可是‘传国玉玺’呀,是君权神受的象征,被视为汉家第一至宝! 说不客气点,比皇帝老子的命都珍贵,因为皇帝死了可以再立一个,人选是不愁的,可玉玺就这么一枚呀,平时没有军国大事,绝不会把它请出来的,就是用玺的时候,也是轻拿轻放,生怕磕碰了玉玺,这下到好,竟然有人用它砸核桃,从浓浓的味道上可以判断,还没少砸,真是气死人了,败家呀……,不,是败国呀! ………………………………………………………………………………………………………………………………………………… 大殿上响起一片苦笑不得的叹息声,可不管怎么说,传国玉玺毕竟是回来了,虽然被人用来砸了一回核桃,至少没变的残缺,这就是祖宗保佑了,必须得焚香叩拜一番才行! 当下,由小皇帝刘协亲捧玉玺,带着文武百官,直奔供奉着大汉历代先帝牌位的太庙,摆上猪、牛、羊,三牲大供,又上了香,然后就开始嚎啕大哭! 从汉高祖刘邦哭起,一直哭到前几年才驾崩的少帝刘辨,最后刘协好不容易止住眼泪,这才把‘传国玉玺’高高举起,让天上的列祖列宗看清楚,“咱们汉家的宝贝,又回到‘刘’姓人手中了,希望祖宗英灵有知,能够保佑子孙重掌大权,中兴大汉,最好再来一道闪电,劈死某个专权跋扈的王八蛋云云~~” 当然了,最后一句是小皇帝在心里默默祷告的,也是他最为期盼的事情,可惜,苍天无眼,不打雷呀…… 玉玺回朝,庆祝一番是必须的,小皇帝当即传旨,大赦天下,让所有的臣民都分享一下皇家的喜庆,对此,丞相曹操也是极力赞同的,因为玉玺是他捧上朝堂的,知道的人越多,他这个丞相的功劳就越大,威望也就越高! 当然了,曹操没有忘记真正寻回玉玺的功臣,他从典韦的口中,已经得知了事情的全部经过,也知道了是谁用玉玺砸核桃来着,那个无法无天,又活泼可爱的小姑娘,跟她的哥哥一样,都不是平凡人物呀! 最后议定,丞相曹操献上传国玉玺有功于汉室,特许其‘剑履上殿,参拜不名’的政治特权,另加封食邑两万户,玉璧一双,玉带一条,御马一匹,以示赏赐! 至于小静吗,现玉玺有功,封了‘护宝君’的荣誉称号,赐汤沐邑一千户,金、银各一万斤以示嘉奖,另外,曹操还令人专门用硬玉石雕刻了一枚大印,上刻‘无坚不摧’四个撰文,快马送往徐州,让小姑娘以后专门砸核桃用,也算是一点小小的恶作剧吧! 许昌城中,就在汉家君臣沉浸在‘传国玉玺’回朝的欢乐中时,一名鸿翎信使送来了河北的消息,大将军袁绍在邺城宣布,传国玉玺在他的手中,并以此号令天下诸侯,前去觐见! 天无二日,民无二君,传国玉玺怎么可能有两枚,朝廷当即颁布旨意,说明袁绍手中那枚玉玺是假的,真的传国玉玺已经回到朝廷里,如今就挂在小皇帝刘协的腰上,还详细叙述了寻回玉玺的经过,并趁势为丞相曹操鼓吹了一番! 那知道河北方面的嗓门更大,坚持说曹操弄了一枚假玉玺欺骗天子,欺骗世人,真的玉玺已经由庐江送到了邺城,并有原来袁术宫中的一名‘护宝官’为证,同样有一套完整的故事,而且编的有鼻子有眼,让人听不出丝毫的破绽来! 于是乎,一场关于真假玉玺的辩论开始了~~ 河北:“我的玉玺是真的!” 许昌:“我的玉玺才是真的!” 河北:“我以袁家‘四世三公’的名义为保证,玉玺是真的!” 许昌:“我以大汉丞相的名字为保证,玉玺是真的!” 河北:“你那个丞相是宦官的孙子,出身污浊~~” 许昌:“你那个大将军是小老婆生的,身份也高不到那里去~!” ……………………………… ………………………… 从玉玺的真假,到官职高低,最后曹操、袁绍两个少年时的伙伴又开始互挖对方的老底,爆料**,连当年玩闹时的糗事都一一抖落出来了,口水横飞,骂声漫天,就像两个小娃娃在斗嘴一般! 就在两边越骂越起劲时,江东的小霸王-孙策突然喊了一嗓子~~“停,大家都别吵了,真正的‘传国玉玺’其实在我这,是我爹孙坚当初传给我的,献给袁术的那枚,一开始就是假的,有刚编的……,不是,有原原本本的故事为证呀~~” “哗!~~~” 天下间顿时一片大哗,玉玺真假之战,也从两方变成了三方,当世三大诸侯,全都信誓旦旦的说自己手里的玉玺才是真的,自己才是真正要‘授予天命’之人,别人全是伪龙,早晚要被消灭滴~~~ 那真是:“诸侯争霸,手段齐出,玉玺天赐,真假难辨,龙蛇起6,一决雌雄!”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三章天赐使者 千年以来,中国人始终有个习惯,军事大战之前,必须来上一场‘口水战’,各种讨伐的檄文漫天飞舞,务必要把对手从**到灵魂全部的抹黑,似乎不如此,就不足以体现自己的正义性,什么‘替天行道,吊民伐罪,除暴安良……’,反正各种口号有的是,就看你嗓门大小了! 曹操、袁绍、孙策,三方的‘口水战’足足进行了两个多月,从夏六月一直骂到了八月,口水汇聚成河,把对方的祖宗十八代都‘刷洗’了一遍,而后空气中就响起了‘嘎嘎’的磨刀声,三方兵马频频调动,战争的气氛一天比一天浓厚! 夏八月中旬,袁绍的三十万大军率先挺进黎阳,严重威胁许昌,曹操也豪不示弱,亲统大军二十万北上白马,与自己的老朋友,老对手,隔河对峙! 于此同时,小霸王-孙策统兵数万驻扎夏口江边,并集结了大小上千艘战舰,随时准备挥师北上,趁双雄大战的机会,浑水摸鱼,如果能趁机偷袭许昌,把小皇帝抢出来,那就更好了! 军报传来,坐镇徐州的大都督-萧逸丝毫没有犹豫,立刻带领玄甲铁骑星夜出发,进驻‘淮南第一重镇’寿春,密切监视江东兵马的一举一动,同时大量调拨粮草、器械,准备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一时间,风云突变,天下惊恐,三大诸侯,两条战线,数十万兵马对阵沙场,磨刀霍霍,战事一触即发! 三方都在等,等着秋风一起,田野里的庄稼成熟,军粮足备了,就开始这场决定天下归属的大战,不死不休! ………………… 面对这种情况,皇帝无奈,群臣束手,战区附近的老百姓更是一日三惊,纷纷举家逃亡,生怕被卷进这场无情的战火之中,同样的,天下诸侯们也开始恐慌了,战火一旦蔓延开来,谁也难以脱身,问题是,三头最强壮的雄狮就要打起来了,谁又能把他们分开呢? 人力肯定是做不到了,但是上天可以,就在三大诸侯已经拔剑出鞘,马上就要血溅沙场的时候,老天爷出手干预了,办法也很简单,老天派来了一名使者,只是轻轻的动了动嘴,很轻易的就把三大诸侯说服了,让他们乖乖的收剑还鞘,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不过吗,这名使者的模样可不咋好看,它有六只脚,两只翅膀,头大、身小、尾短,平时为青褐色,会飞翔,本领更是时大时小,乡间小儿可以随意捕捉,在指间玩弄致死,天下诸侯却又对它畏之如虎,恨不得永不相见为好,这位使者的名字就是~~~蝗虫! 这种小虫子,夏生冬死,生在草木之间,长短不过数寸,大小不过一指,虽然有足有翅,但一蹦不过数尺,飞翔不过十余丈,以青草嫩叶为食,基本上没有什么厉害的地方,任何人一脚就可以把它踩死! 不过吗,有一些物种是会变化的,就像池中金鳞,一遇风云便可化龙,蝗虫也是如此,喜温耐旱,一旦遇到旱灾,就会大量的繁殖,原本青色的小虫子,就会变成灰褐色的‘恶魔’,本领大增,展翅一摇,可以长途飞行几千里,所到之处,遮天蔽日,草木尽灭,人畜无踪! 大汉,兴平元年,夏八月,豫州南部大旱,蝗虫趁势崛起,短短十余天,就遍布周围数十郡县,而后一路冲进了兖州八郡之地,所到之处,将田间已经抽穗的庄稼啃食殆尽,连枝杆都没剩下,郁郁葱葱的原野被这些蝗虫走过一遍之后,立刻就变成了黄褐色,除了光秃秃的大地,什么也没有剩下! 百姓哭了,官员慌了,没了庄稼,大家吃什么呀? 报告灾情的信使成群结队的冲进了许都,这下朝廷上下也坐不住了,小皇帝刘协升坐龙椅,丞相曹操亲自主持,汇集了满朝文武公卿,一连商议了整整三天,最后终于得出一个结论~~~没辙! 真是没辙呀,中国人对蝗灾并不陌生,尤其是秦、汉时代,平均每十年左右就会出现一场蝗灾,地点很随意,只要闹旱灾的地方就都有可能,规模也是可大可小,小的话祸害十几个郡县,几十万百姓遭殃,大的话能遍及七八个州,天下黎民一起倒霉,因为认知有限,谁也不知道蝗灾是如何出现的,也不知道它是如何消失的,自然就更不知道如何对付这些飞虫了! 不过中国人的自律性很强,崇尚‘天人感应’,把蝗灾视为老天爷降下的惩罚,每次出现这种情况,上到天子,下到百姓,全都会沐浴更衣,虔诚的祭拜上天,希望老天爷能把蝗虫收回去! 当然了,老天爷也是给面子的,每到寒霜一出,那些漫天飞舞的蝗虫就会立刻消失,不过吗,田地里的庄稼,原野上的草木,也被啃食一空了! 蝗虫吃饱了,人就没的吃了,饥荒就不可避免的发生,这时候百姓们往往只有三条路可走,第一条,活活饿死,原野上连草根、树皮都没有了,除非你的胃口强大到能消化石头,否则饿死是必然的! 第二条,吃人,饿红眼的人也就不是人了,而是凶残的野兽,身边的人也不是人了,而是两条腿走路的肥羊,那怕他们看着不像羊,但火烧一般的饥饿感会自动让你的大脑出现幻觉,认为那就是可以吃的羊,因为你不吃他,他就该吃你了! 如果你既不想饿死,也不想去吃人,或者被人吃,那么就剩下最后一条路可走了,回家找出祖传的盔甲、宝剑,或者其他兵刃,实在没有的话,锄头、扁担、粪叉子……,只要能用的就可以,再挑根竹杆,挂块门帘子~~咱们造反吧! 中国人是聪明的,知道三条选择那个才是正确答案,他们也是勇敢的,不勇也不行了,因为饿比死更可怕,很多人都不怕死,但没人能扛得住饿,所以历史上就会出现一个怪圈,旱灾引发蝗灾,蝗灾再引发民灾,最后饥民遍地,天下大乱,政权垮台! 现在曹操的治下出现了蝗灾,人心大乱,民变随时可能发生,坐镇河北的袁绍却乐了,这简直是老天爷在出手帮他呀,诸侯争霸,打的就是粮草供应,没粮就没兵,没兵就必然完蛋,高兴至极的袁绍甚至还举行了一场登坛祭天仪式,感谢上苍,降下蝗虫,让他兵不血刃的就打败了一个强敌! 不过吗,袁绍显然高兴的有点早了,那些蝗虫大军们,在吃光豫、兖两州的庄稼后,兵分两路,一路直扑徐州五郡,去那里开辟新的战场! 另一路大举北进,越过黄河,直接冲进了冀州境内,这下可是如鱼得水了,九月北方的庄稼颗粒刚刚开始饱满,冀州一带沃野千里,又是著名的产粮区,到了这里,不吃还等什么,吃少了都不成! 于是乎,短短十几天的功夫,蝗虫大军滚滚向前,越发的壮大了,横扫了冀、青两州全境,和幽州南部,并州东部……,所到之处,庄稼啃食一空,连一片叶子都没剩下! 总之,河北的膏於之地,它们全没放过,吃了个肚饱,这下子袁绍开始哭了,曹操心里则安慰了许多,一个人倒霉的时候,如果看到另一个人比自己还倒霉,无疑是件高兴的事情呀! 没粮就没兵,没兵还怎么打仗呀,两大诸侯只好还剑入鞘,握手言和,然后回过头来应付即将发生的饥荒和民变,至于统一中原的大业,等喂饱肚子再说吧! 有识之士判断,以这场蝗灾造成的损害,三年之内,两大诸侯都没有发动大规模战争的能力了,于是乎,那些心惊肉跳的小诸侯们安安稳了,两强僵持下去,对他们才是最有利的呀! 短短一个月时间,豫州、兖州、冀州、青州……,全完了,中原大地就只剩下一个徐州! 正文 第一百九十四章毁神灭蝗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兖州,宽阔的官道上,旌旗招展,铁蹄铮铮,一队玄甲骑兵正在全力奔驰,为首之人,头戴‘鬼面盔’,身披‘寒铁铠’,坐下‘墨烟驹’,正是征西大都督-徐州牧--萧逸! 一场突如其来的蝗灾,硬是阻止住了即将开始的诸侯大战,也改变了天下形势,曹操和袁绍两强之间不血拼,江东的孙策也就无机可乘了,不过为了防止‘猛虎’伤人,萧逸令麾下大将张辽统兵三万坐镇寿春,自己则带领玄甲军连夜北返,准备去对付那支让人闻之色变的蝗虫大军! 为了进一步了解灾情,以便想出应对的办法,萧逸没有直接回徐州,而是绕道兖州,向灾情最严重的几个郡冲了过来,一路之上,赤地千里,草木尽灭,一丁点绿色也看不到了,除了光秃秃的黄褐色土地,就是一群群面如死灰的灾民,蝗虫吃光了庄稼,就等于吃掉了他们的活路呀! 生路断绝,人心惶恐,如今的兖、豫两州,就像一堆巨大的干柴,只要蹦出一个火星子来,立刻就会烈焰冲天,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来不及请示朝廷,萧逸立刻以‘征西大都督’的名义,强行下令各地官府赈灾,并做出了一硬一软,两手准备! 为了这次诸侯大战,各地官府都准备了大量的军粮,如今战争不用打了,这些军粮自然就变成了‘救济粮’,府库纷纷打开,开始全力向灾区运送粮草,并确保发放到每一户灾民家里,正所谓‘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只要能让百姓们吃饱肚子,也就没几个人愿意去铤而走险了! 另一方面,萧逸把麾下的玄甲军分成十数队,在灾区里来回巡视,大声呼喊‘玄甲铁骑,天下无敌’的口号,以震慑那些别有用心的歹人,如果发现有人趁机闹事,对抗官府,二话不说,斩首示众! 以粮草稳定局面,以杀戮震慑人心,靠着这两手办法,灾区才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民边,即是有些小的动乱,也很快被玄甲军镇压下去了,不过蝗灾依然在继续,豫州已经完了,兖州也完了大半,如今蝗虫大军一路向东推进,正在扫荡山阳郡,如果被它们越过去,后面就是徐州五郡的广阔土地了! …………………… 山阳郡,地处三州交界,既是兵家必争之地,也是蝗虫大军东进的通道,萧逸曾经担任过一任太守,对这里的‘地理环境,风土人情’最是熟悉不过,所以他准备把狙击蝗虫大军的战场,就摆在这块自己治理过的土地上! “祭祀……蝗神喽!” “蝗神爷爷,享用祭品吧!” “蝗神爷爷啊,早日回天吧!” ……………………………… 山阳郡城外,一场浩大的祭祀仪式正在进行中,上至地方官员,下到黎民百姓,黑压压的人群一眼望不到边际,足有数万之众,全都跪在地上,手捧各式的贡品,向山坡上的一座新落成的祭台叩拜! 祭台很是豪华,巨石为基,青砖铺地,共分上下九阶,在四角上插着二十八星宿的皂色旗帜,台前除了三牲大贡,还有一座巨大的青铜鼎,里面香烟缭绕,火花飞舞! 再往台上看,赫然供奉着一尊‘虫首人身’的蝗神塑像,只见这位神袛,方头、绿面、长须,一双门牙硕大无比,嘴角都快裂到耳朵边上去了,身上还穿着一件大红色的神服,腰间配着玉带,上面竟然还挂有一枚大印,刻着八个大字~~‘天降神蝗,食尽人间!’ 就像老鼠会把猫当成偶像一样,人们对这些食尽庄稼的蝗虫,不是愤恨,而是深深的惧怕,进而产生一种敬畏的心理! 认为它们是上天赐下来,扫荡人间的,既然如此,人又如何能与天斗呢,所以他们只有虔诚的祭拜这位蝗神,献上珍贵的祭品,希望这位神袛早早的回到天上去,如果口下留情,能够给百姓们剩下一点点庄稼,那就再好不过了,不过很可惜,蝗神爷爷从来都是‘不吃尽,不罢休’的性格! 玄甲军到来时,祭祀活动正处在**中,无数官员百姓跪倒在地,拼命的向祭台叩首,‘砰砰’有声,很快就磕青了额头,甚至磕出了血迹,可见人们心中对这位蝗神是何等的惧怕! 见此情况,萧逸纵马直入,前面铁骑开道,后面号角连鸣,身边还有一面墨绿色旗帜迎风飘摆,上面赫然是一个斗‘大’的萧字,沿途百姓纷纷避让,一些眼神好的,看到端坐在‘墨烟驹’上的萧逸之后,连忙下拜行礼,口呼‘参见太守大人!’ 虽然离开两年之久了,但萧逸在山阳郡内的威望依然是无人可比的,正是这位太守大人,白手起家,用铁血手段,灭豪强,剿山贼,扫清流寇,开垦荒田,让赤贫的山阳郡焕发出勃勃生机,进而成为了兖州八郡中首屈一指的富庶之地,民间百姓甚至为他立了生祠,香火不绝! “下官参拜大都督,不知兵马至此,未能远迎,还望赎罪!” 看到萧逸出现,山阳郡的大小官员纷纷上前见礼,为首的就是太守秦禹,当初他本是一名主簿,因为勤于任事,才能出众,萧逸走后就推荐他接任了太守的位置,这两年来治理地方,安抚百姓,也算是颇有政绩! “混账、无能,一群没用的东西!” 萧逸面色铁青,跃下马后,轮起手中的马鞭,劈头盖脸就抽打起秦禹,直打的血痕道道,官袍尽破,大都督发怒,这位太守也不敢躲,只好直挺挺的跪在那里任由抽打! “蝗灾大起,草木尽灭,黎民百姓都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你们这些家伙不去赈灾救民,反而躲在这里向一尊无用的泥塑跪拜,大汉官员的脸面都被你们丢尽了!” 抽完秦禹后,萧逸迈步走入官员群中,一人一鞭子,谁也没放过,抽的是‘啪啪’作响~~~ “大都督赎罪呀,蝗虫乃是天赐之物,非人力可以挽救,下官等虽然心急如焚,却也没有其他办法可用,唯有祭祀蝗神,祈求上苍保佑了!” 秦禹被打的眼泪汪汪,很是觉得委屈,自己不是没救灾呀,府库里的粮草都发下去了,钱帛也用尽了,可是蝗灾太大,灾民也太多,为了安抚人心,他这才下令祭祀蝗神的,为此他可是好几天没吃肉,又沐浴更衣,可谓虔诚了! “祭祀蝗神,这就是你们想出来的鬼办法,香也烧了,头也磕了,蝗虫可有一丝一毫的减少吗?”萧逸被气的快无语了,人乃万物之灵,竟然被小小的虫子吓成这样,又是祭祀,又是上供,问题是有用吗? 一路走来,田野里到处都是蝗虫,咔嚓、咔嚓的啃食之声不绝于耳,整个山阳郡的庄稼至少被吃掉一半了,这些人却只会磕头,就没人想过去捻死这些虫子吗? “大都督,蝗虫乃是天赐神虫,只可祭拜,不能冒犯呀!” “没错,请大都督也给蝗神上几柱香吧,祈求他老人家早些回归天上!” 那些刚挨了打的官员又凑了上来,手里还举着几跟香烛,自古以来,遇到蝗灾都是磕头祭祀的,而且上拜的人身份越高越好,如今大都督来了,自然是祭拜蝗神的最好人选了,也许这位‘吃货大神’一高兴,就回天上去了呢~~ “我乃大汉朝廷册封的‘征西大都督、徐州牧、无愁乡侯’,向一只虫子叩头祭拜,开玩笑,今天本都督就让你们看看,这只虫子到底灵不灵验!” 三两下把香烛折断,萧逸知道,再多的训斥也是无用,要想打破人们心中对蝗虫的敬畏,自己今天得有点实际行动才行了! 想到这里,大手一挥,麾下亲兵立刻冲上去,将祭台团团包围起来,一个个弓上弦,刀出鞘,杀气腾腾的监视周围的百姓,以防止他们闹事! 再看萧逸,一抖身上的黑色大氅,迈步向祭台上面走去,最先看到的就是那尊几百斤重的青铜大鼎,里面香火冒的正旺,二话不说,一脚就踹了过去,只听的‘轰’的一声,巨大的铜鼎竟然被萧逸踢倒在地,而后一路‘叮当’乱响的滚了下去~~ “大都督要做什么?他~~他疯了吗?” 看到滚落下来的巨鼎,祭台下边的官员个个目瞪口呆,首先是惊叹萧逸的神力,这可是祭祀蝗神用的大鼎,用料十足,都是上好的青铜,足有五六百斤重,竟然被一脚就踢了下来,这还是血肉之躯吗? 其次,他们真被吓住了,从古至今,中国人‘敬天地,畏鬼神’,只有磕头上供的,没听说谁敢无礼的,蝗神虽然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小虫神,可毕竟也是神灵呀,大都督如此作为,就不怕神灵怪罪,激怒上苍吗? 萧逸不怕,是真的不怕,前世他就是个比较淘气的孩子,捅燕子、烧蚂蚁、捉麻雀,的事情没少做,捉蝗虫更是他和小伙伴们经常玩的游戏之一,不光是捉,他们还敢吃呢,火烤的蝗虫会变成金黄色,吃起来嘎嘣脆,尤其是一些大饭店里,还有专门的虫宴,一盘油炸蝗虫要几十元钱,普通人还吃不起呢! 青铜鼎踢落,三牲大供一把扯掉,台上的旗帜更是一连撅折了七八根,最后萧逸迈步来到那座‘蝗神爷爷’的塑像旁边,开始不怀好意的上下打量起来! 还别说,工匠的手艺不错,塑像做的惟妙惟肖,这要是放在后世,都可以算作一件艺术品了,尤其是蝗神的那双眼睛,真是画出了神韵,冷漠、贪婪、疯狂、高傲……,简直比人眼还要有神,萧逸还比了比身高,除了头顶上那对大须子,自己竟然跟这尊蝗神差不多~~~ “大都督不可,万万不可呀!” “那是蝗神老爷,触怒了他,老天会降罪的,快快下来叩首请罪呀!” 底下的官员这时候终于反应过来,有心上前阻止,却被那些玄甲军给拦住了,只好跪在台下,一面哀求,一面叩头,也分不清他们是在拜蝗神,还是拜这位不敬鬼神的大都督了! “一座泥塑,有甚神灵,今天本都督就让你们都看看,什么叫做人定胜天!” 说话间,萧逸反手拔出腰间的‘斩蛟剑’,寒光一闪,那尊‘蝗神爷爷’的头颅就飞了出去,‘啪’的一声,滚落台下,砸的面目全非,两只大须子,一对大门牙全都摔掉了~~ 这还不算,萧逸再次飞起一脚,正踹在蝗神的胸口上,泥塑的神像那里禁得住他的神力,顿时‘哗啦’一声,碎成了无数小块,坍塌在祭台上! 看着地上的碎片,萧逸用宝剑哗啦了几下,把那枚蝗神大印挑起来,收入自己怀中,“不错,是纯金打治的,分量很足,正好拿回去砸核桃用,自从小静有了那枚‘无坚不摧’的大印后,吕玲儿就很是羡慕,没少纠缠着萧逸也要一枚,这下好了,一人一枚,省的两个小姑娘老是打架!” “哗!~~天呀!神呀!” “大都督真的动手了,砍了蝗神爷爷的脑袋,还砸了神像……” “怎么没打雷,也没下雨,连块云彩也没有呀,难道说‘蝗神爷爷’也惧怕大都督的神威……” 太守秦禹呆了,文武官员们呆了,无数的百姓呆了,随着那一剑、一脚,碎掉的不光是祭台上的蝗神像,还有他们心中的神袛,同样变成了尘土! 不过吗,中国人心中是不能没有神灵的,蝗神爷爷没了,可另一尊神像坐进了他们的心中,就是祭台上那位正拔剑骂天的萧大都督,神鬼怕恶人,当一个人凶悍到极致,可是连鬼神都要对他辟易三分的呀! “本都督宣布,从既日起,砸毁民间一切祭祀蝗神的庙宇,再有胡乱祭祀邪神者,杀无赦!……另外,再传令豫、兖两州百姓,本大都督要~~毁神灭蝗!” 手持宝剑,萧逸杀气腾腾的下达着命令,神挡杀神,这才是男儿本色!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五章看谁吃的过谁? ‘灭蝗令’已经下达三天了,山阳郡的官民却毫无反应,没有一个人敢去放手捕杀,任由蝗虫大军步步逼近,将田野中的庄稼啃食一空! 这并不奇怪,萧逸虽然砸毁了祭台上的‘蝗神’像,却除不掉人们心中的神袛,千百年来积累出的畏惧,又岂是一朝一夕可以磨灭的。 再者说,百姓们也有自己的想法,“大都督敢砸‘蝗神爷爷’的神像,那是因为人家是‘贪狼星君’转世,有莫大的气运加身,百邪不侵,自然无所畏惧了,可咱们普通人不行呀,草根一样的贱命,岂敢得罪老天爷派下来的蝗神呀?” 所以蝗虫继续吃,百姓继续哭,官吏们表面上不敢祭拜了,回到家里却偷偷的上香祷告,祈求上苍不要降罪自己,如今是两个神袛打架,凡人跟着遭殃,‘鬼面萧郎’让人惧怕,‘蝗神爷爷’他们也惹不起呀! 面对这种情况,萧逸也很无奈,一个人的手再大,也遮不住整片青天,官吏、百姓都不敢动手,总不能他一个人跑到田间去捉蝗虫吧,看来得用点非常手段,逼迫他们就范才行呀! 主意打定,萧逸摸着自己的小黑脸一阵冷笑,而后下令:“召集山阳郡中的官吏、士族、豪强,等一切有威望者前来,本都督要在大营里设宴款待!” 命令传出,整个山阳郡闻风而动,‘鬼面萧郎’请客,谁敢不来呀,来晚了都不行,短短两天时间,数百名官吏、豪强就齐齐聚拢到玄甲军大营里,不少人都是快马日夜兼程赶来的,颠簸的都口吐白沫了,也丝毫没敢耽搁,这位大都督连‘蝗神’都敢砸,谁不害怕呀? “大都督急忙传唤我等,不知所谓何事呀?”有些人心中没底,开始打听起这次宴会的内幕来,以免犯了忌讳! “不知道呀,大都督一向心思如海,岂是我等所能猜透的!”众人齐齐摇头,‘鬼面萧郎’的心思,天马行空,无迹可寻呀! “十有**是为了蝗灾之事,莫非让我等士族豪强捐献些钱粮,用来赈济灾民?” “嗯,言之有理,救济百姓,理所应当,我等当慷慨解囊才是呀!” ………………………… 有心思灵动的,自认为猜出了一二,这次蝗灾规模太大,需要救济的灾民也太多,光凭官府的那点存粮是肯定不够的,这位大都督手头发紧,肯定是想跟他们这些宗族大户借点钱粮了,“嗯,借多少才合适呢,少了肯定不行,那就一半吧~~” 豪强们纷纷在心里打起了小算盘,没人敢说不借,‘鬼面萧郎’的手段他们是知道的,要是少于家里存粮的一半,估计连另一半也保不住,‘徐州第一门阀’陈家如何,还不是被这位大都督给连根拔起了,更何况是他们这些山阳郡的土豪呀,不少人甚至都打定主意,一会借完钱粮,出门就把欠条撕了,大风一吹,无影无踪,这才是聪明人的选择呀! “大都督有令,请诸位入帐饮宴!”正午时分,中军官-小斌前来传令,同时用一种戏虐的眼神看着众人,仿佛有一件好玩的事情即将发生似的! 众人不敢怠慢,连忙整理好身上的衣冠,而后按照官职大小,威望高低,排着整齐的队列,鱼贯而入! ………………………………………………………………………………………………………………………………………………… 大帐里,萧逸头戴三叉紫金冠,身穿黑色百花战袍,腰系狮蛮带,正身端坐在帅位上,没了往日的冷酷杀伐,却多了一份自然潇洒,仿佛一位人畜无害的贵族公子哥! 帐内没有多少陈设,两边各设了三排长长的坐席,中间空地上则放着一尊青铜巨鼎,足有五六百斤的分量,有眼尖的认出来了,“这不就是祭祀‘蝗神爷爷’用的那尊吗,大都督做事真够绝的,扯了贡品,砸了神像,连人家的祭祀铜鼎都不放过,全端回来了! 铜鼎下边燃烧着赤红的炭火,里面烟雾缭绕,全都是上下翻滚的费油,看到这一幕,与会众人心头不禁就是一寒,胆子小点的,腿都开始发软了! 这个时代,讲究的就是‘不享五鼎食,则当五鼎烹’,油炸活人,是上位者经常用的一种震慑人心的手段,看这口青铜鼎的大小,扔进去一两个活人绝对不成问题,再联想一下‘鬼面萧郎’的名声,杀人如麻,心硬如铁,这种事情他绝对下的去手呀! “呜呜~~今天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出去了呀!” “这是要炸谁呀?千万别是我,老天保佑,炸别人吧~~” ………………………………………… 不少人心中暗暗算计,看大都督的架势,估计一会谁捐的钱粮少,就要仍进鼎里油炸了,“呜呜……,一半家产是不行了,要不都捐了吧,一贫如洗也比下油锅强呀!” “诸位请坐,本都督今日设下酒宴,只为叙旧,别无他意!”萧逸心思敏锐,立刻猜到了众人的想法,天地良心,今天自己真的没想杀人呀! “诺!大都督仁爱无双,海内仰望!” 众人口号喊的山响,心中却在暗暗撇嘴,“鬼面萧郎不杀人,除非太阳从北边出来,在天上转八圈,再从北边落回去,那是绝对不可能滴!” “算了,~~开宴!”萧逸也知道了自己的名声如何,解释也是无用,直接拍拍手,‘胖刘’就带着一群火头兵涌了进来! 大灾之年,不宜奢侈,所以宴会上准备的食物也很简单,大锅的白米粥,冒着丝丝的热气,还有一摞摞金黄色的肉饼,油汪汪的,看着就有食欲! 众人都是日夜兼程赶来的,又在帐外等候了半天,腹中早已饥饿难耐,如今看到热气腾腾的食物,自然不会客气了,一个个甩起腮帮子,颠动大槽牙,吃了个风卷残云,看那狼吞虎咽的模样,比起田地里的蝗虫来也差不了多少! 还别说,军中的伙食真是不错,就说这个肉饼吧,又香又脆,还有嚼头,就是不知道里面放的是什么肉,不是牛马羊猪之类的家畜,也不像山中的野味,不过真的很好吃呀! 也有心思深沉些的,认为没吃过的肉最好别动,咱们那位大都督,据说可是很喜欢吃人肉的呀,万一……,还是喝粥安全一些,熬的挺好,又香又浓,入口即化,里面似乎还加了一些调料,细细的粉末,更添三分滋味,不多喝几碗都可惜了! 看到众人吃的如此畅快,萧逸也很高兴,亲手取过一块肉饼,也细细的品尝起来,还伸出大拇指,称赞了那些火头军一番,用简单的材料,做出无上美味,这才真本事呢? 宴会之上,岂能无酒,等大伙都吃的差不多了,亲兵们又抬上大瓮的美酒来,香气四溢,使人沉醉! “有酒岂能无菜,来人呀,把本都督准备的‘下酒菜’拿上来吧!” 随着萧逸的命令,两名亲兵抬上来一个大竹筐,外面围着麻布,上面封着盖子,里面传出‘莎莎’的声响,却不知是什么东西? “多谢大都督赐酒!” 众人的好奇心也被钩起来了,以往宴会下酒的菜肴,不是山中的野味,就是水里的鲜鱼,今天莫非有什么珍馐美味不成? 两名亲兵抬着竹筐来到巨鼎前,这才伸手把盖子取下,众人的目光往里面一探,顿时就惊的头皮发麻,遍体生寒,原来竹筐里面全都是蝗虫,密密麻麻,足有好几升,而且个头肥大,正在筐里四处乱爬,还都是活的呢? “蝗虫~~下酒菜~” “大都督要做什么~~莫非……” 在众人惊惧的目光中,两名亲兵把手一番,又抖了几下,整筐的蝗虫就掉进了巨鼎中,顿时响起一片‘滋滋’的声响,接着一股子浓郁的香气就飘了出来,悠悠荡荡,钻进众人的鼻孔! 滚油炽热无比,蝗虫在里面几个起伏之后,就变成了金黄色,亲兵立刻用笊篱捞出来,放到一个大托盘里,先是恭敬的给帅案上端了一份,而后又给每个参加宴会的人面前分了几只,还不忘告诉一声,“趁热吃,又香又脆!” 蝗虫大家都见过,可谁也没吃过呀,此时一盘盘体型完整,香气四溢的油炸蝗虫端上来,顿时在宴会上引起一片的惊叫声! “大都督,万万不可食用此物呀~~” “蝗虫乃是天赐之物,吃了它,会肠穿肚烂,惨不忍睹~” 再看帅位上的萧逸,既不反驳,也不发怒,而是伸手捏起一只肥大的油炸蝗虫,直接扔进了嘴里,咀嚼的‘嘎嘎’作响,然后脖子一抖,就吞了下去! “天赐万物与人,本来就是用来享受的,小小蝗虫,本都督如何吃不得它!”风卷残云,一盘很快就吃光了,萧逸意犹未尽,又让‘胖刘’给端上来一份! 没有引经据典,也没有太多的大道理,要想打破人们心中对蝗虫的恐惧,最好的办法就是一个字~~吃! “什么天赐之虫,什么不可捕杀,结果如何,还不就是餐桌上的一道美味吗?”又是几只蝗虫下肚后,萧逸突然拍了拍额头,好像忘记了什么事情,接着一脸歉意的看着众人~~“忘了告诉大伙了,刚才你们吃的肉饼,其实就是蝗虫馅的,可还美味否?” “什么?蝗虫~~肉饼~~我~~呕!” 萧逸轻轻一句话,就像是一道惊雷,狠狠劈在了众人的心头,把‘三魂七魄’都劈飞了,有人目瞪口呆,有人跪地痛哭,还有的趴在桌案上呕吐不止,别说是刚吃下去的,就是昨天的都恨不得吐出来~~ 当然了,也有少数一些人是没事的,他们都是感觉到肉饼味道不对,出于小心,没敢吃的,只是喝了一点粥而已,此时看着那些狂吐黄水的同伴,心中可谓是幸灾乐祸~~ “该!……活该,让你们贪吃呀,古人云:‘病从口入’,我就感觉这肉饼有点不对劲吗,所以才一口没动,呵呵,你们这群傻货也不想想,‘鬼面萧郎’的酒宴是那么好吃的吗,也不多长几个心眼~~~” 嘲笑完那些同伴,这些少数的‘幸存着’就发现,帅位上的萧逸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们,有怜悯,有不忍,还有一点点恶作剧~~ “忘记告诉你们了,不但肉饼是蝗虫馅的,米粥里面也加了蝗虫粉,此物不但美味可口,还能治疗‘夜盲症’呢,如果想要的话,后帐里还有许多,走时每人带上几斤,就算是本都督的回礼了!” “呕!~~哇哇!” 这下好了,一网打尽,那些只喝粥没吃饼的也开始狂吐起来,而且面如死灰,吐的更加惨烈,相反的,前面那些人此时反而好了许多,无他,心里平衡而已! “凭什么只有我吃了蝗虫,你却没吃,现在好了,你们不但吃了,而且吃的还是蝗虫粉,那就等于把老天爷赐下的蝗虫挫骨扬灰了一般,我们吃的好歹还是完整的呢!” 人不怕倒霉,就怕只有自己一个倒霉,现在好了,吃蝗虫大家都有份,老天爷打雷一起扛,肠穿肚烂一起死,就是死后埋在一起也是没问题滴~~ ………………………………………………………………………………………………………………………… 有句名言说的好,“吐呀~吐呀~慢慢的就习惯了!” 大帐里就是如此,吐了半天之后,大家就不想吐了,反而感觉到有些饿,没办法,胃里的东西全都吐出去了,捎带着连昨天吃的也拐带跑了,不饿才怪呢! 人饿的时候最怕看到别人吃东西,肚子空空的众人看着帅位上的萧逸一口蝗虫,一口美酒的吃个欢实,心中的郁闷可想而知,“凭什么他就吃的满嘴流油,而我却吐个昏天黑地呢?” “丢他妈,吃一只是死,吃一百只也是死,难道老天爷还能用雷劈我两次不成,就是死,也做个饱死鬼呀!”想明白其中的缘由,众人心中也就不再惧怕了,有些胆大的返回到座位上,拿起蝗虫肉饼,端起蝗虫米粥~~吃! 世界之上,除死无大事,如果连死都不怕了,那也就没什么可怕的了,抱着必死之心的众人,吃的满嘴流油,最后拍拍肚子,除了感觉差点被撑死外,也没什么大不了吗,谁说蝗虫不能吃的,相反,还挺好吃吗! 中国人是有名的‘吃货民族’,饮食文化源远流长,食物的品种之多,烹制手段之复杂,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没人会对口中的食物感到惧怕,有的只会是喜爱和贪婪,能吃是福呀! “诸位,从今日起,齐心合力,灭绝蝗虫,它们吃田里的庄稼,咱们就吃它们,看谁吃的过谁!”将最后一只蝗虫丢进嘴里,萧逸长身而起,以手指天,代表‘吃货民族’向‘虫族’开战了! (天气太冷,手指僵硬,打字慢了点,大家见谅!)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六章全民灭虫 “小太守,大都督,贪狼星,下凡间,手持斩蛟剑,屠尽百万军,蝗虫展翅飞千里,至此落入鬼门关”,在阵阵清脆的童谣声中,一场轰轰烈烈的灭蝗行动开始了! 推行一项政令,如果自下而上的话,无异于逆水行舟,寸步难行,反过来,自上而下的推行,那就是顺水行舟,一日千里 自从吃过蝗虫饼,喝过蝗虫粥后,那些原本对灭蝗令十分抵触的官员、豪强们,立刻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成了萧逸的铁杆拥护者,也成了灭蝗行动的领头人! 这些人每天奔走于田间地头,并随身携带着一口铁锅,督促民间百姓大胆的捕杀蝗虫,保护庄稼,如果遇到冥顽不灵者,也不多做什么解释,直接从田地里抓过一把蝗虫,扔进油锅里,然后再配上美酒,饱餐一顿,顺带宣传一下这是大都督发明的新吃法,最后在百姓们惊惧、钦佩、崇拜的目光中,向下一处蝗灾区进发! 有了这些官员、豪强以身作则,民间百姓终于行动起来,虽然他们的见识有限,但并不愚蠢,起码跟风还是会的,连那些一向惜命的贵人们都敢大口的吞食蝗虫,咱们这些命如草芥的普通人还怕个什么呀? 于是乎,一路吃,一路宣传,整个山阳郡的百姓都行动了起来,向步步逼近的蝗虫大军开战了,而他们最有效的应对办法就是吃! 民以食为天,吃才是王道,以前是没得吃,大家不得不忍饥挨饿,现在不一样了,已经饿的双眼发红的百姓们惊醒了,原来田野间到处都是会飞的食物,那还客气什么,吃它丫挺的! 每天清晨,太阳刚一露头,成群结队的饥民就冲进了田野间,手里还拿着纱网、箩筐、口袋,蝗虫数量太多,抓捕起来根本不费力,把口袋一张,在田地里跑上一圈,基本就满了,口袋嘴一扎,背回家去,就足够全家老小吃上几顿的,比起种地打粮来省力多了! 至于吃法也是五花八门,油炸蝗虫只有贵人们才吃的起,普通百姓家里可没有那么多油,不过吗,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没有油就用清水煮,实在不行放在瓦片上烤,一样清脆可口! 在如此的大好形势下,萧逸趁机提出了以蝗为食的口号,并以身做则,以蝗虫下酒,另外,军中的伙食也发生了变化,为了节约粮食,所有士兵的口粮一律是半米、半虫,就连那些军官们的俸禄也是如此,一半领钱粮,另一半就是好几大筐的蝗虫粉,拿回去慢慢吃吧,自己吃不完,就动员全家老小一起吃,再不行,还可以送给亲戚朋友吗! 于是乎,各种蝗虫类食品纷纷出台,什么蝗虫包子,蝗虫饺子,蝗虫肉饼,清蒸蝗虫,干烤蝗虫,绝对是天天花样翻新,不带重复的! 有些聪明人,还会把蝗虫烤干后再磨成粉,放进地窖里储备起来,就像存贮粮食一样,一筐一筐的码好,看着就让人安心,终于不用再担心被饿死了! 与此同时,蝗虫粉的药用价值也被宣传开来,经过一位神医圣手亲自证明就是萧逸自己,经常食用蝗虫粉,可以有效的治疗夜盲症、失眠、哮喘、软骨等大量疾病,堪称一种绝世神药 理由也很简单,蝗虫不是老天爷派下来的吗,从天上来的虫子,自然带着一点仙气,治疗一点民间的疾病,这不是很正常吗,虽然这种解释很是奇葩,架不住老百姓就是信呀 “小儿尿床怎么办?服用蝗虫粉!” “女人月事不调怎么办?服用蝗虫粉!” “男人肾虚不举了怎么办?还是服用蝗虫粉!” 药到病除,包治百病,一个疗程两大筐,您就放开肚皮吃吧,就算治不好病,起码能填饱肚子不是,最大的好处,它便宜呀,在市场上,一石粮食的钱,可以买两石蝗虫粉,你说吃那个? 以至于蝗虫粉从灾区的特殊食物,变成了一种药材,甚至出现了专门收购蝗虫粉的集市,每日里人来人往,繁荣昌盛,对此萧逸更是大力支持,“吃蝗虫,补补钙,绝对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呀,至于效果吗,一只蝗虫,顶两个鸡蛋” 在如此巨大的政治宣传下,山阳轰动了,兖州轰动了,整个中原大地都轰动了,吃蝗虫的浪潮迅速席卷开来,老女老幼齐齐张大嘴巴,咔嚓之声不绝于耳,给了蝗虫大军当头一棒,不但有效的控制了蝗灾的危害,更是解决了赈灾钱粮不足的问题,同时稳定了社会治安,汉人百姓是世上最纯朴的了,只要能吃饱肚子,只要有一线生机,他们就绝不会起来造反,天下也就安稳了! 秋九月,灭蝗行动已经一个多月了,几乎是全民张嘴大吃,即便如此,蝗灾依然在继续着,这些小虫子的生命力实在太顽强,胃口也好,繁殖能力更是惊人,只要有一只飞进田地里,产下虫卵,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变成蝗虫的乐园,一直到吃干净为止! 蝗虫繁育一次只需要十几天,而且一生就是一大窝,人类生孩子却要十个月,一胎只有一个娃,最多也就两个,初生的蝗虫就能啃食庄稼,可初生的孩子是吃不了蝗虫的,这就造成双方的数量差距越来越大,吃货民族就算开足了胃口,也还是吃不过蝗虫的 面对这种情况,萧逸一咬牙,一跺脚,再次下达命令放火烧,只要是灾区的田地,那怕飞进来一只蝗虫,也用大火烧光它,斩尽杀绝! 那知道命令刚一下达,立刻遭到了全民的反对,就连那些官员、豪强们,也哭着喊着的跑过来劝阻,他们一是心疼地里的庄稼,毕竟是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眼看都结穗了,一把大火烧光,心疼呀! 再者,他们也心疼地里的蝗虫,以前是灾星,现在可是宝贝,不知多少人靠着捕食蝗虫度日,有些商家甚至靠着贩卖蝗虫粉发了大财,现在一把火烧掉,那不是等于把财神爷烧没了吗? 再说了,现在已经是九月了,秋风一起,天气转凉,到时候地里的蝗虫自己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何必用玉石俱焚的办法,把田野烧光呢? 面对各种疑问,萧逸也没多做解释,只是再次请那些官员们吃了顿盛宴,这次不是吃虫子了,而是真正的大宴,备了美酒、美食,那知道这些家伙竟然吃蝗虫上了瘾,不少人自带着油炸蝗虫,就像零食一样往嘴里扔,吃的嘎嘎有声! 等到吃饱喝足,萧逸带着众人来到一块被蝗虫啃食过的田地里,开始让手下士兵挖掘那些黄褐色的土壤,全部翻过来! “大家请看,这就是本都督下令火烧的原因!”萧逸伸手抓过一把浮土,里面赫然是一堆堆针尖大小的椭圆形虫卵,也就是蝗虫卵! “别看蝗虫大军走了,虫卵却留下来了,它们深藏地下,等待时机,只要明年还是大旱,这些虫卵就会孵化出更多的蝗虫,到时候一场比今年还要巨大的蝗灾就会出现,那个场景,估计没人想再享受一次了吧! 毒蛇噬手,壮士断腕,为了彻底灭绝蝗灾,必须把蝗虫经过的地方用大火过上一遍,再将土地翻过来暴晒,杀死所有的虫卵,以绝后患,不但是豫、兖两州,就是被蝗灾危害极小的徐州也是如此,宁可错烧三千,不可放过一只,否则明年的庄稼也保不住!“ 事实胜于雄辩,在亲手挖掘过周边的土地,观察过那些黄褐色的虫卵后,官员们都默默无声的走了,很快,一道道的浓烟升起,大火所至之处,将田里尚未成熟的庄稼和正在啃食庄稼的蝗虫,一起化成了灰烬! “苍天保佑,一场大火之后,明年风调雨顺,是个丰收之年吧?”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七章蝗虫试人心 正当豫、兖两州的灭蝗活动进行的如火如荼时,千里之外的许昌,一场席卷了整个朝堂的激烈大辩论开始了,而人们争论的焦点人物只有一个,就是萧逸! 当初蝗灾的情况传到许昌时,朝廷上下一片惶恐,却又无计可施,从三皇五帝到现在的大汉王朝,凡是天灾必然会惹出**,饥民造反,攻打官府,黄巾之乱不就是这么发生的吗? 丞相曹操当机立断,为了镇压即将出现的民乱,开始大量的调集兵马,准备杀个尸积如山,血流成河了! 谁能想到,两个多月过去了,一起大规模的民变也没有发生,即使有些人试图浑水摸鱼,重新挑起了黄巾军的大旗,也被地方官员迅速平定下去,民心基本上是安稳的,这让文武百官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谢天谢地,平安就好! 如今灾情控制住了,天下也安稳了,对于灭蝗的第一功臣萧逸的作为,究竟是对是错,是赏还是罚,却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双方互不相让,一连争吵了几天,也没得出结论! “蝗虫乃是天赐神虫,唯有以虔诚修德方能化解,岂能随意捕杀,更何况是吃下肚去!” “呵呵,小小虫子有何吃不得,现在许昌城里就有商家售卖蝗虫粉的,吃的人不计其数,可有一个死掉的吗?” “萧逸是徐州牧,却向豫、兖两州的官员强行下达政令,这也未免越权太重了吧,又把朝廷至于何地,这就是图谋造反的前兆!” “灾情如火,无数的百姓处于生死线上,等请示完朝廷再行赈灾,早就出大事了,萧大都督也是出于无奈,这才先斩后奏的” 朝堂之上,唇枪舌剑,争论的不可开交,以伏完、董承为首的汉室老臣们认为,萧逸的这场灭蝗行动乃是一道乱令,会惹怒上苍,最终降罪于大汉天下的,必须下令严惩,以警世人! 另一边,郭嘉、程昱等人却认为,救灾如救火,正是因为萧逸处置得当,大胆的下令灭蝗,这才控制住了灾情的扩散,并稳住了灾区的百姓,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民变,非但无过,反而有功! 这场大辩论,一连争吵了好几天,几乎把朝廷里的所有文武官员都席卷进去了,唯独有两个人始终一言不发! 一个是端坐在九龙金椅上的小皇帝刘协,在朝堂会议上,他一直是个傀儡角色,平时基本上都不说话,反正说了也没人会听,还不如保持君主的威仪,闭嘴为妙! 另一个没说话的,就是丞相曹,几天来他就站在御阶上,微闭双目,静静的聆听文武百官发言,既不支持那一方,也不反对那一方,似乎完全将自己至于事外了! 不过有些聪明的人知道,这位丞相大人就像一头深山猛虎,一声狂啸,百兽俱惊,现在之所以一言不发,只是时机未到而已! 朝堂上,双方的争论越发激烈了,口水横飞,骂声漫天,堂堂的大汉官员,都是身穿紫袍、腰系金印的贵人,对骂起来跟普通的泼皮无赖也没多大区别,最后甚至上演起全武行 第一个动手的,竟然是身体一向文弱的郭嘉,只见这位鬼才把朝服往腰带上一塞,轮起手中的象牙笏板就砸了过去,就像一只发疯的小猫,虽然战斗力不强,可气势吓人呀,董承猝不及防之下,竟被郭嘉打的节节败退,脸上都被砸开花了 “不可,万万不可,奉孝速速住手!” “快点,将他们两个分开,这是在朝堂之上呀” “小心,不要惊了圣驾!” 见此情况,周围的官员一拥而上,七手八脚的扯住了董承,没错,就是把正在挨打的董承给扯住了,趁此机会,郭嘉奋勇上前,又是一连几记重拳,打的啪啪有声,谁说谋臣就不会打架了,咱也是跟萧郎学过几手的,这下终于用上了! 这样的劝解自然很不成功,几下拉扯之后,单挑就变成了群殴,挺萧派和反萧派打成一团,你打我一拳,我回你两脚,然后就开始动家伙,朝堂上不许佩剑,于是笏板、腰带、靴子就成了双方打架的武器,一时间喊叫连天,朝靴乱飞,不少选择中立的官员都被误伤了 结果一场混战下来,反萧派吃了大亏,被打的鼻青脸肿,狼狈不堪,尤其是董承、伏完二人,连朝服都被扒了下来,打的是嘴角流血,浑身青紫,看着比那些难民还要可怜! 这并不奇怪,郭嘉、程昱等人虽然没有多少战斗力,可是别忘了,朝堂上还站着大群的武将呢,这些人拙嘴笨腮,争吵时帮不上什么忙,可轮拳头打架是他们的特长呀! 而且这些人不是萧逸的战友,就是他的部下,绝对的铁杆挺萧派,如今机会来了,自然要上前助战,而且一个个下手极重,全是几百斤力道的拳脚,暗劲十足,绝对够那些反萧派喝一壶的,如果不是顾忌在朝堂上,今天非打死几个不可! “肃静!” 眼看混战的规模越来越大,都要冲到御阶上了,沉默不语的曹操终于说话了,同时双目一睁,射出两道摄人心魄的寒光来,吓得那些文武百官迅速站回本队,乖乖做起了好孩子! “萧郎灭蝗,为国为民,乃是有功于社稷的壮举,理应下诏嘉奖,此事无需再议!”曹操的话语很是霸道,直接给这场争斗做了最后结论,而后又从怀里摸出一份丞相府的钧令,扔到了朝堂上! “另外,灭蝗一事,萧郎早已快马飞报老夫,丞相府也是下了政令,全力赞同的,并让他统筹豫、兖、徐,三州政务,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越权的事情,而是尽忠职守,奉命行事,一切自有老夫做主!” “诺!丞相大人英明!” 文武百官齐齐拱手称是,没人敢真去看那道手令,更没人敢质疑它的真假,谁都清楚,曹操这是在保护萧逸,为灭蝗令进行政治背书,这时候再出言反对,那不是用自己的脑袋开玩笑吗! 看着朝堂上的文武百官,曹操心中一阵的冷笑,“这些人的小手段如何瞒的住他,什么蝗虫,什么越权,其实都是借口而已,谁都知道,萧逸是自己麾下第一大将,视为心腹,如果为这件事处罚了萧逸,甚至削掉他的兵权,其实就等于断了自己的一条臂膀,那么下一步,这些人就该对付丞相府了!” 曹操这几天始终一言不发,就是想趁机看一看,朝堂上有多少人是拥曹的,又有多少人是拥汉的,当然了,还有一层更深的想法,那就是拥曹的官员里面,又有多少是拥萧的,身为大汉宰相,天下实际的掌控者,必须把这一切都看的清楚明白,然后才能统筹全局,发布政令! 经过几天的观察,曹操发现,拥曹派大概占据了百官数量的三分之一,拥汉派同样是三分之一,至于剩下那些则是中立派,以荀彧、荀攸为首,他们效忠大汉,却也不反对曹操,立场模糊不清,很难说最后会站在那一边去! 至于曹营内部的挺萧派吗,同样占到了整个集团人数的三分之一,而且大多是手握兵权的武将,剩下的人也同样对萧逸抱有好感,这样的情况,既让曹操赶到欣慰,同时也有暗暗地忧虑,曹氏支撑起了大汉天下,萧逸则支撑着曹氏集团,自己在尚能平安无事,如果自己不在了,又会如何,福祸难料呀! 不过吗,现在必须保住萧逸,保萧就是保曹,至于以后的事,慢慢再料理吧,当务之急,是给朝堂中的那些拥汉势力一点教训尝尝! “诸位臣工,老夫近日收到一份礼物,甚是美味,不敢私下享用,今日特意带了来,与大家共享!”说着曹操向殿下一招手,侍卫统领许褚就带人冲了上来,手里除了明晃晃的刀剑,还托着一个盘子,上盖红绸,显得很是神秘! 曹操上前几步,将红绸揭开,露出一盘金灿灿的油炸蝗虫来,这是萧逸特意派人给他送来的礼物,今日正好借花献佛,试试大臣们的反应如何! “诸位,请吧,如此美味,可是很难得的呀!”曹操伸手捏起一只蝗虫,扔进嘴里,咀嚼的嘎嘎作响,而后用虎狼般的目光看着朝中大臣们,“你们吃?还是不吃?”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八章纷乱的朝堂 』天籁『小说WwW.⒉数百年前,同样是在朝堂之上,一位权倾天下的宦官,向大秦二世皇帝-胡亥进献了一头梅花鹿,却硬指着鹿说这是一匹马,大臣们畏惧于宦官的淫威,也纷纷点头承认,自己家里就养有这种带犄角的‘马’,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典故~~指鹿为马! 数百年后,相似的一幕再次生了,不过吗,比起那个志大才疏的宦官来,这位丞相大人的手段无疑要更加高明,更加阴险,也更加厉害! 大殿上,文武百官的目光都盯着那盘金灿灿的油炸蝗虫,有人兴奋,有人惶恐,还有人惊惧万分……,大家心里都明白,‘这是一盘蝗虫,这也不是一盘蝗虫呀!’ 蝗与皇同音,‘吃蝗’就是‘吃皇’,尤其在皇宫大殿上,这是对皇帝陛下的极大不敬,曹操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想试探下文武百官的反应,说明白了,你们到底是拥汉?还是拥曹? “怎么办?~~吃?还是不吃!” 朝堂上,文武百官面面相觑,无数的目光在互相传递着消息,吃了蝗虫,就等于给曹操献上一份‘效忠书’,以后除了跟着他一条道跑到黑,别无选择了,可要是不吃,看着大殿两侧那些杀气腾腾的金甲武士,恐怕自己以后连吃饭的机会都没有了,真是好厉害的曹阿瞒,不亏当世奸雄! “谢丞相大人赐食……,我吃、我吃、我也吃!” 丝毫没有犹豫,曹仁、曹洪、夏侯惇、夏侯渊等人相继走了出来,一人抓上几只蝗虫,吃的‘嘎嘎’作响,他们都是曹氏宗族将领,也是曹操的铁杆拥护者,无论何时都不会背叛,说句不好听的,就是他们想背叛,别的势力集团也不会接纳,而这些人在朝堂上大概占了两成的比例! 御阶之上,看着那些拥护自己的同族兄弟,曹操满意的点点头,不过目光几转之后,又微微有些忧心,这些年来曹氏宗族可以说是人才辈出,不过却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只出将,不出相!’ 无论是同辈兄弟的曹仁、曹洪,还是小字辈的曹休、曹真、曹纯……等人,全都是武略有余,文治不足,让他们统兵征战就绝无问题,可是让他们出谋划策,处理政务就不行了! 在曹家人里,真正有政治才干的只有三个人,曹操、曹昂、曹丕,至于其他的人,全没有那种统筹全局的能力,坐镇一方,尚能勉强应付,如果主持中枢政务,则必然糟糕! 这让曹操很是担心,文武之道,一张一驰,只有并驾齐驱才能走的长远,否则的话,三代之后,在朝堂上主持大局的人就该不姓‘曹’了,这真是件让人忧虑的事情! 在曹氏宗族之后,郭嘉、程昱等人也走了出来,同样是一人捏起几只蝗虫,吃的很是香甜,如果仔细观察就会现,这些人里大部分都是出身寒门的官员,也是曹操政治上的铁杆拥护者! 两汉的仕途一直被士族门阀所垄断,寒门子弟迟迟没有出头的机会,那怕你才华横溢,满腹经纶,也只能躲在山间的茅屋里,念念诗赋,饱览风月,至于兴国安邦之类的大事,跟他们是完全没有关系的! 直到曹操在乱世中崛起之后,打破了以往的‘门第观念’,推行‘唯才是举’的选官标准,大胆启用那些有能力、但出身低微的寒门子弟,这才给了他们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 所以这些人是绝对拥护曹操的,就算是‘以曹代汉’,他们也会跟随走下去,在政治上极其可靠,不过很可惜,因为‘求贤令’颁布的时间尚短,朝廷里的寒门子弟的人数还很少,只有不到一成,而且职位也相对较低,毕竟他们没有强大的家族支持呀! 接下来,就是以荀彧、荀攸为的‘士族派’官员了,他们的家族世代为官,和大汉王朝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感情上而言,他们还是忠于刘姓皇帝的,而且曹操‘唯才是举’的用人原则,也极大的伤害了他们的政治利益,只是畏惧于曹操的滔天权势,这才********罢了,但是他们无时无刻不想恢复士族的天下,正在暗暗潜伏,等待时机! 士族是高傲的,可也是最没骨气的,犹豫再三,在曹操凌厉的目光下,这些人最终还是屈服了,一个个走上来,小心的捏起一只蝗虫,闭着眼塞进嘴里,根本就不敢咀嚼,腮帮子都使劲鼓着,一转身就偷偷的吐进袖子里,还直吐白沫,即便如此,他们毕竟是吃了蝗虫,也表示了对曹操的服从,这就足够了! 朝堂之上,曹氏宗族占了两分,寒门子弟有一分,士族官员人数最大,占到了四分,合算起来,就有七成的官员表示了对曹操的支持和服从,至于剩下那三分,就是汉室的死忠之臣了,那怕粉身碎骨,也要和大汉王朝共存亡! 在曹操杀气腾腾的目光下,这些人虽然心中惧怕,却依然坚持着自己的政治立场毫不动摇,‘头可断,血可流,皇帝不可不姓刘’,在他们看来,大汉天下就该跟天上的日、月一样长久,如果连这也崩溃了,那么世界末日也就到了! ……………………………………………………………………………………………………………………………………………… 谁也不知道世界末日什么时候来临,不过吗,刘协觉得自己的末日快到了,虽然年纪不大,但经历过如此多的大风大浪,基本的判断能力还是有的! 自己能坐在皇位上,乃是天下间几股力量争斗、妥协的结果,一是那些割据地方的诸侯们,正是因为需要号令这些诸侯,曹操才推出了他这个大汉天子,不过吗,这几年的征战下来,那些诸侯们明显不是曹操的对手,正被逐一扫平,等到真的天下太平,九州一统,他这个‘招牌皇帝’的作用恐怕也就消失了! 另一股力量,就是这些汉室死忠之臣了,虽然他们没有多少权力,也没什么政治能力,却是最坚决的‘卫道之士’,从洛阳到长安,又到现在的许昌,只有他们对小皇帝不离不弃,生死与共,如果这些人都被曹操干掉,或者是赶出朝堂,那小皇帝就真的成为孤家寡人了,从此朝堂上再也听不到他的声音,大汉江山也就名存实亡了! “怎么办?硬顶下去绝不是办法,可谁又能化解眼前的危局呢?” 大殿上,小皇帝的冷汗越出越多,丞相曹操目光中的寒意则越来越浓,挨个的审视着那些汉室死忠之臣,凭他的政治手腕,有无数种办法可以让这些人永远的在朝堂上消失,甚至是人间蒸,不过吗…… 就在双方剑拔弩张,要决一生死时,从大殿后侧突然响起一阵轻盈的脚步声,接着朱帘一挑,一位宫装美女缓步走了出来,红色长裙拖地,腰系金柄弯刀,正是小皇帝的胞姐--海燕公主! “参见公主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海燕公主在朝中颇有威望,在某种意义上,她才是汉家真正的代表人物,其重要性尚在小皇帝之上,因此群臣纷纷躬身行礼,就连丞相曹操也微微抬了下手,对这位大汉公主丝毫不敢轻视! “呵呵,本宫听说丞相大人带来一份珍馐美味,心中很是好奇,特来品尝一二,冒昧之处,还望见谅!”海燕公主先是淡淡的一笑,而后轻移莲步,从托盘上捏起一只蝗虫,放入口中,细细咀嚼起来,吃的很是香甜! 这还不算,吃完一只之后,海燕公主干脆从侍从手中拿过托盘,挑了一只最肥大的,递给了龙椅上的小皇帝,刘协不明所以,但本能的信任感还是让他张开嘴吧,把蝗虫吞了下去! “如此美味佳肴,岂能独享,陛下理应赐予群臣,以示犒赏才是!”说话间,海燕公主迈步走下御阶,将托盘里的蝗虫一一分给那些汉室死忠们,后者连忙双手接过,谢恩以后,毫无不犹豫的吞食下去! 同样是蝗虫,刚才是曹操给的,大家可以硬挺着不吃,现在是小皇帝赐下,由公主亲自送过来的,别说是油炸蝗虫,就是一杯毒酒,这些人也会毫不犹豫的吃下去,这就叫‘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 蝗虫吃完,大殿里那种紧张的气氛也就荡然无存了,至少表面上双方化解开来,不会再生死相斗了! 小皇帝松了口气,中立派官员松了口气,就连那些死忠之臣也松了口气,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想和曹**磕的,因为根本就磕不过,本想借蝗虫的事情杀杀这位丞相大人的威风,没想到适得其反,差点把自己给陷进去,以后还须谨慎小心才是,千万不要轻易触怒这头猛虎了! 御阶上,曹操和海燕公主对视起来,一位手捋长髯,目光威仪,另一位手提长裙,雍容华贵,而相同的地方是,两个人的眼睛都是闪闪亮! 曹操:“汉家公主,果然不容小视,万幸坐在龙椅上的那个人不是她,否则,天下大事难以预料呀……” 海燕公主:“乱世奸雄,手段非凡,这次的风浪算是压制下去了,可是下次呢?下下次呢……,必须找一个能制约他的办法才行呀,否则这大汉江山,终有易主之日…… 正文 第一百九十九章华佗现身 ‘大灾之后,必有大疫’,豫、兖两州的蝗灾慢慢平息下去了,可是萧逸那颗悬着的心却始终没有放下,蝗虫所到之处,赤地千里,人畜倒毙无数,再加上九月天气炎热,尸体腐烂之后就会滋生出大量的病菌,瘟疫也就随之爆发了! 这个时代的卫生防疫水平极差,再加上灾民们又四处流动,一人染病,很快就会传染到一村、一镇、甚至一城,流毒千里,祸患无穷,其可怕之处,比起蝗灾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面对这种严峻的情况,萧逸命令各处的灾民安居本土,不得随意流动,同时从徐州运来大量的烈酒和药草,统统分发给那些灾民,并派军士教会他们简单的卫生防护知识! 烈酒可是一种消毒的好东西,用它来擦拭身体,可以有效的消灭病菌,保护人体健康,至于那些药草,萧逸亲自写了一份防御瘟疫的药方,一同分发给各地的官员,让他们在人流密集的地方,架上大锅煮药汤药,每人一天三大碗,大人小孩皆是如此,不喝也得硬灌,以预防瘟疫为第一要务! 经过前面的灭蝗事件后,如今萧逸的威信相当之高,人人视他为天上的星君转世,是来救苦救难的,因此政令畅通无比,官员们接到命令后立刻行动起来,在城门、渡口、驿站等地设立熬药点,凡是过往的行人,必须喝药,否则你就寸步难行! 城门口:“想进去吗,全家老小先喝药,然后才能通行!” 渡口:“想上船吗,先去喝药,然后才能过河!” 粮仓:“想领接济粮吗,先去喝药,什么~已经喝过了,~昨天你也吃饭了,今天是不是还要吃呀,没说的,乖乖再喝一碗!” ………………………………………………………………………… 一时间,各处城池都飘满了药香,您出门溜达上一圈,不喝上七八碗汤药都别想回来,这么做的后果有两个,一是男女老少走在路上全是挺胸抬头,没办法,肚子太涨了,里面全是汤药,一说话都能吐出来! 第二就是婴儿们开始普遍厌食,女人们汤药喝多了,连奶水里都带上了浓浓的药味,让宝贝们很难接受,这可是俺们的口粮呀,谁能把药当饭吃,可不吃又饿,只好用哭声表示抗议! 于是乎,从城镇到民间,到处都是小孩的啼哭声,吵的百姓们日夜不安,哄也哄不好,劝也劝不了,最后没办法,大人们只好拿出绝招了! 小孩:“~~哇哇~~哇!” 大人:“不许哭,再哭萧郎就来了!” 小孩:“萧郎?大灰狼?~~那个更可怕?” 大人:“当然是萧郎更可怕了,大灰狼吃人吐骨头,萧郎吃人从来不吐骨头滴!” 小孩:哇!~~~~钻进被窝,瑟瑟发抖! 就凭这份能止小儿夜啼的凶名,百姓们都乖乖的喝起了汤药,自然也就不会喝生水了,疾病的爆发率顿时降了下来,即便如此,萧逸仍然放心不下,亲自带上一队侍卫,四处巡视,务必做到万无一失! ………………………………………………………………………………………………………………………………………… 华阳县,山阳郡治下二十三县之一,因为出产优质的铁砂,吸引了无数的客商往来于此,短短数年时间,就成为了一座繁荣的商业城市,每日流淌的金银无数,素有‘富甲山阳’之称! 因为是一座商业城市,对土地的依赖性不大,虽然也受到了蝗灾的波及,但并没有影响到百姓们的生计,大家还是下河挖砂,上岸打铁,然后将优良的铁器供应到军中,换回大量的钱粮,因此百姓们的日子过的很是富足,还有余力接纳大批的灾民,为他们提供饮食、衣物,获得了‘仁爱之乡’的美名! 与其他城池不同的是,华阳县最繁荣的地方不在城内,而在城外,一则,城外空地多,方便商旅们大量囤积货物,再者,那里还有一座奇特的‘财神庙’,无论是往来商旅,还是本地居民,都喜欢去烧香拜神,以保佑自家老小平安无事,财源滚滚! 财神庙里有两大看点,一是西侧的土台,上面放的东西很特殊,既不是神龛佛像,也不是名人遗迹,而是一个个呲牙咧嘴的骷髅头,密密麻麻的垒在一起,足有数百之多,这就是华阳县第一景~~‘骷髅台!’ 在华阳县境内,凡是处决那些大奸大恶的犯人,就会在财神庙里设下刑场,午时三刻,开刀问斩,砍下的人头就码放到‘骷髅台’上,用来震慑那些不法之徒! 就是靠着这份铁血手段,几年时间里,华阳县的民风大为好转,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谁也不敢触动律法,全是听话的乖宝宝,就连那些过路的客商,在这里转过一圈后,也会收敛行为,变得小心翼翼,生怕变成‘骷髅台’上的新成员! 另外一景,就是东侧的大殿,那里面供奉的既不是‘文财神’比干,也不是‘武财神’赵公明,而是一位青年男子的塑像,此人身穿‘阴阳八卦水火道袍',头戴‘八宝莲花冠’,手提一把滴血的宝剑,目光如电,一小黑脸上杀气腾腾,颇有鬼神辟易的气势,在他身边还跟着一名俊俏的小童子,眼睛都笑成了月牙形,手里拿着一个装钱的大口袋,里面尽是金灿灿的大元宝! 没错,这位就是华阳县人人供奉的‘血财神’,至于他的真实身份吗,呵呵,人人皆知,尽在不言中…… 正午时分,一队‘玄甲铁骑’突然出现在华阳县城外,为首的是一名狼背蜂腰的青年人,小脸微黑算不上英俊,却有一种邪异的魅力,尤其是他的那双眼睛,狼视鹰顾,夺人心魄! 来的正是下来走访地方的萧逸,为了行动方便,他没用自己那套大都督的仪仗,而是换了一身普通校尉的服饰,带着十几名亲兵,一路走,一路查看! 守卫城门的士兵虽然不认识萧逸,却认识他们身上玄甲军的服饰,知道这是有名的‘天下第一强兵’,个个都是以一当十的勇士,因此连忙过来躬身问好! “诸位玄甲军的弟兄,可是要入城吗?奉萧大都督的军令,外来者必须先饮汤药才能入城,以防有疾病传入,还请担待一二!” 为首的‘城门令’是个三十多岁的老兵,一脸和气的打着招呼,同时让手下从铁锅里盛来煮好的汤药,生怕烫到人,还特意用空碗来回倒了几次,散散热气! 自己下的法令必须自己遵守,虽然一路上已经喝了不少汤药,苦的小舌头都发麻了,但萧逸还是接过药碗,闭住气,一饮而尽,这才真是自己配药自己吃呢? “嗯?~”喝完之后,萧逸轻添嘴唇,发现这次喝的汤药略有不同,味道上没那么苦了,甚至还带了几分甘甜,但其中的药性却丝毫未减,甚至还要强上三分! “这锅汤药是那里来的?”萧逸自己就是一名神医,对各种药物了如指掌,只是略一品尝,就感觉出有人在原来的配方里加了东西,而且加的很不一般,是个圣手呀! “回大人的话,这是奉大都督的军令熬的汤药,不过吗~~不过~~最近这里来了一位神医,治好了许多人的顽疾,他尝过汤药后说味道不好,药性也太烈了,就往里面扔了两味草药……” 城门令结结巴巴的说完,而后就吓得跪到了地上,这个药方是大都督亲手写的,如今被人随意修改,这可是大大的不敬呀,这些玄甲军士兵一发怒,自己的脑袋就…… “不愧是神医,在药锅里加了‘甘草’和‘当归’,一个调整了味道,一个缓和了药性,让它更容易滋养经脉,加的好,加的妥当呀!” 萧逸赞许的点点头,医师开的药方子,很大程度上代表着自己的性格,像他的方子,疾如风,烈如火,药效强劲,对于习武之人很是合适,可是给普通百姓喝就稍微欠缺了一点,没想到有人竟能轻易化解,其对药性的掌控上更胜自己一筹呀! “对了,那位神医人在那里,叫什么名字?” “回校尉大人,那位神医云游四方,已经离开华阳县了,就是今天清晨时分走的,名号不祥,不过身边的药童称他为元化先生!” “元化?~~神医?~~~华佗!”萧逸目光一振,老天爷爷,自己这次真的发现一个宝贝呀! “来人呀,给我追,不见此人,誓不收兵!” “诺!” 正文 第二百章神医对神医 “师傅~~我饿了!” “徒儿~~为师也饿了!” “师傅,咱们的药箱里还有能吃的东西吗?” “嗯,甘草已经用完了,还剩下一把黄莲,要不你先凑合一下……” “哇……” 山野小路上,华佗和小药童-稻香相对长叹,走了大半天的路,腹中早就‘咕咕’作响,可是他们身上却一点吃的也没有了,铜钱倒是还有几枚,可是大灾之年,米贵如珠,就是有钱也买不到食物呀! 最近几天,两人全靠身上携带的药材勉强充饥,吃的舌头都发麻了,可是到了今天,连能吃的药材也没有了,黑漆药箱里就剩下了一些黄莲,苦涩至极,根本难以入口! 华佗今年正好五十岁,身材不高,头发花白,因为常年的游走四方,风餐露宿,脸庞上满是深深的风霜之色,唯有一双清澈如水的眼睛,显露出他光明、不屈的内心! 华佗是个神医,也是个穷鬼,平时治病救人,基本上都是分文不取的,就连药材也是白送,最多收取一点食物,作为自己路途上的口粮而已,结果几十年行医下来,名声倒是誉满天下,私囊里却是空空如野,除了身上这件半旧的青色长袍,和一个黑漆药箱外,别无长物! 就连身边的小药童‘稻香’,也是偶然在路边捡来的孤儿,否则谁愿意给一个上无片瓦遮身,下无立锥之地,连一日三餐都吃不饱的穷神医当药童呢? 至于药童为什么叫‘稻香’,很简单,因为是在稻田地里捡到的呀! …………………………………………………………………………………………………………………………………………… “嗒!……嗒嗒!” 正当师徒二人愁眉不展的时候,急促的马蹄声响起,一队玄甲骑兵从后面旋风般冲了过来,马背上坐着的全是腰跨长刀,身背硬弩的勇士,虽然人数不多,只有几十骑,但浓浓的杀气却令人生畏! 看到这一幕,华佗连忙拽着小药童退到了路边,乱世之中,人命贱如草芥,正所谓‘贼过如梳,兵过如剃’,这些马背上的兵大爷,随时可能冲过来给你一刀,至于杀人的理由吗,谁要是敢过来讯问,那就再来一刀,强权就是天理! 华佗游走天下,这样的事情看到的太多了,自己也是数次差点遇险,如果不是有‘神医’的名头护身,再加上一老一小人畜无害的模样,估计早就去给阎王爷诊脉了! 诸侯之中,曹军的纪律算是最好的,平时与百姓也是秋毫无犯,从不胡乱杀人,不过万事还是小心为好,能避开的,就千万不要凑过去,这也是华佗在乱世之中能活到现在的原因之一! 咱是治病救人的,不是胡乱送死的! 不过很可惜,福祸无门,有些事情是躲不掉的,为首的黑衣骑士冲到近前后,如电的目光在二人身上一扫,又瞄了下那个黑漆药箱,立刻双腿一夹,猛地一勒缰绳,坐下的‘墨烟驹’顿时停住脚步,前蹄高抬,仰天嘶鸣不止,声震九霄……“吼!……吼!” “你们是什么人?” 马背上的黑衣骑士正是萧逸,在城门口发现华佗的踪迹后,他立刻带人一路狂追了过来,沿途之上已经遇到了七八伙赶路的灾民,却始终没有发现这位神医的踪迹,但萧逸毫不气馁,继续追赶不止,终于在田间小路上发现了这一老一小! 常年行医的人身上都带有浓浓的药草味,再加上老者背着药箱,童子身上也挂着小药锄,所以萧逸有七分的把握,这位老者就是华佗! 不过吗,青史如烟,那种欺世盗名之徒实在太多了,往往被史书吹嘘的超凡入圣,完美至极,等你看到真人之后,却失望的一塌糊涂,甚至连苦胆都能恶心出来,这样的事情,萧逸已经碰到好几次,几乎快免疫了! 就说那位四岁能让梨的孔融吧,一向被视为道德的楷模,教育小孩的典范,可实际情况呢,这位孔融先生沽名钓誉,毫无才能,除了会背几句《论语》外,一点正事也不会做! 当初袁军攻打青州,孔融抵挡不住,为了逃命,竟然把老婆孩子都扔掉了,自己一人跑到许昌,上下活动关系,仗着祖先的福荫,才混了个‘中大夫’的官职,让萧逸狠狠地鄙视了好久,连老婆孩子都守护不住,还当个什么男人? 所以现在萧逸识人,只看你有没有真本事,不看虚名,如果这名老者真是个神医圣手,那怕他不是华佗,萧逸也会把他请回去,好生奉养起来,让他为国家出力,如果是个江湖骗子,对不起,就算你真的叫华佗,那也是一刀归西! “见过校尉大人,小老儿是一名行走四方的游医,为百姓们治病送药,绝非歹人呀!”华佗还算镇定,先是将小药童拉到自己身后,而后在怀里摸了摸,终于找出几枚残破的铜钱来,花钱免灾,这已经是他全部的财产了! 萧逸神色一凝,他对那几枚铜钱没什么兴趣,但老者伸出来的手却吸引了他的目光,枯如树皮,糙如砂石,上面还有一层黑褐色的药碱,那是常年熬煮汤药留下来的,这样的手萧逸曾经见到过一双,就是他的老道师傅‘出尘子’,简直一模一样呀! “神农百草,炎火不绝!”萧逸一跃下马,而后双手合拢,掌心向上,托于眉间,做出火焰形状! 官有官言,盗有盗语,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内部秘语,师徒相授,绝不外传,行医之人也是如此,在几个古老的门派中,有一套独特的手势和秘语,专门用来内部交流之用,寻常的山野郎中是绝对不会的! “一片冰心,济世救人!”华佗先是微微一愣,而后立刻伸出右手双指,点在自己的心口上,没想到竟然碰到同行了,还是古医传人,不过,他怎么穿着一身甲胄呢? “药锅里的‘甘草’和‘当归’,是你添加进去的?” “没错,正是小老儿所为!” “既然如此,咱们就盘盘药理吧!” “这个~~好吧!” …………………… 各行各业都有内部规则,一名医师开出了药方,如果另一名医师随意修改的话,可以视为一种挑衅,那么前者就有权力发起挑战,捍卫自己的名誉,而后者必须应战,否则就得叩首赔罪,而在医师们的心中,名誉高于一切! 前者,华佗擅自修改了萧逸开出的药方,所以他就有权力提出辩论药性、药理,华佗也不能拒绝,明知道对方势大,还带着兵刃,自己无论输赢恐怕都讨不得好,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谁叫自己见药则痴,改了人家的方子呢? “来人,设宴,我要和这位老先生辩论药理,以证对错!” 萧逸一摆手,麾下亲兵立刻行动起来,就在路边的空地上,皮毡铺地,周围竖起屏风,而后开始摆上各种食物,油汪汪的肉饼,大块的烤肉,各式干果点心,看的小药童‘稻香’直流口水,对于饥肠辘辘的人来说,看到食物就是看到了救星呀! 等到一坛子美酒打开来时,连华佗也有些心动了,他这一生,除了研究药草外,就是喜欢喝上几口,不过因为囊中羞涩,平时最多喝几口村酿的劣酒而已,今天可真是有口福了,不过他心中也在微微疑惑,一个小小的校尉,怎么这么大的排场呢? “老先生请入席吧!”萧有拍开酒坛,满了一碗,恭敬的递过去,而后解下腰间的‘斩蛟剑’,放在宴席上,今天,如果对方不是一位真正的‘华佗’,那么世间也就没有华佗了! ‘鬼面萧郎’的敬酒,岂是那么容易喝的! 正文 第二百零一章医道艰难 推荐阅读: ? “人体之内有大药,其中肝属木、肾属水、水生木、心属火、木生火,五行相生相克,变化无穷……” “药草一道,博大精深,为之正则救人,为之恶则伤人,其间差之分毫,谬以千里呀……” ……………………………… 野宴摆上,先是敬了三碗酒,而后萧逸和华佗开始辩论起药理来,至于小药童-稻香,把脑袋扎进烤肉堆里,就一直没抬起来过,小肚子吃的溜圆,还拼命的往嘴里塞着食物,天可鉴怜,自从跟了穷鬼师傅,她就没吃到过肉了! 从正当午时,一直到日落黄昏,整整三个时辰的辩论,一开始华佗还有些顾忌,说起话来小心翼翼的,等进入到状态以后,就管不了那么多了,争论的异常激烈,甚至抡起了自己的拳头,在医者的眼里,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人命关天,一味药物的错用,可能就会断送无数患者的性命,不弄个明白怎么行! 一场激烈的交锋,萧逸终于败下阵来,他的医术尽得老道传承,也称的上是位神医,不过比起华佗来吗,就差了许多了,没办法,人家一辈子都侵淫在医学中,对各种药草的认知和掌控,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为了探明药性,华佗可没少以身试药,多少次在鬼门关前徘徊,这种玩命的精神,让萧逸钦佩无比,却又惊出一阵阵的冷汗,自己冲锋陷阵,沙场决战,从来不畏惧死亡,可是让自己把不知名的药草往嘴里塞,就办不到了,是药三分毒,就算死不了,万一影响到男性某些功能怎么办?家里可还有好几个如花似玉的女人呢~~ “先生高才,晚辈末学钦佩之至,但不知先生如今要前往何处呀?”一番争论下来,萧逸俯首认输,并主动行了晚辈的礼节,能者为师,这样一位敢用自己的小命探索药理的神医,值得所有人尊重! “不敢当,大人年纪轻轻就有这样的医学造诣,若能潜心医道,日后的成就不可限量!”华佗对这位黑脸青年人也很佩服,不过很可惜,对方已经穿上甲胄,入伍从军了,恐怕难以继续潜心研究药草之学,天下少一神医矣! “老夫听说徐州最近出了一名‘圣手小神医’,精通岐黄之术,一手针法更是扎的鬼神莫测,败尽当地数十位名医,见猎心喜,正准确前往拜访一下,探讨药理!” 数月之前,华佗还在江南的深山里采集药草,听闻徐州出了一位神医,这才千里迢迢跑过来,准备‘以医会友’,不过吗,他得到的消息并不准确,只知道出了位神医,却不知道那位神医就是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 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如今诸侯混战,交通堵塞,消息传递的速度和准确性更是差的一塌糊涂,连官方的文书都经常出错,洛阳的母鸡下个蛋,等消息传到最南方的交州,就变成皇后娘娘生了位皇子,产生的错误之大,能把无数人活活坑死! 华佗听到消息就很晚了,他又一直住在山里,再加上囊中匮乏,没有代步的工具,只好徒步跋涉,一路走,一路给人治病,能用几个月的时间走到兖州,已经是相当不容易了! “呵呵,什么圣手小神医,在先生面前,不过是初识药理的孩童罢了!”萧逸笑着指指自己的鼻子,能够被一代神医华佗看中,并千里迢迢的赶来会晤,他很是感到荣幸! “哈哈,原来如此,老夫真是鸿运当头,身处荒野,也能得偿所愿!”华佗大笑着拍起手来,刚才一番交谈,对方却称的上‘神医’二字,至于所欠缺的吗,一是年纪尚轻,治病的经验还有些不足,再者,就是用药过于霸道了,横冲直撞,就像指挥大军一样,大概这跟对方的身份有关系吧! “老先生一身医术天下无双,不过吗,如此游走四方,一次只能治愈一人,一生也不过治愈千余人,实在过于浪费本领了,为何不找个地方居住下来,开馆授徒,教育子弟,如此一来,就可以治愈无数患者,堪称功德无量呀!” 话锋一转,萧逸开始试着拐带起神医来,他一直想在军中设立‘医护兵’,不过外科可不是谁都能下手的,如果又华佗这位能刮骨头,又能把人脑袋劈开的神医坐镇,那么以后再打起仗来,士兵的死亡率至少下降一半呀! “哎!~~医道艰难,长路漫漫,老夫走了大半生,也没能看到尽头,其中苦楚,一言难尽呀!” 华佗长叹一声,抱起一旁的酒坛,狂饮起来,医师,是个被人尊敬的行业,也是个稀少的行业,同样的,也是个没人愿意干的行业,想收个徒弟是何等的艰难呀! 要想学医,首先你得识字吧,否则怎么看的懂医书,写的了药方呢,这道门槛就把世上绝大多数人拒之门外了,因为这个时代的识字率低的让人发指,平民百姓基本上都是文盲,扁担倒了不知道是个‘一’字,怎么教呀? 就算你肯用心培养,先教他识字,再教他医术,人家也未必肯学呀,因为医学之道,太过于深奥,对天资的要求极高,不是大智慧,大毅力之人是学不会的,让你教几十个孩子,有一个能出师就算不错了,剩下那些还得自谋生路去! 平民家的孩子,为了活命,很小就要学习谋生的技能,要么跟着父辈学耕种,要找工匠学手艺,身体强壮,胆子又大的,可以去学学武艺,沙场立功,争取出人头地的机会,有谁愿意去学前途难测的医生呢? 门槛高,时间长,前途难测,又要进入深山采药,面对毒草、毒蛇、毒虫等各种危险,种种缘由,弄的医师这个职业是少之又少,不少人宁可去当跳大神的巫师,骗点钱财,苟且度日,也不愿意天天跟药草泡在一起! 士族家的孩子倒是识字,家里也供养的起,可人家的人生目标是‘出将入相’,高居朝堂,成为名垂青史的贤人,开创自己家族的功业,谁会跟在医师后面学什么药理呀! 不为良相,则为良医,可只要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人们也会为了成为丞相而拼搏,至于良医吗,还是让别人当吧,谦让也是一种美德不是! 想学的学不成,能学的又不愿学,于是乎,就出现这么一种奇怪的现象,天下人尊重医师,也很缺医师,却偏偏没人去当医师,偶尔有些医道传承,也大都是父子相继,如果家里没有儿子,或者儿子不愿意去学医,不好意思,再好的医术也得失传! 所以华佗才会从野地里捡了个小药童回来,为的就是百年之后,自己这一身医术能有个传承,不至于成为人间绝响,不过吗,看着吃的满嘴流油,正拼命往怀里藏烤肉的‘稻香’,华佗很是怀疑,自己捡回来的大概是个吃货,而不是什么学习医术的好苗子! “医道艰难,却是让人望而生畏,不过吗,如果有一座房屋数百,学童上千的学院请先生去任教,传授岐黄之术,不知肯去否?至于所需钱粮,可以足额供给,绝不短缺!” 说话间,萧逸的眼睛已经亮了起来,培养合格的医师,说白了不就是砸钱吗,哥有的是钱,至于学徒,也不难找,军中有无数的烈士遗孤,那些不适合当兵的,就让他们去学医吗,另外,家里还有还几百名小萝莉没处安排,正好送去学医术,就是不知道华佗愿不愿意收女弟子呢? “呵呵,大人说笑了,天下间那有这样的地方呀?”华佗目露向往之色,却又苦笑着摇摇头,天下诸侯都忙于征战,谁有心思把钱粮浪费到学院上呢? 再说了,就是有点资源,也被那些传播圣人之言的家伙占去了,有人学儒,有人学法,有人学兵……,还没听说有人出钱去修建一座医学院的,更别提去那找上千名弟子了! “呵呵,只要先生愿意,书院很快就会出现的,至于弟子更不会短缺!”萧逸很自信,只要是自己说有的东西,就绝对会有的。 “来人,请先生上马,咱们回大营去,另外传令给彭城,让‘黑白双煞’把她们的娘子军带过来,别整天就知道玩耍,该好好上学,天天向上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二百零二章神医妙手,天下无双! “呜呜!呜呜!” “大都督……回营了!” “大都督……回营了!” 山阳城外,玄甲军大营,在连绵的号角声中,营门大开,上万玄甲军士高举手中的兵刃,用热烈的欢呼声,迎接萧逸一行人的归来! “大都督?你就是那位鬼面萧郎!”看着眼前的一幕,华佗震惊的久久回不过神来,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个跟自己相谈甚欢的黑脸青年人,就是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一个誉满天下,也谤满天下的传奇人物! 至于坐在萧逸怀里的小药童稻香,更是吓得瑟瑟抖,她这个年龄的孩子,谁没听说过鬼面萧郎喜欢吃人肉的恐怖故事呀,一想到自己就坐在吃人怪兽的怀里,稻香就觉得脚心凉,大腿软,脖子硬……,“老天爷爷呀,他该不会是看上自己的肉了吧,呜呜……” “嘿嘿!……这么粉嫩的小鲜肉,你说该从那里下嘴好呢?” 看着怀里抖成一团的小人,萧逸顽皮心起,怪笑几声,又伸手在稻香身上捏了几下,就像在挑肥拣瘦似的,一路交谈,他才知道小药童原来是个女娃,为了旅途方便才做童子打扮的,原来还担心华佗不收女弟子,现在就一点问题也没有了,一只羊是赶,一群羊也是放吗! “参拜大都督!” “见过华神医!” 大营中早已得到消息,知道大都督带回来一位贵宾,因此各营将校整齐的列队两旁,以军中最高礼仪,欢迎这位神医的到来! “请先生随我一起入营观兵!” 萧逸先将小药童抱下来,牵在手中,而后来到华佗马前,亲手将这位神医搀扶下来,二人并肩入营,所到之处,千军呼啸,万马嘶鸣,鼓号之声震耳欲聋! 大帐里早已摆下了丰盛的接风宴,萧逸自然高居帅位,而华佗的座位就安排在他身边,二人并肩饮宴,共同接受营中众将的敬酒,如此高规格的礼遇,感动的老神医热泪盈眶,天可怜见,自己一生从未如此风光过呀! 一生行医,治人无数,华佗也没少出入那些门阀大户之家,靠着一身绝妙的医术,自然也是备受礼遇,不过吗,在那些达官显贵的眼里,华佗就像一件精美的器物,因为能够救死扶伤,所以格外的爱护,但这种爱护就像被圈养的金鱼一样,纵然万般宠爱加于一身,却得不到丝毫的尊敬! 萧逸却截然不同,先是一路快马追赶,在野地中坐而论道,而后又并肩入营,同坐受礼,这是将两个人完全放在平等的地位上呀,要知道,他们一个是征西大都督、徐州牧、位高权重的名将,另一个是江湖游医,默默无名的草民,身份差的简直无法以道理来计算,能做到这一步,礼贤下士四个字可谓体现的淋漓尽致! 这是一个人心换人心的时代,人家礼贤下士,自己就得誓以死报,因此华佗整理衣衫,正襟危坐,双手高举酒碗,恭敬的俯行礼,“承蒙大都督如此看重,奉为上宾,小老儿不才,愿效犬马之劳!” “呵呵,先生言重了,以后还须多多仰仗才是呀!”萧逸连忙双手搀扶,而且表示,先前许诺的事情一定说到做到,只等回到徐州,立刻选一处清净优雅的地方,建造有史以来第一座医家学院,让华佗安心的培育子弟,造福世人! 要想笼络住一个人的心,最重要的就是知道他需要什么,皇帝要的是江山,丞相要的是权力,风流士子要的是绝代佳人,平民百姓要的是多收几斗粮食,只要抓住他的脉门,就没有拿不下来的人! 在原来的历史中,华佗游走于各方诸侯之间,他给大都督周瑜送过解箭毒的良药,给名将关羽刮骨疗伤,给丞相曹操治疗头疾,每一次都是尽心尽力,只不过最后碰到个多疑的患者,对开颅之类的外科手术过于恐惧,反而把神医给干掉了! 而诸侯们对华佗的酬谢,有人赠予千金,有人封官进爵……,却全然不知这位神医最大的愿望是什么,而萧逸却一下就抓住了要点,建设一座学院,给神医一个施展自己本领,传播医家学术的平台,那才是华佗的毕生梦想呢! 另一边,小药童稻香在吃饱喝足之后,又开始往衣服里藏食物了,这个可怜的孩子似乎得了饥饿恐慌症,必须抱着大堆的食物才能安心,至于开设医家学院的事,她更是举双手双脚赞成,那就意味着他们师徒有个安稳的住处,再也不用风餐露宿,忍饥挨饿了,于是乎,她对萧逸的看法也改观了不少,这个吃人怪兽似乎也不是很可怕吗? ………………………………………………………………………………………………………………………………………… 看到萧有如此礼敬华佗,下边的将校们心中却齐齐画起了问号,大都督的品行他们最清楚不过,那绝对是叱咤风云,笑傲王侯的人物,一双眼睛从来都是长在头顶上,除了丞相曹操,就没谁能入他的眼帘了,今日为何如此看重一名游走四方的医师呢? 看着帐中一双双疑惑的目光,萧逸自然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也好,那就让华佗露上一手,也让众人都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神医,否则也镇不住这帮杀才! “军中可有伤势沉重的弟兄,抬一个过来!” “回大都督,李义校尉昨日出营杀贼,负了伤,很是沉重,正在后营治疗!”参军司马懿站了起来,如今营中的事务大都归他打理,包括伤兵营和辎重营! 这也是萧逸的驭人之术,对这头冢虎绝对不能重用,可也不能让他闲下来,否则必然生事,总之,除了不能统兵之外,其他的工作都可以交给他去做,而且司马懿做的也很出色! 军营之中,是永远也不缺伤兵的,一场大范围的蝗灾,就像巨浪淘沙,把无数阴暗的东西都卷出来了,豫、兖两州大体上虽然安稳,实际上小规模的暴乱时有生,其中有山贼劫掠,有黄巾余孽作乱,甚至还有别的诸侯暗中派人过来,试图聚众闹事,搅乱曹军后方,这段时间以来,玄甲铁骑到处巡视,不断和那些贼人激战,斩杀级,以警世人,自身也就难免会出现伤亡了! 很快,一名正在痛苦呻吟的伤者被抬了上来,大腿上挨了一箭,正钉进大腿骨里,再加上箭簇上有倒刺,因此不敢轻易拔动,弄不好伤了筋脉的话,这条腿就残废了! 除此之外,这名校尉的小腹上还被划了一刀,伤到了里面的肠子,再加上九月天气炎热,伤口附近已经有些轻微的腐烂了,以往遇到这样的伤势,基本上就是听天由命了,郎中能做的就是给你擦拭下伤口,再抹点烈酒,实在不行,还可以再补上一刀,结束你的痛苦! 看到伤者,华佗的眼睛顿时就亮了起来,整个人的气质也为之一变,由一名弱不禁风的老者,变成了主宰人生死的神医,一旦进入到这种状态,他的眼里就只有患者,没有其他! 小药童稻香也停止了吃喝,站到一旁,充当起助手的角色,看她熟练的动作就知道,以前没少遇到这种情况,否则一般的女娃娃见了如此严重的伤势,早就吓得哇哇大哭了! “来人,烧水,再准备匕、白麻布、羊肠线、红伤药,对了,烈酒也取些来!”华佗一摆手,直接向周围的人下起命令,那种气势,比起三军统帅来还足! “从现在开始,大帐里所有的人,包括本都督在内,一切都听神医的指挥,违令者,斩!”萧逸也微微有些激动,真正的外科手术呀,上辈子都没看到过,今天终于要开眼界了! 一声令下如山倒,亲兵们立刻行动起来,各种物品准确齐全,与此同时,华佗把自己的黑漆药箱打开,开始往外掏出一件件的工具,什么小刀子、小锯子、小锤子、小钉子…… 最后又从怀里摸出一个小药葫芦,倒出一点黑色的粉末,和在烈酒中,让人给伤者灌下去,很快,痛苦的呻吟停止,取而代之的是阵阵的鼾声,这个家伙竟然睡着了! 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看到华佗拿出奇异的工具,又看他轻而易举的就麻翻了一名壮汉,周围的将校顿时收起轻视之心,全都屏气凝神,仔细观看神医的手段! “麻沸散,这就是传说中的麻沸散呀!” 别人不知道,萧逸却很清楚,华佗刚才用的药物就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麻沸散,传说让病人服下这种药物后,就会陷入昏睡之中,不知痛楚,就算用刀子割他的肉,也完全感觉不到疼痛,果然神奇无比! 不过吗,这种麻沸散即是华佗的杰作,也是他心中的痛苦,原来他有一名爱子,名叫沸儿,因为误食了一种曼陀罗花而死去,华佗在悲痛万分中,却也现了这种花朵的药用价值,并加以改进,制成了一种麻醉药物,为了纪念死去的儿子,这才取名麻沸散,其中情怀,难以言喻呀! 在众人注目中,华佗动手了,先处理的是箭伤,观察了一下情况后,直接用匕把箭杆切断,然后用烈酒擦消毒,期间自然难免碰触到伤口,尤其是烈酒杀毒的痛苦,更是让人难以忍受,可是看看受伤的李校尉,熟睡如常,一点反应也没有,如果不是平稳的呼吸声,大家还以为他死掉了呢? 洗净双手,又用沸水把各种工具都煮过一番后,华佗用小刀把创口豁开,直入见骨,而后双手用力,一把将钉在骨头上的箭簇拔了出来,与此同时,旁边的稻香立刻用白药敷在创口上,而后用白麻布细细包好,动作快麻利! 下面就是腹部的刀伤了,这绝对是个高难度手术,因为伤口不但很长,而且还深,已经伤到里面的肠子了,为了安全起见,华佗让人按住了患者的四肢,人虽然麻醉了,但身体本能的反应还在,动手术的时候,稍微一个晃动,就会出人命的。 按住手脚需要四个人,将校们却冲上了十多个,七手八脚的把李校尉死死压住了,这下别说是服了麻沸散,就是一个清醒的壮汉也挣脱不出来呀! 世上最会用刀子的有两种人,一是军人,一是医师,不同的是,前者只会砍人,而后者负责救人! 华佗就是个玩刀的高手,一把手指长短的小刀,在他的手中运用如飞,先是削掉了伤口附近的腐肉,而后又切开腹部,将那段坏掉的肠子截取下来,又用羊肠线细细缝合,再分层的缝合肌肉和皮肤,上好白药,裹上纱布,最后又给伤者把了脉搏,表示一切顺利,只要以后合理的控制饮食,活到八十岁决无问题! “神医,……神医呀!” “是活神仙呀,老天爷呀,肠子都能取出来……” “以后再也不怕受伤了,救命的活神仙呀!” 手术完成后,大家再看华佗的眼神,就跟看一位神仙没什么区别了,我的乖乖呀,连这么重的伤势都能治,除了神仙还有谁能做到呢,大家沙场征战,难免负伤,要是有这么一位活神仙在大营里坐镇,就等于多了一道护身符呀! 当然了,大家更是佩服萧逸,不愧是大都督,目光如电,有识人之明,从山间小路上都能找回这么一位神医圣手来,至于那些隆重的礼遇,更是应当应份的,以后大家就该把这位活神仙供起来,早晚上香才是! “神医妙手,天下无双,传令下去,在大帐旁边为华神医建立帐篷,从此以后,军中见神医如见本都督,敢有怠慢无礼者,斩!”看完这场精彩的手术,萧逸斩钉截铁的颁布了新的军令,这样的高人,必须留下来! “诺……” 请大家多多小说,毕竟作者也要吃饭的,最近穷的都快揭不开锅了,只有吃饱了,才能更好的给大家写精彩的小说不是,叩拜了! 正文 第二百零三章皇室联姻 щ{][lā}?天籁小』说WwW.⒉皇宫,无愁苑,刘协已经在大门前转悠半天了,数次想要进去,却又迟迟不敢迈步,有心转身离开吧,手中的一份奏折又把他牢牢的定住了,真是进退不得,左右为难呀! 小皇帝来回踱步,几名贴身的宦官也不能待着,都跟在后边一起转圈子,身为一名合格的奴才,喜、怒、哀、乐,都必须和主子保持一致才行,也就是说皇帝高兴,他们拍手,皇帝生气,他们摔碗,皇帝着急上火,那他们只能去栓绳子上吊了,都说皇帝不是人干的,其实宦官更加难上三分呀! “陛下,公主殿下请您入内叙话!”就在刘协的靴子底都要磨破时,救星出现了,‘花心’从里面走了出来,与别的宦官不同,他只是海燕公主一个人的奴才! “花心,皇姐今日的心情可还好?”每次进无愁苑之前,刘协都会先问问情况,如果姐姐正在火,他是绝不敢进去的,否则自己的手掌心又要遭殃,实在是被打怕了! 作为一名好奴才,不能出卖主子的任何情况,可是皇帝问话又不能不回答,‘花心’只好挺胸抬头,双眼望天,只见红日当空,万里无云,一派大好气象! “呼~晴空万里,如此就好呀!”小皇帝也是聪慧之人,立刻就明白了‘花心’的暗示,擦擦冷汗,鼓足勇气,这才迈步向内走去,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有些事情早晚是要摊牌的! “呵呵,朝中百官集体上奏,让本宫下嫁给丞相大人的长公子曹昂,公武合体,以结秦晋之好,以慰功臣之心!” 无愁苑里,当海燕公主看完那份厚厚的奏折后,并没有像小皇帝想的那样大雷霆,而是细细的查看起奏折后边的百官署名来…… “郭嘉、程昱……,拥曹派的全齐了,荀彧、荀攸……,中立派的也在,还有伏完、董承……,这些汉室死忠也署名了,还真是人心所向呀,看来本宫想不嫁都不成了呢!” 奏折上的字数并不多,只是一些虚华的文字罢了,倒是后面的百官署名,又多又长,朝中文武百官一个不落,连各地的州牧、将军也纷纷署名了,当然了,有一个人除外~~‘征西大都督,徐州牧’~萧逸! “皇姐见谅,百官们执意上奏,朕已经退回去两次了,这是第三本奏折,实在压不下去了!” 刘协也是一脸的无奈,他又何尝不知道,如果皇室和丞相府联姻的话,对稳固他的皇位大有好处,可是一想到要牺牲姐姐,去保全自己的那把龙椅,小皇帝心中就感到无比的羞愧,还有阵阵的愤恨,“天下大事,都不由朕做主呀!” “女人嘛,早晚要嫁人的,再说了,长公子-曹昂文武百官,人品中正,堪称当世少有的青年俊杰,本宫下嫁于他,也不算辱没了身份!” 海燕公主神色如常,仿佛要去联姻的不是自己,而是另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芳心已死,既然嫁不了自己中意的男人,那么嫁给谁还不是一样的呢,至少,曹昂并不让人讨厌不是! 另外,她心中也明白,当今天下,皇室大权旁落,除了一个‘天下共主’的空头名份之外,什么也没有了,实权全操控在丞相曹操手中,要想让曹家继续效忠,要想限制住曹家的野心,联姻也就成了唯一可行的办法! 不只是公主下嫁,等到小皇帝成年以后,恐怕还得娶上一个,或是几个曹家的女孩做妃子才行,彻底将两家的血脉联系起来,也唯有如此,双方才能平稳的保持关系,疏不间亲,一家人之间总是好说话的! 正是看清楚了这一点,朝中的文武百官,无论是拥曹的,还是亲汉的,包括那些中立派,全都极力赞成这门婚事,只要成为一家人,许多问题就能暂时化解开来,大家也就能继续过太平日子了! “玲玲,把御笔取过来,另外,你也准备一下吧!”海燕公主长叹一口气,有些歉意的看着和自己情同姐妹的侍女玲玲,按照汉室的规矩,自己下嫁曹昂的话,侍女是要一起陪嫁的! “诺……,奴婢与主子同生死,共进退,永不分离!” 小侍女玲玲面色惨白,咬咬牙,还是转身取来了御笔和朱砂,不过她的一只小手紧紧捂着胸口,那里挂着一枚豹牙,也挂着她长久来的梦想……,如今,梦醒了! 御笔、朱砂,这是皇帝批阅奏折时专用的东西,别人乱用就是死罪,霸道如丞相曹操,用的也是蓝批,不过海燕公主是个例外,不但拥有这两样代表至高无上权力的东西,甚至连朝中的许多奏折,都是由她代替小皇帝批阅的,而且分寸拿捏的极好,笔迹模仿的也十分神似,就连丞相曹操都称赞过……陛下的理政水平却是长进了许多! 往日理批阅军国大事,海燕公主下笔有神,三言两语就能解决掉,可是今天,御笔沾满朱砂后,一连举了三次,也没能提起手腕来,仿佛笔尖上有千斤重物一般! “皇姐,咱不嫁了吧,天塌下来,有朕顶着呢!” 刘协都快哭出来了,为自己的无能,也为汉室的衰落,四百年传承的大汉江山,如今竟然要靠牺牲一个女人去保全,列祖列宗泉下有知,一定会痛哭流涕的! “算了,生于皇家,是本宫的大幸,也是本宫的大不幸,一切都是命,认了吧!”海燕公主暗咬银牙,提笔在手,在奏折上狠狠写了个‘准’字,而后放入小皇帝手中,又给弟弟擦擦脸上的泪水~~ “你是个男子汉,也是大汉天子,以后要坚强一些,皇姐不在宫中了,你要保护好自己,时时警惕,日后中兴大汉的重担,还须你来承担呢!” “诺!~~皇姐请放心,朕一定会成为中兴大汉的圣主!“刘协紧握手中的奏折,有了这段联姻关系,至少可以为自己争取到十年左右的缓冲时间,“曹阿瞒,到时候朕在与你一较高低吧!” 挺胸抬头,刘协大步走了出去,他知道,从此以后,这偌大的皇宫里,再也没有一个人能为他遮风挡雨了,一切只有靠自己! “有缘无份,妾心谁知道,从此萧郎是路人了!”海燕公主陷入久久的失落中,她是个优秀的大汉公主,却也是一个非常失败的女人,对与错,是与非,一切只有天知道! ……………………………………………………………………………………………………………………………………………… 丞相府,书房中,曹操看着刚刚从宫中送来的奏折,出阵阵的冷笑,“皇室又如何,九五至尊又怎样,在绝对的强大实力面前,还不是得乖乖低头吗!” “不过吗,奏折上那个‘准’字似乎与往日的批复有些不同,除了愤怒、不甘之外,又多了一分阴冷的幽怨之气,好似出自女子之手呢?” 奸雄眼力非凡,一个龙飞凤舞的‘准’字,竟然被他看出许多东西,“算了,女人毕竟是女人,只要进了丞相府,以后就是曹家的人了,再大的本事,也得为夫家所用不是,就是不知子修能不能降伏这位公主殿下呀?” “参见父亲大人!”大公子曹昂走了进来,白衣飘飘,风流潇洒,脸上还带着浓浓的喜色,看得出,他是真心喜欢这门姻缘的! “吾儿,此番可算称心如意否?”知子莫如父,曹操自然明白儿子心中所喜,不过这段联姻,对曹家也是非常有利的,所以他才会鼎力支持! 自古以来,凡是权臣无一例外都会成为外戚,霍光、王莽、梁冀、何进……,那个不是与皇室联姻,进而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的,如今轮到他们曹家了,只要和皇室的高贵血脉融合到一起,看日后谁还敢说自己的子孙是宦官之后! “多谢父亲大人成全!”曹昂跪倒在地,行大礼参拜,说真心话,他对那位公主殿下真的仰慕已久了,能与这样的女子结为夫妇,死而无憾! “子修,这段姻缘为父帮你成全了,不过有一点你要牢牢记住,成亲之后,是她成为了咱们曹家的媳妇,而不是你去做汉家的驸马,其中分寸,一定要把握好!” “诺~~孩儿牢记在心!”曹昂狠狠地点了下头,不过想起那道美丽的倩影,不禁又微微疑惑起来,自己真的能折服于她吗? 正在曹昂内心反复挣扎时,一名亲兵快步跑了进来,跪倒行礼:“报丞相大人,宛城急报,张绣造反了!” 正文 第二百零四章江山美人 『天籁小说WwW.⒉一场巨大的蝗灾,不但席卷了中原大地,连地处荆州北部的宛城也跟着倒了霉,田野间草木尽灭,庄稼更是颗粒无收,这下可愁坏了这里的镇守将军~~张绣! 自从张济中箭陨落后,他的侄儿张绣就带着几万西凉军残部驻扎在了宛城,因为力量弱小,也不敢参与到诸侯大战中去,只是在当地收取赋税,再加上荆州牧-刘表平时接济些钱粮,这才勉强维持着生活而已! 不过蝗灾过后,百姓颗粒无收,自己都吃不饱肚子了,又拿什么去交军粮呀,所以张绣和几万部下顿时落入了缺粮的窘境,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呀! 当兵吃粮,天经地义,如果连饱饭都吃不上,谁还给你当兵打仗呀,看着每天都在增加的逃兵,张绣愁的是一把一把的掉头,这些兵马是叔父留给自己最后的一点本钱,无论如何也要保住,否则日后到了地下如何解释呀! 可是粮食这个东西,天上不掉,地里的又被蝗虫吃光了,那么剩下的唯一办法就是抢了,从刀口上弄点粮食回来,战死沙场,也比活活饿死强吧! 可问题又来了,诸侯并起,抢谁的呢? 张绣掰着手指头算计起来,南边的刘表和自己关系不错,还时常接济些钱粮,抢他的于心不忍,东边的豫、兖两州也受了灾,情况更加惨烈,就是想抢都没的可抢,再说了,那‘鬼面萧郎’和自己叔侄也算是故人,能不刀兵相见自是最好了! 西边是汉中张鲁的地盘,五百里斜谷道路难行,尽是悬崖绝壁,进去难,出来更难,自己这几万人马估计还没走到地方,就都饿死了! 算来算去,就剩下北边的曹****,司州这几年实行‘屯田政策’,收获了大批的粮草,而且蝗灾也没有光顾到那里,百姓今年的收成也不错,家家都有余粮,虽然说丞相曹操并不好惹,可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部下们饿的双眼红,都快吃人了,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最后张绣一拍板,就抢曹操的了,至于可能引的严重后果吗,一切等老子吃饱了再说,再差,也不能比饿死更差了吧! …………………………………………………………………………………………………………………………………… 张绣造反的消息传到许昌,曹操立刻召集文武大员,在相府大堂上商议对策,听到召唤,众人来的都很迅,却一点也不慌张,最近几年,曹军可谓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一个胜仗接着一个胜仗,难免就有些翘尾巴了,军中从上到下都充斥着一股子骄横之气,根本没把几万西凉残军放在眼里! 不但是军中将领,就连丞相曹操也是如此,数年时间,他会遍了天下豪杰,专横霸道如董卓,实力强大如袁术,骁勇善战如吕布,还不是一一败在他的手中,最终打下了四州之地,就凭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张绣,和他手下的几万西凉军残部,又岂会被他看在眼中! 军事会议开的很顺利,也很迅,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然宛城生了叛乱,出兵镇压就是了,不过在出兵数量多少,以及由谁来领兵的问题上,曹营内部出现了一些分歧! “宛城虽小,却是我军背后的一颗钉子,日后要想与河北袁绍决战,必须先拔出这个隐患才是,如今萧郎正好屯兵山阳郡,可以让他领一支人马前往讨平,必然能够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谋士郭嘉对这场战事却很看中,张绣虽然弱小,却占据了宛城这个沟通南北的战略要地,对许昌造成了一定的威胁,而且对方能在乱世中存活到现在,肯定有一定本领的,万万不能小看了! “奉孝所言却是有理,不过吗……,如今豫、兖两州民间暴乱不断,需要有大将统兵镇守,方能平安无事,萧郎的责任重大,万万不可轻易调动,至于宛城的叛乱吗,由老夫亲统十万兵马征讨,再有诸位将军同行足矣,就不要麻烦萧郎了!” 曹操沉吟一番,却拒绝了郭嘉的提议,这在以往的军事会议上是很少见的,没办法,身为大汉丞相,他也有自己的考虑呀,最近几年萧逸的功劳实在太大了,在军中的威望之高,几乎到了和自己分庭抗礼的地步,虽然对他是一万个信任,但作为一名上位者,必须考虑军中的派系平衡问题,也该给其他将军一点立功的机会了! 再者吗,这次的宛城之战可谓‘牛刀杀鸡’,是个必胜的结果,所以曹操也藏了一点私心,想把这份荣耀,戴到自己的儿子曹昂头上! 最近几年,曹昂一直镇守许昌,负责后勤事务,在文治上极有建树,也树立了一些威望,但在武略上却很是缺乏,如今有这么一个大好的练兵机会,正好让儿子去试试伸手,锻炼一下本领,也弄点军功,日后接掌大位的时候,才能压的住军中那些骄兵悍将呀! 再者吗,如今曹、夏侯两家的亲族中,也有不少子弟都已经成年了,比如自己的侄儿曹安民、曹真等人,这次正好一同带了去,都见识下什么是打仗,磨练下他们的能力,以后要想掌控天下,还是得靠这些家族子弟兵不是! 郭嘉聪明绝顶,岂会看不出曹操的用意,因此犹豫一下之后,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事关曹营集团内部的实力平衡问题,身为其中一员,他确实不好多加干预,再者,宛城的敌军力量确实很薄弱,只要曹军正大光明的打过去,再谨慎一些,不必用什么手段,一样能够取胜! 军议上,连‘鬼才’郭嘉都不在进言了,别的谋士自然更不会多说什么,最后做出一致决定,此战由丞相曹操亲自统帅,大将夏侯惇、夏侯渊为左右先锋,谋士郭嘉、程昱负责参赞军机……,另外,曹昂、曹丕、曹彰、曹植,随军一起出征! 至于许昌的事务,军事上交给了曹仁、曹洪坐镇,政务上由荀彧、荀攸处理,相府的家事则完全由丁夫人做主,万无一失,曹操可以放心的带着儿子们出征了! 部署完毕之后,许昌城内立刻沸腾起来,刚刚经历了蝗灾,如今正需要一场大胜仗来鼓舞士气,因此众人的心气很高,再加上这次的对手实力又不强,很多人都是抱着抢军功的心态去的,没一个人想过,大军会打败仗! 至于‘骄兵必败’的古训,早就被所有人抛掷脑后了! ………………………………………………………………………………………………………………………………………… 皇宫,无愁苑,得知曹军又要出征的消息,海燕公主只是说了声‘知道了’,就再也没有别的表示,对这场牛刀杀鸡的战事,她也没有多少兴趣! 另外,她的婚事已经定下来了,各种礼仪都在准备之中,自古受聘成婚之期,各有定例,皇室一年,诸侯半年,大夫一季,庶民一月,海燕公主是正统的皇室血脉,也就是说,一年之后,她就要嫁到丞相府里去了,从此相夫教子,过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 “殿下,大公子曹昂即将出征,他特意入宫来和公主辞行来了!”侍女玲玲走了进来,还带来一个很突然的消息! “大公子来了?这次出征他也要去吗?”听说曹昂也要出征宛城,海燕公主微微一愣,随即目光一转,立刻明白了其中的缘由,“这是丞相大人开始给自己的继承人铺路了,果然好算计!” 沉吟一番之后,海燕公主却没有起身出迎,而是把脖子上那颗豹牙解了下来,恋恋不舍的抚摸半响后,递给了玲玲,“皇家礼仪,我二人此时不便相见,你把此物送给大公子吧,就说本宫等着他立下军功,凯旋归来!” “诺!”双手接过豹牙,侍女玲玲略微犹豫了一下,还是躬身退了出去,木已成舟,她一个小侍女又能怎么样呢? “请回禀公主殿下,等待凯旋回朝之日,定要请她参加本公子的庆功宴!” 无愁苑门口,没能见到佳人,曹昂微微有些失望,不过抚摸着手中的豹牙,又变的斗志昂扬起来,公主的心思他还是知道一点点的,不过也没什么,自古美女爱英雄,只要自己成为沙场上的英雄,还怕美人不会倾心吗? 万里江山,英雄所属,美人倾心,千古风流! 正文 第二百零五章人生难! “天意人心,如之奈何?” 大营中,萧逸坐在帅位上久久的无语,两封鸿翎急报就摆在面前,一封是:海燕公主与大公子曹昂正式约为婚姻,以结秦晋之好的,另一封是:丞相曹操统军十万南征宛城,曹家诸位公子一律随行,其中就包括曹昂! 两封急报,就像两块千斤巨石,狠狠的压在了萧逸的心头上,前者让他心痛,后者则让他神伤呀! 对于这位公主殿下,萧逸爱过、恨过、怨过,经历了无数风风雨雨之后,又统统归于平淡了,往事如烟,随风而去,既然二人没有宿命姻缘,那就大度的放手吧,自己身边已经有了好几位温柔、贤惠、漂亮的好女子,珍惜她们才是正道! 道理虽然如此,萧逸也是个明白人,可是感情这个东西真不能用道理来解释的,也解释不清楚,爱就是傻,人生一世,谁还没傻过几次呀,所以淡淡的忧伤还是缠上了心头! 男人痴情,就是自掘坟墓,还是自己挖坑自己跳那种,等到黄土盖脸了,还要高呼一声,“老子今生无悔!” 前者虽然心痛,好歹有个结局,虽然它并不完美,真正让萧逸感到进退两难的,还是后面这封急报,在原来的历史中,宛城一战是曹操之殤,原本必胜的大好局面,因为一时疏忽大意,落了个惨败的结局,长子、爱侄、大将统统殒命沙场,这件事甚至影响到了曹魏政权后来的走向,产生了极大的内耗,最为让人郁闷的是,其中的关键人物就是曹昂! 一个是情敌兼大舅哥,一个是领路人兼岳父,面对这种情况,萧逸又该怎么办呢,出兵?还是不出兵? 如果不出兵,以曹操的性格,加上此时曹军上下骄狂自大的心态,十有**会在历史的老路上载个大跟头,到时候兵败将亡,亲人惨死,萧逸身为一名清醒的旁观者,却毫无作为,心中岂能不愧疚! 再说了,曹操待自己一向亲厚,二人的关系说是情同父子也不为过,就连大公子曹昂,平时与自己的关系也很和睦,二人互相尊敬,毫无恶意,难道就看着他们一步步走上危险的道路不加阻止吗? 再往大局上考虑,曹家诸子之中,曹昂也是才能最出色,最合适的继承人,如果他出了意外,整个曹营集团内部就会出现大的动荡,到时候诸子夺嫡,各种势力必然重新洗牌,甚至发生分裂,这对天下统一是非常不利的呀! 可反过来,无令出兵,乃是军中大忌呀,这次曹操统大军南征宛城,没有调动玄甲铁骑,却带上了不少曹氏宗族子弟,其中用意,以萧逸的智慧岂能看不透呢? 这几年,自己军功显赫,锋芒太露,让丞相大人心中有些不安了呀,也没什么奇怪的,从古至今,上位者的驭人之道,综合起来就是二个字平衡! 任何势力集团中,上位者过于倚重一个人,出现尾大不掉的情况,最后的结果只会害人害己,雄才大略如汉武帝,也要扶植起冠军侯霍去病来制衡大将军卫青,只有两个拳头出击,身体才能平稳不是! 可在曹营集团内部,却没有一员大将能够和萧逸相匹敌的,无论是战功、谋略,都相差甚远,相反,倒是有不少人被他的魅力所折服,纷纷靠拢过去,尤其是那些异姓将领,基本上都是以萧逸马首是瞻,这就难免让曹操心中不安了,事关最高权力的问题,任谁也得三思呀,这与感情无关,而是政治家必须的手段而已! 如果萧逸在没有调令的情况下,带着玄甲铁骑开赴宛城,凭他的手段,固然可以摄服张绣,阻止悲剧的发生,可是由此引发的后果也是相当严重的。 “军中将领,无令出兵,视同谋反,杀无赦!” 这是历代王朝留下来的铁律,为的就是防止那些骄兵悍将造反,曹操自然不会杀萧逸,甚至都不会处罚他,不过吗,难免会产生一种心结,“认为萧逸居功自傲,不听号令,必须小心防范才是!” 君疑臣,则臣必死,裂痕一旦产生,只会越来越大,最后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萧逸只有两条路可走了,要么带兵出走,完全割断和曹营的联系,自成一镇诸侯,要么就是被冷藏起来,从此以后再也难掌兵权,而这个时间,至少是二十年,甚至是一辈子! 无论是出走,还是冷藏,都不是萧逸所希望的,想走的话他早就走了,何必等到今天,至于冷藏起来,看着别人在沙场上叱咤风云,自己却坐冷板凳,那更是生不如死,所以这个兵绝不能出,宛城更是万万去不得的。 “难!难!难!道最难,莫把人心视等闲,情意用尽回头晚,前路莫测处处难,进也难,退也难,奈何桥下忘情川,多少君王化白骨,做了皇帝也犯难!” 唱着自编的小调人生难,萧逸是真的犯难了,宛城之战就像一个环行的大坑,无论自己往那个方向走,都会掉进去,可又不能原地不动呀! 思之再三,如今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自己不去,派个人去,偷偷的去,再找一个完美的借口,弄得跟巧合一样,这样所有的事情就都说的过去了,不过吗,营中众将,谁才是合适的人选呢? 典韦肯定不行,萧逸是绝不会让他去宛城的,连边都不能沾,那里是他的宿命绝地,万一出了什么意外,自己得心痛死! 大牛也不行,刚猛有余,机变不足,宛城那种复杂的局面他是应付不来的,最重要的是,他和自己的关系太深了,几乎可以视为一体,大牛去,就等于萧逸去呀! 那么剩下的将领里,有勇有谋,灵活机变,还能应付复杂的局面,能把此事做的滴水不漏的高顺! “来人,让高将军速速前来见我,再传令陷阵营,整军、备战!” “诺!” “参见大都督,末将听令!”很快,一身甲胄的高顺出现在大帐中,两年多的时间,凭着赫赫战功,再加上萧逸的大力提拔,他也荣升为奋威将军了! “高将军,有一件大事要去完成,而且非你莫属!” “愿为大都督效力!” “好,附耳过来!”萧逸一招手,贴近耳边,“明天你押送一批精盐去关中,别走许昌、洛阳,而是饶小路过宛城,白天隐蔽,晚上行军,如果丞相的大军,那么你就,相反的,你就” 萧逸耳语了半天,高顺的脸色则随之几变,最后狠狠的点头称是,抱拳离开了,没有惊动任何人,带着军中精锐之一的陷阵营连夜出发了! 高顺走后,萧逸略作沉思,再次拿起令箭,一连发布了三道紧急军令: 第一,命令大将张辽紧守寿春,监视住江东孙策的一举一动! 第二,命令大牛立刻领着本部陌刀兵,回镇徐州,同时监视青州袁军的情况,以防不测! 第三,派出信使日夜兼程赶往长安,命令马六迅速集结关中人马,同时暗暗封锁函谷关,随时准备行动! 身为穿越一族,都会对历史产生影响,萧有也是如此,而且他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历史进程,所以对这次的宛城之战,他还有一种深深的担心,历史会不会拐弯,出现一些惊人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可能极好,也可能极坏呀! 极好的话,就是曹家父子全都安然无恙,所有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可要是出现极坏的情况呢,比如曹家父子双双遇难,这也是很有可能发生的呀,到时候中原无主,曹营集团内部必然出现滔天巨浪,甚至是引发分裂、内战 如果真的如此,萧逸已经想好了,自己就统帅雄兵数万,入许昌城,收拾残局,把统一天下的大旗,掌握在自己手中,天下不能没有一个英雄,如果别人不行,那就自己来吧! “呼,该做的都做的了,哥也算问心无愧了!”一切安排完毕,萧逸颓然的坐回帅位上,感觉一阵阵的乏力“来人,准备好酒,本都督要醉上三天三天,剩下的事情,一切听天由命吧!” 正文 第二百零六章宛城之战 上 宛城,地处荆州北部,淯水南岸,三面环山,一面临水,易守难攻,虽然城池的规模并不大,却处在南北要冲上,占据了这里,就等于打开了荆襄九郡的大门,属于兵家必争之地! 车辚辚,马潇潇,十万雄兵披战袍,大军南下把贼讨…… 为了夺取这个战略要地,丞相曹操亲统大军,带着几个儿子和众多宗族子弟,一路浩浩荡荡的杀奔宛城而来,结果人马刚刚渡过淯水,一名使者出现在大营门前~~张绣投降了! 这并不奇怪,张绣发动这次叛乱,为的就是给几万部下挣口饱饭吃,至于夺取城池,称霸天下之类的事情,根本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也没那个实力和野心! 再者说,曹丞相的赫赫威名他也是一清二楚的,李傕、郭汜、袁术、吕布……,一个个强大的诸侯都成了人家的手下败将,就凭自己这点斤两又如何抗衡呢,既然打不过,投降也就成了唯一的出路! 有人问了,既然早就准备投降了,为什么不早点派出使者,去许昌沟通呢,非得先发动一场叛乱,等曹军一路打到城下了,才献表请降? 答案很简单,有句老话说的好呀:“要想做高官,杀人、放火、受招安!” 如果张绣主动跑去许昌归降,肯定受不到曹营集团的重视,因为你是走投无路了,才来投奔的,给个虚职,赏赐一点金银,也就打发了,以后恐怕得坐一辈子的冷板凳! 相反的,如果张绣先发动一场叛乱,把声势弄大,既显露了自己的本领,也引起了朝廷的重视,等到曹操亲自领兵前来征讨时,再献城投降,那个价格就完全不一样了,高官得做,骏马得骑,也许还能封个侯爵呢! 人性就是如此,容易得到的东西都不会珍惜,越难以到手的反而倍加重视,所以说,要想投降出一个好价格,也得动些心思才是,不过吗,张绣一介武夫,耍枪弄棒就没问题,这么深奥的人性道理他是不懂得,背后有高人指点呀! ………………………………………………………………………………………………………………………………………………… 受降仪式在淯水之畔举行,为了显示郑重,曹军特意筑造了一座‘受降台’,分为三层,每层高九尺,方圆数丈,上面遍插五色旌旗,另有数十名金甲武士持刀护卫,甚是威武! 丞相曹操一身金盔金甲,外披大红色斗篷,傲然立于台上,曹家诸子簇拥在他身后,文武官员则分列在台阶两旁,至于那位前来投降的张绣,毕恭毕敬的站在台下,不敢仰视! “丞相大人,仁爱无双,不忍生灵涂炭,为止兵戈之祸,行受降之礼!” 受降仪式开始了,担任司礼官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位一直行事低调,几乎快被人们忘记的皇叔~刘备! 下邳之战后,刘备随大军一起回到了许昌,这半年多以来,他一直蜗居在府中,既不上朝,也不会客,深居简出,努力消除自己在朝庭里的存在感,能让所有人都忘记他才好呢! 不过,曹操何许人也,心思如海,目光如电,忘了谁,也不能忘记这位‘大耳朵阿福’呀,暗中派遣了大量的人手监视,这次出征宛城,干脆把刘备也带到了军中,就放在自己身边,才最能让人放心呢! 不过在表面上,曹操在对刘备还是很爱护的,每每厚加赏赐不说,大营里连两人的帐篷都是比邻而居,几乎天天见面,这次受降仪式上,更是让刘备充当了‘司礼官’的角色,让他在众人面前好好的‘风光’一下! 一个奸雄,一个枭雄,就用这种方式比拼着内力,看谁的演技更好,也看谁更加坚韧! 再说‘受降台’下,听到司礼官的喊声,张绣按照古礼,先脱下身上的甲胄,免去头冠,披散头发,又脱去靴子,裸露双足,而后双手捧着佩剑,一步一步走上台去,来到曹操面前,将宝剑送上,以示归降之意! 看着献剑投降的张绣,丞相曹操只是微微点头,心中却并没有多少欢喜,敌军不战而降,虽然也是件大好事,却违背了他的初衷,这次征讨宛城,本想趁机锻炼一下宗族子弟的能力,现在看来,只有等下次机会了! 曹操手捋长髯,并没有伸手接剑,而是目光一挑,示意身边的曹昂代替自己接受张绣的投降,宗族子弟的事情可以往后推,但自家儿子的前程绝不能耽误,让曹昂上去受降,就等于变相的立下了军功,也完成了在大军面前的初次亮相,回到许昌以后,还可以趁势提拔官职,让他进入朝堂之中,可谓一举两得呀! 奸雄也是人,也同样有爱子之心,在这方面,曹操和台下普通的一名士兵是没有区别的,都希望儿子前程无限,最好能超过自己去! “万胜!……万胜!万胜!” 再看曹昂,接到父亲的示意后,挺胸抬头,向前一步,将宝剑接在手中,而后高高举起,宣告四方,台下顿时鼓号齐鸣,欢声雷动,将士们也算第一次目睹了大公子的风采! 等到欢呼声平息下去后,曹昂并没有回到原来的位置上,而是出人意料的将宝剑挂回了张绣的腰间,又将自己的披风解下,也披到了张绣身上,还拍拍肩膀,低语几句,以示安抚之意! 君子之战,败军不辱,善待投降的敌人,才能显露自己的胸怀! 曹昂虽然没有父亲的雄才大略,却也有自己的过人之处,那就是性情随和,善于笼络人心,这番举动一出,张绣顿时感动不已,连连躬身行礼,表示愿为大公子效犬马之劳! “吾儿仁厚,日后当为一代明主!” 曹操手捋长须,对儿子的一番表现也很是满意,身为上位者,可以不会武艺,可以不懂军政,甚至是个文盲也没关系,但是一定要会拉拢人心,得人心者得天下,汉高祖-刘邦不就是个最好的例子吗,一个小小的汜水亭长,却能让萧何、张良、韩信……,这样的豪杰心甘情愿的跟着他干,靠的就是得人心呀! 不只是曹操,就连台阶两侧的文武官员也是频频点头,以曹昂的品性和能力,绝对是一名合格的继承人,日后定能将曹营集团的事业发展壮大,众人的富贵也就有保障了,再说了,谁不愿意跟着一位仁厚的主公呢,至少自己的性命可以保证不是! 就连始终冷眼旁观的刘备,也在心中暗暗称赞:“曹阿瞒有子如此,虽死无憾……,只可惜自己了,至今还没有子嗣呀,希望老天爷能够赐下一个聪明伶俐的儿子吧!” 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相当完美了,曹操满意,文武大员满意,就连降将张绣也很满意,如果就此完结,那真是你好、我好、大家好…… 不过很可惜,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对这场受降仪式,有一些人不满意了,就是那些曹氏宗族子弟们,为首的就是--曹安民! 这些人在家族中培养多年,基本上都是第一次出阵,个个心高气傲,以‘无敌名将’自居,幻想着自己挥舞宝剑,斩杀敌将于马下,赢得无数的荣誉! 结果一场受降仪式,把他们的美梦全给打破了,敌人都投降了,他们还打谁去,无敌名将也就做不成了,心中的郁闷可想而知! “安民兄长,敌人没了,咱们可怎么办呀?” “对呀,难道就这么两手空空的回去,多没面子呀!” “真是不甘心,我还想着能立下军功,封个侯爵玩玩呢?” ……………………………………………… 受降仪式结束后,一群宗族子弟把曹安民围在当中,七嘴八舌的发起牢骚来,这些人里平时属曹安民的心计最多,也最受曹操宠爱,所以大家都拿他当成首领看待! “大家都别荒,让我好好想一想!” 曹安民心中也很郁闷,他这次出征也是雄心勃勃,想弄个将军之类的职务,扬名立万,让世人都知道曹家还有自己这员大将,如今‘名’是没有了,那就来点‘利’吧! “走,跟我进宛城,咱们弄点战利品去!”每次曹军出征,除了加官进爵,还能带回无数的战利品,金银财宝,美女珠玉……,一切应有尽有,让这些宗族子弟很是羡慕,既然将军的职位飞了,那就用战利品来填补自己空虚的内心吧! “驾!……驾!驾!” 商议已定,一群宗族子弟策马扬鞭,带着身边的侍从,向宛城冲了过去,就像一群前来扫荡的蝗虫,非吃它个干干净净不可! 正文 第二百零七章宛城之战 中 小马奋蹄嫌路窄,幼鹏展翅恨天低,无知者无畏,可无畏者却未必无敌,因为现实总是血淋淋的残酷! 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曹氏子弟,嗷嗷乱叫着冲进宛城,四处搜刮着战利品,他们砸开府库,冲进粮仓,试图用丰厚的财物,来填补自己那颗失落的内心,结果却让他们更加失望 宛城的府库中只有几枚缺了边的铜钱,粮仓更是空空如野,连里面的老鼠都饿的含着眼泪搬家了,那里还有他们的份呀,一句话真是穷掉底了! 这并不奇怪,宛城虽然是战略要地,却并不富庶,再加上这里战事频繁,百姓们死走逃亡,十室九空,根本就收不上什么钱粮来,所以张绣才被迫举兵叛乱,为的就是吃口饱饭呀,要是府库中堆满了钱粮,他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两手空空的曹氏子弟又聚拢在一起,彼此大眼瞪小眼,除了郁闷和眼屎,就看不到别的东西了! 无奈之下,众人只好把目光投向曹安民,希望这位狗头军师能想出个好办法,千里迢迢的出来一趟,总不能空着手回去吧,让他们跟家人和朋友说什么,连吹牛都拿不出本钱,丢人呀! “这么大的宛城,不信一点钱粮也没有,肯定是被那些降兵藏起来了!” 曹安民更加郁闷,军中是按照职位高低分配战利品的,他是这群人的首领,按理说应该分到最大的一份,结果就找到几枚破铜钱,连买个炊饼都不够,怎么分呀! “没错,一定是被那些降兵藏起来了,都投降了还不老实,就该收拾一下,让他们知道曹家子弟的厉害!” “咱们去搜查降兵的家宅吧,肯定能找到许多财宝,还有漂亮的小娘子,听说张绣的婶婶就是位绝色美人,那叫一个嫩呀” “这样不太好吧,劫掠民宅可是军中大忌,丞相大人知道了,肯定会责罚的,咱们可就” 听说有大量的钱财,还有美女,曹家子弟们都动心了,叫嚷着要去抄那些降兵的私宅,不过也有几个人提出了反对意见,丞相的军规可是很严厉的,就算是曹家人犯法,也难免责罚! “怕什么,大军出征,那有空手而回的道理,想当初的寿春之战,那些将军们劫掠的财物还少吗?尤其是萧郎的玄甲铁骑,从上到下吃的是满嘴流油,据说财物就拉了好几百车,他们抢得,咱们为何就抢不得?” 提起萧逸,曹安民在无比羡慕的同时,还有深深的嫉妒,他自认也是文武双全,人才一流,只是运气不好,一直没有施展的机会罢了,如果早点上战场,立下军功,也未尝不能弄个州牧、大都督之类的官职做! “至于丞相那里,等咱们搜出战利品来,也送一份上去,再孝敬几个美女,想来也就不会怪罪了,疏不间亲,毕竟大家都是姓曹的吗!” “说的对呀,丞相那里送上一份,大公子再送上一份,实在不行给那些文武大员也送点,估计就没人再责备咱们了,心里还会夸奖这事做的漂亮呢!” 钱财动人心,美女勾人魂,曹氏子弟们很快就统一了意见,别人抢得,咱们也抢得,一切等抢完了再说吧! 商议已定,众人又简单的分配了下区域,而后带领手下侍从,呼啸着向各处宅邸扑了过去,这次,他们绝不会落空了! 在战争中,胜利者劫掠财物,得到美女,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过很可惜,这些曹氏子弟们试图效仿萧逸,却又学的不彻底,尤其忘了最为关键的东西! 萧逸每次打仗,都是先杀人,再劫掠那些死尸的财物,这样才能抢个放心、痛快不是,而这些曹氏子弟却忘了,那些财物的主人们还活着呢,就驻扎在城外,你没杀光他们,反过来,他们可就该杀你了! 宛城外,有一片单独的营地,投降仪式结束后,张绣就把所部人马拉到了这里,准备听候点遍,正式加入曹军的战斗序列,虽然背了个降将的名头,可能给几万部下弄出条活路,他也就心满意足了! 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营中的旗帜都没有换下来呢,张绣就被随之而来的消息惊呆了,先是郁闷,接着愤怒,最后是发狂! “报张将军,一群曹氏子弟带着人,把咱们囤积在城里的军需都给抢走了!”一名亲兵跑进来,还带着惊人的消息! “什么?算了,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一点财物而已,随他们去吧!”张绣心中郁闷,但自己已经投降了,为了一点财物,去得罪那些姓曹的人,太不值得了! “报张将军,不好了,那些曹氏子弟把您的府邸也给抢了,家中的财物、侍女,连带几位夫人,也被他们给抢走了!” “什么太过分了!”听说自己的家宅也被抢了,张绣顿时愤怒起来,抢点钱财也就算了,他们竟然还抢人,这是狠狠的打自己的脸面呀! 有心带兵去狠狠教训那些曹氏子弟一番,可转念一想,小不忍则乱大谋,自己好不容易才给部下们谋条出路,若是为了几个小妾,就得罪了那些姓曹的人,以后在大营里的日子恐怕就不好过了,忍了吧! 忍字头上一把刀,那个痛心的滋味,只有自己知道,为了大局,张绣一忍再忍,总算把心头的怒火勉强压了下去,可有些人却不想忍了! “将军大人,他们太欺负人了,抢了钱财还不算,把人也抢走了!” “将军大人,跟他们拼了吧,咱们西凉人也不是好欺负的!” “对,宰了这群姓曹的兔崽子,让他们知道西凉兵的厉害!” 一大群部将涌了进来,不光是张绣的府邸被洗劫了,他们的家宅也没能幸免,财产被搜刮一空不说,不少人的小妾、女儿也被那些曹氏子弟抢回营中去了,这是硬往头上扣绿帽子呀,是可忍,孰不可忍? “大家稍安勿躁,此事容本将军去面见丞相大人,定能解释清楚,为弟兄们讨回一个公道!” 虽然自己也是怒火冲天,可身为大军统帅,张绣还是极力压制着众人,生怕闹出事端来,不过很可惜,就在这个时候,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出现了! “张将军,大事不好了,那些人冲进后宅,把太夫人也给抢走了!”张府内宅的老管家跑了进来,满脸的鞭痕和血迹,显然是挨了一顿狂殴,这才跑过来送信的! “什么,他们连太夫人也给抢走了?” 晴天霹雳一般,张绣的身体晃了几下,差点栽倒地上,太夫人就是张济的妻子邹氏,叔父去世之后,一直由张绣负责供养,没想到也被抢走了,这让他如何面对九泉之下的叔父呀! “不行,本将军立刻前往中军大帐,把太夫人要回来,这群混蛋,必须让丞相大人严惩才是!”张绣是真急了,分开人群,就要往外走,却被那名老管家一把抱住了双腿! “将军,万万去不得呀,那些曹氏子弟说的清楚,他们是奉了曹丞相的命令前去抄家的,您若去了中军大帐,恐怕是有去无回呀,另外,他们还说” “嗯?他们还说了什么,一字不差的给本将军说出来!” “诺,那些曹氏子弟还说,夺了太夫人,就是给曹丞相侍寝的,还说以后将军就是丞相大人的便宜侄儿了”,老管家低着头,原原本本把曹安民刻薄的话语又重复了一遍! “呀!曹阿瞒,你欺人太甚了!”泥人还有三分火性呢,何况是一位统兵征战的将军,张绣拔出腰间宝剑,指向中军方向,眼中满是浓浓的杀意! “忍无可忍,也就无需再忍,反了吧!” “对,反了吧,杀光那些姓曹的,把太夫人夺回来!” 营中众将再次鼓操起来,事到如今,再忍下去的话,那就不是男人了! “好,咱们反了!”张绣身上的血性也被完全激发出来,就像一头发疯的恶虎,在大帐里转悠起来,“事关重大,又是敌强我弱,此事必须从长计议,你们立刻下去备好鞍马,磨好刀枪,我去请教贾先生,看他有何良策!” “诺!” 贾先生,就是贾诩,为人足智多谋,用计朴实无华,却是最重实际,被咬上一口,绝对入骨三分,不死也得扒你一层皮,所以西凉军中都称他为毒士! 贾诩不但智谋一流,而且懂得明者保身之道,平时不显山,不露水,更不揽功扬名,行事非常低调,因此知道他存在的人非常之少,绝对是个幕后黑手! 张济临死前,特意嘱咐过侄儿张绣,“一旦遇到无法解决的难题,就去请教贾诩,定能绝处逢生,化解危局!” 张绣对叔父的话牢记在心,所以对贾诩格外尊重,平时都是以子侄礼相见,视如长辈一般,别的人遇到难题,都是把谋士请来商议,这就已经很客气了,张绣则更进一步,每次都是亲自跑到贾诩的帐篷里问候,而且言听计从! 后营,偏僻的角落里,有一座很小的牛皮帐篷,朴素无华,从外表看和普通军士的住处一模一样,里面就住着这位毒士! “贾先生安好,虎头有生死大事求见!”来到帐篷前,张绣先是整理衣冠,而后躬身行礼,并以乳名自称,完全是一副晚辈的模样! “将军来了,请进吧!”一道和煦的声音响起,让人如沐春风! “诺!” 帐篷里,贾诩正在下一局围棋,对弈本是两个人的游戏,他却一个人下的很是入神,因为贾诩有一种特殊的本领一心二用,左手执黑,右手执白,在考虑进攻的同时,还能考虑防守,不过从棋局上看,白棋已然占据了优势! “先生,曹阿瞒欺人太甚,虎头忍不了了!” “哦,真的忍无可忍了吗?” “是,抢走婶娘,侮辱叔父在天之灵,如何再忍?” “好,既然如此,老夫就为你谋划一二!”手中落子不断,贾诩和煦的目光却变得凝重起来,仿佛有无数的雷电交织,在酝酿一场暴风骤雨! “要想化解眼前的局面,老夫有上、中、下三策,请将军自决吧!” “请先生赐教!”张绣上前一步,再次躬身行礼! “上策,连夜拔营起寨,把人马拉到兖州去,鬼面萧郎与你的叔父乃是旧识,而且还欠着一个大人情,你只要投奔过去,肯定能被收留下来,几万将士也就得以保全了!”贾诩又落下数子,白棋的优势更加明显了,黑棋则被逼的四处躲避,不敢触其锋芒! 张绣沉思一会,默默的摇头,与萧郎有旧识的是叔父,而不是自己,如今叔父已死,这份人情还剩下多少就很难说了,贸然的投奔过去,谁知道对方是收留自己,还是杀了自己,毕竟,萧逸也是曹操的部下呀! “中策,还是拔营起寨,去荆州投奔刘表,如今曹操威震四方,有吞并天下之势,诸侯们一日三惊,惶恐不安,刘表为了抗拒曹操的进攻,定会收留下将军,再分一座城池把手,如此,也可暂且栖身了!”说话之间,贾诩手中的白子步步近逼,几乎把黑子赶尽杀绝了! 张绣再次摇头,自己把宛城献给了曹操,就等于把荆州的大门让了出去,此举已经得罪了刘表,如今再投奔过去,又能获得几分信任呢? 再者说,刘表此人徒有其表,看着一表人才,实际上就是个草包,对曹操更是怕的要死,只怕一封书信递过去,他就能把自己捆绑起来,送回来给曹操请罪,所以荆州也去不得呀! “下策,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趁着曹军立足未稳,又疏于防范的机会,夜袭大营,斩杀曹操,复夺宛城,曹军虽众,一旦群龙无首,必生内乱,如此可保将军暂时平安无事!” 贾诩的声音突然转冷,微闭的双眼也睁开了,明明已经处于劣势的黑棋,在他突然补上一子后,直取中央,就像一把屠龙刀,正斩在白棋的龙头上,稳、准、狠,立刻反败为胜! 战场如棋局,棋子多少并不重要,关键看你能不能落在要害之上! “夜袭敌营,斩杀曹操?”张绣的呼吸明显急促起来,虽然他已经决定反叛,却没想过玩这么大,那可真是天翻地覆了 “先生以为,何时动手为好?” “一击毙命,就在今夜!” 五体投地大礼,请大家,作者也要吃饭的,多谢了! 正文 第二百零八章宛城之战 下 ?日落西山,百鸟归巢,那些在宛城中搜刮了一天的曹氏子弟,也带着丰厚的‘战利品’回到了中军大营,瓜分完财物和美女后,他们就在大帐里置酒高歌,庆祝这美好的一天! 大军出征期间,一般将士是禁止饮酒的,以免怡误军机,不过这些曹氏子弟是个例外,可以随心所欲,做什么都可以,既没人敢管他们,也没人想管他们! 曹操也知道这些子弟都是初次上阵,一点军事经验也没有,所以没敢让他们下去统兵,而是驻扎在中军大营里,派了个守护营地的任务,说白了,就是看大WW..lā 首先,这个任务比较安全,中军大营外边有十万雄兵层层守护,敌人轻易攻击不到这里,再者,曹操也担心这些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胡乱出去闯祸,放在自己眼皮底下,也好管教一二! 不过吗,福祸无门唯自招,再安全的地方,也保护不了一群该死的人! “敬安民哥一杯,这次兄弟们都跟着发财了!” “没错,安民哥文武双全,早晚必成一代名将!” “说得对,堪称‘萧郎第二’……不,一定能超越萧郎,以后咱们曹家就看安民哥的了……” 大帐中,曹安民高居上位,一脸傲色的听着众兄弟的吹捧,还真找到几分名将的感觉,在他看来,沙场征战也不过如此吗,一箭未发,敌人就吓得投降了,还弄回成车的金银财宝,自己要是早点上战场,估计都当上大将军了,现在却用来守护营门,真是大才小用了呢! “报诸位公子,大营门外来了一支车队,说是来送礼物的!”一名侍从跑了进来,脸上带着欢喜,主子们吃的满嘴流油,他们这些下人也跟着沾了光,至少弄口汤喝! “走,咱们看看去,是谁大晚上来送礼呀!”众人已然喝的熏醉,没穿盔甲,也没拿宝剑,就这么互相搀扶着,东倒西歪的向营门走去! 果然,一支长长的车队出现在营门外,光是压车的军士就有上千人之多,不过这些人全是赤手空拳,也没穿盔甲,所以才能通过外面的层层盘查,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大营门前,为首的,就是刚刚投降的张绣! “末将见过诸位公子!”张绣也没佩戴兵刃,两手空空的在营门前抱拳行礼,脸上还带着恭维的笑意! “听闻诸位公子正在清点战利品,末将营地里还囤积了不少财物,未敢私藏,特意连夜送了过来,共计一百二十车,还请验收!” “什么……,一百二十车财物?” 听到这个数字,众位曹家子弟顿时就精神了,纷纷从营门里探出头去观看,果然,在张绣身后跟着长长的车队,上面摞满了箱子和麻袋,鼓鼓囊囊的,想来都是金银财宝之类! “呵呵,这个张绣还挺懂事吗,教训了一下果然就听话多了!” “这里是一百二十车,他的营地里肯定还有更多的,咱们明天再去扫荡一番才是呀!” “言之有理,明天咱们再去搜刮一番,不过现在吗,先把这些财物收下再说!” ………………… “快,打开营门,让他们的车队进来!”看着车上的财物,这些曹氏子弟的眼睛立刻冒起了金光,至于别的事情统统被抛到脑后去了,只想快点把钱财拿到手里! “启禀各位公子,军中自有法度,夜幕之后,没有丞相大人的命令,营门是不能轻易开启的,更不能放外来兵马入内!”守门的士兵却没敢开门,曹操治军甚严,违令者是要砍头的! “怕什么,本公子负责防守中军大营,我说开门,就开门!”曹安民站了出来,强令士兵们打开营门,“普天之下,那有将送礼人拒之门外的呢,再说了,那些财物里最大的一份可是自己的,至少得三四十车吧,乖乖,发财了!” “这个,还是先去向丞相大人请令,而后再开营门吧!”守门的士兵虽然畏惧这些曹家子弟,却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还是不肯轻易开启营门! “丞相大人早就进入温柔乡了,现在过去打扰,那不是找死吗,快快开门,有什么事情,我们顶着!”曹家子弟们可不愿意再等下去了,大家一拥而上把守门的士兵赶开,亲自动手,搬开鹿角,落下壕沟上的铁链吊桥,随着‘隆隆’的声响,中军大门终于缓缓打开了! 营门外,张绣躬身站在那里,脸上谄媚的笑容一直未变,十指却在暗处不停的摩擦着,他身后的士兵们也是如此,全都死死的盯着营门,曹操治军有方,大营防守的可谓是风雨不透,如果营门不开,就是万马千军也闯不进去,不过老天爷保佑,营门真的开了~~ “张将军,都送了什么礼物过来呀,货色太差了可不行,本公子的眼睛里可不揉沙子,必须得~~”,营门一开,几十位曹家子弟就冲了出来,个个眼冒金光,为首的就是曹安民! “呵呵,末将岂敢欺瞒各位,尤其是安民公子,末将还特意给您准备了一份重礼呢!”营门一开,张绣脸上的笑意更浓了,而且是发自内心的高兴,只见他一回身,从车厢里抽出一柄长枪,寒光闪闪,甚是锋利! “安民公子请看,这柄‘虎头金枪’,长九尺六寸,重四十八斤,乃是用上等的雪花镔铁打造而成,虎头吐刃,长蛇盘身,尾刻七星……,用于冲锋陷阵,最合适不过了,另外吗,它还有一个特别之处~~” 提枪在手,张绣的气质都为之一变,炙热、锋利、无情……,整个人仿佛与手中的长枪融为了一体,别人只知道他是张济的侄儿,是一名没骨气的降将,却不知道他还有另一个称呼~~‘北地枪王!’ “此枪到是不错,它还有什么特别之处,速速说来!”看到张绣突然抽出长枪,曹安民先是一愣,等到对方介绍起来,他也来了兴致,凡是天下名将,手中必有神兵,就像萧郎的‘凤翅鎏金镗’,吕布的‘方天画戟’,如今自己也是一员大将了,正缺少一柄趁手的兵刃,要是佩上这杆虎头金枪,冲锋陷阵,沙场扬名,到也不错呀! “呵呵,这柄‘虎头金枪’最大的特别之处就是……杀人不沾血!” 说话之间,张绣双手一抖,顿时耍出一个漂亮的枪花,圆如月,大如盘,枪头犹如彩凤点头,甚是好看,接着向前奋力一刺,正中曹安民的胸口,扎了个透心凉,又闪电般拔了出来,再看寒光闪闪的枪簇上,果然一丝血迹也没有! “你敢……,我……” 曹安民愣住了,看着心口上突然出现的血洞,又指了指张绣,想说些什么,却再也吐不出一个字来,‘噗通’一声,仰面栽倒,死不瞑目的眸子里,满是惊恐和疑问,“自己马上要成为天下名将了,怎么就死了呢?” “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大吼一声,张绣挥舞手中的虎头金枪,向那些目瞪口呆的曹家子弟痛下杀手,寒芒所至,人头滚落,血如泉涌……,与此同时,那些西凉兵纷纷从车上的麻袋里抽出兵刃,迅速砍倒营门口的守卫,‘嗷嗷’叫的向里面猛冲,见人就砍,缝人就杀,直奔中军大帐而去~~ “杀尽曹贼,报仇雪恨,冲呀!” “以血洗血,以牙还牙,杀呀!” 这些冲进去的西凉死士,一面奋力砍杀那些惊慌失措的曹兵,一面开始四处点火,很快就将整座中军大营点燃了,烈焰冲天,浓烟滚滚…… ……………………… “大火……,漫天大火!……杀!” 震天的喊杀声中,曹操从睡梦中惊醒过来,因为心情舒畅,夜宴上多喝了几杯,恰好侄儿又送来几位美女,其中有一个邹氏,更是国色天香,惹人爱怜,正所谓‘酒为色之媒’,曹操也就没客气,照单全收了! 身为丞相,睡几个女人,也不是什么大事,以往每攻破一处城池,部下们在劫掠之后,都会把最贵重的财宝,最漂亮的女人献上来,以示敬意,因此曹操既没多想,也没多问,结果为了一个女人,竟然惹出这么大的祸事! “怎么会这样?……之前还是好好的,兵不血刃就拿下宛城,又收编了数万人马,怎么一场风流觉睡过来,形势就全变了?”来不及穿戴盔甲,曹操光着双脚跑出了大帐,放眼望去,只见火光冲天,整个天际都被映红了…… 原来张绣得手的同时,外围的贾诩也动手了,在他的指挥下,数万如狼似虎的西凉兵,向着毫无准备的曹军大营冲杀过去,四处放火,奋力砍杀,很快就攻破了好几处寨! 另外,贾诩很是狡猾,一面进攻敌营,一面让手下兵士大声呐喊:“曹操已死,速速投降!” 深夜之中,突然遭到了袭击,曹军士兵本来就是惶恐不安,此时听到敌人的喊声,又看到中军大营火光冲天,以为曹丞相真的出事了,人心动摇之下,顿时全线崩溃,被西凉兵杀的丢盔弃甲,四散奔逃! “西凉兵叛乱了,请丞相大人躲避一下!”混乱之中,许褚手持‘锯齿大刀’,带领几名手下跑了过来,彪悍的身躯上满是血迹,有敌人的,也有自己的! 事到如今,也顾不上许多了,亲兵们牵过坐骑,硬把曹操给抬了上去,许褚手持大刀在前开路,一行人向大营外边冲去! “斩杀曹贼,报仇雪恨!” 张绣已经带人杀到了中军帐边,一眼就看到了正在逃跑的曹操,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立刻舞动‘虎头金枪’追杀过来! “尔等保护好丞相,速速离开!” 狂吼一声,许褚挥动锯齿大刀,招架住了张绣的虎头金枪,二马盘旋,立刻厮杀到一起,一个是‘悍勇虎痴’,一个是‘北地枪王’,二人具是武艺高强之辈,刀来枪往,寸步不让,一时间杀的是难解难分! 不过许褚虽勇,毕竟人单势孤,挡的住一个张绣,却挡不住他身后的千军万马,西凉兵从两侧饶了过去,继续向前追杀,同时乱箭齐发,务必要置曹操于死地! “嗖!嗖!……杀!” 弓如惊雷,箭如雨落,亲兵们纷纷中箭落马,曹操也没能幸免,大腿上狠狠挨了一箭,痛的他浑身颤抖,冷汗如雨,坐骑‘绝影’更是连中三箭,悲鸣一声,栽倒在沙场上…… “哎,老夫性命休矣!”双眼一闭,曹操知道自己完了,常年征战,多少大风大浪都闯过来了,没想到却在小河沟里翻了船,皇图霸业,一朝成空呀! “父亲勿惊,孩儿来也!”关键时刻,数十骑人马突然冲了过来,为首的正是大公子曹昂,因为是仓促应战,他只穿了一件白色的中衣,挥舞着宝剑,拼命砍杀那些靠近的西凉兵! “子修,速速与为父一起冲出去!”绝处缝生,曹操又惊又喜,不过此时西凉兵步步逼近,大有将他们父子合围之势! “来不及了,父亲快走!”生死关头,曹昂看的很明白,敌人已经杀到眼前了,如果父子一起逃跑的话,那就谁也逃不出去,为今之计,必须留下一个人断后,拼死争取时间,逃跑的人才有一线生机! “父与子,谁生?谁死?” 曹昂没有丝毫的犹豫,将曹操扶上自己的战马,又在马屁股上狠狠刺了一剑,战马吃痛,立刻飞奔出去! “父亲保重!” “吾儿小心!” 一声喊叫过后,父子二人就被乱军冲开,再也见不到对方的身影了! “许昌城,我恐怕是再也回不去了!”遥望北方,曹昂心中长叹一声,目光中隐隐有泪花闪现,而后舞动宝剑,带领残存的几名亲兵,向着迎面而来的西凉铁骑冲了过去,死并不可怕,只要值得…… 就像大浪中的一块顽石,曹昂带领残存的亲兵,拼死阻挡着冲杀过来的西凉铁骑,不过众寡悬殊,几个浪花过后,‘顽石’就消融的无影无踪了,不过他们毕竟拖住了敌人的脚步,趁此机会,曹操在夜色的掩护下,逃之夭夭了! 月色如血,烈焰冲天,曹家长子,沙场殒命! 正文 第二百零九章身陷绝境 烈焰冲天,喊杀不绝,大营里的激烈战事还在继续着,西凉铁骑横冲直撞,挥舞弯刀,奋力砍杀那些惊慌失措的曹军,不知有多少人做了铁蹄下的冤魂,当然了,也有一些运气好的家伙,逃出生天了! 曹丕、曹彰、曹植就是其中的幸运儿,当大营起火时,他们正在后帐里睡觉,三兄弟并排躺在一起,兵刃担在枕边,甲胄放在脚下,听到喊杀声,他们条件反射似的蹦了起来,几乎是闭着眼睛就披上了盔甲,而后拿起武器冲了出来! 当初在‘玄甲铁骑’中磨练时,萧逸对三兄弟进行过严格的军事训练,衣食住行,无不按照铁血军人的标准要求,这种‘夜间紧急集合’,更是家常便饭一样,都印进他们的骨子里了,如今到了生死关头,终于发挥出作用了! 大营中一片混乱,火光闪烁,到处都在激战,根本顾不上别人,三兄弟经过短暂的惊慌后,互相对视一眼,立刻聚拢成团,共同对抗这场生死危机! “兄弟同心,其利断金!” 就像往日里训练的一样,身材高大的曹彰站在中间,一手持盾牌,一手提短斧,攻守兼备,曹丕手持一杆长矛站在左边,他动作敏捷,性子也最是狠辣,适合近身肉搏,曹植没有两位兄长的勇武,不过他的眼力最佳,所以手持弓箭,负责远程攻击! “敌人是从营门杀进来的,咱们就从那里突围,这叫灯下黑!” 逃命也是一门本领,三兄弟中曹丕最为狡猾,遇事也最为果断,立刻选择了一条上佳的逃亡路线,西凉兵从营门冲进来后,忙着四处杀人放火,没有留下多少兵马把守营门,原本是最危险的地方,此时却成了包围圈中最薄弱的环节! “好,咱们就从营门口冲出去!” 目标明确下来,三兄弟开始奋力突围,一路之上自然遇到不少的乱兵,但他们毫不畏惧,大胆接战,远了用箭射,近了用矛刺,遇到攻击时,就合力用盾牌死死顶住,彼此间配合的天衣无缝,就像一艘飘浮在狂风巨浪中的小船,奋勇向前,左右冲突,最后真的让他们从营门口闯了出去,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无独有偶,这种‘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的故事,在另外三个人身上同样发生着,而且更加精彩! 刘备、关羽、张飞,乱军之中,兄弟三人并肩战斗,奋力突围,如果说曹家兄弟是艘小渔船,那么‘桃园兄弟’就是一艘无畏战舰了,在狂风巨浪之中横冲直撞,所向披靡! 青龙偃月刀,寒光闪烁,大砍大杀,一扫就是一大片人头落地,再配上关羽那种天神下凡般的气势,吓得敌人四散奔逃,不敢靠近! 丈八蛇矛,转动如轮,快如风雨,张飞每大喝一声,必有一名敌人落马身亡,在乱军之中左右冲杀,无人可挡! 至于刘备,双股剑舞的密不透风,杀敌的本领虽然不强,但自保却是绰绰有余,三兄弟中他的武艺最差、本领最低,却是当之无愧的核心,这艘‘无畏舰’往那里走,最终还得是他说了算! “大哥,咱们往那里突围为好?” “大哥,过了宛城就是荆州,咱们去投奔刘表吧!” 三兄弟都明白,这场大战对于曹军来说是场灾难,可对他们来说却是个逃出生天的绝好机会,自从寿春城外,他们被萧逸用诡计解除兵权之后,又被带到许昌软禁起来,已经一年有余了! 这一年多来,三兄弟低调、沉默、隐忍……,用这种方式躲避无数的明枪暗箭,但心中那团炙热的火焰却从没熄灭过,只是暂时收起爪牙罢了,如今机会终于来了,曹军大败,人人自危,根本就无暇他顾,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不行,曹军虽败,元气未伤,向南边跑,那是死路一条!”刘备略加沉思,立刻否定了南下投奔刘表的建议,虽然荆州近在咫尺,却未必能安全到达呀! 以他对曹操的了解,此人坚韧不拔,心思如海,虽然一时遭受到失败,但很快就会重新聚拢人马,到时候发现他们三兄弟逃跑了,肯定会派出大量的人手沿途追杀,那就是天罗地网,无处逃生了! 再者,刘表虽然也是汉室宗亲,却是个窝囊废,对曹操更是怕的要死,三兄弟如果投奔过去,能不能被收留下来还很难说,万一被人家捆绑着再送了回来,那就再无生还的机会了! 所以说,最好的逃生路线不是南下荆州,而是北上冀州,去投奔大将军-袁绍,天下诸侯中,也只有他能够在实力上稳压曹操一头了,而且二人一向不和,早晚会兵戎相见,却是个避难的好去处! 再者吗,就算曹操奸诈过人,也想不到他们三兄弟会舍近求远,放着近在咫尺的荆州不去,反而走远路,渡过黄河去北方的冀州,这也叫‘灯下黑’,虽然是个简单的心里战术,却极其实用! “走,去河北,投奔袁绍,借助他的力量,咱们卷土重来,再争天下!”调转马头,刘备带着两位兄弟,向北方冲杀而去,凭着这份过人的狡猾,他也逃出生天了! ……………………………………………………………………………………………………………………………………………… 曹操在逃跑,一直在逃跑,伏在马背上,那里火光微弱、喊杀声小,就往那里跑,身边的侍卫早就冲散了,就剩下他孤身一人,不过曹操一点也不害怕,胜败乃兵家常事,这回输了,下次赢回来就是,只要性命还在,希望就不会破灭! “萧郎呀……萧郎,老夫不该疑你呀!”心中没有丝毫畏惧,却有一股深深的悔意,大军惨败,自己身负箭伤,爱子生死不知……,这一切都是自找的呀,若是听了郭嘉的计策,将萧逸调至军中坐镇,定能威慑宵小,看破玄机,老夫又何至如此狼狈呀! 悔恨的同时,曹操还有很多的疑惑,这次兵败,固然是自己一时疏忽大意所致,不过十万大军都是训练有素的精锐,各军将领也是身经百战之人,军事经验极其丰富,大营外边,壁垒重重,防守的密不透风,如何会一夜之间就全线奔溃了呢? 张绣是一员大将不假,手中一杆‘虎头金枪’也堪称骁勇,不过凭他的那点本领,还算计不过老夫,肯定有一位幕后黑手为他指点要害,那个才是真正的厉害人物呀! “可此人是谁?竟有如此之深的谋划,一环紧扣一环,布置的风雨不透,真叫老夫也忍不住拍手叫绝了,若有机会,一定要找到此人,然后吗……收为己用!” “咴咴!……嗒!嗒!” 没等曹操想明白幕后黑手到底是谁,坐下的战马突然嘶鸣一声,止住了脚步,而后在原地转了几圈,再也不肯前进了! 曹操在马背上挺起身体,借着朦胧的月光,才发现前面有一条宽阔的大河拦住了去路,左右张望一下,周围既没有浮桥,也找不到一艘渡船,根本就过不去! 原来从大营冲出来后,曹操慌不择路,一头向北边扎了过去,正跑到了淯水河边,九月正是水势湍急的时候,再加上前几天上游刚下过一场大雨,水面宽阔难渡,纵然是白天尚且要小心翼翼,以免陷进去,何况如今是单人匹马,夜半临渊呢? 调转马头,曹操正要寻找出路时,后边喊杀声四起,一队西凉铁骑高举着火把,已经层层包围了上来! “活捉曹贼,赏千金,官升三级!” “捉拿曹贼,回去请功受赏呀!” “曹贼,看你往那里跑,还不下马受擒!” ……………………………………………… “完了,前无去路,后有追兵,真是天灭老夫呀!” 看着步步逼近的西凉铁骑,又看看前面的淯水河,曹操心中一片冰凉,这下彻底完了,单人匹马,自己身边连个护卫都没有,如何抵抗步步逼近的追兵呢? “怎么办?难道真要被这些西凉兵捉拿回去,受尽,而后再被天下人耻笑吗?” 想到这里,曹操紧咬牙关,猛地拔出了腰间宝剑,横在了自己的脖项上,“自己是大汉丞相,是纵横天下的曹孟德,男子汉,大丈夫,纵然战死疆场,也绝不受辱!” 生死存亡,悬于一线! 正文 第二百一十章绝处逢生 』』天』籁小说WwW.⒉在所有的历史故事中,凡是身具‘天命’之人,一旦遇到了危险,肯定会有人出手搭救,进而转危为安的,曹操也是如此! 敌骑逼近,无路可逃,就在曹操准备横剑自刎,以保全自己最后一丝尊严的时候,一群幽灵般的黑甲武士突然从夜幕中冲出,迅来到河岸边,组成半月阵型,将曹操牢牢保护在中间,与逼近的西凉铁骑激战起来! 黑甲武士人数并不多,却极为善战,他们的动作快如鬼魅一般,手中寒光一闪,定有一颗人头落地,出手狠辣至极,虽然是以步对骑,却杀的西凉兵节节败退,留下一地的尸,逃之夭夭了…… “丞相大人勿惊,末将前来护卫!”又有黑甲士兵从河边寻找过来,还赶着许多的车辆,为之人,身高八尺,体型彪悍,手持镔铁长枪,正是‘陷阵营’统领-高顺! 奉了萧逸的命令之后,高顺带领手下日夜兼程,两天前就赶到了宛城郊外,却没有暴露行踪,一直偷偷潜伏着,而后现大营起火,曹军兵败如山倒,这才沿着河岸摸索过来,没想到正好救下了身处绝境的曹操! 西凉兵虽然暂时杀退了,但只是些先锋游骑,很快大队人马就会呼啸而至,所以高顺丝毫不敢大意,让手下士卒将车辆赶了过来,在河边环绕为营,挖掘壕沟,组成一道坚固的防线,这才向曹操抱拳行礼! “若非高将军前来搭救,老夫差点殒命于此呀!”看到是自己的人马,曹操终于长出一口气,又感觉到阵阵的后怕,真是命悬一线呀,差点就去阴曹地府给阎王爷做丞相了! “丞相大人福泽深厚,纵然遇到些许危险,也会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说话的时候,高顺微微低下了头,再加上天色黑暗,谁也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疑惑、震惊、钦佩!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高顺可是非常清楚,自己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又救了曹操的性命,既不是巧合,也不是天意,而是人谋呀! “大都督身在千里之外,却能预料到大军会在宛城下遭遇惨败,还特意派了自己过来救援,未卜先知,这样的本领,如果不是神仙,那就一定是妖魔了,‘鬼面萧郎’,果然名不虚传呀!” “生擒曹贼!” “生擒曹贼!” 正说话间,远处喊杀声再起,一条粗大的火龙向河岸边猛扑过来,原来是张绣亲统大军追杀过来了! “请丞相大人安坐,末将前去迎敌!”高顺不敢怠慢,让亲兵保护好曹操,而后亲自指挥部下,摆成一个密不透风的防御阵型,开始和西凉军激战起来! “呜呜!~~杀呀!~~咚咚!~~杀呀!” 西凉兵高举火把,在密集箭雨的掩护下,以精锐铁骑轮番动进攻,就像一条张牙舞爪的火龙,声势惊人! ‘陷阵营’则采取守势,以车马环绕为营,士兵们聚拢在一起,就像一个坚固的龟壳,任你如何冲击,我自岿然不动! 一时间,刀枪如林,箭落如雨,双方狠狠的撞在了一起,号角声、战鼓声、喊杀声、战马嘶鸣、伤兵哀嚎……,无数的声音汇聚在一起,上演着一幕波澜壮阔的战争史诗! “陷阵敢死,有我无敌!” “陷阵敢死,有我无敌!” 陷阵营的编制只有不足两千人,进攻的西凉兵却有上万之众,双方兵力相差悬殊,几个回合的激战下来,却杀了个旗鼓相当,谁也奈何不了谁! 这并不奇怪,先,陷阵营是一支重装步兵,甲胄坚固,武器锋利,本就以防守见长,又有车马组成的防线可以依托,厮杀起来,自然占了极大的便宜! 其次,虽然人数不多,可‘陷阵营’的士兵,都是从十几万大军中拔了又拔,选了又选,又由高顺亲手训练而成的精锐勇士,人人武艺高强,以一当十! 萧逸在一次视察完‘陷阵营’的训练之后,曾经对身边的人说过:“坚如龟,灵如蛇,凶悍如狼,勇猛如虎,与这样的对手交战,非十倍兵力,恐难胜之,且伤亡过半!” 没有十倍的兵力,休想攻破‘陷阵营’的防御,就算硬攻下来了,也得损失一半的人马,这就是萧逸对陷阵营的最终评价--防御之王! 激烈的厮杀持续了半夜,河岸边尸积如山,连奔腾的河水都被染红了,西凉兵还是没能攻进去,连张绣都感觉到阵阵的牙疼,这块‘硬骨头’也太难啃了,再这么血拼下去,非崩掉他几颗大牙,撤走吧,又实在有些不甘心呀! 一边苦攻,一边苦守,双方就这样死死的僵持住了! ………………………………………………………………………………………………………………………………………… 黎明时分,战局终于出现了转折,一座整齐的曹军大阵沿着河岸缓缓压了过来,阵前一面将旗高挑,正中是一个斗大的‘于’字,负责指挥这座军阵的,正是大将--于禁! 原来于禁治军有方,又十分谨慎,昨夜一场鏖战,各处军营都被西凉兵一一攻破,唯独他的兵马处乱不惊,稳杀稳打,最终守住了营地! 天亮以后,局势明朗,于禁这才带兵出营,一面与西凉军交战,一面在战场上四处收拢散兵游勇,各部将领看到他的旗帜后,也纷纷靠拢过来,而后又现‘陷阵营’正在河边苦战,这才赶过来支援! 张绣久攻不可,部下死伤也很惨重,如今曹军的援兵赶过来了,为了防止被前后夹击,西凉兵终于潮水般退了下去…… “丞相大人安好!” “丞相大人受惊了!” 河边,众将与曹操相见之后,立刻上前问安,一个个都是灰头土脸的模样,不过好在是回来了,曹操当即下令,就在河边重新扎下大营,然后派出游骑,四处收拢败兵,把人马再聚集起来! 上午时分,郭嘉、程昱先跑回来了,而且是毫无损,别看这二位没什么武艺,可人家智商高呀,昨夜大营起火时,他们没有选择突围,反正也冲不出去,而是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又弄了点血,往自己脸上一抹,直接躺在地上装死尸! 虽然难看了一点,但绝对实用呀,你打你的仗,我装我的死,这二位心态也好,最后竟然在死人堆里睡着了,一觉醒来,天光放亮,战局也平稳下来了,这才跑出来寻找曹操的踪迹,最后平安来到了河边! 所以说,冲锋靠勇猛,逃命靠智慧,打仗永远是聪明人的游戏,因为蠢人都死的早,淘汰出局了! 紧接着,曹丕、曹彰、曹植三兄弟也回来了,冲出大营之后,他们没有继续逃跑,因为两条腿是跑不过敌人的四只马蹄,所以三兄弟很聪明的躲进了一处草洼里,西凉兵忙着四处追杀曹军,谁也没想到眼皮底下就藏着三个活宝贝,因此,他们也是平安无事! 父子相见,自然是抱头痛哭一场,昨夜曹操连自己的老命都差点丢掉,那里还顾得上三个幼子呀,万马军中,人踩马踏,原以为他们三个死定了呢,没想到竟然毫无损的跑回来了,让曹操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一半,真是老天保佑呀! 打败仗不可怕,折损些兵马也没什么,只要文臣武将还在,儿子们也平安无事,曹操就有信心重整旗鼓,来日再战,必胜! 随后,各部人马也一一收拢回来了,虽然损失不小,却未伤筋骨,就连许褚也带着一身的战伤回到了营地,这位‘虎痴’奋战了一夜,凭着自己过人的勇武,硬是从万马军中杀出一条血路,平安归来! 最后一查点,所有人都回来了,唯独缺少了大公子曹昂,这让众人的心又悬了起来,曹操的脸色更是一片铁青,身为曹营集团的继承人,如果大公子出了什么意外,那可是地动山摇了! “快,将子修找回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曹操咬着牙布了命令,他有一种预感,自己的大儿子恐怕凶多吉少了,但只要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他也绝不放弃! “诺!” 众将不敢怠慢,各带人马在战场上反复搜查起来,每一块营地,每一个草洼,细细的寻找…… 不过昨夜一战实在太惨烈了,曹军至少损失了二三万人马,荒野上到处都是尸体,有些被大火烧成了焦炭,有些被战马踏成了肉泥,要想在其中找到一个人的踪影,无异于大海捞针呀! “大公子,你到底在那里呢?”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一章先是丞相 “报!~丞相大人,大公子他……他回来了!”正午时分,一名亲兵突然跑进大帐,神色慌张,额头上全是冷汗! “子修回来了?快让他……”听到消息,曹操惊喜的就要站起来,可是刚刚起身一半,又颓然坐了回去,还疼出一身的冷汗! 昨夜激战中,曹操的大腿上挨了一箭,因为逃命要紧,只是简单的包裹了一下,现在局势安稳下来,几名医师正在给他拔启箭簇,可是射的太深了,他们又不敢轻易下手,万一伤了丞相大人的筋骨,那可是死罪呀! “大公子、大公子……”,亲兵以头触地,连声音都颤抖了,后面的话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子修……”,曹操何许人也,立刻就明白过来,按照常理,如果曹昂平安归来,肯定会第一时间前来拜见父亲的,又何须让一名亲兵来禀报呢,所以答案只有一个……曹昂回来了,却不是活着回来的! “吾儿现在何处?” “就在营门外,被一名西凉使者送回来的!” “西凉使者?……这是试探老夫的虚实来了!”曹操双拳紧握,声音冷如冰霜,脸上却是平静如水,看不出一点的波澜! 一般人听到爱子身亡的消息,早就痛哭流涕,精神奔溃了,可是曹操不行,他首先是大汉丞相,是三军统帅,其次才是一名父亲,痛哭,那是父亲的选择,不是一个‘上位者’的选择! “丞相大人,此事还是交给属下去办理吧!”程昱上前一步,主动把事情承担过来,如今曹操身带箭伤,又痛失爱子,心力极其憔悴,如果被西凉使者看到这些,恐怕对战事不利呀! “不必了,老夫若是避而不见,反到让张绣心中生疑,传令下去,擂鼓升帐,召见西凉使者,至于老夫腿上的箭伤吗?”曹操目露寒光,狠狠一咬牙,握住露在外边的尾羽,‘噗’的一声硬拔了出来…… 箭簇上带着倒钩,顿时就扯了一块血肉下来,鲜血喷涌而出,吓的侍卫们连忙用白药将伤口堵上,又用细麻布缠好……,从始至终,曹操就静静的坐在那里,一言不发,仿佛受伤的不是自己,而是另有他人,谁又知道,此时此刻,他的心痛远大过伤痛呀! “呵呵,试探虚实吗,那就来吧,看咱们……谁虚谁实!” ………………………………………………………………………………………………………………………………………… “咚!~~咚咚!” “丞相大人有令,传西凉军使者觐见!” “丞相大人有令,传西凉使者觐见……” 胡车儿是西凉军中一员悍将,也是张绣的亲兵统领,悍不畏死,又机智灵活,最善于侦察敌情了,这次派他送曹昂的尸首过来,还捎带着有试探曹军虚实的任务,最重要的,看看曹操是死是活! 昨夜一场混战,双反都死伤了不少人马,现在借着送还遗体的机会,就是想查看一下曹军内部的情况,如果曹操果真死了,又或者重伤在身,那么张绣立刻就会调动兵马,大举进攻,如果曹操平安无事,军心也还稳定,那就要另做打算了! “西凉军使者-胡车儿,参见丞相大人!”一进大帐,胡车儿就躬身行礼,别看昨晚他们打败了曹军,可心中对曹操的敬畏并没有减少,猛虎虽伤,余威尚在呀! “将军免礼吧!” “谢丞相大人!” 见礼完毕,胡车儿抬头观看,只见曹操外罩大红袍,内穿金叶甲,威风凛凛的坐在帅位上,双目微闭,神态平静如水,一点也看不出刚刚打了败仗的样子! “昨夜一场混战,不小心‘伤’了丞相的大公子,张将军心有不忍,特令小人将遗体送还,也好让大公子早日入土为安!” 说话间,胡车儿一摆手,四名西凉大汉抬进来一口上好的红木棺椁,没有封盖,里面躺着的正是大公子曹昂,遗体已经被仔细清洗过了,换上了全新的衣袍,也看不到明显的伤痕,不知道的,还以为大公子在里面睡着了呢! “张将军有心了,不过老夫还有一事不明,将军既以归顺朝廷,为何又降而复叛呢,出尔反尔,并非大丈夫所为吧?” 曹操的神色如常,从他的面容上,根本就看不出喜怒哀乐,只是棺材抬进来大帐的时候,那双细长的眼睛中目光一黯,似乎有泪花闪现,很快又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此事,丞相大人问问自己的族中子弟就知道了,不过吗,他们恐怕十之**都下去陪伴大公子了吧,这里有书信一封,请丞相过目,一切自知!”胡车儿从怀里掏出一封书信,是张绣的亲笔,上面写着‘丞相大人亲启!’ 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不扯书信,这是最基本的规矩,上千年来一直为世人所遵守,这也是胡车儿敢来曹营的依仗,否则杀了人家儿子,又来送尸体,那不是自己找死吗? 有侍卫上前接过书信,略加查看后,确定没有什么暗害之物,这才送到帅案之上,曹操接信在手,详细的观看起来,一连看了三遍,默默无语! “另外,再告诉丞相大人一件事,我家太夫人也在大营中找到了,不过吗,已经自缢身亡了!”胡车儿的神色也是一黯,昨夜一战,实际上是两败俱伤,曹了儿子,张绣也殁了婶娘,还各自折损了那么多的兵马,这些本是可以避免的呀! “呼~治家不严,疏于管教,此事错在老夫身上了!”曹操没有推卸责任,错就是错了,这点担当他还是有的,只要牢记教训,下次不要再犯相同的错误就行了,“不过吗,老夫还有一事不明,昨夜之战,张将军指挥的甚是巧妙,环环相扣,几乎置老夫于死地,不知背后是谁在为他谋划呀?” 兵败之后,曹操一直在担心一个人,思索一件事,担心的人就是长子曹昂,如今已经有了结果,虽然是个最坏的结果,思索的事情却始终没有头绪,张绣背后的那只黑手,到底是谁呢? “深夜袭营,火烧中军,此皆贾诩先生之谋划!”胡车儿没有隐瞒,提起贾诩的时候,连他的心头也不禁颤了三颤,对这位‘毒士’,西凉军上下也是既敬又畏呀! “贾诩?”曹操目光转动,将这个名字深深记在了心头,很够把自己谋算进去的人,绝非等闲之辈,必须仔细调查此人的来历才行,若有机会,必当收为己用! 又交谈了数句,曹操下令,大摆盛宴,款待胡车儿,并令众将一同作陪,席间,曹操谈笑风生,饮酒食肉,一点也看不出丧子之痛,甚至还走下帅位,亲自敬了一杯酒,惊的胡车儿连连俯首称谢,不敢仰视! 宴会进行了一个多时辰,宾主尽欢,胡车儿再次行礼之后,告辞离去,他仔细的查看过了,“曹操毫发未伤,神智稳定,军营里也是井井有条,各部人马都在休整备战,一点漏洞也没有,这些情报必须汇报回去才是呀!” 等到胡车儿离开大帐,曹操再也站立不住,若不是许褚上前搀扶了一把,差点就栽倒在地,军医立刻冲了过来,揭开身上的衣甲一看,伤口迸裂,鲜血喷涌,整条裤腿都湿透了,靴子里全是血迹,宴会中时,曹操全凭着惊人的毅力强忍着剧痛,心志之坚,可见一般! 又是清洗,又是换药,弄了大半天,总算将伤口重新包扎起来了,因为失血过多,曹操面色苍白,嘴唇青紫,呼吸也不顺畅,完全是一副摇摇欲坠的模样! “请丞相大人保重身体!“ “三军将士,不能没有丞相!” “大汉朝廷安危,也不能没有丞相呀!” 大帐中,文武官员齐齐拜倒在地,不少人眼中都流出了泪水,一直以来,曹操就是他们的主心骨,就是他们的希望,一旦出现什么意外,那可就真是天蹋地陷了! “呵呵,诸位放心,大业未成,老夫是不会轻易倒下去的!”曹操努力的挤出一丝笑意,宽慰着帐中的众人,而后又摆摆手,“一场鏖战,大家都已疲惫,下去好好休息吧,也让老夫清静一会!” “诺!” 众人自然知道丞相大人要做什么,躬身行礼后纷纷退了出去,就连从不离身的许褚也到大帐外边守候,帐内就留下曹操一人,还有盛着曹昂尸体的棺椁! “老夫,终于可以做父亲了,子修呀……呜呜!”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二章后是父亲 WW..lā?天籁小说WwW.』⒉红木棺椁中,曹昂静静的平躺着,和煦的面容除了略显苍白,与平时并无二至,就像在熟睡一般,还带着一抹轻松的笑意,身为曹家大公子,内定的政治继承人,他的肩膀上一直扛着山岳般的重任,压的喘不上气来,如今抛弃一切烦恼,终于可以好好的‘休息’了! 在曹昂身边,还放着一柄断裂的‘倚天剑’,那是曹操亲自送给儿子的,希望他能‘手持宝剑,斩获天下’,如今宝剑已经断成了两段,锋刃上到处都是裂纹和缺口,可见之前经受过多么激烈的厮杀,最终‘剑毁人亡!’ “子修~吾儿!……痛煞为父了!” 手抚儿子年轻的面庞,曹操的手指剧烈颤抖起来,这是一只掌握天下风云的强力大手,有逆转乾坤的伟力,如今却拽不回亲生儿子的性命,“苍天呀,汝何其无情也?” “呜呜!~咽咽!~~哇哇!” 爱子身丧疆场,从此阴阳两隔,曹操再也忍受不住心中的哀伤,先是黯然流泪,接着呜咽出声,最后抱头痛哭起来,哭的撕心裂肺,泪中带血…… 奸雄也是人,卸下一身的尊荣,现在的曹操不是大汉丞相,也不是什么三军统帅,他就是一个普通的父亲,也有着平凡人的喜、怒、哀、乐! 棺椁里躺着的是自己的儿子,是自己用二十年时间养育成人,又倾注了无数心血培养而成的儿子,是事业的继承人,是生命的延续,是自己的梦想和未来……,现在,一切都没有了! “如果自己不是疏忽大意,如果自己不是贪恋女色,如果自己不是带着一点私心,如果能够……” ‘如果’实在太多了,可曹操偏偏就是一个也没有采纳,归根结底,这些悲剧都是因为自己一手造成的,是自己把心爱的儿子送上了不归路呀……,“子修,为父愧对于你呀!” “呜呜!~~~哇!” 自责、悔恨、心痛、哀伤……,各种情绪一同涌上心头,如此巨大的打击下,曹操只觉得小腹一热,喉咙一甜,一口鲜血就喷了出来,随即栽倒在地,昏迷不醒! ……………………………………………………………………………………………………………………………………………… “丞相大人!” “丞相大人!” 帐门一挑,一群文武大员就冲了进来,虽然曹操让众人回帐休息,可这种情况下有谁能安心就寝呢,全都聚拢在帐外,探听里面的情况,生怕出点什么意外,结果…… 众人七手八脚的把曹操抬到软榻上,几名郎中立刻开始救治,呼唤、把脉、扎针、灌汤药……,忙乎了好半天,再看曹操,面如死灰,呼吸微不可闻,已经彻底昏迷不醒了! “怎么办?……丞相昏迷了,咱们可怎么办?” “谁来执掌三军?谁又能破解危局?” 大帐里充斥着一股惊慌的情绪,众人都在思考这个问题,‘家有千口,主事一人’,现在当家人倒下了,下一步又该何去何从呢? “立刻出兵,血洗宛城,杀他个鸡犬不留,为大公子复仇,为丞相大人雪恨!”武将们义愤填膺,纷纷拔出宝剑,叫嚷着要跟张绣决一死战! “万万不可呀,如今大军新败,丞相又昏迷不醒,还是立刻退回许昌,那才是上策!”文官们比较稳重,认为当务之急是稳定局势,报仇雪恨的事情以后再说不迟! “父亲大人昏迷不醒,身心俱伤,如何经得住一路上的车马劳顿,还是暂且按兵不动,等病体稍加好转之后,再做打算吧!”曹丕几兄弟既反对出兵,也不赞成撤兵,现在曹操的安危才是第一位的,稍有不慎,他们曹家就是天塌地陷的局面呀! “出兵?撤兵?……还是按兵不动?” 大帐中出现了三种截然不同的意见,却又谁都说服不了谁,一时间七嘴八舌的吵成了一团! “大家都不要吵了,丞相大人醒了!”好在关键时刻,郎中的一句话,把局面给控制下来! “丞相大人!~~父亲大人!” 众人连忙扑到软榻旁边,察看曹操的情况,曹丕更是冲到了第一个,大哥身亡,他现在就是家中的长子,有些事情,必须得承担起来! 曹操面色惨白,比死人也就多一口气了,好半天才勉强睁开眼睛,连目光都有些散了,一口鲜血喷出,弄的他元气大伤,试着抬了抬身子,却一点力气也用不出,动动干裂的嘴唇,终于吐出了几个字……“召萧郎,主持大局!” 说完,再次昏迷过去! ‘召萧郎,主持大局’,这八个字就像一根救命稻草,让众人看到了希望,事到如今,也只有萧逸到此,才能化解眼前的危局了! 不过吗,国不可一日无君,军不可一日无帅,曹操昏迷不醒,萧逸尚未赶到,在此期间,必须有一个人出面暂代大事才行,那么这个人又是谁呢? 众人你看我,我看你,都在琢磨合适的人选,这个担子可不轻呀,背不动的话,会压死人的! 大公子曹昂已死,其余几位公子年纪尚幼,不足以服众,随军的宗族将领中,夏侯渊脾气暴躁,遇事冲动,夏侯惇倒是为人沉稳,可惜魄力不足,余者更加不行,剩下的人里,就只能看两位谋士有这个能力和威望了! “丞相昏迷,萧郎未至,还请奉孝暂代大事,下官愿为辅助!”程昱性格油滑,不愿意担责任,主动退让了一步,再者,他心里也很清楚,论起智谋、军略来,自己远不如这位‘鬼才’! “既然如此,就由在下暂代军中大事,诸位有何异议?” 事到如今,也容不得郭嘉退缩了,‘刷’的一下拔剑在手,这位白面书生杀气腾腾的看着众人,危难时刻,谁要是敢不听号令,扰乱大局,就别怪自己痛下杀手了! “愿听奉孝先生号令!” “愿听奉孝先生号令!” 众人不敢怠慢,包括曹家诸子在内,纷纷躬身行礼,表示服从,对于郭嘉的才干,他们也是心服口服的! “好,曹纯听令,立刻骑上快马,日夜兼程赶到山阳郡,请萧郎来此主持大局,不得有误!” 郭嘉的第一道命令就下达给了曹纯,他即是曹氏宗族,又是军中悍将,忠诚度和能力都没有问题,骑术也是出类拔萃的,却是送信的最佳人选! “诺~末将尊令!” 曹纯没多说什么,转身出帐,带了几名亲兵,挑选了十几匹快马,备足饮食,连夜就出了,现在最宝贵的就是时间,一丝一毫也不敢耽搁呀! “曹丕听令,大公子已逝,如今你就是家中长子,立刻从小路赶回许昌,将这里的情况转告荀彧、荀攸两位大人,让他们稳住朝中局面,而后坐镇丞相府中,调集亲兵护卫,以防有人生事!” 与前线的战事相比,郭嘉更加担心许昌的情况,如果曹操真的有个三长两短,那些汉室死忠之臣必然趁机闹事,各路诸侯也会落井下石,必须防患于未然,甚至得往最坏得方面打算,所以派曹丕回去,是最合适得了! “诺!” 曹丕也知道自己责任重大,擦干脸上的泪水,看看昏迷不醒的父亲,又拍拍两个弟弟的肩膀,一咬牙,转身出了大帐,先换了一身普通士兵的服饰,而后带着几名心腹侍卫,连夜从小路返回许昌,坐镇朝廷去了,“大哥没有走完的路,就由自己继续走下去吧!” “许褚将军,带领人马护卫中军大帐,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出,更不得打探丞相大人的病情,违令者,杀无赦!” “诺!” 许褚抱拳行礼后,立刻调动‘虎豹骑’,将中军大帐里外三层的守护起来,自己更提着锯齿大刀,就站在帐门前,虎视眈眈的盯着每一个人! “其余众将各守本营,不得擅自出战,不得无令退兵,一如既往,该做什么,就做什么,都明白了吗?” “诺!” 众将答应一声,各自回营坐镇去了,不过在出帐之前,都把眼泪和汗水擦干净了,又整理好衣袍,以防露出破绽! 安排已定,郭嘉手提宝剑,带着曹彰、曹植两兄弟,就坐在曹操的病榻旁,目不转睛的守护着,以防不测! “萧郎,一定要快些赶来呀!”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三章生死三日 ~щ~~lā?天籁小说Ww宛城,将军府中! “如此说来,曹贼一切平安无事喽!”听完胡车儿侦查回来的消息,张绣也是微微愣,一脸的不可思议! 昨夜的战事激烈无比,烈焰冲天,箭飞如蝗,两军战死者多达数万之众,曹操单人独骑,在乱军中左右冲突,居然毫未损,莫非此人真有‘天命’护佑不成? 沙场决战,强大的敌人并不可怕,英雄盖世如项羽,百战百胜,天下无人敢挡其锋,最后还不是兵败乌江,自刎身亡了吗! 真正可怕的,反而是刘邦那种没啥本事,只会逃跑,却又身怀‘天命’之人,那才是上天真正的宠儿,无论遇到多大的危险,他都能一一闯过去,无论在战场上失败多少次,他都能卷土重来,最后打败强敌,一统天下,建号帝王,开创了大汉数百年的基业! 现在张绣就有些怀疑,莫非老天爷真的眷顾曹操,赐给他莫大的福缘,果真如此的话,自己又如何能对抗上天的安排呢? “呵呵,用兵之道,虚虚实实,大军惨败,爱子身亡,曹孟德的心中安能不痛,不过能把戏演到这个地步,也不亏‘乱世奸雄’之称了!” 贾诩也在一旁静听,还出阵阵的冷笑,曹操这番表演能骗的了别人,却骗不过他,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现在他有七分的把握,曹操肯定是负伤了,而且不轻! “文和先生的意思,那曹贼果真负伤了?” “老夫有七成的把握,曹孟德身负重伤,甚至已然丧命营中了!” “好,既然如此,本将军立刻调集人马,杀入曹营,斩下此贼之级,以祭奠叔父、叔母在天之灵!沙场决战,本就是一场赌博,有三分把握就可以一试,五分把握就能够压上老本了,如今有了七成胜算,张绣立刻就准备行动! “将军且慢,现在还不是动手的时候!”贾诩目光闪动,伸手把张绣给拦了下来! “我军既有七分胜算,为何还不能动手?” “哎,因为老夫心中,也只有七分胜算呀!” 贾诩长叹一声,有些事情,真不是靠有几分胜算来决定的,曹操坐拥四州之地,麾下兵马数十万,战将如云,谋士如雨,势力雄厚无比,别说是七分把握,就是三分,他也敢出兵冒险一战,就算吃几次败仗,人家也损失的起,故而可以放手一搏! 反过来,张绣这边就差的太远了,兵马只有区区数万,城池也只有一座,兵微将寡,钱粮不足,根本就没有冒险的本钱,只要打一次败仗,那就是一败涂地,再难翻身,所以没有十足的把握,这场仗是决不能轻易打的! 战争,拼智谋,拼勇猛,拼决断……,可归根到底,拼的还是‘实力’二字,再聪明的蚂蚁,也战胜不了一条巨龙,这就是天命! “虽然如此,难道咱们就错失良机,任由曹贼平安离去不成?”张绣一脸的不甘心,昨夜一战,自己侥幸获胜,如果让曹操平安脱险,等他回到许昌重整人马,恢复了气力,再带领大将杀奔回来,自己可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无妨,七分把握,虽然不能全军压上,却可以先试探一番,明日将军就去曹营前挑战,看看曹军到底如何反应,最多三天,老夫也就知道其中虚实了!”贾诩不亏是‘乱国毒士’,目光更是毒辣异常,看破虚实,三天足矣! “好,一切全听先生吩咐,三天,就三天!” ………………………………………………………………………………………………………………………………………………… 第一天,张绣派部将胡车儿骂阵挑战,试探虚实,结果曹营反应迅,营门大开,大将夏侯渊领兵出战,两军混战一场,各自损伤了些人马,最后退去! 宛城中,得知战场情况,贾诩冷笑不语,心中的把握却大了一分! 第二天,张绣亲自领兵出城挑战,曹营还是反应迅,夏侯惇、夏侯渊兄弟齐出,战鼓如雷,杀声震天,两军又是一场混战,整整厮杀了大半天,不分胜负,又各自退去! 宛城中,贾诩还是沉默不语,心中的把握又增加一分! 第三天,张绣尽起本部人马,再次出城挑战,曹营也是毫不示弱,营门大开,众位将军一拥而上,喊杀震天,拼死力战! 张绣也豁出去了,挥舞手中虎头金枪,督促各队人马,频频动进攻,两军从黎明时分,一直厮杀到日落黄昏,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依旧胜负不分,最后还是西凉兵马率先撤出战场,这才结束了这场血战! 宛城上,贾诩亲立城头,目不转睛的看着曹军的大阵变化,还不时出冷笑,现在他有十分的把握,“曹孟德,这次你死定了,除非老天爷开眼,真的派下‘天兵天将’来搭救你!” “文和先生,曹军三战三出,奋勇拼杀,毫无惧色,各部人马队形齐整,军心安定,看来那曹孟德却是平安无事压!”张绣灰头土脸的跑回来了,今天一场厮杀,曹军将领就像吃了虎狼药似的,一个比一个勇猛,死战不退,差点让他吃了大亏! “呵呵,曹军却是阵型完整,各部将领也算卖力,不过吗,战阵之上,将军可曾看到那曹孟德的身影?” 贾诩紧绷了三天的老脸,终于绽放出一抹笑容,他现在十分的肯定,曹操确实是负了重伤,不过这几天的大戏演的不错,看来曹营中现在的主持之人,也是足智多谋之辈,不过吗,排兵布阵之时,多了一些奇变,少了几分浑厚,这绝不是曹操的用兵的风格,虽然模仿的已经很像了,却逃不过自己的眼睛! 但凡名将用兵,都有自己的风格,比如说,萧逸用兵‘疾如风火,快如鬼魅’,占了一个‘鬼’字;小霸王-孙策‘刚烈过人,勇猛无畏’,占了一个‘勇’字;至于曹操吗,‘以正合,以奇胜,变化无常’,占的是一个‘奇’字! 今日战阵之上,贾诩仔细观察了曹军的排兵布阵,虽然也是奇兵屡出,终究还是差了几分意境,却多了几分险意,可见这幕后指挥之人,是一个爱用险招取胜的家伙,这些东西,是从骨子里带出来的,模仿不了,也压制不了,只要仔细观察,必然能够看出破绽来! “敢问先生,咱们该如何应对才是?”张绣对贾诩一向言听计从,就算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看到的,也要相信这位‘毒士’的判断! “简单,明日三更造饭,五更出兵,全军压上,马踏曹营,杀他个干干净净,只要擒拿,或是杀掉曹操,中原四州之地必乱,届时将军可以北连袁绍,南接刘表,出兵许昌,这天下城池也能割据几分,统一天下虽不可能,但是做个诸侯王,称霸一方却绝无问题!” 贾诩用计最是狠辣,在他的思想中,打仗,只有输赢胜败,什么天下苍生,什么朝廷社稷,统统和自己无关,什么招数都可以用……,心中无所顾忌,也就少了许多束缚,这样的人物才说最难对付! “割据城池,称霸一方!”听到这八个字,张绣的眼中也冒出一种叫野心的光芒,“一切就听先生的!” ………………………………………………………………………………………………………………………………………………… 曹军大营,一场大战下来,众将无不欢心鼓舞,心中的郁闷之气也出了几分,虽然没能打败张绣,毕竟杀伤了西凉军不少人马,也算报了前几日夜袭之仇了,刀对刀,枪对枪,咱们又怕过谁人? 当然了,功劳最大的还是郭嘉,这三天来他日夜坐镇中军大帐,处理一切军务,出兵交战之时,也是他负责指挥大军,分兵派将,一切毫无疏漏,就跟曹操亲临战阵一样,让众人心悦诚服,纷纷上前躬身行礼,表示对这位‘鬼才’的钦佩! 面对众人的恭维,郭嘉面沉似水,一点笑容也没有,一会盯着宛城,一会瞭望远方,心中更是忐忑不安,“三天了,萧郎呀,你要是再不赶来,这盘棋就死定了!” 正文 第二百一十四章萧郎东来 WW..lā?天籁小『说Ww』W.』⒉“呜呜!~~呜呜!” 三更时分,随着一阵悠长的号角声,宛城外的西凉军大营顿时沸腾起来,士兵们纷纷冲出营帐,开始了战前准备,他们清洗甲胄,打磨兵刃,喂好战马,饱餐战饭……,一样样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这次西凉军可是清剿出动,从将军张绣到最底层的马夫,一个不剩,全部披挂上阵,连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他们的目标也很明确,‘马踏曹营,一个不留!’ 为了鼓舞军中士气,张绣还特意颁布了一道悬赏令:“凡是军中大小将士,斩杀曹兵一名,赏金十两,斩杀校尉一名,官升一级,有斩杀将军者,官升三级,如果有人能生擒,或是斩杀丞相曹操,赏万金,官升五级,再加上一座宛城”,真可谓砸锅卖铁,倾其所有了! 这自然是贾诩的谋划了,他和张绣说的明白,今日一战,即是两军的生死决战,如果打败了,营中留下再多的黄金也是无用,还不如用来犒赏将士,提升士气,如果打胜了,他们将会得到无数的城池和财宝,又何必在乎一座小小的宛城呢? 谁不想升官财,谁不想成为一城之主,在如此丰厚的悬赏下,西凉兵们被刺激的‘嗷嗷’直叫,无数人双眼血红,四处打听着曹操到底长什么模样? 西凉士兵们基本都不认识曹操,上次的深夜袭营就是吃了这个亏,否则又岂会容他单人匹马从乱军中跑了出去,早就拉下马来,乱刃分尸了! 于是乎,一张张的画卷传到了士兵们手中,上面画着曹操的头像,‘高额头,短鼻梁,细眉弯目,面色微黑,三缕长须飘摆’,这副尊荣可以说是其貌不扬,就是扔在人堆里都属于不出众的,但这颗人头却是价值连城,所以士兵们争相传阅,并牢牢的记在心底……“砍了他,爷就富贵了!”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了,东方开始露出了鱼肚白,五更马上就要到了,各部士兵已经集结完毕,张绣顶盔惯甲,站在队伍的最前面,脸色很是激动,还不时摩擦手中的‘虎头金枪’,今天,他要亲手结束一个奸雄的时代,而后踏过他的尸体,开创自己的天下霸业! 鼓手已经全部就位,数十面牛皮战鼓,上百只巨型号角,在营门前一字排开,另有‘值日官’在盯着一个沙漏,并点燃了时讯香,只等香烟一灭,立刻擂鼓出兵,踏平曹营! ………………………………………………………………………………………………………………………………………………… “呜呜!~咚咚!~~咚咚!” 号角连绵,鼓声震天,西凉军营门大开,人如猛虎,马似蛟龙,士气冲天,再然后……就乱成了一团! 原来鼓声一响,有的士兵向外开拔,有的站在原地不动,还有的四处打转,一时间,人喊马嘶,彼此踩踏,进攻的节奏被完全打乱了! 将领们也满心疑惑,明明出兵的时间还没到,怎么就响起战鼓声了呢,张绣更是暴跳如雷,亲自去下边查看缘由,到底是那个家伙在胡乱擂鼓,弄乱了大军出击的队形,非杀了他的人头祭旗不可! 鼓手们一脸无辜的摇摇头,“不是俺们,俺们的手一只悬在空中,还没敢落下呢!” 号手们一脸无辜的摇摇头,“也不是俺们,虽然早就把气力运足了,可是俺们一直没吹呢!” 值日官更是无辜的指着那根时辰香,还有一小半没有烧完,命令也不是他出的! 转了一大圈,却没找到罪魁祸,张绣顿时一脸的黑线,难道说军中闹鬼了不成? 这时有耳朵尖的士兵感觉到了,号角声似乎是从大营外边传过来的,就在东方! “呜呜!~~嗒!嗒!嗒!” 号角声越的清晰了,正是从东方传来的,还有隆隆的马蹄声,震的大地都在颤抖,有经验的老兵都知道,这是有大队骑兵在行军造成的,听声音的规模判断,来的至少有上万骑之多! 张绣也感觉到有些不妙,连忙带领手下将领爬上大营的高处壁垒,举目远望,只见东方天色微明,太阳已经露出了一点边缘,开始普照大地万物,却并不刺眼,在柔和的晨光中,一条黑线逐渐出现了,伴随着隆隆的马蹄声,不断的变粗变厚,滚滚向前,势不可挡! “玄甲铁骑!……玄甲铁骑!” 片刻之后,众人终于看清楚了,来的是一支精锐骑兵,坐骑都是标准的匈奴战马,一匹匹膘肥体壮,嘶鸣如雷,再往马背上看,清一色的玄甲骑士,他们身披坚甲,手持利刃,目光冰冷无情,就像是一群从地狱冲杀出来的亡灵,让人望而生畏! 在玄甲骑兵的最前面,有一杆狼头大纛旗,黑底红心,海浪波纹,正中是一个斗大的‘萧’字,在晨风的吹拂中,徐徐飘摆! 大纛旗下,一员大将策马奔腾,墨烟驹、寒铁铠、蚩尤鬼面盔、凤翅镏金镗……,来的正是征西大都督~徐州牧~萧逸! “鬼面萧郎!~鬼面萧郎~~杀神来了!” 西凉兵大都不认识曹操,却没人不知道‘鬼面萧郎’,当初在虎牢关前,这位‘杀神’给他们留下的印象太深了,再想想西凉军中的那些名将,华雄、牛辅、李傕、郭汜,再加上战神-吕布,均是一一折在了此人手中,还被做成了‘骷髅盏’,简直就是他们的噩梦呀! “完了~完了!~~鬼面萧郎来了,这仗还怎么打呀?” 张绣虽然也是一员悍将,却没自大到想和萧逸一较高低的地步,张济生前就一再告诫过他,对待萧逸,只可为友,不可为敌,万不得已在战场上遇到了,二话不说,远遁千里,保住小命就比什么都强! “快……,快去禀告文和先生,就说‘鬼面萧郎’来了,咱们是战是守,到底如何是好呀?” “诺!” 其实不用禀报,从三更时分,贾诩就站到了宛城的城墙上,也更早一步现了杀奔而来玄甲铁骑,现在这位‘毒士’的脸上除了深深的懊悔,就是阵阵的惊诧! 后悔的是自己过于谨慎了,以至于错失了大好良机,日后再想灭杀曹操,恐怕难比登天了! 惊诧的则是萧逸进军的度,真是疾如风火一般,宛城距离山阳郡整整五百里之遥,对方派出求援使者,而后玄甲军大举东进,一去一来,竟然只用了三天时间,这个行军度,说是‘神兵天降’也不为过了! “真是千算万算,少了一算,鬼面萧郎,果然名不虚传呀,立刻告诉张将军,重新调整人马,紧守大营,再有擅自出兵者,斩!”贾诩明白,时机已逝,战场上的主动权易手了!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萧逸带领麾下骑兵,在西凉大营外整整绕了三圈,惊吓敌胆,耀武扬威之后,这才徐徐的向曹军大营方向奔去! 三天时间,上万人马从山阳郡赶到了宛城,中途无一掉队,之所以能创造如此的战争奇迹,有两个原因! 先是曹纯报信及时,这位悍将也真是卖命了,自大营出之后,一路上日夜兼程,马不离鞍,人不下马,就是一个劲的拼命狂奔,好在他们带的战马很多,累跨一匹,立刻换上另一匹,吃喝睡觉全在马背上…… 就这样,他们用了两天一夜的时间赶到了山阳郡,等进入玄甲军大营时,同行的十名骑兵,也只剩下三人了,其中还包括曹纯本人,其余的全倒在了半路上,活着的,也就剩下半条命了! 接到军报,萧逸丝毫没有耽搁,他一直关心着宛城的战局,所以玄甲铁骑也时刻处于战备状态,曹纯几人入营不过片刻,玄甲军就清剿而出,向宛城进了! 同样是日夜兼程,不眠不休,靠着精良的骑术,严整的军纪,再加上一人三马的配置,硬是用了一天两夜的时间,在战局的关键时刻出现了! “一天两夜,统上万之众,纵横五百里之远,普天之下,唯有萧郎一人尔!”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五章军情如火 “万胜!万胜!万胜!” 淯水河畔,曹军大营,看到从东方奔涌而来的玄甲铁骑,士兵们高举兵刃,欢呼之声惊天动地,所有人都知道,鬼面萧郎来了,一切难题都会迎刃而解信萧郎,得永生! 萧逸丝毫没敢耽搁,先让玄甲军扎下营寨,而后直奔中军大营,当白菜的马蹄踏过辕门的时候,萧逸不禁长长松了一口气,“苍天保佑,总算及时赶到了!” 先前的铁骑绕营,威慑敌胆,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一日两夜的急行军,玄甲铁骑狂奔了五百余里,早已是人困马乏,精疲力尽了,全靠着胸中一股锐气勉强支撑罢了,如果西凉军真的出营决战,萧逸恐怕连三分的胜算都没有,好在自己的凶名够盛,算是把敌人吓唬住了! 中军大营,听到外面的欢呼声,同时松了一口气的还有郭嘉,三天三夜呀,这位鬼才手持宝剑,一直守护在曹操的病榻旁,还要负责指挥外面的战事,不眠不休,日夜操劳,早已是心力憔悴至极了,如今萧郎一到,千斤重担卸下,自己就可以好好歇一歇了! “末将参见大都督!”随着许褚浑厚的声音响起,帐门一挑,一脸风霜的萧逸迈步走了进来,与双目赤红的郭嘉互视了一眼,微微点头,都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这里就交给你了,我得睡上一会儿!”说完这句话,宝剑撒手,郭嘉直接就躺在了地上,双目一闭,如雷的鼾声随即响起,三天三夜,他实在是太累了! 立刻有亲兵上前,将这位鬼才轻轻抬起来,送回寝帐休息,而后萧逸迈步上前,查看起曹操的病情,只见这位丞相大人一动不动的躺在病榻上,面色苍白如纸,呼吸微不可察,如果不是胸口还有轻轻的起伏,就跟死人没什么区别了! “元放先生,无论如何也要把丞相大人救治好!”随着萧逸一起进帐的还有小斌和曹性,二人中间还搀扶着一位摇摇欲坠的老者,正是神医华佗! 得知曹操病重的消息,萧逸在出兵的同时,就把这位神医也带在军中,一天两夜的持续奔波,就是那些强壮的士兵也有些吃不消,何况是一位年过五旬的老者,差点把华佗给颠簸的散了架,如果不是有士兵轮番左右搀扶,估计这位神医就要先一步去阎王爷那里报到了! “大都督请放心,老夫必尽全力!”华佗也知道事态紧急,容不得片刻的迟缓,只见这位神医咬咬牙,从袖子中拔出一根银针,直接刺进了自己的太阳穴,随后一提一拔,整个人顿时就变的精神起来,腰板挺的笔直,而后开始给曹操诊脉、施针、推宫过血,又提笔在手,刷刷点点开了药方,让人立刻下去熬煮汤药! “无愁代天下苍生,多谢先生了!”萧逸心中明白,华佗这是用医家秘术,以银针刺穴,激发自己身体的潜能,然后才有精力救治曹操,而这种办法,虽然能让人一时的精神抖擞,但对身体的伤害极大,为了救人,这位神医也是拼老命了! “有老夫在此,定保丞相平安无事,大都督尽管放心就是了!”华佗也是长出一口气,他刚才把脉时发现,曹操是急火攻心,吐血伤了元气,再加上腿上的箭疮发作,金毒顺着血脉侵入肺腑,病情十分凶猛,如果不是自己来的及时,恐怕这位丞相大人挺不了多久呢! 有神医华佗在这里救治,萧逸自然是一百个放心,他让小斌留下来守护,随时传递消息,自己带着曹性向前营走去,军情如火,是战、是和、是撤,下一步又该怎么走呢? 深夜,中军大帐,萧逸端坐在帅位上,正在闭目沉思,战局远比他预料之中的还要糟糕,面对的困难也更多,更难处理呀! 今天他亲自到各营走了走,查看士兵们的战斗力,结果发现,现在曹营的情况就像曹操的身体一样,虚弱不堪,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先前被西凉军一场夜袭,曹军折损了三万之众,余者也大都带伤,军械粮草更是损失惨重,几乎被人家一锅端了,再加上为了迷惑敌人,郭嘉又指挥人马咬着牙打了三仗,把军中最后一点气力也消耗掉了,如今是粮草耗尽,满营伤患,再加上主帅昏迷不醒,如果不是自己及时赶到,稳住了军心,估计都不用敌人进攻,士兵们自己就要奔溃了! “这场仗决不能再打下去了,必须立刻撤兵,恢复元气!”查看完毕,萧逸心中立刻有了决断,大营里士气低迷,士兵们的战斗力更是一落千丈,玄甲铁骑长途跋涉而来,也是精疲力尽,这时候强行和张绣开战,纵然能够取胜,也会死伤惨重,得不偿失呀! 大军疲惫,修整一段时间就能恢复,不过真正让萧逸担心的,还是后方的事情,虽然军中已经严密封锁了曹操病重的消息,不过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用不了多久,朝廷里就会知道情况,那些汉室死忠之臣必然会有所动作,这对他们来说可是个绝佳的机会呢? 还有天下各路诸侯,也必然趁机落井下石,河北袁绍,江东孙策,还有西凉的马腾、韩遂,那个也不是省油的灯呀,现在曹操病重不能理事,这千斤重担就压在自己身上了,必须得挺住呀! 还有就是如何撤退的问题,前有强敌虎视眈眈,后有淯水河拦住归路,要想把这十万人马平安的带回许昌,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呀,以那位毒士的心计,只要大军一动,立刻就会扑上来狠狠的咬上一口,就算不死,也得脱一层皮! 内忧外患,身陷绝地,就在萧逸反复思索如何才能破局脱困是,小斌搀扶着华佗走了进来! “丞相大人的病情如何了?”萧逸连忙起身,亲自搀扶着华佗坐下来,又倒了杯热酒,让神医缓缓元气! “丞相大人急火攻心,伤了血脉,这才昏迷不醒,幸亏救治的及时,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再过三五天就能醒来,不过必须好好的静养,短期内更不能再让他操劳军务,否则一旦引发血崩,后果不堪设想呀!” “苍天保佑,平安无事就好!”萧逸的心头终于略微轻松了一点,事情没有继续向更坏的方向发展,这就谢天谢地了,如果曹操真出点什么意外,恐怕自己就得大开杀戒,血流成河了,不但是杀敌人,也得杀自己人呀! “丞相的病情虽然控制住了,不过吗”华佗欲言又止,似乎有什么顾虑! “先生但说无妨,可是病情还有什么反复吗?”萧逸目光一闪,刚放下的心又提了上来! “心火最是伤神,丞相大人这次虽然挺过来了,可是心神已伤,以后恐怕会落下头疼的毛病,而且时时发作,痛入骨髓,另外,此病最忌焦虑,丞相大人日理万机,心神损耗极大,只怕病情会越来越重,天长日久,恐怕难以保全呀!”华佗说的比较隐晦,为上位者治病,本身就带着很大的风险,历史上为了保守宫廷秘密,被杀掉的御医还少吗? “心火伤神,头痛,这不就是脑血管病吗?“萧逸略一沉思,立刻明白过来,这种疾病在后世非常普遍,尤其是那些中年人,工作过于疲劳,生活压力又大,几乎个个都有这方面的病痛,平时看起来好人一样,可是一旦发作起来,轻则昏迷,重则瘫痪,甚至因此丧命呀! 原来的历史上,曹操就有头痛的毛病,原来是宛城之战留下的病根呀,而这种病痛几乎纠缠了奸雄的后半生,几次重大的决策失误,也与被病痛折磨,心情烦躁不无关系,最后就连华佗也 “先生辛苦了,先下去好好休息吧,丞相大人的病情,还须多多用心才是!” “诺,老夫定尽全力!” 华佗退下之后,萧逸又静坐了一会,目光中寒芒闪动,兵不厌诈,看来不出险招是不行了! “来人,传令下去,擂鼓聚将,各营整装备战,明日咱们好好演一场大戏!” “诺!”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六章好自为之 “好一个鬼面萧郎,果然是凶悍如狼,威猛如虎,狡诈如狐,连老夫也被瞒过去了,嘿啪!啪!” 宛城,将军府中,贾诩懊恼的直拍自己的脑门,“真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玄甲铁骑一日两夜之间,狂奔了五百余里,到达城下时已经是强弩之末了,如果当时西凉军猛扑上去,一定能杀他个片甲不留! 可惜,当时自己被鬼面萧郎的赫赫凶名给吓住了,心中方寸大乱,以至于决策失误,眼睁睁的看着这头贪狼进入了曹军大营,等它恢复气力,磨好爪子,再猛扑过来的时候,倒霉的就该是自己了!” “不行,决不能让这头贪狼恢复气力,必须抢先一步下手,掐死他!”主意打定,贾诩就准备去找张绣,商议大举进攻曹营的事宜,如果条件允许,最好今晚就动手,杀他个干干净净! “报文和先生,玄甲军游骑四出,到处侦查我军的情况,他们还在周围砍伐了大量的树木,正在营中日夜赶制攻城器械!” 一名西凉兵跑了进来,汇报着侦查来的情况,说话间,还拿出一个布兜子来,里面全是小块的木屑,是从曹营下游的河水里捞取上来的,数量很多,几乎快把水面覆盖了! “游骑兵?攻城器械?” 贾诩拿过兜子仔细看了看,里面除了木屑,还有一些破损的木制部件,都是重型攻城车上才会用到的东西,莫非他们正准备要大举攻城? “不行,此事过于诡异,兵不厌诈,老夫还是小心一些为妙!”看到这些东西,贾诩再次犹豫起来,重新坐回原处,开始反复推演战局的发展,和对方可能采取的战术! 天生万物,人无完人,每个人或大、或小都会有一些缺陷,这位乱国毒士的问题就是遇事过于谨慎,没有十成的把握绝不出手,再说的明白点,就是多疑,什么事都要反复考虑,虽然谨慎无大错,可也会因此错失很多良机,这次也是一样! 还没等贾诩理清思路呢,情况又为之一变,亲兵撒腿来报,萧逸亲率玄甲铁骑出营,正在城外挑战骂阵呢,贾诩不敢耽搁,连忙汇聚了张绣,一同登城查看! 果然,一支铁骑在城外整齐布阵,旌旗飘摆,队列严整,人如猛虎,马似蛟龙,黑压压一大片,足有上万之众,在军阵前面,萧逸手提凤翅鎏金镗,坐下千里墨烟驹,正在往来驰骋,大声骂阵! “吼!吼!吼!” “西凉鼠辈,谁敢与本都督决一死战!” “张绣侄儿,叔父在此,还不速速出来叩首行礼!” 萧逸每骂一句,后面的士兵就跟着喝一声彩,滚滚声浪一直涌上城头,气的张绣等人暴跳如雷,却又毫无办法,谁都知道,鬼面萧郎武艺绝伦,一柄凤翅鎏金镗更是使的出神入化,以温侯吕布之勇,尚且在他手中吃过大亏,他们这些货色上去交战,跟送死也没什么两样! 再说辈分上的问题,萧逸和张济亦师亦友,一直以平辈论交,在洛阳时,张绣也乖乖的叫过一声叔父,这是不容反悔的事情,纵然心里再别扭,张绣也得捏着鼻子认下来,否则,就是忤逆长辈! “气死人也,备马抬枪,本将军去会一会鬼面萧郎,看他是不是真的有三头六臂!”张绣号称北地枪王,一身武艺颇为高强,这么多年来,除了自己那位师弟,还从未遇到过敌手,身为武者,都有自己的骄傲,岂能躲在城里做缩头乌龟,再说了,就算自己无法取胜,逃跑还是没问题的吧! “万万不可,情况未明,敌情虚实难辨,将军切不可一时愤怒而贸然出兵,小心中了敌人的诡计!”贾诩连忙伸手阻拦,城下骂的越欢,他心中的疑惑就越多 纵观萧逸用兵,虽然诡诈无比,却从不打无把握之仗,从虎牢关、函谷关,再到长安城、下邳城,总是能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突然闯出一条路来,最后出奇制胜,一场败仗也没打过! “如今玄甲铁骑长途跋涉而来,正是人困马乏,疲惫不堪的时候,萧逸不坚守大营,恢复气力,却主动跑到宛城下挑战,如此不合常理的用兵,背后定然有着什么阴谋,嗯,一个巨大的阴谋!” “那依先生之计,该当如何为好?”张绣虽然无谋,却并不鲁莽,听完贾诩的分析,也惊出了一身的冷汗,对付鬼面萧郎,再谨慎也不为过! “见怪不坏,其怪自败!将军只需紧守城池,不理会他也就是了,曹军如今前有坚城难克,后有淯水拦路,夹在中间,进退不得,军中粮草又以消耗殆尽,不出数日必然自乱,到时再大举进攻,马踏曹营,必获全胜!” 贾诩虽然看不透萧逸的鬼把戏,但对眼前的战局却很清楚,拖的越久,对自己一方就越是有利,宛城防御坚固,又有数万大军驻守,万无一失,曹军经过先前的惨败,锐气已丧,就算拿出吃奶的力气来也攻不下宛城! 既不的进,那就唯有后退,不过曹军背水为营,乃是兵家绝地,又岂是轻易能动弹的,现在是秋九月,前几天又刚刚下过一场暴雨,淯水河一日三涨,既宽又急,舟船难渡,十万大军要想过河,至少需要几天的时间,只等他们半渡之时,以兵马随后掩杀,必获全胜! 如果对方不进不退,就在原地坚守的话,那就更妙了,贾诩早就让人四处散步谣言,就说:曹操身负重伤,马上就要一命归西了,消息传出,最多十天半月,许昌的朝廷中必有异动,各路诸侯也会落井下石,抄袭曹操的老巢,到那个时候,曹军就是想撤也没机会了! 所以贾诩的计策就是一个字耗,他不相信萧逸能耗的过自己,他更不相信萧逸能让十万大军飞过淯水去,只要耗下去,自己就赢定了! 一面金色的免战牌挂在了城头上,任你百般挑衅,我就是坚守不出,看你能怎么样,有本事就带着骑兵攻城吧,保准你来多少,死多少! “无胆鼠辈,吃本都督一箭!”军阵之前,萧有突然跃马冲了过来,在离城门还有一百五十步左右的时候,伸手抽出绝影宝雕弓,而后扣上一支燕尾箭,闻闻瞄准了城头 “嗖!啪!哗啦!” 一道寒芒闪过,燕尾箭正钉在免战牌的绳索上,牛皮绳子一断,免战牌顿时摔落下来,砸了个稀烂! “万胜!万胜!大都督万胜!”一箭射中,玄甲军顿时欢呼起来,萧逸将宝雕弓高高举起,也是得意非常! “欺人太甚了,文和先生,咱们怎么办?”城头上,一众西凉军校却是面如死灰,“鬼面萧郎,果然是骑射双绝!” “无妨,他射落了一面,咱们就再挂上十面,看谁沉不住气!”贾诩不气不恼,真的让人在城头上挂了十面免战牌而后又摆下一桌酒宴,他和张绣一边饮酒,一边听萧逸在下边骂阵,听到精彩处,还鼓掌喝彩,就当是多了一道下酒菜了,反正我就是不出战,看你能怎么样 面对如此厚脸皮的敌人,萧逸也是无可奈何,唯有愤愤而退,就这样,第一天过去了! 第二天,萧逸再次来到城下挑战,不过他也懒的自己动嘴了,而是派出一百多名经过培训的骂阵手,从清晨一直骂到了黄昏,口水都快流成河了,西凉军还是坚守不出! 第三天,萧逸连骂阵的兴趣都没有了,也在城下摆了一桌酒宴,自斟自饮,还和城上的贾诩交谈了几句,品评了一下饮酒的心得体会,结果自然是萧逸这个酒鬼大获全胜了,西凉兵还是坚守不出! 第四天,贾诩和张绣再次坐到城楼上,还特意让军中大厨整治了一桌子酒菜,准备继续跟萧逸对耗下去,反正每多消耗一天,对他们就更有利一分! 结果从清晨时分,一直等到正当午时,曹军大营一点动静也没有,萧逸和玄甲军的踪影更是看不到,这不禁让城楼上的一众西凉军校有些疑惑,莫非鬼面萧郎懒床了不成,听说这家伙可是有睡懒觉的习惯呀! 正当贾诩准备派人去探听一下情况时,一队玄甲军士兵骑着快马出现在城下,用弓箭射上来一封书信,而后调转马头,又跑的无影无踪了! 贾诩连忙打开书信观看,上面只有简单的八个字“来日方长,好自为之!” “不好,鬼面萧郎跑了!”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七章浮桥渡河 淯水河畔,曹军大营,旌旗飘摆,鼓声如雷,外有壕沟环绕,内有壁垒为凭,各营之间更是环环相扣,形成了一个坚固的防御体系,任谁看到这样的布局,都会称赞一声:“此营深的兵家之妙呀!” 不过吗,有防无兵,营地里缺少了最关键的一样东西人! “前营没人!” “中军没人!” “后帐还是没人!” 当张绣带领西凉兵冲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大营完好无损,帐篷、车辆、旗鼓、军械,一应俱全,连中军帅案都摆在原地未动,却一个曹军的影子也没看到,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 大营里,只有几十只可怜的山羊,被绑住了嘴,倒悬在木架上,蹄子下面还放着一面战鼓,山羊用力挣扎之下,自然是鼓声如雷,连绵不绝,就好像有千军万马在操练一般! “好一个鬼面萧郎,好一招金蝉脱壳,玩的真是漂亮极了,老夫自愧不如呀!”贾诩在营地里来回查看着,眼睛瞪的比鸡蛋都大,现在他就想知道一件事,萧逸是如何在一夜之间把十万人马撤走的? 为了防止曹军逃跑,西凉军派出了大量的游骑,时刻关注着曹营的一举一动,贾诩可以十万分的肯定,就在昨日黄昏时分,十万曹军还都驻扎的营地里,怎么一夜之间,他们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呢? 不可能上天,也不可能入地,唯一的可能就是曹军全部撤退了,而且撤的神速无比,无声无息! 曹军唯一的退路,就是淯水,那里河面宽阔,又没有桥梁,贾诩仔细计算过,如果全靠小舟来回运送,没有三五天时间,休想渡过十万人马,难道曹军都是飞过去的不成? 问题摆在眼前,答案则在心中! 贾诩来到河边,来回踱步,反复思考,寻常办法是不可能让大军一夜渡河的,萧逸有必然有什么妙计,难道他会乾坤挪移不成? 风吹水面,浪花点点,当贾诩偶然看到几块河面上漂浮的木板时,终于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真是好聪明的办法呀!” “河面上是没有桥,却可以造一座呀!”这位毒士也是智谋深远之人,一番思考之后,终于推演出了萧逸撤兵的具体行动方法! 为了迷惑城内的西凉军,萧逸一连三天都去城下骂阵挑战,同时派士兵砍伐树木,打造器械,摆出一副要全力攻城的架势,实际上这都是障眼法,曹营里打造的根本不是什么器械,而是过河用的船只! 当然了,三天时间,也造不出多少船来,让十万大军过河是远远不够的,可是萧逸另有妙法,他让人把上百只打造好的小船在水中一字排开,彼此间用绳索连接,再铺上木板,如此一来,一座简单的浮桥就出现了,人马踩到上面,如履平地,极为方便! 另外,萧逸为了加快撤军速度,抛弃了营地里所有的淄重粮草,除了士兵和战马,其他的东西一律不准带走,没了那些坛坛罐罐的累赘,再安排好调度顺序,一夜之间,把十万人马安全渡过河去,也就不难办到了! 过河之后,再把木板一拆,小船全部凿沉,神不知,鬼不觉,就这样溜之大吉了! 听完贾诩的解释后,那些西凉将校目瞪口呆,接着就是顿足捶胸,他们恨呀,到不是恨萧逸狡猾如狐,而是恨自己的爹娘,同样是人,怎么就把自己生的如此之蠢呢? 难怪鬼面萧郎纵横沙场,百战不殆呢,打仗,到底还是聪明人的游戏呀! “先生,曹军遁逃,咱们下一步如何是好呢?”张绣也是一脸的郁闷,煮熟的鸭子飞了,割据城池,称霸一方的美梦也就跟着破灭了, 贾诩长叹一声:“放虎归山,终成大患,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也只有好自为之了!” 曹操做了一个梦,梦境中,自己是一条黑质白纹的小蛇,弱小而可怜,栖息在一片水草地中,以露水为饮,以鱼虾为食,虽然日子过的艰苦,却也逍遥自在! 后来小蛇长大了,力量也变强了,它开始不满足于这块小小的水草地,在野心的驱使下,它游走四方,与无数的同类争斗、厮杀、吞噬,逐渐扩充着自己的领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小蛇长成了巨蟒,强大无比,随后一阵风云吹过,腾蛇化龙,翱翔九天! 巨龙无比的得意,它遨游太空,笑傲风云,日月星辰是他的的玩具,无尽银河是它的睡床,真是要多舒服就有多舒服! 可是美景不长,一个手持宝剑的金甲神人突然出现了,手指巨龙,厉声斥责:“大胆妖孽,本是低贱之物,安敢冒充神龙”,说罢一剑斩了过来! 巨龙惊恐之下,连忙低头躲避,但神人的宝剑太锋利了,虽然避过了要害,头上的龙角却被一剑斩断了! 接近着神人的宝剑再来,这次斩掉了巨龙的尾巴,一时间,鳞甲纷飞,鲜血喷涌,痛的巨龙哀嚎不止,可神人并不罢手,高举宝剑,准备最后一击斩杀! 可就在此时,天际边一声嘹亮的狼嚎声响起,声势浩大,震惊九天十地,连金甲神人也为之一愣,趁此机会,身负重伤的巨龙逃之夭夭,再然后,曹操就醒了! “头痛欲裂,双耳轰鸣,喉咙里干的犹如火烧一样难受,还带着浓浓的血腥味,眼皮上更是挂了千斤重物一般,根本就抬不起来,老夫到底是怎么了?” “对了,宛城、大火、兵败、儿子没了,自己也身负重伤”,好半天,曹操终于回想起来发生的事情,头脑中的意识也越发的清醒了,虽然眼睛睁不开,可他却能感受到周围的情况! “自己好像躺在一个木头箱子里,周围是一片黑暗,用耳倾听,外面有隆隆的马蹄声,嘎嘎的车轮声,似乎还有人在哭泣声,哭的很是悲伤,难道说自己死了吗,已经被装进了棺材里?” 一想到这种可怕的结果,曹操顿时惊出了一身的冷汗,他拼命的张开嘴巴,想要呐喊,想要告诉外面的人,自己还没死,也不能去死,霸业还没有完成,诸侯还没有平定,妻子儿女们还等着自己回去呢 人就是这样,割舍不下的东西越多,求生的**就越强烈,连普通人都惦记着家里的几亩薄田,一头老牛,迟迟不肯闭眼,更何况是堂堂的大汉丞相呢? 天下权柄,娇妻美妾,金银财宝,这些东西都强烈的刺激着曹操的神经,让他拼命的挣扎,又是几番努力后,他终于用尽全身力气睁开了眼睛 “黑暗,到处都是黑暗,还有一点点光明,这是那里呢?” 好半天,曹操的眼睛才适应过来,原来自己躺在一个巨大的车厢里,身下还铺着厚厚的皮裘,很是暖和,车辆正在缓缓的移动着,身边还坐着两个正在低声哭泣的少年,正是自己的儿子曹彰、曹植! 这几天来,最痛苦的就是这对兄弟了,几乎是一夜之间,父亲昏迷,大哥身死,二哥也孤身离开了,他们是那么的无助、惊恐、害怕,仿佛末日来临一般,如果不是萧逸及时的出现,让他们找到了一点依靠,估计两个人就要精神崩溃了! “父亲醒了!父亲大人醒了!” 看到曹操睁开了双眼,兄弟二人高兴的又蹦又跳,曹植比较聪明,立刻将父亲扶起来,开始喂食清水,帮着顺气,曹彰则跃出车厢,跑去报信了! 很快,车帘一挑,露出两张满是风霜的面孔来,一个微黑,一个苍白,正是萧逸和郭嘉,他们就守在车辆外面,得知曹操苏醒了,立刻进来查看! “萧郎、奉孝,辛苦你们了!”看着麾下的一文一武,曹操用力的点点头,还挤出一丝笑意! “丞相放心,大军已经离开了险地,正在回转许昌途中,一切平安无事!”看到曹操终于苏醒了,萧逸、郭嘉也是长出一口气,“谢天谢地,漫天的乌云,终于散开了!”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八章定海神针 Ω㈧㈠Ω『中文网WwW.┡8⒈Zw.COM 许昌城,曹操兵败淯水的消息传来后,朝廷上顿时就沸腾起来,上到文武百官,下到普通百姓,无不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各种流言蜚语更是漫天飞舞,弄的人心惶恐不安! “听说了吗,曹丞相在宛城打了个大败仗,连大公子曹昂都阵亡了,士卒更是死伤过半……” “岂止是死伤过半,简直是十死**呀,连淯水河都被鲜血染红了,上面飘浮的密密麻麻全是死尸,听说丞相大人身中数箭,失血过多,已经奄奄一息了!” “你们还不知道吧,听说回来的路上,全军将士一律素稿,还抬着一口红木棺椁,丞相大人要是安然无恙,他们抬着棺材干嘛,十有**……,恐怕是……你们懂的~~” “嘶!……仁兄言之有理,丞相若是有个闪失……,朝廷上恐怕就要变天了,不知多少颗人头落地呢~~” ………………………………………………………… 谣言最厉害的地方,就是可以无限的扩大,越传越真,越传越邪乎,传到最后,连‘造谣者’都相信是真的了,一根普通的绣花针,也能被他们吹成擎天白玉柱! 现在谣言的最新版本是:曹丞相在回军途中,箭疮崩裂,失血过多,已然身亡,大都督萧逸秘不丧,为了遮掩尸臭,还效仿秦末赵高故智,在军中携带了许多的臭鱼烂虾,一路臭气熏天的向许昌赶来,然后就要兵变夺权,执掌天下…… 众口铄金之下,文武百官也坐不稳了,有人忧愁,有人欢喜,还有人上下串联,蠢蠢欲动,一场惊天巨变就在眼前! 在无数人焦急的期待中,出征的大军终于回来了,得到消息,朝中文武百官几乎倾巢出动,聚集在城门口等候丞相大人的车驾,就连小皇帝刘协,也派出了身边的心腹宦官,前往探听虚实! 众人伸长脖子,瞪大眼睛,就是想看看这位丞相大人是生?还是死? 生,天下太平! 死,天塌地陷! ……………………………………………………………………………………………………………………………… “报~丞相大人,朝中百官都出城来迎接车驾了!”有侦查游骑立刻把情况报回军中,详细的程度,和侦查敌营也没什么区别,大都督早有吩咐,这就是一场另类的战斗,虽然不动刀兵,却更加惊险! “呵呵,出城迎接?他们是想看看老夫的生死吧?”经过几天的修养,曹操的病情正在逐渐康复中,已经能够坐起身子,进行短时间的交谈了,但行动仍然很困难,骑马更是不可能了! 看着近在咫尺的许昌城,曹操却不想躺在软榻上,被人抬着进去,当初大军出征的时候,他是何等的意气风,如今兵败归来,难道要让文武百官们耻笑吗? “不,绝不能,就算吃了一场败仗,就算身负箭伤,老夫也要让世人看看,大汉丞相曹孟德……依旧威风不减!” 曹操把自己的想法和身边一文一武说了,郭嘉和萧逸虽然面露难色,但还是点头同意了,多年相处下来,都知道这位丞相大人性格刚毅,从不屈服于困难,他决定下来的事情,断然不会回头,就算撞了南墙,也会一鼓作气,把墙撞塌为止! 再者说,朝廷里人心惶惶,那些汉室死忠之臣更是蠢蠢欲动,随时准备掀起滔天风浪来,如今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曹操正大光明的入城,展露威仪,震慑人心,把局面控制下来! 说的容易,可做起来却难呀,以曹操现在的身体状况,连走路都很困难,更别提跃马扬鞭,威风凛凛的进许昌城了,总不能让人一左一右搀扶着吧,那样岂不是不打自招吗? “怎么办?如何是好?” 众人的目光全聚集在萧逸身上,‘有难题,找萧郎’,这已经成为常识了,谁叫满营文武中,属他的鬼点子最多,人也最‘坏’呢? 千斤重担一肩扛,关键时刻,萧逸自然不能怯场,蹲在地上,摸着自己的小黑脸,开始冥思苦想起来,没办法,这是习惯动作了,否则灵感就蹦不出来! “来人,将华佗先生请来,再取来战袍和盔甲,为丞相大人着装,咱们威风凛凛的进许昌城!”鬼面萧郎的名号可不是白叫的,关键时刻绝对有急智,战略欺骗,那可是咱的特长呀! 战袍、盔甲、战靴、宝剑……,全套的戎装一样不少,那匹‘爪黄飞电’也被牵了过来,曹操原有两匹好马,宛城之战,‘绝影’死在了乱箭之下,这匹‘爪黄飞电’本来赐给曹昂了,生死关头,又让给了曹操骑乘,凭着无双的脚力,这才一路狂奔的逃出了险境! 萧逸、郭嘉、曹彰、曹植等人一起动手,将曹操扶了起来,穿上战袍,戴上盔甲,又跨好宝剑,为了遮挡病容,还特意在脸上擦了一点油脂,看上去满面红光,精神抖擞! 这时候华佗也来了,萧逸连忙迎上去,先是说声‘辛苦’,又贴在耳边低语了几句,这位神医微微皱眉,看看许昌城,又看看曹操一脸恳求的神色,终于点头答应下来,医家妙术,本是救死扶伤的,如今却用来骗人,真是……哎! 再看这位神医,伸手从袖子里拔出几根银针,来到曹操近前,快如闪电般就插进了身体的几处穴位,而后又把了脉搏,微微点头之后,退到了一旁! 众人不明所以,也不敢乱问,只好乖乖等着,那知道片刻之后,曹操的身体就生了变化,原本瘫软的身体逐渐坐的笔直,四肢也不再颤抖,再配上金盔金甲,威风凛凛,和以往在大帐中分兵派将时毫无二至! 原来萧逸知道华佗有一手出神入化的施针之术,他的办法就是,用银针封住曹操身体上的几处穴道,血脉不通,身体就会变的僵硬起来,自然就把那身盔甲挺起来了,看上去与常人无异! 随后众人又把僵硬的曹操给抬上了马背,萧逸不放心,一伸手,把曹植也给抱了上去,就放在曹操的怀里,别人如果和丞相大人同乘一骑,那是大大的不敬,也容易被看出问题,曹植就没事了,他坐在马背上,文武百官只会以为丞相大人宠爱幼子,却不会起疑心! 父子同乘一骑,曹操就等于有了个依靠,以免身体生倾斜,露出破绽,同时曹植还可以抓住马缰,替父亲控制战马的进退,看上去是‘父拥子’,实则‘子背父’,掩饰的天衣无缝! “擂鼓名号,大军开拔,护送丞相大人入城!”萧逸自然也不能闲着,跃马跟在一旁,手持宝剑,充当起护卫的角色! “呜呜!~~呜呜!~~咚咚!” 号角长鸣,战鼓震天,由三千玄甲铁骑开路,曹操在一众将领的簇拥下,威风凛凛的向城门走来! “参拜丞相大人!” “参拜丞相大人!” 朝中百官早就在城门口等候了,看到曹操的坐骑出现,连忙躬身行礼,同时不忘斜着眼睛上下偷看,这位丞相大人到底如何了? 结果‘亮瞎了’无数的眼睛,他们看到的是,曹操威风凛凛的端坐在马背上,红光满面,精神抖擞,怀里还抱着自己的爱子曹植,一点受伤的痕迹都没有,两道威严的目光扫过来,冷气森森,透人骨髓,吓得百官们冷汗直流! “见鬼了,是谁散布谣言,说丞相大人箭疮崩裂,奄奄一息了,看这样子,那里像是有伤在身呀,简直比出征的时候还精神呢?” 也有些不甘心的,睁大了眼睛在曹操身上仔细查看,希望能找出一点破绽来,当年刘邦被楚军的箭簇射伤,也装出若无其事的模样,还骗过了项羽,稳定了军心,谁知道曹操是不是也在玩这手呢? 可惜,他们注定要失望了,只见曹操坐在马背上,纹丝不动,手脚一点颤抖的痕迹也没有,这绝不是身带箭伤的人所能做到的,难道说消息有误,受伤的事情是这位奸雄玩的的障眼法,用来迷惑世人,这到是他的行事风格! “丞相大人一路辛苦,下官多日不见,心中甚是思念,还请……”有些人仍不死心,上前几步,试图贴近看个清楚,最好把曹操拉下马来,一切就全清楚了! 萧逸自然不会让他们靠近,一催坐骑,立刻迎了上去,杀气腾腾的看着那些人,“诸位大人前来,可是迎接本都督吗,如此盛情,以后可要多多亲近才是呀!” “大都督一路安好,……不敢!不敢!”谁敢和这位‘杀神’亲近呀,那些汉臣连忙后退,万一被‘鬼面萧郎’盯上,自己的小命恐怕就难保了! 就这样,在萧逸的护卫下,曹家父子同骑入城,又浩浩荡荡的进入丞相府中,一场漫天风波,终于化解于无形! 正文 第二百一十九章薄葬爱子 ㈧㈠中Ω文┡』Ω网WwんW.*8⒈Zw.COM 曹操的高调归来,就像一枚定海神针,将许昌城里波涛汹涌的局面震慑住了,军民百姓有了主心骨,纷纷长出一口气,又继续过自己的太平日子去了,在他们看来,只要有丞相大人在,大汉这片天就塌不下来! 别人的心都放下去了,萧逸的心却依旧高悬着,他知道这枚‘定海神针’现在是多么虚弱,如果这时候蹦出一个无法无天的‘猴子’,那就真有可能翻江倒海,大闹天宫了……,为了安全起见,萧逸和郭嘉都没回家,就住在了丞相府中,日夜护卫在曹操左右,以防不测! 与此同时,许昌的内外驻军也开始频频调动,玄甲铁骑接管了四座城门的防务,并占据了武库、外府、省中……,等战略要地,实行军事管制! 曹操的亲军‘虎豹骑’也出动了,将丞相府里外三层的保护起来,并包围了皇宫内庭,禁止外臣入内,将小皇帝和群臣隔离开来,以防止有些人借用皇帝的名义闹事! 局势控制住了,人心也稳定了,接下来,还有一件大事需要处理~~为大公子曹昂丧! 这次宛城兵败,最大的损失不是折了几万人马,也不是坠了曹军不败的威名,那些东西,只要重整旗鼓,再打几个漂亮的胜仗就能弥补回来,甚至是更上一层楼! 不过,失地可以复夺,人死却不能复生,大公子曹昂身亡,曹操内定的继承人没了,这才是曹营集团最大的损失,甚至可能因此引夺嫡之争,产生严重的内耗,当然了,那些都是后话,当务之急,还是先度大公子的亡灵,让他早日入土为安吧! 按照古制,丧礼是要持续七七四十九天的,而后厚葬入土,有些朝臣为了溜须拍马,提出了以诸侯之礼安葬大公子,规模务必搞大,声势尽量隆重,如此一来,没有个一年半载的,休想结束,至于所稿费的人力、物力、财力,更是不计其数! 曹操因为爱子的身亡痛心不已,但在这个问题上,还是表现出了一位优秀政治家的本色,驳斥了群臣的意见,而后传下钧令:“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礼也,停棺祭奠三日,而后下葬,葬毕,众人皆除丧服,各部将校不得擅自调动,文武官员各司其职,总之,一切从简!” 这个命令是曹操和萧逸、郭嘉商议之后做出的,他们都非常清楚,当务之急,还是先要稳定局势,朝廷虽然暂时平稳了,各路诸侯却在蠢蠢欲动,尤其是河北袁绍,听到宛城之战的消息后,准备落井下石,频频调动人马,南侵的意图非常明显,与其将大量的人力、物力浪费在丧葬上,不如用来训练兵马,积草屯粮更为实际一些,活人,毕竟比死人重要呀! 一切丧礼从简了,但人们心中的哀痛并没有减少,到了祭奠这一天,丞相上下变成了白色的海洋,到处都是白布、白帆、白旗、白灯……,连府中的器皿、家具、树木、水井,都用白布遮盖起来,曹氏族人更是个个素稿,痛哭流涕! 曹昂的遗体就停放在大堂正中,用的还是那口红木棺材,九月天气炎热,为了防止尸体**,周围放置了大量的冰块,至于棺椁里面,除了几件曹昂生前喜欢的器皿,和一柄宝剑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陪葬品极其稀少! 秦汉时期,一向推崇厚葬,认为人死以后灵魂不灭,应该事死如生,将死者生前拥有的财富全部带走,金银珠宝,古玩字画,甚至是侍妾、仆从、丫鬟,也要统统杀掉殉葬,唯有如此,死者才能在另一个世界继续享受荣华富贵! 如果是太平盛世,这么做虽然浪费了一点,残忍了一点,人们还能勉强承受的住,可现在是兵戈四起的乱世,大汉百年积蓄尽数毁于战火,百姓更是十室九空,连饭都吃不饱了,还要把钱财埋到地下去,活人本来就不多了,再杀来殉葬,于国于民,有百害而无一利呀! 对此,丞相曹操也是三令五申,要求实行薄葬,逝者安息,有三尺黄土容身足矣,活人才是最重要的,把那么多的财物带入地下,或是用大火焚烧,看着就心疼呀! 可惜,薄葬的命令早就下达了,可官员百姓们遵守的却没几个,这时候的人讲究的是忠孝仁爱,亲人去世,为了表示无限的哀痛,必须把葬礼办的轰轰烈烈,陪葬品更是越多越好,那怕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也得拿出最后一点钱粮换口好棺材,等把死者安葬之后,剩下的人也就不用回家了,全都饿死在坟地里,如果坑挖的大点,正好全家老小睡一起了! 皇位更迭容易,改变民风艰难,对比,强势如曹操也没有丝毫的办法,这次借着儿子的葬礼,正好做一个表率出来,给天下人都看看,连丞相家的大公子都是薄葬入土的,你们以后谁还敢厚葬呢? 所以曹昂棺椁中的陪葬品少的可怜,墓地也是在许昌城外选了一块贫瘠的地方,绝不允许抢占民间耕地,而且不封不树,平平凡凡一个小土丘,再立块碑就完了,也算这位大公子为世人做的最后一点贡献吧! 当然了,曹操选择薄葬爱子,还有一个考虑就是怕人盗墓,乱世之中,兵戈四起,盗墓贼更是不计其数,就连曹操在兖州时,也是靠盗掘王陵,获得了无数的财宝,这才能养活了麾下的军民百姓! 黄鼠现在已经荣升为‘丘中郎将’,带着‘掘子军’转战各地,探寻古墓,掘金银财宝,如今国库里每年至少有三成的收入,是这些家伙贡献出来的,养军、养民,相助极大! 虽然萧逸下过严令,告诫黄鼠等人,只取金银财宝,不许毁坏墓穴,更不许糟蹋死者的尸身,可这样做毕竟是打扰了死者的安眠,属于大大的不敬! 曹操下令薄葬爱子,并特意嘱咐不许有任何金银之物入土,也是出于安全的考虑,没有钱财,就不会招来盗墓贼,那怕有一天曹家权势不在了,曹昂依旧可以在地下世界里安眠,这也算曹操一种特殊的父爱,没能给你这座江山,那就让你睡个安稳吧! ………………………………………………………………………………………………………………………………………………… “尚书仆射-伏完,前来拜祭大公子! “车骑将军-董承,前来拜祭大公子!” “侍中-王子服,前来拜祭大公子!” “长水校尉种辑………………” 祭奠仪式开始后,朝中文武百官全来祭拜了,一个个身披素稿,面带悲伤,还没进相府大堂呢,就开始嚎啕大哭起来,那真是撕心裂肺,肝肠寸断,就好像去世的是他们的亲人一般! 谁都明白,哭泣死人,都是给活人看的,别看这些家伙哭的泪流满面,心中不知道有多高兴呢,当然了,如果现在棺材里躺着的是曹操,他们就会更加高兴,真要是那样的话,他们依旧会来相府,却不是来上香祭拜,而是带着兵马,诛灭曹氏一族! 笑里藏刀、尔虞我诈,这就是朝堂上的生存法则,很可惜,曹操没有死,所以有些人恐怕就活不长了,以这位奸雄的性格,肯定会让无数人下去陪伴自己的儿子,免的曹昂孤单寂寞! 曹操就坐在棺椁旁,脸上无喜无悲,一言不,来人祭拜之后,就由曹丕、曹植兄弟代为还礼,虽然二人年纪不大,但礼仪十分周到,言辞应对得体,让那些暗中想看笑话的人心中一颤,曹家诸子个个俊杰,大公子虽然不在了,但其余几个也不容轻视呀!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没出场,就是曹操的大夫人丁氏,听到曹昂身亡的消息后,这位大夫人急火攻心,当场吐血昏迷,虽然抢救了过来,却是缠绵病榻,一夜之间就憔悴的不成样子了! 明眼人都知道,大公子身亡,大夫人病重,这丞相府中,恐怕还有一番内乱呀! 萧逸也换了一身素稿,和曹氏宗亲在一起祭拜,身旁跪的就是曹节,小姑娘哭的梨花带雨,眼睛都肿成桃子了,萧逸只好拉起她的小手,低声安慰,“莫要伤心,一切都有我呢!” 祭拜仪式正在进行中,府门前的侍卫突然撒腿如飞进来禀报……“大汉长公主千岁,驾临相府,前来祭拜大公子!” “哗!……海燕公主来了?”堂上众人顿时一片大哗,就连萧逸也颇为震惊,小黑脸上神色几变,“居心难料,她来做什么?” 正文 第二百二十章转世再来 一身白色的广袖长裙,一把从不离身的金柄弯刀,还有一个相伴左右的贴身侍女,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海燕公主缓缓走了进来,满头的珠翠饰都不见了,只有一朵白色的绢花斜插在髻上,俏脸上还有淡淡的忧伤,犹如仙子下凡一般,惹人怜爱! 朝野上下都知道,海燕公主和大公子曹昂早有婚姻之约,不但下过聘书,连生辰八字都交换过了,本来准备大军凯旋之后,两个人就正式举行婚礼,以结百年之好,那想到天不遂人愿,宛城一战,曹昂殒命沙场,这位公主殿下也就成了~~~望门寡! 如果在民间,这样的女人会被骂做命硬克夫的‘丧门星’,尤其是还没过门就把男人克死的,更是‘丧门星君’下凡了,对待这种不祥的女人,有两个办法,其一,扔进墓穴中活埋,生殉亡夫,其二,躲进深山老林出家,永远不要出来见人,尤其不能见男人,否则见一个,死一个! 当然了,那是对一般人而言的,海燕公主自然不在此例,她是先帝长女,今上的胞姐,身份高贵无比,别说是克死一个男人,就是克死他百八十个,世人顶多在肚子里诽谤几句,表面上还得恭敬的说,“殿下的富贵之气太重,一般的男人承受不住,才会短命的,这样也好,为更优秀的男人腾地方了!” 反正想当驸马爷的人有的是,那怕前面死了一百个,后面的依然会蜂拥而上,能娶上这么一位天香国色的公主,那怕只有一夜,死了也值呀! 再者说,海燕公主和曹昂只是约为婚姻,并没有成亲,也没洞房,连正式的夫妻都算不上,如果她要否认这段婚约,或者改嫁他人的话,纵然曹家权势滔天,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所以下一步究竟如何,全看这位公主殿下自己决定了! 带着一脸黯然的神色,海燕公主缓缓步入大堂,一双美眸扫视着众人,落在萧逸身上时,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心中一声长叹,却又无话可说,都是造化弄人呀! 当看到依偎在萧逸身边的曹节时,更是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脸上的神色更加暗淡了,同样是女人,命数却各不相同,这个小姑娘才是有大姻缘,有大福气的人呀! 行至棺前,按照祭奠礼节,该上香祭拜了,正所谓:“一天二地,神三鬼四……,七星北斗高,九字是连环,三十六柱是全香,周天万物皆拜到!” 灵堂上香也是有规矩的,如果上错了,轻则被人乱棍驱逐出去,重则以大不敬之罪论处,打死都不用偿命,所以海燕公主手持三根清香上拜,而后插在香鼎中,却不离开,而是上前几步看着棺椁中的曹昂,神色迷离,痴痴呆呆! 谁也不知道这位公主殿下要做什么,还以为她是伤心过度,一时失态了呢,有曹府女眷上前试图安抚一下,那知海燕公主突然手腕一番,将腰间的金柄弯刀拔了出来,寒光闪闪,夺人双目! “哗!~~刷!~刷!” 见到公主突然拔刀,灵堂里顿时一片大乱,女人们惊叫着后退,男人们则不知所措,‘虎痴’许褚拔剑在手,第一时间将曹操护在了身后,另一边,萧逸伸手将曹节抱在怀里,同时摸向自己的腰间,身为武将者,兵刃从不离身,他也带着‘贪狼刀’呢,就是以防不测! “殿下要做什么,灵堂上拔刀,对死者极为不敬,莫非她要乱刀分尸不成,这也太过了吧,就算大公子让她成了‘望门寡’,可也不能……”,就在众人胡乱猜测时,只见海燕公主刀锋一转,担到了自己脖颈间~~ “哇!~不是要分尸,原来是要自杀殉夫,没想到公主和大公子之间的感情如此之深,不能生同衾,那就死同椁,可是大汉四百多年,还没听说过有公主殉情的呢……”,众人又是一番胡乱猜测。㈧』㈠中┡』文网WwんW.8⒈Zw.COM 再看海燕公主,横刀在手,既没有分尸,也没有自尽,而是割下自己的一缕青丝,而后还刀入鞘,开始编织起来……,见到这一幕,有些聪明人猜到这位公主殿下要做什么了……夫妻结,生死同心! 公主的手很巧,辫很快就编好了,府下身去,轻轻的系在了曹昂的手腕上,又注视了一会那张年轻的面容,而后转身来到曹操近前,双膝跪地行礼,自始至终,一言不! 与此同时,侍女玲玲上前,将公主原来的少女式打乱,重新编成了已婚妇人的髻,至于那朵小白花,还插在上面! “哗!~~原来如此,真是不可思议!” 正所谓‘结夫妻,生死不渝’,海燕公主把自己的头放入棺椁中,就意味着她以曹昂的正室夫人自居,虽然二人没有夫妻之实,但是名份已定,她就是曹家的儿媳妇,所以才向曹操行礼,否则堂堂大汉公主,怎么会向一个臣子跪拜呢,这是儿媳妇在跪公爹呀! “殿下千金之躯,贵不可言,这又是何苦呢?”看着跪倒在地的公主,曹操也露出不忍之色,让一个妙龄少女为了自己的儿子守寡,浪费一世的大好青春,这也太残忍了些! 另外,曹操还有其他方面的考虑,这位公主聪慧过人,心性坚韧,最是善于利用各种关系,如果被她得到曹家长媳的身份,再加上大汉公主的名号,她就完全有资格、也有实力干预曹家的内部事物了! 如今长子身亡,其余的儿子们还未成年,继承人是必须再立一个的,到时候难免会有一场夺嫡之争,如果被这位公主掺和进来,对曹家将来的政治布局,大大不利呀! “本宫与子修有过约定,待他回来之日,就是我们二人成亲之时,誓言已立,绝无更改,还请丞相大人成全!” 海燕公主聪慧过人,自然知道成了曹家的儿媳妇,会得到什么,又会失去什么,用自己的一世青春,换来大汉江山安稳,值得了,另外,不再嫁人,自己还能永远保留一个干净的身子,也就对的起他了! 如果是别的理由,曹操断然不会接受的,可是一提到曹昂,奸雄心中也不禁颤抖起来,儿子心中最大的愿望他很清楚,如果公主真的能为他守节一生,子修地下有知,也会倍感安慰吧! “殿下请起,换上丧服,一同祭拜子修的亡灵吧!”曹操微微点头,又指了指曹氏族人所在的位置,这就等于承认了她曹家儿媳妇的身份了! “诺!” 海燕公主再次行礼后,也披上了一件白色的麻衣,以‘未亡人’的身份,走到曹氏族群里,目光一扫,直接跪在了萧逸身边,开始祭拜亡灵! “完了,灵堂这么大,你跪在那里不好,偏偏跪到我身边来,这算怎么回事呀?”看着身边的海燕公主,萧逸一脸的黑线,这下可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刷!~~刷!刷!” 果然,众人的目光再次汇聚到公主身上,也捎带着萧逸,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关于这一男一女的事情,很多朝臣都有过耳闻,虽然不太清楚内幕,但男女之间,肯定逃不开‘暧昧’二字! 不少人甚至恶意的猜测,“棺椁里的,大公子还没入土呢,莫非就要戴上一顶绿帽子了,像公主这样国色天香的大美人,一般男人可是很难拒绝的,现在她又是个寡妇,还不用负责任,那就太美妙不过了,如果是自己,呵呵……” 别人不敢过来,但有一个是例外,只见人影一闪,二小姐曹节硬是在中间挤了进去,而后小脸紧绷,虎视眈眈的盯着海燕公主,一副‘恶虎护食’的模样! 曹家兄弟姐妹都很幸运,一方面遗传了母亲俊美的容貌,另一面又继承了父亲的睿智神武,可以说是美貌和智慧的完美结合,如果反过来,那可就糟糕了,因为曹操的相貌实在~~长的有点困难! 曹节也是如此,她是卞夫人的亲生女儿,曹丕、曹植兄弟的胞姐,容貌上是一等一的漂亮,娇媚可人,温柔典雅! 不过吗,在娇柔的外表下,曹节还有一颗勇敢的心,如果触碰到她的底线,这只温柔的小猫,立刻就会变成凶猛的母老虎,张牙舞爪,真会吃人的! 曹节心中的底线就是萧逸,这是她心中早就认定的丈夫,现在有个女人敢‘虎口夺食’,那还了得,管你什么大汉公主呢,她都要勇敢的还击回去,所以才占了中间的位置,怒视着海燕公主! 就在灵堂上,就在萧逸身边,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子,展开了一场无形的争斗,一个目光如冰,一个双目喷火,谁也不肯示弱,那才是水火不相容,天生就犯相呢? “哎!……嘶!” 对视良久,最后败退下来的竟然是海燕公主,虽然她出身更高贵,虽然她的智谋更深远,甚至在容貌上也略胜一分,但不得不承认,她有一点比不上曹节,那就是勇气! 女人可以软弱一辈子,只要关键时刻勇敢一次就足够了,曹节为了自己心爱的男人,可以挑战大汉公主的权威,可以不惜一切代价,而海燕公主扪心自问,自己是万万做不到的,因为她的心里,要顾虑事情的太多了,所以在情场上,她永远是个失败者! 在意志上战败了公主,曹节满意的点点头,又拉住萧逸的一只手,这是她的‘战利品’,必须小心守护,免得再被别的女人惦记上! …………………………………………………………………………………………………………………………………………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随着两声洪亮的佛号,一队内穿淄衣,外披袈裟的光头和尚走了进来,手里还拿着金刚杵、铜馨、木鱼、转轮……等各式法器,为的是一名须眉皆白的老僧,身形并不高大,满脸褶皱,目光却像初生婴儿般透彻,正是‘天颐寺’的方丈……一休大师! 佛教已经在大汉各地传播开来,信教者甚众,尤其是家中有亲人去世,必须请来高僧念经度,让亡者的灵魂早日解脱,荣登极乐世界! 这些和尚是来为大公子曹昂度的,本来能请到几名护法高僧就不错了,不过萧逸一封书信送过去,从不离开寺庙的‘一休大师’亲自出马了,有他这位佛家大能主持,这场法事自然更加隆重三分! 这也是萧逸的一点心意,对曹昂之死,他还是有点愧疚的,虽然是上天早就安排好的宿命,可萧逸却有‘逆天改命’的本领,因为各种原因,却没有出手! “几回生,几回死,亘古亘今长如此,神头鬼面有多般,返本还元没些子,习显教,修密宗,方便门异归元同,自从踏遍涅槃路,了知生死本来空…… 行也空,坐也空,语默动静无不空,纵将白刃临头颅,犹如利剑斩春风,顿觉了,妙心源,无明壳裂总一般,梦里明明有六趣,觉后空空无圣凡……” 阵阵的佛家禅唱响起,一休大师盘坐在棺椁前,法相庄严,就像地藏王菩萨转世一样,让人不禁心生敬畏,就连曹操也站起身来,微微拱手一礼,感谢这些高僧前来度自己的爱子,惟愿曹昂在天之灵有知,早日转世投胎吧! 度完毕,最后一项古礼就是盖棺,八名皂衣大汉走了上来,一手铁锤,一手铜钉,分别站好位置,高喊一声‘大公子避钉喽……’而后铁锤纷纷落下,将棺盖彻底封上,从此阴阳两隔,再不相见,曹家人顿时嚎啕大哭起来,送大公子最后一程…… “子修……,苍天有眼的话,你我来世再续父子之缘吧!”手抚棺椁,曹操也不禁流出两行热泪,普天之下,唯他心最痛呀! “生了~生了,相爷~~生了呀!”正在此时,一名后宅的管事突然连滚带爬的跑了进来,连靴子都跑丢了一只,狼狈至极! “混账东西,何事如此慌张?”曹操正在哀伤,看到管事如此失态,一腔怒火喷涌,如果不是在灵堂上,非拔剑斩了不可! “启禀丞相……,是后宅的环夫人,她刚刚生下了一名小公子!”管事急的口吐白沫,小舌头都吐出来了,好半天才把事情说明白! “哗!~哗!~~天呀!” 大堂里人人目瞪口呆,下巴更是掉了一地,“我的老天爷爷呀,这是什么情况,亡一子,生一子,您安排转世投胎的度也太快了吧!” 曹操也是震惊的久久回不过神来,看看面前的棺椁,又望望后宅,终于仰天一声长啸~~“子修~吾儿呀!” (今天身体有点不舒服,先更一章吧,明天我尽量补上!)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一章以煞冲煞 一声初生婴儿的啼哭,冲破了相府中的悲伤之气,亡一子,生一子,转世投胎也好,机缘巧合也罢,又一个儿子的降生,极大的安抚了曹操心中的丧子之痛,“苍天慈悲,终究是留下了一线生机呀!” 按照之前曹操亲自颁布的‘薄葬令’,祭奠仪式结束之后,众人全都除去丧服,文武官员各司其职,不得擅离职守,至于曹昂的棺椁,由一队精心挑选的‘虎豹骑’抬出城外,择地秘密安葬,中途不准任何人送行,至于下葬的地点,也只有曹操、萧逸等少数几个人知道,逝者如斯,就让这位大公子永远的沉睡下去吧! 否极泰来,丧除喜至! 一声令下,相府里原来的白幡、白旗全部扯下,换成了代表喜庆的大红灯笼,因为生的是个男孩,曹操还特意令人在相府大门上挂了一副弓箭,以示威武之意,同时也明白的告诉所有人,曹家人丁兴旺,最不缺的就是儿子,死一个不算什么,再生! 相府中添丁进口,自然要大肆庆祝一番,丰盛的筵席摆下,连宾客都是现成的,那些来奔丧的人连大门都没出,直接就变成了贺喜的,角色转换之快,让许多人根本来不及适应! 不少宾客都犯难了,丞相府添了位公子,他们再准备一份礼物不算什么,关键是面部表情难以掌控呀,你说高兴吧,人家刚死了儿子,你说难过吧,人家又刚生了儿子,无论怎么做都是错,曹操又是出名的阎王脾气,喜怒无常,万一怪罪下来,那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所以宾客们只能是‘半笑不笑,皮笑肉不笑,笑中带点悲哀,痛中又带点喜色’,脸上就像开了染房一样,五颜六色,来回变换,怎么看都觉的怪异! 有些聪明人干脆跟风,曹操一笑,他们就鼓掌喝彩,就像自己家里生了儿子似的高兴,等曹操脸色一沉,他们立刻开始嚎啕大哭,比自己死了爹娘还痛哭,配合的非常默契,于是乎,筵席上就出现了这样一幕,宾客们时而抱头大哭,时而仰天狂笑,不知道的还以为满朝文武都疯了呢! “报丞相大人,新生的小公子啼哭不止,怎么也哄不好,府里的郎中们也束手无策,夫人唯恐发生意外,特来请丞相过去!”酒宴进行到中途,后宅一名侍女快步跑来,满脸的焦急! “什么,竟有此事,老夫去看看!”听到禀报,曹操心中刚刚散去的乌云再次聚集起来,因为疾病等原因,这个时代婴儿的夭折率非常高,就算是富贵人家,能有一半的孩子健康长大就不错了,至于普通百姓家里,最多十存二三,民生艰苦,可见一斑! 忧心之下,酒也不喝了,曹操起身就往后宅走去,萧逸、郭嘉等人连忙跟随,对这位刚出生的小公子,他们也充满了好奇,“乖乖,莫非真是天赐之子,转世再来不成?” “哎呦,老夫的脸呀,笑麻了!” “呜呜,我的眼都哭肿了,嘴也疼!” ……………………………… 曹操一走,大堂里顿时响起一片哀声,宾客们拼命的揉捏自己的面部,把舌头收回原位,“谢天谢地,宴席总算结束了,这一会哭,一会笑的,脸上都抽筋了,再要继续下去,老夫非疯掉不可!” ……………………………………………………………………………………………………………………………………………… “哇!……哇!哇!” 相府后宅,几名郎中正围着一个刚出生的小婴儿团团转,婴儿很是瘦小,也就三斤多重,包在襁褓里,小脸皱巴巴的,眼睛还没睁开,正咧着小嘴哇哇大哭,哭的是上气不接下气,连嗓子都沙哑了! 小婴儿越哭越厉害,中途都不带歇气的,把几名郎中急的汗流满面,却又毫无办法,他们很清楚这位小公子有多贵重,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的老子可会杀人滴! 听到婴儿的哭声,曹操脸上的阴云又浓了三分,虽然心疼刚降生的儿子,但他身形一转,还是进入内堂,先去探望自己的妾氏环夫人,也就是小婴儿的母亲,并好言安抚了一番,这就是奸雄心性,无情,也有情! “丞相大人恕罪呀!”等曹操出来后,几名郎中吓得跪倒在地,叩头如同鸡吃碎米,都抖成一团了! “快说,吾儿为何啼哭不止?”曹操脸色阴沉,已经开始雷电交织了! “回丞相大人,小公子先天不足,血气太弱,又受了些惊吓,以至啼哭不止,这是天命,非人力可以挽回呀!” 原来在曹操出征前,这位环夫人就身怀六甲了,按理说现在并没有到生产的时候,可是宛城兵败的消息传来,丞相大人生死不明,环夫人一时受了惊吓,孩子就提前出世了,也就是说这个婴儿是个早产儿,满打满算才在母亲肚子里呆了七个多月而已,属于严重的先天不足,再加上出生时又受了惊吓,不哭才怪呢? 郎中们虽然查出了病因,却没有救治的办法,婴儿实在太小了,血气不足,经脉未固,五脏六腑也没有发育完全,既喂不了汤药,也没法施针刺穴,无处下手呀! “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一定要保住吾儿的性命,否则……”,说到这里,曹操眼中冒出了浓浓的杀气,“老天已经夺走自己一个儿子,难道还要再夺走第二个吗?……不,决不能,就算苍天无眼,老夫也要逆天改命,杀出一线生机来!” 曹**妾成群,所以儿子也很多,除了卞夫人生的曹丕、曹彰、曹植、曹熊,其他姬妾也均有生育,算起来差不多有二十几个子女,但这个孩子与众不同,在曹操心中,这是上天补偿给自己的孩子,甚至可以视为长子曹昂转世再来,与自己再续父子缘分的,所以绝不能出事! “传令下去,在许昌城中遍寻良医,有能救治吾儿者,赏千金,官升三级,封侯爵!”就像所有的父亲一样,为了救治自己的儿子,曹操不惜一切代价,连侯爵这样的重赏都拿了出来,那可是在沙场之上,斩将夺旗立下大功,才能得到的赏赐呀! 消息传出,大堂里的宾客们最先得知,顿时就沸腾起来,不少人都动了心思,封侯爵,官升三级,谁不想得到这份大富贵呀,不过等他们细细一探听,顿时又打起了退堂鼓,婴儿先天不足,那就跟夭折没什么区别了,这个时代,十个月的孩子尚且不敢保全,何况是一个七个月的早产儿? 再者说,封赏厚重,相对的惩罚也必重,救活这位小公子自然是皆大欢喜,可要是救不活呢,以他老子那个阎王爷脾气,能杀人全家给儿子陪葬,所以说,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还是自己的小命更重要一些! “哇!……哇!哇!……” 后宅中,小婴儿的哭声越来越弱,曹操的脸色也越来越差,许昌城里的名医来了一个又一个,都是毫无办法,就连号称‘神医圣手’的华佗,在仔细查看一番后,也是微微摇头不语,正所谓:药医不死病,郎中可以救人,却不能逆天,小婴儿是先天不足之症,不是医家所能救治的! “老天呀,你刚刚赐下一点希望,就又要收回去吗?”看到连华佗都束手无策,曹操顿时一脸死灰,难道普天之下,就没人能救自己儿子一命吗? “阿弥陀佛!……佛法无边,普照世人!” 就在曹操一脸绝望的时候,一声嘹亮的佛号响起,一休老和尚轻敲木鱼,迈步走入了后宅! “大师,佛家慈悲为怀,可有办法救吾儿一命,若成,老夫愿意出资修建寺庙十座,并亲往佛前还愿!”看到老和尚走进来,曹操终于看到一丝希望,既然医家无能,何不试试佛家呢,若有神佛保佑,自己的儿子一定能转危为安! “阿弥陀佛!小公子乃是星宿下凡,天生的富贵之人,只是出生之时被煞气伤了心神,这才啼哭不止的,佛法无边,可渡一切噩难,用来化解煞气,自然可以转危为安……,可惜,老衲修行不够,法力微薄,也是有心无力呀!” 老和尚先是说了一番宿命论,又吹了半天佛法,等把众人的心都提起来了,最后双手一拍,不是佛法不灵,也不是老衲不帮忙,实在是修行的不够呀! 看老和尚的神态,起码得再回去念上几百年经文,做几千件善事,才能够攒够法力救人,等到那个时候,别说刚出生的小婴儿,就是在场诸位也早登极乐世界了,说了等于白说! “不过吗……”看到众人一脸失望的神情,老和尚的话锋一转:“天生万物,相生相克,既然正途走不通,何不反其道而行之,以煞冲煞,以杀对杀,小公子是受了邪煞之气入侵,才啼哭不止,丞相麾下猛将如云,可挑选一位煞气最重,神鬼皆惧之人,怀抱小公子睡上一夜,自然诸邪避退,百病全消!” “刷!~~刷!刷!” 老和尚的话刚一说完,众人的目光瞬间全盯在了萧逸身上,曹军里能征善战的大将不少,可要论谁杀人最多,谁身上的煞气最浓,那就非‘鬼面萧郎’莫属了,这位可是筑过‘京观’,玩过‘骷髅盏’的绝世凶人呀,那份煞气,绝对能让鬼神退避三舍,是抱孩子的最佳人选了! “萧郎,一切就拜托给你了!”病急乱投医,只要能保住儿子的性命,曹操什么办法都愿意试一试,伸手把小婴儿递了过来! “丞相大人放心,末将必尽全力!” 萧逸眼中寒光一闪,恨不得把老和尚的光头砍下来当球踢,该死的,这是让自己出来顶雷呀,不过吗,看着啼哭不止的婴儿,他还是轻轻的接了过来,稳稳的抱在怀里,这个毕竟是自己的小舅子,只要有一丝希望,萧逸也会尽力的! 一点煞气对萧逸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想想沙场上金戈铁马的场面就可以了,再看看老和尚,摸摸自己的鼻子,这就是现在最想杀的人了……, 煞气冲天,鬼神辟易,虽然是九月天气,周围的人还是感觉到遍体生寒,连忙避让开来,这种在尸山血海里磨砺出来的煞气,一般人还真顶不住! 说来也怪,在浓浓的煞气中,小婴儿却慢慢安稳下来,扭动着小身子,还露出一副舒服的神态,哭声减弱了许多,呼吸也变得均匀起来,萧逸连忙摸了摸脉搏,“老天保佑,竟然跳动的平稳有力起来!” “好,太好了,以煞冲煞,大师说的果然是好办法,小公子安稳多了!” “也就是萧郎,才能有这么浓厚的煞气,别人是万万做不到的,真不知道他杀了多少人呢?” “老夫家中小儿经常夜啼不止,应该带过来,请萧郎抱一抱才是呀,绝对神鬼避让,百病全消!” ……………………………………………… 看到小婴儿安稳下来了,众人顿时喜笑颜开,纷纷称赞起萧逸来,(如果杀人多也算有点的话),曹操也是长出一口气,脸上阴转多云,然后拼命感谢起……老和尚来,并表示一定出资材,修建寺庙,为自己的儿子佛前祈福! “阿弥陀佛!小公子乃是星宿下凡,自然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丞相大人表示支持佛家大业,老和尚笑的都快把小舌头吐出来了,这才是牛打江山马坐殿,小道士出力,老和尚受益呢! “为了保佑小公子一生平安,丞相大人还应该给起个好名字,以添福寿才是呀!” “大师言之有理,容老夫思之!”曹操手捋长髯,很是认可的点点头,人之一生,讲究的是一命二运,三风水四名字,有个好名字,那就是成功的开始呀! “吾儿今日九死一生,全赖‘以煞冲煞’之术才得以保全,就起名叫--曹冲!” “丞相大人英明,以‘冲’为名,小公子必然多福多寿,平安一生!”一天乌云尽散,众人立刻恭维起来,曹冲,却是个不错的名字! “曹冲,你就是曹冲!”看着怀里熟睡的小婴儿,萧逸也是一脸的惊奇,“我的乖乖呀,三国第一神童,就在自己怀里抱着呢,嗯……,不好,还尿了!” 正文 第二百二十二章皆萧郎之力也! 同样是女婿上门,人家就好酒好菜的热情招待,有温柔小姐陪伴,有漂亮丫鬟暖床,那才是‘东床娇客’呢,再看看自己,只能抱着个刚出生的小家伙一起睡,萧逸心里的泪水哗哗流淌~~“真是孤单、寂寞、冷呀!” 萧逸前世没做过父亲,更没有育儿的经验,今世倒是有了个女儿,却远在数千里之外的西羌草原上,既没见过,也没抱过,所以照顾婴儿的经验还是为零,原以为只要把小家伙抱在怀里就好了,事实证明,自己太轻敌了……婴儿猛于虎也! 如果是一头猛虎,萧逸可以轻易将它打倒在地,然后扒皮抽筋,再煮一顿虎肉火锅吃,可对着一个刚刚出生的小婴儿,威震天下的‘鬼面萧郎’就彻底麻爪了! 照顾婴儿很是麻烦,首先,每隔一个时辰他就要吃奶水,饿了的信号就是哇哇大哭,这还好说,相府里早就准备了数位奶娘,就在一旁伺候着,一个个胸襟高挑,本钱十足! 不过让萧逸郁闷的是,看着曹冲大口吞咽奶水时,自己也会情不自禁的流出口水,还擦了好几次,弄的几位奶娘不停的冲着这位大都督媚笑,还故意晃动胸前雄厚的本钱,这是赤裸裸的诱惑呀! 男人,从刚出生一直到拄拐杖,永远都对女人的****兴趣十足,这就是天性! 如果只是吃奶也就罢了,问题是小家伙有进有出,一晚上的功夫,竟然‘嘘嘘’了六次,而且毫无先兆,都是突然之间就洪水泛滥了,萧逸凭着功夫好,反应快,成功的躲过了前五次,不幸的是,他没躲过第六次,怀里被尿湿了好一大片,热乎乎的,还带着一股奶香味呢! 天地良心,萧逸宁可到沙场上与绝世猛将争锋,也不愿意哄一个小奶娃,可问题是,曹冲还就愿意躺在他怀里睡觉,除了吃奶的时候,其他时间寸步不离,否则就会哇哇大哭,说什么‘以煞冲煞’,萧逸让手下几个杀人如麻的老兵抱着试了试,结果不行,小家伙哭的更凶了,还一个劲的吐奶,吓得他赶快又抱了回来! 对此,别人的一致看法是,“大都督身上煞气浓厚,天下无双,又是天上的‘贪狼星君’下凡,主人间杀伐的,也只有他才能镇的住那些邪祟之物,其他人没有这个本事,所以哄孩子的任务非他莫属! 做为一名‘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穿越者,萧逸自然不会相信什么‘以煞冲煞’之类的鬼话,那些都是老和尚用来迷惑信徒的伎俩,更可恨的是自己还当了一次帮凶,这个场子,早晚得找回来,真以为小道士好欺负呀! 至于曹冲为什么自己抱着就不哭,萧逸也有一番合理的解释,自己有泡药浴的习惯,几年下来,各种珍贵药草用了不计其数,药性早就透过肌肤,深入骨髓了,可以说,从自己身上随便割下一块肉来,都能熬药用了,而且包治百病! 曹冲先天不足,又不能直接用药物治疗,所以才啼哭不止,萧逸的身体里偏偏蕴含着强大的药力,并通过毛孔不断的向外散发,这对小婴儿有着极大的吸引力,可以帮助他治疗病痛,睡个安稳觉,这才是曹冲粘着萧逸的真正原因呀! 原因找到了,办法也就有了,萧逸准备把自己泡药浴的方子修改一下,缓和里面霸道的药性,以后让人每天给曹冲泡一泡,他自然就不会再哭了,而且还可以改善他的体质,弥补身体上的先天不足! 话虽如此,萧逸还是有些担心,他也是精通医术之人,给小婴儿仔细检查一遍之后,又和华佗交换了意见,最后两人一致断定,曹冲因为先天不足,身体的很多器官都没有发育成熟,尤其是五脏六腑中的心脏,更是薄弱的厉害,说的再直白点,就是先天心脏畸形,供血不足! 这种毛病,小时候问题还不大,可是随着曹冲逐渐长大,心脏的负荷也会增加,慢慢的就会吃不消,等到心脏再也无法为身体提供充足的血液时,他的大限也就到了,这个时间,大概是十三岁左右! 历史上的曹冲,聪慧过人,在曹家诸子中无人可比,据说他五六岁的时候,智力水平就和一般的中年人没什么区别了,可见这个小家伙是多么的妖孽,不过很可惜,他在十三岁时生了重病,请了无数神医也没能治好,曹操甚至为了他大赦天下,向上苍祈求保佑,可终究还是没能保住儿子的性命,一代神童,就此夭折了! 后来曹丕当上了魏国皇帝,曾经谈论起自己的几个兄弟,“大哥曹昂,孝廉出身,文武双全,继承父亲的基业是没有问题的,可惜战死沙场了,另外,如果仓舒还活着,这个皇位也轮不到自己”,仓舒就是曹冲的字,可见他在曹操心目中的位置如何了! 心脏先天畸形这种病,在后世可以用开胸手术的方式,对心脏进行矫正和修补,可在这个时代,无异于一种绝症,医术高超如华佗,做一般的外科手术还可以,让他开胸补心,恐怕也无能为力吧! “遇到了我,也许真是你的福气呀!”看着怀里熟睡的婴儿,萧逸并不希望一代神童过早夭折,虽然自己没有什么好办法,华佗也是束手无策,但现在没有,不代表以后没有呀! 正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有了药浴的帮助,起码就有了十几年的缓冲时间,医家学院已经在筹备中,到时候萧逸会邀请天下神医齐聚一堂,共同教授学问,研究医药,未必就不能找到一个救治曹冲的办法,再说还有自己呢,逆天改命,不正是‘穿越一族’最拿手的本事吗! 主意打定,萧逸也就安心做起了保姆,本来是抱一个晚上的,结果他整整抱了三天三夜,片刻不离身,又被童子尿浇了好几次,这样的举动让曹府上下感激不已,曹操自不必说,就连正在坐月子的环夫人,也派来心腹侍女,替自己向萧逸躬身致谢,“能让此儿活命者,皆萧郎之力也!” ………………………………………………………………………………………………………………………………………………… 曹昂安葬了,曹冲不哭了,曹操的身体也在迅速恢复中,骑马跑上几圈已经不成问题,朝堂上也安稳下来,那些汉室死忠都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生怕被‘虎豹骑’盯上,事情到了这一步,内忧算是解决了,可是外患犹在,所以萧逸这个徐州牧,也该回去坐镇地方了! 这些年来,大小数十战,曹军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天下诸侯无不畏惧惊恐,可是宛城一战,把这个神话给彻底打破了,曹军也不是不可战胜的,淯水河畔不就倒下了好几万吗,连曹操都身负箭伤,还赔进去一个儿子,张绣能做到的事情,自己为什么不行呢? 基于这种心理,再加上曹军大败之后,锐气受挫,各地诸侯都是蠢蠢欲动,尤其是孙策和袁绍,一南一北,都虎视眈眈的盯着许昌,随时可能扑过来咬上一口,所以不得不防呀! 三天之后,萧逸领着玄甲军出发了,去坐镇徐州,准备迎击来犯的诸侯大军,另外,这次出征他把蔡文姬也带走了,让大才女终日独守空房,他又于心何忍呢,以前是迫不得已,朝廷有法度,凡是领兵在外的大将,必须在都城里留下人质,以为制约,这是一种政治潜规则,千年来一直如此! 现在不同了,宛城之战,萧逸立有大功,可以说救了曹操一命,又稳住了大局,这样的功劳,多丰厚的赏赐也不为过,但萧逸什么也没要,就是领走了蔡文姬,这也是政治潜规则,或者说是一种政治交易,付出既有回报,不能说出来,大家心里明白就好! 除了蔡文姬,萧逸还带走了两个女人,就是糜夫人和甘夫人,刘备把两个老婆扔在了许昌,自己偷跑掉了,如果是别的男人,抓住老婆就等于被扣住了命脉,刘备却不在此列,这位皇叔的名言就是‘妻子如衣裳,兄弟如手足’,衣服没了,再换一件就是,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吗? 所以把两个女人留在许昌一点用也没有,还不如萧逸带走,也许还能发挥点作用呢,要挟不了刘备,还要挟不了关张吗? 风云渐起,黄沙漫天,一场大战,就在眼前呀!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三章此事再议! 青州,北海郡,刺史府中,袁谭正在来回踱步,刚毅的面容上眉头紧皱,目光也是闪烁不定,时而忧愁,时而欣喜,时而又露出畏惧的神色,心中似乎有什么大事难以决断,另外,在他面前还放着一个小口袋,站立着一个人! 小口袋里装着上等的精盐,色泽白中透青,细如沙,亮如晶,里面一点杂质也没有,这样的精盐只有大户人家才享用的起,堪称价比黄金呀! 青州地处沿海,也有‘煮海熬盐’的传统,不过这里距离黄河出海口太近,水质混浊,熬出来的海盐也是乌七八糟,几乎是半盐半沙,吃起来塞牙,卖出去减价,论起品相和口感,跟徐州出产的精盐差着十万八千里! 自从徐州的精盐一出,凭着物美价廉的优势,几乎横扫了原来的海盐市场,北到幽燕,南到吴越,西至关中,到处都是这种精盐的影子,人们还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无愁盐’,与同样行销各地的‘无愁酒’并驾齐驱,成为最挣钱的两大商品! 一花开,一花败,青州的海盐本来就卖不出什么价钱,如今被这种‘无愁盐’一挤兑,更加无人问津了,除了最贫苦的山区百姓和草原上的匈奴人,基本上就没人愿意要这种半沙半盐的劣质品,卖不出去海盐,就收不上来钱,半年的时间不到,青州的赋税就减少了五成左右,而且还在直线下滑,愁的袁谭日夜难眠,还掉头发,大有未老先衰之势! 至于站着那个人,三十七八岁的年纪,中等身材,形容略加消瘦,长眉细目,塌鼻尖嘴,再加上一副阴暗的表情,活像一只狐狸成精了,不是别人,正是那条漏网之鱼~~陈登! 数月之前,大都督萧逸领兵血洗了广陵郡,把陈家的势力连根拔起,族中大小男丁数百人,全部斩首示众,当时陈登身在徐州城内,得到消息后,如同五雷轰顶一般,官职也丢了,妻子也不要了,骑上快马,孤身一人逃过黄河,投奔到青州刺史袁谭麾下,做了一名闲散的客卿,苟且偷生度日! 这些日子,陈登只做了两件事,第一就是诅咒灭门的大仇人,那真是白天骂,夜里恨,还专门请来巫师下蛊,光是写着‘萧逸’名字的小布偶就扎坏了七八个,结果一点作用也没有,那位萧大都督无病无灾,还越来越精神了,反到是陈登自己,忧心过度,消瘦了好几圈,还生了一场大病,差点就一命归西! 对此,巫师给出了解释,“您诅咒的那位大都督,乃是天上的‘贪狼星君’下凡,专门指掌人间杀伐的,无论他杀多少人,也不会有任何因果沾身,所以下蛊诅咒是没用的,只会反噬自己,弄不好小命难保呀!” 灭门之仇,岂能不报,既然诅咒无用,陈登就开始了第二件事,寻找机会,施展三寸不烂之舌,鼓动袁谭起兵南下,攻伐徐州,试图借袁家这把快刀,为自己报仇雪恨,再重振陈家的声威! 当然了,袁谭身为袁家大公子,性格刚毅好杀,也不是无能之辈,否则如何能主政一州呢,要想鼓动他起兵南下,必须有极大的诱惑之物才行,而陈登拿出来的就是~~精盐! ………………………………………………………………………………………………………………………………………… “天下精盐,尽出徐州,短短半年时间,已经行销大汉各地,挣回来的钱财之多,何止千万,大公子主政青州,招兵买马,积草屯粮,所费甚巨,若能攻占徐州,把精盐产地夺过来,就等于有了一条取之不尽的财路,须知道,有钱好办事呀!” 陈登人送外号‘陈狐狸’,机智狡猾,自然明白如何才能打动人心,所以他抛出来的第一个诱饵就是~~钱! 眼睛是黑的,银子是白的,世间有谁不爱钱财呢,当年汉灵帝贵为天子,为了敛财还做过卖官的事情呢,何况是区区一个袁谭! “先生所言却是有些道理,不过吗,袁、曹两家一直隔黄河对峙,虽然有些小的争斗,但大体上还算和睦,也从未交过刀兵,若是本公子贸然出兵,只恐坏了两家的和气,父亲那里也不好交代呀!” 袁谭微微摇头,虽然他也贪图精盐带来的巨大财富,可是挑起两大诸侯间的战事,这个责任太重,他并不想背负! “大公子言之有理,挑起战事,却是责任重大,不过吗,自古双雄不并立,正所谓‘天无二日,民无二主’,袁曹之间,早晚必有一场大战,这个道理曹贼明白,袁公也明白! 如今袁公让三子各掌一州之地,大公子统领青州,三公子坐镇冀州,看似公平合理,可论起土地、人口、钱粮、兵马……,青州都远远逊色于冀州,若是长久如此下去,三公子必然得势,大公子难道就甘为人臣吗? 徐州五郡之地,人口众多,钱粮丰厚,又是沟通南北的兵家必争之地,若是能掌控在手,并以此为根基,天下之事,大有可为!” 陈登很清楚袁家几位公子间的明争暗斗,简直到了你死我活的程度,他不信袁谭会甘心俯首称臣,所以抛出了第二个诱饵~~权! “先生所言极是!”袁谭这次没有摇头,论实力,青州远远逊色于冀州,所以在争夺储位上,自己也一直处于劣势,再加上父亲宠爱三弟,带在身边,每日言传身教,立储之意十分明显,真要是有那么一天,自己恐怕就~~ 如果自己能够拿下徐州,手里就等于掌控了两州之地,在实力上不比袁尚稍差,甚至还要强上一头,到那个时候,父亲在选择立储时,就不得不三思而后行了,退一万步说,就算袁尚真的上位了,自己还可以割据青、徐两州,分庭抗礼,自立门户! “不过吗,萧逸乃是天下名将,武艺精绝,又善于用兵,麾下玄甲铁骑更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本公子虽然也文武双全,却也难与之争锋吧?”虽然动心了,可袁谭还是知道自己的斤两,跟‘鬼面萧郎’对阵,那不是去送死吗? “鬼面萧郎虽然有些勇武,但此人残暴不仁,弑杀成性,徐州士族对他早已是恨之入骨,大公子若是领兵南下,小人愿意联络那些士族大户,里应外合,定可一战而胜!” 提起萧逸来,陈登恨的牙长三寸,他也知道这个灭门仇人的厉害,如果是平时,借他个胆子也不敢去徐州闹事,不过现在吗~~ “大公子可知,宛城一战,曹军死伤数万之众,锐气丧尽,如今那萧逸统领玄甲军坐镇许昌,正忙着帮曹贼稳定朝局,并不在徐州,趁此机会,正好出兵! 另外吗,萧逸虽然不在,可他那位红颜知己‘五公子’就住在彭城,此女国色天香,号称天下绝色,又善于理财,乃是一等一的贤内助,大公子难道无意呼?” 男人没有不好色的,更何况袁家、甄家早有联姻之意,一方人选是袁谭,另一方就是甄宓,可惜这位大美人遛的快,跑到徐州去了,结果白白便宜了萧逸,所以说二人是有‘夺妻之恨’的,这也是陈登准备的第三个诱饵~~色! 男子汉,大丈夫,有两件事绝不能容忍,一是杀父之仇,二是夺妻之恨! 而对袁谭来说,后者更加重于前者,甄宓可是他梦寐以求的妻子,本来两家都商议妥当了,谁知道煮熟的鸭子突然飞了,还飞进了萧逸的碗里,是可忍,孰不可忍? “大公子,出兵吧,攻克徐州,夺回美人,让天下人都看看您的无敌风采!”陈登也激动起来,苍天保佑,自己报仇雪恨的机会终于来了! “萧郎,你欺人太甚!”袁谭面色通红,拔剑在手,指向南方,牙齿咬的咯咯作响,好半天终于吐出四个字……“此事再议!” 再议,就是再商量商量,议论议论,研究研究,考虑考虑……,总之一句话,出兵徐州的事情,还得甚重呀! 陈登……,口吐鲜血,一头栽倒在地,“自己费了许多口舌,花了无数心思,就换来这么个结果,真是气死人也,袁绍呀,你称霸河北,号称‘十方诸侯’之首,怎么生出的儿子犹如蠢猪笨牛一般,哎……” 正文 第二百二十四章大家都想做渔翁 灭门之仇,不共戴天,游说袁谭出兵不成,陈登并没有灰心丧气,这只狡猾的狐狸略加思索,又请来了一个帮手,一个同样对徐州五郡念念不忘,又对萧逸恨之入骨的人……刘备! 宛城一战,曹军惨败,将士们四散逃命,自顾不暇,谁还有精力管其他的事,趁此大好机会,刘备带着两个兄弟从乱军中冲了出来,而后又用‘灯下黑’的计策,舍近求远,一路向北越过了黄河,最终逃入青州境内! 听闻刘备千里来投,袁谭喜出望外,亲自出城三十里相迎,奉为上宾,还增送了一座住宅,调拨了数十名侍女。金银财物更是不曾短缺,平时出则同车,坐则同席,相待甚厚! 袁谭之所以如此做,其实有两个原因,一是看中了刘备的身份,试想呀,一位大汉皇叔从曹操那里投奔到他们袁家,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政治号召,代表着天下人心向背,对袁家的霸业大有好处的! 其二吗,刘备困在许昌一年有余,对朝廷里的动向了如指掌,跟不少汉室死忠之臣私下也有来往,如果能通过他联系上这些人,等到袁、曹大战的时候,在许昌城内发动一场政变,里应外合,他们袁家必胜无疑呀! 同样的,刘备也希望借助袁家的力量,恢复自己失去的地位,尤其是夺回徐州五郡的城池,二者互相利用,一拍即合,自然好的蜜里调油一般! 一样的目的,一样的敌人,再加上陈登鼻涕眼泪的哭诉,刘备也就没拒绝,答应亲自说服袁谭出兵徐州,报仇雪恨! 论起智谋,刘备自然远不如陈登,可要说到洞彻人心,那就是他的强项了,袁谭表面上刚毅好杀,不可一世,其实骨子里和他老子袁绍是一路货色,‘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最重要的一点~~好谋无断! 要想说服这种人去冒险,除了在面前画一张大饼加以诱惑之外,还得给他找个伙伴来壮胆,这就好比去抢劫,两个人一起动手,总比一个人更加有把握不是! “玄德公乃是当世豪杰,对天下大事了如指掌,是否出兵徐州,还望有良言以教我!”一天一夜过去了,袁谭还在反复犹豫中,徐州这块大饼,想吃不敢,舍弃不甘,真叫他左右为难呀! 刘备的出现无疑让袁谭看到了一丝希望,这位皇叔曾经主政徐州,在百姓中间颇有声望,如果能打着他的旗号出兵,定能事半功倍呀! “承蒙大公子收留,又奉为上宾,一直无以为报,如今徐州之事,备自当竭尽全力,以为报答!”寄人篱下,刘备自然要做足姿态了,徐州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地盘,一旦得手,又岂会轻易让与他人,现在不过是互相利用罢了! “有玄德公鼎力相助,大事可成!”袁谭高兴的一拍大腿,又让侍女奉上酒肉,二人边饮边谈! “徐州人口众多,物产丰富,又地处南北要津,乃是兵家必争之地,大公子若是直接出兵攻打,那萧郎必然领兵救援,此人骁勇善战,又腹黑狡猾,有天下名将之称,却是个极难对付的角色,青州兵马虽然精锐,恐怕也难是其对手呀!” 提起萧逸,刘备是又恨、又怕、又敬,各种滋味俱上心头,不到万不得已,他是真不想跟这位‘杀神’为敌,因为打一次交道,就要被狠坑一次,仿佛是自己命中的克星一般! “不过吗,天下能征善战之将并非萧逸一人,‘小霸王’孙策血气方刚,指掌江东六郡八十一州,兵精粮足,堪称当世之英雄,大公子何不派出使者前往游说,让他出兵北上,两路夹击徐州,事成之后,平分徐州五郡城池土地! 只要孙策出兵,萧逸必然前去征讨,此二人吗,一个是深山猛虎,一个是东海恶蛟,必有一番惨烈的争斗,尸山血河,不足道也,而后无论谁胜谁败,大公子都可以坐收渔人之利,若是能趁机把两个人都收拾了,那就最好不过了!” “玄德公此计甚妙,我这就让简雍先生为使,前往江东游说孙策,让他和萧郎拼个你死我活,本公子就来个坐山观虎斗!” 袁谭高兴的都快跳起来了,颇有一种将天下英雄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快感,不过他似乎忘了一句话,‘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个计策是刘备出的,他又岂能没有后招呢? “如此,恭喜大公子,兵发徐州,旗开得胜,霸业早成!”刘备笑的也很开心,这一仗,本钱别人出,好处自己分,真是人生一大快事呀! “双拳难敌四手,好虎难架群狼,萧逸,这次看你如何破局?” ……………………………………………………………………………………………………………………………… 秋高气爽,草黄马肥,正是出游的大好时节,萧逸带兵离开许昌后,一改往日疾如风火的行军速度,每天只前进三四十里,慢慢悠悠的走,遇到名山古镇就停下来,带着蔡文姬去游玩一番,小日子美的不行! 另外,为了补偿大才女独守空房的寂寞,萧逸没有直接返回徐州,而是饶路去了趟陈留郡,这里是蔡文姬的老家,也是祖莹所在之地,当初蔡邕被害之后,尸骨就运回这里草草埋葬,正好趁此机会,给这位过世的老丈人扫墓上坟,也算尽一点女婿的孝道了! 蔡邕的墓在陈留第一高峰--逍遥岭下,因为是被朝廷问罪斩首的,再加上门庭衰落,所以他的坟墓也很是荒凉,就是普普通通的一个小土包,枯藤盘绕,飞鸦低鸣,连块墓碑也没有,可怜一代文豪,落个如此凄凉的下场! 汉时祭奠亡者,通常是用‘少牢’的标准,一只鸡,一壶酒足矣,不过萧逸财大气粗,又为了讨大才女高兴,直接下令杀了一头牛,用最高的‘太牢’标准,来祭祀这位不幸的老丈人! 而后又出资让工匠重新修葺了坟莹,刻了石碑,修了墓道,立了两尊‘翁仲’石像,还令当地官府四时扫祭,不得怠慢,此举自然让蔡文姬很是感动,当面没说什么,但眸子中秋波流动,晚上肯定会在床榻上给予厚报的! 新落成的墓碑前,蔡文姬自然是哭的稀里哗啦,女人本来就是水做的,从来不缺眼泪,萧逸就不行了,自从老道师傅死后,他就一次眼泪也没掉过,血倒是流了不少,身上的伤疤也添了好几处,可说到哭,他真的不在行! 毕竟是来上坟的,就算不痛哭一场,也得有点表示吧,萧逸略一思索,拔刀在手,在墓碑上刻了一首诗: 人生好似蛾扑灯,追名逐利险中行, 荣华富贵本是梦,醒来方知皆是空! 一代文豪,却落了个身首异处的下场,即是乱世的悲哀,也是咎由自取,学富五车,却不懂‘伴君如伴虎’的道理,又能怪谁呢? 敢用刀子在老丈人的墓碑上胡乱涂鸦,普天之下也就萧逸做的出来了,反正蔡邕生前和自己就不对付,如果他泉下有灵,知道自己如花似玉的女儿,最后便宜了气过他的黑脸小子,不知又会做何感想呢……诈尸,呵呵! 提起老丈人,萧逸还掰着手指头数了一下,蔡文姬就不说了,赵嫣然的父母死于匈奴部落内斗,只有一个大舅哥赵浪,算是一门亲戚,西羌的折兰也是如此,十几岁父母就都没了,她才当上的部落大酋长,还有甄宓,三岁时父母皆亡,也是个孤儿,自幼被伯父养大成人,也就是说,萧逸的女人不少,老丈人却一个也没有,如果有的话,也只能是曹****,别人真没这个资格,也没这个命! “报~大都督,彭城送来急报,青州兵马频频调动,恐怕有变!”小斌快马跑了过来,手里还拿着鸿翎急报! “呵呵,猎物终于上钩了,传令下去,拔营起寨,全军日夜兼程,直奔彭城,咱们去收网!”萧逸目视北方,摸摸鼻子,冷冷的笑了起来,“另外,把子翼先生找来,让他去江东走一趟,听说孙策要成亲了,咱们也送份贺礼过去!” 当今之世,大家都想做渔翁,就看谁钓鱼的水平更高一筹了! 正文 第二百二十五章孙氏兄妹 江东六郡,会稽为首,此地,北临三江之险,南压百越之地,外有群山环绕,内有城池可依,虎踞龙盘,堪称王霸之基业! 会稽郡除了人口众多,物产丰富,地势上得天独厚之外,还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早在春秋时期,这里就是古越国的都城,大名鼎鼎的越王-勾践,就是以此地为根基,卧薪尝胆,励精图治,最终以‘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之策,一举攻灭吴国,报仇雪恨的,而后他又北上会盟诸侯,成为了春秋时期最后一位霸主!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江东之地,豪杰辈出,从来都不缺少英雄人物,寿春之战结束后,‘小霸王’孙策得到了扬州牧、乌程侯的官爵,志得意满之下,他又统率水、陆精兵数万,带着无数的战利品,浩浩荡荡的开进了会稽城,并以此为根基,招兵买马,积草屯粮,积极扩充实力,随时准备出兵北上,与各路诸侯一较高低! 会稽城,州牧府中,红毡铺地,彩灯高悬,人们欢声笑语,好一派热闹景象,大堂之上,孙策头戴赤金冠,身披大红吉服,刚毅的脸庞上还涂了一层薄粉,更显的英武不凡,周瑜与他并肩而坐,也是同样的吉服打扮,俊秀的小脸上满是喜色,与旁边的孙策相比,他的身上少了三分刚毅之气,却多了一分俊美容颜,也更讨女人的喜欢! 二人如此打扮,因为今天是他们大喜的日子,不要误会了,虽然两个人情同手足,也都是一等一的漂亮帅哥,但他们只爱女色,不好男风,所以准确的说,今天是他们一起娶妻的好日子,嗯,一人一个老婆!(呵呵,想歪了的,自己面壁反省!)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孙策和周瑜都是江东一带的豪杰人物,人又长的俊美,想嫁给他们的女子犹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其中不乏大家闺秀,名门淑媛,不过二人的眼光甚高,要么不娶,要娶就娶最好的才行! 恰好有前朝太尉-乔玄,为避中原兵乱,举家迁往江东居住,其家中有两个女儿,长女乔烟,次女乔倩,具是知书达礼,天香国色一般的大美人,被江东人称之为大乔、小乔! 美女配英雄,这下孙策和周瑜都动心了,两个人一商议,干脆,兄弟娶姐妹,传出去也算一段佳话,更何况乔玄当过大汉太尉,位列三公,也是顶尖的名门望族,可谓‘门当户对,郎才女貌!’ 剩下的事就好说了,二人请出了江东名士-张昭为媒,带着厚礼,上门提亲……,乔玄身为汉室老臣,又做过太尉,可谓老谋深算,看人的眼光更是一流的,自然知道孙策、周瑜都是当世的英雄豪杰,人品非凡,前途更是不可限量,若得此二人为婿,当为人生一大快事,所以三言两语之间,就把这门亲事定下来了,而后选良辰,挑吉日,兄弟二人一起完婚,这才有了今日的热闹! 孙策和周瑜同日娶亲,消息传出,江东六郡顿时轰动起来,大小官吏、名人雅士,纷纷带着厚礼前来祝贺,一时间,车马盈门,络绎不绝,就连天下各路诸侯,也都派出了使者来贺,没有一个敢怠慢的! 再说婚礼上,孙策、周瑜两个新郎官自是得意非凡,他们名为君臣,情同兄弟,在礼数上也就没有太多的忌讳,直接并肩而坐,共同接受宾客们的贺喜! 大堂之上,除了宾客外,还坐着一众孙氏族人,为首的是两名四旬左右的妇人,都是身穿素色服饰,姿态端装,脸上还带着浓浓的喜色,正是孙策的两位母亲! 有人问了,母亲应该只有一个,孙策为何有两个娘呢? 原来‘江东猛虎’-孙坚艳福不浅,娶的是一对姐妹花,二女同侍一夫,因为娘家出自江东名门-吴氏,所以世人就尊称这对姐妹为大吴夫人,小吴夫人! 大吴夫人运气好,肚子也争气,一共给孙坚生了四个儿子,分别是孙策、孙权、孙翊、孙匡,小吴夫人的运气差点,也生了一子一女,儿子叫孙朗,女儿叫孙仁,还有个小名叫-孙尚香! “恭喜大哥,夫妻恩爱,百年好合!” “恭喜公瑾兄长,琴瑟和谐,子孙昌盛!” 兄长成亲,几个弟弟自然要上前恭喜,只见孙家四兄弟,一字排开,恭恭敬敬的行大礼参拜,孙坚已死,长兄如父,孙策即是他们的大哥,也是监护人,自然有资格接受这样的大礼了! 至于周瑜,同为结义兄弟,还拜过两位吴夫人为义母,感情上就像一家人,所以也没有推辞,端坐受礼! “免礼……赐座!” 孙策双手微抬,示意几个兄弟都起来,又满意的点点头,自己家族的血脉却是不错,几个弟弟都长的很英俊,性格也是刚毅勇武,好好培养一番,日后都是自己的好助力呀,当然了,有一个是例外,就是自家的二弟~~孙权! 孙权,字仲谋,是家中次子,今年只有十四岁,长的也算高大魁梧,仪表不凡,不过性格上却与别的兄弟大不相同,为人内敛稳重,好读书,有心机,喜怒不形于色,容貌上也很怪异! 汉家血脉都是黑发、黑眸,孙权却不一样,他的瞳孔是绿色的,望进去,就像一片碧水,深不可测,可藏蛟龙,所以他还有个小名~碧眼儿! “仲谋,来为兄身边落座!”几个弟弟中,孙策最欣赏的就是这个二弟,认为他有奇特之貌,必有奇特之能,所以经常带在身边,还让他参与军机大事! “诺……谢兄长赐坐!” 孙权年纪不大,却很是懂礼,先向大哥躬身一礼,而后又向周瑜行礼,这才小心翼翼的坐过去,还微微侧起身子,以示恭敬之意!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有这么几个优秀的兄弟,孙策自然很是高兴了,不过吗,烦恼同样不小,原因也很简单,几个兄弟虽然很出色,也很听话,可是还有一个宝贝妹妹,却很不听话! “呀!~敌将那里跑,吃本将军一剑!” “孙大将军在此,敌将还不束手就擒!” “看我的……无敌霹雳剑法……哇!哇!” 大堂上,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正在玩耍,粉雕玉琢的可爱模样,却甚是顽皮,只见她穿着一件小号的武士服,手里还拿着把短木剑,正在‘四处征战’,按理说男孩子才喜欢打仗的游戏,可小女娃却玩的很是投入,‘哇哇’的乱叫着,还颇有气势,所到之处,宾客们纷纷避让,一副见到老虎的可怕模样! 她就是孙尚香,因为年龄最小,又是家中唯一的女孩,所以格外被两位吴夫人宠爱,几位哥哥也把她视如掌上明珠一般,凡事无不依从! 别看是个小女娃,但性格上却像极了他们孙家人,堪称勇武刚烈、调皮捣蛋、无恶不作……,是个女儿身、男儿心的小怪胎,府中上下,没人不怕她的,连孙策、周瑜都要退避三舍,私下里管她叫……‘江东霸王花!’ 有这样一个妹妹,孙策兄弟真是既快乐,又痛苦,每日都在水深火热中煎熬,把她送人的心都有了,可偏偏又舍不得,再说了,也没人敢要呀,好在女娃早晚要嫁人的,不过吗,算起年纪来,还得祸害他们十年左右才行! ………………………………………………………………………………………………………………………………………………… 自家兄弟贺喜之后,就是江东一众文武,在刺史张昭的带领下,齐齐躬身行礼,恭贺两位新郎官,早生贵子云云……,再之后,就轮到各路使者出场了…… “河北使者-简雍先生到……,奉上玉璧十双,珍珠一斗,黄金千两为贺!” “西凉使者-马铁公子到……,奉上西凉宝马五十匹,金沙一千斤为贺!” “西川使者-张松先生到……,奉上象牙二十双,犀角十根,上好蜀锦三千匹为贺!” “荆州使者-大将黄祖到,………………” 大堂上,孙策微闭双目,司礼官每报上一个使者的名字,他脸上的得意之色就增加一分,天下诸侯,无一遗漏,就连跟他有杀父之仇的荆州牧-刘表,也派来了使者,还送了一份厚礼! 这就是实力,只要自己足够强大,无论是朋友,还是敌人,都得乖乖的给面子,不过吗,在孙策看来自己的面子还是不够大,如果来的不是使者,而是天下诸侯齐齐来贺,屈膝下拜,那才是男儿最大的得意呢,不要急,这一天,早晚会来临的! “徐州使者-蒋干先生到……,奉上对联一副,以贺新婚之喜!” 听到司礼官的唱赞,孙策的双眼突然睁开了,闪出两道精光来,又和身边的周瑜对视了一下,二人都是微微有些吃惊! “萧逸的使者也来了,嗯,……有请!” 正文 第二百二十六章敢向东南争半壁! WW..lā?Ww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使者,必须具备三大要素,先-后台得硬,其次-自身得硬,最后-礼物得硬,三者俱全,可以纵横天下,来去自如,有其二者,可以游说诸侯,奉为上宾,有其一者,只能勉强自保,性命无忧,蒋干很不幸,三大要素,他一个也没有哇! 先,他是萧逸派来的使者,‘鬼面萧郎’虽然名震天下,无人不知,可本身并不是一方诸侯,只是丞相曹操麾下的席大将,论起后台来,蒋干自然比那些诸侯的使者们差了一层! 其次,蒋干深知自己的能力也很一般,既无苏秦之口,也无张仪之舌,给人跑跑腿,传个话还勉强可以,在江东这块地方,面对孙策、周瑜这样的豪杰人物,心有余而力不足呀! 最后就是礼物,这也是蒋干最自卑的地方,看看别的诸侯使者,送来的不是金银珠宝,就是绫罗绸缎,连象牙、犀角之类的好东西也有,再看自己,礼物寒酸至极,就是手里的一副对联,还是出时萧逸现场写的,墨迹未干就卷起来了,这怎么拿的出手呀? “恭贺二位将军,娶得如花美眷,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大堂上,各路诸侯使者躬身行礼之后,齐刷刷站成一排,正所谓远来是客,客人又有高低、贵贱之分,谁坐在那里,得听主人的安排,这可是很有讲究的,也是外交战的一种规则! 寻常人家娶亲宴客,还要看看客人送上多少喜钱呢,财大气粗的自然坐头席,礼物一般的只能坐在院子里,至于两手空空来的人,不好意思,您就大门外边待着吧,等别人吃饱喝足了,如果还有剩下的,您还可以扫扫盘子! 同理,使者们也在遵守一样的社交规则,他们比较的是谁的后台更硬,谁的能力更强,谁的礼物更重,那么他就有资格坐到上位,享受贵宾的待遇,人前显贵,扬眉吐气! 使者们眼力非凡,只是轻轻一扫,就知道谁有资格去竞争那个最显赫的位置了,总得来说,有三个人选! 第一个是河北使者-简雍,他的后台最硬了,袁绍坐拥四州之地,麾下兵马数十万,本身又是‘十方诸侯’之,他派出来的使者,绝对有资格坐在席上! 第二个是西川使者-张松,他的个人能力最强了,这位先生可是蜀中有名的学士,博览群书,口才无双,据说还有过目不忘的神奇本领,这些年来替刘璋出使四方,舌战群雄,无往不利,绝对是使者中的顶级人物! 第三个就是荆州使者-黄祖,这位是武将出身,打仗的本领一般,说起话来更是拙嘴笨腮,但人家送的礼物重呀,荆州牧-刘表为了结好这位‘小霸王’,可是真下血本了,别人的礼物用车拉,黄祖带来的礼物直接用船装,还不止一艘,里面金银珠宝,古玩字画,飞鹰名马,要什么有什么~~ 送上如此厚礼,自然是有原因的,谁叫江东离荆州最近呢,孙策本领高强,周瑜善于统兵,麾下又是兵精粮足,有这么一头‘猛虎’卧在身边,刘表真是寝食难安呀,多送点礼物,就是为了买个太平无事! 三位使者,代表着天下三大诸侯,一个最强大,一个最富有,一个身份最高,到底谁坐这个席,就看‘小霸王’孙策如何抉择了,换句话说,天下诸侯里,谁才是他最尊敬的对手? 没错,就是对手,诸侯之间是不可能成为朋友的,他们互相征战、杀伐、吞噬,永远是仇敌,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互相尊重,不过吗,能让猛虎尊敬的只会是雄狮,如果是只小羊羔,那它只配成为食物! ………………………………………………………………………………………………………………………… 孙策端坐在主位上,目光如电,一个个扫视着诸侯使者们,同时散出浓烈的杀气,受气势所迫,众人无不心生畏惧,纷纷低头、躬身、退步……,再然后,就把躲在后边的蒋干露出来了! 蒋干知道自己人微、言轻、礼物差,根本就没有争夺席座位的念头,使者们站成一排时,他主动退到了后面,缩起身子,生怕被人看见,没办法,太丢人了,尤其还是在熟人面前,两个新郎官里他认识一个,就是周瑜,同为庐江人氏,小时候还是同学,互知根底,这趟差事接的真没面子,蒋干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萧郎呀,萧郎,你有那么多金银财宝,干嘛非送副对联来,寒酸的拿不出手呀!” “子翼兄,故人相见,何故躲躲闪闪呀,萧大都督既然让你出使江东,那里把礼物拿出来吧,也好让我等看看眼界!” 周瑜可没打算放过这位同乡,对蒋干,他没什么恶意,但对萧逸,那可是一天二地仇,三江四海恨呀,自己的一曲,本来名动江淮,被世人所称赞,结果一出,萧郎的大名立刻就盖过了周郎,这让一向心高气傲的周瑜如何受的了呢? 所以说,难为蒋干,就是在落萧逸的面子,这才是周瑜的本意,他就是要让天下人都看看,周郎绝不逊色于萧郎! 物极必反,在周瑜咄咄逼人的话语下,蒋干退无可退,反而爆出了极大的勇气,同学一场,自己从小就比周瑜差了许多,无论是容貌、风度、才华、名气……,几乎处处落在下风,如今自己好不容易当次使者,还要被奚落一番,是可忍,孰不可忍,哥哥豁出去了,今天非得让周瑜知道一下,自己还是有一点比他强的~~脸皮够厚! 脸皮厚也是有好处的,起码吃的饱,睡得香,万事不往心里去,任由人家骂声滔天,我双耳一堵就当听不到,没心没肺,还能活个长命百岁呢,绝不会因为一点面子的问题,就气的吐血三升! 气死的,都是好面子的,长命的,都是厚颜无耻的,这也是一种生存法则! “也好,就让大家看看本使带来的礼物,这可是萧大都督亲手所书,寻常人还看不到呢?”蒋干也豁出去了,伸手叫过两名东吴小吏,让他们展开对联,自己则把横批高高举起,想看吗,好,就怕你们看个清楚! ‘鬼面萧郎’的墨宝,还是送给‘小霸王’孙策的新婚贺礼,大堂里的人自然很是感兴趣,早就听说这位‘杀神’文武双全,还精通音律,连一向风流倜傥的‘美周郎’都被他比下去了,就是不知道书法如何,今天正好开开眼界~ 包括孙策在内,堂上众人几乎都抱着相同的想法,聚拢目光看了过去: 上联:吴越出豪杰,虎踞三江,敢向东南争半壁! 下联:燕赵有烈士,狼顾九州,扫平天下归一统! 再看蒋干手里高举的横批,四个大字~~不服来战! “嘶嘶!~~狂傲,太狂傲,简直狂的没边了!” 看完对联之后,大堂里立刻掉了一地的下巴,而后就是阵阵倒吸冷气的声音,都知道孙策少年得志,以小霸王自居,一向目中无人,没想到萧逸还要加个‘更’字呀,这是贺喜的对联吗,这分明是在下战书哇,以孙策的暴脾气,估计一场龙争虎斗在所难免喽!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虽然语气狂傲了些,可这副对联写的还是不错的,对仗工整,寓意深刻,字迹中更带着金戈铁马之势,让人看了不禁热血沸腾,‘鬼面萧郎’文武双全,却是名不虚传呀! 就连周瑜也把脸上的狂傲之色收敛了一些,虽然心中不服,但他又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气魄,他拿不出来,这样的墨宝,他也写不出来,“妖孽,真是老天爷降下的妖孽呀!” 至于孙策,看着那副对联,一动不动,目光却是越来越亮,却并未动怒,反而仰天大笑起来~~“哈哈~不愧是鬼面萧郎的墨宝,敢向东南争半壁,说的好,真知我心也!” “来人呀,把这副对联给我挂在大堂两侧,妥善保存,以后本将军要日夜观看,也好提醒自己一下,免得沉迷于温柔乡中,忘了英雄之志!” 大笑之后,孙策又用手一指身边的席位子~~“子翼先生,请来上坐吧!” 猛虎对话用爪牙,英雄对话用刀剑,萧逸和孙策之间的对话~~就看谁更狂!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七章血债,还需血来还! ~щ~~lā?WwW.⒉古人云:‘花开并蒂,鸳鸯意真’,无论是什么东西,如果能成双成对的出现,绝对比一枝独秀更加吸引人的目光,美女也是如此! 大乔、小乔这对姐妹花,身穿大红吉服,手挽着手,并肩出现在大堂上时,顿时在宾客中引起一片骚动,“我的老天爷呀,见过漂亮的,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更没见过一对这么漂亮的姐妹,江东二乔,艳绝天下,名不虚传!” 看到二乔的容貌后,宴会上的宾客无不拍手称赞,原本以为孙郎、周郎,江东两大豪杰迎取一对姐妹花,是便宜了乔家呢,现在看来,到底谁便宜了谁,还真不好说呀? 英雄爱美女,美女配英雄,珠联璧合,却是神仙眷侣一样的存在! “吉时已到,请新人跪拜天地、诸神,行参亲之礼!” 随着司礼官的喊声,孙策、周瑜同时从座位上跃起,上前牵住自己的新娘,先叩拜了天地诸神,又叩拜高堂,最后夫妻对拜,礼成! 婚礼既成,两位新娘子自然被扶入洞房中等候了,至于两位新郎吗,呵呵,还暂时不能入洞房,必须留下来继续陪宴宾客,‘周公之礼’,那是天黑之后才能做的事呦! 一时间,大堂上觥筹交错,笑语欢声,孙策和周瑜自然成了众人敬酒的对像,二人来者不拒,酒到杯干,喝的异常豪爽,不过吗,这二位的酒量似乎都不太好,酒宴进行到一半时,就步伐踉跄,醉意显露了,最后被张昭和孙权一人一个搀扶下去休息,紧接着河北使者-简雍也不胜酒力,提前退席而去! …………………………………………………………………………………………………………………………………………… 州牧府后堂,密室中,孙策和周瑜并肩而坐,刚才还醉态朦胧的二人,此时精神百倍,目光清澈,那有一点不胜酒力的样子,装醉,不过是上位者的一门必修课罢了,这种事情在所有的宴会上几乎都会生,不足为奇! 有人说了,我没有表演的天赋,不会装醉,又有急事必须离开,那又该怎么办呢? 办法很简单,四百多年前的‘鸿门宴’上,汉高祖-刘邦就给我们提供了最好的答案~~尿遁,你喝不下去了,还尿不出来吗,一样开溜! 密室里除了孙策、周瑜,还有孙权、张昭,可以说江东集团的核心人物都聚集在这里了,四个人谁也没说话,只是静静的等着,他们在等一个人! “参见二位将军!” 很快,密室的门一开,侍从领进来一个人,正是简雍,大家都是明白人,大堂上那是演戏的地方,密室里才是谈论正事的所在! “先生从河北远道而来,有何指教,就请直言吧!” “呵呵,在下此番前来,一是给二位将军贺喜,二者吗,还有一份大礼送上!”说话间,简雍从怀里摸出一封密信,双手呈上! 孙策也没客气,接过观看之后,又递给了身边的周瑜,然后是张昭,最后才转到孙权手上,这是他第一次参与江东的军机大事,还带着几分稚气的小脸上,满是兴奋的神色,自己终于有机会指点江山了! “将军乃是当世英雄,我家大公子仰慕已久,若是两家能携手合作,一同出兵,南北夹击徐州,曹军必败,事成之后,两家平分城池,各取所需,岂不美哉!” 简雍才思敏捷,口齿伶俐,把袁谭希望两家结盟的事情说的很清楚,最后还表示,如果江东肯出兵相助的话,河北方面可以资助一些军械、粮草,以示诚意! “兵马之事,非同小可,请先生暂且回馆驿歇息一二日,容我等商议之后再做答复!”孙策笑容满面,虽然没有直接答应下来,却露出一副很有兴趣的模样,还兴奋的搓搓双手,兴兵动武的意图很是明显! “如此,在下就静候将军的佳音了,告辞!” “仲谋,代为兄送客!” “诺!” “公谨,出兵北上,此事如何?”客人一走,孙策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杀伐之气! “袁谭小儿,这是想让我等为他火中取栗呀,徐州四战之地,萧郎绝世虎将,就算调集江东全部人马,伯符亲自上阵厮杀,胜负也不过是五五之数,太过于冒险了! 再者,徐州五郡,一马平川,骑兵可以纵横驰骋,水军则毫无用武之地,正所谓‘北人骑马,南人乘舟’,真到了那里,将士们水土不服,容易生病暂且不说,江东的水军也会失去作用,成为人家劈砍的活靶子,以我之短,攻敌之长,非智者所为也!” 周瑜脸上的狂傲之色也消失不见了,作为一名优秀的统帅,他一向自视甚高,却从不轻敌,更何况这次的对手是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呢! “那老夫这就为将军回绝了简雍!”张昭是江东名士,也是出了名的主和派,凡事最忌动当刀兵了,在这位老夫子看来,只要不打仗,一切都好说! “呵呵,恰恰相反,子布先生一会可以到馆驿去,告诉简雍,出兵的事情,江东答应了!”周瑜笑着摆摆手,眼中还有寒光闪过! “公谨将军,既然明知是计,为何还要答应此事呢?”张昭一脸的疑惑,周瑜乃是江东名将,号称‘一步三计’,明知前面是火坑,为何还要往里跳呢? “呵呵,来而不往非礼也,袁谭想要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咱们就给他来个隔岸观火,声东击西!” 周瑜又把那封书信拿了起来,用手轻轻指点,“袁谭的信里基本上都是废话,不过吗,最后一句还有点用处的,资助军械、粮草,呵呵,白给的东西,咱们为什么不要呢?” “咱们可以屯兵长江南岸,做出北上攻打的徐州的姿态,示为疑兵,而后派人前去青州索要粮草,袁谭见我出兵,必然会兵南下攻打徐州,就让他和萧逸去厮杀吧,咱们稳坐江南,以观胜败,等到他们两家杀的你死我活之时~~呵呵~~” “等他们两败俱伤,咱们江东再出兵北上,收拾残局,一举拿下徐州之地!”说话的是孙权,他一直在旁静听,此时也忍不住言了,因为周瑜的这个计策太好了,变被动为主动,还能得到大批的军械、粮草,真是一箭双雕呀! “哈哈!……哈哈!“周瑜看看还是一脸稚气的孙权,只是轻笑不语,而后目视孙策,意思很简单,“你的兄弟,还是自己来教吧!” “仲谋小看天下英雄了,十个袁谭也对付不了一个萧逸,只要青州的兵马一出动,必然是有来无回,这不是鹬蚌相争,是驱羊喂虎呀,所以公谨的意思是,等到徐州战事一起,天下人的目光都被吸引过去了,咱们就拿着青州送来的军械、粮草,挥军西进,攻取夏口,这才叫‘声东击西’呢!” 不愧是结拜兄弟,孙策从目光中就把周瑜的计划猜了个清楚,一箭双雕,寻常计策而已,一石三鸟,这才是周郎的本领! 孙权的眼睛里全是问号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不是在讨论出兵徐州的事情吗,怎么又扯上夏口了,那里是荆州的东大门,是刘表的地盘,人家可是派来使者求和,还送来大批的礼物,咱们还去出兵打人家,这个也太不讲究了吧~~ “怎么,你想不到为兄要出兵夏口,攻打荆州吗?”看着自己的二弟,孙策心中暗叹,“仲谋虽然颇有才能,可惜并不长于军略,只可治国安邦,难以领兵沙场呀!” “大哥神机妙算,小弟确实未曾想到!”孙权点点头,声东击西,出兵夏口,这步棋却是天马行空,匪夷所思呀! “很好,你想不到,刘表也定然想不到,这才叫出其不意呢,呵呵,杀父之仇,焉能不报?” 提起荆州,孙策脸上满是浓浓的杀意,他的父亲孙坚就阵亡在那里,数年以来,他无时无刻不想报仇雪恨,之前江东基业初定,根基不稳,他才跟刘表虚与委蛇,假意修好,为的就是麻痹对方,真以为送点礼物过来,就能忘去杀父之仇吗……,血债,还需血来还呀! 正文 第二百二十八章星夜渡河 щ{][lā}?Ww龙门渡,黄河下游最重要的渡口之一,也是青、徐两州的分界线,因为这里河面宽阔,水势较缓,便于行船,所以南来北往的行人大都由此渡河,久而久之,‘龙门渡’也就成了一处兴旺的水6码头,兵家要津!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两岸的渔民们平时除了捕鱼之外,就是靠摆渡过往行人为生,不过最近一段时间,摆渡的生意没法做了,凡是划到北岸的渔船无一例外都被袁军扣押下来,理由也很简单~~运兵! 自从定下偷袭徐州的战略后,袁谭就在这里设下了大本营,一时间,旌旗如云,兵马如潮,驻军的牛皮帐篷更是一座挨着一座,密如繁星,十日之内,就聚集了六万精锐之士,军械、粮草也已准备妥当,只等一声令下,就渡过黄河,兵徐州! 中军大帐里,袁谭可谓度日如年,大军每驻扎一天,就要多消耗一天的粮草,今年又不比往年,夏季刚闹过一场蝗灾,青州也是重灾区之一,庄稼颗粒无收,袁谭又没有吃蝗虫的魄力,再加上官府救济不利,百姓饿死者不计其数,现在这点粮草还是从牙缝里硬挤出来的呢,民夫也是硬抓来的,这一仗,可谓倾尽青州之力呀! 时间一天天过去,兵马早已聚集完毕,粮草也勉强凑够了,可是简雍却迟迟没有回来,‘南北夹击’的计策是否能够成功,袁谭可是一点把握也没有呀,大军这么驻扎下去,消耗粮草不说,一旦暴露了行踪,被对岸的曹军现,就会前功尽弃,他能不着急吗? “大公子,不能再迟疑了,立刻渡河,偷袭徐州,再等下去,恐怕‘鬼面萧郎’就要回来了!”陈登对攻打徐州最是积极,几乎每天都要来催促一下! “元龙先生稍安勿躁,本公子也知兵贵神的道理,可简雍迟迟未归,江东兵马也未曾北上,青州之兵又岂能轻易南下呢?” 袁谭很清楚,这就是一场豪赌呀,打赢了,不但能拿下徐州之地,还可以凭借这份显赫的军功,登上袁家继承人的宝座,再进一步,日后‘荣登九五,君临天下’也是大有可能的,反过来,一旦输了,折损几万兵马到没什么,自己恐怕就再没机会和袁尚一争高低了!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事关自己的前途命运,那怕再焦急也得等下去,袁谭甚至暗暗打定主意,如果简雍出使失败,江东兵马不肯北上的话,他就放弃这次偷袭徐州的机会,稳妥一些,总比贸然送死要好! “报……,简雍先生从江东回来了!”一名亲兵飞快的跑进大帐,知道这位大公子性刚好杀,禀告晚了,那是要杀头的! “什么,回来了,让他前来见我!”袁谭从座位上直接蹦了起来,“老天保佑,战机终于出现了!” “诺!” “下官见过大公子!”简雍穿着一身商人的服饰走进大帐,离开江东后,他就化妆成一位商人,马不停蹄的北返青州,进入大营后,连衣服都没换就跑来了! “先生一路辛苦了,这次江东之行如何,孙策可曾答应出兵夹击徐州?”袁谭的心都快跳出来了,苦苦等待多日,总算把这位使者等回来了! “恭喜大公子,孙策已经答应出兵了!”简雍说话的同时,从怀里摸出一封密信,双手送上! “下官离开会稽城时,江东兵马已经大规模集结,总数有五万之众,水6兼备,气势如虹,却是一支精锐之师,不过吗,孙策还有个要求,必须给他补充足够的军械、粮草,兵马才能渡江北上!” “该死的,他这是狮子大开口,想把本公子的积蓄全要走呀!”看完书信,袁谭脸上激动的神色不见了,反而布满了黑线,孙策在书信中索要了大批的物资,比他原来许诺的足足多了两倍有余,几乎把青州的府库都掏空了! “不过一点粮草而已,大公子又何须在意,徐州富甲天下,又有精盐之利,每年税赋可得千万之巨,只要攻下城池,军械、粮草还不是要多少,就有多少吗!” 陈登的话让袁谭的脸色又缓和下来,说的也是,徐州就是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只要拿到自己手中,以后还怕缺了钱粮吗! “好,给他,全都如数给他,立刻安排船舶,从水路给孙策送过去,顺便再催促一下,让他立刻出兵北上,夹击徐州!”袁谭大手一挥,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粮草拿不下徐州,豁出去了! “来人,擂鼓聚将,召集人马,准备渡过黄河,兵徐州!” “诺!” ………………………………………………………………………………………………………………………………………… “呜!~~呜!呜!” 阵阵的号角声中,袁谭升坐中军大帐,只见他头戴金缨盔,身披镔铁甲,内穿西蜀锦花战袍,外罩大红披风,腰横三尺青锋宝剑,端坐在帅位上,但也是威风凛凛! 世人都说袁谭性刚嗜杀,嫉妒心又强,却不知他还是有些才干的,身为世家公子,他的文采武艺非常出色,只不过天下大乱,英雄辈出,又有萧逸、孙策、周瑜,那样的妖孽人物,明月煌煌,群星不显,自然就把他的光彩给遮盖住了! “诸位,孙策已经允诺,出兵夹击徐州,你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看着帐下一众将校,袁潭的脸上满是得色,这何尝不是他开创天下霸业的大好时机呀! “大公子英明!……踏平徐州,称霸中原!” 诸将们欢声雷动,一个个喜笑颜开,徐州富甲天下,钱粮堆积如山,如果能够抢占下来,对他们也大有好处,说不定还能弄个太守之类的官职做呢! “大公子,兵凶战险,不可不察,还是等江东兵马北上之后,再出兵更加稳妥一些吧!”刘备坐在一旁的客位上,神色凝重,在他眼里,萧逸是恶狼,孙策是猛虎,虎狼者,皆不可信也! “玄德公此言差矣,孙策乃是江东猛虎,勇猛刚烈,若是被他抢先一步杀入徐州,则五郡之地尽入虎口,那里还有我等的份呀!”陈登恨不得立刻杀入徐州,报仇雪恨,岂肯再多做等待,与此同时,他从怀里摸出一份盟单,展示众人! “萧逸残暴不仁,徐州百姓苦其久矣,这是三十七家士族联名送来的血书,只要大军杀过河去,这些人愿意提供大军所需的粮草,还会打开城门,作为内应!” “哦,拿来我看!”袁谭连忙把盟单拿到手中,果然,徐州数十位家主的大名都签在上面,还画了手押,红灿灿的一大片,另有一行小字,“恭请大公子入主徐州,拯救万民于水火!” “哈哈,徐州人心如此,我无忧矣!”袁谭不禁仰天大笑起来,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了,如果有这些‘带路党’帮忙,大军兵不血刃就能拿下徐州! “虽有内应,还需小心一些为好,至少要确保后路无忧,能使大军进退自如!”到了这一步,刘备也不好再出言反对了,不过与萧逸数次交手,他深知此人的可怕,看似必胜的战局,却往往被瞬间扭转,这都是血的教训,不得不防呀! “嗯,玄德公言之有理,‘龙门渡’既是进军的门户,也是后撤的归路,万万不能有失!”袁谭虽然性急,却还听得进劝告,略加沉思,“吕旷、吕翔何在?” “末将在,请大公子吩咐!”随着话音,从队列中走出两员大将来,乃是一对兄弟,都是满面虬髯,凶悍孔武之将! “你兄弟二人统领五千兵马,守护‘龙门渡’,此乃大军退路,也是运送军械、粮草的咽喉,万万不得有失!” “诺,我兄弟二人必然紧守渡口,确保万无一失,请大公子放心!”吕旷、吕翔连忙抱拳称是,答应的斩钉截铁,守个渡口,小事一桩! “其余各部人马,拔营起寨,星夜渡河,直扑彭城!”拔剑在手,袁谭目露杀机,终于下达了进军的命令! “诺!” 正文 第二百二十九章围猎开始 щ{][lā}?WwW.⒉大计已定,袁谭就像一个现猎物的猎人,立刻凶猛的扑了过去,为了抢占先机,他下达了‘兵马夜渡’的命令,在朦朦的月色下,大小数百只渔船在河面上来回穿梭,只用了一夜的时间,就把六万青州兵马全部送了过去! 兵贵神,过河之后,大军并不停歇,而是继续赶路,直取徐州治所……彭城,为了加快行军度,袁谭手持宝剑,亲自在后面督队,并下达了严令:“大小将士,有先到彭城者,赏千金,官升三级,敢落后一步者,斩!” 前面是黄灿灿的金子,后面是明晃晃的宝剑,将士们自然知道该如何选择了,一个个甩开大腿,轮起胳膊,用出吃奶的力气奔跑起来,直跑的汗流浃背,口吐白沫,小舌头都吐出老长…… 虽然辛苦了一些,但大军进展的却很顺利,沿途城池没有一座抵抗的,连预警的狼烟都没有点燃,不少地方的百姓还打开城门,牵着牛羊、捧着美酒前来****,表现的异常热情! 看到这种情况,袁谭心中自是得意万分,什么叫‘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这就是最好的解释了,真是人心所向呀,不过吗,为了不影响行军的度,青州兵马并没有入城休息,就连送来的牛羊都没要,全军将士只带三天口粮,日夜兼程,目标只有一个~~彭城! 一刀能够刺穿敌人的心脏,就千万不要被别的目标所诱惑,那怕是近在眼前,这是统兵之人都知道的至理名言! 彭城是徐州的治所,也是积聚钱粮最多的地方,只要拿下这里,就等于控制住了徐州五郡之地,到时候就算萧逸引兵回援,也无济于事了! 至于小霸王-孙策吗,袁谭已经打定主意,等大事了结,从边界上分他几座小城就好了,或者,干脆一座也不给他,人的野心是没有止境的,“徐州在握,扬州在望,这个天下早晚都是我的!” ………………………………………………………………………………………………………………………………………………… 六万将士一路狂奔,人不卸甲,马不离鞍,终于在第三天的夜幕时分,到达了彭城! 夜幕中的彭城很是阴沉,只有点点的灯火闪烁,锯齿型的城墙就像巨兽的牙齿般,密密麻麻,狰狞恐怖,仿佛随时准备吞噬无数的生命! 看着高大的城楼,不少人直接瘫坐在地上,刀枪一扔,开始拼命的喘气,再不休息一下,就不是吐白沫,而是吐血了! “彭城,还有整个徐州,都是本公子的了!”马背上,袁谭仰天大笑,这一仗之后,自己就该名扬天下了吧?能从‘鬼面萧郎’的手中把徐州夺过来,这样的战绩足以震惊世人,也证明了自己凡的能力,父亲那里也会刮目相看,到时候袁家继承人的位子,非本公子莫属! “来人呀,点起篝火,信号!” “诺!” 很快,三堆篝火熊熊燃烧起来,袁谭等人都盯着城楼上,按照之前约定好的,城内的士族大户们会打起三根火把,然后杀掉守城的军士,里应外合,配合青州兵马入城! 一刻钟,两刻钟,三刻钟…… 半个多时辰过去了,漆黑的城楼上毫无动静,别说火把了,连一点火星也没看到,这不禁让青州将士很是郁闷,大家长途跋涉而来,跑的都快吐血了,原以为能够杀进城去,抢个痛快,玩个痛快,结果傻乎乎的吹起了夜风,本来就跑出了一身热汗,如今被冷风一吹,不少人都觉的浑身软,手脚酸麻,再也提不起力气来了! “元龙先生,为何不见接应之人呀?”袁谭的脸色也阴沉下来,数万人马,千辛万苦的跑到城下,里面却无人接应,这不是开自己的玩笑吗? “这个吗,容在下去探听一二!”陈登也是一头的雾水,明明约定好的暗号,难道说这些人中途反悔了,又或者被什么事情给牵制住了, “一支、两支、三支,太好了……”正在疑惑中,城楼上突然亮起了三支火把,陈登顿时露出喜色,还没等他笑出声来,就惊奇的现,“五支、六支、七支……” 火把的数量不断增多,最后竟有成千上万之多,而且从城楼两侧不断延伸,一直到了原野中,形成一个大大的圆圈,里面围着的正是六万青州将士! “不好,咱们中计了!”看到这一幕,青州将士顿时慌乱起来,就是再迟钝的人此时也明白,他们被包围了,而且是四面合围,密不透风,连条活路也没有呀! 袁谭傻了,刘备呆了,六万将士更是乱成一团,原以为自己是来狩猎的,眼看就要大功告成了,形势却瞬间逆转,原来自己才是那只猎物,还是一只傻乎乎的掉进陷坑的猎物! “怎么办?如何是好?……完了!“ 惊慌、恐惧、绝望,的情绪迅在大军中蔓延开来,谁都看的出来,这样密不透风的包围网,要想逃出去,难入升天呀! 当然了,有一个人丝毫没有害怕,那就是陈登,因为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死定了,把六万大军带进了敌人的包围圈里,就算侥幸冲出去,袁谭也饶不了他,死是一定了,可他不想死的不明不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就在此时,城楼上火把最密集处人影一闪,走出一员大将来,螭纹寒铁铠,蚩尤鬼面盔,再加上一柄寒光闪闪的斩蛟剑,正是征西大都督~徐州牧~萧逸! “元龙先生,数月不见,别来无恙呼?”手抚城墙,萧逸的声音在夜风中徐徐传出,平静而淡雅,就像在进行一场普通的围猎而已! “鬼面萧郎!~~鬼面萧郎!” 人的名,树的影,看到萧逸傲立在城头,包围圈里的青州将士顿时一片惊呼,他们敢来偷袭徐州,一是贪图这里的富庶,另一个原因,就是趁萧逸不在,如果知道这位‘杀神’在此,就是给他们再多的钱财也不来送死呀! “鬼面萧郎,你?……你不是在陈留游山玩水吗?”陈登的眼睛都快瞪出来了,为了偷袭徐州,他可是下了一番心血的,派出无数的密探四处侦查情况,他非常的确信,就在两天前,萧逸还在陈留山间游玩,难道他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不成? “呵呵,元龙先生所言不错,两天之前,本都督却在陈留游玩,还有美女为伴呦,不过吗~”,萧逸手指四方,一脸的得意,本都督麾下的玄甲铁骑,皆是千里挑一的勇士,全力奔驰之下,一日夜可行三百余里,两天时间,赶回彭城绰绰有余,呵呵,本都督还有闲暇洗了个澡,换件战袍呢!” “大都督威武!” “大都督威武!” 四方火把晃动,喊声四起,士兵们用这样的方式表达自己心中的敬意……”跟着大都督,专门打胜仗!“ “好,鬼面萧郎,用兵如神,在下佩服,可是你们呢,你们又是为了什么?”陈登的眼角真的裂开了,他看的非常清楚,在萧逸身边还站着一群人,正是徐州的士族家主们,也是他以前的伙伴,更是坑害他的罪魁祸! 陈登想不明白,萧逸残暴不仁,嗜血好杀,对付起士族来更是毫不留情,他们陈家就是被一夜血洗的,按理说士族们应该恨他入骨才对,为何恰恰相反,这些人要助纣为虐呢? “元龙先生还未醒悟吗,自从大都督主政以来,晒海盐,赈蝗灾,救济百姓,开设书院……,此类善举数不胜数,徐州百姓都乐为之效死,视如天人一般,又岂会被你的几句花言巧语所蛊惑,做出背叛之举呢?” 说话的是陈群,如今在徐州的士族中,以他的家族为,自从萧逸主政以来,虽然砍了不少的人头,可做的好事也同样很多,就是对他们这些士族也很是照顾,仅精盐一项,就让他们这些人吃的满嘴流油,有这样好的州牧在,傻子才会选择背叛呢! 再者说,就是他们想背叛也没那个本事呀,萧逸把徐州经营的风雨不透,人心依附,就算士族们想谋反,底下的老百姓也不会答应的,所以陈登策反的书信一送到,他们就举报上去了,萧逸将计就计,借着他的手,又把袁谭这条大鱼钓了上来,这就是以往的经过! “原来如此,萧逸~鬼面萧郎,今生遇到你,是我的大不幸,却是徐州百姓的大幸呀!”陈登面如死灰,自己输了,输的一干二净,若有来世,万万不要与此人为敌了! “呵呵,承蒙夸奖,不胜荣幸,不过吗,将士们还缺一份军功换取前程,就借你们的头颅一用吧!”萧逸冷冷一笑,手中宝剑一挥动,“围猎开始~~~杀!” 正文 第二百三十章全军崩溃 WW..lā?WwW.⒉“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一场浩大的围猎开始了,玄甲军将士高举火把,齐声呐喊着战斗口号,向包围圈里的敌人动了波浪式的进攻,箭飞如蝗,刀光闪烁,铁蹄所到之处,青州兵成片的倒下,变成了一具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与此同时,彭城的大门打开,从里面走出一支奇怪的队伍,这些士兵都是身高八尺以上的壮汉,一个个头戴镔铁盔,身披双层重甲,脚下牛皮战靴,全身上下防护的风雨不透,手里还拿着纯钢打制的双刃长刀,正是威震天下的~~陌刀兵! 因为身上的装备太过沉重,陌刀兵对战场环境的要求极其苛刻,山地、树林、沼泽、沙地……之类的复杂地形都不能进入,就是在土质坚硬的平原上,他们也只能进行短距离的攻击,但此时此刻,用来进攻包围圈里拥挤成一团的敌人,却是再合适不过了! 在大牛的带领下,五千陌刀兵排成十列纵队,随着隆隆的战鼓声整齐推进,兵刃高举,三步一斩,所到之处人马俱碎,血流成河,没有什么能阻挡他们前进的步伐,绝对是刀锋指处,所向披靡! 至于包围圈里的青州兵,三天三夜的急行军,早已是精疲力竭了,原来靠着掠夺钱财的梦想鼓舞士气,还能勉强坚持一下,结果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猎人’和‘猎物’的角色瞬间转换,踏进陷阱的士兵们本来就惊恐万分,此时又遭到如此凌厉的打击,谁还有心思抵抗呀? “弟兄们快跑呀,玄甲军杀来了!” “城上就是鬼面萧郎,专门吃人肉的恶魔,千万不要被他抓住呀!” “快跑呀,去龙门渡坐船,回青州老家去,离这个恶魔远远的!” …………………………………… 还没等袁谭做出任何反应,数万大军一声呐喊,扭头就跑,什么升官财,什么美女玉帛,老子统统不要了,只要能捡回一条小命,那就谢天谢地了! “呵呵,外强中干,徒有其表,河北兵马,也不过如此!”城楼上,看着乱成一团的青州兵马,萧逸的小脸上露出一丝冷酷的笑容,就像一条埋伏许久的恶狼,现了猎物的弱点! 这次设伏,为了隐蔽起见,萧逸调动的兵马并不多,就是一万玄甲军,五千陌刀兵,再加上彭城里的一点驻军,总数绝不过三万人,至于那漫山遍野的火把,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好多都是本地的百姓在凑数,有的干脆就是稻草人,吓唬鸟用的! 反观袁谭麾下的青州兵,足足有六万之众,如果他们能听从指挥,稳住阵脚,靠着兵力上的绝对优势,从容御敌的话,反败为胜是不可能的,但突出重围,全身而退还是可以做到! 再退一步说,就算他们没有突围的勇气,那就原地布阵,牢牢坚守住,玄甲军要想吃掉他们,也得费上很大的力气,弄不好还得崩掉几颗大牙! 可惜,从袁谭到军中普通士兵,见到‘鬼面萧郎’的旗号后,全都丧失了继续战斗下去的勇气,而是选择了转身逃跑,此举正中萧逸的下怀,攻坚战一向是玄甲军的短处,可是野战追杀,那就是弟兄们的看家本事了! “传令下去,荡开包围圈一角,放青州兵出去,群狼捕猎,千里追踪,咱们一点点的吃掉他们!”萧逸大手一挥,调兵的号角声迅传了出去,已经四面合围的‘火龙’,立刻露出一个豁口,这是给青州兵留的活路,也是送他们下地狱之路! 困兽犹斗,青州兵虽然乱成一团,毕竟人多势众,为了冲出一条活路,爆出来的战斗力还是很惊人的,萧逸不想让部下们蒙受不必要的损失,所以才网开一面,准备玩一场持久战,消耗战! 果然,正准备拼死一搏的青州兵,突然看到了活路,立刻一窝蜂似的向缺口涌去,而后一路向北逃窜,许多士兵为了轻便,把兵刃和甲胄都扔了,跑的满头大汗时,为了散热,不少人甚至选择了裸奔,打起仗来,要命就不能要脸,除了脚上的靴子,其他的全都扔了! “谁也不准跑,立刻重整队列,按序退兵!” “有不听号令者,杀无赦……我杀!杀!” 再说袁谭,虽然也是惊慌失措,基本的军事素质却没忘,知道这样一窝蜂似的逃跑就是去送死,出了包围圈之后,他连忙竖起军旗,大声呐喊,试图重整队伍,有计划的撤离险地! 可惜,军心已乱,士兵们都忙着逃命,谁还听从军令呀,你喊你的,我跑我的,人喊马嘶,乱成了一锅粥,最后就像退潮的海水般,硬是把袁谭也裹挟进去了……,彻底完蛋,一起跑吧! …………………………………………………………………………………………………………………………………………… 狼群围猎,千里蹑行,隐忍不,一击毙命! 一场长途追击战开始了,双方的实力对比是天地之差,萧逸的玄甲铁骑以逸待劳,弟兄们早就吃饱喝足,就等着敌人上钩了,而且士兵们一人三马,可以轮番骑乘,累了就卧在马背上休息,渴了有水囊,饿了有干粮带,追上几天几夜也不是问题! 再看青州军这边,六万将士大都是步兵,用两条腿跟人家的四个蹄子比赛跑,本身就吃了大亏,之前又是连续三天的急行军,腿肚子都跑抽筋了,突围的时候,凭着一股子求生**还能勉强坚持,可是冲出来以后,立刻腿脚酸软,浑身乏力,那里还跑的动呀! 这还不算,大家都是当兵的厮杀汉,苦点、累点,还能咬牙坚持,可是饿肚子就让人受不了,进军的时候,为了加快度,袁谭让士兵们只带了三天的口粮,想着进了彭城以后,再好好的大吃一顿,结果人家早有防备,全军中伏,连小命都快保不住了,那里还有食物补给呀,空着肚子,还得玩命的跑路,这感觉真是悲催他妈哭悲催……悲催死了! 人要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军队也是如此,那些沿途的城池,青州军刚来的时候,百姓们敲锣打鼓的欢迎,又是送牛羊,又是送酒肉,还派出向导引路,热情的不得了! 等袁谭带着败兵往回跑的时候,还不错,百姓们还是那么的热情,就是招呼他们的东西变了,弓箭、滚木、雷石、热油……,全都一股脑的倾斜到青州兵身上,把他们想进城修整一下,再弄点粮食的美梦彻底毁灭了! 万般无奈之下,饥肠辘辘的士兵们开始宰食战马,那些有坐骑的将校们倒霉了,饿红眼的士兵们不管三七二十一,掀翻战马,拔出刀子就开始割肉吃,煮食都来不及了,再说锅也早扔掉了,就是生食,一个个吃的满嘴血沫,活像一群疯狂的野兽! 有些袁军将校还想抖抖威风,大声斥责那些部下,可话还没说几句,就被士兵们一刀砍翻在地,生死关头,还管你是谁,马肉正好不够大家分呢,再来点人肉也不错,滋味好,咸的! 一连生数起士兵分食将校血肉的事情后,袁谭也变得岌岌可危起来,他还算聪明,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主动把战马献了出去,当然了,还没忘割了条马腿扛着,都是凡夫俗子,他也饿呀! 除了疲惫、饥饿之外,青州兵连休息的权力也没有了,每当他们跑的精疲力竭,想要停下来休息一会时,隆隆的马蹄声就会响起,玄甲军旋风般的杀过来,一阵踩踏之后,又立刻消失,如此反复,,日夜不停的袭扰,就是不让你睡觉,也不让你休息! 要么继续跑,要么被人家砍杀,二者选其一,还是跑吧,青州军的最后一点潜力也被压榨出来了,沿途不时有士兵倒地身亡,都是活活累死的! 这就是萧逸‘狼群战术’,再他看来,六万青州兵就像一头巨大的野牛,皮糙肉厚,力大无穷,如果硬冲上去撕咬,非但吃不下它的肉,还有可能被牛角顶伤,最好的办法就是折磨它,不让它休息,不让它进食,不时的冲上去留下几道伤口,让猎物的鲜血一点点流尽,最后,它必然会轰然倒地的! 萧逸的战术很成功,在如此狠辣战术的摧残下,青州兵被折磨的痛苦不堪,简直比死还要难受,不少人真的活活累死在逃跑的路上,也有些聪明的,刀枪一扔,抱头蹲在地上,死活不跑了,当俘虏还能有口饱饭吃呢! 虽然是千难万难,死伤无数,但青州兵一直在跑着,日夜不停的跑,因为他们心中还有一个希望,那就是……龙门渡,那里还有五千人马在接应,还有几百艘船可以把他们送过河去,只要回到自己的地盘上,就算逃出升天了! 怀着这样的目标,青州兵继续亡命逃窜,六万人马就像烈日下的雪球一样,不断的消融,等到袁谭带着这些残存的士兵来到黄河边上时,兵马只剩下不足两万了,至于其他人,不是做了俘虏,就是死在玄甲军的铁蹄弯刀之下! “龙门渡,老天爷呀,咱们总算逃出来了!” “呜呜!~鬼面萧郎~你个屠夫呀,老子再也不踏入徐州半步了!” “活着就好,活着就好,活着就一切都好呀!” 望着滚滚流淌的黄河,袁军士兵们痛哭流涕,总算是逃出来了,比起那些倒在路上的兄弟,他们就算是幸运的了,不少人还暗暗誓,这辈子再也不来徐州了,更不会和‘鬼面萧郎’为敌,跟别人打仗,最多是战死沙场,跟这个家伙打仗,那是生不如死呀! 龙门渡就在眼前,残存的士兵们互相搀扶着,向心中的希望走去,不过很快他们就哭的更大声了,不同的是,之前是高兴的,现在则是绝望! 龙门渡,大营上空,原来的‘袁’字大旗消失不见了,换上了一面红底黑心的军旗,正中是一个斗大的‘曹’字;至于守护渡口的将领,还是一对兄弟,却不是吕旷、吕翔,而是换成了曹休、曹真! 萧逸用兵,一向滴水不漏,既然把敌军引入圈套了,又岂会给他们留下退路,袁谭的大军刚一渡河,曹休、曹真兄弟就突袭了龙门渡,夺下军营,把大门死死的关上了,船只也被焚烧一空,袁军士兵想过黄河,除非他们飞过去了! “完了!完了!……彻底完了!” 前无去路,后有追兵,袁军的最后一点希望也破灭了,经历了三天三夜的生死煎熬,将士们已经到达了极限,如今生路断绝,许多人的精神直接奔溃了,有人坐地等死,有人望着河对岸痛哭,更多的人四散奔逃…… 面对如此绝境,袁谭也傻眼了,想找人商量一下,可是回顾四周,一个人也没有,陈登早就死于乱军之中,被玄甲军的马蹄踏成了肉泥,至于给他出谋划策的‘刘皇叔’,更是早早的就不见了人影! “哎!……真是天灭我也!”事到如今,袁谭彻底放弃了,往地上一坐,一切听天由命吧! 看着彻底奔溃的袁军,萧逸知道,动最后一击的时候到了: “传本都都军令:有生擒袁谭者,赏千金,官升一级!” “有斩杀刘备者,赏两万金,官升五级,本都督亲自敬酒贺功!” 在萧逸看来,袁谭虽是这支兵马的统帅,但他充其量不过是一条小泥鳅而已,刘备才是一条能掀起滔天巨浪的潜龙呢,上次被他从宛城跑掉了,这次,绝不能再让他逃出生天,而且是必杀无疑,连生擒都不用,只要死的,不要活的! “斩杀刘备,赏两万金!” “斩杀刘备,官升五级呀!” “斩杀刘备呀,大都督敬酒……杀呀!” 高官重赏,还有大都督亲自敬酒,这样的赏赐谁不动心,玄甲军的士兵纷纷冲进乱军之中,奋长刀劈砍人头,砍下一个就看看,是不是大耳朵的,不是,就继续砍! “刘备,天罗地网已经布下,看你还往那里逃!”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一章长腿刘皇叔 Щщш..lā?Ww兵败如山倒,奔溃的袁军就像一群可怜的羔羊,玄甲铁骑则是下山的猛虎,仅一个冲锋,就把这群可怜的‘羔羊’杀的落花流水,绝望之下,袁军士兵纷纷跪地投降,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了,至此,六万青州兵马全军覆没! 剩下的就简单了,玄甲军把降兵们聚拢在一起,收缴了他们的盔甲、兵刃,再详细的加以甄别,把混在其中的将校挑出来,单独关押,其中就包括袁谭,这位志大才疏的大公子本想拿下徐州,成就自己的王图霸业,结果事与愿违,徐州没拿到手,自己反而成了俘虏! 袁谭不过是条小鱼,真正的大鱼还在水中潜伏着呢,玄甲军将士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仔细搜寻着每一处战场,无论是俘虏,还是死尸,都要拽过来查看一下耳朵,如此反复查找了三遍,还是没能找到那个重要的人物~~刘备! “报~大都督,左军没有现刘备的踪影!” “报~大都督,右军没有现刘备的踪影!” “报~大都督,………………” 听到部下们的禀报,萧逸的小脸又阴沉起来,与六万青州兵相比,他更在乎刘备的下落,这条‘潜龙’一日不除,就一日不得安心呀! “传令全军将士,扩大搜索范围,不得有任何的遗漏,上天追到凌霄殿,入地追到鬼门关,无论如何,也要找到刘备的下落,否则本都督绝不收兵!” “诺!” 一声令下,玄甲铁骑四散出去,沿着河岸仔细搜查起来,河上的渔船已经全被烧毁,除非刘备肋生双翅,否则他绝过不了黄河! 即便如此,萧逸仍不放心,自己也带上一队亲兵,沿着河岸追杀下去,“大耳朵阿福,你到底在那里呢?”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英雄豪杰辈出,有人善于统兵,有人善于理政,还有人精于谋划全局,可要说到逃跑的本领,无人可与刘备相匹敌! 在原来的历史中,刘备除了‘大耳贼’的外号,还有一个特别的称呼……‘长腿刘皇叔’,到不是说刘备的腿有多长,而是说他善于跑路,警惕心又强,见势不妙,总是第一个开溜,远远的避开死神的追踪,成为了一只不死小强! 纵观刘备的一生,先是起兵于幽州,后来跟着诸侯联军杀入了洛阳,又转战其他各地,他在青州剿灭过黄巾军,在徐州做过一方州牧,在淮南征讨过袁术,在许昌依附于曹操,在河北投靠了袁绍,整个北方诸州都被他跑遍了! 这还不算,后来他又南下荆州,攀上了刘表,逃窜江东,联合过孙权,日后又杀入蜀地,取代了刘璋,出兵北上,夺取了汉中,把南方诸州也走了一遍,其阅历之丰富,活动范围之广阔,普天之下,无人可比! 刘备的信念也很简单,风浪再大,只要自己不死,希望就永远不会破灭! ……………………………………………………………………………………………………………………………………………… 黄河岸边,一处崎岖的山谷中,三匹快马正在飞驰骋,上面坐着三名骑手,为一人,内穿紫袍,外罩软甲,手持双股宝剑,白净的面庞上略带恐慌,一对硕大的耳朵来回甩动,正是那条漏网之鱼……刘备! 一左一右护卫的,正是他的两名结拜弟兄关羽、张飞,三兄弟同生共死,逃跑也都在一次,次数一多,都快跑出经验来了! “大哥,一路狂奔,坐下马匹已经疲惫不堪,还是停下来歇一会吧?”看到坐骑开始喷吐白沫,关羽连忙轻轻一勒缰绳,他也是一个爱马之人,可惜,坐下的不过是普通战马,要是有一匹千里良驹骑乘,那才是如虎添翼呢! “好吧,那就找个隐蔽处休息一下,再找点食物来,三天没正经吃东西了,真把愚兄饿坏了!”刘备擦擦头上的汗水,他们已经远离战场,应该安全了! 这次的战事,真可谓惊心动魄,知道‘鬼面萧郎’不好惹,自己千防万防,处处小心,没想到还是中了他的诡计,六万人马,全军覆灭,再想夺回徐州恐怕难如登天了! 不幸中的万幸,三兄弟到底是从乱军中逃了出来,这还要归功于刘备呢,虽然不善用兵,可他会揣摩人心呀! 数次跟萧逸交手,刘备深知此人算无遗策,狠辣果决,绝不会给敌人留下活路的,所以败兵向‘龙门渡’狂奔时,趁着慌乱,他带着两个兄弟偷偷溜了出来,这才侥幸逃脱! “虽然逃出来了,可是下一步去那里呢?”仰望苍天,刘备又开始谋划起来,“袁谭生死不明,河北估计是待不住了……,接下来,去江东投孙策?又或者去荆州依靠刘表? 刘备还有一个优点,性格坚韧不拔,无论失败多少次,他从不灰心,刚刚从败军中逃出来,又开始想着东山再起的事情了,在这一点上,他完全继承了大汉开国皇帝-刘邦的无赖基因,百战百败,又能百败再起,打不死你,也耗死你! “玄德公,兵败逃亡之际,王霸之心尚且不灭,下一步又准备去何处展呀?” 正当刘备低头沉思时,一道阴沉的声音传来,顿时惊出了一身的冷汗,他对这个声音很熟悉~~“鬼面萧郎!” 果然,就在不远处的高坡上,出现了数十骑玄甲军,为一人,身披‘寒铁铠’,头戴‘鬼面盔’,正是萧逸,在他身边还立着一员悍将,坐下黄彪马,手持一对手臂粗细的镔铁战戟,就是号称‘古之恶来’的典韦! 典韦是山中猎人出身,最善于追踪猎物了,而且还有一手分辨足迹的神奇本领,就是靠着他领路,才找到了刘备三兄弟留下的马蹄印,又一路跟踪过来的! “大都督,你我都是幽州人氏,你在渔阳,备居逐郡,两地相距不过数百里,乃是本土乡亲呀,为何屡屡相逼,非要置我于死地呢?” 刘备都快哭了,天下诸侯中名气此自己大、势力比自己强的不在少数,萧逸偏偏就是对自己穷追不舍,难道两人是宿命仇敌不成? “玄德公见谅,你我本无仇怨,杀你,是为了天下苍生少受刀兵之苦呀!”萧逸也是一声长叹,如果在太平盛世,他很愿意和刘备成为朋友,就是斩鸡头,烧黄纸,结拜成兄弟都可以! 可惜,这是诸侯并起的乱世,天下虽大,有一个英雄就足够了,自己选择了曹操,就只能杀掉刘备,这也算一种宿命吧! “多说无益,大哥离开,某家来拦住追兵!”关羽丹凤眼圆睁,手持青龙偃月刀,拦在山路中央,示意三弟张飞保护大哥快走! “斩草除根,一个不留,杀!”萧逸下达了绝杀的命令,高举凤翅鎏金镗,一马当先,冲杀过来! “大都督向前追杀,此人,吾来挡之!”要杀刘备,先除关羽,典韦虎吼一声,提着双戟冲了过去! “来的好!”关羽性子狂傲,岂会示弱于人,挥舞青龙偃月刀迎了上去! “叮!~~嘶嘶!” 青龙偃月刀和镔铁双戟在空中相遇,出惊雷般的声响,巨大的震荡下,二人的坐骑同时后退了三步,关羽面色赤红,典韦则是一脸铁青,半斤八两,不分胜负! “好汉子,如此本领,为何追随一个杀人魔王?”关羽面带惋惜之色,就像看到一块美玉掉进了泥潭里! “我家大都督乃是盖世豪杰,远胜大耳贼百倍,倒是尊驾……呵呵!”典韦脸上可惜的神色更浓,已经不是美玉落入泥潭,而是掉进粪坑里了! “嗯……,执迷不悟!” “哼,……无可挽救!” 话不投机半句多,关羽和典韦互视一眼,各轮手中兵刃,激烈厮杀到一起,趁此机会,萧逸带人从一旁冲了过去,继续追杀刘备! “大哥走,追兵我自挡之!”张飞一挺丈八蛇矛,再次拦住道路,狂吼着冲了过来!“ “杀,狼群战术,灭了他!”小斌和曹性对视一眼,带领麾下亲兵冲了上去,他们也知道张飞的厉害,事到如今,就是用人命堆,也要缠住他,好让大都督去杀掉刘备! 双拳难敌四手,好虎难架群狼,张飞虽勇,却被数十名悍不畏死的亲兵缠住了手脚,任他如何厮杀,也脱身不得,气得他一阵吼叫! 看到萧逸追杀过来,刘备吓得魂飞魄散,拼命抽打坐下战马,他的战马不过是普通坐骑,那里赶得上‘墨烟驹’的神骏,二人的距离迅接近! “噗通!……啪唧!” 屋漏偏逢连夜雨,刘备只顾的打马飞奔,没想到山谷里乱石成堆,战马跑的又急,正绊到一块碎石上,马失前蹄,把他给狠狠的摔了出去,一溜跟头栽到了草丛中! “天意如此,刘备,你的死期到了!”萧逸心中杀意升腾,今天,非杀了这条潜龙不可!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二章兄弟相逢 ~щ~~lā?WwW.⒉无数的电影故事告诉萧逸,每当一个厉害的反派角色要杀掉主人公时,总会洋洋得意的唠叨上半天,结果失去了杀人的最佳时机,最后主人公反败为胜,一举杀掉对手,圆满结局! 萧逸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他的做法是,‘先杀人,后说话’,只要杀掉对方,他有的是时间去唠叨,就算对着尸体说上三天三夜也无妨,还没人敢顶嘴不是! 马快、心狠、手毒,萧逸赶到近前,锋利的镗刃直奔刘备的咽喉刺了过来,心如铁石,毫不留情,“杀了你,就天下太平了!” “哎,皇图霸业,万里江山,与我无缘了!”看着刺过来的镗刃,刘备心中一声哀叹,闭上了双眼,“苍天不佑,降此煞星呀!” “嗖!~啪!~~嘶嘶!” 白刃临头,就在刘备闭目等死之时,一道黑影闪电般飞至,正撞在镗刃上,力道之大,竟然把八十一斤重的凤翅鎏金镗撞歪了两寸有余! 人命悬于一线时,两寸就是天堂和地狱的区别,本来正中咽喉的镗刃滑了过去,也没完全落空,把刘备硕大的耳朵给划出了一道口子,鲜血顿时喷溅出来…… 与此同时,那道黑影也‘啪嗒’一声落到了地上,原来是一支拇指粗细的穿云箭,锋利的箭簇已经扭曲变型,可见刚才那一击有多大的力道了! “天不灭我,天不灭我呀!”刘备不愧是逃跑高手,瞬间就反应过来,向旁边一滚,逃出了凤翅镏金镗的攻击范围! “天不灭你,我来灭你!”一击失手,萧逸也是微微一愣,随即催马上前,高举利刃,准备补上一击,不杀刘备,誓不罢休! 可惜,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就在萧逸准备继续追杀刘备时,从山谷的小路上冲出一匹白龙马,马背上坐着一员白袍小将,也是十五六岁的年纪,却是英俊非凡,白嫩的小脸光滑似镜,五官更是清秀无比,尤其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目光流动之间,竟然有一种媚态流出,夺人心魄! “大胆恶徒,休要伤人,看枪!”小将手中亮银枪轻轻一抖,出现了一个硕大的枪盘,直奔萧逸的前心刺来,快如闪电一般! “见鬼了,真是天不灭刘吗?”看着刺来的亮银枪,又看看近在咫尺的刘备,萧逸现在有两个选择,杀人?还是自救? 杀掉刘备是萧逸长久以来的心愿,可为此把小命搭进去就不值了,家里还有几个漂亮女人,还有一个未曾谋面的女儿,还有一个不听话却很可爱的妹妹……自己也死不起呀! ‘力劈华山’变成了‘横扫千军’,凤翅鎏金镗轻轻一击,就把亮银枪给碰开了,而后萧逸把满腔的怒火都泄到白袍小将身上,“那里来的野小子,好管闲事,坏了自己的屠龙大计,非得好好教训一下不可!” ‘鬼面萧郎’生气了,后果不是可怕,而是恐怖,只见凤翅鎏金镗上下飞舞,快如闪电,疾如流星,在阳光的照耀下,就像有一只火凤凰在漫天飞舞,喷吐着愤怒的火焰! 白袍小将也算用枪高手,可是面对这样凌厉的攻势,也招架不住了,几个回合下来,就被杀的手忙脚乱,盔歪甲斜,小巧的琼鼻上也见了汗水! “恶人太厉害了,自己打不过,怎么办?” 全力挡住一击后,小将凤目圆睁,小脸赤红,准备施展绝招了,这到引起了萧逸的好奇心,他也想看看,对方还有什么绝招? 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几个回合下来,萧逸对这名白袍小将也有了一个基本的判断,武艺还算不错,却达不到一流水平,尤其是臂力不足,可能跟年纪小有关系吧,不过施展出来的枪法却很高明,一招一式,都经过名师调教,就是还没练精熟而已! 另外,萧逸可以判定,刚才那一箭,不是白袍小将射出的,而是另有他人,能把自己的凤翅鎏金镗撞开,除了惊人的准确度,还需要极大的力道,除了射雕之手,没人能射出那样一箭,可有这样本领的人,屈指可数,到底是谁呢? 再看白袍小将,胸口起伏,俏脸微抬,小嘴一张,终于出自己的绝招了~~“二哥快来呀,有个坏人欺负我!” 一声娇斥,犹如九天凤鸣,震的山谷回音,群鸟乱飞,也差点把萧逸从马上惊的掉下来,征战沙场数年,遇敌更是无数,可这么奇葩的还是第一个呢,打不过,就喊自家哥哥来帮忙,这不跟小孩子打架一样吗? “乱喊什么,我揍死你个熊孩子!”萧逸真的火了,他现在不想杀人,只想把对方抓住,好好揍一顿屁股,泄一下心中的郁闷之气,否则非憋出毛病不可! 萧逸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又是几个回合之后,趁对方招式散乱,右手持镗压住了亮银枪,左手闪电般伸了过去,一把扣住白袍小将的胸口,直接就给生擒了过来! “恶人,放开我……,二哥,快来救我呀!” 战败被擒,小将还是不老实,又叫又喊,还张开小嘴试图咬人,气的萧逸把他按在马鞍上,论起巴掌对着小屁股就是一顿狂抽,打得‘啪啪’作响,终于把这匹不听话的小马驹驯服了! 又抽了几巴掌,萧逸突然停手了,都快被这家伙气糊涂了,自己是来追杀刘备的,跟一个顽皮的小家伙斗什么气呀,屠龙才是当务之急! 白袍小将的喊声起了作用,小路中又冲出一匹高大的白龙马,上面同样坐着一个身穿白色战袍,手持亮银枪的人,论身材相貌,与萧逸抓住的小家伙十分相似,估计是血亲兄弟,却更加高大威猛,气势上也强悍的多,就像一把可以刺破苍穹的神枪,让人望之胆寒! “子龙,救我呀!”白袍人一出现,刘备就像看到救星一样,连滚带爬的跑了过来,有此人在,自己的性命总算保住了! “玄德公勿惊,子龙在此,保你安然无恙!”能有如此气势的,除了常山赵子龙,还有何人,也只有他能射出那样惊艳的一箭! “二哥,快来救我呀!”白袍小将很郁闷,眼泪都快出来了,二哥不把自己从坏人手里救出去,怎么先去搀扶那个大耳朵了呢? “兄长,数年不见,一向可好!”萧逸在马背上躬身一礼,神态异常的恭敬! 世人都说‘鬼面萧郎’狂傲至极,除了丞相曹操,目中再无他人,可是今天,一向笔挺的腰板却弯了下去,而且心甘情愿! “贤弟,一别数年,你已是天下名将了,可喜可贺!”赵云的目光很是复杂,当年他就看出来了,自己这位结拜兄弟不是凡夫俗子,可没想到他竟然一飞冲天,还飞的如此之高,征西大都督、徐州牧、无愁县侯……威名震惊天下呀! “兄长这些年去了何处,小弟曾经派人四处寻找,却始终不得音信,没想到今日却在此相逢了?” “呵呵,一言难尽呀,江湖路远,四处漂泊罢了!” 四目相对,二人神色激动,都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中…… 数年前,萧逸和大牛、马六陪同梁小鱼回蓟县,途中得遇赵云,而后一路同行,又在深山里遇到了狼群,浴血厮杀一场,最后射死了白狼王,几个人才死里逃生的! 当时萧逸和赵云一见如故,就在古道边上,堆土为炉,插草为香,对天盟誓,结为异姓生死兄弟,还互赠了礼物,一张白狼皮,一支穿云箭! 再后来,萧逸从军入伍,征战沙场,杀出了‘鬼面萧郎’的赫赫威名,还当上了征西大都督、徐州牧的官爵,而赵云在‘白马义从’中却始终默默无闻,等到公孙赞战败后,更是彻底失去了踪影! 萧逸也派出过不少人手,四处打探这位大哥的下落,连他的老家‘常山郡’都去过,却是毫无音信,没想到今天突然遇到了,还是这么一种特殊的情况下……天意如何,让他们为敌?还是为友呢? “他们是结拜兄弟?”刘备惊魂未定,又吓的面如死灰,“完了,自己死定了!” “二哥和他是结拜兄弟?”白袍小将却长出一口气,“呵呵,自己没危险了”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三章忠义无双 推荐阅读: ? 天』籁『小说Ww “请兄长暂退一旁,待斩杀了此人,你我同归大营,摆下酒宴,再详叙兄弟之情!”萧逸用镗刃指向刘备,眸子中寒芒闪现,浓郁的杀气透体而出,仿佛一尊从地狱冲出来的‘恶煞鬼王!’ “玄德公乃是汉室宗亲,又素有仁义美名,天下之人有口皆赞,贤弟为何要杀害这样一位君子呢?”赵云紧握亮银盘龙枪,目光坚毅如山,浑身上下充斥着一股浩然正气,稳稳抗衡住了弥漫过来的杀气! “刘备,世之枭雄,心怀大志,又善于笼络人心,今日不杀了他,早晚必会割据一方,自立为王,到时候兵连祸劫,生灵涂炭,兄长又于心何安呢?……杀一人而利天下,纵有千古骂名,小弟愿一肩扛之! 再者,兄长神威盖世,武艺绝伦,却一直怀才不遇,甚是可惜,小弟斩杀此人后,功劳尽归兄长身上,曹丞相一向最爱勇士,以兄之才可为上将军,届时你我同领兵马,纵横天下,岂不快哉!” 萧逸说的很诚恳,事情考虑的也周到,恶名自己扛,功劳兄弟拿,人情做到这一步,却不负当初的结义之盟了! 世人皆知,‘鬼面萧郎’杀人如麻,却也言出必行,以他‘征西大都督、徐州牧’的身份,也确实有能力做到那些承诺,这是铺了一条金光闪闪的通天大路呀,只要赵云肯走上来,荣华富贵,封妻荫子,一切都不在话下! “贤弟一番好意,愚兄心领了,不过吗……”赵云在马背上抱拳一礼,目光也柔和了许多,还有点点的泪花闪现,数年未见,二人的兄弟之情却丝毫未减呀! “愚兄一生,没有什么雄心壮志,高官厚禄更是过眼云烟一般,但求‘问心无愧’而已,背信弃义之事绝不可为,还望贤弟念在结义之情,放玄德公一条生路吧,愚兄感激不尽!” 赵云的目光变的坚定起来,手中亮银盘龙枪一横,稳稳护住了身旁的刘备,荣华富贵虽好,难动男儿本心,这才是大丈夫! “子龙,承蒙如此厚爱,备感激不尽,此生此世,绝不相负,呜呜……”刘备真的哭出来了,眼泪成双成对的往下掉,同时也坚定一个信念,必须把赵云给笼络过来,这是上天赐给自己的‘护身神将’呀! 刘备感激的泪流满面,萧逸却郁闷的一脸黑线,又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他的口才犀利,智谋更是过人一筹,游说起天下诸侯来无往而不利,可是面对这位结拜兄长,却无能为力了,因为赵云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忠信仁义,千古流传呀! “兄长义薄云天,不为功名利禄所动,小弟甘拜下风!”萧逸再次躬身行礼,一脸佩服的神色,低头之时,目光却在来回转动,赵云武艺精绝,不在温侯-吕布之下,有他持枪护卫,想杀刘备难如登天一般,不过吗,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呵呵…… 金秋十月,北雁南飞,恰好有一排大雁排成了‘人’字行,从头顶飞过,还不停的‘嘎嘎’鸣叫,略带凄凉之色,这时候的人都喜欢秋日射雁,可能在路上它们又丧失了伙伴吧? “兄长请看,当年初次相逢,也是在这样的秋季,小河之畔,你我弯弓射雁,结果还是兄长技高一筹,山中把酒言欢,是何等的欢乐……” 萧逸手指雁阵,回忆往昔,目露一丝悲凉之色,说到动情处,眼睛也微微湿润了……,与此同时,他却偷偷拽出了宝雕弓,用右脚稳稳踩住弓背,又抽出一支狼牙箭,弓弦绷起,这套动作行云流水一般,甚是利索! “是呀,深山之中,血战狼群,全靠贤弟一箭射中白狼王,我等才得以活命……”,赵云本是性情中人,回忆起往日情景,不禁仰天观望起雁阵来,手中亮银枪也放了下去,门户大开~~ “今天也是一箭……中!”趁此机会,萧逸右脚一抬,锋利的箭簇稳稳瞄准了目标,随着弓弦响动,一支狼牙箭就射了出去,奇快无比…… “二哥小心,有暗箭!” 白袍小将虽然被压在马鞍上动弹不得,嘴巴却没堵上,看到萧逸偷偷抽出弓箭,以为他要袭击自家二哥,连忙出声提醒,声音清脆,就像黄鹂鸣叫一般! “呵呵,来的好!”听到警告声,赵云迅反应过来,他的第一个动作不是闪身躲避,而是把亮银枪一横,稳稳的挡在了刘备的胸前! “嗖!~~啪!” 狼牙箭正射中‘亮银盘龙枪’,力道之强劲,射入枪杆一寸有余,尾羽犹在‘嗡嗡’颤动不已,至于瞄准的位置,就在刘备的心口上,差一点就把这条潜龙给屠了! “贤弟,数年不见,你的箭术更加精绝了!”看着枪杆上的狼牙箭,赵云脸上很是惊讶,还有一丝感动! 惊的是这一箭的威力,这条‘亮银枪’用寒星铁为尖,盘龙木做杆,这种木材生长在悬崖绝壁上,十年才能长粗一分,百年左右才勉强成才,木质‘坚如铁,亮如银’,寻常刀剑难伤分毫,而且韧性惊人,力托千斤而不断,是制作长枪的最佳材料之一! 萧逸射出来的狼牙箭,却能入木一寸有余,这样强劲的力道,百步之内可透双层重甲,如果射在刘备的身上,恐怕立刻就是个透心凉呀! 至于感动的原因,那一箭如果射的不是刘备,而是门户大开的赵云,那他已经是一具死尸了,没了阻拦,萧逸再想杀刘备,绝对易如反掌,可是他却没那么做,赵云也赌结拜兄弟不会对自己下杀手,所以才出枪先救刘备,结果他赌赢了! “啪!……啪!啪!” 一箭落空,萧逸真是气炸心肺,轮起巴掌在白袍小将的屁股上又是一顿狠抽,不是‘熊孩子’关键时刻喊了一声,赵云绝对反应不过来,刘备也就死定了,好好的暗箭偷袭之计,毁于一旦呀! “强攻不成,偷袭也不利,剩下的就只有无赖战术了!”想到这里,萧逸手中凤翅鎏金镗一横,狠狠压在了‘熊孩子’的脖颈上,“兄长见谅,一命换一命,今天我非杀一个不可!” 萧逸的意思的很明确,要用这个‘熊孩子’的命,来换刘备的命,赵云就算再义薄云天,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亲人丧命吧,这个办法虽然无赖了一点,只要能成功,那怕事后自己摆酒赔罪都可以呀! “二哥,快来救我呀,他是真的要杀了我呀!”白刃临头,白袍小将吓的‘吱哇’乱叫起来,泪眼汪汪,都快哭出来了! 怎么办?自古忠义难以两全,要想保住一个,就必须舍弃另一个,可无论如何选择,最后都会痛彻心扉,后悔终生的! “呵呵,你我乃是结拜兄弟,我的亲人,就是你的亲人,要杀要剐随你好了,如果下不去手,那就领回去好好调教些日子,把她交给你,我也放心!”面对人质被杀的局面,赵云却是无所谓的样子,甚至还有一种终于解脱了的感觉! “嗯,什么情况,如此无情无义,你们是亲兄弟吗?”萧逸也不禁狐疑起来,托起白袍小将的脸,擦干净上面的泪水,仔细对比起来…… “没问题呀,除脸部线条柔和一些,眼睛水灵一点,看容貌和赵云起码有七分相似,绝对是一根藤上生出来的亲兄弟……,可恶的熊孩子,你到底有多顽皮呀,弄的你二哥都不要你了?” “二哥,救命呀,我再也不淘气了……呜呜,我以后听话了!”看到赵云真的不救自己,熊孩子终于‘哇哇’大哭起来,哭的是悠扬婉转,梨花带雨……,为了活命,还不停的向萧逸眨眼睛,装可怜! 这下场面就热闹了,熊孩子哭,赵云笑,萧逸一脸的无奈,刘备则是后怕,那一箭,自己差点见了阎王呀! ………………………………………………………………………………………………………………………………………… “嗒!~嗒嗒!” 就在局面僵持不下时,随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小路上冲出二人,浑身血迹,满脸杀气,正是关羽和张飞,他们担心刘备的安危,一场血战之后,终于冲了出来,抢先一步赶到了这里! “子龙,做的好,我们三人合力,擒住此人!”关羽、张飞舞动兵刃,从两翼合围了上来,与赵云形成三角阵势,稳稳的把萧逸困在中间,局势瞬间逆转! 关羽、张飞、赵云,都是第一流的武将,随便挑出一个来都是勇冠三军的人物,如果是单打独斗,萧逸尚且不惧,可要是一对三,别说是他,就算‘温侯’吕布复生也招架不住,都说‘好虎难架群狼’,现在可是一头雄狮对付三头猛虎,万难取胜呀! 事情展到这一步,别说杀刘备了,就是自己能不能脱身都很难说了呀,萧逸小脸铁青,紧握凤翅鎏金镗,一面戒备,一面思考突围的办法! “贤弟,事到如今,愚兄也劝你一句吧,自古‘贤臣则主而侍,良禽择木而栖,贤弟心怀韬略,腹有良谋,乃是当世第一名将,为何要辅佐曹操那个奸贼呢,此人名为汉相,实为汉贼,上欺天子,下压群臣,为人又多奸诈,少仁义,世人皆称之为奸雄,绝非真命之主! 反观刘皇叔,身为帝室之胄,仁义君子,美名传于四海,这才是难得的旷世明主呀,贤弟若能弃暗投明,忠心辅佐,何愁大事不成呢,到时候功名富贵远胜今日,还可青史留名,成万世之楷模呀!” 形势逆转,赵云反而劝降起萧逸来,他对这位结拜兄弟的武艺、谋略、心性……,都是很推崇的,如果二人能够同辅明主,成就一番功名,却是人生一大幸事! “还请萧郎三思,若肯用心辅佐,备可对天盟誓,必以兄弟骨肉之情相待,与关、张一视同仁,咱们齐心协力,打出一个太平盛世!”刘备也动心了,萧逸乃是天下名将,文韬武略堪比‘兵仙’-韩信,若能得此人辅佐,大事成矣! “呵呵,我与丞相大人,恩如骨肉,情同父子,心意相通,乃是难得的人生知己,纵然白刃临头,也绝不会背叛!”萧逸冷酷的一笑,用目光制止了赵云下面的话语,“两军交战,各位其主,我之不肯背叛曹丞相,犹如兄长之不肯抛弃刘备,凭的都是胸中一口忠义之气!” 说话的同时,萧逸抓住了白袍小将的腰带,右手又扣住了一支狼牙箭,一会真的打起来,他就把人质扔给赵云,拖延片刻时间,再一箭射向关羽,最后纵马从张飞那里突围,按这个办法,至少有五成的把握能冲出去,至于另外五成,恐怕就要永远的留在这里了! “时也,命也,既如此,你我兄弟就各为其主吧!”赵云长叹一声,手中亮银盘龙枪斜指,没有对着萧逸,却稳稳锁定了关、张二人! “子龙,你这是何意?”关、张二人一脸的疑惑,这家伙到底是那头的呀? “我对玄德公仰慕已久,早就想倾心投靠,刚才出手搭救,是为忠也;无愁是我结义兄弟,如今他有了危难,身为兄长,又岂能坐视不理,此乃义也;大丈夫立于天地之间,自当忠义两全,无愧于心!” 赵云看看刘备,又瞅瞅萧逸,两个都是他的知心好友,也都是世上难得的豪杰人物,可惜,却走在不同的道路上,自己进退两难,却也不想伤害任何一个! “子龙忠义双全,勘称当世完人,难得!难得呀!”刘备略一沉思,不禁点头称赞,心中对赵云更是喜爱了,有这样一员大将辅佐自己,苍天之赐啊! 关羽和张飞对视一眼,也点了点头,这样的豪杰,才有资格和他们兄弟共济大事呢! “此地不宜久留,我等离开!”关羽催马上前,一把将刘备提到马背上,张飞一旁持矛护卫,迅消失在树林中…… “兄长,江湖路远,小心保重呀!”萧逸微微抱拳,能和赵云结为兄弟,人生一大幸事,可惜,日后再见,恐怕就是沙场之上,你死我活了! “贤弟,沙场之上,兵凶战险,你也保重吧!”赵云挥手告别,又看看那员白袍小将,“对了,她很顽皮,就拜托给你了,好好相待!” 关怀之殷,情同骨肉……,政见之争,宛若仇雠呀!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二百三十四章放虎归山 天』籁小说Ww『W.『⒉刘备跑了,袁谭却被抓住了,还有数万俘虏,如何处置他们就成了大问题,蝗灾刚刚平息,田野里的庄稼被啃食殆尽,府库里也空的就剩下耗子了,军粮筹措起来极其吃力,将士们平时都是半饥半饱,又用什么养活几万降兵呢? 一时间,大营里议论纷纷,人们都在猜测大都督的心思,其实这并不难猜,自古以来,对待降兵不过三种办法而已! 第一种,收为己用,把几万降兵都收编到自己队伍里,扩充实力,这些都是青州精兵,训练有素,甲胄、器械也很齐备,稍加调教之后,就是一支战力强大的队伍! 如果没有蝗灾为害,这个办法无疑是最好的,可惜,手中无粮,如何养兵,强行收编他们的话,一旦饥兵造反,危害更大! 第二种,贬为苦力,几万降兵都是青壮年,干点体力活没问题的,徐州正在实行‘军屯政策’,到处都在开垦荒地,海边也在铺设晒盐场,把他们派去最合适不过了,而且成本低廉,不用给工钱,已经有士族家主如此提议了! 第三种,全部杀光,这种办法是古人经常用的,干净利索,一了百了,历史上,秦将白起坑杀俘虏四十万,霸王项羽也杀降兵二十万……,用这种霹雳手段,既削弱了敌人的实力,又省了养活他们的口粮,一举两得! 当然了,杀降的办法虽然最为省心,却也有伤天和,毕竟是几万条人命呀,又都是汉家血脉,一般人真狠不下这个心! 人们纷纷猜测,十有**会用‘坑杀’的办法,当初在雁门关时,大都督连‘京观’都筑过,白骨堆积如山呀,杀几万降兵又算得了什么? 为了迎合上意,不少将校开始四处转悠,寻找挖坑的地点,必须土质松软好下手、又比较隐蔽才行,士兵们也开始准备挖掘的工具,这次可是大买卖,好几万人呀! 看到这些,可把青州降兵们吓坏了,蹲在俘虏营里日夜嚎哭不止,有些胆大的,就开始骂天、骂地、骂人…… “陈元龙,你个天打雷劈的王八蛋,出的什么馊主意,坑死爷爷们了……” “刘备,你个大耳贼,煽风点火,不得好死呀,老子诅咒你生个儿子是白痴……” “袁谭,你个脑子进水的蠢货,羊羔杀进狼窝里,你自己来送死,弟兄们跟着一起倒霉了……” “萧大都督,我的活祖宗呦,您老人家手下留情,放小的一条生路吧,今生今世,感恩戴德~呜呜……” 降兵们骂陈登、骂刘备、还骂袁谭,可是对萧逸却什么也不敢说,他们害怕呀,都怕到骨子里了,别说是没人的时候,就是梦话里都丝毫不敢冒犯,鬼面萧郎,那是天上的星君下凡呀~~ 降兵的声音传到了萧逸的耳朵里,对此,他只是淡淡一笑,并没有下令杀戮这些无辜士兵,反而让人送去食物,不要虐待他们,随后又在大帐中设下酒宴,专门宴请那位大公子~袁谭! “大都督在上,小人参拜~~啪唧!”听说鬼面萧郎有请,袁谭小脸吓的惨白,进了大帐立刻躬身行礼,舌头都不利索了,一个跟头栽到了地上…… 不怪袁谭胆子太小,而是萧逸的凶名太盛了,谁到知道这位‘杀神’嗜血成性,还有收集‘骷髅盏’的特殊爱好,“自己的头颅会不会摆在架子上,被人当成艺术品欣赏,高兴的时候再用来喝上几杯,呜呜……” “呵呵,大公子勿惊,本都督诚心设宴款待,并无伤害之意!”萧逸一改平日冷酷的模样,大笑着走过来,亲手搀扶入座,又倒了一杯酒,为袁谭压惊,态度和蔼而可亲! 萧逸今天没穿盔甲,而是换了一套黑色百花战袍,头戴紫金冠,脚下鹿皮软靴,腰系狮蛮带,小黑脸上还薄薄的擦了一层粉,打扮的犹如世家公子一般,甚是潇洒! 看着丰盛的宴席,闻着喷香的美酒,袁谭心中更加忐忑起来,‘恶狼吃肉,萧郎杀人’,这已经是世人的一种常识了,今天特意设宴款待自己,莫非是……断头宴! “世人皆以为本都督嗜血成性,杀人如麻,此皆愚人谬传,无愁生平不好杀人,唯好与人为善,大公子出身名门,又是文武双全,无愁早有结交之意,岂会无端杀害呢?” 萧逸一面举杯劝饮,一面洗白自己,世人对自己的误解太深了,这样一个爱好和平,生性善良,喜欢跟小萝莉一起玩耍的好青年,怎么会是一个杀人魔王呢? “噗嗤!~~哗啦!~~嘶嘶!” 萧逸的话刚一说完,没等袁谭有什么反应,帐中陪酒的将校们纷纷喷酒,一个个乐的前仰后合,又不敢笑出声来,只好抱着肚子在地上打滚,‘鬼面萧郎’不杀人,还有比这更可笑的事情吗? “呵呵,都是一些粗鲁无礼之人,大公子见笑了!”看着部下们的模样,萧逸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小黑脸上满是尴尬,“请胜饮此杯,一会就送大公子上路!” “什么,送我上路?”听到这句话,袁谭吓的魂飞天外,尤其看到萧逸摸鼻子的动作,那就是要杀人的信号呀! “大都督饶命……,大都督饶命呀!”生死关头,这位袁家大公子吓的跟小鸡子一样,俯在地上,拼命叩头,他是青州刺史,他还有大好的前程,家中更是金银成山,妻妾成群,舍不得死呀! “呵呵,大公子不要误会,要送你去的不是黄泉路,而是回家的路!”萧逸连忙解释,自己不是要杀人,是真的要送他回青州呀! “大都督真要放我回去?”袁谭一脸的不信,又略带一点希望,“战败被俘,按照规矩,不知要多少赎金,小人一定交上,只求保住性命!” “呵呵,一文钱也不要,大公子安心回青州就是,从此两家和好,不兴刀兵!” …………………………………………………………………………………………………………………………………… 黄河岸边,看着一艘艘渡河的船,还有上面满满的降兵,袁谭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乐,萧逸真的手下留情,放他们回家了,这太不可思议了,看看天上的太阳,还是从东边出来的呀! 不只是袁谭,几万降兵脑子里也都是问号,在他们想来,自己最好的下场是晒海盐,挨鞭子、卖苦力……,运气差点,一刀砍掉脑袋,扔进黄河里就喂鱼了,没想到还能回家和亲人团聚,甚至连赎金都没要呀! “大都督仁义无双,小的们叩头了呀!” “大都督公侯万代,小人回去就给你立上长生牌位,日夜叩拜!” “大都督,菩萨心肠呀,小人再也不敢与您老人家为敌了~~呜呜!” ……………………………………………………………… 河岸边,无数降兵跪倒在地,对萧逸叩致谢,那里是‘杀神’呀,分明是慈悲心肠的活菩萨! 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萧逸不但放了袁谭和几万降兵,还送了他们一份厚礼~~三千石精盐! “大都督如此厚待,本公子心中惶恐难安呀!”看着那些雪花般的精盐,袁谭彻底的傻掉了,又放人,又送盐,还不要任何赎金,萧逸为何对他如此照顾呢? “呵呵,曹、袁两家一直和睦相处,还请大公子回去之后向大将军美言几句,天下苍生疾苦,还是以和为贵吧!”萧逸面向滔滔河水,露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模样! “大都督之言,本公子牢记于心,曹、袁两家和睦自是最好,若是不幸有交兵的一天,只要见到大都督的旗号,本公子自当退避三舍,以报今日之情!” 临上船前,袁谭站在岸边深深一礼,表示心中的感谢,当然了,他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放虎归山,他日再来!” “大公子一路走好,前途渺茫,多多保重吧!”萧逸挥手相送,小黑脸上同样挂满了笑容,“放虎归山?呵呵,恐怕是二虎相争才对吧!”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五章小恶魔-赵雨! ?“启禀大都督,一日纵敌,后患无穷,袁谭乃是狼子野心之辈,回到青州以后,必然重整人马,图谋报复,到时候恐怕兵戈再起呀!”放走降兵之后,众人回到大帐里继续宴饮,酒到半酣,将校们撞着胆子,终于提出了心中的疑问! 在他们的印象中,大都督冷酷无情,从来没对敌人手软过,如今大家的刀子磨快了,坑也挖好了,眼看就要动手杀人的时候,他却把几万降兵都放走了,这是为什么呢? “呵呵,本都督不忍杀生,准备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又有何不可呢?”萧逸一脸戏虐的看着帐下众将,目光所到之处,全是惊诧和疑惑的表情,唯独看到帐下参军-司马懿,这头‘冢虎’目光清澈,若有所思……,感觉有一道冰冷的目光盯着自己,连忙也装出一副懵懂无知的模样,而且惟妙惟肖! “这头‘冢虎’不愧是千古第一阴人,装神像神,装鬼似鬼,必须小心防范,万万不可赋予兵权呀!”萧逸在心里暗暗记上一笔,这才给众人解释起来…… “为将者,必须杀伐果断,铁血无情,却也要审时度势,目光放长远才行,今日屠刀一挥,数万人头落地,看似大涨我军之威,灭了敌人士气,却不知比举还有三害呀! 第一害,曹、袁两家隔黄河对峙数年,虽然彼此不睦,却也没到刀兵相见的地步,今日若杀了袁谭,大将军袁绍必然动怒,尽起河北兵马为长子报仇,如今蝗灾刚刚过去,百姓疲惫,府库空虚,连大军的粮草都筹措艰难,决战的时机还不成熟,必须争取一个缓冲的时间! 第二害,杀了袁谭和数万青州降兵,他们的父母、妻子、朋友都在河北,不下数十万之众,今日屠刀一挥,血流成河,这些人必然恨我入骨,日后一旦开战,杀过来的就是一支复仇之师,哀兵必胜的道理,大家应该都明白,本都督虽然不惧,却也不想死伤太多的弟兄呀! 第三害,袁绍出身名门,又占据四州之地,麾下文臣武将极多,兵马数十万之众,论实力,堪称天下诸侯之,若无意外生,称霸中原者,非袁家莫属! 不过吗,这个庞然大物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内部不和,准确说是在继承人上一直摇摆不定,袁谭身为长子,也颇有才干,按理说应该继承大将军的位子…… 不过吗,袁谭的母亲早丧,袁绍又娶妻刘氏,生下了小儿子袁尚,仪表不凡,颇为宠爱,大将军的位子只有一个,想上位的儿子却有两个,袁绍也是左右为难,摇摆不定呀! 袁谭、袁尚两兄弟也没闲着,四处拉拢党羽,收买人心,为了继承人的位置,明争暗斗,在袁氏集团内部产生了极大的内耗,很多军事行动,都是因为二人之间互相扯皮,才被迫搁浅的,否则曹操也不会如此顺利的占据了黄河南岸四州! 若是杀了袁谭,就等于变相解决了袁氏内部的继承人问题,三子袁尚必然上位,内耗一旦解决,袁绍再无心腹之患,数十万人马必然南下攻打许昌,这对曹营可是大大的不利呀!” 有此三害,萧逸自然不能杀了袁谭这个宝贝,还要好吃好喝的款待一番,再平安送回青州去……,另外,萧逸还让士兵们四处宣传,“袁大公子此次出兵徐州,打了个大胜仗,杀的‘鬼面萧郎’落花流水,还得了三千石精盐的战利品,真乃天下无双的神将呀!” 如此鼓吹一番之后,袁谭就有了资本,胆量更壮,威望也更高,和袁尚争夺起位置来也就更卖力了,如此河北的内耗也就越严重,二虎相争,必有一伤,等到他们斗的奄奄一息时,咱们再挥军北上,与袁氏决一死战! “大都督英明神勇,用智深远,不亏天下第一名将!”听完解释,众将校齐齐俯在地,真是心服口服、外带佩服,“鬼面萧郎,天下无双!” “呵呵,大家胜饮此酒,今日种因,他朝结果,用心修养数年,待到钱粮足备,时机成熟,本都督带领将士们,饮马黄河,踏平河北!”萧逸高举酒杯,小脸上满是得色,袁家内耗,血流不止,这步棋走的绝对高明! “饮马黄河,踏平河北!” “饮马黄河,踏平河北!” 大帐中,上百将校手举酒碗,齐声高呼,一个个脸上全是激昂的神色,他们相信,有大都督带领,这一天很快就会到~щ~~lāWw …………………………………………………………………………………………………………………………………… 几万降兵的问题解决了,萧逸也为自己的睿智颇为得意,可是另外一个俘虏,就没那么好办了,就算开动所有的战略头脑,也想不出一个解决的办法来! “大都督,我来找你比武了,说好了,你只能用一只手呦……” “萧逸,快点起床,今天陪我去河边钓鱼,要钓一尾长须金鲤,能化龙的那种……” “黑脸小子,一会陪我去跑马……,不去?那我掀你被窝了~~哇!~~你没穿衣服呀……身上还挺白的呢!” 大营里,敢如此闹腾萧大都督的只有一位,就是他亲手抓回来的俘虏,赵云的嫡亲妹妹~~赵雨! 赵云是常山郡人氏,父母早丧,家中有兄妹三人,分别起名为赵风、赵云、赵雨,大哥前几年也病逝了,小妹在家中无人照顾,赵云只好把她带在身边,为了出行方便,平时都是男孩子打扮,也教了她一些武艺,久而久之,这位三小姐就真把自己当男孩子了,活泼好动,调皮的很! 几天相处下来,对于赵雨,萧逸有十六个字的评价,“貌美如花,精力充沛,活泼好动,恶魔转世!” 女装打扮的赵雨还是很漂亮的,身材高挑,肤色白嫩,五官长的也精致,标准的小美人胚子,再过上几年,就是比起蔡文姬、甄宓那样的大美女也不会逊色多少! 不过吗,千万别被小姑娘可爱的样子所欺骗,漂亮的画皮下面就是个小恶魔呀,萧逸就是最大的受害者,为了方便照顾,他把小姑娘安置在自己身边,无数的麻烦也就随之而来了! 开始几天,在陌生的环境里,赵雨有几分害怕,表现的也还乖巧,不过小恶魔的适应能力强,心思也很细腻,很快就弄明白了萧逸和自己之间的关系,这就是另一个哥哥呀,那还客气什么……吃他的,穿他的,还得玩他的! 她还现,这位大都督表面冷酷无情,其实骨子里还是很温柔的,尤其是对她,衣服、饮食、住所……,全都关怀备至,简直比亲哥哥还体贴呢,小黑脸笑起来也好看,虽然没有二哥英俊,却别有一番邪逸的魅力! 至于什么‘鬼面萧郎’杀人如麻,喜欢生吃人肉的谣言,直接被赵雨忽略掉了,不管外人怎么说,只要他对自己好就足够了……,最重要的一点,这个新哥哥比自己那个二哥可有趣多了! 刚开始,萧逸为了尽到兄长的义务,还是耐心陪了赵雨几天,二人比试武艺,骑马射猎,下河钓鱼……,玩耍的到也融洽,可是很快萧逸就感觉吃不消了…… 这个小姑娘的精力太充沛了,好奇心还特强,对什么都感兴趣,女人喜欢的她喜欢,男人喜欢的她也喜欢,什么山中探险,徒手搏兽,爬悬崖,下古墓……,就没有她不敢玩的,几十个亲兵都看不住她,经常把萧逸吓的魂不附体,万一小姑娘出点意外,自己怎么和结拜兄长交代呀? 有心教训一下吧,赵雨立刻露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大眼睛水汪汪的看着你,让萧逸根本就下不去手,再说了,打屁股之类的处罚对她也没用,估计早就被赵云打皮实了,那真是水火不侵,百毒不惧的存在呀! “苍天呀,大地呀,你这是在惩罚我啊!”萧逸开始拔头了,终于知道赵云走的时候为何一脸轻松,他是甩掉了一个大麻烦呀! 现在萧逸天天就盼着两件事,一是赵云良心现,赶快把妹妹领走,再玩耍下去,自己的头就要拔光了,第二吗,就是希望孙策领兵北上,宁可和‘小霸王’决一死战,自己也不想跟‘小恶魔’一起待着了! 天意如此,造化弄人,如果萧逸知道自己会和‘小恶魔’生活一辈子,估计他就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了!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六章轻而无备 щ..lā?WwW.⒉千舟竞渡,万轲争流,云雾缭绕的长江水面上,一支庞大的舟师正在逆流而上,滚滚向前,为的是一艘长十余丈的余皇大舟,桅杆上高挂一面墨绿色飞虎帅旗,正中一个斗大的‘孙’字,迎风飘摆,好不威风! 在巨舟的顶层上,迎风傲立着一员青年将领,此人面容刚毅,体型威武如狮,身穿精钢连环战铠,头戴盘龙赤金盔,披着大红色的斗篷,腰横青冥宝剑,正是威震江东的‘小霸王’~孙策! 自从答应袁谭的‘南北夹击’之计后,孙策尽起江东人马五万之众,大小战船数百艘,声势浩大的屯驻在长江南岸,每日擂鼓鸣号,摆出挥兵北上,和萧逸决一死战的架势,吸引了天下诸侯的目光! 数日之后,青州送来的军械、粮草一到,这位‘小霸王’却虚晃一枪,让周瑜领一支人马以为疑兵,做出渡江北上的架势,自己却带领大队人马逆流而上,直扑荆州的门户重镇……夏口! 孙策身后站着一名十四五岁的少年,体型还未长开,也穿着一件熟铜铠,手提青锋剑,小脸上满是兴奋之色,一双碧色的大眼睛,不时的回望着身后的庞大船队,每看一次,身上的斗志就增加一分,正是孙家次子……孙权! 与威震天下的兄长相比,孙权还很稚嫩,即使在江东集团内部,也是默默无闻的存在,做个比喻:如果说孙策是江心上的皎皎明月,光照江河,那么孙权就是尚未升起的太阳,待到旭日东升,必然普照大地! “兄长的计策却是高明,天下人都把目光投向了徐州,等着看一场龙争虎斗的好戏,谁能想到江东人马已经杀奔夏口,定能打黄祖老儿一个措手不及!” 孙权是第一随军出征,和所有的少年人一样,既紧张,又兴奋,还带着一点骄傲感,就像初次展翅翱翔的幼鸟~~恨天低呀! “呵呵,二弟切莫小视了天下豪杰,为兄的计策虽然巧妙,却只能瞒住刘表、黄祖之辈,在有心人眼中,不值一提!” 孙策性格狂傲,一向自视甚高,却从不敢轻敌,他跟随父亲孙坚参加过‘诸侯讨伐董卓’的战争,见识过天下群雄豪杰,卧虎藏龙,不容小视呀! 世人常把英雄、豪杰并称,其实二者还是略有区别的,英雄者,有吞吐天地之志,包容四海之心,文臣武将皆愿俯听命,乃是天生的人主,刘邦、项羽皆是英雄! 豪杰者,也是文武双全,独挡一面的厉害人物,却少了一份野心,多了三分潇洒,能够金戈铁马,叱咤风云,却对皇位没有多少兴趣,白起、韩信,皆豪杰也! 当然了,英雄豪杰并不是永恒不变的,英雄丧志,可能堕落成一个凡人,豪杰生出野心,也可能问鼎天下,这要看天时和命数,人世间潜龙无数,最后究竟花落谁家,那里说的清楚呢? “不知在兄长眼中,当今有谁称的上英雄豪杰呢?”孙权没有丰富阅历,对天下人物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好奇心却是很强! “呵呵,天下诸侯众多,势力有强有弱,境遇有盛有衰,就目前的局势来说,称的上英雄者三人,至于豪杰吗,唯有两人而已!”孙策心中显然早有计较,先是伸出了三根手指,而后又伸出两根,正好一手之数! “曹操,多奸诈,有权谋,通兵法,还有识人之明,如今身为汉相,挟天子以令诸侯,又坐拥四州之地,麾下兵马数十万,称的上一位英雄! 刘备,重义气,行仁术,能忍耐,善于笼络人心,此时虽然东奔西走,寄人篱下,却犹如潜龙蛰伏,只要时机一到,必然一飞冲天,也是一位英雄!“ “至于第三个吗,呵呵,就在眼前……”孙策没继续说下去,却笑着拍拍自己的胸膛,天下英雄者,又岂能少得了江东-孙郎呢! 英雄、奸雄、枭雄,不过是同一种人,三个不同的说法而已! 听完兄长的话,孙权很是惊讶,自家大哥称霸江东,虎视天下,自然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丞相曹操雄踞中原,挟天子以令诸侯,也称得上‘英雄’二字,可要说到刘备吗,东奔西走,一只丧家之犬而已,也能和大汉丞相、江东霸主相提并论? 虽然心中疑惑,但孙权知道大哥目光独到,有识人之明,还是把刘备的名字牢牢记在心中了,“英雄已有,不知豪杰又是何人呢?” “天下豪杰者,第一个就是江东-周郎,公谨文武双全,雅量非凡,堪称一代儒将,水战、6战均是精通,有指挥百万雄兵的本领,可惜的是,他的性子太傲了些,总想和人争个高低,以后恐怕会吃大亏呀!” 提起自己的结拜兄弟,孙策即是骄傲,又是忧心,还想起一件趣事来,年幼时自己和周瑜同居一处,偶然遇到一位道人,为二人批过命数,得到的结果是:‘人中龙凤,盖世人杰,天妒英才,难以久长!’ “这么说来,自己和周瑜都是短命鬼?”每当想起这个批语,孙策就会放声大笑,“我命由我不由天,当今天下,谁又能取他们兄弟的性命?” “第二个豪杰又是何人?”孙权对周瑜一向推崇备至,认为他是仅次于大哥的人物,普天之下还有谁可与之比肩呢? 再有吗,这时候给人排位,总喜欢把最厉害的一个排在最后,就像孙策把自己放在曹操、刘备之后,心中那份骄傲可想而知,如今他却把周瑜放在前面,那岂不是说后面这位豪杰,本领尚在周瑜之上! “第二个吗,就是人称‘鬼面萧郎’的……萧逸!” “鬼面萧郎?……此人嗜血成性,杀人如麻,世人闻之如见恶鬼,无不畏惧,这样的屠夫也称的上豪杰?” “呵呵,英雄有刚有柔,豪杰也有善有恶,萧逸虽然嗜杀,却从不滥杀无辜,往往是‘杀一人,救十人’,世人只看到了他的屠夫手段,却忘了此人关心百姓,爱护部下,也有一份菩萨心肠呢! 萧逸用兵之术也是神鬼莫测,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总是能在绝境中找到一条出路,逆转大局,曹操能够称霸中原,此人出力最多,另外,此人对天下大局的把控也很精准,预料从无错误,仿佛能窥视天机一般,真是妖孽之才呀!” 说到萧逸,孙策的面容也变的柔和下来,他自视能征善战,扫平江东六郡犹如卷席,可要是对上此人,胜负之数,恐怕也就是五五之间! “万里长江,滚滚东逝,就像是一条盘踞在大地上的神龙,江东是龙头,荆州是龙腰,巴蜀是龙尾,要想成就大业,就必须把这条神龙连起来,才能覆雨翻云!” 孙策手指滚滚江水,脸露梦寐之态,以江东为基业,先取荆州,再入蜀中,最后挥兵北伐中原,这就是他一统天下的战略,萧逸却早就预料到了,所以才有了那副对联……“吴越出豪杰,虎踞三江,敢向东南争半壁!” “小弟还有一事不明,既然萧逸文韬武略,能征善战,为何甘心屈居人下呢,以他的本领完全可以成为一路诸侯,与天下英雄逐鹿中原呀?”孙权也对这个号称‘杀神’的男人产生了兴趣! “这个问题,为兄也反复思考许久了,却始终不得其解,不过最近吗,似乎有了一点心得!”说到这里,孙策突然露出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态……“他太赖了!” “什么……太懒了?” “没错,就是太懒了!”孙策肯定的点点头,自己没有看错,“萧逸身有懒骨,懒得争权夺势,懒得处理国政,甚至懒得把皇冠戴在自己头上,真称的上天下第一懒人呀!” 一段对话结束,兄弟俩都久久的无语,尤其是孙权,碧绿色的眼睛中似乎有波涛起伏,大哥对天下英雄豪杰了如指掌,优缺点也看的很透彻,不过吗,还有一个问题他却没敢问…… “正所谓-人无完人,自己的兄长-小霸王-孙策……他的缺点又是什么呢?” “报将军,前面已到夏口,大军是否扎下营寨,再行攻城?”一名小校跑了上来,跪倒禀报军情! “传令三军,立刻弃船登6,直攻夏口,本将军亲自督战,一鼓作气,拿下城池!”遥望夏口,孙策刷的拔出宝剑,一脸嗜血的神色,今天终于可以大开杀戒了! 看着大哥兴奋的模样,再想起他每仗必冲锋在前的习惯,孙权顿时惊出一身冷汗,脑海里蹦出八个字……‘轻而无备,取死之道!’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七章锦帆贼出阵 夏口,地处长江和夏水交汇之处,三面环水,一面临山,地势险要无比,就像是一把巨型的铁锁,将长江这条游龙牢牢的锁住了,无论是逆流而上,还是顺流而下,都要经过这个战略要地,从春秋时期,这里就是吴、楚两国争夺的焦点,为了这座城池,不知流了多少男儿血,掉了多少妇人泪呢! 即是战略要地,必有重兵把守,统兵大将就是黄祖,对此,荆襄士人多有议论,认为夏口乃是荆州门户,必须派一员虎将镇守,就算派不出虎将来,放一条牙齿锋利的恶犬也行呀,刘表不知是怎么想的,偏偏让一头蠢猪来看大门,真是可一笑! “呜呜!不好了,小霸王杀过来了!” “咚咚!快点报警,江东兵马杀来了!” …………………………………… 当江东的船队逆流而上,出现在城外时,守城的士兵先是目瞪口呆,然后拼命的揉眼睛,还以为江上雾气太重,自己产生幻觉了呢,这是神兵天降吗? 挂着孙字帅旗的余皇巨舟冲出来时,守城的士兵才确认,真的是孙策引兵杀过来了,在大江之上,除了小霸王,别人没有如此霸气的指挥船! 一时间,狼烟四起,号角嘶鸣,守军们匆忙的登上城头防御,有的没穿铠甲,有的没拿兵刃,有的提着弯弓却找不到箭支,大呼小叫,乱成一团! ………………………………………………………………………………………………………………………………………………… 夏口城中,黄祖身穿大红吉服,正在府邸里大宴宾客,几年的太平岁月下来,他的两腮上全是赘肉,肚腩也高高挺起,满身的倦怠之气,丝毫看不出他是一位领兵征战的将军! 黄祖酷爱女色,今天就是他纳第三十六房小妾的日子,正好是天罡之数,大吉大利,也想趁此机会收些礼物,笔横财! 至于战争,从来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北方的曹操和袁绍正在隔河对峙,双雄没分出胜负之前,是绝不会出兵荆州的,所以那里绝对安全! 西川刘璋,这位汉室宗亲是出了名的守户之犬,能守住他的一亩三分地就不错了,指望蜀兵出川,那是决不可能的! 唯一的威胁就是孙策,小霸王骁勇善战,世人无不畏惧,黄祖也是谨慎小心,生怕这头猛虎打过来,别忘了,两家可有一段血海深仇呢! 不过吗,前段时间孙策大婚,黄祖带着重礼前去拜访,一路忐忑不安的到了江东,却受到贵宾般的欢迎,孙策对他礼遇有加,席间只字不提复仇的事情,反而说什么……中原曹贼势大,东南各州应该联合自保,还回馈了丰厚的礼物! 这就让黄祖放下心来,既然小霸王有意和睦相处,那他还担心什么,曹贼一时半会又腾不出手来南下,还是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吧,在夏口城,他就是土皇帝呀! “呜!呜!呜!” “杀!……杀!杀!” “嗯,外边为何如此喧闹呀?”大堂上,宾客们轮番劝饮之下,黄祖已经喝的熏醉了,听到阵阵的号角声,还以为是军营里失火了呢,正要派亲兵前去查看,就看到一个人影连滚带爬的冲了进来…… “不好了,孙策统大军逆流而上,已经杀到城下了!”进来的是副将苏飞,一个很平庸的将领,没什么武艺,为人却很不错,是个上和下睦老好人! “什么,小霸王杀过来了?”听说孙策来了,黄祖惊出一身冷汗,酒也醒了,木楞楞的坐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 “将军大人,集合人马上城防御呀,夏口一旦有失,你我死无葬身之地矣!”关键时刻,副将苏飞还算有点主意,也知道这座城池的重要性! “对,快集合人马跟我上城防御,决不能让江东兵杀进来!”生死关头,黄祖的血性也被激出来了,来不及更换盔甲,就穿着大红礼服,提了一柄宝剑,狼狈不堪的冲上城头! 夏口城外,江面上密密麻麻的停满了战船,全是崭新的朦艟巨舰,为的就是那艘余皇大舟,兵贵神,为了杀敌人一个措手不及,孙策连营寨都没有扎下,下船之后立刻挥兵攻城! 江东兵马训练有,准备又充分,进攻的异常顺利,不到半个时辰,就肃清了夏口外围的鹿角,填平了壕沟,当黄祖爬上城头防御时,江东兵已经竖起云梯,开始奋力攻城了! “咚!咚!杀呀!” 隆隆的号角声中,江东兵不断掀起巨浪般的攻势,孙策亲立阵前指挥,鼓舞士气,这是他一贯的战斗风格,将无贪生之意,士有必死之心,当将军的都不怕死,小兵们还怕什么,冲吧! 如此强大的攻势下,夏口城很快就支撑不住了,一则,守军毫无准备,被杀了个措手不及,二则,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看黄祖的模样,就知道他手下的战斗力如何了,跟江东的虎狼之师相比,就是一群待宰的羔羊呀! “完了,完了……城破了,老夫的身家性命难保了!”好几处城头都被攻破了,江东兵挥舞长刀,奋力砍杀那些狼狈不堪的守军,全局奔溃就在眼前了! 看到这一幕,黄祖双膝一软,跪在了城头上,他的性命和夏口是连在一起的,城池一丢,就是孙策不杀他,荆州的刘表也会宰了他! “将军,战事危急,快调锦帆营上阵呀!”副将苏双也在奋力拼杀,可惜他的武艺一般,根本不是江东兵的对手,几个回合下来,已经伤痕累累了! “锦帆营?……是那一个?”黄祖一脸迷茫,自己手下有这么一支人马吗? “就是甘宁,最近刚收编的人马,都是些悍不畏死的精兵,快调他们上来助战呀!” “锦帆贼?……我乃荆襄大将,岂能靠一群水贼守护城池,再说了……” “火烧眉毛,先顾眼前吧,再不调兵,江东军就杀上来了!”苏双真急了,在黄祖身上一阵乱摸,终于找到一枚调兵的虎符,头也不回的冲下城头,“能不能守住夏口,就看甘宁的了!” “荆州兵马也不过如此,刘表用这等蠢货为将,等于把城池拱手送人呀!”大阵中,孙策高居马上,得意的看着麾下健儿冲上了城头,夏口城,很快就落入自己手中了! “铁索横江,唯我锦帆!” “铁索横江,唯我锦帆!” 随着一阵响亮的口号声,战场形势突变,从城墙两侧涌上来一伙锦衣大汉,约有七八百人,人数虽然不多,却极其凶悍,刀砍斧剁,奋力拼杀,竟然把冲上城头的江东士兵又给压了下来! 为的一名大汉,赤膊上身,腰系铜铃,仿佛凶神恶煞一般,手中双刀车轮般飞舞,杀人如同砍瓜切菜,手下一合之将也没有,所到之处,人头滚滚,势不可当! “弟兄们,奋勇杀敌,咱们洗白自己,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 “吼!吼!……杀!” 甘宁本是一名水贼,有气力,善骑射,经常在大江上强夺船只,因为身佩铃铛,衣着华丽,人称锦帆贼,后来觉得当水贼没有前途,而且辱没先人,就投奔到刘表部下,想凭着一身武艺打出个前程来! 刘表身为汉室宗亲,最看重出身门第了,如今一个贼人来投,虽然勉强收纳下来,心中却并不喜欢,直接派到夏口,让甘宁在军中效力! 黄祖也是个狗眼看人低的货色,一直没看上这些水贼,平时待遇苛刻,如今战事危机,才把他们放了出来,甘心立功心切,奋勇搏杀,顿时扭转了战场上的形势! “后退者斩,江东勇士,随我攻城!”看到部下被赶了下来,孙策顿时暴怒,一张小脸变的铁青,拔出腰间宝剑,带领人马亲自冲了上去! “小霸王!……小霸王!” 看到孙策亲自出阵,江东军顿时士气大振,嚎叫着再次冲了上来,攻势更加猛烈! “江东小霸王!”城头上,甘宁看到孙策亲自攻城,而且距离自己不过百步距离,心中顿时大喜,这是老天爷赐给自己的富贵呀,拿过一副强弓,搭上一支梅花箭,稳稳的瞄准了孙策的前心…… “着!……”甘宁一声大喝,梅花箭闪电般飞了出去,正中孙策的胸膛,这位小霸王身躯晃了一下,噗一声通栽到马下…… “孙策死了!……小霸王死了!”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八章谁是明主 щ..lā?WwW.⒉沙场决战,兵是将的威,将是兵的胆,孙策中箭落马,生死不明,军心顿时一片慌乱,正在攻城的士兵潮水般退了下去,刀枪、盾牌、旗帜……,丢的遍地都是,好在有程普、黄盖几员老将亲自断后,大军溃而不乱,整齐有序的退了下去! “江东兵撤了~~夏口守住了!” “江东兵撤了~~我们得救了!” “呜呜………………………” 城头上,劫后余生的士兵们高声欢呼起来,不少人又哭又笑,好似疯癫一般,“老天爷保佑呀,今天真是在鬼门关前转了好几圈,万幸的是又原路走回来了!” “来人呀,抬刀备马,本将军要出城追击,给江东鼠辈一点厉害看看!”战场形势逆转,黄祖也从地上蹦了起来,头也不疼了,腰也不酸了,腿也不抽筋了,浑身上下全是胆气,大有再战八百回合的架势! “杀呀~~冲呀!” 黄祖是穿着大红吉服上的战场,等他换上甲胄,骑上战马,带上一队士兵冲出夏口城,江东兵马早就顺利的退到了江边,还扎下一座牢固的大营,闭门坚守不出! “孙策小儿,有种的出来一战,让你知道本将军刀法的厉害!” “看我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我扎你的前心!” “看我白刀子进去,还是白刀子出来,我挑你的脑浆!” “看我白刀子进去,绿刀子出来,我刺你的苦胆……哇!~呀呀!” …………………………………………………… 黄祖本是无赖出身,靠着裙带关系才坐上将军的位子,别看他带兵打仗外行,可要说到挑衅骂阵,绝对是一个顶两,这下可算有了用武之地了,他站在江东军营门口,整整骂了两个时辰,用词都不带重复的,对方依然坚守不出,这才得意洋洋的收兵回城! 一个敌人没杀,一个俘虏没抓……,这并不妨碍黄祖认为自己打了个大胜仗,没看到敌人被他的神威吓的胆怯,闭门不敢出战吗,于是敲着战鼓,吹着长号,意气风的回到夏口城! 入城之后,连甲胄都没脱,黄祖立刻开始写战报,用的自然是春秋笔法了……, “什么江东兵马突袭夏口,战舰如云,兵马如雨,旌旗更是遮天蔽日,总兵力不下二三十万云云…… 接下来就是吹自己了,末将临危不惧,指挥若定,亲冒箭矢,带领大小将士浴血奋战一日夜,杀伤敌军数万之众,城下尸积如山,血流成河,关键时刻,末将亲自弯弓,一箭射伤孙策,大败敌军~~” 当然了,吹嘘到最后,黄祖没忘记写上,“敌军虽败,元气犹存,正在伺机报复,夏口兵少将寡,还请州牧大人派援兵!” 军报由信使快马送往荆州,接下来就该设‘庆功宴’了,或者说是‘压惊宴’更加准确一些,这次江东军神兵天降,杀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真的把许多人吓坏了! 光是在战场上尿了裤子的士兵就有三四成,粑粑失禁的也不在少数,打完仗以后,谁的裤裆还是干的,那就可以在同僚面前横着走了! 黄祖受的惊吓最大,‘压惊宴’上自然是坐主位了,至于其他将校,无论是奋勇抵抗的,还是吓得两腿软的,连那几个转身逃跑的都算上,全部入席饮酒,为了鼓舞士气,黄祖还从府库里拿出大笔的钱财,赏赐给这些外强中干的部下,鼓励他们奋勇作战! “将军神勇无敌,杀的江东鼠辈望风而逃,不亏是荆州第一名将呀!” “孙策小儿,乳臭未干,就敢来冒犯将军的虎威,他是自寻死路~” “今日战场上,将军一箭射中孙策的前心,此时‘小霸王’估计变成‘死霸王’了~~” “胜饮~~胜饮~~庆功酒呀!” …………………………………… 一个人不要脸,还有个限度,要是一群人都不要脸,那就什么也不怕了,黑的吹成白的,死的吹成活的,一场大败仗,硬是被他们吹成了惊天地,泣鬼神的大胜仗,至于黄祖,在部下们的吹捧中,已经过了卫青、霍去病等名将,差一点就和‘蚩尤魔神’比肩了! “将军,今日一战,锦帆营的功劳不小,您看是不是也奖赏些钱粮,再把甘宁将军请过来,一起宴饮!”一众部将中,副将苏飞还算是有良心的,酒酣之既,还没忘了谁才是最大的功臣! “一群水贼而已,上阵杀敌算是他们将功补过,本将军不计较他们的前罪就是宽宏大量了,还想要钱粮?至于甘宁吗,出身低贱,贼性不改,也配与我等一同饮酒~~” 黄祖大嘴一撇,要不是有两只耳朵拦着,能咧到脑袋后边去,对于甘宁那帮人,他是打心眼里看不上的,再者,不打压这些真正的立功者,又如何把功劳揽到自己身上呢? “将军大人英明,甘宁性格粗鲁,却不适合参加宴会,不过吗,江东兵马虽败,却并未撤走,万一‘小霸王’卷土重来,还须锦帆营出战效力呢!”苏飞尽量说的婉转,好为那些功臣们争取一点犒赏! “既然如此,就赏给他们一点酒肉吧,便宜这群贼人了!”黄祖微微点头,虽然不待见那个‘锦帆贼’,可是正值用人之际,也就大度一点吧,等江东兵马退了,再收拾他们不迟! “诺~末将这就给他们送去!”苏飞连忙抱拳行礼,下去准备酒肉,好歹犒赏一下那些奋力厮杀的功臣吧! 黄祖说是奖赏一点酒肉,还真是一点点,少的可怜至极,平均分下去的话,估计每人一口都不到,无奈之下,副将苏飞把自己的赏赐也搭了进去,虽然是杯水车薪,总比没有强吧……起码每人能分两口了! 锦帆营驻扎在城内一处偏僻的角落里,别的部曲都住房子,他们还是睡帐篷,秋风寒冷,湿气又大,士兵们升起了篝火,上面还烤着他们的食物~~一种粗糙的米饼! 这就是勇士们得到的待遇,至于那些在战场上抱头鼠窜的士兵,此时倒是好酒好肉,正吃喝的痛快! 苏飞到来时,甘宁和数百部下就在火堆旁静坐着,一言不,一动不动,对于送来那点酒肉,更是看都不看一眼,一股无形的怨气,却像地上的篝火一样在熊熊燃烧! “今日一战全靠了诸位奋勇杀敌,才转危为安,还望再接再厉,只要功勋卓著,早晚会有出人头地的一天!”苏飞为了安抚人心,又说了一大堆‘卧薪尝胆,苦尽甘来’的话语,至于有多大作用,那就只有鬼知道了! “苏将军有心了,日后若有飞黄腾达的一天,兴霸定然不忘今日的情意!”甘宁抱拳一礼,又坐了回去! “哎!……山阻石拦,大江依旧东流去,甘校尉自己保重吧!”苏飞一语双关,摇摇头,也离去了,“有些事,有些人,不是他能阻止的呀!” “我本诚心投靠,奈何人家依旧视我为贼,如之奈何?”仰望明月,甘宁也是一脸的落寞,“一日为贼,一生为贼,这个诅咒真的打不破吗……” “不会的,英布出身囚犯,彭越是个山贼,韩信贫困小子,三人最后不是都封王爵吗,关键是找对一位主公呀,可天下之大,谁才是自己的明主呢~~大江东去~~” ……………………………………………………………………………………………………………………………………………… 第二天,夏口守军瞭望江东军大营时,只见白花花一片,尽是白帆、白旗……,连中军大纛也降了下来,这在军中代表着一个意思~~主将身亡! “什么,孙策死了!”得到禀报,黄祖连忙带着部下爬上城头观看,果然,江东大营一片哀声,很多士兵都在放声大哭,江东之主,小霸王孙策……真的死了! “哈哈!真是天助我也,立刻点齐兵马,本将军要攻破江东大营,砍下孙策的级,传示天下!” 正文 第二百三十九章夏口陷落 щ{][lā}?WwW.⒉‘趁你病,要你命’,这是一条基本的军事法则,孙策身亡,江东兵马群龙无,黄祖意识到自己飞黄腾达的机会来了,要是能抢到孙策的尸体,削其级,再以此为号召,带领大军顺流而下,江东六郡一战可定,到时候扬州牧的宝座,舍我其谁呢? “孙策之弟今年多大了,能力又如何?”黄祖虽然无谋,出兵之前,还是知道探听一下敌情的,如果孙策有个同样勇武刚烈的弟弟,自己不是白白去送死吗? “将军放心,孙家次子名叫孙权,今年只有一十四岁,为人性格温和,不善骑射,并没有父兄一样的勇烈,听说书倒是读的不错!”部下里有知道江东情况的,立刻把消息反馈了上来! “哈哈~黄口小儿,乳臭未干,那能指掌千军万马呢,江东之主的位子,很快就要轮到本将军来坐了!”黄祖仰天狂笑,自己虽然没什么本事,收拾一个十四岁的孩子还是绰绰有余滴! “将军未可轻敌呀,孙策虽亡,几名江东老将尚在,程普、黄盖、韩当……,皆是孙氏死忠之臣,更兼勇冠三军,贸然出兵,恐怕胜算不大呀!”副将苏飞为人比较稳重,也清楚江东兵马的厉害,另外吗,他心中一直在怀疑,称霸江东,纵横天下的‘小霸王’,真的死了吗? “嗯,言之有理,本将军就再等上几天,看看敌军的虚实,等到他们军心大乱之时,再动手也不迟!” “将军英明,踏平江东,指日可待!” “哈哈!~哈哈!” ……………………………………………………………………………………………………………………………………………… 当天夜里,江东兵马士气低落,大营里哀嚎声一片,还传出了度亡者的钟磬声,紧接着就是哭嚎、叫骂、争吵的声音! 第二天,守军士兵惊讶的现,有几十艘战船突然开出了江东军水寨,顺流而下,逃走了,尤其是冲出营寨的时候,还生了一场激烈的厮杀! 第三天,水寨里逃走的战船更多了,足有上百艘之多,剩下的也是鼓嘈不止,做出一副随时准备逃窜的模样,大营里更是乱成一片,完全失去了统一号令! 所有迹象都表明,孙策确实死了,而且江东军内部出现了分裂,将领们互相不服,各自为政,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了,就像一面纸糊的墙壁,只需轻轻一捅,立刻就会倒塌! 看到这一幕,黄祖终于下定决心,夜袭江东大营,抢夺孙策的尸体,再把他的脑袋砍下来,挂在旗杆上示众,而且要立刻动手,再不出兵,这些江东鼠辈就要跑光了! 对此,各部将领也纷纷表示同意,升官财的大好机会,谁也不想错过,副将苏飞虽然有些疑虑,却也无力改变大局,只好申请了一份守城的任务,这位老好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除此之外,甘宁的‘锦帆营’也没出动,不是他不想去劫寨,而是黄祖不想用他,这样天大的功劳,怎么能分给一群水贼呢? 天遂人愿,当天晚上,乌云遮月,伸手不见五指,正是偷营劫寨的好机会,黄祖顶盔贯甲,收拾利落,提着自己那柄二十八斤重的大砍刀,尽起麾下二万人马,在午夜时分出城了! 江东大营就在江边上,分为水、6两寨,原本整齐森严的壁垒,此时已经是七零八落了,到处都是扔掉的旗帜,大寨里也没有多少灯火,只有中军大营微微有点亮光,还隐约有哭声传出,至于营地外边,连巡逻的士兵都没有几个,估计已经跑的差不多了! “真是天助我也,看本将军今夜成就一番功名富贵!”黄祖高兴的都快蹦起来了,所有迹象表明,果实已经成熟,就等着自己去摘取了,孙策的级,江东六郡的城池,还有大乔、小乔两个娇滴滴的大美人,都是自己的了,天可鉴怜,观看婚礼那天,自己背地里流了多少口水呀! “杀呀!~~踏平江东,斩杀孙策!” “冲呀!~~升官财,就在今夜!” 一声狂吼,黄祖带领麾下人马猛冲了进去,明知道孙策已经死了,可他还是要用‘斩杀’这个词,必须让世人知道,是自己亲手斩杀的‘小霸王’,这样才够威风呢! 进攻非常顺利,两万将士就像疯狗般嚎叫着冲进了大营,基本上没遇到什么抵抗,这很正常,人都跑光了,谁出来抵抗呀,既然冲进来了,剩下的就是一件事……抢! “这是我的,这是我的,这也是我的……” “丢你娘的,凭什么都是你的,老子也看到了,见者有份!” “就凭我手里有刀,东西就是我的……” “呸,老子手里也有刀……杀!~杀!” ………………………………………… 打仗就是为了财,士兵纷纷冲进江东军留下的帐篷里,开始四处翻找财物,吃的、穿的、用的……,什么东西都抢,为了一张破羊皮,两名士兵就能拔刀相向,跟着黄祖这样吝啬的将军,粮饷经常被克扣,士兵们缺吃少穿的,真是穷疯了呀! “小的们,随我杀进去呀!”黄祖还算有点大将风范,没忙着抢财物,而是带着一队亲兵直扑中军大帐,只要砍下孙策的脑袋,以后要什么没有呀! 中军帐,同样空无一人,三丈多高的灵棚上挂满了白帆,还插着几支火把,光影晃动,显得格外阴森恐怖,中间停着一口朱红色的棺椁,前面是个大大的‘奠’字,还放着一块灵牌,因为夜色昏暗,看不清楚上面写得是什么~~ “啪!啪!~~孙策小儿,有本事跳出来与我一战呀~~哈哈!”手拍棺盖,黄祖放肆的大笑起来,大局已定,自己终于可以放心了,抬头之间,他又看了一眼灵牌,上面用朱砂清晰的写着~~“夏口守将-黄祖之灵位!” “嗯,这是孙策的灵堂,怎么摆着自己的灵位呢……莫非是有人写错了,~不好,上当了,退兵,快回夏口去!” 黄祖就是再蠢笨,此时也知道其中有诈了,他还想起了‘围魏救赵’的典故,马陵道中,大将庞涓看到的不就是这个东西吗,几百年前挖过的‘老坑’,如今又有人跳下去了,这个倒霉鬼还就是自己! “吼!~~吼!吼!” “呜!~~呜!呜!” 号角嘶鸣,杀声四起,从大营四周涌出无数的铁甲军阵,刀枪如林,层层推进,就像一座座大山压了过来,顿时把那些忙着劫掠的夏口守军杀的落花流水~~ “黄祖老儿,识得江东孙郎否?”火光照耀下,大阵中冲出一员大将,身穿连环战铠,头戴盘龙赤金盔,跃马横枪,气势逼人,正是小霸王-孙策! 看孙策威风凛凛的神态就知道,他根本就没有负伤,诈死、乱营、逃窜……,这些不过是诱敌的计策罢了,而且玩的惟妙惟肖,骗过了所有人的眼睛! “小霸王!~~小霸王!” “孙策没死,我们中计了……” “快跑呀……退回去!” …………………… 深陷重围,夏口守军本来就惊慌失措,这时候看到孙策突然出现,军心顿时就奔溃了,聪明的知道自己中计了,蠢笨些的还以为‘小霸王’诈尸了呢,那就更加可怕了,谁还有心思抵抗,逃命吧…… 大事不妙,黄祖跳下战马,也想趁乱逃跑,郁闷的是他根本跑不掉,一是身上的装束太明显了,谁都知道他是位将军,再者,多年的安逸生活让他丧失了军人的本能,被酒色掏空的身体没跑几步就气喘吁吁了~~ 乱军之中,谁还管你是将军呀,黄祖很快就被乱兵撞翻在地,而后无数双脚丫子就踩了上去,只踩的他哭爹喊娘,也无济于事,好在关键时刻江东兵冲了上来,这才让他避免了被活活踩死的命运,当然了,俘虏是当定了! 再说江东军这边,不费吹灰之力就全歼了二万敌军,这还不算,孙策接着下令,让这些俘虏为前导,直冲夏口,趁着局势混乱,一鼓作气,夺下了城池…… 荆州的大门,终于打开了! 正文 第二百四十章收服虎将 推荐阅读: ? 黎明时分,震天的喊杀声渐渐平息下来,大局已定,夏口城,荆州九郡的门户之地,终于被江东军拿了下来,城上的‘黄’字将旗被扯下,任由士兵们蹂躏踩踏,一面墨绿色的‘孙’字大旗徐徐升起,在旭日的照耀下,光芒万丈! 夏口城,将军府中,原来的主人们五花大绑的蹲在院子里,一个个唉声叹气,活像是斗败的公鸡,再没了往日的威风,那位‘死而复生’的小霸王则高居堂上,正在思考如何处置这群手下败将……是杀?还是留? 一支梅花箭,一面青铜镜,就摆在孙策面前的桌案上,锋利的箭簇有些折损,铜镜中心则凹陷了一块,这是二者剧烈碰撞的结果! 想起战场上突然射来的一箭,纵然孙策胆气如虎,也不禁阵阵的后怕,好霸道、好凌厉的一箭呀,那件重金打造,坚固异常的精钢战铠都被射透了,又透过一层牛皮软甲,正中自己的前心位置~~ “苍天保佑,多亏了它呀……不,是多亏了她呀!”小心的拿起那面铜镜,孙策心中颇为感慨,还有一丝幸福的神色,自己能够平安无事的坐在这里,全靠这面铜镜挡住了必杀的一箭! 江东一带,新婚夫妇之间有赠送铜镜的习俗,孙策出征的时候,大乔夫人特意给他怀里塞了这面镜子,还是双心相连的,以示夫妻同心之意,孙策对妻子很是喜爱,这面镜子就一直带在身上,还是贴心存放,本是夫妻之间恩爱的信物,没想到却成了救命的宝贝,真是天意如此呀! 温馨完了,紧接着就是愤怒,心爱的信物被射缺了一块,自己的性命也差点没了,想到这些,孙策小脸都有些扭曲了,牙齿咬的‘格格’作响,能在战场上射自己一箭的人,决不能轻易放过! “来人,查一下,那天攻城之时,是谁射了本将军一箭!”孙策的命令传出,早就惦记着给他出气的部下顿时行动起来,把俘虏的将校聚拢起来,挨个审问谁是凶手? “啪!啪!啪!~~快说,那一箭是谁射的?” “敢射杀孙将军,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非得把他千刀万剐才行!” ……………………………………………… 如狼似虎的亲兵们扑了上去,不管是谁,问话之前先抽三鞭子,发现身材魁梧,手臂粗壮,像是个神射手的家伙,还得多关照几下,宁可错打,也不放过,俘虏们顿时一片哀嚎~~ “不是我射的,四石硬弓,小人有那个心,也没那个力呀!” “也不是我射的,小人连那个心也没有,孙将军威震天下,小的那敢冒犯虎威呢!” “呜呜,……更不是我呀,小的靠贿赂才当上的校尉,根本就不会弯弓射箭呀……” 俘虏们拼命的洗白自己,然后把目光汇聚到了黄祖身上,说实话,他们也不知道那一箭是谁射的,庆功宴上,黄祖一个劲的吹嘘是他射杀了‘小霸王’,牛皮吹的多了,有些人也就信了! “不是本将~~不是小人干的呀,小人用的是一副软弓,别说是精钢战甲,就是最普通的牛皮铠也射不透呀,更何况还是在百步之外……” 如果不是被绑着,黄祖吓的就要跳起来了,然后狠狠给自己两个耳光,真是一张臭嘴呀,没事乱吹什么牛,这下可惹来杀身之祸了~~ “啪!~~啪!啪!” 亲兵们可没客气,牛皮鞭子沾凉水,上下飞舞,抽的那叫一个结实,就算不是黄祖射的一箭,也得好好教训一下,那天他堵在大营门前,足足骂了两个多时辰,把弟兄们气的七窍生烟,不抽他个稀巴烂,如何出胸中一口恶气呢? “别打他了,好汉做事好汉当,那一箭是老子射的!”正当黄祖不断求饶,亲兵们打的过瘾时,从俘虏堆后面站出一名彪形大汉来,二十七八岁的年纪,面如赤金,眼赛铜铃,高鼻阔口,相貌颇为凶恶,一看就不是良善之辈,正是人称‘锦帆贼’的……甘宁! 甘宁心里郁闷呀,自己武艺高强,胆色过人,纵横大江之上,从未遇到过敌手,没想到也有被人抓俘虏的一天,说出去真是丢了‘锦帆贼’的威名,他不怕死,却很怕被人耻笑! 城破的时候,甘宁带着几百部下试图抵抗,可是败军潮水般涌了过来,直接就把‘锦帆营’冲散了,在那种情况下,人挨人,人踩人,全都挤成了一团,你就是有天大的本领也施展不出来,稀里糊涂的就做了俘虏,还被踩掉一只靴子,郁闷死人呀! 真凶出现了,亲兵们一拥而上,把甘宁推进了大堂,为了保险起见,又找来两根牛皮绳子,单三扣,双三扣,把这个绝世凶人捆了个结实,生怕不紧,还用脚蹬了几下,比捆老虎都卖力气,话又说回来了,这家伙可比老虎凶恶的多,敢射‘小霸王’一箭,有种! “大胆狂徒,就是你在战场上射了本将军一箭?”大堂上,孙策持宝在手,英俊的面容上满是杀气! “就是我射的……可惜,可惜呀!”绳索在身,甘宁的腰板依然挺的笔直,从少年游侠开始,他就把生死置之度外了,杀人者,人亦杀之,就看谁的宝剑更锋利呢! “哦,可惜什么?后悔了吗?” “呵呵,可惜当日力气弱了三分,没能一箭取了你的性命!” “大胆~找死~跪下!” 亲兵们一拥而上,拳打脚踢,逼迫甘宁跪下,都成了阶下囚还如此狂傲,一会非千刀万剐了不可! “闪开,让本将军亲自动手!”孙策提着宝剑走下座位,眸子中除了浓浓的杀意,还有一分赞赏,为将者,喜欢的就是这种悍不畏死的勇士! “跪下、请罪,本将军可以饶你不死!” “呵呵,掉头容易,想让甘宁下跪,万难!” “哈哈!~那你就去死吧!”孙策高举手中宝剑,带着一股恶风,狠狠的劈了下去,再看甘宁,眼睛都没眨一下,视死如归! “刷!~~啪嗒!” 寒光一闪,甘宁的人头并未落地,身上的三道牛皮绳却斩断了,皮肉未伤到分毫,‘小霸王’的宝剑,准确的惊人! “好汉子,胆色过人,这才是纵横三江的真男儿,留下来吧,与我共创大业,筑一世英名!” 孙策脸上杀机尽去,大笑着拍拍甘宁的肩膀,又让人取来战袍、靴子,让他穿戴好,而后下令设宴,并亲自敬酒三碗,用来压惊! “末将不才,从此以后跟定将军,刀山火海,死不回头,如有二心,人神共诛!”甘宁不怕死,可也不愿意枉死,他的愿望是投靠明主,建功立业,洗刷掉水贼的污名……老天保佑,自己活下来了,还遇到一位真英雄,好明主! “请上坐,本将军喜得一员虎将,胜过十座夏口城,今日一醉方休!” “多谢将军厚待,今日胜饮,不醉不归!” “喝!……喝!” ………………………………………………………………………………………………………………………………………………… “将军大人大量,我等也愿意投降呀!” “呜呜,小人愿意给将军引路,饶我等性命呀!” ……………………………… 本为必死之人,却成了坐上宾,甘宁的成功给那些俘虏们指出了一条明路,他们也愿意投降呀,给‘小霸王’牵马坠蹬,并不耻辱,尤其是黄祖,叫的最为响亮,他也不介意换个主公! “贪生怕死之辈,本将军要你们何用?”听着堂下的哀嚎声,孙策大手一挥,让亲兵把那些俘虏送往军中效力,当统兵将领是不行了,勉强做个苦力吧,唯有副将苏飞,因为甘宁跪地求情,被饶恕下来,孙策略加考察之后,认为此人可用,就留在帐下听令! 至于黄祖,一刀砍掉脑袋,将首级挂在旗杆上示众,即是威慑荆州的人心,也出了孙策胸中一口恶气,杀父之仇,一日不敢忘记! “报仇雪恨,踏平荆州!” 宴会上,江东众将斗志昂扬,要求趁着大军得胜之威,一举攻入荆州,最好把九郡之地夺过来,开创霸业! “呵呵,不急,大军暂且屯住夏口,咱们看看形势再说!”孙策性如烈火,最喜欢征战,这次却耐住了性子,他很清楚,荆州牧-刘表的元气未伤,二十几万兵马尚在,论实力远在江东之上,小老虎捕猎一头大野猪,吞不下去的话,可是会涨破肚皮的! 另外,徐州的战事已经结束了,袁谭兵败被俘,如果自己在荆州陷入苦战,进退不得,那只‘贪狼’会不会偷袭江东老巢呢,不得不防呀? “萧逸,你现在又做什么呢?”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一章‘白菜籽’ “呜!~~呜!呜!” “杀!~~杀!杀!” 彭城,州牧府中,数百玄甲士兵在马厩外整齐布阵,一个个弓上弦,刀出鞘,守护的密不透风,马厩里还传出阵阵痛苦的嘶鸣声,征西大都督~萧逸就蹲在里面,聚精会神的做着一件大事~~接生! “吼!~吼!吼!” 马厩外,‘白菜’不断的嘶鸣咆哮,仿佛龙吟虎啸一般,四只铁蹄踏在青石板上,发出‘咚咚’的巨响,还有火星闪现,周围没人敢靠过来,谁都知道‘白菜’的心情很急躁,因为在马厩里生产的就是它的老婆~~梨花盖雪! 一般的马匹三岁成熟,怀孕期是十一个月,一辈子大概可以生下十几匹小马驹……,汗血宝马则不同,它们是马中之王,生长周期也更加漫长,六岁多才能成熟,怀孕期是十三个月,能生育的数量也很少,只有几匹而已,不过有一点,它们生出来的绝对是日行千里的良驹! ‘白菜’就是纯种的汗血宝马,性子傲,眼光高,一般的母马根本就瞧不上,为了给它找老婆,萧逸可是没少费心思,头发都拽掉了一大把,好在天公作美,去年夏天的‘渭水一战’,玄甲军大破五万羌骑,萧逸俘虏了‘西羌第一美女’-折兰,还有她的坐骑一匹汗血宝马~~梨花盖雪! 兄弟打仗,兄弟分赃,天经地义,萧逸把折兰扛进了自己的帐篷,云雨之后,有了一个健康活泼的女儿,如今正在西羌草原上快乐的成长,还会成为下一任大酋长,‘白菜’也没客气,用一槽子的精饲料,把那匹‘梨花盖雪’拐骗进了自己的马厩,十三个月后,也到了收获的礼节! ‘白菜’要当爹了,这在府中绝对是一件大事,和添丁进口是一样的,几个月以来,伺候的马夫从四个变成了八个,日夜守护着那匹‘梨花盖雪’,一刻也不敢懈怠,饲料更是精中选精,粟米、水果、青草、泉水……,别说是喂马,人吃都没问题! 到了生产这一天,府中更是全员出动,萧逸领着老婆和妹妹们,都到马厩外边守着,即是恭贺‘白菜’成为父亲,也是迎接小马驹的诞生,结果出了一点问题~~难产了! “咴!……咴!咴!” ‘梨花盖雪’横卧在马厩里,膨胀的肚子上下起伏,里面好像有东西在翻江倒海一般,折腾了一个多时辰,小马驹就是不肯出来,疼的母马四蹄抽搐,不时发出悲惨的嘶鸣声! 几名有经验的兽医早就来了,根据他们的分析,母马是第一次生育,没有经验,所以困难了点,再者就是怀孕期间受到的待遇太好了,吃的过多,肚子里的小马驹个头太大,生起来自然就费力了! “该死的,这是谁做的坏事?”听完分析,萧逸的小脸顿时黑了下来,八名马夫被押了上来,一字排开,脖子上架着钢刀,今天不说出个子丑寅卯,‘鬼面萧郎’就要杀人了! “大都督饶命呀,小的们日夜守护,丝毫不敢大意,每天喂食的饲料、清水,都是设定好的,绝不会超量!“八名马夫磕头如捣蒜,他们清楚这两匹汗血宝马的份量,尤其是‘白菜’,那就是府里的二爷,大都督的亲兄弟! “八名马夫都是精挑细选出来,养马的经验十分丰富,绝不会犯这样的小错误,那么问题究竟出在那里呢?” 萧逸略一沉思,目光盯到了几个女人身上,汗血宝马很有灵性,除了几名马夫,只有家里人喂的东西它们才吃,旁人要是敢靠近马厩,不被踢死才怪! 罪魁祸首很快就找到了,小静、吕玲儿、稻香、赵雨,四个女孩一字排开,低头承认自己犯下的错误,并接受了惩罚,每人屁股上都被萧逸狠狠揍了几巴掌,真是坑死哥了! 其实也不怪几个女孩,‘汗血宝马’四个字的魅力太大了,日行千里,夜走八百,又极其有灵性,尤其看到萧逸和‘白菜’亲热玩耍的样子,几个女孩羡慕的口水流一地,谁不想有一匹汗血宝马当坐骑呢? 要想人马合一,就必须从小培养感情,到了战场上才能默契,成年的汗血宝马是不可能了,所以四个小姑娘都把目标盯在了‘梨花盖雪’的肚子上,希望它能生下一匹可爱的小马驹,属于自己的小马驹! 惦记人家的马驹,自然得贿赂一下了,四个小姑娘就轮番带着好吃的来马厩,什么水果、蔬菜、精粮、药材……,凡是她们能吃到的,除了肉食,其他的全都分出一半来喂马,四个人喂一匹马,又都是美食,母马不吃撑着才怪,小马驹营养丰富,个头长的过大,生起来自然就费力了! 妹妹挖坑,哥哥来填,这也是天经地义,萧逸只好蹲在马厩里为母马接生了,其实这种事让几名兽医来做更合适,可是‘白菜大爷’不同意,它拒绝任何人靠近马厩,连咬带踢,凶悍如虎,唯一例外的是萧逸,也只有他能进去了! “嘶嘶!~~不怕、不怕,用力一点,相信自己,一定能生下一匹最优秀的小马驹!” 马厩里,萧逸蹲在‘梨花盖雪’身边,用手轻拍马头,安抚它的情绪,同时小心的摸着马腹,感觉着小马驹的位置,鼓鼓的一大团,个头确实不小,难怪生起来费力呢~~ “杀!~~杀杀!~呜呜!” 马厩外,号角嘶鸣,杀声震天,这也是萧逸想出来的办法,‘梨花盖雪’是一匹战马,听到鼓号声就会兴奋起来,浑身也会充满力量,这对于生产是很有帮助的,‘白菜大爷’也在用力嘶鸣,就像一位丈夫在产房外鼓励自己的妻子~~ “出来了,生出来了,黑色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折腾了半个时辰之后,黑色的小马头终于钻出来了,萧逸连忙用手托住,一面轻轻向外拽,一面继续给母马加油……马头、前蹄、后背、小腹、后腿~~~ 撕开胞衣,一匹湿漉漉的小马驹出现了,卧在干草堆上,还没睁眼,看个头得有五六十斤,比一般出生的小马驹起码大两圈! “小马驹~~我的~~我的~~是我的!” 马厩外边,几个小姑娘‘叽叽喳喳’的吵了起来,狼多肉少,都拼命的想往里冲,把小马驹占为己有,这可是纯种的汗血宝马呀,千金难求的坐骑! “吼!~~吼吼!” “白菜‘的大头一扬,把几个小姑娘给拦住了,不准任何人进去,萧逸也慢慢退了出来,对于小马驹而言,出生以后它必须闯过一道难关,过去了,才是真正的汗血宝马……它得站起来! 汗血宝马的祖先来自西北草原的圣山之上,天生地养,与风霜雨雪为伴,与豺狼虎豹为伍,为了生存,它们的一生就是在奔跑,初生的小马驹必须在半柱香时间内,依靠自己的力量站起来,并能快速的奔跑,如此才能躲避猛兽的扑杀,如果做不到,那它就只能去死了! 大自然是无情的,只有强者才能生存下来,汗血宝马更是骄傲无比,祖先的血脉在它们的身体里流淌,如果小马驹没法在最短时间里站起来,母马就会抛弃它,任它自生自灭,因为就算把小马驹养大,它也成为不了一匹真正的汗血宝马! “咴咴!……咴咴!” ‘白菜’在不断的嘶鸣,‘梨花盖雪’用舌头添着小马驹的鬃毛,催促它赶快站起来,嘶鸣声越来越急促,但两匹马并不上来帮忙,更不准人类上去搀扶,它们的后代,必须靠自己的力量站起来,奋力奔跑! “擂鼓、鸣号~助威!”萧逸也急得直搓手,这可是兄弟的第一个后代,能不能成为一匹千里马,就看这一哆嗦的了! “呜呜!~咚咚!~~万胜!万胜!” 玄甲士兵高举兵刃,发出整齐的呐喊声,其中还掺杂着几道清脆的女音,无数的目光都投在小马驹身上,看着它挣扎、抬头、奋力挺直四肢……,‘啪嗒’一声栽倒,然后再奋力挣扎…… 循环往复,一连栽倒三次之后,在众人的呐喊声中,小马驹终于挺直了四蹄,仰起马首,睁开了眼睛,只要站住了,它就能奔跑,再也不会倒下~ “好!~好!好!” 阵阵的喝彩声中,众人才仔细的打量起这匹马驹,是个‘小伙子’,骨架匀称,身体修长,四蹄很高,一副善于奔跑的体型,毛发是纯黑色的,就像它的父亲一样,不过在脑门上有一块火焰状的白毛,它的四个蹄子也是纯白色的,所以它的名字也就有了~~~‘四蹄踏雪!’ 当然了,萧逸还给小马驹起了另一个名字……‘白菜籽!’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二章攘外必先安内 推荐阅读: ? “大哥,处理政务很累吧,我给你捶捶肩膀,疏松下筋骨……” “小易哥哥,练武很辛苦吧,我给你揉揉腿,推宫过血……” “大都督,晚上很寂寞吧,人家想找个人一起看月亮呢……” “州牧大人,刚给您熬了一碗‘静心汤’,喝了以后提神醒脑,龙精虎猛……” ………………………………………… 自从‘白菜籽’降生以后,府中的几个女孩子立刻活跃起来,每天不是去看小马驹吃奶,就是跑过来缠着萧逸,一个个献殷勤、装乖巧,还施展‘美人计’,稻香都端着一碗黑乎乎的药汤来行贿,她们的目标也很一致~~想要小马驹! 这下为难了呀,小马驹只有一匹,女娃子却有四个,无论给了谁,另外几个肯定会不高兴,萧逸也不想厚此薄彼,四个女娃都和自己有着渊源,亏待了那个他都会心痛! 鬼面萧郎,智谋无双,略微转动下脑筋,办法就有了,萧逸决定四个女娃公平竞争,让她们轮流去照顾‘白菜籽’,培养感情,等小马驹长大以后,最喜欢跟谁玩耍,那就是她的坐骑了! 至于没被选上的也不用灰心,‘白菜’两口子刚刚成熟,正是生育的好年龄,以后还会陆续有小马驹降生的,到时候大家都有份,一人一匹,不争不抢! 萧逸的办法不错,也画出了一个诱人的大饼,不过几个女娃可不是好忽悠的,跟着‘鬼面萧郎’久了,笨人也会长出几个心眼,正所谓‘千羊在望不如一兔在手’,以后有多少小马驹她们不管,这匹‘四蹄踏雪’必须弄到自己手里,所以竞争依旧在激烈进行着…… “白菜籽,跟姐姐去散步喽……” “白菜籽过来,姐姐给你洗澡呦……” “白菜籽过来,姐姐有好吃的水果……哦,你只能吃奶哇……” 小马驹幸福了,每天除了吃奶就是撒欢,在府中来去自由,四个女娃围着它转悠,洗澡、梳毛、抓痒、按摩……,伺候的周到无比,简直比马夫都要尽责,就连她们带着‘娘子军’出去闯祸时,也要把小马驹一起带上,横冲直撞,四处呼啸! “兄弟,看来你得辛苦一下了,不多生几匹‘白菜籽’出来,这群小姑奶奶就要造反了!” 为了家中的安定团结,萧逸决定给‘白菜’再找几个老婆,千里墨烟驹的血脉高贵,在汗血宝马中都是最顶级的存在,不多留下几条血脉,那就太可惜了! 不过吗,寻常的母马肯定不行,‘白菜大爷’眼光可是很高的,汗血宝马只有西域草原上才出产,为了兄弟能过上三妻四妾的美好生活,萧逸提笔在手,给西羌的折兰写信…… “先问了宝贝女儿的情况,是否长大了一些,有没有生病,尿布够不够用等等~~,接着又写了不少肉麻的情话,什么你是我的月亮,你是我的明灯,你就像一条金丝缰绳,拴住了草原上最彪悍的骏马……”反正信写完以后,萧逸自己差点没吐出来,殷勤的太过了! 最后才让折兰送些俊美的小母马过来,一定要汗血宝马,数量越多越好,当然了,要想让这位大酋长卖力气,好处是不能少的,五万斤精铁,三千石精盐,一万匹麻布,这就是给‘白菜’纳妾的代价了! 马者,国之大畜,甲兵之本,冷兵器时代,一个国家军事力量的强弱,与战马的品质和数量是分不开的,中原内地并不出产良马,这就极大的限制了汉人骑兵的组建,萧逸急于弄到汗血宝马,就是想逐渐改良中原的马种,从此以后,马蹄所致,皆为汉土! “兄弟,改良血脉,创建一个优秀马类种族的重任,就全看你的了,加油‘干’吧!”轻抚‘白菜’的大头,萧逸觉得它一定能够青史留名的,也许还在自己之上! 白菜:“吼……吼……” …………………………………………………………………………………………………………………………………… 在后宅中,萧逸是没有秘密可言的,写信的事情很快被甄宓和蔡文姬知道了,也瞒不住,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在西羌草原上,始终牵挂着萧逸的心,男人那有不疼老婆孩子的。 对于折兰的事情,家里的两个女人表现的很大度,她们也清楚,萧逸这样的男人是不可能被独占的,只要有自己一份就行,如果能有个孩子的话,这个‘份量’就会变的更重了! 母以子贵,天经地义,这个时代的女人要想在家庭中有地位,被丈夫所宠爱,最佳的途径就是生孩子,生许多的孩子,尤其是男孩! 丞相府的卞夫人就是最好的例子,凭着生了四个儿子,两个女儿的骄傲战绩,如今已经取代了丁夫人的地位,成为了相府实际上的主母大人,以后再升一步也是稳稳的了,别忘了,除了六个儿女,她还有一个位高权重的女婿呢? “萧郎,奴家熬了红枣桂圆汤,晚上记得来喝呦!” “萧郎,奴家绣了一件新的鸳鸯肚兜,晚上你过来欣赏一下卑!” “萧郎……,冰火两重天呦,练的奴家两腮都酸了~” “萧郎……你说的什么观音、莲台……,人家今晚想试试~” ………………………………………………………… 一夜之间,两个女人变的热情似火,妩媚如花,各种手段齐出,为了把爱郎拉进自己的屋子,连以前许多害羞的姿势都主动做了,拼命的索取着,就是为了一个子嗣,最好是个带把的,抱出去提气呀! 萧逸不会分身术,又不想冷落了谁,只好来回跑了,上半夜喝汤,下半夜看肚兜,累得腰酸背痛,要不是仗着年轻力壮,差点就顶不住了! “老天爷呀,这才两个女人,西羌有折兰,漠北有赵嫣然,要是四个女人一起扑上来,还不把自己吃的渣都不剩,齐人之福真不是好享的呀!” 一想到这些,萧逸的头都大了,四个女人,一个是书架子,一个是金算盘,一只是小狐狸,一条是小母狼……,那个都不是省油的灯,要想家宅平安,就得把她们全都镇住,所以自己还缺一个‘镇宅大印’呀! 曹节就是那枚‘镇宅大印’,小姑娘年纪不大,却是外柔内刚的性子,既有母亲的美貌,又继承了父亲的智慧,今年也有十七岁了,后世这个年纪的女娃还在上中学,可是在大汉朝吗,女子十四岁就可以嫁人了,萧逸就不止一次看到,十几岁的小姑娘坐在村口树下奶孩子,也算是一道风景吧! “明年夏天,这枚‘镇宅大印’就该进家了吧?”萧逸掐着手指算了算,一脸的向往,不过在这之前,内宅的事情还得自己处理,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家里都快演大片了! 有位大人物说过:攘外必先安内,要想治理好徐州,必须先治理好内宅,也就是治理好几个女人,开动所有的战略头脑,萧逸想出了如下几个办法,从易到难,慢慢攻克! 最先需要料理的是貂蝉和严氏,两个寡妇就住在州牧府中,人言可畏,已经有些流言蜚语在传播了,萧逸虽然不怕这些,可也不想多事,略加思索之后,令人在府邸中单独拨出个院子,修成了一座道观,让两个女人在里面带发修行,平时上香祈福,看看经书,还供上了吕布的牌位,也算给她们一点精神寄托吧! 四个女娃就要严厉一点了,全都送到华佗那里学习,跟着神医学本领,算是‘医学院’的第一批门徒,至于能学成什么样,全看她们的造化了! 至于蔡文姬和甄宓们,列出一个排班表,每个月里一人十天,剩下的十天萧逸需要休息,美女如酒,滥饮会灭志杀身的呀! 处理完后宅的事情,萧逸终于长出一口气,真是治家难,治军易,万马千军也比不上几个女人可怕呀! “大都督,不好了,大事不好了!”内宅刚平稳,外事就来了,陈群连滚带爬的冲了进来,一脸的焦急之色……“丹阳郡造反了!”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三章一条带刺的毒藤 WWW..lā流不完的男儿血,斩不尽的敌人头,没有地方可以躲避,唯有不停征战……,这就是乱世中的真实写照,才过了几天的太平日子,萧逸又要拔剑出鞘了,上次是北边,这次则是南方! 扬州,大汉十三州之一,下辖九郡,又被一条大江分为南北两部分,其中会稽、吴郡、鄱阳,临海、豫章、建安,就是赫赫有名的‘江东六郡’,如今掌控在小霸王-孙策手中,并以此为根本,虎视天下……此外,还有江北上游的庐江,下游的寿春,以及夹在中间的丹阳郡! 提起丹阳郡,世人的第一反应就是‘丹阳精兵,甲于天下’,那里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千百年来虽然没出过什么绝世名将,却涌现出无数强悍善战,悍不畏死的精兵,有两个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 武帝‘天汉’二年,名将李陵率领五千步兵出击匈奴,历时月余,北上两千余里,在浚稽山与匈奴骑兵八万人相遇,展开了一场众寡悬殊的激烈拼杀,这支孤兵且战且退,血战不休,杀敌数万之众,吓的匈奴人几乎崩溃,最后因为箭尽粮绝,后援不到而失败,李陵投降,士兵尽数战死,这支血战到最后一人的就是丹阳兵! 再有,为报杀父之仇,曹操第一次攻打徐州城时,六万大军围困两月有余,数次大举进攻,杀的血流成河,死伤无数,却始终攻不下城池,纵然曹操亲自阵前督战,大小将士无不奋勇向前,也是无济于事,刺史-陶谦本身不通韬略,手下也没有什么大将,依靠的就是一支丹阳精兵,因为陶谦就是丹阳郡人,那是他的家乡子弟兵呀! 对于丹阳郡,诸侯们是爱的要死,也恨的要死,都想从那里招募一些兵源,为了自己的霸业南征北战,问题是那里太混乱了,除了精兵,还出山贼,百姓结寨自守,不服王化,三年一小叛,五年一大叛,几乎无年不叛,谁也治理不了! 袁术统治淮南时期,对丹阳郡费了无数心血,却一点作用也没起,等到曹、刘、孙三家攻灭袁氏伪朝,也瓜分了他的家产,曹操占了寿春,孙策占了庐江,至于中间的丹阳郡,就成了两家的缓冲地带,谁也吃不下去,谁也治理不了,现在,这个难题落到萧逸头上,因为丹阳又叛乱了! ……………………………………………………………………………………………………………………………………………… “大都督,丹阳叛乱又起,无数贼寇从山间蜂拥而出,他们攻打城池,劫掠官府,抢夺财物,一路杀到寿春城下了,无人可以制其锋芒!” 州牧府中,陈群一脸愁云的禀报着情况,萧逸的官职是征西大都督-总督徐、淮各处兵马,有专擅征伐之权,丹阳郡也在他的辖区之内,如今出了事情,自然要管了! “呵呵,本都督早就听说丹阳郡无年不叛,民风彪悍,山贼横行,乃是天下第一混乱之地,以前官府都是怎么处置的?” 萧逸面前摆着大幅的淮南行政地图,正在仔细的研究,古人云:守江者必先守淮,指的就是江北三郡的土地,这里是长江的门户,拿下它,江东六郡就等于****人前了! “回大都督的话,没有办法,以前遇到山民叛乱,官府都是不管、不问、不理,等那些贼寇们抢够了,就自行退回山里去了!” 陈群的嘴咧的跟苦瓜一样,身为大汉官员,不能保境安民,却说出如此无耻的话来,真是丢尽脸面呀,可他确实没有好办法,几百年了,从来没人能解决山阳郡的问题! 朝廷派官员去治理,用不了几天,不是吓的弃官逃跑,就是消失的无影无踪,连尸骨都找不到,调大军前去征讨,兵马少了不够人家打的,兵马多了呢,贼寇们就往大山里一钻,跟你玩起了游击战…… 汉桓帝统治时期,朝廷曾经派出三万大军进讨丹阳郡,试图一劳永逸的解决掉麻烦,结果大军一头扎进深山里,整整两个多月,最后活着出来的不足三千人,其他的都被莽莽群山给吞噬了…… 淮南、庐江都是长江一带有名的富庶之地,可是造化弄人,夹在中间的丹阳郡却是穷苦至极,那里都是连绵起伏的山脉,道路崎岖,土地狭小,出产十分有限,耕地、经商、运输……,那个也玩不转,想挖点矿石都没有,穷的‘叮当’乱响,山民们全靠狩猎为生,生活十分艰难! 都说穷山恶水出刁民,丹阳郡恶劣的生存环境,也造就了当地人彪悍善战,悍不畏死的民风,当地又多是山脉,常年居住下来,上到白老妪,下到光屁股娃娃,全都练出了一副好身手,那真是攀援如猿,入水如獭,跋山涉水如履平地一般! 寿春、庐江、丹阳三郡的关系,就像一个又穷又恶的家伙,偏偏守着两个又富又软的邻居,我吃不饱饭,你却富的流油,我手里有刀子,能上山打虎豹,下水擒蛟龙,你手里只有锄头,别说杀人,连只鸡都不敢宰,那还有什么好说的~~抢吧! 千百年来,丹阳人保持着一种生活习惯,平时在山里打猎,过自己的小日子,等到十月金秋时节,两郡土地上的庄稼收割时,他们就一窝蜂的冲出去抢夺,就像收回自己的粮食一样,心安理得,天经地义! 当然了,他们也有自己的行事准则,那就是只抢粮食,不伤人,原因很简单,要是把种地的邻居杀了,明年他们抢谁去,就像山中打猎不能打绝一个道理! 不但如此,如果寿春、庐江两郡的百姓遇到麻烦,丹阳人还会出手相助,汉灵帝时期,黄巾军造反,声势极其浩大,贼兵一路上杀人放火,很快就冲进了淮南地域,眼看生灵涂炭,百姓遭殃…… 这时候,丹阳人从山里冲了出来,靠着猎弓、猎叉之类的简陋武器,用自己的血肉之躯,铸成了一道坚固的防线,双方大战一月有余,死伤无数,十几万黄巾军却难越雷池一步,最后偃旗息鼓,逃之夭夭,连看丹阳兵一眼的勇气也没有了! 这就是闻名天下的丹阳兵,亦正亦邪,半兵半贼,无法评论,却又不能忽视! “呵呵,有点意思,同生共存,丹阳郡就是一条缠在树上的毒藤呀!”听完介绍,萧逸来了兴趣,他知识丰富,听说在深山中有一种厉害的毒藤,一生都缠绕在巨树上,以吸取汁液为生,可如果有生物想要伤害巨树,毒藤又会挺身而出,保护寄生树木的安全,二者是何其的相似呀! 当然了,如果能把这根毒藤抓到自己手里,九蒸九晒之后,再编成一根带刺的鞭子,那就更好了,武力之强,足以鞭笞天下,让世人都知道它的厉害! “玄甲铁骑,野战无敌……,陌刀雄兵,步战无敌,可是中国的地理环境复杂,有名的七山二水一分田,到处都是山脉沟壑,如果有一支精锐的山地兵为己所用……”,想到这里,萧逸不禁擦了擦口水,纵横天下,所向无敌呀! “属下以为,丹阳山脉起伏,道路崎岖,山民又狡猾彪悍,若是出兵讨伐的话,人少了不管用,人多了他们又会退入山中潜伏,以往数次讨伐都是无功而返,还是不管不问,让他们自生自灭吧!”陈群主张息事宁人,反正叛乱年年有,千百年都过来了,谁也没能改变什么,还是随他去吧! “恰恰相反,本都督要亲自带兵前去讨伐,不胜不归!”萧逸死死盯着地图上的丹阳郡,如此险要之地,精兵的摇篮,我若不取,就便宜江东那帮家伙了……尤其是周瑜,他的老家就在庐江郡呀! “这个吗,山贼众多,局势又十分混乱,不知大都督要带多少兵马前去,属下也好早做准备粮草、车辆、民夫……随时调用!” 知道萧大都督的意志不可阻挠,陈群心中哀叹一声,开始盘算又要花费多少钱粮了,大灾之年,徐州府库尽空,他还得想办法去筹措,实在不行,就让那些士族大户们募捐吧! “呵呵,小小山贼,无需多少人马,本都督的三百亲兵足矣,对了,再准备两驾马车,两位夫人一同前往平贼!“萧逸摸摸下巴,一脸的笑意,金秋十月,美女为伴,游山玩水,多好的生活呀! “诺!……啊?” 正文 第二百四十四章岐黄学院 ?“末将参拜大都督!” “我等参拜大都督!” 寿春城外,守将张辽带领上百名文武官员,恭敬的躬身行礼,得知大都督亲自前来征讨叛乱,他们立刻出城三十里迎接,然后就被眼前‘鼎盛’的军容给惊呆了! 萧逸身为‘征西大都督’,位高权重,那次出征不是千军万马,旌旗如云的气势,这次却是例外,六百多人的队伍一眼可望,其中还有一半是‘娘子军’,小姑娘们娇小可爱,个个都是美人胚子,让她们卖萌就天下无敌,可是用来上阵杀敌,似乎就差点意思吧? 兵马少也就算了,军中早有严令,将士出征期间不许携带女眷,以免消磨军中士气,这位萧大都督到好,一左一右,牵着两位大美人,身后还站着四个小美人,真是一个比一个水灵! 除此之外,队伍里有郎中、有厨师、有管家……,还有一匹没断奶的小马驹,跑来跑去,出稚嫩的嘶鸣声,这样的组合,怎么看也不像来打仗的,说是全家出游到差不多! “呵呵,文远守城辛苦了!”萧逸拍拍爱将的肩膀,满身甲胄,剑不离身,脸上还挂着风霜之色,却是一位合格的将军,至于自己吗,随心所欲,鬼神莫测……也是一位优秀的统帅呦! “为国效力,不敢言苦,大都督请入城休息,末将已经备下酒宴,接风洗尘!”张辽心里挂着无数问号,却一句也没说,按照以往的经验,大都督此举必有深意,不知道谁又要倒霉了呢? “好,大家进城,喝酒吃肉,顺便逛逛皇宫!”萧逸大手一挥,一行人兴高采烈的进了寿春城,这里是‘仲氏王朝’的旧都,号称淮南第一巨邑,虽然被战火蹂躏的有些残破了,往日的繁华犹存几分…… ………………………………………………………………………………………………………………………………………………… 进城之后,萧逸没去将军府,而是直奔袁术的伪皇宫,寿春城被联军攻破之后,财物被劫掠一空,人也杀了不少,甚至有全族皆灭者,唯有这座‘伪皇宫’,完好无损的保存了下来,因为是禁忌之物,也没人敢居住,一直空闲着! 凤阁龙楼,连接霄汉, 玉树琼枝,草木如烟, 风云变幻,潜龙出世, 人主之位,谁不想坐? ‘接风宴’在大殿里举行,萧逸左拥右抱,开怀畅饮,酒到酣处,只见皇宫里空空荡荡,毫无生机,想当初自己带兵打进来的时候,这里住着上千佳丽,堆着无尽财宝,犹如人间仙境一般,如今却衰败成这副模样,真是可一叹,不过吗,它很快就会焕新的生机了! 萧逸的感慨之状,落在那些官员眼中,却变的大有深意起来,不少人都在猜测,这位大都督莫非是想搬进来住几天,也过下‘伪天子’的瘾,又或者干脆…… “来人呀,把宫殿的钥匙取来!” “哗!~~诺!” 听闻萧逸索取皇宫的钥匙,宴会上又是一片大哗,官员们心里开始打鼓了,大都督莫非要顺水推舟,借着现成的宫殿,自立为王,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 乱世之中,拥立新君,就是一场压上性命的赌博,赢了,高官厚禄,青史留名,大汉的开国功臣萧何、曹参就是榜样,与国同休呀……;可是输了,身败名裂,满门抄斩,原来‘仲氏伪朝’的官员就是前车之鉴,死无葬身之地呀…… 一番思量之后,大殿里的官员立刻分成了两派,大部分人都把目光投向了外边,准备见势不妙就开溜,也有些人双眼冒光,跃跃欲试,想趁机搏一把富贵,对萧逸,他们颇有信心! “呵呵,三七开,想在乱世中搏取功名的还真不少呀!”萧逸目光如电,把人心看的透彻无比,官员中大概有三成拥护自己,而且大都是手握兵权的武将,真是让人心动呀……,不过吗,你们全猜错了呦! 没有激动人心的宣誓,也没有‘天命在我’之类的鬼话,接过宫殿的钥匙后,萧逸迈步走到华佗面前,双手将钥匙送了过去! “元放先生,本都督曾经答应过你,建一座天下无双的医学院,传授岐黄妙术,造福天下万民,现在该兑现承诺了!” “哗!~~原来是建学院呀,吓死本官了,大都督这手玩的~~绝了!” 听说不是要起兵造反,而是建一座造福百姓的医学院,官员们顿时长出一口气,我的老天爷爷,差点把心肝都吓出来了,随后一思量,又觉得大都督这个决定真是英明无比! 袁术的这座‘伪皇宫’,是耗尽了淮南无数人力、财力、物力才修建起来的,因为是禁忌之物,一直没人敢居住,拆毁它又太过可惜了,偌大的地方就一直闲置着,空空荡荡,如果把它改建成一座学院,堪称物尽其用呀! “大都督此言当真,如此多的殿宇,老夫……”官员们的心放下去了,华佗的心却提起来了,建一座‘岐黄学院’是他毕生的梦想,奔波半生,却一直未能如愿,遇到萧逸后才算有了一点希望! 在华佗看来,这位大都督能给自己建十几间房舍,招几十名童子,再拨一点钱粮就算仁至义尽了,毕竟乱世之中,诸侯们把所有的财力、物力,都投入都扩军备战中了,就连传统的儒家学院都关门大半,谁又管他们医家的死活呢? 万万没想到,‘鬼面萧郎’大手一挥,这座占地百余倾,房屋上千间,豪华无比的宫殿就成了自己的‘岐黄学院’,真是如在梦中一般,可冰冷的青铜钥匙又告诉华佗,自己的梦想真的实现了! “乱世之中,子曰书云,道德文章,寒不能衣,饥不能食,对于民生社稷毫无作用,先生若是能将一身所学传授世人,解万民疾病之苦,那才是利国利民,青史留名的伟业呢!” 萧逸送上钥匙,而后恭敬的行了一礼,文武官员们不敢怠慢,纷纷起身向神医行礼,天下战乱不休,人口锐减,十存一二,疾病就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经常是瘟疫蔓延,百姓整城的灭绝,若是真能把这个恶魔控制住,大汉幸甚,天下幸甚! “大都督放心,老夫就是拼了性命,也要将医家学术传播开来,教授弟子,解万民疾病之苦!”华佗退后一步,转身向苍天叩拜,“老天爷保佑,让老夫得遇贵人,岐黄之术,自当光耀人间!” 萧逸一向雷厉风行,宴会之后,就开始大张旗鼓的改造这座伪皇宫,所有禁忌的装饰品被拆了下去,各种医家制药用的工具被搬了进来,大殿上的匾额也换了,萧逸亲自提笔,写了‘岐黄学院’四个大字,高高挂在上面! 学生也是现成的,家里四个淘气女娃,再加三百娘子军,就成了学院的第一批徒弟,这些小姑娘是从十几万难民里拔了又拔,选了又选,送来给萧逸暖床的,无论是相貌、聪慧、乖巧,都是出类拔萃,稍差一点的也不敢送来呀! 三天之后,学院正式开始授徒,三百女娃站在大殿中央,全都撅着小嘴迎接开学典礼,她们很清楚,那种呼啸如风,自由自在的好日子结束了! 西挹神山爽气 东来临寺疏钟 看吾校巍巍峻峻 连云栉比列其中 半城半郭成调元 无女无男教育同 桃红李白 芬芳馥郁 一堂济济坐春风 愿少年 乘风破浪 他日勿忘化雨功…… 整齐的歌声中,萧逸把一柄铁戒尺交到了华佗手中,并特意嘱咐,凡是不听话,狠狠的打~~“呵呵,总算把这群小恶魔束缚住了!” 下一步就该收拾丹阳郡的叛乱了,那里山峦起伏,环境恶劣,种田不行,养殖不行,经商也不行,但是别忘了,穷山恶水之间,可是采集药草的天堂呀! “来人呀,准备车辆,备齐货物,打起‘肥龙锅盔旗’,小易哥又要进山行商了!” WWW..lā: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五章入山行商 WW..lā丹阳纵横十万山,山中百姓整十万, 人人手提三尺刃,如狼似虎行山间! 一没韵的歪诗,却说尽了丹阳郡的风土人情,这里山峦起伏,沟壑纵横,素有‘十万大山’之称,又因为土地贫瘠,出产有限,以至于人烟稀少,从来就没过十万之数! 别看人口不多,丹阳郡的百姓却甚是厉害,男女老少,人人会拳脚,个个通武艺,号称:‘上山能打虎,下水能擒龙’,打起仗来更是以一当十,悍勇无比! ‘猛虎寨’就坐落在群山之中,是一处规模较大的山寨,很是兴旺,与那些多则几十户,少则十几户的小村落相比,这里足足有三百户百姓,上千人口,在整个丹阳郡里都是名列前茅的大寨子! 至于为什么以‘猛虎’为名,这也不奇怪,深山里的百姓,崇拜强者,也崇拜猛兽,凡是有力量的他们都喜欢,所以取名字也是按照这个套路来,什么天狼寨、黑熊寨、双虎寨……比比皆是,不知道的还以为进了虎狼窝呢! “喔!~~喔!喔!” 雄鸡一唱,天下皆白,汉人百姓奉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习惯,如果是一般的村落,天色一放亮,农夫们就会扛着锄头下地劳作了,妇女在家纺织,小童们则牵着黄牛去放牧,大家各行其事,开始美好的一天! 猛虎寨却截然不同,鸡鸣数遍之后,寨子里还是鸦雀无声,居民们安睡如常,还有浓浓的鼾声传出,一个起来干活的也没有,直到日上三竿,天光大亮之后,寨子里才慢慢有了些动静,村民们睡眼朦胧的走出房舍,开始四处活动了…… 村民们并不慵懒,相反的,在大山里生活的人,勤劳和勇敢是必备的两种品质,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和山民们的生活方式有关系,猛虎寨四周环山,基本上没有可以耕种的土地,全靠打猎为生,野兽大都是昼伏夜出的,尤其是猛虎、豺狼、金钱豹之类,久而久之,山民们就养成了白天睡觉,晚上打猎的生活方式! 当然了,白天里他们也会做一些事情,比如打磨猎叉,调整弓箭,制作箭簇……,这是他们赖以为生的工具,就像农夫爱护农具一样! 孩子们也有事可做,他们爬山崖,探山涧,四处采集蘑菇、山药之类的食物,抓些小的野兽,顺便再采集药草,山中狩猎,受伤是经常的事,这里没有郎中,全靠着草药活命,当然了,还有一些毒药,抹在箭簇上,见血封喉那种,用来猎杀猛兽,对付官军! “玲玲!~~玲玲!~~铛铛!” 今天不同于往日,山民们正在四处劳作时,就听到山道上传来阵阵的铜铃声,还有车轱辘碾压碎石的声响,紧接着,一支商队出现在崎岖的山路上~~ “商队?~~是商队?” 山崖各处,村民们睁大了眼睛,揉了又揉,生怕是自己出现了幻觉,随着车队越来越近,他们终于看清楚了,不是幻觉,真的是一支商队呀! 商队的规模不大,只有十几辆车子,随行的伙计大概有几十人,都是身材魁梧的小伙子,一个个背着弓箭,带着刀枪,警惕的看着四周! 这并不奇怪,乱世之中盗贼横行,为求自保,大小商队都会带着兵刃,有的还会重金雇佣保镖,车队规模虽然不大,装的东西却不少,全是鼓鼓囊囊的麻袋,再有就是商队的旗帜,一支肥头呆脑的小兽,手里拿着咬了一口的锅盔,可爱至极! “老天保佑,商队来了!~~商队真的来了……嗷!” 旗帜虽然怪了一点,商队却是货真价实的,村民们高兴的出狼嚎般的声音,而后一窝蜂的跑了过来,山间遍地荆棘,寻常人恐怕是寸步难行,这里的人却跑的飞快,布满老茧的脚板踩在荆棘上,连个白印都没有,那些身体轻盈的孩子们,干脆抓住山间的藤条,像猴子一样荡了过来,翻山越岭,如履平地一般! 看到这样一幕,商队的伙计们也被吓了一跳,不过请放心,山民们不是来抢劫的,虽然丹阳郡是有名的贼窝,这里的百姓更是凶悍无比,可他们也有行事准则的,第一:不杀农夫……,第二:不抢商队! 丹阳郡的山民每年都要外出劫掠,这已经是他们的生活习惯了,就像平原上的百姓收割庄稼一样,抢归抢,他们却从不伤害农夫,杀了种地的人,明年就没的抢了,就算劫掠的时候,他们也会给对方留下一些粮食,甚至送上几块山里的特产~~腊肉! 至于商队,那就更加不能抢劫了,相反还要好好的保护,在大山里有一句谚语:“对待商队就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关键时刻,宁可弄瞎眼睛,也不能伤了商队”,这是千百年来一直流传的原则,无人胆敢触犯! 山贼窝里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说出来不可思议,但细细揣摩却又合情合理,一切都是为了生活呀! 百姓们靠山吃山,有兽肉可以充饥,有兽皮可以御寒,还有野果可以解腻,基本上做到了自给自足,但是有些东西他们却弄不到,就是盐巴、铁器,还有一种最近几年才出现的烈酒,也是山民的最爱! 没盐巴就会软弱武力,没铁器就无法狩猎……,这些东西没法自己生产,全靠过往的商队才能带来一点,不过吗,天下大乱,商路不通,丹阳郡又是出了名的混乱,很久没有商队出现了,山民们生活困苦,甚至靠喝兽血来补充盐分,如今看到商队出现,才会如此的兴奋! “都闪开,大长老来了!”按照山里的规矩,与外面的商队经行交易,必须由山寨的长老出面主持,以保证交易的公平合理,免的被奸商给骗了,所以山寨的长老必须是又聪明,又勇敢的人才能担任! 人群一闪,两名少年搀扶进来一位老者,五十岁左右的年纪,满脸的风霜之色,因为生活环境恶劣,这个年纪在山里就是高寿了,最奇特的是,这位长老的腿瘸了一条,眼睛也瞎了一只,虽然如此,神色却格外冷静,独眼之中,更是寒光四射! “年轻人,你们的商队从那里来,又贩卖些什么东西呢?”独眼长老仔细观察着这支商队,动作熟练,货物也齐全,有点走南闯北的架势,至于商队的领吗,一个黑脸的年轻人,相貌堂堂,颇为和善,就是他的眼睛太亮了,像山中潜伏的狼王,摄人心魄! 领正是萧逸,在寿春城里准备一番后,他就带着商队进入了深山中,别人平叛用刀枪,他则用货物,糖衣炮弹的威力,大大的厉害呦! “呵呵,在下的商队从徐州来,听说丹阳一带物品奇缺,能卖个好价钱,就来闯荡一下!”萧逸笑着回答,还拿来一坛子美酒,作为礼物送给独眼长老! 与此同时,从商队的一辆花车里,走下两名如花似玉的年轻女子,正是蔡文姬和甄宓,萧逸这次行商,把她们也带来了,夫人外交,同样是平定叛乱的办法之一! “很好,你们可以在猛虎寨交易货物,老夫会负责商队的安全,再有,谢谢你的礼物!”独眼长老认可的点头,能带着女眷出来的,一般不会是什么歹人,另外,山寨里也确实需要这些商品,孩子们太苦了! 雪白的精盐,成摞的麻布,还有猎刀、猎叉、铁锅、蜡烛……商队带来的全是山里的紧俏物资,每搬出一样,山民的眼睛就亮一分,当伙计们把酒坛子也拿出来时,周围立刻响起狼嚎般的欢呼声~~“嗷嗷!” “不要挤,不要抢,货物有的是,本商队纵横大江南北,连漠北草原都去过,一向是童叟无欺,你们可以打听一下,小易哥的名声,天下第一!” 站在货车上,萧逸指天画地,开始卖弄自己的生意经,如果自己不去带兵打仗,现在一定是个腰缠万贯的大商人了! 丹阳郡虽然混乱,却也不是无处下手,萧逸在卧虎山上居住数年,最清楚山民是如何生活的,也知道他们缺乏什么,以此为突破口,很快就能取得他们的信任,并融入其中! “山民就像一群野狼,只要能融入其中,狼王的位子,非我莫属!”看着聚拢过来的山民,萧逸的小黑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丹阳精兵,哥要定了!” 正文 第二百四十六章动摇人心 推荐阅读: ?“末将参拜大都督!” “我等参拜大都督!” 寿春城外,守将张辽带领上百名文武官员,恭敬的躬身行礼,得知大都督亲自前来征讨叛乱,他们立刻出城三十里迎接,然后就被眼前‘鼎盛’的军容给惊呆了! 萧逸身为‘征西大都督’,位高权重,那次出征不是千军万马,旌旗如云的气势,这次却是例外,六百多人的队伍一眼可望,其中还有一半是‘娘子军’,小姑娘们娇小可爱,个个都是美人胚子,让她们卖萌就天下无敌,可是用来上阵杀敌,似乎就差点意思吧? 兵马少也就算了,军中早有严令,将士出征期间不许携带女眷,以免消磨军中士气,这位萧大都督到好,一左一右,牵着两位大美人,身后还站着四个小美人,真是一个比一个水灵! 除此之外,队伍里有郎中、有厨师、有管家……,还有一匹没断奶的小马驹,跑来跑去,出稚嫩的嘶鸣声,这样的组合,怎么看也不像来打仗的,说是全家出游到差不多! “呵呵,文远守城辛苦了!”萧逸拍拍爱将的肩膀,满身甲胄,剑不离身,脸上还挂着风霜之色,却是一位合格的将军,至于自己吗,随心所欲,鬼神莫测……也是一位优秀的统帅呦! “为国效力,不敢言苦,大都督请入城休息,末将已经备下酒宴,接风洗尘!”张辽心里挂着无数问号,却一句也没说,按照以往的经验,大都督此举必有深意,不知道谁又要倒霉了呢? “好,大家进城,喝酒吃肉,顺便逛逛皇宫!”萧逸大手一挥,一行人兴高采烈的进了寿春城,这里是‘仲氏王朝’的旧都,号称淮南第一巨邑,虽然被战火蹂躏的有些残破了,往日的繁华犹存几分…… ………………………………………………………………………………………………………………………………………………… 进城之后,萧逸没去将军府,而是直奔袁术的伪皇宫,寿春城被联军攻破之后,财物被劫掠一空,人也杀了不少,甚至有全族皆灭者,唯有这座‘伪皇宫’,完好无损的保存了下来,因为是禁忌之物,也没人敢居住,一直空闲着! 凤阁龙楼,连接霄汉, 玉树琼枝,草木如烟, 风云变幻,潜龙出世, 人主之位,谁不想坐? ‘接风宴’在大殿里举行,萧逸左拥右抱,开怀畅饮,酒到酣处,只见皇宫里空空荡荡,毫无生机,想当初自己带兵打进来的时候,这里住着上千佳丽,堆着无尽财宝,犹如人间仙境一般,如今却衰败成这副模样,真是可一叹,不过吗,它很快就会焕新的生机了! 萧逸的感慨之状,落在那些官员眼中,却变的大有深意起来,不少人都在猜测,这位大都督莫非是想搬进来住几天,也过下‘伪天子’的瘾,又或者干脆…… “来人呀,把宫殿的钥匙取来!” “哗!~~诺!” 听闻萧逸索取皇宫的钥匙,宴会上又是一片大哗,官员们心里开始打鼓了,大都督莫非要顺水推舟,借着现成的宫殿,自立为王,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 乱世之中,拥立新君,就是一场压上性命的赌博,赢了,高官厚禄,青史留名,大汉的开国功臣萧何、曹参就是榜样,与国同休呀……;可是输了,身败名裂,满门抄斩,原来‘仲氏伪朝’的官员就是前车之鉴,死无葬身之地呀…… 一番思量之后,大殿里的官员立刻分成了两派,大部分人都把目光投向了外边,准备见势不妙就开溜,也有些人双眼冒光,跃跃欲试,想趁机搏一把富贵,对萧逸,他们颇有信心! “呵呵,三七开,想在乱世中搏取功名的还真不少呀!”萧逸目光如电,把人心看的透彻无比,官员中大概有三成拥护自己,而且大都是手握兵权的武将,真是让人心动呀……,不过吗,你们全猜错了呦! 没有激动人心的宣誓,也没有‘天命在我’之类的鬼话,接过宫殿的钥匙后,萧逸迈步走到华佗面前,双手将钥匙送了过去! “元放先生,本都督曾经答应过你,建一座天下无双的医学院,传授岐黄妙术,造福天下万民,现在该兑现承诺了!” “哗!~~原来是建学院呀,吓死本官了,大都督这手玩的~~绝了!” 听说不是要起兵造反,而是建一座造福百姓的医学院,官员们顿时长出一口气,我的老天爷爷,差点把心肝都吓出来了,随后一思量,又觉得大都督这个决定真是英明无比! 袁术的这座‘伪皇宫’,是耗尽了淮南无数人力、财力、物力才修建起来的,因为是禁忌之物,一直没人敢居住,拆毁它又太过可惜了,偌大的地方就一直闲置着,空空荡荡,如果把它改建成一座学院,堪称物尽其用呀! “大都督此言当真,如此多的殿宇,老夫……”官员们的心放下去了,华佗的心却提起来了,建一座‘岐黄学院’是他毕生的梦想,奔波半生,却一直未能如愿,遇到萧逸后才算有了一点希望! 在华佗看来,这位大都督能给自己建十几间房舍,招几十名童子,再拨一点钱粮就算仁至义尽了,毕竟乱世之中,诸侯们把所有的财力、物力,都投入都扩军备战中了,就连传统的儒家学院都关门大半,谁又管他们医家的死活呢? 万万没想到,‘鬼面萧郎’大手一挥,这座占地百余倾,房屋上千间,豪华无比的宫殿就成了自己的‘岐黄学院’,真是如在梦中一般,可冰冷的青铜钥匙又告诉华佗,自己的梦想真的实现了! “乱世之中,子曰书云,道德文章,寒不能衣,饥不能食,对于民生社稷毫无作用,先生若是能将一身所学传授世人,解万民疾病之苦,那才是利国利民,青史留名的伟业呢!” 萧逸送上钥匙,而后恭敬的行了一礼,文武官员们不敢怠慢,纷纷起身向神医行礼,天下战乱不休,人口锐减,十存一二,疾病就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经常是瘟疫蔓延,百姓整城的灭绝,若是真能把这个恶魔控制住,大汉幸甚,天下幸甚! “大都督放心,老夫就是拼了性命,也要将医家学术传播开来,教授弟子,解万民疾病之苦!”华佗退后一步,转身向苍天叩拜,“老天爷保佑,让老夫得遇贵人,岐黄之术,自当光耀人间!” 萧逸一向雷厉风行,宴会之后,就开始大张旗鼓的改造这座伪皇宫,所有禁忌的装饰品被拆了下去,各种医家制药用的工具被搬了进来,大殿上的匾额也换了,萧逸亲自提笔,写了‘岐黄学院’四个大字,高高挂在上面! 学生也是现成的,家里四个淘气女娃,再加三百娘子军,就成了学院的第一批徒弟,这些小姑娘是从十几万难民里拔了又拔,选了又选,送来给萧逸暖床的,无论是相貌、聪慧、乖巧,都是出类拔萃,稍差一点的也不敢送来呀! 三天之后,学院正式开始授徒,三百女娃站在大殿中央,全都撅着小嘴迎接开学典礼,她们很清楚,那种呼啸如风,自由自在的好日子结束了! 西挹神山爽气 东来临寺疏钟 看吾校巍巍峻峻 连云栉比列其中 半城半郭成调元 无女无男教育同 桃红李白 芬芳馥郁 一堂济济坐春风 愿少年 乘风破浪 他日勿忘化雨功…… 整齐的歌声中,萧逸把一柄铁戒尺交到了华佗手中,并特意嘱咐,凡是不听话,狠狠的打~~“呵呵,总算把这群小恶魔束缚住了!” 下一步就该收拾丹阳郡的叛乱了,那里山峦起伏,环境恶劣,种田不行,养殖不行,经商也不行,但是别忘了,穷山恶水之间,可是采集药草的天堂呀! “来人呀,准备车辆,备齐货物,打起‘肥龙锅盔旗’,小易哥又要进山行商了!” :。 :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七章什么人玩什么鸟! 推荐阅读: ?“小易哥哥!小易哥哥!……快去看呀,悬崖上的金雕孵出来了,正在‘啾啾’的叫唤呢!” 清晨时分,孩子们跑到商队的帐篷外边,嗷嗷乱叫着,像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立刻来禀告给他们的‘大王!’ “什么,真的孵出来了?”帐门一挑,萧逸赤膊上身冲了出来,兴奋的神色和孩子们完全一样,甄宓和蔡文姬连忙跟出来,一个给他披上衣服,另一个帮着系腰带,脸上红晕未消,还带着一股古怪的笑意! 她们实在无法想象,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杀人如麻的当世名将,短短几天时间,就退化成了一个孩子,连举止动作都带上了几分调皮,真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呀! 原来在山寨东边的悬崖上,住着一窝金雕,前些日子还产下两枚卵,无意间被孩子们发现了,立刻成了他们关注的目标,每天都要去查看一番,今天是小雕出壳的日子,孩子们立刻跑来报告了! 听到消息,萧逸也来了兴趣,带着一群孩子向悬崖边跑去,‘猛虎寨’位处悬崖西侧,鸟巢在东侧的绝壁上,两边相距七八丈宽,中间是万丈深渊,虽然能清楚的看到对面的情况,却无法攀爬过去,人和鸟也就一直和平共处着! 悬崖两边的落差不大,鸟巢就在一处凸出的石壁上,用枯枝、树叶搭建而成,方圆足有六尺大小,在阳光的照射下,里面有两个金呼呼的小家伙正在鸣叫,清脆的声音清晰可闻! 金雕是丹阳郡山区里的特产,与那些黑褐色的雕类不同,它们的羽毛是金黄色的,体型上也要大的多,铁爪钢喙,性情凶悍,连山中的豺狼都可以猎杀,是名副其实的空中霸主! 萧逸见过一次金雕的威武形态,双翅展开,足有八尺左右,在空中盘旋时,金色的羽毛被阳光一照,仿佛披上了一层神光,如果被那些佛教徒看到,一定认为佛祖肩膀上的‘金翅大鹏雕’下凡了呢! “打起来了,两只小雕打起来了……,真凶呀!” “哎,肯定得掉下去一只,真是可惜了,要能抱回家就好了,我用自己的那份肉喂它……” “好想要一只呦,咱们寨子里从来没人能驯服金雕呢……” 一群孩子趴在悬崖边上,瞪大眼睛看着对面巢穴的情况,七嘴八舌讨论起来,有些调皮的,还给正在打斗的小金雕叫好、助威~~ ‘窝里斗’是雕类与生俱来的天性之一,雌雕一般会产下两枚卵,然后一同孵化,两个小生命诞生的同时,一场生死竞赛就开始了~~ 小金雕从蛋壳里出来之后,第一反应不是寻找父母,也不是要食物,而是四处转动身体,把另一个没出壳的兄弟从巢穴里拱出去,让它摔死,自己就可以独霸父母的喂养了! 如果两只小金雕同时出壳,它们就会爆发一场生死决斗,微小的身体互相撞击,稚嫩的雕喙猛啄对方,没有相亲相爱,也没有兄弟之情,雕类的天性就是互相搏杀,唯有强者才能生存下去! 面对子女们的互相残杀,雌雄双雕是不会管的,反而发出嘹亮的叫声为它们助威,决斗之后,失败者就算不死于兄弟之手,也会被父母所抛弃,任它自生自灭,而存活下来的强者,会得到所有的食物和宠爱,变成一只翱翔苍穹的王者……金雕! 这就是金雕的生存法则,优胜劣汰,强者为王,正是靠着这种残忍的‘窝里斗’,它们才能保证后代不断的变强、再变强…… 金雕如此,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历代的皇帝,经常用同样的办法让皇子们互相残杀,唯有心硬如铁,双手血腥之人,才能君临天下,统御万民! 看着对面的巢穴,萧逸也来了兴趣,产生了弄一只小金雕,带回家养起来的念头,二选一,反正有一只必定要死的,如果自己掏出来一只,就等于救了一条性命,积善行德呀! 两侧悬崖相距七八丈,中间是万丈深渊,根本无路可走,不过吗,在悬崖中间生长着不少青藤,悠悠荡荡,就像一条条飞舞的巨蟒,四处蔓延,都有手臂粗细,禁的住一个成人的份量…… “哎?……藤条怎么活过来了,还在四处乱爬呢?” 萧逸正测算如何顺着藤条爬到巢穴里去,目光转动之间,发现‘一根黑色的藤条’从悬崖底部飞快爬了上来,再定睛一看,老天爷,那是什么藤条呀,分明是一条碗口粗细,黑底白纹的蟒蛇,信子不停吞吐,发出‘嘶嘶’的声响! 蟒蛇和雕类是天敌,只要一遇到,必然不死不休,看它的模样就知道,想趁着雌雄双雕不在,准备爬进巢穴里吞噬小雕,真是个阴狠、狡猾,又胆大的家伙呀! “黑风妖!~是一条黑风妖!” 悬崖边的孩子们也看到了蟒蛇,顿时吓的乱叫起来,这种蟒蛇也是山中独有的,个头大,性残暴,还带着浓浓的腥味,而且它的鳞片格外坚硬,刀箭难伤,又因为是黑色的,所以被山民们称为‘黑风妖’,很是忌惮! “怕什么,一条小蛇而已,看我去收拾它!”萧逸对偷只小雕本来有点顾忌,蟒蛇的出现却让他有了完美的借口,这是锄强扶弱,蟒口救雕呀! 山涧中形势复杂,没有借力的地方,长兵刃也施展不开,萧逸从怀中拔出‘贪狼刀’,咬在嘴中,双手握住一根粗大的青藤,双脚用力一蹬,就荡了过去! “嗖!……刷!” 快如闪电,疾如苍鹰,萧逸一下就荡出去三丈多远,旧力用尽之时,飞快的抓住了另一根青藤,再次飘荡起来,就像一只敏捷的猿猴,几个起伏之间,就来到了悬崖东侧! “嘶嘶!~~啪!” 巢穴旁边,黑蟒已经攀爬了过来,张开獠牙大口,准备吞食里面的两个小生命,关键时刻,一只穿着牛皮靴子的大脚踢了过来,正中蛇头,直接踹出去一丈多远……, 美味没吃到,还挨了一记重击,蟒蛇身体翻滚,尾巴缠绕在藤条上,蛇头上下摆动,疼痛的嘶鸣不止! 一击正中,萧逸顺势把身体帖在了悬崖上,石壁光滑如镜,根本没有落脚的地方,好在巢穴旁边有一小块凸起,左手死死扣住,接受全身的重量,右手则拔出贪狼刀,进行戒备! 一人一蛇,就这样对峙起来,黑蟒常年游走于悬崖之间,又有青藤可以缠绕,行动很是灵活,刚才的痛击把它的凶性给激发出来,蛇信吞吐,獠牙大张,随时准备发起进攻! 另一边,萧逸的情况则很不利,悬崖上没有着力点,为了防止滑落深渊,必须紧紧靠近石壁,能活动的范围非常有限,所以他必须耐心的等待,在最佳时机,一刀毙命! “嘶嘶!~~嘶嘶!~~嗷!” 几下盘旋之后,黑蟒发动了进攻,四根獠牙大张,身体凌空飞窜过来,凶悍无比,还夹杂着一股子浓浓的腥臭味~~ “呵呵,来的好!” 悬崖上,萧逸目光如电,身体却纹丝不动,任由黑蟒猛扑过来,越过手臂、越过前胸……,吞吐的蛇信几乎就要触碰到他的脸颊时,一道寒光闪过,‘贪狼刀’正劈砍在蛇身七寸处,如斩金刚,坚硬无比~~ 贪狼刀锋利无比,如果是在平地上,凭萧逸的本领,就算是一块金刚也能劈断,可惜,在无处借力的悬崖上,挥动时力量有限,蛇皮又坚硬如铁,一刀下去,虽然砍中了要害,却没能彻底斩杀,黑蟒嚎叫一声,痛的身体扭曲,脱离了依附的藤条,掉入深渊之中,生死不明…… “嗷!……好!好!” 危机解除,萧逸也长出一口气,悬崖对面的孩子们,则发出狼嚎般的声音,山区环境恶劣,人们最佩服的就是本领高强的好汉,讲究的是‘上前能打虎,入水能斩蛟’,萧逸在悬崖上斩落‘黑风妖蛇’,立刻获得了孩子们的无限崇拜……小易哥哥,霸道无双! 与此同时,巢穴里的战斗也分出了胜负,一只小金雕取得了胜利,把自己的同胞兄弟追的满巢乱爬,发出‘啾啾’的悲鸣……,胜利者继续追杀,稚嫩的鸟喙无情的啄着兄弟的身体,每一击都有绒毛落下,甚至出现了血迹,不死不休! “小可怜呀,遇到哥算是你的运气,以后平安长大,变成一只傲视风云的强者吧!”看着可怜的落败者,萧逸露出无限的同情,轻轻摸摸它的小脑袋,而后大手一伸,把那只获胜的小金雕掏出来,放进了自己怀里! “呵呵,鬼面萧郎,霸道无双,怎么可能看上一只‘失败者’呢,唯有生死决斗的胜利者,才有资格站在他的肩膀上,这就叫什么人玩什么鸟!” “嗷!……嗷!” 就在萧逸揣好小雕,准备顺着藤条原路返回时,天空中突然传来嘹亮的雕啼声……“不好,金雕回巢了!” :。 :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二百四十八章骷髅艺术 推荐阅读: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毫无疑问,金雕就是天空中的霸主,性子傲烈无比,双翅一展,就滑翔进了山涧,接着看到了巢穴边的小偷……萧逸! “嗷!……啾!” 金雕目光十分锐利,发现巢穴里的小家伙少了一个,立刻鸣叫着猛扑过来,从来都是它四处狩猎,豺狼之类也要躲避自己的利爪,今天竟然有人敢掏巢穴,不死不休! “呵呵,哥就掏了一只丑的,还给你留下一只帅的呢,再说了,不是哥斩了黑蟒,你的老巢就全完了……”做贼心虚,萧逸解释了几句,才想起双方根本没有共同语言,既然如此,三十六计……走为上! “嗖!……刷!” 抓住藤条,萧逸像猿猴一样向悬崖西侧游荡过去,金雕是天空之王,他则是陆地猛虎,只要双脚落在实地上,凭着一身的武艺,世上没什么东西能让他畏惧! 计划的很好,可是爬的毕竟没有飞的快,金雕翅膀一展,就冲了过来,一双利爪带着恶风直奔萧逸的头颅,看那威猛的架势,就是豺狼虎豹也能一击洞穿,更何况是个挂在藤条上,无处借力的人类呢? “小易哥哥,大雕冲过来了~~” “快点躲开呀,它的爪子连熊皮都能撕破~~” “呜呜……,大家快拿石头丢它!” 蟒蛇才去,金雕又来,悬崖上的孩子们顿时惊呼起来,他们很清楚金雕的厉害,啄如利刃,爪如钢叉,力气又大的惊人,连小牛犊子都能抓起来,甚至出现过金雕抓走小孩的恐怖事件,猎手们遇到了也要躲避一二,不敢触其锋芒! “吼!~~吼!吼!” 人急智生,萧逸身体挂在半空中,手脚施展不开,根本无力抵抗……,面对来势汹汹的金雕,他的胸膛上下起伏,大嘴一张,发出了龙吟虎啸般的吼声,震的山谷回音,群鸟乱飞~~ 鸟类最怕受到惊吓,金雕虽然是空中霸主,可也是长羽毛的,摆脱不了鸟类的本性,被萧逸一声狂吼给惊住了,以它的头脑实在想不明白,这种双脚行走,会爬树,能入水的动物,怎么会发出虎啸一般威猛的声音呢?莫非遇到妖怪了? 趁此机会,萧逸抓紧藤条,猛地向前游荡而去,身体一挺,终于双脚落地了,慢慢的转过身形,如电的目光扫向长空,露出阵阵的寒意……“现在哥谁也不怕了!” “啾!……啾!” 随着一阵愤怒的鸣叫,金雕再次发动进攻,利爪如钩,猛扑了过来,萧逸也不示弱,沉腰坐马,一拳砸了过去,硬碰硬,看谁更厉害! “啪!~~” 爪拳相碰,金雕发出一声悲鸣,巨大的身型被砸出去半丈,几个摇晃之后,展翅高飞,再也不敢扑过来了,通过这一击它就知道,自己不是对手,那个被掏走的孩子也抢不回来了,不甘心的在空中盘旋,发出愤怒的鸣叫~~ “好家伙,真够厉害!” 萧逸也退后一步,拳头上还出现了三道血痕,隐隐作痛,要知道,他常年浸泡药浴,身体早就练的如钢似铁了,一拳砸出去,就是岩石都能粉碎,今天竟然被只鸟给抓伤了,岂能不暗暗心惊~~ 惊讶完了,萧逸又高兴起来,成年的金雕竟然如此厉害,自己怀里也揣着一只幼鸟呢,要是好生喂养,严格训练,必然是一只傲视天空的王者,甚至能成为一只神雕,每天在空中盘旋,站岗放哨,侦查敌情之类的,等于自己多了一双千里眼呀~~ 沙场征战,取胜就在刹那之间,谁能提前一步发现敌人的踪迹,预先布置好大军阵型,得胜的机会就能多上三分,在胜败难料的战场上,这就等于是开了一个作弊器呀! 抚摸着怀里鸣叫不止的小金雕,萧逸激动的颤抖起来,“真是老天助我呀,这个办法绝对可行,就是投入再多的精力和时间都值得,如果训练的好,哥没准还能到天上转一圈呢,那就叫……神殿侠侣!” “小易哥哥好棒,斩蛇斗雕,是最好的猎手了了~” “没错,走遍十万大山,也没有比小易哥更厉害的了……” “嗷!……” 在孩子们的簇拥下,萧逸把掏来的小金雕捧在手中,洋洋得意的返回山寨,自己的神雕侠侣之梦,就要开始了…… 另一边,金殿还在愤怒的鸣叫着,几个盘旋之后,它又发现了情况,一黑色的藤条从深渊中缓缓爬了上来,还发出疼痛的‘嘶嘶’声~~ 正是那条被萧逸一刀斩落的黑蟒,蛇类的报复心极强,跌落深渊之后,它被底下的藤条接住了,没有摔死,而后又拖着受伤的身体爬了上来,准备伺机报复,结果正碰到愤怒的金雕~~ 雕、蛇是一对冤家,见到就是不死不休,何况金雕正在愤怒中呢,鸣叫一声,就俯冲下来,一把抓住蛇头,另一只钢爪钉住了七寸,随即腾空飞起…… 黑蟒也是山中异种,如果平时遇到了,还能和金雕搏斗一番,获胜虽无把握,逃命还是有机会的,可是它被萧逸斩成重伤,一身本领剩下不到三成,几个扭曲之后,就被啄死了,而后带回巢穴,成了小雕的美食…… 小金雕:“啾!……可恶的兄弟被抓走了,食物自己独享,真好!” ………………………… 刀斩黑蛇,拳砸金雕,随着孩子们把消息传播开,萧逸顿时成了山寨里的风云人物,山民们常年与野兽搏斗,自然知道这两种动物的厉害,绝对是各自领域的霸主,能战败其中一个就很厉害了,人家可是双胜! 尤其萧逸从悬崖上掏回一只小金雕,就揣在怀里,不时发出‘啾啾’的鸣叫,真是羡慕的人眼睛发红呀,几百年了,山寨里也出过不少优秀的猎人,可是能玩金雕的,一个也没有呀~~~ 一时之间,萧逸的声望大涨,小孩崇拜,青年佩服,跑来唱情歌的姑娘更是成群结队,最后,连‘猛虎寨’的长老都传出话来,请他到前往叙话! 独眼长老本名叫-胡忧,年轻时曾经外出从军,四处征战,可惜刀枪无眼,一次激烈的厮杀中,他的腿瘸了一条,眼睛也瞎了一只,成了个残废,只好回到家乡来…… 因为他去过很多地方,见多识广,人也聪明,最后受山民们的拥戴,成为了‘猛虎寨’的长老,主持大小事务,权威很重,属于说一不二的人物! 胡长老住在山寨的最高处,很平凡的两间屋子,木架、土墙、草顶……,勉强能遮挡风雨而已,不过吗,第一次来这里的人肯定会被吓一跳! 在草屋的门框上,摆着一排呲牙咧嘴的骷髅头,足有数十个之多,颜色已经发黄,看来有些年月了,瘆人的死气却依旧浓厚! 这也是丹阳郡的风俗之一,山寨之间,仇杀不断,这里的猎手每斩杀一名敌人,就会把头颅带会来,放在自己的门框上,再由巫师施法,据说这样一来,死者的力量就会被自己吸收,从而变的更加强大! 久而久之,在门框上摆骷髅,就成了这里人必备的一种装饰品,尤其是那些小伙子们,更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勇猛善战,如果谁的门前不摆上几个,那就连老婆都娶不上,因为丹阳郡的女人,不嫁给没杀过人的男人,唯有嗜血成性,强悍善战之人,才能妻妾成群! 从门框上这些骷髅头就知道,这位独眼、瘸腿的长老,年轻的时候也是个杀人如麻,强悍善战之人,再加上他有成为山寨长老的智慧,绝对不能轻视! “呵呵,没想到还遇到个同行,可惜不会修理,缺了一点美感!”萧逸很自豪的挺起胸膛,说到‘骷髅艺术’,他才是天下第一,不但收藏的数量多,制作的也很精美,那些人生前可都是天下名将呀! “外来之客,拜访长老大人!”萧逸在门前躬手行礼,能不能打开丹阳郡的大门,就看今天的谈话了! “贵客临门,请进来吧!” :。 :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二百四十九章狮子大开口 推荐阅读: ?红木为门,青石为阶,小草屋看似简陋,里面却是别有洞天,黑色岩石铺成的地面,带着纯朴的古意,四周墙壁上挂满了熊、虎、豹、狼……各种猛兽的头骨和皮毛,充满了洪荒的气息,在屋子中间有一樽陶鼎,里面燃烧着艾草,青烟环绕之处,供奉着一尊魔神雕像~~蚩尤! 气盖天地,傲视寰宇,人身牛首,背生双翅,双足稳踏大地,六只手臂分别握着刀、枪、剑、戟、斧、钩,虽然是一尊木质雕像,却透着浓浓的战意,尤其是那双俯视众生的眼睛,无情、冷漠、跋扈、狂傲……,不愧是上古第一魔神! 上前,屈膝,俯首,萧逸恭敬的大礼参拜,他的这双膝盖,就是在皇帝面前也能挺的笔直,可是面对魔神-蚩尤,人族三大始祖之一,却心甘情愿的跪了下来,并且虔诚的祈祷……‘兵主护佑,战无不胜!’ 中国人总是自称-炎黄子孙,并以二帝为祖先,其实准确的说,应该是炎帝、黄帝、蚩尤三位始祖才对,他们在人族历史上的地位是并驾齐驱的,尤其是东南一带,到处都有祭祀蚩尤的庙宇,香火鼎盛,民间百姓更以九黎部落的后人自居! 身为征西大都督,萧逸没少祭祀-蚩尤,凡是大军出征之时,将士们必然斩杀青牛、白马,献上血食,虔诚的祭拜一番,祈求这位战神的保佑! “很好,你是个懂礼的年轻人!”瘸腿长老坐在一边,独眼中光芒闪烁,还带着一丝满意的神色! “蚩尤乃是人族始祖,子孙自当虔诚祭拜!”萧逸行礼之后,在客位上落座,身上也隐约的散发出一股杀意,竟然和神像的气势迅速融合在一起,不分彼此! “好霸道的年轻人,攀悬崖,登绝壁,斩黑蟒,战金雕……,绝不是一个普通商人能有的本领,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又想得到什么?” 瘸腿长老一直在观察着小商队,结果越看越不对劲,这些伙计号令严明,作风铁血,身手更是个个不凡,生意却做的一塌糊涂,几乎赔掉了老本,却依旧笑容满面……那是什么商队呀,分明是一支军队! “呵呵,长老的眼光果然锐利,我们来这里的目的吗,一不贪钱财,二不要货物,只是想要一些人而已!”萧逸也没隐瞒,要想招募到足够的兵源,没有山寨长老的支持是不行的! “果然如此,丹阳郡穷山恶水,出产有限,能被世人看在眼里的,也就是那些悍不畏死的小伙子了!” 瘸腿长老点点头,而后指着自己的瞎眼,“知道吗,老夫年轻的时候,也曾外出从军征战,想靠着一身的本领,杀出一份前程来,让寨子里的亲人过上好日子! 当初丹阳郡的青年踊跃从军,一起出去的有三千多人,都是如狼似虎的好汉子呀,我们转战天下各处,跟羌人打过,跟匈奴人打过,跟乌丸人也打过,战外敌,平内乱,那里有战争,那里就有丹阳兵的身影,每一战都是尸山血河,死伤无数~~ 十年之后,这支人马又回到了家乡,出去三千多人,回来的不足三百人,而且大都是残废,至于其他的人全变成了累累白骨,散落在天下各地,代价如此惨重,可我们又得到了什么?山寨里还是穷困,孩子们还是挨饿,除了满身的战伤,一无所有呀! “是呀,数十年中,天下征战不断,将士们也是死伤无数,丹阳人不负天下,天下却有负丹阳人呀!” 萧逸点点头,汉桓帝时期起,汉王朝的权威一落千丈,周边游牧民族不再乖乖臣服,边境上的大小战事从未间断,打仗就得征兵,丹阳精兵,甲于天下,自然就成了重点照顾地区! 每一个外出征战的将军,总想从丹阳郡弄点精兵出来,奔赴沙场,数十年间,谁也不知道征调了多少青年入伍,丹阳郡的人口始终突破不了十万,跟大量青年人战死沙场有很大的关系! 到了汉灵帝时期,黄巾起义,天下大乱,诸侯们年年征战,征兵的徭役更加沉重,兵源不足之下,许多少年人都被推上了战场,死伤自然更加惨重,一仗下来,丹阳郡家家戴孝,户户举哀,可是朝廷下发的体恤钱粮,却被官员层层克扣,连一把谷壳都剩不下! 伤心之余,为了给丹阳郡保留一点元气,各处的山寨长老达成一项决议,拒绝朝廷征兵,宁可四处劫掠,当山贼,也不白白卖命了! 这些年来,不少将领打过丹阳郡的主意,皇甫蒿来过,袁术来过,孙坚也来过……,全都铩羽而归了,唯一例外的是陶谦,因为他就是丹阳郡人,靠着这层关系才拉出一支子弟兵,否则就凭他的本领,如何独霸徐州,成为天下诸侯之一呢? “猛虎狩猎于深山,勇士战死在沙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丹阳人既然继承了魔神-蚩尤的血脉,那就该走上战场,用敌人的鲜血来证明自己!”萧逸淡淡的一笑,从看到蚩尤雕像起,他就知道这里的尚武精神永远不会灭绝的。 “你要征多少人,如果是三五百精兵,老夫凭着一点薄面,在周围的山寨走动一番,还是能弄来的,丹阳人,除了当兵还能做什么呀?”长老叹息着点点头,当兵就要死人,可是除了当兵,他们也没有别的出路了,山区贫困,养不活这里的百姓呀! “呵呵,在商言商,好商人只做大买卖,三五百人可填不满我的胃口,如果可能的话,我需要一万人!”萧逸竖起一根手指头,又向四周画了个圈,丹阳郡的精兵,他要来个通吃! “咳咳……一万人?……你真是狮子大张口呀?” 一直四平八稳的长老终于坐不住了,丹阳郡一共才十万人口,其中青年男子不过两万,还必须留下一部分支撑生活,养育后代,真正能够服兵役的最多就是一万人,对方这是要全部带走呀! 惊诧过后,胡长老开始怀疑起对方的身份来,他也是当过兵的人,对大汉军制颇为熟悉,一般来说‘郡兵三千,县兵五百’,也就是说像郡守一类的两千石高官,最多也就招募三千人马,超过这个数字,就是‘私自养兵,意图谋反’的大罪,要砍头的…… 一位郡守才能招募三千人马,对面的年轻人张嘴就是一万,而且看那副神态,一万人也绝不是上限,估计人家早就把丹阳郡的底细摸清楚了,否则会说出一个更高的数字,那么对方的身份,不是个疯子,就是位大贵人! “一万人马,你统帅的了吗?那可需要无数钱粮的……”长老的一只独眼精光四射,上下不停的打量着萧逸,“目光清澈,神态自然,这家伙绝对不是个疯子,那么真实的身份……” “呵呵,俗话说的好,有多大锅,就做多少饭,在下敢来招募一万精兵,自然有这个把握!” 萧逸在怀里摸了摸,先是把小雕掏了出来,这几天来,小家伙跟他形影不离,睡觉都在一起,连两个大美人都受了冷落,不过双方的感情也在极速升温,真有点情同父子的感觉了! 又摸了一会,萧逸终于掏出个红绸包裹的盒子,轻轻打开,里面是一枚四寸大小的黄金印,制作精美,成色十足,上面蹲着一头被火焰包围的狮子,神态甚是威武! “扭头狮子-烈火黄金大印?”长老用颤抖的双手接过大印,仔细翻看了一下,正面上刻着八个篆文大字‘大汉征西大都督印’……“你是鬼面萧郎、徐州牧!” 虽然身处山野,长老还是听人说过,最近几年天下出了个‘鬼面萧郎’,神勇盖世,智谋无双,统兵征战沙场,从未一败,各路诸侯无不畏惧,没想到这位‘杀神’就坐在自己的对面…… “草民参拜大都督,失礼之处,还望见谅!”长老连忙俯首在地,恭敬的行礼! “就凭这枚‘黄金狮子大印’,我要在丹阳郡征兵一万,有问题吗?”逗弄着小金雕,萧逸的语气不容置疑,身份已经表明,现在不是在商议了,而是命令! “诺!……老夫尽力而为吧!” :。 : 看过《大魏能臣》的书友还喜欢 正文 第二百五十章小雕-‘元宝’ 一番交谈之后,瘸腿长老出发了,他要去拜访当年的那些伙伴,也就是各处山寨的长老,商讨募兵的事情,事关丹阳郡的兴衰荣辱,老头子们必须仔细考虑一下,至于萧逸吗,一边安心的等候消息,一边开始训练小金雕! 训雕,又叫‘熬鹰’,是一个优秀猎手必备的技能,也是一项既辛苦,又有挑战性的事情,往往又让人乐此不彼,从中得到无限的快乐! 一般人‘熬鹰’,都是在山野中捕捉一只成年的鹰隼,先饿上几天,消磨鹰的体力,而后把它放在一根绳子上,再不停的弹动绳子,让鹰无法休息,逐渐消磨它的意志,如此几天下来,精疲力竭,鹰隼的野性也就被消磨掉了,再施以一些训练手段,最后就得到一只乖巧的狩猎帮手,当然了,在‘熬鹰’的过程中,猎人也要付出极大的精力,甚至是几天几夜的不眠不休,完全靠意志力战胜鹰隼! 这种‘熬鹰’的办法虽然可行,但训练出来的鹰隼只是个听话的帮手,服从性强,却不够机敏,缺了一股子灵气,不是萧逸想要的结果,他要训练的是一只聪慧、勇猛、有判断力的神雕,能够上阵厮杀那种! 要想心意相通,就必须一起生活,互相熟悉,最后形成一种亲人般的关系,就像萧逸和‘白菜’那样,不同的是,‘白菜’是他的兄弟,而怀里的小金雕,只能算作儿子,它也是雄性! “元宝,起床了,咱们去晒太阳去~~” “元宝,吃饭了,老爹给你准备了新鲜的羊肉条,倍儿香~~” “元宝,你又在老子怀里拉粑粑了~~” …………… 元宝,是萧逸给小雕起的名字,小家伙一身金色的绒毛,十分可爱,捧在手心里就像个金元宝,干脆就以此给它取名了,简称-元宝! 为了照顾好小金雕,萧逸可谓尽心尽力,每天都去野外狩猎,取回最鲜嫩的里脊肉,切成小细条,慢慢的喂食给它,小家伙的胃口很刁,如果不是当天的鲜肉,就拒绝食用,而且它对猛兽的肉情有独钟,什么虎肉、豹肉、狼肉……,都很喜欢,如果是食草类的鹿肉、兔肉,则会发出抗议的‘啾啾’声,甚至小脑袋一摆,玩起绝食来,害得萧逸天天拎着宝雕弓在深山里转悠,这个爹真不好当呀! 有进就会有出,在这方面小雕和婴儿的水平一样,排泄完了就会发出鸣叫,问题是它的排泄地点……,白天还好说,喜欢外出晒太阳,散散步,路上就解决掉了! 晚上它可是在萧逸怀里睡的,而且吃的好,拉的就多,经常弄的萧逸一身鸟粪味,天天洗澡都不行,两个大美人也直翻白眼,可又无力阻止,小雕在萧逸怀里睡习惯了,换个地方都不行! 喂食、洗澡、散步、陪睡……,萧逸把自己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小雕身上,就像照顾自己的儿子一样,而且效果明显,由于食物充足,小金雕长的很快,萧逸还偷偷跟悬崖上那只比较过,结果自己的‘儿子’明显要大上一圈,也更加活泼,看来飞天的梦想早晚会实现的,当然了,有些麻烦还是不能避免的,比如…… “啾!~~啾!啾!” “该死的,它又来了,真是不到黄河不死心呀!”听到阵阵的雕啼声,萧逸眉头一皱,露出浓郁的杀意! 自从把小雕带回来后,营地附近总是有一只金雕在盘旋,论体型,比那天和萧逸交手的小了一点,应该是只雌雕,也就是‘元宝’的母亲,还不断的发出啼鸣声,看样子是想夺回小雕,倒是挺聪明的! 母子天性,每当嘹亮的雕啼声一响起,‘元宝’就会愣住,然后摆着小脑袋仔细倾听,虽然它未必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可是血脉上的东西是割断不了的,再然后……萧逸就开始吃醋了! 虽然蛋是雌雕下的,可是小雕从破壳出来之后,一直是自己在尽心喂养,生恩没有养恩大,从某种意义上说,自己才是‘元宝’的父亲,如今有人要来夺孩子,那还了得,非得用点霹雳手段不可了! 再次听到雕啼声,萧逸将‘元宝’放在帐篷里,让两个女人照顾好它,而后提着弓箭出来了,不割断它们之间的联系,小雕就永远不会属于自己,既然如此,那就比拼一下吧,唯有强者才能养育未来的‘天空之王!’ 提弓在手,萧逸抬头瞭望,果然,一只金雕正在来回的盘旋,随风飘荡,就像一轮金色的太阳,格外醒目,“好吧,今天哥就做一次射日的后羿!” “小易哥哥威武!” “小易哥哥威武!” 看到萧逸要弯弓射雕,山寨里的孩子们再次沸腾起来,高呼口号,呐喊助威,就连那些成年人,也停下了手头的活计,瞩目观看,金雕飞的又高又快,反应敏捷,从来没有猎手能射下它,这个年轻人莫非能创造奇迹不成? “啾!啾!~~嗷!” 看到萧逸出现,金雕的叫声更加急促了,还带着一丝愤怒,显然它知道是谁偷走了自己一个孩子,这种很有灵性的雕类,可是记仇的! “哥好歹救了你的老巢,还留下了一只小雕,也算仁至义尽了,竟然还敢来找麻烦,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 射雕手也需要证明自己的荣誉,萧逸站在地上,微闭双目,开始调整身体的状态,把血气推向高峰,激发身体的潜能,同时观察着周围的环境,风向大小,光线强弱……,选择最佳的出手机会,要想射下金雕,精、气、神,缺一不可! “嗷!~~嗷嗷!” 金雕啼叫的更加急促了,好几次就从萧逸头顶飞过,利爪如钢,尖喙如铁,双翅频频振动,滑翔的速度快如闪电,它也在等待机会,打败敌人,抢回自己的孩子! 心若冰清,天塌不惊, 万变犹定,神怡气静, 尘垢不沾,俗相不染, 虚空甯宓,混然无物………… 默念着道家的《清心咒》,萧逸慢慢进入到一种‘空灵’状态,周围的一切都慢慢消失了,只剩下自己手里的宝雕弓,和天上不断盘旋的金雕,一举一动,都清晰无比! “呵呵,低飞了,就是现在,看你往那里跑?” 一声低喝,萧逸发足狂奔起来,直奔身边的一处山坡,快如闪电,疾如风火,几个纵身之间,就站到了顶峰的巨岩上,弓弦在奔跑途中就拉开了,圆如满月一般,此时根本就不用瞄准,举手就射~~ “嗖!~~啪!” 金雕在空中不断的盘旋,已经有些急躁了,可是对手稳如泰山般站在那里,它也不敢轻举妄动,此时一箭突然射过来,再想躲避已经来不及了~~ “好!~神射手!神射手!” 萧逸一箭命中,周围顿时响起震天的喝彩声,尤其是山寨里的女孩子们,更是叫的声嘶力竭,能一箭射中金雕的英雄豪杰,丹阳郡里还是第一个呢! 可是刚欢呼了几声,众人又发现不对劲了,中箭的金雕没有落下来,只是掉了几根雕翎子,悲鸣一声,又展翅高飞了,反倒是那支狼牙箭落了下来,插在了土地上! “什么情况?弓箭的力量不足,没射进去?” “如此威猛的一箭,又是正中腹部要害,金雕怎么没死呢?” 众人无不诧异,尤其是那些亲兵们,他们可是知道大都督的本领,宝雕弓下,箭无虚发,从来没有落空过一次,今天是怎么了? 有亲兵立刻飞奔过去,他们坚信大都督绝不会失手的,那就是狼牙箭有问题了,果然,箭杆从土里拔出来的后,众人立刻发现~~没有箭簇! 难怪一箭射出,明明命中了目标,金雕却没伤到分毫呢,原来萧逸射的是一支没有箭簇的光杆,身为一名‘射雕手’,是绝不会犯这种错误的,除非他有意如此,可是为什么呢? “吾已偷走其子,安忍射杀其母,不仁不义之事,誓不为之!”萧逸一声长叹,自己很喜欢小金雕,更把它视为自己的儿子一般,可是为了霸占小雕,就去射杀它的母亲,这种事有损阴德呀! “啾!~~啾啾!” 天空中再次传来雕啼声,虽然有些凄凉,却不再愤怒了,金雕几个盘旋之后,双翅一展,远远的飞走了! “放心吧,我会把‘元宝’照顾好,让它成为天空之王,傲视寰宇,呼啸九州!”望着远去的金雕,萧逸轻轻摆手,有时候,这些扁毛类更加有人性,人类反而像个畜牲,对万物生灵,当常怀敬畏之心呀! :。 :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一章化废为宝 天籁小说Ww 丹阳郡内山脉连绵,沟壑纵横,地势极其复杂,分别形成了三川、六岭、九沟、十八寨,共计三十六股大小势力,各有长老主持事务,一般情况下没有半个月的时间,休想走完这些地方,瘸腿长老只用了七天就回来了,真让人怀疑他是不是‘飞毛腿!’ “拜见大都督,小老儿奉命传达募兵之事,各处的山寨已经有了回应!”瘸腿长老说话时带着浓浓的酒味,这次去拜访老伙计们,别的礼物没带,就是带了足够的美酒,一路走,一路喝,顺利的就把事情谈妥了,这就叫~美酒外交! “哦?各处山寨是何反应,他们答应让青年们从军入伍了吗?”萧逸对募兵的事情很有信心,为了得到一支精锐的山地兵,他可是下足了本钱,绝不会亏待山民的! “募兵之事,非同小可,长老们也是议论纷纷,有人支持,爷有人反对……,最后一致决定,五天以后,十月三十日,漫山的枫树叶正红,那是始祖-蚩尤兵解转世的日子,皆时各寨的长老们都聚集在‘蚩尤冢’,祭祀魔神大人,同时商议募兵的事情,还请大都督前往参加!” 提起‘蚩尤冢’,瘸腿长老一脸的虔诚之色,对于他们丹阳人来说,那里就是一块圣地! “也好,本都督亲自走一趟,祭拜下魔神-蚩尤,也好会见各路豪杰人物!”萧逸点点头,能参加一场古典祭祀仪式,开开眼界,也算不虚此行了,“另外吗……十月三十日,那天也是哥的生日呦!” 另外,瘸腿长老还带回一条消息,他在走访各处山寨之时,现有人在丹阳郡上下活动,同样是要招募一支人马,而且胃口极大,张嘴就是一万精兵! 对方是什么人,瘸腿长老没有见到,只听说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容貌俊美,谈吐风雅,出手也很大方,礼物都是成车的送出去,不少山寨长老都被他给收买了,此人还带着一位天仙化人般的夫人,二人走在一起,郎才女貌,真犹如神仙眷侣一般,对了,他们是从庐江郡来的…… “小白脸,带着个漂亮老婆,庐江郡来的,也是要募兵……”萧逸摸着自己的小黑脸,心中略一盘算,立刻想到了一个人,“周公谨,咱们又要见面了,真是冤家路窄呀!” 丹阳郡出产精兵,又地处曹、孙两大势力集团的夹缝之中,谁控制了这里,就能席卷整个淮南地区,从而在军事上处于一个非常有利的状态! 江东集团若是占据淮南三郡,就能以此地为踏板,进而窥视中原大地,一旦时机成熟,出兵北上,直捣许昌,天下大事就很难说了! 反过来,如果曹营集团占据了淮南三郡,就等于在‘小霸王’-孙策的头顶上悬了一把利刃,随时可以挥兵渡江,进而吞并江东六郡,一统天下! 守江东必须守淮南,夺中原必须夺淮南,此乃家门之祸,两强相遇,又岂能不争呢,就看谁的手段更高一筹了! ………………………………………………………………………………………………………………………………………………… 稍做准备之后,萧逸的小商队出了,瘸腿长老带着山寨里几个小伙子引路,一行人浩浩荡荡的直奔‘蚩尤冢’,各种礼物可没少带,‘鬼面萧郎’除了能征善战,外交手段也是一流的,这次就算是用钱砸,也要砸出一万精兵来! 丹阳郡号称十万大山,草木丰茂,此时又是十月金秋,一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是金黄色的,让人如坠梦境一般,树枝上挂满了野果子,摘下几枚品尝,汁水充沛,甚是甜美! 有人说了,随便乱吃野果子,就不怕中毒吗,这个简单,只要看动物们的食谱就可以了,跟着它们吃绝不会有问题,萧逸甚至从一群猕猴手里抢了不少桃子,看着这种很久不见的水果,不禁黯然神伤一番,最后直接宣布,给这种水果命名为~~~‘猕猴桃!’ 除了摘取几枚野果子,再猎取一点野味喂给‘元宝’,萧逸还关注起漫山遍野的药草,这些沉睡了无数年的大山,简直就是一座药草的宝库呀,百年以上的珍贵药材随处可见,一抓就是一大把…… “九叶玲珑草~对于愈合伤口,治疗刀伤最有奇效了,军中正缺此物……” “七窍黄精,疏通血脉,专治头痛,送一些到许昌去,孝敬未来的岳父大人……” “滴血太阳花~这可是见血封喉的好东西,沫到箭簇之上,挨上死,碰到亡,给诸侯们多准备一些……” ………………………………………………………………………… 一边采集,还得一边扔东西,没办法,萧逸采集的药草太多了,为了装载这些东西,必须用一些驮马才行,至于那些丝绸、精米、瓷器……之类的礼物,只能扔掉了事! “敢问大都督,为了一些枯枝野草,就把那么多好东西都扔了,这也太败家了吧~~” 瘸腿长老怀里都抱满了,像只喜获丰收的狗熊,萧逸在前面扔,他就在后边捡,一开始还挺高兴,认为碰到个败家子,后来现不对了,这岂止是败家呀,简直是败国,有多少钱财够这么扔的,莫非大都督中邪了不成? “呵呵,长老有所不知,漫山遍野的药草,都是好宝贝呀,价值黄金一般!”说着萧逸从地上拔出一株百年‘凤骨草’,“这是一种退热解毒的良药,泡制好之后,拿到许昌去,卖来的钱财足够买三十斤粟米的!” “这么一株普通的野草,就能换三十斤粮食?”瘸腿长老的眼睛满是不可思议,山区生活落后,巫医都没有几个,对药草的认知也很低,大都是赌运气,结果毒死的比治好的还多…… “我家大都督武艺绝伦,医术同样高,乃是有名的‘圣手小神医’,岂会欺骗与你!” 一群亲兵立刻跑出来作证了,他们深知萧逸的人品,那是一句闲话当金子用的主,既然说一株草药值三十斤粮食,那就不会少了一两,这就叫信誉! “一株三十斤粮食,两株六十斤,三株九十斤,四株就是……”瘸腿长老陷入一种疯狂的状态中,十根手指头很快就掰不过来了,干脆脱了靴子,连脚趾头也一起算,至于怀里那些东西,早就扔出去了! “天呀,丹阳郡有十万大山,里面到处都是药草,无穷无尽,如果用它们换来粮食,够多少人吃呀”瘸腿长老放眼望去,只觉的漫山遍野都是金黄色的粮食,“老天爷,孩子们终于不用挨饿了……” “大都督慈悲呀,千百年来,丹阳人混迹于荒野之中,与野兽搏杀,同猛禽为伍,靠着拼性才能换一点食物活命,不知有多少人葬身在十万大山之中,化成了累累白骨,乡亲们苦不堪言呀~~” 瘸腿长老突然跪倒在地,拼命磕起头来,那些猎人也是如此,叩‘砰砰’有声,脑门都红了一大片;漫山遍野的草药,在他们手里就是一把枯草,什么用也没有,唯有在萧逸的手中,才能化废为宝,变成活命的粮食呀~~ “长老请起,本都督主政一方,自然不会让丹阳百姓再受苦难了,以后你们打猎之余,就多采集药草,分类之后,全都送到寿春城去,那里有一座‘岐黄学院’,专门熬制中药的,收购的价格公道,童叟无欺,肯定不会让你们吃亏!” 看着漫山遍野的药草,萧逸也很是得意,‘受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给山民们再多的钱财、粮食,他们也有用完的时候,如果给他们一条自食其力的办法,那可是能吃上千百年的长久饭碗呢! 再者,通过药草生意把双方沟通起来,还怕丹阳人不为自己而战吗?既平了叛乱,又得了精兵,真是一举两得的好事……至于周瑜吗,看你用什么跟哥斗?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二章蚩尤冢 ‘蚩尤冢’坐落在丹阳郡第一圣山--铁掌峰上,一片雄伟的山脉中甩出了五座山峰,高低起伏,错落有致,就像一只巨大的手掌,意欲撕破青天! 远古的逐鹿之战,魔神-蚩尤兵败身亡,身体被黄帝下令分割成五块,分镇在五岳之下,用以威慑天下部族,九黎残部不死心,在半路上截杀了使者,血战之后,终于抢回一只手掌,又南逃到了淮河流域,最终把蚩尤的手掌葬在了‘铁掌峰’,那支逃窜的九黎残部,就是丹阳人的祖先! 在这片山脉中,到处都是血枫树,狂风一卷,漫山的红叶飞舞,就像一条条狂舞的巨龙,威势惊人,传说蚩尤死后,血染大地,化作枫树,矗立千年不倒,看到眼前的一幕,不禁让人相信……传说是真的! ‘蚩尤冢’是丹阳人心中的圣地,各处山寨都要派出最勇猛的战士前来守卫,并且年年祭祀,祈祷这位‘魔神’能够转世再来,带领他的族人们,再创一世辉煌,另外,丹阳郡内有大事需要商议时,山寨长老们也会聚集于此,希望蚩尤大人的灵魂能够给他们指引方向! 山寨全部由巨石、原木修葺而成,透着浓浓的古意,守卫者也是赤足散,身披兽皮,手持石斧,完全是上古时期的打扮,看到这一幕,萧逸等人还以为来到某个原始部落了呢,瘸腿长老连忙解释,为了让蚩尤大人的灵魂高兴,护卫们的装束一直没有改变过,世代相传,也就是说几千年前什么样子,现在就什么样子! 兽皮为衣,兽牙为纽,兽筋为线,再挂上一串兽骨,点缀上几个贝壳……,原来祖先们就穿成这样呀,萧逸对这种‘原生态’的服饰很感兴趣,偷偷告诉身边的瘸腿长老,给他也弄一套来,用十车粮食交换,后者连忙点头答应,肯定选一套最精美的送来! 所谓的‘蚩尤冢’就是一座厚厚的土堆,历经风霜雨雪,已经浑然一体,变的坚如铁石,在封土前还有一块巨大的石碑,高三丈,宽九尺,上面刻有粗狂、古朴的花纹,蟒牛、玄鸟、应龙、大风、遗肥……全都是‘山海经’里有名的凶兽,一个个气势滔天,仿佛要则人而噬,在石碑中间,还刻有四个大字~~~‘我不认识!’ 没错,萧逸真的不认识,文字是人类文明的产物,由简到繁,由少到多,有着一个漫长的变化过程,其间开枝散叶,不知出现了多少种书写方法,秦始皇一统天下,废黜了那些乱七八糟的文字,只留一种,就是现在使用的方块字,并一直沿用了两千年之久,可是石碑上刻的是上古文字,就像鬼画符一样,能认出来才怪呢! 客人不认识,主人也不认识,丹阳郡文化落后,识字率基本为零,小伙子们孔武彪悍,‘上山打虎,入水斩蛟’都没问题,让他们提笔写字,那就要亲命了,扁担倒了都不知道是个‘一’字,面对祖宗留下的石碑,只会叩头祭拜,至于上面写的什么东西,早就遗忘到历史长河中了~~ 这就让人尴尬了,叩拜了几千的石碑,竟然不知道上面写的什么,守卫者们也是满脸通红,丢人呀~~ 目光几转,还是萧逸有办法,不认识没关系,咱有一个博才多学,满腹经纶的老婆呀,蔡文姬的父亲是有名的文学家、书法家,那时正定过《六经》的人物,家学渊源,大才女对书法也很有研究,辨别几个上古文字应该不成问题吧! 女人能顶半边天,这句话真不是吹的,大才女不负众望,走到石碑前面,又是观摩,又是思考,而后在地上开始写写画画,一步步的推演,写出的文字越来越古朴,也越来越深奥,忙活了半个多时辰,终于破译出了石碑上的四个古字~~~‘蚩尤不死!’ 一般人死后,墓碑上大都刻上生前的官职、爵位之类,如果是皇帝的话,还要歌功颂德一番,那怕生前把天下治理的一塌糊涂,也得告诉后人,这里埋的是一位了不起的君主,像‘蚩尤冢’的墓碑,还真是天下独一份呀,兵败身亡,身体都被分解了,还能写出如此狂傲的文字,翻译一下就是……“黄帝,老子死了也不服!” 仔细一想,四个字也有一定道理,蚩尤身体虽然死了,可他的英灵没有消亡,魔神的血脉在后人的身体中流淌,神勇、霸道、无畏……,敢与天地争雄,也正是如此,九黎部落的子孙才能不断的扩展生存空间,他们越过淮河,越过长江,征服了南方的莽莽荒野,这些都成为了中华版图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蚩尤不死呀! 进入山寨之后,萧逸被安置在一座二层木楼上,古香古色,饮水都用黑陶,睡觉是干草铺兽皮,连双筷子也没有,想吃饭,您就用手抓吧! 兽皮衣服送来了,整整三套,瘸腿长老很聪明,用它们换了三十车粮食,萧逸也没客气,立刻就换上了,用整张狼皮缝制的,手工粗糙,斜披在身上,散开头,再配上小黑脸,真有几分原始酋长的味道! 相比较之下,蔡文姬和甄宓的服饰就要美观多了,一个是白鹿皮,一个是花豹皮,穿着甚是合体,上面还有许多的点缀,兽骨手链,贝壳挂坠,看来原始社会的女人就知道追求美丽了,这是遗传在她们骨子里的东西! 什么学生服、护士装、白领裙……,统统赶不上一身兽皮呀,萧逸终于知道‘制服诱惑’了,两个老婆本来就是人间绝色,此时穿上原始服饰,紧绷的曲线,披散的长,不经意间的走光,充满了野性的味道,诱惑力十足! 反正时间充裕,品尝一下‘野味’也不错,萧逸目光赤,狂吼一声就扑了上去,兽皮衣服一脱,里面没别的东西了,方便至极,生活在原始社会也没啥不好的,接近自然呀! 云雨翻滚,雷电交织,小楼上变成了原始战场,‘鬼面萧郎’越战越勇,七进七出……,最后精疲力尽的抱着两个女人昏昏睡去,真是快乐的一天! ……………………………………………………………………………………………………………………………… 长河吟,望长江。 滚滚歌去英雄浪,铮铮泪打芙蓉妆。 丹心枕剑寄热血,雪衣抱琴向夕阳。 忆当年,三尺青锋怀天下,一骑白马开吴疆………… 夜幕来临,群星闪耀,酣睡中的萧逸被一阵琴音吵醒了,“是谁没有公德心,不知道人家正在努力造人吗?” 从兽皮软榻上一跃而起,萧逸开始寻找罪魁祸,肯定不是山寨里的人,那些家伙连大字都不识一个,能吹几片树叶就不错了,弹琴如此高雅的事情他们还玩不了,肯定是外来人,再说这个曲子有点熟悉呢,似乎是某位故人的大作? 木楼不远处,还有一座同样的木楼,在月光的照耀下,一位身披白衫,腰系玉带,粉面如花的青年男子,正在轻抚瑶琴,琴音如水,波涛起伏…… 随着悦耳的琴音,一位身穿长裙的佳人正在翩翩起舞,身如杨柳,步如凌波,带着一股出尘脱俗的气息,好一双神仙眷侣呀! “周公谨,咱们又见面了!”萧逸目光中透出浓浓的杀意,能弹出如此美妙的曲子,除了江东周郎还能有谁,那个清秀脱俗的女子,就是他的夫人小乔吧,果然是名留史册的佳人呀! 蔡文姬和甄宓也走出来了,身上的兽皮裹的很紧,一点春光也不敢露出来,不小心被别的男人看到了,那是要出人命的,不是她们的,而是别人的,以‘鬼面萧郎’杀伐的性子,血洗山寨也不是什么难事! “真是郎才女貌,神仙眷侣一般的潇洒呀!”看到对面小楼上抚琴轻舞的周瑜夫妇,两个女人羡慕的满眼小星星,然后又不满的盯着萧逸,“看看人家,多浪漫呀……,再看看你,就会带着老婆穿兽皮,装野人,真是天地之差!” 竟然被两个女人鄙视了,萧逸真是郁闷,做野人怎么了,回归大自然,陶冶情操,刚才你俩不是也叫的挺忘我吗,现在又想追求高雅,哥也会呀! 萧逸一向以艺术家自诩,这个时候自然不能怯阵,只见他挺起胸膛,仰望明月,嘴巴一张……“嗷!~嗷!嗷!” 犹如狼王啸月,悠长的嚎叫声响起,声震四野,听到‘狼王’的声音,山峰附近的野狼同时嚎叫起来~~“嗷!--嗷!嗷!” 月光如水,群狼嚎叫,百兽惊恐,逃之夭夭~~这就是萧逸玩的艺术! (最近事情比较多,更新慢了点,请大家理解一个单身汉的麻烦吧,男爵保证,努力码字,明天恢复两更!)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三章萧郎沉睡周郎醒! 天籁小说WwW.⒉ “嗷!~~嗷!嗷!” 一声狼嚎,打乱了优雅的琴音,就像一条正在奔涌的大河,突然被一刀斩断,大浪无法前进,只好逆行而上,与后浪狠狠的撞击在一起,如此巨大的反噬,让人痛苦万分! “原来是萧大都督在望月长啸,难怪如此的专横霸道呢?”周瑜轻捂胸口,感觉到隐隐作痛,喉咙也有些腥,体内的气息更是乱成一团! 对于萧逸的突然出现,周瑜并不吃惊,‘丹阳精兵,甲于天下’,又是夺取淮南三郡的关键,这头‘贪狼’必然会顺着血腥摸过来的,自己算是遇到劲敌了! “呵呵,刚才在屋中夜读‘春秋’,突然听到有人抚琴,尽为激昂慷慨之音,想来不是平凡之辈,这才出来观看一二,没想遇到了公谨将军,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呀!” 萧逸露出一副感慨的模样,同时伸手向腰间摸去,却抓了个空,这才想起自己换了兽皮装,兵刃、弓箭全卸了下去,真是可惜呀,若是一箭射过去,就除掉个心腹大患了! “呵呵,承蒙大都督如此挂念,真是三生有幸呀,可惜与狼为邻,今夜恐怕难以安寝了!”周瑜目光锐利,岂会看不到对方的小动作呢,反过来,他心中也是暗暗动了杀机,若是能把萧逸除掉,就等于卸了‘奸雄’曹操的一条臂膀呀! “公谨将军新婚燕尔,不在江东风流快活,跑到穷乡僻壤的山里做什么呢,就不怕跑来只野狼,把你那位如花似玉的夫人给叼走了?” “大都督左拥右抱,尽享齐人之福,不在徐州潇洒度日,又跑到深山里做什么呢,至于野狼吗,本将军新磨的宝剑,正想试试锋利呢?” “阁下的心思,本都督可是一清二楚!” “尊驾的来意,本将军也是洞若观火!” “哈哈!~哈哈!”针锋相对,寸步不让,二人凝视良久,都仰天大笑起来……人生得一劲敌足矣! 大笑之后,萧逸在小乔身上打量一番,露出一丝坏坏的笑容,微微点头,而后带着两个大美人回去睡觉了,能在优雅的琴声中‘奋力造人’,也许能生出个小艺术家呦! 另一边,周瑜却没了抚琴的兴致,站在木楼上,时而仰望天空皓月,时而倾听四野狼嚎,眉头紧锁,目光中阵阵的愣! “夫君何故忧愁,刚才对话的又是何人,他的眼睛亮如星辰,深如幽冥,看的奴家有些害怕呢?” 小乔很体贴的靠了过来,为周瑜轻揉着肩头,心中却满是疑惑,二人相识以来,夫君从来都是自信满满,就是万马军中也能挥洒自如,现在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对方真的如此可怕吗? “他是谁?……呵呵,他就是大汉‘征西大都督、徐州牧、无愁乡侯,当代名将,绝世杀神,奸雄爪牙~~萧逸!”每介绍一个称呼,周瑜的脸色就阴沉一分,粉嫩的小脸变的乌云密布起来,“另外,他还是江东六郡的生死大敌!” “萧逸?~~~他就是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喜欢吃人肉的那个?” 小乔连忙捂住胸口,感觉小心肝都要跳出来了,她一直蜗居江东,可也听过’杀神‘的大名,据说此人弑杀成性,浴血而狂,还喜欢生吃人肉,收集‘骷髅盏’,乃是天下第一凶人,本以为是个身高丈二,青面獠牙的恶魔……,万万没想到竟然是个年轻人,小脸虽然黑了一点,笑起来却颇有些邪异的魅力呢! “正是萧郎,此人亦正亦邪,神鬼莫测,手段更是毒辣无比,这次来丹阳郡募兵的事情,恐怕会生出许多麻烦呀!”周瑜自视甚高,能被他看进眼里的人没有几个,萧逸就是其中之一,还是最凶悍的那个! “萧郎、周郎……,与此人交手,不知夫君有几成的把握呢?” “天时、地理、人和、智谋、手段……,一番争夺的结果,恐怕是三七开吧!” “呼!……夫君能有七成的把握,妾身也就放心了!”小乔长出一口气,还是江东周郎更厉害一些吗! “呵呵,为夫说的是他占七、我占三呀!”周瑜苦笑着摇摇头,强敌在侧,如何取胜,今夜恐怕是难眠了! 星辰为棋夜如凭,万马千军战不停, 双雄相遇蚩尤冢,萧郎沉睡周郎醒! ……………………………………………………………………………………………………………………………………………… “呜!~~呜呜!” 第二天清晨,在阵阵悠扬的号角声中,‘蚩尤冢’的寨门大开,丹阳郡的三川、六岭、九沟、十八寨……的长老们走了进来,放眼望去,缺胳膊的、断腿的、瞎眼睛的、少耳朵的,没鼻子的……,一个全乎人也看不到,知道的是长老聚会,商议大事,不知道的,还以为‘残疾人联欢会’开始了呢? 出现这种情况,完全是丹阳郡强悍的民风所致,要想成为一名山寨长老,除了睿智、公平、无私之外,还必须立过赫赫战功,有过大贡献,换句话说,你身上要是没有几十条伤疤,都不好意思去竞选长老的职位,人们甚至以肢体残缺为荣耀,如此一来,就造成了‘长老团’等于‘残疾团’的结果! 别看三十六位山寨长老全是残疾人,却丝毫不能轻视,这些人的目光或冰冷,或炙热,或幽暗……,无一例外带着狡猾的神色,就像一群肢体残缺的老狼,用他们的狡猾和经验,指挥着狼群如何围猎,如何御敌! ‘蚩尤冢’前摆上了丰厚的贡品,与通常的‘三牲大贡’不同,这里的祭品全是猛兽的头颅,有猛虎、花豹、黑熊、灰狼、棕狐、巨蟒……,都是刚刚砍下的,还淌着涓涓鲜血,是名副其实的‘血祭’魔神! 阴云起,大旗卷, 号角威,万兽舞, 剑锋破,斩蛟龙, 蚩尤不死,战魂永铸, 风云雷电齐助力, 战罢炎黄血千里…… 豪迈的古曲中,祭祀仪式开始了,一群身披兽皮,赤足散的大汉,以粗犷的舞蹈,低沉的歌声,祭祀着这位‘天下第一魔神’,祈祷蚩尤始祖的灵魂能够转世再来,带领九黎部落的子孙们,驰骋沙场,血战强敌,征服无边的大地…… 与此同时,长老们纷纷从怀里拿出个小口袋,是从各处山寨取来的一把泥土,依次倒在了‘蚩尤冢’上,这也是他们的一种仪式,宣誓丹阳郡的三十六部,同根同源,不忘祖先! 祭祀仪式之后,三十六位长老就在‘蚩尤冢’前的空地坐下,围成一个圆圈,共同商讨募兵的事情,作为重要人物的萧逸、周瑜自然也参加了,而且二人还要依次言,用他们开出的条件说服这些长老们,按照上古的规矩,长老们手里都有一根木签,一会认为谁说的有道理,就把木签投给谁,最后统计数字,木签多者为胜,这也算最为原始的公平选举了! 1 周瑜一贯的儒将装束,身穿白袍,腰系玉带,头戴白玉冠,再配上羊脂美玉般的容颜,一尘不染,仿佛仙人下凡一般,不用说话,这份雍容的气度就让人为之折服了! 再看萧逸,正好与之相反,一身墨色的战袍,腰系狼皮带,头戴三叉紫金冠,小黑脸暗如阴云,双目中寒光闪烁,透着浓浓的杀意,如果周瑜是仙人下凡的话,他就是从地狱冲出来的嗜血修罗,‘鬼面萧郎’不需要别人的爱戴,他只要畏惧就可以了! 另外,二人有一点相同,他们腰间都配着宝剑,今天的募兵会议,固然是双方的口舌之争,更是实力之争,没有足够的武力威慑,休想说服这些老奸巨滑的长老,何况统帅一支桀骜不驯的丹阳精兵呢! “公谨将军,客先主后,你先请吧!“萧逸微微抬手,一副礼让的姿态,实际上却在以丹阳郡的主人自居了! “大都督说笑了,丹阳郡属于扬州治下,在下才是‘东道主’,还是大都督请吧!”周瑜自然不会退让,而且说起了地理位置,丹阳郡还是离江东更近一些呀! “哈哈,丹阳郡隶属扬州治下是不假,可是公谨将军不要忘了,扬州也是大汉十三州之一呀!”萧逸笑的很邪异,朝廷大义在自己一边,以中央号令四方,挟天子以令诸侯,这就是政治优势,不服不行! 正文 第二百五十四章经济封锁线 口若悬河,舌如利刃,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息,这就是舌辩之士的厉害,就在‘蚩尤冢’前,面对三十六寨长老,以及数千山民百姓,一场争夺人心的激烈辩论开始了! “诸位长老,丹阳、江东同属扬州治下,双方隔江相望,一衣带水,语言相通,风俗相近,向上推演几千年,本是一家人呀,既然同根同源,理应齐心合力,共抗外辱,此乃地利也! 孙伯符将军,勇武刚烈,能征善战,以区区弱冠之龄,统帅数千残部,一年之内就横扫了江东六郡,战败各路大小诸侯,如今兵精粮足,虎踞三江,堪称乱世之英雄,四方豪杰无不前来投靠,丹阳勇士又岂能例外呢,此乃主胜也! 江东富庶,钱粮充足,为了招募勇士不惜重金,凡是前来投军者,每人发放盐十斤、布两匹、粟米十斛,以为将士安家之用,以后随军征战,另行赏赐,所得战利品皆归私人所有,此乃利胜也!” 不得不承认,周瑜口齿伶俐,是个超一流的说客,他开出的募兵条件也很优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诱之以利,对人心把握的极其到位,不少长老都被打动了,有的低头沉思,有的窃窃私语,还有的掰着手指头计算,自家寨子里有多少青年,又能得到多少财物~~“真是好大一笔财富呀!” 当然了,这些人都是山中的‘狡猾老狼’,心中虽然认可了,手中的木签却没投出去,还要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模样,他们要待价而沽,看看萧逸能开出什么价钱,最后让两方竞争一番,他们才能渔翁得利! 周瑜也是如此,他开出的这些条件,不过是抛砖引玉罢了,想把萧逸募兵的底线试探出来,他在再暗中加价,收买那些长老们,把这支丹阳精兵弄到手中,“计谋已出,鬼面萧郎,就看你如何接招了?” ……………………………………………………………………………………………………………………………………………… 众人瞩目中,萧逸迈步上前,脸上没带笑容,出场没有礼仪,直接盘膝坐在那里,先不说话,而是挨个的审视那些长老们,幽冥般的目光所到之处,让人毛骨悚然,后背阵阵发凉,“见鬼了,这位似乎不是来送礼的,而是要杀人呀?”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丹阳人也是大汉的子民,为国征战,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本都督奉朝廷的旨意前来募兵,三十六寨山民,有敢不服从调遣,抗拒天威者,杀无赦!” 萧逸的话就像一盆冷水,浇灭了人心中的贪婪之火,没有温言软语,也没有高官厚禄,有的只是一把寒光闪闪的屠刀,不服者--杀! “丹阳精兵,甲于天下,大胆狂徒,安敢如此无礼,真以为我们手中的钢刀不锋利吗?” “朝廷又算老几,丹阳人跪天地,祭蚩尤,凭自己的一身本领活命,从来不鸟什么汉家皇帝!” “朝廷大军又不是没来过,都被杀的片甲不留,山里的野兽胃口好着呢,来多人,就吃多少……” …………………………………………………… 一石激起千层浪,山寨长老们顿时就炸锅了,别看好多是断腿的残废,此时一蹦三尺,跳着脚的叫骂起来,漫天口水乱飞,差点喷到萧逸的鼻子上…… 不过长老们说的也不错,丹阳人确实有抗衡大汉朝廷的资本,这些年来,大军几次前来征讨,被他们牵着鼻子在大山里转上几圈,今天射一支冷箭,明天挖个陷阱,后天吹一夜的号角……,弄得疲惫不堪,再加上山里的毒蛇猛兽,深涧绝壁,大军基本上是有来无回,全成了山中白骨,久而久之,这里也就无法无天了! 再看萧逸,不瘟不怒,静静的坐在那里,还掏出酒葫芦来,喝上几口,用一种蔑视的目光看着众人,仿佛眼前叫嚣的不是什么山寨长老,而是一群顽皮的野孩子,欠管教,该打几下屁股了! 吵架也好,打仗也罢,都要两边人一起出手才行,现在是野猴子遇到了如来佛祖,任你如何翻跟头,本尊岿然不动,只等大手一挥,立刻急转直下! “都说完了吗,这个东西,自己拿去看吧!”长老们的口水喷完了,腿也蹦哒累了,萧逸轻笑着从怀里摸出一份牛皮地图,信手扔了出去,这就是他镇压猴子的‘五行大山!’ “平定丹阳郡-军略指掌图”~~凭这个霸气的名字,就能威慑住很多人了,不过很可惜,三十六位长老,三十六位文盲,笔走龙蛇般的霸气文字,他们一个也不认识! 好在萧逸知道在跟什么人打交道,除了文字说明外,他还画了一副详细的军略图,里面的各种箭头、线条,都标记的很清楚,只要不是瞎子,一眼就能明白其中的深意! “嘶嘶!~~好厉害的办法,这是一条绝户计呀!” “岂止是绝户计,这是要丹阳人亡族灭种,连祖坟都挖掉呀!” “鬼面萧郎,他就是魔神转世呀,杀戮苍生,血流千里……” ……………………………………………………………… 牛皮地图展开之后,三十六位长老,五十四道目光齐齐盯了过去,别掐手指头,没算错,长老们有一半是‘独眼龙’,所以没有算错,别看他们就剩下一只眼睛,目光却毒辣的厉害! 家乡的地图他们自然认得,世代居住于此,上面的山山水水都装在心里呢,形象的比喻一下,丹阳郡的地形就像一头斑斓猛虎,高山为背,流水为体,险峰为目,幽谷为耳……,三十六寨分布其中,就是锋利的爪牙,可是现在,猛虎的周围却多了一些东西…… 城池、碉堡、壁垒、壕沟……,层层叠叠,将丹阳郡的各处出口都封堵起来,感觉就像给猛虎栓上了一道枷锁,让它再也无法耀武扬威,变成了一只乖巧的小猫咪! 萧逸设定的战略并不复杂,以往朝廷大军前来征讨,都注重一个‘打’字,结果损兵折将,收效甚微……,他则剑走偏锋,把力量用在一个‘封’字上,并不正面交锋,而是用软刀子杀人,还不见血呢! 用碉堡、壕沟组成密集的封锁线,不让一粒粮食,一块盐巴,一件铁器流入丹阳郡内,当然了,里面的山民也休想跑出来,彻底把它孤立起来,慢慢的扼杀……这个办法,是一位光头枭雄的首创,看似笨拙了一点,绝对实用! 丹阳郡民风彪悍,可也贫瘠的厉害,所以才要外出劫掠,如果真的被层层围困起来,根本就不用打,三年时间,山民们就得靠喝兽血补充盐分,十年时间,各种铁器就得磨损殆尽,他们只能拿着木头棒子和野兽搏斗了,刀耕火种,茹毛饮血……,完全退回到上古时代,如果那样的话可谓是‘生不如死!’ 一想到可怕的后果,长老们顿时吓的面无人色,不少人的身体都颤抖起来,可是萧逸并不打算放过这些人,又在他们脆弱的心灵上,狠狠的砸上了一拳!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丹阳人的生活物资,大半是从十万大山中索取,如果本都督在金秋十月,天干物燥的时候,派出小股精兵,在深山中放火,将鸟兽、树木、青草……,全烧个一干二净,你们还能猎取到食物吗? 另外,丹阳郡多山少水,只要在各处山泉、河流里扔上病死的牲畜,传染瘟疫,到那个时候,你们又该如何呢?”萧逸的话并不多,却字字诛心,如果真的动手,他绝对能制造出一个无人区! “嘀嗒!~~嘀嗒!嘀嗒!” 汗珠流淌,山寨长老们一个个吓的面无人色,外面大军封堵,内部纵火烧山,再污染了珍贵的水源,丹阳郡十万百姓能有几个活下来,就算侥幸不死的,也只能躲进山洞里做野人了! “鬼面萧郎,你就不是人呀,是从地狱里跑出来的恶魔!” :。 :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五章蚩尤转世 “大都督发发慈悲,放丹阳人一条活路吧,感恩戴德呀!” “大都督神威盖世,三十六寨心服口服,再也不敢反叛了!” “呜呜!……从此以后,大都督的军旗指向那里,丹阳兵就杀到那里,死不旋踵哇!” …………………………………………………… 会议上,三十六位山寨长老齐齐躬身行礼,这位大都督的狠辣手段,真是吓破人胆呀……,至于那张地图,几番辗转之后,落到了周瑜的手中,这位江东豪杰也是目瞪口呆~~ “鬼面萧郎,一步三用计,计计断人肠,在军略谋划上,却是高出我一筹呀!”周瑜也是统帅之才,自然看的出这招‘经济封锁’的厉害,甚至也有心效仿一二,扼住丹阳郡的咽喉,逼迫长老们就范,可转念一想,又放弃了! 天生万物,一物降一物,这一招‘经济封锁’虽然厉害,也必定有破解的办法,人家既然敢把计策放到明面上来谈,自然预备着后手呢,自己若是贸然的邯郸学步,只怕是狐狸打不到,反落了一身的骚,不值得呀! 再说了,要想真的收服人心,必须畏威而怀德,双管齐下,如今萧逸的威风有了,丹阳人也被吓的半死,可他们心里毕竟有股子怨气,时间一久,必生内乱,到时候自己在一旁煽风点火,未尝不能反败为胜,周瑜心中略加谋划,露出了一丝笑意,不过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将士们为国效力,血染沙场,本都督自然不会亏待,凡是从军出征者,每人给精盐十斤,麻布五匹,粟米二十斛,做为将士们安家之中,日后上了战场,斩敌一首,赏五金,斩敌将一名,官升三级,能不能升官发财,杀出一份富贵前途,就看小伙子们有多大的本领了!” 香饵之下必有死鱼,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人心皆重名利……,萧逸统兵征战多年,自然明白如何激发士兵们的斗志,所以直接开出了双倍的价码,不信打动不了人心! “将士们出征在外,衣服饮食自有国家供应,绝不会不会短缺什么,可是他们的妻儿家小,却在深山中忍饥挨饿,本都督又岂能安心呢,这样吧,让徐州士族组织一支商队,每个月运来山民们所需的精盐、布匹、铁器,而且不用花费钱财,直接以物易物就可以了!” 说着萧逸从怀里摸出一株七叶草,向众人晃了晃,“丹阳郡十万大山,盛产各种珍贵药草,你们可以多多采集,甚至是自己种植,换回所需的生活物资,如此数年之内,生活上就会大有起色,亲人们安稳了,将士们才能放心杀敌,建功立业!” “大都督仁爱无双,对丹阳人恩同再造呀!” “誓死追随大都督,水里火里,永不回头!” 三十六位山寨长老再次行礼,腰弯的更深,头都快触到地了,刚才他们对‘鬼面萧郎’多么惧怕,现在对萧大都督就是多么爱戴,用漫山遍野的草药换取物资,这是给了丹阳几代人的活路呀……“天高地厚,恩德无双,我们彻底服了!” “完了,彻底完了,鬼面萧郎,真是算无遗策呀!”周瑜痛苦的闭上了眼睛,这一局较量,自己算是输了,不过吗,还有一点小安慰,丹阳郡的精兵,萧逸纵然招募走大半,也得给自己剩下一些吧,只要有三千人,就足够了! 周瑜所料不错,长老们对萧逸感恩戴德的同时,也在打手势,交换眼神,偷偷的交流着,商量的事情也很简单,一万精兵,怎么分配? 聪明的老狼,是不会把狼崽子放在一个窝里的,这个道理长老们都明白,如今天下大乱,群雄争霸,曹操在北,孙策在南,两个人都是乱世中的英雄人物,那个也不好惹,就像两头猛虎,隔着长江对峙,早晚会掐起来的。 目前来看,北边的老虎要强壮一些,爪牙也更加锋利,可南边的也不能轻视,毕竟孙策更年轻,也更有后劲,两雄相争,谁胜谁败还不好说呢,所以聪明点的办法就是两边下注,谁也不得罪,现在就是下注多少的问题了! ‘三七开’……,一番商议之后,长老们做好了打算,丹阳郡可以提供一万精兵,北边七千,南边三千,这样分配比较稳妥,双方也会满意了吧,萧郎不敢得罪,周郎也不是等闲之辈,三千精兵交到他的手中,也许能创下一番功业呢,要是丹阳人里能出几位将军,那就再好不过了…… 这样的分配方式,长老们很满意,周瑜心中郁闷,也勉强能捏着鼻子认下来,谋略、实力都不如人,他也没什么好办法了,不过吗,有一个人却不满意,就是萧逸,他这次来祭拜‘蚩尤冢’,可不是为了七千精兵,他要的是全盘通吃! ………………………………………………………………………………………………………………………………………… “哆!~~哆哆!~哆哆!” 端坐的萧逸突然浑身颤抖起来,脸色变得铁青,目光一片茫然,都看不到黑眼仁了,仿佛魂不附体了一般,而后开始手舞足蹈,竟然跳起了一种古老、苍劲的舞蹈,似乎在向上天祈祷着什么…… “大都督怎么了?莫非犯了羊羔疯不成?” “不像,羊羔疯还能跳舞,应该是中邪了吧~~” “快点救人呀,这是咱们的财神爷,可不能出现闪失~~” 正在众人疑惑不解时,就看萧逸跳动一番后,突然一声长啸,栽倒在地,不动了! 众人立刻慌了,一起涌上来,准备搀扶,萧逸突然浑身一振,身体直挺挺的站了起来,气质也为之一变,目光变的亮如星辰,身上散发出滔天的杀气,喉咙里发出一道沧桑、霸气的声音……“九黎部落的子孙们,本尊是你们的始祖~~魔神蚩尤!” 华夏文明,上下五千年,在滚滚的历史长河中,人们创造了无数的科学技术,也幻想了无数的神灵鬼怪,这就造成了一种奇怪的现象,华夏民族既聪明睿智,能探索宇宙万物,又极度的迷信,认为祖先的灵魂就在天上,俯视着大地山川,保佑着他的后人,所以看到萧逸这副神态,众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始祖-蚩尤显灵了!” “穿越了宇宙洪荒,凝练了天地玄黄,摆脱了六道轮回,本尊再次降临在这片大地,魔神之血未干,逐鹿之战将会继续,不死不休…… 天地之间,只有战死的蚩尤,没有战败的蚩尤,你们面前的这个年轻人,就是本尊的转世化身,他会带领九黎部落的子孙们,杀戮天下,再战炎黄,你们见他,如同见到本始祖,一切听令行事……呜呜,……本尊归天矣!”又是一阵疯狂的颤抖之后,萧逸瘫软在地,昏迷不醒了! “苍天呀,魔神降世,始祖蚩尤的灵魂转世了呀!” “九黎部落的子孙们,几千年来的祈祷经验了,始祖真的转世再来了!” “呜呜!……誓死追随蚩尤大人的化身,征战天下,扬我神威!” ………………………………………… 三十六部长老呆愣半响,而后又蹦又叫,齐齐跪倒在地,对着萧逸叩首不止,不光是他们,那些守护‘蚩尤冢’的护卫们,高举手中的石斧,同样欢呼雀跃,不少人更是痛哭流涕,几千年的守候呀,终于见到希望了~~~ 没一个人怀疑,因为丹阳人世代都坚信,蚩尤大人一定会转世重生,带领他的子孙再创一世辉煌,至于为什么选中了萧逸,也很简单呀,这个年轻人足智多谋,骁勇善战,却是魔神转世的不二人选! 再说了,三十六寨刚刚选择臣服这位大都督,虽然心服口服,毕竟有点逼迫的嫌疑,如今不一样了,‘鬼面萧郎’就是魔神-蚩尤转世,他们从军征战也就顺利成章了,这是始祖大人的意志呀! 震天的欢呼声重,周瑜狠狠的一拍额头,也微微躬下身子,此时若是稍有不敬,疯狂的山民就能把他给撕个粉碎,至于募兵的事情,更别提了,自己一个兵也带不走了! 在众人疯狂的朝拜中,躺在地上的萧逸却偷偷睁开了一只眼睛,狡猾的扫视四周之后,立刻闭上了,“呵呵,大功告成了……蚩尤,谢谢你呀!” :。 : 正文 第二百五十六章蚩尤牙 “魔神蚩尤!~~魔神蚩尤!” “鬼面萧郎!~~鬼面萧郎!” 震天的呐喊声中,萧逸缓缓的‘苏醒’过来,摇摇脑袋,露出一副茫然的神色,真可谓滴水不漏,就凭这份逼真的演技,拿个‘小金人’绝无问题! 请神灵附体又叫做‘扶乩’,是道教的基本法门之一,当初在卧虎山,萧逸跟着老道师傅游走四方,给贫苦百姓们治病施药,这种‘驱鬼魅,请大仙’的小把戏也没少做呢? 俗话说得好,心病还须心病医,请神虽然是假的,却在心理上给病人以极大的安慰,心情舒畅了,很多疾病就会不药而愈,这也算一种心理暗示吧,不过吗,请神容易送神难,‘扶乩’也不是乱来的,稍有不慎,自己也会迷失了心志,非大智慧之人不能操控,否则只会害人害己! 萧逸当初学这套法术,本是用来休闲游戏的,也好打发山上无聊的时间,没想到他的天份很高,学神似神,装鬼是鬼,唬起人来无往不利,今天算是派上用场了,还弄到一个蚩尤转世的身份,真是天意呀! 魔神转世,万民朝拜,对于萧逸,山寨长老们先是畏惧,后是爱戴,如今变成了无上的崇拜,把他视为‘始祖蚩尤’的转世之身,立刻献上了一腔的忠诚,募兵的事情更本不用操心,三十六寨全都派出了最强悍的战士,愿意追随大都督打到天涯海角,绝无二心! “生死与共,富贵共享,天赐勇士,无往不胜!”萧逸得意之余,也没忘记自己的对手,目光在欢呼的人群里扫视几遍,却没发现周瑜的身影! “启禀大都督,周瑜跑了,趁着众人欢呼之际,带着手下人马溜出了寨子,跑的无影无踪!”小斌郁闷的走了过来,他负责盯着江东人马,刚才局势一乱,他们跑的干干净净! “呵呵,不愧是江东名将,懂得审时度势,见利速进,不利速退,一点也没有犹豫,败也败的干净漂亮!”萧逸微微点头,周瑜不亏是统帅之才,以他的智谋,恐怕早就准备好后路了,这就叫‘未料胜,先料败’呢! “江东鼠辈轻松的溜掉了,末将有些不甘心呀!”小斌懊恼的摸着剑柄,觉得失去一次立功的机会! “呵呵,那有如此便宜的事,你立刻带人前往追杀,能否成功,还得看天意呢?”萧逸一向认为‘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有的时候就得看天意如何呢! 周瑜留好了撤退路线,也安排了接应的人手,万一出点意外呢,比如马失前蹄,耽误了路程,又或者路遇猛兽,阻隔在山谷中……,还有可能心血来潮,抱着漂亮夫人去野地里快活一下,只要有万分之一的可能,就能追上他,如果不去追杀,那就一点希望也没有了! “若是老天保佑,真的追上了江东鼠辈,末将把周瑜擒来请大都督发落?” “不必,若是追到了,一刀斩杀,免除后患!” “诺!” ……………………………………………………………………………………………………………………………………………… 千重劫难,万载战魂 蚩尤不死,永为魔神, 血不流干,死不休战, 唯我九黎,天下称雄…… 当天晚上,就在‘蚩尤冢’前,众人摆开了盛大的宴会,山民们载歌载舞,热烈庆祝,放眼望去,篝火多如繁星,酒肉堆积如山,三十六寨的精英人物尽聚于比,唱起了魔神颂歌,萧逸则高居上位,接受万众的欢呼! “九黎部落有一件传世宝贝,特献与大都督,以助军威!”酒到酣处,一众山寨长老走了出来,又有八名赤膊壮汉,合力抬上一个巨大的箱子,上面贴着无数的封条,还挂着许多的铜锁,数一数,正好三十六把! 与此同时,长老们纷纷扒开衣服,从脖子上取下一枚青铜钥匙,箱子里的东西是祖先传下来的,已经有数千年之久了,三十六寨共同负责保管,一位长老,一把钥匙,要想打开箱子,唯有三十六寨长老全部同意,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可是今天,箱子终于开启了…… 木箱、铁箱、铜箱、银箱……层层相套,也越来越来小,当最后的小金箱打开后,里面是一个巴掌大的白玉鼎,双耳、三足、四面……,造型极其古朴,上面还雕刻着莽牛、玄鸟的纹饰,似乎在守护着什么~~ 玉鼎献上,萧逸终于看清了里面的东西,两枚三寸多长的獠牙,洁白如玉,锋利无比,在月光的照耀下,闪烁着一种金属般的光泽,别看只是两颗獠牙,却散发着一种凶煞之气,让人不禁心生畏惧,两颗牙齿尚且如此凶厉,它的本尊又该是何等的霸道呢? 另外,它到底是谁的獠牙呢?萧逸也是见多识广的人物,却看不出它的来历,论模样比狼牙更锋利,比虎牙更威猛,比豹牙更粗壮,绝不是寻常猛兽的牙齿,难道说它是…… “此乃九黎一族的至宝……蚩尤牙,如今献与大都督,只要此物在手,散落天下的九黎部众,皆会********,刀山火海,九死无悔!” 三十六寨长老整齐肃立,带领着族人们,上前行大礼参拜,即是跪拜他们的圣物-‘蚩尤牙’,也是在跪拜萧逸,算是正式认可了他的首领地位! “蚩尤牙……这就是名闻天下,又始终不见踪迹的‘蚩尤牙’,与黄帝的‘轩辕剑’齐名的至宝!”萧逸将两枚獠牙托在手中,就像托着千斤重物一般,能拉开硬弓的手臂都颤抖起来,“老天爷,哥得到宝贝了!” 史书之中,关于‘蚩尤牙’的记载有很多,号称‘坚如金刚,白如玉石,锋如刀剑’,是一件不毁不灭的远古圣物,也是华夏的重宝,有关它的传说故事就更多了,足够再写一部玄幻小说的! 至于‘蚩尤牙’的来历,也是错综复杂,有人说,这就是‘魔神’蚩尤的獠牙,因为神话传说中,蚩尤是‘人身牛首,背生双翅’的怪物,还有一双锋利无比的獠牙,可以咀嚼砂石,吞噬猛兽,厉害无比,后来在逐鹿之战,被黄帝用‘轩辕剑’斩落了蚩尤的两颗獠牙,这才擒杀了魔神! 对此,萧逸表示很怀疑,古人都喜欢‘神话英雄,魔化枭雄’,蚩尤就算长的高大、威猛一些,毕竟还是个人族吧,怎么可能长出獠牙呢,相对的,另一种传说就可信些了! 相传在太古时期,九黎部落生活的东夷地区,突然出现了一只怪兽,此兽体型威猛,獠牙利爪,凶残无比,经常吞噬九黎部落的族人,危害极大,无数的优秀猎手前去捕捉,却没一个成功的,反而白白做了怪兽的食物,一时间人心惶恐,族人哀嚎! 当时的蚩尤还是一名少年,却神勇无比,手持长矛,背着弓箭,孤身一人冲进了莽莽荒野,日夜寻觅,历经九天九夜的激烈搏杀,终于斩杀了这头怪兽,并取下两颗獠牙,作为自己的战利品,回到了部落中! 族人们见蚩尤如此神勇,能斩杀猛兽,于是推举他为‘九黎之王’,号令四方部众,那两颗怪兽的獠牙,就挂在了蚩尤的脖子上,成为九黎之王的身份象征,作用和皇帝的玉玺类似! 萧逸也有猎杀猛兽之后,取下獠牙做挂坠的习惯,不过他的四颗狼牙都送给了身边的女人,自己胸前空旷很久了,如今得到一对威猛的獠牙,顿时喜上眉头,让人送上一根兽筋,亲手把两颗‘蚩尤牙’编好,挂在了脖子上,果然是威风凛凛,颇有上古蛮族之风! “吼!~魔神!-魔神!” 蚩尤冢前,无数的部众高声欢呼起来,庆祝他们九黎部落又有了新的王者,而且是一位足智多谋,骁勇善战的魔神!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魔神之血,万古长存!”萧逸仰望夜空,手抚四方,一种无形的气力在血脉中流淌,这一刻,自己真的是蚩尤再生了! 亲爱的读者们,第四卷《南征北战》结束了,请大家继续支持本书,下一卷《谁主中原》! :。 : 正文 第一章选妃立后 天地有时,四季转换,鸿雁南飞,北风渐起,一场鹅毛大雪的降临,向世人宣告了寒冬的到来! 许昌城中,寒风凛冽,滴水成冰,往年遇到这种糟糕的天气,人们都是躲在家中,围着火盆取暖,今年却是例外,大街小巷,人流涌动,其中不乏达官显贵的车马,而且来去匆匆,像有什么急事一般,寒风虽冷,人们心中却有一团烈焰在燃烧,只为了一条消息……‘天子要立皇后了!’ 就寻常百姓而言,娶妻生子,也丝毫马虎不得,更何况是大汉天子准备册封皇后呢,正所谓‘上事宗庙,下继后世’,这可是关系到大汉国运传承,子孙昌盛的大事,岂能等闲视之! 一时间,风云涌动,文武百官家中有女儿的,上到十**,下到刚会走,全都梳洗打扮的漂漂亮亮,开始学习宫廷礼仪,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培养出一点‘母仪天下’的气质来! 如果自己家里没有适龄的女儿,那里把堂侄女、表侄女、外甥女……亲戚家的女孩拉来凑数,要是天公不作美,家族里天绝一门,都是些‘小茶壶嘴’,没有女孩子怎么办? 简单,古人的智慧告诉我们……还可以收干女儿呀,民间的靓丽女子同样不少,梳洗打扮之后,只要能爬上皇帝的龙床,谁管你是从梧桐树下来的,还是鸡窝里飞出来的,别忘记了,上一位何皇后,家里还是杀猪的呢? 百官们费尽心机,非要把女儿送上小皇帝的龙床,除了希望家中出一位大汉皇后,荣耀宗族之外,更多的还是盯上了一层身份~~外戚! 凡是有点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大汉四百年,外戚都是政治舞台上的常客,尤其是东汉明帝以来,皇帝幼年登基,太后临朝主政,外戚更是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出将入相,权倾朝野,说是一手遮天都不为过~~霍光、梁冀、窦宪、何进,这些成功的典型告诉世人,外戚真的很有前途呀! …………………………………………………………………………………………………………………………………… 《周礼》记载,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小皇帝的父母早就住进大汉皇陵了,所以他的婚事吗,自然由唯一的姐姐……海燕公主做主了,至于小皇帝本人,洗洗干净,怀着忐忑的心情,准备跟从未谋面的皇后入洞房就可以了! 皇宫,无愁苑中,海燕公主虽然和曹昂结了冥婚,却没有住进丞相府里,依旧住在皇城大内,对此,双方心知肚明,谁也没有提出异议! 一大堆红帖就摆在公主面前,全是文武百官女儿的资料,记载的很是详细,包括女孩的家庭背景,生辰八字,相貌体型,性格爱好…… “家族背景太弱,难以辅助朝政~~弃之!” “性格过于懦弱,难以统帅后宫~~弃之!” “体型过于娇小,难以生育子嗣~~弃之!” “嗯~,这个不错,背景硬,性格强,身材也好~~可惜,八字太硬了,有克夫之相~~弃之!” ………………………………………………………… 海燕公主翻阅了两个多时辰,看的脖颈酸麻,眼冒金星,只好用素手轻拍自己的额头,勉强振作精神,侍女玲玲则为她按摩着两肩,疏解疲劳! 选妃立后,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按照大汉皇室制度,天子有皇后一名,贵人数名、美人十余名、至于低级的宫人、采女……,则不计其数,少则几十,多则数百,没有任何限制,一些荒淫无道的皇帝,后宫佳丽三千人,也不算稀奇,而且是实数,难怪皇帝都短命呢,身子都被掏空了! 这些女人,除了为皇家生育子嗣,还是一项重要的政治资源,一旦选入宫中,得到皇帝的宠幸,她们的家族就成了外戚,就要与皇室同荣辱,共富贵,政治可靠度立刻连升几个台阶! 如今天下大乱,皇权衰落,又有奸雄把持朝政,海燕公主希望借助这次选妃的机会,拉拢几个有实权的大臣,也好辅助朝政,让小皇帝的位子安稳些,问题是,这样的人不好找呀! “怎么没看到萧姓女孩,‘鬼面萧郎’不是有个妹妹吗,据说性子刚烈,颇似乃兄,是个弯弓射雁,纵马如飞的厉害角色,这样的女子,母仪天下略显不足,做个贵人却绰绰有余,正好弥补下陛下文弱的性子!” 海燕公主早就听说了,萧逸对自己的妹妹宠爱无比,视如掌上明珠一般,亲自教导文韬武略,若是能把此女纳入宫中,就拉拢住了萧逸,也就等于控制了十几万大军,那是能翻天覆地的一股强大力量呀! 再者,疏不间亲,一旦萧家女孩成了皇帝的妃子,萧逸也就成了‘国舅爷’,这样敏感的身份,肯定会让曹操产生怀疑,若是二人之间有了隔阂,再来个刀兵相见,对大汉皇室而言,有百利而无一害呀! “回主子的话,为陛下选妃的事情,早就宣告文武百官了,萧大都督远在徐州,也专门派去了信使,可是他……”侍女玲玲欲言又止,脸上也是似怒非怒,似笑非笑! “入宫为妃,乃是一种莫大的荣幸,而且满门富贵,天下女子无不向往之,难道萧逸舍不得自己的妹妹吗?”海燕公主对那个叫‘小静’的女孩注意很久了,甚至内定了妃子的位置给她,也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位了! “回主子,萧郎确实舍不得妹妹,当面就把选妃的旨意给撕了,还狠狠揍了前去传旨的使者一顿,他还说……”玲玲的脸色黯然下来,不知是为了选妃不成,还是为了别的! “皇城中豺狼饮血,御阶上危机四伏,妃子们为了专宠后宫,善良的女子也会变成嗜血罗刹,他就是把妹妹嫁给一个普通百姓,也绝不进宫受罪,那就不是人待的地方,别说是个贵妃了,就是皇后也不稀罕……,他还让使者转告殿下,萧家女子,永不入宫!” “呵呵,不愧是‘鬼面萧郎’,用心深远,却也一阵见血呀……,豺狼饮血,危机四伏,他确实说对了,皇宫真不是人待的地方!”海燕公主苦笑一声,自己从小到大就生活在皇宫里,见证过无数的丑恶、黑暗,已经是半人半鬼了! “哎,若有来世,永不入宫!” ……………………………………………………………………………… 千挑万选,优中则优,就像大浪淘沙一般,三张‘生辰帖’被选了出来,伏寿、董婉、曹宪,若无意外,三个女孩中,有一个会成为大汉王朝的皇后,与皇帝一起,接受万民朝拜,母仪天下! “三个女孩的身世、背景、容貌、才情,都是出类拔萃的,可皇后的位子只有一个,到底花落谁家为好呢?” 海燕公主目光转动,开始反复思量起来,她很清楚,在三个女孩的身后,都有一位强势的父亲,那才是她们最大的政治资本呢? 伏寿的父亲是伏完,有名的汉室死忠之臣,为人也算足智多谋,在朝廷中颇有威望,更是数次化解了皇室的危机,为了酬谢功臣,立她的女儿为皇后,也在情理之中! 董婉的兄长是董承,此人出身名门望族,对汉室也算忠心,最为关键的是,他是武将之中极少数不依附于曹操的存在,如今官拜‘车骑将军’,在军方有一定的影响力,若是能扶植起来,确是皇帝的一大助力,还能分曹家的权柄! 曹宪的父亲就是曹操,大汉丞相,乱世奸雄,如果立他的女儿为皇后,确实可以缓和皇宫、相府之间的矛盾,短时间内,也能确保小皇帝的龙椅安稳,不过吗,坏处也很明显呀? 曹操现在掌控着朝廷的军政大权,是名副其实的‘无冕之王’,唯一欠缺的,就是出身过于卑微,一向被士族门阀看不起,如果他成了当朝国丈,身份上就更加显赫了,以此为政治资本,也就能更好的控制朝廷,~~别忘了,当年篡汉的逆贼王莽,也是国丈呀! 权衡利弊,思索再三,三张‘生辰帖’在海燕公主心中旋转起来,到底如何抉择呢~~~~“哎,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就是她了!” 正文 第二章可怜天下父母心 天籁小说WwW.⒉ 丞相府,书房中! “参拜父亲大人,福寿安康!”曹家子女,长幼有序,依次上前跪拜行礼,就连几个吃奶的娃娃,也由母亲抱着,上前轻轻福了一礼! “善,为父一切平安,孩儿们有心了!”曹操的面色平静如水,坦然接受着子女们的跪拜,几个月过去,这位丞相大人似乎从‘宛城兵败,爱子身亡’的痛苦中缓解过来,又恢复了往日‘恩威难测’的奸雄姿态! 自从大公子-曹昂战死之后,别的子女就越孝顺了,每日晨昏问安,献茶行礼,表现的很是乖巧,就连几个还在吃奶的幼子,也被母亲抱在怀里,在书房左右不停的晃悠,为的就是引起曹操的注意,至于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心知肚明,不可明言! 国有储君,家有嗣子,曹操身为奸雄,开创了偌大一份家业,日后必然会传给子孙的,原来内定人选~曹昂战死沙场,继承人的位子也就空缺出来,曹家兄弟不少,谁不想趁机上位呢! 对于府中的情况,曹操一清二楚,却又毫无办法,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奸雄也是一样,要想培养一个合格的继承人,需要倾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可是宛城一败,长子身亡,让曹操二十年的心血化为乌有,他今年已经四十二岁了,在‘人活五十不称夭折’的年代里,还有足够的时间再培养一个继承人吗? 曹家诸子中,曹丕十四岁,曹彰十三岁,曹植九岁,其余的儿子们更小,有的咿呀学语,有的还在吃奶……,曹操经常为此担心,诸侯争霸,兵凶战险,一旦自己突然倒下去,年幼的儿子们能顺利上位吗,还是被虎狼之徒吃的干干净净? “天地为证,老夫绝不让那样的事情生,曹家偌大的基业,更不能拱手让与他人!”曹操目光凝视,暗下决心,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培养出一个强势的继承人,那怕拔苗助长也在所不惜,唯一的办法就是……‘养蛊!’ 百越之地有‘养蛊术’,抓到九十九只毒虫,蜈蚣、毒蛇、蝎子、蟾蜍、蜘蛛……,都放在一个坛子里,再杀一只雄鸡放进去,密封起坛子,埋入地下,鸡血会激毒虫的凶性,让它们互相厮杀、吞噬,最后活下来那只,就是蛊虫,也是所有毒虫里最凶悍,最狡猾的一只,堪称‘毒虫之王!’ 人也是如此,历代帝王,为了江山稳固,经常用类似的办法挑起皇子间争斗,让儿子们互相残杀,用血淋林的手段,培养出一个冷酷无情,却又强大无比的继承人……,用鲜血浇灌的鲜花,才能开放的更加美丽不是! 主意打定,却不急于执行,有些铺垫还是必要的……,曹操像个严父一样,考核子女们的学业,进步者嘉奖,顽劣者批评,又抱过几个幼子,亲热了一番,最后一挥手,让众人退了下去! ……………………………………………………………………………………………………………………………………………… 府中的家人几乎都来了,有两个身影却没出现,一个是曹操的原配~丁夫人,自从曹昂身亡后,这位原配夫人伤心欲绝,患了重病,经过名医一番调理,身体略有恢复,可对曹操的怨气却没有消失! 就在两个多月前,丁夫人和曹操生了激烈的争执,这位主母大人性情刚烈,一怒之下回了娘家,事情过后,曹操也颇有悔意,亲自驾车想把丁夫人接回来,结果却碰了钉子,现在夫妻二人感情失和,而且前景不妙呀! 另一个没有出现的是卞夫人,这位夫人为人谦让有礼,从不与其他妻妾争宠,就连行礼问安,也是等别人走后,单独过来,还会带来一份精心熬煮的鸡汤,那可是曹操的最爱! 果然,随着一股浓郁的香气,卞夫人缓步走了进来,三十五岁的年纪,已经是徐娘半老了,风韵却依旧迷人,散着成熟女性的魅力,可以想象年轻的时候,也是个倾城倾国的大美女,否则也生不出那么漂亮的女儿! “相爷日夜操劳政务,请用些鸡汤,补补身子吧!”卞夫人将食盒放下,取出炖盅和一个白瓷碗,盛了大半碗鸡汤,双手送上! “呵呵,有劳夫人了……嗯,今天的鸡汤不一般,很是浓香呀!”曹操慢慢的品尝,鸡汤的味道却是鲜美,一碗热汤下肚,浑身暖洋洋的,人也精神起来! “萧郎派人送来一种叫‘人参’的药材,是提神补气的良药,妾身尝了尝,效果却是不错,就在鸡汤里加了几片,希望相爷喜欢!” 卞夫人是内宅的实际主事者,大权在握,说话、办事依旧很谦让,这也是她的人生准则之一~~不争! 曹操的妻妾众多,争风吃醋在所难免,不过吗,争有争的原因,不争也有不争的本钱,丁夫人与人为善,能团结其他妾氏,稳定后宅,因此很得曹操的敬重,再者,她为曹操生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个个聪明伶俐,这就是她不争的最大本钱! 卞夫人出身倡乐之家,没读过什么书,也没有政治上的才能,属于典型的传统女性,持家理财,相夫教子而已,但她也有聪慧的一面,那就是识时务、明事理,很会揣摩人心! 大公子曹昂已殁,丁夫人离家出走,相府后宅空虚,一般人看来,这绝对是卞夫人的大好机会,纷纷怂恿她早日上位,成为丞相府的正室夫人! 对此,卞夫人不理不睬,不闻不问,只是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处理家务,教育子女,至于扶正的话语,一句也没说过,就连曹操都出言称赞,说她贤惠淑德,有母仪天下之风! 殊不知,这位卞夫人也有自己的计较,曹家诸子中,年龄较大的就是曹丕、曹彰、曹植,不出意外的话,继承人必然在他们中间产生,三个都是卞夫人的亲生儿子,无论那一个胜出,都是卞夫人的胜利,所以她根本不用争,只需慢慢等待就可以了! 往日里,曹操喝完鸡汤之后,卞夫人就会主动退下,从不过问政务,可是今天吗,欲言又止,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 “呵呵,夫人是为了节儿的婚事忐忑不安吗?”曹操何许人也,立刻猜到了,长女曹宪已经指定入宫,即使不是皇后,也能成为一位贵妃……,接下来,就该轮到二女曹节出嫁了,她的未婚夫婿,就是麾下席大将~~萧逸! “相爷英明,节儿过了年就十七岁了,早已及夲,妾身如何不心急呢?”卞夫人说的很委婉,实际上就是催促女儿的婚事,除了四个儿子,那个未来的宝贝女婿,同样是她的一个大仪仗! 萧逸神勇善战,又官拜徐州牧,手握重兵,在封疆大吏中也是数一数二的实权人物,有他坐镇军中,就等于多了一道保险呀! “呵呵,夫人放心吧,十天之前老夫就出钧令,让萧郎回转许昌,一则商议国家大事,另外吗,就是为了婚事,嗯,新年一过,春暖花开之时,就为二人完婚如何?” 曹操身为人父,同样为女儿的婚事操心,萧逸这几年南征北战,立功无数,美女也没少收拢,必须尽快把女儿嫁过去,把这匹野马套住才行,否则真会桃花朵朵,妻妾成群了! “相爷英明,节儿嫁了个好夫君,妾身也就放心了!” “呵呵,这挑女婿的本领,老夫自认第二,天下无人敢认第一,萧郎,乖乖听命吧!” 夫妻二人正谈笑间,亲兵统领-许褚走了进来,脸带欢喜之色,“拜见丞相大人、夫人,城门令来报,萧大都督奉命回朝,已经快进城了!” “呵呵,好快的度,真是疾如风火一般!”曹操略一陈思,传下命令,“让曹丕、曹彰、曹植、曹熊四兄弟,替老夫前往迎接,另外,相府准备夜宴,老夫要犒劳有功之臣!” “诺!~丞相英明!” (明天有全推荐,男爵会爆一下的!) 正文 第三章狼多肉少 “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北国风光,无限妖娆……嗷!”凛冽的寒风中,萧逸跃马扬鞭,逆着风雪一路狂奔,发出阵阵的呼啸声,以表达心中的喜悦之情! 萧逸是土生土长的北方人,相对淮南的温湿潮热,更喜欢中原的干燥寒冷,若是有朝一日,马踏黄河,打回幽州老家去,享受燕山的鸟语花香,再吸上几口浓浓的晨雾,那才是神仙般的日子呢? 这次回到许昌,萧逸有三件事要做,第一述职请功,几个月的征战,北败袁谭,歼灭青州六万之众,南拒周瑜,把战略要地丹阳郡收入囊中,这些事情都要汇报给朝廷,也好为麾下将士请求封赏,高官厚禄,金银财宝,多多益善呀! 第二就是小皇帝大婚,这是国家大事,也是关系到曹营集团生死的大事,中间牵扯着无数的达官显贵,利益纷争,就连各地诸侯也纷纷参与进来了,尤其是河北-袁绍,对‘国丈’的位子很感兴趣,派出使者四处打点,投入了不少的钱财,试图浑水摸鱼……,为了防止意外,萧逸把玄甲军也带回来了,用以威慑人心! 第三件吗,就是萧逸自己的婚姻大事了,家里暖床的女人不少,婚礼却一次都没举行过,大都督府-正室夫人的位子也一直空缺,曹节马上就十七岁了,按照约定,该把她迎娶过来,主持家务了……,洞房花烛,娇妻在怀,想想就心头一片火热,两世为人,哥终于要娶媳妇了! 婚姻是人生大事,也是一件麻烦事,其中牵连甚多,除了一位漂亮的妻子,还有一个权势滔天的岳父,一个颇有心机的岳母,再加上一群很不安分的小舅子,比如城门口站着的那几个! “小弟参见大都督,一路安好?”曹丕、曹彰、曹植、曹熊,在城门前一字排开,躬身行礼,按理说他们是丞相大人的儿子,身份高贵,不用向一位将军行礼,不过吗,萧逸却是个例外! 曹家四兄弟,三个在萧逸麾下受过军事训练,有一番教导之恩,说是半个师傅也不过分,最小的曹熊,更是在他的肩膀上‘嘘嘘’过,关系同样亲厚无比,再者,萧逸很快就要迎娶他们的亲姐姐了,作为一家人,完全有资格接受礼敬! “很不错,几年时间磨砺下来,你们都变成英武少年了,足慰丞相大人之心!”萧逸称赞的点点头,就像当初在军中一样,想要拍拍曹家兄弟的肩膀,以示鼓励,手刚伸到一半,又突然顿住了……“时过境迁,身份不一样了呀!” 大公子曹昂身死,继承人的位子空缺,曹家诸子中,曹丕、曹彰、曹植的年龄最长,能力也最为突出,如果不出意外,他们之中会有一个成为曹操的继承人,再进一步说,还可能荣登大宝,成为天下共主! 有了这些缘故,萧逸就不能跟他们过于亲密,更不能干涉曹家内部继承人的事情,古往今来,最高权力的传承都是大忌,一个不好就会祸起萧墙,甚至是刀兵相见,你死我活呀! 伸出去的手不能收回来,那样更显的尴尬,萧逸只好手腕一沉,把最小的曹熊抱了起来,还是放在肩头上玩耍,只有小奶娃没野心,还能亲密相处了! ……………………………………………………………………………………………………………………………………………… 萧逸这次返回许昌,是带着家眷一起来的,老婆们比较乖巧,坐在车里,妹妹们很是顽劣,都骑在马上,还有那支威武、淘气、霸道的‘娘子军’,也一并带回来了,大婚在即,她们可是重要的亲属团呢! “大姐大也回来了,半年多没见,真是越来越漂亮了呢,就像天仙临凡一样!”曹家兄弟簇拥到小静身边,又是问候,又是牵马,还掏出精美的点心奉上,殷勤的不得了! 当初在军中磨砺,小静凭着一身彪悍的本领,把曹家兄弟挨个揍了一遍,并夺得了‘大姐大’的称号,她们年龄相仿,又经常一起玩耍,久而久之,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不过吗,从曹家兄弟一双双明亮的眼睛中可以看到,当年纯真的友谊还在,里面却多了一点东西,比如说……野心! 谁不想建功立业,谁不想成为天下至尊,再有曹操的言传身教,曹家兄弟产生政治野心是很正常的,以前有大哥曹昂压制着,他们还能安分守己,如今大哥身亡,家族继承人空缺,几个有资格上位的兄弟,难免就有点小心思了! 要想成功上位,两个条件不可缺少,其一,父亲曹操的青睐,选择谁做继承人,还要看丞相大人的心意了,曹家兄弟每天请安问好,以示孝顺,同时努力习文练武,积极表现自己的才能,就是为了博取父亲的赏识,为成功上位争取机会! 另一个条件,就是争取群臣的拥护,尤其是军方将领们的支持,‘有兵就有权,有权就有官’,这个简单的道理谁都明白,环顾曹营众将,实力最雄厚、战功最显赫、军中威望也最高的,非萧逸莫属了! 征西大都督、徐州牧、无愁乡侯,可谓官高爵显……,另外,萧逸还统帅着玄甲铁骑、陌刀兵、陷阵营……,都是天下一等一的精兵呀,军中很多异姓将领也是马首是瞻,这些实力综合起来,绝对能搅动天下风云了! 说句不客气的话,以萧逸现在的能力和威望,如果他全力支持那位公子,曹操在选择继承人的时候,就不得不慎重考虑,否则就是勉强扶持上去了,也坐不安稳! 退一步来说,就算争夺储位失败了,曹操去世之后,凭萧逸的权谋和手段,再联合军中那些将领,大家就是用肩膀扛,也能把你硬扛上位,历史上,靠着政变上位的皇帝不在少数呀,远的不谈,就说汉朝的皇帝…… 汉文帝,靠着大将周勃起兵,诛灭吕氏一族,才从代郡入京,继承了大汉皇位的! 汉宣帝,辅政大臣霍光,废除了昌邑王-刘贺之后,才侥幸上位的! 还有现在的小皇帝-刘协,不也是在董卓废除少帝之后,才坐上皇帝宝座的吗,说白了,无论何时何地,手里有刀的人,才能真正的当家做主! 曹家兄弟都是聪明人,自然知道兵权的重要性,不过吗,刚才萧逸的态度很明确,他不会参与到储位的争夺中,咱们是朋友,是亲人,却绝不会结为一党! ‘鬼面萧郎’,心志如铁,绝对无法撼动的,所以曹家兄弟只好剑走偏锋了,他们的目标就是~~小静! 世人都知道,萧逸对自己的妹妹宠爱无比,如果能把这颗‘明珠’娶到手中,双方的关系就更亲密了,即是姐夫与小舅子,也是大舅哥和妹夫,亲上加亲,双重保险呀,到时候萧逸再想置身事外,也是不可能了! 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曹家兄弟才围着小静身边打转,甜言蜜语说个不停,他们心中清楚,谁能娶到这个女孩子,谁就能拥有万里江山! 再说了,‘大姐大’除了性格凶悍的像一条小母狼,别的方面还是蛮好的,重感情,讲义气,身材苗条,容貌秀丽,一等一的美人胚子,就是母仪天下,也未尝不可呀! “糕点呀!~~礼物呀!~~好帅的几个哥哥呀,还是活的呢~~好玩!” 很可惜,他们的如意算盘打错了,要面对的‘小母狼’不是一条,而是整整四条,小静、吕玲儿、赵雨、稻香,一拥而上,很快就把糕点吃光了,还埋怨曹家兄弟小气,也不多准备一点! 三个女人一台戏,四个女人就是台大戏,她们精力充沛,嬉笑玩闹,很快就把曹家兄弟折腾的苦不堪言,就连最小的曹熊也被夺过去,变成了她们的玩具娃娃,小粉脸被亲的满是口水,哇哇大哭也毫无用处,四对四,男孩子们完败! “大都督,你家里怎么有这么多妹妹呀?”身陷狼群之中,曹家兄弟用幽怨的眼神望着萧逸,就像一群可怜的小羔羊,希望猎人出手搭救一下! “呵呵,失一狼,走千羊,想打萧家女孩子的主意,你们真是自讨苦吃!”萧逸幸灾乐祸的大笑起来,玩谋略、斗智慧,你们还太嫩了……“有几个任性的妹妹,真好!” :。 : 正文 第四章她们还有援兵 天『『籁小说Ww』W.』⒉ 皇宫正西,白虎大街-天字一号,无愁侯府! 回府之后,萧逸立刻换上八卦道袍,前往家庙中祭拜,希望老道师傅在天有灵,保佑徒儿,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平平安安,美女多多……,而后又拿出一份名册,把甄宓、赵雨、吕灵儿的名字填了上去,小道观的人数又增加了! 大灾刚刚过去,各路诸侯都在修养生息,积聚力量,短时间内不会有大战生,萧逸可以好好休息一下,处理一些私事了,比如去西羌草原,看看自己的宝贝女儿,或者再努力一下,多生几个孩子,有小茶壶嘴的…… “嗖!……刷!刷!” 侯府后园,漫天大雪中,赵雨正在演练武艺,一条亮银枪在她的手中,疾如风雨,快如闪电,无迹可寻……,就像一条穿越长空的神龙,威势惊人,却又难见尾! “长枪如游龙,雪花似鳞甲,呼啸惊天地,傲气凌太空……好枪法!”暖阁之中,萧逸带着家人们,一边炙酒烤肉,一边欣赏枪法,看到精妙处,不禁大声喝彩! 小恶魔虽然顽劣,武艺上却尽得赵云的真传,一套‘百鸟朝凤枪法’施展开来,精妙绝伦,寻常武将根本不是她的对手,美中不足的就是……多了一分妩媚,少了三分杀气!” 话又说回来了,女孩子练武艺,用来强身健体就足够了,又用不到她们上阵杀敌,萧逸真把赵雨培养成一个嗜血的女魔头,估计赵云就该提着‘龙胆亮银枪’上门拼命了! “好!~好!~小雨姐好厉害!” 凉亭里,女孩子们欢呼雀跃,为赵雨呐喊助威,喊到兴奋处,连手里的烤肉都扔出去了,粉嫩的小手拍的‘啪啪’作响! “厉害!~~真是厉害!~~女人的武艺也能如此厉害!” 曹家兄弟也在,他们是贼心不死,一路跟随过来的,除了曹熊抱着一根鸡腿啃的满嘴流油,其余三个目瞪口呆,小舌头都吐出来了,原以为‘大姐大’就很凶悍了,现在来了个更厉害的,这样出神入化的武艺,让男人们还有活路吗? 曹家兄弟互相看了看,一脸的茫然,现萧逸多了几个妹妹,他们还挺高兴,省的狼多肉少,不够分的,现在看来,谁是狼,谁是肉,还不一定呢? “长幼有序,兄长先请吧!”曹彰、曹植倒退一步,刚才他们也想下场对练几招,展露下自己的武艺,博取女孩子们的崇拜,可是现在吗~~ “古人云:好男不跟女斗,为兄乃是堂堂男儿郎,岂能欺负一个弱女子,二位小弟太失礼了!”曹丕小脸一扬,训斥起两个弟弟来,一件非常丢脸的事情,被他说的大义凛然,就凭这种厚黑本事,不去闯荡官场都屈才了! “兄长教训的是,咱们堂堂男子汉,岂能跟一群小女子比较短长,胜之不武呀!”曹彰、曹植连连点头,认为自家二哥说的很有道理! “谁敢与我一战?”雪地中,赵雨枪势一收,挑衅的看着众人,颇有一点独孤求败的架势! “呵呵,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哥来教训你!”萧逸也来了兴致,脱掉狐皮大氅,手提凤翅鎏金镗,长啸一声,跃入战圈! 没能和白马银枪-赵子龙比较高低,始终是萧逸心中的一大遗憾,有机会领教下‘百鸟朝凤枪法’,自然不能错过了,因此招招抢攻,几个回合下来,就把赵雨的亮银枪给压制住了! “姐妹们……帮忙呀!”赵雨不愧是小恶魔,一看形势不好,立刻呼唤援兵! “小雨姐姐别怕,我来助你一臂之力!” 小静早就眼热了,娇斥一声,手持短剑加入了战团,一寸短,一寸险,她的武艺是在战场上拼杀出来的,走的是简单、诡异的路线,不求好看,只要结果,短剑如同毒蛇一般,近身缠绕,招招不离要害,还竟往下盘招呼! 远攻近战,左右夹攻,两个女孩配合的很默契,总算是挡住了萧逸的强大攻势,虽然无法取胜,勉强自保还是可以的,更重要的是……她们有援兵! “两位姐姐别怕,我也来了!” 一声娇斥,吕玲儿也参战了,她乃是‘虎鸠之女’,血脉中流淌着勇武之气,一身武艺绝不能小觑,因为是女儿身,年纪又太小,方天画戟是挥舞不动的,所以她用了一柄柳叶弯刀,来去如风,神出鬼没……,这还不算,她还有更厉害的一件暗器~~核桃! 吕玲儿喜欢吃核桃,几乎是从不离手,没事就拿几个在手中把玩,久而久之,居然练出了一手扔核桃的绝技,鸡蛋大小的铁核桃,五丈之内,百百中,而且快如闪电,可落飞鸟! “嗖!嗖!……核桃!-核桃!” 左右夹攻,变成了三面合围,长枪、短剑、弯刀一起招呼过来,还要小心神出鬼没的铁核桃,萧逸纵然一身武艺精绝,也被围攻的手忙脚乱,稍不留神,很可能栽在几个小丫头手上呢? 当然了,主要是萧逸不敢全力施展,都是心肝宝贝一样的妹妹,伤了那个他也舍不得,招招手下留情,一身本领用不出三成来,否则八十一斤重的‘凤翅鎏金镗’挥舞开来,神鬼皆灭,岂是三个小姑娘能抵挡的! 一边手下留情,一边全力进攻,局面顿时出现了逆转,萧逸步步后退,将全身上下防守的风雨不透,就是比拼耐力,他也能胜过几个小姑娘,可问题是,她们还有援兵呀! “大都督,你的靴子掉了,脚丫都露出来了!” “大都督,你的腰带断了,裤子要掉下来了~~” “大都督,你头上飞过一只笨鸟,嗯呀,它拉粑粑了~~” ……………………………………………… 稻香不会武艺,但不妨碍她给几个小姐妹帮忙,小姑娘呐喊助威,还不停的打扰萧逸,说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把人气的七窍生烟,萧逸至少低头看了七八回合,生怕裤子真的会掉下来,明知是小姑娘在捣乱,可就怕万一呀…… 这还不算,稻香的医术可是一流的,那位小姐妹感到疲倦,退下来休息时,她立刻上前按摩、扎针,缓解疲劳,大把的‘黄精丸’塞过去,吃上几颗,立刻龙精虎猛,上场再战…… “一个远攻,一个近战,一个扔暗器,还有一个鼓舞士气,补充药物~~我的老天爷呀!”萧逸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前世经常遇到这种场面,四个小姑娘就是一支配合默契的团队,自己呢,就是守护关卡的终极大魔王,被人家群殴,真是好不悲催呀~~ “大风大浪都过来了,要是被几个小丫头收拾掉,哥的一世英名就毁了!”萧逸苦苦支撑,就是傲立不倒,坚持就是胜利! 久攻不克,几个小姑娘也心急了,论耐力她们可差远了,再这么消耗下去,必然落败……,不行,得出绝招了! “呀!……饿虎扑羊!” 小静向两个伙伴使个眼色,手中短剑突然脱手,而后飞身一跃,直奔萧逸的怀里…… 萧逸刚要用‘凤翅镏金镗’挡出去,现是妹妹扑过来了,吓的他连忙收招,再想躲避就来不及了,被小静一把抱个结实,与此同时,吕玲儿也抱住他的一条大腿,小巧的身子挂在上面,死活不松手了! 萧逸有心挣脱,没想到后背再次中招,赵雨一跃而上,双臂勒住他的脖子,两条修长的大腿盘在腰间,死死的缠住了! 一时之间,三个小姑娘就像八爪鱼,死死缠住了萧逸,推不开,挣不脱,又不敢真的伤了她们,结果被抱的动弹不得,这样无赖的战术,真是头一次遇到呀! 一方死不撒手,一方奋力反抗,结果就僵持住了,谁也奈何不了谁,至于胜负之分,就看那边有援兵出现了! 萧逸很悲催,他没有援兵,两个老婆都在给女方加油,至于曹家兄弟,很无耻的扭过头去,没看见! 三个小姑娘却很幸运,她们还有一个援兵……稻香! 到了最后关头,一根稻草也能压倒强壮的骆驼,稻香缓步走过来,看着抱成一团的四个人,伸出一根水葱般的手指头,先在萧逸眼前调皮的晃了晃,向着腰间的笑穴用力一捅…… “哈哈!……噗通!” 纵横天下,所向无敌的萧大都督,终于栽到了,被四个小姑娘合力压在雪地里……萧郎并非无敌呀! 正文 第五章不速之客 侯府之中,一向以军法治家,胜者有赏,败者必罚,因为四个小姑娘齐心合力,战胜了强大的对手,萧逸决定犒赏她们一顿美食,至于失败者吗,自然扮演大厨的角色,负责给众人料理食物了! 寒冬季节,大雪纷飞,没什么比享受一顿热气腾腾的火锅更舒服了,小巧的圆口青铜鼎摆上来,下边用硬炭点火,里面用贝壳熬汤,全家团团围坐一起,人手一只小花碗,等着享受美食! 冬季蔬菜稀少,只能找到些萝卜、白菜、豆腐而已,好在家里人都有一点狼性,食物上也更加偏爱肉类,萧逸令人杀了一只肥羊,只取最鲜嫩的羊腿和里脊肉,用精盐腌制之后,放在雪地里冰冻起来,以去除羊肉里的腥气味,也为了好下刀! 古人云:无鱼不成席……,这个也容易,侯府里就有水塘,砸开一个冰洞,那些在水底长期缺氧的肥鱼,就会自己聚集过来,萧逸一抓一条,精准无比! 自古鱼、羊为鲜,二者都是餐桌上的顶级肉食,汤水翻滚之后,萧逸手持锋利的‘贪狼刀’,再抓住一块在雪地里冻硬的羊肉,手腕翻转之间,寒光闪闪,雪花般的肉片就飞了出去,不偏不倚,正好落入青铜鼎中,被沸汤一煮,发出诱人的肉香,过水既食,鲜嫩无比! 红辣椒还没有传入,不过汉代的调味品并不少,韭、葱、葵、姜、芥、蒜……,砸碎成浆糊状放入碗中,煮熟的肉片在里面一沾,立刻塞入口中,鲜美、嫩滑,妙不可言,能把舌头都吞下去! 这种新鲜吃法很受大家的欢迎,一个个狼吞虎咽,大快朵颐,就连蔡文姬、甄宓都放下大家闺秀的风范,小嘴咀嚼个不停,其他人更是吃的满头大汗,曹彰、曹植都开始松腰带了,小肚子吃的溜圆! “哥要是不做将军了,当个厨师也不错,旱涝保收,大灾三年也饿不死厨子!”看到众人吃的高兴,萧逸表演的更卖力了,凭着精妙的刀法,切出各种形状的肉片来,就像一片片的雪花在飞舞,充满了视觉享受! 美食当前,岂能无酒,萧逸还是老规矩,直接抱着酒坛子狂饮,豪迈的一塌糊涂,曹家兄弟人手一樽青铜觞,开怀畅饮,连最小的曹熊都分到了半杯,他也是有‘茶壶嘴’的,这就是资格……,男人和酒,总有说不尽的话题呀! 蔡文姬和甄宓也能喝一点,在汉代,身为人妇,陪伴夫君大人饮酒作乐,也是她们的基本功课之一,甚至是边饮边歌,起舞弄姿……,至于别的女娃,就没这个资格了,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一脸羡慕的神情! “战胜之士,当饮酒助威,你们都喝几杯吧!”萧逸是个酒鬼,每日无酒不欢,对几个妹妹却管教的很严格,从来不许她们沾酒,在他的潜意识里,未成年之前,胡乱喝酒的都不是正经女人,今天四个女娃表现出色,把自己给打败了,值得嘉奖,破例让她们也喝上几杯! “谢谢大哥,还是你最好了,~快点拿酒觞来~~不对,换大碗!” 几个女孩欢呼雀跃,迫不及待的拿过酒碗,满满斟上,美美的品尝起来,看她们熟练的动作,还有一脸享受的表情,萧逸怀疑她们经常偷着饮酒,看来自己管教的还是不严呀! 可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人都有好奇心,萧逸很小的时候,就偷喝自家老爸的白酒了,不知醉到了多少次,才练出一身惊人的海量,闯荡四方,未尝一败,让几个女娃也练练酒量,以后碰到了坏小子,起码不会吃亏,俗话说的好:“女人只要不喝醉,男人永远没机会,呵呵!” 欢声笑语,把酒言欢,天伦之乐,无与伦比…… 可是没过一会,萧逸就后悔了,因为几个女娃的酒量太浅了,酒品更是差的一塌糊涂,几杯美酒下肚,一个个小脸红扑扑的,看着是挺可爱,小恶魔的尾巴也露出来了……她们耍酒疯呀! “我以后要做个大将军,统帅千军万马,横扫八荒,一统天下~~”这是酒后生出雄心壮志的,值得表扬! “打仗是臭男人的事情,本姑娘要做一个让将军都乖乖听话,正室大夫人~~”这是聪慧的,醉酒心不乱! “我要嫁给个厨师,天天能吃好东西,还有美酒喝~~”这是胸无大志,比较贪吃的! “你们这群笨蛋呀,为什么要嫁给男人,而不是把男人娶回来呢~~,干脆,咱们抢几个男人回来……”这个是…… 看着几个胡言乱语的女娃,萧逸的小脸上全是黑线,她们这是进入青春叛逆期了吗,都说的什么玩意,又是谁把她们教坏的,回去好好查查…… 小静搂着吕玲儿,两个小姑娘交头接耳,竟然在讨论丰胸的问题,还不停拍打自己的‘洗衣板’,一副忧愁的神态,认为男人都喜欢大胸的,根据就是萧逸,没看几位嫂嫂都是丰满型的吗? 稻香就乖一点,端坐在那里,不言不动,可是仔细看就会发现,她两眼发直,还嘻嘻的一阵傻笑,看的人心里直发毛,这孩子不会心里有问题吧~~ 赵雨是小恶魔,也是闹腾最欢的一个,叫喊着嫁给厨子和抢男人的就是她了,至于她瞄准的目标,竟然是萧逸,理由是他的厨艺很好,会做美食,还有小脸也够黑~~“这算什么理由,欺负哥不帅吗?” 不过吗,从无数的醉话中,萧逸也得到一点有用的信息,赵雨喷着酒气,趴在耳边偷偷的告诉他,二哥赵云,除了‘百鸟朝凤枪法’之外,还有一套更厉害的绝招,叫做‘七探蛇盘枪!’ 这套枪法共有七式,据说是观摩一种剧毒的‘七步蛇’领悟出来的,一旦施展起来,风雨不透,威力惊人,千军万马犹如卷席……号称‘一步一杀,七步灭神!’ 不过赵云很谨慎,从未在人前施展过这套枪法,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才偷偷到河边去练习,一旦大成,就能打遍天下无敌手了! “碧血丹心赵子龙,古来谁敢与争锋?” 长叹一声,萧逸牢牢记住了这件事,二人虽然情同骨肉,如今却各为其主,群雄争霸,难免有沙场决战的时候,自己也得做些准备才行,天生万物,相生相克,毒蛇最怕神雕,恰好自己就有一只,‘元宝’的动作可谓快如闪电,若是自己能揣摩一二…… ………………………………………………………………………………………………………………………………………… “启禀大都督,海燕公主来访,素服轻车,只带了一个绿衣侍女!”众人正吃喝的高兴,小斌突然跑了过来,还带来一个‘敌情!’ “嗯!……本想躲在府中悠闲度日,哪知麻烦自己找上门,这个女人真是不死心呀!”萧逸轻拍额头,小脸也阴沉下来,凭他的智慧,就是用小脚趾思考,也知道这个女人来做什么,问题是自己见不见呢? 见她吧,就怕惹来无数麻烦,如今朝廷局势复杂,各方势力都在暗中谋划,小皇帝的大婚,更是大家争夺的焦点,一个皇后的位子,不知让多少达官显贵为之疯狂,也会为之送命呢? 不见吧,公主是君,萧逸是臣,只要大汉王朝不灭,君臣的名份就还存在,如今公主亲自登门,若是被拒之门外,世人又会如何看待,一个桀骜不驯,目无君上的骂名就背定了,快要过年了,萧逸不想找骂!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既然如此,有请公主殿下入府吧!”萧逸思考再三,决定还是见一见公主,不过吗,也得给她设点难关! 一般来说,公主殿下驾临臣下的府邸,那是莫大的荣幸,需要大开正门,两廊奏乐,然后带着全家老小,出门拜迎,就像活菩萨一样把公主请进来,大堂上坐,奉上香茶,自己则躬身侍立,孙子啥样,咱就啥样! “打开侧门,撤去仪仗,再派一名亲兵引路,让公主来后园见我!”萧逸端坐不动,只是以普通人的礼节对待这位大汉公主,至于进来与否,那就是她的事情了! “不进,最好,省了许多麻烦!” “进来,也好,试探一下她的底牌,人心难测呀!” 正文 第六章一曲哀歌,断人心肠! 天籁小说Ww』W.⒉ 寒风阵阵,吹我衣衫,雪花飘飘,落我双肩,一身洁白,不染凡尘……,一身白裘的海燕公主出现在后园中,带着贴身侍女玲玲,红绿相配,仪态万千,就像是从漫天风雪中走出的两只狐仙,专门来迷惑世人! “许久不见,嫂嫂一向安好,小弟们见礼了!”曹家兄弟立刻躬身行礼,不管怎么说,公主都是大哥曹昂的‘未亡人’,他们必须给予应有的尊敬,那怕是表面上的! “妾身见过公主殿下,千岁-千千岁!”甄宓、蔡文姬轻轻万福见礼,汉室虽微,余威尚在,她们对皇室中人还存有畏惧之心,另外吗,听说这位殿下和自家夫君之间,关系有些不一般呢…… “喝!~~继续喝,一会咱们去揍北海龙王,让他把雪再下大一点,三天三夜!” 几个小姑娘却毫无反应,她们已经喝醉了,胡言乱语,对于醉鬼们来说,天大、地大、我最大,别说来了个公主,就是玉皇大帝下凡了,也先灌他三杯酒再说! “殿下安好~请坐吧!” 萧逸面无表情的坐在那里,如狼的目光不停在主仆二人身上扫过,他是出了名的桀骜不驯,又有先帝御赐金牌在手,就是见了小皇帝都不用行礼,现在能问候一声,已经是很给面子了! “寒冬之季,赏雪饮酒,又有美人为伴,大都督真是好雅兴呀!”海燕公主的目光很复杂,痛恨、敌视、哀怜……甚至还有一丝妩媚,真有点狐仙的味道了! “不敢当,家人团聚,小酌几杯而已,公主殿下顶风冒雪而来,不知所为何事呢?”萧逸的目光柔和,没有怨恨,没有怀恋,也没有什么感情,就像是一洼幽暗的潭水,虽然平静无波,却深不见底! “风姿群,人间绝色,大都督艳福不浅,不知羡煞多少世人呢?”眸子一转,海燕公主的目光落到了甄宓、蔡文姬身上,二女的气质高雅,刚才喝了几杯热酒,粉脸泛红,更显得妩媚多姿……男人见之心动,女人见之微酸! “殿下说笑了,妾身蒲柳之姿,寻常女子而已,承蒙萧郎不弃,略加怜爱……,殿下身为天家之女,才真是倾城倾国呢!” 这几句话说的,柔中带刚,绵里藏针,看似卑微谦让,实则充满了炫耀的味道,翻译过来就是……“萧郎是我们姐妹的男人,公主最好老实一点,别没事乱看,看了也是白看!” 其实论起容貌、体态,三个女人各有千秋,不分上下,公主身为皇族贵胄,有一种天生的高贵雍容,在气质上尤胜三分! 可惜,她的眉头阴云密布,万事纠缠,再漂亮的女人也会黯然失色了……,甄宓和蔡文姬则不然,她们的脸上阳光明媚,心满意足,这就是有男人依靠的好处,任你风雪漫天,自有如山怀抱! 接下来是曹家兄弟,四个少年一字排开,从高到低,层次分明,再看他们的神态,有的精明,有的聪慧,有的英武,最小的都很可爱,四双眼睛是如此明亮,散着勃勃生机! “曹家子嗣繁多,个个才华横溢,合该兴家旺族呀!”看到四个少年,海燕公主不禁想起了自己的弟弟,与之相比,小皇帝性格怯懦如羊,曹家儿子却是凶悍如狼,二者若是相遇,小羊羔必死无疑呀! 不过吗,‘四条小狼’的模样却不敢恭维,除了曹丕还勉强保持着一些仪容,另外三个就没法看了,腰带松开,衣襟敞露,小肚子挺的老高,嘴边吃的满是油渍,曹熊还抱着啃了一半的鸡腿舍不得放下,真是吃出一副恶狼模样了! 大汉丞相之子,乃是最顶层的贵族,从小接受着严格的家教,一言一行,都必须合乎礼仪,就是这样的四个少年,却是狼吞虎咽,风度全无,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他们把侯府当成了自己的家,把萧逸视为自己的兄长,绝对的放心,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会放下一切伪装,表露出真性情,挥洒自如…… “萧、曹亲如一家人,针插不入,水泼不进,想要分化瓦解,谈何容易呀!” ……………………………………………………………………………………………………………………………………………… 当今天下,汉室衰微,群雄割据,就像一个小女孩手捧着黄金,行走在强盗窝里,金子之所以没有易手,是因为强盗们太多了,而且分赃不均,等到他们厮杀结束,出现最厉害的一个强盗王,小女孩和金子,那个也保不住了! 海燕公主也曾反复思考过,要想保住汉室天下,唯有一个办法就是稳住时局,让各方势力相互制衡,准确点说就是……内外制衡,左右牵制,萧、曹分权,皇室平安! 曹操一代奸雄,文韬武略,以他的能力足以震慑住各地诸侯,让他们不敢生出背叛大汉的心思,反过来,利用诸侯们的势力,也能压制一下曹操的野心,以免他谋朝篡位,取代大汉江山,这就是内外制衡! 不过吗,曹氏一族的势力太大了,屡屡欺压皇室,必须扶植起另一股力量,平衡朝廷里的局面,分掉丞相府的权利,海燕公主物色的人选就是萧逸,论能力、谋略、威望、手段……,文武百官之中,只有他能和曹操分庭抗礼,现在欠缺的就是一点野心! 海燕公主目光再转,落在了几个熏醉的小姑娘身上,这就是她前来侯府拜访的目的,也是维系汉室江山的一个保障,或者说,是一道保命符! 鬼面萧郎,喜怒无常,善恶难分,就像道家的太极阴阳图一般,阴中抱阳,阳中怀阴,原本对立、冲突的两面,却巧妙的融为了一体! 一方面,他铁血无情,杀人如麻,筑造‘京观’,把玩‘骷髅盏’,把杀人如此恐怖的事情给艺术化了,世人无不视之为修罗恶鬼! 另一方面,他又是个温柔多情的家伙,从不辜负女人,更不****女人,对自己的家人爱护至极,不容她们受到一点伤害,绝对是世上少有的好丈夫、好兄长! 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海燕公主才会屈尊降贵,在大雪天气来到无愁侯府,为的就是从萧逸手里领走一个,或是几个妹妹,让她们成为小皇帝的妃子! 正所谓疏不间亲,萧逸成为皇帝的大舅哥之后,纵然他再不情愿,在朝堂上也得出手帮忙了,至少能保持中立! 鬼面萧郎,文韬武略,手中又握有重兵,若是能站在小皇帝一边,汉室江山就能稳固下来,甚至是再次中兴,退一万步说,就算曹家势大,到了翻天覆地的一天,萧逸念在亲情之上,也会保护小皇帝性命无忧的! “问题是,怎么才能说服这头‘贪狼’,让自己把他的妹妹领走一个呢,名分、富贵、财宝……这些都难动其心呀?”海燕公主在心中反复思量,寻找破局的办法,实在不行,就只有交换了……“他又会如何回应,婉言谢绝,又或是滔滔雄辩?” “天下大事,纷纷扰扰,皇城中尔虞我诈,朝廷上金戈铁马……,帝王将相,功名富贵,不过是过眼云烟,几千年来,为何无人看透? 爱恨情仇,没完没了,深宫里豺狼吸血,萧墙内剑影刀光……,如花美眷,倾国倾城,不过是骷髅白骨,春梦一醒,只剩白苍苍! 人生在世不称意,笑傲江湖弄扁舟,弯弓射雕,纵马驰骋,我只要快乐逍遥……” 一边打着节拍,一边闭目吟唱,萧逸的声音很低沉,唱的更是委婉入情,仿佛展开了一幅历史的画卷,指点兴衰,透彻人心…… “夫君高雅,既有名士风流,又有隐士情怀,真乃无双国士……”甄宓、蔡文姬的眼中满是小星星,她们看到的是萧逸的才华! “大都督豪迈慷慨,文能兴邦,武能定国,天生的王佐之才呀……”曹氏兄弟一脸的倾佩,他们看到的是萧逸的睿智! “大哥唱的真好听……相当好,……就是没听明白!”几个小姑娘一脸懵懂,在她们眼里,萧逸就是世上最好的兄长,没有之一! “大都督用心良苦,本宫告退了!”海燕公主目光迷离,黯然神伤的离去了,“一曲哀歌,断人心肠,狐狸终究是斗不过贪狼呀!” 正文 第七章在家是父女,出嫁为君臣! 天籁小说Ww『W.』⒉ 天子大婚,国之重事,按照《礼记》约定:受聘成婚,各有定期,庶民一月,大夫一季,诸侯半年,天子一年,还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告期、亲迎,……最后才是金殿册封,这一系列礼仪程序走下来,没有一二年的时间,皇帝根本就摸不到洞房的大门! 不过吗,这些复杂的礼仪,跟小皇帝-刘协一点关系也没有了,他的大婚特点是从、从省、从简,原本一年多才能完成的礼仪,只用了短短半个月就出结果了,这是他的大幸,也是大不幸! “陛下少年登基,春秋日富,理应择贤作配,佐理宫闱……,册立侍中伏完之女-伏寿为正宫皇后,丞相曹操之女-曹宪、车骑将军董承之妹-董婉为贵妃,另取士族公卿之女,才德兼备者六人,以充实后宫,并于同日完婚!” 小皇帝半月之内大婚,一次要娶九个老婆,如此奇葩的旨意下达,满朝文武集体沉默,包括汉室死忠在内,没有一个出言反对,原因有二,一是钱,一是权! 先,国库里没钱了呀,一场蝗灾席卷了中原大地,十几个郡的庄稼颗粒无收,百姓们哭嚎于野、倒毙者不计其数……,朝廷根本收不上赋税,还得抽调大量的钱粮用于赈灾,州、郡府库消耗一空,物价升腾,米贵如珠,荀彧、荀攸几个内政大臣愁的大把掉头,真恨不得把一文铜钱掰成两半花! 幸好徐州一带赈灾得力,秋粮获得了丰收,又努力的晒制海盐,给朝廷上交了不少的钱粮和精盐,这才勉强维持着国家财政的运转,不过狼多肉少,大灾之年,国家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最后丞相曹操下令:“钱粮皆用于军旅征战、赈济灾民,其余日常政务耗费,包括百官俸禄在内,皆以精盐弥补一二!” 也就是说,除了大军征战、救济灾民之外,国家的其他财政支出一律付给精盐,大家统统勒紧腰带过日子,文武百官也是如此,辛辛苦苦忙了一个月,只能领几十斛精盐回家,这就是他们的俸禄了,从此以后,全家老小就吃盐、喝盐、穿盐,坐在盐堆上过日子了,长此以往,绝对有变成蝙蝠的危险! 天天喝盐水果腹,谁也受不了,文武百官被齁的小脸青,舌头紫,却又不敢出言反对,丞相曹操以身作则,连他的俸禄都是领取精盐,别人还有什么好说的,大家共赴国难吧,办法总会有的,人不能被盐齁死不是! 于是乎,许昌城中出现了奇葩的一幕,朝廷官员平时在衙署里办公,一到了休假的日子,许多人就换上粗布衣服,背上刚放的精盐,去坊市里大声叫卖,这些人童叟无欺,价格公道,送货上门都可以,很快就得到百姓们的好评! 黎民疾苦,百官艰难,身为天下共主,皇帝也不能铺张浪费不是,百官们一商议,选妃立后之事,一个是娶,三个也是娶,干脆把婚事都放在一起办了,一龙御三凤,也不失为一段美谈! 外廷没有遇到阻力,内宫同样顺利的很,如果因为国库空虚,就简化天子的婚礼,纵然刘协能忍,海燕公主也会与群臣拼死力争,这位殿下是最维护皇室威严的,事实上她也没有出言反对,反而在暗中加快了大婚的进程,目的只有一个……亲政! 汉室衰微,主弱臣强,朝廷大权一直掌控在丞相曹操手中,理由就是:“皇帝年幼,难掌军国大事,老夫暂代数年,待陛下成年之时,再行归政不迟!” 权利最是迷人,一旦握在手中,谁也不会轻易的放弃,除死方休,曹操自从执政以来,兢兢业业,外讨诸侯,内修民生,把国家治理的颇有起色,唯独对归还政权一事,提也不提! 为了夺回权力,皇室也做过数次努力,还给小皇帝举办过一次‘成人冠礼’,效果却非常差,在祭天仪式上,被曹操的权威给压制死死的,而这次大婚,就是皇室夺权的又一次尝试呀! 寻常百姓家里,少年人一旦成婚,也就宣告他迈入成年人的行列了,可以当家做主,行使很多权力,皇帝也是如此,大婚之后,谁也不能再说刘协是少主了,做为一个成年的君主,他可以名正言顺的处理朝政,参与军国大事决策,再慢慢的把大权收回自己手中! 另外,为了消除曹操的戒心,小皇帝又纳了他的女儿为妃,双方缔结婚姻,把曹操放在了‘国丈’的崇高位置上,想用虚名换取实权,这就是海燕公主的一石二鸟之计,也算用心深沉了……问题是,一切能顺利进行吗? ……………………………………………………………………………………………………………………………………………… 兴平元年,十二月十八,黄道吉日,宜嫁娶,善出行,大吉大利! 寻常人家大婚,都是新郎骑着高头大马,带着丰厚的礼物前来迎娶,小皇帝则不用,他只要换上大红礼服,在皇宫里安坐就好了,群臣自会把新娘子给送上门去,这就是天子的特权之一! 丞相府中,张灯结彩,锣鼓喧天,前来祝贺的宾客更是成群结队,络绎不绝,无论官员人数,还是爵位品级,都远胜过另外两家,大家心里都清楚,曹宪虽是贵妃,但靠着娘家的雄厚底蕴,比起正牌皇后来,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曹家嫁女,萧逸自然得来,这也是一次很好的观摩机会,积累些经验,家里的几个妹妹早晚也得出嫁不是……,不同的是,别的客人全是身穿礼服,拱手为贺,唯独萧逸例外,身披‘螭纹寒铁铠’,头戴‘蚩尤鬼面盔’,手持斩蛟剑,小脸也阴沉着,散着浓烈的杀气,一副上阵砍人的模样,站在宾客群里,绝对的鹤立鸡群! 按照大汉的婚俗,新娘出嫁时,为了避免有鬼魅之物跟随,必须选派一名将军持剑护卫,用武将的煞气,震慑那些恶鬼阴魂,以保平安,不用说,这么光荣又艰苦的任务,自然落到萧逸头上,武将之中,没有比他杀人更多的了! “吉时已到,请新人出阁喽!”随着司礼官一声高喊,婚礼开始了! 在悠扬的乐声中,曹宪内穿金边长袖裙,外罩大红色凤袍,肩披霞帔,头戴流苏,脚下是金丝软履,上面用珍珠镶嵌着喜字……,在两个妹妹的陪伴下走,缓步走出了闺阁! 虽然婚礼从简了,新娘子的打扮却不能马虎,昨晚三更时分,曹宪就开始准备了,先用蜂蜜、花瓣水仔细沐浴,而后全身上下熏香,穿戴之后,脸上又扑了一层香粉,素描青眉,淡抹红唇,再配以各种珠宝饰,本来就婀娜多姿的小美人,立刻再添三分姿色! “呜!……呜呜!” 女人出嫁没有不哭的,曹宪哭是的梨花带雨,三步一回头,不停看着自己的小楼,满眼的不舍,对于入宫为妃,她的心中颇为恐惧,至于小皇帝,更是一个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 路途再长,终有尽头,相府门前,新娘子要拜别自己的父母了,因为她的生母早亡,所以出来受礼的,是曹操和丁夫人! “不孝儿拜别家人,还请父亲、母亲大人,保重身体!”曹宪双膝跪地,哭的更加厉害了,不知是真的舍不得父母,还是为自己的命运哭泣! “痴儿,宫门似海,勾心斗角,一定要小心呀,另外……在家是父女,出嫁为君臣,以后好自为之吧!”曹操轻拍女儿的肩头,目光复杂至极,有不舍,有慈爱,也有一丝警惕! 奸雄也是人,亲生女儿出嫁,心中自然不舍,曹操也希望女儿能过得幸福,也担心她在宫廷里的生活,这是慈父之爱! 另一方面,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从今以后,曹宪就是皇室的人了,相夫教子,恪守妇道……,可是皇宫和相府的关系很是微妙,这个女儿以后会站在那一边,还很难说呀,这是奸雄之忧! “父亲放心,女子出嫁从夫,孩儿知道该做什么!”曹家姐妹,都是外柔内刚的性子,曹宪紧咬朱唇,说出的话却掷地有声……“从今以后,自己就是刘家的人了!” “哗……好大的胆子呀!” “嗯……她还是曹家人吗?” ………………………… 在场亲朋无不惊诧,有的连小舌头都吐出来了,嫁女儿的见过不少,如此有个性的还是第一个,这是在跟父母告别吗?这是在直言宣战呀! “哈哈!……好孩子,不愧是我曹孟德的女儿,真女中豪杰也!”曹操微微一愣,并不动怒,反而仰天大笑起来,“萧郎何在,持剑护送小女入宫,震慑宵小,以装声威!” “诺!” 正文 第八章司马门 天』籁『小说Ww』W.⒉ “呜呜!~~呜呜!” 铁骑开道,旌旗飘摆,送亲的驷马香车缓缓而行,曹家兄弟相伴左右,大都督萧逸亲自执剑护卫,另有二十四名军中健儿,抬着十二只巨型号角,十步一鸣,吹的人心乱颤,热血沸腾! 从相府出后,送亲的队伍没有直奔皇宫,而是在许昌城里转起了圈子,大街小巷,繁华闹市……,凡是人多的地方全走了一遍,同时向路边的百姓抛洒银角、铜钱、彩缎,赢来阵阵的欢呼声,整整转了三圈之后,队伍才调整方向,一路鼓吹着前往皇宫! 如此一番折腾,许昌的男女老幼全都知道了,曹家之女入宫为妃,丞相曹操也变成大汉国丈了,身为皇亲国戚,威望更高,权势更大,这就叫政治作秀! 司马门,也是皇宫的正门,共有三个拱形入口,一主两副,正门高有五丈,侧门四丈余,各宽三丈,可以并排行驶三辆驷马之车,还绰绰有余! 门体皆用巨型汉白玉堆砌而成,上面刻有青龙、白虎、朱雀、玄武、麒麟,五大神兽的浮雕,武威霸气,活灵活现,代表着君权神授的意思,按照汉家制度,只有三种人可以从司马门入宫! 第一个,就是汉家天子,圣驾出入皇宫之时,必须通过司马门,摆开仪仗,立日月旌旗,备六马,乘金根车,虎贲护卫,以示天下至尊的威仪! 第二个,就是汉室诸侯王,他们入京朝拜天子的时候,可以从司马门入宫,但是必须下车步行,走的也是侧门,这已经是很高的荣誉了,非亲枝近族不能如此! 第三个,就是天子大婚的时候,皇后和贵妃的送亲车队可以从司马门入宫,而且只能走一次,有进无出,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从此入宫,否则就是僭越之罪,杀无赦,诛灭九族! 相府车队到达时,另外两家的车队也出现了,伏家是侍中-伏完亲自送亲,董家带队的也是车骑将军-董承,他们也是皇亲国戚的身份了,一个国丈、一个国舅,政治上更加可信,能与汉室共存亡……,三支车队齐刷刷的停在司马门前,彼此凝视,一股激烈的竞争气氛出现了! 皇宫,从来都是勾心斗角的地方,为了争宠、上位,妃子们各种手段齐出,什么投毒、进谗、挖坑、陷害、打闷棍、下绊子……,简直可以办一个‘杀人不见血’博览会了,能在争斗中胜出的妃子,个个都是‘千年狐狸精’转世,而她们的一切争斗,就是从入宫一刻开始的,司马门就是那道起跑线,谁能领先一步,就占了上风! “臣-伏完,奉旨送女入宫,请开正门相迎!” 按照规矩,皇后才有资格走正门,其他妃子只能从侧门进入,为此,伏完很是得意,鼻子都快扬到天上了,还不时用眼角扫视着丞相府的车队,脸上得意之色更浓了! 如果是曹操亲自前来,他还有些顾忌,没想到送亲的是曹丕兄弟,都是些乳臭未干的毛孩子,自然不被伏完放在眼里了,不过吗,看到萧逸也在队伍之中,他还是微微有些吃惊,一般来说,只有骨肉至亲才有送亲的资格,看来曹操真没把这个未来女婿当外人呀? “今时今日,皇宫门前,鬼面萧郎,又有何妨?”转念一想,伏完又放下心来,萧逸纵然能征善战,勇武绝伦,可是在皇家法度面前,也得乖乖听话,是龙也得盘着,是虎也得卧着,这就是时势的厉害,不服不行~~“呵呵,车马进宫!” “诙!~~嗒嗒!~嗒嗒!” 御马嘶鸣,车轮响动,伏家送亲的车队大模大样的从正门驶入,还不忘回头撇了一眼,那叫一个得意,而后董府的车队也启动了,很守规矩的从侧门进去,三支送亲的队伍,进去了两支,就剩下丞相府的车马了,怎么办? “将士们,护送贵人入宫,走!” 与人斗其乐无穷,萧逸一阵的冷笑,催马来到队伍前面,大手一挥,领着送亲车队向司马门闯去,走的竟然也是正门! “来人止步,宫门禁地,任何人不得僭越,违者杀无赦!”看到相府的车队硬闯过来,守门卫士立刻举起长戟,咬着牙拦住了道路,他们认识萧逸,也知道这位‘杀神’的厉害,可是职责所在,那怕会被砍了脑袋,也得守护好司马门! 皇权,一种至高无上的存在,你可以夺取它,也可以谋逆它,却决不能轻视于它,司马门就是皇权的象征,所以侍卫们拼死也要守住! “啸!~啸!” 卫士成排,长戟如林,萧逸马不减,带领车队继续猛冲,临到近前,突然从怀里摸出一枚金牌,高高举起~“先帝御赐金牌在此,虽无銮驾,如朕亲临~~让路!” “万岁!~万岁!万万岁!” 守卫们浑身颤抖,已经做好了死在马蹄下的准备,此时见到金牌,如蒙大赦,连忙退到一旁,跪倒行礼,高呼万岁! 天大地大,亲爹最大,刘协虽然是大汉天子,天下共主,也逃不出人伦礼法的制约,萧逸手持御赐金牌,就能代表先帝,别说进个司马门,就是横行皇宫,也没人敢阻拦! 金牌开路,百无禁忌,身为妃子的曹宪,端坐在驷马香车中,以正牌皇后的姿态迈入了司马门,为以后的宫廷地位,赢得了一分! ……………………………………………………………………………………………………………………………………………… 进入司马门之后,车马止步,前面就是高高在上,气势威仪的宫殿群了,当年刘邦称帝后,丞相萧何负责建造宫殿,为了体现汉家天子的权威,震慑人心,特意把皇宫修在地势高处,云雾一起,彩霞环绕,真犹如天上宫阙一般,让人望而生畏! 后世的帝王也延续了这个思路,修建宫殿的时候,第一个考虑的就是地势,能有多高,就选多高,直上云端才是最好的,人们被巨大的落差所震撼,心中自然生出敬畏之心,用这个办法,汉室不知慑服了多少异族使者,和桀骜不驯之臣! 皇宫地势高了,台阶自然也多,御阶分成五级,共计九百九十九个,取《易经》,九五卦--飞龙在天之意,全用大块的汉白玉铺就,光滑、漂亮、威严,也十分的难爬,每次上朝的时候,文武百官都会累得气喘吁吁,甚至出现过老臣半途昏迷,滚落下去的事情! 问题也就来了,按照皇室的规矩,新人入宫,在行大礼之前,必须‘上不看天,下不落地’以示一尘不染之意,上面的容易解决,盖一块金丝红布就可以了,下面可就难办了,抬进去是不行的,皇宫里除了天子,任何人不得乘坐肩舆,新人入宫的唯一途经就是~~背进去! 按照规矩,新人入宫之时,会让娘家哥哥背着,爬上九百九十九个台阶,既有亲人相送的意思,也有一人入宫,全家皆为皇亲国戚的荣耀! 别看是爬个台阶,其中也有激烈的竞争,大婚之日,小皇帝就站在宫殿门口,等着自己的新娘子出现,心中那份激动可想而知,人都有先入为主的想法,谁能第一个出现在皇帝面前,就更容易得到宠爱,也能势压其他嫔妃,为后宫的上位再添一分! 最成功的案例就是先帝的何皇后,她的哥哥何进是屠夫出身,杀猪宰羊,练出了一身的腱子肉,力大无比,背着妹妹进宫时,脚下如飞,把其他送亲的队伍远远落下,第一个送到了汉灵帝面前,这才有了他们一家飞黄腾达的好日子! 此时御阶上站满了文武官员,大家伸长脖子,瞪大眼睛,想看看各家队伍的气势如何,同为皇亲国戚,也是有高有低的,曹、伏、董,谁家的女子能专宠后宫,还要拭目以待呀! “陛下有旨,宣新人入麒麟殿,行册封大典!” “臣等奉召!” 新娘在背上,台阶在脚下,富贵在眼前,三支送亲队伍互相敌视,战意冲天,一场激烈的争斗就要开始了! 正文 第九章通天阶 天籁小说WwW.⒉ 妃子入宫,皇权强则比容貌,皇权弱则比家世,说白了,谁的娘家人更强势,谁就占据了上风! 伏家有五子一女,背新人入宫的是长子伏德,二十五六岁的年纪,身材高大,魁梧有力,靠着家族的推荐,官拜‘虎贲中郎将’,负责宫廷的卫戍,在勋贵子弟中算是比较出色的了! 董家则是由董承亲自背妹妹入宫,他本就是武将出身,弓马娴熟,颇有气力,又正值壮年,爬几百个台阶,一点问题也没有! 曹家这边就有点麻烦了,大公子曹昂战死沙场,曹宪没有别的兄长,只好由弟弟曹丕背负入宫,可是两个人的身高、体型差距有点大呀! 曹丕只有十四岁,平时习文练武,身体还算不错,不过吗,男孩子一般育比较晚,他又继承了父亲矮小的体型,属于短小精干的少年,容貌是不错,力气却不大! 与之相比,曹宪已经十七岁了,身形长开,亭亭玉立,是个标准的长腿小美女,比曹丕还要高出大半个头,姐弟俩站在一起,就像牡丹花和仙人球,高低分明! “阿姐上来,我背负你入宫!”曹丕身材矮小,心却不怯,尤其是经过军中磨练之后,绝对有一颗坚强的勇者之心,在万众瞩目之下,他必须给曹家人争一口气! “如此辛苦小弟了!”曹宪蜷缩身体,轻轻爬上曹丕后背,姐弟二人开始攀爬九百九十九级的台阶,后面另有八名侍女跟随,手里举着百子被、鸳鸯枕、珍珠衫……陪嫁物品! 与此同时,另外两家也开始攀爬了,鼓足气力,奋勇向前,都想抢先一步,把新娘子交到小皇帝手中,萧逸作为送亲者,此时已经完成任务了,可是看着吃力攀爬的曹家姐弟,又放心不下,也尾随在后面,以防万一! “宁下水,莫上山,顺水行千里,登山步步难,高抬腿,轻落足,膝盖酸又软,汗水如雨下,湿透衣和衫,为了争第一,还要咬牙坚持,奋勇向前!” 为了家族的荣誉,也为了自家姐妹的幸福,三个背负者都用出了全身力气,努力攀爬,一百级……,大家齐头并进,二百级……,个个努力坚持,三百级,差距就慢慢出现了~~ 三个背负者中,伏德的度最快,这位老兄低头、躬身,背着妹妹一路狂奔,他们的母亲就是汉桓帝的女儿,兄妹几个从小出入宫廷,经常在高高的御阶上玩耍,可谓轻车熟路,度自然快一些了! 董承不是最快的一个,却是最轻松的一个,武将的身体素质本来就强,他的运气也好,妹妹年纪小,又是小巧玲珑型的女子,也就六七十斤的重量,背负起来并不费力,连汗水都没出多少,不过吗,他有意的压着步伐,不想过伏家人,毕竟人家才是正牌皇后! 曹丕很不幸,他是最努力的一个,也是最落后的一个,连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依然攀爬的很慢,中途还要调整姿势,防止背上的姐姐滑落下来,小脸跑的通红,气喘如牛,心脏都快蹦出来了,就是这样,他依然咬牙坚持着! 曹丕难受,背上的曹宪也不舒服,为了双脚不落地,她必须尽力蜷缩身体,团成了虾球模样,还要抽出一只手来,给弟弟擦拭汗水,其中滋味,真是苦不堪言! 三百级……,四百级……,五百级……,长路慢慢,何处尽头? 人的意志再坚强,身体也有极限,攀爬到一半时,曹丕终于筋疲力尽了,被远远的落在后面,看着高高在上的另外两家,急的他紧咬牙关,试图拼尽最后一点力气追上去,可惜,天不从人愿,越是急躁,脚下越是没根,汉白玉石阶本就光滑,一脚踏空,姐弟二人猛地栽倒过去! “不好了,曹家二公子栽倒了!” “快点帮忙呀,新人双脚万万不能落地~” “还管什么双脚落地,快点救人吧!” …………………………………… 御阶上站着文武百官,看到曹丕的身体倾斜下去,立刻惊叫起来,一是怕新人双脚落地,坏了汉家婚礼的规矩,再者,这可是五百多级的台阶上,姐弟两个要是不小心滚落下去,轻则负伤,重则丧命呀,真要是那样,丞相曹操非疯不可,一场大乱就会生…… “刷!~~刷!” 千钧一,两只大手伸了出来,一只抓住曹丕的腰带,防止他滑倒,另一只勾住了曹宪的小蛮腰,把她稳稳托在空中,双脚绝不落地! 不用说,关键时刻萧逸出手了,看到曹丕的体力不支,他就加着小心呢,此时看到姐弟二人要栽倒在地,立刻出手援助,化解了危机! “多谢大都督出手相助,后边的路程,你来替我走完吧!”曹丕擦拭着汗水,趴在御阶上拼命喘息起来,有萧逸出手,他很放心! “放心吧,后面的事情,就交给我了!”萧逸也没客气,一手抱住曹宪的后背,一手托住腿弯,将她牢牢抱在怀里,双足力,继续向上攀登! 萧逸身高八尺,武艺绝伦,一身气力更是惊人,千斤巨鼎都能举起来,抱着一个小女子不费吹灰之力,在卧虎山生活数年,登山越野更是他的强项,两条长腿迈开,脚下生风,已经不是在攀爬,而是在跳跃了,每一步都能迈过四五个台阶,奇快无比,很快就过了另外两家,向着宫殿大门飞奔而去! “该死的,他们竟然中途换人,这是偷天换日呀!”看到萧逸的身影飞跃而上,另外两家破口大骂,当然了,是在心里面大骂,‘鬼面萧郎’的厉害,他们还是知道的,轻易不敢得罪,再说了,女婿也算半个儿子,由萧逸抱着新人入宫,在礼法上也勉强说的过去! “不行,咱们块点追……,拼命的追,用出吃奶的力气去追……,可是追不上呀!” 落后于人,伏德和董承也急了,拼力攀爬,试图多迈几个台阶上去,可惜,眼高手低,根本没有人家的本领,被落的越来越远不说,还差点载个大跟头,吓的他们再也不敢争强好胜了,老老实实的攀爬起来! “风声,上下起伏,轻飘飘的,就像飞起来一样!”都说背着抱着一边沉,对女人来讲,被人抱着绝对更舒服一些,曹宪感觉自己就要飞起来了,尤其是靠在萧逸的怀里,听着那蓬勃有力的心跳声,好温暖呀! “二妹好福气,可惜呀,……当初自己要是勤快一点,主动一点,再哭几次鼻子,也许就~~” 曹宪想到了那件‘百花战袍’,当初三姐妹合力缝制,小妹曹华逃走玩耍去了,自己被扎了几次手之后,也中途放弃了,只有二妹曹节,拼着满手的血痕,硬是完成了制作,最后,她成了人生的大赢家,不是天意,是人心呀! …………………………………………………………………………………………………………………………………… 御阶之上,刘协在来回走动,小脸上的焦急根本掩盖不住,帝王也是人,面对自己的婚姻大事,和一般的毛头小伙子没什么区别,兴奋、紧张、急躁,还有点想去‘嘘嘘’…… “怎么还没上来,她们长的漂亮吗……,会不会是柿饼脸,再有一脸的小麻子,脾气好不好?”刘协心中忐忑万分礼服都被拧成了麻花,脖子伸的老长,希望早点看到自己的美人,结果,他第一眼看到的却是……萧逸! 一个虎跃,萧逸顺利到达顶峰,至于其他两家,还在后面吃力的攀爬,想要上来,还需要一会时间呢! “大都督……卿家怎么来了?”刘协吃惊的不知说什么,对这位天下第一名将,他是‘尊其才,敬其心,恨不为己所用呀!’ “恭贺陛下,新婚之喜!”萧逸迈步上前,郑重的把曹宪送了过去,“记住了,帝王也是男人,纵然天翻地覆,乾坤逆转,也要保护好自己的女人!” “大都督一路辛苦了,朕牢记在心!”刘协手足无措的接过了新娘,话说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抱女人,暖玉温香的感觉,真的很舒服呢! “多谢大都督相助,今日之情,本宫牢记在心!”金丝红盖之下,传出曹宪娇嫩的声音,有感激,有遗憾,也有不可侵犯的尊严,从现在起,她就是大汉天子的贵妃了! 宫门如海,隔绝亲情,从此以后,萧郎就是路人了! 正文 第十章朕要江山 “纷彼婚姻,祸福之由,卫女兴齐,褒姒灭周……,战战竞竞,惧德不仇,神启其吉,果获令攸……,我之爱矣,荷天之休!” 皇宫,麒麟殿,在悠扬的宫乐声中,刘协身穿暗金色衮龙袍,头戴十二梳通天冠,龙行虎步,慢慢走来,手中还牵着一根红稠,另一头分成三股,分别牵着自己的一后二妃! 入殿之后,刘协端坐在龙椅上,把手一挥,司礼官-孔融上前宣读册封皇后、贵妃的旨意,并把三个女人的名字刻进了皇家玉牒,宣告她们正式成为汉室的一员! “朕以弱龄登基,年岁渐长,为保大汉江山之稳固,遵崇祖训,行以大婚,今有侍中-伏完之女伏寿,年芳十六,婉娩天资,才明夙赋,钦定为中宫皇后,执掌凤印,母仪天下……,又有公卿之女曹宪、董婉,柔嘉居质,婉嫕有仪,封为贵妃……” 圣旨宣读之后,三个女子分别被赐予印授,不同的是,皇后伏寿手中是玉玺、金册,曹宪、董婉拿到的是金印、银册,一后二妃,等级分明! 接下来,就是最为隆重的叩拜之礼了,小皇帝带着三个老婆,先拜苍天,再拜厚土,拜日月星辰,拜山川河流,拜列祖列宗,拜四方神灵,拜八方凶煞…… 这么说吧,凡是史书里记载的,神话故事里有的,不管是正神邪煞,也不管地位高低,只要是有法力的神灵,有过贡献的圣贤,都要行三拜九扣大礼,以显示‘君权神授’的无上权威! 一番叩拜下来,小皇帝累的汗出如雨,四肢瘫软,两眼昏花,脑门上还出现个小肉包,红肿发亮,话说刘协从没磕过如此多的头呀,平时都是群臣叩拜他,这次到好,在神灵面前全补回来了,皇帝真不是好当的,如果不是宦官-花心用力搀扶着,婚礼就有可能变成丧礼了…… 叩拜结束之后,一后二妃进入后宫,分殿居住,等待恩宠,小皇帝则要留在大殿里,接受群臣的再次朝拜,顺便收一些礼物,也算是磕了半天头的补偿! “荆州牧-刘表,献上玉环一双,玉壁十枚,赤金三千两,为天子大婚之贺!” “益州牧-刘璋,献上五彩珊瑚一座,象牙十双,上等蜀锦二千匹……” “西凉刺史马腾,献上宝马十匹,狐皮五十张,肥羊一万头……” ……………………………………………………………… 天子大婚,各路诸侯不能没有表示,纷纷派出使者,携带大量的财物前来贺礼,顺便打探下朝廷的虚实,最主要的,丞相大人有没有出兵的意图,目标又是那个倒霉鬼! 诸侯的贺礼很丰厚,一是向皇帝表忠心,二是体现自己的雄厚实力,免的被人轻视了,成为第一个攻击目标,与之相反,群臣的礼物则要单薄许多,也麻烦许多了…… 身为臣子,给皇帝送礼,可是一门大学问,太贵重了不行,那会显得自己贪婪,家藏重宝,又有威震主上的嫌疑,天子富有四海,金银珠宝尽有之,你要是拿出一件皇宫里都没有的宝贝,那不是自找死路吗? 同样的,礼物轻了也不行,皇帝拥有无数的宝物,眼光不是一般的高,你送一件毫无价值的礼物,那就是‘轻慢君上,有失臣子之道’的罪过,还是人头难保呀! 所以说,这份礼物必须引人注目,又难分高低,价值千金是它,一文不值也是它,表示了自己的一片诚意,又不能引人嫉妒,这就是送礼的学问! 好在汉官们一向聪明,再难的问题(仅限于送礼、行贿、走后门、托关系……),到了他们手里也会迎刃而解! 简单来说,文官送古玩,武将送猎物,世家大族,传承久远,谁手里没几套老物件呀,玉器、铜器、书籍、字画……,还要带上一些典故,最好的名人使用过的,比如周文王的枕头,齐桓公的饭碗,孔夫子的马桶之类…… 有人说了,我的家族根基浅薄,拿不出上古之物怎么办? 简单,你可以去坊市上转一转,买块玉器,往自家茅房附近一埋,过上几个月,一件古玩就出土了,绝对的古香古色,带着浓浓的历史气息……,至于典故吗,一个字~~编! 如果你姓姬,这就是西周王室流传下来的古物~~ 如果你姓孟,这就是亚圣孟子把玩过的物件~~ 如果你姓赢,那么就赶紧跑路吧,项羽入关中,要把秦国赢姓九族都杀光了,一看就是假冒的~~ 武将就更简单了,骑上快马,带上弓箭,去许昌周边的深山里转上一圈,隆冬季节,野兽皮毛正厚,打几只就可以做件皮裘,送给小皇帝,既贴心保暖,又显示了自己的勇武,送狐狸皮的最多,狼皮其次之,谁要是能送一件熊皮大氅,就可以仰着头走路了! 当然了,官员众多,总会有几个比较另类的人物,送上几件奇葩的礼物,刘协很荣幸,一共收到了三件! 第一件是丞相曹操送的,三尺长,四分宽,百炼金刚打制而成,上面镶金嵌银,点缀了无数宝石,华丽无比的……剑鞘! 没错,就是一柄剑鞘,外表华丽无双,里面却空无一物,至于这件礼物的寓意吗,曹操就是明白的告诉小皇帝,“陛下光芒万丈,天下至尊,就像这把华丽的剑鞘一样,徒有其表,杀人之剑,还在老夫手里握着呢!” 第二件是河北袁绍送来的,一把曲柄青玉斧,三尺长,七分宽,二分厚,线条流畅,色泽光润,刻有精美的花纹,是件难得的艺术品,玉质坚硬,也能用来砍人,上面还有八个大字……‘磨兵砺马,以清君侧!’ 斧钺自古就是权力的象征,玉器更是一种高贵的存在,袁绍派人送来这柄青玉斧,即显示自己的强大实力,也在撺掇小皇帝,潜台词就是,“别怕曹操那家伙,跟他拼了,俺在河北支持陛下!” 第三件就是萧逸送的,一副牛皮卷,上面是他亲手绘制的图画,不是山水,不是人物,更不是什么藏宝,而是许多小动物,至于里面的寓意吗,大家很快就知道了~~ 礼物送完,朝贺结束,群臣纷纷告退,下面的事情就需要小皇帝独自完成了,别人也帮不上忙,也不敢帮忙……入洞房! …………………………………………………………………………………………………………………… “怎么办?怎么办?……列祖列宗,谁来帮帮朕呀?” 深夜,后宫,刘协在一个丁字路口来回徘徊,东看看,西望望,小脸憋的通红,神色更是复杂,三分激动,三分忐忑,四分难以抉择! 洞房花烛夜,男人都会有一个想法,“我到底行不行呀,一会又该怎么做呀,要是做的不好,会不会被新娘笑话呢?” 刘协更加倒霉,除了忐忑不安,他还要面对一个难题,新婚之夜,去宠信那个美人呢,他可是有三个老婆呀! 中宫住的是皇后伏寿,身为后宫之主,按理说刘协今晚应该宠信她才对,而且此女贤良淑德,是个白头偕老的好伴侣,不过吗,另外两个女人也不简单呀! 东宫住的是曹宪,三个女人中,属她的背景最为雄厚,父亲是丞相曹操,兄弟个个豪杰,还有一个未来妹夫就是萧逸,若是跟她和睦相处,就能稳固自己的龙椅,相反,她要是不高兴了…… 西边是董婉,三个女人中,最喜欢的就是她,因为长期被权臣压制,刘协心中有一种深深的自卑感,所以他更喜欢小巧玲珑的女人,只有如此,他才像个伟丈夫,才能找到一点男人的尊严! “中间、东边、西边,恩爱?江山?美人?……朕该如何抉择呀?” “夜色已深,陛下为何还不就寝呀,皇家开枝散叶的重任,就在陛下身上呢!”海燕公主就像是皇宫里的幽灵,总能在关键的时刻飘荡出来! “阿姐,朕……,屋子里太热了,朕在外边凉快一下!”刘协的小脸更红了,大冬天出来凉快,如此拙劣的借口都用出来了! “呵呵,陛下心中是难以抉择吧,三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冷落了那个也不好呀!” “皇姐英明,朕该如何取舍呢?” “陛下是天下共主,可以拥有无数的女人,想宠幸那个妃子,全凭自己的心意,喜欢则爱,不喜则弃,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现在……”看着已经长大成人的弟弟,海燕公主在欣慰的同时,还有些许神伤…… “父皇当年也有很多妃子,喜欢那个,就宠信那个,只爱美人不爱江山,于是有了十常侍乱政,有了大将军何进专权……”海燕公主没有劝解什么,只是把先皇的事情拿了出来,让刘协自己抉择! “多谢皇姐指教,朕明白了!”刘协是个聪明人,立刻明白了姐姐话中的涵义,小脸紧绷起来,左右张望之后,一咬牙,一跺脚,向东宫方向走去~~“父皇只爱美人,朕要江山!” :。 : 正文 第十一章三道旨意 天籁小说WwW.』⒉“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众卿家……免礼平身!” “谢万岁!” 三天后,皇宫,麒麟殿,在群臣激昂的朝拜声中,大汉天子-刘协神态庄严的端坐龙椅之上,第一次以成年皇帝的身份临朝理政,统帅天下万民! 昨夜,刘协是在中宫就寝的,为了大朝会,三更天就起床了,在皇后的帮助下,梳洗打扮,整理衣冠,务必将自己最威武、最高贵的姿态表现出来,为此,除了衮龙袍、通天冠、白玉带……,他把那柄青玉斧也挂在了腰间,用来提神打气! “恭贺陛下,龙凤呈祥,子孙昌盛,大汉江山万世永存!” 看着龙椅上的小皇帝,群臣微微有些吃惊,不得不承认,女人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她们可以把男孩变成男人,可以把懦夫变成英雄,短短三天时间,刘协身上生了极大的变化,目光更明亮了,气势也更沉稳了,真有一丝君临天下的风范! 今天是刘协第一次亲政,不少大臣都在暗暗期待着,希望小皇帝有惊人之举,用自己的能力征服世人,中兴大汉! 看完小皇帝,群臣的目光又转向了曹操,这位大汉丞相就站在御阶上,离皇位只有一步的距离,手捋长须,双目微闭,神态沉稳至极,做个比喻的话,刘协是一条嬉闹的小龙,曹操就是耸立的泰山,任尔翻江倒海,吾自岿然不动! 君臣二人,翁婿相对,一场龙争虎斗就在眼前,谁能技高一筹呢? “太常卿,把朕的旨意宣示群臣,昭告天下!”在刘协的御案上,摆着三卷黄绫圣旨,是他苦思冥想出来的政令,作为一个成年皇帝,要让天下人都知道自己的意志了! “臣遵旨!” 太常卿-孔融上前几步,从小宦官手里接过圣旨,轻轻展开,用自己最洪亮的声音宣读起来,“天子大婚,普天同庆,大赦天下,释放狱中囚徒,具归其家,与亲人团聚……” “且慢,大赦之事,老夫以为万万不可!”御阶之上,曹操大手一挥,把正在宣读的圣旨拦了下来,“古人云,乱世当用重典,如今社稷动荡,天下不安,盗贼蜂拥而起,危害极大……,官府费尽全力,才把这些虎狼之徒关押起来,若是轻易的赦免出去,必然继续为恶,天下难以安宁矣!” “哗!~” 大殿里一阵大哗,群臣面面相觑,“我的乖乖呀~~,天子亲政后的第一道旨意,竟然被丞相大人给驳斥回去了,有汉以来,二十四位皇帝临朝,还是第一次呢!” “众卿家以为如何?”刘协气的小脸通红,就像自己好不容易点燃的火焰,被人泼了一盆冷水,不过曹操把持朝政已久,他不敢直接争论,只好把目光投向群臣,希望出来几个支持自己的政令,可惜,他要失望了~~ 刘协目光所到之处,群臣纷纷低头避让,没一个站出来的,连那些汉室死忠也摇头不语,不是他们不想支持皇帝,而是这道‘大赦天下’的政令,真的不怎么高明,甚至是误国呀! 大汉四百年,太平盛世之时,凡是新皇登基,册立皇后,册立太子之类的大典,都会大赦天下,用来收揽人心,所以刘协的旨意没有什么问题,不过吗,他疏忽了一个大前提,现在不是盛世,而是乱世呀! 从桓、灵二帝开始,汉室衰微,律法松弛,为盗者不计其数,尤其是一场黄巾叛乱,动摇了帝国统治的根基,引出无数的祸乱,这几年来,曹操把持朝政,猛严治国,诛杀盗贼,打击豪强势力,好不容易才恢复了治安稳定,要是一道政令把那些虎狼之徒放出来,用不了几个月,就得天下大乱,这个责任谁也承担不起呀! “太长卿,颁布朕的第二道旨意吧!”看到没人帮忙,刘协也明白政令有不妥之处,好在准备了三道,要是有两道能通过,也不算太差! “臣遵旨!” 孔融又接过一道圣旨,朗声宣读起来,比起刚才,气势上弱了三分不止~~“陛下有旨,天下纷乱,民间疾苦,减免天下百姓赋税三年,修养生息……” “且慢,减免赋税之事,老夫以为不可!”曹操再次出来阻拦,态度很是坚决,“陛下关心民间疾苦,却是仁爱之君,不过吗,如今国库空虚,朝廷要想征讨不臣,救济灾民,需要大量的钱粮,若是免了赋税,恐怕朝廷立刻就要土崩瓦解呀~ 治国之道,一张一弛,兖、豫二州刚刚遭遇蝗灾,暂免一年的钱粮,安抚百姓,至于徐州、淮南、关中等地,赈灾得力,庄稼获得丰收,可照常征收钱粮,以补国库之不足!” 第二道政令又被驳回,刘协小脸已经铁青了,目光一扫,试图得到群臣的支持,可惜,大臣们的目光更加坚定,都是一个意思……反对减免赋税!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呀,治理偌大一个国家,又谈何容易呢,打仗花钱,赈灾花钱,建造城池花钱,修理河道花钱…… 几年以来,朝廷上是精打细算,处处节省,一文钱掰成两半花呀,连群臣的俸禄都不出来,只能领一些精盐回家,不少官员处理完公务,就得去坊市上叫卖呢~ 生活如此的悲催,小皇帝还要减免天下三年的赋税,你倒是得了仁君的美名,朝廷的日子还过不过了,赋税一停,恐怕连精盐都不下来了,让天下官僚都喝西北风吗? 为了自己的肚子,为了家人的生活,文武百官也要坚决抵制这道政令,就是曹操不开口,他们也得跪地苦谏,再不行就抹脖子死谏,反正回家也是死,不如死在大殿上,落个劝谏君主的好名声呢! “太长卿,颁布朕的第三道政令吧!”连续两次被驳回,刘协有些坐不住了,心头的那团火焰被浇的奄奄一息,只好紧握腰间的青玉斧,希望得到一点勇气! “臣遵旨!” 孔融的声音很微弱,连续两次被打断,他也没底气了,但是皇命不可违,只好振作精神,接过了第三道圣旨~~~“陛下有旨,六军将士,征战沙场,劳苦功高,每人进爵一级,赏金十两,丝绸两匹……” 第三道圣旨,也是刘协最为看重的一道,身为皇帝,自然知道兵权的重要性,为了收取六军将士的人心,他才想出了这个‘进爵赏金’的办法,希望把军权从丞相手中夺回来,办法是不错,思路也对,可惜吗……没钱! 听完圣旨,曹操没有站出来反驳,只是淡淡一笑,露出一种轻蔑的神态,如此不切实际的政令,自会有人替他把话说出来的! “陛下,国库空虚,入不敷出,六军将士数十万之众,每人十金,就是数百万之数呀,臣实在无能为力!” 尚书令-荀彧站了出来,双膝跪倒,叩请罪,他是有名的中立派,甚至倾向于汉室的,可是小皇帝的这道政令,却是无法执行,他尚且如此,文武百官的态度就可想而知了,“粟米饭都吃不饱了,您还想大鱼大肉,做梦吧!” 三道圣旨都被驳回,刘协的小脸上全是黑线,手脚都微微颤抖起来,心头的火焰更是彻底熄灭了,原本激出来的帝王之气,也消散个干净,呆坐在龙椅上,就像一个可怜的孩子,孤单、无助、落寞! 看着龙椅上颓废的小皇帝,群臣也是一阵长叹,这位大汉天子毕竟年幼,经验不足,论起治国安民的本领来,比丞相大人差的太远了,大汉若想中兴,难矣! 不过吗,皇帝的面子毕竟要给的,亲政的第一天,至少颁布一份圣旨,让天下臣民听到点声音吧! “陛下大婚,上继宗庙,下合人伦,天下万民无不欢欣鼓舞,理应改元,以为恭贺!”关键时刻,还是老丈人比较给力,侍中-伏完站出来,给刘协支了一招,改个年号,也算天子亲政,万象更新了! “善,爱卿言之有理,正值岁末,理应改元,以为天下之贺!”刘协就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连连点头! 朝中百官,不乏博学多才之士,一番商议之后,终于想出一个好听、吉利、有政治意义的新年号……建安! 正文 第十二章皇帝也有挨揍的时候? “啪!~该死!~该死!~~统统的该死!” 皇宫,侧殿,小皇帝正在奋力的劈砍,青玉斧所到之处,珊瑚断裂,珠宝散落,瓷器更是难逃粉身碎骨的下场,这些都是大婚之日,群臣献上的礼物,其中不乏价值千金的宝贝,统统毁于一旦! 刘协快要疯了,第一次临朝理政,颁布的三道圣旨都被驳回,纵观史册,上到三皇五帝,下至秦汉两朝,那一位君主受过如此侮辱,自己真是给皇帝这个职业‘露脸’了! 不在沉默中爆,就在沉默中毁灭,刘协没有勇气去对抗群臣,只好到侧殿来砸东西,以此泄心中的怒火,这些礼物都是群臣献上的,每砸一件,就像在打百官的脸面,刘协也就得到一点点的快感! 皇帝在疯,随身的几个宦官很是着急,又不敢上前劝解,没看到青玉斧上下飞舞,所向披靡吗,要是把自己的脑袋劈开花,皇帝杀人可是不偿命的,无奈之下,他们撒腿如飞,前去般救兵了! “陛下息怒,陛下息怒,万万保重龙体呀!” 一后二妃最先赶到,小脸跑的通红,早朝的事情她们也听说了,知道皇帝心中苦闷,准备用女人的温柔,好好安抚一下受伤的小男人,结果伏皇后一推门,就被一只白玉瓶给砸回来了,要不是躲闪的快,她就成了有史以来,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后了,只有三天! “怎么办?怎么办?~~呜呜!” 女人都是水做的,无计可施之下,伏后和董妃‘嘤嘤’的哭泣起来,她们也是十几岁的年纪,刚刚脱离了父母的关爱,心性尚未成熟,突遇变故,除了哭泣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二位姐妹,陛下盛怒之下失了心神,砸些东西不要紧,要是伤了龙体就麻烦了,现在不是哭泣的时候,请公主殿下来,只有她能控制住局面了!”关键时刻,还是曹宪有些主心骨,知道皇帝最敬重谁,立刻让身边的侍女飞报消息! “不用请了,本宫已经来了!”随着清脆的声音,一身白衣的海燕公主缓步走来,她的耳目遍布后宫,得知小皇帝怒,立刻赶了过来! “妾身见过殿下,皇姐一向安好!”汉家礼法,后宫之中,皇后为尊,若无皇后,则以贵妃主持内务,可是在海燕公主面前,一后二妃丝毫不敢托大,主动行礼问安! “本宫安好,免礼吧!”看着面前三个娇滴滴的小美人,海燕公主心中长叹,若是寻常人家,得到其中一个为主妇,都是天大的福气,可是在皇家,就不好说了! 三个女人,伏寿温柔贤惠,知礼仪,解人意,颇有母仪天下之风,若是天平盛世,再遇到一位明君,她可以成为一代贤后,可在乱世之中,光有贤惠就不够了,还要通机变,有权谋,辅佐皇帝处理朝政才行,很显然,伏皇后没有这个能力! 董妃娇小可爱,天真无邪,给皇帝解烦恼,找乐趣还可以,让这样的人辅佐政务,只会把事情弄的更糟糕! 曹妃倒是颇有政治头脑,够聪明,有急智,关键时刻遇事冷静,却是个贤内助的人选,可惜的,她是姓曹的,父亲就是当朝权相曹操,在政治上是否可靠,还很难说呀! 天公不做美,未能赐给皇家母仪天下之人,若是有一位吕后那样强势、多智的女人主持后宫,辅佐朝政,大汉的国运也许会有些起色呢! “好了,都闪开吧,让本宫去‘好好’劝劝陛下!” “诺!” ………………………………………………………………………………………………………………………………………… 侧殿里,小皇帝把珠宝砸个粉碎之后,正在毁那些字画,二目圆睁,连撕带咬,泄心中的无边怒火,不过他现在遇到了麻烦,手中抓住了一副牛皮卷,坚韧无比,把刘协的牙都咬痛了,也扯不破它! 进谏君主很多办法,苦口婆心的是-劝谏,自杀明志的是-死谏,刀枪胁迫的是-兵谏,海燕公主的办法则是武谏,一个字~~打! “啪!~~你还是高皇帝的子孙吗?” “啪!~~你还是汉武帝的后代吗?” “啪!~~你还是大汉天子吗?” …………………………………… 海燕公主素手高扬,狠狠抽在了刘协的脸上,抽一下,问一句,转眼间连抽十几巴掌,打的他步步后退,一脸懵懂,皇帝也有挨揍的时候? 从三皇五帝到现在,历史长河流淌了数千年,君主也换了上百个,其中有毒死的,有暗杀的,有废黜的……,却从来没有挨揍的,刘协很荣幸,无意之中又打破了一项记录! 小皇帝对姐姐一直很敬畏,见了她就腿软三分,又挨了一顿巴掌,满腔的怒火全给抽飞了,人也冷静下来! “皇姐!~他们欺负朕,他们都看不起朕呀!”冷静下来的刘协变成了一个无助的孩子,坐在地上哇哇痛哭,说起来,他也不过才十五岁而已! “你还是个孩子,也是大汉皇帝,孩子可以哭泣,皇帝则不可以,一时的失败不算什么,厉朝历代,那位君主没受过一点挫折呢……”海燕公主把弟弟搂在怀中,好言安慰起来~~ “高皇帝争霸天下,数次被霸王-项羽打败,最惨的时候,全军覆没,妻子离散,自己穿着破衣蹿入山野逃命,却从未灰心丧气,百战百败,又百败再起,最终一战成功,逼的霸王乌江自刎,开创了大汉四百年基业~~ 还有孝武皇帝,十六岁登基,外有匈奴强敌犯边,内有两宫干预朝政,处处掣肘,连皇位都差点不保,最后还不是咬牙挺了过去,心志更坚,开创了无双霸业~~ 陛下只有十五岁,还有无数的机会,只要慢慢的等待,锻炼心志,修心养性,早晚有光芒万丈,统御四海的时候!” 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解,又拿出列祖列宗的事迹为榜样,总算把小皇帝给劝慰住了,一后二妃也涌了进来,又是安慰,又是劝解,总算化解了一场风波! 对于朝堂上生的事情,海燕公主很清楚,早在几天之前,她就跟小皇帝说过,第一次临朝理政,不要急于求成,要多听、多问、多想,少表意见,更不要触动权臣的利益,结果小皇帝年少气盛,急于夺回权力,上来就是三道圣旨,弄巧成拙,不但没树立起威望,还成了群臣的笑柄! “不管怎么说,事情已经生了,后悔无用,还是尽全力补救吧,不要再往坏的方向展了!”海燕公主轻敲额头,开始谋划起来…… “曹妃,大婚三日,按照礼法,新人该回娘家省亲的,你带上礼物,回丞相府,探望一下亲人,再向丞相大人美言几句,解释下陛下的苦恼!” “诺~妾身知道怎么做!”曹宪躬身行礼之后,转身离去,沟通娘家和夫家的关系,化解矛盾,就是她最重要的使命了! “皇后、董妃,你们也回娘家一趟,让侍中大人和车骑将军联络群臣,把陛下改元的事情做好,以后在朝政上,还要多多依靠他们二人呢!” “诺!~妾身告退!”伏皇后和董妃行礼后,也分别离去! “陛下,再一道旨意,就说天子年少,理政经验不足,以后军国大事,皆听丞相大人处置,而后启奏!”海燕公主的目的很明确,先把局势稳住,防止丞相府的势力过度反弹,以后的事情,缓缓图之吧! “好吧,朕立刻下旨,让老贼暂且得意几天吧,看谁熬的过谁!”刘协稳下了心神,拼时间,比年纪,他有绝对的信心,就是熬上几十年也没问题,不信活不过曹操! “嗯……,陛下手里拿的是什么?”目光一转,海燕公主现了刘协手里的牛皮卷,在满屋子的礼物中,它是最不起眼的了,不过封皮上的几个字却引起了她的注意……‘萧逸献上!’ :。 : 正文 第十三章虎狼丛中也立身! ‘萧郎出手,必然不凡’,这是天下人的共识,带着强烈的好奇心,姐弟二人缓缓展开了牛皮卷,而后就被上面的东西惊呆了~~“原来是一幅画卷呀!” 画卷并不稀奇,小皇帝大婚,文官中送画卷为礼物的不在少数,没有一百幅,也有八十幅,而且大都是精品,其中一幅《周公辅成王》图,更是无价之宝,不过很可以,已经毁在刘协的怒火中了! 问题是,萧逸送上的画卷,既不是山水,也不是人物,更不是什么神龙、凤凰之类的祥瑞,相反的,牛皮卷上布满了粗狂的线条,仔细一看,仿佛是大汉王朝的疆域轮廓,上面没有标记城池,却画满了各种动物,黑熊、猛虎、恶狼……,一只只穷凶极恶,随时准备则人而噬! 牛皮卷中心位置,画了一个穿着肚兜的小胖娃娃,头梳双髻,四下张望着猛兽,一副害怕的模样,两只莲藕般的小胳膊中,还紧紧抱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闪闪发光,像是一枚玉玺! 在小娃娃身边,盘踞着一条蛟龙,张牙舞爪,气势汹汹,大有睥睨天下之意,蛟龙虽然凶恶,却没有吃掉小娃娃,还把他围在身体中间,保护了起来,防止其他猛兽靠近,当然了,也可能是蛟龙在护食,准备独自享用! “好一个鬼面萧郎,用心深远,却也良苦,这是在用天下大势,告诫陛下安身保命之道呀!”海燕公主聪明伶俐,目光转动之间,就明白了这副画卷的深意,素手轻指,开始解说起来! “小娃娃是指陛下,身在猛兽群中,手无缚鸡之力,却又抱着传国玉玺,真可谓危机四伏,随时都有被吞噬的危险! 蛟龙代指的是曹操,威猛霸道,不可一视,小娃娃被它围在中间,伸展不开拳脚,肯定不会舒服,可是反过来想呢,正是有这条蛟龙在,周围的猛兽才不敢扑过来,现实也是如此,有曹操这位奸雄震慑着,天下诸侯才不敢造次,否则不知道几人为帝,几人为王? 再看那些猛兽,同样很有意思,萧逸也不是胡乱涂鸦的,一只猛兽,就代表一路诸侯,而且比喻的恰如其分! 黑熊是河北袁绍,筋粗肉厚,爪牙锋利,力气也够大,就是笨了一点,目光也短浅,还很贪吃,为了一点小利就能不管不顾! 西北栓在一起的两匹野马就是马腾、韩遂了,两人是结拜兄弟,一向共同进退,内部又有矛盾,早晚会为了一口青草打起来的! 东南卧着的猛虎是孙策,此人勇武刚烈,能征善战,却是一头不可小觑的猛虎,好在它还没有完全长大,否则谁与争锋? 荆州的刘表是头大笨象,空有强健的体魄,却不会施展,关键的是,它是吃素的~~ 益州刘璋是条狗,只能汪汪几声,看门守户而已~~ 汉中张鲁是只猴子,呵呵,深山无老虎,猴子称霸王呀~~ 还有代表匈奴、乌丸、西羌的几条恶狼,都在窥视中原,不得不防……” ………………………………………………… 姐弟二人一边观看,一边翻动画卷,完全展开之后,在角落里又发现几行文字,铁画银钩,是一首诗: 莫为危时便怅神,前程往往有期因, 终闻海岳归明主,未省乾坤陷吉人, 道德几时曾去世,舟车何处不通津, 但教方寸无诸恶,虎狼丛中也立身! “触目惊心,无言以对”……看完画卷之后,姐弟二人除了哀叹,还是哀叹,不想承认,又不得不承认,天下之间,没有大汉王朝一寸土地,都被这些虎狼之徒瓜分了! “但教方寸无诸恶,虎狼丛中也立身?……萧逸这是在劝告陛下,清心寡欲,垂拱而治,如此才能在危机四伏的险境中保全性命!“海燕公主一声长叹,既落寞,又不甘! ”皇姐,难道让朕做一尊木雕泥塑不成,高高供奉,一言不发!“刘协小脸上阴晴难定,他也承认萧逸说的很有道理,可是皇室的强烈使命感,让他不甘心做一个傀儡皇帝呀! “暂保性命,缓缓图之吧,现在没有降伏这些猛兽的力量,咱们只能等,只能忍!” “如何隐忍?还要等多久?” “忍到猛兽们自相残杀,鲜血流尽的时候,等到小娃娃长大,变成能够手格猛兽的勇士,咱们的机会就到了!”海燕公主一巴掌拍在蛟龙身上,“可惜,手中缺少一柄屠龙宝刀呀!” “好,一切都听皇姐的,朕忍了,十年……,二十年,总有拔剑斩蛟的时候!”刘协紧咬嘴唇,立下了誓要! 这一天起,皇宫侧殿外出现了一座青石日晷,无论刮风下雨,多恶劣的天气,刘协都要过来观看一看,自己还能转多少圈,曹操又能转多少圈,看谁熬的过谁? …………………………………………………………………………………………………………………………………… 新妇三天回门,又叫‘归宁’,是华夏传统礼节之一,以示不忘父母的养育之恩! 曹宪摆开贵妃仪仗,一路吹吹打打,风光无限的回到了相府,一是表示自己很受皇帝的宠爱,同时也给丞相府争了面子,以便缓和双方的矛盾! “拜见贵妃娘娘,万福金安!”相府门前,丁夫人为首,姬妾们一字排开,躬身行礼,态度很是恭敬! “母亲大人何须多礼,姨娘们也免了吧!”看着众人,曹宪竟然有一种陌生的感觉,以前家人见面,心中满是亲近,现在则不同,是七分尊敬,二分亲热,还有一分的防范! “父亲大人在那里,容我前去拜见!”曹宪目光一扫,欢迎的人群里除了丁夫人,就是府中其他姬妾,一个男丁都没出现,这让她更加忐忑不安了! “这个嘛~~”姬妾们互相看了看,微微摇头,最后丁夫人上前一步,“相爷正在处理大事,早已传下命令,外人一律不得打扰!” 丁夫人说的很客气,但是一句‘外人’,却明白无误的告诉曹宪,你已经是汉家的媳妇了,不再是曹家的女儿,内外之分,区别很大! “本宫有要事求见父亲大人,谁也不能阻拦!”曹宪是外柔内刚的性子,长袖一挥,迈步直奔内宅! 大门、前院、正堂、后厅……,曹宪一路走过,如入无人之境,没人敢上前阻拦,不管怎么说,她都是丞相大人的亲生女儿,冒犯不得,一直来到后宅走廊,黑影一闪,道路终于被拦住了! 拦路的是一条黑毛敖犬,身长五尺,头大如斗,四肢粗壮,吼声如雷,两颗獠牙露出唇外,完全一副猛兽的模样,正是曹操的爱犬~~‘望天吼!’ 几年过去,当初的幼犬,已经变成一头巨獒了,在它的背上还坐着一个五六岁的娃娃,粉雕玉琢,十分可爱,正是曹家小弟~曹熊! ‘望天吼’是曹操亲手养大的,性格凶悍,忠心耿耿,在相府里,除了曹操谁也命令不了它,连曹丕兄弟都挨过扑咬,唯独小曹熊是个例外,一人一狗甚是投机,也只有他能坐在狗背上玩耍! “阿姐回来了,小熊好想你呀!”小孩子是没有心机的,看到姐姐回来,曹熊连忙在狗背上抱拳行礼,模仿大将军的神态,还不忘摸摸鼻子,也不知在学谁? “小熊乖,父亲大人在那里?”说话的同时,曹宪从怀里摸出一包糕点,贿赂起自家小弟! “父亲大人在书房议事,还有奉孝先生、仲德先生,几个叔叔……,对了,还有未来姐夫!”小孩子对美食没有抗拒能力,一把接过,就往小嘴里塞,话也说不清楚了…… “郭嘉、程昱、夏侯惇、夏侯渊……,未来姐夫就是萧逸!”听到几个名字,曹宪的心立刻提了起来,这些都是父亲的心腹之人和宗族兄弟,他们聚在一起商量什么事情,莫非是~~~废立? 以曹操的威望和实力,再加上几位重臣的鼎力支持,‘废黜皇帝,另立新君’不是什么难事,董卓当初不就做过吗,反正汉室宗亲有的是,再选一个不难,真要如此,自己的皇妃也就做到头了……,想到这些,曹宪顿时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文若先生、公达先生也在……”好不容易咽下糕点,小曹熊嘴里又蹦出两个名字! “荀彧、荀攸也在?”听到这两个名字,曹宪长出一口气,荀家叔侄刚正不阿,又有忠君之心,有他们在,皇帝也就没有危险了~~ 危机刚去,好奇心又起,父亲大人把如此多的重臣聚集在一起,在商量什么国家大事呢,莫非又要出兵见仗不成? 正文 第十四章钱荒来了 丞相府,密室中,一场关系到国家兴衰的重要会议正在召开,在坐的有丞相曹操、大都督萧逸、军师祭酒郭嘉、军师中郎将程昱、尚书令荀彧、御史中丞荀攸,宗族大将夏侯惇、夏侯渊、曹仁、曹洪……,此外,曹丕、曹彰、曹植兄弟列席旁听,这样的阵容堪称豪华无比,无一不是手握实权的朝廷重臣,不客气的说,他们要是齐心合力,废黜一个皇帝都足够了! 说是会议,众人却一言不发,目光全盯在桌案上,那里散落着十几枚铜钱,大小不一,新旧不同,有的崭新发亮,有的锈迹斑斑,还有的缺边少角,不过有一点相同,它们都是‘五铢钱!’ 这次曹营集团召开高层会议,原因也很简单,国库没钱了……,大军连年征战,耗费极大,一场铺天盖地的蝗灾,更是雪上加霜,别看朝廷表面上风光无限,财政已经濒临崩溃了,军饷都筹措的十分艰难,一旦出现短缺,只怕天下大乱呀! 钱财的重要性,执政者都明白,如果说政权是一个人,军事是躯体,政治是灵魂,钱粮就是血脉,一旦血脉干枯,营养输送不足,躯体就会慢慢死亡,灵魂也就随之消失了! “国库空虚,钱粮耗尽,外敌虎视眈眈,将士一日不敢卸甲,内忧外患之中,诸位有何良策,还请教我?”曹操身为丞相,统筹全局,对目前的危机最清楚不过了,说是危如累卵也毫不为过呀! “连年征战,百姓疲弊,再要加征赋税,恐怕百姓们就要揭竿而起了!”郭嘉是曹营第一谋士,一向以‘天马行空,奇谋百变’著称,此时也叹息着摇摇脑袋,不过有一点说的明白,百姓已经到承受的极限了,继续征税的路走不通! “当兵吃粮,天经地义,将士们浴血厮杀,为的就是荣华富贵,若是钱粮供给上出现了短缺,恐怕会军心大乱呀!”萧逸是军方的代表人物,自然要为几十万将士说话了,道理也很明白……没钱,打不了仗! 郭嘉、萧逸,一文一武,丞相大人的左膀右臂,都是智谋百出的人物,在‘孔方兄’面前却没了办法,会议的气氛顿时就紧张起来! 不过略一思考,众人也就释然了,人无完人,郭嘉的长处是谋划军略,萧逸的本领是征战沙场,至于征收赋税,调集钱粮,真不是他们所长呀! 打个比喻,猛虎是百兽之王,一声狂吼,威压四方,厮杀捕猎肯定天下无敌,可要让猛虎套上铁犁去耕地,恐怕就比不上一头老黄牛了,这就叫术业有专攻! 天下奇才、鬼面萧郎都不灵了,众人目光一转,盯在了尚书令-荀彧身上,这位是曹营集团的大管家,一直处理军需供应的事情,更是精通理财之道,想要化解危机,还得看他的了! 荀彧只有三十三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可是神态疲惫,目光沧桑,鬓角间甚至出现了些许白发,望之就像五十岁的老人一般,为了赋税钱粮,他真是熬空了心血呀! “国库空虚,钱粮不足,一则是连年征战,耗费惊人,二则是钱币混乱,数量短缺,三则是有人投机倒把,从中渔利,后两者的危害,又远大于前者呀!”在坐者大都长于军略,短于内政,荀彧先从货币的来龙去脉入手,给大家上起了一堂扫盲课! “上古之时,民风纯朴,人们以物易物,从无欺诈,后来货物数量日多,为求交易方便,开始以‘齿贝’为币,用于交换,又因为真贝数量不足,商、周时期,出现了铜铸的齿贝,这就是铜币的来源! 东周末年,诸侯争霸,各国都铸造了自己的铜币,齐国的刀币,晋国的涌泉币,楚国的鬼脸钱……,以及民间百姓使用的布币,纷纷杂杂,各行其道,交易极为不便! 及至始皇帝横扫六国,为了追求天下一统的格局,又统一了文字,统一了度、量、衡,同样也统一了货币,将原来杂乱的货币统统废黜,一律使用秦国的货币,就是那种外圆内方的铜币,世称‘半两钱!’ 秦、汉一体,在继承秦朝政治制度的同时,大汉王朝也继承了秦的货币样式,只不过把沉重的‘半两钱’改成了三铢、四铢几种货币! 汉武帝一代雄主,文治武功,对国内货币进行了标准改革,统一铸造五珠钱,而后数百年间,一直延续不绝! 说话间,荀彧从桌案上拿起一枚锈迹斑斑的铜钱,外圆内方,年代久远,形状却还算完好,上面刻有两个撰文~~五铢! 铢是重量单位,一铢就是一两的二十四分之一,五铢钱重量合适,便于携带,一直受到百姓的欢迎,汉武帝创造盛世,和币值稳定,商业繁荣有很大的关系! 国人之所以使用铜币,还有个不得已的苦衷,山川五精……金、银、铜、铁、锡,其中以黄金最贵重,白银其次之,这两种金属外形美观,容易保存,千年不朽,是铸造货币的最佳选择,国人一向聪明,为何放着金、银不用,反而选择位居第三位的铜呢,原因很简单~~没有金、银呀! 中国地大物博,资源丰富,偏偏就是缺少金、银两种贵重金属,偶尔发现一些矿脉,数量稀少,采集又困难,每年的产量勉强能给贵族们打造一点首饰,根本就不够货币流通之用,古人又有厚葬的传统,喜欢把贵重的东西带到地下去,结果好不容易开采出来的金银,又重新回到地下了,能在世间流通的,少之又少! 万般无奈之下,这才以铜为币,还给铜起了个好听的名字--‘美金’,至于铁吗,多用于打造兵刃,杀戮过多,也有一个名字--‘恶金!’ 汉家法令,铸造五铢钱,八分铜、二分锡,这样铸造出来的青铜币,美观、耐磨、保存长久! 不过漏洞也就出来了,金属之中,铜贵锡贱,许多不法之徒,为了谋取利润,就把国家发行的铜币融化,改换比例,重新铸造,有点良心的是铜、锡各五,心黑一些的是铜四锡六,甚至是铜三锡七,这样的货币,质量极差,清脆易断,磨损更是严重,用不了多久就会毁坏! 说话间,荀彧拔出腰间佩剑,又找出两枚铜钱,垫垫分量,分别切开,原本外表相同的铜币,立刻就看出了区别,一个断口整齐明亮,发出铜质的深沉颜色,另一个断口参差不齐,里面全是白灰色,杂质甚多! “只是改换铜、锡比例,至少钱币还在,勉强能够流通,更有甚至,直接从钱币中提炼出纯铜,用于铸造器皿,收藏于家中,导致市场上流通的钱币越来越少,国库就是想征税,也没得可征呀!” 盛世古董,乱世黄金,人在危机之中,总想要储存一些钱财,这样心里才踏实,尤其是官员家里,谁没有一个宝库呀,黄金、白银、珠宝、铜币,统统不放过,这就造成了一个很坏的结果……‘钱荒!’ 币值不稳,就导致物价不稳,百姓们无法交易,饱受其苦,连国家也征收不上来赋税,国库空虚,朝廷无法运转,士兵没有军饷,天下不乱才怪呢! 其实‘钱荒’的事情,在桓、灵二帝时期就出现了,为了解决问题,宦官们出了一个馊主意,把铜钱挖掉心,一枚变成两枚,出现了‘无边钱’和‘无心钱’,数量是多了,币值却更不稳定了,弄的百姓们怨声载道,甚至揭竿而起! 董卓执政时期,也遇到过这个问题,他的办法更牛,把注意打到了十二金人身上! 秦始皇一统天下,收缴兵器,铸造了十二个金人,各重二十四万斤,矗立在咸阳宫门口,以示威武,董卓迁都长安后,一眼就看到了十二个金人,‘金’就是铜,铜就是钱呀,这位枭雄一声令下,砸碎了十个铜人,用来铸造货币,解决‘钱荒!’ 毁铜人,铸货币,办法野蛮一点,也有可取之处,可是董卓过于贪婪了,他下令铸造的钱币只有五分的重量,名曰‘小钱’,却要当成‘五铢钱’使用,一比十的币值差距呀,弄的人心尽失,国家更加动荡! 可以说,天下大乱,是人心乱了,人心乱的原因,是口袋里的钱币乱了,朝廷要想大治,恢复太平,必须解决‘钱荒’的问题! “要想解决钱荒,必须禁止私铸,禁止匿藏金银,可是……” 荀彧一脸灰败,有些话他没敢说出来,但大家心里也明白,‘铸造钱币,以次充好,掠夺黄铜’的事情,绝不是普通百姓做的,只有达官显贵,才有这样的能力和财力,甚至在坐的人,也不怎么干净! 萧逸的府中就有一个宝库,里面钱财堆积如山,不过吗,那都是他百战百胜得来的战利品,别人也不好说什么! 可是文武百官中,有不少人在钻国家的空子,要是改革币制,禁止私造,恐怕就要得罪一大群人,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会引发强烈的报复,荀彧是尚书令,也没有这个能力和胆量,都是手握重兵,执掌朝政的大臣呀! 改革币制,可能会引发朝臣叛乱,不改,则会天下大乱,如何是好? 正文 第十五章铸币权 理财之道,莫过于开源节流,如今朝廷上下都在勒紧腰带过日子,百官的俸禄都是用精盐代替的,节流是不可能了,唯有在开源上想办法,赋税又不能加征,只好剑走偏锋,用一些非常手段了! 世人毁钱取铜,铸造器皿,大都作为殉葬品,被埋入了地下,死人是用不到这些东西的,既然如此,何不借来一用呢,至于派去借东西的人选,自然是摸金校尉了! “传本相钧旨,加封统领-黄舒为‘发丘中郎将’,关内侯,食邑二百户,‘掘子军’征战有功,将士皆官升一级,并扩充五营编制,受丞相府直辖!” 曹操说话的同时,程昱提笔在手,刷刷点点,一字不落的把钧旨拟好,双手献上,曹操查看之后,取出大汉丞相印授,毫不犹豫的加盖上去,转手又交给了萧逸! “升官、封爵、赐食邑,黄鼠这家伙真是官运亨通,可惜呀,那些古墓就要遭殃了!”看着钧旨,萧逸不禁心生感慨,从怀里取出‘扭头狮子-烈火黄金印’,也加盖上去,至此,世上第一位盗墓贼侯爷诞生了! 黄舒就是黄鼠,本是一名盗墓贼,平定黄巾之乱时,被萧逸收入麾下,成立了一支‘掘子军’,战时筑城挖壕,充当工程兵,平时探寻古墓,摸金寻宝,为大军补充财源! 这些年来,‘掘子军’功劳显赫,探寻到无数古墓,每年挖出来的金银珠宝、青铜器皿,竟然占到了国库收入的四成左右,不客气的说,曹营集团能够发展壮大,四处征战,这些盗墓贼却是功不可没! 功劳虽大,名声却臭,说到底,还是一群在地下打洞的土老鼠,见不得光呀,这次曹操大手一挥,直接提拔了一位关内侯,虽然只是侯爵里最低的一等,对‘掘子军’的振动之大,不亚于一场强地震呀! 没人愿意永远生活在地下,也没人愿意顶一辈子的坏名声,黄鼠封侯,就给盗墓贼们树立了一个榜样,也指出了一条出路,只要好好挖土,一样可以升官封侯,成为贵族阶级,可以想要,均旨传下之后,那些盗墓贼会爆发出多大的热情,又有多少古墓会遭受灭顶之灾呀! 事急从权,众人对盗墓贼没什么好感,可也没有出言反对,‘掘子军’原有五千之众,分编为五营,各有一名摸金校尉统领,现在扩充了编制,可以想象,未来一段时间,天下的盗墓贼都会蜂拥而来,争取这个洗白身份的机会! “传本相均旨,收回各州、郡铸币之权,改为朝廷直辖,设‘铸宝官’一名,统筹钱币大事,日后各地不准再私铸钱币,违令者,满门抄斩!” 还是曹操念,程昱写,加盖丞相大印之后,这次递给了荀彧,身为尚书令,政务上的事情需要他同意才行! 双手接过钧旨,荀彧却犹豫起来,看看曹操,又看看在坐的重臣,迟迟没把怀里的‘尚书令’大印拿出来,脸色凝重的要滴出水来,牵扯甚多,关系太大呀! 两汉以来,钱币的铸造一直比较混乱,从朝廷到地方州、郡,还有各地的诸侯王,只要辖区内有铜矿的,都能开山取铜,再弄上几个铸钱炉子,铜水一浇筑,冷却下来之后,就是响当当的铜钱了! 大家都在铸钱,规格上自然难以统一,铜、锡比例混乱不说,连重量也不一致,同样是‘五铢钱’,能差上好几分去,大大小小,难看至极,甚至出现错字的也不在少数! 即便如此,各州、郡仍然抢着铸造钱币,原因也简单,油水足呀,挣钱不如铸钱,数量多少还不是自己掌控吗,比如说郡里铸造了一百万钱币,上交府库三十万,剩下七十万就落入私囊了,借口也简单,铸造中损耗了呗! 现在曹操把铸币权收归中央,统一规制,固然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同样也砸了许多人的饭碗呀,这些人都是主政一方的实权派,为首的就是三大州牧! 曹营集团拥有四州之地,司、徐、豫、兖,其中司州为朝廷直辖,不设州牧,政令由相府直接下达,另外三州吗,徐州牧萧逸,豫州牧曹仁,兖州牧夏侯惇,都是手握重兵的大将,也是曹操最为亲厚之人! 想要收回铸币权,就要触动这三个人的利益,身为封疆大吏,谁愿意把钱袋子交出去呢,正是考虑到这一点,荀彧才犹豫不决的,三大州牧,那个他也得罪不起呀!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后果不可预料,一时间,密室里寂静无声,人们的目光来回闪动,交换着各种意见,最后一起落到了萧逸身上,“大都督,这个雷还得您老人家来顶呀!” 有点地理常识的人都知道,天下有两大铜脉,都是绵延百里的矿山,一个在蜀中,归益州牧-刘璋掌控,正是有了铜山的大笔收入,这条‘守户之犬’才会安享富贵,不思进取! 另外一条,就在徐州境内的琅琊郡,西汉时期是吴王-刘濞的封地,汉景帝时期的‘七王之乱’,东南叛军的财源供应,靠的就是那里的铜山,现在又落在了萧逸的手中,徐州富甲东南,一个靠海盐,一个靠铜山,朝廷收回铸币大权,受损最大的就是萧逸了,他不明确表态,荀彧的官印那敢落下去呀! “琅琊二百里,铜矿八十座,白白交出去,哥真舍不得呀!”摸着小黑脸,萧逸心疼的直哆嗦,就像从肋条上往下挖肉一样,可是铸币权收归中央,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也是大势所趋,自家、国家,只能选一个了! “算了吧,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几十座铜山而已,交出去吧,谁叫自己看上人家闺女了呢,就当是彩礼钱了~~呜呜,真贵~,以后让曹节多生几个儿子,把这笔钱从他们外公手里弄回来!” 想明白利害关系之后,萧逸看看众人,先向曹操做了一个心痛的动作,而后目光转向荀彧,微微点头! “啪!~~呼!” 荀彧手中大印落下,政令生效,终于长出了一口气,萧逸是三大州牧中功劳最大,势力最强的一个,只要他点头认可了,剩下两位也就不会反对,收回铸币权的事情,也就能顺利施行了,当然了,此事宜缓不宜急,具体步骤,还要细细商议,免的适得其反,出现动荡! “仗义疏财,为国为民,萧郎之心,可昭日月!”政令通过,曹操高兴万分,忍不住称赞起来,不过吗,想做曹家的女婿,几十座铜山的彩礼可不够,至少得几十座城池才行,自己的女儿,值这个价钱! ……………………………………………………………………………………………………………… 要想解决钱荒,光是扩充‘掘子军’,收回铸币权还不够,必须解决最后一个难题,禁止私铸钱币、毁钱取铜,这才是事情的更本呀,否则就像水缸底下被钻了个洞,无论放进去多少水,也会慢慢流光的! “事关重大,还请丞相大人三思呀!”荀彧、荀攸、程昱、郭嘉,四大谋士一起躬身行礼,他们很清楚,下一道政令的内容,又会引发什么后果! 收回铸币权,不过是触动三大州牧的权益,人数较少,又都是心腹,不会引发太大的反弹,最多给点补偿也就是了! 禁止私铸钱币就不同了,水太深,牵扯也太多,朝廷百官,世家大族没几个干净的,许昌周围的山里,就分布着大量的私人铸造作坊,每日里浓烟滚滚,带来丰厚的利润,动了它们,就是动了这些人的命根子,不拼命才怪呢? 皇位是刘家的,天下却是士族的,这是几百年来公认的事实,纵然以皇权之强,轻易也不敢触动门阀的利益,稍有不慎,就会翻天覆地呀! 曹操是大汉丞相,也是当世强人,可要硬抗士族门阀集团,谋士们不禁捏了一把冷汗, “老夫身为汉相,代天摄政,为的就是治国安邦,还天下一个太平世界,面对困难,岂能畏惧不前,临阵退缩!”曹操面沉如水,拿过笔墨,亲自书写起第三道钧旨,身为一个政治家,除了权力,还要有责任,更要有颗一往无前的决心! “大汉治下,有私铸钱币,谋取暴利者,斩!” “大汉治下,有毁钱取铜,铸造器皿者,斩!” “大汉治下,有走私钱币,流通异域者,斩!” 钧旨写完,盖印之后,曹操目光环视,开始物色执行法令的人选,再好的政策,也得有人执行,否则就是一纸空文,问题是,谁敢去触碰这座火焰山呀? “老夫敢下这道政令,就做好了全家老小玉石俱焚的准备,既然是姓曹的下令,那就姓曹的执行吧!” 说话间,曹操从怀里摸出一枚金光闪闪的虎符,扔给了自己的三个儿子,“曹丕、曹彰、曹植,即日起,虎豹骑归你们兄弟三人调动,彻查私铸钱币的事情,就从许昌周围开始,有抗拒法令者,杀无赦!” “诺!”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拼了! (亲爱的读者们,平安夜快乐,男爵要去买苹果了,今天就一更吧!) 正文 第十六章视察尚坊 王朝定都之地,必然前有大河为照,后有高山为靠,许昌也是如此,城北三十里处,就是大名鼎鼎的射鹿山,东西绵延百余里,山势险峻,草木丰茂,是一道天然的军事屏障,此外,在崇山峻岭之中,还藏有这个时代最大的一片工业区……尚坊! 尚坊,又名‘百工尚坊’,集中了全天下的能工巧匠,专门为国家打造各种器械,由九卿之一的少府统领,作用重要,直接向大汉天子负责! 当初联军进入洛阳,诸侯们忙着抢夺金银财宝、美女玉帛,萧逸眼光独到,抢先一步占了城外的尚坊,把数千名工匠收入手中,后来又带到了曹军大营! 争霸天下,除了兵精将勇,主明臣忠,还需要强弓锐箭,刀枪锋利,曹操非常重视尚坊的建设,从不吝惜钱粮的供给,还给予工匠们极高的待遇,由相府直接管辖,并安置在射鹿山,派重兵加以保护,一则地势险要,安全上更有保障,二则草木丰茂,不愁燃料短缺! 尚坊里除了数千工匠和他们的家属,还有五千精兵驻扎,负责护卫安全,并建造了一座坚固的城堡,高墙壁垒,隔绝内外,没有丞相大人的手令,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入,违令者,斩! “嗒嗒!~~嗒嗒!” 急促的马蹄声响起,一队骑手出现在山道上,约有数百人,大都是身披甲胄的精锐士兵,手中执着锋利的武器,中间位置保护着一人,身材矮小,其貌不扬,却是目光如炬,气势稳如山岳一般,坐下一匹‘爪黄飞电’,奔驰如飞,神俊无比! 周围还有数人,也穿着常服,或放荡不羁,或煞气冲天,或神态和蔼……,他们查看地势,指点险要,时而发出爽朗的笑声,时而唇枪舌剑,争论不休! 来者正是丞相曹操和麾下的一帮重臣,纸上谈兵乃是愚者所为,要想治国理政,还须亲力亲为才行,他们在相府商讨完策略之后,打马直奔山中,准备视察尚坊,进一步落实计划! “嗖!~~啪!……尚坊重地,来者止步!” 一支响箭飞来,发出嘹亮的声响,正钉在山道上,以做示警,与此同时,城堡上数十名士兵弯弓搭箭,稳稳瞄准了闯入者,对方再敢前进一步,立刻乱箭射杀! “丞相大人前来视察尚坊,速速开门!”亲兵统领-许褚从怀里摸出一块令牌,高高举起,又晃了晃,这才打马上前,催促对方开门! “丞相严令,尚坊重地,一律不准驰骋,来人下马!”得知丞相大人来了,守卫们很是吃惊,却不慌乱,先是垂下一个篮子,仔细查看令牌之后,才把弓箭收起来,同时派人禀告主将,大门依旧没有打开! “老夫定下的法令,自当以身作则,给世人立个榜样!”队伍受阻,曹操并未发怒,反而主动跳下马来,称赞的看着守卫者,认为他们很是尽职,众人也纷纷下马,依次站立两旁! 片刻之后,城门大开,走出一队全副武装的士兵,为首一人,身高八尺,体型消瘦,脸色蜡黄,两只眼睛里白仁多,黑瞳少,一看就是个冷酷、死板之人,正是尚坊护军统领--武玄,字玉圭! “末将拜见丞相大人!”来到近前,武玄双手抱拳,以军礼相见,他是丞相府的侍卫出身,因为工作认真,做事谨慎,受到曹操的亲赖,破格提拔重用,成为了尚坊的护军统领! “一年四季,宝剑随身,甲胄不脱,玉圭将军辛苦了!”曹操拍拍武玄的肩膀,好言嘉奖了一番,而后在众人的簇拥下,迈步进入尚坊! “萧大都督,奉孝先生、仲德先生、文若先生……,还有元让、妙才几位将军,我的老天爷呀!”看着鱼贯而入的众人,武玄惊讶的直吐小舌头,他曾在相府任职,认识这些朝廷重臣,平时一个都难见,今天全都来了,莫非有什么大的举动不成? ………………………………………………………………………………………………………………………………………… “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东到大海,西涉流沙,南及北户,北过大夏,人迹所至,莫不臣服,秦德昭昭,秦威烈烈,恩德所至,泽及牛马…………” 刚刚进入尚坊,一阵低沉的‘秦谣’就传入众人耳中,歌声并不嘹亮,却充满了沧桑感,仿佛历史的长河流淌至此就停住了,一停就是几百年! 大汉尚坊,秦谣传唱,这并不奇怪,秦末大乱,诸侯并起,联军攻克咸阳之后,诸将都忙着争夺金银财宝,刘邦手下的第一谋士萧何,却接收了秦丞相、御史府所藏的律令、图书,掌握了全国的山川险要、郡县户口,同时占据了秦的尚坊,把大批的优秀工匠掌握在手中,后来楚汉相争,刘邦能够取的最后胜利,跟后方源源不断的粮草、器械支持是分不开的! 四百年过去了,两汉兴衰起伏,多少帝王将相化成了尘埃,尚坊却一直存在下来,里面的工匠们父子相传,生生不息,流传下来的除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举世无双的手艺,还有就是传唱了几百的秦谣,可以说,这是劳动者的歌声,也是他们的心声! 曹操等人的到来,并没有引起轰动,一则他们都是身穿常服,看上去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二则尚坊里的工匠们都在忙着劳作,聚精会神,全力以赴,谁也没有闲心四下张望,这些朝廷重臣也就被无视了!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忙碌的工匠,寒冬礼节,许多人也赤膊着上身,一边低唱秦谣,一边挥汗如雨,有人在融化矿石,有人在引出铁水,还有人用力的锻打铁胚,最后成型、打磨、组合、检验…… 整个尚坊,就像一台精密的大型仪器,数千工匠就是一个个小部件,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吞进矿石、木材、流水,吐出一件件锋利无比的兵刃、器械……,面对如此壮观的劳动场面,不禁让人热血沸腾,心生感慨! 将军百战功成,壮士决战沙场,谁又能想到,在大军征战的背后,有多少普通的匠人,日以继夜,辛劳不休,却又默默无闻,劳累成疾,最后就像老化的部件一样淘汰下去呢? 没人会记得,史书上留下的只有帝王将相,丰功伟绩,以前有秦皇汉武,卫青、霍去病……,以后会有曹操、萧逸、郭嘉、荀彧……,却永远不会出现这些工匠的名字,但不可否认,正是这些平凡的人,支撑起了偌大的帝王,延续着华夏一族的文明,他们的名字无人得知,他们的功业与世长存! “传本相钧旨,凡是尚坊工匠,每人赏赐肉十斤,酒两坛,细麻布一匹,此外,年满六十的老匠人,一律赐予‘长者’称号,每月给予钱粮,终生由国家奉养,子孙年幼者,亦由国家扶养成人!” 曹操很清楚,尚坊自成体系,为了保密需要,几乎与世隔绝,给他们钱是没用的,不如赏赐酒肉更加实惠一些,再者,工匠们为国效力了一辈子,落得一身的疾病,也该由国家奉养他们的晚年! “丞相大人天高地厚之恩,末将代尚坊数千工匠,叩拜顿首!”军礼规定,甲胄之士不拜,听完钧旨之后,武玄还是掀起战甲,恭敬的叩拜行礼! “叩谢丞相大人天恩!” “叩谢丞相大人天恩!” 武玄的下拜引起了匠人们的注意,而后钧旨的消息传出,整个尚坊顿时沸腾起来,正在忙碌的工匠们,立刻停下手中的活计,跪倒在地,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 许多老匠人感动的泪流满面,苍天有眼呀,几百年了,帝王将相永远的高高在上,从未关注过这些蝼蚁般的工匠,生老病死,听天由命,很多垂垂老矣的匠人,甚至会被丢到深山中,喂食野兽,连尸骨都留不下,现在有国家奉养,能安度一个晚年,谁心里不是火热的呢? “丞相用人唯才,不注虚名,关心疾苦,善待部署,天下人心归附,犹如江河归于大海,真乃天生人主,旷世英雄!” 看着挥动手掌,挥斥四方的曹操,身后几位谋士无不暗中称赞,有如此的胸襟、才识、胆略,平定天下,并非难事呀! “亲爱的读者们,圣诞节快乐,嗯,男爵再偷懒一天行吗?” 正文 第十七章六胴刀 尚坊依山势而建,长宽各四里,规模堪比一座中型城池,分成四个区域:熔炼区、铸兵区、储藏区、生活区,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可谓自成一方天地! 铁水四溅,锤声如雷,如此壮观的铸造场面,萧逸也产生了浓浓的兴趣,沙场决战,刀枪如林,箭矢如雨,本就是血与血的较量,铁与铁的比拼,以现在的生产力水平,如何大批量的铸造兵刃,保证数十万大军的消耗,却始终是个谜团? 最先入目的是铸箭作坊,战场上箭矢铺天盖地,杀伤力巨大,消耗同样巨大,一场大战下来,射出百万支箭很正常,军队最悲惨的境地就是箭尽粮绝,可见这种武器的重要性! 铸造用的是泥范,刻上两排箭簇形状的胚胎,中间用凹槽连接,通红的铁水倒进去,将要溢出的时候,立刻盖上另一块泥范,冷却之后,掉出来的就是一支支三棱箭簇! 下一步就是打磨,原始的圆形砂轮,上面有木柄,一个人用力转动,另一人把箭簇放在上面打磨,三棱一个尖,磨的寒光闪闪,锋利无比! 萧逸取过一枚箭簇观看,三个切面同样大小,用肉眼根本看不到误差,精密度之高,很难相信这是一件纯手工制品,上面还有放血的暗槽,命中目标之后,就是一个血窟窿,难以愈合,杀伤极大! 接下来就是组装了,苦荆棘制成的箭杆,又直又韧,手感光滑,比起南方的箭竹来丝毫不差,插上箭头,挖出弦槽,沾上羽毛,再涂一层轻漆,一支锋利的长箭就做好了,百支成捆,码放入库,供应大军使用! “熔炼、浇铸、打磨、组装、运输……,一人一道工序,紧密配合,速度奇快,而且丝毫不乱,这就是原始的流水线生产方式呀!” 明白箭簇的制作过程后,萧逸的小舌头都吐出来了,好半天收不回去,上学时听老师讲过,西方人在二十世纪初,才出现零件标准化和流水线生产,从而极大的提高了生产效率,没想到两千年前的秦、汉时期,国人就想出这种生产方式了,如此聪慧的民族,若不能称霸世界,混一乾坤,真是白白浪费了祖先遗传下来的聪明脑袋! ………………………………………………………………………………………………………………………………………… 出了箭坊,又入刀坊,这里的锤声更加密集,火焰更加炽热,是尚坊里工匠最多的地方! 战国末期,随着战车的淘汰,专门用于刺杀的矛、戈也逐渐没落了,另一种利于劈砍的武器问世,并成为军队的主要装备之一,那就是刀,刀号称‘百兵之雄’,大砍大杀,所向披靡,这种利器的锻造,必须观赏一下! 同样是用铁水浇筑胚胎,而后用折叠法锻打,反反复复,要折叠十二次之多,也就是说不到半分厚的刀身,被分成了四千多层,打磨开刃之后,又经过冷水淬火,变得外坚内韧,锋利无比,绝对是一种杀人的无双利器! 奉相府的命令,作坊里锻造出了一批百炼钢刀,质地上乘,正要试试刀子的锋利,诸将见之心喜,纷纷下场亲自测试,大力砍杀,玩的不亦乐乎! 春秋时期,贵族们为了测试一件兵刃的锋利程度,经常用奴隶来做实验,一刀两断,说明武器锋利,铸造师就会得到重赏,劈砍不开,那就是残次品,铸造师就要倒霉了,运气好的丢只胳膊,差点的小命就没了! 秦汉两朝,奴隶制度基本废除,再用人命来试刀就不可能了,也过于残忍,可是战场厮杀,刀锋的好坏,没有比人体更好的测试工具了,好在国人够聪明,想出了一种替代品……胴甲! 用上好的毛竹捆成人体形状,模仿坚硬的骨骼,外边包裹上在水中浸泡数日的草席,如同有韧性的皮肉,再给草人穿上铠甲,就和战场上的真人没什么区别了! 一刀下去,能劈开一具胴甲为合格,两具的为优秀,三具的就可以称作宝刀了,据说最锋利的钢刀,让最勇猛的战士使用,可以一次劈开五具胴甲,被称为‘五胴宝刀’,价值千金! “嗖!~~咔嚓!” “嗖!~~咔嚓!” 宝刀在手,武将们岂能错过,纷纷下场测试锋利程度,就连几个谋士也来了兴趣,把长袍腋在腰间,手心吐上口水,横眉立目,轮起大刀用力劈砍,大有上阵杀敌,斩将立功的架势,不过测试的结果吗,就不敢恭维了! 夏侯惇、夏侯渊两位大将,都劈开了三具胴甲,证明百炼刀的品质确实不错,荀彧、荀攸士族出身,自幼习武,力气稍差一些,好歹也劈开了一具,至于程昱和郭嘉,白面书生,手无缚鸡之力,不但没劈开,还差点砸了自己的脚面,引得众人一阵大笑! “仲康何在,下场试刀!”曹操先是安慰了两个谋士一番,而后派出了许褚,让这员虎将试试百炼刀的锋利程度! “诺!~~” 许褚抱拳行礼,接过一柄百炼刀,大步下场,就像一头下山的猛虎,气势威猛无比,一直来到试刀台前,直接让人搬过来五具胴甲,而后沉腰坐马,一刀劈下,直落到底! “虎侯威武……,神力,真是神力呀!” 四周响起一片的叫好声,五胴之力,今天真是开眼了,别看只是多劈开两个,难度却是数倍上翻,练武的都知道,百尺竿头,寸步难近,许褚的力道,至少是其他将领的三倍有余,难怪他被封为‘虎侯’呢,真有九牛二虎之力呀! “小小手段,不敢当,不敢当呀!”许褚抱拳拱手,这位沙场猛将也学会谦虚了,一则是曹操耳提面命,调教有功,再者,萧逸就在一旁站着呢,这位大都督没出手,谁敢狂妄的自称天下第一呢? “末将气力不足,请大都督试刀!”许褚又拿起一把新刀,双手捧着,送到萧逸面前,目光中却满是挑战的神色! 萧逸勇冠三军,号称‘大汉第一勇士’,不知多少人为之眼红呢,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身为武将,争得就是一个威名,许褚也是如此,暗地里勤练武艺,就是想把‘第一勇士’的名号夺过来,那怕一天也好呀! “呵呵,取六具胴甲来,看本都督如何试刀!”萧逸也兴奋起来,别人在勤学苦练,自己同样没有放松,谁心里没有一个赶超的目标呢,机会难得,正好试试气力! 手中这柄百炼钢刀,为龙雀大环,号曰‘大夏龙雀’,铭其背曰:古之利器,吴楚湛卢,大夏龙雀,名冠神都,可以怀远,可以柔逋;如风靡草,威服九区,世世珍之! 执刀在手,萧逸没有急着扑上去,而是后退两步,身体微躬,像一条即将扑食猎物的恶狼,凝聚气势,手中无刀,心中亦无刀,刀即是我,我即是刀! “嗷!~~” 一声长啸,萧逸飞跃而起,目视胴甲,身体到达制高点时,手中长刀也已高高举起,人借刀势,刀助人力,闪电般劈落而下! “咔嚓!~~咔嚓!” 刀锋所向,势不可挡,六具胴甲被一分为二,散落满地,萧逸手中的‘大夏孔雀’并未停下,又将下边的木制底座劈了个粉碎,深深陷入泥土之中! “好威猛的一刀!好霸道的一刀!~~鬼面萧郎,天下第一勇士,名不虚传!” 众人一阵呆愣,而后拼命拍手喝彩,就是几个不精武艺的谋士,也看出了这一刀的厉害,武将们更是双手挑大拇指称赞,许褚也是乖乖拱手认输,天下第一,离自己还很远呀! “区区一刀,何足道哉,天下第一更是愧不敢当,无愁有一位结拜兄长,白马银枪,武艺绝伦,不逊于当初的‘虎鸠’,堪称天下至强,吾不如也!” 萧逸手抚刀锋,目光坚定,正是有一个榜样在,才能激励自己不断奋勇先前,变得更加强大! “鬼面萧郎的结拜兄长,该是何等的英雄人物?” “白马银枪,所向披靡,天下间竟有如此人物?” “萧郎,此人现在何处,老夫愿亲往求之,共举大事!” 众人窃窃私语,面露惊叹之色,曹操更是一脸的渴望,急得直搓双手,勇士猛将,乃是他的最爱,就像善饮之人遇到了美酒,必得之而后快! “吾兄-赵云,字子龙,现在刘备手下为将,流落四方,真是可惜,可叹呀!”萧逸轻轻摇头,兄长虽得其主,却不得其时,恐怕前路坎坷呀! “赵云?刘备!……嗨,大耳贼如虎添翼呀!” (还有一章,稍等片刻……呜呜,不要说男爵懒惰,只是想找个女朋友而已,单身狗的悲哀……) 正文 第十八章独门生意 尚坊除了铸造兵刃,还有一项重要职能-铸钱,天下钱币,三分出于此处,朝廷收回‘铸币权’之后,尚坊就是唯一铸造钱币的地方,要想解决‘钱荒’的问题,这里就是入手的关键了! 铸币区守护森严,内外三道哨卡,层层搜查,一根绣花针也休想带出去,里面几十个铸币炉在同时工作,铜水飞溅,烟气缭绕,场面甚是壮观,尤其是那些匠人,竟然是赤身劳作,一件衣服也没有,这也是千百年来流传的规矩,铸币重地,赤身进,赤身出,不带走一个铜钱,否则,杀无赦! “请丞相大人验看新钱!”铸币官端着一个托盘,里面是刚铸造好的钱币,一枚枚码放整齐,光泽明亮! “手感好,有质地,文字清晰,制作精美,都是上好的铜钱呀!”曹操拿过几枚,仔细查看之后,频频点头,尚坊的工艺却是冠绝天下,几名谋士也是赞不绝口,统一铸造钱币的事情,可以开始推行了! 高兴完了,众人的眉头又紧皱起来,越是好钱币,市场上流通的就越稀少,用不了多久,就会被人藏起来,人性本是如此,花劣钱,留好钱,然后毁钱取铜,铸造器皿,最后平民百姓还是无钱可用,钱荒依旧继续! “丞相勿忧,属下有个办法,或可控制‘毁钱取铜’之事!”关键时刻,天下奇才出招了! “奉孝速速讲来,只要能控制住钱荒,老夫无不遵从!”曹操面露喜色,上位者都明白一个道理,长枪快马可以征服城池,却征服不了人心,要想天下太平,文治武功,缺一不可呀! “天子临朝之时,颁下旨意,改元-建安,若把天子年号铭刻于钱币之上,看谁还敢随意损毁!”郭嘉拿起几枚铜钱,在手中反复观看,还露出一种狡猾的神色! “钱币上加刻‘建安’二字,妙呀,大妙呀!” “奉孝不亏天下奇才,如此威慑人心,那些士族也该顾忌一二了!” …………………………………………………… 听完郭嘉的办法,众人无不拍手称赞,只是在钱币上多刻两个字,却能起到大作用,道理也很简单,毁钱取铜的都是士族门阀,这些人势力强大,盘根错节,纵然用法令强加约束,恐怕也会有人铤而走险的! 毁钱取铜,说到底是在处理自己的财产,不偷不抢,国家律法也难以干涉,可是在铜钱上铭刻皇帝的年号,意义就大为不同了,别看是两个字而已,一定程度上却代表了大汉天子,毁了钱币,就是对皇帝的不敬,封建王朝,大不敬之罪,是可以诛灭九族的呀! 再往深一步想,这也是缓和矛盾的一个手段,皇宫、相府,为了争夺最高权力,已经数次交手过招了,曹操虽然凭着高超的政治智慧,把小皇帝给压制住了,也惹来不少的非议,至少一个‘权臣’的名声是跑不了的,现在把皇帝的年号铭刻在钱币上,也算给小皇帝一点面子,示意终于大汉,有利于缓和双方的矛盾! “奉孝此计甚好,老夫自当从之,传令下去,以后铸造新币,一律铭刻天子年号,既显尊贵,也可扬我大汉国威!”曹操一向重实权,轻虚名,只要有利于统治,他不在乎给小皇帝一点面子! “诺!~丞相大人公忠体国,天下敬仰!”众人立刻躬身行礼,这件事确实是个善政,有利于国家稳定发展,又能缓和皇宫、相府的矛盾,一举两得! 话又说回来了,统一全国的铸币权,在钱币上加刻年号,用新币逐渐代替旧币,这些都是很好的治国安邦之道,却也有一个弱点,那就是费时长,见效慢,钱荒越来越厉害了,要想稳定大局,必须有一个快速解决的办法,让那些士族门阀把储藏的钱币拿出来,恢复市场流通才行呀! 众人目光几转之后,又落到了萧逸身上,都知道丞相大人是一文一武,左膀右臂,两个人的谋略总是相辅相成,刚柔相济,现在郭嘉的办法出来了,按照规矩,萧逸肯定也有一个办法,可解燃眉之急! 世界上最难的有两件事,一是把自己的思想放进别人的脑袋里,二是把别人的钱财拿到自己的口袋里,想要让那些士族门阀把家中贮藏的钱币拿出来,放到市场上流通,又谈何容易呢? 面对众人期待的目光,萧逸摸着自己的小黑脸,拼命回忆起大学时的生活,如果没有记错,也没有梦游的话,自己在睡懒觉的时候,也偶尔听过一些金融课程…… 要想玩好金融,必须学会换位思考,十枚铜钱落入荀彧手中,由他代表士族门阀,拥有大量的钱财,萧逸则扮演那个空手套白狼,要把钱弄到自己手里的人,其他人就是看客,从中领悟精神! “文若先生,在下若是武力强抢,你会做何反应?”萧逸拍拍腰间的佩刀,没钱,可是咱有武力呀! “宁舍命,不舍财,人头拿去,钱财不行!”荀彧是顶级士族出身,非常了解门阀的性格,全是玻璃耗子、琉璃猫,一毛不拔! “若是在下借钱财呢,朝廷做担保,每年三倍的利息,风险很小,先生愿意借多少?”萧逸目光闪动,又恢复了当年做奸商的神态,就是一堆沙子,也要榨出二两香油! “三倍利息吗,又有朝廷做担保,在下愿意出两成的钱财!”荀彧略加思考之后,手里少了两枚铜钱,士族挣钱的门路很多,三倍的利润虽然心动,却不会过于冒险! “好,十倍的利息,风险略大,先生能借多少?” “十倍利息,虽有风险也值得一试了!”荀彧手里的铜钱又少了三枚,一半家业出手了! “很好,一百倍的利息,胜败各半,先生又愿意出多少?”萧逸的声音中带有一种魔力,仿佛能把人拖入无底深渊!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若是有百倍的利息,别说是成败各半,就算只有一成的把握,老夫也愿一拼,纵然冒着杀头的危险,也在所不惜!” 荀彧很干脆,把手里的铜钱全交了出去,这还不算,连身上的玉佩、印授、钱囊、外袍……,统统放到萧逸手中,然后直勾勾的看着他! 士族门阀堪称是最贪婪的一个阶层,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为了足够的利益,他们没什么是不能卖的,名誉、身体、君主、国家,只要有钱,买他们的骨头都行! 好了,钱都到了萧逸手里,钱荒的问题解决了,他也坐在了火山口上,能借到这些钱,是因为他答应了百倍的利息,如果做不到呢,呵呵,人家现在手无分文,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不还钱,跟你拼命,少了都不行,百倍就是百倍,缺一文钱,还是跟你拼命! 士族门阀力量的强大,是人所共知的,大汉三根支柱,宦官、外戚、士族,前两个已经同归于尽了,如今天下形势,士族一家独大,要是他们真的拼命,纵然强势如曹操,恐怕也顶不住吧! 在场的都是聪明人,大概明白了萧逸的思路,把士族门阀的钱借来,再加以运作,换来百倍以上的利润,如此就能解决一切的问题,可是什么生意能有百倍利润呢? 大家都知道,农夫种植谷物,能得一倍的利润,商人贩卖丝麻、布匹,可以得五倍的利润,走私犯贩卖马匹、兵刃,可得十倍的利润,这就已经是顶尖的产业了,还有比走私更挣钱的吗? “呵呵,我有一门生意,只要运作得当,获利百倍,轻而易举,不过吗,却要一点机遇!”面对众人疑惑的目光,萧逸笑而不答,那门生意做好了,何止百倍,简直是一本万利呀! ………………………………………………………………………………………………………… 就在众人暗暗猜测萧逸的独门生意时,一名亲兵飞奔进来,单膝跪倒行礼~“启禀丞相大人,三位公子已经带兵包围了射鹿山,封锁住各处路口,里面的人插翅难逃!” “做得好,传令下去--动手!”曹操精神为之一振,目视远方的群山,发出一阵冷笑,“该给士族门阀当头一棒了,让他们知道一下曹阿瞒的厉害!” “诺!” 正文 第十九章谁是潜龙? 天籁小说Ww』W.』⒉ 射鹿山纵横百里,草木丰茂,即是一道天然的军事防线,也是贵族们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崇山峻岭之间,坐落着不少的山庄,或是傲立孤峰,观看涛生云灭,或是幽居深谷,细听流水潺潺,可谓占尽了山川钟秀之气! 春赏百花,夏日避暑,秋冬狩猎,一年四季,娱乐不断,这就是贵族的生活方式,朝中文武百官,大都会在山中建一二座山庄,即是娱乐休闲之地,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在许昌为官,你要是没有一座山庄,出门都不好意思跟同僚打招呼! 当然了,休闲娱乐之外,这些山庄还有其他用出,狡兔三窟,人比兔子狡猾的多,自然也要多准备几个窝点,既是退身的地方,也能做些见不得光的事情了,比如养几房小妾,藏几个杀手,或者立上几个炉子,融化钱币,谋取暴利之类! 山间隐蔽,王法难以触及,树木又多,不缺熔炼的燃料,最重要的山道崎岖,又多支路,就算有什么不好,也能偷偷溜走,因此私人作坊极多,每日里浓烟滚滚,大量的毁钱取铜,利润像流水一样淌进了官员们的腰包,可惜,吃的太多难免会涨破肚皮,他们的好日子就要结束了! “呜呜!~~呜呜!” 低沉的号角声中,一支举着虎豹旗帜的军队出现在山道上,黑压压一眼望不到头,足有上万之众,进山之后,士兵们立刻分成三股,从不同的位置,向那些隐蔽的山庄扑了过去! 士兵悍勇,直接破门而入,搜查、抓人、抄家,查封一切现的违禁物品,稍遇抵抗,立刻一顿痛殴,有的庄丁要拔刀拼命,可是看到对方身上的虎豹纹甲胄,立刻束手就擒了,“我的乖乖,相府亲军--虎豹骑出动了,这是要天塌地陷了吗?” 在许昌城中,上至达官显贵,下到贩夫走卒,没有不知道‘虎豹骑’的,那是从数十万大军里精挑细选出来的勇士,武艺高强,忠心耿耿,是亲军中的亲军,嫡系中的嫡系,除了丞相曹操,他们不听任何人的命令,就是皇帝的圣旨也没用! 世人对曹军的几支精兵有个评价,玄甲铁骑,疾如风火,快如闪电,就像一支利箭;陌刀兵无坚不摧,无物不破,就像一柄长刀;陷阵营能杀善战,出奇制胜,是一把淬毒的匕;至于虎豹骑吗,忠心耿耿,稳如山岳,是一件贴身的护甲,虽然没什么杀伤力,却最是贴心呀! 说白了,‘虎豹骑’更多的是一支政治部队,他们的作用不在冲锋陷阵,而在威慑人心,体现出曹操的意志,那些山庄里的管事、家丁,那里敢反抗呢? “我家老爷是太常卿-孔大人,朝廷大员,你们胡乱抄家,不怕得罪大人吗?” “诸位兄弟辛苦了,高抬贵手,放小人一马,这些铜钱拿去喝酒好了!” “各位大爷,炉子可以搬走,不要抓人呀,大家都是为了混口饭吃,谁也不容易!” ………………………………………………………… 慌乱之中,有人威胁,有人利诱,有人哀求,希望能从‘虎豹骑’手中遛出去,可惜,他们注定要失望了,出之前,士兵们就接到了死命令,不放一人,不留一物,若有漏网之鱼,他们提头来见了! 再说了,这次带队的可是曹丕、曹彰、曹植三位公子,丞相大人把儿子都派出来了,谁敢徇私枉法,谁又敢不尽心尽力呢? 风卷残云,大浪冲沙,曹家兄弟的指挥下,‘虎豹骑’把各处山庄统统查抄了一遍,所有抓获的人犯,缴获的脏物,统统带走,听候落! …………………………………………………………………………………………………………………………………………… 尚坊中,得知三个儿子凯旋归来,曹操带着几个重臣登上高坡,举目观看,高兴之情,溢于言表! 放眼望去,三支队伍浩浩荡荡顺着山路开了过来,曹家兄弟分别领队,同时安排军中大小事物,这时就看出三兄弟性格的不同了! 曹丕的队伍很有序,抓来的人都用长绳拴着,一家一串,丝毫不乱,车辆上装着收缴来的融炉、铜钱、器皿,分门别类,码放整齐,由此看出,曹二公子有很强的指挥能力! 曹彰的队伍比较混乱,犯人们就像羊群般拥挤在一起,不少人被揍的鼻青脸肿,收缴的东西也是胡乱码放,损毁的更多,不过三兄弟中数他行动度最快,抓住的人也最多,而且无一漏网,颇有几分军事天赋! 曹植的队伍是另一番景象了,抓的犯人最少,却都是管事一类的人物,收缴的东西不多,却很贵重,这位四公子的办事原则,只除恶,其余不问,而且没有过多使用暴力,栓人的绳子都没用,顺利的就把任务完成了,表现出很高的智慧手段! “呵呵,虽是同胞兄弟,性格却大不相同呀,子桓机敏,子文悍勇,子建聪慧……,诸位以为,老夫的三个儿子中,谁更优秀一些呢?” 高坡上,曹操看到儿子们办事得力,不禁夸赞一番,而后很随意的问了一句,颇有得意忘形的神态,不过眸子深处却有光芒闪动,在几位重臣脸上一一扫视,窥视人心! “三位公子,聪慧英武,皆是栋梁之才,前途不可限量,我等为丞相大人贺!”没有商议,也没交换眼神,几位重臣一字排开,同时躬身行礼,就像事先排练好的一样! 站在这里的,都是足智多谋之人,也明白身为臣子的原则,有两个禁忌是决不能触动的,一是功高盖主,引来上位者的猜疑,二是干预立储,使得集团内部出现分裂! 要想避免被怀疑,就得表现出一些性格缺点来,也就是自污,这方面几位重臣都表现的非常好,郭嘉滥饮,萧逸弑杀,程昱贪财,荀彧、荀攸故作清高,疏远同僚,没有一个完人! 至于立储的问题,几个人更谨慎了,大公子曹昂身死,曹操悲痛之余,必须在其他儿子中再挑选一个继承人,好生栽培,目前的形势来看,有机会上位的就是曹丕、曹彰、曹植三兄弟了! 人选有三个,位置只有一个,对于谁能成为曹营集团的继承人,几位重臣心中都有猜测,却不会表露出来,更不会干预其中,奸雄的心思,猜不中会很麻烦,猜中了就更麻烦呀! 上位者选择继承人的手段很复杂,往往是声东击西,李代桃僵,故意疏远看中的儿子,把他放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暗中磨练,妥善保护,让他避开那些政治风浪! 与此同时,把另一个儿子带在身边,厚爱有加,做出一副立储的假象,以此来试探人心,把潜在的威胁吸引出来,等到把众人的态度看清楚之后,瞬间出手,清洗异己势力,再把真正的继承人推上台,至于那个吸引目标的儿子,下场通常会很惨、很惨! 当然了,这样做也有一定的危险,一旦局势失控,就会满盘皆输,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千古一帝~秦始皇! 始皇帝把选中的长子扶苏放在边关,磨练心性,又把毫无才能的小儿子胡亥带在身边,宠爱有加,想用这个办法玩大臣们一把,结果出现了意外,始皇帝出游途中突然驾崩,诏书被大臣篡改,幼子胡亥趁机上位,长子扶苏被逼自杀,结果大秦二世而亡,真是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呀! 现在曹家三兄弟竞争储位,谁是真正的潜龙,谁是吸引风险的伪龙,谁又是不甘寂寞,准备兴风作浪的蛟龙,还很难说呀,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曹操敢下这么大一盘棋,手中必然会有一柄屠龙刀,以防不测! “拜见父亲大人,万福金安!”曹家兄弟来到近前,行大礼参拜,个个精神抖擞,想要极力的表现自己,看似恭敬谦让,目光深处的勃勃野心却是遮掩不住的! “行动迟缓,配合生疏,一点小事尚且做的如此狼狈,为父如何把重任交托你们兄弟,日后勤加学习,不得懒惰!” 看着三个儿子,曹操脸上的喜色荡然无存,反而大声斥责起来,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把三兄弟训的跪倒在地,不敢仰视! 训斥完儿子,曹操亲自处理那些抓来的犯人,有手艺的工匠,一律收入尚坊,让他们为国出力,寻常家丁,恶行不大的,配边疆,充军效力,至于那些管事、犯,全部斩,人头高挂城门,震慑人心! 另外,查抄出来的金银、钱币、器皿,全部收归国库,充实军饷,经过这次打击,士族门阀应该感到肉痛了吧,下一步吗……呵呵! 正文 第二十章第一功臣 ‘虎豹骑’突然包围了射鹿山,全力搜查各处山庄,作坊被毁,管事被杀,钱财一律没收,这件事就像九天惊雷一般,狠狠劈在文武百官的心头上,不少人眼前一黑,晕倒在地,天塌地陷了呀! “老夫的钱,整整五百万呀,在先帝朝时,足够买个九卿的官职,一下子就没了……” “曹阿瞒太心黑手狠了,查抄山庄,抢钱杀人,老夫要进宫去告御状,跟他拼了……” “陛下也管不了这位阎王爷呀,还是走下门路,争取把钱财要回来吧,老夫的小舅子的同窗好友的干爹的亲家表哥……是丞相大人的远亲,也许能通融一下!” 苏醒之后,百官们开始上窜下跳,利用各种关系,试图把损失的钱财要回来,死几个下人没什么,可是没收大笔的钱财,那是掏他们的心头肉呀! 穿上朝服,备好车马,振作勇气,官员们雄赳赳、气昂昂的准备去运作,可是一出大门,立刻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住了! 许昌城四门紧闭,大街小巷布满了士兵,弓上弦,刀出鞘,五步一岗,十步一哨,牢牢的控制住了局势,尤其是皇宫和百官府邸,更是重点监视目标,可谓严防死守,看到这一幕,谁还敢出门呀! “好狠心的曹阿瞒,莫非要大开杀戒,血洗朝中百官吗?” 钱财再多,也没有自己的小命宝贵,刚才是心痛,现在是心凉了,许昌驻军都是曹操的心腹将领统帅,如果狠下心来,绝对能把文武百官斩尽杀绝呀! 白刃临头,官员们彻底惊慌了,有的求神拜佛,上香叩头,有的磨刀霍霍,准备拼死一搏,更有人把全家老小叫到一起,一人一杯鸩酒,只要曹军冲进来,就服毒自杀,宁死不辱! “生死关头,如何是好呢?”人人心中都在画问号,至于钱财的事情,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 戒严整整持续了三天,官员们也煎熬了三天,死亡的恐惧笼罩在心头,精神紧张的几乎崩溃,就在人们感觉要窒息而死时,转机出现了! 曹军士兵纷纷撤离街头,戒严解除了,许昌城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而后使者登门,送上一份大红请帖,“丞相大人要宴请文武百官,共商国事!” 丞相大人有请,谁敢不去,官员们略加准备后,怀着一颗忐忑的心出门了,当然,他们没忘记和家人告别,丞相府就是龙潭虎穴,这一去生死难料,是否能平安归来呀? 朱雀大街,丞相府,中门大开,彩灯高悬,曹丕、曹彰、曹植三兄弟站在门外,代父迎客,满面笑容的迎接着到来的官员们,嘘寒问暖,态度随和! “三位公子一表人才,日后必成栋梁之才,出将入相,等闲之事,真是羡煞我等呀!” “丞相大人教子有方,老夫更该好好效仿才是……” “三位公子年少有为,不知可有名门淑媛为配,老夫有十几个女儿,个个花容月貌、风姿可人……” 入府之前,官员们对曹家兄弟百般奉承,恭敬的不得了,年轻些的就要斩鸡头,烧黄纸,结为异性兄弟,捎带再拜个干爹,年长一些的,开始推销家里的女儿,为妻为妾都可以,就是白送也行呀! 人性就是如此,你打的越疼,他心中越是惧怕,如果是三天之前,官员们肯定是一腔怒火,兴师问罪,恨不得把曹家父子千刀万剐才好! 可是三天的痛苦煎熬,磨平了他们的棱角,也吓坏了他们的胆魄,什么钱财,什么官位,他们统统可以舍弃,只要曹操不灭他们的满门,就心满意足了! “苍天无情,先是兵祸,后有蝗灾,四海鼎沸,黎民涂炭,全幸赖列祖列宗护佑,满朝文武齐心合力,终于转危为安,化灾难于无形,今日本相设宴,只为庆功,别无他意,诸位开怀畅饮,一醉方休!” 大堂中,曹操高居上位,手持金杯,频频向官敬酒,为了安抚人心,许褚带着亲兵侍卫退到了堂下,以示一团和气! 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治国之术,水火相济,曹操先用霹雳手段震慑百官,又用三天时间慢慢煎熬,分化瓦解,现在吗,该施加恩惠,收拢人心了,否则弦绷得太紧,会出乱子的! “加封车骑将军董承为-大鸿胪,进爵一级,食邑五百户……” “加封侍郎王子服为-光禄勋,食邑二百户……” “加封长水校尉-种辑为太仆,食邑二百户…… ………………………………………… 要想收服人心,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加官进爵,一大堆官帽子扣下去,大堂里的气氛顿时为之一变,不少官员都喜笑颜开,跪倒叩谢,一场风波下来,虽然损失了不少钱财,可是爵位升了一级,也不吃亏了! 当然了,给众人升官的同时,曹操不露痕迹的也做了些手脚,把一向跟自己不和的董承、王子服等人,从掌握兵权的职位上调离,明升暗降,变成了一些空有名誉的虚职,真可谓一举两得呀! 按照规矩,庆功宴上,丞相曹操要手持金杯,亲自斟酒,带着几个儿子,敬给今年功劳最大的官员,以示特殊嘉奖,至于这个人选吗,百官目光一转,稳稳锁定住了萧逸! 破萧关,取徐州,兵围下邳,智杀吕布,是为第一功! 食蝗虫,焚草木,救济灾民,安抚四方,是为第二功! 千里奔袭,抵达宛城,挽回败局,断后退兵,是为第三功! 北战袁谭,南挡周瑜,威慑南北诸侯,护卫朝廷无恙,是为第四功! 有此四功,文武百官谁人能比,谁人敢比,所以说,今天宴会上的第一功臣,非萧逸莫属了! 果然,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宴会进行到高潮的时候,曹操整理衣冠,手持金杯,笑容满面的走到了……荀彧面前! “先生坐镇后方,安抚百姓,筹集粮草,日夜劳累,使得大军一日无有短缺,才能克敌制胜,成就大业,第一功臣之荣耀,非文若先生莫属,请上坐,受孟德一拜!” 曹操敬上美酒,又后退两步,带着几个儿子,躬身行礼,态度诚恳无比,“文若先生就是当今之萧何呀!” “哗!~~哗哗!” 曹操的一番举动,把众人惊的是外焦里嫩,哑口无言,而后又是一阵大哗,“没想到,真是没想到,奸雄心性,常人难料呀?” 百官如此惊诧,首先,第一功臣不是战功显赫,杀人无数的萧逸,而是坐镇后方,未杀一人的荀彧,真是有些不可思议,但是细细想来,曹操的评价也很有道理,没有荀彧这些人坐镇后方,默默无闻的操劳,那里有大军的赫赫战功呢? 其次吗,众人吃惊的是曹操对荀彧的评价……当今之萧何,这句话可是大有深意呀! 世人皆知,萧何是大汉开国第一功臣,名垂青史,万世楷模,也是臣子们效仿的对象,如今把荀彧比作萧何,那么谁又是当今的刘邦呢? 是小皇帝刘协?还是曹操自己? 若是前者,恐怕不太恰当,以孙比祖,本就有冒犯之意,再说了,汉高祖刘邦是开创之君,刘协奋斗一辈子,最多是个守成之主,还不一定收的住呢? 若是后者,那就让人深思了,曹操自比开国高祖,他要做什么?他又能做什么? 大堂里顿时沉寂下来,就连第一功臣-荀彧举着金杯,尴尬的站在那里,饮了,是不忠,……不饮,又不敢! “呵呵,今日庆功之宴,丞相大人不赏酒喝,本都督只好厚着脸皮自取了,诸位大人,胜饮!”关键时刻,必有破局之人,萧逸嬉笑着举起一个酒坛子,示意百官,仰头畅饮! “敬大都督,劳苦功高,胜饮!”不是第一功臣,起码是第一能臣,百官心中自有评价,纷纷举杯敬酒,趁此机会,荀彧也把手中的美酒一饮而尽,算是化解了一场尴尬局面! 轻歌曼舞,美酒佳肴,文武百官正沉醉其中时,异变突发…… “报~~西凉军报,十万火急,马腾、韩遂二人发生火拼了!”一名鸿翎信使飞奔进来,猛地栽倒在曹操面前,手中的军报也没敢撒手,高高的举在空中! “西凉大乱,马、韩二人打起来了?”听完军报,正在痛饮的萧逸立刻精神起来,与身旁的郭嘉交换目光之后,暗暗点头,“咱们一本万利的大生意~来了!” 本书来自//x.html 正文 第二十一章三大重臣 天下九州,原本没有凉州这个名字,河西走廊水草丰美,气候温和,是游牧民族的天堂,汉武帝元狩二年,冠军侯-霍去病统兵击败盘踞于此的匈奴人,后置武威、酒泉、张掖、敦煌四郡,这才出现了凉州! 以后的数百年间,大汉历代君主不断扩充版图,积极向西推进,凉州的属地也就不断增加,到了桓、灵二帝时期,已经成为一个治下十二郡、九十六县,人口百万的大州,也成了华夏版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张硕大的牛皮地图挂在相府密室中,军事会议开始了,丞相曹操高居上位,文武重臣分坐两旁,曹丕、曹彰、曹植兄弟列席旁听,众人的目光全盯在凉州的位置上,表情却截然不同,有的兴奋异常,有的愁眉苦脸,还有的唉声叹气! 这个时代,汉家君臣对凉州的感觉可以用十六个字形容,“取之无用,弃之可惜,国家软肋,战火不断!” 凉州地势狭长,东西绵延两千余里,南北宽处有五百里,最窄处只有十几里,上面生活着汉人、匈奴人、羌人、月氏人,还有很多叫不上名字的小部族,可谓胡汉掺杂,难分敌我,为了争夺草场、水源、牲畜、还有矿山,各部族之间厮杀不断,据说最长久的部落战争,已经延续了几百年,依然没有尽头! 数百年间,大汉向凉州投入了无数精兵,运送了数不尽的粮草、军械,这块土地就像个无底黑洞,总是填不满,汉家强大的时候,勉强还能震慑住,一旦国势转衰,第一个出现动乱的肯定是凉州! 汉灵帝时期,天下动荡,大司徒崔烈为首的一群大臣,就建议放弃凉州,收缩防线,以腾出兵力镇压国内的叛乱,汉灵帝虽然昏聩,却也明白‘祖宗之土不可轻弃’的道理,紧咬牙关,全力征兵,一面镇压国内的黄巾起义,一面征伐西凉,稳定了那里的局势,寸土未失,也算这位昏聩之君一生中最大的亮点了! 群雄征战,必有强者出世,西凉最大的势力有两个,一是马腾,占据了南部的金城、陇西、武威三郡,二是韩遂,占据了北部的北地、安定、汉阳三郡,至于其他六郡城池,则被八股势力分别占据,他们合在一起,号称‘西凉十镇!’ 马腾、韩遂的势力最强,拥兵数万之众,又是结拜兄弟,二人合力镇压,西凉的局势还算平稳,现在这两个人打了起来,十二郡的城池土地,也就乱成了一锅粥,至于内战的原因,军报上说的不甚详细,众人不好猜,却也不难猜,无非是三样:地盘、钱财、美女! 西凉大乱,插手的机会也就来了,曹营集团控制着朝廷,拥有天下大义的名份,对这件事必须有所回应,三个选择,第一派出使者,调停战事?第二,按兵不动,坐山观虎斗,第三,直接出兵,把西凉十二郡收入手中! 沉寂半响之后,众人的目光落在了郭嘉身上,按照军议习惯,都是这位‘鬼才’第一个发言,就战略眼光而言,也没人可与之媲美! “凉州乃是西北门户,若能掌握在手,向西可以沟通西域三十六国,扬我大汉国威,向北兵压匈奴王庭,可以攻击草原诸部,向东则可合围并州,威胁袁绍的侧翼,如此兵家必争之地,又遇天赐良机,万万不可错过!” 郭嘉从腰间摸出酒葫芦,仰头一阵猛灌,舒服的呼出口气,略显苍白的小脸也红润起来,整个人都进入一种亢奋状态……“西凉关键,世人皆知,我若按兵不动,河北袁绍必然出兵西征,一旦落入其手,就会兵压关中,西都长安难保矣,西都不保,东都又何安呢?” “奉孝言之有理,老夫若是不取,西凉必落入袁本初之手,关中有失,大势危矣!”曹操微微点头,狭长的眼睛中精光闪烁,当今天下,对自己威胁最大的就是袁绍,两雄之间必有一战,先下手为强,后下手的遭殃呀! 又是片刻沉思之后,众人的目光一转,这次落到了萧逸身上,如果说郭嘉是战略奇才,萧郎就是战术天才,两人一个设定计划,一个具体执行,配合的天衣无缝! “西凉胡、汉杂居,民风彪悍,向以铁蹄弯刀的勇士著称,若能把这些人收入军中,扩充实力,再用来对抗河北,必得其利!” 萧逸更看重西凉的兵源,因为自然环境的原因,中国人的分布有一个特点,越是往北就越凶悍,打起仗来悍不畏死,南方的百姓则相对温和一些,更擅长读书写字! 袁绍占据的青、幽、冀、并四州,全部在黄河北岸,天气寒冷,环境恶劣,是出产天下精兵的地方,相对的,曹营的军队大都是徐、兖、豫、司四州子弟,这些地方相对富庶,士兵骨子里缺少一些血勇之气,对抗河北的虎狼之师,不占优势呀! “再者,中原地势平坦,沙场决战,更多的依靠骑兵冲击,西凉是著名的产马之地,若能收入手中,我军就可以大规模的扩充骑兵,皆时纵横驰骋,天下无敌!” “萧郎说的对,骑兵纵横,才能天下无敌呀!” “军中缺马,若能得到西凉养马之地,我军的战斗力可以一路狂飙!” “大将无马,如折双腿,为了西凉的战马,拼一把也是值得的!” ……………………………………………………… 萧逸的话引起了武将们的强烈共鸣,自从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之后,骑兵出现在战场上,很快就取代了沉重的战车,纵横驰骋,千里迂回,冲击力更是强大无比,在战场上,只要运用得当,一万骑兵可以冲破十几万步兵,分割包围,逐个歼灭,是当之无愧的诸兵之王! 骑兵的战力惊人,成本也很高昂,诸侯们都想组建大规模的骑兵,用于天下争霸,可是能做到的却寥寥无几,究其原因,还是缺少战马呀! 战马的养育非常困难,除了优良的品种之外,必须有宽阔的草场,干净的水源,充足的阳光,还要寒冷、多风、多雪、多狼……,唯有如此恶劣的生存环境中,才能培养出善于奔跑,性格强悍的战马,至于中原百姓家里畜养的那些,只能用来拉车、转磨,只是大号的驴子! 天下虽大,出产战马的地方只有两处,一是漠北草原,一是河西走廊,这两个地方的战马赫赫有名,也各有自己的优缺点! 漠北环境恶劣,灾害不断,匈奴人盘踞于此,以游牧为生,那里出产的战马,性格强悍,能挨风雪,有耐力,能吃苦,对饲料的要求非常地,冬天能自己刨开积雪,寻找草根吃,缺点就是身材矮小,负重能力稍差,而且跑的不快! 西凉气候干燥,风沙也大,那里的马匹身材高大,善于奔跑,有长劲,速度快,天下名马几乎都出于此,却是最佳的战马来源,不过吗,西凉战马比较娇贵,对饲料的要求很高,脾气也不好,喂养起来很困难,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萧逸家里的‘白菜’,好吃好喝,不爱干活,那就是马大爷呀! 袁绍占据河北四州之后,从匈奴人那里得到很多战马,大量组建骑兵部队,势力剧增,这也是他能成为天下诸侯之首的原因之一,同样的,袁绍听取谋士田丰的建议,对黄河南岸实行经济封锁,不让一匹小马驹落入曹军手中,这一招可谓狠毒! 沙场征战,射人先射马,战马的损耗往往还在士兵之上,再加上疾病、受伤、老化……,一年下来,军队里战马的损失都在五成左右,至少几万匹的缺口,这几年,如果不是萧逸从西羌部落弄到一些战马,曹军的骑兵早就解散了! 战略上必须打,战术上可以打,现在就剩下最后一个问题,曹营集团有没有实力打这一仗,想到这里,众人的目光转向荀彧,这位大管家的态度如何呢? 有人做过比喻,曹营三大重臣,能力各异,就像大汉的开国三杰,郭嘉智谋百出,天马行空,堪比张良,萧逸百战百胜,攻无不克,堪比韩信,至于荀彧,治理国家,安抚百姓,就是萧何,正是有他们的辅佐,曹操才能雄踞四州,虎视天下! “诸位,西凉重地,兵马俱精,取之有益,失之有害,如今马、韩交兵,十二郡乱成一团,可谓天赐良机,若不出兵攻取,悔之晚矣!” 荀彧长身而起,说的慷慨激昂,不过脸上的神色却很暗淡,还充满了愧疚,“不过吗,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老夫无能,国库之中~~没钱呀!” 正文 第二十二章战争成本 战争的代价就是:‘黄金铺路,兵马做墙,粟米如沙,人命如草’,尤其是大军出塞,异域远征,消耗更是巨大,数千里的漫长补给线,足以把一个庞大的帝国活活勒死,汉武帝北征匈奴,血战连年,汉室七十年积蓄消耗一空,天下人口减半,就是最好的写照了,简单一句话……没钱,打不了仗! “西凉十镇,兵马十余万,再加上羌人、小月氏部落,以及河北的袁军,西凉一带必然聚集数十万大军,面对如此众多的敌人,没有十万大军,打不开局面,没有二十万大军,难获全胜呀!” 荀彧在军略上也有一定的造诣,对西凉战局看的很是精准,下一步,就是计算要消耗多大的成本了! “从许昌到敦煌郡是四千里路程,沿途尽是戈壁、沙漠,人烟稀少,道路崎岖,二十万大军远征过去,需要调配的粮草、军械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为了运输这些物资,至少要征调五倍数量的民夫和车辆,如果是往年,咬咬牙还能支撑过去,可是一场浩大的蝗灾扫过,为了救济灾民,把豫、兖两州的府库全用光了,朝廷全靠徐州供给的钱粮勉强度日,那里有余力支持大军西征呀! 再有就是战争的胜负问题,西凉不比中原,黄沙漫天,千里戈壁,环境恶劣至极,中原大军到了那里,极易水土不服,还没开仗呢,战斗力就得减少一半,敌人却是极其凶悍! 西凉兵的悍勇天下皆知,当年董卓就是靠着十几万虎狼之师,霸占两京,废立君主,后来更是硬抗数倍的关东联军,血战数场,不落下风! 虎牢关一战,如果不是董卓胆怯了,用兵失误,胜败还很难说呢,就这样人家也平安的退到了长安,数十万联军停顿不前,只有曹操领军追击,还吃了败仗,西凉兵战力之强,可见一斑! 劳师远征,前有强敌,后无支援,粮草又难以补充,稍有不慎,就是全军覆灭的下场,就算勉强打败了西凉兵,还有更加难缠的游牧部落,以及精悍善战的河北兵马,无论怎么谋划,胜算也不超过三成,这个风险,谁敢去冒?” 荀彧一番话说完,密室里鸦雀无声,气氛沉重的能滴出水来,曹操的脸上更是冷如冰霜,忠言逆耳,荀彧的话很不好听,却是实话,国库的确空虚呀! 没钱,就打不了仗,西凉养马之地就拿不到手中,只能看着袁军大摇大摆的开过去,扩充实力,再然后呢,长安不保,洛阳不保,许昌也早晚会姓了袁,在坐诸位,运气好的窜入山野,苟且偷生,运气不好,挂在城头上变成一块腊肉,上下飞舞,随风飘荡………… “我有一法,不用国库一文钱,一粒粮,就能把大军出征的费用筹措齐全,甚至还有富余!”萧逸的话语永远是那么及时,就像一根救命稻草,把即将窒息的众人捞了上来! “钱财安出,四千里远征,耗费巨大,至少三万万之数呀?荀彧直接蹦了起来,眼睛里金星直冒,他这个大管家做的艰难无比,最听不得一个‘钱’字,只要有钱,让他穿上妇人的衣服跳舞都成呀! “呵呵,文若先生是正人君子,有些黑暗的地方自然看不到了,朝廷是永远不会缺钱,不过吗,这些钱财没在国库里面,而是在士族门阀的藏宝库中!” 萧逸出道不过数年,自家的宝库里就堆满了钱财,总数不下数百万之巨,那些门阀都是传承了几百的大家族,底蕴深厚,说是富可敌国都不为过,三万万钱财,九牛一毛而已! “大都督想跟士族门阀借钱,只怕很难呀,谁来做担保,又用什么来偿还呢?” “就是跟他们借钱,请丞相大人做个担保,至于偿还吗,就用这次西征带来的红利!” “西凉苦寒之地,出产有限,能带来的红利恐怕不多吧?”荀彧很心动,也很担忧,大汉历代帝王都往西凉投入了无数的兵马、钱财,收获却少的可怜,如果不是祖宗留下的疆土,估计早就抛弃了! “呵呵,西凉之地,万里黄沙,宝贝却也不少,以前没有收获,是他们眼光太差了,大宛宝马,可值万金,高昌玉石,世上难求,还有牛羊、皮毛、筋角、雪莲、红花、虫草……” 萧逸说的都快流口水了,没能当个富可敌国的大商人,真是人生一大遗憾呀,西凉十二郡,那是‘丝绸之路’必然经过的地方,又沟通极西之地,处处都是商机,就看你会不会抓了! “大善,这个担保老夫当了,另外,相府的钱财全部投入军费,老夫也赌上一局,争取挣一座金山回来,以后给女儿们做陪嫁之用!”曹操手捋长须,心情大好之下,还开起了玩笑,他要的是万里江山,些许钱财不算什么! “老夫家中也有些钱财,全部入股军中,好好搏上一把!” “末将也有一点私房钱,全拿出来,拼个一本万利!” “我们兄弟也有一些积蓄,后宅再搜罗一点,全压上去!” ………………………………………………………… 一石激起千层浪,众人纷纷要把全部家财充当军费,搏上一把,就连曹家兄弟也不落后,唯一例外的是郭嘉,他不是不想投钱,而是真的没钱,这位浪荡子从来不赞家产,俸禄也在青楼挥霍一空了,没钱的时候就去萧逸家里借,而且从来不还! 在坐的都是朝廷重臣,有他们带头投钱,文武百官肯定会跟风,大军出征的费用也就不用愁了,下面要考虑的就是统兵人选和大军数量了! 人选其实更好说,除了萧逸,谁还敢担此重任呀,鬼面萧郎,用兵如神,骁勇善战,出道以来从未一败,在曹操不能亲征的情况下,由他统兵出征却是最合适的人选了! 另外,萧逸统兵西征,还有别的优势,坐镇关中的大将马六,是他的生死兄弟,必然会全力配合,粮草、军械、民夫筹集起来也会更加容易,如果是其他将领,恐怕就指挥不动那位‘马王爷’了! 还有西羌大酋长-折兰,听说跟萧大都督也有很深的渊源,具体来说,二人合作生了一个小娃娃,就凭这份不穿裤子的交情,大军西征,羌人部落也会助上一臂之力! 再说了,萧逸官拜‘征西大都督’,由他统兵西征,也算名正言顺了,剩下最后一个问题,就是军队的数量了,兵力越多,得胜的把握越发,同样,后勤的供应也就越吃紧呀! “萧郎西征,需要多少人马,老夫既刻从各州抽调,精锐任选之!”曹操也豁出去了,取出丞相大印,让次子曹丕执笔,准备写调兵的钧令! “多谢丞相大人厚爱,兵贵精,不贵多,再说了,西凉地势复杂多变,人马太多了也摆不开,末将只要本部的玄甲铁骑、陌刀兵、陷阵营、掘子军……,再加上一部分丹阳兵,共计三万人,再从关中抽调三万人,合计六万大军西征,也就足够了!”萧逸统兵经验丰富,自然知道‘多兵之旅易获胜’的道理,打仗,有时候就是比人多呀! 可是这次例外,路途太远,战线太长,就算军费充足,粮草供应上也是大问题,军队数量多了,肚子就更难填饱,不如只带数万精兵出征,还能灵活机动,杀敌军一个措手不及呢! “六万就六万,拼了,老夫立刻下令调兵,各州、郡也开始征集民夫、车辆,朝廷上下集中全力,打好西凉一仗,只要养马之地到手,我军就如虎添翼了,横扫中原,不在话下!”关键时刻,曹操从来不缺乏决一死战的魄力,也唯有如此,才能死中求活,杀出一份希望! “丞相大人英明果断,自有天助,大都督神勇盖世,此战必胜!” 正文 第二十三章招财猫 鬼面萧郎出谋,丞相大人担保,尚书令-荀彧亲自主持,筹集四方钱财,以为西征之用,大军所得战利品,就是回报的红利,如此惊天赌局一出台,顿时引起了轩然大波,朝堂上下,议论纷纷,文武百官,惶恐不安! 为了存储军费,丞相府下令,在许昌城最繁华的地方,建造一座钱库,显示朝廷的决心,如此一来,轰动更大,过往官员、百姓,无不前来观看,围的水泄不通! 钱库就在东市大街天字一号,原本是坊市的官属衙门,改头换面之后,就成了一座钱库,划归丞相府直辖,不但行政等级高人一筹,在装饰上也是出类拔萃的! 正中一丈八尺的朱漆大门,高大阔气,两侧青石为基,红木为柱,上刻饕餮纹饰,以示吞纳八方之意,下设三十三层汉白玉台阶,整齐漂亮,亦有步步高升的寓意,大堂明亮,装饰一新,十二名青衣小吏端坐其中,手持笔墨,就等着‘财神爷’上门了! 在钱库大门两旁,还挂了一幅对联,据说是曹家四公子的手笔: 上联:金山银山,终有吃空之日,若为长久要三思? 下联:荣华富贵,全在指掌之间,人生能有几回合! 横批--放手一搏! 钱库建好了,对联也挂上了,可是整整一天过去,围观的人很多,就是没一个敢进去的,一则,对新设的衙署没有信心,大汉开国四百多年,从没听说过朝廷向私人借钱的,钱财借出去容易,还回来恐怕就难了吧! 二则,这笔钱是大军西征之用,异域远征,本就是风险极大的事情,打胜了还好说,若是大军兵败,投进去的钱财可就打水漂了,风险太大,还是把钱放在家里安全一些,不会变多,也不会变少呀! 一天、两天、三天……,钱库外边人来人往,议论纷纷,就是没一个下赌注的,十几个青衣小吏也懈怠了,愁眉苦脸的看着账本,上面一字皆无呀……,本来嘛,眼睛是黑的,金子是黄的,谁会把自家的钱财往外借,有这样的傻瓜吗? 答案是有的,还是个超大号的,钱库开业第三天下午,萧逸带着几百亲兵来了,押运着数十车财宝,一路浩浩荡荡的直奔钱库,车上的箱子都打开着,里面堆满了金银、珍珠、宝石、珊瑚、象牙、犀角……,全是价值千金的宝贝,也是萧逸这几年搜刮来的战利品,论起抢东西,玄甲铁骑,同样天下无敌! 对于西征,萧逸信心十足,不但给国家开疆拓土,自己也要趁机狠狠赚上一笔才行,不把家财翻上十几倍,都对不起这份辛苦,再说了,家里女人越来越多,老婆要养,妹子要嫁,没钱怎么能行呢? 为什么第三天才把钱财运来,萧逸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听说要把家财全部用于大军西征,家里的女人们闹翻了天,一个个哭天抹泪,抱着萧逸的胳膊不撒手,真不知道她们是舍不得人,还是舍不得钱! 无奈之下,萧逸只好做出妥协,用一天的时间安抚几个女人,自己可是百战百胜的名将,这次西征绝对没有问题,关外也就是风沙过大,气温干燥,反正自己小脸黑,也不怕什么了! 而后又打开宝库,让家里的女人们先挑选,金银珠宝,宝石玛瑙,只要是她们喜欢的,尽管拿走,剩下的再送到钱库去,充做军饷! 漂亮女人都是美女蛇,有了珠宝,立刻就不哭了,一个个冲进侯府宝库,开始全力搜刮,金砖、银锭、猫儿眼,珍珠、宝石,红珊瑚……,什么贵重拿什么,蚂蚁搬家似的往自己的小楼里运! 也让萧逸见识到了女人的潜力,吕玲儿这样的小姑娘,都变成了大力士,二十斤重的金砖,一次能般四块,直接上五楼,气不喘,脸不红,身体更不缺钙,搬了一整天都不叫累,侯府的宝库,硬是被她们般空了三成,看的萧逸一愣一愣的,她们还是舍不得钱呀! 萧逸的到来受到热烈欢迎,大批的钱财更是让人目光发赤,青衣小吏们立刻行动起来,搬运财宝,估算价值,最后送入府库,变卖成钱币后作为军饷之用! “上等珊瑚树一株,高四尺有余,色泽红艳,枝叉均匀,价值十万钱!” “南海珍珠一斗,光滑圆润,大如鸽卵,价值三十万钱!” “白玉壁二十双,毫无瑕疵,滑如羊脂,价值三十万钱!” ……………………………… 每搬进一件宝贝,小吏们就高唱一声,迅速估算出价值,记在账册上,整整半天时间,最后一合算,无愁候府的宝贝价值八百多万钱,真可谓一笔巨资了! 这笔钱财,萧逸分成了两份,三七开,七成归自己,三成算在郭嘉名下,这家伙嗜酒如命,放荡不羁,一辈子也积攒不下家业,兄弟一场,自然要替他赞点老婆本了! 宝贝入库,萧逸得到了两份文书,上面写着钱财的数额,以及大军凯旋之后,又能分到多少红利,底下还有曹操和荀彧的大红印章,这就算齐活了,剩下就看自己的手段,抢的越多,分的越多! 汉制规定,百官衙署门前,必然悬挂饰物,镇压风水,昭示百姓,一般来说,武库门前挂弓箭,车库门前挂马鞍,至于钱库吗,有挂大号金钱的,也有挂金元宝的,萧逸是个有心人,也送来一件金光闪闪的……肥猫! 没错,就是一只肥猫,三尺大小,纯金打制,头大、脖憨、肚圆,四肢短小,脸上带着人性化的笑容,还高举一只前爪,做出打招呼的模样,这就是萧逸连夜令人打造,用来给钱库镇压风水的宝贝--招财猫! “小猫招手,钱财不愁!”萧逸先是鼓吹了一番‘招财猫’的本领,又让亲兵高挂在大堂上,最后向那些被忽悠晕了的小吏们告诫,“一定要早晚上香,虔诚叩拜,如此财源滚滚,富甲天下!” 大都督的话,小吏们不敢怠慢,果然是虔诚供奉,其他官员有样学样,也纷纷在衙门里供奉一只‘招财猫’,祈求保佑,这个习惯后来流传到民间,‘招财猫’的位置也是一升再升,号称玉帝身边的天猫下凡,与文财神比干,武财神赵公明,血财神萧逸一起,并称为天下四大财神爷,世代供奉,香火不绝! 也许是‘招财猫’真的灵验了,之后几天,又有大笔的钱财入库,前来入股的有荀彧、荀攸、程昱、夏侯、、夏侯渊、曹仁、曹洪、曹休…… 凡是曹营集团的重臣,几乎倾家荡产的支持这场惊天豪赌,就连丞相府也有了动作,丁夫人出面,把后宅中的钱财搜罗一空,全投入到钱库,豪赌一场,支持女婿的西征大军! 就这样,短短七八天时间,钱库里就聚集了七八千万的钱财,不过比起军费预算,还是欠缺不少,荀彧仔细计算过,想要支持大军西征,没有三万万以上的钱财不足支用! 可是文武百官还在犹豫中,战争红利虽然动心,却又不愿太冒风险,看在丞相府的面子上,虽然也投了一点钱财,却没有动用老本,想让他们全力以赴的支持,还得用点手段才行呀! ……………………………………………………………………………………………………………………………………………… 皇宫,无愁苑,海燕公主手持玉石算筹,正在计算自己有多少钱财,身为大汉公主,她的身家也是不菲的,除了得到大笔赏赐不算,她还有一块‘汤沐邑’,就在最富庶的荆州一带,足足有上万户的百姓,那是汉灵帝专门封赏给她的,虽然诸侯混战,可是没人敢动公主的属地,荆州牧-刘表,也是每年把封地的赋税送到许昌来,只多不少! “殿下莫非也要入股西征大军,听说要耗费几万万的钱财呢?”侍女玲玲对主子的心事一清二楚,帮着一起计算起来! “大军西征,是为了保我大汉金瓯无缺,本宫身为公主,岂能坐视不理呢,再说了,先帝在时,对西凉就念念不忘,也算本宫的一点孝心吧!” 海燕公主语气平淡,不过有一点她没说出来,那就是对萧逸,她有百分之百的信心,虽然他很无情、很狡猾、很腹黑,可是说到统兵征战,却是战无不胜,堪比兵家之仙-韩信! “既然如此,奴婢替主子跑一趟吧!”公主是不能亲自去下赌注的,玲玲自然要代劳了,顺便把自己的一些私房钱也压上去,对萧逸,她同样有信心! 正文 第二十四章钱币作废 命运之道,最是玄妙,有的人天生富贵,投胎技术一流,比如小皇帝刘协,有的人能夺取富贵,纵然苍天不予,凭手中宝剑也能逆斩乾坤,比如萧逸,还有一种人,自己没什么大本事,可是庇护在强者的羽翼之下,也能平平安安一辈子,比如宋忠! 宋忠本是淮南一名普通校尉,机缘巧合之下结识了萧逸,袁术死后,他怀抱‘传国玉玺’千里迢迢赶到徐州,因为献玺有功,为人又谨慎、忠诚,被提拔成了无愁侯府的管家,也算出人头地了! 对于现在的身份,宋忠非常满意,都说宰相门人七品官,无愁侯府的管家也绝对不差,无论走到那里,大小官员都要给几分薄面,甚至是称兄论弟,奉为上宾,简直比做个将军还威风呢! 侯府的日子也很滋润,大都督对部下极好,甚至到了护犊子的地步,两位夫人也是心地善良之人,每月的份例都是足额放,逢年过节,另有赏赐,大家各司其职,团结友爱,没什么是非,也没有其他府邸里的黑暗! 唯一的麻烦就是几位小姐了,生性好动,胆大包天,总是四处惹祸,弄的府邸里鸡飞狗跳,宋忠大半精力,就是给她们善后,到处的赔礼道歉,许昌城内的百官府邸,他几乎都走遍了,换句话说,几位小姐把那些纨绔子弟全揍了一遍,霸道无比呀! 昨天侯府宝库大开,几位小姐来回搬了上百趟,累的趴在床上起不来,也就没精力出去惹祸了,宋忠难得清闲一下,巡视庭院之后,就一步三摇的走出侯府,享受自己的宝贵自由了! 他准备去飘香楼,喝上几杯,探听些消息,再把大都督交代的事情办了,难得有任务下来,必须办的漂亮才行呀! 许昌城的酒楼层次不一,有的楼阁耸立,装饰奢华,专门招待达官显贵,有的土墙草棚,几块木板,是贩夫走卒光顾的地方,至于宋忠去的飘香楼,不是最好的,也不是最差的,却是最有名的! 飘香楼还有一个别名,叫做‘管家楼’,来这里饮酒的,大都是百官府邸里管家之类的角色,这些人没有任何官职,却不能轻视,随便拽出一个,身后都坐着一尊大神呢! “宋爷来了,里边请,专座一直给您留着呢!” “宋兄一起坐吧,上好的烈酒,三年陈,倍香儿!” “宋兄最近忙什么呢,有些日子没看到您了!” ………………………… 宋忠迈步进来,酒楼里顿时响起一片招呼声,伙计们一律称爷,其他府邸的管家,不论年纪大小,全都称其为兄,客气的不得了! “大伙别客气了,今天难得空闲,好好喝上几杯吧!”宋忠小腹微挺,派头十足的打着招呼,管家也有高低之分,这是背后主人的官职、能力决定的,无愁侯府的管家,绝对是最高一层! 一番喧闹之后,各府管家分别落座,他们严格按照等级排序的,高官重臣的管家坐在核心位置,普通些的就坐在周围,小门小户出来的,可能连个座位也没有,伙计们端酒上菜时,他们还得帮忙呢! 不要小看这些家事,其实很多时候,他们就是主子的代言人,达官显贵们不好说的,不能说的话,往往通过管家们传达出去,所以飘香楼里讨论的话题,许多都是军国大事,真有几分开朝会的感觉呢! 与此同时,管家们还要收集信息,探听情报,汇报给自己的主子,以供决策之用,所以说一名优秀的管家等于专业间谍,察言观色,心思灵敏,等闲之辈是担当不了的! 天寒地冻,几杯热酒下肚,众人的脸上立刻红润起来,舌头也变的灵活了,至于他们讨论的话题吗,自然离不开许昌城生的几件大事,比如‘虎豹骑’查抄山庄,各府损失了多少钱财,谁家的管事被抓走,掉了脑袋等等! “西凉大乱,朝廷决意出兵征讨,马腾、韩遂也不是无能之辈,西凉兵更以悍勇著称,不知大都督有几分胜算呀?”几句话之后,人们把话题引到了即将开始的西征上,这次战事,朝廷可是全力以赴了呀! “马腾、韩遂算个什么东西,一群西凉草寇而已,我家大都督可是常胜将军呢!”宋忠大嘴一撇,胸脯拔的比下巴都高,满脸的傲气……“大军西征,老宋我也要随军同行,到时候上阵杀敌,斩将立功,也拼个荣华富贵出来,你们就羡慕吧!” “没错,大都督是天上星君下凡,主人世杀伐,自然战无不胜!” “鬼面萧郎,大汉第一勇士,西凉一群土鸡瓦犬岂是对手!” “宋兄也是一条好汉呀,沙场立功,真是羡煞我等了……” 周围的管事们称赞萧逸的同时,也一个劲的吹捧宋忠,不过吗,他们更关心另一件事“西凉苦寒之地,出产有限,大都督把数百万钱财都投了出去,就不心疼吗,若是血本无归……” “一群鼠目寸光的家伙,懂得什么,凉州盛产宝石、玉器、良马、皮毛,都是价值千金的好东西,胡姬更是金碧眼,风姿迷人,捏一下都出水,还怕收不回一点钱财吗……,再说了,那些钱币,马上就不是钱了!”说到这里,宋忠突然闭上了嘴吧,还用力抽了一下,满脸的懊恼! “刷!~刷!刷!” 转瞬之间,周围管家的耳朵全竖了起来,什么宝马、玉石、胡姬他们不感兴趣,关键最后一句,钱币马上就不是钱了,什么意思? “伙计,好酒好菜尽管上,别给我省钱,今天要跟宋爷一醉方休!”做管家的人,那个不是七窍玲珑心,这种事情明问是不行的,最好的办法是迂回一下,酒后吐真言呀! “大伙敬宋爷一杯,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宋爷威武,跟着大都督,战无不胜,横扫西凉!” “宋爷一定多带几个胡姬回来,给咱们做管家的也涨涨面子!” 男人没有不爱酒的,再加上一帮人吹捧,宋忠是眉开眼笑,酒到杯干,一会功夫,小脸红了,大嘴咧开了,舌头也就管不住了! “你们这些家伙呀,就是没跟对主子,大都督何许人也,智谋无双,用小脚趾想事,都比别人的脑子好使,能做亏本的买卖吗……胡姬呀,又白又嫩……,这些铜钱,朝廷不认,那就是一堆废铜,都明白了吗?” 宋忠喝的双眼直,颤抖着从怀里摸出一把五铢钱,随手仍在桌案上,“新钱马上出炉,这些东西没用了,不如花出去呢……” 一番话听完,各府管家面面相觑,宋忠说的乱七八糟,还是透露出一个重要消息……“朝廷在铸造新钱,旧币马上作废了!” 币制改革,废旧出新,这种事情汉家历史上出现好几次了,三铢、六铢、五铢,还出过五分小钱,真要是如此,各府储藏的大批铜钱,就成一堆废物了! 若是别人说这话,大伙未必相信,可是宋忠说出来的,可信度就很高了,他的主子是大都督萧逸,那是丞相大人的未来女婿,什么政令探听不到呀! “伙计-结账,家父生病,告辞了!” “我爹也病了,等等一起走……” ……………………………… “你爹不是早就没了吗,死人怎么生病呀?” “这个呀,各位有所不知,昨天我刚认了个干爹……” “佩服!佩服!” 朝廷即将废币……如此重要的消息,必须第一时间告诉自家主子,管事们不敢耽搁,纷纷找出各种借口,一溜烟的跑掉了,只剩下宋忠一个人,伏在桌案上,鼾声如雷! “诸位管事大人,慢走,慢走呀!……派两个人,把宋爷送回去,关门,今天酒楼歇业了!”酒楼老板一直竖着耳朵偷听,五铢钱一旦作废,对普通百姓而言,无异于天塌地陷呀,必须把手里的铜钱花出去,顺便通知亲朋好友一声,侯府传出的消息,绝对可靠! …………………………………………………………………………………………………………………………… 无愁侯府,两个伙计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宋忠抬回来了,这位大爷,最近福的厉害,没有二百五十斤也差不多呀! 看到管家醉酒,亲兵们立刻接了过来,本想给几个铜币的赏钱,两个伙计高风亮节,看都不看一眼,撒腿就往跑,“老天爷爷,赶快把家里的铜钱花出去呀,再晚一步,就成一堆废物了!” 几个亲兵搀扶着宋忠,想找个地方让他醒酒,那知道刚一进府门,这位管家大人立刻就醒了,脸上醉意全无,一蹦三尺,向着大堂方向飞奔而去……“大都督,小的把事情办完了,绝对漂亮呀!” :。 : 正文 第二十五章取之无道,用之有道! щ..lā一夜之间,朝廷即将‘废旧币,铸新钱’的消息,传遍了许昌的大街小巷,顿时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人惶恐不安,有人如丧考妣,还有人在暗中盘算,能否趁机狠捞一笔,国难财,永远是最肥的呀! 最先做出反应的是普通百姓,人们从家中取出所有铜币,冲上街头,疯狂的购买一切物品,吃的穿的用的……,价格都不问,见什么买什么,连棺材都不放过,蝗虫一样横扫了坊市,只求把铜钱用出去,吃点小亏,总比血本无归强吧! 币制改革,其实对普通百姓的冲击不算大,战乱年间,百姓手里能有几个钱,买几斗粟米就全花光了,以后大不了以物易物,虽然麻烦一点,却无风险! 真正心头滴血的是士族门阀,这些家族传承久远,底蕴深厚,宝库里堆积着千万钱币,用来谋取暴利,现在却成了大麻烦,‘五铢钱’一旦作废,他们立刻倾家荡产,上吊抹脖子了! 心中焦急,士族们却没有轻举妄动,首先,他们手里的钱币太多了,短时间内根本花销不出去,现在的物价又奇高无比,胡乱购买东西,亏损的太多,他们心疼呀! 其次,‘币制改革’的消息是否准确,还很难说呀,一个侯府管家醉酒说出来的话,可信度又有多少呢,若是把钱币都撒出去了,最后闹个乌龙事件,那才是欲哭无泪呢! 当务之急,先弄清消息的真假,再思对策,这才是稳妥的做法,于是乎,许昌的士族们立刻行动起来,四处打探消息,问亲戚,问朋友,问同僚,只要有一点内幕消息,他们不惜用千金换取! 几天之后,士族们黑着小脸回到了家中,郁闷的直想骂娘,他们不是没探听到消息,相反的,是探听的消息太多了,鱼龙混杂,真假难辨,心里反而更犹豫了! 靠谱点的消息为了缓解‘钱荒’,丞相府传下钧令,废黜五铢钱,改用新铸的八铢钱,上面还要铭刻皇帝的年号,以示忠君之意,据说上次一群重臣前往‘尚坊’就是为了此事! 夸张点的消息摸金校尉发掘了秦始皇的陵墓,里面的黄金堆积如山,取之不尽,丞相大人决定铸造金币,取代原来的五铢钱,币制由铜本位,换成了金本位,以后国库再也不缺钱了! 疯狂点的消息为了解决钱荒,丞相大人听了一些书生的建议,恢复上古制度,废黜铜币,改用贝币,这个消息一出来,真有人天天在河边转悠,四处捡贝壳呢! 还有更厉害的,说是丞相大人找了一群巫师,精通‘炼金之术’,能把黄土变成金子,所以才要废黜铜币,改铸新钱…… 总之,消息越传越多,人心越来越乱,最后士族们也稳不住了,事关身家性命,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无论如何,必须弄个明白才行! 胡猜乱想没有用,关于‘币制改革’的事情,有三个人肯定知道内幕,曹操萧逸荀彧,只要其中一个人肯开口,也就知道事情的真假了,问题是,这三位都不好寻问呀! 对曹操,他们是不敢寻问,丞相大人素有‘奸雄’之称,心思缜密无比,岂会轻易透露出消息,再说了,曹操对士族门阀一向没有好感,处处打压,巴不得他们倒霉呢! 对萧逸,他们是问不出消息,试探的派几个人去侯府拜访,这位大都督倒是热情接待了,一通豪饮,又海阔天空的一顿乱吹,那真是天花乱坠,云山雾罩……,等众人把得到的消息一综合,一分析,再刨除水分,最后有价值的消息等于……零! 没办法了,士族们只好把希望寄托在荀彧身上,这位‘尚书令’性格宽厚,乐于助人,又是士族出身,大家门第相同,问起内幕来应该容易的多吧! 驾上马车,带上重礼,士族们纷纷去荀彧的府邸拜访,见面立刻大礼参拜,又是恳求,又是抹眼泪,希望尚书令大人给一句实话,废黜五铢钱的事情,到底是真是假呀? 荀彧的态度就比较有意思了,人家送礼物他就收下,人家哭鼻子他递手帕……,可是一问到废黜钱币的事情,立刻面色阴沉,一言不发,既不点头,也不摇头! “多谢尚书令大人,大恩大德,必有厚报!”士族们都是心思缜密之人,一言不发,其实就是一种态度了,混迹官场的人都知道,不反对,那就是变相的承认呀! 尚书令都承认了,废黜五珠钱的事情肯定假不了,想到这里,士族们不敢多留,火烧屁股的往家跑,必须第一时间把宝库里的五珠钱花出去,再多留几天,就成一堆废铜了! “鬼面萧郎,好手段,好心机,真真假假之下,军饷有了,钱荒也解决了!”客人们一走,荀彧长出一口气,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条,这是萧逸刚派人送来的,上面只有四个字……沉默是金! ………………………………………………………………………………………………………… 废币的消息证实之后,许昌城人心惶惶,人们仿佛回到了上古社会,想要买东西,要么以物易物,要么拿出真金白银来,至于铜币,则成了毫无用处的废物! 面对此情此景,士族们上吊的心都有了,这次的‘钱荒’,就是他们在背后推波助澜,本想囤积钱币,扰乱人心,等到物贱钱贵的时候,再大量放出去,狠狠捞上一笔,那知道事与愿违,废币消息一出,彻底把他们打入了十八层地狱! “怎么办?……到底怎么办?” 千万枚铜币呀,融钱取铜,触犯律法,全家会被杀头,囤积在手里,变成一堆废物,同样会倾家荡产,士族们急的满嘴火泡,不少人把腰带解下来了,往房梁上一挂,准备一死了之,反正活着也是受罪……,就在他们把脑伸进绳套,准备踢脚下的砖头时,好消息传来了! 有人突然发现,别的地方都拒收铜币了,可是‘招财钱库’是个例外,本是为国聚财,以备大军西征之用,在朝廷没有正式宣布废币之前,钱库依然接受铜币赌注的! 得知消息,士族们又把脖子缩了回来,但有一线生机,谁也不愿意死呀,人们立刻取出所有铜币,赶往钱库,连哭带喊着要为国家出力,为丞相大人分忧,支持大都督西征,就是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甚至可以不要任何利息,保本就行! ‘冷衙门’变成了‘热市场’,拉钱币的车马从东市一直排到西市,荀彧加派了十倍的人手帮忙,依然不够用,需要清点的钱币实在太多了,日夜不停的忙碌都不够,无奈之下,小吏们也懒的数了,直接找来大秤,开始论斤称量,至于数量多少,自然是他们说了算! 公家的秤杆永远不会准确的,一百斤的钱币,能给七十斤分量就算不错了,还得因为钱币太旧,成色不足等原因,再打个八折,即使如此,士族们依然感激涕零,他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别砸在手里就好呀! 钱库日夜不停的收入,足足用了七八天,送钱币的车队才逐渐消失,尚书令-荀彧拿着账册一核对,共计收到铜币三十万万钱,是预计军费的十倍呀! “有此钱财,府库充盈,兵甲可备,天下足定矣!”看着钱库里堆积如山的铜币,曹操长叹一声,而后以小皇帝的名义颁布一道圣旨 “五铢钱币,大汉孝武皇帝所创,利国四百余载,后世子孙安能随意废弃,为社稷安稳,为黎民百姓,朕决意施以周全之法,旧币新币,共行世上,互相兑换……,简单一句话--钱,又是钱了! 政令传出,许昌城一片心碎的声音,士族们欲哭无泪,“老天爷呀,环环相套,谁在坑俺们,一下子折损亿万钱财呀!” 曹操霸道的一挥手“本相忠心大汉,辅佐朝政,陛下旨意,绝不能更改!” 荀彧无辜的摆摆手,“本官可是什么也没说呀,都是你们乱猜!” 萧逸高兴的招招手“君子爱财,取之无道,用之有道!” 正文 第二十六章一碗‘壮行酒!’ 建安元年,正月初九--天罡冲煞,运犯五鬼,大凶,万事不利! 所谓万事不利,就是不利出行,不利会客,不利动土,不利婚嫁,不利交易……,总之,一切活动统统不吉利,为了趋吉避凶,人们最好坐在家中,一言不发,一动不动,熬到日落西山为止,当然了,有一些人总是喜欢逆天行事,大凶之日,祭旗出征! 许昌城外,十里山岗,一场特别的出征仪式正在进行中,没有锣鼓喧天,没有旌旗招展,甚至连送行的人也没几个,有的只是一腔热血,万里江山! 山岗上的人很少,只有曹操、萧逸、郭嘉、荀彧四人而已,虎痴-许褚带领几名护卫守在一旁,三百玄甲铁骑则布阵山下,除此再无他人,如此低调的出征仪式,不敢说后无来者,绝对的前无古人! 世人都知道朝廷要派兵远征,也知道统兵的就是‘鬼面萧郎’,可是具体的出征时间,却无人知晓,萧逸在大凶之日低调出征,为的就是掩人耳目,奇兵致胜! 西凉路远,如果萧逸大张旗鼓的出征,一路浩浩荡荡的行军,估计人马还没进入关中,西凉的敌人就得知消息,做好准备了,数万远来疲惫之师,对战以逸待劳的敌人,未曾交锋,就失了三分胜算呀! ‘军人致胜无原则’……这是萧逸的座右铭之一,只要能打胜仗,任何手段都是可以用的,所以耍了个‘瞒天过海’的计策! 玄甲铁骑、陌刀兵、陷阵营、掘子军……,各部出征将士,按照命令已经化整为零,秘密向关中进发了,沿途不打旗帜,不鸣号角,到达长安后再集结一起,奇兵突袭,克敌制胜! 为了掩人耳目,曹操特意抽调了人马,换上玄甲铁骑的旗号,就驻扎在许昌城外,又找了一个外形酷似萧逸的人,顶盔贯甲,再把小脸抹黑,每日坐在帅台上,操练人马,做出一副准备出征的模样,欺骗世人的目光! 同样的,为了保密起见,送行的人也是少之又少,只有曹营集团几位核心人物而已,萧逸甚至没让家人前来,一则不想离别伤感,几个小魔女很难缠的,二则不想引人怀疑,曹操也在内部下了封口令,有敢泄露萧郎出征之事者,杀无赦! “征途路远,强敌环绕,萧逸还要小心一些呀,再者,大军出征,不知几时回归,老夫等着喝你跪进的美酒呢?”汉家礼仪,大婚之时,新郎要跪进美酒给岳父大人,以示孝顺,曹操说这话的意思,希望大军凯旋之日,就把女儿嫁过去! “许昌距离敦煌四千余里,大军去百日,还百日,战百日,修整六十天,若成全功,非一年时间不可!”萧逸早就盘算过这场战事,山高路远,敌军强悍,又是异域作战,能用一年时间平定西凉十二郡,已经是乐观估计了! “大将在外,君命有所不授,为免怡误战机,军中杀伐之事,萧郎可以自行处决,另外,老夫准备了一些东西,一同带去吧!”说话间,曹操从怀里掏出百余份钧令,上面空无一字,底下却盖着丞相大印,鲜红明亮! 空白的相府钧令,绝对是万金不换的好东西,萧逸拿着这些钧令,填写之后,就可以随意任命官员,就是郡守一类的封疆大吏也可以,换句话说,曹操除了给他专擅征伐的军事特权,又给了任命官吏的行政特权,这份信任,天下无双! “多谢丞相大人厚爱,无愁此去,势必扫清西凉十二郡之胡尘,还大汉天下一个金瓯无缺!”萧逸躬身行礼,心中暗暗发誓,这一仗,不胜也得胜,还必须胜的漂亮,奸雄的信任,古今难求呀! “萧郎全心统兵征战,军械、粮草若有短缺,唯老夫是问!”荀彧上前一步,以手指天,语气甚是凝重,这是指天为誓了! “大军远征,三分杀伐,七分供给,一切就有劳文若先生了!”萧逸再次躬身行礼,统兵大将都知道,近战拼勇气,夜战比运气,远战靠后勤,大军再是精锐善战,饿上几天肚子,也会不战而败的! 四千里路程,六万大军的后勤供给,绝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如今荀彧主动把重担挑了起来,堪称正人君子,汉臣典范! 比起曹操的信任,荀彧的承诺,郭嘉的送行礼物就简单多了,一共就二十四个字……“示敌以弱,引敌以祸,分化瓦解,各个击破,斩草除根,成佛成魔!” 字虽不多,却是价值千金,萧逸略加思索之后,牢牢记在心中,这二十四个字,就是自己平定西凉的战略方针呀! “对了,还有一件事,萧郎千万不要忘记,事关生死呀!”郭嘉拍拍脑门,仿佛忘了一件大事,指着自己的胸口,眨眨眼睛,伸出五根手指,想了想,又翻动了两下,神色凝重! “奉孝放心吧,这件事情,本都督一定牢记在心!”萧逸的神色同样凝重,也伸出一支手,反复了四次! …………………………………………………………………………………………………………………………………………………… 该说的都说了,下面就是送上一碗‘出征酒’,以壮将军声色了,按理说这碗酒应该曹操敬上,才显得隆重,谁知丞相大人袖子一甩,转身走了,还把荀彧、郭嘉也带走了,山岗上就留下萧逸和一名相府亲兵! “什么情况,大将出征,连碗送行酒也不给喝了吗?”萧逸的目光落在小亲兵手上,空空如也,根本没有美酒,向上看,****微微隆起,也不像藏了酒的样子,等看到脸上……明眸皓齿,柳叶弯美,樱桃小嘴……曹节! “节儿,你怎么来了?”萧逸海量无双,酒场比拼,从未言败,今天却是个例外,曹操给他准备的这碗‘送行酒’,真是醉人呀! “将军出征,妾身送行,人分两地,心念相通!”曹节的小脸就像熟透的苹果,又红又涨,她也是突然接到父亲的通知,前来送行的,虽然有些难为情,却毫不犹豫的来了!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执子之手,夫复何求?”萧逸情商不高,也不怎么懂哄女人,可是再笨的家伙,现在也会做点什么的,这是男人的本能反应! 大手紧握小手,都攥出来汗水来了,还有点颤抖,萧逸做贼似的左右看看,没人,双臂一展,直接把佳人抱在了怀里,反正是自己未来老婆,提前抱一下,也不算失礼吧,反正没人看到! “萧郎!~萧郎!”第一次被男人抱在怀里,曹节小脸羞的通红,立刻挣扎起来,不过她那是萧逸的对手,几下之后,双铁臂不但没松开,反而向敏感位置滑去,吓的她紧闭双眼,不敢再动了,只剩下一阵紧促的呼吸声,带着阵阵的女儿香! “等到秋高气爽,北雁南飞的时候,我就带着一份厚礼回来,娶你过门,做大都督夫人!”萧逸低下头,在少女的脸上轻轻啄了一口,又闻闻发髻上的香气,顿觉心旷神怡,飘飘若仙! “嗖!~~嗷!” 一声响亮的口哨,‘白菜’飞奔而至,萧逸放开怀里的曹节,轻拂少女的长发,而后身形一闪,跃上了马背,直冲坡下,来到三百铁卫面前,长剑出鞘,斜指向天……“将士们--出征!” “出征!~~出征!” ……………………………………………………………………………………………… “大将出征,气壮山河呀!”山岗下,看着奔腾而去的三百铁骑,荀彧不禁拍手赞叹,而后又转向郭嘉,略带疑问,“奉孝跟萧郎比划手指是什么意思,莫非有奇谋不成?” “呵呵,奇谋没有,我只是嘱咐萧郎,带十名丰胸的胡女回来,又嫩又水灵……”郭嘉面不改色,还伸出手比划起来! “军国大事,岂能如此胡闹,萧郎又是怎么回应的?” “他说给二十个,********,绝色佳人!” 正文 第二十七章河北出兵 河北,邺城郊外,一场浩大的出征仪式正在进行中,放眼望去,刀枪如林,铁甲如云,五色旌旗迎风飘摆,更有隆隆的战鼓声,响彻天地,气壮山河! 点将台上遍插长戟,寒芒闪烁之中,河北霸主-袁绍身披黄金甲,头戴赤金盔,脚下云锦战靴,腰横斩将刀,一群亲兵侍卫团团环绕,犹如群星拱月一般,好不威风! 点将台下,河北文武分排站立,为首的是一名青年将领,唇红齿白,容貌俊美,颇有英雄之表,同样身穿一套黄金甲胄,神态气质,与袁绍有七分相似,正是他的爱子-袁尚,也是此次出征的大军统帅! 西凉内乱,引起了河北集团的高度重视,袁绍又是出名的‘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大块肥肉摆在眼前,岂有不吃的道理,更何况以实力而论,袁绍稳压曹操一筹,为天下诸侯之首! 冀州地域广阔,号称‘天下第一大州’,户籍百万,兵甲足备,钱粮可支十年之用,去年遭受了一场蝗灾,然而元气未伤,依然有出兵远征,开疆拓土的实力,不过可惜,在军事反应速度上,袁绍总是慢了曹操一拍,原因也很简单-内耗! 得知西凉内乱的消息,曹操谋划出兵,袁绍谋划出兵,曹操筹集钱粮,袁绍谋划出兵,曹操钱粮齐备,袁绍谋划出兵,曹操的大军出征了,袁绍还在谋划出兵,反反复复,商议了两月有余,才把事情决定下来,此时,萧逸带着人马已经过函谷关,进入关中了! 河北集团争议的就是统兵人选问题,文臣武将分成了两大派,一派支持大公子袁谭,一派支撑三公子袁尚,唇枪舌剑,争执不下,袁绍面对乱糟糟的局面,同样是左右为难,两个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呀! 古训有云:‘妇人偏爱幼子,丈夫注重长子,长幼有序,国家不生内乱’,可惜,关键时刻袁绍的妇人之心发作了,把统帅大军的重任交给了幼子袁尚,至于原因吗,这个儿子长的像自己呀! 袁绍身材高大,容貌伟岸,虽然年过四旬了,俊美之风丝毫不减,反而透着一股成熟男人的魅力,个人形象上完全碾压曹操,他也一直为此自傲无比,在袁绍的想法中,老帅哥的事业,必然由一名小帅哥继承,在所有儿子中,袁尚的容貌最佳,自然受到宠爱了! “此次出兵,袁尚为帅,审配、逢纪为谋士,颜良、文丑为将军,调集冀、并两州精兵十五万,战马五万匹,再征调民夫三十万,押运粮草、军械,踏平西凉……”为了让儿子沙场立功,袁绍也是投下老本了,一次性出兵十五万,又派出两位谋士辅佐,两位大将统兵,如此豪华的阵容,就是一头蠢猪也能打个胜仗了! “父亲放心,孩儿此番出征,必然马踏敦煌,扬威异域,将‘袁’字大旗,插遍西凉的十二郡城池!”初次统兵,袁尚小脸上满是兴奋的神色,捎带着一股狂傲之气! “呵呵,吾儿有英雄之表,文武兼备,礼贤下士,自当成就英雄之业!”袁绍轻拍爱子的肩头,目光之中满是浓浓的宠溺,可是看着台下的千军万马,心中不禁生出了一丝担忧来! 儿子自幼勤奋好学,文武兼备,在青年将领之中,也算是出类拔萃了,可是年纪太轻了,又是第一次统兵出征,毫无军事经验,个人威望也弱,能震慑住麾下的虎狼之师吗,若是部下不听号令,会坏大事的呀! “千军万马,统帅一人,此乃为父贴身佩刀,名曰:‘斩将’,吾儿持之,军中若有不听号令者-斩!”袁绍目光一转,计上心头,将自己的‘斩将刀’解下,递给了儿子,此刀在手,河北四州人马,无人胆敢违令! “多谢父亲大人厚爱,孩儿定然善用此刀,沙场之上,斩将立功!”袁尚心头一阵狂喜,双手接过宝刀,转身高高举起,示意三军将士,得意之色,溢于言表! “万胜!-万胜!--万胜!” “大将军神威盖世,天下无敌!” “三公子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 十数万将士,高举刀枪,发出狂热的欢呼声,左右的文臣武将,也趁机溜须拍马,一可劲的吹捧起袁氏父子,就差跪倒在地,口称参见陛下、殿下……,在河北为官,这可是一项重要的基本功呢! 世上之事,有一喜,就有一悲,有人春风得意,就有人心怀怨恨,袁尚手持宝刀,接受千军万马的欢呼,可谓威风八面,队列之中,大公子袁谭面沉似水,心中满满的都是怨恨呀! 恨袁尚争宠,恨父亲不明,更恨后母刘氏,如果不是她花言巧语,又一个劲的吹枕头风,西征大军统帅的位子,本该是自己来担任呀,结果功亏一篑,便宜了别人! 袁谭心中清楚,凭着父亲的宠爱,袁尚大军凯旋之日,必然会顺利登上继承人的宝座,日后统御四州,横扫天下,甚至坐上九五至尊的宝座,成就无双帝业……,而自己呢,只能俯首称臣,看人脸色行事,再讨一点残羹冷炙活命,连条狗都不如,袁家之人,从来没有善待兄弟的传统呀? “怎么办,这样认命了吗,跪拜在地,甘为人臣,苟且偷生……,又或者拼死一搏,寻求一线生机?” 毒蛇噬心,怨恨满满,袁谭开始思量起来,要想夺回继承人的位置,只有一个办法,让袁尚兵败,而且是大败,最好是全军覆没,身死战场,死人是不会和自己争位的! “对不起了三弟,大位面前,你死我活!”袁谭身为青州刺史,主政一方,也是有一些军略才能的,大军远征,关键不在兵马强盛,而在后勤粮草的供应,只要自己略施手段,关键时刻,断绝粮道,袁尚和十五万大军,就一个也回不来了,呵呵…… ………………………………………………………………………………………………………………………………………… 河北文武之中,有两个人毫无喜色,反而是一脸忧虑,一个田丰,一个沮授,二人是河北集团的中立派,不支持任何一位公子,也不反对,正所谓旁观者清,正是这种超然的位置,让他们对时局看的格外清楚! “元皓足智多谋,见识过人,以你之见,此番大军出征,胜败如何?”沮授看到主公把统帅之权,轻率的交给了幼子,心中不禁忧虑万分! “主公犹豫不决两月有余,错失出兵的最佳良机,此乃谋败!” “大军远征,全靠出奇制胜,如此大张旗鼓的登台拜将,敌军必然早有防备,此乃略败!” “以全无威望之幼子统兵,又授予杀伐大权,军中将士必然不服,此乃人败!” “连年征战,河北疲惫,主公不抚恤百姓,反而强征三十万壮丁运送粮草,多少人会累毙于路呀,民生疾苦,人心何安,此乃心败!” “谋略、人心皆败,此番大军出征,又剩下多少胜算呢!”田丰的话语就像他的性格一样,刚硬不屈,虽是忠言,却也逆耳……,“再者,西凉内乱,曹操必然出兵,以奸雄之谋,会派手下那位将军统兵呢?” “曹操麾下谋士如云,战将如雨,能征善战者极多,此战关系重大,必然派出最强之兵,最勇之将,那就非‘鬼面萧郎’莫属了!” 沮授略一思索,立刻惊出了一身冷汗,萧逸的本领、战绩,那是世人皆知的事情,杀伐果断,谋略无双,征战沙场,从未一败,民间甚至传言,他是天上的‘贪狼星君’下凡,杀伐人间的! 三公子袁尚虽也有些本领,可是与萧逸一比,就像刚刚出圈的小羊羔,碰到了爪牙锋利的恶狼,恐怕尸骨无存,再难回还了呀! “既然如此,元皓何不劝阻主公,另选他人统兵出征呢?” “哎,出言劝了,主公不听呀!”田丰长叹一声,满是哀怨,袁绍岂止是不听,就连目光中都带了杀机,事关储位之争,身为人臣,又如何多言呢? 人力有时而尽,一切听天由命吧! 正文 第二十八章赤兔认主 萧关,关中平原四大要塞之一,坐落在六盘山口,外有泾水环绕为凭,内有深谷可藏精兵,地势险要,易守难攻,虎踞西北,俯瞰拢右,即是兵家必争之地,也是农耕、游牧两大民族来回拉锯的前沿! 西凉大乱,烽火连天,为了避免胡骑入侵,守关将士在山岗上搭建了数十座烽火台,日夜巡视,严防死守,与此同时,马六亲领精兵三万驰援,屯兵深谷,扎下大寨,一面加强萧关防守,一面等候许昌的消息! 中军大帐,马六身披镔铁战甲,端坐帅位,手捧一卷《孙子兵法》,正在仔细阅读,镇守关中一年有余,统帅数万雄兵,指掌生杀大权,那个出身山野的少年郎,已经变成一位威风凛凛的上将军,举手抬足之间,自有一番雄伟的气势! 身为上将军,必须文武双全,足智多谋,否则就是有拔山举鼎之力,也不过匹夫之勇而已,马六不想做个莽夫,相反的,他始终有一个儒将的梦想,为此,专门请了个老夫子来启蒙教书,天天学习,进步飞快,现在已经能阅读兵法了!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往日捧起书卷,马六很快就能安静下来,进入一种忘我的境界,今天却是例外,一卷兵法反复读了三遍,心中依旧烦躁,没办法,心有所思呀,“征西大军,现在何处呢?” 半月之前,马六接到了许昌送来的密令,西征大军已经出发,统兵的是自己的好兄弟萧逸,另一个兄弟大牛也在军中,分别一年有余,三兄弟终于要相聚了,马六如何不激动呢? 为了早点见到两位兄弟,马六派了大量的游骑兵,四处寻找西征大军,也好前去接应一下,那知道七八天过去了,却一点消息也没有,萧逸的三万大军仿佛人间蒸发了,根本不见踪影! “神出鬼没,千里潜行,萧郎用兵之术,果然高人一筹呀!”马六有一种直觉,自己的好兄弟已经来了,而且步步逼近萧关,既然没露出踪迹,那就是时机未到吧,时机一到,狼踪必显! “报!……”一名亲兵飞奔进账,下跪行礼,右手握着一块令牌-“启禀将军,人到了!” “什么,他们到了,离大营还有多远?”马六接过令牌仔细查看,三寸大小,镔铁打制,正面是一只仰天长啸的贪狼,傲气凌云,反面是一个二寸大小的‘萧’字,铁画银钩,充满了杀伐之气! “人马就在十里之外,没有旌旗,没有鼓号,行如鬼魅一般,若非主动现身,巡逻的弟兄恐怕还发现不了呢?” “各营人马紧守岗位,不得乱动,本将军亲自前往迎接!”马六本想大开营门,数万将士列队出迎的,听完禀告之后,立刻知道对方不愿现身,所以只带了几名亲兵溜出了大营,还换了一件普通士兵的盔甲,保密工作极好! ……………………………………………………………………………………………… “萧郎……大牛,好兄弟,真的是你们?” “马六……别来无恙,咱们终于见面了!” “哈哈!~~哈哈!” 十里之外,一片密林中,三双大手紧紧的握在一起,兄弟三人互相看看,仰天大笑……“安危他日终需仗,甘苦来时要共尝!” 萧逸带着三百铁卫,全都裹着黑色披风,小脸画的花花绿绿,战马也被涂抹过了,满是‘鬼画符’,这样巧妙的伪装,白天休息,夜晚行军,恐怕谁也发现不了踪迹,就是偶尔遇到了,也会认为阴兵过路,谁敢上前呀! “萧郎,三万征西大军呢,为何不见踪影呀?”马六还是有疑问,主帅都现身了,为何不见大队人马呢? “呵呵,山野藏猛虎,深水隐蛟龙!”萧逸淡淡一笑,手指四方,身边的亲兵立刻拿出牛角号,用力吹动起来“……呜呜……” “呜呜!~~呜呜!” 号角声响,八方回应,漫山遍野,此起彼伏,杀伐之气冲天而起,仿佛有千军万马杀过来一般! 萧逸再次摆手,一面杏黄色大旗举起,左右三摇,喊杀声顿时停止,山野又恢复了平静,根本看不到任何兵马的踪迹! 萧逸敢于统兵西征,孤军深入数千里,很大一个依仗就是会藏,‘掘子军’有名的地老鼠,挖土打洞,无人可比,丹阳兵从十万大山走出来,藏在山野之中,就跟回家一样,军粮都能自给自足,玄甲铁骑、陌刀兵也经过了严格的野外生存训练,这样一支兵马,纵横荒野,天下无敌! “善攻者出于九天之上,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萧郎用兵,鬼神莫测,末将服了!”马六长叹一声,伸出了大拇指,他一直以萧逸为榜样,努力追赶,希望并驾齐驱,驰骋沙场,现在看来,险峰在上,高不可攀呀……“走,大帐摆酒,咱们痛饮一番!” “呵呵,不急,这次西征,给你带了一份特殊的礼物!”萧逸发出一声响亮的呼哨,随即一道红霞从原野中奔出,快如闪电,疾如风火,瞬间就到了近前,原来是一匹枣红色的骏马! “吼!~吼!吼!” 骏马身长丈二,高有九尺,体型威武,神态骏逸,全身上下火炭红,一根杂毛也没有,前蹄高抬,仰天嘶鸣,发出龙吟虎啸般的声音,威震四野,正是大名鼎鼎的‘赤兔马!’ 赤兔马,又名‘赤兔胭脂兽’,出自西凉,是一匹纯种的汗血宝马,举世罕见,原归董卓,后赐吕布,下邳之战,‘虎鸠’横戟自尽之后,这匹宝马就落到了萧逸手中,一直好生喂养,不敢怠慢! 沙场征战,谁不想有一匹绝世宝马,对于武将而言,那就是第二条性命呀,为了求取赤兔,曹营众将费尽了心思,又是送礼,又是宴请,就希望大都督抬抬手,把宝马让出来,那怕花费万金他们也愿意呀,就连曹操也数次提到了此马,颇有爱慕之意,不过萧逸一直紧咬牙关,始终没松口,就是给自己的兄弟马六留着呢,一人一马天生有缘! “红枣!……红枣!……真的是你!”看到嘶鸣咆哮的赤兔马,马六呆愣了一会,嚎叫着扑了上去,抱住马头,又摸又亲,堂堂的大将军,竟然感动的掉起了眼泪~~ “吼!~吼!” 赤兔马性如烈火,突然被人抱住,立刻就要发作,可是‘红枣’的称呼让它微微一愣,疑惑的看着马六,又探出鼻子上下嗅了起来,随即发出欢快的嘶鸣声,就像见到了亲人一般! 马的嗅觉非常灵敏,能够靠气味记住自己的族群、父母和伙伴,‘赤兔’生于西凉,长于荒野,幼年时被一个军马场的牧监发现,收养在家中,好生照顾,‘牧监’本身姓马,是给朝廷养马的小官,没什么名气,家中儿子却不少,足足六个,乳名就以数字称呼,其中最小的一个就叫马六! 也就是说,马六和‘赤兔’是从小的玩伴,因为小马驹长的圆滚滚,又是一身红毛,就像一枚大红枣,才有了这个怪异的名字,至于赤兔,那是世人对它的称呼! 赤兔长大之后,神骏无比,日行一千,夜走八百,名动西凉,也引起了他人的贪心,董卓当时是西凉刺史,为了得到宝马,派部下假扮马贼,血洗了马场,牧监一家老小全部蒙难,只剩下最小的马六,藏在一匹老马的肚子下面,得以活命,后来又逃到幽州,找到了舅舅牛铁匠,又在‘卧虎亭’认识了萧逸…… “红枣,原野无限,像风一样跑起来吧!”马六翻身上马,连鞍子都不用,双臂高举,发出阵阵的呼啸声~ “吼!~~吼!吼!” 接到命令,赤兔马一声嘶鸣,四蹄腾空,闪电般冲了出去……,远远望去,就像一团烈火在原野上燃烧,马六大声呼啸,不停做出各种高难度动作,海底捞月,蹬里藏身~~,整个人就像贴了上去,一人一马,配合的天衣无缝! 骑手的最高境界,就是人马合一、心意相通,要想做到这一步,必须从小培养感情,共同长大才行,否则后天再是训练,也要逊色一筹! 就武艺而论,吕布胜过萧逸半筹,二人数次沙场对决,却是萧逸占了上风,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坐骑,萧逸和‘白菜’心意相通,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明白对方的意思,配合的天衣无缝,相反的,吕布和赤兔就做不到了,二者的组合虽然强横,却差了一丝灵性,难以达到人马合一的最高境界! 一番驰骋之后,马六来到萧逸面前,抱拳深深一礼,“萧郎厚赐,无以为报,今日送我一马,必以万倍相谢,苍天可鉴,日月为证!” “自家兄弟客气什么,这也是物归原主了,以后驰骋沙场,莫要负了‘赤兔’的大名!” 正文 第二十九章心有魔障 兄弟相逢,自然要热烈庆祝一番,萧关暂时不能进去,隐蔽起见,众人就在一座山谷中搭下大帐,为了迷惑视线,还在帐顶上插了一面‘马’字大旗,伪装成关中守军的模样,接下来就简单了,一个字……喝! “今日痛饮庆功酒,壮志未酬誓不休,来日方长显身手,甘洒热血写春秋……好……好!” 大帐中,三人围坐一起,大块肉,大坛酒,痛饮高歌,亲兵们都退了下去,身上的甲胄也脱下,三人嬉戏打闹,仿佛又回到了卧虎亭,过上了无忧无虑的山野生活,酒到酣处,萧逸还唱了一段荒腔走板的小调,赢来一阵的叫好声! 心念故园,身在疆场,倾诉了离别之情后,三人的话题又转到这场战事上,没办法,征战杀伐已经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了! “西凉大乱,十二郡处处烽火,军民死伤无数,要是提起大战的根源,还是萧郎引起的呢!”马六语出惊人,一顶‘引发战乱’的大帽子就扣了过去! “噗!~我引起了战乱……冤枉呀!”萧逸一口酒喷了出去,小黑脸上满是无辜的神色,天地良心呀,自己一直在中原内地作战,从未插手西凉的事情呀? “说来话长,这件事还要从数年前的雁门大战开始呢……”马六从怀里取出一张牛皮地图,用手比划起来,至于看向萧逸的目光,就像是一颗灾星,走到那里,那里就会血流成河,看一眼都不行,招灾呀! 雁门一战,匈奴兵马死伤数万,元气大伤,大单于-于夫罗也被萧逸一箭射成重伤,回军途中,箭伤崩裂,失血过多而死,成为了二百多年来,南匈奴第一个阵亡的大单于,也算名垂青史了,为汉家的赫赫武功又添了一笔! 大单于一死,匈奴王庭顿时陷入内乱,为了争夺大位,各部有实力的酋长纷纷起兵,草原上杀的尸积如山,血流成河,至今没有完全平息下来,如此惨烈的内耗,匈奴人的实力一落千丈,声威大减,草原上其他民族也就趁机崛起了……其中一支就是羯人! 羯人的故乡在遥远的西域,他们长的高鼻、深目、多须,皮肤白皙,性情野蛮,属于白色人种,数百年前,匈奴大军西征,劫掠西域各国,带回了无数的财物和俘虏,其中就有一部羯人,他们被安置在河套草原附近,成为了一支奴隶部落,世代接受匈奴主子的统治,牧马放羊,上交供奉,听话的不得了! 看到主子势力衰落,奴才也就不安分了,趁着匈奴人内讧,羯人摆脱了王庭的控制,不断向南扩展生存空间,积蓄实力,恰好此时,部落里出现了一位厉害人物--耶奕于,此人是羯人部落的小王子,年轻有为,善骑射,能知兵,四处征战,屡屡获胜! 几年时间,凭着赫赫战功,耶奕于成为了羯人的大首领,又不断的兼并其他游牧部落,如今拥有部众十余万,水草地数千里,成为了草原上的一方霸主,就连匈奴人也无可奈何,默认了他的地位,因为耶奕于生的金发碧眼,体型威猛,部众们送给他一个称号……‘黄金狮子王!’ 游牧民族一旦强大起来,就会向外侵略,这是他们的天性,被匈奴人统治了几百年,故主余威犹在,羯人不敢挑衅,转而把目光投向了汉土,趁大汉内乱之机,侵占了凉州北部的敦煌、张掖、酒泉诸郡,兵锋所指,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马腾、韩遂是西凉两大霸主,异族入侵,岂能坐视不理,商议之后,二人决定出兵讨伐羯人,把丢失的土地抢回来,为遇难的汉家军民复仇! 一番准备之后,两个结拜兄弟摇旗呐喊的出兵了,马腾是真心实意的出兵御敌,大军的推进速度很快,令长子马超为先锋,一直杀到了敦煌城下,与羯人血战连连,不分胜负! 韩遂人送外号‘九曲黄河’,为人最是狡猾了,一直想独霸西凉,故意缓慢行军,中途突然折兵返回,偷袭了马氏的老巢金城郡,趁其兵力空虚,一举拿下! 马腾正在浴血奋战,那知后院起火,被结拜兄弟狠狠坑了一把,前有强敌,后无归路,军心大乱,一仗惨败下来,差点全军覆没,全靠长子马超神勇无敌,手持金枪,杀出一条血路,全家投奔到了西羌草原,希望借助羌人的实力,图谋再起! 那知道西羌草原也不太平,因为大酋长-折兰的关系,一年多来,萧逸派人送来大量的粮***盐、布匹、铁器……,又换回无数的战马、牛羊、皮毛,靠着双方贸易,西羌三十六部的生活大有起色,基本满足了温饱! 对游牧民族而言,能吃饱饭就是神仙般的日子,西羌草原的富足,引来其他部族的强烈羡慕,尤其是拢右的氐人部落,更是羡慕的双眼眼睛发红,好日子应该大家一起享受,按照游牧民族的习惯,富足不是学来的,而是抢来的,于是氐人出兵劫掠,发动了战争! 大酋长-折兰虽是个女人,却毫不示弱,把未满周岁的女儿背好,骑上战马,提起弯刀,带领西凉各部血战氐族大军,双方大战了数场,未分胜负,死伤却很惨重! 这就是西凉现在的情况,羯人、羌人、氐人、马腾、韩遂,五方势力掺杂一起,敌我难辨,血战不止,杀成一锅粥了,而曹、袁两家兵马的加入,让这锅粥彻底沸腾起来,谁强谁弱,谁胜谁败,天意难测呀! ………………………………………………………………………………………………………………………………………… “羯人、氐人……五胡乱华、两脚羊……吃人!”萧逸小脸阴沉,目光发赤,遥望西北方向,不停摸着自己的鼻子,用力之大,很快就捏红了,他的历史知识不算太多,可对汉人经受过的最大劫难却很清楚……‘中原陆沉呀!’ 自从东汉以来,胡人大量向中原迁徙,势力不断壮大,汉末时期,胡人入居泾水、渭水流域,对西都长安隐隐的形成了包围,严重压缩了汉人的生存空间! 后来汉人内乱,混战不止,百姓十室九空,民族元气大伤,看到这种情况,周围的匈奴、鲜卑、羯、羌、氐,五个胡族一举冲入中原内地,攻城略地,杀戮百姓,对汉人实行了灭绝政策,其中最为凶悍的就是羯人,他们不光是杀人,还吃人,与禽兽无异! 史载:羯人行军作战没有粮草,掳掠汉族女子作为军粮,称汉为‘双脚羊’,夜间****,白天则宰杀烹食,一路走,一路吃,几乎把北方的汉人灭绝,如此滔天血债,载于青史,痛在人心呀! 天道好还,丈夫无不报之仇,如今萧逸在西凉遇到这个民族,无论用什么手段,必须斩草除根,把祸苗扼杀在萌芽状态,那怕杀到西凉无人,也不能留下一个羯种! “萧郎……你没事吧?”看到萧逸噬人的目光,大牛、马六惊出了一身冷汗,醉意顿时消散了,这样的神态,他们一共见过两次,一是血洗盘龙亭,为乡亲们复仇雪恨,二是雁门大战,用匈奴人的尸骨筑造‘京观’,这是第三次了,比起前两次还要浓烈的多,恐怕又要尸积如山了吧…… “无妨,心有魔障,一时失态了,咱们继续喝酒……”萧逸心头杀意环绕,却没有干扰他的理智和判断力,西凉七方人马大混战,自己的力量并不是最强的,稍有不慎,就会全军覆没,必须好好谋划一番,拉拢收买,各个击破,至于羯、氐二族,让他们在历史的长河中彻底消失吧~~ “萧郎,群敌环绕,局势混乱,咱们何时出兵,先打谁为好呢?”牛、马二人摩拳擦掌,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他们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别人倒霉,自己就安全了! “呵呵,不急,让他们先狗咬狗吧,传令将士,按兵不动,好好修养气力,有他们杀到手软的时候!”萧逸一阵的冷笑,打仗如同赌博,先入局者,往往输的最快,自己一定赢个通吃才行! (还有一更,稍等!) 正文 第三十章盘马弯弓惜不发! 天籁小说Ww』W.』⒉ “将军欲以巧伏人,盘马弯弓惜不……”这就是萧逸的战术,敌人又多又强,自己手中的箭只有一支,最好的办法就是引而不,静观时机,等到敌人自相残杀,精疲力尽了,一箭双雕,甚至一箭三雕,至于现在吗,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训雕! 这次出征,萧逸把小魔女们留在了家里,却把小雕‘元宝’带了出来,放在身边,好生喂养,一个冬季过去,‘元宝’长大了许多,淡黄色的绒毛褪掉,换上了一身纯金色的翎羽,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光,颇有几分天空霸主的气势了! ‘元宝’身体健康,性情活泼,‘啾啾’的鸣叫声更是高昂有力,利爪如刀,能轻易撕破食物的皮毛,目光犀利,隐隐有王者之风,无论怎么看,都是金雕一族的佼佼者,当然了,它也有一个小缺陷……不会飞! 雕类孵化之后,一般八十天左右就能展翅离巢,只要学会了飞翔,凭着一双利爪,它就能捕食猎物,独立生活,‘元宝’出壳已经一百多天了,食物充足,营养丰富,长的圆圆胖胖,可就是迟迟没有飞翔的意思…… 它每天站在萧逸的肩膀上,连翅膀都懒的扑楞几下,饿了就鸣叫几声,就有新鲜美食送上,闷了还是叫上几声,亲兵们会带它出去欣赏风景,吃了玩,玩了吃,然后美美睡上一觉,小日子过的滋润无比,绝对的‘雕少爷’,跟‘白菜大爷’都有一拼了,二者还是邻居,鸟巢挨着马厩! 鱼游浅底,鹰击长空,这是天道自然,萧逸作为‘元宝’的监护人,有义务训练它学会飞翔、捕食,想到做到,一副牛皮护肩,一套从训鹰人那里学来的办法,萧逸的‘神雕计划’开始了! “元宝乖呀,展翅翱翔,笑傲长空去吧……嗖--啪嗒!” “元宝争口气,飞翔起来,拿出金雕的本色……嗖--啪嗒!” “元宝少爷,你是一只金雕,不是呆头鹅,给点面子,好歹煽动几下翅膀……嗖--啪嗒!” ……………………………………………………………… 训练计划开始了,萧逸一次次把‘元宝’轻轻抛起来,希望它能展翅飞翔,小家伙仿佛是一快铁旮瘩,怎么抛上去,怎么落下来,摔的七荤八素,就是没有煽动翅膀的意思,被摔疼了,还会‘啾啾’的鸣叫,一副委屈模样! “见鬼了,自己掏来的是只金雕,不是笨鹅呀,从遗传学来判断,它的父母都是天空霸主,能撕裂豺狼的厉害角色,它也不该如此差劲呀,难道说这家伙除了窝里打架厉害,其他方面都不行,又或者雕妈妈偶尔认识了一只笨鹅,再然后……” 经历过无数次失败之后,萧逸终于放弃了,看来‘元宝’真没啥飞翔天赋,不过也没什么,神雕吗,就得有点特色,想想杨大侠的那只神雕,不是也不会飞吗,也许‘元宝’就是同一品种,以后能练武功呢? “呵呵,先有马大爷,后有雕少爷,真是怪到一起去了……”马六善意的嘲笑之后,又出了个主意,把‘元宝’从山峰上扔下去,用生死来刺激,让它学习飞翔,否则就变成一只大公鸡了,除了鸣叫,什么也不会! “算了吧,天生万物,各有其道,元宝不会飞也没什么,哥养的起它!”摸着肩膀上圆滚滚的小家伙,萧逸可狠不下心把它扔出去,再者,古人有云:鸟中之王,三年不飞,一飞冲天,元宝一定会飞起来的! ………………………………………………………………………………………………………………………… 金城,凉州治所,因为出产金沙而得名,人口众多,富庶无比,号称‘西凉第一巨邑’,也是马氏一族的老巢,经营了百年之久,可是前些日子,城头上飘扬的‘马’字大旗落下,换上了一面‘韩’字大旗,金城易主了! “哎,内患未除,外敌又至,如今前有恶狼,后伏猛虎,进退两难,老夫真是操之过急了呀!” 刺史府中,韩遂双目微闭,手捋长髯,面色阴晴不定,时而窃窃欢喜,时而唉声叹气,就像一只偷鸡的黄鼠狼,好不容易得手了,却现身边有无数恶狼潜伏,自己也有成为猎物的可能! 韩遂今年四十三岁,身材消瘦,长眉细眼,鼻梁高挺,颇有一点像只狐狸,性格也是如此,心思缜密,一肚花花肠子,人送外号‘九曲黄河’可见其人如何奸诈了! 他是土生土长的金城人,小士族出身,自幼聪慧,文武双全,后被举荐为‘孝廉’,入朝为官,在洛阳时,韩遂遇到了一个同龄人,也是地方举荐上来的孝廉,名叫曹操,就是当今的大汉丞相,换句话说,二人有同年之谊! 天下大乱,各有造化,曹操逐鹿中原,成为了一方霸主,韩遂则返回西凉,凭着自己的足智多谋,也打下了安定、北地、武威三郡地盘,称为西凉第二大军阀! 人心贪婪,身为第二者,无不向往第一的位置,韩遂也是如此,对西凉霸主之位,他可是朝思暮想呢! 马腾、韩遂本是结拜兄弟,这些年来共同进退,一个有勇,一个有谋,是不错的搭档,可在内心深处,韩遂一直有点嫉妒马腾,一则,对方的出身好,是大汉‘伏波将军’之后,世代公卿,人们提到二人,总是以马为主,以韩为辅,这让韩遂心中很不舒服! 其次,韩遂足智多谋,人称‘九曲黄河’,浑身上下全是心机,相反的,马腾是个纯粹的军人,只懂得沙场征战,时间一久,用智者就难免看不上用力者,这才引了中途回兵,偷袭金城的事情! 金城在手,结拜兄弟也逃到西羌草原去了,韩遂终于成了西凉的头号强人,可是坐上这个位子才现,事情没有想想的那么美妙呀! 羯族大军步步逼近,兵锋锐不可当,没了马家军的帮助,韩遂根本抵挡不住敌人的脚步,一连丢了十余座城池,折兵万余,大丢颜面不说,刚刚到手的金城,也有丢失的危险! 内患纷纷,已经让韩遂心力交瘁了,外敌的到来,更是让他几乎崩溃,西凉大乱,原有的军事格局被打破,曹操、袁绍都把目光盯上了西凉十二郡,恨不得收入自己麾下! 这二位都是坐拥四州之地,麾下兵马数十万的强大存在,就凭韩遂的几郡城池,数万兵马,如何能够抗衡呀,羯人、袁军、曹军,三路人马冲杀过来,金城必然成为战场,到时候无论谁得胜,韩遂肯定是被消灭的那个,真是悔不当初呀! 要想存活下去,必须找一个盟友才行,互相支援,彼此依靠,才有一线生机,可是找谁呢? “袁绍肯定不行,势力太强,又贪婪无厌,与之结盟,会把自己吃的渣都不剩!” “曹操也不行,世之奸雄,足智多谋,跟他相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玩不过呀!” “羯族,更是不行,食人之族,与禽兽无异,跟他们结盟,自己本来就不怎么样的名声,就会臭不可闻了……” “马腾,他们父子恨自己入骨,生吃的心都有了……” …………………………………………………………………… 韩遂心如名镜,将西凉几大势力过了一遍,连连摇头,这个盟友不能太弱了,否则帮不到忙,还会成了累赘,也不能太强了,那样自己就有被吞并的风险,必须不强不弱,不远不近,那就是……羌人! “没错,就是羌人,若能得到羌人助战,大事可成!”韩遂目光一亮,羌人战力强悍,却没什么心机,若能收为己用,绝对是一大助力,最妙的羌族大领是个女人,一个漂亮女人! “来人呀,派出使者,准备一份厚礼,前往西凉草原,为本官向大领-折兰求婚,希望两家结为姻亲,共治西凉!” 韩遂手捋长髯,洋洋得意,四十多岁的男人,自有一番成熟的魅力,再说自己的身份、实力,配一个羌人领绰绰有余,若能把美人弄到怀中,不但多了一个解闷的尤物,还能逐渐吞并羌人的实力,西凉霸主,非我莫属! 正文 第三十一章又见求亲 去年冬天,一场罕见的大雪覆盖了西羌草原,平地雪深六尺以上,最深的地方达到了一丈,牧民的毡房都被淹没了,冻死的牛羊不计其数,以往遇到这样的大灾情,羌人部落至少损失一半的人口,新生的婴儿更是一个也存活不下,这就是游牧民族的残酷处境! 羌人是不幸的,因为他们遇到了‘白灾’,羌人又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有一个非常能吃奶,也非常能尿床的少酋长,婴儿的哭声最能打动一个父亲的心,为了让宝贝女儿吃的白白胖胖,穿的漂漂亮亮,无数装满了粮***盐、布匹的车辆出现在西羌草原上,正是这些生活物资,让西羌三十六部安然渡过了寒冬,人口损失极小! 春风吹拂,万物复苏,冰雪变成了涓涓细流,滋润着黑色的大地,青草迅速钻出了头,伸展身姿,将美丽的绿色一直铺向了天际! “咩!咩!……吽!吽!” 饥饿的牛羊冲进草原深处,大口啃食青草,发出欢快的叫声,个个把肚子吃的溜圆,涨的四肢都合不拢,看到如此生机勃勃的样子,牧人们紧皱的眉头也松开了,只要牛羊肥壮,生活就会变的美好,当然了,在挥舞牧鞭的同时,他们也握紧了腰间的弯刀,草原上的恶狼还须小心防范呀! “呜呜!~~嗒嗒!~嗒嗒!” 阵阵的号角声中,一支草原骑兵出现在地平线上,刀光闪烁,万马奔腾,发出‘隆隆’的声响,为首的是一匹白龙驹,高大威武,奔驰如飞,马背上端坐一名年轻女子,白盔、白甲、白披风,腰佩长刀,英姿飒爽,整个人就像一朵盛开的雪莲花,清丽脱俗,傲视群芳! 女子一手高举着‘金狼头大纛旗’,引导骑兵队伍前进,另一只手不时摸向身后的甲兜,里面鼓鼓囊囊,仿佛放着什么宝贝,很是小心的模样! “大酋长回来了!……大酋长回来了!……我们的勇士回来了-吼!-吼!” 看到骑兵队伍,沿途的牧民们并不惊慌,反而高举双手,发出狼嚎般的欢呼声,更有漂亮的牧羊女主动站了出来,向队伍里热烈挥手,而后就有精悍的骑手冲出来,一个海底捞月,把姑娘弄到马背上,向远处的毡房跑去,血战归来,也该好好享受一下了! 马背上的女子正是折兰,身为西羌三十六部大酋长,除了管辖部众,处理事务,她还要统兵出战,用手中的弯刀去抗击入侵的敌人,守护草原上的安宁! “咴!~~嗖~~啪嗒!” 大帐前,战马前蹄高抬,仰天嘶鸣,折兰趁势一跃而下,轻巧无声,显示出高明的骑术,俊俏的小脸上除了汗水,还沾满了血迹,一场激战,她几次带队冲击敌阵,刀下亡魂无数,自己却毫发未伤,也算天狼神保佑了! “各部人马归队,养精蓄锐,补充粮草,以备再战,至于阵亡勇士的尸骨,全部天葬,让他们回归天狼神的怀抱吧!”折兰貌美如花,性情却凶悍如狼,杀伐果断,铁血无情! “天狼神!……天狼神!”数千羌骑高举兵刃,发出激烈的呐喊声,战死沙场,肉身喂狼,是草原勇士的最高荣耀,反之,谁要是病死卧榻,就会受到嘲笑,家人也会蒙羞! “启禀大首领,抓来的俘虏如何处置,是杀?……还是留?”几名酋长躬身行礼,丝毫不敢因为对方是个女人而轻视! “全部凿穿琵琶骨,用绳子栓起来,押送到汉地去,换取粮食和布匹!”草原上物资有限,根本养不起多余的人口,以前抓住俘虏,全是斩杀了事,折兰很聪明,玩起了奴隶买卖,一个俘虏,换一斗粮食,很划算的! 处理完军务,折兰迈步进入大帐,立刻有女兵跑过来,帮着擦拭身上的血水,早就煮好的羊肉也端了上来,一场熬战下来,体力消耗很大,必须好好吃上一顿! “不急,一会再吃!”看着肥美的羊肉,折兰擦擦口水,对草原人来讲,吃饭绝对是一件重要的事情,能够让她把嘴边的肉放下,说明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铠甲卸下,解开甲兜,里面是三层羊皮做成的襁褓,小心打开,在洁白的羊皮中露出一个小婴儿,六七个月大小,光滑粉嫩,可爱至极,正是折兰的宝贝女儿,大名萧绰,小名野利儿……意思是‘天狼之女!’ 羌人强悍,得西方金锐之气,就是妇人生子,亦不避风雪,身为大首领,折兰必须更加强悍才行,背着女儿,上阵轮刀砍人,没这点勇气和本领,也震慑不住那些桀骜不逊的部落勇士! 小婴儿被羊皮襁褓束缚久了,很不高兴,放开之后,立刻手舞足蹈,努力翻转自己的身体,并用嘹亮的哭喊声表示不满,一双大眼睛四下乱转,在寻找着什么,她已经会认人了! 婴儿大哭,不是饿了,就是尿了,折兰在羊皮襁褓中摸了摸,很干燥,平时堪称尿床能手的宝贝女儿,上了战场竟然没吓尿,这就是好孩子,需要奖励一下! 衣衫解开,露出饱满的**来,粉红色的‘葡萄’往小嘴里一塞,立刻把哭声压下去了,天大地大,吃奶最大,小婴儿叼住一个***用力吸食起来,还用小手按着另一只,一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霸道模样! “真是个小狼崽子,长大也是一朵带刺的狼毒花,不知多少小伙子要倒霉呢!”看着怀里的宝贝女儿,折兰一脸的得意,自己的肚皮争气呀,生了个宝贝女儿,要是生个‘小茶壶嘴’就不好了! ‘折兰部’是典型的母系社会,重女轻男,如果生个男孩的话,就会交给侍女喂养,生死由命,长大之后给几十里草地,带上几十户牧民,放马牧羊,做个小部落的酋长,看别人脸色过日子罢了! 生个女儿就不一样了,那是千金不换的宝贝,折兰会亲自喂养,以后也要带在身边,培养她的胆识和武艺,日后还能接替自己,成为西羌三十六部,十几万牧民的大酋长,威震一方! 折兰高兴了一会,又皱起了眉头,撩起自己的一束头发,跟女儿的比了比,小嘴立刻撅起来了,怎么完全不一样呀! 羌人,高鼻、深目、皮肤白皙,头发大都是金褐色,眼睛是天蓝色,属于白色人种,折兰就是典型代表,并有‘西羌第一美女’之称,可是女儿呢,头发是纯黑色,眼睛也是,黑如墨,亮如星,一点也不像羌人的后代,汉家的血脉真是霸道呀! 小婴儿很快就吃饱了,满意的打着饱嗝,撅着小嘴,眯起眼睛,躺在母亲怀里香甜入睡,吃和睡就是她的一切,至于数千里草原,十几万部众,还轮不到她来操心呢! 小的吃饱了,大的也得吃呀,折兰抓过一盆羊肉,狼吞虎咽起来,论起吃相,没比女儿好看多少,都带着一股子狼性,氐人入侵草原,她带着部众奋战半月有余,又要上马砍人,又要喂养女儿,真是累坏了! 一场大雪,氐人部落也受了灾,牛羊死亡殆尽,部众更是饿死无数,剩下的全成了红眼恶狼,打起仗来发疯一样,折兰虽然善战,可是也很吃力,幸亏护羌中郎将-晏明带兵助阵,这才打跑了氐人,否则不知要死多少人呢? “启禀大酋长,氐人首领-黑摩柯派来了使者,还带着贵重的礼物!”一名女侍卫跑进帐内,躬身禀告! “哦,氐人被打疼了,他们是来求和吗?”折兰并不吃惊,游牧民族的性格就像草原上的天气,时而雷霆暴雨,时而艳阳高照,上午是敌人,下午变成好友,并不稀奇! “回大酋长,不是来议和的,他们是奉命前来求亲的!” “什么……我女儿才六个月大,让他们等个十几年再来求亲吧!”折兰小脸阴沉,用力挥舞手中的刀子,就跟一条护崽的小母狼相似! “他们不是跟少酋长求亲,是跟您求亲,来使说羌、氐两族,语言、风俗相通,若是合为一家,就能称霸草原,再无敌手!”侍女结结巴巴的说完,露出一副惊恐的模样,她知道大酋长有男人,还是一个神魔般的男人! “敢向我求亲,他们真是好大的胆子呀!”折兰并没有发怒,反而低头沉思起来,又看看怀里的女儿,“让使者住下,求亲的事情可以慢慢商议,呵呵,有人会更着急的……,氐族人,他们这次死定了!” :。<><><>: 正文 第三十二章一飞冲天 “氐族大领-黑摩柯,派遣使者问候折兰大酋长……” “羯族大领-耶奕于,派遣使者问候折兰大酋长……” “镇西将军-韩遂,派遣使者…………” 征西将军-马腾携带长子马,亲自前来……“ 机缘巧合,或者时势所致,短短几天时间,氐族、羯族、韩家、马家,西凉四大势力的使者纷纷来到西羌草原,他们目的也很一致,向大酋长-折兰求亲,然后兵马合一,共同进退,称霸西凉! 一个女人,一个生过孩子的女人,竟然被四大霸主争相迎娶,此事看着荒谬绝伦,实则暗藏玄机,只要分析一下其中的利弊关系,也就不难理解了! 先,西凉地势怪异,东西长,南北窄,就像一条长长的带子,沟通着大汉王朝与西域各国的联系,羌人正好处于中心地区,沟通四方,战略位置十分重要,羯人南下,氐人东进,韩遂巩固势力,经营后方,马腾夺回金城,恢复基业,各方势力无论如何动作,兵马都要经过西羌草原,这就是一份‘万金油’呀! 其次,羌人的实力同样不能小觑,几千里的草原,十几万部众,还有数万骑兵,骁勇善战,悍不畏死,若是能把这股力量弄到手中,绝对的如虎添翼呀! 最后,折兰号称‘西羌第一美女’,姿色无双,娇美可人,名动西凉十二郡,娶上这样一个犹物,床榻之上,平添无限乐趣呀! 一个女人,势力、实力、美色三者兼备,试问那个男人不动心呀? 至于折兰有个孩子,根本不算什么大事,别忘了,两汉时代的男人大都是‘人妻控’,相比清汤寡水的小丫头,他们更喜欢有情趣的妇人,有生育经验的就更好了,这样能保证后代的安全,不会出现难产之类的危险! 举两个例子,汉文帝的生母薄氏,原本是魏王豹的妃子,后来被汉高祖刘邦收入后宫,生育子嗣,一代雄主汉武帝的生母王太后,在民间也是嫁过人的,还生了个女儿,一样被汉景帝收入宫中,宠爱有加,连堂堂的大汉天子都不在乎绿帽子,普通官员、百姓又怕什么呢,只要对自己的事业有利,只要是漂亮女人,就娶过来呗,‘处女情节’之类的东西,千年以后才会诞生呢! “该死的,一群捡食残骨剩皮的黑秃鹫,也像追求湖水中最美丽的白天鹅,真是痴心妄想,不知死活!”有很多男人追求,是一个女人最大的骄傲,不过折兰的眼光不是一般的高,在羌人的认知中,只有最勇猛、最凶悍的金雕才能捕捉白天鹅,其他的傻鸟,没希望! 话又说会来了,一家女,百家求,被四大霸主求婚毕竟是一件荣耀的事情,羌人又有好客的传统,所以折兰没有驱赶几名使者,而是把他们安置下来,表示要举办一场‘相亲宴’,亲自考核各方的实力和诚意,再做最后的决定! 如此一来,既不得罪各方势力,又能拖延时间,试探一下他们的底细,也好有个缓冲的余地,另外吗,这件事情很快就会宣扬出去,还能刺激一下那个坏人,老婆要改嫁,女儿要改姓,看他急不急? 兔子急了会咬人,男人急了会杀人,‘杀神’急了,尸积如山,血流成河! ……………………………………………………………………………………………………………………………………………… “咩!……咩!咩!” 幽谷之中,溪水潺潺,一只白色的小羊羔正在乱叫,试图逃跑,这是野兽饮水的地方,常有‘猎食者’出没,十分危险,可是一根牛皮绳拴在脖子上,它怎么也挣脱不开,只能无助的继续叫唤,可怜无比! “擦!擦!……嗷!嗷!” 草丛起伏,一只前来饮水的恶狼出现了,看到活蹦乱跳的小羊,顿时凶性大,口水流的老长,不过狼性奸诈,它没有立刻扑上去,而是围着猎物不停的转圈,同时侦查周围的情况,敏锐的鼻子不停嗅着气味,在确定百步之内没有其他危险之后,这才长嗷一声,向小羊扑过去,今天可以饱餐一顿了! “嗖!~啪~~嗷!” 就在恶狼露出獠牙,向前猛扑时,百步之外的一株松树上,弓弦响动,一直狼牙箭飞射而出,度奇快,正中恶狼的咽喉,箭簇透颈而过,将它狠狠的钉在地上,恶狼挣扎了几下,鲜血喷涌,还是丧命在离小羊几步远的地方,狩猎不成,自己反而成了猎物! “元宝乖呀,咱们的午饭有了,今天就吃狼肉好吧?……啾!啾!”百步之外,萧逸手执宝雕弓,就藏身在松树上,为了隐藏身形,他特意披了一件黑披风,上面还插着松叶、枯草,伪装的很是巧妙,小雕‘元宝’就站在肩膀上,看到午餐有了着落,出欢快得鸣叫! 小家伙是标准的肉食动物,还很馋嘴,只吃新鲜的肉类,越是猛兽的越好,血气旺盛,为了填饱它的小肚子,萧逸提着弓箭整天的转悠,好在六盘山地域广阔,猛兽众多,射杀并不太难! 一击命中,萧逸没有急着收取猎物,而是弯弓搭箭,再次瞄准起来,既然来了,就打个痛快,兽性贪婪,不信没有后继上钩的。天籁小说Ww』W.⒉ 果然,小羊的叫声,再加上狼血的味道,很快就吸引了新的猎物,狐狸、灰豺、金钱豹……,都被萧逸一一射杀,当一头斑斓猛虎也倒在水边,这场‘陷阱游戏’才算结束! 百兽之中,猛虎为王,而且一山不容二虎,周围的山林中也没有更厉害的猛兽了,再说虎血刚烈,煞气十足,其他野兽闻到气味之后,也不敢再靠近来了! “啾!……啾!” 大获丰收,‘元宝’高兴的跳过去,用利爪撕开虎皮,啄食血肉,一副兴奋的模样,萧逸吃不了生肉,在山岗上架起火堆,烤了一只虎腿,再喝几口美酒,颇有野趣,至于那只做诱饵的小羊,也被放了下来,还得到一把嫩草做为补偿,小东西吓得浑身颤抖,却是不敢逃跑了,最凶猛的家伙就在身边,往那里逃呀? “大都督,护羌中郎将-晏明的鸿翎急报,西羌出大事了!”小斌突然从山沟里蹿了出来,几个跳跃来到近前,他是猎户出身,入山如同回家,找个人很容易的! 听闻西羌出事了,萧逸立刻扔掉手里的烤肉,接过观看,正所谓关心则乱,那里除了一条小母狼,还有自己的宝贝女儿呢! “蠢女人,真是一孕傻三年呀,用这种办法来逼我现身!”萧逸狡猾如狐,如何看不透折兰的小心思,问题是明白不等于接受,竟然敢跟自己抢女人,都是在找死呀! 怒火冲天,杀意缭绕,小脸黑的跟锅底一样,萧逸心中却很冷静,男人可以愤怒,但不能因此失去理智,“西羌草原、相亲宴会,这事做的很混账,却也是一个机会,一个打破僵局的好机会!” 目光一转,萧逸盯上了那只可怜的小羊羔,吓的它咩咩乱叫,诱饵可不好当呀……,如今的局势何其类似,西羌是狩猎场,折兰是肥美的羊羔,各方势力就是豺狼虎豹,都想来个一口吞,却不知道猎人已经弯弓搭箭,蓄势待了! “氐族、羯族、韩遂、马腾……豺狼虎豹都聚齐了,先射那一只呢?”萧逸抽出一支狼牙箭,在地上画出一副简易的西凉地图,目光凝聚,苦苦思索起来,“猛兽太多了,必须个个击破,还得找几个帮手……,谁是猎物,谁是猎犬,谁又是猎鹰呢?” “河北袁尚的十五万大军到那里了,离西凉还有几天的路程?”在动手之前,必须确定自己是猎人,而不会成为别人的猎物, “回禀大都督,袁尚行动迟缓,每天推进数十里,大军刚刚渡过黄河,距离西凉至少还有十天的路程呢!” “传令下去,聚集人马,连夜出,马踏草原,屠尽氐族!”萧逸手臂一振,箭簇狠狠的插在陇右位置上,这里就是自己的突破口了,“不好……元宝!” 原来小雕吃饱之后,站在肩膀上打瞌睡,萧逸用力一振,直接把它甩出去了,大头朝下,像块铁饼般向山岗下飞去…… “啾!……啾!” 本以为‘元宝’会摔个半死,那知小家伙突然双翅一振,扑腾几下之后,竟然飞了起来,而且越飞越稳,越飞越快,最后冲上云霄,展翅盘旋,就像一轮金色的太阳,威武霸气! “不飞则已,一飞冲天!……嗷!嗷!”萧逸仰天长啸,“元宝好样的,傲气凌云,哥也一样!” 正文 第三十三章明枪暗箭 “呜!……呜!呜!” “呜!……呜!呜!” 夜幕降临,天地俱寂,萧关的藏兵谷中突然响起了苍凉的号角,声震四野,如哭如泣,就像一只狼王在召唤部下,那是狩猎的嚎叫,那是出征的号角! 号角一响,山谷中顿时沸腾起来,无数铁甲兵从藏身处冲出来,迅速汇聚在一起,高举旗帜,迈着整齐的步伐,向号角响起处进发! 高坡之上,萧逸身披战甲,手持宝剑,脚踏山岗,头顶苍冥,浑身杀气缭绕,恰好一轮明月从山坳中跃出,光华如水,倾斜在伟岸的身躯上,真有几分苍狼啸月,傲视风云之意! “玄甲铁骑集结完毕,参拜大都督……” “陌刀兵集结完毕,参拜大都督……” “掘子军集结完毕,参拜大都督……” ……………………………………… 山坡下,各部人马集结完毕,人如龙,马如虎,士气高昂,都用期待的目光看着萧逸,希望承担先锋的任务,大军征战,先锋部队最是艰苦,也最是荣耀,有刀子先挨,有钱财先抢,有功劳也先夺,非无畏勇士不能担任! “汉家儿郎,此战必胜,马踏西凉,扬我军威!” 萧逸扫视了一番,满意的点点头,如此虎狼之师在手,又何惧西北胡虏呢,不过吗,天朝太祖说的好,“战略上蔑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要成大功,还需用些手段,出奇兵致胜呀!” 大军西征,正常的行军路线应该是出萧关,一路西行三百里,折而向南,通过西羌草原,到达拢右,如此才能攻击氐族大本营! 这条行军路线比较好走,沿途都是草原,道路平坦,土厚水甜,还能从羌人部落得到一些补给,免去了将士们饿肚子的危险,问题是,也容易暴露大军的踪迹,想要偷袭敌营,成功的几率太小了! 西凉局势紧张,各方势力都派出了大量的游骑兵,四处探听情况,萧逸可以肯定,大军出关不到二百里,各方势力就会发现自己,一旦行踪暴露,危险也就来了! 西凉不比内地,地广人稀,战略回旋空间极大,游牧民族又是住帐篷,人走家般,没有固定的营地,想在茫茫大草原上找到他们,就像大海捞针一样,机会渺茫! 大军出关,氐族部落必然会躲藏起来,避其锋芒,然后利用地形优势,左右周旋,慢慢消磨汉军的锐气,时机成熟之后,再大举反扑,这是游牧民族经常使用的战术,百试百灵! 要想奇兵致胜,必须隐藏大军的踪迹,萧逸反复考虑之后,设定了另一条行军路线,人马不出萧关,而是沿着六盘山内测南下,奔出数百里之后,翻越山脉,再渡过泾水,神兵天降,直接攻击氐族大本营! 这条行军线路隐蔽性很好,有六盘山的遮挡,草原游骑兵发现不了大军的踪迹,同样的,隐蔽也就意味着艰阻,山路难行,沟壑纵横,步兵攀爬都很困难,大队骑兵翻越山脉,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如今,萧逸就要逆天而行,创造奇迹! “黄鼠何在,此次出征,‘掘子军’为开路先锋,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灭敌之后,当为首功!”萧逸很清楚,大军翻山越岭,开路的先锋部队,要的不是能砍人的兵,而是能砍树、会架桥的兵,论起土木工程,谁又能跟‘掘子军’相比呢? “末将接令,大都督请放心,掘子军’就是用尸体堆,也要给大军开出一条道路来!”黄鼠上前一步,激动的浑身颤抖,三缕鼠须都翘起来了,能在一场征伐异族的国战中,担任开路先锋的职务,这是何等的荣耀呀,死了都值! 掘子军,说白了就是一群盗墓贼,他们为国家摸取财宝,作用重大,名声却坏,黄鼠有功升了中郎将,又封了都亭侯,也算官运亨通了,可在同僚面前却一直抬不起头来,人家是一刀一枪杀出来的功劳,自己是一掀一铲挖出来的,撅人尸骨,有损阴德,名声顶风臭出八百里呀! 现在机会来了,为全军做开路先锋,打通道路,大都督平定了西凉十二郡,功劳簿上必然重重记上一笔,汉家法制,军功第一,到时候谁还敢小看‘掘子军!’ “弟兄们,为国效力,挣取功名的机会来了……出发!”黄鼠把手一挥,五千人马浩浩荡荡的出发了,他们的装备很特殊,没有长枪巨戟,也没有强弓硬弩,肩膀上全是铁铲、铁锤、斧锯,长绳、木板之类,手无兵刃,胸怀壮心,开山填谷,一往无前,这就是掘子军! 随后跟进的是丹阳精兵,这些人都是大山里的子弟,翻山越岭,如履平地,善于在山中寻找道路,又是优秀的猎手,野外生存能力极强,有他们作为辅助,最合适不过了! 萧逸亲领玄甲铁骑居中,这支人马是重要的突击力量,只要能翻过高山,渡过大河,就该轮到他们的铁蹄弯刀发挥威力了,殿后的是‘陷阵营’,他们还要肩负运输粮草的重任,很是辛苦! 至于陌刀兵,被留下来了,这些战士身披重甲,手持长刀,在战场上攻击力极强,无坚不摧,可是长途行军就不行了,上百斤的甲胄、兵刃,会活活累死的,深山险谷,是陌刀兵的绝地,一步也不能踏入! 用兵之道,其实就是一个互相配合,骑兵驰骋,步兵坚守,弓箭压制,陌刀攻击,每个兵种放在最合适的位置上,发挥出最强威力,能做到这些,就是一名优秀的统帅! ……………………………………………………………………………………………………………………………………………… 天亮以后,萧关城门大开,马六带领其余人马,浩浩荡荡的杀了出来,沙场决战,明枪暗箭,缺一不可,萧逸领兵走山路,奇袭敌营,就是一支射向敌人心口的暗箭,马六大张旗鼓的出关,把各方势力全吸引过来,则是一杆夺人双目的明枪,以正合,以奇胜,兵法之道也! 要想吸引目光,就要把声势做大,马六玩的很漂亮,人马出关之后,没有急着行军,而是搭起一座祭台,又请了几名西凉巫师,焚香上拜,祭祀起神灵来! 祭天、祭地、祭日月星辰、祭山川河流、祭牛神、马神、羊神、狗神、乌龟神……,不管是汉家的神,还是羌人的神,马六统统祭祀了一遍,还美其名曰:“心诚则灵,礼多神不怪!” 反正不怕礼仪多,不怕速度慢,只求声势够大,就这样,从黎明时分一直祭祀到日头偏西,马六才揉着酸痛的膝盖,宣布大军出征! 兵马出来了,推进的速度却奇慢,马六传令军中,小心谨慎,步步为营,每一段前进的道路,必须派游骑兵反复侦查,连只蚂蚁都不放过,确定万无一失之后,人马才能通过! 只要日头一偏西,大军立刻安营扎寨,好好休息,第二天,日上中天才出发,遇到刮风下雨的天气,干脆就停步不前,基本上以每天十里的速度行军,还走错了好几次路,出发三天了,回身还能望到萧关的城墙呢! 行军速度慢,声势却十足,军中鼓号齐鸣,旌旗飘摆,一面纯黑色的‘马’字大纛旗,高高举起,作为全军的引导,十几里外都能看的见,如此张扬的行军,没出三天,西凉各方势力都知道了! ………………………………………………………………………………………………………………… “大军出关了,领兵的是马六,呵呵,黄口小儿,这是前来送死呀!”金城郡,刺史府中,韩遂长出一口气,满脸的轻松,“谢天谢地,奸雄没来,杀神也没来!” 韩遂也是沙场宿将,足智多谋,善于用兵,他所忌惮的就是两个人,一是曹操,一是萧逸,只要统兵前来的不是他们两个,其他的曹营将领,他还不放在眼里呢! 为了探听情况,韩遂派出了大量的密探,这些人渗透进关中各地,甚至是许昌城,监视朝廷的一举一动,所有反馈回来的消息都证明,最近一段时间,曹军没有大规模的兵马调动,至于‘鬼面萧郎’,还在许昌城外操练兵马,积蓄粮草,据说等秋高气爽之时,再出兵西征! “秋高气爽?……呵呵,不等牧草变黄,西凉十二郡,就会尽入老夫之手了!” (还有一更!) :。: 正文 第三十四章山路难行 六盘山高耸入云,山势陡峭,上面怪石如林,遍布荆棘,又有山洪冲出来的沟壑,就像一条条怪蟒盘绕其间,左为绝壁,右为深渊,狭窄处只过一人一骑,稍有不慎,就是粉身碎骨的下场,真是望之生畏,观之胆寒,行走其中,就是在地狱门前跳舞,是生是死,听天由命了! “弟兄们,开山填谷,一往无前,拼死也要打开一条通道,决不能辜负大都督的重托呀!” “一往无前,拼死开路!” “一往无前,拼死开路!” 为了给大军开辟一条通道,‘掘子军’真是拼命了,他们披荆斩棘,运土填坑,清理山石,实在推不动的,就用大火焚烧,而后泼上冷水,坚硬的岩石就会自己炸开了,这是老祖宗流传下来的办法,虽然笨拙了一些,却很实用! 五千‘掘子军’,就像五千只钻山神鼠,用他们的血汗和智慧,硬是在荒山野岭之中,开出了一条可供骑兵勉强通行的道路,为此,不少人付出了生命代价,而他们的尸骨,只能放进沟壑中用泥土掩埋,成为道路的一部分,英灵永存,环绕战旗,保佑战友们继续前进! “山路艰难,难如登天,可是时间不等人呀!” 萧逸设想过大军翻山越岭的难度,可是明显的低估了,无路难,开路更难呀,整整一天时间,只前进了区区十里,途中摔死士兵上百人,马匹损失更多,这样下去,何时才能杀到敌人的大本营呢,战机不等人呀! “传令全军,扔掉一切淄重,只带五天口粮,轻装前进,只要翻过山去,咱们就赢了!” 天朝太祖说过,军队远征,要舍得打破坛坛罐罐,只要保住了人,就是最大的胜利,萧逸相信这句话是正确的,所以传令全军,只留下兵刃、战马、干粮,其余的东西全部扔掉,就连帐篷也不要了,夜宿荒山,天为被,地为床,也是不错的享受吗! 大军轻装上阵,度快了许多,第二天,将士们前进了二十里,走进了大山深处,这里的悬崖更陡,山涧更深,树木也更多,而且遍布毒蛇猛兽,行走其中,就像回到了上古蛮荒时代,处处危机! 身为大都督,萧逸却没有任何特权,白天与士兵们一样行军,背着自己的干粮,艰难攀爬,遇到险阻处,同样般石运土,挥汗如雨,几天下来,身上被荆棘划的伤痕累累,小脸也乌七八糟,活像一个野人,不对,是野人王! 相对的,‘白菜’就很轻松了,它的祖先生活在大宛圣山上,有名的跋山涉水,如履平地,一点山路对它来说不算什么,别的战马还要驮着盔甲、粮草,这位大爷背上只有几皮囊的美酒,没事就喝上几口! 至于‘元宝’,双翅一振,就能冲天而起,还抓来几只山鸡,向萧逸请功,兴奋的鸣叫不止! “哎!……人不如马,也不如鸟呀!” 深夜,大军选了一座山谷宿营,升起篝火,烤食又冷又硬的干粮,再喝几口烈酒取暖,别的淄重全扔了,美酒却舍不得,这是将士们的命根子,战马也放了出去,啃食青草,饱饮山泉,几天的艰苦行军,它们也疲惫不堪了! 荒山之中,大军的警惕性丝毫不减,士兵们般石为垒,伐木为栅,四周设了哨卡,山岗上还派了弓箭手,即是防备敌军偷袭,也是抵御山中的猛兽! 月上中天,萧逸手提宝剑,开始巡视营地,这是雷打不动的习惯了,为将者,当与部下同甘共苦,生死与共,如此才能上下一心,战无不胜! 一圈巡视下来,萧逸感觉到部下们疲惫不堪,士气低落,甚至传出了哀怨之声,好在自己的威望极高,还能压制的住,才没出大乱子,可是继续下去,只怕军心不稳呀! 这也不奇怪,士兵们也是血肉之躯,放着平坦的大路不走,偏偏钻山沟,与毒蛇猛兽为伍,途中又白白死了不少战友,任谁也会有怨气的,人性就是如此,不怕死,却怕累,一刀砍死他们,也比生不如死的爬山强呀! “不行,想办法振作士气,否则就走不出这片大山了!”萧逸也焦急起来,将士们全屏一口士气支撑,可是山路艰难,士气正在慢慢消散,再不振作一下,大事去矣! 如果是其他时候,只要打个胜仗,用敌人的头颅和鲜血,就能把士气鼓舞起来,可是深山之中,一个敌人的影子也见不到,又那来的鲜血呢,苍天保佑,快点出来一个敌人呀! ………………………………………………………………………………………………………………………………………… “吼!~~吼!吼!” 天遂人愿,巡视到山口处,一只黑色巨熊突然冲进了营地,双眼血红,挥舞利爪,惊的人马四散,一片混乱! 天气转暖,黑熊出洞,一个冬天的消耗,让它饥肠辘辘,此时不管不顾的冲过来,扑倒一匹战马,一爪子掏出内脏,疯狂的吞噬起来! “黑熊!……是头大黑熊!……快放箭呀!” 惊慌之中,高岗上的士兵纷纷弯弓搭箭,一阵乱射,黑熊是山中霸主,大无穷,厚厚的皮毛上沾满了松脂、碎石,寻常弓箭更本伤不了它,反而激了凶性,不停的仰天狂吼! “都闪开了,让本都督来收拾这头孽畜!”萧逸手提贪狼刀,迈步走了过去,对付这头黑熊,如果用弓箭射杀,就差了一点意思,唯有近身搏杀,用它的鲜血,才能最大程度的激励起士气! “大都督万胜!……降熊伏虎,天下无敌!” 军中健儿,都是好勇斗狠之人,无不挥舞兵器,大声呐喊,即给自家大都督助威,也是泄心中的怨气,人兽血搏的场面,难得一见呀! “吼!~~吼!吼!” 兽性敏锐,看到有人前来挑衅,黑熊浑身的毛顿时竖了起来,血盆大口张开,露出四根獠牙,一双眼睛狠狠的盯着萧逸,凭着野兽的直觉,它知道对方并不好惹! “皮毛上佳,熊掌肥厚,真是难得的美味呀,今晚有口福了!”萧逸满意的点点头,这头黑熊应该是附近山林的霸主了,一身血肉精华,不知吞噬了多少野兽换来的,绝对大补! “吼!~~吼!吼!” 四目相对,黑熊暴怒,狂吼着扑了上来,它现对方的目光中,竟然有一种饥饿的感觉,“熊姥姥的,自己才是山中之王,别的野兽全是食物,没想到今天来了个更霸道的……不爽!” 黑熊猛扑过来,萧逸毫不慌乱,侧身闪开,利爪几乎贴着衣襟而过,还伸手在熊身上摸了一把,“不错,皮毛又厚又软,枕着睡觉一定很舒服!” “吼!~”一扑不中,黑熊顺势翻滚,想用自己庞大的身躯碾压对手,上千斤的分量,足以撞到一颗大树了! “畜牲,也有几分狡猾!”萧逸腾空而起,快如闪电,直接从黑熊身上跃了过去,还在它的大肚皮上狠狠踩了一下! “哼!~~哼哼!” 两击不中,还重重的挨了一脚,黑熊痛的叫唤几声,它感到惧怕了,有心逃走,又放不下霸主的骄傲,这片山林是属于自己的,必须拼死护卫! 此消彼长,黑熊气势衰弱下去,萧逸趁势反攻,狂吼一声,扑了上去,右手刀花闪动,迷惑视线,左手铁拳狠狠一击,直奔黑熊的鼻子! 黑熊这种猛兽,皮糙肉厚,力大无比,寻常刀剑难以伤它,不过吗,天生万物,没有十全十美的,这种山中霸主的鼻子很灵敏,却也很脆弱,一拳击中,直接给打豁开了,痛的它人立而起,仰天狂吼不止! “嗷!……孽畜,去死吧!”趁着黑熊狂,萧逸灵猿般冲了上去,攀爬到它的背上,手中‘贪狼刀’顺势而下,刺入了黑熊的嘴巴,没柄而入,透脑而出…… 一声哀嚎,黑熊扑到在地,四肢抽出几下,终于不动了,鲜血流淌,重新滋润了这片生养它的大地! “大都督神勇盖世,降伏熊罷,天下无敌!”几个回合之间,一头黑熊就毙于刀下,如此精彩的搏杀,赢来将士们狂烈的呐喊声,一群亲兵冲上来,把萧逸高高举起,炫耀四方! “苍天保佑,士气终于鼓起来了!”萧逸高举双臂,回应四方的欢呼声,至于那头倒霉的黑熊,“对不起了,就算你为国捐躯了吧!” :。: 正文 第三十五章马踏敌营 熊肉烧烤,熊骨熬汤,熊胆泡酒,熊皮用草木灰硝过之后,成了睡觉的毯子,又软又厚,一头千斤巨熊,很快就被分解的干干净净,一点也没有浪费! “熊固有一死,或者蠢死,或者笨死,你能够为国而死,也算是死得其所了吧!”轻抚身上的熊皮,萧逸找了个避风的山坳,美美的睡了起来,一场血搏,危机终于解除了! 也许熊肉汤真有壮胆的作用,第二天,将士们衰落的士气顿时高涨起来,根本不用将领们催促,开始奋力行军,山高人为峰,天下没有过不去的沟壑,一个字……爬! 胆量有了,困难就小了,上山时,士兵们用绳索互相串联起来,鱼贯而行,奋勇攀登,下山时,将领们带头,身裹毡毯,顺势滚下,纵然摔的头破血流,也一声不吭,只要不死,就继续向前走! 就这样,八天后的黄昏时分,大队人马终于穿过了高耸入云的六盘山,创造了军事史上一个奇迹,“统帅数万之众,纵横千里,翻高山,越大河,突袭敌营者……鬼面萧郎是也!” “各营整队,清点人数,分箭簇,准备夜战!”萧逸心里清楚,一路行军艰难,士兵折损惨重,可是为了突袭成功,也只能咬牙坚持了! “玄甲军折损五百二十七人,负伤者甚多,马匹死伤二千余匹……” “陷阵营折损三百四十九人,负伤者甚多……” “掘子军折损一千四百二十七人,中郎将黄鼠以下,无人不带伤,营中马匹死亡殆尽……” ………………………………………………………… “六盘山,吃人不吐骨头呀,老子要在顶峰上建一座天王庙,镇压风水,一万年呀,一万年!”听完汇报,萧逸小脸上阴云密布,牙齿咬的格格作响,手指山脉方向,很没风度的破口大骂,短短八天时间,部下折损了两千多人,几乎无人不带伤,都是身经百战的勇士呀,心疼死哥了! 至于战马损失更是惨重,高达三成以上,有掉落山涧摔死的,有被猛兽袭击的,还有不少战马碰断了腿,只能留在山中,让它们自生自灭了,虽然军粮短缺,骑兵永远也不会吃马肉! 骂完之后,萧逸心中怒气难消,拔出贪狼刀,找了一块光滑的山壁,刷刷点点,题诗一:“山高路远坑深,大军纵横驰奔,谁敢横刀立马,唯我萧大将军!” 落款:萧郎亲笔,永镇山川! “启禀大都督,一路行军,将士们疲惫不堪,是不是修整数日,养精蓄锐,再行决战为好?”高顺、黄鼠、宋宪、魏续几员大将走了过来,个个面带哀容,士卒折损严重,他们这些带兵人最是心痛了! “兵贵神,一刻也不能歇息,天黑以后渡过泾水,奔袭敌营,弟兄们心中有怨气的话,就泄到氐人身上去吧,杀个痛快!”萧逸的话斩钉截铁,不容反驳,事到如今,大军背水争雄,不胜则亡呀! 先,数万人马聚集在一起,目标太过明显,草原上氐族的游骑四处,万一被他们现了,提前做出防范,就会前功尽弃! 其次,携带的粮草已经消耗殆尽了,再得不到补充,将士们就会饿肚子,军中断粮,生死攸关! 最后,一路行军过来,将士们饱受艰苦,胸中都充满了戾气,如果不让他们泄出去,一旦生‘营啸’,那就糟糕了! 所谓营啸,就是士兵们在极度疲惫、恐惧的情况下,情绪得不到泄,丧失了理智,在营地中大喊大叫,互相残杀,这种情况一旦生,一传十,十传百,满营皆乱,就是孙武复生,也毫无办法! 为今之计,必须用一场血淋淋的杀戮,来泄将士们心中的戾气,唯有如此,军心可安! “弟兄们,兵渡泾水,马踏敌营,用你们手中的弯刀,证明汉家儿郎的勇武,用敌人的鲜血,染红你们的战袍吧……杀! “杀!……杀!杀!” …………………………………………………………………………………………………………………………………………… 深夜,氐族大营,因为战事的原因,十几万部众都聚集在了一起,帐篷一座挨着一座,就像拥挤不动的羔羊一样,外部用车辆环绕,几个关键位置设了岗哨,这就是大营的防御措施了! 也不怪氐人麻痹大意,陇右地势独特,背后是雪域高原,上面只有一些野人在蹦哒,根本成不了气候,西边是万里黄沙,有去无回的鬼域,东边是高耸入云的六盘山,无路可行,至于北面,是羌人的地盘,两家正在积极联姻,短期内不会生战事,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中军帐,大酋长-黑摩柯在两名女奴的服侍下,一碗接一碗的品尝汉地的美酒,这也是他的最爱了,烈如火,辣如刀,入腹之后又变成了一团暖意,可以驱散寒气,活血化瘀,真是好东西,可惜自己的族人不会酿制,必须跟羌人部落去交换,一头壮牛,一坛美酒,真是黑心了,据说直接跟汉人商队交易的话,能换两坛呢! 黑摩柯身材魁梧,遍体黑毛,就像一只大猩猩,相貌丑陋无比,所以才以‘摩柯’二字为名,在氐人语言中,就是恶魔的意思,不过在草原上,男人只论本领,不看容貌,黑摩柯凭着过人的气力,凡的胆量,再加上一颗狠辣的心,在草原征战中屡屡斩获敌头,获得了‘氐人第一勇士’的称号,进而被推举为大酋长,称霸一方! 去年的一场大雪,氐人同样损失惨重,牛羊、马匹死亡大半,部落人口锐减了三成多,真是伤了元气,为了弥补损失,也为了让族人吃一口饱饭,才出兵攻打羌人,想抢夺一些财物回来,谁知道,折兰那条小母狼如此厉害,几场硬仗下来,一点便宜也没占到,反而死伤了不少部落勇士! “好在自己够聪明,强攻不行,那就智取,一个求亲使者派过去,胜过千军万马!”黑摩柯很自信,自己是草原上最强的勇士,折兰是草原上最美的女人,天造地设的一对,只要求亲成功,羌、氐两族合成一家,实力就能冠绝西凉,自己也会成为当之无愧的霸主! “西凉霸主,草原英雄,骑最快的骏马,睡最漂亮的女人……哈哈!”想到兴奋处,黑摩柯抓过一个女仆,开始上下其手,衣衫几把就撕碎了,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正主没到手,先找个替代品吧…… “呜!~~呜呜!~~轰轰!” 正当箭在弦上,不得不之时,低沉的号角突然响起,而后就是大地震动的声音,由远及近,越来越响! “那个部落的马群惊了,真是一群笨蛋,明天砍了牧马人的脑袋!”黑摩柯生于草原,听出这是万马奔腾的声音,却也没有多想,最近死人太多,草原上的狼群都闻着血腥跑来了,马群受惊也不奇怪,还是忙着享受自己的美女吧! “嗯,不对,怎么还有喊杀声、惨叫声……”又过了一会,黑摩柯终于感觉不对了,顾不上穿衣服,提起一把弯刀就冲了出去,顿时目瞪口呆,“天狼神呀,末日来临了吗?” 大营上,火光冲天,杀声四起,黑暗中冲出了无数的铁骑,他们身披战甲,手持兵刃,大声喊杀,就像一群地狱中的恶鬼,疯狂砍杀着自己的族人,刀光闪烁,氐人一片片的倒下,草原很快就被染成了红色,在月色的照耀下,格外醒目…… “不要慌乱,氐族勇士们,拿起你们的武器,把敌人赶出营盘去!”黑摩柯的眼睛都红了,手持弯刀,大声呐喊着,希望把部落里的战士集结起来,可是局势一片混乱,呐喊、厮杀、逃命……,人力难以回天了! 混乱之中,从乱军里冲出一人,坐下墨烟驹,身披寒铁铠,头戴鬼面盔,手持一柄凤翅镏金镗,上下飞舞,凶恶无比,马蹄所到之处,血如泉涌,无人可挡! “大胆敌将,报上名来,为何偷袭……”黑摩柯大喊一声,上前抵挡,顺便探明对方的底细,那知一交手,弯刀就飞了出去,凤翅镏金镗再闪,斗大的人头冲天而起……“自己再也不用操心了!” “我乃大汉征西大都督-鬼面萧郎-萧逸是也!” (白天陪女朋友看电影去了,只好晚上码字,对不起读者们了,可怜一下吧,男人真的不容易呀!) 正文 第三十六章再筑京观 对待氐人,萧逸下达了‘绝杀令’,部落长老、帐下部署、族中男丁……,一律斩杀,那真是尸积如山,血流成河,杀到了最后,汉军士兵手都软了,人毕竟不是野兽,如此惨烈的杀戮,就是铁石心肠的百战勇士,也产生了一丝不忍,血流的太多了! “苍天不忍,还请大都督心存怜悯,给氐人留下一点血脉吧!” “是呀!弟兄们已经杀的手软,弯刀都砍豁口了,实在是杀不动了!” “大小姐就生活在西羌草原,看在她的面子上,请大都督略发慈悲,少杀一些人吧!” …………………………………………………… 高顺、宋宪、魏续……一众部将跪倒在地,为剩下的俘虏请命,一夜的疯狂杀戮,将士们的戾气早就发泄的干干净净了,再杀下去,血贯瞳仁,就要变成食人野兽了! “也罢,既然将士们如此恳求,本都督就网开一面,给氐人留下一点血脉吧!”其他言语,万难改变萧逸的决定,可是提起尚未谋面的宝贝女儿,杀人如麻的‘鬼面萧郎’也不禁心软了,再者,老道师傅临终前也嘱咐过,“心存善念,少做杀戮!” 少杀,不代表不杀,氐人狼性难除,留下来必成祸患,萧逸这次西征的目标之一,就是为汉人百姓争夺生存空间,有些狠辣手段,还是必须要用的! “来人呀,推一辆勒勒车过来,以车轮为标准,高过车轮的氐族男子,一律斩杀,剩下的烙上印迹,分发给有功将士作为奴隶!”萧逸大手一挥,在敌人的命运上划了条红线,是生是死,一切听天由命吧! 游牧民族家中,除了牛羊、马匹之外,都会有一辆勒勒车,随时迁徙之用,这就是他们的家了,因为制造技术低劣,一般不会太大,至于车轮吗,也就五尺左右,七岁小儿的身高而已! “斩杀一切高过车轮的氐族男子!”……军令下达,将士不敢违背,立刻执行起来,一辆辆的勒勒车被拖出来,旁边还配备两名身材魁梧,怀抱‘鬼头刀’的刽子手,俘虏们则被驱赶过来,接受命运的判决! “氐人****,挺胸抬头,高过车轮了……杀!” “下一个,把腿绷直点,也高过车轮了……杀!” “嗯,这个没过车轮,不过氐人崽子长的快,明年肯定能过去……杀!” ……………………………………………………………… 钢刀斩落,血花四溅,一颗颗人头滚落在地,立刻有士兵上前收集,放到车上,再堆积在一处,按照规矩,汉军斩杀蛮夷之后,必然会修筑一座‘京观’,威慑人心! ‘京观’就是骷髅台,始于春秋,盛于两汉,用以炫耀军队的赫赫武功,修筑之时,人头为基,层层码放,再以黄土覆盖其上,用力夯实就可以了,至于造型吗,有正方型、长方形、圆柱型……,随心所欲,全靠将士们自行发挥了! 这次的‘京观’,萧逸亲自设计,参加过雁门大战的老兵负责修筑,有过一次经验了,干起活来十分麻利,至于形状上,是非常新奇的‘金字塔’型,四个斜面互相依靠,可以很好的对抗风雨侵蚀,没有偷工减料,建筑质量合格,这座‘京观’足以傲立几百年不倒,也能狠狠的鞭策游牧民族几百年,让他们不敢生出异心! 头筑京观,尸抛荒野,草原上有大群野狼,用不了多久,就会把尸体吃个干干净净,然后变成肥料,重新滋润这片大地,来年青草一定会非常茂盛的! 至于那些残存的氐人男孩,烙上奴隶印记,送往汉地,慢慢的消化吧,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说汉语、习汉俗,同化一体了,至于氐族,经过大规模杀戮之后,残存者无几,要么融入到羌人之中,要么逃进雪域高原,再也成为不了一个民族了! 五颗毒牙,终于拔掉了一个! ‘京观’筑成之后,萧逸令人竖起了一座镇魂碑,高一丈八尺,厚六尺,用一整块的青石雕刻而成,上面刻有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大神兽,用以镇压鬼魂,石碑中心位置,萧逸手持宝剑,铁画银钩,写了两个大字……‘武悼!’ “大都督不提诗、不做赋,也不留自己的名字,单单写了‘武悼’二字,是什么意思呢?” “不知道呀,‘武悼’似乎是个大将的谥号,勇猛刚烈,杀气冲天,何人配的上这样两个字呢?” 汉军竖碑,一般是记载自己的战功,就像冠军侯-霍去病在狼居胥山,如今萧逸只字不提自己的功绩,反而写了‘武悼’二字,部下们不免窃窃私语,胡乱猜测了! “传令下去,此碑为了汉家英雄所立,四方蛮夷,敢有损毁、或不敬者,尽灭其族!” “嗷!……嗷!”手持宝剑,萧逸仰天长啸,引发‘中原陆沉’的祸根,被自己斩断了一根,接下来,还会斩断其他的,蛮夷运当绝,大汉如中天,这才是天道! “哈!……哈!哈!”冥冥之中,历史长河里响起一道雄壮的笑声,与萧逸的长啸互为呼应,汉家战魂,永世不灭! ………………………………………………………………………………………………………………………………………… 仗打完了,人杀光了,下面就该庆祝战功、分发战利品了,对于汉军将士而言,这是他们最为盛大的节日,也是最幸福的时刻了,弟兄们远征异域,刀头添血,把小命都豁出去了,不就是为了荣华富贵吗? “大汉威武!……威武!威武!” “大都督万胜!……万胜!万胜!” 氐族穷困一些,也有数百万的牛羊、马匹、骆驼,都成了汉军的战利品,马匹、骆驼自然用于征战,至于那些牛羊、皮毛、筋角……,则会分发给有功将士,具体来说,按人头记功:斩敌一首,赏赐壮牛一头,或者肥羊五只,负伤者加倍,如此丰厚的奖励,数万将士齐声高呼,声震四野! 当然了,能让汉家将士们如此兴奋,除了大量牲畜,女人也是不可缺少的,一战下来,斩首氐族男子六万有余,还俘虏了更多的女人,这些宝贝一个也没杀,反而给予饮食,妥善的保护了起来! 不杀女人,是萧逸征战的原则之一,战争是男人的游戏,再者说了,女人是生命源泉,一个民族经历战乱之后,人口必然锐减,甚至是十存一二,只要留下足够数量的育龄女子,用不了几十年,这个民族就能够恢复元气,再次人丁兴旺! 汉人历史上,每一次王朝更迭都会爆发战乱,死伤无数百姓,可是几千年来,汉人不断复兴,牢牢的占据着人口绝大多数,并融合了其他民族,靠的就是女人们会生养呀,孩子生的多,才是一个民族最坚实的基础! 数万氐人女子,大半都是青年,一个个身材结实,吃苦耐劳,把她们分给部下以及西凉的汉人,用不了多久,就会生下无数孩子,进而改变西凉一带的民族人口比例,只要汉人数量超过了一半,这片土地就谁也夺不走了,如果超过了八成,呵呵,就轮到他们向外扩张,寻找生存空间了! 有人问了,氐族女子和汉军生下孩子,会不会继续放马牧羊,变成一个新的游牧民族,力量强大之后,会不会再次侵略中原腹地呢? 这个问题萧逸也考虑过了,只要是汉人种子,农耕和放牧又有多大区别呢,别忘了,人类是父系社会,孩子的血统、名姓,一律跟随自己的父亲,所以氐族女子生下的,还是汉人子孙! 就算有一天,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再次发生战争,也是汉家兄弟的内部之争,无论谁胜谁败,终究是黑发黑眼的炎黄子孙,这片辽阔的土地,不会便宜了外人! “将士们,尽情的喝酒、吃肉、狂欢吧,大军修整三天,接下来,本都督会带领你们,越过草原,跨过戈壁,去抢夺更多的牛羊、马匹、美女,等到大军凯旋之时,保证你们功名富贵,荣耀子孙!” 萧逸站在镇魂碑前,发表起热情洋溢的侵略宣言,“普天之下,莫非汉土,率土之滨,莫非汉臣,老祖宗说的真好呀!” “抢!……抢!抢!” 正文 第三十七章本都督也来求亲了! 天籁『小说WwW.』⒉ 西羌营地,中军帐前,一场盛大的宴会正在进行中,随着‘隆隆’鼓声,上百名羌女载歌载舞,尽情扭动着充满青春气息的身体,长飘飘,肌肤赛雪,还有甜美的歌声飘荡,让人不觉就沉醉其中! 大酋长-折兰高居上位,身穿一件白色羔羊皮袄,外罩银鳞软甲,腰间西域弯刀,齐臀长用一根丝带束缚着,还挂了一枚羊脂美玉,俏脸上涂了汉家的脂粉,一颦一笑,动人心魄,尽显一代妖娆本色! 天山雪莲,草原绝色,谁不想收入怀中呢,四位求亲使落坐两旁,目不转睛的盯着这位‘西羌第一美女’,今天即是‘求亲宴’,也是各家势力比较高低,互相试探的‘争锋宴’,战争号角随时可能吹响! 四方势力,韩遂派来的使者叫梁兴,三十多岁年纪,身材略加消瘦,黑褐目,鼻梁高挺,是个胡、汉混血儿,此人性情狡猾,善于带兵,乃是韩遂麾下八部将之,一向视为心腹人,另外,他还有一个响亮的外号……‘梁狐狸!’ 马家来的是马腾、马,刚刚失去了家族基业,父子二人面色阴沉,一杯接一杯的饮着烈酒,不时盯着对面的梁兴,目光中满是浓浓的恨意! 马家久居西凉,世代娶羌女为妻,马腾的妻子就是‘折兰部’出身,马和折兰是表兄妹关系,血脉相连,这次父子二人前来,求亲还是其次,借助羌人的势力,恢复基业才是主要目的! 氐族使者名叫-往利八斤,相貌丑陋,体型肥胖,遍体黑毛,披着一件狼皮大氅,正在伏案猛吃,活脱一头啃食的野猪,汉地来的美酒,更是抱着坛子一通狂饮! 相对的,羯族使者却很英俊,名叫叶落纥,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身材魁梧,深目高鼻,碧绿色的眼睛里精光四射,让人不敢与之对视,满头金色长,随意披散在肩头,整个人就像一头黄金狮子,锋牙利爪,傲视八方! 一个女人,四方求亲,竞争在所难免了,宴会上,四位使者彼此敌视,恨不得把其他三家都砍了,好完成自己的使命,同时也在暗暗盘算着,需要开出多少价码,才能打动这位‘西羌第一美女’,人家身为大酋长,拥有千里草原,十余万部众,也不是目光短浅之人呀! “大酋长风华绝代,美貌如花,唯有与英雄相配,才算不辱没了身份,我家主公文武双全,足智多谋,官拜‘镇西将军’,坐拥六郡之地,麾下精兵数万,威震西凉,无人可敌,两家结为婚姻,真可谓郎才女貌,珠联璧合,天造地设的一对呀!” 梁兴不亏有‘狐狸’之称,口才了得,先是恭维了折兰的美貌,接着又为韩遂一个劲鼓吹,官职、地盘、兵力全摆了出来,最后还表示,婚姻若成,除了大量黄金、布匹、精铁之外,还可以用一郡之地作为聘礼,迎娶西凉第一美女! “无耻之徒,用偷窃来的城池作为聘礼,韩遂脸皮真是比城墙还要厚呢!”马腾拍案而起,手指梁兴,破口大骂,自家基业被结拜兄弟窃取了,为了这件事,马腾气的口吐鲜血,差点把自己的眼睛挖出来,视人不明,认贼为友,要它何用! “韩遂老贼,本将军早晚斩其级,高悬城门之上,祭奠枉死的将士,再把他的心肝挖出来,看看是黑是红?”马性如烈火,最恨被人出卖了,如果不是在宴会上,他早就拔出宝剑斩杀梁兴了,据说偷袭金城的坏主意,就是此人献策! “呵呵,两只丧家之犬也敢在此狂吠,西凉之地,比的是地盘,拼的是实力,至于怎么得来,并不重要,就像恶狼吃羊一般,不管是偷、是骗、是抢,谁吃到了,就是谁的!”梁兴嘴巴很毒辣,为韩遂窃取城池做了辩护,这也是西凉人普遍的价值观,又狠狠损了马家父子一顿,城池尽失,兵马无几,如果不是忌惮马英勇,早就杀人灭口,斩草除根了! “无耻小人,本将军斩了你的狗头,挖心祭天……” “丧家之犬,看谁斩了谁的头,尽管放马过来吧……” 马家父子和梁兴怒目而视,同时拔出了宝剑,紧跟着,双方带来的护卫也纷纷取出兵刃,剑拔弩张,大有血拼之势! “全都住手,这里是西羌大营,本酋长在此,谁敢闹事?”折兰拔刀在手,凶悍的就像一条小母狼,与此同时,那些跳舞的羌女们,纷纷从大腿上拔出匕,锋刃对准了四方使者,杀人,她们也有准备的! 主人生气了,客人们只好收起刀剑,继续饮酒,西凉之地,实力是底气,刀剑是口舌,一言不合,拔刀相向是常有的事情,一场宴会下来,不拔几次刀,反而不正常了呢! 宴会继续,接下来言的是马家,马腾希望折兰能嫁给自己的儿子,两个理由,一则马家世代迎娶羌女为妻,亲上加亲,也是一桩美谈! 二则,双方定过‘娃娃亲’,就在十几年前,折兰四岁时候,酒宴中,为了得到一条羊腿,小姑娘答应嫁给表哥马为妻,约下了婚姻,现在也算兑现承诺了! “姨夫大人,幼年的一句戏言,做不得数呀,再说了,表哥武艺群,勇武过人,乃是西凉第一勇士,又何愁没有美女为偶呢?” 折兰小脸通红,恨不得抽自己两巴掌,四岁时候干嘛馋嘴,为了一条烤羊腿,就把自己给卖了,如此亏本生意,打死也不能承认呀! 不过吗,羌人最重誓言了,一诺千金,若有违背,就要千倍补偿,折兰很大方,决定万倍赔偿,不就是一条羊腿吗,给你们一万条不就行了,不过两千五百只羊而已,身为羌族大酋长,拿的出来! 接下来是羯人使者,这位金碧眼的年轻人一直端坐不动,很有兴趣的看着各家拼斗,那副神态,就像一头狮子看着两只野狗在撕咬,无论谁胜谁败,最后都是自己的口中食,唯有目光落在折兰身上,才生一丝波动,他是动心了! “我家大王有言,只要大酋长愿意做他的王妃,从此一夫一妻,永结同心,后帐原有姬妾、侍女,全部遣散,再不接纳别的女色,若有违背,天诛地灭!”金青年语出惊人,没说什么土地、珠宝、牛羊之类的礼物,反而拿出了一夫一妻的承诺,绝对是古今罕见了! “羯王有心了,一夫一妻,倒是个难得的承诺!”折兰微微点头,汉人也好,异族也罢,实行的都是一夫多妻原则,身为一部之王,更是拥有无数女人,能做出如此承若,更胜万千财报,如果自己不是先遇到那个坏家伙,恐怕也要动心了呢…… 再者,听说羯王-耶奕于,也是个弓马娴熟,骁勇善战之人,容貌也不差,神态威武,有‘黄金狮子’的称号,是个很有名气的美男子! “呵呵,一个小白脸而已,中看不中用,草原上比的是拳头,拼的是刀子,好看有个鸟用,我家大酋长-黑摩柯,力大无穷,神勇无敌,一顿饭能吃下一只盘羊羔,一拳头能打倒一头壮牛,那才是草原上的大英雄呢……” 往利八斤吹嘘的时候,也没放下羊腿,由此证明,他的话有一半可信,使者如此能吃,背后主子肯定也是个吃货了! ……………………………………………………………………………………………………………… 四方使者,各有条件,各有许诺,下面就看折兰如何选择了,这次的‘求亲宴’,既关系到西凉大局走向,也关系到羌人命运,站错队的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大坏人,怎么还不来呀,再不出现,本酋长就真的抱着女儿嫁给别人了,让你后悔一辈子……” “呜!……呜!呜!” 就在折兰心中焦急时,大营外突然响起了震天的号角声,一队玄甲铁骑直冲营门而来,为的是一匹黑色战马,神骏无比,守营的羌族士兵刚要阻拦,看清队伍前面一杆黑色大纛旗之后,立刻吓得跪倒在地,不敢仰视,口中高呼……“参拜神威天将军!” 战马奔腾,奇快无比,玄甲军很快冲到了大帐前,从‘墨烟驹’上跳下一个黑脸青年人,身披寒铁铠,手提斩蛟剑,还拎着一个红布包裹,满身的杀伐之气,正是征西大都督--萧逸! “呵呵,小母狼,本都督也来求亲了,今天,你不嫁也得嫁!” 正文 第三十八章血脉相连 ?网?汉人娶亲,羌人抢亲,在茫茫大草原上,游牧民族只信奉一个道理,财富、女人、荣耀,尽归强者所有! “本都督前来抢亲了,有谁不服吗?”跃下马来,萧逸浑身杀气缭绕,一双如狼的目光所到之处,无人胆敢对视,折兰乖巧行礼,马腾、梁兴低头躲避,强悍如马者,也不禁抱拳示意,‘鬼面萧郎’四个字的份量,他们都很清楚! 不过吗,万事总有例外,萧逸也有遇到对手的时候,目光转动,落在羯族使者身上,一道野性十足的寒光冲了过来,二者在空中相遇,就像天雷碰到了地火,雷电交织,焚尽八荒…… “威武雄壮,腹有玄机,好一个雄狮般的异族男子!” “杀气冲天,心怀日月,好一个贪狼般的汉家儿郎!” 萧逸和叶落纥对视良久,微微点头,心中同时升起一句话……“绝世大敌,不死不休!” “大胆汉人,想抢走草原第一美女,你有什么资格?”一道粗矿的声音响起,正是氐人使者-往利八斤,别人是无畏,而他则是无知! “呵呵,敢问这位使者大人,在草原上抢亲,还有什么规矩不成?”萧逸顽皮心起,恭敬的抱拳行礼,就像一个懵懂小伙子,在向前辈高人请教! “呵呵,草原上的规矩,抢夺牧民家的女儿,只要一匹快马,一把弯刀就可以了,不过要想抢贵族女儿,必须有足够的礼物才行!” 往利八斤得意的挺起肚子,拿出一长辈的架势,训斥起来,“小酋长之女一千只羊,中等酋长之女一万只羊,大酋长之女十万只羊,折兰贵为一部之主,又是‘西羌第一美女’,起码三十万只羊才行,这样的礼物你拿的出来吗?” “我的乖乖,三十万只羊,这个女人够值钱呀!”看着人比花娇的折兰,萧逸无奈摆摆手,自己既没有草原,也不会放牧,那里来的羊群呢? “不过吗,本都督刚得了一件宝贝,诸位看一看,是否价值三十万只羊呢?”说话间,萧逸把红布包裹拿了出来,傲然托在手中,这就是自己抢亲的礼物了,份量十足! “哈哈,无知汉人,草原各部逐水草而居,穿皮毛,吃肉乳,牛羊就是我们最重要的财产,任何宝贝也换不了三十万只羊,就是一座金山也不行!” 往利八斤嘲讽的狂笑起来,不过他说的也有一定道理,在草原上,金银珠宝的作用不大,顶多作为贵族的饰品而已,要想衡量一个部落是否富足,还得看马匹、牛羊的存栏数有多少! 红布包裹被解开了,里面是一个黑漆木盒子,做工精巧,样式别致,就是不大,只有两尺左右,放不下什么宝贝,就算全都装满金珠,又能值多少呢,木盒里透出一股子药味,很是刺鼻,还有淡淡的血腥味……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往利八斤亲手打开了黑漆木盒,目光一扫,整个人就呆住了,一张胖脸扭曲成了苦瓜状,舌头吐出老长,拼命揉着眼睛,多么希望是自己看错了,可是盒子里的东西太熟悉了,虽然不太完整,却也不会认错……“我的大酋长呀!” 没错,黑漆木盒里装的是氐族大酋长--黑摩柯,更准确的说是他的人头,狰狞恐怖,死不瞑目,为了防止腐烂,里面还放了一些精盐,腌制的很好,处理人头,萧逸可是很有经验的,家里放着一架子呢! “黑摩柯,真的是他,氐族大酋长……死了!” “切口光滑,神态凝固,是被人迅斩的,好霸道、好凌厉的一击呀!” ……………………………………………… 在坐的人都认识黑摩柯,甚至和他打过仗呢,此人号称‘氐族第一勇士’,力大无穷,杀伐骁勇,也是称霸一方的豪杰,现在人头却被装在盒子里,任人参观,如此巨大的落差,谁不心惊肉跳呢,下一个,会不会是自己? “你……你刺杀了大酋长,该死的汉人,氐族数万勇士跟你不死不休,血债血偿……”往利八斤快要疯了,大酋长被斩杀,自己的靠山就倒了,一只没有主人的狗,连脊背都挺不起来呀! “呵呵,人是本都督杀的不错,不过吗,不是刺杀,而是屠杀,汉军将士马踏草原,斩六万,俘虏无数,还筑造了一座‘京观’,各位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一看,嗯……白天去,晚上会很吓人的!” 萧逸一脸的风轻云淡,仿佛杀的不是六万个人,而是六万只羊,可就算是杀羊,也该杀的手软了吧,真是一头嗜血修罗! 在坐的都是沙场宿将,战争嗅觉十分灵敏,萧逸浑身杀意缭绕,血腥味浓的直刺鼻子,就知道他说的是实情,换句话说……‘氐人灭族了!’ 黑摩柯被斩,他的使者也就没用了,折兰一挥手,立刻有帐下勇士冲上来,架起瘫痪的往利八斤,硬给拖了出去,随着一声惨叫,一颗肥胖的人头就被挂在了旗杆上,朝为贵宾,暮为死囚,这就是草原上的基本法则之一……弱肉强食! ……………………………………………………………………………………………………………………………… “请大都督落座,享受美酒羔羊!”氐人使者一死,座位就空出来了,一名美貌的羌女走过来,战战兢兢的请萧逸落座! “呵呵,不要害怕,本都督杀人如麻,却从来不杀女人,更不会伤她们的心!”萧逸的手指在羌女脸蛋上划过,粉颈、隆胸、细腰、****,狠狠地调戏了一番,直到羌女吓的哭出来了,才放开自己的狼爪! 身为征西大都督,汉官威仪,不容冒犯,萧逸岂会在客位落座,大步走上主位,一屁股坐了上去,又用力挤了挤,这才是自己的位置吗,至于一旁的折兰,都不看她一眼,哥就是如此骄傲! 羌女狼性十足,桀骜不驯,跟她们海誓山盟是没用的,萧逸可以肯定,一旦自己战败,殒命沙场,折兰不会掉一滴眼泪,这条小母狼只会打扮的漂漂亮亮,投入战胜者的怀抱,这就是草原女子的价值观,她们只属于强者! 对于这种女人,只有一个办法--征服,强力征服,萧逸大开杀戒,血洗了氐族部落,一方面是斩断汉家的祸根,另一方面,也是在威慑西羌三十六部,草原之上,胆敢不听话,氐人的下场就是榜样! “大都督息怒,奴家知道错了!”折兰拜伏在地,就像一只乖巧的羊羔,任君蹂躏,还露出一脸媚笑,希望用‘美人计’讨好这位杀神,氐人灭族的下场,吓得她芳心不安,却又很骄傲,如此盖世英雄,可是自己的男人! “哼!……本都督既有菩萨心肠,也有摧花手段,你好自为之吧!”萧逸面沉如水,毫不动摇,自己家里美女如云,什么诱惑没试过,对女色已经免疫了! ‘美人计’无效,折兰也有点心慌了,好在自己还有一个宝贝,只要拿出来,百炼金刚般的男儿郎,也会变成听话的绕指柔,那才是女人最大的手段,也是自己这辈子最成功的一次投机! 很快,一个羔羊皮襁褓被侍女抱了过来,直接递到了萧逸怀中,里面包裹着一个小女婴,粉雕玉琢,可爱无比,正是他的宝贝女儿……萧绰! “女儿!……我的宝贝女儿!”父女天性,襁褓入手,萧逸感到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看着小婴儿可爱的眉眼,听着那‘叽里呱啦’的叫声,什么恨呀、怨呀,统统被大风吹走了,心中只剩下浓浓的暖意…… 两世为人,却是第一次做父亲,那种感觉无法形容,自豪、伟大、得意……,怀抱爱女,萧逸觉得浑身都是力量,大有化身山岳的感觉,就是天塌地陷了,也要给宝贝女儿支撑一片天空,谁敢欺负她,老子就斩其家,灭其族,挫骨扬灰……至于给自己生下女儿的折兰,看起来也顺眼了许多,不管怎么说,她是孩子的亲娘! ‘求亲宴’变成了团圆宴,看着其乐融融的一家三口,几位使者还能说什么,又敢说什么呢,抱拳祝福之后,全退了下去,这里没他们什么事了,草原第一美女,终究落在了狼嘴里! 正文 第三十九章三份钧令 网? “宝贝女儿,笑一个呀,给爸爸笑一个呀!” “嗯,萧绰,本都督命令你,立刻笑一个……” “哇!……哇哇!” “算了,女儿乖呀,爸爸给你笑一个,八颗牙……哈哈!” 深夜,大帐中,萧逸正和宝贝女儿独处,美其名曰:‘培养父女感情’,不过吗,情况似乎不是很乐观,指掌千军万马,令行禁止的萧大都督,却摆弄不了一个小婴儿,反而弄的手忙脚乱! 九个月大的婴儿,已经会认人了,离开了母亲温暖的‘口粮库’,落入一个陌生人的怀抱,还是难看的小黑脸,小婴儿非常不安,一面放声大哭,一面奋力挣扎,想要获得自由! “真是个小淘气,好吧,看看你能跑到那里去?”无奈之下,萧逸只好把女儿放下,大帐里铺着羊皮毯子,又软又喧,还很保暖,不必担心受伤! “嗖!~嗖!嗖!” 小婴儿一落地,立刻就不哭了,摇晃着小脑袋查看周围的情况,而后手脚并用,飞快的爬起来,她并不是乱爬,而是向大帐角落爬去,那里又黑、又乱,方便她隐藏自己,远离身后的黑脸坏人! “哈哈!……不亏是我的女儿,聪明、机智,狼性十足,以后也是个折磨人的小妖精,不知多少男人要为你流血呢?”萧逸仰天大笑,一把抱起女儿,高高抛向空中,有女如此,西凉草原以后绝对姓‘萧’了! 面对强者,如果无法抗拒,就要学会妥协,数次逃跑不成,小婴儿终于放弃了,乖乖躺在萧逸怀里,不哭不闹,这个胸膛虽然没有母亲的柔软,却更加强壮,可以遮挡一切危险,还有那双大手,可以把自己抛的高高的,飞起来的感觉,她很喜欢! 正当父女两个互相熟悉,一起愉快的玩耍时,一个不之客出现了,深夜来访,不是有求于人,就是不怀好意! “卑职梁兴,参拜大都督-神威盖世,天下无敌,见过大小姐-福禄寿喜,四品皆全!”梁兴来了,还带来一个大箱子,打开之后,里面全是五颜六色的珠宝,祖母绿、羊脂玉、钻石、猫眼……应有尽有,价值连城! 行贿,自从有了官僚制度,就有了这种事情,梁兴送上厚礼,一方面是畏惧‘鬼面萧郎’的虎威,想要讨好一下,另一方面,也想试探对方的底细,数万大军屯驻草原,对于西凉各方势力而言,就是一柄高悬头顶的宝剑,下一次,会落在谁身上呢? “大胆梁兴,你可知罪?”萧逸拔剑在手,杀气腾腾的看着对方,当然了,宝贝女儿用大氅裹了起来,要是吓坏了她,老子就真要杀人了! “大都督恕罪,小的……小的不知呀!”人的名,树的影,梁兴紧张的汗出如雨,如果别人拔剑,恐吓的成份可能更多一些,‘鬼面萧郎’拔剑,绝对人头落地呀! “割据一方,拥兵自重,对抗大汉朝廷,其罪一也!” “施展诡计,夺取金城,引西凉叛乱,其罪二也!” “勾结异族,残害汉人,背弃列祖列宗,其罪三也!” “汉家律法,大罪当诛,出征之时,若不是丞相大人交代……‘梁兴西凉豪杰,不可轻言杀戮’,本都督非斩了你不可!”萧逸态度凶恶,却慢慢收回了宝剑,一副郁闷的样子! “丞相大人,也知道小人的名字?”死里逃生,梁兴毫无惧色,反而一脸兴奋,人之一生,求的就是‘功名’二字,能被大汉丞相知道名字,被‘鬼面萧郎’执剑训斥,同样是一种莫大的荣耀呀! “呵呵,丞相大人英明神武,神光烛照,大汉一十三州的豪杰人物,没有他老人家不知道的,常听丞相提起,西凉十镇,若论心机、能力,当以韩遂为,韩遂凭借的是麾下八部将,其中又以梁兴为,此人足智多谋,是个难得的人才,可惜未能为老夫所用,可惜、可恨!” “能得丞相大人如此评语,小人深感荣幸,可惜造化弄人呀!”梁兴长叹一声,语气中带着无限的落寞,他也是足智多谋之人,跟那些大砍大杀的武夫不同,知道的多,想的也多!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如今汉室衰微,诸侯争霸,几番较量之后,董卓、吕布、袁术、公孙赞、张扬先后败亡,天下已经出现重新统一的态势,有资格问鼎之人,无非两个,一为袁绍,一为曹操! 梁兴有‘狐狸’之称,也是颇有谋略的,自然知道,天下争霸这盘大棋,自家主公-韩遂没有任何机会,日后不是人头落地,就是举手投降,做为部下,自然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谁不想给自己找一条出路呢? 如今机会突现,丞相大人既然如此赏识自己,梁兴又如何不动心呢,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呀,若是攀上朝廷的大树,日后高官厚禄,封妻荫子,不比困守西凉一地强上百倍吗? 不过吗,空口无凭,‘鬼面萧郎’是出了名的凶悍如狼,狡猾如狐,谁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呢,万一朝廷的大树没攀上,再得罪了韩遂,自己就再无立身之地了! “出征之时,丞相大人赐下一物,特意嘱咐是交给将军的,莫要辜负了一片美意呀!”萧逸也看出了对方的犹豫,伸手从怀里摸出一份钧令,郑重的递了过去! “大汉丞相钧令,加封梁兴为-镇西将军、永靖亭侯、西凉刺史,子孙世袭……”看着均令上的字迹,梁兴一双细目瞪的比鸡蛋还大,脸上的肉都抽搐起来,借着大帐内的牛油蜡烛,他又查看起这份钧令的真伪,四四方方,印迹鲜红,没错,是大汉丞相的官印! “收买,这是**裸的收买呀,‘镇西将军’的官职是韩遂的,如今又加封给梁兴,其中深意,是人皆知,可是面对如此巨大诱惑,谁不动心呢? “夜色已深,不敢打扰大都督休息了,卑职告退!”梁兴面色铁青,面对朝廷的招揽,似乎并不动心,甚至有拒绝之意,可是那份钧令,却被他死死抓在了手中,当今天下,丞相执政,这就等于是圣旨呀! “事关生死,将军好自为之吧!”望着离去的身影,萧逸一阵的冷笑,韩遂号称‘九曲黄河’,心性奸诈,为求富贵,连结拜兄弟也可以出卖,人品低劣不堪,正所谓上行下效,上官如此,属下又能好到那里去呢,背叛的种子已经种下,只等时机一到,必然破土而出! 梁兴走了,马家父子来了,同样是一份厚礼,也怀着同样的目的,受到的待遇却截然不同! “马家世代公卿,乃是开国元勋之后,为国戍边,既勤且忠,一颗赤心,可昭日月呀!”萧逸起身相迎,客气的不得了,称呼马为兄,对马腾更是以长辈相待,还把女儿递了过去,让她叫‘舅姥爷!’ 小婴儿还不会说话,只能咿呀学语,马腾却感动的浑身颤抖,抱在怀里亲了又亲,兵马四散,基业尽失,自己现在就是一条丧家之犬,却能得到‘征西大都督-鬼面萧郎’如此礼遇,视为长辈亲人,心中真是一片火热呀! 还没等马家父子说话,萧逸就拍着胸脯表示,朝廷出兵,就是为了讨伐不义,一定会替他打败韩遂,夺回基业,最后又送上了一份丞相均令:“加封马腾为-征西将军、西凉刺史、槐里亭侯……马为-神威将军、都亭侯!” “朝廷天恩,丞相厚爱,马家无以为报,日后愿听大都督驱使,令旗所指,一往无前!” 马家父子都是纯粹的军人,没有什么心机,被感动的稀里哗啦,还拔出佩刀,割破自己的面颊,表示效忠朝廷,听从军令,又千恩万谢一番,被萧逸亲自送出门去! 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拉拢一方,打击一方,动感情,结厚恩,掺沙子,挖墙角,只要能平定西凉叛乱,什么手段都是可以用一点的! ………………………………………………………………………………………………………… “嗯,怎么没有来,莫非羊群之中,还藏着一条恶狼不成?”又坐了一会,萧逸的眉头却皱了起来,自己怀里准备了三张钧令,用出去两份,还剩下一份,羯族使者没有出现,却是出乎意料呢? “算了,天下间不乏聪明人,西凉征战,自己还要小心一些呀!”月上中天,萧逸不再等了,抱起女儿向后帐走去……“走了,宝贝儿,咱们去找你母亲睡觉喽!” 正文 第四十章叼羊赛! 天籁小说Ww 日上三竿,萧逸一脸疲惫的从后帐走出来,两只熊猫眼又黑又圆,一看就是睡眠不足,沿途的亲兵、侍女躬身行礼之后,无不抿嘴轻笑,都说小别胜新婚,大都督肯定是累到了,有机灵的侍女,立刻跑去熬煮羊汤,还加了一些‘淫羊蒿’,这可是草原上的大补之物! 感觉到众人异样的目光,萧逸长叹一声,也没解释什么,昨天晚上,抱着自己的老婆和别人的老婆一起睡觉,自己的老婆很乖,别人的老婆很不乖,半个时辰吃一次奶,一个时辰换三次尿布,一直折腾到黎明时分,才心满意足的睡去,可怜的萧大都督都没力气跟老婆亲热了…… “不养儿……不知父母恩呀!”看着身上好大一片水渍,萧逸心中颇为感慨,这就是宝贝女儿给自己的礼物了,身为人父,很痛苦,也很快乐呀! 换了衣袍,冷水净面,振作精神,萧大都督又开始谋划了,想在草原上生存,一刻也不能懈怠! 梁兴走了,回去向韩遂禀告情况,并转达萧逸的‘无限善意’,同时带走了一颗蠢蠢欲动的野心! 马家父子也走了,带着萧逸赠送的粮草、军械,他们要去召集四散的部众,重整人马,再战沙场! 羯人使者-叶落纥没走,这位金碧眼的青年人很有活力,天天跑到附近的高坡上,俯瞰山川河流,他似乎很喜欢这片草原,目光中带着贪婪之色,就像一头雄狮看到了猎场! 西羌草原却是得天独厚,四方环山,易守难攻,中央平原,水草丰美,在此地放牧,每年牛羊的数量倍增,尤其出产优良战马,真是游牧民族的天堂呀! 战略位置同样重要,西通西域,东接汉土,北连匈奴,南压拢右,正处在西凉十二郡的腰眼上,农耕民族控制了这片草原,就能得到一块养马之地,经营西域各国,打开通往外界的道路! 反之,游牧民族得到这块地方,可以修养生息,积攒力量,一旦时机成熟,以此地为踏板,就可以侵略汉土,蹂躏中原大地了! 如此兵家必争之地,谁不想拿到自己手中呢,就看手段如何了? ………………………………………………………………………………………………………………………………………… 阳春三月,积雪融化,大地返青,草原上一片兴盛的景色,每当这个时候,羌人就会举办盛大的‘叼羊赛’,一则祈祷风调雨顺,牛羊肥壮,二则趁机锻炼人马,激部落属民的尚武之气! 所谓‘叼羊赛’,就是选一只强壮的肥羊,染成金黄色,又叫‘金羚’,放在草原上任意奔跑,骑手们则在后面追逐、抢夺,谁能够把‘金羚’夺到手中,就会被视为最勇敢、最强壮的部落勇士,受到无数部众的崇拜,还能赢得很多姑娘的芳心呢! “呜呜!……呜呜!” 阵阵的号角声中,羌人的‘叼羊赛’开始了,今年的赛况格外热闹,各部参赛勇士高达千人以上,选手们精神抖擞,身穿盛装,打扮的就像一只只开屏孔雀,聚集在各部旗帜下,等着比赛开始的鼓声! 这些人都是西羌三十六部中最精壮、最勇敢的骑手,坐下马匹也是精挑细选出来的,膘肥体壮,奔驰如飞,为了在‘叼羊赛’上大显身手,许多人提前几个月就选马、驯马,反复练习,他们都清楚,只要夺得‘金羚’,财富、名望、美女,应有尽有! 有比赛,自然有观众,为了欣赏骑手们的英姿,附近部落的牧民们几乎倾巢出动,足足汇聚了数万人之多,其中不乏年轻漂亮的姑娘,一个个打扮的妩媚多姿,不停向骑手们抛着眉眼,选择自己喜欢的小伙子,今天同样是她们的大日子,草原上的许多姻缘,就是在这场比赛中产生的! “吼!……吼!吼!” 数万部众的欢呼声中,大酋长-折兰走上了观礼台,同样是盛装打扮,金饰银环,坠宝石,一身大红色的骑手服饰,外罩纯白色狐皮大氅,真是人比花娇,天香国色,看的无数男人直流口水,又暗叫可惜,“名花虽好,已然有主,鬼面萧郎就是折花之人,别人没希望了!” “西羌三十六部的勇士们,头上是不灭的青天,脚下是心爱的草原,施展勇武,尽情驰骋吧,本大酋长决定,今年获胜的勇士,奖励草地二百里,肥羊五千只,壮牛一千头,授予‘部落勇士’的称号!” 折兰挥斥四方,开出了从未有过的重赏,她可是底气十足呀,氐人灭族之后,拢右的数千里草原就成了无主之物,只要能收入手中,羌人实力就会倍增,她也会成为羌族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酋长,被编进牧歌之中,代代传唱! 当然了,要想得到拢右草原,必须得到汉军的允许,更准确的说是萧逸的允许,否则谁去谁死,那座‘京观’就是最好的见证,有几个牧民跑过去偷看了,回来后吓得瑟瑟抖,还起了高烧,称之为‘死亡之地,魔鬼乐园!’ 折兰是个女人,打不过魔鬼,不过吗,她可以睡服魔鬼,为了讨好情郎,这位大酋长偷偷找来几副汉地的春宫图,努力学习,已经小有成果了,到时候再让宝贝女儿哭几声,不信拢右草原得不到手,或者,自己再生一个孩子,那就是双保险了! “啊嚏!……啊嚏!” 观礼台旁边,萧逸一个劲的打喷嚏,又围好狼皮大氅,把宝贝女儿紧紧抱在怀里,生怕冻到她,几天下来,父女俩个相处的很好,一刻也不愿意分开! “久闻大都督骑射无双,今日的‘叼羊赛’,不想一试身手吗?”在几名随从的簇拥下,羯族使者-叶落纥走了过来,他是贵宾身份,也受邀参加这场草原盛会! “呵呵,岁月不饶人呀,本都督征战数载,早已是身心疲惫了,只想好好休息一下,没有争强之心了!” 说话间,萧逸把女儿高高举起,露出一副‘有女万事足’的模样,目光却偷偷打量着,“宽肩、细腰、双臂修长,此人善于骑射呀,虎口遍布老茧,手腕灵活,还是个用刀的高手呢!” “呵呵,大都督年纪轻轻,正是锐意进取的时候,岂能轻言疲惫呢,现在不过是养精蓄锐,时机一到,定能再建奇功……,令爱却是天真活泼,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叶落纥谈笑风生,还从怀里摸出一枚玉佩,递给了‘咿呀’乱叫的萧绰,对于小孩子,他也很喜欢,至于她老子的话吗,却是一个字也不信,恶狼在扑食前都会隐藏起来,不动则已,一击必杀! “贵使者也是弓马娴熟之人,何不下场一搏,策马驰骋,展露羯族勇士的风采呢?” “能与大都督同场竞赛,不胜荣幸,本使自当全力以赴,夺取金羚,以免辜负了一番美意!” “如此最好了,不过吗,贵使者有一点说错了,金羚肯定是本都督的!”既然掩盖不住了,索性放手一搏,萧逸也想趁机摸清对方的底细,他有一种感觉,羯族使者绝不是简单之辈! “纵马驰骋,一较高低!” “草原英雄,舍我其谁!” “请!……请!” 一个呼哨,‘白菜’就跑了过来,摇头摆尾,很是兴奋,它的老家就在西域,这里的水草、气候都很适合它,还不时的向西嘶鸣,看的出,它很想继续驰骋下去! “别急,好兄弟,早晚有一天,咱们会远征西域,一直打到天际尽头,去多瑙河里洗个澡!”萧逸轻拍‘白菜’的大头,做出了郑重的许诺,又把女儿递过去,让它们互相熟悉一下,二者都是自己的亲人! “刷!……刷!” ‘白菜’的舌头在小婴儿脸上舔过,**的味道,它很喜欢,宝马通灵,只要被它嗅过了气味,一辈子都会记住,无论是现在的小婴儿,还是十几年后的妙龄少女! 萧逸扯下大氅,将宝贝女儿紧紧包裹,放到了背上,而后翻身上马,准备参赛,今天,他要和女儿一起驰骋草原,笑傲苍穹! “咚咚!……咚咚!” 鼓声响起,大酋长-折兰走到观礼台一侧,手起刀落,斩断了栓着‘金羚’的绳子……“叼羊赛开始了!” 正文 第四十一章力撕金羚 天籁『小说Ww『W.』⒉ “咩!……咩!咩!” 缰绳一断,金羚撒腿狂奔,向着草原深处跑去,它可不是一只小羊羔,而且从羊群里精心挑选出来,高壮、敏捷、善跑的头羊,体重过两百斤,力气十足,性情凶悍,还有一对锋利的弯角,连草原上的恶狼都能顶死,在同类中也算佼佼者了! “咚!咚!……叼羊开始喽!” 金羚跑出三箭地之后,观礼台上一声呐喊,宣告比赛开始,与此同时,上百面羌鼓猛力擂起,为赛场上的选手们加油鼓劲! “啸!……啸!啸!” 上千名骑手仰天狂啸,出狼嚎般的声音,而后纵马驰骋,向着目标追逐过去,数千只马蹄踩踏着大地,出‘隆隆’的声响,飞扬的尘土,在半空中形成一条黄色的巨龙,上下飞舞,壮观至极! 千骑逐羊,也不是一味的乱追,每个骑手都会找几个伙伴,组成一个小团体,互相配合,只有这样,才能在比赛中保护自己,草原骑手个个狼性十足,叼羊的时候,除了不能使用兵刃,其他手段是不限制的,拳头、马鞭、牙齿……,都可以向对手身上招呼,冲撞落马更是经常的事情! 所以说,草原上的比赛就是一场战争,伤人很平常,死人不稀奇,要是一点血都不见,围观的部众反而会认为没意思,骑手们也会觉得羞耻! “闪开了,金羚是我们黑水部的,谁挡灭谁,去死吧……” “我们青羊部不服,拳头比高低,马背见输赢,滚下去吧……” “一群蠢货,都别打了,赤鹰部的骑手冲到前面去了,快把金羚夺回来……” …………………………………………………………………… 赛场上,叫骂声、嘶喊声,此起彼伏,不时有骑手被打落马下,丧失了比赛资格,也有人失足落马,摔的鼻青脸肿,有的骑手不服气,落马之后,紧紧和对手抱在一起,袍服扯的粉碎,‘叼羊赛’变成了‘摔跤赛’,还有人给他们呐喊助威! “咩!……咩!咩!” 草原之上,没有弱者,面对千骑追逐,金羚一路撒腿狂奔,它也是躲避过狼群袭击,硬挨过漫天大雪的,求生意志坚定,也很会逃跑,专门往崎岖的地方跑,羊蹄坚硬,善于攀爬,就是陡峭的山坡也能上去,战马就没这种本事了,一旦折了马腿,立刻残废! 一方狂跑,一方猛追,几个回合较量之后,选手的人数就减少了一大半,有的落马失去了资格,有的眼见夺冠无望,干脆放弃了比赛,马头一转,找心爱的姑娘约会去了,那才是自己心中的小肥羊呢! 赛场上,萧逸混在大队人马中,不紧不慢的跑着,脸上还蒙了一块黑布,遮住了面容,只露出两道幽冥般的目光,四下查看,没办法,萧逸要是露出本来面目,估计赛场上的骑手就没人敢比赛了,就是夺到了‘金羚’,也会乖乖拱手让出,‘鬼面萧郎’四个字,在羌人心中就是魔鬼另一个称呼! “千骑逐羊,却是个训练骑兵的好办法,以后要在汉军中大力推行,激将士们的勇武之气!” 伸出拳头,揍落了几个过来挑衅的骑手,萧逸又看看背上的女儿,小家伙表现不错,不哭不闹,瞪着一双大眼睛,观看叼羊的激烈场面,还出欢快的咿呀声,很是兴奋! 叼羊如打仗,也要讲究谋略的,时机把握的好,才能一击必中,金羚亡命飞奔,体力正盛,此时追上去,恐怕要花很大的力气才行,还要防备别的骑手抢夺,并非上策呀! 最好的办法,就是躲藏在人群中,慢慢的等待机会,等到金羚跑累了,别的骑手也精疲力竭的时候,再突然出手,夺取金羚,这就是三十六计之一……浑水摸鱼! 目光扫视,萧逸侦察着情况,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对手,一头金的叶落纥,在羌人的队伍里,他可是很明显的! 一身黄色战袍,黄金软甲,再加上飘摆的金,叶落纥就像一头追逐猎物的雄狮,威武霸气,凡是靠近的羌族骑手,无不被他打落马下,没有一合之敌,吓的无人胆敢靠近! 坐下的战马也很神骏,是一匹黄骠马,身高体壮,四肢修长,整体呈现一种流线型,奔驰如飞,绝对是万里挑一的良驹,和主人配合的也很默契,真是人如雄狮,马似蛟龙,无双组合! …………………………………………………………………………………………………… “咩!……咩!咩!” 几番围追堵截之后,金羚终于疲惫了,四蹄软,急得咩咩乱叫,完全靠着求生的本能挣扎,不让骑手们得逞! “传令,擂鼓助威,真正的草原勇士就要出现了!”观礼台上,折兰兴奋的抢过木槌,亲自为骑手们擂鼓助威,想到自己的爱郎也在策马驰骋,追逐金羚,就更卖力气了! “驾!……驾!” 鼓声擂动,一骑飞出,直奔金羚而去,正是羯人使者-叶落纥,这个狡猾的骑手,一直按兵不动,此时看到时机成熟了,才突然出手! 双腿加紧,身体侧倾,一只手臂向前探出,叶落纥催动坐骑,迅的接近了金羚,而后一声长啸,向目标的颈部抓去,稳、住、狠,犹如恶狼扑羊一般! “白菜……冲过去,金羚是咱们的!”与此同时,萧逸一拍‘白菜’的脑门,四蹄腾空,闪电般靠了过去,虎口拔牙……这样才有意思呢! “啸!……嗷!” 快马如飞,叶落纥一个海底捞月,闪电般抓住了金羚一只后腿,臂膀用力,两百斤的肥羊被拖了起来,正当他兴奋的要仰天长啸时,异变突生,一只同样有力的大手伸出来,狠狠抓住了金羚另一条后腿,形成了‘双狼夺羊’的局面! “大都督好本领,一直隐忍不,现在才出手争夺!” “贵使者客气了,还是您抢先了一步,本都督自愧不如呀!” 二人言语很是客气,手上却毫不留情,拼命的争夺金羚,另一只手也没闲着,握成铁拳,狠狠砸了过去! “碰!” 两只铁拳砸在一起,出巨大的声响,二人身体摇晃,不分胜负,对视了一眼,同时色变,拳打脚踢,狠命拼斗在一起! “碰!碰!……嗖!嗖!” 恶风阵阵,拳拳如锤,一连十几击之后,二人依旧不分胜负,四只大手都抓在金羚身上,开始拔河较力,试图用最原始的办法分出高低,人与人斗,马与马斗,坐骑同样嘶鸣咆哮,为各自的主人助力! “好!好!……英雄!英雄!” 场地上,二人拼命较力,其他骑手就簇拥在周围,高举拳头,呐喊助威,这样精彩的比拼,在西羌草原上也是难得一见,两个骑手的力气、骑术、胆略不分上下,这就是一场狮子和老虎的拼斗,谁能更胜一筹呢? “你拿过来!” “绝无可能!” “咩!……咩!” 四目相对,二人身体后倾,全力争夺,金羚被扯的咩咩惨叫,舌头都伸出来了,身上的羊毛更是被扯掉了不少…… “嗷!……吼!……撕拉!” 力拼搏杀,二人同时出狂吼,一个犹如狼嚎,一个好似狮吼,四条臂膀奋力争夺,可怜的金羚禁受不住如此巨力,硬是被扯成了两半,血淋淋的尸体分别握在二人手中,彼此凝视之后,同时仰天大笑起来! 羌人的‘叼羊赛’举行了数百年,把金羚扯成两半的情况,却是第一次生,周围的骑手们目瞪口呆,两百斤的壮羊呀,一分两半,这两个家伙,都不是常人呀! “大都督神力惊人,不愧是汉家第一勇士,佩服!”叶落纥金飘摆,就像一头傲视草原的雄狮,再配上满身的血迹,显得格外狂野! “贵使者骑术精湛,气力过人,在羯族数万勇士之中,恐怕也不是默默无闻之辈吧!”萧逸目光如电,身上还散出淡淡的杀气,草原之上,竟然遇到如此敌手,是福是祸呢? 正文 第四十二章朝为好友,暮斩人头! 天『『籁小说Ww』W.』⒉ 夜幕降临,草原上燃起了无数篝火,羌族属民围拢在一起,载歌载舞,用美酒、美食欢庆他们的节日! 一处高坡上,萧逸和叶落纥相对而坐,手提酒坛,仰头痛饮,那只被撕成两半的金羚架在篝火上,肉质烤成了金黄色,散出浓浓的香气! “香、纯、浓、烈,四品皆全,进口如刀,入腹如火,这是我喝过最好的酒了!”一口烈酒下肚,叶落纥不禁伸出了大拇指,“无愁烈酒,名不虚传!” “哈哈,美酒还需饮者高,如此才不算糟蹋了好东西,既然贵使喜欢,本都督就送上十车美酒,让你饮个痛快!”萧逸出征,烈酒是必备的战略物资,和粮草、军械一样,决不能短缺,关键时刻,宁可舍粮,也不舍酒! “呵呵,汉家有句话-‘来而不往非礼也’,羯族生于苦寒之地,没什么拿出手的礼物,愿以一万只肥羊相赠,略表寸心!”叶落纥抱拳拱手,用的是标准汉家礼仪! “好,早就听说羯人善于放牧,出产的羊肉质地鲜美,肥而不腻,是一等一的肉食,本都督有口福了呀!”萧逸以拳捶胸,反而玩起了草原礼节! “哈哈!……哈哈!” 对视一眼,二人仰天大笑,自古英雄皆寂寞,人生之路攀爬的越高,就会越加感到孤独,如果有人能和你一起攀爬,该是多么高兴的一件事呀,至于这个人是敌、是友,也就不重要了! 把酒言欢是知己,刀剑相向是知己,你死我活也是知己……,萧逸和叶落纥就是如此,他们就像两头洪荒猛兽,从对方身上闻到了熟悉的味道,在厮杀之前,碰下爪子,打个招呼! 一坛、两坛、三坛……,吃着鲜美的金羚肉,二人各喝了三大坛烈酒,舒畅无比的同时,也有点天旋地转,眼冒金星了,捎带着舌头也大了起来,有些心事就忍不住蹦了出来,英雄同样缺少倾诉的对象…… “知道吗,很小的时候,部落惨遭血洗,我也被匈奴人抓走,成了他们的奴隶,每日放马牧羊,还要挨鞭子……”说话间,叶落纥扯开自己的衣袍,露出强壮的胸膛,上面伤痕累累,有刀伤、枪伤、箭伤,更多的却是鞭痕…… 那是我最悲惨的日子,也是最幸运的日子,就在那里,我认识了一位汉人老奴隶,也是被匈奴人劫掠到草原上的,我们一起放牧,一起忍受冰霜雨雪,相依为命,老人很博学,是一位汉家儒士,他教我识汉字、学汉礼,还讲了许多英雄豪杰的故事,天下争霸,群雄逐鹿…… 就是靠着那些故事,我渡过了五年艰苦的奴隶生涯,后来老人病死了,就埋在了那片牧场上,而我也长成了一个彪悍少年,夜盗马匹,逃回了部族中,数年之间,靠着学来的谋略,我打败了很多敌人,拥有了自己的部落和牧场,成为了一名显赫的贵族……” “难怪你识汉字、懂汉礼,原来师承汉家儒士,困难之时,得遇贵人相助,也算是福大命大之人了!” 萧逸口中称赞,心里却在大骂,“真是不怕羯人耍大刀,就怕羯人有文化,游牧民族的铁蹄弯刀,加上农耕民族的诗书礼乐,二者结合之后,足以爆出毁天灭地的力量呀! 还有那个老儒,闲的无聊睡懒觉不好吗,非得教一个羯种识字,还没教育好,人家只学会了霸道,却忘了仁爱,这就好比一颗樱桃树的枝桠伸出了墙外,却结出了罂粟的果实,真是害人不浅呀!” 想到这里,萧逸又暗自庆幸起来,在穿越一族中,自己不算幸运的,没有穿越到帝王将相之家,也没有金手指,护身法宝之类的,属于三等公民,一切都要自己亲手打拼! 同样的,自己也不算倒霉的,穿越之后就遇到了老道师傅,做了几年的小道士,修身养性,习文练武,拥有了纵横天下的本钱,还结识了几个好朋友,当初要是倒霉一点,落到草原上,恐怕也要给匈奴人放羊,挨鞭子了! “既然贵使学过汉家儒学,就应该明白‘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物各有归宿’的道理,羯人放马牧羊,逐水草而居,就应该向北推进,跟匈奴人争夺草场才对,为何南下侵略汉土,占了西凉六郡之地呢?” “呵呵,汉家儒学确实教会了我很多东西,也开拓了我的眼界,漠北草原算什么,西凉六郡又算什么,萧关之内,就是辽阔的汉土,长安、洛阳,繁华美景地,温柔富贵乡,那才是大丈夫驰骋的舞台,早晚有一天,我要带领羯族大军,攻进关去,称王称霸……吼!” 叶落纥摇晃着站起身来,仰望星空,出雄狮般的怒吼,恍惚之间,竟有一种王者之气弥漫,摄人心魄! “有本都督在,一兵一卒也休想进入汉土,胡人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全族皆来,就杀到绝种为止,大不了再建一座‘京观’,哥不怕背恶名……”酒意上涌,萧逸也有点迷糊了,军人保家卫国的职责却没有忘记,大声反驳起来! “汉人能来草原,羯人为什么不能入关,我一定要去,带着千军万马……” “内地是汉人的,草原也是汉人的,普天之下,都是我们汉人的,这就是最大的理由!” “我一定要去……” “你绝去不了……” 篝火旁,两个醉鬼七嘴八舌的争论起来,还互相打了几拳,可惜浑身软,没什么力气了,最后被身边的侍卫拉开…… 羯人护卫小心的抬起叶落纥,回大帐休息去了,萧逸则晃荡着醉步,向折兰的后帐走去,“这几天忙着哄孩子,也该跟小母狼亲热一下了,呵呵……” ………………………………………………………………………………………………………………………… “萧郎,奴家想要吗,你就给了吧……” “不行,绝对不能给你……” “可是,奴家真的想要吗!” “那也不能给!” …………………… 酒为色之媒,羊皮软榻上,萧逸和折兰几度**之后,都累得浑身汗水,可是小母狼还不罢休,趴在情郎的胸上,拼命要求着什么…… 不要误会,萧大都督身体强悍,血气旺盛,如果是一点鱼水之欢,他绝对给的了,问题是,折兰要的不是他的身体,而是几千里的拢右草原,事关重大,萧逸自然紧咬牙关,不肯松口了! “奴家不是自己想要,是给野利儿的,让她成为草原上最有势力的大酋长!”****不成,折兰开始用女儿做借口了,野利儿就是女儿的羌族名字! “啪!……记住了,咱们的女儿叫萧绰,是汉人的后代,不是什么野利儿,再说了,一个女娃要那么多草原做什么,权势越大,灾祸越多呀!”萧逸毫无怜香惜玉,一巴掌狠狠拍在折兰的屁股上,关于女儿的血统,他是一步不退的! “重男轻女,就知道你们汉人都不喜欢女娃……”挨了一巴掌,折兰郁闷的眨眨眼睛,又思索起来,“要不,奴家再给你生个男子汉,一个能弯弓射雕、驰骋草原的男子汉,你就把拢右草原给了奴家吧!” “再生一个男子汉,要是如此说吗,这件事也不是不能商量哟……”萧逸眼睛也亮了起来,要是自己的女儿统治西羌草原,儿子统治拢右草原,那么西凉之地,也就差不多姓‘萧’了,这个买卖吗,似乎不吃亏! “既然如此,咱们就生个儿子,生一个驰骋草原的男子汉!”有了心气,就有了力气,萧逸化身成恶狼,向身边的小羊羔猛扑过去…… 红浪翻滚,雷电交织,又是一场原始的肉搏战,萧逸越战越勇,为了开疆拓土,为了汉家血脉的传播,努力耕耘着…… “对了,叶落纥是什么意思?”快活之后,萧逸应该无比舒畅才对,可不知为什么,一道金色的身影总是在心头盘绕,自己似乎遗漏了什么? “叶落纥在羯语中是勇士、健儿的意思!”折兰久居西凉,对各族语言都知道一点,“不过吗,还有一层引申的意思……黄金狮子!” “叶落纥……黄金狮子……耶奕于!”灵光一闪,萧逸瞬间明白过来,一跃而起,从枕边拔出斩蛟剑,“帐外亲兵集合,跟本都督去杀人!” “萧郎,大晚上不睡觉,你要去杀谁呀?”折兰也吓了一跳,用毛毯遮住****,坐起身来,小脸上满是惊慌,杀人,也得分个时间吧? “去杀叶落纥,他就是羯人大领-耶奕于!”萧逸的小脸上满是杀气,朝为好友,暮斩人头,这就是天下争霸! 正文 第四十三章棋差一招 』 天籁『小说WwW.⒉ “失误,天大的失误,真是常年打雁,反而被雁啄瞎了眼呀!”浓浓的夜色中,萧逸身披单衣,手持宝剑,带着百余名贴身侍卫,高举火把,向羯族使者的大帐杀去! 一边走,萧逸一边暗暗自责,叶落纥骑**湛,胆识过人,早就感觉到此人不平凡了,自己原来也猜测过,他是羯人领的兄弟、子侄之类,可是万万没想到,他就是羯族大领-耶奕于! “真是好胆识、好心机,不亏‘黄金狮子’的称号,以此人的本领,若生在中原内地,必然是一位乱世枭雄,比起小霸王-孙策也毫不逊色,若能如此,跟他结为朋友也说不定呢? 可他偏偏是羯族大领,正所谓‘敌之英雄,我之仇寇’,留下此人必是一条祸根,早晚危及汉人的江山,既然如此,自己只有痛下杀手,斩草除根,对不起了,下辈子,咱们再做朋友吧!” “夜色已深,敢问大都督带人前来所为何事?”羯族大帐并不远,门口有两名护卫持刀站立,看到一条火龙冲过来,连忙上前寻问! “刷!~刷!……轱辘!” 萧逸并不答话,手中宝剑连闪,两颗人头就滚落在地,哥是来杀人的,不是来废话的,“冲进去,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杀!……杀!” 侍卫们训练有素,立刻分成两股,一部分围住了大帐,防止有人走脱,另一部分高举兵刃,呐喊着冲了进去,四下寻找叶落纥的踪迹,之前大都督有令:“斩杀此人,赏千金,官升三级!” “前帐没人……,中帐没人……,后帐也没人!” 侍卫们前前后后,在大帐里反复搜寻了数遍,也没现叶落纥的踪迹,别说是他,就连那些羯族侍卫也消失不见了,最后只找到一封书信,就放在桌案上,信封上写着--“大都督亲启!” “羯族大领-耶奕于……百拜于征西大都督-萧郎麾下,此番亲临西羌,本为熟悉地理,增广见闻,承蒙天佑,与君相识,驰骋草原,把酒言欢,倾吐英雄之志,诉说男儿雄心,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然则醉酒之中,言语有失,以君之才,必能知我身份,以君之心,必然斩草除根,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本领虽不畏死,然而重任在身,也不敢轻言一死,唯有不告而别,趁茫茫夜色,逃之夭夭,他日与君决战沙场,必然竭尽全力,生死相搏,方不负相知之情也……顿,再拜!” 看完书信,萧逸小脸铁青,牙齿咬的格格作响,“好机警、好果决的家伙,见势不妙,立刻远遁千里,一点都没有犹豫,一番较量之下,自己终究是输了半筹呀!” “启禀大都督,末将请令,带领轻骑连夜追杀叶落纥,定然斩杀此人,献级于帐下!”小斌、曹性同时上前一步,躬身请令,让敌人逃窜而去,他们也很愤怒! “不必了,叶落纥心思缜密,胆略过人,既然敢深入虎穴,必然安排好了接应的人马,再者,茫茫夜色,无边草原,想要追杀几个人,无异于海底捞针,太难了!” 萧逸摆摆手,草原不比内地,到处是城池、关卡,这里没有道路,也处处是道路,逃跑太容易了,再者,自己也不是输不起的人,今天棋差一招,那就吸取教训,再图良谋,下次杀个通吃就好了! “准备十车美酒,送往羯族大营,本都督言而有信,答应下来的东西,肯定给他!” “诺!”众侍卫躬身领命,纷纷退了下去! “走了,回去继续睡觉,大好夜色,不能浪费了呀!”萧逸伸着懒腰,找折兰继续造人去了,这一局,自己不能再输了,必须生个儿子! ……………………………………………………………………………………………………………………………………………… 强敌逃窜,萧逸心中很是郁闷,可是没过几天,他就没心思郁闷了,因为有更重要的事情要面对,经过漫长的行军之后,三公子袁尚终于到来了,十五万大军就驻扎在边界线上,虎视西凉十二郡! 对于这位袁家三公子,萧逸并不放在心上,一个从未统兵的战场白丁,略施小计,一战可擒,十五万大军也没什么可怕的,无非让弟兄们多砍几刀,真正让他心存忌惮的,还是随军的两位谋士,两员大将! 逢纪能谋,审配善断,二人都是有名的智谋之士,经验丰富,对袁家又忠心耿耿,有他们二人出谋划策,定能弥补袁尚的不足之处! 颜良、文丑,更是勇冠三军的人物,常年领兵征战,对于排兵布阵很有一套,前世,此二人折在‘关二爷’手中,轻敌大意是重要原因之一,用自己的人头,白白成就了别人的威名,若是摆明兵马,以硬碰硬,恐怕就没那么容易了吧! 袁绍对这个儿子也真下本钱了,兵马、粮草、谋士、武将……,全都齐备,几乎压上了小半个基业,话又说回来了,自己要是能把十五万袁军吃掉,河北霸业就坍塌了一半,真是危险与机遇并存呀! “来人呀,传本都督军令!”略加沉思之后,萧逸提笔在手,刷刷点点的写了起来…… “第一,命令马六所部人马,迅向西羌草原靠拢,齐心合力,共抗强敌!” “第二,命令马家父子,将收拢到的兵马全部带过来,整编听调!” “第三,命令坐镇长安的长史-钟繇,筹集粮草,打造军械,务必保证大军征战之用!” 三道军令下完,萧逸穿戴盔甲,全副武装,前往羌人的中军大营,“告诉折兰,召集西羌三十六部酋长,本都督需要他们出兵助战! 诺! …………………………………………………………………………………………………………………………………… “呜呜!……呜呜!” 军令如山倒,那个敢不听,随着阵阵的号角,羌人大营迅忙碌起来,各部勇士穿戴甲胄,佩好弓箭,上马备战,女人们则制作干粮,准备羊乳,打仗,她们也要出一份力的! “参拜大都督,神威盖世,天下无敌!”大帐中,三十六部酋长躬身行礼,乖巧的就像小猫一样,氐人灭族的榜样在前,他们不怕才怪呢! “免礼,都坐下吧!”主位上,萧逸和折兰并肩而坐,共同主持军事会议,不过大家心里很清楚,谁才是真正的统帅! “诸位酋长,本都督已经向朝廷请旨,拢右的数千里草原,正式划归西羌各部,从此以后,你们的部落可以迁移过去,放马牧羊,生息繁衍了!”要想让羌人卖命,就要先给一块蛋糕,萧逸出手很大方,直接就是几千里的茂盛草原! “大都督恩高义厚,赐予千里草原,西羌各部感恩不尽!” “大都督旌旗所指,羌人勇士一往无前,永不后退!” ……………………………… 各部酋长纷纷跪倒在地,行大礼参拜,对于游牧民族而言,草原就是食物的来源,就是生命的保证,数千里草场,能养育多少牧群,产出多少肉乳,羌人再也不会挨饿了! “草原规划好了,能不能守护的住,就看你们的本领了,西边的羯人,北边的袁军,对西羌草原可是虎视眈眈呀!”重赏之后,还须激将一番,如此才能让羌人舍死忘生的战斗,这一手上,萧逸玩的同样漂亮! “人在草原在,谁敢抢夺我们的草原,就跟他拼命!” “没错,为了守护草原,十几万羌人愿意流尽最后一滴血!” …………………………………… 各部酋长须皆张,仰天狂吼,草原是他们的命脉,关键时刻,就是丢了老婆,也不能丢了草原,谁敢来夺,那就不死不休! “好,真正的勇士,就该骑上战马,手握弯刀,为了保护家园而战,各部酋长听令,集结人马,咱们跟敌人拼个你死我活!”士气高昂,萧逸趁机下达了备战的命令,有数万羌骑助战,自己获胜的把握又大了三分! “诺!” 正文 第四十四章三公子的本领 上党郡,东靠太行,南压司隶,西接凉州,北出云中,四周环山,地势极高,素有‘中原肘腋’之称,也是兵家必争之地,战国末年,决定天下大势的‘秦赵之战’就在此爆发,血战之后,秦将白起坑杀降卒四十万众,留下了‘杀神’的赫赫凶名,载于史册! 昔日白骨犹存,今朝战事又起,杀伐,永远是人类最热衷的事情之一,每次场大战,都会有一位新的‘杀神’崛起,这次又是谁呢? 上党城外,旌旗飘摆,号角震天,西征的十五万袁军,就驻扎在此地,前后连营数十里,布防紧密,壁垒森严,其势犹如常山之蛇,首尾相顾,灵活多变! 袁军兵强马壮,气势如虹,但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偌大的营地中,竟然没有一座中军大帐,也没有主帅的大纛旗,换句话说,这是一条只有躯干,没有头脑的死蛇,为何如此呢? 原来这支大军的统帅,袁家三公子-袁尚,自幼富贵,娇生惯养,受不了野外宿营的艰苦,把指挥中心搬进了上党城内,各营将士想要禀报军情,必须跑进城里才行,反应速度上,自然就慢了一筹! ……………………………………………………………………………………………………………………………… 上党城,太守府内,短短几天时间,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房舍打扫干净,墙壁粉饰一新,四周栽种了名贵的花草,另有漂亮侍女穿行其间,可谓美轮美奂,此外,大门前多了三对铁戟,以示威武,房顶上竖起一杆赤色‘袁’字大旗,上下飘摆,好不威风! 大堂内,三公子袁尚身披黄金甲,头戴赤金盔,外罩红色大氅,手持斩将刀,高居上位,威风凛凛,就以卖相而言,真可谓一表人才! 谋士审配、逢纪分侍左右,一个怀抱令旗,一个手托令箭,他们受主公袁绍嘱托,辅佐少主,也算尽心尽力了! 大堂上,以颜良、文丑为首,上百名袁军将校分列两旁,杀气腾腾,威武雄壮,这些人都是身经百战的勇士,也是河北兵马的精华所在,只要一声令下,随时可以上阵厮杀! “兵马之重,首在统帅,本公子奉命出征,虽是初临战阵,却也懂得‘令行禁止,赏罚分明’的道理,军中大小将士,谁敢不听号令,军法无情,定斩不饶!” 袁尚小脸紧绷,高举着‘斩将刀’,上来就是一番杀气腾腾的训斥,他也知道自己年纪轻、威望低,试图用这种办法,威慑手下的骄兵悍将! 身为大军统帅,要想让部下甘心听令,必须树立威望,‘杀威棒’就是做好的办法之一,不过吗,袁尚毕竟经验不足,忘了很重要的一条法则,‘虎狼之师,勇武刚烈,欲要立威,必先施恩’,有了重赏,才能有重罚,这位三公子上来就是一顿大棒子,看似威风凛凛,实则人心不服呀! 果然,听完袁尚的训斥,上百名将校面色阴沉,沉默不语,一股不满的情绪散发出来,他们都是久经沙场,百战余生的勇士,功劳大、资历老,就是大将军袁绍也要以礼相待,袁尚又算什么东西,一个乳臭未干的娃娃,也敢轻言一个‘斩’字,真是大言不惭! “西凉之战,事关重大,主公在邺城望眼欲穿,期待捷报,还望各位将军齐心合力,奋勇杀敌,三公子并非吝啬之人,大军凯旋之日,必然上报功劳,重赏三军!” 逢纪心思敏捷,察觉到袁尚言语有失,立刻出来补救,名将的威望,是用敌人头颅堆出来的,不是‘杀威棒’打出来的,对付这些骄兵悍将,吓唬是没用的,必须拿出高官厚禄,才能让他们出力! “我等愿听三公子号令,奋勇杀敌,踏平西凉,早奏凯歌!” 不看僧面看佛面,想起大将军袁绍的恩情,百余名将校这才躬身行礼,算是给了袁尚一点面子,典型的口服,心不服! 面子有了,下一步就是商议出兵的事情,因为大军行动迟缓,用了两个多月才走到上党郡,西凉的局势已经发生变化,是攻?是守?袁军内部出现了激烈的争执…… “大军翻山越岭,长途跋涉,将士们已经疲惫不堪了,为今之计,应该好好修整一下,养精蓄锐,等到粮草、军械都补充足备之后,再行进兵不迟! 再者,西凉内乱,曹营也趁机插手其中,统兵之人就是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此人奸诈如狐,凶悍如狼,出奇兵抄了氐人大营,斩首六万,夺得牛羊、马匹无数,气焰嚣张至极,面对如此强敌,咱们还须小心谨慎呀,步步为营,稳打稳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逢纪为人谨慎,颇通军略,知道己方的优点是‘人多势众,兵强马壮’,缺点则是‘主帅庸弱,难以服众’,袁尚比起萧逸,就像羔羊遇到了恶狼,根本不是对手,要想扬长避短,最好的办法就是拼粮草,比消耗,用强大的实力慢慢消磨敌人的锐气,以静制动,不胜而胜! “元图先生过于谨慎了吧,大军远来,锐气正盛,理应全力推进,克敌致胜为上,若是拖延岁月,师老兵疲,恐怕就再无征战之心了,再者,主公在邺城,日夜期盼三公子的捷报,我等若是毫无作为,恐怕会有小人进谗呀?” 审配说的比较婉转,不过谁都知道,他说的‘小人’就是大公子袁谭,二子争位,势同水火,袁尚若是迟疑不进,凭袁谭的为人,肯定会散布谣言,绕乱人心,偏偏大将军-袁绍是个耳根子很软的人,一旦后方不稳,大势去矣! “至于萧逸吗,此人乃当世名将,足智多谋,杀伐骁勇,正因为如此,我军才要速战速决,万万不能给他做大的机会,要是让这头‘贪狼’任意施展,攻城略地,不出半年,他麾下的几万人马,就能扩充到十几万,到时候就无人能制了!” 两位谋士,一个主守,一个主攻,说的各有道理,袁尚也不禁犹豫起来,打吧,面对强敌,自己没有必胜的把握,一旦战败,后果不堪设想! 守吧,又怕袁谭在后方捣乱,这家伙主动把运输粮草、军械的事情揽过去了,那点鬼心思,谁不清楚呀! 谋士们意见相左,武将的态度就跟重要了,想到这里,袁尚的目光落到了颜良、文丑身上,二人是河北名将,又是袁绍的铁杆心腹,说起话来,自然很有份量了! 颜良,冀州-堂阳人,身高九尺,虎背熊腰,性刚好杀,坐下一匹‘花斑豹’,手中锯齿板门刀,重六十二斤,杀伐果断,勇冠河北! 文丑,与颜良同乡,且是结拜兄弟,身高八尺,气度阴沉,沉默寡言,坐下一匹‘青鬃马’,手持镔铁抢,勇武不在颜良之下,而且善于骑射,一张‘铜胎铁臂弓’,百发百中! “夫战,勇气也,岂有未战先退的道理,我二人追随主公以来,逢战必先,一往无前,从未让敌人看到过自己的后背,今日之事,战之可以!” 颜良、文丑都是坚定的主战派,一则,他们都是统兵大将,要想立功,就得打仗,否则就失去军人的价值了,二则,对于萧逸,他们是一百二十个不服,武人都有争强好胜之心,这几年‘鬼面萧郎’威震天下,谁不想挫败此人,夺取‘大汉第一勇士’的桂冠! “好,既然如此,那就出兵征战,颜良将军统兵三万,直取北地郡,文丑将军统兵三万,直取安定郡,本公子统帅其余人马随后跟进,咱们先拿下两郡之地再说!” 一番商议之后,袁尚决意出兵,来个漂亮的开门红,让天下人都看看,袁家三公子的本事,至于萧逸吗,好虎难架群狼,自己有十五万大军,磨也能磨死他! :。 : 正文 第四十五章偏向虎山行 “报……拢西郡告急!” “报……武威郡告急!” “报……安定、北地两郡告急!” ……………………………… 西凉古道上,快马加鞭,尘土飞扬,鸿翎信使一个接着一个,喊的喉咙都嘶哑了,传递的全是十万火急的军情! 金城,刺史府中,韩遂眉头紧锁,满脸的愁云,一副羊皮地图就挂在面前,上面密密麻麻全是代表敌情的红色箭头,四方八方,风雨不透! 东边,三公子袁尚出兵十五万,以大将颜良、文丑为先锋,攻打安定、北地两郡,大军如潮,攻势旺盛! 北边,大首领-耶奕于带领羯兵八万,围困了威武郡,日夜攻打,血战不休! 南边,征西大都督-萧逸统帅汉、羌联军十万之众,进攻陇西郡,骑兵突袭,疾如风火! 西边,马家父子收拢残兵败将,也出动了两万人马,攻打扶风郡,奇兵四出,骚扰不停! 四路人马,总兵力高达三十五万之众,都是能征善战的虎狼之师,一路上攻关克城,势不可挡,韩遂麾下呢,所有兵力凑在一起,也不过八万人马,其中还有一半是刚抓来的壮丁,连刀枪都拿不稳,实力相差太悬殊了! “老夫只有八万人马,备前则后空,备左则右空,四面皆备,则四面皆空,如之奈何呀?”韩遂也是通晓军略之人,明白凭自己的力量,无论如何也抗衡不了四路敌军,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撕的粉身碎骨,分而食之! “北地、安定两郡是咱们的老巢,将士们的妻儿老小也都在那里,不可不救呀!” “还请主公立刻出兵救援,打退袁军,至于其他三路人马,可以割地议和,暂行缓兵之计!” “末将不才,愿为先锋官,回兵救援,护卫家乡!” ……………………………… 梁兴为首,一众部下纷纷要求救援老巢,他们说的也有道理,军人征战,为的就是保护妻儿老小,要是连老家都丢了,谁还有心思打仗呀? “一群混账东西,你们要老夫放弃金城,放弃西凉刺史的宝座吗?”韩遂须发皆张,厉声斥责一众部下,自己最大的梦想就是占据金城,成为西凉之主,为此,他不惜出卖结拜兄弟,不惜勾结羯人,引狼入室,如今好不容易坐上了位子,怎舍得让出去呢? 可是敌强我弱,兵力不足,不舍金城,就只能舍弃别的地方了,韩遂不愧是‘九曲黄河’,目光转动,立刻想到了一个办法:“传令八部将,放弃周围各郡城池,集结人马,全力守护金城,既然群敌环绕,老夫就割肉饲虎,让他们吃个够,最好撕咬起来!” 韩遂也是个果断之人,他的战略思路很明确,放弃周边,收缩兵力,死守中心,金城为西凉治所,人口众多,钱粮充足,只要占据了这里,就等于控制了西凉十二郡的心脏,自己就还是‘西凉之主!’ 再者,把周边的几郡城池抛给敌人,就等于在猛兽群里扔了一块肥肉,为了争夺利益,四方人马很可能互相残杀,等他们打的精疲力尽了,自己再出兵收拾残局,坐收渔人之利,此计虽险,却绝对可行,人心那有不贪的吗? “诺-谨遵主公号令!” 部下们虽然心有不甘,可是畏惧韩遂的权势,也只能躬身听令了,再说了,他们都是高级将领,把自己的家小接出来还是没问题的,至于普通士卒的亲人,是生是死,那就听天由命吧! ……………………………………………………………………………………………………………………………………………… 果然,八部将的兵马一撤,四方势力立刻争抢地盘,袁尚的实力最强,占了北地、安定两郡,羯人占了武威郡,萧逸夺了陇西郡,马家父子也收复了老家扶风郡,各路人马攻城掠地之后,做出的表现却完全不同! 安定郡,韩遂的老巢,也是西凉有名的富庶之地,袁尚进城之后,立刻下令:“搜剿残敌,有匿藏敌军士卒者,杀无赦!” “万胜!万胜!……三公子万胜!” 一声令下,十几万将士立刻沸腾起来,争先恐后的冲进城去,都是久经沙场的人,谁不明白这道命令的含义呀,搜剿残敌……说白了就是纵兵烧杀,劫掠财物,大家征战沙场不就是为了发财吗,统帅都点头答应了,那还客气什么,抢吧! 家里有钱财的-杀,财物充公! 家里有女人的-杀,美女入营! 家里什么也没有的-杀,多砍一刀,又不费事! ……………………………… 正所谓‘匪过如篦,兵过如剃’,北地、安定两郡的百姓立刻掉进了地狱中,家家过火,户户丧命,死尸堆积如山,哭嚎之声日夜不停,为了炫耀自己的战功,袁尚突发奇想,下令收集百姓的头颅,也在城外筑了一座‘京观’,并刻下碑文,昭示四方,有了如此雄厚的‘本钱’,谁敢说自己不是绝世名将呢? “父亲大人安好,孩儿于千里之外顿首叩拜,大军出征以来,将士用命,斗志高昂,旗开得胜,连克北地、安定两郡城池,斩首七万之众,敌军闻风丧胆,逃遁远方,西凉之地,数月之内,必然席卷可下,以建袁家万世不拔之基业……” 攻克城池之后,袁尚立刻上表献捷,大肆吹嘘自己的战绩,至于纵兵烧杀的事情,却只字不提,原因也很简单,士兵们都很懂事,抢来的财物中,最大的一份肯定孝敬给三公子,钱可通神,何况是人? 杀光了,抢足了,玩美了,对于进兵的事情,袁尚却只字不提,一则,将士们正忙于享受胜利品,短时间内不想打仗,他也不敢强迫这些骄兵悍将! 再则,金城有八万敌军驻守,城池坚固,易守难攻,就像一颗铁核桃,想要咬开它,非崩掉几颗大牙,纵然袁军兵强马壮,强攻也会付出极大的代价,不如按兵不动,让别人去拼个死活,自己则坐山观虎斗,岂不美哉! ‘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袁家的光荣传统,不能丢呀! 武威郡,耶奕于也在杀人,羯兵入城之后,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更有甚者,一些士兵把抓来的俘虏杀死后,放到大锅里煮熟,吞噬人肉,形同野兽一般! 不同的是,羯兵只杀汉人,不杀胡人,耶奕于的野心很大,他想建立一个等级分明的国家,羯人为第一等级,是主人,其他胡人为第二等级,是帮手,汉人则是第三等级,是奴隶,永远被踩到脚下! 为此,羯兵占领一地,就清理一地,杀戮汉人,推行胡化,西凉十二郡,叶落纥已经占领了七郡,现在他的第一要务是消化胜利果实,南下的事情反而不急了,让汉军自相残杀,自己冷眼旁观,才是最聪明的决定! 再者,耶奕于有一种预感,自己和萧逸必然有一场生死决战,为了战胜这个强大的对手,自己必须早做准备,设计一个绝妙的陷阱,等着这头‘贪狼’送上门来! 马家父子对韩遂恨之入骨,早就想斩其首级泄愤了,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们手下只有两万多人马,要想攻克八万大军驻守的坚城,难如登天一般,再者,马家父子也是明白人,各方势力大战,无论谁胜谁负,都不可能把金城让出来的,为今之计,好好经营扶风郡,守住最后一点地盘,才是聪明的选择呀! 四方人****按兵不动,剩下的就是萧逸统帅的汉、羌联军了,他又该做何抉择呢? ………………………………………………………………………… “韩遂老贼,不亏‘九曲黄河’之称,这一手以退为进,玩的真是漂亮呀!”接到军报,萧逸一阵冷笑,各方势力都想坐山观虎斗,彼此牵制,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如此一来,处在包围圈里的金城,反而平安无事了! “不过吗,世上还有一句话,‘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金城这枚‘铁核桃’,别人不敢咬,本都督却不怕,铁嘴钢牙,正好用它练练咬劲!” 对于西凉的局势,萧逸别有一番见解,天下争霸,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什么‘隔岸观火、渔翁得利’之类的计策,那是懦夫的选择,真的勇士,就该一往无前,神挡杀神! 当然了,锐意进取不等于莽撞行事,想要攻克重兵守护的金城,还需要用一些手段才行:“传令全军,拔营起寨,兵进金城,这枚铁核桃,本都督砸定了!” 正文 第四十六章画龙点睛 兵贵神速,十万汉、羌联军只用了三天,就推进到金城外围,选了一处水草丰美的地方扎下大营,萧逸带着麾下将领以及各部酋长,登上一座高坡,查看金城的防御情况,一望之下,不由得暗暗心惊:“左青龙,右白虎,背靠高峡,俯瞰平原,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西凉大地上,祁连山、胭脂山巍峨耸立,南北对峙,在两山中间,有一条长达千里、水草丰美的峡谷……河西走廊,也是沟通东、西方的交通要道,金城就卡在峡谷的出口上,就像一把铁门栓,牢牢锁住了河西走廊的咽喉,军事价值,无法估量! 金城之东,是一条宽阔的大河,名为湟水,由祁连山的积雪融化而成,自西向东流淌,浩浩荡荡,一泻千里,两岸冲出了大片的平原,土地肥沃,可耕可牧,是西凉最为富庶的地方! 金城之西十里处,就是大名鼎鼎的‘金山’,此山南北绵延数十里,高耸陡峭,怪石如林,最为关键的是这里出产金砂! 据说,数百年前,一位采药人无意间发现了金砂矿,一夜暴富,消息传出,无数的‘采金客’蜂拥而至,开采矿石,赚取财富,为了生活方便,一些人干脆就落户下来,娶妻生子,繁衍生息,形成了一个‘采金村’,久而久之,人口越来越多,村变乡,乡变县,最后就出现了‘西凉第一巨邑’-金城! 金城的繁荣,得益于东有湟水流淌,西有金山致富,所以才有‘左青龙,右白虎’之称,在军事防御上,同样借助了两道天然屏障! 金城位于湟水的河弯处,东北两面临水,这就避免了四面受敌的危险,只要集中兵力,牢牢守住西南方向就可以了,又引水为护城河,加强了城防体系! 至于西边的金山,作用就更大了,几百年的挖掘,上面遍布矿洞,大大小小,洞洞相连,成为了最好的藏兵地,为了加强防御,韩遂让八部将中的张横、成宜、马玩、杨秋,统兵三万驻扎于此,大量囤积粮草、军械,与金城形成了犄角之势,互为依靠! 至于金城本身,巨石为基,黄土夯筑,城墙坚固无比,四角修建了碉堡,女墙上的箭垛密密麻麻,犹如蜂巢一般,铁甲士兵来回巡视,日夜不休,一点漏洞也没有! “好一个韩遂,不亏是‘九曲黄河’,如此排兵布阵,倚山靠河,互为支援,深的兵家之妙呀!” 看完金城的防御体系,众人心中立刻凉了半截,打过仗的人都知道,要想进攻一座城池,至少要有三倍以上的兵力,使用重型器械,轮番进攻,日夜不停,消耗守军的实力,如此才有胜算! 金城防御坚固,粮草、军械充足,守城的兵力有八万之众,韩遂也是善于用兵之人,说它是一枚‘铁核桃’毫不过分! 再看自己一方,汉、羌联军十万,兵力上只比对方多一点,完全不占压倒性优势,大军远道而来,攻城器械也没来得及打造,最重要的,联军是以骑兵为主,驰骋草原,千里突袭就没问题,填壕沟,冒矢石,攻打坚城,就不是他们所擅长的了! “兵力不足,器械短缺,面对兵精粮足的坚城,这一仗可怎么打呀?”一番思索之后,不少将领脸上都露出了难色,羌人酋长更是动了退兵的打算,他们是跟着来发财的,不是来送死的! “怕什么,天下间没有攻不破的城池,虎牢关、函谷关、寿春、下邳……,一座座雄关巨邑,还不是都被拿下来了,区区一座金城,本都督略施小计,抬手可破!”萧逸面带微笑,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仿佛真不把眼前的坚城放在眼中! “大都督英明神武,天下无敌,攻取金城,易如反掌!” “神威天将军,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是草原上最伟大的统帅!” 众人连忙躬身行礼,口号喊的山响,如果别人说能轻取金城,他们未必会相信,可是‘鬼面萧郎’出手,就完全不一样了! 谁都知道,萧逸统兵以来,算无遗策,从无败绩,号称‘常胜将军’,多少名将,多少坚城,都被他一一拿下了,以少胜多毫不稀奇,创造的军事奇迹数不胜数,再攻破一座金城,似乎不是什么难事吧? 统帅安稳,则军心不乱,看到萧逸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各部将领也安下心来,斗志昂扬,准备沙场立功! “啸……,随本都督城下巡视,跃马扬威,也让城内的守军都看看,鬼面萧郎,天下无双!”萧逸一声高喝,纵马冲下,麾下百余名将校紧随其后,直奔金城而去! ……………………………………………………………………………………………………………………………… 金城之上,旌旗飘摆,刀枪如林,一群铁甲武士的保护下,镇西将军-韩遂身披重甲,头戴金盔,爬上了城楼,瞭望情况! 果然,城外一百五十步远的地方,一队人马正在往来驰骋,耀武扬威,为首是一匹神俊无比的‘墨烟驹’,上面端坐一位黑脸年轻人,身披寒铁铠,头戴鬼面盔,手持凤翅鎏金镗,浑身上下,煞气缭绕,好似杀神下凡一般,正是征西大都督--萧逸! “鬼面萧郎……老天爷呀,真是杀神来了!” “听说此人是‘贪狼星君’下凡,主人世间杀伐的,摸摸鼻子就要宰活人呀!” “他还喜欢收集敌将的头颅,制作‘骷髅盏’,每逢大宴,就拿出来饮酒,凶恶无比呀!” ……………………………… 看到萧逸威武、霸气的神态,城中守军无不变色,纷纷议论起这位‘杀神’的事迹,韩遂也惊出了一身冷汗,四路敌军,马家父子有勇无谋,不足为虑,三公子袁尚纨绔子弟,难成大事,耶奕于有些本领,却是个胡人,也不必在意,唯一让他担心的就是萧逸,没想到他真的来了! “晚辈萧无愁,见过韩老将军,并代丞相大人问老将军安好!”横镗立马,萧逸抱拳行礼,国人讲究‘先礼后兵’,战场上打的你死我活,表面上也要保持风度,再说了,对方身为长者,又是曹操的旧日友人,于情于理,也该客气一点! “呵呵,多谢丞相大人挂念,老夫身居西凉,饱经风霜,身体还算健壮,一餐可用粟米一斗、肉十斤,披挂上阵,守护城池,还是毫无问题的!”韩遂生性狡猾,用言语暗示对方,“老夫的身体很健壮,还能征战沙场,你小子最好知难而退,少打金城的主意!” “呵呵,老将军却是身体健壮,可惜就是心思歪了一点,否则也做不出‘出卖兄弟,夺人基业’的无耻勾当!”礼仪已尽,下边就该口诛笔伐了,萧逸手指城头,大声斥责起来…… “老匹夫,割据一方,背叛朝廷,丞相大人震怒,派本都督统兵前来征讨,识时务的,早些自缚双手,开城投降,还能保全一家老小的性命,若是执迷不悟,大军破城之日,斩尽杀绝,鸡犬不留!” “娃娃,乳臭未干,口气倒是不小,老夫执掌兵马的时候,你还没断奶呢!”人要脸,树要皮,被人揭了短处,韩遂恼羞成怒,手指城下,也开始破口大骂…… “天下城池,本是无主之物,唯有强者居之,曹阿瞒不过阉宦之后,素无德行,却也占据了四州之地,挟天子以令诸侯,他能夺得,老夫为何夺不得……,至于你这个杀才,嗜血成性,滥杀无辜,天下人恨之入骨者不计其数,又有何资格教训老夫?” “呵呵,老匹夫说的也有些道理,天下城池,强者居之,本都督比你强横的多,金城也该易主了!”说话间,萧逸抽出宝雕弓,搭箭在弦,稳稳瞄准了城楼! “铁甲武士何在?”韩遂知道对方是有名的‘射雕手’,箭无虚发,早就加着小心呢,一声招呼,两侧涌上来十几名手持盾牌的武士,组成人墙,防护的密不透风! “胆小如鼠,真是有失大将风度呀!”萧逸也知道射杀不了韩遂,他瞄准的是城楼上的一块匾额,上面有两排大字,……“龙盘虎踞无双地,万里西凉第一关!” 这是汉武帝时期,修筑金城时留下来的,据说是冠军侯-霍去病的亲笔呢,西凉之地,就是这位战神从匈奴人手里硬夺下的,数百年过去了,历经风雨侵蚀,匾额上的字迹有些模糊了,尤其是‘龙’字,缺了一点,变成了一条瞎龙! “既然如此,本都督就祭拜一下‘冠军侯’的战魂……着!”萧逸大喝一声,弓弦震动,狼牙箭闪电飞出,射在一百五十步外的匾额上,不偏不倚,正中‘龙’字上面……画龙点睛! (年底了,百事缠身,码字有点慢了,大家见谅一下!) 正文 第四十七章不死不休 大军远征,有进无退,凭的就是一股子锐气,那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要奋力闯上一闯,扎下营寨的第二天,汉、羌联军倾巢出动,整齐布阵,向金城发动了猛攻! “将士们,你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先破城者,赏千金,官升三级……杀!”大阵中,萧逸披挂整齐,傲然立于帅旗之下,手中宝剑前指,下达了攻城的命令! “咚!……咚!咚!” “杀!……杀!杀!” 战鼓如雷,喊杀震天,数千铁甲战兵排列整齐,八个人为一组,一手抬云梯,一手持兵刃,高声呐喊着向城墙冲去,与此同时,上千名弓箭手随后跟进,用密集的箭雨,支援前面的士兵! “嗖!~嗖!~~啪啪!” 城墙上,箭如飞蝗,落石如雨,西凉兵居高临下,凭险死守,梁兴、侯选、程银、李堪四员将领,身披铁甲,手持宝剑,亲自指挥战斗,士兵中有临阵退缩者,立斩不饶,只杀的人头滚滚,血染城墙! 生死关头,韩遂也豁出去,下令打开府库,抬出整箱子的金砖、金饼,犒赏士兵,激励士气,“杀敌一人,赏十金,斩敌一将,赏百金,有能擒拿、或斩杀萧郎者,赏万金,封为一城之主!” 前进重赏,后退杀头,在白刃和黄金的刺激下,西凉兵爆发出巨大的勇气,远了箭射,近了枪刺,甚至拔出短刀,贴身肉搏,浴血厮杀,死不后退! “杀呀!……奋勇向前,后退者死!” “冲呀!……血战到底,誓死不退!” ………………………………… 从上午辰时,一直厮杀到下午未时,汉、羌联军发动了三次猛攻,都被守军奋力击退,双方反复拉锯,死伤无数,护城河里飘满了死尸,河水都被染成了红色! “高顺何在,陷阵营出战,给本都督拿下城楼!”萧逸双目充血,几个时辰的厮杀,折损了数千人马,金城依旧岿然不动,无奈之下,只好出动自己的王牌了! “诺!-弟兄们,有进无退--杀呀!” 高顺带领数千陷阵死士,早就准备就绪了,军令一下,立刻呐喊着冲上阵前,奋勇攀登,与守军浴血拼杀! “陷阵敢死,有我无敌!” “陷阵敢死,有我无敌!” 陷阵死士却是训练有素,武艺高强,他们挥舞刀枪,以一当十,奋力砍杀西凉守军,很快就冲上了城头,开始争夺城楼的控制权,一部分人向内城突破,试图打开城门,接应大队人马入城! “干的漂亮,传令三军,擂鼓向前,夺取城门!”陷阵营虽然精锐,毕竟人数太少,萧逸让全军压上去,扩大战果,争取一鼓作气,拿下金城! 就在此时,城楼上突生变故,看到城防岌岌可危,韩遂也急了,一面调兵上城增援,压制陷阵营,一面令人在城楼上举起三面红旗,左右晃动,发出号令! “咚!……咚!咚!” 红旗就是信号,晃动三次之后,西边金山上战鼓如雷,张横、成宜、马玩、杨秋四将,统领本部人马冲下山来,猛攻汉、羌联军的侧翼,一时间杀声震天,攻势如潮! 防守侧翼的是羌人各部,这些草原勇士善攻不善守,再加上战场地域狭窄,他们的战马驰骋不开,束缚住了手脚,被冲下山来的敌军杀的人仰马翻,整个军阵都动摇了,与此同时,城内的守军也发动了反扑,里应外合,大有一举吃掉联军的架势! “该死的,鸣金收兵,让高顺将军撤下来吧,调陌刀兵防守左翼,挡住敌军!”萧逸心有不甘,却也没有办法,自己本来就兵力不足,此时腹背受敌,根本没有力量继续攻城,只能先保护侧翼了! “叮!叮!~~叮!叮!” 鸣金一响,正在进攻的士兵潮水般退了下来,在各级军官的指挥下,重新列阵,防止敌军的反冲击,伤员也被抬了下去,送回营中医治! “刷!……刷!刷!” 看到‘陷阵营’退了下去,城上守军一片欢呼声,接着又立起了三面黄色大旗,左右摇摆之后,正在猛攻大阵侧翼的西凉兵,立刻退回了山上,居高临下,凭险而守! “末将无能,请大都督责罚!”一身血污的高顺退了下来,满脸羞愧,‘陷阵营’攻无不克,今天却丢人了! “羌人守护不利,请大都督责罚!”折兰也来了,亮银甲上沾满了鲜血,俏脸上汗水流淌,侧翼动摇,致使大军攻城失败,她的罪责难逃,二人关系虽然特殊,军法却是无情! “罢了,敌军遥相呼应,配合的颇有章法,又占据地利优势,我军兵力不足,顾此失彼,攻城失败也是在所难免了!”萧逸面沉如水,看看金城,又看看金山,对方的犄角之势不破,此战难胜呀! 问题是如何击破呢,自己攻金城,金山兵马支援,攻打金山,金城兵马又会出动,对方居高临下,把自己兵力部署情况看的一清二楚,每每攻击要害部位,根本无法防御! 相反的,联军处在低洼地带,发现不了对方的虚实,必须处处防备,若是再有十万精兵,还能支配的开,可是自己兵力不足,处处防备,就是处处空虚,连进攻的兵力都凑不齐了,又如何攻破坚城呢? “传令下去,各部整队,收兵回营!”强攻不行,唯有智取,在没想出办法之前,就不要浪费兵力了,萧逸思索已定,下令撤军! 当下陷阵营开路,陌刀兵掩护,羌人跟随其后,各部人马按照顺序,一一退回了大营,为了防止敌军趁势追杀,萧逸亲领玄甲军殿后,缓缓而行! “万胜!……万胜!万胜!” “敌军退了,鬼面萧郎退了,我们打赢了!” ………………………… 汉、羌联军一撤,金城守军顿时大声欢呼,庆祝他们的胜利,城楼上,韩遂也是长出一口气,对自己‘分兵把守,遥相呼应’的战略部署更有信心了,任尔千军万马,我自岿然不动! 不过吗,看着战场上血流成河的惨状,还有对方整齐撤退的兵马,韩遂也是阵阵的心惊,“鬼面萧郎不亏是当世名将,兵马训练有素,撤退者不慌张,殿后者不畏惧,果然是一等一的精兵强将,若非自己占了地利的优势,胜败真的很难说呢? 来人,打扫战场,把对方的战死者挑出来,擦洗干净,送归大营,让他们好生安葬吧,再准备一份厚礼,连同老夫的亲笔书信,一同送过去,求情议和!“ 一仗获胜,韩遂丝毫不敢得意,对方虽然受挫,元气未伤,随时可能卷土重来,最重要的是,其他三路人马都在虎视眈眈的观望,自己跟萧逸拼个两败俱伤,只会便宜了别人,人家可以退回关中,无伤大局,自己可是无路可退呀! ……………………………………………………………………………………………………………………………… 操吴戈兮被犀甲, 车错毂兮短兵接, 旌蔽日兮敌若云, 矢交坠兮士争先, ……………… ……………… 身既死兮神以灵, 子魂魄兮为鬼雄! 深夜,联军大营,响起壮烈的《国殇》,两千多具战死将士的尸骨,在熊熊烈火中化成了灰烬,而后被装在黑陶坛中,贴上姓名、籍贯,整齐码放起来! 萧逸一向厚待士兵,战胜者重赏,战死者厚葬,若是路途遥远,就将他们的骨灰送回去,务必魂归故土,以免成了孤魂野鬼,至于他们的家小,也会由军方安排妥当! “自古以来,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今日一场血战,两军将士死伤惨重,世上又添了多少孤儿寡妇,大都督于心何忍呢? 我家主公不忍生灵涂炭,愿意献上黄金十万斤,战马五千匹,牛羊二万头,两家罢兵议和,各守疆土,岂不美哉?” 火堆旁,韩遂派来的使者手捧书信,摇动三寸不烂之舌,希望说服这位‘杀神’,退兵议和! “卑词厚礼,入营议和,贵使者的一番好意,本都督心领了,不过吗……”萧逸接过书信,看都不看,直接扔进了熊熊烈火中,“沙场争雄,有进无退,回去告诉韩遂老儿,血债血偿,不死不休!” 正文 第四十八章糕点沙盘 决心好下,办法难想,金城坚如磐石,强攻硬打是不行的,因为自己兵力不足,长期围困也不行,因为军中粮草不足,为了大胜、速胜、全胜,萧逸拿出了百试百灵的东西……沙盘! 几天观察下来,金城附近的地势已经牢记心中,只要制作一个沙盘,再推演攻城的步骤,必能找到克敌致胜的计策! 考虑之后,萧逸去营地周围转了一大圈,然后空着手回来了,小脸上满是黑线,西凉多风,土地严重沙化,全是一捏就散的白沙土,根本就没有制作沙盘用的粘土! “死了张屠户,不吃连毛猪,没有黄粘土,照样做沙盘!”萧逸摸摸小黑脸,起身向后营走去,‘胖刘’带着一帮火头军驻扎在那里,都说大厨的口袋是百宝箱,应该有自己需要的材料吧! “属下参拜大都督!”‘胖刘’正在制作美食,战事不利,更要给弟兄们补补身体,西凉天气干燥,种植了很多豆类,是制作糕点的好材料,绿豆糕、红豆糕、枣糕、鸡蛋糕……应有尽有! “弟兄们辛苦了,好好努力,大军凯旋之日,本都督定会重重犒赏!”萧逸在营房里巡视了一遍,拍拍火头军们的肩膀,以示嘉奖! 十万大军是一个整体,统帅指挥,将军带队,士兵拼杀,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才能克敌制胜,火头军的作用同样不能轻视,他们平时烟熏火燎,烹煮战饭,尽心竭力的让将士吃的舒服,保持战力,打仗的时候,他们还要冒着箭雨,把饭菜抬到前沿阵地,关键时刻,一样要轮刀厮杀,血洒疆场! 巡视完毕,萧逸开始挑选需要的材料,豆沙不错,有粘性,绿豆糕也不错,四四方方,就像是城砖,枣糕堆在一起,就是高低起伏的山峦呀,自己真是来对了……,整整装了一大篮子,嘴里又叼了一块,萧逸心满意足的回帐去了! “老大,咱们大都督的胃口真好,一大篮子糕点,足够十个人吃了……” “是呀,早知道大都督喜欢,做蛋糕的时候就多放点蔗糖了……” “一群吃货,好好干活,不要胡说八道,小心军法……”胖刘把手下都赶了回去,揉着自己的胖脸,思索起来,以他对大都督的了解,不是个贪吃的人,一次拿走这么多糕点,必有奇妙用处,估计又有人要倒霉了吧? …………………………………………………………………………………………………………………………………… 鸡蛋羹为河流,红枣糕为山峦,绿豆糕为城墙,再以豆沙粘合,插上几根青菜作为旗帜,一个惟妙惟肖,色、香、味俱全的沙盘就做好了,让人看了之后,不禁的……食欲大增! “咕嘟!~~咕嘟!” 咽了几下口水,萧逸凝神聚气,开始推演战术,“此地先有山,后有城,要想破城,必先攻山,只有拿下金山,扫清外围的敌人,才能攻破金城,问题是,两者遥相呼应,相距不过十里,以自己有限的兵力,如何才能分割它们,进而各个击破呢?” “要想困城,最好的办法就是挖掘壕沟,修筑壁垒,让城里的敌人出不来!”萧逸伸出手,在蛋糕铺成的大地上,划出一条壕沟来,而后开始测量长度。 金城是‘西凉第一城邑’,方圆二十余里,城高池深,占地广阔,要想围困住它,至少要挖一条三四十里长,两三丈宽的深沟才行,这就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 可是自己恰恰兵力不足呀,挖掘壕沟的时候,还要分出大部分兵力监视敌人,防止对方出城破坏,能够调配的人手就更少了,光靠几千‘掘子军’忙活,估计三个月都无法完工,军中粮草有限,根本就支撑不了那么长的时间,除非老天爷帮忙,派下神人相助了! “大都督安好!”一阵轻盈的脚步声响起,帐门一挑,折兰走了进来,怀里抱着宝贝女儿,母女二人的小脸都很白皙,在灯火照耀下,越发娇嫩漂亮了! “嗯,夜色已深,你怎么还没休息呢?”萧逸把女儿抱过来,垫垫份量,又重了不少,小嘴里已经长出六颗牙齿,能够吃些简单的食物了! “绰儿精神太好了,不肯睡觉,我就抱着她过来了,另外,有些事情想跟大都督商议一下……”女儿永远是折兰最好的借口,无论什么难事,只要把宝贝推出来,无往不利! 之前攻城失败,西羌各部也折损了些人马,有利则上,无利则退,本就是草原人的本性,如今又是春天,各部都忙着迁移牧场,接生羊羔,酋长们想退兵回去,又不敢跟萧逸明说,只好请折兰过来通融了! “怎么,西羌各部想退兵回去吗,军法无情,临阵脱逃者……杀!”萧逸心思敏捷,立刻猜透了折兰要说什么,“这群草原狼,刚给他们分割了大片草场,吃的满嘴流油,现在稍遇挫折,就想逃跑,如果不是看在宝贝女儿面上,真该把羌族也从历史上抹杀掉!” “大都督息怒,西羌三十六部忠心耿耿,绝无二心!”感觉到扑面而来的杀意,折兰吓的拜服于地,女儿这张‘护身符’,能保的住自己,却保不住所有族人,不要以为‘鬼面萧郎’会手软,氐人灭族的下场,就是榜样了! “萧郎放心,奴家会去训斥各部酋长,让他们用心作战,服从军令!”对付男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打感情牌,折兰直接扑到萧逸怀里,又扭又缠,和女儿抢夺地盘! “仅此一次,下不为例,羌人若是有了异心,本都督手下绝不留情!”萧逸抱住折兰的娇躯,上下其手,战场上受挫,心里正有一股子火气呢,二人几个动作,就滚到内帐里去了…… 至于宝贝女儿吗,就在外帐玩耍吧,地上都是柔软的羊皮垫子,也不怕碰到! …………………………………………………………………………………… 内帐燃烧着火盆,温度极高,一个人不用穿太多衣服,两个人更不必,萧逸大手一挥,自己的战袍就飞出去了,再一挥,面前的小羊羔就****了,胸膛高挺,小腰一握,大腿笔直,皮肤滑如脂、光如镜、白如玉,还有茂密的森林…… 芙蓉帐暖,午夜狼嚎,男人最快乐的事情,一是征服敌人,二是征服女人…… 云收雨歇之后,萧逸无力的躺在软榻上,倾听周围的声音,营中的鼓声、天上的风声、二人的喘息声,还有嘀嗒、嘀嗒的口水声…… “等等,大帐里怎么会有口水声呢,自己也不饿呀?”萧逸心中一惊,立刻披衣而起,向外帐跑去,一看之下,顿时欲哭无泪,自己好不容易制作的沙盘模型,彻底毁掉了! 代表金山的枣糕堆,被咬掉了一大片山头,代表金城的绿豆糕,城墙只剩下一面,还满是小牙印,沙盘上还留下一大滩水迹,晶莹透彻,还散发着热气呢? 凶手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宝贝女儿,小家伙嘴里塞着一块绿豆糕,正卖力的啃食,怀里还抱着不少,典型的连吃带拿,就连小脚丫上也沾满了食物,看来她是用脚揣塌的城墙! “呀!~~哇哇!” 看到熟悉的小黑脸,萧大小姐高兴的叫了起来,还拿出怀里收集到的糕点,和父亲一起分享,她倒是不护食! “小坏蛋,你毁了老子半天的心血呀!”小孩子不用负责任,萧逸也舍不得惩罚女儿,只有再收拾她母亲一顿了,怎么生出如此调皮的小家伙! 目光一转,萧逸又可怜起自己的沙盘,那滩水迹,不偏不倚,正好冲在自己设计的壕沟上,松软的糕点被水一冲,立刻融化了不少,沟壑也更深,更宽了……“等等,沟壑变宽了……” “哈哈!……我的女儿,我的天才女儿,你攻破了金城呀……”萧逸高兴的把女儿抱起来,亲了又亲,连小脚丫也不放过,困扰自己的难题,竟然被女儿给解决了,真是天助我也! 内帐里,折兰也裹着衣服出来了,看着嬉笑成一团的父女二人,满眼都是问号……“金城怎么就被女儿攻破了?” 正文 第四十九章束水冲沙 天』籁小』说WwW.⒉ 三天之后,经过一番精心准备,汉、羌联军再次倾巢而出,与上次的全力进攻不同,这次是全力防守,六万汉军摆出了鱼鳞阵,牢牢监视住金城的敌军,四万羌骑则包围了金山,不让敌军一兵一卒冲下来! “二位,事关成败,能不能攻克金城,就看你们的手段了!”行动之前,萧逸找来了两名部下-黄鼠、胖刘,一个负责挖掘壕沟,切断山、城之间的联系,另一个负责后勤,提供十万大军的饮食,保证他们的战力! “请大都督放心,我二人竭尽全力,完成任务,若有疏漏,提头来见!”黄鼠、胖刘单膝跪地行礼,立下了军令状! “好,全军上下一心,金城指日可破!” “诺!” 听到汉、羌联军再次兵临城下,韩遂立刻带领部将们登上城楼,查看情况,放眼望去,城下密密麻麻全是手持兵刃的士兵,却没有攻城,而是摆出了一个防守阵型,与此同时,金山上旗帜摆动,传出消息,他们也被包围了! “兵分两路,围而不攻,鬼面萧郎打的什么主意?”韩遂心生疑惑,聚拢目光仔细查看,现有一支数千人的队伍,正在空地上挖掘壕沟,不断把沙土翻出来,挖到五尺宽后,开始向两侧延伸了! “挖掘壕沟,隔绝山城,到是个不错的办法,可是区区数千人,没有数月时间,休想成功,那个时候,十万联军早就饿死了!”韩遂也是沙场宿将,知道金城的弱点是什么,不过对方兵力不足,粮草短缺,消耗下去,对自己更加有利! “鬼面萧郎也不过如此,估计是黔驴技穷了吧?” “五尺壕沟,连只兔子也拦不住,还想困住咱们的千军万马?” “他们是不是明挖壕沟,暗修地道,准备进城偷袭我们?” “周围都是沙土,挖地洞就等于被活埋,进去多少死多少…………” 西凉将校们有人嘲笑,有人讥讽,也有人怀疑,却没人把那道五尺壕沟放在心上,一跃可过,困的住谁? “传令全军,紧守城池,不可麻痹大意,夜间也要加派巡逻人手,防止敌军偷袭!”看了半响,韩遂也没察觉出什么危险,只是命令部下小心守城,就回府休息去了! 部下们也很听话,加派了双倍的人手巡逻,又在城下埋了几十口大缸,监听地下的声响,防止敌军穴地入城! 再说汉、羌联军一方,以‘掘子军’为主力,各部人马轮番上阵,拼命的挖掘壕沟,将校们更是以身作则,挥动钎镐,撒汗如雨,就连萧逸也赤膊上阵了,好在沙地土质松软,方便下手,他们也不多挖,就是五尺宽,七尺深,因此进度很快! “弟兄们,吃午饭了,羊肉馅大包子,加了精盐的,吃饱喝足继续干,挖塌金城!” 中午时分,‘胖刘’带着一群火头军来了,每人挑着担子,里面是热气腾腾的肉包子,足有碗口大小,皮薄肉足,咬一口直流油,还有浓浓的大骨汤,香气扑鼻,真是上好的战饭! 美食当前,却不能忘了军规,各部人马轮番进食、休息,其余的人依旧坚守阵地,至于城上西凉兵的笑骂声,就当没听见,三天以后,看你们还笑的出来不? ………………………………………………………………………………………………………… 就这样,十万联军布阵城下,日夜不休,奋力挖掘,用了三天时间,终于挖出一条三十余里长的壕沟,并连通了湟水,设置了闸口,把金城圈在了里面! “韩遂,鼠目寸光之辈,看本都督如何困住你的城池,传令-开闸放水!”三天后的黄昏时分,萧逸的小黑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擦擦身上的泥土,下达了放水的军令! “哗!……刷!刷!” 一声令下,闸口打开,积蓄许久的湟水立刻倾泻而下,猛力冲刷着壕沟,常年行走水路的人都明白一个道理,河宽水缓,河窄水急,越是河道狭窄的地方,水流就越是湍急,舟船难过,行人丧胆,别说是木头,就连大石块也能冲走,激流之力,何止万钧! 同样的道理,湟水冲进五尺宽的壕沟,水流受到了束缚,变的又快又急,不断冲刷着壕沟两侧,并带走大量的泥沙,随着滚滚河水,冲进了下游……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三个时辰,流水不尽,泥沙具下…… 一夜冲刷之后,原本五尺宽的壕沟,竟然变成了八尺,个别地方过了一丈,深度也达到了八尺以上,足以淹死一个成年人了,而且水流继续,壕沟还在变宽、变深…… 于此同时,联军士兵搬运石块,挖掘泥土,在壕沟西侧,夯筑起了一道壁垒,上面密布弓箭手,牢牢控制了阵地,这下就是千军万马也休想冲过来了! 天亮之后,西凉守军借着朦胧的晨光,现城外多出了一条白带子,揉揉眼睛,仔细一看,“老天爷呀,那是什么带子,分明是一条水流湍急的壕沟,已经把城池完全包围起来了!” “不好了,快去禀告主公,敌军施展妖法,变出了一条河流……” “鬼面萧郎真不是凡人,这是移星换斗的本领呀……” 守军惊的目瞪口呆,撒腿如飞去禀告将军们,听到消息,韩遂来不及披挂甲胄,只穿了一件单衣就跑上城头,然后也呆愣住了,壕沟深阔,壁垒森严,自己的金城被隔绝开了! “鬼面萧郎,好心机,好算计呀,束水冲沙,手段果然高人一筹!”韩遂也是足智多谋之人,思考一番之后,终于弄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可惜,明白的太晚了,对方的计策得逞了! “传令下去,打开城门,全军出击,一定把那条壕沟给填上,否则我等死无葬身之地了!” “诺!……杀呀!--填平壕沟,死守金城!” 一番点醒,西凉守军也反应过来,梁兴、侯选、程银、李堪四将立刻整顿人马,打开城门,呐喊着冲了出去! “放箭,把敌人压回去!”汉、羌联军早就严阵以待了,一声令下,万箭齐,狠狠盖向了冲过来的敌军,没了城墙的掩护,西凉兵马顿时失去了优势,一片片的被射倒在地,血染黄沙,几次冲锋,连对面的壁垒都没碰到,就被射了回去! “有进无退,后退者死!”韩遂也拼老命了,手持宝剑,亲自督战,凡是畏惧不前的士兵,立斩马下,人头用长枪挑起来,逼迫部下们冲锋! “呵呵,弟兄们,举起刀枪,报仇雪恨的机会来了--杀!”萧逸高举凤翅鎏金镗,跃马阵前,统领玄甲铁骑向前冲杀过去,马蹄所到之处,血肉横飞,哀嚎震天,西凉兵被踏成了一滩滩的肉泥,死伤惨重! 与此同时,金山的守军也冲杀下来,试图填平壕沟,折兰指挥着羌骑一番砍杀,也给打了回去,目的没有达到,反而折了不少人马! 就这样,西凉军三番五次的冲出来,试图打开通道,都被萧逸指挥人马给杀了回去,又是三天之后,在河水的冲刷下,壕沟已经宽两丈有余,深达一丈,金城守军再想突围,真是难如登天了! 分割之计已成,萧逸让马六带领两万人马,驻守在壕沟边,凭险居守,紧紧盯住金城的守军,自己则带领主力八万人,包围了金山的敌军,形成了局部的兵力优势,形势逆转,终于可以放手一搏了! “大都督,末将请为先锋,杀上山去,荡平敌巢!” “神威天将军,羌人勇士也愿意冲上山去,杀敌立功!” 胜利的曙光已经闪现了,麾下将领,各部酋长纷纷上前请战,就像打了鸡血一样,抢夺先锋官的任务! “不急,困兽犹斗,小心伤人,山上还有三万敌军,万万轻视不得,找个合适的机会,咱们再下手不迟!” 望着山上坚固的防线,萧逸微微摇头,身为智将,就要用最小的牺牲,取得最大的战果,至于机会吗,就在天上,四月天暖,春雨该至了吧? 正文 第五十章羊肝汤 天籁『小说Ww『 一条长长的壕沟,破开了西凉守军的犄角之势,金城内顿时议论纷纷,人心浮动,韩遂也坐不住了,与部下们彻夜商议之后,决定再派使者,携带重礼前往联军大营,目的只有一个--求和! 为了显示诚意,韩遂派出了八部将之的梁兴,准备的礼物也翻了三倍,又写了一封书信,里面颇多献媚之词,最后暗暗交代:“只要能够议和,保住老夫的权势,任何条件都可以商谈,黄金、美女、战马、牛羊……,倾尽金城财物,结萧郎之欢心!” 得知韩遂再次派来使者,萧逸一改上次傲慢的态度,特意换了一身华服,端坐中军大帐,两旁将校列队,而后打开营门,鼓乐相迎! “末将参拜大都督,神威盖世,战无不胜!”离着大帐还有十几步远,梁兴就跪倒在地,把书信举过头顶,膝行而入,表现的格外恭顺! “哈哈,故人相见,何须多礼,梁将军快快请起!”萧逸大笑着离开座位,亲手搀扶,把梁兴请到了自己身边落座,令人送上酒肉,殷勤相待,至于韩遂的亲笔书信,随手扔到一边,看也不看! “为表议和诚意,我家主公愿意献上:美女三十名,黄金二十万,战马两万匹,牛羊十万只……”梁兴从怀里摸出一份礼单,大声念诵起来,这几乎是西凉军的半个家当了…… 与此同时,一队妩媚多姿的美女走进了大帐,个个身材高挑,纤腰一握,胸膛饱满,有几个还是金碧眼的胡姬,异域风情,别有一番滋味! “参拜大都督,英武绝伦,男儿魁!”进帐之后,美女们盈盈下拜,单薄的衣裳顿时披散开,露出赛雪的肌肤,**若隐若现,诱惑无比…… 对她们而言,成为一件送人的礼物,既是不幸,也是大幸,如果能侍奉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进而成为宠爱的姬妾,那就真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了,因此都拿出了看家本领,一道道勾魂目光,狠狠的向萧逸身上抛去…… “这是本都督珍藏的无愁酒,香纯无比,就是容易醉人,请将军慢慢品尝!”萧逸淡淡一笑,明为品酒,实则告诉对方,‘缓兵计’无用,再温柔的美人,也休想撼动自己的意志! 至于三十名美女吗,也不能暴殄天物,就按军中的老规矩办吧,萧逸一挥手,麾下将校立刻冲了上来,开始分配美女,规则也很简单,划拳论输赢,胜者今晚做新郎官,失败者可以喝喜酒,再大吃一顿! “五魁……六六顺……八匹马!” “你们输了……美人归我,大家都喝酒去!” ……………………………… 军人办事就是利索,转瞬之间,三十名美女就有了归宿,赢了的将校喜笑颜开,谢过大都督之后,就邀请同僚们去喝自己的喜酒! “大都督占据了上风,我家主公也并非没有还手之力,麾下八万战兵,粮草充足,甲胄精良,战力不可小觑,又有居高临下的优势,联军若是强攻,只怕死伤不小,纵然能够取胜,还有余力去对付北边的羯人、东边的袁军吗?” 美女难动其心,梁兴开始展露己方的实力,他说的也是实情,金山上有三万人马,全躲在藏兵洞里,据险而守,联军想要攻下来,至少损失半数以上的兵力,绝对的两败俱伤呀! “呵呵,西凉草原出产的羔羊,肥而不腻,肉质鲜美,梁将军请享用!”萧逸反手拔出短刀,割下一条带血的羊腿,递了过去……金山守军不过是一群待宰的羔羊,自己随时可以分而食之! “大都督旌旗所指,伏尸百万,血流成河,却是一代名将风采,然而西凉百姓何辜,惨遭涂炭,白骨累累,看在百万生灵的份上,还请罢兵议和吧!”美女无效,威胁无用,梁兴只好跪伏在地,痛哭流涕,打起了感情牌! “梁将军说的也有道理,不过吗,天下一家,岂容他人割地称雄,韩遂若是心念百姓,就该自缚双手,开城投降,本都督尚可饶他不死,否则城破之后,斩尽杀绝,鸡犬不留!” 萧逸收敛笑容,散出浓烈的杀气,“韩遂匹夫,死则死矣,可惜数万西凉将士,都做了殉葬品,里面的很多人,本来可以不死的呀!” “大都督果然心如铁石,天生的杀伐之材!” “梁将军目光深远,也不是平凡之辈呀!” 话说到这个份上,双方也就不再演戏了,梁兴早就料到萧逸不肯罢兵,心慈手软的话,就不是‘鬼面萧郎’了,之所以前来议和,就是想给自己留条后路,不过吗,韩遂未露败相,萧逸未获全胜,现在就下注的话,为时过早了! “大都督的意思,末将定然转达,不过韩老将军威武半生,恐怕轻易不会屈服的……,西凉将校到是心向朝廷,可惜呀,关‘山’路远,难以尽力,一切就看天意吧!” 梁兴言辞暧昧,说到‘山’字时特意加重了语气,意思很明白,“谁胜谁败,就看金山之战,萧逸攻不下山峰,那就一切免谈,若是攻下了,剩下的事自己会做好,金城可以不战而下!” “一言为定!” “敬候佳音!” 两只有力的大手握在了一起,聪明人说话,就是省事! …………………………………………………………………………………………………………………… 梁兴走后,萧逸一阵冷笑,死打硬拼,那是蠢人的办法,聪明人自会以巧取胜,金山虽险,并非没有弱点,不过在动之前,必须做点准备才行:“传令军中,宰杀牛羊,每日用肝脏熬汤,一人三大碗,喝不完的,军法处置!” “诺!……”喝汤也成了一道军令,众将心中疑惑,却不敢多问,乖乖执行起来! “喝汤啦!……喝汤啦!……每人三大碗,都有份的,大家不要抢呀!” 命令传下,火头军顿时忙碌起来,杀羊宰牛,取出肝脏,放在大锅里熬煮,还放了精盐、葱蒜、野菜,真是色、香、味俱全呀! 征途辛苦,能喝到鲜美的羊肝汤,自然是一件高兴的事,士兵们你争我抢,很快就完成了三大碗的任务,第一天顺利过去了! “喝汤啦……喝汤啦,每人三大碗,谁也不许少呀!” 第二天,一桶桶的羊肝汤被抬上来,士兵们就不再争抢了,排好队伍,挨个把汤喝完! 第三天,又是一桶桶的羊肝汤,有的士兵往后退了,再好的东西,喝多了也会腻味,更何况肝脏熬汤,喝了浑身燥热,双目上火! 第四天,羊肝汤抬上来时,大家都把脸扭开了,谁也不想再喝……,无奈之下,火头军强行监视,逼着士兵们把汤喝完,不行就硬灌,一人三大碗,这是军令! “天呀,怎么又是羊肝汤,我喝的都想吐了……” “你才想吐,哥们昨天吐过两次了,现在看到羊肝就恶心……哇!” …………………………………… 七天以后,各营士兵都开始抱怨了,整天喝羊肝汤,肚子涨不说,眼睛也变的通红,都说肝脏大补,这也补的太厉害了吧! 中军大帐,萧逸苦笑着摇摇头,士兵们的抱怨他自然知道,可是为了战事顺利,也只能咬牙坚持了,再说了,有谁苦的过自己吗,别人一天三碗,自己可是六碗呀! 军令如山,任何人都要服从,包括萧逸自己,可是千算万算,少了一算,准确说是少算了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宝贝女儿! 一人三碗羊肝汤,火头军们严格执行了命令,于是乎,萧逸面前出现了六碗,一半自己的,一半女儿的,孩子再小也是军中一员,自然不能例外了! 可是宝贝女儿才九个月大,还消化不了肉食,无奈之下,做父亲的只好替喝了,六大碗的羊肝汤,真是够人一受的,不过自己下的军令,捏着鼻子也要喝完呀! 羊肝汤,除了饱腹、暖胃、活血之外,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明目,肝为木,木生火,火眼金睛,只有让士兵们的视力变好,自己的战术才能奏效,一个字……喝! 正文 第五十一章夜袭金山 大漠风尘日色昏,红旗半卷出辕门。 前军夜战洮河北,已报生擒吐谷浑! 诗人是浪漫的,战争是残酷的,古往今来,汉军也好,胡骑也罢,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选择夜战的,原因也很简单--夜盲症! 夜盲症,俗称‘雀蒙眼’,就是在黑暗的环境中,视力变得极差,甚至看不见任何东西,这种病症在古代极为普遍,尤其是平民百姓中,患者高达七八成之多,所以民间才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不是不想干活,而是看不见! 军队中同样如此,夜盲症患者高达半数以上,这是饮食过于单一造成的,军队以粟米为主食,很少能吃到鸡蛋、蔬菜,体内缺少各种微量元素,一到晚上就成了瞎子,自然也就无法夜战了! 治疗‘夜盲症’,最好的办法就是多吃蔬菜和动物肝脏,萧逸让火头军熬了‘野菜-羊肝汤’,给士兵们天天服用,目的就在于此,只要解决了视力问题,就可以发动一场大规模的夜战了,明眼人去打一群瞎子,岂有不胜之理! 办法对路,效果也很明显,将士们喝了十几天羊肝汤,体内的燥火上升,全成了夜猫子,一到晚上,眼中就发出赤芒,仿佛是一群恶狼! 士兵们准备好了,就差一个绝佳的机会,每天早晨,萧逸都会登高远望,盼着出现霞气,谚语说得好,‘早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现在是春末四月,已经到了‘谷雨’季节,只要出现早霞,必然会有大雨,那就是攻山的最佳时机了! “雷公电母、风雨二神、龙王爷、一切有法力的神仙……,显显灵验,赐下一场大雨吧,若能如此,本都督必然重修庙宇,再塑金身…… 反过来,那路神仙要是不给面子,本都督就拆了他的祭坛,砸烂金身,再扔进粪坑里,泡上一万年呀,一万年……” 神仙也怕威胁,就在将士们进入准备的第三天,一抹霞光出现在天空中,中午时分,阴云密布,北风骤起,紧接着,一场倾盆大雨降了下来,铺天盖地,越下越大,到了夜晚时分,依旧没有停歇的迹象,还伴随着电闪雷鸣,威势惊人! “真是天助我也,传令全军,整队列阵,夜袭金山敌营!”机会难得,不容错过,萧逸当即下达了备战的命令! “诺!……” 一声令下,士兵们迅速行动起来,军令如山,谁敢不听,别说是下大雨,就是下刀子,也得顶着案板上战场! “刷!……刷!……刷!” 为了隐蔽性,大营中没有擂鼓鸣号,也没有大声呐喊,各部士兵迅速集中起来,黑压压的一大片,除了轻微的脚步声,再无别的动静了! 漫天大雨中,萧逸手持斩蛟剑,登上点将台,满意的点点头,又看看漆黑的夜幕,小脸上的笑容更浓了:“全军将士听令-卸甲!” “刷!……刷!刷!” 没有任何犹豫,数万将士脱下甲胄,赤膊上身,站在漫天大雨中,萧逸也是如此,卸去螭纹铠,脱下百花袍,露出自己强悍的躯体,风吹雨打,岿然不动! 夜战之中,最难的就是分辨敌我,两军混在一起,非常容易误伤自己人,萧逸让将士们赤膊上阵,就是最好的标记了,厮杀之时,根本不用查看,只要用手摸就可以了,光膀子的是自己人,穿甲胄的就是敌人,非常容易分辨! “众将听令,汉军将士分成四队,大牛、高顺、宋宪、魏续负责领队,午夜子时,四面攻山,一举端掉敌人的巢穴……另外,折兰统领羌人各部,包围金山,抓捕冲下来的敌军,不使一人漏网!”点将台上,萧逸分兵派将,安排战守之法,一点漏洞也不给敌人留下,务必全歼! “诺!--谨遵大都督将令!” …………………………………………………………………………………………………………………………………………… 午夜时分,天色如墨,一点亮光也没有,金山上大雨倾盆,照明的火把全都浇灭了,如此恶劣的天气,西凉兵们也躲进了山洞中,就连巡视的岗哨也没留下几个! 也不怪西凉军麻痹大意,军队从来就没有夜战的习惯,更何况天降大雨,山路泥泞,也不利于上阵厮杀,既然没有敌情,又何必在大雨中受罪呢,找个干燥的山洞,烤烤火才是正理! 不过吗,守山的几名将军还算警惕,为了防止意外,下令:‘人不卸甲,刀不离身,全军将士合衣而眠’,再然后,他们也找个山洞,喝酒吃肉,驱逐寒气去了! 出其不意,才能攻其不备,就在西凉兵躲在山洞里,靠着火堆,香甜入睡之时,一队队赤膊上身的汉军,在漫天大雨中,沿着山路,偷偷摸了上来…… 为了夜袭,士兵们都用麻布包裹了靴子,走路没有任何声音,还能防止打滑,另外,为了近战厮杀,长枪巨戟也放下了,全换上了短刃,紧紧叼在口中,手脚并用,幽灵般的接近了敌营! 打先锋的是‘掘子军’,这些人都是挖洞的专家,常年生活在黑暗环境中,早就练出了一副夜视眼,至于寻找敌踪,更是他们的强项,连深埋地下的死人都找的到,更何况是一群躲进山洞的活人,简直手到擒来呀! “刷!……嘶!……噗通!” 黑影起伏,寒光闪烁,几名守护营门的西凉兵被割断了喉咙,接着鹿角挪开,木刺抬走,沉重的营门也被缓缓推开了,整个过程一点声响也没有…… 营门打开,‘掘子军’一拥而入,悄无声息的混入山洞中,找到熟睡的西凉兵,手中利刃一抹,就把他们送进了‘永远的睡眠’中…… “敌袭!……敌袭呀!” 一名出来‘嘘嘘’的西凉兵发现了情况,发出狼嚎般的叫声,可是一声之后,喉咙就被利刃割断了,鲜血喷涌而出,尸体栽倒在雨地中,死不瞑目,他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敌人是如何摸进来的! 做‘糊涂鬼’的又何止他一个,听到喊叫声,西凉兵终于反应过来,可是为时已晚,无数黑影冲了进来,四处渗透,大砍大杀,局势混乱无比! 西凉兵穿着甲胄,手提长枪,可是四下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兵找不到将,将找不到兵,大家一起找不到敌人,除了乱跑乱叫,他们什么也做不了! 相反的,汉军士兵就大占便宜了,喝了十几天的羊肝汤,眼力好的很,他们冲进敌群中,四下乱摸,如果摸到赤膊的,那就是自己人,如果摸到穿着甲胄的,二话不说,挥刀就斩,只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满地…… “杀……杀呀!……跑呀!” 黑夜、大雨、敌人、厮杀……,混乱之中,西凉兵的意志很快就崩溃了,根本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抵抗,有人乱砍乱杀,甚至自相残杀,有人胡乱奔跑,鬼哭狼嚎,也有聪明点的,把兵刃一扔,抱头钻进了草丛里,乖乖等着做俘虏吧! 杀戮,不停的杀戮,汉军士兵一个山洞,一个山洞的清理敌人,或杀、或擒,不断的扩大战果,整座金山都变成了杀戮场,人们采金数百年,赚取无数财富,也该用鲜血祭祀一下山神、土地了! 血战一直持续到黎明时分,日出东方,云收雨歇,喊杀声才慢慢平息下来,在晨光的照射下,人们看清了金山上的情况…… 放眼望去,山坡上到处都是西凉兵的死尸,断头的、破腹的、腰断的……,残肢断体,惨不忍睹,三万守军基本上全军覆没,战死者过半,其余的也当了俘虏! 张横、成宜、马玩、杨秋四员敌将,全被生擒了,他们运气好,穿着将军的甲胄,夜战的汉军士兵摸到后,感觉是几条大鱼,没有斩杀,而是捆绑起来,请功领赏! “万胜!-万胜!--大都督万胜!” 漫山遍野,汉军士兵高举兵刃,呐喊欢呼,一夜之间,就拿下了巩固设防的金山,而且他们的伤亡非常之小,总共不到三千人,很多还是半夜爬山时,不小心失足摔伤的,真正负战伤的人,少之又少! “金山一下,金城必破,韩遂再无翻身之日了!”在数万将士的欢呼声中,萧逸登上一块巨石,高举宝剑,挥斥四方,西凉大局,半数握在自己手中了! :。: 正文 第五十二章阴谋反叛 唇亡齿寒,金山一破,西凉军苦心经营的犄角之势顿时瓦解,金城就等于****人前了,上到统帅韩遂,下到普通士兵,全都惶恐不安,内无良谋,外无救兵,孤城难守呀! ‘趁你病,要你命’,萧逸久经沙场,岂会错过大好良机,立刻分派人马,将金城围了个水泄不通,为了瓦解守军的斗志,张横、成宜、马玩、杨秋四名俘虏被押到城下,斩首示众,人头用长杆高高挑起,任由飞鸟啄食! 于此同时,数百支无头箭射进了城内,上面绑着萧逸的劝降信,简单的四句话:“只诛韩遂,其余不问,顽抗到底,鸡犬不留!” ‘鬼面萧郎’说出的话,没人会怀疑,屠城灭族的事情,别人做不出来,这位‘杀神’绝没问题,氐人就是前车之鉴,同样的,他说不杀降兵,那就绝不会杀,这也是杀神的信誉! 一边是投降免死,一边是鸡犬不留,再笨的人也知道怎么选择,再说了,韩遂出卖兄弟,以诈术取金城,人心本就不服,全靠用铁腕手段镇压,才勉强维持着,如今山穷水尽,孤城难守,谁还愿意再卖命呀,就在当天晚上,趁着巡城将校不在,十几名西凉兵遛出城来投降了! 得知消息,韩遂暴跳如雷,当即下令,把带队的校尉斩杀,人头悬挂在城楼上,用来威慑人心,那知道适得其反,士兵逃跑就杀校尉,校尉们也不想死呀,干脆,一起跑吧,再多带几个人过去,还能将功折罪呢! 一时间,西凉兵逃跑的更加厉害了,成群结队,络绎不绝,甚至光天化日之下就有开小差的,一天跑出去上百人之多,金城的人心彻底动摇了! “散布谣言,动摇军心者-杀!” “擅离职守,私自逃跑者-杀!” “监督不力,纵容部下逃跑者-杀!” 身陷绝境,韩遂彻底疯狂了,连下三道杀令,亲自带领侍卫巡视城防,抓到逃跑的士兵,或者有逃跑意图的,立既斩首,金城的门楼上,每天都要挂出几十颗血淋淋的首级! 除此之外,韩遂还疑心手下的将领,生怕他们发动反叛,危害自己的性命,于是在刺史府中加派了双倍护兵,凡是前来觐见的将校,必须卸下兵刃,才能进入,无令擅入者,杀无赦! “韩遂老贼,疯狂到如此地步,离灭亡也就不远了!”看到金城人心惶惶的情况,萧逸一阵冷笑,下令厚待降兵,愿意为朝廷效力的,立刻更换甲胄,编入军中,不愿意再打仗的,发给路费,一律放还回家! 另外,萧逸还从降兵里挑选出几百个身强力壮、嗓门大的,每天吃饱喝足之后,就站在金城下边,扯着嗓子喊话,招降里面的同伴! “弟兄们,大都督神威盖世,天下无敌,对抗下去只有死路一条呀……” “投诚无罪,顽抗必死,何苦给韩遂老贼卖命呢,想想你们的妻儿老小吧……” “大家都是汉军,何必自相残杀呢,投靠朝廷,咱们去打羯人,收复西凉故土……” ……………………………………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傻子也知道金城守不住了,陷落只是时间问题,士兵们只想活命,逃出去就行了,将领们想的更多,除了活命,他们还想要富贵! ………………………………………………………………………………………………………… 深夜,金城中,一座雄壮的将军府,亭台楼阁,富丽堂皇,这里本是神威将军-马超的府邸,韩遂夺城之后,犒赏麾下将领,就把这座府邸赐给了八部将之首的梁兴,用来收买人心,可惜,用钱财买来的人心,也容易失去呀! 府邸-密室中,梁兴、侯选、程银、李堪四将围坐在一起,面沉如水,不时的互相打量,猜测别人的心思,其实大家坐在一起,就已经说明问题了,不过吗,卖主求荣这种事,毕竟好说不好听呀! “事到如今,顽抗下去只有死路一条,萧大都督的霹雳手段,几位兄弟是知道的,城外长杆上挑着的人头,就是榜样了!”梁兴是此间主人,也是秘会的召集者,自然第一个发言了! “大哥所言极是,金城守不住了,鬼面萧郎言出必行,一旦城破,必然鸡犬不留呀!”侯选、程银、李堪点头称是,想起另外四名将领的下场,无不心生寒意,蝼蚁尚且偷生,他们有无数家财和娇妻美妾,自然更舍不得死了,可是生路又在那里呢? “若不成,咱们带上家小、财宝,连夜出城,渡过湟水,逃跑吧,天下之大,总有容身之地!”侯选是八部将之二,为人还算朴实,他的办法--逃! “敌军围城甚紧,风雨不透,带着家眷、财物,恐怕冲不出去呀……,再者说,就算侥幸冲出去了,咱们又能去那里呢,落草为寇,还是隐居山野,多年心血换来的权势,一朝舍去,你们甘心吗?” 梁兴一语中的,逃出去不难,难的是舍去权势、富贵,他们都是苦出身,从军中一卒做起,十几年的劳苦征战,百死千生,才当上将军,有了娇妻美妾,无数财富,一朝丢弃,真是生不如死呀! 为将者,能战则战,不战则守,不守则走,不走则降,这也是唯一的出路了,可是投降,也分不同的方法,诈降、跪降、还是献降? 诈降,就是假意投降,麻痹敌军,趁其不备,突然袭击,一举扭转败局,这种办法对付骄横自大的人可以,遇到萧逸这种足智多谋的将领,就一点用处也没有了,反而会死的更惨! 跪降,就是跪地求饶,把自己的生死完全交给对方处置,遇到心慈手软的对手,还能有条活路,遇到个嗜血的,那里彻底玩完了,想想‘鬼面萧郎’的杀名,这个办法也行不通! 唯一可行的就是献降了,献上一份礼物,打动对方将领的心,欣悦之下,不但自己的性命无忧,荣华富贵也能保全,是投降中最好的方式了! 问题又来了,献降需要礼物,一件能打动‘鬼面萧郎’的礼物,是什么呢? 美女、黄金、珠宝、战马、牛羊……这些统统没用,人家根本不为所动,否则早就议和成功了,剩下的就只有一件东西了--韩遂的人头,那位‘杀神’可是喜欢收集骷髅盏的呀! 一想到要杀韩遂,几个人又犹豫起来,多年产生的积威,让他们心怀畏惧,另外,韩遂此人心思缜密,奸诈无比,算计他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何况刺史府中有重兵把守,日夜巡视,一旦事情不成,丧命的就是他们了! “一切全凭大哥做主,患难与共,生死无悔!”三人躬身行礼,八部将中,就属梁兴最是狡猾,有‘梁狐狸’之称,想要收拾韩遂,唯有他出谋划策不可! “既然如此,兄弟们听我号令!”反叛的事情,梁兴策划已久,早就胸有成竹了…… “侯选,明天下午,你去禀报老贼,就说部下逃亡甚多,看管不住,请求借掉一些刺史府的亲兵,镇压局面,老贼必不生疑,只要虎符到手,立刻把亲兵带出去,事先设下埋伏,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程银负责把守四门,稳住城中人马,军队中有老贼的宗族子弟,全部诛杀,以防他们救援刺史府! 李堪带人守住武库、金库、粮库,那是咱们活命的本钱,献给大都督也是一份厚礼,万万不得有失,至于老贼的刺史府吗,就交给我来处理了!” 梁兴不愧‘狐狸’之称,想出的计策一环紧扣一环,定要至韩遂于死地,而且把擒贼的大功,牢牢抓在自己手中,用心深不可测呀! “大哥算无遗策,我等佩服!”三人齐齐拍手称赞,认为此计可行,却并不起身,梁兴聪明,他们也不傻呀,要想反叛,必须里应外合,至少有点保证吧,否则他们把韩遂干掉了,萧逸却不给赏赐,岂不是白忙活一场! “呵呵,兄弟们放心,事成之后,高官厚禄,富贵共享!”梁兴笑着从怀里拿出那份丞相钧令,给几个人观看,联系城外的事情,他早就做好了! “明晚子时,红灯为号,一起动手除掉老贼,迎接萧大都督入城!” “诺!” 正文 第五十三章兵进金城 深夜,金城-刺史府中,韩遂在卧榻上休息,眉头紧锁,筋肉绷直,满身的甲胄也未脱下,枕边还放着一柄青锋剑,半刃出鞘,金山失守之后,他就没了安全感,日夜小心防范,几天下来,原本神采奕奕的西凉名将,变得憔悴不堪,就像一名落魄的农夫! “梆!-梆!-梆!” 三更时分,韩遂勉强睁开双眼,目光昏暗,眼球上更是遍布血丝,金城局势危机,人心浮动不安,为了防止士兵逃跑,每晚他都要去巡视城墙,以防不测! “喀嚓!……嘶嘶!” 刚一起身,韩遂的腰部就扭到了,关节上发出一声脆响,痛的他冷汗淋淋,浑身都在颤抖,人也无力的瘫软回卧榻上,蜷缩成一团,拼命的喘息起来! 人老不讲筋骨为能,年近五十的年纪了,血气衰败,常年征战沙场,身上明伤暗创无数,平时细心保养,尚无大碍,最近战局不利,心火上升,再加上日夜巡视,不眠不休,引得旧伤发作,痛彻入骨,那里还支撑的住呀! “岁月不饶人,老夫终究是不复当年之勇了!”喘息了一会,韩遂按着酸痛的腰部,试图站立起来,却没能成功,不禁心生哀叹,一把年纪的人了,却要为了活命苦苦挣扎,又是何苦呢? “早知如此,就不该出卖兄弟,谋取金城,自己这把老骨头,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出去了,都是一个‘贪’字惹来的无数祸端呀?” 身体支撑不住了,心思却不能停下来,韩遂开始谋划城防的事情了,下午时分,八部将之二-侯选来了,借调一半的府中亲兵,去巡视城防,威慑逃兵! 侯选为人朴实,是跟随了十几年的老部下,一向忠心耿耿,勤于任事,有他巡视城防,韩遂还是比较放心的,既然如此,就好好休息一下吧,说话从进入金城那天起,自己就从未睡过一个安稳觉了! “呼!……呼呼!” 身心放松,疲倦上涌,韩遂很快就打起了鼾声,还做了一个美梦,梦中的自己正是青年时代,精力旺盛,骁勇善战,跃马持枪,在西凉大地上纵横驰骋,杀的敌人尸横遍野,落荒而逃,嚎叫、痛哭之声,响彻四野! 美梦,真是一个难得的美梦,而且如此的真实,耳边仿佛真的传来了厮杀、哀嚎的声音……等等…… “杀呀!……冲进去……啊!” 韩遂猛然惊醒过来,不对,不是梦境,侧耳一听,府邸中真的传来了喊杀声,兵刃碰撞声,以及人临死前的哀嚎声,而且越来越近,转瞬就来到自己的卧室门前了…… “不好,出大事了!”毕竟是沙场宿将,韩遂的战斗经验丰富,立刻判断出有人杀进府中,“难道说敌军进城了,为何如此迅速,手下也没来禀告呢?” 来不及多想,韩遂勉强振作精神,拔出青锋剑,一边呼叫护卫,一边冲出门去,准备和敌人拼杀,可是来到门外一看,顿时惊呆了…… 放眼望去,刺史府中火光闪烁,人影晃动,无数的士兵在拼命厮杀,一边是自己的亲兵侍卫,仓促应战,被杀的节节败退,另一边的士兵人数众多,挥舞刀枪,越战越勇,步步逼近,更加不可思议的是,两边都是西凉兵士,只是进攻者手臂上绑着白布条,以示区别! “反了,造反了,尔等逆贼,安敢背叛老夫?”韩遂手持宝剑,须发皆张,大声斥责那些叛军,虎老余威在,多年的积威起了作用,正在厮杀的士兵立刻分开了,叛军攻势停下,没有放下手中兵刃,虎视眈眈的看着,残存的护卫则聚拢过来,人数却少的可怜! “说,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围攻老夫的府邸?” “呵呵,末将参见老将军!”叛军人群一分,在火把的照耀下,走出一人,高鼻深目,眼光深邃,正是八部将之首的梁兴! “大胆梁兴,安敢背叛老夫,就不怕被千刀万剐,诛灭三族吗……,其余将士,立刻放下刀枪,各自归营,老夫可以赦免你们无罪,否则一律斩首,以正军法!” “老将军错了,末将归顺朝廷,何言背叛呢?……至于将士们吗,都是自愿起事的,你放弃两郡之地,任由他们的妻儿老小遭受袁军涂炭,大家早已恨你入骨了,谁还会再听号令?” “梁兴,忘恩负义之徒,老夫待你不薄呀,加官进爵,屡屡提拔,成为八部将之首,视为心腹之人,想当年,你本是一名胡、汉混血儿,出身低贱,若无老夫慧眼识人……”威慑无用,韩遂开始打感情牌,还提起一些陈年旧事,故意拖延时间,希望有救兵赶到,化解危局! “老将军是待末将不错,不过吗,末将鞍前马后效力多年,也算报效过了,说到忘恩负义吗,谋取金城之事,还须再重复一遍吗,结拜兄弟尚可出卖,末将不过是有样学样罢了……”梁兴一脸冷笑,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大家都不是正人君子,有什么资格鄙视别人呢? “再有,老将军不用拖延时间了,其他三位将军与我同谋,此时已经控制了金城的要害,不会有救兵前来了……,至于军中的韩家子弟,早已斩杀干净,一个不留!” “什么,你们……噗!”听到四部将皆叛,韩遂面如死灰,一口鲜血就喷了出去,军中的韩家子弟,都是族中精英,自己多年培养出来的力量,一朝丧尽,韩家再无翻身之日了! “拿下老贼,抓活的,送给大都督请赏!”梁兴早有算计,韩遂可擒,不可杀,一则,生擒叛贼的功劳更大,可以领更多的封赏,二则,他虽然选择了反叛,却不想背上‘弑主’的恶名,因为弑主的恶犬,是没人会收留的,自己还想在西凉继续混下去呢…… “生擒老贼,立功领赏!” “生擒老贼,立功领赏!” 乱兵们高呼口感,挥舞兵刃冲了上去,刺史府的亲兵拼命抵抗,奈何敌众我寡,很快就被斩杀干净了,韩遂手持宝剑,本想自尽了事,以免受辱于敌,可是多年的富贵生活,磨灭了骨子里的血勇之气,宝剑横在脖子上,就是抹不下去,最后被乱兵生擒活捉,五花大绑的捆了起来。 “猛虎已老,雄风不在了呀!” ……………………………………………………………………………………………………………………………… 天亮之后,大局已定,金城上的‘韩’字军旗撤下,换上了汉军旗号,而后四门大开,迎接汉军入城! “我等参拜大都督,神勇盖世,天下无敌!”梁兴、侯选、程银、李堪四将跪在城门口,手托象征金城治权的大印、户籍、账册、文书……,恭顺的不得了! “哈哈,四位将军弃暗投明,献城立功,真是可喜可贺呀,本都督必然奏明丞相大人,给四位将军加官进爵,封妻荫子,永镇西凉!” 萧逸大笑着走上前,将四个人搀扶起来,拍拍肩膀,好言安抚,另一方面,他的手却一直没离开佩剑,脚步更是不肯向城门移动分毫! 沙场决战,一丝一毫也大意不得,四将看似恭顺,谁知道他们是真降?还是诈降,自己贸然的进城去,若是对方埋伏了兵马,那不是白白送死吗? “大军进城,接管防务,若有阻挡,格杀无论!”先小人,后君子,萧逸大手一挥,各部人马进城,立刻控制金城的要害,接收府库,手下亲兵则上前,把四降将包围起来,若有不测,立刻拔刀斩杀! 面对这种情况,四降将互相对对目光,心中满满的寒意:“这位大都督年纪轻轻,却谨慎无比,又足智多谋,不愧当世名将,比起韩遂来更加难伺候,以后还要小心一些才是呀!” 人马入城之后,接管城防,控制要害,很快就把金城掌握在手中,原有的守军全部开出城外,更换旗号,接收点遍,与此同时,韩遂也被送过来了,确认无误之后,派人严加看管,萧逸这才放下心来,在众人的簇拥下,打马入城,“西凉第一巨邑,终于拿到手了!” 正文 第五十四章射鬼箭 网 进城之后,萧逸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清点府库,查看财物、甲兵、粮草的数量,金城号称‘西凉第一巨邑’,又是马家百年经营的老巢,财富惊人,韩遂取城之后,把自己积攒的家底也运了过来,又搜刮其他各郡的钱粮,以做坚守之用,可以说,西凉财富大半皆在城中! 果然,府库大门一开,众人顿时惊呆了,见过钱财,没见过这么多钱财,放眼望去,府库里满是各种宝贝,珍珠、玉器、玛瑙、猫眼、珊瑚、象牙、犀角……应有尽有,数不胜数,更有堆积如山的金砂,出诱人的赤色光芒,至少数十万斤,就是大汉王朝的国库里,也没有如此多的财物呀! 再查看其他库房,武库之中,甲胄、兵刃、弓箭,堆积如山,足够动几次大规模战役了,粮草库也是满满的,十几万人马消耗一年不成问题,如今都成了将士们的战利品,后勤问题,终于解决了! “缴获之丰,数以亿万计,足够朝廷数年支用,没了赋税压迫,天下百姓可以喘口气了!”萧逸满意的点点头,下令取出两成钱粮,贴补军费,犒赏有功将士,其余的密封、装车,让心腹将领曹性统兵五千,押送到长安,暂且封存起来,大军凯旋之时,再上交朝廷! “多谢大都督厚赏,将士们肝脑涂地,誓死跟随!” 命令下达,一众将领跪倒在地,行大礼参拜,府库钱财无数,两成也是一个天文数字,分配下来之后,就是军中普通一兵,也能吃的满嘴流油,房屋、骏马、妻子、田地……,所有梦想都能一一实现,将士们岂能不激动呀! 钱财分了,兵刃换了,粮草也补充了,将士们欢声雷动,士气大增,接下来,还有一件事情要处理,如何处置韩遂? ……………………………………………………………………………………………………………… 刺史府大堂上,萧逸满身戎装,手持宝剑,升坐主位,各营将领分列两旁,另有数百名铁甲武士,手持兵刃,团团护卫左右,真可谓风雨不透! 在几名武士的押解下,五花大绑的韩遂被带了上来,身为阶下囚,这位‘九曲黄河’依然傲气十足,进来之后昂挺立,根本不把众人放在眼中,“自己是三朝元老,军中宿将,纵然兵败被俘,也该交给朝廷处置,一群乳臭未干的年轻人,敢把自己如何?” “呵呵,十数日不见,韩老将军别来无恙否?”主位上,萧逸一脸笑容,还摸了摸鼻子,目光却暗如幽冥,透出浓浓的杀意! “大都督神威无敌,老夫输的心服口服,败军之将,不敢多说什么,只求把老夫押送许昌,交给丞相大人落吧!”两道目光一碰,韩遂立刻败下阵来,别人他可以蔑视,对这位大都督,却有一种灵魂深处的畏惧感! 不过吗,‘九曲黄河’的名号也不是白叫的,落魄到如此地步,韩遂依旧在耍弄心计,曹操是他的朋友,有同年之谊,朝廷百官也大都是旧识,只要进了许昌,他这条老命就算保住了,反之,落在‘鬼面萧郎’手中,绝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呵呵,大军出征之时,丞相大人予我‘先斩后奏、专擅征伐’之权,区区一个俘虏,就不必让他老人家多劳心了吧!” 萧逸何许人也,岂会看不出对方的小心思,韩遂是彻底的乱世枭雄,活在世上,永远不会安分,为国为民,见一个,杀一个! “老夫年事已高,再无争雄之心了,情愿辞去官职,卸甲归田,了此一生,如何?” “不可,甲胄易卸,贪心难灭呀!” “那老夫就盾入空门,落为僧,不在过问红尘中事如何?” “不可,青丝好落,红尘难断呀!” “大都督如此逼迫,莫非要囚禁老夫,永世不见天日吗?” “呵呵,囚禁密室,不见天日,可谓生不如死,本都督岂会如此狠心呢!”萧逸仰天大笑,人呀,落魄到如此地步,还是舍不得一死,既然如此,自己就帮一把吧,“来人,立木桩,射鬼箭,大家都去送老将军一程吧!” “嘶!……嘶嘶!” “射鬼箭?……宁愿一刀斩,莫要射鬼箭呀!” 萧逸命令一出,大堂上响起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韩遂更是吓的瘫软在地,面如死灰,所谓‘射鬼箭’,就是在空地上埋下一根木桩,把俘虏绑在上面,而后众人执弓上前,依次射杀,万箭穿身,死状惨不忍睹,在各种死刑中,也算一等一的残酷了! 除了死状惨烈,据说如此射杀的人,死后也会变成厉鬼,日夜承受万箭穿心的痛苦,永世不得解脱,真不如一刀两断,死的痛快些,这种做法过于狠毒,非大仇大怨,一般不会轻用! “大都督饶老夫……”韩遂跪倒在地,还想求饶一番,两旁士兵就冲了上来,先用麻布堵嘴,然后硬拽了出去,就在刺史府的庭院里,设下木桩,捆了个结实! 射鬼箭,多少年也难一遇的事情,更何况射杀的还是一方诸侯,各部将校、羌人酋长、以及西凉降将纷纷拿出弓箭,按照官职大小排列整齐,萧逸官职最高,第一箭自然是他来射! 弯弓搭箭,萧逸稳稳的瞄准了目标,身为射雕手,一百五十步内,他的箭簇不会差错分毫,说射眼睛,就绝不会碰到眉毛,按照‘射鬼箭’的规矩,为了加大死者的痛苦,第一箭是不能射要害的,必须乱箭穿身,鲜血流尽才行! “呜呜!……嗯嗯!” 木桩上,韩遂双目圆睁,呜咽流泪,老脸上满是恐怖的神色,细心的人会现,他的裤子已经湿透了,这位称霸西凉多年的枭雄,生死关头,竟然吓尿了! “着!……” 弓开如满月,箭走塞流星,萧逸一声大喝,狼牙箭脱弦而出,直奔目标而去,不过吗,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关键时刻还是心软了一点,原本瞄准肩膀的箭簇,狠狠钉在了韩遂的心头,正中要害! “嗖!……嗖!嗖!” 紧跟着,众人依次上前,乱箭射杀,木桩上的韩遂很快就变成了一只刺猬,体无完肤,惨不忍睹,不过吗,早在萧逸射第一支箭时,他就气绝身亡了,倒是少了许多痛苦! 射完鬼箭,亲兵们上前,把韩遂的尸体解开,人头割下,那是大都督喜欢的战利品,剩下的尸身用一口薄皮棺材装了,拉到城外,草草掩埋,连块石碑都没有立,一代枭雄,终归尘土! 兔死狐悲,纵横西凉多年的韩遂落个如此下场,那些参加‘射鬼箭’的酋长、降将,无不心生凄凉,看向那位大都督的目光也更加畏惧了,简直到了不敢仰视的地步,更别提生出背叛之心了! 乱箭射杀,萧逸以如此残酷的手段处死韩遂,也是有很多考虑的,其一,韩遂一代枭雄,扰乱天下,弄的生灵涂炭,民不聊生,如此杀掉他,可以威慑其他诸侯,加快天下统一的步伐! 其二,韩遂为了私人利益,出卖兄弟,勾结羯人,害的凉州七郡之地沦陷,无数汉家子民惨遭杀戮,可谓罪大恶极,用鬼箭射杀,也是给世人做一个榜样,汉奸就是如此下场! 其三,萧逸也是为了威慑军心,几仗下来,麾下人马越来越多,本部汉军六万,羌骑四万,西凉降兵也有五万,总兵力过了十五万,一人一心,万人万心,统帅如此一支庞大的军队,并非易事呀! 如果是太平时节,萧逸还可以软硬兼施,慢慢训练,整合军队的向心力,可是大小战斗不断,自己既没时间,也没心力,要想统帅这支人马,只能用些霹雳手段了! 射杀韩遂,就是警告羌人酋长和西凉降将,乖乖听话,服从军令,萧逸不在乎他们是否爱戴自己,只要听从调遣,旌旗所指,一往无前就足够了! (稍后,还有一更!) 正文 第五十五章冢虎出笼 大胜之后,自当犒赏有功将士,除了钱财,酒肉也是必不可少的,军中传令,杀牛宰羊,大宴三天,就连城中的百姓,也领到了一份酒食,用于补偿战乱带给他们的痛苦! 一时间,金城成了欢乐的海洋,将士们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庆祝他们用鲜血换来的胜利,发泄心中积攒的戾气,很快营地里就出现了大群醉汉,一个个东倒西歪,狂啸不止,各营将领连忙下去巡视,以免醉鬼们闹事! 深夜,刺史府中,萧逸独坐堂上,正在闭目沉思,外界的喧闹之声传不到这里,身为大军统帅,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强敌未灭,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懈怠! 连续的大战下来,西凉纷乱的时局逐渐清晰起来,原有的各方势力,氐人灭族,羌人归顺,马家父子听从号令,韩遂被射了鬼箭,大军连战连胜,‘鬼面萧郎’的威名传遍了西凉十二郡,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真有止小儿夜啼的功效! 同样的,剩下的敌人,也更加强大、更加难对付了,东边的袁尚统兵十五万,盘踞北地、安定两郡,操练兵马,虎视金城,北边的叶落纥驻兵武威郡,布下天罗地网,等着和自己决一死战,这两个才是生死大敌呀! “手中只有一支利箭,却要对付两头猛兽,谁先谁后呢?”萧逸从箭囊里抽出一支狼牙箭,久久的沉思起来,以自己现在的实力,绝对无法两面开战,只能各个击破,问题是先打谁呢? 三足之鼎最稳,因为彼此支撑,三方对峙的仗最难打,因为彼此制约,萧逸无论向那一方发动进攻,另一方肯定会趁虚而入,抄自己的老巢,前后夹攻之下,事情就不好办了! 当然了,还有一种办法,就是等其他两方火拼起来,自己坐收渔人之利,不过吗,眼前的态势来看,那肯定是一个漫长、又艰苦的过程,十有八九会变成一场消耗战! 萧逸不想打消耗战,自从出道以来,他指挥的战役,都是疾如风火,速战速决的,下邳围城两月之久,已经是个特例了! 一则,十几万大军远征西凉,人吃马喂,物资消耗太大了,天下大乱,民生疲惫,多打一天的仗,就要多损耗一分元气,汉家的元气消耗空了,就会给那些异族人以可趁之机! 二则,萧逸是徐州牧、兼领江、淮军政,老巢远在东南,自己却身处西北,时间一长,就怕会发生变故,要知道,曹营集团内部也是有竞争的,嫉妒、羡慕、怨恨自己的人,也不在少数! 于公于私,萧逸必须迅速解决西凉的战事,回去坐镇老巢,办法只有一个,分化瓦解,各个击破,挑选一个敌人下手,同时想个办法,牵制住另外一个敌人的手脚,为自己争取时间! 问题也就来了,两个敌人,就实力而论,袁尚略高一筹,可是比起统帅能力,叶落纥胜过万倍,自己统兵攻袁尚,叶落纥必然来出兵,相反的,自己统兵攻打羯人,袁尚却未必会出兵,以这位三公子的家传性格,隔岸观火、坐收渔利才是他的选择,不过吗,安全起见,还是要派出一名使者,带上厚礼,去游说一番才行呀! 使者人选是关键,此人必须文武双全,胸有胆识,腹有良谋,即能随机应变,又要奸诈狡猾,可谓大智大勇、大奸大恶,非如此,不足以说服袁营众人! 这样的人物,又去那里找呢,萧逸麾下将校数百名,大都骁勇善战,悍不畏死,让他们轮刀砍人就没问题,做说客,出使敌营,就全都麻爪了,估计连话都说不利索,就被人家扔出来了! 从上到下,反反复复,萧逸冥思苦想,最后断定这样的人物,军中只有两个而已,一个就是自己,问题是身为三军统帅,萧逸不可能离开大营,去游说敌人,乔装改办也不行,名声太大了,自己的小黑脸一出现,必然露馅! 第二个人选吗,就是萧逸一直不敢用、不想用,又不得不用的家伙--司马懿,也只有他能出使袁营,稳住十五万敌军了! “来人呀,召唤参军-司马仲达来见我!” “诺!” ………………………………………………………………………………………………………………………… “属下参拜大都督!”片刻之后,司马懿出现在大堂上,浑身衣裳整洁,略带一丝酒气,显然刚才在参加宴饮,一双眼睛却格外明亮,颇有一种‘众人皆醉,唯我独醒’的神韵! 自从出仕以来,司马懿就被调到玄甲军中,担任参军一职,一年多过去了,凭着过人的才干,坚韧的性格,他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军中大小事物,无不处理的妥妥当当,什么调拨粮草,管理军械,更换马匹,安排民夫……,简直是一个全面型人才,唯独一样例外--统兵! 萧逸把很多事情交给司马懿去办,唯独不许统兵,就连他身边的几名亲兵,也是萧逸精心挑选的,时刻监视这头‘冢虎’一举一动,生怕他把触手伸进军队中,可是有些人,注定是要搅动天下风云的,根本压制不住…… “仲达从军一年有余,既忠且勤,本都督甚是欣慰,准备提拔重用,让你去做一件大事!”萧逸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手掌却握住了剑柄,只要看到这头‘冢虎’,自己就忍不住想拔剑斩之,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了! “多谢大都督提拔,属下竭尽全力,定然不负重任!”司马懿面露喜色,能被重用,施展自己的才干,自然是一件好事,可是对上萧逸幽冥般的目光,又吓得他心头狂跳,恨不得立刻逃之夭夭! 总的来说,萧逸对他还是不错的,带在身边,赏赐有加,还经常过来探望,嘘寒问暖,大都督如此爱护一个属下,却是让人感动的事情,不过吗,关心的太过分,就有一些防范的意思了! 司马懿也很疑惑,对这位大都督,他是既尊敬,又畏惧,甚至带着一丝崇拜,视为自己的人生榜样,处处学习,希望有朝一日,也能统帅千军万马,建立自己的功业! 可是在萧逸的目光中,他总能感觉到深深的防范,甚至是一丝畏惧,这让司马懿大惑不解,鬼面萧郎,纵横天下的无敌名将,如此防范一个初入仕途,毫无名气,也毫无军功的年轻人做什么? “西凉战局逐渐明朗,两大强敌,必须个个击破,本都督决定统领大军北上,讨伐羯人,你的任务就是带上重礼,出使袁军大营,游说三公子袁尚,让他按兵不动,为大军争取时间……”萧逸诉说了局势,又详细的安排了任务,最后目视对方,还有什么疑问! “大都督用兵如神,属下佩服万分,自当依计行事,不过吗,要想游说袁尚,犹如割肉饲虎,必须下大本钱才行,不知属下有多大的权力,又能给多少本钱?” 司马懿目光转动,立刻明白了自己要面对的情况,出使敌营,游说敌将,却是一件既危险、又困难的事情,搞不好还会人头落地,不过吗,若能成功,自己就可以出人头地,建功立业了,也是莫大的机遇呀! “呵呵,袁家之人,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皆是鼠目寸光之辈,只要能说服袁尚,让他按兵不动,钱财、粮草、牲畜,随你支用,关键时刻,就是付出这座城池,也不算什么!”萧逸手指四方,只要能够取胜,这座金城也不过是一枚棋子,可以舍弃的! “大都督英明果决,属下敬佩万分,这就去安排出使之事,长了不敢说,三月之内,定让袁军按兵不动!”司马懿深施一礼,立下了军令状,人家连‘西凉第一巨邑’都敢舍弃,自己一条小命又算什么,拼了! “去吧,关键时刻,本都督会助你一臂之力的!”萧逸摆摆手,目视司马懿离开,等人影消失在眼前时,不禁长叹一声……“冢虎,终究是出笼了!” 正文 第五十六章平分西凉 天籁小说Ww』W.』⒉ 自从进了安定郡城,三公子袁尚就过上了神仙般的日子,酒池肉林,宴饮不断,耳听靡靡之音,眼看天仙美女,坐拥金山银海,真是怎一个‘爽’字了得! 也难怪袁尚生活上堕落,无边的富贵,无边的享乐,有几个男人能把持的住,以前在邺城,有父亲袁绍看管,处处小心谨慎,袁尚还能压制心中的欲念,现在山高皇帝远,再无束缚,长久积压的**爆出来,一不可收拾了! 再有,手下的一群门客也贴心,知道三公子喜欢什么,竟然献上一张长一丈五,宽一丈二的楠木床,上面铺着洁白的羔羊皮,又软又喧,如坠云端一般,袁尚在上面踊跃施勇,大战掠来的各族美女,威风凛凛,勇猛无敌! “三公子!……三公子!-鬼面萧郎派来了……” 中午时分,袁尚酒足饭饱之后,在自己的大床上,对战几名金碧眼的西域胡姬,正在跃马驰骋,一往无前的时候,手下亲兵突然在门外大喊起来…… “鬼面萧郎?……噗通!”听到这四个字,正在驰骋的袁尚浑身一哆嗦,双腿瘫软,几个翻滚之后,一头栽到床下边去了,出巨大的声响! “哎呀!……公子爷安好!……公子爷无恙!”几名胡姬吓得一阵乱叫,连忙把袁尚扶起来,上下查看,生怕伤了这位小爷,她们的性命就保不住了! “都滚开!……是不是鬼面萧郎杀过来了,快快备马!”一把推开胡姬,袁尚连滚带爬的冲出门外,一面询问情况,一面让人备马,敌军来了,自己还是撤到安全地方去吧! 自从萧逸出征西凉,屠灭氐人,震慑羌人,收服马家父子,又攻破金城,乱箭射杀了韩遂……,真可谓威名赫赫,战无不胜,每一道军报传来,袁尚都是心惊肉跳,只是碍于面子,才故作不屑之状,实则对‘鬼面萧郎’四个字,早已产生了巨大的畏惧感! “三公子勿惊,鬼面萧郎没杀过来,只是派来个使者,逢纪、审配两位先生,请公子去大堂接见一下!”亲兵连忙禀告情况,却不敢抬头观看! “没有兵马,来的是个使者!”听完禀告,袁尚长出一口气,提到嗓子眼的心脏,又慢慢落了回去,而后就感觉遍体冰凉,胯下生风,小宝贝都缩成一团了,这才现自己一丝不挂的站在门外,任由春风吹拂……“该死的,快来人呀,给本公子更衣、着甲、佩刀!” ………………………………………………………………………………………………………………… ‘鬼面萧郎’派来了使者,必须慎重对待,起码不能弱了袁家四世三公的面子,要是能威慑住对方,那就更好了! 片刻之后,袁尚打扮一新,内穿云锦袍,外罩黄金甲,手握斩将刀,小白脸上还擦了脂粉,格外的俊美,只是微黑的眼圈,虚浮的脚步,不禁让人想起一句话--‘羊质虎皮,徒有其表!’ 为了显示威风,袁尚拿出了全套的仪仗,旌旗、鼓号、斧钺……,一直排到了府门口,还安排了五十名刀斧手,摆出了明晃晃的刀阵,大堂下,一口三足青铜巨鼎也架好了,烈焰冲天,滚油沸腾,看上一眼,就能让人魂飞魄散! “传曹营使者上堂!……传曹营使者上堂!” 随着亲兵们一道道的喊声,两个人影出现在大堂门前,为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身材修长,面白如玉,目光炯炯有神,转动之间,透人心魄……正是司马懿! 看着堂上的刀阵,又撇了一眼油锅,司马懿淡淡一笑,迈步而入,度不快不慢,就像走在林荫小路上一样,根本没把高悬头顶的白刃放在眼里,与骇人心魄的骷髅‘京观’相比,这不过是小儿把戏! 落后半步的位置,还有一名副使,此人身材高大,虎背熊腰,一双眼睛竟然是赤金色,出阵阵的红茫,犹如恶鬼一般,正是护羌中郎将--晏明! 晏明一手托着礼单,一手握着腰间佩刀,身体紧绷,警惕性十足,不过吗,他监视的不是袁军士兵,而是身边的司马懿,赤红的眼睛一直盯在对方脖子上,从未离开过! 出之前,萧逸私下召见了他,传下一道命令:‘监视司马懿的一举一动,若有反叛之心,立刻斩杀,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这头‘冢虎’为他人所用,更不能为河北袁家所用!’ “奉征西大都督之命,见过三公子,并送上薄礼一份……赤金五千斤,珍珠两斗,宝石五十枚、玉璧二十双……”司马懿口称见礼,腰板却拔的笔直,一点躬身的意思也没有! “既为使者,见了本公子为何不下拜,萧大都督麾下尽是些不懂礼数之人吗?”听完礼单,袁尚心中满意,却故作威严,把手一挥,刀斧手上前一步,虎视眈眈的盯着二人,大有一声令下,就乱刃分尸的架势! “呵呵,大都督治军严谨,麾下将校岂能不懂礼数,不过吗,正所谓-入乡随俗,本使看了河北的待客之道,有心效仿一二罢了!”司马懿立刻反驳了回去,你用油锅待客,我以傲慢回之,大家半斤八两而已! “绵里藏针,真是一副伶牙俐齿呀,萧大都督派你前来,不知所谓何事呀?”逢纪把话接了过去,口舌之争无用,关键是弄清对方的来意,也好准备应对! “曹、袁两家一向和睦相处,从未动过刀兵,如今两军对峙,剑拔弩张,大都督生怕伤了和气,这才派本使前来,一则显示诚意,睦邻友好,二则商议大事,平分西凉之地! 说话间,司马懿从怀里摸出一封书信,是萧逸写给袁尚的亲笔,里面的言辞颇为客气,大谈仰慕袁家四世三公的盛名,欣赏三公子的文韬武略,希望和平共处,抵御异族…… “来人呀,摆下酒宴,本公子要款待贵使者,商议两家和睦之事!”在男人眼里,面子比天还大,堂堂的‘鬼面萧郎’-大汉第一勇士,卑词厚礼,派来使者议和,袁尚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小脸上也有了笑容! 刀斧手撤下,丰盛酒宴摆上,那口准备炸人的巨鼎里,扔进一只剥洗干净的肥羊,上下翻滚,香气四溢! “贵使原来出身河内名门-司马氏,难怪神态俊朗,一表人才-胜饮!”酒席宴上,袁尚得知司马懿的出身后,更加殷勤相待,天下名门望族,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袁家身为门阀之,对士族出身的官员,必然高看一眼! “司马氏底蕴浅薄,略有虚名而已,怎比的河北袁家,四世三公,海内仰望,门生故吏遍布天下,号称‘天下门阀之’,三公子更是英明神武,当代俊杰,普天之下,难有匹敌……大将军有子如此,后继有人,霸业可成呀!” 酒席宴上,司马懿高谈雄辩,口若悬河,吹捧起袁家父子来,更是滔滔不绝,就连那些以溜须为职业的门客们,也不禁暗暗佩服,“这家伙要是到了三公子身边,咱们的饭碗就砸了,真是溜须圣手,拍马无敌呀!” “贵使刚才说到,萧大都督有意和平相处,平分西凉十二郡的城池,不知怎么分?何时分?……河北兵马,又要做些什么呢?” 袁尚被忽悠晕了,审配却很清醒,立刻把话题引到了正事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对方来此,必有目的! “西凉叛乱,民不聊生,曹、袁两家同时出兵平叛,事后平分城池,也是应当之事,至于如何分法吗?”说话间,司马懿从怀里又摸出一份卷轴,打开之后,是西凉十二郡的地图,上面有一条醒目的红线,正好一分为二! “羯人凶恶,占我汉土,我家大都督即将西征,可惜甲兵、粮草略有不足,还望三公子能助上一臂之力,事成之后,敦煌、酒泉、张掖、扶风、陇西、金城六郡归曹营,西平、武威、北地、安定、汉阳、武都六郡归袁家,另外,金山的矿区,可以两家共有,平分秋色!” “六郡城池,再加上半座金山,鬼面萧郎真是好大的手笔呀!”审配、逢纪对视一眼,都有些心动了,至于袁尚,目光赤、口水流出,激动的双手都颤抖起来! “好,一言为定,本公子资助甲胄、器械、粮草,事成之后,平分西凉!” 正文 第五十七章沙漠之舟 』』『天籁小说Ww『W.⒉ 平分西凉,事关重大,袁尚也不敢等闲视之,宴饮结束之后,这位三公子强忍着回到大床上的冲动,带着审配、逢纪二谋士,又请来颜良、文丑二将军,一同来到府邸密室中,商议对策! 羊皮地图打开,看着上面的十二郡城池,五个人、十双眼睛,全都出炙热的光芒,天下诸侯最看重的就是地盘,有了土地、城池,就有数不尽的财富,就有滔天的权势,试问,谁不心动呢? “六郡之地,半座金山,却是一个巨大的诱惑呀!”逢纪以拳击掌,说出了所有人的心声,大好河山,谁不想掌握手中! “六郡之地,半座金山,也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呀!”审配神色沉稳,说出了大家心中的顾忌,‘鬼面萧郎’抛出的诱饵,岂是那么好吃的! “事关成败,纵然暗藏钢钩,本公子也要把诱饵吃下去,二位先生足智多谋,还望有以教我!”袁尚紧咬牙关,死死盯着地图,对他而言,这不止是六郡城池的得失,更关系到河北四州的归属呀! 这次征伐西凉,袁尚身负重任,也是他建立功勋,提升个人威望的大好机会,能和萧逸平分十二郡土地,在天下人面前,绝对是一件荣耀的事情,足以证明自己的英明神武,当然了,若是能打败这头‘贪狼’,吞并整个西凉,那就再好不过了! “送给萧逸军械、粮草,让他出兵西征,跟羯人拼个死活,若是羯人胜了,萧逸必死无疑,若是萧逸胜了吗,呵呵……”逢纪手指地图上的河西走廊,用力一顿,“咱们就截断归路,断绝他的粮草补给线,不出半个月,其军必散,我军不战而胜!” “萧郎奸诈如狐,悍勇如狼,万万不可轻视,只提供军械还不够,最好派出一支人马,共同出征,一则可以就近监视他们的动向,了解内情,二则,咱们也就有了讨价还价的本钱,共同出兵,平分西凉,天经地义!”审配生性谨慎,想战胜萧逸又谈何容易,能够平分秋色就不错了! “蒋奇忠勇,有才略,为人又灵活多变,可当此任!”颜良、文丑对视一眼,推荐了麾下一名将领,与‘狼’共舞的差事,可不是谁都能做的! “二位先生言之有理,本公子就派蒋奇领兵两万,随军出征,再让颜良、文丑二位将军,屯兵要害,观望成败,事成则独霸西凉,不成,也能分到六郡城池,何乐而不为呀!”袁尚仰天大笑,能够坐收渔人之利,算计威震天下的‘鬼面萧郎’一把,却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司马懿足智多谋,仪表不凡,又是名门望族出身,公子可以把他留下,好生款待,一则作为人质,防止萧郎突然生变,二则,收买此人,进而拉拢住整个司马家族,对主公的霸业也是大有裨益呀!”沉思片刻,审配又补了一刀,回想大堂上的对话,这个年轻人绝非等闲之辈! “大善,本公子对此人也很欣赏,高谈雄辨,风度翩翩,称的上青年俊杰,萧逸用为使者,却是屈才了,容我收服之!” 第二天,袁尚亲笔作书,派出使者前往金城,商议两家联军出兵的事宜,司马懿暂留府中,要好生款待一番,以示诚意! 对比,司马懿也没反对,大大方方的住进了袁尚的府邸,他本是士族子弟出身,自幼受到熏陶,除了会学,也会玩,什么琴棋书画,射猎钓鱼,走马观花,无一不通,无一不精! 短短几天,司马懿就成了袁尚最好的玩伴,二人形影不离,坐则同榻,出则同车,待遇之厚,让一群袁家门客嫉妒无比,却又毫无办法,论心机,人家也能碾压他们这些人呀! 游玩之时,袁尚自然是百般招揽了,金银珠宝,绝色美女,高官厚禄,全都许诺了出来,对此,司马懿笑而不答,既没有否定,也没有应承! 诸侯争霸,曹、袁最强,如果没见到袁尚之前,司马懿还会考虑一下,投靠河北集团,可是见识过这位三公子的品性后,他可以非常的肯定,中原霸主非曹家莫属,作为一个聪明人,自然要站在胜利者一方了! 只有站在胜利者一方,自己才有机会,成为最终的胜利者! ……………………………………………………………………………………………………………………………………………… 金城中,萧逸正在积极准备出征,西凉之地,纵横两千余里,越是往西,环境越是恶劣,大风漫天,黄沙滚滚,水源极其缺少,白天炙热难当,能把鸡蛋都烤熟,晚上又寒冷无比,滴水成冰,行走其中,如坠地狱一般! 如此恶劣的环境中行军,绝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为了保持士兵的体力,必须准备大量的物资,帐篷、干粮、饮水、衣物、药品、柴草、马料……林林总总,一样也不能缺少! 其实筹集物资不算难,金城富庶,人口众多,只要肯花钱,东西都能弄到,真正让萧逸头疼的,还是运输问题,两千里路程,山脉、戈壁、沙漠,道路崎岖难行,想把如此众多的淄重运送过去,保证大军的日常消耗,何其难也! 数百年前,‘冠军侯’-霍去病西征匈奴,抢夺祁连山脉,汉武帝可是倾尽国力支持的,为了运送粮草,光是牛就调用了十万头之多,又征民夫五十万众,肩挑人扛,才保证了十万将士的后勤供给,损耗之大,几乎动摇国本! 萧逸也准备统领十万大军西征,背后却没有一个汉武帝作为依靠,一切只能自筹自划、自给自足了,为此,他绞尽脑汁,四处走访,终于找到一个运输淄重的神物--骆驼! 骆驼的体型远大于牛马,能够力驮六七百斤的淄重,长途跋涉,数百万年的进化下来,这种动物完全适应了沙漠的恶劣环境,蹄有肉垫厚皮,可以在沙漠中自如行走,鼻孔能开闭,可以有效的阻挡风沙,最妙的是骆驼的两个驼峰,能够储存养分,一次吃饱喝足之后,可以半月不饮不食,简直就是天赐神兽-沙漠之舟! 军中没有骆驼,想要的话就得四处征集,考虑一番之后,萧逸把重任交给了梁兴,此人是西凉的地头蛇,还是胡、汉混血儿,性格奸诈,又不择手段,是最佳人选了,不过吗,想让一条狐狸卖力,必须给点甜头才行! “一个月内,征集五万头骆驼,事成之后,你就是金城之主!”萧逸大手一挥,一枚金城郡守的大印就飞了出去,金城为凉州治所,控制这里,就等于坐上凉州牧的宝座了! “大都督放心,末将竭尽全力,定不辱命!”梁兴紧紧抱住大印,激动的浑身颤抖,二人的命运现在联系在一起了,只有萧逸西征获胜,自己才能当上凉州刺史! 有了诱惑,就有了前进的动力,梁兴调动人手,开始拼命的收集骆驼,以及带队的驼手,总得来说,有三个办法: 第一,征集,西凉人有养骆驼的传统,尤其地方豪强手中,多则上千,少则数百,都养有驼群,梁兴凭着自己的关系,出面征集,软硬兼施,没人敢不答应! 第二,购买,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是骆驼呢,打开府库,真金白银的摆出来,明码实价,从牧民手中购买骆驼! 第三,抢夺,凉州连通中原、西域,经常有商旅往来,这些人为了通过沙漠,也会携带大量的骆驼,梁兴就以‘搜查奸细’为名,扣押商队,骆驼全部充公! 就这样,各种手段齐出,大量的骆驼群汇聚到金城外,每日里鸣叫声不断,放眼望去,驼峰起伏,壮观无比,各部将士也开始熟悉这些‘沙漠之舟’,训练、喂养、骑乘,为西征做好准备! 与此同时,一道鸿翎急报,自金城出,直奔许昌,萧逸身后没有一位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却有一个文治武功,不逊色任何帝王的丞相大人,如此靠山,自然要用一用了! 正文 第五十八章风雨雷电 天籁『小说Ww『W.』⒉ 许昌-丞相府-书房中,公文堆积如山,军报往来不断,大汉丞相-曹操埋头其中,日夜不休,批阅处理,精力之旺盛,心思之敏捷,让人赞叹不已! 天下事,一局棋,西凉战事如火如荼,将士死伤不计其数,可是放到整个天下,也不过是棋局一隅罢了,张绣割据宛城,屡屡挑衅,袁绍称雄河北,虎视眈眈,地方上灾情不断,需要救济,朝廷中公卿为患,大棒镇压,一桩桩,一件件,千头万绪,纷乱不堪,都要曹操一一化解,又谈何容易呀? “腐儒无用,满口仁义道德,实则误国误民,全都该死!”曹操怒斥之后,一封奏折就扔了出去,落进数米外的竹篓中,动作熟练,角度精准,想来扔过很多次了! 竹篓中堆满了奏折,足有数百封之多,全是群臣参奏‘征西大都督’萧逸的,“说他统兵出征以来,不行仁义之道,反以杀戮为能事,屠灭氐族,血流千里,西凉之地,白骨堆积如山,百姓彻夜哀嚎,实在有损汉家仁爱之风,理应严惩……” 对于这些奏折,曹操先是逐一批示,反驳训斥,后来数量太多了,根本处理不过来,干脆在书房里放个竹篓,扔掉了事! 汉家威仪,是用刀剑杀出来的,不是口水喷出来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在民族政策上,曹操和萧逸保持高度的一致--“以汉家之剑,开拓汉家之土,养育汉家之民!” 处理完公务,曹操放下笔墨,舒展身体,顺势向书案上看去,一枚洁白如玉的‘蟒头镇纸’放在上面,蟒口大开,獠牙密布,威猛无比,仿佛要吞噬天下苍生一般! 当年挖掘梁孝王的陵墓,取其金玉,以养民生,墓道中遇到白色怪蟒拦路,士兵皆不敢靠近,萧郎施展神勇,拔剑斩之,这才掘墓成功,巨蟒死后,鳞片制成了两件软甲,萧、曹各得其一,穿在身上,刀枪不入,水火不侵,曹操能在宛城之战逃脱,箭雨不伤其身,全赖‘蟒鳞软甲’之功呀! 至于蟒头,泡制之后,成了曹操书案上的镇纸,视为心爱之物,每当疲惫之时,就会观赏、把玩一番,立刻精神大振,比任何灵丹妙药都管用! “蟒蛇修炼,需要吸收日月精华,经受九道天雷淬体,忍受无尽痛苦,才能化身为龙,遨游太空,老夫心比天高,自当奋勇向前,建立无双功业,方不负大丈夫之志!”手摸镇纸,曹操暗暗誓,“青史之上,必有老夫一席之地!” “父亲大人,西凉军报,大都督的亲笔!”曹丕迈步进来,跪倒行礼,手中托着一份鸿翎急报,上面六个大字--‘丞相大人亲启!’ “呈上来,萧郎亲笔,必有大事!”西凉军情,一直牵挂着曹操的心,好在大军出征以来,进展顺利,捷报频传,缴获的战利品不计其数,这才堵住朝廷上下的非议之声! 萧逸的军报很简洁,一则,上报朝廷,自己准备西征,讨伐羯人,收复凉州七郡之地,二则,希望曹操有所举动,牵制河北兵马,防止他们支援西凉! 普天之下,最重的是承诺,一言既出,生死无悔,最轻的也是承诺,出尔反尔,翻脸无情,萧逸和袁尚定下了盟约,共同讨伐羯人,对这位三公子的人品,却从来没放心过,万一自己跟羯人拼个死活的时候,袁军偷袭后路,前后夹击,大势危矣! 保险起见,萧逸希望许昌方面调动兵马,驻守黄河沿线,威胁河北,袁军四成在西凉,邺城守卫比较空虚,袁绍心惊之下,必然抽调大量人马、物资,防守黄河要害,袁尚得不到后援支持,也就不敢有大的举动了,这一招就叫--釜底抽薪! “请奉孝、仲德、文诺、公达四位先生,入府议事!”事关重大,曹操也需要集思广益,听取几位谋士的意见! “诺!” 曹丕行礼之后,撒腿飞奔而去,看父亲的神态就知道,要有大事生了,换而言之,自己的机会也就来了! ………………………………………………………………………………………………………… 片刻之后,程昱、荀彧、荀攸、郭嘉接连而至,曹操出门迎接,曹丕亲自奉茶,相待甚厚,世人评论四大谋士的性格、能力,有个非常形象的比喻:风、雨、雷、电! 程昱如风,无影无踪,性格圆滑,善于谋事,更善谋己,做起事来滴水不漏,方方面面都能考虑到,朝堂上下几乎都是他的朋友! 荀彧如雨,润物无声,性格柔和,知书达礼,最善于以柔克刚了,就是军中最暴虐的武将,见了这位老夫子,也会毕恭毕敬,这就是人格魅力! 荀攸如雷,嫉恶如仇,为人刚正不阿,执法严明,眼里不揉一点沙子,堪称道德的模范,也是儒家子弟的偶像,是四大谋士中,崇拜者最多的一位! 郭嘉如电,转眼不见,为人放荡不羁,从来不按规矩出牌,没人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计策也是天马行空,无迹可寻,又让人眼前一亮,拍手叫绝,这样的人物就像闪电一样,能照亮整个天空,却难以久长,一瞬即逝! 四大谋士,性格不同,能力各异,聚集在一起,就像是暴风骤雨、电闪雷鸣,爆出巨大的力量,曹操能把这股力量抓在手中,巧妙运用,让它按自己的意志行事,其手段之高,智谋之深,用心之远,不愧是‘治世能臣,乱世奸雄!’ 书房中,传阅军报之后,四大谋士闭目沉思,苦想应对之策,出兵黄河沿岸,牵制河北兵马,却是一记妙招,可是执行起来,也没那么容易呀! “萧郎孤军深入,危机四伏,理应助其一臂之力,丞相大人可以增兵白马、延津、官渡,虚虚实实,故作疑兵,让河北兵马疲于奔命,空耗军力!”郭嘉反应最快,不但说明了出兵的必要性,而且提出一个巧妙的策略,不愧‘鬼才’之称! “奉孝言之有理,不过吗,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出兵黄河沿岸,非十万大军不能奏效,为了支持萧郎西征,国家的民力、物力消耗极大,难以再行征调了呀!”荀彧面露难色,以曹营集团的状况,同时支撑两处战场,心有余而力不足呀! “咬牙也要坚持,我们损耗大,袁军损耗更大,两家隔黄河对峙,南岸春早,北岸春迟,春耕之后,咱们立刻出兵,利用时间差,打断他们的耕种步骤,逼迫袁绍把壮丁调上战场,河北庄稼欠收,实力必衰,我军未战先胜三分呀!”程昱精通天文,想出的计策又毒又狠,既杀兵,也杀民! “仲德先生此计虽妙,却是一把双刃剑,既伤敌,也伤己,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用为好,若是拼个两败俱伤,反被其他诸侯捡了便宜!”荀攸嫉恶如仇,却也爱民如子,如此损害民生的计策,自是极力反对了! 于理应该出兵,于情不能出兵,围绕这个问题,四大谋士唇枪舌剑,召开了一场激烈的辩论,各有一定的道理,却难以顾全大局,真是左右为难呀! “四位先生所言各有道理,老夫思索之后,也想出一条计策,不用千军万马,只需一人前往足矣!”曹操面露诡异之色,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准备弄一场恶作剧! “何人出马,可抵十万大军?”四谋士一起问,纵然足智多谋,他们也想不出天下还有如此人物! “呵呵,非是旁人,就是老夫--曹孟德!”曹操用手自指,一阵大笑,“老夫只要到黄河沿岸视察一番,检阅驻军,袁绍必然生疑,兵马焉能不动?” “嘶嘶!……好计策,好战术,好厉害的心理威压之法!”四大谋士齐声赞叹,凭曹操的威望,只要到黄河沿岸走一走,远胜十万大军,不过吗,帅不离位,身为大汉丞相,岂能轻易离开都城呢? “还请丞相大人三思,朝廷政务繁忙,西凉战事多变,一切还须丞相坐镇才行呀!” “呵呵,朝中政务,有文若、公达二位先生处理足以,仲德、奉孝随同老夫前往延津,视察驻军,至于西凉战场吗,有萧郎统帅大军,老夫无愁矣!” 正文 第五十九章一人可抵十万兵 』天籁』小说Ww』W.⒉ 丞相大人准备巡视黄河、延津观兵,消息传出,文武百官议论纷纷,有人欢喜,有人忧愁,还有人书写密信,告知四方诸侯,天下风云再次搅动起来! 忧愁的是曹营一众文武,西凉战事如火如荼,许昌城中人心惶惶,丞相大人此时外出观兵,朝廷一旦有变,恐怕大势不妙呀! 欢喜的是那些汉室死忠之臣,长期以来,曹操铁腕治国,专横霸道,压的他们喘不上气来,这位‘阎王爷’离开许昌,他们的机会也就来了,尤其是小皇帝刘协,得知消息后,高兴的多吃了两碗饭,小肚子挺的比胸脯都高,差点撑死! “事关朝廷稳定,家族生死,外出观兵之举,还请父亲大人三思呀?”相府中,曹丕长跪不起,希望父亲收回命令,按照规矩,曹操外出巡视,他必然留守许昌,坐镇朝廷,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承担了如此重任吗? “呵呵,多事之秋,存亡之际,吾儿能有自己的一番主见,为父老怀大慰呀!”曹操手捋长髯,心中颇有感慨,长子疫后,次子迅的成熟起来,其他几个儿子也表现不错,老天对自己不薄呀! “不过吗,吾儿毕竟年幼,经验不足,只看到了为父此行的风险,却不知在风险之中,也蕴藏着无数良机…… 先,为父巡视黄河沿岸,可以牵制河北大量兵马,袁绍无力西援,萧郎必能施展拳脚,迅平定西凉十二郡,于国大利! 其次,曹、袁两家必有一场生死决战,为父名为巡视延津,实则查看官渡,那里十之**就是决战之地,熟悉山川地势,通晓地理环境,未战先得三分胜算! 最后,朝廷上下暗流涌动,全靠为父震慑,那些人才不敢闹事,不过吗,隐忧未除,必成大患,为父离开许昌,就是想看看谁会蹦出来叛乱,也好清洗朝堂,排除异己!” 目视朝堂方向,曹操一阵冷笑,“几个跳梁小丑,能有多大本事,除掉他们,弹指一挥间罢了,不过吗,还有一点没说出来,自己外出观兵,也是借机锻炼几个儿子的才能,看看谁才是曹家的潜龙?” “父亲大人是当世智者,掌控朝廷,威慑群臣,统御豪杰,普天之下无人可比,孩儿难及万一!”曹丕跪倒在地,行大礼参拜,心中钦佩的同时,又生出一种无力感,有如此强势的父亲,自己恐怕永远也无法越了! “呵呵,吾儿不必妄自菲薄,至少在容貌上,你远胜为父多矣!”看着儿子俊秀的面容,又摸摸自己的老脸,曹操仰天大笑起来,“大英雄者,未必就是帅哥呀!” 计议已定,准备几天之后,曹操留次子曹丕坐镇许昌,朝政托付给荀彧、荀攸,又令大将曹仁统兵三万,驻扎城外,以防不测,自己则带着郭嘉、程昱,以及三子曹植,在‘虎豹骑’的护卫下,浩浩荡荡向延津进了! 留一子,带一子,明眼人都知道,曹操在选择继承人了,曹丕、曹植,究竟谁是下一任曹家之主,还不好说呀,带走的未必看重,留下的也未必轻视,甚至还有一种可能,两个儿子都是烟雾,迷惑世人的视线而已,真正的潜龙,还在相府中无忧无虑的成长呢,奸雄的心思,谁又猜的中呢? 不过吗,有的事情必须未雨绸缪,不少官员都行动起来,安排家族精英子弟,一部分推荐给曹丕,进入相府任职,一部分跟随曹植,共同外出巡视,两边下注,总不会都落空吧? 看到这种情况,曹操一笑而已,并不阻止,也不干预,任其自然展,儿子们长大了,该有自己的舞台,施展才能了,至于自己心中真正的继承人,恐怕只有天知道,走一步,看一步吧! “呜呜!……呜呜!” “丞相大人出巡,百姓有冤情者,可以马前申报,无有不准!” “丞相大人出巡,世人有一技之长者,可以毛遂自荐,必然录用!” ………………………………………… 与以往朴实无华,兵贵神的行军方式不同,曹操这次摆足了架势,拿出全套的丞相仪仗,铁骑开路,甲士环绕,上万人的队伍,前后旌旗飘摆十余里,鼓号之声不绝,比之天子巡狩也不逊色多少了! 每到一地,曹操都会召见官员,询问民情,有时还会带上儿子,拜访当地的大儒、名士,谈论政务,选拔人才,声势弄的极为浩大,如此一来,天下诸侯都知道--奸雄离巢了! …………………………………………………………………………………………………………………………………… 河北-邺城,得知曹操出巡的消息,袁绍连夜召集重臣,田丰、沮授、许攸、郭图相继而至,大公子袁谭也来了,众人围坐密室,商议对策! “曹贼离开许昌,前往延津观兵,其中必有诡诈,莫非趁我空虚,图谋河北之地不成?”袁绍面露忧色,自己的十五万大军、两员大将、两名谋士,都被牵制在西凉战场,就等于绑住了一条胳膊,此时开战,于己不利呀! “主公勿忧,此乃曹贼‘虚张声势’之计而已,中原蝗灾刚过,百姓疲惫不堪,曹贼又要支撑西凉战场,消耗巨大,那有余力出兵北上呢,只要紧守黄河渡口,监视对面动静就足够了!” 说话间,田丰从怀里拿出一份地图,上面密密麻麻全是符号,尤其在‘官渡’位置,有个巨大的红叉,曹、袁生死之战,他也谋划好久了呢! “元皓此言不妥吧,曹贼奸诈,世人皆知,若无图谋,他巡视黄河沿岸做什么,还是派遣兵马,小心防范为好!”郭图说话的时候,目光轻扫袁谭,告诉这位大公子,咱们的机会来了! “三公子征伐西凉,带走十五万人马,征调民夫三十万众,粮草消耗巨大,河北半数之力费于此,若是出兵黄河沿岸,就得继续征兵、征粮,就怕违了春耕,百姓生怨呀!”沮授也表示反对,河北虽强,也难以支撑两个战场,民力若是耗尽,用什么击败曹贼,一统天下呢? “曹贼奸诈,不可不防,河北疲惫,也是实情,此事还须从长计议呀……”许攸是和稀泥的高手,最能平衡众谋士的意见,不过吗,现在就是一团稀泥,再和下去,只会越来越乱而已! “此乃曹贼奸计,兵马一动,就落入其圈套了,还是静观其变为妙!” “兵法之道,虚虚实实,万一人家是玩真的,咱们岂不是坐以待毙?” “征兵、征粮,无休无止,如此下去,河北纵然富甲天下,也会消耗一空的……” …………………………………………………… 密室中,唇枪舌剑,吵成一团,总得来说,反对出兵的占了上风,可是谁也不敢保证,曹军一定不会杀过来,最后的决策权,还是留给了袁绍,就看他的胆略与眼光了!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老夫与曹阿瞒相识三十年,深知其人奸诈无比,又胆大包天,敢为常人不敢之事,黄河沿岸必须加派兵马,以防不测!” 袁绍犹豫半天,最终还是决定出兵,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至于普通百姓的问题,四州之地不保,留他们何用? “孩儿不才,愿意统兵十万,进驻黎阳,设下大营,监视曹贼的一举一动,令其不敢觊觎河北之地!”袁谭立刻主动请缨,自己的机会终于来了! 袁尚统兵十五万,出征西凉,自己若是掌控十万人马,坐镇黎阳,就能跟他平分秋色,也是培养私人实力的好机会,岂能错过呀! “吾儿刚毅勇武,却是统兵的人选,不过吗,曹贼狡猾,又善用兵,还须多多小心为上!”袁绍偏爱幼子,有心立储,对这个长子吗,自然存了一分歉意,也想补偿一番,因此点头答应下来! “主公实力胜过曹贼许多,其他当面却大大不如,智谋输了三分,胆略输了三分,眼光又输了三分,仅剩一分胜算,欲成大事,难矣!”田丰暗暗摇头,心中一阵叹息,又看看志得意满的袁谭,“子嗣之争一起,剩下的一分也保不住了!” 正文 第六十章白骆驼 ?网? 一只小骆驼,要过大沙漠, 赶路不回头,一步一脚窝 走啊走,走啊走,前面有青草, 走啊走,走啊走,前面有水喝………… 金城外,萧逸骑在一头白骆驼上,一面哼着小调,一面指挥骆驼前进、后退、拐弯、卧倒……,动作灵活,如臂使指一般,玩的很是高兴! 这头骆驼是一位土豪献上的礼物,白毛金睛,威武漂亮,它还是一群骆驼的领,头脑聪明,能够记住复杂的道路,嗅觉灵敏,很会在沙漠中寻找水源,是很多商队梦寐以求的宝贝,据说有人想出千金购买它,都没能得逞! 第一眼看到白骆驼,萧逸就喜欢上了,还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棉花’,骆驼浑身雪白,毛柔软,骑在它的背上,就像掉进了棉花堆里,舒服无比,才有了这样一个名字,其实白骆驼有一种专门的称呼--‘赤眼金睛兽!’ 名字里出现一个‘兽’字,是因为白驼性情彪悍,力大无穷,连沙漠里的野狼都能咬死,除了不吃肉,它与一般的猛兽没什么区别,是名副其实的沙漠一霸! 白驼数量稀少,性格刚烈,难以驯服,就是最有经验的老驮夫也没办法,只能靠运气,唯有上天钟爱之人,才能骑到白骆驼背上,纵横大漠,驰骋天下! 别人难以驯服的猛兽,萧逸却手到擒来,他和动物之间有一种天生的亲和力,梳理毛,拍拍大头,再送上几根萝卜,就和白驼成了好朋友,骑在背上,嬉戏玩耍,配合默契,一旁的‘白菜大爷’都吃醋了,嘶鸣不止,送上一坛子美酒,才算了事! 至于那位献上白驼的土豪,萧逸也没亏待,直接任命了主簿的官职,一则感谢对方送了个好礼物,有了白驼帮助,穿越沙漠,就更有把握了,二则,也是收买当地的豪强势力,要想平定西凉十二郡,除了征服土地,还须征服人心呀! 不止是萧逸,汉军将士都在学习骑骆驼,想要横渡大漠,没有‘沙漠之舟’的帮忙,根本做不到,可惜,将士们在马背上待惯了,面对这种体型高大,背生双峰的生物,立刻慌了手脚,闹出不少笑话! 骆驼体型高大,有的士兵不知道怎么骑上去,只好般来梯子,好不容易爬上去了,几个晃悠,又滚了下来! 有的倒是骑上去了,却不知怎么指挥,按照吆喝战马的方法,这些长毛巨兽根本听不懂,站在原地纹丝不动,气的人恨不得咬它一口! 还有些聪明的士兵,试图和骆驼建立感情,本着‘马无夜草不肥’的道理,夜夜爬起来喂骆驼,弄的疲惫不堪,后来才知道,这些大家伙吃饱喝足之后,可以半月不饮不食,霸道的一塌糊涂! 就这样,经过一个月的突击练习,数万汉军将士终于学会骑骆驼了,进退自如,还能排队围成一个圈呢,这也是萧逸想出的一个阵法,荒漠之中,无城可依,面对来去如风的羯族铁骑,如果能用骆驼围成一道防线,再以弓箭射杀敌人,上上策也! 此外,五万骆驼中有一半是母的,每天能挤出数升驼乳,营养丰富,甘甜可口,是一种很好的饮品,大军征战,水源一旦断绝,将士们靠着驼乳为食,也能支撑一段日子,这还是一代天骄的故智呢! 同样的,驼肉也是一种美味,大军带着数万骆驼出征,就等于带了几万只会走路的粮袋,任他山高路远,又有何惧? …………………………………………………………………………………………………………………………… 五万头骆驼凑够了,十万大军的辎重也准备齐了,与此同时,另外两只盟军也靠拢过来了! “末将参拜大都督,神威盖世,天下无敌!”马家父子来了,表现的恭顺无比,目光之中,六分畏惧,三分钦佩,还有一分悔恨! 当初萧逸攻打金城防线,马家父子作壁上观,他们家族经营金城百年有余,认为此城坚不可摧,纵然十万大军围城,也必然碰个头破血流,他们又何必前去送死呢? 事实却让他们大吃一惊,萧逸围城不到一个月,先用巧计攻克金山,又兵不血刃的拿下金城,狡猾如狐的韩遂,也被射了鬼箭,头颅制成‘骷髅盏’,任人把玩! 收到军报后,马家父子悔的肠子都青了,收复家族基业的大好机会,竟然白白错过了,他们没有尺寸之功,又如何开口要金城呢? 得知萧逸大举西征,马家父子立刻前来军中效力,还带来一万精兵,就是想沙场立功,换回金城,实在不行,也能得些别的好处! “服从军令,奋勇杀敌,事成之后,本都督可以保证,马家在西凉必有一席之地!”萧逸以手指天,许下承诺,马家父子是天生的军人,镇守西凉边陲,却是合适的人选,当然了,羁绊必不可少,驯服的烈马才能骑乘不是! “大都督旌旗所指,马家子弟一往无前,生死无悔!”马家父子再次躬身行礼,能攀上如此一颗大树,对自己家族而言,也是件好事呀! 紧跟着,河北名将-蒋奇带领一万人马前来会盟,还押解来许多军械、粮草,以示两家和睦之意,对此人,萧逸以礼相待,送以重金,表现的很是热情,暗中却时刻警惕,派人日夜监视,只是时机未到,不能打草惊蛇罢了! 各方准备完毕,萧逸开始挑选出征的人马,汉军五万,羌骑三万,马家军一万,袁军一万,共计十万大军,这也是极限了,人马过多,后勤方面就会支撑不住,一旦粮草断绝,大军必败! 有了前拳,必有后手,一番考虑之后,萧逸任命梁兴为凉州长史,统领三万降兵,驻守金城,负责收集粮草,供应大军,又让宋宪、魏续统兵两万,驻扎金山,一则保护粮道,确保无忧,二则监视这条‘梁狐狸’,以免生变! 命令传出,军中一片大哗,不少将领感到疑惑不解,金城重地,号称‘西凉第一巨邑’,战略位置重要无比,又是大军的后防,怎能交给一员降将守卫呢,应该派玄甲军出身的嫡系将领,担任守卫才对吗! 面对军中的非议,萧逸淡淡一笑,找来几名心腹将领,把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以解众人疑惑…… 梁兴、侯选、程银、李堪四将,以及数万西凉将士,虽然投降了自己,军心并未依附,带着他们西征,毫无益处,反而有害,消耗粮草不说,关键时刻,一旦临阵哗变,就会危害全局! 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尽屠降卒,杀掉了事,不过吗,这些人大都是汉家血脉,萧逸心中不忍,再说了,他们的父母妻儿、亲朋好友都在西凉,杀了数万降卒,就会尽失人心,此法不可取! 带不走,又杀不掉,唯一的办法就是用了,还得重用,梁兴性情贪婪,一直垂涎凉州牧的位置,萧逸就利用这点,让他守卫金城,为了权势、富贵,他也会尽心尽力,拼命死守的,就算袁尚统兵来攻,梁兴也能支撑一段时间,为大军回援争取时间! “大都督用心深远,鬼神莫测!”听完解释,一众将领心中就剩下个大大的‘服’字,身为上位者,用好人不算本事,用能人也不算本事,用一个坏人,还能用的如此巧妙,这才是大本事呀! 诸事安排已定,建安元年-春,三月二十七日,萧逸斩杀白马、青牛,祭祀天地之后,统帅十万大军,带着五万头骆驼,八万匹战马,以及作为军粮的牛羊十余万头,浩浩荡荡,向西进了! 正文 第六十一章羯兽食人 网 西凉的天气,变化无常,难以琢磨,狂风一起,昏天黑地,雨雪冰霜,样样齐全,总的来说,可以用四句话形容: 一阵风,一阵雨,一阵晴天, 半日寒,半日暑,半日温暖, 早穿棉,午穿纱,半夜打颤, 风霜齐,雨雪聚,行路艰难! 大军西征,行路再难,也得勇往直前,为了鼓舞士气,萧逸亲领玄甲军走在最前面,为十万大军做起了开路先锋,有风先挨,有雨先淋,有苦先吃,大都督尚且如此,普通士卒有什么好抱怨的,一个字--走! 大军的第一个目标是武威郡,此处原为匈奴故地,西汉-元寿二年,‘冠军侯’霍去病出兵占领,设置武威郡,数百年经营下来,成为西凉较为富庶的一个地方,人口过了十万,两个月前被羯人占领,就再也没有消息传出了! “启禀大都督,二十里内没有敌踪!” “启禀大都督,五十里内没有敌踪!” “启禀大都督,武威郡百里之内,没有任何敌踪!” ……………………………… 沙场决战,往往争的就是一个先手,为了弄清敌情,萧逸派出了大量的游骑兵,长探、短探、流星探……,分布四野,滴水不漏,却一点羯人的踪迹也没现! 七天之后,大军挺进到武威城下,还是一个敌人也没现,军情如此,萧逸心头蒙上了一层阴影,最担心的事情还是生了,羯人以退为进,选择了‘流窜战术!’ 正所谓‘不怕夷狄决战,就怕夷狄流窜’,上千年来,中原王朝一直受到周边游牧民族的骚扰,每次大军出征,如果是正面决战,汉人凭着精良的武器,奇妙的阵法,从来没有输过,越是大军团决战,就越有优势! 相反的,如果游牧民族不肯决战,而是四处流窜,那就麻烦了,他们居无定所,人走家般,寻找起来非常困难,汉军每前进一步,后勤补给就困难一分,一旦粮草耗尽,大军就会不战而败! 出征以来,萧逸亲任先锋,一路疾如风火的杀过来,就是想在武威郡和羯人决战,那知道‘黄金狮子’也有狡猾的一面,叶落纥退兵西去,就是想用漫长的征途,一点点消耗汉军的体力和士气,时机成熟,再行决战! “叶落纥凶悍勇武,又狡猾多变,真乃人生一大强敌呀!”萧逸目视西方,眸子中燃起了熊熊战意,红朝太祖说过一句名言-‘与人斗其乐无穷’,遇到如此对手,自己的人生才会更加精彩! ………………………………………………………………………………………………………………………… “嗷!……嗷!嗷!” 威武城内,阴风阵阵,遍地尸骨,一个活着的居民也没有了,土地都被鲜血染成了暗红色,还有吃红眼的恶狼、野狗游荡其中,吞噬残骸,出恐怖的嚎叫声,昔日繁华的城池,已经化成了一片鬼蜮! 诸侯征战,杀伐无情,死人并不稀奇,可是屠城的事情却不多见,尤其地上散乱的尸骨,除了犬齿印、狼牙印,还有另一种撕咬的痕迹,一种本不该出现在世上的印记! “哇!……哇!哇!” 几名汉兵从一处民宅跑了出来,脸色煞白,狂吐不止,他们都是百战余生的勇士,尸山血河中走出来的,被惊成如此模样,肯定是看到了惨绝人寰的一幕! “走,咱们去看看,羯人是如何对待我汉家子民的!” 在十几名将领的簇拥下,萧逸迈步走了进去,民宅很精致,瓦房、庭院、厅堂、花园……,一应俱全,想来也是个殷实人家! 庭院门口,仰卧着一具汉家男子的尸体,浑身刀痕累累,染满了血迹,一双死灰的眼睛望着天空,死不瞑目,他的手中紧攥着一把柴刀,弯刃上沾有血迹,可以想象,羯人冲进来时,他顽强的抵抗过,寡不敌众,惨死在乱刀之下! 庭院里面一片狼藉,箱子、柜子扔的到处都是,有价值的财物被洗劫干净了,一粒粮食也没留下,院子里有一口水井,也被沙土掩埋了,看来叶落纥下达了‘毁城令’,不让汉军得到任何补给! 杀人夺财,焦土抗敌,这样的手段在战争中,也算不上什么,真正让人齿冷的,是另外一幕,在庭院里架着一口铁锅,灰烬早已熄灭,想来是羯人造饭留下的,里面还残存着一些食物--胳膊、大腿、肩膀、手指…… “哇!……哇!哇!” “禽兽,一群禽兽呀……他们连禽兽也不如!” 十几名将领个个面色惨白,狂吐不止,他们已经看出来了,锅里煮的是一个人,准确的说是一个汉人孩子,被羯人分解之后,成为了他们的食物! 同类相食,绝对是一件违逆天伦的事情,不到万不得已,没人会这样做,饥荒之时,灾民‘易子而食’,是为了活命,吃上一口,恶心一辈子,人毕竟不是野兽呀! 战场惨烈,吃人的事情也不多见,秦、赵长平一战,赵军被围困四十六天,粮尽援绝,战马屠宰干净之后,只能杀伤兵而食,因此被载入史册,称为战国末年最惨烈的一仗! 羯人占领武威郡后,粮草充足,牛羊成群,根本就不缺乏军粮,依旧屠杀汉人,食其肉,饮其血,这就不是饥饿所迫,而是他们骨子里带有十足的兽性,唯有野兽,才会肆无忌惮的吃人! “你尽到了汉家男子的责任,安心瞑目吧,你的血海深仇,本都督必然让羯人百倍偿还!” 萧逸没有呕吐,小脸铁青,转身走到门口,将那具男尸的眼睛闭上,堂堂炎黄子孙,竟被异族视为食物,如此奇耻大辱,唯有以血洗血,以牙还牙……“传令全军,收取城内尸骨,以大冢葬之,杀白马、青牛祭祀,愿他们的灵魂安息吧!” “诺!” 一声令下,将士们立刻行动起来,城内尸骨太多了,散乱满地,挨个收敛是不可能了,只能聚集一起,在城外挖了个深坑,用黄土掩埋了事! 一天之后,大冢建成,埋入的尸骨有七八万具之多,也就是说,武威郡的汉人被屠戮一空,剩下的青年女子,也被羯人掠走,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再变成他们的口中食! ………………………………………………………………………………………………………… 扶摇万重兮,放我麒麟冲荡, 清清渭水兮,舞我手中霓裳, 飞飞青云来兮,月华璀璨递琏光, 巍巍立于山兮,驰骋巍峨天上………… 深夜,月明星稀,篝火熊熊,萧逸带领数万汉军将士,在大冢前跳起了傩舞,用粗狂的舞蹈,悲哀的歌声,祭祀遇难的汉家子民! 大冢之前,还立了一块石碑,上书四个大字--‘以血洗血’,傩舞过后,萧逸走到石碑前,用贪狼刀割破手臂,让自己的鲜血滴在上面,各部将士依次上前,以血染碑,这是古代的一种血誓,不报此仇,誓不为人! “启禀大都督,末将请命,前往追杀羯人,报仇雪恨!” “末将愿为先锋,不尽屠羯人,难雪此恨!” “末将拼了性命,也要让羯人血债血偿,让他们知道汉家男儿的厉害!” ……………………………… 血祭之后,一众将领来到萧逸面前,个个须皆张,叫嚷着要给遇害的百姓报仇雪恨,追杀羯人大军,决一死战!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要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军人必须学会冷静,传令下去,大军修整三日,补充粮草之后,再行西征!” 目视西方,萧逸一阵冷笑,叶落纥屠杀武威百姓,就是想激怒汉军将士,一头撞进他设下的圈套里,这种‘激将法’,汉家祖先几千年前就玩过了,骗的了谁? 身为军人,可以愤怒,可以残暴,也可以嗜杀,决不能失去理智,沙场决战,比拼的就是谁更冷酷,谁更无情,本都督就陪你们好好玩上一局! “传令下去,从此以后,羯族不得称之为人,它们只是一群食人的野兽--羯兽!” “诺!……大汉威武,尽屠羯兽!” (恭祝大家红包多多、阖家欢乐,二月开始,男爵会努力写作的,**保证!) 正文 第六十二章河西走廊 严风吹霜海草凋,筋干精坚胡马骄, 汉家战士三十万,将军兼领霍嫖姚, 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 天兵照雪下玉关,虏箭如射沙金甲, 云龙风虎尽交,太白入月敌可摧, 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 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 胡无人,汉道昌! 三天之后,大军离开了武威郡,继续西征,为了祭祀遇难的百姓,汉军将士纷纷系上白绫,上书‘以血洗血’四字,挂孝出征,与此同时,一首激昂的《胡无人》在军中传唱开来,据说是大都督-萧逸醉酒之后,写在军帐上的,堪称神来之笔! 回 古人云:‘要解心头恨,拔剑斩仇人’,是仇人的踪迹并不好找,叶落纥狡猾如狐,为了躲避汉军锋芒,带领人马退到敦煌郡去了,想要复仇雪恨,汉军将士必须长途跋涉千余里,以疲惫不堪之躯,迎战养精蓄锐之敌,其中危险,可想而知!可 汉家儿郎,为国征战,九死无悔,根本不用将领们催促,各部人马战意高昂,进军速度奇快,只用了三天时间,就进入了河西走廊,也遇到了西征以来最大的困难! 河西走廊位于祁连、胭脂两山之间,全长九百余里,是一条狭长的谷道,地势起伏,易守难攻,又有玉门关厄守险要,真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天下万物,有一害必有一利,两侧山上的雪水融化,流淌其中,形成了大片的绿洲,水草丰美,宜耕宜牧,河西走廊也成了有名的西北粮仓,谁能占据此地,就等于掐住了西凉咽喉,是生是死,一念可决! “启禀大都督,前方数十里草木尽焚,焦土一片,没有发现‘羯兽’踪迹!” “再探再报,重点搜索山谷两侧,每块石头都要查看,不能有一丝遗漏!” “诺!” 峡谷之中,两侧是千丈绝壁,抬头只见一线天,如此险要地势,千军万马施展不开,只能用‘一字长蛇阵’行军,如果遇到埋伏,更是毫无还手之力,兵法云:‘死山绝谷,大军慎入’,真是一点不假呀! 为防埋伏,萧逸派出大量的游骑兵,反复侦查敌情,善于翻山越岭的丹阳兵也派上用场了,每到宿营的时候,他们就爬上崖壁,占领制高点,以免敌军偷袭,除此之外,萧逸还有一件克敌制胜的神物--小雕元宝! “元宝--冲!” 萧逸大手一挥,肩膀上的小雕身形闪动,直冲云霄,双翅展开之后,足有七尺长短,在阳光的照耀下,浑身羽毛散发出闪闪金光,威武霸气,雕类的视力极好,能在千米高空发现猎物的踪迹,用来侦查敌情,更是无双利器! “啾!……啾!……啾!” 三声悠长的鸣叫,又顺时针盘旋了几圈,小雕双翅煽动,向远处飞翔而去,这就是没有敌情的意思,收到信号,萧逸长出一口气,心头略放,下令全军继续前进! ………………………………………………………………………………………………………………… 除了行军艰难,补给同样是个大问题,叶落纥为了消耗汉军战力,实行了‘焦土策略’,撤退的时候,杀戮居民,焚毁草场,又在水源处掩埋病死的牛羊,传染瘟疫,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好好的西凉粮仓,变成了一片无人区! 首先是吃饭问题,军中粮米充足,还带有数十万牛羊,足够吃上几个月的,可是沿途的草木尽毁,没有燃料,再多的粮米也做不成饭呀,无奈之下,将士们只能焚烧帐篷、衣物,好歹吃上几顿烤肉! 食物勉强解决了,饮水却成了大问题,进入河西走廊五天后,全军携带的饮水就用光了,老天爷不作美,一点雨水也没落下来,将士们只好挤驼奶、牛奶解渴,因为严重缺水,没过两天,奶水也挤不出来了,大军陷入干渴的境地! 人可以三天不吃饭,不能一天不喝水,更难受的是,峡谷中到处都是污染的水源,看着泉水流淌,清凉无比,却不能去喝,那种痛苦简直无法形容! “谁也不许喝,全都闭上眼睛,往前走,水里有‘巫蛊’,喝一口就没命了!” “弟兄们一定忍住,想活着回去见亲人,就紧咬牙关,挺过去!” “想想大汉战神-冠军侯,英年早逝,就是栽在毒泉水上呀……” …………………………………… 每到一处水源地,将校们就会组成人墙,扯着沙哑的嗓子,拼命阻止士兵们靠近,这种‘巫蛊之术’很厉害,一个士兵患病,很快就会传染给战友,一传十,十传百,杀人无形……,当年的‘汉匈之战’,一代战神-霍去病,就是死于水源污染,年仅二十四岁! “咩!……咩!咩!” “哞!……哞!哞!” 战士们意志坚定,还能勉强忍受,畜群就不行了,牛、羊群长途跋涉,口干舌燥,见到水源后,一阵吼叫,纷纷跑过去饮水,士兵们用力抽打,也是无济于事,只能看着它们饮下毒水,染上瘟疫! “传令军中,凡是饮了毒泉水的牛羊、马匹、骆驼,一律斩杀,深埋地下,防止传染全军!” 毒蛇噬手,壮士断腕,萧逸添着干燥的嘴唇,狠心下达了命令,不只是牛、羊,如果有士兵偷饮泉水,也要立刻杀掉,以免瘟疫流行,形势所迫,要想战胜凶狠的敌人,只有比他们更加凶狠才行! “刷!……刷!刷!” 一声令下,士兵们纷纷拔出刀剑,斩杀饮了泉水的牛羊、马匹,有些人不忍心杀掉自己的坐骑,就和别人交换之后,闭眼刺杀,再放进沟壑中,用黄土掩埋! 有的士兵实在忍受不住干渴,选择了放弃,直接跳起泉水中,一通狂饮之后,走到无人的地方,自刎了事,以免拖累全军,意志不坚,却也壮烈,让人可发一叹! “大都督饮水吧,地下提出来的,没有污染,小人先试过了!”满身泥泞的黄鼠走了过来,手里捧着一碗又黄又脏的泥水,小心翼翼,生怕洒了一滴! 河水、泉水都不能饮用,大军干渴难耐,为了取水,‘掘子军’只能四处挖井,寻找可以饮用的水源,西北地势高,黄土层又厚,往往挖下去二十多丈,也见不到一滴水,能找到一碗黄泥汤,就算是苍天保佑了! “辛苦弟兄们了,灭敌之后,本都督赏赐每人水浇地五十亩,让你们的子子孙孙都有饭吃、有水喝,再不受饥渴之苦!”萧逸轻拍黄鼠的肩膀,许下了承诺,这次大军西征,‘掘子军’堪为首功! 至于那碗黄泥水,萧逸没有饮用,而是端到‘白菜’身边,慢慢的喂给了它,沙场决战,必须保证马力充足,有一口水,一口粮,也得先保证它们,至于人,还在其次! “咴!……咴咴!” 喝着黄泥水,‘白菜’郁闷的直叫唤,就像一个可怜的孩子,天可鉴怜,它什么时候受过这种罪呀,自从跟了萧逸,每天青草、蔬菜、精米……,换着花样的吃,还有美酒喝,真是天堂和地狱呀! “白菜乖呀,过了这片鬼地方,请你喝西域的葡萄酒,再找几个胡姬给你按摩,还有大宛母马,骨架匀称,皮毛光泽,漂亮透了……” 轻拍‘白菜’的脑袋,萧逸就像哄孩子一样,许下了无数的好处,这才让它把水喝下去,真是比喝药还难! 仅有的一点水喂了坐骑,萧逸只能另寻办法了,活人不能被尿憋死,也不能缺水渴死,其实解渴的办法很多,就看你能否做到了! 走进畜群,找到一头没喝过泉水的牛,萧逸拔出‘贪狼刀’,狠狠刺进了牛心脏,刀出血涌,趁着热劲,扑上去大口喝起来,就像一条恶狼似的,而后又割下一块带血的牛肉,放入口中,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大都督如此做了,其他士兵有样学样,纷纷拔出刀剑,刺杀牛羊,饮血解渴,为了活下去,为了打败敌人,有时候就得做一次野兽了! 征途漫漫,困难无数,十万大军没有停下脚步,依旧奋勇向前,因为敌人就在前面! 正文 第六十三章以身为饵 大军进入河西走廊之后,食生肉、饮血水、战风沙,历尽艰辛,每日以五十里的速度推进着,好在半个月过去了,没有遇到任何敌情,这让将士们放心不少! 河西走廊的尽头就是-玉门关,也是有名的天险,绝大多数将士认为,叶落纥肯定重兵守护,利用坚固的城防,与西征大军决一死战,这样也符合‘以逸待劳’的军事原则,不过吗,有一个人的判断截然不同,那就是征西大都督-萧逸! 叶落纥骁勇善战,意志坚定,隐隐有王者之风,这样的人物绝不会等着敌人杀到城下,相反的,他会主动出击,就像草原上的狮子一样,潜伏在暗处,慢慢的接近猎物,一击必杀! “向导官何在,前方是什么地域?”越往前走,萧逸越感到心中不安,军人的直觉告诉他,一个莫大的危险就要来临了! “启禀大都督,前方是枯水川,过了此地,就是河西走廊的尽头-玉门关!”马腾身为土著,对西凉的山川地貌极为熟悉,充当了向导官! “枯水川……地名为何如此怪异?”萧逸从怀里摸出一卷地图,目光扫过,顿时惊出了一身的冷汗,真是好一块险地呀? 枯水川距离玉门关不足百里,是一个险要的山谷,两端狭窄,中间宽大,仿佛一个巨大的口袋,装下十万大军丝毫没有问题,两侧山峦起伏,沟壑相连,绝对是一个设伏的好地方! “此地原来有一条大河流过,水质清澈,滋润草木,名为‘好水川’,数十年前,一场大风过后,河水突然消失了,草木也枯萎死亡,成为了一片沙地,故而改名为‘枯水川’,乃是河西走廊中有名的绝地……” 说到这里,马腾也醒悟过来,老脸上全是汗水,一个没有水源、没有草木,两侧沟壑纵横的地方,大军贸然闯入其中,万一遇到埋伏……“老夫这就亲往查看,若有伏兵,以身挡之!” “不必老将军前去犯险,本都督自有办法探明虚实!”萧逸一阵冷笑,派出人马查探,难免会打草惊蛇,自己有更好的办法呢--‘元宝!’ “啾!--啾!啾!” 一声呼哨,小雕冲天而起,沿着山谷两侧侦查起来,片刻之后,又飞了回来,发出一长两短的鸣叫声,不停的逆时针盘旋,又狂煽右侧的翅膀…… “前方山谷有埋伏,人马在十万以上,重兵屯在右侧,还有一支人马向咱们的后面移动……”萧逸迅速把‘元宝’发出的信号,翻译成了军情,这是他们演练过无数次的,绝不会出错! “果然不出本都督所料,叶落纥在前面设下了埋伏,等着咱们钻进去呢……,呵呵,传令全军,缓缓而行,不要惊动了敌军,各部将领速来议事,决战就在眼前了!” “诺!” ……………………………………………………………………………………………… “陷阵敢死,有我无敌,末将高顺愿意为大军开路,扬汉家军威!” “马家军愿为前部,冲击‘羯兽’大营,斩将夺旗,杀敌立功!” “西羌三十六部也愿冲锋在前,铁蹄蹂阵,刀斩敌头……” …………………………………… 得知军情后,各部将领纷纷上前请战,长途跋涉,历尽艰辛,终于遇到敌军主力了,岂能轻易放过,必须血战一场,才解心中怨气! 面对众将请战,萧逸眉头紧锁,一言不发,靠着‘元宝’的帮助,提前发现了敌情,自己也就占据了先手,只要指挥得当,当有七成把握打败敌军,可是自己想要的不是打败,而是全歼! ‘羯兽’是典型的游牧民族,四处漂泊,人走家般,叶落纥也是决断之人,一击不中,必然带领部下远遁千里,茫茫大漠,无边草原,再想找到他们的踪迹,那可就难了!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叶落纥一带人杰,只要给他数年时间,修养生息,聚集力量,必然会卷土重来,汉家边疆永无宁日了,这次大战,必须斩草除根,灭绝这个祸患才行! 为今之计,最好的办法就是派出一支人马,吸引敌军主力,死死拖住,然后分兵合围,才有一举全歼的可能性! 问题是钓鱼还需要一个香饵,想吸引住这头‘黄金狮子’,让它全力冲过来,必须有个足够的诱饵才行,谁能当此重任? 听完萧逸的分析,众人也是面面相觑,军中不乏能征善战的大将,吸引一般的目标足够了,可是叶落纥并非简单之辈,此人心机深沉,魄力十足,土地、城池都能随手放弃,想让他心动,又谈何容易呢? “众将听令,马六统领三万汉军,迅速通过‘枯水川’,看到你的旗帜,叶落纥肯定不会动手,过去之后,立刻修筑壁垒,封锁谷口,不让敌军一人逃脱! 折兰统领三万羌骑为后路,严密布阵,卡死道路,防止敌军向东突围,流窜汉地! 本都督亲领四万人马,进入枯水川,吸引敌军主力,如此香甜的诱饵,叶落纥总该满意了吧?”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一番思量之后,萧逸开始排兵布阵,沙场如棋局,身为统帅,就得有舍子的魄力,有时舍马,有时舍车,关键时刻,也能舍弃老帅! “大都督身负重任,岂能前往冒险,还请三思呀!” “末将不才,愿替大都督前往,吸引敌军主力入围……” “末将的身形与大都督相似,换了甲胄,定能瞒过叶落纥的眼线……” 听完部署,众将纷纷主动请缨,想抢过充当诱饵的任务,十万大军,主帅一人,萧逸就是全军的灵魂,谁有事,他也不能有事呀! “不必再争了,除了本都督亲往,谁也钓不住这头‘黄金狮子’,是生是死,咱们就赌一局吧!”萧逸拔出宝剑,目视前方的枯水川,“多好的一片沙场呀,不知会成为谁的坟墓呢?” ……………………………………………………………………………………………………………………………… 枯水川-山岗上,一面金色大纛下,叶落纥身披黄金甲,头戴黄金盔,再配上满头的金色长发,迎风飘摆,仿佛一头凶猛的黄金狮子,静卧山岗,等着猎物上门! 为了设伏,他也是煞费苦心,舍弃许多城池,一路后退,吸引汉军主力追击,又集结了八万羯军,四万杂胡,共计十二万人马,埋伏在枯水川两侧,严阵以待,就等那头‘贪狼’上钩了! “启禀大王,汉军分成三部,‘一字长蛇阵’行军,前队已经进入包围圈,为首的‘马’字旗帜,我军是否出击?”一名游骑冲上山岗,禀告军情! “一条小鱼而已,放他过去吧,传令各部人马,不见‘鬼面萧郎’的旗帜,谁也不准擅动,违令者-斩!” 叶落纥紧握剑柄,浑身杀气缭绕,自己费尽心机,设下了埋伏,不是为了十万汉军,而是为了萧逸,此人文武双全,杀伐决断,又是‘大汉第一勇士’,只要能擒拿、斩杀此人,就等灭了汉人的军魂,唯有如此,羯人才有机会崛起呀! 不过吗,这头‘贪狼’狡猾无比,‘一字长蛇阵’行军,又把人马分成三部,却是一记妙招,自己的包围圈再大,也不可能全围汉军,反而可能陷入对方的前后夹击之中…… 更有可能,对方已经发现了埋伏,如此布阵,就是想引诱自己出来,果然是好算计,好魄力呀! 话又说回来了,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自己集中全力,只要消灭萧逸本人,就等于斩掉了蛇头,十万大军,顷刻就会做鸟兽散,说白了,这就是一场豪赌,是生是死,就看老天爷保佑谁了? 就在叶落纥苦苦等待时,一支人马开进了枯水川,当先一面黑色大纛旗,狼头杆、波浪纹,五尺大小,正中一个斗大的‘萧’字,迎风飘摆,好不威风! “萧郎来了,传令全军,出击!” (喝了两天酒,吐的昏天黑地,耽误写作了,对不起大家!) 正文 第六十四章驼城御敌 枯水川中,汉军分成三部,缓缓而行,马六统兵开路,折兰的羌骑断后,萧逸亲领四万中军,承担了诱敌的任务,为了显示自己的存在,还在军中竖起一面黑色大纛,明白的告诉敌人--萧郎在此! “咚!……咚!……咚! 果然不出所料,人马走到中央,南侧突然响起了战鼓声,急如风雨,震动天地,紧跟着,数万胡骑冒了出来,高举旗帜,挥舞刀枪,一窝蜂似的冲杀过来! 遇到了埋伏,汉军毫不慌乱,按照平时训练的,迅速从行进队形,变换成了防御队形,盾牌在前,长矛在后,各部人马环环相扣,形成一个坚固的整体,将领们则盯着中军帅旗,等候军令! “呵呵,雕虫小技,瞒的过谁?”南侧喊杀震天,北侧寂静无声,萧逸观察战场形势之后,一阵的冷笑,对方想‘声东击西’,自己就‘将计就计’好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孟起何在?” “末将在此,听候大都督军令!”马超纵马上前,抱拳行礼,今日出战,他也换上了满身的戎装,头戴天王盔,身披太岁甲,坐下‘日月霄霜马’,手持‘虎头湛金枪’,真好似下山的猛虎一般,威风凛凛! “孟起将军,杀敌立功的机会来了,带领本部人马,挡住胡骑进攻,本都督的后背就交给你了!”萧逸恩待马家父子多时,就是为了今日大战……马家虎子,也该显露几分本领了! “大都督放心,末将三寸气在,一个胡骑也杀不过来……将士们-列队冲锋!”马超兴奋的浑身颤抖,小脸上满是浓浓的杀气,苍天保佑,自己可以杀个痛快了! “杀!……杀!……杀!” 一万西凉健儿,迅速列队完毕,三声呐喊之后,在马家父子的带领下,向着胡骑猛冲过去,这样狭窄的地形,又是遭遇战,根本不需要什么战术,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 两支人马迅速撞在一起,这时候就看出‘锦马超’的神勇了,一杆‘虎头湛金枪’上下飞舞,快如闪电,挨到则死,碰到则亡,手下没有一合之将,只杀的人头滚滚,血如泉涌,万马军中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 “神威将军!……神威将军!” 马家久镇西凉,认识马超的胡人不在少数,都知道他的骁勇霸道,谁敢上去送死,‘日月霄霜马’所到之处,人人躲避,阵阵倒退,四万人马的优势兵力,让一万西凉健儿打的毫无还手之力! “孟起神勇,沙场冲阵的本领,不在吕温侯之下呀,只可惜……”中军大纛下,萧逸目露精光,若有所思,马超和吕布真的很像,有勇无谋,就像一柄锋利的双刃剑,即能伤敌,也能伤己,还需好好掌握才行呀! “叶落纥-黄金狮子,你也该出手了吧?” ………………………………………………………………………………………… “汉家豪杰何其多也,先有萧郎,后有马超,皆是绝世虎将,若非中原内乱,汉人自相残杀,吾辈安敢侵犯尺寸之地!” 北侧高岗上,叶落纥不禁点头称赞,他派出四万杂胡从南侧出击,就是想吸引汉军的注意力,再趁势偷袭背后,没想到反而引出一员虎将来,汉家勇士,果然不容小觑呀,不过吗,自己的战略目的也达到了! 利用枯水川的复杂地形,集中十二万人马设伏,先用四万胡骑分散汉军兵力,再用两万人马封堵谷口,挡住前后援兵,最后集中六万精锐羯兵,从北侧高冈冲下去,利用兵力上的优势,一举歼灭汉军主力,这个策略可谓高明,前面几步走的也不错,现在就差最后一击了! “羯族勇士们,决定成败的时候到了,高举你们的马刀,冲下山去,斩下汉军的头颅,中原的花花世界,尽归你们所有--杀!”决战开始了,隆隆的战鼓声中,叶落纥跃马出阵,高举手中的弯刀,带领六万精锐俯冲下来! “杀!杀!……隆!隆!” 千军呐喊,万马奔腾,六万羯兵居高临下,奋勇冲杀,就像掘了堤的洪水一样,浩浩荡荡,势不可当! 汉军只有三万,处在低洼地带,又是仓促御敌,四周无险可守,无路可退,局势极其不利,就是普通一兵也明白,平原作战,如果没有壕沟的阻隔,谁也挡不住大规模的骑兵冲锋! “传令全军,列阵御敌,骑兵如矛,军阵如盾,看谁拼的过谁?”面对汹涌而来的羯骑,萧逸毫不畏惧,挖掘壕沟是不可能了,不过吗,自己可以建一座城池呀! 军令下达,士兵们立刻行动起来,一头头骆驼被牵出来,卧倒在地上,首尾相连,背铺毡片,再堆上粮袋、木箱之类的东西,形成了一座巨大的‘驼城’,团团环绕,风雨不透! 坚固的‘驼城’做为倚靠,汉军就有底气了,盾牌手在前,长矛手在后,弓箭手压阵,层层设防,前后摆下六道防线,就等着敌人前来送死了! “驼城!……驼城!……退回去呀!” 正在冲锋的羯兵惊呼不断,骑兵在平原上纵横驰骋,所向披靡,可是遇到城墙就没用了,非碰个头破血流不可,羯兵们有心停下来,那里做的到呢,数万人马的集团冲锋,谁的速度稍慢,就会被后面的战马踏成肉泥,别说掉头,连拐弯都很困难,只能猛撞过去了! “嗖!……嗖!嗖!” 一百步距离,汉军弓箭手开始攻击,漫天箭雨,密如蝗虫,狠狠的抛射过去,锋利的箭簇从天而降,巨大的惯性足以穿透重甲,杀伤力惊人,羯骑顿时人仰马翻,死伤无数! “有进无退,给我冲过去,斩杀汉军一人,赏赐肥羊百只,有擒拿‘鬼面萧郎’者,封为一部酋长!”战场上,叶落纥冒着箭雨,冲锋在前,用巨额赏赐鼓舞士气,事到如今,就是铜墙铁壁也得撞过去了,不胜就死! 隆!~隆!~隆! 好不容易冲过了箭雨,数万骑兵狠狠撞击在‘驼城’上,发出巨大的声响,就像奔腾的洪水遇到了堤坝,激起无数的浪花,也带走了无数的生命! 如此高速的碰撞,羯兵的下场可想而知,有的被长矛贯穿身体,挂在了驼城上,有的撞落马下,被踩踏成了肉泥,就是侥幸冲过去了,前面还有五道防线呢,那就是五把收割人命的‘死神镰刀’呀! 骑兵冲锋起来,势不可当,威力惊人,一旦停顿下来,就变成任人宰割的鱼肉了,趁着羯骑被‘驼城’挡住,汉军士兵手持长刀,上砍敌人,下砍马腿,杀的血流成河,尸积如山! “冲呀!……奋勇向前,杀进汉军!” “杀呀!……死战不退,斩尽羯兽!” 两军将士高声呐喊,血战不休,谁也不肯示弱分毫,羯骑就像洪水一样,拼命冲击着驼城,一浪高过一浪,每一次碰撞都会带走无数生命,在冲破四道防线之后,终于精疲力尽了,无奈之下,只好退了回去…… “各部人马速速整队,汉军阵型残破不堪,咱们再猛冲一次,定能获胜!”叶落纥双眼通红,手持弯刀,亲自斩杀了几名临阵退缩的将领,又督促士兵们重整队形,准备二次冲锋! 一战下来,羯骑折损了七八千人,全是各部的精锐之士,对于只有十几万人口的民族来说,已经是伤筋动骨了,叶落纥心头滴血,不过吗,勇士们也没白死,六道‘驼城’冲破了大半,只要鼓起勇气,再来一次集团冲锋,胜利还是有希望的! 可惜,羯人注定要失望了,就在他们准备再次发起冲锋时,汉军将士也行动起来,他们一面救治伤兵,一面牵出更多的骆驼,填补空位,转瞬之间,六道防线就完好无损了,这就是‘驼城‘的妙处了,可以移动,可以填补,只要骆驼没死光,谁也休想冲进来! “叶落纥小儿,谁是猎物,谁是猎人,现在清楚了吗?”目视敌阵,萧逸仰天大笑,自己的目标很明确,用六道驼城,让羯人的鲜血彻底流干,不死不休! 正文 第六十五章火牛阵 “鬼面萧郎,狡猾如狐,奇谋百出,我不如也!”看着恢复原状的驼城,叶落纥郁闷的差点吐血,羯人数量有限,举族不过八万男丁,如此血拼下去,就算最终获胜,离亡族灭种也差不多了,那有力量入主中原,开创霸业呢? 逢强智取,遇弱活擒,叶落纥受过儒家文化的熏陶,威武凶悍之外,也会动用谋略,反复思考之后,终于想出了一条破解‘驼城’的好办法--火攻! 很快,数百匹备用战马牵了出来,全都身披毡毯,涂满油脂,每十匹连成一串,点燃之后,马匹吃痛不住,嘶鸣咆哮着向‘驼城’冲去,就像一条条飞舞的火龙,威势惊人,数万羯兵紧跟其后,高声呐喊,发动了第二次猛攻! “吼!……吼!吼!” 动物没有不怕火的,看到数百匹‘火马’猛冲过来,骆驼们惊叫不止,纷纷站起身来,四散躲避,任由汉军士兵如何挥鞭抽打,也无济于事,六道防线全部动摇,驼城岌岌可危! “杀呀!……杀光汉人,马踏中原!” “冲呀!……生擒萧郎,重重有赏!” 驼城全线动摇,羯兵士气大涨,高声呐喊,挥舞刀枪冲了过来,只要没了骆驼阻拦,凭借优势的兵力,他们很快就能把汉军踏成肉泥,彻底锁定胜局! “叶落纥不亏是黄金狮子,临阵之时,真有几分急智呀!”看着冲过来的马群,萧逸微微点头,利用动物天性上的弱点,‘火马’冲阵,却是一记妙招,不过吗,也不难破解! 五行之中,水火相克,要想灭火,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水,很可惜,枯水川是一片绝地,土壤干旱,一点水也找不到,这个办法行不通的,唯一的办法就是‘以毒攻毒,以火灭火’了! “哞!……哞!哞!” 萧逸就是凭着一场大火起家的,这方面而言,他才是专家级人物呢,片刻之后,汉军阵型变化,数百头牤牛驱赶了出来,同样披上毡毯,涂抹油脂,十头连成一串,点火之后,牛群吼叫着猛冲了出去! 奔马遇到了牤牛,双方带着熊熊烈火,狠狠撞击在一起,发出剧烈的声响,一时间马嘶不断,牛吼震天,到处都是飞舞的火花,战场上乱做了一团! 牛、马之间的较量,很快就分出了胜负,论奔跑能力,战马自然远胜牤牛,可是比拼蛮力,一牛足胜三马,双方对撞之后,马群立刻就崩溃了,有的倒地身亡,被烧成了灰烬,有的四散奔逃,不知踪迹,还有一些被牛群裹挟,带着满身火焰,向后面的羯兵猛冲过去…… “弟兄们快躲开呀,牛群冲过来了,马群也惊了……” “呜呜!……大火呀,快跑,拦不住了……” …………………………………… 羯兵紧跟在马群后边,准备铁蹄踏阵,砍杀汉军呢,那知道局势突然反转,成群的‘火牛’冲了过来,马群也倒戈了,熊熊的烈火没烧到敌人,反而用到了自己人身上,真应了一句老话--玩火自焚! 放眼望去,战场上牤牛怒吼,战马嘶鸣,横冲直撞,羯兵则惨不忍睹,有的被尖角戳穿身体,有的被铁蹄踩踏成泥,还有的身陷火海之中,被烧的鬼哭狼嚎,化成一具具焦尸……,冲锋的军阵彻底崩溃了,各部酋长喝止不住,士卒们自相踩踏,死伤不计其数,第二次进攻也彻底失败了! “哇!……鬼面萧郎,本王与你势不两立,苍天为证,鲜血为誓,枯水川就是坟墓,你我二人,只能存活其一!” 怒火攻心,叶落纥一口鲜血喷了出来,面如死灰一般,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呀,火攻之计不成,反被对方利用,自己的大阵被冲的七零八落,又折损了数千人马,汉军却一个死伤也没有,如此惨败,平生未有呀! “来人呀,准备火牛,咱们再冲一次驼城,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本王也学一学敌人的计策!” 痛定思痛,叶落纥也明白了‘火牛阵’的厉害,牤牛力大无穷,脾气又犟,打死不回头,却是冲阵的无双利器,既然如此,自己也可以用一下吗! “回禀大王,我军长途奔袭,隐蔽设伏,没有携带多少淄重,更没赶着牛群呀,将士们的兜囊里,只有一些风干的牛肉……” 一众羯将全都沮丧着小脸,他们是游牧民族,牛羊、马匹要多少都有,可是为了在枯水川设伏,大军从敦煌郡长途奔袭而来,为了加快速度,没有携带牛、羊群,士兵们只带了三天的口粮,再无其他了! 后悔,真是后悔呀,早知道牤牛的作用如此大,一定会多多携带,踏平汉军的防线,可惜呀,一时疏忽,遗恨千载,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弥补过错了…… “大王呀,两次进攻失利,勇士们死伤惨重,咱们还是撤吧……” “是呀,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如此硬拼下去,咱们会元气大伤的……” “汉人不计其数,就像大漠里的沙子一样多,咱们只有八万战兵,死一个,少一个,消耗不起呀……” ……………………………… 两次进攻失利,兵马损失惨重,战局发展到这一步,各部酋长都有了退兵的心思,今日的血战让他们明白了,草原上的‘黄金狮子’,并非战无不胜,世上还有更加强大的存在呢! “一群混账东西,再有言退者--斩!……各部重新整队,轮番冲锋,就是用头撞、用牙啃,也要攻破汉军的防线,不胜则亡!” 叶落纥双目赤红,拔刀在手,杀气腾腾的盯着一众部将,枯水川之战关系着羯人的生死存亡,从踏入战场一刻,自己再也没有退路了,羯人性如野兽,毫无忠孝仁义,他们不会拥戴一个打了败仗的首领,不胜则亡,没有第二个选择了! 白刃临头,各部酋长不敢多言,只好硬着头皮整顿人马,准备第三次冲锋,不过吗,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两次进攻失利,谁也不愿意冲在前面送死了,你推我躲,全都玩起了消极怠工,动作迟缓无比! “敌退我进,咱们的机会来了,玄甲铁骑出阵,马踏敌酋,灭绝羯兽!”萧逸一直在观察敌军的动态,眼看对方士气低落,军阵混乱,立刻抓住了战机了!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军旗晃动,驼城大开,一万玄甲军整齐布阵,展开了进攻队形,萧逸身披寒铁铠,头戴鬼面盔,手持凤翅鎏金镗,站在了最前列,亲自指挥这次绝地反击--“杀!” 万马奔腾,一往无前,玄甲铁骑就像一支利箭,从敌方最混乱的地方杀了进去,汉军将士养精蓄锐已久,又有萧逸亲自带领,战意高昂,悍不畏死,刀枪上下飞舞,奋力砍杀敌军,就像猛虎冲入羊群一般,霸道无比! 与此同时,中军的黑色大纛旗左右晃动,接到信号,前队的马六、后队的折兰也促动人马,发起了猛攻,内外夹击羯人,攻势极其旺盛,大有一举合围之势! “全军死战,把汉人杀回去呀!” 战场形势严峻,叶落纥也豁出去了,又分出两万人马,封堵峡谷两端,不让汉军汇合一处,自己则统领其余人马,向玄甲军猛扑过去,不惜一切代价,全歼这股铁骑,只要能斩杀萧逸,汉军群龙无首之下,必然崩溃,自己就能实现翻盘! “杀!……杀光汉人,称霸天下!” “冲!……斩尽羯兽,报仇雪恨!” 刀枪如雪,喊杀震天,双方将士浴血厮杀,前仆后继,谁也不肯后退一步,整个战场变成了一座血肉磨坊,无数的生命填进去,出来的只是累累白骨,血流成河…… 就这样,双方从正当午时,一直杀到日落西山,将士们死伤无数,依旧胜负未分,叶落纥没能吃下闯阵的玄甲军,汉军三部也没能汇合在一起,战局再次僵持下来,胜败存亡,尚未可知呀! 正文 第六十六章横剑祭天 一天激烈的厮杀结束了,枯水川战场上,尸积如山,血流成河,刀枪、弓箭、盾牌丢弃的遍地皆是,负伤的战马游荡其中,发出阵阵悲鸣,寻找着主人的踪影,场面惨不忍睹,修罗地狱也不过如此了 鲜血流了无数,胜负依旧未分,汉、羌、羯、胡四方势力,共计二十二万人马,错综复杂的纠缠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包围,血战到如此地步,比拼的就是双方统帅的指挥能力了,谁能打破僵局,抓住主动权,谁就有机会获胜! 总体来说,战略上叶落纥占了优势,作为设伏的一方,羯族兵马更加集中,又占据了四周山岗,有地利之便,最重要的是他们的粮草、饮水充足,可以慢慢消耗下去,不战而胜! 相反的,萧逸在战术上略胜一筹,先后利用‘驼城’、‘火牛阵’,大量的杀伤敌军士兵,消耗了对方的士气,己方损失则小的多,不过吗,汉军也有一个致命弱点,饮水不足,难以久战! 归根结底,双方的命门就在一个‘水’字上,汉军有水,就能坚持下去,彻底打败羯人,汉军无水,干渴难耐之下,就会不战而败,问题是,想在枯水川找到水源,就跟九天揽月一般,何其难也! “启禀大都督,军中饮水所剩无几,最多支撑半日了,弟兄们干渴难忍呀!”负责后勤的‘胖刘’走了过来,满脸的沮丧之色,没有饮水,就没法做饭,人总不能吃生米吧? “剩下的饮水全部给伤兵,其余将士就以马血止渴,马血喝没了,咱们就喝敌人的血,坚持到底,看谁耗的过谁?” 萧逸小脸阴沉着,战场上,将士们奋力厮杀,挥汗如雨,需要大量的水份补充,饮血只能暂时止渴,过后会更加难受,要想保持战力,必须找到水源才行呀! 一路行来,大军始终处于缺水状态,靠着‘掘子军’四处寻找,勉强补充了一些泥水,大家咬牙坚持着,可是进入枯水川之后,遍地黄沙,一滴水也找不到了,真是一片绝地呀! 枯水川,听名字就知道,此地原来有水的,萧逸专门打听过,数十年前,这里有一条大河流过,水质清澈,滋润草木,西凉百姓都喜欢来此放牧,视为一方福地! 可是一场大风沙过后,河水消失不见了,此事引起了很大的恐慌,人们认为此地被恶魔诅咒了,如果不是妖魔的力量,谁能改换山川,变没一条河流呢? 萧逸不信什么妖魔鬼怪,如果有的话,自己绝对位列其中,至于河流消失的原因,无非是地壳运动,岩石板块错位,原来的地表河水,变成了一条地下暗河,位置也移动不了多远,很有可能就在脚下! “大都督……水……末将找到水了!”人影闪动,黄鼠狂奔了过来,浑身上下全是泥土,只露出两只黑白分明的眼睛,一只手紧攥着,好像抓着什么宝贝! 开战以后,各部人马浴血厮杀,死伤无数,就连萧逸都披挂上阵,亲自仗剑击贼了,唯独‘掘子军’,一兵一卒也没抽调,全都待在安全地带,他们的任务只有一个--寻找水源! “大都督请看,这是刚挖掘出来的,此地有水呀!”黄鼠跑到近前,小心的伸出手来,原来攥的是一把泥土,一把略带潮湿的泥土! “在那里找到的,多久才能出水?”接过泥土,萧逸脸上也露出了笑容,能挖到湿土,说明地下有水源,就是不知埋藏多深,是否够数万人马饮用的! “山谷东侧,略有草木,掘地三丈才找到一些湿土,末将察看了地脉走势,认为那里有一条地下暗河,水流充沛,足够大军饮用了,不过吗,要想挖掘出来,起码需要三天时间!”黄鼠不亏是盗墓界的天才,山川地势,一目了然,硬是在一片绝地中找到了水源! 听完禀告,萧逸顿时心凉半截,找到水源是好事,可是挖掘的时间太长了,大军激战不休,体力消耗很大,一天没有饮水就会崩溃,那里坚持的住三天呢? 不过吗,终究是有了一丝希望,人类站在了万物之巅,凭借的就是智慧,能把希望变成现实,甚至是创造出奇迹! “走,咱们看看去,将士们远征异域,为国杀贼,苍天保佑,一定会赐下甘泉,助我军威!”萧逸振作精神,在一群将校的簇拥下,高举火把,向发现水源的地方走去! …………………………………………………………………………………………………………………… 枯水川一片荒凉,号称‘死亡绝地’,唯有东侧的一处洼地上,生长着少量的苦荆棘,这种植物多刺、耐旱、生命力顽强,可与沙漠里的仙人掌媲美了! 再耐旱的植物也需要水,苦荆棘能够存活,说明地下有水源存在,根据这一点判断,数千‘掘子军’拼命挖掘,终于找到了湿土,可是要想获得足够的水源,还需要一些时间才行! 原本平整的地面上,挖出了大小数百个沙坑,深的三四丈,浅的一仗余,萧逸攀着绳索,亲自下去查看了一番,情况还不错,深处的泥土已经很湿润了,用力一攥,就能感觉到其中蕴藏的水份,大军处于绝地,水就是命呀! “传令下去,在沙坑四璧铺上牛皮,底下放上器皿,本都督要亲自做法,向上天求水!”查看了几个沙坑之后,萧逸目光闪亮,显出一丝顽皮之色来,如果传说没错,自己真的能变出水来呀! “诺!” 一声令下,士兵们立刻行动起来,铺设牛皮,放好器皿,后来牛皮不够了,就割取战场上死马的皮,把大小几百个沙坑都铺满了! 如果别人说祭天求水,将士们肯定吐他一脸口水,大都督就截然不同了,‘信萧郎,得永生’,已经是军中的铁律了,从来没有落空过,再说了,世人皆知,‘鬼面萧郎’是贪狼星君转世,主掌人世杀伐的,这样的身份,跟老天爷求一点甘露,也不是什么难事吧! 祭祀苍天,必须虔诚,先杀了青牛、白马,血染祭坛,又点燃篝火,代替焚香,数万将士面向东方,下拜叩首,祈祷神明护佑! 再看萧逸,脱去满身甲胄,换了一套八卦水火道袍,手持宝剑,在如水的月光下翩翩起舞,并有阵阵祭词传出…… 大汉征西大都督-萧逸,谨以至诚昭告苍天厚土、山川神灵, 吾今率堂堂之师,保卫汉家祖宗艰苦经营之土地, 名正言顺,鬼伏神钦, 决心至坚,誓死不渝。 汉贼不两立,古有明训, 华夷须严辨,春秋存义, 生为军人,死为军魂, 还望神明护佑,赐下甘露,解将士之干渴……………… 高岗上,叶落纥目光如电,紧盯着汉军的一举一动,他看到了‘陷阵营’严阵以待,甲胄不脱,看到了‘掘子军’四处挖掘,寻找水源,也看到了萧逸横剑祭天,求取甘露! “鬼面萧郎,多智如妖,他真的能求取甘露吗?” 叶落纥心中一遍又一遍的自问着,答案是:当然不可能了,为了设下埋伏,全歼汉军,自己在河西走廊反复巡视,终于选择了枯水川这片绝地,多少游骑都查看过,这里一条河流、一个水洼、一口水井也没有呀! 大军征战,无水必亡,这是战场上的铁律,叶落纥反复盘算过,短则一天,多则两日,断绝水源的汉军必然崩溃,己方就可以不战而胜了,这也是他不肯退兵的主要原因! 心中有了九成九的把握,却还有一分疑虑,包围圈里的可是‘鬼面萧郎’,一个狡猾无比,善于创造奇迹的男人,如果他真的求水成功,汉军这条‘死龙’就会复活,局势也会逆转过来,长生天护佑,千万不要发生那样的事情呀! “传令下去,斩杀逃兵百名,让巫师用人头祭祀青天,不要降下甘露,彻底渴死汉军吧!” 你祭天,我也祭天,就看谁才是上天的宠儿吧? (还有一更) 正文 第六十七章天赐甘露 黎明时分,旭日东升,汉军将士纷纷冲出帐篷,前去查看祭天的结果,然后,大家就惊呆了,放眼望去,大小沙坑的器皿中,真的出现了清水,多的有一坛子,少的也有大半碗,此外,牛皮上还凝结着一些水珠,在阳光的照射下,晶莹剔透,简直比珍珠还要美丽! “水……真的有水了,苍天保佑,赐下甘露,这是真的神迹呀!” “弟兄们呀,有水喝了,这就是上天所赐呀,神灵护佑,此战必胜!” “大都督万胜!……大都督天下无敌!” …………………………………………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亲口品尝了天赐甘露,汉军将士顿时沸腾起来,高举兵刃,仰天狂呼,口号一浪高过一浪,萧逸被士兵们高高举起,一次次抛向空中,崇拜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细细算来,得到的甘露并不多,数万人马一分,也就润润喉咙罢了,可是意义却极为重大,这可不是一般的清水,是天赐甘露,带着无上神力呀! 军心稳定,士气暴涨,萧逸也是长出一口气,谢天谢地,总算成功了,他心里非常明白,那有什么神迹呀,不过是一点科学常识罢了! 枯水川地形奇特,环境复杂,表面看上去干旱无比,实则地下蕴藏着丰富的水源,白天的气温很高,地下水蒸发,飘荡在空中,形成了很多雾气,只是人眼无法看到罢了! 等到了晚上,气温骤降下来,水汽凝聚之后,变成了露珠,掉落在大地上,又被牛皮聚拢在一起,慢慢流入器皿中,清水就出现了! 原理简单,却无人能够明白,在数万汉军将士看来,这就是大都督身具神力,能够沟通上苍,求来了甘露,连神明都出手帮忙了,这一仗必胜无疑呀! 好东西要懂得分享,品尝甘露的同时,萧逸特意派人给叶落纥送去一碗,至于喝不喝,那就是对方的事情了,总之就是一句话……“绝户计无效,哥弄到水了!” …………………………………………………………………………………………………… “真的有甘露降下,难道说这是天意吗?”高岗上,叶落纥端着汉军游骑送来的露水,沉默良久,面对无上的神明之力,纵然是黄金狮子,也感到一阵阵的无力! “大王,还是退兵吧,凡人对抗不了神明的!” “是呀,快快退兵吧,回咱们的老家去,放马牧羊,再也不要打仗了……” “汉军统帅是魔鬼的化身,只有远离此人,咱们才能平安无事呀!” …………………………………… 其他各部酋长,更是骇的面无人色,羯人骁勇善战,开化程度却很低,他们甚至没有自己的文字,信奉的也是原始的萨满教,敬天地,信鬼神,大自然中一切无法理解的东西,他们都会虔诚跪拜! 汉军统帅沟通神灵,求下了甘露,这简直比十万大军还要可怕,连神灵都站在对方一边,这仗还怎么打,人又怎么可能对抗神灵的意志呢,一想到这些,羯兵斗志全无,谁也没心思死战了! 他们只有一个念头,远离汉军,远离魔鬼,终其一生,再也不要踏入汉土一步了,至于‘入主中原,称霸天下’的美梦,对不起,那也就是个美梦而已! “天意何惧,神灵何畏,就算漫天神佛都站在对面,本王也要用手中弯刀,杀出一条坦途来--人定胜天!”叶落纥一把甩落头盔,拔出腰间宝刀,割破自己的额头,任由鲜血流淌,覆盖了英俊的面容! 破面立誓--羯人的古老习俗之一,示意血战到底,绝不后退之意,不到生死关头,绝不会轻用的,一旦用了,就是不死不休的结局! “愿与大王同生死、共荣辱,纵然深陷地狱,也是九死无悔!” 叶落纥英明神武,个人威望极高,麾下也不乏死忠之士,周围的亲兵纷纷割破额头,愿意同生共死,决一死战! 如此气氛下,各部酋长也不好退缩了,或深或浅,都在自己脸上割了一刀,他们也明白,如果自己不动手,杀红眼的叶落纥就会砍了他们的脑袋,两相比较,破相总比掉头强吧! 要想鼓舞士气,除了重罚,还需重赏,叶落纥一摆手,亲兵们抬出了大箱的金银、珠宝、玉石……,此外,还有成群的西域美女,一个个身材高挑,****饱满,显的妖娆无比! 这次出战,叶落纥带着全部家当,除了八万精锐骑兵,还有后宫中的财富、女人,可谓是倾其所有,惊天一赌,他心中也明白,此战若败,再多的财宝也留不住,都会成了别人的战利品……,相反的,此战若胜,自己将会得到一片天下,还怕缺了财富和女人吗? “羯族勇士们,奋勇先前,用敌人的鲜血,换取你们的荣华富贵吧……杀敌一人,赏金十两,斩敌一将,赏百里草原,美女十名,有能生擒、斩杀萧郎者,可与本王平起平坐,共分天下!” 事到如今,叶落纥也豁出去了,就是倾尽所有,也要打败汉军,此战,有进无退,有死无生! “大王万胜!……大王万胜!……奋勇先前,生擒萧郎!” 金银财宝、美女如云,谁不动心,羯兵双眼赤红,高呼口号,士气暴涨,人性本贪,为了荣华富贵,就算是神灵当面,也会一刀砍过去! 振作士气之后,叶落纥把人马分成三队,轮番冲击汉军的防线,因为有‘驼城’阻拦,骑兵难以突破,羯兵们干脆脱掉甲胄,手持短刃,下马步战,一寸寸的争夺防线! “将士们,决战的时候到了,汉家祖先的灵魂保佑着我们,奋勇杀敌,誓守汉土!” 面对敌人最后的疯狂,汉军豪不示弱,在萧逸的指挥下,也纷纷脱去甲胄,轻装上阵,手持刀剑,奋勇拼杀,各部将校站在头排,以身作则,死战不退! 仗打到这个份上,也就没什么战术可言了,双方将士纠缠在一起,高呼口号,奋勇拼杀,你斩我头,我刺你心,只要一息尚存,就是不死不休,甚至出现了伤兵倒在地上,互相撕咬,同归于尽的事情! 每一道防线,都要反复的争夺,白天黑夜也没有区分了,十二个时辰都在厮杀,白天里,羯人依仗兵力优势,夺下了防线,到了晚上,汉军再阻止敢死队,用夜袭的方式夺回来,每一寸土地,每一个壁垒,都要反复争夺,枯水川的土地,完全被鲜血浸染了一遍! 一连三日夜的厮杀,双方都精疲力竭了,上到统帅,下到马夫、火夫,全都提刀参战,杀的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依旧没分出胜负,现在拼的就是毅力,谁能鼓起勇气,给对方最后一击,谁就获胜! ……………………………………………………………………………………………………………… 身许汗青事,男儿长不归, 杀斗天地间,惨烈惊阴庭, 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 血流万里浪,尸枕千寻山, 壮士征战罢,倦枕敌尸眠, 梦中犹杀人,笑靥映素辉………… 战场上,萧逸冲入敌群,奋勇拼杀,凤翅镏金镗所到之处,羯兵一片片的倒下去,无人可挡其威,身上的黑色百花战袍,竟被鲜血染成了红色! “杀!……杀!杀!” 一边疯狂杀戮,萧逸一边寻找着对手,周围尽是蝼蚁之辈,不值得自己多费气力,唯有那头黄金狮子,才是平生大敌,也唯有斩杀此人,头颅做成‘骷髅盏’,饮酒把玩,才是人生一大快事呀! 很快,萧逸就发现了自己的目标,叶落纥也赤膊上阵了,手持金柄长刀,在战场奋力砍杀,所向睥睨! 于此同时,叶落纥也发现了萧逸,对这位生死劲敌,他也是寻觅很久,等待很久了! “鬼面萧郎!” “黄金狮子!” “杀!……杀!” 王对王,二人谁也没客气,狂吼一声,各自挥舞兵刃,奋力厮杀在一起,只见身影闪动,寒芒四射…… 叶落纥金发飘摆,就像一头愤怒的草原雄狮,挥舞利爪,横冲直撞,却有号令万兽,震慑寰宇的王者之风! 萧逸黑发甩动,就像一头呼啸山野的狼王,除了悍勇,还有阴险,他不是天生王者,却是最后的胜利者! 雄狮与贪狼,谁能傲视风云,主宰山河,就看最后的对决了! 正文 第六十八章大战落幕 枯水川中,二十几万人马,三昼夜的混战,尸横遍野,血流漂杵,场面惨不忍睹,双方统帅都上阵拼杀了,战局依旧僵持不下,仗打到这个地步,人力已尽,胜负全靠天意了! “水……出水了……地涌甘泉呀!” 如此惨烈的杀戮,老天爷也不忍再看,终于出手了,汉军后方,一道水柱冲天而起,足有三四丈高,在阳光的照射下,喷洒四方,美丽无比,也带来了无限活力! 原来两军交战的时候,‘掘子军’日夜不休,拼命挖掘土层,终于找到了埋藏的地下河,地底压力巨大,水流喷涌而出,这才形成了‘地涌甘泉’的奇观! 枯水川乃是一片绝地,寸草不生,滴水皆无,这是西凉人尽皆知的事情,如今两军血战正酣,难分胜负,汉军后方突然冒出了泉水,对人心震动之大,简直无法形容,说是目睹神迹也不为过呀! “大汉必胜!……大汉必胜!” 汉军将士干渴难耐,全凭一股男儿血性支撑着,此时看到了喷泉,顿时士气大振,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高呼口号,奋力砍杀,彻底逆转了战局! “完了!……完了!……这是天罚呀!” 相反的,羯兵步步后退,士气一落千丈,先前汉军在沙坑中收集到清水,对他们内心的冲击已经很大了,好在叶落纥封锁了消息,又拿出钱财、美女犒赏部下,这才勉强稳住了军心! 这次就不同了,地涌甘泉,水柱喷起三四丈高,战场上的人有目共睹,根本就隐瞒不住了,既然神灵都出手干预了,这仗还怎么打呀? “哎!……苍天佑汉不佑羯,我好恨呀!”叶落纥紧咬钢牙,双目含悲,雄狮般的身躯竟然颤抖起来,泉水喷涌之下,自己的雄图霸业也就负之流水了! “呵呵!……黄金狮子,你的死期到了!”趁此机会,萧逸上前一步,镗刃压住了长刀,镗尾反转,狠狠抽在叶落纥后背上,击飞两丈多远,一头栽倒在地,大口喷血! “保护大王!……保护大王!……跟汉人拼了!” 一击得手,萧逸本想冲过去,斩下叶落纥的首级,那知道十几名羯兵冲过来,挥舞刀枪,亡命拼杀,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道路! 一夫拼命,十夫难敌,萧逸虽勇,面对十几个死战不退的羯兵,也只能小心应付,片刻之后,等他杀光了拦路者,叶落纥已经被部下救起,消失在乱军中了…… “该死的,上天追到凌霄殿,入地追到鬼门关,本都督誓斩此贼之首,祭祀青天!”马上到手的‘骷髅盏’丢了,萧逸气的七窍生烟,又无可奈何,战场混乱无比,想找到一个隐藏的敌人,何其难也! 不过吗,叶落纥受此重击,就算不死,也得断几根骨头,还会留下很重的内伤,一年之内,休想提刀上阵厮杀了! “大王也战败了……跑呀……大家快跑呀!” 再说战场上,统帅负伤,失去指挥的羯兵再无战心,一声呐喊,丢枪弃刀,潮水般退了下去,数万人马狂奔乱跑,自相踩踏,死伤无数! 羯兵一败,胡人也抵挡不住了,他们由几十个小部落拼凑成的,畏惧叶落纥的虎威,这才出兵助战,现在主子都战败了,他们还给谁卖命呀,四万人马做了鸟兽散,各自逃命去了! 问题是,逃命也不找不到路呀,枯水川地形奇特,中间宽阔,两端狭小,设伏容易,逃跑却难,再加上汉军控制着两侧出口,形成了‘瓮中捉鳖’的格局,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 打不过,又逃不了,无奈之下,胡人纷纷抛下兵刃,跪地祈降,相较之下,羯人悍勇,不愿投降,有的退缩谷底,负隅顽抗,有的胡乱奔跑,寻找出路,还有一些狡猾的,钻进死人堆里,企图蒙混过关! 趁此机会,汉军大展神威,三路人马汇合在一起,聚歼顽敌,投降的一律免死,顽抗的格杀勿论,萧逸亲领玄甲铁骑,纵横驰骋,奋力砍杀羯人,有的士兵连弯刀都砍豁口了,干脆纵马踩踏,把敌人变成了一摊摊的肉泥! 沙场决战,你死我活,至于‘仁慈’,杀完人再慢慢说吧! …………………………………………………………………………………………………………… “万胜!-万胜!--汉军万胜!” 黄昏时分,喊杀声逐渐停止,战事彻底结束了,放眼望去,枯水川上堆满了人、马的尸体,鲜血汇聚在一起,有些地方都没过脚踝了,真正的血流成河! 三天三夜的激烈搏杀,羯、胡联军战死五万多人,被俘六万余,只有数千残兵侥幸冲了出去,辎重、粮草丢弃一空,那面‘黄金狮子旗’也扔了,基本上全军覆灭! 作为胜利的一方,汉军损失也很惨重,阵亡三万余人,各部将校、士兵,几乎人人挂伤,随军的五万头骆驼,也战死大半,可是不管怎么说,他们胜了,一切也就值得了! 战袍血迹未干,萧逸亲自巡视战场,寻找叶落纥的踪迹,并颁布了巨赏:“有生擒、斩杀此酋者,官升三级,赐万金,赏豪宅一处,良田一百倾,此令,汉、羌、胡、羯四族不限! 换句话说,如果有羯兵、胡人抓住了叶落纥、或者献上首级,一样可以领取赏赐,要知道,历史上死于内乱的豪杰不在少数,比如大名鼎鼎的反王-陈胜,就是被自己的车夫杀害,大好头颅,换了秦廷的赏赐! 一声令下,战场上再次沸腾起来,汉军将士不顾疲劳,仔细搜查俘虏,凡是长了金发的,一律拖出来严加审问,地上的死尸也没放过,挨个补刀,不时有装死的家伙被拖出来,又一刀砍掉了脑袋! 俘虏们也没闲着,尤其是那些胡人,主动帮助汉军寻找,谁不想荣华富贵,谁不想好好活下去,对于他们来说,叶落纥的人头就是一份免死铁卷,抓到手中,就能逃出升天呀,至于‘买主求荣’四个字,不好意思,俺们胡人没文化,不识字的! “启禀大都督,羯人俘虏都审查过了,没有找到叶落纥!” “启禀大都督,胡人俘虏也审查过了,没有找到……” “启禀大都督,战场上的死尸也搜查过了,没有……” …………………………………… 一队队人马前来禀告,全是落空的消息,金黄色的人头砍了不少,却没一颗是叶落纥的,空有巨赏,无人领取呀! “该死的,叶落纥身负重伤,行动都很困难,还能上天入地不成?”萧逸小脸阴沉无比,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一旦让‘黄金狮子’逃了,等它养好伤口、磨利爪牙,卷土重来的时候,恐怕就无人能制了! 又是一番搜索,天亮之后,终于从几名俘虏口中问出了实情,叶落纥跑掉了,战场负伤之后,十几名亲兵抬着他上了山岗,又把马缰绳连在一起,顺着山崖遛出去了! “逃的了一时,逃不了一世,大军修整三天,而后继续西征,不砍掉叶落纥的人头,本都督誓不东归!”萧逸拔剑在手,目视西方,就是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斩杀此酋! “诺!……不斩敌酋,誓不东归!” “噗通!……呼!呼!” 话音刚落,萧大都督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手拄宝剑,双目闭合,昏睡过去,还发出阵阵的呼声! 天可怜鉴,三天三夜的血战,别的将士还能轮番休息一下,身为统帅的萧逸,却连眼睛也不敢多眨呀,时刻注视着战局发展,关键时刻,还要亲自上阵厮杀,精力、体力消耗之大,可想而知! 此时战事结束,汉军大获全胜,一腔热血退下,满身倦意上涌,疲惫的身躯再也支撑不住了,就在战场上,持剑酣睡起来…… “刷!……刷!刷!” 亲兵们轻诺脚步,围拢在四周,用身体组成一道人墙,遮挡吹来的寒风,有聪明的将校,扯过一面染血的军旗,披在大都督身上,身为大军统帅,他有这个资格,也该获得这样的荣耀! 大将西出征,战意冲云巅, 身披寒铁铠,手握斩蛟剑, 渴饮敌酋血,倦披战旗眠 羯胡胆尽寒,大汉如中天! 汉、羯大战,终于落下帷幕了! 正文 第六十九章驯服恶犬 天』籁『小说Ww』W.⒉ “第一排士兵听令……执刀上前-斩!” “第二排士兵听令……执刀上前-斩!” …………………………………… 白刃闪过,人头落地,枯水川-沙地上,一场大屠杀正在进行中,处决的是三万羯人俘虏,斩杀他们的不是汉兵,而是一群深目高鼻的胡人,也是他们原来的盟友! 枯水川之战,汉军大获全胜,杀敌四万,生擒六万,羯、胡各占一半,对于这些俘虏,萧逸本想斩尽杀绝,一个不留的,可是反复思考之后,感觉有些不妥,最后决定:“杀一半,留一半!” 杀的一半是羯人,这些家伙凶残无比,毫无人性,竟以汉家百姓的血肉为食,行为如同野兽一般,萧逸早已传下军令-‘尽屠羯种,一个不留’,彻底斩断这棵危害汉家江山的‘毒苗!’ 留的一半则是胡人,西凉之地,胡、汉杂居,人口比例各占一半,几百年相处下来,双方互通婚姻,血脉逐渐融合在一起,比如马家父子,就是标准的混血儿,西凉将士很多也有胡人血统,甚至就是纯血胡人! 兔死狐悲,物伤其类,杀掉三万胡人俘虏,他们的亲人、朋友,必然心生怨恨,那些有胡人血统的士兵,恐怕也会产生不满情绪,这对于平定西凉十二郡,可是非常不利的呀! 杀掉,会丧失人心,放掉,又怕他们扰乱地方,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收为己用! 萧逸盘算过,收编胡人俘虏,有三大好处,其一:可以补充兵源,枯水川大战,汉军阵亡三万多人,损失惨重,把胡人俘虏补充到军中,就等于多了三万‘挡箭牌’,打起仗来,可以减少汉军将士的死伤,何乐而不为呀? 其二:可以收取西凉人心,赦免了三万胡人,他们的亲人、朋友、同乡加起来足有数十万,这些人必然感恩戴德,拥护汉军西征,人心都归顺了,还怕得不到脚下的土地吗! 其三,未雨绸缪,萧逸野心十足,他想要的是‘经营西凉十二郡,图谋西域三十六国’,步步推进,把大汉的旗帜插到西方去,真到了那一天,这些胡人就是最好的‘带路党’呀! 当然了,要想收服这些胡人,就像驯服一条恶犬,必须双管齐下、恩威并施,既要给一根肉骨头啃,也要让它知道皮鞭的厉害,听话,就留下看门,稍有反抗,立刻扒皮吃肉! 萧逸传下军令:凡是从军入伍,愿意为大汉效力的胡人,前罪既往不咎,每人赏赐美酒一坛、肉十斤、粟米一袋,军饷按月放,绝不克扣,有立下军功者,提升官职,与普通汉兵一视同仁,绝不歧视! “大都督万胜!……大汉王朝永昌!” 一边是喝酒、吃肉、领军饷,一边是砍脑袋、做死鬼,再蠢的人也知道怎么选择了,三万胡人战俘丝毫没有犹豫,全部选择加入汉军,跪地谢恩,愿意为大都督效力! 接下来就简单了,为了防止生变,三万胡人重新编队,打破原来的部落范围,人员混杂在一起,军官一律由汉人担任,这样一来,就像给猎犬套上了脖圈,不怕它反抗了! 肉骨头给了,脖圈也套了,下面就该让猎犬出力了,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充当‘刽子手’,斩下羯人的头颅,跟以前的主子彻底了断关系,也算是交了一份‘投名状’吧! 萧逸谋划的很成功,胡人表现的也很出色,为了取悦新主人,他们不惜高举屠刀,大肆屠戮旧主,仅仅用了半天时间,就把三万羯人都砍光了,头颅堆积如山,充分表现出一条忠犬的本色! 处决完俘虏之后,萧逸下令打扫战场,收集羯人尸骨,按照军中的老规矩,夯上黄土,修筑一座‘京观’,用以威慑人心,炫耀大汉王朝的赫赫武功! 有了三万胡人帮忙,工程进展很快,六、七万具尸骨堆在一起,形成了一座高二十余丈,周围五十多丈的巨大‘京观’,远远望去,就跟一座小山相仿,甚是壮观! 完工之后,萧逸下令在周围插上长枪百杆、钢刀百柄、箭簇百支,又让军中工匠雕刻了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神兽的石像,分镇四方风水凶位,如此一来,羯人的灵魂就会镇压九幽,永世不得生了! 对待敌人,要像寒冬般冷酷无情,对待自己人,要像春天般温暖关怀……对于这句名言,萧逸领悟的很透彻,羯人鬼魂通通打下地狱,汉军英灵就该升入天堂了! 汉军阵亡将士的遗体,都被挑选出来,清洗之后,换上干净的战袍,焚香上拜,用烈火烧成灰烬之后,分别放入黑陶罐,再写上阵亡者的名字、年龄、籍贯,以及所立的军功,然后送回家乡,让他们的英灵享受亲人祭祀! 还有一些汉军士兵的遗体,在战场上,被千军万马踩踏蹂躏,变得面目全非,已经无法分辨身份了,无奈之下,只好把他们聚拢在一起,焚化之后,送到专门的军人陵园埋葬,并派人四时祭祀,绝不会断了血食! 至于这些烈士的家属,也会受到优待,免除十年的赋税,还能领取一些土地、钱粮补贴,如果有成年子嗣,可以优先从军入伍,未成年的子女,国家负责抚养,总之,一句话……“将士们的鲜血绝不会白流!” “建安元年,夏五月,二十三日,大汉征西大都督-无愁乡侯-萧逸,献上贡品,祭祀征西阵亡之汉军将士:天道不仁,羯兽入侵,生灵涂炭,百姓哭泣,汉家儿郎,奋起反击,宝剑西指,旌旗如云……生则有勇,死则成名,英灵不灭,化身鬼雄,长佑汉土,永镇边疆……呜呼,哀哉!” 亲颂祭文,叩拜之后,萧逸拔剑在手,斜指残阳,“汉家将士们,下一个目标……玉门关!” …………………………………………………………………………………………………………………… 玉门关,位于河西走廊西端,厄守险要,沟通东西,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城关高三丈有余,周长八里,岩石为基,青砖修筑,坚不可摧,西域之地盛产玉石,经常由此送入中原内地,因而得名! 世人对玉门关有这样一段描述:‘驼铃悠悠,人喊马嘶,商队络绎,使者往来,举目远眺,沼泽遍布,沟壑纵横,长城蜿蜒,烽燧兀立,胡杨挺拔,泉水碧绿…………’ 两天后,萧逸统帅汉、羌、胡十万联军,高举旌旗,浩浩荡荡,一路挺进到玉门关下,半个时辰之后,他就成了这座雄关的主人! 不是联军战力强大,而是守关的力量太弱了,枯水川一战,羯人精锐尽失,驻守玉门关的只有数千杂胡,兵力不足,斗志全无,看到汉军旗帜后,一点也没有犹豫,直接开关投降了! “叶落纥逃回敦煌去了,正在准备举族西迁,越过葱岭,回归祖先故土!” 从降兵口中,萧逸得到一条重要的情报,羯人精锐尽失,残存的部众还有十几万,如果让这些人回到老家去,繁衍生息,积蓄力量,二十年后必然卷土重来,继续侵扰汉土! 传说中,恶狼吃过了人肉,就会一辈子不忘,甚至遗传给它的子孙后代,要想断绝它的恶念,唯一的办法就是斩杀恶狼,捣毁狼窝,连一条小狼崽也不要放过! “孟起将军,立刻统领本部人马,日夜兼程,直奔敦煌,一定要在叶落纥逃跑之前,堵住他们的归路,大军随后跟进,灭此顽敌!” “末将遵命,封堵道路,不使羯族一人逃遁!”马抱拳之后,立刻挑选人马,准备干粮、饮水,一个时辰之后,就带兵出了! ‘尽屠羯种,一个不留’……是大军西征的主要目标,不过在动手之前,萧逸还要解决一个隐患,前面的敌人打败了,后面的敌人也要提防呀……“来人,调五十名刀斧手听令,再请蒋奇将军-前来议事!” 拔剑在手,萧逸目视东方,一阵的冷笑:“叶落纥这头雄狮快要灭亡了,下一个对手,就是袁尚这条名门贵犬了!” 正文 第七十章一枚暗棋 天籁『小说WwW.『⒉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渡玉门关! 玉门关上,萧逸一手持宝剑,一手端酒杯,居高临下,远望黄河水东去,近观白云落山巅,脚下是百年孤城,耳边是阵阵春风,真是说不出的惬意,道不尽的潇洒呀! 另有十几名妙龄羌女,手持长笛,正在卖力吹奏着,笛声悠扬婉转,还带着一股悲凉之色,这曲子流传已久,却一直没有名字,萧逸听了很是喜欢,还给它取了个名字--《怨杨柳》 “黄河、白云、孤城、山川、羌笛、杨柳……,美景无限,尽收眼底,这次真是来对了……哈哈!” 一口饮尽杯中酒,萧逸仰天大笑,前世自己就梦想过,有一天能远行西北,领略塞外风光,如今美梦成真,简直妙不可言呀! 大好河山,就像一盘棋局,各路诸侯是棋手,万马千军则是棋子,要想获得胜利,必须目光长远,善于布局才成,明子、暗子、斗子、弃子……无所不用,唯有如此,才能赢得这盘棋局! “末将参拜大都督-神威盖世,天下无敌!”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蒋奇登上了城楼,离着两丈多远,就跪倒在地,行大礼参拜! 蒋奇是冀州人氏,少年家贫,为了生活,只好做了一名猎户,每日与豺狼虎豹厮杀,用自己的鲜血、汗水,换一点活命的食物,数次差点丧命山中,好在苍天护佑,他都挺过来了! 艰苦的生存环境,磨练了意志,常年的拼斗厮杀,训练了武艺,二十五岁的时候,不甘平庸的蒋奇走出深山,投入袁绍麾下,成为了一名普通士兵! 七八年间,身经百战,万死千生,靠着一身伤疤换来的军功,蒋奇的官职不断升迁,小兵、伍长、队长、校尉……,再往后,就停顿下来了! 不是蒋奇能力不足,也不是功劳不够,可是无论他如何努力,官职也不可能再升迁了,更无法成为一名将军,原因也很简单-出身卑微! 袁家四世三公,乃是天下门阀之,在选择人才方面,袁绍也有一个原则:‘重用士族,轻视寒门’,看看他的大将军幕府就知道了,一众文臣武将,大都是出身士族,寒门子弟寥寥无几,偶尔冒出一两个,也会被强大的士族集团排挤,永无出头之日! 蒋奇就是如此,凭他的能力,完全可以统帅千军万马,成为独挡一面的大将,论起排兵布阵的本领,就是颜良、文丑两个勇夫,也不是他的对手,河北军中,唯有张郃、高览二人,可以相匹敌! 可惜,造化弄人,因为出身的问题,他的能力一直受到压制,在军中也是饱受排挤,有了危险先上,有了好处后得,领赏基本没份,挨骂次次不落,是一个标准的倒霉蛋、替罪羊! 有时候,蒋奇也会比较,与袁绍的‘用人唯亲’不同,曹操用人-‘不论出身,唯才是举’,只要你有真本事,又愿意前来效力,就会得到提拔重用,李典、乐进、于禁、许褚、典韦……都是寒门子弟出身,如今封侯拜将,尽情施展自己的才能,真是羡慕死人呀! 这次曹、袁两家联军西征,各部将领纷纷逃避,颜良、文丑却推荐了蒋奇,一方面知道他的能力过人,可以承担重任,另一方面,也未尝没有借刀杀人的意思,想借萧逸的手,除掉这个河北军中的异类! “将军无须多礼,请饮一杯美酒吧,陪本都督欣赏眼前的大好河山!”萧逸迈步上前,用手搀扶,又递上一杯美酒,显的格外亲热! 蒋奇是袁尚派来的卧底,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情,大军西征以来,萧逸一刻也没有放松警惕,始终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结果现,这位河北出身的将领,性格坚毅、统兵有方,对待部下也很体贴,竟是一位难得的大将之才! 枯水川之战,蒋奇丝毫没有退缩,反而亲临战阵,奋勇拼杀,一次次向羯人起猛攻,身中数箭,仍然死战不退,尽显汉家军人本色,让萧逸很是欣赏,也愿意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 “多谢大都督赐酒,末将感激不尽!”蒋奇接过酒杯,略加犹豫之后,一饮而尽,感觉身体并无异样,这才长出一口气! “酒中无毒,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鬼面萧郎若想杀人,自当拔剑斩之,岂会用‘鸩酒’这种卑鄙手段呢?” 也不怪蒋奇多心,曹、袁两家一向不睦,这次联军出征,也不过是权宜之计,叶落纥大势已去,下一步,就该萧逸、袁尚二人争夺西凉了,蒋奇的身份也就尴尬起来,以前是盟友,以后吗,真不好说呀! “大军西征以来,将军身先士卒,拼死力战,不亏汉家男儿本色,正所谓有功当赏,有过则罚,此乃军中铁律,本都督也准备了两件奖赏,将军可以任选其一!” 说话间,萧逸从怀里摸出一份均令,又解下自己的斩蛟剑,一起放在了蒋奇面前,意思很明确,是荣华富贵,还是人头落地,自己抉择吧? “加封奋威将军、渭南亭侯,食邑一千二百户,子孙世袭……”钧令加盖着大汉丞相金印,确凿无误,至于上面写的封赏,真是让人动心呀! 斩蛟剑,绝世利刃,杀人无数,剑身呈现出一种暗红色,还有淡淡的血腥味传出,似乎有无数的冤魂依附、哭泣,让人不寒而栗! “末将……末将……”看着两份‘赏赐’,蒋奇汗如雨下,整个人都颤抖起来,真是天堂与地狱的抉择呀! 他也是个聪明人,对天下大势有一番认识,汉室倾颓,难以长久,江山必然易主,普天之下,能够取代刘氏,主宰江山者,非四世三公的袁家莫属了! 正是有这份认识,纵然饱受排挤,蒋奇也默默忍受着,天下都会是袁家的,自己又能跑到那里去呢? 可是西征以来,曹军将校的悍勇无畏,让蒋奇的眼界大开,反复比较之后,让他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九州天下,未必就是姓袁,也有可能姓曹呀?” 尤其是萧逸亲临战阵,横扫强敌的无上英姿,更是让他暗暗折服,两相比较,萧逸是一条啸傲风云的狼王,三公子袁尚不过是一匹小马驹,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对手! 萧逸尚且如此,那位大汉曹丞相,又该是何等的英雄人物,自己若是倾心投靠,一展平生抱负…… “末将不才,愿意跟随大都督,从此鞍前马后,拼死效力!”想通之后,蒋奇再次跪倒在地,行大礼参拜! “很好,识时务者为俊杰,将军能够弃暗投明,为朝廷效力,真是可喜可贺呀!”萧逸赞赏的点点头,身上的杀意却丝毫未减,空口无凭,想要获得自己的信任,得拿出点实际行动! 蒋奇也是明白人,既然忠心投靠,必须有所表示,桌案上有现成的笔墨,当下执笔在手,刷刷点点,写了一份‘效忠书’,又咬破自己拇指,盖上血印,双手递上! “男子汉,大丈夫,当行非常事,立万世名,有一份大富贵摆在眼前,将军可愿取否?”接过效忠书,萧逸看也没看,顺手扯成了碎片,任其随风飞舞!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一名将军是否忠心,不靠什么毒誓,也不靠一纸文书,只要自己实力强大,再以诚心相待,纵然是假意投靠,也能变成真心归附,这就是强者的信心! “大都督是要引袁尚入瓮吗,末将愿效死力!”看着飞舞的纸片,蒋奇的目光异常明亮,心中不禁升起一句话……“推心置腹,世之明主!” “呵呵,袁尚不过一碟开胃小菜罢了,本都督要吃一顿饕餮盛宴,附耳过来,这般如此……”萧逸摸摸鼻子,出一阵冷笑,而后低声轻语起来…… …………………………………………………………………………………………………………………… 第二天,萧逸传下军令:‘以高顺为主将,蒋奇为副将,统领一万五千人马,驻守玉门关,为大军守好退路’,自己则率领其余人马,向敦煌挺进,那头‘黄金狮子’的头颅,还等着自己去斩落呢! 与此同时,一名信使从蒋奇营中秘密出,快马加鞭,向袁尚的大本营奔去! 正文 第七十一章声东击‘东’ 天籁小说WwW.』⒉ 敦煌,原为大月氏人旧地,水草丰美,宜耕宜牧,是一块难得的风水宝地,后为匈奴人抢占,汉武帝-元寿六年,冠军侯-霍去病统兵西征,打败了匈奴部落,占领此地,设置郡、县,成为了大汉领土一部分! 羯人入侵之后,也把老巢设在这里,妄想以敦煌为根本,积蓄力量,操练兵马,夺取西凉十二郡,而后杀入中原内地,抢占汉人的大好河山! 只可惜,事与愿违,枯水川之战,叶落纥一败涂地,八万精锐人马损失殆尽,自己也负了重伤,如果不是亲兵们拼死相救,差点就成了萧逸收藏的一枚‘骷髅盏!’ 一路逃回敦煌后,叶落纥失魂落魄,再无争霸的实力了,准备举族西迁,回归西域故土,以躲避汉军的锋芒,那知道,自己前脚刚进城,后脚马就追杀过来了,一点喘息的时间也没有呀! “杀呀!--冲出城去,回归故土,过自由自在的日子去!” “杀呀!--血债血偿,一步不让,让城里的羯兽死无葬身之地!” ……………………… ……………………… 敦煌城外,一场激战正在进行中,羯人不断冲杀,试图突围出去,西迁故土,另一边,马带领一万西凉铁骑,四方封堵,大砍大杀,坚决不让城内跑出去一兵一卒,双方各不让步,血战连连,死伤惨重! 相对来说,还是马占了上风,他麾下的人马虽少,却是身经百战的精兵,训练有素,甲胄精良,兵刃锋利,又都怀着一颗复仇之心,大小将士无不以一当十,奋勇力战! 反过来,羯人就差的多了,族中精锐已经损失殆尽了,城中多是些老弱妇孺,为了突围出去,就连老人、孩子都上阵拼杀了,他们没受过任何训练,手中武器也差劲,多是木棍、柴刀之类,人数虽多,也不过‘驱群羊以斗猛虎’-白白送死罢了! “启禀大王,第一次突围失败了,人马损失惨重!” “启禀大王,第二次突围也失败了,人马损失过半!” “启禀大王,族中男丁死伤殆尽,恐怕无力组织第三次突围了,连女人都上阵冲杀了…………” 敦煌城头,叶落纥卧在一副软榻上,面色惨白,一面听取着军情,一面口吐鲜血,身上的战袍都染红了,称霸一方的黄金狮子,落到如此地步,真是让人一叹呀! “马神勇难敌,硬拼不是办法,族中男丁死一个,少一个,必须留些种子才行……传令,收集城中财物,也好买一条活路,如果不行,就把老弱、青壮分为两队,分头突围……哇!” 刚说了几句话,叶落纥又喷出一口鲜血来,无力的倒在软榻上,闭目喘息起来,枯水川一战,他被萧逸狠狠砸了一镗,后背的肋骨断了四根,五脏六腑也受到震荡,全部严重移位了,现在别说上阵厮杀,就是起身行走都很困难了! 身为一名草原战士,不能骑马射箭,不能上阵杀敌,那种滋味简直比死还难受,是的,叶落纥真的想过自杀,一了白了,他无法接受战败的耻辱,也无颜面对族中的妇孺,一战断送了八万精锐士卒,他是羯族的大罪人呀! 想死很容易,宝剑放在脖子上,轻轻一抹就行了,叶落纥伤势虽重,自杀的力气还是有的,问题是,他死不起呀! 不是不敢,而是不能,他是羯族的大王,肩负着族人的兴衰,八万精锐尽丧,是他的过错,剩下十几万部众的生死,却是他的责任,在带领族人脱离险境,回归故土之前,他是万万不能死的呀! “来人呀,取黄金盔甲来,让本王最后一次身披戎装,为族人们杀出一条活路吧!”喘息了一会,当叶落纥再次睁开眼,目光中竟出现了一丝神采,脸色也变得红润起来,那头强悍霸道的黄金狮子,似乎又回来了! “请大王保重身体,羯族大业不能没有您,部族属民不能没有您呀!”城头上跪满了人,他们都看的出来,叶落纥在燃烧自己剩下的生命,强力支撑罢了,说明白一点,就是‘回光返照!’ “呵呵,用本王一条残命,换取十几万族人的命,太值了!”叶落纥仰天大笑,既痛快、又苦涩,其实在枯水川,自己就死了,如今留下来的,不过是一副躯壳罢了,既然如此,何不奋力一搏,最后威风一次呢? ………………………………………………………………………………………………………………………… 战袍、金盔、金甲、佩剑、长刀……很快,一个金飘扬,威风凛凛的叶落纥出现在东门城上,身边还堆了几十个木箱,里面装的全是金银珠宝,这就是羯人准备的买路钱! “孟起将军神勇无敌,本王仰慕已久,今日相见,真是三生有幸呀!”叶落纥底气十足,说话就像雄狮怒吼一般,远远传了出去! “不过吗,马家久居金城,羯人退守敦煌,两家本无仇怨,将军神勇盖世,天下无敌,不去收服祖宗基业,反而受人驱使,来此拼命,未免有些不智了吧? 上天有好生之德,将军若能高抬贵手,放十几万羯人一条生路,本王感激不尽呀,城中的金银珠宝,愿意尽数献出,另有美女百名,用来侍奉将军起居,不知意下如何?” 说话间,叶落纥反手一刀,劈开一个木箱,里面的金银财宝散落出来,满满流淌了一地,在阳光的照射下,出道道霞光,诱人无比! 与此同时,上百名羯族美女也走上城头,一个个头戴珠翠,身穿华服,容貌艳丽,风韵迷人,还不时的抛出眉眼,试图俘获男人的心! “哈哈……大王说的句句在理,不过吗,你却忘记了一点,本将军先是一个汉人,其次才是马家少主,先国后家,此乃天理,保家卫国,更是男儿应尽之责,别说是几十箱珠宝,你就是搬出一座金山来,也休想买一条活路! 至于那些羯女吗,估计在羊圈里待久了,一个个骚气熏天,大王还是自己受用吧,就怕你支撑不住……哈哈!” 敦煌城下,马横枪立马,满身的血迹,话语却是铁骨铮铮,尽显男儿本色,麾下将士无不大声喝彩,没想到有勇无谋的‘马家虎子’,也有如此聪慧的时候! “将军此言差异,冤有头,债有主,咱们可以从头说起,当出韩遂……” 一番言语被骂了回来,叶落纥并不生气,只是低头传下一道命令,而后又东拉西扯,继续和马打口水战,似乎对方越骂,他反而越高兴! “呜!--呜!呜!……不好了,羯人从西门突围了!” 正在两边骂的口水横飞,不可开交时,西门方向响起阵阵号角声,紧接着,大群羯人冲了出来,奋力拼杀,试图突围出去! “该死的,好一个狡猾的叶落纥,这是‘声东击西’之计呀!”听到西门的情况,马气的暴跳如雷,原来对方缠住自己,是给部下突围创造机会呀,岂能让你们如愿! “西凉儿郎,你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奋勇杀敌,不让一个羯人漏网-杀呀!” 一声狂吼,马带领主力人马,向西门方向杀去,至于东门这里,只留下了堂弟马岱,带着少数人马监视,以防有小股羯人漏网! “杀呀!……杀尽羯人,一个不留!” 马的铁骑就像一把尖刀,在突围的人群中横冲直撞,马蹄所到之处,羯人一片片倒下,死伤无数,血流成河! 杀着、杀着……,汉军士兵感觉有些不对劲了,羯人就像疯了一样,铁骑冲过来时,他们也不躲避,反而迎头撞了过去,用自己的身体绊住了马蹄,让他们脱身不得! 没人不怕死,也没人会主动寻死,羯人如此牺牲,必然有他们的目的,问题是,他们要做什么呢? 东门上,叶落纥一直盯着战场上的形势,当他看到马带领主力人马,赶往西门,又被羯人用身体死死缠住时,苍白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喜色,自己用了一计不假,却不是‘声东击西’,而是‘声东击东!’ “时机已到,我的族人们,从东门……突围出去!” 正文 第七十二章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大自然中,危机四伏,野兽们要想生存,必须学会取舍之道,一旦遇危险,它们往往会牺牲老弱,保存青壮,用这种办法延续种族血脉,虽然有些残酷,却很是实用! 羯人兽性十足,危机时刻,也选择了同样的办法,他们把族人分成两部分,八万老弱从西门突围,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缠住了汉军主力,趁此机会,叶落纥带领六万青壮从东门突围,逃出升天! “隆!……隆!隆!” 东门外,马岱麾下兵马不足一千,如何禁的住六万羯人潮水般冲击,几番拼杀之后,汉军的防线就被冲垮了,马超有心支援,却被八万羯族老弱拼死纠缠,用一具具尸体绊住了马腿,硬是寸步难行! “冲出去呀……回归故土,安居乐业!” 计策成功,叶落纥心花怒放,整个人都精神抖擞起来,“苍天保佑,羯族气运未绝,只要能冲出汉军的包围,一切就可以重新开始了!” 突围的六万羯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有经验丰富的长老,有手艺精湛的工匠,有善于养马的牧人,还有身体健康的少年,可以说,整个羯族的精华都在其中了! 叶落纥早就想好了,突围之后,立刻逃离汉土,带着族人们去遥远的西方,打下一片肥沃的土地,建立一个新的国家,汉人有句话:‘十年生聚,十年教训’,这些人就是羯族的种子,只要有一片土地让他们扎下根,修养生息,积蓄力量,很快就会变成一股强大的势力! “鬼面萧郎,慢慢等着吧,二十年之后,本王会带领羯族大军,挥刀东向,再侵汉土,那个时候,咱们再一决生死吧!” 回首东顾,叶落纥暗暗发誓,羯、汉之争不会停止的,就算自己回不来了,后代儿孙也一定要杀回来,把黄金狮子的战旗,插遍每一寸汉土! ……………………………………………………………………………………………………………………… “呜!……呜呜!-大风!-大风!” 就在羯人喜笑颜开,认为自己逃出生天时,前方的原野中,突然出现了一条黑线,绵延数十里长,滚滚而来,就像一条巨大的蟒蛇,狰狞威武,吞噬苍生! 黑线渐渐逼近,也变得越发清晰了,原来是一道金戈铁马组成的军阵,长枪如林,旌旗如海,并有阵阵的号角声响起,震慑四方! 军阵之前,立着一面黑色大纛旗,波浪为纹,狼头为首,方圆五尺大小,正中一个斗大的‘萧’字,字迹如血,迎风飘摆,威风凛凛! 大纛旗下,有一名汉家大将,身披寒铁铠,头戴鬼面盔,手持凤翅鎏金镗,腰横血浪斩蛟剑,坐下一匹千里墨烟驹,嘶鸣咆哮,犹如龙吟虎啸一般,真可谓‘身前身后,百步威风,浑身上下,千层煞气’--正是征西大都督-萧逸! “鬼面萧郎!……鬼面萧郎!……恶魔!” 羯人一方,响起无数的惊呼声,逃跑的队伍慌乱成一团,甚至有人从马背上掉了下去,吓得失魂落魄,面如死灰,仿佛见到了恶魔一般! 没错,就是恶魔,自从枯水川之战,萧逸大获全胜,斩首四万,又屠杀三万降俘,修筑‘京观’之后,‘鬼面萧郎’四个字,在羯族中就成了魔鬼的代名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用来吓唬哭泣的孩子,百试百灵! 看到‘鬼面萧郎‘的旗帜,羯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逃跑,可是环顾四周,到处都是汉军方阵,层层叠叠,密不透风,那里还有道路走逃,就连退回敦煌城去,都是不可能了! “呵呵,叶落纥大王,半月未见,甚是想念,别来无恙否?” 大纛旗下,萧逸满面笑容,客气的挥挥手,又习惯性的摸摸鼻子,目光之中,却是杀意无限,一群落网之鱼,还想逃生? 一日纵敌,后患无穷,离开玉门关后,汉军日夜兼程,鞍马不歇,终于在关键时刻赶到,堵住了羯人逃跑的道路! “鬼面萧郎,你是汉人的贪狼星,安邦护国,却是羯人的天灾星,血屠千里,亡族灭种呀!” 看到萧逸出现,叶落纥面如死灰,浑身颤抖起来,如果身边的侍卫搀扶,差点从马背上掉下去,真是天亡我也! 明知不可为,又不能不为,叶落纥身为一族之王,生死关头,必须挺身而出,为族人们谋一条生路,那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也要百分之百的努力,至于自己的生死、荣辱,一点也不重要了! “外番之臣,羯人酋长-叶落纥,见过萧大都督-神威盖世,天下无敌!” 桀骜没有了,尊严不要了,叶落纥翻身下马,摘掉头上的王冠,躬身行礼,并以异族酋长自称,恭敬的一塌糊涂! “羯人无知,侵犯汉土,大都督统兵征讨,军旗所指,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羯人一败涂地,心服口服,从此以后,情愿归附大汉天朝,年年纳贡,岁岁来朝,永为臣子,再也不敢生出异心了! 圣人有云:以德报怨……,兵祸之乱,皆在叶落纥一人,千刀万剐,不敢稍有怨言,唯愿大都督常怀仁者之心,放无辜部众一条生路,让他们西归故土,羯人子孙后代永感大恩呀!” 说完之后,叶落纥扯破衣裳,露出自己的后背,双膝跪地,叩首不止,很快额头上就血红一片了! 王者尊严,宁死不跪,但是为了给族人求一条活路,傲视八方的‘黄金狮子’,还是向敌人弯下了膝盖,种族的延续,比什么都重要呀! 叶落纥算计的很精,用自己一条命,换数万族人的生存,绝对不吃亏呀,至于下跪求饶也不算什么,以前那位儒家老师说过:‘中国南方的一位大王,兵败之后,为了活命,己为奴,妻为婢,连敌人的粪便都吃过,又是送财物,又是献美女,麻痹了强大的对手,最后用二十年时间积蓄力量,报仇雪恨,成为一代霸主!’ 与尝粪相比,下跪又算的了什么,至于女人吗,叶落纥情愿把所有妻妾都献上去,给萧逸暖被窝用,只要他喜欢就好! “大都督慈悲,放我等西归故土吧,永感大恩大德呀!” “大汉天威,羯人服矣,子子孙孙,永世臣服,再也不敢东向呀!” “以德报怨,此乃汉家美德,我等情愿为奴为婢,服侍将士们起居……” ……………………………… 数万羯人跪倒在地,哭嚎震天,祈求一条活路,更有羯女从人群中跑出来,半敞衣裳,露出雪白的肌肤,希望用自己的美色,为族人们换来一条活路! 羯人有一句古老相传的谚语:‘拳头和膝盖,是战胜强敌的两件法宝’,跪的下去,才站的起来,只要能活下去,终有翻盘的机会! 数百年前,匈奴铁骑征伐西域,一路上烧杀劫掠,灭国无数,多少城池都变成了废墟,面对强敌,羯人选择了跪地求饶,甘心为奴,于是他们存活下来,作为一支奴隶部落,世代侍奉匈奴主人! 数百年过去了,匈奴内乱,势力一落千丈,羯人趁势而起,抢夺草原,扩充实力,逼的匈奴人步步后退,王庭几乎不保,无奈之下,只好封叶落纥为王,承认了他的霸主地位! 成功的例子在前面,完全可以再复制一次吗,很多羯人相信,他们用膝盖打败了残暴的匈奴人,也可以打败更加仁爱的汉人,以德报怨,不正是他们的文化传统吗? “刷!……刷!刷!” 无数目光落在了萧逸身上,汉军将士杀伐骁勇,悍不畏死,问题是,让他们砍拿武器的敌人没问题,屠戮赤手空拳的百姓就难了,羯人又是叩头,又是哭诉,弄的很多人心中发软,甚至起了求情的心思,人类都有同情弱者的想法,圣人也说过:“能制以服,不制以死呀!” “以德报怨?……呵呵,有人想学勾践,卧薪尝胆,可惜呀,本都督并非夫差!”看着跪倒在地,哭诉不止的羯人,萧逸一阵大笑,不是得意,而是冷酷,“叶落纥,儒家文化你没有学好呀……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正文 第七十三章尽屠羯族 或曰:“以德报怨,何如?” 子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或曰:“如之奈何?” 子曰:“易尔,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 两军阵前,萧逸背诵着《论语-宪问》,声音滚滚,清晰的传入将士们耳中,什么以德报怨,那是一些腐儒断章取义出来的歪理,挨了一巴掌,还要对人微笑,简直害人害己,误国误民,是对华夏民族尚武精神的阉割! 孔圣人说的很明白:人家对你好,你就要对人更好,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是以德报德;反过来,人家一巴掌扇过来了,你就要狠狠一拳还回去,打的他满地找牙,这就叫以直报怨! 羯人入侵西凉以来,占领城池,焚毁民居,杀戮百姓,甚至以汉家婴儿为食,噬肉饮血,毫无人性可言,多少繁华城镇,一夜之间变成了鬼域,如此滔天大罪,能够轻易放过吗? “以血洗血,报仇雪恨!” “以血洗血,报仇雪恨!” 想起‘武威屠城’的事情,汉军将士们双目喷火,高呼口号,同情之心荡然无存,握着刀枪的手再次坚定起来,一群食人的野兽,下地狱就是最好的归宿了! “以直抱怨,以德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老师误我呀!” 叶落纥口中反复念着八个字,满脸的苦涩,自己敢于入侵汉土,招惹这个庞大的帝国,凭借的就是‘以德报怨’四个字,老师说过的:汉人仁爱,不喜杀戮,又爱面子,无论犯了多大错误,只要跪地求饶,都会获得他们的原谅,所谓杀人不过头点地吗? 对方如羊,自己是狼,既然如此,何不放手一搏呢,打赢了,占城池,抢东西,称王称霸……,万一打输了,就跪地称臣,赔礼道歉,祈求宽恕,自己横竖不吃亏,也许还能得到一些赏赐呢,汉、匈和亲就是最好的例子呀! 正是抱着这种侥幸心理,叶落纥才带领铁骑杀入汉土,大肆屠戮汉家百姓,想要以小搏大,建立自己的羯人王朝…… 万万没有想到,老师教导的话语中,也有很大的错误,汉人骁勇善战,报复心极强,又有‘鬼面萧郎’这种嗜血成性的将领存在,那里是一只温顺的绵羊呀,分明是一条善于破坏的恶龙,覆雨翻云,吞噬百兽,早知如此,自己绝不会踏入汉土一步呀! “学了汉家文化一点皮毛,就想入侵汉土,称王称霸,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不过吗,相识一场,本都督并非无情之人,就给你一个机会,战死沙场,完成一个勇士最后的宿命吧!” 萧逸斜举凤翅鎏金镗,锋刃指着叶落纥,这样一位可怕的敌人,活路是绝不能留的,亲手斩下对方的头颅,就是最大的仁慈与尊敬了! “呵呵,既然天意如此,多谢大都督成全了,大好头颅,成为他人饮酒的器皿,也算一件雅事吧!” 生路断绝,叶落纥反而豁然了,能够死在‘鬼面萧郎’手中,也不算辱没自己的身份,总比落荒而逃,最后被几名汉军小卒擒住,斩首示众,要体面的多吧! 明知必死,也就无畏生死了,叶落纥整理甲胄,翻身上马,高举长柄金刀,浑身战意高昂,生命中的最后一战,必须极尽灿烂才行,最好能和对手同归于尽,再不行,也要咬一块肉下来,方不负‘黄金狮子’的威名! …………………………………………………………………………………………………… “咚!--咚!咚!” “大都督威武!--大都督威武!” “大王必胜!--大王必胜!” 战鼓如雷,双方人马挥舞旌旗,高声呐喊,为各自的英雄助威,声音一浪高过一浪,震动四野,直上云霄! “杀呀……隆!” 战意升到顶点,萧逸和叶落纥同时催动坐骑,互相猛冲过去,凤翅鎏金镗与长柄金刀猛烈一击,发出巨大的声响,第一个回合,二人不分胜负! “再来……杀呀!” 调转马头,二人再次冲锋过去,又是凌厉的一击,萧逸纹丝不动,气势更盛,叶落纥左右晃动,面色苍白如纸! “再来!……杀呀!” 第三次冲锋开始了,二人的速度更快,攻击更猛,杀意也更浓了,两件兵刃猛烈撞击在一起,发出巨大的轰鸣,萧逸身形晃动,手臂一阵的发麻,末路雄狮,依旧实力惊人呀! “哇!……哇!” 再看叶落纥,一口鲜血喷了出来,趴在马背上,浑身颤抖个不停,一连三次猛烈撞击,引发了内伤,五脏六腑就像火烧一样,疼痛难忍! “叶落纥,你的死期到了!” 即将战胜一位劲敌,萧逸心中升起无限喜悦,警惕性却丝毫没有放松,‘黄金狮子’临死一击,必然非常可怕,也非常刺激的! 一百步……八十步……六十步……,萧逸步步近逼,手中凤翅鎏金镗前举,锋刃直指对方的心脏! 再看叶落纥,依旧伏在马背上,一手捂着肺腑,不断吐出鲜血,摇摇欲坠,似乎毫无反抗能力了! 五十步……四十步……三十步! 眼看战马几个跳跃,就要冲到进前时,叶落纥重伤的身躯挺起,手臂猛地一抖,一道寒芒飞出,直奔萧逸的咽喉要害! 每个人都有一手压箱底的绝活,叶落纥也不例外,幼年为奴的时候,他在草原上放牧,经常用石头对付偷羊的恶狼,久而久之,竟然练出一手‘飞石’绝技来,五十步内,百发百中,例无虚发! 成为羯王之后,再扔石头就不好看了,叶落纥思索一番,换成了一种短柄飞刀,七寸长,半分宽,锋利无比,五十步内,可落飞鸟,三十步内,可以洞穿重甲,取人性命,只在瞬间,此项绝技不到生死关头,绝不轻用,今天就是时候了! 为了麻痹对手,发出致命一击,叶落纥也是豁出去了,三次硬碰硬的攻击,让自己伤上加伤,大口吐血,五脏六腑全部严重移位,就算逃过汉军追杀,也活不过三个月了! 不过吗,临死之前,能发出人生最后一击,杀掉一位劲敌,为无数死难的族人报仇,也算值了! “嗖!--啪!” 再看那柄飞刀,一闪而过,正中萧逸的面部,这位大都督身躯晃动,一口鲜血喷出,瘫软在马背上,一动不动了! “鬼面萧郎死了?……大王必胜!……大王必胜!” 叶落纥偷袭成功,羯人响起热烈的欢呼声,他们对萧逸惧怕到了顶点,也仇恨到了顶点,只要能除掉这个恶魔,就是全族陪葬,也再无不惜呀! “卑鄙无耻,暗中偷袭……弟兄们杀光羯人,为大都督报仇雪恨!” 萧逸中刀,生死不明,汉军将士眼睛都红了,高举刀枪,就要冲杀过去,如果大都督真出了意外,就让整个羯族殉葬吧! “嗒!……嗒嗒!……啪嗒!” 人虽中刀,战马未停,‘白菜’驮着萧逸,一路驰奔,很快就接近了叶落纥,二者相距一丈远了,突变再发,瘫软的萧逸身躯晃动,手腕一抖,一条链子流星锤飞出,正中叶落纥的前心,砸的甲胄粉碎,人也飞出去七八尺远,一头栽倒地上! “呸!……真疼!” 一击得手,萧逸慢慢坐直身体,大嘴一张,一柄带血的飞刀吐到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又揉了揉小脸,腮帮子生疼呀! 面对强敌,他一直暗暗提防着呢,飞刀突至,速度太快,躲闪来不及了,干脆一张嘴,用牙齿死死咬住了锋刃,这才挡住了致命一击,不过飞刀劲头太大,舌头还是被划伤了,这才会有鲜血喷出来,却也起到了迷惑对手的目的…… 来而不往非礼也,挨了一刀,萧逸顺势装死,慢慢接近叶落纥,趁其不备,用自己的暗器流星锤偷袭,报了一刀之仇! “好一个鬼面萧郎,果然凶悍如狼,狡猾如孤……死在你的手里,本王不屈了!” 叶落纥手捂心口,鲜血狂喷而出,一击流星锤,彻底震碎了他的心脉,不过这样也好,自己不用看到族人灭亡了,也算老天最后一点仁慈吧! “呵呵……从一名牧马奴隶,变成了草原霸主,征战四方,扬名天下,留名于青史……我的一辈子,值了、太值了……哇!” 最后一口鲜血喷出,叶落纥雄壮的身体猛地一震,金色的头颅垂到地上,再也不动了,一代枭雄,丧命沙场! “黄金狮子-放心去吧,长河流淌,时间飞逝,你的名字与青史长存,万年不朽!”以手捶胸,萧逸向这个强大的敌人,献上最后的敬意,接着大手一挥:“屠灭羯种,一个不留--杀!” …………………………………………………… 《三国志》记载:“大汉-建安元年,敦煌之战,征西大都督-萧逸大败羯军,阵斩敌酋-叶落纥,威震西凉,其时,汉军将士铁蹄践踏,奋长刀砍杀羯奴,血屠百里,灭绝其族,尽显大汉威武,自此之后,西域各国,无有敢东顾者!” 正文 第七十四章人不归,人头归! ‘鬼面萧郎’攻破敦煌郡,阵斩敌酋-叶落纥,屠杀羯人十四万之众,尽灭其族,尸骨筑成一座巨大的‘京观’,威慑四方,消息传出,西凉震惊,天下震惊! 有人出言赞叹,认为萧逸屠灭异族,收复失地,保大汉疆土金瓯无缺,这样的功绩,足与‘冠军侯’-霍去病北逐匈奴相媲美了,堪称大汉战神! 也有人谩骂不休,认为萧逸的手段过于残暴了,血屠千里,灭人全族,有损大汉王朝仁爱之风,根本算不上什么名将,顶多是一个嗜血的刽子手罢了! 赞美也好,谩骂也好,‘鬼面萧郎’的大名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朝廷史官正式备文,记载这位大都督的往事,垂于青史,民间文士也四处搜集材料,撰写野史,品评功过,自成一家之言! 还有一些无良文人,专门研究艳史,对萧逸推倒许多美人的事迹,详细描写,添枝加叶……,久而久之,竟然编成了一本书籍,就叫《无愁艳史》,传播四海,抄写无数,成为许多少年男女的启蒙读物,源远流长! 名载史册,世人皆知,纵然千万年之后,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也有自己的一席之地,男儿至此,不负大丈夫之志矣! …………………………………………………………………………………………… “呜!……呜!呜!” 安定郡-袁军大营,旌旗如云,号角不绝,自从萧逸大获全胜的消息传来后,袁军将士就成了惊弓之鸟,一改往日的颓废之气,迅速进入战备状态,就连风流倜傥的三公子-袁尚,也离开了温柔乡,入住军营了! 中军大帐-密室中,袁尚、逢纪、审配、颜良、文丑,五个人围坐一起,正在商议军机大事,他们重点探讨的,就是桌案上放的一封鸿翎密报! 密报是蒋奇派人送来的,里面叙述了萧逸统兵西征途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以及应对的策略,获得的战绩,还有大军的伤亡情况,尤其枯水川之战,描写的详细无比,可信度极高! 此外,密报中还透露一个重要信息,萧逸获胜之后,正在敦煌郡修整人马,大肆犒赏三军,后方重镇玉门关,则交给了大将高顺驻守,蒋奇恰好是副将,控制着一个城门的防守! 这可是天赐良机呀,对方的后路上,竟然有一支己方人马驻扎,刺探虚实,扼守要害,作用之大堪比十万大军! 事到如今,西凉战局已经彻底明朗了,萧逸连战连捷,一路横扫过去,原来的各方势力,或者拱手归顺,或者烟消云散,剩下的就是袁家十五万人马,至于‘两家和好,平分西凉’的誓言,谁也没当真过,天无二日,民无二主,最后的决战就要开始了!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萧逸战胜强敌,自身损耗必然不小,大胜之后,其心必骄,其志必懈,趁其不备,却是一个偷袭的好机会呀!” 逢纪从怀里取出一份西凉军略图,用手轻点金城,又一拳砸在玉门关,这两个地方就是全局的关键了! “我军可以兵分两路,一路攻取金城,此地防守空虚,守将梁兴是个反复无常的小人,许下官职、厚利,不难收服,只要占据此城,就可以号令西凉十二郡,占得一个先手! 另一支人马长途奔袭,穿越河西走廊,直奔玉门关,趁守军不备,与蒋奇里应外合,一举夺城,彻底截断萧逸的归路,只要粮道断绝,不出一个月,他的十万人马就会不战而败!” “元图言之有理,沙场决战,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趁着萧逸元气未复,大军疲惫不堪,正是决一死战的好机会,一旦让这头‘贪狼’恢复气力,调头杀奔过来,恐怕就无人能挡其威了! 再者,三公子占据安定、北地两郡之后,大军毫无进展,拖延岁月,消耗粮草,大将军那里恐怕也不好看,有些小人必然会搬弄是非,一旦后方有变,悔之晚矣呀!” 审配手捋长髯,目光闪动,与前方的战事相比,他更加担心后方,自家主公的性格,优柔寡断,耳根子又软,让人难以放心呀! 自从曹操巡视延津、检阅驻军之后,邺城一日三惊,安全起见,大公子袁谭统兵十万,驻扎黄河沿岸,监视曹军的一举一动! 战场变成了两处,物资的消耗必然倍增,原本用来支援袁尚的军械、粮草,也全送到袁谭那里去了,后勤短缺,十五万大军就成了绝乳之婴,随时有饿死的危险,持久战是打不成了,必须速战速决,一举荡平西凉! 两大谋士全部主战,战略布置也很高超,袁尚不禁心动了,既然如此,鬼面萧郎,咱们就决一死战吧! “文丑将军听令,统领七万人马,进攻金城,夺下西凉第一巨邑! 本公子亲率八万人马,以颜良将军为先锋,逢纪先生为谋士,长途奔袭,夺取玉门关,切断萧逸的归路! 审配先生留守上党,坐镇大营,同时督促邺城当面,尽快调拨粮草、军械,以应付大军征战之用!” “诺!-谨遵三公子号令!” 抱拳行礼之后,颜良、文丑走出大帐,调动兵马,准备出征事宜去了,逢纪、审配却没动身,二人互视一眼,来到袁尚身边,低语起来…… “事到如今,曹、袁两家盟约作废,使者也就没用了,司马懿不宜留在军中,为防泄密,杀之可也!” “没错,此子机敏过人,城府更是深不可测,绝非久居人下者,日后必为河北大患,不如提早除之,以绝后患!” “这个吗……司马懿聪慧过人,又是士族子弟,本公子深为欣赏,杀之可惜了吧?”听完两大谋士的进谏,袁尚不禁犹豫起来,一段时间的相处,他对司马懿颇有好感,杀掉这么好的玩伴,真有些心痛呀! 再说了,司马懿入营以来,每日饮酒对弈,骑射游玩,只谈风雪,不论军机,丝毫没有窥探军情的意思,反而上和下睦,结交了不少朋友,人缘好的不得了呢! “算了,这番出征,就把此子也带上吧,只要本公子打败了萧逸,展露神威,何愁司马懿不归心呢?” ……………………………………………………………………………………………………………… “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海,终而复始,日月是也,死而更生,四时是也…………” 军帐中,司马懿正在炳烛夜读,桌案上堆满了兵书,很多都是难得一见的孤本,千金难求的宝贝,全是袁尚搜集来,平时装点门面用的,此时到便宜他了! 才子夜读,必有红袖添香,方才浪漫,司马懿的运气不好,身边没有美貌侍女,反而坐着一位全身披挂,手持宝剑,时刻盯着自己脖子的人--晏明! 自从进入袁军大营,晏明跟他寸步不离,食则同桌,寝则同榻,就连去厕所,也要一起结伴去,时间久了,军中都传出一些蜚语,认为两个人有断袖之癖,就算这样,晏明也没放松了监视! 一天十二个时辰被人监视,睡梦中听到阵阵的磨刀声,惊醒过来,就看到身边有一双血红的眼睛,这样的日子,常人一天也忍受不住,司马懿却坚持了一个多月了,看他的状态,再坚持一年半载也无妨,可谓心性坚韧,犹如磐石! “同陷敌营,危机四伏,将军与我也算患难之交了,依旧如此监视,未免太过凉薄了吧?”司马懿也是交际高手,最善笼络人心了,唯独对晏明,有一种无能为力的感觉,这是个没有七情六欲的人呀? “大都督有令,护卫仲达先生,末将不敢稍有懈怠!”说话的时候,晏明依旧紧握拔剑,血红的眼珠中丝毫生气! “呵呵,袁军有十五万人马,将军孤身一人,众寡悬殊,又如何护我周全呢?” “大都督有令:人不归,那就人头归!” “世事难料,如果将军也丧命于此,如何带我的人头回去呢?” “大都督有令:就算人头落地,也要看着仲达先生同赴黄泉之后,末将才能闭上眼睛!” 司马懿:……………… 正文 第七十五章卑鄙小人的眼光! 金城-刺史府中,守将梁兴身披甲胄,手持宝剑,端坐在大堂上,一双细长的狐狸眼中,精光四射,似乎在反复思考着什么,一名袁军使者坐在客位上,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目的只有一个--劝降! “袁家四世三公,乃是天下门阀之,势力之强,无人可比,大将军文韬武略,雄踞四州之地,麾下兵马数十万,钱粮充沛,民心归附,乃是天下第一英雄,早晚一统九州,成就大业! 我家三公子礼贤下士,最爱招纳四方豪杰,久闻梁将军威名远扬,有心结交一番,特派在下送上些许礼物,以表诚意,如今大军压境,金城被围的水泄不通,还望将军顺应时势,开城归降,若能如此,日后不失封侯之位,金城也免受刀兵之苦,民安人乐,岂不美哉!” 使者名叫吉祥,士族出身,自幼好读诗书,推崇纵横之术,凭着两行伶俐齿,三寸不烂舌,在河北一带也是小有名气,后被袁尚看中,招为一名门客,这次自告奋勇出使金城,游说梁兴归降! 说话间,吉祥从怀里摸出一封袁尚的亲笔书信,双手递上,随从们抬上十几个大箱子,打开之后,里面尽是金珠美玉、绫罗绸缎之类,出阵阵霞光,诱人无比! “咕嘟!……咕嘟!” 侯选、程银、李堪三人也站在大堂上,看着满屋子的金银珠宝,一个劲的咽着口水,外边有河北名将-文丑统领七万大军围困,面前是足够挥霍一生的金银珠宝,再加上袁尚许下的高官厚禄,如何抉择,不是难题吧? 想到这里,三个人频频目视梁兴,希望这位结拜大哥答应下来,反正他们已经投降过一次了,再换个主公也不是什么大事,丝毫没有心理负担,再说了,袁家这棵大树枝繁叶茂,正好乘凉呀! “哈哈!……三公子一番美意,本将军心领了,不过吗,大都督待我不薄,又委以守城重任,本将军岂能生出背叛之心,归顺之事,绝无可能!” 沉思良久之后,梁兴仰天大笑,却出人意料的拒绝了袁尚的招降,摆出一副忠贞不渝,誓死守城的架势! “噗!……咳咳……大军压境,生死关头,还望将军三思呀?” 吉祥正在饮酒,闻言一口喷了出来,呛的直翻白眼,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早就听说梁兴此人-‘性奸诈,贪财物,无恩义’,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卑鄙小人,自己又是送钱财,又是赐官爵,就该手到擒来才对呀,怎么突然变成忠贞之士了,莫非传言为虚吗? 不只是使者吃惊,侯选、程银、李堪也是一脸的不可思议,相识多年,他们可是知道的,梁兴绝对是个只要有好处,就连亲爹娘都能出卖的主,怎么突然装起正人君子了,莫非袁家给的价码太低吗? “多谢劝告,本将军忠心耿耿,只知守城,不知其他,两军若是化干戈为玉帛,自是再好不过了,若是不能,呵呵……本将军的宝剑也不是吃素的!” “既然如此,本使立刻回禀文丑将军,大军城破之时,还望梁将军莫要后悔呀?” “呵呵,贵使请留下一物,再走不迟呀!”梁兴一阵冷笑,手抚宝剑,狠狠的盯着袁军使者! “敢问将军欲借……何物,这些金银珠宝,尽可留下就是了!”看到对方杀气腾腾的模样,吉祥也有些心虚了,说话都结巴起来! “金银珠宝自然要留下,另外吗,请借贵使的头颅一用,激励士气,助我守城!”梁兴大手一挥,两旁的亲兵立刻冲上去,根本不由分说,捆起使者就推了出去,片刻之后,一颗血淋淋的人头送上来,死不瞑目! “两军交战,不斩来使,兄长如此行事,激怒了袁军,岂不是自断后路吗?”看着使者的头颅,侯选、程银、李堪一阵的叹息,事到如今,议和是不可能了,唯有拼死守城,硬抗到底了! “你们说的没错,为兄斩杀使者,就是为了断绝后路,跟袁军决一死战!” 梁兴牙齿咬的格格作响,金银珠宝、高官厚禄,谁不喜欢呀,问题是,脑海中总有一个声音在不停的告诫,自己若是投降了袁军,日后必定千刀万剐,死无葬身之地呀! “几位兄弟以为,萧逸、袁尚二人相比,谁优谁劣呢?” “这还用比较吗……萧大都督文武双全,用兵如神,远胜袁尚千百倍矣!”三人丝毫没有犹豫,给出了一致的答案,在他们看来,萧逸如狼,袁尚如羊,二者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对手! “着呀!……大都督神威盖世,横扫西凉各路人马,兵锋势不可挡,今日若为小利诱惑,归顺了袁尚,一旦大都督统兵杀回来,咱们几个恐怕就要千刀万剐,尸骨无存了! 再说了,大都督知人善任,让我等坐镇金城,不加监视,这是何等胸襟,反观袁家的人,小肚鸡肠,亲兄弟之间都不能和睦相处,又怎么会善待一群降将呢,我等若是归顺过去,恐怕要坐一辈子冷板凳了!” “嘶嘶!……兄长目光长远,考虑周详,小弟们难及万一呀!” 想起‘鬼面萧郎’的霹雳手段,侯选、程银、李堪不禁倒吸一口冷气,感觉脖子上一阵凉,不禁对梁兴伸出了大拇指,确实如此呀,袁尚气势虽盛,绝不是萧逸的对手,就是再笨的人,也会选择站在胜利者一方! “把使者的人头挂在城楼示众,传令将士们严防死守,只要坚持到大都督援兵赶到,咱们就赢了!” 捏着袁尚那封书信,梁兴看也没看,几下就撕了个粉碎,扯书斩使,后路也就彻底断绝了,自己是个卑鄙小人不假,却是一个有眼光的卑鄙小人,身家性命,富贵前程-就压在萧郎身上了! “诺……严防死守,与袁军决一死战!” …………………………………………………………………………………………………………………… 金城外,旌旗如云,人马如潮,七万袁军把城墙团团围困,竖起云梯,抬起撞木,战鼓更是擂的震天响,摆出一副大举攻城的架势! 没错,就是摆架势,从统帅文丑到普通一兵,没人想过真的攻城,使者带着重礼进城去了,用不了多久,守军就会大开城门,恭迎他们进城了,袁兵们连口袋都准备好了,就等着进城之后,大一笔横财呢!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金城的大门迟迟没有打开,守军却频频调动,准备起滚木、石块、油锅……,一副死守的架势,紧接着,使者的人头被挂了出来,呲牙咧嘴,死不瞑目! “卑鄙小人,安敢如此无礼,传令下去,攻破金城之后,全军尽情劫掠,三日之内不封刀!” 战争自有法则,在春秋古礼中-‘扯书斩使’是一种莫大的侮辱,文丑气的七窍生烟,直接下达了屠城的命令! “咚!……咚咚!……杀呀!” 在财物的诱惑下,袁军高声呐喊,起了潮水般的进攻,金城是西凉第一巨邑,盛产金砂,富庶无比,进城之后,三天不封刀,这得抢多少好东西呀…… “弟兄们,报仇雪恨的机会来了,杀呀!” 守军毫不示弱,在梁兴、侯选、程银、李堪的带领下,顽强抵抗,表现出一种异常的勇敢,他们大都是安定、北地两郡子弟,家乡被袁军糟蹋的不成样子,心中本就憋着一股火气呢,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根本不用将校们激励,无不奋勇拼杀,有进无退! 袁军准备不足,又带着贪心,难免临阵退缩,不敢死战,守军准备充分,怀着复仇之心,敢打敢拼,几番冲杀之后,袁军没能冲上城头,反而被杀的节节败退,死伤惨重! 与此同时,驻扎金山的宋宪、魏续也出手了,带领本部人马,不停袭扰袁军的后队,焚烧粮草,破坏营垒,与金城的守军遥相呼应,配合的相当默契! “传令-退兵!” 城墙下,文丑亲自上阵冲杀了几次,也被守军逼退下来,前有坚城难下,后有敌骑骚扰,无奈之下,只好暂退人马,坚守大营不出,梁兴也不出城追击,双方就这样僵持下来! 战局展到这一步,双方都很清楚,金城的得失,而在萧逸和袁尚的对决上,萧逸若败,金城就会不攻自破,萧逸若胜,金城自当坚如磐石,固若金汤! 正文 第七十六章天堂有路你不走? ??? 花开两朵,各表一支,文丑在金城碰的头破血流,进退不得之时,袁尚统领八万人马,大举西进,杀入了河西走廊腹地! “传令颜良将军,前锋加快度,直奔玉门关……后队跟上,淄重不能落下!” 山谷中,袁军也是‘一字长蛇阵’行进,日夜兼程,不敢懈怠,因为准备充分,将士们到没受多少苦,再加上天公作美,下了几场大雨,最困难的饮水问题也解决了! 不过吗,道路过于狭窄,八万人马携带了大量的粮草,随军车辆又多,行走不便,进军的度极为缓慢,让袁军上下很是苦恼! “启禀三公子,山谷狭窄,道路崎岖,大军行进困难,恐怕半个月也赶不到玉门关,正所谓迟则生变,一旦被萧逸察觉,八万人马死无葬身之地呀! 莫不如抛下淄重车辆,将士们只带随身口粮,日夜兼程,八日之内就能走出峡谷,只要跟蒋奇将军汇合,大事定矣!” 逢纪是个合格的谋士,眼看大军行动缓慢,立刻想出一个轻装前进的办法,既可以加快度,又能激励士气,颇有‘破釜沉舟,决一死战’的架势! “事关重大,容本公子思之!”看着缓慢行进的大军,又瞧瞧笨重不堪的淄重,袁尚左右为难起来! 一方面,逢纪说的很有道理,大军长途奔袭,关键就是一个‘快’字,如果错失战机,让萧逸反应过来,前功尽弃不说,想全身而退都不可能了! 另一方面,他舍不得呀,这些军械、粮草,都是他跟大哥袁谭争来的,好不容易才从邺城运到西凉,东西得之不易,丢弃了自然心痛,再说了,丢弃粮草,轻装前进,危险实在太大了,他也拿不出那种勇气来! 正在袁尚犹豫不决时,从门客队伍中走出一人,不穿盔甲,不带兵刃,金冠束,白袍遮身,说不出的潇洒自如--正是司马懿! 这次出征,司马懿也跟来了,名为使者,实为人质,无论走到那里,身边都有袁兵监视,好在他一直谨言慎行,没有任何异动,有时遇到山路难行,主动帮着士兵们推车,深的袁军上下的好评! “粮草淄重,军中命脉,岂能轻弃,在下不才,愿意带一支人马殿后,督促车辆,必不使大军粮草短缺!”司马懿主动请缨,做出一副倾心投靠,想要立功的神态! “呵呵,天赐良才,有仲达负责督运粮草,本公子无忧矣!” 袁尚轻拍司马懿的肩头,如此奇才投效自己,却是可喜可贺呀,不过吗,他还没傻到把辎重交给一个‘新人’的地步,必要的监视不能少了! “传令下去,让焦触、张南二位将军统兵五千,与仲达先生一起殿后,负责押运淄重,其余人马轻装前进,直奔玉门关!” “诺!” 一声令下,袁军立刻行动起来,军械、粮草、锣鼓、号角、帐篷、旌旗……全部扔到了路边,士兵们轻装上阵,风烟滚滚,一路直奔玉门关! “八万大军西去,数日之后,不知几人生还呀?” 看着轻装前进的袁军,司马懿一阵冷笑,大都督狡猾如狐,最善于骑兵突袭,切断敌军后路了,袁尚想要袭击玉门关,恐怕会直接走进鬼门关吧? “有人送死,有人求生,任尔风云变化,我就稳坐粮车,慢慢行吧,也许还能看一出好戏呢……” ………………………………………………………………………………………………………… 没了淄重的拖累,袁军马不停蹄,日夜兼程,每日推进七八十里之多,一路上也没遇到任何抵抗,非常顺利的穿过了危险地段,眼看就要到达玉门关了! 第六日,黄昏时分,袁军终于走出峡谷,来到了一块开阔地上,这里地势平坦,向阳背风,还有清澈的河水流淌,却是一块安营扎寨的好地方! “向导官,此间是什么地方,风水如此之好?”在峡谷里憋了六七天,突然来到了开阔地,袁尚生出一股心旷神怡的感觉,说不出的舒服! “回三公子的话,此地就是枯水川,一个月前,萧逸与叶落纥在此决战,二十几万人马,厮杀了几昼夜,尸积如山,血流成河,堪比修罗地狱一般呀!” 说到这里,向导官抬头观望,一座高大的土丘就在不远处,阴风阵阵、煞气冲天,正是萧逸筑造的‘京观’,看上一眼,让人魂飞天外呀! “既有清泉流淌,为何还叫‘枯水川’,也太不吉利了,以后此地改名为‘好水川’,也好保佑我军,出征大吉!” 听说这里是萧逸大败羯兵,建立赫赫战功的地方,袁尚不禁一阵胆寒,可是在属下面前,又不能失了颜面,干脆改个地名,换下风水,也表示自己并不惧怕萧逸! “三公子高见,地名一改,风水立破,泄去敌人锋芒之气,助涨我军神勇之威,此战必胜!” “鬼面萧郎残暴不仁,只知一味杀戮,人心丧尽,怎比的三公子仁爱无双,天下敬仰呢!” “恭祝三公子旗开得胜,马到成功,踏平西凉十二郡,立下大功,霸业有成!” ……………………………………………… 有吹牛的,就有拍马的,一群门客涌上来,围着袁尚一个劲鼓吹,真是天花乱坠,地涌金莲,就差捧到天上,跟天狗一起吃月亮了! “此地凶险,大军不宜久留,还是督促人马行,到了安全地带,再安营扎寨不迟呀!” 有拍马的小人,也有忠义的聪明人,逢纪来到进前,直言劝谏,刚才他环视四周,隐约感到阵阵杀气,就像被一条恶狼窥视似的,心中甚是不安! “怕什么,此地开阔,又有泉水流淌,正适合安营扎寨,让将士们好好修整一番,吃饱喝足之后,兵进玉门关,一举成功!” 越是有人劝谏,袁尚越是叛逆,这也好理解,年轻人都好面子,萧逸在此大开杀戒,筑京观,展雄风,自己难道连停留一下也不敢吗? 再说了,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古往今来仗打的多了,可是短短一个月内,在同一个地方设伏的事情,从来没有生过,也没有那个统帅敢如此用兵,那不是东施效颦吗? “这个吗……公子言之有理!” 看到袁尚一脸不悦,逢纪也不敢多言了,袁家人一向刻薄寡恩,得罪了这位三公子,并非是好事呀,另外,他也认为此地不会有伏兵,一月之内两次设伏,岂非笑谈? “走,咱们去看看萧郎筑造的‘京观’,此人嗜血成性,涂炭生灵,本公子早晚必生擒之,装在铁笼之中,运回河北去,让世人都看看,谁才是天下第一名将!” 遥望远处的土丘,袁尚心中惧怕,却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在众多门客的簇拥下,打马飞奔过去! ‘京观’巨大,方圆四五十丈,高二十余丈,远望如同一座土丘,走到近处,才看清它的本来面目: 尸骨累累,阴森恐怖,上面到处都是人体残骸,手臂、大腿、肋骨、肩胛、指甲……,更有腐烂的骷髅头,张着大嘴,露出一双黑洞眼眶,似乎在哭诉自己的不幸…… “嘶嘶!……呕!……哇!” 触目惊心呀,刚才吹牛拍马的门客们,有的直翻白眼,有的浑身颤抖,有的趴在马背上一阵狂吐,差点把隔夜饭也吐出来,袁尚胃里也直翻酸水,只要碍于面子,又强咽了回去,小脸却惨白如纸,战争不是风花雪月,而是你死我活呀! “三公子快看,那里有一块木牌!”呕吐了半响,有眼尖的门客出惊叫,手指高处! “木牌……在那里呢?” 袁尚抬头观看,果然,‘京观’上插着一块白木牌,在夕阳照耀下,显得无比落寞,上面还有墨迹存在,抵近一看,原来是两句话-“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 “不好……此地有伏兵!” 正文 第七十七章绝粮计 『天 籁小说WwW.⒉ “咚!……咚!咚!” “活捉袁尚!……活捉袁尚!” 枯水川中,战鼓如雷,伏兵四起,两侧高坡上涌出无数人马,喊杀之声惊天动地,与此同时,山谷两端出口也被堵住了,形成了四面合围、瓮中捉鳖之势! 北侧山坡上,人马最密集处,升起一面黑色大纛旗,狼头为,波浪为纹,正中一个斗大的‘萧’字,走势如刀,红艳如血,在夕阳的照耀下,迎风飘摆,好不威风! 大纛旗下放着一把青藤椅,上面高卧一人,头戴三叉紫金冠,身披蜀锦百花袍,腰横狮蛮带,足下云锦靴,手持一杯西域葡萄酒,正在慢慢品尝,普天之下,敢在战场上如此玩酷的,非萧郎莫属! “挖下深坑待虎豹,撒下香饵钓金鳌,袁尚小儿……休想逃出本都督的手掌心了!”看着落入包围圈的袁军,萧逸一阵冷笑,自己最喜欢偷袭别人了,岂会不防备后路呢? 先前的事情,不过是一条计策罢了,自己进入敦煌之后,大摆盛宴,犒赏将士,做出一副毫无防备的样子,为的是迷惑敌人视线,接着又让蒋奇作书,引诱袁尚前来偷袭,再将计就计,吞掉他的八万人马! 最妙的是,大军设伏的地点,就选在了一个月前的战场-枯水川,这真是神来之笔呀! 俗话说的好,人不会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打仗也是如此,没人敢在一个地方两次设伏,此乃兵家大忌,萧逸偏偏反其道而行之,就在枯水川这个地方,借用叶落纥的战术,引诱袁尚上钩,这就是典型的‘灯下黑!’ “鬼面萧郎!……鬼面萧郎!……杀人魔王!” 看到大纛旗上的‘萧’字,袁兵大呼小叫,四处奔跑,队伍乱成了一锅粥,任凭将校们如何斥责、鞭打,也是无济于事! 士兵们慌乱,统帅也没好多少,袁尚徒有其表,一路上牛皮吹的震天响,真到了沙场决战,白刃相搏的时候,立刻成了麻爪的耗子,吓得瑟瑟抖,不知如何是好! 人的名,树的影,普天之下,谁不知道萧逸的凶名,杀人如麻,嗜血成性,专爱收藏‘骷髅盏’,用来饮酒宴客,据说还喜欢生吃人肉,简直就是地狱中爬出来的恶鬼呀! “不许慌乱,不许后退,再有动摇军心者,杀无赦!” 关键时刻,逢纪站了出来,双目充血,手持宝剑,连斩三名不听号令的乱兵,又举起了中军帅旗,拼命摇动,这才勉强稳住了阵脚! “传令颜良将军,带领本部人马,向前冲杀,夺取一条出路,其余人马结成大阵,准备决一死战!” 兵是将的威,将是兵的胆,有了逢纪主持大局,慌乱的士兵终于安稳下来,各部人马聚集在一起,盾牌手在前,长矛手在后,弓箭手负责掩护,摆开了鱼鳞大阵,四面八方,防护的密不透风! 趁此机会,袁尚也带着门客们钻进了大阵,把自己层层保护起来,一颗悬着的心才算放了下来! “三公子勿惊,我军皆是河北精壮之士,训练有素,骁勇善战,真要硬拼起来,不逊敌军分毫……再说了,当初叶落纥在此设伏,非但没有成功,反而损兵折将,一败涂地,如今形势转换,只要我军沉着应战,未尝不能再重演一次奇迹!” 事到如今,逢纪也没法责备袁尚了,只能拼命的鼓舞士气,更用萧逸反败为胜的例子证明,人家能做到的,咱们一样可以! “先生所言极是,之前未听良言劝谏,真是后悔莫及,军中大事就全托付给您了!”惊魂稍定,袁尚也有了些底气,好在他还没笨到家,关键时刻,终于知道该信任谁了! “三公子放心,有老夫三寸气在,定然保你平安无事!”逢纪手持宝剑,一面安慰袁尚,一面查看敌军的态势,也好随机应变! 说来也怪,枯水川周围喊杀震天,到处都是敌军的旗帜,却一兵一卒也没杀下来,只是厄守险要,紧紧合围罢了! 另一边,大将颜良带兵三次冲击谷口,试图打通道路,可惜,对方早有准备,用巨石、大木垒断了道路,两侧高坡上箭如雨下,袁军死伤无数,终究无法冲过去! 突围不成,唯有坚守了,逢纪把人马分成两队,一面继续监视敌军,防止突然袭击,另一面挖掘壕沟,修筑壁垒,设下坚固的防线,效仿萧逸当初的策略,准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当然了,死守只能暂时活命,要想反败为胜,必须有援兵才行,大队人马冲不出去,三五个信使还是有办法的,趁着天色渐暮,逢纪挑选了十名精壮死士,换上黑色衣衫,各藏密信,分头潜逃出去了…… 十人之中,只要有一个突围成功,立刻就会赶到金城,向大将文丑求救,七万人马若能前来救援,里应外合之外,定能反败为胜,扭转乾坤! 事到如今,能做的全做了,人力已尽,胜败存亡,就看天意了! ……………………………………………………………………………………………… “呜!……呜!呜!” “杀!……杀杀!” 从昏到晨,又从晨入昏,整整一天一夜时间,枯水川周围号角嘶鸣,喊杀震天,就是不见一兵一卒,袁军将校一致认为,这是‘鬼面萧郎’的疲兵之计,想用这种办法消磨他们的士气、体力,时机成熟之后,再全力进攻! 面对这种情况,逢纪也调整了战术,将人马分成了三队,每队四个时辰,轮番坚守防线,其余的人用饭、休息,以保持旺盛的战斗力,自己却不敢懈怠,手提宝剑,来回巡视四周,生怕再有意外生! 又是一天过去了,萧逸依旧按兵不动,反到是袁军一方,趁着夜幕降临,组织人马频频起进攻,试图突围出去,可是奇怪的很,对方就像未卜先知一般,总能知道他们突围的方向,事先埋伏下重兵,用乱箭不断射杀,袁军死伤惨重,根本冲不出去! 第三天,袁军没有再组织突围,因为他们遇到一件更大的麻烦事……没有吃的了! 为了偷袭玉门关,袁军放弃淄重粮草,只带了八天的口粮,轻装前进,按照原来的计划,此时他们应该偷袭成功,进入玉门关,享受着缴获来的美酒、羔羊了! 那知道事与愿违,玉门关没见到,反而落入了萧逸的埋伏中,如今八天时间已过,携带的口粮全部用尽,援兵一时半会又到不了,大军面临断粮的危机了! “当兵吃粮,天经地义,不管饭还想让老子卖命,根本没门,连窗户也没有呀!” “没错,皇帝还不差饿兵呢,再不给饭吃,老子就弃刃投降了,萧郎只杀敌将,不虐降兵……” ……………………………………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眼看粮草耗尽,袁军士兵顿时慌乱起来,叫骂之声不绝,抱怨将领们无能,把大家领入了绝地! 无奈之下,逢纪下令宰杀了千匹战马,让将士们勉强吃了顿饭,可是军中马匹有限,时间一久,有多少战马够大家吃呢,到了这一步,逢纪算是明白了,“好一个鬼面萧郎,这用的是‘绝粮计’,准备活活饿死八万人马呀!” ………………………………………………………………………… “呵呵,袁军八万之众,消耗巨大,没有了粮草,看你们能支撑多久,等到饿的拿不动刀枪了,我军就可以不战而胜了……” 高坡上,萧逸仰天大笑,当初自己进入埋伏圈,军中带着大批粮草,还有数万头骆驼可以食用,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叶落纥无计可施,只能强攻硬打,最后一败涂地! 如今局势不一样了,自己粮草充足,又占据了地利,袁军却身陷重围,粮草断绝,如此消耗下去,不出半个月,他们就该人吃人了! 不过吗,萧逸谋略深远,围困住袁军八万人马,不过是其中一环罢了,真正的目的是‘围点打援’,用袁尚为诱饵,引来文丑的七万大军,再次设伏,一举歼灭,最妙的是,这道大菜会自己送上门来呦! 正文 第七十八章阵斩颜良 天『籁小说Ww』W.『⒉ 功高不如救驾,计狠莫过绝粮,兵家妙计无数,最毒辣的一条就是‘绝粮计’,人可以砍死、烧死、淹死、吊死、踩死、扒皮死、抽筋死……,就是不能活活饿死,因为在饥饿的折磨下,人也就不是人了! 八万袁军被困在枯水川中,内无粮草,外无救兵,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他们即将面临的悲惨境遇,也就可想而知了! 深夜,中军大帐,在袁尚的主持下,数百将校聚集在一起,商议对敌的办法,很快,会议上就生了激烈的争论,内容也很简单:“突围?……还是坚守!” “大军陷入困境,粮草又已耗尽,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奋力突围,死中求生,如此,咱们才有一丝希望呀!” 大将颜良是坚定的突围派,军中粮尽,根本无法坚守,不如趁着将士们还有些战力,跟敌军拼命,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赚一个,总比活活饿死的强! “将军所言极是,咱们跟‘鬼面萧郎’拼了吧,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怕什么呢?” “没错,弟兄们都是吃不上饭,才跑出来当兵的,大家不怕死,就是怕饿呀!” 突围的建议,得到大部分将校的赞成,一刀两断,起码死的痛快一些,活活饿死,那可就遭罪了,有些读过几天书的将军,还把‘长平之战’拿出来比较! 战国末年,秦、赵争霸,赵军中了诱敌之计,在长平陷入重围,粮道也被截断了,主将赵括选择了坚守待援,结果呢,白起使用了‘绝粮计’,围困赵军四十六天之久,硬是把一只精锐之师折磨的奄奄一息,再无战力! 最后关头,赵括终于选择突围了,可是为时已晚,将士们精疲力尽,一点战斗力也没有了,主将被秦兵射杀,四十万赵军投降,全部遭到坑杀,成就了白起一代杀神的威名! 现在的情况,与‘长平之战’何其相似呀,袁尚就是纸上谈兵的赵括,萧逸的狠辣比起白起,有过之而无不及,堪称当代杀神,大家落在他的手里,还会有好结果吗? “四面壁垒,伏兵重重,我军贸然突围无异于以卵击石,那是自寻死路呀,不如固守营盘,等候文丑将军的人马赶到,里应外合,定能反败为胜!” 谋士逢纪主张固守待援,因为大军无路可走呀,偷袭失败,玉门关是去不成了,河西走廊全是峡谷,就算大军冲出枯水川,也会落入新的埋伏中,八万人马又能冲杀几回呢? “元图先生说的对呀,鬼面萧郎算无遗漏,必然留了后手,我军强行突围,只怕会死伤惨重呀!” “大军突围出去,各部人马必然逃命,阵型一散,很容易被敌军各个击破,不如上下一心,固守待援呀!” 也有人支持逢纪的策略,突围就是逃跑,很容易引起全军崩溃,人心一乱,就是孙武复生也无用了,他们也举了一个例子-‘睢水之战!’ 楚汉相争,两军对峙于睢水,刘邦畏惧霸王的神威,放弃了坚固的彭城,带兵突围,结果呢,撤退变成了溃退,溃退又变成了溃败,被楚军斩十余万,大队人马逼入河中,淹死者不计其数,尸体阻隔,睢水为之不流呀! 如今也是一样,袁尚就深陷重围的刘邦,萧逸的专横霸道堪比项羽,两军死打硬拼之下,他们必败无疑,等待援军才是上策,刘邦当年有大将军韩信,咱们也有一位文丑将军呀! “突围!……突围!……冲出去才有活路!” “坚守!……坚守!……守下去才有希望!” ……………………………………………… 大帐中,数百将校吵成了一团,谁也说服不了谁,至于袁尚吗,感觉双方说的都有理,也都有一定的危险,真是左右为难,无法决断呀…… 大事决断不了,小事却能做主,看着将校们争论了半天,口干舌燥,腹中饥饿,袁尚当即下令--“开饭!” 人类生活在等级社会中,遇到灾难,肯定是底层先倒霉,军中也是如此,面临粮草断绝的危局,就是有一口吃的,也得先紧着将军们,至于普通小兵,饿不死命大,饿死了活该! 很快,几十口大铁锅被抬了上来,里面都是煮好的马肉,汁水淋淋,香气四溢,让人看了真是……一点食欲也没有! 看着热气腾腾的马肉,帐中数百将校,没一个动手的,那怕饥肠辘辘,腹中犹如火烧一般,他们也不愿意吃这样的食物! 对于军人来说,战马是最好的伙伴,同生死,共患难,能够托付生命,简直比自己的眼珠子还要珍贵,打起仗来,有些士兵宁可自己饿肚子,也要省下口粮喂给战马,那种感情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让军人吃马肉,真比杀了他们还痛苦呀! “军人无马,如折双腿,本将军就是饿死了,也不吃战马的肉,弟兄们有胆气的,跟我杀出重围,闯一条活路出来!” 颜良性如烈火,一脚踢翻面前的铁锅,提刀走出了营帐,不少将校都跟了出去,既然统帅难以决断,大家就自己决断吧! 自古以来,大将难免阵前亡,说白了,不就是一个死吗! …………………………………………………………………………………… “萧逸小儿,无胆鼠辈,可敢与本将军决一死战吗?” “鬼面萧郎,浪得虚名,有本事大战三百回合,看谁才是真的英雄好汉!” 两军阵前,颜良内穿绣袍,外罩金甲,坐下一匹‘花斑豹’,手中一柄‘锯齿板门刀’,高声骂阵,身后数千袁兵跟着摇旗呐喊,以助威势! “河北-颜良,插标卖之徒,看来本都督又要多一枚骷髅盏了!” 高坡上,萧逸用匕割下一块鹿脯,喂食着‘元宝’,自己能够料敌先机,准确判断袁军的突围方向,全靠小雕在空中侦察,作用之大,堪比一双千里眼呀! 世人皆知,袁绍麾下两员大将,颜良、文丑,能征善战,勇冠三军,若是斩此二人,就等于切断了袁绍两根手指,虽不致命,也够他心痛了! 原来的历史上,二人都丧命在关羽手中,而且死的极为窝囊,一个趁其不备,一个背后偷袭,满身的武艺没有施展出来,大好头颅就成了关羽炫耀的资本,只能用一个字形容--‘屈!’ “来人呀,披甲上阵,看本都督如何取下敌将级,沙场扬威!”看着山坡下的颜良,萧逸心生感叹,前世你死的很是委屈,这一世不同了,我会让你死的瞑目滴! 螭纹寒铁铠、蚩尤鬼面盔、斩蛟剑、贪狼刀、墨烟驹……,转瞬之间,原本风度翩翩,面带微笑的青年人消失不见,一名杀气冲天,威风凛凛的‘杀神’出现了! “鬼面萧郎在此,谁堪与战!”装束齐全,萧逸翻身上马,高举凤翅鎏金镗,闪电般俯冲而下,直奔敌阵! “黄口小儿莫狂,本将军前来战你!”颜良也不示弱,举起锯齿板门刀,催动坐下‘花斑豹’,猛冲了过去! “隆!……嗒!嗒!嗒!” 半空之中,镗、刀狠狠碰击一起,出雷鸣般的巨响,山谷回音,鸟兽惧惊! 一个回合之后,萧逸身体摇晃,战马未退,再看颜良,身体剧烈晃动,坐下战马也是连退三步,嘶鸣不止! “河北大将,名不虚传!”萧逸赞赏的点头,颜良却是第一流的战将,比起当年的西凉-华雄,还要略胜三分呢,不过吗,也就是三分而已! “鬼面萧郎,不过如此!”颜良紧咬牙关,丝毫不肯示弱,全军将士的希望都在自己身上,此一战,不胜则亡! “杀!……送你归西!” “哇!……看谁先死!” 战马盘旋,萧逸、颜良激战在一起,只见寒光闪动,杀气弥漫,二人的身影越来越快,坐下战马也是嘶鸣咆哮,仿佛下山猛虎一般! “三十回合……五十回合……八十回合……胜负未分!” 激战近百个回合,萧逸神色不变,反而更加的自信了,手段也更加凌厉,一招快过一招,完全掌握了主动权! 再看颜良,面色苍白,汗出如雨,招式也逐渐散乱了,全靠一股子狠劲,咬牙坚持罢了! “白菜,就看你的了!……吼!” 萧逸不是君子,阴谋诡计才是他的最爱,厮杀之中,左脚一点‘白菜’小腹,后者接到暗示,出一声龙吟虎啸般的嘶鸣,晃动大头,猛地咬向‘花斑豹’的脖子…… “咴!……咴!咴!” 宝马通灵,有的会逃跑,有的会踢人,还有一些会装死……,可是没事就张嘴乱咬的,‘白菜’绝对是唯一,这就不是马类的习性,而是猛兽的做派! ‘花斑豹’毫无准备,脖子上硬是被咬掉一大块肉,痛的暴跳如雷,嘶鸣不止,上面的颜良控制不住,身形左右摇晃,门户大开,手中刀也拿不稳了…… “刷!……噗!” 趁此机会,萧逸的凤翅镏金镗直入空门,寒光闪过之后,一颗人头冲天而起,落下无数的血雨…… “颜良斩,谁敢与我再战?” 正文 第七十九章坚守待援 天籁『小说Ww『W.『⒉ “大都督万胜!……大都督万胜!” 萧逸单骑冲阵,百合之内,斩杀了‘河北第一名将’颜良,用镗刃挑起人头,在两军阵前纵横驰骋,所到之处,麾下将士振臂高呼,如痴如狂! 相反的,袁军士气一落千丈,如丧考妣一般,“我的乖乖呀,颜良何许人也,河北第一名将,勇冠三军的人物,都被‘鬼面萧郎’给斩了,别人上去,不是白白送死吗?” “哗!……哗!” 大将阵亡,兵无战心,袁军潮水般退了回去,顺势把颜良的尸身也抬走了,一代名将,战死沙场,起码办一场体面的葬礼,让他入土为安吧,没了脑袋不要紧,用檀香木雕一个就是了,装个木头脑袋,也比做无头之鬼强很多吧! 颜良之死,给了袁军当头一棒,把他们突围的勇气彻底打没了,坚守派占据上风,逢纪接管指挥大权,下令各部人马死守待援,再有擅自突围者--斩! 袁军不再突围,萧逸也没有进攻,只是不断的修壁垒、挖壕沟,加强封锁线,摆出一副持久战的架势,战局进入到了僵持阶段! ………………………………………………………………………………………… “咴!……咴!咴!” 战局僵持住了,士兵的肠胃不能停下来,只要一天不死,他们就得吃饭,军中粮草耗尽,只能继续宰杀战马了,袁军大营里,每天都传出战马临死的嘶鸣声,饱含悲切,令人心酸! 谁也不愿意宰杀自己的战马,可是饥饿的肠胃又逼迫着袁军,无奈之下,士兵们只好互相交换坐骑,含泪下刀,宰杀了吃肉,那种感觉,真有一点‘易子而食’的滋味了! 不过吗,战马数量有限,八万将士不可能全部吃饱,只能按职位分配了,先要保证将军们的肚子,不管局势如何糟糕,他们都是最先享受的一批,吃剩下的才能分给普通士兵,这就是上位者的特权,活着时有,死后也有! 其次是防护前线的士兵,日夜巡视,极为辛苦,不吃饭那有力气打仗呢,因此每人多少能分到一块马肉,勉强吃个半饱,至于普通士兵,几个人合分一块马肉,再有口汤喝就不错了! 最可怜的是那些伤兵了,他们在之前的突围战中负伤,失去了战斗力,这些无用之人,也就没资格消耗宝贵的食物了,扔到荒野中,任由他们哀嚎、哭泣,活活饿死,或是自己了断! 坚守的目的是为了待援,可是援兵什么时候到来,谁也不知道,有心人做过一番推算,那些信使突围出去之后,幸运的话能偷到一匹马,然后快马加鞭,十天左右可以赶到金城! 文丑将军接到急报,拔营起寨,摆脱敌军的追击,再日夜兼程,一路推进到枯水川,至少需要十五天,也就是说,理论上二十五天之后,援兵就会出现了,大家也就有救了! 当然了,二十五天只是理论数字,实际情况如何,谁也无法预料,信使们如果被敌军抓住呢,或者人逃出去了,却偷不到马,光靠两条腿跑着送信,那个度想想就让人掉眼泪! 还有可能使者偷到马了,一路狂奔,别断马腿,摔死了;遇到野兽,被吃掉了,或者迷失道路,找不到文丑将军的大营……各种情况都有可能生呀! 所以说,二十五天是理论数字,一个月是希望数字,过了一个月,也不奇怪,甚至还有一种可能,援兵永远也不会来了,或者来的太晚,只能给将士们收尸了,天意如何,难以预测呀! 八万袁军将士,上到统帅袁尚,下到普通一兵,每日都眺望东方,期盼着文丑的大军赶到,里应外合,不求获胜,只要能逃出去就好了,然后一路跑回河北,再也不来这个鬼地方,更不要碰到那个‘杀神’似的敌人了! ‘坚守’二字,说来容易,实际做起来,简直比登天还难呀,不光是食物紧缺,其他东西也都没有,大军彻底陷入绝境了! 坚守到第六天,军中燃料耗尽,干柴、草料、衣物、帐篷、箭杆……,能烧的全用没了,枯水川一片绝地,根本没有柴草供大军使用,从这天开始,袁军士兵只能生吃马肉了! 大军被困的第十天,大家连生肉也吃不到了,军中的马匹屠宰殆尽,除了将校们的坐骑,其他的骡马全被八万大军啃食一空,接下来,只能吃一些不是食物的东西了! 马皮、马肠、马蹄子……,这些废物都被捡起来,成为了士兵们的活命口粮,就连马骨头也成了好东西,砸碎之后,可以舔里面的骨髓、油渣…… 第十五天,马骨头也吃没了,袁军疯狂起来,就像一群饥饿的野兽,吞噬一切能入口的东西,马鞍、皮鞭、皮甲……,全部割成了碎条,生吞下去,因为这些东西太粗糙,严重伤害肠胃,不时有士兵倒地身亡,到了这个份上,人性逐渐泯灭,兽性开始抬头…… 深夜中,大营里人影晃动,不时有饿红眼的士兵,提着兵刃四处乱转,他们在寻觅着食物,至于食物的样子吗……两条腿走路,手里也拿着兵刃,弱肉强食,就看谁吃谁了,饥饿到了顶点,人肉也是好东西! 绝境之中,军纪也荡然无存,打架斗殴时有生,士兵们为了争夺一口食物,不惜拔刀相向,甚至出现了争夺一块骨头,死伤几十条人命的事情,将校的威望也是直线下降,违抗军令的事情比比皆是,逃兵也出现了! 不怪袁军士兵意志不坚定,一方面,忍饥挨饿的滋味实在太难受了,大家出来当兵,就是为了吃一口饱饭,现在连饭都吃不上,还要担心成为别人的食物,这样的日子怎么熬呀? 另一方面,对方的招数太缺德了,每到吃饭的时候,从敌军那边飘来食物的香味,在饥饿的摧残下,袁军嗅觉还特别灵敏,他们靠气味就知道对方吃馒头、还是啃包子,甚至闻出是什么馅的…… “开饭喽,今天吃猪肉馅大包子,还有肉汤喝呢,加了精盐、香料的……” “天天吃肉包子,哥都有些腻味了,明天让火头军换个花样,咱们大饼卷肉如何?” 还不是一块面,加一块肉,没啥新意,大都督传令了,今晚犒赏三军,烤全羊,还有酒喝呢……” “吼!……吼!……扔肉骨头了,……接着呀!” …………………………………………… 每到开饭的时候,周围山冈上就会狂敲饭碗,出各种喊叫声,有些顽皮的士兵,还会扔下几根啃了一半的肉骨头,任由袁军互相抢夺,就像一群恶狗似的…… 饥肠辘辘,美食当前,再坚强的人也会屈服,每天晚上,都有袁军士兵离开岗位,悄悄摸向四周的山坡,放心吧,他们不是去偷袭,而是去投降的,做俘虏也比当饿死鬼强百倍呀! 三五人成群,七八个一伙,每晚都有袁兵逃跑,最后展到一晚上逃走上千人,将校们无法制止,也不敢制止,饿红眼的士兵都提着兵刃呢,阻拦他们去觅食,那不是自寻死路吗,更有甚者,一些校尉忍受不住饥饿,也加入到逃跑的行列中…… ……………………………………………………………… 坚守到第二十五天,袁尚也彻底绝望了,麾下将士逃走了大半,剩下的也是半死不活,没什么战斗力了,能吃的东西已经没有了,就连他的坐骑也被一群饿兵啃食光了,这几天全靠吃‘黑肉’活命…… ‘黑肉’……就是人肉的代称,因为是黑夜中弄来的肉,想着挺恶心,饿到极致了,吃起来一样香甜! “元图先生,实在不行,咱们就跟萧郎议和吧,只要放我等一条生路,什么都好商议呀!” 袁尚诅丧着小脸,话语说的比较婉转,‘议和’……其实就是投降的意思,事到如今,什么称王称霸、土地城池,他都可以放弃,只要能平安回到河北,就是给萧逸三拜九叩也可以呀! “只有战死的统帅,没有投降的将军,三公子不能坠了袁家的声望呀,万难之时,属下愿意帮公子杀身成仁!” 逢纪双眼血红,紧握手中宝剑,他已经想好了,宁死不辱,最后关头自己就杀了袁尚,而后自杀,起码落个刚烈的名声,也比成为俘虏,向敌人投降好的多! “元图先生,我还不想……”袁尚大嘴一裂,就要放声哭泣的时候,大营外面突然响起了战鼓声…… “咚!咚!……咚!咚!” 战鼓如雷,由远到近,清晰的传到众人耳朵中,袁尚晃晃脑袋,确认不是饥饿出现的幻觉后,顿时蹦了起来,没有错,这种节奏,绝对是河北兵马无疑,换句话说……“文丑的援兵到了!” 正文 第八十章围点打援 天籁小说Ww』W.』⒉ “咚!……咚!咚!” 枯水川东侧的山谷中,旌旗如云,战鼓如雷,人马如同潮水般汹涌而来,阵前竖着一杆墨绿色大纛旗,虎豹纹,齿牙边,正中一个斗大的‘文’字,左右晃动,督促人马向前推进! 旗下有一员大将,身高八尺,虎背熊腰,外罩烈焰铠,头戴明月盔,手持一杆九曲镔铁枪,腰挂铜胎铁臂弓,胯下一匹赤眼青鬃马,浑身杀气缭绕,眉间气质阴沉,正是河北名将-文丑! 颜良、文丑,河北双杰,二人虽是结拜兄弟,性格却大不一样,颜良性如烈火,遇事急躁,打起仗来全凭一股子蛮劲,冲锋陷阵很是犀利,指挥人马却是一塌糊涂,谋士田丰曾经评价过:“颜良性狭,恃勇冒进,早晚必为他人刀下之鬼!” 文丑则不然,为人沉默寡言,性情稳重如山,遇到大事从不慌张,关键时刻还能爆一些急智,化解眼前的危局,再加上他能征惯战,通晓兵法,却有大将之风,另外,他还是一名百步穿杨的神射手呢! 袁军被困枯水川,有人推算过,援兵最快二十五天赶到,慢的话两三个月也有可能,谁也没想到,奇迹真的生了,援兵来的非常及时,这得感谢两个人,第一个自然是文丑了! 信使赶到金城时,双方人马正在对峙沙场,得知袁尚中了埋伏,急需援兵,文丑当机立断,用‘壁虎断尾’的办法,留下一万人马迷惑对方,自己带领六万主力部队,日夜兼程,马不停蹄的赶来救援,这才在最短的时间内,出现在枯水川外围! 至于第二个需要感谢的人吗,则是萧逸了,枯水川四周合围,壁垒重重,又有十万重兵把守,别说袁军的信使了,就是一只苍蝇也休想飞出去! 问题是,几名信使真的跑出去了,援兵也及时赶到了,如果不是有人故意放水,绝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至于放水的原因吗,也不难猜测……‘挖好深坑捉虎豹,抛下香饵钓金鳌呀!’ “全军进攻,马踏敌营,救我袍泽--杀!” 救兵如救火,文丑没有耽搁,进入谷口之后,立刻组织人马动进攻,试图打开通道,救出被围困的袁军! 援兵赶到,对于包围圈里的袁尚等人而言,无异于看到了大救星,也产生了存活下去的希望,他们东拼西凑,勉强组织了两万残兵,向谷口动了进攻,想要里应外合,一举突围出去! “既然客人们都来了,就让他们尝尝本都督设下的大宴吧!” 敢把敌军引来,萧逸自然有万全的把握了,二十多天的围困,他也没闲置,指挥各部人马,在枯水川外围修筑了三道壁垒,又挖了四条壕沟,结合两侧的山崖,形成了一个完美的防御体系,加上重兵布防,真是坚不可破! 除此之外,萧逸把中军大帐设在了东侧壁垒上,亲自指挥这场‘围点打援’,他早就想好了,就在壁垒前面,让敌军的鲜血彻底流光…… “冲呀--奋勇向前,踏破敌营!” “杀呀--一步不退,杀敌立功!” 牌刀手在前,弓箭手在后,死士们抬着云梯随后跟进,在文丑的指挥下,袁军高举旗帜,喊杀震天,向壁垒起了潮水般的进攻,一浪高过一浪,连绵不绝! 守军豪不示弱,在萧逸的带领下,沉着应战,机动防御,充分利用地形上的优势,飞箭如雨,落石如蝗,大肆杀伤敌军,就像一座坚固的堤坝,死死挡住了进攻的浪潮! “哗!……哗!哗!” 人马如潮,巨浪翻滚,每一次冲击都激起大量的浪花,也意味着无数的生命凋零,战争,就是杀人的买卖! “人马分成六队,轮番动进攻,前进者有赏,后退者杀头--冲呀!” 数次进攻受挫,文丑也急红了眼,手持宝剑,立在阵前,看到畏缩不前的士兵,立刻斩杀,毫无容情! 在死亡的威逼下,袁军只能继续猛攻,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撞击对方坚固的壁垒,问题是,地形太不利了,山谷狭窄,士兵们根本施展不开,两侧高坡上不断有石块落下来,砸的他们鬼哭狼嚎,死伤无数,尤其是巨大的铁刺滚木,带有万钧之力冲下,一滚就是一大片血肉,想躲都没地方! 至于袁尚那边,情况就更惨了,好不容易拼凑了两万残兵,还没走出大营呢,就倒下去一半,剩下的也是摇摇晃晃,半死不活,那有力气上阵厮杀呢? “馒头!……抢馒头呀!” 面对这些饥兵,守军都懒得放箭射杀,直接扔过去几筐馒头,袁兵立刻争夺起来,饿狗般的互相残杀,连对方的壁垒都没碰到,自己就死伤无数了,最后只好退回大营,再也不敢出来了! ………………………………………………………………………………………………………… 从清晨时分,一直到日暮黄昏,袁军先后起八次猛攻,全都遭到了惨败,放眼望去,山谷中尸体堆积,血流成河,状况惨不忍睹,付出了如此巨大的代价,袁军连一座壁垒也没攻下,唯一的收获是填平了几段壕沟,用他们的尸体! “传令下去,全军后撤,修整之后,明日再战!” 人马伤亡惨重,文丑也只能暂停进攻了,三道壁垒、四条壕沟,就像一座巨大的血肉磨坊,无论填进去多少士兵,出来的都是累累白骨,如此厮杀下去,自己的六万人马恐怕就会全军覆没了! “呵呵,入网之鱼,也想逃脱,岂不辜负了本都督一番心意……来人呀,把东西挑起来,激励一下敌军士气!”壁垒上,萧逸摸着鼻子,一阵的阴笑,进了自己设下的埋伏,文丑就算不死,也得脱一层皮才行! “袁军将士听着,不想成为无头之鬼,弃刃投降,大都督免你们一死!” “贼将文丑看清了,你家兄长在此,何不上来相见,共赴黄泉呀……” ……………………………………………… 呐喊声中,士兵们用长杆挑出一颗人头,在火把照耀下,呲牙咧嘴,死不瞑目,正是河北名将--颜良! 夏季炎热,为了防止头颅腐烂,特意用药水浸泡过了,血迹也清洗干净,看上去栩栩如生,很是容易辨认! 展示颜良的人头,利用兄弟之情,刺激文丑上阵拼命,最大程度的杀伤敌军人马,这个办法阴损了一些,却也证明了一句名言:“君主施政无道德,军人取胜无原则!” 利用‘灯下黑’的策略,在枯水川设伏,包围了袁军八万人马,又用‘围点打援’的办法,引来了文丑的六万大军,一系列的战术欺骗,固然是神来之笔,可是萧逸心里清楚,自己也有一个很大的弱点--兵力不足! 兵法云:‘十则围之,五则攻之,三则伏之……’,也就是说,要想伏击敌军,必须拥有三倍以上的兵力,才能有胜算,问题也就来了,萧逸麾下的汉、羌、胡联军不过十万人马,经过连番的血战之后,早已疲惫不堪了,要想吞掉袁军的十四万人马,又谈何容易呢? 做个比方,萧逸是一条狡猾的小狼,袁尚则是一头蠢笨的壮牛,狼抓住了牛不假,可是双方力量对比过于悬殊了,要想取胜,小狼少不得用点扣眼睛、砸鼻子、踢小弟……之类的阴损手段,一切都是为了吃到牛肉呀! “大哥……大哥呀,一个多月未见,没想到你已经殒命沙场、尸不全呀……呜呜,……鬼面萧郎,不报杀兄之仇,我誓不为人也!” 看到颜良的头颅,文丑跪倒在地,以拳捶胸,嚎啕大哭起来……,哭的撕心裂肺,泪出带血,就像一头失去伙伴的野兽,痛苦至极,也愤怒至极! 颜良、文丑即是兄弟,也是同乡,二人自幼一起长大,一起练武,一起从军,情同手足,形影不离,那真是割头换命、同生共死的交情,如今结拜大哥被萧逸斩杀,痛彻心扉,就是豁出去自己的性命,也得报仇呀! “撕拉!……刷!” 文丑双目血红,一把扯掉自己的甲胄,赤膊上身,亲临阵前:“将士们点起火把,准备夜战,不报此仇,本将军绝不收兵--杀!” 正文 第八十一章铁滑车 天籁小『说WwW.『⒉ 弯弓如月箭如星,射上青天透九重, 枯水川中摆战场,累累白骨换功名! 一夜之间,袁军动了十几次进攻,不顾伤亡,不惜代价,只求攻下壁垒,夺回颜良的头颅,救出被围困的袁尚,守军也毫不示弱,凭险死守,一步不退,频频动反冲锋,誓于壁垒共存亡! 双方将士都杀红了眼,表现出一种近乎疯狂的勇敢,长枪折了就挥刀劈砍,刀锋钝了就用匕拼命,最后搬起石头一通乱砸,甚至像野兽一样互相撕咬,真是一场不死不休的血战呀! 袁军久攻不克,伤亡惨重,在天亮之后终于退却了,放眼望去,山谷中遍地尸骸,无数鲜血汇聚在一起,竟然形成了一条小溪,涓涓流淌,也带走了阵亡将士的魂魄,进入幽冥,化身鬼雄! 鲜血可以使人疯狂,也能让人冷静下来,面对巨大的伤亡,文丑被仇恨冲昏的头脑也清醒过来,“老天爷爷呀,尸山血河,代价太惨重了!” 战争定律,进攻一方的伤亡数字,往往是对方的三倍以上,因为防守者有壁垒可以依靠,进攻者只能用血肉硬拼,一场激烈的攻防战下来,文丑损失了近万人马,再不顾血本的拼杀下去,别说给颜良报仇了,连自己也得搭进去! 人马暂退,战争却没有停止,也不可能停止,文丑如此拼命厮杀,一则给自己的结拜兄长报仇,二则要救出被围困的人马,更准确的说是救出袁尚,一个让人恨的齿痒,又不能不救的家伙! 战局展到这一步,无数将士殒命沙场,完全是袁尚胡乱指挥造成的,真可谓‘一将无能,累死千军’,十五万袁军将士,起码有十四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恨死他了,至于最后一个人嘛,就是袁尚自己了! 问题是恨也好,怨也罢,背后骂娘也可以,人却必须得救,因为他是袁家三公子,是大将军袁绍内定的继承人,如果阵亡、被俘,谁也承担不起这个责任呀! …………………………………………………………………………………………………… 人必须得救,又不能拼光老本,修整兵马的同时,文丑也在苦思破敌之计,拍了几百下脑袋之后,真的让他想出了一个办法……“鬼面萧郎狡猾如狐,跟这种人比聪明,肯定会被完虐致死,唯有反其道而行之,以拙破巧,才有一丝胜利的希望!” 三道壁垒,四条壕沟,都是萧逸精心设计的,在防御上毫无破绽,如果硬攻的话,不死十万人马休想踏过去,既然没有破解之道,干脆用个笨办法--填平它们! “各军将士取土,依次上前,填平壕沟,垫出一条通道拉来,救援被围困的三公子!” 修整半天之后,文丑再次组织起进攻,与上次的血拼不同,这次是步步为营、缓慢推进,用最笨的办法,打败最狡猾的敌人! 山谷中有的是碎石、沙土,包括战死者的尸体,都被袁军扔进了壕沟中,层层叠叠,尸骨堆积,再覆盖上泥土,夯实加固,让他们变成大地的一部分,也为战友们铺平了前进的道路! 万众一心,泰山可移,在文丑的指挥下,数万将士日夜不休,取土填壕,用了三天时间,终于填平了四道壕沟,守军数次出击,试图打断对方的工程,可是袁军防守甚严,不求快,只求稳,几乎是一寸一寸的前进,根本无懈可击! 填平了四条壕沟,剩下的三道壁垒也就不是难题了,还是老办法,搬运土石,夯筑道路,只要突破这座山谷,凭着袁军数万将士,人踩马踏,也能打出一条通道,救出被困的袍泽,至于里面还有多少活人,就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了,因为文丑很清楚,最后一个被饿死的肯定是袁尚! “好一个文丑,以拙破巧,果然有些急智呀,比起草包一样的颜良,真是强上太多了!” 看着自己精心设计的防御体系,被敌军一点点的填平,萧逸毫不动怒,反而出言赞叹一番,战争就是如此,再厉害的招数,也有破解的办法,关键就看谁的招数更多,又能随即应变了! 道路的好处就是敌人能走,我也能走,看着逐渐成型的斜坡,萧逸略加思考之后,叫来了黄鼠,在他耳边低语起来,又拔出宝剑在地上画了一个草图,看到这一幕,不少部将吓得冷汗直流,无数经验告诉他们,大都督只要一制图,肯定有人会倒血霉呢! 又是三天时间过去了,在袁军将士的努力下,一座斜坡出现在山谷中,直达前方的壁垒,到了这一步,别说是人,就是战马也能冲上去,对方居高临下的优势再也没有了! “六天六夜以来,弟兄们流了无数汗水,如今终于大功告成了,天险已经消失,前方是一片坦途,冲过去,砍下敌人的级,你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 两军阵前,文丑赤膊上身,手提镔铁长枪,做着战前动员,他非常的坚信,没有了壁垒阻隔,就凭自己的数万大军,一定能打开通道,接应袁尚出来,幸运的话,还能给颜良报仇呢! “咚!……杀呀!……踏平敌营,报仇雪恨!” 战鼓如雷,喊杀震天,在文丑的带领下,袁军起了集团冲锋,数万人马就像一片乌云,沿着铺设好的斜坡,蜂拥而上…… 三百步……二百步……一百步……八十步…… 袁军将士步步逼近,连敌人的容貌都清晰可见了,到了这个份上,只要再加一把劲,冲过壁垒,大事成矣! “吼!……吼!……吼!” 没有箭雨,也没有滚木、落石,壁垒上的守军没有任何反应,只是传出阵阵的吼叫声,仿佛千百人一起用力,推动什么重物一样…… 很快,真相显露出来,原来是一辆辆怪模怪样的车子,长一丈五,宽一丈二,高九尺,全部用坚硬的铁榴木打制,前面安装了大型钢刀,两侧还有锋利的钩镰,下面有四个轮子,可以推动前进,车内则装满了巨石,至少数千斤的份量,堪称是庞然大物! “启禀大都督,末将奉命打制的‘铁滑车’已经完工,共计二十四辆,前来交令!” 黄鼠一脸疲惫的走过来,眼睛又红又肿,整整三天三夜呀,他带着工匠们不停忙活,终于打制出了这些大家伙,其实吃点苦、受点累都不算什么,关键是……“大都督画的图纸,真******难懂呀!” “呵呵,干的好,传令犒赏军中工匠,每人肉十斤,酒一坛,让他们吃饱喝足,好好休息一下!”看着推过来的铁滑车,萧逸仰天大笑,有了这些宝贝疙瘩,足胜千军万马呀! 因为设计上的缺陷,加上紧急赶工,这些‘铁滑车’都属于残次品,有的车身扭曲,有的高低不平,还有的轮子都装歪了,估计用不了几天就会散架,不过吗,这并不影响使用,因为它们的任务,只要能冲出几百步就可以了! “第一辆准备……瞄准方向……放!” 随着口令声,一辆铁滑车被推了出来,稳稳的放在斜坡顶端,对准了冲上来的袁军将士,士兵们用力一推,就冲了出去…… “隆!……隆!隆!” 铁滑车带着惯性,俯冲而下,越跑越快,出隆隆的巨响,一头撞进了袁军队伍中,所到之处,人仰马翻,哀嚎不断,硬是在人群中碾压出了一条血肉道路,最后撞到了一处崖壁上,才停下脚步! 再看车身上,血迹斑斑,挂满了残肢断臂,刚才的一路冲撞,它至少带走了数百条人命,绝对是一件大杀器呀! “弟兄们快跑呀……怪车又下来了!” “呜呜!……这是谁想出来的杀器,简直恶毒至极呀!” “鬼面萧郎……肯定是他的坏主意,真是缺德带冒烟了!” …………………………………… 紧跟着,第二辆、第三辆……接连俯冲了下来,撞的袁军四下乱飞,死伤无数,面对这样的杀器,谁还敢往前冲呀,士兵们哭喊着向后逃跑,可是山谷道路狭窄,人马拥挤不动,只能任由铁滑车展露神威,收割无数人命…… 壁垒上,萧逸欣赏着自己设计出来的‘车祸’,同时抽出了绝影宝雕弓,搭上一根三棱透甲锥,开始寻找自己的目标……“文丑,你的死期也到了!” 正文 第八十二章射杀文丑 “隆!隆!……闪开……快快闪开了!” 倾斜的山路上,又一辆铁滑车带着万钧之力俯冲而下,袁军将士躲闪不及,撞死、碾死、压死……的不计其数,哀嚎之声响彻山谷,看到部下们的惨状,文丑双目喷火,却又无计可施,如此强大的杀器面前,人力实在太渺小了! 除了愤怒,更多的是郁闷,人们都看出来了,铁滑车固然霸道无双,却只能在斜坡上发挥威力,如果是一马平川的原野上,那就是一堆蠢笨无用的破烂,想到脚下的斜坡是自己下令夯筑的,文丑欲哭无泪,这真是自己配药自己吃,毒死也怪不得别人呀! “将军快闪开呀……铁滑车过来了!” 文丑满心悲愤的时候,身边的几名亲兵突然高呼起来,奋力把他推到了一旁,与此同时,一辆铁滑车呼啸着冲了过去,亲兵们躲闪不及,被撞的四下乱飞,有几个直接就碾成了肉饼,粉身碎骨,悲惨至极! “鬼面萧郎--我与你势不两立,不死不休!” 看到亲兵们的惨状,文丑几乎要疯狂了,都是跟着自己出生入死,身经百战的老部下呀,瞬间就变成了一堆肉泥,连完整的尸首都没留下来! “隆!……隆!隆!” 生死之间,就连悲伤的时间也没有了,又一辆铁滑车俯冲了过来,山路狭窄,无处躲避,眼看自己也要变成一堆肉泥了……,狗急跳墙,人急智生,文丑用镔铁枪猛地刺进崖壁缝隙中,紧跟着纵身一跃,整个人悬挂在上面,险而又险的避过了铁滑车! “噗嗤!……啊!……啊!” 文丑勉强躲过去了,后面的士兵没有如此敏捷的身手,又被撞倒了一大片,死伤惨重,剩下的人也没有勇气进攻了,纷纷掉头逃跑,各部人马互相拥挤,乱成了一锅粥,任由将校们如何叫喊,也是无济于事! 兵败如山倒,短短一炷香的时间,就有数千袁军丧命在铁滑车下,死尸就像烂泥般堆积在一起,残肢剩骨遍地皆是,整条山路都被鲜血浸透了,堪比人间地狱一般! “嗖!……呼!” 大将者,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文丑身体挂在崖壁上,突然听到远处有霹雳之音,紧接着,一道黑影直奔自己而来,快如闪电,发出呼啸之声! “不好!……有暗箭!” 文丑就是个神射手,立刻听出来了,这是弓弦强烈振动的声音,箭簇疾速无比,唯有五石强弓才能如此霸道,至于执弓之人,必是个射雕手无疑了! 善射之人,也必然是躲箭的高手,如果在平时,文丑有七成把握躲开来箭,问题是,自己悬挂在半空中,四下无处借力,也没有躲闪的空间,无奈之下,只好尽力的扭动身体,避开了要害部位! “啪!……嗡!” 说时迟,那时快,一支三棱透甲锥呼啸而至,正中文丑左肩窝,离心脏只有一寸之差,巨大的力道之下,箭簇透体而过,直接把他钉在了崖壁上,箭羽犹在嗡嗡的颤抖不停! “哇!……鬼面萧郎,暗箭偷袭,卑鄙之徒!” 一股剧痛传来,文丑疼的浑身冒汗,胸口上的创口又深又大,鲜血喷涌如泉,目光扫过,一个蚕豆大小的‘萧’字刻在箭杆上,谁在偷袭自己,也就非常清楚了! “呵呵!……一箭不死,却是个好汉子,阁下的‘骷髅盏’格外难得,本都督定会好好把玩!” 看着在崖壁上挣扎的文丑,萧逸不禁竖起了大拇指,征战沙场以来,自己的宝雕弓从未虚发,一箭一命,精准无比,挨上一箭而不死的,吕布第一个,文丑第二个,都是纵横沙场的勇士呀! 欣赏不等于留情,唯有斩杀强大的敌人,才是男子汉最大的骄傲,萧逸举起宝雕弓,又搭上一支狼牙箭,稳稳瞄准了目标的咽喉……“着!” 弓开如满月,箭走似流星,狼牙箭疾速无比,直奔文丑咽喉而去,后者钉在崖壁上,身负重伤,浑身无力,再也躲不开致命一击了,正中咽喉要害,箭簇从后项穿出,就连颈椎骨都撞断了三节! “噗嗤!……咯!咯!” 文丑口喷鲜血,无力的抬起一只手,指着远处的萧逸,想要说些什么,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只能发出轻微的‘咯咯’声…… 瓦罐必然井边破,大将难免阵前亡,自己的路终于走完了,死在‘鬼面萧郎’手中,也不算委屈了! 文丑涣散的瞳孔最后转动了一下,看向挑在长杆上的颜良,“兄弟二人,一起习武,一起投军,一起征战,最后又死在同一个敌人手里,这就是天意吧?” 手臂垂落,眸子灰灭,又一位河北名将,就此陨命沙场! “将军大人战死了……大家快跑呀!” “鬼面萧郎放的冷箭……一百五十步外,箭透咽喉……” “呜呜!……阵斩颜良,箭射文丑,河北两大名将全丧命了呀……” …………………………………… 文丑一死,袁军彻底奔溃了,士兵们狂呼乱叫,自相踩踏,死者无数,剩下的为了夺路逃命,甚至向自己人挥刀砍杀,再也没有纪律可言了!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趁此机会,萧逸带领玄甲军出阵了,居高临下,顺着铺设好的斜坡,猛冲溃散的袁军人马,刀砍枪刺,奋力踩踏,杀的对方鬼哭狼嚎,无处躲避,数万袁军,一败涂地! …………………………………………………………………………………………………………………………… “完了!……完了!……彻底完了!” 枯水川中,袁尚日思夜盼,等着援军杀进来,自己好逃出生天,那知道六天六夜的激烈拼杀,却等来了‘文丑阵亡,援兵大败’的消息,真是天亡我也! 援兵战败,希望也就破灭了,包围圈中煎熬多日的袁军,再也坚持不下去了,大小将士一哄而散,有的扔下兵刃,举手投降,有的躺在地上,生死由命,还有一些不甘心的,四下乱跑,试图借着乱局溜出去…… “援兵战败,生路断绝,就是孙武复生也无力回天了,三公子不能落入敌手,受此奇耻大辱,还请自决吧!” 逢纪一脸绝望的走过来,手中拎着一柄宝剑,言语之间,却在催促袁尚自杀了事,不要给‘四世三公’的袁家抹了黑! “呜呜……元图先生,咱们真的无路可走了吗,本公子尚未尽孝,岂能轻易寻死呢?” 袁尚一面拖延时间,一面紧握手中的‘斩将刀’,小脸上满是沮丧之色,这是父亲赐下来,让自己建功立业的宝刀,万万没有想到,第一个用来试刀的,竟会是自己的脖子!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袁尚呢,他只有二十五岁,生来富贵,还有大把的好日子可过,还有无数的金银财宝、美貌姬妾没有享用,人世如此的美好,他真的不想死呀! “自古最难唯一死,事到临头,就让属下助三公子一臂之力吧!” 逢纪拔出宝剑,杀气腾腾的盯着袁尚,自己效忠袁氏,从无二心,既然没能辅助少主,建立功业,那就尽臣子最后的本份,送主子一程,而后自尽殉主吧! “杀呀!……冲进重围,援救少主!” “冲呀!……救兵已到,袁军威武!” ………………………………………… 白刃临头,就在逢纪准备斩杀袁尚,以免受辱的时候,枯水川东侧突然响起了喊杀声,守军就像海水般分裂开来,紧接着,一支人马旋风般杀了进来,打的赫然是袁军旗号! 当先一员大将,白盔、白甲、白披风,手持亮银枪,坐下一匹白龙马,立于万马军中,威风凛凛,正是那位负责卧底的将军--蒋奇! “援兵来了,本公子不用死了……天不灭我!-天不灭我呀!”袁尚揉揉眼睛,又狠掐了一下大腿,确认不是幻觉之后,高兴的手舞足蹈,绝处逢生,自己终于不用死了! “壁垒重重,蒋奇怎么杀进来的?”看着突然出现的援兵,逢纪惊喜的同时,更多的却是疑惑--这是天意?还是人意? 本书来自http:////x.html 正文 第八十三章河北第一名将!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全军覆没的紧要关头,蒋奇突然带兵杀了进来,无异于天降神兵一般,也给袁尚等人带来了存活的希望! “末将救援来迟,还请三公子恕罪!”冲进枯水川中,蒋奇带着满身的血迹,行大礼参拜袁尚,一副忠心耿耿,生死与共的表情! “未能重用将军,本公子之过也,今日若能脱险,将军当为第一功臣,必有厚报!”拉着蒋奇的手,袁尚眼含热泪,又是自责,又是许愿,只求对方大展神威,把自己搭救出去! 对于蒋奇的突然出现,袁尚等人很是惊奇,却没有任何怀疑,或者说他们此时为了求生,也不愿意去怀疑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 让人惊奇的是,周围壁垒重重,又有重兵驻守,河北名将-文丑统兵数万都没冲进来,反而赔上了自己的性命,蒋奇又是如何杀进来的,这位将军在河北一向没什么名气呀? 不怀疑也有原因,蒋奇跟随袁家多年,屡立功勋,忠诚度一直很高,派出去做了两个多月的卧底,就会被人收买,这种机率确实很低! 再说了,卧底这段时间,蒋奇表现的也很出色,传递回大量情报,准确度极高,至于‘长途奔袭,偷袭玉门关’的事情,完全是袁尚做出的决策,结果偷袭失败,被围困在枯水川,袁军将领大都认为是消息走漏了,并没有怀疑到蒋奇身上,还以为他被‘鬼面萧郎’杀掉了呢! “末将身在敌营,小心谨慎,处处逢迎,这才得以保全性命,又趁其不备,带兵杀入重围,见到了三公子,此皆上天保佑呀……此地不是讲话之所,突出重围之后,末将自会详细禀告!” 蒋奇先用‘春秋笔法’说明了出现的原因,又把头等大事‘突围’摆出来,彻底堵住了某些聪明人的询问,生死关头,跑路第一呀! 跑路不等于乱跑,要想突围出去,必须合理的安排兵力,有人冲锋,有人居中,有人断后,三个不同的位置,也代表着三种不同的命运! 负责冲锋的是蒋奇,他带来的都是生力军,战斗力极强,又有破阵的经验,自然是责无旁贷了! 居中的是袁尚,这个位置最为安全,不用亲自杀敌,也不用担心背后,最适合这位袁家三公子了! 至于殿后的人选,只能是逢纪了,一则,军中战将折损殆尽,实在无人可用了,二则,这个任务危险重重,必须挡住追击的敌军,几乎就是送死去了,非死忠之士不能为之! “弟兄们冲出重围,死地求生,父母妻儿等着咱们回去呢--杀呀!” 一声呐喊,蒋奇跃马挥枪,带领本部人马直冲东侧的壁垒,守军正在追击文丑残部,没想到后院起火,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纷纷溃散,突围的形势一片大好! 生路出现,袁尚欣喜若狂,紧跟在蒋奇后面,准备逃出生天,这位三公子也有点小聪明,怕敌军认出自己的身份,干脆扔掉了帅盔、甲胄、战袍……,换了一套士兵的服饰,又在小脸上抹了一把污泥,躲在人群之中,低头狂奔! 至于逢纪,却是袁氏忠臣,明知断后的任务九死一生,毅然无悔的承担过来,手持宝剑,带着收拢来的一些残兵败将,拼命厮杀,为袁尚挡住后面追杀过来的敌军,血染战袍,犹然死战不退! “呵呵,本都督在此镇守,敌将休想迈过一步,还是乖乖束手就擒吧,可饶你不死!” 正在拼杀的时候,从山谷中冲出一队玄甲骑兵,为首一员大将,身披螭纹铠,头戴鬼面盔,手持凤翅鎏金镗,正是征西大都督-萧逸! “鬼面萧郎!……鬼面萧郎!” “杀神挡道,此路不通呀……” 看到萧逸亲临战阵,突围的袁军一片大哗,对这位‘杀神’,他们真是怕到骨子里了,颜良、文丑--勇冠三军的河北名将,全都折在此人手中,谁还敢上去送死呀,想到这里,不少人双腿发软,手中兵器也握不住了,就准备弃刃投降,好歹留条活命呀! “贼人住口!……本将军身受袁家厚恩,只有战死沙场,岂能背主求荣--杀呀!” 面对强敌,蒋奇毫不畏惧,拍马舞枪冲杀过去,大有豁出一条性命,也要打开通道的架势,绝对的忠贞之士! “咴!……吼!吼!” 战马盘旋,二人立刻激战起来,寒光闪动,杀气弥漫,酣斗之声响彻山谷,一连厮杀了几十个回合,竟然是棋逢对手,胜负不分! “老天爷爷呀,蒋奇将军竟然如此神勇,对战‘萧郎’不落下风,真是亮瞎我一双狗眼了……” “颜良、文丑也没有这样的本领呀,若是早些重用蒋奇将军,我等何至于落入困境呀?” “哎!……河北并非无人,只能缺少识人之主呀,想想真是一把眼泪,满心酸痛……” …………………………………… 看到蒋奇和萧逸杀的难解难分,后面观战的袁军将士先是惊叹,而后佩服的五体投地,这位才是‘河北第一勇将’呢,就连袁尚也是目瞪口呆,“如此良将,为何没有提拔重用呢,万幸的是,现在也不算晚,突围以后必然……” “嗖!……啪!” 再看战场上,二人依旧胜负不分,又斗了十几个回合,趁着各自调转马头的机会,蒋奇挂好铁枪,突然抽出了枣木弓,回身就是一箭,疾如闪电,直奔萧逸心口而去! “哎呀!……敌将伤我矣!” 看到箭簇射来,萧逸急忙躲闪,结果慢了半拍,一箭正中肋下,痛的他伏在马背上,再也无力厮杀,连忙调转马头,逃之夭夭…… “大都督负伤了,弟兄们快跑呀!” “敌将如此凶悍,咱们抵挡不住呀!” 萧逸负伤逃跑,麾下将士一片大乱,再也没有斗志了,纷纷跟着逃窜,原本紧密防守的谷口,也出现了一条缝隙,趁此机会,蒋奇带兵猛冲过去,真的打开了一条通道! “万胜!-万胜!-万胜!” 生路出现,袁军士气大振,口呼万胜之声,簇拥着三公子袁尚,立刻从通道冲了出去,迈出谷口的一瞬间,不少人热泪盈眶,真有从鬼门关逃生的感觉,“苍天保佑,咱们总算活着出来了!” 于此同时,蒋奇的英勇形象也被人们牢记心中,‘鬼面萧郎’何许人也,出道以来,强横霸道,华雄、李傕、郭汜、牛辅、纪灵、颜良、文丑……,多少勇将尽折其手,就连天下无敌的‘虎鸠’-吕布,也被他追的穷途末路,自尽沙场了! 如此一位绝世凶人,竟然被蒋奇将军打败了,箭伤其肋,如此功勋,绝对的举世震惊,天下扬名呀! 再者,人们心中也有了一个想法--“鬼面萧郎,并非天下无敌呀!” …………………………………………………………………………………………………… 冲出之后,袁尚不敢耽搁,一面收聚残兵败将,一面继续向东狂奔,想要快些摆脱敌军追击,回归上党郡去,至于西凉的土地、城池,一分一毫也不要了,保住自己一条小命,就是上上大吉呀! 说来也怪,袁尚刚刚冲出去,守军也反应过来了,迅速整队,又重新堵住谷口,截住了袁军断后的人马,一阵厮杀之后,或歼、或俘,无一漏网! 至此,枯水川第二次大战结束,袁军惨败,颜良、文丑二员大将阵亡,谋士逢纪失踪,十五万大军,逃出去的不足两万,若不是关键时刻蒋奇出现,凭着一己之力挽救大局,恐怕就要全军覆没了! 至于联军一方,自然是大获全胜了,斩首五万,生擒八万,缴获的刀枪、甲胄、帐篷、器械……不计其数,西凉十二郡城池也尽入手中,威震天下! 美中不足的是,战役的最后时刻,大都督萧逸在小河沟里翻了船,被一支冷箭射伤,破了不败的神话,而且伤势颇重,需要修养好一段时间才行! 与此同时,蒋奇扬名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以一己之力挽救危局,奋勇冲杀,救出少主袁尚,又箭伤了‘鬼面萧郎’,简直霸道的一塌糊涂,被世人称赞为‘河北第一名将’,威望之高,犹在当初的颜良、文丑之上呢! 趁此机会,蒋奇在袁军中的官职、地位,也是飞速上升,受到三公子袁尚的青睐,得以执掌重兵,参与军机要事! “一枚暗子,就此落下,他日启用,天翻地覆!” (读者们情人节快乐!) 正文 第八十四章韬光养晦 天籁『小说Ww『 “全都轻一点抬,别碰到伤口--快传军医,准备热水、细麻布、金疮药……” 大都督中了冷箭,昏迷不醒,军中将校全都慌了神,七手八脚的把萧逸抬进大帐,一面加强戒备,防止有人趁机生变,一面紧急救治,生怕出什么意外,那就天塌地陷了! “刷!……嘿!嘿!” 众人正在慌乱时,昏迷的萧逸偷偷睁开了一只眼睛,左右瞄了几下,周围都是自己的心腹将校,门口也有亲兵层层守卫,确定绝对保险之后,一个鲤鱼打挺蹦了起来,小黑脸上神采奕奕,那有一点负伤的样子! “大都督伤势严重,不敢轻动呀!” “大都督身系三军,千万保重身体呀!” …………………………………… 看到萧逸突然蹦了起来,一众将校吓得魂飞魄散,俗话说得好‘不怕千军,就怕寸铁’,箭伤可不是闹着玩的,一旦伤口崩裂,火毒入侵肺腑,就是神仙也没办法呀! “弟兄们不用慌张,本都督平安无事!” 萧逸笑着摆摆手,反手拔出肋间的冷箭,直接扔到了地上,众人惊讶的现,竟然是一支光秃秃的箭杆,根本没有箭簇! 再看萧逸的腰肋部位,没伤口,没血迹,连一根汗毛也没伤到,里面还出一片银光,正是蟒鳞软甲的光泽,那可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宝贝呀! 说白了,沙场上的事情,不过是演戏罢了,蒋奇突围救主是假,萧逸中箭负伤是假,就连放袁尚逃走,也不过是假戏真做,顺水推舟罢了! 假装中箭负伤,不过是萧逸玩的一点小手段,表演难度小,道具也简单,收获却非常巨大,起码有三大好处! 第一,韬光养晦,明哲保身--最近几年,萧逸征战沙场,立功无数,固然赢来了极高的威望,可也招来不少嫉妒之心,就连曹营集团内部,有些人看向他的目光中,也是大有深意,仿佛看到了另一个‘兵仙’在崛起,韩信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一世豪杰,下场却是凄惨无比! 前车之鉴呀,萧逸如此聪明的人,岂会不明白‘满招损,谦受益’的道理,自己假装中箭负伤,破了金身不败的神话,也就消除了世人对自己的恐惧感,可以避开无数的明枪暗箭,一点无用的虚名,换来巨大的好处,这个买卖不亏本呀! 白起、韩信、霍去病……,这些人都不是自己的偶像,萧逸想要相仿的,还是大汉开国丞相-萧何,‘功盖天下而主不疑,位极人臣而众不嫉,穷奢极侈而人不非之’,这才是人臣的最高境界呢! 第二,以退为进,分割利益--西凉之战打到这个份上,各路敌人或亡、或降、或败,可以完美收局了,下一步就是如何分配战争红利,朝廷百官、曹营集团、地方豪强……,不知多少人盯着西凉的城池、土地、牧场,想要分上一杯羹呢! 萧逸是最大的功臣,如果由他分配战争红利,谁也说不出什么,可是狼多肉少呀,人心贪婪没有止境的,无论怎么分配,必然会得罪一大批人,甚至引集团内讧! 既然如此,萧逸干脆以养伤为借口,躲开这件事情,把分配红利的权力,上交到曹操手中,即避免了功高震主,又不用得罪人,还能靠着身负箭伤,装装可怜,分到最大一份红利,堪称一箭三雕呀! 第三,暗中布局,以备将来--蒋奇就是萧逸设下的一枚暗子,这次枯水川之战,让他立下‘拼命救主,射伤敌将’的大功,回到河北之后,必然会提拔重用,掌握兵权,参与军机大事,以后河北集团的一举一动,自己也就了如指掌,等到两大集团生死决战的时候,突然难,一举定江山! 至于袁尚吗,萧逸一开始就没想抓他,黄口小儿一个,抓住也是白白糟蹋粮食,不如放回邺城去,让他跟袁谭继续内斗,唯有二人自相残杀,消耗实力,曹营集团才能坐收渔翁之利呀! 当然了,万事皆须小心,对蒋奇也要加以牵制,免得尾大不掉,培养出一个不听话的‘暗子’,至少挨冷箭的时候,萧逸穿上了蟒鳞软甲,以防万一! 除了以上三条,萧逸心中还有一个想法,一个对任何人也不能说的想法,那就是‘置身事外,不参与皇宫、相府之间的争斗!’ 曹操离开许昌,巡视延津前线,就是想把朝中的异己份子引出来,除掉这个隐患,到时候必然有一场血雨腥风的大屠杀,萧逸在政治上支持曹操,却不想杀害那些汉室死忠,更不想充当‘刽子手’的角色! 借口养伤,自己在西凉多待几个月,等到许昌城中尘埃落定之后,凯旋回师不迟,如此,两边都不得罪,在政治上也有了回旋余地呀! 要做一个双手血腥,心灵纯洁,灵魂独立,又要有所作为的穿越者,真心不容易呀! “从今日起,军中事务交给马六处理,各部人马修整补充,无令不得擅动……,至于本都督的伤势吗,更不许多言一句,泄露军机者--斩!” 萧逸打定主意了,好好修养几个月,也趁机察看一下天下人的反应,从此以后低调行事,争取从明处隐藏到暗处去! “诺-谨遵大都督军令!” ‘信萧郎,得永生’-这是军中铁律,虽然心里满是不解,却没一个人敢乱问的,大都督办事,必有深意呀! 从这一天起,萧逸就开始‘养伤’了,而且装的煞有其事,每天躺在大帐里,不接见任何外人,也不处理军务,腰间缠满了布条,又涂了一层黑药膏,隔着两丈远都味道刺鼻,没事再呻吟两声,装出一种很痛苦的模样! 部下们也是极力配合,轮流过来探望,送上了大量的礼物、补品,数量多的能装满几个帐篷,伙房也专门准备了伤号吃的饭菜,每天还要熬上一碗药汁送过来,方子是萧逸写的,名为治疗箭伤,实则除了开胃、化食,增强某些功能之外,没别的用处! ………………………………………………………………………………………………………… “大都督为国征战,身负箭伤,听说此事之后,属下心痛欲绝,还望大都督保重身体,大汉的江山社稷,不能没有您这样的忠臣、良将呀……呜呜……” “仲达有心了,大丈夫为国效力,抛头颅、洒热血也是应当之事,区区箭伤又算得了什么……无妨,无妨呀!” 如果说萧逸是演戏高手,司马懿就能拿个小金人了,回到大营之后,立刻前来探望,又是甩鼻涕,又是抹眼泪,哭的一塌糊涂,萧逸差点被他的表演感动了,即便如此,鼻子也是酸酸的,多好的演员,生不逢时呀! 司马懿真有本事,跟随袁军出征之后,先是混进了淄重队,躲过了枯水川之围,等到袁军彻底崩溃的时候,他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又是恐吓、又是利诱,说服了焦触、张南二将,带着几千人马,数百车辎重,举白旗投降来了! 不管怎么说,司马懿也是立下大功的,又拐带回大量粮草,必须给予奖励,萧逸当即颁布:官职、爵位、金银、美女、住宅……赏赐了一大堆,总之一句话,除了不让‘冢虎’统兵,其他什么都可以! 除了司马懿,还有一个人需要萧逸亲自处理,一个特殊的俘虏--逢纪! 这位袁氏死忠比较倒霉,带兵负责断后,结果袁尚跑出去了,他却困在包围圈中,一场血战之后,力尽被擒,成了俘虏! 对于逢纪的能力、人品,萧逸是非常欣赏的,而且自己麾下勇士无数,就缺几个有本领的谋士,若能收为己用,绝对是一件大好事! 不过吗,对这种死硬份子,严刑拷打、金银收买、好语说服……通通没有用,必须来点非常手段,萧逸下令:“厚待元图先生,一日三餐,好吃好喝,不准打骂,唯独一样,任何人不许跟他说一话,软禁三个月再说!” 寂寞--才是世上最厉害的刑罚呀! 正文 第八十五章颠倒黑白 天籁小说Ww『W.⒉ “兵败将亡,如何是好?……父亲那里,如何交待?” 上党郡-太守府,兵败逃回之后,袁尚就躲进了卧室中,一个部下也不见,整日里长吁短叹,小脸上也是暗淡无光,仿佛衰老了十几岁似的,他的人是逃回来了,魂魄却困在了枯水川,永世不得解脱了! 十五万大军西征,原想着建功立业,让世人见识下袁三公子的厉害,那知道事与愿违,因为自己指挥失误,中了萧逸的诡计,一场惨败下来,大将颜良、文丑阵亡,谋士逢纪下落不明,人马逃回来的不足两万,差点就全军覆没了! 这下倒是声明远扬了,可惜是臭名、骂名,世人皆知,袁家出了一位纸上谈兵的废物公子、赵括第二,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呀! 大将、谋士、兵马、淄重、城池……,这些都是袁绍苦心经营,用来争夺天下的资本,枯水川一战下来,就被断送了一小半出去,袁尚可以想象,回到邺城之后,自己会受到何等处罚,就算不以死谢罪,也会失去继承人的资格! 袁家兄弟为了争夺储位,已经是水火不容,你死我活的局面了,一旦争位失败,等到大哥掌权之后,赐死-就是袁尚最好的结局了,甚至是生不如死、求死不能呀! 这就是一个逻辑问题了,要想好好的活下去,必须保住继承人位子,要想保住位子呢,必须推卸掉战败的责任,换言之,自己需要找一个背黑锅的人才行! 狗急跳墙,人急智生,为了保住荣华富贵,袁尚的智商水平暴涨,开始寻找背黑锅的人选,嫁祸于人,这也是一门高的政治学问呢! 先,这个人的身份不能太低,统帅犯下的错误,如果推卸给一个小兵,于情于理说不通呀,必须是身居高位,能够参与军机决策之人,才能背的起这口大黑锅! 其次,这个人必须参加了枯水川之战,知道一切军事部署,唯有如此,才能扣上一个‘背主投敌,泄露军机’的罪名,大军战败也就有了借口,不是我军无能,而是有内奸泄密呀! 最后,这个人还不能出口反驳,更不能说出实情,只要是谎言,必然有漏洞,一旦对峙公堂,打起口水战来,这口黑锅就扣不下去了,自己的‘老底’还会被翻出来呢! 条件苛刻,人选极少,时间有限,到底去那找这个‘背锅侠’呢? 袁尚掰着手指头,挨个筛查起身边的人,审配的身份是够了,问题是人家留守大营,没参加枯水川之战,也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相反的,审配筹措粮草,运输军械,是有大功的呀! 颜良、文丑倒是参战了,身为统兵大将,对战败负有极大的责任,可是他们血洒疆场,壮烈牺牲了,把黑锅扣在两个死人头上,于情于理说不过去,他们的残部也会鸣冤叫屈,万一激起兵变,那就不好收拾了! 蒋奇也是个背黑锅的人选,可是此人忠心耿耿,关键时刻冒死冲阵,救了自己的小命,恩将仇报的话,袁尚真有些不忍呢? 再说了,蒋奇一箭射伤了萧逸,神勇之名,传遍天下,也是袁军唯一的胜利,日后必然步步高升、掌握重兵,自己想要争取上位,需要此人的鼎力支持,岂能自毁根基呀! 审配、颜良、文丑、蒋奇都不行,剩下的人里面,官职够高,身份够重,又能背起黑锅的只有一位……“元图先生,对不起了!” ……………………………………………………………………………………………… “咚!……咚!咚!” 隆隆的聚将鼓中,梳洗一新的袁尚升坐大帐,手持斩将刀,装出一副气愤填膺的模样,另外,上百名刀斧手帐内听令,既能壮壮声势,又能威慑人心,消除一些不必要的‘杂音!’ “我等参见三公子-军威浩荡,天下无敌!” 大帐中,数十名残余将校躬身行礼,有的无精打采,有的身缠伤布,还有的走路一瘸一拐,喊声也是有气无力,尤其‘无敌’二字,故意拖长声音,满满的讽刺之意! ‘将无战功,军心必轻’--军队里面就是比谁的拳头大,谁能打胜战的地方,古今名将,无不以赫赫战功慑服军心,否则就是皇帝老子来了,也休想让这些铁血勇士真心折服! 枯水川之战,让袁军将士彻底看清了,这位三公子就是个绣花枕头,外表光鲜,其实一肚子草包,胡乱指挥,不听劝谏,白白断送了十几万将士的性命,看在袁大将军的面子上,众人才勉强行礼,内心早就不鸟他了! “咳!咳!……将校们听着,枯水川之战,我方兵力占优的情况下,却以惨败收场……,经过本公子查证,皆是逢纪泄漏军机,才导致我军中伏,死伤无数,此事必当严惩,本公子已经写好军报,就请各位一起联名上奏吧!” 看着众将的表情,袁尚故作痛心状,上来就把战败的责任推给了逢纪,又取出一封书信、一份拟好的奏表,让众人签字! 书信就是‘罪证’,上面有逢纪的签名,是写给敌军统帅萧逸的,里面详细介绍了袁军的兵力部署、行进路线,“希望大都督设下埋伏,里应外合,一举全歼云云……” 军报则是袁尚的亲笔,简单来说就是:‘逢纪卑鄙小人,被敌人的高官厚禄收买,泄露军机、里应外合……,幸好三公子英明神武,力挽狂澜,拯救了全军将士的性命,又射伤了敌将萧逸,大涨河北军威’,全篇的春秋笔法,简直比小说还好看,比笑话还要幽默! “哗!……哗!” 看完‘罪证’和奏表,帐中将校一阵大哗,不少人甚至干呕起来,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如此不要脸的,枯水川之战,大家有目共睹,如果不是逢纪临危不惧,稳住了阵脚,八万将士早就全军覆没了,那能坚守一个多月,等到援兵赶到呢? 现在倒好,功臣成了内奸,草包反成了英雄,这种颠倒黑白的本领,也真是天下一绝呀,堪比赵高的‘指鹿为马’了! 至于那份‘罪证’,一看就是假冒的,上面的墨迹还没干透呢,不用说,肯定是袁尚找人模仿逢纪笔迹伪造出来的,三公子的门客中,可有不少这方面的人才呢! 大家心里清楚,袁尚这是推卸战败的责任,让人替他背这个黑锅呢,可怜逢纪忠心耿耿,拼死断后,却救出一个‘白眼狼’呀! “元图跟随大将军多年,一向忠心耿耿,勤于任事,‘通敌’之说未必是真,还请三公子调查之后,再做决断不迟!” 审配为人刚正,在军略上经常与逢纪争吵,却从来没怀疑过对方的人品,此时第一个站了出来,建议调查此事! “还请三公子详细调查,还元图先生一个清白!” “没错,元图先生忠心耿耿,绝不会做出通敌叛变之事呀!” …………………………………………………… 逢纪为人宽厚,在军中的人缘很好,帐下将校纷纷进言,希望为他洗刷罪名,只有少数几个人选择了沉默,为的就是蒋奇! “住口!……三公子明察秋毫,岂会冤枉他人,此事大将军也会有决断的,至于逢纪吗,下落不明就是通敌的最好证据,诸位还是联名上奏吧,也好早日与亲人团聚!” 蒋奇大喝一声,迈步上前,第一个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而且在言语中透露出很多信息,让帐中将校哑口无言! 第一,蒋奇告诉大家,这件事非黑即白,为了逢纪洗刷冤屈,就会得罪三公子袁尚,后果是很严重的! 第二,就算众人强烈反对,官司打到大将军面前,就凭袁绍自私自利的性格,肯定会偏袒自己的儿子,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第三,就是告诫大家,这口黑锅肯定有人背,不是逢纪,就是帐中其他人,想想家里的老婆孩子,咱们还是明哲保身吧! 能做到将校官职的,没一个傻子,大家立刻明白了蒋奇的意思,彼此对视之后,也只能摇头叹息一番,乖乖的上前签名,“世道如此,死道友,不死贫道吧!” “正南先生,家中妻儿盼着您回去呢,还是早些了结此事吧!” 眼看局势逆转,变的对自己非常有利,袁尚也是精神大振,把矛头指向了审配,只要逼迫此人臣服,这件事就是铁案了! “三公子处事公正无私,属下没有任何异议!” 形势所迫,审配只好走上前去,颤抖着签上自己的名字,心中却是一声长叹:“袁氏刻薄寡恩,陷害忠良,家运恐怕难以长久了!” 正文 第八十六章山丹马场 ‘权术’二字,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可以把一件十分丑恶的事情,变得正大光明,也可以把一个卑鄙小人,粉饰成盖世英雄,名垂青史,世代崇拜! 安排好背黑锅的人选后,一份军报直送邺城,此事也就成了铁案,袁尚算是把兵败的责任推卸出去了,不过吗,强权能够颠倒黑白,却无法收服人心,经过这件事情,袁尚的军中威望跌到了谷底,成为了‘废物、草包’的代称! 将士们当面不敢说什么,背后却是议论纷纷,更有好事者编了一首歌谣,四处传唱: 袁门累世为公卿,少年风发意纵横, 门下空招三千客,胸中漫有百万兵, 大将奋勇阵前死,谋臣尽忠背恶名, 三郎安心帐中坐,春风一曲享太平…… ‘三郎’就是指袁尚,此歌一出,朗朗上口,寓意十足,军中将士日夜传唱,很快就从上党郡传遍了并州,接着东过黄河,南下长江,大汉一十三州的士族、百姓,无人吟唱,成为了本年度最佳诗赋,就连塞外的匈奴人,也能学唱几句呢…… 树要皮,人要脸,袁尚再是厚颜无耻,也被气的暴跳如雷,有心杀了造谣之人,可是全军上下都在传唱,根本就找不到本源,总不能把人都杀掉吧? 无奈之下,袁尚迁怒旁人,杖杀了麾下二十名侍从,禁止任何人在他面前传唱,来个眼不见为净了事! 人就是这样,做过一次坏事后,也就不介意做第二件了,为了巩固权势,袁尚又以‘参谋军机’为借口,解除了审配的兵权,各部人马交给了蒋奇指挥,积极操练,修筑城墙,防备敌军前来攻打! 于此同时,袁尚又向自己的表哥-并州刺史-高干,派出了鸿翎信使,请求援兵相助,西凉的土地不敢奢望了,如果上党郡再有闪失,三公子就真的没活路了! 袁尚吓破了胆,萧逸却很冷静,大军连续征战,将士们非常疲惫,已经是强弩之末了,现在最重要的是修整人马,消化胜利果实,如果继续攻城掠地,那就要撑破肚皮了! 战事结束之后,军中大宴五天,让将士们尽情的吃喝玩乐,疏散他们心中积压的戾气,赏赐自然少不了的,金银、美女、宝马、牛羊……应有尽有,各按功劳大小分配,公平合理,绝不亏待任何人,军中将士无不欢欣鼓舞,称颂大都督的英明! 宴会之后,各部人马带着大量战利品,回归驻地修整,三万胡人暂住敦煌,交给了马超节制,羌人回归草原,各部酋长自行管理,汉军将士由马六统领,驻扎在金城,监视袁军的一举一动,防止死灰复燃! 至于萧逸本人吗,就以‘疗养箭伤’为名,带着折兰母女和心腹将领,在一万玄甲铁骑的护卫下,前往祁连山避暑,顺便完成一件大事--建设马场! …………………………………………………………………………………………………… 中原自古缺少良马,争霸天下,骑兵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周末天下大乱,五霸七雄纷纷登场,最后却是西部秦人横扫六合,一统天下,靠的就是他们占据了养马之地,拥有无数精良的战马呀! 此番萧逸统兵西征,一则是平定叛乱,驱逐异族,保卫大汉疆土金瓯无缺,二则,就是寻找一块养马之地,为曹营集团弄到大批战马,加强军事实力,争取在最短的时间之内,扫平诸侯,一统天下! 苍天不负有心人,大军连番血战下来,缴获的战利品也是非常惊人的,除了金银、珠宝、玉石、美女……之外,另有良马数十万匹,骆驼十余万峰,牛羊数百万头,这些才是萧逸最看重的,也是中原内地急缺的宝贝呢! 拥有众多的良马,如何使用就是关键了,如果处置不当,一味追求骑兵数量,全部用于征战,那也不过是昙花一现罢了,根本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汉人善于耕种,生活比较安逸,性格中带着一股子腐蚀性,无论多么精良的战马,进入中原内地之后,不出三代,就会变成乖巧听话,只会耕地、拉磨的家畜了,这种蠢事汉武帝时期就上演过一次,引进良马-杂交-改良马种-再杂交-马匹血脉退化-变成家畜--中原继续缺少战马! 萧逸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缴获的数十万匹战马,取出一部分补充军用,再挑选品貌优良的畜养起来,让它们繁衍生息,保持血统的纯洁性,如此一来,就能源源不断的提供优秀战马了! 问题是,养马并非易事,不是有块草地,再安排几个人看管就行了,必须选一处水草肥美,阳光充足,背风避雪的优良牧场,再配上经验丰富的牧马人,精心喂养,好生调教,如此才成培育出最优良的战马! 牧马人好说,羌人、胡人常年游牧,对马匹的习惯、性格、品种最熟悉不过了,让他们负责放牧,再委派汉军严加监视,汉官负责管理,堪称万无一失! 最难的还是选一处优良牧场,这个地方除了自然环境良好,军事防御安全之外,必须足够大才行,十几万匹的小牧场不是萧逸的追求,他要建立一个容纳百万马匹的超大牧场,这才是男子汉的气魄呢! 有了目标,就要努力去实现,萧逸反复查阅了西凉地志,又走访地方,请教了许多老牧人,最后把目光投向了大名鼎鼎的--山丹牧场! 山丹牧场位于河西走廊中部,祁连山-冷龙岭北麓,地跨三郡六县,总面积三百多万亩,地势宽阔,水源充足,草原、树林、山地、峡谷、沼泽……,各种地形一应俱全,是一块养马、驯马的天然宝地! 汉武帝元狩二年,骠骑将军-霍去病统兵西征,大败匈奴部落,占领了祁连山之后,一眼就看中这块风水宝地,下令筑城、屯兵、养马,用心经营,想以此为踏板,进而征服西域各国,为大汉王朝继续开疆拓土! 可惜呀,天妒英才,霍去病二十四岁就病逝了,远征西域的梦想也未能实现,不过吗,他建立的‘山丹牧场’却保存下来,数百年来,一直受到朝廷的重视,不断的扩充规模,蓄养战马无数,是大汉王朝的第一大牧场! 汉末衰微,诸侯割据,山丹牧场就落到了董卓手里,西凉铁骑战力无双,能够硬抗关东三十万联军,而且占据上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占据了山丹牧场,拥有大量的精良战马! 董卓死后,西凉集团四分五裂,山丹牧场也成了众人争夺的对象,李傕、郭汜、马腾,韩遂等人,都想把马场据为己用,彼此征战不断,血流成河,抢走的战马不计其数,久而久之,昔日繁荣昌盛的‘大汉第一牧场’,也就衰败了下去,变成了一块荒凉之地! 牧场荒废了,丰美的水草还在,依然是让人眼红的一块肥肉,战事结束之后,各方势力手段齐出,不断向萧逸进言,希望得到这块风水宝地,进而扩充自己的实力! “马家久居西凉,最善于管理牧场了,还望大都督念在马家将士血战沙场,一往无前的功劳上,提拔重用!”马腾父子一边请求,一边展露满身的战伤,用的是哀兵之计! “我等兄弟投靠大都督之后,忠心耿耿,誓死报效,若能管理山丹马场,那里就是萧家的私产了,子孙相传,岂不美哉!”梁兴兄弟跪倒在地,比看家狗还要恭顺,他们用的是诱惑之计! “我们胡人也会放马牧羊,大都督若肯委托牧场,马匹、骆驼、牛羊……要多少,就有多少!”杂胡部落首领也来了,还带着账本,做生意可是他们的强项! “萧郎……人家今晚好空虚、好寂寞呀,不如咱们研究下生孩子的事情,再商量下牧场的归属呗……”折兰也来了,用出最擅长的美人计,为西羌各部争夺利益! 面对各种诱惑,萧逸紧咬牙关,拼命的摇头,开玩笑呢……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畜,关系到国家命脉的利器,岂能交托他人呢,就是情人、相好的也不行,必须牢牢抓在自己手中,才是最佳选择呀! 正文 第八十七章万里尽汉风 漠南胡未空,汉将复临戎, 飞狐出塞北,碣石指辽东, 冠军临瀚海,长平翼大风, 云横虎落阵,气抱龙城虹, 横行万里外,胡运百年穷………… 一望无际的原野中,萧逸端坐马背上,左臂架着金羽神雕,右手抱着宝贝女儿,仰观太虚,口念诗赋,自由自在,仿佛与天地融为了一体! “汉将……爹爹!” 宝贝女儿满周岁了,完全继承了父母双方的优点,既活泼好动,又聪明伶俐,已经能够卷着小舌头,说几个简单的词语了,还是一口标准的汉家官话! 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大军西征以来,萧逸一直把女儿带在身边,就是军务最繁忙的时候,也要抽出时间跟女儿玩耍一会,交流下感情,最重要的是教她说汉话! 汉家血脉,不容质疑,萧逸必须让女儿从小就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纯粹的汉人,为此,他禁止任何人在女儿面前说羌语,就是折兰也不行,十岁以前,必须让她生活在汉家文化的熏陶中,打下牢固的根基,确保日后不会被异族同化! 曾经有个羌族侍女,哄着宝贝女儿玩耍,一时高兴,竟然唱起了羌族的歌谣,恰好被萧逸看到了,顿时勃然大怒,二话不说,直接把侍女拖出去斩首,人头悬挂在帐顶一月有余,吓得再没人敢说羌语了,就是睡觉的时候,也要用布条把嘴巴裹起来,生怕梦话中带出一句羌语,把自己的小命弄没了! 在这种风气的传染下,为了取悦大都督,军中的羌将、胡兵,无不努力学习汉话,尤其各部的酋长、头人之类,更是以汉化为荣耀,他们说汉话、穿汉服、取汉名、娶汉女,都想早日成为一名大汉子民! 如今的西凉十二郡,学习汉家文化成为了一种时尚,贵族不会说汉话的,会受到高层排挤,普通牧民不会说汉话的,出门都不好意思跟邻居打招呼,真是‘胡尘一扫净,万里尽汉风!’ ……………………………………………………………………………………………… 山丹牧场位于祁连山、胭脂山之间,横跨张掖、酒泉、敦煌三郡,面积辽阔,水草丰美,又有两侧高山遮挡住寒风,真是一块天然的放牧之地! 当年匈奴人战败之后,悲哀的唱到:‘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繁衍,失我胭脂山,使我嫁妇无颜色’,由此可见,这块草场对游牧民族的重要性了! 正值夏七月,牧场上青草茂盛,又开满了油菜花,黄绿相间,香风阵阵,美如仙境一般,更有各种野兽穿梭其中,见到人也不害怕,反而竖起脑袋,贼头贼脑的观看着,仿佛在责怪这些直立行走的家伙,破坏了它们安逸的生活! “嗷!……嗷!” 一声嘹亮的雕啼,左臂上的‘元宝’腾空而起,就像金色的闪电一般,向远处的草丛俯冲过去,瞬间捞起一个黑乎乎的东西,盘旋三周之后,一把扔到了马前,还发出阵阵鸣叫,显示自己的功劳! 萧逸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大旱獭子,黑头褐背,腹部发黄,浑身上下圆滚滚的,堆满了肥油,少说也有十多斤重,头顶上被利爪击穿了三个小洞,鲜血流淌,已经死掉了! 旱獭素有‘小贼’之称,好吃懒做,四处挖洞,是草原上的一大祸害,不过吗,这种动物挑嘴的很,专吃嫩草、草籽,那里有旱獭子生活,就说明此地的水草格外肥美,适合放马牧羊! “元宝-好样的-帅气!” 萧逸捡起旱獭子,又向金雕伸出大拇指,好好称赞了一番,小家伙嘴很叼,只喜欢吃猛兽的血肉,像这种食草动物,基本上以猎杀为游戏,却从不入口! 对‘元宝’的这个习惯,萧逸举双手赞成,如此一来,自己的下酒菜就有了,天天吃的满嘴流油,舌头都拧成麻花了,正所谓吃人嘴短,每次捡到便宜之后,萧逸都会用‘帅气’二字表扬小金雕,对方似乎也能听明白,总是仰头望天,做出一副高傲的样子! “哞!哞!……咩!咩! 一路行军,带来而来的牛羊、马匹早就饿坏了,见到如此肥美的牧草,顿时高兴的鸣叫起来,更本不用牧民驱赶,自己就冲了过去,咀嚼青草,饮用清水,快活的不得了! 马已得草,人当得食,萧逸当即下令:“全军围猎,就用牧场里肥美的野味,做将士们的午饭了!” “嗖!……嗖!嗖!” 一声令下,铁骑四出,弓箭如蝗,牧场上的野兽就倒霉了,被射杀无数,很快,小河边就升起了炊烟,将士们饱餐野味,痛饮美酒,欣赏着如画一般的美丽风景,真是心旷神怡,疲劳顿消呀! …………………………………………………………………………………………… 吃饱喝足,人马继续前行,黄昏时分,一座土城就出现在众人面前,标准的四方城,三丈高,一丈厚,全部用黄土夯筑而成,历经数百年的风雨侵蚀,墙壁已经变成了黑褐色,显得有些残破了,却依旧毅力不倒,在土城的门楼上,刻着三个大字-‘冠军城!’ ‘冠军’二字,在两汉时期就是霍去病的代称,因为创下无双战功,而被世人推崇,在他病逝之后,汉家无论封爵、起名,没人再敢用‘冠军’二字,以示对这位‘战神’的尊重! 张掖、敦煌、酒泉、威武四郡,是霍去病从匈奴人手里夺过来的,处处有他留下的痕迹,这座‘冠军城’,就是他下令修筑,保护山丹马场之用,数百年过去了,汉家皇帝都换了二十几个,土城依然存在,可见当年修筑的何等坚固了! 萧逸西征以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横扫各方势力,天下诸侯无不惊惧,已经有人拿他很霍去病相比较了,甚至有一种传言,说萧逸就是‘冠军侯’转世之身,老天爷派下来‘辅佐大汉,平定祸乱’的战神! 对于这些传言,萧逸一向坚决否认,自己的功绩比起霍去病,真是差太远了,对方是征战异域、开疆拓土的汉家英雄,自己不过是个三流穿越者,勉强保卫大汉疆土无缺,就算不错了! 至于那些吹捧自己的人,安的也未必是好心,一方面,用‘冠军侯’转世的名头制约自己,不能做出危害皇家的事情,另一方面,天妒英才,霍去病只活了二十四岁,萧逸也快二十四岁了,这是诅咒自己早点升天呀! “传令-安营扎寨,有冠军侯在天之灵保佑,咱们此行会非常顺利的!” 萧逸一摆手,让玄甲军挑选水草丰美的地方扎营,自己则带着一群亲兵登上了土城,瞻仰古迹,顺便看看能否修补一下,继续驻扎军队之用! 不得不承认,汉人的工程质量相当过硬,几百年过去了,土城里各种设施依旧完好,就连几口水井中,依旧有清水冒出来,可以直接饮用,城墙稍加修补之后,再用个几百年也不成问题! 真是前人筑城,后人得利呀,有了这座土城为依托,萧逸就不必担心守卫问题了,也加快了恢复山丹马场的速度,否则调集民夫,修筑新城,不知要稿费多长时间,又花费多人财力、物力呢! 做人当有感恩之心,萧逸当即下令,就在土城外面,修建一座‘冠军侯’庙宇,让这位汉家英雄享受香火祭祀,也好保佑后人,守卫疆土,再建新功! 人多力量大,短短三天之后,庙宇就修好了,规模并不大,却很是整齐,全是将士们怀着虔诚之心,亲手修葺起来的,里面专门用一块汉白玉为材料,雕刻了霍去病的戎装雕像,手持宝剑,目视远方,威风凛凛,仿佛只要听到战鼓声,就能再次披挂上阵,扬威疆场一般! “你的功绩,永世长存,你的遗愿,我来完成,本都督早晚会带领汉家铁骑,远征西域,把大汉旗帜插到天际尽头!” 汉白玉雕像前,萧逸手捧美酒,行礼上拜,并在心中立下了庄重的誓言--“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 (最近订阅掉的厉害,请大家,男爵才有动力呀!) 正文 第八十八章巡视官渡 建安元年-夏八月,大汉丞相曹操带着四子曹植,在‘虎豹骑’的护卫下,巡视黄河沿岸,检阅驻军,鼓舞士气,一行人马途径白马、延津之后,终于来到了官渡! 白马、延津、官渡,号称‘黄河三大要津’,也是兵家必争之地,白马地形险要,位置前凸,就像是一把宝剑,延津城池坚固,易守难攻,更像是一面盾牌,至于官渡吗,表面上平平无奇,位置也比较靠后,却是一把钥匙,一把打开许昌大门的钥匙! 官渡之南两百里,就是大汉王朝的临时都城许昌,换句话说,二者唇齿相依,生死与共,守住了官渡,就等于守住了许昌的门户,官渡一旦失守,许昌也就****人前了! “末将参见丞相大人、见过四公子,一路远行辛苦,接风宴已经备下,还请入城休息!” 得知丞相父子前来,官渡守将-曹仁带领麾下将校出城三十里迎接,又调动一万铁甲精兵,沿途设防,一则护卫安全,以防不测,二则展露军威,振奋士气! 曹仁,字子孝,曹操的同族兄弟,性格严整,好弓马,有勇略,颇具大将风范,与曹洪、夏侯惇、夏侯渊一起,号称‘宗族四将’,深受曹操的信任,受命总督黄河沿岸驻军,监视河北袁氏的一举一动! “呵呵……军阵威猛如虎,队列整齐如雁,甲械精良,士气如虹,子孝练出了一支精兵呀!” 军阵如铁,旌旗如云,曹操仰天大笑,对这位族弟的统军能力很是满意,目光一转,又看向自己的儿子,面对宗族大将的恭维,他会如何应对呢? “子建拜见叔父大人-武并亮,雄风长存……各位将军-鞍马劳苦,忠勇可嘉!” 曹植没敢以丞相公子自居,立刻跪倒在地,以子侄之礼回敬,又向周围的将士行礼,用词恰当,礼仪周到,让人如沐春风一般! “末将惶恐,不敢当四公子如此大礼!”曹仁抱拳回礼,神态很是恭敬,心中对曹植的好感也上升了许多,甚至有了结交之意! 这也并不奇怪,人都会有些私心,曹仁、曹植的关系很是微妙,名为叔侄亲人,实则有君臣之分,有些事情大家心知肚明的! 自从大公子曹昂战死之后,曹营集团继承人的位子一直空缺着,相府中剩下的十几位公子,论起才、武艺、人品,又以曹丕、曹彰、曹植最为出色,世人纷纷猜测,三兄弟之中,必然会出一条潜龙! 问题是,三者选一,到底是那一个呢? 曹操的继承人,就是未来曹营集团的主公,甚至可能龙飞九五,成为一代君王,如果早点投靠过去,就等于买下一份保险,子孙后代的荣华富贵就有保证了! 相反的,如果选择错误,把赌注压在了一条‘伪龙’身上,下场也就可想而知了,丢官罢爵都是轻的,满门抄斩不算太惨,挫骨扬灰也得认命呀! 这是一场关系到生死、荣辱的惊天豪赌,最为刺激的是,不赌还不行,否则储君上位之后,你就准备坐一辈子冷板凳吧! 就在世人心中彷徨,不知如何下注的时候,曹操突然巡视关隘,检阅人马,别的儿子都没带,偏偏带上了四子曹植,其中蕴含的寓意,难免让人深思了,莫非言传身授,在培养自己的接班人吗? 曹仁身为宗族大将,又手握重兵,对于集团继承人的选择,既有言的权力,又有支持的实力,他的意见在很大程度上,也代表着曹氏宗族的意见,这可是很重要的一股力量呢! 当然了,曹操人称‘乱世奸雄’,工于心计,最善权谋,他的心思谁也不敢乱猜,稍有不慎,就是杀身之祸呀,因此,一众武暂时选择了观望,立储之事,在局势没有明朗之前,谁也不会轻易表态的! ……………………………………………………………………………………………………………… 一番交谈之后,曹操在众将的簇拥下,打马进入了官渡,简单用过饭菜之后,立刻视察防务,壁垒修筑,兵力部署,粮草存储……事无大小,全都仔细查看了一番,做到了心里有数,又登上高台,瞭望敌情,袁谭的十万人马就驻扎在河对岸呢! 黄河三大渡口,曹操最后一个巡视官渡,并非是轻视此地,相反的,在他的战略布局中,数年之后,一场关系到生死存亡的大战,就会在官渡附近展开,未雨绸缪,岂能不多多准备呢! “呵呵……轻而无备,大而无用,袁谭排兵布阵的本领,比乃父还要差了三分,袁家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查看良久,曹操不禁露出一丝冷笑,对面的袁军看起来兵强马壮,实则是一只纸老虎罢了,小用计谋,一战可破! 大笑一会儿,曹操的眉头又皱了起来,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自己看别人的儿子是洞若观火,看自己的儿子却是雾里看花,曹丕、曹彰、曹植究竟能力如何,他们会不会和袁谭一样,早晚败掉自己的家业呢? “启禀丞相大人--西凉急报!”巡视之间,一名信使快步跑上高台,单膝跪地行礼,双手递上一份军报! “哈哈!……枯水川之战,大败袁军主力,斩杀颜良、丑二将,生擒谋士-逢纪,西凉十二郡尽入手中……嗯,……萧郎负伤了?” 看完军报之后,曹操先喜后惊,脸上半阴半晴,神色不断变化,最后目视西方,久久的沉思起来! 喜的是,己方大获全胜,横扫了西凉各方势力,就连十五万袁军也是一败涂地,颜良、丑、逢纪,河北三大干臣,二死一擒,等于斩掉了袁绍的三根手指,极大削弱了河北集团的实力,对于日后决战,助力极大! 惊的是,自己的心腹爱将萧逸,纵横无敌的‘鬼面萧郎’,竟然在小河沟里翻船了,被敌将蒋奇一箭射伤,需要静心修养一段时间,短期内无法回归许昌!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萧逸在曹操心中的地位,就像汉高祖-刘邦看待韩信一样,满营将校无人可比,他宁可失去一州之地,也不愿意心腹爱将有何闪失呀! 话又说回来了,萧逸的本领如何,曹操知道的一清二楚,那真是狡猾如狐,凶狠如狼,悍勇如虎,堪称天生将才,多少恶战、险战、死战打过来,他都没伤过一根汗毛,怎么会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蒋奇射伤呢,其中必有蹊跷呀? 想到这里,曹操拿起军报,仔细查看起来,第一次看的是内容,第二次吗,看的是背后深意,正所谓字由心生,查看一个人的笔迹,就能知道很多事情呢,这也是奸雄动彻人心的一个方法! “笔走龙蛇,力透纸背,字里行间,带着一股子杀伐之气,唯有精、气、神十足之人,才能写出如此强健的笔迹……” 查看之后,曹操也就猜出**分了,萧逸根本没有负伤,至于不愿回归许昌的原因吗,也很简单-“聪明人,不想弄赃自己的手呀!” “大都督竟然负伤了,此事不能小觑呀,孩儿不才,愿意携带医药前往西凉,探望病情,慰问辛苦,还请父亲大人恩准!” 接过信之后,曹植脸上满是焦急之色,长久以来,他和萧逸的交情甚佳,视如兄长一般,关怀之情,毫不作假! “呵呵,吾儿安心吧,西凉不用去了,医生也不用派了,只要送两味药草过去,为父可以担保,药到病除,一日痊愈!”曹操轻拍儿子的肩膀,却不点明真像,有些事情,必须自己去领悟呀! “何等药物如此神奇,可以一日痊愈?” “呵呵……红花、当归!” 药材有君臣、主从之分,各安其位,决不能胡乱使用,红花就是一味主药,也是有名的‘虎狼之药’,性阴寒、杀血气,即能救人,也能杀人,就看如何使用了! 用药如此,用人也如此,在曹操心中,萧逸就是自己的一把神剑,用来破阵杀敌,剑锋所指,所向披靡,这样的神兵利器不能轻用,更不能用来干脏活,那是暴殄天物! 曹操送红花、当归的意思,就是告诉萧逸,你是一味虎狼之药,老夫不会乱用的,安心回来吧,许昌的事情自然有人去做! 另外吗,红色也有吉祥的意思,这是暗示萧逸,回来跟老夫的女儿完婚,别在外面沾花惹草了,你在西凉玩女人、生孩子的事情,老夫知道的一清二楚,还没跟你小子算账呢! 派出使者之后,曹操随即传令许褚:“虎豹骑-人不卸甲,马不离鞍,随时准备启程-回归许昌!” 神剑只能用来灭敌,想干脏活,就需要一把‘粪叉’呀! (白天很忙,只好晚上码字了,大家见谅!) щ..lā 正文 第八十九章许昌政变 上 就在曹家父子巡视官渡,为数年之后的生死决战做准备时,两百里外的许昌城,阴云密布,电闪雷鸣,一场大规模的政治风暴正在酝酿之中,磨刀之声,霍霍可闻! “喝!……美酒佳肴,不醉不归!” “饮!……夜景如画,不可辜负!” …………………………………… 深夜-车骑将军府,张灯结彩,大摆筵席,仆人们往来穿梭,各种美味佳肴流水般送了上来,什么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应有尽有,宾客们开怀畅饮,尽情享受眼前的快乐时光! 与喧闹的前堂相比,后院里却很平静,灯火稀疏,寂寥无声,各处黑暗的角落中,不时有身披甲胄,手持兵刃的护卫来回巡逻,防守的格外严密! 密室中,车骑将军-董承、尚仆射-伏完、长水校尉-种辑、侍中王子服、吴子兰、吴硕……共计十余位朝廷大员,团团围坐一起,正在商议一件关系汉室存亡的大事! 自古以来,群臣私下聚会,都是执政者心中的大忌,一旦被人得知,扣上‘结党营私,密谋造反’的大帽子,那可是满门抄斩,诛灭九族的大罪呀! 不过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群臣不可私下聚会,咱们光明正大的见面不就行了,借口是现成的……寿宴! 朝廷的法令再严格,也不能限制大臣们过生日,更不能限制亲朋好友上门祝寿吧,这就叫国法大不过人情! 每当群臣需要私下聚会,商议一些黑暗事情的时候,就会组织一次寿宴,只要进了府邸,关上大门,就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了,想说什么,想做什么,自由自在,这个办法还是司徒-王允的创呢! 有人问了,大臣也是人呀,每年就过一次生日,比如你八月过生日,结果五月份就出事了,需要私下会晤一番,总不能干等三个月吧,那样黄花菜都凉了! 放心吧,上千年的政治斗争中,涌现出无数智者,大臣们早就想出了解决之道,生日每年只有一次,可架不住咱家里人多呀! 这个时代没有婚姻法,只要养活的起,想娶多少女人都可以,放眼望去,朝中的武百官,谁没有几十个侍妾,就是人数过百也不稀奇,相反的,您要是坚定的奉行一夫一妻,才会成为另类呢,同僚们会怀疑你某方面的能力,大批的虎鞭、鹿茸、人参就该送上门了! 这样滋补一番之后,您还是不纳妾,下一步,同僚们就会送上容貌俊美的**了,不爱女色,必好男风,你总得喜欢一样吧! 在男人眼中,面子比天还大,为了显示自己身体强健,虎虎生威,还能为大汉王朝继续奋斗下去,也得多娶几个女人呀,可以说,侍妾数量的多少,也代表着大臣的身体情况,只要还没断气,就得继续做新郎官! 满朝公卿,要说谁的女人最少,就得属征西大都督-萧逸了,连没过门的老婆加在一起,勉强凑够一巴掌而已,好在府中有数百‘娘子军’支撑门面,大家才没怀疑什么,只是认为萧郎口味怪异,不喜妇人,只爱幼女! 言归正传……女人多了,孩子也就多,一个合格的贵族,妻子、侍妾、儿女加在一起,数量基本过百了,换句话说,每隔三天左右,府邸里就可以办一次寿宴,这样的聚会密度,足够商议任何军国大事了! 如果遇到紧急事务,当天必须私下聚会,恰好那天就是没亲人过生日怎么办? 这个也好解决,在侍女中挑一个容貌漂亮,又比较合心意的,当即宣布纳为侍妾,当天办喜事,当夜做新郎,这不就有聚会的借口了,不过多娶几个女人罢了! 比如车骑将军府的宴会,就是董承庆祝自己新纳了第二十七房妾室,至于小妾叫什么名字,长的什么模样,那就不重要了,总之,宾客们来了,目的也就达到了! ………………………………………………………………………………………………………… “诸位同僚,曹贼巡视黄河沿岸,许昌城中兵力空虚,咱们拨乱反正、匡扶汉室的机会来了!”董承手握宝剑,一脸杀伐之色,他既是聚会的召集者,也是动政变的主谋之一! “愿与大人同心协力,共诛****,报效朝廷!” 在座之人,有的是汉室死忠,有的是士族代表,有的是落魄官僚,还有一些跟地方诸侯牵扯不清,不过吗,他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恨曹操入骨! 长久以来,在曹操的铁血手腕统治之下,众人活的是战战兢兢,生怕得罪了这位丞相大人,自己全家老小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极度的恐惧,引了极度的仇恨,谁不想拿下头顶的悬剑呢? 另外吗,曹操推行‘唯才是举’政策,不论出身,只看能力,大量提拔寒门子弟为官,极大的损害了士族门阀的利益,只是他们畏惧曹操的权威,敢怒不敢言罢了! 不在沉默中爆,就在沉默中灭亡,以前有曹操坐镇许昌,大家心中畏惧,只能夹起尾巴做人,如今天赐良机,老虎竟然出巡了,拿就该轮到猴子们显示身手了! 在这种大环境下,各方反曹势力迅聚集一起,准备动一场宫廷政变,除掉曹操,恢复他们失去的天堂! 不过吗,政变不是过家家,要想获得成功,三大条件必不可少:兵马、圣旨、外援! 兵马,其实最好解决,别看在坐的不是官,就是虚职武将,手中没有一兵一卒,可是架不住他们潜力大呀,家里有的是人手! 士族出身的官员,背后都有一个庞大的家族,族人少则数十,多则上百,再加上附属他们的护卫、门客、奴仆、佃户……加在一起,不下上千人,可以说,一个士族集团,就是一个微型国家呀! 两汉时期,百姓们比较尚武,七八岁的小孩子也能耍几个剑花,成年人就更没问题,只要装备上甲胄、兵刃,立刻就是一名合格战士,再把这些人聚集起来,竖起一面旗帜,那就是一支军队了! 在坐的有十几位大臣,无一例外都是士族出身,他们手中的力量加在一起,聚集起几千人马不费吹灰之力,用来征战可能不够,用来动一场宫廷政变,却是绰绰有余了! 圣旨,正所谓‘扯虎皮,做大旗’,要想动政变,没有皇帝的旨意绝对不行,就算没有真的,假的也得弄一份,当年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曹操就是矫诏起事,说是真的,就是真的,假的也是真的--这就叫政治艺术! 伏完、董承等人比较幸运,他们不用弄什么假诏,因为这场政变的幕后黑手,就是一心想要夺回权力的小皇帝,至于圣旨吗,早就准备好了! 说话间,董承解下腰带,又拔出佩剑,割断上面的丝线,很快,一份带血诏就出现在众人眼前: “朕闻人伦之大,父子为先,尊卑之殊,君臣为重,近日曹贼弄权,欺压君父,结连党伍,败坏朝纲,敕赏封罚,不由朕主………… 卿等纠合忠义之士,殄灭奸党,复安社稷,祖宗幸甚,诏付卿,再四慎之,勿负朕意!”--建安四年-春三月诏! 诏写的慷慨激昂,字迹却很清秀,估计出自某位妃子之手,这也是小皇帝的最后一道防线了,事成,收回大权,君临天下……,事不成,推卸责任,明哲保身,经历过一系列政治斗争之后,刘协也成熟起来了! “陛下呀……臣等誓死效力,不负圣恩!” “呜呜……臣生是大汉的人,死是大汉的死人……” “吾与曹贼势不两立,不是他活,就是我死……呸!呸……不对……” ………………………………………… 看完诏,众人嚎啕大哭起来,说话也是语无伦次,政治斗争就是如此,不论真假,先哭一鼻子绝没错,谁哭的越伤心,谁就是大汉忠臣,如果能让皇帝知道自己流泪了,那就更值得了! 最后就是外援问题,凭众人的实力,控制许昌还有几分把握,想要对付曹操的几十万大军,那就是痴人说梦了,必须寻找一个外镇诸侯为援,此人,一则实力强大,二则对汉室忠心耿耿! 天下诸侯不少,河北袁绍、江东孙策、荆州刘表、汉中张鲁、益州刘璋、辽东公孙度……都是手握重兵的实力派人物,选择谁为外援好呢? “河北袁绍,四世三公,门多故吏,又占据四州之地,麾下兵马数十万众,若能结为外援,大事可成!”侍中王子服第一个言,极力主张联合袁绍,利用门阀势力,对付军阀! “荆州刘表,帝室之胄,又素有贤名,坐拥荆襄九郡之地,实力雄厚,也是很好的人选!”长水校尉-种辑不甘落后,也提出一个诸侯人选,关键时刻,汉室宗亲应该可靠吧! “其实益州刘璋也不错,性格温和,爱护百姓,就是离的太远了……” ……………………………………………… 在座的人,不乏跟各路诸侯有勾结的,此时为了自己的利益,胡乱争吵起来,各说各的理由,互不相让! 最后还是伏完决定,广撒网、多收获,给各方诸侯都派去信使,无论谁能起兵勤王,都是一大助力! 三大条件齐备,下一步就是如何动手了,又是一番争吵之后,在董承的提议下,算是通过了一套方案,把人马聚集起来,兵分三路,分头行事! 第一路-伏完带兵入宫,控制住内廷、省中,再把陛下接到五凤楼,做为这次政变的号召! 第二路-董承带领主力直奔丞相府,破门之后,擒拿曹氏宗族、及其党羽,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第三路-王子服、吴子兰、吴硕、种辑带人占领许昌四门,隔绝内外,防止曹军救援! 政变的计划很简单,充满了军人风格,虽然有失严密,却也有一定可行性,其他的,就看天意如何了! “事不宜迟,三天之后,午夜子时,看我府上三盏红灯为号,杀尽****,匡扶社稷!”安排完毕,董承拔出宝剑,割破自己的手指,任由鲜血流淌而下! “杀尽****,匡扶社稷!” “杀尽****,匡扶社稷!” 众人纷纷拔出宝剑,狠狠心,也把自己的手指割破,“事到如今,唯有拼了!” (给大家推荐一本新《三国之大世争锋》,笔细腻,可堪一读!) WWW..lā 正文 第九十章许昌政变 中 “吱了!……吱了!……吱了!” 骄阳似火,蝉鸣阵阵,炙热的阳光就像千万根火箭,无情的烤灼着中州大地,如此炎热的天气下,就是最勤劳的农夫也会放下锄头,找一块树荫地,美美的睡上一觉,不知羡煞多少世人呀! 丞相府-书房中,二公子曹丕趴在比他还高的公文堆上,双手不停的翻捡着,汗出如雨,衣衫尽湿,累得小舌头吐出多长,却丝毫不敢懈怠! 父亲巡视黄河沿岸去了,曹丕奉命留守许昌,每天处理相府事务之外,还要查看各地送来的公文,分出轻重缓急,重要的送到曹操手中,立刻办理,一般的就留在府中,慢慢商议,没用的直接扔进废纸篓,送给五弟曹熊折小船玩,也算废物利用了! 公文堆积如山,怎么挑选它们,何为轻重,何为缓急,何为没用,曹丕有一套自己的理解:‘赋税需轻,民生为重,花钱缓如水,军情急如火,那些歌功颂德,溜须拍马的官样文章,全无用处!’ “若非一人为天下,岂能天下侍一人,今日付出多少,明日就能收获多少……努力呀!” 让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人处理军国大事,就像一只小蚂蚁在搬运泰山,其中艰苦,无与伦比,可是再苦再累,曹丕也要咬牙坚持,实在疲倦的不行了,就抬头看看身边的座榻,精神立刻为之一振! 那是曹操的专用座榻,下面铺着一张白虎皮,纹路清晰,威猛无比,桌案上摆着一副巨蟒头颅,獠牙张开,望天嘶吼,‘坐下猛虎,手执蛟龙’-这就是大汉丞相的气魄,除此之外,墙壁上还挂着一柄宝剑,名曰:‘倚天!’ 倚天剑原是曹操的佩剑,锋利无比,削铁如泥,后来赐给了长子曹昂,希望他建功立业,日后也好继承自己的事业,那想到宛城惨败,剑毁人亡,曹昂英年早逝,倚天剑也断成数截,折毁沙场! 再后来,曹操命令能工巧匠,以断剑为材料,添加铁精、赤铜、乌砂……,重新铸造倚天剑,花费数月时间,终于成功了,宝剑出炉之后,霞光万道,瑞彩千条,锋利更胜从前,说是‘天赐神兵’也不为过! 如此神兵利刃,曹操却从不示人,反而藏到了书房中,也不让任何人触摸,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拔剑出鞘,轻抚剑刃,怀念早逝的长子! ‘人主之位,王者之剑’……曹丕无数次面对这两样东西,却从来不敢有非分之想,他心里明白,它们现在是父亲的,以后是大哥曹昂的,至于自己吗,只能匍匐在他们脚下,献上一腔的忠诚,做一个好儿子、好弟弟! 命运无常,难测难料,就在曹丕准备做一个忠臣孝子的时候,上天却出手了,宛城兵败,大哥身亡,痛失亲人的同时,曹家继承人的位子空缺出来,无数人的命运也随之改变了! 曹丕就是改变最大的人之一,以前不敢想的,现在可以想了,以前不敢触摸的东西,现在变得伸手可及,大哥歿后,自己就成了嫡长子,身份上的改变,让曹丕承担起更多的事情,也拥有了更多的机会! 不过吗,有机会的不止他一个人,三弟曹彰勇武,四弟曹植聪慧,五弟曹熊活泼天真,最受父母疼爱了,他们都是自己的同胞兄弟,也是自己最大的竞争对手,不过曹丕一直坚信,那个位子、那把宝剑,早晚必归自己所有! 曹操的儿子不能没有野心,曹操的儿子也要学会隐藏野心,对着座榻、宝剑呆愣一会儿,曹丕果断收回了目光,擦拭头上的汗水,继续挑选公文,学习如何处理政务! “二哥……天气酷热难耐,看那些无用的文章做什么,不如陪小弟一起入山打猎吧,正好避避暑气!” 随着洪亮的喊声,一个雄壮的身影闯进了书房,身穿黑纹猎装,手执铁臂强弓,腰佩一柄‘虎头百炼刀’,浑身上下充满了英武之气,正是三公子-曹彰! 曹彰天生神力,弓马娴熟,论起武艺水平,是曹家兄弟中最出色的一个,别看他比曹丕小两岁,身材却雄壮的多,两兄弟站在一起,就像是熊罷和狐狸的区别! “子文,你也不是小孩子,怎么做事如此急躁,为兄正在处理公文,那有时间去狩猎呀,再说了,如今鸟兽都在哺育幼崽,那有夏季狩猎的道理呢?” 挺胸抬头,翘起脚跟,曹丕做出一副威严状,自己这个三弟呀,弓马出众,却不好读书,做事也比较鲁莽,为此没少受父亲的责罚,却一点效果也没有,仍旧是一个莽撞少年! 不过吗,正是曹彰这种天真率直的性格,让兄弟二人关系很好,经常在一起骑马射猎,交谈心事,相反的,曹丕与聪明过人的四弟曹植之间,就没那么融洽了! “谁说夏天就不能射猎了,小弟刚才路过坊市,看到‘车骑将军府’的仆人在购买弓箭、长枪,说是准备入山围猎去呢!” 曹彰不服气的撅起了嘴,父亲对自己管束严格,平时行动极不自由,如今机会难得,还不好好玩上几天呀,再说了,人家能去打猎,自己为何不能呢? “车骑将军……董承的家人在购买弓箭、长枪,准备入山围猎?”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曹丕感觉到有些不对劲了,首先-董承是一员武将,家中不乏兵刃、弓箭之类,打个猎而已,何必外出购买呢,除非围猎的人数太多,府邸里储备的武器不够用,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其次-春生、夏养、秋杀、冬藏,天生四时,各有其道,夏天就不是射猎季节,董承身为朝廷大员,饱读诗书,见识过人,岂会不明白这些道理呢? 最后-宫中传闻,董承的妹妹,就是皇帝的妃子董氏,已经有了三个多月身孕,为了祈求神灵,保佑胎儿平安,立下了‘永不杀生’的誓愿,董承身为娘家人,自当以身作则,岂会大开杀戒,入山围猎呢? “反常既为妖,弓箭可以围猎,也能用来杀人呀,董承是出名的汉室死忠之臣,对曹家一向不友好,万一……” 想到这里,曹丕觉得一股寒气从脚跟升起,直冲上脑门,父亲不在许昌,城中兵力又空虚,如果有人趁机生变,那就大事不妙了呀! 有心立刻抓捕董承,可是无凭无据,因为购买几副弓箭,就对一位朝廷大员、皇亲国戚下手,朝中百官必然非议呀! 再说了,曹丕是丞相的儿子不假,本身却没有任何官职,更没有处置朝廷官员的权利,可是事态紧急,也不能无动于衷呀? “来人呀,传本公子命令:其一,府中亲兵甲胄、兵刃不得离身,暗中加强防护,府门上双岗,巡逻人数也要增加,稍有风吹草动,立刻前来禀告! 其二,告诉曹洪将军,带兵紧守宫门,父亲大人回来之前,不准任何人随意进出皇宫,尤其是皇亲国戚! 其三,派人快马前往官渡,告诉父亲大人,许昌阴云密布,恐怕会有一场暴雨来临,如何防汛,还请示下!” 曹丕在军营中磨砺过,也见识过‘千军万马,纵横驰骋’的场面,如今分派起人马来,指挥若定,有板有眼,颇具大将之风! “二哥,你是担心城中有变,有人要造反吗,小弟不才,愿意披坚执锐,杀光乱臣贼子!” 曹彰性格直爽,却并不蠢笨,相反的,一听到兵马调动,立刻兴奋起来,手摸佩刀,一副准备大显身手的模样! “呵呵,三弟不要太过担心,愚兄不过是未雨绸缪罢了,以免乱了手脚,杀贼自有将士们出力,立刻去后宅,保护母亲、弟弟的重任就交给你了!” 曹丕轻拍曹彰的肩膀,心中早就思量好了,“小弟虽勇,毕竟年幼,兵凶战险,万一出事如何得了,干脆弄个借口,把他骗到后宅安全地带吧!” “二哥放心,有小弟执剑护卫,后宅定然平安无事!”曹彰没想那么多,还为能身负重任而高兴呢,立刻带着几名亲兵,向后宅走去! “一场暴风雨就要来了,谁会乘雷升天,化为神龙?……谁又会坠落凡尘,永不超生呢?”目视皇宫方向,曹丕不禁握紧了佩剑,这是一次大危机,也是一次大机遇呀! ……………………………………………………………………………………………… 黄昏时分,皇宫-麒麟殿,刘协头戴十二冕通天冠,身穿五爪金龙袍,腰系白玉带,手持天子剑,以全套的帝王服饰,端坐在御座上,小脸紧绷,目视天空,期盼着夜色早些降临! 全套的帝王服饰穿在身上,又沉又重,是很辛苦的一件事情,刘协却很喜欢这种感觉,那怕腰酸背痛,浑身不舒服,他也舍不得脱下来,这是属于天子的特权,谁也不能拿走! 都说女人身上有一种魔力,可以让一个男人迅速成熟起来,这话说的当真不错,自从迎娶了一后二妃,刘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可爱的娃娃脸不见了,面容变得俊美起来,带着一股刚毅之色,唇边还生出了细细的胡须,他已经是个成年人了! 幼儿皇帝可以受人摆布,成年天子则要自己做主,刘协认为自己是一条困在井中的神龙,只要有一场大风暴相助,就可以冲上九重天阙,从此无拘无束! “陛下,您已经坐了一整天了,还是休息一下吧,时辰到了,臣妾自会通知您的!” 一身盛装的伏皇后走了进来,目光中充满了柔情,她不是一个喜欢显摆的人,之所以这副装束,只是皇帝喜欢而已,为了展露天家威仪! “无妨,朕的身体能够支撑,你从无愁苑过来,皇姐怎么说?” 刘协摆摆手,与疲劳的身体相比,他更加在意海燕公主的意见,这次政变是自己通过董妃联系的,事先没跟姐姐商议,因此有些忐忑不安! “公主殿下说了,陛下已经长大成人,不需要她领着您的手走路了,无论对错,帝王当有自己的抉择!”伏后脸色黯然,她本想把海燕公主请来,相助皇帝一臂之力,结果对方不为所动,只说了一句-‘时机未到!’ “是呀,朕已经成年了,不需要别人指手画脚,天子当有自己的抉择,那怕是错的!”刘协长出一口气,没了姐姐的制约,顿感浑身轻松,又有一些失落,帝王的道路,就是孤家寡人一个呀! “三更时分,快些到来吧!” 正文 第九十一章许昌政变 下 “杀尽曹贼,匡扶大汉!” “杀尽曹贼,匡扶大汉!” 午夜子时,车骑将军府门前,三盏大红灯笼高高的挂了起来,看到信号之后,参与政变的大臣们开始行动,他们带着全副武装的护卫、奴仆,一面高声呐喊,蛊惑人心,一面四处放火,制造混乱,许昌城顿时沸腾起来…… 面对纷乱的局面,百姓们的反应很一致,关好门户,熄灭灯火,钻进被窝,继续睡觉,全当什么也不知道,反正天塌下来了,有高个子顶着呢,落不到平头百姓身上,这就叫无官一身轻呀! 相对的,武百官的反应就有意思多了,政变生之后,有的人封闭府门,藏好财物,带着老婆孩子躲进了地窖,准备事态平息之后,再出去查看情况,顺便给胜利者歌功颂德! 有的人不甘寂寞,集合人手,披挂整齐,高声呐喊,帮助叛军制造混乱,想要浑水摸鱼,好好的捞上一笔,不过在局势明朗之前,他们只能声援,不敢乱动! 也有忠君爱国的大臣,想要赶到皇宫去,保护陛下,可是刚一出府门,就被纷乱的人群裹挟了,身不由己,东奔西跑,最后也不知道那去了…… 趁着局势混乱,政变者们按照计划好的,人马分成三队,向不同的目标猛扑过去,因为领队人的性格、能力不同,三队人马也是各有战术! 伏完性格谨慎,只带了两百人马,数量不多,却很精锐,都是同姓族人、亲信死士,他的五个儿子也在其中,忠诚上绝无问题,是一支货真价实的子弟兵,他们一路上不举火把,不出声响,悄悄的接近皇宫之后,躲进了一条幽暗的街道中,等待机会! 皇宫重地,驻扎着三千精锐禁军,守将曹洪也是有名的悍将,凭着两百多人,想要冲进宫城,救出皇帝,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过吗,伏完早就打算好了--‘围魏救赵,趁虚而入!’ 许昌的政治中心,名义上是皇宫,实则是丞相府,那里也是叛军的主攻方向,只要厮杀一起,城中的曹氏爪牙必然救援,曹洪乃是曹氏宗族将领之一,岂会坐视不理呢? 伏完的计划就是,曹洪领大队人马前去救援相府,皇宫守卫必然空虚,自己利用‘国丈’的身份,以护驾为名义,冲进后宫,把皇帝、皇后都接出来,作为这次政变的号召! 另外吗,他还做了两手准备,今夜之事,如果政变成功了,就请皇帝登上五凤楼,诏告天下,共讨曹贼,振兴大汉江山,自己也能成为中兴名臣了! 反之,如果政变遇到阻力,他就保护皇帝夫妇跑到洛阳去,那是刘氏经营了两百多年的老巢,虽然残破了一些,政治底蕴犹存,完全可以再立一个朝廷,彻底摆脱曹操的控制! 再退一步说,政变失败了,皇帝也接不出来,自己还能原路退回府邸去,装作什么也没生,自身利益不损分毫……,怀着这样的心思,伏完带人埋伏起来,这场大剧中,他的角色就是一支暗箭! 如果说伏完是一支暗箭,董承就绝对是一杆明枪了,起事之后,直接披挂上马,手持镔铁枪,带着拼凑起来的三千多人马,高举火把,呐喊着杀出府邸! “杀呀!……攻入相府,诛灭曹贼,满门抄斩,一个不留!” “冲呀!……府中财物,尽归尔等,功名富贵,就在眼前!” ………………………………………… 政变进展还算顺利,董承带领人马赶到朱雀大街,正遇到一队巡逻的士兵,二话不说,直接乱刀砍翻,而后一鼓作气,冲向丞相府的大门,试图擒贼先擒王,控制住许昌的局势! 与此同时,王子服、吴子兰、吴硕、种辑带领护卫、家丁,冲向了许昌四门,与守军激战起来,他们的任务就是阻挡城外的援兵,为伏完、董承的行动争取时间! 一时间,火光四起,喊杀震天,许昌城变成了厮杀的战场,无数鲜血流淌,多少人头落地,今夜注定无眠呀! ……………………………………………………………………………………… 相府中,忙碌了一天的曹丕正在休息,听到喊杀声,一跃而起,迅披上甲胄,拔出枕边佩剑,一边召唤亲兵,一边冲出了卧室! 全副武装、深夜集合、紧急行军……,这些都是玄甲军的日常训练项目,军中磨砺的时候,曹丕为此付出了很多汗水,也没少挨鞭子,早就练得炉火纯青了,就是闭着眼睛,也不会出任何错误! 冲出卧室之后,曹丕竖起耳朵,通过周围的喊杀声,判断着许昌城内的形势,做到心里有数,接下来,没急着去平定叛乱,反而冲向后宅! 后宅中,居住着曹家老小,包括曹操的夫人、侍妾、儿女……共计上百人,曹丕立刻把她们集中起来,带到了相府密室中,又让三弟曹彰带人护卫,确定平安无事之后,这才前去平定叛乱! “杀呀!……杀!杀!” 相府门前,双方人马正在激战,三千叛军在董承的指挥下,起了疯狂冲击,相府亲兵大半跟着曹操走了,剩下的不足八百人,虽然拼死抵抗,奈何寡不敌众,几个回合的厮杀下来,死伤惨重,步步后退! “此处危险,二公子请到后宅暂避一下,待末将杀退逆贼,再行禀告!” 一脸杀气的曹纯冲了过来,浑身沾满了血污,手中宝剑也砍出了缺口,他是‘虎豹骑’副统领,也是曹氏宗族将领,武艺过人,忠心不二,曹操出行之前,特意留他护卫相府,以防不测! “逆贼作乱,围攻相府,将士们都在浴血奋战,本公子身为曹氏子孙,岂能贪生怕死--杀!” 曹丕毫无畏惧之色,拔出宝剑,带着亲兵冲向了战场,不避刀枪,奋勇向前,一点也不顾及自己的安危! “万胜!-万胜!-万胜!” 二公子亲临战阵,仗剑击贼,看到这一幕,亲兵们士气大振,口呼万胜,奋勇拼杀,硬是把冲进来的叛军顶了回去,牢牢守住了大门! “前进有赏,后退者死,给我继续进攻,杀进去呀!” 看到人马溃退下来,督战的董承勃然大怒,拔出宝剑,连斩数颗人头,这才稳住了局面,重新整队之后,继续围攻丞相府! 叛军方面人多势众,兵力是对方数倍,可惜,人员构成过于复杂了,门客、侍卫、仆人、佃户……什么人都有,缺乏训练,又是临时拼凑起来的,战斗力比较低下,因此迟迟杀不进去! 另一边,相府亲兵人数虽少,却是身经百战的精兵,骁勇善战,悍不畏死,在曹丕的指挥下,士气高昂,频频动反攻,死战不退! 双方各有优势,也各有劣势,就在相府门前,刀来枪往,以命相搏,厮杀的格外激烈,却又难分胜负,局面僵持起来! “来人呀,用火攻之术,给我烧开丞相府的大门!” 久攻不下,董承也急红了眼,时间拖的越久,对自己越不利呀,到底是沙场宿将,思考一番之后,想出了一条火攻的办法,杀不死你,也烧死你! “嗖!……嗖!” 一声令下,叛军纷纷扔出了手中火把,片刻之间,相府大门就被熊熊大火包围了,浓烟滚滚,火光四射,整条朱雀大街都被照亮了! 正所谓水火无情,亲兵们再是悍勇,也挡不住如此猛烈的火攻,阵脚大乱,四处乱窜,趁此机会,叛军步步进逼,随时可能冲进相府,只要没了大门阻隔,再想拦住他们的脚步,就是不可能的了! “二公子,叛贼人多势众,又用火攻,府门恐怕守不住了,形势危机,立刻向子廉将军求救吧,否则叛贼杀进来,后果不堪设想呀!” 面对强敌,曹纯也控制不住局面了,只好请求援兵,离他们最近的就是曹洪了,手下有三千禁军,负责守卫宫城安全,轻易不得擅动! 调动禁军,救援相府,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许昌周围有十余万驻军,防御力极强,问题是,这些兵马全部驻扎城外,仓促之间,根本无法调过来! 再说了,城门口也在激战,信使根本派不出去,按照军队的规矩,没有调兵虎符,就算许昌烧成了一片平地,他们也不会出动一兵一卒! 至于许昌城内,除了各府亲兵,就是皇城禁军了,除此,再无其他人马驻扎,这也不奇怪,都城防护对外不对内,谁会整天防备大臣造反呀! “万万不可,子廉将军身负重任,就是天塌地陷了,也不能调动他的人马,立刻派人出去,命令禁军死守宫城,不得调动一兵一卒,至于对方的火攻吗,本公子自有应对之策!” 曹丕目视皇宫方向,犹豫再三,还是没有同意调动禁军,曹家最大的政治底牌,就是‘挟天子以令诸侯’,必须死死攥在手中,一旦失手,那就是天翻地覆呀,至于火攻之策吗,呵呵,以毒攻毒,以火攻火,借用萧郎的故智罢了! “呼!……呼!” 在曹丕的指挥下,亲兵们拆了一条走廊,木材堆积在府门前,也放起了大火,还不停的泼洒烈酒,一时间烈焰冲天,赤红火苗冲起来数丈高,谁也靠近不了,这下子好了,相府的人出不去,叛军也别想进来了! 正门被大火阻隔,无奈之下,董承只好带领兵马,向侧门起进攻,曹丕也不示弱,死挡硬杀,一步不退,只杀的血流成河,死尸遍地,依旧胜负不分! 到了这个份上,双方都已经精疲力竭,胜负之分,就看谁的援军抢先一步赶到了! Щщш..lā 正文 第九十二章四朵金花 天籁小说Ww 许昌城中,浓烟滚滚,烈焰冲天,火光照红了半边天际,也点燃了无数颗蠢蠢欲动的心,世事无常,危险和机遇总是并存的,鲜血染官袍,人头铸功名,生死荣辱,就看你会不会站队了! 相府门前,刀枪如林,喊杀震天,双方人马以死相拼,就连二公子曹丕都上阵搏命了,附近的百官府邸却是毫无动静,一座座大门紧闭着,没有光亮,没有声音,更没人出来救援…… 文武百官不是聋子,也不是瞎子,叛军围攻丞相府,形势万分危机,他们心里一清二楚,只是不想表态罢了,或者说,他们还在观望,等待机会博取更大的利益罢了! 这种心态和草原上的鬣狗相似,每当有猛兽互相撕咬时,这些‘食腐者’就会围拢过来,不嚎不叫,静静等待,猛兽分出胜负之后,它们就会一拥而上,把失败者撕成碎片,吞入腹中,再晃动尾巴讨好胜利者,尊之为王! 文武百官也是如此,他们关注着政变进展,准备选择胜利的一方投靠过去,不过吗,人比野兽聪明的多,更会选择出手的时机,那就是胜负分晓之前的一刹那,不能太早,也不能太晚! 出手晚了,体现不出自己的价值,也就没资格向胜利者邀功了,事态平息之后,最多得到一些零骨碎皮,根本填不饱肚子! 出手早了也不行,政治博弈,胜负难料,万一站错了队,好处没捞到,自己的小命还要搭进去,成为胜利者的口中食! 有人说了,早不行,晚也不行,局势如此混乱,信息不通,如何才能抓住最佳时机呢? 放心吧,文武百官自有办法,他们心中有两个风向标:一个皇宫,一个相府,政变者只要占领其一,控制住许昌的局势,他们就会果断出手,扫清曹家残余势力,做一名大汉‘忠臣!’ 反之,政变者拿不下两个地方,也控制不住局势,他们就会拥护曹家,成为丞相大人最忠实的爪牙,撕咬残破不堪的汉室江山,换取自己的功名富贵,这就是为官之道--‘两面三刀,心黑手狠!’ 很可惜,文武百官睁大眼睛,竖起耳朵,苦苦等候了半夜,既没看到皇宫被占领,也没听到相府陷落的消息,反而等来了隆隆的战鼓声! ………………………………………………………………………………………………………… “咚!咚!……咚!咚!” 白虎大街-无愁侯府中,战鼓如雷,疾如风雨,震的人心颤动,满腔热血都要沸腾起来了! 听到鼓声,府中人等立刻行动起来,他们平时接受的就是军事化管理,训练有素,反应敏捷,就连端茶送水的小丫鬟,也能耍上几路拳脚呢,仓库里的军械、马匹、粮草也很充足,不客气的说,无愁侯府就是一座堡垒,里面居住的也都是军人! 反应最快的是老兵,约有二百多人,都是战场上退下来的,大部分缺胳膊少腿,无法再征战沙场了,也无家可归,萧逸就把他们收留下来,种花、看门、打更、做饭……,干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生活待遇优厚,粮饷比在军中领取的还多! 别看是一群残废,个个心黑手狠,杀人如麻,战斗经验极其丰富,腿脚好的,手持钢刀躲在暗处,随时准备以命换命,行动不便的,就端着弩箭占领制高点,监视周围情况,还有些狡猾的老兵,四处设暗箭、下绊索、挖陷坑……,给敌人准备一份大餐! 可以肯定,有这些伤残老兵守卫,敌方没有一千精兵,休想攻入侯府中,就算杀进来了,想要消灭他们,也得付出三倍代价! 其次是侯府亲兵,一半跟着萧逸出征了,剩下的三百人留下守卫,都是从玄甲军中精心挑选的,武艺高强,忠心不二,就是主人造反,他们也会义无反顾的跟随,勘称死士! 如果说老兵是盾牌,亲兵就是长矛了,三百人全是精锐骑兵,听到鼓声后,立刻披上战甲,手执武器,跨上战马,高举战旗,整齐列队,随时准备杀向任何敌人! 最后就是大名鼎鼎的‘娘子军’,人数在三百左右,全部由十四五岁的少女组成,一个个身材玲珑,容貌姣好,全都是美人胚子,让人看了之后,恨不得拉出几个来,好好‘疼爱’一番! 不过吗,毒蛇斑斓,妖花艳丽,越是美丽的东西,往往就越加危险,这些少女就是典型,自从‘娘子军’成立后,实行的是军事化教育,数年时间里,她们弯弓射箭,舞刀弄枪,全都练出了一身好本领,论起战斗力,比之普通士兵犹胜一筹! 队列前面,一字排开站着四名少女:赵雨、小静、吕玲儿、稻香,装束仪表,各有不同,神态气质,出类拔萃,文武百官都知道,无愁侯府养着四朵金花,指的就是她们了! 四人之中,赵雨年纪最长,育的也最好,胸膛高挺,亭亭玉立,不过吗,小恶魔不喜欢胸前的‘累赘’,用布条把它们束缚起来了,外表装束,也模仿了二哥赵云,白袍银甲,快马长枪,颇具英武之气,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个帅小伙呢! 做个比喻:赵雨是一朵红玫瑰,花香飘逸,透人肺腑,当你想上前采摘时,就要小心它身上的暗刺了,又多又长,就算不扎死你,也得脱一层皮! 小静位居第二,今年也有十五岁了,身材高挑,面如冰魄,四人之中,属她的气质最为冷酷,颇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仿佛天生就是一个上位者,另外,她也是‘娘子军’的灵魂人物! 小静同样崇拜哥哥,一身黑色百花战袍,头戴乌金盔,外披怒焰甲,腰横短剑、斜挂长弓,手中一杆‘透甲烈火镗’,也是模仿萧逸的兵刃打造而成,只是份量上轻了许多! 同样做个比喻:她是一朵生长在沙漠边缘的狼毒花,生命力顽强,药性十足,毒性更足,为善为恶,就看采花人如何使用了! 吕玲儿身材玲珑,容貌可人,眉眼之间还带着一股子妩媚,四人之中,属她长的最漂亮了,可以想象,日后也是个红颜祸水类的人物! 她没有出色的哥哥,却有一位神勇盖世的父亲,穿着打扮也要模仿,头戴紫金冠、身披唐猊铠,手中一杆方天画戟(缩小型的),就连坐骑也是一匹枣红马,看到她的模样,隐约之间,仿佛‘虎鸠’转世再生一般! 她就是一朵白牡丹,花中之王,天生娇贵,纵然是人间帝王,也愿意为它屈下膝盖,小心折取! 四人之中,稻香的年纪最小,柳眉杏目,樱桃小嘴,脸上带着一些婴儿肥,笑起来格外天真,深的全府上下的宠爱! 与前面三位姐妹不同,她不会任何武功,更不会使用兵刃,背着黑漆药箱,拿着一柄小药锄,在娘子军中属于非战斗人员,不过吗,她也有自己本领--医术! 稻香天资聪明,自幼跟随神医华佗,学到一身高的医术,药理药性,无不精通,一手银针刺穴的绝技,更是出神入化,府中有人生病了,都会去找她医治,保准药到病除,永不复! 她就是一株百合花,飘飘欲仙,不染凡尘,永远是那么干净,出了欣赏之外,还能治病救人,堪称花中仙子! 四朵金花,傲立府中,萧逸评价过她们:“赵雨当先锋,小静任统帅,吕玲儿做军师,稻香为后援,紧密配合,天衣无缝,加上训练有素的‘娘子军’,只要运用得当,战力堪比一千名玄甲铁骑!” 曹操也私下开玩笑说:“无愁侯府四女,皆世间奇才,若为男儿身,足以统帅千军万马,纵横天下,纵然以萧郎之勇,奉孝之谋,也难挡其威,可惜,天公不作美,让老夫失去四员大将,不过吗,曹家儿郎不少,若能……” 丞相大人如此夸赞,四名少女顿时身家百倍,不知多少公卿大臣,想要为儿子迎娶她们,结一门好亲事,就连各路诸侯,也不乏动心者,四下活动,寻求机会! 天下有好事着,根据四个女孩的出身、性格、能力,做出如下论断:“得其一者,富贵荣华,得其二者,称霸一方,得其三者,可平天下,得其四者……只有萧郎!” 四个少女,四个恶魔,也只有心黑、皮厚、多智的‘鬼面萧郎’,才能降伏她们了! 各队人马集结完毕,甄宓和蔡文姬也走了出来,萧逸远征在外,她们是侯府的女主人,负责处理大小事物,可是今夜的乱局,事关生死,她们有些力不从心呀! 这并不奇怪,蔡文姬一代才女,诗词歌赋,经史子集,无一不通,无一不精,让她教书育人没问题,统兵征战就一窍不通了! 甄宓也是如此,聪慧过人,善于经商,每天从她手中流淌的钱财,数以万计,可是打算盘的手,却拿不起刀枪,也指挥不了千军万马! 两个女主不是统帅之才,萧逸又不在家中,无愁侯府空有精兵,却没人统领,蛇无头不行,当务之急,就是推举一名合格的统帅……谁最合适呢? (者,有机会迎娶四朵金花呦!) 正文 第九十三章暂代家主 天籁小说WwW.⒉ 汉家规矩:一家之主外出期间,事务交给长子代理,子幼则交弟,弟死则交侄……,以此类推,确保有一名男子坐镇家中,免生祸乱,无愁侯府比较特殊,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家族只有一个男丁-萧逸,既无兄弟,也无子侄,真是千顷良田,一根独苗呀! 古人云:事急从权,府中既无男丁,只有让女子出面主事了,两位夫人不懂兵略,主动退让,剩下的就是四位小姐了,问题是,谁能挑起侯府的大梁呢? 带着疑问,众人的目光在四名少女脸上不停游走,根据她们的性格、能力、胆略,挑选最合适的当家人! 四人之中,赵雨年纪最长,武艺也最好,白马银枪,快如闪电,一般武将也不是她的对手,问题是,小恶魔不爱动脑子,遇事冲动,属于典型的胸大无脑,让她来主持大事,必然是一团糟糕! 吕玲儿很聪明,属于智谋型少女,一身武艺也不错,颇有‘虎鸠’遗风,不过吗,她的身份很成问题,温侯之女,永远是一个无法抹去的烙印,人们可以疼爱她,可以尊敬她,却无法服从她的命令,说到底,吕布之死,萧家有责呀! 至于稻香吗,直接被大家忽略过去了,小姑娘性格柔和,天真可爱,如果选举一位善良少女,她绝对是不二人选,问题是,现在要去杀人,不是去救人呀! 四人去其三,剩下的只有小静了,她也是最合适的代理家主,论身份,她是大都督的妹妹,名列萧氏族谱之中,地位远在众人之上,就连蔡文姬、甄宓的名字,也排在她后面呢! 论性格,坚毅果决,铁血无情,既有菩萨心肠,也有屠夫手段,几乎和萧逸一个模子出来的,不少人都叹息过:“小静若是男儿,当为萧郎第二!” 论武艺,她受过萧逸真传,拳脚、兵刃、弓箭、骑术……样样精通,手中一杆透甲烈火镗,舞动起来,风雨不透,威力惊人! 论能力,她参加过敢死队,手里几十条人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小时候就是孤儿领,长大后指挥数百娘子军,勘称是一位天生统帅! 有此四大优势,小静暂代萧逸的位置,指掌大权,调动人马,也是众望所归了,侯府上下无不服气! “大都督远征西凉,府中无人主事,妾身无能,请大小姐暂代家主之位,指挥人马,以保平安!”甄宓、蔡文姬走上前去,恭敬的万福行礼,主动交付了侯府大权! “请小静姐主持大局,以保府邸平安!” “请大小姐主持大局,以保府邸平安!” …………………………………… 赵雨、吕玲儿、稻香为,众人躬身行礼,愿意听从指挥,与此同时,亲兵们请出一面大纛旗,金狼头、波浪纹,黑底赤字,正是萧逸的帅旗,也是一家之主的象征! “众望所归,不敢推辞,侯府上下,听我号令!” 生死关头,小静也没推辞,走上前去,接过黑色大纛旗,高高举在空中,以暂代家主的身份,正式接掌侯府大权! 家主上任,面临着两大难题,先,许昌局势混乱,危机四伏,如何保护侯府平安无事,以免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其次,叛军正在围攻丞相府,形势万分危机,侯府兵马观望不动,还是前去救援,又该如何救援? “传我军令:打开府库,取出甲胄、兵刃、弓箭,分众人,从即刻起,全府皆兵,上下一心,共抗灾难! 管事宋忠何在,立刻带人准备清水、沙土,小心戒备,防止大火蔓延过来,烧到侯府房屋! 局势混乱,为防万一,请二位嫂嫂躲入地下宝库,平安之后,小妹自会接你们出来,否则,绝不能走出一步!” 小静却有乃兄之风,别看年纪不大,指挥人马很有一套,考虑周全,应对得体,颇具大将风范! “诺!-谨遵大小姐吩咐!” 一声令下,众人立刻行动起来,打开府库,分武器,花匠、马夫、厨子、丫鬟……,人手一刀,分别待命,存水的大缸也准备好了,防止敌人火攻! 甄宓、蔡文姬带着一些贵重物品,也躲到地下宝库去了,那里地形隐蔽,防护森严,又存储了清水、粮食,是府中最安全的地方了! 保护好自身安全,只是第一步,丞相府危机万分,随时有陷落的危险,人马是否前去救援,这才是关键的事情! “萧、曹一体,唇亡齿寒,如今丞相府有难,咱们必须去救援,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杀退叛军!” 看着冲天的火光,小静的神色很是决绝,她不是政治家,也不懂权谋,却也明白了一个简单道理,大树的主干断了,枝叶又如何存活呢? 哥哥是丞相大人的心腹爱将,又是曹家未来女婿,两家命运早就连在一起了,同荣辱,共富贵,一旦丞相府失陷敌手,让叛军控制了局势,无愁侯府也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甚至说,关键时刻,为了保护丞相府,就是牺牲侯府也值得,只要大树主干存活下来了,还怕长不出新的枝叶吗? 至于侯府吗,房子没了可以再建,财宝没了可以再抢,夫人没了可以再娶,没什么舍弃不了的,只要大哥平安无事,权势不失,一切都能从头再来,甚至更好! “人生在世,知恩图报,大都督恩重如山,我等拼死报效的机会来了,救援相府,诛灭逆贼!”小静拔出宝剑,下达了出兵的命令,生死荣辱,在此一搏! “救援相府,诛灭逆贼!” “救援相府,诛灭逆贼!” ………………………… 三声呐喊,府门大开,小静一马当先,高举战旗,带着人马前去救援丞相府,危难时刻,巾帼不让须眉呀! 救援不等于送死,侯府兵马不多,留下一部分守卫,能出动的也就五百人,娘子军占了一半,另一半是府中亲兵! 这点兵力,如果直接杀奔朱雀大街,对战叛军三千人马,无异于以卵击石,战斗的结果,非但救援不了相府,自己也得搭进去! 不过吗,兵马之妙,不在数量多少,而在调遣之人,只要运用得当,一根绣花针也能杀人呢! 小静跟随大哥多年,耳濡目染,学会了不少兵书战略,强攻不成,咱就玩阴谋呗,总结起来十六个字:“以乱治乱,威慑人心,围魏救赵,背后偷袭!” …………………………………………………………………………………………………………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鬼面萧郎,凯旋归来!” “嗖!……嗖!” 援兵分为两路,吕玲儿、稻香带着数百娘子军,高举旗帜,四处叫喊,途径百官府邸,还要往里面射上几箭,以壮声势! 许昌乱成了一团,百官蠢蠢欲动,磨刀之声,霍霍可闻,这种情况下,想要恢复治安,安抚人心是不可能的,唯有以毒攻毒,以乱治乱,制造出更多谣言,威慑人心,才能控制住局势! 董承等人动政变,就是趁着曹操巡视官渡,萧逸远征西凉,许昌城中空虚,无人主持大局,这才想趁虚而入,夺取大权,如果曹、萧一人在此,他们也不敢轻举妄动! 四个小姑娘一商量,‘扯虎皮,做大旗’,就说‘鬼面萧郎’凯旋归来,玄甲铁骑已经入城,利用大哥的无双凶名,威慑人心! 事实证明,她们的策略有效,文武百官都是聪明人,优点是‘考虑周全,做事谨慎’,缺点是‘考虑太周全,做事太谨慎’,往往就会错失良机了! 混乱之中,想要浑水摸鱼的不少,许多人磨好刀枪,备好战马,一只脚踏出了门槛,正要大显身手呢,突然听说‘鬼面萧郎’回来了,来不及分辨真假,赶紧把脚缩了回来,紧闭大门,再也不敢轻举妄动了! 人的名,树的影,萧郎统兵以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人称‘大汉第一勇士!’ 另外,此子嗜血成性,杀人如麻,尸骨筑‘京观’,把玩‘骷髅盏’,凶名无双,世人对萧逸的恐惧程度,还在曹操之上,后者只杀活人,前者连死人也不放过呀! 当然了,文武百官也不是傻子,他们也在怀疑,可靠情报,萧逸正在西凉养伤,怎会突然回到许昌呢,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呀! 玄甲铁骑,快如闪电,创造过一日奔袭三百余里的记录,谁敢保证人家不会神兵天降呢? 再说了,有细心人查看过,射进自家府中的箭簇,却是玄甲军的制式装备,犬齿倒钩箭-别无分号呀! 带着无数疑虑,一颗颗蠢蠢欲动的心,又暂时沉寂下去了,他们需要再思考一下…… 与此同时,小静、赵雨带兵救援相府,不过吗,她们没去朱雀大街,而是调转马头,一路向北来到了玄武大街,也是皇亲国戚聚集之地! 车骑将军府前,三盏大红灯笼高挂着,这是政变起的信号,不过吗,大半夜过去了,油尽灯枯,火光变得极为微弱,眼看就要熄灭了! 朱漆大门紧闭着,里面有战斗力的男丁,都跟着董承去围攻丞相府了,剩下一群老弱妇孺,防守空虚无比! “冲进去,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看着府邸的大门,小静紧咬银牙,下达了绝杀令,大哥一向禁止自己杀人,可是形势危机,生死关头,自己也只好大开杀戒了! “杀!……杀!” 喊杀声中,数百士兵撞破大门,蜂拥而入,血洗了车骑将军府…… 正文 第九十四章真假萧郎 天籁小说Ww『 自古以来,杀人和放火总是联系在一起的,数百玄甲兵尽屠董氏满门之后,顺便点燃了房屋,一时之间,浓烟滚滚,烈焰冲天,整条朱雀大街都映红了,火势越来越大,数里之外都看得一清二楚! 丞相府外,三千叛军厮杀了大半夜,利用兵力优势,逐渐占据了上风,高声呐喊,步步紧逼,眼看就要冲杀进去了,没想到后院起火,自己的老巢被人端掉了,顿时军心大乱…… “车骑将军府起火……咱们的后路断了!” “肯定是大队曹兵进城,四面合围过来了,咱们快跑吧……” “咱们的妻儿老小呀……完了……全完了!” ………………………………………… 望着身后的漫天大火,叛军将士惊慌不已,有人嚎啕大哭,有人肝胆俱裂,再也无心恋战了,就像受惊的羊群一般,四散奔逃,全线崩溃…… 中国人的观念中,讲究‘保家卫国’,也就是说先有家,后有国,大伙豁出性命,动政变,效忠汉室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博取富贵,封妻荫子,让亲人们过上好日子,这才是叛军将士的真实意愿! 如今车骑将军府惨遭火劫,化成了一片废墟,亲人们的命运也就可想而知了,事到如今,家且不保,国又如何,自己的老婆孩子都没了,谁还管汉家皇帝的死活,因此四散奔逃,各奔生路,任由董承如何呵斥,也控制不住局势了! “呵呵,援兵已至,将士们-歼灭叛贼,杀敌立功呀!” 连番血战之下,相府亲兵折损过半,眼看就要坚持不住了,那知道,形势急转直下,叛军后院起火了,趁此机会,曹丕一面动反攻,追杀残敌,一面派人持虎符出城,调兵救援! 军心一散,大势已去,董承如何努力,也制止不住兵马溃散,反而被人流裹挟着,一路溃退了下去,无奈之下,只好带领残部向府邸奔去,就算是死,也要知道谁在背后捅了一刀! 叛军三千人马,小部战死,大半溃散,最后跟在董承身边的,只剩下百余名心腹死士了,等他们好不容易冲过人群,赶到玄武大街时,看到的就是熊熊燃烧的府邸,和数百名严阵以待的玄甲铁骑! 弯刀如雪,长枪如林,玄甲兵数量不多,阵型却极其严整,尤其在火光照耀下,一个个满脸杀气,浑身血污,就像一群从地狱冲出来的恶鬼,令人望而生畏! 阵前一杆黑色大纛旗,金狼头,波浪纹,两丈高,五尺宽,中间一个斗大的‘萧’字,在火浪的吹动下,来回飘摆,好不威风! 旗下两人,一个身材高挑,面如粉玉,头戴烂银盔,身披白银甲,胯下白马龙,手中一杆龙胆亮银枪,容颜俊美,气质潇洒,就像是天神下凡一般! 另一人,头戴鬼面盔,身披烈焰甲,腰佩短剑,手持长镗,坐下一匹黑色骏马,浑身上下,杀气缭绕,如果说白袍小将是天神下凡,她就是修罗出世了,骨子里散着浓烈的血腥味! “鬼面萧郎!……鬼面萧郎!” 看到二人之后,叛军顿时惊呼起来,有人吓得从马背上掉下去了,前者没人认识,后者没人不认识,就算没见过本尊,也听说过对方的威名,那副‘鬼面盔’,普天之下,萧郎独有,别人不配戴,也不敢戴呀! “大胆逆贼,本都督在此,还不下马投降,更待何时?” ‘萧逸’催马上前,杀气直冲云霄,冰冷的声音就像利箭一样,狠狠刺在叛军心头,吓得他们不敢仰视,胆子小的直接开溜了,根本不敢与‘杀神’对阵! “鬼面萧郎,你不是身负箭伤,正在西凉修养吗,如何回到许昌来了?” 看着对面魔神般的身影,董承也是满心恐慌,他们敢于动政变,就是趁着曹操出巡,萧逸远征,许昌无人坐镇,这才突然难的,没想到对方突然出现了,莫非是有人伪装的? 鱼目混珠的事情,在战场并不少见,为了逃命,汉高祖-刘邦都用过替身呢,问题是,同殿为臣,他见过萧逸本人,因为敌对关系,还仔细研究过一番,对方的音容相貌,早就熟烂于心了! 为了辨别真假,借着朦胧的月色,董承仔细打量了一番,结果越看越心惊,对方的言谈举止,声音语气,甚至每一个小动作,无不与记忆中的萧郎吻合,莫非真的神兵天降不成? “董威、董武何在,出战此人,看看是真是假?” 董承一脸决绝之色,事到如今,唯有拼死一试了,因此派两位族弟出手,试探萧郎的真假,如果是假的,大局尚有翻盘的机会,如果是真的,那就认命吧! “诺!……敌将休走,屠我满门老小,快偿命来呀!” 话音未落,从队列中冲出两个年轻人,虎背熊腰,面容凶恶,正是董威、董武,他们是亲兄弟,一个用厚背砍刀,一个用开山大斧,在族人中素有勇武之名,号称‘董氏双雄!’ “吼!……吼!……吼!” 董氏双雄出战,后面的叛军呐喊助威,这个办法确实不错,萧郎的音容好学,萧郎的勇武难比,只要大战几十个回合,也就知道真假了! ‘萧逸’抬头望天,似乎根本没把敌人放在眼中,只是向旁边的白袍小将挥挥手:“蝼蚁之辈,不配本都督出手,你去历练一下,取二人的头颅回来吧!” “诺-末将遵命!” 白袍小将微微点头,小白脸上挂满了笑意,露出一嘴洁白的贝齿,舞动手中龙胆亮银枪,催马迎敌! “敌将拿命来……”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对方血洗了车骑将军府,董威早就怒火满腔了,此时用尽浑身力气,手中厚背大刀高举,狠狠劈了过去! 人壮、力猛、刀沉,这一刀至少数百斤的力气,能破三层甲胄,普天之下,没几个人能硬抗的住呢! 白袍小将毫无畏惧,手中银枪快如游龙,在刀背上轻轻一点,就破了对方的攻势,接着寒光一闪,直接刺董威一个透心凉,鲜血喷涌,死尸落于马下! “大哥……大哥呀!”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兄长死于敌手,董武双眼血红,开山大斧舞动如飞,向着对方胸膛砍去! “嗖!……噗!” 再看白袍小将,身体后仰,小腰柔若无骨般贴在马背上,避开了开山大斧,一招‘毒蛇出动’,快如闪电,枪尖正中咽喉,又报销一个! “天将下凡了……大家快快逃命呀!” 没有激烈的厮杀,更没有什么龙争虎斗,一眨眼功夫,区区两枪,就解决掉董家两员悍将,看到这一幕,叛军将士肝胆俱裂,再也没有战斗下去的勇气了,呼喊一声,四散奔逃而去…… 到了这个地步,萧逸的真假不重要了,就凭白袍小将的武艺,足以把他们斩尽杀绝,再说了,如此虎将都甘愿********,除了‘鬼面萧郎’,谁有如此霸道的威势? “逆贼董承,下马投降,我家大都督饶你不死!” 甩掉枪上的血迹,赵雨英武之气尽显,别看她平时乖巧听话,一副美少女的姿态,其实是个‘女罗刹’,枪下亡魂上百呢! 这不奇怪,赵氏兄妹一起闯荡江湖,数年之间,大江南北,黄河两岸都去过了,遇到的山贼、草寇多如牛毛,几乎是一路走,一路杀过去的! 赵云怕妹子以后吃亏,十三岁的时候,就让她开过杀戒了,用来锻炼心魄,以壮胆气! 那知道呀,自家妹子竟然有嗜血倾向,第一次杀人之后,毫无畏惧,反而以杀人为乐事,整天四处寻找山贼,亮银枪下从无活口,狠辣无比! 这可把赵云愁坏了,一不小心,培养出一个‘女罗刹’,这么凶悍的女子,谁敢娶她为妻呀,无奈之下,才找机会托付给了萧逸,也只有杀人如麻的萧郎,能降伏自家小妹了,这就叫‘大恶对小坏’,天生一对! “呵呵,老夫忠心大汉,岂能向逆贼投降,今日大事不成,有死而已……陛下,为臣尽力了呀!” 一声长叹,董承拔出宝剑,面对皇宫方向,跪倒在地,三跪九叩之后,横剑自刎,血染焦土…… “哎!……此人也是个忠臣,可惜了,咱们是敌非友!” ‘萧逸’催马上前,抬起鬼面盔,露出一副漂亮的小脸来,不错,正是小静假扮的,出于对哥哥的无限热爱,她总在暗中模仿萧逸,一言一行,就连小动作也丝毫不差,简直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侯府上下都称她为‘萧郎的影子!’ “来人呀,斩下董承级,传示四方,这场政变该结束了!” “诺!” 正文 第九十五章巾帼之威,不可小觑! 董承一死,政变也就彻底失败了,叛军将士四散奔逃,伏完老奸狡猾,悄悄的退回府中,脱下甲胄,藏好刀枪,大门紧闭,装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模样,王子服、吴子兰、吴硕、种辑四人性情耿直,血战不退,奈何无人援助,尽数死于乱军之中,部下无一生还! 趁此机会,曹丕取出虎符,调动三万铁甲军入城,扑灭大火,占据要害,对许昌实行了军事戒严,封锁四座城门,严禁任何人出入,一直到天亮时分,终于控制住了局势! 下一步,就是对政变者的清算了,经过一次生死大劫后,曹丕认识了政治的残酷性,也激发了骨子里的戾气,他亲自带兵包围了百官府邸,严格搜查,凡是叛军的家人、亲戚、朋友、同僚……,全部抓捕起来,严刑拷打,一时之间,许昌的监牢里人满为患,哭嚎之声,日夜不停! 染血的经验最容易让人牢记,经过这次政变事件,文武百官有了三点认识:首先,曹家实力雄厚,爪牙众多,称霸之势已成,就像一颗根深蒂固的大树,仓促之间,根本无法除掉它! 其次,二公子曹丕机敏过人,临危不惧,亲自仗剑杀贼,表现的可圈可点,颇具其父雄略之风,前程不可限量呀! 最后,巾帼之威,不可小觑,关键时刻,战场形势急转直下,相府能够转危为安,无愁侯府的救援起了极大作用,出手的就是‘四朵金花’,她们或英勇,或聪慧,或者指挥有方,不知羞愧多少须眉男儿呀! 受此事影响,世家大族在培养子弟的时候,也允许女孩们旁听了,习文练武,不加限制,一旦发现资质过人者,立刻聘请名师,用心栽培,希望她们光大门楣,跟无愁侯府的几个妖孽比较高低! 机会难得,拥有受教育的权力后,女孩们爆发出极大的热情,读书识字,骑马射箭,往往比男孩们更加出色,以此为资本,她们家庭地位也是直线上升,大有先齐家、再治国,最后恢复母系社会的架势! 此情此景,腐儒们纷纷哀叹,女子习文练武,如同骈鸡司晨,有坏礼法,导致国将不国呀……,他们又把矛头指向了萧逸,认为他过于放纵妹妹,才导致了‘阴盛阳衰’的局面,堪称千古罪人! 不过吗,有一敝,必有一利,萧逸被腐儒们骂的狗血喷头,在女人心中却成了大救星,崇拜者不计其数,甚至发出了-‘嫁人就当嫁萧郎’的赞声,四方传唱,经久不衰! ………………………………………………………………………………………………………… 皇宫-麒麟殿,刘协呆坐在九龙金椅上,脸色灰败,浑身颤抖,一身华丽无比的五爪金龙袍,也遮掩不住内心的恐惧,哀莫过于心死,痛莫过于梦碎呀! 昨天晚上,听着此起彼伏的喊杀声,看着熊熊燃烧的大火,刘协快活的简直要飞起来了,凤凰浴火重生,神龙乘雷升天,借着政变之机,自己马上就要指掌干坤,君临天下了! 兴奋之下,刘协取过御笔、朱砂、玉玺,刷刷点点,一连写好了十几份圣旨,都是嘉尚有功之臣,以及诛灭曹氏余孽的,就等着政变成功之后,立刻颁布下去,昭告天下! 那知道,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一夜过去了,群臣没有入宫迎驾,相府也没有化成废墟,喊杀声渐渐沉寂下去,代表希望的大火也熄灭了,政变彻底失败了! 自古以来,政治斗争就是你死我活,一点缓和余地也没有,既然曹氏没有灭绝,刘协的下场也就可想而知了,皇位、性命难保不说,大汉江山也有易主的可能呀? “列祖列宗,代先帝,朕是大汉的千古罪人呀……呜呜!” 一想到政变失败的可怕后果,刘协悲从中来,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瘫坐在龙椅上,嚎啕大哭起来! “陛下!-陛下!……事已至此,悲切无用,还要好好珍惜龙体呀!” 听到哭声,一直守在殿门外的伏皇后冲了进来,跪在龙椅之旁,细心劝说,生怕皇帝想不开,再做出什么傻事! “祖宗江山不保,朕空有七尺男儿之躯,又有何用呀,大汉四百年的基业,就要断绝了……呜呜!” “董卓性如恶虎一般,尚且不敢断绝大汉国,曹氏纵然权倾天下,终究是汉家臣子,岂敢对陛下不利,至于眼前危局吗,何不去无愁苑求教,公主殿下足智多谋,定有化解之法!” “对呀,皇姐乃是天人下凡,文治、武功、才略……都在朕之上,一定能保大汉江山无事!”一语惊醒梦中人,刘协连忙止住悲声,撒腿如飞,向无愁苑跑去! 伏皇后看了御书案一眼,没有跟过去,而是取来炭火盆,亲自把十几道圣旨烧为灰烬,仔细查看之后,确定没留下任何痕迹,这才长出一口气,起身向曹妃的住处走去,事到如今,只有她能缓和皇宫、相府的矛盾,进而保护皇帝安全了! …………………………………………………………………… “两军对阵,执红走黑,明车暗马偷吃炮,胜负难料靠指挥,战火硝烟弥漫,仕像被捉悲催,老将落荒而逃,小卒过河逞威,一路勐追……” 无愁苑中,海燕公主正在左右互博,黑玛瑙、红珊瑚做成的棋子,落在白玉棋盘上,声音清脆悦耳! 象棋本是萧逸发明出来,让将士们娱乐用的,后来传到了民间,因为制作简单,启发心智,又带有极强的娱乐性,深受汉家百姓喜欢,短短几年时间,风靡大汉十三州,大有取代围棋之势! 海燕公主研究象棋,一则是消磨时间,身为未亡人,她的生活是很空虚的,二则,棋术既心术,她也想由此揣摩萧逸的心思,进而找到打败他的办法,不降伏此人,汉室难兴呀! “皇姐,大事不好,政变失败了……” 刘协连滚带爬的冲进来,顾不上皇帝尊严,双膝跪倒在地,一边流泪,一边诉说事情经过,可怜兮兮的样子,就像小时候惹了祸事,找皇姐求救一样! “陛下是大汉天子,至高无上,就算天塌地陷了,也要保持帝王的尊严,外边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不算什么,咱们下盘棋再说……” 海燕公主双手搀扶起弟弟,掸去龙袍上的尘土,又取出一块银丝手帕,擦掉刘协脸上的泪痕,小心安抚着,丝毫没有慌乱的迹象! “好!-朕就陪皇姐对弈一局!” 看到姐姐稳如泰山的架势,刘协自愧不如的同时,也找到了主心骨,坐在榻上,开始对弈! 公主执黑,刘协执红,摆开阵势,你来我往,很快就厮杀起来,这时候就看出二人的不同了,公主的棋风诡异,快如闪电,大胆穿插,就要一个高明的刺客,招招取人性命! 相对的,刘协就差了许多,声势威勐,却难持久,几十步一过,处处漏洞,被杀的丢盔弃甲,死伤惨重…… “天下事,一局棋,唯有智者方能掌控,董承身死,伏完躲避,这就跟下棋似的,一时不慎,丢了几个棋子,根本不算什么,只要老帅不失,就有翻盘的机会!” 说话间,海燕公主步步紧逼,连吃对方一车、一马、一炮,几乎吞了红子的半边天,紧跟着,双马饮泉,直取中宫,形势危急无比! 再看刘协,别说还手之力了,就连招架之功也没有呀,几步之间,士、相尽残,老帅也被逼近角落里,眼看就要全军覆没了,如何死里逃生呢? “生死关头,还请皇姐指教一二,此局若败,朕再无翻身之日了!” “简单……毒蛇噬手,壮士断腕,陛下唯有舍车保帅了,只要躲过此劫,积蓄力量,终有反败为胜的机会!”海燕公主面无表情,拿起对方的红车,挡住了黑马的铁蹄,护住了主帅,可也断送了红车的命运! “舍车保帅,过于残忍,朕实在不忍为之,皇姐还有别的办法吗?” 刘协并不蠢笨,立刻明白了这枚棋子意味什么,董氏娇小可爱,跟自己很是贴心,为了效忠大汉,全家老小尽数丧命,自己如何忍心再牺牲掉她呢? “煳涂呀!……身为皇帝,心中只有江山社稷,岂能让一个妇人耽误大事,诛一妃,立一妃,只要天下姓刘,还怕没有女人吗?” 海燕公主面如寒冰,反手拔出金柄弯刀,狠狠剁在了棋盘上,那枚可怜的红车,立刻粉身碎骨了…… “陛下记住了,为了大汉江山,任何棋子都可以舍弃,这次是董妃,下次是伏后,关键时刻,就是本宫也能牺牲掉,帝王……无情呀!” (。r?a? ?n?en?w?w?w?.?r?a?n?w?e?n`n?e?t?。) 正文 第九十六章老夫比之霍光如何? 权谋之道,犹如垂钓,最高明的钓者,以富贵为饵,杀戮为钩,时间为线,智慧为杆,独坐天河之畔,笑看风云变幻,唯有如此,才能钓到一条名叫‘苍生’的大鱼,得苍生者,既得天下! 政变三天之后,曹操挥鞭向南,在大队人马的护卫下,浩浩荡荡的返回了许昌,时机成熟,垂钓者就要抬起鱼竿,收获一条肥鱼了! 听闻丞相大人回京,文武百官驾着车马,敲着锣鼓,出城三十里相迎,表现的极为热情,就连一些元老旧臣也放下架子,在儿孙的搀扶下,垂手立于道边,等候丞相大人的车驾到来! 正值夏末,烈日炎炎,文武百官站在没有阴凉的官道上,晒得面红耳赤,气喘吁吁,活像一群蒸熟的螃蟹,有几名老臣体力不支,直接晕了过去,即便如此,也没一个人敢离开! “呜!……呜!呜!” 午时三刻,号角嘶鸣,尘土飞扬,在‘虎豹骑’的护卫下,丞相的车驾出现了,放眼望去,刀枪如林,旌旗如云,军阵犹如排山倒海一般,势压山河,好不威风! 队伍正中,有一辆四马驾辕的战车,轮高六尺,厢宽一丈,内铺兽皮,外镶铁板,坚固无比,车厢上插着一杆杏黄色大旗,高三丈,宽六尺,中间一个斗大的‘曹’字,左右摇摆,号令三军! 车内端坐一人,金盔、金甲、杏黄袍,外罩大红色披风,手握一柄青剑,面沉如水,气势如山,正是大汉丞相--曹操! 驷马之车,必有参乘,曹操右手边,站立着‘虎痴’-许褚,头戴天王盔,身披镔铁甲,手持一柄锯齿大刀,犹如凶神恶煞一般,左手边则是爱子曹植,白衣如雪,风度翩翩! 如此霸气的组合,不禁让人产生一种幻觉……至高无上的-东岳大帝出巡了,左有青龙为伴,右为白虎护身,俯视人间,君临九天! “丞相大人--军威浩荡,天下无敌!” “丞相大人--辅佐社稷,功昭日月!” ………………………………………… 车驾尚未停稳,群臣就涌了上去,官职高的躬身行礼,歌功颂德,官职低的跪倒在地,三拜九扣,恭敬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就差高唿-“吾皇万万岁了!” 群臣如此卑躬屈膝,皆是心虚所致,政变之夜,城内局势一片混乱,不少人都与叛军私下勾结,准备共同攻打丞相府,只是临阵胆怯,没敢动手罢了! 如今曹操回来了,必然搜查余孽,清洗朝堂,屠刀一举,不知多少人头落地,文武百官如何不怕呀,现在好好的恭维一番,就是希望曹操刀下留情,放自己一条生路! “免礼!……进城!” 战车上,曹操面沉如水,根本无视群臣的奉承,政治斗争就是如此,胜者王侯,败者贼寇,如果自己人头落地了,站在路边欢唿雀跃的,同样是这群人! 车驾进城之后,没有直接回丞相府,先在大街上转了一圈,看着大火烧毁的房屋,兵戈留下的痕迹,曹操脸色更加阴沉了,充满杀机的目光,不停扫视着皇宫方向,“刘家小儿不听话,该好好敲打一下了,或者,换一个听话的!” ………………………………………………………………………………………………… “参拜父亲大人-万福金安!” 相府门前,曹丕跪地行礼,恭迎父亲的车驾,他的任务是镇守相府,监视百官,命令没有收回之前,一步也不能踏出许昌城门! 丞相府受到叛军围攻,刀兵之下,残破不堪,就连大门都烧没了,只剩下一副焦黑的门框,上面满是刀剑痕迹,可见战事何等的惨烈! 再看曹丕,衣衫褴褛,甲胄残破,小脸一片黢黑,浑身散发着烟火、血腥、汗水的混合味道,刺鼻无比,就这副尊荣,别说是相府二公子,就算放到乞丐群里,也是个三等公民! 与之相比,车上的曹植就是另一副模样了,长发飘飘,白衣如雪,浑身上下一尘不染,再配上俊俏的面容,高雅的气质,真犹如神仙人物一般! “吾儿……看的好家!” 看着俊美的曹植,又看看跪在地上,狼狈不堪的曹丕,曹操目光闪动,语气却平淡至极,像是在责备,又像是在夸奖……看家-即为守业,也是一种本领呀! 进府之后,曹操甲胄未脱,直接召见四大谋士,与此同时,许褚带领数千‘虎豹骑’,严密封锁了相府内外,禁止任何人出入! “参见丞相大人!” 片刻之后,郭嘉、程昱、荀、荀攸相继而至,躬身行礼,等候丞相大人的询问! “老夫指掌朝纲,权倾天下,比之一代名相霍光如何?” 出乎意料,曹操没问政务,没问军情,反而与霍光比较起来,一句毫无头脑的话,却把四位谋士吓出了一身冷汗! 霍光是‘战神’-霍去病的同父异母弟,也是汉武帝的托孤大臣,美容颜,性机敏,有权谋,指掌大汉社稷二十年,上辅天子,下摄群臣,号称一代权臣! 不过吗,霍光最厉害的地方,不是做了二十年丞相,而是做了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废黜皇帝! 后元二年,汉武帝病死,死前立刘弗陵为太子,霍光受遗诏封为大司马,成为新君的辅命大臣,权倾朝野! 十三年后,昭帝病逝,因为没有儿子,霍光就拥立了昌邑王-刘贺为帝,不过吗,这个幸运儿不争气,因为急着争夺权利,在位二十七天,就被废黜了,霍光改立武帝之曾孙刘询,这就是汉宣帝! 三朝为相,废立皇帝,霍光靠着这份光辉事迹,成为史上有名的权臣,也成为无数豪杰效仿的目标,谁不想‘偷天换日’呀! 如今曹操自比霍光,四大谋士立刻明白了,丞相大人不是夸赞权势、地位,他是想相仿这位前辈,废黜天子呀! “万万不可呀,丞相大人起兵以来,上奉天子,下讨不臣,名正言顺,这才成就了一番霸业,岂能自毁声誉,受人以柄呢……况且天子年幼,纵有小错,也是奸人蛊惑,只需忠言劝谏,不能妄言废立呀!” 荀、荀攸跪倒在地,叩首不止,很快额头上就一片殷红了,他们是真怕了,以曹操的智谋、威望、实力,想要废黜皇帝,只在一夜之间呀! “丞相大人三思,如今诸侯割据,如虎在侧,天下人心,并未臣服,一旦行废黜之事,只怕四海沸腾,引来刀兵之祸呀! 再者说,当今天子是大汉正统,废黜之后,谁可接替呢,汉室宗亲人数不少,就怕争相效仿,各建帝号呀!” 郭嘉也反对废黜皇帝,不过吗,他不是忠汉,而是忠曹,并对废黜皇帝的利弊,进行了精准分析! 首先,废黜了皇帝,各路诸侯必然以此为借口,出兵讨伐,曹营集团强如虎,也架不住天下诸侯多如狼呀,这是军事不利! 其次,汉灵帝就两个儿子,少帝刘辨已经死了,再废黜刘协,汉室正统也就没了,新君只能在宗室里挑选,那样找出来的皇帝,难以让天下人信服呀! 另外,诸侯们也不是傻子,汉室宗亲人数不少,刘表、刘备都在其中……,你立一个,我也立一个,反正都不是皇室正统,谁也压不服谁,如此一来,曹操再不能‘挟天子以令诸侯’,这是政治不利! “丞相所思,下臣所虑,纵有万千险阻,只要钧令一下,无所不从!” 程昱的话最简单,内容却很丰富,他的意思就是,废黜皇帝的事情很难、很麻烦……,不过呢,只要丞相大人一声令下,我愿意拼死去做! 说这话的人,不是忠臣,不是直臣,而是彻底的--弄臣! 四大谋士,两个拼死反对,一个出言劝谏,一个表示难办,曹操也不禁犹豫起来,一方面,现在废黜皇帝,时机确实不成熟,稍有不慎,就会引来刀兵之祸! 另一方面,曹操也在忧虑呀,霍光权倾天下,霸道的一塌煳涂,刚刚病逝之后,就被汉宣帝灭了满门,同样的,自己死后,曹氏能够幸免吗,不如先下手为强呀! “报丞相大人,曹妃回府省亲,带来了大量的赏赐,并有皇帝旨意:赏功臣,加九锡……”正犹豫间,门外传来许褚的声音,通报了一条重要消息! 九锡-是皇帝赐给有功之臣的礼器,分别是:车马、衣服、乐器、朱户、纳陛、虎贲、斧钺、弓矢、鬯! 加九锡,是一个臣子最大的荣耀,如今刘协拿了出来,就是示意曹操……“我年纪小,不懂事,惹您老人家不高兴了,九锡奉上,希望您大人有大量,原谅朕的过错吧!” “呵呵,好厉害的招数,绵里藏针,名加九锡,实则捧杀,皇宫之内有能人呀!”曹操略一思索,立刻明白了其中的厉害关系! 九锡谁都想要,曹操也不例外,不过吗,时机不成熟,一旦硬接下来,非但没有好处,反而会惹来天下人非议,再说了,九锡虽好,却是虚名,曹操要的是实利! 思考一番之后,曹操收下礼物,辞掉了九锡,这就是告诉皇帝,“我原谅你了,不过吗,老夫不要虚名,还是来点实际的吧!” 趁着这股子政治风潮,之后的几天里,曹操大刀阔斧,做了三件事情! 其一,为了加强治安,以防不测,招募良家子弟五千人,配以甲胄、兵刃、弓箭,组建一支‘捕盗营’,驻扎在许昌城中,统领就是-曹丕! 其二,调动‘虎豹骑’两千人,护卫皇宫,从今以后,凡是皇亲国戚、文武大臣,没有相府的钧令,一律不得入宫,违令者-斩! 其三,趁着文武百官惶恐不安,曹操决定,再发‘求贤令’,广招寒门子弟入朝为官,进一步削弱士族门阀的力量! 与此同时,宫内传出消息,怀孕四月有余的董妃,偶然风寒,医治无效-身亡了! (。r?anenw?w?w?.?r?a?n?w?e?n?`n?e?t?。) 正文 第九十七章第一幅地图 “呵呵!……以退为进,以虚换实,放了一场大火,就把满朝文武玩的乱转,丞相大人果然好手段,权谋之道修炼的炉火纯青呀!” 西凉-山丹牧场,萧逸看完许昌送来的急报,不禁挑大拇指称赞-乱世奸雄,名不虚传! 身为穿越一族,萧逸骨子里极为狂傲,胸膛里也有一颗蠢蠢欲动的野心,四方豪杰之士,在他的眼中不过是一群玩偶,可以随心所欲的摆布,那是一种灵魂深处的高傲,此方世界-唯我独尊,不过吗,曹操却是个例外! 无论文治、武功、谋略、文采、手段……,曹操都有极深的造诣,那真是‘出则为将,入则为相,拔剑斩人,提笔作诗’的厉害角色,古人云:‘五百年必有王者出’,毫无疑问,曹操就是这个时代的王者,号令天下,指掌乾坤! 正是这种发自内心的钦佩,萧逸才甘愿为其所用,为了奸雄的霸业,南征北战,东挡西杀,不过吗,这种忠诚只对曹操本人,并不是对曹氏家族的,是一种有限的忠心! 总之,萧逸的人生信条就是:‘能辅则辅,如其不才取而代之’,在曹操之后,继承人如果不够出色,或者比不上自己的话,萧逸不介意亲自指掌天下大权,至于曹氏一族吗,让他们世代荣华也就够了! 不过吗,曹操现在如日中天,至少有二十年好活,萧逸也就收起小心思,继续做一名能臣了,对内安抚百姓,扫平诸侯,对外打仗杀人,开疆拓土! 如画江山,能者居之--这就是人间正道! ………………………………………………………………………………………… 一个多月的苦心经营,山丹牧场初具规模了,上百万的马匹、牛羊、骆驼驱赶过来,又挑选了经验丰富的牧人,负责照顾这些宝贝,‘冠军城’修葺一新,并加筑了外城,面积扩大了六倍,‘护羌中郎将’-晏明统领一万精兵驻守,确保牧场的安全! 有人估算过,按照现在的规模,只要不发生大灾害,每年可以出产五万匹战马,二十万牛羊,还有一定数量的牛皮、牛角、牛筋、马尾……等战略物资,这个数字相当可观,足以让天下诸侯眼红了,不过吗,萧逸依旧不太满意,一句话--牧场太小了! 山丹牧场横跨三郡、六县,占据了西凉北部最肥美的水草地,这样的规模和出产,用来补充国内战争消耗够用了,可是汉家要想开疆拓土,就需要更多的战马和物资,也就需要更大面积的牧场了! 另外吗,萧逸还有更深远的考虑,自己带领大军开疆拓土,给后代子孙占领生存空间,打个比喻,这就像是盖房子,如果占地太小了,装修的又差劲,那就是一个破草棚子,四面漏雨,没有价值,子孙后代肯定不会用心管理,说不定那天就扔给蛮夷了! 历史上,东到黑水,北到大漠,西到葱岭,南过群沙……,都留下过汉军将士的足迹,可是一走一过之后,真正收入版图的很少,就是因为地方贫瘠,出产物资有限,国家得不到任何好处,白白消耗国力,最后只能丢弃了事! 反过来,如果自己占下大片土地,好好经营一番,变成物产丰富的沃土,就等于留下一套豪华别墅,子孙后代肯定牢牢抓在手里,谁敢过来抢夺,他们就是拼了小命,也会守住老祖宗留下的基业! 因此,萧逸要扩大山丹牧场的规模,周围四郡、十几县的土地全囊括进来,变成一个超大型牧场,一则,为汉军将士提供足够的战马,开疆拓土,争夺生存空间! 二则,如此宝地,子孙后代会牢牢守住的,谁要是丢弃了,就会成为千古罪人,天下百姓不打死你,也会骂死你! 不过吗,这片土地上有一些‘杂草’,要想变成汉家良田,必须拔掉它们才行! “启禀大都督,周围各部酋长奉命前来,正在帐外等候!” “设宴--有请!” “诺!” 说话间,中军官-小斌领进来数十名身披兽皮,发如乱草,浑身充满腥气味的土著酋长,其中有胡人、月氏人、匈奴人、乌孙人……,以及一些说不出名字的小民族! 西凉之地,胡、汉杂居,部落众多,边界混乱,半个月前,萧逸传下军令,方圆两千里之内的部落酋长,全部来军中议事,不听号令者-杀无赦! “塞外野人……参拜大汉征西大都督!” 随着一阵蹩脚的汉话,数十名酋长跪倒在地,行大礼参拜,整齐的动作可以看出,他们一定演练很多次了,真是乖巧懂事呀! 不乖巧也不行呀,汉军西征以来,降伏羌人、尽屠氏、羯二族,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西凉各族无不心惊胆战,生怕下一个就轮到自己了,听到传召,日夜兼程赶来,马腿都跑断了好几条,生怕迟到一点,惹得大都督不高兴呀! “免礼……赐坐,各部酋长到齐了吗?”先礼后兵,汉家传统,萧逸热情的接待着酋长们,并赐予酒食! “回禀大都督,匈奴白羊、鬼方二部酋长没有前来!”小斌取出名册,清点人数之后,躬身禀告! “传令下去-玄甲铁骑出动,血洗二部,斩尽杀绝,酋长人头带回来给我!”萧逸神色不变,言语之间,就像准备碾死两只蚂蚁一样! “诺!” 军令如山,片刻之后,阵阵号角声中,一队玄甲铁骑冲出大营,高举战旗,挥舞马刀,向着西北方向席卷而去…… “大都督英明神武--天下无敌!” 弹指之间,两个部落就灭族了,酋长们吓得面无人色,见过霸道的,没见过如此霸道的,都说‘鬼面萧郎’嗜杀成性,果然名不虚传呀,幸亏自己聪明,早早赶来了,否则的话…… “今天请各位来,有一件大事商议--堪定边界,解决纠纷!”萧逸一挥手,亲兵们抬出一副巨大地图,看上面的山水,似乎是西凉地图…… 不过吗,这副地图有些奇怪,上面的山川、河流,却是西凉无疑,可是比起以前的汉家地图,又有一些不同,准确的说就是大了一点,当然了,也不是很多,也就五六倍的样子! 这么说吧,除了东部边界没变化,北、西、南三个方向,全部向外大幅扩张了,尤其是西边,根本就没有边界线,一直标记到了尽头,另外吗,地图上密密麻麻的全是汉字,什么汉城、汉河、汉山、萧家沟、无愁岭……,仿佛整片大地都是汉家领土了! 这是萧逸玩的一点小手段,想要占领一片土地,就先给山川、河流起个汉名,有名则有实,慢慢渗透下去,久而久之,土地就变成自己的了! 若干年后,就算起了领土纠纷,汉家子孙也能理直气壮的说,“这是我们的国土,有地名为证!” 看着地图上的标记,酋长们全都咧嘴了,他们不识字,却能看懂这副地图,原因很简单,他们部落居住的草原、河流、山川……,全在上面呢,自己家肯定认得出来呀!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此乃先圣名言,古今至理……,不过吗,长久以来,西凉边界混乱不清,各部纠纷不断,刀兵四起,苦不堪言…… 本都督奉命西征,安抚百姓,岂能坐视不理呢,这才重新规划了边界线,从此以后,大家各守疆土,互不侵犯,安居乐业,岂不美哉!” 说话间,萧逸指指地图,又拍拍胸口,认为自己做了一件大好事,可惜,这个时代没有‘五好青年’、‘三八红旗手’之类称号,否则自己肯定拿份大奖呀! “哗!……山神、河神、牛神、马神、狗神……” 看着地图,酋长们口念各种神灵,心中一片哇凉呀,历史上,汉家经常堪定边界,调解纠纷,这对周围部落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可是这位大都督的办法,也太过霸道了吧,就像一群野狼抓住了猎物,因为分赃不均,互相撕咬起来,这时候,一头强壮的狮子来了,以调解纠纷为名,独霸了猎物,于是乎,野狼们不用打架了,可是它们会饿死! “启禀大都督,这里是我们乌孙人祖传的水草地,汉武大帝曾经下旨,子孙繁衍,世袭罔替……” 一名须发皆白的酋长站起来,指着地图上一块标记‘萧家洼’的地方,用最卑微的语气,小声分辨着,希望保住自己的家园! “呵呵,本都督可能画错边界了,不好意思……来人呀,乌孙酋长醉了,扶下去休息吧!” 兼听则明,面对别人的指正,萧逸诚恳认错,表示一定改正过来,又关心起对方的身体,可谓体贴无比,尽显汉官风度! “刷!……擦!” 听到命令,冲上来几名如狼似虎的亲兵,二话不说,拖起乌孙酋长出去了,紧接着,帐外响起一声惨叫,就再没有任何声响了! “诸位酋长,本都督不善绘图,若有差错之处,还请多加指正!” “不敢……大都督英明睿智,岂会出错,就算有错,也是小人们记错边界了……” 人为恶狼,我为羔羊,在绝对的武力面前,屈服就是唯一选择了,看着地图,酋长们心中只有一句话……“天降杀神,西凉之地尽属汉家矣!” 正文 第九十八章第二副地图 有位政治家说过:“长治久安之道,就是自己小日子过的舒服,也得让别人有条活路,万事不能做绝,否则的话,断人生路,自寻死路!” 萧逸用强横手段抢夺到大片土地,不过他很清楚,这些部落酋长口服心不服,只是畏惧于汉军威武,暂时忍耐罢了,一旦大军回归中原内地,没了强力的压制,他们必然扯旗造反,麻烦也就来了…… 部落造反就要镇压,大军来了,他们安静一下,大军撤走,他们又会闹事,草原狼的生命力极为顽强,如此反反复复,朝廷的兵马、钱粮、物资,就会不停消耗下去,朝廷如何腾出手来,扫平诸侯,一统天下,此法不可取呀! 萧逸不会做蠢事的,他也反复思考过,要想永远的太平无事,必须彻底解决这些游牧部落,一般来说有三种办法: 其一:斩尽杀绝,一了百了;这个办法最为简单,而且不留后患,中原人对付仇敌的时候,最爱如此处理了,城门一关,就像恶狼冲入羊圈一样,尽情的屠戮干净,再来一把大火,万事大吉! 可惜,这里是塞外草原,几十个部落散布四方,如果用突袭的办法,屠灭一两个部落没问题,大规模杀戮的话,牧民必然四散奔逃,躲进茫茫荒野之中,汉军就是用二十年时间,也休想斩杀干净,稍不留神,他们就会春风吹又生了! 其二:迁入内地,化夷为汉;汉人的同化能力极强,无论什么民族,无论什么人种,只要迁进中原内地,用不了百年时间,就能消化的一干二净,让他们彻底的忘记祖宗十八代,变成纯正的汉家百姓! 如果是太平时节,这是最好的办法了,既可以增加人口,又能为华夏民族输入蛮悍之血,激尚武精神,问题是,如今中原大乱,人口大量减少,根本没有力气消化游牧部落,稍有不慎,就会变成引狼入室,那就更糟糕了! 其三:远迁异域,祸水西流;既然杀不光,也消化不了,那就把这些草原狼驱赶到远方,让他们去祸害别的民族,自生自灭,永不东顾,这个办法不太人道,却是兴盛汉家的正道! 萧逸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既然毁了游牧部落的家园,就会找到一块生活乐土,让他们重建家园,就这样,亲兵们抬出了第二副地图! 与第一副地图相比,第二副的疆域面积更大,大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巍巍昆仑山只是上面一条粗线,西凉千里草原,在上面只占了一巴掌地方,至于各部落生存的地方,地图上更本没有标记! 当然了,两副地图也有相同的地方,那就是山川、河流、城池全标记着汉名,比如炎黄内海、轩辕半岛、蚩尤平原……林林总总,全以汉家祖先来命名,看完这副地图之后,如果说那些地方不是汉人的,估计谁也不信! “汉家圣人有句话: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既然西凉草原喂养不了你们的族人,各位何不带领部落勇士,去西方闯荡一番呢,那里土地肥沃,财富无数,正是生息繁衍的好地方呀!” 萧逸的话语充满了鼓动性,手指在地图上轻轻滑动,一路向西,翻越葱岭,绕过咸海……,就是无边沃土呀! “远征西域,夺取土地、粮食、女人,壮大我们的部落!” “聪明的羊群,愿意放弃眼前的沙子,去啃食山那边的嫩草……” “西征,一条不错的求生之路呀………………” 看着萧逸在地图上划过的痕迹,原本心如死灰的部落酋长们,顿时燃起了希望之火,俗话说,‘树挪死,人挪活’,换个地方生活也不是坏事,反正他们也是四处游荡过日子,至于‘西征’二字吗,一点也不陌生呀! 他们清楚的记得,数百面前,汉家武功极盛,匈奴人被打的奄奄一息,分裂成了南、北两部,南匈奴归附汉朝,内迁河套平原,北匈奴不愿意投降,驱赶牲畜,高举马刀,动了第一次西征,劫掠西方诸国,抢到了大量的财富、女人、奴隶,也占领了广阔的生存空间! 西征如此顺利,一方面是匈奴兵强悍善战,骑兵日行数百里,是天生的抢劫专家;另一方面,西方小国林立,民风懦弱,经商就很厉害,打仗根本不行,却是一片适合劫掠的乐土! 有成功的例子在,酋长们如何不心动呢,说实话,谁也不愿意挨着汉朝这个巨无霸,国力强大,文化先进,报复心极强,最可恶的是,他们每隔几百年就出一位‘杀神’,前有霍去病,后有萧逸,全是杀人如麻,动辄灭族的狠角色,跟这样的民族做邻居,犹如身卧虎穴之旁,谁能睡得安稳呀? 不过吗,西征也不是一件容易事,路途遥远,前途莫测,一场瘟疫,一场天灾……,都可能挡住他们前进的脚步,甚至永远留在那里,成为征途中的一堆白骨! 再者,各部力量加在一起,总计人口二十余万,骑兵六七万,并不算强大,也没有统一的领导,人心不齐,事倍功半,西征能否成功,还很难说呀! “远亲不如近邻,汉家一向仁爱待人,各部如果愿意西征,本都督可以提供军械、粮草、布匹、药材……,总之一句话,你们缺什么,汉军就给什么,还可以派遣一支人马,共同联军西征,不过吗,谁要是故土难离的话,本都督也不介意帮他一把!” 要想马儿跑的快,必然给它喂好草,为了鼓动各部西征,萧逸也真下本钱了,不惜投入大量的物资,至于组织联军的事情,也不是一句空话,就连统帅人选都有了! 以马为统帅,梁兴、侯选、程银、李堪为部将,统领两万西凉降兵,配备足够的军械、粮草,这就是一支西征大军呀! 马此人,勇武刚烈,本领非凡,就像一匹桀骜难驯的野马,跑的挺快,就是不太听话,总是尥蹶子,如果把他放在地方上,早晚会出事,这种人就是天生的战士,永远过不了太平日子! 原来的历史中,马几次反叛朝廷,惹的战火不断,西凉生灵涂炭,自己也是家破人亡,后来投入刘备麾下,因为性格上的原因,始终受不到重用,处于一种半冷冻状态,最后郁郁寡欢,英年早逝! 每次想起这段历史,萧逸都会大叫可惜,宝刀锋利,无处施展,却是一种莫大的悲哀,既然自己穿越而来,又拥有足够的力量,自然要改变马的命运了! 统兵西征,就是马最好的道路,让他带领各部落联军,去战场上浴血厮杀,既实现了自我价值,又能为国家开疆拓土,简直是一箭双雕的好事,他自己也会非常乐意的,作为一名战士,永远不会拒绝战争! 当然了,野马难驯,为了防止马生变,必须给他套上一根缰绳,这点萧逸也想到了,办法就是带马腾、马铁、马休父子回朝,加官进爵,好好的养起来,以亲人相制约,就不怕‘野马’不听话了! 如此一番计策,环环相扣,密不透风,不但解决了很多麻烦,还有三大好处: 先,各部落西征,他们留下的土地归大汉所有,西凉之地扩大数千里,这就是开疆拓土呀! 其次,让这些游牧部落去西方,试试深浅,有了灾难他们顶着,如果有了好处,汉家也能分一杯羹,就像刀耕火种一样,前面的烈火烧过去了,后面的人才好耕耘土地! 最后,马家人调离西凉,也就铲除了原来的地方势力,朝廷可以委派官吏,更好的治理地方,不用担心有反叛生了,朝廷就可以集中精力,扫清各方诸侯,一统九州! 想到这里,萧逸手抚宝剑,一脸笑意的看着各部酋长,两条道路摆在眼前,是生是死,就看他们如此抉择了! “刷!……刷!刷!” 大帐内,各部酋长偷偷打起手势,用他们独特的肢体语言,商议起西征的事情,手势很多变,也很剧烈,夹杂着一些劈砍的动作,似乎在争吵,很快又恢复了平静,显然他们达成一致意见了! “大汉天威浩荡,各部不敢不从,既然大都督有心资助军械、粮草,各部落愿意西征,去开脱新的家园、牧场……,不过吗,此事非同小可,我们还需要一点时间准备!” 各部酋长达成一致意见了,让他们去西方玩命可以,第一,答应的粮草、军械必须提供,不能忽悠人,第二,需要时间准备,他们也得说服部众,安排迁移的路线! “呵呵,没问题,本都督一诺千金,答应的事情绝不更改,至于时间吗,草黄马肥,最宜出征,第一股秋风吹起时,就是各部落动身的时候,谁要是不愿意走,本都督自有手段!” 说话间,萧逸拔出斩蛟剑,斜指西方,浑身杀意浓烈,不走西征路,就走黄泉路! 正文 第九十九章伏波将军 人间圣地,西羌草原, 鲜花绽放,青草芳香, 放马牧羊,高声歌唱, 牧民们过着无比幸福的生活…… 啊!……啊!……啊! 从东方杀来了一个妖魔, 心如镔铁,目放火焰, 屠刀高举,血流成河, 可怜的人们呀, 饱含泪水,告别故乡, 去遥远的西方,寻找新的天国………… 故土难离,人之常情,不走又不行,在汉军强大的压力下,牧民们垮上骏马,赶着羊群,告别生养之地,踏上西征长途,心中无限的悲痛,以及对妖魔的仇恨,只能用歌声来表达了! 歌声哀怨,催人断肠,很快就在草原上传唱开了,牧民们给它起了一个名字《东方妖魔》,子孙牢记,千年流传…… 哀怨的歌声四方传唱,最后传到了汉军营中,听完之后,铁石心肠的‘鬼面萧郎’,也不禁落下了同情的泪水,而后连下三道军令: 其一:调拨战甲三千副,长枪一万杆,箭簇二十万支,粟米十万斛,分给各族部落,资助他们西征之用! 其二:秋风一起,牧草变黄之时,各部落立刻动身,敢有四处躲藏、滞留不走者--杀无赦! 其三:西凉各郡城池戒严,汉军将士准备出击,时间一到,立刻接收各部落的草场、河流、山脉……,正式划入大汉版图! 同情是一回事,土地是另一回事,二者不能混肴,这就是军人的抉择! 为了帮助各部落西征,萧逸也是真用心了,又送军械、粮草,又帮他们下决心,就像一只报晓雄鸡,不停的高声鸣叫,督促他们快些启程,充分表达了汉家睦邻友好的传统! 当然了,必要的防范也不能少,当前的情况来看,各部人马迅集结,正在准备出征的事宜,不过吗,草原狼一向奸诈狡猾,万一他们喂好战马,磨亮刀枪之后,突然调转马头,向东方杀过来怎么办? 身为汉军统帅,萧逸必须防患于未然,严令汉军将士做好准备,邻居们乖乖的搬家就好,如果不听话,那就送他们去另一个地方--鬼门关! 逼迫也好,劝说也罢,在萧逸的全力督促下,西征的事情有条不紊进行着,阻力确实不小,大势却不可逆转了! 与此同时,汉军挑选兵将,准备联军西征的事情也在进行中,为了防止意外,萧逸先透了些风声出去,试探反应,结果出奇的顺利! “大丈夫,行非常事,立万世名,末将愿意统兵西征,为大汉开疆拓土,扬威异域,还望大都督成全!” 听闻消息,马放下军务,日夜兼程,一溜烟的跑到大营中,见面之后,立刻单膝跪倒,争取联军统帅的位置,或者,先锋官也可以,再不行,军中一卒也没问题呀! 人都有一个梦想,马也不列外,他对中原内地没什么兴趣,相反的,对神秘的西方世界很是痴迷,小时候就立下志向,垮上战马,手持长枪,一路向西征战,打到日落之地,看看大地尽头什么样子? 如今机会来了,岂能错过,就是抛下一身富贵,也要完成梦想呀,否则性格刚烈的‘锦马’,岂会下跪求人,准确的说,他跪的不是萧逸,而是自己的梦想呀! “西征路途遥远,前程吉凶难测,孟起乃是国家上将,栋梁之材,本都督心中不舍呀!” 人家主动请缨,萧逸反而不好意思了,相识以来,自己没少暗中算计马家父子,如今又要人家冒险西征,真有一点不忍呢,做人要厚道呀! “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人生大幸也,末将纵然九死无悔,还望大都督成全,若不然,立死帐下!” 说话间,马拔出佩剑,横在脖子上,目光中满是决然之色,不让他统兵西征,就要自刎而死,反正梦想破灭了,生不如死! “哎!……孟起真乃汉家勇士,西征之事非将军不能胜任,营中人马,任意挑选,军械粮草,预备充足,择吉日,祭旗出征!” 一声长叹,萧逸点头答应下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马的人生就该在征途中度过呀! ……………………………………………………………………………………… 建安元年-秋,十月初六,大吉,利在西方! 大军出征仪式在‘冠军城’举行,为了显示庄重,萧逸下令筑造了一座‘点将台’,上下三层,方圆数丈,上面遍插五色旌旗,中央置青铜巨鼎一尊,焚香祭祀,祈求保佑! 参加出征仪式的人很多,西凉的文武百官、士族名流、各族酋长……全部到齐,另有数万将士站立台下,放眼望去,人如猛虎,马似蛟龙,旌旗一眼望不到天际,真是威风无比呀! “汉军出征,苍天护佑,炎黄之血,万古长存……请孟起将军登台受印!”高台上,萧逸焚香上拜之后,宣布出征仪式开始! “神威将军……万胜!” “神威将军……万胜!” 西凉之地,谁不知道‘锦马’的威名,汉军将校、各部酋长,以及出征的数万士卒,无不振臂高呼,声震九霄! 再看马,白袍银甲,精神抖擞,敏捷如豹,疾登上高台,抱拳行礼--“末将参拜大都督!” “蛮荒之地,征途路远,将军好自为之呀!”萧逸轻声嘱咐之后,从怀中取出一枚四寸大小的黄金印,翻转之后,露个六个大字--‘大汉伏波将军!’ 伏波将军-马援,东汉开国功臣,也是云台二十四将之一,平定南蛮,屡立战功,后来病逝军中,马革裹尸而还,实现了一个军人的最高价值,此外,他也是马的祖先! 马家世代镇守西凉,就是按照先祖的遗命,为大汉镇守边疆,抵御外患,二百多年来,马家人一直想恢复祖上荣光,如今萧逸赐给‘伏波将军金印’,对于他们说,无异于最大的荣耀了! “多谢大都督赐印,末将定然竭尽全力,开疆拓土,不辱先祖之名!”双手接过金印,马紧紧抱在怀中,血洒疆场,马革裹尸--同样是自己的梦想呀! “万胜!……万胜!……万胜!” 将军接印,号令三军,数万将士再次高呼起来,马能够承袭‘伏波将军’的称号,他们同样荣幸无比! 看着傲立台上的马,观礼的马腾不禁热泪盈眶,一方面,爱子西征,路途遥远,吉凶难测,心中很是不舍,另一方面,马家受此殊荣,建功立业,留名青史,也是深感荣幸呀! 昨天晚上,大都督单独召见了他,二人相谈良久,最后达成了协议,马家放弃西凉基业,家主入朝,子弟从军,彻底的归附朝廷,萧逸也指天为誓,确保马家平安无事,世代富贵荣华! 对于这样的安排,马腾很是满意,自己有多少斤两,心里清楚,强行割据称雄,早晚被人捻成齑粉,不如放弃权势,保住富贵,总比人头落地,变成别人喝酒的器皿强呀,至于马家的荣耀吗,自有长子去开拓了! 与此同时,心中上下起伏的还有梁兴、侯选、程银、李堪四人,他们站在队列中,满身戎装,一起从军西征! 说实话,蛮荒之地,他们本不想去的,可是不去不行呀,在萧逸的强势压迫下,他们一点反抗的心思也不敢有,马家父子都********了,他们又能如何,从军西征总比掉脑袋强吧,再说了,他们也不是一点动力没有! 想到这里,四个人摸摸怀里,那里藏着一份钧令,丞相府的空白钧令,这就是他们西征的最大动力了! 昨天晚上,萧逸也召见了他们,做了一番动员工作,对四个彻头彻尾的小人,说什么民族大义、青史留名根本没用,想让他们卖力,必须有足够的好处才行! 萧逸也没废话,每人一份空白钧令,再加几句话就搞定了:“西域之地,百人为英,千人为杰,万人称雄,小国林立,金冠不计其数,四位能有多大的前程,就看自己的本领如何了!” 话说的很直接,也很功利,四个人却是牢记心中,萧逸说的有道理呀,他们在西凉待着,官不过郡守,爵不过封侯,俸禄不过二千石,还得小心谨慎,低调做人,生怕得罪了上官,死无全尸呀! 西域就不一样了,山高皇帝远,无拘无束的,凭他们四人的本领,加上麾下数万兵马,打下几座城池,割据一方,自立为王也不是难事,那该是何等快活呀! 一想到自己头戴金冠,建国称王,呼千岁,纳后妃……,梁兴四人就激动的浑身颤抖,苍天保佑,自己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不过吗,他们肯定想不到,昨天晚上,萧逸也给了马一份密令:“监视四将的一举一动,若有反叛大汉之心--杀无赦!” 吉时已到,几名士兵牵过一头青牛,一匹白马,用‘鬼头刀’斩杀之后,把鲜血涂抹在一面军旗上,双手交给了马! “旌旗所至,皆为汉土,一路向西,不到天际绝不收兵……杀!”马高举旌旗,指向西方,下达了出征的命令! 正文 第一百章设立国界 ? 羯酋斩尽,羌人降伏,敌军远遁……,萧逸举目四望,西凉这片土地上,没人敢违背自己的意志了,就像一副刷洗干净的白卷,可以任意书写新的诗篇! 马出征五天之后,萧逸也动身了,统领玄甲铁骑、陷阵营、掘子军,共计两万人马,分成八队,高举旌旗,各奔一方,前去接收各部落留下的山川、河流、草原,把它们正式纳入大汉版图,载于史册,传之子孙! 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民间地主弄到一块良田,还要骑上毛驴,带上狗腿子,围着地边好好转几圈,查看一下土地的肥瘦,再插上几根木桩子,宣示自己的占有权呢! 国家也是如此,地图上画的界线太抽象了,要想把这片土地收入手中,必须像狮王巡视领地一样,亲自走一走,留下自己的足迹,一则,展露军威,显示主权,二则,清除杂草,以防不测! 各部落人马西征了,走的不是特别干净,有一些顽固的牧民,死守着这片土地不肯离去,他们带着家人,驱赶着牛羊,悄悄的躲进了茫茫荒野中,就像野草一样顽强生存下去! 千万不要小看这些‘野草’,稍有不慎,它们就会扎下根系,四处蔓延,最后把你好不容易开垦的田地,又变成了一片荒野! 游牧民族的生存能力极强,只要有草地、牛羊,就饿不死他们,如果汉军放手不管,用不了多久,离散的牧民就会聚成一个小部落,利用当地肥美的水草,放牧牛羊,繁衍生息,二三十年之后,就会展成一个大部落,出现新的王者,割据一方,跟大汉朝廷分庭抗礼,到了那个时候,悔之晚矣! 北方的匈奴人也要防范,这些草原狼无孔不入,最善于跟在后面捡剩食了,万一他们迁移过来几个部落,占据这里的牧场,对大汉西北疆土形成合围之势,危害更大! 自己好不容易抢到的土地,岂能给别人做了嫁衣,萧逸亲统玄甲铁骑巡视边界,就是防患于未然,残存的‘野草’要拔出,斩尽杀绝,一个不留,对匈奴人更要警惕,他们胆敢伸出爪子,立刻斩断,毫不留情! 上古之时,刀耕火种,前面大火燎原,后面辛勤耕耘,唯有如此,才能彻底占据脚下的土地,现在也是一样,玄甲铁骑就是燎原之火,负责驱逐异族,清除杂草,跟在后面耕耘的,自然是掘子军了,他们的任务只有一个--设立界碑! 家有墙,国有界,占据了一块土地,不设立界碑怎么行呢,萧逸带领人马一路前进,每隔三、五十里,就会选择一处高地,让‘掘子军’埋上一块界碑,上面刻有文字:“炎黄之土,大汉之疆,蛮夷异族,擅入者死!” 埋完之后,玄甲铁骑四处巡视,一旦现没有迁移的游牧部落,不分男女老幼,斩尽杀绝,一个不留,人头收集回来,码放在界碑之旁,用来警示不安分的人,就算他们不认识字,也该知道什么叫‘死’吧! 立碑为界,宣誓主权,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要想占据一块土地,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移民,汉武帝时期,军威浩荡,国力强盛,打败异族之后,经常从内地迁移百姓,戍卫边疆,占领生存空间! 汉家百姓到达边疆之后,建筑城池,开垦良田,繁衍生息,只需要几代人的时间,就能彻底消化脚下的土地,再以此为根基,积蓄力量,继续开疆拓土,形成一种良性循环,中国疆域不断扩大,靠的就是这种办法了! 祖先如此聪明的办法,后代子孙自当效仿,问题是,现在没有条件呀,原因也很简单--没人! 汉室衰微,诸侯割据,中原大地上战火纷飞,连年混战,加上天灾不断,瘟疫横行,汉族人口急剧减少,已经到了一个非常危险的地步,比如萧逸治下的徐州,繁华富庶,原有人口五百万之众,号称‘东南第一大州’,十几年的战乱下来,百姓流离失所,人口剩余不足百万,仅有原来的五分之一! 中原各州,情况更是悲惨,尤其豫、兖、青、司等地,战乱频繁,十室九空,甚至出现了数百里范围的无人区,‘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这就是最真实的写照了! 东汉和帝时期,全国人口数量过了六千万,雄居世界之冠,可是现在呢,能剩下一千五百万就烧高香了,而且战乱未休,人口还会继续减少,汉家元气大伤呀,中原内地都缺乏耕作的人力,那有余力迁移边疆呢,万般无奈,这才设立石碑,规划国界! “平定战乱,修养生息,多生孩子,尽快恢复汉族元气,这才是第一要务呀!”萧逸暗下决心,身为征西大都督,自己必须身体力行,多娶几个妹子,多生一些孩子才行,二三十个不算多,五六十个刚及格,儿女人数过百,才对得起‘穿越一族’的名誉,对得起汉家列祖列宗呀! 就这样,一路行军,一路标记,埋石碑、挖壕沟、刻崖壁、筑壁垒……,根据不同的地形,变换各种国界,务必做到坚固、醒目、清楚,尤其是一些重要地段,萧逸下令--“设置暗标!” 暗标:就是地面上一块石碑,地下再埋一块石碑,就算上面的破裂、风化、或是被敌人毁坏了,千年之后,子孙们挖出地下那块,依然能证明这是大汉疆土! 除此之外,随军的还有一些文士,他们的任务就是描绘地图,记录见闻,沿途的山川、河流、平原、森林、峡谷,珍惜动物、奇异水果……,全部详细记录下来,编成图册,上交朝廷,为以后的开做好准备! …………………………………………………………………………………………………………………… “啾!……啾!” .“叽喳!……叽喳!” 中午时分,人马来到一处湖泊附近,放眼望去,水质清澈,游鱼成群,牧草丰美,野兽穿梭,更有大群的飞鸟盘旋空中,出悦耳的鸣叫声,让人心旷神怡,浑身舒畅,真仿佛来到了天堂一般! 如此美景,不好好享受一番,太过可惜了,萧逸当即下令:‘人马暂住,安营休息,借用此处的湖水,清洗一身征尘’,另外,他还给这片美丽的湖泊起了个名字--无愁湖-二十三号! 为何名字如此古怪,还要加上数字呢? 原因很简单,一路之上,他们已经路过二十二个湖泊了,数量太多,挨个取名字太麻烦了,也不好记录,萧逸干脆用自己的名字排序,清楚好记,也有面子! 一声令下,士兵们立刻行动起来,扎下帐篷,架好铁锅,烹煮沿途打到的猎物,湖中肥鱼、岸边飞鸟也没放过,纷纷变成了将士们的大餐,这样做有些煞风景,不过吗,军旅生活就是如此--铁血无情! 篝火燃起,肉香飘散,萧逸抱着女儿跳下马背,席地而坐,取过一条烤好的肥鱼,摘除鱼刺,小心的喂给女儿,,小家伙身体健壮,每天一半奶水,一半米粥,再加少许肉食,是个标准的小吃货! 能吃就能长,女儿一周岁多了,体重有二十七八斤,远同龄孩子,而且极为聪明,很够说一些简单用语了,萧逸最开心的事情,就是每天哄着女儿玩耍,看着她一点点长大,这才是天伦之乐呀! 女儿很可爱,她母亲就一点也不可爱了,看着貌美如花的折兰,萧逸小脸顿时沉了下去,最近几天,这位羌族大酋长索取无度,就像一条贪吃的小母狼! 一开始,萧逸也没在意,二人夜夜缠绵,要多少,就给多少,可是**过后,折兰总是一边撒娇,一边提起山川、河流、牧场……,原来她也看上这片土地了,想要弄到羌人手中! 对此,萧逸严词拒绝了,自己杀光了氐人、羯人,又赶走了胡人、匈奴人,西凉之地,羌人已经一家独大了,再任由他们扩充实力,一旦出现尾大不掉之势,那就麻烦了! 看折兰妩媚的眼神就知道,她不会死心的,肯定是想多生几个孩子,然后就跟孩子她爸要牧场,这个办法可谓高明呀! 不过吗,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萧逸也有打算,多生几个孩子也好,以后自己做主,来个兄弟姐妹平分,把羌族分成七八份,以大化小,不就平安无事了吗,跟哥斗心眼,你们十几万羌人加起来也不够用呀! “嗖!……嗖!” 人在进餐,两个‘伙伴’也没闲着,一声雕啼,‘元宝’双翅振动,奔着湖边的天鹅群冲了过去,看得出,今天它要享用一顿大餐了! “咴!……咴!” 另一边,‘白菜’卸下马鞍后,冲到了湖泊边,啃食嫩草,痛饮湖水,还跳下去洗了个澡,出欢快的嘶鸣声,高兴的不得了! 话说西征以来,属它最为高兴了,越往西走,精神越是兴奋,还经常跑上高坡,望着日落之处,嘶鸣不止,萧逸知道,自己的好兄弟想家了,西域-大宛国境内,有一座圣山-是汗血宝马的源地! 可惜,自己现在还不能去,不过吗,他已经下令给马,路过大宛的时候,弄一些品貌优良的汗血母马,给‘白菜’做伴! “嗒!……嗒!嗒!” 将士们正在宴饮,远处突然传来了一阵马蹄声,玄甲军训练有素,立刻弓上线,刀出鞘,列好阵势,做好了战斗准备,萧逸一手抱住女儿,一手拔出斩蛟剑,目视前方,小黑脸上满是杀气……“莫非真有不怕死的,赶来碰汉军的虎须!” 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王者之风 片刻之后,众人终于弄明白了,虚惊一场,来的不是敌骑,而是一群草原野马,约有上百匹左右,来到湖边之后,饮水、食草,四处撒欢,看来它们才是这里的主人呢! “野马!-野马!……真是神俊呀,弄一匹当坐骑就好了!” “野马性如烈火,奔驰如飞,寻常人根本驯服不了,你就别做白日梦了,全营上下也就大都督有这份本领……” …………………………………… 军人没有不爱宝马良驹的,看着湖边嬉戏玩耍的野马群,不少将士流出了口水,想要驯服一二匹,收为己用,又怕自己没那本事,万一驯马不成,再摔个鼻青脸肿,那就丢死人了! 荒野之中,危机四伏,野马能活的如此滋润,除了善于奔跑,反应机敏,它们的战斗力也不容小视,坚蹄踩踏,身体冲撞,都是野马的拿手好戏,寻常人挨上一下,必然骨断筋折,不死也残,可以说,它们就是一群吃草的猛兽! 尤其一匹身材高大的白龙马,目光敏锐,警惕性强,别的野马都去嬉戏了,它却盯着不远处的人群,不时出警告的嘶鸣声,看得出,它就是这群野马的领,也是最强悍的存在! 不过吗,有眼尖的士兵现,白龙马后背微塌,四蹄磨损严重,毛也脱落了很多,露出遍布伤痕的皮肤,这是一匹饱经风霜的老马了,在荒野中,衰老也就意味着淘汰! 遇到了野马群,最高兴的是‘白菜’,它自幼离开父母,四处流浪,后来跟着萧逸,南征北战,立功无数,生活上很是优越,过的比大爷还舒服,精神上却很空虚,就像一个可怜的弃婴,时刻思念着自己的家乡! 军营里也有很多战马,可惜都是圈养出来的,大都受过阉割,野性全无,就像是一群奴隶,在孤傲、自由的‘白菜大爷’眼中,很难把它们视为同类,如果不是有一匹‘梨花盖雪’陪伴,再加上萧逸的安慰,估计它早就疯了! 眼前这群野马就不同了,它们同样的自由、高傲、野性,驰骋草原,无拘无束,这里是西凉边界,距离大宛-圣山比较近了,因此在它们身上,‘白菜’找到了一种亲人的感觉,这些才是自己的同族呀! “咴!……咴!”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白菜’出欢快的叫声,向着野马群冲过去,想和同族亲近一下,尤其里面几匹小母马,体型优美,毛光泽,绝对是马族中的大美女呀! “吼!……吼!” 事与愿违,‘白菜’刚刚跑几步,就被白马王拦住去路,前蹄抬起,嘶鸣咆哮,禁止外来者靠近族群,与此同时,几匹强壮的儿马子也靠过来,共同驱逐‘白菜’,防止它骚扰族中的美眉们! “吼!……吼!吼!” “嗒!……嗒!嗒!” …………………… 一番激烈的对峙之后,‘白菜’伤心的退了回来,就以战斗力而言,它是纯种的汗血宝马,又历经战阵,经验丰富,丝毫不惧白马王,就是群殴也不落下风,问题是,野马们不愿接纳它,空有一身神力也无用呀! 心情失落,自然需要兄弟的安慰,‘白菜’跑到萧逸身边,低下大脑袋,出可怜的嘶鸣声,就像一个受了欺负的孩子,找自家大哥撑腰来了! “白菜乖呀……大哥给你想办法!” 萧逸连忙掏出酒葫芦,给它喂了几口,小心安慰着,同时也在思索,如何让野马群接纳它,作为穿越一族,他十分理解举目无亲的感觉--孤独寂寞呀! “强攻不成,那就智取吧,一群野马而已,不信禁得住诱惑!” 萧逸令人取过一袋马料,这是给‘白菜’准备的口粮,选上等粟米,煮熟之后,加入精盐、芝麻、桂花、干果……,可谓是色、香、味俱全,别说喂马了,就是用来宴客都没问题! 口袋驮在马背上,萧逸用匕割开几道口子,‘白菜’心领神会,屁颠屁颠的向野马群跑去,这年头有钱的就是大爷,处处受欢迎,人是如此,马也一样! ‘侵略者’又来了,白马王上前拦截,嘶鸣咆哮,就像一头愤怒的雄狮,再看‘白菜大爷’,一个漂亮的急转身,抖抖后背,金黄色的粟米流到了地上,香气四溢,诱惑无比! 野马群整天以青草为食,偶尔吃几个野果子就算大餐了,生活十分艰苦,那见过如此美食呀,几匹儿马子跑过来,吃的香甜无比,犹豫了一会后,白马王忍受不住诱惑,也舔食起来…… “咴!……咴!” 趁此机会,‘白菜’一阵风般冲进了马群,出欢快的嘶鸣声,周围的野马也靠拢过来,抢夺美食,似乎是接纳了‘外来者!’ 看到这一幕,萧逸也放下心来:“这就对了嘛,万物生灵岂有不贪婪的,人贪财,鸟贪食,马贪料,只要抓住它们的弱点,稍加诱惑,自然无往不利呀!” 可惜,萧逸高兴的太早了,接下来生的事情,远出他的意料,野马们吃完了粟米,一哄而散,再也不理‘白菜’了,有几匹小母马想靠过来,也被白马王紧紧拦住了,接受贿赂之后,它们只是不排斥‘白菜’,却也不亲近! 受了冷落,‘白菜’只好跑回萧逸身边,嘶鸣不止,催促大哥再想办法,让它融入野马群,里面的几匹野马美眉,真的很漂亮呀! “本都督一时大意,小觑这些野马了,天生万物,各有其灵,当常怀敬畏之心呀!” 看着井然有序的野马群,萧逸也郁闷起来,这些生灵没有人类聪明,却也有自己的社会结构,想让它们接纳‘白菜’,真不是一件容易事呢! 按理说,野马群为了改良基因,防止近亲交配,一般会接纳外来的马,尤其是身材矫健,性如烈火的儿马子,颇有人类招上门女婿的意思,问题是,‘白菜’不是一匹普通马呀! 离开父母之后,‘白菜’就跟着萧逸混日子,二者朝夕相处,形影不离,久而久之,马的优良品德消失殆尽,相反的,人类的坏毛病却学了不少…… 别的马吃青草,饮泉水,住马圈,老实听话,任劳任怨,从来不会反抗人类的命令,就这样,还要经常挨鞭子,完全处于奴隶地位! 再看‘白菜’,**米,喝美酒,住豪宅,身边八个马夫贴身服侍,小日子过的舒服无比,稍不如意就要脾气,绝对的马大爷呀,就连睡觉的习惯也变了,别的马站着,它喜欢躺着,也难怪野马们不接纳它,身上的人气太足了! “嗷!……嗷!” 就在萧逸苦苦思索的时候,异变突生,几声狼嚎响起,紧接着,从东边草丛里冲出几条恶狼,猛扑向饮水的野马群,张牙舞爪,凶猛无比! “咴!……咴!……吼!” 突然受到袭击,马群虽然惊恐,却不慌乱,无数鲜血换来的经验,早就教会了它们如何应对,母马、小马迅聚拢在中间,成年公马挡在外面,形成一个保护圈! 白马王则带领几匹凶悍的儿马子,嘶鸣咆哮,向野狼起了反击,凭着强健的体魄,坚硬的蹄子,它们并不惧怕这些掠食者! 果然,面对强悍的儿马子,几条恶狼不敢交战,扭头就跑,白马王随后猛追,连踢带咬,一口气追出几千米,赶跑了掠食者,却也远离了自己的族群! 另一边,看到恶狼赶跑了,马群也就松懈下来,生活在荒野之中,遇到掠食者是常有的事,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成年马继续啃食青草,积蓄体力,几匹小马则跑到了外边,瞪着明亮的大眼睛,观看父辈们如何驱逐野狼…… “嗷!……嗷!” 事实证明,大自然中,食肉者往往更加狡猾,就在马群戒备松懈之时,西边荒草丛里钻出几十条恶狼,在一条青背狼王带领下,猛扑到湖边,整个过程快如闪电一般…… 狼牙锋利,立刻扑到了几匹小马驹,疯狂撕咬起来,其余的野马也慌乱了,四散奔逃,转瞬又被扑到了好几匹,群狼合围上来,大有一举全歼之势! 再说远处的白马王,现族群中伏,立刻回头救援,却被几条恶狼纠缠住了,连扑带咬,以伤换伤,就是不肯放它回去,为狼群主力争取捕猎的时间! “咴!……咴!咴!” 族群成员惨遭狼口,死伤惨重,白马王有心救援却脱不开身,只能出悲凉的嘶鸣声,还有一种深深地无力感,它已经衰老了,头脑也迟钝了,没看破狼群的诡计,也无力保护自己的族群,对于一匹马王来说,这才是最大的悲哀! “声东击西……调虎离山,真是好计策,暗合用兵之道呀!” 看到狼群围猎野马的战术,萧逸第一个反应就是拍手称赞,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快出击,真是一场漂亮的伏击战,军人当以狼为师呀! “吼!……吼!吼!” 就在此时,‘白菜’出一声剧烈的嘶鸣,犹如龙吟虎啸一般,四蹄腾空,闪电般冲了出去,族类有难,它不能袖手旁观,那怕它们刚刚拒绝了自己! 看到‘白菜’冲了出去,周围的士兵立刻拔出兵刃,准备上前帮忙,却被萧逸制止了:“弱肉强食,自然法则,人类不要干预恶狼、野马之争,再说了,这也是‘白菜’展露神威的好机会,今天,它才是真正的英雄!” 不过吗,为防万一,萧逸取出了宝雕弓,搭上一支狼牙箭,稳稳瞄准,时刻准备救援! “啪!……啪!” ‘白菜’像一道黑色闪电,瞬间就冲到了湖边,铁蹄高抬,狠狠落在一条青狼头上,后者来不及躲闪,砸了个脑浆崩裂,直接丧命了! ‘白菜’能够力毙恶狼,这也不奇怪,一则,它是纯种的汗血宝马,天赋神勇,力大无穷,又经历过战争洗礼,搏斗经验丰富! 二则,它的蹄子可是名副其实的铁蹄,上面镶嵌着一斤多重的马蹄铁,上等镔铁打制,坚硬无比,就是身穿铠甲的敌人挨上一击,也会五脏碎裂,何况一群野狼呢! 接下来,‘白菜’越战越勇,连砸带咬,接连毙掉了几条恶狼,就像一头威武的雄狮,把这些掠食者打的落花流水,解了马群之围,也大显了威风! “嗷!……嗷!” 族员惨死,围猎失败,青背狼王愤怒的冲过来,准备跟这匹黑马较量一番,王对王,谁生谁死凭本领! ‘白菜’毫无畏惧,高抬前踢,狠狠砸了过去,狼王很是狡猾,身体扭转、凌空飞窜,直扑对手的脖子,这可是它的必杀技,从未失手! “擦咔!……噗!” 狼王狡猾,‘白菜’更加狡猾,前蹄为虚,诱敌而已,趁着对方扑过来,大脑头猛地一晃,闪电般咬住了狼王的后背,抛向空中,落下的一瞬间,一双铁蹄砸了过去,血花飞溅,踏成肉泥! “嗷!……” 围猎失败,头狼战死,剩下的野狼吓得魂飞魄散,再也不敢停留了,哀嚎着四散奔跑…… “白菜大爷……威武!” “白菜大爷……威武!” 远处观阵的士兵,高举兵刃,齐声欢呼,萧逸也收回了弓箭,“自己的兄弟,果然神勇无比,马中称王!” “嗷!……” 染血的前踢抬起,‘白菜’仰天长嘶,如龙似虎,震惊四野…… 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西凉刺史 万物生灵,强者为尊,‘白菜’凭着一身强悍的战斗力,打败了狼群,也赢得了尊敬,野马们聚拢过来,发出感谢的嘶鸣声,‘白菜’也热情回应着,对它来说能被族群认可,才是最重要的! “嗒!……嗒!嗒!” 白马王也过来了,精神很是颓废,走路一瘸一拐的,身上遍布血痕,刚才它与几条恶狼搏斗,拼尽全力也无法取胜,反被利爪所伤,如果不是狼群败退的话,今天真是危险了呢! 作为一匹饱经风霜的马王,负伤不算什么大事,真正让它感到痛苦的,是自己已经老迈了,无力保护族群的安全,也无法尽到一匹马王的责任,荒野之中,优胜劣汰,强者为王,它落幕的时间到了! “咴!……咴!” 一声凄凉的嘶鸣之后,白马王看着无边的荒野,又看看自己的族群,迈步来到‘白菜’面前,低下了头颅,伸出舌头,轻添马蹄上沾染的狼血,以示对强者的臣服,换而言之,它主动让出王位了! 王位易主,往往要经过一场激烈的搏斗,如今白马王主动让位,一方面出于对族群的责任感,需要强者的保护,另一方面,也是对‘白菜’强悍战力的认可,这才是真正的马中之王呀! “咴!……咴!咴!” 强者为王,天经地义,野马们纷纷涌过来,挨个轻舔‘白菜’的蹄子,而后仰天嘶鸣,庆祝新王者的诞生,更有几匹漂亮的小母马贴过来,展露身姿,吸引新马王的注意,自然界就是如此,唯有真正的强者,才能拥有更多的后代! “吼!……吼!” 登上王位,坐拥后妃,‘白菜’显得无比高兴,大头高扬,竖着耳朵,翘起尾巴,不停的跟几匹小母马亲热着,一副色咪咪的样子,这家伙如果是人类,肯定是贪恋女色的昏君无疑! 看着‘白菜’兴致勃勃的样子,将士们不禁有些担心,生怕它被这群野马拐走了,那就麻烦大了,对此,萧逸淡淡一笑,别的马也许会跑掉,‘白菜’绝无可能! 一则,二者感情深厚,犹如兄弟手足一般,无论何时何地,‘白菜’也不会离弃自己的,那怕丢掉刚到手的王位! 二则,‘白菜’这些年享受惯了,每日醇酒美食,过着神仙般的日子,让它回归荒野中,跟野马一起啃青草,饮河水,睡沙滩,用不了一天,它就会当逃兵了! 它固然是万马之王,也是马族中的另类,或者说,是一个可爱的‘败类!’ 果然,嬉戏一会之后,‘白菜’得意洋洋的回来了,在萧逸身边蹭来蹭去,就像立了功劳的小孩子,希望得到大人的称赞,顺便要一些奖励! 马是一种群体动物,社会等级分明,马王跑到那里,成员们就跟到那里,上百匹野马一个没跑,全乖乖的跟了过来,表现的驯服无比! 萧逸自然不会亏待这些宝贝了,让部下好生照顾,野马奔跑如飞,耐力惊人,最重要的是,它们生存能力极强,不用提供饲料,完全能够自给自足,如果当做种马培养,可以极大改善战马的素质,进而提高军队的战斗力! 良驹在手,疆土我有! 接下来的日子,萧逸带人继续巡视,高山沟壑,大河小溪,荒芜人烟之地,都留下了汉军将士的足迹,大汉的国界线向西推进上千里,沿途全部埋下石碑,用了一个多月时间,才算完成这项壮举! 与此同时,萧逸接到了一份鸿翎急报,朝廷派来了使者,已经到达金城了,一则慰劳将士,按功犒赏,加官进爵,二则,任命官吏,尤其是西凉刺史人选! 自从西凉战事结束后,朝廷上下无不心动,曹氏宗族、汉室死忠、士族门阀、西凉土著,全都四处活动,争取西凉刺史的位子,这可是名副其实的封疆大吏呀! 狼多肉少,竞争在所难免,各路人马积极运用,托人情、走关系、送大礼、说小话……,无所不用其极,甚至派人到军中游说,许下无数的好处! 对此,萧逸只是冷眼旁观,不发表任何意见,自己是平定西凉的最大功臣,以后无论谁做了西凉刺史,分配战争红利的时候,也不敢少了自己那份! 接下来,萧逸把山丹牧场委托给了心腹爱将晏明,加封他为敦煌郡守,牧场总管,留下一万精兵护卫,自己则带领玄甲军返回了金城,秋风萧瑟,北雁南飞,凯旋回师的日子到了! ………………………………………………………………………………………………………… “下官参见大都督--威武常胜,天下无敌!” 金城外,萧逸见到了朝廷派来的使者,也见到了前来上任的西凉刺史--钟繇! 钟繇,字元常,豫州颖川人,士族出身,为人聪慧,好读书,精书法,通骑射,文武双全,号称‘当世全才’,后举孝廉,历任黄门侍郎、侍中、长安太守,大军西征期间,就是他坐镇关中,负责筹措军械、粮草,有力的保证了后勤供应! 世人评价,朝廷能够如此顺利的平定西凉战乱,靠的是三个人:曹操之略、萧逸之勇、钟繇之勤,可见此人能力如何了! “丞相大人英明,让元常先生坐镇西凉,西北之事无忧矣!” 萧逸称赞的点点头,曹操果然有识人之明、御人之术,让钟繇做西凉刺史,却是一个合适人选! 首先,西凉之地,胡、汉杂居,情况复杂,非文武全才不能守,钟繇文能安民,武能治军,完全有能力处理这些事情! 其次,钟繇跟萧逸是旧识,又一直负责供应大军粮草,跟军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让他坐镇西凉,可以得到军方将领的支持! 最后,钟繇士族出身,为人却很礼让,善于结交朋友,跟许多寒门文人关系不错,是一个左右逢源的人物,朝廷里士族、寒门之争越发激烈,由他出任西凉刺史,双方都不会反对,也就减少了许多阻力! 不过吗,这也从侧面证明了,士族门阀的势力依旧强大呀,曹操在强力压制的同时,也要做出了一些妥协,这也是权术的一种! “全赖大都督神勇,平定西凉叛乱,下官才有机会为国效力,真是感激不尽……,不过吗,下官能力浅薄,有三件事情,还请大都督赐教:羌人部落、匈奴王庭、山丹牧场?” 钟繇丝毫不敢托大,他非常清楚,西凉是萧逸一手打下来的,如果没有他的全力支持,自己坐不稳刺史的位子! 至于他问的三件事情,更是切中要害,一个内忧,一个外患,一个关系到各方利益,若不解决好,西凉之事难有作为呀! “羌人部落,安抚为主,监视为辅,交易货物,传授礼乐,积极推动他们的汉化进程,折兰大酋长那里,本都督自会招呼一声,不必担心! 匈奴王庭,如虎在邻,监视为主,安抚为辅,时刻小心防范,却不要激怒他们,尽量争取时间,等到中原安定之后,本都督自会领兵讨伐,取其单于首级,做成‘骷髅盏’,饮酒作乐! “至于山丹牧场吗,一切事情归军方直辖,本都督自会处理,刺史大人就不必费心了!” 萧逸回答的很干脆,明确的告诉钟繇,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自己的那份利益,更是不许触动分毫,否则的话…… “大都督真知灼见,下官牢记在心,定会遵循!” 钟繇躬身行礼,对这样的安排还算满意,原本他担心会被萧逸架空呢,现在看来,这位大都督虽然强横一些,却也不是贪权之人,不碰他的利益底线,就能平安无事了! 当天晚上,金城-刺史府中-大摆盛宴,萧逸亲自主持,举行了新刺史上任仪式,并把钟繇介绍给各方人物,以示全力支持! 酒席宴间,钟繇也不负众望,举杯劝饮,谈笑风生,进退有礼,张弛有度,凭着一身高尚的人格魅力,很快就获得了众人的认可,换言之,也坐稳了西凉刺史的位子!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宾主尽欢而归,送走客人之后,钟繇回到后宅,连夜翻阅西凉地志,了解风土人情,尽显一位能吏本色! 至于萧逸吗,带着三分醉意,一手提酒,一手持剑,在朦胧的月光下,向一个偏僻的地方走去,自己就要凯旋般师了,临走之前,还有一个人要解决,若不降伏,立刻斩杀! (还有一更!) 正文 第一百零三章收服谋臣 世界上最恐怖的刑罚是什么:鞭打、夹棍、烙铁、竹签、老虎凳、辣椒水、千刀万剐……统统不是,万刑之首就是寂寞,前面的刑罚毁人身体,后者吗-诛人心志! 很不幸,逢纪就在忍受最痛苦的刑罚,自从成为俘虏之后,他就被关在一间屋子里,四面封闭,不见阳光,更听不到任何声响,仿佛跟整个世界隔离开了! 一开始,逢纪准备杀身成仁,做一名袁氏的忠臣,为求一死,他不停的谩骂:曹操、萧逸、郭嘉、程昱……,曹营集团的重臣从头到尾,挨个用口水洗礼了一遍,就连祖宗十八代都翻了出来,把这些词汇综合起来,都能编写一部《骂经》了! 很可惜,看守的士兵毫无反应,耳朵一堵,全当不知道,更没有处死他的意思,每天好吃好喝的招待,秋风渐起,怕他冻坏了,特意取来了皮裘、大氅,夜里还给逢纪盖被子,照顾的无微不至! 一连骂了七八天,逢纪终于沉默了,一方面,用来骂人的词汇都用光了,实在想不出更恶毒的言词了,另一方面,对方毫无反应,既不愤怒,也不反驳,让他有一种砸棉花的感觉,纵有万钧之力也用不出来呀! 求死不成,只好寻死了,逢纪想要自尽,保全忠臣的名声,可是反复尝试之后,他郁闷的发现,寻死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不是他没有勇气自杀,这个时代的谋士,轻生死,重名望,舍生取义是最高追求之一,问题是,他没有自尽的办法呀! 小黑屋里空空荡荡,没有铁器、没有绳索、没有木刺……,没有任何可以自尽的工具,空间又格外狭小,就是想撞墙都不行,没有足够的助跑加速,只能在脑门上磕几个大包,根本死不了人! 逢纪想过自缢身亡,古往今来,不少忠臣都是这么做的,死后还能留下全尸,算是一种体面的死法了,可是他找不到绳索呀,除非把腰带解下来,挂在房梁上,如此一来,下面就走光了! 汉家服饰,上衣下裳,宽袍大袖,全身空荡荡的,就靠中间的腰带系着,如果用腰带自尽,就要光着屁股去见阎罗王了,儒家最讲礼法:君子死且不免冠,帽子都不能歪了,何况是裸奔呢,那简直比死都羞耻呀! 万般无奈之下,逢纪开始绝食,准备把自己活活饿死,虽然痛苦了一些,时间漫长了一点,只要坚持七八天,还是有成功的希望! 不过吗,绝食自尽必须意志坚定,不能受外界干扰,发现逢纪不吃不喝,看守的士兵也不劝阻,只是每天做好美食放在他面前,自己也准备了一桌,大吃大喝,还故意发出声响,勾引人的食欲! 如此这样,逢纪坚持了两天,饿的头昏眼花,腹如火烧一般,终于坚持不住了,老老实实的吃饭,继续做他的囚徒! 如果只是求死不成,那也没什么,苏武在草原上牧羊十九载,汉家臣子最不缺的就是气节,更加让人难以忍受的是,求生也很困难呀! 从软禁那天起,守卫们一句话也不说,更不发出任何声响,小黑屋里没有一卷书简,一副画卷,更没有任何娱乐,吃饭和睡觉,就是逢纪的全部生活了,空虚、无聊、寂寞……迅速把他掩埋了,那是一种鞭策灵魂的痛苦,折磨的他几乎发疯! 嚎叫、咒骂、哭喊、求饶……统统没用,自己被世界抛弃了,感觉不到一点的存在感,久而久之,甚至出现了幻觉…… 这样的痛苦煎熬,寻常人几天也难以忍受,逢纪却享受了两个多月,整个人木呆呆的,颓废无比,就像是一具行尸走肉…… 现在他最大的希望,就是有一缕清风,一线阳光进入小黑屋,如果有只小老鼠遛进来玩耍,能让他开心好久呢,寂寞--真不是人类可以忍受的呀! “数月不见,元图先生还安好吗……无愁有事求见!” 深夜-三更天,一道爽朗的声音响起,逢纪直挺挺的躺着,双目紧闭,一动不动,完全当成了幻觉,这种事已经发生好几次了! “元图先生安好,萧无愁有事求见--啪!啪!” 声音再次响起,还有两声清脆的击门声,逢纪睁开了双眼,可是长久的寂寞,让他的大脑变得迟钝,一时反应不过来了……无愁是谁呀? “元图先生,别来无恙乎?” 清晰的声音响起,就在耳边,确定不是幻觉后,逢纪一跃而起,盯着面前高大的身影,呆愣了一会,终于看清楚了……小黑脸、有酒窝、面带微笑,一副很熟悉的面孔,在自己的噩梦中经常出现! “鬼面萧郎……萧逸……萧大都督,求求你了,杀了我吧-把我千刀万剐吧-呜呜!” 没有谩骂,也没有仇恨,逢纪哭嚎着扑了过去,一把抱住萧逸的双腿,频频叩首,就像看到了大救星一样,对他来说,死也是一种解脱呀! “元图先生受委屈了,快快请坐,喝杯烈酒,压压惊!” 萧逸连忙伸手搀扶,上下打量了一番,还不错,火候恰到好处,来的早了,对方心志坚定,恐怕不会屈服,来的晚了呢,就该变成白痴了,屈服了也毫无用处,这才是文火熬粥,滋味正佳呢! 搀扶起逢纪,倒了一碗酒给他压惊,萧逸没说什么劝降的话,而是从怀中取出一份告示递过去! 接过告示,逢纪双手都颤抖了,两个多月了,自己终于见到文字了,不过看完告示之后,激动之心全失,整个人都颤抖起来…… “逢纪者,人品奸诈,出身寒微,冒虚妄之名,投入大将军麾下,不思图力报效,反做背主之行,勾结曹贼,出卖军机,使我河北十万健儿殒命沙场,此贼之恶,天地共愤…… 天下义士,有提逢纪首级来献者,赏千金,封为校尉,名扬四海,另者,贼之家眷、仆从,尽数流放辽东苦寒之地,遇赦不赦,以儆效尤……” 这是一份邺城-大将军府贴出的告示,传阅天下,算是为袁军战败的事情,找到一个借口,如果不是内奸出卖,河北堂堂的正义之师,又有三公子袁尚这样的俊杰统帅,怎么会败在无耻小人-萧逸之手呢? “主公呀……元图忠心耿耿,并非贰臣贼子,冤枉呀!” 看完告示,逢纪再次嚎啕大哭起来,就像一个被抛弃的婴儿,无助、失落、恐惧,还有一丝的怨恨! 大军出征之时,自己屡次劝谏,奈何袁尚狂妄自大,不听良言,这才导致损兵折将,一败涂地,即便如此,自己也拼死断后,这才让袁尚逃出升天,付出了一片忠心,换回来的竟然是万世骂名,满门亲眷也遭受连累,发配苦寒之地,悠悠苍天,公理何在? “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不能择明主而侍-愚也,不能尽展胸中所学-蠢也,不能保全家族老小-耻也,身负万世骂名-辱也;如此落幕,先生瞑目否?” 萧逸的话语带着一种魔力,能把人心最深处的东西挖出来,这种办法,可比高官厚禄,好言相劝有用多了! “蠢笨耻辱、万世骂名,主公弃我如弃烂衣……我该怎么办呢?”逢纪的声音很低,像是在问天,也像在自问? “两条路,第一:抛弃袁氏,投效曹营,尽展胸中所学,大军攻破邺城之时,就是先生洗刷污名之日,别忘记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 第二:横刀自刎,埋葬荒野,身负千载骂名,纵然是后代子孙,也羞于提起先生的名讳,日后若有人编写一本《贰臣贼子传》,先生自当名列其中!” 说话间,萧逸拔出了贪狼宝刀,推到了逢纪面前,头也不回的离去了,言语已尽,是生是死,自己抉择吧! ……………………………………………………………………………………………… 第二天一早,萧逸擂鼓升帐,端坐帅位,两旁战将排列,犹如众星捧月一般,好不威风……,片刻之后,一道身影走了进来,手捧宝刀,俯首拜于帐中! “属下拜见大都督,从此以后,跟随左右,誓死效力!” 一夜之间,逢纪就像换了个人,颓废之气尽去,变成了精明果决的谋士,尤其一双精光四射的眸子中,燃烧着一种复仇的火焰! “好,传令下去,加封元图先生为-虎贲中郎将,参与军中大小事务,任何人不得无礼!” “诺!” 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割肉喂狼 “舍不得走呀……真的舍不得走呀,我的小心肝--呜呜!” 大帐中,萧逸抱着宝贝女儿,亲了又亲,一脸的不舍,自己两世为人,才有了这么一点骨血,看的比性命都宝贵呢! 好几次,他都想把女儿带回许昌,亲自照顾扶养,可是权衡利弊之后,又把念头压了下去,没办法呀,女儿太金贵了,真把她带走了,折兰立刻变成小母狼,带着十几万羌人造反,这可是他们的少酋长呀! 再说了,许昌的水太深了,鱼龙混杂,危机四伏,宝贝女儿真的过去了,未必是一件好事,算了吧,就让她留在西羌草原,无忧无虑的成长吧! 女儿不能带走,别人却可以,萧逸传下军令,羌族酋长必须派一个年幼的儿子,到许昌接受正统的汉家教育,对他们来一次彻底改造,培养成亲汉势力,维护和平! 此外,这些少年人受到大汉朝廷保护,不得轻易废黜,从此以后,没接受过汉家教育的羌族少年,也就没有继承权,一旦违反,视同谋逆,杀无赦! 对于这道命令,西羌三十六部格外顺从,短短几天时间,就把孩子们送来了,人数远超规定,少的七八个,多的十几个,全是清一色的贵族少年,没有弄虚作假! 这也不奇怪,羌族上下都在进行汉化,对汉家文明崇拜的不得了,有机会送子弟去深造一番,回来治理部落,自然非常愿意了! 贵族少年们也很愿意,许昌是大汉都城,繁华烟柳地,温柔富贵乡,在羌人眼中犹如天堂一般,谁不想去享受一番呢! “你也要保重身体,琐碎之事交给别人就好了,遇到危险找汉军求助,定能保护你们母女平安无事!” 宝贝女儿递了过去,萧逸难得温柔一回,轻抚折兰的漂亮小脸,目光却落在她的肚子上! 二人夜夜**,努力了几个月,如今里面又有货了,这也是折兰的依仗之一,没事就挺起肚子在萧逸身边转悠,做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索要了不少好处,话又说回来了,这个女人真是块好地,埋下种子就发芽呀! “呵呵,萧郎放心吧,奴家会生个小男子汉,长大之后,跟你一样的勇武,纵横驰骋,天下无敌!” 折兰也弄明白了,在汉人的观念中,儿子比女儿宝贵多了,能够继承父亲的爵位,还能分到家产,如果是家中长子,优势就更大了! “呵呵,生男生女,全靠天意,再说了,生个儿子未必是福气呀!” 萧逸哑然一笑,心中却有了一丝忧虑,折兰真生个儿子的话,就是萧家长子,却不是嫡出,以后是个隐患呢,真不如生个女儿,太平无事! 告别了妻女之后,萧逸传下命令:“大军拔营起寨,凯旋般师,回归许昌!” 一声令下,大营立刻沸腾起来,到处都是‘回家’的唿喊声,将士们出征大半年了,出生入死,流血流汗,现在回去和亲人们团聚,自然高兴无比了! 再说了,大家出征的时候,除了盔甲、兵刃,什么也没有,穷的叮当乱响,跟着大都督转了一圈,杀人如麻,劫掠无数,那个不是富的流油,有了这些财富,足够他们的家人过上好日子了! 鞭敲金蹬响,人奏凯歌还,萧逸统领大军,一路上旌旗招展,号角齐鸣,向东方进发了,不过吗,他们的第一站不是萧关,而是北边的上党! ………………………………………………………………………………………………………… 上党郡--并州西北的门户,城高池深,易守难攻,也是兵家必争之地,袁尚兵败之后退守于此,日夜不安,犹如惊弓之鸟一般! 有位高人说过:‘抓住蛤蟆攥出尿来……’,萧逸临走之前,准备勒索这位三公子一把,给将士们弄些好处! 上党城内,听说‘鬼面萧郎’杀来了,袁尚吓得魂不附体,浑身上下哆嗦成了一团,这是上次战败留下的后遗症,只要听到‘萧郎’二字,就会发作,无奈之下,属下们都用‘那个人’来代替! “诸位以为,萧逸此来为何,莫非要大举进攻并州不成?” 壮着胆子,袁尚在两名侍卫搀扶下,带着将校们登上城头,查看外边的敌情,也好商议应对之策! “萧逸只有数万人马,百战之后,早已疲惫不堪了,根本没有实力进犯并州,以老夫之见,十有**是疑兵之计?” 审配足智多谋,相信自己的判断没错,不过吗,他观察对方大营,气势汹汹,军容鼎盛,不禁产生了一丝怀疑,萧郎此人,最爱弄险呀! “萧郎屡战屡胜,麾下将士锐气正盛,此来必是图谋并州之地,三公子还须小心应对,请求援兵为好!” 说话的是蒋奇,枯水川之战后,他深得袁尚信任,官职扶摇直上,负责统帅上党驻军,他的意见份量十足呀! “蒋奇将军言之有理,还望三公子请求援兵呀!” “鬼面萧郎来势汹汹,必然不怀好意,还是小心一些为好!” “上党有失,并州不保,小心无大错,多调兵马前来,才能万无一失呀!” …………………………………… 面对两种不同的意见,众将校思考之后,私下认为审配判断的有理,可是说出来的话,却全都支持蒋奇,没办法,他们真的被萧逸打怕了,宁可信其有,不敢信其无呀! “立刻派出使者,八百里快马加急,向邺城请求援兵,就说萧郎进犯上党郡,兵马有二十万之众,军情紧急!” 略加思考,袁尚也站在了蒋奇一边,将校们害怕萧逸,他更害怕呀,因此不惜撒个小谎,夸大对方的实力! 信使派出去了,众人的心依旧悬着,紧紧盯着城外的敌营,萧逸真想凭借数万人马,就进攻并州吗,人心不足蛇吞象,他就不怕撑死? “嗒!……嗒!嗒!” 众人正在猜测中,只见远处尘埃大起,一队玄甲骑兵旋风般冲了过来,当先一匹神骏的墨烟驹,上面端坐着的,正是征西大都督-萧逸! “鬼面萧郎!……鬼面萧郎!” 看到萧逸纵横驰骋,耀武扬威的样子,袁军将校一阵大哗,几个胆子小的,立刻夹紧双腿,产生了尿意,其中就包括袁尚,“老天爷呀……杀神真的来了!” “西凉之事已经了结,大都督不回朝复命,反而进犯并州城池,所谓何故呀?”关键时刻,还是蒋奇的胆气壮,站立城头,高声斥责,气势十足! “呵呵,军资匮乏,难以赏功,无奈之下,本都督只好厚颜相求了,还望三公子念在往日友谊,相借一些钱粮,如此,大军立刻撤走,不伤并州一草一木!” 说话间,萧逸弯弓搭箭,瞄准城楼,一支狼牙箭就飞了出去,箭杆上绑着一份清单,正是他索取的物资,金银、珠宝、军械、粮草、布匹、战马、牛羊……种类繁多,数量巨大! 原来不是索命的,而是求财的,听完萧逸的讲述,袁军将校长出一口气,可是看完清单之后,全都咧嘴了,这家伙的胃口太大了,活像一条草原上的恶狼! “河北富庶,区区财物不在话下,两日之内,请送到本都督营中,两家和好,互不侵犯,如若不然,破城之日,鸡犬不留,斩尽杀绝!” 一番恐吓之后,萧逸挥舞着手中的宝雕弓,调转马头,回归大营去了! “军械粮草,大军命脉,千辛万苦积攒下来的,岂能用来资敌,此事万万不可!” 审配第一个出言反对,袁家四世三公,势力强大,如今被人家堵上门,索要钱财,不亦耻唿? “小不忍则乱大谋,送出些许钱财,换来城池平安,有何不可,当年勾践也献美女与夫差,使其沉迷享乐,最终复国成功,我等正当效仿呀!” 相反的,蒋奇主张花钱买个平安,并举出勾践-卧薪尝胆的例子,也算一个不错的借口呢! “自古以来,胜者为王,平安岂是钱财换回来的……” “钱可通神,何况是人,再说了,咱们以退为进,麻痹敌军……” ………………………………………… 就在城楼上,袁军内部发生了激烈争吵,审配是一方,其余众将是一方,口水横飞,争论不休…… “诸位莫要逼迫太急,容本公子细细思之!”听着部下的争吵,袁尚一脸愁容,要钱?还是要命? ……………………………………………………………………………… “算了,破败免灾,就当是割肉喂狼吧!”犹豫一夜之后,袁尚还是决定交出钱财,换一个平安无事吧! 一声令下,袁军将士打开府库,倾尽城中所有,又搜刮了百姓不少财物,忙碌了一整天,总算凑够了物资,日落之前,派人送往城外…… 萧逸也很讲信用,收到物资之后,立刻退兵了,走的干净利落,直奔关中,回归许昌! “萧郎远遁,并州平安无事矣!” 敌军撤走,袁尚终于长出一口气,不过吗,他不明白一个道理,割肉喂狼,血肉不尽,狼心不死呀!(。火然????文 w?ww.ranwen`net。)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三份彩礼 』天『籁小』说WwW.⒉ 威名震九州,手持长缨缚诸侯,旌旗所至皆汉土,评功,堪比当年冠军侯! 利刃斩人头,累累白骨筑高楼,无边罪孽留青史,论过,一代杀神萧无愁! 敌人杀光了,钱财抢够了,大军凯旋归来,进入关中之后,人马分成两队,马六继续坐镇长安,此乃根本之地,不容有失,萧逸回转许昌,向朝廷献上捷报,也好跟家人们团聚! 消息传回许昌,朝廷上下顿时沸腾起来,数万大军远征异域,环境恶劣,敌众我寡,文武百官纷纷猜测,此战必败无疑,甚至是全军覆没的结局,兵马出西凉,再无回归日呀! 大半年征战下来,与众人预料的截然相反,萧逸凭着无畏的勇气,狡猾的战术,打败了西凉各方势力,斩十余万,拓土数千里,缴获的金银、珠宝、牛羊、马匹……不计其数,创造了一个军事奇迹,也验证了一句话:‘鬼面萧郎,天下无敌!’ 汉家最重军功,每次大军得胜归来,必然举行隆重的凯旋仪式,一则慰劳将士们征战之功,激全民的尚武精神,二则,也是宣扬大汉天威,震慑四夷,乖乖臣服! 尤其汉室衰微,天下大乱之际,朝廷获此大胜,自然要大造声势了,也好警告各路诸侯,收起不臣之心,再说了,大军带回无数的胜利品,足够给大家放红利了,为了鼓鼓的腰包,也该大肆庆祝一番呀! “大都督旗开得胜,马到成功,为国征战,功昭日月!” 许昌城外三十里,曹丕、曹彰、曹植一众兄弟,代表父亲在路边迎候,还准备了丰盛的饭菜、美酒,用来犒赏凯旋的将士们…… “多谢诸位公子迎接,此番大胜凯旋,上赖丞相洪福,下靠将士用命,本都督愧不敢当!” 大家都是熟人,也就不用客气了,寒暄几句之后,萧逸令人把礼物拿了出来,西凉出产的宝马、弯刀、玉石……,曹家兄弟都有一份,就连最小的曹冲也没落下,谁叫他们是未来小舅子呢! 人马继续前行,又走了二十里,路边出现无数人群,都是出征将士的家属,前来迎接了,相见之后,自然是一番嚎啕大哭,有人欢喜,有人悲切! 欢喜者,亲人得胜凯旋,又带回大量战利品,一家人的好日子就在眼前了! 悲切者,亲人战死沙场,回来的只有一坛骨灰,从此阴阳相隔,纵有无数赏赐,心中亦是悲切呀! “大哥……大哥……我们想死你了!” 甄宓、蔡文姬、小静、赵雨……等人也来了,见面之后,两位夫人还算矜持,只是万福行礼,几个小魔女就没什么顾忌了,一拥而上,八爪鱼似的挂在萧逸身上,又亲又咬,半天不肯下来! “别乱找了……往那里摸呢……礼物在车上,自己拿去吧!” 一番亲昵之后,几个小魔女索取了无数好处,这才松开了萧逸,蹦蹦跳跳的,去挑选自己喜欢的东西了,真不知道她们来接人的,还是抢劫战利品的! 许昌-南门,张灯结彩,锣鼓喧天,曹操带着文武百官在此迎接,对于一位出征归来的将军而言,可谓是莫大的荣誉! “末将参拜丞相大人-洪福无边!”离着十几丈远,萧逸翻身下马,小步跑上前去,双手抱拳,以军礼相见! “萧郎远征异域,连番血战,平定叛乱,着实辛苦了!曹操上前一步,把萧逸的披风解下来,又递上一碗烈酒,以示将军卸甲-接风洗尘! “多谢丞相大人赐酒,为国征战,不敢言苦!”萧逸接酒在手,一饮而尽,倒转酒碗,高高举起示意众人,一把摔个粉碎! “萧郎远征归来,还记得老夫的嘱托吗,秋风渐起,北雁南飞,婚期将至呀!” 刚才是丞相大人慰劳将军,现在是老丈人为难女婿了,曹操的意思很明确,秋天到了,你小子该娶我女儿了,彩礼准备好了吗? 寻常人家嫁女儿,几亩薄田,一头肥牛,就是不错的彩礼了,士大夫嫁女儿,金银珠宝,牛马成群……,才算有面子,如今是乱世奸雄嫁女儿,堂堂的‘鬼面萧郎’求亲,这份彩礼必然惊人呀! “曹公放心,迎娶之事,末将岂敢轻慢,至于求亲的彩礼吗,也准备好了,还请笑纳!” 说话间,萧逸大手一挥,后面的将士波浪般分裂开,涌出一支长长的车队,足有数百辆之多,上面装载着大大小小的箱子,打开之后,露出了无数的金银、珠宝、玉石、玛瑙、象牙、犀角…… 这次西征,萧逸杀人无数,抢劫的财物也不少,氐人部落、羯人部落、韩遂的家产,尽数收入囊中,当然了,三公子袁尚也贡献了不少,这些财富聚集在一起,富可敌国呀! “哇!……哇!哇!” 看到数百车的财物,围观的人群顿时一片大哗,到处都是吞咽口水的声音,至于文武百官吗,却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表情,有人笑死,有人哭死! 仰天大笑的,是那些在钱庄下了赌注的,当时说好了,得胜凯旋之后,缴获的战利品就是他们的红利,现在粗略一算,十倍都有富裕呀,为国出力,换来好名声,回报又丰厚,他们岂能不高兴呢! 垂头大哭的,就是那些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当初认为风险太大,不肯拿钱出来支持大军西征,如今人家吃的满嘴流油,自己却什么也得不到,反而落个‘吝啬鬼’的坏名声,不哭死才怪呢,大好机会,就这么错过了呀! “萧逸出征,缴获颇丰,有了这些财物,足够国库数年支用了……不过吗,老夫的女儿乃是无价之宝,金银俗物,岂能相比!” 曹操心中满意,脸上却毫无表情,只是让荀彧、荀攸二人接收财物,六分入国库,三分红利,一分犒赏将士,很显然,这点钱财打动不了老丈人的心,想当新女婿,您继续掏彩礼吧! “曹公所言极是,再多的金银珠宝,也比不上节儿的一根头,无愁还有一份礼物,请笑纳!”萧逸也知道不会轻易过关,再次把手一挥,第二份彩礼出现了! 几个纯金托盘,一字排开,上面盖着红色绸布,掀开之后,竟然是几枚雪白光滑、色泽如银、呲牙咧嘴的……骷髅头! 用几枚骷髅头做彩礼,普天之下,也就‘鬼面萧郎’做的出来了,不过吗,这些骷髅可不寻常,都是精心制作过的,漂亮的像一件艺术品,下面还贴着字条,表明他们生前的身份……氐人酋长-黑摩柯、羯人酋长-叶落纥、西凉刺史-韩遂、河北名将-颜良、文丑…… 不是一方诸侯,就是当世名将,就连举着托盘的三个人,也是马腾、马铁、马休父子,可以说,西凉的各方势力尽数在此,有的人来了,有的人头来了! 千里远征,斩杀诸侯,人头献上,这份彩礼,却比金银珠宝贵重多了! “诸侯争霸,各有天命,龙蛇起6,终归尘土,天下英雄,唯有一人呀!” 看着托盘上的骷髅,曹操沉默良久,都是叱咤风云的一方豪杰,如今变成了‘骷髅盏’,任人把玩,炫耀战功,可叹,不可怜,争霸之路就是如此,你死我活,胜者为王! “好生收藏起来吧,听说萧郎立下宏愿,收集九十九枚骷髅盏,天下豪杰无数,足够你斩杀的……” 曹操叹息良久,认可了萧逸的功劳,同情了敌人的下场,脚步却纹丝不动,意思很简单,彩礼还是不够! 看到这一幕,不少人为萧逸捏一把冷汗,送彩礼的规矩,是一件比一件贵重,如今钱财献了,敌酋斩了,还有什么礼物,能打动奸雄之心呢? “曹公之女,无价之宝,唯有无价之物,方可求取!” 萧逸淡淡一笑,从怀里摸出一块羊皮卷,双手奉上,这就是他准备的第三份彩礼了……无价之宝! 曹操接过羊皮卷,原来是一副地图,准备的说是一份新绘制的西凉地图,大汉的边界向西、北、南,三个方向,推进了两千余里,大好河山,尽归我有! “好!……好!……好!……此物,最称老夫的心意了!” 托着地图,曹操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可见心中的喜悦了,他这个身份的人物,什么金银珠宝、绝色佳丽……,已经毫无意义了,真正能让奸雄动心的,只有开疆拓土-千秋功业! 自古以来,名将拓土,功归于上,卫青、霍去病打了胜仗,夺下土地,可是无上的功绩尽归汉武帝所有,这就是政治法则! 现在也是一样,萧逸抢来了土地,万世留名的却是上位者,小皇帝暗弱无能,肯定轮不到他头上,能够承受这份荣耀的,自然是英明神武、雄才大略的……曹丞相! “大军进城-相府设宴……为老夫的爱婿-庆功!” 三份彩礼收下,曹操终于点头了,自己的女儿是无价之宝,自己的女婿也是无价之宝呀! …………………………………………………………………………………………………… “庆功之宴,不醉不归,大家胜饮,敬萧郎一碗……” “平定西凉,开疆拓土,如此功绩,青史留名,再敬萧郎一碗……” …………………………………………………………………… 当天晚上,相府中大摆盛宴,为出征的将士们接风洗尘,萧逸身为第一功臣,自然格外优待了,文武百官轮番敬酒,曹家兄弟不甘人后,就连最小的曹冲,也被母亲抱在怀里,上前敬了三大碗…… 如此豪饮,酒神也招架不住呀,喝到后半夜,萧逸酩酊大醉,不省人事,被‘娘子军’抬回了无愁侯府中…… 正文 第一百零六章战争红利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人类遵循了数千年的生活习惯,推崇儒术治国的两汉时期,更是严格规划人们的作息时间,昼寝、白日宣淫……是绝对不允许的,别说是普通百姓了,就是大汉天子也没有睡懒觉的权利,不过吗,有一个人却是例外! 无愁侯府-后宅,萧逸躺在楠木大床上,手足伸展,口水横流,正在呼呼大睡,姿势很不雅观,别的地方早就喧闹一片了,他的周围却是异常寂静,没有人声,没有响动,就连鸡鸣也听不到一声! 不要误会,侯府里住的不是一群懒虫,相反的,绝大多数人都很勤劳的,放眼望去,人影晃动,穿梭不停,显示出一派繁忙景象,与外界不同的是,他们几乎不发出任何声响,就像生活在一个无声的世界中! 这就是无愁侯府的特色之一,走路时-高抬腿,轻落***流时-用手语,不出声……一切以安静为主,至于叫人起床的报晓公鸡,不好意思,侯府里从来没有这种动物,原因也很简单--本府主人喜欢睡懒觉! 不知沉睡了多久,萧逸缓缓的睁开了眼睛,活动下四肢,浑身舒适无比,鼻端异香环绕,左手伸出,一具粉嫩的娇躯落入怀中-人比花娇的蔡文姬,右手轻揽,又是一具娇躯滑了过来-清纯若仙的甄宓,高卧不起,左拥右抱,齐人之福呀! 昨晚在相府庆功,萧逸酩酊大醉而归,趁着酒劲,把她们都拉上了床,一则分别日久,正是干柴烈火,二则萧逸蛮力过人,二女抗拒不住,半推半就之下,终于让他实现了双飞的梦想,一夜缠绵,尽享艳福! “萧郎……日上三竿,快快起床啦!” “大都督……白日宣淫,会让人家笑话的!” 萧逸的大手上下滑动,二女立刻抗拒起来,她们早就醒过来了,只是不忍惊醒酣睡的夫君,这才强忍羞涩,一左一右躺在床上,陪着这位大都督睡懒觉! “呵呵,天大、地大、睡觉最大,闺房之乐,天王老子也管不到呢!” 难得享受一次双飞的乐趣,萧逸岂能轻易放过呢,猿臂舒展,把两位大美人拉回床上,好好的风流快活起来,一直到午后时分,在饥饿感的折磨下,这才恋恋不舍的起床了! 一声召唤,几名侍女立刻冲了进来,手端银盆、铜镜、毛巾、新衣,帮着三个人清洗身体,梳理发髻,整理床榻,萧逸一根手指头也不用动,贵族的生活方式,真是既堕落,又迷人呀! 梳洗完毕,换上崭新的衣袍,萧逸带着二位夫人前往大堂,身为一家之主,除了吃喝享受,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的! “参见大都督--神威盖世,天下无敌!” “参见二位夫人--青春永驻,貌美如花!” 大堂上,侯府上下早就排列整齐,看到萧逸出来后,一起躬身行礼,尤其是站在前面的几个小魔女,不时闪现出好奇的目光,在二位嫂嫂身上来回打量,似乎在寻找什么秘密! “本都督出征期间,各位紧守家宅,打理上下,却是辛苦了!” 面对众人异样的目光,甄宓、蔡文姬羞涩不堪,连忙退回后宅去了,临走还狠狠白了自家夫君几眼,她们贤良淑德的好名声,这下算是败光了! 萧逸则大方的坐在主位上,一点害羞的感觉也没有,男人吗,脸皮厚是天生优势之一,再说了,自己夜御双女,说明身体强健,虎虎生威,这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呢! “启禀大都督,今天是发放战争红利的日子,车辆、人手已经准备就绪,随时可以出发!” 管家-宋忠捧着一本厚厚的账册,不停的翻阅着,脸上都笑出花来了,八百万钱的赌注,一下子翻了十多倍,足够侯府上下吃几辈子了! 其他人也是喜笑颜开,大都督待人宽厚,出手阔绰,赏赐起属下来从不吝啬,如今大发一笔横财,他们肯定也有好处,尤其四个小魔女,眼睛里满是金光,人手一只大麻袋,这是准备装宝贝用的,今天也是她们发财的好日子呀! “呵呵,飞来之财,理应共享,全府上下,人人有份……出发-领钱!” 许昌大火的事情,萧逸已经知道了,全府上下,齐心合力,共抗外患,让他很是满意,尤其四个小魔女,表现的可圈可点,理应好好犒赏一番,今天她们能拿多少珠宝,就拿多少好了! “诺!-多谢大都督赏赐!” ……………………………………………………………………………………………………………………………… 坊市大街--招财库! 大军凯旋之后,战利品尽数封存在这里,荀彧、荀攸带领数百名小吏,估算价值,核对帐册,忙碌了一个晚上,才算清点完毕,立刻通知各处府邸,前来领取钱财,这种大事丝毫不敢耽搁呀! 眼睛是黑的,银子是白的,面对金银珠宝,谁不动心呀,收到消息之后,文武百官几乎倾巢出动了,带着家丁,赶着车辆,拿着账本,双眼冒着闪闪金光,就等着核对赌注,大秤分金银了! 谁都知道,这种事情是先到先得,谁能抢先一步,就能从钱库里挑选最好的奇珍异宝,占很大的便宜,如果排在后面,只能分到寻常的金银、铜币了,因此,文武百官半夜就起床了,早早的跑来排队,就为了抢一个好位置! 因为睡懒觉的原因,萧逸带人赶到时,前面已经排起了长龙,一眼望不到尽头,少说也有几百家公卿,等他们分刮完财宝,钱库里也就剩下银锭、铜钱了! “大都督万胜威武--天下无敌!” “大都督下次出征,老夫就是倾家荡产也要支持!” “跟着大都督,金银成山,牛马成群……” ……………………………………………… 不过吗,萧逸是不用排队的,看到无愁侯府的旗帜,前面的人群波浪般裂开,硬是让出了一条通道,有人上前帮着牵马、拉车,更多的人站在两旁,高声呼喊,无尽财富,正是这位大都督带回来的呀! 招财钱庄里面,已经开始发放红利了,珍珠、玉石、玛瑙、珊瑚、翡翠、金砖、银锭……应有尽有,除此之外,还有宝马、良犬、飞鹰、胡姬……,估算价值,任意选取! 第一个领取的自然是丞相府了,曹操身份高贵,不能来这里排队,所以派了四子曹植前来,另有五百亲兵跟随,负责搬运钱财,相府赌注下的很大,收获自然更加丰厚了! “天山极品玉石一块,重十二斤八两六分,价值十五万钱……” 西凉宝马十匹,皮毛具佳,奔驰如飞,价值五百万钱…… “西域胡姬二十人,皮肤赛雪,姿色上佳,价值一百八十万钱……” …………………………………… 柜台前,曹植神态怡然,口念心算,奇快无比,他有过目不忘的本领,算一些账目毫不费力,钱库派了十个伙计,算盘打的啪啪作响,才勉强跟上他的速度,核算完毕,一文不差,赢得无数的喝彩声! 排在第二位的就是无愁侯府,身为西征第一功臣,萧逸绝对有资格占据这个位置,正当他迈步上前,准备核对赌注时,目光一扫,在人群后方看到一道熟悉的倩影! 身材高挑,芊腰一握,面如桃花,身穿绿裙,正是侍女-玲玲! 当初筹措军费的时候,海燕公主把私房钱全拿了出来,如今西征获胜,自然也是狠狠赚了一笔,不过吗,公主殿下身份非凡,不可能亲自来领取财物,就派了玲玲代替,可怜的小侍女没官职、没力气,人们也不认识她,就挤到最后面去了,急得小脸通红,却是毫无办法! 萧逸把小静叫了过来,附在耳边,低语了几句,后者的小嘴立刻撅了起来,又不敢违背哥哥的意志,只好沉着小脸走了过去…… 很快,玲玲就被请到了前面,跟无愁侯府一起兑换财宝,后面的官员心中不解,也不敢多问什么,还以为大都督有了折花之心,要对这个漂亮的绿衣小姑娘下手呢! “奴婢代我家主子,谢过大都督!”走到近前,玲玲万福行礼,目光之中更是异彩连连…… “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回去之后,代本都督向你家主子问好!”萧逸淡淡一笑,往日恩仇皆已过去,自己堂堂男子汉,何必跟一个女人计较呢,再说了,这个绿衣小侍女,自己还是很有好感的! 萧逸手中有两份赌注,一份是自己的,另一份是给郭嘉准备的,这位‘鬼才’放荡不羁,从来不会理财,领了俸禄就去逛青楼,喝花酒,百官之中数他最穷困了,兄弟一场,自然要给他弄份家产了! 剩下的事情就容易了,小静、赵雨、吕玲儿、稻香四人负责挑选宝贝,她们常年四处搜刮财物,练出了火眼金睛的本领,无论什么珠宝,打眼一扫就能看出真假,估算出价值! “发财了!……发大财了!” 欢呼一声,四个小魔女冲进钱库,大肆搜刮起来,不用说能被她们看中的东西,绝对是最好的,当然了,她们也少不了中饱私囊,女人不贪恋珠宝,那还是女人吗? 挑选完毕之后,小魔女们押运着十几车的宝贝,兴高采烈的回转侯府,大肆庆祝去了,萧逸则带着人,押运着另外一份,直奔郭嘉的府邸而去……“有些事情,也该跟奉孝商议一下了!” 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乱世妖花 网 郭嘉的官职是‘军师祭酒’,封爵-洧阳亭侯,因为屡献奇谋,功勋卓著,特赐食邑五千七百户,位列天下亭侯之,他的府邸没在皇宫周围的四象神街,也不靠近百官衙署,而是深藏城南一条小巷中,一则,清净优雅,无人打扰,二则,靠近青楼楚馆,方便他去寻花问柳! 洧阳侯府位置偏僻,在许昌城中却是大名鼎鼎,人们提起这位‘鬼才’的府邸,基本上用四个字形容:多、乱、空、穷! 多--指府邸里的女人多,郭嘉一直没娶正妻,却有三十七房小妾,通房丫鬟过百,数量之多,冠绝文武百官,随着时间推移,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真不知道他的胃口到底有多大! 除此之外,他还经常流连于青楼楚馆,相好的姑娘不计其数,许昌城的风月场所中,选取姿色、才艺出众者,号称‘十大花魁’,郭嘉凭着无双才智,拿下了六位,风流浪荡之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乱--三个女人一台戏,女人数量多了,麻烦的事情就多,加上没有主妇治家,三十七位小妾各自为政,勾心斗角,争风吃醋,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天天上房揭瓦,府邸里乱的一塌糊涂! 当然了,为了郭嘉争风吃醋的青楼女子更多,甚至出现过数十名莺莺燕燕,为了争着给‘鬼才’侍寝,大打出手,聚众斗殴的事件,同样的,那位姑娘能被郭嘉点评几句,称赞一番,立刻身价百倍,荣耀无比! 空--文武百官府邸,都有亲兵护卫,人数少则几十个,多则数百个,别有用心者,还会阴谋蓄养死士,数量高达千人以上,防护的更是铁桶一般! 郭嘉的府邸是个例外,莺莺燕燕成群结队,亲兵侍卫一个没有,只有几名老仆人,负责打扰庭院,巡夜打更,属于不设防的存在,还是曹操亲自下令,挑选了五十名‘虎豹骑’过去,保护这位‘鬼才’的安全! 穷--郭嘉俸禄优厚,食邑众多,按理说应该富甲一方,事实恰好相反,这位‘鬼才’能挣钱,更能花钱,夜夜笙歌,挥金如土,再多的钱财也能花个精光,弄的家徒四壁,毫无积蓄,除了一座装点门面的侯府,再无任何产业了! 不过吗,郭嘉也有应对财政危机的办法,每当囊中羞涩的时候,就会给青楼打欠条,花费多少,就写多少,盖上自己的印章之后,再落上三个大字--‘无愁付!’ 每到月底,青楼的主事就会拿着欠条,跑到无愁侯府去结账,侯府上下知道萧逸、郭嘉情同手足,素有通财之谊,每次都会付清这些花酒钱,久而久之,‘无愁’二字在青楼中传扬开来,几乎与财神爷平起平坐了! 许昌城的小儿们,也编了歌谣四处传唱:“萧郎、奉孝,情同手足,文武辅助,左膀右臂,得其一人,称霸一方,得其二人,号令天下,奸雄有幸,二者皆全……” 萧逸带着大队人马,浩浩荡荡来到洧阳侯府,也不用通禀,直接推门而入,负责守卫的‘虎豹骑’认识大都督,根本不敢阻拦,连忙跑进去通知……“杀神驾临了!” “杀神!--萧郎--大都督!” 听闻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登门拜访,府邸里一阵大乱,人影闪动,尖叫声此起彼伏,片刻之后,从后宅冲出一群花枝招展的女人,或妖艳、或清秀、或羞涩……,各具特色,加上她们带来的侍女,人数绝对过了百人,走动之间,香风阵阵,就像到了女儿国一样! “夫君大人不在府中,请萧郎入后宅暂歇,奴家自会悉心侍候!” “奴家熬的一手好莲子羹,请萧郎品尝!” “萧郎好英俊呦……哇……哇!” …………………………………… 上百女人把萧逸围在中间,你一言,我一语,叽叽喳喳,热情的不得了,不少人更是偷抛眉眼,暗送秋波,胆子大的直接伸出手,又掐又拽,就像看到稀世珍宝一样! “人言奉孝多情,府中姬妾成群,果然名不虚传呀!” 面对这样的脂粉阵,萧逸吓出了一身冷汗,连连后退,躲避女人们的骚扰,自己的女人不过一掌之数,已经很满意了,郭嘉坐拥上百姬妾,还有精力出去寻花问柳,真是我辈楷模呀! 萧逸步步后退,女人们步步紧逼,下手更加的‘猛烈’,两汉时期,贵族生活堕落,互相赠送姬妾是常事,甚至成为一种美谈,她们大都是别人送给郭嘉的,也有从青楼赎身出来的,早就认命了,自然不介意再转送一次! 再说了,萧逸相貌堂堂,官高爵显,号称‘大汉第一勇士’,威名传于四海,若是被他看中,成为大都督的姬妾,岂不比留在洧阳侯府,整天跟一群女人争风吃醋强吗? “诸位夫人,本都督给奉孝送来一些礼物,还请各位查看一下,好好收藏起来!” 女子猛如虎也,眼看就要落入虎口了,萧逸急中生智,大手一会,麾下亲兵立刻抬进来几十口箱子,打开之后,里面尽是珠玉翡翠,猫眼钻石,出诱人的光泽! “哇!--珠宝!……多的珠宝--我的,全是我的!” “手快有,手慢无……抢呀!” ……………………………… 有位聪明人说过,女人喜爱服饰和珠宝的心,远远过对男人的关注,事实果然如此,看到几十箱珠宝之后,女人们惊叫着扑了上去,互相争夺,吵闹不休……,趁此机会,萧逸撒腿如飞,终于逃了出去,“老天爷爷呀,总算虎口脱险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郭嘉也是朝廷大员,位列亭侯之,府邸里乱成这个样子,实在太不像话了,最好给他娶一位厉害的正室夫人,好好的整治一番,问题是,什么样的奇女子,才能束缚住这位‘鬼才’呢? 人是逃出来了,可是郭嘉没有见到,今天是放红利的日子,文武百官全部休息,他肯定不在丞相府,也没待在家中饮酒,只有一个地方能找到他了……天香楼! ……………………………………………………………………………… 天香楼--许昌城内第一销金窟,是一个非常奇妙的地方,吃喝玩乐,应有尽有,只要你有大把的金银,或者有非凡的本领,就可以享受到人间极乐! 吃-山珍海味,品类齐全,天下名厨,尽聚于此,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草坑里蹦的……,只要你想吃的东西,都能品尝到,据说私下蓄养了‘菜人’,你就是想吃人肉,也有新鲜的提供! 喝-天下名酒,应有尽有,北国的烈酒,南方的果酒,乃至草原上特有的奶酒,在这里都能品尝到,如果你还不满意,没关系,天香楼有技艺高的酿酒师,可以根据客人的口味,酿制出您喜欢的美酒,任君品尝! 玩-不要以为古人缺少娱乐,相反的,两汉时期的娱乐项目很多,歌舞、对弈、书法、吟诗、品茶、投壶、击鼓、射箭、赛马、角力……足够丰富人们的业余生活了,如果您擅长其中一项,还可以下场表演,赢来无数的掌声,和美人青睐呢! 乐-燕赵佳人,齐鲁才女,吴楚细腰,百越刁蛮,中州绝色……,任君挑选,性格也是丰富多样,温柔的、忧伤的、活泼的、妩媚的、泼辣的、刁蛮的,让你眼花缭乱,绝不厌倦! 如果您的口味特殊,不爱女色,偏好男风,还有十三四岁的美貌童子,梳洗打扮之后,同样惊艳诱人,与那些倾城美女相比,毫不逊色! 此外,许昌城十大名妓,有五位在此坐镇,俱是天香国色,多才多艺的佳人,‘天香楼’的名称,就是由此而来! 无边的享乐,无尽的诱惑,没有几个人不为之堕落,尤其那些有权有势的官员,朝会结束之后,基本都会来此放浪一番,一则饮酒作乐,享受生活,二则,私下串联,做一个见不得人的勾当! 此外,天下诸侯的眼线、落魄士人、寒门才子、刺客死士……,全都汇聚于此,或是探听情报,或是寻找出仕的机会! 天下万物,有明有暗,有净有污,总是相互对立的,朝堂是光明正大的地方,天香楼就是藏污纳秽之所,也许名声不太好听,却又不可缺少,曹营集团的很多情报,就是从这里收集来的,内容丰富,精准无比! 天香楼--乱世中的一朵妖花,无数的黑暗、龌龊、狡诈、血腥……滋养了它,只要人心依旧贪婪,只要权势之争存在,这样的地方就会永存! 再说萧逸,信马由缰,一会儿就到了天香楼,根本就不用人引路,也不用打听,只要顺着人流走就可以了,这里就像一个宇宙黑洞,无论什么东西路过,都能吸纳进去,再难逃离! “上下五层,装饰华丽,风格典雅,宾客如云,比之当初洛阳的天机楼,犹胜三分呀!”看着面前的销金窟,萧逸感慨的同时,心里突然升起一个念头-自己两世为人,还是第一次进妓院呢! “苍天为证,哥是来找人的呀!” 正文 第一百零八章天香楼 上 白龙鱼服游溪间,暂且偷得半日闲, 天香国色皆阅尽,红尘逍遥胜九天! 自古以来,帝王将相都有走出朝堂,游戏民间的习惯,尤其喜爱逛青楼,一则:放松身心,享受一下堕落的快感,二则:换个角度,重新审视整个世界,常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鼓足勇气之后,萧逸准备进青楼视察一番,当然了,大都督的百花袍、白玉带、紫金冠不能穿戴的,换了一身寻常侍卫的服饰,披散的头用一根皮带系好,再坠上枚玉佩,风流倜傥,气度翩翩,除了小脸黑一点,与寻常的士族公子无异! 天香楼的生意火爆,门前停放着许多豪华车辆,上面都装饰着专门的标识,五花八门,各具特色,客人的官职高低,出自那座府邸,一目了然! “百花丛中悬挂一枚金色的酒葫芦,洧阳侯府的标识,奉孝果然在里面寻欢作乐……”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论语标识,孔融这个伪君子也在呀!” “两柄交叉在一起的双刃斧,这是奋威将军-徐晃的座驾,他也喜欢这口……” “一根青竹直插云霄,满身刚骨宁折不弯……伏完也来了,老不修的家伙!” ………………………………………………………………………… 看到这些熟悉的标识,萧逸彻底的无语了,文武百官,皇亲国戚,齐聚于此,都够举行一次大朝会了,难怪有人称天香楼为‘******’,名不虚传呀! 再者,天香楼大名鼎鼎,它的主人却是一个迷,从未显身,也不知名,神秘莫测,就连里面的侍者,也没见过她们真正的主子! 有人猜测,是天下诸侯之一,设立的天香楼,用来拉拢朝廷官员,收集情报,监视曹营集团的一举一动! 也有人说,天香楼的主人就在丞相府,这里就是那位奸雄聚敛财富、蓄养死士的地方! 还有一种说法,天香楼的主子是个漂亮女人,而起出自皇宫之中,身份贵不可言…… 总之,众说纷纭,真假难辨,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能在许昌建立这样一座销金窟,背后之人必然有莫大势力! “大爷是第一次来玩吧,我们天香楼吃喝玩乐,应有尽有,美女如云,多才多艺,保准您能尽兴,小人吕茂,字千年,是这里的龟奴,大爷叫我‘千年’就可以了……” 刚到门口,一名青衣少年就迎了上来,低头哈腰,满脸谄媚,露出一嘴的小白牙,相貌也不错,就是名字奇葩了一些! “绿帽……千年,好名字,好胆魄,真不亏这份职业了!” 听完小龟奴的介绍,萧逸呆愣半响,不禁伸出了大拇指,天香楼果然厉害,刚一进门就有惊喜,今天真是没白来呢! “呵呵,大爷夸奖了,天香楼分为上下五层,小的给您介绍一番,想要玩乐些什么,尽情挑选!” 千年一边领路,一边偷偷打量着萧逸,猜测这位客人的身份,能有多少油水,他们做龟奴的也分三六九等,级别高的专门伺候贵人,能溜须,会拍马,得到的赏赐也丰厚,要是伺候舒服了,还可能被客人买下,带回府中做个管事之类,那就一步登天了! 水平一般的龟奴,只能伺候平常客人,多说几句好话,也能混到几个赏钱,要是碰上个富商、败家公子之类,还能笔小财呢! 千年是贫民出身,自幼聪明,识得几个字,连年战乱之下,家里吃不上饭了,这才跑到天香楼做了龟奴,混一口饱饭吃,因为入行浅,年纪小,总是受人欺负,只能招呼一些新来的低级客人,忙活上一天,也就得几枚铜钱,日子过的很可怜! 话又说回来了,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既然做了龟奴,就要做一个最好的龟奴,争取得到贵人赏识,出人头地,不过吗,千年的目光在萧逸身上转了半天,也猜测不出这位客人的底细,就像一条藏在云雾中的蛟龙,难见尾! 看衣着打扮,这个小黑脸是个寻常人,既没有锦囊玉带,也没有仆人跟随,还是徒步来的,连一辆车驾也没有,看不出一点富贵的模样! 不过吗,外表平凡,气质却很独特,此人举手抬足之间,自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尤其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寒光四射,暗藏杀机,让人根本不敢直视! 怀着一颗忐忑之心,千年介绍起来,人类是等级动物,处处体现着高低贵贱,天香楼也是如此,上下分成五层,越往上越高级,享受到的服务也越多,素有‘一层一重天’的说法! ……………………………………………………………………………………………………………… 一层,面积最大,客人最多,级别也最低,都是一些寒门才子、草莽英雄……,他们具有一定的才干,却又郁郁不得志,整天聚集在天香楼,希望得到贵人的赏识,获得一个出仕的机会! 这里的娱乐也很简单,几名姿色一般的歌姬在弹唱,客人们围拢四周,或是高声应和,或是舞剑助兴,或是角力摔跤……,表现的放浪不羁,利用一切办法,吸引别人的目光,也好扬名立万! 乱世之中,这样的人很多,萧逸转了一会,就现好几个身手不错的武士,体型魁梧,目光阴冷,骨子里散着淡淡的杀气,一看就是犯过人命的狠角色,若是招揽到军中,好好调教一番,可以充任校尉之类的官职! “荒野藏麒麟,草莽出英雄,寒门子弟之中,不乏英武、才智之人,若能收为己用,日后抗衡门阀士族,必得其利!” 萧逸出世以来,一直走的高端路线,进出皇宫,游走相府,接触的也是帝王将相、当世豪杰,对于底层百姓认识的很少,对于阴暗世界了解的更少,这次算是补了一课,以后也要放几条眼线在这才是! “带我去二层看看,这里有什么奇人异事,或是神秘消息,全都说一说,自有你的好处!” 说话间,萧逸摸出一个金稞子,扔给了小龟奴-千年,他本来是找郭嘉的,可是转了一圈之后,决定好好观察一下天香楼,当有意外的收获! “多谢大爷赏赐,小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肯定让您玩的尽兴!” 捧着小金稞子,千年用力咬了一口,看着清晰的牙印,不禁乐开了花,老天爷呀,自己遇到有钱大爷了,这块金子足有三两多,够寻常百姓吃用半年了,龟奴果然是个有钱途的职业呢! “先买后开,输赢天定,最少一百金,下注啦……” “赌博能赢几个钱,这次大军西征获胜,带回来的珠宝、玉石、名马、胡姬无数,那才是大买卖呢!” “贵人们吃肉,咱们商人也有口汤喝,说起来,还得感谢大都督骁勇善战,否则咱们那有财的机会呀……” ………………………………………… 走上楼梯,萧逸立刻感觉到一股子铜臭味,天香楼二层,聚集的都是一些商贾,虽然身份不高,却个个腰缠万贯,也舍得花钱享乐,品尝美食,观赏歌舞,游戏赌博,玩的不亦乐乎,比起那些寒门子弟,日子可是舒服多了! 从谈话中得知,他们是盯上那些战争分红了,珠宝、玉石虽好,毕竟不如真金白银用着方便,二者之间要想转化,就需要这些商人出力了,没想到自己带回来的战利品,间接刺激了许昌的商业繁荣,真是有些意思呢! 萧逸对挣钱的兴趣不大,当初不是机缘巧合,投军入伍的话,自己早就是天下第一豪商了,就是现在,蓟县梁家每年都会送来大笔分红,加上自己攻城掠地抢来的钱财,足够子孙后代吃几辈子了! “大爷,三层只接待朝廷官员,寻常百姓就算有钱,有无法上去的,一旦惹怒了贵人们,恐怕不好收拾呢!” 看到萧逸兴趣缺缺,准备上到第三层,小龟奴-千年连忙拦住了,在许昌这个地方,腰缠万贯的商人,也比不上破衣烂衫的小吏,这就叫有钱的斗不过有权的,古今同理! “贵人可进,闲人止步!” 果然,楼梯上出现了几名青衣大汉,腰配刀剑,虎视眈眈的把守着,三层以上是贵人享乐的地方,寻常百姓没资格上去! 恶狗拦路,萧逸也没多说什么,从怀里掏出一枚银牌,寒光闪闪,亮如雪花,上面刻有‘玄甲军’三个篆字,武威霸气! “贵人请进,小人们失礼了……刷!” 看着银牌之后,青衣大汉们立刻退到一旁,从凶恶的‘看门狗’,变成了听话的‘哈巴狗’,一脸的谄媚之色,还有深深的羡慕! ‘玄甲军’三个字,谁人不知,那个不晓,号称天下第一精锐,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牛气的不得了,就是军中一名普通校尉,也比寻常的将军还要威风,谁叫人家有一位专横霸道的大都督呢! “我的大爷呀,不光有钱,而且有权呀!”看到萧逸拿出银牌之后,小龟奴-千年激动的双眼冒光,几步冲到前面,负责引路,老天保佑,自己真的遇到贵人了! “天香楼三层,又是一副什么光景,会遇到那些人呢?” 正文 第一百零九章天香楼 中 天籁小说Ww『W.⒉天香楼,分五层,境遇各不同,一楼出身贫寒,二楼家财百万,三楼酒池肉林,如堕地狱,四层清幽典雅,好似神仙,若想五楼登顶,一睹花魁容颜,除非只手逆青天! 天香楼三层,又称‘堕落地狱’,能够进入其中的,都是达官显贵,这些人出身显赫,既有钱,又有权,吃喝玩乐样样精通,眼界不是一般的高,能让他们流连忘返,甚至痴迷其中,可见这里的诱惑之大了! “忘忧草、极乐花、龙延香、淫羊藿、千日醉……好巧妙、好霸道的方子,男人遇到这些东西,不堕落才怪呢!” 刚刚步入楼梯,一股浓郁的香气飘荡过来,渗入肺腑,使人飘飘欲仙,说不出的舒服,萧逸也是通晓药理之人,提鼻子一闻,立刻分辨出了迷药成份,不禁暗生警惕,这些都是镇痛的良药,可也有迷幻作用,天香楼真是不一般呀! 三层的布局就像一个八卦图,中间是圆形的大堂,分为阴阳两部分,一半上悬明灯,下铺红木,雕梁画栋,巧夺天工,金银器皿,美轮美奂,更有无数的美食、美酒、瓜果放置其中,任人享用,论起奢华程度,恐怕当年商纣王‘悬肉为林,以酒为池’的鹿台,也不过如此吧! 另一半恰好相反,风光昏暗,装饰古朴,木桌石椅,泥盆陶碗,颇具上古之风,周围悬挂着白色的布幔,上面画着各种彩绘,雷公、电母、风神、雨伯、应龙、饕餮……,充满了神秘色彩,置身其中,仿佛漫天神灵都复活了一般! 另有两座巨大的青铜鼎,双耳、三足、四面,上刻山川河流,花草鱼虫,各重数百斤,放置在八卦阴阳眼上,火光闪烁,烟雾弥漫,散出浓浓的异香,使人沉醉其中! 大堂四周,按照八卦方位,即乾、坤、巽、兑、艮、震、离、坎,配合天、地、人三才,共计设置了二十四座雅间,中间用回廊相连,行走其中,如入迷宫一般! 装饰如此奢华,里面的享受也是非同寻常,放眼望去,美女如云,姿色出众,弹唱歌舞,各有所长,一个个人比花娇,又受过专门的训练,很会讨好男人,恐怕皇宫的佳丽也不过如此了! 再看那些贵宾们,一个个半敞衣衫,瘫坐在大堂上,或是享受酒肉,或是欣赏歌舞,或是抱着美人窃窃私语,谈到情深之处,干脆相拥在一起,几个翻滚就进入雅间去了,随后传出阵阵的撕扯呻吟、喘息……之声,可见里面的‘战况’多么激烈了! 装饰奢华,气氛神秘,美女如云,任尔享乐,更有浓浓的异香助兴,真是一片引人堕落的地狱呀,不过吗,最为奇妙的是,这里的客人全都带着面具,没一个用真面目示人! “贵人是第一次来天香楼吧,这里有各式的面具,您可以选择一个戴上,隐身藏形,也好玩的尽兴!” 一名艳装妇人迎了过来,二十七八岁的年纪,体型丰满,装束华丽,浑身散着一种成熟女性的魅力,让人看了不禁直流口水,真应了一句名言:“徐娘半老,风韵犹存!” 在妇人身后,跟着十几名穿着暴露的年轻女子,手中托着木盘,上面是一个个精致的面目,做工灵巧,活灵活现,根据图案的不同,又可以分成三大类! 第一种是神魔类,什么水神共工、火神祝融、人祖伏羲,战神刑天、射日后裔……,凡是中国神话中有的,这里一应俱全! 第二种是动物类,猛虎、雄狮、猎豹、恶狼、野猪、长耳兔、小绵羊、哈巴狗……,制作的惟妙惟肖,可爱无比! 第三种是人物类,全是古往今来的帝王将相,炎帝、黄帝、蚩尤、夏桀、商纣、文武二王……,姜尚、管仲、白起、乐毅、乃至近代的韩信、卫青、霍去病…… “厉害……真是厉害,面具舞会,遮住真容,尽情堕落,想出这个办法的人,真乃智谋深远之士,就是没用对地方!” 看着这些面具,萧逸不禁伸出了大拇指,对这座天香楼的主人,佩服的五体投地,真对人性丑恶看的一清二楚呀! 试想呀,来三层玩耍的都是达官贵人,平时在朝堂之上,一个个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模样,如今到了妓院,想要尽情堕落一下,碍于面子问题,又没法彻底放开,玩的也就不会尽兴了! 戴上面具就不一样了,衣服脱掉之后,大家浑身白肉,全都一个样子,谁知道我是御史大夫、还是尚书仆射……,想怎么玩都行了,可以尽情的堕落! 再者呢,这些面具还是情趣用品呢,人都喜欢幻想,自己的生活过腻味了,总想当一回盖世英雄,或者是法力无边的神灵,当然了,也有口味重的想当野兽,彻底放弃人类的底线! 这些面具的作用就在于此,带上它们,加上周围的布局,以及迷香的作用,你就可以尽情幻想,自己是一位神灵,降临到凡间,俯视大地,无所不能…… 或者,你是一位盖世名将,统领千军万马,纵横驰骋,马蹄踏尸,剑斩敌酋,建功立业,名垂青史…… 总之,你心中幻想的,或是期待的**,都可以泄出来,侍女们也经过专门训练,会帮助你进入角色,配合演出,从而获得无边快乐! 如此奇思妙想,如此诱人的游戏,真可谓一种‘精神毒药’了,让人不知不觉的沉醉其中,上瘾、痴迷,甚至迷失自我,天香楼能够吸引众多官员,也就不难理解了! 入乡随俗,既然来了天香楼,就按人家的规矩来吧,不过吗,萧逸不想当神仙,长生不老从来都是伪命题,也不想做禽兽,人类的道德底线还要坚守呢,只好客串一把古今名将了,就当玩一次化妆游戏,也适合自己的身份! 问题是做那位名将好呢,难得遇到如此有意思的游戏,自己也得尽兴一次才行,角色可是很重要的呢? “姜子牙……六十岁还在钓鱼,老婆也跟别人跑了,不太吉利!” “白起……杀人无数,一代名将,可惜被小人陷害,自刎身亡,下场太可悲了!” “霍去病……少年英雄,扬威异域,还是自己的崇拜偶像;可惜,英年早逝,哥也要二十四岁了,千万别跟他一样呀!” ………………………………………………………… 看着托盘上的脸谱,萧逸频频摇头,古今名将,就没有一个少年得志,美女如云,高官厚禄,长命百岁,下场又完美的存在吗? “唉!……小黑脸,蚩尤纹,剑眉虎目,脸带酒窝,虽然不帅气,却很有魅力,这是那位名将,看着有点眼熟呢?” 走到一副面具前,萧逸突然站住了,再仔细一看,托盘上有木制小牌,正是介绍这副面具的:“鬼面萧郎--大汉第一勇士,用兵如神,弑杀成性,天下男子无不恶之,天下女子无不爱之,堪称古今第一奇人也!” “噗!……呵呵……呜呜!” 看着面具,萧逸真是哭笑不得,没想到自己也是名将了,更没想到有人想做自己,纵意花丛,享受极乐,既然如此,当别人不如当自己,就是它吧--鬼面萧郎! 面具是用上等镔铁打制的,灵巧无比,贴在萧逸的脸上,非常完美,后面的绳子系好之后,上下晃动,没有丝毫不适之处,就像给自己又贴上一副脸皮,有了它做遮挡,倒也少了许多麻烦,文武百官之中,认识自己的也不在少数呀! 看到萧逸带上面具,侍女们并不惊讶,鬼面萧郎-大汉第一勇士,风头正劲,不知多少贵族少年视其为偶像,选择这副面具的不在少数,大堂里玩耍的就有七八个呢,因为谁装扮更像萧郎,还差点打起来呢! 可是眼前这位青年人,绝对是气质最佳,形象最像的一位了,小黑脸、深酒窝……,装扮起萧郎,都能够以假乱真了,不过吗,任她们想破脑袋,也想不到萧郎会来逛妓院,而且就站在她们面前,毕竟,传说中的这位杀神,只爱骷髅盏,不爱俏佳人呢! 小龟奴-千寻也选了个老鼠面具,扣在自己脸上,配上一副点头哈腰的模样,倒是很合适,说话天香楼第三层,他也很少上来呢,今天真是遇到贵人了,做梦一般呀! 戴上面具,萧逸在三层游荡起来,大堂里几十名男女混在一起,烟雾缭绕,人声鼎沸,正在演义一段历史大剧--武王伐纣! 还别说,这些官员真有当演员的潜质,一个个装腔作势,唱念坐打,无论是英俊不凡的武王,还是昏馈亡国的纣王,演义的惟妙惟肖,比起民间的木偶戏来,好看多了,难怪世人都说,每一个官员都是出色的戏子呢! 尤其是扮演‘妲己’的舞女,身材高挑,肌肤赛雪,体态柔韧,舞动起来充满了诱惑的味道,再配上漂亮的狐狸面具,跟一根毛茸茸的尾巴,真有几分绝世妖姬的味道! “禀告贵人,那个扮演‘妲己’的美女,就是天香楼的红牌之一,艺名就叫‘妖姬’,色艺双绝,尤善床第之术,乃是名副其实的犹物,许昌十大名妓之中,她位列第七位! “舞姿柔美,诱人至极,歌喉婉转,也很是动听,却是配的上‘妖姬’二字!” 萧逸赞赏的点点头,从怀里摸出一枚羊脂玉环,扔到场中作为打赏,欣赏了人家的表演,自然要意思一下的吗! 不过吗,别说是一名妖姬,就是妲己重生,也动摇不了萧逸的心志,作为穿越一族,那个没经受过小电影的洗礼,苍井女神、小泽女神、波多野女神……呵呵,那才是真正的诱惑呢! 欣赏了一会大剧,又转了两圈,依旧没有现郭嘉的身影,不用说也知道,这位‘鬼才’没被眼前的东西诱惑,去追求更高的享受了,既然如此,自己也得更上一层楼呀……“天香楼四层,真的很期待呢!” (多谢读者们关心,男爵的感冒正在好转中,已经不烧了,会努力更新滴!) 正文 第一百一十章天香楼 下 天籁小说WwW.『⒉通往四层的楼梯上没有守卫,却挂着一条长幅,上面十六个字:‘兴亡之道,百家争鸣,盖世奇才,天下第一’,看似简单,实则不凡,不知多少文武大员,被迫止步于此,只能望着号称‘仙境’的四层长叹,却是一步也迈不上去! “一座豪华奢侈的青楼,不求宾客如云,财源广进,反而追求天下兴亡之道,幕后的主人必是别有用心呀!” 看着楼梯上的条幅,萧逸不禁暗暗的猜测,究竟是什么人物,建造了这座天香楼,目的又是什么,求钱财,求势力,或是求奇才? “奴婢见过贵人,天香四层号称‘仙境’,许昌十大名妓,有三位坐镇于此,其中享乐,无与伦比,贵人想上去游玩一番吗?” 艳装妇人走了过来,盈盈下拜行礼,目光中满是好奇之色,自从天香楼创立以来,她见过的文武大员很多,进入三层之后,无不沉迷享乐,忘乎所以,连自己老妈姓什么都不知道了! 这个新来的客人却是例外,相貌不算太出众,小脸很黑,心志却格外坚强,面对酒池肉林,无边享乐,丝毫不为所动,目光始终清澈无比,只是欣赏了片刻,就准备进入下一层,真是个心如铁石的男儿呀! “呵呵,初来乍到,见识浅薄,有心开开眼界罢了,不知何等条件,才能登上天香四层?” 看着面前的艳装妇人,萧逸心中同样充满了疑惑,尤其对方行礼的姿态,雍容华贵,魅而不淫,蕴含着宫廷礼仪的味道,难道说,对方竟然出身皇宫不成? “呵呵,自古美女配英雄,唯有四方豪杰有此资格,谋略、武功、文采、棋艺、音乐、诗书、绘画、舌辩……出类拔萃者,均可上楼,一亲芳泽! 艳装妇人说的很明白,想要进入下一层,您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行,不敢说天下第一,至少出类拔萃! ”贵主人真是好心机、好手段,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有了倾城佳人坐镇,何愁天下豪杰不来捧场呢?“ 萧逸言语称赞,心中却是惊雷阵阵,天香楼的主人真是聪明绝顶,如此选拔人才的方式,比起推举孝廉、科举考试简单了一百倍,也实用了一百倍呀! 男人有两种劣根性,一则争强好胜,不得天下第一誓不罢休,二则贪恋美色,恨不得收天下绝色而妻之,对方就是利用这一点,选拔各方优秀人才,下一步,就该是收为己用了吧,若如此,进可一统天下,退可称霸一方! ”贵人言重了,我家主人只是喜欢结交豪杰罢了,并无他意,不知贵人有何高手段,也让奴家见识一二!“艳装妇人以手掩嘴,出清脆的笑声,胸前波涛起伏,显得更加诱惑了! ”呵呵,无名小辈,那里有什么高手段呀,不过吗,家师教过一句话-钱可通神,还望夫人行个方便吧!“说话间,萧逸取出一个十两重的金元宝,晃动几下之后,攥在手心中,轻轻递了过去! “哈!哈!……十两金子!” 天香楼宾客如云,日进斗金,奇珍异宝不计其数,最不缺的就是钱财了,曾经有高官愿意花费一万金,买一个进入四层的机会,都被婉言谢绝了! 如今萧逸拿十两金子买路,看到这一幕的人,无不仰天大笑,小龟奴-千年也是狂皱鼻子,原本以为跟了位大爷,没想到是个白痴大爷! “呵呵,贵人玩笑了,区区十两金子……嘎!……真是绰绰有余了,该死的龟奴,快带这位贵人上去,让美人们用心伺候着!” 艳装妇人本想拒绝的,可是手指碰到金锭的一刹那,不禁容颜大变,仿佛被蝎子蛰了一般,口风也是急转直下,态度恭敬的不得了! “金钱一物,役鬼通神,无所不能,家师果不欺我!” 萧逸也不客气,拽着愣的小龟奴,轻迈脚步,悠闲的向四层走去,留下一群目瞪口呆的宾客! “这家伙竟然上去了,我不是在做梦吧?” “十两金子呀……大爷我出五百两,不……出一千两赤金!” ……………………………………………… 看到萧逸用金钱开路成功,周围的宾客顿时沸腾起来,纷纷围住了艳装妇人,愿意用百倍的价格买一次机会,谁不想进入天香四楼,欣赏天下绝色,进而一亲芳泽呢! 问题是,无论宾客们如此出价,艳装妇人就是不肯点头,全部谢绝之后,转身跑到后面去了,一直走到无人的地方,这才小心的把那锭黄金掏了出来! 为了美观,世人常把黄金打造成小船形状,这锭金子则不然,船也还是船,却严重变形了,仿佛被巨锤砸过一般,更让人吃惊的,上面赫然留下五道痕迹,大小形状,分明是人的五根手指! 金子原本没有问题,转手之间却变形了,换言之,刚才传递一瞬间,萧逸手中用力,硬是把这锭金子攥变形了,展露出惊人神力,这才是他进入四层的原因! 金子质软,人们常用牙齿狠咬,若能留下痕迹,就是纯金,不过吗,再软也是金属呀,想用手指在上面留下痕迹,没有几百斤的力道休想做到! 天下勇士众多,五指一握,出数百斤力量的不是没有,那必须沉腰坐马,用尽全身气力才行,萧逸随意站在那里,谈笑之间,就在金子上攥出了痕迹,天下有这份本领的,恐怕不出一掌之数! “飞鸽传书,禀告主人,天香楼现神秘勇士,身高八尺,体态魁梧,肤色黝黑,面带酒窝,身具拔山举鼎之力,堪称霸王再世!” “诺!” 片刻之后,一只雪白的信鸽冲天飞起,几个旋转之后,向许昌城的最高处飞去……大汉皇城! ………………………………………………………………………………………………………………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 一层之隔,天壤之别,如果说三层是堕落地狱,四层就是桃源仙境,装饰古朴,清幽典雅,丝毫不见金银之类的俗物,这里的一草一木,一花一叶,都让人赏心悦目,不禁生出平静之心! 大堂正中,洁白的羊皮软榻上,郭嘉躺在一名红衫女子的**上,一手玉壶,一手酒杯,正在开怀畅饮,不时伸出舌头,接住一枚喂下来的葡萄,真是说不出的惬意! 各方宾客来此,皆带面具,唯独郭嘉列外,一则,家中没有主妇,怎么玩乐也没人束缚,二则,他是有名的风流浪荡子,住在妓院的时候,比住在家里还多,更本不怕世人议论了! 大堂一侧,一名青衣女子坐在榻上,手抚瑶琴,自弹自唱,声音婉转,犹如百鸟齐鸣一般,唱的正是诗经名篇-《桃夭》,另有一名白裙女子,随着乐声,翩翩起舞,姿势优美,真好似天仙下凡了! 三名女子或艳丽诱人,或清秀出尘,具是天香国色,尤其后面二人,容貌相同,是一双孪生姐妹花,若能左拥右抱,恐怕是所有男人的梦想了吧! “刷!……刷!” 听到脚步声,四个人同时抬起了头,看着走上来的萧逸,三位美女吃惊不小,天香四层规矩严格,能上来的宾客少之又少,自从开业以来,也不过十指之数,没想到今天就上来一个,还是从没见过的新人! 至于郭嘉吗,他和萧逸情同手足,别说带一副面具了,就是化成灰也认识呀,他吃惊的是,自己这位好朋友一向洁身自好,从不沾花惹草,今天怎么纵意花丛了呢? “一世人,两兄弟,有难同当,有福同享!” 萧逸也不客气,上前几步,抢过郭嘉手里的美酒,仰头痛饮起来,又从怀里摸出一份下注文书,扔了过去! “呵呵,果然好兄弟,府中那群女人你见过了吧,如果有喜欢的,尽管领走……血姬也让给你了!” 郭嘉接过下注文书,瞄了一眼,立刻塞进了怀里,朋友有通财之谊,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当然了,感谢还是要有的,顺手一推,就把红衫美女送了过去,萧逸舍财,他也舍色,好朋友嘛! “算了吧,君子不夺人所爱,那群莺莺燕燕,还是留着自己享受吧!”萧逸多情,却不好色,手指轻轻一拨,红杉女子就像陀螺一样,又转回了郭嘉怀里,不轻不重,恰到好处! “呵呵,知道你不好这口,给你看样好东西,最近新出炉的,天下豪杰,无不侧目呢!”说话间,郭嘉一手抱住美人,一手在怀里摸索起来,掏出一个红色卷轴,扔了过来! 第一名:幻姬,绝代佳人,神秘莫测,位居天香五层,可能为此处主人,来历不祥,容貌不详……一切皆是迷雾,仅仅出现数次,皆以青纱遮面,纵情一舞,倾倒众生,谓之天女…… 第二名:冰姬,肌肤赛雪,人如玉清,貌美如花,尤其一段‘绿腰舞’,轻盈如柳絮飘飘,旋转似花团锦簇,千金难求一见! 第三名:雪姬,与冰姬为同胞姐妹,姿色相当,形影不离,此女天资聪慧,满腹经纶,纵然博学老儒,亦难匹敌,真乃罕见才女! ………………………………………… 第六名:血姬,性格泼辣,好穿红衫,精通按摩之术…… 第七名:妖姬,身带狐媚,能歌善舞,床上尤物…… ………………………………………… “绝色榜……十大名妓,这就是你说的好东西?”看着手中的卷轴,萧逸哭笑不得,真是术业有专攻呀,谁这么有才,编出这些东西? “哇呀!……拿错了,不好意思呀!”郭嘉一拍额头,连忙把卷轴抢了回来,小心的收入怀中,这可是自己的命根子,不推倒上面的十位美女,死不瞑目呀! “这次不会再错了吧?” 接过第二幅卷轴,萧逸缓缓打开,生怕是春宫图之类的东西,不过看了一眼之后,立刻震惊了…………“潜龙榜!” (屁股上挨了一针,今天好多了,谢谢读者关心!)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一章潜龙榜VS风云榜 “潜龙者,蛟蛇之类也,或藏于九幽之下,或隐身大泽之中,暗磨爪牙,静待时机,一旦风云际会,立化真龙,吞云吐雾,兴风做浪,飞腾九天之上,遨游宇宙之间! 当今之世,天下大乱,群雄四起,诸侯割据城池,积蓄甲兵,皆有问鼎之心,犹如潜龙在渊,伺机而动,然则天道茫茫,世事难料,日后谁化真龙,谁归尘土,尚未可知也! 在下许劭,字子将,汝南人氏,生平游历天下,品评四方豪杰,天下诸侯,性格、能力、爱恶……各有不同,特做‘潜龙榜’,评论优劣,以娱世人!” 第一名:曹操,字孟德,谯县人氏,出身污浊,幼时顽劣,然则天资聪慧,胸怀大志,及长,文武双全,出将入相,上挟天子,下欺群臣,数年之间,南征北战,扫平群雄,峥嵘之势已成,可惜生性多疑,容貌短小,虽有奸雄心性,望之不似人君! 第二名:孙策,字伯符,吴郡人氏,江东猛虎-孙文台之子,识兵书,好弓马,勇武刚烈,更胜其父,占六郡之地,积蓄兵马,踞三江之险,虎视天下,前程不可限量,然则侍勇而骄,轻而无备,是其一短也! 第三名:袁绍,字本初,四世三公,门庭显赫,文武全才,心怀大志,割据四州之地,文臣武将众多,麾下兵马数十万,犹如猛虎添翼,然则好谋无断,外宽内嫉,欲成大事难矣! 第四名:刘表,字景升,汉鲁恭王之后,姿貌温厚,少有贤明,号称‘八骏’……,胸无大志,器量狭小,治世可为贤臣,乱世空为犬彘…… 第五名:刘璋,字季玉,江夏人,汉室宗亲,懦弱多疑,守户之犬…… 第六名:张鲁,字公祺,丰县人,性格宽厚,爱护百姓,道术治世,终难久长…… 第七名:公孙度,辽东太守,偏安一隅,不思进取…… 第八名:刘备,字玄德,涿郡人,中山靖王-刘胜后裔,其人游走天下,屡战屡败,犹如丧家之犬,然则心志坚韧,百败再起,有大汉高祖遗风,且为人义气,善于收拢人心,精通厚黑之学,日后成蛇成龙,尚未可知也! “此八人者,天下枭雄,或把持朝廷,或割据一方,各占土地、城池,皆有‘潜龙’之姿,二十年后,必有王者兴于其中! “许劭品评天下诸侯,真知灼见,入木三分,真是一鞭一条痕,一掴一掌血……慧眼识人,名不虚传!” 看完‘潜龙榜’之后,萧逸不禁伸出了大拇指,自己能够看清天下形势,全占了‘穿越一族’的便宜,许劭凭着一双慧眼,辨别天下人物,几乎没有差错,真是难得呀! 尤其曹操、刘备二人,一个榜,一个榜尾,偏偏笔墨最多,叙述最清,到也相映成趣,此外,‘潜龙榜’一出,天下人人传颂,大耳贼恐怕难有宁日了! “如此人物,堪称当世奇才,何不请来许昌,推荐给丞相大人,共举大事,于国于民,均有大益!” “呵呵,莫急,我这里还有一份榜文,也是子将先生的大作,贤弟看过之后,再做结论不迟!” 为了隐蔽身份,郭嘉没有说出萧逸的名字,直接称之为弟,二人情同手足,这样也很合适,随后从怀里摸出一份卷轴,伸手递了过去! “听说这位许劭先生眼界很高,从不品评凡夫俗子,此份榜文中,莫非也是天下豪杰之士?”萧逸接卷在手,轻轻打开之后,上面赫然也是三个大字……‘风云榜!’ “潜龙在渊,必得风云相助,而后飞腾九天,幻化真龙,风云者,文臣武将也,许劭不才,收集天下谋士、名将,身具王佐之才者,共计三十六人,汇成‘风云榜’,宣告世人!” 第一名:萧逸,字无愁,大汉开国丞相-萧何之后,籍贯不详,师承不详,父母名讳不详……,少年之时,默默无闻,出道之后,举世皆惊,犹如天降流星,炫耀九天! 此子,文武双全,狡猾如狐,悍勇如虎,数年之间,沙场统兵,攻必克,战必胜,号称大汉第一勇士……,然则,嗜杀成性,铁血无情,斩名将级,制作‘骷髅盏’,真乃杀神也! 萧郎,亦正亦邪,堪称一柄天铸神剑,锋利无比,无坚不摧,唯有王者可以执掌,若不得其主,恐有反噬之危! 第二名:周瑜,字公瑾,庐江郡人,容貌俊美,雅量非法,通音律,知兵法,内治百姓,外统兵马,堪称天下儒将,可惜自视甚高,心胸狭窄,日后恐有‘孙庞之争!’ 第三名:荀彧,字文若,颍川人,多智谋,善内政,号称‘当世子房’,辅佐曹操以来,出力甚多…… 第四名:荀攸,字公达,颍川人,刚正不阿,嫉恶如仇,堪称‘当世第一君子’,忠心大汉,世人典范…… 第五名:郭嘉,字奉孝,颍川人,才识群,足智多谋,出谋划策,无有不中,堪称当世‘鬼才’,然则,此子风流浪荡,贪酒好色,私德有亏,不足后人效仿,故而名列二荀之后,亦为小惩! 第六名:贾诩,字文和,凉州人,算无遗策,经达权变,用计朴实无华,最为实际,若为其所算,则如毒蛇噬手,入骨三分,不死也残…… 第七名:田丰,字元皓,钜鹿人,天姿聪慧,为人刚直,目光深远,有纵横天下之才,可惜刚则易折,难保平安…… 第八名:程昱,字仲德,东郡人,机敏过人,生性刚戾…… ………………………………… ………………………………… 第三十五名:陈宫,字公台,东郡性情刚直,足智多谋,未得明主…… 第三十六名:蒯良,字子柔,南郡中庐人,辩才无双,善于交际…… 此三十六人者,或通兵法,或精内政,或善治民,皆有王佐之才,若能齐心合力,辅保大汉,则天下幸甚,苍生幸甚,奈何天道无情,各为其主,难免有一场龙争虎斗,尸山血河,涂炭生灵,惨烈之状,可以预期! “许子将罪该万死,若是落入我手中,必然千刀万剐,诛灭九族!” 看完‘风云榜’,萧逸丝毫没有喜色,反而怒火冲天,浑身杀气环绕,就像一头择人而噬的猛兽,吓得三位佳丽花容失色,差点惊叫起来! 古人云: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人出于众言必毁之,数年以来,萧逸南征北战,东挡西杀,虽然赢得了功名富贵、世人敬仰,可也站在了风口浪尖,被无数的人怀恨、嫉妒、诽谤……,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到了这个地步,只能退尺,不能进寸,低调做人,才是明哲保身的办法,萧逸聪慧过人,自然明白这个道理,这才假借箭伤,隐居西凉数月之久,躲避可能出现的危害!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有些人,注定锋芒毕露,忙活半天,还是没躲过去呀! ‘风云榜’一出,把萧逸列在位,更以‘天铸神剑’相比……,看似称赞,实则捧杀,除了一点虚名,没有任何好处,反而引来世人嫉妒,把萧逸推到一个危险境地,天下瞩目,处处皆敌,他不怒火冲天才怪呢! 想到这里,萧逸不禁佩服起郭嘉来,论谋略,比才能,他绝对能进‘风云榜’前三,甚至与自己平起平坐,结果呢,人家喝几杯小酒,泡几个小妞,就把自己的名次落下来了,平安无事,不招人嫉,这才是真正的高手呀! “许劭现在何处,我立刻派人擒住他,无论如何,也要把‘风云榜’改过来,否则的话,无数麻烦就在眼前了!”到底是身经百战的大将,片刻之间,萧逸就冷静了下来,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想洗刷自己,只有让许劭出手了! “贤弟恐怕要失望了,纵然有千军万马,也休想抓住许劭!”郭嘉似笑非笑,一脸无奈之色! “莫非有诸侯收留此人,我立刻去信讨要,谁敢不给,刀兵相见!” “非也,此人做潜龙榜,得罪世人,诸侯皆愿杀之后快,谁肯收留呀!” “莫非遁入深山,逃的无影无踪了,那就调动人马,四下搜索,不信抓不住他!” “非也,许劭天下名士,为人正直,岂肯混迹荒野,那不是他的性格!” “那他到底跑那去了,难道乘船出海,寻找仙岛去了?”萧逸一脸的疑惑,这个时代的交通并不达,许劭还能上天入地不成? “呵呵,许劭两月前病逝了,身死之后,入土四十九天,才让奴仆公布了潜龙、风云二榜,评论当世豪杰,天下诸侯纵然兵马如云,总不能跟阎王爷要人吧?” 郭嘉无奈的摆摆手,人家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就算开棺戮尸,挫骨扬灰,又能如何呀? “完了……完了,盖棺定论,再难更改,这颗大蜡我是坐定了……呜呜!”萧逸总是算计别人,终于被人算计了一回,小黑脸上愁云满布,这一局,自己真的破不开了! :。<><><>: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大司马! “《太公六韬》、《孙子兵法》、《十万个为什么》……无数智慧书籍在心头闪过,如何破解眼前的困局呢?”萧逸小脸阴沉,眉头紧皱,一番冥思苦想之后,终于找到了一个办法--请教高人! 无数童话故事证明,主角儿遇到难题时,就会四处转悠一下,或是深山古刹,或是溪边小桥……,遇到一位鹤发童颜,睿智无比的老人,指点迷津,找到出路,最后打败强敌,抱得美人归,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 萧逸比较幸运,既不用四处撞运气,也不用找什么睿智老人,面前就有一位‘鬼才’,天马行空,最善奇谋,定能化解自己的困局! “风口浪尖,危机四伏,如何化解困局,还望奉孝教我?”以才智而论,萧逸不差郭嘉分毫,不过吗,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有些事情,还是局外人看的更透彻呀! “你们三个暂且退下,不听召唤,任何人不得前来打扰!”郭嘉翻身坐起,向三名美姬摆摆手,言语温和,却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 “诺!-奴婢告退!” 风流浪子正经起来,也是很吓人的,三位美人乖乖的退下去了,又把房门关闭,让二人安心谈话! 古人云:‘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凡事不密,则成害……’,三位美姬退下去后,郭嘉没急着说话,而是四周查看一番,确定无人暗中窥视,也没有窃听的铜管,这才贴到近处,低声说出自己的谋划! “萧郎身任重职,手握雄兵,战功无双,赢来了无边富贵,也带来了莫大危机,要想化解困局,愚兄有上、下两策相告: 上策:带领家人、部署到长安去,屯兵函谷关,隔绝交通,以八百里关中为资本,收揽豪杰,积蓄兵甲,西联羌人,北结匈奴,东向以争天下,凭萧郎的本领,二十年内可成大事,到时候……” “噗!……天下安稳不易,岂能因为一人荣辱,祸乱千万百姓,奉孝直接说下策吧!” 听完郭嘉所谓的‘上策’,萧逸差点喷出一口老血来,还以为什么妙计呢,原来是造反呀,自己真有此心,也不用等到现在了,大军凯旋的时候,直接驻扎长安,自立为王多省事呀? 萧逸有这份信心,凭着自己的文韬武略,加上麾下将士用命,占据关中险要之地,进可以学秦始皇,重演一次‘兵吞六国’的故事,退也能割据一方,称孤道寡! 问题是,得了江山,失了道义,亲人成仇,朋友反目,做一个孤家寡人,可怜、可悲,智者不取也! “心怀天下,重情重义,富贵如浮云,钱财如粪土,萧郎真是一个好男儿,愚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自罚三杯!” 目光直视,眸子相对,确定萧逸真的没有反心之后,郭嘉长出一口气,连饮三杯美酒,身体瘫卧在榻上,又恢复了浪荡子的模样! 这几年,萧逸的风头太劲,许多人都猜测,他有造反的可能,尤其大军西征得胜之后,这种言论更是漫天飞舞,不止朝廷百官,就连曹营集团内部,也有人在议论,甚至偷偷的上书给曹操……早做防备! 众人之中,最痛苦的就是郭嘉,曹操是他的主公,萧逸是他的好友,二人若是反目成仇,刀兵相见,他就会处在一个尴尬境地,尽忠则负义,重义则负主,真是左右为难呀! 苍天保佑,可怕的事情没有发生,萧逸有造反的实力,有造反的机会,却没有造反的野心,至少,现在没有的,这就最好了,只要曹营集团内部不分裂,扫平诸侯,一统天下,指日可待! “人生在世,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奉孝的下策,是劝我放下兵权,自污保命吗?” 萧逸聪慧过人,立刻想到一条破局的办法,自古以来,功臣们为了保命,经常使用自污的办法,毁坏自己的名声,换一个平安无事! 最成功的例子,就是大汉开国丞相-萧何,帮助刘邦打天下的时候,出谋划策,尽心竭力,成为大汉第一功臣,赢得了无上荣耀! 天下平定以后呢,萧何一改贤臣作风,变得贪婪无比,侵占土地,搜刮钱财,弄的怨声载道,可是呢,他越是贪心,刘邦就越放心,因为一个贪财的人,就不会觊觎谋朝篡位了! 再后来,韩信、英布、彭越、张耳、卢绾……一众开国功臣,或是身首异处,死于非命,或是流亡匈奴,做了叛臣贼子,只有萧何平安无事,子孙后代荣华富贵,自己也名垂青史,成为了贤臣的典范! 萧逸也是一样,只要放下兵权,再做点坏事,比如抢几个民女回去,贪污一些军饷,抢占几千顷良田,换一身骂名回来,就能平安无事了,反正凭他多年的功劳,以及积蓄的钱财,足够无忧无虑的生活了! “呵呵,寻常人自污保命可以,萧郎却不能,因为你的恶名太多了,杀人如麻,嗜血成性,自污也是无用了,再者,天下大乱,诸侯割据,正是将军用武之时,无双宝剑岂能藏于鞘中,丞相大人也不会答应的!” 郭嘉叹息着摇摇头,天下太平之后,谋臣、名将放弃权柄,修心养性,也许还能全身而退,如今天下大势,就像长江之水一样,滚滚向前,势不可当,曹操、萧逸、袁绍、刘备……,凡入局者,皆无退路! 郭嘉风流浪荡,留恋青楼,说白了,也是一种自保的手段,韩信战功无双,引来杀身之祸,文种智谋过人,同样自刎身亡,谋臣也不是好当的呀! “进不能造反,退不能自污,又要保护自己平安无事,奉孝的下策是什么?”萧逸真是猜不到了,这也不奇怪,一代鬼才,岂会走寻常套路呢? “简单……逆水行舟,不退反进,以虚换实,可保平安!” 说话间,郭嘉用手指沾着酒水,在木制地板上,刷刷点点,写下了三个官职:征西大都督、无愁乡侯、徐州牧! 这就是萧逸的身价了,其中,征西大都督并非朝廷正式官职,是曹操特意加封的,以示荣宠无双,无愁乡侯是爵位,名副其实的万户侯,最后一个徐州牧,却是有名、有权的实职了! 州牧,大汉十三州的最高地方长官,文可治民,征调赋税,武可统兵,讨伐四方,名副其实的封疆大吏,天下诸侯全都身负州牧的职务,袁绍是冀州牧,刘表是荆州牧,孙策是扬州牧……无一例外! 徐州富甲东南,钱粮充足,人口众多,天下人谁不眼馋,如今徐州牧的位子,恰好就在萧逸手中,换而言之,他要造反的话,也是一大依仗! “萧郎身兼三职,权柄过重,难免惹来疑心,何不换掉一个,以保平安呢!”郭嘉大手一抹,‘徐州牧’三个字就消失了,没了造反的资本,也就少了许多麻烦! 沉寂半响,萧逸微微点头,一个徐州牧的职位,没什么舍不得,自己最大的资本,是一身文韬武略,是麾下无数将士,只要二者不失,区区一个地方官职,丢弃无妨! 问题又来了,萧逸不是一个人,马六、大牛、典韦、张辽、高顺……,不少军中将领,唯他马首是瞻,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舍弃一个官职,必须拿回一个官职,如此,才能平衡利益,免生祸患呀! 辞去徐州牧,地方大员做不成了,只能在朝中任职,这个官职呢,必须比徐州牧高,如此才能安抚部下,又不能权力太重,免得惹人嫉妒,三公九卿,那个适合自己呢? “呵呵,有一个职位,显耀无比,却不招人嫉妒,最适合萧郎了!”郭嘉早有谋划,以手沾酒,在地板上写出三个字……‘大司马!’ 提到大司马,就要介绍一下两汉的‘三公制度’,西汉时期,以大司马、大司空、大司徒为三公,位列百官之上,荣耀无比;其中,大司马统领兵马重任,是军方的最高官职,卫青、霍去病都担任过这个职务! 东汉创立之后,出于政治目的,光武帝以太尉掌兵权,与大司徒、大司空,组成了新的三公团体,大司马也没有废黜,成了一个有职无权的存在,位列九卿之上,用于安置一些退休的元老重臣! 换而言之,大司马就是名义上的三军统帅,又称‘假三公’,身份地位上,与大司徒、大司空、太尉,平起平坐! “大司马……有职无权,凌驾百官,倒是一个不错的位置呀!”萧逸脸上露出一丝喜色,这个官职,就是为自己准备的避风港呀! 再说了,大司马别人来做,确实没什么权利,自己却不一样,只要运用得当,照样指挥千军万马,只要有名,就能求实呀! “就听奉孝良言,联络群臣,上书丞相,求为大司马!”(。? ?火然文??ww?w?.。)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奉孝之子 天籁小说Ww “功名利禄,过眼云烟,唯有饮者,万古长存,兄弟相遇,不醉不归!”两个酒鬼聚在一起,自然要举杯痛饮了,郭嘉让人送上美食、美酒,又把几个美人叫回来,歌舞弹唱,以助酒兴! “呵呵,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今日痛饮一场,不醉不归!” 解开心头烦恼,萧逸也来了兴致,取过一坛子美酒,拍开封泥,长鲸吸水似的痛饮起来,豪迈的一塌糊涂! “贤弟文武双全,出口成章,堪称天下奇才呀!” “兄长足智多谋,风流潇洒,不亏当世鬼才之称呀!” “贤弟身边,美女相伴,倾城倾国,羡煞多少世人!” “兄长妻妾成群,红颜众多,才真是我辈楷模呢!” “喝!~~喝!” ……………………………… 事实证明,奇才也好,鬼才也罢,几碗美酒下肚,立刻原形毕露了,两个人互相吹捧,讲段子,开玩笑……,跟凡夫俗子没有区别,或者说,他们的骨子里就是两个俗人,不过多了些智慧罢了! “二位贵人都是天下豪杰,我等姐妹能够侍奉左右,真是三生有幸,愿歌一曲,以助酒兴: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 二人喝的高兴,三名佳丽也是吹拉弹唱,歌舞助兴,她们不认识萧逸,却很熟悉郭嘉,知道这位‘鬼才’的本领,能够让他称为兄弟之人,自然不是平凡之辈,因此表演的很是卖力,希望讨取贵人欢心,换一份荣华富贵回来! “久闻许昌城有十大名妓,具是色艺双绝的美人,兄长尽识否?”男人的话题永远离不开女人,萧逸也不例外,家花毕竟没有野花香呀! “说来惭愧,许昌十大名妓,愚兄认识其中九位,均是红颜知己,唯独名列榜的幻姬,始终未能一见,真是遗憾无比呀! 听闻此女,国色天香,气质无双,一曲凌波舞,倾倒众苍生,从不以真面目示人,犹如梦幻仙姬一般,惹人无限遐思……” 郭嘉长叹一声,说不出的落寞,身为风流浪子,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游遍各地青楼,赏尽天下绝色,可惜,十美缺一,难尝夙愿! “听小龟奴说,幻姬就在天香楼,登顶即可相见,以兄长之才,也无法一亲芳泽吗?”萧逸调侃的同时,眸子中寒光闪动,对天香楼的幕后主人,他可是很感兴趣的,也隐隐猜到了一些东西! “天香楼,分五层,一层一重天,若想登绝顶,除非逆苍天……,贤弟看看楼梯上的横幅就知道了!”说话间,郭嘉伸手一指,不远处的楼梯上,果然挂着一条白色横幅,上面四个大字--中兴之道! ‘中兴’二字,非同一般,世人皆知,西汉末年,奸臣王莽篡位,断绝了汉家天下的传承,而后宗室-刘秀起兵,历经百战,夺回天下,定都洛阳,史称‘光武中兴’,从此之后,中兴就代表着挽回国运,再创盛世! 如今汉室衰微,天下大乱,文武百官经常把‘中兴’二字挂在嘴边,幻想着延续汉家天下,保全他们的荣华富贵,天下诸侯也以此为号召,当成一张政治牌使用,问题是,这两个字出现在朝堂上很正常,出现在青楼中很不正常! 一名妓女,不想着财源广进,也不惦记如意郎君,反而关心起天下兴亡,真是说不出的怪异,除非,她还有另外一重身份? “难怪兄长束手无策了,诸侯割据,各霸一方,中兴大汉,犹如逆天,岂是人力能够办到的呀?” 借着酒意,萧逸迈步来到楼梯口,仔细欣赏着横幅,只见笔迹娟秀,犹如行云流水一般,字里行间,更是透露出很多韵味,有高贵、有忧伤、还有淡淡的哀怨! 可以想象,书写横幅之人,一定是个身份高贵,貌美如花,却又心怀哀怨的年轻女子! 当今天下,想复兴汉室江山的人很多,拥有如此贵气的,却只有两个,一个是坐在龙椅上,被人当做傀儡的刘协,这位大汉天子可是做梦都想夺回权力呢,至于另外一个吗,身居皇宫,行走相府,地位特殊,不说也知道…… “为了江山社稷,不惜名誉,不惜色相,不惜一切……这个女人真是疯了!” 白幅黑字,杜鹃啼血,萧逸也不知道如何评价它的主人,仙女姿容、蛇蝎心肠、死不回头……统统难以形容她了,一个心比天高、命如纸薄的可怜女人! “算了,相识一场,最后点醒你一次吧,再不悔悟,早晚必有摧花之人,一切悔之晚矣!” 楼上有笔墨,供客人吟诗作赋用的,萧逸执笔在手,沾满了墨汁,略加思考之后,笔走龙蛇,开始在横幅上写了起来: 成败兴亡古至今,飞云去乌入销沈,荒郊废冢伤心处,不待田文听鼓琴; 记得东周并入秦,回头楚汉闹乾坤,时来骤雨推潢潦,势败狂风卷片云; 富贵一场鸳枕梦,是非千载马蹄尘,残山剩水年年在,不见谋王图霸人…… 历史长河,浩浩荡荡,谁也阻止不了它的流淌,一朝灭,一朝兴,天道循环,因果自然,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 “嗒!-嗒!-嗒!” 酒至半酣,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萧逸、郭嘉抬头观看,只见从楼下冲过来一名老者,青衣小帽,气喘吁吁,正是淯阳侯府管家--郭福! “侯爷!……大事不好了,快点回府去吧!”看到郭嘉之后,郭福连滚带爬的跑过来,就像天塌地陷似的,他是府中老人,忠心侍主几十年了,说起话来也就没什么顾忌! “福伯安坐,喝杯酒再说,何事如此惊慌,府中的女人们又闹事了吗?”郭嘉倒是很镇静,府中女人众多,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无日不骂战,他都习惯了! “比那严重的多呀……小侯爷离开颍川老家,奔许昌来了!”说话间,郭福怀中掏出一封书信,双手递上,面露不忍之色,就像送上一份索命的‘阎王帖!’ “噗!……咳咳……他来许昌做什么,快点派人拦住他!”看到书信,郭嘉一口酒喷了出去,小脸惊的煞白,身体都颤抖起来,仿佛要面对一头洪荒巨兽似的! “启禀侯爷,拦不住了,书信是两个月前写的,估算时间,小侯爷已经到许昌城外了?” “好一个小滑头,先斩后奏,这是想逼死老子呀……不能束手待毙,老子得出去躲一躲!” 说跑就跑,郭嘉身形闪动,三步并两步,几个起伏之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只留下一纸书信,以及满屋子目瞪口呆的人! “奉孝竟然有个儿子……千里寻父,跑到许昌来了,这事有点意思呀!”女人八卦,男人也八卦,萧逸一把抓住管家郭福,一手捡起书信,仔细阅读起来: “父亲大人安好,不孝儿千里之外顿:一别数载,孩儿安居家中,读书识礼,不敢稍有懈怠,惟愿为国效力,光耀门楣…… 为人子者,岂能忘却父母养育之恩,孩子毅然放下书籍,风餐露宿,千里远行,惟愿行孝于膝下,每日晨昏定醒,亲侍茶饭,父慈子孝,岂不美哉? 另闻,许昌有国色天香十人,乃是父亲的红颜知己,孩儿自当一一拜访,已尽晚辈之礼,成就一段佳话……” 字迹俊美,言语华丽,带着一股子勃勃生机,应该出自一位少年人之手,不过吗,言语之间透着几分狡猾,还有一点小小的无赖,自家老爹也敢调侃,真是一个‘熊孩子!’ 翻过书信,背后还有两排小字:“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风月场上为敌手,父子同游话短长!” “哈哈,好一个顽皮的小子,不愧是奉孝之子,对了,此子今年多大了,为何从未见过呢?”看完书信,萧逸也是一阵大笑,父亲浪荡,儿子狡猾,郭家真是奇才辈出呀! “我家小侯爷今年十三岁了,一直待在颖川老家,读书识礼,因此少有人知!”郭福认识萧逸,知道他是主子的生死之交,也就没有隐瞒什么! “什么……这孩子已经十三岁了?” 萧逸一阵晕,自己没记错的话,郭嘉今年二十八岁,竟然有个十三岁的儿子,岂不是说他十五岁的时候就……,再加上‘命中、十月怀胎……乖乖,奉孝真是男人楷模呀! “呵呵,告诉奉孝,若是无处躲藏,可到我的府中避难,必有美酒献上!” 郭嘉逃走,酒宴也就结束了,萧逸谢绝了三位美姬的挽留,饮尽杯中美酒,迈步离开了天香楼,下一步……升官、财,娶媳妇! (反复修改,郭嘉的儿子,需要一个精彩亮相呢!) 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哥终于升官了! 萧逸是个雷厉风行的人,计谋已定,绝不犹豫,回到府中之后,连夜召集心腹将校,分析局势,商议对策,并做出了两项决议: 其一,官可以辞,权不能交,安排人手,牢牢抓住兵权,其二,联络百官,上奏朝廷,争取大司马的官职,务必促成此事! 一声令下,将校们立刻行动起来,四处游走,散布消息,鼓吹‘大都督征战有功,堪比‘冠军侯’再世,非高官不足以酬’之类的话题,争取舆论上的支持! 萧逸也没闲着,带上重礼,亲自拜访了荀、荀攸、程昱、曹洪……等人,陈述厉害,寻求帮助,这些人也纷纷拍着胸脯表示,萧郎的事,就是自己的事,自当助一臂之力! 行动迅速,效果明显,一天之内,曹营集团内部一片支持,二天时间,文武百官也纷纷表示拥护,到了第三天,许昌城内的贩夫走卒也知道……“萧郎要做大司马了!” “荡寇将军-关内侯-张辽,顿首上言:汉家传承,军功第一,无愁侯萧逸,平定西凉,战功无双,理应进位大司马……” “车骑将军-乐城亭侯-曹洪,顿首上言:赏罚分明,汉家铁律,无愁侯萧逸,征战沙场,屡立大功,理应进位大司马……” “国丈-不其侯-伏完,顿首上言:无愁侯萧逸,开疆拓土,扬威异域……理应进位大司马!” …………………………………………………………………… 丞相府-书房内,百官纷纷上言,奏折堆积如山,无一例外,全部支持萧逸进位大司马,负责整理文书的曹丕不敢怠慢,连忙令人抬着这些奏折,找父亲请示去了! “呵呵,异性将领、曹氏宗族、汉家死忠……全都上奏了,如此齐心协力,老夫执政以来还是第一次呢!”翻阅奏折之后,曹操微闭双目,开始分析起利弊得失,从而做出正确判断,裁定此事! 军中异姓将领,大都唯萧逸马首是瞻,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他们上书支持此事,也就不奇怪了! 曹氏宗族将领,则是盯上萧逸留下的‘徐州牧’位子,那可是名副其实的封疆大吏,谁不眼红呢! 汉室死忠吗,用心更加歹毒了,他们是想捧杀萧逸,夺其兵权,进而削弱曹营集团的势力,甚至有分化分解,挑拨离间之意! “三方利益不同,互相冲突,此时却站在了一条战线上,萧郎走的这步棋,真是妙到毫颠呀!” 曹操心中清楚,萧逸能征善战,就像一柄锋利无比的神剑,王者持之,可以斩获天下,拥有万里江山,问题是,这柄神剑太过锋利了,也太具灵性了,一旦掌握不住,就有反噬的可能! 他无数次的思量过,萧逸会不会谋反,拥兵自重,割据一方……,或者发动兵变,取代曹氏一族,成为新的无冕之王!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多年相处,反复揣摩,曹操可以确定,萧逸绝不会背叛自己,某种程度上,他对萧逸的信任,甚至超过了自己的儿子! 问题是,萧逸没有背叛之心,却有背叛之力呀,作为一名成熟的政治家,决不能把社稷安危,托付在难以预料的人心上,沧海桑田,人心易变,今日的忠诚,不代表永远的忠诚,必须防患于未然! 现在好了,萧逸自削权柄,用实际行动表明了,他绝没有反叛之心,这对曹操来说,是一件稳定集团内部,平衡各方势力的大好事! “奏折全部送入宫去,就让陛下亲自处理此事吧,亲政已久,御笔、朱砂也该动一动了!”天下大事,悉决相府,可是这次吗,曹操准备交出权利,一则,大司马位高权重,让皇帝来下旨,显的正式一些,二则,他也想看看小皇帝的本领,到底有多少斤两! 当然了,丞相府也不能没有表示,曹操取出笔墨,开始下达钧令: 其一,玄甲铁骑,天下精锐,特令扩充到三万人,所需要的甲胄、兵器、钱财,丞相府直接调拨,全力支持! 其二,西征将校,全部论功行赏,赐予官职、爵位、田宅,阵亡者加倍抚恤,父母妻子,朝廷奉养! 其三,通知相府后宅,准备礼仪、婚书、嫁妆……,则吉日,让萧郎前来迎亲吧! 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萧逸自削权柄,放弃了‘徐州牧’的职务,曹操必然有所回报-扩军、封赏、嫁女,足以宽慰功臣之心了! “诺!-紧尊父亲钧令!” 曹丕答应一声,令亲卫抬着奏折,向皇宫走去,途中趁人不备,他从怀里摸出一份奏折,也塞了进去,支持萧郎进位大司马,他也愿意出一份力呢! ……………………………………………………………………………………………………………… 白虎大街-无愁侯府-大堂上! 建安元年-秋十月-初六,大汉皇帝诏曰: 朕闻褒有德,罚有过,赏有功,圣人之治也,无愁侯萧逸-披坚执锐,亲冒矢石,远征异域,征讨不臣,保大汉金瓯无缺,开西域千里疆土,朕甚嘉之,特加封大司马,食邑两万户,子孙世袭,与国同休! 可能是第一次批阅奏折的缘故,刘协的反应非常迅速,第二天就派遣心腹宦官-花心,手持亲笔诏书,加封萧逸为大司马,赐予金印! “恭喜大司马,富贵荣华,步步高升!”念完圣旨之后,花心捧出一个朱漆印盒,小心翼翼的递了过来! “天恩浩荡-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萧逸行礼之后,双手接过印盒,轻轻的打开,里面是一枚金光闪闪的大印! 印体赤红,由黄金打造而成,长宽五寸,高四寸余,周围密布火焰纹饰,正中傲立一只猛兽,龙头、鹿身、牛蹄、马尾、鱼鳞……,体态威武,仰天狂啸,赫然是一头烈火麒麟,大印底下,刻有八个撰文--统帅六军,大司马印! 金印美观大方,光泽明亮,通体带着一层厚厚的沁色,柔滑无比,这是经常把玩的结果,可见原来的主人,如何爱护这枚金印了! “这位大司马印,乃是武帝时期铸造的,已经传承将近四百年了,卫青、霍去病都曾经持有此印,号令六军,为国靖难,今日赐予萧郎,可见陛下一片厚爱之心了!” 花心久居宫城,熟悉历史典故,开始讲解这枚大司马印的来历,以及历任持有者的光辉战绩! “多谢陛下厚爱,此印到了无愁手中,必然格外珍惜,号令兵马,扫清叛逆,断断不会辱没了它的荣耀!” 捧着沉甸甸的金印,萧逸心中波涛起伏,这枚金印的故事,他也略知一二,花心只说出了一部分而已,除了卫青、霍去病,还有两个人做过它的主人! 一个是大权独揽,监国摄政,敢于废黜皇帝的大司马--霍光! 另一个就是毒杀天子,断绝大汉江山,自己取而代之的大司马--王莽! 两位权臣都担任过大司马,手持这枚金印,凌驾百官,权倾天下,在历史长河中留下了赫赫大名,只不过,一个为善,一个作恶! 天道循环,前因后果,这枚金印落入自己手中,也算冥冥之中的天意吧,问题是,接下来的道路如何走呢? 像卫青、霍去病一样,为国征战,效力疆场,成为名垂青史的良将,或者学习霍光,做一名叱咤风云的权臣,还是效仿王莽,开创自己的王朝呢…… “哈!……哈!哈!” 闭目沉思,半响之后,萧逸仰天大笑起来,“天生我才,必有大用,何苦去学他人呢,我就是独一无二的--鬼面萧郎!” 豁然开朗之后,萧逸下令,热情款待小宦官花心,酒足饭饱,又送上一份厚礼,感谢他来传达旨意,至于皇帝的‘厚爱’吗,萧逸只是微微点头,不做任何反应! 送走了皇宫使者之后,丞相府的人马就到了,曹丕、曹彰、曹植亲自领队,手捧托盘,送来了婚书、礼服、玉如意……,正式定下了婚期,就在十月三十日,既是黄道吉日,也是萧逸的二十四岁生日,娶妻过门,双喜临门! 对于三位小舅子,萧逸更不会亏待了,好酒好菜款待一番,临走的时候,每人送上宝马一匹,马背上驮满了金银珠宝、古玩字画……,这就叫‘未娶亲,先示好,疏通了小舅子,才能当上姐夫!’ “恭贺大司马-步步高升,公侯万代!” “恭贺大司马-荣华富贵,子孙昌盛!” ………………………………………… 当天晚上,无愁侯府大摆盛宴,麾下将校,军中同僚,朝廷百官,纷纷提着重礼来贺,一个个阿谀奉承,举杯劝饮,恭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方! 萧逸来着不拒,酒到杯干,喝到酣醉之时,一手捧大司马金印,一手拔出斩蛟剑,大声的宣布:“征战数载,立功无数,哥终于升官了!”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五章懒惰少年 许昌是大汉王朝的都城,也是曹营集团的老巢,几年的苦心经营,已经成为了一座繁华富庶的大城市,商旅往来,汇通天下,常住人口超过了三十万,散发出勃勃生机,号称‘中州第一巨邑!’ 人口多了,麻烦也就来了,数十万人聚集在一起,需要大量的粮食、布匹、肉食、茶叶……之类生活物资,许昌周围土地有限,出产不足,根本无法支持如此巨大的消耗! 为了保证百姓们不饿肚子,丞相府颁布政令:‘高价收购四方余粮,粮到付款,绝不拖欠’,在真金、白银的刺激下,天下商旅闻风而动,纷纷组织车队,运输物资,就像一条条动脉血管,源源不断的供应着新鲜血液,保证许昌的健康成长! “驾!-驾!-驾!” 城南-官道上,一支车队正在缓缓行进中,数十辆巨型马车,上面堆满了生活物资,粮食、布匹、美酒、食盐、陶瓷、生猪……五花八门,应有尽有,为首的车上插着一面认旗,上书‘颖川’二字,表明了车队的出发地! 随行的百余名伙计,全都提着刀枪棍棒,负责护卫车队的安全,为首的是一名虬髯壮汉,三十多岁年纪,独眼、豁鼻、缺耳,满脸横肉,半敞衣裳,露出了强壮的胸膛,上面遍布各种伤痕,显得彪悍无比! “弟兄们加把劲呀,前面就是许昌城,交卸货物之后,老子带你们去酒楼,好好的大吃一顿!” 望着不远处的城墙,虬髯壮汉左手晃动马鞭,催促坐骑快走几步,至于他的右手吗,寒芒闪动,赫然是一支锋利的钢钩子,原来他不止面容毁坏,手腕也断了一只! “吼!-断爷威武,弟兄们可以美美的大吃一顿了!” “听说许昌的姑娘又白又嫩,漂亮的像仙女,掐一下能出水呢……” “断爷见多识广,带弟兄们去青楼逛逛吧,也好开下眼界!” …………………………………… 伙计们都是粗鲁汉子,听说有大餐吃,高兴的不得了,有些动了色心的,吵闹着要去青楼玩耍,对于他们这些游走四方的人,那才是最舒服的地方呢! “呵呵,一群没出息的贱胚子,整天就知道找女人,早晚变成软脚虾,还怎么行走四方……,纵横沙场,建功立业,才是男儿本色呢,老子要不是负了伤,依旧跟着大都督南征北战,该是何等快活呀?” 虬髯壮汉笑骂了几句,又看看自己的断腕,心中一阵的叹息,他本是军伍出身,四处征战,博取富贵,可惜运气不好,下邳之役,负了战伤,瞎了一只眼睛,手腕也断了,成了一个没用的残废! 乱世征战,伤残的士兵不计其数,对于这些无用之人,诸侯们的处理方法是:‘弃之荒野,自生自灭’,命大的四处乞讨,苟延残喘,命小的倒毙荒野,任由狼吞狗啃,死无全尸! 虬髯壮汉的运气比较好,因为他遇到了一个好统帅-‘鬼面萧郎’,一个既有屠夫手段,又有菩萨心肠,大恶、大善集于一体的人! 萧逸从不抛弃手下的伤兵,而是加倍抚恤,给予钱粮,分发土地,减免赋税,妥善安排伤兵的生活,父母妻儿也由军方负责供养,保证他们衣食无忧! 除了生活照顾,还有意志激励,萧逸从不视伤兵为废人,鼓励他们自食其力,“男子汉,大丈夫,只要一息尚存,就要证明自己的价值!” 正是这番话的鼓励,虬髯壮汉才有了斗志,他依靠军功换来的钱财,招募人手,购买车辆,组建了一支车队,运输各种物资到许昌,换取丰厚的回报! 事业的成功,治愈了心灵的创伤,虬髯壮汉再不以残肢为耻,干脆以‘断’为姓,行走四方,赚取无数钱财,如今在颍川一带,提起‘断氏车队’,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对了,快点叫小先生起来,许昌城到了,别睡懒觉了!”回忆了一会往事,虬髯壮汉拍拍脑门,好像想起了什么,连忙招呼手下伙计,去车队后面查看! “诺!……小先生快醒醒,太阳晒屁股喽!” “小先生别睡了,再不晒太阳,你的***就要发霉了……哈!哈!” 几名伙计催马向后跑去,喜笑颜开,发出爽朗的笑声,仿佛去找一个开心果! ………………………………………………………………………………… “呵呵-烈日炎炎,正好睡眠,秋风荡漾,美梦香甜,不好好的睡一觉,岂不辜负了上天的美意!” 慵懒的声音中,从车厢上跳出一个白衣少年,十二三岁的年纪,弯眉细目,鼻梁高挺,唇红齿白,皮肤白皙,漂亮的就像一个女娃子! 容貌十分俊美,气质却很颓废,头发披散,哈气连天,仿佛三天三夜没睡觉的样子,只有一双眼睛异常明亮,显示出他是一个聪慧少年! 少年不是商队的伙计,而是路上遇到的,孤身一人,背着个小包裹,得知‘断氏商队’前往许昌之后,死皮赖脸的跟了上来,抱住车厢不撒手,说是一路同行,前往寻父! 商途艰难,危险重重,伙计们本不想带个累赘,没想到,少年的口才极佳,三言两语之间,就说服了商队首领,坐到了车厢上,大摇大摆的向许昌进发了! 对此,众人也没太过在意,商队人员众多,一人省上一口,就够少年人吃了,就当积德行善! 一路行进,众人却大吃一惊,原以为带了个累赘,谁成想却是个帮手,以往车队行走四方,总要遇到很多麻烦,进货的时候,奸商们拼命抬价,过关的时候,税吏还要搜刮一番,伙计们舞刀弄枪可以,舌头却比裤腰还笨,总是吃亏上当,有苦难言! 自从少年加入商队之后,形势立刻为之一变,这家伙除了口才好,脸皮厚,竟然识文字,通算学,由他负责对付那些奸商,讨价还价,锱铢必较,总能用最低廉的价格,弄到最好的货物,把奸商们忽悠的忘了姓什么,真是把人家卖了,还傻乎乎的给他数钱呢! 过关的时候也是一样,守关兵卒几次勒索财物,都是少年人出面,摇动三寸不烂之舌,云山雾罩的吹嘘一番,平安过关,化解了不少的麻烦! 两汉时期,识字是贵族的权利,民间教学极为落后,一万个人之中,也不见得有一个识字的,能写出自己名字的就很不错了,少年人凭着满腹才学、无双口才,迅速赢得了大家的尊重,全都称呼他为--小奕先生! 这位小奕先生,相貌俊美,聪明伶俐,口才极佳,与人和善,还是一个开心果,喜欢讲笑话,深受大家的喜欢,不过吗,这家伙也有一个很大的缺点……懒! 不是一般的懒,而是非常的懒,那真是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吃饭靠喂,走路靠背,一天十二个时辰,除了清晨看一会书简,别的时间都在睡懒觉! 半个多月的路程中,这家伙没换过衣服,没洗过脸,浑身散发的气味,能熏人一个大跟头,如此懒散的生活习惯,让人不禁联想到一种可爱的动物……小猪! 吃了睡,睡了吃,除了认识几个字,二者没有任何区别了! “一路行来,多亏小奕先生帮忙,化解了不少麻烦,弟兄们很是感激,分别之际,些许钱财还望笑纳! 说话间,虬髯壮汉从怀里摸出一个钱袋,打开之后,里面全是黄澄澄的铜钱,足有几贯之多! “呵呵,断大叔客气了,一路上全靠大家的照顾,小子才能平安到达许昌,那里敢居功呢?” 少年接过钱袋,从中取出几枚五珠钱,剩下的又送了回来,乱世之中,钱财就是祸根,多则伤命,少则保身,这个道理他很清楚的! “知进退,明事理,不贪心,小先生前途不可限量呀!”对这个慵懒少年,虬髯大汉很是欣赏,好几次都想招揽过来,留在商队中效力! 不过吗,他心里也清楚,眼前的少年就像一块玉璞,外表平凡,内藏华丽,日后必然飞黄腾达,前途不可限量! “多谢诸位一路照顾,咱们有缘再见了!” 少年抱拳行礼之后,拿起自己的小包裹,跳下马车,大步向许昌走去“可爱萝莉,妙龄少女,美艳贵妇……颍川-郭奕来了!”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六章姑奶奶揍的就是你! 命有贵贱,种有不同,生死面前,人人平等,生活之中,高低分明,有人山珍海味,绫罗绸缎,有人吃糠咽菜,衣不遮体,你可以抱怨,也可以咆哮,却改变不了一条铁律--苍天不公! 总体来说,根据出生情况的不同,人的命运可以分成四大类: 其一,富贵之子--这种人是上苍的宠儿,投胎的高手,托生于帝王将相、达官显贵之家,不用劳作,就能衣食无忧,不用奋斗,就能平步青云,一生坦途,富贵荣华! 其二,宠爱之子--这种人投胎的水平稍差,却也能生对地方,生对时机,姥姥疼、舅舅爱,父母视如掌上明珠,万般宠爱加于一身,一般来说,殷实人家的长子都是这个待遇! 其三,多余之子--这就属于闭着眼投胎了,父母已经有很多孩子,有你不多,没你不少,家庭中的存在感很低,需要跟兄弟们竞争,抢夺生存资源,否则就会挨饿,普通百姓家的孩子大都如此! 其四,意外之子--本不该你投胎,硬是要去投胎,机缘巧合之下,降临在人世间,这种孩子出生就带着霉运,注定得不到父母的宠爱,也得不到亲人的关怀,甚至会遭到遗弃,自生自灭! 郭奕很不幸运,他就是一个意外之子,原因也很简单,他的父亲郭嘉很幸运,是一个富贵之子,截然不同的命运,也就注定了不同的人生道路! 郭嘉出身于颖川大族,门庭显赫,世代衣冠,又是家中独子,自幼聪慧,好读书,善治学,有过目不忘之能,深受父母的宠爱,族中长辈也对他刮目相看,视为光耀门楣的希望,那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呀! 天生富贵,万般宠爱,身为世家子弟,郭嘉难免养成了一些不良嗜好,比如斗鸡走马、嗜酒如命、生活放纵…… 十四岁的时候,郭嘉已经是一位翩翩美少年了,血气初成,春心萌动,一次醉酒之后,稀里糊涂的,就推倒了身边的一名漂亮侍女,变成为了真正的男人! 少年公子,不小心睡了身边的侍女,这在世家大族之中,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没人大惊小怪,更不会责怪郭嘉,相反的,族人们还为此庆祝一番,举行了成人礼,家族中多了一名男子汉,可是承担事务了! 那知道,春风一度,珠胎暗结,十个月后,随着嘹亮的啼哭声,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婴,降临到了人世间,不幸的是,小婴儿的母亲患上‘产后风’,一命呜呼了,真是儿奔生,娘奔死,一命换一命呀! 看着怀中扭动的小肉团,十五岁的郭嘉除了无奈,还是无奈,他没有做父亲的心里准备,也不知道如何养育这个……老天强加给自己的儿子! 一夜风流,后果严重,欲哭无泪,进退两难! 十五岁的少年心性未成,既然无法面对,只有选择逃避,郭嘉把儿子托付给族人照顾,只身离开家乡,拜名师,访高友,四处求学,浪荡天涯,而后又辅佐曹操,数年之间,出谋划策,平定诸侯,创出了‘鬼才’的鼎鼎大名! 当然了,郭嘉对儿子也不是不闻不问,每个月都会送钱粮回去,嘱托族人,好好照顾这个孩子,并给他取了一个响亮的名字--郭奕,奕者-光明、美貌、盛大之意,由此可见,浪子亦有舐犊之情! 母亲早亡,父亲离家,族人歧视,孤苦无依,这样环境中长大的孩子,注定与平常人不同,艰苦的生活磨练了郭奕的心志,可也分裂了他的性格…… 一方面,他聪明好学,与人为善,同情弱小,愿意帮助任何人,微笑面对一切困难,是一个天生的开心果! 另一方面,他狡猾善变,多谋腹黑,防范之心超强,从不与人交心,更不会透露自己的底细,是一个天生的阴谋家! 善恶、黑白、好坏、是非……无数矛盾的性格,全部聚集在他的身上,互相制约、巧妙融合,形成了人们眼中的郭奕,一个有些腹黑的懒惰少年! 性格决定命运,腹黑少年注定不会留在老家,出来闯荡才是他的梦想,一则,离开讨厌的族人,过自己喜欢的逍遥日子,结交几位知心朋友;二则,扬名立万,超越自己的父亲,让天下人都知道--‘颖川郭奕,天下奇才!’ 许昌就在眼前,富贵荣华、锦绣前程就要到手了,不过吗,在此之前,还有一件大事要做--洗澡! 郭奕是懒了一点,却没懒到一个月不洗澡的地步,把自己弄的又脏又臭,纯粹出于安全需要,没办法,老天对他还是开了恩的,既继承了父亲的智慧,又遗传了母亲的容貌,唇红齿白,皮肤白皙,漂亮的就像一个女娃子! 两汉时期,**之风盛行,尤其是贵族男子们,除了喜欢女色,也玩弄***汉朝的好几任皇帝,就有这方面的嗜好,比如汉哀帝和董贤之间‘断袖之癖’的故事,就是最好的例证了! 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一名俊美少年行走四方,可是非常危险的,万一遇到了‘口味独特’的粗鲁汉子,就有失身的危险呢! 郭奕刚进入商队的时候,因为容貌俊美,就有几个身材魁梧的汉子,不断向他‘示好’呢,无奈之下,腹黑少年才出此下策,不洗脸、不洗澡,每天卧在车上,跟生猪挤一起睡觉,成功的熏走了那些家伙,保护了自己! 许昌城外有护城河,支流众多,水质清澈,非常适合沐浴,郭奕转悠了一会,找到一处地形隐蔽,水流缓慢的地方,准备清洗污垢,恢复自己的本来面目! 颖川多水,河流纵横,那里的孩子都会游泳,郭奕更是其中的佼佼者,能够闭住呼吸,潜伏七八丈远,还能够深水捞石、捕捉游鱼……,加上他皮肤白皙,容颜俊美,伙伴们送了他一个外号--‘千丈桃花浪!’ 金秋十月,河水清凉,肥鱼成群结队的游过去,不禁勾起了少年玩耍的心性,郭奕脱掉衣衫,直接扑进了水中,上下起伏,就像一条灵活的鱼儿…… “噗通!……好大一条金鲤……快到小爷的手里来!” 正戏耍之间,一条金色的鲤鱼跃出水面,溅起大片的浪花,郭奕见猎心喜,四肢滑动,顺流而下,向着金鲤鱼追过去,准备用它做自己的午饭! 鱼在水中,力气极大,郭奕奋力追击,游出去二里之远,终于扣住了鱼鳃,自己也累的气喘吁吁,只好爬上了岸,准备步行返回上游,寻找自己的衣物! “俊美少年,无双才子,不知谁家的漂亮小娘,有幸成为你的夫人呢!”看着水中倒影,郭奕不禁自恋了一会,拨开草丛,向外走去,然后……就遇到了自己命中最大的克星! …………………………………………………………………………………………………………………… “静公子吃个葡萄吧,人家专门给你摘的呢!” “静公子热了吧,奴家给你扇扇风……” “静公子累了吧,奴家给你垂垂腿吧……” …………………………………… 烈日炎炎,蝉鸣阵阵,几株枝繁叶茂的垂柳下,放着一副青竹躺椅,上面卧着一名俊美少年,十三四岁的年纪,头戴金冠,项系玉锁,身披黑金袍,足蹬云锦靴,说不出的风度翩翩,一看就是出身名门的公子! 躺椅旁边围绕着几名妙龄少女,一个个姿色可人,声音清脆,有的在摇蒲扇,有的拿着水果,有的轻轻捶打,小心侍候着! 不过吗,黑袍公子似乎不喜欢女色,小脸上波澜不兴,一手握着鱼竿,垂钓河鱼,另一只手拿着精美点心,喂着一匹黑身白蹄的小马驹,傲气的一塌糊涂! “哎!……人比人,气死人,人如天上鸿鹄,我是地下蟾蜍啊!” 郭奕郁闷了,自己也是小侯爷呀,却是天差地别,一个美女环侍,美酒美食,一个赤身裸体,狼狈不堪…… “什么人……胆敢窥视本公子!” 黑袍公子的耳朵非常灵敏,听到声音,小蛮腰一扭,瞬间蹦了起来,分开草丛,就看一个赤身裸体、怀抱鲤鱼的……流氓! “流氓!……登徒子……找死!” 看到郭奕之后,几名侍女吓得惊慌乱叫,都把眼睛捂住了,黑袍公子也是小脸微红,斥责一声,飞起一脚,直接把郭奕踹到在地,轮起拳头,一阵疾风暴雨似的痛殴…… “呜呜!……别打了,不是登徒子呀,我是‘洧阳侯’之子,货真价实的小侯爷!”郭奕吃不住痛了,只好把老爹拉出来,做自己的挡箭牌! “什么……你是郭奉孝的儿子?” 这一招果然管用,听到郭嘉的名号,黑袍公子真的停手了,扭过郭奕的小脸,仔细打量起来,似乎在做着比较! “害怕了吧,告诉你们,我还有一位叔父大人,就是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杀人如麻,天下无敌,你再敢揍我,叔父大人知道了……” 扯虎皮,做大旗,看到黑袍公子被吓唬住了,郭奕又搬出一位厉害人物,再给自己加一道护身符! “无愁乡侯……鬼面萧郎是你的叔父?” 听到萧逸的名号,黑袍公子并不畏惧,反而露出一丝古怪的笑容,一拳砸在郭奕鼻子上,打了个万朵桃花开…… “既然如此,姑奶奶揍的就是你!”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鬼才之子 网 “常在河边走,那能不湿鞋,大丈夫能屈能伸,勾践为奴三年有余,韩信受过胯下之辱,本公子忍辱负重,有朝一日,报仇雪恨……” 郭奕无数次的幻想过,自己骑着高头大马,意气风的进入许昌城,很可惜,现实比梦想残酷了一点点,他是五花大绑着,驮在马背上进城的,同行的还有几只雉鸡、一头小野猪、一条金鲤鱼……,换而言之,他成了别人的‘猎物!’ 好在‘猎人’比较慈悲,给他披了一件衣服,没有裸行于市,问题是,郭奕宁可光着屁股,让大家欣赏个够,也不愿意穿这件衣服,原因很简单,猎人们给他的是一件女装! 秦汉时期,男尊女卑的社会结构已经形成,让一个大男人穿上女装,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羞辱程度之高,比起戴绿帽子来毫不逊色! 郭奕哀求过,抗议过,眼泪都流了好几次,却是毫无作用,少女们嫌他的衣服太脏了,根本不愿意碰一下,只是取了小包裹,挂在他的脖子上,高唱凯歌,打马回城了!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们殴打无辜少年,还有没有王法了,我乃是洧阳亭侯之子……” “姑奶奶呀,您就慈悲心,饶了小人吧,金鲤鱼就送给您了,全当赔礼道歉,等我见到父亲之后,定有重礼送上……”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为求脱身,郭奕各种办法都用出来了,又是恐吓,又是哀求,小舌头都甩出花来了,就是无法打动黑袍公子,不对……应该是黑衣少女! 郭奕的武力很低,智慧却很高,早就察觉到了,痛殴自己的黑袍公子,是一个‘西贝货’,难怪她能坐怀不乱呢,真是可惜一大群美少女了! 问题又来了,她是谁家的女娃,如此彪悍,拳拳到肉,脚脚带风,打的自己痛哭流涕,偏偏又避开了要害,一点伤痕也看不到,真是个打人的高手呀! 一行人打马入城,沿途的路人很多,还遇到了几队巡逻的士兵,却没一个人上前阻止,相反的,看到黑衣少女之后,纷纷躬身行礼,至于郭奕的呼救声,真是喊破喉咙也没用呀! “穿黑衣服的丫头,你绑着本公子回去,是准备招为夫婿吗,告诉你知道,本公子只喜欢丰满的女子,你这种清汤寡水的货色,根本嫁不出去的!” 无奈之下,郭奕只好用‘激将法’了,只要对方一开口,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就有用了,不过吗,他忘记了有一种人,从不动嘴,只爱动手! “无耻小贼……太聒噪了!” 龙有逆鳞,触之者死,小静最大的痛处就是身材了,眼看着同伴们一个个变的丰盈、凸翘,自己依旧是个洗衣板,其中苦恼,难以言喻,这也是她喜欢穿男装的原因! 这次到河边游玩,本想钓几条肥鱼,送给哥哥,庆贺他荣升大司马,结果鱼没钓上来,却抓到一个坏小子,还敢对姑奶奶指手画脚,是可忍,孰不可忍? “嘿!嘿!……啪!” 大哥教导过,对付舌辩之徒,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拳头说话,小静并指如刀,冷笑一声,狠狠劈在郭奕的脖颈上,后者白眼一翻,顿时昏迷过去…… “回府去,这个坏小子交给大哥处置,扒皮抽筋,以解心头之恨!” “诺!” …………………………………………………………………………………………………… “痛!……好痛!……真的好痛!” 不知过了多久,郭奕缓缓苏醒过来,感觉浑身上下,无处不痛,不用想也知道,自己昏迷这段时间,肯定受到‘特殊照顾’了,圣人说的没错,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人虽然醒过来了,却没敢轻举妄动,郭奕试着活动四肢,绑绳已经松开了,又偷偷睁开一只眼睛,小心的打量周围的环境,也好找到脱身的办法! 自己趴在一张软榻上,女装消失不见了,换上了男人的单衣,外面披着一见黑色百花战袍,衣料上乘,做工精致,一看就是贵族的服饰! 周围似乎是一间书房,古朴典雅,清香缭绕,地上铺着厚厚的羊皮,松软无比,墙角有成排的书架,上面摆满了竹简,估计有几百卷之多,世家大族也没有如此收藏吧? 北侧有一副黑漆书案,上面堆满了公文,一名身材高大的青年人,身披黑色锦袍,坐在软榻上,手执狼毫,正在认真批阅,快如闪电,决断无比! 郭奕敢誓,自己从未见过如此人物,霸道、冷酷、凶悍、睿智、冷静……各种不同的气质,巧妙的融合在黑袍青年身上,让人不寒而栗,感觉坐在书案后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吞噬苍生的贪狼! 此外,打晕自己的黑衣少女,此时换了一身漂亮女装,乖巧的站在一侧,手托墨盒,目光中全是崇拜之色,另一侧是个白衣少女,容貌也是倾城倾国,正在整理批阅完的文书,神态与黑衣少女一般无二! “既然醒过来了,就乖乖坐起来吧,给这小子一杯美酒,让他压压惊,堂堂男子汉,被一个女娃打晕了,真是丢人呀!” 萧逸身为射雕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感觉敏锐无比,郭奕的四肢轻动,心跳也加快了,就知道他苏醒了,装死也没有! “诺!--坏小子快起来,哥哥赐你美酒一杯,喝了壮一壮胆子!”吕玲儿轻挪脚步,端着一杯美酒走过来,对这个小白脸,她可是一点好感也没有! “多谢大司马赐酒,小侄儿初来许昌,就能得见尊颜,真是三生有幸呀!”郭奕接酒在手,毫不犹豫的饮了下去,还舔舔舌头,露出一副陶醉之色! “酒量不错,却有乃父之风,不过吗,你我素未谋面,如何知道我的身份?”萧逸有些惊讶,鬼才之子,不可小觑呀! “大司马当世名将,威震华夏,谁人不知呢,再说了,这件战袍上的‘贪狼’纹饰,乃是‘鬼面萧郎’的独门标识,普天之下,别无分号!” 郭奕轻抚身上的战袍,柔软透风,舒适无比,就是宽大了一些,都快遮住自己的脚面了! “呵呵,不愧是鬼才之子,观察入微,口才了得,奉孝的一番心血没有白费呀!” 说话间,萧逸拿出一个包裹,正是郭奕随身带着的,里面没什么钱财,只有三套竹简,分别是《孙子兵法》、《吴子战册》以及《十胜之论》,前两部是古人名著,后面一本,却是郭嘉自己撰写的韬略! 秦汉时期,书籍珍贵,兵书更珍贵,乃是千金难求的宝贝,寻常百姓人家,一辈子也见不到书籍,大户人家能有几本《论语》、《孟子》就不错了,至于兵书之类,那是贵族特有的东西,只留给子孙,绝不会外传! 这几本兵书是郭嘉亲笔抄写的,更有大量的注解,详细透彻,鞭辟入里,由此可见,‘他对自己的儿子很是关心的,这就是典型的父爱,不在身边体贴照顾,只愿你鹏程万里,前程无忧! 此外,兵书上还有一些字迹,应该是郭奕的心得体会,眼光独到,理解透彻,就连萧逸都不禁拍手称赞,真是一个天生的谋略高手呀! 当然了,读书厉害,不代表会打仗,纸上谈兵的事情也不少呢,这个少年的能力究竟如何,还须进一步考证才行,蠢才-弃之,天才-用之! “既到许昌,贤侄不去拜见父亲,为何来到我的府邸呀?” “启禀叔父大人,小侄初来许昌,迷失道路,不慎落入护城河中,幸好遇到了黑衣姑娘,出手搭救了小侄,真是感激不尽呀!” 腹黑少年的基本功之一,就是说瞎话不眨眼,郭奕早就盘算好了,自己狠狠的告黑衣少女一状,以‘鬼面萧郎’护短的性格,顶多不痛不痒的斥责几句,不会有任何作用,自己却有挨一顿揍的危险呢! 相反的,大事化小,坏事化好,既讨好了黑衣少女,又给了萧逸面子,他们一高兴之下,也许会给自己一些好处,这就叫‘识时务者为俊杰!’ “哈哈!……油嘴滑舌,倒也机敏,初次相逢,做叔父的不能小气了,小静带路,打开宝库,任他挑选宝贝,就当是见面礼了!” 萧逸果然是大手笔,所谓任他挑选,就是说郭奕能拿多少,就可以拿多少,没有数量限制! 测试人心,莫过黄金,是贪是廉,一针见血! (还有一更!)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八章天生谋主 天籁小说Ww『W.⒉ 许昌城中,官员府邸众多,权力最大的是丞相府,代天执政,号令天下,莫敢不从;藏书最多的是荀彧府,诸子百家,各种书籍,多达几千卷;可要说谁的家底最厚,拥有的奇珍异宝最多,那就非无愁侯府莫属了! 萧郎之勇,冠绝天下,萧郎之富,睥睨百官,原因也很简单,每次打完胜仗之后,玄甲铁骑最能抢夺战利品了,奇珍异宝、古玩字画……,最好的全进了萧逸私囊,剩下的金银、铜币、布帛,才会上交国库,分给文武百官! 有人嫉妒,有人羡慕,却没人敢多说什么,胜仗是人家打的,城池是人家攻克的,于情于理,也该人家战争财,不服的话,你也可以上阵试试,刀头舔血,马蹄踏尸,一腔热血换富贵,天经地义! 小静手持令牌,头前开路,郭奕小心翼翼,紧紧跟随,穿过层层的防护,进入了地下宝库,铸铁大门打开的一刹那,腹黑少年彻底惊呆了,见过钱财,没见过这么多钱财,‘鬼面萧郎’打劫了东海龙宫吗? 放眼望去,宝库之中,金砖铺地,玉璧为墙,几十座巨型木架上,堆满了奇珍异宝,什么南海明珠、西域玛瑙、狗头金、红珊瑚、猫儿眼……数不胜数,至于普通的金条、银锭,只能像垃圾一样,随意的堆在地上,俯拾皆是! “财了!……本公子终于财了!” “哇!……好大一颗夜明珠,跟鸡蛋差不多了呢!” “呀!……几十个骷髅盏,呲牙咧嘴的,真是厉害呀!” ……………………………………………… 郭奕欢呼着冲进去,一头扎进珠宝堆中,上下翻滚,眼中冒出阵阵蓝光,活像是一只贪婪的小猫,掉进了咸鱼堆里,快活无比! 与此同时,小静悄悄的退到了门口,一边点燃了熏香,一边盯着宝库大门,嘴角上露出了坏坏的笑容,“可恶的小子,尽情的挑选吧,最好挑花了眼,有你哭天喊地的时候……” …………………………………………………………………………………………………… “嗒!……嗒!嗒!” 书房中,萧逸面沉如水,手指轻动,有节奏的敲打着桌面,另有十几名亲兵往来穿梭,向他汇报宝库里的情况: “启禀大都督,那小子进入宝库之后,扑进了珠宝堆里,来回的打滚,大牙都快笑掉了……” “少年心性,初见金山银海,难免得意忘形,不算什么!”萧逸面无表情,只是敲击的度快了三分! “启禀大都督,那小子高兴了一会,就往宝库里面冲进去了……” “呵呵,没被眼前的利益绊着双腿,知道去找更好的东西,还算有些意志力!”萧逸微微点头,面色阴转多云,手指却敲击的更快了! “启禀大都督,那小子正在把玩‘骷髅盏’,兴奋的大呼小叫……” “深入地下,见到了几十个骷髅头,竟然不害怕,奉孝之子有些胆量呀!”萧逸微微有些诧异,刚才他就看出来了,郭奕不会武艺,没想到胆量不小,却是难得呀! 让郭奕进入地下宝库,是对他的一项考验,以石试金,可知真伪,以金试人,可知优劣,面对堆积如山的珠宝,任何人都会动心,只要贪心一起,潜在的品质也就浮现出来了…… 如果郭奕沉迷于金山银海,说明他内心贪婪,难成大事,看在郭嘉的面子上,可以赐他一场荣华富贵,却不可重用! 如果郭奕视金银如粪土,说明他内心高尚,是一个正人君子,这样的人物,可以成为通家之好,还是不能重用,因为一个好人永远做不成大事! 萧逸不在乎钱财,他真正在意的,是郭奕能否摆脱诱惑,在最短的时间内走出宝库,又会选择什么样的宝贝,意志力、观察力、贪婪心……都是考察一个人的关键因素! 这次荣升大司马,其实是‘以退为进’,权利上的让步,问题是,让一步可以,让两步也可以……,却不能次次退让,关键时刻,也要有拼死一搏的勇气和实力! 萧逸从不缺乏勇气,却欠缺了一些实力,要想扩充自己的力量,强大到足以抗衡天下,必须文武兼备,钱粮充足,最重要的是……聚集人才! 自古以来,得人才者得天下,刘邦能够打败项羽,开创大汉四百年基业,靠的就是韩信、张良、萧何……一大帮豪杰相助,同样的道理,萧逸也要组建自己的班底了,就算不争天下,也要足矣自保! 萧逸麾下悍将如云,让他们提刀砍人没问题,谋划战略就不行了,真正有头脑的谋士,只有两位,一个是司马懿,野心勃勃,难以驾驭,根本不敢重用;另一个逢纪,刚刚收服过来,忠心难以保证,再者说,此人大局观不强,难以担当‘谋主’重任! 一个势力集团要想展起来,必须有统帅、有谋主、有羽翼、有爪牙,萧逸就是优秀的统帅,马六、大牛忠心不二,可以成为羽翼,张辽、高顺、典韦骁勇善战,可以成为爪牙,欠缺的就是一个谋主! 曹营集团,谋士众多,可是能称为‘谋主’,统筹全局,唯有郭嘉一人,很可惜,他已经效忠曹****,今生今世,都不可能投效他人,天香楼的一番劝谏,就是最好的证明了! 不过吗,老天还是仁慈的,又把郭嘉的儿子送来了,这个小子足智多谋,腹黑皮厚,简直是天生的谋士,只要好生培养一番,二十年之后,可当大任,成为‘鬼才第二!‘ 萧逸偷偷告诉小静,守在宝库门口,一柱香为限,郭奕不出来的话,就关上铁门,饿上他一天一夜,惩罚贪心,也算替郭嘉教训儿子了,如果他能走出来的话,再根据情况,考虑是否培养他! 一柱香的时间很快过去了,依旧没出现郭奕的身影,萧逸的小脸不禁沉了下去,自己阅人无数,眼力群,难道说这次看错人了,此子真是个庸才? “啪嗒!……啪嗒!……啪嗒!” 正在狐疑之中,书房外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紧接着,小静走了进来,撅着小嘴,手里拿着一支燃烧殆尽的熏香,就剩下一个小尾巴了! 在她身后,跟着一个金光闪闪的小怪物……,没错,就是怪物,原本的腹黑少年,已经变成土豪了,浑身上下珠光宝气,差点亮瞎人眼…… 郭奕一手抱着竹简,一手提着宝剑,头上戴着金冠,脖子上挂着金链子,怀里揣着金元宝,腰上挂满了玉佩,手上戴着金镯子,嘴里还含着一颗夜明珠……,走起路来,金光闪闪,活脱一个送财童子! “好小子,真有几分眼力,这两样东西不是最好的,却是最适合你的!”萧逸的目光扫过之后,不禁微微点头,如此短的时间,就能走出宝库,并挑选出适合自己的东西,却是难得呀! 《握奇经》--上古黄帝遗留的奇书,阐述兵家之道,以天、地、风、云四阵为正,龙、虎、鸟、蛇四阵为奇,四正四奇共为八阵,变化无端,威力无穷,原本珍藏于袁术的伪皇宫,寿春之役,搜缴到手! 疾风剑--长三尺六寸,重二斤四两,轻盈趁手,锋利无比,舞动起来快如疾风,原本是西凉刺史-韩遂的佩剑,金城之役,缴获手中! 郭奕不挑奇珍异宝,反而选了一书、一剑,可谓眼光独到,却是可造之才,当然了,这小子也没少弄珠宝,浑身上下都挂满了,走路都成问题,难怪姗姗来迟呢! “呵呵,传令下去,设下盛宴,款待贤侄,吃饱喝足之后,再派人送他到洧阳侯府,父子团聚!”萧逸出手大方,又是送珠宝,又是款待酒菜,博取好感,开始了‘谋主’培养计划…… “多谢叔父大人,如此厚爱,小侄儿感激涕零,终生不忘!”躬身行礼后,郭奕欢天喜地的享受大餐去了,叔父真是个好人呀! “性机敏,懂取舍,足智多谋,腹黑厚颜,却是一位天生谋主,吾当收为己用呀!” 沉思一会,萧逸执笔在手,刷刷点点,写好了一封书信:“立刻派人,快马送给奉孝,让他做好准备吧!” “诺!” 正文 第一百一十九章父子斗智 』天籁』小说Ww』W.⒉ “不孝儿叩拜父亲大人,身体康健,福寿绵长!” “吾儿跋山涉水,远行不易,起来回话吧!” 洧阳侯府-大堂上,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历经重重阻扰,郭氏父子终于见面了,问安行礼之后,二人目光相碰,顿时愣住了…… “这个衣着华丽,浑身珠光宝气的送财童子,是我的儿子吗?”郭嘉的舌头吐出三寸,实在无法把面前的小土豪,跟自己记忆中的‘熊孩子’联系在一起! “这个衣着整洁,精神焕的美男子,是我的亲爹吗?”郭奕的舌头差点耷拉地上,他记忆中的父亲:酒气熏天、邋遢至极……,莫非自己走错门了? 出现这种情况,还是萧逸的原因,他一方面派人通知郭嘉,做好准备;另一方面,重新打扮了郭奕一番,这才造成了父子相见,却很陌生的感觉! “郭氏一族,世居颖川,诗书传家,耕作为乐,汝不勤奋用功,修心养性,反而羡慕虚荣,未得父命,就跑到许昌来了,是何道理呀?” 黄姜是老的辣,流氓是老的滑,郭嘉迅反应过来,一顶‘不听话’的大帽子扣上去,想要把儿子打回老家去,也好眼前清净! “诗书有云:万恶淫为,百善孝当头,孩子岂敢为一己之私,而废孝顺大事,故而跋山涉水,赶到许昌,侍奉父亲大人,以尽人子之道!” 龙生龙,凤生凤,鬼才之子,腹黑皮厚,郭奕一番话,连削带打,既为自己找到了借口,又暗暗挖苦了老爸,您的风流韵事,儿子很清楚滴! 唇枪舌剑,一正一反,父子二人打了个平手,全都暗暗提高了警惕,接下来,就要斗智斗勇,看谁棋高一筹了! “既然如此,吾儿就留在府中,为父也好言传身教,不过吗,人伦之理不可废,先见过你的姨娘们吧!” 让儿子挖苦了几句,郭嘉也有些不好意思了,好在他早有准备,谈话之间,一名风韵十足的妇人走了出来,正是他的侍妾之一! “孩儿拜见姨娘大人-青春永驻,万福金安!” 世家礼仪规定,庶出之子,必须向姨娘行礼的,郭奕不敢怠慢,连忙跪倒在地,乖乖的叩头行礼,没办法,谁叫他的生母出身卑微呢,如果是嫡出之子,就该别人向他行礼了! “呵呵,奴家不敢当,小侯爷快快请起……哎呦,唇红齿白,眉眼如画,真是比女娃子都漂亮呢!” 侍妾连忙伸手搀扶,在郭奕的小脸上摸来捏去,稀罕的不得了,又从怀里取出一条金锁,挂在他的脖子上,算是见面礼了! 磕了三个头,认了一位姨娘,换回一件礼物,郭逸垫垫脖子上的金锁,沉甸甸的,少说也有一斤多重,似乎自己不吃亏呀! 事情展到这一步,父慈子孝,母子相认,礼物送完,家庭和睦,似乎非常完美了,可是接下来的事情,完全出乎郭奕的预料,真是让他痛苦并快乐着呀! “这是你的二姨娘,吾儿快上前叩头,不可失了礼数哇!” 郭嘉大手一挥,后堂又走出一位侍妾,面带微笑,娇艳如花,手里也拿着一条金锁,估计份量,至少二斤以上! 要想当小侯爷,就必须遵守侯府的规矩,郭奕不敢怠慢,跪在地上,磕了三个响头,小脸又被揉捏了一番,脖子上又多了条金锁,接下来,噩梦开始了…… “这位是你的三姨娘,快快上前磕头,不可失了礼数呀!” “这位是你的四姨娘,快快上前磕头,不可失了礼数呀!” ………………………………… ……………………………… “这位即将成为你的三十八姨娘,吾儿也磕头行礼吧,反正早晚的事情,后面的人继续出来……” 前前后后,络绎不绝,共计三十七位姨娘,再加上三倍数量的‘准姨娘’,也就是通房丫鬟,一人一条又粗又重的金锁,就像无数根索命绳一样,狠狠的套了过来…… 随着时间推移,郭奕的脖子越来越沉,行礼也越困难了,每次都要用尽力气,才能抬起头来,小身板压的左右摇摆,人生第一次,他开始对黄金产生了恐惧,钱的真能压死人呀? “不行了!……真的不行了……腰要断了,脖子也折了……呜呜!” 半个时辰之后,郭奕彻底瘫软在地上,眼冒金星,口吐白沫,除了伸着舌头喘气,什么也做不了! “年纪轻轻的,身体虚弱至此,如何辅佐社稷,安邦治国呢,念你远道而来,体力不支,暂且饶过,以后晨昏定省,行礼叩拜,记住没有呀? 好好休息一下吧,明天随为父拜访同僚,都是你的长辈,必须以子侄礼相见,不可失了礼数,让人家笑话郭氏家教不严!“ 看着瘫软在地的儿子,郭嘉眉开眼笑,小舌头上下飞舞,义正言辞的教训了一番,想跟老子斗法,你还毛嫩呀! “孩儿记住了,绝不会给父亲大人丢脸的!” 想到自己变成了磕头虫,郭奕欲哭无泪,也许自己不该来许昌呀,其实他也明白,这是父亲有意整治自己,可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人伦大礼压过来,任你智谋百出,也想不到破解之法呀! “算了,咬牙坚持吧,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看你一本正经的样子,究竟能假装多久,狐狸尾巴终究会露出来的,到时候……呵呵……” ………………………………………………………………………………………………………………………… 第二天,郭嘉一改颓废之气,起了个大早,端坐堂上,等到郭奕给姨娘们行礼之后,拉起头昏眼花的儿子,开始逐一拜访同僚…… 文武百官,朝廷大员,凡是有品级的,有些身份的,不管私交如何,一律带着儿子登门拜访,礼数周到至极: “奉孝携子登门,寒舍生辉,快快请进,把酒言欢,不醉不归!” “令公子一表人才,真是虎父无犬子,不知青春多少,是否婚配呀?” “初次见面,小小礼物,送与贤侄,还望不要嫌弃呀……” …………………………………………………… 鬼才登门,谁敢怠慢,百官远接近迎,设宴款待,对郭奕更是热情无比,又是送礼物,又是问底细,好多人都想把女儿嫁给他…… 人家热情招待,郭奕只好笑脸相迎了,又是装可爱,又是卖天真,无论见了谁,都是叔叔、伯伯、爷爷……的叫着,接了礼物,就要磕头致谢,赐了酒肉,就要吃光喝光,否则就是失礼了! 从这天起,郭奕是头昏眼花出门去,精疲力尽抬着来,别说是出门玩乐,就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一半是磕头累得,一半是吃饭撑得…… …………………………………………………………………………………… “完了!……头也磕破了,腰也扭断了,膝盖也磨肿了,母亲大人呀,孩儿恐怕就要去找您了……呜呜!” 五天以后,郭奕彻底绝望了,人生暗淡,全无活路呀,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绝不会来许昌了,这不是人间天堂,纯粹是修罗地狱呀!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就在郭奕万念俱灰,准备挂根腰带,再把脖子伸进去的时候,转机出现了,一份军令送到洧阳侯府中……他被征兵了! 大汉-大司马手谕: “汉家儿郎,保家卫国,天经地义,洧阳亭侯之子-郭奕,聪慧伶俐,胆识过人,征调入伍,三日之内,前往玄甲军大营报到,若有违令,定斩不饶!” 十天之前,如果让郭奕入伍从军,他肯定拼死抗拒,不是装病不出,就是收拾包袱逃跑,他的人生目标是吃喝玩乐、游戏红尘,怎么会去当大头兵呢? 可是现在吗,这份征兵令无异于救命稻草呀,感谢叔父大人,您就是救苦救难得活神仙呀! “自古以来,忠孝难以两全,如今天下大乱,民不聊生,孩儿只有为国尽忠了,还望父亲大人保重身体……” 捧着征兵令,郭奕跪在大堂上,声泪俱下的哭诉着,一副舍家为国,忠义无双的模样! “痴儿莫要如此,投笔从戎,效力疆场,本是一件大好事,为父心中不舍,也不能耽误你的前程,再说了,玄甲铁骑,天下精锐,有萧郎照顾于你,为父也是放心的……” “既然如此,父亲大人多多保重,孩儿不创下一番事业,绝不回来见你!”没等郭嘉把话说完,郭奕就像兔子一样冲了出去,而且把回家的路给堵死了,他心里打算好了,等自己熬上个侯爵,再风光无限的回来,就不用整天给人磕头了吧…… “呜呜!……小侯爷一路保重呀!” “呜呜!……侯爷太狠心了,家中独子,岂能当兵呢?” ………………………………………… 郭奕出走,侯府内响起一片哭泣声,上百名侍妾,团团围住了郭嘉,又哭又闹,她们好不容易有个开心果,才来几天就跑了…… “一群头长,见识短的货,你们懂的什么……”独子从军,郭嘉心中也是不舍,可是有些话语,跟谁也不能说呀,那怕是自己的女人! 天下大乱,群雄四起,二十年内-曹公可为英雄,二十年后-萧郎独领风骚,自己辅佐曹操,又把儿子托付给萧逸,父子二人,各辅明主,如此百年之内,郭氏富贵荣华,前程无忧呀! “儿子呀……为父只能做这么多了,剩下就看你的造化吧!” 正文 第一百二十章万花丛中一点绿 天籁『小说WwW.『⒉ 男儿立志出乡关,功名未酬誓不还, 胸中若有文韬在,出将入相只等闲! 一柄宝剑,一包竹简,一头毛驴,这就是郭奕的全部家当了,并非不想骑马,也不是故作逍遥,实在是他的骑术太差了,没有纵横驰骋的本领,还是骑驴稳当一些! 至于那些金银珠宝,都被仍在了侯府中,一丝一毫也没带出来,经历过血的教训后,郭奕对钱财产生了极大的恐惧感,早已经暗暗誓,终其一生,再不碰那些‘惹祸的根苗!’ 许昌城西-玄甲军大营,自从征兵告示出后,前来投军者络绎不绝,既有衣着华丽,骑着高头大马的士族公子,也有麻衣遮体,徒步行进的寒门子弟,四面八方,汇聚而来,与他们相比较,郭奕真应了一句老话:“人家骑马我骑驴,回头看到步行汉,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招兵买马,为将之本,乱世争霸,天下诸侯无不拼命的扩充实力,积蓄粮草,打造军械,招募勇士……,以此为资本,割据城池,图谋天下! 不过吗,诸侯们招兵的方法,往往是强征硬抓,不论老幼,上到六十,下到十六,全部拉进军队中,稍加训练之后,就拿着简陋的武器投入战场,完全当成了一种消耗品,这样组织起来的军队,战斗力也就可想而知了! 玄甲军则不同,实行的是‘募兵制’,公开招募,来者自愿,绝不强求,而且对兵源的要求极为严格,为此,萧逸亲自制定了七大准则: 身怀暗疾,体弱多病者-不收! 年龄老迈,昏庸无能者-不收! 胆小怯弱,贪生怕死者-不收! 贪图享乐,不能吃苦者-不收! 四肢达,头脑简单者-不收! 性格执拗,不听军令者-不收! 懒惰成性,不求上进者-不收! 总而言之,玄甲军只招募年轻力壮、吃苦耐劳,悍不畏死……,又有上进心的士兵,这样组建起来的军队,才能成为一支虎狼之师! 如此苛刻的条件,一般的军队恐怕根本招募不到人员,玄甲军恰恰相反,四方八方,应者如云,燕赵豪杰、齐鲁壮士、秦晋刀客……,纷纷前来投军,甚至有吴越死士,跋山涉水,不远千里而来,投军的热情极为高涨! 出现这种情况,也并不奇怪,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四方豪杰之士,纷纷前来投军,自然有吸引他们的地方: 先,玄甲铁骑,天下无敌,这支军队组建以来,纵横四方,所向披靡,从未打过一次败战,是名副其实的‘常胜军’,凭着这份显赫的战绩,足矣让豪杰之士心动了! 其次,待遇优厚,钱粮充足,玄甲铁骑的军饷是普通军队的三倍,伙食更是没话说,一天三顿饭,三天一顿肉,每十天赐酒一坛,士兵们吃的满面红光,气力十足,比起食不果腹,面黄肌瘦的诸侯军队,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最后,升迁迅,财容易;玄甲军常胜不败,屡立战功,将士们的官职自然是一升再升了,曹营集团的许多将军、校尉,都是出自玄甲军,简直就是军官的摇篮,而且每次大军出征,都能缴获大量的战利品,大小将士,人人有份,一夜暴富者,不计其数! 有名望,待遇好,能升官,又财,再加上萧逸的个人魅力,骁勇善战,专横霸道,谁不想加入这支军队,跟随这样的统帅呢? 郭奕赶到的时候,大营前已经是人山人海,拥挤不动了,应募者排起长长的队伍,挨个上前,接受募兵官的考察: “身材瘦的豆芽菜一样,也想当兵吃粮,回家去练几年再说吧……下一个!” “老伯呀,您不在家里哄孙子,跑来湊什么热闹呀,这里是军营,不是养老堂……下一个!” “嗯,身体强壮,目光如炬,年龄也合适,是个当兵的好材料,拿着军牌,去新兵营报到吧!” …………………………………………………… 兵员挑选极为严格,强者入伍,弱者淘汰,毫不留情,入选者兴高采烈,进营训练,不合格的垂头丧气,甚至有人嚎啕大哭,结果被募兵官一脚踹飞了,玄甲铁骑-只流血,不流泪,哭鼻子更不能要了! 当然了,荒野藏麒麟,民间有高手,为了不遗漏人才,玄甲军也招募一些身体稍差,却有一技之长的人! 比如说:精通水性,能操作舟船的,善于攀岩,能爬上悬崖峭壁的,通晓医术,能治病救人的,方向感强,能够寻找道路的……,只要你有过人之处,都可以入营参军,成为玄甲铁骑的一员! “本公子出身名门,乃是士族子弟,前来投军,是你们的荣幸,竟然说本公子体型肥胖,不宜入伍,真是岂有此理,我要见大司马,当面理论一番……” 突然之间,队伍中响起了一阵吵闹声,一名衣着华丽、肥胖似猪的贵族公子,带着几名仆人,又吵又闹,拽着募兵官不松手,非要入营不可! “大司马有令:不论何人,敢于营前喧闹者--杀无赦!” 募兵官也不多说什么,大手一挥,一队巡逻兵就冲了过来,掐肩头、抓臂膀,把几名闹事者拖了下去,片刻之后,几颗血淋淋的人头就挂了出来,呲牙咧嘴,死不瞑目! 管你什么士族子弟、官宦之后,既然前来募兵,就得遵守军纪,违令之人,立斩不饶,这就是玄甲铁骑的规矩! 人心似铁,军法如炉,面对锋利的屠刀,大营前立刻安静下来,投军者主动排好队列,依次上前,听话无比,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了,‘鬼面萧郎’的霹雳手段,他们算是见识到了! “大司马铁腕治军,出手无情,难怪能够统领如此虎狼之师,百战百胜呢!” 看到这一幕,郭奕吓出了一身冷汗,原来他也想仗着父亲的声望,得到一点特殊照顾呢,现在看来,还是低调做人为好呀! 如果有可能,他宁可回去做‘磕头冲’,也不来玄甲军当兵了,可是不行呀,别人是来募兵的,来去自由,自己是被征兵的,三天不到,斩示众,严厉的军法之下,这绝不是一句玩笑话呀! 无奈之下,郭奕只好乖乖的排队,露出八颗小白牙,装出一副人畜无害的可爱模样,生怕惹怒了募兵官,把自己也给咔嚓了! “郭奕-颖川人氏,十三岁,寒门子弟,特长-腹黑皮厚,口齿伶俐,特招入伍……立刻去‘亲军左营’报到,不得有误!” 募兵官拿着征兵文书,查看之后,盖上大印,又递过一副甲胄,一枚军牌,宣示郭奕正式从军入伍了! “亲兵左营-三百零五号--士兵!” 看着军牌上的铭文,郭奕很是满意,亲兵营是一军主帅的卫队,冲锋在后,领功在前,升迁又快,绝对是士兵们梦寐以求的好去处呢! “自己这块军牌,虽然比亲兵营多了一个‘左’字,应该**不离十吧,看看周围人的目光就知道了,**裸的羡慕、嫉妒、恨呀!” 想到这里,郭奕仰着小脸,高高兴兴的入营去了……“叔父大人,还是对自己特殊照顾了呀!” “这小子真是好福气呀,竟然入了亲兵左营,以后有好日子过了……” “亲兵左营……这是那支军队呀,还请兄台告知一二……” “亲兵左营都不知道,那是大司马的‘心头肉’,待遇优厚,宠爱无比,吃喝玩乐,从不出阵……对了,她们还有一个名字--娘子军!” “哇!哇!……娘子军也招男兵了,真是好福气呀!” 建安元年-秋十月,一代谋主郭奕,光荣入伍,加入了‘娘子军’,成为这支部队中唯一的男人,人称‘万花丛中一点绿’,载入史册,名垂青史,世人羡慕,自己悲催…… ……………………………………………………………………………………………… 白虎大街--无愁侯府! “天生谋主,入我手中,十年之后,可当大任!” 看到郭奕入伍从军的文书,萧逸小心的揣入怀中,又轻拍了几下,一副心满意足的神态! 让郭奕进入‘娘子军’,是他一手安排的,一则:十三岁的少年人,心性未定,智谋未成,贸然委以重任,无异于拔苗助长,只会毁了他的前程,不如跟女孩们一起玩耍,磨练心性,让他慢慢的自然成长! 二则:这也是一种保护人才的方式,天下大乱,诸侯们都在争夺人才,尤其是丞相曹操,唯才是举,整天四处搜罗人才,万一被他现了郭奕,收到身边去,自己就竹篮子打水-一场空了! 娘子军自成一体,丞相府不管、文武百官不查,朝廷上没有正式记录,也没人敢去招惹女娃们,用来隐藏人才,最合适不过了! “呵呵!……玄甲铁骑扩充了,无双谋主培养了,兵戈暂止,平安无事,下一步,哥就该娶媳妇了!”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一章萧郎大婚 上 建安元年-秋,十月三十,黄道吉日,青龙、白虎二神当值,不避凶忌,诸事顺利,宜婚嫁、利出征、可破土,唯一的缺点是--破财! 许昌城-白虎大街-无愁侯府-后宅! 卯时三刻,玉兔西坠,夜色消散,萧逸起床之后,在几名侍女的服侍下,沐浴更衣,梳洗打扮,换上了一套全新的红色吉服,今天是他的二十四岁生日,也是迎娶新娘的好日子! 与此同时,侯府上下也行动起来,亲兵、侍从、丫鬟们全换上了新衣服,张灯结彩,铺设红毯,准备酒宴,安排车马、仪仗、旌旗、彩礼……,既紧张,又兴奋,欢喜无比! “吉时已到,大司马出门迎亲喽!” “呜呜!……呜呜!” …………………… 辰时一刻,日出东方,紫气升腾,如龙飞舞,一声呐喊之后,侯府中门大开,迎亲的队伍高举旌旗,鼓号齐鸣,浩浩荡荡的前往丞相府迎娶新娘! 当前开路的是‘娘子军’,萧静、吕玲儿、赵雨、稻香一字排开,穿着黑、白、红、绿四色服饰,高居马上,魅力十足,身后三百美貌少女,胯下白马,身穿红妆,行走之间,香风阵阵,透人肺腑! 三百妙龄少女列阵前进,为她们头前引路的,却是一个美少年,郭奕身穿绿袍,头戴绿巾,手举绿旗,骑在一匹青鬃马上,挺胸抬头,露出一嘴小白牙,真是笑的比哭还难看,作为‘娘子军’中的绝对少数,饱受欺凌的对象,他的日子可想而知了…… 紧跟其后的是侯府六百亲兵,全部身披玄甲,坐骑黑马,一手持着寒光闪闪的兵刃,一手高举墨色‘贪狼旗’,杀气腾腾,威风凛凛,看他们的样子,根本不像是去迎亲的,而是前去抢亲! 萧逸作为大婚主角,自然走在队伍中间了,头戴鬼面盔,身披寒铁铠,外罩大红吉服,腰横斩蛟剑,梳洗打扮之后,小脸上擦了一层脂粉,显得格外精神,不过吗,全身戎装的新郎官,古往今来也是罕见至极了! ‘白菜’也刷洗干净了,换了全新的鞍子、辔头、马缰、威武铃,身上披着红色的毯子,摇头摆尾,神俊无比,身为新郎官的好兄弟,它今天要承担一个重要任务--驮新娘子过门! 最后压阵的是四百名侍从,全是身高八尺,膀大腰圆的壮汉,除了四名负责举着旗帜,其余的四个人一组,抬着朱漆箱子,里面放满了奇珍异宝、古玩字画……,作为迎亲的彩礼,共计九十九箱! 古人眼中,一百是苍天之数,凡人不能使用,所以各种礼仪之中,九十九就是最高的数字了,也代表着天长地久之意,很是吉利,讨人喜欢! “呜呜!--鬼面萧郎娶亲,文武百官让路!” “咚咚!--盖世杀神在此,四方鬼神回避!” …………………………………… 大队人马浩浩荡荡,前进十步,一声呐喊,声震四野,气势冲天,沿途的官民、车辆纷纷避让,都知道今天是‘鬼面萧郎’娶亲的日子,谁也不敢阻拦迎亲的队伍! 人家让出了道路,迎亲队也得有所表示,开路的三百娘子军,马背上都驮着礼品,她们一边前进开路,一边抛洒金粒子、银稞子、五珠钱……,围观的百姓一边争抢,一边发出欢呼声,对于他们而言,今天是个发财的好日子呀! 迎亲队伍浩浩荡荡,走出了白虎大街,沿着许昌的大街小巷转了一圈,让城中百姓都看过之后,这才调转马头,来到朱雀大街-丞相府,准备迎娶新人! …………………………………………………………………………………………………… 曹丞相嫁女,大司马娶妻,强强联手,缔结婚姻,对于大汉王朝来说,也是一件搅动漫天风云的大事,文武百官、士族门阀纷纷前来恭贺,装载礼物的马车,一辆挨着一辆,绵延十余里之远! 四方诸侯也不敢怠慢,袁绍、刘表、孙策、张鲁、刘璋……,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那怕他们心里对曹操、萧逸二人恨之入骨,此时也得派出使者,前来恭贺新婚之喜,再送上奇珍异宝无数,甜言蜜语一箩筐,他们心里清楚,奸雄之势已成,又得杀神相助,天下大权,恐怕就要落入这对翁婿之手了! “请新人下马,饮酒入门!” “请新人下马,饮酒入门!” ………………………………………… 新郎下马,饮酒入门,这是古老相传的规矩,一般来说,女方族人敬酒,以示欢迎,新郎饮酒,表示诚意,如果酒量不济的话,可以让本姓族人代劳,饮酒之后,才能入门迎娶新娘子! 这种礼仪,既有娱乐性,又能增加双方族人的感情,表示缔结姻亲关系,很受汉家臣民的欢迎,当然了,饮酒之中,也暗藏着比较的意思呢! 婚姻之道,讲究门当户对,一敬、一饮之间,双方族人全部露面,互相比较人数多少,官职高低,也算是一种良性竞争吧,不过吗,丞相府设的下马酒,不太好通关呀! 放眼望去,丞相府前站满了曹氏宗族,全都身穿礼服,手捧酒碗,等着给新郎敬‘下马酒’呢,为首的夏侯、曹洪二人,他们把全族男丁都拉出来了,既有白发苍苍的老者,也有流着鼻涕的顽童,共计二三百人之多! 夏侯氏、曹氏,都是有名的大族,人丁兴旺,族人众多,摆出这样的阵势,也不奇怪,相对的,萧氏的情况就惨不忍睹了,族谱上有名的:萧逸自己、妹妹萧静、女儿萧绰,再加上折兰肚子里怀着的,也不过四个人,男丁更是只有一个,在人数上处于绝对劣势,这样的比拼,几乎没有任何胜算呀! “请萧郎下马,喝了这碗酒,以后就是一家人了,缔结姻亲,不分彼此!” 夏侯、曹洪上前一步,手托酒碗,脸上满是浓浓的笑意,都知道萧逸海量惊人,不过吗,猛虎难架群狼,一个人再能喝,也挡不住他们几百族人吧! 其实呢,他们也不想灌醉新郎官,真要是如此做了,后面的新娘子也不会答应,他们就是给萧逸一个‘下马威’,让他知道曹氏宗族的厉害,以后不要欺负新娘子! 再者吗,喝不下酒,就会求饶,让堂堂的‘鬼面萧郎’低头,乖乖的叫一声叔父,那可是天大的面子呀! “族人敬酒,岂有不饮之理,不过吗,一一饮过太费时间,耽误吉时就不好了,还是一饮而尽,更为痛快一些,来人呀,取青铜鼎来……” 萧逸何等聪慧之人,自然明白这是对自己的考验,不过吗,敌众我寡,力量悬殊,要想顺利入门,既要有勇,也得有谋呀! 迎亲的彩礼中,有一尊四方青铜大鼎,重达五六百斤,上刻山川河流、花鸟鱼虫,做工精美,质地古朴,这是寿春之役,从袁术的伪皇宫里弄来的,本是新婚之夜,用来镇邪的,如今正好派上用场了! “吼!……吼!” 一声令下,队伍中走出四名壮汉,喊着号子,用尽力气,把青铜大鼎抬了出来,放在前面,请众人把酒倒进去,让新郎饮用! “呵呵,真是一尊巨鼎呀,既然如此,请萧郎饮酒入门!” 夏侯、曹洪领着族人,依次上前,把酒倒入了鼎中,二百多碗烈酒,刚好装满了青铜鼎,少说也有二三百斤,不信萧逸能喝的下去! “曹、萧联姻,天作之合,第一口酒,先敬苍天厚土……起!” 萧逸迈步上前,左手托住鼎足,大喝一声,硬是把青铜鼎举了起来,与此同时,右手猛击鼎身,溅起了大量的酒水,抛洒向天,威势惊人! “无愁娶得佳妻,有赖神明之力,第二口酒,敬给四方神灵……起!” “今日成亲,宾客如云,不能不敬,第三口酒,敬给各路宾客……起!” 说话间,萧逸连续两掌拍在鼎身上,气力外吐,里面的酒水四下飞溅,不断的溢出,就像喷泉一样…… 三击之后,青铜鼎里的酒水所剩无几了,萧逸这才转过鼎口,一饮而尽,扔鼎在地,气不长出,面不改色,尽显男儿威风! “好!好!--萧郎只手举鼎,酒祭天地,既有霸王之勇,又有无双之智,真乃当世英雄呀!” 看到这一幕,四周响起雷鸣般的喝彩声,宾客中不乏武将,让他们举鼎不难,可是举重若轻,巨鼎当成酒杯一样使用,那就根本做不到了,这需要千斤以上的力道,以及足够的技巧才成呀! “哄!--隆!隆!” 神威所至,人皆钦佩,曹氏族人乖乖让出了道路,相府的中门大开,一条红毯直通后宅……下一关,萧逸又会遇到什么呢?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二章萧郎大婚 中 “恭喜姐夫,贺喜姐夫,新婚大吉,早生贵子!” 相府后宅-院门口,曹家一众兄弟姐妹排列整齐,躬身行礼,态度格外的热情,为首的曹丕、曹彰、曹植、曹熊四兄弟,其余都是穿开裆裤的小不点,还有几个抱在母亲怀里,只能用嘹亮的啼哭声,欢迎他们的新姐夫了! 曹**妾众多,内功勤奋,子女的数量已经超过了二十个,换而言之,萧逸会有二十多个小舅子、小姨子,按照情况来看,这个数量还会增加下去,原来的历史上,曹操可是拥有三十五个儿子,以及差不多数量的女儿,绝对的高产冠军! 众多的小舅子、小姨子,就是萧逸面临的第二道难关了,不过吗,这一关既不用弥天大勇,也不用什么智谋,只要有足够的钱财就可以了,曹家兄弟堵住门口只有一个目的--‘叫姐夫,给红包!’ 钱财开路,红包叫门,古往今来,皆是如此,对此,萧逸早有准备了,以他拥有的雄厚财力,区区钱财,小道而已,大手一挥,亲兵们抬上二十几只箱子,打开之后,光芒闪烁,夺人二目,引起一阵的惊叫声! 礼物早就准备好了,而且是按照曹家兄弟的性格、喜好,量身打制的,保准合他们的心意,一声姐夫,绝不白叫! 曹彰性格刚毅,精于骑射,是个有名的‘武痴’,他得到的礼物是一副镔铁铠甲,既轻便,又坚固,五十步外,劲弩难伤,防护能力极强,上面绘着一头下山猛虎,武威雄壮,栩栩如生,简直就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了! 曹植性情文雅,喜爱诗书、音乐,是一个标准的文艺少年,他得到了一卷《竹书纪年》,乃是春秋时期的古籍,失传已久,价值连城,‘掘子军’从地下寻找出来,这才重见天日了! 曹熊得到了一副弹弓,纯金为柄,牛筋为弦,鹿皮为兜,银珠为丸,造型精致,威武霸气,正是小孩子梦想的玩具,不过吗,一出手就是二两多银子,一般人真是玩不起呀! 曹家其余的孩子,也得到了礼物,男孩多以攻击性玩具为主,培养他们的尚武精神,女娃子以玉佩、饰品居多,美貌才是她们的资本吗,至于几个还在吃奶的娃娃,也得到了金老鼠、金猴子、金兔子之类,跟真体一般大小,价值不菲! 曹丕身为实际上的长子,收到的礼物最为特殊,一枚纯金如意,只有手指大小,算是最轻的一件了,却又蕴涵深意,如意者-吉祥如意,心想事成也! 一番强大的金钱攻势,顺利收买了曹家兄弟,在他们的引导下,萧逸领着迎亲队伍进入后宅,一路来到绣楼下,他的新娘子就在上面呢! 按照规矩,迎亲队伍止步于此了,接下来,新娘子走下绣楼,让她的兄弟们背负着,赶到前堂,拜别父母,洒泪出门,当然了,要想让新娘子心甘情愿的走下来,也有一点难度的,具体的要看新郎手段如何了! “请贵人稍等,我家小姐正在梳洗打扮,失礼之处,多多海涵!” 片刻之后,四名身材高挑的侍女走了出来,万福行礼之后,水汪汪的眼睛上下打量着萧逸,作为陪嫁丫鬟,她们也是有机会侍寝,进而成为侍妾的,小姐的夫君,也就是她们的男人,自然要多看几眼了,好好评估一下了! 至于她们说的‘正在梳洗,稍等片刻’之语,不过是托辞罢了,萧逸可以肯定,曹节早就换好吉服,打扮的漂漂亮亮了,说不定正趴在窗户上,偷偷窥视自己呢,至于不肯下来的原因吗,自然是希望新郎官再表示一下啦! 女人就是如此,都希望嫁给一个文武双全、家财万贯、又体贴温柔的如意郎君,前面几样,萧逸都显示过了,至于温柔吗,也不是什么难事,哥除了号令三军,征战沙场,偶尔也能浪一下滴! “来人呀,铺设桌案,温酒摆琴,大喜之日,本大司马就弹上一曲,静候佳人下楼!” 遥想当年,萧逸为了追求一名女神,也是下了狠心,学过音乐课程的,可惜事与愿违,女神跟一名帅哥跑了,苦练的琴技没能用上,今日天公作美,终于可以大显身手了! 侍女们动作很快,摆下桌案,取来瑶琴,温好美酒,又打来一盆热水,让萧逸净手之后,再行弹奏,服侍的很是体贴,能够给‘鬼面萧郎’做侍女,她们也是很愿意的! 十指如梭,琴弦跳动,大珠小珠,落入玉盘,悠扬的琴声上下起伏,听的众人如痴如醉,不过吗,要想打动佳人的芳心,还须加上一首情诗才行,为此,萧逸又做了一次文抄公: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 ………………………… 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邱处! 一曲《雁邱词》,配合着萧逸低沉的声音,悠扬婉转,感人肺腑,无论男女,闻之无不潸然泪下,一面赞叹乐曲之优美,一面钦佩大司马的本领,武能上阵杀敌,文能吟诗抚琴,真是称心如意的妙郎君呀! 就连曹家兄弟中,文采最为出众的曹植,也不禁伸出了大拇指,佩服的五体投地,“大司马很少吟诗做赋,一旦出手,必然不凡,前有《笑傲江湖》,今有《雁邱词》,都是千古绝唱呀! “嗒!-嗒!-嗒!” 动人的歌声中,绣楼上响起了清脆的脚步声,一身大红吉服,头戴金丝红盖,脚穿鸳鸯绣鞋,婀娜多姿的相府二小姐曹节,在两名侍女搀扶下,缓步走了出来! “新人出阁,吉祥如意,孔雀东飞,落我家园,琴瑟和谐,举案齐眉!” 曹节终于出来了,周围响起一片欢呼声,接下来,二公子曹丕为主,曹彰、曹植帮忙,背着他们的姐姐,一路向前堂走去,曹操跟丁夫人,早就在那里等待了! ………………………………………………………………………………………… “女儿出阁而去,不能膝前尽孝,还请父亲、母亲大人,保重身体,吉祥安康!” “小婿拜见岳父、岳母大人,从此以后,愿尽半子之劳,堂前听训,奉养天年!” 相府大堂中,曹节、萧逸跪在红毡上,行大礼参拜,一个辞别父母,一个拜见岳父、岳母,以后就是正式的曹家女婿了! “吾儿聪慧过人,外柔内刚,定能成为一名好夫人,为父唯一担心的,你的夫君桃花运太盛了,难免招蜂引蝶,一定要牢牢看住才行呀,若不听话,为父自有家法伺候!” 身为大汉丞相,无冕之王,曹操的父爱不能给儿子们,只好加注在女儿们身上,尤其性格最像自己的次女曹节,真是视如珍宝一般,临出门了,还不忘给女儿撑腰打气,真是一位霸道至极的父亲! “在家为贵女,出门做人妇,吾儿相夫教子,小心持家才是,萧郎常年征战,甚是劳苦,你要用心服侍,体贴关怀!” 相对的,卞夫人就柔和多了,她生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本着物以稀为贵的原则,对曹节最是疼爱,嘱咐的也最为详细了! 总而言之,曹氏夫妻二人,一个唱黑脸,一个唱红脸,配合的天衣无缝,既嘱咐了女儿,又威吓了女婿,真是好心机,好算计呀! “岳父、岳母放心,无愁不敢亏待了节儿,府中事务,听她吩咐,家财多少,尽归指掌!”萧逸不敢怠慢,又是表忠心,又是上交财政大权,反正自己也不管家事,有人来主持,最好不过了! 接下来,曹家兄弟继续背着姐姐,送出门去,随行的还有几十名侍女,上百名仆从,以及大量的嫁妆…… 寻常女儿出嫁,一般会亲自缝制几床被褥,做两个枕头,绣些红肚兜之类的,以示自己精于女红,是个善于持家的好女子! 曹家的嫁妆截然不同,除了陪嫁的金银珠宝、各式家具……,还有整整一屋子的书籍,用了好几辆马车才装下,名副其实的‘学富五车’呀! 曹操最爱读书,素来手不释卷,当初联军攻破洛阳,诸侯抢了钱财,萧逸占了尚坊,曹操却是夺了‘太学’,把里面的国家珍藏书籍,一扫而空,统统收入自己手中! 自从定下婚期之后,曹节就进入相府书库,亲自执笔,用了大半年时间,把里面的书籍抄录了一遍,作为自己的嫁妆,带出府去! “金银之物,用之有尽,腹有才学,受用无穷,有这样的妻子,萧氏三代之内,无有忧虑呀!” 看着自己的新娘子,以及大量的书籍,萧逸摸摸小黑脸--“你小子,真是幸运呀!”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三章萧郎大婚 下 “呜呜!--父亲、母亲大人,一定要珍重身体!” “呜呜--弟弟妹妹们切记勤奋上进,孝顺父母!” “呜呜--望天吼也要好好的,每天多吃多睡,肥肥胖胖……” …………………………………… 女人出嫁,没有不掉眼泪的,曹节哭的梨花带雨,辞别了父母,嘱咐了弟妹,又摸摸护院敖犬的脑袋,这才依依不舍的出了相府大门! 女子者-在家从父,出嫁从夫,曹节迈出府门的一刻开始,她就不再是曹家小姐,而是萧氏女主,从此以后,无论做任何事情,必须以夫家的利益为重,那怕萧、曹之间发生了矛盾,她也要毫不犹豫的站在萧氏一边,生死无悔! “夫妻同心,荣辱与共,萧郎此生,定不负卿!” 迎亲队伍早就准备就绪了,曹节一出府门,萧逸立刻把她抱起来,轻轻的放在‘白菜’背上,自己也一跃而上,大手一挥,鼓号齐鸣,旌旗高举,直奔城外的玄甲军大营! 为将者,当与部下同甘共苦,生死与共,萧逸大婚之日,岂能忘了出生入死的将士们呢,因此他早就做出决定:“就在玄甲军大营中,举行一场盛大的婚礼,三军同庆,共饮喜酒!” “呜呜!……呜呜!” 铁骑开路,号角长鸣,迎亲队从丞相府出发,先在许昌城内炫耀了一圈,而后出西门,直奔大营,此外,曹家兄弟作为送亲使者,举着一面飞虎帅旗,押送着大量的陪嫁品,一路同行,以壮威势! “萧郎深受丞相大人亲赖,委以重任,嫁以爱女,真是人财两得,洪福齐天呀!” “话又说回来了,普天之下,也只有奸雄之女,才配的上萧郎这样的盖世豪杰呀!” …………………………………………………… 如此盛况,沿途观者如云,官员、百姓,议论纷纷,有人羡慕,有人称赞,更有人嫉妒的双眼发红,有人还编了一段歌谣,让顽童们四处传唱:“娶妻当娶奸雄女,嫁人当嫁鬼面郎,天造地设成一对,郎才女貌世无双!” …………………………………………………………………………………………………………………… “恭祝大司马新婚大吉-早生贵子!” “恭祝大司马新婚大吉-早生贵子!” ………………………… 萧郎娶亲,三军同庆,数万玄甲铁骑倾巢而出,各部将校指挥下,列阵大道两侧,从许昌西门一直排到大营门口,将士们高举刀枪,齐声欢呼,直冲云霄! “弟兄们辛苦了,今日大宴三军,酒肉管够,喝个痛快!” 萧逸大将风度,不停的挥舞手臂,向欢呼的将士们致意,身为三军统帅,受到如此爱戴,也足以自豪了! 相对的,曹节却很紧张,身为丞相之女,她也是有些见识的,可是千军万马-仰天长啸的场面,刺激的她小心肝狂跳不止,浑身酸软无力,只好依偎在萧逸怀里,如坠云端一般! 女人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梦,情窦初开之时起,就幻想着有一位英俊潇洒、顶天立地的大英雄,统领千军万马,携带漫天风云,前来迎娶自己,而后举案齐眉、生儿育女、白头偕老…… 不过吗,对于绝大多数女人来说,梦想只能是梦想了,永远无法实现,只有极少数的幸运儿,富贵、容貌、才华、运气集于一身者,才能实现这个梦想,曹节的命数很好,她就是属于这类人,天之骄女,富贵无穷! ‘白菜’驮着二人,一路狂奔,直入大营,中军帐已经装饰一新,做为二人举行婚礼的地方,三百娘子军列队两旁,不断抛洒着各色花瓣,香气飘飘,如同仙境! 萧逸翻身下马,横抱着曹节,在欢呼声中,迈步入帐,开始举行婚礼! 一般情况下,男方长辈负责主持婚礼,问题是萧逸孤身穿越而来,满门就他一个男丁,根本没有长辈,只好变通一下,请了好友郭嘉,让他代为主持,反正二人情同手足,也算合乎礼仪! “夫妻同心,百年好合,同牢合卺,永结同心!”身为司仪,郭嘉难得庄重起来,换了一套整洁的礼服,头发也梳理干净了,显得风度翩翩,标准的大帅哥一位! 汉制没有交拜之礼,什么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之类的礼仪,唐宋以后才慢慢出现的,这个时候的婚礼,讲究的是同牢合卺-夫妻结发! “同牢”是指新婚夫妇共食同一牲畜之肉,以示同甘共苦! ‘合卺’是指夫妇交杯而饮,象征夫妻合二为一,永结同好! 食物早就准备好了,一只外焦里嫩的肥羊抬了上来,萧逸拔刀在手,切下一块鲜嫩的里脊肉,递给了曹节,自己则切下一条羊腿,大口咀嚼起来…… 吃了羊肉,二人各自捧起酒杯,男西女东,四目相对,手臂缠绕,一饮而尽! 接下来,就是结发之礼,妹妹小静上前几步,取出一柄小银刀,分别割下二人的一缕头发,用一根红绳系住,迅速编成一个同心结,放到锦囊之中,好好保存起来,至此--礼成! “恭贺萧大司马,新婚大吉,百年好合!” “恭祝萧氏夫人,富贵同享,早生贵子!” 大帐中,上百名将校分列两旁,再次抱拳行礼,即是恭喜萧逸大婚,也是承认曹节的身份,正所谓夫妻同体,从此以后,丈夫的任何荣耀、功勋,她都可以共享了! “身居高位,扬名天下,富贵荣华,迎娶娇妻,无愁能有今日,皆赖将士们鼎力相助,今日宴饮,只有同袍,没有尊卑,不醉不归--喝!” “我等跟随大司马,上天入地,九死无悔--喝!” 新婚三天无大小,将校们一拥而上,发起了轮番猛攻,他们早就商量好了,就算全喝躺下了,也要拿下萧逸,想入洞房,没那么容易滴…… “喝!--酒是粮***越喝越年轻!” “喝--酒是长江水,越喝貌越美!” “喝--酒是男儿血,醉死也无悔……” 萧逸来者不拒,酒到杯干,尽显无双海量,战败了一批又一批敬酒的将校,一直喝到日落西山,终于赢得了最后胜利,成为了大帐里唯一站立的男人! 趁着酒意,萧逸一把抱起曹节,身形摇晃着,向后帐走去,喜酒要喝,洞房也要入呀,这才是今天的头等大事呢…… ………………………………………………………………………………………… 寝帐装饰的美轮美奂,外披红色绸缎,迎风飘摆,内铺羊皮软榻,舒适无比,周围点着数十根红蜡烛,光影摇动之间,更添无数风情! 要想入洞房,第一要务是防止有人偷听,为此,萧逸特意命令‘娘子军’,在寝帐三十丈外戒严,防止任何人偷听床角! 让妹子们负责守门,萧逸很是放心的,不过吗,他似乎忘记了一句话--监守自盗,娘子军不是一群小萝莉了,而是情窦初开的少女,对于男女之事,她们的好奇心很强的,恰好有真人表演可看,那就是……不看白不看啦! 于是乎,少女们一边捂着眼睛,一边偷偷窥视帐内,新奇、紧张、刺激…… 烛下观美人,更添芙蓉色,曹节今年十七岁了,正是花蕊绽放的年纪,既继承了父亲的智慧,又继承了母亲的容貌,发如墨染,面似芙蓉,柳叶弯眉,杏核圆眼,小琼鼻高挺……,让人忍不住想要扑上去,狠狠的咬上一口! 萧逸府中都是美女,做个比喻,蔡文姬是一本古书卷,气质典雅,需要慢慢观看;甄宓是一枚金如意,富丽堂皇,引人入胜;折兰是一匹小劣马,必须武力征服,才有乐趣…… 曹节给人的感觉则不同,她是一只凤凰,翱翔九天,高高在上,谁能驾驭住了它,就等于拥有了整个天下,号令四海,莫敢不从! “夫人呀……春宵一刻值千金,咱们早些休息了吧!”萧逸迅速脱掉了衣服,露出了健壮的胸膛,慢慢的俯下身去,亲吻着新娘子的脸颊、嘴唇、额头、耳垂…… “嗯……人家不要,夫君……慢一点!” 曹节小脸通红,双眼也变得迷离了,修长的身躯缩成了一团,双手紧紧抓住衣衫,钻进了鸳鸯锦被里,死活不肯露头,采取了不抵抗,也不合作的消极态度,迎接自己的新婚之夜! 萧逸久经沙场,攻城掠地本是强项,自然有破解的办法,只见他双手齐动,声东击西,不断的骚扰曹节的敏感部位,对方遮挡之间,稍微出现漏洞,立刻趁虚而入,解开衣衫…… 一个是****的处子,一个是久经沙场的老手,片刻之后,就以萧逸的全面胜利告终了,一只洁白的‘小羊羔’横卧榻上,就等着‘恶狼’好好享用了…… “嗷!……嗷!嗷!” 一声狼嚎之后,萧逸猛扑上去,双腿交缠,用力向外一分,强行把曹节的双腿顶开,后者发出一声惊呼,****被冲撞的感觉,让她丧失了所有反抗的勇气,只好双眼一闭,听之任之了…… 芳春喜泳鸳鸯鸟,碧树欣栖鸾凤俦,亮丽华堂飞彩凤,温馨锦帐舞蛟龙! (洞房花烛,真不好写,男爵还是童子身呢……羞羞!) 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祭祀家庙 顶点小说更新最快 “呜呜!--呜呜!” 黎明时分,旭日东升,光芒万丈,嘹亮的号角吹响,原本沉寂的大营立刻沸腾起来,无论宿醉的将校,还是酣睡的士兵,全都起身洗漱,用过早饭之后,各营整齐列阵,开始认真的操练起来,充分证明了一句话-“虎狼之师,军纪如铁!” 寝帐中,交颈而眠的一对新人也醒了,四目相对,初为人妇的曹节满面羞涩,迅速钻进锦被中,又一次装起了鸵鸟,看来她是想起了昨晚的事情,真是一夜风流,几番**,欲死欲仙,共赴巫山! 害羞的女人最可爱,萧逸自然不会放过了,身形如蛇扭动,也钻进锦被中,上下其手,左右出击,弄的佳人嘘嘘娇喘,连连求饶,这才放了对方一马,来日方长,再战不迟! “来人呀……起床洗漱!” 一声招呼,冲进来四名侍女,手托毛巾、银盆、铜镜、衣衫,帮着一对新人清洗身体,梳理发髻,更换服饰,顺便整理二人留下的‘战场’,把软榻上的几片落红剪下来,放入一个朱漆木盒,小心的收藏起来! 初经人事,曹节浑身酸软,四肢无力,在两名侍女的搀扶下,这才勉强站起身来,刚一迈步,痛的差点叫出声,只好像个木偶一样,任人摆布了,真是说不出的可爱! 另一边,萧逸也没好多少,精壮的身躯上遍布抓痕,条条道道,清晰可见,这都是昨晚‘激战’的时候,曹节迷乱之中弄出来的,绝对是爱的见证! 身体上的一点痛痒无关紧要,问题是,萧逸的精神也不太好,昨天出门迎亲、连过三关、营中拼酒,都是很费精力的事情,再加上一夜风流、情话绵绵……,一点休息时间也没有,能精神才怪呢! “古人云: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真是至理名言呀!” 对着铜镜子,萧逸揉揉自己的熊猫眼,又看看浑身无力,精神却很旺盛的曹节,不禁感慨万千,作为付出的一方,男人真的不占优势呀! 梳洗完毕,萧逸亲自搀扶着曹节,夫妻二人走出寝帐,而后我们的萧大司马惊奇的发现,自己面前竟然出现了一群‘熊猫!’ 萧静、吕玲儿、赵雨、稻香,以及负责护卫的娘子军,全都无精打采,大眼圈又黑又重,仿佛一夜没睡觉似的,按理说她们有三百人,轮番执勤,每人顶多站一个时辰的岗哨,绝不会如此疲惫呀! 此外,女娃们的反应也很奇怪,看到萧逸走出来,呆愣一会之后,有人满面红霞,有人抿嘴轻笑,还有人扭头就跑,仿佛身后有条恶狼追来了! “让你不肯吹蜡烛,帐内之事,任人窥视,奴家以后怎么见人呀!” 女人最了解女人,曹节心思敏锐,瞬间就明白过来了,羞的差点把头扎进地里去,一只手放在郎君的腰上,拧呀拧,捏呀捏……,又轻轻揉了几下,伤在郎身,痛在妾心呀! “人小鬼大,不好好的习文练武,竟看些不该看的,回头好好的收拾你们!” 就算反应迟钝,萧逸也明白缘故了,略加尴尬的同时,心中也在感叹,“大河流淌,时光飞逝,当年的可爱小萝莉,已经变成妙龄少女了,一个赛着一个的漂亮,真是百花争艳,娇艳欲滴呀!” 不过吗,男人天生脸皮厚,平稳心情之后,萧逸迅速恢复了统帅威严,抱着曹节跃上马背,长鞭一指--“列队……回府!” ………………………………………………………………………………………………………… “恭迎大司马、夫人回府--新婚大吉,早生贵子!” 无愁侯府-中门大开,红毡铺地,张灯结彩,上下人等整齐列队,在管家-宋忠带领下,跪地行礼,欢迎夫妇二人回府! 按照规矩,主人家大婚,侍从们会得到一些赏赐的,想到这里,萧逸轻拍怀中的佳人,这个人情吗,交给她来做最为合适了! 曹节心领神会,小脸微微扬起,开始行使女主人的权利:“管家何在,传令下去,侯府上下人等,各赏黄金五十两、绸缎十匹、精肉十斤、美酒两坛,权做本夫人的见面礼了!” “多谢夫人赏赐,侯府上下人等,同沐恩德!” 寻常官员大婚,能赏下几两银子,就已经很不错了,曹节出手就是五十两金子、十匹绸缎,还有酒、肉赏赐,真可谓大手笔了,惊的众人目瞪口呆,连忙跪倒在地,再次行礼参拜! “妾身们见过夫人-万福金安!” 侯府二门,甄宓、蔡文姬带着几名侍女,盈盈下拜,按照汉家礼制规定:身为侍妾,她们必须向正室夫人行礼,以示尊敬! “二位妹妹快请起,以后就是一家人了,齐心协力,为萧氏一族开枝散叶……”曹节连忙上前两步,搀扶起二女,态度很是亲切,话语之中,却是大有深意! 论年龄,曹节比起甄宓、蔡文姬要小几岁呢,她却称呼二人为‘妹妹’,里面透露出两层意思: 一则施恩,三人姐妹相称,听着更亲切,也展示了自己的胸襟,能容的下侍妾们! 二则示威,明确告诉她们,自己才是侯府正室夫人,上下尊卑,千万不要忘记了! “诺-府中上下,皆听夫人吩咐,我们也要靠姐姐做主呢!” 甄宓、蔡文姬也是聪明人,略加思考之后,心中不禁一阵叹服,她们跟曹节相比,容貌不相上下,出身、心思、手段却是天差地别,只有这样的天之骄女,才能成为‘鬼面萧郎’的正室夫人! 侯府中有一座家庙,就在后宅深处,单独的一个小院落,黑漆大门,黄土围墙,三间房屋,环境清幽,不沾红尘,平时大门紧锁着,任何人不得擅入,违令者--杀无赦! 进府之后,萧逸领着众人直奔后宅,新夫人入府,必须祭祀家庙,上香行礼,再有,还要把曹节的名字,正式录入族谱之中! “许久不见,萧郎安好无恙吗?” 得知众人到来,小家庙的木门缓缓打开了,走出两个貌美如花的女人,全都穿着一身青布道袍,正是久不露面的貂蝉、严氏! 她们是吕布的妻妾,下邳之战,‘虎鸠’自尽身亡,妻女托付给了萧逸,如何安排她们,真是一件伤脑筋的事呢! 两个女人都是天香国色,如果住在外边的话,恐怕会引来麻烦,尤其是貂蝉,天下绝色,犹如仙子,不知多少人梦想一亲芳泽呢,这些精虫上脑的家伙,什么事都做的出来,万一弄出点事故,萧逸有负故人之托呀! 可是让她们住在侯府之中,又怕流言蜚语,说萧逸监守自盗,这也难怪,一个身心正常的男人,守着两个姿色艳丽的小寡妇,要说二者之间清白无事,不说别人了,就是萧逸自己也不信呀! 思之再三,只好让她们住进家庙了,既安全,又清净,还不会引来闲话,二人也好修身养性,远离烦恼,至于吃穿用度,侯府负责供应,绝不会委屈了她们! “多谢二位夫人守护萧氏家庙,无愁感激不尽!” 萧氏祭祀家庙,从来不穿礼服,萧逸带着妻妾、妹妹们,各自沐浴之后,全部换上了八卦水火道袍,这才进入家庙,祭祀祖师! 家庙的墙壁都是碎石、泥土夯筑的,摆设也很朴素,以萧逸现在的财力,完全可以修一座奢华的家庙,他却没那么做,三间房屋,按照卧虎山-小道观的模式修建的,格局上一模一样,各种物品摆放的丝毫不差,这里才是萧逸的心灵家园呢! 祭台上有一副画像,一名皓首银髯的老道士,身穿八卦仙衣,手持拂尘,目光如水,一脸微笑的注视远方,目光深邃,看破红尘,正是萧逸的师傅-出尘子! 三牲祭品、水果、糕点……献上之后,萧逸、曹节、萧静、甄宓、蔡文姬……,依次跪倒在画像前,行三跪九叩大礼,上香祈祷,虔诚祭祀…… “弟子无愁,今日携带新夫人,前来祭祀恩师,还望师傅在天之灵保佑,让弟子百战百胜、扫平诸侯、子嗣繁衍、振兴道家…… 祭祀完毕之后,萧逸取出族谱,亲自执笔,把曹节的名字写上去,至此,小道观又多了一位成员!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五章女儿心事 火然????文 w?ww. 归宁--俗称‘回门子’,是指新娘子在结婚的第三日,在丈夫的陪同下,携带礼品回娘家省亲,以示不忘父母的养育之恩,娘家人也要准备好宴席,款待上门的新女婿,称做‘归宁宴!’ 寻常女子回门子,骑着一头小毛驴,携带十斤白米、一只鸡、一只鸭、半匹麻布,就算是很有面子了,足以羡煞十里八乡的小媳妇们! 曹节身为大司马夫人,回的又是丞相府,待遇自然不同了,乘坐一辆驷马之车,长丈五、宽丈二、高九尺,全部用珍贵的‘胭脂木’打制而成,色泽粉红,带有异香,冬暖夏凉,不招蚊虫! 内设羊皮软榻,舒适无比,外罩红色纱布,遮挡风沙,周围镶嵌着黄金、白银、赤铜、玉石、玛瑙、珍珠、珊瑚,号称‘七宝香车’,光彩照人,奢侈豪华! 负责驾辕的四匹骏马也不寻常,乃是西凉出产的良骥,高大威武,通体赤红,一根杂毛也没有,跟‘七宝香车’组合一起,就像神话中的仙女降临凡间了! 此外,无愁侯府出动三百铁骑,高举旌旗,前呼后拥,抬着奇珍异宝、金银器皿、绫罗绸缎……,足有数十箱子,两旁的路人无不惊叹,知道的,这是大司马夫人回娘家了,不知道的,还以为‘鬼面萧郎’要去丞相府,再迎娶一位新娘子呢,真是好威风、好霸气! 至于驾车之人吗,自然是萧逸亲自充当了,丈夫赶着马车,陪同新媳妇回娘家,本是一件寻常的事情,既浪漫,又温馨,很多男人都做过的,萧逸只是玩了个加强版罢了! 本质上来说,萧逸不是一个喜欢张扬的人,这次摆下偌大排场,自然有他的目的,一则:他是真心疼爱曹节,想让她风光的回娘家,女人都有虚荣心,这是她们与生俱来的,只要不太过分,应该得到满足! 二则,萧逸趁此机会,想要透露出一种意思,自己没有政治野心,荣华富贵、娇妻美妾就足够了,翻开青史,无数故事证明,一个恋家的男人,绝不是得天下的男人! 丞相府早就准备好了,张灯结彩,中门大开,曹丕、曹彰、曹植兄弟出迎,把夫妻二人接入内宅,曹操、卞夫人端坐大堂上,萧逸、曹节行大礼参拜,以示孝道,分别得到了奖赏,女方是玉如意一柄,上嵌珍宝,价值连城,男方是金砖一块,上刻家法,以示警戒! 接下来,大堂设宴,招待宾朋,除了曹氏宗族,还有荀、荀攸、郭嘉、程昱……一群朝廷大员,酒席宴上,萧逸挨个给宾客们敬酒,等众人吃饱喝足之后,才能入座用饭,没办法,这就是女婿的待遇--应尽半子之劳! 相对的,曹节的情况就不一样了,嫁出去的女儿,回来就是贵宾,卞夫人亲自接待,其余侍妾们陪同,进入后宅,高居上座,享受美味佳肴,绝对是姑奶奶级别的待遇! 用过茶饭之后,曹节跟母亲叙了一会家常,又在三妹曹华的陪同下,回到原来的绣楼休息,这里记载着她的少女时代,如今身为人妇,故地重游,心中别有一番滋味呢! 曹家子女之中,曹宪、曹节、曹华三人关系最佳,食则同榻,寝则同席,还经常一起女扮男装,溜出相府玩耍,可谓亲密无间的好姐妹! 大姐曹宪做了贵妃娘娘,颇受小皇帝的宠爱;二姐曹节也成了大司马夫人,看她回娘家的阵势就知道,夫妻恩爱,同心同德;如今,就剩下三妹曹华独居绣楼,换句话说,下一个出嫁的就是她了! “恭喜二姐,嫁给了如意郎君,夫妻恩爱,不知羡煞多少女子呢!”曹华也有十六岁了,身材高挑,容貌秀美,比两个姐姐不差分毫,就是性子活泼一些,是个典型的叛逆少女! “呵呵,三妹当初要是勤学女红,这个如意郎君呀,也许就是你的了!”曹节心情舒畅,开起了自家妹妹的玩笑,又挥舞着双手,如意郎君可是自己争来的呢! 当初曹操想要招萧逸为婿,三个如花似玉的女儿,不知如何选择,为了试探女儿们的心意,就让她们制作一件百花战袍,作为考验! 制作一件衣袍,很是辛苦的,结果呢,曹宪挨了十几下扎之后,半途放弃了,曹华更差劲,挨了一绣花针,就偷偷跑掉了,只有曹节,忍受痛苦,独立完成了那件百花战袍! 事后,曹操查看三个女儿的手掌,发现曹节的小手上,针痕累累,这才选中了她,嫁给自己的心腹爱将,成就了一段美满姻缘,所以说,女人的幸福,要靠自己亲手争取呀! “忍得十指之痛,换来一个如意郎君,姐姐的这份毅力,小妹望尘莫及了!”曹华一声叹息,三姐妹都是花容月貌的美人,可是论起心智、智力、谋略,二姐独占鳌头呀! “自家姐妹何谈羡慕,三妹有意的话,这个如意郎君,姐姐与你共享如何?”曹节拉着妹妹的小手,三言两语之间,就把萧逸分出去一半,真是大方的一塌糊涂! 比事看似荒唐,细细想来,也不算什么,秦、汉时期,姐妹同侍一夫的事情,比比皆是,就像江东猛虎-孙坚,娶的就是一对姐妹花,大吴夫人就是孙策、孙权的生母,小吴夫人则生了个宝贝女儿,就是江东大小姐--孙尚香! 这种情况,乃是一夫多妻的制度造成的,凡是事业成功的男人,都是三妻四妾,通房丫鬟无数……,与其把夫君分给别的女人,不如给亲姐妹呢,肥水不流外人田,还能结成姐妹同盟,共同固宠! “呵呵,姐姐有心了,如意郎君也肯共享,不过吗,大司马的杀戮之气太重了,唯有姐姐能够匹配,寻常女子那敢靠近……至于小妹吗,以后要嫁一个聪慧睿智,放荡不羁的奇男子……” 那个少女不怀春,无意中说出了心事,曹节羞的满面红霞,钻进姐姐怀里,一阵的撒娇! “聪慧睿智,放荡不羁的奇男子,恐怕不好寻觅呢,除非……” 谈笑之间,曹节暗暗猜测,能够让妹妹相中的奇男子,到底是谁呢,这个好像很难猜,可是仔细一想,似乎也不太难…… 首先,曹华的生活范围不大,接触的人也有限,能够成为她的意中人,必然是经常出入相府的,而且身份不会太低,否则也配不上相府三小姐! 其次,此人必须是个单身汉,道理也一样,堂堂的相府三小姐,那怕是庶出之女,也不会给人做妾的,就算曹华愿意,曹操也不会答应的,奸雄之女,必为正室夫人! 最后,相府里人物众多,可是称得上奇男子的,就屈指可数了,此人有智慧、有能力、有情调,相貌英俊,潇洒自如…… 综上所述,符合一切条件的,似乎只有一个人了--“无双鬼才-郭奉孝!” 郭嘉智慧过人,精于谋略,这是世人皆知的事情,生活上纵酒高歌,有名的风流浪子,容貌也很英俊,起码比萧逸强几个档次呢! 最重要的,郭嘉妾氏不少,却没有正室夫人,认真算起来,还是个单身汉呢,如今官拜‘军师祭酒-洧阳亭侯’,身份、地位,绝对配得上曹家三女! 想到这里,曹节不禁心中一动,郭嘉、萧逸,一文一武,乃是父亲的左膀右臂,如今自己嫁给了萧郎,妹妹再嫁给鬼才,曹、萧、郭三家就能联合起来,形成一个强大的政治联盟,同心协力,共治天下! 不过吗,此事重大,必须跟夫君商议一下,再探探父亲的意思,至于郭嘉的意见吗,反而无关紧要了,曹家三女出嫁,他敢不迎娶吗? ………………………………………………………………………… “阿嚏!--阿嚏!” 相府大堂,郭嘉一阵的狂打喷嚏,只好放下酒杯,摸摸身上单薄的衣衫,秋风萧瑟,天气转凉,自己该加几件衣服了,府中的女人不少,可惜,全都忙着争风吃醋,没人关心自己,真是好不可怜呀! 再看看身边的萧逸,上衣下裳,里外三层,护腕、护膝、坎肩、围巾……,从上到下,密不透风,连袜子都穿了三双,一看就是有人疼的……不过吗,这家伙穿的太厚了吧? 外人不知道,萧逸也有不得已的苦衷,一妻二妾,表面上一团和气,实际上也有争斗,她们的争斗的方式,就是拼命关心自己,准确说就是做衣服,你缝一件内衣,我做一套锦袍,她弄一身大氅…… 还有四个妹妹,她们不会做女红,可是有私房钱呀,买通了几个小丫鬟,做出衣服之后,再以自己的名义送过来,萧逸只好全部笑纳,夸奖上几句,再回赠大量的珍宝,作为妹妹们的‘辛苦钱!’ 久而久之,反成了四个妹妹的一条财路,只要没钱花了,就给大哥送一件衣服,必然换回无数钱财,又可以逍遥一阵子! 衣服多了,穿着也是个麻烦,女人们都盯着呢,不穿谁的都不行,无奈之下,萧逸只好都穿在身上了,结果是一件套一件,整个人都臃肿了三圈,活像一头冬眠的笨熊,不过吗,是一头有人疼的笨熊! ………………………………………………………………………………………… “报!--河北军情,十万火急!” 众人正宴饮间,一名信使突然冲了进来,单膝跪地,送上一份军报,上面贴着三根鸿毛,乃是最高级别的鸿翎急报! 曹操连忙接过来,打开之后,仔细观看,脸上露出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情,而后递给众人…… 萧逸离着最近,立刻伸手接过来,目光一扫,上面只有十六个字:“黑山黄巾,聚众造反,声势浩大,冀州动摇!” “张燕--我的老朋友,许久不见,你终于出手了!”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六章翁婿密谋,准没好事! 汉灵帝光和七年,太平道首领张角、张梁,张宝三兄弟扯旗造反,打出了‘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的政治口号,一时间,信徒们头裹黄巾,从其反者数十万,声势浩大,天下震动! 黄巾军所到之处,攻占城池,杀戮官吏,洗劫钱粮,裹挟百姓,兵锋极盛之时,遍布青、幽、徐、冀、荆、扬、兖、豫八州之地,就像一股滔天巨浪,几乎冲垮了大汉王朝的统治基础! 为了镇压黄巾起义,大汉朝廷也是拼老命了,下放军政大权,允许各州、郡自行募兵,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扭转局面,保住了江上,不过吗,如此沉重打击下,大汉王朝也是奄奄一息了! 从此以后,‘黄巾军’三个字,就成了达官显贵的梦魇,各路诸侯互相征伐的同时,也没忘了清剿余孽,只要发现一点起义的火苗,不惜杀的血流成河,也要彻底湮灭它,达官显贵们很清楚,如果诸侯们得了天下,他们不过是换个招牌,好日子照过不误,一旦被黄巾军得势了,就会刨了他们的祖坟呀! 十年过去了,各方势力的联合剿杀下,黄巾军基本消声灭迹了,偶尔有些小暴动,也被官府迅速平定下去,天下诸侯总算松了口气,谁也没有想到,一夜之间,黄巾军竟然死灰复燃了,而且声势浩大,震惊天下! 军情如火,‘归宁宴’立刻停止,闲杂人员一律退下,许褚带兵封锁了相府大堂,严禁任何人出入,曹操跟几名心腹重臣,开始商议军机,探讨对策,与此同时,一副巨大的牛皮地图悬挂起来,在冀州北部位置上,赫然画上了一小块火焰形标记,以及‘黄巾军’三个大字! “呼!--呼!--呼!” 大堂内气氛凝重,满是急促的呼吸声,看着小小的火焰标记,众人丝毫不敢大意,留在此间的,都是智谋深远之士,自然明白一个道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黄巾军编制混乱,装备落后,组成人员以流民、草寇为主,首领也是有勇无谋之辈,部队的战斗力极差,按照以往的经验,官军只要有十分之一的兵力,就能轻易打败他们! 问题是,打败容易,剿灭却难,黄巾军可怕之处,不在于他们的战斗力,而是他们四处流窜的作战方式,以及裹挟民众、扰乱地方的强大破坏力! 黄巾军没有根据地,他们就像蝗虫一样,走一路,吃一路,攻破城池之后,立刻抢劫粮草,焚毁房屋,把当地的百姓逼到生死线上,为了有口饱饭吃,百姓们只能跟着贼军四处劫掠,祸害天下! 一支数千人的黄巾军,只要几个月时间,就会像滚雪球一样,发展到几万、乃至几十万人,而后滚滚向前,吞噬一切目标,不把天下祸害干净,不会停下脚步! 当初在兖州,全靠萧逸献上奇谋,用冰墙封堵,这才困住了百万黄巾军,进而逼降了他们,才算平定一场大灾难,如今贼寇又起,真是让人胆战心惊呀,虽然他们远在冀州,可是谁敢保证,这些‘蝗虫’不会越过黄河,冲进曹营集团的地盘上呢? “黑山黄巾,聚众作乱,首领张燕悍勇过人,接连攻破常山、中山、河内数郡,人马扩充到数十万,声势浩大,不可小觑,诸位皆是智谋之士,有何良策应对?” 曹操善于纳谏,遇到难题之后,总是让众人发表意见,提出对策,他在根据情况,择其优者而用之! 当然了,别人的意见是绿叶,自己的主见才是红花,曹操身为奸雄,必然有自己的判断力,比如黄巾军死灰复燃的事情,他的判断就是--半喜半忧! 忧者,黑山黄巾造反,荼毒天下生灵,身为大汉丞相,有责任平定乱局,还黎民百姓一个朗朗乾坤! 喜者,黄巾军在袁绍地盘上作乱,曹、袁两家又是生死大敌,如果趁着机会,削弱袁绍的实力,对自己统一天下的事业,可是大有好处的! 所以吗,前者是口号,必须喊的响亮,让天下人知道自己忧国忧民的心思,树立一个伟大的政治形象;后者则是目的,必须抓住机会,削弱河北集团的实力,不彻底弄死袁绍,也得弄个半残! “袁绍治理河北不利,导致盗贼四起,黄巾作乱,应该以朝廷的名义,下旨斥责一番,免去大将军官职,再让他带罪立功,出兵讨伐贼寇!” 荀善于阳谋,讲究正大光明,先用政治手段打击对手,再督促其出兵,如此一来,既维护了朝廷的威信,又平定了叛乱,可谓一举两得! “黄河沿岸也要严密守卫,派遣大将,日夜巡查,防止黄巾余孽流窜过来,荼毒豫、兖、徐、司四州的百姓!”荀攸也是个爱护百姓之人,四州稳定的局面来之不易,可不能让这些‘蝗虫’给毁了! “削其官职,督促出兵,责罚未免太轻了,依我之见,丞相应该屯重兵于官渡,再下令给袁绍,让他两个月之内,平定黄巾之乱,若是不能,就让朝廷大军代劳好了!” 程昱的计策就是**裸的阴谋了,曹、袁两家乃是生死大敌,毫无信任可言,曹军屯于官渡,袁绍必然出兵抗拒,相对的,他就没有足够的兵力对付黄巾军了,河北的局势必然进一步恶化! 同样的,两个月破敌的命令,也很毒辣,打仗的事情,有时宜缓,有时宜速,需要根据战场形势,做出正确选择,程昱逼迫袁绍速战速决,等于让他去拼老命呀,就算取胜了,兵马损失必然惨重! 听完三大谋士的对策,曹操以手抚额,陷入了沉思之中,荀、荀攸的办法,正大光明,利国利民,无疑是适合大汉丞相身份的,不过吗,程昱的计策毒辣无双,又能削弱袁绍的实力,很符合自己的胃口呀! “奉孝、无愁,你们的意见又是如何?”曹操没有急着做出决断,而是把目光投向了最优秀的谋士,最善战的将领,希望他们想出一箭双雕的计策! “河北势大,不可轻视,以袁绍的才略,加上手下文武大员,数十万人马,必然能够平定黑山黄巾,就算咱们出手施压,也改变不了什么,反而惹来天下非议! 不过吗,有黄巾军拖住了袁绍,河北兵马暂时无法南下,咱们就有了辗转腾挪的空间,丞相应该抓住机会,解决后顾之忧,尤其宛城的张绣,如芒在背,必须拔掉这根尖刺!” 郭嘉号称‘四大谋士之首’,就在于他的战略眼光长远,别人只盯着河北一地,他看到的却是天下大局! 各路诸侯之中,曹营集团的实力位居第二位,仅次于河北袁氏,不过吗,在战略位置上,二者就相差太远了! 河北袁氏,背靠大漠,东临渤海,西依太行,居高临下,虎视南方各州,可以把全部兵力压在黄河一线,战略上非常有利! 相反的,曹营集团就比较倒霉了,北有强敌袁绍,南方还有孙策、刘表、张鲁、刘璋,都是坐镇一方的实力派,战略上属于腹背受敌,兵力也要一分为四,处处防守,一旦开战,非常不利! 郭嘉的意见很明确,趁着袁绍忙于对付黄巾军,咱们立刻扫清后患,以后两强决战的时候,才能集中力量,胜算也就大了几分呀! “奉孝言之有理,南方诸侯,荆州实力最强,距离也最近,只有夺取宛城,关上南边的大门,老夫才能聚拢兵力,跟袁本初决一死战!” 提起宛城,曹操的目光不禁一黯,显然是想起了长子曹昂,那是对他最大的打击呀! “古人云,福祸相依,黄巾之乱固然是一件坏事,不过吗,只要运作得当,坏事也能变成好事,咱们的青州兵,就是最好的例子!” 眼看曹操神色黯然,萧逸连忙岔开话题,生怕岳父大人过于伤心,有损身体,作为女婿,也要尽些孝道呢! 至于河北的黄巾之乱吗,他有另一番见解,诸侯争霸,最重要的是什么,城池、财富、权势、名位……统统不对,要想得天下,最重要的就是百姓! 天下之事,以人为本,有了足够得人口,才能收取赋税,招募军队,这才是称王、称霸的资本呢! 当初曹营集团创立,就是靠着收编黄巾军,拥有了百万人口,以及二十万青州兵,这才发展壮大起来,如今也是一样,借机会把河北人口弄过来,掏空袁绍的家底,才是最大的胜利呢! 至于如何抢夺人口,萧逸笑而不言,要想做成一件大事,保密第一,最好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可以了,其他的人,就是老婆也不能说呀! “此事重大,老夫需要谋划一番,各位暂且回府休息,明日再行商议,做出决策!” 曹操何等奸诈,一个眼神之间,就知道宝贝女婿有计策了,立刻遣散众人,保密的重要性,他也知道的! “丞相保重身体,我等暂且告退!” 在坐都是聪明人,立刻告辞离去,走到门口时,郭嘉悄悄转身,伸手指向北方,又对萧逸笑了笑:“你小子的坏心思,哥很明白,记得带礼物回来!” 当天晚上,萧逸留宿丞相府中,午夜时分,进入书房,与曹操密谋良久,五更天离去,谁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更不知道他们如何谋划,不过吗,从此以后,民间出现了一句俗语--“翁婿密谋,准没好事!”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小易哥重出江湖! 网? 建安元年-十一月,大汉王朝生了三件事:其一,黑山黄巾作乱,一路上攻占城池,杀戮官吏,裹挟百姓,声势浩大,河北四州震动,天下人心不安! 其二,曹操以小皇帝的名义颁下旨意:斥责大将军-袁绍,治民不利,统军无方,致使地方糜烂,生灵涂炭……,又任命夏侯惇为平北将军,统领十万重兵,驻扎黄河沿岸,名为防备贼寇,实则威慑河北,双方战事一触即! 其三,大司马-无愁乡侯-萧逸,突生疾病,难以统领兵马,只好卧床修养一段时间,同时关闭府门,不见任何外人! 萧逸乃是天下名将,统兵征战,从无败绩,也是各路诸侯的眼中钉、肉中刺,不知派了多少密探,监视他的一举一动,如今突生疾病,关门谢客,天下人不免议论纷纷,一时之间,各种消息漫天飞舞,真假难辨! 朝廷给出的说法:大司马连年征战,积劳成疾,腰间的箭疮复,损伤了元气,只好安心静养一阵,暂时不理军务! 官员们私下说法:萧逸成为大司马,乃是明升暗降,兵权被夺,心中不满,这才装病不出,要给丞相府一点颜色看看,暗中联络旧部,准备兵变夺权…… 此外,还有一种民间流传的说法:萧逸新婚燕尔,夫人又是位大美人,一时把控不住,夜夜**,不小心得了‘马上风’,只好进补汤药,而且百日之内不得近女色,否则有性命之忧! 三种不同的说法,第一条没人相信,官方消息从来靠不住,谁信了谁就是傻子;第二条比较合理,各方诸侯也认同,准备推波助澜,让萧、曹二人内讧,杀的血流成河,他们也好从中渔利! 不过吗,百姓们最喜欢谈论的,还是第三种说法,国人都有一颗八卦心,政治阴谋、争权夺利没什么意思,还是‘马上风’比较合胃口,许昌的青楼楚馆,还编出了‘萧郎夜战,丢盔弃甲’之类的风流曲目,日夜传唱,深受宾客们的欢迎…… “呵呵,百姓们造谣的本事够厉害呀,这才几天时间,就流传出如此多的版本,说的有鼻子有眼,连我都差点信以为真了!” 无愁侯府-后宅,萧逸躺在软榻上,一边品尝葡萄酒,一边听人汇报情况,不时出几声轻笑,那些风流段子,更是听的津津有味,说句实话,他也有一颗八卦心呀! 萧逸的身体很好,既没有生病,也没有受伤,一顿能吃好几碗饭,房事也很和谐,夜御数女都没问题,至于装病的事情,不过掩人耳目罢了,外边流传的谣言,好多都是自己编造的呢! 这么做的目的,自然是浑水摸鱼了,更准确的说,萧逸准备去一趟河北,趁着黄巾贼作乱,袁军自顾不暇的机会,裹挟人口,南渡黄河,掏空大将军-袁绍的家底! 跑到人家地盘上裹挟人口,难度不是一般的大,要想做成此事,除了周密计划,如何安排人手也很重要! 调动大军是不可能了,一则:目标太大,行动不便,也会引起河北集团的戒备,如果双方大战起来,以曹营集团现在的实力,胜算并不是太大呀! 二则:大军连年征战,将士们已经十分疲惫了,最精锐的玄甲铁骑,也需要扩充人马,好好的休整一下,才能出征沙场! 大军无法出动,萧逸只好带小队人马,混入河北境内,再以计谋取胜了,他始终相信一个道理,绣花针虽小,只要让高手使用,一样能够致人于死地,比如说:‘日出东方,唯我不败!’ 经过反复思考,萧逸定下了出征的人选: 曹节必须带上,二人新婚燕尔,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让夫人独守空房,萧逸心中不忍呀,再说了,曹节数年来蜗居相府,从未走出许昌城一步,趁此机会,正好游玩一番! 甄宓也得带上,人家自从跟了自己,抛家舍业,远离亲人,一直无怨无悔的付出……,于情于理,萧逸也该陪她到邺城,拜见一下甄氏族人,送上礼物,尽到一个女婿的责任! 小静、赵雨、吕玲儿、稻香四个小魔女也要随行,不带上她们几个,萧逸恐怕连大门也出不去,另外吗,队伍里有几个小姑娘,可以起到一定的掩护作用,更好的迷惑敌人视线! 还有郭奕,这个小子皮厚腹黑,应对能力极强,装龙似龙,装虎似虎,天生的好演员,借着这次机会,正好磨练一番,日后也好重用! 最后,小斌、曹性带领三百亲兵,随行护卫安全,当然了,这些亲兵都是精挑细选的,必须武艺高强,聪明伶俐,最好出身河北四州,熟悉道路,精通方言的才行! 兵不在多而在精,这些人具有一定的指挥能力,换言之,这就是三百名预备军官呀,古人云:‘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有了萧逸这样的英明统帅,又有了基层军官,还怕招不来千军万马吗? 还是那句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三百人马带出去,只要精心策划,用不了多久,就能变成三万人,甚至是三十万人,对此,萧逸很有信心,后世的红朝太祖,不就是靠着几百人枪崛起的,人家能打下万里江山,自己还裹挟不到一些百姓吗? 一声令下,侯府上下立刻忙碌起来,千里远行,深入虎穴,稍有不慎,就是尸骨无存的下场,要想平安无事,准备工作必须做好,隐蔽行踪更是重中之重! 改头换面,并不容易,大到车辆、马匹、帐篷、盔甲、兵刃、弓箭……,小到衣衫、靴子、玉佩、簪、饭碗、筷子……,凡是随身携带的东西,全部更换成民间制品,一点曹营的痕迹也不能留下,好在手下将士有经验,一切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还有就是行军路线问题,从许昌到邺城,最便捷的办法就是北上,渡过黄河,途径黎阳,半个月左右,就能到达目的地,不过吗,黄河沿岸有袁军重兵防守,盘查极严,防止曹营的细作混过去! 思之再三,萧逸决定舍近求远,放弃北上,改为西进,进入关中地区,而后北上并州,再东返冀州,最后到达邺城,这样转上一个大圈子,路途远了一些,却可以保证安全! 此外,众人的称呼也要改变,曹节、甄宓是夫人,小静、吕玲儿、赵雨、稻香是丫鬟,郭奕是贴身小斯,小斌、曹性是护卫头目,其余的人是商队护卫,至于萧逸吗…… “启禀大掌柜的,伙计们已经准备好了,队伍随时可以出!”一身劲装的小斌走了过来,语气很是恭敬,行的却是民间拱手礼,看来他已经进入角色了! “呵呵,行商多年,哥终于从小伙计熬成大掌柜了,不容易啊……告诉伙计们,天黑以后分批出门,在城西五十里外汇合,小心谨慎,不得惊动任何人!” 萧逸换了一身西蜀锦袍,头插赤金簪,项挂黄金锁,腰系金丝带,腕戴金刚镯,靴子上都绣着金线,浑身上下,金光闪闪,就差把‘有钱人’三个字刻脸上了,这副派头,绝对是一位合格的商队掌柜! “启禀大掌柜的,后宅女眷准备完毕,随时可以出!” 四位小魔女全换上了侍女服饰,一个个走路带风,异常兴奋,以她们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这次出行河北,简直就是一场大型游戏,心里早就乐开花了! 曹节表面平静,目光却像海水一样,潮生潮落,起伏不定,数年以来,她一步没踏出过许昌城,如今能够远行千里,见识各地的风光美景,对于这位十七岁的大司马夫人来说,简直是诱惑无限呀! 至于甄宓,早就双眼冒光,激动的浑身颤抖了,作为一个女人,谁不想在丈夫的陪同下,风风光光回娘家呀,因为政治上的原因,这个愿望一直未能实现,都快成了这位‘大财女’的心病了! 这次好了,萧逸不远千里,深入虎穴,也要完成她的夙愿,有这样体贴的夫君,甄宓觉的自己是最幸福的女人了! 诗经有云:‘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瑶’,甄宓先是抛出一个媚眼,又伸出一根水葱似的手指,轻轻放在嘴边,伸出小舌头添了几下,诱惑无比…… 接到夫人的暗示,萧逸差点摔个跟头,温柔贤惠-犹如仙子一样的‘洛神’,也会玩诱惑呀,今晚有福气了…… “传令出,直奔河北……本掌柜的要大赚一笔了!” ………………………………………………………………………………………… 午夜时分,许昌城西五十里外,队伍汇聚完毕,萧逸亲自查看了一遍,确认没有任何问题之后,大手一挥,队伍向西缓缓进了! 与此同时,一面商队认旗高高举起,四尺宽的青色旗面上,画着一只身材肥胖,四肢短小,脑袋滚圆的小肥龙,小爪子上捧着一块锅盔,迎风飘摆,可爱无比! 带着老婆和妹妹,高举‘肥龙锅盔旗’,英俊无敌的小易哥,重出江湖了……走着!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巧妙过关 天籁『小说Ww『 并州-上党城! 日上三杆,天光大亮,别处的城池全都四门大开,任由居民出入往来,上党城却是个例外,依旧城门紧闭,吊桥高挑,严禁任何人通行,只有一队队全副武装的士兵,在城墙上来回巡视,防守的极为严密! “呼!……呼!” 已经是十一月份了,秋去冬来,气温骤降,凛冽的北风就像刀子一样,刮的人面颊生疼,手脚冰凉,士兵们摸摸单薄的衣衫,拍拍咕咕乱叫的肚子,一个个无精打采的,不禁放慢了脚步,自古皇帝不差饿兵,肚子都填不饱,那有力气守卫城池呢? 上党城是并州门户之地,又是交通要道,商旅往来频繁,税收十分丰厚,再加上邺城调拨的大量军饷、粮草,守军将士吃的饱,穿的暖,兜里还有零花钱,小日子过的很是滋润,可是西凉之战后,这一切全都改变了! 西凉之战,袁军将士死伤十余万,损失的军械、粮草不计其数,上党郡作为后方基地,为了支援前线的战事,多年积攒的家底一扫而空! 接下来,萧逸临走之前,又玩了一次军事欺骗,兵临城下,做出攻打上党的架势,索取了大量的物资,要是不给,立刻刀兵相见! 兵败之后,三公子袁尚早已丧胆,那有开战的勇气呀,只好搜罗全城上下,以‘榨沙求油’的办法,硬是凑齐了各种物资,这才送走了‘杀神’,保住自己一条小命! 这还不算,为了防御敌军来攻,袁尚下了一道命令:“从此以后,上党城门日夜关闭,严禁任何人出入,以免曹军的奸细混进来,里应外合,袭取城池!” 关闭城门,就没有商旅往来,也就没有税收,上党的钱财来源彻底断绝了! 最后的结果是--袁尚带着一群亲信属下,回邺城享受美酒羔羊去了,留下一贫如洗的上党城,以及数万饥寒交迫的将士,苦巴巴的煎熬度日,城内的百姓更是悲惨,不是逃荒要饭,就是活活饿死,原本繁华富庶的重镇,几乎变成了一座荒城! “呜呜!……呜呜!” “敌袭!……来者止步,再敢靠近城门,我们就开弓放箭啦!” “先别放箭……不是敌人!” 荒城原野,空寂无声,突然传来了隆隆的马蹄声,紧接着,一队人马由远而近,迅靠近了城门,巡逻的士兵立刻吹响号角,弯弓搭箭,准备御敌! 队伍靠近了,才现是虚惊一场,来的不是什么军队,而是一支大规模商队,约有三百余名伙计,驱赶着上千匹骏马,还有几十辆大车,上面装满了各种货物! 商队中竖着一杆认旗,上面画着一个胖胖的小怪兽,手里举着一个锅盔,大嘴张开,说不出的可爱,此外,每辆货车上还插着一面飞涯旗,三尺大小,天蓝之色,正中一个龙飞凤舞的‘甄’字,清晰可见! “城上的弟兄不要误会,我们是河北甄家的商队,还请打开城门,放我们过去,在下多谢了!” 商队在一箭地外停住了脚步,走出一个小脸微黑的青年人,浑身金光闪闪,像是一位商队管事,此人挥舞双手,示意自己没有恶意之后,慢慢的靠近城门,仰头喊话! “上峰早有严令,上党全城戒严,任何人不得出入,你们还是绕路而行吧!” 如果一般人靠近城门,守军早就乱箭射杀了,可是来人打着甄家旗号,让他们有些顾忌,‘河北第一财阀’的商队,不是他们这些小兵敢得罪的! “呵呵,甄家商队纵横天下,一向通行无阻,何时饶过路呢,我家五公子也在队伍里,还请行个方便,让我们过关吧,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说话间,黑脸青年摸出一个锦囊,想要抛上城头,可惜力气不足,扔起一丈多高就落了回去,摔在黄土地上,掉出一小堆金稞子,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亮! “金子!--好多金子!” “真是个废物,一点力气也没有,还是个男人吗?” ……………………………… 守军将士生活艰苦,突然看到了金子,顿时大呼小叫起来,不过吗,一扔一落之间,他们的警惕性也放松了,是想呀,一小袋金子都扔不高的家伙,能有什么战斗力呀! 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是一群饿兵呢,再说了,黄亮亮的金子就在城下,真让人心痒难耐呀,不过吗,军人的职责所在,他们也不敢轻开城门,只好派人通知守将去了! 西凉之战后,袁尚返回邺城,把驻守上党的任务,交给了心腹爱将吕旷、吕翔,二人乃是同胞兄弟,颇具勇力,在河北军中也算小有名气,就是性格上有些缺陷,一个贪财,一个好色! “听闻甄家五公子驾临,未曾远迎,当面恕罪,还请出来相见,让我们兄弟一睹风采!” 片刻之后,吕家兄弟出现在城头上,身为统兵大将,他们自然清楚甄家的势力,那真是行商九州、富可敌国,号称‘天下第一财阀’,谁也不敢轻易得罪这个家族! “甄家五子在此,还请二位将军行个方便,自有薄礼送上,至于袁三公子那里,在下自会解说的!” 商队中赶出一辆驷马香车,镶金嵌玉,奢华无比,从中走出一位白袍公子,十**岁的年纪,身材高挑,唇红齿白,小脸就像花蕊似的粉嫩漂亮! 白袍公子一回手,从车厢里领出一位盛装丽人,气质高雅,倾城倾国,二人站在一起,真是天造地设、郎才女貌,让人恨不得……左拥右抱、男女通吃! “小弟见识有限,不知大哥认识这位五公子吗?” “略有耳闻,从未谋面,不过看对方的气质-雍容华贵,仪表不凡,应该错不了!” 吕家兄弟互相看了看,他们听闻甄家有一位五公子,乃是子弟中最优秀的,平时神龙见不见尾,好久没有露面了,没想到突然出现在上党城外,真是有些不可思议呀! 一方面不愿得罪了甄家、惹来麻烦;另一方面上党全城戒严,禁止出入,吕家兄弟不禁犹豫起来,这个城门开不开呢,不开得罪了五公子,开了又怕上峰责怪,真是两难呀…… “将军开门吧,弟兄们好久没有收入了,再不弄点钱粮,就要饿死人了……” “是呀,甄家出手大方,绝不会亏了咱们的,商队的货物又多,就算二十抽一,也是不少钱财呢!” “再说了,袁、甄两家就要联姻了,挡了他们的车队,大将军面前不好交代呀!” ……………………………………………… 吕家兄弟还在犹豫,手下的将校们却鼓动起来,没办法,他们真是穷怕了,自古无粮不聚兵,再不弄一点钱财来,他们就没法带兵了! “既然如此,打开城门,让甄家的商队过去吧!” 略加思考,吕旷、吕翔还是妥协了,城内缺吃少喝的,已经出现逃兵了,万一引起大军哗变,他们也担待不起! ……………………………………………………………………………………………………………………………… “隆!……隆!隆!” 吊桥放下,城门打开,那位五公子的座驾领头,商队的伙计们驱赶车马,缓缓进入了上党城,也就等于进入了河北境内! “五公子远来辛苦,何不在此修整一晚,我们兄弟也好略尽地主之谊!” 吕旷、吕翔走下城楼,主动行礼问好,目光中却满是贪婪之色,不同的是,一个盯着商队的大批货物,另一个盯着车上的美人……还有俊男! 秦汉时期,贵族生活堕落,既喜欢美女,也爱好男风,吕旷就是个男女通吃的色鬼,如今碰到这样一对极品,岂能不动心呢! 至于吕翔吗,则在窥视商队的货物,放眼望去,几十辆大车上,全是牛皮、牛筋、牛角、玛瑙、玉石……不是战略物资,就是奢侈品,全都价值不菲呀! 尤其商队驱赶的牲畜,清一色的西凉良骥,一匹匹膘肥体壮,目光敏锐,正是诸侯们急缺的好东西,如果贩卖到内地,每一匹都价值数十万钱…… “不必了,商队要返回邺城去,不敢耽误了路程,二位将军的好意,本公子心领了……小易何在,立刻算清关税,不要亏待了将士们!” 五公子一脸的傲色,轻轻摆手拒绝,领着漂亮夫人回到了车内,似乎不喜欢抛头露面! “商队携带了一千二百匹骏马、五十车货物……共计三亿八千万钱,税率是二十抽一……一千九百万钱……” 黑脸青年走了过来,满口的生意经,只是用口算,就把复杂的账目理清了,一看就是个常年经商的家伙! 接下来,商队上交了关税,又留下一车美酒,算是犒赏将士们的,驱赶马群,向东而去…… “大哥,这可是一只肥羊呀,如此放过去,真是可惜了!”吕翔双眼红,三亿多钱呀,足够自己吃喝玩乐一辈子了…… “是呀……俊男美女,倾城倾国,如此放过去,为兄也在心头滴血呀!”吕旷则是眼冒绿光,活像一条见到猎物的恶狼! 乱世之中,兵匪一家,别看他们是上党守军,为了家致富,吕家兄弟偶尔也会客串一下马贼,干些杀人越货的勾当,只要手脚干净利落,不会露出任何踪迹! 大好机会就在眼前,兄弟二人又想转换一下职业了,区区三百人马,不难对付……荒山野岭,正好下手!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死山绝谷 “队伍能够蒙混过关,全靠了‘五公子’临危不乱,指挥有方,小人无以为谢,只能以身相许,好好的伺候您一番了……亲一个!” “不要啦!……大白天的,你个色鬼……姐姐救我呀!” “哈!……哈!哈!” ……………………… 车厢内,萧逸抱着女扮男装的甄宓,上下其手,又亲又摸,弄的佳人面红耳赤,连连告饶,曹节坐在一旁,抿着小嘴轻笑,却不出手救援,对这个顽皮的夫君,她也是毫无办法! 曹、袁双雄对峙,为求胜利,不择手段,互相之间防范极严,边境上雄关似铁,又有重兵守卫,商队要想渗透过去,谈何容易呀! 关键时刻,甄宓献上一条妙计,恢复了‘五公子’的身份,又让曹节装成夫人,萧逸做商队管事,其余人扮成伙计,在关中采购了大量货物,伪装成甄家商队,大摇大摆的过了上党城…… 商队顺利过关,看似简单,实则危险,若是露出一点破绽,恐怕就要全军覆没了,幸好计划周密,众人表演的也很到位,这才平安无事的过关了,说起来,其中有三大成功因素: 首先,甄家行商天下,富可敌国,号称‘天下第一财阀’,商队所到之处,各路诸侯都要给些面子,守将们也不敢为难,这才是‘扯虎皮,做大旗’呢! 其次,甄宓、曹节的表演也是天衣无缝,正所谓衣衫易换,气质难学,平常人就是穿上华丽服饰,也装不出贵族的气质,两个女人则不然,一个甄家千金,一个丞相之女,那种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势,让人不禁退避三舍! 最后,商队携带的货物也是重要原因,天下大乱,战事不断,战马、牛皮、牛角……之类的东西,正是诸侯们奇缺的,别的商队难以通行,可是走私战略物资的商队,走到那里都受欢迎,不止是上党郡,别的地方也会通行无阻! 不过吗,想起过关之时,吕旷、吕翔二人贪婪的眼神,萧逸不禁摸了摸鼻子,小黑脸上杀气密布,都是统领兵马的大将,军队中的各种事情,他是再清楚不过了! 自古以来,‘匪过如篦,兵过如剃’,论起抢劫的本领,军队可比贼寇厉害多了,那真是干干净净,一根毛也不会剩下的,萧逸麾下的玄甲铁骑,就是以‘其疾如风,侵略如火’闻名于世的! 商队携带大量的货物,本就是惹祸的根苗,再说了,两位夫人都是倾城之色,同样也是红颜祸水呀,为了保护好自己的女人和钱财,萧逸必须做好准备才行! “启禀大掌柜的,队伍后面二十里,有几条‘野狼’跟了上来,应该是狼群的前哨……”外面响起了小斌的声音,他的深山猎户出身,精通追踪之术,再狡猾的野兽,也逃不出他的眼睛! “呵呵,果然跟上来了,告诉弟兄们继续前进,找一块风水宝地,今晚上好好的会猎一场!”萧逸摸摸鼻子,刚进河北境内,自己就要大开杀戒了,这一趟走下来,少不得血雨腥风呀! “诺!……属下明白了,保准‘狼群’有来无回,干干净净!” ………………………………………………………………………………………………………………… 吕旷、吕翔绝对是‘实干派’,自从定下‘血洗商队,抢夺美人’的计划,立刻行动起来,先是派出数名侦查游骑,跟在商队后面,探查情况,又挑选了六百亲兵,尾随其后,寻找下手的机会! 冬日天短,双方一走一追,时间过的飞快,日暮黄昏,派出的侦查游骑回来复命了! “启禀二位将军,商队在野狼谷扎下了帐篷,准备在那里过夜了!” 野狼谷是上党郡内一处绝地,三面环山,一面出口,地势险要,草木丰茂,常有野狼出没其中,日夜嚎叫不休,因而得名! 当然了,有一弊,必有一利,野狼谷三面环山,草木丰茂,可以很好的遮挡风雪,也方便喂养马匹,凡是过路的商旅,经常在里面宿营,甄家商队停在那里,却是合情合理! “兵法云:死山绝谷,人马莫入,甄家商队如果驻扎别处,咱们还要费些手脚,停留在山谷中吗,那就是自寻死路了……” 听到汇报,吕家兄弟心中大喜,真是天助我也,血洗甄家的商队,他们本来有些顾忌的,生怕逃出一二活口,引来甄家的报复,那就糟糕了! 现在好了,商队自己进了绝地,他们只要封锁谷口,一个人也跑不出来,到时候想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了! 对方三百人,全是商队伙计,战斗力有限,己方的六百人,全是训练有素的精兵,经验丰富,武器精良,又是暗中偷袭,吕家兄弟怎么合算,也是必胜无疑的局面! “让弟兄们休息一下,天黑以后动手,记住了,除了车上的一男一女,其他人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诺!” 这些人吕家兄弟亲手调教出来的,忠诚上绝无问题,再说了,打家劫舍的事情,他们也不是第一次做了,因此有条不紊的准备着,就等天黑之后,大开杀戒了! “嗷!……嗷!嗷!” 日落西山,斗转星移,天色很快就黑了下去,山谷中燃起了几堆篝火,商队开始埋锅造饭了,周围则响起了狼嚎声,此起彼伏,经久不绝……或许,它们感觉到会有一顿大餐享用了吧! “刷!-刷!-刷!” 数里之外,吕旷、吕翔带着六百亲兵,就像恶狼一样摸索过来,准备袭击他们的猎物! 为了隐蔽行踪,他们没有骑马,全部步行前进,身上也没穿盔甲,而是头裹黄巾,身披黑衣,手持利刃,夹着几面鬼画符的旗帜,颇有几分黄巾军的模样! 这也是吕家兄弟的诡计之一,甄家不好招惹,万一走露了风声,他们兄弟性命不保,正好黄巾军作乱,干脆来个移花接木,杀完人以后,就嫁祸给黄巾军,让他们背黑锅,自己闷声发大财! 在钱财的诱惑下,亲兵们很快接近了营地,已经是三更天了,伙计们大都进帐篷休息了,只剩下几个人坐在火堆旁,也不起来巡逻,反而打起了瞌睡,警惕性极差! “弟兄们……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观察一番,确定没有任何问题后,吕家兄弟下达了‘绝杀令’,而后一马当先,向营地中猛冲过去…… “杀!--杀!” 杀声响起,寒光闪烁,几个起伏之间,吕家兄弟冲进了营地,手起刀落,砍翻了守夜的伙计,可是多年厮杀的经验告诉他们,钢刀斩中的绝不是人体…… “是草人!--不好,咱们中计了!” 借着闪烁的火光,他们终于看清楚了,砍倒的全是草人,只是穿着商队伙计的衣服,难怪他们一动不动的! 与此同时,六百亲兵也扑空了,营地里只有几十辆大车,上面的财物也在,帐篷里却是空空如也,一个人影也没有…… “难道说他们察觉不妙,提前逃跑掉了,商人一向要钱不要命,丢了货物逃跑的事情,真没听说过呀?” 偷袭失败,商队不知所踪,吕家兄弟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不过吗,弄到几十车货物也不错呀,连忙招呼手下搬运钱财! “隆!-隆!-隆!” 就在他们准备搬运货物之时,山谷里响起了隆隆的马蹄声,越来越响,大地都颤抖起来…… “立刻丢下财物,大家快退出去!”到底是统兵大将,吕家兄弟意识到大事不妙,想要退到安全地带,可惜为时已晚了! 上千匹骏马,嘶鸣咆哮着猛冲出来,疾如风火,势不可挡,转瞬到了近前,直接踩踏而过…… “哇!……救命呀!” 山谷狭窄,根本无处躲避,马群呼啸而过,亲兵们可就倒霉了,有的撞断了筋骨,大口吐血,有的踩成了肉泥,死无全尸,剩下的再也不敢停留,嚎叫着向外就跑…… 气势汹汹的猎人,转眼变成了四处逃窜的猎物,命运就是如此奇妙,刚才还想着金山银海,现在求一条活命足矣! 不过吗,他们很快就失望了,刚刚逃到谷口,发现三百商队伙计,骏马弯刀,整齐列阵,杀气腾腾的等着呢! “大掌柜的有令,封锁谷口,斩尽杀绝,一个不留--杀!” 小斌、曹性高举弯刀,下达了绝杀令,死山绝谷,真是个杀人的好地方呀! 正文 第一百三十章河北民生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 幽谷春睡足,帐外日迟迟! 黎明时分,萧逸缓缓的睁开眼睛,长长的伸个懒腰,一脸满足的神色,覆盖的大氅滑落下去,露出两具洁白无瑕的娇躯,正是甄宓、曹节,二女面带春意,四肢缠绕,依旧酣睡未醒,看样子是累坏了! 昨天晚上,伙计们在山谷中浴血奋战,砍杀来犯的敌兵,萧逸也不能闲着呀,就在山坡上搭个帐篷,带着一妻一妾,投入到另一场战斗中,不同的是,外边在杀人,帐内在造人,一死一生之间,萧逸觉得自己更伟大一些! 两边的战斗都结束了,下一步,就该去查看战果了,萧逸没有叫醒两个女人,只是用大氅遮住了她们的娇躯,让四个小魔女负责守卫,外表的情况太过血腥了,还是春梦更加香甜一些,也更加适合她们! 萧逸久经沙场,杀人如麻,早就心如铁石一般了,可是山谷里的惨状,还是让他有些心悸,不是一般的惨烈,而是非常惨烈呀! 六百来犯之敌-全军覆没,无一生还,大部分死于奔马的踩踏,变成了一团团的肉泥,残肢剩骨、内脏断肠……遍地皆是,就像是进了屠宰场,不过吗,这里宰的全是活人呀! 吕旷、吕翔也找到了,兄弟两个比较幸运,避开了横冲直撞的奔马,却做了刀下之鬼,虽然难逃一死,起码死的痛快一些,只是脑袋搬家而已,尸体还算比较完整,就是两双眼睛睁的溜圆--死不瞑目! “死在我的手上,你们一点也不委屈,能跟当世名将的头颅摆放在一起,就安心瞑目吧!” 漫步山谷中,萧逸沉思了起来,好歹是两颗将军的头颅,丢弃荒野太可惜了,作为一名优秀的统帅,必须知道如何扩大战果! 伙计们手脚麻利,很快就打扫好了战场,兵刃、旗帜码放一堆,跑散的战马也收拢回来了,再加上敌人的坐骑,黑压压一大片,约有两千匹左右,至于敌人的尸体吗,交给山中野狼处理就好了,借用了它们的地方,也该交一点费用的! 一面黄色旗帜引起了萧逸的注意,上面布满了各种符号,乱七八糟,就像是鬼画符一样,不过吗,难不住道家正统传人,萧逸一眼就认出来了,上面写的是--‘黄巾力士,刀枪不入!’ 这是道家符,意思是请来黄巾力士附体,上阵冲锋的时候,就会刀枪不入了,黄巾军经常使用的鬼把戏,用来蛊惑无知信徒,到战场上去送死! “二吕倒也狡猾,想用移花接木之计,嫁过给黄巾军,不过吗,却是一个浑水摸鱼的好办法呀!” 挥舞几下小黄旗,萧逸计上心头,敌人的办法,可以借来一用呀! 河北的形势,一个字来形容就是‘乱’,黄巾造反,官军镇压,你来我往,百姓倒霉,犹如烈火烹油一般,上下翻滚……,不过吗,局势乱的还不够彻底,也不足以动摇袁氏的根基,萧逸准备添上几把柴薪,让火势更加猛烈一些! “曹性听令,带领一半的人手,这些钱财、马匹、武器作为资本,吕家兄弟的人头为号召,打着这些旗帜,聚拢流民,扯旗造反,声势弄的越大越好……” 萧逸的计策是,借用黄巾军的名义,也玩一场造反的游戏,跟黑山黄巾遥相呼应,彻底弄乱局势! “这事没问题,敢问大掌柜的,咱们的队伍叫什么名字?” 曹性跟随吕布之前,在九原郡做过马贼,打家劫舍的事情,可谓是轻车熟路,不过吗,官有官名,匪有匪号,扯旗造反也得有个响亮的名字! “张燕的人马叫做黑山黄巾,咱们的队伍就叫赤水黄巾好了,遥相呼应,齐头并进,把河北四州彻底弄乱! 如果袁军前来讨伐,千万不要力敌,你可以窜入山区,游击作战,牢记十六个字:‘敌进我退,敌驻我饶,敌疲我打,敌逃我追!’ 乱世之中,有粮就能聚兵,凭着几十车财物、两千匹战马,再加上太祖的军事思想指导,萧逸相信,用不了几个月,‘赤水黄巾’的大名就能传遍天下了! “诺! 曹性拿起笔墨,把十六个字抄写在自己胳膊上,作为行动纲领,而后领着人马,呼啸而去…… “小斌辛苦一趟,带领十名手下,从小路出雁门关,去见赵家兄妹,让他们依计行事,自有厚报!” 说话间,萧逸令人取来笔墨,铺在一块青石上,写了两封书信,一个给赵浪,一个给赵嫣然! 赵氏兄妹雄踞草原,势力发展极快,几年时间下来,已经拥有了数万铁骑,十几万部众,如此强大的一股势力,自然要借用一番了! “记住了,先见妹妹,后见哥哥,送信的顺序绝不能错,咱们是借兵帮忙,不是引狼入室,匈奴铁骑敢越过黄河一步,让他们后果自负!” “诺!” 派出两员得力干将之后,萧逸带领剩下的人马,缓缓启程,向邺城进发了,至于失去主将的上党城,恐怕要大乱一场了! 萧逸所料丝毫不差,吕家兄弟一死,上党守军群龙无首,加上饥寒交迫,怨气冲天,直接引发了一场兵变,并州刺史-高干出兵镇压,混战两月有余,死伤无数兵马,才把事态平息下去! 趁此机会,一支号称‘赤水黄巾’的队伍出现了,他们呼啸山野,攻克城池,开仓放粮……,很快就聚拢了上万饥民,活跃在并州山区,成为了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 一路行走,一路查看,沿途尽是废弃的村庄和荒芜的土地,偶尔见到几个百姓,也是面黄肌瘦,目光呆滞,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另外,河北一带的粮价高的离谱,一斗粟米,竟然价值五千钱,是太平时节的二十倍,比起许昌附近的价格,也要高出四倍有余! 更让人郁闷的是,有价无市,你就算手里有钱,也很难买到粮食,幸好商队准备充分,带着几车粮食上路的,伙计们又猎取了一些野味,大家才算没饿肚子! “入其境,不闻笑语,经其野,民皆菜色,民生如此衰弱,袁氏基业岂能长久呀?” 萧逸一阵的摇头,袁氏看似强大,实则外强中干,就像一颗内心枯死的大树,只要狠狠的踹上一脚,必然轰然倒塌! 三天之后,队伍进入一个较大的村镇,才算见到一些人烟,更准确的说,只见人影,不见炊烟,镇子里早就断粮了,百姓们全靠挖掘草根、树皮活命! 见到车队之后,百姓们立刻一拥而上,放心吧,他们不是抢劫的,而是要推销商品--十几岁的少女,或者七八岁的男童…… “大爷们发些善心吧,漂亮的黄花闺女,三升小米就能领走,多给一升的话,再搭上一个小的……” “七岁童子,可以伺候起居,贴身服侍大爷,不要一文钱,管饭就行呀……” …………………………………… 投奔大户,买身为奴,灾荒之年,这是百姓们最后一条活路了,虽然失去自由,起码有口饭吃,总比饿死荒野强百倍呢! 为了争取一条活路,父母们直接把孩子扔到车上,不求钱财,有口饭吃就行……,曹节、甄宓心地善良,转眼的功夫,就收下了十多个小奶娃,车厢里都挤满了! “取出一半粮食,分发给百姓们,让他们吃顿饱饭吧!” 虽然是‘杯水车薪,难挽大局’,萧逸还是下令,埋锅造饭,好歹救济一下灾民们,看着人活活饿死,才是最残酷的事情! “有饭吃喽……喷香的粟米粥!” “哇!……还有肉呢,我就从来没吃过肉……” “真是感谢好心人呀……听说他们从黄河南岸来,那里能吃上饱饭呢!” ………………………………… 炊烟升起,镇子里总算有了一点生气,百姓们围在铁锅旁,不停的吞咽口水,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对于汉家百姓来说,只要能吃饱肚子,就是幸福生活了……,同样的,谁能让百姓们吃饱肚子,谁就是天下圣君! “呜!……呜!呜!” 没一会功夫,百姓们的笑容收敛,嚎啕大哭起来,一个个撕心裂肺,跪地不起…… 原来镇子里的一些老人,为了省下口粮,在一间破屋子内集体上吊了,子女请他们前来用饭,才发现情况,尸体都凉透了! 如此人间惨剧,众人不禁泪如雨下,曹节、甄宓的眼泪流成了小河,萧逸一边安慰她们,心中也是一阵叹息: 天灾**,民生疾苦,河北人口急剧下降,大约有五百万人口,其中青壮男丁不足百万,剩下的都是老弱妇孺了! 曹营集团控制的徐、兖、豫、司、凉五州,乃是战乱的中心区,损失更加惨重,只剩下三百万人口! 另外,江东六郡约有八十万人口,荆州富裕一些,人口一百五十万,益州也还不错,人口在百万以上,汉中约有四十万,此外,辽东公孙度治下,也有三十万人口……,这就是大汉王朝的全部底蕴了--共计一千二百万人口,不足盛世时期的五分之一! 人死不能复生,萧逸让人砍伐树木,制作了一些粗糙的棺木,无论如何,让死者入土为安,升入天堂吧,惟愿那里没有战乱,也没有饥饿! 落落高张,明气四骞,梵行诸天,周回十方,无量大神,皆由我身; 我有洞章,万遍成仙,仙道贵度,鬼道相连,天地渺莽,秽气氛氛, …………………………………… 新落成的坟墓前,萧逸盘膝而坐,口念道家《度人经》,超度这些可怜的亡灵,心中也坚定了一个信念--‘以战止乱,天下太平!’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一章五公子之谜 邺城-始建于春秋时期,乃是大名鼎鼎的齐桓公下令修筑的,用来会盟诸侯,显示霸主权威;战国时期,此地归属于魏国,一代名臣西门豹上任邺城令,利用河伯娶妻的机会,投巫于水,整治民风,开凿河渠,灌溉良田,极大的促进了农业发展,漳河两岸尽为膏於之地! 到了两汉时期,邺城是魏郡治所,因为繁荣富庶,人口众多,又成为了冀州治所,袁绍称霸之后,就把自己的老巢设在了此地,想要以邺城为根基,号令四州,图谋天下! “北依太行,南临漳河,西控吕梁,东拥渤海,龙蟠虎踞,真乃帝王之宅,以此为基,未战先得三分胜算!” 第一眼看到邺城,萧逸就震惊了,恍惚之间,让他想起了大汉东都-洛阳,二者相比,在地势上难分伯仲,不同的是,前者已经毁于战火,只留下一片废墟,后者却是繁华富庶,就矗立在自己眼前!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要想战胜袁氏集团,必须了解他们的老巢,萧逸当即决定,队伍暂不入城,先围着邺城转三圈,好好的查看一下,为日后的决战做好准备! 邺城是一座长方形城池,东西十三里,南北九里,周长四十四里,设有七座城门,四旱三水,交通极为便利,居民多达二十万以上,无论是城池面积,还是富庶程度,都是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巨邑!’ 城墙高有四丈,厚一丈八尺,全部用黄土、糯米汁、碎石、铁砂……混合夯筑而成,浑然一体,坚不可摧,为了修筑邺城,袁绍征调了二十五万民夫,历时三年才完工,累死者高达六七万人,至于花费的钱粮、物资,更是不计其数! 还有漳河,东西绵延数百里,河面宽阔,水量充沛,即是一条天然的军事防线,又灌溉了两岸的土地,放眼望去,良田千倾,不见尽头,每年出产的粮食,都对在百万斛以上,真是肥的流油呀! 有粮好聚兵,为了防御上的需要,邺城的东、北、西三面,各自修建了一座卫城,周长也在五里以上,用于驻守兵马,囤积粮草、军械,与主城互相呼应,形成一套完整的防御体系! “准备充足的军械、粮草,再以十万精兵守城,只要统帅不是太蠢笨,坚守三年以上,绝无问题!” 反复查看之后,萧逸做出一个结论,想要攻克邺城,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付出五倍的伤亡代价,问题是,谁会为了一座城池,消耗如此巨大的力量,诸侯们就算有五十万人马,那也舍不得硬拼呀! 话又说回来了,自古以来,没有不破之城,只有不灭之心,城池再坚固,也需要人来防守,袁氏贪婪无度,一味压榨百姓,这样的政权不会长久,就像泥沙雕塑的城堡,大浪涌来就会烟消云散了! “呵呵,紫木呀……血海深仇,从未忘却,再次相逢,咱们就做个了断吧!” 看着面前的巨邑,萧逸一阵冷笑,目光中满是杀机,这次进入邺城,自己有三件大事要做: 其一,扰乱地方,裹挟人口,尽量掏空袁氏的家底,削弱河北的力量,为大决战做好准备! 其二,拜访甄家,满足甄宓的心愿,尽到一个丈夫的责任,如果可能的话,趁机拉拢过来,日后必有大用! 其三,就是寻到紫木公子,千刀万剐,剖腹剜心,用他的人头,祭奠死难的乡亲,萧逸可以确定,对方就藏在邺城的角落里,二人之间,也该做个了断! “前因后果,报应不爽,是生是死,就在今日--进城!” ………………………………………………………………………………………………………… 邺城大街上,干净整洁,店铺林立,饭庄、茶馆、棋社、青楼、当铺、镖局……一座挨着一座,到处都是招牌幌子,与沿途的荒村野镇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街道宽阔,行人也多,既有本地居民,也有外来客商,南腔北调,纷纷扰扰,甚至有金发碧眼的胡人,牵着高大的骆驼,驮着西域特产的葡萄酒、白玉石……,招摇过市,叫卖不停! 这样的环境中,小商队根本不起眼,再加上甄家的旗帜,守城的军兵也没搜查,直接放行了,即便如此,萧逸还是躲进了车厢内,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若是有人认出自己,那就万事皆休了,还是低头做宅男,闷声发大财的好! 进城的第一件事,当然是回家了,甄宓离家一年有余,早已是归心似箭,督促着队伍直奔南城,天下第一财阀的老巢,就坐落在那里! 甄家府邸规模极大,几乎霸占了一条街道,当中一座大型主宅,周围环绕着十几座分宅,彼此之间,甬道相连,放眼望去,楼台烟雨,厅堂水榭,装饰的美轮美奂,就像是一个童话世界! 甄家子弟成年之后,可以单独居住,有功劳于家族者,还会分配府邸,赐予一些田地、商铺、仆人……,作为私人产业,随意处置,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格局! 几年之前,甄宓开拓草原商道有功,为家族带来了巨大收益,因此得到了一座豪宅,前后四重的院子,房屋上百间,奴仆数百人,此外,漳河岸边有一块千倾良田,也是属于她的,名符其实的小富婆! 物质很丰厚,命运却很可怜,甄宓的父母双亡,留下了五子三女,长子甄豫在大将军府任职,其余几个哥哥,都不在人世了,另有两个妹妹,跟在伯父身边生活,甄宓排行第六,为什么号称‘五公子’,一直是个谜团! “恭迎五公子回府--一路平安,吉星高照!” “免礼-准备一下,本公子要沐浴更衣,祭拜祠堂!” 回家之后,甄宓并不高兴,反而有些忧伤,大概是想起了早逝的父母、哥哥,作为一个孤儿,就算富甲天下,心中也是孤独的! 萧逸一颗七窍玲珑心,立刻察觉到了佳人的情绪,先是好言安慰一番,而后沐浴更衣,准备以女婿的身份,一起祭拜祠堂! 祠堂就在府邸后面,一个单独的院子,并排着五间房屋,环境冷清,装饰素雅,有专门的仆人负责照料,一日三餐,从不短缺,就跟服侍活人一样,这就叫‘侍死如侍生!’ 祠堂里面,香火缭绕,正中祭台上,摆着六尊灵牌,二高四低,黑漆金字,写着甄氏家人的名讳,后面则挂着一排画像,因为烟火遮挡,看不太清楚! “女儿、女婿,上香叩首,虔诚祭祀,还望父母大人在天之灵保佑,子孙繁衍、世代昌盛……” 甄宓、萧逸跪在蒲团上,献上三牲祭品,行三跪九叩之礼,又祷告了一番,这才抬起头来,瞻仰上面的画像! 正中一副巨型画像,上面是一对中年夫妇,面带微笑,神色和蔼,就是甄宓的父母了,底下还有一排小字,记载生平事迹: 父-甄逸,少年聪慧,饱读诗书,举孝廉,官拜上蔡令…… 母-张氏,常山人氏,官宦之女,温柔贤惠,容貌清秀…… 旁边还有四幅画像,全是相貌俊美的青年男子,就是甄宓四位夭折的哥哥: 次子甄俨--开拓辽东商道,路遇暴雪,冻毙而亡……年仅二十四岁! 三子甄尧--开拓百越商道,进入莽莽山林,误中瘴气,染病而亡,年仅二十三岁! 四子甄修--开拓海上商道,中途突遇飙风,船毁人亡,尸骨无存,年仅二十岁! …………………………………………………… 世人羡慕甄家富可敌国,却不知道,‘天下第一财阀’的名声,是用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换来的,甄家男丁稀少,活过三十岁的更少,这就是原因了,开拓商道,就是人命探路,胆气搭桥,唯有一往无前者,方能行商天下! 四子甄洛--开拓草原商道,路遇匈奴马贼,为保商队,身中五刀,立战身亡,年仅十八岁! 看到第五幅画像时,萧逸不禁愣住了,上面一俊美的年轻人,白衣如雪,风度翩翩,堪称一流的美男子,更重要的是,此人的容貌,跟一身男装的甄宓有九分相似,简直太像了! “五哥甄洛,跟我是一对龙凤胎,二人容貌极为相似,言谈举止也一样,穿着同样的衣衫,外人难以分辨的,后来五哥去草原行商,就永远留在了那里……呜呜!” 看着兄长的画像,甄宓泪如雨下,男丁凋零殆尽,无奈之下,她才换上男装,号称‘五公子’,前往草原行商,也就是那次,她遇到了‘没用的小易’…… “逝者如斯,生者保重,宓儿不要悲伤了,这样吧,咱们多生几个孩儿,选一个最聪明的儿子,过继给你五哥,也为甄家多留一条血脉!” “呜呜!……萧郎待我恩重如山,甄宓为奴为婢,也难以报答一二,五哥泉下有知,也能瞑目了!” 甄宓感动的一塌糊涂,这个时代,人们最重血脉传承了,肯把儿子过继给别人的,少之又少,再说了,‘鬼面萧郎’的子嗣,绝对血统高贵,聪明伶俐,过继甄家,绰绰有余! 萧逸到不在乎,姓萧也好,姓甄也罢,终究是自己的儿子,再说了,儿子过继出去,就是甄家公子,天下第一财阀的位子……还会轮到别人吗?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二章家族纷争 w?w?w?.? 蛇有七寸,龙有逆鳞,无论多么强大的存在,也有罩门所在,甄家行商天下,富可敌国,想要控制这个庞大的商业家族,其实也不是什么难事,只要征服两个人就可以了,一个是甄宓,萧逸已经把她睡服了,另一个是她的伯父甄安,萧逸正准备把他说服! 甄安-甄氏家主,三大财阀中最神秘的一位,不慕权势,不贪虚名,不好女色,从不抛头露面,为人低调至极,不过吗,天下诸侯谈论起此人,也要带上三分敬意,原因也很简单,他乃是天下三大财阀之首! 拜访这样的重量级人物,自然要好好的准备一番,为了不暴露身份,萧逸换上一套侍从服饰,又涂抹了一层脂粉,把小黑脸变成了小白脸,如此就万无一失了! 萧郎名震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见过本尊者少之又少,沙场之上,他总戴着一副蚩尤鬼面盔,从不以真面目示人,加上性格懒散,深居简出,早朝都不愿意上,认识他的人寥寥无几,这也是萧逸敢于走南闯北,深入敌后的原因之一! 因为行踪神秘,关于萧逸的容貌如何,外界有很多的传言,有人说他青面獠牙,双眼血红,每日以人肉为食;也有人说他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是个无双美男子;还有人说他脸上有伤疤,丑陋不堪,这才以鬼面遮挡…… 总之,真真假假,众说纷纭,谁又能想到,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就是一个容貌普通的年轻人呢,不过小脸黑了一点,手段狠了一点,心肠硬了一点! 片刻之后,甄宓换了一套漂亮的女装,头戴金簪,面贴黄花,唇涂胭脂,精心打扮一番,这才坐上一辆香车,萧逸负责驾驭,向甄家主宅行去,名为上门问安,实则夫妻回门,就连准备的礼物品类,也很新女婿上门一样的! 天下第一财阀的府邸,气象自然不同一般,富丽堂皇,装饰奢华,府门是整块的金丝楠木雕琢而成,纹理细腻,带有异香,蚊虫不扰,此外,门轴是青田石的,台阶是汉白玉的,就连门钉都是纯金的,每个都在五斤以上,随便挖下一个来,就够普通百姓吃用数年了! 里面的布局更是惊人,高楼大厦,厅堂水榭,假山高耸,怪石如林,池塘宽阔,游鱼成群……,青衣小帽的仆人,容貌秀丽的侍女,成群结队,往来不断,这样的气势,远胜公侯府邸,可以媲美皇宫了! 这也不奇怪,寻常人家过日子,全都是低调行事,生怕别人知道自己有钱,从而引来杀身之祸,甄家不必如此了,天下人都知道,他们家是第一财阀,装穷也没有用,不如正大光明的露富呢! 旁人行走在府邸中,不是羡慕,就是嫉妒,萧逸则不同,甄家的府邸越是富丽,他心中越是高兴,小舌头都甩出来了,原因也很简单,这里所有的好东西,早晚尽归萧家之子,又何必嫉妒呢,回去赶紧造人才是正事! …………………………………………………………………………………………………………………… 二人沿着走廊,直奔后宅,不过吗,事情不会一帆风顺的,常言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从月亮门洞中走出十几名年轻人,一个个服饰奢华,神色傲慢,组成了一道人墙,死死的堵住了道路,目光中满是敌意,活像一群护食的恶狗,随时准备咬人一口! “五公子驾临邺城,为何不提前说一声呢,我们也好前去迎接一下,以免失了待客之礼,让外人们笑话了!” 一名脸带阴霾年轻人走了出来,态度看似客气,言语之中,却以此间主人自居,斥责甄宓乃是外人,毫无疑问,他就是这群‘恶狗’的首领! “本公子乃是甄家嫡系子孙,如今回到自己家中,何须告诉一群庶出之辈,你们管好自己就行了,别的事情少问为好,以免惹祸上身!” 以寡敌众,甄宓豪不胆怯,如果说对方是一群恶狗,她就是一头母老虎了,张牙舞爪,气势上更加凌厉! 世家大族,人口多,是非也多,甄家也不例外,作为天下第一财阀,为了这份富可敌国的家业,子弟们明争暗斗,吵闹不休,就差拔出刀子来,拼个你死我活了,究其根源,还是下一任家主的人选问题! 世家传承,必立嫡长,问题是,现在的家主甄安没有子嗣,按照规矩,就该传位给血脉最近的侄儿,也就是甄宓的大哥,同为嫡系血脉的甄豫! 很可惜,甄豫是个清心寡欲之人,不喜权势,不贪钱财,对家族中的事情也不上心,相反的,甄宓这个嫡亲妹妹,聪明过人,勇于任事,经常代替大哥处理事物,久而久之,甄家的实际权力就落入她的手中了! 女子掌权,必然有人不服,尤其是甄家的庶出子弟们,眼看嫡系子孙凋零殆尽,又是阴盛阳衰的局面,一个个野心膨胀,想要取而代之,听闻甄宓突然返回邺城,他们立刻集合在一起,堵住后宅的门口,想给她一个下马威! “自古以来,男尊女卑,从来没有女子主持家业的,识趣的早些交出权柄,免得我们动手!” “没错,蜚哥聪明绝顶,待人宽厚,深得弟兄们的拥戴,理应成为下一任家主……” “堂堂甄家之女,竟然给人做妾氏,没名没份的,好不羞耻,你还有何面目回家,速速离去吧……” ……………………………………………………………… 眼看对手厉害,‘恶狗们’一拥而上,七嘴八舌的吵闹起来,捎带人身攻击,各种恶毒的语言层出不穷,真比泼妇骂街还要精彩呢! 至于他们口中的蜚哥,就是那个脸色阴霾的年轻人,全名甄蜚,本是一名庶出子弟,为人阴险,很会拉拢人心,又攀附上了袁家三公子,气焰嚣张,对家主之位是虎视眈眈! “好大的胆子,继承之事自有家主决定,轮不到你们说三道四,至于本公子的事情……呵呵!” 面对众人的攻击,甄宓气的小脸通红,可是片刻之后,又恢复了常态,退后一步,目光扫向了身边的萧逸,爱郎在此,必然不会委屈自己的,还是做一个受人保护的小女子吧! “一群自不量力的家伙,不必跟他们一般见识,狗咬了人一口,难道说人也咬狗一口吗……扒下狗皮,它们就老实了!” 萧逸靠过来,低声安慰着佳人,与此同时,一根四寸银针捏在指间,寒光闪闪,锋利无比,轻轻一抖,就飞了出去…… “哈哈!……哎呦……噗通!” 台阶上,在众人的吹捧下,甄蜚正在仰天大笑,突然肋下酸麻,双腿一软,直接滚落下去,摔了个七荤八素! “台阶光滑,‘废’公子小心了,没摔坏了吧,小人扶您起来……” 事发突然,众人反应不及,萧逸第一个冲了过去,伸手扶起甄蜚,帮着整理衣衫,活像一个狗腿子,奉承至极! 不过吗,就在搀扶之际,萧逸趁势拔出了肋下的银针,双指前探,向着甄蜚的腹下刺去,正中‘蓄精穴’,双指搓动,三提三放之后,瞬间收了回去! 人在江湖飘,艺多不压身,萧逸在处理军务之余,也会学习一些东西,这手银针刺穴的本领,就是用一桌子美食、再加两大箱珠宝,跟稻香偷学来的,乃是神医华佗的不传之秘! 这套本领奇妙无比,用来救人,起死回生,用来害人,无影无形,‘蓄精穴’乃是人体要害,积蓄阳气之用,如今被萧逸的银针封死,从此以后,这位蜚公子休想碰触女色,更别想留下子嗣了,另外吗,他的胡须会慢慢脱落,声音也会变的尖锐,‘兴趣爱好’也会发生改变呦…… 这一招可谓狠毒,如果女人无法继承家业,一个半男不女的阴阳人,自然更无可能了,这就是萧逸的性格了,对待自己人,厚爱有加,不离不弃,更不能受一点委屈;对待敌人呢,心狠手辣,绝不容情,必须打到在地,踏上一万只脚才行! “呵呵,还望五公子好好考虑一下,及早退步,不至于没有下场,否则祸事临头,悔之晚矣……另外吗,这个侍从不错,有眼力,明事理,日后会有前途的!” 摔了一个大跟头,甄蜚的衣衫全都脏了,也不好意思再停留,带着一群‘恶狗’,回归自己的府邸,商议大事去了! “敢问-夫君如何处置的?”甄宓聪明绝顶,立刻猜到爱郎暗中出手了! “呵呵-斩草除根而已!”萧逸摸摸小脸,上面全是坏笑,敢跟自己的女人争家业,哥玩不死你! 果然,甄蜚回去之后,大病了一场,四处寻医问药,折腾了几个月,才算保住小命,不过吗,病愈之后,他突然发现,自己对美娇娘没兴趣了,反而看着精壮的小伙子,直流口水,夜不能寐…… 又过了一段时间,邺城中流传出一条消息,甄家的蜚公子,竟然有龙阳之好,这也不是什么大事,贵族生活糜烂,喜欢男风的不在少数,问题是,这位竟在男男之爱中,扮演女性的角色,甘于臣服胯下,任人玩弄…… 消息传出,甄蜚名声扫地,成了人见人唾的垃圾货色,甄家不愿门风受辱,直接把他逐出家门,自生自灭去了! 最后传来的消息,蜚公子屈身青楼,成为了一位红牌,深受男风爱好者的追捧,迎来送往,夜夜**,生意好的一塌糊涂……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三章甄家之主 ?? ??w?w?w?.? 三间小屋,青石为墙,白木为顶,窗无锦绣,门无朱漆,唯有几株翠柏,傲立庭前,五尺泥墙,环绕四周,楼台烟雨之中,自成一方天地! 这样的一座小院子,也就是中产之家的水平,根本谈不上富贵,谁又能想到,里面住着全天下最有钱的人呢,真有一丝‘摆脱金银俗物,只求返璞归真’的味道了! 如果说,小院有什么出奇之处,就是门前的一副对联: 上联: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 下联: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 横批:不沾红尘! “呵呵,家财亿万,子孙无能,只会徒增烦恼,既然如此,让我来替你分担一二如何?” 看过之后,萧逸淡淡一笑,世人就是如此,没钱的烦恼,有钱的也烦恼,归根结底,还是愿意做一个烦恼的有钱人,门前挂出这副对联,不过是掩人耳目罢了,里面住的肯定是一条老狐狸! “属下见过五公子,主人静养之地,闲人一律免进!”小院门前站着两名护卫,身材魁梧,腰佩利剑,看到二人走过来,先对甄宓躬身行礼,又伸手拦住了萧逸! “呵呵,我与五公子亲密无间,并非外人,还请两位行个方便!” 说话之间,萧逸目光凝聚,杀气外露,虽是孤身一人,竟然散发出千军万马的气势! “嘶!--贵客请进,小人们失礼了!” 甄家护卫,自然是精挑细选的高手,二人刚想拔剑抵抗,可是目光一碰触,他们立刻僵硬住了,浑身汗出如雨,就像是‘看门犬’遇到了‘下山虎’,叫唤一声都不敢,乖乖的让开了道路! 萧郎出行,鬼神避让,尸山血河中凝炼出的气势,岂是两个护卫能抗衡的,院门敞开,二人走进了小屋! 凡是上位者,气质必然出众,或是傲气凌云,或是深沉如海,或是杀气冲天,一方面是内心强大,气场外泄,另一方面,也为了震慑人心,收拢属下,您要是一点气势也没有,根本不会有人追随的! 可是见到小院主人之后,萧逸把以前的结论推翻了,老天爷爷呀,这就是甄家之主……全天下最有钱的男人,容貌、形象、气质……各个方面,实在太差劲了吧? 年约五旬,精气全无,浑身锦袍,松松垮垮,金带横腰,如拧麻花,脸色黝黑,久不清洗,满嘴烂牙,参差不齐……,尤其一双浑浊的眼睛,白多黑少,昏昏欲睡,随时进入冬眠的架势! 普天之下,奇人不少,萧逸也见识过一些异类,不过吗,大都是突出自己的形象,吸引他人目光之用,这位甄家之主则不同,他是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充斥着一种特别的气质--邋遢! 一个如此邋遢之人,竟然成为了天下第一财阀,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也证明了一个道理--颜值的高低,跟个人事业成就没多大关系! “宓儿拜见伯父大人--身体康健,福寿绵长!” 甄宓自幼丧父,全靠伯父养育长大,立刻跪地行礼,眉开眼笑,就像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 “小易见过伯父大人--好吃好睡,逍遥度日!” 邋遢的伯父,那也是伯父呀,萧逸走到右手边,与甄宓并排的位置上,弯下腰来,抱拳行礼,却丝毫没有下跪的意思! 别看只是走步、弯腰、行礼三个动作,里面透露的信息可多了,不过吗,需要聪明人才能领悟! 秦汉时期:右为上,左为下,秦兵发髻都是向右倾斜的,就是为了体现自己的社会地位,至于身份低下的穷人吗,则有一个专门的称呼--闾左! 司马迁-《史记-陈涉世家》:‘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就是征发九百个穷鬼,去渔阳郡充军的意思! 所以说,几个人一同行礼的话,身份高的人必然位列右边,这是绝不会错的! 二人上前行礼,萧逸位于右边,说明他的地位在甄宓之上,再加上一人跪、一人立,同时口称伯父,他的真实身份也就不问可知了,除了夫君,谁敢如此? “刷!……刷!” 甄安身为‘天下第一财阀’,自然是聪明绝顶之人,瞬间明白过来,原本混浊的眼睛中,射出两道精光,上下打量着萧逸,震惊、钦佩、不可思议…… 甄宓嫁给‘鬼面萧郎’的事情,甄安一清二楚,乱世之中,为了家门兴旺,世族都是左右逢源的,兄在袁家,弟在曹营的情况,比比皆是,如此一来,无论那方获胜,都可以保证家族传承下去! 甄家也是如此,老巢放在邺城,很袁家紧密合作;侄女嫁给曹营大将,留下一条退路,无论谁胜谁败,甄家可保平安无恙! 办法很好,事情也很顺利,可是甄安没有想到,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竟敢潜伏到邺城,登门拜访自己,这样的气魄,真是让人既钦佩,又让人胆寒呀! 鬼面萧郎--河北集团的生死大敌,想到这里,甄安的第一反应就是叫护卫,擒拿住大敌,可是嘴巴张开,舌头翻了几个圈,终究没敢出声,满心的惊恐全都吞了回去! 聪明人考虑事情比较周全,二人相距不过五尺,甄安只要惊叫出声,以萧郎之神勇,瞬间就能扑过来,扭断自己的脖子,至于护卫们能否擒住此人,谁也不敢保证呀! 有钱人全都惜命,甄安身为天下第一财阀,自然更加怕死了,别说一个‘鬼面萧郎’,就是跟皇帝老子换命,他也不会做的! 退一步说,就算自己平安无事,护卫们也擒住了萧逸,又能如何呢,交给大将军袁绍,换上一笔钱财、几个官职? 以甄家的势力,钱财如粪土,官职不稀罕,别看他们是商业家族,子弟们习文练武,将军、郡守也有好几位呢,家族实力丝毫不差,袁绍的奖励再丰厚,总不能分出一州之地吧? 相反的,真要擒住了萧逸,未必是一件好事: 首先,甄宓会跟家族翻脸,发生一场严重内讧,以她掌控的力量,绝对能够弄塌甄家半边天呀! 其次,无愁侯府必然派出死士,就是以命换命,也要血洗了甄家满门,双方不死不休! 最后,曹操也会恨甄家入骨的,别忘了,萧逸也是他的女婿,一旦奸雄执掌天下,必然屠尽甄家满门,鸡犬不留! 好处一点点,坏处无限多,这么亏本的事情,傻子也不会做呀! 商人最懂得取舍了,甄安权衡一番之后,发现自己拿萧逸毫无办法,真是蒸不熟、煮不烂、砸不碎……的一个大坏蛋,除非玉石俱焚,否则不能碰他一根汗毛! 抓不得、杀不得,又得罪不得,剩下的只有一个办法--谈判! 甄宓聪慧过人,主动走到门口,监视周围环境,防止隔墙有耳,屋子里剩下了一老一小两条狐狸! “呵呵,大司马身份尊贵,海内仰望,驾临邺城,不知有何贵干呢?” “宓儿思念亲人,无愁陪同前来,也好拜见长辈,另外吗,就是寻找一个人,了断私人恩怨!” “敢问此人的姓名?” “公孙寻--又称紫木公子!” “紫木公子……老朽不知此人,不过吗,只要他身在邺城,甄家可以略尽微博之力!” ‘鬼面萧郎’的仇人,必然非同一般,甄家耳目之多,竟然没听说过此人,说明这位紫木公子,也是个深藏不露的厉害绝色,不过吗,有一句话说的好--钱可通神,只要钱用到位了,没什么人找不到的! 沉思片刻,甄安从怀里摸出一枚玉牌,三寸大小,白如羊脂,周边刻着铜钱纹路,正中一个龙飞凤舞的‘甄’字,正是甄氏族长令牌,手握此物,就能够调动亿万钱财,以及大量的人手! 甄家名为商业家族,暗地里也培养了大批人手,有文人、武将、刺客、死士、密探、间谍……,多达数千人,密布四方,一旦动用起来,也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呢! 玉牌攥在手中,迟迟没有递出去,甄安的意思很明确,这就是一场公平交易,想让甄家出手帮忙,你得拿出交换的东西! “同兴衰,共荣辱,生死相依,只要萧氏傲立一日,必保甄家平安无事!” 萧逸知道对方要什么,这几句誓言,也是发自肺腑的,原因很简单,甄家早晚是自己儿子的,与无愁侯府的后代子孙,乃是同出一脉的骨肉兄弟,共同进退,守望相助,不是合情合理的吗! “鬼面萧郎,素重承诺,一言出口,驷马难追!” 甄安递出了玉牌,心中很是高兴,原本想找一个靠山,确保甄家无事就好,没想到对方如此重情义,鬼面萧郎的庇护之下,甄家人三代无忧呀! “伯父安心修养,晚辈告辞了!” “还请善待宓儿,她是一个好孩子呀!” “诺!” …………………………………………………………………………… 回到自己的府邸之后,甄宓手持令牌,立刻调动人手,四处追查紫木公子的下落,准备找一个机会,斩杀此人,为爱郎报仇雪恨! 几天过去了,紫木公子深居简出,一直没能找到机会,却传来了一个重要消息:“黑山黄巾军大举南下,围攻巨鹿郡,十万火急,需要救兵!” 河北四州的局势,彻底混乱起来了! 正文 第一百三十四章河北忠臣 邺城-大将军府-大堂上! 袁绍全身披挂,手握宝剑,端坐主位,俊朗的脸上阴云密布,黑的就像锅底一样,面前摆着一副牛皮地图,标注着河北的局势情况,只能用四个字形容--惨不忍睹! 袁家四世三公,门生故吏遍布天下,自从联军讨伐董卓之后,先以诈术取冀州,进而称霸河北,钱粮充足,文武众多,麾下兵马数十万之众,在整体实力上,冠绝各路诸侯,乃是名副其实的天下霸主! 可惜-天道无常,时势逆转,过去的一年多时间,袁军先败于青州,折损兵马数万,紧接着出兵凉州,再次遭受惨败,大将颜良、文丑阵亡,谋士逢纪被俘,人马死伤了十多万,百姓哭号日夜不停,袁氏声望一落千丈,霸主之位摇摇欲坠! 更加严重的是,除了损兵折将,还消耗了大量的军械、钱粮,为了支援西凉之战,袁氏强行征调民夫三十余万,日夜不停的运送物资,千里长途,艰辛无比,活活的累死了数万人,百姓破家者不计其数! 黑山黄巾能够举事成功,迅速的席卷了数郡之地,跟袁氏的暴政有很大关系,百姓们反正也没活路了,不如跟着造反,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看看地图上的形势吧,黑山黄巾作乱,占据了常山、中山两郡,正在勐攻巨鹿城,一旦此地失手,这些‘蝗虫’就会席卷冀州南部,袁氏老巢-邺城也会受到威胁! 并州最近出现一支‘赤水黄巾’,抢占城池,四处游击,上党守将吕旷、吕翔命丧其手,刺史-高干数次出兵讨伐,都没能扑灭对方,反而连吃败仗,弄的狼狈不堪! 还有中原地区,趁着河北内乱,曹操出动十万重兵,以夏侯为征北将军,驻扎官渡,虎视四州之地,让人提心吊胆,日夜不得安宁! 此外,幽州刺史-袁熙送来军报,塞外的匈奴人也有异动,自次王-赵浪出动数万铁骑,沿着边界不断转悠,似乎有南下之意,长城驻军点燃了狼烟,日夜戒备,以防不测! 如今的袁氏集团,就像一艘四处漏水的巨船,有心抢救修补,却不知如何下手,如此下去,恐怕有沉没的危险呀! “局势危机,刻不容缓,再不有所作为,袁氏死无葬身之地矣,诸位有何良策,还望有以教我,本初多谢了!” 袁绍好谋无端、外宽内嫉、私心又强……,有很多的缺点,可他并不是傻子,生死存亡之际,终于放下了架子,向一众文武虚心问计! “孩儿不才,愿统十万精兵出征,一举剿灭黑山黄巾,而后北御匈奴,南挡曹操,确保河北平安无事,也好为父亲大人分忧!” 三公子袁尚站了出来,扬起了英俊的小脸,剑眉高挑,器宇轩昂,话语霸气的一塌煳涂…… 很可惜,袁尚说完之后,大殿上沉寂无声,一众文臣武将,有的抬头望天,有的低头看地,还有人眯着眼睛装睡,没一个呐喊助威的,就连袁绍也是沉默不语,只是挥了挥手,示意儿子退下去,别再丢人现眼了! 西凉之战,让众人看清了一件事情,三公子袁尚就是一个绣花枕头,外表鲜艳,一肚子草包,要是让他统兵出征,必然坏了大事,出去多少损失多少,就连大将军袁绍也动摇了,自己的家业再大,也禁不住一个败家儿子呀! “自古以来,攘外必先安内,曹军出兵官渡,不过虚张声势而已,大公子袁谭统兵十万镇守,可保无恙,当务之急,立刻救援巨鹿,荡平黑山黄巾,内患一除,外敌自退!” 谋士审配站出来,提出一个‘安内攘外’的计策,以河北集团的实力,只要内部稳定下来,北方的匈奴也好,南边的曹操也罢,皆不足为虑! “先除内患,再平外贼,却是上上之策,不过吗,河北连年征战,实力损耗巨大,想要出兵讨伐黄巾,只怕心有余而力不足呀!” 沮授也站了出来,提出一个最大的难题:缺兵、少粮、没有军械,如何出兵作战呢? 袁氏坐拥四州之地,麾下兵马四十余万,实力雄厚,按理说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问题是,兵马虽多,地盘也大,四面御敌,又连吃败战,根本抽调不出机动兵力了! 大公子袁谭偷袭徐州失败,损兵数万,自己也被生俘了,虽然放了回来,袁绍出于面子问题,也全力压制此事,可大家心里明白,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败战! 紧接着,三公子袁尚出征西凉,十五万大军一败涂地,逃回来的不足三万,其余的全变成累累白骨,留在河西走廊了! 两场败仗下来,袁军损失兵力十五万之多,可以说是伤筋动骨了,更让人郁闷的是,两场大败战,全都是折在一个人中,‘鬼面萧郎’真是袁家的克星呀! 剩下的军队,袁熙统兵五万,防备北方的匈奴人,高干统兵五万,正在镇压并州的民变,袁谭统兵十万,驻守黄河沿岸,防备曹军偷袭,真是一兵一卒也抽调不出来了! 如此折扣下来,袁军只剩下七八万兵力了,全部驻扎在邺城附近,负责老巢的安全,轻易不敢动用,根本没有余力征讨黄巾军了! 再说了,就算强行抽调人马出征,军械、粮草从何而来呢,冀州的百姓已经逼反了,再要压榨下去,其余三州的百姓必然跟着造反,到时候天下大乱,袁氏也就万劫不复了! 想到这里,大殿上一片的沉默,这里人都是上层权贵,一旦河北集团奔溃了,他们的下场可想而知呀,就是为了自己的小命,也得同心协力,共渡难关才行! “主公勿忧,咱们还有十万大军没动用呢,不过吗,想要抽调出来有些麻烦,还需各位同僚帮忙才行呀!” 半响之后,河北第一谋士-田丰站了出来,牙关紧咬,一脸的刚毅之色,似乎在谋划一件大事! “兵马何在,元皓先生速速说来,只要能够稳定局势,本大将军言听计从,另有高官厚赏,绝不失言!” 局势危机,为了保住家业,袁绍难得纳谏一次,而且许下了重赏,因为自己信用不好,还特意加了一层保证,也算用心良苦了! “属下一心为了主公霸业,不求厚赏,至于十万大军,就在邺城之中!” 田丰语出惊人,一众文武面面相觑,不知那里来的兵马,只有沮授、审配、许攸几人略有所思,却是一脸的为难之色,显然他们也想到了什么,就是不敢说出来罢了! “邺城乃是天下第一巨邑,居住的士族、门阀、豪强极多,这些人的府邸里,养着大量的门客、侍卫、仆从、佃户……,少则数百人,多则上千人,而且甲胄齐全,精通武艺,如果把他们聚集起来,足以组建十万大军了! 此外,士族门阀家资丰厚,捐献一些钱粮出来绝无问题,如此兵马有了,军械、钱粮也有了,再委派一员大将统领,讨平黄巾军,指日可待!” 说完自己的计策,田丰毫无得意之色,反而一脸灰败,这个计策献上,可以挽救河北的危局,同样的,也会得罪门阀士族,这是从他们身上挖肉呀,随之而来的强烈报复,就要自己一身承担了! 借兵、借粮之计,其余几位谋士也想到了,可是没人敢说出来,士族门阀势力强大,一旦得罪了他们,必然没有好下场,再说了,大堂上的文武大员,好多就是士族出身,田丰计策一出,等于犯了众怒呀! “此计甚妙,元皓先生真是忠臣呀,既然如此,一事不烦二主,就由先生出面,说服各位家主,交出兵马、钱粮,共渡难关!” 袁绍身为天下第一门阀,自然知道士族们的秉性了,见利忘义,全无节操,一个个心比锅底都黑,跟他们借兵马、钱粮,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算办成了,也会得罪一大群人呢! 如今田丰献计,自己顺水推舟,让他跟士族门阀打交道,好处自己得了,黑锅让他背了,真是一举两得呀! “诺……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粉身碎骨,在所不惜!” 田丰双手抱拳,身为谋士,一切以主公大业为重,明知前面是火坑,自己也得跳下去呀! 兵马、军械、钱粮都有了,下一步就是选将了,正所谓:‘一将无能,累死千军’,要是派出一个废物统帅,再多的兵马也是白搭! 自从颜良、文丑阵亡沙场,军中就以张颌、高览为首,加上新崛起的蒋齐、淳于琼,并称为‘河北四大名将’,不过吗,高览身在幽州,防备匈奴入侵,淳于琼驻守黎阳,防备曹兵北上,剩下两人则在邺城听用! “传我军令:以张颌为主将,蒋奇为副将,袁尚为监军,统领人马,择日出征,一举荡平黄巾贼寇!” 略加思考,袁绍把兵权交给了张、蒋奇,二人常年统兵,能征善战,却是合适人选,至于让袁尚监军,则是他的一点私心了1 儿子再不争气,毕竟是亲生儿子,让袁尚一起随军出征,也好混点功劳,挽回一些面子,万一打了败仗,自然有人承担责任,不会怪罪到他的头上! 考虑的如此周详,袁绍也算用心良苦了,不过吗,他忘了一句名言……“一颗老鼠屎,就能坏了一锅汤呀!”(。?火然文??? w?w?w?.?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五章士族门阀 门阀--特指世代为官的名门望族,这些家族史悠久,底蕴深厚,彼此之间互通婚姻,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政治集团,又利用‘孝廉制度’,几乎垄断了推举官员的权利,与外戚、宦官,并称为大汉王朝的三根支柱! 汉灵帝驾崩之后,为了争夺朝廷大权,以何进为首的外戚集团,与‘十常侍’为首的宦官集团之间,召开了一场激烈的厮杀--同室操戈,同归于尽,最后的结果是:三根支柱,折断其二,汉室江山,岌岌可危! 外戚、宦官两大集团覆没,没有了竞争对手,门阀集团抢占了大量的政治利益,形成了一家独大的局面,他们或是支持诸侯,割据一方,或是亲自上阵,参与争霸,汉室江山衰落到如此地步,门阀们真是‘功不可没’呀! 袁家四世三公,门生故吏遍布天下,拥有无可匹敌的政治声望,自然而然的,邺城也就成为了士族聚集之地,中原门阀,七分在此,豪强大户,比比皆是,而且拥有大量的特权,他们抢占良田,不交赋税,组建商队,收敛钱财,蓄养奴婢,任意杀戮,完全超脱于律法之外,也没人敢约束他们的行为! 河北百姓都明白一个道理,宁可得罪官府,不能得罪门阀,宁可拖欠皇粮,不能少了地租,原因也很简单,官府如狼,门阀似虎,前者只会撕下你的皮肉,后者吃人不吐骨头,两害相较,还是取其轻者吧! 不过吗,凡事总有例外,就在门阀们享受美好生活的时候,一条消息传来:“谋士田丰献策,要求士族门阀交出护卫,捐献钱粮,组建成一支大军,跟黄巾军上阵拼杀!” 一石激起千层浪,邺城立刻沸腾起来,士族门阀的本性就是唯利是图,让他们搜刮百姓没问题,想要搜刮他们可就难了,再者说了,兵马、钱粮乃是立身之本,也是各个家族的根基,谁肯轻易交出来呀! 话又说回来了,这是大将军府下的政令,又有‘讨灭黄巾,救国救民’的口号,名正言顺,合情合理,想要硬抗是不可能的,不过吗,政治的精髓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有征兵调粮的命令,我有一毛不拔的办法,就看谁的手段更高超了! 士族门阀十分堕落,也喜欢互相攀比,居则高楼大厦,穿则绫罗绸缎,用则金银器皿,行则驷马之车,尤其在吃喝上面,更是奢侈无比,山珍海味,珍馐果品……应有尽有,随便一餐花费的钱财,足够普通百姓十年之用,最令人发指的是--他们还吃人! 饥荒之年,穷人们实在没有吃的了,为了求一条活命,只好四处寻找尸体,就像野狗似的啃食腐肉,或者互相交换孩子,杀死后烹煮成肉羹,这就叫‘易子而食!’ 灾民们吃人,门阀们也吃人,他们吃腻了山珍海味,为了追求刺激,就会购买一些贫民的孩子,养的白白胖胖,再杀掉吃肉,还有一个专门的称唿‘菜人!’ 一位门阀为了显示阔气,举行过‘百童宴’,就是宰杀一百名幼童,把他们的血肉做成美味佳肴,用来款待宾客,对此,有人表示不服气,也举办了一个‘十美宴’,杀掉自己的十名侍妾,蒸熟之后招待客人,生活堕落可见一斑了! 可是征兵调粮的命令出来,短短一夜之间,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士族们以前是互相攀比,看谁的生活更加奢侈,现在截然相反了,要是有人称赞你家里有钱,简直比骂祖宗八代还难受,‘装穷’成了大家新的生活方式! 为了装穷,士族们出门不坐车了,年长的骑头小毛驴,年轻的干脆步行,衣着也是一样,满是补丁的衣裳,配上一双草鞋,腰间系一条麻绳,就是标准的士族装束了,又透气、又低调,简直是‘装穷’的不二法宝! 一旦有官员登门催捐,士族们就带着全家老小,人手一只破碗,一个野菜团子,堵在大门口处,哭天喊地,总之一句话--“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了,千万别让我出钱,要也没有!” 面对集体耍无赖的门阀们,田丰先是登门劝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他们捐献钱粮,共渡难关,可惜,一点用处也没有,这些家伙全是玻璃耗子……一毛不拔呀! 劝说无用,只好用强硬手段了,田丰调来五千精兵,挨家挨户的威逼,再不肯捐献钱财出来,全部带走吃牢饭去,看你们是要钱还是要命! 很可惜,田丰低估了士族们的脸皮厚度,以及吝啬的程度,他们的反应可以用一句话形容--光着屁股打老虎,一不要命,二不要脸! 刀架在脖子上也不捐钱粮,实在逼迫急了,您就把全家老小带走好了,反正也吃不上饭了,进了牢房里面,起码有人管饭不是! 劝说没用,威逼也没有,无奈之下,田丰用出了最后手段,带上几个大力士,扛着百斤镔铁重锤,挨个登门拜访,凡是不肯出钱出力的,二话不说,直接砸大门、拆柱子,门阀们一下子慌乱了,自己的脸面可以不要,大门和柱子不能不要呀! 门第,指一个家族的社会地位和文化程度,权贵之家成为高门,贫贱之家称为寒门,二者差异极大,基本不会通婚! 阀阅,高门大户会在门前竖上两根柱子,左边的记载功绩,称为阀,右边的记载官职,称为阅,用来体现一个家族的史荣耀! 门阀,就是门第和阀阅的合称,前者为地位,后者为荣耀,缺一不可! 现在田丰带人拆大门、砸柱子,就跟挖他们的祖坟一样,没了这两样东西,士族们以后怎么混日子呀! 士族们可以不要面子,不能不要‘祖坟’,无奈之下,只好强忍心痛-‘出人手,捐钱粮’,帮忙组建出征的大军,与此同时,他们对田丰也是恨之入骨了,只要抓住机会,肯定是千刀万剐,挫骨扬灰…… ……………………………………………………………………………………………… 甄氏-大堂上,一场宗族会议正在进行中,凡是族内的成年男子,不论嫡庶,一律出席会议,共计数十人,另有高级管事百余人,站在大堂两侧旁听,事关重大,他们也有发言建议的权利! 甄宓乃是嫡出之女,家族地位极高,也换了一身男儿装,以‘五公子’的身份,坐在仅次于家主的位置上,参与了会议! 至于萧逸吗,青衣小帽,手持佩剑,就站在佳人身后,名为护卫,实为谋主,一双眼睛发出阵阵寒光,不停的扫视着甄氏族人,他们都是自己儿子的竞争对手呀,作为一名合格的父亲,是不是该拔掉这些扎手的荆棘呢? 坐在甄宓对面的,就是她的嫡亲大哥甄豫,一个相貌英俊,神态和蔼的人物,三旬上下的年纪,头戴羽冠,身穿皂衣,手持一本《道德经》,正看的津津有味,至于会议上的事情,一点过问的意思也没有! “忘却功名,不问世事,一心求道,不染红尘,真是一个自由自在的奇男子呀!” 查看半响之后,萧逸对这位大公子做出了判断,甄家嫡出五子,只有他活到了现在,不是没有原因的呀,这是一个没有危险的人,自然会长命百岁了! “袁氏为门阀之首,甄氏为财阀之首,二者互相依靠,同舟共济,如今黄巾作乱,河北动荡不安,黎民百姓惨遭涂炭,各地的商路也断绝了,家族商业损失严重…… 于公于私,甄家都该出兵马,捐钱粮,帮助大将军讨平贼寇,顺便打通各处商路,汇通天下……不过吗,大军出征,必须有人统帅,家族之中,可有人愿意担此重任呀?” 事关重大,家主甄安也出席会议了,与往日里邋遢的形象不同,今天换了一身装束,头戴紫金冠,身披福寿袍,手持一根金丝龙头拐杖,端坐上位,如松似岳,颇有一股子不怒自威的感觉! 这次征兵调粮的事情,甄家表现的十分积极,护卫、家丁、佃户共计召集了一万人,至于捐献出的钱粮、军械,更是占了全军的十分之三,可谓全力以赴,没有任何保留了! 一方面,甄家乃是天下第一财阀,就算装穷也没用,不如出手大方一些,还能换来仁义美名,以及大将军的的好感! 另一方面,财阀要想生存下去,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河北混乱不堪,甄家商队也是损失惨重,为了自身的安全,也该出兵讨贼! 问题也就来了,甄氏是一个商业家族,赚取钱财就天下无敌,带兵打仗却一窍不通,一万精锐人马派出去了,谁负责上阵杀敌,谁又能把他们安全带回来呢?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没有一个好的统兵人物,出兵征战就等于送死,这也是今天会议的目的,选出一名优秀的子弟,担负起统兵重任! 大堂上,众人目光闪动,都在思考统兵的人选,这是一个获得权利的好机会,同样的,也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事情,面对数十万黄巾军,稍有不慎,就会尸骨无存呀! 甄安身为一家之主,轻易不能离开邺城,再说了,他的年事已高,也受不了征战的辛苦,自然不能统兵出征了! 接下来,就是少家主甄豫,不过吗,这位大少爷一心求道,不理世事,也没有统兵的才能,让他出战黄巾军,只有一个结果--全军覆没,家族元气大伤! 至于剩下的甄氏子弟,一个个低着脑袋,沉默不语,他们吃喝玩乐,提笼驾鸟,小日子过的舒服极了,干嘛去跟黄巾军拼命呢,万一有个闪失,家里的娇妻美妾怎么办?无数家财又怎么办? “形势危急,生死关头,甄家子弟众多,就没一个主动请缨,上阵杀敌的勇士吗?” 半响无人回话,甄安不禁一脸失落,为了开拓商路,家族的精英子弟损失殆尽,剩下的全是眼高手低,毫无用处的一群废物,让他们继承家业,甄家必败无疑…… “宓儿不才,愿意统领家族子弟出征,讨平黄巾贼寇,打通四方商路,还河北一个平安无事!” 甄宓站了出来,主动请缨,带队出征,清秀的目光中满是鄙夷之色,对于这些家族子弟,她也是看不上眼的,否则也轮不到一个女人去草原上冒险了! “既然如此,就劳累宓儿了,沙场危险,一定小心应对,这些人马乃是家族精华,万万不能有失呀!” 甄安微微点头,家族阴盛阳衰,只能让唯一有胆魄的女娃统兵了,至于甄宓的能力如何,自然不用担心,因为她身后站着天下第一名将……鬼面萧郎,用兵如神,百战百胜,从无败绩! “呵呵,财权、兵权尽入手中,天下第一财阀的家业,绝不会落入别人手中了!” 萧逸淡淡一笑,目光扫过甄宓的小腹,满是得意的神色--“宝贝儿子,老爹给你弄来一份偌大家业,以后你就有好日子过了!” (清明节,回老家给父亲上坟了,耽误几天更新,对不起大家了……男爵顿首!)(。ran?enw?w?w?.?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潜龙现身 “统领十万乌合之众,在粮草短缺,军械不足的情况下,对阵数十万残暴之兵,休说一战成功了,能够维持不胜不败的局面都很难呀!” 城外大营-中军帐,张郃端坐在帅位上,眉头紧锁,正在沉思破敌之策,右手边摆着一杆镔铁枪,烈焰波纹,寒芒闪烁,一看就是饱饮人血的利刃;左手边则是一套《孙子兵法》,色泽乌黑,光滑闪亮,乃是经常翻阅造成的,河北四将,各有所长,张郃的特点就是--心思缜密,文武双全! 既为名将,又以‘心思缜密’著称,出征之前,张郃自然要分析战局,对比敌我的实力强弱了,最后得出一个结果--“敌强我弱,实力悬殊,必出奇兵,方能制胜!” 一支军队要想形成战斗力,除了兵员充足,甲械精良,还要经过严格的训练,做到上下一心,令行禁止,才能成为精锐之师,冲锋陷阵,一往无前! 再看看自己统领的军队,人员复杂,军械短缺,训练不足,完全是一群乌合之众,让他们去攻打黄巾军,无异于羊入虎口,有去无回呀! 先说人员问题,十万大军,是上百家门阀拼凑出来的,来源复杂,互不统属,彼此之间还有矛盾,入营以后整天斗殴闹事,已经出了十几条人命了,差点引起了‘营啸’,弄的人心动荡,上下不安! 兵员素质也不行,士族门阀被逼迫出兵,自然不肯交出精锐护卫了,派出来的全是老弱病残,不是六十岁的,就是十六岁的,也没什么战斗经验,不少人都是佃户,扛锄种地没问题,上阵杀敌完全不行,不当逃兵就算好样的了! 其次是军械、粮草问题,士族门阀并非自愿帮忙,捐献的器械腐朽不堪,刀是生锈的,枪是断杆的,弓弦一拉就断了,别说上阵杀人,就是杀一头猪都费劲呢! 粮草也是如此,发霉的小麦,变绿的稻米,生虫的豆类……全送到军营来了,还掺上了沙子,士兵们吃了之后,上吐下泻,浑身无力,病倒了一大片,如果不是甄氏支持,送来一批好粮食,恐怕就会出人命了! 最后就是时间太紧了,人员差点不要紧,军械短缺也没关系,只要给张郃足够的时间,他可以认真训练军队,努力补充粮草,以他的治军能力,半年之内可以训练出一支精兵! 可是不行呀,军情紧急,巨鹿郡危在旦夕,大将军下了严令-‘半月之内大军必须出征’,这么短的时间,别说训练人马,能够勉强编组成军就不错了,至于能有多少战斗力,只有老天爷才知道了! 兵员差、军械缺、时间紧,这些问题张郃可以忍受,为将者,就该有克服困难的勇气,只能打顺风仗的家伙,叫做福将,唯有逆境求胜者,方为名将! 楚汉之争时期,韩信统领一万多名老弱残兵,‘内无粮饷,外无支援’的情况下,出征北伐,一路上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擒魏、破代、灭赵、降燕、伐齐,只用了十七个月时间,就横扫了各诸侯国,最后兵围垓下,逼迫霸王自刎,立下无双战功,赢得了‘兵家之仙’的美誉! 张郃喜读兵书,最崇拜的就是韩信,前人能够做到的事情,自己为何不能效仿呢,不过吗,有一个难题无法解决,韩信出征没有任何束缚,可以尽情的施展本领,自己身边却有一位监军,犹如铁链缠身一般,根本动弹不得呀! 袁尚进入军营以来,依旧摆着三公子的架子,领着一大群门客,吃喝玩乐,挥霍无度,大量消耗着宝贵的粮饷,更加过分的是,他还带来不少女妓,夜夜笙箫,弄的军营里乌烟瘴气…… 如果袁尚只是喝点小酒,玩几个女人,张郃还能容忍一下,问题是,他吃饱喝足之后,还喜欢在营里乱转,四处插手军务,大事小情无不过问,精力充沛的不得了! 结果呢,凡是经过三公子处理的军务,小事变大事,大事变难事,没事也能挑起事,营中出现十次动乱,至少七次跟袁尚有关系,真可谓丧门星降世,倒霉大仙临凡呀! 有这样一位监军存在,原本五分的胜算,也就剩下三分了,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说到底就是三个字---不信任! 张郃身为河北名将,武艺高强,善于用兵,却不被大将军袁绍信任,原因有两个: 其一,张郃出身寒门,全靠自己一刀一枪的拼杀,才有了如今的地位,河北集团属于门阀天下,出现这样一个另类,自然受到士族将领的排斥了! 其二,张郃本是冀州牧-韩馥的部下,袁绍以诈术取冀州,这才转投过来的,不属于嫡系将领出身,自然不受重用了,如果不是颜良、文丑阵亡沙场,实在无将可用了,也轮不到他统兵出征呢! 正是这种不信任的情绪,加上无将可派的情况,袁绍不得不启用了张郃,希望利用他的军事才能,平定黑山黄巾,又把宝贝儿子派到军中,名为参与军机,实则监视情况,以免张郃反水投敌! 内忧外患,困难重重,这样的战事,任谁也难以取胜的,当然了,张郃也不是一点优势没有,起码给他派了一位不错的副将--蒋奇! 蒋奇也是寒门子弟,凭着自己的努力,以及‘箭射萧郎’的战功,进身为河北四将之一,同样的遭遇,让二人产生了惺惺相惜的感觉,互相合作的很是融洽! 自从建军以来,蒋奇训练人马,调集粮草,日夜操劳不休,分担了很多的军务,若非如此,张郃恐怕早就累趴下了,不过吗,统领十万大军,只有一位副将远远不够的,想要战胜黄巾军,还需要几位能征善战的帮手,又去那里寻找呢? …………………………………………………………………………………… 古人云:‘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就在张郃愁眉不展,四处寻找统兵将领的时候,帐下亲兵来报--“大汉皇叔-刘备前来拜访!” 隽乂将军披坚执锐,为国讨贼,实乃无双国士,备身为汉室宗亲,岂能袖手旁观呢,故而前来军中效力,同赴疆场,共讨黄巾!“ 一脸笑容的刘备迈步而入,言辞恳切,浑身上下充满了人格魅力,让人根本无法拒绝,更重要的是,他身后跟随三员大将……关羽、张飞、赵云! 偷袭徐州失败之后,刘备无处容身,只好投奔了袁绍,凭着他大汉皇叔的身份,一套会哭的本领,以及厚厚的脸皮,很快就在邺城站稳了脚跟,得到了一处豪宅,数十名奴婢,过上了安稳的日子! 不过吗,‘潜龙’心系天下,岂会被眼前的安逸生活迷惑呢,刘备一方面蛰伏邺城,结交名士,扩大自己的声望,另一方面寻找机会,希望弄到一支兵马,再起风云! 这次黑山黄巾作乱,就是天赐良机,听到聚兵出征的消息,刘备立刻前来效力,只要上了战场,凭着自己的手段,以及关羽、张飞、赵云的勇武,必然能够立下战功,进而指掌一支兵马的! “左将军前来助战,真是求之不得呀,还请担任前锋重任,奋勇杀敌,挫动黄巾兵的锐气,齐心合力,一举灭敌!” 刘备前来效力,张郃自然万分高兴了,这位刘皇叔虽然没啥本领,几员大将可是厉害角色,冲锋陷阵,万人莫敌呀! 关羽、张飞不必说,联军讨董之时,曾经大战过吕温侯,一场厮杀,惊天地,泣鬼神,十八路诸侯具惊,勇武之名,天下皆知! 至于赵云吗,更是无双战将,当初界桥之战,万马军中往来冲突,如入无人之境,就连‘先登营’大将-鞠义,也被此人一枪挑死马下,神勇之名,河北无人不知呀! 袁绍也知道‘白马银枪将’的威名,一直想要收为己用,得知赵云来到邺城后,立刻派许攸登门劝说,送上无数珍贵礼物,以及‘大汉虎威将军’金印一颗,以示拉拢之意! 面对高官厚禄,赵云只是淡淡一笑,让许攸传回一句话:“昔日恩师传授武艺,教导忠义之道,未有‘背主求荣’一课,子龙紧尊师命,故而不敢受大将军厚爱!” 一番言辞,有理有据,不失气节,不伤人心,河北文武听说之后,无不拍手称赞……“常山赵子龙,天下并无双!” 兵马、钱粮凑够了,前锋将军也有了,军情如火,不敢耽搁,张郃当即请示袁绍之后,准备起兵,出战黄巾! ………………………………………………………………………………………………………………………… 大营中,一处隐蔽的小帐篷里,萧逸手持酒杯,双眼微闭,听取手下收集来的情报后,细细的分析起来…… “呵呵,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大耳贼’竟然现身军中,上次让你侥幸逃脱,这次没那么容易了,不斩‘潜龙’,绝不罢休! 稍微郁闷的是,大哥护卫身边,白马银枪,无人可敌,再加上关羽、张飞两员虎将,想杀刘备,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呀? 不过吗,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只要屠了这条‘潜龙’,用点卑鄙手段也再无不惜了,至于大哥那里吗,事后请罪也就是了,实在不行,自己就收了‘小恶魔’,大舅哥总不能找妹夫报仇吧?” 寻思完毕,萧逸睁开双眼,里面全是浓浓的杀气……“潜龙已经出现了,另一个仇人-紫木公子,又藏身何处呢?”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七章神兵出阵 秦朝末年,楚地豪杰-项羽横空出世,继陈胜、吴广之后,接过了反抗暴秦的大旗,出兵北上,与秦将章邯会战于巨鹿郡,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项羽用破釜沉舟的办法,激励全军士气,三日之内,九战章邯,一举歼灭秦军三十万,‘霸王’之名,威震天下! 四百年过去了,‘西楚霸王’的功业已经烟消云散了,只留下‘十面埋伏……霸王别姬’的凄美故事,任由后人传唱,不过吗,英雄之血,世代相传,就在昔日的古战场上,一场更加惨烈的大战开始了!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冲呀!” “攻破城池,鸡犬不留--杀呀!” 巨鹿城下,数十万黄巾军高唿口号,手持简陋的武器,疯狂的冲击着城墙,就像涨潮的海水似的,一浪高过一浪,血花飞溅,残肢遍地,不死不休! “死守城池,一步不退--杀呀!” “玉石俱焚,誓不降贼--拼啦!” 守城的官兵也在浴血厮杀,他们都是巨鹿郡的子弟兵,为了守卫乡土,保护家人平安,爆发出极大的勇气,宁可战死,不退一步,硬是用血肉之躯筑成一道堤坝,挡住了黄巾军潮水般的攻势! 一边势在必得,一边誓死不退,双方将士全都疯狂起来,高声呐喊,近身肉搏,长枪折断了,短刀砍豁了,弓弦拉断了……,甚至像野兽一样互相撕咬,经常有士兵相拥着跳下城墙,同归于尽,死尸堆满了壕沟,护城河染成了红色,修罗地狱,莫过于此! “天公保佑,此战必胜,全军统统压上去,不破巨鹿城,本将军誓不收兵--杀!” 一面迎风飘摆的杏黄色大纛下,张燕坐骑红鬃马,手持一柄三尖两刃刀,不断的组织人手,投入到激烈的厮杀中,不时的摸摸自己的鼻子,俊秀的小脸上满是杀意! 他本是‘天公将军’-张角的嫡传弟子,自从黄巾起义失败,张角病逝之后,就接过了领导信徒的重任,不断在各地起事,想要完成师傅的遗愿,创建一个‘无处不均匀,无人不保暖’的理想国度! 很可惜,道路崎岖,处处碰壁,起义不断的失败,尤其是四年前的兖州之战,张燕已经汇聚了百万人马,眼看就要席卷中原大地了,没想到在陈留城下,碰到了‘绝世杀神’,一战之下,全军覆没,如果不是萧逸手下留情,自己恐怕也要殒命沙场了! “老大呀……你是绝世杀神,也是黄巾军的克星,黄天保佑,千万不要碰到你,否则小弟只有逃之夭夭了!”想起往事,张燕仰天长叹,萧逸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最好的朋友,也是永远敬畏的老大! 为了躲避‘老大’的锋芒,他才渡过黄河,潜伏在常山老家,联络余部,发展信徒,用了整整四年时间积蓄力量,趁着袁氏兵败的机会,突然举事,攻克了常山、中山两郡城池,裹挟了数十万民众,打起了‘黑山黄巾’的大旗! 不过吗,旗帜打出来了,前景并不乐观,‘裹挟民众-流动作战’的方式,可以让黄巾军迅速壮大,席卷天下,可是没有一块稳定的根据地,没有后方粮草的支援,注定了他们只能不断的攻掠城池,一旦停下脚步,就会全军崩溃了! 以前在小道观生活时,闲谈之间,听萧逸说过造反的办法-‘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这九字真言,张燕始终牢记在心,认为是图谋天下的良策,可惜处处掣肘,难以实现呀! 首先,黄巾军各部首领们,大都是草莽中人,性格粗野,没有远见,让他们杀人放火没问题,治理民生就一窍不通了,就算给他们一块根据地,也会糟蹋成荒无人烟的废墟,只能继续劫掠下去,至死方休! 其次,就算张燕有心经营一番,四方诸侯也不会给他机会的,只要黄巾大旗一举起来,诸侯们立刻重兵围剿,一点喘息的机会也没有呀! “哗!-快跑呀,敌人太厉害了,咱们冲不上去的!” “呜!-围城二十多天了,死了无数弟兄,再打下去的话,就要全军覆没了!” “救命呀!……我还活着呢!” …………………………………………………… 张燕正在思考时局,前面的战事发生了变化,黄巾军死伤惨重,潮水般退了下来,又一次进攻失败了,只留下遍地残骸,以及大量伤兵躺在战场上哀嚎…… “沙场征战,有进无退,敢有后退一步者--杀无赦!” 看着溃退下来的乱兵,张燕大手一挥,从身后冲出上千名身披战甲,手持大刀的督战队,二话不说,对着败兵就是一阵砍杀,血花飞溅,人头滚滚,逼迫他们重回战场,继续进攻巨鹿城! 并非张燕残忍无情,而是战局的发展情况,逼迫他不得不如此,‘黑山黄巾’举事以来,横扫了冀州北部,裹挟了许多百姓,保守估计也在四五十万左右,这些人需要消耗大量的粮食,每天都在百万斤以上! 作为首领,必须喂饱士兵的肚子,否则的话,一旦激起兵变,他们就会成为饥兵的食物,这种事情在黄巾军中经常发生的,弄到了食物,你是大家的首领,如果弄不到食物,你就是大家的食物! 冀州北部已经掠夺殆尽,粮食吃的差不多了,‘黑山黄巾’要想存活下去,必须进入冀州南部,攻占那些富庶的城池,巨鹿郡就是一块拦路石,正好挡在交通要道上,唯有攻克此城,才能南下劫掠,否则的话,不出十天,粮草耗尽,大军不战自乱! 再者吗,巨鹿郡是黄巾军的起源地,大贤良师-张角就是这里人,张燕如果攻克巨鹿城,就能接过‘天公将军’的大旗,号令四方黄巾余部,进而席卷天下,开创一个‘*****的王朝! “传令下去,以血祭天,神兵出阵,黄天保佑,必破巨鹿!” 生死关头,张燕拿出最后的底牌了,反正拼光亦光,不拼亦光,拼死一搏之下,也许有条生路呢! 黄巾军起源于太平道,据说能够唿风唤雨,撒豆成兵,请来黄巾力士破阵杀敌,当然了,这些东西只能哄骗无知信徒,高层首领都明白,不过是装神弄鬼罢了,真有无上法力,又何苦亲自攻城呢,烧几张黄草纸,请来神仙多省事呀! 神仙是假的,‘神兵’却是真的,张燕有一支特殊部队,人数不多,战力极强,再加上一些特殊手段,用来冲锋陷阵,无往不利! “黄天保佑,力士下凡,刀枪不入,所向无敌,生为人杰,死做鬼雄……” 一阵阵喊声中,从大阵中走出千余名士兵,全是身高八尺,虎背熊腰的壮汉,一个个头戴黄巾,**身体,手持鬼头大刀,相貌极为凶恶,他们就是张燕最后的底牌--神兵! 神兵出阵,必须血祭,九十九名逃兵被压了上来,鬼头大刀高举,寒芒闪过,颈血冲天,紧接着,十几名巫师走了出来,用铜盘接住鲜血,又取出黄草纸、狼毫笔,以人血做墨,一边手舞足蹈,一边画起了神符…… 神符画好之后,对着太阳举起来,片刻之间,就自燃起来,立刻有人提来几桶水,巫师们把烧过的神符投入水中,那些神兵一拥而上,争抢神水饮用,祈求黄天保佑! 又过了一会,奇迹发生了,那些喝了神水的士兵,一个个眼睛血红,口吐白沫,就像发疯了似的,根本不用将领们督促,提着鬼头大刀,嚎叫着冲向城墙,仿佛真有神灵护体一般! “神灵附体,刀枪不入,黄巾力士,天下无敌……杀呀!” 神兵出阵,不同凡响,刀来不躲,枪来不避,这些人迅速冲上了城头,守军的武器砍在他们身上,就像砍木头一样,根本没有反应,如果不是伤口有血流出,真以为他们是一群木头人呢! 这些‘神兵’除了悍不畏死,力气也大的惊人,几十斤重的鬼头刀,在他们手上就像木片一样,上下飞舞,砍人如同切菜,杀的官兵步步后退,守军纵然有心保护家乡,可也挡不住一群疯子呀! 趁此机会,数十万黄巾军倾巢出动,不管老弱病残,全都举着武器,呐喊着冲上城墙,一番激战之后,守军全线崩溃,城门也陷落了…… “黄天保佑,攻破巨鹿,就在今日--杀呀!” 攻破城池,张燕长出一口气,挥舞着三尖两刃刀,领着心腹将士杀进城中,小脸上却毫无得色,有些事情,只有自己清楚呀! 所谓的神兵出阵,不过是骗人的把戏罢了,人血画符,是为了蛊惑人心,黄纸自燃,因为上面涂了白磷,一见阳光,自然就起火了,这都是千百年来,道士们画符炼丹总结的经验,用来蒙蔽无知百姓,骗取一些钱财罢了! 真正起作用的,是那些‘神水’,张燕师从‘天公将军’张角,除了装神弄鬼,也学了一些医术,偶然之间,在山中发现一种草药,让人服用之后,可以陷入一种癫狂状态,不知痛痒,不畏死亡,还能够激发人体潜力,变得力大无穷,就像神灵附体一般! 发现这种草药之后,张燕如获至宝,小心培育,反复实验,终于创建出了一支‘神兵’,用来冲锋陷阵,所向披靡,再难啃的骨头,也能打下来! 不过吗,这种药草也有一个副作用,只能维持半个时辰,药效过后,‘神兵’也就废了,轻则气血崩裂,成为一个废人,重则七窍流血,当场丧命,不到万不得已,张燕也不愿意轻用! “巨鹿郡已经攻下,接下来就是邺城了,只要能够夺取冀州,自己就能效仿楚霸王,横扫河北,问鼎天下,推翻汉室江山,指日可待!” 进城之后,张燕暗暗盘算起来,“事到如今,谁也阻止不了自己的步伐……嗯,只有一个人除外!”(。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八章得见仇人 流动作战,劫掠为生,黄巾军进城之后,就像蝗虫似的扫荡着一切目标,杀人、放火、抢劫、*****无恶不作,无法无天,原本繁华富庶的巨鹿城,立刻变成了阿鼻地狱! 至于城中的百姓们,年轻女子成了大小头目们的玩物,任意****,生不如死,其他人的下场更惨,老弱病残,全部斩杀,强壮的男子编入队伍中,成为了黄巾军新的一员,跟着大队人马劫掠四方,再去祸害别人的家乡! “立刻派人守护府库,严禁任何人出入,各部将士再有胡乱放火者--杀无赦!” 进城之后,张燕立刻控制了粮库,生怕部下们玩的太嗨了,一把火给烧个干净,这样的蠢事不是没做过,没了物资、粮草的补充,几十万人马只能喝西北风了! 至于部下们正在做的‘好事’,张燕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不是不想约束部下,而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破城劫掠,自古如此,谁要是挡了乱兵发财的机会,他们手里的刀枪可不认人呀! 与那些胡作非为的黄巾头目不同,张燕是一个有理想的人,他自幼跟随师傅张角,游走四方,散施符水,治病救人,见到过人世间太多的苦难了,因此,师徒二人招募信徒,试图建立一个有田同种、有钱同花,人人安居乐业的国度! 十余年来,张燕东奔西走,不断的带领信徒举事,想要推翻汉室江山,还天下百姓一个太平盛世,可惜,事与愿违,黄巾军所到之处,带来的不是生活安宁,而是无边苦难,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百姓十不存一…… 张燕也曾扪心自问,太平道的宗旨是带领信徒走进天堂,结果呢,却把他们推进了阿鼻地狱,难道说自己错了吗,恩师的教义错了吗,谁又能给自己一个答案呢? 带着无数的疑问,来到了太守府门前,这是官兵最后坚守的地方,黄巾军死伤了上千人马,这才攻破此处,激战刚刚结束,残肢断肠,四处抛洒,混合着没有凝固的鲜血,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气味! 一个俘虏也没抓到,官兵们抵抗到了最后,全军覆没,无一生还,巨鹿太守本人穿戴整齐,腰系官印,在大堂上悬梁自尽了,面容狰狞,死不瞑目,至于他的亲人们,全跳了后宅的水井,满门老小,尽数殉难! “强敌围攻,坚守不降,尽忠职守,以身殉城,他也算一个好官员了,放下来吧,准备一些上好的棺椁,把他们全家老小厚葬了!” 巡视一番之后,张燕心中升起一种无力感,要想创建一个政权,必须得到读书人的支持,当年汉高祖-刘邦‘三年亡秦,五年灭楚’,靠的就是文有萧何、张良,武有韩信、彭越,这才成就帝王大业! 就以武力而论,黄巾军不乏悍不畏死之士,谋士方面就差的太远了,自从举事以来,张燕攻破不少城池,一个投降的官员也没有,胆大的自杀身亡,以全气节,胆小的逃之夭夭,就算被抓回来了,宁可砍头,决不归降! 要想打天下,必须有文士帮助,既然对方的不肯归顺,那就自己培养吧,攻克中山郡以后,张燕花了大力气,从民间找到十五个读书人,又是送上厚礼,又是拔刀威胁,好歹弄到了大营中,分发官印,让他们担任各地县令,治理民生,也好为黄巾军弄出一块根据地! 结果呢,十五个读书人去上任了,没过半个月,就跑了十个,剩下五个没跑掉的,全都自杀身亡,只留下一副白绫,上面四个血字--‘死不从贼!’ 死不从贼--这四个字直戳张燕的内心,无论自己如何洗白身份,无论自己如何礼贤下士,在读书人的眼里,黄巾军永远是贼寇,只能祸乱苍生,不能治理天下呀! 不过吗,事到如今,有进无退,那怕前面无路可走,自己也要奋勇闯一下,因为一旦停下脚步,不用官军动手,数十万部下就会把自己撕成碎片! “传令下去,筑造祭坛,准备贡品,本将军要祭祀黄天,正式接任‘天公将军’,号令四方,图谋大事!” 张燕略加思考,自己攻克了巨鹿城,就有资格继承恩师的称号,唯有如此,才能聚集黄巾余部,进而壮大力量,跟官军决一死战! 建安元年,十二月十二日,张燕攻克巨鹿,正式打出‘天公将军’的旗号,聚集部众,再起风云,一时之间,河北震惊,万民惶恐! ………………………………………………………………………………………………………… 巨鹿失守,冀州震动,得知情况之后,前来救援的大军立刻停下了脚步,统帅张郃擂鼓聚将,召集众人商议对策,城池已经失陷,他们这支援兵又该何去何从呢? “咚!……咚!咚!” 军情如火,战鼓如雷,各部将领不敢怠慢,立刻前往中军大帐,参加会议的有主将张郃、副将蒋奇、监军袁尚、刘关张三兄弟……,还有百余名将校,按照官职高低,在大帐中分成两队排列! 甄宓以‘五公子’的身份,也参加了会议,还弄到了一副软榻,坐在离帅位很近的地方,有肉有酒,很是滋润,至于萧逸吗,为了防止泄露身份,只好用黑纱蒙面,混在大群侍卫当中,顶着阵阵的寒风,一边搓着冰冷的双手,一边窥视帐内的情况! “诸位将军,巨鹿失陷贼手,救援已经失败,十万人马何去何从,各位可有良策?” 张郃顶盔贯甲,手持宝剑,端坐如山,依旧保持着统帅的威仪,说话的速度不快不慢,一点慌乱的意思也没有! “巨鹿失守,门户洞开,贼兵必然大举南下,咱们应该收兵回去,帮助大将军固守邺城,而后联络青、幽、并三州兵马,里应外合,一举剿灭黄巾贼寇!” 蒋奇第一个站了出来,主张全军后撤,固守待援,以他们的十万人马,加上邺城原有驻军,打退敌军却是很难,坚守城池万无一失,堪称一个比较稳妥的计策! “万万不可,贼兵攻占巨鹿,军心骄狂无比,趁其不备,我军大举进攻,必获全胜,如此贼兵可退,巨鹿可复,邺城也就平安无事了! 我等若是后退,贼兵必来追赶,冀州南部,一马平川,无险可守,就是想退回邺城,恐怕也不可能了!” 刘备也站了出来,主张以攻代守,跟黄巾军决一死战,理由也很充分,看来蛰伏邺城这段时间,‘大耳朵阿福’也学了一些兵法呢! 一个主攻,一个主退,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出现了,而且各有道理,将校们面面相觑,先是低头沉思,接着小声议论,最后高声争吵起来…… 邺城乃是河北治所,我等的妻儿老小尽在城中,万万不能有失,还是回兵救援为好呀!“ ”说的容易,数十万黄巾军就在面前,咱们一旦转身后撤,人家必然随后掩杀,谁来为全军断后,又能挡的住吗?“ ”不退又能怎么办,敌众我寡,兵力相差悬殊,若是平原野战,恐怕让黄巾军吃的渣都不剩呀……“ ”男子汉,大丈夫,战死沙场,也比当逃兵强,再说了,就算咱们守住邺城,其余各郡怎么办,任由黄巾贼兵蹂躏吗?” ………………………………………………………… 上百名将校形成了两派,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在大帐中吵成一团,谁也说服不了谁,不过吗,家有千口,主事一人,到底是战是退,还要看主将的决定了! 帅位上,张郃手握宝剑,冷笑不语,身为大军统帅,他的心中早有定计了,所以在大帐议事,是想查看一下部下们的态度,看看谁是悍不畏死,敢打敢杀的勇士,谁又是胆小如鼠,不堪一用的废物!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只有弄清内部情况,才能分兵派将不是,不过吗,在做出决定之前,有一块‘绊脚石’必须踢开,否则必然坏事,想到这里,张郃目光转动,盯在了监军袁尚身上…… “军情如火,紧急万分,本将军难以决断,三公子智勇双全,又身为监军,心中定有良策,还请赐教一二……” “这个吗,事关重大,本公子也要谋划一下,是吧……万一出了差错……是吧?” 袁尚是一个虚有其表的草包,这次出任监军的职务,不过是想混一些功劳罢了,张郃突然把决策大权推过来,立刻吓的他张嘴结舌,半天说不出一句整话! 主子有难,谋士出力,后边的门客堆中,缓步走出一名身材高挑的青年人,面如冠玉,长发飘飘,尤其一双漂亮的桃花眼,转动之间,媚气外露--正是久不露面的紫木公子! 自从毒杀袁术,抢到假玉玺之后,紫木公子就投奔到袁绍麾下,蛰伏邺城,窥视形势,想要借着河北集团的力量,为自己报仇雪恨,最好再谋个一官半职,混个荣华富贵出来! 好歹也是士族公子出身,凭着一套吃喝玩乐的本事,再加上奉承拍马的技术,紫木公子很快获得了袁氏父子的欢心,进而成为了袁尚手下一名门客,跟随左右,很是亲近! 如今看到主子有难,紫木公子立刻靠了过来,伸出一根手指头,偷偷在袁尚后背上写了一个字--‘病!’ “哎呦!……疼死我了,本公子身体不适,暂且告退了……军中大事交给诸位将军了!” 袁尚没有大智慧,却有小聪明,立刻心领神会了,伸手狠掐自己的大腿,趁势哀嚎一声,装出突发疾病的样子,周围的门客立刻拥上来,抬起这位三公子就走,一溜烟的跑出了大帐…… 绊脚石踢开了,张郃冷笑几声,猛地拔剑在手,开始分兵派将:“沙场决战,有进无退,明日三更做饭,五更出发,全军将士轻装前进,直奔巨鹿城,跟黄巾贼决一死战!” “诺!--决一死战,不胜不归!” 主将决定开战了,别人也不敢再多说什么,全都站起身来,抱拳听令! ……………………………………………………………………………… 大帐门外,萧逸一直仔细监视者,看到张郃指挥人马的本领,不禁一阵的赞叹,有勇有谋,当机立断,不亏是大将之才呀,比起有勇无谋的颜良、文丑之辈,强上了百倍不止,袁绍若是早用此人,西凉之战尚未可知呢? 至于袁尚吗,花花公子一个,杀了只会脏一块地方,留着反而有大用,就凭他这份败家的本领,袁绍就是有再大的基业,也会烟消云散的,所以说,此人不能杀,反而要推上一把,让他爬的更高才行呢! 思考之间,萧逸的目光四下扫动,猛然看到了一张俊美的小白脸,还有那双漂亮的桃花眼--紫木公子!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数年以来,萧逸朝思暮想的就是手刃此人,为卧虎亭的乡亲们报仇,可是长久以来,一直没有任何音讯,万万没有想到,仇人会出现在眼前呀! “嘎吱!--嘎吱!” 钢牙紧咬,铁拳紧握,萧逸用强大的意志力,压制着心中复仇的火焰,“此人必死无疑了,现在却不是时候,一旦打草惊蛇,会坏了自己的计划,为了天下大计,个人恩怨只能暂且忍耐一下了……” 好半响,萧逸总算压制住心中怒火,而后觉得口中微甜,嘴唇微痛,原来是用力过度,不小心把嘴唇咬破了,丝丝血迹从嘴角淌了出来…… “嘶嘶!……别着急呀,有朝一日,必然痛饮仇人之血,千刀万剐,祭祀英灵!”萧逸伸出舌头,轻舔着唇边的血丝,又摸了摸鼻子,复仇的味道,真是甘美无比呀! 正文 第一百三十九章贼将谁堪与战? 天籁小说Ww『 “咚!……咚!咚!” “杀!……杀!杀!” 黎明时分,营门大开,鼓声如雷,旌旗飘摆,十万袁军倾巢出动,向着巨鹿城缓缓推进过去,没有深奥的阵法,也没有复杂的战术,进攻的方法很简单,就是一个整齐的四方大阵,横平竖直,一目了然! 张郃乃是河北四将之,文武双全,能征善战,这次统兵讨贼,却摆出如此简单的一个阵型,不是他才能不够,更不是粗心大意,却有不得已的苦衷呀! ‘阵而后战,兵法之常,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两军交战,要想摆出一个威力强大的阵型,除了统帅精通兵法,指挥有方,更重要的是士兵们训练有素,能够完美的执行命令,全军上下,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就像头脑指挥手臂一样,才能挥出阵型的威力! 现在的情况是,张郃的指挥能力没问题,士兵们的素质很有问题,十万大军都是临时拼凑起来的,军械缺乏,训练不足,不少人更是第一次上阵杀敌,别说是‘八门金锁、十面埋伏……’之类的复杂阵型,就是最简单的‘一字长蛇阵’也玩不好,能知道‘闻鼓而进,闻金而退’就不错了! 这样素质的军队,让他们摆出复杂的阵型,根本挥不出威力,反而会自乱阵脚,真不如现在的四方阵,简单明白,士兵们知道进退,将领指挥的也容易,这就叫做适合自己的阵型,才是最好的阵型! “化繁为简,因势利导,能让十万人马挥出最强战力,张郃不愧大将之才,不过吗,也就是个将才了,永远成不了韩信那样的无敌统帅!” 萧逸混在行军队列中,观察完军阵之后,对张郃的统兵能力比较认可,却也看出了不足之处,十万对四十万,敌众我寡,全线出击必然吃亏,如果是自己统兵的话,一定派出小股人马,骚然敌军的两翼,以分其势,再集中优势兵力,直插对方的中军……呵呵…… 谋划一番之后,萧逸自嘲的笑了笑,真是统帅当久了,忘了自己现在的身份--万马军中一小兵呀! 为了掩饰身份,萧逸特意换了一套普通士兵的服饰,头戴铁盔,黑纱遮面,又用墨碳涂黑了小脸,武器换成了一条长枪,就连坐下的‘白菜大爷’,浑身也用染料涂成了红棕色,混在大队人马中,徐徐而行,一声不吭! 这样古怪的装束,如果在别的军队中,早就被揪出来审问了,可是混在这支人马里,却是格外的安全,十万大军乃是乌合之众,兵器、盔甲、战马……全是拼凑来的,五花八门,极难辨别,士兵们的打扮更是千奇百怪,足够玩一次化妆舞会了! 有身披锦袍,坐骑骏马的士族公子,有铁盔皮甲,骑着驽马的家丁,还有破衣烂衫,光脚步行的佃户……,十二月的天气,为了抵御寒冷的北风,很多人都在脸上裹了麻布,只露出一双眼睛,那里看的出本来面目呢! 将校们不愿意裹布条,就在脸上涂一层油脂,用来抗拒风寒,有些在意自己形象的,干脆戴上一副镔铁面具,既威武,又实用,款式也有很多,什么盖世天王、地狱鬼差、六丁六甲……,就连蚩尤鬼面也出现了七八副,乱七八糟,难以分辨,混在这样的队伍里,萧逸绝不会露馅的,谁叫他长的不太英俊呢! ……………………………………………………………………………………………………………………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得知十万袁兵杀过来了,张燕毫不怯阵,尽起麾下兵马四十万,涌出城门,高举旗帜,浩浩荡荡的前去迎敌! 放弃坚城不守,主动出城迎战,张燕也有自己的考虑,一则:守城是一件精细的事情,需要各部人马紧密配合,才有取胜的可能,自己麾下的四十万人马,全是裹挟来的普通百姓,一点战术也不懂得,根本守护不了一座城池! 二则:当初陈留之战,自己的百万兵马被围困城中,粮草断绝,无处可逃,最后全军覆没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张燕不敢犯第二次错误了,出城野战的话,打胜了最好,万一打不胜,咱们撒丫子就跑,起码不会成为瓮中之鳖!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 “诛灭逆贼,护国安民!” “诛灭逆贼,护国安民!” ……………………………… 两方人马摆开阵势,高呼口号,在巨鹿城南二十里的地方相遇了,这里地势平坦,空间开阔,正是两军交战的好沙场,更加难得的是,四百多年之前,这里就是秦、楚两军决战的地方,沙土之中,白骨犹存,青天之上,战魂悠悠! 一方是乌合之众,甲械不足,缺乏训练,一方是蚁聚之兵,狂奔乱跑,毫无队形,这样的一场决战中,战略、战术、阵型……统统没有用处,比拼的就是双方的士气,办法也很简单--斗将! “曹渠帅何在,出阵挑战,斩杀敌将,振奋士气!” 张燕大手一挥,派出了手下的头号战将,试图激励三军士气,再用人海战术彻底的湮灭官军! “拔山举鼎-霸王转世-曹冒在此,谁敢决一死战?” 粗豪的叫喊声响起,从黄巾军中冲出一员大将,身高八尺,虎背熊腰,如乱草,面如铁锈,扫笤眉,绿豆眼,满嘴的大黄板牙,相貌极为丑陋,手持一对熟铜巨锤,坐下一匹青鬃马,往来冲突,高声挑战! 曹冒本是屠夫出身,性粗狂,不知礼,更不是做生意的材料,后来穷的吃不上饭了,只好加入黄巾军,仗着一身过人的蛮力,两只熟铜巨锤,以及残暴嗜杀的性格,斩杀过不少敌将,号称‘百万黄巾第一力士!’ 狭路相逢勇者胜,两军交战,头一阵至关重要,若能斩杀敌将,就可以振奋军心,也就多了三分胜算呀! 张郃虎目圆整,一抖手中镔铁长枪,准备出战敌将,无论如何也要赢下这一阵! “隽乂将军乃是三军统帅,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岂能轻易出马呢,敌将不过蝼蚁之辈,交与我家兄弟足矣!” 刘备伸出修长的手臂,一把拦住了张郃,向身边使个眼色,斩将之功,还是收入自己手中吧! “贼将休要猖狂,用汝的项上人头,试一试关某的宝刀锋利……杀!” 声如凤鸣,直冲云霄,袁军队列中也冲出一员大将,身长九尺,面如重枣,丹凤眼,卧蚕眉,一副美髯飘洒过腹,坐下一匹胭脂卷毛马,手中一柄青龙偃月刀,威风凛凛,如同天神下凡一般,正是桃园兄弟之一--关羽! “哈哈,真有前来送死的,敌将休走,尝尝本将军这对铜锤的厉害!”狂笑声中,曹冒咧开蛤蟆大嘴,瞪着绿豆小眼,高举一双熟铜巨锤,冲杀过来! 关羽抬头望天,一言不,双脚轻点马腹,单手拖着青龙偃月刀,运用神力,一记‘力劈华山’,狠狠砍了过去…… “轰!……隆隆!” 刀、锤空中相碰,出惊雷般的巨响,关羽身躯微晃,单手紧握刀柄,神色丝毫未变,再看曹冒,身躯乱晃,双耳轰鸣,一双绿豆眼凸出老高,坐骑更是连退三步,嘶鸣不止! “刷!……呼!” 关羽得势不饶人,刀锋一转,猛然横扫过去,出‘呼呼’的恶风,疾如车轮一般! “呀!……老子跟你拼了!” 曹冒紧咬牙关,用尽全身气力,举锤相迎,又是狠狠一次撞击,震的他眼冒金星,两条臂膀酸痛的犹如针扎一般,小舌头吐出老长,口水喷了一地! 两次重击之后,这位‘黄巾第一力士’终于明白了,这是遇到绝顶高手了,再要较量下去,不出三个回合,自己的项上人头恐怕难保呀,流氓战术-能打则打,打不赢就跑,曹冒不敢恋战了,调转马头,准备逃之夭夭! “贼将休走,留下人头!” 到嘴的肥肉,岂能让他跑了,关羽催马追赶过去,高举青龙偃月刀,向着曹冒的后脑劈落,准备用这颗人头,向世人展示自己的勇猛! 好歹也是沙场宿将,听到恶风响起,曹冒连忙伏在马背上,高举一双铜锤,护在自己身后,只要挡住这一刀,就能逃回本阵,再也不招惹这位赤面长髯之将了,真是天神下凡,难以抵挡呀! “刷!-刷!-刷!……啪嗒!” 可惜,命中注定,在劫难逃,青龙刀快如闪电,正劈在铜锤柄上,神力所至,立断两半,刀势不减,又劈在曹冒的脖颈上,如切腐土,一闪而过,最后落在了青鬃马的身上…… 一刀闪过,锤头、人头、马头同时落地,鲜血喷涌,飞溅四方,关羽趁势收刀,手捋长髯,傲立不动,从始至终,眼皮都没抬一下,浑身傲气,势压三军! 贼 “桃园兄弟-关云长在此,贼将谁堪与战?” (昨日打球,一败涂地,双臂酸软,难以码字,斩杀曹冒,解我心恨……呵呵!)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四十章再屠潜龙 “吼!……云长将军威武!” “吼!……云长将军威武!” 三合之内,斩杀‘黄巾军第一力士’,关羽手捋长髯,横握宝刀,傲立两军阵前,浑身上下,威风凛凛,犹如天神下凡一般,身后的袁军将士齐声呐喊,士气大振! 反观黄巾军一方,人人如丧考妣,全军士气一落千丈,看着身首异处的曹冒,又看看威风凛凛的关羽,人们不禁暗暗叹息--“这位横刀立马之将,才是真的霸王转世呀!” “云长将军刀法如神,一招一式,力有千钧,天之能与之抗衡者,不过十指之数呀!” 张也是一流的武将,自然看出了关羽的厉害,若是自己出马交战,恐怕几十个回合才能取胜,人家只用三刀就解决了,堪称神威盖世! “二弟武艺绝伦,通读古籍,却是难得的王佐之才,若非跟了我这个无用的兄长,早就平步青云了!” 关羽斩将立功,刘备心中很是高兴,随即又是一声长叹,关羽、张飞、赵云,都是‘万人敌’的虎将,寻常诸侯得其一人,就能割据城池,称霸一方了,自己得到三人相助,反而寄人篱下,连个立足之地也没有,这又是为什么呢? 自从十八路诸侯讨董开始,汜水关、虎牢关、徐州城、寿春城、下邳城……,多少次扬名立万,称霸一方的机会摆在面前,自己却是一次也抓不住,总是失之交臂,落入别人手中,那个阻扰自己崛起的人就是……萧逸! 勐然之间,刘备想明白了,自己虽有关、张、赵云三员虎将相助,却有一头‘贪狼’处处阻扰,破坏自己的大事,才会出现屡战屡败,四处碰壁的结果呀! 问题又来了,天下诸侯不在少数,孙策、刘表、张鲁、刘璋……,实力都在自己之上,萧逸不在他们身上打主意,反而处处难为自己,这是为什么呢……是宿命?或是天意? “全军将士,为国讨贼,前进有赏,后退杀头--冲呀!” 张不亏河北名将,趁着关羽得胜,士气高昂的机会,下达了全军出击的命令,而后挺起镔铁枪,一马当先,冲向敌阵! 沙场之上,破敌为先,刘备来不及多想什么,也拔出了双股剑,指挥大队人马,向黄巾军发起了冲击,“就算苍天无眼,有几位兄弟的帮助,自己也要杀出一线生机!” “黄天保佑,有我无敌……弟兄们杀呀!” 生死关头,张燕也豁出去了,挥舞着三尖两刃刀,指挥人马迎战,自己有四十万大军,就算用尸体堆砌,也要打败官军! “咚!--咚!咚!” “杀!--杀!杀!” 战鼓如雷,喊杀震天,双方将士奋勇向前,就像两头蛮牛狠狠的撞击在一起,一开始还是按照阵型,轮番厮杀,有攻有守,后来乱成了一团,根本分不清敌我,只能各自为战,乱砍乱杀,甚至是自相残杀! 放眼望去,战场上人喊马嘶,尘土飞扬,双方将士高举兵器,疯狂的互相砍杀,刀枪折断了,就用拳头砸,拳头打破了,就用牙齿撕咬,就像是一群红眼的野兽,完全凭着本能在战斗! 双方都预设了督战队,这些人赤膊上身,手持鬼头大刀,站在后面监督战局,只要看到私自后退,或者畏缩不前的士兵,二话不说,挥刀就斩,逼迫士兵们向前冲杀,不死阵前,就死军法! 总体来说,双方各有优势,袁军士气高昂,统兵的将领也更英勇,张、蒋奇不断的组织人马,轮番向敌军发动冲击,攻势一浪高过一浪! 相对的,黄巾军则是人多势众,加上宗教精神的催眠作用,大小头目悍不畏死,在张燕的指挥下,利用人海战术,跟袁军死缠滥打,竟也斗了个旗鼓相当,不分胜负! “狗咬狗,一嘴毛,这么厮杀下去,只会两败俱伤,真是一点战术也没有呀,哥要是有三万铁骑,就能马踏敌营,破敌取胜,也能少死一些人呀!” 乱军之中,萧逸挥舞长枪,也在跟黄巾贼兵厮杀,凭他的一身本领,对付这些小鱼小虾,自然不费什么力气,可惜,双方杀来杀去,死的都是汉家血脉,没有砍杀异族人来的痛快! 一边来回冲杀,萧逸一边四处寻找着,与砍杀黄巾贼兵相比,他更想借机除掉一个心腹大患,很快的,目标就出现在他的视线中……“大耳贼!” 乱军之中,刘备也在奋勇冲杀,这家伙整天用眼泪骗人,看似人畜无害的样子,此时挥舞着双股剑,往来冲突,一身战袍沾满鲜血,却也有了几分英雄气概! 关羽、张飞领着人马,杀入黄巾军大阵中了,只留下赵云一人,马如勐虎,枪如游龙,护卫着刘备的安全,这也是‘大耳贼’敢于冲阵的主要原因,否则按照他的性格,早就躲到后方去了! “呵呵……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天赐良机,一定要屠掉这条潜龙,杀他一个人,等于救了无数人,自己的功德无量呀!”萧逸一边挥舞长枪,刺杀周围的黄巾军,一边向刘备慢慢靠拢过去…… “两百步……一百五十步……一百步……八十步……” 萧逸身为射雕手,有百步穿杨的本领,可是为了射杀刘备,他硬是靠到了八十步的距离上,务必一箭射中,不留后患,不过吗,要想杀掉刘备,必须扫清面前的障碍……“大哥呀,兄弟只有对不起你了!” “刷!……嗖!嗖!” 说时迟,那时快,萧逸挂好长枪,勐地抽出了宝雕弓,又搭上两支狼牙箭,稳稳瞄准了目标,趁着周围一片混乱的机会,弓弦响处……两道黑影直奔目标而去! “杀!……杀!杀!” 战场上,赵云正在奋勇厮杀,一条龙胆亮银枪上下飞舞,如舞梨花,杀的黄巾军血肉横飞,手下没有一合之将,可是无论怎么厮杀,他始终不离刘备左右,坚守着一名亲军大将的职责! “嗖!……嗖!” 大将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正在厮杀中,赵云察觉到一道寒芒飞来,连忙挥舞长枪,准备拨打冷箭…… 与此同时,另一支冷箭也到了,直奔刘备的心口,疾如闪电,快如奔雷…… 一杆亮银枪,却有两支冷箭,赵云要做出选择了,是救自己的命,还是救刘备的命,更不能有任何犹豫,必须立刻决断,否则的话,双选题就要变成单选题了…… “休伤我家主公……嗖!……啪! 电闪雷鸣之间,赵云毫不犹豫,手中长枪刺出,横挡在刘备的胸前,一声清脆的声音响起,箭簇正钉在枪杆上,射入两寸有余,羽尾颤动,嗡嗡作响! 第一支冷箭挡住了,第二支冷箭再难躲闪了,穿透战袍,正中赵云的小腹…… “嗯?……无头箭!” 腹部微微一痛之后,赵云惊奇的发现,自己并没有负伤,连忙捞住了狼牙箭,只见黑杆白羽,做工精细,上面却没有箭簇,难怪射而不入呢! “苍天保佑,子龙无恙否?”刘备也反应过来,连忙拉住赵云,上下查看,确定没有任何伤势后,这才长出一口气! “多谢主公关怀,末将平安无事,这里太过危险了,主公还要多加小心才是!” 攥着那支无头箭,赵云顺着方向查看,只见人马重叠,更本分不清谁出手的,不过有两点可以肯定,其一:对方是一个百步穿杨的高手,否则射不出如此凌厉的一箭,其二,对方没有伤害自己的意思,这就比较玄妙了…… ……………………………………………………………………………………………………………… “哎!……大哥呀,你是大耳贼的福星,也是我的命中克星呀?” 一箭落空,萧逸郁闷的直拍大腿,结拜大哥真是忠心耿耿呀,宁可舍弃自己的性命,也要保护刘备的安全,忠义无双,名不虚传! 不过吗,第一支箭落空了,还有第二支箭、第三支箭……终有命中的机会! 萧逸纵马冲入人群中,一边斩杀贼兵,发泄心中的怒火;一边寻找放冷箭的机会,赵云再是神勇,总有救援不及的时候,只要一箭射中,‘大耳贼’的性命休矣! 可惜,机会这个东西稍纵即逝,就在萧逸虎视眈眈,准备二次偷袭的时候,战场形势发生了变化~~ 原来双方厮杀半天,死伤惨重,张燕为了打破僵局,再次用出了压箱底的本领--神兵! “神灵附体,刀枪不入,黄巾力士,天下无敌……杀呀!” 上千名黄巾力士,喝过符水之后,双眼血红,口吐白沫,举着鬼头大刀,怪叫着冲杀过来,不避刀枪,以命换命,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受到神兵的鼓舞,黄巾军士气大振,全力发动了反攻,杀的袁军节节败退,关羽、张飞、张几人虽勇,却也抵挡不住千军万马,只好且战且退,掩护大军撤回大营…… 败军如潮,谁也阻拦不住,无奈之下,萧逸只好跟着退回了大营,既然偷袭不成,只有想办法暗杀了,无论如何,也要取大耳贼的性命! “另外吗,欲灭黄巾,先破神兵,对付这些装神弄鬼的家伙,自己也得费些心思呀!”(。?W?W?W?··COM?W?W要W?··COM。)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一章食尸鬼传说 ♂ 一场血战之后,双方人马各自回营修整,图谋良策,准备再战,厮杀的战场沉寂下来,放眼望去,残尸遍地,血流成河,丢弃的兵刃、旗帜、锣鼓……不计其数,还有遭到遗弃的伤兵躺在尸堆中,无助的痛苦呻吟,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嗷!……嗷!嗷!” 斗转星移,夜幕降临,成群结队的野狼出现了,它们吞噬尸体,撕扯残骸,吃的满嘴血腥,原本碧绿的眼睛,竟然发出了阵阵红光,兴起之时,野狼们一起仰天长啸,发出阵阵悠扬的嚎叫声,感谢人类赐予它们的大餐! 鬼哭狼嚎,阴风阵阵,残尸碎骨,血腥难闻……,这样的环境比之地狱也不差多少了,或者称之为‘鬼域’更加恰当,亡灵世界,活人莫入! 不知什么时候,一道黑影出现在战场上,与那些奔跑的野狼不同,他是用两条腿行走的人,披着一件黑色大氅,手持一柄短刃,在战场上四处寻觅着,就像一只地狱中走出的幽灵! 战场上出现活人,此事不算稀奇,每次大战之后,总有一些胆大的家伙,几十个人组成一团,趁着夜色,举着火把,到战场上四处翻捡东西,从尸体上面摸取钱财、盔甲、兵刃……,这叫做‘发死人财’,虽然有些缺德,收获却很丰厚呢! 不过吗,这种事情都是集体行动的,一则互相壮胆,活人对死亡总有一种莫名的畏惧;二则为了安全需要,战场上野狼成群结队,稍有不慎,财物没有捡到,自己反而会葬身狼口,成为一条新的冤魂了! 这道黑影却是例外,孤身一人,不举火把,就在阴风阵阵的战场上走动,更加不可思意的,他的脚步所到之处,那些凶恶的野狼四散奔逃,哀嚎连连,根本不敢靠过来,野兽习性,欺软怕硬,由此可以判断出来,这家伙比野狼更加凶残,也更加可怕! 另外,此人寻觅的不是财物、兵刃、盔甲之类,反而不停的翻捡着死尸,尤其是黄巾军的,来回抓捏,颇有一种挑肥拣瘦的感觉,最后扛起一具身材高大的尸体,吹着欢快的口哨,迅速消失在夜幕中…… “食尸鬼!……他是吃死人肉的,我的个妈呀……快跑呀!” 这样恐怕的一幕,被几名遗弃的伤兵看到了,吓得他们魂飞魄散,伤口也不疼了,浑身也有力气了,撒丫子就往大营方向奔跑,死亡并不可怕,喂狼也不算什么,可是被‘食尸鬼’吃掉,那就太恐怕了! 随后的几天里,双方军营出现一个恐怖传说,战场附近有一只可怕的‘食尸鬼’,身高过丈,青面獠牙,他总是在漆黑的夜晚出没,在死尸堆里寻觅,然后扛一具膘肥体壮的尸体回去,那就是他的‘夜宵’了…… 也有人说,那不是‘食尸鬼’,而是数百年前战死的冤魂,一直在战场上游荡,吸收月光精华,已经修炼成妖怪了,这次是来寻找替身的,而且他披上了人皮,就混在军营里面,每日里挖取活人的心肝,很可能就混在你的身边呢…… 一时间,流言四起,越传越真,将士们陷入极大的恐慌中,日夜不得安宁,经常半夜惊醒,吓的不敢入睡,生怕被‘食尸鬼’扛走,就连出去撒尿,也要十个人一起去…… 对此,将领们也是无可奈何,都是当兵吃粮的,他们不怕死亡,却害怕成为食物,据说‘食尸鬼’不但吞噬尸体,而且奴役死者的灵魂,千年万载,永不超生! 军心涣散,兵无斗志,双方只好休战数日,鼓舞士气,另外,黄巾军一方还设下法坛,请黄巾力士下凡,赶走食尸鬼;袁军也不示弱,请来了一些光头和,天天念经超度,希望那家伙吃饱喝足之后,赶快离开这里吧! ……………………………………………………………………………………………………………… “这家伙还挺壮实的,满身的腱子肉,骨头也很硬,真有点不好下刀呢……哇!……心脏都碎了,胆囊也撑破了,真是厉害呀!” 袁军大营,一座偏僻的小帐篷中,萧逸身穿白衫,蒙住口鼻,戴着一副鹿皮手套,拿着几件小刀子、小锤子、小锯子……正在紧张忙碌着,不时发出一声惊叹,显得很是兴奋! 在他面前是一张硬木榻,上面放着一具清洗干净的尸体,胸腔已经剖开了,心、肝、脾、肺、胃、肾全数取出,放在清水中浸泡,渗透出浓黑的血液,残肉碎骨,四处飞溅,显得恐怖至极,谁看到如此一幕,也会吓得魂飞天外! 杀人不算什么,沙场征战,谁没有几十条人命呀,可是把一具尸体解剖开,捧着心肝,就像一件玩具似的观赏,这就不是常人做的事情了…… “半夜扛个死人回来,挖心掏肺的研究,这是要吃夜宵吗……呜呜,莫非传言是真的,‘鬼面萧郎’吃人肉呀……” “呜呜……打仗还有死人可捡,不打仗的时候呢,万一大司马半夜饿了,咱们怎么办呀……” “以后大家机灵点吧,发现情况不对,立刻出去砍人,专门找膘肥体壮,吃起来不塞牙的……” ……………………………………………………………… 小帐门外,八名侍卫手持兵刃,严禁任何人靠近,不过吗,他们的脸色不太好,听到里面的笑声,更是吓得脸色发白,双腿一个劲的哆嗦,他们本是千挑万选的勇士,尸山血河里闯出来的,从来不畏惧什么,可是里面发生的事情,实在太过恐怖了…… 如果萧逸知道几名侍卫的心思,非得出去踢他们的屁股,天地良心呀,自己性格开朗、心地善良、乐善好施……,怎么会喜欢吃人肉呢,真是天大的冤枉! 至于扛回来的尸体,全是死掉的黄巾兵,这些家伙喝了‘神水’之后,不知痛痒,力大无穷,在战场上狂砍乱冲,就像是疯魔了一般,杀的官军尸横遍野,损失极大! 现在提起‘神兵’二字,袁军上下惶恐不安,谁也不敢出阵了,认为对方有神灵相助,能够请来‘黄巾力士’下凡,对军中士气打击极大,相反的,黄巾军却是士气高昂,整天前来挑战,一旦被他们突破大营,邺城也就难保了! 萧逸身为道家传人,却从来不信鬼神,更不信黄巾军能够请神附体,其中必有缘故,思之再三,他才弄了几具尸体回来,再把他们详细解剖,研究一下发狂的原因,寻找到破解的办法,进而克敌制胜! 按理来说,黄巾军和袁军拼个你死我活,对于曹营集团是一件好事,不过吗,萧逸心中另有一番打算: 其一,不管谁是谁非,交战的双方都是大汉子民,这么无休止的厮杀下去,只会损耗汉家元气,白白让异族人捡了便宜,羯、氐二族虽然杀光了,北方的匈奴、乌丸依旧虎视眈眈,随时可能入侵中原,对此,萧逸小心防范,一刻未敢松懈呀! 原来的历史上,曹操平定北方之后,冀州仅剩三十万人口,不足原来的十分之一,就这样,且称之为大州,由此可见,北方人口损失何等严重,黑山黄巾之乱,就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为了国家大计考虑,萧逸必须制止战乱,救汉家百姓于水火之中! 其二:黄巾军就是一条恶狗,四处游荡,杀伤生灵,萧逸这次潜入河北,就是为了收服他们,进而裹挟人口,削弱袁绍的实力,补充曹营集团的力量,为双方的大决战做好准备! 要想降伏一条恶狗,必须用力痛打它,打的头破血流,走投无路,那时候自己再去收拾残局,慢慢的收服他们,把这条恶狗变成一只听话的猎犬,为自己看家护院! 综上所述,萧逸决定助袁军一臂之力,狠狠的痛击黄巾军,不管怎么说,这些家伙都是天下公敌,一旦形成燎原之势,对天下苍生而言,有百害无一利呀! ……………………………………………………………………………………………………………… “木香、三七、乌药、丹参、清风藤、麻黄叶……还有一种是奇特的东西--透骨草!” 萧逸本是精通药理之人,前世又学过生物课,对人体解剖有一定的了解,在研究了几具尸体之后,他发现这些黄巾神兵的内脏中,蕴涵着一些药物成分,让他们发狂发疯,变成了不知痛痒的战争机器…… “原来这些神兵,就是一些磕药兵呀,用药物麻醉他们的神经,激发身体潜能,这个办法也算高明,不过吗,用药之人是个二把刀,水平实在有限,好好的镇痛良药,硬是弄成了兴奋剂,真是暴殄天物呢!” 原因找到了,破解之法也就不难了,‘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就是最好的办法:“你用磕药的士兵,我就用磕药的……呵呵,看谁的力气更大!”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二章甘苦共尝 袁军大营-前部先锋驻地,壁垒森严,壕沟纵横,木制鹿角遍布周围,一队队全副武装的士兵,高举火把,往来巡视,不停的问对口令,严防敌人偷袭,同时也在防备一些不干净的东西--‘食尸鬼’真的很吓人呀!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者何止一人,中军大帐,赵云端坐在软榻上,手持一块白色细的麻布,沾着铅粉、菜油、清水,正在擦拭自己心爱的兵刃--龙胆亮银枪! 龙胆亮银枪-全长九尺六寸,重达四十九斤,千年盘龙木为杆,深海寒星铁做尖,通体打造成一条银龙模样,龙尾为攥,龙身为杆,龙首为端,龙舌为尖,既坚且韧,锋利无比,用来冲锋陷阵,横扫千军,所向披靡! 如此一件神兵利刃,却出现了小小的残缺,在枪首位置上,有两个狼牙形状的箭痕,一新一旧,并排而列,大小、深浅、形状,完全是一模一样! 枪杆是盘龙木打制的,此木生于悬崖绝壁,数量稀少,生长缓慢,十年一寸,百年一尺,千年成材,饱经风霜磨砺,吸收日月精华,质地坚韧异常,寻常刀剑砍上去,一道白印都不会有,想在上面留下箭痕,只有一种人能够做到--射雕手! 天下之大,弓马娴熟者众多,会射箭的人更是不计其数,不过吗,称得上‘射雕手’的少之又少,比如关羽、张飞,二人武艺高强,能征善战,箭法却很一般,据赵云知道的,全天下的射雕手,也不超过一手之数! 想到这里,赵云取出了两支狼牙箭,雕翎为羽,铁木为杆,寒铁为簇,上刻血槽,锋利无比,一看就是出自能工巧匠之手,有资格使用它们的人,必然不是平凡之辈! 两支狼牙箭,一支是射向刘备的,箭簇锋利,劲力十足,显然是存了必杀之心,龙胆亮银枪上的新痕迹,就是为了阻挡它留下的,另一支是射向自己的,没有箭簇,劲力也弱,根本没有杀伤力,只是取到一个干扰作用! 普天之下,身怀神雕之技者甚少,一心想要杀掉主公刘备,却又不伤自己分毫的人,应该只有一个了,就是自己的结拜兄弟--萧逸! “来人呀,加派双倍人手,护卫大帐四周,来回巡视,不可懈怠,一只老鼠也不能放进来,敢有随意靠近者--杀无赦!” 赵云手持长枪,迈步走到帐门口,仔细查看周围的情况,同时调动护卫,加强大帐的防范,生怕黑暗中射出一支冷箭,伤了自己没什么,万一伤到主公刘备,那就麻烦大了! 原来中军帐分为内外两部分,赵云住在外帐,负责警戒安全,刘备则住在内帐,安寝休息,至于关羽、张飞二人,领着亲兵去巡视营地了,有赵云护卫左右,他们很是放心! 一边巡视营帐周边,赵云一边沉思着,按照道理来说,萧逸刚刚升任大司马,又娶了曹丞相之女,可谓春风得意,双喜临门,此时应该待在许昌城中,享受荣华富贵才对! 可是枪杆上的箭痕又表明,这头‘贪狼’已经离开了许昌,进入河北境内,很可能就潜伏在这座军营中,等待时机,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刺杀自家主公刘备,或者其他什么…… “贤弟呀,你真是神出鬼没,难以预测,世人说我一身都是胆,又有谁知道,你才是真正的神勇之人呢?”想起这位结拜兄弟,赵云心中上下起伏,情感之复杂,真不是三言两语说的清楚了! 一方面,他是佩服的五体投地,萧逸文武双全,胆魄过人,一身高超的武艺不必说了,征战沙场的本领更是无人可比,自从出道以来,统领玄甲铁骑纵横中原,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杀的各路诸侯胆战心惊,堪称天生帅才! 萧逸还是性情中人,疼爱家人,善待部下,义气朋友,一诺千金,从未失信,若非如此,赵云也不会把妹妹托付给他了! 另一方面,萧逸的手段让人无法认同,尤其是弑杀的性子,那真是走一路,杀一路,灭门、屠城的事情数不胜数,世人皆称之为‘杀神’,与秦将白起相比较,狠辣上犹过三分呢! 此外,萧逸对刘备非常敌视,总想置之于死地,这也是赵云最疑惑的地方,自家主公真心待人,礼贤下士,乃是当世明主,仁义之名遍布天下,老弱妇孺皆知,这样一个虔诚君子,为何成了萧逸的眼中钉,肉中刺呢? 放着正人君子不跟随,反而去辅佐乱世奸雄,真是人心难测呀,如非如此,兄弟二人同辅明主,驰骋疆场,并肩杀敌,该是何等的逍遥快活呢! “分别一载有余,不知小妹如何了,跟在萧郎身边,想来不会受委屈的,这个小魔女呀……嗯,什么人?” 巡视之间,赵云发现远处有一道人影闪过,黑衣遮体,快如闪电,隐蔽的也很巧妙,却逃不出自己的眼睛! 大营壁垒森严,对于普通人就是铜墙铁壁,在真正的高手眼中,这些根本不算什么,来去自由,随心所欲,比如说萧逸,他就有这个本领,也有潜伏入营的动机! “刷!--嗖!嗖!” 赵云没有惊动任何人,提着龙胆亮银枪,几个闪动之间,就迅速冲了过去,准备查询个清楚,如果是刺客,就一枪挑死完事,如果真是萧逸来了,兄弟二人就要好好谈谈了…… “嗖!……嗖!” 黑衣人很机警,行踪泄露之后,立刻转身就跑,步伐轻如狸猫,动作快如闪电,迅速冲进了夜幕之中…… “呵呵,上穷碧落,下至黄泉,看你逃到那里去?” 赵云锁定住目标,奔驰如飞,紧紧跟随,二人一个跑,一个追,竟然旗鼓相当,就连奔跑的身法也很相似,都是轻巧灵敏,快如闪电--换句话说,就是跑路的样子也很帅气! “唿!……唿!唿!” 黑衣人速度很快,耐力却不强,跑了一会之后,速度逐渐慢了下来,发出轻微的喘息声,不时的回头张望,似乎有停步的意思! 赵云气脉悠长,趁机追了上去,龙胆亮银枪一抖,甩出漂亮的枪花,向着黑衣人后背刺过去,根据身影判断,来人绝不是萧逸,既然如此,也就没必要留情了! “二哥!……是我呀!” 银枪刺来,黑衣人并不躲闪,反而停下了脚步,樱桃小嘴一边喘息着,一边发出清脆的声音! 短短几个字,却比千军万马还管用,赵云连忙收回亮银枪,身子跟着晃了几下,一则是用力过勐,收招并不容易,二是心情过于激动了,心一乱,招也乱! 天下虽大,称唿自己为二哥的,只有一个人,就是顽皮至极的小妹赵雨,还有那清脆中带着娇气的声音,绝不会听错的! “接着……唿!” 黑衣人喘息了一会,上下打量赵云一番,确定他一切平安之后,随手扔过来一个包袱,自己却向黑暗中跑去,她就是来看望兄长的,既然看到了,也就该走了,无愁侯府才是她的新家! “女大不中留呀,一点心思全栓在人家身上了!” 长叹之声,赵云扭身返回,既然妹子出现了,说明萧逸也在附近,万一他们玩个‘调虎离山’,引开自己,再去刺杀刘备,那就糟糕了! 一路风驰电掣的回到中军帐,这里平安无事,没有任何风波,赵云长出一口气,这才打开了包裹,看来妹妹只是来看自己的,骨肉之情,丝毫未减! 包袱里面是半张大饼,半只烤鸡,还有一葫芦好酒,食物上带着丝丝热气,应该刚出锅不久! “哇!……呜呜!” 小心尝了一口,赵云的眼泪就流出来了,不是感动的,而是太难吃了,先说大饼吧,又硬又涩,咬一口能蹦掉大牙,还有烤鸡,外面全煳了,里面还是生血丝,最关键的是,她没放盐哇! 味道差了一点,赵云还是大口吃完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妹妹亲手调制的,真是熟悉的味道,深刻的记忆,不过吗,这些食物只是一半,另一半那去了呢? 这个问题并不难猜,估计用不了多久,无愁侯府之中,就要多出一位赵氏夫人了,贤弟呀,统兵打仗有一手,收取女人心更厉害呀! ……………………………………………………………………………………………………………… 黎明时分,萧逸伸着懒腰走出了帐篷,令人收拾好里面的东西,一把火烧掉,不要留下任何痕迹,而后洗了个澡,换一身干净衣服,开始享受自己的早餐……半张大饼,半只烤鸡,一葫芦美酒! 风卷残云,一口气吃喝干净,萧逸摸摸酸疼的牙齿,开心的笑了起来,能吃到小恶魔调制的饭菜,自己福气不浅呢! 安危他日终须仗,甘苦来时要共尝,能够吃到同样的食物,也不往兄弟一场呀!(。 w?w?w?.??。)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三章逍遥散 “呜呜!……呜呜!”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神兵降世,天下无敌!” “张懦夫,蒋奇鼠辈,速速投降,可免一死!” “刘备小人,冒充宗室,袁尚竖子,庶出野种……,有种的出营列阵,咱们决一死战!” ……………………………………………… 袁军大营前,数百名身高立壮,嗓音洪亮的黄巾兵,擂鼓鸣号,高声叫骂,各种污言秽语层出不穷,袁军将领更是挨个点名,祖宗十八代都快挖出来了! 数十丈外,张燕坐骑青鬃烈马,手持三尖两刃刀,带领一队精锐骑兵,往来冲突,呐喊助威,几次冲突对方的大营,都被壕沟阻挡,难以前进! 双方已经僵持半月有余了,天气越来越冷,军中粮草所剩不多,必须尽快打败袁兵,南下劫掠富庶之地,数十万黄巾军才有生路,否则的话,不是冻饿而死,就是自行溃散! 为此,张燕天天挑战,打压对方的士气,他已经想好了,实在不行就硬攻袁军大营,人踩马踏,宁可付出二十万人命,也要打通南下道路! 再看袁军一方,营门紧闭,壁垒森严,免战牌高高挂起,任你如何挑衅,就是不出门应战,至于对方的污言秽语吗,张传令全军--“他骂任他骂,清风吹面过,耳朵全堵上,不误吃与喝!” 为将者,智勇双全,能屈能伸,既要有冲锋陷阵的勇气,也要有忍辱负重的韧性,当年楚汉相争,项羽统兵进攻荥阳,为了诱敌出战,把刘老太公推到阵前,差点扔进油锅给煮了! 结果如何呢,刘邦依旧紧闭城门,按兵不动,说出了流传千古的流氓名言:“二人约为兄弟,吾翁即尔翁,必欲烹尔翁,则幸分我一杯羹!” 五分勇气,三分智慧,一分坚韧,再加一分不要脸,这就是战胜强敌的不二法门! 当然了,袁军将校并非一心要做缩头乌龟,而是苦思破敌之计,黄巾神兵太厉害了,喝了符水之后,力大无穷,悍不畏死,简直就是一个个地狱恶魔! 除了战斗力强大,更重要的还是心理威慑,汉人一向敬天地,畏鬼神,对不知道的事情比较恐惧,眼看黄巾神兵口吐白沫,状若疯狂的样子,以为真有神灵附体呢,袁军将士吓的失魂落魄,根本不敢与之对阵,对方却是士气高涨,战力倍增,这样的仗如何取胜呀? 冥思苦想,集思广益,经过十多天的探讨,袁军出现了三种意见,一个比一个奇葩,也一个比一个有意思: 第一种:坚守不出,待敌自毙--既然打不过敌人,干脆深沟高垒,对峙下去,黄巾神兵力大无穷,终究是血肉之躯,他们也要吃饭的,如今天气寒冷,大雪将至,敌军又粮草不足,只要继续消耗下去,必然能够取胜! 张、蒋奇推崇这个策略,想要不战而屈敌之兵,活活耗死数十万黄巾军,这个办法符合兵家之道,又狠又毒,可行性也很强,不过吗,杀伤也必然惨重,一战之后,冀州恐怕就要千里无人烟了! 第二种:夜袭敌营,速战速决--消耗战损失过大,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使用,不如主动出击,夜袭地营,黄巾军都是乌合之众,训练不足,防备松懈,突然袭击,定能一举克敌! 至于黄巾神兵吗,需要喝下符水,才会发挥出威力,偷袭他们,打断请神附体的过程,不就行了吗! 刘备是这种意见的支持者,一方面是爱护百姓,不想弄的生灵涂炭;另一方面,也是为自己考虑,桃园兄弟要想掌握兵权,必须立下战功,不出去打仗,怎么有立功的机会呢? 第三种:对阵沙场,驱邪灭妖--黄巾军厉害之处,不过是会一些邪门妖法罢了,既然如此,咱们就摆开阵势,请几位得道高人,再准备一些驱邪的东西,破了对方的神兵,不就行了吗? 不用说,想出这种办法的人--就是袁尚了,这位三公子效仿古人,喜欢招揽奇人异士,麾下有几位‘法力高深’的法师,信誓旦旦的保证,自己只要小试身手,定能破了黄巾军的妖法! 三种意见,各不相让,一番争论之后,决定各行其道,不管有用没用,先试试再说! 一声令下,袁军将士忙碌开了,他们修筑壁垒,挖掘壕沟,储备粮草,做出一副长期坚守的模样,同时派出大量的游骑兵,侦查敌情,寻找黄巾军的漏洞,准备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另一边,三公子袁尚也没闲着,调动自己的人手,四处收集破除妖法的东西,什么神像、法器、念珠、桃木、绣花鞋、女人内衣……之类,统统没有放过,还有驱邪必备的法宝--黑狗血! 华夏文化中,狗对应十二地支的戌土,也是阳土,乃是纯阳之畜,所以说,黑狗先天阳气最纯,以阳制阴,最适合驱邪之用了! 于是乎,方圆百里之内的黑狗倒霉了,袁军人马四出,挨家挨户搜寻黑狗,找到之后,立刻杀掉取血,涂抹在法器上,准备驱邪之用! 乱世征战,民不聊生,老百姓都吃不饱饭,那有余粮养狗呢,士兵们找不到黑狗,就把其他狗染黑了替代,依旧不够使用,只好用弓箭射杀野狼,用狼血代替狗血,反正模样都差不多,狼还管狗叫舅舅呢! …………………………………………………………………………………………………………… 就在全军上下忙碌之时,一身白衣的甄宓,牵着一头小羊羔,带着自信的笑容,前往中军大帐,自称找到了破敌的计策! 五公子前来,众人不敢怠慢,张、蒋奇、袁尚、刘备兄弟全部出帐相迎,一则,甄家富甲天下,供应着大军的粮草,谁也不敢得罪这个家族! 二则,这位‘五公子’身份神秘,有人说她嫡系出身,未来会执掌甄家,成为天下第一财阀;也有人说,她是女扮男装,其实是个国色天香的大美人,流言蜚语,惹人遐思,这次有了机会,自然要结识一番了! “素闻五公子英俊潇洒,风度翩翩,今日相见,果然是名不虚传,天下间竟有如此风**人物,真羡煞我们这些粗鄙之人了……不知有何破敌良策,还请不吝赐教!” 称赞几句之后,张直奔主题,他不管这位‘五公子’是男是女,是神是鬼,只要能够打败黄巾兵就可以了! “呵呵,将军勿忧,黄巾贼装神弄鬼,所谓‘神兵’之说,不过是一点小把戏,诸位请上眼……” 说话间,甄宓令人取来一碗温水,又拿出一个小葫芦,倒出一些黑色的粉末,调好之后,喂给了小羊羔! “咩!--咩!咩!” 小羊羔干渴半天了,见到水后,立刻欢快饮用起来,很是活泼,可是片刻之后,异变突生,小羊羔双目发红,口吐白沫,浑身毛发竖起,又崩又跳,在大帐中横冲直撞,就像发疯了似的! “小家伙,乖乖待着吧,再敢乱跑,本将军就用你做宵夜……” “咩!……咩!咩!” 三将军张飞离着最近,伸出一只蒲扇般的大手,一把抓了过去,那知道小羊羔咩咩乱叫,拼命挣扎,竟然较上劲了,张飞用了三分力气,才算把小家伙制服,黝黑的脸上满是惊诧之色! 看到这一幕,众人更是惊讶,张飞武艺高强,一身力气远超常人,大手伸出去,就是一头牛也能摔倒,如今对付一只小羊羔,还要用上几分力气,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一碗药水下去,原本驯服的羔羊,竟然变得如此暴烈,气力就像小牛犊一般,真是不可思议……黄巾神兵专横霸道,莫非就是饮了药物的结果?” 刘备心思过人,立刻想明白了,所谓的请神附体,原来就是一群磕药兵呀,黄巾军可怕之处,就在于利用宗教迷惑人心,只要打破这层光环,纵有百万之众,又有何惧! “玄德公所言不差,黄巾兵力大无穷,不知痛痒,都是服用药物所致,本公子自幼喜读医术,在一个古籍上见过记载,略加研究,就调制出了药物,还取了一个名字---逍遥散! 甄宓小脸扬起,毫不客气的归功于己,反正夫妻同体,也没必要分的太清楚了! “五公子博学多才,不愧是世家子弟呀!” “五公子足智多谋,立下大功,日后必然平步青云,扶摇直上……” “袁、甄两家荣辱与共,你我二人也该多亲多近呀……” ……………………………………………… 看过实验之后,众人喜笑颜开,一个劲的讨好这位‘五公子’,尤其是袁尚,花言巧语,鼓吹不断,目光中满是淫邪之色,他可是生冷不忌,男女通吃的…… 又过了一会,小羊羔药效消退,无力的倒在地上,四肢颤抖,再没有了刚才的横霸模样,不过吗,却也没有丧命,只是全身脱力罢了! 原来的药方过于霸道,服用者不死既残,实在有伤天和,萧逸实验之后,添加了一些东西,缓和了药效,即能激发潜力,又不会过度损伤经脉,只要休息几天,就能恢复过来了,当然了,是药三分毒,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用为好,它真的会上瘾呢! “传令军中,挑选敢死之士,三天之后,全军出动,与贼兵决一死战!” 张想要‘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也弄出一支‘神兵’,去对付黄巾贼兵,不就是磕药吗,看谁磕的过谁? “将军不可,服用药浴,让人发狂而战,终究有伤天和,我有一计,不费一兵一卒,可破贼兵……” 甄宓又站了出来,小脸上满是傲气,不为自己,而是为了爱郎,如此缺德……不是,如此聪明的办法,只有‘鬼面萧郎’想的出来呀! (。一??看书??W?W?W要·?·COM????壹?看书W?W?W?··COM。) 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牤牛阵 “呜!--呜呜!” “咚!~~咚咚!” …………………… 号角长鸣,战鼓如雷,袁军营门大开,十万人马倾巢出动,摆的依旧是四方大阵,在各部将校指挥下,高举旌旗,以排山倒海之势,缓缓的压向巨鹿城! 吃一堑,长一智,吸取了上次战败的教训,又听取了‘五公子’的计策,张重新布置了兵力,让关羽、张飞各领一万人马,分为左右两翼,多竖旗帜,尽量的拉长战线,用来分散敌军的兵力,自己则统领八万生力军,准备一鼓作气,冲垮对方的中军! 这次作战,袁军可谓倾尽全力了,上到统军大将,下到马夫、杂役、火头军……,全部手持刀枪,上阵搏杀,就连以废物着称的三公子袁尚,也领着一群门客站在后阵,帮着摇旗呐喊,好歹出一份力气! 听闻袁军终于出战了,张燕大喜过望,通知黄巾军的大小头目们,带领着数十万人马,也是倾巢而出,分成左、中、右三路,摆开阵势,准备决一死战! “恩师在天之灵护佑,太平道能否成功,数十万将士的生死,就看今日一战了!” 袁军一直坚守不出,突然前来决战,事出反常,必有古怪,张燕并非无谋之人,也怀疑过其中有诈,可是两个原因,让他不得不出城决战: 其一,数十万黄巾军屯住巨鹿城,人吃马喂,消耗巨大,城中粮草已经消耗殆尽了,再不进行决战,恐怕就要饿死人了,不如拼死一搏,杀出一条生路! 其二,双方僵持这段时间,大将军袁绍也没闲着,四处抽调人马,准备前来支援,各路袁兵合拢过来,巨鹿城就会变成一块死地,黄巾军再想逃脱出去,难如登天呀! 再说了,张燕手上有‘神兵’这张王牌,又有数十万人马做后盾,兵力上占有绝对优势,就是人踩马踏,也能打败对面的袁军,进而南下邺城,夺取河北四州之地! 就这样,双方人马对阵沙场,准备进行一场大决战,胜者为王,败者贼寇! ………………………………………………………………………………………………………… “黄天护佑,神灵附体,刀枪不入,天下无敌!” “黄天护佑,神灵附体,刀枪不入,天下无敌!” …………………………………… 既为决战,当尽全力,黄巾军精锐列于前阵,老弱病残布于后阵,张燕亲自指挥,一开始就派出了三千‘神兵’,服用了双倍的药物,准备一鼓作气,冲乱袁军的阵脚,而后全军压上,彻底解决战斗! 三千神兵喝下符水之后,立刻进入癫狂状态,寒冬季节,他们**上身,手持鬼头大刀,狂唿乱叫着,发起了决死冲锋! 再看袁军一方,既不出兵交战,也不放箭阻挡,十万人马站在原地,一点动静也没有,仿佛冲过来的不是三千神兵,而是一群没用的稻草人! 二百步!……一百五十步!……一百步!……八十步!…… 黄巾神兵越来越近,手中兵刃寒光闪烁,五官扭曲如同疯魔,就像一条条发疯的恶狗,眼看就要冲入军阵,大开杀戒了! “前军闪开,后军擂鼓,宝贝们全都放出来吧,让这些贼兵尝尝厉害!”眼看时机成熟,张挥舞手中的令旗,下达了一项奇怪的命令! “咚咚!--哞!哞!” 军令下达,前排的士兵迅速撤到两翼,空出了大片区域,紧接着,鼓声如雷,大阵中冲出无数的牛,一头头膘肥体壮,踩的大地隆隆作响,惊天动地,势不可当! 这些牛双眼通红,吼叫不断,每十头为一排,用铁链拴在一起,犄角上绑着短刀,身上披着铁甲,就像是钢铁怪兽一般,向着黄巾兵勐冲过去…… “隆!--隆!隆!” 转瞬之间,双方就对撞在一起,黄巾兵虽然神力惊人,不知痛痒,毕竟是血肉之躯,如何硬抗野蛮的牛呢,立刻倒下了一大片,有的被豁开了肚皮,内脏洒落一地,有的被撞到在地,活活踏成了肉泥,死伤惨重,哀嚎不断! 这些牛用铁索相连,形成了一个整体,身上又披着铁甲,冲不破,打不坏,想逃跑都没有地方,在这些巨兽的冲击下,三千神兵全军覆没,无一生还! “牛阵……竟然是牛阵,好厉害的计策,好狠毒的心肠呀,这些牛发疯了吗?” 看到自己辛苦培训的三千神兵,全被踏成了肉泥,张燕目瞪口呆,他已经看出来了,这些牛服用了药物,才会如此的疯狂,那是自己的秘方呀,一向小心珍藏,从未出示于人,袁军又如何得到的呢? 想不明白,也没时间想了,上千头牛冲入大阵中,见人就挑,横冲直撞,把局面搅的一团糟糕,黄巾军鬼哭狼嚎,四处躲避,自相踩踏,死伤无数! 死伤一些人倒是其次,最重要的是‘神兵’覆灭,对黄巾军的士气打击极大,什么黄天保佑,什么刀枪不入……,全是骗人的鬼话,那些喝了符水的士兵,一样被踏成了肉泥! ‘牛阵’一举成名,成为河北人马推崇的无敌神阵,用之冲锋陷阵,所向无敌,不少人暗暗观摩,牢记在心,准备偷师学艺,掌握这种战争杀器! 其实‘牛阵’自古有之,战国时期,着名的‘莒城之战’,田单就是利用五百头牛,身画龙纹,尾点火焰,一举冲破了燕军大营,斩杀敌军主将,最后复国成功的! 这个故事流传了数百年,后人效仿者却很少,一则,中原耕牛性格温顺,只会低头耕地,不会胡乱顶人,想让它们发狂一战,实在太难了! 二则,耕牛乃是国之大畜,价格昂贵,老百姓把它们看的比性命都宝贵,平时好吃好喝的伺候着,打一下都舍不得,那里肯让它们上阵拼命呢,就算狠心豁出去了,战乱年代,那里弄到许多耕牛呢? 这次能够摆出‘牛阵’,多亏了甄宓出手帮忙,派出大量人手,四处高价收购,不惜本钱,这才能在三天之内,凑齐了上千头牛,灌下药物之后,变成了一头头的战争巨兽,一举大破敌军! ‘牛阵’威力巨大,一旦使用出来,别人必然争先效仿,稍有不慎,就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对此,萧逸早有准备,天下之事,一物降一物,再厉害的阵势,也有其弱点所在,谁要是想效仿‘牛阵’,萧逸自然有非常手段破解之! “将士们,大好良机,就在眼前,你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杀呀!” 趁此机会,张指挥人马,大举进攻,利用‘牛阵’开路,全军将士步步推进,奋勇砍杀,杀的黄巾军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不许乱,不许跑,后退一步者死,给我杀回去呀……火速传令,左右两军救援!” 乱军之中,张燕双目尽赤,挥舞着三尖两刃刀,带领亲兵卫队,大肆斩杀溃退的士兵,想要重整旗鼓,挡住袁军的进攻! 不管怎么说,黄巾军人多势众,战事虽然不利,只要及时调整兵力,死打硬拼下去,依旧有取胜的可能,再不行,也能拼了两败俱伤! 很可惜,战略部署的错误,此时突显出来了,因为战线太长,两翼人马都被关羽、张飞纠缠住了,根本来不及救援中军,任由张燕如何传令,也是无济于事,局面反而越加的混乱,黄巾兵步步后退,甚至是转身逃跑…… 相反的,张统领八万主力,勐扑对方中军,将士们大砍大杀,勇往直前,杀的敌军哭爹喊娘,乱成一团,张燕虽勇,也扭转不了全局,被败兵裹挟着,一路败退下去了…… 中军一败,左右两翼大乱,不战自溃,黄巾军丢盔弃甲,争先逃命,自相踩踏,死者无数,有些逃不了的,干脆跪地求饶,神兵覆灭,他们也没有打下去的勇气了! 就这样,人借牛势,牛助人威,袁军大获全胜,杀的黄巾军落花流水,张燕见势不妙,只好边战边退,带领着残兵败将,一直退进了巨鹿城,关闭四门,死守不出! 张也明白穷寇莫追的道理,只是派出人手,监视敌军的一举一动,自己带领大队人马,吹着得胜号,擂起得胜鼓,大摇大摆的回营庆功去了! 至此,双方第二次交锋结束,袁军大获全胜,缴获辎重无数,掌握了战场的主动权,黄巾军则是损失惨重,士气一落千丈,困守孤城,前途难测! ………………………………………………………………………………………………………… 俗话说得好:‘屋漏偏逢连夜雨,船坏又遇顶头风’,黄巾军战败没几天,更加糟糕的消息传来,对方的援军赶到了…… 首先,因为天气寒冷,塞北的匈奴人撤兵了,回去修养生息,对抗严冬,趁此机会,幽州刺史-袁熙统兵六万,南下救援冀州,屯住在中山郡,卡断了黄巾军的退路! 与此同时,袁绍抽调青州兵马,再加上邺城守军一部,也拼凑了五万人马,让大将淳于琼率领,进驻安平郡,威胁黄巾军的侧翼! 如此一来,战场形势急转直下,三路袁军合围巨鹿城,人马超过了二十万,黄巾军困守孤城,粮草耗尽,陷入了绝境之中……(。ran?enw?w?w?.。)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五章巧计脱身 “喝!……胜饮!……不醉不归!” 深夜-袁军大营-中军帐内,灯火通明,照如白昼,上百名将校分座两旁,痛饮美酒,高唱凯歌,正在大肆庆祝他们取得的胜利,更有成群的妙龄女子,翩翩起舞,吹拉弹唱,为将军们助长酒兴! 自从黑山黄巾起事以来,攻占城池,杀戮官吏,裹挟百姓,几成星火燎原之势,河北之地风烟四起,黎民百姓昼夜嚎哭,士族门阀更是举家逃难,到处躲避战祸,简直一副世界末日的景象! 现在好了,就在巨鹿城下,一场激烈的鏖战,官军大获全胜,斩杀贼兵数万人,一扫颓废之气,青、幽两州的援军也赶到了,三路大军合围之下,黄巾余部困守孤城,粮草耗尽,真可谓插翅难逃,眼看就要全军覆没了! 得胜之师,自然要好好庆祝一番,众将齐聚中军帐,欣赏歌舞,把酒言欢,一个个眉开眼笑,大嘴裂到耳朵边上了,既是为战事,更是为了自己,此番得胜,金银珠宝,高官厚禄,指日可待了! “五公子略施小计,就杀的贼兵落花流水,真可谓无双国士……” “五公子出身显赫,早晚平步青云,出将入相……” “五公子一表人才,听闻尚未娶亲,末将有一个妹妹,年方二八,温柔贤惠,容貌可人……” …………………………………………………………………… 决战获胜,功劳最大的就是甄宓,先是献出药方,化解了将士们心中的恐惧,而后布下‘牛阵’,一举歼灭黄巾神兵,可谓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一众将校纷纷围拢过来,有的敬酒,有的拍马,还有的想要联姻…… “本公子微末之功,不足挂齿,此战能够克敌制胜,全靠了诸位将士奋勇杀敌……胜饮!” 甄宓头戴金冠,身穿白衣,俊美的犹如神仙中人,应付起众人也是留刃有余,联姻的-笑而不语,拍马的-全部笑纳,敬酒的-一饮而尽,谈笑风生,尽显世家公子风范! 一般来说,女子不善饮酒,不过吗,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天天跟个‘酒神’同榻安寝,耳濡目染之下,‘五公子’也练出了一副海量,军中宴饮,毫不吃力! “五公子博学多才,寻得上古药方,进而克敌制胜,真是羡煞我们这些粗鄙之人呀!” “呵呵,本公子也很喜欢古籍,有机会的话,还请甄家世兄多多赐教呀!” …………………………………………………… 酒到半酣,刘备、袁尚先后走过来,同样恭维了一番,不过吗,他们的话语之中,不约而同的提到了一样东西--‘逍遥散!’ 战场的情况,让他们见识了这种药物的威力,它能让懦夫变成勇士,羔羊变成豺狼,若是用于军阵之上,简直妙不可言呀! 别看他们整天咒骂黄巾军……什么妖人邪术,卑鄙无耻之类的,其实心里羡慕的不行,很想弄到‘逍遥散’的秘方,自己也组建一支神兵,纵横沙场,建功立业! “这个好说,小小药方……哎呦,本公子不胜酒力,明日再与诸位商谈……” ‘逍遥散’亦正亦邪,即可救人,也能害人,甄宓岂敢泄露出去,又不愿得罪众人,只好装作醉酒,脚步晃悠着,熘出了大帐…… ……………………………………………………………………………………………… 皓月当空,繁星点点,篝火闪烁,寒风吹佛! 一座偏僻的帐篷中,萧逸身披狼皮大氅,横卧在软榻上,一手持美酒,一手持羊皮卷,正在闭目沉思,曹节坐在一旁,让爱郎枕在自己的**上,轻轻的为他揉捏穴位,缓解疲劳,目光中满是崇拜的神色! 千里远行,深入敌后,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两军之间,视各路豪杰犹如草芥,真可谓大智大勇,英雄盖世,能够嫁给这样的男人,此生足矣,纵然不能独享,也没什么遗憾的了! 羊皮卷是赵嫣然亲手书写,小斌千里迢迢从塞北带回来的,内容分为两部分,前面是‘小母狼’对爱郎的思念,一些火辣辣的词语,萧逸纵然脸皮厚如城墙,也感觉有些不好意思了,曹节则是抿嘴轻笑,对这位从未谋面的‘妹妹’很好奇,听说她是匈奴郡主,拥有几千里的草原呢! 书信的后面,则讲述了赵氏兄妹撤兵的原因,塞北发生了‘白灾’,大雪连降半个多月,淹没了毡房,牛羊冻死无数,牧民们哀嚎震天! 为了争夺剩余的草场、牛羊,各部落血战不休,杀的混天黑天,匈奴王庭也是蠢蠢欲动,大单于-刘豹四处联络,训练铁骑,准备南下劫掠汉土,抢夺生活物资! “一群不知死活的草原狼,雁门之战的教训,还是不够深刻呀,谁敢越过长城一步,我就砍谁的爪子,拔了狼皮做铺盖!” 沉思片刻,萧逸取出笔墨,给自己的好朋友,梁家少主-梁小鱼写了一封信,把自己今年的分成,全部换成粮食、布匹、精盐,派商队送到草原上,帮助赵嫣然的部落渡过寒冬! 而后又给赵浪写了一封信,让他调动人马,监视匈奴王庭的一举一动,如果刘豹真敢入侵汉土,那就偷袭他的老巢,若是如此,自己愿意支持这位大舅哥,成为匈奴人的大单于! 写好之后,加盖上自己的私印,萧逸挑选了几名心腹侍卫,连夜把书信送了出去,大汉内乱未平,诸侯混战不休,朝廷没有远征塞北的实力,只能用‘合纵连横’之术,挑拨匈奴人内讧了,有朝一日,等自己腾出手来,再跟这群草原狼算总帐不迟! “夫君醉卧美人怀中,真是风流快活呀,可怜奴家抛头露面,跟那些臭男人来回周旋,一个个比狼还贪心,全在打逍遥散的主意呢!” 片刻之后,甄宓回来了,风流倜傥的‘五公子’,一进帐篷就变成了小女人,冲进爱郎怀里,一个劲的撒娇,玩闹了好一会,这才讲述庆功宴上的事情…… “自己找死,怪不得别人,派人送一些‘逍遥散’给袁尚,明白告诉他,这是镇痛、解乏的神药,服用之后,可以登上极乐世界!” 萧逸摸摸鼻子,露出一丝阴冷的笑意,逍遥散固然是一种神药,不过吗,一旦服用上瘾,就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呀! “这次打败黄巾军,宓儿出尽了风头,也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刘备、张等人,目光如炬,心思敏捷,早晚会看出破绽的,一旦发现了咱们的行踪,那就危险了,事不宜迟,小商队立刻离开军营,返回许昌!” “战事尚未结束,我等想要离开军营,恐怕不容易呀,再说了,河北处处戒严,各处城池、关卡通行极难!”甄宓面露难色,战事一起,城门锁闭,没有军中的令箭,恐怕是寸步难行! “无妨,为夫略施小计,保准你们平安无事的回到许昌!”萧逸一脸的轻笑,自己既然能来,就有办法回去,而且是风风光光的回去! …………………………………………………………………………………………… 庆功宴过后几天,袁军大营里突然流传起一条消息--“并州一带的赤水黄巾,准备挥师东向,救援巨鹿城内的黑山黄巾,两股力量合二为一,把河北四州闹个天翻地覆!” 还有消息说,赤水黄巾采用‘围魏救赵’的计策,主力人马直扑邺城,截断张大军的粮道,而后两面夹击,吃掉袁军的十万人马! 流言蜚语,威力无穷,短短几天时间,大营内外议论纷纷,将士们更是人心惶惶,他们的妻儿老小都在邺城,若是赤水黄巾攻打过去,一旦城池陷落,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呀! 得知消息,张、蒋奇等人也是大吃一惊,邺城乃是河北治所,赤水黄巾真的冲杀过去,大将军震怒下来,他们的罪责不轻呀,再者说,军中粮草全靠邺城供应,一旦粮道断绝,十万大军顷刻土崩瓦解,那时候就麻烦了! 不过吗,现在是围剿黑山黄巾的关键时刻,因为一些流言蜚语,他们就分兵回去救援,一旦闹出乌龙事件,再被城内的敌人逃脱了,他们同样担不起责任呀! 一众将领进退两难的时候,‘五公子’主动请缨,愿意带领本部人马回去,一则守护邺城,以防不测,二则督促粮草,保证军需不会短缺! 甄家富甲天下,供应着军中三成左右的粮草,让五公子去督促粮草,自然是最合适的人选了,将校们求之不得,张当即传下令箭--准许其‘筹措粮草,便宜行事!’ 就这样,甄宓手持军令,大摇大摆的带人离开了军营,回去督促粮草了,有了这份名义,再加上甄家商队的帮忙,河北四州来去自如,畅通无阻! 接下来,甄宓、曹节会在亲卫的护送下,去青州一带筹措军粮,再以此为借口,南下徐州,而后返回许昌,路途虽然绕远一些,可保平安无事! “夫人们一路保重,回到侯府之后,安心修养,等到河北之事了解,为夫就回去与你们团圆!” “夫君保重,我等姐妹日夜焚香祈祷,保佑夫君平安无事!” 萧逸没有走,带着四个妹妹,准备一番之后,转身向巨鹿城走去,一场精彩的大戏,等着自己来唱主角呢! (。ran?enw?w?w?.?。)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六章孤城难守 北风唿啸,阴云密布,一场暴雪降临在中原大地上,三天三夜,不休不止,平地雪深四尺以上,没人膝盖,车马难行,气温更是骤降下来,冻死鸟兽不计其数,放眼望去,山川,河流,城池,村镇,尽皆染成了银白色,冰雪世界,万物肃杀! 巨鹿城上,张燕披着厚厚的斗篷,手持青锋宝剑,领着一队心腹侍卫,脚踏积雪,缓缓而行,正在巡视城防情况,脸色黑的就像是锅底一样,心中反复叹息着四个字--“孤城难守!” 自己费尽心思,高举‘天公将军’的大旗,裹挟了数十万人马,攻陷城池,杀戮官吏,一路上势不可挡,眼看就要杀入邺城,建立一个黄巾帝国了,那知道天意难测,‘牛阵’横空出世,大破黄巾神兵,一场鏖战下来,人马折损数万,余部困守孤城,士气低落,粮草断绝,自己的美梦也破灭了! 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呀,可是有一点张燕想不通,自己跟袁军多次交手,深知那些将领的本领如何,‘牛阵’这样的大杀器,决不是他们能想出来的,背后必有高人指点,这个人究竟是谁呢,真是鬼神莫测的手段呀! 因为天降大雪,道路难行,袁军没有急于攻城,而是在城外挖掘了三道壕沟,深一丈,宽三丈,下插木刺,上筑壁垒,士兵往来巡视不断,彻底把巨鹿城围困起来,里面的人可谓插翅难逃了! “铜墙铁壁,四面合围,陷入如此绝境之中,就是兵圣-孙武复生,恐怕也难以突围了,神灵不佑,天灭黄巾呀!” 查看半响之后,张燕失望的摇摇头,为了寻找一条活路,自己数次派人突围,结果死伤惨重,无一成功,袁军的防线就像铜墙铁壁一般,人马难以逾越呀! “启禀将军,左、右两营将士为了争夺粮草,又打起来了,渠帅们压制不住,已经死伤了不少人……请将军速速……噗通!” 一名黄巾兵跑上城头,浑身上下全是血迹,还没禀告完毕,就一头栽倒地上,彻底昏迷过去了! “来人呀,把他抬下去医治,再灌几口米汤,一定要救过来!” 张燕上前查看一下,发现这名亲兵昏迷过去,不是伤势过重,而是腹中无食,活活饿晕的,这也是黄巾军面临的最大困难--粮草断绝,人心浮动! 黄巾军没有稳定的根据地,也没有后勤支援,走到那里,吃到那里,数十万大军就像蝗虫一样,攻陷一座城池以后,半个月左右就会吃个精光,只能流动作战,继续劫掠粮草,一旦停留下来,就会自生自灭了! 大军困守巨鹿城中,已经一个月有余了,城中粮草早已耗尽,只能杀马为食,勉强度日,可是狼多肉少,分配难以均匀,为了争夺食物,各营人马大打出手,已经血拼好几次了,再这样下去,恐怕就要引起大规模兵变了! 事态紧急,必须立刻处理,否则就难以收拾了,张燕骑着青鬃马,领着一群心腹侍卫,向闹事的营地跑去…… “杀呀!--咱们不是饿死,就是砍死,跟他们拼了!” “冲呀!--早死早投胎,一刀砍死,总比饿死要痛快点……” ………………………………………… 巨鹿城内,一场激烈的厮杀正在进行中,双方都是头裹黄巾的汉子,一个个挥舞刀枪,亡命搏斗,比对付官军还要凶狠,惜日的同袍战友,如今成了生死大敌,原因也很简单--食物! 数十万人聚集在一起,每日消耗极大,城中的粮食已经吃光了,马匹也所剩无几,在饥饿的逼迫下,人性泯灭,兽性大发,为了抢夺一口食物,士兵们不惜拔刀相向,以死相拼,甚至是互相吞噬,用人肉来裹腹! 对付乱兵,好言劝说是没用的,只会助长他们的气焰,下令缴械也没用,反而会裹挟更多的人,唯一的办法就是快刀斩乱麻--杀! “不服军令,罪该万死,弓箭手准备,射杀一切闹事者--放!” 张燕调来了大批弓箭手,一声令下,万箭齐发,乱兵们成片的倒下去,死尸堆积,血流成河,哀嚎之声,不绝于耳,而后亲兵们手持白刃,开始清理战场,凡是没有断气的,挨个补刀,一个不留! “将军饶命呀!--小的们再也不敢了!” “将军宽恕呀!--小的们就为了一口吃的!” …………………………………… 人心似铁,军法如炉,面对无情的杀戮,士兵们纷纷扔掉兵刃,跪地求饶,他们执刀火拼,是为了求一条活路,不是想去送死的,再说了,地上这么多尸体,也够大家饱餐一顿了,没必要再闹事了! “先前交战,不过小受挫折罢了,黄天保佑,我军必能转败为胜,杀出一条活路……城中缺粮,本将军愿意斩杀坐骑,让弟兄们喝一口肉汤!” 要想稳定军心,光靠杀戮是不够的,张燕走上前去,好言安抚众人一番,而后拔出宝剑,反手刺进了坐骑的胸膛…… “刷!--咴!咴!” 宝剑拔出,鲜血奔涌,青鬃马悲鸣一声,摔倒在地上,亲兵们立刻扑上去,乱刃齐下,割取马肉,而后架起铁锅,为饥兵们熬煮肉汤! “我等誓死不降,愿随将军血战到底!” “我等誓死不降,愿随将军血战到底!” ……………………………… 统领数十万人马的主将,愿意杀了自己的坐骑,给普通士兵熬肉汤,虽然每人平均一口也喝不到,但是心意难得呀,士兵们纷纷跪倒在地,诅咒发誓,愿意跟随将军,跟官军血战到底,绝不投降! 靠着铁血手腕和收买人心,张燕暂时平息了兵变,不过他心里很清楚,这个办法治标不治本,如果冲不出重围的话,用不了几天,饥兵们就会再次哗变,那时候谁也无力回天了! “传令各部大小头目,前来城主府议事,商量大军突围的事情,再弄不到粮食,这些饿兵就要造反了!” …………………………………………………………………………………………………… 巨鹿城-城主府-大堂! 得到消息后,黄巾军的大小头目们纷纷前来议事,很快就把大堂坐满了,共计数百人之多,这些人服饰杂乱,礼仪粗俗,标准的乌合之众! 黄巾军的来源很杂乱,既有太平道信徒,也有占山为王的贼寇,还有浑水摸鱼的野心家……,他们投奔到张燕麾下,想要利用‘黄巾军’这面大旗,实现自己的目的,顺风顺水的时候,一切都还好说,战事受到挫折,立刻就离心离德,各自打起了小算盘! “诸位,粮草已尽,孤城难守,再不突围出去,我等死无葬身之地了,有何良策,还请速速说来,只要能够冲出一条活路,本将军必有重赏!” 张燕负责主持会议,看向众人的目光,却充满了蔑视,他根本看不起这些乌合之众,只是没有办法,勉强的虚与委蛇罢了! “一场鏖战下来,我军损失惨重,南下邺城不可能了,不如向东突围到青州去,那里城池富庶,人口众多,正是我等大显身手的好地方!” 从前排站起一位老者,五十多岁的年纪,身穿七星道袍,手持浮尘,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正是黄巾军的二号头目--大乐道人! 大乐道人乃是黄巾军的元老,当年跟着张角一起造反,后来起义失败,就躲避到青州一带,传授弟子,招募信徒,等待机会,后来黑山黄巾起事,他带着一群弟子前来会盟,仗着资老,实力强,加上装神弄鬼的把戏,坐上了二首领的位子! 不过吗,大乐道人野心勃勃,一直想要成为‘天公将军’,只是畏惧张燕的悍勇,始终没敢动手,这次提议东进青州,就是想回到自己的地盘上,再行篡权之举! “大乐仙师言之有理,青州却是一个好去处,不如请仙长调兵遣将,我等甘愿听令!” “青州遥远,道路难行,咱们不如退回中山郡,继续做山大王算了,逍遥自在,岂不美哉!” “落草为寇有什么前途,依我之见,不如向西突围,与赤水黄巾汇合起来,再跟官军决一死战!” ……………………………………………… 大乐道人的提议一出,众多头目的反应强烈,有人支持,有人反对,吵吵闹闹,乱成一团! 张燕坐在主位上,低头不语,无论何处突围,必须打破袁军的铜墙铁壁,否则一切免谈,谁有这样的本领呢?……自己不行,在坐众人更不行呀! “启禀将军,门外有故人来访!” 正沉思之间,一名亲兵跑了进来,贴在耳边低语几句,而后递上一张纸条,上面八个字--‘老大在此,小弟莫愁!’ “老大怎么来到巨鹿城了……来人呀,中门大开,两廊奏乐,迎接贵宾!” 看罢纸条,张燕一脸的惊诧,连忙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盔甲,带着大群侍卫走出门去--“杀神降临,不知是福是祸呀!”(。。)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七章寂灭真火 张燕,本名褚燕,常山郡人氏,后拜太平道人-张角为师,故而改为‘张’姓,自幼习武,性情彪悍,身轻如燕,军中皆称之为‘飞燕’,就以武艺而论,可谓百万黄巾第一高手! 凡是有本领的人,往往自视甚高,张燕也不例外,一向眼高于顶,蔑视众人如同草芥,除了‘天公将军’之外,从未见他向任何人行礼的,就以傲慢而言,也是百万黄巾第一人! 这样一个桀骜不驯的人物,因为一张三寸宽的纸条,竟然置重要会议不顾,中途离场而去,众人无不惊诧,纷纷跟了出来,想看看到底何方神圣驾临,能让‘飞燕’出门相迎,真是好大的面子! 张燕领着众人离开大堂,一直来到府门前,传令给亲兵们:‘大开府门,红毡铺地,两廊奏乐,以最高规格的礼仪迎接贵宾’,自己更是降阶相迎,原本充满傲色的小脸上,只剩下了忐忑不安! “呜!--呜!呜!” “咚!--咚!咚!” ………………………… 鼓号齐鸣之中,神秘贵宾出现了,为的是一名青年人,二十四五岁的年纪,身穿一件元始羽衣,头戴七星冠,背着一柄五雷正法剑,身形修长,面色微黑,就以容貌而言,只能说中等偏上,跟‘英俊’二字毫无关系! 不过吗,此人的眼睛很特别,黑如墨染,亮如星辰,一双眸子转动之间,射出两道幽冥般的寒光,让人不寒而栗,仿佛被一头‘贪狼’盯上了,根本不敢与之对视! 后面跟着四名道童,身穿混元道袍,头戴水纹冠,一个个唇红齿白,俊美的无法言喻,就像是天上的金童玉女下凡了,她们围在青年道士身边,犹如群星拱月一般,璀璨夺目! 没错,来人正是萧逸,以及小静、吕玲儿、稻香、赵雨四人,他们跟小商队分别后,换上了道家装扮,而后潜入巨鹿城,前来拜访张燕,至于外面的铜墙铁壁吗,在他们的眼里如同无物,轻而易举就翻过来了! “呵呵……兄长大驾光临,蓬荜生辉,小弟未能出城相迎,失礼之处,还望多多见谅!” 张燕走下台阶,主动躬身行礼,神色很是复杂……亲近、尊敬、畏惧、疑惑、惊讶,可谓五味俱全,难以言喻! “一别数载,贤弟指掌千军万马,纵横河北四州,真是做的好大事呀!”萧逸傲立不动,丝毫没有还礼的意思,言语之中还带着几分挖苦! “呵呵,荧火之光,岂敢与皓月相比,小弟这点本领,比起兄长的丰功伟绩,相差多矣!”就以年纪而论,张燕还要长着几岁呢,此时却像个小弟弟一样,乖巧而听话! “孤城难守,大难临头,贤弟如何打算?” “神明护佑,兄长驾临,定能只手补天!” “呵呵,贤弟真是聪明人呀!” “不敢,一切听从兄长吩咐!” “请!” “请!” ………………………… 几句简单的交谈,确定了二人的关系,就像当初在小道观一样,大哥出谋划策,小弟冲锋陷阵,兄弟联手,所向无敌! 萧逸也不客气,直接迈步而入,四个妹妹紧紧跟随,对自家大哥的霸气样子,她们已经习以为常了,张燕则落后一步距离,以示恭敬之意! “嘶!--嘶嘶!” “乖乖!……恶鬼见到阎王爷了!” “这位仙师到底什么人,好霸气、好威武!” ………………………… 看完这一幕,黄巾头目们无不倒吸一口冷气,有人小舌头吐出老长,被寒风冻的都收不回去了! 张燕品性如何,他们最清楚不过了,称的上‘腹黑皮厚,心狠手辣’,脾气火爆至极,稍有不顺,拔剑就要宰活人,全军上下无不惧怕,若非如此,也镇不住几十万黄巾暴徒! 这样一位厉害角色,在青年道士面前,变得又乖巧,又谦卑,就像老鼠见了猫,浑身上下都在颤抖,真是不可思议呀! …………………………………………………………………………………………………… 带着无数疑问,众人回到乐大堂上,准备继续议事,萧逸作为贵宾,按理说应该客位落座,当一个旁听者,事实恰好相反,这位大爷二话不说,直接坐上主位,来了个‘反客为主’,张燕则站立旁边,一点反对的意思也没有! “兵败将亡,困守孤城,皆是本将军所致,事到如今,唯有让位于贤者了,兄长无愁子,神机妙算,堪当大领之任,各部头目上前参拜!” 张燕心里明白,数十万人马困守孤城,粮尽援绝,凭自己的本领,根本无法走出困局,只有交出大权,让萧逸来下这盘棋,以‘鬼面萧郎’的才略、胆识,定能反败为胜,带领大家杀出一条生路! 至于太平道的大业吗,张燕也想明白了,与其祸害苍生,不如恩泽百姓,尽量做一些好事吧,再说了,萧逸也是道家弟子,定能振兴道教的,自己也算对得起恩师在天之灵了! “什么……大领让位了!” “他有何德何能……凭什么上位?” ………………………… 众人又是一阵大哗,大领的位置,谁不想坐上去呀,再说了,就算张燕主动让贤,也轮不到一个陌生人吧? “事态严峻,张将军有意让贤,却是一件好事,不过吗,关系到几十万将士的生死,必须选一个能力出众,资历足够之人担任吧!” 大乐道人老奸巨滑,不知道萧逸的深浅,因此没敢直接攻击,不过言语之间,认为自己更适合接替大领! 论身份,自己是黄巾元老,跟着天公将军打过天下,加入太平道数十年,资历无人可比! 论实力,自己弟子徒孙众多,遍布全军上下,控制着大批人马,兵力仅次于张燕,远在众头目之上! 论能力,自己精通道术,善于画符作法,四处蛊惑人心,跟官军争斗了十几年,经验极为丰富! 于情于理,也该自己坐上大领的宝座,至于这个‘无愁子’,年纪轻轻的,一向名不见经传,有什么资格跟自己争呢? “呵呵,道友想比比资历吗,在下无愁子,乃是‘南华上仙’的嫡传弟子,奉命出山,号令教众,平息祸乱!” 要想统帅数十万黄巾军,必须名正言顺才行,萧逸毫不客气,直接把老道师傅捧出来,加上了神仙的名号! “哇!……他是上仙的嫡传弟子,难怪如此霸道呢!” “张将军都毕恭毕敬的人物,果然不同凡响,原来是神仙弟子呀!” “这年头神仙多了,谁知道他是真是假,没准是个骗子呢?” ……………………………………………… 听完介绍,众人议论纷纷,众所周知,张角上山采药,遇到一位碧眼童颜的老者,自称‘南华上仙’,并赐予三卷《太平要术》,收为记名弟子,让他‘代天宣化,普救世人’,这才创立太平道,爆了黄巾起义! 如今萧逸自称‘南华上仙’的嫡系弟子,身份犹在张角之上,换句话说,就算‘天公将军’复生,也得乖乖的让位,更何况一个大乐道人呢! 更加郁闷的是,明知道‘无愁子’可能是假的,众人却不敢揭穿,道理也很简单,黄巾军全靠宗教凝聚人心,聚集信徒,起兵造反! 现在说‘无愁子’是假的,南华上仙也是假的,那么张角山中遇仙,得授天书也就是假的了,等于自己砸了招牌,一旦失去宗教光环,人心散乱,大事休矣! 因此,众人不能反驳,还要捏着鼻子承认下来,这就叫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明知是假神仙,也要当成真的跪拜! “噗!……” 大乐道人差点喷血,自己一辈子装神弄鬼,没想到栽在一个小神棍手里,问题是这家伙装的还挺像,自己都差点相信了! “神仙弟子,必通法术,贫道不才,愿意请教一二!” 既然身份比不过,那就武力见高低吧,大乐道人拔出驱邪剑,又插上几张黄纸,言语中充满了杀气,自己苦练多年的法术,终于派上用场了! “既然如此,就陪道友走上几招,不过吗,神恩如海,神威如狱,在下学艺不精,若是误伤了道友,还请见谅!” 都是道家弟子,谁怕谁呀,萧逸要想立威,必须杀鸡骇猴,有人自己跳出来了,正是求之不得呢! “降妖伏魔,三味真火……去!” 大乐道人大喝一声,袖子里洒出一些白色粉末,黄纸立刻燃起一股火焰,颜色微黄,高有数尺,上下翻滚,唬人的效果相当不错! “雕虫小技,看我的……焚天毁地,寂灭真火!” 萧逸不慌不忙,取出一个宝贝葫芦,轻轻一拍底部,一个闪亮的火球冲了出去…… 火球遇风则长,瞬间变成了磨盘大小,出白色的火焰,炽热无比,就像是一轮小太阳,狠狠罩在对方身上! “啊!……救命!……救命呀!” 片刻之间,大乐道人变成了一个火人,道袍、胡须、头……全都烧着了,痛的他满地翻滚,哀嚎不断! “哗!……呼!” 有人找来清水,想要救援一下,那知道白火见水之后,燃烧的更加猛烈了,大乐道人抽搐几下,最后烧成了一段焦炭,死状惨不忍睹! “三界之上,眇眇大罗,上无色根,云层峨峨,唯有元始,浩劫之家,部制我界,统乘玄都,有过我界,深入玉虚……” 萧逸轻念道家《度人经》,度大乐道人的亡灵,心中却在暗暗得意……“白磷、酒精、砒霜的混合物,果然是装神弄鬼、杀人灭口的必备品呀!” (本章完) :。: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八章收服军心 若想立威,莫过杀人,这是千古不变的法则之一,萧逸略施小计,就把大乐道人烧成了焦炭,如此凌厉的手段,黄巾头目们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了……“难怪张燕对此人毕恭毕敬的,仙家妙术,深不可测呀!” “焚汝残躯,熊熊烈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道友飞升天界,也算可喜可贺了!” 对于死去的敌人,萧逸总是十分宽厚的,诵经超度之后,让人把大乐道人的残躯拖出去,以‘天葬’之法处理! 所谓‘天葬’,就是在人死之后,尸体放在野外,任由飞鸟啄食,躯体消散无形,灵魂飞升天界,不过吗,巨鹿城内几十万饥兵,这块外焦里嫩的烤肉拖出去,不等老鹰、秃鹫、乌鸦赶来,就会有人主动代劳了! 至于二人比拼的‘仙法’,不过是一些骗术而已,大乐道人袖子里藏着白磷,偷偷撒在黄纸上,遇风就会燃烧起来了,再加上几句唬人的密咒,视觉效果不错,却没多少杀伤力! 萧逸好歹在大学混过几年,虽然是个学渣,基本的化学知识还是有的,动手能力也不错,他把白磷、酒精、砒霜混合一起,又在葫芦里设下机关,轻轻一拍,就能射出火球来了…… 这种火球温度高,不怕水,又带有剧毒,再加上一个很拽的名字--‘寂灭真火’,自然完胜对方的白磷火焰,所以说吗,知识就是力量,无论安邦治国,还是杀人放火,读书人就是比文盲更加厉害! 言归正传,萧逸心里也明白,光凭着杀戮手段,难以真正降伏众人,要想让他们心服口服,必须恩威并施才行,就像降伏恶狗似的,用鞭子抽打之后,还要扔出一块肥肉呢! “无愁子乃是恩师所赐的道号,在下还有一个俗家名字--萧逸,字无愁,世人称为萧郎!” 说话间,萧逸从怀里摸出一枚黄金大印,长、宽五寸,高四寸余,周围密布火焰纹饰,上面傲立一头火麒麟,正中刻有八个撰文--统帅六军,大司马印! 与此同时,小静上前一步,从兜囊里掏出了一副蚩尤鬼面,高高举起,示意众人--“鬼面萧郎在此,尔等还不下拜行礼!” “小的们拜见大司马--神威盖世,天下无敌!” 黄金大印、蚩尤鬼面,两件东西出示之后,大小头目们先是呆愣一会,而后齐齐跪倒在地,行大礼参拜,欢唿之声,直冲云霄! ‘鬼面萧郎’的威名,谁人不知,那个不晓,数年之间,此子纵横中原,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双手沾满血腥,剑下亡魂无数,民间百姓纷纷传说……“他是贪狼星君下凡,白天杀戮人间,夜晚坐镇地府,凡人生死,尽在掌握之中!” 人性就是如此,杀一是为罪,屠万既为雄,黄巾头目们看向萧逸的眼神,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既有深深的恐惧,又有无限的崇拜,再说了,这位‘杀神’驾临巨鹿城,又坐上了大首领的宝座,十有**为了一个目的--招安! 俗话说的好:‘要想做高官,杀人放火受招安’,自古以来,从强盗转变成王侯的例子不少,大汉开国六王之中,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都是打家劫舍出身,还不是称霸一方,享受荣华富贵吗,如今天下大乱,正是豪杰进取之时,出几个草莽英雄不是什么难事吧! 在坐的大小头目们,出身比较复杂,有强盗、草寇、流氓、巫师、土豪……,三教九流,应有尽有,他们嘴里喊着‘替天行道,救民水火’,其实是为了自己的前途,才会选择加入黄巾军! 不过吗,眼下的局势不利,官军围剿,孤城难守,军中士气一落千丈,造反夺权的道路走不通了,为了自己的前程考虑,他们需要换一条路才是呀! 再说了,黄巾军的名头响亮,说到底也是贼呀,上为贼父贼母,下为贼子贼孙,本身是贼,顶风臭出八百里去,若干年后,就算侥幸青史留名了,依旧逃脱不了一个‘贼人’的称号! 萧逸是当朝大司马,又是曹丞相的心腹爱将,可谓根红苗正,若是归顺过去,就能洗白他们的身份,从一个不耻的贼人,变成朝廷命官,大好机会,谁人不心动呀! “男子汉,大丈夫,博取富贵,天经地义,诸位皆是豪杰之士,一身的文才武艺,何苦屈身草莽之中,受人唾骂,遗祸子孙呢? 朝廷正是用人之际,诸位只要真心归顺,以往之事,绝不追究,大小头目,各有封赏,至于能做多大的官职,就看你们的本领如何了!” 萧逸聪慧过人,自然明白造反者的心思,立刻画出了一个大饼,用来激发众人的动力,至于能否吃到嘴里,就看他们的造化了! “我等愿意归顺朝廷,效忠大汉天子,听命丞相大人,为大司马效力--刀山火海,一往无前!” 众人都不是傻子,有大官可做,谁还当贼呀,齐齐的跪倒在地,发誓效忠朝廷,当然了,他们心里非常清楚,当今天下,真正当家做主的,姓曹、姓萧,而不姓刘! “呵呵,从此以后,诸位脱离草莽,荣登庙堂,真是可喜可贺呀,速速摆下酒宴,咱们一醉方休!” “诺!-谨遵大司马军令!” 巨鹿城粮草耗尽,没有什么像样的饭菜,只好杀了几匹马,放在火上烧烤起来,几个头目拿出一些私藏的美酒,好歹弄出了几桌子酒宴! 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萧逸亲自提着酒坛子,挨个的交谈,在封官许愿的同时,详细了解众人的姓名、出身、爱好、本领,以及城中兵马数量,军械多少,全都做到心里有数! 酒宴之中,萧逸下达了第一道军令:“严守机密,不得声张,有敢泄露自己行踪者~~杀无赦!” 萧逸是曹营大将,也是河北集团的死地,一旦行踪泄露,袁军不论付出多大代价,也要攻破巨鹿,生擒强敌,如此一来,大事去矣! 当然了,萧逸心里也清楚,想让一群贼人紧守机密,比母猪上树还困难,他们不把自己捆绑起来,送给城外的袁军就不错了,要想平安无事,必须速战速决,尽快突围出去,渡过黄河,只要到了曹营集团的地盘上……呵呵…… 下一步就是稳定军心,将领们可以用高官厚禄收买,对于普通士兵吗,则要给他们希望,那怕是欺骗的手段,只要让他们看到了希望,就能爆发出强大的战斗力! 世上没有神仙,聪明人却可以制造神仙,这就叫做‘智者役神,愚者役于神!’ ………………………………………………………………………………………… 第二天,巨鹿城内出现了神迹,一群饥兵在宰杀战马时,在马肚子里发现了一卷黄绫子,上面写着八个字--‘上仙降临,普度众生!’ 紧接着,夜晚时分,城内突然有五色神光升起,照耀星空,经久不散,还散发出阵阵异香,真好似仙人下凡一般! “弟兄们看到了吗,昨天夜间,一道红光直冲天际,差点晃瞎老子的眼睛……” “大家又不瞎,自然看到了,隐约还有龙凤伴随左右呢,莫非是神仙下凡了?” “上仙下凡,普度众生,看来传言是真的了,神仙都降临了,咱们还怕什么呀……” ………………………………………………………… 黄巾军本就是宗教起家,对于鬼神之说格外痴迷,城内接连出现神迹,士兵们不禁议论纷纷,说是上仙下凡,拯救他们来了…… 趁此机会,萧逸以上仙弟子的身份,在万千将士的面前,显露了几手绝活……什么油锅捞钱、杀鬼出血、隔空猜物…… 后世天桥卖艺的假把式,在黄巾士兵的眼中,却成了不折不扣的神通,一个个看的眼睛发红,舌头发紫,浑身发硬,对这位上仙弟子深信不疑,军中士气也是一路高涨,人心暂时安抚下来了! 神迹只能安抚人心,要想突出重围,进而反败为胜,还得填饱士兵的肚子才行,萧逸只会一些障眼法,却变不出粮食! 有句名言说的好:‘没有吃,没有穿,自有敌人送上前’,巨鹿城内粮草耗尽,袁军大营却是物资充足,不过吗,想要把别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的,还需要一点特殊的手段,以及一个特殊的人! …………………………………………………………………………………………………… “左营小渠帅‘一锅粥’,见过大司马!” 当天晚上,一名少年出现在门前,头戴黄巾,身披皮甲,手持二尺短剑,脸上带着坏坏的笑容,正是许久不见的-郭奕! 自从进入河北境内,萧逸就把这个坏小子派了出去,让他混入黄巾军中,打探消息,作为内应! 郭奕做的不错,凭着一肚子坏水,用了短短两个月时间,就成为了一名小头目,自报匪号:‘一锅粥’,统领着几百名属下,收集了很多情报,再源源不断的传递给萧逸! 既然是坏小子,又很有本领,萧逸自然要重用了,当即派给郭奕一个差事--以黄巾军使者的身份,前去袁军大营诈降,顺便骗一些粮草回来! 俗话说的好:与一人斗难,与二人斗易,与三人斗可以不战而胜,城外的袁军并非铁板一块,内部之间也有矛盾的: 驻扎城南的十万人马,属于三公子袁尚监军! 驻扎城北的六万人马,统军的是二公子袁熙! 驻扎城东的五万人马,统军大将淳于琼,乃是大公子袁谭的心腹爱将! 三路人马,分别归属袁家三位公子,为了争夺继承人的位子,他们面和心不和,彼此之间经常的下绊子、打闷棍,想要挑拨一下关系,绝对不费吹灰之力! 略加考虑之后,萧逸做出决定,让郭奕出使袁熙的大营,带上大量的金银珠宝,商议‘投降’的事宜,再把消息泄露给另外两方,让他们鹬蚌相争,自己才好渔翁得利呀! (。ran?enw?w?w?.。)吞精百发女优也失败!上原亚衣挑战...!!微信公众:meinvgan123(长按三秒复制)你懂我也懂! 正文 第一百四十九章分化瓦解 巨鹿城北-幽州大营-中军帐内! 幽州刺史-袁熙端坐帅位,身披虎威甲,头戴金翎盔,腰横三尺青锋剑,手捧一部《道德经》,正看的津津有味,身为统军大将,不看兵书战策,反而研究黄老之学,也算是一件稀奇事了! 袁熙今年二十七岁,继承了袁家的优良基因,体型魁梧,剑眉虎目,鼻梁高挺,唇红齿白,也算是一位英俊潇洒的贵族公子,不过吗,白皙的脸庞上黯然无光,似乎充斥着一股哀怨之色! 汉家习惯,贵族重长子,可以继承爵位,光大门楣;平民爱幼子,总是捧在手心,百依百顺;,可以说,社会地位的高低,决定了子嗣的受宠顺序,不过吗,有一点是永远不变的--倒霉的次子,受宠没有份,挨打不落下! 很不幸的,袁熙就是次子,还是庶出之子,他的母亲是袁绍的一名侍妾,出身卑微,并不得宠,只是机缘凑巧之下,生出了一个儿子,又因为主母心生嫉妒,让她早早的‘病逝’了! 自古以来,子以母贵,从小失去母爱的袁熙,自然得不到父亲的青睐了,家庭地位极低,饱受歧视,就像一株生长在阴暗角落的幼苗,唯有不断的攀岩,才能得到一丝的阳光,可是它的内心深处,永远是阴霾一片! 世人评价袁家的三位公子:都说长子袁谭刚毅好杀,能够指掌千军万马,幼子袁尚礼贤下士,有英雄之姿,至于次子袁熙--儒弱无能,难成大事! 这个评价很对,从小到大,袁熙处处忍让,敬爱父亲,孝顺后母,不参与兄弟之间的争斗,靠着这份小心谨慎,他坐上了幽州刺史的位子,坐镇一方,指掌数万兵马! 这个评价也不对,男子汉、大丈夫,谁不想出人头地,扬眉吐气的过日子,只是周围环境限制,逼迫袁熙隐藏起了野心,只要时机成熟,他同样会覆雨翻云,释放出心中的仇恨! 苍天有情,偏爱弱者,总会给你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至于能否抓住它,就看你有没有魄力了…… “启禀二公子,城内的黄巾贼派出一位使者,说是前来请降的!”一名亲军统领跑进大帐,单腿跪地行礼,手里托着一份厚厚的礼单! “黄巾贼的使者,来到我的大营投降……其中莫非有诈?”长期的阴暗生活,让袁熙养成了多疑的习惯,接过礼单之后,却又惊呆住了…… “无暇玉壁二十双,皆为西域特产,价值万金以上!” “东海明珠一斗,形型圆润,光泽柔和,大如鸽卵一般!” “赤金元宝五千个,质地纯正,共计五万余两……” ………………………………………………………… 黄巾军攻占城池,裹挟百姓,金银珠宝同样没少搜刮,几郡城池钱财尽在军中,数量极为惊人,为了突围的计划,萧逸下了重注,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区区人心呢? “来人现在何处,随行带了多少兵马?”袁熙本不想召见来人,看在金银珠宝的份上,他的心思又活动了,这也是二公子阴暗性格的一部分--贪财如命! “启禀二公子,来人就在辕门外等候,随行三百余人,都是一些抬礼物的民夫,没有携带任何兵刃,想来不会有诈的!”亲兵统领的言语之间,有些偏袒之意,不用说也知道,他肯定收到厚礼了! “既然如此,让黄巾使者前来见我,另外,调二十名刀斧手帐下听令,试试来人的胆量如何!”袁熙反复考虑之后,决定召见来人,巨鹿城四面合围,黄巾军插翅难逃,归降是他们的最后一条出路,不必过多怀疑! “诺!” ………………………………………………………………………………… “小人‘伊国州’参拜刺史大人--荣华富贵,步步高升!” 片刻之后,郭奕迈步进入大帐,躬身行了一礼,脸上毫无畏惧之色,当然了,坏小子没用自己的真名,而是改用了匪号……一锅粥! “大胆贼子,聚众造反,罪不可赦,如今山穷水尽了,才想到前来请降,恐怕晚了吧!”袁熙拍案而起,手指两旁的刀斧手,先来了一个下马威!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畏之,巨鹿城内尚有数十万黄巾军,突出重围很难,拼个鱼死网破却没问题……不过吗,听闻二公子仁德爱人,素有君子之风,大小头目商议之后,希望投入帐下,鞍前马后,效力疆场!” 郭奕小脸紧绷,态度不卑不亢,而后掏出一封书信,乃是张燕的亲笔,颇多谄媚之词,详细表示了投降的意思,底下则是密密麻麻的手印,代表着黄巾军数百名头目! “哦!……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张将军若肯归顺,却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呀!”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看过书信之后,袁熙不禁心动起来,乱世争霸,拼的就是地盘、人口、钱粮,黄巾军数十万人马,若是投降过来,可以整编成一支精锐大军,作为自己争夺天下的本钱,可谓有百利而无一害呢! 河北四州--青、幽、冀、并,袁熙坐镇的幽州,地广民稀,物产有限,远远比不上袁尚的冀州,以及袁谭的青州,因为实力不如人,他始终不敢参与继承人的争夺,只能隐忍不发! 现在不同了,如果收编了几十万黄巾军,自己的实力必然大增,到时候兵精粮足,钱粮充沛,足矣跟两个兄弟一争高低,日后问鼎中原,位登九五……也并非不可能呀! “来人呀,摆下酒宴,款待贵使者,此事非同小可,咱们慢慢的谈来!”袁熙的态度来了个大转弯,摆出一副礼贤下士的姿态! “多谢刺史大人,小人恭敬不如从命了!”郭奕在巨鹿城受了一个多月的罪,自然不会客气了,掂起大槽牙,甩开腮帮子,吃了个风卷残云…… “归降之事,宜早不宜迟,不知城内兵马有多少,何时出城整编呢?”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袁熙谈到了正题,下定决心做成此事,如果自己不做,就会便宜别人了! “城中人马约有四十万,钱财更是堆积如山,只要刺史大人同意,三天之内,就可以出城整编……不过吗,城中粮草已尽,还请大人赐下三日之粮,让弟兄们吃饱喝足之后,心甘情愿的前来归降!” 郭奕吃喝的时候,从怀里掏出一个布袋,开始打包酒宴上的烧鸡、烤猪、煮鸭子……自己答应小静了,给她们带好吃的回去,否则四位姑奶奶发威,自己的小命不保呀! “这个吗……也好,本刺史调拨粟米一万斛,送与城内的将士们!” 送粮于敌,非同小可,可是看到郭奕狼狈的吃相,反而打消了袁熙的疑虑,城中粮草已尽,就算给他们三日之粮,也不算什么大事,正好收拢人心呢! 酒宴之后,袁熙立刻调拨粮草,让郭奕带回城去,并且反复嘱咐,人马尽快出城整编,以免夜长梦多! 告辞之后,郭奕带人押着粮车,离开幽州大营之后,立刻油彩抹面,换上皂衣,扮成六丁六甲神兵,高举旌旗,蹦蹦跳跳的向巨鹿城而去…… 另一边,萧逸开坛做法,准备展示一次神迹,鼓舞将士们的士气,名字就叫做……‘六丁六甲搬运术!’ ………………………………………………………………………………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郭奕押着粮草刚刚离开,三公子袁尚就得到禀告了,听说二哥背着自己,准备收编几十万黄巾军,袁尚气的暴跳如雷,又没什么好办法,只好找来了心腹谋士-紫木公子,询问计策! “三公子不必惊慌,只要小心应对,这个‘桃子’绝不会被别人摘了去……”紫木公子不亏阴毒之士,片刻之后,就想出了应对的办法: 首先,派出使者联络城内的黄巾军,开出优厚的条件,让他们投降袁尚,袁颐给了三日之粮,咱们就给五天的,一定要把人心拉拢过来! 其次,派出游骑兵,监视幽州军营的一举一动,如果袁熙传递密信,立刻斩杀使者,截获信件,切断他与外界的联系! 最后,派人前往邺城,请大将军下一道军令,让三公子袁尚全权处理收编事宜,做到名正言顺,无懈可击! “紫木果然足智多谋,日后本公子登上大位,绝不会亏待你的!”三条计策献上,袁尚大喜过望,立刻一一执行,收编数十万黄巾军,自己是势在必得! 与此同时,大将淳于琼也得知了消息,他不敢自作主张,也不能毫无动作,只好派人飞报大公子袁谭,讨问对策,同时积极的联军黄巾军,也送去了两天口粮,算是结一个善缘,为后面的事情做个铺垫!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如此奇妙,原本人人喊打的黄巾军,却成了袁家三位公子眼中的香饽饽,又是送粮食,又是派使者,各种优厚条件,相继开了出来…… 就这样,萧逸略施小计,不但弄到了十天口粮,让将士们吃上了饱饭,三路袁军更是互相猜忌,原本铁臂合围的防线,也就出现缝隙了--下一步,利用机会,大举突围!(。。) 正文 第一百五十章瞒天过海 巨鹿城外,为了获得收编黄巾军的权利,袁氏兄弟勾心斗角,互不相让,甚至到了刀兵相向的地步,真可谓:“权势为重,骨肉情薄,兄弟反目,宛若仇雠!” 袁氏兄弟心里都明白,谁收编了四十万黄巾军,自身的实力就会迅速壮大,稳坐袁家继承人的宝座,甚至成为天下共主,至尊之位岂有相让的,为了此事,三路人马磨刀霍霍,眼看就是一场生死血拼了,关键时刻,一道军令传来: “加封袁尚为三路兵马总监军,居中联络,协调指挥,负责收编黄巾军的事宜,并赐大将军佩剑一柄,违抗军令者--杀无赦!” 命令是从邺城快马送来的,得知黄巾军请降的事情后,大将军袁绍略加考虑,决定把这份天大的功劳,塞进三子袁尚手中,这就跟天上掉馅饼一样,那怕是个傻子,张嘴也能接住了,除非说,袁尚连傻子也不如? 袁绍如此力挺幼子,还把自己的佩剑送来了,让他总督三路人马,指掌生杀大权,说起来有两个原因: 其一,三个儿子之中,袁尚的相貌最佳,素有英雄之表,平时也最为乖巧,加上身为幼子,自然获得更多的宠爱了! 其二,袁尚的生母刘氏,姿色过人,专宠后宅,枕头风刮的相当厉害,为人又很有心机,几句甜言蜜语送上去,自然无往不利了! 有了父亲的鼎力支持,袁尚的腰板立刻硬起来了,他一方面严令幽、青两州人马,听从调遣,紧守防线,不得过问其他事物;另一方面派出使者,进入巨鹿城,洽谈收编黄巾军的事情,趁机大肆勒索财物,三公子生性贪婪,既想要人,也想要钱呀! “刺啦!……父亲大人头脑发昏了吗,收编四十万黄巾军,如此重要的事情,交给一个败家子办理,袁氏的家业早晚败个干干净净!” 接到军令,二公子袁熙气的暴跳如雷,连手里的《道德经》都给撕的粉碎,眼看到嘴的大肥肉,硬是让人给夺了去,却又无可奈何,谁叫自己是庶出之子,人家是嫡出之子呢! 军令如山,不得不从,违抗就是杀头之罪,不过吗,并不妨碍袁熙暗地里下绊子,偌大一块肥肉,既然自己吃不到嘴里,那就谁也别想吃到,掀桌子算了…… 袁熙性格阴暗,最善于背后下手了,反复思考之后,他做了三件事情: 其一,派人秘密联络大哥袁谭,二人组成一个攻守同盟,齐心合力,共同对付袁尚,事成之后,兄弟平分河北之地! 其二,收拢人马,坚守大营,不过问外边的任何事情,袁尚只有十万人马,城内的黄巾军却有四十万,这就好比一只小猫抓住了大老鼠,想要硬吞下去,绝不是一件容易事,弄不好会撑死呢! 其三,秘派使者,继续联络城内的黄巾军,除了大量的粮草之外,又送去一批军械,广施恩义,收拢人心,明着不行,那就暗中收编,无论如何也要割一块肉下来! “三弟呀,不要责怪于我,大位之争向来如此,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做完部署之后,袁熙端坐大营之中,静待时局的发展,兄弟同根,知之甚深,袁尚败家的本领无人可比,再好的事情也能办砸了,就等着看他的笑话吧! …………………………………………………………………………………… “父子之间,离心离德,兄弟手足,犹如仇雠,袁家人的德行如此之差,焉有不败之理呀!” 巨鹿城内,看着二公子袁熙送来的粮草、军械,萧逸心中冷笑不止,分化敌人已经成功,接下来,就是各个击破了,既然袁尚主动送上门,就拿他开刀好了! 接下来是双方谈判,说白了,就是骗子之间的较量,谁的骗术更高明,谁的演技更好,谁就能取得胜利,而骗术的最高境界就是--骗人骗己,以假乱真! 其一,黄巾军归顺之后,保证将士的安全,以及私人财产,以前杀官造反之罪,既往不咎! 其二,大小头目分别赐予官职、府邸,大首领-张燕安置郡守之类的官职,不得慢待! 其三,不愿从军的士兵,赐予耕牛、种子、农具,让他们回乡务农,地方上必须照顾妥当! 其四,………………… 谈判的事情,萧逸自己不能出面,依旧让张燕顶在前面,坏小子郭奕负责协助,列出了十几条要求,务必做到假亦真唱,不露出任何马脚,尤其是大小头目的安置上,反复争取,锱铢必较……当然了,金银珠宝也没少了送,这可是迷惑人心的‘万灵药!’ “一群鼠目寸光之辈,就知道盯着几亩薄田,给了官职恐怕也不会做……吾无忧矣!” 大营中,袁尚得知商谈的情况后,非但没有恼怒,反而放心了许多,黄巾军提出大量的条件,说明他们是真心投降的,相反的,对方什么也不要求,就乖乖的出城投降了,那才需要小心防范呢! 既然是真心投降的,那就好说了,不防先答应下来,条件再优厚一些也可以,既显示了自己的胸襟,也能加快收编的速度,只要黄巾军放下武器,走出巨鹿城,就成了案板上的鱼肉,随自己如何处置了! 就这样,经过反复商谈之后,双方约定,三日之后,黄巾军出城投降,交出所有的武器、钱财,接受整编,为了显示诚意,张燕拔出佩剑,割破自己的面颊,对着苍天盟誓一番,又送给使者大批财物,让他在三公子面前多多美言! ……………………………………………………………………………………………………………… “呜!……呜!呜!” 约定的日子到了,黎明时分,袁军大营号角嘶鸣,十万人马倾巢出动,越过辛苦设置的三道壕沟,一路来到巨鹿城下,准备接受黄巾军的投降! 繁礼多仪,乃是袁家的传统,为了在‘受降礼’上大出风头,三公子袁尚精心准备了一副,头戴金丝凤珠盔,身披黄金雁翎铠,坐下一匹白龙马,腰佩大将军剑,在数十名亲卫的簇拥下,威风凛凛,不可一世! “马上就要过年了,咱们可以回去跟妻儿老小团聚了……呵呵!” “此战获胜,各位弟兄都有战功,加官进爵,指日可待了!” “城里的好东西也不能放过呀,黄巾贼四处劫掠,一个个富的流油呀!” ………………………………………… 各部将校也是喜笑颜开,受降不是打仗,为了省事,许多人卸下重铠,只用一件战袍遮体,再带把佩剑就可以了,血战多日,死伤无数,黄巾贼终于要投降了,平定战乱之后,他们这些有功之臣,必然重重封赏,什么官职、爵位、钱财、美女、住宅、田产……全都不在话下了! 将领们不加战备,底下人自然也松懈了,一个个斜披甲胄,倒拿刀枪,七扭八歪的排列阵型,无数双眼睛全盯着城内,想着如何搜刮降兵的钱财、衣物,对于普通士兵来说,这可是发财的好机会呀! “启禀三公子,幽、青两州兵马没有前来,是否派人催促一下,让他们速速出兵汇合!” 张身披重甲,手持镔铁枪,丝毫没有松懈的意思,还不时的望远方,刚毅的面容上带着忧虑之色! 按照计划,受降之日,袁军三路人马齐出,牢牢锁定巨鹿城,只要黄巾军一出来,立刻缴械、分离、整编……,如此一来,不管是真降,还是假降,他们也翻不起大浪了! 对于这个计策,二公子袁熙、大将淳于琼都答应了,可是事到临头,两支人马一点动静也没有,依旧营门紧闭,按兵不动,张麾下只有十万人马,要想弹压住四十万黄巾军,恐怕实力不足呀! 对于黄巾军投降的事情,张一直心存疑虑,对方尚有一战之力,不该如此轻易归降呀,其中必然有诈……,可惜,全军上下,没一个人相信自己的判断,就连一向精明的副将蒋奇,也认为自己多虑了,难道说,自己真的杞人忧天了吗? “张将军多虑了,黄巾贼被困多日,早已是精疲力尽了,咱们有十万精兵在手,还怕他们闹事不成?” 另外两支兵马没有前来,袁尚并不担忧,反而一阵的窃喜,如此一来,收编的功劳全记在自己身上,别人分不走丝毫了! 至于敌人会不会诈降,袁尚并不担心,一则,前面的谈判很是顺利,自己的使者也一再表示,对方是真心实意的归顺,许多人连包袱都收拾好了,就等着回乡务农去呢! 二则,自己给黄巾军送的粮草,是按天供应的,一点也没有多给,只是让他们饿不死,却没有力气上阵厮杀,对付四十万软脚虾,又何必多虑呢! ………………………………………………………………………………………… “三路袁军,只来了一支,而且轻而无备,真是天助我也……不对,是袁三公子助我,好人,大好人呀!” 巨鹿城楼上,萧逸目光如电,反复查看袁军的阵型,确定没有任何埋伏之后,心头一阵的冷笑,今日能够逆反败为胜,不是自己太强,而是对手太弱呀! “传令下去,钱财在前,人马在后,各部依次出城列阵,咱们好好的玩一次,这就叫做--瞒天过海!”(。。)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一章反败为胜 “隆!--隆!隆!” 投降仪式开始了,巨鹿城四门大开,吊桥放下,首先出来一些淄重车辆,上面堆满了金砖银锭、珠宝玉器……,由一群赤手空拳的壮汉推着,前后络绎不绝,足有上百辆之多,负责领队之人,就是坏小子郭奕! “哗!……金子……好多的金子呀!” “发财了!……咱们真的发财了!” …………………………………… 看到黄巾军出城了,袁军立刻戒备起来,可是看到对方赤手空拳,没有携带任何武器,不禁又放心下来,紧跟着,看到一车车的金银珠宝,众人顿时大呼小叫起来,目光中全是贪婪之色! 大家千里投军,只为升官发财,无数的钱财堆在眼前,谁能不心动呀,袁军将士纷纷向前涌动,想要离财宝更近一些,就算不能去抢夺,看看也很过瘾呀! 于是乎,后队拥挤前队,前队阻拦后队,原本还算整齐的阵型,变得混乱起来,将领们算计能分多少钱财,也没有心思整顿队形了,片刻之间,十万人马乱成了一锅粥! “三公子仁义无双,招降我等负罪之人,全军将士无以为敬,献上金银珠宝百车,还请公子笑纳!” 郭奕跑到两军阵前,一手举着面白旗,一手托着厚厚的礼单,各种阿谀奉承之词,犹如滔滔江水一般,连绵不绝! “哈哈!……既然是将士们的一片心意,本公子就笑纳了,让他们速速出城接受整编吧!” 看着无数的金银珠宝,袁尚仰天大笑,对这份礼物很是满意,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呀,功名利禄,尽数到手! “诺!-属下遵命!” 郭奕躬身一礼,趁机查看了袁军的虚实,又退回队伍中,白旗左右挥舞三下,发出了‘平安无事……按计而行’的信号! 接到信号之后,黄巾军大队人马出城了,走在前面的是一些老弱病残,这些人神色沮丧,衣衫褴褛,有的还负了重伤,互相搀扶着走出来,放下武器之后,乖乖的排好队列,等候袁军的整编! 看到黄巾军如此顺从,袁军的担心彻底没有了,将士们眉开眼笑,开始清点金银财宝的数量,真是发了一笔横财呀,事情发展的如此顺利,就连警惕性最高的张郃,也不禁狐疑起来,莫非自己真的多心了吗? 黄巾军四十万人马,陆续走出了城门,在空地上排起整齐的队伍,还举着很多旗帜,密密麻麻的,一眼望不到边际,同时也阻隔了袁军的视线…… 谁也没有发现,不知不觉之中,出城的队伍有了变化,与前面的老弱病残不同,后面出城的黄巾军,全是身披铁甲,手持利刃的精锐士兵,他们慢慢的组成了进攻队形,目标直指对面的袁军! 足足用了两个时辰,四十万人马终于列队完毕,如此漫长的等待下,袁军将士彻底松懈了,有些士兵感到身体疲倦,干脆放下兵刃,席地而坐,眼睛却盯着那些钱财,至于黄巾军阵型的变化,已经没人注意了! “呜!……呜呜!” “待罪之人,前来请降,还请三公子宽恕,从此鞍前马后,必效死力!” 士兵出城完毕,接下来就是各部将领了,一阵号角响起之后,按照投降的礼节,张燕带领着数百名头目,全部赤膊上身,用绳索自缚起来,缓缓走出了城门…… “哈哈!……识时务者为俊杰,各位能够弃暗投明,真是可喜可贺呀,放心吧,以后本公子会善待尔等的!” 正所谓擒贼先擒王,大小头目都出降了,还有什么可顾虑的,袁尚又是一阵大笑,拍马上前,准备解开绑绳,安抚一下人心,可是目光转动之间,一股不安的情绪涌上心头,似乎有些不对劲呀? 这些出降的黄巾头目们,虽然自缚着身体,可是一个个面目狰狞,浑身上下杀气腾腾,根本不像来投降的,反而像是拼命的! “嗖!……啪嗒!……噗通!” 狐疑之间,袁尚想要退回去,可惜已经晚了,一支鸣镝响起,快如闪电,正射中他的肩膀,入肉四寸有余,痛的袁尚哎呦一声,滚落马下,护卫们连忙救援,局面一阵大乱! “黄天护佑,有进无退,决一死战的时候到了--杀呀!” 队伍之中,萧逸大手挥动,下达了全军出击的命令,刚才的那支冷箭,正是他射出去的,身为一名射雕手,百发百中,不会有丝毫的偏差,之所以没有杀掉袁尚,却是他有意为之! 在萧逸心中,袁尚是个无价之宝,这位三公子外战外行,内斗内行,猜忌心又很重,正经事一件也做不出,败家的本领却是无人可比,这么可爱的对手,怎么能够杀掉呢,让他活着才能发挥作用呀! “冲呀!-上仙临凡,神机妙算,报仇雪恨,就在今日!” 趁此机会,数百名头目挣开了绳索,从背后拔出兵刃,高声呐喊着冲杀过来,各部人马一拥而上,高举刀枪,奋力砍杀,双方短兵相接,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黄巾军早有准备,知道这是生死之战,不杀出一条血路的话,就会全军覆没了,因此人人奋勇,有进无退,爆发出了强大的战斗力,四十万人马就像洪水一样,汹涌澎湃,势不可挡! 反观袁军一方,将士们毫无准备,阵型更是混乱不堪,那里禁得住如此冲击,顿时被杀的人仰马翻,步步后退! “速速派出使者,请求幽、青两州人马前来支援,三路大军合击之下,我等尚有转败为胜的机会!” 两军阵中,张郃手持镔铁枪,带领麾下亲兵奋勇厮杀,死死挡住了黄巾军的攻势,同时派出几名使者,前去催促救兵! 黄巾军全力冲杀,又脱离了城池的掩护,后背防御空虚,如果二公子袁熙立刻出兵,前后夹击之下,袁军必然能够取胜! 可惜的是,张郃苦苦支撑大局,杀的血染战袍,身上数处负伤,援兵就是迟迟不到,袁军阵阵后退,眼看就看支撑不住了…… ………………………………………………………………………………………………………… “咚!……咚!咚!” “出兵救援,同仇敌还……杀呀!” “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冲呀!” 幽州刺史-袁熙见到求援信之后,立刻行动起来,大营里鼓声如雷,人喊马嘶,摆出救援兄弟的架势,然后吗……就什么也没有了! 没错,幽州兵马雷声大,雨点小,看着袁尚一败涂地,就是不出兵救援,准备来一个坐山观虎斗,原因也很简单,三公子不死,二公子如何上位呢? “援军迟迟不到,再打下去只会徒增伤亡,弟兄们不要恋战了,保护三公子退回大营去!” 乱军之中,副将蒋奇纵马驰骋,保护着负伤的袁尚,转身向后撤退,其余将校跟随左右,遮挡射来的箭矢,向着大营狂奔而去! “隆!……快跑呀……大家各自逃命吧!” 监军负伤,副将逃跑,本就步步后退袁军,立刻全线奔溃了,大小将士争先逃跑,再也没有厮杀的心思了,主将张郃纵然悍勇,也是独木难支大厦,被溃兵们裹挟着,一路败退下去了…… 更加让人郁闷的是,袁军没跑多远,就遇到了三道深深地壕沟,这是张郃亲自设计,将士们费力挖掘出来,围困黄巾军之用,壕沟又宽又深,难以逾越,如今挡住了他们的道路,真是自作自受呀! “壕沟!……退回去,大家退回去呀!” “黄巾贼追杀过来了……快点跑呀!” …………………………………………… 前面的士兵想要掉头,后面的溃兵犹如潮水一般,根本就阻拦不住,互相拥挤之下,袁军将士就跟下饺子似的,纷纷掉了下去,顿时死伤无数! 就这样,三丈宽,一丈深,里面遍布倒刺的壕沟,硬是用血肉之躯填平了,后面的人踩着死尸,继续狂奔逃跑,一路退进了大营,袁军十万人马倾巢而出,能够回来的只有三四成,剩下的全留在战场上了! “咚咚!……弟兄们奋勇向前,不破敌营,誓不收兵……冲呀!” 萧逸的原则是……趁你病,要你命,大好机会,岂能放过,亲自擂鼓助威,督促全军继续进攻,一举杀入袁军大营,里面的军械、粮草堆积如山,正是黄巾军急需的物资,无论如何也要夺到手中! “杀呀!……隆隆!” 袁军乃是惊弓之鸟,死伤惨重之下,又没有援兵前来,如何挡的住黄巾军的猛攻,半个时辰不到,大营防线也失守了,无奈之下,众将只好护卫着袁尚,一路向邺城逃去…… 至此,在萧逸的指挥下,黄巾军以诈降之术,消灭了一路袁军,又夺取了无数的淄重,真可谓反败为胜了,下一步又该何去何从呢? “继续追击?……还是停下脚步?”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二章逆转乾坤 天籁小说WwW.⒉ “黄天护佑,上师临凡,神通广大,法力无边!” “黄天护佑,上师临凡,神通广大,法力无边!” ……………………………… 巨鹿城外,黄巾军利用假降之计,突然动袭击,斩数万之众,一举攻占了袁军大营,缴获的马匹、军械、粮草不计其数,彻底扭转了战局,数十万将士挥舞兵刃,用疯狂的呐喊声庆祝胜利! 自从展示了各种神通,众人对萧逸崇拜的无以复加,原本想尊为‘上仙’,却被萧逸全力推辞了,认为自己修行尚浅,法力未深,不敢担一个‘仙’字,经过反复商议,最后定下了称号-‘上师’,以此号令四方教众,指掌千军万马! 神通都是假的,谋略却是真的,萧逸智勇双全,硬是凭着一己之力,打败袁军十万人马,扭转了不利的局面,经过这一场大胜仗,他在军中的威望大增,算是彻底站稳脚跟了! “挥师南下,将袁氏一族斩尽杀绝,荣华富贵的好日子,也该咱们过几天了!” “没错,邺城乃是河北治所,士族豪强极多,金银珠宝、美女羔羊……要什么都有呀!” ………………………………………………………… 一场大战获胜,大小头目们也是信心大增,纷纷叫嚷着挥师南下,一举攻破邺城,人性就是如此,困守孤城之时,他们只求一条活命,如今形势逆转,又开始要求荣华富贵了! “传令下去,各部停住追击,迅收拢人马,牢牢守住大营,敢有抗令者--杀无赦!”萧逸力排众议,没有继续追杀袁尚的残部,而是整顿人马,坚守大营! “上师此言差矣,袁尚锐气尽丧,犹如丧家之犬,我等理应继续追杀,上师不肯前往,属下率领本部人马南下……” 一名光头大汉站了出来,坚决表示反对,还要带走一支人马,准备自行其是,言语间满是桀骜不驯之意! 此人名叫张勇,盗贼出身,身高九尺,虎背熊腰,手持一柄九环大刀,乃是黄巾军有名的悍将,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南下的提议一出,立刻有十几名头目靠拢过来,用行动表示支持! “违抗军令者--杀无赦!” 没有什么争论,更没有解释,萧逸拔出斩蛟剑,寒光一闪,人头落地,腔血喷出一丈多远,飞溅的众人满脸皆是,过了片刻,张勇的尸身轰然倒地! 大将统兵,令行禁止,全军上下无论多少人,永远只有一个声音,服从一个意志,谁敢反抗,军法无情,一个字--杀! “上师息怒,张勇违抗军令,罪该万死,我等立刻收拢人马,未得军令,绝不出营半步!” 看着血淋林的人头,众人呆愣片刻之后,全都跪拜在地,吓得汗如雨下,他们终于想起来了,面前这位冷酷的青年人,除了是‘黄巾上师’,还有一个称呼--‘鬼面萧郎!’ 提起‘鬼面萧郎’四个字,众人不禁瑟瑟抖,天下皆知,此子弑杀成性,出道以来,统军征战四方,动辄屠城灭族,所到之处,尸骨如山,血流成河,简直是‘杀神’下凡了,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呀! 另外吗,听说此人有两个嗜好,一是砍下敌人级,做成精美的骷髅盏,用来饮酒作乐;二是喜欢吃人肉,尤其是武将的肉,筋粗肉满,有嚼头,口感好,犹如‘食尸鬼’一般! “听令者-前程似锦,抗令者-人头落地,尔等好自为之吧!” 萧逸目光如刀,狠狠的在众人身上扫过,黄巾军成员复杂,山贼、草寇、流氓、窃贼……应有尽有,一个个奸、懒、馋、滑、坏,可谓五毒俱全! 想要统领这样一群恶人,只有更加的狠毒,更加的霸道,剑斩人头,毫不留情,犹如猛虎统御群狼一般,稍微心慈手软,自己就会尸骨无存呀! 在死亡的驱使下,大小头目立刻行动起来,他们收拢人马,清点军械、粮草,修补损毁的壁垒,抓紧时间战备,一点也不敢怠慢了! ………………………………………………………………………………………………… “杀呀!--黄巾逆贼,死不悔改,统统杀光,一个不留!” 事实证明,萧逸的决策十分正确,黄巾军刚刚修好壁垒,敌人就出现了,幽、青两州的人马杀出大营,向着他们猛扑过来,当先领军之人,正是二公子袁熙! 大战之前,袁熙暗中援助黄巾军,又是送粮草,又是送军械的,就是让他们去跟袁尚拼命,自己则隔岸观火,准备坐收渔人之利! 二虎相争,必有一伤,如果袁尚取胜了,本部人马死伤惨重不说,收编的事情也就失败了,没完成父亲的命令,又亏损了自己的实力,再想争夺继承人的位置,恐怕也没希望了吧! 如果黄巾军获胜了呢,必然南下追杀,趁此机会,自己来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出兵袭其背后,必获全胜! 打败黄巾军之后,大小头目全部杀光,就没人知道自己做的‘坏事’了,士兵则收为己用,扩充幽州军队的实力,到时候吗,袁熙既有平贼之功,又有强大兵马在手,别说继承大将军的位子,就是兵变夺权-弑父篡位,也不是什么难事呀! 平心而论,袁熙的这番算计,又毒辣、又阴险,可行性极高,算的上一流的谋略家,不过吗,他的运气不太好了,小巫见到了大巫,论起阴谋诡计,萧逸比他更加毒辣,也更加阴险! 黄巾军获胜之后,萧逸力排众议,没有南下追杀袁尚,反而整顿人马,做好了战斗准备,既然袁熙杀过来了,那也没什么好说的,真刀真枪,一决生死吧! “袁军将士们,奋勇向前,讨平逆贼--冲呀!” “黄巾弟兄们,死守大营,一步不退--杀呀!” ……………………………………………… 袁军以逸待劳,战斗力极为强悍,频频冲击对方的防线,可惜他们的兵力处于劣势,因此进展极为缓慢! 黄巾军这边呢,经过一场激烈的厮杀,将士们十分疲惫,好在他们人多势众,又有坚固的壁垒依靠,加上萧逸指挥有方,却也能勉强招架的住! 就这样,双方互不示弱,反复冲锋数十次,厮杀了一天一夜,依旧是不分胜负,战场上尸体堆积,血流成河呀! “传令将士,率先攻破敌营者--赏万金、封千户、官升三级!” 久攻不下,袁熙也急眼了,拔出宝剑,连斩几名后退的校尉,而后出重赏,招募死士,亲自阵前督战! 今日一战,无论如何也要获胜,否则的话,前功尽弃不说,黄巾军也会起死回生,到时候袁家的末日也就到了! “吼!……吼!吼!”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袁军人人奋勇,步步推进,一连攻破了几处壁垒,终于突入大营之中,黄巾军久战疲惫,防线扭曲变形,逐渐坚持不住了…… “弟兄们坚持住,日出东方之时,自有神兵前来助战--杀呀!” 萧逸手持宝剑,战袍尽皆血染,经过一天一夜的厮杀,身体毫不疲惫,反而精神倍增,不时的瞭望北方,目光中充满了期待! “上师神通广大,法力无边,神兵相助,我军必胜无疑!” 萧逸是黄巾军的精神领袖,一句闲话出口,可以当金子用了,既然说有神兵相助,神兵就一定会来的,因此咬牙苦战,死死守住了防线! “呼!……火!……大火!” 日出时分,奇迹真的生了,北方天空之中,先是出现了几缕青烟,而后浓烟滚滚,烈焰冲天而起,从位置上判断,那里正是幽州大营! 原来萧逸早有计划,开战之前,派人联络了曹性,自从打出‘赤水黄巾’的旗号,他的队伍迅展,已经扩充到好几万人马! 接到军令之后,曹性立刻挥师东进,悄悄来到巨鹿城外围,隐藏起来,又趁着袁熙倾巢出动,进攻黄巾军的机会,偷袭了他的大营,砍断旗帜,焚烧粮草…… 沙场决战,就看谁的底牌更多,袁熙想要‘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却忘记了,在原本的故事中,树下还有一名顽童,手持弹弓,正瞄准捕食的黄雀呢! “神兵下凡了……上师万岁-我军必胜!” 眼看敌军后方起火了,黄巾军士气大振,一个个狂呼口号,犹如猛虎下山一般,起了全线反攻! “完了!……彻底完了……大营丢了!” 军营乃是根本,如今根本失守,袁军立刻奔溃了,士兵们丢盔弃甲,四散奔逃,再也无心恋战了…… 淳于琼久经沙场,眼看形势不妙,立刻卸下甲胄,扔掉浸泡,用污泥抹黑了脸,混在乱军之中,凭着几分运气,居然成功逃脱出去了! 二公子袁熙就不行了,人长的太英俊,目标过于明显,运气也不好,战马落入深坑中,摔了个狗啃泥,又被乱兵踩了几脚,丢掉了半条小命,最后被黄巾军现,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俘虏! 至此,萧逸凭着高的战略,在极为不利的情况下,带领黄巾军杀出一条活路,消灭了三路袁军,实现了惊天大逆转! 正所谓:‘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唯勇与智,逆转乾坤!’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三章袁氏父子 巨鹿大战,可谓是一波三折,反复难测,开战之初,黄巾军气势汹汹,依仗‘神兵’之威,一路上攻城掠地,势不可挡,兵锋直逼邺城,士族门阀惶恐不安,黎民百姓四散奔逃,真犹如世界末日一般! 无奈之下,邺城拼凑了十万人马,勉强出战御敌,结果呢,袁军用‘牤牛阵’大破敌军,狠狠的挫其锋芒,而后青、幽两州的援兵赶制,三路人马合围巨鹿城,彻底逆转了局势! 黄巾军困守孤城,粮尽援绝,眼看就要全军覆没了,袁军上下欢欣鼓舞,认为贼兵将灭,大功可成,那知道,黄巾军出城诈降,各个击破,一场激烈的鏖战下来,袁尚狼狈逃窜,袁熙下落不明,淳于琼侥幸逃脱,三路人马全军覆灭,真可谓一败涂地呀! 战败的消息传出,河北四州人心惶惶,天下诸侯无不震惊,人们不禁议论纷纷,认为这次的‘巨鹿大战’,比起四百年前的秦、楚巨鹿之战,在战争规模以及精彩程度上,可以前后辉映、不分上下,堪称古今经典战役之一! 更有聪明绝顶之人,分析巨鹿大战的过程,觉得疑云重重,蹊跷之事太多了,仿佛有一只幕后黑手,在操纵着战争的胜负! ……………………………………………………………………………………………………………… 邺城-大将军府--议事殿! “巨鹿战败,损兵折将,黄巾贼步步紧逼,眼看就要兵临城下了,这该如何是好呀?” 袁绍身披大氅,紧握佩剑,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正在来回的踱步,往日的骄横之气消失不见了,只剩下焦虑、惶恐、忧虑……以及长吁短叹! 大殿两侧站着数十名文武大员,却没人出来献计献策,一个个仿佛木雕泥塑似的,不是他们不想说话,实在是无话可说了! 巨鹿大战失败的原因,就在于袁绍偏袒爱子,让袁尚总监三路人马,全权负责收编事宜,结果弄的内部不和,上下离心,这才让黄巾军各个击破,逆转了战场局势! 如果追究罪责的话,第一是:袁尚愚蠢透顶,不听良言劝谏,第二是:袁绍用人不当,顾私情而废公务,问题是,这对父子是河北之主,明知他们犯下了大错,谁又敢出言责备呢,因此,文武大员沉默不语,也算是一种无声的抗议吧! “启禀大将军!……三公子回来了,正跪在殿外请罪!”一名侍从飞奔进来,神色极为慌乱,连跪地行礼都忘记了! “兵败将亡,丢城失地,他还有脸活着回来,老夫今日大义灭亲,必须给河北父老一个交代!” 提起自己的宝贝儿子,袁绍是又恨又气又心疼,天上掉馅饼的差事,都能给办砸了,还陪进去二十万人马,真是无能至极呀,老天爷不开眼,怎么赐给自己一个败家之子呢! 话又说回来了,袁尚再无能,再不争气,毕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也是自己未来的希望,想到这里,袁绍羡慕起了老对手,曹操子嗣众多,而且个个优秀,曹丕、曹彰、曹植都有独挡一面之才,与之相比,袁氏子孙大大不如呀! “呜呜!……父亲大人见谅,孩儿无能,兵败而回,让您失望了!” 袁尚大哭着爬进殿内,小脸上脏乱不堪,战袍犹如碎布一般,左肩紧紧包扎着,还有丝丝血水渗出来,与往日的英俊模样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后面跟着张郃、蒋奇、刘备,以及十几名将校,一个个甲胄残破,神情沮丧至极,他们统领十万大军出征,活着回来的只有数千人,余者尽数丧命沙场,遭遇如此惨败,真是心如刀绞一般呀! “该死的东西,巨鹿城下,多少将士埋骨沙场,你还有脸逃回来,老夫岂能饶你!” 看到儿子可怜的样子,袁绍就心软了三分,可是为了体现公正,只好拔出佩剑,上下挥舞,做出一副大义灭亲的姿态! 袁绍想着,自己摆出一副杀子的样子,文武官员必然上前解劝,自己顺水推舟,雷声大,雨点小,狠狠责备一顿也就算了,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又保住了儿子的性命,可谓一举两得! 可惜呀,算盘打的虽好,却没人来买帐,文武官员或是望天,或是看地,就是不上前阻拦,全在看袁尚的笑话,目光中满是恨意呀! 出征的十万人马,全是士族们拼凑出来的,其中不乏文武官员的亲族子弟,巨鹿一战惨败,亲人骨肉血染沙场,捐躯者不计其数,袁尚却自己逃回来了,众人岂能没有恨意呢? 再者说,袁尚平时骄横跋扈,仪仗父亲的宠爱,言行中得罪了不少官员,因此,众人谁也不来劝阻,希望大将军杀了这个败家子呢! “混账!--老子打死你个败家子,真是个不争气的东西!” 宝剑高高举起来了,却没人上前劝阻,袁绍真是骑虎难下了,砍下去吧,心里舍不得,毕竟是亲生儿子,不砍下去吧,颜面上下不来,无奈之下,只好拳打脚踢,狠狠的揍起了袁尚……这么差的人缘,你是怎么混的呀! “妈呀!-爹呀!--呜呜!” 袁绍武将出身,拳脚上颇有气力,再上心中有气,揍得袁尚哭爹喊娘,痛苦流涕,又不敢躲避,只好抱住脑袋硬挨,惨叫的跟杀猪一样! 儿子越是嚎叫,袁绍越是来气,自己称霸河北四州,天下诸侯无不畏惧,怎么就生出一个窝囊废,贪生怕死不说,小小疼痛也禁不住,日后如何继承家业呢,因此下手更重了,楞把袁尚揍成了一个猪头! “万万不能打了!--大将军子嗣稀少,若是打坏了尚儿,可怎么得了呀?” 突然之间,从后堂冲出一名美**人来,上前抱住了袁尚,一面遮挡拳脚,一面嚎啕大哭,正是袁绍的正妻刘氏! 刘氏是大户人家出身,粗通诗书,略知音律,也算是一名才女,袁绍的原配夫人早逝,经人撮合之下,娶了刘氏为续弦夫人,后来生下了袁尚! 刘氏颇有姿色,为人又有心计,不但专宠后宅,还经常干预政务,靠着枕头风吹的好,把袁绍弄的服服帖帖,不过吗,这位续弦夫人嫉妒成性,经常欺压其他侍妾,名声很不好,邺城人送给她一个外号--‘赛狸猫’,以示尖酸刻薄,心狠手辣! 老婆闹,儿子哭,大殿上鸡飞狗跳,政事变成了家务事,袁绍也没法管理了,只好停住拳脚,暗气暗憋,不过吗,刘氏有一句话说到自己心里了--袁家子嗣稀少呀! 袁绍妻妾无数,生育的子女并不少,存活下的却只有三个:袁谭、袁熙、袁尚,剩下的不是自己夭折,就是让刘氏‘帮助’夭折了! 巨鹿大战,次子袁熙下落不明,十之八九是丧命乱军中了,自己再打死三子袁尚,长子袁谭就成了唯一继承人,这对袁绍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呀,正所谓‘独子难养,既毒且骄’,万一出现弑父夺位的事情,自己的老命休矣! 既然老婆出来闹了,儿子也受到了惩罚,袁绍干脆顺水推舟,令人把袁尚抬下去,裹伤敷药,好好调养,而后继续商议对付黄巾军的办法! “兵临城下,形势危机,还请先生谋划御敌之策!” 袁绍走到田丰面前,躬身深施一礼,他心里非常清楚,殿上文武官员虽多,能救河北者唯此一人! “大将军不必多礼,士为知己者死,属下必尽全力,确保邺城万无一失!” 能被主公如此看重,田丰非常感动,往日的不快尽皆消散了,略加思考之后,立刻提出几条御敌的办法: 其一,邺城之中,凡是十六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男丁,全部给刀枪,加紧操练,同时加固城墙,挖掘壕沟,做好御敌的准备! 其二,冀州南部各郡、县,府库中的钱粮,全部集中到邺城,如果送不过来的,那就一把火烧掉,决不能留给黄巾军! 其三,传令幽州大将-高览,并州刺史-高干,青州刺史-袁谭等人,抽调兵马,星夜驰援,与邺城守军里应外合,打退强敌! 其四,派使者前往江东、荆州,送上两份厚礼,请孙策、刘表屯兵边界,牵制住曹操的人马,防备奸雄趁火打劫! “元皓先生所言四策,内外兼备,轻重得宜,大小官员依计行事,同心协力,抵御强敌,另外,从今日起: 造谣生事,动摇军心者--杀! 贪生怕死,临阵退缩者--杀! 御敌不利,丟失城池者--杀! 勾结外敌,卖主求荣者--杀! ……………………………… 到底是做过诸侯盟主的人,关键时刻,魄力十足,袁绍拔剑在手,分派人手,肩负起了一位统帅的责任,无论如何,自己也要守住邺城,守住辛苦得来的地盘! (本章完) :。: 正文 第一百五十四章降伏小恶魔! ????????w?ww. “喝!~~喝!喝!” “上师大人-神通广大,法力无边!” “上师大人-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 黄巾大营-中军帐内,数百位头目聚集于此,举杯痛饮,狂呼乱叫,正在举行‘庆功宴’,大战获胜,理应犒赏,普通士兵也分到了二斤牛肉、一壶美酒,功劳显赫者,还有金银、丝绸、美女……赏赐十分丰厚,整座大营都沉浸在欢乐的气氛中! 这些酒肉、钱财、美女……,都是从邺城送过来,准备大胜之后,犒赏袁军将士用的,数量众多,品类丰富,那想到乾坤逆转,一场大战下来,全都成了黄巾军的战利品,因为是缴获的东西,大家享受起来更加欢快! 此战获胜,全凭萧逸神机妙算,以分化瓦解之计,各个击破强敌,众人佩服的五体投地,纷纷上前敬酒,不过吗,却没人敢靠近三步之内,只是远远的躬身行礼,对于这位‘上师大人’,他们是一半钦佩,一半畏惧呀! “大战获胜,皆赖上天护佑,将士们用命,还望齐心合力,再建新功--胜饮!” 萧逸海量无双,自然是来者不拒了,片刻功夫,竟然饮下二三十碗烈酒,小黑脸上毫无变化,依旧是谈笑风生,神情自若! 黄巾头目都是山贼、草寇、流氓出身,性情粗狂,不识礼数,他们的人生标准就是,谁的拳头硬、胆子大、酒量好,谁就是英雄好汉,此时见识了萧逸的酒量,一个个瞠目结舌,双手挑大拇指称赞--“难怪萧郎名震天下呢,果然是神灵下凡呀!” “喝!……喝!……一醉方休!” 酒是男儿血,明知不敌,也不能退后半步呀,众人举杯痛饮,比在战场上还要勇猛三分,醉倒下一个,就抬出去一个,前仆后继,豪情万丈……,一直喝到了午夜时分,大帐里就剩下一个站立者--萧逸! 如此凶悍的拼酒,就算是‘酒神’也招架不住了,萧逸带着七八分的醉意,斜卧在虎皮椅上,斥退帐内亲兵,双目微闭,开始思考一件重要的事情……下一步,何去何从? 世人称呼自己为杀神,又说什么‘贪狼星君’下凡,指掌人间杀伐之类的,推崇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不过吗,萧逸心里明白,自己不是什么神,只是一个平凡的男人,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了穿越一族,来到了这个风云机会的时代! 做为穿越一族,萧逸也是个三等公民,既没有超能力,也没有作弊器,更没有白胡子神仙指点迷津,要想在乱世中生存下去,只能自己拼搏奋斗了! 世上没有常胜的将军,只有不灭的战魂,要想取得胜利,必须深思熟虑,争取做到万无一失,如此才有七分的胜算,至于剩下的三分吗,就要看老天爷的意思了! 天朝太祖说的好,不打无把握之仗,能打则打,打不过就走,在运动中寻找战机,攻击敌人的薄弱环节……运动战的法则,萧逸一向是非常推崇的,也非常适合目前的形势! 黄巾军一向是流动作战,靠着不断的劫掠,来补充兵员、粮草的消耗,若是停留在一个地方,不出一个月时间,就会自生自灭了,在此之前,必须寻找到一条出路才行! 巨鹿大战之后,大小头目全部建议挥师南下,攻取袁氏老巢-邺城,劫掠粮草,裹挟人口,进一步扩充实力! 对此,萧逸思考再三,认为这一步棋不可行,原因也很简单:“坚城难下-危险过大,纵然成功-得不偿失!” 邺城不比巨鹿城,城高池深,地堑重重,外有漳河三面环绕,形成了一道天然的防线,内部粮草充足,足够支撑一年之用,又有七八万精兵驻守,加上招募的乡勇,守城力量可以超过二十万! 另外吗,袁绍、田丰、沮授、郭图、张……,或是精于谋略,或是勇冠三军,久经战阵,经验丰富,绝非袁尚、袁熙之辈可比,跟这些高手过招,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再看黄巾军一方,号称四十万人马,不过是外强中干罢了,其中夹杂着大量的老弱妇孺,能够战斗的人员只有一半,巨鹿大战之后,将士死伤数万,剩下的也是疲惫不堪了,战斗力亏损的相当厉害! 此外,黄巾军缺乏重型攻城器械,也没有足够的工匠,要想攻克‘河北第一巨邑’,光靠着云梯、弓箭、刀枪、盾牌……,是完全不够的,那只能是白白的送死! 再说了,袁绍也不会坐以待毙的,他毕竟是河北霸主,控制着四州的城池,能够征调大量的人力、武力,自己若是大举进攻邺城,各州、郡的官员必然组织人马,积极前来救援! 到那个时候,坚城难下,士气受挫,袁军四面合围过来,内外夹击之下,四十万黄巾军那里有活路呀! 退一步说,就算使用一些诡计,侥幸攻克了邺城,萧逸也不愿如此,因为得不偿失…… 黄巾军就是一群流寇,没有组织,没有纪律,只会劫掠城池,杀戮百姓,邺城是河北的精华地带,土地肥沃,民生富庶,一旦毁于战火,那真是太可惜了,这都是大汉的土地、子民呀! 在萧逸内心之中,邺城暂时是袁家的,日后必然归于曹营集团,再往后吗,就会是萧家的基业,毁坏自家的东西,他心里舍不得呀! 再说了,黄巾头目们桀骜不驯,自己不过是勉强控制而已,若是攻下邺城,他们的力量必然大增,要粮有粮,要钱有钱,到了那个时候,这条强壮的‘恶犬’,还会服从自己的命令吗? 他们必然会割据一方,形成新的军阀势力,或者反戈一击,把自己也干掉,这种情况很可能发生呀! 除去军事因素,还有一个重要的政治原因……就是曹操的感受问题! 曹操、袁绍是一对生死宿敌,二人少年为好友,青年为同僚,壮年为敌手,彼此相知甚深,也存着同一个念头--打败对方! 如果自己攻克邺城,打败了袁绍,曹操固然心中欢喜,可是欢喜过后,还会留下深深的遗憾,甚至是一丝怨恨,自己的毕生愿望,让别人完成了,肯定不是一件痛快的事情呀! 奸雄心思诡异,一旦让他不高兴了,自己的好日子恐怕也就到头了,丢官罢职不至于,坐冷板凳就难免了! 所以说,攻取邺城的战功,必须留给曹操才行,别人谁也不能抢,否则就是‘功高震主’的局面,萧逸最会揣摩人心,自然不会犯下这种错误了! 大军不能停下脚步,既然南下不可取,那就只能向别处进取了…… 东边是青州,那里濒临大海,地方狭小,数十万人马没有回旋的余地,若是被袁兵合围过去,大家只能集体跳海了! 北边是幽州,苦寒之地,物产有限,难以供给数十人马,再说了,正值寒冬礼节,越往北天气越冷,军中缺乏过冬的物资,大家恐怕会冻成冰棍的! 剩下唯一的出路,就是向西发展了,并州地域广阔,战略空间极大,当年萧逸屯兵雁门,对地理情况很熟悉,也方便指挥作战! 并州南部就是黄河,过去了就是关中,坐镇长安的马六,乃是自己的生死之交,有他出兵接应,大队人马渡河不成问题,八百里关中平原,地广人稀,足够安置四十万人马,青壮从军,老弱为民,慢慢的消化干净,成为自己日后‘龙飞九五’的资本! ……………………………………………………………………………………………… “嗒!--嗒嗒!” 轻盈的脚步声响起,帐门一挑,一道倩影走了进来,轻如浮云,快如狸猫,还夹带着一股特殊的味道--女儿香! 萧逸治军严酷,动辄斩杀人头,不经禀告就敢进中军账的人,只有四个妹妹而已,至于来人吗,萧逸凭着脚步声就知道--小恶魔赵雨! “夜色已深,萧郎用些茶水吧,也好醒醒酒气!” 赵雨手端一盏热茶,放到了帅案上,又来到萧逸身后,轻轻的为他按摩太阳穴,疏散酒气,真是温柔的一塌糊涂…… “嗯!……雨儿如此乖巧,真是难得呀!” 见惯了小恶魔刁蛮的样子,此时突然温柔起来,萧逸真有些不适应呢,连忙睁开了眼睛,平时都是叫大哥,今晚怎么变成萧郎了,这是什么情况? 都说灯下观美人,更添三分姿色,此言不虚,赵雨十七岁了,因为自幼习武,身材极为匀称,凹凸有致,诱人无比,容貌更不必说,用倾城倾国来形容也不过分,与寻常女子相比,更多了几分英武之气,世间男子观之,莫不想入非非…… 大战之后,萧逸胸中充满了戾气,再加上醉酒之下,男人都会有些想法,问题是,曹节、甄宓、蔡文姬几女,没一个在身边的,满心的火焰,无处发泄呀…… 以萧逸现在的地位,别说三妻四妾了,就是后宅佳丽三千,谁也不会责备什么,反而要称赞一声:萧郎风流倜傥,身体健康,腰力惊人…… 赵云昔日托付妹妹,本就有婚嫁之意,自己就算吃掉小恶魔,也不是过分的事情,只要给她一个正式名分就好了! 再说了,人家姑娘深夜入帐,又是按摩,又是送茶,本身就代表着一种态度,自己再不识趣,就是辜负美人的一片心意了! “刷!……刷!” 想到这里,萧逸一把搭上赵雨的纤腰,抚摸几下之后,右手抚柔背,左手抄腿弯,紧紧的横抱在怀中,大步向后帐走去,择日不如撞日,今夜就是‘降魔’的好日子……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五章尽化焦土 』天籁小说Ww『W.⒉ 横刀立马依太行,逆转乾坤是萧郎, 春风一渡中军帐,如花少女变新娘! 日出东方,紫气升腾,一场风流梦睡醒之后,萧逸缓缓的睁开了眼睛,伸展四肢,活动筋骨,只觉得血气充盈,精神抖擞,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舒服,仿佛在云端遨游一般! 卧榻之旁,赵雨紧紧依偎在身边,双眼微闭,睫毛抖动,清纯的小脸蛋上,还挂着两行泪痕,香肩裸露出一部分来,白皙的皮肤泛着粉红色,还印着几个清晰的吻痕,那是萧逸兴奋下的杰作! “呵呵!-心肝宝贝,咱们该起床了!” 响起昨夜的风流事,萧逸不禁哑然失笑,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小恶魔,像只受惊的小白兔,在被子里缩成了一团,自己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她的四肢分开,又温存了半夜,才让她逐渐放下恐惧,完成了从女孩到女人的变化! “不要!-昨天彻夜未归,姐妹们肯定会笑话的,全都是你个坏人,我咬死你……哎呦!” 不愧是小恶魔,先把罪名全推给了萧逸,又张开小嘴咬过去,那知刚一挪动身体,立刻痛的叫起来,俏脸紧皱着,一副又羞又恼的样子! “放心吧!……回到许昌之后,我就三媒六聘,正式的迎娶你过门,从此以后,小静她们还是你的妹妹,你却变成她们的嫂嫂了!” 萧逸一向敢做敢当,既然吃掉了小恶魔,就要给她一个正式的名分,跟甄宓、蔡文姬并列,同为大司马府的如夫人! “你个大坏蛋,人家是给你送茶水的,结果……” “茶水解渴,美人灭火,自己送上门来了,岂有不吃的道理……” ………………………………………… 二人又嬉戏了一会,这才离开了卧榻,让几名侍女伺候着,梳洗干净之后,并肩走出了大帐,有些事情必须要面对的! “恭喜大哥-艳福无边,又添加一位夫人!” “贺喜嫂嫂-擒获郎君,从此终生有靠了!” 大帐外,小静、吕玲儿、稻香躬身行礼,小脸上的表情却很复杂,有疑惑、有羞笑、还有羡慕,本来是一起玩耍的好姐妹,在大哥帐内过了一夜,就变成了她们的嫂嫂了,让她们一时难以适应呢! “自家姐妹,不必多礼了,咱们帐内说话吧!” 赵雨微微万福还礼,小脸又红又烫,还有一丝得意之色,完全是一副小妇人神态了! 互相行礼,确认新的关系之后,四人又聚拢成一团,回到帐内去了,很快就传出了打闹之声,不管关系如何变化,她们还是一家人呢! “咚!……咚咚!” 另一边,萧逸传下命令,擂鼓升帐,召集大小头目们,宣布自己的作战计划--“挥师南下,进攻邺城!” 兵法之道,虚虚实实,大军要想顺利西进,必先挥师南下,虚晃一枪,用来迷惑敌军的视线,再说了,就算不攻打邺城,也要给袁绍一点颜色看看,让他知道什么叫寝食难安! 一声令下如山倒,那个胆大敢不听,黄巾军四十万人马,拔营起寨,高举旌旗,浩浩荡荡的南下了,前部先锋就是张燕,统领三万精锐,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扫荡路上的障碍! 出兵之前,萧逸秘密传令,让张燕小心进兵,度不要太快,进两步,退一步,每日前进十几里就可以了,不过吗,声势一定要闹大,摆出一副大军南下,猛攻邺城的架势,只有假戏真做,才能迷惑人心呀! ……………………………………………………………………………………………………………… 得知黄巾军大举南下,邺城的情况可以用八个字形容……“一日三惊,人心惶惶!” “贼兵来了!……大家快逃命去呀!” “苍天保佑!……千万别让贼兵进村,官兵也不要来呀!” ……………………………… 趋利避害,乃是人之本性,为了躲避战乱,大户人家驾着车辆,装上金银细软,纷纷向外地逃窜,普通百姓无处可逃,只好祈求上天护佑了! 与此同时,为了抵御黄巾军,大将军袁绍下达了一道军令:“邺城四周,寸草不留,尽化焦土,以免资敌!” 双水村位于漳河北岸,是一个非常普通的村子,只有百余户人家,正所谓靠水吃水,百姓们打鱼捞虾、耕种土地,每年上交各种赋税之后,还有些剩余的钱财,能够保证衣食无愁,算是一个比较富庶的村子! 上百年来,这个村子一直平安无事,百姓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可是战乱的到来,彻底改变了他们的命运…… “大将军有令:为了躲避战祸,邺城周围的百姓,一律迁移安置,房舍、存粮尽数焚毁,敢有违抗者,以通敌罪论处--杀无赦!” 一队袁兵冲进了村子,宣布告示之后,就用暴力手段驱赶村民,同时掩埋水井,焚毁房舍…… “这位军爷,小的们奉公守法,从来没有拖欠赋税,更不敢勾结贼人……如今天寒地冻的,要是烧了房舍,没了存粮,让乡亲们如何活命呢,这是一点小意思,还请笑纳!” 一名白苍苍的亭长站出来,掏出一些碎银子,想要买个太平无事,官兵一向贪财,这次也不会例外吧? “大胆贼人,抗拒军令,又敢贿赂本官,定是黄巾贼子无疑……杀!” 带队的校尉目露凶光,拔出腰间长刀,寒光一闪,亭长的人头落地,献血飞溅一仗多远,自己要的不是一点钱财,而是全部东西! “杀呀!……剿灭贼人,一个不留!” 与此同时,袁军士兵挥舞兵刃,开始斩杀村民,抢夺妇女,又冲进村舍里,搜刮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带不走的就一把火烧掉! 乱世之中,兵匪一家,袁军士兵四处奔波,不弄点好处回去,如何对得起这份辛苦呢,所以他们才会栽赃陷害,进而血洗村落,上一笔横财! 很快的,一座繁华富庶的村子,就在熊熊烈火之中,化成了一片废墟,也遮掩了无数的罪恶,乱世百姓,不如鸡犬呀! 这样的事情,在邺城周围比比皆是,原本繁华富庶的精华之地,短短几天时间,就变成了一片废墟,村村过火,家家挂孝,没有一二十年时间,休想恢复元气,真是‘未伤敌,先伤己’呀! 部下们做的‘好事’,大将军袁绍一清二楚,可是强敌压境,为了守住自己的基业,也只有行此下策了,不管怎么说,乡镇烧成一片废墟,依旧是姓袁的地盘,如果不烧掉的话,就要变成别人的了! 同样的,生死关头,河北文武也爆出巨大的力量,他们日夜巡视城防,争取不出现一个漏洞,众志成城,严防死守! 总之一句话,袁氏集团做好了守城的准备,也拿出了玉石俱焚的勇气,就等着黄巾军出现,双方决一死战了,那知道,天无绝人之路,敌人没有出现,援兵却来到了! 得知黄巾军南下的消息,并州刺史-高干尽起本部人马,共计马、步军八万,日夜兼程,前来驰援邺城! 袁绍闻之大喜,让诅授带着大量财物,出城犒赏将士,收拢人心,鼓舞士气,又命令高干屯兵城南,形成犄角之势,准备与黄巾军决一死战! 没过三日,又有喜讯传来,田丰所献‘远交近攻’之计成功了,江东-孙策、荆州-刘表纷纷调动人马,做出大举北上的姿态,为了许昌的安危考虑,曹操不得不抽调人马,屯驻南部边界,抗拒两路诸侯大军! 趁此机会,大公子袁谭抽调五万人马,命令心腹将领马延、张顗二人统帅,前来支援邺城,大营驻扎城东,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坚固防线! 与此同时,驻守长城的大将高览,也尽起本部人马南下,进逼巨鹿城,准备背后偷袭黄巾军,形成南北夹击之势,战场局势出现了逆转! 城内粮草充足,各路援兵赶到,袁绍终于长出了一口气,各部人马聚拢之后,兵力上过了三十万,又有坚城为依托,足矣对抗黄巾军了,指挥得当的话,一举全歼强敌,也不是不可能呀! 下一步,就看黄巾军何时出现了,深坑已经挖下,就等虎豹入网了! 从巨鹿到邺城,不过三百里的路程,中途又是一马平川,没有任何天险阻隔,以黄巾军的推进度,快则十天,慢则半月,必然出现在邺城外围,进而大举进攻! 可是整整二十天过去了,袁军上下日夜警惕,眼睛都快瞪成金鱼了,也没有看到黄巾军的一兵一卒,难道说,敌人是爬过来的吗? 心中忐忑不安,袁绍派出大量的游骑兵,秘密侦查敌人的动态,数十万人马呀,总不能凭空消失了吧? 又过了三天,一条准确的消息传来,惊的河北文武目瞪口呆,黄巾军大举南下,不过是虚晃一枪,就在他们修筑壁垒,积极备战的时候,人家的数十万大军,突然掉头西进,杀进并州腹地去了……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挥师西进 数十万黄巾军假意南下,虚晃一枪之后,突然调头西进,杀奔并州去了……消息传到邺城,袁绍气的七窍生烟,直接喷出了一口老血,瘫坐在帅位上,精、气、神三者俱伤,浑身上下无处不痛呀! 为了固守邺城,袁军焚烧乡镇,杀戮百姓,弄的冀州南部元气大伤,又四处抽调兵马,布下了重重埋伏,原想着跟黄巾军决一死战,彻底消灭强敌呢,那知道一场辛苦,全部赴之流水了! 这好比一名武功高手,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狠狠的一拳击出,结果打到了空处,劲道逆转之下,全作用在自己身上,其中滋味可想而知了! 不管怎么说,事情已经发生了,原来的战略部署作废,必须谋划新的对策了,袁绍立刻召集文武大员,商议应对的办法,正所谓‘用兵犹如用药,病万变,药亦万变’,如今就看谁的谋划更高明了! 袁绍能够称雄河北四州,手下并非无人,相反的,大将军幕府之中,可是人才济济的,田丰、沮授、郭图、审配、许攸皆为智谋之士,对于战局认识的很清楚,他们反复推测过,认为黄巾军有上、中、下三条路可走…… 上策-大举南下,鲸吞冀州;趁着巨鹿大战获胜,全军士气高昂之际,数十万人马迅速南下,扫荡冀州南部诸郡,进而攻打邺城……对此,袁氏集团早有准备,他们设下了重重埋伏,黄巾军若敢前来,必然是有来无回的结局! 中策-向东进军,入侵青州;那里城池密集,人口众多,生活上比较富庶,黄巾军可以劫掠钱粮,大肆的扩充实力,不过吗,沿海一带地形狭窄,没有迂回的战略空间,袁军步步为营,花费上一些力气,也能战胜敌人! 下策-北上幽州,割据一方;塞北之地,山岭纵横,黄巾军本就是一群流寇,很容易的就能扎下根,再联系上匈奴人、乌丸人为外援,就会成为袁氏集团的心腹大患,没有十年八载的功夫,休想剿灭干净! 三条道路中,南下的机率最高,东进其次之,北上再次之,可是万万没有想到,黄巾军没走任何一条路,而是挥师西进,杀入并州去了,真是不可思议呀? 河北四州,并州地域最大,北到雁门,南到黄河,东接太行,西通草原,纵横两千余里,战略空间极为辽阔,也是华夏文明与游牧部落拉锯的地方,战事连绵不断! 同样的,并州也是最穷的一个州,山脉众多,环境恶劣,粮食出产极为有限,有的地方甚至寸草不生,百姓们饥寒交迫,自己的肚子都填不饱,更别提养活一支大军了! 数十万黄巾军流窜并州,根本弄不到足够的粮食,不用袁军前去攻打,最多几个月时间,他们就会自生自灭了,因此在部署战略的时候,谁也没往并州考虑,那里就是一条死路,笨蛋才会走进去呢! 问题是,黄巾军真的西进了,而且行军速度极快,短短几天时间就深入百余里,事出反常,必有怪异呀? 如果是数月之前,袁氏集团还会轻敌大意,嘲笑黄巾军是一群乌合之众,不懂得战略战术,自寻死路去了,可是一场巨鹿大战,改变了所有人的看法,上到主公袁绍,下至文武大员,全都清醒过来了,黄巾军能够绝处逢生,营中必有能人谋划呀! 这段时间以来,袁氏集团也收集到一些消息,说是黄巾军中出现一位异人,此人神通广大,能够呼风唤雨,撒豆成兵,被尊称为‘上师’,另外吗,巨鹿大战就是此人指挥的,对于战术的运用,简直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立刻派出游骑、密探、刺客,不论花费多少钱财,一定要弄清此人的来历,另外……有刺杀此人者,赏千金,封一县之地,有生擒此人者,赏万金,封一郡之地,再赐予将军之职!” 事关重大,袁绍也豁出去了,一改往日吝啬的禀性,发布了重赏,刺探对手的虚实,要知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呀! 金钱者-役鬼通神,没过几天,袁绍等人就收到一条可靠消息,这位‘上师’的身份弄清楚了,就是曹营首席大将--萧逸! “好一个鬼面萧郎,世人评价他是‘奸狡如狐,凶狠如狼,勇猛如虎’,如今再加上一条-阴险如蛇!” 得知消息后,袁氏集团上下人等,无不倒吸一口冷气,浑身冷汗直冒,那种感觉,就像一条毒蛇掉进了脖子里……吓死个人呀! 蛇这种生物并不起眼,总是盘踞在阴暗的角落中,隐介藏行,无声无息,慢慢的接近猎物,趁着对方麻痹大意,突然发起袭击,只要被它咬上一口,猎物必死无疑! 萧逸表现的手段,跟一条毒蛇毫无区别,堂堂的当朝大司马,竟然孤身潜入河北,混入了黄巾军之中,还成为了统领几十万人的‘上师’,又巧施妙计,连败袁军三路人马,一举扭转了战局,真是令人生畏,也让人钦佩,萧郎……不愧是萧郎! 弄清楚了‘上师’的身份,也就明白了黄巾军为何西进了,萧逸的目的不是夺占城池,对并州也没有兴趣,他是想南渡黄河,进入曹营集团的势力范围呀! “立刻点兵出征,无论如何,也不能他们渡过黄河,数十万人马呀,一旦被曹营收编过去,河北大事休矣!” 袁绍出身门阀世家,眼高于顶,一向看不起寒族出身的人,可是他心里也明白,要想称霸天下,缺不了蝼蚁一样的百姓! 一个完整的政权,就像是一座金字塔,没有了黎民百姓,谁来从军出征,谁又缴纳赋税呢,萧逸大肆裹挟人口,就是要断绝袁氏集团的根基呀! 生死关头,袁绍爆发出莫大的勇气,令谋士审配、沮授统兵八万,留守邺城老巢,自己亲领二十万人马,以张、蒋奇为将军,田丰、郭图、许攸为谋士,外甥高干为先锋,浩浩荡荡的出征了! 另外,他把原来设定的奖赏,整整提高了十倍,亲自下达了军令:“不论是军士、百姓、贼寇,有能斩杀,或生擒萧郎者,赏黄金十万,册封为一州之主!” 对于这份悬赏,河北文武没有一个人反对,相反的,他们举双手赞成此事,数年以来,萧逸统兵征战四方,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不客气的说,曹家如今的基业,至少有一半是此人打下来的! 如果斩杀,或是擒拿住萧逸,等于卸掉了曹操一只臂膀,对于曹军士气的打击,更是无法形容的,相反的,让他带人回到黄河南岸,袁家的脸面也就丢干净了! 为了保住基业,为了守护脸面,袁绍必须亲自出征了,就算拼光了手下兵马,也要生擒萧逸! ………………………………………………………………………………………………………… 乐平郡-并州东部门户,本是一座军事重镇,刺史-高干为了救援邺城,把守城的人马抽调一空,黄巾军西进之后,轻而易举就攻克了此处! 进城之后,萧逸立刻下令:“无论男女老幼,一律跟随大军西进,就连吃奶的娃娃也不放过,至于生活物资吗,只需带上口粮、衣物,剩下的一把火烧掉,不给袁军留下任何东西! “抢光!……烧光!……一件不留!” 一声令下,黄巾军立刻行动起来,裹挟百姓从军,本就是他们一贯的作风,因此轻车熟路,手脚很是麻利,当然了,少不得一些劫掠钱财,杀伤人命的事情! 当年董卓迁徙洛阳百姓,前往西都长安,说过一句名言:“乱世之中-欲成大事,何惜小民!” 对于这句话,萧逸并不赞成,对这种手段,却并不反对,为了天下太平,牺牲掉一些人命,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今日杀一人,等于明日救百人呀! 裹挟人口的事情,正在进行的如火如荼,一条紧急军情传来……“大将军袁绍亲自出征,二十万人马席卷而至,号称要‘剿灭黄巾,生擒萧郎!’ “不愧是天下诸侯之首,颇有几分魄力呀,出动二十万人马,只为擒我一人,真是给面子呀!” 萧逸进入河北之后,一直隐藏自己的行踪,就是担心引起袁氏集团的注意,生出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可惜呀,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敌人还是追杀过来了,至于泄露消息的人吗,萧逸也是一清二楚,就是那些黄巾军头目们! 道理也很简单,原来黄巾军被困孤城,粮尽援绝,眼看就要全军覆没了,这时候萧逸突然出现,给他们指出一条生路-‘渡河南下,归顺曹营’,别无选择之下,这些人自然百依百顺了! 现在的情况不同了,巨鹿大战之后,黄巾军起死回生,可以选择的道路也更多了,大小头目们自然有了新的想法! 他们投靠曹营集团,最多当个将军、校尉之类,因为能力有限,不会有太大的前途,那有占山为王,割据一方来的痛快呢? 当贼寇多好呀,无拘无束,想杀人就杀人,想劫掠就劫掠,钱财、地盘、美女……,要什么就有什么,岂不是比受制于人舒服百倍吗! 当然了,畏惧于‘鬼面萧郎’的神威,明着反抗是不行的,他们也没那个胆量,最好的办法就是--借刀杀人! 正是抱着这种想法,黄巾军头目们把消息透露了出去,让袁军一路追杀过来,打乱‘渡河’的计划,他们也好从中渔利,或是领兵出走,或者阴谋反叛,继续过自己的逍遥日子! “一群该死的东西,好好的太平日子不过,偏偏自己往刀口上送,莫怪我心狠手辣了……还有袁大将军,既然想过上几招,咱们就选一个好沙场吧?” 想到这里,萧逸取出一份并州地图,沿着南部区域,仔细查看起来,最终落定一个地方--白虎涧! 正文 第一五百十七章素手调羹 雁门雄关,绵延东西,巍然耸立,胡骑遥望难翻越; 白虎深涧,沟通南北,幽谷难行,路人至此尽落魂! 并州两大天险,北有雁门关,南有白虎涧,前者依靠高山,是阻挡游牧民族的天然屏障,自古战事不断,尸骨堆积如山;后者濒临黄河,是沟通南北的交通要地,悬崖峭壁无数,道路艰难险阻! 白虎涧位于西河郡,是一条绵延上百里的山谷,两侧高山耸立,中间道路崎岖,北接吕梁山脉,南通关中平原,属于黄河上游的一处要津! 与雁门关连年征战,反复拉锯不同,白虎涧很少发生战事,就算有些厮杀,也是小股的山贼罢了,大军绝不会进入此地,道理也很简单--“道路难行,人烟稀少,此乃兵家绝地呀!” 大兵团作战,需要考虑的事情很多,首先-战场宽阔,纵深足够,能够排兵布阵,人马互相支援,进行大战略迂回,发挥出最强的战斗力! 其次-人烟稠密,物产丰富,才能获得充分的后勤补给,否则的话,一旦粮草断绝,兵马数量越多,大军饿死的速度就越快! 最后-道路通畅,进退自如,打仗这种事情,胜败难测,赢了快速追击,扩大战果,输了迅速后撤,远遁千里,就怕无路可退,让敌军围困致死! 以上三点,乃是兵家之要,统军将领必须牢记于心,生怕犯了一点错误,弄的兵败身亡,当初的长平之战,赵括就是纸上谈兵,数十万大军轻入险地,粮草断绝,无路可走,最后全军覆没的! 白虎涧北侧宽阔,南侧狭窄,人烟稀少,道路难行,犹如一副张开的虎口,两侧的山峦,就是锋利的虎牙,大军一旦进入,十之**是有去无回了! 萧逸统兵征战四方,什么样的恶战、险战没打过,军事经验极为丰富,如何看不出来,白虎涧乃是兵家绝地呢,不过吗,道家也有句名言--“福祸相依,孰知其极?” 天下万物,顺逆难料,总是在不停变化着,白虎涧是一处兵家绝地不假,可是浓浓的死气中,又蕴涵着一线生机,只要巧妙运用,未尝不可死中求活,把不利的条件,转变成有利的因素! 说的更清楚一点,战场的选择,是根据双方情况决定的,如果萧逸统领着玄甲铁骑,他肯定列阵平原,利用骑兵的强大冲击力,狠狠地蹂躏敌阵,马蹄踏尸,血溅残阳,痛快的厮杀一场! 问题是,他现在指挥的是几十万黄巾军,这些人训练不足,器械欠缺,完全是一群乌合之众,统领这样一支军队,在平原地区与袁军对阵,除了全军覆没,没有别的可能了! 袁绍乃是乱世枭雄,颇为通晓军略,自身威望也高,田丰、许攸更是足智多谋,想要胜过他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呀,更别提二十万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大军了! 敌强我弱,硬拼是不可取的,萧逸把战场设在山区,就是看中了一点……地形对我不利,对敌人更不利,袁军的骑兵多,重装步兵多,辎重车辆更多,对道路要求极高,在山区里根本施展不开,严重的影响了他们的战斗力! 相反的,黄巾军里有不少的山贼、土匪,这些人常年四处流窜,隐藏在深山老林中,对于山地作战,颇有一些经验,就算打不赢,全身而退还是没问题的! 综合以上因素,萧逸把战场设在了白虎涧,跟袁绍的二十万大军决战,狠狠挫动敌军之后,带着几十万人马渡河,进入关中平原,那里就是自己的天下了……“哈哈!” 想到此处,萧逸不禁一阵狂笑,有了数十万人马,加上八百里关中沃土,这就是称王称霸的资本,进可席卷天下,退能安身保命,如此,萧家三代无忧矣! …………………………………………………………………………………… “夫君如此得意,定有喜事临头,夜深天寒,还请用些酒菜吧,这可是奴家的手艺,寻常人吃不到的!” 香风飘荡,赵雨缓缓的走了进来,身穿赤红裙,头戴金头钗,发髻高高挽起,完全是小妇人的装束,手里提着一个红漆食盒,还有一坛子美酒! 女人是一种善变的生物,二人自从发生关系后,赵雨一改往日顽劣的模样,竟然学会了温柔体贴,经常素手调羹,大有向贤妻良母发展的趋势! “呵呵,深夜之中,亲手准备酒菜,真是有劳雨儿了!” 小恶魔能够改正归邪,萧逸自然高兴了,不过吗,长年舞刀弄枪的手,真的不适合烹饪食物,再好的食材到了赵雨手中,也能发生不可思议的变化! 就说今晚的菜肴吧,一条羊腿烤的半生不熟,外边是黑炭,里面带血丝,面饼烙的又硬又厚,足有十多斤重,要是挂在脖子上,都能挡住利箭了! 还有一碗浓浓的羹汤,黑呼呼、黏稠稠、烂兮兮……,凭着萧逸射雕手的眼力,硬是没看出什么材料做的,真有偷天换日的本领呀! “夫君迟疑不肯动箸,莫非是不合口味吗,妾身资质愚钝,还请多多责罚!” 看到萧逸久久不下筷子,赵雨的小脸阴沉下来,言语很是客气,拳头却紧紧握起,大有武力逼迫的意思,贤良淑德不过是外表,专横霸道才是小恶魔的本性呢! “岂敢呀,雨儿心灵手巧,这几道菜肴制作精美,色、香、味俱全,比起皇宫的御膳来,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呀!” 萧逸轻泯一口羹汤,而后紧闭双眼,装出一副陶醉的样子,接着拼命的吹捧起来,还留下了两行热泪……他妈的真咸呀! “既然喜欢,夫君就多吃一些吧,当初在家中做饭,二哥常夸我心灵手巧呢!”听了爱郎的吹捧,赵雨很是受用,开始吹嘘起自己往日的‘辉煌功绩!’ “义兄情性坚韧,真乃当世豪杰呀!”提起赵云来,萧逸佩服的五体投地,真是铜肠铁胃般的男子汉呀,不过吗,人家只是吃几年罢了,自己却要享受一辈子,想想真有些生无可恋呀! 不过吗,逢强智取,遇弱活擒,想要自己的肠胃不受罪,也是有办法滴! “酒菜再好,也没有我的心肝宝贝好呀,夜色已深,咱们还是安寝了吧!” 萧逸一把抱住了小恶魔,双手上下游走,不停的抚摸一些敏感部位,弄的赵雨娇喘连连,小脸上布满了红霞! 这就是对策了,新婚夫妻,**,只要把小恶魔抱上了床,好好的疼爱一番,就可以躲过夜宵了,换句话说,就是萧逸出卖色相,保全自己的舌头! “嗖!……刷!” 大将者,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时刻警惕周围的情况,二人正在亲昵间,萧逸抱着赵雨的身子,突然向后一个躲闪,与此同时,一支冷箭从面前飞过,钉在了木制的屏风上! 标准的狼牙箭,在灯火的照耀下,箭簇上泛着阵阵的绿光,显然是涂抹了剧毒,这是一击必杀的节奏呀! “不好!……有刺客!” 萧逸抱着赵雨的小蛮腰,几个翻滚之间,就来到兵器架子边上,伸手抄起一杆铁戟,舞动的犹如车轮一般,护住二人的安全! 与此同时,赵雨一个鲤鱼打挺,也伸手抄过一杆亮银枪,抖出几个漂亮的枪花,护住了另外一个方向! “杀!……杀杀!” 几支暗箭过后,一群黑衣人冲进大帐,全是黑纱遮面,手持大刀,叫喊着杀奔过来,显得极为凶悍! “大胆贼子,安敢如此,谁也别想生离此地了!” 萧逸、赵雨毫不怯阵,立刻与刺客厮杀起来,二人武艺精绝,互相配合默契,以寡敌众之下,依旧杀的黑衣人节节败退,转眼就倒地七八个了…… 与此同时,帐外也响起了喊杀声,显然是亲兵们前来救援,与刺客们厮杀起来了,听声音判断,刺客约有三四十人之多呢! ………………………………………………………………………… 片刻之后,喊杀声平息下来了,数十名刺客无一漏网,非死既擒,亲兵们也折损了数十人,萧逸、赵雨却是毫发未伤! “大司马受惊了,卑职护卫不利,让刺客摸了进来,情愿自刎谢罪!” 曹性领人冲了进来,立刻跪地请罪,满脸的懊恼之色,身为宿卫官,竟然让刺客摸进了大帐,自己真是罪该万死呀! “不必自责,外敌好御,家贼难防,以后加强防范也就是了!” 萧逸何等精明,立刻分析出了缘故,这些刺客能摸进自己的大帐,又避开了巡逻的亲兵,没有内鬼引路才怪呢! “启禀大司马,弟兄们抓住一个活口,只需严刑拷打一番,不难问出幕后指使者!”亲兵们推出一个黑衣刺客,五花大绑捆着,口中还塞了一块破布,防止他嚼舌自尽了! “不必了!……想要刺杀我的人,就在黄巾军大营中,既然想死,就成全他们好了!” 说话间,萧逸手中的铁戟刺出,把黑衣刺客扎了个透心凉,鲜血喷涌而出,顿时气绝身亡了! 有了刺客的口供,只能杀一些人,没有口供,自己想杀谁就杀谁,这才是‘死无对证’呢! “传令下去,擂鼓聚将,中军帐议事……另外,刀斧手准备,今夜要大开杀戒了!” “诺!-擂鼓聚将,大开杀戒!” (男爵不在状态,卡文很厉害,努力恢复中……)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八章分道扬镳 “过江龙-阴谋叛乱,罪无可恕……五马分尸!” “大红狼-派遣刺客,图谋不轨……大卸八块!” “上山虎-背后诽谤,不尊军令……斩立决!” ……………………………………………… 黄巾大营-中军帐内,萧逸端坐在帅位上,浑身杀气缭绕,手持一支狼毫笔,正在一份名单上涂抹着--笔锋一动,人头落地! 大帐内,上百名亲兵站列两旁,手持利刃,杀气腾腾,各部头领们跪在地上,一个个面如死灰,活像是一群待宰的羔羊,帅案上勾画一笔,立刻有亲兵冲上来,从他们中间拖走一个人,按令行刑,片刻之间,已经斩杀了十余人,依旧没有停下的意思! 黄巾头目们都是山贼、草寇出身,也没有个正经的名字,平时都用匪号称呼,什么混天王、大红狼、小红狼……,听起来威风八面,此时却成了任人宰杀的鸡雏,如此铁血无情的手段,让他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坐在帅位上的人,才是真正的索命阎罗呢!” 内鬼作乱,必须严惩,就在刚才,一群刺客手持剧毒兵刃,突然袭击了中军帐,好在亲兵们反应及时,没让刺客们得逞,事情过后,萧逸大雷霆,下令追查幕后之人,挨个诛杀,一个不留! 至于追查的方式也很简单,没有人证,没有物证,也不要什么口供,取出大小头目的名单,萧逸亲自执笔勾画,涂抹谁的名字,谁就人头落地,这个办法省心、省力、又简单,活人全都没意见,死人则不用表意见了! 天亮以后,审判终于结束了,共计五十七位头领,全部处以极刑,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落地,挂在了大营的辕门上,昭示全军,威慑人心! 萧逸心中很清楚,这五十七位头目之中,只有少数人跟刺杀有关系,其余都是冤枉的,可他还是杀了这些‘无辜者’,制造了一起大型的冤案,当然了,萧逸也不是滥杀无辜,丧命者都有一个共同点--桀骜不驯! 黄巾军成员复杂,山贼、草寇、流氓……应有尽有,这些人性情顽劣,不服军法管制,对萧逸布的命令,也是阳奉阴违,屡屡贻误军机,甚至要带兵出走,另立山头,之前斩杀的悍将张勇,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这段时间以来,萧逸一直想整顿军纪,除掉这些害群之马,问题是,自己的斩蛟剑再锋利,也不能杀无罪之人呀,必须有个杀人的借口,就算没有真的,弄个假的也可以呀! 机缘凑巧,此时生了行刺事件,正中萧逸的下怀,以此为借口,他挥舞屠刀,斩杀了一些黄巾军头目,而后提拔了自己的心腹侍卫,让他们去顶替死者,执掌兵马大权,从根本上控制住了几十万黄巾军! 处理完之后,萧逸斥退众人,独自坐在大帐内,小脸越的阴沉起来,目光中露出一种迷茫之色……颠倒黑白,玩弄权术,上位者真不好做呀! 自古以来,上位者行事,只论成败,不分对错,只要对江山社稷有利,既可以杀坏人,也能够杀好人,必要的时刻,甚至杀掉自己的亲人,这就是帝王权术,最典型的代表人物,就是秦始皇-嬴政! 始皇帝雄才大略,一生都在杀戮中渡过的,对付敌人凶狠,对待亲人同样无情,鸩杀生父,囚禁生母,囊杀同母异父之弟,又斩同父异母之弟,至于杀掉的文臣武将,更是不计其数,其中不乏正人君子,为了统一大业,始皇帝依旧杀了他们,总之一句话--要想做一名优秀的帝王,就不能当一个好人! “呵呵!……英雄造时势,时势造英雄,并非我心狠手辣,而是天意如此,为之奈何呀!” 萧逸一阵的苦笑,本想做一个与世无争的小道士,却成了杀人如麻的大将军,后来想做一名忠臣良辅,却又逐渐变成了一个权术高手,自己的人生道路如何,真是难以预料呀!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要想在乱世中生存下去,要想保护好亲人们,自己就必须紧握屠刀,在战场上浴血厮杀,无论如何,杀人总比被人杀强的多吧? “启禀大司马,昨夜刺杀之事,只是几个卑鄙小人所为,与众家兄弟无关,还请高抬贵手,放他们一条生路吧!” 张燕走进大帐,单膝跪地行礼,一脸的畏惧之色,对这位老大的性子,他太清楚不过了,杀伐果断,铁血无情,外边的几十颗人头,不过是开胃小菜,大餐还在后边呢! 自从巨鹿大战过后,各部头领的心态生了变化,很多人不想投靠朝廷了,他们纷纷鼓动自己,动一场兵变,夺回大领的位置,继续造反大业,对此,张燕严词拒绝了,警告众人不要妄动,以免引来杀身之祸! 张燕心里很清楚,萧逸足智多谋,统兵征战从无败绩,自己根本不是对手,各部头领更是不行,他们人数虽多,不过是驱群羊以斗猛虎,白白送死罢了! 可惜呀,这些人不听劝告,结果事情不成,反而丢掉了性命,以他对萧逸的了解,要么不杀人,要么就杀个干净,所以才单独进帐,为剩下的弟兄们求情,毕竟一起造反起事的,多少有些香火之情!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会给他们留一条活路的,至于走不走的通,就看他们的造化了!” 说话间,萧逸似乎要摸摸鼻子,手抬到半空中,又慢慢放了回去,神情颇有一些怪异! “大司马恕罪,小弟无心之言,还请多多海涵,不管别人如何,小弟绝对忠心耿耿,不敢背叛!” 一个小小的动作,却把张燕吓得魂飞魄散,早就听人说了,鬼面萧郎摸鼻子,就是要杀人了,莫非自己也人头难保了? “呵呵!……贤弟多虑了,只要你听命行事,荣华富贵,指日可待!” 萧逸有些哭笑不得,自己只是想挠一下鼻子,又怕吓到了人,这才收了回去,结果还是闹出了误会! 不过吗,张燕的话也提醒了自己,靠着杀戮手段,只能威慑人心,难以真正收服,眼看就要和袁军决战了,各部头领并不可靠,一旦临阵反水,那就坏大事了! 既然如此,不如让他们离开好了,剔除不稳定的因素,增强军队的凝聚力,当然了,也不能白白放走,必须挥一些作用,不是喜欢当山大王吗,那就成全他们好了! 萧逸面露一丝冷笑,带着张燕进入后帐,二人低低的密语起来,一直商议了两个多时辰,张燕才告辞离去,原本皱成一团的小脸,也舒展开来了……“鬼神莫测,老大就是厉害呀!” 回去之后,张燕秘密串联了一些头领,都是不想投靠朝廷的人,连夜打开营门,带着五万多人马,以及大量的军械、粮草,一路向北逃窜,直奔新兴郡去了,那里山脉纵横,是个落草为寇的好地方! 大营生了叛乱,萧逸并没有追杀,而是统领人马,南下进入西平郡,向白虎涧进了,准备渡过黄河,进入关中平原! 总之,在世人眼中,黄巾军生了严重内讧,人马分道扬镳了,同样的,他们的力量也就削弱了! ……………………………………………………………………………………………… “哈哈!……贼人上下离心,分道扬镳了,真是天助老夫成功呀!” 黄巾军生了分裂,最高兴的就是袁绍了,他立刻召集手下谋士,商议破敌之策,是各个击破,还是集中人马,先行歼灭一部呢? “张燕是黄巾余孽,统领数万人马北上,不过是落草为寇罢了,此等癣疥之疾,日后腾出手来,再行处置不迟……相反的,萧逸性如虎狼,又善于用兵,才是咱们的心腹大患,必须集中全部兵力,剿灭此獠,方为上策!” 田丰的目光中满是刚毅之色,张燕岂能与萧逸相比呢,前者是悍将,后者是帅才,此人不除,河北必亡! “萧逸统兵南下,必然是想渡过黄河,进入关中,不过吗,此人对并州地理不熟悉,贸然闯进了白虎涧,此乃兵家绝地,也是主公生擒顽敌的福地呀!” 许攸从怀中掏出一份并州地图,言语中充满了自信,用手指着一处渡口--虎跳峡! “立刻派出一支人马,日夜兼程,前往虎跳峡,搜寻大小船只,一把火烧个干净,此处水深浪急,暗礁遍布,木筏根本过不去,等于断了敌军的退路! 大将军亲统二十万人马,向南推进,把敌军逼入白虎涧,死死的围困住,用不了一个月时间,就能把他们活活饿死,到时候生擒萧逸,曹贼必然破胆,天下则归大将军所有矣!” 两位心腹谋士,全部建议出兵追击,袁绍也精神起来,略加思考之后,难得的果决了一次……“传令全军,加快度,直扑白虎涧,生擒萧逸!” (本章完) :。: 正文 第一百五十九章添灶退敌 俗话说得好:‘趁你病,要你命’,得知黄巾军发生内讧,两部人马分道扬镳之后,袁军可谓是欣喜若狂,认为这是消灭敌人的最佳时机,大将军-袁绍亲统二十万人马,以苍鹰擒兔之势,向着目标猛扑过去! 正月二十日:大军从邺城出征,为了鼓舞士气,袁绍打开自己的内库,用私房钱赏赐了全军,一时之间,大小将士欢欣鼓舞,无不甘愿效力! 正月二十七日:袁军前锋人马到达巨鹿城,收复了这座重镇,大将军袁绍下令-收集战死将士的尸骨,让他们入土为安,并亲往祭祀哭拜,文臣武将观之者,无不落泪! 二月初二:袁军进驻乐平城,又收复了一座重镇,为了鼓舞士气,袁绍再次犒赏部下,狠狠的下了一场‘金钱雨’,并以大将军的名义,发布了‘讨贼安民檄文’,列数黄巾军的十大罪状,又痛骂了萧逸一顿,说他是‘祸国殃民的千古罪人!’ 二月初六:袁军大举西进,攻入西河郡境内,先锋官-高干统领三万铁骑,日夜兼程,终于发现了黄巾军的踪迹,立刻紧跟上去,与此同时,大将张颌、蒋奇分领五万人马,迅速包抄左右两翼,形成了合围之势! 二月初九,袁军三面包围成功,抢占了战略优势,至于黄巾军吗,裹挟着大量的百姓,携带的物资又太多了,行进速度缓慢,每日推进不过十余里,全部暴露在平原上--无险可守,形势极为危险! 敌人追上了,三面合围也成功了,袁军士气高昂,眼看就要高举刀枪,跟敌人决一死战了,大将军袁绍突然下达军令--“各部按兵不动,敢有轻敌冒进者-斩!” “哗!……大将军疯了吗,敌军就在眼前了,为什么不进攻呀?” “哎!……十有**老毛病发作了,有名的好谋无断呀!” …………………………………… 袁军将士准备大战一场呢,此时接到停下的军令,就像突然闪了腰一样,那个难受劲就别提了,原本高昂的士气,立刻衰落了三分,哀怨之声四起,大军临阵止步,这是为什么呢? 世人评价袁绍,说他是‘羊质虎皮,好谋无断’,一旦遇到了大事,总是犹豫不决,以至于错失了良机,为此,被老对手曹操坑了无数次,依旧不知悔改,真是本性难移呀! 不过吗,这次却是冤枉袁绍了,停止进军的命令,乃是河北文武集体商议的结果,原因也很简单--他们心里害怕了! 如果换一个对手,他们早就擂起战鼓,冲上去奋勇拼杀了,问题是,这次的对手是‘鬼面萧郎’,一个勇猛如虎,狡诈如狼的家伙,不得不三思而后行呀! 以往无数的战例告诉众人,萧逸最喜欢玩阴谋、出奇兵、吐坏水,总在对手以为胜券在握的时候,突然的逆转乾坤,对此,袁军可是教训深刻呀! 青州之战,大公子袁谭自信满满,以为抓住了萧逸的软肋,结果呢,一头钻进人家的陷阱里,六万人马全军覆没,自己也当了一次俘虏! 西凉之战,三公子袁尚统领十五万精锐大军,对战数万疲惫之师,原以为必胜无疑,最后中了萧逸的诡计,落得一败涂地,还折了颜良、文丑两员大将! 巨鹿之战,袁军三路合围,二公子袁熙巧施妙计,想要‘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结果呢,萧逸将计就计,各个击破,一举反败为胜! 三场大战的过程,袁军前期越是顺利,后面败的就越惨烈,这已经成为一种规律了,众人岂能不小心翼翼呢? 话说自从出征以来,袁军收复了巨鹿城、乐平城,又发现敌人踪迹,进而形成合围之势,战事进展的太顺利了,顺利的让人胆战心惊,众人反复商议之后,做出一个结论--“萧郎奸诈,必有诡计!” 既然发现了圈套,就要想出破解的办法,袁绍一面派出大量游骑兵,继续侦查情况,方圆二百里之内,所有的沟沟壑壑,能够埋伏兵马的地方,一处也不能落下! 另一方面,河北文臣武将齐聚一起,集思广益,分析敌情,为了搜集情报,他们还查看了黄巾军留下的营地,结果真的发现了一些东西! 自古征战,从敌人的营地中,可以侦察到很多线索,比如说,根据营盘的变动,可以得知敌军的兵力部署,根据灶台的多少,可以推算出敌军的数量,根据对方排泄的粪便,就能知道军粮是否充足…… 为了摸清情况,袁绍带着一群文武大员,在黄巾军留下的营地中,反复查看了多时,仔细的清点灶台的数量,还让人挖开浮土,亲眼看了一下‘黄白之物!’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仔细清点之后,袁绍惊奇的发现,黄巾军发生内讧以后,营中的灶台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许多,按照二十人一灶来推算,总兵力超过了五十万众,而且粮草充足,还有肉骨头啃呢! “萧郎真是奸诈过人,他一面舍弃城池,做出全军溃退的假象,一面布下天罗地网,等着我军一头撞进去,真是好阴险的手段呀!” 查看完营地之后,袁绍吓出了一身冷汗,幸好自己用兵谨慎,及时停下了脚步,否则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呢,问题又来了,萧逸要用什么诡计呢? 袁军大营-中军帐内,文臣武将聚集一起,开始了冥思苦想: “分道扬镳的事情,乃是萧逸的障眼法,他肯定埋伏下了重兵,想要四面合围过来,要重演当年的长平之战,把我们的二十万人马活活饿死!” “这是声东击西之计,萧逸故意吸引袁军注意力,与此同时,曹贼带兵渡过黄河,一举端掉咱们的老巢--邺城!” “依我之见,萧逸会用火攻之计,夜袭我军大营,咱们还是引来几条河水,做好准备吧……” ……………………………………………… 总之一句话,阴谋肯定有的,防范是必须的,送死是不能的,没有弄清楚敌情之前,一步也不能前进了,为了安全起见,大军后退三十里为好! 一番议论之后,对方的诡计没破解开,反到把袁绍吓得半死,连忙抽调部分人马,星夜回援邺城去了,生怕老巢被人抄掉,那就万劫不复了! “鬼面萧郎呀,你到底耍的什么阴谋诡计,真是难以猜测呢?” …………………………………………………………………………………………………………………………… 五天以后,疲惫不堪的游骑兵纷纷回来了,他们没找到任何埋伏,因为劳累、寒冷、饥饿,反而折损了数百人手,带队的校尉跪在大帐中,用全家老小的性命担保,方圆二百里之内,没有敌人一兵一卒,更没有任何的埋伏! 没有百万伏兵,没有阴谋诡计,什么圈套也没有……,结果出来了,袁军上下也傻眼了,到底什么情况呢? “我等中计了,萧逸只是虚张声势罢了,暗中添加灶台,迷惑我军的视线,以至于措施良机了……可恨呀!” 又是一番考虑之后,田丰终于揭开了谜底,当年孙膑用减灶之计,诱敌深入,打败了魏将庞涓,萧逸更加狡猾,他是反其道而行之呀…… 没有埋伏,也没有诡计,萧逸就是利用‘灯下黑’的心理,让众人胡乱猜测,争取到了足够的时间,自己则统领大队人马,大摇大摆的走出了险地,真是好大的胆子,好厉害的手段! 可惜,知道的太晚了,就在袁军停步不前的几天里,黄巾军顺利进入了白虎涧,并且修筑了三道壁垒,又挖了五道壕沟,设下了数十里的大营,彻底的站稳了脚跟! “原来如此,好一招‘添灶退敌’之计,只是多挖了几个灶台,就吓得二十万人马停步不前,老夫麾下文武众多,无一人可比萧郎呀!” 想明白之后,袁绍仰天长叹,即叹敌人的狡猾,又叹手下的无能,还有一种深深的惋惜,如此绝世良将,为何没在自己麾下呢? “大将军无需忧愁,黄巾军逃进了白虎涧,就等于进了死地,我军牢牢守住山口,不需一个月时间,就能困死他们的几十人马,到时候生擒萧郎,千刀万剐,悬首示众!” 田丰站了出来,没能看破对方的计策,他也是一脸的懊恼,不过吗,袁军毕竟占据了优势,只要谨慎用兵,仍有九成的胜算,剩下的一分吗,就看天意了! “元皓先生所言极是,对方已入死地,只要严防死守,我军仍是胜券在握,不过吗,大战之前,老夫想会一会萧郎,看看他到底何许人也?” 毕竟是一方霸主,感叹一会之后,袁绍立刻振作起来,亲自作书一封,派遣使者送到黄巾军大营,诚恳的邀请萧逸……“两军阵前,问对答话,指点江山,纵论天下!” 正文 第一百六十章道不同不相为谋! “大司马-无愁乡侯-萧逸,致书于大将军-袁本初之前,昔日董贼为乱,废立天子,天下诸侯联军讨之,明公身为盟主,号令四海,莫敢不从,颇不负大丈夫之志……,今日诚意相邀,无愁敢不奉命,愿遵照诸侯会盟之礼,斋戒三日,祭祀神灵,两军阵前相见,指点江山,笑傲王侯,岂不快哉?” 两军相距不过十余里,使者往来极为方便,当天下午,一封萧逸的亲笔书信,就送到了袁军大营,言辞十分恭谨,甚至颇多献媚之词,如果不是亲眼得见,难以相信出自‘杀神’之手! “哈哈!……世人皆言,萧郎傲气凌云,一向目中无人,如今致书老夫面前,却成了一位谦谦君子,看来流言蜚语不可尽信呀!” 看过书信之后,袁绍仰天大笑,颇有几分自得之意,能够让‘鬼面萧郎’如此乖巧的,普天之下,唯有两人而已,一是奸雄曹孟德,二就是自己袁本初! “袁家四世三公,海内仰望,大将军神威盖世,天下豪杰莫不顺从,萧逸再是桀骜不驯,遇到了真命之主,也得俯帖耳不是吗?” 有人自吹自擂,就有人溜须拍马,谋士许攸站了出来,各种阿谀奉承之词,犹如滔滔江水一般连绵不绝…… “人家以礼相待,老夫也不能轻慢了,三日之内,各部人马不可轻动,也好让世人看清楚,什么才是天下第一门阀!” 世人都说袁绍好谋无断,却忘了他还有一个习惯‘繁礼多仪’,再说明白点……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兵家相争,一时一刻就能决定胜负,为了毫无用处的面子,竟然罢兵三日,白白错过了大好时机,这样的蠢事也就袁绍做的出来了,如果换成了曹操,白天签订盟约,晚上就带兵偷袭了,大丈夫立于世间,没有江山,谈何脸面呢! 当然了,袁绍并非无谋之人,相反的,他也是熟读兵书战册,颇有谋略的当世人杰,只是缺乏了决断力,至于立下‘罢兵三日,阵前相见’的约定吗,他是有一个凭借,再加上一个企图! 袁绍凭借的,就是战略上的绝对优势,数十万黄巾军进入白虎涧,就等于进入了死地,可谓插翅难逃了,从地形上来看,此处是一条六七十里的峡谷,东西两侧是起伏的山脉,高耸陡峭,猿猴难攀,人马根本无法翻越过去! 北面的出口被袁军封堵住了,整整二十万大军,前后连营四十余里,壁垒森严,密不透风,三丈多宽,一丈多深的壕沟就挖了六条,上设鹿角,下插尖刺,就是百万大军也难以逾越! 至于南面吗,就是有名的‘虎啸峡’,乃是黄河上有名的险地,水流湍急,暗礁密布,地势落差又大,飞奔的河水撞击在岩石上,出虎吼一般的声响,故而得名,更加奇特的是,此处乃是一块暖地! 所谓‘暖地’,就是地下有热源,时常有暖气冒出来,造成的结果就是,此处的黄河水不结冰,寒冬腊月,别的地方冰封千里了,虎啸峡依旧水流不断,想要踏冰过河,那是永远不可能的事情! 地势险、峡口深、水流急、礁石多……,这样的地方,就算用大船渡河,也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运气好的话,过去一半,沉掉一半,运气不好,十之八九都要祭了龙王爷,黄巾军数十万人马,又没有足够的船只,靠着扎起的木筏子过河,等于自己跳进鬼门关呀! 正是凭借着这一点,袁绍才能有恃无恐,下达了‘罢兵三日’的命令,反正黄巾军也逃不掉,不如趁机做个人情,让天下人看看袁大将军的气度! 至于袁绍的那个企图吗……就是‘降伏萧逸,收为己用’,掌控这柄无双神剑,用它来开创一个袁氏王朝! 世人皆知,萧逸乃是曹操的左膀右臂,也是曹营集团的席大将,数年以来,征战沙场,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曹家控制的兖、豫、徐、司、凉五州之地,有一大半是萧逸打下来的,仅以军功而论,无人可出其右! 再者,萧逸在曹军中的威望,也是无人可比的,许多的异姓将领,都对他马是瞻,一旦反水,就能拉走曹营三成以上的兵马,这对曹家势力而言,绝对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也就是说,得到萧逸,就能打败曹操,就能称霸中原大地,自古以来,得中原者得天下,如此巨大的诱惑下,袁绍岂能不动心呢,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也要收服这柄‘神剑’,实在得不到的话,那就毁了它! ………………………………………………………………………………………………… “呜!……呜!呜!” 三天时间,转瞬即逝,双方会面的日子到了,上午辰时,袁军营门大开,号角连绵,鼓声如雷,十万大军列队而出,就在白虎涧前面,摆下了一个混元乾坤大阵! 放眼望去,旌旗飘摆,人马如潮,大阵整齐划一,队列横平竖直,犹如刀切斧剁的一般,锋利的刀枪举在空中,出耀眼的光芒,让人不禁望而生畏! 再看中军大纛旗下,上百名将校簇拥着,袁绍头戴赤金盘龙盔,身披大叶黄金甲,坐下千里逍遥马,手持一柄斩将刀,真可谓威风八面,气冲霄汉! “呵呵!……大将军有礼了,三日来按兵不动,谨守承若,真是一言九鼎的大丈夫,末将佩服之至呀!” 另一边,萧逸也登上了壁垒,为了今日的会面,他也仔细打扮了一番,头戴紫金冠,身披百花袍,腰横狮蛮带,脚下云锦战靴,论起‘骚包’的程度来,一点不比袁大将军逊色! 赵雨、小静、吕玲儿、稻香就站在身后,同样的全副武装,手持利刃,还举着一面墨绿色大纛旗,上书四个大字--‘鬼面萧郎’,上下飘摆,十分拉风! “哈哈!……一别数载,萧郎南征北战,从无败绩,已经是天下第一名将了,真是可喜可贺呀!” 看着壁垒上的年轻人,袁绍也是颇为感慨,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的时候,自己是天下盟主,号令四方,莫敢不从,何等的威风呀! 那时候的萧逸呢,不过是并州刺史-张扬手下一名校尉,既无声望,又没后台,只能站在队列后面,连言的资格也没有! 接下来的事情,却出乎世人意料,就是这个黑脸年轻人,一杯温酒下肚,阵斩西凉悍将华雄,虎牢关下,与温侯-吕布鏖战百余合,打的不分胜负,各路诸侯无不惊叹,称之为‘鬼面萧郎!’ 可惜,袁绍自恃清高,不愿意屈节结交一名校尉,也就没太用心了,结果白白便宜了曹操,让他得到一员无双战将,换来了数州的城池,早知如此,自己就是跪地叩,也要把萧逸拉拢过来,真是一念之差,错失良将呀! “汉室倾颓,皇纲失统,奴颜媚膝之徒,纷纷秉政,曹孟德不过是阉宦之后,上欺天子,下压百官,天下人无不恨之入骨,日后必败无疑…… 萧郎当世豪杰,何必为曹贼效力,空招万世骂名,本将军求贤若渴,萧郎若肯投奔过来,当以一州之地相封,出将入相,岂不美哉! 再者,本将军府中有四位女儿,皆是豆蔻年华,容貌过人,萧郎有意的话,可以随意挑选一二,成为袁家的乘龙快婿,从此齐心合力,共图天下!” 为了收买萧逸,袁绍也是下血本了,除了高官厚禄,一州之地外,还搭上了自己的几个女儿,不过他心里清楚,与整个天下相比,今日付出多少都是值得的! “多谢大将军一番好意,高官厚禄、如花美人,谁能不爱呢……可惜呀,昔日恩师授课,只教了‘士为知己者死’,并没有‘屈膝变节’之说,故而不敢从命!” 高破壁垒上,萧逸端坐不动,稳如泰山一般,说实话,袁绍开出的条件,真的挺诱人的,不过吗,道不同不相为谋呀! 袁家四世三公,乃是天下门阀之,日后若得了天下,必然建立一个士族门阀政权,垄断官职,世袭罔替,寒门子弟永无出头之日,华夏民族也会继续内斗下去,白白消耗民族元气! 相反的,曹操的政治蓝图,与萧逸完全一致,就是建立一个寒族政权,实行科举制度,给那些寒门子弟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凝聚整个民族的向心力,荡平四海,开疆拓土! 二者相比较,萧逸自然要站在曹营一方了,另外吗,自己帮袁绍打江山,天下只会姓袁,自己帮曹家打江山,天下还有可能姓萧呢! “既然如此,休怪本将军手下无情了,白虎涧乃是兵家死地,纵然是孙武复生,也是插翅难逃了,萧郎执意不降,兵败之日,悔之晚矣!” 没能劝说成功,袁绍心中一阵叹息,随即又暗下决心,既然得不到这柄‘神剑’,那就毁了它! “大将军想要厄守谷口,活活的困死末将,恐怕没那么容易吧,来人呀,把‘宝贝疙瘩’挂起来,让对面的袁军将士看清楚!” 萧逸既然敢入死地,自然有万全的准备,手里的‘宝贝’一出,不信袁绍老儿不疯,就在白虎涧山口,让二十万袁军的鲜血流干吧! (本章完) :。 :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一章悲催的袁二公子 “吼!……吼!……吼!” 萧逸大手一挥,从壁垒下面走出一群壮汉,他们喊着高昂的号子,抬上几十根粗大的原木,迅速的搭起了一个架子,高三丈、宽两丈,上插五色旗帜,迎风飘扬,十分醒目! “嗖!……救命呀!” 一根粗大的牛皮绳抛过去,几名壮汉用力拉扯着,很快的,一个黑乎乎的家伙就挂了上去,还在不停的哀嚎着,几盆冷水泼上去,冲下了大量的污秽,也露出了此人的真面目,赫然是袁家二公子--袁熙! 巨鹿大战,袁军三路人马惨败,大小将领各自奔逃,袁尚、张颌、刘备、淳于琼等人,都安全的回到了邺城,唯有二公子袁熙,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落了个失踪的结果! 有逃回去的士兵传言,这位二公子马失前蹄,摔倒在疆场上,被千军万马踩踏成肉泥了,为此,大将军袁绍还隆重祭祀了一番,给他立了个‘衣冠冢’,不管怎么说,袁家次子战死沙场,也算一件荣耀的事情,还能用来激励三军士气! 谁能想到呀,这位二公子没有死,还活的挺结实的,只是成了人家的俘虏,如今挂在两军阵前,等于狠狠抽了袁家一巴掌呀! “爹呀!……快来救我,我是熙儿呀……呜呜!” 原木架子上,袁熙拼命扭动身体,一边高喊救命,一边嚎啕大哭,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这段时间以来,二公子岂止是伤心,那真是五脏六腑,无处不伤呀! 自从成为俘虏之后,袁熙的噩梦就开始了,没人在意他高贵的身份,直接安排进了苦力营,由专人日夜监视着,每天干的是牛马活,吃的是猪狗饭,稍微的抱怨了几句,立刻就是一顿暴揍,身上的新伤覆盖旧伤,别提多悲惨了! 如果只是挨饿、受冻、被揍,袁熙还能忍受着,不管怎么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古今成大事者,有几个没受过虐待的,齐桓公咬舌装死,晋文公颠沛流离,越王勾践入吴为奴,还给敌人尝过粪便呢……问题是,袁二公子除了生活困苦,**上还经常受到侮辱! 黄巾军成员复杂,山贼、草寇、流氓众多,经常做一些糟蹋妇女的事情,自从萧逸统兵以来,严肃军纪,斩下无数犯事者的人头,才算刹住了这股歪风邪气! 凌辱妇女的事情不敢做了,士兵们的**却没有消失,自然而然的,他们的目光就落到了袁熙身上,这位二公子皮肤白嫩,容貌俊美,比之寻常女子还要诱人呢,于是乎,某些灾难开始了,用一句话来形容……‘菊花残,满地伤,花落人断肠!’ 袁熙居住的小帐篷,成了大营里最热闹的地方,夜夜春风不断,保守估计,最近一段时间,‘宠爱’过二公子的黄巾兵,人数多达千人以上,是名副其实的‘千人斩’,好在袁熙生命力顽强,纵然百般虐待,依旧坚强的活着,也算是一个不小的奇迹吧! “父子天性,人伦之一,大将军若想爱子平安无事,就请速速退兵吧,再送十万两黄金,二十万斛粟米……,否则的话……嘿嘿!” 高坡壁垒上,萧逸轻晃着二郎腿,就像一名劫匪似的勒索起赎金,不过吗,这番话语却大有深意,总结起来两个字--诛心! 袁家三个儿子,次子袁熙乃是庶出,也是最不得宠的一个,他到底是生是死,对于袁绍来说并不重要,如果萧逸暗派使者,趁机勒索一些钱粮,袁绍也许还会答应的,在两军阵前直接勒索钱粮,这个性质就变了! 不救这个儿子吧,人家会说他无情无义,连亲生骨肉都弃之不顾,日后部下将校有了危难,还能指望袁绍出手搭救吗,难免会造成人心离散! 用钱粮赎回这个儿子吧,人家又会说了,袁大将军因私废公,为了自己儿子的性命,不惜用粮草资助敌人,不顾河北四州的大局,同样会造成人心离散! 救人不是,不救也不是,反正不是人,这就是萧逸设下的难题,无论袁绍如何取舍,最后都是一个结果……“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河北四州也就守不住了!” “萧逸小儿,无耻之徒,有本事与老夫决一死战,扣押人质,勒索钱财,算什么英雄好汉……来人呀,全军进攻,给老夫攻破壁垒!” 不能不救,又不能赎人,唯一的办法就是硬抢了,袁绍已经想好了,夺回袁熙之后,亲自一剑杀了他,也算给将士们一个交待,也洗刷了袁家的耻辱! “大将军切不可感情用事呀,事到如今,须以河北大局为重,当年楚汉相争之时,汉高皇帝的故事,您难道忘记了吗?” 田丰催马上前,力劝袁绍不要冲动行事,他们的战略是堵住山口,活活的困死黄巾军,此时发动进攻,只会损兵折将,失去战略主动权! 当年楚汉争雄,霸王-项羽为了逼迫对手出战,把刘邦的老父亲推到阵前,设下了铁锅、沸水,要把这位刘老太公给煮了! 面对这种局面,刘邦眉头都不皱一下,说出了千古名言--“你我约为兄弟,我爹就是你爹,要是把咱们爹煮了的话,千万别忘了分我一杯羹!” 面对如此无赖的对手,项羽暴跳如雷,却也毫无办法,只好把刘老太公放下来,好生养在军中,最后又送还给了刘邦! 田丰说出这件事情来,就是劝谏袁绍,为了江山社稷,就当一次无赖好了,可以说,这是破解危局的一个好办法,可惜行不通呀! 古往今来,战争无数,策略无数,可是无论怎么变化,都离不开一条规律,那就是将领的性格,决定了全军的命运! 刘邦是个无赖,一向说了不算,算了不说,所以能战胜言出必行的项羽,现在情况不同了,袁绍士族门阀出身,为人又繁礼多仪,一向是死要命子活受罪,与之相比,萧逸可是有名的腹黑皮厚,玩起无赖战术来,都能当他的教师爷了! “啪!-啪!……救命呀……父亲快救我呀!” 看到袁绍犹豫不决,萧逸决定给他舔一把火,轻轻一摆手,立刻涌出几名大汉,手中长鞭舞动如龙,狠狠抽在袁熙身上,打的这位二公子哭爹喊娘,泪水如同泉涌一般! “该死的,传我军令……各部人马轮番冲杀,攻破壁垒,生擒萧逸,千刀万剐,以雪此耻!” 听到呼啸的皮鞭声,袁绍终于发疯了,这不是打袁熙的屁股,是打袁氏一族的脸面呀,如此奇耻大辱,是可忍,孰不可忍? “咚!……咚咚!” “杀呀!-攻破壁垒,生擒萧郎!” “冲呀!-有进无退,怯阵者死!” ……………………………………… 一声令下如山倒,战鼓如雷,袁军将士齐声呐喊,高举刀枪,向着对面的壁垒冲去,就像决堤的洪水一般,声势浩大至极! “哈哈,敌人自己送死来了,弟兄们好好的招待一下,今日鬼门关大开,是阎王爷收人的好日子呢!” 面对汹涌而来的人马,萧逸只是淡淡一笑,刚进白虎涧的时候,袁绍立刻挥军猛攻,自己还会有些担心,不过吗,一封拍马的书信,争取到了三天时间,如今壁垒坚固,壕沟深挖,对方就有百万之众,一时半会也攻不进来了! “嗖!……嗖!嗖!” 果然,壁垒上乱箭如雨,巨石如雹,狠狠的砸了下去,袁军就像风雨中的麦田一般,一片片的倒下去,几个回合的冲杀,白白折损了数千兵马,却连一道壕沟也没能突破! 进攻如此的不顺利,一则是袁军的准备不足,原来的计划是围困,此时突然变成了进攻,各种攻城用的器械都没有准备,光靠着士兵们的血肉之躯,如何突破对方坚固的壁垒呢! 二则,白虎涧的地形也很要命,山口狭窄,道路崎岖,袁军十万人马根本施展不开,只能轮流发起冲击,用这种添油战术,一点点的消耗干净! 相反的,黄巾军准备充分,又有地势的便宜,自然大占上风了,厮杀到后来,壁垒上的守军都懒得扔石块了,干脆往下泼水,寒冬腊月,滴水成冰,清澈的山泉水泼在袁军身上,简直比刀子还要锋利,片刻就冻僵了一大片,哀嚎之声,响彻山谷! “大哥!……木筏已经准备好了,将士们随时可以渡河,对方接应的人马也到了,马六将军亲自领队!”小静走上前来,贴在萧逸耳边,轻轻的禀告着一条消息! “很好!……传令各部,按照顺序渡河,不许胡乱争抢……另外吗,你去告诉马六一声,凡是过河的黄巾军,一律解除兵器,敢有反抗者--杀无赦!” 萧逸微微点头,麾下几十万人马具是虎狼之徒,渡河之后,必须拔掉爪牙,以免不听号令,再次变成了流寇,那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诺!”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二章全身退而 “第一队人马伤亡太重了,立刻退下修整,救治伤员……” “第二队人马继续进攻,一定要打破壁垒,营救出二公子……” “第三队人马做好准备,盾牌、弓箭、云梯……越多越好,用血肉之躯冲击壁垒,真是太吃亏了!” ……………………………………………… 白虎涧山口前,激战在继续着,袁军将士反复冲杀,前后投入了十万重兵,还是无法攻克对方的壁垒,反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崎岖的山道上,尸体堆积,血流成河,又迅冻成了红色的冰块,真是惨不忍睹呀! 相反的,黄巾军却是士气高昂,他们准备的很充分,箭支、滚木、雷石……大量囤积,又占据了高处的地利,再上萧逸指挥得当,士兵伤亡极其微小,战果却很辉煌,短短的半天时间,倒下的敌军就过了万人了! “来人呀,给袁军鼓舞一下士气,让他们快点起进攻,磨磨蹭蹭的做什么,让人等的花都谢了!” 萧逸站在壁垒高处,一双鹰隼般的眼睛中,射出两道冰冷的目光,还不时的抽动几下鼻子,一脸陶醉的神态,浓郁的血香味道,永远是自己的最爱呀! “诺!-弟兄们,给袁二公子加点料,让他叫的再凄惨一点呀!” “啪!……哗啦!……嗷!” ………………………………………… 话音未落,牛皮鞭子就狠狠抽在袁熙身上了,打的皮开肉绽,血肉模糊,接下来,几桶冷水泼了上去…… 寒冬腊月,北风呼啸,冷水泼在人身上,立刻结成了一层冰霜,等到袁熙被冻僵之后,士兵们又在木架下生火,把这位二公子烤化过来,冰火两重天的滋味下,袁熙不断出哀嚎声,山谷回音,远远传出! 当然了,士兵们只是折磨袁熙,并不是要他的性命,每隔两个时辰,就会把他放下来一次,灌上一碗喷香的牛肉羹,活动一下筋骨,让郎中给他治伤敷药,等二公子恢复元气了,又被挂在木架子上,继续严刑拷打,反反复复,乐此不疲! 如此的折磨袁熙,并不是萧逸有虐待人的爱好,而是他的心理战术之一,也是给袁氏集团埋下一颗毒钉,让他们内斗的伤口无法愈合,永远的血流不止! 徐州偷袭战,大公子袁谭成了俘虏,萧逸好生款待了一番,送他返回青州,还送了五千石精盐作为礼物,客气的不得了呢! 西凉之战,三公子袁尚被困枯水川,眼看就要全军覆灭了,也是萧逸网开一面,故意让开了通道,让他带着残兵败将逃之夭夭了! 接连放走袁家两位公子,并不是萧逸大善心,而是他看明白了,袁谭、袁尚两兄弟,都是志大才疏之辈,这种无用的货色,杀掉不过脏一块地,活着才有大用呢! 袁氏称雄河北,坐拥四州之地,麾下文臣武将极多,兵马数十万之众,虽然小受挫折,可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仅以实力而论,依旧是各路诸侯之! 对付这样的庞然大物,光靠外部打击不够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它内部分裂,为此,萧逸才放过了袁家兄弟,埋下了内讧的种子! 袁熙则不同了,这位二公子虽是庶出,也不受父亲的宠爱,可是以才能而论,却是三兄弟中最出色的,文韬武略均有可取之处,这些在巨鹿大战中表现的淋漓尽致,如果换一个对手的话,恐怕就喝他的‘洗脚水’了! 不过吗,这位二公子也有一个缺陷,那就是内心自卑,为人狠毒,总是喜欢玩弄一些阴谋诡计,永远成不了正大光明的人! 正是因为如此,袁熙成为俘虏之后,萧逸才百般的虐待****,却又不杀死他,让他在生死之间挣扎,把性格缺陷进一步扩大,从一条普通的菜花蛇,变成一条剧毒的竹叶青,最后狠狠咬在‘袁氏’这个巨人身上! 另一方面吗,毒打二公子袁熙,也是为了刺激袁绍,让他不断的抽调兵力,填进‘白虎涧’这个无底洞,最大化的消耗河北集团的力量,为双方的大决战做好准备! “杀呀!--攻破壁垒,生擒萧逸,赏赐十万金,封为一州之主!” 果然,听到了袁熙的哀嚎声,还没整顿好的袁军,只好仓促的起了进攻,已经疯狂的袁大将军,亲自仗剑督战,凡是临阵退缩者--杀无赦! “呵呵!……来吧,人数越多多好,把鲜血统统流干吧! 看着汹涌而来的敌军,萧逸仰天大笑,手持一副硬弓,走到壁垒高处,一边指挥战斗,一边射杀敌人,尤其是身披重甲,头戴银盔的将校,更是挨个的点名,一箭一个,例无虚! 从正当午时,一直到日落黄昏,袁军共计起了十二次冲锋,每次都是惨败收场,战死的士兵高达两万以上,受伤者不计其数,光是将、校一级的军官,就折损了四五十位,可以说是元气大伤了! “呜!……呜呜!” 巨大的伤亡,让袁绍清醒了一些,在几位谋士的劝说下,终于下达了退兵的命令,苍凉的号角声中,袁军将士潮水般退了下去…… “各部将士听令,人不卸甲,马不离鞍,千万不可大意,加派双倍的人手巡逻,以防袁军夜袭,只要熬过三天,咱们就赢了!” 战获胜,萧逸丝毫没有轻敌,自己更是以身作则,就在壁垒上过夜了,与麾下将士同甘共苦,激励士气! ………………………………………………………………………………………………………… “呜!……呜呜!” 果然,第二天清晨,袁军再次出动大队人马,在山口处整齐布阵,重新起了进攻,不过吗,战术上却有了很大的变化! 除了刀枪、弓箭、云梯之外,袁军又多了两样武器:麻袋、木桶,一个用来装泥土,一个用来盛清水, 另外,进攻队形也改变了,不再是笨拙的‘添油战术’,而是步步为营,动了波浪形攻击,一队人马推进百步之后,用大型盾牌组成一道防线,然后往壕沟里填泥土,泼上一些清水,再填一层泥土,再倒一些清水…… 天气寒冷,泥水混合物迅凝固起来,很快就把壕沟填平了,又牢固,又平整,袁军士兵在上面铺了草垫子,原本难以逾越的壕沟,就变成了通行的坦途! 靠着这个办法,短短两个时辰,袁军就填平了一条三丈宽,一丈深的壕沟,盾牌手再次推进百步,继续填第二条壕沟,办法虽然笨拙了一些,效果却出奇的好! “以拙破巧,如此聪明的战术,一定是田丰想出来的,却是破局的好办法,可惜呀,如此优秀的一名谋士,没有遇到好的主公,白白浪费了!” 查看完袁军的战术后,萧逸不禁拍手称赞,仅以谋略而论,田丰比起‘鬼才’郭嘉来,也只是略逊半筹而已,若能全力挥出来,天下诸侯无人敢正视河北四州! 可惜了,此计虽妙,却来的太迟了,按照袁军的进度,三天之后才能攻破壁垒,那时候自己早就逃出险地了,从此以后,袁、曹两方攻守之势也要逆转过来了! 萧逸所猜测的丝毫没错,这个以拙破巧的计策,正是田丰苦思冥想出来的,昨天夜间,袁军高层召开会议,田丰当众表了一番见解: “萧郎狡诈过人,最善于出奇制胜,犹如天马行空一般,让人难以捉摸,与这样的对手比拼谋略,乃是‘以我之短,攻人之长’,岂有不败之理! 若想战胜此人,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拼力-不拼智,集中全部的力量,以雷霆万钧之势压过去,不贪快,不贪功,不露任何破绽,活活的消耗死他,这就是打败萧逸的唯一办法!” 不得不承认,田丰却是一流的谋士,对敌我分析的极为透彻,按照他的计策,袁军将士步步为营,用了三天多的时间,先后填平了三道壕沟,又堆起出一个大斜坡,人马逐渐冲了壁垒,胜利就在眼前了…… ……………………………………………………………………… “传令各部人马,按序撤下壁垒,向‘虎啸峡’转移,渡河南下,同时点燃篝火,阻止袁军追击!” 河北的事情已经完结了,自己也该返回许昌了,不过吗,有个人不能忘记呀,想到这里,萧逸左手执弓,右手抽出一支燕尾箭,瞄准了木架上的袁熙的……下面! 世上最恶毒之人,莫过于太监了,这种人不男不女,生活上没有希望,对世界充满了怨恨,什么坏事都敢做,不惜与天地同归于尽,所以呢…… “嗖!……嗷!” 一声惨嚎,惊震四野,挂在木架子上,袁熙已经哀嚎了三天三夜,可是这一声痛呼,绝对是最惨烈的……蛋蛋碎了,人生的希望也就没有了! (本章完) :。: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三章羊皮筏子 天籁小说WwW.⒉ “剿灭黄巾--生擒萧郎!” “剿灭黄巾--生擒萧郎!” ………………………… 靠着‘步步为营’的办法,用了三天三夜的时间,袁军终于攻破了山口的壁垒,一时之间,大小将士欢声雷动,士气高昂无比! 士兵们冲上了壁垒,第一件事就是把袁熙救下来,这位二公子饱受煎熬,又是冰冻,又是火烤,浑身上下都快半熟了,尤其下身挨了一箭,那真是‘鸡飞蛋打’呀! 军中有随行的郎中,立刻跑过来救治,又是喂药,又是止血,忙活了半天,最后做出结论:“二公子的性命算是保住了,不过吗,为袁氏一族传宗接代的事情,从此与他无关系了!” 堂堂的袁家二公子,四世三公之后,竟然变成了一个阉人,不男不女,身心俱残,这件事说出去,不知要笑掉多少人的大牙呢,郎中们也没有对策了,只好抬着袁熙,前去面见大将军,如实汇报情况了! “萧郎小儿,老夫与你势不两立……把他抬下去好生医治,军中敢有议论此事者--斩!” 看着残废的儿子,袁绍气的暴跳如雷,恨不得抓住萧逸,生吞活剥了泄恨,此事一出,袁家的脸面彻底扫地了! 至于袁熙吗,原想着抢回来之后,狠狠的处罚一下,如今伤成这个样子,袁绍也生出恻隐之心,不想再追究责任了,再者说,此子变成了阉人,再难参与储位之争,对于袁家也算是一件好事吧! “鬼面萧郎……袁家-四世三公……我好恨呀!” 袁熙已经苏醒过来了,得知自己成了废人,顿时面如死灰一般,目光中除了痛苦,还有深深地怨恨…… 第一个怨恨的,自然就是萧逸了,巨鹿大战-破坏了自己辛苦的布局,成为俘虏-又饱受乱兵的蹂躏,最后一箭射出,-自己成了无用的阉人,此仇此恨,至死不忘! 第二个怨恨的,就是父亲袁绍了,准确的说是袁氏一族,两军阵前,萧逸曾经提议过,用钱粮交换人质,是袁绍碍于面子,死活不肯答应,最后害的自己成了废人! 想到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就毁在了父亲的手中,袁熙岂能没有怨气呢,怨则生恨,恨则狂,一个没有了希望的人,为了报仇雪恨,可以不惜一切代价,那怕是玉石俱焚呢! 至此,袁家二公子心性大变,彻底成为了一条斑斓毒蛇,潜伏进阴暗的角落中,苦苦的等待机会,往日的文韬武略,成为了他的两根‘毒牙’,一肚子的怨恨之气,就是世上最为厉害的毒液了! ………………………………………………………………………………………………… 袁军攻破壁垒之后,下一步,就是剿灭黄巾军,那知道没推进多远,几道火墙死死的拦住了道路,烈焰冲天,浓烟滚滚,人马根本无法过去! 原来萧逸让人砍伐了大量木头,堆砌在山谷内,撤退的时候全部点燃了,用来阻断后面的追兵,按照火势判断,没有一整天的时间,绝不会熄灭的! “好一个狡诈的萧郎,竟然用烈焰断路……不过吗,冲天大火,终有灭时,看老夫如何收拾你!” 二十万人马堵在山口,难以推进半步,袁绍七窍生烟,对萧逸怨恨的无以复加了,虽说‘两军交战,无所不用’,可是这些战术也太缺德了,真不知道什么样的师傅,才能教出如此阴损的徒弟! 火势太大,靠人力难以扑灭,最后还是田丰献计,运来十几架小型抛石机,再把清水冻成大冰块,抛射进火墙中,用了两个多时辰才熄灭烈焰,打通了进兵的道路! “火墙已灭,道路通畅,各部人马奋勇向前,生擒萧郎,在此一举了!” 壁垒破了,火焰灭了,再没什么能够阻挡袁军的脚步,袁绍拔剑在手,亲自指挥二十万人马搜索,不留一丝的空隙! 山口没有现敌军踪迹,继续搜索…… 山腰没有现敌军踪迹,继续搜索…… 山坳没有现敌军踪迹,继续搜索…… ………………………………………… 从前到后,从里到外,袁军把白虎涧搜查了六遍,山洞、树林、草洼……一处也没有遗漏,就差把耗子洞都挖开了,还是没现黄巾军的踪迹,一兵一卒也没有找到! 看到这一幕,袁军上下震惊无比,就连田丰、许攸、郭图几位谋士,也是面面相觑,偌大的山谷,隐藏一两个人还有可能,数十万人马全部失踪,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大家都知道,白虎涧乃是一处绝地,两侧悬崖绝壁,猿猴都爬不上去,更别提几十万大军了,北侧已经被袁军封堵住了,一兵一卒也休想出去,至于南边的‘虎啸峡’,从古至今,也没有大军渡河成功的记录呀! 不甘心之下,袁军继续向前搜索,一直推进到黄河岸边,看到波涛汹涌的河水了,依旧没有找到敌踪,虽然无法相信,事实就在眼前,数十万黄巾军真的消失了! “鬼面萧郎再有本事,也是一具血肉之躯,真能上天入地不成?” 为了摸清情况,袁绍带着一众部将,亲自沿着河岸查看,终于现了一些线索,只见黄河南岸旌旗飘扬,军帐如林,隐约有人喊马嘶之声,也就是说,黄巾军并没有消失,他们全部渡河南下了! 问题又来了,虎啸峡水流湍急,暗礁密布,就算坚固的大船至此,十之六七也会撞的粉碎,黄巾军入谷不过数日,根本造不出大船来,顶多扎几个木筏子,划过小溪还可以,渡黄河岂不是痴人说梦吗? “都说萧郎乃是贪狼星君下凡,执掌人间杀伐的,必然身怀法术,变出一座神桥,渡过了黄河!” “岂止是法术呀,大司马还是上仙弟子,身怀三卷天书,能够撒豆成兵,腾云驾雾呢!” “我等凡夫俗子,跟神仙斗法,那不是白白送死吗,死了也得下地府呢……” ……………………………………………… 对于未知的事情,人们总是感到恐惧的,数十万人马失踪了,袁军将士不免窃窃私语起来,对于萧逸的恐惧,也是无限的提升,他们不过是凡夫俗子,如何斗的过天上星君呢! “诸公不必疑虑了,萧逸带领大军渡河,全凭借此物,真是鬼神难测之才呀,在下远远不及!” 还是田丰揭开了谜底,他在岸边反复查看之后,抬回来一样东西来……一个半成的木筏子! 木筏子很普通,就是山中砍来的树木,上面还有一些亚枝,用几道麻绳捆绑在一起,即不平整,也不美观,一看就是粗制滥造的,扔进黄河水中,用不了几下就会撞沉了! 如果说有什么奇特的地方,就是木筏子下面了,捆绑着十几个白乎乎、鼓囊囊的东西,再仔细一看,原来是羊皮套子,翻转过来之后,吹进空气,把两头扎紧,再固定在木筏子上了! 别看只是一些羊皮套子,却起了大作用,先是浮力增大,原本坐十个人的小木筏,现在坐十五个人毫无问题! 最重要的是,这些羊皮套子又软又轻,还有很好的弹性,把它们捆绑在周围,可以很好的抗击水流,就算撞到暗礁上,也不会出什么危险,用来渡过黄河险流,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没错,羊皮木筏子--后世黄河上面,经常出现的一种交通工具,制作简单,成本低廉,看起来没有什么,却是劳动人民的大智慧,是用无数生命换来的经验! 萧逸很幸运,作为穿越一族,他没有什么作弊器,却有两千年的智慧,正是靠着羊皮筏子,他才带领数十万人马,安全的渡过了黄河! “萧郎南渡黄河,犹如放虎归山一般,河北四州永无安宁之日了!” 望着涛涛河水,袁绍不禁仰天长叹,黄巾之乱对河北破坏极大,折损兵马一二十万,毁掉城池百余座,最重要的是裹挟走的人口,也在五六十万以上,这简直是釜底抽薪呀! “事已至此,懊悔无用,不管怎么说,黄巾之乱算是平息了,大将军还是回兵邺城,收拾局面为重呀!” 田丰也是一脸的灰败,数次比拼谋略,自己都不是萧逸的对手,身为一名顶级谋士,又如何甘心呢! “胜败乃兵家常事,萧逸不过侥幸获胜,河北四州仍在大将军手中,数十万兵马尚存,只要重整旗鼓,来日报仇雪恨,必胜之!” 郭图也站出来劝说,生怕自家主公一蹶不振,丧失了称霸之心,那才是河北集团的灾难呢! “诸位先生放心吧,一番挫折之下,老夫也是获益良多,日后定然励精图治,再与曹阿瞒一决雌雄,看这如画江山,究竟谁为王者!” 到底是一方霸主,袁绍丝毫没有气馁,反而精神焕起来,身上隐隐散出一股王者之气,当年叱咤风云的诸侯盟主,又回来了!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未来战场 天籁『小说Ww『W.』⒉ “不听号令,试图反叛者--斩!” “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斩!” “流言蜚语,动摇军心者--斩!” ………………………………… “从此以后,大家就不再是黄巾军了,彻底的扒掉贼皮,变成了朝廷人马,吃官家的饭,穿官家的衣,清清白白的做人,也算是脱胎换骨啦……” 黄河南岸,数万曹军严密布防,一个个弓上弦,刀出鞘,随时准备上阵厮杀,他们的任务有两个,一是防备北岸的袁军,突然渡河偷袭,二是监视入境的黄巾军,防止生兵变! 渡河之后,萧逸下达了一条军令:“数十万黄巾军将士,全部放下武器、甲胄,进入大营之中,接受朝廷的正式收编! 萧逸非常清楚,黄巾军全是些虎狼之徒,让他们冲锋陷阵,固然是悍不畏死,可是桀骜不驯的性子,也是根深蒂固呀,若不严加约束一些,几十万人流窜四方,祸害百姓,自己就成了千古罪人! 说白了,以前在敌人的地盘上,他们可以是凶悍的恶狼,如今到了自家院子里,就必须拴上绳子,变成一条听话的守山犬,否则的话,就只有剥皮吃肉了! 至于如何安排几十万人马,萧逸早就计划好了,从中挑选十万精锐之士,严加训练之后,补充进曹军各部队伍,剩下的老弱妇孺吗,给田地、耕牛、种子……,让他们务农为生好了! 关中平原,土地肥沃,气候温和,又有几条大河流淌,农业上很是达,与巴蜀、冀州,合称华夏三大粮仓,当年秦人能够扫平六国,一统天下,就是靠了这块土地,提供了强大的后勤支持! 大汉王朝的兴起,也是刘邦先占巴蜀,后入关中,积蓄了足够的人力、物力,这才活活耗死了楚霸王-项羽,开创了大汉四百余年的基业,对于这块龙兴之地,历代皇帝都很重视,经营的极为用心! 可惜,天道无常,兴衰难测,自从灵帝驾崩,董卓乱国以来,兵戈四起,战乱不断,关中平原也被糟蹋的不成样子了,人口骤减,土地荒芜,一片衰败之相! 当初萧逸统兵西征,消灭了西凉余孽,结束了关中的战乱局面,又派遣心腹大将马六,坐镇长安城,训练兵马,召集流民,开垦荒地,想要恢复关中的繁华,数年时间过去了,进展却极为缓慢,最大一个原因就是--缺人! 乱世争霸,人口是第一位的,土地再肥沃,水源再充足,没人去耕种也是无用的,这次从河北裹挟来数十万人口,正好可以填补关中,即不浪费土地,又能安置流民,可谓是一举两得呀! 南岸早就接到了军令,准备的也很充分,黄巾军入营之后,先用药水清洗身体,防止有疾病流传,再换上崭新的衣服,住进干净的帐篷里,食物也很丰富,馒头、大饼、米粥、肉汤……全都敞开了供应,肚子吃饱了,人心也就稳定了! 当然了,对付这些虎狼之徒,除了体贴关怀,也要有雷霆手段,几十队铁甲战兵,在大营里往来巡逻,遇到闹事者,立刻就地正法,血淋淋的人头悬挂营门上,威慑别有用心之人! …………………………………………………………………………………… ”萧郎潜入河北,翻云覆雨,狠挫了袁家的锐气,又带回几十万人马,不愧是天下第一名将呀!“ 十余名将校的簇拥下,一身戎装的马六出现了,步履沉稳,气势如山,往日的山村少年,已经磨练成为一名上将军了,统帅千军万马,执掌生杀大权! “呵呵!……军营如铁,号令严明,能把数十万人马安排的井井有条,贤弟却是大将之才呀!” 三名伙伴之中,萧逸的年龄最小,却是当之无愧的大哥,对此,牛、马二人心服口服,情愿以小弟自居! 生死兄弟见面,自然要好好喝上几杯了,就在中军帐摆下了一桌酒菜,兄弟二人对坐饮酒,为了清净,其余的将校、亲兵都退了出去,只有赵雨留了下来,为二人斟酒、布菜,乖巧的如同小媳妇一般! “萧郎真是有福气呀,沙场征战之余,又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夫人,真是羡慕死小弟了!” 自家兄弟没什么顾忌的,几杯美酒下肚,马六直接调侃起来,当然了,他羡慕的不是美人在抱,而是建功立业的机会! 三个生死兄弟,萧逸自然是无双帅才,沙场征战从无败绩,马六的本领也不差,坐下赤兔宝马,手中一条五爪钩镰枪,冲锋陷阵,所向睥睨,就以武艺而论,在曹营众将中可位列前十名,至于统兵的能力,比起张辽、徐晃等人,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惜的是,空有一身本领,却无用武之地,数年以来,马六坐镇长安,上马统军,下马治民,用心经营着关中之地,却没有多少征战沙场的机会! 同为伙伴的大牛,一直跟在萧逸身边,四处征战,立功无数,仕途上也是平步青云,官拜镇南将军,封爵-新城亭侯,统领着陌刀雄兵,提起牛将军的威名,那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呢! 当然了,马六的官职也不低,拜为镇西两军,封爵-永昌亭侯,食邑三千七百户,远比一般的侯爷生活富足,问题是,人家的功名利禄,那是真刀真枪杀出来的,马六虽然手握重兵,却没有立功的机会! 军中有一些流言蜚语,说他是走后门,攀关系,一路靠着萧逸的提携,才有了今日的地方,这对于一位心高气傲,又有真本领的将军而言,可谓是莫大侮辱了! 长久以来,马六想到战场上杀敌立功,用一颗颗血淋淋的级,赢得自己的荣耀,这才趁着兄弟对饮的机会,比较含蓄的提了出来! “关中平原,又称四塞之国,土地肥沃,易守难攻,乃是有名的龙兴之地,也是咱们兄弟安身立命的根基,除了贤弟之外,何人能够镇守? 再说了,日后平定汉中,进攻巴蜀,这里就是咱们的大本营,还怕没有仗打吗,就怕是战火纷飞,不得安宁呀!” 萧逸何等聪明的人,立刻听出自家兄弟的意思了,可是关中这块地方,无论如何也不能让给别人呀! 自从光武中兴,定都洛阳以来,汉王朝的政治中心东移,董卓作乱之后,诸侯割据,杀伐不断,曹操又把小皇帝接到许昌,挟天子以令诸侯! 两次迁都,给世人一个感觉,国家政治中心在不断的东移,甚至有人说:“关中龙脉已断,再也没有王气了,不适合作为帝王之宅!” 可是萧逸心中清楚,未来的几百年间,中国的政治中心依旧在关中,两个强大的封建王朝,都是诞生在关中平原! 换而言之,谁控制了关中地区,谁就掌握了几百年的天下,这样一块风水宝地,萧逸岂能丢弃呢,所以他宁愿舍弃富庶的徐州,也不肯放弃荒凉的关中! 再者说了,萧逸一直在北方征战,可是他没有忘记,就在荆襄-山岗的茅庐中,还藏着一条‘卧龙’呢! 做为穿越一族,到底是改变历史,还是创造历史,一直是个无解的答案,按照历史的展,几年之后,一位无双谋士会走出茅庐,遇到一位乱世枭雄,二人携起手来,形成一个强大的政治组合,进而创立了一个帝国! 到了那个时候,为了天下的归属,双方会有一场精彩对决,八百里关中平原,就是萧逸预设的战场,跟这个时代最优秀的谋士之一,好好的较量一番,看看谁才是最强的统帅! …………………………………………………………………………………… “嗷!……嗷!嗷!” 萧逸正在幻想未来之时,大帐外突然响起一阵吼叫,势如龙吟,震惊四野,仿佛一头猛兽在咆哮呢! “赤兔马!……是谁在骑我的赤兔马?” 听到声音,马六猛的向帐外跑去,一脸焦急的神色,还带着些许怀疑? 赤兔马本是温侯-吕布的坐骑,下邳之战,虎鸠身亡,把妻女、兵刃、坐骑……全托付给了萧逸,可惜,前两样还好说,后面的却出了问题,‘白菜大爷’嫉妒心强,容不下别的宝马良驹,无奈之下,萧逸只好把赤兔马送人了! 自从得到赤兔马,马六视如珍宝一般,时刻带在身边,从不许别人骑乘,当然了,一般人也驯服不了这匹神驹! 赤兔马奔驰如飞,性如烈火,寻常人根本不敢靠近,马六也是费了好大力气,亲自喂饮、刷洗,又在马厩里睡了三个多月,这才得到赤兔马的认可,勉强骑上了马背! 如今在军营中,有人在片刻之间,就骑上了赤兔马,还尽情的奔驰起来,此人是何方圣神呀?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五章重色轻友 烈火卷雄风,红云映碧空, 莽原好驰骋,烽烟天边涌, 骐骥有良种,宝马待英雄。 长驱疾如电,真堪托死生………… 大营空地上,一匹枣红色的骏马正在纵横驰骋,势如奔雷,快如闪电,远远的望去,就像一团燃烧的烈焰,身影所到之处,万千战马无不低头嘶鸣,朝拜它们的王者--嘶风赤兔兽! 世人对战马有一个分类,寻常坐骑称为-马,稍好一些的为-驹,能奔善走,日行五百里以上的-骥,至于日行千里,夜走八百,跋山涉水,如履平地的万马之王,则称为‘兽’,‘赤兔’就位列其中,除了吃草之外,它与其他猛兽没有区别的! 马背上伏着一名白衣少女,身材玲珑,明媚皓齿,一头墨染的长随风飘扬,显得英姿飒爽,也吸引了无数将士的目光,正是黑白双煞之一……吕玲儿! 吕玲儿跟几个姐妹在大营里闲逛,听到一阵龙吟般的嘶鸣声,立刻跑了过去,不顾亲兵的阻拦,强行爬上了赤兔兽,跃马扬鞭,尽情的驰骋起来! 大营附近有一处高岗,乱石密布,道路崎岖,寻常马匹根本上不去,吕玲儿骑着‘赤兔兽’一跃而上,奔驰跳跃,如履平地,人马之间配合的非常默契,青天白云,宝马美人……也形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原来是温侯之女,难怪如此英姿飒爽呢,普天之下,也唯有她一人,能与赤兔马心神合一了!” 坐骑被别人骑跑了,马六并没有动怒,反而露出了浓浓的羡慕之情,即是对美人,也是对宝马,二者都是男人心中的至宝呀! 下邳之战,吕布自尽身亡,妻妾、爱女、宝马,尽数托付给了萧逸,也算是英雄惜英雄吧,同样的,萧逸没有辜负这位强敌,把吕玲儿带在身边,就像妹妹一样疼爱着,不让她受任何的委屈,至于赤兔兽吗,则送给了好兄弟马六,以免糟蹋了绝世良骥! 身为大将者,无不嗜马如命,自从得到赤兔兽,马六就像着魔了一样,直接代替了马夫的工作,每日里刷、洗、饮、遛,伺候的无微不至,为了得到神驹的好感,他还搬进马厩住了几个月,就差跟‘赤兔’一个槽子里抢食了! 费了如此多的心血,总算是得到了赤兔的认可,所谓认可,就是可以骑在马背上,纵横驰骋,上阵杀敌,如同一对好朋友似的,不过吗,要想做到‘人马合一’的地步,那是永远不可能的了! 正所谓宝马通灵,一生只认一主,就像‘白菜’心中只有萧逸一样,赤兔能够认可的主人,只有温侯-吕布,余者就是对它再好,也是无用的,主人死去之后,神驹虽存,魂魄却失,再难以大展神威了! 吕铃儿是温侯之女,身体里流着父亲神勇的血脉,因此得到赤兔的亲睐,这才驮着她纵横驰骋,也算是回忆往日的辉煌吧! “男子汉,大丈夫,立于天地之间,就应该骑神驹,抱美女,贤弟看的如此痴迷,是喜欢宝马,还是喜欢美人呢?” 看到马六迷离的神色,萧逸心中就是一动,老天爷保佑,莫非一段大好姻缘就在眼前了? 侯府中四个妹妹,均是国色天香的大美人,其中,赵雨被自己给推到了,回到许昌之后,就会正式给她一个名份的,稻香的年龄还小,正在育身体呢,再养上几年也没什么问题! 至于小静吗,凭着萧郎嫡亲妹妹的身份,她的婚姻从来不是难事,上到真龙天子,下到文臣武将,只要她能看入眼的男子,都可以随意的选择,看上谁了,那就是他全族的荣幸! 事实也是如此,自从小静过了十四岁生日,行了及夲之礼,上门提亲的人就络绎不绝了,即有朝廷百官,也有士族门阀,甚至各路诸侯也派来使者,都想跟萧逸结为亲家,攀上这颗参天大树呢! 唯一让萧逸愁的妹妹,就是吕玲儿了,四个女孩子之中,她的相貌最出色,才学也最高,是个文武双全的小妞,同样的,她的婚姻大事也最难了,世人无法忘记……她是‘虎鸠’之女呀! 吕布虽然死了,可是威名没有消散,提起‘虎鸠’二字,世人依旧感到深深的恐惧,连带着,他们看向吕玲儿的目光中,也带着复杂的心思! 一方面,很多人想把吕玲儿收入房中,如此一来,先得到一个国色天香的美人,又获得了吕布的传承,再把方天画戟、赤兔宝马弄到手,未尝不能再出现一个新的‘温侯’,再训练一支威震天下的‘狼骑兵!’ 另一方面,人们又十分的恐惧,吕布固然神勇无敌,名声也是差劲透了,见利忘义,反复无常……更是连弑两位义父,令世人很是不耻,做他的乘龙快婿,恐怕要招惹不少麻烦呢! 这种复杂的心理下,很多人都想得到吕玲儿,又不敢明媒正娶,唯一的办法就是‘纳妾’,很可惜,凡是敢提出这个要求的人,都被萧逸打断双腿,扔出大门去了……虎鸠之女,绝不受辱! 问题又来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萧逸再有责任心,也不能保护吕铃儿一辈子呀,除非他‘监守自盗’,把小姑娘收入自己房中,如此一来,很多难题都解决了! 对此,萧逸不是没想过,却觉得不太合适,吕布临终托付妻女,是对自己的莫大信任,也是男人之间的承诺,重如泰山一般,自己再把人家闺女推到了,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这不是显的自己人品差劲吗? 可是要想找一个人品好,武艺强,地位高,不怕流言蜚语,还能保护吕玲儿的青年才俊,又谈何容易呢,最重要的是,此人必须是萧逸信任的,否则不放心呀! 万万没有想到,天无绝人之路,就在黄河岸边,在‘赤兔兽’的牵引下,马六出现了,无论是人品、相貌、武功,他都是一等一的人选,又是萧逸的生死兄弟,忠诚上绝无问题,跟吕玲儿在一起,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呀! “一个小姑娘家的,如此纵马驰骋,万一伤到了怎么办,还不快去保护一下,顺便尽地主之谊,游览美景,品尝美食!” 眼看自家兄弟有意,萧逸当然要帮助一下了,以他对吕玲儿的了解,‘贪吃’是一大软肋,从此入手,绝对的事半功倍! “多谢萧郎成全了,若得此女为妻,兄弟此生无憾了,荣辱与共,绝不相负!” 天赐姻缘,岂能错过呢,马六跃上一匹战马,向着山岗上冲去……话说自己也是个吃货,凭着共同的爱好,两个人很容易走到一起滴! ……………………………………………………………………………………………… “好一个重色轻友的家伙,有了美人,忘了兄弟,我也是真笨,这么多的公务,自己找麻烦呀……呜呜!” 中军帐内,面对堆积如山的文书,萧逸欲哭无泪,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再想脱身没有门呀! 马六、吕玲儿认识之后,二人相处的极为融洽,每天一起游山玩水,品尝各种美食,大有坠入爱河,进而组建小家庭的架势,形势一片大好呢! 马六泡美眉去了,各种繁杂的军务,以及安置流民问题,全压在萧逸身上了,对于一个早朝都懒得上的人,这是多么艰巨的任务呀! 再说了,安置几十万人落户,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呀,他们需要粮食、衣物、房屋、耕牛、种子、农具……,以及各种生活物资,必须四处筹集,再迅的运输过来! 就算物资齐备了,安置依旧困难,种子进入地中,需要一段生长周期,人也是一样的,让他们适应新的生活环境,成为安分守己的老百姓,也需要很长的时间呢! 总体来说,三年时间,他们勉强能做到自给自足,不再需要朝廷的补助,五年左右,才能略有盈余,进而缴纳赋税,还是风调雨顺的情况下,万一出点天灾人祸,时间恐怕还要延长呢! 关中久经战乱,元气一直没能恢复,能够筹集的物资有限,最多安置二十万人口,再多就难以消化了,稍有不慎,万一闹出民变来,那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这次的河北之行,萧逸裹挟回来五十多万人口,其中十万精装从军,关中平原安置一部分,依旧有二十万人无处容身,如果不把他们照顾妥当,原本的好事情,恐怕就要变坏事了! 无奈之下,萧逸取出行政地图,仔细的研究起来,北面是并州六郡,南面是汉中山地,都把持在敌人手中,无法安置流民,至于西边的凉州十二郡吗,战事刚停,百废待兴,也没有收容几十万流民的能力! 唯一的出路,就是向东行进了,走出关中平原,越过函谷关……直奔洛阳城! (本章完) :。: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六章变害为利 自从‘推翻新莽,光武中兴’以来,洛阳成为了大汉王朝的都城,也是刘氏一族的老巢,历经十二位皇帝,二百余年的苦心经营,商旅往来,繁华无比,最为鼎盛的时期,洛阳的居住人口超过了五十万,傲视环宇,独一无二! 可惜呀,董卓乱国,迁移都城,一把大火烧掉了半个洛阳,百姓死伤不计其数,而后关东联军入城,名为讨逆,实则做贼,抢劫起来更加凶残,偌大的一座东都,连遭两番洗劫之后,彻底的衰败下来,只剩下残垣断壁,荒草凄凄! 后来曹操兴起兖州,一代奸雄,魄力十足,文治武功皆是出类拔萃,迎接天子,迁都许昌,南征北战,扫荡群雄,几年时间下来,摇摇欲坠的大汉王朝,总算有了几分生机! 朝廷安定下来后,文武百官多次上书,建议‘重修洛阳,归还旧都,再次中兴大汉王朝’,对于这个提议,朝廷上下反复讨论,赞成者甚多,可是执行起来却很困难,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经济问题,另一个是政治问题! 洛阳城面积庞大,殿宇众多,毁坏的也很严重,想要完全的修复起来,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有人仔细估算过,至少需要二三十万劳力,十年以上的时间,消耗的物资更是一个天文数字! 诸侯争霸,战事不断,再加上接连出现的天灾,朝廷的财政本就很困难了,大家把精力全投入战场,玩命的抢夺地盘去了,谁舍得消耗大量人力、物力,修复一座毁坏的都城呢,群臣也是有心无力,只能喷喷口水,没有实际的行动! 还有就是政治问题,曹操以许昌为老巢,挟天子以令诸侯,逐步的扫荡群雄,实现一统九州的梦想,为了更好的控制小皇帝,对于修复刘氏老巢的问题上,这位丞相大人也是反对的! 相反的,小皇帝对此事极为上心,为了摆脱‘奸雄’的控制,他不断的暗示群臣,为修复洛阳进行鼓吹,为了此事,双方口水战打了无数,依旧没有什么结果! 也就是说,要想修复洛阳城,首先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才能大兴土木工程;其次,也要得到丞相府的同意,否则的话,事情不成,反招祸端,奸雄的心思很难猜测呀! “西都长安,东都洛阳,皆是天下名城,也是华夏一族的根本之地,无论付出多大代价,也要修复了它们,好好的经营一番,不能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废墟呀!” 看着大汉寰宇图,经过反复的考虑,萧逸决定修复两都,巩固国本,也让天下人看一看,自己除了杀人掠地,还会修造城池,造福子孙! 乱世之中,大兴土木,本是一件劳民伤财的坏事,不过吗,只好谋划得当,坏事也能变成好事! 这次就是大好机会,关中民生薄弱,难以消化太多的人口,还有二十万流民无处安置,既然如此,何不迁去洛阳呢,如此有三大益处“ 首先,修复洛阳,功德无量,九州大地征战不断,汉家元气大伤,也该好好的建设一下,治疗战争的创伤了,而且洛阳修复之后,与长安东西呼应,可以更好的统治中原地区! 其次,迁移人口,安置流民,洛阳地区宽阔,河流纵横,土地肥沃,完全能够安置二三十万人口,让这些人定居下来,开垦荒地,缴纳赋税,于国于民都有好处呢! 最后,现在是冬季,距离春耕尚有一段时间,几十万流民要吃饭的,与其白白闲待着,不如把他们组织起来,修复城池,以工代赈,也算不浪费人力了! 经济问题算是解决了,下一步就是政治问题,这个更加棘手,稍有不慎,可能引发一场政治冲突,即要平衡各方力量,又要解决问题,这需要极为高超的手腕才行…… 想到这里,萧逸取出笔墨,给曹操写了一份上书,先是阐述了自己河北之行的经过,以及取得的硕大战果,而后提到了‘安置流民’问题,以及‘修复洛阳’的利弊,最后一句点睛之笔--‘坐镇许昌,称霸一方,定都洛阳,号令天下!’ 许昌固然不错,受地形的限制,气魄上略有不足,割据一方可以,治理天下不足,想要真正的号令九州,必须迁都到洛阳、长安,占据形胜之地,前者给曹家做为龙兴之地,至于后者吗,萧逸准备留给自己的子孙! 书信写完之后,用蜡秘封起来,派专人送往许昌-丞相府,萧逸相信,以曹操的政治智慧,一定会明白如何取舍的,城池是死的,人心是活的,昔日的刘氏老巢,只要用心经营一番,未尝不能为曹氏所用! 计划做出来了,行动起来却很困难,先不说修复洛阳城,安置流民就很麻烦,裹挟来的几十万流民,大部分想要安居乐业的,可是有一些人,过惯了刀口舔血的日子,难以适应太平生活,惹出许多的事端来…… 二月二十三日,一伙流民劫掠村镇,杀死三人,伤十余人,抢走牛羊数十头,过冬口粮百余斛…… 二月二十四日,一伙流民夜闯民宅,糟蹋妇女数人,打伤无辜百姓十余人,并放火焚烧房屋…… 二月二十五日,又有流民劫掠村镇,原住百姓奋起反抗,双方聚集了上千人,持械殴斗半日,死伤数百之众,民愤激扬…… ……………………………………………………………………………… “杀人放火,劫掠****,真是贼性难改呀,也难怪呀,拿惯了刀枪的手,再也握不住锄头了!” 看着各地送来的公文,萧逸仰天长叹,眉头紧紧皱起,常年刀头舔血的人,心理多少有些扭曲,暴躁易怒,嗜血好斗……所以说,那些退伍回乡的老兵,经常出现自残、自杀的事情,这就叫做‘战争后遗症’,无药可医,不死不休! 不说别人,萧逸就有这方面的问题,他可是天下公认的‘杀神’,人杀多了,就会上瘾,为了不变成杀人狂魔,他才会整天跟小萝莉玩耍,就是用孩子的纯真无邪,压制内心的杀戮欲望! 几十万的流民,成员极为复杂,山贼、土匪不在少数,想让他们安分的过日子,又谈何容易呢,留在民间是隐患,放任不管是祸患,实在不行,只有全部杀掉了! “毒蛇噬手,壮士断腕,以后再有惹是生非者,一律枭首示众,大不了杀掉几万人,看谁还敢不听话?” 萧逸处理事情,总带着浓浓的铁血作风,就在他下定决心,除掉这些‘害群之马’的时候,事情出现了转机……征西大军的使者回来了! ………………………………………………………………………………………………………… “末将参拜大司马,大军出征之后,一路上连战连捷,凯歌高唱,特派末将回来报捷,并有战利品送上: 回来的使者是庞德,也是马超麾下第一悍将,身披镔铁战甲,头戴烈焰盔,满身的风霜之色,手中捧着一份清单,正在大声宣读! 金沙、银锭、玉石、猫眼、珍珠、象牙、犀角……共计两百余车,上交朝廷;美貌胡姬两千人,送与各部将士享用……大宛特产-汗血宝马三十匹,皆为千里良驹,送与神威天将军,略表寸心!” “哈哈!……孟起不亏当世名将,万里远征,扬威西域,打的异族落花流水,大涨了汉家的威风呀!” 听完军报,萧逸不禁拍手称赞,原来马超统军西政,在葱岭下大破西域联军,斩首四万,生擒六万,缴获的战利品不计其数! 大半年的时间里,西域三十六国,马超已经征服了十二国,如今屯兵楼兰,养精蓄锐,等到天气转暖之后,继续征服其余各国! 这次派庞德回来,一是向朝廷献捷,送上大量的战利品,以及西域各国的地理图册,正式纳入大汉版图! 二则,也是求取援兵的,西征军固然大获全胜,本身损失也不小,异域之地,物资可以劫掠,兵源却极难补充,死一个,就少一个,希望朝廷能调拨一些人马,增强远征军的力量! “大军远征需要后援呀庞将军放心吧,不出一个月,必然给你准备一支虎狼之兵!” 萧逸聪慧过人,立刻想到一个‘变害为利’的办法,即能筹集到援兵,又能解决安置的问题! 流民中有大量的山贼、草寇,他们已经过不了太平日子了,继续留在关中地区,只会祸害黎民百姓,自己也不会有好下场的! 既然如此,不如把他们聚集起来,配上精良的装备,派去支援马超的西征军,发挥一下他们的强项,到异族的土地上,尽情的杀人、放火、劫掠……,既成全了自己,又为国家效力,一举两全! “想要升官发财吗,就去西域,金银财宝有的是……” “想要三妻四妾吗,就去西域,漂亮姑娘有的是……” “想要光宗耀祖吗,还是去西域,开疆拓土,马上封侯……” ………………………………………… 为了鼓惑士气,萧逸派出大量的使者,带着缴获的战利品,走遍关中地区,宣扬西征的好处,以及收获的利益…… 金子是黄的,眼睛是黑的,看到西征军送回的金银珠宝,美貌胡姬,关中地区立刻轰动开了,那些贼性不改的流民、山贼、刀客,纷纷前来投军,想去西域狠狠的捞上一把,短短半个月时间,就聚集了数万人马! 屠杀本族人的是强盗,屠杀异族人的是英雄,这些虎狼之徒,总算有用武之地了!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七章修复东都 上 自古以来,治国之道在于用人,用人之术如同用药,药物又分为良、毒、温、猛……,庸医者-误以温良之药杀人,神医者-能以猛毒之药救人,生死对错,全在掌控者如何运用了! 很幸运的,萧逸就是一名神医圣手,再恶毒的药物到了他手中,也能成为治病救人的好东西,聚拢关中地区的山贼、草寇、刀客、流氓……,把这些‘毒瘤’打造成一支利箭,为华夏民族开疆拓土,造福后世子孙,这样的手段堪称神来之笔! ‘毒瘤’的问题解决完了,关中地区彻底安稳下来,百姓们开垦荒地,建设家园,形势上一片大好,接下来,萧逸又做了一件坏事--棒打鸳鸯! 最近一段时间,马六、吕玲儿相处的极为融洽,二人游山玩水,骑马射猎,感情迅增温,称呼上也从‘马将军’变成了‘马哥哥’,蜜里调油,简直好的一塌糊涂! 看到这一幕,萧逸出手干预了,吕玲儿毕竟年龄还小,离出嫁还有几年时间呢,二人孤男寡女、干柴烈火的,万一闹出什么‘风流韵事’,那就不好收场了,就算吕布不从棺材里跳出来,貂蝉也会提着宝剑杀过来的! 为此,萧逸下达军令,让马六继续坐镇长安,操练兵马,安抚百姓,积蓄各种战略物资,至于吕玲儿吗,列入萧氏族谱,三年以后,再以嫡亲妹妹的身份出阁,一切嫁妆从无愁侯府出,也算对得起吕布的托孤之情了! 当然了,有些大事还是要交待的,分别之前,萧逸、马六在后帐秘密商议了一夜,没人知道他们说什么,亲兵们全部退下去了,人们只是看到,第二天离开的时候,马六神色恍惚,半喜半忧,主动对萧逸行了叩拜大礼,这代表着一个意思--以前是兄弟,日后为君臣! 为兄者-主持全局,谋划大事,开创万世之基业! 为弟者-跟随左右,九死无悔,留名于青史之上! 刘备、关羽、张飞是这样的组合,萧逸、马六、大牛同样如此,朋友-兄弟-君臣,三位一体,生死相依! 大规模迁移流民,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尤其寒冬季节,稍有不慎就会冻死人的,萧逸传令沿途郡、县,准备马匹、车辆、粮食、帐篷……以及各种物资,接应大队人马的迁移;同时派出使者,前往许昌-丞相府求援,这么大的事情,朝廷不能坐视不理呀! 至于萧逸吗,亲率三百铁骑,直奔洛阳城,为大队人马探查情况,别看‘修复东都’的计划很好,可是实际操作起来,肯定会出现许多麻烦,现在准备的充分一些,到时候就能少付出代价,人命关天,岂能大意! …………………………………………………………………………………………………… “洛阳令-荀渊……参拜大司马,馆驿已经打扫干净,酒菜、热水也准备好了,请大人下马休息,若有怠慢之处,还请千万恕罪!” 洛阳城西-一名衣衫褴褛的官员,带着十几个面黄肌瘦的驿卒,跪倒在官道上,用一种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迎接着人马的到来! “不必了,将士们带着行军干粮,足够饱腹之用,就不必叨扰地方了!”萧逸大手一挥,三百亲卫下马休息,就在驿站外边,架锅烧水,烹煮食物,既有携带的干粮,也有沿途猎获的野兽,片刻之后,就传出浓浓的肉香味! 看到数百骑兵自给自足,驿卒们不禁长出一口气,地方上最苦的差事之一,就是迎来送往了,尤其是骑兵大爷们 ,脾气暴躁,消耗又多,稍微不满意了,轻则赏你几鞭子,重则拔刀砍人,霸道的不得了呢! 萧逸也是席地而坐,一手端着肉汤,一手举着大饼,吃的是津津有味,凡是上过战场的人,谁没尝过饿肚子的滋味呀,为了补充体力,再粗糙的食物也能吃下去,这样的伙食就算不错了! 自己吃饭,也不能让别人看着,十几名驿卒也坐了下来,一人一根大棒骨,啃的不亦乐乎,他们也难得吃顿饱饭呀,只有那位洛阳令,还保持着应有的礼仪,慢条斯理的进餐,一看就是世家子弟出身! 萧逸判断的没错,这位洛阳令出身荀家,是荀彧的子侄辈,还是嫡系出身呢,士族门阀子弟为官,全往富庶的地方送,即能出政绩,又好捞油水,升迁的度也快! 荀家却是个列外,竟然把子弟派到洛阳来了,如果是十年前,‘洛阳令’绝对是千金不换的肥差,可是现在吗,用来安置犯罪的官员差不多,穷乡僻壤的,几乎等于流放了! “荀氏忠烈,名不虚传呀……可惜,天下大势如此,不是一两个忠臣能挽回的,最后不过是一曲悲歌罢了!” 萧逸自然明白,荀彧把家族子弟派到洛阳,是替大汉王朝守住老巢,保留最后一点威望,其心可悯,其志难舒呀! 吃饱喝足之后,在荀渊的引导下,萧逸进入了洛阳城区,他要亲自查看情况,再制定一份详细的修复计划,既要节约人力、物力,又要把事情做的完美! 来洛阳之前,萧逸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可是踏入城门之后,看着遍地废墟,还是震惊的说不出话来,这里的情况吗,不是糟糕,而是非常糟糕! 当初的洛阳城,繁荣富庶,人口众多,南来北往的商旅络绎不绝,大街两旁全是店铺,各种物品应有尽有,品类之多,工艺之高,让萧逸都大吃一惊,大汉精华,尽在此处! 数年时间过去了,往日的繁华景象消失不见了,城墙破损,房屋倒塌,到处都是烧焦的废墟,骷髅白骨随处可见,偶尔见到几个活人,也是漫无目的的游荡,靠着扒取树皮,挖掘草根活命! “汉家二百年心血,尽数毁于一旦呀,洛阳附近还有多少百姓,房屋、存粮、农具情况如何?” 看着满目疮痍的景象,萧逸不禁黯然神伤,诸侯争霸,民不聊生,汉家的元气大伤,不知多久才能恢复呀! “启禀大司马,天灾不断,民不聊生,洛阳百姓仅剩一千二百三十三户,共计五千六百四十八人,房屋尽毁,田亩荒芜,全靠朝廷赈济一些粮食,才能勉强活命而已! 荀渊对洛阳的情况了如指掌,人口数量清楚到个位数,可见是一位深入走访,体察民情的好官! 洛阳是大汉都城,鼎盛时期人口过了五十万,如今仅剩下百分之一,衰落到如此地步,总结起来是四灾……火灾、兵灾、盗灾、天灾! 董卓乱国,为了躲避关东联军的兵锋,强行把朝廷迁往长安,临走的时候,下令给李傕、郭汜、张济、樊稠四将,放火焚烧洛阳城,无数的宫殿楼宇,尽化灰烬,幸亏了张济天良未泯,保全了一半的城区,这就是火灾了! 关东联军名为讨贼,实际也是一丘之貉,进入洛阳城之后,大肆纵兵劫掠,百姓苦不堪言,破坏之巨,比起火灾来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就是兵灾! 朝廷衰败之后,天下贼寇蜂拥,四处劫掠百姓,各方人马路过洛阳城,谁不前来抢上一把,钱财、粮食、布匹、女人……,比蝗虫扫荡还要干净呢,这就是盗灾! 最后,老天爷也不做美,最近几年时间,又是蝗虫,又是旱灾,田间的庄稼颗粒无收,草木枯死,鸟兽绝迹,百姓饿死不计其数,这就是天灾了! 四灾之下,生灵涂炭,百姓们死走逃亡,剩下的也是奄奄一息了,除此之外,洛阳城的损毁情况,也是惨不忍睹! 放眼望去,往日的宫殿楼阁,全变成了破砖烂瓦,剩下的完好建筑只有两处,一是东边的白马寺,晨钟暮鼓,依旧有和尚在修行,另一处是天机楼,曾经的文人墨客汇聚之地,挺立在一片废墟中,任凭风吹雨打,依旧岿然不动! 白马寺能够存留下来,全靠了佛祖保佑了,最近几十年,道家衰落,佛家昌盛,为了脱苦海,求一个来世富贵,剃出家者甚多,跪拜佛祖的更是不计其数,兵也好,贼也罢,对寺庙也是手下留情,白马寺才能免遭涂炭之苦! 至于天机楼吗,全亏了萧逸,当初醉酒狂吟,留下了一副墨宝,凡是路过的官军、盗贼,谁不知道‘鬼面萧郎’的大名呀,万一惹怒了这位杀神,他们必然人头不保,因此,几年下来,没人敢动天机楼一砖一瓦! “洛阳毁坏至此,却是让人心痛,不过吗,有一弊必有一利,全毁了也是件好事,一张白纸好做诗吗!” 片刻之后,萧逸就振奋起来,旧日的大汉东都,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就在自己手里,会诞生一座新的洛阳,光芒万丈,傲立东方! “立刻张贴告示,通晓四方百姓,本都督要修复洛阳城,大家齐心合力,再造一个繁荣盛世!” (本章完) :。 :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八章修复东都 中 都城者,一国之根本也,根本牢固,国势则兴,根本动摇,国势必败,这是千古不变的硬道理,修复洛阳的消息传出,朝廷上下立刻沸腾起来,小皇帝第一时间召集群臣,亲自书写了‘安国诏书’,颁布天下,晓喻四方! 为了推动事情的发展,那些汉室死忠也是卖力气了,一面频频上奏朝廷,为修复洛阳制造声势,另一面纷纷慷慨解囊,捐献了大量的财物,以做修建城池之用,就连后宫的皇后、嫔妃也把私房钱拿了出来,尤其是海燕公主,一人捐献了十万两黄金,可谓是鼎力支持了! 更加惊奇的是,一向反对修复洛阳的丞相大人,在沉默了几天之后,也上奏折给皇帝:‘营建东都,以固国本,讨伐逆贼,以安社稷’,并且抽调了三万甲兵,以及大量的物资,用于修复洛阳城,至于统军的人选,正是曹家的两位公子--曹彰、曹植! 连丞相大人都表示支持了,朝廷上再没有反对的声音,一时之间,各地郡、县纷纷行动起来,调集民夫,筹措粮草,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真可谓四海鼎沸,民心所向了!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各路诸侯也坐不住了,他们割据城池也好,争夺人口也罢,毕竟打着大汉王朝的旗号,一个个以忠臣自居,如今朝廷要修复东都,天下目光汇聚于此,他们也不好装聋作哑了! 无论是真心假意,诸侯们纷纷上了奏折,极力赞扬此事,并向朝廷交纳了一些赋税,用于修复洛阳之用,衰败不堪的大汉王朝,终于焕发出几分生机,不过明眼人看的清楚,这不过是回光返照罢了! 曹操号称一代奸雄,自然不会错过机会了,找来了一群文人墨客,为自己歌功颂德,称为与伊尹、霍光比肩的,又一位国之柱石! 至此,许多人才明白过来,修复洛阳城的事情,对曹操的好处太多了,军事上多了一座巨城,可以囤积粮草,稳定局势,政治上刷出了大量的声望,号令起四方诸侯,也更加容易了,还赚取了好名声,真是打的一手好牌呀! ………………………………………………………………………………………………………… “丞相府有钧令,让我们兄弟二人前来,协助修复洛阳城,一切事务皆听大司马吩咐!” 数天之后,曹家兄弟带领三万人马到来,扎下营寨之后,二人前来相见,主动行礼参拜! 曹彰、曹植是丞相府的嫡系公子,身份高贵,前途无量,就是三公九卿遇到他们,也会主动行礼,大家心里都清楚,若干年后,几位公子里面,恐怕会出一条真龙呢,现在客气一些,日后好处多多,否则的话,将来恐有灭门之灾呀! 这条铁打的道理,对满朝文武大员都有用,唯独萧逸是个例外,曹丕、曹彰、曹植、曹熊,以及相府其他的公子们,只要在他面前,必定主动行礼问候,表现的极为听话! 于公而论,萧逸是当朝大司马,手握重兵,威望极高,他的富贵是真刀真枪杀出来的,赫赫军功,铁打前程,根本不用奉承几位公子! 于私而言,他娶了相府的二小姐,就是曹家兄弟的姐夫,别说接受礼敬了,就是抽他们几鞭子,也不算什么大事,曹家兄弟在军中磨砺的时候,就享受过这种‘待遇’,可谓是记忆深刻呀! “几年时间,你们也逐渐的成熟起来了,一定要勤奋刻苦,用心做事,否则军法如山,绝不留情!” 萧逸端坐在大帐中,一点起身回礼的意思也没有,相反的,还扳着小黑脸训斥起来,手中的鞭子来回甩动,威慑力十足呀! 倒不是他故作无礼,实在有不得已的苦衷呀,曹家兄弟才华横溢,夺储之势已成,必然有一场龙争虎斗,自己的份量太重了,无论站在那一方,都会引发一场政治地震呢! 无奈之下,萧逸只有选择中立了,不说多余的话,也不靠近任何一位公子,一视同仁,冷言相对,以免产生不利的影响,直到尘埃落定,这样对曹、萧两家都有好处! “启禀大司马,这是公主千岁规划,吾皇万岁应允的,洛阳城池修造图,一切工程都有详细的标注,还请按旨意行事!” 除了曹家兄弟,朝廷还派来几十名官员,即有历经数朝的汉室老臣,也有精通设计的能工巧匠,还带来一份厚厚的图纸,以及几座宫殿模型,制作的惟妙惟肖呢! “呵呵!……皇城巍巍,气象万千,殿宇楼台,如同仙境,比起当初的洛阳城,气势上犹胜三分呢,公主殿下真是心灵手巧呀!” 翻看几页图纸之后,萧逸不禁称赞了一番,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女人还有如此本领呢,而后当着众人的面,几下把图纸扯烂,双手用力一怕,漫天的碎片随风飘散…… “撕了?……真的撕了!……大司马饶命呀,下官们只是奉命行事而已!” 看着飞舞的纸屑,一众官员全傻眼了,立刻跪地求饶,这可是公主殿下绘制的图纸,就这么撕成碎片了,鬼面萧郎胆大包天,这是大不敬之罪呀! “诸位不必害怕,修复一座城池而已,何必劳烦公主殿下费心呢,咱们做臣下的,理应代其劳苦才对呀……若是责怪下来,万事有我一人来承担!” 萧逸准备修复洛阳城,乃是利国利民的大事,绝不能让人破坏了计划,公主殿下不行,皇帝老子也不行! “诺!……下官们听从大司马军令,不敢稍有违背!” 众人再次叩首行礼,一个反对的也没有了,公主殿下是厉害,这位‘杀神’更不好惹呀,得罪了前者,不过丢官罢职而已,得罪了后者,自己的项上人头就难保了,两害相较取其轻吧! 要想修建一座都城,没有整体规划是不行的,朝廷送来的图纸撕了,那就自己画一份好了,想到这里,萧逸取来笔墨,就在中军大帐内,开始构思自己心中的洛阳城,一座与众不同的东方帝都! 前世是个文科男,制图连考六次不及格,更没有修建城池的经验,不过吗,不会创造没什么,咱们可以抄袭呀,萧逸出生在天朝首都,有名的千年古城,靠着记忆力,完全能够复制过来的…… “四方巨城,分为内外,九门分布,各有用处,一条中轴,左右对称,坊市大小,完全一样,街道相连,横平竖直,方向清晰,路牌指向,纵然初到,绝不迷路……” 两个时辰之后,一副巨型城市建设图,就出现在众人面前,气势恢宏,肃穆整齐,比起海燕公主设计的图形,无论美观性、实用性,都要高出数筹不止,那些汉室死忠也不得不承认,若能建造成功,这就是古今第一巨城无疑了! 捎带着,众人对萧逸的崇拜之情,也是一路狂飙而上,尤其是四公子曹植,就差跪在地上拜师学艺了,世人皆知,萧郎文能吟诗作对,武能上阵杀敌,没想到设计城池也是一流的,真是天纵奇才呀! “诸位,按照图纸设计,新的洛阳城功能齐全,防御完美,容纳人口在百万以上,绝对是天下第一巨城,首先施工的是……” 享受完众人崇拜的目光,萧逸把图纸高高挂起,用宝剑发挥讲棍,开始详细讲解新洛阳城的设计纪念,以及工程进展顺序! 按照正常的顺序,修建一个国家的都城,先是规划皇城宫殿,而后是武库、粮仓、官邸,接下来是街道、坊市、城墙、护成河……,最后才是百姓居住区,只能放在偏僻的角落里了! 萧逸设计的城池正好相反,首先动工的是居民区,确保老百姓有地方居住,其次是内外城墙,用来防御敌军的进攻,最后才是官员衙门,数量并不多,也就是勉强办公而已,至于皇城御苑吗,图纸上根本没有设计,只是留下了一大片空白区域!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就是萧逸的设计理念,修复洛阳城的目的,是与东边的许昌,西边的长安,形成一条完整的防御体系,控制住中原地区,至于刘氏一族的兴衰,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大司马学究天人,设计的城池体系,堪称完美无缺,下官们也很是佩服……不过吗,敢问陛下居住的宫殿,如何施工呢?” 犹豫了半天,众人终于装起胆子,提出了疑问,一个国家的都城里没有皇宫御苑,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 “如此宏伟的洛阳城,不是一时半会能修建好的,咱们先把民宅、城墙建好再说,至于皇城吗,以后会有人来修建的!” 萧逸目视设计图,在心中确定了一个时间表……二十年后,必有新王者入主此城,填补剩下的空白区域!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六十九章修复东都 下 “盘古开天地,中华立根基……呦嘿!” “禹王治洪水,青铜铸九鼎……呦嘿!” “三皇五帝夏商周,春秋战国百家聚……呦嘿!” ……………………………………………… 春风吹拂,冰雪消融,涓涓细流,滋润大地,当稚嫩的小草破土而出,大地又一次变成绿色的时候,修复洛阳城的工程开始了! 工程的规模堪称浩大,投入的人力多达三十余万,有河北裹挟来的流民,有各郡县征调的民夫,还有朝廷派下的甲兵,在大小官员的指挥下,高喊着古老的劳动号子,在工地上紧张的忙碌着! 工程开始了,问题也就随之出现了,先,房屋破损严重,帐篷也很缺少,无奈之下,民夫们只好露宿荒野,以天地为床,以日月为伴,燃起熊熊篝火,互相依靠着取暖! 其次,洛阳荒废严重,无法提供足够的粮食,只能从各地筹措,因为战乱影响,再上路途问题,运粮十分的艰难,再分配给几十万人,更是杯水车薪了,为了填饱肚子,有力气干活,人们不断的降低口粮标准! 麦饼、米糠、豆子、野菜、树叶、草根……凡是能吃的东西,全被收集起来,稍加烹煮之后,就成了民夫们的主要食物,要是能抓住几只野兔、老鼠,那就是开胃的大餐了! 还有就是建设用的工具,也寒酸的让人心痛,这个时代没有机械设备,也没有重型卡车,只有锨、铲、钳、锤之类的原始工具,靠着人们的血肉之躯,一点一点的敲打石块,搬运泥土,甚至有人活活的累死在工地上! 环境恶劣,食物不足,工具简陋,面对着种种困难,人们依旧爆出巨大的热情,根本不用官员们督促,民夫们泼洒汗水,每天劳动八个时辰以上,最重要的是,没一个人叫苦叫累,更没有一个人逃跑,这在历朝历代的工程中,都是绝无仅有的! 经历过战乱的人,才知道和平的宝贵,见到过城池毁灭,才会更热心于建设,在数十万民夫心中,他们修筑的不止是一座洛阳城,而是他们未来的美好家园呀! “万马千军,纵横驰骋,绝世名将,沙场酣战……都及不上百姓们的滴滴汗水呀,建设永远比毁灭更加伟大,也更加让人衷心折服!” 看着热火朝天的劳动场面,萧逸不禁眼含热泪,中华大地上战火不断,多少文明毁于一旦,炎黄子孙却屡屡在废墟中崛起,靠的就是勤奋聪明,吃苦耐劳的精神! 浩荡的历史长河中,出现过许多骁勇善战的民族,东方的匈奴人、突厥人、蒙古人、女真人……,西方的罗马人、马其顿人、雅利安人、高卢人、斯拉夫人……,凭着蛮勇之气,他们都建立过庞大的帝国,却是昙花一现,很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只有东方的大汉民族,即勇敢,又勤劳,除了沙场征战,还能吃苦耐劳,懂得建设家园,所以我们拥有了纵横万里的长城,沟通南北的大运河,以及影响人类的四大明……数千年过去了,中国依旧是中国,傲视环宇,不朽不灭! 感慨万千,悲天悯人,掉几滴伤心泪,最后百无一用的-是白面书生! 胸怀大志,腹有良谋,遇到无数苦难,都能一一解决的-是铁血两军! 困难是用来客服的,不是用来感叹的,萧逸开动脑筋,利用穿越者的智慧,开始解决各种困难了,帐篷不够用,那就挖地窨子,选择土厚、干燥的地方,挖一个三丈长、一仗宽的土坑,下铺干草,上遮树枝,挡风保暖,住上十几个人也不拥挤! 粮食不足,那就想办法筹集,萧逸动用私人关系,联络了河北甄家、蓟县梁家、徐州糜家,请三大财阀出手帮忙,不惜花费重金,从全国各地收购粮食,再让商队送到洛阳城来! 与此同时,萧逸带领数千军中健儿,在北邙山区展开了大规模的围猎,当年的皇家御苑中,因为没人狩猎,野兽繁衍的极快,猛虎、豺狼、山羊、麋鹿……成群结队,正好为民夫们补充营养,高强度的体力活,不吃肉怎么能行呢! 工具简陋,那就自己明好了,好歹是上过大学的人,基本的力学知识没问题,重型卡车造不出来,利用滑落原理,弄几个龙门吊还是没问题的,还有铁锨、翻斗车、皮灰斗,铁沫子……全是跨时代的明,又简单,又好用,惊的人们目瞪口呆,有些工匠甚至画了萧逸的像,早晚上香叩拜,称之为‘工匠祖师爷!’ 小的问题解决了,仍有三大难题困扰着众人,也影响到了工程进度: 先,为了修复洛阳城,全国各地都在筹措物资,而后沿着黄河水道运送过来,在洛水码头上岸,问题是,从码头到洛阳工地,还有三十多里的路程,运输如此多的物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呀! 其次,修复偌大的一座城池,需要大量的木材、黄土,这些东西也要运输的,尤其是巨型原木,长于深山之中,砍伐困难,运送更加困难! 最后,洛阳经历战火蹂躏,遍地的破砖烂瓦,要想建造新的城区,必须把废墟清理干净,又需要大量的人力来运输! 有人估算过,三项运输加在一起,至少需要三十万民夫,耗时两年以上,才能勉强完成,至于耗费的钱粮,更是不计其数! “物资全堆在码头上,运输的车辆不足,还请大司马定夺!” “原木不够了,黄土、石块也缺少,工程进度耽误严重,如何是好呀!” “按照现在的度,咱们就是用上十年八载,也修复不了洛阳城!” ……………………………………………… 大小官员上百人,全哭丧着脸来了,有的还带着绳子,问题再解决不了,他们只好找歪脖树上吊了,无法面对一双双期待的眼神呀! “大家慌乱什么,小小困难而已,稍微动下脑筋,就能想出办法来的……古有田忌赛马,今有偷天换日!” 说话间,萧逸抛出一份图纸,而后洋洋得意的看着众人,作为穿越一族,就是有优越感呀! 原来是一份洛阳的地形图,河流、山脉、平地……地势高低,一目了然,上面还画了一条红线,标注着堤坝、水闸,看样子是一条运河! 洛阳工程吃紧,人力本来就很紧张,现在抽调人手去挖一条运河,那不是雪上加霜吗,看大司马的样子,又不像是恶作剧,其中莫非有深意? “大司马奇思妙想,利用水流之便,运送各种物资,真是一举多得的好办法呀!” 片刻之后,曹植第一个明白过来,手托着图纸,激动的浑身颤抖,目光中全是钦佩之色,指着运河的路线,给众人讲解起来…… 萧逸的办法很简单,就是挖掘一条运河,从洛水码头出,经过北邙山区,再进入洛阳城,把三个地方连接起来,这样的话,运送物资的船只直接开到工地,节省下了人力运输之苦! 北邙山区砍伐的巨型原木,也能够扎成木排,顺流而下,直接送到洛阳城来,不费丝毫的人力,还有挖掘出来的黄土,用于建筑工程上,又剩下许多麻烦事! 最后,各项工程结束之后,再把洛阳城里的碎砖烂瓦,统统填埋进运河里,即处理了垃圾,又恢复了平整大道,任由车马行驶! “大司马真乃天人下凡呀,如此一举多得的办法,既方便,又省力,修复洛阳城指日可待了!” 弄明白之后,大小官员们纷纷跪倒在地,那真是心服口服外带佩服,最重要的是,他们不用去上吊了! 要致富,先修路,要筑城,先挖河,别的工程全部暂停,数十万民夫集中一起,开始挖掘运河,就连萧逸也换上粗布衣衫,扛着一把铁锨加入了劳动中,能干多少活不说,起码能够鼓舞士气! …………………………………………………………………………………… “咚!……咚!咚!” “开闸了……放水喽!” …………………… 人心齐,泰山移,何况是一条几十里的运河呢,一个月之后,在喧天的锣鼓声中,运河终于挖通了! 水波荡漾,船只划动,通过这条运河,各种物资不断的送上工地,加上新型工具的帮忙,工程进度立刻加快起来,按照乐观的估计,一年半左右,就能修建出洛阳的基本轮廓了! “报!……相府钧令,十万火急,召大司马返回许昌,商议重大军务!” 正在工程进展如火如荼的时候,一名鸿翎信使出现了,最高等级的八百里加急,手持赤铜令牌,直接冲进了中军大帐! 萧逸不敢怠慢,立刻取过军报,展开后仔细观看,上面只有八个字--“山越造反,江东大乱!” (本章完) :。 : 正文 第一百七十章自家的熊孩子-打不得呀! 许昌城-丞相府-密室! 一场重要的军政会议正在召开中,大汉丞相-曹操亲自主持,参与者包括郭嘉、程昱、荀、荀攸四大谋士,曹、夏侯两家的主要将领,至于议论的主题,就是‘山越叛乱’事件! 越人的历史极为悠久,生活在南方的群山峻岭中,洞穴为家,聚族而居,人口多达数十万之众,以采集、渔猎为生,善于开采矿石,铸造兵刃,民风极为彪悍,素有‘断发纹身,不畏生死’的习俗! 靠着这种强悍的民风,越人在钱塘江一带地域上,建立过自己的国家-古越国,到了春秋时期,还出现过一位大名鼎鼎的君王,就是卧薪尝胆-复仇灭吴的--勾践大王! 天道轮回,兴衰难测,又过了百余年,强大的越国也逐渐衰落了,趁此机会,楚怀王大举东征,尽取江淮之地,越国残部退入山区中,形成了无数的部落,关起门来过日子,政治上处于半独立状态! 之后的几百年里,中原大地风云变幻,秦、汉相继崛起,每当国势强盛的时候,越人就称臣纳贡,表现的比较乖巧,等到中原国势衰弱了,他们就会举兵叛乱,侵略汉家城池,抢夺一些生活物资! 汉家四百年天下,越人不断的叛乱-臣服-再叛乱-再臣服……,反反复复,没有休止,弄的朝廷上下疲惫不堪,屡屡出兵讨伐,却难以根除干净,南方的群山峻岭,就是越人最好的避难所了,打的赢就抢一把,打不赢就进山沟,谁也奈何不了! 这次也是一样,汉室衰落,诸侯征战,中原大地乱成了一锅粥,感觉到机会来了,百越部落集结了数万兵马,发动了大规模的叛乱,兵峰直指会稽、豫章等郡,一路上攻关破寨,声势极为浩大! 与以往的叛乱不同,越人部落推举出了一位首领,号称‘无常大王’,此人骁勇善战,拥有一定的政治眼光,打出了‘祭祀勾践,复兴越国’的口号,还派一队使者来到许昌城,送上了大量的贡品,希望得到朝廷的正式册封,成为一个正式的国家,子孙臣服,永为番属! 江东六郡,乃是孙策的地盘,岂容他人染指,小霸王一面调集兵马、粮草,积极的备战,一面上书给朝廷,表示自己平定叛乱的决心,不过吗,言辞傲慢,盛气凌人,大有分庭抗礼之势! 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掌握着大义的名分,面对地方上的叛乱,必须做出一个姿态,对此,文臣武将们却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孙策者,江东猛虎也,勇武刚烈,割据六郡之地,招纳名士,对抗朝廷旨意,日后必为心腹大患! 这次山越叛乱,江东人马倾巢出动,后方空虚无比,朝廷应该派遣大将,统领重兵,与越人南北夹击,消灭这头‘猛虎’,趁机夺取六郡之地!” 荀、荀攸,以及大部分武将,都是这种意见的支持者,他们认为,统一天下的步骤,应该‘先易后难’,攻取江东之后,再逆流而上消灭荆州-刘表、益州-刘璋,最后集合整个南方的力量,与河北-袁绍决一死战,如此方有胜算呢! “自古以来,得中原者得天下,未有先取东南,而成就帝业者……唯有与袁绍决一死战,夺取河北之地,积蓄粮草,操练水师,而后兴兵南下,攻略江东、荆州、益州等地,才是统一天下之道! 再者说,孙策骁勇,文武效命,又有三江之险要,江东潮湿,瘟疫流行,北方人到了那里寸步难行,一旦大军陷入苦战,袁绍趁势出兵来攻,恐怕许昌不保呀!” 郭嘉、程昱则是另外一种意见,先北后南-乃是既定的统一战略,坚决不能改变,再说了,长江天险,难以逾越,没有强大的水军不行的,曹军的骑兵、步兵战力强悍,水军却很薄弱,艨艟战船也没有几只,大举南下攻吴,那是自取其短呀! “诸位所言,皆有一定的道理,此事关系到社稷安危,与天下苍生的福祉,老夫要好好的斟酌一番!” 曹操本是决断之人,面对统一天下的大战略,也不禁犹豫起来,先北后南,或是先易后难,真是不好抉择呀! 一方面,他认可郭嘉的策略,得中原者得天下,只有先统一了北方,积蓄足够的力量,再操练一支精锐水军之后,才能扫平南方诸侯,实现自己‘扫平九州,混一天下’的伟大梦想! 另一方面,曹操心中有一个很大的顾忌,那就是小霸王-孙策,天下诸侯如袁绍、刘表、刘璋、张鲁、公孙度……,都与曹操年齿相当,唯有孙策年少,而且是整整年轻二十岁呀! 换而言之,各路诸侯谁也熬不过孙策,等到大家入土的时候,小霸王正是年富力强,开拓进取的好时候,这就是时间优势呀! 曹操非常清楚,自己的儿子们虽然不错,可是统领千军万马,决胜两军之间,没一个比得了孙策,真到了那个时候,天下谁属,可就难说了! 因此,曹操有一个愿望,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平定四海,统一天下,退一步说,也要除掉小霸王-孙策,绝不能把这个强敌留给子孙后代! 一边是天下大局,一边是后患无穷,两难之间,又该如何取舍呢? ……………………………………………………………………………………………………………… “咚!……咚!咚!” 就在会议陷入僵局的时候,外面响起一阵沉重的脚步声,铿锵有力,由远及近,很快就来到了密室门外,沿途侍卫无人胆敢阻拦! “萧郎回来了,这下就好办了!” “萧郎目光精准,最善于分析战略,定有一番高见的!” ………………………………………… 听到脚步声,众人不禁长出一口气,相府密室,机要重地,寻常人靠近半步,立斩不赦,曾经有一位后宅夫人,恃宠而骄,硬要闯进来看看,曹操知道以后,亲自执剑斩杀,人头悬挂府门,以示警告,从此无人敢越雷池半步! 当然了,有两个人是例外,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禀告的情况下,直接进入相府密室,一个是首席谋士-郭嘉,另一个,就是丞相大人的女婿-萧逸! “末将见过丞相大人,见过各位先生,贸然而来,实在唐突了!” 密室铁门一开,萧逸迈步走了进来,小黑脸上满是尘土,只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依旧透露着幽冥般的目光! 洛阳到许昌的路程是四百余里,寻常人快马加鞭,也要两天的时间,萧逸一天一夜就回来了,堪称是神速无比了,即是他骑术了得,也是坐骑给力呀! 当初的巨鹿大战,为了不暴露身份,萧逸让人带着‘白菜’返回许昌城,以后骑乘的战马,都是寻常坐骑而已! 前些日子,西征军送回战利品来,其中有三十匹汗血宝马,都是血统纯正,日行千里的良驹呀,还是清一色的俊秀母马,萧逸留下十匹给了‘赤兔兽’,剩下的带在身边,准备送给‘白菜’做老婆的! 正是靠着这群汗血宝马,萧逸带着几名心腹护卫,轮番骑乘,日夜兼程,这才在最短时间内回到许昌城! “萧郎回来的正好,山越反叛,江东大乱,是否出兵南征,还为老夫决策一下,事情是这样的……” 曹操的目光中满是期待之色,在天下大势的判断上,自家女婿可是从未犯错的,似乎能‘未卜先知’呢! “先南后北,或是先易后南,末将也难以决断……,不过吗,末将明白一个道理,若是孙策胜了,江东六郡还是汉家土地,若是越人胜了,江南半壁恐怕就要归属蛮夷了!” 略加沉吟之后,萧逸没讲什么战略战术,也没分析利弊得失,只是说了一个人尽皆知的道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萧郎言之有理,大汉朝廷,岂能与蛮夷之类妥协呢?” “没错,孙策霸道,毕竟为国守土,此时不能拖他的后腿呀!” “出兵江东,南北夹击,就算侥幸成功,也会失去天下人心……” …………………………………………………… 一语惊醒梦中人,这话说的没错呀,孙策桀骜不驯,毕竟是汉家血脉,越人再是乖巧听话,却是南方蛮夷,二者不能相提并论的! 一个是自家的熊孩子,一个是别人家的听话孩子,如今两个孩子打起来了,为人父母者应该偏袒谁,这是不问自知的呀--自家的熊孩子,打不得呀! “无愁言之有理呀,老夫身为大汉丞相,理应保我华夏金瓯无缺,岂能让山越蛮夷割据一方,自立为王呢?” 毕竟是一代奸雄,曹操在民族大义上毫不含糊,拿起越人送来的书信,几下撕的粉碎,以示绝不妥协之意,又换来虎痴-许褚---“立斩越人使者,人头悬挂示众!” “丞相大人英明神武--汉家疆土,尺寸不让!” “蛮夷犯我大汉城池--出兵讨伐,不死不休!” 事情上升到了民族大义上,也就没有商讨的余地了,一众文武站起身来,振臂高呼,至于统一天下的战略吗,先北后南,绝无更改! “咱们好人做到底,立刻调集一批军械、粮草,送给孙策小儿,助上一臂之力,另外吗,让他派一名孙氏血脉入朝见驾!” 先送粮草,以示天下大义,后索人质,用来牵制江东集团,如此公私兼顾的办法,不愧是乱世奸雄呀!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一章姑苏台上 “咚!--咚咚!” “呜!--呜呜!” 江东-吴郡-姑苏台,战鼓如雷,号角连绵,一队队的铁甲兵汇聚而来,组成一座整齐的四方大阵,刀枪如林,寒光闪耀,杀气直冲云霄,高台上插着一面赤色大纛旗,正中一个斗大的‘孙’字,迎风飘扬,号令三军! ‘姑苏台’始建于春秋末期,是吴王-夫差的一座行宫,为了安置西施、郑旦两位美人而建造,高达三百余丈,宽一百八十丈,殿宇楼台,富丽堂皇,九曲台阶,互为沟通,栽有四季之花,八节之果,香飘数里,真犹如天上仙境一般! 为了建造这座姑苏台,吴国消耗了大量的财力、物力,累死的民夫多达数万人,弄的百姓们怨声载道,国家实力一落千丈,相反的,仇敌越国实行‘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国策,积蓄力量,磨刀霍霍,窥视着北方的邻居! 之后吴王-夫差北上争霸,都城空虚无比,趁此机会,越王-勾践出兵偷袭,一举攻破了吴国,夫差愧对列祖列宗,以黑纱覆面,拔剑自尽,辉煌的姑苏台也成了一片废墟,只留下残垣断壁,向后人讲述着‘吴越争霸’的往事! 山越造反之后,孙策把中军帐扎在了姑苏台,以此为军政治所,调集兵马,筹备粮草,准备出征的事宜,放着舒服的将军府不住,反而扎营在一片废墟上,原因有二: 其一,姑苏台位置极佳,西临太湖,三百里碧波荡漾,可以驻扎大量的战船;西近方山,绵延百里,易守难攻,乃是天然的军事防线,姑苏台的地势很高,能够俯瞰周围二百余里的情况,用来调遣人马,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其二,则是为了激励士气,吴、越两地相邻,语言互通,风俗相近,可是因为历史上的原因,彼此之间始终有个疙瘩,吴人心中有亡国之恨,认为越人是一群山猴子,行为卑鄙无耻;越人则以勾践大王为荣,崇尚‘卧薪尝胆’的精神,仇视生活富庶的吴地百姓! 孙策就是利用这种民族矛盾,把大营扎在姑苏台上,激发吴人的怒火,这一招果然有用,听说出兵讨伐世仇,吴地青年踊跃参军,商人捐钱,地主捐粮,上下一心,士气高昂,未开战先添了三分胜算呀! ……………………………………………………………………………………………………………… 姑苏台--中军大帐! 孙策端坐在帅位上,头戴盘龙赤金盔,身穿精钢连环铠,披着大红色的斗篷,腰横青冥宝剑,一举一动之间,英气勃勃,雄壮如狮,不愧是威震四方的‘小霸王!’ 侧位上坐着周瑜,头戴紫金冠,身穿鱼鳞铠,披着洁白的斗篷,腰悬一柄青锋宝剑,粉面如玉,英姿勃发,尽显一代儒将风范! 二人是结拜兄弟,情同手足,每次中军帐议事,总是坐在一起,共同接受部下的跪拜,以至于有人评论说:“孙郎、周郎,如同一体,富贵共享,生死不离,除了老婆是分开的,余者皆可共享!” 大帐两侧,分列着江东集团的重臣们,武将有程普、黄盖、韩当、周泰、甘宁、太史慈……,即有孙坚留下的旧部,也有孙策新招纳的将领,一个个盔明甲亮,精神抖擞,目光中全是浓浓的战意! 文臣则有张昭、张纮、顾雍、步骘、阚泽、虞翻……有些是江东士族,有些是流亡北士,如今都成为了小霸王的谋士! “吴越世仇,刻骨铭心,如今山越作乱,侵扰城池,劫掠百姓,我等吴地男儿岂能坐视不理,本将军要出兵讨贼,保境安民,也为当年的夫差出一口恶气!” 孙策的军事会议,就跟打仗冲锋一样,单刀直入,没有任何的废话,众人也可以畅所欲言,不用担心得罪谁? “山越之乱由来已久,反反复复,没有休止,以将军之神威,加上将士们的英勇,打败山越容易,要想根除这群山猴子,却是千难万难呀!” 张昭久居江东,对山越的事情最有发言权了,按照以往的经验,大军开拔过去,越人就会逃的无影无踪,等到大军返回了,这些家伙又继续闹事,无休无止呀! “哎!……山越之患,百年难平,后方不安,如何争霸呢?” 听完这番话,江东重臣们一阵叹息,山越之乱除了祸害百姓,难以根除之外,还有一个大危害,就是拖住了江东集团的脚后跟,让他们难以腾出精力,向外扩充地盘! 自从占据江东之后,孙策励精图治,麾下马、步兵超过了十万,水军也有三万之众,大小战船上千艘,就以综合实力而论,也算是一方霸主了,至于统兵征战的本领,在诸侯中更是数一数二,足与曹操、袁绍相匹敌! 可是出征寿春也好,征伐夏口也罢,吴军从未超过五万人马,剩下的军队必须留守老巢,用于防备山越作乱,机动兵力不足,难以扩大战果,这也是孙策攻克夏口之后,没有进取荆州的原因之一! “山越之乱,实乃东吴心腹大患,一日不能根除,本将军难以出兵北上,争霸中原呀……公谨足智多谋,可有良策教我?” 孙策也是明白人,知道自己的软肋所在,与人打架的时候,只能用一只拳头,这感觉很不舒服呀! “兄长无需烦恼,天下之事,有一弊必有一利,山越固然是东吴的软肋,只要用心处理,也能化害为利的,昔日黄巾作乱,曹操如何处置的,大家都忘了吗? 咱们可以效仿一二,出兵南征,打败山越之后,尽掠其民,强壮者从军,老弱者为民,妇女许配有功将士为妻,从此以后,无数的越人部落,就是我们取之不尽的宝库了!” 说完计策之后,周瑜脸上没有丝毫的得意,反而略有愤怒之色,因为这个‘化害为利,变贼为兵’的办法,乃是萧逸的首创,自己不过是借鉴人家罢了,世人议论以来,也会说周郎逊色于萧郎呀! “哈哈!……公谨此计大妙,越人悍不畏死,又善于铸造兵刃,上古名剑干将、莫邪,尽出其手,若能收为己用,北上争霸,必得其力!” 孙策没有什么顾忌,管他谁的原创呢,只要对自己有益的,那就拿过来用呗,至于收编越人入伍的事情,更是没有心理障碍了,要想夺取江山,必须有包容四海的心胸,与整个天下相比,吴越世仇又算什么呢? “将军英明,先平山越,积蓄力量,北上争霸,扫平群雄,天下一统,指日可待!” 听完孙、周二人的决策,江东文武士气大振,挥舞宝剑,高呼口号……喊完之后,却没有进一步的动作,要想南征山越,还有一个大患未除呢! 此番要想获得全功,东吴兵马必须倾巢而出,吴郡的防守也就空虚了,万一曹军趁势渡江,与越人南北夹击,形势可就不妙了,曹营集团的动态没摸清之前,东吴兵马不敢轻动呀! ………………………………………………………………………………………… “报!……陆绩大人回来了,带着朝廷的旨意!” 就在众人忧心忡忡的时候,出使许昌的使者回来了,还带来了准确的消息……朝廷斩杀了越人使者,曹军也没有南下的意图,而且开出了三项条款: 其一,朝廷颁布圣旨,加封孙策为讨逆将军,总领江东军政事务,授予白旄、黄钺,拥有专擅征伐之权,负责平定山越之乱! 其二,丞相府钧令,从徐州、寿春等地,筹集一批军械、粮草,支援江东集团,用来平定叛乱,不使出征将士有后顾之忧! 其三,为了表示忠君爱国之心,孙氏派遣一位嫡亲血脉,入贡朝廷,觐见当今天子,授予官职之后,长期留居许昌城! 听完使者的话,江东文武又议论起来,三项条款,总体来说对江东有利,可以答应下来,不过吗,派遣人质不是小事呀,将军大人会答应吗? 就算答应了,又该派谁去呢,朝廷要的可是嫡亲血脉,孙家兄弟五人-策、权、翊匡、朗,孙策是兄长,主持江东军政大权,剩下的四位公子,谁去许昌做人质呢? “哈哈!……曹丞相以天下大局为重,咱们也不能小家子气了,立刻派使者回复许昌,三项条款,本将军全答应了!” 孙策沉默半响,突然仰天大笑起来,天下争霸,比的就是胸襟气魄,不就是一个人质吗,给他好了! “伯符准备派谁前往许昌,事关重大,稍有不慎,就是万劫不复的下场呀!” 周瑜面露忧色,人质可不是好当的,身处虎狼穴中,必须八面玲珑才行,孙家其余四位公子,谁有这样的才干呢? “呵呵,就派我家的‘六公子’,凭‘他’的本领,龙潭虎穴也能来去自如,区区一个许昌城算得了什么!”孙策语气中很是骄傲,还带了一点畏惧之意,自家的小魔头,真心不好惹呀! “主公高见,‘六公子’神魔不惧,水火不侵,天下无敌矣!” 江东群臣振臂高呼,声音略带兴奋,小魔头离开江东,对他们也是一件大好事呀!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江东潜龙-碧眼儿! 兵法有云:“未思进,先思退,未料胜,先料败,兵胜而不顾家者,其势必败”,江东集团决定出兵南下,荡平山越叛逆,在此之前,第一件要做的事情,不是决定行军路线,也不是挑选先锋大将,而是确保后方平安无事! 俗话说得好-‘世上最可信的是誓言,最不可信的也是誓言’,曹营集团与东吴集团之间,虽然签订了互不侵犯的协议,也准备赠送粮草,派遣人质入都了,可是世事难料,谁又敢保证不出意外呢? 当年的楚汉之争,历时五年之久,双方打的尸山血河,精疲力尽了,却谁也奈何不了谁,无奈之下,刘邦、项羽决定议和,双方以鸿沟为界,东边为楚,西边为汉,平分天下,各自为王! 盟约签订,血誓立下,项羽就信以为真了,统领大军返回彭城,一路上放松了警惕性,然后呢,纸上的墨迹未干,刘邦就撕毁了盟约,大军越过鸿沟,偷袭楚军营地,最后在该下围住了项羽,逼的霸王走投五路,自刎乌江,万里江山尽归了刘氏! 刘邦背信弃义,不惜用一世的骂名,换来了皇帝宝座,还有大汉四百年天下,二者相比,这个买卖一点也不亏呀,成熟的政治家都明白一个道理,在天下面前,什么道义、廉耻、仇恨、****……统统的不值一提! 秦末大乱,霸王-项羽就是在会稽举兵的,麾下都是江东子弟兵,八千健儿北上,无有一人生还,如此血淋淋的教训,江东人刻骨铭心呀,纵然过去四百多年了,也丝毫没有忘记,总不能在一个陷阱上栽倒两次吧? 曹操号称‘乱世奸雄’,心性狡诈,重实利,轻信义,说谎就跟喝凉水一样,谁敢保证他会遵守承诺呢,如果东吴人马南下平乱,在山区陷入了苦战,曹军突然渡江偷袭呢,此事不得不防呀! 还有荆州-刘表,跟孙家兄弟有杀父之仇呀,夏口城又被孙策夺取了,一旦江东人马南下,荆州兵会不会卷土重来,这也是必须考虑的事情! 孙策今年二十四岁,在政治上却很成熟了,考虑事情也很周全,绝不会让敌人有机可乘的,为此,他做出了一系列的军事部署: 首先,在自己出征期间,让二弟孙权坐镇吴郡,心腹老将程普、韩当统领二万兵马,负责城防事务,至于行政方面的事情,交给江东第一谋士-张昭处理,孙家内宅的家务事,则由夫人大乔掌管,内外、文武分明,可保万无一失! 其次,令甘宁为主将,丁奉、董袭为副将,统领两万人马,巡视长江沿线,在岸边建起百余座烽火台,一旦北边的曹军有异动,立刻点燃烟火,向吴郡发出预警,同时尽力阻拦曹军渡江! 最后,让黄盖、凌操二将统兵一万,负责夏口城防务,禁闭城门,只守不出,无论荆州兵马如何挑衅,也不要管他们,牢牢的守住城池就可以了! 以上几点,综合起来就是:‘内外兼备,严防死守,争取时间,扫除内患’,如此,孙策就可以放心出征了! 只要解决了山越之乱,江东六郡就能集中全力,出兵北上,与曹操、袁绍逐鹿中原,万里江山,归属何人,尚未可知呢? ……………………………………………………………………………………………………… 建安三年-春,三月二十七日,黄道吉日,喜在东南,利于出征! 我出我车,于彼牧矣,自天子所,谓我来矣; 召彼仆夫,谓之载矣,王事多难,维其棘矣; 我出我车,于彼郊矣,设此旐矣,建彼旄矣; 彼旟旐斯,胡不旆旆?忧心悄悄,仆夫况瘁! ………………………………………………… 上午辰时,姑苏台上,一场浩大的出征仪式开始了,按照吴人的习俗,请来了十几位法师,头戴冠羽,身穿皂衣,挥舞干戈,跳着祭祀之舞,唱起了名篇《出车》,并献上了三牲大贡,祈求苍天保佑! “将士出征,勇如熊罷,旌旗所向,一往无前!” “吴有健儿,锐勇敢战,安邦定国,护我家园! …………………………………… 与此同时,孙权带领数以万计的家眷们,捧着美酒、佳肴,为出征的将士们践行,以壮三军之威! 孙家兄弟五人,都是相貌堂堂的帅哥,属于小白脸一类的,唯独孙权是个例外,生的肩宽背厚,方面大耳,尤其一双碧绿色的眼睛,好像藏着万顷碧波,一看就是非凡之人! 此外,孙权的性格也与众不同,孙家兄弟大都喜好弓马,性如烈火,继承了江东猛虎-孙坚的基因,只有这位二公子,除了操练武艺,还喜欢博览群书,在书法上也有一定的造诣,堪称是一位文武全才! 孙坚在世之时,用重金请来一位术士,为几个儿女扑算命运,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孙家五子,面容清秀,命带福禄,日后前程远大,可惜,寿数皆不长久,有中途短夭之忧……唯有次子-孙权例外,既有福禄,又得寿数,乃是天生大富大贵之人! 至于孙家的宝贝女儿吗,本是九天彩凤下凡,有母仪天下之相貌,却受‘贪狼星’干扰,有堕落凡尘之意,至于是福是祸,难以预料呀! 老巢的安危,关系着孙氏的生死存亡,临别之时,孙策秉退众人,把二弟单独叫到身边,开始了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 “镇守吴郡,非同一般,内有士族桀骜不驯,外有强敌虎视眈眈,二弟担负重任,有何计策,以保江东六郡无恙?” 略加考虑之后,孙策决定用问答的形式,考验一下自家二弟,到底有没有独当一面的能力! “回禀兄长,文武之道,一张一弛……内政上,江东士族以顾、朱、陆、张四家为首,可以双管齐下,一方面,以礼相待,赐予官爵,让他们的子弟进入幕府,为孙氏天下卖力,另一方面吗,扶持流亡北士,选拔人才,提拔官职,使之互相对抗,保持平衡之道! 军事上,大哥派遣的几位将军,皆是忠心耿耿,能征善战之人,小弟居中策应,供给粮草,可保江东六郡无恙了,若是荆州刘表来攻,小弟统兵出阵,歼灭来犯之敌,若是曹贼南下,小弟拒守长江天险,等候大哥带兵回援! 不过吗,曹贼手下有大将萧逸,此人诡计多端,最善于奇兵制胜,手段绝伦,让人防不胜防,江东众将,难以抗衡此人,还望大哥教导一二!” 孙权显然是有准备的,一番话说的有理有据,内外兼顾,滴水不透,根本就不像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而是一位饱经风雨的政客! “哈哈!……数年的磨练下来,二弟越发的成熟稳重了,尤其是处理内政上,比起为兄更强三分,真是令人欣慰呀!” 听完对答,孙策也是暗暗吃惊,老天爷竟然如此厚赐,自己只是想要个独当一面的将才,却送来个统御全局的帅才,不过吗,这对于孙家来说,这究竟是好是坏呢? “刘表垂垂老矣,再没有了年轻时的进取之心,只想着坐镇荆襄九郡,没有纵横天下之意了,膝下二子也是无能之辈,为了争夺储位,明争暗斗,内耗极大,此一路不必过于担心了! 至于萧逸,此人狡猾如狐,凶狠如狼,勇猛如虎,却是难得的统帅之才,愚兄数次与之交手,也是一点便宜没占到呀! 不过吗,此人爱恨分明,一诺千金,绝不反悔,为兄若是攻打汉家城池,萧郎必定出兵偷袭,这次对付的是山越蛮夷,萧郎必然按兵不动的,纵然曹操有意南下,他也会全力阻止!” “兄长如何断定,萧郎不会出兵南下呢,人心可是最难测的呀?”孙权心中颇为疑惑,如此的信任一位敌将,这不是自家兄长的风格呀! “呵呵!……我与萧郎乃是生死大敌,日后必有一场血战,金戈铁马,不死不休,面对如此强敌,也算是彼此相知,惺惺相惜吧!” 孙策遥望北方,目光中满是浓浓的战意,普天之下,最了解自己心事的人,不是身边的朋友,而是生死敌人呀! …………………………………………………………………………………… “咚!……咚咚!” 祭祀仪式完毕,在隆隆的战鼓声中,各部人马拔营起寨,开始向南方进发,太史慈勇武善战,统领五千精兵,做为全军的开路先锋! 此次出征,孙策统领七万人马,从陆路进兵,沿着曲阿、海盐一线行进,沿途大张旗鼓,做足了声势,做为一支明师,吸引敌军的注意力! 周瑜统领三万水兵,大小战船五百艘,沿着太湖水系,南下进入豫章郡,做为一支暗师,截断越人的后路,同时肩负运送粮草、军械的重任! 两路人马,共计十万大军,一明一暗,齐头并进,最后在会稽山汇合,与山越决一死战!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三章越人歌 会稽山--上古九大名山之一,南北长二百余里,东西宽七十余里,山上植被茂密,盛产青松、红杉、毛竹、茶叶……,飞禽走兽,不计其数,地下矿藏品种众多,有金、银、铜、铁、锌、锡等物,易于开采,储量丰富,乃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宝山! 说到会稽山,必须提到一位帝君--大禹,上古时期,洪水泛滥,淹没田园无数,百姓苦不堪言,大禹带领天下百姓,废除‘堵塞之法’,改为疏通河道,引导洪水流入大海,历时十三年之久,终于治理好了水患,并被各部落拥戴,成为了天下共主! 成为共主之后,大禹巡视南方各地,祭祀天地、山川,召集各部诸侯觐见,会盟之地就是会稽山,这里也成了有名的圣山,后来大禹病逝,就葬在了会稽山,并留下一支血脉后人,负责祭祀陵墓,这就是越人的祖先了! 春秋末年,越王-勾践就是以会稽山为根基,利用当地丰富的自然资源,修筑了一座‘越王城’,积蓄粮草,打造兵刃,操练人马,励精图治二十年,最后一举灭掉吴国,登上了霸主宝座,对于越人来说,会稽山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始皇帝统一天下之后,巡视九州大地,登上会稽山,祭祀大禹陵,正式设立‘会稽郡’,成为天下三十六郡之一,东汉时期,为了治理上的需要,会稽郡一分为二,北方设立吴郡,南方依旧为会稽郡,并在越王城旧址上,修建了一座新的治所--山阴城! 数百年过去了,山川依旧,风云变换,就在会稽山下,一幕精彩的故事开始了…… ………………………………………………………………………………………………………… “禹神爷爷保佑,攻破了山阴城,弟兄们好好的快活一把呀!” “抢粮食、抢布匹、抢美女……统统抢回咱们山洞里去,发大财了……” “一座山阴城算什么,听说北方的洛阳、长安,人口百万,富庶无比,咱们统统抢他一遍呗……” ………………………………………………………… 山阴城-四门大开,狼烟滚滚,群鸦飞舞,尸骸遍地,大街小巷全是身披兽皮,手持利刃的山越兵,四下流窜,劫掠财物,百姓哀嚎之声,震动四野! 山越叛乱之后,第一个目标就盯上了山阴城,数万人马死死的围困,日夜攻打不停,守城的吴军奋勇抵抗,奈何寡不敌众,厮杀半个月之后,郡守、郡丞、都尉以及上千官兵全部战死,城池陷入了越人手中! 万幸的是,破城之前,越人首领下了一道军令-只许劫掠财物,不许伤害百姓,因此上,山阴百姓算是躲过了一劫,钱财身外之物,总比送命强吧! 郡守府-大堂上,山越各部的头领们,正在举行庆功大会,放眼望去,美味佳肴,应有尽有,酒坛堆积,如同小山,地上铺着各种兽皮,墙边摆着长枪、短剑、狼牙棒……,好好的一座大堂,硬是弄出了山洞的感觉! 越人生活在深山中,常年跟猛兽打交道,奉行的是大自然法则,强者为尊,就连宴会也是如此,各部的寨主、洞主们,强者在前,弱者在后,等级森严,实力太弱的人,没有资格坐下来吃肉! 首席上坐着一位年轻人,身高九尺,虎背熊腰,面如镔铁,目光如炬,宽阔的胸膛上面,纹着一头斑斓猛虎,目光凶恶,似乎要择人而噬,正是越人新推举的--无常大王! 金冠、白旄、彩羽,这就是越王的装束了,无常大王斜披虎皮护甲,腰系犀纹带,手举一只黑陶大碗,正在痛饮汉地的美酒,在他身边放着一支‘金刚狼牙棒’,长有七尺,粗如手臂,棒首上遍布尖刺,重达六十二斤,舞动起来,开山碎石,凌厉无比! 百越部落,头目众多,素有‘三十六寨,七十二洞’的说法,共计一百零八位头领,至于大王的位子,没有父子世袭的规矩,全靠自己的本事去抢,谁的拳头够硬,谁就是越人王! 无常能够登上王位,也是自己拼搏出来的,总的来说呢,他有三大优势,让各部首领心悦诚服: 首先,无常天生神力,勇武过人,五岁打遍了寨中的小伙伴,九岁跟着大人上山打猎,独自射杀了一匹青狼,十四岁赤手空拳,打死一头成年的金钱豹,十七岁正式成为山寨之主,统领上千健儿,四方征战,从无败绩! 其次,越人的习俗是‘重义气,轻生死’,打仗的时候,不怕死的人很多,善于动脑筋的极少,无常就是其中之一,喜欢用计谋取胜,还专门抓来几个汉地书生,学习谋略、兵法,并且灵活应用,这也是他能上位的原因之一! 最后,无常的血脉也很高贵,他是‘姒’姓出身,越王勾践的嫡系子孙,在百越部落中,天然有一种崇高的威望,号令四方,莫敢不从! 主位左手边,坐的是一位老者,五十多岁的年纪,发如乱草,面色黝黑,披着一件狼皮大氅,胸口上纹着一只黝黑的蝎子,此人名为-蛮巫,又称‘黑蝎洞主’,阴险毒辣,善于算计,在部落中充当军师的角色! 相对的,右手边却是位大美人,二十上下的年纪,明眸皓齿,面如春花,娇躯上披着一件鹿皮短袄,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上面赫然纹着一条五彩毒蛇,獠牙张开,狰狞恐怖,与中原女子相比,少了一些妩媚,却多了几分野性,让人自禁想入非非…… 此女名为灵蛇,是七十二洞主之一,因为容貌出众,很自然的成了越王-无常的妻子,人称‘灵蛇夫人’,也有人叫她‘越王妃!’ 越人生活在深山水泽,养成了‘断发纹身’的习惯,前者方便他们下水捕鱼,后者则代表了骁勇善战,凡是百越子民,成年后都会举行纹身礼,至于图案吗,需要独自进入深山之中,打到什么猎物,就纹什么图案,想知道一个越人的武艺如何,看看纹身就知道了!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 酒到酣处,各部洞主开始手舞足蹈,唱起了《越人歌》,这也是他们这个民族,唯一上得了台面的歌曲了,不管男女老少,够能吼上几嗓子…… 大堂上,一部分人醉酒高歌,另一部分人却沉默不语,目光中还带着浓浓的敌意,他们是山阴城的原住居民,算是三老、族长之类,最为重要的是,他们身上也有越人的血统! 战国时期,古越国灭亡之后,一部分百姓逃入山区,住洞穴,行渔猎,穿兽皮,聚族而居,形成了一个个的部落,保持着上古的彪悍之风,这就是山越人的祖先! 另一部分则留下来了,成为了楚国的臣民,而后又经历了秦、汉两个王朝,数百年过去了,他们受到中原文明的同化,说汉化,写汉字,无论是生活习惯,还是内心深处,都以一个汉家百姓自居! 越王-无常攻破山阴城后,禁止滥杀无辜,又把这些有声望者请来,就是想联络感情,共叙同族之谊,让他们帮助自己,恢复古越国,可惜的是,事情进展的不太顺利呀! 大堂上,这些汉化的乡绅们,看向百越首领的眼神,就跟看傻子一样,从春秋-战国,到先秦-两汉,几百年时间过去了,多少帝国都灰飞烟灭了,竟然有人还想着恢复古越国,这不是痴人说梦吗? 再说了,他们也明白一个道理,与幅员万里,人口数千万的大汉相比,所谓的古越国就是一只蚂蚁,汉朝这个巨人只是暂时沉睡着,一旦苏醒过来,轻而易举就能把蚂蚁捏碎,到时候,让他们跟着一起殉葬吗? “明天乃是黄道吉日,请众位与我一起,登上会稽山,祭祀大禹陵,祈求祖先保佑,恢复越国,称霸中原!” 无常从小就以先祖勾践为榜样,希望重建古越国,沿着祖先的足迹,出兵北上,称霸中原,祭祀大禹陵墓,就是一种宣告的方式,也顺便把众人拉上自己的战车! “报!--启禀大王,东吴大军席卷而来,先锋大将-太史慈,已经抵达城下,正在高声挑战!” 就像历史上一样,越人试图崛起时,他们的对手-吴人出现了,生死宿敌,再决雌雄,谁高谁低呢? :。: 正文 第一百七十四章汉家儿郎VS百越之王! 说话间,走出一名身披豹皮的壮汉,面色黝黑,披头散发,手提一柄宣花大斧,浑身上下杀气腾腾,仿佛上古之时的野人,乃是越人有名的勇士--花豹洞主! “好!-听闻汉人有‘温酒斩将’的故事,流传天下九州,本王也备下热酒一杯,等候洞主得胜归来!” 越王-无常对于中原汉人,即羡慕,又敌视,总想争个上下高低,这次就是个好机会,也让世人看看山越勇士的厉害! “哈哈!……大王放心吧,美酒热气未散,末将就能得胜归来了!” 用力擂了几下胸口,花豹洞主扛起宣花大斧,走出大堂之后,让人牵过自己的坐骑,引了数百洞兵,直奔城外而去! 不得不承认,越人勇士,名不虚传,打起仗来干净利索,说人头落地,就是人头落地……可惜不是对方的,而是自己的! “报大王!-黑豹洞主出城交战,只斗了五个回合,就被敌将一枪刺落马下,人头插在旗杆上示众呢!” 片刻之后,一群败兵逃了回来,个个吓得浑身颤抖,仿佛遇到了山魈鬼魅一般,此时,那杯酒还冒着丝丝热气呢! “花豹与我犹如兄弟一般,末将不才,愿斩敌将首级,以报此仇!” 初战不利,又站出一名洞主,身高九尺,虎背熊腰,浑身上下肌肉隆起,活脱是一头没毛大狗熊,手持一柄六棱钨铁锤,也是越人有名的勇士--黑熊洞主! “好!-洞主速去速回,斩下敌将的人头,本王温酒相待,切莫失了越人勇士的威风!” “诺!” ………………………………………………………… “启禀大王,黑熊洞主与敌将斗了三个回合,也被一枪刺落马下,人头插上旗杆示众!” 片刻之后,一群洞兵逃了回来,个个脸色青紫,抖如筛糠,看他们恐惧的脸色,还不如上一批败兵呢! “大王勿忧,两位洞主乃是一时轻敌,才让敌将侥幸得逞,末将愿去报仇,以振我山越军威!” “好!-黑蟒洞主为人谨慎,一条丈八蛇矛,上下飞舞,招数刁钻,定能斩杀敌将,扬我军威!” “诺!-大王稍候,末将速战速决!” 片刻之后……“启禀大王,黑蟒洞主出战敌将,交手仅一个回合,就被敌将刺落马下,人头也悬挂旗杆上了!” “好贼子呀,连斩我洞中三员大将……擂鼓聚将,本王亲去观阵,看敌将有三头六臂不成?” 本想附庸一下风雅,却闹出个大笑话,越王-无常终于暴怒了,一把将酒杯摔在地上,带领众人登上城头……来人何人,如此凶悍? ………………………………………………………………………………………… “山越贼子,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今日本将军卖卖气力,屠尽你们一窝好了!” 山阴城下,一员大将正在跃马驰骋,此人狼背蜂腰,双臂修长,面如赤金,眉如利剑,目如闪电,三缕美髯胸前飘摆,真是好不威风呢! 再往身上观看,头戴百战盔,身披天罡铠,手持一杆‘五虎断魂枪’,腰间挂着一副‘铜胎铁臂弓’,坐下一匹乌骓马,真是人如猛虎,马似蛟龙呀! 再往后面看,五千人马布下一座大阵,刀枪明亮,甲胄整齐,旌旗飞舞,上面还插着三颗血淋淋的人头,正是阵亡的三位洞主--花豹、灰熊、黑蟒! “嘶!……汉家儿郎如此骁勇,兵强马壮,军容严整,我等万万不可轻敌呀!” 城头上,越王-无常心中升起一股寒意,以往骚然汉地城池,遇到的都是严白虎、刘繇之类,胆小如鼠,只会抱头逃命,因此上,他对汉军很是看不起呢! 后来听说,出了一位小霸王-孙策,勇武刚烈,善于统兵,占据了江东六郡之地,对此,越人并没当回事,认为天下乌鸦一般黑,只会耕地、读书的汉人里面,还能出一头猛虎不成? 可是今天,三颗血淋林的人头,惊醒了一众越人头领,汉家人物,不可小觑,他们既有知书达理的儒生,也有杀人如麻的勇将呀! “大胆汉将,仪仗蛮勇,犯我城池,杀我将领,真以为山越无人否?” 跟着汉人读书识字久了,越王-无常也养成一个习惯,两军开战之前,总要发言声讨几句,讲究一个名正言顺! “哈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山阴乃是汉家城池,与山越蛮夷有何干系,本将军奉命讨贼,尔等还不出城投降?” 太史慈出身大族,自幼家教极严,除了一身的好武艺,也学过诗书礼乐,此时斗起嘴来,丝毫不落下风! “山阴城池,乃是上古之越王城,自当归属百越部落!” “一派胡言,越王城早已毁于战火,山阴重镇,汉家所有,与尔等毫无关系!” “史书之上,会稽郡本属越人之地,岂容质疑?” “翻阅史书,皆我汉家文字,一群噬毛饮血之辈,也敢妄谈青史!” ………………………………………………………… 二人唇枪舌剑,狂喷了一会口水,谁也奈何不了谁,既然如此,还是沙场上论输赢吧,谁的拳头更硬,道理就在谁的手上! “来人呀!……顶盔披甲,背马抬棒,看本王出阵杀敌,将此人砸成一团烂泥!” 越人文化落后,铸造技术却很高超,传承于一代神匠-欧冶子,打造的武器、兵刃极为优良,无常身为百越之王,装备的盔甲、战马自然不平凡了! 一套狂狮战魂铠,共计六百二十三枚甲片,都是用深山铁精打制而成,再用幽谷寒泉淬火,坚硬无比,防御极佳,寻常刀剑砍上去,只能留下一道白印,五十步之外,劲弩难伤! 坐骑也不平常,是一匹‘赤鬃花斑豹’,这种马体型魁梧,四肢粗壮,耐力惊人,跋山涉水,如履平地一般,是百越部落中最好的坐骑了! “呜!……呜!呜!” 苍凉的牛角号响起,山阴城门大开,越王-无常领着一队洞兵,高举各种兽纹旗帜,呐喊着杀了出来…… “咚!……咚!咚!” 与此同时,江东军的战鼓也擂动起来,太史慈挥舞手中‘断魂枪’,上前迎敌,马头相碰,二人迅速厮杀在一起…… 越王-无常武艺高强,狼牙棒上下飞舞,力有千钧,一招一式都挂着恶风,靠的是‘一力降十会!’ 太史慈毫不示弱,断魂枪快如闪电,令人防不胜防,犹如梨花飞舞一般,讲究个‘以巧破千斤!’ 三十回合……五十回合……八十回个……转瞬之间,一百个回合过去了,二人依旧不分胜负,真好似下山的猛虎,遇到了出水的蛟龙! 久战不胜,越王-无常有些焦急了,自从十七岁成为了寨主,他纵横十万大山,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一条精钢狼牙棒之下,砸死的山林猛兽、部落勇士不计其数,没想到,今日遇到劲敌了! 逢强智取,遇弱活擒,既然武艺上难以取胜,那就暗地里下家伙吧,想到这里,越王-无常偷偷摸向了自己的弓箭…… 越人以狩猎为生,无论男女老少,都是弯弓射箭的好手,就像汉地百姓摆弄农具一样,已经成为他们的一种本能了,越王-无常更是其中的佼佼者,百步之内,例无虚发! 他使用的这副弓箭,也不是寻常之物,弓背是千年铁杉木制成,两端装着黑漆犀牛角,外面缠着三层犀牛皮,不避水火,不惧刀枪……,弓弦则是老熊筋搓成的,韧性十足,乃是一副四石强弓,拉成满月状,二百步内可穿双层重甲! “啪!……嗖!” 趁着交马的机会,越王-无常举起了犀角弓,又抽出一支狼牙箭,弓开满月,回身就射…… 事有凑巧,太史慈也动了同样的心思,身为江东大将,除了一条断魂枪,他的箭法也相当了得,百发百中,素有‘神射’之称,同样是暗箭偷袭…… “叮当!……啪!” 两支利箭射出,恰好在空中相遇,发出清脆的碰击声,同时落在了地上……不分胜负! 一箭落空,二人都有些吃惊,也生出了比拼之心,不用兵刃厮杀了,就在两军阵上,互相用弓箭对射起来……箭矢穿梭,疾如闪电,二人在马背上来回跳跃,施展出各种绝技…… “好!……好!好!” 什么回身扭射、搭弓背射、二龙出水、五珠连发、七星护月……斗到精彩处,两军将士挥舞兵刃,呐喊助威! “哈!……哈哈!” 又过了一会,二人突然收起弓箭,仰天大笑起来,不是不想拼斗了,而是箭囊空空,已经无箭可射了,再者吗,身为一名武者,不管立场如何,能在沙场上遇到劲敌,都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 “将军神射,世所罕见,不知中原之地,武艺如将军者还有几人,第一神射手又是何人?” 一番激战下来,越王-无常对汉人的看法彻底改观了,马上抱拳行礼,虚心请教起来! “中原之地,卧虎藏龙,武艺在我之上者,车载斗量,至于天下第一神射手吗……当属鬼面萧郎!” 太史慈遥指北方,脸上升起一种钦佩之色,还有浓浓的战意,若能与萧郎一战,此生无憾矣! “受教了!……收兵回城!” “不客气!……收兵回营!” ……………………………………………………………………………………………………………… 回到山阴城内,越王-无常立刻召集各部寨主、洞主,商议破敌之策,一名太史慈就如此了得,威震江东六郡的小霸王,又该是何等的英雄人物呀? 商议了整整一夜,最后做出决定,让黑蝎洞主统领三万人马,继续驻守山阴城,同时征调粮草、军械,提供后援,保证大军的退路的安全! 于此同时,越王-无常带领四万精兵登上会稽山,利用陡峭的山势,修筑壁垒,挖掘壕沟,建筑一座大营,与山阴城形成犄角之势,准备跟江东人马决一死战! :。 :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五章一只井台上的蛤蟆! “咚!--咚咚!” 战鼓如雷,人马如潮,大军出征,地动山摇,三天之后,江东军来到山阴城外,七万人马以‘一字长蛇阵’行进,各营皆举赤色旗帜,放眼望去,旌旗飘飘,如同一团烈焰席卷而来,焚尽八荒,寸草不留! 大战未起,先固根基,就在山阴城北二十里外,江东军选了一处依山傍水的地方,扎下了十四座营寨,前后相连,首尾呼应,其势如常山之蛇,又在外围挖掘了四道壕沟,遍布鹿角、木刺、拒马桩,防御的密不透风! 下一步,就是侦查敌情了,那怕最愚蠢的统帅,在开战之前,也会派出游骑兵,尽可能的摸清敌军的数量、部署、动态,以及粮草囤积之地,江东人马训练有素,对侦查敌情格外的看重,不过吗,他们派出的侦查人员有些特殊呢! “嗒!--嗒嗒!” 江东军营门大开,从里面冲出十几位骑手,跃马扬鞭,直奔山越大营而去,与寻常身穿牛皮铠的游骑兵不同,这些人全是顶盔贯甲,腰悬利刃的高级将领,为首一人,身穿精钢连环战铠,外罩大红色斗篷,坐下一匹千里火龙驹,正是小霸王-孙策! 大战之前,亲自观察敌营,这是孙策的习惯之一,不管怎么说,别人侦查到的情报,总没有自己亲眼看到的详细,当初夺取江东六郡,孙策就是这么做的,结果在神亭岭上遇到了太史慈,二人不打不相识,最后结为生死之交,流传下一段佳话呢! 对于孙策的这种做法,世人给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 有人说他勇武刚烈,胆色过人,遇敌从不怯阵,冲锋在前,撤退在后,不愧是一位优秀的统帅! 也有人说他性急少谋,轻而无备,麾下纵有百万之众,无异于独行险境,此乃匹夫之勇,不足贵也! 不管是褒是贬,诸侯们提起孙策,最后都会说上一句:“此子骁勇善战,与项籍相似,相遇两军阵前,万万不可轻敌呀!” “世人皆言,越地山拙水浑,固其民勇而无谋,一旦打起仗来,胜则狂飙突进,败则四散奔逃,至于安营扎寨吗,更是一塌糊涂呢!” 孙策久经沙场,目光十分精准,带人转了一圈之后,登上了一座土山,此处地势较高,距离山越大营只有数里之遥,正是观察敌情的好地方! 山越大营扎在半山坡,越王-无常也读过几本兵书,在选择营地上有些眼光,大营地势陡峭,易守难攻,外面修了壁垒,又挖了几道壕沟,还有一队队士兵往来巡逻,整体看来还不错,有一些固若磐石的模样! 可是在真正的兵家眼中,这座大营可是惨不忍睹呀,首先,山越的人马过于集中了,四万大军全在山腰处,忽略了山顶的侦查,和山脚下的防守,四周也没有相互配合的分寨,一旦对方人合围住,根本无路可逃呀! 其次,水源不足,经常上山的人都知道,泉水一般分布在山脚下,地势越高水流越少,山越大营附近只有几个泉眼,无法供应数万人马饮用,山脚下倒是有一条河流,可是距离太远了,一旦被人截断水源,后果不堪设想呢!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山越大营扎在树林附近了,到处都是树木、草丛,营地里又没有防火的深沟,只要一把大火烧过去,千军万马,立化飞灰呀! 总而言之,山越大营看似坚固,实则外强中干,处处都是漏洞,江东军只要指挥得当,攻破他们易如反掌!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跟他们生活的环境有关系,越人住在群山峻岭中,分成无数个部落,彼此之间为了争夺猎物、水源,经常会发生战斗,规模却都不大,少则数百,多则上千,如果发生万人以上的战斗,那就可以决定王位的归属了! 正是这种连续不断,却又规模不大的战斗,养成了越人特殊的性格--好勇斗狠,不爱动脑,心中只有家族,没有整个民族,更没有什么国家概念了! 因为不懂的互相配合,一个越人是条龙,三个越人是条虫,人数上越多,反而越发挥不出战斗力,至于这种十几万人的大型战争,他们已经数百年没经历过了,排兵布阵的时候,自然是漏洞百出了! “呜!……呜!呜!” 众人观察片刻之后,从山越大营里突然冲出数百人马,举着一面黑色大纛旗,上面绣着一头张牙舞爪的猛虎,迅速登上了对面的山坡,紧接着,从中越出一匹‘赤鬃花斑豹’,上面端坐着的越王-无常! 原来越人首领们正在商议军机,听巡逻的洞兵禀告,有十几名汉家将军,登上了对面山坡,正在窥视大营动态,而且为首之人,神态极为威武,犹如霸王再世一般! 听到禀报,越王-无常立刻判断出,正在窥视自己大营的人,十有**就是小霸王-孙策,因此带着一队亲兵冲出,准备来一个‘王对王’,看看谁才是真正的英雄豪杰! 两座山坡相距百丈左右,就算最强的弩箭,也难以射到对面的人,中间是一条深深的沟壑,人马难以逾越,互相之间又能看到对方,加上山谷回音,喊话也能够听到,却是一处会谈的好地方! “对面身披红袍,横枪立马者,莫非就是威震江东六郡的-小霸王吗?” 凡是上位者,都有识人的能力,越王-无常目光一扫,就落在对面的年轻人身上,好一个威武如狮的好男儿! “不才正是孙伯符,阁下就是山越大首领,已经自封为王的无常吗?” 孙策双手抱拳行了一礼,言语上却是柔中带刚,特意点明了,对方的‘王位’有水分! “哈哈!-自古英雄不问出身,汉高祖-刘邦不过是泗水亭长,借着时势而起,不是照样称孤道寡吗? 本王乃是大禹之苗裔,血脉高贵,又受数十万山越百姓拥护,为何不能称王称霸呢? 再者吗,孙将军勇武刚烈,占据江东六郡之地,何苦做他人之臣子呢,不如登基开国,称孤道寡,本王愿与将军约为兄弟,从此吴、越两国唇齿相依,岂不美哉?” 到底是读过几本书的人,越王-无常的口才不错,先给自己找到个借口,话锋一转,又开始煽动起孙策来,这样一位强大的人物,若能为友,且莫为敌呀! “哈哈!-高祖皇帝曾经杀白马为誓,‘非刘姓而王者,天下共击之’,就算本将军不来讨伐,汉家豪杰也会兴兵诛贼,不死不休的! 至于‘割据江东,自立为王’之事,更是可笑至极,尔等蛮夷之辈,困居山野,如同井底之蛙,岂知天下之大,长江、黄河,波涛万里,五岳名山,高耸入云,更有中原大地无边无垠,那才是英雄用武之地呢!” 说话之时,孙策脸上泛起阵阵光彩,他不是没有野心,相反的,他的野心非常之大,区区江东六郡算什么,他图谋的是万里江山呀! 至于眼前的山越人,也不过是一块磨刀石罢了,自己真正的对手,是乱世奸雄曹操,是四世三公的原绍……是深不可测的萧逸呢! “涛涛长江、滚滚黄河,还有中原的万里江山吗……我真是井底之蛙吗” 听到对方的反驳,越王-无常心中一阵的抽搐,目光更是复杂至极,有羡慕、嫉妒、不甘、无力、恐惧…… 世界上最可怜的,不是井底之蛙,浮于水面,眠于淤泥,只见头顶之天,无知则无愁,就像普通的山越百姓一样,一辈子生活在大山里,那就是他们的全部世界,自然没有什么痛苦了! 相反的,真正痛苦的,是趴在井台边的青蛙,看到了外面的花花世界,偏偏又蹦不出去,心生烦恼,暗气暗憋,能把自己给活活气死,越王-无常就是其中之一! 作为一族之王,他对外面的世界知道很多,因此烦恼也很多,他非常的清楚,与汉人朝廷相比,自己的百越部落,不过是一群未开化的蛮夷,与天下九州相比,自己居住的群山就是一口烂井呀! 孙策曾经征战四方,游历天下,见识广博,因此,他心中装的是万里江山,天下百姓! 无常从未离开过百越部落,见识有限,目光短浅,因此,他心中装的只是吴、越之地,区区几十万子民! 二者相比较之下,谁优谁劣,谁高谁低,也就一目了然了,心中格局的大小,决定了战略战术,两军虽未交战,却已经分出了强弱,这一点上孙策很明白,越王-无常心中明白,嘴上却不敢说,也不能说呀! “能与将军相识,本王三生有幸,明日沙场决战,还望不吝赐教!” “大首领请放心,别的事情本将军不敢夸口,说到沙场决战吗,必然是你最合格的敌人!” “哈!……哈哈!……哈哈!” 半响之后,二人相视而笑,目光中全是浓浓的战意,犹如猛虎遇到了雄狮一般,岁月如梭,转瞬百年,吴越争霸又起,谁为真的王者呢?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六章谁才是猎人? “山越大营外强中干,到处都是漏洞,咱们深夜劫营,必获全胜!” “最好兵分两路,一路去偷营劫寨,另一路围住山阴城,让越人难以互相救援!” “没错,再让将士们带上干草、硫磺、烈酒……,一把大火烧个干干净净!” ……………………………………………………………… 江东军大营-中军帐内,侦查敌营回来之后,将领们商议起破敌之策,太史慈、蒋钦、徐盛、周泰……等人久经沙场,经验丰富,很快就设定了一套策略--‘偷营劫寨,烈火焚敌!’ 可以说,这套方案考虑周详,布置妥当,众将领也反复观察过,山越大营附近没有分寨,也没有暗营,不见任何埋伏兵马的迹象,可以放心大胆的攻杀过去! 出乎意料的是,一向果敢刚毅的小霸王,这次却犹豫起来,孙策手持宝剑,在大帐里来回踱步,时而仰天凝视,时而低头沉思,迟迟不肯做出决定! “当年十八路诸侯讨伐董贼,本将军有幸结识了萧郎,经常一起饮酒、射猎,记得他说过一句话:‘猎人与猎物之间是反复变化的,当你以为稳操胜券的时候,往往就会落入陷阱之中,要想活的长久,决不能轻视任何猎物,那怕是一只兔子呢!” 世人皆言,越人有勇无谋,不善于排兵布阵,可是大家不要忘记了,他们生于荒野之中,常年与豺狼虎豹为伍,纵然不会打仗,难道还不会打猎吗?” 沉思之后,孙策说出了自己的疑虑,打仗、打猎二者相通,讲究的是‘沉着稳定,布置周密’,简单来说就是-挖下深坑等虎豹,抛下香饵钓金鳌,只要圈套设计的好,不愁猎物不到手! 山越大营看似漏洞百出,可是谁又敢保证,这不是越王-无常抛出的诱饵呢,此人能够统一百越部落,出兵攻打汉家城池,称得上一方豪杰,岂能等闲视之呢? “主公言之有理,出兵偷袭的事情上,却是我等大意草率了,丛林野战是越人的强项,一旦两军夜间相遇,将士们纵然取胜,恐怕也会死伤惨重呢!” 听完孙策的分析,众将领惊出一身的冷汗,这话没错呀,越人最善于野外生存了,那怕没有粮草供给,靠着自己打猎,吃蛇虫鼠蚁,饮山中泉水,也能存活下来的! 山越大营附近都是原始森林,埋伏几万人马不成问题,自给自足,不露破绽,鬼神也难以察觉,一旦江东大军前往劫营,难保不会成为人家的猎物,到了那个时候,可就回天乏术了! “既然如此,我等可以将计就计,派出一支人马前去劫营,主力埋伏于后,等到越人伏兵出现,再四面合围过去,聚歼这些山猴子!” “末将不才,愿意担任先锋官,深入敌营,把越人引出来!” “末将年轻力壮,愿意建此奇功,请主公赐予先锋重任,感激不尽呀” “末将就是猎户出身,翻山越岭,如履平地,最适合做先锋官,定能攻破敌营,得胜归来!” ……………………………………………… 明悟之后,众将立刻重新修改了计划,太史慈、蒋钦、周泰几员大将,更是抢夺起先锋的任务,大家心里明白,这是一个建功立业的机会,也是九死一生的艰巨任务呀! “呵呵!-诸位将军忠勇双全,伯符心中感激至极呀,不过吗,越人善于狩猎,耐性惊人,不见到大的猎物,绝不会轻易出手的,至于诱敌的人选吗?” 孙策称赞了众将领一番,江东集团兴旺至此,靠的就是这些忠勇之士,而后又伸手自指--“先锋重任,非我莫属!” 作为一名大军统帅,担负着数万人的生死,却是要小心谨慎一些,不过吗,沙场争雄,拼的就是一腔热血,真到了关键时刻,也要有拼死一搏的勇气! 当年在联军大营中,孙策跟着萧逸玩耍,二人下象棋的时候,还听过一段高论:“用兵如行棋,要懂得取舍之道,有时候舍弃兵卒,有时舍弃车、马、炮,真到了关键时刻,也要狠心舍弃老帅! ”主公如此神勇,末将们拼死效力,不知何时出兵,攻打山越大营?“ 孙策一言九鼎,从无更改,众将知道他的脾气禀性,也就不再出言劝阻了,这种事情也不是一两次了,否则世人为何称他为小霸王吗--神勇无畏,霸气凌云! “兵贵神速,传令各部人马,饱食严装之后,抓紧时间休息,今夜午时,偷袭山越大营,一举消灭顽敌!” 孙策心里知道,大军远来疲惫,并不是决战的最佳时机,可是北方的压力太大了,自己必须速战速决,而后与曹操、袁绍决一死战! “诺!-今夜出兵,踏平山越!” …………………………………………………………………………………………………………………… 风高放火夜,月黑杀人天,要想偷营劫寨,自然环境是一个重要因素,孙策的运气不错,当天晚上,乌云遮月,伸手不见五指,荒野寂静,就连一点风声也没有! 午夜时分,江东军营门大开,孙策带领一万精兵潜行出来,没有擂鼓,没有吹号,士兵们全叼着小木棍,马蹄子也用麻布包裹起来了,踩在坚硬的路面上,一点声音也不会发出! 夜路难行,为了不惊动敌军,士兵们连火把都没有打,只能摸着前面人的衣服,鱼贯而行,好在江东人马训练有素,夜战也是其中之一,因此上有条不紊的,缓缓靠近了山越大营! 一路行到会稽山下,前面就是山路了,崎岖难行,到处都是乱石、树木,黑灯瞎火的情况下,很容易碰撞出声音来,孙策当机立决:“全军卸下甲胄,放下长长矛、盾牌,一律身穿布衣,腰别断刃登山,万一有人失足滑落,就是摔死也不能叫出声来!” “嗖!……嗖!嗖!” 将有必死之心,士无贪生之意,面对巨大的危险,重赏厚赐没有用的,唯一的办法就是身先士卒,只见孙策卸下铠甲,紧咬牙关,率先向山崖上爬去,统帅都玩命了,士兵们自不怯阵,纷纷开始攀爬起来! 夜路难行,山路更难行,会稽山势陡峭,悬崖绝壁,高达百丈,掉下去就是粉身碎骨,山上的碎石很多,不时滑落下来,一砸就是一大片呀……,好在江东人马士气高昂,走进无退,一直到了三更时分,终于摸到山越大营外围了! “口令:百越部落,复我河山!” “回令:诛灭汉人,马踏中原!” …………………………………… 山越大营里比较寂静,号角不鸣,人马无声,只有几堆篝火燃烧着,壁垒上面,则有少量的士兵往来巡逻,对答着口令,总体来说,与平常没什么两样! 聪明人都知道,自古兵以诈立,最高境界就是以假乱真,就算设下了埋伏,也得有些诱饵才行,这些巡逻的士兵就是牺牲品了,放几个稻草人就想蒙骗对方,那绝对是痴人说梦呢! “刷!……刷!刷!” 黑影起伏,寒光闪烁之间,巡逻的越人就被干掉了,下一步,越过壕沟,般来鹿角、木刺,再悄悄的打开营门,里面一点反应也没有,偷袭似乎很是成功! “杀呀!-建功立业,就在今日!” 事到如今,也无路可退了,营门打开之后,江东将士拔出兵刃,呐喊着冲杀进去,遇人就杀,逢人就砍,下手毫不留情,孙策更是冲锋在前,手中宝剑如舞蛟龙,每一道寒光闪过,必有人头落地! 营中的越人反抗激烈,可是人数却不多,难以组成有效的防御,江东军迅速突破数座营寨,犹如热刀切牛油一般,直入中军大帐! “没人!……没人!……一个人也没有!” 果然不出意料,中军大帐空空如也,一个人也没有,周围的帐篷也是空的,与此同时,周围的山野中火光四起,伏兵尽出…… “四面合围,生擒孙策!” “生擒孙策者,赏赐美女百名,山地五十里,封为一洞之主!” 在重赏的刺激下,越人士兵纷纷从荒野冲出,挥舞兵刃,呐喊着合围过来,四面八方,不计其数…… “孙策小儿,任你勇猛如虎,也落入本王的罗网了,数万将士,铁臂合围,神仙也插翅难逃了!” 一座山坡上,越王-无常挥舞狼牙棒,正在指挥各洞人马合围过去,这次故意露出破绽,就是引诱江东军来偷营劫寨,自己则将计就计,设下重重埋伏,一举歼灭强敌! 只要能杀掉,或是俘虏孙策,江东军必然丧胆,六郡之地也就尽归自己了,到时候恢复古越国,进而称霸中原,也就指日可待了! “哈哈!……江东军将士们,奋力死战,夺我生路-杀呀!” 眼看伏兵四起,孙策丝毫没有胆怯,反而奋勇冲杀起来,之前预料的全猜中,这个猎人自己做定了! :。: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七章浴血奋战-小霸王! “冲呀!-生擒孙策,马踏中原!” “杀呀!-剿灭山越,护我河山!” ……………………………… 会稽山上-人喊马嘶,杀声震天,江东、山越两军混战在一起,双方投入了五六万人马,都是精兵强将,只见刀枪闪烁,箭矢横飞,呐喊声、战鼓声、惨叫声、嘶鸣声……风云激荡,惊天动地! 沙场搏命,你死我活,什么怜悯、同情、不忍、和善……全都抛之脑后了,士兵们双眼血红,握紧手中的兵刃,拼命的砍杀对方,这种激烈的战况下,只有身高力壮,心狠手辣之人,才有活下去的机会,反之,只能化作一摊肉泥,用来滋润山间的草木吧! 总体来说,山越一方占了上风,他们提前设下的埋伏,兵力又是对方的数倍,四面合围,步步近逼,不断的发起冲击,再者说,山地作战本是越人的强项,洞兵们上窜下跳,不时发出野兽般的怪叫声,凶悍的一塌糊涂! 至于江东人马吗,数量虽少,却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在将校们的指挥下,稳稳的摆出一个防御阵型,强者在外,伤者在内,奋勇厮杀,丝毫没有示弱,孙策更是手持宝剑,站在箭矢交加之处,以此鼓舞将士们奋勇作战! “杀呀!-斩杀一人,赏肥羊十头,百越部落的勇士们,升官发财的机会来了!” “冲呀!-严防死守,一步不退,江东的热血儿郎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 ……………………………………………… 激战是午夜时分开始到,双方反复冲锋,浴血奋战,一直厮杀到了五更时分,依旧是胜负不分,放眼望去,山坡上、草丛中、沟壑里--到处都是残破的尸体,鲜血汇聚一起,竟然形成了几条溪流,伤兵们躺在冰冷的山石上,哀嚎不断,慢慢死去…… “形势危机,将士们死伤惨重,恐怕坚持不住了,请主公下令-鸣号举纛,召唤援兵吧!” 江东军毕竟寡不敌众,一番激战下来,防线不断的收缩,周泰带着几名将校跑过来,焦急的向孙策请示着,他们并非贪生怕死,实在担心自家主公的安危呀! 原来江东军早有准备,携带了数十支巨型号角,以及一杆赤色大纛旗,孙策与众将约定好了,自己冲入山越大营,负责吸引敌军主力,等到时机成熟以后,就会吹号举纛,各部伏兵尽出,一起围剿山越人马! 反过来,如果没有吹号举纛,各部人马按兵不动,继续等待时机,孙策下了死命令:“敢有私自出兵者,纵然取胜,立斩不赦!” 如今厮杀了两个时辰,江东军死伤惨重,防线不断缩小,山越人马也全部投入战场了,周泰等人认为决战的时机已经成熟了,这才前来请示吹号举纛的! “生擒孙策!……赏赐壮牛千头,肥羊万只,奴隶百户,赐封为一洞之主!” 就在众人商议的功夫,一队山越兵突破防线,杀入江东军内部了,高声呐喊着,直奔中军而来,受此影响,其余各处防线,也是摇摇欲坠,大有全线奔溃的危险! “主公呀!-速速吹号举纛,再晚就来不及了!” “不要再犹豫了,主公千金之躯,若有了闪失,末将等人万死难辞其罪!” ………………………………………… 形势危急,众将迅速围成一圈,把孙策保护起来,他们心理清楚,江东六郡的安危就在主公身上,这里的人都死光了,也不能伤他一根汗毛呢! “不行,越人悍勇敢战,士气高昂,此时发起合围,难免会拼个两败俱伤,让弟兄们咬紧牙关,再坚持一个时辰!” 孙策头发披散,浑身浴血,犹如一头地狱恶鬼,环顾战场形势之后,坚决的摇摇头,自己要的是一场大胜仗,决不能半途而废了! 不过吗,众人说的也有一定道理,鏖战大半夜了,麾下人马损失过半,局势危机万分呀,周泰可是江东悍将,当初剿灭山贼,身中十二枪,深可见骨,血透战袍,犹然死战不退,这样的人都要求援兵了,可见形势如何紧急呢! 不能召唤援兵,又要坚守防线,尽量的消耗越人的兵力,唯一的办法就是拼命了,如同当年的楚霸王-项羽,破釜沉沉,激励士气,与敌人拼死一战! “今日之战,决定了江东大局,也关系着六郡百姓的安危,本将军就是血溅沙场,也绝不后退一步-杀呀!” 激励士气,莫过于身先士卒,孙策猛地脱掉战袍,露出了强壮的胸膛,高举宝剑,呐喊着冲进敌群,大砍大杀,犹如一头吞了砒霜的老虎,尽情发狂而战! “杀呀!-跟山越人拼了,让他们好好看看,什么是江东儿郎-顶天立地!”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堂堂的江东之主,尚且死战不退,别人的性命又算什么呢,江东人马士气大振,挥舞兵刃,发起了反冲击,甚至以命换命,跟敌人同归于尽! 靠着这股狠劲,他们硬把冲进来的越人赶了出去,重新守住了战线,这就是一夫拼命,十人难敌的真实写照! “好一个孙伯符,竟然如此勇武刚烈,身临战阵,悍不畏死,纵然是西楚霸王复生,也不过如此了吧!” 一处山坡上,越王-无常居高临下,对战局观看的一清二楚,心中更是感慨万千,遇到如此强劲的敌手,即是人生一大悲哀,也是人生一大快事呀! 另外吗,他的心中也在暗暗担忧,战局虽然混乱不堪,有的事情却看的出来,自己苦心设下埋伏,想着引孙策入圈套,然后围歼江东军主力,前一个目标达到了,可是后一个目标呢? 根据战事判断,对方投入的兵力只有一万左右,问题是,江东大军有七万之众,剩下的大队人马在那里呢,莫非说,对方将计就计-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也给自己也布下了埋伏吗? 想到此处,越王-无常惊出一身的冷汗,观望四处的山野、树林,只觉得杀气腾腾,阴森恐怖,似乎埋伏着千军万马呢! “百越部落的勇士,圣山为证,祖宗护佑,复兴越国的机会就在眼前,举起你们的刀枪,跟随本大王的旗帜,奋勇向前呀!” 事到如今,唯有速战速决了,越王-无常高举狼牙棒,带领亲兵也加入了战场,不管有什么阴谋诡计,只要杀掉小霸王-孙策,江东大军就会不战而溃,自己复兴越国的大计,也就十拿九稳了! “生擒孙策!-复兴越国! “生擒孙策,复兴越国!” 大王上阵,浴血冲杀,越人也是士气大振,牛皮战鼓擂动,洞兵们前仆后继,发起了新的攻势--吴、越两国的兴衰,就看今日一战了,成王败寇! ……………………………………………………………………………………………………………… “呜!--呜呜!” “杀呀!--四面合围,剿灭山越!” “冲呀!--奋勇向前,救援主公!” 黎明时分,日出东方,光芒万丈,经过大半夜的血战,江东人马死伤了十之七八,统帅孙策也是三处负伤,浑身浴血,可是不管怎么说,他带领部下拼死力战,顶住了越人数次猛攻,极大的消耗了对方的兵力,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吹号举纛的时机到了! 命令下达,数十支巨型号角吹响,声震山野,百兽具惊,与此同时,一面赤色大纛旗高高举在,金边红底,上绣飞虎,在山风吹拂下,来回飘摆,栩栩如生! 大纛高举,伏兵四起,太史慈、蒋钦、徐盛等人带领六万人马,早就潜伏在会稽山上了,还占据了一些制高点,并封锁了下山的通道,此时接到信号,立刻冲杀出来! 六万人马可是生力军,养精蓄锐了一夜,此时冲杀出来,个个猛如老虎一般,加上救援孙策心切,奋力冲杀,推进极快…… “不好了,咱们中计了……敌军有埋伏呀!” “顶不住了,快点跑吧……再打下去尸骨无存了!” ……………………………… 越人鏖战了一夜,死伤累累,士兵们更是精疲力尽了,那顶的住如狼似虎的江东大军呢,顿时被冲的人仰马翻,各部洞主也难以控制局势了,整条战线动摇起来,还出现了大量的逃兵! “后退者死!-各部齐心合力,坚守防线,咱们的援兵马上就到了! 局势发展到这一步,越王-无常眼睛都红了,挥动狼牙棒,打砸后退的士兵,却制止不住溃败的人潮,这时候就体现出越人的弱点了--军机松弛,号令杂乱,胜则狂飙突进,败则一溃千里! “立刻传令给黑蝎洞主,让他出兵救援,只要两路人马汇合,咱们就能反败为胜,打败江东人马--快呀!” 两军血战,内外包围,谁的援兵先到,谁就能获得胜利呢! :。: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八章本将军不是夫差! 俗话说‘屋漏偏逢连夜雨,船坏又遇顶头风’,会稽山上伏兵四起,喊杀震天,山越人马死伤惨重,全线动摇,越王-无常一面拼死抵抗,一面派人调兵增援,试图挽回败局,那想到一道消息传来--山阴城丢了! “大王呀!-山阴失守,后援断绝,咱们无路可退了……呜呜!” 浑身浴血的黑蝎洞主冲上山,跪地痛哭不止,身后还跟着几百洞兵,也是丢盔弃甲,狼狈不堪! “什么?-山阴城池坚固,粮草充足,又有三万大军驻守,为何一夜之间就失守了?” 听说山阴城丢了,越王-无常犹如五雷轰顶一般,差点一头栽倒在地上,刚毅的面容上满是灰败之色! 山阴城里囤积着大量的粮草、军械,又厄守着退回百越部落的道路,一旦失守,山越大军就会陷入绝境,纵然孙武复生,也难以挽回败局了! “周瑜小儿施展奸计,带兵偷袭了山阴城,属下无能,丢失城池,请大王治罪……” 黑蝎洞主一边痛哭流涕,一边讲述事情的经过,越说越伤心,越哭越厉害,说一句良心话--“这事真的不怪自己呀!” 山阴城扼守交通要道,地理位置非常重要,自从接管城池以来,黑蝎洞主也是卖老命了,日夜巡视,加强城防,先是调集人手,重新加固了城墙,又在城北挖了三道壕沟,里面遍布木刺、鹿角,纵然是千军万马也难以逾越! 陆上布防严密,水道里也没放松,越人在周围的河道中沉船、投石,安置铁锥、铁链,并派大量的游骑兵监视,稍有动静,立刻禀告,准备跟敌军决一死战! 可以说,黑蝎洞主的部署很严密,麾下将士也很卖力,凭着这样的阵势,就算对方有十万大军,没有三五个月的时间,也休想踏入山阴城半步,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固若金汤的城池,一夜之间就失守了,原因也很简单-‘敌人没从水道杀来,而是背后陆路偷袭!’ 江东大军两路南下,孙策统领七万人马,直扑会稽郡,攻打山阴城,周瑜统领三万水军,沿着太湖水系,进入豫章郡策应,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因此上,越人紧守北面的道路,等待着江东水军到来,准备以逸待劳,狠狠的搓其锐气! 问题是,周瑜何许人也呀,足智多谋,善于用兵,明知山阴城是块硬石头,他怎会傻乎乎的撞上去呢? 于是乎,一个‘绕道而行’的计策出现了,周瑜统领水军进入豫章郡后,突然下达命令:‘全军弃船登岸,只携带五天的口粮,翻越群山峻岭,只插山阴城南!’ 一支好好的水军,放着舒服的战船不坐,反而要像步兵一样,扛着刀枪、粮草,翻越崇山峻岭,靠着一双脚底板走路,命令下达之后,全军将士一片哗然,谁也不肯下船,目光中满是疑惑不解,以为统帅发疯了呢! 要想将士听命,唯有统帅以身作则了,周瑜也不多说什么,亲自背着盔甲、兵刃、干粮,举着自己的大纛旗,跳下战船,向着群山峻岭进发了…… 统帅如此果决,士兵们那敢落后,纷纷扛起辎重、粮草,登上岸边,向山阴城后方进发了,一路之上,将士们披荆斩棘,啃干粮,喝兽血,汗水洒落无数,跌下悬崖摔死的士兵,就多达数百人呢! 可是靠着一股子狠劲,周瑜带领三万人马,有进无退,历经千辛万苦,用了十天时间,行程二百余里,翻越大山九座,突然出现了山阴城后方,恰好消灭了一支越人的运粮队,一番乔装改扮之后,诈开城门,夜袭山阴! 越人的注意力全在北面,尤其是水道上,那想到敌人从后方杀来,又是深夜偷袭,真是一点准备也没有呀,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山阴城迅速失守,三万人马全军覆灭,只有黑蝎洞主带着几百人逃出来,这就是所有经过了! “天亡我也!--太史慈、孙策、周瑜……汉家智勇双全之士,何其多也?” 听完讲述,越王无常仰天长叹,却又无可奈何,一支水军弃船不用,反而陆路偷袭,如此大胆的用兵方式,就是自己也预料不到,又如何责怪他人呢,只能归咎于天意了! “山阴城失守了,咱们的退路断绝啦!” “完了!--全完了!……一败涂地,大家各自逃命吧!” ……………………………………………… 山越大军深陷重围,本来就全线动摇了,得知山阴城失守,全军后路断绝,援兵也没有了,士气一落千丈,再没人愿意死战了,士兵们抛弃刀枪,转身就跑,任由洞主们挥刀斩杀,也阻拦不住溃败的人潮…… “杀敌立功,剿灭山越!……建功立业,就在今日!” 相反的,江东军却是士气大振,士兵们人人奋勇,个个争先,挥舞刀枪,奋力砍杀,几个冲锋下来,就把越人彻底击垮了,漫山遍野,搜寻俘虏,捡拾刀枪、锣鼓、旗帜…… 正午时分,会稽山上的喊杀声平息下来了,此一役,江东军大获全胜,斩首两万,生擒四万余,缴获的粮草、军械不计其数,并且夺回了山阴城,彻底掌握了战场主动权! 至于山越一方,或死或降,全军溃败,越王-无常还算有些定力,勉强聚集了数千溃兵,逃进了一处峡谷中,依仗地势,结营坚守,抵抗江东大军的围剿! 看到眼前的局势,人们不禁想起了‘吴越争霸’的故事,也是这座会稽山上,吴军重重围困,越人无路可逃,最后越王-勾践跪地请降,侥幸保住了一条性命,而后卧薪尝胆,积蓄力量,终于复仇成功,七百多年过去了,历史还会重演一次吗? ……………………………………………………………………………………………………………… 另一面,孙策先是汇合了周瑜,二人调集人马,把会稽山围的水泄不通,以防止越人突围出去,而后在中军大帐,召开了隆重的庆功宴,犒赏有功的将士们! “校尉-应龙,斩首十颗,官升一级,赏赐黄金五十两级,土地三百亩,以及山越美女五名,随意为奴为婢!” “士卒-于山,斩首五颗,官升一级,赏黄两二十五两,土地一百五十亩……” “士卒-陆骥,族斩首三颗,赏黄金十五两,土地一百亩……” …………………………………………………………………… 对于立功的将士,孙策是很大方的,官职、金钱、土地、美女……应有尽有,因此部下们士气高昂,忠诚无比,在这一点上,比起‘把官印的棱角都磨光滑了,也舍不得赐给部下’的楚霸王-项羽,可是强的太多了! “启禀主公,越人派来了使者,跪在大营门外,祈求觐见!” 庆功宴进行到高潮时,一名督尉跑了进来,手里还拿着一封血书,上面赫然三个大字--祈降表! “呵呵!--越人坚持不住,前来祈降了,既然如此,打开营门,放他们进来吧!” 看完血书之后,孙策沉吟片刻,又跟周瑜对碰了眼神,最后决定接见来使,作为汉家大将,不能失了风度不是,也好探查越人的打算! “将军神威,所向无敌,百越部落心服口服,从此愿意听从号令,称臣纳贡,只求将军大发善心,宽恕越人吧……” 片刻之后,赤膊上身的黑蝎洞主,跪地爬入大帐,哭泣求饶,还献上一枚青色玉印,四寸大小,上盘五爪螭龙,边角略有磨损,一看就是上古之物! 在他身后跟着十几名洞主,也是赤膊上身,跪地求饶,手中捧着不同的宝物,什么天然金块、珍珠玛瑙……皆是价值连城之物,败军之后,还能弄到这些东西,也真是难为他们了! 除此之外,随行的还有十几名山越美女,一个个酥胸高挺,芊腰柔软,大腿修长,半敞着衣衫,露出了雪白的肌肤,显得诱惑无比,尤其为首之人,堪称风华绝代,貌比西子,正是大名鼎鼎的--灵蛇夫人,一双妩媚的大眼睛,不停向帅位上窥视着呢! 黑蝎洞主哭诉半响之后,提出了议和的三个条件: 其一,越人承认战败,愿意削去王号,献上王印,从此称臣纳贡,服从孙策的命令,包括征兵,交税,筹粮…… 其二,献上美女十五名,以供铺床叠被,伺候起居之用,从此以后,山越每年进贡美女三百名,送与江东将士为妻妾! 其三,越王-无常愿意下山投降,亲自入营跪地请罪,日后加入江东军中,充当一名马前卒,为江东集团效力! 最后,越王-无常又是称臣纳贡,又是献上美女,甚至把自己老婆也送来了,只有一个条件:“保全百越部落的独立性,不要侵占土地,不要委派官员,更不要掠夺百姓!” 这样的条件,跟彻底投降没什么区别了,可以说是‘跪地求饶,甘为奴仆’,可是有心人知道,当年的越王-勾践,就是如此祈降的,吴王夫差也答应了,最后吗……红颜祸水,越甲吞吴! “哈哈!--自身为奴,娇妻做妾,金银财宝,美女羔羊,应有尽有--无常大首领真是下血本了,这份隐忍之心,比起当年的越王-勾践,有过之而无不及呀! 可惜呀!-无常虽有勾践之心,本将军却不是夫差,男子汉,大丈夫,爱美人更爱江山!” 听完对方的条件,孙策仰天大笑,目光在金银财宝、绝色美女身上扫过之后,没有一丝的留恋,反而紧紧握住了自己的佩剑! “传令下去,擂鼓进军,把山越残部斩尽杀绝,一个不留,至于这些财宝、美人吗,就赏赐给斩下越王-无常首级之人!” “将军万胜!-踏平山越!” “将军万胜!-踏平山越!” 财宝难动其志,美人难动其心,勇武刚烈,心怀天下,这就是江东小霸王-孙策! :。<><><>: 正文 第一百七十九章江东明珠-孙尚香! 建安三年-夏,五月二十八日,江东军收复山阴城,大破越人于会稽山,斩首两万,生擒四万余,越王-无常派使祈和,称臣纳贡,身为奴,妻为妾,讨逆将军不准! 黎明时分,江东军擂鼓进兵,尽数剿灭越人残部,越王-无常不甘被俘,自刎身亡,孙策敬其勇武,以诸侯之礼厚葬之,立碑、封土、祭祀,以示死者为大! 大战之后,江东军修整三日,继续进兵,深入群山峻岭,攻破山寨无数,俘获人口十余万,取其精壮者从军,余者遍户为民,迁徙内地,一时之间,小霸王-孙策威名大振,诸侯恐慌! 听到江东军获胜的消息,荆州牧-刘表坐卧不安,立刻加封悍将-文聘为江夏太守,添兵马三万,战船五百艘,以做防备之用! 于此同时,朝廷也接到了江东军的报捷表文,以及缴获的越王-大印,看过这些东西后,丞相曹操沉思良久,说出了一句肺腑之言:“狮儿难与争锋矣,唯贪狼可与之匹敌,此老夫之幸也!” 就在孙策大展神威,剿灭山越残部的时候,江东派遣人质的车队,历经数千里旅途,终于抵达许昌城了,先是以使者身份入住驿站,而后正式通报丞相府,等候召见! 江东人质入朝,乃是军国大事,万万不可小觑,曹操沐浴更衣,换上了最华丽的朝服,召集麾下文武重臣,在相府大堂设宴,隆重召见江东来人! …………………………………………………………………………………………… 许昌-丞相府-大堂上! 为了震慑江东使者,曹操特意换上了一身戎装,头戴金鳞盔,身穿飞龙战铠,手持倚天宝剑,披着大红色的斗篷,端坐主位之上,双目微闭,不怒自威,颇有一股王者之风! 曹营集团的文武重臣们,同样是文官穿华服,武将披铠甲,按照官职、爵位依次而坐,文官第一位是人称‘鬼才’的郭嘉,至于武将之首吗,自然是‘鬼面萧郎’了! 与此同时,侍卫统领-许褚带领着‘虎豹骑’,把相府大堂团团包围起来,士兵们弓上弦、刀出鞘,杀气腾腾,犹如上阵厮杀一般,寻常人见了无不心惊胆颤呢! 摆出如此阵势,就是为了威慑使者,也让江东集团的人看看,大汉-丞相府的威仪如何,自古以来,这也是中央朝廷震慑地方诸侯的手段之一,如果需要的话,还要架上油锅,摆开刀斧手呢! “丞相大人钧令……召江东使者上堂觐见!” “召江东使者觐见……” “召江东使者觐见……” 一切准备就绪,礼仪官站在大殿门口,高声唱和起来,殿下士兵依次呐喊,声浪滚滚传出,如同霹雳一般! “刷!……刷!” 大殿里的文武重臣们,都把目光投向了门口,想看看江东使者的风采,早就听人说了,孙氏五兄弟文武双全,皆是人中俊杰,不知今天来的是谁,本领又如何呢? “江东使者-孙仁,觐见丞相大人--文成武德,万寿金安!” 在众人的无限期待中,一道小巧的身影走进大殿,步伐不快不慢,仪态从容至极,根本没把那些武士看在眼里,而后躬身行礼,声音更是清脆无比,还带着一股悦耳的童音呢! 至此,文武重臣们才看清使者的真面目,身高四尺有余,头戴紫金冠,身穿金缕羽衣,腰佩五色香囊,脚下一双鹿皮靴,面如芙蓉,略带一些婴儿肥,目如秋水,洗涤人间诸多烦恼,真是集天地灵气于一身呀! 在座的都是人中俊杰,自然看的出来,来人虽是一身男儿打扮,却是个如假包换的女孩子,看样子也就七八岁,也就是说,江东派一个小女娃做人质,真是不可思议呢? “江东没人了吗,竟然派个小女娃来,真是岂有此理?” “听说孙家兄弟五人,还有一个幼妹,视如掌上明珠一般,莫非就是她了?” “老夫也听说过,此女大名孙仁,小字尚香,破有乃兄勇武之风,号称江东魔女!” ……………………………………………………………… 打量一番之后,众人窃窃私语起来,好一个狡猾的孙策,这是玩了个‘鱼目混珠’,朝廷下旨让他派一名嫡亲入京,他就把妹妹送来了,既不违背旨意,又让众人无话可说呢! “诸侯子弟入朝,此乃上古之礼,孙家男丁众多,反而派一个女娃来许昌,莫非对天子不忠吗?” 曹操不愧是乱世奸雄,稳定心神之后,直接扔了一顶大帽子过去,也是给江东集团一点颜色看看! “自古诸侯觐见天子,必以奇珍异宝献上,孙家嫡系血脉之中,以小女子最受宠爱了,家兄如此忍痛割爱,乃是对天子最大的忠诚!” 孙尚香年纪虽小,却口齿伶俐,一番回话可谓是滴水不漏,这份狡猾的心思,比起成年人来毫不逊色呢! “哈哈!-老夫手握天下权,手掌杀人剑,天下诸侯无不畏惧,小姑娘如此傲慢,不怕引来杀身之祸吗?” 智斗不行,那就武力威慑,曹操故意阴沉着脸,又晃动手中的倚天脸,做出杀气腾腾的样子! “丞相大人威震天下,江东幼儿无不惊惧,小女子年方八岁,自然是惊恐至极了!” 孙尚香回答的更绝,名为称赞,实则阴损,堂堂的大汉丞相,就会吓唬一个八岁的孩子,又有什么可光彩的呢? 堂堂的大汉丞相,竟然被一个小女娃顶回去了,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又不能发作出来,那样太失风度了,至此,众人终于明白了,难怪孙策把妹妹送到许昌来了,真是一个水火不侵的小魔女呀! “侄女-尚香,参拜叔父大人-吉祥如意,身体康健!” 目光环视之后,孙尚香上前几步,对着萧逸行大礼参拜,一双顽皮的眼睛打量个不停,仿佛看到什么珍宝一样! 当初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萧逸与孙坚联兵作战,共同攻打汜水关,曾经以兄弟相称,因此上,萧逸经常调侃孙策兄弟,以他们的‘叔父’自居! 事实上,这个叔父真心不好当,孙家兄弟继承了父亲的勇猛,又多出一项厚黑技能,口中有蜜,腹中有刀,总是利用侄儿的身份,给自己拼命的弄好处! 孙尚香出发之前,大哥孙策就交代过,到达许昌之后,立刻拜访‘叔父大人’,只要抱住这条粗腿,就算朝廷上风高浪急,也能保你平安无事,捎带着,尽量的要一些好处,千万不要客气,谁叫他是‘叔父’呢! “贤侄女聪慧伶俐,文武双全,颇有乃兄之风呀,若为男儿身,日后前程不可限量呢! 萧逸似笑非笑,从腰间解下一枚虎纹玉佩,作为见面礼递了过去,说句实话,他很喜欢面前的小姑娘呢! 别人只知道她是孙策的妹妹,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江东明珠,却不知道,若干年后,她会成为吴、蜀联盟的关键人物,大名鼎鼎的‘枭姬’呢! 再有吗,孙家的兄弟姐妹中,最优秀的是孙策,其次就是孙尚香了,勇武豪迈,心胸坦荡,如果她是男儿身,恐怕就没孙权什么事了! 不管怎么说,江东人质入朝了,下一步就是安置的问题,按照惯例,都是养在一位重臣的官邸中,名为养育,实则监视,最好套取一些军事情报,玩个心里威慑之类的,折服人质,收为己用! 若果是个成年人,那就一切都好说了,问题是,这次是个小女娃子,麻烦可就多了,文武重臣们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开口呀! 这个时代疾病流行,幼儿的夭折率很高,权贵人家也难以幸免,远的不说,丞相府夭折的公子就有好几个了,把孙尚香领回去,万一出点意外的话,小霸王-孙策必然统兵复仇,那就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结果呀! 再说了,孙尚香颇为顽劣,又聪明过人,标准的熊孩子一个,绝对不是好管教的,万一出现了差错,那不是引火烧身,弄个家宅不宁吗? 所以说吗,这个监护人必须威望高、能力强,能慑服住‘江东明珠’,最好精通点医术,以防万一……众人反复思考之后,认为满朝文武只有一个人合适--大司马-萧逸! 首先,无愁侯府中女娃众多,还有一支娘子军呢,让孙尚香住在那里,不愁没有玩伴了! 其次,萧逸官拜大司马,本身又精通医术,以他的爵位、官职、能力,招待孙家嫡女,绝对是绰绰有余! 最后,小姑娘都叫他一声‘叔父’了,于情于理,他也该照顾人家一下吧,叔父可不是白当的呦! “什么情况,大家怎么都盯着我呢,莫非说……绝对不行呀!” 四周目光闪动,萧逸立刻警觉起来,家里已经有几个小恶魔了,万不能再引狼入室,一旦让两股恶势力合流,自己还有好日子过吗? 可惜,为时已晚,曹操以最快的速度做出决定:“江东使者-孙尚香,就在无愁侯府居住,一切事宜由大司马-萧逸负责,安排起居,教导诗书,不得有误!” “丞相大人英明,用人极为妥当,大司马文武全才,却是最佳的监护人了!” 一众文武重臣躬身行礼,口号喊的山响,让这件事情再无更改的可能,这就叫做死道友,不死贫道呀! :。: 正文 第一百八十章领回一个小萝莉! ???????W书W?W·KA?NSHU·COM?壹??看书W?W?W?·?K要AN?S看H?U?·C?OM 有功必赏,汉家古制,曹操一世奸雄,更是精通收揽人心之道,文武重臣前往丞相府议事的,经常会得到一些赏赐,比如钱财、田宅、美女、骏马、盔甲、宝剑……应有尽有,绝不吝啬,萧逸却领回一个八岁的小萝莉,这份厚赐也算是独一无二了! 俗话说的好-‘自己领回的小萝莉,哭着也要好好养大’,萧逸垂头丧气的回到侯府,先把几位夫人召集起来,详细介绍了孙尚香的来历,以及入住无愁侯府的原因,并且再三声明,这是文武重臣们强加给自己的,绝不是有心的拐带小萝莉,这件事不解释清楚了,日后恐怕家宅不安呀! 好在几位夫人通情达理,商议一番之后,决定把孙尚香安置在一座绣楼中,又调拨了二十名仆从、侍女听用,一切的饮食、服饰、居住条件,与小静、吕玲儿等人相同,每月有五十两黄金的份例,可谓是待遇优厚了! 作为一名负责的监护人,除了照顾生活,还要教训本领,为此,萧逸请了几名经验丰富的女官,教导孙尚香读书识字,以及礼仪、刺绣、化妆之类的,至于武艺上吗,则交给了六夫人-赵雨负责! 可以说,对于教导这个便宜‘侄女’,萧逸是真用心了,想把她培养成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五好小萝莉,也算对得起自己‘叔父’的身份了,问题是,一枚带刺玫瑰花的种子,就算园丁再辛勤浇灌,也开不出雍容的牡丹花来呀! 建安三年-夏,六月一日……白虹贯日,煞气冲天,孙尚香正式入住无愁侯府,至此,江东集团的顽皮小萝莉,与曹营集团的腹黑少女们胜利会师了,两股力量迅速的融合一起,对未来天下大势,乃至于华夏历史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以至于历代史官们,对这一天都是大书特书! 为了纪念这个伟大的日子,世人都当成一个节日来庆祝,主要就是给孩子们送上礼物,让她们狂欢上一整天,日后随着汉家铁骑南征北战,把这个习惯传播到了西方世界,并被各民族吸收、学习,数千年之后,被联合国正式确定为--六一儿童节! 寻常孩子来到新的环境中,肯定有诸多的不适应,尤其从温热、潮湿的江东,来到酷热、干燥的中原地区,经常有水土不服的症状,从而导致精神不振、饮食不下,严重者还会大病一场呢! 孙尚香不亏‘小魔女’之称,那真是水火不侵,诸邪退避呀,一点水土不服的症状也没有,相反的,在侯府里活蹦乱跳的,比在江东的时候还要欢实呢,犹如一颗饱满的种子,遇到适合的土壤之后,立刻茁壮成长起来了! 第一天,她就在无愁侯府里四处游荡,前院后宅,大堂小楼,足迹无所不至,最后摸到侯府宝库附近,差点被守卫的老兵一箭射杀,好在有惊无险,只是掉了一缕头发,受到如此惊吓,小魔女的兴致丝毫不减,又向小家庙潜行过去…… 第二天,她就拜访了侯府里所有人,凭着一副天真可爱的模样,那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收到的‘见面礼’能堆满一间屋子,当然了,孙尚香也颇为感慨:“侯府里的漂亮姐姐太多了,都是天香国色一般的美人呢!” 第三天,凭着一身不错的武艺,加上彪悍的性格,孙尚香正式加入了‘娘子军’,受到所有成员的热烈欢迎,因为年纪最小,还给她取了个代号:‘江东霸王花’--江东之女,性格霸道,貌美如花,至此,这位江东明珠算是找到组织了! …………………………………………………………………………………… “呜!--呜呜!” 三天适应期过后,孙尚香彻底喜欢上了新的生活,每天清晨号角声一响,立刻从床上蹦起来,简单梳洗之后,与众人共进早餐,而后换上一身戎装,跟‘娘子军’一起操练武艺,高兴的就像小羊羔一般! 练习骑射之术,是为了上阵厮杀,可是眼下没有仗可打,就算发生战事了,萧逸也不会调动娘子军的,无奈之下,她们只好把满腔热情投入到另一项活动--行侠仗义! 每个少年心中都有一个侠客梦,其实少女也是一样的,不能为国为民,那就除暴安良好了,在这件事上,孙尚香爆发出十二分的热情,每天跟着娘子军巡视街道,四处伸张正义,别看她的年纪小,脾气却极为火爆,打起架来从不含糊,而且下手稳、准、狠,尽显一代魔女本色! 于是乎,许昌城里的纨绔子弟、流氓恶霸倒霉了,以前的‘黑白双煞’固然霸道,好歹还讲几分道理呢,这位江东霸王花可不一样,遇事只用拳头说话,不管对方什么来历,先揍上一顿再说,短短几天功夫,挨揍的公侯子弟有二十多位,地痞流氓不计其数,霸道之名,威震许昌! 被一个八岁女娃子揍了,众多纨绔子弟心中不服,立刻四处打探消息,准备伺机报复一下,最好把小萝莉抢回府中,好好的‘欺负’一番,方解心中之气呢,话说对方固然霸道了一些,小模样却可爱的很呢,好好调教一番的话……呵呵! 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得知小萝莉是无愁侯府的人,纨绔子弟们的报复计划立刻破灭了,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去‘杀神’的府邸里抢人呢,除非是全家都不要命了! 尤其得知小萝莉的嫡亲大哥,就是威震江东的小霸王-孙策,纨绔们更是欲哭无泪,难怪人家如此霸道呢,原来她站在两大名将的肩膀上,这样的强硬的背影,谁敢前去招惹呢? 既然惹不起,那就躲开吧,一时之间,只要孙尚香的身影出现,纨绔子弟们再也不敢上街了,全躲在家里装起乖宝宝,简直比巡城的‘执金吾’还管用呢! 万幸的是,孙尚香虽然霸道一些,却有自己的行事准则,那就是‘恃强而不凌弱,傲上而不辱下’,只打那些贵族公子,从不欺负贫民百姓,因此民间口碑极好,这也是萧逸愿意力挺她们的原因之一! 江东之女,长于侯府,日后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存在呢,真是让人万分期待呀,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此女日后,贵不可言! …………………………………………………………………………………………… “报!--明日辰时,朝堂大会,文武百官尽数参加,大司马务必上朝议事!” 家宅未安,外事又来,就在萧逸绞尽脑汁,想办法改造小萝莉的时候,大汉朝廷上面,一场暴风雨正在逐渐形成……文武百官、皇亲国戚,集体上书朝廷,参奏萧逸‘桀骜不驯,欺凌皇室,有违臣子之道!’ 文武百官集体上书,根源就在修复洛阳的事情上,按照朝廷的计划,重建宫殿,归还旧都,一切以皇室荣耀为中心,宫殿楼台、皇城御园,修的是越繁华越好,到时候,文武百官也弄上几座新府邸,跟着沾一些好处呢! 计划是不错,具体实施起来,就完全相反了,萧逸彻底否定了朝廷的计划,还把海燕公主送来的图纸撕了,自己重新设计了一套计划,以安置百姓为主,军事防御为辅,至于皇城宫殿的事情,直接抛到脑后去了! 因为这件事情,小皇帝暴跳如雷,文武百官也是议论纷纷,虽说汉室倾颓,皇权不振,可是如此明目张胆的抗旨,还是第一次发生呢,就连海燕公主也气的紧咬银牙,发誓要给萧逸一点颜色看看,真是‘郎心如铁,冷血无情’呀! 此外,各地诸侯也纷纷上书,同样是参奏萧逸的,当初诸侯们支持修复洛阳城,还捐献了不少的财物,用心可是很险恶的,他们是想利用修复洛阳城的机会,大量的消耗朝廷的人力、物力,让曹营集团没有力量东征西讨,如此一来,各路诸侯就可以安享太平了! 可是萧逸主持修建的洛阳城,完全是一座军事堡垒,修筑完成之后,与许昌、长安形成一个稳固的防御体系,极大的加强了曹营集团的力量,日后讨伐起各路诸侯,更是得心应手呢! 如此一来,各路诸侯岂能不恼火呢,所以他们勾结文武百官,一起上书朝廷,以‘违抗圣旨,欺凌皇室’为借口,准备狠狠的收拾一下萧逸,就算不能要他的小命,也要剥夺官职、爵位,直接废为庶人才行! 世人皆知,萧逸是曹操的女婿,执掌兵马重权,也是诸侯们最忌惮的人之一,如果罢黜了萧逸,就等于卸下曹操的一条臂膀,如此,诸侯们才能安寝呀! 政治风暴,不容小觑,短短几天时间,各地的奏折就堆满了丞相府书房,文武百官更是趁势鼓噪,一定要严惩抗旨之人,否则无以对大汉列祖列宗! 正所谓众怒难犯,曹操固然手握大权,也不能无视百官的意见,无奈之下,决定召开一次大朝会,正式讨论萧逸的罪责问题! 山雨未来风满楼,萧郎沦为阶下囚!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一章丢官罢爵 汉家制度,五日一朝,天子坐殿,百官行礼,而后商议军国大事,安定社稷江山,如果皇帝身体不适,可以让太子代掌政务,称为‘监国’,或者皇帝年纪太,没有处理政务的能力,则由皇太后临朝听政,名为‘称制’,总之一句话,九龙宝座上不能没有人! 不过吗,自从曹操担任丞相以来,皇帝上朝的次数明显减少了,皇城的钟鼓几个月也难以敲响一次,至于军国大事吗,全部在丞相府处理了,久而久之,形成了‘政令出于相府,天子虚坐朝堂’的局势,谁才是真正的执政者,天下人心知肚明! “咚!--咚!咚!” “隆!--隆!隆!” ambp;……………………… 建安三年-夏,六月二十四日-寅时,玉兔西坠,金乌东升,皇城内钟鼓齐鸣,震动九重,这是召唤百官上朝的信号,不过吗,有经验的人听的出来,皇城的钟鼓重而少威,中间还掺杂几个乱音,很显然,因为太久不上朝,负责钟鼓的宦官都有些手生了! 同样的,听到皇城内的钟鼓声,文武百官也是一阵茫然,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连忙召唤仆从,沐浴更衣,准备朝见天子,一时之间,百官府邸乱成了一团,有人穿反了朝靴,有人找不到笏板,还有人都走出府门了,才想起忘记带上印绶,对文武百官来,‘上朝议政’真的有些陌生了! 寅时三刻,文武百官、皇亲国戚齐聚在皇城外,大都来的匆匆忙忙,仪表也是狼狈不堪,只有一些曹营集团的重臣们,显得从容不迫,他们是早有准备了! 至于丞相府的车驾,已经从司马门进入皇城了,这也是‘剑履上殿,参拜不名’之后,曹操得到的又一项特权-‘可以随时随地,出入皇城’,至于司马门的守卫,也被‘虎豹骑’接管过来了! “隆!--隆!隆!” 卯时一刻,文武百官排着队伍,从太平门进入皇城,一直来到麒麟殿下,脱下靴子,交出佩剑,又经过宦官们的搜查之后,这才进入大殿里面,‘百官上朝,不带寸铁’-这也是汉家制度之一! 与此同时,大汉天子-刘协,头戴十二冕黄金冠,身穿暗金五爪飞龙袍,手持天子剑,在几名内侍臣的陪同下,也坐到了九龙宝座之上,皇帝的神情有些激动,目光中隐隐的泪花闪动,作为一名没有实权的皇帝,他是多么珍惜上朝的机会呀! 丞相曹操站在御阶上,头戴八宝赤金冠,身穿四爪白蟒袍,手持倚天剑,目光凝聚,如蕴雷电,颇具王者之风,另外吗,群臣观察之后,发现曹操距离宝座更近了,以前还有七八步,现在只剩下三步了,真是触手可及呢! “恭祝吾皇-统御江山,万年无期!” ambp;“恭祝吾皇-统御江山,万年无期!” ambp;………………………………… ambp;大殿上,文武百官行三跪九叩大礼,参拜大汉天子,山呼之声,震耳欲聋,不过在有心人看来,真正接受大礼参拜的,却是御阶上的曹操,一位名副其实的‘站皇帝!’ “众位爱卿-免礼平身-赐座!” ambp;“多谢陛下!” ambp;……………… 汉家君臣,素有主客之谊,行礼之后,百官们不用站在大殿上,而是按照官职、爵位的高低,文东武西,分坐两旁,因为夏季炎热,座位上铺着凉席,大殿四角放着冰块,待遇还是相当不错的! 站在最前面的,是十几个须发皆白的老臣,弓背弯腰,昏昏欲睡,别看他们的模样不济,身份却是极高,随便拉出一个来,都是历经数朝的元老,有的还见过汉冲帝、汉质帝呢,属于祖爷爷辈的人物,他们没有什么实权,却享有崇高的威望,纵然是丞相曹操也要礼敬几分呢! 萧逸也坐在朝堂上,因为官拜‘大司马’,爵封‘无愁乡侯’,又有显赫的军功在身,他的位置非常靠前,仅在三公之下,傲视文武百官,这样一位英气勃勃的青年人,与那些须发皆白的老者同坐,颇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呢! 为官数年以来,萧逸是很少上朝的,一是生性懒惰,讨厌繁礼多仪的事情,二是自尊心太强,不愿意给任何人下跪行礼,哪怕是当今皇帝,因此他总是装病推诿,今天发烧,明天泻肚,后天又睡觉落枕了,上朝的位置总是空着的,以至于有人称他为‘病司马!’ 今天可不一样,想躲也躲不开了,昨天晚上,丞相府派来一位侍女,专门传信给曹节,让她督促萧逸来上朝,这招可是厉害了,皇帝的圣旨可以不管,丞相的钧令也能抗拒,同床共枕的大夫人发话了,那个男人敢不听呢? “萧郎竟然上朝来了,朕的眼睛没花吧,还是一直没睡醒呢?” ambp;“不愧是绝世杀神,稳坐朝堂之上,犹如猛虎卧于山丘,爪牙锋利,虎视眈眈那!” “萧郎年纪轻轻的,已经位高爵显了,前途不可限量呀……” ambp;………………………………………………… 看到萧逸的身影之后,殿上君臣反应不一,有人吃惊,有人畏惧,还有人想到了若干年后,此子的位置又在那里呢? ambp;话又回来了,要想日后飞黄腾达,甚至金鳞化龙,先过眼前的难关才行,否则的话,一切皆是虚幻! ambp;能够坐在朝堂上的人,没有一个平凡之辈,开始的惊慌过后,众人迅速的冷静下来,彼此交换眼神,偷打手势,酝酿起一股政治风暴来…… 最近一段时间,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参奏萧逸的折子,几乎堆满了丞相府的书房,一个个义愤填膺,恨不得为国家除掉这个祸害呢? 如今正主出现了,文武百官却集体沉默了,一个个鼻观口,口问心,犹如老僧入定一般,玩起了装聋作哑的把戏,背后参奏是一回事,当面指责又是一回事,鬼面萧郎在此,谁敢口出不逊呢? “诸位臣工,近日老夫收到许多奏折,皆是参奏大司马-萧逸的,既然如此,今日就议一下他的罪名……” 话间,曹操向殿下一挥手,几名武士抬上个大箩筐,里面全是文武百官的奏折,少也有上千份呢,无一列外,都是参奏萧逸的,里面言辞之激烈,语气之恶毒,足够开一次骂人大会了! 奏折抬上来了,文武百官的头反而更低了,大家心理清楚,曹操与萧逸配合默契,情同父子,人家敢出言训斥,那是岳父教训女婿,合情合理,别人能乱什么呀,谁不怕引火烧身呢? 为官之道,明哲保身,一时间,大殿里沉静如水,群臣没一个发言的,论起‘乌龟神功’,他们可是一个比一个厉害呢,否则也不能矗立朝堂,风雨不倒! “嗯!……刷!” 御阶下坐的都是些奸猾之人,九龙宝座上却是一个冲动少年,眼看局势僵持住了,皇帝轻轻的咳嗽一声,又晃动一下腰间的天子剑,向心腹大臣们发出了暗号! “臣参奏大司马-萧逸,大罪有三,一曰:桀骜不驯,违抗圣旨,二曰:欺凌皇室,撕毁图纸,三曰:擅作主张,营造城池……” 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国丈-伏完第一个站了出来,手持象牙笏板,公开列属罪状! “臣参奏大司马-萧逸,滥杀无辜,涂炭生灵……” ambp;“臣参奏大司马-萧逸,聚敛钱财,贪婪成性……” ……………………………………………… ambp;正所谓破鼓万人捶,有人开了头,群臣顿时一拥而上,犹如一群发疯的恶狗,准备围攻死这头‘贪狼!’ “臣-莽撞无礼,有失臣节,辜负国恩,请陛下降罪……!” 按照规矩,萧逸摘下发冠,脱去朝服,表示甘心的接受惩罚,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却在群臣脸上一一扫过,做为一个心眼男人,今日之仇,他朝必报! “群臣一致上奏,大司马罪责难逃,丞相以为此事如何处置呢?” 经历过无数风浪,皇帝也成熟起来了,自己没有发表意见,而是把问题交给了曹操处理…… 这件事情上,皇帝跟几位心腹大臣商议过了,可以是个双赢的局面,如果曹操袒护萧逸的话,就会落下个‘徇私枉法’的坏名声,原本积累起来的威望,也会下降许多,趁此机会,皇帝可以夺回一部分权利! 如果曹操明哲保身,果真是处置了萧逸,那就更好了,以后者的功劳、实力,斩杀是不可能的,不过削去官爵没问题,如此一来,原本的曹、萧联盟就会出现裂痕了,皇帝趁机争取一下,许下高官厚禄,未尝不能把萧逸拉过来,那个时候吗……呵呵! 曹操一代奸雄,瞬间就明白了这个圈套,有些惊讶的看看皇帝,又冷酷的笑了笑,目光转动只见,立刻有了决断: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萧郎虽是老夫的爱婿,又岂能例外呢,传本相的钧令:削去官爵,仗责一百,打入天牢,监禁终身!” “哗!……削掉官爵了,还要监禁起来,丞相大人真是铁面无私呀!” 听完判决,群臣一阵的喧哗,有人甚至惊叫起来,原以为曹操肯定大事化,事化了,袒护自家女婿呢,文武百官也准备好了据理力争,揭露这对翁婿的丑陋嘴脸,那知道人家公事公办,根本不留一点话柄! ambp;“丞相大人万万不可,萧郎有大功于国……” 朝堂之上,有赞成的,就有反对的,荀彧准备起来争辩一下,他是有名的汉室死忠,也是一名正直之人,萧逸文武双全,战功无人可比,乃是平定天下的良将,岂能监禁起来呢! ambp;荀彧刚一起身,就被身边的郭嘉拦住了,伏在耳边轻语了几句--“国之利器,不可轻示于人,无双良将,隐忍方成大器!”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二章大器晚成凌云志! ?一看书??W?WW?·?K?AN?SH?U?·COM一看书?W?W?W?·?KANSHU·COM 甘罗发早子牙迟,荷放梅开各有时, 少年成名未必好,大器晚成凌云志! 自古以来,华夏大地上经常涌现出一些少年豪杰,他们天资聪颖,运气极佳,小小年纪就能身居高位,所立功业,寻常人一辈子也难以追赶,最典型的人物就是甘罗:十二岁为秦国上卿,少年得志,笑傲诸侯,天下人无不侧目,称之为‘天纵奇才’,可是有谁知道呢,这位翩翩美少年,十三岁就掉了脑袋? 同样的,世上还有一种人物,小时候表现的极为愚钝,学业不成,事业不就,数十年碌碌无为的,被世人称之为‘无用蠢才’,可是一旦显露本领,就会搅动天下风云,这叫做‘大器晚成!’ 代表人物就是-姜子牙,六十岁了还在渭水垂钓,贫困交加,老婆也跑掉了,可是七十岁时来运转,成为大周国相,先后辅佐文、武二王,讨伐殷商,一统天下,自己也成为一方诸侯,爵封齐王,执掌白牦、黄钺,拥有专擅征伐之权,也成为后世人臣的偶像! 所以说吗,人生道路上,前期走的太顺畅了,未必是一件好事,根基不牢固,栽倒了就难以爬起来,相反的,历经风雨,磨砺心性之后,往往能够走到最高处,这个道理曹操明白,郭嘉也明白! 萧逸自从出道以来,数年之间,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各路诸侯无不丧胆,战功之彪炳,堪比当年的‘冠军侯’-霍去病,仕途上也是一路狂飙,二十四岁的年纪,已经官拜大司马,爵封无愁乡侯,说是少年英雄,一点也不为过呀! 天下之事,有一利,必有一弊,萧逸春风得意的时候,也产生了许多的隐患,首先,战场上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则天下诸侯无不惊惧,全把萧逸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日夜谋划,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其次,安置流民,修复洛阳,对国家大计极为有益,却得罪了当今天子,以及文武百官,朝堂上明枪暗箭,皇城里阴谋诡计,全都针对着萧逸呢,纵然防得了一时,也难以防御一世呀! 最后,就连曹营集团内部,也有一些负面情绪,道理也很简单,萧逸的军功太高了,经常以一己之力,扭转整个战局,曹姓宗族将领无不忧心忡忡,生怕出现尾大不掉的局面,甚至曹操本人,也产生了忌惮之心!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说是‘举世为敌’也不过分呢,别看萧逸高官得坐,骏马得骑,表面上风光无限,实则如履薄冰一般,稍有不慎,就会落入万丈深渊中,那个时候,周围尽是落井下石之人呀! 遇到这样的情况,只能退尺,不能进寸,收敛锋芒,明哲保身才是王道呢,正好群臣上书,一起参奏萧逸,借着这个机会,曹操以霹雳手段,狠狠的处罚了自己的爱婿,看起来丢官罢爵,好不凄惨的,实际上是一种保护的手段! 官爵没有了,那些嫉妒心也就没了,相反的,想起萧逸之前的功劳上,曹营将领们还会生出同情之心,毕竟是一起流过血的战友,如今遇到困难了,理应拉上一把才是! 关入天牢,没了统兵之权,各路诸侯也就放心了,原本他们是团结一致,共同对抗曹营集团的,如今危机消失,内乱必起,曹操正好分化瓦解,各个击破他们! 就在朝堂下,打上一百杀威棒,也算给小皇帝一个交代了,天下人议论起此事,只会说丞相大人公正严明,乃是一等一的贤臣名相,原来的流言蜚语,也就不攻自破了! 转瞬之间,曹操就把利弊得失分析清楚了,进而化害为利,其用心之深远,不愧是一代奸雄呀,至于政治手腕之高明,更是活活的碾压众人,面对如此狡猾的‘权相’,小皇帝想要夺回权柄,恐怕是痴人说梦了! “臣!-自知罪孽深重,甘愿接受惩罚,谢陛下隆恩浩荡!” 身为穿越一族,目光必定长远,曹操能想到的事情,萧逸自然也想到了,既然前途风险重重,不如以退为进,躲到天牢里避避风头呢,话说两世为人,还不知道‘牢饭’什么滋味,也算增加一些人生阅历吧! 不过进天牢之前,还有一百杀威棒要挨,想到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按住打屁股,萧逸就直抽冷气,小脸也黑了下来,五岁那年被老爸揍过之后,自己就没受过这种待遇了,真不如砍上几刀呢? …………………………………………………………………………………………………………………… 两汉时期有五刑,又分为新、旧两类,旧刑指墨、劓、刖、宫、大辟,手段残酷,损伤人体,故而又称为‘肉刑’,一代圣君-汉文帝执政时期,为了给犯人一个改过的机会,下旨废除了旧五刑! 新设置的五刑为笞、杖、徒、流、死;解释起来就是小棍子、大棒子、劳役、发配、处死;别看名称简单,内容极为丰富,就以死刑为例,又分为斩首、绞死,油烹、活埋、车裂,五马分尸,千刀万剐……共计数十种之多,花样翻新,一个比一个残酷,让人不禁佩服老祖宗的想象力,同时也怀疑人性的残暴! 同样的,行刑手也是专门设置的,甚至成为了一种职业,父子承袭,世代不绝,当然了,想吃好这碗公家饭,也得有些真本事才行,就说刽子手吧,一刀下去,人头落地,犯人没有任何痛苦,自己则滴血不沾身,连砍上几十颗脑袋,眉头不皱,手腕不抖才行! 乱世当用重典,曹操执政以来,赏罚分明,不徇私情,经常有文武官员受罚,因此殿外时刻准备着呢,听到有人要接受杖刑,立刻走出八名行刑手,全身虎背熊腰的壮汉,手持五色大棒,准备行刑! 凡是常年行刑之人,心理都有些变态,手黑、心狠、嗜血,听到犯人的惨叫声,就会变得格外兴奋,用力更加猛烈,另外吗,能够亲手仗打朝廷官员,也是一件刺激的事情呢,因此上,八名行刑手摩拳擦掌,准备好好卖把子力气,可是看到准备受刑的犯人后,他们的想法立刻改变了! “小的们参拜大司马-神威盖世,天下无敌!” 看到走出来的身影后,八名行刑手吓得跪倒在地,浑身抖如筛糠一般,毕竟是当公差的人,多少有些眼力,认出了准备受刑的,就是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 作为行刑手,他们打过的犯官无数,什么县令、太守、校尉、将军,乃至于州牧一级的封疆大吏,手下从不留情,心中更无畏惧,可是今天这位大爷,他们真心不敢下手呀! 鬼面萧郎-当朝大司马,战无不胜的名将,传说中的‘贪狼星君’下凡,执掌人世杀伐的,岂是凡夫俗子敢招惹的呢! 再说了,萧逸执掌千军万马,手下骁勇之士无数,今天谁敢碰他一根汗毛,全家人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身为公差,奉命行事,乃是天经地义,尽管行刑就是了,本将军以人品担保,你们会平安无事的!” 萧逸倒是通情达理,主动的趴在了地上,准备接受一百庭杖,问题是,他不介意什么,几名行刑手也不敢打呀,全都瑟瑟发抖的跪在地上,脸色比死人还难看呢! “奉丞相大人钧令,即刻行刑,不得有误,违令者--斩!” 正在僵持只间,负责监刑的官员来了,此人身披镔铁甲,腰横青锋剑,手中举着一枚黄金令牌,正是宗族将领-曹休,因为战功显赫,如今已经晋升为御林将军,负责皇宫的守卫事务! “弟兄们,显示真本事的时候到了,全都用心一点打哇!” 钧令难违,不打不行,几名行刑手狠狠的一咬牙,举起了手中的五色大棒,向着萧逸的屁股打过去…… “呼!呼!……啪!啪!” 作为一名行刑手,都有两手绝活,其一‘举轻若重’,棒子打在犯人身上,看似轻微无声,实则暗劲伤人,打完之后,皮毛丝毫无损,里面却是骨断筋折,犯人轻则残废,重则丧命! 另外一种叫做‘举重若轻’,属于干打雷,不下雨的手法,棒子轮的呼呼做响,打下去全无力道,就是挨上几百庭仗,也不过蹭破点皮罢了,根本不伤筋骨,行刑之后,围着皇宫跑几圈都没问题! 萧逸承受的,就是‘举重若轻’的加强版,几根五色大棒,上下飞舞,看起来凶狠无比,实际上连汗毛也没伤到,反倒像是在按摩,发出‘咚咚’的声音,响亮无比,至于杀伤力吗……实际为零! 与此同时,负责监督的曹休,小脸紧绷起来,开始清点杖数了,不过吗,这位御林将军似乎不会算术呢……“一、二、七……三十八……七十九……一百杖,行刑完毕!” 五色大棒狠狠敲了十几下地板,曹休就回去交令了,周围的御林军无不暗挑大拇指,自家将军的算术水平,真是天下一绝呀!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挨打也是一门学问呀!” 挨完一百庭杖,萧逸站起来活动下筋骨,竟然有一种舒服的感觉,浑身血脉极为通畅,不禁对几名刑手刮目相看,这才是专业人士呀!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三章身陷囹圄 许昌城北三十里-断魂谷,此处地形犹如一枚宝瓶,四面环山,高耸入云,悬崖绝壁,猿猴难攀,只有一条小道连通内外,也是荆棘遍布,崎岖难行,在谷口设有一座铁闸门,重达数千斤,关闭之后,里面的人插翅难逃了! 因为地形奇特,大汉朝廷因地制宜,把国家监狱置于此地,用来关押一些特殊的犯人,准备来说是三类: 第一种是贪官污吏,这些人横征暴敛,民愤极大,发现之后,立刻削去官职,收押审问,不把贪污的钱粮吐出来,绝不罢休,而后按照罪责大小,判处各种刑罚,曹操以猛严治国,对付贪官从不留情,监狱里不乏郡守、别驾之类的高官,其中还有曹姓宗族子弟呢! 第二种是穷凶极恶之徒,有造反的黄巾余孽,有呼啸山林的强盗头目,也有打家劫舍的江洋大盗,都是同行中的佼佼者,一个个双手血腥,杀人不眨眼,属于重犯中的重犯,地方上不敢判处,这才押送朝廷,严加审问之后,再行处决! 第三类吗,则是历年征战之中,抓获的一些敌方将领、官员,这些人有名望,有根基,家族力量庞大,不能轻易的杀掉,又不能放回去,只好关押起来,慢慢的软化他们,或者交换一些赎金,贴补国库之用! “嗒!--嗒嗒!” 正午时分,艳阳高照,一支队伍出现在山道上,约有百余人,皆是全副武装的骑兵,铁蹄铮铮,气势汹汹,没有打出任何旗帜,反而押送着一辆黑篷马车,四面封闭,不知坐着什么人物,另外吗,看着骑兵们恭谨的神态,也许用‘护送’二字更加妥当吧! “来者何人,速速出示令牌,否则军法无情了!” 朝廷监狱,重兵护卫,壁垒上涌出一队士兵,纷纷弯弓搭箭,瞄准了前进的队伍,目光中满是疑惑之色,押送犯人的队伍见多了,这么奇怪的还是第一次呢? “奉丞相大人钧令,护送一位贵人来此,速速打开铁闸门,稍有懈怠,斩下你们的人头!” 队伍中冲出一人,身高九尺,腰阔十围,身穿镔铁战甲,手持锯齿大刀,犹如凶神恶煞一般,正是相府亲军统领-许褚,手中举着一面金色令牌,还有一份押送犯人的文书! “来的是虎豹骑,领队的是虎侯大人!……快快打开铁闸门呀!” 看清来人之后,壁垒上跑出数十名士兵,合力转动一个巨型绞盘,两根碗口粗的铁链‘嘎嘎’作响,片刻之后,数千斤的铁闸门升了起来! 铁闸门一开,立刻跑出一名校尉,三旬左右的年纪,脸上带着一只黑眼罩,还有几道深深的伤疤,来到许褚马前之后,歪斜着身体,努力的行了个军礼,原来他的一条腿也瘸了! “末将郎威,参见虎侯大人,不知押送犯人至此,有失远迎,还请恕罪!” 郎威本是一名骑兵校尉,弓马娴熟,悍勇善战,也是小有名气的人物,寿春之战,他带队奋勇攻城,结果受了重伤,差点殒命沙场! 好在军医手段高超,把他的小命救回来了,可是瞎了一只眼睛,瘸了一条腿,成了残疾之人,伤愈之后,郎威不愿意带着赏赐的财物,回家去务农,希望继续留在军中效力,丞相-曹操也不愿寒了功臣之心,就让他担任了监军校尉,负责监狱里的大小事务! 郎威军人出身,铁血本色,下起手又黑又毒,收拾犯人从不容情,加上他独眼瘸腿的,因此人们送了一个绰号-‘瘸腿老狼’,在朝廷监狱当中,也是威风八面的人物呢! 毕竟是军人出身,多少有些见识的,在躬身行礼之时,郎威的独眼瞄向了黑篷车,能让‘虎侯’-许褚亲自押送的犯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呢,可惜没等他想明白,就受到一顿暴揍…… “啪!啪!……混账东西,剩下的那只眼睛也瞎了吗,车里只有贵人,没有犯人,再敢出言不逊,老子剁了你的狗头当球踢!” 许褚号称‘虎侯’,性如烈火一般,抡起鞭子就是一顿狠抽,完全不顾袍泽之情了,自己平生只敬畏两个人,一是丞相大人,另一个就是车里的人,岂容他人亵渎呢! “仲康住手吧,‘老狼’也是无心之过,不要太责怪他了,都是一起流过血的弟兄呢!” 随着一声温和的劝阻,车内走出一个人,身穿白麻衫,项系黄金链,负手而立,气势犹如山岳一般,正是刚刚丢官罢爵的萧逸! 流年不利,凶神当职,萧逸丢了官爵,挨了一百杀威棒,又被送到监狱来了,按理说,犯人入监,必须身穿罪服,戴上枷锁的,可是普天之下,谁敢锁住‘鬼面萧郎’呢? 王法不敢加身,人又要送过去,真是两难了,好在朝廷中有聪明人,想出一个变通的办法,用白麻衫代替了罪服,用一条黄金链代替了枷锁,再派‘虎豹骑’负责护送,如此两全其美了! “小的不知大司马驾临,真是有眼无珠,罪该万死--啪!啪!” 看清来人之后,郎威先是呆愣片刻,立刻行大礼参拜,而后一个劲抽自己的嘴巴,打的‘啪啪’作响,难怪‘虎侯’要揍自己呢,真是一点也不委屈呀! “不知者不罪,起来说话吧,现在没有大司马了,我是待罪之人,以后要在你这里混饭吃呢!” 看着眼前的巨型监狱,萧逸心中颇为感慨,当初修筑许昌城,人力、财力不足,为了节省开支,还是自己提出建议,利用一些自然条件,把山谷作为监狱使用,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也有进来的时候,早知如此,就让他们修的豪华一点了! 话又说回来了,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有个积极的心态,只要希望之火不灭,那里都能发光发热的! ……………………………………………………………………………………………… 接下来,许褚交接了文书,又仔细叮嘱一番之后,这才告辞离开,回去向丞相大人复命了,至于萧逸吗,则在郎威的引领下,仔细的参观起山谷来,未来一段时间,自己就要在这里生活了! 自从周文王下令-‘画地为牢,削木为兵’,监狱就成了国家机构之一,也是有名的暴力部门,寻常犯人进了这里,如同坠入地狱一般,度日如年,眼泪不断,可是有识之士眼中,监狱却是卧虎藏龙之地,话说没点真本领的人,也不会关进这里来了! 断魂谷-监狱本着节约人力、物力的理念,充分利用了自然资源,周围陡峭的山脉是围墙,各式各样的山洞,稍加修葺之后,就是最好的牢房了…… 这里的山洞不计其数,大者五六丈宽,深不可测,可容纳万人之多,小者仅数尺宽,深则一两丈,关押三五个人也没问题,有些还是水帘洞呢,流水叮咚,清澈凉爽,全部呈阶梯状分布,密密麻麻的犹如蜂巢一般,不禁让人佩服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监狱主体分成两部分,上面的叫做‘天牢’,又分成九层阶梯,驻扎着两千多名守军、狱吏,以及那些贪官污吏们,这些人固然有罪,好歹是穿过官服的人,出身也比较高,又有庞大的家族势力照顾,就算进了监狱,也能享受较好的待遇! 他们约有三千多人,居住在干燥的山洞里,经常有亲人前来探望,送上各种生活物品,因此衣食不愁,可以看书、下棋、作画,每隔三天放风一次,晒晒太阳,活动筋骨,就像在养生一样,因此称为‘九层天堂!’ 山体以下,还有十八层山洞,称为‘地牢’,阴暗潮湿,空气污浊,各种地下生物胡乱爬行,那种阴森恐怕的感觉,让人不寒而栗,因此又称十八层地狱! 地牢里关押的,全是穷凶极恶之徒,越是罪责大的人,居住的山洞就越深,犹如打入无边地狱一般,有些犯人忍受不住寂寞,干脆自杀了事,也算是一种解脱了,可是能存活下来的,无不是心性坚韧,本领超凡之人呢! 入谷之后,郎威本想把自己的山洞让出来,却被萧逸给拒绝了,既入天牢,则为囚犯,自己也得遵守规则,巡视一番之后,挑选了一座干净的山洞,作为自己的居所! 这个山洞不算大,也就一丈多高,五六丈深,干燥通风,没有虫蚁,完全可以住人的,关键的是,这里地势极高,能够俯视整座山脉,让人心旷神怡,思路也清晰许多呢! 常言道,做人当三思-思危、思退、思变,萧逸生性谨慎,一直有危机意识,这次关入天牢,躲避锋芒,也算是思退了,下一步吗,就该好好的思变了,猛虎插翅,百兽臣服,蛟蛇化龙,兴云吐雾,等到自己走出天牢的时候,必让世人为之震惊! :。: 正文 第一百八十四章舆论风暴 衡量一个人的价值高低,不在于他的官职多大,财富多少,而是危难时刻,有多少人不离不弃,又有多少人雪中送炭,这一点上,萧逸无疑是个成功人士,前脚刚进监狱,后脚就有人来探监了! “可怜的夫君呀!……呜呜!” &amp;nbp;“好可怜的夫君呀,心疼死奴家了……呜呜!” ……………………………… 来的是甄宓、赵雨、蔡文姬三位夫人,刚一见面就扑了上来,哭的梨花带雨,嚎的地动山摇,三个人,六只手,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把萧逸仔细检查了好几遍,**部位都没放过,生怕她们的夫君大人受了虐待! “让几位夫人担忧了,为夫一根汗毛也没伤到,大家都放心吧,侯府里情况如何了?” 久经风雨,萧逸也是把妹高手了,连哄带劝的,总算安抚住了甄宓、蔡文姬,至于赵雨吗,在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哭声立刻止住了,一个杀人如切菜的恶魔,没事装什么柔弱女子吗,哭了半天也没眼泪掉下来! 原来萧逸丢官罢爵,押送天牢的事情传出,无愁侯府立刻就炸窝了,有人嚎哭、有人惊慌、还有人暴怒,静、赵雨的反应最激烈了,拔出兵刃,集合了数百名亲兵,就要冲进皇宫,拼个你死我活呢! 与此同时,城外也发生了异动,玄甲铁骑、陌刀兵、陷阵营、丹阳兵几处营地,鼓声如雷,全员备战,大牛、典韦、高顺、曹性……数十名将校,磨刀霍霍,准备发动一场兵变,攻破天牢,救出萧逸,而后大队人马西进,跟关中的马六汇合一起,干脆自立为王算了! 萧逸素来爱兵如子,在军中的威望无人可比,许昌周围的驻军里面,三成以上是他的旧部,都是亲自训练出来的,忠诚度极高,赴汤蹈火,一往无前! 其余的李典、乐进、徐晃、于禁等人,也对萧逸佩服至极,如果发生火拼,他们就算不起兵呼应,也绝不会为敌的,许昌的局势危机,真可谓千钧一发了! 关键时刻,大夫人-曹节站了出来,别看年纪不大,却极为沉着冷静,强行压制住了众人,认为局势尚未清晰,没有见到萧逸之前,侯府不能轻举妄动,以免弄得不可收拾,同时做出了三项决定: 首先,让甄宓、蔡文姬前去探望萧逸,看看夫君的安危如何了,有没有受伤之类,最重要的是,下一步如何行动,是举兵火拼,还是隐忍不发,一定要询问清楚了! 其次,让静、吕玲儿举着‘蚩尤鬼面盔’,火速前往城外大营,稳住那些性如烈火的将校们,不要轻举妄动,所谓乱兵如火,一旦发生动乱,血流成河,生灵涂炭呀! 最后,曹节披头散发,身穿单衣,回到相府找父母哭诉,打起了亲情牌,询问事情的经过,同时联络郭嘉、荀彧、荀攸等人,动用一切力量,争取把自家夫君救出来,至少,也要保证人身安全! 当然了,曹节身为大夫人,一切以无愁侯府的利益为重,真到了生死关头,她也有聚集人马,拼个鱼死网破的勇气,千万别忘记了,她可是奸雄之女,母亲的温柔美貌,父亲的雄才大略,在她的身上完美融合一起了! “难得呀!--人心深似海,患难见真情,家有贤惠妻妾,外有生死之交,无愁此生无憾矣!” 得知众人的反应后,萧逸不禁仰天长叹,高官厚禄、亿万钱财……都是过眼云烟而已,亲人、朋友才是最珍贵的呀! “夫君入狱,乃是心甘情愿的,为了躲避一下锋芒罢了,大家不必担心什么,回去告诉节儿,安心处理家务,不要过问政事,也不要去相府哭诉了,这件事情上,丞相大人自有分寸! 再告诉弟兄们,稳坐军营,操练兵马,千万不要惹出乱事,关中、西凉、西羌、匈奴各处,也要派人去安抚一番,明白的告诉大家伙,无论统兵沙场,还是身陷囹圄,鬼面萧郎-傲视天下!” 这次进入天牢,除了躲避风头之外,萧逸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测试一下潜实力,看看到了生死关头,有多少人愿意同舟共济的,结果吗,还是比较满意的,以自己现在的力量,无论经受多大的风浪,也能够自保无事了,不过吗,也仅仅是自保而已! 甄宓、赵雨、蔡文姬前来探监,带了几十名仆从,以及大量的生活用品,家具、衣服、食物、书籍、锅碗瓢盆……应有尽有,整整装了五大车,她们打定注意了,全都留在天牢里,照顾萧逸的生活起居! 对此,萧逸坚决反对,普天之下的犯人,那有带着老婆住牢房的,自己要闭门‘三思’的,身边围着一群女人,什么灵感也没有了,问题是,女人执拗起来了,一百头壮牛也拉不回去,三位夫人又哭又闹,差点抹脖子上吊了,终于服了萧逸,双方达成一致: 天牢重地,女人留多了不合适,没人留下又不放心,侯府里的几位夫人,排列一个班次,每人陪伴五天,负责照顾萧逸的生活起居,第一个留下的就是赵雨,谁叫她的年纪最,又是最后入门的呢! 就这样,简陋的山洞,装饰成了世外桃源,美食、美酒源源不断的供应,萧逸怀抱美人,开始了无忧无虑的生活,这里山青水秀,景色宜人,却是个养生的好地方,运气好的话,也许能怀上几个大胖子呢! &amp;nbp;“什么也不想了,吃饱喝足,养好精神,今晚努力造人喽!” …………………………………………………………………………………………………………………… 萧郎入狱,天下震惊,紧接着,一场舆论风暴兴起了,而且风向怪异,对于朝廷的决定,既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 人性就是如此,嫉妒强者,同情弱者,萧逸身居高位,手握重权的时候,天下人又怕又恨,他桀骜不驯、违抗圣旨,弑杀成性、涂炭生灵……各种罪名不计其数,恨不得打翻在地,再踏上一万只脚,让萧逸永不超生呢! 等到萧逸真的丢官罢爵,关入天牢之后,天下人纷纷拍手称快,可是没过几天,那种疯狂劲过去后,人们又突然的感觉到……‘鬼面萧郎’似乎也不是太坏啦? 纵观萧逸的所作所为,傲慢权贵,却不欺凌普通百姓,沙场凶残,又能善待麾下将士,聚集了亿万财富,可从不巧取豪夺,再加上他征战四方,讨伐蛮夷,确保大汉金瓯无缺,消除蝗灾,赈济百姓,挽救了多少人的性命,一桩桩,一件件,都是利国利民之举呀! 这种感觉吗,就像家里出了一个顽劣的儿子,一方面,他惹事是非,四处打架,还不服父母的管教,让人恨不得捶上一顿出气;另一方面,这个儿子聪明绝顶,能够兴家旺族,赶走一切入侵的强盗,让人忍不住挑大拇指称赞! 怀着这种又恨又爱的心理,天下舆论为之一变,原本诋毁萧郎的人,纷纷转为同情了……不管怎,萧逸毕竟是汉家骄子,有大功于江山社稷呀! 趁着这股风气,军方将领集体上奏朝廷,要求为萧逸平反,恢复官爵,继续统兵征战,为国家荡平叛逆,扫清四海! 紧接着,各州的刺史、郡守也纷纷上书,认为萧逸人才难得,国家弃之不用太可惜了,就算不让他统兵征战,还可以管理民政吗,西凉刺史-钟繇就明确表示:“愿意让位萧郎,造福一方百姓!” 最后,连一些汉室元老重臣也发话了,认为囚禁萧郎,太过于孟浪了,皇帝剪除功臣,在大汉朝并不新鲜,汉高祖刘邦就挥起屠刀,大肆杀戮开国功臣,如韩信、英布、彭越……,尽皆丧命,可人家是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可是如今呢,内部诸侯割据,各霸一方,外面四夷作乱,虎视眈眈,国家多事之秋,良将用武之时,现在把萧逸罢黜了,岂不是自毁长城吗,由此可见,当今天子比起祖上来,能力差的不是一点半点呀! 相对的,听闻‘萧逸罢黜,身陷囹圄’的消息,各路诸侯的反应就有意思多了: 河北-袁绍,摆下酒席,大宴文武,一连庆祝了三天三夜,比过年都热闹呢,还高兴的对左右宣称:“曹孟德自剪羽翼,此灭亡之道也,九州天下,早晚必归袁氏所有!” 荆州-刘表,同样是张灯结彩,大肆庆祝了一番,这位汉室宗亲,只想坐镇荆襄九郡,没有什么远大的目标:“萧郎囚禁,祸乱消除,老夫可以高枕无忧了!” 江东-孙策,听到消息后,没有任何举动,也没发表言论,只是一个人坐在山坡上,不停的擦拭宝剑,目视北方,冷笑不已! 天下风云,变幻莫测,龙潜水底,虎卧深山,谁为王者,尚未可知!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五章地狱四兽 ????壹?看书W?W?W?·?K?A?N?S?HU·COM??壹看书WW?W·?K?ANSHU·COM 好!好!好!--妙!妙!妙!……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富贵如浮云,功名似梦幻,站在高山观虎斗,趴在桥头看水流,任尔风起云涌,我自快乐逍遥! 黎明时分,第一缕阳光射进山洞中,萧逸准时苏醒过来,从石榻上一跃而起,披上麻布衫,提起一只木桶,飞奔到数里外的山涧里,汲取最清澈的泉水,而后以手作斧,砍上一捆木柴,再扛回到山洞中,如果运气好的话,还能猎到几只山鸡、野兔呢! 这个时候,赵雨也穿戴整齐了,青衣木簪,不施脂粉,犹如寻常农妇一般,取出一个小铁锅,用清澈的泉水,小火熬煮起粟米粥,片刻之间,香味扑鼻,再配上一些野菜,就是二人的早餐了! 住进天牢之后,萧逸没使用仆从,也没要奢侈品,只留下一袋粟米,一口铁锅,两副碗筷,过上了简朴的生活,就像在小道观一样,粗茶淡饭,自由自在! 当然了,人是一种群体生物,再简朴的生活,也是需要朋友的,吃饱喝足之后,赵雨留在山洞附近,采摘一些树枝、野花,装饰他们的新家;萧逸则提着酒葫芦,背着一个小竹药篓,外出访友去了,这也是他的特权之一,可以在山谷里随意活动,甚至是走出天牢! “小易哥早上好!……又出去采药呀!” “小易哥真是妙手神医呀,吃了你的汤药,老夫的病痛痊愈了!” “感谢小易哥救治之恩,这是一只烤山鸡,老夫聊表寸心而已!” ……………………………………………………………… 天牢里都是一些俘虏、犯官,他们出身高贵,待遇优厚,每天可以出来散步,见到萧逸之后,纷纷抱拳行礼,态度极为恭敬,有的还送上了礼物! “大家在山洞里待久了,阴寒之气入体,难免患上疾病,一定要勤晒太阳才行呀!” 进入天牢之后,萧逸隐藏了自己的身份,依旧以‘小易’的名字,与其他的犯人交往,还利用自己高超的医术,经常为犯人们治病,很快就获得了众人的好感! 当然了,萧逸也不是谁都救治,对于大奸大恶之人,尤其是剥削百姓的酷吏,就算好话说尽,额头磕破了,他也是置之不理的,任由他们躺在阴冷的山洞里,彻夜哀嚎,腐烂发霉,最后痛苦的死去! 准确的说,萧逸只结交两种人,其一,身怀异才,有一技之长的人,天牢里面卧虎藏龙,不乏一些奇才、怪才,因为性格上的缺陷,弄的身陷囹圄,这不全是他们的错误,只是没放到合适的位置上! 这好比一条狡猾的老猫,牙尖爪利,又很贪吃,用来抓老鼠就非常厉害,如果让它看守咸鱼库房,那就只能是监守自盗了! 其二,就是品德高尚,饱读诗书的正人君子了,不要以为天牢里都是坏人,恰恰相反的,乱世之中,黑白颠倒,正所谓‘杀人放火金腰带,铺桥修路无遗骸’,越是正人君子,越容易吃亏呢! 萧逸就认识好几个犯官,都是饱学之士,理政能力也不错,因为打击地方豪强势力,遭到对方的陷害,这才丢掉官职,关入天牢! “文侯兄在家吗,小弟前来看你了,今天咱们聊聊黄河水利的事情!” 来到一处山洞前,萧逸先是高声呼喊,而后拧开了酒葫芦,散发出诱人的香气,要想让老猫上钩,必须用点诱饵才行! “嗖!……好浓的酒香气,把我的馋虫都勾出来了!” 话音未落,从山洞里冲出一名中年人,披头散发,衣衫褴褛,流着晶莹剔透的口水,一把抢过酒葫芦,仰头狂灌起来! 丁斐,字-文侯,沛郡-谯县人,三十五岁,善言谈,有文采,举过孝廉,当过‘典农校尉’,是个八面玲珑的家伙,不过吗,他有个最大的特点……爱贪小便宜,绝对是‘风过留痕,雁过拔毛’,就是碰到一口破铁锅,也要抓几把铁锈下来! 正是这种性格作怪,他才变成了一名囚犯,说起来十分搞笑,担任‘典农校尉’期间,丁斐老毛病复发,用家里一头病牛,换了公家的一头壮牛,结果被人告发了,最后以贪污的罪名,关进了天牢,因为一头牛,弄丢了官印,这也算是一朵奇葩了! 话又说回来了,丁斐人品差了点,爱占小便宜,一身才干却不是假的,治理地方,屯田聚粮,都很有一套办法,最为难得的,他还是一位水利专家,对于挖掘渠道,饮水灌溉,颇有一些奇思妙想! 这也是萧逸最看重的地方,当今天下,群雄四起,征战不断,其中不乏绝世名将,也不缺无双谋臣,可是二者人数越多,战争就越发激烈,百姓死伤也就越重,相反的,这种水利专家,才是国家恢复元气的关键呢! 无功受禄,寝食不安,既然喝了人家的美酒,自然要报答一下了,再说了,丁斐此人,还有个‘好为人师’的习惯,有人前来请教,自然要好好的展示一下本领了,也让大家看看,自己出了占小便宜,也是有真才实学的! “混沌初分,阴阳相生,轻清者上浮为天,重浊者下沉为地,而后水、火二神相争,共工氏战败,头触不周山,天塌西北,地陷东南,万般河水,尽向东流,时常泛滥成灾,苦了天下黎民呀,要想治理水患,必有有一副清晰的江河图,然后因势利导……” 就在山坡上,丁斐折了一根树枝,画起了天下江河图,长江、黄河、淮河、渭水、泾水……一一道来,脉络清晰! 另一边,萧逸牢记于心,结合后世的水利知识,不时提出一些建设性建议,二人越谈越投机,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农耕民族的命脉,就在一个‘水’字上呀! ………………………………………………………………………………………………………… “呜!……呜!呜!” 二人正在高谈阔论之时,周围响起了一阵号角声,与此同时,一队队铁甲兵出现了,手持强弓硬弩,占领了各处制高点,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 “大家快回去呀!……那群野兽要出来了!” “该死的,好不容易晒个太阳,偏偏赶上野兽出笼了!” ……………………………………………… 各处山坡上,原本晒太阳的犯官们,立刻停止了活动,飞快的躲进了山洞里,犹如老鼠遇到凶猫一样,瞬间走了个干净! “隆!……隆!隆!” 与此同时,几处铁闸门打开,从地牢里走出一群戴着铁链的犯人,一个个相貌凶恶,披头散发,见到阳光之后,立刻仰天咆哮,仿佛地狱冲出的恶鬼一般! 这些人都是重犯,平时关在地牢中,阴暗潮湿,容易生病,死亡率极高,为此,监狱里定下一个规矩,每半个月让他们出来一次,活动筋骨,沐浴阳光,算是一种人性的照顾吧! “一群囚犯放风而已,又有大批的官军监视着,大家为何怕成这样子呢?” 看着周围空空的山坡,萧逸心中颇为疑惑,天牢待遇虽好,也不是天天能出来的,犯官们宁可牺牲散步的机会,也要躲避回山洞,其中必有古怪! “小易哥有所不知,地牢与天牢不同,里面都是一些穷凶极恶之徒,个个双手沾满血腥,尤其是‘地狱四兽’,嗜血成性,杀人如麻,大家岂能不怕呢!” 丁斐面色微青,小心的后退几步,喝了两口酒壮胆,这才继续叙说起来…… 凡是有人的地方,就会出现等级,地牢里也是一样,数千重犯关押一起,个个凶悍好斗,经常互相厮杀,死伤极大,其中有四个最厉害的家伙,成为了众多犯人的头目,就是有名的地狱四兽--龙、虎、熊、豹! 狂龙,三十二岁,身高八尺,相貌堂堂,善使一柄板门大刀,招数狂野,如舞蛟龙,本是关中一带的马贼头目,为人仗义疏财,能够服众,最重要的是胆大包天,别人落草为寇,顶多抢一些大户人家,弄些粮食裹腹罢了! 这位大爷可不一样,最喜欢跟官府作对了,经常的抢劫官仓,把粮食分发给穷苦百姓,在民间颇有一些名望,后来发展到劫掠皇室贡品,朝廷震怒之下,派出重兵围剿,用了半年时间,死伤了数百士兵,终于生擒此人,关入天牢,等到秋后问斩! 绝虎,二十八岁,身高七尺,双臂修长,善使一双镔铁虎头刺,本是黄河上的一名水贼,精通水性,善于驾船,能在夜间泅渡黄河,最厉害的一次,为了躲避官府的追捕,他潜入水中三天三夜,以芦苇杆换气,生食鱼虾充饥,最后平安脱险! 为了抓住他,官府也是豁出去了,出动几千士兵,划着上百条大船,拖着几十张巨网,四面封堵,步步推进,终于把‘绝虎’抓住了,同时捞上来的,还有几千斤的黄河鲤鱼,真可谓大丰收呀! 爆熊,二十六岁,身高过丈,膀大腰圆,臂力过人,能够托举八百斤重物,本是军中一名戍卒,杀敌有功,提升为伍长了,不过吗,此人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性格暴烈,因为一些纷争,竟然把校尉打死了,还把人头拧了下来! 这样的暴徒,本该军法处置的,可是‘爆熊’立下过军功,为人朴实,人缘极好,同僚们一同求情之下,送进了地牢中,等候发落! 毒豹,二十四岁,身高七尺五寸,面如冠玉,文质彬彬,与前面三位截然不同,怎么看也不像个歹人,反而像个白面书生,事实上他却是个读书人,还是墨家的嫡传弟子呢! 墨家以‘博爱、非攻’著称,绝豹却是一位叛逆者,凭着聪明的头脑,高超的机关本领,奉行‘替天行道,惩恶扬善’的信念,四处杀人放火,惩治地方豪强,手段极为毒辣,经常灭人满门,鸡犬不留! 出了这么一位孽徒,墨家也是脸上无光,后来几位长老联手,生擒了‘毒豹’,交给官府处置,又被押送进地牢中,四兽之中,他的年纪最小,也是最聪明的,一直充当着谋士的角色! 因为四人的外号都带一个‘兽’字,又关押在地牢之中,因此称为‘地狱四兽’,至于他们的本来名字,反而被逐渐忘记了,可以说,龙、虎、熊、豹,就是重犯之首,谁能降伏了他们,就等于降伏了数千虎狼之徒! “地狱四兽-狂龙、绝虎、暴熊、毒豹……真是天赐良将,吾必收入麾下,好好的培养一番!” 听完介绍,萧逸心中一阵大喜,在别人眼中,这四个人穷凶极恶,犹如野兽一般,可在自己的眼中,却是一等一的勇士,用来冲锋陷阵,必然无往不利呢!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六章开设赌局 23US.COM更新最快 举头无青天,俯首见黄泉, 煎熬度春秋,空对旧山川, 此身化白骨,血肉做泥丸, 魂魄归幽冥,地狱常相伴! “吼!--吼!吼!” 断魂谷中,数千名重犯走出了地牢,享受着半个月一次的‘放风’,因为在地下待的太久了,他们的肢体僵硬,神情呆滞,就连语言能力也退化了,只能发出野兽般的吼叫声,目光中几乎没有人类的感情了,只剩下原始的饥饿、疯狂、杀戮! 这也不足为怪了,地牢里阴暗潮湿,空间狭小,空气更是污浊不堪,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不但犯人们的身体受到了损害,心理也逐渐的扭曲起来,人性泯灭,兽性复苏,如果用四个字来形容的话,那就是--行尸走肉! “吱!--吱!吱!” 突然之间,一只小山鼠钻出了洞穴,四肢短粗,身体肥胖,小眼睛四处打探着,满是慌张的神色,也许是受到惊吓的缘故,它竟然跑进了犯人群里,吱吱怪叫,四下乱窜! “山鼠!--好大一团肥肉,别让它跑掉了!” “山鼠是老子的,谁敢过来抢夺,咱们不死不休!” ………………………………………… 看到山鼠之后,犯人们先是一愣,随即狂吼起来,犹如一条条发疯的恶狗,向着猎物猛冲了过去,四面围堵,手脚齐下,疯狂无比,因为肉少人多,犯人们难免拳脚相加,互相殴斗起来! 乱世之中,耕地荒芜,粮食短缺,寻常百姓都难以裹腹了,何况是这些重犯人呢,地牢里的伙食标准:两天一顿稀粥,都能照出人影子来,至于犯人们会不会饿死,就不是朝廷考虑的事情了,这年头里,皇帝家里也没有余粮呀! 官府不给饱饭吃,犯人们只有自己想办法了,为了填饱肚子,他们就像疯狂的野兽,吞噬着周围的一切东西:野菜、野草、树皮、蜥蜴、毒蛇、蚯蚓……无不争抢,无不入口,如果抓到一只山鼠,那就是难得的大餐了! 天下大乱,盗贼蜂拥,每年送进地牢的犯人,数量在三、四千人左右,数年时间下来,这里的人数应该超过两万了,可是仔细查看一下,‘放风’的犯人绝不超过四千,至于剩下的人吗,全都消失不见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偶尔找到几根白骨,上面也是布满了牙印,下场如何,不问可知了! “抓住了!……老子抓住了!……好香的一块肉呀!” 几番追逐之后,一名犯人抓住了小山鼠,死死的扣在手中,即不扒皮,也不烧烤,直接塞进了嘴里,生吞活剥,咬的满嘴血腥! “嗖!……啪!” 吃到嘴的肥肉,也未必是安全的,又一名犯人冲了上来,抡起手腕上的铁链子,猛砸前者的头部,顿时脑浆迸裂,血花飞溅,再从死者口中扣出山鼠肉,塞进了自己的嘴里,拼命的咀嚼起来,按照地牢的规矩,吞进肚子里才是自己的! “快点吐出来,把肉给老子吐出来呀!” “再不吐出来,老子把你的心肝也挖出来!” …………………………………………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又有几名犯人冲上来,猛施重手,拼命抢夺,拳头、铁链、石头、牙齿……无所不用,场面迅速混乱起来,犹如一群抢夺食物的野兽,为了生存,不惜一切! 一柱香之后,血腥斗殴结束了,可怜的山鼠四分五裂,连皮带骨的,都被犯人们吞咽下去了,与此同时,共有五名犯人成了它的陪葬品,受伤的不计其数,一只山鼠等于五条人命,这就是地牢里的价值了--公平合理,童叟无欺! “好一群虎狼之徒,人性泯灭,兽性十足,若是派上战场,必然无往不胜,不过吗,一旦发生反噬,后果同样严重呀!” 山坡上,萧逸亲眼目睹了一切,重犯们的疯狂劲,让他也是颇为吃惊的,这群悍不畏死之徒,论起战斗力来,比‘陷阵营’毫不逊色,不过吗,想要驯服也是一件难事呀! 生命的意义在于挑战,越是有难度的事情,越能获得成功的快感,萧逸盘坐在山坡上,眉头紧皱,摸着下巴,开始思考收复这些人,如此虎狼之师,弃之不用太可惜了! 收买-肯定不行,以高官厚禄收拢人心,是最为靠不住的,只要有人出的价格更高,他们立刻就会叛变过去,甚至是反戈一击,当年的温侯-吕布,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强压-也不行呀,以萧逸的本领,凭着一双铁拳,绝对能把众人打趴下,就像一名训兽师,用皮鞭驯服猛兽似的,问题是,驯服的猛兽也就没用了,野性消失,战力不存,猛虎变成了小猫咪,要之何用呀? 最好的办法吗,就是混入兽群中,跟他们形成一体,进而成为‘万兽之王’,如此一来,就能号令这些虎狼之徒了,即能保证忠诚度,又不影响战斗力! “文侯先生保重身体,过几天再来探望,必有好酒好肉献上,另外吗,十年磨一剑,必有出鞘时,还请耐心等待时日呀!” 想到这里,萧逸站起身来,先跟丁斐告辞一番,这只贪婪的老猫吗,日后也是要重用的,而后去找监军校尉-郎威,有些事情必须让他帮忙了,再有吗,自己也要准备一些工具,任尔虎狼凶猛,看我手段如何! ……………………………………………………………………………………………… 第二天,艳阳高照,万里无云,出乎众人意料的是,地牢的铁闸门又打开了,继续让犯人们‘放风’,还加了一碗浓粥,几个粗麦饼,让他们吃了顿饱饭,这可是从没有的好事呀! 对此,犯人们也是大惑不解,莫非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不过吗,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大家反正烂命一条,没什么可害怕的,吃饱喝足之后,陆续的走出了地牢,继续享受着阳光雨露! “呼!--呼!呼!” 来回的转了几圈,活动下筋骨,犯人们就无所事事了,监狱里没有娱乐活动,四周的风景更是看腻味了,只好躺在山石上,晒太阳、抓虱子、睡大觉,就像一群慵懒的猴子,生活的意义就是--混吃等死! “哈哈!……骰子六面,内有乾坤,先买后开,输赢天定,大家快来下注了,美食、美酒有的是呀!” 一道洪亮的声音响起,众人目光转动,发现山坡上坐着一个年轻人,小脸微黑,目光清澈,笑起来还有两个大酒窝,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有人立刻认出来了,这位就是新来的神医--小易哥! 萧逸举着两只黑瓷大碗,里面是六颗方形的骰子,鸽蛋大小,晶莹剔透,每面刻有不同的点数,从一到六,还涂了各种颜色呢! 地上铺着一张厚牛皮,画着许多奇怪的格子,上面标注了点数、赔率,非常清楚,中间则是两个字--大、小! 为了这套赌具,萧逸可是下大功夫了,图纸是赵雨动手画的,黑瓷碗是二人吃饭用的,如今也拿出来了,至于六枚骰子吗,是萧逸挑选上好的牛骨,连夜打磨出来的,重量合适,手感极佳! 男人吗,一生离不开酒、色、财、气,尤其是赌博,只要沾上手了,就再也放不下去,平常人看到赌博的,尚且心痒难耐呢,何况是一群无聊至极的犯人,怀着好奇心,人们纷纷围拢过来…… “一共六颗骰子,最小六点,最多三十六点,大家猜大猜小,能赢多少,全靠运气了呀!” 赌博的规矩很简单,就是猜骰子的点数,萧逸来坐庄,压中了,赔上相应的倍数,猜错了,赌注归庄家所有,说明白之后,犯人们立刻玩了起来! “老子压一块山鼠肉,就选九点了!” “老子有两条蛇肉,全都压上了,十八点!!” “老子有一大块黑肉,昨天才弄来的,新鲜着呢--压豹子!” ……………………………………………………………… 犯人们没有钱财,因为监狱里没有店铺,就是金山银海也无用,不过吗,还是有一些私下交易的,使用的硬通货就是食物,地牢里面,常年饥饿,食物就是人命呀! 犯人们纷纷翻开衣物,从隐蔽的地方掏出食物,什么鼠、蛇肉、兔肉、蜥蜴肉……丰富多彩,甚至还有一些‘黑肉’,这是地牢里的特产之一,大家心知肚明,就是人肉! 同样的,萧逸的赌资也是食物,一大摞的牛油饼,又香又脆,吃起来满嘴香甜,还有一大坛子美酒,香飘四野,对于犯人们来说,简直诱惑无比呀! “哈哈!……兄弟们真是好手气呀,这是上好的牛油饼,都归你们了!” 坐庄的人都明白一个道理,要想引人上钩,必须让他们赢上几把,等到赌瘾上来了,也就掉进陷阱了,因此,萧逸小心的控制骰子,连着输了十多把,整摞的牛油饼,顿时没了一大半! “都给老子让开了,这么香的牛油饼,今天非吃个痛快不可,至于这些美酒吗,就孝敬给狂龙大哥!” 一个雄壮的身影走了过来,正是四兽之一的‘爆熊’,看样子也是动心了,想要好好玩几把,周围的犯人立刻让开一个位置,这位大爷的暴脾气,他们真心惹不起呀! “牛油饼、无愁酒全在这里了,都是上等货色,这位兄弟手气好的话,尽管赢走就是了!” 看到目标出现了,萧逸心中一阵得意,只要是男人,无论老少、贵贱、贫富,终究逃不出一个‘玩’字,全是没长大的孩子呀!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七章降熊伏虎 火然?文???w?w?w?.ranwena`com “买定离手,无怨无悔……一、一、二……四点小,没人猜对,庄家通杀了!” “先买后开,输赢天定……四、四、四……十二点-豹子,又是通杀了!” ………………………………………… 萧逸作为一名射雕手,腕力、指力、眼力三绝,能在一百五十步之外,弯弓射中飘落的花瓣,玩弄起几枚骰子,自然是得心应手了,想要几点,就是几点,连战连胜,大吃八方! 如此一来,下注的犯人们就惨了,连连败北,先前赢的吐出去不算,自己的老本也输没了,问题是,赌博的魅力就在于,赢了的继续玩,输了的想捞本,因此,没一个人退缩的,大吼大叫,死不罢休! “一连输了二十多把,老子的运气真背呀,最后四块‘黑肉’,熊爷全压上了!” 赌局里面,‘暴熊’输的最惨了,别人好歹赢过几把,也吃到牛油饼了,只有他一路输到底,真是倒霉到家了! “是输是赢,一局定乾坤……三、三、三……又是豹子,庄家通吃了!” 没有任何意外,萧逸施展手段,把赌注全部收入自己囊中,三个大箩筐里面,满满的全是各种肉干,真可谓大丰收了! “奶奶个熊的,把把都出豹子,其中必有古怪,小子敢骗‘熊爷’的肉干,真是找死呀!” 果不其然,输光老本之后,‘暴熊’恼羞成怒了,抡起砂锅大的拳头,就要动武,地牢之中,强者为尊,没什么是拳头不能解决的! “熊爷息怒呀,先买后开,输赢天定,不能怪人家呀!” “大家快拦住熊爷,砸烂了摊子,以后谁也别想玩了,继续抓虱子吧!” ……………………………………………………………… 看到‘暴熊’发怒了,周围的犯人们一阵大乱,他们虽然也输了不少,毕竟得到了乐趣,因此对萧逸很有好感,谁也不想他出现意外,纷纷上前解劝! “吼!-贼小子……吃我一拳吧!” ‘暴熊’人如其名,身高过丈,力大如熊,双臂向外一振,几名阻拦者飞了出去,而后沉腰坐马,狠狠的一拳打出去! “呵呵!-输打赢要,赌品太差……给我滚出去吧!” 再看萧逸,端坐不动,稳如泰山一般,手臂抬起,也是一拳迎了上去! “呼!……砰!” 一大一小两只拳头,狠狠的撞在半空中,发出了巨大的声响,看到这一幕,周围的人立刻闭上了眼睛,心中默默的为小易哥祈祷,希望他只是废掉一只胳膊,还能保住自己的性命! “嗯?……什么情况,怎么没动静了!” 过了一会,没有听到期待的惨叫声,众人不禁疑惑起来,纷纷睁开了眼睛,再然后,就彻底闭不上了……“老天爷呀,这是怎么回事,小白兔打翻了大黑熊吗?” 狠狠一击之后,萧逸身体摇晃了一下,神色未变,再看他的拳头,坚定如铁,紧握如锤,一根汗毛也没伤到,轻轻打开之后,里面露出了六颗骰子,同样是完好无缺! 反观‘暴熊’,后退了一丈多远,地上留下几个深深的脚印,面色涨红,胸口起伏不定,拳头颤抖个不停,还出现了一片紫青色的痕迹,瘀血十分严重! 人畜无害的小白兔,竟然打败了一头黑熊,看到这一幕,众人无不目瞪口呆,要知道,地狱四兽之中,‘暴熊’的力量最强,一双铁拳能够开碑裂石,砸破两层坚甲,就连老大-狂龙,也不敢硬接他的拳头,只能是以巧取胜! 如此厉害的人物,竟然败了,而且败的干净利落,一点悬念也没有,人家可是稳坐不动,毫发未损,就连手中的骰子都没碎一枚,力道之强,运用之妙,简直是炉火纯青了! “好霸道的拳头,重如山,势如潮,无坚不摧,老熊不是你的对手,这次算是认栽了!” 一击失败,暴熊反而冷静下来,感受着拳头上的剧痛,知道遇到强敌了,扭头离开了赌局,回去般请援兵了! 地狱四兽,各有绝技,可是一个比一个厉害的! …………………………………………………………………………………………………… “来呀!……先买后开,输赢天定,拳头再硬也大不过天去,咱们继续玩吧!” 萧逸拿起黑瓷碗,又开始摇骰子了,暴熊回去找人了,正中自己的下怀,今天运气好,非赢个‘通杀’不可! 很可惜,周围的犯人面面相觑,没一个敢过来的了,却也不愿离开,只是静静的等待着,明眼人都知道,今天的好戏刚刚开始呀! “小子有种,老熊又回来了,这是我家二哥!” 果然,片刻之后‘暴熊’就回来了,受伤的拳头已经包裹好了,目光乱转,四下寻摸,似乎是怕萧逸逃跑了! 后面还跟着一个人,容貌刚毅,身高八尺,肩宽背厚,行走之间,步履沉稳,犹如猛虎下山一般,能有如此气势的人,正是地狱四兽中的老二--绝虎! “三弟莽撞无礼,无心冒犯了阁下,还请多多恕罪,今日高人来访,可否领教几局呢?” ‘绝虎’来到近前,拱手行礼之后,目光不停的转动着,显然是在观察对手,他身后跟着两个壮汉,各提一个大包袱,估计是带来的‘赌注’了! “庄家开局,来者不惧,只要有赌注的,任何人都可以来玩,不知你想怎么个赌法?” 萧逸头都没有抬一下,只是把玩着几枚骰子,可是散发出来的煞气,却让周围的人不寒而栗,如今再蠢的人也知道了,小易哥深藏不露呀! “阁下出赌具,我来定规矩,一副骰子,每人各三枚,谁的点数小,谁就赢如何?” ‘绝虎’水贼出身,能够赤手捉鱼,水中观看数丈,腕力、眼力极为利害,想控制几枚骰子,还是轻而易举的! “没问题,客随主便,这个办法也算公平,陪你玩两局好了!” 萧逸点头同意,扔过去一只黑碗,以及三枚骰子,又把赢来的肉干推出去,作为这一局的赌注! 与此同时,‘绝虎’接过骰子,却没有急着下注,而是仔细把玩起来,几下过后,脸上升起了一丝笑容,几枚骰子的重量、大小,他已经熟记于心了,而后示意手下人,推出一个包裹做赌注! “随心所欲,胜者为王--先请!” “输赢天定,无怨无悔--来吧!” 二人对视一眼,手臂抬起,同时晃动着黑碗,三枚骰子转动如飞,几乎连成一条线了,而后狠狠的倒扣下去,各种声响立刻停止了! “呵呵!……三个一,最小点数,阁下承让了!” ‘绝虎’得意的掀开黑碗,里面的三枚骰子都是一点,理论上最小点数了,换句话说,他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呵呵!-不要高兴太早了,输赢尚未可知呢!” 萧逸淡淡一笑,轻轻的掀开自己的黑碗,露出一个漂亮的红点,没有错,就是一个红点! “竟然会是一点?……我的眼睛花了吗?” “天呀,怎么会是一点呢,莫非是妖法? ………………………… 碗里明明有三枚骰子,怎么会是一点呢?……众人揉揉眼睛,仔细查看,终于发现了奥秘,原来三枚骰子摞在一起了,都是红一向上,合起来自然是一点了! 绝虎掷出三点,已经让众人吃惊了,没想到强中更有强中手,小易哥的三枚骰子,竟然掷出了一点,完胜对手,如此巧妙的控制力道,真是厉害呀! “果然出手不凡,在下不才,还想再请教一局,这次咱们比大!” 失利之后,‘绝虎’立刻改变了战术,再次摇动起骰子,猛地扣在地上--“六、六、六……满堂红-十八点最大!” “满堂红!……真是好手段呀,此局必胜无疑了!” 看到结果,周围的人一阵喧哗,三枚骰子,最大就是十八点,对方再难以翻盘了,最多是个平手而已! “如你所愿,只要还有赌注,在下奉陪到底!” 对方掷出了十八点,萧逸并不慌乱,也晃动起了骰子,叮当之声,疾如暴风骤雨一般,猛地扣在地上“开了……六、六、六、一、一、一……二十一点-更大!” 骰子三面的话,十八点是最大了,可是萧逸更加凶猛,竟然把三枚骰子摇碎了,另一半也露了出来,二者相加,自然是二十一点了! “呼!……呼!” 数清点数之后,周围鸦雀无声,只有沉重的呼吸声,人们已经说不出话了,心中只有四个字--‘神乎其技!’ 小小的牛骨骰子,不过几钱分量,砸碎它们并不难,可是用瓷碗摇碎成两半,在场者扪心自问,自己真的做不到呀……可是人家做到了! “阁下手段高明,在下输的心服口服,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日后再见吧!” 两局皆败,‘绝虎’呆愣了一会,主动的躬身行礼之后,拉着身边的‘暴熊’走了,这样的厉害角色,不是自己能对付得了,还是让大哥出马吧,问题是,狂龙大哥恐怕也难胜此人呀! “今天玩的很开心,这些东西吗,就送给大家伙了,见者有份吗!” 萧逸提起几包袱肉干,用天女散花的办法,扔给了周围的犯人,自己的目的达到了,这些赢来的东西,还是物归原主吧! “小易哥威武!……小易哥威武!”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八章麻将声声 一看书W?WW·KANSHU·COM 作为一名穿越者,与古代的英雄豪杰相比较,武艺未必最高,谋略未必最深,学识也未必最强,可是有一样东西,绝对是出类拔萃的--玩! 玩是一种特殊的享受,能够娱乐身心、忘记烦恼,还能结交朋友,寻找志同道合之人,是人类社交的最佳方式之一,在众多的游戏之中,赌博无疑最吸引人了,它能够让人沉醉其中、废寝忘食,甚至是灭志杀身! 骰子虽然好玩,毕竟有些单调了,要想收服数千虎狼之徒,必须彻底麻醉他们的神智,于是乎,萧逸反复思考之后,又抛出了一项大杀器--麻将! 选一块上等的铁梨木,分割成一百三十六块,每块两寸高、一寸宽、半寸厚,再雕刻上万子、条子、筒子、东、西、南、北……以及各种花色,仔细打磨之后,质地光滑,手感极佳! 俗话说:‘麻将一出,天地变色’,玩过几圈之后,受到了犯人们的疯狂追捧,一些心灵手巧之人,纷纷寻找材料,自己制作起麻将,什么木制、骨制、石制、陶制……种类繁多,应有尽有,可以开一个麻将展览馆了! 麻将的魅力之一,就是会传染的,没过几天时间,就流传到了天牢了,受到犯官们的一致欢迎,紧接着,驻军士兵也沦陷了,一时之间,断魂谷中全是摸牌、打牌、摇骰子的声音,此起彼伏,日夜不停,至于发明者-小易哥,也成了监狱里最可爱的人! 看到这一幕,萧逸也颇有吃惊,自己弄出麻将来,只想丰富一下犯人们的生活,顺便跟他们联络感情,也好收服这些虎狼之徒,万没想到的是,搓麻之风,一发不可收拾了,人人沉迷其中,也不知是福是祸呀! 可是转念一想,赌博是人类社会的必然产物,上古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就算自己不‘发明’麻将,它们早晚也会出现的,既然如此,不如因势利导,尽量发挥麻将的娱乐性,缓和人们内心压力,与杀人、放火相比,这点危害就不算什么了! 怀着这样的心理,萧逸高高兴兴的搓麻去了,话说穿越之前,自己也是有名的‘赌神’,把把自摸,从不点炮,无论什么牌色,一摸就知道了,这下终于有了用武之地……赢不死他们的! 没过几天,大夫人-曹节来陪伴了,赵雨返回无愁侯府,同时带走了一副麻将牌,对于搓麻的痴迷程度,女人可比男人厉害多了,如此有意思的游戏,自然要和姐妹们分享了! “碰了!……杠上开花,一共十八番,快点掏钱!” “自摸!……一条龙,共计三十六番,继续掏钱吧!” …………………………………………… 三天之后,无愁侯府上下人等,全成了麻将迷,对这种自家侯爷发明的牌具,简直喜欢到骨子里了,四处吹嘘,自豪无比! 五天之后,丞相府也响起了麻将声,各房夫人、公子小姐……无不玩的如痴如醉,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因为一次诈胡,还引发了一场群殴事件,四房小妾、十几名丫鬟打成了一团,弄得鸡飞狗跳,鬼哭狼嚎! 有鉴于此,为了整顿一下家风,曹操想在府中禁赌的,可是被夫人们硬拽着,玩了几圈麻将之后,自己也沉迷进去了:“小小麻将,千变万化,暗合天地之道,却有迷惑人心的力量呀!” 上有好者,下必求嫣,丞相大人都喜欢的东西,文武百官自然争先效仿了,没过十天,朝廷上下,赌博成风,就连皇宫也没能幸免,无所事事的小皇帝,终于找到了心灵的寄托--搓麻! “停!--麻将害人,迷惑心智,大家不能再完了!” 眼看全民嗜赌,日夜不停,一些老夫子说话了,认为麻将是奇淫技巧之物,长久玩下去的话,恐怕会人心腐化,国将不国了,必须销毁麻将,全民禁赌,至于发明者-萧逸,更是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麻将是本官的命根子,谁敢说‘禁绝’二字,就跟他拼了!” “没错!……人在麻将在,累死不下桌,同生共死!” ………………………………………… 可惜,溃堤的洪水,再也封堵不住了,禁赌的言论一出,引起了全民反对,上到文武百官,下到黎民百姓,坚决不肯禁绝麻将,并其喊出口号--“宁可三天不吃饭,不能一日不搓麻!” 当然了,他们也找到一个理由,萧逸号称‘杀神’,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实际上呢,他发明的这种麻将,彼此搭配,变换无穷,暗藏兵家之妙术,谁能参悟透了,就能成为一代名将,所以呢,大家每天辛辛苦苦的搓麻,其实是在学习兵法呢! 一个努力传播兵法之人,怎么会祸国殃民呢,恰恰相反,这是利国利民之举,作为有功之臣,应该释放萧逸,让他发挥聪明才智,丰富人们的娱乐生活! ……………………………………………………………………………………………………………… 断魂谷中,萧逸对外界的争论并不关心,麻将已经出世,就再也刹不住了,是非对错,任人评说吧,他现在的心思吗,就是收服数千虎狼之徒,再把他们训练成一支精锐! 利用麻将的威力,自己得到了犯人们的认可,下一步,就是擒贼擒王,收服他们的头领了,问题是,自从‘降熊伏虎’之后,对方再没有了动静,四兽之首-狂龙,一直没有露面,就算‘放风’的时候,此人也不肯离开地牢,真是个有耐力的家伙呀! “隆!--隆!隆!” 铁闸升起,地狱门开--既然对方不露面,自己只好主动出击了,选了一个黄道吉日,萧逸带上各种美食、美酒,让监军校尉-郎威引路,八名资深狱卒陪同着,大步走进了地牢,准备‘赤手擒龙,降伏群兽!’ “吱!吱!--嘶!嘶!” 地牢,顾名思义,全都在地面以下,这里阴暗潮湿,不见阳光,必须举着火把,沿着石阶,小心摸索着前进,山洞蜿蜒崎岖,仿佛通向了幽冥世界,沿途经常碰到一些老鼠、巨蟒、蜥蜴之类,发出各种恐怖的声响,让人不寒而栗! 山洞两侧有许多石室,安装着铁栏,用来关押囚徒,密密麻麻,不知多少,有些是人工开凿的,有些是天然形成的,奇形怪转,深不见底! “小易哥大驾光临,兄弟们有失远迎呀!” “吃!-碰!-胡了!……小易哥进来玩几圈吧,今天手气旺呀!” ………………………………………… 牢房里传出了搓麻的声音,因为没有光线,犯人们只能靠手摸牌,竟也玩的十分高兴,看到萧逸下来了,有人还主动打招呼呢! “呵呵!-今天有事要做,抽空再跟你们摸八圈吧--接着!” 初次入洞,萧逸却很自然,不时跟犯人们打招呼,遇到面孔熟悉的,还会扔一块肉铺过去,迎来阵阵的欢呼声! 按照地牢的规矩,越是凶恶的犯人,越要关押在深处,因此上,狂龙跟他的三个结拜兄弟,都住在第十八层牢房,也是最阴暗的地方,寒气透骨,滴水成冰,能够活到现在,真佩服他们的生存能力了! 半个时辰之后,一行人终于来到了地牢最深处,这里空间极为广阔,曾经关押着数百名重犯,如今只剩下了四名犯人,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地狱四兽’,剩下的全变成累累白骨了! “狂龙、绝虎、暴熊、毒豹分别关押,按照东南西北,各占一个方位!” 十八层地牢,对于郎威等人来说,也是一个禁地,平时决不会进入的,每隔十天时间,派一名囚犯进来,送上一些饮食、清水! “啪嗒!……啪嗒!” 萧逸目光如电,先是查看了一下周围,从篮子里拿出两块大肉铺,扔进了绝虎、暴熊的牢房,不打不相识,自己前来拜访,理应送上礼物! “老熊多谢了!……呼噜!” 黑暗中,传出一道浑厚的声音,接着就是一阵的狼吞虎咽;另一个牢房却是鸦雀无声,只有一双明亮的眼睛闪动,里面满是狐疑之色? 东侧牢房,是一个天然的洞穴,周围是坚硬的岩石,黑暗潮湿,不见半点光亮,外面是手臂粗的铁栏杆,两端直接插入石壁,再用铁水铸死,挂着一副象鼻子大锁,纵然有万钧之力,也休想打开! “狂龙出来吧,校尉大人前来巡视了,还给你带了一些酒肉呢!” 一名狱卒上前,将火把插在石壁上,又用佩刀敲击几下铁栏,接着迅速后退几步,显然十分忌惮里面的人! “哦?……今天有酒肉吃,莫非老子的大限到了吗?” 片刻之后,从监牢里走出一人,身材魁梧,面如赤金,发如乱草,目光中满是狂野之色,身披一件乌黑的兽皮,已经是千疮百孔了,手脚上带着重型锁链,此人虽是囚犯,却有一种摄人的气势,正是四兽之首-狂龙! 正文 第一百八十九章狱锁狂乱 地牢规矩,犯人斩首之前,会有一顿丰盛的‘断头饭’,吃饱喝足之后,才好上路,否则的话,就会成为饿死鬼,没有力气走过‘奈何桥’,登不上‘望乡台’,也就没法转世投胎了,因此上,就是最刻薄的狱卒,也不会克扣犯人的最后一餐! “老子大限将至,能够好好的饱餐一顿,也算是有些造化了,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闯荡江湖,看惯生死,也就无畏生死了,看到送来的酒肉,狂龙丝毫没有畏惧,大口吃起了断头饭,同时打量着来人,地牢里寂寞无聊,很难看到陌生面孔的…… 几名狱卒直接无视了,蝼蚁之辈,不值一提,对郎威多看了两眼,久经沙场,也算是个人物,等到目光落在萧逸身上,就再也挪不开了:“嗯?……如此人物,为何出现在地牢中?” 俗话说:‘贼瞟一眼,入木三分’,要想吃好江湖饭,活的长久一些,最重要的不是胆量,也不是武艺,而是精准的目光,即能识货,更要识人! 要想弄清楚一个人的身份,必须观察他的气质,面由心生,气自髓发,因为生活经历的不同,每个人的气质也不一样,农夫质朴、书生酸狂、妓女放荡、官员威重……,以此推测,纵然是乔装改扮,也难逃火眼金睛! 狂龙八岁习武,十二岁杀人,十四岁入山为盗,二十四岁成为首领,统领数千盗贼,横行关中地区,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是一种狂野的江湖之气,这是用满身的伤疤换来的,也是自己最大的骄傲! 以往的时候,狂龙只要身躯一振,强大的气场出现,手下弟兄无不俯首帖耳,乖乖的听命行事,寻常人遇到了,更是吓的跪地求饶,就连抬头的胆量也没有! 可是今天,强大的气场失效了,看着对面的黑脸青年,狂龙有一种被压制的感觉,如果自己是一条奔腾的河流,对方就是高耸入云的山脉,无论如何冲击,依旧岿然不动! 能有如此气质的人,决不是凡夫俗子,另外吗,对方有一种号令千军,金戈铁马得气势,这是统军大将独有的,旁人模仿不了! “打开铁门,酒肉留下,你们暂且退出去吧,我要跟他单独谈话!” 萧逸身经百战,杀人如麻,尸山血海里闯出来的,什么阵势没经历过,什么狂人没见过,若论杀气,天下无人可比! “诺!-末将尊令!” 郎威掏出钥匙,打开了铁门,躬身行礼之后,带着几名狱卒退了出去,无论萧逸有无官爵,军令一出,必然遵从,这已经深入到他的骨子里了! “今日登门拜访,只为把酒言欢,并无恶意,阁下放心就是了!” 萧逸走进牢房,盘膝坐下,取出各种美食,又倒了两碗美酒,先喝了一口,以示敬意,也让对方消除戒备! “阁下莫非就是小易哥,监牢中风头最劲的人物,举手抬足的气势,应该是戎马出身,不知有何见教呢?” 到底是一方豪杰,狂龙的眼光极为精准,从对方的动作上,就看出了很多信息,至于对方的目的吗,多少也猜到了一些! 乱世争霸,诸侯割据,地盘是命脉,军队是资本,为了扩充兵马,他们是无所不用其极,综合起来说,有三种方法: 其一,不惜重金,招募勇士,高官厚禄,收买人心,曹操就是其中高手,为了招揽人才,花费多少钱财也舍得! 其二,强拉硬拽,征调壮丁,既然没钱,或者舍不得花钱,那就用点流氓手段吧,从百姓中抽调男丁,套上铠甲,发给兵刃,就是一名士兵了,诸侯军队,大都这么来的! 其三,收编山贼草寇,散兵游勇,不管什么出身,不管做过什么,只要愿意效力的,全部编入军中,充当敢死之士! ‘地狱四兽’本领高强,都是冲锋陷阵的人才,当初占山为王的时候,就有诸侯来拉拢的,许诺了将军的职位,可惜,狂龙不愿受制于人,继续做自己的山大王了! 关入地牢之后,朝廷也曾派人来劝说,希望他们几个改邪归正,接受诏安,日后高官厚禄,封妻荫子,可惜,又被他们给拒绝了,江湖人,手提刀,只为兄弟义气杀人,不做朝廷鹰犬活命! “你们四个本领不错,困在监牢太可惜了,做我的贴身护卫吧,以后前程不可限量!” 跟聪明人说话就是省事,萧逸开门见山,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条件,没有官职,没有钱财,只有一个希望! “哈哈!……让我们兄弟做贴身护卫,也不是不可以,请阁下给个充足的理由吧?” 听完对方开的条件,狂龙不禁仰天大笑,前来诏安的人不少,开出的条件更是优厚,他们放着将军、校尉不做,当个小小的贴身护卫,真是有意思呀! “我现在是一介白丁,没法给你们加官进爵,至于理由吗……你看这个足够吗?” 萧逸目光凝聚,浑身散发出滔天杀气,犹如万千鬼魂在哭泣一般,同时用手指沾着酒水,在青石板上写了四个字--鬼面萧郎! “嘶嘶!……鬼面萧郎!” 看着地上的字迹,狂龙不禁倒吸一口冷气,人的名,树的影,大汉天下,谁人不知鬼面萧郎呢,听闻此人是‘贪狼星君’下凡,执掌人世杀伐的,出道以来,杀人如麻,血流成河,听闻他的名号,天下人无不心惊胆寒! 至于对方的身份,狂龙毫不怀疑,这样浓烈的杀气,自己感到一阵心惊肉跳了,能有如此气势者,除了当世‘杀神’,绝无第二人! “承蒙尊驾高看一眼,在下心有荣焉,不过吗,此事过于重大,我们兄弟还要商议一下才行!” 狂龙没有拒绝,给别人做贴身护卫,自然是莫大的耻辱,如果是‘鬼面萧郎’的话,那就完全不一样了,非但不是耻辱,反而是一种荣耀呢,这说明在‘杀神’眼中,他们四个也是有些本领的! “从今天开始,你们可以自由活动了,地牢内外,随意进出,美味佳肴,尽情享用,再好好的考虑一下未来,不过吗,我的耐心有限度的--秋风吹起,树叶变黄,若无答复,人头落地!” 言尽于此,萧逸起身告辞,同时留下了一串钥匙,那是打开四兽的铁链、牢门用的,自由就在眼前,看他们是否走出来了? ………………………………………………………………………………………………………… 走出牢房之后,萧逸没有急着离开,目光转动,落在了北面的牢房,里面关押着的,就是四兽之末--毒豹! 地狱四兽这个队伍中,狂龙是首领,负责决策大事,绝虎、暴熊是爪牙,负责冲锋陷阵,至于毒豹吗,则是他们的智囊,负责运筹帷幄,分析利弊得失,刚才谈话的时候,狂龙的目光几次转向北面,就是最好的证明了! 自己靠着一双铁拳,打服了暴熊,凭着手腕技巧,折服了绝虎,如今一番高谈阔论,又打动了狂龙的心,剩下的,就是最为聪明的毒豹,对付此人,不能用力,只能用智! “嗖!……啪嗒!” 想到这里,萧逸从怀中摸出一物,仍进了毒豹的牢房,放心吧,此物即不是金银珠宝,也不是绝世奇珍,而是一件挑战智慧的玩具--九连环! 后世之中,九连环是一种益智玩具,又称为‘留客环’,用金丝制成九个圆环,套装在一条横板上,并贯以环柄,按照一定的程序反复操作,可使九个圆环分别解开,或合而为一,因为步骤太多,难度太大,非聪明智者,无法把玩! 萧逸聪慧过人,前世是个九连环高手,挑战过各种玩法,还默记过一些大师的攻略,因此上,他连夜寻找材料,花了一整天时间,终于做出了九连环! 萧逸设计的这个,是难度最大的‘蝴蝶九连环’,错综复杂,环环相扣,暗合阴阳八卦之理,玩家必须走对八十一步,才能九环归一,再走对三百六十五步,才能彻底解开九环,如果走错一步,就会前功尽弃,绝对是一种把人玩疯的玩具! 毒豹是墨家逆徒,祖师爷‘仁爱、非攻’的思想,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可是对于机械设计,却有一种疯狂的爱好,这也是墨家子弟的通病,因为祖师爷-墨翟,就是一位机械高手,曾经九次打败一代神匠-鲁班,这也是墨家的骄傲! 监狱里空虚无聊,现在见到了九连环,毒豹必然心痒难耐,只要他玩起来了……呵呵,也就落入陷阱中了! “九曲连环奥妙多,分开吞吐藏刚柔,上下左右任君走,动静来回何须愁?阴阳二法随着用,五行八卦必勤修,若想破解其中法,唯有智者心中求!”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九十章和稀泥的高手! 冀州-邺城,四座城门紧闭,大小街道戒严,数万铁甲军层层设防,五步一岗,十步一哨,禁止任何人出入,城内各处制高点,也派了弓箭手监视,稍有异动,立刻射杀,再加上往来不断的骑兵,别说是敌方奸细了,就是一只兔子也混不进来! 半个月之前,大将军袁绍传下命令:‘召集河北四州的文武大员,全部聚集到邺城来,准备召开一次重要会议’,为了安全起见,这才调动大队人马,对邺城实行了戒严! “河北文武,皆已至此,事关重大,所有闲杂人等退出去,关闭殿门,加派护卫,敢有窥视机密者--斩!” 大将军袁绍身披黄金铠,头戴盘龙盔,手持斩将刀,端坐在主位上,身后立着他的三个儿子、袁谭、袁熙、袁尚,同样是盔明甲亮,英武不凡! 袁家四世三公,门第高贵,爱面子,讲排场,最是繁礼多仪了,无论什么场合中,必须穿戴整齐了,才能出来见人,现在是七月份了,天气炎热,酷暑难耐,袁家父子穿着厚重的铠甲,汗水很快就湿透了内袍,又腥又腻的,真可谓‘死要面子,活受罪呀!’ 与之相比,夙敌-曹家的规矩就宽松多了,除了上朝的时候,曹操总是穿着一身常服,不求华丽,只要舒适,遇到酷暑天气,有时还会****上身,躺在大树下乘凉呢,就算重臣前来议事,也是‘坦诚相见’,这就叫做‘大英雄不拘小节!’ “参见大将军!--功德巍巍,天下敬仰!” 有什么样的主公,就有什么样的臣子,河北百官列队整齐,文官穿华服,武将披重甲,足有二三百人之多,一个个挺胸抬头,腰杆笔直,论卖相绝对是第一流的,不过吗,情况如何,唯有自知呀! 七月酷暑,艳阳高照,大殿门窗紧闭,一丝凉风也没有呀,再加上与会人数众多,不断的散发热量,没一会功夫,很多人就汗流浃背了,头脑也变得昏沉起来,考虑事情难免变得急躁一些,只盼着会议早些结束呢! 袁绍召集文武大员前来,自然不是‘练习队列,展示排场,再来个集体中暑的’,这个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出兵南下,讨伐曹操,一统中原,席卷天下!’ 曹、袁之间,必有一战,胜者拥有天下,败者灰飞烟灭,这是天下共知的事情,数年以来,为了试探情况,双方不断的发生摩擦,偷袭徐州、争夺凉州、追剿黄巾……就是这种意志的体现,如今虚实已明,底细已知,该进行最后的决战了! “河北四州积蓄的钱财、粮草如何,今年的赋税又能收获多少,有司速速上报!”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尤其是数十万人的大决战,钱粮消耗之巨,绝对是个天文数字,对此,袁绍也是心知肚明的! “启禀主公,今年风调雨顺,日照充足,庄稼长势极好,入秋之后,定然会有一场大丰收,预计可得税粮百万斛以上! 此外,河北各地设置了关卡,加征五成的行商税,可得黄金数十万,加上甄家、梁家两大财阀捐献的财物,府库里也算有些家底了!” 谋士-沮授站了出来,他是负责税收的,半年多来四处奔波,日以继夜的操劳政务,总算积攒下一些家底了,可是距离百姓温饱、府库充盈还差的远呢! “四州兵马训练的怎样了……兵刃、铠甲、战马、攻城器械又准备多少了?” 诸侯争霸,靠的就是兵强马壮、器械精良,为此,袁绍把训练兵马的任务,交给了最得力几位将军负责! “启禀主公,经过大半年的招募,河北兵马已经超过了四十万,至于兵刃、铠甲,工匠们日夜打造,已经陆续运往军中,又从匈奴部落换来了数万匹好马,足够装备一支骑兵了!” 张颌、高览站了出来,为了训练人马,两人一直住在军营里,可谓尽心竭力了,不过吗,数次作战,河北兵马损失惨重,半数是刚招募的士兵,战斗力并不强,还需加紧训练才行! “黄巾余孽清剿的如何了,各地郡、县是否还有暴民闹事?” 大军出征,后方必须稳固,这也是袁绍最担心的事情,先前的‘黑山黄巾’之乱,对他心理的冲击太大了! “启禀主公,末将受命以来,四处剿灭叛逆,地方上已经平定了,贼首-张燕兵败之后,孤身逃入深山,下落不明,纵然还活着,也成不了气候的!” 负责剿匪的是大将-蒋奇,凭着一流的统兵能力,四处追杀山贼草寇,也是捷报频频,获得了河北文武的一致称赞! “哈哈!-皆赖诸公尽心尽力,河北局势大有好转,钱粮充足,兵强马壮,地方安定,以此为资本,平定天下,指日可待了……传令下去,文武官员,各有封赏!” 听完众人的汇报,袁绍不禁仰天大笑,下令犒赏一众文武大员,不过他忘记了,河北局势复振,还要归功于一个人--萧逸! 去年冬天的时候,萧逸裹挟走了数十万百姓,让河北四州元气大伤,不过吗,同样也消除了内患,使得地方上平定下来,就像挤破了一个脓疮,让人剧痛一番之后,对身体却有好处的! 最重要的是,人痛过之后,就会吸取教训了,一败徐州、二败西凉、三败白虎涧,三战皆败,彻底打痛了袁绍,也激发了危机感,大半年来,他废寝忘食的处理政务,麾下文武也是尽心尽力,这才有了好转的局面呀! 话又说回来了,因果循环,大丈夫无不报之仇,如今河北局势大好,麾下兵强马壮,下一步吗,就该出兵南下,报仇雪恨了……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此一役,事关天下归属,还望大将军三思而后行呀!” 随着一道清朗的声音,田丰迈步走出队列,因为‘临危受命’之功,他已经升为‘冀州别驾’,位列文官之首,可谓春风得意了,同样的,也招来了不少的嫉妒心! “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占据了朝廷大义的名分,又坐拥徐、兖、豫、司、凉五州之地,麾下兵马数十万,谋臣如云,武将如雨,气焰十分嚣张,此时决战,恐怕时机未到吧! 以属下之见,主公应该励精图治,让河北百姓修养生息,积蓄粮草,铸造军械,三年之后,再行决战未迟也,如此,可有七分胜算!” 田丰谋略过人,非常清楚彼此的优劣,曹军将校骁勇,兵马精锐,利在速战速决,可他们也有一个弱点,那就是后勤供应困难,出兵时间超过三个月,就会后继乏力了,围困下邳之战,就是最好的证明! 相反的,袁军战斗力稍弱一些,后勤供应却很强,冀州地域广阔,土地肥沃,一年出产的粮食,是徐、豫、兖三州的总和,如此雄厚的资本,打一场持久战、消耗战,才是正确的决定呀! “哗!……元皓言之有理,曹军骁勇善战,又有名将坐镇指挥,我等不可操之过急呀!” 田丰的话语就像一桶冷水,让众人的头脑清醒了许多,事关生死存亡,谨慎一些没错的! “元皓此言差异,曹营看似强大,实则外强中干,而且有三大弊病,乃是自取灭亡之道……” 谋士-郭图站了出来,直接出言反对,目光中还有一丝嫉妒,他与田丰的关系吗,本来还算过得去,自从后者升官之后,二人的关系变的微妙起来,争吵的次数也增加了! “首先,曹操名为汉相,实为汉贼,上欺天子,下压百官,天下人早已恨之入骨了,一旦开战,必然众叛亲离,土崩瓦解! 其次,数年以来,曹操穷兵黩武,讨伐各路诸侯,虽然侥幸得胜了,麾下兵马也是死伤惨重,钱粮更是消耗无数,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最后,曹操目光短浅,又不能容人,竟然把首席大将-萧逸关入天牢,无异于自断臂膀,而且有失人心,麾下将校岂肯卖力死战呢? 有此三败,曹贼岂有不灭之理呢,大将军顺天应人,出兵讨贼,上报天子,下安百姓,自当无往不胜,一统中原!” “公则先生言之有理,速速出兵,讨伐曹贼,末将愿意做开路先锋” “曹贼不灭,天下难安,早晚必有一战,何必犹豫不决呢?” …………………………………… 不得不承认,郭图口才极佳,一番滔滔雄辩,把众人的心火又煽动起来了,尤其是一众武将们,恨不得立刻出兵,决一死战! 问题又来了,河北两大谋士,一个主张暂缓出兵,一个想要速战速决,又各有道理,到底如何抉择,真是个难题呀,众人的目光全集中在袁绍身上,希望他能英明果断一次,做出正确的决策! 可惜,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袁绍纵然振作了一下,也改不了自己的老毛病--好谋无断,坐在那里,反复琢磨了半响,也难以做出决定,只好把目光投向一个人--许攸! 河北众多谋士中,许攸才智一般,为人还很贪婪,喜欢金银、房产、良田、美女……就像貔貅一样,无物不吞,因此同僚们都看不起他,不过吗,他也有一向特别的本事--和稀泥!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主公的目光落下来了,许攸纵然心中不愿,也唯有挺身而出了! “元皓、公则二人所言,各有道理,不过吗,正义之师,先礼后兵,大将军何不派出一名使者,携带大量贡品,前往许昌朝见天子,以示忠臣之意,然后拜会一下曹操,提出三个条件: 其一,归还裹挟走的数十万百姓,再赔偿黄金二十万,粟米五十万斛,以做安置之用! 其二,割让西凉六郡之地,释放被俘获的河北将士,让他们回家与亲人团聚,尤其是逆贼-逢纪,必须押送回邺城,依律治罪! 其三,昭告天下,迁都邺城,再把小皇帝也请来,如此一来,大将军就可以奉天子以讨不臣了! 如果曹操答应了,主公白得城池、钱财、人口……好处多多,如果不答应吗,再昭告天下,以勤王为名,出兵讨伐,也算正大光明了!” 许攸不愧是和稀泥的老手,一番言语下来,把双方的意见都顾及到了,提出的计策呢,也是又狠又毒,获得了众人一致认可! “子远先生所言,甚和孤意,立刻派使者前往许昌,提出三项条件,看操贼如何答复?” 袁绍满意的点点头,许攸虽然贪婪一些,却也有些本事,不过这种人吗,可以重用,不可重信呀!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一章一步不退! 从部落时代开始,华夏大地上就有了战争,那时候民风纯朴,讲究的是‘仁义之师-先礼后兵’,打仗前必须通知敌人一声,双方约好时间、地点,摆开人马,擂鼓进兵,鸣金后退,分出输赢之后,胜利者不追击逃跑的敌人,也不会虐待俘虏,作为失败一方,则要承认错误,交纳人质! 东周时期,礼崩乐坏,人心不古,战争的法则也发生了变化,推崇起了‘兵以诈立’,什么诱敌深入、半渡而击……纷纷出现在战场上,战争的目的也从‘屈敌从我’,变成了抢夺土地、人口,后人称之为--春秋无义战! 到了两汉时期,人们把最后一点廉耻也丢掉了,为求胜利,不择手段,什么反间计、苦肉计、美人计……层出不穷,打仗更是以偷袭为主,最好摸到敌人床边上了,对方还没有察觉,一刀下去,干净利落,战争的原则只剩下了一条--没有原则! 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谁跟不上时代的脚步,就必然会被淘汰掉,唯有强者,傲立潮头! 这么简单的道理,有的人明白了,有的人永远不明白,很可惜,袁绍属于后者,依旧摆着门阀世家的风度,想来一个‘堂堂正正-先礼后兵’,声势闹的极大,结果就是:河北使者还没过黄河呢,曹营集团就得到消息,并立刻准备起来了! ……………………………………………………………………………………………… 许昌-丞相府-密室中,曹操带着三个儿子曹丕、曹彰、曹植,聚集了郭嘉、程昱、荀、荀攸四大谋士,以及曹仁、曹洪、夏侯、夏侯渊、徐晃、李典、乐进……一些核心将领,商议对抗袁氏集团的计策,与会人数吗,绝不超过二十个! 这也是曹营集团的规矩之一,只有核心人物,才能参加重要军政会议,不透风声,不留文字,人人守口如瓶,就连调动人马、筹集钱粮,也要在暗地中进行,标准的低调行事,高调做人! 与之相对的,丞相府里却是一片祥和之气,府门大开,亲兵侍从、丫鬟仆人正常出入,与往日没有区别,外面的街道上人来人往,不做任何限制,还有小商贩卖力的吆喝呢,谁又能想到,相府密室中,一群人正在商讨军国大事呢,这就叫做‘内紧外松!’ “袁绍自持地广兵多,久怀不臣之心,如今派遣使者,威逼朝廷,气焰极为嚣张,老夫如何应对,还望诸位以良言相告!” 曹操身穿常服,端坐如山,神态平静如水,仿佛在谈论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可在不停闪动的目光中,却是电闪雷鸣-翻江倒海呀! 明眼人都看出来了,局势发展到这一步,曹、袁之战在所难免,这是一场生死攸关的大决战,双方会压上所有的筹码,胜者拥有中原大地,甚至一统天下九州,败着失去一切,最终死无葬身之地! 曹操今年四十四岁,已经是人到中年了,他出身污浊,是大宦官曹腾的养孙,自幼受人歧视,称之为‘阉宦遗丑’,与袁家的‘四世三公’相比,可谓是天壤之别呀! 可是他有一颗不屈之心,也有足够的智慧、勇气,勤读兵法,练习武艺,靠着自己的努力,二十岁举孝廉、二十三岁为顿丘令、三十四岁起兵讨伐董卓、四十岁成为大汉丞相,执掌江山社稷,统领千军万马,天下万民,无不仰视! 高官厚禄、荣华富贵、无上荣光……这些是曹操用了大半生的精力,历经九死一生,拼搏奋斗出来的,现在压在一场胜负难料的战争上,如此惊天豪赌,是否值得呢? “呼!……呼!呼!” 密室里气氛凝重,只有沉重的呼吸声,有人紧握双拳,有人汗流浃背,全都在低头沉思,曹、袁大战,赌上的不止是曹氏一族的存亡,也包括他们的兴衰荣辱,是名垂青史,还是遗臭万年,就看这一仗了,因此上,必须慎重行事呀! “袁氏盘踞河北多年,可谓根深蒂固,麾下兵马数十万,钱粮堆积如山,麾下文武也非等闲之辈,郭图、许攸、审配皆是智谋之士,田丰、沮授忠心耿耿,张、高览、淳于琼勇冠三军,与之交战,我军恐怕胜算不大呀? 尤其是袁家四世三公,门生故吏遍布天下,在朝为官者也不在少数,大战一起,兵马尽出,许昌必然空虚,这些人难保不会有异动呀?” 荀也是世家出身,心中非常清楚,袁氏最可怕的地方,不在于有多少城池、土地,有多少文臣、武将,而在于‘天下第一门阀’的威望! 乱世之中,威望就是资本呀,以此为号召,就能换来真金白银,就能得到无数粮草,以及天下士族的鼎力支持! 曹操做丞相四年多了,日夜操劳,处理大小政务,却一直受到各种阻挠,明枪暗箭,阴谋不断,好的政策推行不下去,优秀的寒门子弟也提拔不上来,究其原因,就是士族门阀作乱! 在世人的眼中,天下是刘家的,更是士族门阀的,曹操的丞相位置并不稳固,早晚会被袁氏取而代之,大战一起,那些的门阀势力,必然会站在袁绍一边,或是传递情报,或是里应外合,让人防不胜防呀! “文若先生言之有理呀,袁氏一族势力庞大,万万不能轻视了!” “朝廷官员里面,士族占了七成左右,一旦生变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呢!” “难以力敌,不如求和,只是袁绍未必答应,恐怕要割地陪金了?” …………………………………………………… 荀一番话,犹如千年冰山一般,狠狠的压在了众人心头,与会的文武大员议论纷纷,大都倾向于议和,那怕是割让一些土地呢! “属下不才,愿意出使河北,商讨议和的条件,只要能免除刀兵之苦,小小牺牲也是可以忍受的!” 荀攸主动请缨,愿意去一趟河北,士族之间,盘根错节,暗地里都有一些联系,说起话来也容易一点,大不了再送一些金银贿赂吗! 荀、荀攸都是曹营老臣了,一向出谋划策,尽心尽力,忠诚上绝无问题,而且细细想来,他们的办法也是可行的,暂避锋芒,保存实力,再做长远打算,可谓一种最安全的策略了! 对此,曹操也是认同的,不过吗,自己威武半生,从未屈服于人,这次莫非要破例了吗,想到这里,他看看空荡荡的右手边,轻叹一声,又把目光转到左边,落到了郭嘉身上! 曹操屡战屡胜,获得今日的功业,靠的就是一文一武,左膀右臂,如今萧逸身陷天牢,只能看这位‘鬼才’了! “丞相大人弓马娴熟,喜好狩猎,若在峡谷之中,遇到一头斑斓猛虎,左右并无护卫,唯有手中一柄宝剑,不知是进是退呢?” 面对询问的目光,郭嘉没有正面回答,反而说起了打猎的事情,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实则大有深意呢! “呵呵!……山中猛虎悍勇狡猾,最会以势欺人了,你退一步,它进一步,步步紧逼,不死不休,老夫自当挥舞宝剑,奋勇相搏了!” 响鼓不用重捶,曹操何等聪明之人,瞬间就明白过来了,郭嘉这是借虎喻人,劝告自己鼓起勇气,与袁绍决一死战! 现在的形势,袁绍就是一头下山猛虎,张牙舞爪,威势惊人,自己如果心中胆怯,接受了议和的条件,下一步,就会有更苛刻的条件出现,步步紧逼,不死不休,最后被吞噬得一干二净! 既然如此,不如奋起一搏,靠着数十万将士效力,以及一众文臣武将的帮助,自己未尝没有取胜的机会,只要打败了袁绍,就等于降伏了士族门阀集团,那个时候吗,天下九州,任我驰骋! “老夫心意已决,对抗强敌,一步不退,集合所有力量,与袁本初决一死战,日后再有言和者,犹如此案!” 既然准备决战了,必须统一内部思想,曹操拔剑在手,面露杀机,狠狠的劈在面前的书案上,一分两半,以示绝无更改之意! “丞相大人英明神武,必有上天护佑,我等尽心竭力,拼死报效!” 看着断裂的书案,一众文武大员呆愣片刻,齐齐抱拳行礼,事到如今,再无退路,他们只有拼死一搏了! 会议结束,一众文武大员整理衣冠,平复好心情,就像没事人一样,陆续走出了密室,各自返回府邸,暗暗准备去了! 生死大战,靠的是谋略、战术,拼的是兵马、钱粮,谁准备的充分一些,谁的胜算也就大一些,现在就要比拼内力了! 目送众人离开之后,曹操又沉思了片刻,回身吩咐次子曹丕:“子桓速往天牢,把今天会议的内容,一字不落的告诉萧郎,让他做好准备,生死大战不远了!” “诺!-孩儿遵命,立刻启程,前往天牢!” 曹丕起身行礼之后,立刻转身离去,今天的会议让他学到了许多,也明白了一件事:“在父亲大人心中,对萧郎的宠信未减分毫呀!”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二章潜龙诗 “相府虎头金牌在此,沿途关卡,速速开门隆!隆!” 曹丕接受父命之后,立刻挑选了几名侍卫,快马加鞭直奔天牢而去,靠着手中的虎头金牌,沿途关卡畅通无阻,进入断魂谷之后,把侍卫、马匹留在了山脚下,自己沿着山道飞奔而上,快如脱兔,敏如灵猿,话说曹二公子深藏不露,其实一身的武艺也是不错的! 小舅子亲自登门了,做姐夫的自然要好好招待一番了,萧逸走出山洞数步,算是出门迎接了,曹节则素手调羹,准备起饭菜来,相府的家教很严格,男孩必须弓马娴熟,饱览兵书,女子在识字之余,也要学习女红、厨艺,争取做一个贤妻良母呢! 群山峻岭中,饭菜以野味为主,一份红烧兔肉,一盘清炖河鱼,十几枚腌制的野鸭蛋,还有几份新鲜的野菜,都是夫妻二人游山玩水的时候,顺手弄回来的,绝对的天然食品! 菜色很是平常,酒却是第一流的,打开封泥之后,浓香扑鼻,沁人肺腑,这也是萧逸唯一的特权了,住在简陋的山洞没什么,吃些粗粮、野菜也可以,唯独在喝酒上,一点也不能凑合了,都是从无愁侯府专门取来的,精心配制的佳酿呀! “子桓见过姐姐、姐夫,多日不见,你们在山上受苦了,父亲大人心中惦念,特让小弟前来探望!” 见面之后,曹丕立刻躬身行礼,目光却落在了萧逸的手上,颇有畏惧之色,看到没什么东西后,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当初在军中历练,萧逸极为严格,下手也黑,曹家三兄弟没少挨揍,打的是皮开肉绽呀,久而久之,他们都留下心理阴影了,每次遇到萧逸之后,先看他手里有没有鞭子,然后才能放下心,这种畏惧感已经深入骨髓,永生难改了! “自家人不必客气了,子桓进来落坐吧,咱们边吃边谈,你姐姐的厨艺可是不错的!” 萧逸微微点头,算是回了半礼,神态即不热情,也不冷漠,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相府里的小舅子太多了,个个不是省油的灯,自己不敢偏依分毫呀! “荒山野岭的没什么好饭菜,真是委屈小弟了,父亲、母亲大人可好?其他弟妹如何了?” “有劳阿姐挂念着,父母大人一切安好,弟弟妹妹们勤读诗书,丞相府里面一片和睦!” “家和万事兴,父亲大人日理万机,很是辛苦的,兄弟之中,子桓居长,还要多多为父亲分忧才是!” 相对的,曹节就没什么顾忌了,相府最有潜质的四位公子,曹丕、曹彰、曹植、曹熊,跟她都是一奶同胞的亲姐弟,日后无论谁潜龙飞天了,也不会亏待了嫡亲姐姐的,起码是个开国长公主的身份,这才是有福之人呢! “小弟资质愚钝,不堪重用,比不上几位弟弟聪慧伶俐,日后还要姐姐、姐夫多帮衬才是呢,这次上山来,父亲大人有烦恼的事” 曹家兄弟姐妹中,曹丕不是最聪明的,却是最会做人的,一番话说的滴水不漏,无形之中,还拉近了彼此的关系,他非常的清楚,只要自家姐姐点头了,姐夫的态度也就好说了! “能让丞相大人烦恼的事情,莫非是河北形势有变,袁绍准备起兵南下了,厚颜老儿真是贼心不死呀?” 萧逸心思敏捷,瞬间就猜到了一些情况,不禁攥紧了拳头,目光中杀气腾腾,大战即将来临,自己又有用武之地了! “姐夫不亏是当世第一名将,心思敏捷,无人可比,袁绍派来了一名使者,还提了三项无礼要求割地赔款,献出天子,朝廷若不答应的话,双方就要刀兵相见了! 父亲大人威武不屈,准备集结兵马,决一死战,各位文武重臣也同意了,不过吗,天下大局,万民生死,小弟以为还要慎重一些” 曹丕口才不错,说话条理清晰,一字不差的把会议内容重复出来,又加了一些自己的见解,颇有表现之意,看来他也不于甘寂寞了! “袁绍称雄河北,麾下兵多粮足,又有一众文臣武将效力,就以实力而论,稳居天下诸侯之首,先前小有挫折,可是雄风犹存呀至于朝廷一方吗,丞相大人励精图治多年,积蓄力量,操练兵马,就以军事实力来说,完全能够分庭抗礼了! 双方势均力敌,大战一起,必然精彩异常,也会耗时长久的,打个一、二年也有可能呀,如此一来,双方胜负的关键有两点:一是谁的粮草更充足,二是谁的盟友更多了!” 萧逸久经沙场,对曹、袁双方的实力很清楚,一方兵多粮足,根基雄厚,另一方上下齐心,将士用命,可谓是半斤八两,谁能取的最后的胜利,就要看天意如何了! 粮草筹措问题,一直是曹军的软肋,最近几年老天爷不开眼,蝗灾、旱灾、风灾接连不断,动辄赤地千里,草木尽灭,庄稼更是颗粒无收,全靠朝廷的努力救济,这才没有出现大规模民变! 正是因为粮草不足,曹军每次讨伐诸侯,必须速战速决,一般时间不超过三个月,攻打寿春之役,全靠缴获的敌军粮草充饥,这才坚持了下来还有围困下邳城,久攻不下,粮草耗尽,差点功亏一篑呀,全靠了萧逸、郭嘉出奇谋,这才攻灭了吕布! 相对的,冀州沃野千里,水利充足,自古就是盛产粮食的地方,后勤方面强太多了,如果袁绍不宣而战,聚集四州人马全力南下,曹军恐怕要陷入苦战了呢,万幸的,人家来了个先礼后兵,这就有缓冲的时间了! 现在是七月盛夏,再有三个月就是金秋了,那时候秋粮收获,府库丰盈,曹军出征也能坚持久一些,另外吗,秋收之后,民间壮丁也空闲下来了,可以运送军械、粮草,甚至是从军入伍,上阵厮杀,所以说,必须把战争发起时间,推迟到十月份以后,曹军才有更大的胜算! 第二个关键,就是外交战了,袁绍盘踞河北,背靠大漠,那里是游牧民族的区域,其中乌丸人生性贪婪,已经用钱财收买了,不会侵犯边界至于匈奴人吗,雁门一战死伤惨重,王庭又四分五裂的,没有大举南下的实力,也就是说,袁绍可以毫无顾忌的,把全部兵力压向黄河沿岸,这叫做单线作战! 相反的,曹军则是多线作战了,北面有袁绍大军压境,西南有张鲁、刘璋蠢蠢欲动,正南是刘表不怀好意,东南则是孙策虎视眈眈,万全处于劣势上,为了防备诸侯们趁虚而入,必须分派人马防御关隘,如此一来,用于对抗袁绍的兵力就大打折扣了! 未来三个月内,曹军必须派出使者,想尽一切办法,也要拉拢住各路诸侯,让他们在曹、袁大战的时候,尽量站在曹军一方,至少也要保持中立,多一个盟友,就多一份胜算呀! 总而言之,时间就是胜利的保障,无论如何,也要争取三个月的时间,让曹军做好决战的准备,这次河北使者入朝,就是一个好机会,想尽各种办法,也要绊住来人的脚步,使者不回,袁军不出! “大司马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纵然姜尚、韩信复生,也不过如此了,此番谈话,小弟会一字不差的禀告上去,父亲大人必然烦恼尽去!” 听完萧逸的战略规划,曹丕佩服的五体投地,就差跪地拜师了公事说完了,按理说就该回去了,可是这位二公子吗,一点告辞的意思也没有,目光中反而露出了一种期待,或者说勃勃野心! “嗯?啪!” 如果有人欲言又止,肯定是不想太多人听到,萧逸何等精明呀,立刻轻捻手指,向身边的夫人做出暗示,曹节心领神会,转身走出了山洞,为他们看门把风去了! “此番大战一起,父亲大人必然亲征,小弟有心效力一番,不知是随军护卫呢,还是坐镇许昌,还望大司马教我?” 深山洞府,不见天地,只有二人在此,曹丕突然跪倒在地,行大礼参拜,目光中满是祈求之色,这一仗事关曹家生死,也关系到自己的荣辱,上天入地,在此一搏! 这也不奇怪,身为奸雄之子,岂会没有政治野心呢,自从大哥曹昂陨殁之后,曹丕就是实际上的长子,按照宗族制度,继承父业,理所应当! 实际情况却非如此,曹操每次巡视地方,或者接见诸侯使者,身边总是带着曹植,宠爱有加,风光无限,久而久之,世人只知道文采出众的四公子,却忘记了整日处理公务的二公子! 曹丕今日跪地问计,一是想巩固自己的地位,日后继承曹氏的偌大家业二吗,也是试探一下萧逸的态度,以对方的才干、实力,只要站在自己一方,储位也就十拿九稳了! “嘶!嘶!嘶!” 平心而论,萧逸不想干涉曹家兄弟的争斗,更不想受到曹操的记恨,可是看着曹丕祈求的目光,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以自己的身份、实力,想要完全置身事外,那是不可能的了,又不能做的明目张胆,既然如此 想到这里,萧逸用手指沾着酒水,在青石桌案上,写下了一首四言诗: 龙潜海角恐惊天,暂且偷闲跃在渊, 等待风云起聚会,飞腾**定乾坤! 储位之争,变幻莫测,万般言语,尽在于此,至于曹丕能领悟多少,就看他的造化了!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三章感触良多 《左传-烛之武退秦师》记载:‘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也……',由此可见,使者绝对是一份美差,身穿华服,端坐驷车,游说诸侯,待为上宾,每到一个地方,有吃有喝有的拿,简直美的不要不要滴! 不过吗,有一种使者截然相反了,人人畏之如虎,那就是出使敌方-下战书,没有任何好处不说,还要冒很大的危险呢,运气好点的,一顿乱棍打出来了,运气不好的,直接扔进油锅里烹了,绝对是九死一生的差事,很不幸运,辛毗就是一位宣战使者! 辛毗是颍川人,自幼聪慧伶俐,五岁习文,七岁练武,家乡人无不称之为‘神童’,后又拜蜀中大儒为师,学的满腹经纶,尤其擅长纵横之道,那真是‘两行伶俐齿,三寸不烂舌’,能把活人给喷死,再把死人喷的从棺材里蹦出来呢! 如此才子,按理说应该平步青云,乃至出将入相才是,事实相反,辛毗的仕途极为不顺利,二十二岁出师之后,四方游荡,处处碰壁,蹉跎岁月,却是一事无成,后来朋友们凑了些钱财,帮着四处打点关系,这才在青州刺史-袁谭手下,谋了一个的主簿的官职,无权无势,饱受白眼,究其原因,只有一个……他是寒门子弟出身! 四百多年来,汉室江山是刘家的,更是士族门阀的,河北四州尤其如此,自从袁氏主政以来,提拔重用的官员,全是士族出身的,田丰、审配、许攸、郭图、沮授……莫不是出身显赫,官运亨通,反观寒门子弟出身的官员,只能在底层徘徊就是有天大的本领,也没有机会施展呀! 这次出使许昌的事情,就是最好的证明了,世人皆知,曹操一代奸雄,手段狠毒,绝不会屈服于他人的,派使者去提条件、下战书,就等于去送死了,这样的差事自然没人愿意接了,士族官员们纷纷推诿,人人装病,说什么也不去! 可是不派人又不行,最后把辛毗选出来了,给他官升一级,赏金五十两,正式出使许昌,说白了就是做‘替死鬼’,临行之前,家里人痛哭流涕,还举行了一场‘告别宴’,已经把他当成死人了,运气好的话,还能落个全尸吧! 不过吗,辛毗还是有操守的,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既然领了袁家的俸禄,就得给人家出力,收拾了一些换洗的衣物,带了几名老仆人,毅然决然的出发了,颇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架势! 从邺城到许昌七百余里路程,沿途关隘众多,城池林立,还要渡过波涛汹涌的黄河,大概需要十天的时间,辛毗却用了半个多月,不是他畏惧不前,而是另有目的! 作为一名合格的使者,除了口齿伶俐,游说诸侯之外,也是一名高超的间谍,趁着出使的机会,还要观察敌方的内政、民生、军事部署之类,最好弄到几张布防图,那就完美了! 如果可能的话,还要策反几名高级官员,套取一些关键情报,当年的汉高祖刘邦,就是利用使者的口才,挖了楚霸王的墙角,策反英布,离间范增……最后打败了项羽,开创大汉江山! “曹贼狡诈阴险,玩弄权术,却也有识人之明呀,不论出身,唯才是举,委任的大小官员,皆称其职,吏治清明,男耕女织,一片太平景象真是难得呀!” 渡过黄河之后,辛毗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查看民生,还跑到几个山村里面,微服私访了一番,结果让他大吃一惊,这里的百姓安居乐业,虽然日子不太富裕,却也能吃饱肚子了,比起河北四州好的太多了,那里可是经常饿死人的! “曹操即有文韬,又懂武略,麾下将士骁勇,器械精良,城防坚固,难怪能够纵横中原,屡战屡胜,创下偌大的家业呢!” 第二件事就是窥视军队了,辛毗郁闷的发现,曹军训练有素,士气高昂,战斗力极为强悍,比起河北兵马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尤其是军纪严明,从不扰民,不禁让人钦佩曹操的统军能力,“却是一位合格的统帅呀,相比之下,自家主公袁绍吗……嘿嘿!” “曹丞相英明神武,心系苍生福祉,用天下之人,治天下之事,人心归顺,大势已成,日后为蛇为龙,恐怕难以预料呀!” 第三件事就是收买间隙了,目标是几名郡守、校尉,辛毗很是卖力气,又是赠送钱钱,又是封官许愿的,结果全以失败告终了,这些人面对利诱,礼物退回,书信撕掉,真是油盐不进呀! 高官收买不到,那就从小吏做起吧,辛毗不甘心之下,又揣着礼品下乡了,想要收买一位亭长,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只要挖开一块砖头,就不愁没有第二块! 希望很大,失望更大,辛毗又碰壁了,礼物还没拿出来呢,就被一位老人狠狠的敲了几拐杖,而后召集壮丁,把他捆绑起来,直接送到官府治罪了,幸亏仆人们来的快,否则小命不保了! 不过吗,对辛毗触动最深的,还是那位老人说的话:“老汉目不识丁,一辈子耕田为生,也不懂什么军国大事,却明白一个道理,谁能让百姓们吃饱肚子,老汉就听谁的政令,豁出一条老命也没问题!” “汉家百姓,朴实勤劳,只要让他们饥有食、寒有衣、功有赏、罪有罚,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人心在曹,不可逆转了!” 沿途的经历,让辛毗很是感触,对曹操的态度也有所改变,从开始的无耻曹贼,变成尊敬的曹丞相了! …………………………………………………………………………………………………… “隆!……隆!隆!” 风雨无阻,车马不歇,半个月之后,辛毗来到了许昌城外,看着面前巍峨的城墙,笔直的大道,来往不断的商旅……,他终于承认了一个事实,曹操在安邦治国上面,确实强过自家主公数筹呀! “哈!哈!……来的可是佐治先生吗,一路奔波辛苦了,在下曹子桓,在此等候多时了!” 车马行进间,道边突然涌出一群人来,手举彩旗,锣鼓喧天,为首的一名年轻人,面如冠玉,眉清目秀,身穿白袍,腰挂宝剑,神态很是俊朗,离着几丈远就抱拳行礼,显得极为客气! “不才正是颍川-辛佐治,承蒙出城迎接,不胜感激,阁下莫非就是相府大公子吗?” 看到出迎的曹丕,辛毗大吃一惊,自己出身卑微,素无名气,能够让丞相之子前来迎接,这个面子也太大了吧,真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呢! “呵呵!……先生才华过人,又是远道而来,理当受贵宾之礼,请饮下三杯接风酒,而后入城不迟呀!” 曹丕笑容满面,亲自端过来一个托盘,上面是三杯美酒,因为天气炎热,特意用冰块镇了起来,可谓关怀备至了,不过吗,就是酒杯太大了,容量都在半斤左右,说是酒碗也不为过呢! “这个吗……承蒙子桓公子厚待,在下感激不尽!” “好!好!……先生海量呀!” 人活一口气,神争一柱香,在古人眼里,面子比性命还重要,人家如此厚待,别说是三杯美酒,就是三杯毒药也得喝呀,辛毗平复下激动的心情,先是拱手回了一礼,而后饮下了三杯美酒,赢得众人一阵的喝彩声! “佐治先生请上车吧,本公子为您引路!” “公子如此厚待,在下羞愧难当呀!” “哎!……先生博学多才,又是颍川才子,受此礼遇,乃是理所应当呀!” ………………………………………… 当下里,曹丕亲自驾车,载着辛毗一起进入许昌,直奔驿馆而去,那里已经准备了丰盛的酒宴,有几位文人墨客作陪,还有一队美女在表演歌舞,绝对是招待贵宾之礼! 酒是佳酿,菜是美味,什么山中走兽云中雁,陆地牛羊海底鲜,燕窝熊掌鲨鱼翅……应有尽有,丰盛之极,加上几名文人墨客,摇头晃脑,吟诗作赋,酒宴的气氛很快就热闹起来了! “喝!……公子精通文史,造诣非凡,今日相见大慰平生呀!” “喝!……先生严重了,得遇如此大才,子桓三生有幸呀!” ……………………………………… 酒席宴间,高谈阔论,笑语欢声,辛毗师从儒家,最喜欢研究上古经史了,恰好曹丕也是如此,对古文颇有研究,二人越聊越是投机,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呢! 两汉时期,士人饮酒成风,辛毗身为一名使者,更是酒量过人了,可是对饮起来之后,才发现根本不是对手,这位二公子年纪不大,却是海量惊人,一连七八碗美酒下肚,面不改色,言语不乱,就跟没事人一样,反倒是辛毗这边,有些招架不住了! 这也没什么奇怪的,不要忘记了,曹家兄弟的本领,可是萧逸教出来的,除了弓马骑射、兵书战略,喝酒也是一门重要课程,受过专门的训练呢,必须连饮两坛子烈酒下去,再书写一卷《孙子兵法》,笔迹不乱,一字不错,才算合格呢,否则的话,皮鞭子沾凉水的伺候! 想到以往的历练,曹丕心中很是感激,自家姐夫说的对呀-“诗词歌赋、吃喝玩乐……用到精通之处,皆是一门学问!” “今日厚待,永生不忘……失礼之处,还请……噗通!” 又是一碗美酒下肚,辛毗终于坚持不住了,只觉天旋地转,一双眼皮挂了千斤重担似的,无论如何也睁不开了,一头栽倒在地上,呼呼大睡起来了! 不过丧失神志之前,他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论起文治武功-个人魅力,不但曹操远远胜于袁绍,就连曹氏子弟也强过袁氏那些败家子呀!” :。: 正文 第一百九十四章饮酒者的悲哀! 火然????文 w?ww.ranwena`com “哎呦!……水……快给我水呀! 不知昏睡了多久,辛毗慢慢的苏醒过来了,只觉得口干舌燥,头疼欲裂,脑海中更是一片空白,不知身在何处,不知要做什么,就连自己姓什么都快忘记了,只是隐约的记得,自己喝了很多酒呢! “水来了,您慢着点喝……一夜吐了七八次,真是喝的太多了!” 老仆人辛福、辛禄一直守在身旁,看到自家主子醒了,连忙把他扶起来,慢慢的灌了几杯凉茶,又过了好一会,辛毗才彻底清醒过来了! “好厉害的曹家二公子呀,年纪不大,却是文采斐然,还有一副惊人海量,如此少年俊杰,日后前途无量呢!” 头脑清醒之后,辛毗终于想起来了,自己与曹丕把酒言欢,结果喝了个烂醉如泥,人家却一点事也没有,真是后生可畏呀! “浑身乏力……现在什么时辰了?” “回禀老爷,已经是申时一刻呢!” “午时赴的酒宴,我竟然睡了两个多时辰?” “回禀老爷,现在是第二天申时了,您睡了十四个时辰还多呢!” …………………………………… “咕噜!--咕噜!” 听说自己睡了一天一夜,辛毗顿时呆愣住了,可是腹中强烈的饥饿感证明,二位老仆人说的是真话,自己醉的如此厉害,有生以来第一次呀! 醉酒之后,肠胃生痛,不能吃大鱼大肉,两位老仆人熬了一些粟米粥,让辛毗慢慢的喝着,调理一下肠胃,又给他烧了洗澡水,吃饱之后,沐浴更衣,一直忙活到日落西山,总算缓过劲来了! 有了精神头,就要忙活正事了,辛毗坐在卧室里,开始盘算起来,下一步就是拜访丞相府了,自己得做好各种准备,即要完成任务,又不能得罪了曹操,否则项上人头难保呀! 没等他彻底想清楚呢,下人进来禀告:“有两位故友来访,已经进驿馆了!” “佐治贤弟!……一别数载不见,真是想死我们了,今夜咱们好好的喝上几杯!” 说话间,门外走进两个人来,面带笑容,拱手行礼,正是满宠、毛,身后还有几名侍从,提着鹿肉、羊腿、猪肩……各种美食,还有一大瓮美酒,看样子有二三十斤重呢! “原来是二位兄长大驾光临,小弟有失远迎,当面恕罪!”看到二人的身影,辛毗连忙站起身来,抱拳行礼,神色也是颇为激动呢! 原来十几年前,三人在兖州求学,拜在同一位大儒门下,学习‘济世救民’之术,朝夕相处,乃有同窗之谊,彼此的关系也很好,满、毛二人家资颇丰,还经常资助这位穷师弟呢! 学成之后,三人分道扬镳,各投明主去了,辛毗游荡河北,投入袁氏门下,可惜一直不得志,满宠、毛运气好,目光也更精准,投入到曹操的幕府中,如今官拜东、西功曹,爵封关内侯,执掌人才选拔的事情,也算是功成名就了! “我等兄弟离散多年,今日能够重逢,实在不易呀……入座-饮酒!” “早就听说二位兄长在许昌,得到丞相大人重用,官高爵显,可喜可贺呀!” ………………………………………… 师兄弟久别重逢了,自然有说不完的话,男人之间的友谊,更是需要美酒来助兴的,满宠、毛二人酒倒杯干,喝的极为豪爽! 辛毗宿醉刚醒,本不适宜饮酒的,可是盛情难却之下,也只有咬牙硬上了,同窗之间的友谊,就是喝到吐血也不能驳了面子,没啥说的……喝吧!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哈哈!” 酒到酣处,三人兴致大发,纷纷的脱下衣衫,又蹦又跳,还唱起了儒家经典《大学》的名篇,真是怀念青春岁月,唯有醉中相见了! 最后,三个人豪饮了整整一夜,喝了大半瓮的烈酒,全都烂醉如泥了,满宠、毛被侍从抬回去休息了,至于辛毗吗,又回到了卧榻上,继续酣睡、灌茶、熬粥、慢慢的醒酒…… “头痛的要死呀……最近不能再饮酒了,耽误正事呢!” 宿醉刚醒,又是一场豪饮,这下真是喝伤了,辛毗酣睡了两天一夜,这才被两位仆人唤醒过来,再不起来吃点东西,真怕他会饿死呢! 接下来,两位仆人搀扶着他,洗个热水澡精神一下,好不容易收拾完了,辛毗的头发还没干透呢,仆人来报:“荀、荀攸两位大人来访,还带着美食、美酒呢!” 听说是大名鼎鼎的‘二荀’来了,辛毗不敢怠慢,捂着生痛的胃部,一步三挪的出去迎接! “晚辈见过二位先生,前来许昌,没能登门拜访,反而劳驾二位先生光临,真是罪该万死呀!” 见面之后,辛毗立刻跪倒在地,行大礼参拜,态度极为恭敬,不是他的腰板太软,实在是身份差距太大呀! 论起官职,二荀是尚书令、尚书仆射,均位列侯爵,有大片的食邑,辛毗只是个小主簿,一个不入流的小官而已,还没啥名气呢! 论起资历才学来,二荀名满天下,乃是儒学大师,认真计较辈分的话,辛毗要叫他们一声师叔、师爷呢,这在尊师重教的年代里,绝对是一种权威碾压呀! 最为重要的是,三个人皆出身颖川郡,乃是名副其实的老乡,多年前就相识了,自然有一种特殊的亲近感了! “故人相见,美酒佳肴,一定要喝个痛快才行!” “只要二位先生高兴,晚辈一定舍命相陪!” “胜饮!” “胜饮!” ……………………………… 家乡长辈登门拜访了,又带着美酒、美食,这是莫大的礼遇呢,就算身体再不舒服,也得咬牙坚持住呀,没啥好说的了,一个字……喝! 儒家有句名言:‘长者赐,不敢辞’,二荀只要举杯,辛毗就的喝酒,还必须多喝为敬,人家泯一口,他要喝一杯,人家喝一杯,他要喝一碗,人家喝一碗了,他就得跳进酒瓮洗澡了,如此一番下来,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大醉、大睡、灌茶水、熬粥喝…… ………………………………………………………………………………………………………… “呕!……哇!哇!” 三天之后,辛毗躺在卧榻上,犹在呕吐不止,开始吐的是酒水,后来是胃里黄水,最后全都吐没了,只能张嘴干呕了! 这么一番折腾下来,原本精神抖擞的书生不见了,只剩下一个头发散乱,面色苍白的酒鬼,浑身就像抽了筋一样,瘫软无力的,别说去拜见曹丞相,就连卧榻也爬不起来呀! 可惜,灾难还没有结束,就在辛毗对天发誓,自己再也不饮酒的时候,仆人来报-又有贵客登门了,这次不是同窗、不是同乡,没什么交情可讲,不过吗,来的是四位将军,没有交情,却有拳头! “听闻佐治先生海量惊人,我们四人登门拜访,只求一醉而已!” “大家皆是嗜饮之人,好酒、好菜我们带来了,先生不会不赏脸吧!” “我们可是粗人,有人不给面子的话,就喜欢用刀剑说话了!” ………………………………………………… 来的是徐晃、于禁、李典、乐进四位将军,全都身披铁甲,手持宝剑,满脸杀气腾腾的,如果不是抬着酒肉,还以为他们来打架的呢! “你们!……这是一个阴谋,我打死也不会……呕!” 看到进来的四人,还有他们抱在怀里的酒坛,辛毗又气又恨,加上身体虚弱,竟然白眼一翻晕了过去! “晕了?……那就直接灌酒吧,不喝完不罢休!” 四位将军互相看看,人可以晕过去,酒不能不喝的,他们一拥而上,抱起辛毗的身体,掰开了嘴巴,抬着酒坛子硬灌,无论如何,也要把几坛子酒灌下去,再让他睡上几天几夜,这可是二公子交待的军令,必须执行的! ……………………………………………………………………………… “呕!……呕!呕!” 三天之后,辛毗终于苏醒过来,躺在卧榻上,面色苍白如纸,就比死人多一口气了,事到如今,再蠢笨的人也明白中计了,掐指一算,自己来许昌十天了,结果醉卧了十天,一点正经事没做,人都说军情如火,河北方面还等着自己的消息呢! “以酒伤人,拖延时间,这么阴损、毒辣、缺德带冒烟的主意,究竟是谁想出来的呢?” “曹丕吗-年纪轻轻的,恐怕没这么深的城府吧?” “二荀吗-正人君子,品德高上,不会出这么恶毒的计策!” “满宠、毛-同门师兄弟,没这么狠的心呀!” ………………………………………… 卧榻上,辛毗一边干呕着,一边苦苦思索,这么阴损的办法,不是常人能想出来的,莫非是那位鬼……呕!呕! 不管怎么说,酒是不能再喝了,否则自己的小命难保了,在两位仆人的搀扶下,辛毗用颤抖的手,写下了一幅对联,挂在了驿站门口: 上联:醉酒伤身,耽误军国大事! 下联:少饮为妙,方能修身齐家! 横批:有人捣鬼!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五章要操两代人的心! 番茄小说网 w`w`w`.` ‘唇枪舌剑,笑傲王侯,不辱君命,不失臣节’,这就是一名使者的标准了,以此来评价,辛毗无疑是个失败者,半个月的时间里,每天吐的昏天暗地,正事一件没做成,真可谓奇耻大辱呀,于是乎,痛定思痛之后,他决定发起反击了! 对待君子行正道,对付小人玩阴谋,要想摆脱尴尬的处境,自己必须也无耻一次了,先用一副对联戒了酒,接下来,辛毗用出了必杀技--绝食! 绝食-就是不吃饭,不喝水,枯坐在驿馆里,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抗议,辛毗还正式宣布:“曹丞相一日不见,自己就绝食一日,直到饿死为止,让曹家背负一个虐杀使者的恶名,从此以后,诸侯人人厌之!” 这一招果然有用,事关曹家的脸面问题,丞相府岂能坐视不理呢,半天之后,一副熟悉的面孔出现了……二公子曹丕! “听闻先生大会宾客,日夜置酒高歌,如此风雅之事,在许昌城内传为美谈,真是羡煞旁人呀!” 想在乱世中存活,必须腹黑皮厚才行,在这方面,曹丕继承了父亲的优良基因,一件阴损至极的事情,硬是说成了风雅美谈,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呀! “小饮怡情罢了,没什么值得炫耀的,本使前来许昌多日了,尚未拜会丞相大人,着实太过失礼了,还请二公子成全,河北将士不胜感激呢!” 为了使者的面子,明知被人阴了一把,也得打落牙齿肚里吞了,不过吗,辛毗也不是好惹的,话语中露出了威胁的意思,河北几十万兵马就是最大的本钱了! “先生此言差矣,外镇使者入京,必先拜见天子,汇报地方事务,此乃汉家祖制,岂能忽视呢,莫非河北有不臣之心吗?”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曹丕整天跟一群政客学习,早就练的牙尖嘴利了,直接扣过去一顶大帽子,对方还挑不出毛病来? “这个吗……二公子所言极是,却是外臣孟浪无礼了,自当先朝天子,后见丞相,河北官民忠君爱国,绝无二心!” 舌战失利,辛毗郁闷的想撞墙,明知对方在拖延时间,却是无可奈何,阴谋好破,阳谋难挡,这是谁调教的少年郎,真心厉害呀! 天下人都知道,汉室衰微至极,小皇帝不过是个傀儡罢了,真正掌握军政大权的,乃是丞相-曹操,这次前来许昌面谈,也是曹、袁两大集团之间的对弈,皇宫里那位一点发言权也没有滴! 问题是,小皇帝再没权利,再没有话语权,可他毕竟是大汉天子,拥有大义的名分,四百年的江山社稷,已经是深入人心了,诸侯们纵然实力雄厚,野心勃勃,也要献上自己的膝盖,君臣名分,压死人呀! 更让人郁闷的是,按照汉家制度,诸侯使者朝拜天子之前,必须斋戒三日,沐浴更衣之后,才能进宫行礼,以示对天子权威的尊敬,换句话说,辛毗还要等上三天时间,才能见到小皇帝,否则就是大逆不道的乱臣贼子! “哎!……一步落后,步步落后,当初袁公优柔寡断,错失良机,让曹操把小皇帝接到了许昌,从此‘挟天子以令诸侯’,占据了政治主动,如今处处受制于人,真是悔不当初呀!” 纵然有一万个不情愿,辛毗也得乖乖的待在驿馆,每天吃素食、勤洗澡,焚香上礼,等候大汉天子的召见! …………………………………………………………………………………………………… “咚!……咚!咚!” 三天之后,皇城鼓响,宫门大开,天子降旨,宣召使者,辛毗换上正式的朝服,在宦官的引领下,从太平门入宫,先在麒麟殿外下跪行礼,而后上殿面君,再行三跪九叩大礼,献上从河北带来的贡品,再好好的歌功颂德一番,最后接受天子询问! “爱卿免礼平身吧!……朕居宫中,久未出京了,不知河北的军政、民生如何了,袁大将军是否康健呢?” 毕竟是汉家江山,刘协虽然不做主,过过嘴瘾也是好的嘛,其实他心里也明白,曹操也好,袁绍也罢,都是一路货色,全在觊觎江山社稷,只有让他们继续对峙下去,自己的皇位才能安稳呢! “有赖陛下洪福,河北四州风调雨顺,连年大熟,百姓安居乐业,一片富足景象,大将军更是兢兢业业,上马统兵,下马治民,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天子宣诏,有问必答,辛毗陈述了河北的情况,当然了,说的只是一些皮毛,核心问题,还要严守机密的,不过吗,一番问答下来,他对小皇帝倒是有了些认识呢! 就以政治智慧而论,大汉历代二十四位君主里面,刘协大概能排到七八名的位置,虽然没有高帝、文帝、景帝、武帝几位的雄才大略,可是比起平帝、桓帝、灵帝……那些败家子强的太多了,如果是太平盛世,做个守成之君是绰绰有余的! 可惜造化弄人,在二十四代皇帝之中,刘协的运气属于倒数五名,比起被毒死的和帝、质帝、冲帝、少帝略微好一点而已,跟被废黜的昌邑王-刘贺有的一拼,都是空有人君之位,却无人君之福呀! 问答完毕之后,小皇帝表示很满意,下旨赐给袁绍御马一匹,御带一条,以是宠信重臣之意,又褒奖了辛毗一番,加封了‘光禄勋’的荣誉官职,并且赐下一顿御膳! “臣!--叩谢陛下天恩!--呜呜!” 皇家赐膳,莫大光荣,可是进入侧殿,看到准备好的御膳之后,辛毗立刻痛哭流涕起来,不是感动的,而是太悲催了! 说句实话,皇家御膳还是不错的,一块金黄色的鹿脯,一条肥硕的河鱼,几道新鲜蔬菜,再加上一碗粟米饭,色、香、味俱全,让人看了很有食欲,问题是,除了菜肴,还有一大坛子御酒呢,足有十多斤的容量,不知道是小皇帝吩咐的,还是某些人别有用心呀! 皇家御膳,可没有打包带走的,为了显示臣子的忠心,必须全部吃完,一个米粒也不能剩下,辛毗正值壮年,吃些饭菜没问题,可是喝酒就不行了! 半个月的痛饮,不但伤害了他的肠胃,还留下了心理阴影,别说是喝酒了,一闻到酒味就想呕吐呀,立刻天昏地暗,四肢无力,问题是,天子赐酒,谁敢不喝,就是毒药也得往下吞呀! “呜呜!……呜呜!” 辛毗一边痛哭流涕,一边吃着御膳,喝酒的时候,更是双目禁闭,拿出了拼命的架势,几次想呕吐出来,都被他以拳捶胸,硬是压下去了,整整用了两个时辰,才吃完这顿饭,一个米粒没剩下,一口御酒没浪费,最后在几名宦官的搀扶下,蹒跚着走出了皇城! “河北使者的眼泪就跟流水一样,真是少有的忠臣呀!” “赐下御膳的人多了,如此痛哭的还是第一个,大汉江山有望呀!” ……………………………………………… 看到离去的身影,执勤的宦官们挑大拇指称赞,有这样忠心耿耿的臣子,大汉江山,气数未绝! “哇!……哇!哇!” 可是谁知道,辛毗刚刚坐上马车,就开始狂吐起来了,整整的喷洒了一路,回到驿站之后,一头栽倒在卧榻上,好半天缓不过劲来,想去相府拜见曹操,还是修养几天再说吧! ……………………………………………………………………………………………………………… 深夜-丞相府-书房中! “呵呵!……酒之一物,少饮提神爽气,滥饮灭志杀神,子桓一番接触下来,以为辛毗的本领如何呀?” 曹操端坐如山,正在翻阅密报,‘虎豹骑’无孔不入,皇宫里发生的任何事情,不出半个时辰,就会详细的送到相府,包括小皇帝吃了什么,跟那个妃子过夜,一晚上**了几次! “这个嘛……启禀父亲大人,佐治先生文采过人,乃是治国理政之才,这次着了暗算,并非能力不足,而是对手太厉害了!” 在父亲面前,曹丕永远毕恭毕敬的,进退举止,无不合理,每回答一句话,也要在肚子里转上三圈! “哈哈!……说的好,十个辛毗,不敌一个萧郎,不过吗,辛毗也是难得的人才,袁绍让他做一名使者,实在是太屈才了,明天演一出好戏,争取收服此人!” 曹操满意的点点头,不知是欢喜即将得到一位人才,还是欣赏儿子看人的眼光,也许二者均有之吧! “诺!……孩儿明天就领人入府,就怕他不肯投诚,又该如何是好呢?” “简单!-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不肯归顺,一个字‘杀’,免得日后为他人所用!” “嘶!嘶!……孩儿明白了!” 曹丕倒吸一口冷气,跪地行礼之后,缓缓退了出去,面色依旧有些苍白! “哎!……生子如羊,不如生子如狼,关键时刻,还是缺少一些魄力呀!” 看着儿子离开的背影,曹操心中一阵的叹息,这个次子城府颇深,文韬武略也有可取之处,在同龄人之中,算是一个佼佼者了,可惜,心胸、气魄略有不足,只有守成之能,并无开拓之力呀! 儿子本领不够,做老子的就要操两代人的心了,之所以要收服辛毗,一个是为大决战做准备,另一个,也是在储备人才,就像自己的左膀右臂-萧逸、郭嘉一样,儿子也得有几个股肱之臣了! 母爱如水,父爱如山,形式不同,心思一样,惟愿子女飞黄腾达,康泰一生! (伤心的父亲节!……我的父亲去世四年了,思念、想哭……)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六章得人心者,可得天下! r?a? ?n?en?w?w?w?.?r?a?n?w?e?na`c?o?m? 命运之奇妙,就在于我们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因而对生活充满了希望,这也是人类快乐的源泉,反过来,如果告诉一个人明天就会掉脑袋,那种感觉一定糟透了,没有了希望,也就没有了生命! 很不幸运,辛毗就是一个‘倒霉鬼’,拜访丞相府的日子到了,对他来说等于去鬼门关走一趟,起床之后,穿戴整齐,对着铜镜自顾起来,不停的抚摸着头颅和脖子,也许今天就是它们分家的日子了!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男儿立世,岂能胆怯?” 哀伤完毕,辛毗取出两封书信,交给了最可靠的两位老仆人,信是昨晚写下的,一封交给主公袁绍,里面记载了自己渡过黄河以后,费心收集到的一些情报;另一封给兄长-辛评,诉说了自己对大势的分析,告诫他离开河北,莫要成为他人的殉葬品! 出发之前,辛毗反复叮嘱两位仆人,今日前往相府拜见,乃是九死一生之事,一旦得知自己人头落地了,不要哭泣,更不要收尸,立刻逃出许昌城,把书信送到地方;如果自己平安回来了,那就销毁两封书信,忘掉今天的一切事情! “隆!……隆!隆!” 一切都交代清楚了,辛毗坐上一辆豪华的马车,向朱雀大街-丞相府驶去,木制的车轮碾压着青石路面,发出‘隆隆’的声音,既悲且壮,真有些‘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感觉呢! 俗话说‘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呢’,当年刺客-荆轲告别朋友,入朝刺杀秦王,心中未尝没有害怕过,只是凭着一股子浩荡之气,战胜了自己的恐惧感,这就是勇士的真谛了! 辛毗也是一样,明知进入相府很危险,依旧义无反顾的出发了,一则,身为河北使者,自己必须完成使命,这也是一名儒生的节操;二则吗,老子说过一句名言-福祸相依,世上最危险的地方,往往也蕴藏着巨大机遇呀! 驿站距离朱雀大街不远,两柱香之后,马车停到了相府门前,于此同时,辛毗也做好了准备,鼓起最大的勇气,从马车上一跃而下,迈步向相府大门走去,是生是死,听天由命吧! “河北使者-辛佐治,前来拜见丞相大人,还请几位校尉回禀一声!” 作为一名使者,自然明白进门的规矩了,辛毗右手轻轻一抖,几颗大金豆子滑落出来,垫上几下,少说也有七八两,递向了守门的士兵,再加上一个大笑脸! “啪!……请使者门口稍候,在下立刻前往通禀!” 出乎意料之外,守门士兵根本没接金豆子,直接拦了回去,打量了辛毗几眼,在他身上仔细的摸索一番,确定没有任何利刃之后,转身进去了……相府亲兵,军纪如铁,收受贿赂,满门抄斩! “来的可是佐治先生吗,我家二公子早有交待了,先生乃是贵客,请到偏殿休息一下,等候丞相大人的传召!” 片刻之后,从府门内走出一位将军,身高九尺,腰阔十围,身披镔铁战甲,手持精钢巨剑,神态极为威武,正是相府亲军统领--许褚! 许褚人称‘虎侯’,乃是曹军中有名的勇将,仅以武艺而论,可以排进前三名,与典韦不相伯仲,另外吗,两个人还有共同之处,那就是相貌凶恶,笑起来能吓人一个跟头,发起怒火来,更是鬼神退避呀! “多谢二公子厚待,多谢虎侯亲自出迎,在下感激不尽!” 这样一位狠角色,竟然口称‘先生’,态度又极为客气,辛毗真有点受宠若惊呢,当然了,他心里也明白,这是曹家二公子的面子,否则的话,人家知道自己是那根葱呀? 当下许褚头前领路,二人进府门、走回廊、穿门洞,一直来到相府侧殿,这里是来客休息、等候的地方,按照品级的不同,又分为天、地、玄、黄四个大堂,里面分成数个小客厅,辛毗运气不错,直接进了天字一号,享受着高级贵宾的待遇! “先生在此安坐片刻,一会丞相大人就会召见你……来人呀,上好茶!” 进屋之后,许褚告辞离去,吩咐几名侍女上茶,不要怠慢了贵客! 客厅中有圆形坐榻,旁边是四方的楠木桌案,侍女们送上泡好的茗茶,香味扑鼻,沁人肺腑,辛毗轻轻的品了一口,顿觉浑身舒服无比,刚才还担心又是‘摆酒待客’呢,那就真要他的小命了! “能受如此礼遇,自己也算是不虚此行了,不过吗,‘朝为座上客,暮为阶下囚’的例子很多,万万不敢掉以轻心呀……要是能见二公子一面就好了!” 一边品着香茗,享受着难得的快乐,辛毗一边沉思着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应对之策,那怕希望渺茫,自己也要尽力活下去,曹操为人霸道阴险,起码是个讲道理的人吧,只要别故意的激怒他……可是三项条件,苛刻无比,人家不怒才怪呢? “嗯?……有人在谈话?” 对策没想出来,却听到了一些声音,是从隔壁客厅传来的,声音比较洪亮,透着隔板也能听清楚,聊的热火朝天,估计人数不少呢? “寒门子弟也能出入相府,接受选拔,成为一方封疆大吏,真是苍天有眼呀!” “多亏了丞相大人的‘求贤令’,不问出身,唯才是举,我等才有了出头之日!” “寒门被压制几百了,如今有了机会,我等就该忠心报效,勤于任事,让天下人好好看看,山野藏麒麟,寒门有国士!” “此言大善!……没错呀!……说的对着呢!” ……………………………………………………………………………… 从谈话中得知,隔壁是几名寒门子弟,因为才学出众,受到了曹丞相的赏识,准备提拔重用,让他们去治理一方,估计会委任‘郡守’之类的,那可是二千石的高官呀! 自从夏、商、周三代以来,朝廷官职一直被贵族把持着,除非学陈胜、吴广举旗造反,否则寒门子弟那有崛起的机会呢! 两汉更是如此了,选拔官员全靠出身门第,士族子弟就算蠢笨如猪,也能高官得坐,骏马得骑,反观寒门子弟呢,纵然是天纵奇才,也没有用武之地,最多给人家当门客罢了,计谋自己想,有刀自己挨,功勋尽归他人,真是让人心寒呀! 自从主政兖州开始,曹操不顾世人的反对,坚决颁布了‘求贤令’,宣示四海,广招人才,不问出身门第,只看能力高低,给了寒门子弟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 据说还在筹备一种‘科举考试’,只要是读书人,不论出身,不论学派,都可以报名参加,大家坐在考场里面,统一回答试卷,根据成绩好坏,择优录取人才,可谓是公正严明! “曹公胸怀四海,天下寒门才子,尽入麾下矣,有这些人才相助,曹氏日后恐有蛇龙之变呀?” 看看曹操唯才是举的用人方式,再想想河北官场的黑暗,以及自己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辛毗真是感慨万分呀…… “如果自己没去河北游历,而是跟毛、满宠一起投了曹营,凭自己的能力、才学,只要用心做事,恐怕早就身居高位了,别说是郡守、别驾之类,就是主政一方的-州牧,自己也敢伸手够一够呀! “贵使久候了,丞相大人传召,请您书房相见!” 正在辛毗陷入幻想之中,一名青衣侍从走了进来---历经千般阻挠,终于要与奸雄相见了! ………………………………………………………………………………………………………… “河北使者见过丞相大人,这里有大将军的书信一封,还请过目!” 相府书房中,辛毗终于见到了乱世奸雄-曹操,后者头戴素冠,身穿常服,周围的摆设也极为简朴,与大将军袁绍的派头相比,真可谓天壤之别! 做个形象的比喻,袁绍出身高贵,生活奢侈,犹如一柄装饰华丽的宝剑,浑身珠光宝气的,天下人见了,无不挑大拇指称赞--“好一件价值连城的珍宝!” 至于曹操吗,出身草根,朴实无华,犹如一把斩获四方的战刀,长刀所向,血流成河,天下人见了,只会感到深深的恐惧--“好一柄纵横无敌的利刃!” 剑是拿来看的,刀是用来杀人的,这就是二者最本质的区别了! 暗暗的评论之后,辛毗从怀里取出一封书信,双手递了上去,腰杆却是挺的笔直,按理来说,他一个七品的小主簿,见了大汉丞相,应该跪地献书,以示恭敬的! 不过吗,他还有另一重身份-河北使者,某种意义上说,也代表着袁绍本人,因此,决不能下跪行礼,丢了河北四州的面子,当然了,此举也容易激怒对方,惹来杀身之祸呢! 好在曹操宽宏大度,没计较什么,只是让人呈上书信,打开之后,仔细的阅读起来,却是袁绍的亲笔,言语霸道,态度嚣张,直接提出了三项条款,一个比一个苛刻,最后还用朱砂写了一句:“朝廷若不答应,河北百万大军,就要渡过黄河,踏平许昌城,皆时玉石俱焚矣!” “袁本初自恃兵强马壮,轻视朝廷权威,要做大汉的逆臣贼子,莫非以为老夫的宝刀不锋利否?” 使者不肯下跪,曹操并不在意,一些虚礼而已,华而无用,只要自己荡平诸侯,一统九州,天下人都会跪拜下去的,这才是上位者的心态! 对方的书信,或者说‘战书’就不一样了,这是两大集团之间的较量,也是曹、袁二人的决战,既然你傲慢无礼,我唯有以无礼回之! “回去告诉袁本初,想要土地、城池,就派兵来取,想要陛下前往河北,就带人来抢好了,他要兵戈相见,老夫奉陪到底,咱们沙场争雄-胜者为王! 另外吗,贵使者的头颅不错,可否借与老夫一用,行血誓之礼,定决战之期呀?“ 说话间,曹操双目微睁,散发出阵阵的杀气,周围的护卫更是拔刀出鞘,四面围拢上来了,一声令下,人头落地! ”两军交战,尚且不斩来使,丞相大人如此行事,不怕天下人耻笑吗?“ 辛毗有勇有谋,此时也是肝胆俱寒呀,所谓‘血誓之礼’,就是双方对峙的时候,把使者的人头砍下,口中塞入一封战书,装在木闸里送回去,以示决一死战,绝不妥协之意,比法过于血腥了,不是深仇大恨绝不会用的! “刷!……刷!” 可惜,再灵敏的舌头,也抵挡不住拳头,护卫们手持刀剑,步步紧逼,眼看就要人头落地了,生死关头,一道人影冲了进来! “父亲大人且慢,佐治先生才华横溢,乃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又与孩儿倾心结交,还望刀下留人呀?” 冲进来的是曹丕,一面苦苦哀求,希望父亲收回杀人的命令,一面把辛毗护在自己身后,阻挡围拢过来的士兵,大有以身挡刀的架势! “此乃军国大事,弱龄小儿知道什么,还不快滚出去!” 虎毒尚且不食子,看到儿子在求情,曹操的语气也不禁软了下来,周围的护卫更是不敢轻举妄动! “天下虽大,知己难求,如今朋友有难,孩儿不能坐视不理,回来之后,再接受父亲大人的家法处置!” 趁此机会,曹丕拉了辛毗就往外跑,一直来到了相府门面,二人翻身上马,在几名亲兵护卫下,一路跑出了许昌城,沿途的巡逻将士,无人敢于阻挡! 于此同时,曹丕派出手下,去驿站接了辛毗的几名仆人,前往城外汇合! …………………………………………………………………………………………… 许昌城北-五十里-一处高坡上!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这是本公子的贴身佩剑,还有一份过关文牒,有此二物在身,可保先生平安回到河北,日后相距千里,难以请教学问,真是人生一大憾事呀! 一行人来到安全地带后,曹丕从怀里取出一份关文,又解下自己的佩剑,全送了出去,做为曹家的二公子,如此厚待敌方-使者,真可谓是仁至义尽了! “呜呜!……公子如此厚待,佐治永生难忘,可惜身在河北,难做背主之事,若有来生的话,在下愿意跟随公子左右,倾心报效,九死无悔!” 视为知己者死,如果是一般人,早就跪倒在地,倾心投靠了,可惜,辛毗是一个有原则的人,公私分明,决不做背主求荣之事,可是感激之心,却是难以言喻的! “家法无情,公子请回相府!” “路途遥远,先生一路保重!” “人生知己!” “知己难求!” …………………………………… 一番告辞之后,辛毗眼含热泪,翻身上马,带着几名仆人,一路向北而去,只留下曹丕站在高坡上,久久的凝视着…… “公子爷如此厚待,此人仍不肯留下,何不就地斩杀,反而放他回去呢!” 一名亲兵催马上前,挥舞几下佩刀,示意自己可以追赶上去,提着人头回来! “不必了,自古以来-留人易,留心难,何必强求呢……本公子诚心相待,必然金石为开,此人返回河北去了,一颗心却留在了许昌城!” 凝视远方,曹丕心情激荡,同时想起了父亲说过的一句话--“龙蛇起陆,诸侯争霸,得人心者,可得天下!”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七章六路攻曹 少年曾立封侯志,游历四方多茫然, 经纶满腹无人识,仕途犹如登险山, 儒家传承心间记,忠孝仁爱礼义廉, 拼的一死酬知己,万世骂名谁人怜, 进也难!退也难! 求前路,问圣贤? 何时风卷残云散,一腔热血染青天! 别人的路在眼前,自己的路在心中,离开许昌之后,为了躲避追兵,辛毗快马加鞭,一天之内狂奔百余里,通过了十七座关隘,真是快如飙风,疾如闪电! 可是第二天,行进的速度就慢下来了,只有区区的三十里,第三天-跑了二十里,第四天-几乎停顿不前了……到了第五天,辛毗又动地方了,可是没有前进半步,反而后退了十多里地! 辛毗没有迷路,沿途也没人阻拦,之所以道路难行,进进退退,正是他内心矛盾的体现,一方面,他身为河北使者,理应尽快赶回去,把收集的各种情报上交,让主公袁绍早做准备才是! 另一方面,曹丕对自己有知遇之情,救命之恩,按照儒家‘士为知己者死’的原则,自己应该舍身报效,助他成就功名大业,退一步来说,决不能与之为敌呀! 心思冲突,脚步必乱,从许昌到官渡不足三百里路程,速度快一些的三、四天就能赶到,可是辛毗足足走了八天,才看到了渡口,滔滔黄河,千古成败,自己究竟过不过去呢? 抛开道义不说,就以成败而论,辛毗也是矛盾重重的,曹家父子文韬武略,知人善用,麾下文武团结一心,数十万将士骁勇善战;反观河北一方,袁氏父子骄奢淫逸,上下离心离德,人马数量虽多,不过一些乌合之众,双方一旦发生决战,胜败也就可以预料了! 俗话说的好-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既然河北-袁氏的大船必然沉没,自己何必跟着殉葬呢,另投明主,凭着一身才华,平步青云-名垂青史,这才是大丈夫所为吗,就像韩信、陈平、英布……等人,都是弃楚投汉,创下了一世功业的! 可惜,投奔的时机不成熟呀,自古以来,还没有使者一去不回头,直接投奔敌方的先例呢,那样会惹来天下人耻笑的,再说了,妻儿老小都在邺城,自己一旦反水,他们的性命难保呀! “男子汉,大丈夫,岂能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弃妻儿老小不顾呢,河北必须回去,不过吗……二公子的知遇之恩,也要好好的报答一番!” 反复思考之后,辛毗一咬牙,一跺脚,决定返回河北,完成自己的使命,不过吗,要在三天之后! 曹营集团在筹措粮草,积极备战,这些事辛毗心知肚明,如今最重要的就是时间了,秋风起,麦穗黄,军粮足备,胜算则大……,自己三天之后过河,算是还了曹丕的一个人情,然后把情报上交,完成了袁氏交代的任务,即忠且义,可谓两全其美了! 就这样,辛毗在黄河岸边驻足三天,而后坐船渡过了黄河,快马加鞭的返回邺城去了……三天时间,有时候无足轻重,有时候决定生死呀! ………………………………………………………………………………………………………… 邺城-大将军府! 自从派出使者之后,袁绍天天的掐手指头,苦苦的算着时间,脸上挂满了忧愁,即怕使者人头落地,弄不到准确的情报,又担心曹操先发制人,带领人马杀过黄河,直取邺城而来,就在他急的火烧火燎的时候,亲兵来报--“使者从许昌回来了!” “太好了,速速让他来见,老夫要详细询问一番!” 袁绍一蹦三尺高,立刻接见了辛毗,询问此行的结果,后者也没有隐瞒,把自己所见所闻,全都上奏了…… 其一,曹操拒绝了三项条款,而且态度极为强硬,还要上奏天子,罢免袁绍的一切官职呢! 其二,曹营集团的物资储备不足,尤其是粮草问题,一直没能彻底的解决,不具备长期作战的能力,三个月就是他们的极限了!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件事,萧逸真的关押在天牢中,彻底失去了自由,原来有人还担心,这是曹操用的‘苦肉计’,哄骗天下诸侯用的,如今看来吗,这头‘贪狼’真是身陷囹圄了! “哈哈!……曹阿瞒外强中干,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放言让老夫去许昌迎接天子,既然如此,老夫就统领大军南下,给他一点厉害看看!” 听完辛毗带回的情报,袁绍一阵狂喜,立刻下令,召集文武重臣,再次聚集在大将军,商议军政大事! 与上次会议相比,这次召集的人员更多,除了四州的文武官员,还有门阀家主、地方豪强、财阀富户……,只要是有名气,有威望的人,一律来者不拒,就连客居邺城的刘备、关羽、张飞几人,也参加了会议,当然了,他们只有旁听权,没有发言权! 人数众多,又分散四方,召集起来自然很麻烦了,一时间,车辚辚,马潇潇,各路人马奔向邺城……二十多天之后,这些人才聚集起来,这时候,秋风吹起,麦穗逐渐变黄了! ……………………………………………………………………………………………… “呜!……呜!呜!” “汉室不幸,国乱岁凶,天子蒙难,百姓涂炭,更有奸贼曹操,胁迫天子,欺凌百官,穷凶极恶,神人公愤…………本大将军顺天迎人,聚集四方豪杰之士,出兵靖难,为国除贼……各位有何计策,尽皆道来!” 大将军府-大殿上,经过一系列的繁文缛节,又吹了半天牛皮,袁绍终于说正事了,这次会议的目的,已经不是打与不打了,而是何如来打,曹、袁之间的生死决战,即将开始了! 数十万人马的大决战,必须有一个完整的战略,如何抽调人马,何处安置大本营,又该怎么开兵见仗,必须仔细谋划清楚,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不是人人能够做到的事,唯有无双国士,方能胸有成竹! “刷!……刷!” 众人的目光全盯在了田丰身上,河北谋士众多,审配多谋,沮授善断,许攸最会和稀泥……,可是说到战略部署,无人可与田丰相比,那真是心怀韬略,腹有良谋,天下大事,只手掌握! “曹贼为人狡诈,颇会用兵,麾下文臣武将极多,人马也有三十万之众,仅凭河北之力,恐怕难以取胜,不如联络四方诸侯,合兵讨伐!”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田丰再反对南下作战,此时也只能站出来,为自家主公谋划军略了,正所谓‘猛虎难架群狼’,如果计划得当,袁军仍有七分的胜算呢! “联络诸侯,合兵讨伐,这个战略却是不错的,不过吗,老夫该联络那些诸侯,又要付出什么代价呢?” 袁绍也是聪慧之人,知道没有免费的盟友,要想让诸侯们出兵助战,自己恐怕得割几块肉下来了,真是想想就心疼呀! “此战获胜之后,主公拥有九州天下,就不要在意一些蝇头小利了吧?” 知道自家主公生性吝啬,田丰连忙出言开导,生怕因小失大,坏了军国大事,同时伸出了六根手指头,代表着六路大军…… “第一路,派使者携带重礼前往草原,面见匈奴大单于-刘豹,让他起兵十万攻打金城,事成之后,割给凉州北部六郡之地,以及粟米二十万斛,精盐五千石,胡人贪婪成性,其落人马必出! 第二路,派使者前往西羌草原,面见三十六部大酋长-折兰,陈述厉害关系,让她起兵十万,攻打萧关,杀入关中腹地,事成之后,割给西凉南部六郡之地,羌女速来重利轻情,想来不会拒绝的! 第三路,派使者前往汉中,面见张鲁,让他出兵十万攻打武关,进逼长安,事成之后,割给关中南部之地,再正式上表朝廷,加封他为‘汉宁侯’,赐金印紫绶,食邑三万户,此人最好虚名了,必然会答应的! 第四路,派使者南下,联系荆州牧-刘表,与宛城的张秀,让他们组成联军十五万,一起攻打洛阳城,威胁曹军的后方,事成之后,刘表加封为诸侯王,至于张秀吗,则封为豫州牧,再者,他与曹操有杀子之仇,绝不会拒绝的! 第五路,派使者去见江东,游说小霸王-孙策,让他出兵十五万,攻打寿春城,威胁曹军的右翼,事成之后吗,分给江淮之地,再加封‘徐州牧’的职务,孙策勇武刚烈,早有北上争霸之心,也不会拒绝的! 五路人马,齐头并进,曹操必然分兵对敌,等到他首尾难顾的时候吗,主公尽起冀、青、幽、并四州人马,共计四十万大军,以黎阳为大本营,渡过黄河,一鼓作气拿下许昌,如此,中原可定,天下可得!” 说完自己苦心设计的战略,田丰并没有得意之色,反而有些小落寞呢,这个‘六路攻曹’的战略固然不错,却也有些漏洞,如果再给自己三年时间,好好的完善一番,普天之下,无人可破! “元皓不愧是河北栋梁之才,如此分兵派将,老夫甚是满意!” “六路大军,共计百万人马。??火然?文 w?w?w?.?ra?n?wena`com曹贼就算有三头六臂,也难以招架的住呀?” “曹贼一灭,天下必归袁氏,我等跟随大将军左右,也能当个开国功臣,留名青史呀!” ………………………………………… 听完‘六路攻曹’的战略,不但袁绍十分满意,众人也是拍手称赞,认为曹操可破,天下可得,有些骄狂之人,已经盘算着分配战利品了! “传本大将军命令,河北四州人马,全部集中到邺城,所需粮草、军械、马匹,迅速筹备齐全,定于十月初九,黄道吉日,祭旗出征,讨伐曹贼,一统中原!” 计划已定,袁绍拔剑在手,宣布了出征的事情,老天爷保佑的话,按照这个计划,大概三个月以后,自己就能踏进许昌城门了! “诺!--大军南下,讨伐曹贼,踏平许昌,一统中原!”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八章鬼才谋略 田丰献策,六路攻曹,风起云涌,天下俱惊,一时间,河北使者四出,携带着贵重的礼物,游说各路诸侯出兵助战,有的深入茫茫草原,寻找匈奴王庭,有的翻越高山俊岭,绕路进入荆襄九郡,还有的乘船出海,前往江东六郡--书信往来,唇枪舌剑,一场精彩的‘外交战’开始了! 与此同时,河北集团整体动员起来了,按照袁绍的命令,调集了四州精锐人马,共计四十余万,全部聚集在邺城周围,扎下大营,日夜操练,至于军械、粮草、马匹之类的物资,更是流水一般汇聚过来,为了支援这场战事,河北的物力、财力消耗殆尽! 堆积如山的战略物资,要想运送到前线,需要大量的民夫、车辆才行,为此,大将军府颁布严令,河北四州-四十二郡-二百九十六县……凡是十六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男丁,全部组织起来,自己携带口粮、牲畜、车辆,在各部官员的指挥下,打造军械,搬运粮草,至此,河北民力也使用到了极限! 面对这样的情况,一些官员不禁暗暗担心起来,数十万大军出征,上百万民夫随行,调用的粮草、牲畜不计其数,看似波澜壮阔,实则忧患重重呀,最近几年里,天灾不断,屡战屡败,河北的局势已经不稳定了,如此消耗人力、物力,无疑是雪上加霜,此战若胜,自然平安无事,此战若败,恐怕会一蹶不振呀! 河北集团备战,声势极为浩大,消息不胫而走,得知之后,曹营集团也迅速行动起来,调集人马,动员民夫,筹措粮草、军械,两大集团之间的决战,可谓是一触即发了! …………………………………………………………………………………………………… 许昌-丞相府-大殿上! 大战迫在眉睫,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曹操一改往日谨慎的作风,正式召集文武大员,就在相府大殿上,商议破敌之策,论起军事、经济实力,曹营也许略逊一筹,在战略、战术方面,可是他们的强项呢! “河北兵马调动频繁,南下的意图非常明显,朝廷危在旦夕,百姓人心惶惶,老夫心意已决,统领麾下健儿,亲自出征官渡,与袁本初决一死战!” 没有议论,没有犹豫,会议一开始,曹操就明确表达了态度,刀锋入骨不得不战,背水争雄不胜则亡,这一仗不打不行了,而且必须打赢!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等不才,愿舍性命,跟随丞相大人麾下,与袁贼决一死战!” 兵随将走,将听君命,丞相大人都要披挂上阵了,其他人还有什么可怕的,赌上自己的身家性命,豁出去了,打上一仗,不是粉身碎骨,就是青史留名!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此一战动用数十万人马,以及百万民夫随行,战事更是旷日持久,后勤方面准备的如何了?” 小仗打勇气,中仗打谋略,大战拼消耗,曹操乃是兵法大家,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了,第一件关心的事,就是后勤问题了,若无粮草,大军必败呀! “启禀丞相大人,秋高气爽,麦穗成熟,各处军屯、民屯已经组织人手,开始收割秋粮了,脱粒、晒干之后,给百姓留下足够的口粮,其余的全部收入府库,本官以身家性命担保,决不让将士们饿肚子!” 荀彧负责筹集粮草的,为此日夜操劳,东奔西走,整个人都消瘦下来了,好在今年风调雨顺,庄稼长势极好,百姓们也勤奋劳作,数月之内,粮草供应不成问题! “洛阳的修筑已经暂停了,数十万民夫抽调出来,再加上各地组织的壮丁,共计百万之众,为前线运送粮草、军械,绝不会耽误的!” 文武百官分工明确,荀攸负责组织民夫,运送军械物资,这些年来曹操推行善政,轻徭薄赋,百姓受益极多,人心颇为拥护,此时动员起来,也是十分顺利的! “大战一起,徐、豫、兖、司、凉五州立刻戒严,实行军事管治,歹人敢趁机闹事,扰乱人心的,一经擒拿,立斩不饶,属下也会亲自巡视各地,严防敌方奸细渗透过来,以及某些‘别有用心者’闹事!” 程昱的语气中带着浓浓的杀气,与前线战事相比,后方的治安同样重要,尤其是那些士族门阀,很有可能私下勾结袁绍,来个里应外合之类的! 这一点,曹操也想到了,私下跟程昱交谈之后,赐予相府金牌一面,准许他监视百官、先斩后奏,杀掉那些造反的、准备造反的、以及可能造反的门阀们,总之一句话--宁可错杀,不能放过! “很好,有赖诸位用心,粮草、民夫、治安均无问题,后方稳如磐石一般,老夫就能集中精力,与袁贼决一死战了!” 麾下文武大员,皆是王佐之才,对于他们的能力、忠诚,曹操都是放心的,加上数年的励精图治,五州百姓人心依附,上下同欲,此战大有可为了! ……………………………………………………………………… “刷!--刷!刷!” 后方没有问题了,下一步,就是如何部署人马,取得一个好的战略姿态,瞬时间,众人的目光全聚拢在郭嘉身上,曹营谋士众多,可是论到排兵布阵,‘鬼才’当属第一! “呵呵!--六路人马,百万大军,齐头并进,四面围攻,让我等首尾难顾,最后被他们生吞活剥下去,此计真是又狠又毒呀,因此上,要想战胜强敌-袁绍,必须破解诸侯联盟才行!” 提起田丰的计策,郭嘉也是一脸凝重,曹营占据五州之地,麾下兵马三十余万,与袁绍相比尚且处于劣势,何况是会战天下诸侯呢,别忘了--猛虎难架群狼呀! 万幸的,田丰计策虽然狠辣,却也有一个漏洞,那就是诸侯的态度问题,一人一心,十人十心,想让天下诸侯真的联合起来,又谈何容易呢? 曹操崛起之后,东征西讨,屡战屡胜,天下诸侯无不畏惧,好在曹军只是纵横中原,对荆州、汉中、江东,以及塞外草原没有用兵,所以吗,诸侯们还有安乐日子可过,不会真的拼命的! 如果过上三、五年,曹营集团势力强大了,继续向外用兵,诸侯们的恐惧感,就会变成一种仇恨了,为了自身安全,他们也会齐心合力,围攻曹军,好在袁绍急于动手,没给田丰三年的准备时间,事情也就好办了……“一句话:分化瓦解,各个击破!” “袁绍聚集四十万人马,准备大举南下,丞相可以尽起麾下精锐,北上迎击,就在官渡、白马、延津一带,利用黄河天险,真刀真枪,决一死战,以丞相之英明神武,必能挫败强敌的,此一路不必愁矣! 其余各路诸侯中,最为强悍的就是孙策了,小霸王占据六郡之地,刚刚平定了山越部落,麾下兵精粮足,士气高昂,又有周瑜、程普、黄盖、韩当、太史慈、甘宁……一群大将辅佐,早已是虎视眈眈,窥肆江淮之地了! 这样的英雄豪杰,无论是高官厚禄、金银珠宝,都难以动其心,和谈也是无用的,唯有派一员上将军,统帅数万人马,驻守寿春城,与之拼死一战,杀退顽地,运气好的话,还能从江东集团割下一块肉呢!” 郭嘉的计策是,分头迎敌,南北用兵,北方自然是曹操亲征了,至于南下的人选吗,他没有说明,可是大家心里很清楚,曹营将校众多,也不乏勇武之人,可是能与小霸王匹敌者--唯有萧郎一人! 萧逸关入天牢数月了,听说每天游山玩水、笑傲风月,小日子过的美滋滋,大家心里也清楚,丞相大人不会真的惩罚爱婿的,不过是迷惑诸侯的障眼法,如今时机成熟,就要拔出这柄‘无双神剑’,让他纵横疆场,斩获天下了! “匈奴人自从雁门大败之后,内部四分五裂,刘豹的王庭力量有限,难以压制各部酋长了,丞相可以派出几名使者,雕刻几枚‘单于金印’,分赐自次王、右校王、右贤王……各部首领,如此,匈奴内乱必起,各部互相残杀,也就没精力出兵南下了! 西羌诸部素来臣服于朝廷,互市往来,交易不断,可以加封大首领-折兰为郡主,赐下金印、铁卷,让她永镇西羌草原,另外吗,让萧郎作书一封,宽慰其心,听说在西凉的时候,二人不分彼此,同桌而食,同榻而--呵呵! 萧逸和折兰之间的事情,也是人尽皆知的,连女儿都生出两个了,还有什么话不好说吗,大不了用‘美男计’,几句甜言蜜语一出,西羌人马必退,甚至是反戈一击,帮着对付袁绍大军呢! “下一路就是张鲁了,此人好虚名、贪爵位,朝廷可以派出使者,正式册封他为镇南大将军-汉宁侯,子孙世袭,永镇汉中! 不费一兵一卒,就能够加官进爵,张鲁权衡利弊之后,汉中兵马也就不会出动了,另外吗,再让马六将军统兵三万,驻守武关,以防万一!” “至于最后一路吗,荆州刘表、宛城张秀,二人之间本就不和,屡屡争夺城池、人口,只要派人游说一番,分化瓦解也就是了,不过吗……” 前面的五路敌军,郭嘉轻描淡写之间,就全部搞定了,可是说起最后一路,神情却格外的凝重,一双眼睛紧紧盯在曹操身上,要想破解刘、张之间的联盟,还需要丞相大人出手呀!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九十九章来日方长,血债血偿! 兵法有云:‘与一人斗难,与二人斗易’,二人二心,各有盘算,可以共患难,难以共富贵,只要稍加离间,拉拢一个,打击另一个,则联盟必破,至于拉拢的办法吗,大致有两种:其一,加官进爵,以荣华富贵动其心;其二,缔结姻亲,两家人变成一家人! 荆州与宛城的联盟,按照‘拉弱打强’的惯例,应该收买张绣,打击刘表,如此一来,第六路敌军不战自溃,曹军还能得到战略要地-宛城,居高临下,俯视荆襄九郡,为大军南下做好准备! 这么简单的道理,在座的人全都明白,也清楚这样做的必要性,不过吗,大殿里鸦雀无声,没一个人敢把话挑明的,甚至连‘宛城’二字都不敢说出来,世人皆知,那是丞相大人的伤心之地呀! 大公子曹昂-为人聪慧,文武双全,是曹家兄弟中最优秀的一个,也是曹操苦心培养的继承人,一直带在自己身边,言传身教,寄予厚望,结果在宛城之战陨落,半生心血付之东流,还引发了曹家兄弟夺储之争,产生了严重的内耗,对于曹营集团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杀子之仇,不共戴天,宛城之败,更是奇耻大辱,几年以来,曹操一直想着报仇雪恨,用仇人的头颅,祭奠爱子在天之灵,因为周边战事不断,加上北方的袁绍咄咄逼人,曹操才没敢轻举妄动,只有深埋仇恨,等待时机罢了! 如今大仇未报,反而要拉拢敌人,给张绣加官进爵,陪上一个大大的笑脸,这样的提议谁能说出来?这样的事情谁又能做出来呢? “刷!……刷!” 大殿里鸦雀无声,气氛紧张至极,众人的目光聚拢在曹操身上,想知道丞相大人做何打算,理智与感情的冲突,天下大势与个人恩怨的比较,是要做一个政治家,还是做一位父亲呢? 正确的抉择往往是痛苦的,大殿主位上,曹操端坐如山,面色阴沉如水,双目中寒芒闪动,仿佛有雷电交织一般,右手紧握着倚天剑,不停的摩擦着剑柄,无边杀气,弥漫四方! “请丞相大人以江山社稷为念-先国后家,苍生为重!” 郭嘉第一个跪倒在地,身为谋士,他必须上谏主公,可是声音却在颤抖,扪心自问,谁能闯过这道关口呢,自己肯定不行的! “请丞相大人以江山社稷为念-先国后家,苍生为重!” 荀彧、荀攸、程昱、毛玠、满宠、徐晃、李典、乐进、夏侯惇、夏侯渊……一众将领纷纷跪倒在地,上位者的一个决策,关系着无数将士的性命,也影响到天下大势的发展,明知难为,不得不为呀! “哈哈!……如此治世良谋,老夫自当从之,日后若有此类事情,还请诸位直言不讳,大家快快请起!” 沉默半响之后,曹操仰天大笑起来,满天阴云四散,还走下座位,亲自搀扶起众人,又拍拍几位谋士的肩膀,以示嘉奖之意! 奸雄者-心志如铁,胸怀宽广,能为常人所不能为,也能忍常人所不能忍,先国后家,天下为重,曹操当即表示,听从众人的劝谏,使用‘离间计’,分化瓦解刘表、张绣之间的联盟,以高官厚禄,收买后者! 决策做出来了,执行起来依旧很麻烦,宛城之战,曹军固然遭受了惨败,张秀的西凉兵同样死伤惨重,就连自家婶娘也陪葬进去了,双方是血海深仇、不死不休的局面,纵然曹操有心化解仇恨,对方是否会同意呢? 这就需要一名得力的使者了,此人必须有勇有谋、身份贵重,如此,一则显示出曹营集团的诚意,有利于双方休好;二则,张绣麾下的贾诩,乃是有名的‘乱国毒士’,足智多谋,阴狠毒辣,必须派个厉害角色过去,才能跟此人斗一斗! 谁能出使宛城?谁有把握智斗贾诩、说服张秀,破解最后一路敌军呢? 众人互相看看,不禁犹豫起来,论能力、身份的话,四大谋士足以胜任了,不过吗,他们各有重任在身,实在分不出精力来呀,何况此行危险重重,稍有不慎就会被人家扔进油锅里,不敢让几位谋士犯险呢! “属下不才,愿意跑一趟宛城,说服张绣前来归顺,解除丞相大人的后顾之忧!” 郭嘉主动请缨了,既然是自己出的计策,就该自己迎难而上,那怕真的下了油锅,也怨不上别人了! “呵呵!--奉孝大才,参谋军机,一刻不离老夫左右,岂能去宛城赴险呢,至于使者的人选吗……吾儿子建何在,担任使者,前往宛城,不得有误!” 曹操可舍不得左膀右臂冒险了,别说区区一个宛城,就是用荆襄九郡,也换不来一个‘鬼才’,随即目光一转,落在了自家儿子--曹植身上! “孩儿遵命!--立刻收拾行囊,出使宛城,说服张绣来归,不知父亲大人有何指示?” 曹家子弟,皆是人中龙凤,四公子-曹植以文采见长,可是关键时刻吗,也有深入虎穴的勇气,即是家族血脉遗传,也是军中磨练的结果! “到达宛城,见到张将军之后,传达为父之言,就说小有过失,不必挂念,往日如烟,来日方长……再正式册封张秀为扬威将军-宛城乡侯,食邑三千户,子孙世袭! 此外吗,听闻张将军有一幼女,年方八岁,聪慧可爱,吾儿可求之为妻,两家结为秦晋之好,事成之后,就在宛城住上一段时间,小夫妻之间也好联络感情!” “诺!-孩儿遵命,必然求得婚姻,化解往日仇怨!”曹植再次跪地行礼,而后去后宅拜别母亲,收拾行囊去了,此一番深入龙潭虎穴,却是危险重重,也是对自己的一次考验呀! “哗!--什么?--联姻?--老夫的耳朵没听错吧?” “疯了!……疯了!……真的疯了!” ……………………………………………… 看着曹植离去的身影,众人又是一阵大哗,大声惊呼者有之,目瞪口呆者有之,一蹦三尺-手舞足蹈者亦有之,不愧是一代奸雄,用心之深,胸怀之阔,天下无人可比! 曹操放下私人恩怨,给仇人加官进爵,已经让众人很佩服了,没想到的,竟然派自己的爱子为使者,深入险地,游说顽敌,这是什么样的气魄呀,你杀我一子,我再送一子,如此手段、魄力,古之圣君也未有之呀! 更何况,曹操还要让爱子求婚,两家结为秦晋之好,这是‘化干戈为玉帛’的最好办法了,曹植何许人也,那是丞相大人的爱子,也是呼声最高的继承人之一,亲自到宛城求亲,还要住上一段时间,等于变相的抵押一个人质了,如此风度,别说是敌人了,就是铁人也得感动落泪! “丞相大人胸怀天下,海纳百川--天下万民,敬仰如山!” 众人再次跪倒在地,心甘情愿的献上自己的膝盖,跟随这样一位主公,真是三生有幸呀,纵然粉身碎骨,也是九死无悔! “诸位免礼平身--还望齐心合力,共创大业!” 曹操双臂张开,仰头仰天,目光中却隐约有泪花闪动:“子修吾儿,在天之灵见谅,这也是迫不得已呀,为了曹氏一族的兴盛,只能委屈你了……不过吗,为父答应你-来日方长-血债血偿!” ……………………………………………………………………………………………………………… “咚!……咚!咚!” 内部会议完毕之后,曹操立刻换上朝服,带着一众文武大员,在数千‘虎豹骑’的护卫下,进入皇城,面见天子,同时召集文武百官,上朝议政! 曹营集团最大的优势之一,就是‘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么好的一张政治牌,当然要使用上了,自古打仗之前,必然有一场舆论战,互相谩骂,狂喷口水,找到各种理由,宣告自己的正义性,这就叫做‘出师有名!’ 在这方面,曹操从来不用费脑筋,因为他有一面最大的旗帜--‘奉诏讨贼’,此天下者,汉家之天下也,皇帝金口玉言一开,说谁是乱臣贼子,那谁就是乱臣贼子,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还没法子反驳,胆敢跟皇帝辩理,本身就是大不敬之罪,真是吃死你,没商量呢! “臣等参拜吾皇--江山一统,万年无期!” 丞相入宫,皇帝临朝,文武百官不敢怠慢,纷纷换上朝服,来到‘麒麟殿’见驾,就连一些久不露面的汉室老臣、四朝元老,也拄着拐杖上朝来了,曹、袁大战一触即发,事关天下大势,他们也坐不住了呢! “丞相大人入宫面奏,准备出兵北上,讨伐袁氏,诸位爱卿以为妥当否呀?” 九龙宝座上,小皇帝的神色颇有忐忑,曹、袁大战即将爆发,无论谁胜谁败,对自己都不是一件好事呀! 刘协清楚的记得,萧逸送过一份天下时局图,上面绘画的内容,就是最真实的写照了,天下诸侯犹如猛兽,割据一方,互相撕咬,自己则是一个年幼小儿,困在兽群当中,毫无自保之力! 小儿能够平安无事,因为猛兽们互相牵制,谁也不敢轻举妄动,一旦让它们分出胜负来,最后的胜出者,就会一口吞下大汉天下,自己取而代之了,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它们继续对峙下去,多混战一天,皇位就安稳一天! 当然了,这种小心思只能深深藏起,不能公之于众,大汉天子的脸面不能丢的,至于那些事情吗,让人代劳就可以了,想到这里,刘协轻轻的摸下鼻子,发出了暗号,话说这个奇怪动作,也是跟某人学来的,真是很酷呢! “听闻丞相要出兵北上,迎战河北大军,下官以为万万不可,自从黄巾作乱以来,天下沸腾,社稷不安,诸侯割据,战乱不断,汉室江山元气大伤,黎民百姓死伤无数呀! 自从迁都许昌之后,有赖当今天子圣明,文武百官尽心竭力,社稷才转危为安,百姓们安居乐业,大好局面来之不易,万万不可轻动兵戈了,否则的话,生灵涂炭,国家难保呀!” 国丈-伏完第一个站出来,直言反对开战,他是皇亲国戚,与国同休的存在,无论如何,也要保住小皇帝的宝座! “国丈言之有理呀!……袁氏四世三公,门生故吏遍布天下,又占据四州之地,麾下人马数十万,如此人物,岂能力敌呢,不如派遣使者,割地赔款-以和为贵,老夫愿意去河北一趟,化干戈为玉帛呀!” 孔融也站了出来,请求担任议和使者,在老夫子看来,双方实力悬殊,袁氏必胜,曹军必败,这次真能出使河北,自己也不会再回来了,凭着‘孔圣后裔’的招牌,总是能混个肚圆呢! “二公多虑了,袁本初羊质虎皮-外强中干罢了,麾下人马虽多,不过一群乌合之众,老夫自有破敌之计,取胜之法,诸公不必担心!” 说话的时候,曹操不禁目露杀机了,满朝文武,三心二意,不知多少人与袁绍私通呢,要想威慑住他们,进而稳定朝廷,只有一个办法了……杀一儆百! “袁大将军曾为诸侯盟主,讨打董贼,有功于汉室,岂能刀兵相见呢,不如请来许昌城,与丞相大人共同辅政,如同周公、召公……” 果然,一个倒霉鬼跑出来了,站在大殿上侃侃而谈,此人名叫崔涛,官拜-御史中丞,乃是袁氏的门生故吏,自然向着袁绍说话了,可惜,他的话只说了一半,人生道路就走尽了! “袁绍贼子,久怀不臣之心,若是进入许昌,乃引狼入室也,如此言论,必是袁氏贼党无疑……金甲武士何在,把贼子拖出去,就地斩首,诛灭九族!” “诺!” 曹操大手一挥,几名金甲武士冲上来,二话不说,就把拖出去了,随即一声惨叫响起,片刻之后,一颗血淋淋的人头送上,五官扭曲,死不瞑目! “丞相大人英明神武,识破奸贼,杀的好,杀的秒呀!” “朝廷上下,齐心合力,与袁氏逆贼决一死战!” …………………………………………………… 鲜血是红的,刀子是白的,没人真的不怕死,文武百官顿时屈服了,曹、袁之战胜负未分,天下大势没有明朗,他们还是不要乱动的好! 剩下的事就简单了,在曹操的武力威慑下,小皇帝颁布了一道圣旨:“河北袁绍,拥兵自重,叛逆朝廷,实乃大汉乱臣贼子,天下之人共讨之!”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章落笔如刀-刀刀见血! “好一个盗世贼子-曹孟德,挟持天子,颁布伪诏,迷惑天下百姓,用心何其歹毒,老夫与你誓不同日月也!” 邺城-大将军府,看到朝廷颁布的《讨伐袁贼檄文》之后,袁绍火冒三丈,也顾不上士族风度了,冲着许昌方向,足足狂喷了一个多时辰,骂的口水四溅,花样百出,这才稍微出了一口恶气! 不过吗,骂人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想扳回这一局,必须‘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想到这里,袁绍找来了麾下第一笔杆子-主簿陈琳,也是河北有名的才子,落笔如刀,刀刀见血,绝对是第一流的墨客,杀人不见血的厉害角色! 曹操手中有小皇帝,可以用朝廷的名义压制地方诸侯,袁绍棋差了一招,没能抓住这张政治牌,不过吗,还是有办法补救的,以下犯上肯定不行了,那是自找骂名,换个巧妙的说法--吊民伐罪! 一千二百多年前,西周武王-姬发,就是以‘吊民伐罪’的名义,讨伐了商天子-纣王,牧野大战-攻陷朝歌,一举完成了改朝换代的大业,从此以后,每当有臣子叛乱的时候,总是打出这面旗帜来,天子富有四海,权势无人可比,却大不过天意民心吧! 按照这个套路,陈琳不假思索,落笔如有神助,片刻之间,就写好了一份《讨伐曹贼檄文》,内容大致如下: 曹操者,祖父中常侍-曹腾,与左棺、徐璜并作妖孽,饕餮放横,伤化虐民;其父曹嵩,乞匄携养,因赃假位,舆金辇璧,输货权门,窃盗鼎司,倾覆重器,操乃赘阉遗丑,本无懿德,好乱乐祸…… 即日,幽、并、青、冀四州并进,书到各处,便勒现兵,与袁大将军协同声势,举武扬威,并匡社稷:则非常之功于是乎著? 其得操首者,封五千户侯,赏钱五千万,部曲、偏裨、将校、诸吏降者,勿有所问,广宜恩信,班扬符赏,布告天下…… 好一篇讨贼檄文,引经据典,言辞犀利,骂了曹家祖孙三代人,专门挖掘隐私,抖搂丑闻,真是一鞭一条痕,一掴一掌血,威力之大,堪比十万精兵呀! 檄文发出,骂战结束,下一步,就要真刀真枪的决战了,大军出征之前,必须守护好河北四州,以免落个‘棋胜不顾家’,再被人偷袭了老巢,那就得不偿失了! 反复思考之后,袁绍决定让三子袁尚坐镇邺城,以谋士审配、郭图为辅佐,处理日常大小政务,筹集兵员、粮草、军械,支援前线的战事,再留下五万精兵,防守城池要害,以防不测! 留下幼子守家,也是无奈之举,一则,袁尚的能力太差了,先败于西凉,折损兵马十余万,还有颜良、文丑两员大将,后败于巨鹿城下,再次损兵折将十余万,让黄巾军远遁千里;两场败仗下来,河北的家底败光了一小半,如此一位‘常败将军’,真是不敢再让他领兵了! 二则,袁家兄弟的夺储之争越发激烈了,那真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明枪暗箭,下毒刺杀,什么阴狠手段都用上了,袁绍让幼子守家,也是一种特殊的爱护,生怕他‘陨落’沙场上,论起阴狠、毒辣来,两个哥哥更胜一筹呀! 后方安排完毕,袁绍挑选良辰吉日,举行了浩大的出征仪式,先杀白马、青牛九头,祭祀了天地、祖宗,又砍下九九八十一名犯人的头颅,用来血祭蚩尤,祈求魔神大人保佑,大军旗开得胜,马到成功,一举杀过黄河,攻克许昌城! 接下来,以大将张颌、高览为正副先锋,统领三万铁骑,率先南下,袁绍自统大队人马,以田丰、沮授、许攸为谋士,蒋奇、淳于琼、马延、张凯……为将军,统领马、步、车、弓各军四十余万,诈称百万之众,陆续进发了,另外,长子袁谭,次子袁熙随军出征,负责护卫中军大帐! “呜!--呜!呜!” “咚!--咚!咚!” …………………… 四十余万大军出征,队伍前后相连数十里,一路上战鼓如雷,旌旗飘摆,真是好不威风呀,还有百万民夫随行,负责押送粮草,修筑营地之类,这些人没什么战斗力,可是喊喊口号,壮下声势,还是没有问题的! 大军陆续开拔了,因为人马、车辆众多,推进的速度并不快,每日行军不过二十余里,足足用了八天时间,才进入冀州重镇-黎阳城,袁绍立刻下令:“人马暂停,原地扎营,未得军令,寸步不行!” 袁绍毕竟是一方霸主,性格狂傲一些,谋略上并不差,只是少些决断罢了,原本制定的计划是‘联合诸侯,六路攻曹’,等到曹操首尾难顾了,再出奇兵偷袭,一举攻克许昌,典型的别人拔撅子,自己牵肥牛,袁绍大张旗鼓的出兵,不过是做样子,其他诸侯没有行动之前,河北大军不会轻举妄动的! 接下来,袁绍就驻扎在黎阳城内,一面继续抽调兵员,筹集粮草,扩充自己的实力;另一面派出游骑兵,侦查其他诸侯的动静,看看他们是否依约出兵了……十几天后,消息陆续传来,六路攻曹的计划,彻底破产了! ……………………………………………………………………………………………………………… 先说第一路,河北使者到达匈奴王庭,送上了大批粮草、精盐、兵器,已经说服了大单于-刘豹,调动十万骑兵,南下攻打萧关,进入关中地区,威胁曹军的左翼! 那知道,刘豹刚刚领兵出征,后院就起火了,在曹营使者的游说下,匈奴自次王、右校王、右贤王……各部,纷纷自立为王,草原上出现了七八位大单于,全都拿着大汉朝廷颁发的金印,宣称自己是匈奴正统,互相杀伐,征战不断,漠北草原顿时乱成了一锅粥! 眼看后院起火了,刘豹立刻调转马头,带领人马平定内乱去了,无论如何,也要保证自己匈奴大单于的位子,至于和袁绍的约定吗,对不起了,我都自顾不暇,那有力气帮你呢! 再说第二路,西羌三十六部-大首领折兰,这个女人真是又阴险、又毒辣呀,河北使者来了之后,先是收下了礼物,而后设宴款待,酒席宴上,折兰利用自己的美貌,又是魅笑、又是敬酒,弄的使者神魂颠倒,立刻把袁绍的计划合盘托出,包括出兵日期、兵力部署、装备情况,真是一点不落呀! 情报套问完了,折兰也就翻脸了,酒席撤下,重新架起一口油锅,点燃了熊熊烈火,折兰一边哄着大女儿,一边给小女儿喂奶,与此同时,让人把河北使者扔进了油锅里,看了一出油炸活人的好戏,真是精彩绝伦呀! 接下来,折兰把套取的情报写下来,派人快马送到了许昌城,交到了无愁侯府,同时带话给萧逸,自己很想念他,大女儿也很想念他,另外吗,小女儿现在很能吃,需要布匹、盐巴、铁器、粮食……总之多多益善,让他赶快派人送到草原上,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 顺带说一句,折兰正式接受了朝廷的册封,号称:‘金城郡主’,每年俸禄一万石,拥有封邑三座,子孙世袭,就以爵位而言,已经超过萧逸了,按照汉家法制,二人如果见面了,帐外行国法,帐内行家法,有意思的很呢! 接下来是张鲁了,与其他诸侯不同,这位不是朝廷官员,而是一位宗教领袖,‘五斗米道’教祖张陵之孙,多年来盘踞在汉中,传播教义,招募信徒,自称为‘君师’,建立了‘****’的政权! 因为不是仕途出身,汉中政权一直受到诸侯们的歧视,张鲁日思夜想的,就是获得朝廷认可,封官赐爵,彻底洗白自己的身份,袁绍也是以此为条件,诱惑他出兵北上的! 那知道,曹操棋高一着,直接派使者册封张鲁为镇南将军-汉宁乡侯,准许他的家族永镇汉中,世袭罔替,既然愿望达成了,也就没有出兵的必要了! 不过吗,张鲁的人品不错,接受朝廷的册封之后,没有难为河北使者,反而赠给一些路费,直接礼送出境了,还给袁绍写了一封书信,解释了以往经过,也算是正人君子-光明磊落了! 接到各方的消息之后,袁绍暴跳如雷,原本六路攻曹,现在三路退兵,计划已经失败一半了,形势是急转直下,全军将士心中,不禁蒙上了一层阴影呀! 不过吗,开弓没有回头箭,大军已经出征了,不能无功而返的,好在还有两路人马呢,孙策骁勇善战,虎视江淮之地久矣;张绣号称‘北地枪王’,与曹操又有杀子之仇,他们绝不会轻易罢手的! 于是乎,袁绍一面积蓄力量,缓缓推进,一面积极联络江东、宛城,六路大军,剩下三路,只要配合默契,同时出兵,曹操再有本领,也会首尾难顾的,河北一方吗,依旧有七分胜算呢! :。: 正文 第二百零一章孙郎决不偏安 长河吟,望长江, 滚滚歌去英雄浪,铮铮泪打芙蓉妆, 丹心枕剑寄热血,雪衣抱琴向夕阳, 忆当年,三尺青锋怀天下,一骑白马开吴疆, 虎铠燕翎多飒爽,羽扇纶巾亦飞扬, 雄姿英发从征路,纵横江东扶君王! ……………………………………… 江东吴郡-讨逆将军府-后花园,金秋季节,百花萧杀,唯有一簇簇的菊花,绽放花蕊,争奇斗艳,秋菊的品种很多,按照颜色分为红、黄、白、墨、紫、绿、橙、粉八类,漫步其中,如堕云霞,让人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忘记世上一切忧愁! 菊花丛中,端坐着一位青年人,头戴紫金冠,身披白锦袍,容颜俊美,气质高傲,手抚一具金丝瑶琴,十指轻动,音如落珠,让人不禁的沉醉其中,正是东吴水军大都督--周公谨! 周瑜文武双全,即能征战沙场,也能吟诗作赋,尤其精通音律,一首名曲《长河吟》,意境高雅,惊动江东,士人无不拍手称赞,称之为:‘曲有误,周郎顾!’ 不过吗,人外有人,山外有山,当初在寿春城-赏月台,萧逸醉酒之后,弹奏了一首《笑傲江湖之曲》,技惊四座,如同天籁之音,彻底碾压了《长河吟》,也开始了二人之间的明争暗斗! 周瑜性格高傲,岂肯落后于人呢,自从赏月宴之后,越发的沉迷于音乐了,统兵征战之余,总是手抚瑶琴,默念曲谱,反复修改自己的《长河吟》,希望能超越萧逸,一雪前耻,可惜的,无论他如何努力,琴曲的意境还是差了一筹,长河虽远,终归大海,如此气魄,人力难及呀! “嗖!--嗖!嗖!” 不远的地方,小霸王-孙策赤膊上身,腰扎狮蛮带,足蹬云锦靴,正在花丛中挥舞长枪,锤炼武艺,只见寒光闪动,杀气弥漫,秋风扫过,落英缤纷,如果说周瑜是飘逸似仙,小霸王就是战神临凡了,不同的气质神态,同样的折服人心! 孙策勇武过人,手中兵刃也不是凡品,名为-神威烈焰枪,是用‘火精铁’打造而成的,此物产于深山之中,人力难以采集,唯有火山喷发的时候,才会出现一点点,价值之高,万金难换,也是百越部落的神物,山民们多年积攒之下,也不过几十斤罢了! 会稽大战之后,吴军平定了百越部落,没有大开杀戒,也没有抢夺妇女、财物,而是迁出深山,遍民入户,还发给了房舍、田地、耕牛、种子,教会山民们耕种之法,得以安居乐业,部落勇士则从军入伍,让他们沙场效力,建功立业! 百越部落饱受欺凌,如今遇到这样一位明主,自然是感恩戴德了,各部长老商议之后,拿出了珍藏的‘火精铁’,挑选能工巧匠,日夜赶制,打造出了一条‘神威烈焰枪’,献给孙策,以为报答! 此枪--杆长八尺三寸,刃长一尺六寸,重达七十二斤,以‘火精铁’为材料,用深山寒泉淬火,成型之后,既坚且韧,蕴藏千斤,奋力一击刺出,可破三层重铠,堪称一件神兵利刃呀! 孙策身为习武之人,对此枪爱如珍宝一般,每日必须擦拭、演练,睡觉也要放在枕边,简直比对老婆还亲呢,他已经打算好了,日后手持此枪,统帅千军万马,与天下英雄逐鹿中原,开创自己的一世霸业! “叮!--刷!--哈哈!” 不愧是多年玩伴,孙策、周瑜配合默契,琴音激昂,枪影飞舞,一弦一弹,一招一式,简直成为一门艺术了,最后长河东去,神兵收起,二人相对大笑起来! “伯符、公瑾,心意相通,配合默契,说是珠联璧合也不为过,真让奴家姐妹有些嫉妒呢--呵呵!” 一阵银铃般的笑容响起,花丛中走出两位大美人,身穿长袖彩裙,头戴凤头金釧,走起路来,犹如风吹杨柳一般,神韵迷人至极,另外吗,二人的容貌有些相似,正是大名鼎鼎的--大乔、小乔! 二乔乃是嫡亲姐妹,分别嫁给了孙策、周瑜兄弟,在江东六郡传为美谈呢,堪称‘郎才女貌-天造地设‘,她们一边漫步花丛,欣赏美景,一边轻抚自己微微隆起的小腹,脸上全是浓浓的幸福感,原来姐妹二人都有了身孕! 兄弟二人同日完婚,娶的是一双姐妹花,又同时怀了身孕,可谓是天公作美,孙策、周瑜商议过了,两位夫人生的都是男孩,就结为兄弟,传递父辈的友谊,如果都是女孩,那就结为姐妹,如同她们的母亲一样,如果是一男一女吗,自然是约为婚姻,结为秦晋之好了! 这个时代不禁止近亲结婚,相反的,人们喜欢‘亲上加亲’,什么表兄妹、表姐弟……只要不是一个姓氏,就可以结为夫妻,尤其是上层贵族,为了保证血统高贵,更是生冷不忌的,比如大名鼎鼎的汉武帝,与皇后陈阿娇,就是嫡亲的表姐弟呦,还有汉惠帝刘盈,为了政治利益,还娶了自己的外甥女呢! 孙策、周瑜情同手足,也是江东集团两大支柱,如果结成儿女亲家,从此牢不可分,真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呵呵!……二位夫人说笑了,我们自幼相识,一起玩耍多年,兄弟之情浓厚一些,也是人之常情吗!” 虎狼一般凶悍的男儿,遇到如花似玉的夫人,也会变成一只乖巧的猫咪,孙策、周瑜走上前去,分别搀扶住自己的夫人,四人就在菊花园中,席地而坐,谈笑风生,亲如一家,真是秋风瑟瑟,神仙眷侣呀! “呼!……哈欠!” 怀孕的女人容易疲惫,片刻之后,两位夫人都有些乏困了,轻轻打个招呼,立刻走来几名侍女,搀扶着二乔,回后宅休息去了,她们现在的任务就是吃好、喝好、睡好,生下健康的孩子,延续两家的血脉,真是任重道远呀! ………………………………………………………………………………………………………………………… “刷!--刷!” 夫人们一离开,孙策、周瑜碰个眼神,神色为之一变,浑身上下充满了战意,别看将军府中,菊花满园,琴瑟和谐,可是外面的天下,已经是阴云密布-电闪雷鸣了! “河北已经派来三批使者了,催促咱们火速出兵,南北夹击曹军,事关重大,伯符做出决策了吗?” 周瑜遥望北方,目光中露出了一丝忧虑,北上争霸,非同小可,这次不是严白虎、刘繇、山越之类的草鸡了,而是袁绍、曹操两头雄狮,以江东集团的实力,能够与之抗衡吗? “江东六郡虽好,毕竟是偏安一隅,只能称霸,难以为帝,要想开创千秋功业,咱们必须出兵北上,逐鹿中原,那里才是英雄用武之地呢!” 孙策武艺高强,战略上也是一流的,一眼就看到了江东的软肋,那就是地域狭小,人口有限,难以支撑起帝王大业,就算一时得志,早晚也会被人吞并的! 两汉时期,国家重心在中原地区,那里土地肥沃,人口密集,文化发达,素有‘得中原者得天下’的说法,至于东吴、巴蜀、荆州等地,人口稀少,文化落后,土地开发也有限,此处建国,只能偏安一遇,难以统一天下呀! 所以说,江东集团要想发展壮大,必须向外扩充地盘,首选目标就是江淮地区,准备来说就是寿春-徐州这片土地! 兵家都明白一个道理-守江必须守淮,二者唇齿相依,只有形成一个整体,才能发挥出实力来: 进攻方面,淮南就是一块踏板,在此聚兵屯粮,一旦时机成熟,北图徐州,西取兖州,窥视许昌、洛阳,可成帝王大业! 防守方面,淮南则是门户之地,建立一个纵深防御,断绝对方建立水师的可能,如此一来,就算敌人打到长江边上了,没有大批的战船,也难以渡过长江天险,江东六郡可保平安了! 因此上,无论付出多大代价,死伤多少人马,孙策也要攻取江淮之地,否则的话,孙家只能偏安一隅,永远无法逐鹿中原! “逐鹿中原,非同小可,咱们可以分两步走,一方面回复河北使者,盟誓出兵,趁机跟袁绍索取一些粮草、军械,反正是白得的东西,不要白不要! 另一方面,暗暗集结人马,屯在长江南岸,监视北方的一举一动,等到曹、袁双方打的精疲力竭了,咱们再大举北上,收拾残局,先取寿春,后收徐州,巩固之后,再兵临许昌,把小皇帝抢到咱们手中,如此,就可以号令天下了!” 周瑜聪慧过人,号称‘一步三计’,那真是又毒又狠呀,一兵一卒还没派呢,就准备敲袁绍一竹杠了,看他阴险的笑容就知道,肯定是狮子大开口! “公瑾所言极是,要想火中取栗,必须有耐心、懂时机,咱们先按兵不动,看曹、袁二人龙争虎斗一番,等到他们打累了再说吧!” 孙策神色兴奋,不停抚摸着‘神威烈焰枪’,用不了多久,自己就要挥军北上,鏖战群雄,降龙伏虎了! :。: 正文 第二百零二章四公子也有野心! 23US.COM更新最快 花开两朵,各表一支,就在孙策、周瑜磨刀霍霍,准备出兵北上,逐鹿中原的时候,四公子-曹植带领的议和队伍,费时半月有余,历经长途跋涉,终于来到了宛城,一场精彩的‘攻心战’开始了! “什么?……曹家四公子前来,要与本将军商议和谈,还要约为婚姻……老天爷爷呀,古往今来,未见如此奇事?”, 得知消息之后,宛城里面一阵大乱,张绣以及麾下将校的第一反应是……不可能-谎报军情,等到队伍来到城外,亲眼看到曹植的身影之后,他们才相信下来,太阳真的从西边出来了,接下来就是-吃惊-震惊-惊呆了! 世人皆知,曹操与张绣有杀子之仇、败军之辱,本是不死不休的敌人,这几年来,曹营集团屡战屡胜,势力扩展极快,已经拥有五州之地,麾下数十万兵马了,乃是天下数一数二的霸主! 为此,张绣日夜惶恐不安,生怕曹家出兵复仇,自己是万难抵挡的,好几次都想逃往荆州南部,或者西进巴蜀,也好躲避曹军的锋芒,至于两家议和,那是想也不敢想的事情呀! 事实证明,天下万事,皆有可能,曹营集团以大让小,不但派来了议和使者,要给他们加官进爵、缔结姻亲,而且来人还是曹家四公子,也是呼声最高的继承人之一,若干年后,这位可能是真龙天子-天下共主呀! “怎么办?怎么办?……没有计策,只剩下最后一招了!” 张绣号称‘北地枪王’,一身武艺出类拔萃,堪与天下名将比肩,不过吗,四肢发达的人,往往头脑比较简单的,眼前发生的事情,完全超出了他的思考范畴,只有一片的茫然,好在张绣知道一条--“自己不懂的事情,那就去请教高人!” 宛城的高人就是贾诩,出身西凉,为人阴险狡诈,用计最重实际,为求成功,不择手段,如同毒蛇之牙,一旦咬中了,不死也得残,人称‘乱国毒士’,当初的宛城之战,能够挫败曹操大军,就是此人出谋划策的,张绣对他可谓言听计从,一直以长辈之礼相待,恭敬到了极点! “呵呵!……好一个曹孟德,不愧是乱世奸雄,送子议和,缔结婚姻,如此攻心之术,古往今来也没有先例,好心机、好手段呀!” 得知情况之后,贾诩呆愣半响,突然抚掌大笑起来,又站起身来,对着许昌方向深施了一礼,腹黑皮厚、心狠手辣……吾道不孤呀! “先生以为,咱们是打开城门,接待许昌来使呢,还是砍了曹四公子的人头,双方死战到底,永不言和?” 说话的时候,张绣握住了腰间的宝剑,频频摩擦,有心拔出来,又颇为顾忌,如今曹营实力雄厚,不比当初了呀! “天下诸侯之中,以袁绍、曹操势力最强,二者调动兵马,发布檄文,眼看就要有一场大决战了,胜者一统中原,败者万劫不复呀! 俗话说:两大之间难为小,宛城兵稀将寡,粮草有限,恐怕难以长久维持,必须投靠一方强者,才是最好的出路,将军以为,袁、曹二人,谁是天下英雄呢?” 贾诩生性狡猾,看人的眼光更是一流的,以张绣的能力吗,冲锋陷阵绰绰有余,割据一方勉勉强强,统一天下绝无可能,要想在乱世存活,必须依附于一位强者! 至于依附谁吗,贾诩没有明说,而是让张绣自己思考,这也是毒士最狡猾的地方,只是引导,不做决策,事后无论结果如何,都不会怪到自己头上,典型的明哲保身之道,谋士做到这个份上,也算是登峰造极了! “袁绍出身四世三公,门生故吏遍布天下,坐拥四州之地,麾下兵马数十万,而且粮草充足,就以实力而论,堪称天下霸主! 不过吗,此人志大才疏,眼高于顶,重士族,轻寒门,麾下不乏足智多谋、骁勇善战之人,却难以重用,我乃西凉土著出身,毫无根基可言,前往投之,恐怕要坐一辈子冷板凳呢! 相反的,曹操文韬武略,出将入相,上马统军征战,下马兴国安邦,就以能力而论,冠绝天下诸侯,更加难得的是,他还不问出身,唯才是举,收拢了许多豪杰之士,均能信任重用,虽然出身污浊,乃是阉宦之后,却难掩大英雄本色,不过吗,宛城之战,杀子之仇……” 到底是割据一方的豪杰,张绣多年历练下来,也算有些见识了,袁绍心胸狭隘,连亲弟弟都容不下,何况是他人呢,曹操倒是一位雄主,也有容人之量,问题是,他能否收容杀子仇人呢,万一其中有诈,自己就是白白送死了! “呵呵!……奸雄心思,难以猜测,是真是假,见面方知,将军可以打开城门,盛宴款待曹植,探听一下虚实,顺便考察这位四公子的人品、能力如何? 如果曹操真心相待,将军就接受官职,缔结姻亲,了断前仇,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如果对方包藏祸心,那就杀掉使者,带领人马顺江而下,投靠小霸王-孙策去吧,天下诸侯之中,除了曹孟德,唯有此人堪称英雄! 贾诩用心深远,早就做了两手准备,如果中原没有容身之地,那就去江东六郡,也算偏安一隅吧! “就依先生之计,今日设宴,试探虚实,本将军不是砍下一颗人头,就是得到一位乘龙快婿,生死输赢,全看天意如何吧?” 张绣认可的点点头,反手拔出了三尺青锋宝剑,寒光闪闪,冷气逼人,这是一件杀人利刃,也能给女婿做见面礼呦! ……………………………………………………………………………………………… “隆!--隆!隆!” “刷!--刷!刷!” ……………………… 命令下达之后,宛城的吊桥放下,城门大开,里面涌出一队铁甲军,他们脸上没有笑容,手中也没有欢迎的旗帜,反而是面露杀机,紧握着锋利的刀枪,盯着曹营来人,这也是张绣叮嘱下的,一则做好准备,防止有意外发生;二则,也是给来人一个下马威,试试未来女婿的胆量如何? 相反的,曹军队伍一边,出了少量的护卫带着刀枪,其余人都是赤手空权的,就连各种礼物箱子也打开了,示意里面没有暗藏武器,以此来表示议和的诚意! “城高池深-沟壑纵横,好一座固若金汤的宛城呀,多少将士殒命沙场,也没能攻克你,今日却为本公子打开了,岂非天意呼?” 看着打开的城门,曹植不禁心生感慨,当初的宛城之战,自己也参加了,深夜之中,敌军偷袭,烈焰冲天,生死就在一线,靠着军中磨练的本领,他们三兄弟齐心合力,浴血厮杀,终于冲了出去,可惜,大哥曹昂陨落于此,也成了父亲大人永远的心痛! 关于大哥的身亡,曹植也曾痛彻心扉,痛哭流涕,可是日子久了,痛苦慢慢的变淡了,随着年岁渐长,尤其认识到权利之后,一种别样心思反而出现了……没错,曹昂之死,是曹操的大不幸,却是曹家兄弟的大幸呀! 大公子曹昂为人聪慧,文武双全,是兄弟中最优秀的一个,深的父亲大人的宠爱,也受到一众文武大员的尊敬,就连大司马-萧逸,对他也是很欣赏的,保持着不错的友谊关系,如果不出意外,曹昂会继承父业,执掌大权,日后龙飞九五,成为至尊! 那个时候吗,以大公子的宽厚性格,必然善待自家兄弟,曹丕、曹彰、曹植、曹熊几个,也能位列王爵,封到一大块土地,过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快乐日子,没事的时候,弟弟拜访下哥哥,送上一些地方特产,一家人和和美美的,共享荣华富贵! 可惜呀,造化弄人,大哥陨落沙场,一切梦想也就付之东流了,不过吗,曹营集团还存在,而且势力越发的壮大了,也需要一个新的继承人,执掌大权,统御万民,这个人选又是谁呢? 四公子曹植聪慧过人,文采飞扬,给人的感觉吗,是一位诗书画意的翩翩公子,很受父亲的宠爱,也招女孩子们喜欢,在许昌城-青楼楚馆里的人气极高,不过吗,这不代表他没有政治野心,不想掌控天下大权! 身为奸雄之子,血脉里就有一种野心,想要‘手握杀人剑,执掌天下权’,这次出使宛城,就是曹植的一种尝试,试问了,千军万马都没攻克的城池,如果被自己给拿下了,免除了曹营集团的后顾之忧,父亲大人会怎么看,文武重臣又如何想,立下如此盖世奇功,曹家继承人的位子,自己也就十拿九稳了! “将士们!--打起精神,擂鼓铭号,大步进城!” 看着宛城的大门,以及全副武装的守军们,曹植谈谈一笑,如视草芥一般,自己的征服之路,就从这里开始吧! 正文 第二百零三章曹子建-文武双全! 男儿仗剑卫家国, 满腔热血化烈火, 奋勇向前敢赤膊, 粉身碎骨又如何? 狼烟起, 战鼓擂, 剑在手, 意如何, 汉家将士无所俱, 百战忠魂何其多! ………………………… 宛城-将军府大堂前,数十名西凉壮汉,赤膊上身,披头散发,手持鬼头大刀,一边高声吟唱,直冲云霄,一边挥舞兵刃,欢快跳跃,他们的动作粗犷豪迈,或劈砍、或刺杀,完全是上阵拼杀的架势! 此舞名为《凉州阵组舞》,已经流传数百年了,是一种将士们自编的舞蹈,模仿战场上厮杀的情景,动人心魄,激荡热血,一般用于欢迎贵宾,即是表示热情,也有示威之意! 大堂上,张绣头戴天王盔,身穿太岁铠,披着大红色的斗篷,手握三尺青锋剑,端坐在帅位上,犹如猛虎卧于山坡,真是好不威风呢,两旁站着数十名将校,也是全副武装,手握利刃,杀气腾腾! 西凉军上下,摆出这么大的阵势,自然有他们的目的,一是展露实力,让来人好好看看,猛虎虽病,雄风尚存,西凉兵马不可轻视;二是威慑一下曹植,让他心惊胆战,也好在谈判的时候,争取到更多的利益,也算外交战的一种方式吧! “呵呵!-西凉舞蹈,大起大落,粗犷豪迈,与宫廷雅乐相比,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呢!” 很可惜,面对杀气腾腾的刀阵,曹植一点畏惧也没有,反而仔细观赏起来,看到精彩之处,还带头鼓掌欢呼呢! 众人以为曹植贵为相府公子,又偏爱诗词歌赋,肯定是一位娇生惯养的公子哥,稍微的吓唬几下,就会嚎啕大哭的找妈妈了! 大错特错了,曹操文韬武略-家教极严,尤其是几个儿子,必须文能吟诗作对,武能纵马骑射才行,为了磨练他们的胆量、武艺,还特意送到玄甲军营,让萧逸严加管教过一段时间,那真是皮鞭飞舞,毫不留情呀!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乃是最为强悍的一支骑兵,曹家兄弟在军营里,与将士们同吃同住,学习骑射,一点特殊照顾也没有的,渭水大战的时候,三兄弟跟在小静身后,也曾冲锋陷阵,死战不退,手上还沾过人血呢! 见识过天下第一强兵,眼前的几十名跳舞壮汉,不过是小儿科罢了,至于堂上一众将校,与杀人如麻的萧郎相比,犹如麻雀遇到了金翅大鹏雕,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又有何惧呢? “曹家四子-子建,见过张将军-身体康健,福禄绵长,并代丞相大人,问候军中各位将士!” 曹植挺胸抬头,毫无畏惧,迈步走进了大堂,而后抱拳行礼,身形稳如泰山一般! “嘶!……好一位英姿勃发的少年郎,如此场面,竟然丝毫不为所动?” “俗话说的好,龙生龙,凤生凤,身为奸雄之子,当然有些胆魄了!” “听说这位四公子文武双全,乃是当今第一才子呢!” …………………………………………………………………… 看到曹植的风度后,众人无不衷心佩服,就连张绣也是暗暗称赞,如此少年俊杰,做自己的女婿是绰绰有余了! “来者是客,还请坐下说话吧……四公子不在许昌享受富贵,跑到宛城所为何事呀?” 明知对方是来议和的,张绣还要做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这就叫做‘死驴不倒架--咱硬抗着!’ “将军武艺高强,骁勇善战,乃是当今豪杰之士,家父青睐已久,希望了断前仇,重归于好,双方携起手来,共举大事!” 说话之间,曹植丛怀中取出一封书信,乃是曹操的亲笔,双手递了过去,与此同时,侍从们端上三样东西……一枚镇南将军金印、一份封侯的诏书,还有一份三千户食邑的地契! 两汉时期,设置了‘四征将军’,又叫明号将军,就是征东、征南、征西、征北,地位高贵,执掌兵权,后来诸侯争霸,战事十分频繁,为了酬劳军功,曹操又设定了‘四镇’、‘四安’,与四征平起平坐,共计二十四位将军,现在加封张绣为镇南将军,可谓是显赫高官了! 爵位也是如此,汉家祖制:‘非功臣不得封侯’,因此上,侯爵的含金量还是很高的,郭嘉、程昱、荀彧、荀攸出谋划策,缕献奇谋,也不过封了亭侯;萧逸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冠盖三军,这才封为‘无愁乡侯’,张绣的爵封是‘宛城乡侯’,与鬼面萧郎平起平坐,绝对是莫大的荣耀了! 最后就是食邑,天下大乱,百姓逃亡,地方上十室九空,一般来说亭侯食邑千户,实际只有二三百户,如果超过了五百户,那就可以偷着乐了,张绣可是实封三千户,一点水分也没有的,在此之前,满朝文武只有两人受此待遇,一个是丞相曹操,另一个就是萧逸! 官职、爵位、食邑俱全,再加上一封不念旧恶、缔结姻亲的书信,足以证明曹操的广阔胸襟了,也打动了众人的心,如此条件,诚意十足呀! “呼!……此事非同小可,且容本将军思之,四公子请饮酒!” 面对如此优厚的条件,张绣也砰然心动了,不停的目视贾诩,求教对策,后者却不发一言半语,只是轻指酒杯,示意继续宴饮! ‘毒士’用心深沉,走一步,看十步,对于曹操开出的条件,他已经默许了,不过吗,还要试试这位四公子的本领,再考虑下联姻的问题,曹家兄弟夺嫡之争,乃是人所共知的事情,能否站好队伍,关系到后半生的荣辱富贵呀! “酒席宴上,无以为乐,本公子不才,愿意舞剑、赋诗,博取众人一笑如何?” 曹植聪慧过人,自然明白一个道理,新女婿上门,除了提一份厚礼,还要显示点本领,这样才能拿下未来岳父不是! 再者吗,张绣人称‘北地枪王’,久经沙场,也算一员统兵大将了,双方若是结成姻亲,日后自己争夺储位,就会平添一大助力,老丈人肯定帮自家女婿不是! “嗖!……嗖!嗖!” 话音未落,曹植在侍从手中接过一柄宝剑,飞身来到大堂正中,口中轻斥一声,身形转动,疾如风火,开始演示起剑法来…… 那真是快如闪电,巧如灵猿,勇如猛虎,势如蛟龙,一柄宝剑上下飞舞,既有舞蹈的美感,又有沙场的豪气,尤其在行家眼中,这套剑法绝不是花架子,而是冲锋陷阵、斩落人头的高超武艺! 曹植越舞越快,人影、剑光几乎合为一体了,与此同时,有清朗的诗词吟出: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 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 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 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边城多警急,虏骑数迁移; …………………………………………………… 一曲《白马行》完毕,大堂里寂静无声,众人都忘记欢呼了,曹家四公子果然是文武双全呀,唯有毒士贾诩,连连拍手大笑,做出了一个评价……“剑好-诗好-人更好!” ……………………………………………………………………………………………………………… 深夜-将军府密室中,酒宴结束之后,张绣、贾诩来到这里,最后确定议和之事,其实也不用商议了,宴会上的表现已经说明了一切! “曹丞相以一颗赤心,推人腹中,可谓诚意十足,四公子更是文武双全,本将军有此爱婿,三生有幸呀! 本将军明日上书,正式归顺朝廷,甘愿为曹丞相效力,改换曹军旗帜,阻拦荆州-刘表的兵马,确保丞相大人没有后顾之忧!“ 提起未来的女婿,张绣一百二十个满意,甚至想入非非,做起国丈的美梦来了,以后征战沙场,就是给自家人打天下了! “将军若图眼前富贵,如此做没有问题,朝廷也会接纳上书的,不过吗,将军要想飞黄腾达,还需另有表示才行!”贾诩手捋须髯,一副智珠在握的神态,人生一世,要赌就赌把大的,荣华富贵,在此一搏! ”先生有何妙计,还请直言相高,莫非厚待四公子,结其欢心吗?“ 张绣一脸疑问,自己甘愿归顺,改旗易帜,已经很有诚意了,还能做什么呢,女儿不过八岁,总不能现在就完婚吧? “将军可以献出宛城,带着本部人马前往许昌,亲自登门谢罪,如此,前仇旧恨,一笔购销了!” 贾诩看透了人心,也看准了时机,曹、袁大战一触即发,如果战事结束之后,张绣再去许昌参拜,那就没什么价值了,不如直接把人马带过去,助上曹操一臂之力,既表忠心,又有战功,日后必然飞黄腾达! 再说了,曹操欲得天下,必须树立一个光辉形象,用来招揽天下豪杰,有什么比厚待一个杀子仇人,更能显示心胸宽阔的呢,所以说,曹操绝不会伤害张绣,相反的,还要继续加官进爵呢,起码在统一天下之前,不会改变的! “现在入朝,恐怕为时过早吧,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本将军进许昌城容易,就怕走不出来呀?” 虽然准备归顺了,张绣依旧有些担心,自己一旦入朝,等于羊入虎口,生死荣辱,就不是自己能掌握的了! “呵呵,据老夫所知,将军大人的叔父就在许昌,何不上门求告一番呢,只要萧郎肯说句话,张家三代无忧矣!” “鬼面萧郎?……先生言之有理,当初洛阳大火,叔父大人还欠我一个承诺呢!”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零四章身怀麟子 23US.COM更新最快 “嗷!……嗷!嗷!” “嗷!……嗷!嗷!” ………………………… 断魂谷-望月涯,一道悠长的狼嚎突然响起,山谷回音,风云激荡,一时之间,群鸟入林,百兽惊恐,全都蛰伏在地上,吓的瑟瑟发抖,反倒是山坳中的野狼们,听到自家大王的召唤,纷纷伸长了脖子,仰天嚎叫起来,真可谓群狼狂啸,傲视九重! 深山之中,听到几声狼嚎并不奇怪,尤其是月圆之夜,野狼都有仰天嚎叫的习惯,问题是,现在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太阳刚好挂在中天上,怎么会突然响起狼嚎呢,莫非说,狼大王正好在梦游呢? 山谷中有巡逻的士兵,以及大量放风的囚犯,人们纷纷抬起头,把目光投向了最高处的望月台,结果根本没看到什么狼王,反而发现了一道人影,正在仰天狂啸,声如狼嚎一般,片刻之后,人影奔下了山峰,众人这才彻底看清楚……“原来是大名鼎鼎的小易哥呀!” 当初在卧虎山上,小道观里只有师徒二人,常年与野兽为邻,生活很是无聊,为了排遣寂寞,萧逸就学会了狼嚎声,没事跟山里的野狼比试一下,看谁的声音更加嘹亮、更加霸道,久而久之,居然成为了‘狼大王’,仰天狂啸,群狼臣服! 进入尘世之后,为了体现自己是个文明人,萧逸嚎叫的次数就少了,只有两种情况下例外:一是战场厮杀,剑斩人头,浴血而狂的时候;二是高兴万分,用来发泄心中的喜悦之情,山谷之中,无人可杀,所以说呢,萧逸遇到了狂喜之事……自己又要做父亲了! 这段时间,来陪伴的是大夫人-曹节,二人游山玩水,打猎捕鱼,采摘野果,就像神仙眷侣一般,小日子过的美滋滋,可是最近几天吗,曹夫人突然变得慵懒起来,整日的昏睡不醒,胃口也变得极差,还呕吐了好几次! 刚开始呢,萧逸以为自家夫人天生富贵,享受惯了锦衣玉食,突然住进了荒野山洞,身体有些不适应呢,连忙采摘了一些草药,又打来几只猎物,准备给夫人滋补一下身体! 用药之前,自然要把脉观病了,那知道,萧逸的手指在脉搏上一搭,立刻呆愣住了,曹节心跳有力、血流通畅,一点毛病也没有,不过吗,她的脉搏大小相连-滑动如珠,医家对此有一种专门的称呼--喜脉,也就是说曹节怀孕了! “夫人有喜了……我又要做父亲了,还是个儿子……哈哈!” 俗话说;关心则乱,号称‘圣手小神医'的萧逸,第一次对医术不自信了,连换了三根手指,反复观察脉搏,又趴在夫人的小腹上,仔细聆听了半响,最后终于确定,曹节有了一个多月的身孕,而且脉搏有力,如虎潜伏,十有**怀的是男胎! 萧逸已经有两个女儿了,却远在数千里之外,而且生育的时候,自己也不在身边,一直引以为憾,如今又要做父亲了,还能亲自陪伴胎儿成长、出生,喜悦之情,难以言表,这才跑到望月涯上,仰天狂啸,做了一次狼大王! “呜!呜!……老天保佑,能为萧郎诞下子嗣,妾身再无遗憾了!” 得知自己有了身孕,曹节高兴万分,还激动的哭了一鼻子,生儿育女,乃是女人的权利与义务,无愁侯府里美女如云,却始终没能开枝散叶,反倒是一个羌族女子,连生了两个胖娃娃,曹节、甄宓、蔡文姬几位夫人,日夜煎熬,心急如焚,真可谓压力山大呀! 现在好了,自己有了身孕,怀的还是一个男胎,那就是萧家的嫡长子,身份高贵,天赐恩宠,日后继承父亲的爵位、功业,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自己也能进入家庙,骄傲的祭拜祖先了,这个年代里,女人生下了儿子,那可是大功一件呀! 怀孕的女人,自然不能再住山洞、吃野菜了,就算曹节不在意,萧逸也舍不得儿子受苦,万一母体营养不良,婴儿缺钙怎么办,立刻派出游骑兵,让无愁侯府来接人,做好照顾孕妇的准备,同时通知了丞相府一声,对于曹家而言,这也是一件大喜事呀! …………………………………………………………………………………………………… “隆!……隆!隆!” 不愧是无愁侯府,实行军事化管理,反应速度极快,一个时辰之后,前来接人的车队就出现了,疾如风火,一路闯关而来,阵容之庞大,就连萧逸也吓了一跳! 放眼望去,小静、赵雨、吕玲儿、稻香四人一马当先,举着狼头大纛旗,身后三百娘子军,全部身披甲胄,手持兵刃,骑着骏马,排着整齐的队伍,就连小魔女-孙尚香也在其中,小脸上满是兴奋的神色,不停跟几位姐姐打听着……“女人怎么会怀孕,婴儿如何生出来的事情?” 中间是一辆八宝香车,宽八尺,长一仗,四匹纯白骏马拉着,外披彩绸,遮挡风沙,内铺兽皮,柔和温暖,周边镶嵌了无数珠宝,简直华丽到了极点,甄宓、蔡文姬分坐两侧,目光中既有欢喜,又带着浓浓的羡慕! 最后是两百名侯府亲兵,也是全副武装,护卫而来,此外,‘白菜大爷’带着一群老婆也来了,不停的抬头嘶鸣,神态很是愉快,还有几匹‘白菜籽’,四处奔跑撒欢,个个神态威武,一看就是千里马的苗子,在子嗣传承上,‘白菜’可是很厉害的! 这支队伍足有五六百人,又是高举旌旗,又是铁蹄弯刀,从侯府出来之后,沿途车马行人纷纷躲避,知道的,这是来接孕妇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要劫牢反狱呢! “恭喜大夫人!--身怀麟子,开枝散叶!” “贺喜嫂嫂了!--早生贵子,我们也好抱抱小侄儿!” “辛苦姐姐了!--萧家的血脉传承,就全靠你的了!” …………………………………………………… 进谷之后,人们立刻把曹节围起来,上下打量,嘘寒问暖,护卫的严密无比,里外三层,风雨不透,简直当成国宝了,反倒是萧逸这个‘播种人’,冷落一旁,无人理睬,还是‘白菜’走过来,安慰了他几下,顺带介绍自己的‘劳动成果’,几匹‘白菜籽’--有四蹄踏雪、有四蹄踏炭、还有墨烟驹呢…… “隆!--隆!隆!” 人们还在兴奋中,谷口又出现了一支队伍,高举旗帜,车马相连,论起人数、排场,比起无愁侯府有过之而无不及,仔细查看车辆的标志,原来是丞相府的队伍,车内端坐着卞氏夫人,也就是曹节的亲生母亲! 原来消息传到丞相府,立刻引起一片欢呼,曹家兄弟眉开眼笑,他们就要当舅舅了,得准备一份见面礼才行,就连曹操也是手捋须髯,连说了三个‘好’字,自己的宝贝儿女,肚皮真是争气呀! 如今的天下大势,如果汉室江山是一只巨鼎,丞相曹操就是一支鼎足,同样的,如果曹营集团是一只鼎,萧逸就是一支鼎足,萧、曹联盟,共同进退,不过吗,再牢固的联盟之间,也有利益纷争,也需要时常维护一下的! 如今曹节怀了身孕,再生下萧家的嫡长子,无异于为两家的政治联盟,加上了一道牢固的锁链,从此萧、曹血脉相连,再也分不开了! “我的宝贝女儿呀,你可真是争气呀,快点回相府去,为娘要亲自照顾,万万不敢出现闪失的!” 夫妇二人一商议,曹操日理万机,没有时间前来,就由卞夫人出面,亲自带着庞大的车队,把女儿接回相府去,好好的调养身体! “多谢娘亲关心,不过吗,孩儿既为萧家人,自当回侯府修养,不能乱了规矩的!” 婉言谢绝之后,曹节还是上了侯府的车,嫁出去的女人,泼出去水,自然要站在夫家一边了,再说了,身为大司马夫人,她也要坐镇侯府,处理一些事物的! 没能接到女儿,丁夫人并不气恼,反而称赞女儿的妇德、妇节,解决的办法也简单,女儿不能回相府,自己可以去侯府呀,卞夫人打定主意了,自己就坐镇侯府,直到女儿生产,这个男婴可连接着萧、曹两家的血脉呀! ……………………………………………………………………………… “萧郎呀!……奴家也要怀孕,也要生娃娃!” “夫君太偏心了,大夫人已经有了,可怜我们两姐妹…………” 曹节回去养胎了,萧逸并不觉得孤单,因为甄宓、蔡文姬都留下来了,二个女人双眼冒火,看着自家夫君的眼神,就像盯着一块肥肉,恨不得生吞活剥下去! 侯府里四位夫人,曹节已经有身孕了,还是个男胎,让人羡慕至极,赵雨最后入门,年纪又小,不用太着急生育,可是她们不行呀,入门多日,**无数,肚子却迟迟没有动静,对于女人来说,这就没有活路了! 两个女人商议过了,全都留在山洞里,日夜陪伴萧逸,百般勾引,花样翻新,就算把夫君榨干了,也要怀上萧家的血脉,否则的话,她们永不出谷了! “嗷……嗷!” 当天晚间,荒野山洞,电闪雷鸣,上演了两条恶狼,欺负一只小白兔的故事……呵呵! 正文 第二百零五章逆天而行 人有三灾分大小,道遇五劫化净污, 池边洗手游鱼死,路过青山树木枯, 低头拜佛香头断,仰望苍穹云也哭, 若想家宅保平安,及早回头寻退路! 俗话说:‘顺天者昌,逆天者亡’,顺逆二字,就是一个时势的问题,时势有利,就该奋勇向前,开创出一番事业,时势不利,那就抽身退步,求一个平安无事,唯有如此,方为识时务之俊杰,否则的话,轻则破财败家,重则死无葬身之地! 很不幸,袁绍就是个‘愚人’,心高气傲,知进不知退,在时机不成熟的情况下,非要逆天而行,出兵南下,攻打许昌,下场如何也就可以预测了! 黎阳城-袁军大营-中军帐内! “一群言而无信的小人,见利忘义,朝秦暮楚,待到攻克许昌之后,再与你们慢慢的算账……气死老夫了!” 袁绍很生气,过去的几十年里面,都是自己哄骗别人,占便宜、刮油水,这次倒好,让别人狠狠的玩了一把,天下小人何其多也! 原来计划着,联络诸侯,六路出兵,让曹军首尾难以相顾,自己再渡过黄河,直捣许昌,一举抵定中原地区,那知道几番外交战下来,河北集团是一败涂地,钱财、粮草送出无数,结果一路盟友也没出兵,白白的辛苦了一场! 先说匈奴-刘豹、汉中-张鲁两路,大量的物资收下了,也答应出兵助战了,结果是干打雷不下雨,一兵一卒也没派来,如今呢,一个忙着在草原上平叛,自顾不暇了;另一个抱着‘汉宁侯’金印,天天的歌舞升平,早把出兵的事情抛之脑后了! 西羌大酋长-折兰做的更绝,整车的金银珠宝收下了,非但不出兵帮忙,还把使者扔进了油锅,玩了次油炸活人,如今接受了朝廷的册封,带领数万骑兵,不停的骚扰上党郡,并州刺史-高干已经数次来信,请求调拨一些兵马了! 还有宛城-张绣,跟曹操有杀子之仇,可谓不共戴天,这也是希望最大的一路,那知道四公子-曹植出马,一番游说之下,两家言归于好,缔结姻亲,如今西凉兵马倒是出动了,可惜不是攻打曹操的,而是北上对付袁军,真是让人始料不及呀! 荆州-刘表外强中干,既无能力,更无胆色,看到张绣倒戈之后,他立刻上书朝廷,表示不会参与中原大战,还上交了一些钱粮,讨取曹操的欢心,生怕这位丞相大人算后帐! 现在唯一的盟友,就是江东-孙策,这位倒是性格刚硬,没有被曹操收买过去,如今屯兵长江南岸,虎视江淮之地,不过吗,小霸王骁勇善战,胃口也大的惊人呀! 孙策明确的回复了河北使者,南北夹击曹军没问题,不过吗,江东土地贫瘠,税赋有限,需要河北方面支援一下,索取的物资也不太多,共计是粟米三十万斛、精钢铠甲两万套、长枪三万杆、钢刀五万柄、弓弩三万副、狼牙箭三十万支,以及上品战马一万匹! 列出物资清单之后,孙策还提出一个条件:“南北夹击,共灭曹操,事成之后,江淮、徐州、豫州之地,尽归江东集团所有,河北兵马不得染指一寸,此事必须对天盟誓,不得违约,物资送到之后,他立刻出兵北上! “孙家小儿,贪婪如虎,索取无度,你出兵北上,让河北供应军械、粮草,还要分割大片土地,这是在挖老夫的心头肉呀!” 得知江东集团提出的条件,袁绍暴跳如雷,一连摔碎了五个茶杯,脸庞憋成了酱紫色,最后还是紧咬牙关,答应了一切条件! 不答应不行呀,原本的‘六路围攻’,变成了‘南北夹击’,必须倚重江东集团了,只要孙策出兵北上,就能牵制住徐州、豫州、寿春一带的十万曹军,而且分流大量的财力、物力,如此一来,袁军大举南下,也就多了三分胜算呢! 袁绍已经打定主意了,暂且妥协,送出物资,等到打败曹操、攻克许昌之后,立刻挥军南下,踏平江东,到时候物资、土地、美女都是自己的,早就听说了,江东二乔,天下绝色,反正对于袁氏来说,发誓等于吃大白菜,消化之后,拉出去就算了,还能肥一块土地呢! 河北-江东,相隔数千里,中间又隔着曹军地盘,陆路走不通的,只有走水路了,袁绍当即下令,调拨物资之后,用车马送到青州,安排好船只,沿着海岸南下,升帆启航,直达吴郡! 中国是农耕民族,一直依赖土地生存,不过吗,航运水平也不差的,早在春秋时期,吴、越就有大规模的水战发生了,秦、汉两朝还设置了‘楼船将军’,专门操练水军,探索海运,打造出来一种楼船,高五丈,长十余丈,分为上下三层,可装载士兵千余人,物资数千石,迎风破浪,远航千里! ……………………………………………………………………………………………… “万里黄河,九曲蜿蜒,数十万人马南下,必须找到一个好渡口,最好直逼许昌,捣毁曹贼老巢!” 江东毕竟是一路奇兵,要想彻底战胜曹军,主要看河北集团的,想到这里,袁绍取出一副牛皮地图,仔细的查看起来,目光落在了三个地方-白马-延津-官渡! 渡河地点找到了,不过吗,是否出兵南下,袁绍还是有些犹豫的,六路攻曹失败,盟友们纷纷违约,这对河北大军的士气影响极大,尤其是几位谋士,纷纷建议不要出兵,继续等待时机! 沮授私下建议过,屯兵黎阳,积蓄粮草,训练兵马,等到江东集团出兵北上,跟曹军拼个两败俱伤之后,河北兵马再南下不迟,这就叫坐山观虎斗! 田丰则是直闯大帐,当着一众文武大员的面,直言上谏的,认为六路围攻失败,此时决战十分不利,不如退回邺城去,修养生息,等待时机,三年之后,再考虑出兵的事情! 一个主缓,一个主退,说实话,对于两位谋士的建议,袁绍也是颇为心动的,曹操足智多谋,麾下兵马数十万,实力极为雄厚,两军对垒的话,自己没有必胜的把握呀? 问题是,开弓没有回头箭,自己正式宣告天下,大张旗鼓的出兵讨贼了,连敌人的影子都没见到,就灰溜溜的退回邺城,天下诸侯,四方百姓,岂不是笑掉大牙吗,身为四世三公之后,无论如何也不能丢面子呀! “报!--许昌送来一封书信,说是曹丞相的亲笔,请大将军当面拆看!” 正在犹豫不决的时候,帐下校尉跑了进来,单膝跪地行礼,手中托着一封急报,上面插着三根鸿翎,这是八百里快马加急的意思! “速速拿来我看!……哇哇!……曹阿瞒安敢如此,老夫与你誓不罢休,传令三军,拔营起寨,进逼白马,与曹军决战!” 袁绍观看之后,顿时火冒三丈,神色又羞又臊,五官都有些扭曲了,书信上只有四句话:“小小笨贼,夜盗新娘,误入荆棘,裸身而逃!” 此事说来话长了,当初在东都-洛阳,曹操、袁绍、袁术几人相识,又都是富贵子弟,每日里游山玩水,骑马射猎,算是不错的小玩伴呢! 不过吗,那个时候娱乐项目匮乏,天天的骑马打猎,久而久之,难免有些乏味了,恰好有一大户人家娶亲,鬼点子最多的曹操出个主意,玩个刺激的游戏,他们一起去偷新娘子,也算是叛逆少年的恶作剧吧! 计划是这样的,曹操在外面放一把火,吸引客人们的注意力,袁绍趁机混进洞房,把新娘子偷出来,胆子最小的袁术呢,就负责观望把风! 事情开始很顺利,宾客引开了,新娘也偷出来了,那知袁绍少年心性,一时按耐不住,在新娘身上摸了几把,引发一阵尖叫,暴露了行踪,客人们手持棍棒追出来了,要是抓到贼人,少不了一顿臭揍呢! 眼看形势不妙,曹操最是狡猾,摇身一变,冒充前来救火的人,结果毫发无损,还白白的吃了一顿酒席;袁术没啥本事,可是眼睛很尖,顺着狗洞钻出去了,好歹平安脱险;只有袁绍最是倒霉了,让人家追的上天无路,入地狱门,好不容易翻墙而逃,还掉进了荆棘丛中,把衣服给勾住了! 狗急跳墙,人急上房,袁绍情急之下,撕碎了衣袍,跳出了荆棘丛,光着屁股逃入夜幕之中,只留下一个白乎乎的背影,以及‘裸衣淫贼,夜盗新娘’的传说,此事成为洛阳百姓的笑谈,议论了好长一段时间呢! 这件事情呢,是袁绍一生的奇耻大辱,也是小伙伴之间的秘密,几十年以来,从未暴露过,如今曹操旧事重提,用‘裸奔’来调侃,袁绍岂能不气炸心肺呢? “老夫乃是四世三公之后,坐拥四州的天下霸主,岂能受辱于阉宦之后,是可忍,孰不可忍,咱们刀兵相见,胜者为王!” 袁绍立刻传令,以次子袁熙为郡守,带兵五万,留在黎阳大本营,取保后勤供应,自己则统领其余各部,共计四十万人马,大举南下,进攻白马,与曹贼决一死战!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零六章先锋大将 ????壹?看??书W?WW看·?K?A?N?S?H?U?·COM?一看书W?WW·KANSHU·COM “孙子曰: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袁本初自诩熟读兵法,精通韬略,可惜没有领悟其中精髓呀!” 许昌-丞相府,得知河北人马大举南下了,曹操露出一丝冷笑,不慌不忙的背诵起了《孙子兵法-火攻篇》,这本兵家之圣典,真是百看不厌,越读越能品出新的滋味呢! 袁军四十万人马杀奔过来了,先锋部队直逼重镇-白马,正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曹操当即下令:“各部人马迅速集结,准备出征官渡,迎战南下的袁军,生死存亡,在此一搏!” 几个月以来,曹营集团一直在积极备战,积蓄粮草,打造器械,将士们日夜操练,不敢稍有懈怠,如今集结到许昌附近的人马,已经达到了十七万,都是各州的精锐之士,奋勇敢战,以一当十,再配备上精良的铠甲、武器,绝对是一支虎狼之师! 至于粮草方面,各州、郡的庄稼已经成熟了,收割、晾晒之后,秋粮全部入库,足够支撑几个月时间了,为了支援这场大决战,又征掉了五十万民夫,牛、马、骡十余万头,大车三万多辆,足够保障后勤运输了! 接下来,就是安排出征的事宜,以及留守人员问题了,大战一起,前方冲锋陷阵,浴血厮杀,后方筹集钱粮,全力支援,责任不同,却同样的重要,必须安排妥当了! 此番出征,生死决战,曹操亲自披挂上阵了,谋士方面:郭嘉、程昱、毛、满宠、刘晔……随军出征,参谋军机,武将方面:夏侯、夏侯渊、曹仁、曹洪、许褚、徐晃、李典、乐进……统帅人马,冲锋陷阵,如此强大的阵容,真是前所未有呀! 此外,曹家三子-曹彰,五子-曹熊,一起随军出征,这也是曹操特意安排的,一则是磨练儿子们的能力,让他们见识一下血腥战场,免得成了圈养的羊羔;二则,也能激励三军士气,曹家两位公子,大的十五岁,小的才八岁,全都披挂上阵,其余将士自然奋勇杀敌,走进无退了! 二公子曹丕坐镇相府,并节制许昌驻军,遇到了紧急情况,有‘先斩后奏’之权,荀、荀攸辅佐左右,帮助处理大小政务,征调赋税,筹措粮草,保证大军的后勤供应! 另外吗,特意任命宗族子弟曹休、曹真,统领禁卫人马,守护皇宫安全,实际把小皇帝软禁起来了,以免有人图谋不轨,曹操还下了一道密令:“皇城重地,不得有失,若有异变,暗手屠龙!” 挟天子以令诸侯,是曹操手中一张政治王牌,到了关键时刻,宁可毁掉,也不能落入他人之手,否则后患无穷,反正汉室宗亲人数众多,换上一个姓‘刘’的依旧做皇帝! 安排好了各项事情,曹操把曹丕叫到密室,给了他三个锦囊,反复嘱咐:“江东有变,打开第一个锦囊,朝廷有变,打开第二个锦囊,若是无愁侯府有变,那就打开第三个,只要心肠够狠,依计行事,可保相府平安无事,不过吗,第三个锦囊,最好永远不要打开呀!” 预先留下三个锦囊,并非曹操生性多疑,而是作为一名政治家,他必须做好一切准备,此番决战,关系到曹家的生死存亡,也会改变许多人的命运,在绝对的权利面前,除了自己,谁也不能完全信任,这就是奸雄心性了! 一切准备就绪,接下来,按照出征的流程,曹操做了三件事情,第一:辞别天子,登台拜将…… 自从汉高祖-刘邦登上高台,任命韩信为大将军,这套规矩就流传下来了,凡是大军出征,汉家天子必须斋戒、沐浴、择良辰、登高台,正式赐予虎符、令旗,以示尊重大将! 统军之权,不可撼动,从这一刻起,如果‘圣旨’与‘军令’发生了冲突,将士们只会服从后者,这就叫‘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曹操名为汉相,实为摄政,早就掌握了军政大权,虎符、令旗也在自己手中,根本不用天子赐予,所以吗,这场‘登台拜将’的仪式就简化了,曹操身披甲胄,走上麒麟殿,躬身行了一礼,小皇帝从龙椅上站起,抬手回了半礼,仪式就算结束了! 第二件事,就是祭拜魔神-蚩尤,这个规矩更加久远,早在上古时期,就已经形成了,数千年来,历朝历代大军出征之前,可以不拜炎、黄二帝,可以不管各路神灵,却必须祭拜一下蚩尤,祈求‘魔神’保佑,大军旗开得胜,凯旋而归! 对于这件事情,曹操也不敢马虎,斋戒、沐浴之后,亲自领着一群文武大员,来到了魔神-蚩尤庙,焚香上拜,虔诚叩首,还许下了宏愿:“此番出征,若能得胜,大军凯旋之后,必然给魔神大人重修庙宇,再塑金身,三牲大贡、童男童女、金银珠宝……” 人争一口气,神争一炷香,有了如此多的贡品,相信魔神-蚩尤一定会护佑曹军,大胜凯旋而归的! 第三件事情,也是最为重要的,就是举行隆重的出征仪式,选派先锋大将,出兵迎敌…… ………………………………………………………………………………………………………………………… 建安三年-秋,十月十五日,黄道吉日,五星连珠,利在东方,出兵大吉! “咚!--咚!咚!” “呜!--呜!呜!” ……………………… 许昌城南-大校军场上,战鼓如雷,号角连绵,各部出征将士,共计一十七万人马,整齐的列阵于此,放眼望去,旌旗飘扬,人马如潮,刀枪闪烁,杀气冲天,此情此景,真是笔墨难写,图画难绘,唯有站列其中,方能感受到军旅的阳刚之气! “袁绍欺天罔地,叛逆朝廷,荼毒百姓,残害生灵,狼戾不仁,罪恶充积!……今奉天子诏书,统领三军,誓欲扫清河北四州,剿戮袁氏,扶持汉室,拯救黎民……” 点将台上,曹操金盔金甲、大红色披风,腰横倚天剑,用自己充满磁性的声音,大声朗读着出征誓词…… “刷!--刷!刷!” 与此同时,‘虎豹骑’押送上来八十一名死囚,按在地上,高举大刀,一声令下,人头落地,用木桶接住喷涌的血液,再涂抹到五色旌旗上,这叫做‘血祭旌旗,出师必胜!’ 誓词念完了,战旗血祭了,下一步,就是挑选‘先锋大将’,冲锋陷阵,拼死相搏,以敌之血,换我威名,对于武将们来说,这可是莫大的荣耀呀! 想到这里,宗族将领与异姓将领上前一步,纷纷的目视曹操,希望担任先锋大将,片刻之后,两批人互相对视起来,横眉立目,嘴巴张开,开始了无声的争斗,犹如两群斗鸡,谁也不肯退后半步! 再看曹操,手持令旗,傲立在点将台上,身体丝毫不动,稳如泰山一般,根本没有选人的意思,又似乎在等待什么人呢? 一刻钟,两刻钟,三刻钟……整整半个时辰过去了,将领们脖子伸长了,眼睛也瞪酸了,还是没听到任何命令,出征仪式上,不能私下乱语,人们只好胡乱猜想了…… “丞相大人一向遇事果决,今天怎么犹豫起来了呢?” “还不选派先锋大将呀,难道说满营将校没一个合适的,不能够吧,都是身经百战的将军呀?” “您好歹选一个人呢,错过了出征吉时,那就不好玩了!” ………………………………………………………… “嗒!--嗒!嗒!” 正在众人暗暗焦急的时候,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片刻之后,几名骑手来到点将台下,飞身下马,向台上跑去…… 为首的一名少年,身材挺拔,眉清目秀,充满了书卷之气,正是四公子-曹植,原本出使宛城的,没想到此时回来了,后面还跟着一人,身披精钢铠甲,手握青锋宝剑,神色略有一些紧张,正是新册封的‘镇南将军’--张绣! “刷!……刷!” 看到张绣之后,众将校第一个反应就是拔剑,手都摸到剑柄了,这才突然想起来,双方已经议和,丞相大人还跟张绣成了儿女亲家呢! “末将参拜丞相大人,今日出征,还请授予先锋之职,上阵杀敌,战将夺旗,扬我军威!” 张绣走到进前,单膝跪地行礼,一脸的风霜之色,宛城到许昌六百余里,他累垮了八匹骏马,用了两天两夜时间,终于赶上了出征仪式,就是要担任先锋大将,用战功来证明自己,也是将功赎罪! “将军快快请起,今日老夫誓师出征,先锋大将的位置吗,非将军莫属呀……还望奋勇先前,杀敌立功!” 曹操上前搀扶,又拍拍张绣的肩膀,以示信任之意,而后拿出一枚‘先锋将军’金印,郑重的递了过去,与杀子仇人议和,并且委以重任,这样绝妙的事情,唯有奸雄想的出来、做的出来呀! “末将遵命-为报丞相赏识之恩,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张绣双手接过金印,高高举过头顶,示意三军将士,而后走下点将台,迅速离开了……自己赶到许昌了,数万人马还在路上呢,必须加快行军速度! 与此同时,曹操挺胸抬头,振作精神,拔出了倚天剑,斜指向天……“三军将士们--出征!” “出征!……出征!……出征!” 正文 第二百零七章兵进白马 23US.COM更新最快 俗话说:‘兵贵神速,决胜千里’,两军对垒的时候,谁的速度更快一些,谁的胜算也就多一些,曹操精通韬略,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了,祭旗仪式之后,大队人马日夜兼程,滚滚而行,只用了四天时间,就赶到了北部重镇--官渡! 官渡位于许昌以北二百里,此地东接鸿沟、西连济水、北通濮水,四通八达,运输极为方便,就以地势来说,三水环绕,易守难攻,乃是兵家必争之地,也是曹操预设的主战场! 把官渡设为主战场,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打开地图查看一下,心里也就明白了,曹、袁两家南北对峙,隔着一条波涛滚滚的黄河,最为重要的渡口,就是上游延津、下游白马,两个地方犹如铁索一般,死死的锁住了交通要道,也是双方人马争夺的焦点! 不过吗,在白马、延津一线决战,就以地势而言,对曹军极为不利,两地距离大本营-许昌四百余里,路途遥远不说,中间还隔着鸿沟、济水、濮水,河面宽阔,水流湍急,舟船难渡,运送起军械、粮草极为不便,一旦后勤出现问题,几十万人马就会陷入绝地呀! 相反的,袁军的大本营在黎阳城,距离白马只有五十里,到延津也就一百多里,中间是一马平川,道路通畅,运输方便,粮草源源不断的送上来,如此地势对比,两军尚未交战,曹军就失了三分胜算呀!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两年之前,曹操就派出大量的人马,在官渡修筑壁垒,挖掘壕沟,扎下一座坚固的大营,一旦白马、延津防线失守了,官渡就是第二道防线,可以凭借有利地形,阻挡住河北人马的推进,为大决战赢得准备时间! 除了地势不利,实力也是个问题,此番出征,曹操调集了十七万精锐人马,加上张绣带来的西凉兵,还有白马、延津、官渡附近的驻军,总兵力是二十五万左右,至于粮草方面吗,只能说勉强支撑着,可以维持几个月的时间! 再看袁军一方,黄河沿岸本有十万守军,加上袁绍带来的主力人马,总兵力高达五十万之众,是曹军兵力的两倍有余,而且器械精良,粮草充足,运输也没有问题,可谓实力雄厚呀! 地势不利,兵力又少,加上粮草不足,这一仗真心不好打呀,曹操能够依靠的:一是自己的文韬武略,远胜对手数筹不止;二是全军上下一心,舍死忘生,奋勇一搏了! “哎!……若是萧郎在此,带领上一支偏师,左右冲杀,互相呼应,老夫也会安心许多呀!” 大战来临,曹操想起自家女婿来了,以往出征,总是自己坐镇中军,萧逸冲锋陷阵,二人紧密配合,才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可惜呀,萧逸还在天牢待着呢,手下的将领也劝谏过,放出大司马,让他戴罪立功,沙场决胜,全被曹操给拒绝了,此番决战,事关生死存亡,肯定有许多的变数,不到关键时刻,‘无双神剑’绝不能出鞘,一旦出鞘了,必须一击毙命! “报!-袁军数万渡过黄河,正在攻打白马城,双方已经开始厮杀了!” “报!-延津对岸发现敌军踪迹,旌旗密布,刀枪如林,兵马数量难以估计,怀疑是袁军大队人马!” “报!-白马告急,袁军攻势凶猛,守军死伤惨重,太守-刘延支撑不住了,请求丞相大人速发援兵!” ………………………………………………………………………… 大队人马刚到官渡,侦查游骑就来了,前后相连,络绎不绝,都是请求援兵的,袁军正在猛攻白马,对方是先下手为强了呀! 俗话说,一仗胜,是仗仗胜,一仗败,是仗仗败,两军对垒,首战极为重要,这关系到全军的士气问题,别忘了,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谁的士气高昂,谁就占据了上风呢! “速请奉孝、仲德两位先生,到中军大帐议事,中原大战开始了!” 曹操立刻派人请两位谋士,同时悬挂一副巨型牛皮地图,紧盯着白马、延津,反复思索起来,袁绍这是玩的什么套路呢? 派出一支军队猛攻白马,再派一支军队潜伏在延津,从表面来看吗,这是典型的‘声东击西’,如此,曹军的对策是,一支偏师救援白马,主力部队前往延津,给袁军设下一个口袋,半渡而击之,打一个漂亮的大胜仗! 这样的排兵布阵,既合情合理,也符合战场形势,不过吗,有句话说的好:“太正常的事情,肯定是不正常的’,袁绍没有大智慧,却有一些小聪明,打仗也是颇为狡猾的,这一招不是‘声东击西’,而是‘虚虚实实!’ 表面上‘佯攻白马,偷袭延津’,好把曹军主力调开,然后袁军精锐过河,趁着守军不备,先取白马,再占官渡,最后直捣许昌,一举锁定战局,真是好狡猾的战术呀! 这个计策,符合袁绍自作聪明的性格,也是河北人马最好的进攻路线,他们的大本营在黎阳城,距离白马很近,离着延津则远,大军团作战行动费力,没人会舍近求远的,此乃人之常情呀! “袁军名为声东击西,实则虚张声势,目标依旧是白马,丞相还需小心应对!” “不如将计就计,就在白马城下,痛击袁军主力,打一个大胜仗,也好鼓舞三军士气!” …………………………………………………… 片刻之后,郭嘉、程昱来到大帐,二位谋士也接到消息了,互相商议之后,取得了一致意见,此乃袁绍的诡计,延津是虚晃一枪,主攻方向在白马! “呵呵!……传令给张绣将军,带领本部人马,大张旗鼓的支援延津,夏侯、夏侯渊统兵十万,驻扎在官渡,其余人马,遮掩行踪,随老夫前去支援白马!” 三人的意见完全一致,曹操终于放心了,立刻调兵遣将,准备在白马设下圈套,痛歼袁军人马,来一个开门红! ………………………………………………………………………………………………………… “杀呀!--奋勇向前,攻克白马,直捣许昌!” “冲呀!--先登城者,赏金千两,官升三级!” ……………………………… 白马城下,数万袁军抬着云梯,挥舞兵刃,在大批弓箭手的掩护下,猛烈的攻击着城墙,犹如滔滔河水一般,连绵不绝! 负责指挥的是马延、张凯,二位在河北不太有名,只能算是三流将领,因此,他们的指挥水平也有限,最传统的波浪式进攻,士兵们反复冲锋,如同添加灯油一般,消耗极为惨重! 白马是黄河沿岸重镇,城高池深,壁垒坚固,还有数万精兵守卫,以马延、张凯二人的本领,以及部下的战斗力,要想攻克城池,几乎是不可能的,可是他们不顾伤亡的猛攻,其中自有原因了! 曹操猜测的没错,他们就是在佯攻,真正的杀手锏在后面呢,大将张颌、高览统领五万铁甲精锐,就埋伏在河对岸,只要接到消息,立刻就会杀过来,一举攻克白马,再以此为踏板,拿下官渡,进军许昌,彻底的打败曹军! 这个‘声东击东’的计策,还是袁绍亲自设下的,据说遭到了谋士田丰、沮授的反对,二人认为曹操生性奸诈,不会轻易上当的,一旦被人识破,恐怕会损兵折将呢! 对于是否出兵白马,双方在大帐里争吵了半响,最后袁绍以势压人,强行通过了计划,如今看来,还是主公的眼光更准一些呀! “报!--曹军十余万人马,全部支援延津去了,白马附近,没有一兵一卒前来救援!” 战事进行了两天两夜,袁军死伤了上万将士,终于等来一个好消息,侦查游骑兵来禀告,附近没有敌军,曹操似乎上当了! “太好了,此计成功,攻克白马之后,我等皆有功劳,毕竟演了两天大戏呢……来人呀,快点发信号!” 听到探报,马延、张凯大喜过望,立刻派人升起三堆火,火势正旺的时候,再扑上一些湿柴草,瞬时间,浓烟滚滚,直冲天际! “呼!……呼!……呼!” …………………………………………… “河北儿郎们,你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渡过黄河,攻取白马,博取荣华富贵,就在今日一战……杀!“ 黄河北岸,张颌、高览早就望眼欲穿了,看到浓烟升起之后,立刻带领五万精锐渡黄河,一时间,百柯争流,千帆竞渡,士兵们摇动船桨,挥舞兵刃,如同猎豹般猛扑过去,对岸的白马,他们势在必得了! 正文 第二百零八章落入陷阱如何好? 燃?文小说 ???ww?w?.?r?a?n?w?e?n?a`com “杀!--杀!杀!” 浓烟冲天,伏兵四起,在张颌、高览的指挥下,五万精锐将士利用大船、巨筏、浮桥,迅速的渡过了黄河,登岸之后,整齐列阵,挥舞刀枪,以猛虎下山之势,向着白马城冲杀过去! 此时此刻,加上马延、张凯的队伍,袁军投入了八万人马,放眼望去,旌旗如海,人马如潮,喊杀声惊天动地,按照道理来说,袁军应该一鼓作气,迅速攻上城墙才对,可是战事的进展情况,完全出乎意料了? 攻势开始比较顺利,在将校们的指挥下,袁军士兵填平壕沟,搬开鹿角,用木筏渡过护城河,在大批弓箭手的掩护下,一部分竖起云梯,举着盾牌,向上攀爬城墙,另一部分则抬着粗大的木桩,喊着口号,奋力撞击城门! 再看白马城的守军,似乎有些惊慌失措了,没能组织起有力的反击,只是射出一些稀松的箭支,就没什么动静了,任由敌人接近了城墙,可是片刻之后,形势急转直下…… “嗖!--嗖!--嗖!” 白马城墙上,突然涌出大群的弓箭手,前后数排,弯弓搭箭,迅猛射杀,与此同时,巨石、滚木、沸油、金汁……也纷纷出现了,全都招呼到袁军将士身上,面对如此密集的人群,那真是一砸一个准,一滚一大片呀…… “隆!--隆!隆!” 城下的袁军可是倒霉了,有的射成了刺猬,有的砸个脑浆崩裂,还有的直接碾成了肉饼,死伤惨重,血流成河,剩下的将士难以招架,如同决堤之水一般,迅速崩溃了…… “擂起战鼓,重整队形,各部将士,准备再战……督战队上前,敢有后退者--杀无赦!” 第一波进攻失败了,还折损了部分人马,张颌、高览没有灰心丧气,战场之上,瞬息万变,遇到一些挫折很正常,二人调动人马,排好阵型,继续发起猛攻,犹如滔滔河水一般,前后相继,连绵不绝! “咚!--咚!咚!” “杀!--杀!杀!” ………………………… 战场之上,战鼓如雷,喊杀震天,张颌、高览身披重甲,手持宝剑,站在箭矢交加之地,亲自指挥部下们攻城,凡是临阵脱逃,或者畏惧不前者,二话不说,立斩剑下,面对如此严厉的军法,袁军将士高呼口号,奋勇向前,发起了一**的进攻,大有不死不休之势! 问题是,无论袁军将士如何努力,付出多大的牺牲,白马城依旧岿然不动,就像是一盏微弱的灯火,一阵狂风吹来,火苗闪动,摇摇欲坠,可就是不肯熄灭,袁军将士就像灯油一样,不停的填加进去,慢慢的消耗干净…… …………………………………………………………………………………………………… 双方从清晨开始,一直厮杀到了日头偏西,依旧没能分出胜负,放眼望去,战场上血流成河,尸积如山,就连河水都染成了暗红色,可见死伤数量之大了! 不过吗,因为攻守之势不同,伤亡比例也不一样,面对高高的城墙,坚固的防御工事,袁军要牺牲五六个士兵,才能换上曹军一个人,这买卖真是赔上老本了! 战局发展到这个地步,张颌、高览也感觉到不对劲了,他们统领的可是精锐人马,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士兵也是挑选出来的勇士,就以战斗力而论,仅次于袁绍帐下亲兵-‘大戟士’,远胜过河北其他人马的! 如此精锐之兵,又是突然袭击的,半天进攻下来,一处城墙也没有突破,反而折损了上万人,加上先前诱敌牺牲的,小小的白马城下,袁军总计伤亡了两万将士,远远超出了他们的预期,也引起了各部将校的怀疑? 白马太守-刘延,饱读诗书,孝廉出身,为人比较柔弱,善于治理民生,安抚百姓,算是一位不错的官吏,不过吗,此人打仗就很一般了,清剿几个盗贼可以,指挥千军万马不行,很多人劝谏过曹操,换一位骁勇善战的将军来驻守白马城,可惜都被拒绝了! 如今看来,曹军指挥有法,调度有方,防御的密不透风,牢牢的控制着战场形势,这样精妙的用兵本领,绝不是一朝一夕练出来的,换句话说,负责守城的决不是刘延,而是另有一位幕后黑手! 再者,城上的守军也有问题,数量上超过了预计,厮杀的本领也极为高强,有好几次,袁军组织了敢死队,都已经爬上城墙了,守军挥舞刀枪,拼命厮杀,硬是把‘敢死队’压下去了,如此骁勇善战的将士,绝不是普通的戍卒呀! “大军久攻不克,其中必然有诈,我等还要小心一些,否则的话,死无葬身之地了!” 张颌、高览互相看看,心中都泛起了一股子寒意,沙场之上,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的,问题是,他们也不敢轻易撤回去,一旦首阵失败,自家主公面前不好交代呀! “事到如今,唯有拼死一搏了,云台贤弟坐镇中军,指挥大局,愚兄亲自带队冲击一次,趁机查看一下敌军的虚实如何?” “如此也好,刀剑无情,兄长披上双重铠甲,再多带一些侍卫,能攻则攻,不成就退回来,咱们再寻良策就是了!” 张颌、高览多年相处,情同手足一般,当即做好了分工,一个带队冲杀,刺探虚实,另一个坐镇指挥,安排后路,二人明白,再攻不下白马城,人马就要迅速撤退了! ……………………………………………………………………………… “隆!……隆!隆!” 兵马如潮水,坚城似顽石,任尔风吹浪打,我自岿然不动,未出预料之外,袁军的进攻又一次失败了,人马潮水般退了回来,不过吗,总算把对方的虚实查清楚了! “贤弟请看此物,守城的不是一般人马,而是曹军精锐之士,咱们必须早做打算了,否则的话,数万将士皆为他乡之鬼了!” 张颌退回来了,甲胄上满是血迹,还插着几支狼牙箭,幸亏有双层重甲,只是伤了一点皮肉,此外,他的手里紧紧攥着一些东西--腰牌! 诸侯争霸,鱼龙混杂,军队多如牛毛一般,要想彼此区分,一是查看军中旗帜,每个将领都有一面大纛旗,设计独特,绝不混杂,比如萧逸的‘金狼头大纛’,只要高高的举起来,战场上的人就都知道--鬼面萧郎在此! 其次看盔甲、服饰,天下十方诸侯,百万以上的军队,不可能穿一样的铠甲,这是诸侯的财力、物力决定的,一般来说,精锐人马的器械充足,精铁铠甲、纯铜头盔、掩心镜、牛皮靴、长枪、短刀、盾牌、弓箭、匕首……一应俱全! 那些二流的军队土兵,装备可就差多了,只有牛皮甲、白木枪,缺口钝刀、藤条盾牌……,另外,士兵的服饰上-前心后背位置,还会有文字标记,比如“曹、袁、刘、孙、张……,一目了然,方便区分! 不过吗,旗帜可以调换,服饰可以遮盖,有一样东西不会假冒的,那就是腰牌了,每个士兵都有一枚,放在最保险的地方,上面记载了士兵的年龄、家乡、职务、兵种……全部清清楚楚的,看上一眼,立刻知道身份了! 腰牌就是一个身份证明,沙场厮杀,残酷无比,水淹、火烧、石头砸……无所不用,大战过后,经常是残尸遍地,血肉模糊,根本看不出谁是谁了,这时候翻出腰牌,按照记载,区分遗体,送回故乡安葬,因此上,每一个士兵都格外珍惜自己的腰牌! 张颌手里的几枚腰牌,是他斩杀曹军士兵之后,从尸体上摸索来到,上面的字迹很清晰: 郑术--兖州-陈留郡人,三十二岁,虎豹骑-左营-二等战兵,善使用长枪、弓箭! 唐超--徐州-广陵郡人,二十七岁,虎豹骑-左营-一等战兵,善于使用铁锤,盾牌! 王宝--徐州-彭城郡人,二十五岁,虎豹骑-中营-一等战兵,善于使用巨戟、弓箭! …………………………………………………………………… 腰牌记载的,这些士兵的家乡、年纪、官职并不重要,可是有三个字,却让张颌、高览心生寒意--“虎豹骑!” 世人皆知,曹军精锐将士众多,最厉害的两支人马:一是玄甲铁骑,纵横驰骋,天下无敌,另一支就是虎豹骑,忠心耿耿,可昭日月! ‘虎豹骑’-相府亲卫军,按照编织,分为前、后、左、右、中五大营,共计两万多人,他们器械精良,训练有素,粮饷是普通士兵的三倍,最重要的是:全军上下只服从曹操一个人,命令下达,赴汤蹈火,一往无前,就是让他们入宫弑君,也不会有半点犹豫的,堪称最为忠心的军队! 如今‘虎豹骑’出现在白马城,就说明‘声东击东’的计策失败了,曹军早就设下了陷阱,利用坚固的城防工事,不断的消耗袁军的有生力量,另外吗,如此狠毒的计策、高超的指挥水平,幕后黑手的身份……十之**就是曹操! 奸雄在此指挥,曹军主力肯定也来了,继续攻击白马城,无异于飞蛾扑火,白白损耗人马,一点胜算也没有的! 到了这个份上,张颌、高览面如死灰一般,二心中只有一个念头,立刻退兵,撤回北岸,否则的话,全军尽覆,尸骨无存! (昨天停电了,没法码字,今天尽量补回来吧!) 正文 第二百零九章壮士断腕绝路逃! 燃文小说? ww?w?.?r?a?n?w?e?na`com 统兵大将都知道一个常识:两军对垒,沙场征战,指挥进攻很难,带队撤退则更难,进攻只需要一股子悍勇之气,至于撤退吗,必须智勇双全、沉着冷静,稍有不慎的话,撤退变成了溃退,溃退再变成了溃败,犹如江河之溃堤,一发而不可收拾了! 张、高览都是河北名将,征战多年,经验丰富,自然明白处境多危险了,前有坚城难下,后有黄河拦路,大半天的血战下来,将士们已经疲惫不堪了,此时突然后退,军心顷刻瓦解,城内的曹军趁机追杀出来,数万河北健儿只能跳进黄河喂鱼了! 当然了,兵家韬略,精妙无比,要想摆脱眼前的困境,还是有一种办法的,就像遇到了危险的小壁虎一样--断尾求生,留下一支人马拼死断后,主力部队趁机渡过黄河,就能回到安全地带,问题是,断后之人必死无疑,谁又肯留下来呢? “生死关头,不能犹豫,要想夺路逃生,咱们兄弟必须豁出去一次了!” 张、高览情同手足,又都是重义气、轻生死的汉子,如今到了关键时刻,二人互相看看,目光中都是决然之色,最后一致决定,把这项艰苦而光荣的任务,就交给……马延、张凯好了! 俗话说,义不聚财,慈不掌兵,统兵大将必须心狠手辣,对敌人无情,对自己人同样无情,再说了,牺牲一些杂牌军,保留下河北的精锐人马,这也是正确的选择呢,至于仁慈、道义、同情之类,不好意思了,沙场征战,只论胜负,无有其他! 事不宜迟,二人立刻做了分工,张骁勇善战,指挥能力也强,负责调动人马,继续进攻白马城,这也是一种‘障眼法’,隐瞒住自己撤退的意图,同时偷偷派遣人手,控制浮桥、船只、木筏,大军随时准备撤退! 高览为人圆滑一些,口才也好,他负责说服马延、张凯二人,主动留下来断后,当然了,这种事情不能明说,否则二人肯定跑的比兔子还快,大军也就彻底奔溃了,只好用上一点骗术了! “大军连番猛攻之下,白马城摇摇欲坠,马上就要陷落了……不过吗,将士们也很疲惫,需要略加修整一下,还请二位将军继续攻城,不给曹军以喘息之机,破城之后,功劳共分如何?” 高览不愧有‘智将’之名,上来就是一个大馅饼,把两个倒霉鬼的贪心勾引起来,而且说的合情合理,让人丝毫不会怀疑什么! “哈哈!……将士们血战辛苦,早就该修整一下了,至于白马城吗,交给我们二人足矣,破城之后,再与云台、隽将军把酒言欢,庆祝大功!” 马延、张凯一点也没怀疑,反而阵阵的窃喜,双方血战之下,曹军也是死伤惨重了,他们现在继续进攻,就等于白白的摘桃子,真是天大的好事呀! “咚!咚!--杀进白马,摆酒庆功,荣华富贵,就在今日!” “呜!呜!--将军有令,先入城者,赏赐千金,官升三级!” “杀!--杀!--杀!” ………………………… 战鼓如雷,号角长鸣,两支人马迅速调换了位置,马延、张凯也是真卖力气了,二人手持宝剑,亲自督战,先是激励了一番士气,而后三声呐喊,全军发起了猛烈进攻! “嗖!……坚守城池,一步不退!” 曹军一方毫不示弱,抬下伤员,补充箭支、石块、滚木,又调上了数千生力军,依靠坚固的城防,继续拼死力战,与此同时,三万铁甲兵暗暗的集结待命,丞相大人有令:“再坚持几个回合,全军就要反守为攻了,杀对方一个片甲不留!” 就在两军拼命厮杀的时候,张、高览也行动起来了,因为人马众多,渡河工具有限,他们决定分头行动:一部分人来到岸边,收集所有的大船、小舟、木筏,立刻摆渡过河! 另一部分则上了浮桥,向北岸拼命逃跑,为了减轻负担,士兵们扔掉了旗帜、战鼓、号角、盔甲、兵刃……只求迅速的离开险地! “哇!……不好啦,张、高二位将军撤走了,咱们怎么办?” “呸!……什么撤走呀,他们分明是逃跑了,奶奶个熊的,咱们也跑吧!” ……………………………………… 数万袁军正在攻城,突然发现友军撤退了,这对军心打击之大,简直是无法形容呀,河北铁甲精锐都逃了,留下杂牌军还能做什么,士兵们纷纷扔下刀枪、盾牌,转身就向后逃跑,一时间人喊马嘶,自相踩踏,死者不计其数! 马延、张凯有心阻拦一下,可是败兵如有洪水,瞬间倾泻而下,谁还服从命令呀,他们被人群裹挟着,也溃退下去了…… “呵呵!……有利则进,无利则退,当机立断,毫不犹豫,张颌、高览不愧是河北名将呀……传令下去,打开城门,乘胜追击,一个不留!” 白马城楼上,曹操居高而座,手握倚天剑,正在观看战场形势,发现敌军虚晃一枪,纷纷撤退之后,不禁出言称赞起来,河北之地-名将辈出呀! “呜!……呜!呜!” 不过吗,称赞归称赞,下手不留情,城门迅速打开了,宗族将领曹仁、曹洪领着三万铁甲精兵,向着败兵追杀下去,一时间,铁蹄铮铮,刀剑如雪,所过之处,血流成河! “弟兄们快跑呀!……再晚一步,就过不去黄河了!” “我不能死呀,父母妻儿都在河北,我必须活着回去……呜呜!” “让开道路,挡我者死--杀!” …………………………… 面对曹军的大举追杀,河北败兵跑的更快了,迅速退到了黄河岸边,此时,船只、木筏已经没有了,无奈之下,败兵们纷纷冲上浮桥,企图逃生,问题是,浮桥狭窄,容量有限,为了争夺道路,败兵们纷纷厮杀起来了,挥舞刀枪,大砍大杀,比在战场上还要凶狠三分呢! 浮桥上,张正在指挥撤退,因为行动迅速,七成人马已经过河了,剩下的三成将士,则在与败兵争抢浮桥,双方拥挤成一团,大打出手,过河的速度反而更慢了,不远处,数万曹军滚滚而来,眼看就要追杀上来了! 一旦让曹军追赶过来,数万败兵只能跳河喂鱼了,另外吗,他们还可能乘胜追击,一鼓作气杀过黄河,直捣袁军大本营,后果严重,简直不可设想呢,无论如何,也要阻拦住他们的脚步呀! “传令下去!--燃放大火,烧毁浮桥,决不能让曹军追杀过来,否则的话,数万将士谁也没有生路了!” 俗话说:‘毒蛇噬手,壮士断腕’,张面目都扭曲了,嘴唇上咬的满是血迹,还是狠心下达了军令,没过河的弟兄们,只有对不起你们了! “呼!呼!……嘎巴!嘎巴!” 一声令下,士兵们脱下破烂衣衫,堆积在浮桥中间,再倒上一些烈酒,扔上了火把……瞬时间,大火冲天而起,浮桥迅速崩塌了,烧焦的木板顺流而下,退路也彻底断绝了! “完了!完了!……浮桥已断,无路可逃了!” “张隽、高云台……你们两个千刀万剐的货!” ……………………………… 前无去路,后有追兵,再不想出办法来,数万人马就要跳河喂鱼了,好在人急智生,马延、张凯商议之后,终于想出了一个绝地逢生的好办法……咱们举手投降吧! 乱世之中,当兵吃粮,本就为求一条活命,至于给谁当兵,这并不重要,再说了,河北士兵大都是强迫入伍的,战斗意志并不强,此时无路可逃了,谁还愿意拼命呀,纷纷扔下武器,双膝跪地投降了! …………………………………………………………………………………… 至此,双方的第一次交锋结束了,袁军进攻失败,战死两万多人,投降的三万多,损失人马超过了五万之众,可谓是一场惨败了,曹军则是大获全胜,出了抓住数万俘虏,缴获的旗帜、战鼓、帐篷、兵刃、铠甲……堆积如山,三军士气,直冲云霄! 战事结束之后,曹操下令,摆下酒宴,犒赏三军,凡是有功将士,都会得到一份丰厚的奖赏,或是官职、爵位,或是钱财、土地,绝不遗漏任何人,在这方面,丞相大人一向是慷慨大方的! 另外吗,曹操还传下一道军令,收集战死者的尸体,曹军一方的,清洗之后,就地火化,装在黑陶坛子里,送回家乡安葬,同时抚恤家属,减免钱粮、赋税,至于袁军一方的吗,就在黄河岸边,筑造一座‘京观!’ 所谓‘京观’,就是把尸体堆积起来,覆盖上厚厚的黄土,夯筑结实之后,形成一个巨大的坟冢,乃是兵家炫耀武功的一种方式,萧逸就是此法的追捧着,先后大量屠杀匈奴人、氏族人、羯族人,以其尸骨,筑造京观,汉家军威,八方臣服! 曹操下令筑造‘京观’,一是炫耀自己的赫赫武功,鼓舞三军士气,不让萧逸专美于前;另一个目的吗,则是刺激袁绍的,老对手最是好面子了,如今狠狠的抽上一巴掌,他必然会疯狂报复的……不要忘了,疯狂距离毁灭只有一步之遥! 正文 第二百一十章收取人心 更新快无广告。常言道:‘胜败乃兵家之常事,兵家不以胜败为常事’,两军交战,必然有胜有败,这是不可逆转的规律,不过吗 ,做为统兵者,打胜了一切好说,高官厚禄,封妻荫子;若是打败了吗,不是阵亡沙场,就是军法处置,很难再有生路了,唯有如此,才能激励三军战心,奋勇向前,死中求活! 当然了,世上没有不打败仗的将军,神勇如霸王-项羽,征战四方,大小七十余战皆胜,唯独最后一战,垓下,自刎于乌江,英雄落幕,何其悲壮,因此上,一名优秀的统帅,即能打胜战,威震天下,也要会打败仗,全身而退! 深夜-黄河北岸-袁军大本营-中军帐! 大帐内-明灯高悬,火把成排,照的犹如白昼一般,大将军-袁绍坐在帅位上,面沉如水,手握宝剑,散发出冰冷的杀气,两侧站着数十名文武大员,同样的神色阴沉、低头不语……此外,大帐内还跪着两名将军,甲胄破损,满身血污,正是死里逃生的张郃、高览! 袁军进攻白马城失败,偏将军马延、张凯成了俘虏,伤亡将士五万余人,军械、粮草损失不计其数,堪称一个大败仗了,直接的影响到了三军士气,对后面的战事极为不利! 首战失败,原因有很多,比如袁军准备不足,没有弄清敌情之前,就贸然的渡河南下;曹军过于狡猾,将计就计,设下了一个圈套;因为黄河水阻隔,河北援兵没能及时赶到……,可是不管怎么说,败仗就是败仗,按照规矩,必须有人为此负责的! 问题是,谁来为这场败仗负责呢……谋士们肯定毫无责任,他们一致反对进攻的,为此,沮授私下劝阻数次,不要贸然进军;田丰更是直闯大帐,当面据理力争了一番,认为曹贼奸诈,‘声东击东’之计难以成功,可惜,他们的正确意见没又被采纳,否则何至于此呀? 袁绍身为三军统帅,战略计划的制定者,下达命令的决策者,按理说责无旁贷,如果他不急于进兵,大军也不会遭受惨败了,不过吗,袁大将军的态度很明朗……“这个黑锅自己绝对不背的!” 原因也很简单:丢不起这个面子呀!……堂堂的袁大将军,四世三公之后,带领几十万人马大举南下,头一阵就打了败仗,说出去颜面扫地呀,再说了,自古只有无能的臣子,没有不对的主公,进攻策略不会有问题,只是下面人执行能力太差了! “张郃、高览指挥无能,临阵逃脱,抛弃大量将士,实乃罪无可恕……来人呀,把二人推出去斩首示众!” 袁绍不想承担责任,只好找两个替罪羊了,他的理由可以理解为:一名士兵执刀打了败仗,刀子有罪,士兵没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呀! “二位将军效力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还请大将军开恩呀!” “二位将军浴血奋战,身上多处负伤,他们已经尽力了!” “临阵斩将,于军不利,还请大将军宽恕,让他们戴罪立功吧!” ……………………………………………… 张郃、高览的人缘不错,立刻有人上前求情,既有军中袍泽兄弟,也有仗义执言的文官,大家心里清楚,此番战败,皆因袁绍的判断失误,与两位将军没有关系,他们浴血奋战,还带回来了三万精锐,已经尽到自己的职责了! “哼!……看在众人的面子上,暂且饶二人不死好了,不过吗,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各打一百‘背花’,以儆效尤!” 颜良、文丑、鞠义、方悦尽殁沙场,河北名将折损殆尽,袁绍也不想杀掉二人,既然大伙求情,也就顺坡下驴了,不过吗,还是要狠狠的惩戒一下,以证明自己的正确性,以及无上权威! “诺!……一百背花,立刻执行!” 军令下达,不容更改,立刻冲上一群亲兵,把张郃、高览拖到帐外,扒下甲胄,轮起军棍,开始行刑…… 所谓‘背花’,乃是军中刑罚之一,就是用军棍猛抽犯人的脊背,打的‘皮开肉绽,血花四溅’,故而得名,算是一种比较重的刑罚了,常人挨上一百‘背花’,轻则内脏移位,口吐鲜血,重则骨断筋折,直接丧命呀! “啪!……啪!啪!” 粗大的军棍打在张郃、高览的背上,片刻之间,皮开肉绽,鲜血流淌,真是惨不忍睹呢,二人紧咬牙关,却是一声也不吭,好在行刑的士兵有些良心,下手留着分寸呢,只是一些皮外伤,不会要了他们的性命! 问题是,打在二将之身,痛在众人之心呀,此番战败,原因皆在大将军-袁绍身上,不听良言相劝,强行进攻白马,这才折损了数万人马,如今自己不加反省,反而推诿部下,用军棍抽打两位浴血奋战的将军,如此行为,想想真是让人寒心呀! 此情此景,众人也在暗暗的警惕,以后自己要多加小心了,谨言慎行,不要多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以免成了别人的替罪羔羊,自己倒霉还在其次,万一连累了父母妻儿,那就不好办了! ……………………………………………………………………………………………………………… 深夜!-曹军大本营--白马城楼-庆功宴上! “今日大获全胜,皆赖将士用命,奋勇杀敌,老夫论功行赏,为尔等加官进爵,封妻荫子,还望上下同心,共图富贵呀!” 君无财,士不来,君无赏,士不往,香饵之下有死鱼,重赏之下出勇夫;曹操一代奸雄,深知其中道理,因此赏赐起有功之士,从来不会吝啬的:官职、爵位、美女、钱财、豪宅、良田……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多谢丞相大人厚赐,我等赴汤蹈火、九死无悔……喝!” 如此厚赏之下,将士们高兴万分,纷纷举杯庆贺,乱世之中,得遇明主,建功立业,真是人生一大幸事呀! “呵呵!……胜饮!……大家胜饮!” “呜呜!……多谢丞相大人,天高地厚之恩!” ………………………………………… 除了物质奖励,还需要精神鼓舞,曹操手持三足金樽,三子曹彰捧着纯金酒壶,父子二人挨个给将士们敬酒,如此礼贤下士,硬是感动哭了一大群人…… 酒宴上,除了一众曹营将校,还有两个人躲在角落里,不吃不喝,低头不语,满脸的羞臊之色,正是今天打了败仗-跪地求饶的马延、张凯! 二人投降之后,一直是忐忑不安,生怕被斩首示众了,万没有想到,曹操见到他们之后,亲解绑绳,好言安慰,直接留在军中效力,加封了‘关内侯’的爵位,简直好的一塌糊涂,这次庆功宴,也把他们二人请上来了,招待的极为热情! “二位将军弃暗投明,归顺朝廷,真是可喜可贺呀……至于战场之事,不打不相识,以后还要多多亲近才是!” 曹操没有冷落降将,亲自上前敬酒,言语安抚的也极好,明白的告诉二人,你们是归顺朝廷,不是投降曹军,此乃大义之举……不过是偷换了一个概念,却保留了二人的面子,手段之高,让人称赞! “多谢丞相大人不杀之恩,从此以后,我等跟随左右,冲锋陷阵,九死无悔!” 马延、张凯感动的热泪盈眶,纷纷跪倒在地,行大礼参拜,他们也不是傻子,自然明白吃谁的饭,又该为谁效命了! …………………………………………………………………………… 酒宴进行到了深夜时分,一众将领带着丰厚的赏赐,纷纷尽兴而归,如此豪饮之下,曹操也是步履蹒跚了,在儿子曹彰的搀扶下,返回寝室休息了! “马延、张凯不过是降将,武艺平常,贪生怕死,不杀他们已经开恩了,父亲大人何必厚待呢?” 寝室内没有外人,曹彰低声的抱怨起来,三公子生性豪爽,痴迷武艺,最崇拜豪杰勇士,鄙视贪生怕死之人,尤其是战场降将,没有骨气,真是一百二十个看不起! “哈哈!……吾儿豪气干云,日后必为大将之才,执掌千军万马,不过吗,为人处世,最好心存一丝善念,能制以服,不制以死,再说了,袁军战败乃是冒进之故,与马延、张凯二人无关,何必多伤人命呢?” 曹操饮酒熏醉,头脑却不糊涂,自家三子心地光明,悍勇无畏,这是他的优点,不过吗,缺点也同样明显:有勇无谋,遇事冲动,这样的性格可以为将,却难以为君,真是可惜了! 另外吗,为了保持父亲的光辉形象,有些事情曹操不好明说,自己厚待马延、张凯二人,乃是‘抛砖引玉’之计,显露胸襟,树立榜样,用来分化瓦解敌军之用的! 试想呀,两个普通将领投降之后,尚且高官厚禄呢,那些名将归顺过来,又该是何等待遇呢,这件事情传到袁军大营,张郃、高览……之类,岂会不动心思呢,日后再有类似的战事,必然是降将如潮,降官如毛,河北人马必败无疑了! 这个计策很厉害,却有失光明磊落,只能意会,不能言传,曹操心里也明白,这种阴谋权术吗,次子曹丕心领神会,四子曹植点拨可通,至于三子曹彰吗,擀面杖吹火……一窍不通,还是放弃吧! 称霸天下,在于人心,可惜呀,人心易服,儿子难教,阴险的不可靠,聪明的缺城府,光明的又没心机,数十年之后,曹家的大权交付何人呢?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一章反客为主 常言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怀恨,一日也迟’,袁绍就是个心胸狭小之人,自从战败之后,每天都会登上高台,瞭望黄河南岸,苦思报仇之计,尤其是那座‘京观’,就像一根耻辱柱,狠狠的蹂躏着他的自尊心,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报仇雪恨’四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真难呀,袁绍心里也清楚,论起文韬武略、征战杀伐,自己略逊曹操一筹呢,二人公平对决的话,自己一点胜算也没有,可越是互相比较,嫉妒之火就越旺盛,煎熬心肺,寝食难安呀! 一人智短,两人智长,三人可以纵论天下,袁绍当即决定,召集一众文武大员,齐聚在中军大帐,共同商议破敌之计,无论如何,也要打败对手,一雪前耻! “曹贼残暴不仁,用河北将士的尸骨,修筑‘京观’,炫耀武功,此仇此恨,纵然倾尽东海之水,也难以洗刷干净了,我等必须杀过黄河,报仇雪恨,诸位有何良策,还请畅所欲言!” 说话的时候,袁绍手握宝剑,面色铁青,可见心中如何愤怒了,不过吗,吃一堑,长一智,打了一个大败仗,他反而能够听取一些建议了! “启禀主公,河北兵多将广,粮草充足,利在旷日持久,打上一场消耗战;曹军骁勇善战,可惜供应不足,需要速战速决,才有一丝胜算! 既然如此,何不‘以我之长,克敌之短’呢,主公可以屯兵北岸,不战不和,不攻不走,慢慢的消耗下去,短则三年,长则五载,曹军后援耗尽,必然全线奔溃,我等可以不战而胜呀!” 谋士田丰站了出来,他的心里非常清楚,论起统帅英明、将校骁勇、士兵善战,河北集团全都处于劣势,不如打一场消耗战,用时间来战胜最强的敌人--曹营集团! 五年时间,对于一个人来说很漫长,可是放在天下争霸,也就不值一提了,遥想当年,秦始皇吞并六国,用了十五年时间,在此之前,秦国更是奋七世之余烈,以整整两百年时间积攒国力,这才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袁绍、田丰、沮授、许攸、张郃、高览……等人,皆在壮年时期,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完全可以坚持五年,慢慢的消耗死敌人,最后攻克许昌,席卷中原大地! 以五年的时间,换上一座万里江山,这个代价绝对值得了,只要是一个明白人,绝对不会摇头的,除非他已经疯狂了…… “元皓先生言之有理,河北地大物博,粮草充足,消耗上几年没有问题!” “曹贼控制的徐、豫、兖、司、凉五州,蝗灾、旱灾不断,粮食收获有限,最多两年时间,他们就得饿的吃人了!” “贼弱我强,贼饥我饱,慢慢的消耗下去,就能活活的饿死他们了,曹贼再有本领,也变不出粮食来吧?” ……………………………… 田丰打消耗战的办法,引起了众人的共鸣,纷纷出言称赞,本来就是吗,兵家相争,无所不用其极,刀剑、烈火、洪水、瘟疫……都是灭敌的利器,能把敌人活活的饿死,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好勇斗狠,白刃相搏,那是匹夫之勇,不为兵家之道! 一番讨论下来,在场的文武大员,九成九都支持了田丰,打上一场旷日持久的消耗战,慢慢的消磨死曹操,不过吗,有一个人坚决反对……袁绍! 还是那句话,对岸高耸的‘京观’,就像是一根芒刺,狠狠扎在了袁绍心里,让他日夜寝食不安,别说是五年时间了,就是五天他也熬不住呀,恨不得立刻杀过黄河,报仇雪恨呢! 问题是,大家都赞成了田丰的计划,所谓‘众怒难犯’,袁绍再是专横霸道,也不能直言反对呀,所以呢,他选择了沉默不语,在这种军政会议上,沉默的意思就是不赞成,也就是坚决反对了! “哗!……嗖!嗖!” 这下子麻烦了,家有千口,主事一人,计划的再好,当家人不同意,一切皆是白费了,沉默一阵之后,众人互换眼神,偷打手势,寻找破局的办法,不打消耗战,也不能贸然进兵,那该如何是好呢? “黄河万里,渡口众多,何必死盯着白马一处呢,不如分兵延津,齐头并进为妙,同时派出游骑兵,骚扰各处渡口,让曹军来往奔驰,白白的消耗军力,我军则以逸待劳,趁机杀过黄河去! 过河之后,不与之交战,而是扎下营寨,修筑壁垒,缓缓的向前推进,一点点的压缩曹军的空间,此乃‘反客为主’之计也!” 关键时刻,沮授站了出来,提出一个折中的办法,既可以立刻行动起来,四处的骚扰曹军,让主公袁绍出一口恶气,又不必立刻决战,而是慢慢的推过去,也算是变相的‘消耗战’吧! “公与先生所言,甚合孤意,立刻分派人马,进攻延津渡口,让曹贼难以招架,再让蒋奇统兵五万,渡过黄河去,在白马城对面下寨,咱们抢占个立足之地!” 袁绍满意的点点头,这个‘反客为主’的计策,很合自己的胃口,不禁在心中给沮授画了一个红点,同时也给了天丰画一个大黑点,直言上谏之人,总是很讨厌的! “主公英明,先生妙计,依照此计行事,定能挫败曹军,报仇雪恨!” 事到如今,众人也无法反对了,好在沮授的办法也不错,把危险降到了最低,剩下的事情就看天意如何了! 因为不肯忍耐一时,袁军原本十成的胜局,变成了九成九,剩下的一分吗,就是天机变数了,可能无关紧要,也可能逆转乾坤! ……………………………………………………………………………………………………………… “呜!……呜!呜!” 白马大战数天之后,巡逻的曹军士兵发现,又有一支袁军渡过了黄河,人数约在五万以上呢,军情紧急,不敢怠慢,他们立刻吹响牛号角,发出了警报! 听到号角声,城内的曹军行动起来,他们登上城头,运来大批的箭支、滚木、石块、费油……准备跟上次一样,好好的招待下敌人,立下军功,换取赏赐,可是大伙鼓足了气力,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袁军的行为却让人目瞪口呆! 数万袁军渡河之后,没有进攻白马城,而是在河岸边上,挖掘壕沟,搭建帐篷,扎下了一座营寨,还安置了很多的哨兵,摆出一副防守的架势……一直到黄昏时分,有徐徐的炊烟升起,他们开始埋锅做饭了! 第一天过去了,袁军大营毫无动静,对此,曹军将士没太在意,以为对方吃饱喝足之后,就会前来攻城了,因此上,他们紧守城防,日夜巡逻,耐心的等候大战来临! 第二天,袁军士兵没有攻城,依旧挖掘壕沟,修筑壁垒,摆出一副防守的架势,不过吗,他们的营寨向前推进了一百步,对于偌大的战场而言,这个距离微不足道,战马几个跳跃就过去了,因此上,曹军没有行动,依旧坚守城池! 第三天,袁军挖掘壕沟,修筑壁垒,向前推进营地的范围,不多不少,就是一百步距离! 第四天,还是挖掘壕沟,修筑壁垒……又先前推进了一百步! ……………………………………………… “杀!……杀!杀!” 第八天,城内的曹军待不住了,派出一支精锐游骑兵,冲击对方的营地,试图‘引蛇出洞’,进而一举歼灭袁军,那知道,袁军士兵根本不出来,就像乌龟一样死守营地,只要曹军骑兵一走,他们继续挖掘壕沟,修筑壁垒…… 第十天,听到袁军的奇怪举动,曹操也坐不住了,带领一众文武登上城头,亲自视察情况,对方不来攻城,一个劲的挖掘壕沟、修筑壁垒,这是什么意思呢? 另外吗,延津渡口传来消息,数万袁军渡过了黄河,也是一个劲的挖掘壕沟,修筑壁垒,不停的向前推进营地,张绣带兵出击,几番血战下来,没能杀退敌人,双方僵持不动了! 还有黄河上游的孟津渡口,下游的龙门渡口,都发现了袁军骑兵的踪迹,难道说,袁绍分兵数路,渡过黄河,想要包抄自己的后路,如此就麻烦了呀? “好一招步步为营-反客为主的计策,看似笨拙,实则精妙,一点漏洞也没有,真让老夫无计可施呢……如此计策,不是田丰之谋,就是沮授之计!“ 曹操不愧是‘乱世奸雄’,心思极为敏捷,很快就明白了对方的阴谋,以拙破巧,以慢打快,真是拍案叫绝的好办法……聪明人跟蠢人比心机,必然会获胜,可是聪明人跟蠢人比耐心,结果就难说了? 战场之上,瞬息万变,这次该曹军一方头疼了,面对步步逼近的河北大军,又该如何抵抗呢?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放弃白马城 宝剑锋利,切金断玉,长刀专横,大砍大杀,弓箭精妙,百步之外,可以取人性命……可是在土木建筑上,十八般兵器加在一起,也没有一把铁镐的威力大,事实证明,只要铁镐挖的好,一样可以克敌制胜! 数万袁军坚守营地,每日挖掘壕沟,缓缓推进,一天百步,十天千步,不急不躁,步步为营,一个多月的时间之后,终于推进到白马城下了,接下来,他们搬运巨木,挑担泥土,日夜赶工,又用了二十多天时间,修筑起了四、五十座壁垒! 这些壁垒高有十丈,周长二十丈,呈四方形状,全部用黄土、碎石、铁砂、糯米汁……混合夯筑而成,施工精细,坚不可摧,外面竖起了木刺,抵御敌人的进攻,内部修有卧室、灶台、厕所、台阶……各种物品,一应俱全,简直就是一座座的小城堡! 此外,每一座壁垒上面,安排了五十名士兵,都是从袁军各营挑选出来……身强体壮,臂力过人的弓箭手,他们的任务有两个,一是自己吃饭、喝水、好好睡觉;二是不让曹军吃饭、喝水、好好睡觉! “嗖!……嗖!嗖!” 袁军的壁垒高大,远远超过了白马城,弓箭手们居高临下,不停的用冷箭射杀,曹军可就倒霉了,一天十二个时辰,只能躲在掩体内,如果是巡逻、吃饭、取水、如厕……必须顶着一面盾牌,稍微不留神,就会成为箭下亡魂了! 袁军弓箭手也很狡猾,总在用餐的时候偷袭,如果见到担水、送饭的曹军士兵,更是优先招呼几支狼牙箭,一时之间,火头兵们死伤惨重,成为了最危险的工作,其余的士兵吃不好饭、喝不到水,战斗力自然是一落千丈! 为了对付这些壁垒,曹军也调集了大批弓箭手,想要以牙还牙,以箭还箭,可是一场激烈的对射下来,他们完全处于下风了,袁军居高临下,射程远、不费力,一射一准,箭箭见血;曹军就不行了,抬头仰射,又费力气,又没准头,简直成了人家的箭靶子,白白的死伤了千余人呢! “呜!……呜!呜!” “曹营的无胆鼠辈,有本事出来呀,爷爷把你们全射成刺猬喽!” “胆小鬼出来受死,天天躲在盾牌下面,准备学活王八吗?” ……………………………………………… 袁军除了放冷箭,还不停的擂鼓鸣号,大声辱骂,不让曹军士兵睡觉,以此折磨他们的意志力,有些缺德带冒烟的家伙,吃饱喝足之后,还冲着白马城方向‘嘘嘘’,虽说‘鸟小枪短’,根本尿不到墙上,可是恶心人呀! 再精锐的士兵,也需要吃饭、喝水、睡觉,再加上一点精神娱乐,这种受人辱骂,又无力还手的日子,实在太折磨人了,没过七八天时间,曹军普遍体力不支,精神恍惚,有些意志薄弱的新兵,发疯似的跑出了掩体,宁可被射杀,也不做缩头乌龟了,那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战局逆转,军心浮动,曹操也是寝食不安呀,无奈之下,他骑上一匹威武的白马,高举大纛旗,亲自巡视城防,安抚人心,为此,还招来不少的冷箭呢,幸亏‘虎豹骑’护卫得力,全都是有惊无险,在这种大无畏精神的鼓舞下,军心终于安稳了一些,将士们紧咬牙关,坚守城池! 与此同时,曹操召集一众将军、谋士,共同商议破敌之策,袁军壁垒的威胁太大了,弓箭手不停的骚扰,将士们疲惫不堪,这样的折磨下去,不出半个月时间,必然是全军崩溃,白马失守呀! “末将不才,愿意带领一支人马杀出去,攻破壁垒,驱赶袁军,把他们全部溺死在黄河中!” 大将夏侯惇站了出来,手握宝剑,浑身杀气腾腾,因为一只独眼的缘故,他最恨的就是敌方弓箭手了! “末将也愿意出城决战,与其憋屈的活着,不如拼死一搏算了!” “白天出城胜算不打,咱们可以夜晚偷袭,斩杀敌军的弓箭手,再拆除掉这些该死的壁垒!” ………………………………………… 其余将校也纷纷主战,他们都是一些沙场宿将,征战四方,屡战屡胜,何时受过这种窝囊气呀,大不了决一死战,也比做缩头乌龟强呢! “诸位将军勇气可嘉,不过吗,敌强我弱,此时决战,时机未到呀……还是再谋良策吧!” 曹操也很气愤,恨不得冲出城去,真刀真枪的大战一场,可是不行呀,身为大军统帅,不能因一时之怒而兴兵,那样只会落入敌军的圈套! 统军之人都明白一个道理,要想进攻对方的营寨,必须有三倍以上的兵力,轮番发起攻击,如此才有胜算,而且进攻一方的伤亡人数,也是防御一方的数倍呢,刚刚的白马之战,曹军不就是依靠坚城,大量的杀伤袁军人马吗? 袁军大营修筑一个多月了,壕沟遍布,鹿角密集,壁垒一座挨着一座,防御的密不透风,又有数万人马坚守,粮草、军械极为充足,统兵大将--蒋奇,也是久经沙场之人,位列‘河北四将’之一! 对付这样坚固的敌营,十几万曹军必须倾巢而出,奋力攻打才行,胜负只在五五之间,如果打败了,必然是损兵折将,一溃千里,白马城也会陷落敌手! 就算是侥幸打胜了,也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曹军兵力本就处于劣势,如果损失了大量的生力军,白马城依旧守不住的,所以说,无论战后结果如何,曹军难逃崩溃的下场呀! 进攻是败,防守也败,进退两难之间,曹操也是愁眉不展了,只好把目光投向了郭嘉……无双鬼才,一个能够创造奇迹的男人! “大音希声,大巧似拙,袁军步步为营,万全以实力取胜,这样朴实的计策,的确没有破解之道,不过吗,咱们打不赢,还躲不开吗……”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计策都是无用的,聪明绝顶的郭嘉,也是束手无策了,不过吗,《孙子兵法》说的好,能战则战,不能战则守,不能守则走,既然咱们打不赢了,那就走开好了! 不过吗,在敌人的严密监视下,想要撤走十几万人马,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郭嘉淡淡一笑,贴在曹操耳边,低语了起来…… “奉孝不亏是‘鬼才’,用计精妙绝伦,老夫暂且退上一步,以骄敌方之心,后面的事情吗……呵呵!” 听完计策,曹操频频点头,高手对弈,不会计较一城一地,今天失去的东西,明日百倍夺回来! …………………………………………………………………………………………………… “呼!……呼!!呼!” 忍受了十几天的窝囊气,曹军终于要反击了,他们的办法就是:在城墙上燃起篝火,趁着火焰旺盛的时候,再扑上一些湿草,瞬时间,浓烟滚滚,如舞蛟龙,迅速的笼罩了白马城…… 城头上放火,自然烧不到壁垒上的袁军,至于滚滚浓烟吗,最多让对方咳嗽几下,也没什么杀伤力,曹军的目的也不是杀敌,而是遮蔽对方的视线,把弓箭手全都变成瞎子! “该死的曹军,没事放什么烟雾,呛死老子了……弟兄们接着射箭,日夜不停,活活的耗死他们!” “嗖!……嗖!嗖!” 面对浓浓的烟雾,袁军并不在意,沙场之上,乱箭齐射,瞄准不重要,只要密度足够就可以了,反正白马城就在那里,大家就是闭着眼睛乱箭,也能碰到几只‘瞎家雀’吧! 因此上,袁军分成了三班,日夜不停的擂鼓、鸣号、射箭、辱骂、放嘘嘘……只要坚持下去,早晚把曹军折磨的发疯! 三天之后,一阵北风突然袭来,吹散了浓浓的烟雾,袁军仔细观察之后,发现白马城没有变化,曹军还是躲在掩体里,一动不动的,犹如木雕泥塑一般! 既然曹军还在坚守,咱们就继续擂鼓、鸣号、射箭、辱骂、放嘘嘘……尤其得多喝水,这样才能尿的远、尿的多呀! 又过了三天,袁军感觉到不对劲了,曹军就算意志坚定,死守不退,可是他们毕竟是人,也要吃饭、喝水、睡觉吧,可是几天的观察下来,对方士兵一点动静也没有,别说正常的巡逻走动了,就连一个‘嘘嘘’的也没有,全都趴在掩体里面,一动也不动! 重重疑惑之下,袁军也坐不住了,派出了几名死士,在夜色的掩护下,利用绳索爬上了城墙,潜伏进入白马城,近距离查看曹军的情况…… “曹军全都逃跑了,一个也没留下,白马城是咱们的了!” “敌军遁逃,我军大胜……速速禀告主公,必然重重有赏!” ……………………………………………… 死士很快选好了,喝过壮行酒之后,就义无反顾的出发了,接下来,他们趁着夜色,顺利的爬上了城墙,顺利的潜伏进去,又顺利的打开了城门,宣告出一个惊人的消息……曹军全部逃遁,城内空空如野! 原来在浓烟遮蔽的几天里,利用对方视线上的盲区,十几万曹军撤出了白马城,而且队伍丝毫不乱,一匹战马、一件兵刃、一把粮食也没留下,真是撤的从容不破,走的潇洒至极呀! 至于弓箭手看到的人影,不过是一些稻草人罢了,穿着曹军的服饰,放在壕沟里迷惑视线,真正的曹军大队人马,已经顺利退到了官渡,在那个地方,他们会重整旗鼓,再起风云! :。: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三章大军渡黄河,几人还故乡? 天下大事一局棋,胜负得失心中记, 纵有排山倒海力,雄狮搏兔莫轻敌! “哈哈!-曹贼无计可施,只好弃城而逃,真让老夫出了一口恶气……传令三军,渡过黄河,直逼官渡,一定要生擒曹贼,好好的羞辱一番!” 接到战报之后,袁绍欣喜若狂,整个人都飘飘然起来了,曹军全线溃败,白马、延津尽入自己手中,南下的大门已经打开了,只要再突破官渡防线,就能直捣许昌,席卷中原之地! 袁绍已经想好了,打下许昌之后,举行一场盛大的入城仪式,天子出宫相迎,百官城门恭候,至于曹操吗,就让他给自己牵马好了,也让天下人看一看,谁才是盖世英雄……呵呵! “曹贼弃城而走,然而实力未损,十几万人马尚存,主公不可轻敌呀,此时渡河南下,时机尚未成熟,不如暂留黄河北岸,派一支人马试探之后,再决定进军与否!” 田丰站了出来,再次直言上谏,以他对曹操性格的了解,这位奸雄不会轻易认输的,放弃白马、延津一线,不过是‘以退为进’的诡计,想要诱敌深入罢了! 从全局战略上来看,袁军驻扎黄河北岸,进退自如,灵活机动,可以四处出击,让曹军防不胜防,又有黎阳城做为大本营,军械、粮草补充的也容易,可以旷日持久的消耗下去,牢牢的掌握战争主动权! 反过来,一旦数十万人马渡过黄河,战略优势也就不存在了,前有官渡天险,后有黄河阻隔,左边是济水,右边是鸿沟,地势上四面环水,等于进入一个天然的包围圈,若是出现意外情况,想跑都找不到路呀! 再说了,全军渡过黄河,也就拉长了补给线,后方的军械、粮草,必须用船只运过黄河,才能供给数十万人马,花费时间、消耗人力不说,也容易被敌人偷袭,一旦粮道断绝了,大军不战自败呀! 正是考虑到以上两点,田丰才反对大举南下的,最好派出一支先头部队,攻打一下官渡防线,试试曹军的虚实,如果打胜了,全军跟进不迟,如果打败了,也不会伤及根本,还能整军再战下去,活活的消耗死对方! “元皓先生多虑了吧,曹军全线溃败,再无还手之力,此时不乘胜追击,难道让曹贼修养气力,进而卷土重来吗?” 如果是几天之前,袁绍还能听取一些建议,可是现在吗,大军攻克白马、延津两城,难免心生骄傲之气,那里听的进不同意见呢! 与此同时,袁绍开始心生不满了,田丰忠心耿耿,善于谋略,乃是一位王佐之才,不过吗,此人性格太过刚硬了,总是直言顶撞自己,一点面子也不留,以前为了大局考虑,这才勉强的容忍着,如今曹军全线奔溃,自己稳操胜券,也就不用再忍了吧? 不过吗,要想驱赶一名有功之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起码需要一个借口吧,想到这里,袁绍目光转动,寻找着最能揣摩自己心意,也最没有道德底线的人……许攸! “主公英明神武,又是为国讨贼,如今大战获胜之下,岂能徘徊不前呢,只要大军渡过黄河,以示天下形势,朝廷百官、各路诸侯必然纷纷响应,曹贼内忧外患之下,岂有不败之理呢? 至于后勤粮草吗,也不用多虑了,此时已是隆冬季节,黄河马上就要结冰了,那个时候吗,千里波涛,尽化坦途,人马、车辆来去自如,何愁粮草供应不上呢,如果元皓先生不放心,可以坐镇黎阳城,督促一下后勤事务如何?” 许攸为人贪婪无度,专爱黄白之物,人品更是差的一塌糊涂,不过吗,也算一位智谋之士,说出的话颇有几分道理,只要袁军大举南下,做出胜利者的姿态,那些观望的诸侯必然响应,尤其是江东-孙策,只要他出兵江淮,南北夹击之下,曹军必败无疑了! “黎阳乃是我军根本之地,必须有重臣守护才是,诸位谋士之中,没有比元皓先生更合适的了,还请立刻前往吧!” 按照许攸的建议,袁绍大手一挥,直接把田丰发配到黎阳去了,划入次子-袁熙麾下听用,眼前没了这只‘苍蝇’,自己可以过几天清净日子了! “属下遵命!……立刻前往黎阳,督促粮草、军械之事!” 事到如今,不走也不行了,田丰一脸的灰败之色,自古以来,君疑臣,臣必死,主公如此态度,自己恐怕性命堪忧呀? 命令下达之后,为了避免横生枝节,袁绍转身离开了大帐,其余文武大员,也纷纷的退了出去……大帐内只剩下了两个人,瘫软在地的田丰,一脸不忍的沮授! “元皓贤弟不必苦恼,暂且到黎阳休息几天,一找到机会,愚兄就会劝谏主公,让你重回大营,参与军机,今日之事,真是委屈你了!” 沮授上前几步,慢慢的搀扶起了田丰,二人性格相投,都是忠义之士,多年相处下来,早已是情同手足了! “呵呵!……屈我一人之心,不算什么大事,可惜河北数十万健儿,此番渡过黄河之后,不知几人能够生还家乡呀?” 田丰苦笑着摇摇头,一腔忠血,受人怀疑,满腹韬略,不得重用,人生至此,何其悲哀……比较一下郭嘉、程昱、荀彧等人,自己也许是选错主公了? …………………………………………………………………………………………………………………… 黄河万里,弯道九转,波涛汹涌,袁军人马数十万,加上随行的辅兵、民夫,总数超过了百万之众,至于车辆、马匹、粮草、军械……更是不计其数,想要渡过去,又谈何容易呢? 因此上,袁绍下令,派人收集大小船只,又修建了十几座浮桥,日夜不停的运送人马,整整用了半个月时间,总算是全军渡过黄河了! 大军开战之前,先立营寨以为根本,此乃兵家之常理,袁军扎下了四十余座大营,旌旗遍野,刀枪如林,长达九十余里,其势如同常山之蛇,前后相连,首尾呼应,前锋人马直抵官渡,做出一副进攻的姿态! 袁绍虽然赶走了田丰,却没有忽略粮道的问题,从黄河北岸搬运粮草,路线过长,又不安全,最好在南岸选一个新的屯粮地,随时取用,供应大军,这才是万全之策! 于是乎,袁绍召集一众文武大员,摆出一副牛皮地图,反复的挑选地点,这个地方必须有险可守,有路可通,距离大本营不远,方便运输才行,众人反复磋商之后,又找来几个当地向导,询问地形、地势,最后终于选定一个屯粮地--乌巢! 乌巢,又名乌巢泽,位于济水、濮水交汇之处,方圆几十里都是沼泽地,积水浸泡,遍地腐泥,深不可测,人马一旦陷进去,瞬间就会无影无踪,乃是一片著名的绝地,往来商旅行人,无不绕道而行! 不过吗,上天造物,神奇绝妙,就在绝死之地中,又留下了一点生机,沼泽中有一座小山,面积方圆十里,名叫‘乌鸦山’,地势较高,土质坚硬,可以生活居住,还有一条小路沟通外界,堪称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这样奇妙的地方,用来囤积粮草、军械,简直再合适不过了,只要在乌鸦山修建一些仓库,再派出一支重兵守护,修筑壁垒,封锁通道,敌人就是有千军万马,也休想偷袭此地,无论来多少人,只会陷入沼泽之中,化成一具具的骷髅白骨! “军械、粮草乃是大军命脉,万万不能有失,诸位将军,谁愿领此重任,带兵守卫乌巢呢?” 袁绍一面派遣工匠、民夫,前往乌巢修建仓库,一面挑选守卫大将,此人必须有勇有谋,忠诚度高,责任心强,谁比较合适呢? “末将不才,愿意带一支人马,前往乌巢护卫粮道,确保大军后勤万无一失!” 话音未落,队列中走出一员大将,正是刚刚立下军功的--蒋奇! 先前的白马之战,马延、张凯投降曹营,做了叛徒,张郃、高览损兵折将,挨了军棍,河北将星暗淡呀,只有蒋奇异军突起,带兵拿下了白马城,一举逆转了形势,骁勇善战之名,威震全军上下,号称‘河北第一名将!’ “哈哈!将军忠勇无双,老夫心中大慰……不过吗,杀鸡焉用牛刀,将军还是执掌兵马,冲锋陷阵为好!” 爱将能够主动请缨,袁绍很是高兴的,不过吗,好钢用在刀刃上,麾下第一名将去看守粮草,太过于浪费人才了,还是换一个人去吧! 又是一番商议,袁绍最后决定,排遣大将-淳于琼带领精兵三万,驻守乌巢,确保大军粮道畅通无阻! 大营扎好,粮草充足,下一步吗,就要兵进官渡,跟曹操做最后的决战了,袁绍心中得意,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两三个月之后,自己就可以踏进许昌了……中原霸主,舍我其谁? :。: 正文 第二百一十四章日月旋转-诸侯征战! “咚!--咚!咚!” “呜!--呜!呜!” ………………………… 清晨时分-袁军大营,战鼓如雷,震动山野,号角连绵,撕裂云霄,很快的,大小帐篷里冲出无数士兵,身披战甲,手执兵刃,在各营将校的指挥下,排列成整齐的军阵,向着大营外涌去,犹如滔滔洪水一般,铺天盖地,声势浩大! 今天是进攻官渡的日子,为了壮大声势,威慑敌人,袁军几乎是倾巢而出,把人马分成十路,随着‘隆隆’的战鼓声,依次向前推进,放眼望去,旌旗遍野,刀枪如林,兵威之盛,前所未有! 因为立功心切,各部人马的速度极快,半个时辰之后,就接近了官渡防线,随即人马止住脚步,盾牌手在前,长枪手在后,弓箭手压住阵尾,精锐骑兵掩护两翼,摆出了一个‘混元无极大阵!’ 与此同时,一支特殊的队伍涌出来了,打着一面飞熊旗帜,成员皆是身高八尺,腰阔十围的壮汉,一个个身披双层重甲,手持着加重的巨戟,寒光闪闪,杀气腾腾,正是赫赫有名的--大戟士! 大戟士号称‘河北第一精锐’,全军约有两万五千人,是从各州、郡精心挑选出来勇士,普通成员皆为良家百姓,各级将校则为士族子弟,他们配备最精良的武器,领取最丰厚的钱粮,却只有一个任务:护卫大将军-袁绍的安全! 说白了,‘大戟士’就是袁绍的亲兵卫队,训练有素,忠心耿耿,平时护卫大帐,战时负责督战,此外,他们还负有刺探敌情、挖掘奸细、监督百官的任务,与曹操的‘虎豹骑’极为类似! 不过吗,仔细的对比一下,两支人马有很大的区别,‘虎豹骑’是一支精锐骑兵,进攻能力极强,经常的上阵厮杀,堪称身经百战,战袍血染,成员更是复杂无比,士族子弟、良家百姓、山贼草寇……只要身怀绝技,发奋上进者,皆可入选其中! 相反的,‘大戟士’是一支重装步兵队伍,平时训练也以防御为主,很少参加战斗,成员出身要求也高,非良家百姓不得入选,非士族子弟不得为官,等级上极为森严,因此,河北门阀都愿意把子弟送来,混上一些资历,日后也好飞黄腾达! 两相比较,‘虎豹骑’是一把朴实的钢刀,冲锋陷阵,所向披靡,堪称一件大杀器;‘大戟士’则是一柄华丽的宝剑,镶金嵌玉,价值连城,可惜是一件装饰品……,一支队伍的性格是主公决定的,这就是曹操与袁绍的不同之处吧! “呜!--呜!呜!” “吼!--吼!吼!” 又是一阵响亮的号角声,随即无数旗帜,来回晃动,三军将士,齐声呐喊,在百余名将校的簇拥下,大将军-袁绍出现了! 河北霸主,气度不凡,袁绍身披蜀锦袍,腰横白玉带,外罩一副九龙黄金铠,镶满各色珍宝,华丽到了极点,手持一柄斩将刀,坐下一匹逍遥马,傲立在阵前,真是威风不可一世呀! 其实白玉带、九龙铠、斩将刀、逍遥马……都是大汉天子的御用之物,如今袁绍装备上了,俨然以天下共主自居呢,狼子野心,由此可见一般了! “呜!--呜!呜!”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曹营一方也在积极迎战,号角响起,帅旗挥舞,士兵们迅速冲上防线,准备好了弓箭、滚木、巨石、沸油锅、草木灰……恭候来敌,予以痛击! 官渡本就是军事重镇,厄守许昌的门户之地,数年以来,曹营集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修建了一道极为坚固的防线,大小壁垒数百座,东西绵延上百里,壕沟纵横交错,地堑层层叠叠,还挖掘了陷马坑、石灰坑、滚刀坑……密密麻麻,不计其数,说是固若金汤也不为过! 此外,为了固守官渡防线,曹军放弃了黄河沿岸的城池,尽量的收缩兵力,总数上超过了二十五万,皆为身经百战的精锐之士,武器装备也是第一流的,如果说,还有什么不足之处,那就是人吃马喂,消耗巨大,粮草储备方面有些不足了! 曹操身经百战,意志坚定,面对这样的大决战,自然不会躲藏起来了,很快的,在众多将校的簇拥下,曹操出现在壁垒上,一身朴实的甲胄,一柄锋利的倚天剑,一面迎风飘扬的大纛旗……除此,再没有别的装饰品,这就是乱世奸雄的风度了! ……………………………………………………………………………………… “刷!……刷!” 沙场之上,王者相遇,曹操、袁绍的目光犹如闪电,同时盯在了对方身上,入骨三分,杀气腾腾,还夹杂着一些复杂的感情,有回忆、有欢乐、有感叹……曾几何时,二人本是很好的玩伴呀! “逆贼袁本初!……朝廷册封汝为大将军,高官厚禄,荣宠有加,汝竟然心怀不轨,反叛朝廷……本丞相奉天子之诏讨汝,还不下马受降,可免灭族之罪!” 曹操心志坚定,迅速反应过来,在两军阵前高声斥责,先给对手扣上一顶‘反叛’的大帽子,这就叫先声夺人,与此同时,侍卫-许褚上前一步,高举着大汉天子的讨贼诏书,示意三军将士! 别小看了一份诏书,却代表了无上的权威,大汉天子都说你是逆贼了,谁又敢说不是呢,这叫做‘政治攻势’,不费一刀一枪,却是威力惊人,只要运用的好,堪比十万铁马金戈呀! “逆贼曹孟德!……休要血口喷人,汝名为汉相,实乃汉贼,上欺天子,下压百官,十恶不赦……本大将军奉天子衣带诏,讨伐逆贼!” 袁绍也不示弱,大声的反驳回去,与此同时,长子-袁谭催马上前,从怀中掏出一条‘七宝龙纹御带’,上面布满了血字,左右摆动,示意麾下将士! 河北集团也有智谋之士,知道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政治牌打的厉害,为此,他们也做了一番准备,对方不是有天子诏书吗,咱们就以牙还牙,也弄一份天子衣带诏,瓦解对方的政治攻势! 所谓‘弄’一份出来,说白了就是伪造,这年头黑白颠倒,鱼龙混杂,谁又分的清真假呢,只要自己人一口咬定了,假的诏书也能变成真的! 至于这份衣带诏吗,弄出来也不难,袁绍把私制的御带拿出一条,许攸负责模仿小皇帝的笔迹,手持狼毫,沾着马血,写了一份声泪俱下的‘讨伐曹贼诏书’,再盖上玉玺就可以了,别忘了,紫木公子投奔河北,可是揣着一枚假传国玉玺的,正好派上用场了! “好一个无耻之徒-袁本初,偷刻玉玺,私造诏书,此乃欺君之罪,诛灭九族的!” “好一个血口喷人-曹孟德,你欺凌天子,毒害贵妃,理应千刀万剐,挫骨扬灰!” “你个偷新娘的蠢货,光屁股逃跑的笨贼--快点去死吧!” “你个阉宦之后,欺世盗名的罪人,老夫死也拉上你垫背……” …………………………………………………………………… 就这样,曹操、袁绍立在两军阵前,互相斥责,跳脚咒骂,足足忍了一个时辰的口水,那真是天花乱坠,地涌金莲呀……,最后两个人都骂累了--开打! “将士们,奋勇向前,攻破官渡,有生擒曹贼者:赏赐美女百名,黄金十万,册封为一州之主--杀!” 袁绍也是豁出去了,颁布了前所未有的奖赏,而后马鞭一指,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杀呀!-生擒曹贼,升官发财!” “冲呀-荣华富贵,就在今日!” ………………………………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面对惊人的赏赐,袁军将士就像发情的野牛,手持兵刃,高声呐喊,疯狂的冲击着官渡防线,真可谓前仆后继,滔滔不绝,到了这个时候,眼中只有富贵,人命贱如草芥! “咚!--咚!咚!” “中原虽然广阔,已经无路可退,后面就是许昌城了……将士们-死守官渡,一步不退!” 另一边,曹军爆发出巨大的勇气,在各部将校指挥下,挥舞刀枪,亡命厮杀……曹操站在最高处,亲自擂鼓助威,因此上,军心大振,死战不退! 黄沙碧血,男儿狂歌酒正酣, 弯刀利剑,心中无畏勇向前, 荣华富贵-青史留名,皆在指掌之间, 勇士身经千百战, 英雄之血永不干, 有敌来犯,留下头颅, 日月旋转,诸侯征战! ………………………………… 就这样,双方从东方日出,一直厮杀到黄昏时分,袁军共计发起了十三次冲锋,依旧无法攻破防线,反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伤亡人数在两万以上,战场上-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犹如修罗地狱一般,令人惨不忍睹,无奈之下,袁军只好鸣金收兵…… …………………………………………………………………………………… 此后的一段时间,袁绍并不甘心,又发动了几次猛攻,全都碰了个头破血流,麾下将士死伤无数,面对坚固的官渡防线,凭着血肉之躯难以突破呀! 无奈之下,袁绍只好偃旗息鼓,再谋良策了,挫败对方的进攻后,曹操也不出击,依旧坚守壁垒,寻找一击毙命的机会,就这样,双方进入到僵持阶段,谁也奈何不了谁! 就在双方浴血厮杀-胜负难分的时候,一道鸿翎急报传来,两军将士大吃一惊,不同的是,袁军欢喜万分,大肆庆祝,曹营心惊胆战,手足无措……小霸王-孙策出兵了! :。: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五章贪狼出山 建安三年-冬,十一月初五,小霸王-孙策在吴郡誓师,尽起江东水、陆大军一十五万,出兵北上争霸,图谋江淮之地! 十一月十五日,江东人马渡过了长江天险,一路上连破六安、舒城、安丰、合肥……守城官吏非死既降,小霸王兵锋所指,所向披靡! 十一月二十八日,江东人马围困寿春城,日夜攻打不停,守将张辽带领数万士兵、青壮,登城防御,死战不退,双方血战数日,不分胜负,护城河内皆为浮尸,江东人马暂退,转为围困城池! ………………………………………………………………………… 孙策出兵北上,图谋江淮之地的消息传出,天下诸侯无不震惊,那真是有人欢喜,有人忧愁……袁绍大喜过望,立刻派人送去一批军械、粮草,支援江东人马,速速北上会师;与此同时,荆州-刘表,汉中-张鲁暗暗的集结人马,蠢蠢欲动,准备从失败者身上割下一块肉来! 相对的,许昌城-朝廷百官则是乱做一团,有人举家逃离,以为大祸临头了,有人烧香拜佛,祈求神明护佑,还有人书写投降信、效忠书,偷偷的送到河北大营,对袁绍歌功颂德一番,趁着许昌兵力空虚,准备里应外合,做一次‘带路党’,一时之间,曹营集团人心惶惶,不可终日,大有土崩瓦解之势! 深夜-丞相府-书房中,二公子曹丕愁眉不展,小脸黑的跟锅底一样,面前堆满了鸿翎急报,全是请求援兵的,寿春告急、宛城告急、关中告急……四方八方,全是敌情,曹营集团就像一艘漏水的大船,到处都是窟窿眼,不知道先堵那个为好了! 曹军主力都在官渡防守,正与河北人马殊死拼杀,许昌周围的驻军不多了,根本不够支援各地的,最重要的是,以曹丕现在的能力、威望,也指挥不动那些骄兵悍将,更别提带征战沙场、打退强敌了! 外有强敌压境,攻城略地,疾如风火;内有百官蠢蠢欲动,勾结袁绍,图谋不轨,值此生死存亡之际,曹丕想起了父亲说过的话:“江东有变,打开第一个锦囊,必有应对之策!” “国家社稷,危如累卵,生死存亡,只在一念,是时候了……撕拉!” 想到这里,曹丕一把撕开了外袍,在贴身小衣上摸索几下,终于掏出一枚黄金钥匙,转身走向书房一角,在墙壁上拍了三下,砖石迅速移动开来,弹出一个黄金盒子,刻有龙凤纹饰,做工极为精细,还挂着一把黄金小锁呢! “嚓!……嘎巴!” 握着黄金小钥匙,曹丕轻轻的打开了盒子,用手摸出三个锦囊来,只有两寸大小,皆是蜀锦编织的,用细牛筋紧紧的束缚着,上面还标记着一、二、三的数字,这就是曹操留下来的锦囊,里面藏着安邦定国之计,非到万不得已,不能打开偷看,否则大祸临头矣! 内心挣扎半响,反复犹豫之后,曹丕将后两个锦囊放回盒子,重新藏进了墙壁里,又缓缓的打开第一个,里面是一张小纸条,为父亲曹操的亲笔,只有十六个字:“释放萧郎,神剑出鞘,白旄黄钺,专擅征伐!” “父亲大人不亏是智者,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如今内忧外患,形势危机,唯有萧郎这柄神剑,才能够挽狂澜于即倒,扶大厦之将倾呀!” 曹丕紧握着锦囊,浑身颤抖个不停,对父亲大人佩服至极,同时也在暗暗思量,以自己的智慧、能力,恐怕永远也成不了盖世英雄吧? “来人呀,调集相府侍卫听命,本公子有大事吩咐!” 接下来,曹丕派出两批人马,一路去无愁侯府,通知自己的姐姐一声,让她做好一切准备;另一路召集典韦、于禁、高顺诸位将领,准备兵马出征之事;自己则带着一队亲兵,连夜前往天牢放人……无双神剑就要出鞘了! ………………………………………………………………………………………………………… “嗷!……嗷!嗷!” 天牢-山洞中,沉睡的萧逸突然惊醒过来,赤膊身体,仰望夜空,发出一道悠长的嚎叫声,惊动山谷,百兽具惊! 多年的杀戮生涯,让萧逸养成了一种本能,就像警觉的野狼们一样,能够预知一些危险的事情,从而做好心理准备,今夜月明星稀,四野寂静,似乎有大事要发生呢! “嗯?……夫君深夜惊醒过来,莫非有什么事情,妾身有些害怕呢!” 一道慵懒的声音响起,蔡文姬从皮褥下探出身子,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显的诱惑无比,迅速钻进了萧逸的怀中,寻求爱郎的保护,对于她来说,夫君就是整片的天空! 山洞之中,本来有两位夫人陪伴的,可是几天之前,甄宓被人接回无愁侯府了,原因很简单,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天下第一小富婆也怀孕了,萧家开枝散叶,人丁兴旺,自然是一件大好事了,因此上,只留下蔡大才女一个人,夜夜索取,努力造人! 自己结婚许久,夫人们的肚子一直没有动静,在天牢里待了几个月,竟然有两个怀孕的,萧逸都有些诧异了,觉得这里的风水好,以后可以修筑一座山庄,闲暇之时居住着,专门用来造人好了! “夫人不必害怕,今夜会有事发生,不过吗,未必就是坏事了!” 萧逸抱着大美人,低声安抚起来,而后紧闭双目,侧耳倾听动静,片刻之后,小黑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她们终于来了!” ……………………………………………………………… “嗒!--嗒!嗒!” “嗒!--嗒!嗒!” ……………………………… 断魂谷-山道上,铁蹄铮铮,疾快如风,三支人马高举着火把,正在齐头并进,遇到之后,彼此打着招呼,均是面露兴奋之色,他们的目标很一致---萧逸居住的山洞! “大哥快点出来呀!……我们来看望你了,应用之物也带来了!” 无愁侯府的队伍最先赶到了,数百‘娘子军’浩浩荡荡,队列整齐,几个小魔女跳下马来,手里都举着东西…… 小静捧着蚩尤鬼面盔、螭纹寒铁铠、蟒鳞软甲、云锦战靴……萧逸进了天牢之后,这些东西归她保管着,每日里精心保养,一点不敢懈怠! 赵雨抬着那杆凤翅鎏金镗,九九八十一斤重的兵刃,除了武艺高强的小恶魔,别人也很难抬动的,同样是每日擦拭,光泽如新! 吕玲儿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摆着两个黑漆盒子,一枚是大司马金印,一枚是无愁乡侯金印,乃是权利与富贵的象征,本是大夫人-曹节掌管的,如今也一并送过来了! 稻香手中也是一个托盘,上面摆着几枚虎符,皆是黄金打造的,大小不同,各有纹饰,刻着一些苦涩难懂的铭文,不要小看它们,只要握在手中,就可以调动千军万马,乃是一名统帅最大的凭证! “咴!……咴!咴!” 此外,‘白菜大爷’也跑来了,披着护身软甲,背着镶金马鞍,带着银丝辔头,脖子上系着一枚武威铃,跑动之间,清脆悦耳,就连四枚蹄铁也换了新的,一副随时上阵冲锋的样子! “好!……很好!……非常好!” 听到动静,萧逸走出了山洞,在几位妹妹的帮助下,换上战袍-顶盔贯甲,用手抚摸着几件兵刃,就像见到老朋友一样,心情颇为激动呀,又抱着‘白菜’的脖子,用两兄弟才懂的语言,低声交流起来,对于一名武将来说,盔甲、兵刃、战马--就是自己的第二生命! “萧郎呀!……弟兄们可是想死你了!” “末将参加大司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 紧接着赶到的是一群将领:大牛、典韦、高顺、于禁、宋宪、魏续、司马懿、逢纪……,接到命令之后,他们先是调集兵马,准备出征事宜,而后全都赶过来了,相见之后,立刻行军礼参拜! 他们都是萧逸的老部下了,有的情同手足,有的崇拜至极,还有的心怀畏惧,无论什么原因吧,他们对萧逸唯命是从,旌旗大纛所指,纵然是赴汤蹈火,也会一往无前的! “兄弟们快快起来!……一别数月不见,我也很想念你们呀,这次咱们驰骋沙场,再创盖世功勋!” 萧逸上前几步,依次搀扶起一众将领,又拍拍他们的肩头,心情同样激荡万分……这些人就是自己的左膀右臂,也是乱世中最大的依靠呀! “恭喜大司马了,解脱牢狱之灾,从此重获自由,纵横沙场,大显身手……丞相大人有钧命,让你官复原职,统领各部人马,立刻南下江淮!” 片刻之后,曹丕也杆到了,捧着一份相府钧命,大声宣读起来,赦免了以往的罪名,让萧逸官复原职,执掌千军万马,立刻前往淮南一带,对阵小霸王-孙策! 此外,曹丕还带来一份礼物,乃是曹操早就准备好的,一直珍藏在相府密室中,此时由几名侍卫抬了出来,正是古往今来的统帅,全都梦寐以求的两样宝贝--白旄黄钺!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六章白旄黄钺 ??火然文 白旄是一种特殊的军旗,装饰着九根白牦牛尾巴,威风凛凛,十分醒目,用以指挥全军将士;黄钺则是一种巨型战斧,镶嵌黄金,威猛锋利,为帝王的专用武器之一;记载:“武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号令六军,讨伐纣王……” 可以说,白旄黄钺就是军权的象征,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会赐予一些最忠诚的臣子,用来号令三军,讨伐叛逆,纵观华夏数千年历史,获得这项特权的人寥寥无几,第一位就是大名鼎鼎的--姜太公! 姜太公青年潦倒,垂钓于渭水之滨,后来辅佐文、武二王,内修政治,外拓疆土,天下三分,周有其二,被尊称为‘尚父’,而后的牧野之战,指挥诸侯联军,一举打败了纣王的军队,完成了灭商大业,开创了周朝八百年江山,成为了开国第一重臣! 灭商之后,周武王分封功臣,以姜太公为齐王,定都营丘,赐下白旄黄钺,授予专擅征伐之权:“东至大海,西至黄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此间五等诸侯,各地官守,如有罪愆,命你讨伐!” 可以说,授予白旄黄钺者,必为国家的擎天重臣,可以代替天子,号令四方诸侯,执掌千军万马,讨伐一切叛臣贼子,既是人臣的莫大荣耀,也是一种极高的军事特权! 黄巾起义之后,天下大乱,汉室衰落,皇权一落千丈,白旄黄钺也就泛滥了,为了掌控兵权,争霸天下,先后有董卓、曹操、袁绍、孙策……都拥有了白旄黄钺,不同的是,他们有的是朝廷赐予的,有的是胡乱自封的! ‘号令三军,专擅征伐’之权,对于一名统帅来说,简直是如虎添翼,在此之前,萧逸只能指挥本部人马:玄甲铁骑、陌刀兵、陷阵营……,可是拥有白旄黄钺之后,只要是曹营的文臣武将,必须俯首听命,违抗者死! 老子曰:“国之利器,不可示之于人”,曹操授予白旄黄钺,赐下如此重权,也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一则,诸侯围攻,朝廷危机,需要萧逸统帅千军万马,平定各处的敌人,赐予白旄黄钺,可以让他独当一面,尽量的发挥军事才能,以获取更大的胜利,否则的话,数千里之遥,事事请示,难免贻误军机呀! 二则,萧逸挨庭杖,官爵,在天牢里待了小半年,可是受了不少委屈,却一句怨言也没说过,于情于理,也该好好的补偿一下,曹操授予‘专擅征伐’之权,就是明白的说:“放心吧女婿,老夫一直诚心信任你!” “白旄黄钺,国之重器,号令天下,莫敢不从,众将士听我命令……” 初掌大权,自然要好好使用了,萧逸一手持白旄,一手握黄钺,发布了第一个命令:“释放天牢、地牢的所有囚犯,集中起来,听候安排!” “诺!-紧遵大司马军令!” 军令如山,谁敢不从,狱卒们立刻行动起来,打开各处的铁闸门,放出了天牢、地牢的犯人,一个也没有落下,就连最凶恶的‘地狱四兽’,也打开铁镣子,从地牢深处走出来了! “大半夜的不睡觉,出来放风吗,老子倒是很久没看过月亮了?” “没那么简单吧,地狱四兽都放出来了,恐怕有大事发生呢!” “那不是小易哥吗,换上了一副铠甲,真是好煞气,好威风呀!” …………………………………………………………………… 监狱有**千犯人,全都聚集在山谷中,难免的窃窃私语、胡乱猜测,可是看到山坡上的萧逸,不少人发出了惊叹的声音…… 监狱里有杀人放火的强盗,也有一些贪污**的官员,他们久经官场,自然认识白旄黄钺,能够手持两件重器的人,决不是平凡之辈! 再说了,白旄旗帜上面,绣着一个赤色的‘萧’字,大如斗,红如血,龙飞凤舞的,在火把照耀之下,十分醒目,旁边还有一行字:钦命大司马-号令三军,专擅征伐! 不认识‘萧郎’是没有见识,没听过‘萧郎’就是没常识了,看到眼前的一切,众人立刻明白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易哥,就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天下第一名将--萧逸! 其实犯人们也不傻,颇有一些目光犀利之人,看到萧逸游山玩水,美味佳肴,还有美女陪伴,小日子过的美滋滋的,也暗暗猜测过他的真实身份,汉室宗亲、士族公子……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他就是当朝大司马-鬼面萧郎! “尔等皆为重犯,理应千刀万剐,尸骨喂狗的,不过吗,上天有好生之德,一个大好机会就在眼前,只要你们为国效力,上阵杀敌,立下军功之后,就可以换取自由之身了,甚至是飞黄腾达,封妻荫子!” 没有多余的废话,萧逸直接告诉犯人们,想要人身自由吗、想要荣华富贵吗,很简单,拿起刀枪,上阵拼杀,用敌人的鲜血,换取自己想要的一切! “愿为大司马效力!-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愿为大司马效力!-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 ‘地狱四兽’带领数千名重犯,单膝跪倒在地,向萧逸宣誓效忠,几个月的时间接触,他们早已是心服口服了,至于犯官们,十之六七也愿意随军出征,用一腔热血为国效力,也好换取自由之身! 不过吗,也有一千多犯人,站在原地不动,他们或者胆小如鼠,或者昏庸无能,或者背景深厚,等着出狱之后享受富贵呢,因此上,宁可继续当囚犯,也不愿意上战场玩命! “司马仲达何在,从今日起,你来统领这些人,组建一个‘朱雀营’,日夜训练,准备上阵!” 凶犯、贪官,前者为虎狼之徒,后者则心血尽墨,这些家伙没一个善类,要想统帅他们,必须有一个更凶残,更狡猾的人,因此上,萧逸立刻派出了司马懿,‘冢虎’之才,足矣胜任! “诺!--末将遵命!” 听到命令,司马懿连忙躬身行礼,脸上神色不变,心里却一阵苦笑,进了玄甲铁骑之后,自己本本分分,低调做人,一件出风头的事情也没有,可是不知何故,只要有了倒霉的任务,大司马总是第一个想到自己,这是无比信任呢?还是有意磨练呢? “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大好机会,实在难得,请弟兄们好好为国家效力,否则的话,军法无情!” 新官上任,不敢懈怠,司马懿带着数千犯人前往军营,更换服饰,饱餐战饭,整编成一支队伍,号称‘朱雀营’,乃是取浴火重生之意! 至于那些不愿意离开的犯人吗,萧逸摸摸自己的鼻子,露出一丝冷酷的微笑,传令给监军校尉-郎威:“封闭谷口,尽皆屠之,一个不留!” 作为一个汉人,可以穷凶极恶、杀人放火,可以贪婪无度、喜好金银,却不能背叛自己的国家,如今战火纷飞,生灵涂炭,这些人不愿出来效力,只是一味的贪图安逸,可谓是背弃了民族、祖宗,与其留着糟蹋粮食,不如杀掉干净呢,也算是为国除害了! “不好了,犯人们越狱啦!……杀!杀!” “有人放火啦!……呼!呼!” ………………………… 郎威号称‘瘸腿老狼’,有名的心狠手辣,自然明白如何下手了,片刻之后,断魂谷里响起了喊杀声,而后燃起了冲天大火,烧个干干净净,不留一丝痕迹! ………………………………………………………………………………………………………… 军情紧急,刻不容缓,下一步,就是安排出征事宜了,萧逸命令各位将领,聚集队伍,随时听命,这次出征的人马有:玄甲铁骑、陌刀兵、陷阵营、丹阳兵……共计五万余人,这也是曹营最后的机动兵力了! 其次,就是无愁侯府的事情了,赵雨、稻香随军出征,她们一个武艺高强,一个精通医术,萧逸带在身边,一定会派上大用场的,有些事情更适合女人来做呀! 小静、吕玲儿带着‘娘子军’,护卫无愁侯府的安全,曹节、甄宓都有了身孕,行动不太方便,蔡文姬是个文弱女子,没有什么主见的,留下两个小魔女,主持侯府的大小事物,就算遇到了政变、叛乱,以她们的能力也应付的了! 另外吗,萧逸特别交待一句:“两军交战,与人质无关,孙尚香天真可爱,不要让她受到了伤害,等到战事结束之后,就送她返回东吴!” “听闻袁军修筑壁垒,居高临下,常以弓箭射杀我军将士……这是我设计的一点小玩意,乃是弓箭手的克星,请转交给丞相大人,另外吗,让发丘中郎将-黄鼠带领五千‘撅子军’,前往助战,必有大用!” 最后,萧逸叫过来曹丕,交给他一个木制小车子,二尺长短,玲珑精致,带有一个弯曲的木杆,只要转动齿轮,按下机关,可以抛射出一枚小石子! 这是萧逸闲暇之余,自己制造出来的,当年上学的时候,自己的手工课可是一百分呢,别看小车子如同玩具一般,可是按照比例尺,把它放大一百倍,就是一件大杀器了,它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霹雳车! 说白了,这就是利用杠杆原理,加上滑轮、齿轮,设计出的一种抛石器,装上四个轮子,进退自如,灵活机动,只要十名士兵协力操作,可以把四五十斤重的石块,扔到三、四百步以外,射程、威力远超过弓箭手! 至于数千‘撅子军’,这些土老鼠上阵厮杀不行,土木工程却是一流的,官渡大战,两军对垒,已经从正面厮杀战,变成了消耗战、堑壕战,他们一定会派上大用场的,威力之强,堪比十万精兵呀! 安排完毕,征战开始,官渡之战属于曹操,寿春之战则属于自己,能与小霸王-孙策一决雌雄,人生一大幸事矣!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七章《未央宫-斩韩信!》 许昌城外-玄甲军大营,萧逸独坐在中军帐内,小黑脸阴沉如水,双眉微微皱起来,幽冥般的目光频频闪动,散发出了浓浓的杀意,帅案上放着一副军略图,标记了各种特殊符号,密密麻麻,错综复杂,综合起来就是八个字:‘形势严峻,危如累卵!’ 中原大地上,曹操、袁绍正在官渡鏖战,双方投入了数十万兵马,上百万的民夫,还有不计其数的军械、粮草,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几场交锋下来,双方都是死伤惨重,以整体局势来看,袁绍频频发起进攻,掌握着战争的主动权! 再往南方看,小霸王-孙策出兵北伐,一路上势如破竹,抢夺了不少城池,如今围困寿春城,日夜攻打不停,一旦攻克下来,就会占据江淮之地,并以此为踏板,进攻徐、豫、兖诸州,严重威胁许昌城,中原之地再无安宁了! 荆州-刘表、汉中-张鲁原本是中立的,看到曹军陷入困境之中,也变得蠢蠢欲动了,二人屯重兵于边境,紧盯着战局的发展,准备趁火打劫一番,用心可谓歹毒呀! 至于曹营集团一方,主要兵力都在官渡鏖战呢,许昌城极为空虚,只剩下了数万人马,军械、粮草也不充足,想要抗拒南方三大诸侯,无异于痴人说梦一般,如果分兵防御,只能是处处皆备,处处皆空呀! “猛虎悍勇、雄狮威风、巨象横行霸道,它们都想做百兽之王,可是再强大的野兽,也敌不过一群恶狼呀!” 萧逸轻轻叹息一声,若是单打独斗,曹军不惧任何敌手,可是诸侯们四面围攻,就让人难以应对了,双拳难敌四手,好汉也架不住人多呀! 不过吗,天下万事都有一个关键,只要找到了要害,就能一点点的理清好,如今局势混乱,危机四伏,真正的敌人只有一个:小霸王-孙策,只要打败了江东兵马,另外两镇诸侯自然退兵,还会送上丰厚礼物,前来许昌求和呢! 问题是,小霸王骁勇善战,并不好对付呀,天下诸侯中,袁绍的地盘最大、兵马最多,可是论起统兵征战的本领,孙策胜出一筹不止,二人相比较的话,一个是皮毛华丽的老狮子,可惜爪牙迟钝,雄风不在了,另一个是血气方刚的猛虎,筋粗肉满,战斗力惊人! 想到这里,萧逸取出几封鸿翎急报,都是张辽派人送来的,上面说的清楚:“江东兵马日夜攻打,寿春城岌岌可危,兵员死伤极为惨重,再加上粮草不足,恐怕只能支撑一个月时间,还望朝廷速派援兵!” 寿春城乃是扬州治所,城池高大,人口众多,富庶无比,一旦落入孙策手中,简直如虎添翼一般,后果不可预料呀,按照正常思路,朝廷应该火速发兵,救援寿春城,跟江东兵马决一死战! 不过吗,看着手中的鸿翎急报,萧逸轻轻的摇了摇头,这个计划决不可行,自己会出兵南下的,却不是直接救援寿春,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敌人希望自己去救援呀! 十几万人马围困寿春城,以孙策的治军本领,一只耗子也休想逃出来,可是萧逸却收到了四封急报,这就值得思考了,单枪匹马-闯出重围-绝尘而去……这样的勇士屈指可数,比如说常山-赵子龙,却不包括几名信使,因此只有一个解释,江东人马故意放水了! 放出几名求援使者,引来对方的援兵,再设下重重埋伏,一举歼灭援兵,这种战术叫做‘围点打援’,后世的影视剧中经常出现,乃是‘红军’惯用的战术之一,天朝男女老少耳熟能详,萧逸自然也不例外了,傻瓜才会上当呢! 问题又来了,寿春重镇,必须救援,可是人马派过去了,又会陷入埋伏中,两难之间,如何抉择呢……萧逸冥思苦想之后,小黑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取出笔墨,一连写下三道军令: 其一,徐州刺史-陈群出兵两万,大张旗鼓的南下,诈称为‘十万大军’,前往救援寿春,到达后不必交战,只要四出游击,骚扰江东军营! 陈群长于文治,短于军略,再说了,区区两万人马,也对付不了江东十几万虎狼师,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分散孙策的兵力,同时鼓舞寿春守军的士气,让他们坚守下去,另外吗,徐州富庶,钱粮充足,可以供应大军的粮草需求! 其二,派出一些间谍、密探,前往江东六郡散布谣言,就说孙策北伐,后方空虚,荆州-刘表调动十五万大军,准备顺流而下,夺回战略要地-夏口,为大将黄祖之死报仇雪恨! 别忘记了,因为孙坚之死,江东、荆州可是结下血仇的,一直互相提防着呢,只要谣言散布了,为了安全起见,孙策必然抽调一部分兵力,前去巩固夏口防线,如此一来,北伐的兵力就会减少了! 最妙的是,江东一旦增添兵力,荆州也会如此做,双方互相消耗,不停的投入人力、物力,如此一来,荆州-刘表就不敢轻易出兵北上了,无形之中,又牵制住了一位诸侯,如果双方真的血拼起来,那就再好不过了! 间谍人选也是现成的,萧逸从天牢放出不少贪官污吏,这些人心血尽墨,正经事一件也做不了,可是编个瞎话、蛊惑人心,绝对是以一当十呀,派几十个贪官去江东六郡,好好的折腾一番,彻底扰乱孙策的后方,这叫做人尽其才! 其三,让大酋长-折兰带领数万羌兵,不断的骚扰陇右一带,威胁汉中城池,给张鲁找上一点麻烦! 汉中张鲁、益州刘章彼此不和,二人有杀母之仇,一直想要吞并对方,边界上也屯有重兵,如果陇右一带不安稳,张鲁就没有胆量出兵了,这一路诸侯的威胁也就消失了! 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利用对方的矛盾,分化瓦解,彼此牵制,让三镇诸侯不敢轻举妄动,真是胜过十万重兵呀,这就是‘纵横捭阖’之术! “传令下去,玄甲铁骑立刻开拔,日夜兼程,前往救援寿春城,其余各部人马跟进,火速进兵,敢有怡误军机者--斩!” 安排完毕,萧逸大步走出了中军帐,准备出兵江淮地区,与孙策决一死战,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才是真正的勇士! ………………………………………………………………………………………………… 夫何一佳人兮,步逍遥以自虞, 魂逾佚而不反兮,形枯槁而独居, 言我朝往而暮来兮,饮食乐而忘人, 心慊移而不省故兮,交得意而相亲! ……………………………………… 皇宫-无愁苑,海燕公主一身白色盛装,端坐在暖阁中,正在弹奏一具古筝,同时轻轻的吟唱起来,声音婉转动听,却带有一股幽怨之气,正是乐府名曲-《长门赋》,这本是一代才子-司马相如,写给废后-陈阿娇的,想要打动武帝之心,重新得到宠爱,如今被大汉公主吟唱出来,别有一番滋味呢! 自从董承政变失败,董贵妃赐死深宫之后,皇室权威进一步下降,海燕公主也低调了许多,就待在深宫之中,每日以弹琴弄曲为乐,大有看破红尘的意思,不过实情如何,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 “启禀主子,大司马-萧逸统兵出征,救援寿春去了,人马连夜开拔,没有举行仪式,也没有惊动任何人!” 花心走了进来,跪地行礼之后,禀报上一条消息,他现在是后宫总管,统领上千名宦官,同时负责探听情报,窥视文武百官的一举一动! “很好!-继续监视朝堂上的动态,收集各种情报,另外吗,告诉后宫人等,谁也不许轻举妄动,尤其是皇帝陛下,上次他就是太心急了,以至于功败垂成!” 海燕公主长出一口气,美眸中异彩闪动,奸雄统军北上,贪狼带兵南下,两个厉害人物都走了,许昌城空虚无比,真是一个大好机会呀,不过吗,还要谨慎行事,莫忘了前车之鉴! “诺!-奴才立刻前往麒麟殿,提醒陛下一声,再告诫后宫嫔妃,谁也不要多嘴多舌!” 花心慢慢的爬起来,倒退着走了出去,目光中颇为忧虑,主子越发的喜怒不形于色了,刚刚二十岁的年轻人,却透出一股子暮气,恐怕不是一件好事呀! 海燕公子沉思片刻,神色平静如水,又开始弹奏古筝了,只见十指如梭,快如闪电,曲子也改变了,充满了金戈铁马的气息,也是乐府名曲之一《未央宫-斩韩信!》…… 漂母饭, 辱胯间, 韩郎壮志欲吞天, 秦风汉雨楚雷电, 萧公神驹月下拦, 素袍染, 赤旗翻, 日辉月耀齐王胆。 若思三分按刘项, 长乐宫中谁胆寒?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八章钓上一条深海恶蛟! ??????一看书WW?W?·K?A?NSHU·COM一看书?W?WW·KANSHU·COM “咚!--咚!咚!” “杀!--杀!杀!” ………………………… 寿春城外,旌旗飘摆,战鼓如雷,上万名江东健儿列阵整齐,摆出了一个攻击队形,他们十六个人为一组,全都披着厚厚的牛皮铠,一手提着长刀,一手扛着云梯,准备发起猛烈的进攻,还有上千名弓箭手站在后面,负责提供掩护! 与此同时,‘隆隆’的巨响声中,一辆重型‘尖角撞车’也出现了,长七丈、宽三丈、高两丈,重达万斤以上,需要上百名士兵合力推动,车顶铺着三层水牛皮,又厚又韧,可以抗拒弓箭、刀枪、石块……寻常武器对它根本无用,防御力极为强悍! 撞车两侧各有八条碗口粗的铁链,挂着一根四丈多长、水缸粗细的铁榴木,重量也在两千斤以上,前端已经削尖了,还包裹着厚厚的铁皮,前后用力摆动起来,每一击皆有千钧之力,可以撞碎两尺厚的城门,堪称攻城的一大利器! “今日攻城,必须成功,第一个登上城墙的勇士,赏赐黄金五百两、上等水田一百倾、绝色美女十名,能不能享受荣华富贵,就看你们的本领了……杀!” 负责指挥攻城的,正是悍将-太史慈,就以武艺、胆量而论,在江东军中可进前三名,此时提着一双镔铁戟,颁布重赏,鼓舞士气,而后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杀呀!-有进无退,攻克寿春!” “冲呀!-荣华富贵,勇者得之!”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江东健儿们高声呐喊着,发起了猛烈的进攻,已经是隆冬季节了,护城河全结成了厚冰,人马踩踏过去,迅速来到了城墙下,士兵们竖起了上百架云梯,开始攀爬起来,弓箭手随后跟进,疯狂的抛射箭支,射杀上面的守军士兵! “吼!……吼!吼!” 与此同时,上百名士兵齐心合力,把‘尖角撞车’推到了城下,一起拽动后面的牛皮绳索,开始猛烈的撞击城门,每一击撞过去,都会发出‘隆隆’巨响,声势极为惊人! “一步不退,死守城墙,誓与寿春城共存亡--杀!” 面对猛烈的进攻,守军们毫不示弱,在城墙上拼死抵抗,落石如雨,飞箭如蝗,巨型滚木狠狠的砸下去,一滚就是一大片肉泥,而后拽动两端的铁链子,用力拉回到城头上,这种武器可以反复使用的…… 至于攻城的‘尖角撞车’,守军士兵也有办法,寻常武器难以伤到它,那就用大火烧好了,成坛子的烈酒扔下去,再射出几支火箭,城门口顿时烈焰冲天,推车的江东士兵鬼哭狼嚎,不少人烧成了焦炭,死状惨不忍睹! “弟兄们跟我上,男子汉,大丈夫-建功立业,就在今日了!” 眼看进攻一再受挫,太史慈也急红了眼,一把甩掉自己的头盔,挥舞一双镔铁戟,高声呐喊着,带领亲兵们投入了战斗! “杀呀!--杀!杀!” 将有必死之心,士无贪生之意,太史慈身为大将,尚且亲临战阵,不避箭矢,别人还有什么可怕的,江东军士气大振,继续奋勇攻城,前仆后继,死不回头,终于突破了几处城墙,与守军展开了肉搏战! 一时间,刀枪如林,箭矢横飞,战况迅速进入到了白热化,江东军越战越勇,很快就占据了几处跺口,援兵不断涌上来,准备一举抢下城楼,进而打开城门,接应大队人马杀进去…… “嗖!嗖!……人在城在,死战不退,誓与寿春共存亡……杀呀!” 战场之上,江东军眼看就要大功告成了,城内突然涌上一群人来,为首者-披头散发,赤膊上身,手握两把鬼头刀,大砍大杀,状如疯虎一般,正是守将-张辽,身后跟着数十名亲兵,同样是挥舞兵刃,奋勇厮杀! 双方激战一月有余,寿春守军已经死伤惨重了,几十个人难以挽回局势,不过吗,接下来的一幕,让众人目瞪口呆,只见无数百姓冲上城头,手持简陋的武器,木叉、棍棒、锄头、镐头……与曹军将士一起,奋勇杀敌,保护家乡! 寿春郡人口众多,物产丰富,本是有名的‘鱼米之乡’,可是袁术执政的几年里,残暴不仁,挥霍无度,苛捐杂税多如牛毛一般,百姓们苦不堪言,死、走、逃、亡不计其数,民间乡镇十室九空呀! 自从攻灭袁术之后,一切都改变了,曹操施以仁征,减免赋税,鼓励农耕,无偿的发放耕牛、种子、农具……遇到灾荒之年,官府还开设粥场,救济了大量的百姓,几年时间下来,淮南一带逐渐恢复元气,百姓们有了生活之乐! 正所谓‘吃水不忘挖井人’,淮南百姓安居乐业,自然万分感激曹丞相了,因此上,他们自发的组织起来,帮助曹军坚守城池,抵御外来者的入侵,也是保卫他们的安乐生活! “杀!杀!……拼了,一起死吧!” 常言道‘一夫拼命,十人难敌’,百姓们没受过训练,手中武器也很简陋,可是厮杀起来极为凶悍,不惜以伤换伤,以命搏命,甚至抱着江东军一起跳下城墙,全都摔个粉身碎骨,靠着这种‘同归于尽’的狠劲,他们硬是夺回了城楼,把敌人打压了回去! “呜!--呜!呜! 眼看部下将士死伤惨重,尖角撞车也被焚毁了,太史慈纵然心有不甘,也只好下达了撤退的命令,守军的顽强精神,张辽的悍勇无畏,以及寿春百姓们舍命助战,真是大大的出人意料呀,自古以来,夺取城池容易,攻克人心难呀! ………………………………………………………………………………………… “寿春城池坚固,守军顽强敢战,我军久攻不克,一旦师老兵疲、锐气丧尽了,恐怕大事不妙呀!” 寿春城南-江东军大帐,得知进攻又一次受挫了,孙策、周瑜对视一眼,同时苦笑着摇摇头,自从大军北伐以来,一路上势如破竹,敌军非死既降,没想到在寿春城下,人马受阻了一月有余,真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呀! 攻势如此不顺利,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寿春是袁术的老巢,经营多年,城防坚固,曹军接手之后,进一步加强了防卫,增设了双层箭楼,修筑了四座瓮城,又挖掘了六道堑壕……防御的风雨不透,一点破绽也找不到! 其二,就是守将张辽,此人有勇有谋,爱兵如子,部下皆愿拼死效力,百姓们也纷纷登城相助,上下一心,众志成城,打退了江东军十几次进攻,硬是守住了城池! 如此一位上将军,孙策也很钦佩,想要招揽过来,收为己用,专门派了一位使者携重礼劝降,并且许下很多的好处,结果呢,张辽把礼物收下了,却把使者的人头扔了出来,用实际行动表明--死守城池,绝不投降! 强攻不行,诱降又不行,孙策、周瑜商议之后,决定把曹军引出来,设下重重埋伏,在野战中杀掉张辽,寿春城也就不攻自破了,计划是不错的,施行起来太难了…… 为了引蛇出洞,江东军各种办法都用了,什么挑战、骂阵、诈败、放弃粮车,伪装援兵……就差弄几个美女,大跳艳舞,实行色诱了! 不过吗,你有千般计策,我有一定之规,无论江东军怎么挑衅,张辽如同‘神龟’附体一般,就是拒不出战,并且传下命令:“上下同心,死守城池,大司马援兵一日不到,寿春城门一日不开启!” 守军引诱不出来,寿春城难以攻克,孙策、周瑜的烦恼不止这些,还有三件事让他们头痛不已: 第一,徐州刺史-陈群前来救援寿春了,这条老狐狸不直接开战,就是每天派游骑兵骚扰,今天摸一个岗哨,明天烧几个帐篷,后天又对粮草车下手了,每次绝不多做停留,占上一点便宜就走,弄的江东军又气又恼,却是无计可施! 派大队人马出战吧,人家立刻溜走了,小股部队前去呢,又解决不了问题,不闻不问也不行呀,毕竟是数万敌军,随时可能扑过来的,就像一只悬在头上的马桶,未必有啥杀伤力,可是真的恶心人呀! 第二,大后方也出现隐患了,最近有一些流言蜚语,说是趁着孙策北上,后方空虚的机会,荆州-刘表调动十五万人马,以大将文聘为先锋,准备顺流而下,先取夏口城,而后直捣吴郡,为此,江东军人心惶惶不可终日,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对于这件事情,孙策、周瑜一致认为,有人造谣生事,想要动摇军心,刘表懦弱文人,不过是守户之犬,那有胆量挑衅江东呢,不过吗,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乱世之中,什么怪事、鸟事、不可思议之事,都有可能发生的! 因此,明知刘表出兵的可能性极低,孙策、周瑜却不得不防呀,二人商议之后,决定派老将韩当统兵两万,前去镇守夏口城,监视荆州兵马情况,若有异动,立刻禀告,孙策亲领大军击之! 如果说,前两件事让人担心,第三件事情就是可怕了,许昌城的线人传来消息,萧逸从天牢放出来了,而且官复原职,授予白旄黄钺,如今统领玄甲铁骑,正在日夜兼程,南下救援寿春来了…… 得知情报之后,孙策、周瑜面色阴沉,如临大敌一般,以寿春为诱饵,引诱敌军来援救,再一举歼灭之,这是他们商议好的‘钓鱼战术!’ 问题是,他们计划是钓上一条鲈鱼,作为丰盛大餐,好好的享受一下,结果来了一条深海恶蛟,这下谁是大餐就很难说了? 鬼面萧郎,天下名将,两军交锋,胜败难测? 正文 第二百一十九章天时、地利、人和! 垂钓者有一个规矩,自己钓上来的鱼,无论大小、肥瘦、品种如何,必须带回家慢慢的享受,这叫做‘游鱼上钩,上天所赐,拒之不详’,同样的道理,自己招惹来的敌人,明知不是对手,也要拔出宝剑,拼死搏斗,这是一名武者的尊严! 强敌压境,决战来临,孙策先是有些慌乱,而后就兴奋起来了,能够统帅十几万江东健儿,与‘天下第一名将’对战沙场,这是自己梦寐以求的事情呀,再说了,只要打败了萧逸,自己就是天下至强者,万般荣耀,尽归己身,青史之上,也会有一个显赫的位置! 胜败荣辱,在此一战,孙策立刻准备起来了,一方面频频的调动兵马,修筑壁垒,挖掘壕沟,就在寿春城外围,构筑一个巨大的包围圈,只要敌军踏入一步,就休想逃脱出去了! 另一方面,派出大量的细作、密探、游骑兵,分布在江淮各地,侦查萧逸的一举一动,兵马数量多少、粮草储备如何、每日行进路线,全部侦查的一清二楚,也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苍天不负有心人,游骑兵大量撒出去了,很快就有情报反馈回来,可是观看之后,孙策、周瑜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反而更加担心了…… 十二月初三,萧逸在许昌誓师出征,亲领玄甲铁骑,日夜兼程南下,每日推进速度百里以上…… 十二月初六,玄甲铁骑进入豫州境内,人不卸甲,马不离鞍,一路经过东郡、陈留、淮阳、沛国……,沿途不进民房,不扰百姓,军纪如铁! 十二月十二日,玄甲铁骑渡过了淮水,正式进入江淮地区,在商城修整一日,接下来,队伍消失不见了…… 所谓消失不见了,就是不见人马,不见旌旗,也找不到任何踪迹,数万人马似乎人间蒸发了,消失在江淮大地上! 看到这样的情报,孙策、周瑜取出军略地图,仔细的研究起来,商城距此一百五十里,快马加鞭的话,一日一夜可抵达寿春城下,也就进入江东军的埋伏了,可是关键时刻,玄甲军竟然不见踪迹了? 萧逸是天下名将,也是凡夫俗子,不可能施展妖法,把几万人马变没了,因此,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玄甲铁骑改变了行进方向,没有前来救援寿春,而是跑到别处去了,问题是,江淮之地,纵横千里,他们去向何处了呢? “鬼面萧郎-凶狠如狼,狡猾如狐,用兵神鬼莫测,突然改变行进方向,倒是符合他的一贯作风呀!” 孙策、周瑜神情专注,在地图上一寸寸的查找着,如同沙中淘金一般,萧逸喜欢剑走偏锋,专门偷袭敌人的软肋,防守、救援不是他的性格,如此想来,他出击的目标就是--庐江郡! 庐江郡位于长江中游,属于扬州北部三郡之一,地方富庶,人口众多,本是袁术的财源之地,后来被孙策抢到手中,具有‘桥头堡’的作用,军事、经济价值极为重要! 这次江东集团大举北伐,就是以庐江郡为踏板的,军械、粮草全部屯于此地,通过江淮地区的密集水网,源源不断的供给大军,此为要害之地,特意派了程普领兵一万驻守,老将军忠心耿耿,行事稳重,却是不二人选! “程老将军久经沙场,颇为善战,不过吗,论起杀伐之道,恐怕不是萧逸对手,一旦粮草有失,不出十日,我军不战自败,必须前往支援!” 紧盯着军略地图,周瑜目光中异彩连连,庐江郡是大军命脉,也是自己的故乡呀,因此上,前往救援的人选,舍我其谁? 周瑜文武双全,一向以江东名将自居,性子比较骄傲,最爱出风头了,可是长久以来,无论战功、名气、才艺……都被萧逸稳稳的压了一头,真是活活气死人呢,这次统兵出征,就是证明自己的机会了! 萧逸能征善战,是一个厉害的敌人,万万不可轻视了,不过吗,周瑜心中盘算过,两军交战的话,自己有三大优势:天时、地利、人和! 萧逸麾下都是北方健儿,来到淮南之地,必然水土不服,士兵容易患上疫病,而且寒冬季节,万物肃杀,他们的战马没有青草吃,后勤补给又困难,战斗力必然一落千丈! 相反的,周瑜部下都是南方人,适应这里的天气、环境,又以步军、水军为主,战马数量极少,不需要太多的青草,因此,战斗力不会受到影响,此乃天时也! 庐江郡位于长江流域,河流纵横,湖泊众多,水田一眼望不到边际,萧逸的玄甲铁骑至此,必然深陷泥泞之中,别说大队骑兵冲锋了,他们能迈开步子就不错了! 江东军拥有无数船只,可以沿着水道行进,快速敏捷,不费吹灰之力,一旦打起仗来,士兵们赤足上阵,武装泅渡,能把敌人活活溺死在水中,此乃地利也! 萧逸也是北方人,对庐江郡的情况一无所知,大队人马来到之后,别说补充粮草了,就连向导也找不到,就算是找到了,那些关中、燕赵的彪悍汉子,听得懂吴侬软语吗……“认的侬算偶路道粗,一群脑子瓦塌掉的小赤佬!” 相反的,周瑜就是庐江郡人,堂祖父周景、堂叔周忠,皆为东汉太尉,其父亲周异,曾任洛阳令,乃是数一数二的名门望族,拥有巨大的号召力,在本土作战,很容易补充兵员,筹措粮草,此乃人和也! 天时、地利、人和皆在自己一方,两军对战沙场,周瑜有九成以上的胜算,这样的好机会岂能放过呢,只要生擒、或者斩杀萧逸,江东集团就能占据江淮之地,成就王霸之业,自己也会成为‘天下第一名将’,留名青史,世代敬仰呀! “既然如此,救援庐江郡的事情,就拜托给贤弟了,一定要生擒萧逸,若能收为己用,无异于如虎添翼呀,若是不能折服此人,再亲手斩杀不迟!” 身为一名上位者,是不会跟部下抢功劳的,孙策很想打败萧逸,建立赫赫功勋,可是思考一番之后,还是把机会让了出去,两相对比之下,周瑜才是最合适的人选呀! 再说了,二人乃是结拜兄弟,生死与共,富贵共享,周瑜立下的功劳,同样是孙策的荣耀,翻来青史看看,韩信指挥大军,十面埋伏,逼得‘霸王’乌江自刎,可是提起历史来,人们只会说:‘刘邦打败了项羽’,这就是王者与将领的区别了! 至于萧逸吗,孙策是恨之入骨,敬之无限,如果可能的话,除了主公之位,以及夫人大乔,他愿意付出一切代价,也要收服这头‘贪狼’,甚至是结为姻亲,自己没有女儿,可是有一个妹妹呀,小巧可爱、活泼顽皮,标准的**女,听说萧逸是个‘萝莉控’,如果二人结为夫妻,也是一段佳话呢! “伯符请放心,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伤了萧郎性命,若能与此人并肩作战,也是人生一大幸事呢!” 周瑜性格骄傲,却也有一定的胸襟,再说了,他难以容忍一位强大的敌人,却可以接纳一位强大的战友,为了江东集团的霸业,当收天下英才,以为己用,这就是一代儒将-美周郎的气度了! 计划已毕,周瑜立刻行动起来,带领水、陆大军四万之众,乘坐五百多艘战船,沿着肥水进入巢湖,顺流而下,前往庐江郡…… …………………………………………………………………………………………………………………… “吼!--吼!吼!” 巢湖宽阔的水面上,一支庞大的船队正在行驶中,前后相连十余里,大小战船数百艘,声势极为壮观,为首一艘大型楼船,长十丈、高四丈,分为三层,可以装载数百将士,船头竖着一面青色大纛旗,正中一个斗大的‘周’字,在寒风的吹拂中,上下飘摆,好不威风! 江淮流域一带,气候温暖,即使在寒冬季节,河水也不结冰的,北风狂吹之下,各船都升起了满帆,加上是顺流而下,船队行进速度极快,只用了四天时间,就进入到庐江郡境内了! 问题是,庐江郡各地太平无事,百姓们安居乐业,一点敌人的踪迹也没发现,不过吗,周瑜坚信自己的判断,那头狡猾的‘贪狼’,一定潜伏在某个角落里,准备发起致命一击呢! 人马到达庐江城外,扎下了水、陆大营,周瑜没急着寻找敌人,而是摆下了丰盛的酒席,宴请亲朋好友、门阀家主……好好的吃喝一顿,又送上丰厚的礼物,他心里非常清楚,想要寻找敌踪的话,一名当地的樵夫、渔民,可是胜过十个游骑兵! 果然,周瑜的判断极为精准,三天之后,有好消息传来,一位樵夫发现了敌人营地,正是消失的玄甲铁骑,还打着一面‘萧’字大旗呢,地点就在---霍山! 正文 第二百二十章夜袭霍山 霍山位于庐江城西北一百五十里,山势雄壮,悬崖陡峭,矿藏丰富,草木茂盛,乃是一块有名的风水宝地,地下蕴藏着金、银、铜、铁、锡……大量矿产,地上有茶树、毛竹、桑树、天麻……不计其数的药材,附近百姓皆赖此山为生,庐江人称之为:“金山药岭名茶地,竹海桑园天麻乡!” 最为重要的是,霍山东侧三十里处,就是大名鼎鼎的舒城,也就是周瑜的家乡,周氏的祖坟、家庙、族人尽在于此,已经繁衍生息数百年了,据说很久之前,一位风水先生路过,观看山川地势之后,留下一段批语: “霍山雄壮,地下多宝,周氏居住于此,聚山川金灵之气,族中必出一位贵人,执掌金戈铁马,可为绝世名将……不过吗,五行之中,烈火克金,一旦遇上‘天降星火,幽冥转世’之人,立刻躲避开,否则性命难保! “好一个鬼面萧郎,统领数万人马,千里奔袭而来,无声无息,隐藏山谷,犹如恶狼窥视猎物,随时一击毙命……厉害呀!” 得知情况之后,周瑜惊出了一身冷汗,万万没有想到,萧逸带兵驻扎霍山,这是藏在了自己的眼皮底下,真是好胆量、好心机呀! 从态势上分析,萧逸有两个目的,其一,偷袭庐江,焚烧粮草,切断江东大军的补给线,十几万人马不战而败,则寿春之围可解,此乃‘围魏救赵’之计! 其二,如果偷袭庐江不成功,那就攻击舒城,占领周氏的祖坟、家庙,以宗族数百男女为人质,就可以跟周瑜讨价还价了,此乃‘顺手牵羊’之计! 两个计策,只要成功其一,就能制约住江东人马,改变曹军的不利局面,如此诡异、毒辣的手段,却是萧逸一贯风格,幸好苍天保护,自己提前发现了敌踪,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呀! 既然找到了这头‘贪狼’,下一步,就是布下天罗地网,一举擒获强敌了,周瑜端坐在大帐中,闭目沉思起来,身为庐江人氏,他熟悉家乡的一草一木,根本不用军略图,一切谋划皆在心中…… 统领江东四万人马,大张旗鼓的杀过去,这个办法绝对不行,玄甲铁骑数万之众,号称‘天下第一精锐’,两军真刀真枪的厮杀,就算自己侥幸得胜,部下也会死伤惨重,弄不好得话,也许是两败俱伤呢! 再说了,萧逸凶狠如狼、手段毒辣,一旦彻底的激怒了他,没准就会对舒城下手了,杀戮周氏族人,焚烧宗庙,挖掘祖坟……若是如此,周瑜愧对祖宗在天之灵呀! 最好的办法吗,就是效仿狩猎之道,偷偷的潜伏过去,利用霍山地势,封锁山谷,让敌人插翅难逃,那个时候吗,或是深夜偷袭,或是团团围困,主动权就在自己手上了,不过吗,在大军行动之前,先要玩一点障眼法呢! 周瑜乃是江东名将,号称‘一步三计策,计计断人肠’,玩弄一些军事欺骗,自然不费吹灰之力了,总体来说,事情分为三步: 第一,派人偷偷的通知老将-程普,立刻调动人马,加强庐江城的防御工事,以免被敌人偷袭,当然了,这些事情必须‘内紧外松’,不能露出任何马脚,以免打草惊蛇了! 第二,就在自己的楼船上,摆下酒席,宴请宾客,每日吃喝玩乐,鼓瑟吹笙……制造出一种假象,周郎衣锦还乡,忙着炫耀富贵,暂时无心处理军务,不过吗,凡是前来的客人,一律许进不许出,全部软禁起来,以免泄露了消息! 第三,放出各种烟雾之后,留下几千人守卫营寨,周瑜带领主力大军,弃船登岸,日夜兼程,从小路奔袭霍山,一百五十里路程,大军徒步行进的话,两天两夜可以到达,而后发起偷袭,一举吞掉玄甲铁骑! 此计若是成功,则萧逸可擒,寿春可破,江淮之地可得呀,至于周瑜自己吗,也能成为‘天下第一名将’,在家乡人面前好好的露一次脸,名彪史册,光宗耀祖! …………………………………………………………………………………………………………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 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 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 鱼戏莲叶北! …………… 从这天起,水寨的三层楼船上,日夜宴会,歌舞不停,靡靡之声,不绝于耳,庐江城附近的名士、文人,纷纷前来拜访,想要见识一下‘周郎’的风采,结果吗……呵呵! 谁也没有想到,就在昨天夜里,周瑜统领主力人马,携带三天口粮,已经弃船登岸,偷偷的向霍山奔袭过去了…… 为了隐蔽行踪,加快速度,大军不打旗帜,不擂战鼓,人衔枚,马卸铃,就连蹄子也包裹起来了,专门从小路前进,另外吗,沉重的盔甲、长枪、巨戟也没携带,将士们只是软甲、短刀、弓箭……,深夜偷袭,近身肉搏,这些武器就足够了! 阵而后战,兵法之常,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周瑜不愧是江东名将,对路程计算的很精准,两天之后的黄昏时分,江东人马赶到了霍山,一刻也没有休息,迅速展开队形,偷偷的靠近过去…… “嗖!……嗖!嗖!” 两天两夜的急行军,将士们已经很疲惫了,为了鼓舞士气,周瑜身先士卒,爬高山、翻悬崖、过绝壁,手足、膝盖、肩背尽皆磨破出血了,小白脸也弄的乌七八糟的,真是吃尽了苦头,终于在夜幕降临之后,完成了对霍山的合围! “咕!……咕!咕!” 夜色深沉,夜枭啼鸣,山谷里燃烧着一些篝火,借着光亮,隐约可以看到一些帐篷,以及站岗的哨兵,除此之外,不时响起战马的嘶鸣声,还有一种浓重的腥骚味,这是大股骑兵特有的,一切都可以证明,玄甲铁骑就驻扎于此,而且毫无防范措施! “全军隐蔽起来,进食饮水,补充体力……记住了,不许发出任何声音,五更时分,发起进攻,一举歼灭敌军!” 焖在锅里的熟鸭子,也就不怕它飞走了,周瑜终于放下心来,决定在黎明之前,发起一场偷袭战,那时候的人是最困倦的了! “呼!……呼!呼!” 隆冬季节,山风呼啸,又疾又硬,都能吹进人的骨缝里面,江东将士趴在山沟中,一个个冻的瑟瑟发抖,小脸又黑又紫,手脚全部僵硬起来,那个滋味就别提了! 好在周瑜军纪如铁,加上对胜利的渴望,将士们咬牙坚持着,不过吗,人力难抗天威,如此寒冷的天气,加上两天的急行军,有的士兵忍受不住困倦,慢慢的昏睡过去,再也没有醒来了…… 一更天……二更天……忍耐着、继续忍耐着……终于五更天到了! “江东健儿们!--建功立业,博取富贵,就在今夜--杀!” 眼看时机成熟,周瑜拔出宝剑,下达了全军出击的命令,并且颁布重赏:有生擒萧郎者-官升三级,赏赐万金,良田千倾!” “杀呀!……生擒萧郎,换取富贵!”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江东将士蹦出山沟,犹如决堤之水一样,向着山谷冲杀过去,发出‘隆隆’巨响,周瑜手提宝剑,亲自上阵指挥,俊俏的面容都有一些扭曲了,挫败强敌,生擒萧逸,江淮之地,一战可定! “山谷里没有人……一个人也没有呀,全是空的帐篷!” “不好了,莫非我等中计了,此处有敌人的埋伏?” “大家不要慌乱,列好队形,准备迎敌,此处山谷众多,全都仔细搜索一下!” ……………………………………………………………… 完全出乎意料,杀进山谷之后,一个敌人的影子也没有,因为夜色昏暗,还误伤了不少自己人,这种攒足一身力气,却无处可用的感觉,真是难受到了顶点! 面对这种情况,周瑜也有些惊诧,心头升起了一股寒意,好在他临危不乱,迅速整顿人马,搜索各处山谷,情报不会有错的,萧逸就是驻军于此,难道上天入地了不成吗? 天亮以后,终于真相大白了,山谷里一个敌人也没有,只是一些穿着甲胄的稻草人,迷惑众人视线而已,还有几百匹受伤的战马,四出乱逛,嘶鸣不止,看马屁股上的标记,却是玄甲军的坐骑无疑! 原来玄甲铁骑南下,日夜兼程,千里奔袭,如此高强度的行军,对战马的损耗极大,有些伤了蹄子,有些折断了马腿,还有一些染上了疫病……无法随军征战了,士兵们不忍心杀戮坐骑,只好放弃在山谷里,留下了一些草料、粟米,让它们听天由命吧! 除此之外,士兵们还搜索到一块白木牌,刚刚砍下不久的原木,从中间一分为二,露出了白色的剖面,上面用墨汁写着一首诗: 千里奔袭入庐江,好山好水好风光, 围魏救赵做声势,顺手牵羊亦虚张, 知君夜袭此山谷,留下笔墨慰心伤, 遥敬周氏香一柱,生下公瑾好儿郎! “萧逸无耻小人,安敢如此戏弄于我,本将军与你誓不同日月也……噗!” 看到白木题诗之后,周瑜瞬间明白过来,自己上当受骗了,萧逸早已撤离山谷,之前的谋划、辛苦、天下第一名将的追求,皆化作梦幻泡影了! 周瑜本是心高气傲之人,如何受得这样的讥讽,恨满胸膛,心火上升,一口鲜血喷了出去,顿时昏迷不醒了!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更新最快网址:m.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一章调虎离山 千金虽好,快乐难找, 我潇洒走一条大道, 我得意的笑, 又得意的笑, 笑看红尘人不老, 把酒当个纯镜照…………………… 深夜-寿春城外,一处高坡上,借着朦胧的月色,萧逸一边俯视江东大营,一边哼着快乐小调,简直美的鼻涕冒泡了,两军对垒,高手过招,杀人不如坑人,坑人莫过打脸,尤其在家乡父老面前,狠抽一个骄傲的小白脸,真是大快人心呀! 千里驰骋,挥师南下,萧逸的目标是救援寿春,稳定江淮一带的局势,不过吗,孙策拥有十五万精锐,而且占据了地利,自己只有三万人马,又是长途跋涉而来,贸然发起进攻的话,就要面对五倍敌人了,寡不敌众之下,必然会吃大亏的! 为此,萧逸玩了一个中途失踪,改变了进攻方向,带领人马直取庐江郡,做出一副‘围魏救赵’的姿态,以孙策、周瑜的谋略水平,一定能看出这个计策,接着出兵救援庐江城,再然后吗,他们就慢慢落入圈套了…… 为了进一步迷惑敌人,萧逸故意在霍山驻军,威胁不远处的舒城,做出了‘顺手牵羊’之势,果不其然,周瑜心高气傲,想在家乡人面前建立军功,带领主力部队弃船登岸,长途奔袭过来了! 玄甲铁骑-纵横驰骋,马快刀利,用于野战冲锋,绝对是天下无敌,可是攻击坚固的城池,让将士们下马步战,攀爬城墙,那就是自讨苦吃了,不到万不得已,萧逸决不会行此下策,所以偷袭庐江城,不过是虚晃一枪罢了! 至于兵锋威胁舒城,更是为了刺激周瑜的心智,诸侯争霸,彼此打的再是凶狠,毕竟是汉家血脉的内讧,萧逸无论如何,也不会刨人祖坟,挟持家属做人质的,这是一名汉将的行为准则,也是做人的道德底线! 其实呢,萧逸早就派出人手,盯着周瑜的一举一动呢,眼看江东人马杀过来了,趁此机会,他提前半天偷偷的离开了霍山,而后调转马头,以最快的速度返回寿春城,这个时候,就算周瑜明白中计了,一切也无法挽回,因为他的行军速度太慢了! 霍山距离寿春城三百余里,玄甲铁骑一人三马,轮番骑乘,全力奔驰之下,一日一夜就能赶过去,这就是骑兵的机动优势了,相反的,周瑜的军队以步兵为主,同样的路程,如果靠两条腿走,起码需要六七天时间,而且士兵们疲惫不堪,战斗力大受影响的! 步行太消耗体力,难以回援寿春城,坐船倒是省力一些,可是时间来不及的,周瑜带兵救援庐江,乃是自北向南,顺流而下,风向上也很给力,船只皆是满帆而行,自然行进速度惊人了! 问题是,来时容易回去难,从庐江返回寿春城,那就是逆流而上了,船队顶风而行,只能降下帆布,靠着水手们划桨前进了,耗费人力、速度又慢,没有十天时间,休想看到寿春城的影子,等到周瑜带兵赶到之时,一切也就结束了! 孙策本有十五万精锐,为了防备荆州-刘表,调往夏口城两万人,对付徐州刺史-陈群的骚扰战术,又出动了一万人马,这次救援庐江城,周瑜带走了四万大军,如此计算下来,江东军只剩下八万人马,实力整整的缩减了一半,这时候再发起进攻,可就容易多了! 这样一套巧妙的计策,不是‘围魏救赵’,也不是‘顺手牵羊’,它的名字叫做-‘调虎离山’,想尽一切办法,分散敌人的兵力,把一个坚硬的拳头,变成了五根手指,再一根根的撅断它们,这就是萧逸的全盘计划了! 此计能够成功,是利用了孙策、周瑜的一个弱点:地域文化盲区,江东水泽之乡,气候温湿潮热,自古不产良马,也无法组建大规模的骑兵,因此上,这里出身的将领们,精通水战、步战、山地战,可是对于骑兵作战,只是一知半解罢了! “骑兵作战,不见利不进,动静之间,知敌强弱,百骑环绕,可裹万众,千骑分张,可盈百里,摧坚陷阵,全藉先锋…………敌分亦分,敌合亦合,故其骑突也,或远或近,或多或少,或聚或散,或出或没,来如天坠,去如电逝!” 简单来说,骑兵就是以动对静,以快打慢,利用强大的机动能力,在局部地区形成优势兵力,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不过吗,孙策、周瑜聪慧过人,吃了一次大亏之后,肯定会吸取教训的,下次再想欺骗他们,恐怕不太容易了! ……………………………………………………………………………………………… “千里奔袭,救援寿春,马踏敌营,刀头舔血,让江东鼠辈们看看,北地男儿的无双风采……杀呀!” 计策成功,事不宜迟,趁着夜色深沉,萧逸高举着凤翅鎏金镗,下达了总攻的命令,而后一拍‘白菜’的脑门,四蹄腾飞,带头冲杀下去了!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 三万玄甲铁骑,养精蓄锐已久,如今有了用武之地,自然是士气高昂了,按照惯例,将士们整齐列阵,高举兵刃,三声呐喊之后,发起了猛烈的集团冲锋,万马奔腾,势不可挡,犹如一支射出的利箭,直指江东大营! “呜呜!……敌袭!……各营速速备战呀!” “玄甲铁骑!……‘鬼面萧郎’杀过来了,大家快点跑呀!” …………………………………………………… 深夜之中,江东将士大都在熟睡休息,那想到敌人从天而降呀,许多人来不及冲出帐篷,就被玄甲铁骑踩踏过去,士兵死伤不计其数,在火光的照耀下,一片片的血肉模糊,死状惨不忍睹! 反应快一些的,勉强冲出了帐篷,可是混乱之中,有的找不到刀枪,有的分不清方向……士兵们只能光着身子,东奔西跑,大呼小叫,根本组织不起有效反击,尤其看到了‘金狼头大纛旗’,更是吓得魂飞魄散,谁也不敢上前阻挡,整座大营混乱成了一团! “好一个鬼面萧郎,来去无踪,用兵如神,‘天下第一名将’的称号,果然是名不虚传呀!” 喊杀声一起,孙策就披挂整齐,手持‘神威烈焰枪’,冲出了中军大帐,看到玄甲铁骑纵横驰骋,耀武扬威的样子,不禁心生感慨,自己千防万防的,还是中了萧逸的奸计,如此教训刻骨铭心呀! “江东儿郎们!……不要丢了家乡父老的脸面,坚守营地,一步不退--杀呀!” ‘小霸王’不愧是江东猛虎,立刻镇静下来了,晃动自己的大纛旗,组织人马,发起了反冲击,孙策身先士卒,挥舞着‘神威烈焰枪’,冲杀在第一线上,血溅沙场,死战不退! “杀!杀!--奋勇向前,马踏敌营!” “吼!吼!--死守营地,一步不退!” ……………………………………………… 战场上,刀枪如林,飞箭如蝗,喊杀声惊天动地,双方将士奋勇厮杀,谁也不肯示弱分毫,不过吗,江东人马毕竟仓促应战,指挥混乱,阵型不整,在玄甲铁骑的蹂躏下,士兵们死伤惨重,步步后退,几处防线都被突破了…… …………………………………………………………………………………… “传令各部将士,坚守城池,不许出战,有敢私开城门者--杀无赦!” 外面激烈的战事,自然惊动了寿春守军,张辽带着部下登上城头,亲自查看情况,出乎意料的是,他没有立刻出兵接应,而是死死的关闭城门! 常言道-兵不厌诈,深夜之中,局势混乱,谁知道外面的战事真假,是援兵真的杀到了,还是孙策、周瑜玩的鬼把戏,想要欺骗守军出城呢,张辽身为大将,肩负守城重任,不敢轻易冒险呀,这才按兵不动,静观战局发展! “嗒!--嗒!嗒!” 正在观看之间,江东军营大乱起来,士兵们波浪似的分裂两旁,一支骑兵闪电般冲了进来,挥舞刀枪,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为首一员大将,身披寒铁铠,头戴鬼面盔,坐下千里墨烟驹,手持凤翅鎏金镗,万马军中,纵横驰骋,如入无人之境,正是大司马-萧逸! “大司马亲自带兵解围了,寿春城这下有救了!” “吼!吼!……大司马万胜!……大司马万胜!” ‘鬼面萧郎’的征战装束,天下谁人不知呢,看到萧逸的身影后,寿春城头响起一片欢呼声,可是一柱香过去了,城门依旧没打开,阻挠之人还是守将-张辽! “深夜之中,难辨敌我,末将守城有责,不敢轻易开启城门,还请大司马见谅一二!” 张辽手握宝剑,牙关紧咬,依旧坚持自己的意见,今日不见真容,城门绝不开启,天王老子也是一样! “哈哈!--文远将军心思细腻,临危不乱,古之良将,莫过于此了!” “爽朗的大笑声中,萧逸跃马上前,一直冲到护城河边,抬起了‘蚩尤鬼面’,露出一副微黑的小俊脸,还带着两个深深的大酒窝呢! 隆!隆!……转盘响动,吊桥放下,关闭了一个多月的寿春城,终于缓缓的打开了……“末将恭请大司马进城!” :。: 正文 第二百二十二章粮草不足 “呜!--呜!呜!” 外有铁蹄踩踏-马刀飞舞,内有守军接应-万箭齐发,内外夹击之下,江东人马死伤惨重,营地也化成了一片火海,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能跑不跑笨乌龟’,战局难以挽回了,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黎明时分,孙策下令‘放弃营地,全军后撤’,苍凉的号角吹起,响彻了整个战场…… 统兵者明白一个道理,全军进攻容易,想要后撤实难,此时看出江东将士的素质了,战败之后,人心不乱,甘宁、蒋钦、周泰、董袭、太史慈……诸位将军,来回驰骋,整顿队伍,各营依次后撤,先行者不惊慌,后撤者不畏惧,孙策手持‘神威烈焰枪’,傲立阵尾,亲自断后,担负起一名统帅的责任! 此一役,江东人马可谓惨败,将士阵亡万余人,负伤者不计其数,放弃了苦心修筑的营地,扔掉了无数的旗帜、锣鼓、军械、帐篷……,这样的大败仗,自从孙策起兵以来,真是前所未有呀! 江东人马全线后撤,目标是五十里外的长丰城,那里有一处中转站,囤积着大量的军械、粮草,而且有坚固的城防,可以站稳脚跟,修养战伤,重整旗鼓,再行决一死战! “好一头江东猛虎!--智、信、仁、勇、严,五者兼备了,堪称第一流的统帅,若不尽早除之,日后必为中原大患!” 寿春城头上,看着整齐后撤的敌军,萧逸不禁称赞起来,胜而不骄,败而不馁,这才是自己的劲敌呢,而后传下命令:“全军停止追击,收兵回营休整!” 兵法云:‘穷寇莫追,否则吃亏’,孙策败了一阵,麾下主力人马尚存,战场上形势复杂,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的,寿春之围已解,还是见好就收吧! 再说了,玄甲铁骑,一日夜之间,驰骋三百余里,立刻投入战斗中,早已是人困马乏了,全靠一股子士气支撑着,再要强行追下去,也是有心无力了,只会是增加死伤人数! 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打扫战场,救治伤兵,掩埋死者,不分敌我,一律入土为安,中国讲究死者为大,不管生前的恩怨如何,死后皆化做云烟了,至于抓获的江东俘虏,也要好生照顾起来,以后可以交换人质,索取赎金之类! 一切结束之后,玄甲铁骑在城外扎下大营,没有进入寿春城,这也是萧逸吩咐的,一则:数万大军进城,难免入住民宅,寿春百姓苦战多日,实在不忍心骚扰他们了! 二则:玄甲军皆是骑兵,纵横驰骋,凶猛如虎,一旦进入城池,等于猛虎关入笼中了,难以发挥出战斗力,万一被敌人堵住城门,可就哭都来不及了,还是驻扎野地保险一些! 至于萧逸自己吗,忙着慰问将士,安抚百姓,同时视察寿春城的情况,结果大街小巷的转悠下来,心中就凉了大半截,真是好悬呀,守军死伤惨重,粮草消耗殆尽,城内的牛、羊、马、骡、鸡、鸭……全部屠宰干净了,已经开始掏老鼠洞了,如果救兵晚来几天,寿春城就要吃人肉了! 萧逸立刻下令,从不多的军粮里面,抽调一半出来,先行救济寿春百姓,人为天下之本,如果百姓都饿死了,就算夺取城池,又有什么意义呢? 其实寿春富庶,粮草充足,养活本城人没问题,可是开战以来,四方百姓为了躲避战火,纷纷涌进了城内,人口一下子激增了五六倍,才会出现这种局面的,不是张辽调度有方,极力安抚人心,城内恐怕早就崩溃了! “粮食来了!……粮食来了!……大家有饱饭吃了!” 好在战事获胜,敌人全线后退,粮道也就打通了,两天之后,徐州刺史-陈群带领两万人马,押送着一些粮草,前来支援寿春城了! 一位伟人说过:‘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成车的粮草,喷香的米粥,迅速的安抚了人心,寿春城的局势也平稳下来了,萧逸终于长出一口气,而后找到陈群,二人在密室内交谈半天,等到出来的时候,神色又多云转阴了,还是一个原因--粮草不足! 曹营集团占据了中原五州,地域广阔,兵力雄厚,却一直为了粮草发愁,这也不奇怪,只要看看五州的情况就明白了! 司州本是京畿之地,也是各路诸侯争夺的目标,你来我往,战事频繁,遭受荼毒的也最厉害了,民间十室九空,黎民百不存一,洛阳、长安这样的巨邑,也毁坏的不成样子了,至今没能修复过来,这样的情况下,别说抽调赋税、粮草,朝廷每年还要发放救济粮,这才有了一点生气! 凉州位于边陲,地广人稀,胡汉混杂,也是战乱频繁之地,萧逸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打败各路豪杰,夺取了西凉十二郡,如今正在修养生息,勉强自给自足罢了,根本没有余力支援朝廷,能够送来一些战马、牛羊,已经是他们的极限了! 兖、豫两州是曹军最早的地盘,收编流民,开垦荒地,实行‘屯垦制度’,数年下来,百姓们安居乐业,颇有一些成效了,不过吗,老天爷不给面子,前年一场大蝗灾,弄的赤地千里,庄稼颗粒无收,至今没能恢复元气,上交的粮草极为有限呢! 如此计算下来,只剩下一个徐州了,土地肥沃,盛产粮食,商旅往来,税收丰厚,又有渔盐之利,号称‘富甲东南’,征伐吕布之战,曹军小心翼翼的行动,没敢破坏地方生产,因此保留了几分元气! 有人统计过,自从官渡大战开始,曹军消耗的粮草、钱财,三分之二出自徐州,还征调了大量的民夫、车辆、牲畜,绝对是曹营集团的钱兜子、粮袋子、车轮子,发挥作用之大,无与伦比! 如今萧逸统兵南下,以江淮之地为战场,酣斗‘小霸王’-孙策,依旧需要徐州提供钱财、粮草、民夫、车辆……,问题是,徐州再是富庶之地,也难以同时支援两处战场,为了此事,萧逸私下询问过,陈群也给出一个答案……两个月! 以徐州现在的粮食存储,最多坚持两个月,过了这个时间,钱财耗尽、粮草断绝,再也无能为力了,换句话说,萧逸必须在开春之前,打败小霸王-孙策的人马,否则的话,大军无粮,不战自败! “天不助我呀!……没有粮草、军械,战神来了也白搭……呜呜!” 知道情况之后,萧逸独自回到卧室,直接倒在了地上,就像小孩子一样翻滚着,就差嚎啕大哭了,幸亏没人看到,否则‘鬼面萧郎’的无敌形象,必然顷刻之间崩塌呀! 萧逸是一个自信的人,如果有充足的后勤补给,再上足够的战略时间,他有七成的把握打败孙策、周瑜,甚至是生擒活捉,把他们带回许昌城,开一个‘帅哥展览会’,邀请名门小姐、深闺怨妇来观看,收取门票,赚很多的小钱钱! 可是两个月时间,天寒地冻、客场作战、物资又不充足,这种不利情况下,就是孙武、韩信、白起全都复生了,也没把握打败孙策、周瑜二人的联手呀,一个无双统帅,一个绝世名将……难!难!难! 世上没有不打败仗的将军,萧逸也不例外,问题是,这一仗真的输不起呀,官渡战场上,曹、袁双方投入百万大军,反复鏖战,死战不休,如今进入了僵持阶段,其实天下人都明白,战争胜负的关键,不在北方的曹、袁二人,而在南方的萧逸、孙策身上了! 如果萧逸获胜了,可以带领玄甲铁骑北上,支援官渡战场,跟曹操大军汇合一起,共同对付袁绍的人马,如此一来,战争胜负的天平,也就向曹营集团倾斜了! 相反的,如果孙策获胜了,得到江淮之地,然后以此为踏板,大举出兵北伐,直捣许昌城,把小皇帝抢过来,曹操老巢失守,立刻就是全线崩溃,天下大势也就无法挽回了! 现在萧逸唯一期盼的,就是孙策、周瑜知耻后勇,热血沸腾之下,带领十几万人马,重新攻打寿春城,两军决一死战,如此,自己还有五分胜算,否则的话,一切只有天知道了! …………………………………………………………………………………… 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数天之后,游骑兵带回消息,孙策没有决战的意思,而是选择了全线后撤………… 十二月二十日,孙策兵退三十里,带领人马南下成德城,临走之前,一把大火烧了长丰城,以免留下粮食资敌! 十二月二十二日,孙策再次后撤五十里,至于成德城吗,还是一把大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十二月二十六日,孙策、周瑜在合肥汇合,二人商议之后,聚集所有兵马,扎下了水、陆两座大寨,修筑壁垒,挖掘壕沟,积聚粮草,准备打一场持久战,活活的消耗死对手! 至此,萧逸打了大胜仗,解了寿春城之围,可是战争的主动权,却牢牢的控制在孙策、周瑜手中,这就叫‘天意难测,世事无常!’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三章厉害的乌龟战术! 巢湖,古称‘南巢’,位于寿春郡中南部,北接肥水,南通长江,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史记-夏本纪》记载:‘商汤革命,放逐夏桀于南巢,过数年,饥饿而死’,好歹是一位末代天子,流放的时候带着妃子、仆从、各种宝物……,竟然活活饿死了,可能性实在不大,因此后人纷纷猜测,商汤下了黑手,派人毒杀了夏桀,斩草除根,政治斗争本就残酷无情呀! 至于巢湖的来历,更是富有一种传奇性,故老相传,此处本是一片丘陵地带,草木茂盛,鸟兽成群,百姓们安居乐业,后来出现了天灾,一夜之间,地龙翻身,山脉崩裂,大地深深的塌陷下去了,四方河流汇聚过来,最后形成了一个巨大湖泊,因为形状怪异,如同鸟巢,故而取名‘巢湖!’ 巢湖方圆八百余里,烟波浩渺,岛屿成群,风景美妙至极,盛产螃蟹、虾米、银鱼、珍珠……,周围遍布湖田,土质肥沃,阳光充足,稻米一年三熟,号称‘江淮膏腴之地’,也是各方豪杰眼红的宝地,为了争夺巢湖水域,不知发生多少征战,流了多少男儿血呀! 为了控制住巢湖水域,东汉-建武元年,光武帝-刘秀分封宗室子弟于此,建立了‘合肥侯国’,并且抽调数万民夫,花费无数钱财,在上游的肥水岸边,修筑了一座合肥城! 合肥城濒临肥水,南控巢湖,方圆十五里,城墙高大,气势恢宏,乃是淮南一带的军事重镇,设有旱门六座,水门三座,水陆交通,极为发达,本地居民也超过了万户,原本是‘伪帝’-袁术的地盘,后来被曹军占领了,如今吗,成了小霸王-孙策的大本营! 寿春城下战败之后,江东人马全线撤退,收缩兵力,聚拢力量,半个月时间,合肥驻军就达到了十万,而且粮草充足,军械齐全,士气逐渐恢复过来,每日操练阵法,随时准备复仇! 与此同时,周瑜带领船队也回来了,就在巢湖入口处,扎下一座大型水寨,分为八座水门,以大船列阵为城郭,小舟往来如街道,水军将士居住其中,白天举旗为号,指挥进退,夜晚点燃灯火,水面通红,方圆占地三十余里,威风凛凛,令人生畏! 为了保障后勤供应,周瑜把庐江郡的粮草、军械也运来了,全部装载在船上,互相环绕,漂泊水面,形成一个大型的‘水上粮仓’,如此一来,万无一失,就算敌人想偷袭粮道,他们也摸不进水寨! ……………………………………………………………………………………………………………… “呜!--呜!呜!” 水寨浩大,船只往来,旌旗飘扬,号角不绝,位于正中的指挥船,是一艘威武的余皇大舟,通体洁白如雪,长十五丈,高四丈余,分为上下三层,可以容纳上千将士,漂浮水上,威风凛凛,指挥仓四周封闭着,里面坐着江东的灵魂人物--孙策、周瑜! “兄长!--咱们这次是栽跟头了!” “贤弟!--咱们这次真是载跟头了!” “呜呜!--呜呜!” …………………… 大舟指挥仓内,一具黑漆托盘,一盘烧鲈鱼,一壶美酒,两个酒杯,孙策、周瑜相对而坐,都在长吁短叹,神态委屈的不行了! 自从起兵以来,兄弟二人联手对敌,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横扫江东六郡,向北逼死袁术,夺取了庐江郡,向西攻打刘表,占领了夏口城,向南扫荡百越部落,拓地千里,收降十余万众,提起孙郎、周郎的大名,天下诸侯无不心惊胆战呀! 那知道呢,山外有山,天外有天,狠人背后有狠人,此番淮南之战,他们遇到了生平劲敌-萧逸,打了败仗,丢了面子,成为了难兄难弟…… 一个来回奔波数百里,费尽心血,吃苦受累,结果被人家当成猴子来耍,在家乡父老的面前,狠狠的载了一个大跟头,气的口吐鲜血,大伤了元气! 另一个更倒霉,深夜遇袭,马踏连营,将士阵亡过万人,丢弃的军械、旗帜、锣鼓……不计其数,好不容易修筑的大营也丢了,狼背逃出二百余里,真是威风扫地呀! 如此挫折,对于两个骄傲的人来说,比砍他们几刀都难受呢,真是痛彻心扉,伤心落泪呀……记得上次哭泣,还是他们六岁的时候,被邻村的一个大孩子欺负了,二人奋起反抗,可惜力不如人,被狠狠的修理了一顿,委屈的哭了半天,最让人郁闷的是,那个欺负过他们坏孩子……似乎也是姓‘萧’的!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咱们虽然吃了一个败仗,可是十几万人马尚存,还可以重整旗鼓,再决一死战!” “贤弟言之有理,吃一堑,长一智,没有不打败仗的将军,咱们只要吸取教训,来日方长,定能报仇雪恨!” 不亏是一方英雄豪杰,二人痛定思痛之后,迅速的振作了起来,总结经验教训,寻求破敌之道,最后得出了三点结论: 首先,敌人是空前强大的,万万不能再轻视了,萧逸出道以来,统兵沙场,征战四方,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多少英雄豪杰,都成了他手中的骷髅盏,华雄、李傕、郭汜、牛辅、曹豹、纪灵、颜良、文丑……不计其数,皆化亡魂! 这样一位强悍如虎,凶狠如狼,狡猾如狐的劲敌,必须全力以赴、小心谨慎的应对,先前二人太过于轻敌了,自以为得计,能够算计对手,这才有了霍山之辱、寿春之败! 其次,虽然吃了一场败仗,可是战争的主动权,依旧在自己一方掌控中,江东兵马十余万,训练有素,军械充足,粮草也不是问题,可以通过水道,从江东六郡源源不断的送来,再说了,河北-袁绍也会支援一部分的,这个‘钱袋子’不用白不用! 相反的,萧逸就没这个条件了,兵马数量上处于劣势,还是远道而来,水土不服,士兵们很容易患上疫病,动辄成百上千的倒下去,全靠陆路运送粮草、军械,不仅路程遥远,搬运艰难,而且储备不足,难以长久呀! 最后,兵家取胜之道,就是‘以己之长,克敌之短’,萧逸的确能征善战,可是粮草不足,既然如此,咱们就不与他正面交锋,而是固守城池,修筑壁垒,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消耗战,活活的饿死对手好了! 孙策、周瑜计算过,曹营集团两线作战,出动兵马数十万,民夫过百万人,消耗的粮草不计其数,以曹军的粮食贮备,再分拨到淮南战场上,也就坚持两三个月时间,过了这个极限,一旦粮草断绝,大军不战自败! 可能有人认为,沙场征战,就该摆开兵马,真刀真枪的拼杀,打一个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用自己的一腔豪勇,征服最厉害的敌人,这才是大英雄本色呢! 如果是两名侠士对决,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伏尸二人,血流五步,却是让人敬仰万分,可是在千军万马的战场上,这种只是‘匹夫之勇’,再说的简单点,就是弱智、白痴、傻瓜、大脑积水、脑袋被驴踢了…… 沙场征战,生死相搏,无所不用其极,什么刀砍、枪刺、水淹、火烧、下毒、反间计、美人计……只要能置敌人于死地,那就是好计策了,断粮计也是其中之一,而且是最厉害的一种呢! 当初的楚汉之争,刘邦统兵征战的本领,远远比不上霸王-项羽,打一仗,败一仗,就连老婆、孩子都丢了,可他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凭着钱粮充足,人马众多,用了五年时间,硬是消耗死了项羽,建立了大汉王朝! 同样的道理,现在萧逸兵少粮缺,利在速战速决,江东一方兵多粮足,利在旷日持久,如何选择战术,也就不言而喻了吧! 以后的史书上只会记载:孙郎、周郎智勇双全,身先士卒,大败屠夫-萧逸,救民水火,天下敬仰,称为盖世英雄……别忘了,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 …………………………………………………………………………………………………… 一番商议之后,二人召集各营将领,宣布了新的战略方针:“修筑壁垒,挖掘壕沟,积聚粮草,固守合肥,不出战、不迎战、不追击,只要坚持三个月,这场战役就算打赢了!” 如果萧逸调动人马,主动前来进攻,那也没什么可怕的,凭着合肥城防的坚固,江东人马的战力,加上充足的军械、粮草,坚守半年也无问题,还能蹦掉对方几颗大牙呢! 退一步说,就算萧逸能征善战,用诡计攻破了合肥城,(这种事情不算新鲜,寿春、下邳、长安、金城……皆是如此,萧郎攻城,无有不破),那也不要紧,江东人马可以退入水寨,利用八百里水域,继续坚持下去! 众所周知的,曹军大都是北方儿郎,跃马弯弓,翻山越岭,就一点问题没有,堪称‘陆上猛虎’,不过吗,让他们下水就不行了,一群旱鸭子-上船不把苦胆吐出来,就算他们运气好呢! 以周瑜为首的水军将领,甚至暗暗的期待,萧逸最好头脑发热一次,带领人马进入巢湖,若是如此,他们有几十种办法,把敌人溺死在水域中,生擒敌将,雪耻复仇,那个时候吗,就把萧逸扒个精光,绑在战船旗杆上,用寒风冻他的***…… 会议结束之后,孙策特意派出人手,在巢湖里捕捉了两只乌龟,一只留给自己,另一只送给了周瑜,每日观看揣摩,以为磨砺意志,咱们就是像乌龟一样,缩进坚壳,死不露头,谁又能奈何于我?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更新最快网址:m. 正文 第二百二十四章金戈铁马,又是一年! “两只乌龟!两只乌龟!……跑的慢,跑的慢,一只缩着脑袋,一只藏起尾巴,怎么办?怎么办?……一朝铁锤握在手,砸碎龟壳做苓膏!” 玄甲军大营-中军帐内,萧逸愁眉不展的趴在帅案上,一边哼着自己改编的儿歌,一边看着新收的宠物,两只巴掌大小的白龟,龟壳上用匕首刻着名字--孙策、周瑜! 稻香去河边采药的时候,发现了两只罕见的小白乌,就把它们带回来了,萧逸心生感触之下,用一副‘丰胸美颜’的秘方,跟小姑娘做了交换,还给两只白龟取了名字,日夜不停的寻思着,如何把它们做成一副‘龟苓膏’! 两只小白龟颇具灵性,意识到了危险,总是躲进龟壳不出来了,萧逸试过很多办法:威逼、利诱、恐吓、敲打……可惜毫无作用,两只小白龟耐性惊人,说不出头,就不出头,真是龟如其‘名’呀! 孙策、周瑜就在修炼‘乌龟神功’,江东人马全线收缩,躲进了合肥-巢湖里面,任由局势如何变幻,他们就是不肯出来了,为了引‘龟’出洞,也好速战速决,萧逸用了不少手段…… 首先,派出游骑兵挑衅,每天在合肥城外骂阵,上到列祖列宗,下到亲朋好友,全用污言秽语洗礼了一遍,结果呢……孙策、周瑜强压怒火,拒不出战! 其次,玄甲军全线后撤,放弃了不少壁垒、城镇,做出一副‘粮草枯竭,军心不稳’的样子,希望江东军趁势追杀,结果呢……孙策、周瑜禁闭城门,拒不出击! 最后,萧逸亲自写了‘挑战书’,派出弓箭手射入城内,直言自己爱慕‘江东二乔’,希望发生一些‘超出男女友谊’的关系,结果呢,书信送出去七八封,全部泥牛入海了,一点音讯也没有! 实在没办法了,敌军死活不肯出来,萧逸气愤之下,准备把两只白龟送过去,以此羞辱孙策、周瑜二人,可是转念一想,又放弃了这个计划! ‘乌龟’这个东西,在后世是骂人用的,代表着‘绿帽子’,可是秦、汉时期,却是一种吉利的动物,象征着健康长寿、荣华富贵,比如官员的大印上,经常会雕刻一只乌龟,聚敛富贵之气,普通百姓人家,还没资格使用呢! 如果把两只小白龟送过去,按照这个时代的审美观,孙策、周瑜绝不会生气,相反的,他们会如获至宝,好好的奉养起来,甚至暗暗的猜测,萧逸送上‘一份贵重礼物’,莫非有‘退兵求和’之意? 引‘龟’出洞不成,萧逸也想过主动出击,为此,他带着一队亲兵,在巢湖附近转悠了三天,寻找江东军营的漏洞,结果呢,满怀希望前去,垂头丧气归来,龟壳坚硬,难以下手!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真是至理名言呀……每个物种都有擅长的领域,也有致命的弱点,强要逆天行事,只会自取灭亡!” 说实话,萧逸不惧怕合肥城,身为统兵大将,自然藏有一些杀手锏了,自己只要施展出来,攻破城池易如反掌,真正让他愁眉不展的,就是江东水寨了,八百里巢湖水域,烟波浩渺,地形复杂,尚未进入,已然胆寒呀! 要想攻破江东水寨,必须有一支精锐水军,这方面恰好是曹军的软肋了,萧逸麾下战将如云,勇士如雨,跃马弯弓,天下无敌……很可惜,包括自己在内,满营将校都是旱鸭子,入水既沉,上船则吐,如果去打水战,只有葬身鱼腹一个下场了,当然了,大营里也有一位水性好的--‘白菜!’ 汗血宝马,天赋异禀,跋山涉水,如履平地,可以畅游长江大河,小小的巢湖水域,自然难不住它了,问题是,‘白菜’固然聪明绝顶,要想统领水军、征战四海,还要修炼几百年才行呢! 到时候,‘白菜大爷’吸收日月精华,幻化为九天神龙,一声长啸,翻江倒海,吞云吐雾,遨游太空……好好的历史小说,就要改成玄幻了! 言归正传,萧逸一筹莫展的时候,诸将汇聚过来了,陌刀兵、陷阵营、丹阳兵……就驻扎在寿春城外,共计十余万人马,旌旗飘摆,士气如虹! 援兵到来,激奋人心,攻守之势为之一变,对于淮南战局自然是好事了,不过吗,人马数量增加,粮草消耗也更多了,对于脆弱的补给线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短短几天时间,刺史-陈群头上就出现白发了,日夜操劳,苦苦坚持,萧逸也是茶饭不思,恨不得放下刀枪,回去种地打粮算了! 也有将领私下提议过:“实行配给,缩减口粮,以前士兵们一日三餐,全部变成一日两餐,普通百姓只提供一餐,再把食物弄稀一点,加入一些草根、树皮、观音土,军民上下勒紧腰带,如此一来,可以再坚持几个月的时间!” 对于这个提议,萧逸直接就给否决了,当兵吃粮,天经地义,自己绝不会克扣军粮的,至于寿春的百姓们,他们也有生存的权利,要想争霸天下,民心不能失去呀,几千年的华夏历史,讲述着一个真理:“谁能让老百姓吃饱肚子,谁就是天下共主!” 再说了,自己一向是疾如风火,速战速决的,那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消耗战,不是自己的作战风格,两个月的时间,如果想出了破敌之计,自然皆大欢喜,如果想不出来的话,再消耗下去也没意义了! 萧逸暗暗盘算过,两个月不能取胜的话,自己就放弃寿春、丹阳诸郡,带领兵马退到徐州,缩短后勤补给线,再利用下邳、萧关几座坚城,继续跟江东人马周旋下去,如果还守不住的话,那就只有出绝招了---游击战! ‘红朝太祖’说过:‘存地失人,人地两失,存人失地,人地两得’……面对强大的敌人,无法直接对抗,那就放弃一些城市,引诱敌军主力深入,拉长对方的补给线,我方则合理部署兵力,攻击薄弱环节,速战速决,打完就跑,积小胜为大胜,慢慢的消耗死敌人,这就是‘游击战’的精髓了! 萧逸是‘红朝太祖’的铁杆粉丝,仔细研究过老人家的战争理论,经常运用到实战中,数万玄甲铁骑,机动灵活,战力强大,自己带领他们展开游击战、麻雀战、骚扰战…… 如此一来,最多一两年时间,就可以扭转战局了,孙策的十几万人马,只要敢踏入中原地区,就一个也别想回去了,人民战争,汪洋大海,不死不休! 当然了,不到万不得已,萧逸不会放弃江淮之地,带人去打‘游击战’的,那样对中原地区伤害太大了,兵火过处,赤地千里,百姓死亡,白骨累累,没有一二十年时间修养,休想恢复元气! …………………………………………………………………………………………… 好几天过去了,破敌之计没想出来,两支大军依旧对峙着,可是一件事情的到来,让双方人马放下刀枪,暂时停止了厮杀……因为过年了! “过年”起源于殷商时期,年头岁尾的祭祀活动,起初日期并不固定,先后规定过十二月、十一月、十月的第一天“过年”,直到汉武帝实行“太初历”,正式确定在正月初一,几百年下来,已经深入人心,成为汉家百姓最重要的节日了! 每到了‘过年’前后,各种政治活动基本停止,天子罢朝,百官休假,大家都要好好休息一下,也好跟家人们团聚,就算是沙场征战的将领,也会放下仇恨,暂且言和,纵然明日你死我活,今天也得吃好年夜饭呀! 虽然物资十分紧张,萧逸还是想尽一切办法,犒赏了麾下将士,每名士兵肉一斤、酒一壶,还亲自巡视各营,鼓舞士气,至于普通百姓们,无论男女老少,都是肉一斤、粟米三斤、麻布半匹,算是一份年礼了! “大司马-万胜!……大司马-万胜!” ……………………………… 领到了过年的礼物,寿春百姓欢声擂动,纵然条件有限,也纷纷行动起来:制新衣、煮饭食、写对联、贴门神……最重要的是-祭祀神灵! 中国人一向是敬天地、祭鬼神,每到逢年过节,必须祭祀神灵,祈求护佑,不过吗,因为地域文化不同,民间祭祀的神灵也不一样,有财神爷、灶王爷、土地公……家家户户,更有不同! 可是今年的除夕之夜,百姓们祭祀的神灵相同了:一尺多高的木雕小人,身披寒铁甲,头戴鬼面盔,一张小笑脸,两个大酒窝,左手捧着一枚金元宝,右手挥舞一柄斩蛟剑,供奉在灶台上,再刻上四句话--“贪狼星君,驾临人间,神通广大,法力无边!” 没有错,寿春百姓祭祀的‘贪狼星君’,就是以萧逸为原型创造的,这就是他们的‘守护神’……据说每日祭拜的话,可以驱逐邪魅,家宅平安,还能治疗一些疗疾呢,什么头痛脑热、发烧感冒、口吐鲜血、月经不调……一日三拜,立刻见效! 能够化身神灵,享受香火祭拜,萧逸是不反对的,就是位置差了一点,放在灶台上祭祀,日久天长的,难免熏出一副小黑脸来,可不管怎么说,也算有编制的神职人员了,比起那些黄大仙、耗子大仙……强的太多了! 正月初四日,过年的气氛还没消散,合肥城内突然有动静了,小霸王-孙策派出一名信使,直接来到玄甲军大营,献上一份丰厚的年礼:美酒、肥肉、银鱼、虾米、珍珠……种类繁多,还有一封孙策的亲笔信,上面只有四句话: 两军对沙场, 未忘旧日情, 红炉煮酒熟, 能饮一杯无? 正文 第二百二十五章龙争虎斗 上 更新快无广告。常言道:‘宴无好宴,会无好会,笑里藏刀,杀机四伏’,尤其是权贵之间的宴会,无不充斥着阴谋、诡计、杀戮、交易……仔细论述的话,可以编写一本,这次小霸王-孙策又是送年礼,又是设宴会,恐怕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呢! 话又说回来了,天下大乱,群雄逐鹿,本就是武力与权谋的较量,诸侯会盟也是常有之事,谁不敢去的话,既是失礼之举,也会引来世人耻笑,战国时期,六国诸侯畏秦如虎,胆小懦弱如赵惠王,尚且与秦王相会于渑池,彼此斗智斗勇,引出一段‘将相和’的千古美谈! 萧逸胆魄过人,又有万夫不挡之勇,岂会害怕一次宴会呢,当即应承下来了,不过吗,宴会的时间、地点需要磋商一下,萧逸再是神勇无敌,也不会到合肥城吃酒席的,岂不是羊入虎口吗,同样道理,孙策也不会来寿春城,必须选择一个合适的地点,双方人员都认可才行呢! 一番商议之后,双方达成了妥协,时间:三天之后,建安四年-正月初七;地点:在肥水上搭建一座浮桥,双方首领桥上相见,另外吗,萧逸、孙策可以佩戴武器,以及三百名护卫,不能超过这个人数,更不能埋伏弓箭手,做出暗箭伤人的无耻之事! “啪!-啪!-啪!” 商议完成之后,萧逸与对方使者三击掌,正式立下誓约:“三日之后,浮桥相见,把酒言欢,谈论天下,若有违约,天地厌之,毒蛇入帐,死无全尸!” “江东猛虎-凶狠狡诈,素无信用,宴会上不是埋伏甲兵,就是酒菜暗中下毒,大司马最好不要赴宴,以免羊入虎口呀!” “大司马执意前去,也要多带一些人马,三百护卫不够的,应该带上三千人,最好是三万精锐铁骑,而后内披双层重甲,水酒、菜肴绝不入口,如此万无一失……” “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咱们可以将计就计,埋伏下几名神箭手,趁机射杀了孙策,只要此人一死,敌军群龙无首之下,必然不战而败,大司马不愿违誓,末将愿意背负骂名,成就此事……” …………………………………………………………………………………… 江东使者刚一离开,诸位将军就议论开了,有人反对萧逸赴宴,认为太过危险了,有人觉得多带人手,以免出现意外之事,还有一些心黑手狠的家伙,建议趁机干掉孙策,就能打破战场僵局,结束淮南之事了! “呵呵!-诸位将军的好意,本大司马心领了,不过吗,承诺之事,岂能背约,只要多加小心,纵然是龙潭虎穴,我也能来去自如!” 萧逸杀人如麻,却从不背信弃义,否则如何统兵征战,取信于天下人呢,再说了,趁着这次双方会见,正好试探一下敌军虚实,也好寻找漏洞,克敌制胜呢! 至于暗杀孙策之事,更加不可取了,诸侯争霸,胜者为王,没听说谁的江山社稷,是靠着阴谋暗杀得来的,纵然侥幸成功了,也会彻底失去人心,这样的江山不会长久的,王莽的‘新朝’,就是最好的例子了! 再说了,孙策一旦外出会盟,周瑜肯定留守大营,此人有能力掌控三军,若是听到义兄遇害了,必然尽起江东人马,前来找萧逸拼命的,俗话说-哀兵必胜,一定杀的尸山血河,不死不休! 当然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萧逸不是蠢笨的楚怀王,傻乎乎的前去会盟,结果被秦国扣为人质,落得割地赔款、客死异乡的下场,也成为了千古笑谈! “孙伯符、周公瑾,两位当世人杰……咱们就好好的较量一下,看谁的道行更深一筹吧!” ………………………………………………………………………………………………………… “嗒!……嗒!嗒!” 三天时间,转瞬即逝,双方会盟的时间到了……萧逸早早的起床了,沐浴更衣之后,美美的饱餐一顿,而后内穿蟒鳞软甲、外罩百花战袍、暗藏贪狼短刀……一切准备妥当之后,跃上马背,高举旗帜,在三百护卫的簇拥下,向约定地点奔驰而去! 三百玄甲铁骑,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小斌、曹性负责统领着,人人弓马娴熟,能征善战,配上最精良的甲胄、武器、坐骑,全都武装到了牙齿,忠诚方面绝无问题,皆愿为大司马真心效命,护卫左右,九死无悔! 另外吗,高顺、于禁二人,带领三千精锐骑兵,就在三十里之外跟随着,只要接到信号,立刻前来支援,以骑兵的奔驰速度,也就是一柱香的时间,就能冲杀到眼前的,可谓万无一失! 双方会盟的地点吗,两天前就派人潜伏过去了,制高点安排了人手,监视周围的一举一动,树林、草丛、土洞……凡是隐蔽之处,都安排了一些‘神射手’,负责保护大司马,同时监视‘江东猛虎’,若有意外发生,立刻放冷箭狙杀! 寿春城的防御,交给了张辽负责,玄甲军大营,则让大牛坐镇着,二人都是沉稳的性子,识大体、知大局,遇事不会慌乱,却是留守的合适人选,临走之前,萧逸郑重交待过了,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二人不得离开半步,以免有人趁虚而入! 双方会盟的地点,就在寿春-合肥之间,相距百余里路程,为了避免冲突,一方在河左岸,另一方在河右岸,都是清一色的好骑手,快马加鞭之下,一个时辰之后,就看到了浮桥的影子了! 为了安排会盟的地点,江东水军出动了十几艘大船,在河面上并排停好,用绳索固定住,再铺上厚厚的木板,就成为了一座浮桥,正中间的位置上,还搭建了一座小凉亭,方圆一丈左右,雕梁画栋,美轮美奂,短短的三天时间,他们就布置好了一切,真是费了一番心思呢! 作为设宴一方,江东人马早就到了,‘小霸王’-孙策就坐在凉亭内,头戴黄金冠,身穿蜀锦袍,披着一件虎皮大氅,浑身上下鼓鼓囊囊的,肯定是内披双层重甲了,周围几十名侍卫环绕,防御的密不透风! 江东大将-甘宁、太史慈全副武装,一个手持浑铁枪,一个握着镔铁戟,站在浮桥入口处,浑身上下杀气腾腾,至于周围野地之中,杀气凝重,鸟兽皆无,不用说也知道,肯定埋伏了不少兵马,江东健儿也不是吃素的呀! “哒!哒!--嗷!嗷!” 看清情况之后,萧逸马不停蹄,一直冲到浮桥附近,这才轻轻的勒住了缰绳,‘白菜’前蹄抬起,仰天嘶鸣不止,如同龙吟虎啸一般,风云激荡,直冲九霄,真是好一匹墨烟神驹呀! “嗖!--啪嗒!” 就在‘白菜’仰天嘶鸣的时候,萧逸从马鞍上一跃而下,快如闪电,轻如狸猫,而后迈步走向凉亭,龙行虎步,气势如虹,小斌、曹性带着十几名护卫,手握兵刃,紧紧跟随,三百铁骑列队整齐,横刀立马,监视着周围的情况! “末将参加大司马!……神威盖世,四方仰望!” 甘宁、太史慈身披甲胄,手持兵刃,站在浮桥之上,犹如‘二鬼把门’,他们原来计划好的,守住浮桥,散发杀气,给萧逸一个下马威,展示一下江东将士的威风,也为后面的谈判赢取一个先机! 那知道事与愿违,二人散发的杀气,与萧逸的气势碰撞一起,犹如积雪遇到了中天烈日,迅速消融的一干二净了,二人浑身颤抖着,不由自主的躬身行礼……论起嗜血杀人,小巫今天见到大巫了! “哈哈!……一别数载,叔父大人征战四方,功业彪炳,四海之内,人人仰望,真是可喜可贺呀!” 爽朗的大笑声中,孙策亲自出来迎接了,离着一丈多远呢,就主动躬身行礼,一声‘叔父’叫的很是响亮,丝毫没有不好意思! “呵呵!……多日不见,贤侄南征北战,创下了偌大的基业,坐拥六郡之地,虎视天下九州,真可谓少年英雄、春风得意呀!” 萧逸没有太过托大了,轻轻的抱拳还了半礼,目光上下游动之后,不禁的心中产生赞叹--好一个威猛如狮的好男儿,同时想起了袁术的一句名言:“使术有子如孙郎,死复何恨!” “刷!--刷!” 互相行礼之后,萧逸、孙策就站在桥头上,目光如电,彼此凝视,窥视着对方的内心,同时散发出强大的杀气,开始了一场无声的较量! “呼!……呼!呼!” ‘杀气’二字,无形有实,两个统领千军万马,杀人不计其数的好男儿,互相较量,气势对碰,犹如电闪雷鸣,风云激荡,周围的亲兵们步步后退,无人敢于仰视! 如果做个比喻的话,一个是幽冥黑洞-神秘莫测,吞噬万物,纵然快如光电,大如星辰,也只有走向灭亡一条路! 另一个是炎炎烈日,傲立中天,光芒万丈,能够焚毁八荒,燃烧万物,与之相比,皓月、繁星也只是陪衬罢了! “哈哈!-天下英雄人物,叔父必然位列其中--请!” “呵呵!-四方豪杰之士,伯符绝对不弱于人--请!” 对峙半响之后,二人依旧胜负不分,同时收回了气势,仰天大笑起来,而后携手走进凉亭--英雄相惜,豪杰相敬,龙争虎斗,风云激荡! 正文 第二百二十六章龙争虎斗 下 木制黑漆食案上,一条清蒸银鱼、一份油焖河虾,一碗稻米饭,再加上一坛子米酒,这就是宴会的饮食了,菜肴不算丰盛,也就是寻常渔家的伙食,烹制的却很精致,散发出诱人的香气,能在沙场征战之余,享受一顿朴素的家常饭,颇有一种‘返璞归真’的感觉呢! “银鱼、河虾、稻米饭……都是巢湖里面的特产,口感极佳,名扬四海,希望叔父大人喜欢!” 说话之时,孙策举起了筷子,吃的是津津有味,汉代实行分食制度,不论菜肴好坏、多少,每人都是平均一份,落座之后,各吃各的,不会吃到别人的口水! 至于团团围坐一起,大家共享一份食物,筷子交叉,口水飞溅,那是游牧民族的习俗,还没有传入中原内地呢,也不被汉族士人接受,认为是粗鄙无礼,形同野兽一样的吃法! “刷!-敌方献食,未可轻动,请大司马小心一些,让末将查看之后,再行享用不迟!” 中军官-小斌上前几步,轻声劝阻起来,还从怀里摸出一根银簪子,准备测试一下酒菜,他是担心对方投毒,诸侯之间宴饮,这是一项必备的工序,因此不算失礼之举,有些达官显贵身边,还设有专门的‘试毒师’呢! “嗯!--不必了,退下吧!” 萧逸微微的摇头,而后举起竹木筷子,品尝着几种巢湖特产,还提起米酒坛子,狠狠的灌了一大口,北酒刚烈,南酒醇香,酿制不同,各有滋味! 孙策勇武刚烈,心地光明,这样的好男儿可以真刀真枪,以生死相搏,却不会投毒害人的,如此豪杰,自当信赖,如果换成了‘碧眼小儿’-孙仲谋设宴,就算试毒师检测十八遍了,萧逸也不会动一下筷子,孙氏兄弟,同根所生,性情截然不同,一个是英雄,一个是政客! “大司马义薄云天,以一颗赤心,推人腹中,如此胸襟气魄,真乃大英雄也……本将军先干为敬了!” 能够被一位劲敌信任,绝对是人生的莫大荣耀,孙策欢喜之下,举起酒坛子一阵狂饮,作为信任的一种回敬,不过吗,二人的称呼也随之变化了……“亭外是叔侄,亭内为劲敌!” “丞相大人册封你:讨逆将军-扬州牧-南昌乡侯,世袭罔替,如此天高地厚之恩,将军不思忠心报答,反而起兵反叛,弄的战火纷飞,生灵涂炭,你可知罪吗?” 双方的称呼改变了,谈话内容也要改变,萧逸心思敏捷,立刻先下手为强,扣了一顶大帽子过去,发起了猛烈的政治讨伐! “哈哈!……此天下者,汉家之天下也,曹丞相可以纵横捭阖,坐拥中原,本将军也能攻取城池,割据一方,至于出兵北伐的原因吗,我也想试试‘天下人’的滋味罢了!” 没有找借口,更没有心虚,孙策回答的很干脆,我起兵造反的目的:‘就是想坐上龙椅,号令天下’,这种坦率的谈话方式,反而让人无懈可击了! 仁义道德的绳索,可以束缚凡夫俗子,却制约不了英雄豪杰,正所谓:‘男子汉,大丈夫,行非常事,立万世名’,就像秦皇汉武一样,杀亲人、屠骨肉、涂炭生灵,依旧被后人尊奉为‘圣君’,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完全凌驾于仁义道德之上! “古人有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如今两军对垒沙场,短期内难分胜负,不知大司马军中粮草,还能支持多少日月呢?” 来而不往非礼也,孙策开始反击了,话语犹如利箭一般,直指对方的要害……粮草不足,难以久长! “呵呵!-朝廷两线作战,动用了上百万人力,物资消耗极为惊人,至于军中粮草吗,只够两三个月使用了!” 萧逸没有隐瞒什么,大家心知肚明的事情,说瞎话也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引来对方耻笑,不如坦诚相待呢! “合肥-巢湖固若金汤,急切之间难以攻克,大司马粮草不足,进退两难,不知有何打算呢?” “天下没有不破之城池,也没有不打败仗的将军,淮南之势难以挽回的话,那就换地再战好了!” “一战再战,生灵涂炭,大司马有没有想过,两家罢兵议和,重归于好呢?” “若能停止厮杀,休养生息,自然是苍生之幸了,不过吗,宝剑出鞘,无血不回,此事不太容易吧?” ………………………………………………………… 一番唇枪舌剑下来,二人四目相对,都在试探对方的底细,萧逸没有想到,对方在宴会之上,竟然提出议和,莫非说,江东集团后院起火了,或者另有隐情不成? 另一边,提出议和之后,孙策满是不甘心呀,他何尝不想决一死战,大破劲敌,一雪前耻,可是不行呀,为了天下大局着想,议和比开战更加有利…… 当今天下大势,河北集团、江东集团南北夹击,官渡、淮南两处战场上厮杀不断,人马死伤无数,其余诸侯也准备落井下石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最多几个月时间,曹营集团就全线崩溃了,而后被人瓜分干净,烟消云散…… 问题是,曹操一旦灭亡了,袁绍就会独霸中原,控制朝廷大权,接下来,他的野心会进一步膨胀,河北百万人马,必然大举南下,进攻荆州、益州、扬州……扫平南方诸侯;以江东集团的力量,根本无法抗拒,不是投降,就是灭亡呀! 天下争霸,纵横捭阖,力强者难以抗衡,力弱者易于相处,正是考虑到这一点,孙策、周瑜才想议和的,他们反复商议过,可以削弱曹营集团的力量,却不能让他立刻灭亡,需要留下抗衡河北集团,形成一个巧妙的势力平衡,最好能争取到七八年时间! 趁此机会,江东集团修养生息,操练兵马,逆流而上,吞并荆州、益州两地,完全的割据长江以南,那个时候吗,孙策就可以提兵百万,大举北伐中原了,曹操也好,袁绍也罢,都是自己的盘中餐、口中肉! 这个计划缜密合理,切实可行,也是江东集团的战略计划,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二十年之后,华夏大地上会出现一个‘孙氏王朝’,执掌天下,威慑四夷! “战火纷飞,生灵涂炭,本将军也于心不忍呀,只要大司马接受条件,割让一些城池、土地,江东将士就会脱下战袍,回家与妻儿们团聚,共享天伦之乐!” 想要罢兵议和,自然会有条件,说话间,孙策让人摆出一份‘天下寰宇图’,又拔出一柄小匕首,在上面轻轻的划了一条线,他们想要的是:寿春、丹阳、广陵、颍川-共计四郡之地! 孙策、周瑜目光很精准,寿春、丹阳两郡到手,江东就有了战略纵深,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而广陵、颍川两郡,则是前进基地了,以后北伐中原,易如反掌! 平心而论,以江东人马占据的优势,他们提出条件并不过分,与曹营集团的存亡相比,区区四郡也不算什么,只要南方达成议和,曹军就可以抽调兵力,北上救援官渡战场了,那里才是生死攸关之地呢! 只要打败了袁绍大军,曹军可以掠夺河北之地,把损失弥补回来,修养几年之后,再出兵南下、报仇雪恨也不迟晚,这样的议和条件,寻常将帅绝对双手赞成,不过吗,今天坐在这里的是--‘鬼面萧郎!’ “哈哈!……自古以来,如画江山,能者据之,岂有随意割让的道理,再说了,四郡城池,都是将士们浴血奋战得来的,讨逆将军想要夺取,那就用尸山血河来换吧!” 萧逸何等人物,对天下大势了如指掌,瞬间就明白了缘故,冷笑几声之后,一把抓起‘天下寰宇图’,直接塞进了自己怀中--大好河山,一寸不让! 再说了,沙场征战,胜者为王,那有祈求的和平呢,割地议和-犹如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今日退一步,明日退两步,后天就会满盘皆输了! “大司马为了几座城池,不肯罢兵议和,至百姓水深火热之中,未免私心太重了吧?” 提议否决,地图抢走,孙策的脸色阴沉下来,与此同时,江东护卫拔剑出鞘,目光中满是杀意,如果议和不成,唯有刀兵相见了! “讨逆将军南征北战,杀人无数,踏着累累的白骨,换来一身荣华富贵,莫非不是私心吗……多说无益,咱们刀兵相见,胜者为王!” 萧逸毫不畏惧,慢慢的喝完杯中酒,这才起身离开了凉亭,周围的玄甲护卫涌过来,同样是刀剑出鞘,杀气腾腾,他们早就做好准备了! 群雄四起,天下逐鹿,杀人无数,血流成河,谁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为了一家一姓的江山呢,至于‘救民水火、拯救苍生’的口号,只是政客们喊着玩罢了,谁要是当成理想了,恐怕会一辈子痛苦! “且慢一步,本将军还有一个问题,藏在心中很久了,还请赐教解惑……大司马文韬武略,天下罕见,无论是实力、威望、时机,足以割据一方,自立为王,为何屈身事曹,甘为臣属呢?” 不只是孙策一个人,天下很多人都在疑问,以萧逸的一身本领,能征善战,远在各路诸侯之上,趁着天下大乱的机会,他完全可以自立为王,甚至成为‘九五至尊’,为何投入曹操麾下,为别人征战沙场呢? “曹公心怀天下,海纳百川,乃是首屈一指的大英雄,为这样的‘王者’效力,无愁心甘情愿,希望曹公-扫平九州,天下一统!” 说话的时候,萧逸走出了浮桥,跃马扬鞭,一骑绝尘而去,不过吗,有一句话他没说出来--“今日天下,归属曹公,明日江山,我来执掌!”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更新最快网址:m.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七章遇到疑难事,扔鞋问苍天? 心中迷茫,信马由缰,敢问苍天,路在何方?……双方会盟结束之后,萧逸没有返回大营,而是放开了缰绳,任由‘白菜’随意奔跑,享受着大自然的风光,自己则闭目沉思,小黑脸上冷如冰霜,议和条件拒绝了,豪言壮语放出去了,可是破敌之策何在呢? 平心而论,孙策、周瑜不亏当世豪杰,合肥-巢湖的水、陆大寨,固若金汤,无懈可击,自己苦思冥想多时,也没有找到破绽之处,每日里百爪挠心、肝肠寸断,就连‘鱼水之欢’也没兴致了,可是表面上吗,还要装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以此来稳定军心、鼓舞士气! 统帅者,三军之魂,将士之胆,纵然泰山崩于前,也要沉着稳定,试想呀,战场上遇到难题了,士兵可以依赖校尉,校尉可以依赖将军,将军可以依赖萧逸,萧逸又能依赖谁人呢?……无依无靠,唯有自强! 可是大家往往忘记了,这位大司马-无愁乡侯-天下第一名将,今年只有二十六岁而已,尚未到‘而立’之年呢,却要执掌千军万马,征战四方,不得休闲,如此巨大的责任……泰山压顶,奋力扛起,其中滋味,谁人知之? “哎!--玩游戏的,不开外挂,玩穿越的,不给神器,双手空空,自求活命,仰望苍天,待我何薄?” 万般烦恼上心头,萧逸又自怨自艾起来,自己真是命苦呀,本是一个‘红朝-帝都’的小宅男,游戏、喝酒、泡妹子……无忧无虑,突然挨了一道黑色闪电,变成为了‘穿越一族’,结果还是个三等公民…… 人家玩穿越的‘幸运儿’,投胎到大富大贵之家,刚一出生落地,七八个奶妈抱着,十几个丫鬟陪着,每日里吃喝玩乐,无忧无虑,长大之后呢,万贯家财、高官厚禄,还有一个如花似玉的未婚妻,再加上一群活泼可爱的小姨子,那真是万花丛中过,美女皆归我! 还有运气爆棚的‘位面之子’,直接进了帝王之家,凭着先知先觉的本领,顶着‘天才儿童’的光环,拳打皇弟,脚踢皇兄,横扫一切竞争者,顺利接过老爹的位子,成为了九五至尊! 再然后呢,三宫六院,美女如云,内修民政,外拓疆土,打的异族们跪地求饶,万里江山尽归朕有,最后活到了一百岁,戴着‘圣君’的头衔,埋入皇陵,载于史册! 当然了,也有一些运气不好的,穿越到了‘魔武世界’,而且经脉阻塞,天生废柴,小时候还受了无数的欺负,于是乎,老天爷看不下去了,让主人公偶然间得到一件‘作弊器’,里面不是武功秘籍、神兵神器,就是一个无所不知的白胡子老头…… 接下来呢,在‘作弊器’的帮助下,废柴变成了天才,一飞冲天,横扫无敌,至少混了个‘至尊、斗帝’之类,美女、荣誉、地位……纷纷而来,美的不要不要的,玩腻之后呢,再进入下一个空间面,开启新的‘装逼’之旅…… 人家是天之骄子,咱只是三等公民,萧逸绝对是‘穿越一族’的另类,一个被命运之神抛弃的倒霉鬼,刚刚穿越过来,就让恶狼咬了一口,差点小命不保,当了几年小道士,贫苦度日不说,又好悬死于战火,至于武功秘籍、作弊神器一样也没有,全靠着自己的智慧、勇气、毅力,无数次的死里逃生,慢慢的成为上位者! 俗话说的好:‘遇到疑难事,举头问神灵’,萧逸现在进退两难,走投无路,只好撞一次大运了,老天爷亏待自己许久了,也该帮一次忙了吧,就算不降下霹雳闪电,劈死孙策、周瑜两个家伙,起码也给自己指一条明路呢? “天上地下、寰宇之内、神仙佛圣、妖魔鬼怪、夜叉妖精……总之一切有法力者--助我!” 荒山野岭之中,没法搞个祭天仪式,也没有龟甲、签桶、艾草……之类的算命道具,所以吗,在简陋的条件之下,萧逸选择了最简单的办法---扔鞋! “嗖!……啪嗒!” 小孩子的看家本领之一,遇到疑难困惑、问题不解、山中迷路之类的,都可以用此法解决,据说灵验度极高呢,萧逸也是没办法了,脱下了一只云锦靴,高高的抛向天空,重重的摔落凡尘……西北方向! “神灵指示,西北方向,全力奔驰,必遇贵人,可解疑惑,克敌制胜……驾!驾!” 既然方向明确了,那就奋勇闯上一程吧,萧逸一拍‘白菜’的脑门,向着西北狂奔而去,数百玄甲铁骑不明所以,只是紧紧跟随着,一时间,铁蹄铮铮,震动山野,尘埃四起,鸟兽俱惊…… 《三国志-魏书》记载:大司马-萧逸征战淮南,因为粮草不足、舟船不备,受困于合肥、巢湖之前,历时月余,难以取胜,幸得苍天青睐,赐予良策,大破敌军……此非天命者乎? ……………………………………………………………………………………………… “五里地!……十里地!……二十里地!……三十里地!” 骏马奔驰,疾速闪电,转瞬之间,三十里地跑出去了,萧逸举目四望,希望遇到个山中隐士、世外高人,也好指点迷津……可惜呀,一座茅庐、一个人影也没有,山野空旷,鸟兽绝踪! “老天爷呀!-您就发发慈悲吧,哥连云锦靴都扔了,那是夫人们亲手缝制的,回去要跪洗衣板的……嗯?” 万分郁闷之时,萧逸目光扫动,发现不远处的小山上,隐隐约约的有一座神殿,周围巨木高耸,荒草丛生,只有一座石碑屹立着,斜指青天,傲视寰宇,努力昭示自己的存在! “驾!--驾!驾!” 有神殿就一定有神灵,有用没有,试试再说,众人催动坐骑,迅速的来到山坡下,荒山野岭,没有道路,萧逸翻身下马,在十几名护卫的簇拥下,如同狸猫般攀援而上,其余人在周围布防,弯弓搭箭,拔出刀枪,严密的监视一切动静! 小孤山不算高,也就是两百丈左右,众人挥舞兵刃,劈砍荆棘,开拓道路,半个时辰之后,就来到了山顶上,也找到了那座神殿,而后一阵目瞪口呆,萧逸征战天下,阅历丰富,见过一些破败的神殿,可是没见过这么破的,里面莫非供奉着‘穷神’吗? 神殿的占地面积很大,分为前殿、后殿,左右配殿,以及碑亭、井亭、神厨、神库……各种建筑,一应俱全,看的出来,这里以前也是金碧辉煌、香火鼎盛的,供奉着一位帝王,或者是一位神灵! 可惜呀,无情岁月的摧残之下,多少鼎盛王朝皆化云烟,何况是一座祭祀神殿呢,如今殿宇倒塌,门窗俱碎,荒草丛生,狐鼠藏匿……只剩下一块残破的剑形石碑,还有大半间的前殿,顽强屹立,诉说往事! “走!--咱们进去看看,何方人物,如此落魄,荒山野岭,香火全无,也算是一大奇观呢?” 观看了一会,萧逸也没发现什么,大殿上面有半块残匾,历经风雨侵蚀,金漆脱落干净,早已辨认不清字迹了,不过吗,雁过留痕,还是有一点点印记的,匾额中间的古撰文,似乎是一个--王! 进入神殿里面,同样是残破不堪的,恐怕几百年没人打理过了,台阶断裂、墙壁倒塌,房梁上满是尘土、蛛网,还有小老鼠来回奔跑,‘吱吱’怪叫,看来它们在这里安家落户,不知繁衍多少代了! 大殿中有一座石雕神像,端坐在祭台之上,高有两丈左右,身穿龙纹冕服,头戴九旒王冠,左手持着一柄湛卢剑,右手握着白玉圭,目视前方,不怒自威,虽然满身尘土,却隐隐有一种王者之风! 华夏历史,源远流长,夏、商、周、秦、汉,两千多年的时间中,出现过无数的帝王、霸主,有一些功盖寰宇、万世祭祀:炎黄、蚩尤、大禹、秦始皇、汉武帝……纵然再过千年万载,后人也会祭祀供奉的,可是绝大多数王者,随着自己国家的灭亡,也就泯灭在历史长河中了,这座神殿的主人,大概也是其中之一! 上山求神,当有诚意,清扫殿宇,重燃香火……众人立刻行动起来了,清理碎石、打扫尘土,又取来了清水、麻布,仔细的清洗了神像,前后忙碌了一个多时辰,大殿里总算有点样子了! 另外吗,在清理大殿的时候,护卫们发现了一块石碑,上面刻有古词一首,在岁月的侵蚀之下,字迹已经模糊不清了,只能看出几句来: 吴越水为国,行师利舟战, 争霸开此河,余皇试亲练, ……………………… ……………………… 霸业已成空,山河风云变, 台上失娇艳,黄泉掩遮面! “吴越水战?……北上争霸……湛卢宝剑……自杀了?” 看完古词,沉思片刻,又在神像上查看一番,前后联想之后,萧逸终于知道破殿里面,供奉的是谁了…………吴王-夫差! :。: 正文 第二百二八章我有一个大胆的计划! 提起吴王-夫差,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什么妇人之仁、纵敌为患,什么杀害忠良、贪恋美色,最终导致国破身亡,基本上都是负面的评论,也成了后世君主引以为戒的例子,可是揭开历史神秘的面纱,以公正的目光重新审视,就会看到不一样的东西…… 夫差-姬姓,吴氏,为西周宗族血脉,出身极为高贵,公元前496年,其父吴王-阖闾大举攻越,两军战于欈李,越人采取偷袭战术,大败吴军主力,阖闾中箭,伤重不治,夫差继承了王位,执掌军国大事,这一年,他还是个三十二岁的年轻人! 公元前494年,三年丧期结束,吴王-夫差尽起国内精锐,出兵为父报仇,两军大战于夫椒,夫差亲临战阵,激励三军,一举攻克了越国王城,越王-勾践走投无路之下,以金银财宝贿赂了吴太宰-伯嚭,以‘身为奴,妻为妾’的条件,换取了一条活命,而后又献上西施、郑旦两位美女,以此取悦吴王! 接下来的日子里,吴国厉兵秣马,北上争霸,把触手伸向了中原地区,与齐、晋、楚几个老牌霸主,开始了激烈的角逐; 公元前487年,夫差以救援邹国为借口,出兵讨伐鲁国,包围其都城,强行签订了城下之盟! 公元前486年,夫差为了运送粮草,下令开凿邗沟,连结了长江、淮河,并在艾陵之战中,以‘鸣金进攻’的狡诈手段,全歼了十万齐军,抽翻了第一位老牌霸主! 公元前482年,夫差带领大军北上,与诸侯盟会于黄池,为了显示实力,他把军队分成左、中、右三路,亲自高举斧钺,以熊虎为旗号,用强大的武力威逼诸侯,夺取了‘霸主’的宝座,周天子赐予旌旗、车辆、弓箭……,加封‘东方之伯’,夫差功业,如日中天! 可是连年征战,也极大的损耗了国力,青壮年大量战死沙场,趁着夫差北上会盟,国内兵力十分空虚,隐忍了二十年的越王-勾践,出兵偷袭了吴国都城,杀其太子-友,而后又用了三年时间,团团围困姑苏台,一代霸主夫差,终于走上了末路! 据史书记载:越国灭吴之后,勾践手下留情,想把夫差流放到舟山群岛,派遣五百名仆从照顾生活,却被夫差一口回绝了,身为王者,宁死不辱,最后以黑纱遮面,自刎身亡,以示无颜见列祖列宗于地下! 这就是夫差悲壮、凄惨的一生了,他曾经掌控一个强大的国家,拥有过世上最美丽的女人,只因一时的妇人之仁,最后落得个国家身亡,如果做个公正的评价,夫差有帝王之命,有帝王之才,却没有帝王之魂--杀伐果断,铁血无情! “大司马-萧无愁,千载之下,祭祀吴王殿下,荒野相逢,即是有缘,还望英灵护佑,指点迷津,若能大破敌军,平定乱世,一定重修庙宇,再造金身,千秋万世,香火不绝!” 对于这位悲剧霸主的一生,萧逸壮其志、怜其情、鄙其心,还是那句老话,千秋功过,后人评论,不过吗,真正让他感兴趣的,还是石碑上的记载--邗沟! 作为一名大军统帅,必须知天文、识地理、通晓四时变化,利用一切自然资源,才能破敌制胜,可是天道无常,阴晴难测,这就需要敏锐的目光了,在重重迷雾之中,找到可以利用的资源,一个大胆的计划,开始形成了! “派出游骑,搜索四方,找几个土人过来问话,记住了,只能好言相劝,不准武力胁迫,速去速回!” 要想问路径,须找本地人,萧逸大手一挥,派出了百名游骑,分成了十队,四面八方奔驰而去,搜素附近的山村、野寨,有句话说的好,再恶劣的环境中,也会有汉民生存之地…… 荒山野岭,寻人不易,一个多时辰之后,护卫铁骑跑回来了,一个个气喘吁吁、汗流浃背,与此同时,马背上还带着几位须发皆白,面如死灰的老者! “将军大人饶命呀!--小老儿都是守法之民,每年耕作土地,缴纳赋税,不敢遗漏分毫,更没有犯奸作科之举……” 搀扶下马之后,几位差点颠簸散架的老者,立刻瘫软在地上,磕头犹如鸡吃碎米,不过吗,马老滑、人来奸,他们的目光很精准,全都跪在萧逸面前,苦苦哀求着,生怕惹来杀身之祸! 倒不是几位老者胆怯,实在是乱世之中,灾祸频繁,杀人如同割草一般,他们本来好好的坐在家中,哄着宝贝孙子呢,突然闯进一伙铁骑兵,二话不说,驾上马背就走,任谁也会魂飞天外的! “呵呵!-几位老人家请起,派人请你们前来,绝无加害之意,只想询问一些事情,来人呀,取金盏、美酒来,为几位长者压惊!” 萧逸不敢受此大礼,连忙双手搀扶起来,又令人取来美酒,亲自斟满之后,为几位老者压惊驱寒,而后询问起邗沟的事情…… “启禀将军大人,千年以前,此地本是一片湖泊,水草茂盛,鱼类繁衍,堪称是一块宝地呀,后来吴王-夫差北上争霸,为了大军运送粮草,下令开挖了刊沟,恰好路过此处,眼看地形雄俊,物产丰富,下令修筑堤坝,蓄水为湖,扎下了水军大寨,以此为根基,操练人马,争霸天下! 后来越兴吴亡,此地也就荒废了,又过了几百年,地势变换,河流改道,肥水、施水、泄水尽皆流入了巢湖,此地没有活水注入,也就慢慢的干枯了,不过昔日建筑,依旧留有痕迹呢!” 事有凑巧,几位老者的祖先,本就是吴国的士卒,负责看守水寨大营的,国破之后,他们不愿意归顺越人,就留在此地,繁衍生息,耕作为生,因此对当年的事情,可谓是了如执掌! 至于那座吴王庙宇,也是他们的祖先修葺的,用来纪念先王-夫差,只是近些年来,战乱频繁,民不聊生,大家肚子都吃不饱了,那有力气上香祭祀呢,因此显赫一时的庙宇,也就逐渐残破不堪了! 其中一位年纪最长着,还以手为笔,以沙为纸,在地上画起了地图,讲述巢湖与几条河流的关系,水势大小,流量走向,全都说的清清楚楚! “多谢几位长者指点迷津,本将军立刻派人送你们回去,乱世之中,生民不易,不过请放心吧,战乱没有平息,可是你们的苦日子到头了,来人呀,取一些金银过来……” 萧大司马出行,有两样东西随身必备:美酒、金银,前者可以交友问路,后者可以役鬼通神,百试百灵,童叟无欺! …………………………………………………………………………………………………………………… 常言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送走几位老者之后,萧逸带着三百护卫,风驰电掣似的前往山中,他要实地估测一下,自己的计划是否可行,如果老天爷帮忙的话,淮南之事可以速战速决了! 峰峦如聚,流水潺潺,湖泊遍地,游鱼嬉戏……,几位老者没有虚言,这里果然是一大片沼泽地,方圆足有三四百里,与肥水、施水近在咫尺,可以想象的出来,当年百川归流,烟波飘渺的样子! 另外吗,七八百年过去了,吴国操练水军的建筑还在,点将台高高耸立,俯视四方,霸气十足,用来停泊的港口,地势开阔,足以容纳几千艘战船,还有南侧的大堤坝,巨石为基,黄土夯筑,上面遍生杨柳,虽然有些残破了,依旧可以正常使用,可见古人建筑水平之高,投入心血之巨了! “感谢阿基米德,感谢牛顿、伽利略……当然了,还有罚我抄写一百遍定理的、提前进入‘更年期’的数学女老师……呜呜,一百遍呀!” 查看完毕之后,萧逸折了一根枯枝,就在大堤上,写写画画的,利用前世的数学知识,反复计算着工程量、水流量、地势落差,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来--自己的办法可行! “哈哈!-真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多谢吴王殿下护佑,在下一定遵守承诺,重修庙宇,再塑金身,千秋万载,祭祀不绝!” 为人处世,言而有信,萧逸当即传令下去,拨给当地土人一笔款项,让他们重修吴王庙宇,日日上香祭祀,作为回报,他们的子子孙孙,从此不必缴纳赋税,不必服兵役,可以安居乐业,守护这片世外桃源! 大有收获之后,萧逸快马回到大本营,连夜召集众将,商议破敌之策,他一边手持笔墨,绘制地图,一边传下三道军令: 其一,派出大量的游骑兵,潜伏在合肥、巢湖附近,射杀敌军的游骑、密探,切断江东大军的耳目,因为事关重大,下手必须狠辣,宁可错杀三千,也不放过一个! 其二,大军倾巢出动,逼近合肥城下寨,侦查地形,砍伐树木,大量的修造云梯、撞车、楼车……之类攻城器械,同时给士兵们加餐,做好大决战的准备! 其三,寿春城内外,凡是十六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男子,一律征集起来,自备锤子、铁钎、扁担、绳索之类工具准备听用,至于日常消耗的粮食,则由官府统一拨发,谁敢克扣口粮,杀无赦! 安排妥当之后,萧逸对着合肥一阵的冷笑:“孙策、周瑜两个小儿,欺负哥没有水军,难破巢湖,这次就教会你们一个真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更新最快网址:m. 正文 第二百二十九章以霹雳手段,证菩萨心肠! “呼!呼!--叮!叮!” 合肥城外-官道上,北风呼啸,玲儿叮当,一支商队慢慢的行驶中,队伍的规模并不大,只有十辆双辕马车,二十几名伙计随行,可能是路上不太平,为了防备盗贼抢劫,伙计们全都腰跨长刀,背着弓箭,警惕着周围的情况,此外,车队前面打着一面认旗,大写着一个‘郑’字! 至于十辆马车上,装载的全是好稻米,还有一小部分美酒,乱世之中,田园荒芜,米价如珠,一日三涨,有些灾荒地区,两升稻米就能换一个黄花闺女,四处贩运粮食,却是一门暴利买卖,至于携带的烈酒吗,则是贿赂沿途关卡的,兵大爷没有不爱喝酒的,用此物买路,简直比通关文书还管用呢! “弟兄们打起精神来呀,进了寿春城之后,让你们好好的吃喝一顿,再去找找乐子,咱们有十车稻米,能换多少漂亮娘们呀--哈哈!” 商队头目名叫郑九,扬州-吴郡人氏,今年四十多岁了,长的肥头大耳,体胖如猪,因为一条腿是瘸的,因此人送外号‘郑大瘸子’,至于他的身份吗,名义上是一名粮商,游走四方,谋取暴利,实则是江东的一名密探,侦查敌情,搜集情报! 这并不奇怪,两军交战,必派侦探,探子也分为许多种类:长探、短探、流星探、明探、暗探、连环探……相辅相成,各有用处,最常见就是游骑兵了,密布四周,侦查敌情,射杀敌方游骑,不过吗,因为目标太明显了,游骑兵活动区域有限,真正发挥大作用的,还是那些匿藏无形的暗探! 郑九就是一名暗探,他本是江东军中一员,当年攻打‘曲阿城’的时候,不幸负伤瘸了一条腿,无法在军中效力了,就转行做了暗探,以粮商身份做掩护,大江南北,黄河两岸,四出游走,侦查到不少情报,也获得了大量的赏赐! 人一旦有了钱财,就会生出享受之心,郑九也是如此,这趟任务结束之后,他就回到吴郡老家去,利用多年的积蓄,买一座大宅院,再娶几个漂亮女人,好好的过自己的小日子吧,也许过上几年,就有胖娃娃抱了呢! 至于这趟任务吗,他也计划好了,寿春城被围困多日,最缺的就是粮食了,自己送十车稻米过去,肯定卖一个好价钱,也会成为最受欢迎的人,趁此机会,刺探情报,必然事半功倍呀,如果运气好的话,再暗中刺杀几名将军、校尉,回去换上一个军功爵位,那就再好不过了! “哒!哒!--嗖!嗖!” 小商队正行进中,路旁冲出一队玄甲铁骑,二话不说,弯弓就射,箭簇犹如飞蝗,又凶狠、又精准,片刻之间,商队伙计就倒下一大半了…… “军爷们手下留情呀,小的们是正经商人,这里有通关文书,还有一份厚礼送上呢!” 突然遇袭,郑九也发懵了,一面拔出佩剑,拨打箭簇,一面掏出文书,用力挥舞着,话说走南闯北多年了,第一次遇到这么凶悍的骑兵,不言不语的,直接下死手呀! “杀!--杀!” 数十名玄甲铁骑不管什么,两拨箭雨射完之后,拔出腰间的长刀,冲上来就是一阵砍杀,活人一律砍死,死人也得补两刀,确定一个活口也不留下! 片刻之后,厮杀结束了,小商队全军覆灭,一个活口也没留下,粮车也全被抢走了,郑九身中数刀,倒在了血泊之中,致死也未瞑目,他实在想不明白,自己天衣无缝的计划,怎么就失败了呢,豪宅、良田、美女……一切都与自己无关了! “大司马有令:方圆百里之内,不管是商队、行人、樵夫、农夫……全部斩杀,一个不留,敢有漏网一人,全队游骑兵连坐斩首!” 杀完人之后,为首的队长指挥手下,在路边挖了一个大坑,把死者扔了进去,让他们入土为安,也算最后一点阴德吧! 没错的,‘格杀无论’的命令,就是萧逸亲自下达的,因为他要做的事情,实在太重大了,关系到十几万将士生死,以及天下大势的发展,一点消息不能泄漏,否则前功尽弃了! 老话说的好,只有死人不会走漏消息,因此上,玄甲铁骑四处游荡,斩杀一切遇到的路人,兵荒马乱的年月,还敢四处乱跑的人,不是敌方暗探,就是不法之徒,杀了也没什么可惜的,就算有一两个无辜者,为了天下大局,也只能做一些牺牲了! ……………………………………………………………………………………………………………… “吼!--吼!吼!” 就在游骑四处,射杀敌方密探,封锁消息的时候,萧逸也开始了计划,数万精锐士兵、十万青壮民夫,按照设计好的线路,用他们手中的工具,开挖渠道,清除巨石,一时之间,工地上挥汗如雨,热火朝天…… 汉家百姓,不愧是最勤劳的一个民族,虽然天气寒冷、土壤坚硬,虽然工具简单、工程巨大,他们还是以最大的毅力,克服着种种困难,顶着寒风,步步向前,他们再次用汗水证明了,这是一个修筑过万里长城的民族,这是一个不可战胜的民族! 萧逸的计划并不复杂,就像大禹治水一样,开挖旧的渠道,把肥水、施水、淮水……重新引流过来,利用原来的盆地,汇聚成一个湖泊,名字也起好了,就叫做‘夫差湖’,以此纪念一代霸主,吴王夫差! 在聚水成湖的同时,萧逸还派出人手,驻守在南侧大堤上,而且做了一点小手脚,只要水位达标了,一声令下,掘开堤坝,就会制造出一场大洪水,利用地势的高低,奔腾而下,势不可挡,沿着河道一直冲入巢湖,那个时候吗,数万江东将士,皆成为了鱼鳖之食! 为了加大水流的冲击力,萧逸还派人砍伐了大量树木,就沉浸在湖水中,等到泄洪的时候,这些巨木顺势而下,力有万钧,就是再坚固的大船,也会砸个稀巴烂的,真可谓狠辣到了极点! 孙策、周瑜仗着水军之利,据守巢湖天险,原以为万无一失,这次就是告诉他们,什么叫‘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不过吗,要想执行这个计划,还有三个难关: 第一就是封锁消息了,孙策、周瑜足智多谋,让他们稍微知道一点风声,就会惊醒过来,或是迁移水寨,或是修筑堤坝,那样的话,前功尽弃,淮南之势也就无法挽回了!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萧逸才大开杀戒,派出上千名游骑兵,射杀方圆百里的密探,以及行迹可疑者,十几天的时间,已经有数百人丧命了,其中有一些无辜者,可是为了天下大计,容不得半点慈悲心! 第二个难关,就是水流变化问题,几条河流引入了‘夫差湖’,原来河道水位必然降低,江东水军就驻扎在巢湖入口,一旦被他们察觉到了,后果难以预料呀! 因此上,萧逸颁布严令,只能慢慢蓄水,不可一蹴而就,更不能截断旧河道,万幸的是,现在是枯水季节,几条河流水位下降,只要不是太明显了,下游的敌军也就不会发现了! 第三个难关,就是移民问题了,斗转星移,沧海桑田,几百年时间下来,盆地中出现了几十个村落,共计上千户百姓,他们的家宅、田园、祖坟……尽在于此,一下子要搬走了,谈何容易呢! 为了劝说百姓们迁走,地方官员可是费劲了唇舌,连哄带劝的,可有些顽固分子,就是软硬不吃,死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还有一些死硬的老汉,干脆把自己锁在家中,誓与田宅共存亡了! 拆迁问题,自古难办,为了顺利施工,萧逸安排了三种对策: 首先‘好言相劝,加倍赔偿’,凡是搬迁的百姓,官府安排新住宅、田亩,数量上翻倍不说,还免去三年的赋税,因为搬迁祖坟,惊扰亡灵的,再赔偿一头耕牛,这个绝对是高价了! 其次,官员亲自劝说,郡守、县令、亭长……全都派下去了,遇到顽固不化的百姓,先作揖,再鞠躬,实在不行跪下磕头,自古没有官员跪拜百姓的,能做到这个份上,真是仁至义尽了! 第三,诸多方法用尽之后,还是不肯搬迁的‘钉子户’,只有一个对策--杀,治乱世须用重典,为了江淮战局的胜负,为了九州天下的太平,杀几个人也是难免了,这是为了救更多的人,叫做‘以霹雳手段,证菩萨心肠!’ 顽强的意志力,可以推动事态的发展,在萧逸的指挥下,工程进展的很顺利,正月二十八日,施水渠道挖通,水流缓缓的进入‘夫差湖’,原本干涸的盆地,又变得流水潺潺了! 二月初六,肥水渠道也挖通了,‘夫差湖’水位大涨,覆盖面积二百余里,淹没丘陵无数,最深处可达十余丈,算是名副其实的湖泊了! 二月初十,淮河渠道也挖通了,水流大量的注入,湖面迅速扩张,占地方圆三百余里,深处超过了五十丈,就像一个巨大的水盆,悬挂在江东军头上,随时可以倾覆而下! 接下来的日子里,三条河流不断注入,‘夫差湖’水位直线上升,已经接近了萧逸要求的容量,与此同时,一脸疲惫的陈群出现了,上告一个坏消息,因为大量的征调民夫,军中存粮消耗极大,已经快要见底了,最多还能支持十天! “咱们没有粮草,可是合肥城内有呀,传令三军将士,好好的休息一下,三天之后,与孙策、周瑜决一雌雄,天下大势,皆在此一战了!” 安排完毕之后,萧逸也准备起来了,他要亲临战阵,激励士气,如果运气好的话,三天之后,可以在合肥城内享用晚饭了!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三十章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第二百三十章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建安四年-春,二月十五日,白虎当值,大凶之日,主持人世杀伐,必有将星陨落,这一天,也是两军生死决战的日子! “呜!--呜!呜!” 寅时一刻,东方日出,紫气升腾,玄甲军大营-号角连绵,惊动四野,紧接着,各部人马埋锅造饭,美美的大吃了一顿,为了给将士们补充体力,粮草官-司马懿想尽了办法,给每个人弄到一斤大饼,半斤牛肉,还有一碗浓浓的粟米粥,在物资奇缺的情况下,这可是难得的美味了! “咚!--咚!咚!” 寅时三刻,各营用餐完毕,在将校们的带领下,各部人马开出了大营,摆出一个‘乾坤混元大阵’,萧逸身披甲胄,手持斩蛟剑,亲自指挥着十万大军,向合肥城缓缓的推过去! 大军出征,地动山摇,放眼望去,旌旗飘扬,刀枪如林,战鼓声惊天动地,十万大军组成的阵势,犹如一座巍峨山脉,碾压一切阻拦者,今日过后,必然尸横遍野,血流成河1 此番出兵,乃是入淮以来最大的战役,也是两军的生死之战,为了克敌制胜,萧逸把‘杀手锏’也带出来了,相信他们一出手,攻克合肥城,犹如探囊取物一般,至于巢湖里的水军吗……呵呵! “呜!呜!……备战!备战!”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江东大军自然不肯示弱了,‘小霸王’-孙策亲自指挥着,各部将士登上了城头,摆出了大量的箭簇、滚木、巨石、油锅……准备跟敌军决一死战,修筑了两个多月的壁垒、壕沟,这次终于派上用场了,就让敌人的尸体铺平它们吧! 与比同时,巢湖水寨大开,周瑜统领数百艘战船,驶入了肥水主河道,随时准备登陆作战,攻击敌军的侧翼,就以战场形势来看,江东大军占据了绝对的上风,天时、地利、人和……他们一样也不缺少! 对于今日的决战,江东大军上下,全都充满了信心,上次寿春之败,还可以说是轻敌了,这次拥有如此优势,如果还打了败仗,那就只能说‘天意如此’,人的本领再大,终究难以逆天! “咚!--咚!咚!” 三通战鼓,两军对垒,按照惯例来说,双方统帅应该出马,互相的狂喷一通口水,激励士气,打压敌人,以此标榜自己的正义性,虽说没什么大用处,可就像人的阑尾一样,骂阵也是战场之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口才极佳者,骂的对方口吐鲜血,还能不战而屈人之兵呢! “孙氏逆贼,割据一方,以下犯上,罪不容诛,如今朝廷大军至此,还不速速出城投降,可以保你全家性命无忧!” 萧逸总是先下手为强,不管有没有理,只要嗓门够大的话,就能占了三分道理,说不动对方将领,动摇一下军心也好呀! “逆贼曹操,上欺天子,下虐群臣,简直罪恶滔天,你就是‘助纣为虐’的帮凶了,大司马及早回头,尚有一线生机!” 孙策毫不示弱,为了上阵对骂,他喝了三碗酸梅汤,真是中气十足,嗓音洪亮,方圆数里,清晰可闻! “哈哈!--刀枪无眼,福祸难测,伯符今日战死沙场,不怕家中娇妻独守空房,每日里以泪洗面吗?” “呵呵!--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大司马府上美女如云,今日若是陨落沙场了,成为寡妇者不知几何呢?” ………………………………………………………………………… “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本大司马仁至义尽,可惜呀,好良言难劝该死鬼……来人呀,点火!” 狂喷半响之后,就该动真格的了,萧逸大手一挥,阵中冲出一队士兵,抱着成捆的干柴,迅速堆成了三大摞,点燃熊熊烈火之后,再倒上一些清水,瞬时间,黑色浓烟冲天而起,犹如三条张牙舞爪的恶龙,咆哮四方,天地俱惊! 烽火升起,连绵不决,三股浓烟出现之后,过了一会功夫,后方二十里处,又升起三股浓烟,四十里处,还是三股浓烟……一直传到了百里之外的‘夫差湖!’ “弟兄们,大司马发出信号了……咱们动手!” 夫差湖-大堤上,高顺带领‘陷阵营’,早就严阵以待了,看到信号之后,狠狠的挥下令旗,麾下士兵手持锹镐,迅速的行动起来…… …………………………………………………………………………………………………… “各部人马准备好了,今日死守城池,有进无退,谁敢临阵脱逃,休怪军法无情……凡是奋勇杀敌者,本将军必有重赏!” 城楼上,孙策拔出宝剑,正在激励士气,心中却有一股不祥的预感,萧逸生性狡猾,善于出奇制胜,手段之高,超出想象,真是天地、风云、水火、山河……无所不用其极呀! 不过吗,这段时间以来,江东十余万将士,修建壁垒,加固城防,说是‘固若金汤’也不过分,自己与周瑜也反复推算过,合肥之固、巢湖之险,短时间之内,人力根本无法攻破的,除非说……对方能借来天地之力! “吼!--吼!吼!” 合肥城上,就在江东将士严阵以待,准备大量杀伤敌军的时候,突然发生了异变……远方传来了阵阵巨响,犹如野兽咆哮一般,恐怖至极,紧接着,肥水上游出现了一道黑线,越来越近,越来越粗,瞬间就猛扑了过来…… “不好了,来的是一股巨浪,各船速速调头,退回巢湖躲避呀!” “巨浪来的太快了,调头来不及了,咱们登岸逃命吧!” “水龙王发怒了,登岸也晚了,弟兄们跳水求生吧!” ……………………………………………………………… 片刻之后,人们终于看清楚了,那道粗粗的黑线,其实是一个巨大的浪花,高有十余丈,宽三十余丈,携带着万钧之力,迅速的倾泄而下,巨浪所到之处,两岸的树木横扫一空,磨盘大小的石头,轻易的抛到空中,最关键的是,这股巨浪正向江东水军猛扑过来…… “隆!--隆!隆!” “隆!--隆!隆!” ………………………… 水流湍急,快如闪电,巨浪猛扑了过来,狠狠的压在江东水军头上,大小数百艘战船,一瞬间就被吞没了,浪花中夹杂的原木、巨石,更是成为了杀手锏,砸的船只破碎,旌旗尽折,至于船上人员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 接下来,巨浪顺着河道倾泄而下,又冲进了巢湖,里面的水寨可倒霉了,栏栅尽毁,船只皆沉,好不容易运来的粮草,也喂了湖中的鱼虾,好好的一座大寨,瞬间就四分五裂了! 同样的,合肥城也不好过,西侧三座水门,全被巨浪冲毁了,洪水灌入城内,平地水深过丈,损毁大量的房屋、物资,人员死伤不计其数,如此巨浪之下,会泅水的也难以躲避,是生是死,全靠个人造化大小! “隆!--隆!隆!” 更加可怕的是,巨浪不止一个,而是连绵不绝的,相继倾泻而下,那些躲过第一波的‘幸运儿’,无论如何,也逃不过第二波、第三波…… 可以说了,这样的天威之下,还能存活的人,绝对是福大、命大、造化大,出门捡金条,挖地出元宝,娶媳妇倒贴宅院、车马、良田……命数好的不要不要滴! 一柱香之后,连绵的巨浪终于结束了,放眼望去,河面上一片狼藉,数百艘战船无影无踪,只剩下一些破碎的木板,还有漂浮的死尸……可以说:‘江东水军,全军覆没!’ “周郎!……贤弟!……我的数万水军呀!” “鬼面萧郎--贪狼星君下凡,执掌人世杀伐的,果然不能得罪呀,人家请来了龙王爷,直接把水军给灭了--呜呜!” 合肥城头上,孙策顿足捶胸,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苦心经营的水军,一下子就全军覆灭了,还有结拜兄弟-周瑜,恐怕也是凶多吉少了,真是痛彻心扉呀! 江东水军覆灭了,可是步军精锐尚存,只要据守城池,依旧可以决一死战,不过吗,有句话说的好-“人心乱了,队伍不好带了!” 这个时候的人,敬天地,畏鬼神,害怕一切神灵、妖魔,遇到了想不明白的事情,比如旱灾、蝗灾、水灾……都要请出一位神灵,祭祀上香,顶礼膜拜! 如今洪水突至,一举冲毁了水军,如果不是神灵之力,恐怕说不过去吧,再联想到城下统兵之人--鬼面萧郎,关于此人的种种传说,食人血肉,玩人尸骨,拘谨灵魂…… 总之一句话,此人绝非凡尘俗子,而是天上星君下凡了,一想到和‘星君大人’对垒,江东将士不禁脸色紫青,双手颤抖,没有转身逃跑就不错了,那里有决战的勇气呢! “汉家将士们-建功立业,就在今日,攻破合肥,生擒孙策,凯旋班师之日,丞相大人必有重赏--杀!” 时机成熟了,萧逸拔出斩蛟剑,指挥各部人马,准备攻取合肥城,下一步,就该动用自己的杀手锏--‘地狱恶鬼营!’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一章地狱恶鬼营 更新快无广告。常言道:‘打仗就是杀人的买卖’,谁心狠手辣、悍不畏死,谁就能获得胜利,问题来了,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于人呢,趋利避害乃是本性,什么样的人才不怕死呢,武林高手、壮硕健儿、蛮荒野人……统统不是,唯有必死之人,才最不怕死! “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一个人如果连死都不怕了,也就不畏惧任何事物,刀山敢上,火海敢闯,就算遇到了老虎,也敢赤手空拳的扑上去,如果把这种劲头用在战场上,绝对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吼!--吼!吼!” 萧逸挥手示意之后,麾下人马波浪般分裂开来,从中走出一支特殊的队伍,人数约有四五千之众,一个个面容僵硬,肤色惨白,浑身充满了戾气,就像是地狱里的恶鬼群,私自闯入了人间界,准备好好的享受一顿血食,说白了,就是要吃人肉,喝人血! 光天化日之下,自然不会有鬼了,这些人是地牢死囚,都是一些杀人如麻、穷凶极恶之徒,萧逸统兵出征的时候,把他们也收编过来,单独组建了一支队伍,号称‘地狱恶鬼营’,负责统领他们的校尉,就是地狱四兽:狂龙、绝虎、暴熊、毒豹! 自从开战以来,别的人马轮番上阵厮杀,萧逸也亲临战阵,奋勇杀敌,只有这些‘地狱恶鬼们’,整天的‘三顿吃饱,一觉睡好’,小日子舒服极了,挖掘‘夫差湖’的时候,因为人手不足,寿春城的妇孺都派上去了,还是没有调动他们上场,因为一个简单道理--‘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合肥城-壁垒遍布,壕沟纵横,说是‘固若金汤’也不过分,这块难啃的‘硬骨头’,寻常人马根本应付不了,只有悍不畏死的‘地狱恶鬼营’,才有强行突破的本领,不过吗,要想激发出他们的战斗力,还需要一点小诱惑才行!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今天就是他们的好日子了……把东西推出来吧!” 萧逸跃马上前,浑身杀气缭绕,目光所过之处,数千凶徒纷纷避退,无一人胆敢仰视的,恶人自有恶人磨,如果说他们是一群恶鬼,这位大司马就是‘恶鬼之王’,嗜血成性,手段凶残,堪称:‘比肩白起,当世杀神!’ “隆!--隆!隆!” 一声令下,亲兵们赶出了十几辆马车,上面堆满了兵刃、云梯、美酒……还有一摞厚厚的文书,那是萧逸亲自签发的:‘特赦令’,上面盖着大司马金印,鲜红如血,极为醒目! “你们都是十恶不赦之人,就算千刀万剐了,也是罪有应得,不过吗,上天有好生之德,本大司马慈悲为怀,给你们一个立功赎罪、重获自由的机会! 看到城墙之上,那面‘赤色鹰纹帅旗’了吗,喝了烈酒,拿起兵刃,当你们冲上城头,砍断了大旗的一刻,你们就是自由之身了,可以回到家乡,与妻儿老小团聚……相反的,谁敢后退一步,全队人员,尽皆斩首!” 两军阵前,萧逸划破手指,斜指青天,盟下了最毒的血誓,自己要合肥城,囚犯们要自由,二者正好交换,公平合理,童叟无欺! “吼!……吼!吼!” “吼!……吼!吼!” …………………… 看着面前的城池,再看看厚厚的‘特赦令’,囚犯们目光尽赤,状若疯狂,发出了野兽般的吼叫声,只有待在暗无天日的地牢中,才明白‘自由之身’的可贵,为了换取一份自由,他们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杀呀!--冲上城头,砍到帅旗,咱们就是自由之身了!” “冲呀!--杀一个够本,杀两个有赚,待在幽暗的地牢里,老子早就活腻了!” ………………………………………… 在自由的诱惑下,死囚们终于疯狂了,他们先是喝上几口美酒,而后一手抓住兵刃,一手抬着云梯,高声呐喊,向着合肥城猛冲过去,到了这一刻,就是刀山火海,也阻止不了他们的脚步,大家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今日不死,明天享福!” “咚!咚!--咚!咚!” 与此同时,旌旗飘扬,战鼓如雷,在萧逸的指挥下,各部人马随后推进,‘地狱恶鬼营’作为一把尖刀,作用是撕开对方的防线,可是想夺取合肥城,还要十万大军齐心协力! 杀神执掌,恶鬼出笼,攻破合肥,就在今日! ………………………………………………………………………………………………………………………… “放箭!……死守城池,一步不退!” “该死的!……他们怎么不躲呀,真是一群恶鬼吗?” “不许逃跑!……后退者格杀勿论!” ………………………………………… 江东将士身经百战,对阵诸侯,征伐山越,什么硬仗没打过呀,可是今天遇到的敌人不一样了,他们没有盔甲,没有盾牌,甚至连进攻队形也没有,只是一窝蜂的冲杀过来,可以说是最弱的对手了! 可是他们有决死之心、无畏之勇,密集的箭簇射过来,他们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亲扑后继,奋勇向前,仿佛不知道死为何物一般,因此上,他们也是最强大的敌人! 刚刚见识了‘巨浪滔天,战船尽灭’,又出现一群恶鬼般的敌人,不少江东士兵的意志崩溃了,有的跪倒在地,抱头痛哭,有的丧失斗志,转身逃跑,将领们无论如何努力,也难以鼓舞士气了,说话实话,他们也是肝胆俱寒呀! “好一个鬼面萧郎,果然是悍勇如虎,凶狠如狼,狡猾如狐……无论文韬武略,我皆不如此人呀!” 面对如此局势,孙策也是心生寒意,如果再给他一个选择,绝不会轻易北上争霸,可惜呀,一切都太晚了,事到如今,唯有拼死一搏,方有一线生机! “杀!……杀!杀!” 趁此机会,几千名囚犯冲到了城下,竖起云梯之后,纷纷的攀爬城墙,很快就突破了几个垛口,与守军展开了肉搏战,一时间,刀枪飞舞,杀声震天,人头滚落,血如泉涌,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赤色鹰纹帅旗! 江东将士也疯狂了,高声呐喊,冲向城楼,无论如何也要保护好帅旗,那不仅是一支军队的荣耀,也是指挥作战的工具,战场之上,形势复杂,十几万人马拼命厮杀,又没有扩音设备,全靠挥舞帅旗,发出各种命令,指挥大军进退呢,而且军中流传一个说法:“帅旗倒下,主帅身亡!” “三弟、四弟,带人去抢占城门,接应大军入城,二弟与我一起,冲上城楼,砍到帅旗,今天是咱们扬名立万的日子,全都加把劲呀!” 不愧是一方龙头,见识高人一筹,狂龙心里明白,砍到帅旗只是手段,夺取城池才是目的,只要夺下合肥城,不管帅旗倒没倒下,他们兄弟都会重获自由,相反的,如果夺城失败了,后果吗……死人是没有后果的了! 再说了,江东人马也在拼死反抗,弟兄们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如今派人去进攻城门,可以分散对方的兵力,也容易冲上城楼一些,只要砍到了帅旗,大事定矣! “咚!咚!……杀!杀!” 于此同时,萧逸下达了总攻命令,十万大军潮水般冲了上来,猛攻合肥的城墙,江东军拼死抵抗,奈何人心已乱,渐渐的招架不住了……趁此机会,狂龙带着一伙人马,终于冲上了城楼,距离帅旗只有数步之遥了! “大胆贼子,安敢猖狂,本将军在此,尔等休想上前一步!” 负责守护帅旗的,正是威越校尉-董袭,此人也是一员悍将,手中一杆赤缨长枪,招式凌厉,杀伐狠辣,而且为人忠心耿耿,因此上,才被授予护卫帅旗的重任! “呵呵!-老子以前是贼子,以后绝不是贼子--挡我者死!” 狂龙挥舞长刀,带人猛扑了上去,与守军厮杀起来,他的目光中除了对自由的渴望,还有一种炙热的火焰--功名利禄,封妻荫子! 在断魂谷的时候,萧逸对‘地狱四兽’说过一段话:“人生下来就有一种命格,或是荣华富贵,或是低贱贫寒,此乃天意裁决,人力无法改变,不过吗,上天也是公平的,会给人一个‘改命’的机会,乱世之中,奋勇征战,博取军功,就是抓住了这个机会! 对于这番高论,狂龙是深信不疑的,他早就暗下决心了,要用手中的长刀,浴血厮杀,斩将立功,换来一世的荣华富贵,以此改变自己的命运,无论如何,自己的子孙后代不用做贼了! “嗖!--贼子去死吧!” 董袭挥舞长枪,一个‘蛟龙出水’,猛刺对方的软肋,不过吗,此乃虚招,迷惑视线用的,只要对方一躲闪,自己的长枪就会顺势而入,直奔心脏,一击毙命! “哈哈!……咱们一起死吧!” 出乎意料的是,狂龙纹丝不动,任由长枪刺过来,直接穿透了自己的肋部,骨肉皆碎,鲜血喷涌,他却一点痛感也没有,僵硬的面容上,反而露出了一丝微笑,而后一手紧紧抓住枪杆,一手提起了长刀,凶狠的刺向对方心口,‘以血偿血,以伤换命’,这就是亡命徒的战术了! “嗖!……噗!” 面对这种亡命的战术,董袭也惊呆了,手中长枪撤不回来,因为靠的太近了,想要躲闪也来不及了,任由长刀透胸而过,鲜血喷涌出来,人也无力的倒下去了…… 不过吗,临死之前,董袭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的武功更高,自己的兵刃更长,自己的甲胄更厚……很可惜,自己没有以命换命的勇气,狭路相逢勇者胜呀! “吼!……嗖!” 狂龙顾不得伤势,蹒跚着爬上城楼,举起手中长刀,用尽全力向旗杆砍去,刀光闪动,碗口粗的旗杆折断,直接掉到了城下……‘赤色鹰纹帅旗’倒下了!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二章龙争虎斗,一决死生! ?W?W?W?·?K?A书NSH?W?W?W?·?K?A?N?S书H?U·COM “吼!-合肥城破了!” “吼!-合肥城破了!” “万胜!-万胜!-万胜!” ……………………………… 沙场之上,两军对决,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正在激烈厮杀之时,突然响起一阵叫喊声,原来‘恶鬼们’有进无退,以命换命,终于抢占了城门楼,而后放下吊桥,打开城门,接应大队人马入城了,看到这一幕,陌刀兵、陷阵营、丹阳兵……全都高呼万胜,涌进城门,攻势也更加猛烈了! 战事到了这一步,城墙突破,城门失守,赤鹰帅旗也被砍断了,江东人马完全处于下风,按照道理来说,他们应该放弃合肥城,尽量的保全人马,以待卷土重来,不过吗,一些性格刚烈的统帅,喜欢正面来解决困局--‘绝地反击!’ “咚!-咚!-咚!” “杀!-杀!-杀!” …………………… 各部人马争先入城,欢呼万胜的时候,合肥城内-战鼓隆隆,惊天动地,紧接着,城内冲出一队人马,高举一面‘孙’字烈焰旗,挥舞刀枪,大砍大杀,犹如下山猛虎一般,硬是把攻城的人潮顶了出来…… “江东六郡的健儿们,你们的长刀卷刃了吗,你们的胆子吓破了吗……我以江东子弟的骄傲,‘西楚霸王’的名义号召你们,击败敌军,抢回帅旗--杀呀!” 生死关头,绝地反击,冲出来的正是孙策,他用一种极端的方式表明:“虽然水军灭了,城池破了,只要手中有枪,胯下有马,‘江东小霸王’-依旧是神勇无敌-威风不倒!” “隆!-隆!隆!” 孙策手中‘神威烈焰枪’,上下翻飞,如舞梨花,真犹如霸王转世一般,带领着一万亲卫军,硬把敌人杀的步步后退,直指对方的中军大阵! 浴血奋战,绝地反击,也是一种无奈的战术,事到如今,江东人马落入下风,合肥城就要守不住了,要想转败为胜,只有一个办法可行--‘冲入中军大阵,杀掉统帅萧逸’,如此一来,十万敌军群龙无首,也就会不战自败了! 战场上,孙策目光如电,四处张望,一直寻找着‘金狼头大纛旗’,那是萧逸的指挥帅旗,人不离旗,旗不离人,问题是,千军万马之中,想要讨取上将首级,绝不是一件容易事,孙策固然勇猛如虎,也难以招架群狼呀,几番冲杀之后,就感到越来越吃力了…… “江东小霸王!--江东小霸王!” “生擒孙策,立功受赏!--生擒孙策,立功受赏!” …………………………………………… 早在开战之前,萧逸就颁布了命令:无论何人,能生擒、或斩杀‘小霸王’,赏金万两、官升五极、爵封亭侯……大司马-萧逸亲持金杯,向勇士敬酒为贺,如此丰厚赏赐之下,大小将士岂不动心? 不过吗,生擒孙策这件事,只是一种愿望罢了,人家是江东统帅,有千军万马保护着,别说是抓住他了,想看见一眼都费劲,万万没有想到呀,这位‘小霸王’血气方刚,亲自冲入大阵中了,真可谓天赐良机! 因此上,各部将士先是惊叹,而后变成了狂喜,挥舞刀枪,高呼口号,犹如潮水般席卷而来,生怕这个‘活宝贝’跑出去了! “呜!-呜!呜!” 乱军之中,孙策左右冲突,拼死厮杀,可是敌人越杀越多,根本就冲不出去,麾下亲兵死伤惨重,渐渐的支撑不住了,正在此时,响起了一阵苍凉的号角,原本疯狂围攻的人马,潮水般的退了下去,紧接着,一杆金狼头大纛旗,慢慢的靠近过来了…… “哈哈!--好一头江东猛虎,勇武刚烈,名不虚传,想要绝地反击吗……萧某大好头颅在此,有本事放马过来吧!” 一阵爽朗的笑声中,萧逸跃马横镗,出现在战场上了,小黑脸上挂满了笑容,还不停的摸着鼻子,沙场决战,手刃豪杰……自家藏宝库的木架上,正好缺少一枚‘小霸王-骷髅盏!’ “久闻大司马武艺高强、骑射无双,号称‘大汉第一勇士’,今日生死相搏,不论胜负如何,孙伯符都是铭刻肺腑!” 孙策双手抱拳,在马背上行了一礼,对方兵马如潮,没用‘车轮战’磨死自己,而是亲自上阵,一决死生,可见男儿血性-可昭日月! “杀!--一决生死,有我无敌!” “杀!--天下英雄,舍我其谁?” 王者相见,必分雌雄,二人高举兵刃,浑身杀气缭绕,心中战意喷涌,同时发起了进攻……他们都明白一个道理,天下九州,幅员万里,永远容不下两个英雄! “杀!-鬼面萧郎-神威盖世,天下无敌!” “杀!-江东孙郎-勇武刚烈,战无不胜!” ………………………………………… 两边的将士们也没闲着,高呼口号,奋勇拼杀,用无数的生命、鲜血,为各自的统帅呐喊助威,一时之间,喊杀震天,生死决战,尸积如山,血流成河,战况迅速进入到了白热化…… “当!……当!当!” 孙策勇武过人,招数凶悍,手中的‘神威烈焰枪’-大开大合、大砍大杀,犹如烈火燎原一般,焚尽八荒,肃清万里…… 萧逸杀伐骁勇,稳如泰山,一杆‘凤翅鎏金镗’,上下飞舞,密不透风,犹如万里银河一般,飞流直下,来去无踪…… 三十个回合!……五十个回合!……八十个回合!……一百二十个回合! 沙场之上,风起云涌,龙争虎斗,转瞬之间,一百多个回合过去了,二人依旧难分高下,不过吗,胜负的天平慢慢的倾斜了…… 萧逸久经沙场,经验丰富,平时与许褚、典韦互相讨教,更与吕布生死大战过,一身武艺渐入纯青之境,因此上,越战越勇,频频的发起了进攻…… 相反的,孙策血气方刚,骁勇善战,可是在江东六郡之地,没有绝顶高手与其过招,各方面都略逊了半筹,战场上的不利形势,也直接影响到了他的心志,一百多个回合之后,逐渐的落入了下风,更加郁闷的是,他的坐骑快支撑不住了…… “咴!……咴!咴!” 萧逸骑的汗血宝马,奔驰如飞,神骏无比,人马心意相通,配合的天衣无缝,‘白菜’的智商极高,双方激战的时候,它总在欺负对方的坐骑,不是狠狠的踹一蹄子,就是偷偷的咬上一口,犹如狸猫戏鼠一般,玩的不亦乐乎! 孙策骑着一匹‘赤炭火龙驹’,也是难得的千里马,不过吗,与‘白菜大爷’相比,武力、智商皆被碾压了,一番激战下来,它已经挨了四蹄子,还被咬了三口,鲜血淋淋,疼痛难忍,不停的发出嘶鸣声,下意识的四处躲避,真是可怜极了! “该死的!--天雷遇地火,恶人骑凶马,真是坏到一块去了,如此厮杀下去,自己恐怕危险了,必须想一个办法,败中取胜才行…… 孙策心中明白,就算自己咬牙苦撑,坐下战马也坚持不住了……不过吗,逢强智取,遇弱活擒,沙场争霸,即是斗勇,更是斗智! “呼!-噗!--不好!” 恰好此时,凤翅鎏金镗横扫而来,力有千斤之重,孙策目光转动,计上心头,身形向后躲闪之时,故意的慢了一点点,让镗刃划破自己的胸甲,一股子鲜血喷涌出来,孙策惨叫了一声,调转马头,落荒而逃…… “大司马万胜!--大司马万胜!” ……………………………… 一番激战之下,敌人落荒而逃,战场上响起了欢呼声,在曹军各部人马眼中,这场胜利已成定局,再也不会出现翻盘了,全都瞪大了眼睛,等着大司马追上去,一击斩下‘小霸王’的首级! “呵呵!……雕虫小技,也敢瞒我,江东猛虎,穷途末路,也学会狡诈之术了!” 狮子搏兔,必尽全力,轻敌大意,取死之道……萧逸心中一阵冷笑,轻轻摸了一下‘白菜’的耳朵,而后纵马追了上去--将计就计,取其性命! 四十步!……三十步!……二十步!……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眼看马头碰到马尾了! “吼!--霸王回马枪!” 双方距离五步了,孙策突然一声狂吼,猛的一提战马缰绳,身形扭转过来之后,‘神威烈焰枪’奋力刺出……破甲声、骨碎声相继响起……“苍天保佑-自己真的得手了!” “哎呦!……奸诈小人,卑鄙无耻!” 肋部中枪,鲜血喷涌,骨头也断了两根,萧逸惨叫了一声,‘凤翅镏金镗’落在了地上,自己抱着马脖子,扭身就往回跑,一路上血迹斑斑,简直狼狈到了极点! “讨逆将军万胜!……讨逆将军万胜!” 眼看孙策一击得手,形势发生了逆转,江东人马纷纷欢呼起来,相反的,曹军将士目瞪口呆,一脸的不可思议,难道说,战无不胜的‘鬼面萧郎’,今日就要陨落了吗? “哈哈!……鬼面萧郎,不过如此,兵刃遗落沙场之上,今天就是你的死期了……杀!” 一招回马枪,刺伤了强敌,孙策心花怒放,挥舞着‘神威烈焰枪’,反过来追杀萧逸……五十步、三十步、二十步……只要再靠近一点,自己就可以触摸到胜利了! “以血偿血!--以牙还牙!” 人生难测,乐极生悲,双方相距不到两丈远了,伏在马背上的萧逸,突然挺直了身躯,眼睛都不回望一下,手腕灵活的翻转,一个东西猛的砸了出去--流星锤! 当年萧逸前往蓟县-梁家,偶得一块万年深海寒铁,如获至宝之下,请大牛的父亲帮忙,打造了三件趁手的兵器,凤翅鎏金镗、二十支弓箭、链子流星锤……前两者经常使用,天下人全都知晓,至于后者吗,却是深藏不露,当作自己的‘必杀技!’ 链子流星锤--乃是萧逸的保命绝技,轻易绝不会动用,自从出道以来,只有虎牢关大战,对付‘虎鸠’-吕布用了一次,打碎了他的三叉紫金冠,如果不是张飞一声怪叫,惊扰了‘赤兔马’的步伐,差一点取了吕布的性命,威力之强,可见一斑! “不好!……中计了!” 流星锤急如风火,快如闪电,孙策一心追杀劲敌,根本没有防备什么,再想躲闪来不及了,只能用尽全部力气,扭转了一下身子,希望避开了要害…… “嗖!……啪!” 说是迟,那时快,流星锤呼啸而至,犹如一道黑色的闪电,正砸在了孙策胸口上,精钢的护心镜,硬是碎成了数块,整个人从马背上飞起来了,又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口喷鲜血,生死不知…… 生死存亡,瞬间反转,谁能笑到最后,真是不好说呀!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三章关怀之殷,情同骨肉! 《韩非子》记载:‘战阵之间,不厌诈伪,君其诈之而已矣……’说白了,指挥战争的过程吗,就是双方统帅互相欺骗,无论是你骗了我,还是我骗了你,谁骗了就算谁有本领,没有道德的谴责,也不用良心不安,一句话-‘兵不厌诈,千古至理!’ 论起骗人的本领,孙策算得上一流水平了,时机合适,表情逼真,走位风骚……,如此高超的手段,无论是迷惑敌人,还是诱惑美女,肯定是无往不利的,很可惜,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萧逸的骗术更胜一筹,已经是真假难辨、人戏合一,堪称是骗子中的宗师人物,世界欠了他一樽‘小金人’呀! 别人诈败,也就是怪叫几声,假装气力不足,而后扭头就跑,愿意划出一道伤口,流上一些鲜血的,就算是舍得下本钱了,萧逸则不然,对敌人狠,对自己也狠,硬是挨了一记‘回马枪’,血肉纷飞,肋骨断裂,就连自己的兵刃也撒手了,如此逼真的演技下,难怪孙策疏于防范了,一步步的走进了死亡陷阱! 萧逸武艺高强,吉星高照,沙场上征战数载,基本没受过什么伤,只有跟吕布较量骑射的时候,被箭簇划破过一次脸颊,还被他咒骂了半个多月呢,这次不惜伤筋动骨,也要击败敌人,只有一个原因:孙策威胁之大,远在吕布之上! 孙策勇武刚烈,韧性过人,最重要的是:他只有二十五岁,年纪轻轻的,前途不可限量,此番战败之后,如果放他返回江东六郡,孙策必然吸取教训,好好的整军经武,那么数年以后,‘江东猛虎’筋粗肉满、爪牙锋利,再次起兵复仇的时候,普天之下,谁人可敌呢? 一日纵敌,千日之患,放虎归山,必要伤人,正是考虑到这一点,萧逸才不惜血本,也要斩杀这头‘猛虎’,幸好苍天护佑,自己的计划成功了,下一步,就是乘胜追击、斩草除根了! “斩杀孙策,建功立业!” “斩杀孙策,建功立业!” ……………………………… 孙策中锤,摔落沙场,口吐鲜血,昏迷不醒……,看到这一幕,曹军疯狂的冲杀过来了,准备砍下孙策的首级,此一战,首功自然是大司马的,无人可以与之比拟,不过吗,谁能够补上一刀,砍下‘猛虎’的头颅,或者抢到一些肢体,同样是大功一件呀! 当年的垓下之战,霸王-项羽自刎身亡,汉军将士争夺尸骨,引起自相残杀,死伤了数十人,最后‘王翳取其头,郎中骑-杨喜、骑司马-吕马童、郎中-吕胜、杨武各得其一体’,五个人平分了赏赐,各得四万金、封赏二千户……留下了‘五肢侯’的故事,孙策号称‘小霸王’,一身骨肉的价格,绝不会逊色的,各部将士岂能不动心呢? “休伤吾主,锦帆将军-甘宁在此!” “贼子住手,东莱大将-太史慈在此!” 有想砍人头的,就是前来护卫的,乱军之中,冲出两员大将来,挥舞兵刃,斩杀兵卒,犹如切瓜砍菜一般,迅速的靠拢过来了,正是江东军两员悍将:甘宁、太史慈! “嗖!--啪嗒!” 太史慈快马加鞭,迅速的靠拢过来了,一个‘海底捞月’,把孙策放在了马鞍上,而后调转了马头,一手紧紧的抱着孙策,防止他再受到伤害,一手挥舞着浑铁枪,奋勇厮杀,向外突围! “鬼面萧郎,暗器伤人,速速拿命来吧,我要为江东将士,报仇雪恨--杀!” 另一边,甘宁满脸杀气,挥舞着一双镔铁戟,直奔萧逸冲杀过去,他心里非常清楚,只要斩杀了此人,主公之仇可报,兵败之辱可雪,江东集团还有‘反败为胜’的机会呢! “贼子安敢无礼,某家在此护卫,休想伤大司马一根汗毛--杀呀!” 就以武艺而论,萧逸不惧任何人,不过吗,他现在重伤在身,难以出马迎战了,幸好的,大将典韦就在身侧,挥舞着一双铁戟,上前挡住了甘宁,二人都是用戟的高手,迅速的厮杀起来,一时间难分胜负! 至于萧逸吗,目标依旧是追杀孙策,不过吗,凤翅鎏金镗不在手中,身上又负了重伤,难以纵马追杀过去,只好抽出了绝影宝雕弓,又搭上一支三棱透甲锥,瞄准了逃跑的目标,准备一举射杀强敌! “呀!……吱!吱!” 如果在巅峰状态下,一百五十步之内,萧逸绝对是‘一箭双雕’,很可惜,肋骨上的伤势,影响到了他的战力,刚一拉动弓弦,就痛的冷汗直流,就算拼尽了全力,宝雕弓也只是半满而已…… “啪嗒!--嗖!” 毕竟是一流的‘射雕手’,纵然是半月之弓,也非寻常人可比,萧逸手指松开之后,透甲锥犹如一条黑龙,呼啸着飞了出去,只奔孙策的脖颈而去…… “哎呀!……不好!” 大将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太史慈奋勇冲杀之时,突然感觉一股恶风袭来,就知道大事不好了,刹那之间,不容多想,太史慈没有躲闪暗箭,而是拱起了身子,紧紧的护住了孙策,主公生死,高于一切! 说时迟,那时快,透甲锥正射中了太史慈,力量之大,直透重甲,狠狠的射进了后心,入肉四寸有余,撞碎了他的一块肩胛骨,鲜血喷涌出来,染红了身上战袍…… 万幸的是,半月之弓,劲道不足,只是重创了太史慈,没能取了他的性命,更没有伤到了孙策,太史慈紧咬牙关,继续挥舞着铁枪,奋力向外厮杀! “救援主公,向外突围!” “救援主公,向外突围!” ……………………………… 与此同时,徐盛、蒋钦、周泰……众人冲杀过来,将二人团团保卫起来了,又扯掉了孙策的大红披风,扔掉了盘龙赤金盔,趁着兵荒马乱,向南方夺路而逃,迅速的无影无踪了…… “好一个太史慈,舍命护主,奋力冲杀,堪称是一位忠勇双全之将,让人钦佩不已--噗!” 忠勇之士,天下敬仰,萧逸抱拳行了一礼,以示对敌人的尊敬,接下来,一口鲜血喷了出来,直接瘫软在了马背上,刚才弯弓射敌,用力过于猛烈了,肋下的伤口完全崩裂了…… “大司马千金之躯-平安无事!” “大司马千金之躯-平安无事!” …………………………………… 护卫们立刻冲了过来,小心的把萧逸抬下来,赶紧的包扎上伤口,又找来一辆双轮马车,铺上厚厚的垫子,大牛亲自护卫在一旁,迅速赶回了寿春城,至于战场上的事情,则交给了张辽、高顺等人处置! 接下来,张辽、高顺指挥人马,继续追杀江东败兵,一连追出百余里,直到庐江郡边界上,这才鸣金收兵,沿途抓获的俘虏,不计其数,尤其是合肥城内,囤积着大量的军械、粮草,也成了他们的战利品,足够大军数月之用了! 至此,合肥之战结束了,此一役,江东集团一场惨败,水军全部覆灭,陆军损失惨重,人马伤亡超过了半数,军械、粮草丢弃无数,最为重要的是,统帅-孙策身负重伤,大都督-周瑜下落不明,合肥-巢湖大营皆破了,他们彻底丧失了战争主动权! ……………………………………………………………………………………………… 寿春城最有名的神医,就是华佗先生了,两年多的时间里,昔日的‘伪皇宫’,变成了医家圣堂,招收门徒数百人,种植的药草不计其数,平时治病救人,免费增药,深受四方百姓的爱戴,全都尊称其为‘活神仙!’ 听闻大司马冲锋陷阵,身负枪伤,华佗不敢怠慢,立刻准备一间干净屋子,用烈酒给器械消毒之后,在几名徒弟的帮助下,开始了一场外科手术…… 清洗伤口、固定断骨、缝合皮肉、敷上了白药,再用麻布仔细的包裹起来,灌几口消炎的汤药………… 不愧是医家圣手,只用了两柱香的时间,华佗就缝合好了伤势……,还开了一副‘生息补血’的方子,让徒弟们赶紧熬制去了! 在治疗伤口的时候,华佗准备用独家秘方-‘麻沸散’,让患者昏睡过去,以缓解伤口的疼痛,却被萧逸拒绝了,只是紧咬牙关,任由针线缝合伤口,痛的汗流满面,也是一声不吭! 不是萧逸故作坚强,想过一把’刮骨疗伤‘的瘾,实在是另有苦衷呀,‘麻沸散’固然神奇,可以缓解患者的疼痛,不过吗,‘是药三分毒呀’,有一利,必有一弊,后世的麻醉药剂,尚且会出现后遗症呢,何况是医学落后的两汉时期呢? 万一全身麻醉之后,出现了后遗症,自己四肢瘫软、口水横流怎么办?作为一名大军统帅,萧逸需要一个健硕的体魄,以及一颗清醒的头脑,去完成‘平定天下,结束乱世’的梦想,因此上,一点危险也不能冒的,宁可挨上几十针,也不能服用‘麻沸散!’ “此枪锋利,甚是毒辣,幸好有铠甲护身,阻挡了大部分力道,大司马血气方刚,只要安心修养百日,就会平安无事了,不过吗,在此期间,绝对不能动武,更不能上阵厮杀了!” 缝合伤口之后,华佗长出一口气,老神医心中清楚,萧逸的安危,事关天下兴亡,尤其是丞相大人,宁可舍弃十座寿春城,也不愿意伤了自己的女婿! “多谢先生出手救治,无愁心中感激不尽,另外吗,还请煎熬一副‘活血化瘀、治疗内伤’的药剂,派人快马送到江东军大营,就说萧郎特意送上,请伯符服用之!” 治疗完毕之后,萧逸突然伸出手来,一把抓住了华佗的衣襟,提出一个匪夷所思的要求,让他救治受伤的孙策! “两军交战数月,杀伤不计其数,彼此早已恨之入骨了,沙场之上,大司马亲掷‘流星锤’,一举重创了孙策,下手毫不留情,此时送药问安,又是何故呢?” 听完要求,华佗一脸的不可思议,连忙伸出三根手指,重新给萧逸把脉,怀疑他除了肋骨受伤,脑子也受到了撞击,变得‘瓦塌掉了……’ “呵呵!-两军交战,生死拼杀,乃是军人的本分,故而无所不用其极……,如今战事结束,送药问安,则是私人情谊了,二者并不冲突,别忘了,我还是伯符的‘叔父’呢!” 病榻之上,萧逸面色苍白如纸,努力的挤出一丝笑容,关怀之殷,情同骨肉,沙场对决,你死我活,这就是乱世风云呀! :。<><><>: 正文 第二百三十四章虎病不武! 壹?????看书WW看W?·?KANSHU·COM???WW?W?·KANSHU·COM 深夜-庐江郡-江东军大营! 乌云遮月,暗淡无光,篝火点点,寒风阵阵,大营里面气氛压抑,不时传出伤兵们的惨叫声,令人毛骨悚然,还有悲戚的哭声响起,却是败兵们相遇之后,互相诉说丧兄失弟,弃伴亡亲之苦,合肥城一场惨败,不知折了多少江东健儿! 遥想数月之前,全军誓师北伐,旌旗飘扬,士气如虹,十五万人马浩浩荡荡的,何等的威风不可一世,如今残存的将士,人数不足五万了,而且半数带伤,其余的人,或是亡命沙场,或是做了俘虏,或者流散四方-生死不知,两相对比之下,真是好不凄惨呀! 仗打败了,城池丢了,水军也全部覆灭了,江东军士气低落,人心涣散,犹如一个重病垂死之人,已经是奄奄一息了,数万残兵败将们,目光投向了中军大帐,那是他们最后一点希望了……江东之主-孙策安危如何了? “呼!--呼!呼!” 中军大帐外,上千名亲兵,五步一岗,十步一哨,一手高举火把,一手紧握兵刃,内外三层的护卫着,自从安营扎寨之后,这里就严密封锁起来了,只有亲信大将可以进出,其余人等,敢有私下探听的,一律杀无赦! 对于这种情况,数万江东将士们,除了跪地祈祷苍天,保佑主公平安无事,也没什么好办法了,不管怎么说,没有消息,也算是一个好消息吧! “讨逆将军的伤势太重了,我等医术浅薄,恐怕难以救治呀!” “为今之计,只有寿春城里的‘活神仙’出手,才有一两分希望了!” “药医不死病,难救必亡人,恐怕‘活神仙;来了,也是无能为力呀!” ……………………………………………………………… 大帐内部,汤汁滚滚,药味扑鼻,几名郎中窃窃私语着,全是一脸的忧愁之色,甘宁、周泰、蒋钦、徐盛……几员大将,手持兵刃,一步不离,他们护卫的软榻之上,躺着的正是小霸王-孙策! 如今的孙策,面色惨白,昏迷不醒,也就比死人多一口气了,身上的甲胄卸下去了,衣襟大敞开着,在强壮的胸膛上,有一个碗口大的伤痕,又黑又紫,微微塌陷,让人触目惊心,正是萧逸的流星锤,狠狠砸出来的呢! 习武之人都知道,十八般兵器之中,最为可怕的就是锤子,狠狠的挨上一击,不伤肌肤,不见血迹,里面却是骨肉糜烂、五脏俱伤,有的时候,人们宁可挨上十刀,也不硬扛一锤! 孙策的伤势就是如此,挨了一记流星锤,砸断了他三根胸骨,造成了大面积的瘀血,里面的肌肉也糜烂了,更加可怕的是,他的心脉血管十伤六七,寸寸断裂,若不是一向身体健硕,生命力顽强过人,恐怕早就魂归地府了! 几名郎中把脉之后,一致认为孙策的伤势太严重了,除非神仙下凡,否则医药难救,长则二十天,短则半个月,大限之期也就该到了,至于他们熬制的汤药,只能暂且镇一下痛罢了! “伯符快点苏醒过来吧!……江东六郡不能没有你,将士们不能没有你呀--呜呜!” 软榻之旁,还坐着一个人,披头散发,衣衫不整,一脸的憔悴之色,不停的呼唤着孙策的名字,声音悲切,呜咽不止,正是大难不死的--周公谨! 周瑜真是个倒霉蛋,一场洪水倾泄下来,毁了他苦心训练的水军,大小数百艘战船,全都沉入水底去了,幸亏周瑜机警过人,眼看形势不对了,立刻跳入了水中,这才躲过了十几波巨浪,得以保全了性命! 巨浪过去之后,周瑜随之冲进了巢湖,仗着一身水性过人,奋力游上了岸边,又四处寻找,好不容易召集了一些残部,本想回到合肥城,与孙策并肩作战的,结果得知消息,城池失守,孙策负伤,大军一路溃败到了庐江郡,他们只好砍树为筏,顺流而下,一路追寻过来了! “水!-水!……高山-幼虎-贪狼!” 也许呼唤起了作用,半响之后,一直昏迷的孙策呻吟几声,慢慢的苏醒过来了,不过吗,往日威猛如虎的目光,此时一片的茫然之色,浑浑噩噩,令人心伤! 孙策真是很难受,人苏醒过来了,头脑却十分混乱,眼前也是模糊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呢,不知道自己在那里,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好又闭上了眼睛,努力回忆着往事,自己好像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呢! 梦境之中,自己变成了一头幼虎,身披斑斓,爪牙未锋,在山林中快乐游玩着,嘻嘻蝴蝶,追逐野兔,高兴了就吼上一嗓子,山谷回音,百兽俱惊,这里就是自己的王国! 再后来吗,小老虎逐渐的长大了,浑身充满了力量,爪子、牙齿也更加锋利了,它不满足小小的山谷,而是向往着远处的高山,于是乎,小老虎鼓足了勇气,开始了自己的旅程,一路之上,它不畏艰险,奋勇攀登,又打败无数的野兽,终于爬上了高山之颠! “吼!--吼!吼!” 只有天在上,更无山与齐,举头红日近,回首白云低……高山之颠的风景,果然是妙不可言,小老虎又蹦又跳,高兴的不停吼叫着,宣誓自己王者的威风…… 那知道,乐极生悲,云端之上,突然飞出一只贪狼来,双眼血红,背生双翅,显得极为凶悍,上来就是狠狠一爪子,正拍在小老虎的肩膀上,后者惨叫一声,跌落万丈深渊中,接下来,孙策就苏醒过来了! “自己出兵北伐,想要夺取淮南之地,一路上势如破竹,打了许多的胜仗,结果遇到了萧逸,这家伙狡猾如狐,凶狠如狼,不但挫败了江东大军,还用流星锤砸伤了自己……” 半响之后,孙策终于想起来了,心中一阵的失落,而后缓缓的睁开了双眼,就看到了一张俊美的小脸,自己的结拜兄弟--周瑜! “公瑾平安无事,这简直太好了,上天保佑,咱们兄弟还能重逢,差一点就见不到了呢!” 看到义弟平安无事,孙策一阵的狂喜,惨白如纸的脸上,也出现了一丝红晕,想要坐起身来,可是努力了几次,都没有成功,原本充满力量的躯体,似乎一下子抽空了! “伯符好好修养身体,等你伤势痊愈之后,咱们重整旗鼓,再与萧逸决一雌雄,不报此仇,誓不为人!” 周瑜连忙安抚,不敢让大哥乱动,几位郎中说的清楚,如果安心修养的话,还能坚持一段时间,一旦胡乱动作,或者大喜大悲,恐怕立刻就没命了! “对了,太史慈将军如何了,乱军之中,奋勇冲杀,是他救了我的性命,似乎还受了重伤呢?” 挨了一记流星锤,孙策口吐鲜血,却还有一些意识的,知道谁搭救了自己,也隐约记得有人射冷箭,因此极为担心部下的安危! “伯符请放宽心吧,太史慈将军受了一点轻伤,郎中们已经用过药了,很快就会痊愈的,正在自己的帐篷内休息呢!” 周瑜故作轻松的笑了笑,可是目光深处,却是一片哀鸣之声,他们口中的太史慈将军,已经殒命沙场之上了! 原来太史慈中箭之后,不顾自己的伤势,依旧挥舞长枪,奋勇突围,没能及时的包扎伤口,加上透甲锥射入太深了,还没回到营地中,就悲惨的殒命半路了,身亡之后,尚且紧紧的护着孙策,将校们费了好大力气,这才掰开了他的双臂,真是忠勇无双之士呀! 太史慈身亡之后,已经放入棺椁之中,准备运回江东厚葬,为了不动摇军心,也怕孙策知道此事,伤心过度之下,再影响了身体,因此上,一直秘不发丧罢了! “没事就好呀!--轻率北伐中原,导致兵败将亡,健儿们死伤无数,这都是我的过错呀,这个仗不能再打下去了,立刻派出信使,与萧逸商谈议和,两家罢兵,重归于好!” 一番短暂的话语,几乎耗光了力气,孙策轻轻握着周瑜的手,示意让他主持大事,自己则闭目喘息起来,有一些事情,始终也想不明白,自己为何兵败如山倒呢? “伯符安心修养身体吧,军中事物,我会小心处置的,议和的使者,也会立刻派出去!” 周瑜轻轻点头答应,又取过了虎皮大氅,给孙策盖在了身上,而后召集一众将校,发布了几条紧急命令: 其一,立刻传播消息,就说孙策的伤势不重,再加上医治及时,已经转危为安了,再修养上七八天,就可以指挥大军,收复合肥城,进而报仇雪恨了,以此来稳定军心,鼓舞士气! 其二,派出大量的人手,在合肥城附近寻找,让那些离散的士兵们,重新回到‘小霸王’旗下,整顿人马,坚守庐江,防止敌军前来攻打,庐江郡是北伐的‘踏脚石’,也是江东六郡的屏障,万万不能有失呀! 其三,立刻派出心腹密使,快马加鞭回到吴郡,请大乔夫人、二公子孙权前来,好好的照顾孙策,万一出现不测了,也好交待一些后事,无论如何,江东集团不能没有主公! 安排好三件事情,周瑜落魄的走出大帐,仰望夜空,心事满满,此番北伐中原,本以为建功立业、扬名立万,那知道兵败如山倒,结拜大哥也危在旦夕,真是悔不当初呀,好一个‘鬼面萧郎’,此人莫非是江东克星吗? 另外吗,议和使者是个大问题,此人必须有勇有谋、胆色过人,军中不乏勇烈之将,可说到智谋之士,就少之又少了,如张昭、张、顾雍……等人,不过是白面书生罢了,并没有安邦治国之才! “事到如今,只好请子敬出山了,唯有此人,可以出使敌营,力挽狂澜!” 反复考虑之后,周瑜想起了一个好朋友,此人才华横溢、目光独到,素以宽厚待人,乃是难得的王佐之才--鲁肃!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五章王佐之才-鲁子敬! “萧郎身负重伤,行动不便,奴家来喂你吃饭--乖!-张嘴!” “萧郎身负重伤,起居不便,奴家来给你穿衣服--乖!-伸手!” “萧郎身负重伤,‘更衣’不便,奴家搀扶你过去吧--乖!-大鸟!” …………………………………………………… 自从挨了一记‘回马枪’,萧逸的生活水平直线上升,赵雨贴身服侍着,温柔贤惠到了极点,每日里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简直比的上国宝‘滚滚’了,稻香也是煎熬汤药,日夜守护,甚至不顾男女之防,亲自验伤敷药,一双眸子温柔的滴出水来了! 大司马身负战伤了,文武官员、门阀大户,自然要有所表示了,有人送来了珍贵药材,用于医治;有人送来了山珍海味,滋补身体;还有人送来了美貌女子,服侍起居……林林总总的,足有上百车之多,看的萧逸心花怒放,这一枪挨的不亏呀! 萧逸久居上位,对于礼物颇有心得,珍贵药材吗,留下一部分自用,其余的送给华佗先生,可以救治无数人命呢,各种美味佳肴吗,分赐给寿春城的百姓们,此番大战获胜,他们也是劳苦功高呀,至于那些美貌女子吗,萧逸一眼都没看,直接赐予有功将士了,有两头‘母老虎’紧盯着呢,自己一点错误也不敢犯呀! 当然了,除了安心养伤、收取礼物,萧逸还做了两件事情:其一,大本营移到了合肥城,陈兵十万之众,日夜操练,打造器械,做出一副进攻庐江郡的姿态,以此争取更有利的和谈条件! 萧逸心中明白,以自己现在的力量,无法扫平江东六郡,如果强行开战的话,只会消耗兵力,拖延时间,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不如双方议和,争取一个有利的条件,而后火速北上,救援官渡! 其二,派人四处制造谣言,就说大司马身负重伤,金疮发做,性命危在旦夕,只能卧榻修养,无法统兵征战了,以此迷惑各路诸侯,尤其是北方的袁绍,让他放心的继续攻打官渡防线! 与此同时,萧逸派出心腹之人,手持密信禀告曹操,半个月之内,淮南之事了结,十万大军星夜北上,直捣袁绍大军的要害之地,让前方将士们一定坚持住! 官渡战场上,双方投入百万兵力,厮杀不断,互有胜负,从十月深秋季节,一直僵持到了初春,仗打到这个份上,双方已经精疲力竭了,这个时候吗,萧逸的十万大军压上去,战争胜负的天平,立刻会发生倾斜呀! ……………………………………………………………………………………………… 合肥城外-玄甲军大营-中军帐内! “启禀大司马!-江东使者鲁肃,携带重礼,前来拜见,正在营门口等候呢!” 中军官-小斌走进来,跪倒行礼之后,奉上一份大红拜帖,上面字迹工整,苍劲有力,一看就是个书法高手,落款五个大字:临淮-鲁子敬! “呵呵!-鲁肃忠烈,临事不苟,腹有良谋,目光长远,素有长者之风,江东豪杰何其多也?” 萧逸斜披着百花战袍,正在品尝一份银鱼,吃的津津有味,看到红色拜贴之后,从软榻上一跃而起,小黑脸上满是懊悔之色,自己忙着统兵征战,忘记了一位王佐之才呀! 现在的鲁肃吗,年纪尚轻,功勋未立,还是一个无名之辈,可是身为‘穿越一族’,萧逸心里清楚,此人才能卓著,文武双全,日后会是‘东吴四大英将’之一,也是争议最多的一位! 在原来的历史中,周瑜、鲁肃、吕蒙、陆逊,合称‘东吴四大英将’,他们执掌千军万马,镇守长江上游三十余年,北御曹魏,西挡蜀汉,接连挫败强敌,确保东吴政权,堪称统帅之才,至于他们的能力高低,贡献大小,却有不同的评价! 就以战功而论,周瑜火烧赤壁、吕蒙偷袭荆州、陆逊大胜夷陵,三个人战功赫赫,名标青史,只有鲁肃是个例外,他没打过大仗、恶仗,甚至很少统兵出征,犹如一头勤恳的老黄牛,默默无闻,低头做事,可是后人评价起他,却是挑双手大拇指称赞……一代儒将,王佐之才! 正所谓:‘善战者无赫赫之功’,鲁肃没打过大胜仗,可是他合纵连横,一手促成了吴、蜀联盟,对抗北方曹魏,他也没征服过什么城池,可是执掌兵马的七八年,他在长江沿线上,构筑了一条坚固的防线,确保了大后方的安全,而且坚守数十年之久,三国之中,吴国后亡,鲁肃功不可没呀! “传令下去:营门大开,两廊奏乐,以贵宾之礼,欢迎子敬先生,各部将校人等,不得有怠慢之处!” 说话间,萧逸摘下金冠,披散头发,又扯乱了战袍,斜躺在软榻上,装出一副病歪歪的样子,至于那份美味银鱼,也让人撤下去了,换了一碗粟米粥,作为一名‘负伤者’,不能动荤腥的! “江东使者-鲁子敬,见过大司马大人,听闻贵体欠安,讨逆将军甚是担心,特派在下前来问候,并备下薄礼一份,还请笑纳!“ 鲁肃今年二十八岁了,中等身材,容貌平常,目光柔和,言辞谦恭,虽然没有大将英武之气,却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说实话,鲁肃的内心中,同样是波涛汹涌,自己并非门阀子弟,只是一位土豪罢了,既无名望,也无官职,一直在自己的庄园里面,饱读诗书,纵马游猎,虽有一腔的抱负,可惜无处施展呀! 数天之前,好朋友周瑜上门拜访,二人宴饮之后,同榻而眠,详细的交谈了一番,点评诸侯,分析时局,最后鲁肃答应下来,出仕江东,辅佐孙氏,建立一番丰功伟绩,他接受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出使敌营,商谈议和之事! 出发之前,鲁肃反复思量过,自己会遇到什么困难,江东大军刚刚战败,统帅孙策身负重伤,对方会同意议和吗,而且听人说过,‘萧郎’弑杀成性,会不会把自己扔进油锅,再做成一枚‘骷髅盏’呢? 结果恰恰相反,营门大开,鼓乐相迎,待以贵宾之礼,让人受宠若惊……鲁肃想不明白,自己无官无爵,为何受到如此厚待,他更加想不明白,名震天下的‘鬼面萧郎’,竟然是一个病歪歪的小黑脸,一点也不帅气吗! “咳咳!-毕竟叔侄一场,伯符真是有心了,他这一记‘回马枪’,真是又狠又毒呀,差点要了我的小命……子敬先生请坐吧!” 萧逸的伤势不重,却装出一副病入膏肓的样子,用来欺骗天下诸侯;同样的,孙策奄奄一息了,还要装作平安无事,反过来派人问安,双方都在演戏,只是心照不宣罢了! 寒暄几句之后,双方分宾主落座,亲兵奉上酒菜,好生款待使者,萧逸有伤在身,不能饮酒,只好让赵雨代替了……接下来,该商谈一些军国大事了…… “江东叛逆,勾结袁绍,出兵侵扰淮南,如今兵败将亡,锐气丧尽,我欲统兵南下,一举荡平江东六郡,先生以为可乎?” “讨逆将军北上,本欲辅佐天子,何谈叛逆呢,至于江东六郡吗,上下一心,江汉为池,纵然大司马神威盖世,三年五载之内,恐怕也难以平定吧?” “两军鏖战,死伤无数,淮南之地,生灵涂炭,本大司马还挨了一枪,伤势很是沉重,伯符总得有个说法吧?” “沙场之上,误伤了大司马,讨逆将军甚是不安,愿意献上黄金一万两,白银十万两,上等白米五十船,吴、越美女三百名,以为赔礼之用,从此以来,双方言归于好,共保大汉社稷!” ……………………………………………… ……………………………………………… 一番唇枪舌剑之后,鲁肃提出了议和的条件:‘俯首称臣,赔偿财物’,出发之前,周瑜私下交待过了,只要不割让土地、不派遣人质,其余的都可以答应,只求快一点议和,孙策的身体快支撑不住了! “呵呵!-伯符年纪也不小了,战和之间,如同儿戏,真是长不大的孩子呀,不过吗,身为一名长辈者,自当宽宏大度一些,既然先生前来说情了,双方议和之事,本大司马同意了!” 萧逸腹中坏水上涌,言语之间,把孙策说成了一个调皮娃娃,自己打几巴掌也是应该的,不过到了最后,还是同意了双方议和,这仗真心打不下去了! “啪!-啪!-啪!” 双方议和达成了,不用签字画押,也不用对天盟誓,这个时候的汉人,重承诺、轻生死,只要三击掌就可以了,而后继续宴饮,鲁肃喝酒吃肉,品尝美味佳肴,至于萧逸吗,小口泯着粟米粥,暗地里直流口水…… …………………………………………………………………………………… “如今天下大乱,朝廷正是用人之际,双方议和达成之后,先生何不前往许昌,我会上奏丞相大人,委以‘侍中’之职,,以君之才,日后飞黄腾达,前途不可限量!”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萧逸伸出了橄榄枝,对于王佐之才,他绝对是慷慨大方的,许诺了二千石的高官,而且明确表示,若不满意,可以商量! “乡野粗鄙之人,能得大司马看重,真是三生有幸了,不过吗,在下答应周公谨,出仕江东,辅佐讨逆,恕不能从命了!” 鲁肃有些吃惊,没想到对方开出如此高价,周瑜许诺自己的,也不过一个‘赞军校尉’,可是稍加犹豫之后,还是婉言谢绝了! “先生拒绝了朝廷征召,反而出仕地方诸侯,如此违背人臣之礼,就不怕惹来杀身之祸吗?” 天下英才,不为己用,立刻除之,此乃古今惯例,萧逸笑容不变,却摸了摸鼻子,与此同时,两旁护卫拔剑出鞘,宴会上杀气腾腾! “呵呵!-讨逆将军乃是扬州牧,朝廷任命的封疆大吏,在下出仕江东,就是效命朝廷,何罪之有呢……再说了,北方天空,群星璀璨,区区荧火之光,何必自讨没趣呢?” 鲁肃拒绝了高官厚禄,一方面他答应了好友周瑜,不能做失信之人;另一方面吗,曹营人才济济,谋士如云,武将如雨,没有自己施展的空间了,相反的,江东六郡方兴未艾,才是自己大展拳脚的地方! “呵呵,人各有志,不能强求,先生人品高贵,心怀忠义,日后必为一代名臣,满饮此杯,壮志必酬!” 沉吟半响,萧逸终究没下杀手,一方面:议和大事,不容破坏;另一方面:大争之世,龙蛇起陆,扼杀一位豪杰人物,实在太过可惜了! “多谢大司马如此厚待,子敬自当兢兢业业,不负厚望,日后沙场相见,必然退避三舍,以报今日情谊!” 鲁肃高举酒杯,一饮而尽,心中壮怀激烈,万万没有想到,天下之间,自己会有两个知己,一个是好友周公谨,另一个,就是敌人萧无愁! :。: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六章玉兔西坠,金乌东升! “孙策重伤,周瑜丧胆,江东人马士气低落,我军正好乘胜追击,大司马岂能轻易议和呢?” “将士们浴血厮杀,万死千生,好不容易的挫败强敌,把他们赶过长江,再行议和不迟呀!” “末将愿为先锋官,带领本部人马,一举攻克庐江郡,若是不胜,提头来见!” ………………………………………………………… 听到双方议和的消息,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张辽、高顺、于禁、宋宪、魏续……一众统兵将领,纷纷前来请战,合肥之战,大获全胜,全军士气高昂,准备再建功勋,此时收兵,岂能甘心? 再说了,先前坚城难克,粮草不足,萧逸尚且咬紧牙关,带领将士们浴血奋战呢,此时形势逆转,我军占据了绝对上风,江东人马不堪一击了,反而按兵不动,放弃了庐江郡,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呵呵!-诸位将军奋勇作战,一心杀敌立功,却是值得嘉奖呀,不过吗,天下大势,纵横捭阖,进退之间,奇妙至极,还要三思而后行呢!” 对于热血沸腾的将军们,萧逸好言安抚一番,而后让他们坐下来,又取出一副军事地图,亲自讲述议和的原因,大军进攻庐江郡,其中有着三弊: 首先,江东军尚有数万人马,在周瑜的指挥下,固守庐江城池,这些人都是哀兵,战斗力不可小觑,此时此刻,萧逸大举进攻的话,短期内难以取胜,还会耽搁了北上救援,一旦官渡战场有变,发生不利的情况,众人悔之晚矣! 其次,庐江郡是周瑜家乡,盘根错节,影响极大,我军强行攻克之后,必须留人驻守,兵力少了呢,镇压不住局势,恐怕周氏乡党作乱,庐江郡会得而复失;兵力多了呢,消耗大量粮草不说,萧逸也就没有足够的力量,北上救援官渡战场了! 最后,庐江郡一旦失守,江东人马尽数南渡,从此以后,大江阻隔,往来困难,孙氏或是自立为王,或是分庭抗礼,朝廷一点办法也没有,至于组建水军,征讨江东六郡,没有十年时间,恐怕难以成功! 正是考虑到三大弊端,萧逸才按兵不动,同意双方议和的,要想争霸天下,不是地盘越大越好,也不能过于贪取战功,必须知进退、懂分寸,庐江郡就是一个例子,攻克下来,据为己有,会有三大弊端,相反的,盘马弯弓,引而不发,却有三大利益: 首先,快速了结淮南战事,萧逸可以提兵北上,驰援官渡战场,只要打败了袁绍,也就占据了中原大地,那个时候吗,天下三分有其二,曹营集团的霸主地位,也就牢不可破了,再腾出功夫来,一个个收拾地方诸侯,不费吹灰之力! 其次,留下了庐江郡,就等于打开一座窗户,曹军派遣密探,打听消息,或是收买官员,拉拢豪强,都会容易上很多,如此潜移默化之下,江东六郡也就守不住了,这叫做软实力吞并! 最后,庐江郡是江东屏障,也是他们北上的‘踏脚石’,无论谁当家做主,都不会放弃此地,而且会驻扎重兵,如此一来,曹军大举南下的话,可以通过一场攻坚战,歼灭江东主力人马,而后渡江南下,岂不是事半功倍吗? “大司马胸怀日月,鬼神难测,目光长远,算无遗策,纵然韩信、白起复生,也不过如此了!” 听完‘三弊、三利’之论,一众将领佩服的五体投地,就差烧香上贡,顶礼膜拜,难怪他们是冲锋陷阵之将,人家是运筹帷幄之帅,二者之间差着境界呢! 思想做通了,事情就好办了,为了表示议和的诚意,萧逸当即下令:“大军退回寿春城,收拾好各种东西,准备返回中原地区,至于合肥城吗,只留下一点兵马驻守,让它成为双方的缓冲地带吧!” 天下之事,本就是‘我敬一寸,人敬一尺’,听闻萧逸主动后撤了,江东将校们长出一口气,也开始拔营起寨,准备返回江东六郡了…… 建安四年-春,二月十二日,江东集团召开会议,决定让蒋钦、周泰二将,统领三万人马驻守庐江郡,其余各部人马,纷纷的乘坐大船、木筏,顺着皖水进入长江,而后逆流而上,返回江东六郡! 建安四年-春,二月十五日,萧逸统领各部人马,连夜北上,救援官渡,至于淮南之地,交给了大将张辽驻守,并且留下三万精兵,同时颁布政令:“免去淮南三年赋税,让百姓们修养生息!” 至此,历经数月之久,淮南大战终于结束了,此一役,双方投入二十多万兵马,将士死伤超过了半数,消耗的钱粮不计其数,哀鸿遍野,生灵涂炭……最终曹营集团获胜,守住了淮南之地,缴获了大量的物资,江东势力惨败,退到了长江以南,潜伏爪牙,图谋复仇! 对于双方的统帅吗,天下人议论纷纷,萧逸临危受命,力挽狂澜,在形势不利的情况下,一举挫败了强敌,不亏是‘天下第一名将’,不过吗,人们更加关注的,还是‘小霸王’的伤势,孙策到底生死如何了? ……………………………………………………………………………………………………………… “呦!呦!……呦!呦!” 春风吹拂,水波兴起,游鱼成群,水鸟翱翔……浩浩荡荡的长江水面上,一队中型的乌篷走舸,全都升起了满帆,在东南风的帮助下,水手们喊着号子,猛划木桨,船队逆流而上,速度颇为惊人! ‘走舸’是战船的一种,多见于东南地区,船体比较细长,吃水线很浅,一旦划动起来,走势如飞,百舸争流,故而得名,不过吗,这种船只载重有限,最多运输二十几个人,往往系在大船后面备用,单独的船队很是少见的! 船队有十余艘走舸,却一面认旗也没有,看不出他们的来历,船队也不靠岸休息,水手们分成了三班,轮番划桨,日夜兼程,不停的向前行驶,似乎有十万火急的事情! 在第一艘走舸上面,坐着一位年轻人,头戴金冠,身穿锦袍,腰横一柄龙泉宝剑,此人容貌英伟,五官端正,尤其一双眼睛-‘碧绿如海,深不可测’,颇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正是孙氏二公子--孙权! 孙氏名门,渊源流长,乃是一代‘兵圣’孙武之后,家族世代从军,子弟皆好弓马,孙坚勇武过人,号称‘江东猛虎’,几个儿子也是如此,勇武刚烈,能征善战,就连最小的女娃-孙尚香,也是兵刃随身,不让须眉男儿! 孙氏兄弟之中,孙权是个例外,性格沉稳,喜怒不形于色,弓马娴熟,喜爱读书,是个文武双全的少年人,再加上天生异象,深受家族中人青睐,曾经有高人言道:“孙家次子,形貌奇伟,骨体不凡,命格贵不可言也!” 自从大军北伐之后,孙权就代替兄长,坐镇江东六郡,一方面筹措兵源、钱粮,源源不断的支持前线,不使大军有所短缺;另一方面吗,处理政务,判决刑法,安抚六郡人心,很好的稳定了大后方! 可是几天之前,一封鸿翎秘信的到来,划破了平静的生活,接到秘信的时候,孙权大吃一惊,上面帖着四根鸿毛,代表着十万火急,秘信也很简单,只有十六个字:‘合肥兵败,损失惨重,速来军中,主持大局!’ 书信上十六个字,犹如十六道惊雷,震的孙权魂飞魄散,他心中明白,自家大哥勇武过人,如果打了一场败仗,他肯定是重整旗鼓,报仇雪恨……,可是书信之上,只字未提‘援兵、粮草’的事情,反而让自己速速过去,主持大局,如此只有一个解释:“大哥身负重伤,恐怕性命难保了!” 想通关系之后,孙权不敢怠慢,先是禀告了两位母亲,就说‘军中有事,大哥急召’,而后让三弟孙翊,代替自己坐镇六郡,处理大小事物,最后安排了一队‘走舸’,带上百余名心腹亲兵,又接上嫂嫂大乔夫人,日夜兼程,前往军中,生怕耽误了大事! “嗖!……啪嗒!” 一路之上,孙权忧心忡忡,又不敢显露出来,只好手持鱼竿,坐在船头上垂钓,也是运气极好,小半天的功夫,竟然钓上七八条江鱼,尤其一尾金色大鲤鱼,赤背长须,鳞片狰狞,颇有一种化龙之势! “坐观垂钓者,徒有慕鱼情,只知鱼汤美,不见江风寒……现在才知道,这个‘鱼竿’不好掌握呀!” 收获满满,心中塞塞,孙权心里清楚,江东六郡的地盘,全是大哥打下来的,‘小霸王’的威名,天下诸侯皆惧,孙氏的荣辱富贵,也系在大哥一人身上了,如果真的‘山崩、江河断’,又该如何是好呢? 鸿翎急报,召见自己,十有**是托付大事,可是以自己的能力、威望,能够慑服那些骄兵悍将吗?能够抵挡天下诸侯进攻吗?……万斤重担,如何挑起? “启禀二公子,大夫人身怀六甲,长途跋涉,呕吐不止,已经两天水米未进了,是否停船靠岸休息一夜?” 有心腹亲兵走过来,也是一脸疲惫之色,日夜行船,上下颠簸,身强体壮的汉子都吃不消了,何况是一个体弱的孕妇呢? “还请转告嫂夫人,十万火急,不敢休息,让她务必坚持一下吧,把我钓的金鲤鱼送过去,熬成一份热鱼粥,请嫂夫人食用一点吧!” 望着后面的一艘走舸,孙权目光复杂,如今之事,自己容不得退缩了,老母、幼弟、弱妹、寡嫂……一门的老弱妇孺,自己不挺身而出,又能依靠何人呢? “玉兔西坠,金乌东升,循环交替,天地至理,没有不落的日月,也没有不死的英雄,大哥的时代即将过去了,未来的天下风云,就由我来执掌吧!”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七章父死子继,兄终弟及 上 X23US.COM更新最快 草青青兮杨绿绿,悠悠心事, 思君思君,君不见,幽幽等君回, 问情人,胡不归,家乡也等着你回, 千千纤纤步飘飘,盈盈相会, 心思思兮,君不见,痴痴等安慰, 问人儿,胡不归,一心等着你回………… 皓月当空,群星璀璨,大江东逝,万载不绝,宽阔的长江水面上,一支船队缓缓的顺流而下,正是回归的江东人马,战败之军,最容易思乡了,将士们仰望星空,不停的吟唱着‘思归赋’,想念着家中的妻儿、父母,不管怎么说,他们总算是回来了,与战死的兄弟们相比,绝对是万千之幸了! 船队的规模不小,各类船只有上千艘,可是论起阵容吗,只能说四个字:‘惨不忍睹’,什么战船、渔船、木筏、舢板……五花八门,破破烂烂,军旗也没有几杆了,与其说是一支船队,不如说是一堆木板,顺水漂流,勉强的行驶罢了! 这也不奇怪,合肥之战失利,江东水兵全军覆灭了,千艘战船沉入巢湖水底了,真可谓一败涂地,为了返回江东去,周瑜等人想尽了办法,四处的搜罗船只,不论大小、新旧、好坏……只要能在水上飘着就行,费了好大一番功夫,这才勉强的启航回家了! “好兄弟呀,一路走好……噗通!” “英灵不散,返回家乡……噗通!” …………………………………… 这支船队上面,搭载着不少的伤兵,大江之上,缺医少药,时时刻刻都有人死去,因为远离陆地,无法入土为安,只好用麻布包裹起来,扔进了浩荡的长江,实行了‘水葬’……走一路,扔一路,千里路程,皆是尸骨,让人不禁心酸落泪,江东虎狼之师,威震天下诸侯,何至于此呀? 此情此景,不禁让人想起了数百年前,楚汉相争、垓下之围,同样的一支江东子弟兵,死伤惨重,穷途末路,他们唱的是同一首‘思归赋!’ 不同的是,霸王-项羽全军覆灭,羞见江东父老,选择了横剑自刎,埋骨乌江之畔,今日的小霸王-孙策,还拥有数万人马,回到江东之后,休养生息,重整旗鼓,还有卷土重来的机会呢! 想到此处,将士们纷纷抬头望,船队中有一艘三层楼船,年久失修,陈旧不堪,上面竖着一杆‘孙’字烈焰旗,小霸王-孙策就在上面修养,已经很久没有露面了,估计是伤势沉重,生死难测呀! ……………………………………………………………………………… 三层楼船-密封仓中,孙策躺在一副软榻上,盖着一件虎皮大氅,面色惨白,奄奄一息,自从离开了庐江郡,他的伤势越发沉重了,大半时间昏迷不醒,犹如一盏油汁耗尽的枯灯,风雨飘摇,随时熄灭! “伯符!……快点醒过来吧,马上就要回到江东了,咱们招兵买马,重整旗鼓,再跟天下诸侯,一决雌雄!” 周瑜手持宝剑,日夜守卫身旁,担心孙策一睡不醒了,只好不停的呼唤名字,看着一个生龙活虎的人,生命力逐渐的枯竭,心中滋味,犹如刀割! “公瑾辛苦你了,此番北伐,咱们兵强马壮,士气如虹,为何会一败涂地呢……真是不甘心呀!” 听到呼唤声,孙策勉强睁开了眼睛,黯淡无光、神采俱散……在头脑清醒的时候,他一直在思考两件事情:一是自己出兵北伐,大败而归的原因;二是孙氏家族之中,谁能够接替自己,执掌江东的军政大权? 此番出兵北伐,天时、地利、人和……全都占全了,兵力据有优势,粮草很是充足,将校们也是奋勇厮杀,结果呢,先败寿春、后败合肥,水师全军覆灭,陆军折损过半,自己也身负重伤,性命不久,归根结底,只有一个原因--怕! 孙策不愿承认,又不得不承认,在自己的内心深处,一直惧怕着萧逸,不敢跟他正面交锋,这种畏惧并不奇怪,自从萧逸统兵以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多少名将的头颅落地,成为了他收藏的‘骷髅盏’,如此鬼神般的手段,天下谁人不惧呢? 正是这种‘恐惧感’之下,自己的决策出现了错误,江东大军北伐,战略上全面进攻,战术上却在防守,设伏寿春、坚守合肥、下寨巢湖……,孙策一直想要做的,只是抵抗住萧逸,进而双方议和,至于胜利的事情,从未在计划之中! 一个没想过获胜的统帅,又如何打败敌人呢,战术上一味防守,让江东大军丧失了主动权,萧逸以弱击强、步步进逼,而后以鬼神般的手段,一举攻破了江东大营,彻底的扭转了淮南战势,这才是勇者无畏、百战百胜! “如果再有一次机会,我一定主动出击,真刀真枪,生死相搏,如此,就算血洒沙场,心中也没有遗憾了!” 很可惜,天下药物不计其数,唯独没有‘后悔药’,孙策心中很清楚,自己的伤势太沉重,恐怕不久于人世了! 男子汉,大丈夫,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人生之大幸也……孙策并不畏惧死亡,对于一名将军来说,这也许是最好的归宿了,不过吗,自己亡故之后,谁来守护孙氏一族,谁来执掌江东六郡呢? 汉家传承制度:‘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孙策还没有子嗣,因此上,只能在几个弟弟之中,选择出一个继位者,而呼声最高的人,就是三弟-孙翊! 孙氏兄弟四人,策、权、翊、匡,再加一个妹妹-孙尚香,均是聪明伶俐,人中龙凤,三弟孙翊性如烈火,弓马娴熟,好谈兵家之事,性格上最是酷似孙策了,且与一众将校关系良好,假以时日,又是一位能征善战的将军! 继位人选,责任重大,关系到江东集团的存亡,最近几天,前来探病的将军们,在言语问候之间,全都透露出一个信息,他们希望三公子-孙翊上位,继续统领十几万江东健儿! 乱世之中,杀伐不断,唯有强者,称雄一方,这是不变的铁血法则,孙策事业上的成功,更让人们坚定了这种想法,他们支持三公子-孙翊,就是希望有一个强势统帅,再出一个虎视天下的‘小霸王!’ 凭心而论,几个弟弟之中,孙策比较宠爱三弟,也希望他能代替自己,完成‘挥师北伐,一统天下’的梦想,可是反复考虑之后,还是推翻了这个想法,反而选择了二弟-孙权,发出鸿翎急报,召至军中,准备托付大事! 放弃了最勇敢的弟弟,选择一个文弱的弟弟,不是孙策重病糊涂了,相反的,他的头脑极为清醒,这是一种高超的政治智慧: 三弟孙翊太酷似自己了,勇武刚烈,谈兵好战,一旦执掌江东六郡,他肯定会招兵买马,北上复仇,打一场不死不休的大决战,问题是,孙翊虽然骁勇,也绝不是萧逸的对手,两相较量之下,恐怕又是一败涂地,不知会折损多少江东健儿呢! 再者说,三弟孙翊性如烈火,轻而无备,恐怕会走上自己的老路,陨落沙场,马革裹尸……两代统帅,尽亡沙场如此,孙氏一门再无希望了! 此番北伐,江东人马死伤过半,军械、粮草损失不计其数,没有七八年的时间,江东集团休想恢复元气,这种情况之下,更需要一位性格沉稳的统帅,安抚百姓,修养生息,因此上,二弟孙权才是最合适的继承人! 家族继承人选定了,鸿翎秘信也发出去了,孙策没有放下心来,反而更加的忐忑了,政务上的事情,自己安排妥当了,可以保证江东六郡无事……可是家务上面,恐怕就心有余而力不足了,一句话,人心难测呀! 一奶同胞,相知甚深,自己的几个弟妹,大都心地光明,为人坦率,十分爱护家人、朋友,人性上绝无问题……,唯独孙权是个例外,性情内敛,喜怒不形于色,谁也看不透他的心思,就像那双碧绿色的眼睛……难以揣摩,深不可测! 如果让孙权执掌大权,以他的文治武功,对江东集团是一件好事,也能守住这份基业的,可是对于孙氏家族来说,恐怕就福祸难料了,他会如何对待兄弟、妹妹、寡嫂……从古至今,帝王之才,杀伐果断,心中无情! “启禀主公!……前方出现一支走舸,通过旗语招呼,正是二公子的船队,主公夫人也来了……” 就在孙策患得患失的时候,一名侍从进来禀告:‘二弟孙权、夫人大乔日夜兼程,逆流而上,终于赶到军中相见了!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八章父死子继,兄终弟及 中 X23US.COM更新最快 “大哥!大哥!……小弟前来探望了,你一定要好起来呀,孙氏一族不能没有大哥,江东六郡不能没有大哥!” 一阵紧促的脚步声中,二公子孙权跑进了船舱,而后跪地膝行过来,紧紧的抱着孙策的手臂,痛哭流涕,呜咽不止,与此同时,大乔夫人也跟了进来,跪在软榻的另一边,俏脸黯然,默默垂泪! “二弟!……夫人!……咳!咳!” 重伤卧床多日,油尽灯枯之际,突然看到亲人们到来了,孙策心情激动之下,连着喷出两口淤血,竟然一下子昏迷过去了! “大哥保重身体,万万不敢有事--呜呜!” “夫君珍重身体,快点康复过来--呜呜!” “大家都别哭了,快传郎中前来救治,再取一份‘枯木逢春汤’过来!” ………………………………………… 看到孙策昏迷不醒,众人顿时慌乱起来了,涕泪横流,嚎哭不止……,关键时刻,还是周瑜沉着稳定,制止了大家的哭声,以免动摇军心,同时让人取来汤药,立刻展开了救治! “嗖!--咕嘟!咕嘟!” 听到周瑜的传唤,立刻冲进几名郎中,还捧着一碗熬好的药汁,漆黑如墨,热气四溢,他们把孙策扶坐起来,小心的灌送下去,还不停的按摩穴位,让药力快点化解开来,自从孙策负伤以来,郎中们日夜守候,一刻不敢离开呀! 提起这碗‘枯木逢春汤’,还颇有一番来历呢,孙策身负重伤,心脉尽断,呕血不止,郎中们束手无策,眼看就要一命呜呼了,那知道,寿春城派来了一位使者,送上一份救治药方,来人郑重交待:“大司马关心侄儿,特意送来一副良方,希望伯符身体康复,日后也好再决沙场!” 孙策身负重伤,皆是拜萧逸所赐,还敢派人来送药,真是岂有此理,江东众将勃然大怒,纷纷拔出了刀剑,准备把使者碎尸万段,也好出胸中一口恶气,幸好鲁肃性格稳重,拼力拦阻了众人,而后小心的禀告了孙策、周瑜! 听闻萧逸派人送药,周瑜心中犹豫,一时难以决断,反倒是垂死的孙策,挣扎着坐了起来,让人厚待来使,赐予金银珠宝,而后煎熬了一份汤药,毫不犹豫,一饮而尽,随后说了一句话:“普天之下,只有嗜血杀神,绝无下毒萧郎!” 还真别说,这种汤药却是神奇,具有‘枯木逢春’之效,孙策服用之后,伤势缓和了许多,好几次奄奄一息了,全靠着这种汤药,又把他从‘鬼门关’拽回来了,否则的话,恐怕早就一命呜呼了! 话又说回来了,良药虽好,只能治病,难以救命,孙策负伤太重了,胸骨碎裂,心脉尽断,身体丧失生机了,这种汤药只能暂缓一时,终究无法起死回生! 枯木逢春,名不虚传,服下汤药之后,孙策面色转红,头冒热汗,片刻之后,竟然缓缓的苏醒过来了,一双原本昏暗的眼睛,也凝聚出了一些神采! “呵呵!……心脉尽断,油尽灯枯,吾不能复生矣,速速传众将前来,本将军有大事宣告!” 感觉着空空的身体,孙策苦笑了几声,自己恐怕大限将至了,因此上,立刻传唤各部将领,准备宣布下遗命,扶二弟孙权上位! “还望讨逆将军-保重身体,好生修养,江东十几万健儿,等着重整旗鼓,报仇雪恨呢!” 一众将校都在外边守候着呢,此时听到了传唤,相继走了进来,共计有:程普、甘宁、徐盛、凌统、丁奉、陈武……皆是江东豪杰之士! “诸位皆是豪杰之士,也是孙氏股肱之臣,本想与君等同心协力,共创大业,奈何天不佑我,北伐失败,身负重伤,恐怕再无雄起之日了! 二弟仲谋,性格稳重,文武双全,可以代我之位,统帅兵马,治理内政,还望诸君用心辅佐,以保江东平安无事,诺如此,吾在九泉之下,也可瞑目了! 吾死之后,为了江东政局稳固,三年之内不可发丧,以免诸侯们趁虚而入,另外吗,太史慈将军忠心护主,陨落沙场之上,一定厚待他的儿子们,以后把他的棺椁,葬在我的坟茔之侧,阴曹地府之中,也好有个伙伴!” 说话间,孙策挣扎着坐了起来,取出了一柄青冥宝剑,以及两个金漆印盒,郑重的递给了孙权,一枚是讨逆将军大印,一枚是扬州牧大印,宝剑、大印代表着军政大权,也是号令江东六郡的凭证! 此外,在虎皮软榻下面,还有一摞厚厚的信笺,足有三四百份之多,不过吗,内容全是空白的,这也是他留给继承者的一份保障! 孙权的年纪太轻了,个人威望不足,压制不住文武大员们,一旦孙策的死讯传出去,人心不稳,政局动荡,内部山越反叛,外面诸侯来攻,内忧外患之下,江东集团必然土崩瓦解,孙氏一门也难以保全了! 因此上,趁着清醒的时候,孙策签了三四百份信笺,上面的内容空白着,下面的名字、大印、密押一应俱全,如此一来,孙权上位之后,可以用大哥的名义,继续发布政令、军令,统治江东六郡之地,让诸侯们不敢轻举妄动,真可谓用心良苦呀! “大哥!……呜呜……江东大局,重如山岳,小弟何德何能,如何承担的起呀?” 接过了宝剑、大印、信笺,孙权再次痛哭起来,犹如杜鹃啼血,不胜凄凉,此时此刻,他的心情上下起伏,简直复杂到了极点…… 一方面,大哥勇武刚烈,能征善战,傲视天下群雄,就像天空上一轮皓月,光芒四射之下,群星暗淡无光,孙权身为二公子,一直生活在大哥的阴影中,纵然有万丈雄心,也没有施展的机会……现在好了,月落日升,新旧交替,轮到自己大展伸手了! 另一方面,大哥即是江东霸主,也是家族的保护者,犹如一颗参天大树,保护母亲、弟妹们的安全,如今呢,大树即将倒下了,八方风云,谁来遮挡,万斤重担,如何挑起……想到未来的重重困难,孙权心中一片茫然呀! 自己的身后之事,孙策心中一清二楚,孙权年纪轻轻,威望不足,执掌江东军政大权,文臣武将甘愿听命吗,一旦出现尾大不掉之势,那可就麻烦了呀! 想到这里,孙策望向了周瑜,目光中满是恳求之色,事到如今,必须有一个人做出表率,才能压服住骄兵悍将,让孙权坐稳大位! “水军大都督-周公谨,参拜主公,从此鞍前马后,甘愿驱驰!” 在义兄恳求的目光下,周瑜双膝跪倒在地,行起了君臣大礼,表示愿意辅佐新主,执掌江东六郡,这个举动,可谓石破惊天了,要知道,孙策、周瑜情同手足,一向平起平坐的,此时以人臣自居,无形中抬高了孙权! 或者说,周瑜此时跪拜的,不是新主孙权,而是他与孙策二十年的友谊,是一种叫做‘好兄弟,请放心’的承诺,无论未来有多少风雨,我都会替你承担起来! “我等参拜主公!-忠心效力,誓死不渝!” ……………………………………………… 周瑜乃是武将之首,位高权重,手握重兵,他尚且行大礼参拜呢,其余将校那敢怠慢呢,不管是否心甘情愿,纷纷上前跪拜行礼,以示效忠新主,永不背叛! “诸位将军快快请起,从此以后,咱们上下一心,共保富贵,仲谋若有过失之处,诸位可以直言相谏,如此江东基业,稳如泰山!” 孙权不敢托大,正式的接受拜礼之后,连忙搀扶起一众将领,挨个的好言安抚着,以他的城府之深,这种事情不费吹灰之力! 按照规矩,政权交接之时,新旧主公之间,必有一些机密之言,外人不得私下探听,因此行礼之后,周瑜带领众人退了出去,偌大的船舱里面,只留下了孙氏兄弟、以及大乔夫人! “天下大乱,诸侯争霸,花落谁家,尚未可知,以吴越之众,三江之固,二弟励精图治,日后大有可为,若有疑难之时,内事不决,可问张昭,外事不决,可问周瑜,此二人皆为王佐之才,二弟虚心请教,可保江东无恙! 不过吗,贤弟善于内政,短在武略,有件事一定要牢记心中,并且告诉后继之人,中原势大,不可轻视,萧郎骁勇,无人可敌,此人一日不死,尔等一日不可北伐……切记!切记!” 孙策颇有识人之明,也明白天下大势,以二弟孙权的才略,恐怕只有守成之能,并无开拓之力,不过吗,只要江东上下一心,众志成城之下,割据一方还是没问题的! “大哥请放心吧,小弟主政以后,一定安抚百姓,励精图治,守护江东平安,中原一日不乱,萧郎一日不死,江东子弟决不北上争霸!” 听了大哥的遗言,孙权连忙点头答应,不过吗,内心中却很不服气,男子汉,大丈夫,谁不想建功立业,扫荡天下群雄呢,大哥做不到的事情,自己未必做不到,至于‘鬼面萧郎’吗,咱们来日一决雌雄! “言尽于此,二弟好自为之吧,军心尚且未安,你立刻手持宝剑,前往巡视一番,以安众人之心!” 交接了军政大权,诸将也下跪行礼了,孙策终于长出一口气,无力的瘫软在虎皮榻上,而后轻轻的挥手,示意孙权退出去……国事已经安排妥当,家中之事又该如何呢? 正文 第二百三十九章父死子继,兄终弟及 下 镇江城乃是江东门户,也是长江中下游的重镇,江东船队行驶到了此处,突然接到了一道军令:“全军弃船靠岸,补充粮草,医治伤兵,好好休整之后,再行返回吴郡!” 大军突然中途停下,并非没有目的,此番北伐失败,江东人马死伤过半,军械、粮草损失不计其数,军中士气一落千丈,如果让将士们灰头土脸的回去,估计下一次,他们也就没有勇气,出征沙场,奋勇杀敌了! 因此上,水军大都督-周瑜进谏,全军在镇江城修整几日,同时调拨来粮草、衣物,让数万江东健儿吃饱喝足,也好精神抖擞的返回家乡,与此同时,再派人四出宣传,就说:‘此番北伐,大获全胜,杀敌无数,凯旋而归!’ 战争胜负,真假难辨,历代的统治者们,为了自己的面子,谁也不会承认打败仗的,不信翻开历史看一看,那怕输的再惨的战事,经过官员们的粉饰之后,也会成为一场大胜仗的,反正瞎话说的多了,世人也就相信了……彭城之战、白登之围,就是最好的例子了! 另外吗,江东将领们商议之后,决定举行一场阅兵式,一则:振奋军心,鼓舞士气,让天下诸侯看一看,江东健儿依旧威风不倒;二则:也是趁着阅兵机会,让全军将士认识一下,孙氏二公子的风采,为孙权执掌大权,铺开一条坦途吧! 一声令下如山倒,那个胆大敢不听,数万人马停船登岸,扎下了一座水陆大寨,与此同时,地方上送来了大批物资,将士们吃饱喝足、更换衣衫,一番修整之后,往日的虎狼之师,总算恢复了几分元气! “呜!--呜!呜!” “万胜!-万胜!-万胜!” 三天之后,阅兵式开始了,数万将士倾巢出动,就在镇江城外,排列出一个四方大阵,放眼望去,人马如潮,刀枪如林,五色旌旗,迎风飘扬,在中军鼓号指挥之下,各部人马进退自如,不愧是天下精锐之师! “江东健儿,虎狼之师--征战沙场,天下无敌!” 与此同时,二公子孙权身披精钢铠,手持青冥宝剑,坐下一匹白龙驹,在江数十名将校的簇拥下,跃马阵前,检阅三军,马蹄所到之处,欢呼万胜,声振九霄,算是进行了一次完美亮相! 对于这位二公子的表现,一众将校还是很满意的,纷纷私下认为,孙权勇武之风,虽然不及兄长,可是进退之间,气势稳如泰山,也算是一代英主了,日后为龙为蛇,恐怕难以预料呢! 可是感叹之余,不少将校遥望江面,三层楼船之上,旧主孙策的伤势如何了,名震天下的小霸王,就要将星陨落了吗? ………………………………………………………………………………………… “战鼓如雷,沙场点兵,催人热血,豪情万丈……可惜呀,我再也不能统领大军,征战沙场了!” 楼船顶层之上,孙策缓缓的苏醒过来了,感觉胸部的伤痛减轻了许多,竟然慢慢的坐了起来,亲手打开了一扇窗户,遥望着远处军阵,目光亮如皓月一般! “太好了,夫君今日精神抖擞,想来是伤势大好了,咱们可以回家去……呜呜!” 看到孙策坐起来了,大乔一阵惊喜,紧接着,泪水就流淌下来了,她已经明白过来,夫君不是身体好转了,而是油尽灯枯之际,最后的回光返照罢了! “咱们结发夫妻,本想白头偕老,百年好合,奈何天意弄人,中途离去……真想看着孩儿降生,长大成人呀!” 孙策轻轻的擦拭妻子的泪水,又抚摸她隆起的腹部,感受着小胎儿的活动,不舍的目光之中,满是浓浓的父爱! “夫妻一体,生死与共,夫君若有不测,为妻愿意相随地下,只是怀有夫君的骨血,故而不敢轻易言死……心中所虑着,若是生下一位麟儿,孤儿寡母如何求生呢?” 大乔的父亲乔玄,乃是大汉名臣,历任大司徒、大司空、太尉等职务,宦海沉浮,阅历丰富,耳濡目染之下,乔氏姐妹也有一定的政治眼光,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就说中了要害! 大乔夫人怀有身孕,再过一个多月时间,这个孩子就要出生了,如果是一个小女娃,那就一切好说了,大乔自会好生养育,教导以琴棋书画,把她培养成一个倾城佳丽! 孙策之女,孙权之侄,凭着这样的身份,此女会是一颗‘江东明珠’,若干年之后,选择一位少年豪杰为婿,从此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在孙氏宗族的护佑下,无忧无虑的过上一辈子! 相反的,如果大乔生出一个男孩儿,事情可就麻烦多了,江东六郡的基业,是孙策一手开创出来的,按照礼法,‘子继父业-天经地义’,身为孙策之子,孙氏家族嫡孙,这个孩子天生拥有继承权的,也就陷入了政治漩涡之中! 现在接替上位的,乃是二公子孙权,用不了几年时间,他也会迎娶娇妻,生育子嗣,而后用心培育成才,接下来呢,问题也就出现了,身为江东霸主,必须确立一位继承人的,孙权执掌的权位,是传给自己的儿子,还是传给大哥的儿子? 父死子继,兄终弟及,江东霸主的位子,应该传儿子,或是还侄儿,恐怕谁也说不清楚了,双方子嗣都有继承权,一场争斗也就在所难免了,就像历史上的鲁国,因为王位传承混乱,造成了五世之乱,兄弟相争,叔侄残杀,社稷动荡不安,国力一落千丈,前车之鉴,不可不防呀! 更加郁闷的是,这种争斗无法避免,试想呀,孙权执掌江东之后,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势必提拔一些心腹文武,安插在关键位置上,逐渐的代替大哥的旧部,这叫做‘一朝天子一朝臣’,权力更迭,势必如此,历史上从来没有例外! 可是被代替下来的旧部们,他们会甘心交出权利吗,人非圣贤,谁没私心,荣华富贵,岂能让人,为了保住自己的权利,这些人肯定会想办法的! 因为君臣大义,正面对抗肯定不行,最好的办法就是:推出孙策的儿子,争夺继承人的位子,从而恢复他们的政治天堂,如此一来,江东集团就会一分为二,彼此内斗不休,甚至刀兵相见了! 二虎相争,必有一伤,无论谁胜谁负,都是孙氏血脉的悲哀,江东六郡这片基业,恐怕也就守不住了,就像一个根系上面,长出了两支树杈,彼此争夺养分,结果谁也长不好了,唯一的办法:就是砍掉其中一支,确保另外一支,这么简单的道理,孙策明白,孙权也明白! 人生在世,近不过夫妻,亲莫如父子,无论是亲情血脉,还是政治考虑,别人家听话乖巧的孩子,也比不上自己的‘败家子’,皆时孙权执掌江东大权,就像一位手持利刃的园丁,选择砍掉那个树枝,也就不难判断了吧? “兄弟、父子、叔侄……权利之争,泯灭人性,孙氏一脉子孙,莫非也要骨肉相残吗?” 想到恐怖的后果,孙策不禁冷汗淋漓,如果没有一个‘保护者’,自己还未出世的儿子,恐怕就无法长大成人了,就算孙权不动手,他身边的心腹们也会‘提前除害!’ 问题是,谁来做这个‘守护者’呢,此人必须智慧过人,又身居上位,手握重兵,拥有足够的势力,能够跟孙权分庭抗礼,唯有如此,才能保护大乔与孩子,最重要的是,此人必须忠心耿耿,值得托付才行呀! “周郎与我情同手足,相交甚深,武略、才智冠绝江东上下,乃是忠诚可信之人,自会护佑你们母子平安!” 略加思索之后,孙策决定托孤给周瑜,江东一众文武官员们,他最信任的就是周瑜了,这种朋友之情,甚至超过了亲兄弟!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敢问夫君大人,在周公瑾之后,我们母子性命,又该托付何人呢?” 听了夫君的安排,大乔夫人愁眉略展,可是心中忧虑没有放下,她听说过一段秘闻,孙策、周瑜年幼之时,有异人为他们批判命格,结论是:‘才气秀达,乱世豪杰,天妒英才,寿禄不终’……如今呢,孙策即将英年早逝了,周瑜恐怕也不是长寿之人呀! 周瑜一旦中途夭折,江东集团之中,也就没人能抗拒孙权了,到了那个时候吗,权利之争一起,孙策的遗腹子,恐怕就要幼年夭折了! “是呀!……公瑾锋芒毕露,恐怕也不是长久之人,若是真有那么一天,你们母子就离开江东,前去投奔萧逸吧,自会平安无事一生的!” 做为一位父亲,必须保护自己的孩子,闭目沉思良久,反复考虑之后,孙策轻轻的说出了第二个‘守护者’--鬼面萧郎! “夫君伤势过重,已经糊涂了吗,萧逸乃是江东大敌,彼此不共戴天,从古至今,岂有托孤于敌者?” 大乔目瞪口呆,一副樱桃小口,都能塞进三个鸡蛋了,自家夫君一身的伤势,就是萧逸亲手所赐,她们母子前去投靠,那不是羊入虎口吗? “萧逸与我征战沙场,一切只为江山社稷,彼此并无私怨,再说了,萧郎-傲上而不辱下,恃强而不凌弱,绝不会欺凌孤儿寡母,日后告诉吾儿:千万不要想着报仇,视萧郎如视生父,诚心侍奉,可保平安!” 喘息着说完最后一个字,孙策气力耗尽,心脉断裂,一头栽倒在了软榻上,望着天边的落日,缓缓的闭上了眼睛……一代霸主,终于落幕! …………………………………………………………………………………… 建安四年-春,二月二十五日,江东大军停靠镇江城,人马修整数日之后,举行了盛大阅兵仪式,二公子孙权手持宝剑,跃马阵前,巡视三军将士,尽展一代枭雄本色! 当天黄昏,日落时分,小霸王-孙策,因为伤势过重,逝世在楼船之上,年仅二十五岁,据说弥留之际,口中低语:“天下争霸……鬼面萧郎……谁才是英雄?” 二月二十八日,江东大军继续启程,为了安抚人心,暂且密不发丧,回到吴郡之后,以三层银棺入殓孙策,为了防止肉身腐烂,偷偷的沉入寒泉之中,准备三年之后,再行入土为安……至此,皓月陨落,旭日东升,江东政权交替完毕,正式进入了孙权时代! :。: 正文 第二百四十章孙氏幼子 花开两朵,各表一支,就在孙策身亡,孙权上位,日月交替,江东六郡易主的时候,萧逸统领的十万大军,北上进入到徐州境内了,就驻扎在重镇下邳城,一则养精蓄锐,整顿人马;二则,搜集粮草,补充军需! 俗话说:‘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淮南之战,江东大军惨败,人马折损过半,灰溜溜的撤回老家去了,同样的,作为获胜的一方,曹军也付出了惨重代价,将士死伤了数万之众,消耗了大量的军械、粮草、战马……,说是‘五痨七伤’也不过分了! 再精锐的军队,一番大战之后,也要好好的修整一下,才能投入新的战场上,因此上,萧逸暂且屯兵下邳,每日督促各部将校们,救治伤员,补充器械,也好早一些恢复战斗力,北上救援官渡战场! 至于粮草问题吗,更是曹营集团的头等大事,战争进行大半年了,曹营投入了数十万兵马,青壮民夫超过了百万之众,至于消耗的粮草,更是不计其数了,司州、豫州、兖州的府库存储,已经消耗一空了,为了给大军筹措粮草,荀、荀攸一群内政官员,日夜操劳不休,几乎愁白了头发呀! 徐州之地,人口众多,商业发达,又有渔盐之利,号称‘富甲东南’,萧逸屯兵下邳城,就是想弄到一批粮草,也好支援官渡战场,否则的话,十万大军开拔过去,后勤补给更加困难,不出一个月时间,曹军就该全线奔溃了! 问题是,这个粮草不好筹措呀,自从开战以来,徐州出钱粮、出民夫,同时支援南、北两大战场,物资消耗的极为惊人,用刺史-陈群的话说:“府库空虚,钱粮皆无,再要强行征调的话,黎民百姓就要人吃人了!” 对于陈群的话吗,萧逸相信一半,这位刺史大人日夜操劳,已经尽到自己的职责了,徐州的府库确实空虚了,民力也消耗殆尽了,不过吗,粮草还是有不少的,只是不在官库里面,而是藏于私库之中! 徐州底蕴深厚,士族汇聚,这些门阀大户们,占据了大量的土地、人口,又插手商业运转,聚敛了无数钱财,他们的私人库房里,金银堆积如山,粮草不计其数,如果能抽调一部分出来,足以支援官渡战场,维持几十万大军的消耗了! 当然了,想从门阀大户身上拔毛,绝不是一件容易事情,陈群身为徐州刺史,也动过这方面的心思,结果处处碰壁,口水喷了无数,却没一家门阀愿意捐粮的,这个不是他能力不足,实在有不得已的苦衷呀! 孟子曾经说过:“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陈群身为徐州刺史,要想地方平安无事,政令上下顺达,自然不愿得罪门阀巨室了,只能好言相劝,不敢武力威逼,结果收效甚微了,再说了,他们陈氏一族,就是有名的门阀世家,又如何背叛自己的阵营呢? “传本大司马军令:徐州的门阀巨室、豪强大户,五日之内,一律前来下邳城,参加南征的庆功宴,有敢推辞者,以军法从事!” 都说门阀猛如虎,轻易碰不得,萧逸不信这个邪,还要摸摸老虎屁股,再狠狠的拔一些毛下来呢,看看是他们的脖子硬,还是自己的刀子快? 当然了,萧逸敢于挑战门阀巨室,也不是一味蛮干,自然有所凭借了,首先:他担任过徐州牧的职务,执掌政权一年有余,既有大量人脉,又有深厚影响,对于门阀巨室很是了解,可以做到‘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其次,他现在是当朝大司马,脱离地方官的行列了,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也就不用顾忌太多了,如今十万雄兵在手,软硬兼施之下,士族门阀谁敢不听话呢,‘鬼面萧郎’的手段如何,他们可是一清二楚的! 最后吗,萧逸也不怕士族们报复,他位高权重,手握重兵,当今天下吗,能够予以制约的,也就是自家岳父大人了,不过吗,曹操一向提拔寒门子弟,打压士族门阀,为了筹措军粮的事情,怎会处罚自家女婿呢? 凭着以上三点,萧逸这设下‘鸿门宴’,邀请士族门阀前来,只要他们来到下邳城,也就掉入陷阱中了,如果谁敢不来吗,那就更容易了,违抗军令,满门抄斩,鸡犬不留,财产充公! 一时之间,徐州各地沸沸扬扬,那些门阀家主们,明知道没有好果子吃,还是带上丰厚的礼物,坐着华丽的车马,向下邳城汇聚过来了,当然了,他们私下串联过了,最后谁胜谁负,还要看手段高低呢? ………………………………………………………………………………………… 深夜!-下邳城外-玄甲军大营-中军帐内! 萧逸披着一件百花战袍,斜卧在狼皮软榻上,肋部伤口包扎整齐,散发出浓浓的药味,整个人却是精神抖擞,正在品尝一壶好茶,自从负伤以后,他就没沾过美酒了,只能以茶代酒,自我安慰一下,不是不想偷喝几口,实在有一个厉害监督者--稻香! 小姑娘今年十三岁了,豆蔻年华,天真可爱,绝对是一位小美人胚子,按照汉代规矩:‘女子十四及,可以生儿育女’,因此上,稻香也算一位大姑娘了,可以谈婚论嫁,自由选择夫婿了! 稻香身为华佗之徒,拥有一身精湛的医术,加上无愁侯府的关系,自然不乏追求者了,不过吗,小姑娘整天围着大帐转悠,看向萧逸的目光中,甜的几乎滴出蜜水来了,暗藏的一点小心思,是人就看的出来呢! 这也不奇怪,萧逸手握重兵,战功显赫,号称‘大汉第一名将’,人样子也算说的过去了,自然容易吸引女人的目光了,不知多少公卿之女、望族名媛,都在偷偷的爱慕他呢,‘娶妻当娶曹家女,嫁人就嫁鬼面郎’,这可不是一句空话! 对于这件事情,萧逸到不介意什么,正所谓入乡随俗吗,大汉满朝文武官员,那个不是妻妾成群呀,自己多纳一位夫人,也是合情合理的,不过吗,此事不可操之过急,还是让稻香长大一些,再正式迎娶不迟呀! 稻香除了照顾起居,更换伤药之外,还帮忙处理一些政务,比如整理各处的密报,再逐一的阅读给萧逸听…… 二月二十五日,江东人马暂停镇江城,举行了大规模阅兵,二公子-孙权代替兄长,手持青冥宝剑,巡视了各部人马,并且赐予了酒肉、布帛,全军士气大振! 三月八日,江东人马到达了吴郡,诸将各回驻地,操练人马,周瑜前往鄱阳湖,扎下一座水军大寨,招募兵勇,打造战船,准备重建一支江东水军! 三月十二日,大乔夫人一路劳顿,不小心伤了胎气,早产下一个男婴,是为孙氏长子,取名:孙绍,却没有大肆庆祝,只是内宅设宴而已,小霸王也没有出席…… ……………………………………………………………………………… “孙权代兄阅兵,镇江停靠三日,大乔早产一子,却没有大肆庆祝……如此看来,小霸王-孙策,恐怕是将星陨落了!” 听完了密报之后,萧逸一跃而起,遥望东南方向,一脸的哀叹之色,综合各种情报,确定孙策去世了,从此自己少了一位劲敌,人生也就无趣了许多呀! 至于孙权吗,性格坚韧,任才尚计,却是一名合格的统帅,不过吗,此人内心阴暗,薄情寡义,称不上盖世英雄,最多成为一个‘勾践’,只能做为敌人,难以引为知己,至于开疆拓土的本领,比孙策相差的太远了! “传令各部人马,军旗降下一半,斜指东南方向,不得有误……另外吗,再派人前往江东,送上良驹一匹、弓箭一副,恭喜伯符,喜得贵子,我还会上奏朝廷,册封孙绍为光禄大夫、俸禄两千石!” 江东一方密不发丧,隐瞒了孙策的死讯,萧逸也不想拆穿他们,只是用自己的方式,隐晦的表达了哀悼之情,至于送上礼物,册封官职吗,一方面是安抚孤儿寡母,不管怎么说,孙策也是败亡自己手中;另一方面吗,则是埋下一颗钉子,挑起江东集团的内部纷争! 江东集团的厉害之处,不在于兵强马壮,也不是钱粮充足,而是他们上下一心,众志成城,正是靠着这种凝聚力,江东才能抗拒强敌,最终称雄一方的! 不过吗,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利益纷争的,江东集团也不是铁板一块,而他们最大的弱点吗,就在军方将领上,出身根源不同,代表的利益也不同…… 江东将领分成两个派系,一是元老派,程普、黄盖、韩当、朱治、吕范……他们是孙坚旧部,托孤老臣,或者说,他们是效忠孙氏一族,至于谁做家主不重要,只要此人姓孙就可以了! 另外一派则是周瑜、甘宁、蒋钦、徐盛、周泰……他们是孙策招募来的,待如手足一般,因此上,他们只效忠孙策一个人,并不是效忠孙氏家族,如今孙策身亡,他们的忠诚心,自然转移到孙绍身上了! 以前孙策活着的时候,两派将领团结一致,奋勇作战,开创出了偌大一片基业,可是现在吗,兄终弟及,孙权上位,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程普、黄盖、韩当……一众老将,自然会拥戴二公子孙权,继续效忠孙氏家族了,可是周瑜、甘宁、蒋钦等人,恐怕就有别的心思了吧? 萧逸上奏朝廷,册封官爵,就是要捧起孙绍,让天下人都明白,他才是孙氏嫡子,也是江东集团的少主人,数年过后,孙策死讯公布出来,孙权上位之后,就要面临一个难题了,谁做自己的继承人--儿子?侄子? 如果孙权大公无私,册立侄子为继承者,那就一切好说了,不过吗,如果孙权私心作祟,让自己的儿子做继承者,必然会引起轩然大波,江东诸将也会一分为二,开始激烈的内斗,如此一来,孙氏灭亡的时间,也就指日可待了! 不是萧逸手段阴险,也不是利用孤儿寡母,诸侯们争霸天下,本就是军事、政治、外交……各方面的比拼,江东集团内部不出问题,别人如何挑拨离间呢,总之一句话,孙氏一家哭泣,好过江东百姓哭泣,大不了平定天下之后,给孤儿寡母一个富贵平安吧!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一章萧郎的‘庆功宴!’ ??? ?壹?看书 一看 书 ? 江汉浮浮,武夫滔滔,匪安匪游,淮夷来求, 既出我车,既设我,匪安匪舒,淮夷来铺, 江汉汤汤,武夫,经营四方,告成于王, 四方既平,王国庶定,时靡有争,王心载宁, …………………………………………………… 下邳城-玄甲军大营,营门大开,红毡铺地,张灯结彩,锣鼓喧天,还有数百名铁甲武士,一手持金戈,一手握盾牌,排列阵型,进退回旋,效仿着战场厮杀的情景,他们口中吟唱的,正是诗经名篇《大雅-江汉》…… 西周宣王之时,淮夷作乱,侵扰疆土,乃命大将-召伯虎率军征讨,召伯虎骁勇善战,大破淮夷部落,斩首数万,获胜归来,并作《大雅-江汉》,以记载自己的赫赫战功,如今吗,大司马-萧逸征伐淮南,大破江东人马,班师凯旋归来,庆功宴上,吟唱此曲,与古人前后辉映,也算是相得益彰了! 至于邀请的客人们吗,五天之内,全部来到了,其中士族门阀四十七家,地方豪强七十五家,共计一百二十二位家主,皆是徐州一带的巨室,个个家财万贯,骡马成群,私人库房里的粮食,更是堆积如山一般! 傲上而不辱下,恃强而不凌弱,这就是萧逸的作风了,与其剥削穷苦百姓们,不如拿这些‘肥猪’下刀呢,不但收获丰厚,还能打压豪强势力,减小贫富差距,有利于大汉王朝的和谐发展…… “彭城陈氏家主,恭贺大司马凯旋归来,献上白玉五双,赤金三百两,北方佳丽十名……作为恭贺之礼!” “广陵窦氏家主,恭贺大司马凯旋归来,献上红珊瑚一对,大珍珠一斗,南国美女十名……作为恭贺之礼!“ …………………………………………………………………… 前来赴宴的家主,全都献上了一份厚礼,金银珠宝、玛瑙玉石、美貌佳人……一切应有尽有,他们出手如此大方,就为了讨取大司马关心,也能减少一些麻烦不是吗! 能够成为一方豪强的,没有一个是笨蛋,众人心里明镜一般,知道大司马设下酒宴,强行请来大家,就是为了四个字:捐献钱粮,对于这件事吗,大家私下交流过了,也是四个字回答:誓死不交! 乱世征战,田园荒芜,米贵如珠,价比黄金……自从官渡大战以来,各地的粮价一日三涨,比如许昌城内,一斗米价值万钱,还是相府接连颁布政令,全力压制粮价的结果呢,至于河北-邺城一带,米价超过了三万钱,寻常百姓倾家荡产了,也换不来几升粟米,只好典当田宅、卖儿卖女,勉强的苟延残喘罢了! 这种情况之下,贩卖粮食可获得暴利,因此上,徐州一带的豪强们,全都囤积了大量粮食,准备狠狠的发一笔‘战争财’,换取大量的良田、房宅、奴仆……扩充自己的家产,成为超级豪强势力,可与官府分庭抗礼,如此一来,他们岂肯捐献出粮食呢? 另外吗,他们也有一种顾虑,曹、袁大战半年有余了,依旧是胜负不分,谁也看不清未来形势,如果袁绍大获全胜,进而成为了中原霸主,一旦知道他们资助过曹军,恐怕会来找后帐呢,为了一家老小的性命安全,他们也不敢捐献粮食呀! 问题是,粮食不愿意捐出去,萧逸也不好得罪呀,这位大司马铁血无情、杀伐果断,当初的广陵郡-陈家,男女老少数百口,全部斩杀,一个不留,这可是人尽皆知的事情,豪强们要想保住人头,决不能硬抗命令,只能软刀子磨人了! 参加宴会之前,一百多位家主串联好了,无论萧逸说什么,他们是听一句,扔一句,坚决不接话茬,也不做出回应,咱们抬头行礼,低头喝酒,来一个集体的装糊涂,‘鬼面萧郎’的刀子再快,也不能滥杀无辜吧! ……………………………………………………………………………………………… “呵呵!……无数的小钱钱,快点掉进哥的口袋吧,叮当乱响,爱死个人!” 中军大帐-狼皮软榻上,萧逸头戴紫金冠,身披百花袍,腰横狮蛮带……显得格外清新脱俗,一张小黑脸上面,还淡淡的擦了脂粉呢,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完全是一副世家公子打扮! 不过吗,萧逸频频的摸着下巴,看向一众豪强家主的目光,就像一头恶狼盯着羊群,随时准备大开杀戒了……语文课本说的明白:‘恶狼吃羊,何须借口,谁叫你弄脏了我的溪水呢?’ “恭喜大司马!……打败江东人马,平定淮南之乱,战功显赫,天下敬仰!” “大司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不愧是天下第一名将,功勋之高,足与‘冠军侯’比肩了!” ………………………………………………………… 进入大帐之后,上百名家主下拜行礼,溜须、拍马、戴高帽、捧臭脚……阿谀奉承之词,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呀! “呵呵!……小小战功,何足挂齿,诸位家主请坐吧,今日宴会,只为庆功,诸位尽情一醉就好了……典韦将军何在,任命你为‘监酒官’,谁敢乱谈政务,或者奸滑不饮者--杀无赦!” 萧逸打过招呼之后,解下自己的‘斩蛟剑’,交给了大将典韦,让这位凶神恶煞监督,今天要是不喝醉了,那就人头落地! “诺!-末将遵命,乱谈政务、不饮酒者,立斩剑下!” 典韦身披镔铁甲,背被一双巨型战戟,上前接过了‘斩蛟剑’,虎视眈眈的盯着众人,浑身上下杀气腾腾! “哗!……哗!” 听了萧逸定下的规矩,家主们不禁心中忐忑,酒宴上不谈政务,也就不会捐献钱粮了,这个自然是一件好事了,可是天下宴会众多,也没听说不喝酒的,就要拔剑宰活人呀? 听说‘鬼面萧郎’嗜酒如命、弑杀成性,难道说,这是他独有的一种习惯吗,话又说回来了,两害相遇取其轻,喝的酩酊大醉,也比捐献钱粮强吧? “开宴喽!--军中菜肴,略显粗鄙,请诸位多多捧场,一定要吃好喝好哇!” 一道粗矿的声音中,‘胖刘’带着一群火头兵,端上了许多的菜肴、美酒,他也是军中元老了,对于安排宴会,很有一些经验呢,尤其明白大司马的心思! 今天的庆功宴很丰盛,山中走兽云中雁,陆地牛羊海底鲜……各色菜肴,应有尽有,军中大厨的手艺也好,弄的是色、香、味俱全,让人看上一眼,就直流口水呢! 接下来,火头军们抬上了美酒,上百斤重的大酒瓮,打开封泥之后,浓香四溢,沁人肺腑,萧逸嗜酒如命,军中就有酿酒作坊,专门生产各种美酒! 美酒是不错,饮具就简陋一点了,一人一个黑瓷碗,模样难看不说,容量也太大了吧,这要是斟满了美酒,少说也得一斤多呀,众人转念一想,军中粗陋,都是一些厮杀汉,估计没什么好器皿吧! “庆功之宴,无有尊卑,只求一醉--诸位胜饮!” 萧逸手持一枚黄金觞,小巧精致,容量三钱,一口就能饮尽,因为肋部负了枪伤,稻香特意酿制一种药酒,补气养血,滋润肺腑,喝多少也不会醉人! “大司马盛情款待,我等与有荣焉--胜饮!” 萧郎敬酒,谁敢不饮,家主们全都举起海碗,硬着头皮一饮而尽了,还要亮一下碗底,示意自己没有偷奸耍滑! “今日欢乐,诸位胜饮!” “大司马欢乐--共同胜饮!” “今日天气不错,我等连引三碗?” “天气确实不错,咱们连引三碗!” ……………………………… 庆功宴上,众人推杯换盏,其乐融融,果然一句政务也没说,不过吗,一连饮下几碗之后,有的人就撑不住了,无愁酒纯正浓香,入腹犹如火烧一般,寻常人如何招架的住呢? 可是萧逸面带微笑,频频的举杯劝饮,谁也不敢拒绝呀,再说了,典韦手持宝剑,在宴会来回巡视着,谁喝的不够干净,或者慢了一点点,立刻打量人家的脖子……如此一来,谁敢不喝呢? 很快的,就有人不胜酒力,一头栽倒在桌案上,大口狂吐不止……看到这一幕,立刻有亲兵上来,扯着耳朵继续灌酒,不管你是否喝醉了,只要宴会没结束,那就一直喝下去,这是大司马的军令! “噗通!-噗通!-噗通!” 如此豪饮之下,铁人也撑不住呀,半个时辰之后,一百二十二位家主烂醉如泥,全都倒在地上吐泡泡了,现在就是把他们卖了,估计也不会苏醒过来的! “来人呀!-传唤司马仲达,前来中军听命!” 一口饮尽杯中酒,萧逸拍着小腹,感觉暖流阵阵,气血上涌,十分的舒服……下一步吗,关帐门、放冢虎! “属下司马仲达--参拜大司马,不知有何吩咐?” 片刻之后,司马懿来到中军帐内,躬身行礼之后,侍立一旁听令,至于酒宴上的事情,一眼没有多看,一句没有多问! “呵呵!……看到这些豪强家主了吗,不管方式,不问手段,五天之内,收集十万担粮食,一粒米也不能少,明白了吗?” 萧逸上前一步,轻拍司马懿的肩膀,以堂堂‘冢虎’的本领,一定能弄来粮食的,否则的话,正好砍下这颗人头,除去一个心腹大患! “属下遵命!……五天之内,十万担粮食,一粒米也不会少!”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二章司马懿的烦恼! “呼!--呼!呼!” 金乌西坠,玉兔东升,长夜漫漫,繁星点点……‘庆功宴’已经结束了,一番强饮硬灌之下,上百名家主全都烂醉如泥了,有的趴在桌案上,有的趟在软榻上,还有的死死抱着酒坛子,横躺竖卧,鼾声如雷,遍地都是呕吐的污秽之物,他们用行动证明了一个道理:‘美酒面前,人人平等!’ 众人烂醉如泥之后,萧逸就回后帐休息去了,药酒虽不醉人,却是大补之物,十几杯进了肚子,气血翻滚,精神抖擞,必须跟小美人们探讨一下‘人生’了,只留下一群火头兵,在大帐内清理狼藉、收拾卫生,再给一群‘醉鬼’盖上毛毯,灌入几口凉茶,生怕他们醉死过去,或者染上了风寒症! 此外,还有数百名玄甲军,身披铁甲,手持金戈,在大帐外来回巡视,保卫着一众家主们的安全,不过吗,士兵们向内侍立,紧盯着大帐里的情况,与其说是护卫安全,不如说在监视动静,生怕这群‘小肥猪’跑掉了! 不远处的一座小帐篷内,灯火通明,人影摇曳,司马懿手持一杆狼毫笔,时而伏案狂书,笔走龙蛇,时而仰天长叹,面露忧愁……‘冢虎’足智多谋,对付一群豪强家主,自然不是问题了,真正让他忧心忡忡的,或者说心怀畏惧的,其实另有其人--大司马萧逸! 司马懿祖籍河内郡,出身极为显赫的,高祖-司马钧做过征西大将军,祖父-司马隽为颍川太守,父亲-司马防为京兆尹……司马家族世代为官,根基深厚,就是在士族门阀之中,也是第一流的存在! 司马防生有八个儿子,名字中都有一个‘达’字,号称‘司马八达’,按照‘伯仲叔季,长幼有叙’的惯例,司马懿身为次子,取名为司马仲达,为人聪慧好学,伏膺儒教,兄弟八人之中,以他的才学最出色了,也被整个家族寄予厚望! 司马懿聪慧过人,博学多才,文能双手持笔,模仿字迹,惟妙惟肖;武能纵马驰骋,弯弓射猎,百发百中;在士族子弟中深受推崇,还有一个响亮的外号:‘冢虎’,冢中猛虎,坚韧深沉,暗藏爪牙,窥视乾坤,其人心性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 出身显赫,文武双全,又恰好遇到乱世了,一名优秀的士族子弟,必然要迈向仕途、出将入相,也好光耀自己的家族,因此上,其父司马防携带二子,拜访了丞相府,想要疏通关系,求取一官半职,接下来吗,天意凑巧,‘冢虎’遇到了‘贪狼’,也遇到了一辈子的克星! 按照司马防的想法,把两个儿子推荐入相府,近水楼台,先得明月,靠着丞相大人的栽培,日后也好平步青云,那知道遇到了萧逸,一番交谈之下,长子司马朗留在了相府中,次子司马懿进入了玄甲军! 玄甲铁骑,天下精锐,战功显赫,待遇优厚……不知多少士族子弟,送厚礼、托人情、走关系,想要进入这支队伍,好好的镀一层金,司马懿不费吹灰之力,直接在中军大帐听用,真不知羡煞多少人呢? 日月旋转,岁月如梭,转眼之间,司马懿入伍两年多了,跟着大司马萧逸-南征北战,无役不从,遇到了很多事情,也增长了很多见闻,至于他在军中的情况吗,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痛苦并快乐着…… 一方面,大司马萧逸相待甚厚,嘘寒问暖,无微不至,就是行军打仗的时候,也会时常召见司马懿,赐予酒肉、衣裳、马匹……询问心得体会,关心生活起居,就算是亲兄长,也莫过于此了,弄的一些将领都嫉妒起来了! 工作中也是如此,司马懿经常领取一些任务,什么收集粮草、购买马匹、联络地方……大大小小,极为繁琐,每天从早晨忙到晚上,几乎没有闲暇的时间,以至于有人戏言:‘玄甲军一日离不开大司马,大司马一日离不开司马懿!’ 当然了,付出也有回报的,每次论功行赏名单上,都会有司马懿的名字,真是拎着小辫子提拔,短短两年的时间,他就从一名普通参军,上升为了‘中军长史’,要知道呀,大哥司马朗在丞相府中,还是一个小小的主簿呢! 因为升迁快、赏赐重,每到逢年过节的时候,司马朗就会带上儿子,前往无愁侯府致谢,并送上大批礼物,言语交谈之中,还想把另外几个儿子,全都送到军中锻炼,请大司马多多关照,对此,萧逸大度的表示,只要是司马家的子弟,尽可送来玄甲军中,自己一定会‘格外关照!’ 另一方面吗,大司马萧逸对他太信任、也太过关爱了,交待下来无数任务,却不让他独自领兵,也不准参与军机事务,总是担任大营留守,玄甲军上下人等,全都有军功在身,‘火头兵’也能上阵杀敌,博取富贵,唯独是一个司马懿,以文职之事立功,手上从没有沾过人血! 少年热血,金戈铁马,谁不想征战沙场,成为一位绝世名将呢,司马懿也无数次申请过,想要下去领兵征战,那怕做一名低级校尉,总比天天握着笔杆子,待在帐篷里面的好呀! 面对请战的热血青年,萧逸就像一个仁慈的兄长,总是好言安抚:“两军对垒之时,箭矢如雨,刀枪如林,将士死伤不计其数,仲达身怀大才,未来国之重器,岂敢轻易损伤呢,还是留在大营安全一些!” 时间长久了,司马懿也产生了怀疑,自己只能担任文职,无法成为武将,更别提统领千军万马了,一腔建功立业的热血,也慢慢的冷却下来了,只是偶尔在睡梦之中,才会有金戈铁马、百万雄兵……可惜的是,这种美梦也越来越少了! “大司马文韬武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得到了您的赏识,进入玄甲军中任职,究竟是我的大幸呢,还是我的大不幸呢?”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活动了几下筋骨之后,司马懿慢慢的走出了帐篷,仰望着无限星空,一双鹰隼般的眼睛里满是疑问,自己的人生何去何从呢?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苍穹浩荡,无边无际,皓月当空,璀璨夺目,距离最近的星星吗,注定了黯淡无光……除非时来运转,自己化身金乌,光芒万丈,才能争一个雌雄胜负! ………………………………………………………………………………………………………… 斗转星移,黑夜消退,转瞬之间,东方日出,光芒万丈,大地又一次明亮起来了,可是玄甲军大营里面,依旧是静悄悄的,只有人影走动,不闻鼓号之声,大司马萧逸传下军令:‘天大、地大、睡觉最大,谁也不许惊扰了财神爷,犹如肥猪挨宰之前,必须吃饱喝足一个道理!“ 一直到日上三竿了,豪强们才陆续苏醒过来,一个个头疼欲裂,脚步虚浮,走路的力气也没有了,回想起昨天的‘庆功宴’,不禁一阵阵的后怕,不喝酒,就杀人,如此豪饮,古今未见,万幸他们都活下来了呢! 看到一众豪强们醒过来了,士兵们送上了铜盆、热水、毛巾,让他们好好的洗漱一下,此外,醉酒之后,腹中空空,火头军熬了一些粟米粥,好让众人滋润肠胃,恢复一下体力,照顾的无微不至呀! “如此豪饮,闻所未闻,真庆幸老夫还活着呢?” “利刃临头,谁敢不喝,这位大司马的做事风格,也真是古今罕见呀!” “什么也别说了,咱们还是赶紧回去吧,若是再喝上一顿,老夫就要入土为安了!” ………………………………………………………… 洗了脸,喝了粥,众人也有了一些精神,就准备告辞离去了,生怕大司马再宴请一次,那就真要他们的老命了! “哈哈!--昨天之宴,宾主尽欢,诸位皆是赤诚君子,大司马很是高兴呢,特意派下官前来看望,而后派遣一队士兵,恭送各位返回家中!” 一阵爽朗的笑声中,司马懿出现在大帐内,面带笑容,抱拳行礼,态度很是和善呢,虽是一夜未眠,他的精神却很饱满! “有劳大司马关心,我等心中感激不尽,如此盛情宴会,真是终生难忘!” 家主们连忙抱拳回礼,做出感激涕零之状,心中却在大骂,白刃临头,谁敢不喝呀,有人暗暗决定,回去就传位给子嗣,自己退居二线养老,这种酒宴一辈子也不参加了! “对了,昨夜一番畅饮之后,诸位家主豪情万丈,一致决定捐献钱粮,帮助朝廷讨平叛逆,盛情难却之下,大司马也就勉为其难的答应了,还请各位依照捐献的数字,速速送来钱粮、车辆……” 说话之间,司马懿从怀中取出一些文书,正是家主们写的字据,愿意捐献钱粮若干……白纸黑字,清清楚楚,上面还有红色手印呢! “什么?……老夫竟然捐献钱粮了,足足三千担呢?” “天呀?……老夫是头晕眼花了,还是身在梦中呢?” ……………………………… 看着厚厚的一摞文书,还有手上沾染的印泥,一众家主们目瞪口呆,说实话,昨天喝的烂醉如泥,后面发生了什么事,谁也说不清楚的,可是喝的再多,他们也不会捐献钱粮呀? 问题是,白纸黑字,清清楚楚,上面还有他们的手印,谁敢说文书是假的呢?最重要的是,昨天喝的烂醉如泥了,一个清醒的人也没有,这事如何说的清楚么? “军国大事,岂能儿戏,诸位皆是大汉子民,莫非要欺骗朝廷吗……大司马若是知道了,一定会很生气的,后果也会很严重!” 司马懿面色阴沉,向后面猛地一挥手,顿时冲进来一队铁甲兵,手持刀剑,杀气腾腾,紧盯着一众家主的脖子…… “我等岂敢言而无信呢,请大司马放心吧,五日之内,钱粮一定送到大营中,不敢耽误了军国大事!” 事到如今,无路可退,明知道让人家坑了一把,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了,家主们垂头丧气的,只能自我安慰一下了,捐献出一些钱粮,总比掉脑袋强吧! 一顿庆功宴,喝没了十万担粮食,以及大量的金银珠宝,‘鬼面萧郎’的美酒,真不是一般的贵呀! ………………………………………………………………………… 生死之前,万物皆空,没有人是不惜命的,在刀剑的威胁下,徐州豪强们爆发出了巨大能量,短短的几天时间,就捐献出了:赤金五万两、白银三十万两,粮食十万担,以及大量的牛马、车辆、家丁……足够支援一场大的战事了! 钱粮足备,后方无忧,将士修养,锐气旺盛,下一步吗,就该有所行动了,萧逸当即下令:‘让大牛、高顺、于禁带领本部人马,押送着十万担粮食,火速驰援官渡防线,对抗袁绍的河北大军!’ 至于萧逸本人,还有三万玄甲铁骑精锐,依旧留守下邳城,来了个按兵不动,对外面宣称是:‘大司马伤势严重,肋部金疮崩裂,一时无法统兵出征了’,实际情况吗……‘鬼面萧郎’又要坑人了!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三章人生宿敌-曹操VS袁绍! X23US.COM更新最快 利用一场庆功宴,弄来了十万担粮食,以及大量的金银珠宝,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本领,真可谓登峰造极了,接下来吗,一众将领携带着粮食、军饷,火速支援官渡战场,唯独萧逸按兵不动,此事看似扑朔迷离,其实也不难理解的,无非是八个字--‘心存顾虑,功高盖主!’ 此番江淮之战,萧逸运筹帷幄,以弱胜强,打败了江东十几万精锐,周瑜落魄,孙策丧命,各路诸侯无不惊恐,可谓是威震天下了,不过吗,月圆则亏,水满则溢,如果萧逸出兵官渡,再打败河北大军,不止诸侯们日夜惊恐,自家岳父也要心神不宁了,说白了,用心打败自己的对手,不要窥视别人的宿敌! 有一位睿智的大师说过:“人生在世,如果没有几个仇人,一辈子会很难熬的”,言语很是简单,却蕴含人生哲理,人是一种嗜血的生物,喜欢在战斗中寻找乐趣,尤其是一些英雄豪杰,更是以斗争为生命源泉,他们的人生之路是:寻找敌人,打败敌人,没有敌人,创造敌人,敌人存在,自己活着,敌人灭亡,自己落幕! 命运玄妙,造化弄人,翻开青史观看,英雄从不寂寞,漫漫人生路上,总会遇到宿敌的,比如说:黄帝大战蚩尤、孙膑智斗庞涓、刘邦对决项羽……全都是棋逢对手,不死不休,演绎出了无数的精彩故事,以此来推断的话,曹操与袁绍就是人生宿敌了! 袁氏为名门望族,号称四世三公,门生故吏遍布天下,靠着祖上的福音,再上自己一点努力,袁绍的人生极为顺畅,先成为了诸侯盟主,后占据了河北四州,府库钱粮充足,拥有兵马数十万众,个人实力雄厚无比,位列十方诸侯之首,甚至有问鼎天下之心! 相反的,曹操出身污秽,乃是官宦的养孙,自幼受人歧视,终身背负骂名,仕途上也极不顺利,被士族集团排挤在外,全靠着自己的文韬武略,以及一颗不屈之心,招募勇士,拉拢豪杰,连年征战不休,终于控制了数州地盘,成为了大汉王朝的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两个截然不同的人,沿着相反的人生道路,却走到了相同的位置上,就像是两辆重型战车,急速奔驰,狭路相逢,必然狠狠的撞击一起,分出一个输赢生死,这是二人的宿命,也是天下大势所趋,中原之地广阔无垠,却只能让一个英雄驰骋! 可以说,曹操日夜谋划,耗尽了无数心血,就是希望打败袁绍,一统中原大地,成就自己的无双霸业,同样的,袁绍心中期盼的,也是消灭曹操,攻克许昌城,建立自己的‘袁氏王朝’,现在的官渡之战,就是二人的生死对决了,也是他们的宿命之战,两雄相遇,生死搏杀,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官渡战场上,双方投入了几十万兵马,上百万的青壮民夫,以及无数的军械、粮食……,大半年的较量中,连番血战,死伤无数,依旧是胜负未分,这种双雄对峙的局面,颇似当年的‘楚汉之争’,局势混沌,前途难测? 同样的,萧逸现在的地位吗,就像当初的齐王-韩信,手握重兵,左右胜负,只要他出兵官渡,助上曹操一臂之力,局势就会倾斜过来,曹军必胜,袁军必败,而后横扫河北四州,一统中原之地,曹氏一族的霸业,也就真正奠定下了! 问题是,大战获胜之后,曹操会是什么态度呢,一开始吗,岳父大人是十分高兴的,消灭生死强敌,成就无双霸业,登上了人生的巅峰,还会重重的赏赐一下萧逸,感谢他出兵的功劳,官职、爵位上升几级,或者再嫁一个女儿过去! 可是接下来吗,事情就要出现转折了,感激之心慢慢消退,怨恨之心逐渐升起,原因也很简单,曹操获得了最终胜利,可是打败‘宿敌’的功劳,一大半要算在萧逸身上,这就像自己辛苦的追逐猎物,结果让别人一箭射中了,就算猎物归属自己了,心中也不会太痛快的,猎肉吃在嘴中,味同嚼蜡一般! 奸雄之心,深不可测,一旦曹操内心不痛快了,作为始作俑者,萧逸也就该倒霉了,轻则‘倍受冷落,削掉兵权,回家哄孩子了’,重则‘丢官罢爵,发配远方,去草原上放羊吧’,甚至是:翁婿反目,刀兵相见,你死我活……,这不是危言耸听,只要看看刘邦夺取天下之后,如何对待第一功臣韩信的,后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萧逸才派遣诸将支援,自己却是按兵不动,官渡战场的胜利、打败袁绍的荣耀,只能是曹操一个人的,谁也不能分取一丝一毫,否则的话,就是无穷无尽的怨恨了! ……………………………………………………………………………………………… 下邳城外-玄甲军大营-中军帐内! 萧逸身披百花战袍,手持一杯大补药酒,斜卧在狼皮软榻上,一双眉头紧锁着,正在沉思前路,面前挂着一副牛皮地图,上面标注着城池、河流、山脉……以及代表军队的箭头,红黑双色,彼此纠缠,难分胜负,正是官渡战场的形势! 为了避免功高震主,萧逸不会参加官渡战场了,不过吗,自己也不能闲着呀,这个仗还是要打的,不过要打的巧妙一些,玄甲铁骑,机动灵活,就像一支锋利的冷箭,直指对方的命门,快如闪电,一击毙命! 历史上的‘官渡之战’,曹操凭着三分谋略、三分坚持、四分运气,对峙了大半年之后,一举偷袭乌巢成功,烧毁了敌军的粮草,最终打败了宿敌袁绍,进而席卷了中原大地,开创了自己的无双霸业,不过吗,就以曹军的战果而论,这场胜仗并不彻底呀! 史书记载,官渡战败之后,袁绍尽弃图书、车仗、金帛……,止引八百余骑而去,渡过黄河之后,奔至黎阳大本营,以此地为根本,招谕离散之众,河北败兵听闻袁绍尚在,又皆蚁聚而来,袁军之势复振,回师冀州……从这段记载得知,官渡之战,曹军只是打败了敌人,并没有歼灭敌人,袁军主力人马尚在,保留了几分元气! 就是依靠保存下的人马,以及河北四州之地,袁氏集团支撑不倒,死死纠缠下去,为了消灭强敌,曹操先后两次亲征,大小数十战,死伤无数将士,消耗无数钱粮,用了整整六年时间,终于平定了北方,这还是袁绍病逝之后,二子手足相残,内耗过于严重了,否则的话,天下大势尚未可知呢? 连续六年的鏖战,反复拉锯,战火不断,河北生灵涂炭,人口急剧下降,原本最为富庶的冀州,人口仅剩下三十万,不足原来的十分之一,元气损伤之重,由此可见一斑了,所有问题的根源吗,就在一座城池--黎阳! 此番河北人马南下,大本营就在黎阳城,那里囤积了无数的军械、粮草,也是袁军唯一的退路,官渡战败之后,袁绍就是退守此地,收拢败兵,恢复力量,如果自己出兵偷袭,一举拿下黎阳城,彻底切断袁军的退路…… “嗖!……黎阳城,生死地,天下大势,就在于此!” 想到这里,萧逸拔出斩蛟剑,狠狠的插在了地图上,只要封堵了黎阳城,河北人马就插翅难逃了,如果杀死、或者生擒袁绍,那就更加了不得,河北群龙无首,直接传檄而定,可以少死伤无数生灵呢? 退一步说,就算袁绍侥幸逃出去了,可是丧失了几十万大军,河北也就无兵可守了,最多一两年的时间,依旧会走向灭亡的,最重要的是,官渡之战的荣耀,依旧在曹操的身上,萧逸只是偷袭一座城池,不会出现‘功高盖主’的情况! 接下来吗,曹营集团控制中原大地,只要略加修整之后,就可以出兵南下了,三年五载之内,一定能够扫荡南方诸侯,一统天下九州! 结束战乱,太平盛世,到了那个时候吗,天下是姓刘的、姓曹的、或是姓萧的……还可以慢慢的商量吗,大不了关上城门,发动几场宫廷政变,伏尸数人,血流五步,也好过诸侯征战,生灵涂炭吧! 不过吗,想法不错,事情难办,黎阳城在袁军后方,前面有几十万大军扎营,又有滔滔的黄河水阻拦,防御的密不透风,玄甲军想要穿插过去,又谈何容易呢? 另外吗,袁绍也不是傻子,黎阳城乃是重镇,必会派遣重兵守卫,又有第一谋士田丰坐镇,就算玄甲铁骑渡过黄河了,能否击败黎阳的守军,还是一个未知数呀? 深入敌后,千里偷袭,前有坚城,后有黄河,若是一击不中,那可就麻烦了,自己就算不全军覆灭,部下也会死伤惨重的,如此冒险的事情,到底值不值得呀? “呵呵!……世上很多的事情,本不在能与不能,而是敢与不敢,胆小不得江山坐,哥这次豁出去了!” 考虑到偷袭失败的后果,萧逸也不禁犹豫起来,可是转念一想,沙场征战,胜负难测,本就是一场惊天豪赌,到底是生是死,就让苍天决定吧! 正文 第二百四十四章地下世界的较量 北方大地-黄河南岸-官渡战场! “咴!……咴!咴!” 日暮黄昏,百鸟归巢,残阳如血,赤霞漫天,宽阔无垠的大地上,尸积如山,血流成河,残肢断肠,遍地皆是,抛弃的刀枪、盔甲、旗帜、锣鼓……更是不计其数,还有一些负伤的战马,四处游荡,嘶鸣不止,在无数的尸体之中,试图寻找到自己的主人! 官渡大战开始之后,双方斗智斗勇,厮杀不断,已经对峙半年之久了,依旧是胜负不分,为了打破这种僵局,今天的清晨时分,数十万袁军倾巢出动,再次猛攻官渡防线,试图直捣许昌城,也好结束这场战事! 不过吗,曹军众志成城,死战不退,依靠着坚固的壁垒,硬是顶住了袁军的进攻,双方厮杀了整整一天,全都付出了巨大的伤亡,依旧是不分胜负,不过吗,袁军作为进攻的一方,人马损失更加惨重,只好退回了大本营,再想其他办法了! 现在是春末季节了,天气逐渐的变暖,双方战死无数人马,尸体很容易腐烂的,为了避免出现瘟疫,战事结束之后,双方都派出了人手,打扫战场,处理尸体! 战场之上,尸体堆积如山,清理起来很麻烦的,而且厮杀过后,血肉模糊,很难分清彼此的阵营,无奈之下,人们只好挖掘一个大坑,聚拢双方的战死者,全都埋葬下去了,反正都是汉家血脉,何必分那么清楚呢! “刷!……刷!刷!” 自古以来,死者为大,黄沙盖脸,入土为安,双方的将士混在一起,你卖力挖坑,我负责填土,彼此合作,配合默契,如果遇到了熟人,还会打个招呼,互相安慰一下呢! 半年的征战下来,双方形成了一种默契,战场之上,互相厮杀,不死不休;休战之时,放下仇恨,互相帮助,如果遇到对方的伤兵,还会用心救治一番,再送回对方大营呢,如此几番下来,曹、袁两军将士之间,竟然私下结交了一些友谊,也算是战场上的一件奇闻吧! “河北健儿!……魂兮归来,回我故乡!” “曹军将士!……英灵莫散,享受蒸尝!” “呜!呜!……呜!呜!” ……………………… 坟冢落成之后,双方献上了贡品,一起祭拜亡灵,嚎啕痛哭……生前为敌,厮杀不断,死后同穴,彼此为伴,对于两军将士而言,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大家皆是汉家血脉,何故同胞相残呢? 斗转星移,夜幕降临,双方将士各自回营,只留下一座巨大的坟冢,冷风凄凄,悲伤惨惨……至此,白天的战事算是结束了,可是双方的较量还在继续,夜幕下的厮杀,反而更加激烈呢? ……………………………………………………………………………………………………………… 夜幕降临,漆黑一片,各部人马回来之后,立刻封锁了大营,除了负责巡夜的士兵,其余人等吃过战饭后,纷纷进入帐篷休息了,尽量的补充体力,准备下一场激烈厮杀! “嗖!……嗖!嗖!” 与此同时,一群幽灵似的人影,纷纷从阴暗中钻出来了,他们没有旗帜,没有盔甲,手中的武器也很奇特,不是刀枪剑戟、弓箭盾牌,反而是掀铲、锤钎、绳索、罗盘……之类,与其说是一支军队,不如说是一群弓箭,没错的,他们就是大名鼎鼎的‘掘子军!’ ‘掘子军’的成员们,基本都是盗墓者出身,他们不善于战场厮杀,却是打洞挖穴的高手,当初曹操在兖州起兵,兵器、粮草、军饷无不短缺,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只能以野菜汤果腹,情况真是惨不忍睹呀! 万般无奈,在萧逸的建议下,曹操下达命令,暗中聚集了一批盗墓者,专门挖掘帝王将相的坟墓,摸取珠宝玉石、金银器皿……各种陪葬之物,补充军需之用,救济黎民百姓! 数年时间里,‘掘子军’盗墓不计其数,摸取了大量的金银珠宝,朝廷上四成的税赋收入,就是他们贡献出来的,补贴军需,赈济百姓,作用极为重要,因此上,丞相曹操重重犒赏,加封首领-黄鼠为‘发丘中郎将’,下设十名‘摸金校尉’,赐予他们正式的官职、爵位,成为了丞相府直辖的一支队伍! 除了挖掘坟墓,摸取金银,‘掘子军’在战场上,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屡屡建立一些奇功,自从来到官渡之后,他们日夜操劳,在大营周围挖掘三道壕沟,修筑了无数壁垒,曹军以弱对强,能够顶住对方的进攻,‘掘子军’绝对是功不可没呀! 眼睛是黑的,银子是白的,世上谁人不贪财呢,看到曹操利用‘掘子军’,获得了无数的金银珠宝,其他诸侯口中谩骂,说他是‘掘人尸骨、天理不容,早晚必有恶报’,暗地之中,也纷纷招募盗墓贼,准备在地下世界分一杯羹呢…… 大将军袁绍就是如此,诸侯里面他是叫骂最凶的一个,也是跟风最快的一个,命令自己的长子袁谭,在河北四州招募盗墓者,释放出监狱死囚,组建了一支‘捕盗营’,名为捕捉盗贼,维护治安,实际上做的,就是掘人尸骨,偷取钱财之事,名副其实的‘贼喊捉贼’呢! 最近一段时间,袁军频繁发起进攻,声势浩大,不计伤亡,甚至有一些疯狂之意,不过吗,曹操敏锐的察觉到了,这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之计,再加上袁军大营附近,突然出现了几座土山,因此上,判断他们在挖掘地道,想要暗中偷袭官渡,这才调动了‘掘子军’,去对付他们的同道中人! “丞相大人信任,委以防御重任,弟兄们一定加把劲,博取荣华富贵,就看咱们的本领了……天、地、人、鬼,神、佛、魔、畜,慑、镇、遁、物……” 一处高坡之上,黄鼠一手举着火把,一手托着八卦罗盘,心中默念阴阳风水秘术,根据山川地势走向,判断的敌军地道的位置! 与此同时,部下们迅速的行动起来,他们分布在壕沟上下,每隔百余左右,就埋入一个大瓮,派出听力极佳之人,利用回声的原理,窃听地下的动静…… “咕!咕!……呱!呱!” “莎!莎!……擦!擦!” ………………………… 地下世界,丰富多彩,有蟋蟀的鸣叫,有蟾蜍在鼓吹,还有一种轻微的‘擦擦’声,常年偷坟掘墓的人知道,那是有人在挖掘地道,而且距离越来越近,已经逼近官渡大营了! 根据声音的判断,‘掘子军’迅速行动起来,他们计算好了位置,而后安排精锐之士,举着明晃晃的大刀,就等着对方露头了,这是一种同行人的较量,谁的技术水平更高,谁就是胜利者了! “啪嗒!……嗖!” 掘子军中,人才辈出,听声辨位,精准无比,片刻之后,就在圈定好的位置上,泥土突然塌陷下去了,出现了一个黝黑的洞穴,紧跟着,钻出一颗人头来,沾满泥土,乌七八糟,正是前来偷袭的袁军士兵! 从袁军大营到达官渡防线,二者相距五十余里,地下形势复杂,挖掘极为吃力,袁军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用了两个月时间,这才摸到了曹军大营附近,准备发起偷袭,一举攻破官渡防线呢,那想到,迎接他们的不是胜利,而是明晃晃的利刃呢? “刷!……啪嗒!” 洞穴外面,几名手持利刃的汉子,早已准备多时了,看到袁军士兵之后,二话不说,挥刀就斩,对方还没反应过来呢,直接人头落地了,随后拽出无头之尸,直接扔进了壕沟里,后方的袁军不知情况,又陆续的钻出来了……一刀一个,毫不手软! “哇!……外面有埋伏,不要再出去了!” “哇!……告诉后面的人,此路不通,速速后退!” ………………………… 其他几个地方也是如此,袁军士兵刚刚露头,就遭到了‘掘子军’的伏击,刀砍枪刺,一下一个,就像抓地老鼠一样,玩的不亦乐乎,连续斩杀了数百人,袁军这才反应过来了,在地穴里哇哇乱叫,却是不敢再冒头了! “两军交战,各位其主,心慈手软,兵家大忌,全部杀掉,一个不留!” 跟随大司马-萧逸久了,耳濡目染之下,黄鼠也变得杀伐果断了,手中火把挥动三次,向麾下弟兄发出了信号,地下杀人,未必用刀! “隆!……隆!隆!” 看到信号之后,壕沟里面的‘掘子军’,纷纷跑到了高坡上,片刻之后,滔滔河水倾泄而下,迅速的填满了壕沟,而后灌入地穴中,犹如长鲸吞水一般,发出‘隆隆’巨响,还掺杂着一些低沉的惨叫声…… 官渡位置绝佳,东临鸿沟,西接济水,最不缺的就是水脉了,早在十几天之前,黄鼠就派出大量人手,挖掘了一条沟渠,接通了上游的鸿沟,而且设下了闸门,就是准备水淹敌军! 天地之间,水火无情,河水滔滔不绝的,全部灌入了地穴中,里面暗藏的袁军士兵,这下可倒大霉了,地穴狭窄,无路可逃,河水倾泄而入,他们的下场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 强攻不成,偷袭失败,官渡防线,固若金汤,事已至此,碰的头破血流的袁军,又会想出什么计策呢?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五章许攸的‘反间计’ 黄河南岸-袁军大营,数十万人马驻扎于此,放眼望过去:壁垒高耸,坚如磐石,壕沟遍地,纵横交错……方圆占地九十余里,白昼里-旌旗飘摆,如舞云端,让人望而生畏;深夜中-篝火闪烁,多如繁星,简直数不胜数;其中灯火最为密集之处,就是袁绍的中军大帐! 袁绍身为大将军,地位尊贵无比,又出于门阀世家,生性繁礼多仪,他居住的中军帐,自然与众不同了,简单来说六个字:巨大、奢侈、丰富! 首先是巨大:一般统帅的大帐,后面安寝休息,前面商议事务,能够容纳一二百人,就算是比较庞大的了,袁绍的中军帐则不同了,东西三十丈,南北五十丈,高五丈余,可以摆设下千人宴会,而且不觉丝毫拥挤,与寻常的宫殿相比,面积上也毫不逊色了! 这只是前帐而已,如果加上后帐、侧帐、厨帐、护帐……完全就是一座宫殿群了,周围占地数百丈之阔,搭建帐篷用的巨木、布匹、毛毡、绳索……以及各种生活用品,就需要几百辆马车,才能运输的过来呢! 其次是奢华:为了彰显大将军的威仪,中军大帐富丽堂皇,支柱是金丝楠木的-高大粗壮,围幔是西蜀锦绣-美如云彩,地摊是西域驼绒的-温暖舒适,就连固定大帐用的绳索,也是白牦牛皮编织的,既坚固,又漂亮,最关键的是价格昂贵,随便抽出一条来,也要价值数十金呢! 内部装饰也不能差了,桌案、卧榻、香炉、灯盏、餐具……一切生活用品,无不镶嵌珠宝、金银装饰,简直超过了皇宫内府,汉家天子有的,这里一样也不少,汉家天子没有的,这里也能寻觅的到,有人私下估算过,为了搭建这座中军帐,并维持它的日常运转,每年消耗的钱财、物资,就需要两个郡的赋税支撑,奢靡之巨,前所未有! 最后就是丰富了:别人的中军大帐,也就是生活起居、开会议事、接待来使……几项功能,袁绍的大帐则不同,吃喝、玩乐、安寝、健身、阅读、欣赏……丰富多彩,功能齐全,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 私厨帐:一天十二个时辰,炉火从不熄灭,各种珍贵食材,应有尽有,厨师就有上百人,随时供应大将军的饮食,日日翻新,决不重复! 乐府帐:拥有几百名女乐、歌姬,一个个能歌善舞,姿色出众,大将军心情烦闷之时,可以来风流快活一下,简直胜过活神仙呢! 藏宝帐:拥有无数的奇珍异宝、古玩字画,还有各种珍贵书籍,尽是一些孤本、善本……,此外,还养有一群文人墨客,专门的附庸风雅,给大将军歌功颂德之用! …………………………………………………… 如此奢华的中军大帐,人们不禁议论纷纷,都说大将军不是来打仗的,而是效仿古代帝王,出门巡行游玩来了,至于浴血奋战的将士们,看着战死沙场的同袍战友,想着吃糠咽菜的家乡亲人,不禁生出了怨气,开始离心离德了! ……………………………………………………………………………………… 中军大帐内,袁绍身披蜀锦袍,手持斩将刀,端坐在帅位上,脸上布满了愁容,侍从们全躲在远处了,谁也不敢靠过来,前方战事不顺利,大将军心情不好,总是迁怒于人,已经处死了十几名歌姬,五个文人墨客,还摔碎了很多古玩玉器………… 此番大举南下,河北出动了几十万人马,上百万的青壮民夫,还消耗了无数的军械、粮草,准备以雷霆万钧之势,一举消灭曹军主力,攻破许昌城,迎奉汉天子,抵定天下大事,谁能想到,战事不利,步步艰难! 先前的白马之战,虽然折损一些人马,毕竟是攻克下来了,按照袁绍心中估算的,最多一两个月时间,自己的大军就能突破官渡,直捣曹军老巢-许昌城,实现自己称霸中原、荡平九州,建立一个‘袁氏王朝’的梦想! 很可惜,梦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曹军众志成城,死守官渡防线不退,袁军日夜攻打,死伤不计其数,始终无法越雷池一步,整整半年时间过去了,战局依旧胶着不清,难分胜负,甚至出现了反转的迹象! 河北集团原来计划着:‘南北出兵,夹击曹军,分散其力,一举制胜’,结果呢,淮南战场上,江东人马一败涂地,已经退回长江南岸了,就连小霸王-孙策也身负重伤,还派人送来了一封书信,继续索取战马、军械、粮草,作为他们出兵的报酬,败军之将,也敢开口,真是岂有此理呢? 南方战事结束之后,十万曹军北上驰援,还带来了大量军械、粮草,官渡防线更加坚固了,万幸的是,大司马-萧逸身负重伤,金疮崩裂之下,已经是奄奄一息了,否则的话,‘鬼面萧郎’驰骋沙场,袁军上下再无战心了! 至于官渡战场上,袁军将士想尽了办法,投入无数的兵力、物力,日夜攻打,招式百出,还是难以克敌制胜,说一句良心话:“不是袁军将士无能,实在是曹军太过狡猾了!” 几次强攻无效,袁军改变了战术,一开始沮授出谋,还是‘以拙破巧’的办法,继续的修筑壁垒,步步推进,用弓箭手压制敌人,逼迫曹军放弃官渡防线,而后利用兵力优势,分成数路,齐头并进,直捣许昌城下,一举锁定胜局! 想起白马城的胜利,袁绍同意了这个计策,立刻调动数十万兵力,日夜不停的修筑壁垒,整整用了两个月时间,消耗了无数的人力、物力,终于挺进到官渡附近,弓箭手也安排到位,眼看就要大功告成了…… 那知道,曹军推出数百辆车子,模样怪异,威力极大,能够抛射出巨型石块,距离在三四百步,远远超过了弓箭射程,这下子袁军弓箭手倒霉了,乱石飞来,密如冰雹,盾牌根本抗拒不住,只砸的他们头破血流,死伤无数,就连修筑好的壁垒,也砸毁了一大半,‘步步推进’之计彻底失败了! 兵家胜败,乃是常事,一计不成,再生一计,谋士-郭图献计,明攻不成,可以偷袭,派人暗暗的挖掘地道,直通曹军大营,而后派出精悍勇士,里应外合之下,一定攻破官渡防线,直捣许昌城! 袁绍心急如焚,恨不得马上取胜,立刻采取了建议,一方调动麾下人马,发起猛烈进攻,迷惑曹军的视线;另一面派出了人手,日夜挖掘地道,用了两个月的时间,终于摸到曹军脚下了,就准备突然偷袭,里应外合…… 结果呢,‘掘子军’技高一筹,早就探明地道位置了,袁军爬出去一个,立刻砍死一个,就像抓地老鼠一样容易,最后还开闸放水,灌满了几条地道,可怜袁军数千精锐勇士,全都葬身在地道里了,一个存活的也没有呀! “官渡防线,固若金汤,大军久攻不克,人马死伤惨重,后方空虚,乱民生事,粮草调运越发困难了,莫非说,老夫要无功而返吗?” 心烦意乱之中,袁绍从帅案下取出一封书信,黑皮、白纸、红字……乃是谋士-田丰刺血书写,劝说自己火速退兵的,已经送来两个月了,袁绍一直弃置不顾,今天终于找出来了! 信中说的明白:大军南下,久攻不克,人马疲惫,粮草短缺,已经是强弩之末了,几乎没有取胜的可能了,不如及早退回河北,还能保存住元气,等待良机,图谋大事,否则的话,一旦战局出现反转,那就悔之莫及了! 另外吗,田丰还提到了萧逸……此子奸诈如狐,凶狠如狼,表面上按兵不动,修养战伤,不愿前来官渡战场,实际上包藏祸心,伺机而动,想要出奇制胜呢,我军必须小心防备,日夜警惕! 袁绍并非无谋之人,知道大军久战不胜,主动权在慢慢的丧失,问题是,河北人马倾巢出动,扬言‘消灭曹贼,迎接天子’,牛皮吹得震天响,现在自己无功而返,实在心中不甘呢,也怕天下人耻笑,真是进退两难! ………………………………………………………………………… “大将军深夜独坐,莫非为战事烦恼吗,在下有一计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攻破官渡,直捣许昌!” 天公作美,当你想睡觉了,就送来个枕头,帐外走进一个人来,身材矮小、容貌猥琐,一脸的轻浮之色,正是河北谋士-许攸! “子远深夜来此,不知有何妙计呀,只要能够攻灭曹贼,老夫不吝封侯之赏!” 看清来人之后,袁绍端坐不动,只是轻轻抬起一只手,举止颇为傲慢无礼,甚至还有一些厌恶之情呢! 一方面,许攸八面玲珑,善于溜须拍马,很会讨取上司关心,而且一手‘和稀泥’的本领,也化解了河北内部很多矛盾,是一个很有用处的人! 另一方面吗,许攸太过贪婪了,经常的收受贿赂,卖官鬻爵,名声差的一塌糊涂,在军中任职数月,已经有人私下禀告,说许攸‘贪污军粮,谋取暴利!’ 袁绍本人也很贪婪,喜欢金银珠宝、古玩字画……正因为如此,他一直把河北视为私产,不容他人触动分毫,如今自家的仓库里面,出现了一只‘硕鼠’,袁绍自然心中不喜了,若不是许攸还有一点用处,早就抄家灭族,财产入库了!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属下日夜操劳,一直在谋划军机,用了几个月时间,终于发现了曹军的要害,特来禀告大将军……” 面对袁绍的冷遇,许攸并不在乎,做为一个贪婪之人,重实利,轻虚名,脸皮厚、没底线……再者说吗,只要自己的计策一出,事情就会反转过来的! “官渡防线左翼--敖仓附近的壁垒,乃是西凉-张绣驻守的,此人拥有三万人马,器械精良,骁勇善战,多次打退我军进攻,杀伤了大量人马,真不亏是一员虎将呀! 不过吗,当初在宛城之时,张绣降而复叛,还杀死了大公子-曹昂,以及曹姓子弟数十人呢……杀子之仇,不共戴天,曹操只是碍于大势,暂时隐忍下来罢了,张绣也是惶恐不安,担心曹家日后报复! 大将军何不用‘反间计’,派人送上一份厚礼呢,只要张绣阵前倒戈,官渡防线不攻自破,曹贼纵然足智多谋,也是无能为力了!” “比计大妙,就由子远来主持吧,立刻派遣一名使者,前往张绣的大营,送上黄金三万两、明珠五斗、玉壁十双、美女二十名……以及‘征南将军’金印一颗,明白的告诉张绣,只要临阵倒戈一击,大军攻陷许昌之日,准保他荣华富贵,世代公侯!” 听完了许攸的计策,袁绍不禁拍手称赞,暗中收买敌军,阵前突然倒戈,却是一个好办法呀……世上只有攻不破的城池,没有攻不破的人心,金银珠宝、高官厚禄之前,天下谁能不动心? :。: 正文 第二百四十六章高官厚禄,反戈一击? 常言道:‘君子一诺,价值千金’,可见在世人的认识中,诺言宝贵,堪比一千两黄金,不过吗,换一个角度来考虑,天下万物,皆有价格,如果有更多的黄金,可否改变一个人的承诺,甚至收买一个人的灵魂呢--人性贪婪,一切难说! 深夜!-敖仓大营-中军帐内,灯火通明,亮如白昼,气氛紧张,令人窒息,一场金钱与灵魂的较量,正在激烈进行中…… 张绣身为大将,统领千军万马,征战四方城池,眼界极为开阔,绝对是吃过、玩过、见过的人物,寻常财物根本难动其心,可是今天吗,他也有一些眼花缭乱了,因为面前的黄金太多了,整整三万两之数! 汉代的黄金,皆是马蹄形状的,以示‘天马行空,吉祥富贵’,每一块重达十两,上面印着一个‘邺’字,代表着它们在邺城铸造的,共计三千块马蹄金,堆放的犹如一座小山,散发出一种特殊光泽,让人不禁怦然心动! ‘盛世古董,乱世黄金’,如今诸侯四起,征战不断,民生疾苦,物价暴涨,汉家铸造的‘五铢钱’,贬值的一塌糊涂,上万钱难换一斗米,相对的,黄金的价值却一路飙升,在中原地区,一两黄金换十个奴婢,十两黄金换一座宅院,如果拥有一千两黄金,就能够招募死士,聚集粮草,做一番王侯将相的美梦了! 此外,还有珍珠五斗,全是一流的南海珍珠,产于深水之中,大如龙眼,光泽圆润,随便拿出一颗来,就够普通人吃喝一辈子……十双玉壁,洁白无瑕,晶莹剔透,产于昆仑山脉中,平时可遇而不可求,价值之高,难以估算! 黄金、珍珠、美玉……皆是世间珍宝,价值连城,不过吗,与绝色美人相比较,可就逊色一筹了,整整二十位妙龄少女,一个个身材修长,胸部高耸,头戴金银饰品,身披五色长裙,或妩媚、或清纯、或泼辣……各种性格,一应俱全,任君采摘,随意玩弄! “张将军武艺高强,久经战阵,堪称是一方豪杰,我家主公敬仰已久,特意送来一些薄礼,想要倾心结交一番,还请将军笑纳一二!” 大帐之中,站着一名青衣文士,身材矮小,容貌猥琐,正是袁绍派来的说客-许嵩,此外,他还有一个身份,乃是谋士-许攸的族侄儿! 许攸献上了‘高官厚禄,诱降敌将’的计策,可是深入敌营,说服敌将,这件事情过于危险了,稍有不慎,就是人头落地的下场,因此上,许攸反复犹豫之后,没敢亲自前来游说,而是派了一名族侄儿代替! “黄金、珍珠、玉璧、美人……袁大将军如此厚赐,恐怕不止是结交一番吧,本将军是个急性子,还请使者直言相告吧!” 是人皆爱钱财、美女,可是张绣一点也不糊涂,官渡大战半年有余,将士死伤不计其数,双方已经是仇恨似海了,袁绍此时送来一份厚礼,要说其中没有缘故,恐怕鬼都不信吧! “张将军快人快语,在下也就不隐瞒什么了……曹贼阉宦之后,生性奸诈无耻,窃取相位以来,上欺天子,下压百官,四海生灵涂炭,天下民怨沸腾,凡是我大汉子民,无不想食其肉、饮其血、寝其皮,方解心头之恨呢! 我家大将军-四世三公之后,名门望族子孙,一心兴复汉室江山,拯救四方黎民百姓,统领河北百万之众,南下讨伐害国之贼,不求个人荣辱,只为天道人心……,不过吗,曹贼颇为奸诈,依托官渡防线,一味的负隅顽抗,双方将士血战不休,已经半载有余了,依旧是不分胜负! 在下深夜入营,送上如此厚礼,就是希望张将军弃暗投明,能够阵前反戈一击,与河北人马里应外合,一举攻破官渡防线,至于事成之后吗,大将军必有厚报!” 说话间,许嵩取出一枚大印,赤金铸造,猛虎为钮,正面刻着‘征南将军’,此外,还有一封袁绍的亲笔信,全是高官厚禄、封妻荫子之言,极尽拉拢之能事! “大将军的一番诚意,末将已经知晓了,不过吗,比事过于重大,不敢轻率决定,还请使者休息片刻,让我与部下们商议一下!” 看完书信之后,张绣沉思半响,没有做出明确的打复,可是也没有拒绝,一手握着‘征南将军’金印,一边看着黄金、珍珠、美女……颇有心动之意! “呵呵!……比事关系重大,却要三思后行,在下暂且告退了,等候张将军的佳音,不过吗,还有几句忠言相告:宛城之败,奇耻大辱,杀子之仇,不共戴天,现在隐忍一时,不过权宜之计,曹贼一旦腾出手来,岂有不报复之理,还请将军思之、慎之! 躬身行礼之后,许嵩退出了大帐,一脸的得意之色,以钱财动其心,以旧怨摧其志,加上高官厚禄的诱惑,临阵反戈一击之事,已经是十拿九稳了! ………………………………………………………………………………………………………… “金银珠宝,高官厚禄,真是让人心动呀,若是叔父大人活着,不知做何抉择呢?” 中军帐内,烛影摇动,寂静无声,亲兵们退下去了,只留下张绣一个人,对着面前的黄金、珠宝、大印……唉声叹气,难以抉择! 自古以来,临阵倒戈之将,可谓不绝于青史,比如九江王-英布、自次王-赵信、贰师将军-李广利,全都是背叛旧主,换取的荣华富贵,说白了,要想临阵倒戈,只要三个条件:道德制约、部下跟随、时机合适! 乱世之中,人心险恶,诸侯之间争斗,无所不用其极,暗中收买对方大将,更是一种普遍的手段,叛变的事情多了,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只要站对了阵营,今日的‘无耻背叛’,就会变成‘弃暗投明’,因此上,道德制约不是问题! 张绣麾下三万将士,皆是西凉铁骑出身,自叔父-张济时候起,已经跟随左右了,这些年南征北战,浴血厮杀,经历了无数磨难,内部凝聚力极强,只要张绣一声令下,就是刀山火海,他们也会一往无前,如果阵前倒戈一击,自然是誓死跟随了! 官渡大战以来,两军浴血奋战,已经是精疲力竭了,尤其是曹军一方,兵源几乎枯竭,再也没有余力了,张绣坐镇左翼防线,完全是独当一面,周围没有任何制约,因此上,倒戈时机也没有问题! 没有道德制约、部下誓死跟随、时机也很成熟……可以说,张绣完全拥有倒戈的条件,而且一旦行动的话,官渡防线顷刻崩溃,原因也很简单,他们驻守的是--敖仓! 春秋、战国时期,中原大地战事频繁,黄河更是战略要地,秦王-嬴政执政之后,就在敖山‘设仓积谷’,储备了大量的粮食,利用黄河、鸿沟两条水系,转运四方,支援前线,推动统一天下大业! 两汉时期,朝廷重视武备事务,继续扩大了敖仓,还设置了一名‘敖仓官’,存贮粮草,治理仓务,世人评价曰:‘天下粮草储备,敖仓独占三分’,战略位置之重,由此可见一斑! 因此上,官渡开战以来,曹军的大部分军械、粮草,就屯放在敖仓,张绣一旦选择反叛,只需要放一把大火,焚尽敖仓的粮草,不出三日,曹营必然军心大乱,官渡防线不攻自破了! 话又说回来了,真要举兵反叛,张绣还是良心不安的,自从投靠过来后,曹丞相待自己不薄呀,官拜-镇南将军,爵封-宛城乡侯,食邑三千户,满营诸将,位列前茅,两家还缔结了姻亲,可谓推心置腹,以诚相待了! 其实金银珠宝也好,高官厚禄也罢,包括那些娇滴滴的美人,难以动摇张绣的心志,他自幼习武,毅力为人,人称‘北地枪王’,岂会轻易受人诱惑,做出阵前倒戈之事呢,真正让他心智动摇的,还是许嵩最后一段话:“宛城之败,奇耻大辱,杀子之仇,不共戴天!” 对于一个政治集团来说,继承人重要无比,关系到兴衰成败,曹操苦心培育长子,言传身教,耳提面命,不知倾注了多少心血,希望曹昂继承家业,发扬光大,甚至是:‘龙飞九五,改朝换代’,结果宛城一战,无数心血,付之东流,奸雄心中,岂能不恨? 因为形势所迫,加上诚意感召,张绣选择了投靠曹营,自从来到官渡之后,他亲临战阵,奋勇杀敌,坚守着左翼防线,立下了赫赫战功,就是想立功赎罪,弥补以前的事情! 可是拼死力战,立下功勋之后,张绣依然心中不安,杀子之仇,不共戴天,为了天下大事,曹操一时选择隐忍,谁敢保证日后不报复呢,退一步来说,就算曹操不念旧恨了,还有一群曹氏将领呢? 宛城之战,除了大公子-曹昂,还有几十名曹氏子弟遇难,为此,张绣设下酒席,宴请曹氏将领们,想要化解双方矛盾,结果呢,只有四公子-曹植前来,其余人等均无回应,这件事对张绣的刺激很大! 曹氏将领不愿来赴宴,就是不想化解矛盾,如今曹操在世呢,尚且可以压制的住,一旦曹操归天之后,这些曹氏将领们,岂能不下手报复呢,为了自己一家老小,为了数万西凉健儿,张绣也要未雨绸缪呀! “有心效忠曹氏,奈何仇怨难消,若是倒戈一击,又恐良心不安,进退两难,何去何从呢?” 张绣的枪法凌厉,一旦施展起来,疾如风火,势不可挡,可是性格方面吗,就完全的相反了,反复的思考了半天,还是无法做出决断,只好用最后一招了--“有难题,问贾诩!”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更新最快网址:m.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七章毒士出手,将计就计! 壹看书W?W?W?·?K?AN?S?H?U?·C?OM????W?WW?·?K?ANSHU·COM 敖仓大营-偏僻之处,有一座孤单的牛皮帐篷,面积狭小,装饰简朴,不插旌旗,不派侍卫,与寻常士兵的帐篷毫无区别,仅能供人居住而已,谁又能想的到,这座小帐篷的主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毒士’-贾诩! 贾诩生性内向,沉默寡言,从来不羡慕虚名,一向最看重实际,更有一种‘窥探人心,百猜百中’的本领,出谋划策也是如此:阴暗狠毒,滴水不漏,犹如毒蛇之牙,只要咬上了一口,不死也得脱一层皮,先前的宛城之战,就是这位‘毒士’的手笔,差点坑死了一代奸雄,手段之高明,可见一斑了! ‘毒士’用计阴狠,本领高强,生活上却很朴素,平时闲暇无事,游走大营之中,只穿普通士兵的服饰,一点特殊待遇也没有,若是遇到了陌生人,都以为他是一位老军呢,就连居住的帐篷也是如此…… 小小的牛皮帐篷,外表平凡,内部朴素,只是一被一褥、一案一榻、一杯一壶、一根牛油蜡烛,几件换洗的常服罢了,甚至连一个侍从也没有,平时清洗衣物、打扫卫生,都是贾诩亲力亲为,简直寒酸到了极点,一点配不上‘毒士’的名望!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妙!-大妙!-哈哈!” 深夜-小帐篷中,贾诩身披长袍,手持一卷《道德经》,正在秉烛夜读,看到精妙之处,不禁抚掌大笑,似乎融入书卷之中了,不过吗,老子推崇‘上善若水’,咱们这位毒士吗……‘溺水三千,渡者尽亡!’ 贾诩此人,不爱金银珠宝,不爱美食美酒,也不喜欢绝色佳人,唯一的生活乐趣,就是阅读书籍了,随身带着十几个箱子,装的全是木渎、竹简,经常是通宵达旦,秉烛夜读,以至于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犹如走火入魔一般! “咚!咚!……军中急务,难以决断,‘虎头’深夜前来,打扰了先生雅兴,还请见谅一二!”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中,张绣来到小帐门外,整理衣衫之后,躬身行礼问安,而且上报乳名,完全以子侄辈自居! “呵呵!-将军深夜来此,必有重大事务,恰好老夫闲暇无事,想要找人秉烛夜谈呢,将军请进来吧!” 小帐篷里面,贾诩手持书卷,端坐不动,气势稳如泰山一般,可是一双细长的眼睛中,却是精光四射,想来有了一些猜测! 贾诩出仕以来,先帮李破长安,后助张绣胜宛城,神机妙算,料事如神,在谋士圈子里面,也算是颇有名气了,自从投靠曹营以来,曹操数次来请,想要让贾诩进丞相府,再安排一个不错的官职,却被他婉言谢绝了! 一方面,曹操身边人才济济,郭嘉、程昱、荀、荀攸、毛……都是智谋之士,而且十分亲近,就算贾诩进入相府,也不过是二流位置,别看‘毒士’生活朴素,内心却很骄傲的,决不愿屈居人下,只会做首席谋士! 另一方面吗,张绣心底纯朴,言听计从,平时以子侄礼相待,晨昏问安,从不怠慢,贾诩不忍弃之不顾,想要留在西凉军中,继续辅佐几年时间,以免张绣误入歧途,害了一家老小的性命! “袁绍派来一位使者,携带丰厚礼物,许下高官厚禄,让我效仿英布、李广利之事,临阵倒戈一击,攻破官渡防线,比事过于重大,不知如何是好,还请先生为我谋之!” 说话间,张绣取出一封书信、一份礼单、一枚征南将军金印,全都放在了桌案上,对于这位‘西凉毒士’,他可是完全信任的! 出乎意料的是,贾诩听完之后,非但一言不发,还闭目沉思起来,半响没有动静,仿佛是睡着了一般! “敢问先生,事关生死,是叛是守,何去何从,看在家叔托孤之情,还请有一言相告呀?” 无奈之下,张绣只好开口恳求,就连逝世的叔父都般出来了,没有贾诩出谋献策,他是六神无主呀! “呵呵!-将军不要误会了,提起倒戈一击之事,老夫想起了英布、李广利二人的下场,因此没有回答罢了!” 贾诩的言语不多,却像是一记重锤,狠狠的砸在张绣心头,惊的他面如死灰一般,他也是粗通史书之人,自然明白这话的意思了…… 英布本为楚将,跟随霸王-项羽灭秦有攻,册封为九江王,统治九江、庐江两郡,后来被利益诱惑,投靠了汉王-刘邦,从背后猛攻楚军,更与诸侯人马一起,攻破彭城,合围垓下,逼的项羽自刎身亡,遗憾千古! 大汉立国之后,册封有功之臣,以英布为‘淮南王’,统治江淮四郡之地,也算是威风八面了,不过吗,王位还没做热乎呢,汉高祖-刘邦开始杀戮功臣,先是诱杀楚王-韩信,而后把梁王-彭越剁为肉酱,英布一看大事不妙,立刻起兵反叛,结果一番激战之后,兵败身亡,九族尽灭! 李广利也是如此,他是西汉中期将领,汉武帝宠姬-李夫人的长兄,依仗着裙带关系,李广利受封‘贰师将军’,赐爵海西侯,数次远征西域诸国,可谓是风光无限了! 后来李广利野心膨胀,竟然勾结文武官员,干预储君之争,想要拥自己的外甥,受到了汉武帝的厌恶,无奈之下,只好故意兵败,投降了匈奴人,想要换取荣华富贵,结果一年之后,就被匈奴-单于杀掉,用来祭祀神灵了! 贾诩用英布、李广利二人举例,就是暗示张绣呢,为了眼前的利益,临阵倒戈一击,背叛曹军阵营,也许会高官厚禄,风光一时,可是不久之后,就跟两个叛将一样,身首异处,下场凄惨! “先生所言有理,叛将难有好下场,不过吗,我手握数万雄兵,并非李广利可比,若是浑水摸鱼,未尝不能建功立业!” 听了贾诩的话,张绣心中凉了半截,不过吗,还没放弃倒戈的想法,这个时代的人,讲究的是:‘男子汉,大丈夫,不得五鼎食,就当五鼎烹’,为了荣华富贵,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很少考虑身后事,先享受一把再说! “荣华富贵,马上取之,以将军之武艺,只要奋勇杀敌,何愁富贵不得呢,若是心存侥幸,临阵倒戈一击,以捷径,取富贵,当有三害一败,还望细心听之!” 贾诩也知道,三言两语之间,难以说服一位动摇的将军,因此竖起四根手指头,就临阵倒戈的利弊,仔细的剖析起来…… “将军本是西凉残部,流落四方,无依无靠,幸的曹丞相宽宏大量,收入自己麾下,封侯爵、赐食邑、结姻亲,相待甚厚,堪比旧臣,将军临阵倒戈一击,实属忘恩负义,天下人必然鄙视之,留下污名于四方,此其一害也! 袁绍家族四世三公,号称‘天下第一门阀’,麾下文武大员,无不出身望族,只看门第高低,不论才能长短,如此用人之法,岂能成就大事呢……将军出身西凉寒门,若是投靠了河北集团,恐怕是人人排挤,无依无靠,再无飞黄腾达之日了,此乃二害也! 自从投靠曹营之后,将军的妻儿老小,全部安置在许昌城,相府拨与府邸,赐予俸禄,安置的十分妥当,西凉将校的家人,大都也是如此的,若是将军倒戈一击,留在许昌的老小,恐怕性命难保了,此乃三害也! 说完三害之后,贾诩停顿了一下,取出一个酒壶,一个酒杯,斟满之后,一饮而尽,低头叹息良久,而后遥望南方,目光深邃,有三分敬佩、三分疑惑、三分感叹、以及一分恐惧! “如果是两个月之前,将军不顾身后之事,决定临阵倒戈一击,外有袁绍人马策应,内有老夫出谋划策,突然起兵,焚毁敖仓,比事可有八成胜算,就算曹丞相老谋深算,也扭转不了大局了! 可是现在吗,淮南之战结束,孙策损兵折将,一路逃回江东去了,南北夹击之势,已经荡然无存了,曹军十万人马北上,救援官渡防线,还带来大批军械、粮草,攻守之势已经转变了呀! 最为可怕的是-鬼面萧郎,此人狡猾如狐,凶狠如狼,表面上按兵不动,肯定在暗中谋划,他不出手则已,一旦出兵偷袭,必然直指要害,袁绍岂有不败之理,将军聪慧之人,自当趋利避害,何苦投靠败军一方呢?” “先生所言极是,此时倒戈一击,等于自寻死路呢……我这就杀掉使者,退回各种礼物,以示决不投降之心!” 听完‘三害一败’之论,张绣再没反叛之心了,想起‘鬼面萧郎’四个字,更是吓得魂不附体,今日自己举兵反叛,用不了多长时间,恐怕就变成一枚骷髅盏了? “使者、书信、大印……还是送到中军大营,交给丞相大人更妥当,也能表示将军忠义之心,赢得一众将领的好感……至于黄金、珍珠、玉壁、美女吗,可以留下一半,分与将士们享用,其余退给袁绍,再送上书信一封--恕难从命,原物奉还!” 贾诩摆摆手,送到嘴边的肥肉,岂能不吃一口呢,至于吞掉一半财物吗,自然有人‘背黑锅’,运气好的话,还能让袁军内讧呢,那就有好戏看了! 你用‘反间计’,想要收买大将,倒戈一击,老夫‘将计就计’,让你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论起腹黑心狠,西凉毒士,谁也不怕滴……当然了,萧郎例外! 正文 第二百四十八章遇事不乱,稳如泰山! 深夜!-曹军大营-中军帐内! 烛影摇动,寂静无声,艾草燃烧,异香飘荡,大汉丞相-曹操头戴八宝金冠,身穿蟒鳞软甲,披着一件红色大氅,端坐帅案后面,正在批阅奏折,白天披坚执锐,统领千军万马,决战两军阵前;夜晚手持狼毫,批阅各地公文,不废朝廷政务,这就是‘乱世奸雄’的本领--内外兼修,文武双全! 官渡大战半年有余了,战事进展到这个程度,曹操越发的有信心了,将士们众志成城,纷纷拼死力战,打退了袁军无数次进攻,官渡防线固若金汤,淮南之战又大获全胜,只要十万人马前来支援,战局就会发生逆转的,打败自己的宿敌-袁绍,不再是可望而不可及了! 不过吗,有一句话说的好:‘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了’,官渡前线的战事,曹操并不担心,真正让他忧虑的,还是后方的稳定,尤其是许昌的文武官员,六成以上士族出身,一旦跟袁绍内外勾结,那可就麻烦了! 因此上,曹操派出了大量的密探、间谍、卧底,分布在朝野内外,监视一切有关情况,文武百官的私下联系,小皇帝的一言一行,后宫嫔妃的日常生活……统统在监视范围之内,争取不留下任何漏洞,就是在官渡大营中,也安插了许多人手,秘密监视各部将领,生怕有人起兵反叛,投奔到袁绍麾下去! “启禀丞相大人,军中密探急报,敖仓大营里面,有陌生人活动,恐怕于军不利!” 中军帐铜墙铁壁,能够随意进出之人,绝对是屈指可数,虎痴-许褚就是其中之一,手中持着一封密报,上面贴着四根鸡毛,以示十万火急之意! “袁军使者携带重礼,深夜进入敖仓大营,在中军帐交谈多时,张绣竟然隐瞒不报,西凉兵恐有异变……” 看完密报之后,曹操也是一惊,接见敌使,收受重礼,此乃军中大忌,难道说,宛城之事即将重演,又要发生一场叛乱吗? 自从张绣投靠之后,自己赐以官职、爵位、食邑,两家还缔结了姻亲,可谓是相待甚厚呀,对方也是知恩图报,一直坚守敖仓,拼死力战不退,立下了赫赫战功,自己传令嘉奖,赐予盔甲、金银、绸缎……按照道理来说,张绣没有背叛的可能呀? 话又说回来了,乱世之中,道德沦丧,人们为了荣华富贵,什么事都做的出来,父子兄弟之间,尚且反目成仇,何况是姻亲关系呢,一旦张绣真有异动,恐怕危害不小呀! “立刻请几位谋士、将军,前来中军帐议事,记住了,一定小心传唤,不要惊动他人,更不能走漏消息了!” 事关重大,曹操也不敢自专,连忙派人请来几位心腹,大家也好群策群力,商议如何渡过危机! “诺!-末将亲自前来,不敢惊动他人!” 许褚外表粗犷,内心细腻,知道事关重大,没有派遣手下亲卫,直接自己去通知众人了! ……………………………………………………………………………………………… “丞相大人-万福金安,深夜之中,传唤我等前来,不知有何重大军情?” 战争时期,人人警觉,武将不卸甲,文官不解衣,郭嘉、程昱、曹仁、曹洪、夏侯惇、夏侯渊六位心腹之人,得到传唤之后,火速来到中军帐! “深夜打扰各位,实属无奈之举,这是刚来的密报,大家看过之后,再行商议对策吧!” 都是心腹之人,曹操也没隐瞒什么,把密报递了过去,众人轮流看过之后,全都面色阴沉下来,他们也意识到问题严重了! 张绣手握三万西凉兵,器械精良,训练有素,坐镇左翼防线,一旦发起叛乱,危害极其之大,尤其是敖仓重地,囤积着大量粮草,要是一把火烧成灰烬,二十几万曹军将士,顷刻间土崩瓦解呀! “忘恩负之之徒,竟敢勾结袁绍,阴谋发动叛乱,请丞相大人下令,立刻调动人马,包围敖仓大营,尽数坑杀,一个不留!”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等到西凉兵叛乱,恐怕大事难以挽回了,咱们立刻动手,除掉这个白眼狼!” ………………………………………………………… 曹仁、曹洪、夏侯惇、夏侯渊四位大将,手握宝剑,杀气腾腾,全都主张下狠手,干掉叛逆张绣,以及三万西凉兵,也好了却前仇旧恨! 当初的宛城之战,除了大公子曹昂殒命,还有数十名曹氏子弟死难,都是他们的嫡亲子侄呀,因此上,曹氏将领一直怀恨在心,日夜图谋报仇雪恨呢,只是曹操强力压制之下,他们才没敢轻举妄动,如今大好机会来了,岂能轻易错过呢? 张绣只有三万人马,驻扎在附近的曹军,人数高达二十万之众,只要曹操一声令下,抽调一半的兵力,四面合围过去,只要一夜的时间,就能屠尽西凉人马,内患扫除干净了,袁军也就不足为虑了! “此事万万不可,使者携带重礼,深夜入营游说,却是用心阴毒,不过吗,西凉人马未动,敖仓平安无事,可见张绣尚在犹豫中,此时调动人马合围,乃是逼其发动叛乱呀,一旦自相残杀起来,人马必然死伤惨重,再难抗拒河北大军了,还望丞相大人慎之!” “奉孝言之有理,内乱一起,军心动荡,官渡防线也就难守了,当务之急,不是调动兵马镇压,而是派人前往敖仓,好言安抚张绣之心,让他不要轻举妄动呀!” 郭嘉、程昱的意见相反,不同意武力解决,人心复杂,事事难料,张绣还没有反叛,一旦大军合围过去,这就是逼虎跳涧,人家想不造反都难了! 四名武将主张调动人马,迅速剿灭西凉兵,再把张绣碎尸万段,以解心头之恨;两位谋士坚决反对,要求采用怀柔政策,以安抚人心为好;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最后的决策权吗,还是落在了曹操身上,一念之间,立判生死! “诸位稍安勿躁,比事过于重大,决定胜败荣辱,不敢有任何差错,且容老夫三思而行吧!” 曹操一向刚毅果决,遇事从不犹豫什么,可是这次的事情太重大了,犹如在悬崖上行走,稍微踏错一步,就会粉身碎骨,必须慎重行事,分析清楚利弊…… 此时调动麾下人马,围剿三万西凉兵,自然不是难事了,问题是,一场激战过后,必然死伤惨重,曹军本就兵力不足,此时发生内乱,无疑是雪上加霜了,官渡这条防线,恐怕再也守不住了! 另外吗,张绣还没有叛乱,现在出兵剿灭的话,就属于无罪而诛,难免会失了人心,从此以后,那些敌方的将领们,谁还敢来投降曹营呢,只能拼死血战到底了,对于以后的战事,会产生不利影响! 反过来,也不能置之不理呀,天下大乱,人心险恶,一旦张绣真的叛乱了,勾结河北人马,里应外合之下,官渡防线必然崩溃,天下大势也难以挽回了,因此上,必须做出一些准备,以免的任人宰割了! “老夫肩负天下,手握乾坤,不能纵容任何叛逆,也不会冤枉忠心之士,就以黎明时分为限,若是张绣前来大营,禀告一切事情,那就漫天乌云尽散了,天光大亮之后,他若是不肯前来,立刻发兵围剿,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反复斟酌之后,曹操做出决定了,一方面:深夜调动人马,容易引发混乱,不如天亮行动,更加稳妥一些;另一方面,也是留给张绣缓冲时间,以免误伤了一位良将,他若是执迷不悟,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丞相大人英明,就以黎明为限,张绣前来解释,一切完好如初,若是不来大帐,立刻发兵讨之!” 众人抱拳行礼,纷纷赞成决定,即不鲁莽行事,引发乱局,也不会束手无策,坐以待毙,可谓两全其美的做法了! …………………………………………………………………… “滴答!-滴答!-滴答!” 长夜漫漫,煎熬人心,时间一点一滴过去了,敖仓方面还是没动静,谋士们忐忑不安,不停的擦拭汗水,武将们则是频摸剑柄,准备用武力解决,只有曹操端坐帅位,闭目沉思着,身为上位者,大事有静气,纵然天塌地陷,也要岿然不动! “呜!……呜!呜!” 心情急躁,度日如年,其中滋味,一言难尽,在煎熬了两个时辰后,东方终于露出了鱼肚白,营中也响起了号角,最后决断的时间到了……帅位之上,曹操睁开双眼,目视敖仓方向,紧握着倚天宝剑,浑身散发出杀气,事到如今,唯有刀兵…… “报!-启禀丞相大人,张绣将军前来求见,还捆绑着一名袁军使者,就在辕门等候着呢!” 千钧一发之际,虎痴-许褚飞奔进来,一脸的兴奋之色,事实证明,仁者无敌,给人一点缓冲余地,就给自己留下希望呀! 张绣入营,禀告实情,西凉人马没有叛乱,曹军大营稳如泰山,漫天的乌云,终于散开了! :。: 正文 第二百四十九章张绣效忠,许攸出逃! “呜!呜!--丞相有令:打开营门,请张将军大帐相见!” “呜!呜!--丞相有令:打开营门,请张将军大帐相见!” ………………………………………………… 苍凉号角,此起彼伏,中军下令,层层传递……接到命令之后,看守营门的校尉,指挥着士兵们打开营门、搬开鹿角、放下吊桥,确定来者身份之后,这才放开了道路,还不忘交待一句:“军营之中,禁止驰骋,敢有犯者,立斩不赦!” 营门校尉并非恐吓,而是讲述军中铁律,自从汉文帝巡视细柳营,一代名将周亚夫-披坚执锐,军礼相见之后,汉军就有了这条规矩,任何人不许策马狂奔,以免扰乱了军营秩序,违令者-立斩不赦,就算皇帝犯了规矩,也要斩杀驭车之人,再砍断龙撵的横木,以示惩戒之意! “诺!-末将明白,不敢违反!” 张绣久在军中,自然明白这条规矩了,只带了十几名护卫,一路上勒紧缰绳,让战马缓步前行,生怕惊扰了秩序,与此同时,偷偷观察大营的防御,以及将士们的训练,世人皆言:‘奸雄文武双全,善于练兵之术’,今日正好一探虚实呢! 有句话说的好:‘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只见曹军大营中,壁垒森严,前后顾盼,出入有门,进退曲折,旌旗飘荡如云海,刀枪闪烁似山林,虽有千军万马驻扎,秩序却是丝毫不乱,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精锐之师! “不愧是乱世奸雄,文能执笔-治国安邦,武能统军-征战四方,数年之间,横扫各路诸侯,李傕、郭汜、吕布、袁术……先后败亡,曹公雄才大略,日后为龙为蛇,恐怕难以预测呀!” 看完大营之后,张绣先是一番称赞,佩服曹操的文韬武略,接下来吗,就是一阵后怕了,自己若是举兵反叛,恐怕顷刻之间,就要粉身碎骨了,幸好贾诩先生劝阻,这才没有铸成大错呀! “刷!--啪嗒!” 心生敬畏,自然谦卑,距离百步之外,一行人就下马了,步行来到中军帐,主动交出配剑之后,又整理一番衣冠,确定没有失礼之处,这才进大帐相见! “末将参拜丞相大人-万福金安,功业日盛!” 进入大帐之后,张绣不敢仰视,小步快行上前,而后单膝下跪行礼,真可谓谦恭至极了! “呵呵!老夫事物繁忙,许久没见将军了,今日前来大营,不知有何军情呀,快请落座叙话!” 中军帐内,曹操端坐帅位上,正在批阅一些奏折,郭嘉、程昱两旁落座,帮着出谋划策呢,三个人都是神色如常,仿佛什么也不知道,至于几位宗族大将,早已经退出去了! 这就是奸雄高明之处了,明知道对方的来意,却不点破缘故,反而装作不知情,来了一个难得糊涂…… 这也不奇怪,如果见面之后,曹操出言斥责,询问昨夜之事,难免让张绣心中恐慌,就算双方和解了,心中也会产生芥蒂,对于军中团结不利,还会引出很多麻烦呢,人心一旦产生阴影,就再也无法抹去了! 还不如装一次糊涂,让张绣自行说出来,开诚布公,坦诚相待,如此一来,彼此不相疑,日后好见面,双方还是姻亲关系,可以精诚团结,共抗外敌,于公于私都有好处! “启禀丞相大人,昨夜捉住一名奸细,携有袁绍的亲笔信,以及一枚将军金印,试图以高官厚禄,游说末将反叛,特意送来中军帐,请丞相大人发落!” 说话间,张绣取出了一封书信、一枚征南将军大印,放到了帅案上面,又向后面一招手,护卫们推进一个人,五花大绑,口塞破布,正是袁军使者-许嵩! 这位使者也算倒霉了,本来待在帐篷里,喝着小酒,吃着烤肉,做着升官发财的美梦,那想到呢,突然冲进一群士兵,五花大绑起来,狠狠的收拾了一顿,而后以‘奸细’的名义,直接送到中军帐……许嵩死活想不明白,本来十拿九稳的事情,怎么就逆转了呢? “袁本初-卑鄙无耻,小人行径,想以高官厚禄,收买老夫的爱将,真是异想天开呢……来人呀,把奸细推出去,剁成肉酱,以儆效尤!” 看过金印、书信之后,曹操面露温怒之色,二话不说,直接把奸细处死了,真可谓干净利落,就连审问的程序也免了! “丞相大人如此信任,末将感激不尽,必当奋勇杀敌,誓死不渝,此心此胆,可昭日月!” 没有任何审问,直接处死了许嵩,张绣不禁长出一口气,生怕询问出了内幕,让人知道自己动摇过,如今好了,杀人灭口,再无把柄! “哈哈!……将军坚守壁垒,拼死力战,乃是有功之臣,老夫岂会生疑呢,来人呀,中军设宴款待,嘉奖将军战功,曹氏宗族皆来作陪,任何人不得推辞!” 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曹操设下酒宴,一是安抚张绣,表彰他的战功,巩固双方的关系;二是化解他与曹氏宗族的矛盾,增加内部凝聚力,生死决战之际,天下大事为重,深仇旧怨,暂且放下吧! ………………………………………………………………………………………………………… 黄河南岸-袁军大营-中军帐内! “西凉小儿,不识时务,拒绝老夫一片厚爱,真是罪该万死呀,等到攻克许昌之后,一定把你碎尸万段!” 天下之事,凡有一欢乐,必有一痛苦,袁绍现在就很痛苦,可以说暴跳如雷,一口气摔了七八件玉器,还处死了两名倒霉的侍女! ‘反间计’失败了,面对高官厚禄,张绣没有动摇,直接回书一封:‘恕难从命,原物奉还’,这也没有什么,天下之大,自然有一些忠义之人了,真正让人郁闷的是……那些礼物少了一半! 袁绍的第一反应是,张绣扣留了财物,可是转念一想:‘自古以来,收人钱财,替人消灾,还没听说收钱不办事的,那会受到天下人鄙视’,再说了,人家要是贪污钱财,大可以全部留下来,又何必送回一半呢,此事于理不通呀?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三万两黄金、五斗珍珠、十双白玉、二十位美女,数量只剩下了一半,子远先生可知道吗?” 张绣没有扣留下来,黄金、珠宝没有腿,自己也不会跑掉,再联想到失踪的许嵩,以及许家贪污的事情,由不得袁绍怀疑,有人贪污了一半礼物! “启禀主公,小侄深夜入营,游说敌将张绣,至今下落不明,至于一半的钱财,属下真心不知呀!” 许攸都快哭出来了,自己喜欢钱财不假,可是再愚蠢的人,也不会明目张胆的贪污呀,起码玩一点手段吧,问题是,侄子没有回来,礼物少了一半,这事说不清楚了? 难道说,许嵩游说失败之后,担心受到处罚,干脆带上一半财物,跑到天涯海角,准备做一个‘富家翁’,以自家侄儿的性格,这种事也不奇怪呢! “礼物缺少之事,自会慢慢查证的,终有水露石出之时……另外吗,子远日夜谋划,实在太辛苦了,还是安心修养一阵,不要再来中军议事了!” 袁绍挥了挥手,就像赶苍蝇一样,让许攸离开中军帐,他已经打定注意了,大军回到邺城之后,立刻查抄许家满门,以前无论吃了多少,全都给我吐出来,一文钱也不能少了! “诺!-请子远先生回去休息,中军大帐重地,以后不要靠近!” 一声令下,几名大戟士上前,直接把许攸拖出去了,俗话说:‘落架的凤凰不如鸡’,对于失势的官员,也不必客气什么了! ……………………………………………………………………………… “呜呜!-完了!--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回到营帐之后,许攸一头栽倒地上,不禁嚎啕大哭起来,袁绍薄情寡义,一旦产生了怀疑,再也不会重用的,今日驱赶自己出帐,明天是夺官免职,后天吗,就该抄家灭门了…… 再说了,自己人缘不好,收受贿赂,卖官鬻爵,得罪过不少的人,名声奇臭无比,一旦自己失去权势,这些人必然落井下石呀,到了那个时候,自身难保不说,恐怕一家老小也完蛋了! “老夫有金银珠宝、娇妻美妾,还有大把的好日子,万万不能死呀,想办法、快想办法……” 狗急跳墙,人急智生,许攸很怕死的,更害怕失去富贵,可是继续留在袁营,自己只有死路一条了,要想活下去吗,只有一条路--投奔曹营! 许攸年轻的时候,与曹操相友善,算是不错的玩伴呢,只要投奔过去,必然待为上宾,若是透露一些机密,等到曹操获胜之后,自己必然高官得做,骏马得骑,荣华富贵,更胜往日呢! 至于邺城的家人吗,许攸就顾不上了,只要自己当上大官,妻子可以再娶,小妾可以再买,儿子可以再生,一切都会有的! 主意打定,事不宜迟,当天夜间,许攸弄了一匹快马,带上一些机密文书,以巡视防务为名,溜出了袁军大营,而后趁着夜色,直奔曹军大营!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去投阿瞒!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五十章大船将沉,老鼠跳水! 一看书?W?WW·KANSHU·COM一?看书WW?W?·?KANSHU·COM 民间有句谚语:‘大船将沉,老鼠跳水’,这种可爱的小生灵,聪明、机灵、生命力强,再恶劣的环境中,也能生活的不错,自己没啥战斗力,却混上了十二生肖之首,简直是鸿运当头呀,还能预知危险来临,懂的趋利避害之道,如果说河北集团是一艘大船,上面的老鼠就是--刘备! 刘备出身高贵,乃是汉室宗亲,却又家境贫寒,饱受生活之苦,很像一只可怜的小老鼠,等到成年之后,游走四方,追逐功业,凭着一副厚厚的脸皮,还有哭泣的本领,倒也混出了一些名望,还结交了几个生死兄弟,虽说是‘屡战屡败’,却又能‘百败再起’,心志之坚,无人可比,运气之好,上苍宠儿! “大哥胜饮!……二弟、三弟胜饮!……子龙胜饮!” 袁军大营-一座普通的帐篷里,刘备、关羽、张飞、赵云团团围坐,一边篝火烤肉,品尝美味,一边痛饮美酒,谈论时势,四个人亲密无间,真比亲兄弟更胜一筹呢! 刘备的功业之路,一直走的不顺畅,东奔西跑,寄人篱下,罪过是没少受,事情一件没成,好不容易弄到了徐州,屁股还没坐热呢,就让萧逸狠狠的阴了一把,兵权被夺,地盘丢失,软禁在许昌城中,整天提心吊胆的,费了好大力气,这才逃出升天! 自从来到河北之后,袁家父子对刘备还不错,出则同车,饮则同席,十分的礼遇,还赐予府邸、钱财、奴婢……让他享受荣华富贵,不过吗,这种厚待犹如花瓶,擦拭的干干净净,摆放的整整齐齐,可惜是给别人看的,一点实际用处也没有! 刘备也是聪明人,知道被人高高挂起,用来装点门面了,因此上,一直充当着‘花瓶’,吃喝玩乐,游山玩水,偶尔出场一次,也是打酱油的角色,即不发表意见,也不建功立业,好像忘记了雄心壮志,安心做一位富家翁呢! 对于此事,关羽、张飞私下劝谏过,以他们三兄弟的本领,加上一个白马银枪-赵子龙,完全可以纵横沙场,斩将立功,在河北闯出一番名堂来,何必缩首缩尾,虚度时光呢,他们的青龙刀、丈八矛都快生锈了! 面对两位兄弟的牢骚,刘备只是微微一笑,让他们安分守己,不要出头惹事,更不要建功立业,刘备心里清楚,袁绍在河北一手遮天,自己就是再拼搏,也不过给人做嫁衣罢了,堂堂帝室之胄,岂肯屈居人下呢,自己只做一把手! “大哥听说了吗,袁绍的‘反间计’失败了,使者一去不回头,还损失了不少财宝,吃了一个哑巴亏呢!” “岂止是使者呀,昨日天黑之后,谋士-许攸骑着一匹快马,以巡视防务为名,直接投奔曹营去了!” ………………………………………………………… 刘备深居简出,不问政务,以读书、下棋为乐,反倒是关羽、张飞二人,游走大营之中,凭着豪爽的性格,结交了一些好朋友,消息上很是灵通呢! “许攸虽然贪婪一些,却是足智多谋之士,而且跟随袁绍多年了,万万没有想到,他竟然投奔曹操去了,难道说,天下大势有变吗?” 听到消息之后,刘备陷入沉思中,他不通兵家韬略,也没啥大本事,对天下大势却很敏感,闻到了一丝危险的味道…… 自从开战以来,袁绍尽起河北之众,数十万精锐人马,上百万的青壮民夫,军械、粮草不计其数,军容之盛,前所未有,可谓是兵山将海,气吞山河! 按照刘备的估计,袁绍兵强马壮,又有小霸王-孙策相助,就应该一路凯歌,轻松的打败曹军,攻入许昌城内,从而成为天下霸主,到了那个时候,江山易主,改朝换代,自己这个汉室宗亲,身份会很尴尬呢,甚至有杀身之祸,当年王莽篡汉之后,就是大肆杀戮刘姓子弟的…… 可是谁也没想到,曹操亲临阵前,以弱对强,竟然顶住了袁军的猛攻,双方对峙半年之久了,依旧是不分胜负,真是惊掉了一地下巴! 至于淮南的战事,也是出乎意料,萧逸大显身手,凭着鬼神般的手段,大败十几万江东健儿,就连小霸王-孙策,也逃回江东养伤去了,南北夹击失败,曹军防线更加稳固了,甚至有发起反击之意! 再看袁绍这一边,久攻不克,人困马乏,已经是强弩之末了,如今许攸也投敌了,刘备有一种强烈的预感,河北集团这艘大船,恐怕有沉没的危险呢? 话又说回来可,袁绍占据四州之地,实力极为雄厚,未必就会失利呢,退一步说,就算风高浪急、暗礁密布,河北集团这艘大船,究竟何时才沉没,还很难下结论呢,万一自己判断失误,后果可是麻烦呢! “听闻淮南之战中,虎、狼对决,飞沙走石,两败俱伤,子龙贤弟以为,此事真假如何?” 刘备敏锐的感觉到,官渡大战的胜败吗,就取决于一个人-鬼面萧郎,此子前来-曹军胜,此子不来-袁军胜,因此上,询问起了赵云,他与萧逸可是结拜兄弟呢! “萧郎武艺高强,箭术绝伦,堪称是第一流的高手,自从吕布战死之后,无人可胜他一筹,能够拼个两败俱伤者,天下间也是屈指可数!” 赵云的话不多,却很有份量的,一对一的情况下,想要重伤了萧逸,绝不是一件容易事,就算是自己全力出手,也只有五分把握而已! “如此说来,萧逸负伤是假,按兵不动也是假,他就像一头贪狼,潜伏暗处,伺机而动,想要一击毙命呢!” 刘备立刻明白了,河北集团这艘大船,恐怕真的要沉没了,自家兄弟留在军中,只会玉石俱焚,还是提前脱身为妙呀! ……………………………………………………………………………………………………………… “什么?……玄德公请令南下,说服荆州牧-刘表,出兵偷袭许昌城,让曹贼后院失火,顷刻间全线崩溃?” 战局僵持,难分胜负,许攸出逃,人心不稳,形势越发的不利了,袁绍心烦意乱之下,正在大帐内转圈呢,甚至有了退兵之心! 万万没想到,一向沉默寡言的刘备,突然献上一条计策:‘联络刘表,偷袭许昌,一举锁定胜局’,听完之后,袁绍心中大喜,仿佛看到了胜利的希望! “承蒙大将军收留,待为上宾,一直无以为报,愿意前往荆州,利用同宗之情,说服刘表出兵,助大将军一臂之力! 不过吗,荆州文武众多,意见难以统一,蔡瑁、张允、蒯通……皆是重臣,要想请他们帮忙,还要准备一份厚礼!” 刘备站在大帐中,一副忠肝义胆的神态,提起袁家父子的好处来,还挤出了几滴热泪呢,就以演技水平来说,完全能拿一个小金人! “刘表坐镇荆州九郡,兵精粮足,实力雄厚,麾下人马三十万,他若是出兵北上,偷袭一下许昌城,天下大事可定矣,不过吗……” 联合刘表,共破曹操,对于这个计策吗,袁绍还是欣赏的,破费一些钱财也没什么,不过吗,自己派人游说张绣,事情失败不说吧,使者人没回来,礼物还少了一半,活活的气死人呢? 刘备看似忠厚老实,内心也是狡猾多变,如果他有样学样,游说刘表不成功,就带上礼物跑路了,自己不是鸡飞蛋打吗,问题是,这个计策不错,放弃太可惜了? “在下前来荆州游说,没有别的难事,只是牵挂两位夫人,还请大将军多多照顾,以免她们担心受怕!” 刘备何等聪明人,立刻做出了夫妻恩爱的样子,这就是告诉袁绍:‘老大您放心吧,我用两个老婆做人质,钱财尽管交给我,一定不会跑路滴!’ 刘备有一妻一妾:糜氏夫人、甘氏夫人,都是如花似玉的美人,一直软禁在许昌城,后来刘备三兄弟跑路,就把两位夫人弃置不顾了,幸亏萧逸大度,没难为两个女人,反而安排了车队,把她们送到了邺城,这才夫妻团聚了! 其实萧逸也明白,刘备野心勃勃,不会为了两个女人,停下自己的脚步,这一点,跟汉高祖-刘邦很像的,都是不顾妻儿老小的货色,因此上,不如做个顺水人情,把两位夫人送过去,乱世之中,女人可怜,嫁错男人,更加可怜! “玄德公为国事奔波,本将军不会亏待的,还请放下心来吧,两位夫人之处,加倍给予禄米,保证她们平安无事!” 听说刘备抵押人质,袁绍顿时放心了,在这位大将军看来,天大、地大、老婆最大,谁舍得两个大美人,独自逃命去呢? “军情紧急,事不宜迟,明日我就出发,带上一百名随从,押送着金银珠宝,化妆成河北商队,从青州过黄河,绕路前往荆州,可保一路平安无事!” 刘备机警过人,早就想好逃跑路线了,至于两位夫人吗,有道是:妻子如衣衫,兄弟如手足,只要带走关羽、张飞、赵云三员虎将,何愁大事不成呢,一旦江山拿到手,还怕没有美人吗? 打破玉笼飞彩凤,顿开金锁走蛟龙,大耳朵阿福-率先开溜了!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一章战局逆转,胜负难测! “咚!……咚!咚!” “呜!……呜!呜!” ………………………… 官渡防线-曹军大营,战鼓如雷,惊天动地,号角连绵,冲破云霄,五色旌旗迎风飘摆,好似花团锦簇一般,将士们登上壁垒,纷纷以拳捶胸,发出阵阵的欢呼声--他们的援兵赶到了! 淮南大战结束后,人马撤到徐州修整一番,筹集到军饷、粮草之后,立刻向北方开拔,历经一个多月的长途跋涉,终于在立夏之日,赶到了官渡战场,其中的陌刀兵、陷阵营、丹阳兵……尽皆精锐之师! 数万生力军的到来,对于鏖战大半年之久,已经精疲力尽的曹军,无疑是一颗‘大补丸’,一时间,将士们欢声雷动,对于胜利充满了信心,运来的十万担粮食,以及大批的军饷,更是解了燃眉之急! 援军及时赶到了,将领们也很兴高,丞相曹操当即下令,数万人马驻扎在最前线,准备用这支生力军,作为攻破袁军的主要力量,而后在中军帐设宴,为一众将军们接风洗尘,酬劳他们千里救援,奋勇杀敌之功! 宾之初筵,左右秩秩,笾豆有楚,核维旅; 酒既和旨,饮酒孔偕,钟鼓既设,举酬逸逸; 大侯既抗,弓矢斯张。???壹看书W?W?W?·?K?A?NSHU·COM射夫既同,献尔发功; ……………………………… 中军帐内-鼓瑟吹笙,载歌载舞,各种美食、美酒不断的送上,一场热烈的‘接风宴’正在进行中…… 曹操身为大汉丞相,自然端坐帅位了,手持一尊九龙金盏,面庞上充满了笑容,援军及时赶到了,粮草问题也解决了,接下来,自己就要转守为攻,跟老对手决一死战! “恭祝丞相大人-讨平逆贼,早奏凯歌!” “恭祝丞相大人-踏平河北,一统中原!” ……………………………………… 中军帐内,笑语欢声,郭嘉、程昱、毛、刘晔……几位谋士,或是吟诗作赋,或是弹琴鼓瑟,增加着欢乐气氛,顺便鼓舞士气,激励军心! 其余各部将校吗,按照官职高低,分座在两旁,曹仁、曹洪、夏侯、夏侯渊……一众宗族将领,落座左侧;大牛、高顺、于禁、宋宪、魏继……一众异姓将领,落座右侧,颇有泾渭分明之意! 不过吗,右侧的第一个位置,桌案上摆满了美酒、美食,却没有人落座,显得有些怪异,并非有人迟到,也不是侍从安排错了,原因很简单,这是大司马-萧逸的位置! 萧逸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若论军功,一众将领无人可及,谁也不敢与之争锋,酒席上也是如此,主动把第一位置让出来,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个习惯,不管萧逸是否在场,总会留下他的位置,军中将校,无人僭越! “淮南之战获胜,全赖将军们奋勇杀敌,待到大军凯旋之日,老夫一定论功行赏,加官进爵!” 接风宴上,曹操手持九龙金盏,嘉奖着来援将领,目光转动之后,又投向了大牛身上,意思很明确:“老夫的乖女婿呢,伤势是真是假?” “多谢丞相大人厚爱,我等感激不尽,必然誓死报效,忠心不二!” 诸将不敢怠慢,举起酒杯,一饮而尽,与此同时,大牛扬起了手臂,做出一个威武姿势,明白的告诉丞相大人:“您的宝贝女婿,一点事情也没有,正在暗中使坏呢!” “哈哈!-今日饮酒,接风洗尘,明日上阵,杀敌立功,诸位胜饮!” 淮南战事结束之后,曹操就彻夜难眠了,一方面:希望萧逸平安无事,迅速带兵北上,助自己一臂之力,打败袁绍的大军,进而荡平河北,一统中原之地! 另一方面:曹操又想亲自统军,打败强敌袁绍,完成平生夙愿,因此上,希望萧逸的伤势重一点,多修养一段时间,不要参与官渡战事,以免分走自己的荣耀! 现在好了,宝贝女婿伤势不重,可以统兵征战,人很是乖巧,没有前来官渡战场,真是两全其美呀,至于他驻扎下邳城,按兵不动的目的吗……呵呵! 萧逸狡猾如狐,用兵神出鬼没,从来没有一定规则,每次统兵出征,曹操只要胜利结果,从来不问战术,更不干预指挥,这就叫‘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不过吗,曹操暗暗的盘算好了,援军已经赶到了,粮草也很充足,战局逐渐的逆转过来了,自己必须在萧逸出手之前,一举打败袁绍的大军,取得主战场胜利,成为中原霸主! …………………………………………………………………………………… 三天之后-曹军大营-中军大帐! 还是原来的地方,还是原来的人员,就连座位也没变,可是内容截然不同,上次是接风宴:载歌载舞,笑语欢声;这次是动员会:沉默寡言,气氛凝重! 数天之前,袁军重要谋士-许攸,突然前来投奔,曹操大喜过望,下令打开营门,鼓瑟吹笙,以贵宾之礼迎接,简直热情的不得了! 接下来,曹操放下丞相架子,与许攸同榻对座,把酒言欢,回忆起少年往事,二人不禁潸然落泪,最后曹操表示,一定向天子举荐许攸,让他位列三公,荣华富贵! 受到如此礼遇,加上‘三公之位’的诱惑,许攸十分感动,二人交谈之时,透露出袁军许多机密,另外吗,还献上一条计策:偷袭乌巢! 乌巢囤积无数粮草,乃是袁军的生命线,只要派兵偷袭,一把火烧个干净,不出三天时间,袁军纵有百万之众,也要不战而败了! 计狠莫过绝粮,曹操召集文臣武将,商议偷袭乌巢的计划,看看有几成把握,能否扭转乾坤,也就在此一搏了! 胭脂稻,袁绍也不是傻子,乌巢囤粮之地,必有重兵把守,要想出兵偷袭,不是一件简单事,有三个难题要解决: 其一:乌巢外围,有不少的袁军驻扎,还安排了三道防线,游骑、哨卡、密探不计其数,曹军如何穿插过去,逼近乌巢附近呢? 其二:乌巢位于济水、濮水交汇之处,方圆数十里都是沼泽地,遍地腐泥,深不可测,一旦陷进去了,瞬间就无影无踪,就算曹军人马靠近了,又如何通过呢? 其三,乌巢有三万守军,统兵大将-淳于琼,拥有万夫不当之勇,要想消灭守卫人马,不是一件容易事,曹军前往偷袭,谁为统兵将领呢? “诸位将军稍安勿躁,我有一个计策,只要安排妥当了,通过袁军防线,可谓是易如反掌……大家请看此物!” 计策是许攸提出的,自然有一些准备了,说话间,他从怀中摸出几份图册,展示在众人面前,一张猥琐的老脸上,充满了得意之色! 众人仔细定睛观看,一份是袁军的布防图,各处兵力多少、装备如何、将领是谁,上面标注的很明白,另外几份吗,则是袁军旗帜、令牌、兵符的样子,也是绘画的清清楚楚! 许攸的办法就是,让军中巧匠,伪造一些袁军的旗帜、令牌、兵符,再来个鱼目混珠,从袁军防线穿插过去,只要小心谨慎一些,应该有八成的希望! “子远此计甚妙,真不愧智谋之士,袁本初治军无方,麾下人马众多,却是军容混乱,彼此难以相认,咱们装扮成运粮队,完全可以混过去!” 帅位之上,曹操满意的点点,不枉自己强忍恶心,陪着‘贪财鬼’喝了几天酒,关键时刻有办法呀,下一步,就是如何通过沼泽地了? “丞相大人、诸位将军莫愁,沼泽遍布淤泥,深不见底,看似必死之地,其实也有办法的,只要撒上一些稻草,再铺上一层薄木板,人马就能轻装通行了! 末将不才,愿意带领‘掘子军’,背负着稻草、木板、绳索,作为开路先锋,打通乌巢的道路,帮助将士们成此大功!” 武将队伍末尾,站出一个瘦小身影,正是黄鼠,身为一名盗墓贼,什么地形没见过,溺水、流沙、山洞、沼泽……纵然是穷山恶水,也有通过的办法,这就是‘天无绝人之路!’ “如此说来,打通道路的事情,就拜托给黄将军了,事成之后,感激不尽!” 众将纷纷抱拳行礼,表示感激之意,‘掘子军’打仗不行,开路却是好手,交给他们绝无问题,现在就剩最后一个问题,谁来统领人马,前去偷袭乌巢? 要知道,穿插敌营,深夜偷袭,人马不能太多的,一万精兵就是极限了,否则容易暴露目标,一旦让袁军发现,那可就麻烦了,退一步说,就算侥幸穿插过去了,乌巢守军三万人,力量如此悬殊,谁有必胜的把握呢? 众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萧逸,萧郎用兵如神,最善于以少胜多了,如果他带兵偷袭乌巢,当有九成的胜算,至于其他将领吗,勇猛上不成问题,智谋上相差甚远,问题是,萧逸不在军中呀? “事已至此,有进无退,要想以弱胜强,唯有冒死力战,挑选一万精锐将士,明晚偷袭乌巢,至于领军人选吗……” 曹操手捋长须,面露刚毅之色,目光在一众将领身上扫过,最后以手自指:“偷袭乌巢,事关生死,唯有老夫亲往,才能万无一失!”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二章偷营劫寨,火烧乌巢 一 “丞相万金之躯,岂能轻赴险地,末将不才,愿代前往!” “末将愿立军令状,前往乌巢劫营,若不成功,提头来见!” ………………………………………… 听闻曹操要亲自出马,一群文臣武将顿时炸窝了,有人出言劝阻,有人愿意代替,还有人抓住了衣襟,死活不肯松手,用尽了各种办法,希望曹操回心转意! 双方大军厮杀,犹如棋盘对弈,车、马、炮、相、士、兵……无论死伤多少,也要保护主帅安全,主帅一亡,满盘皆输,这是人尽皆知的道理,曹操是大军统帅,真要是三长两短,麾下数十万人马,瞬间的土崩瓦解,再没有翻盘的机会了! “胜败存亡,在此一搏,无畏者生,怯懦者死,老夫心意已决,诸位不必劝阻了!” 众人赤诚之心,曹操心知肚明,不过吗,偷袭乌巢,任务艰巨,稍有不慎就会功败垂成,诸将或是谋略不足,或是胆魄不够,无人可以胜任此事,唯有亲自出马了! 决心已定,再无更改,要是没有一点魄力,如果扫平四方诸侯,成就无双霸业呢,可是内心深处,曹操想起了宝贝女婿:“若是萧郎在此,老夫断不亲往--可惜!可惜!” “丞相若是亲往,末将披坚执锐,护卫左右,以保万无一失!” “末将愿为先锋官,为大队人马探路,纵有刀山火海,也会一往无前!” ……………………………………………… 要看无法阻止了,众人纷纷要求前往,即护卫丞相大人安全,也想一举建功立业,不过吗,将领人数太多了,不可能全都前往,必须留一部分看守大营,最后曹操做出了安排…… 曹仁、曹洪、许褚、徐盛、大牛、高顺、李典、乐进八位将军,一同前往乌巢,焚烧袁军粮草,至于开路先锋官吗,则让黄鼠来担任了,穿插防线,深入敌后,一路上需要随机应变,‘盗墓贼’却是合适人选呢! 郭嘉、程昱、毛玠、刘晔、夏侯惇、夏侯渊……以及其余将校,留守在官渡大营,一方面:根据情况,伺机而动,做好接应的准备;另一方面:统帅外出,大营空虚,也要防备袁军进攻! 还有一个人-许攸,久在袁绍军中,对情况了如指掌,按理说是最佳陪同人选,很可惜,在挑选人员过程中,这家伙突然‘肚子疼’,而且满地打滚,难以陪同前往了,无奈之下,曹操只好让他留守大营,好生的调养身体! 不过吗,曹操出发之前,私下交代夏侯惇、夏侯渊,若是劫营失败,自己没能回来,立斩许攸,碎尸万段,奸雄生性多疑,从不相信任何人,何况是一名投降之臣,谁又敢保证,这次偷袭乌巢,不是袁绍的‘引蛇出洞’之计呢? 遥想当年,兵仙-韩信挥师齐地,先派出一名使者郦食其,以休战议和为名,让齐人放松警惕,而后突然出兵偷袭,最后结果:韩信大获全胜,成为了新齐王,坐拥荣华富贵;至于可怜的郦食其,让人家扔进了油锅,死无葬身之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要砍柴,先磨刀,要劫营,先选兵,深入敌后,焚烧粮草,绝对是九死一生,非武艺高强、悍不畏死之士,难以成其全功,因此上,在曹军大营里面,开始了一场极其严格,又十分隐秘的选兵活动! 身材瘦小,战力低下者-淘汰,这是去拼命,不是去送死! 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者-淘汰,鱼目混珠,深入敌后,即要勇敢,更要智慧! 容貌俊美,笑容灿烂者-淘汰,人帅吸引目光,容易暴露身份,还是平凡一些为好! …………………………………………………… 就这样,经过层层的选拔,反复的淘汰,终于挑选出了八千将士,都是头脑聪明、战力强大,能够以一当十的精锐,再加上两千‘掘子军’,刚好凑够一万人马,也是偷营劫寨的极限了,人数再多就暴露了! 挑选完毕之后,立刻埋锅做饭,为将士们准备吃喝,饮食很丰盛,大饼、馒头、牛肉、羊腿……应有尽有,大家吃饱喝足之后,纷纷回帐篷里睡觉,也好保持最佳体力,另外吗,每人携带一天干粮,作为路途上的消耗! 与此同时,旌旗、令牌、兵符也在赶制之中,曹操唯才是举,不论出身门第,招收了不少奇人异士,其中就有造假高手,别说是军中物品了,只要有图纸、材料、工具,就是皇帝老子的玉玺,他们也能仿制出来,而且惟妙惟肖,真假难辨! ………………………………………………………………………… “呜!……呜!呜!” “呜!……呜!呜!” ………………… 日落西山,百鸟归巢,群星闪耀,夜幕降临……出发的时间到了,听到了号角声,原本沉睡的将士们,纷纷从帐篷里跑出来,收拾兵刃,分取干粮,做着最后的准备…… 与此同时,曹操身穿牛皮甲胄,手持倚天宝剑,走出了中军大帐,深夜出兵偷袭,不同检阅三军,装束必须简单、实用、低调,一则:贴身轻便,可以加快行军速度;二则:隐蔽行踪,防止暴露出身份! 其余将校也是如此,纷纷脱下华丽的盔甲,换上了普通的牛皮铠,还有一大部分人,干脆放弃了护甲、盾牌,只拿着刀枪、弓箭,这样通过沼泽地,可以降低一些危险呢! 再者吗,他们是去拼命的,只要奋勇冲杀就好了,穿着甲胄多累赘呀,不见先秦之锐士,尽皆赤膊上阵吗? “隆!……隆!隆!” 天色暗黑之后,曹营大门打开,没有出征仪式,也没有鼓号助威,一万精锐死士,喝过了‘壮行酒’,就一声不响的出发了,犹如一支黑色利箭,直奔敌军的心脏,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乌巢位于济水、濮水之间,距离袁营五十余里,距离曹营则是九十余里,一万人马必须快速行军,在午夜时分之前,逼近乌巢附近,而后通过沼泽地,立刻发起猛攻,烧光袁军的粮草,如果中途暴露行踪,或者没能及时赶到,这次偷袭行动,也就算彻底失败了! 出发之前,有一些将领建议,人马向东绕路而行,从济水下游渡河,避开袁军大本营,就算是暴露行踪了,也能全身而退呢! 很可惜,这个计划被否定了,曹操当机立断:不必绕路,不用躲藏,人马直接向北开拔,就从袁军大本营边上,大摇大摆的走过去,一是缩短路程,节约时间,以免贻误了战机;二是利用‘灯下黑’的心理,反而更加安全一些,谁又能想得到,曹军敢去偷袭乌巢呢? 军令如山,谁敢不从,众人知道丞相性格刚毅,决定了的事情,绝对不会反悔,也就不劝阻了,反正是去拼命的,还有什么可怕呢,还是加紧赶路吧,就这样,一万人马快速北上,走出三四十里之后,就遇到了袁军的壁垒…… “来者何处人马,速速停下脚步,亮明自己身份,否则开弓放箭了!” 壁垒上面,火把高举,亮如白昼,在一名校尉指挥下,数百名袁军弯弓搭箭,瞄准了前进的队伍,另有几名士兵,手持牛角号,只要发现不对劲,立刻吹响号角,召唤援兵前来! “弟兄们不要误会,我们是蒋奇将军部下,派往乌巢领取粮草的,这里有通关令箭,还请开关放行呀!” 开路先锋黄鼠,走南闯北多年,熟悉各地的风土人情,听出上面校尉是并州口音,立刻以同样口音回答,而且惟妙惟肖,活脱一个并州土著! “原来是蒋奇将军麾下,还请弟兄们稍等片刻,让我查看一下令牌,确定无误之后,立刻放你们过去!” 最近几年,蒋齐屡立战功,位列‘河北四将’之一,深受袁家父子的青睐,谁也不愿得罪人的,再者说,来人还是并州同乡,心理上有一种亲近感! “隆!……隆!” 片刻之后,吊桥放下,壁垒上走出几个人,为首的一名中年校尉,神态十分的彪悍,还高举着火把,准备查看来人的令牌! “弟兄们值夜辛苦了,夜晚风寒,容易伤身,快来喝几口烈酒,也好暖暖身子呀!” 黄鼠游走四方,阅历丰富,最会跟人打交道了,见面之后,立刻拿出一个酒葫芦,双手递了过去! “呵呵!--兄台一番心意,在下不客气了,值夜守卫,的确受罪--咕嘟!咕嘟!” 凡是当兵之人,有几个不好饮的,校尉接过酒葫芦,猛的灌了几口,一副心满意足的神态,而后目光转动,借着朦胧月色,打量着面前的人马…… 放眼望去,对方打着‘袁’字旗号,服饰也没有问题,队伍拉的很长,人数估计过万了,可是装备水平很差,大部分人没有甲胄,一看就是三流部队,做些押送粮草的苦差事,查看一番之后,袁军校尉终于放心了! 并非校尉粗心大意,双方对峙大半年了,一直未分胜负,军心难免懈怠了,再说了,谁又能想的到,曹军敢派出万人死士,大胆的穿过防线,前往乌巢劫营呢? “这是通关令牌,还请弟兄们查看,另外吗,难得遇到家乡人,这是几坛子美酒,全都送给兄弟们了!” 递过令牌的同时,黄鼠向后一使眼色,手下人搬出几坛子美酒,算是他们的‘过路费’,这在军旅之中,也是常有之事! “哎呦!……兄台豪爽过人,小弟们真是多谢了,快快的搬开鹿角,打开壁垒大门,让这支队伍过去吧!” 袁军被美酒吸引,谁还有心查看呀,再说了,对方的旗帜、服饰都没问题,粗粗的看了一眼令牌,也就主动放行了! 就这样,旌旗、服饰做为掩护,加上有美酒开路,一万曹军精锐死士,顺利的通过一道防线,向着乌巢方向推进过去…… 记住网址:m.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三章偷营劫寨,火烧乌巢 二 俗话说:‘熟能生巧,巧能生精’,说谎骗人也是如此,成功的骗开了第一道壁垒,后面的事情就顺利多了,一万曹军精锐死士,越走越大胆,越走越通畅,接连通过了几道壁垒,一点破绽也没露出来,期间也遇到过严格盘问,靠着旗帜迷惑,美酒为礼,全都有惊无险的通过了! 当然了,路途如此顺利,也是有原因的:一则,大半年的对峙下来,袁军已经精疲力尽了,难免生出懈怠之心,更加无法想象,敌人敢来偷营劫寨;二则,那些伪造的旌旗、令牌、兵符……起了大作用,真可谓惟妙惟肖,以假乱真呀! 有人怀疑了,许攸投奔曹营之后,必然泄露军事机密,袁绍并非无谋之人,为何不更换旌旗、令牌、兵符,提前做好防范呢……答案是: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首先,河北几十万大军,人数众多,编制庞大,全部更换旌旗、令牌、兵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光是制造这些东西,就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随后分发各部人马,又要折腾一阵子,一时间无法完成的! 其次,旌旗、令牌、兵符……乃是军中重器,紧要无比,从制作、分发、使用、牢记……需要反复的训练,才能让大军熟悉,贸然更换的话,上层将领还好说,低层军官必然出错,出现‘军不识符,兵不听令’的情况,造成极大混乱! 最后,如果是太平时期,就算事情再麻烦点,袁绍也会花费精力,把旌旗、令牌、兵符全部更换一编,问题是,现在是两军对垒,生死搏杀之际,稍微出现一点漏洞,就可能被曹军利用,到时候军令不通,指挥混乱,岂不是自找苦吃吗? 考虑到以上几点,袁绍只能‘以不变,应万变’,一面传令各部人马,固守壁垒,加紧盘查,以免被曹军找到漏洞;另一面,派人捉拿许攸的妻妾、儿女,全部关入牢房之中,想以此牵制住许攸,让他不敢太过分了! 很可惜,袁绍没有识人之明,许攸贪而忘义,人品低劣,为了荣华富贵,不惜一切代价,别说扣住妻妾、儿女,就是杀了亲爹亲娘,他也是‘向钱看齐,绝不回头!’ 就这样,靠着七分人谋,三分天助,一万曹军精锐死士,快速行军,风驰电掣,通过了袁军几道壁垒,终于在午夜时分,推进到乌巢泽附近,距离胜利,又进一步! ………………………………………………………………………… ‘乌巢泽’位于济水、濮水之间,地势低洼,河水泛滥,方圆几十里范围,全都是沼泽地,淤泥遍布,深不见底,人马一旦陷进去,无影无踪,必死无疑,乃是一片有名的绝地! “呱!……呱!……呱!” 现在是初夏季节,天气逐渐炎热,黝黑的沼泽地中,蛙鸣阵阵,此起彼伏,蛇虫鼠蚁,往来穿梭,还有一些淤泥中,漂浮着人、畜白骨,在月光的照耀下,显得阴森恐怖,仿佛来到了地狱边缘,别说是走进去了,看一眼也要魂飞魄散呢! “咕!-咕!-咕!” 逢山开路,遇水搭桥,这是先锋官的任务,黄鼠双手拢起,发出三声鸟啼之后,带领着掘子军,扛着稻草、绳索、木板、铁锤、钢钎……义无反顾的向沼泽走去,准备用他们的生命,为大军开辟一条通道! ‘盗墓者’常年穿行地下,习惯了在黑暗中工作,时间长久之后,有人还练出‘夜视’的本领了,根本不在乎光线强弱,那些漂浮的白骨吗……呵呵,他们整天的刨坟掘墓、棺中摸金,别说是观看了,就是搂着睡觉也没问题,早就没有恐惧感了,反而十分亲近呢! “刷!……刷!刷!” 走在最前面的士兵,手持一丈五尺的木杆,他们的任务就是探路,沼泽地形复杂,真假难辨,有的地方看似厚实,下面全是淤泥,人马一旦踩上去,也就十死无生了;有的地方正相反,看着泥泞不堪的,只是几尺积水,下面是坚实的土地,人马走过去,不会有任何危险! 这些‘长杆手’的任务,就是探明情况,做好标记,在这片绝地之中,为人马找到一条生路,为了安全需要,这些人全都短小精干,三个人用绳索连在一起,穿着特大号的草鞋,就算不小心陷入泥中,也可以搭救上来的! 后面的人扛着柴草、木板、绳索,沿着标记好的地方,迅速的铺设道路,遇到特别危险的地方,还会插上一根白杆子,让后面的人小心一些,靠着技术熟练,分工明确,一条道路很快出现了,直奔乌巢泽深处…… “掘子军身怀绝艺,屡建奇功,真乃是军中一大杀器,以后不可轻视了,必须搞好关系呢!” 看着铺设出的道路,一群将校口中不说,心里却暗暗佩服,因为出身盗墓贼,‘掘子军’地位不高,甚至受到了一些歧视,如今看来,是他们有眼不识金镶玉了! 就连曹操也暗下决定,大功告成之后,一定给他们加官进爵、封妻荫子,另外吗,还要扩大‘掘子军’编制,继续招募奇人异士,不管出身如何污秽,不管品行如何恶劣,只要有一技之长者,老夫皆可驾驭之:只用其才,不用其心! 黄鼠领着手下弟兄,正在卖力的铺路,不知道众人的夸奖,如果知道的话,一定会说一句:“小人不敢居功,此皆大司马之力!” 原来‘掘子军’北上之前,萧逸私下找到黄鼠,交待了一句话:‘注意乌巢,探索道路!’ 黄鼠不知所以,可是对萧逸无比信任,牢牢的记在心中,来到官渡之后,利用闲暇时间,数次潜入乌巢附近,熟悉地形,探索道路,做到了心中有数,如今铺设道路,自然得心应手了! “嗖!……嗖!……嗖!” ‘掘子军’前面开路,八千人马紧紧跟随,在漆黑的沼泽地中,就像一条巨型蟒蛇,上下起伏,向前游走,沿途之中,难免遇到一些危险,甚至出现了死伤,可是全军上下一心,走进无退,还是逐渐的逼近乌巢,距离胜利,近在咫尺! ……………………………………………………………………………… 反过头来,再说乌巢里面,囤积着无数军械、粮草,乃是河北大军的生命线,袁绍自然不敢轻视了,派出三万精锐士兵,驻守在乌巢泽中,至于领兵之人,正是河北名将--淳于琼! 淳于琼,字仲简,颍川人氏,出身名门望族,家中颇有钱财,自幼练武艺,好弓马,以勇力闻名本郡,后来往洛阳求职,花费大量的钱财,一番活动之后,在汉灵帝-中平五年,任命为西园八校尉之一,正式进入大汉官场! 再后来,灵帝驾崩,宫廷喋血,董卓进京,天下大乱,淳于琼投奔了袁绍,南征北战,无役不从,靠着一身的勇力,立下了不少战功,深得袁家父子的倚重,赋予守护乌巢的重任,不过吗,人无完人,淳于琼骁勇善战,忠心耿耿,却有一大缺点--嗜酒如命! 汉家风气豪迈,无论文臣武将,嗜酒者比比皆是,本来也不算什么事,问题是,淳于琼太爱喝酒了,到了嗜酒如命的程度,可以三天不吃饭,不能一顿不喝酒,经常是烂醉如泥,耽误了不少正事,军中好友也规劝过,可惜酒瘾已成,难以戒除! 另外吗,淳于琼生性狂傲,听闻萧逸海量无双,心中很不服气,聚众豪饮之时,总是口出狂言,声称攻破许昌之后,一定生擒萧郎,好好的比拼一场,看看谁才是‘天下第一酒神’,对此,军中皆为笑谈,暗中讥讽不止,无论喝酒、武艺、智谋、统兵……十个淳于琼加起来,也敌不过一个萧郎呀! 好在淳于琼虽然狂傲,也知道事情的轻重,自从驻守乌巢以来,前几月还是不错的,管理粮仓,修筑壁垒,亲自安排防务,尤其是在通道上,设下了十几座烽火台,一旦发现了敌情,立刻点燃烽火,全军也好上阵杀敌! 可是时间久了,问题也就来了,守卫粮仓,枯燥无比,乌巢地域狭窄,没法游山玩水,整天对着沼泽地,听着瘌蛤蟆叫,好人也得憋出病来呀,为了排解寂寞,最近一段时间,淳于琼每日设宴,与十几名部将饮酒,经常是通宵达旦,烂醉如泥,很少有清醒的时候! 正所谓上行下效,将领们日夜豪饮,不理军务,士兵们也就懈怠了,有的三五成群,跟着小酌几杯,派遣思乡之苦;有的躲在帐篷里,呼呼大睡、养尊处优;就连负责巡逻的士兵,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反正有沼泽天险,敌人还能从天而降吗? 很可惜,只有想不到的事,没有做不到的事,就在袁军防备松懈,呼呼大睡的时候,一万曹军精锐死士,已经在夜色的掩护下,摸到了乌巢边上…… “将士们!-杀入敌营,焚烧粮草,建功立业,就在今夜--杀!” 曹操当机立断,登岸之后,立刻指挥人马,犹如下山猛虎一般,直冲对方大营! “杀!……杀!杀!” 曹军将士一夜行军,历经千辛万苦,就是为了建功立业,乌巢就在眼前了,还有什么犹豫的,因此人人奋勇,个个争先,挥舞刀枪,大砍大杀,真犹如虎入羊群一般,冲进了乌巢营地…… “不好了,沼泽里的恶鬼上岸了,大家快跑呀!” “不是恶鬼,是敌军偷袭……快点救火呀!” ……………………………………… 再看袁军一方,虽有三万人马,可是毫无准备,许多人在睡梦中,就变成了无头鬼,剩下的人吗,即摸不清情况,也没有将领指挥,只能是抱头鼠窜,根本无法组织抵抗! 趁此机会,曹军兵分两路,一支人马直奔中军帐,准备抓住淳于琼,袁军群龙无首之下,也就必败无疑了;另一支杀向粮仓重地,继续沿途放火,一定烧个干干净净…… “呼!……呼!呼!” 初夏之日,凉风阵阵,一时间,风借火势,火助风威,整个乌巢大营,迅速成为一片火海,映红了半边天际! :。: 正文 第二百五十四章偷营劫寨,火烧乌巢 三 ??要看?书W书W?W·y·COM?壹??看书要·C?OM “嘟!……嘟!嘟!” 夜深人静,草虫低鸣,夏风袭来,清爽怡人,中军大帐内--袁绍头倚白玉枕,身披金丝被,横躺在羊皮软榻上,正在呼呼大睡,两名体态妖娆的歌姬,分别躺在左右两侧,三人肢体缠绕,难分难解,软榻上也是狼藉一片,显然在入睡之前,三人有过一场激烈‘战斗’呢! 大帐内还放着一桌残席,上面杯盘罗列,佳肴无数,酒盏倾倒,浓香四溢……,旁边放着琵琶、柳琴、横笛、箜篌……制作精美,古香古色,地上还摆着一个纯金投壶,周围散落着一些无头羽箭,真可谓吃喝玩乐,一应俱全! 饱餐美食,痛饮美酒,怀抱美女,**巫山……两军对垒之际,尚有如此雅兴,也算是一大奇闻了,就像楚襄王阳梦到神女一样,沉睡中的袁大将军,也做着一个奇妙的美梦…… 梦境之中,袁绍成为了一位天神,身穿帝王服饰,手持太阿宝剑,坐在龙凤金辇上面,天马负责驾车,仙鹤环绕舞蹈,天兵天将护卫左右,金辇滚滚向前奔腾,翻越高山,飞渡黄河,巡视着四方河山,无数臣民跪拜在地,歌颂着天神的伟大…… “嗷!……嗷!” 那知道,物极必反,乐极生悲,就在袁绍洋洋得意之时,前面出现了一条恶蛟,金须银鳞,黑脊白腹,盘旋空中,兴云吐雾,形态极为威猛,隐有化龙之势,以阵阵长吟之声,挑衅着天神的权威…… 天神之威,岂容挑衅,袁绍顿时一阵大怒,拔出手中宝剑,指挥着天兵天将,向前冲杀过去,想要打通巡视的道路,那知道,恶蛟极为凶猛,力大无穷,爪牙锋利,一场激战下来,天兵天将死伤无数,纷纷四散奔逃…… “嗷!……嗷!” 恶蛟凶猛,护卫逃散,眼看大势不好,袁绍也顾不上尊严了,脱下帝王服饰,丢弃龙凤金撵,扭头就往回跑,想要脱离险地,谁成想,一头背生双翅的贪狼,突然出现在后面,目光如电,呼啸如雷,正好截断了归路! 贪狼截路,凶悍无比,袁绍有心冲过去,可惜没有胆量呢,只能大声呼救了,与此同时,恶蛟追杀过来了,张开血盆大口,猛地喷出一团烈焰,焚尽八荒,无物不灭…… “火!……大火!……快来救我呀,我还不想死!” 美梦变成了噩梦,袁绍猛地坐了起来,浑身冷汗淋淋,心脏剧烈跳动,半响无法平复…… “大将军勿惊,只是一场噩梦罢了,奴婢给你取酒压惊!” “大将军天生贵胄,自有神明保佑,邪秽之物不敢近身!” ………………………………………… 听到惊呼声,两名歌姬也醒来了,连忙的好言安慰,生怕大将军心情不爽,她们就成替罪羔羊了,先前的很多姐妹,就是这样丧命的,真是伴君如伴虎呀! “尔等休要胡说,本将军南征北战,杀人如麻,岂会畏惧一个梦境,不过是忧心战事,夜不能寐罢了!” 心中害怕的要死了,为了男人的尊严,袁绍还要故作坚强,不过吗,他很快就要痛哭了,因为有一种事情叫做……噩梦成真! ……………………………………………………………………………… “报!-大事不好了,乌巢突然起火,怀疑敌军偷袭,还请大将军速速定夺!” 一名亲军校尉冲进来,直接栽倒在软榻旁,声音已经颤抖了,显然受了极大惊吓! “什么?……乌巢大火,敌军偷袭,容我前去观看?” 得知粮草有失,袁绍也是真急了,顾不上穿戴服饰,只披着一件长袍,就赤足冲出了大帐,留下两个春光外泄的歌姬,抱在一起赫赫发抖! 冲出大帐,仰头观看,袁绍一下心凉半截,只见乌巢方向,红霞冲天,亮如白昼,凡是有些常识的都知道,只有漫天大火,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与此同时,沉睡的袁军将士们,也纷纷的冲出帐篷,不停向远方望,有的目瞪口呆,有的惊恐万分,还有的直拍额头,以为自己身在梦中呢? 乌巢重地,命脉所在,囤积着无数粮草,最蠢笨的士兵也知道,一旦粮草烧光了,意味着什么结果……大军无粮,不战自败! “乌巢突起大火,必是曹军偷袭,还请大将军派兵支援,一旦粮草有失,全军将士危矣!” 正在慌乱之中,张、高览出现了,二人身披铁甲,手持宝剑,穿戴极为整齐,来的十分迅速,不愧是第一流的将军--甲胄不脱,枕戈而眠! “深夜之中,突发巨变,情况未明之前,不宜轻举妄动,以免让敌人有机可乘!” 谋士-郭图也跑来了,一身服饰有些扭曲,显然是刚刚起身的,一名文士如此快速,其实也算难得了! “乌巢大火冲天,应该出兵救援,再不行动的话,粮草就全烧光了!” “深夜之中,情况不明,也许是守军不小心,自己遗失火烛了呢?” “如此一场大火,肯定是曹军偷袭,他们通过三道防线,肯定有内奸引路,当务之急,先抓内奸……” …………………………………………………… 紧跟着,各部将校纷纷到来了,有的没穿盔甲,有的没穿靴子,还有的没拿兵刃……神色也很慌张,对于是否出兵救援,更是吵吵闹闹,意见纷杂! “大火!……那里失火了,快点派人救火呀?” 最后一个赶来的,正是大公子袁谭,头发散乱,光着双足,斜披一件女式长裙,几乎是裸奔来的,脖项、胸口上满是唇印,看来跟他的父亲一样,夜生活很是丰富呢! “混账东西,军营之中,宠幸女色,真是成何体统,还不滚下去……” 看到裸奔的儿子,袁绍暴跳如雷,上去就是一阵狂踹,全然忘记了,自己也是半裸状态,五十步笑百步,谁也别说谁了,幸好有侍从赶来,帮着父子穿戴整齐,总算掩盖住了丑态! 衣服穿戴上了,问题还没解决呢,袁家父子一脸愁容,乌巢大火,情况不明,一旦粮草全烧光了,几十万人马喝西北风吗,莫非官渡大战,真是凶多吉少了? “报!--有败兵前来报信,曹军偷袭乌巢,放火焚烧粮草,守军抵挡不住了,还请主公速发援兵!” 一名游骑兵来到大帐,禀告侦查来的军情,还有两个重点:其一,淳于琼烂醉如泥,无法带兵抵御,守军就要全线崩溃了;其二,带兵偷袭乌巢的,正是曹操本人,败兵看到大汉丞相的旗帜了! “乌巢囤积粮草,乃是大军命脉,万万不能有失,我们愿带本部人马,火速前往救援,还请主公下令吧!” 张、高览再次请令,神态极为焦急,趁着等待的时间,他们整顿好了本部人马,随时可以出发救援了! “主公且慢发兵,比事还需计议,曹贼亲往乌巢,官渡空虚无比,我军正好发起猛攻,曹贼根基不稳,必然回兵救援,则乌巢之围可解,此乃‘围魏救赵’之计! 另外吗,再派出一支人马,趁机偷袭敖仓,焚烧曹军粮草,以毒攻毒,以火对火,就算两边粮草都烧光了,咱们也不吃亏呀!” 出来阻止发兵的,正是谋士-郭图,他的意思很明确,前往救援乌巢,乃是被动迎敌,唯有以攻对攻,才是主动破敌呢! “几位所言,各有道理,乌巢不容有失,破敌也是关键,容老夫思量一下,再做决定不迟!” 袁绍本就好谋无断,此时听了双方的话,更加难以抉择了,一方面:乌巢大火,紧急无比,一旦粮草烧光了,肯定会动摇军心;另一方面吗,郭图的计策也很好,猛攻官渡大营,逼迫曹操退兵,尤其偷袭敖仓,更是神来之笔! 要知道,曹军粮草全在敖仓,只要一把火烧干净了,几十万人马就得饿肚子,相反的,袁军除了乌巢之外,黄河北岸的黎阳城,还囤积了不少粮草,两军继续消耗下去,袁军也能获取胜利! “我军人马数十万,纵然三路出击,也是绰绰有余的,末将不才,愿领人马救援乌巢!” 关键时刻,蒋奇站了出来,点破了其中奥妙,不过吗,他没有争抢功劳,反而主动救援乌巢,真可谓高风亮节呢! 一语惊醒梦中人,分析利弊之后,袁绍终于做出了决定: 蒋奇领兵三万,火速救援乌巢,一定要杀退敌军,保住大军的粮草! 张、高览统领十万精锐,猛攻官渡大营,用围魏救赵之计,逼迫曹操回师救援! 大公子袁谭统兵八万,趁机偷袭敖仓,攻破壁垒之后,焚烧曹军粮草,来个以火攻火,以毒攻毒! 袁绍坐镇大本营,居中策应各部,同时派人前往黎阳,让二公子袁熙:调拨粮草,送过黄河,不得有误! “隆!……隆!隆!” 安排完毕之后,各部将领闻风而动,立刻集结人马,按令分别行事:一路救援乌巢,一路猛攻官渡,一路偷袭敖仓…… “明枪暗箭,三路齐出,曹孟德谋略再高,也要顾此失彼了,苍天保佑老夫,此战一定获胜!” 大军出发之后,袁绍高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一点了,不过吗,他显然忘记了一点,打人用拳,力分则薄,人马三路出击,个个难以成功!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五章偷营劫寨,火烧乌巢 四 “咚!--咚!咚!” “杀!--杀!杀!” ………………………… 乌巢营地-战鼓如雷,惊天动地,杀声四起,冲破云霄,一万曹军精锐死士,犹如下山猛虎似的,舍死忘生,奋勇拼杀,一举攻入袁军营寨,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还点燃了大部分粮仓,一时之间,万千火蛇,上下飞舞,烈焰翻滚,红霞漫天,祝融大神之威武,体现的淋漓尽致! 不过吗,乌巢三万守军,尽皆精锐之士,一阵惊慌失措之后,慢慢的稳定下来了,他们汇聚成群,凭借有利地势,一面拼死抵抗,做着困兽之斗;一面派出信使,前往大营求援;曹军占据了上风,可惜兵力不足,要想彻底解决战斗,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报!-袁军分成三路,张郃、高览统兵十万,猛攻官渡防线;袁谭统兵八万,偷袭敖仓营地;蒋奇领兵三万,前来救援乌巢,如何出兵御敌,请丞相大人定夺!” 为了掌握战场动态,曹军派出了大量游骑、密探、间谍,分布四面八方,紧盯着袁军大营,里面的一举一动,都会汇报上来,以免贻误军机! “呵呵!……前后夹击-救援乌巢,围魏救赵-猛攻官渡,以毒攻毒-偷袭敖仓,如此派兵遣将之法,袁本初真是长进了!” 得知军情之后,曹操手持宝剑,傲立战场之上,一面指挥人马,继续攻打乌巢,焚烧各处粮草;一面暗暗的盘算,如何调兵遣将,破解三路敌军! 蒋奇一路兵马,没什么可怕的,看似来势汹汹,其实虚张声势,西凉大战之后,萧逸就私下禀告过了,在袁军内部安插了一枚棋子,关键时刻可有大用,此乃最高军事机密,只有萧、曹二人知道,从未泄露一言半语,现在终于起作用了! 张郃、高览一路兵马,也难有什么作为,官渡防线-壁垒森严,壕沟纵横,兵力也很充足,又有郭嘉、程昱、夏侯惇、夏侯渊……一群文武大员坐镇,绝对是固若金汤,难以逾越半步! 只有袁谭一路兵马,让人有些担心了,敖仓粮草,乃是曹军的命脉,守将张绣只有三万人,能否抵挡八万敌军进攻,谁也不敢担保呀,一旦敖仓失守了,曹军就算攻克乌巢,那也是得不偿失呀! “敖仓重地,不容有失,兄长速回大营,调兵救援为好,张绣一旦支撑不住,官渡防线恐怕难守了!” “还请兄长回镇大营,这里交给小弟即可,一定屠尽袁军,焚毁粮草,若是失败,提头来见!” ……………………………………………………………… 曹仁、曹洪护卫左右,他们是宗族将领,十分忠诚可靠,得知军情之后,一个主张退兵,一个提议分兵,而且言辞恳切,苦苦上谏,即是保护曹操,也是担心敖仓! 粮草问题,一直是曹军的软肋,多少次出兵征战,就因为粮草不足,只能是速战速决,白白牺牲了无数将士,其中的心酸苦楚,真是一言难尽呀! 官渡大战以来,因为粮草不足,曹军只能采取守势,还差点放弃了防线,全军退回许昌城,全靠萧逸手段高明,从徐州弄来十万担粮食,这才解了燃眉之急,如今囤积在敖仓,视为全军的生命线! 一旦敖仓失守了,不出十天时间,大军必然土崩瓦解,曹营也就万劫不复了,相反的,袁绍除了乌巢之外,还有一座黎阳城,囤积着大量的粮草,可以继续坚持下去! “偷袭乌巢,火烧粮草,乃是我军最后的机会,只能奋勇向前,不可后退一步,谁敢再提议退兵--杀无赦!” 略加沉思之后,曹操坚定的摇摇头,两军对垒大半年了,自己一直处于守势,出兵偷袭乌巢,乃是取胜之道,纵然是天塌地陷,也不能放弃机会呀! 一旦自己退兵回去,袁绍必然吸取教训,以重兵护卫乌巢,再想出兵偷袭,如同登天之难,如此一来,两军深沟高垒,继续对峙下去,不出两个月时间,粮草消耗干净,难免一败涂地,自己的王图霸业,也就成梦幻泡影了! “报!-曹彰、曹植二位公子,带领一万虎豹骑,从大营赶来支援了!” 人若自强,天必助之,就在曹军苦战之时,后队援兵出现了,一万精锐人马助阵,足够攻破乌巢营地了! “哈哈!……全军将士听令:奋勇向前,走进无退,胜败存亡,在此一搏--杀呀!” 两位公子带来了援兵,曹军顿时士气大振,曹操手持宝剑,亲自上阵冲锋了,无论付出多大代价,也要烧光乌巢粮草,至于敖仓方面吗,以张绣之勇,贾诩之谋,肯定平安无事的! ……………………………………………………………………………………………… “杀!……攻破敖仓,重重有赏!” “杀!……有我无敌,死战不退!” …………………………………… 敖仓营地-战鼓如雷,喊杀震天,漆黑的夜幕中,两军高举火把,奋勇拼杀,犹如两头凶猛的野兽,谁也不肯示弱分毫,战场上尸积如山,血流成河,论起惨烈程度来,比起乌巢方面,有过之而无不及呀! 按照原来的计划,张郃、高览进攻官渡,吸引住曹军主力,等到张绣出兵救援之时,袁谭带兵趁虚而入,一举攻破敖仓营地,焚烧里面的粮草,逼迫曹操回兵救援! 那知道,袁谭贪功心切,不停的催促人马前进,官渡方面还没开战呢,他就抵达敖仓外围了,结果人马不够隐蔽,被对方游骑兵发现了,一支鸣镝射出之后,偷袭也就宣告失败了! 既然偷袭失败,只好转为强攻了,袁谭指挥八万人马,猛攻敖仓大营,试图突破壁垒,焚烧曹军粮草,张绣久经沙场,反应极为迅速,立刻出兵抵御,因此上,双方展开一场激烈厮杀…… “咚!……咚!咚!” “杀!……杀!杀!” ………………………… 袁谭利用兵力优势,人马分成了三队,轮番冲击壁垒,攻势一浪高过一浪,张绣也不示弱,带领本部人马,拼死抵抗不退,就连深居简出的贾诩,也站在壁垒上,亲自擂动战鼓,激励将士厮杀! 贾诩威望极高,在西凉将士心中,就是一根定海神针呀,因此上,大小将士奋勇向前,人人死战不断,一连挡住对方数次冲杀,反而是越战越勇了! ………………………………………………………………………………………………………… 袁军大营-中军帐内,灯火通明,人影闪烁,外面战事激烈,袁绍心急如焚,为了掌握战场形势,派出了大量游骑兵,不断的传递军情…… “报!--张郃、高览二位将军,正在猛攻官渡防线,双方血战不休,人马死伤惨重,还请主公速发援兵!” “报!--大公子袁谭指挥人马,正在猛攻敖仓壁垒,敌军凭险据守,死战不退,我军伤亡惨重,还请主公速发援兵!” “报!--蒋奇将军救援乌巢,沿途受到曹军阻拦,双方激战不断,人马推进困难,还请主公速发援兵!” …………………………………………………… 信使往来,军报不断,内容无一例外,战事十分激烈,人马死伤惨重,要求速发援兵,听到军报之后,袁绍却是一筹莫展,三路人马一同行动,战线铺的太开了,自己手中兵力不足呀! 这也不奇怪,河北人马大举南下,兵力共计四十万之众,先前的白马之战,折损了数万人马,黎阳城驻扎五万,守护全军退路、乌巢守军三万,看护全军粮草,大半年的厮杀中,又折损了七八万将士,受伤者不计其数,虽然陆续补充了一些,可是兵力依旧在下降! 三路人马出击,共计派出了二十一万,如今留守大营的军队,已经不足十万了,最为精锐的‘大戟士’,还需要护卫袁绍安全,一兵一卒也不能调动,剩下的那点人马,只能勉强支援一路了! “战场决死生,出兵如押宝,三路都在激战,纷纷请求援兵,人马如此有限,到底支援谁呢?” 袁绍抬头望天,郭图低头看地,其余文武面面相觑,事到如今,谁也没有办法了,一旦决策失误,导致大军战败,后果不堪设想呀! 久经沙场之人,全都明白一个道理,两军激烈厮杀,死伤惨重之时,谁的援兵及时出现,就能压倒对方士气,从而获取最后胜利! 如今两军三处激战,都已经精疲力尽了,袁军最后一支人马,如果投入关键之处,就可以决定胜负,如果使用错了,只能是浪费兵力,悔之晚矣! 问题是,三处都在激战,三处皆来求援,一个比一个催促的厉害,都说自己是战场关键,援兵只有一支了,应该压向何处呢? “报!--蒋奇将军奋勇冲杀,已经包围曹操本部了,还请大将军速派援兵,只要擒拿住曹贼,大事皆定矣!” 正在疑难之间,又一名信使飞奔来了,传递回一条军情,乌巢战场之上,我军掌握主动,已经包围对方了! “太好了!……擒贼先擒王,只要抓住曹贼,敌军人心动摇,必然土崩瓦解,中原之地吗,也就尽归老夫了!” 收到军报之后,又综合战场局势,袁绍终于决定了:派出最后五万人马,全部支援蒋奇,无论是胜是败,就押这一宝了! :。: 正文 第二百五十六章偷营劫寨,火烧乌巢 五 “丞相威武--常胜无敌!” “丞相威武--常胜无敌!” ………………………… 玉兔西坠,群星隐退,金乌东生,紫气弥漫,天色放亮之后,燃烧了一夜的大火,终于慢慢的熄灭了,在援兵的帮助下,曹军大获全胜,全歼了乌巢守军,焚尽了粮食、草料,战事结束之后,将士们挥舞刀枪,欢呼万胜,直冲九霄! “哈哈!--皆赖将士用命,方用乌巢大胜!” 浓烟飘荡的战场上,曹操坐骑千里驹,手持倚天剑,披着沾满血迹的大氅,带着两个儿子-曹彰、曹植,纵横驰骋,挥舞手臂,接受着将士们的欢呼,历经千辛万苦,流淌无数鲜血,总算是打赢这一仗了! 一夜浴血厮杀,战果极其辉煌,斩首一万五千人,生擒七千余人,剩下的赶进了乌巢泽,除了少数的幸运儿,大都丧命在淤泥中,此外吗,河北四将之一-淳于琼,以及十几名将军、校尉,也成了曹军的俘虏,下一步,就是如何处置这些人? 略加沉吟之后,曹操当即下令:削掉淳于琼的耳鼻、手指,赤膊身体,以墨涂面,背刻‘乌巢酒徒’四字,狠狠地羞辱了一番,其余俘虏也是如此,削掉了头发、耳鼻之后,全部放归袁军大营,同时让他们带一句话:“本初老儿,可敢再战?” 并非曹操心狠手辣,战场形势特殊,没有别的选择了,留下来:人心不服,难以管教,还要消耗粮食;放回去:整顿之后,再上战场,添加对方兵力,真是左右为难呀? 留不得,也放不得,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斩草除根了,就像历史记载:长平之战-白起坑杀赵兵四十万,巨鹿之战-项羽坑杀秦军二十万……就是最真实的写照了,现在羞辱一番之后,让他们活着回营,已经是仁慈之举了! 另外吗,袁绍繁礼多仪,一向最为好面子了,受到了这样的羞辱,必然发疯似的报复,作为一名大军统帅,只要控制不住情绪,距离灭亡也就不远了,至于普通士兵吗,看到同伴的悲惨下场,必然心惊胆寒,再也无心征战了! “刷!-刷!-刷!” 曹军将士动作麻利,纷纷手起刀落,削掉俘虏的耳鼻,装满了几大麻袋,准备带回去炫耀,按照战场的规矩,这些东西跟人头一样,可以记做功勋,用来换取良田、宅院、奴仆! “各部将士听令,整理队形,回归大营,咱们还有仗打呢!” 是非之地,不可久留,曹操整顿人马,准备返回官渡,那里厮杀的很激烈,正好需要援兵呢! 不过在回师之前,曹军留下一些旗帜、兵刃、甲胄,码放了好几大堆,曹操摘下金鳞盔,也扔到了战场上,这是留给蒋奇的‘礼物’,让人家回去好交差呀,这枚关键的棋子,日后还有大用呢! ………………………………………………………………………………………… “呜!……呜!……呜! 官渡战场上,人喊马嘶,杀声震天,曹、袁两军拼死力战,反复拉锯,正在争夺一道壁垒,听到号角声后,正在猛烈进攻的袁军,顿时潮水般退了下来,只留下遍地尸骨,层层叠叠,鲜血汇聚在一起,竟然形成了小溪,真是惨不忍睹! 昨天晚上,趁着曹操前往乌巢,大营空虚之际,张郃、高览统领十万重兵,猛攻官渡防线,二将身先士卒,浴血奋战,不断的发起集团冲锋,几次冲进了官渡大营,几乎摸到胜利的边缘了,可惜援兵迟迟不到,难以继续扩大战果了! 相反的,曹军上下一心,人人奋勇拼杀,最为危险的时候,就连马夫、杂役、伙头兵都上阵了,不惜一切代价,硬把敌军赶了出去,双方鏖战一夜,防线反复易手,人马死伤极为惨重,都已经没有余力了,可以说,谁的援兵先赶到,谁就能获取胜利了! “主公呀!……为何不发援兵,为何不发援兵呀?” 张郃、高览派出了十几名信使,不断的回营求援兵,最好调来一部分大戟士,以最强的重装步兵,冲破曹军的壁垒,如此大事可成了! 结果呢,每次得到的回答:‘无兵可派,自想计策!’……至于大戟士吗,需要护卫主公安全,一兵一卒也不能前来! 一帅无能,累死千军,想想亲往乌巢,浴血厮杀的丞相曹操,再看看躲在大营,优柔寡断的自家主公,张郃、高览不禁相对苦笑,真是羡慕曹军将士,有一位雄狮般的统帅! “咚!……咚!……咚!” “万胜!……万胜!……丞相万胜!” 黎明时分-东北方向,战鼓如雷,喊杀震天,数万精锐人马冲杀过来,举着一面杏黄色‘曹’字帅旗,正是曹操的回援之师……看到这一幕,袁军将士都明白了-乌巢失守,大事去矣! 要看大势已去,张郃、高览一面鸣金收兵,迅速整顿人马,准备全线后退;一面派人联系袁谭,希望两军汇合一起,彼此交替掩护,也好退回大营去! 谁知道,袁大公子打仗不行,逃跑却是第一流的,得知曹操回师之后,扔下还在奋战的部下,自己直接开溜了,张绣趁机反攻,追杀二十余里,斩首上万人,缴获兵器、盔甲、旗帜……不计其数,而后带领一支人马,前来援助官渡了! 与此同时,夏侯惇、夏侯渊带领人马,也杀出了官渡大营,与其他两路人马一起,形成了一张巨网,准备合围袁军十万重兵! “隆!……隆!隆!” …………………… 袁军将士血战一夜,已经是精疲力尽了,如何抵挡曹军三路人马,顷刻之间,军阵土崩瓦解,将士四散奔逃,兵器、甲胄、旗帜……丢弃无数,犹如江河决堤一般,谁也控制不住局势了! 事已至此,无力回天,张郃、高览脱去甲胄,混在乱军之中,奋勇厮杀之下,终于冲出了包围圈,可是麾下的十万人马,不是战死沙场,就是弃刃投降,能够逃出升天者,真是寥寥无几呀! 大战结束之后,曹军高唱凯歌,列队回营休整,当天晚上,曹操摆下了盛宴,犒赏一众有功将领,或是官爵、或是田宅……出手豪迈,皆大欢喜,尤其是敖仓守将-张绣,拼死力战有功,曹操脱下锦袍、甲胄赐之,可谓至高荣耀了! 至此,偷袭乌巢成功,尽焚敌军粮草,而且杀伤、俘虏袁军十万之众,官渡战场的主动权,终于落入了曹军手中,下一步吗,就是反守为攻,一举灭敌! ………………………………………………………………………………………………………… “张郃、高览无能之辈,折损众多兵马,还有脸来见我,袁谭这个逆子,气死老夫了……哎!” 袁军大营-中军帐内,袁绍暴跳如雷,拔出斩将刀,连砍了七八名侍从,发泄心中的怨恨之气! 三路人马出击,两路惨败而回,人马死伤超过了十万,还有大量的兵器、甲胄、战马……,如此巨大的损失,让袁绍心痛、肝痛、头痛……浑身无处不痛! 唯一让人欣慰的,就是蒋奇一路兵马了,因为沼泽的阻隔,没能救下乌巢粮草,可是人家大战一场,挫败了曹军锐气,缴获了大量旗帜、军械,还有一顶金麟盔,据说从曹操头上斩落的,可惜刀刃高了一寸,不然的话…… 反复思量之后,袁绍决定:‘重赏功臣,重罚败将’,让大家都看一看,自己既有慈悲之心,也有霹雳手段,用来振奋军中士气…… 蒋奇救援乌巢有功,又缴获了曹贼头盔,振奋大军士气,加封‘振威将军’,赏黄金五千两,女婢三百人……以为奖赏之意,再调拨三万人马,划归其部下指挥! 张郃、高览指挥无能,葬送将士性命,本该斩首示众的,念在以往功劳之上,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各仗一百军棍,官降三级,以待罪之身,留在军中效力! 至于大公子袁谭吗,毕竟是自己的儿子,舍不得打,也舍不得罚,袁绍以言语深责之,然后吗……也就没有下文了,继续统帅人马,作威作福! 至于乌巢败兵吗,受到了最严厉的处罚,淳于琼扔进了酒瓮中,活活的溺死了,让他彻底做一个‘酒鬼’,其余十几名将军、校尉,一律斩下首级,悬挂在辕门示众,七千没鼻子的败兵,全部贬为马夫、杂役、伙头兵……在军中充当苦力! 一夜之间,乌巢失守,粮草烧光,将士饥饿哀嚎,人心惶恐不安,事到如今,袁绍也是六神无主,萌生了退兵的心思,问题是,前有强敌压境,后有河水拦路,想退兵也不容易呀! 沙场征战,前进容易,后退艰难,一场大败过后,军心浮动不安,只要袁绍下令退兵,几十万人马转身就跑,争抢道路,不听指挥,撤退变成溃退,溃退变成溃败,一发不可收拾了…… 更加郁闷的是,袁军不占地利呀,他们安营的位置,东接鸿沟,西临济水,背靠黄河,无论向何处退兵,都会受到河水阻拦,一旦人马半渡之时,曹军趁机追杀过来,后果不堪设想呀! 无奈之下,袁绍召集文武大员,在中军帐商议对策,经过一番争吵、辩论,最后做出三项决定: 其一:整顿人马,坚守壁垒,暂不退兵,以免曹军趁势追杀,造成全军溃败的后果! 其二:立刻传令黎阳城,让袁熙调拨五万担粮草,火速送到大营来,以免军心不安! 其三:派一名使者携带重利,前往曹营求和,以此麻痹曹操之心,争取一段缓冲时间! 另外吗,袁绍还有一个期待,就是携带重礼的刘备,只要他能说服荆州出兵,从背后偷袭许昌城,战局就会逆转过来的,自己还有获胜的希望---“大耳朵阿福,你身在何处呢?” :。 :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七章桃花渡口,冤家路窄 上 壹看?书W?W?W?·?K?A?N?S?H?U·COM?????一?看书W?W?W·KANSHU·COM 桃花渡-是黄河下游一处小渡口,位于徐、兖、青三州交界之处,两岸山峦起伏,地势险恶,多见树木,少见人烟,因为太过贫瘠了,没有什么出产物,地方官员也是不闻不问,久而久之呢,成为了一块盗贼隐匿、虎狼横行之地,另外吗,这里还是一处暗渡! 所谓‘暗渡’:是指河道崎岖、礁石密布之地,寻常时候呢,舟船、木筏无法通行,就是一处险要河谷,唯有盛夏雨季之时,河面疯狂的上涨,淹没了礁石之后,船只才能通行往来,此时两岸桃花**开,清风吹拂之下,飘满了黄河水面,因此上,这里才叫做‘桃花渡!’ “骨碌!……骨碌!……” 黄河北岸-偏僻的小路上,一支商队正在缓缓的行进,大约有一百余名伙计,二十多辆双辕马车,上面装满了铜器、铁器、木器、漆器……品种繁多,应有尽有,荒山野岭之中,出现这样一支商队,也算是比较罕见了! 另外吗,伙计们背着弓箭,带着刀枪,人马行进之中,队伍整齐划一,虽然没穿戴盔甲,却隐隐有军伍之气,为首的三个人,容貌出众,气势不凡,手中兵刃也很特别:一用双股宝剑,一用青龙大刀,一用丈八蛇矛,正是刘备、关羽、张飞三兄弟! 刘备受命出使荆州,准备以丰厚礼物,说服荆州集团出兵,从背后偷袭许昌城……不过吗,官渡一线正在激战,曹军盘查的严密,人马无法通行,刘备就化装成商旅,先行进入青州境内,从桃花渡过黄河,再行前往荆州,可保万无一失! ‘桃花渡’位置偏僻,人烟稀少,一般人不知道此地,可是别忘了,刘备做过一任徐州牧,为了安抚百姓,守卫边界,他花费了数月时间,走访过徐州各地,熟悉城池、山川、河流……其中就有‘桃花渡’,现在可派上用场了! “嗒!-嗒!-嗒!” 一阵清脆的马蹄声中,前方奔来几名骑手,皆是彪悍敏捷之辈,为首一名青年人,身高八尺,英姿勃发,坐骑一匹白龙马,手持龙胆亮银枪,威风不可一世,正是常山-赵云,自从商队出发以来,他就是开路先锋,一路上颇有辛苦的! “启禀刘使君,前方就是桃花渡,对岸没有曹军把守,不过吗,末将隐感一股杀气,还是谨慎一些为好!” 双方相遇之后,赵云抱拳行礼,因为商队中皆是袁军,所以称刘备为‘使君’,只有暗处无人之时,才能尊称一声‘主公!’ “子龙探路辛苦了,暂且休息一下吧,其余人砍伐树木,编织一些木筏,等到天黑之后,咱们从桃花渡过河,直奔荆州而去!” 对于赵云的勤勉,刘备很是满意的,可是侦查的结果吗,没有太放在心上,荒山野岭,人迹罕至,那里来的杀气呢,不过吗,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夜间渡河为好! “诺!……遵从大人吩咐!” 一声令下,伙计们行动起来了,一些人取出铁锅、粟米、猎物,开始准备晚饭,其余人拿着刀斧,开始砍伐树木,编造一些木筏,准备渡河之用,这些人都是精兵,经验丰富,手脚麻利…… ………………………………………………………………………………………… 刘备、关羽、张飞、赵云四个人,寻了一处僻静之地,铺上羊皮毯之后,他们团团围坐一起,又取出了几袋美酒,一边慢慢品尝滋味,驱赶路途的疲劳;一边低声交谈,商议日后的出路,堂堂汉室宗亲,岂肯甘居人下呢? “大哥身在河北,犹如网中鱼、笼中鸟,处处受制于人,难有大的作为,此一行犹如鱼入大海、鸟上青霄,不受网笼之羁绊,真是可喜可贺呀!” “大哥是汉室宗亲,一身雄才大略,不让天下英雄,只要抓住了机会,必然一飞冲天的,咱家手中的丈八蛇矛,也就有用武之地了!” …………………………………………… 能够脱离河北,不再寄人篱下,关羽、张飞最是高兴了,频频的抚摸着兵刃,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自家大哥风龙之姿,日后必成一代帝王! “二位贤弟慎言,队伍里皆是袁兵,未过黄河之前,还需要低调行事,咱们多多关怀笼络,等到人心收服之后,就可以放手行事了!” 刘备不喜读书,武艺平常,其他本领也很一般,唯独是拉拢人心,天下无人可及,最多两个月时间,就能收服一众伙计,成为自己的心腹人马! 商队的二十多辆马车,外面是各种货物,里面暗藏着钱财,共计黄金五万两、南海珍珠十斗、无暇玉碧三十双、西域宝石一百颗……以及大量的奇珍异宝,可谓是价值连城呀,本想贿赂荆州文武之用,可是渡过黄河之后,就会变成刘备的私产了! 乱世之中,有了这些金银珠宝,可以招兵买马、积草囤粮,刘备就能再起风云了,问题是,大汉一十三州城池,皆为有主之地,自己何处发现呢? 蜗居河北这段时间,刘备也在反复思考,未来的道路如何走,如今的局势吗,曹、袁争雄,官渡大战,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可是无论谁胜谁败,中原大地上,都没有自己立足之处,要想有所作为,只能图谋别处了! 第一个考虑的是徐州,刘备做过一任徐州牧,广施仁政,拉拢人心,熟悉地理,通晓内情,拥有一定的统治基础,再加上曹军鏖战官渡,后方兵力空虚,自己打出‘大汉皇叔’的旗号,也许会有一番作为呢? 可是转念一想,刘备又放弃了,原因也很简单,根据军中消息,萧逸屯兵下邳城,正在修养战伤呢,自从争霸天下以来,自己屡战屡败,大都与萧逸有关系,次次坑的血本无归,一提起‘鬼面萧郎’四个字,刘备就浑身颤抖,几乎吓出毛病来了,最好是永不相见,那敢主动凑过去呢? 江东六郡也不错,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外有三江之固,内有太湖之险,堪称一块王霸之地,很可惜,孙家兄弟盘踞此地,招贤纳士,百姓依附,根基已经牢固了,外人难以动摇的,再说了,刘备的实力不足,也不敢跟小霸王一较高低! 蜀中也不错的,民殷国富,盛产粮食,号称‘天府之国’,当初的高祖皇帝,就以此为根基,图谋帝王大业,可惜路途太远了,中间山川阻隔,恐怕难以逾越? 交州一片蛮荒烟瘴,人口稀少,物产贫瘠,也不做任何考虑了,如此计算下来,能够立足的地方,只有荆襄九郡了! 刘表乃是‘汉鲁恭王’之后,刘备自称‘中山靖王’之后,皆为大汉宗室出身,凭着这份血亲关系,不难收留自己一行人,最好再讨要一块地盘,作为根基之地,招兵买马,积蓄力量,刘表一向畏惧曹营集团,希望培植一股缓冲力量,想来不会拒绝的,接下来吗,招贤纳士,聘请高人…… “哈!……哈!哈!” 就在荒山野岭之中,刘备、关羽、张飞三兄弟,窃窃私语半响,图谋王霸之业,说到兴起之时,不禁的仰天大笑,一展胸中忧闷之气,只有赵云沉默不语,还在回想探路之事,他有一种特殊感觉,似乎被一头恶狼盯上了? …………………………………………………………………………………………………… “开饭喽!……大家快来吃呀,一辈子最好的美食,今天吃个够呀!” 几人愉快的交谈中,天色逐渐暗下来了,粟米饭也蒸熟了,还熬了一大锅肉汤,七八个木筏也扎好了,又结实、又巨大,众人吃饱喝足之后,驱赶着马车,抬着大木筏,前往桃花渡口,准备渡过黄河! 山路崎岖,荒草丛生,深夜赶路,极为艰难,幸好有朦胧月色,勉强可以视物,刘备兄弟以身作则,当前为商队开路,伙计们紧紧的跟随,用了一个多时辰,总算赶到了桃花渡,接下来,众人就惊呆住了…… “吼!……吼!吼!” 放眼望去,河水滔滔,奔流而下,发出巨大声响,犹如一条咆哮的巨龙,在宽阔的黄河水面上,漂浮着大量的船只、木筏,一眼望不到尽头…… 船只上没有旗帜,却坐满了玄甲士兵,正在奋力的划桨,直奔北岸而来,在漆黑的夜色中,时隐时现,阴森恐怖,不禁让人想起一句话:‘阴兵借路,生人回避!’ “身披玄甲,手持利刃,千里奔袭,无影无踪……他们是玄甲铁骑,咱们快点离开呀!” 关羽、张飞迅速反应过来,拽着刘备就往后面跑,玄甲军战力强劲,天下无双,最为可怕的是,‘鬼面萧郎’必在其中,那位是‘贪狼星’下凡,也是他们兄弟的克星呀! 正文 第二百五十八章桃花渡口,冤家路窄 下 W?W?W·KANSHU·COM一看书?W?W?W?·?KANSHU·COM 深夜之中,月色朦胧,河水滔滔,千帆竞渡,第一批船只靠岸之后,玄甲军兵迅速冲了出去,设置警戒哨位,搜索周围情况,为后面的大队人马,开辟出一块登陆地,很快的,负责搜索的士兵们,就发现了仓惶逃跑的商队…… “嗖!……嗖!嗖!” 玄甲铁骑-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发现情况之后,直接弯弓射杀,箭簇犹如飞蝗一般,狠狠的压了过去,伙计们猝不及防,顿时倒下了一大半,剩下的顾不上车辆了,纷纷窜入荒野中,希望在夜幕掩护下,捡回自己一条性命…… “大司马有令:人马登岸之后,遇到的敌军、商旅、行人……全部斩杀,一个不留--杀!” 军令如山,不容置疑,几波箭雨之后,玄甲军兵拔出弯刀,犹如一条条恶狼似的,冲进了荒野之中,四处追杀着猎物,他们受过专门训练,深夜追踪,不是难事,抓到之后,一个不留! “杀呀!--敌兵凶悍,难以力敌,此地不宜久留,大哥速速离去!” 商队人员四散,各自逃命,彻底乱成了一团,关羽、张飞、赵云固然神勇,可是担心刘备安危,也不敢强行冲突,只能且战且退,逃入了荒野之中,至于二十多车财宝,全部遗弃在黄河岸边了! “鬼面萧郎呀!……你是贪狼星君转世,是天下第一名将,也是我的命中克星呀……呜呜!” 刘备趴在马背上,一边躲避箭雨,夺路逃命;一边低声咒骂,哇哇痛哭,自己在河北隐忍两年,好不容易逃出了牢笼,结果冤家路窄,正好遇到了萧逸,辛苦弄来的金银珠宝,也白白给人做嫁衣了! 一次倒霉赖运气,两次倒霉命不好,可是双方相遇之后,自己就次次倒霉,只能说命中相克了,有鬼面萧郎一日在,中原无我立锥之地呀! 万幸的是,刘备别的本领不行,逃跑的技术一流,有三员大将护卫,又有夜幕的掩护,几个圈子转下来,很快的甩掉了追兵,一头扎进群山峻岭,终于逃之夭夭了……只要一日不死,终究再起风云! “呼!-呼!-呼!” 清理了商队之后,玄甲军兵又搜索一番,确定没有敌情之后,开辟出了一块登陆场,而后点燃了三个火堆,向南岸的大队人马,发出了安全的信号! “刷!-刷!-刷!” 接到信号之后,玄甲军大队人马,陆续走出隐蔽之地,开始了夜渡黄河,他们准备的很充分,收集了大量的渔船、木筏,还高价雇佣了一批船工,只要一夜的时间,就能全部登上北岸了! 深夜之中,千船竞渡,人马如林,壮观无比,谁又能想的到,就在十天之前,玄甲军还在下邳城,休养生息,吃喝玩乐呢? 接到开拔命令之后,玄甲军迅速出发,一路上深夜行军,白天休息,注意隐蔽行踪,只用了七天时间,就来到了黄河边上,而后潜伏不动,等待过河的时机! 至于选择‘桃花渡’吗,原因也很简单,萧逸也担任过徐州牧,平时喜欢游山玩水,经常地巡视边界,自然知晓这个地方了! 就在一天之前,官渡战场的消息,曹丞相突出奇兵,偷袭乌巢成功,尽焚袁军粮草,一场大战之下,更是灭敌十万之众,彻底扭转了战局! 听到情报之后,大司马-萧逸下令,全军开拔,深夜渡河,直捣黎阳,断敌归路,与丞相大人前后夹击,全歼河北几十万人马! ………………………………………………………………………………………… “哇!……心里阴影,要人小命……哇!哇!” 第三批渡河的队伍中,有一艘很大的渔船,配备了最熟练的船工,还有十几名精通水性的士兵,手持盾牌,团团环绕着,正中是一名黑脸青年,神态窘迫,身体摇动,不时的低头呕吐,正是大司马-萧逸,旁边还有一匹黑色骏马,摇头摆尾,精神抖擞,自然是‘白菜大爷’了! 萧逸武艺精湛,骑射无双,攻城略地,所向披靡,从不畏惧任何敌人,也不惧怕任何困难,不过吗,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萧逸也有一个弱点:只能陆地争雄,不敢水上扬威,简单来说-旱鸭子一只,下水的不行! 说实话,萧逸会一点水性的,虽然不太精通吧,也能勉强的狗刨几下,不过吗,当初在卧虎山下,为了搭救‘小女王’,自己奋不顾身跳入河中,结果游泳技术不行,差点做了淹死鬼,幸亏‘白菜’神骏无比,畅游江河,如履平地,救了萧逸、女王二人的性命,还促成了一个婚姻誓言! 不过吗,掉进河里的滋味,着实不太好受呢,加上后面发生的事情,给萧逸留下了心理阴影,多年难以磨灭,准确来说有两条:其一,对水产生了一种恐惧,甚至是不敢坐船;其二,害怕长虎牙的小萝莉,尤其是喜欢咬人的!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八、九年过去了,当初的可爱小女王,也该变成婷婷少女了,乱世征战不断,百姓流离失所,她如今身在何方,生活是否幸福呢,凭着小女王的容貌,上门提亲的媒人,恐怕要踢断几根门槛吧? 这些年征战四方,萧逸得闲之时,也派出不少人手,四处明查暗访过,希望找到小女王的踪迹,再接到自己身边来,好好的照顾于她,也算圆一个少年时的梦想吧,很可惜,乱世之中寻人,犹如大海捞针,多年来一直渺无音讯,让人不禁黯然神伤! “嗖!--啪嗒!” 河水滔滔,思念悠悠,吐了半响之后,渔船终于靠岸了,船只还没停稳呢,萧逸脚尖一点木板,直接飞跃到了岸上,双脚落地的一刹那,顿感浑身舒服,心中也有底了! “启禀大司马,第一批将士登岸之后,遇到了一支商队,双方发生火拼,斩杀对方一百一十三人,缴获货车二十四辆,另外吗,我军阵亡二十七人,受伤一十九人!” 刚一登上北岸,就有人来汇报军情了,看似问题不大,可是仔细一想,又有些不对劲了! “厮杀战场在那里,立刻领我去观看,对方究竟什么人,竟能伤我百战勇士?” 听了汇报之后,萧逸心中微惊,玄甲铁骑,天下精锐,皆是以一当十的勇士,对付一支小商队,竟然死伤了数十人,对方恐怕不简单呀! 死尸、货车就在河岸边上,萧逸高举火把,仔细的查看起来,一百多具伙计尸体,大半死于射杀,少数丧命刀下,均是一击毙命,干净利落,由此看来,玄甲士兵反应迅速,下手狠辣,一点没有轻敌呢! 另一边摆着士兵尸体,一共二十七具,死状分成三种:有人一刀两断,干净利落,有人蛇矛穿胸,直破铁甲,还有人银枪刺喉,毒辣无比,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死法了,换而言之,这些精锐的玄甲士兵,全都丧命三个人手中,而且手段高超,乃是第一流的武将所为! “一个用大刀,一个用蛇矛,一个用银枪,这样的组合不多见……来人呀,搜查所有货车,一点不许遗漏!” 查看完毕之后,萧逸心中翻滚,已经有了一些猜测,为了再确定一下,又令人搜查货车,寻找蛛丝马迹! “诺!……金子、珍珠、玉石、宝石……不计其数呀!” 片刻之后,二十几辆货车打开了,在各种杂货下面,暗藏着无数金砖银锭、珠宝玉器,可谓是价值连城,另外吗,还搜到一些通关文书,上面的印迹清晰,正是袁绍幕府配发的! “呵呵!-大耳朵阿福呀,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既然狭路相逢了,就别怪我手下无情,铁卫何在,随我追杀!” 萧逸翻身上马,带领数百亲兵,向着荒野追杀下去,现在可以确定了,这支小商队里面,藏着一条大鱼呢,只要杀掉此人,等于屠掉一条潜龙! …………………………………………………………………………………… “嗒!--嗒!嗒!” 黎明时分,急促的马蹄声中,萧逸领着数百铁卫,返回到了黄河岸边,一张微黑的小脸上,充满了懊恼之色,看来目的没有达到呀! 这也不奇怪的,深夜之中,视觉受阻,想在荒山野岭中,追杀几个高手,又谈何容易呢,萧逸追杀了五十余里,反复搜查隐蔽之处,只找到了几个商队伙计,询问一番情况后,全部斩杀掉了,以免泄露了大军行踪! 萧逸判断的没错,这支队伍的首领,正是大耳贼-刘备,他们准备南下荆州,说服刘表出兵北上,从背后偷袭许昌城,与河北人马遥相呼应! 留下潜龙,危害极大,也有部下建议,以大军围猎的方法,搜索周围的荒山,逐渐的压缩空间,最多两三天时间,一定可以生擒刘备! 对于这个建议,萧逸直接否决了,自己偷渡黄河北上,是为了拿下黎阳城,断绝袁绍大军的退路,迅速的结束战乱,岂能为了一个刘备,耽误了军中大事,至于屠龙之事,来日方长呢! “传令全军将士:做饭休息,天黑之后,挥师西进,三天之内,一定攻克黎阳城!“ 遇到了刘备事小,暴露行踪事大,萧逸不敢耽搁时间,立刻安排行军事宜,三万玄甲铁骑,深入敌军后方,必须速战速决呀! 正文 第二百五十九章袁氏逆子,自毁基业! 黎阳城-东依大伾山,西偎浮灵山,南临黄河,北通邺城,依山傍水,地势险峻,自古就是兵家重地,殷商末年时期,纣王就是在黎阳设下大营,囤积粮草,聚集军队,讨伐东夷部落的,结果国力消耗严重,这才让周人趁虚而入,夺走了江山社稷,留下了千古遗恨! 汉光武帝-建武七年,正式设置黎阳郡,归属于冀州治下,成为北方重镇之一,建武十三年,为了控制河北之地,威慑地方豪强势力,朝廷拨下无数钱粮,征集了大量民夫,历时数年之久,重新修筑了黎阳城! 新建成的黎阳城,周围一十二里,城高两丈四尺,厚一丈八尺,可以并行两辆马车,地基是巨石铺设、白灰灌浆,主墙体用桐油、铁砂、黄土、河沙……混合夯筑而成,耐磨防水,坚固异常,能够禁受铁锤百击,而墙体破损甚微,堪称是铜墙铁壁一般! 此外,城墙上设有十二座箭楼,居高临下,易守难攻,四角修筑了卫城,与主城互相呼应、紧密配合,又引来黄河之水,环绕在城墙四周,形成了一道天然屏障,并在四座城门外面,搭建石桥,修筑码头,通过河道运输物资,船只往来,十分便利! 正是因为黎阳城-坚不可摧,交通便利,袁军大举南下之时,才以此地为大本营,调集粮草,供应军需,又派五万重兵驻守,确保后方万无一失……不过吗,袁绍似乎忘了一句话:‘没有不破的城池,只有不败的统帅!’ 城池再坚固,军队再众多,也需要一名好的统帅,才能发挥出威力,黎阳城几乎是完美的,唯一的缺陷就是:没有一名好的统帅,更加准确的说,它的统帅简直糟糕透了! 袁绍挥师渡河之后,让次子-袁熙坐镇黎阳城,供应大军粮草,确保后路安全,这位袁二公子上任之后,搜刮钱财,欺男霸女,无恶不作,黎阳百姓如坠地狱一般,死走逃亡不计其数! 凭心而论,袁家三位公子里面,袁熙足智多谋,文武双全,能力上最为出色了,虽没有三弟袁尚受宠,可是给他足够的时间,建立功勋,培植党羽,未尝不能夺取储位,成为袁氏下一代家主! 很可惜呀,万丈雄心,大好前途,在白虎涧一役彻底毁灭了,萧逸射出的一支狼牙箭,废掉了袁熙的男儿身,也毁灭了他的一切梦想,悲剧发生之后,为了家族的脸面,大将军-袁绍杀掉了治伤的郎中,严禁谈论此事,试图遮掩过去,不过吗,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河北四州人人皆知,袁二公子成了无根之人! 常言道:‘身若废,心必残’,自从成为了废人,袁熙的性情大变,温文尔雅的佳公子不见了,相反的,人性阴暗的一面爆发了,自私、贪婪、狠毒、刻薄、嫉妒……可谓是五毒俱全,生活中两大体现:其一,贪恋女色,暴虐无比;其二,搜刮钱财,不择手段! 有人疑问了,袁二公子是个废人了,如何贪恋女色呢?……这也不难理解的,人性本就如此,越是缺失了什么,就越疯狂追求什么,袁熙的身体残废了,心中反而更强烈了,为了体现出男儿风范,四处搜罗美女,强行收入府中,竟然多达数百人呢! 这些女人的下场,也就可想而知了,袁熙不能行人道,就用别的办法发泄了,皮鞭、蜡烛、棍棒、绳索、烙铁……花样繁多,手段毒辣,只有在女人的惨叫声中,他才能得到一点满足感! 因为手段毒辣,屡屡折磨至死,袁府后门总是扔出死尸,最多一天扔出了六具,邺城人提起袁二公子,如闻地狱恶鬼一般,无不望风而逃! 也有一些忠义官员,上报到大将军府,希望袁绍管教一下儿子,以免的民怨沸腾,动摇了统治根基,很可惜,袁绍一直心怀愧疚,不是自己胡乱指挥,次子不会成为俘虏的,更不会变成一个废人! 因此上,袁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责怪了几句,没有过多的约束,如此一来,袁熙更加有恃无恐了,抱着‘天地俱焚’的心态,疯狂的虐待他人,也越来越变态了! 自从来到黎阳之后,袁熙更是变本加厉,每日带兵横行街市,遇到年轻貌美的女子,就抢回府邸之中,百般折磨,虐待,短短几个月时间,害死了数百无辜女子,百姓们敢怒不敢言,背后称他为--‘无根**,袁氏逆子!’ 正所谓‘上行下效’,袁熙荒淫暴虐,手下官兵纷纷效仿,每日里游荡街市,强抢财物,掠夺女人,带回军营中享乐,至于城防事务吗,统统的抛之脑后了,袁军如此扰民,黎阳百姓苦不堪言,民愤也越来越大,犹如江河之水,早晚会一发不可收拾! …………………………………………………………………………………… “啪!-啪!……救命呀!……哈哈!” 黎阳城-太守府,一阵女子的尖叫声,从后宅传了出来,杜鹃啼血,惨烈无比,不用说也知道,袁二公子找到了新宠,正在百般的‘疼爱’呢,这种事已经屡见不鲜了! “哎!-哎!……真可怜呀,多好的女子!” 听到女子的惨叫声,侍从们也露出不忍之色,天下大乱之际,欺男霸女的很多,可是如此暴虐之人,却是闻所未闻呀,已经违背人伦底线了,袁家有子如此,人心丧失殆尽了! “二公子何在?……大将军再来急令,军中粮草即将耗尽,调拨五万担粮食,火速送到黄河南岸……呼!呼!” 一阵焦急的脚步声中,府门外跑进一个人,身穿白衫,头戴素冠,手持一份急报,跑的满头大汗、气喘吁吁,正是河北第一智囊--田丰! 田丰性格刚烈,屡屡直言上谏,惹怒了大将军-袁绍,结果发配到黎阳城,以待罪之身听用,这段时间以来,袁熙荒淫无度,不理政务,全靠田丰日夜操劳,供应军需,否则的话,袁军几十万人马早就饿肚子了! 数日之前,曹军偷袭乌巢,一把大火烧光了粮草,袁绍心急如焚,立刻派人到黎阳城,调拨五万担粮草,以解燃眉之急,那知道,三天时间过去了,一粒米也没见到,只好再发鸿翎急报,催促黎阳城火速发粮! “元皓先生止步,二公子正在‘处理军务’,暂时不接见客人,还请稍候片刻!” 行至后宅门前,几名侍卫拦住了道路,挤了挤眼睛,又苦笑了几声,一副心知肚明的神态,伺候着一位变态主子,他们的日子也不好过呀! “哎!-军情如火,危在旦夕,几十万将士饥饿难耐,二公子还有闲心玩乐……真是大厦将倾呀!” 对于袁熙的荒唐事情,田丰听说的太多了,可惜劝说无用,管教无力,只能干瞪眼罢了,心中的懊恼之情,一言难以叙之! 自己饱读诗书,胸怀大志,本想辅佐一位明主,平定天下,开创盛世,日后名垂青史,不负平生所学,那知道,袁绍刚愎自用,不纳良言,袁熙荒淫无度,虐待百姓,父子二人如此德行,河北基业岂能长久呀? 有的时候,田丰也想一走了之,再寻找一位明主,可是思之再三,又无奈的放弃了,自古忠臣不事二主,既然选择了袁氏,又岂能半途而废,让天下士人耻笑呢,那比杀了他还难受呢? 与此同时,田丰想起一个昔日的朋友、如今的敌人-萧逸,当初在洛阳-天机楼中,二人对弈饮酒,高谈阔论,彼此很是欣赏的,也有暗暗的较量之心,都想建功立业,青史留名! 现在看来吗,还是萧逸胜利了,文韬武略、官职爵位暂且不论,光是选择主公的本领,人家就技高一筹了,曹孟德是乱世奸雄,也是一位旷世明主! …………………………………………………………………………………………………… “元皓先生前来,不知为了何事呀,本公子新得几位美人,先生也想分一杯羹吗……哈哈!” 日落黄昏之后,袁熙才从内宅走出来,苍白如纸的小脸上,带着一种病态的满足感,还握着一根尖刺皮鞭,上面沾满了血迹! “二公子说笑了,军中缺粮,十万火急,大将军再发急报,让二公子火速送粮过去,万万不敢耽误呀!” 田丰强忍着一股恶心,把鸿翎急报递了过去,袁军几十万人马,每日消耗粮草无数,一旦出现了短缺,引起军心浮动,后果不堪设想呢! “父亲大人久经沙场,营中岂会没有存粮呢,元皓先生太多虑了,再说了,运输五万担粮草,需要大量的民夫、车辆、船只,本公子要一一安排,总得花费几天时间吧?” 看过鸿翎急报之后,袁熙一点没有着急,阴冷的目光之中,反而有一种幸灾乐祸,花花江山虽好,自己永远得不到了,又何必便宜别人呢? 调拨粮草的事情,更是百般推脱,似乎有难言之隐,原来除了女色之外,他还有一个爱好:聚敛钱财,就像当初的‘十常侍’,视财如命,贪婪如虎,这也是阉人的通病吧! 现在战乱四起,最值钱的就是粮食了,如今在邺城一带,一斗粟米价值三万钱,是平时的几十倍呢,因此上,坐镇黎阳城以来,袁熙利用手中权利,大肆的贪污军粮,从中谋取暴利,按照账面上记载,城中有军粮二十万担,实际上不到三成,一旦调走五万担,本城将士就无粮可用了! 至于贪污的军粮吗,全部运到黑市上,用来谋取暴利了,袁熙别的本领不行,弄钱却是一把好手,选择的合作伙伴也厉害,正是天下两大财阀:邺城-甄家、蓟县-梁家,也只有他们两家的实力,才能消化几十万担粮食! 对于贩卖军粮的事情,甄家比较低调,没有直接回复什么,可是送过去的军粮吗,一点也没有剩下,全都消化干净下了,至于最后流向何方,那就谁也不知道了! 相反的,蓟县-梁家十分积极,总是高价购买粮食,而且是多多益善,就在数天之前,梁家少主带着大量伙计、车辆,亲自来黎阳城交易,准备来一个大通吃呢! 真金白银送到眼前了,再把贪污的军粮吐出来,袁熙岂不难受死吗,这也是他推脱的原因之一,不过吗,军粮不送也不行,好在三天之后,邺城会送来一批粮草,正好补充了亏空,至于南岸的几十万人马,耽误几天也没啥大事! “将士们饥饿难耐,二公子岂能坐视不理呢,还望火速调发粮草,让属下亲自押送过河,黎阳城防也要加强了,以免让敌军偷袭,敌方的玄甲铁骑,一直未露面呢,属下担心……” 看到袁熙百般推脱,就是不肯调拨粮草,田丰急火攻心,差点吐出一口老血来,自己劳心劳力的,可是为了袁氏基业呀? “先生修心养性,不要多管闲事,以免惹祸上身呢……至于玄甲铁骑吗,远在数千里之外呢,还能从天而降不成?” 袁熙指着对方的白衣,提醒田丰是待罪之身,最好不要多事了,而后回去继续玩乐了--任他洪水滔天,与我有何关系,江山社稷如梦,及时享乐是真!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六十章兄弟齐心,谋取黎阳! ?????一?看书W?W?W·KANSHU·COM???????W书W?W·KA?NSHU·COM 王屋山-位于冀州南部,紧靠黄河北岸,山势雄伟,险峻恢宏,植被茂密,郁郁葱葱,乃是上古九大名山之一,轩辕大帝祭天之所在,另外吗,王屋山-峡谷众多,位置隐蔽,山洞无数,深不可测,也是一处驻扎大军的好地方! 山脉南麓-大峡谷内,此处位置隐蔽,植被茂密,远看郁郁葱葱,风景秀丽,近看阴森恐怖,杀气腾腾,萧逸带领着玄甲铁骑,就隐藏在山谷中,人马密密麻麻,随处可见,却是安静无比,不发出任何声响! 玄甲铁骑渡河之后,一路向西推进,白天休息,夜晚行军,躲避城镇,专走小路,沿途遇到的商旅、行人,一律格杀无论,用了三天时间,终于赶到了王屋山,而后隐藏在山谷中,犹如一条潜伏的恶狼,养精蓄锐,等待机会! 选在王屋山隐藏人马,可是萧逸精心设计的,一方面:这里山林密布,人烟稀少,不易暴露出军队踪迹;另一方面:王屋山的位置也合适,向西再行一百余里,就是目的地黎阳城! 在百里之外潜伏,一夜间奔袭城下,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对于步兵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了,穿着铠甲,拿着兵刃,靠着两条腿狂奔,一夜强行军百余里,士兵们就算不掉队,也要活活的累吐血了,更别提什么战斗力! 对于玄甲铁骑来说,这个距离恰到好处呢,一人三马轮番骑乘,再考虑到夜间行军、道路崎岖、路途不熟……各种因素,一百余里的路程,有两个时辰足够了,也就是说,如果天黑之后出发,午夜时分能抵达黎阳城,而且士兵体力充足,可以立刻发起偷袭! 不过吗,玄甲铁骑是一支利箭,冲锋陷阵,所向披靡,长途奔袭,不在话下,可是攻坚能力不强,从来不硬碰城池的,黎阳城防御坚固,又有重兵驻守,要想一举攻克下,必须用点小手段呢,比如说:‘偷开城门,里应外合!’ “贪财的坏小子,要是耽误了正事,哥就要你的好看,年底分红扣上三成,让你也长点记性……呵呵!” 一株高大的桑树下,萧逸盘膝而坐,一边品尝掉落的甜桑仁,喝着葫芦里的美酒;一边耐心的等待消息,按理来说应该到了呀? “嗖!……启禀大司马,对方的接头人到了,腰牌、暗语准备无误,是否领来相见?” 俗话说:想着什么,就来什么,不远处的草丛里,突然的窜出一名亲兵,跪地行礼之后,低声的禀告情况,手中托着一块纯金腰牌,正面一条游鱼图案,背面有八个撰文--金钱永转,役鬼通神! “不愧是死党伙伴,关键时刻真给力呀,把人领过来吧,我正要询问几句呢!” 瞄了一眼纯金腰牌,萧逸满意的点头,如此恶趣味的设计,只有‘贪财鬼’想的出来,真是钻进钱眼里了! “诺!--属下尊命!” ……………………………………………………………………………………… “嗖!……嗖!” 片刻之后,草丛晃动,亲兵又返回来了,还带着一个青年人,身穿金色劲装,腰系金穗丝带,脚上金边软靴,再加上微胖的体型,活脱一只滚动的金元宝! “草民梁财源,参拜大司马-吉星高照,日进斗金,这是少主人的亲笔信,一切消息尽在其中了!” ‘金元宝’来到近前,双膝跪地行礼,从靴子里掏出一支信筒,双手递了上来,至于他的目光中,一半是崇拜,一半是畏惧! “生意、兴隆、财源、广进……梁家四大管事,此人是其中之一,在雁门关见过一面……撕拉!” 确定来人身份后,萧逸打开了信桶,里面是一封书信,以及一份黎阳城-布防图! 书信很简单,只有十六个字:‘今夜三更,打开东门,老大进城,兄弟相见’,底下没有落款,只有一枚金钱型印章,外圆内方,两寸大小,中间一个小巧的‘梁’字! 字迹、语气、印章……三道保险,全都没错,却是‘贪财鬼’的亲笔信,接下来吗,萧逸取过城防图,仔细的研究起来…… 黎阳城五万人马,两万人驻扎城内,其余的分成了三路,一万人在大山、一万人在浮灵山,守卫着两翼安全,最后一万人在黄河渡口,负责看守船只、浮桥,那是袁绍大军的退路呢! “带他下去休息吧,给予酒肉,赏赐金银,不许怠慢了……再召集各部将校,我要排兵布阵了!” 萧逸轻轻的挥手,让人把梁财源带下去了,大军没行动之前,谁也不能离开,以免泄露了军机! “末将参拜大司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片刻之后,十几名将校出现了,抱拳行礼之后,分列在两旁,等着排兵布阵,一举攻克黎阳城! “传令各部将士:黄昏用饭,天黑出发,全军轻装前进,直奔黎阳城下,人马分成三路: 典韦领一万人马,直奔黄河渡口,歼灭守军之后,夺取下船只、木筏,再烧掉河上浮桥,一座也不能留下! 小斌、曹性各带五千人马,埋伏在黎阳城两侧,伏击山上的援兵,一个不许漏网! 其余将校随我一起,三更时分,杀入城内,夺取黎阳,生擒袁熙,切断敌军归路,一举成此大功!” 安排完毕之后,萧逸暗暗的盘算,只要拿下黎阳城,就能全歼袁军主力,接下来,两三年时间内,可以平定河北四州,统一大业,又进一步! ……………………………………………………………………………………………… 深夜-黎阳城内-万福楼! 万福楼-上下三层,占地广阔,装饰奢华,吃、喝、玩、乐样样俱全,是黎阳城内最好的酒楼,当然了,极乐之地,挥金如土,只有达官显贵之类,才有财力来此享受呢,可是十天之前,有人一掷千金,包下了万福楼,至于这位大金主吗,正是三大财阀之一--蓟县梁家! “噼啪!-噼啪!--草原骏马五百匹,可售黄金三万两,西域玉石十车,加工之后出售,利润可翻十倍,再加上南海珍珠、百越楠木、蜀中丝绸……” 万福楼-天字一号,梁小鱼端坐在桌案后,一手翻看帐册,核对收支情况,一手拨打金算盘,计算利润的多少,口中还念念有词,尽是一些天文数字,本来三个人配合的工作,他一个人竟然留刃有余,不愧是梁家少主呢,另外吗,桌案上摆着糕点、美酒,以及一具沙漏! 自古以来,百姓们白天看太阳,夜晚看月亮,阴天只能瞎猜,没有准确的时间,只有富贵人家,才用沙漏计算时间,一般是‘铜漏白沙,根据河沙的多少,来判断时间长短,算是比较精准的工具了! “沙!-沙!-沙!” 梁小鱼身家巨富,格局不凡,用的沙漏也特殊,乃是‘玉漏金沙’,羊脂玉雕成的漏斗,做工精细,美轮美奂,堪称是一件艺术品了,西域运来的金沙,大小均匀,颗粒细腻,还发出紫色光芒,二者皆是价值连城,一斗金沙漏下去,刚好是一个时辰,时间极为精准的! 世人皆知,天下三大财阀:甄家、梁家、糜家,其中甄家根基深厚,结交权贵,号称‘天下第一财阀’,不过吗,最近几年时间,按照萧逸赠予的‘天下行商图’,梁家商队深入漠北,直抵西域,还打造巨船,探索海路,赚回了无数的钱财,仅以财力而论,甚至超过了甄家一筹呢,只是梁家父子低调行事,不愿过度炫耀罢了! 一个月之前,梁小鱼还在辽东一带,跟乌丸人交易一些东珠、兽筋、皮毛,游牧部落文化落后、人傻宝多,随便扔给一些淘汰的铜器、铁器,就能换回大量的宝物,真可谓一本万利呀! 梁小鱼正在大发横财呢,突然接到一封书信,乃是萧逸的亲笔,让他火速前往黎阳城,探听情况,里应外合,帮助大军一举夺城,接到书信之后,梁小鱼一点没犹豫,放下了赚钱生意,带着商队日夜兼程,在十天前赶到了黎阳城! 放着赚钱生意不做,跑到黎阳城来卧底,自然是有原因的了,准确说两条:兄弟情义,万金不换;未雨绸缪,寻找靠山! 首先,梁小鱼是一个性情中人,当初在卧虎亭,他是落魄无依,差一点就穷困而死了,是萧逸用‘无愁酒’的秘方,帮着他起死回生的,赚取了无数的钱财,又亲自护送回家,出谋划策,化解危机,助他成为了少家主,这才有了今日的无限风光!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双方结为伙伴之后,梁小鱼心中就认定了,萧逸是一辈子的老大,也是最为知心的朋友,别说充当内应,夺取城池,就是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另外吗,商人的目光锐利,对天下大势自有见解,最近几年中,袁氏暴政酷刑,虐待百姓,苛捐杂税,多如牛毛,人心丧失殆尽了,对外是屡战屡败,人马折损无数,钱粮消耗一空,犹如一株生病的巨树,看似气势磅礴,实则根系腐烂,距离轰然倒塌不远了! 一个商业集团想生存,必须依靠一股军事力量,从天下大势来看,能够取代袁氏一族的,必然是曹营集团了,萧逸是曹家女婿,战功显赫,手握重兵,未来是前途无量,绝对是一座好靠山,谁不想亲近一番呢? “这次见面之后,一定问问老大,海上丝绸之路,究竟是怎么回事,真能挣回一座金山吗?” 算好账目之后,梁小鱼伸伸懒腰,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恰好此时,最后的一颗金沙粒,刚好落入玉漏中,三更天到了! “传令下去,挂起红灯,四处放火,制造混乱,打开东门,迎接老大的人马进城!”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一章白面书生,一腔热血! 一??看书??W?W?W要·?一看书 “刷!-刷!-刷!” 三更时分,万福楼的最高处,突然挂出了三盏彩灯,大如金斗,光芒橘红,深夜之中,极为醒目,紧接着,黎阳城内十几个地方,同时的窜起了火苗,一时间,火蛇飞舞,蔓延四方,浓烟滚滚,直冲云霄,阵阵喊杀之声,也随之响起来了…… 原来梁小鱼进城之后,一方面耗费巨资,结交文武官员,侦查袁军的布防情况,再把消息传递给了萧逸;另一方面,以商队做为掩护,四处安插人手,收买敢死之士,准备里应外合,一举拿下黎阳城! 按照约定好的,今夜三更时分,楼上挂出三盏彩灯,看到信号之后,商队伙计们一起行动,四处放火,鼓吹呐喊,以此扰乱守军人心,与此同时,黎阳城东门附近,展开了一场激烈厮杀,数百士兵临阵倒戈,正在争夺城门呢! 财阀家族,必有底蕴,这些年以来,梁家除了四处行商,赚取了无数金银珠宝,也在暗中培植势力,从宗族子弟中选取俊杰,聘请名师教导之后,或是进入官场,或是从军入伍,渗透进河北各地,形成一张巨大的网络,也是梁氏家族的保护伞! 俗话说:有钱好办事,以家族为大靠山,用钱财疏通关系,梁氏子弟的仕途之路,可谓是一帆风顺呀,多年培养之下,文官出了十几位郡守、县令,军队也有一些将军、校尉,都是手握实权的人物,比如黎阳城驻军之中:梁威、梁猛两位统兵校尉,就是梁家的嫡系子弟! 秦汉时期,民智未开,人们思想狭隘,只有家,没有国,一切以宗族利益为主,家规凌驾在律法之上,家主比官员更有权威,因此上,梁小鱼一声令下,宗族子弟必须听命,就是造反也不会犹豫,绝对的赴汤蹈火,一往无前! “杀!--杀散守军,夺取城门,放下吊桥,接应大军进城呀!” 黎阳城-东门附近,梁威、梁猛带领数百士兵,正在拼命的厮杀着,试图夺取下城门,他们驻扎黎阳数月之久,对于地形十分熟悉,再加上守军没有准备,不是砍翻在地,就是惊慌逃窜,因此上,兵变进展十分顺利,很快的就占领了东城门! 虽说夺下了城门,梁家兄弟还是心中没底,站在城楼上观看,外面是漆黑一片,既没火光,也没动静,根本没有兵马的影子呀,要是城门打开之后,大队人马没有出现,那可就麻烦大了,城内守军得知消息了,必然会前来围剿的,这几百人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奶奶个熊滴!--顾不上许多了,少家主的命令,绝不会有错的,立刻打开城门,点燃三堆篝火!” 事到如今,有进无退,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了,梁家兄弟指挥士兵,卸下了横梁,用力推开城门,又转动着铁索绞盘,放下了护城河的吊桥,最后在城楼上面,点燃了三堆篝火,这是夺门成功的信号! “吼!-吼!-吼!” 谁也没有想到,三堆篝火升起,城外顿时就有动静了,先是一阵低沉的吼声,紧接着,从漆黑的夜幕之中,冲出了无数玄甲铁骑,他们高举火把,手持兵刃,犹如大海潮水一般,迅速的涌进了城门…… 原来天黑之后,玄甲军就离开了王屋山,一人三马轮番骑乘,不声不响,紧急行军,终于在午夜时分,赶到了黎阳城外,而后全军隐蔽起来了,人不喊叫,马不嘶鸣,一点响动也没发出,耐心的等待进城信号! 三更时分,听到城内大乱了,又看到三堆篝火,萧逸这才下令:按照计划,分头行事,一路占领渡口,一路伏击援兵,自己亲领一万人马,杀进了黎阳城内…… “杀呀!--生擒袁熙,千刀万锅!” “冲呀!--杀尽袁兵,救国救民!” …………………………………… 玄甲军进城之后,立刻分成了数队,一面控制城门,攻打各处军营,冲击太守府邸,想要擒贼先擒王;另一方面,大声呐喊,制造声势,动摇守军的人心,局势越是混乱,对于他们越有利呢! 黎阳城内有两万袁军,人数绝对的有优势,不过吗,袁军纪律松弛,平时吃喝玩乐,掠夺百姓财物,根本没想过打仗,还在营中呼呼大睡呢,顿时打了个措手不及,面对玄甲军的铁骑弯刀,袁军死伤无数,四散奔逃,一点反抗能力也没有呢! 另外吗,自从驻扎黎阳城,袁军残暴虐民,不得人心,百姓们积蓄的怨气,这时候也爆发出来了,看到玄甲军杀进城中,百姓们纷纷行动起来了…… 胆子大一些的,手持棍棒、绳索、菜刀,三五成群,躲在暗处,专门收拾袁军散兵,看到一个,弄死一个,为枉死的亲人报仇雪恨! 胆子小一点的,也会趴在墙头上,帮着摇旗呐喊,制造声势,再扔出几根火把来,或者为玄甲军指引道路,提供帮助! 人心如此,胜负已定,玄甲军越战越勇,四处追杀袁兵,百姓们摇旗呐喊,紧密配合行动,一时间,黎阳城火光四起,杀声震天,守军全线崩溃下去,各处要害相继失守,再也无力回天了! 再说萧逸本人,带领着一队亲兵,奋勇向前,大砍大杀,犹如虎入羊群一般,杀的尸横遍地,血流成河,而后调转马头,直奔城北而去,那里有自己要的东西…… 黎阳城火光四起,唯独城北之地,一个火星子也没有,因为这里是府库,囤积着大量的粮草,早在入城之前,萧逸就传令各部,谁敢焚烧粮草-杀无赦,梁小鱼安排内应时,也避开了城北位置,就是怕烧到了粮草呢! 玄甲军-千里奔袭,深入敌后,沿途没有任何补给,将士们携带的干粮,只能坚持五天时间,因此上,必须夺取袁军的粮草,全军才能继续作战,否则的话,就算拿下了黎阳城,也难以坚守下去! 当然了,还有另一种办法,可以获得粮草补给,可是过于狠毒了,不到万不得已,萧逸不会使用的,现在敌军溃败,黎阳已破,唯一让人担心的,就是袁军逃跑之时,放火焚烧粮草,那可就麻烦大了! ………………………………………………………………………………………… “大事不好了!--玄甲军进城了,杀神爷爷也来了,大家快点逃命呀!” “一群混账东西们,出什么大事了,城内是何人作乱呀?” ………………………………………………… 太守府-后宅中,袁熙酒足饭饱之后,正在床上呼呼大睡呢,听到了喊杀声,顿时惊醒过来了,连忙跑到外面观看,然后就惊呆住了…… 放眼望去,城内火光四起,浓烟滚滚,照亮了半边天际,太守府也是一片大乱,官员、护卫、丫鬟……东奔西走,狂呼乱叫,不少人在梦中惊醒,还都光着身子呢,一点脸面也不要了,只顾的夺路逃命…… “玄甲军杀进城来了,城内驻军死伤惨重,还请二公子带领人马,火速前去迎敌吧!” 几名忠心的官员跑来,详细的禀告情况,希望这位二公子争口气,带领着数万将士,再把敌人赶出去,也好守住黎阳城! “什么?……鬼面萧郎来了,快快准备马匹,本公子出城求援去,你们暂且抵挡一阵子!” 袁熙凶残暴虐,只是对普通百姓罢了,让他披挂上阵杀敌,就变成了胆小的兔子,尤其听到‘鬼面萧郎’四个字,简直吓得魂飞魄散了,一点抵抗的意思也没有,直接选择了逃跑,离杀神越远越好呢! “驾!--驾!” 大难临头,保命为先,金银珠宝、娇妻美妾全都不要了,袁熙身披单衣,骑着快马,在一群亲兵的保护下,趁乱从西门出城,直接逃之夭夭了,放弃了一片混乱的黎阳城…… “二公子逃跑了!……黎阳城守不住了,咱们也速速逃命去吧!” “爹死娘嫁人,各人顾各人,撒丫子吧!” ……………………………………… 袁军本就处于劣势,袁熙又逃跑了,群龙无首之下,形势更加不堪了,官兵们不再反抗了,或是丢弃刀枪,跪地投降,或是趁着混乱,逃出城外,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与此同时,城外也展开了激战,看到黎阳城起火,大山、浮灵山的两支袁军,火速前来支援,结果半路中埋伏,小斌、曹性带领着玄甲铁骑,横冲直撞,铁蹄践踏,杀的袁军溃不成军,很快就四散奔逃了! 黄河渡口也是一样,守军一点准备也没有,让玄甲军一阵大砍大杀,不是做了‘无头鬼’,就是逼进了黄河中,成为了‘淹死鬼’,十几座浮桥全部烧毁,船只、木筏也被夺取了,袁绍几十万人马的退路,这次彻底的截断了! ……………………………………………………………………………………………… “谁也不准逃跑,各军速速整队,与我死守城池,击退进城之敌--杀呀!” 府库门前,田丰身披白衣,手持宝剑,正在聚集败兵,试图挽回局势,不过吗,军心已经大乱,谁也不听号令,只是一味的逃跑罢了! 原来袁熙不肯发粮草,为了前线的大军安危,田丰只好铤而走险了,深夜进入府库中,盘点好存粮数量,准备明天一早,就假传一道命令,亲自押送一批粮草过河,以解大军燃眉之急,至于会有什么后果,他已经无所谓了! 可是三更时分,城内突然起火,紧接着,玄甲军冲入了城内,迅速占领了各处要害,田丰有心杀敌,可惜没有兵权,只好聚集了一些仆人、库丁,死守在粮草库门前,阻挡着敌军的推进速度…… “敌军凶猛,难以抵挡,大人速速逃命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呀!” “粮草库守不住了,干脆放一把大火,烧个干干净净,以免落入敌人手中!” …………………………………… 双方刚刚一接触,库丁、仆人就死伤过半了,他们本就战力低下,如何抵挡玄甲铁骑呢,剩下的人围拢过来,苦劝田丰逃出城去,至于府库中的粮食,烧光了也不留给敌人! “呵呵!-有心杀敌,无力回天,事已到此,你们逃生去吧,剩下的事情,有我一人足矣!” 田丰苦笑了几声,无奈的挥挥手,黎阳城失陷了,大军后路断绝,河北几十万人马,皆成了瓮中之鳖,恐怕难以逃脱了! 至于主公袁绍吗,就算是侥幸不死,失去了几十万人马,实力也是一蹶不振,不出三年五载,袁氏一族必亡,自己就算逃出去了,早晚也是曹军的俘虏,既然如此,何必又多此一举呢? “大人多多保重,小的们还有妻儿,真心死不起呀!” 库丁、奴仆们听到命令后,顿时做了鸟兽散,在他们看来,田丰准备焚烧粮草,尽最后一点力量吧! “有心匡辅社稷,留名青史之上,奈何命运如此,空成他人笑谈,苍天呀!……田元皓不是一位能臣,却是一位赤胆忠臣……哈哈!” 田丰手持宝剑,在一阵疯狂大笑中,冲向了厮杀战场,身为白面书生,也有一腔热血,能够战死沙场,也算求仁得仁! 正文 第二百六十二章万里江山,有我一份! 雄鸡一唱,东方破晓,日出汤谷,光芒万丈,天光大亮之后,黎阳城慢慢的平静下来了,烈焰熄灭,浓烟消散,金鼓不鸣,喊杀停歇,一切仿佛恢复了原样,只有城头飘扬的‘萧’字大旗,明白的告诉所有人,这座黄河北岸的重镇,一夜之间易主了! 此一役,玄甲军千里奔袭,深入敌后,在梁氏商队的帮助下,里应外合,一举破城,斩首一万七千人,生擒二万五千人,余着四散奔逃了,占领了重镇黎阳城,就截断了袁绍大军的退路,真可谓大获全胜,最为重要的是:城内的粮草保住了! “哒!-哒!-哒!” 战事结束之后,萧逸领着一队亲兵,前往城北查看粮草,那是全军的命脉,一点不敢大意了,府库重地,防御森严,周围是高高的围墙,中间一条两丈宽的甬道,青砖铺设的地面上,尸体堆积,惨不忍睹,显然是一番激战之后,这才夺取下来的! 让人惊讶的是,守军激烈的抵抗过了,里面的粮库却没有事,黎阳城内狼烟遍地,这里一个火星也没有,按照道理来说,守军可以放一把大火,不留下一粒粮食、一根牧草…… 答案就在甬道尽头,也是最后一道防线上,一具尸体斜靠在大门上,挡住了前进的道路,按理说,玄甲军骁勇善战,就是刀山火海,也会一往无前的,可是面对着这具尸体,众人不禁停下了脚步,甚至产生了敬畏之心! “赤胆忠心,天下无双,古今完人,莫过于此,请受我等虔诚一拜!” 就在甬道尽头,萧逸领着一众将士们,单膝下跪行礼,眼中饱含热泪,这具屹立不倒的尸体,正是昔日的好友、现在的生死大敌,河北第一智囊--田丰! 田丰身穿白衣,手持着一柄断剑,倚靠在大门上,身上插着十几支箭羽,鲜血流淌遍地,已经身亡多时了,一双眼睛微微睁开着,露出了焦急、愤怒、哀伤、无奈……各种情绪,综合起来一句话:‘我已经尽力了!’ 面对必败的局势,田丰没有畏惧,他手持宝剑,奋勇拼杀,坚持到了最后一刻,也尽到了人臣的责任:‘宁可战死,决不投降’,在尸体的后面,就是黎阳粮库了,里面粮草堆积如山,保存的非常完好! 有人不禁疑惑了,田丰血战到底,选择做一名死忠之臣,为何在最后关头,没有放上一把大火,烧毁府库里的粮草,反而留给了敌人呢,这似乎有资敌的嫌疑,忠臣只做了一半吗? 反过来,他不愿放火烧粮草,白白的留给了敌人,就应该弃刃投降,交出府库的钥匙,凭着他的地位、名气、才能,以及跟萧逸的私人关系,可保荣华富贵,平步青云,可是他却死战到底了,即没有投降,也没有逃跑呢? 两种不同的选择,他都没有走到尽头,即没有投降,也没有烧粮草,二者严重冲突对立,让人很是疑惑,难道说,最后的时刻中,‘河北第一智囊’失心疯了吗? 别人不理解情况,萧逸却是心知肚明,田丰没有得失心疯,相反的,他在最后时刻很清醒,做出的选择呢,看似互相矛盾,实则用心良苦呀! 不投降,不逃跑,以文弱之躯,手持宝剑,血战到底,甚至用自己的尸体,阻挡敌人的步伐,田丰用一腔热血,报答了主公袁绍,做到了人臣的及至,至于留下了粮草吗,那是为了黎阳百姓呀! 试想一下,如果田丰放一把火,烧光府库里的粮食,数万玄甲军进城之后,就会无粮可用了,萧逸身为统帅,为了天下大势考虑,绝不会放弃黎阳城,也不会让士兵饿肚子,剩下的办法只有一个--‘杀民养兵!’ 黎阳城有四、五万百姓,为了让士兵们有饭吃,萧逸唯一的办法,就是抢夺百姓的口粮了,此法虽然狠毒无情,可是为了战略大局,也只能忍痛为之了,一城的百姓哭泣,好过天下百姓哭泣,所以说,田丰一旦烧毁粮草,倒霉的只能是城内百姓! 因此上,最后的生死关头,田丰宁可战死沙场,也没有放火烧粮,就是希望敌人有粮可用,不要骚扰无辜百姓了,临死之前,心怀苍生,这样的良苦用心,怎能不让人钦佩呢? 因此上,萧逸才会带领将士们,行大礼参拜一具尸体,在高尚的人格面前,固然他是一位敌人,也值得尊敬的,要知道,‘鬼面萧郎’心高气傲,除了自家岳父大人,就是在当今皇帝面前,也没弯曲过膝盖呀! “用上等的棺椁,入殓元皓先生,不要陪葬金银俗物,放一些竹简就好了,在城外选一处高岗,让他入土为安吧,再修建一座祭祀神庙,希望元皓英灵不灭,护佑一方百姓平安!” 萧逸迈步上前,拔出了尸体上的箭支,又解下了自己的大氅,覆盖在田丰身上,最后用手轻轻一抹,闭上了那双哀伤的眼睛--“河北袁氏灭亡,并非君之过矣!” 一代忠心谋士,陨落沙场之上,河北栋梁折断,再也无力回天了! 接下来,萧逸领人清查府库,结果是颇为满意,共有粟米二十万担、豆饼十余万斛、牧草一千多堆……大都是袁熙截流下的,盔甲、兵刃、器械更是不计其数,维持玄甲铁骑的日常消耗,绝对是绰绰有余了! 萧逸当即下令:先拨出五万担粮食,分发给黎阳百姓,感谢他们相助之情,也算补偿一下战争伤害,百姓们分到了粮食,无不欢欣雀跃,称颂大司马的仁德,捎带唾骂袁氏暴政,人心尽皆归顺了! 接下来,留下一万人马在城内,萧逸亲提两万大军,在黄河渡口扎下大营,监视对面的动静,截断了袁军的退路,战事发展到这一步,谁也无法逆天了! ……………………………………………………………………………………………… “老大一向安好,真是想死我了!” “贤弟平安康健,我也想你呀!” ………………………… 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凉风阵阵,心旷神怡,黄河岸边一处高坡上,萧逸、梁小鱼相对而坐,共叙朋友之情谊,亲兵们都在百步之外,谁也不敢打扰二人,唯一能够靠过来的,只有‘白菜大爷’了,它也是小道观的一员呢! 天下第一名将、与天下第一阔少聚会,理应是美味佳肴、山珍海味才对,事实正好相反,除了一大坛子美酒,其他什么也没有,简直可怜到了极点!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以前在卧虎山上,他们经常一起喝穷酒,早就已经习惯了,梁小鱼什么也没说,主动在周围捡拾干柴,升起了一堆篝火,至于下酒菜吗,就交给老大负责了,这是一个能‘无中生有’的男人! “嗷!……嗷!” 一个慵懒的男人,是不用自己觅食的,只见萧逸扬起头来,发出了一声长啸,惊动四野,直冲云霄,片刻之后,一道金色身影出现了,从云霄中俯冲而下,原来是一只巨型金雕! 两年时间过去,‘元宝’完全长大了,体重有六七十斤,双翅展开一丈二尺,一身翎羽赤黄如金,铁爪钢喙,锋利无比,双翅摇动,直冲云霄,性格更是凶悍无比,每日以野兽为食物,就是搏击猛虎恶狼,也丝毫不落下风呢! 作为一名成年金雕,必须要自食其力,奋发向上,争取有所作为,早日娶妻生子了,因此上,萧逸给它安排了两样工作: 其一,利用自身优势,盘旋在半空中,侦查敌方情况,及时的汇报上来,玄甲军千里奔袭,深入敌后,能够躲避开敌军兵马,‘元宝’居功至伟,相当于一双千里眼呢! 其二,就是外出捕猎的时候,自己吃饱喝足之后,也给萧逸带一份回来,金雕的胃口很刁,能让它看中的猎物,必然是鲜美异常的,好吃的没话说呢! “嗷!--嗷!” ‘元宝’很是聪明,看到升起的篝火,就知道要开饭了,发出几声啼鸣之后,开始在黄河上盘旋,寻找着满意的猎物,片刻之后,身体直线俯冲而下,在水面上轻轻一划,再次飞起来之时,利爪中多了一条大鲤鱼…… “嗖!--啪嗒!” ‘元宝’飞速滑翔过来,把猎物扔在了高岗上,是一条黄河大鲤鱼,黑背金鳞、大头长须,起码十五六斤重,落地之后,还在不停的蹦跳,试图重新返回水中…… 哈哈!-元宝好样的,明年给你娶个媳妇--嗷!“ 许下一个小承诺之后,萧逸拔出一柄小刀,开始划鳞、开膛、扣腮……把大鲤鱼收拾干净后,用一根木棍穿起来,放在篝火上烧烤,这就是他们的下酒菜了! “老大坐骑骏马,肩架金雕,纵横天下,所向无敌,数年之间,战功显赫无比,已成天下第一名将,真是让人羡慕呀!” “贤弟带领商队,行走四方,奇珍异宝,聚散如沙,数年之间,赚取了无数钱财,号称天下第一阔少,同样是可喜可贺呀!“ “呵呵!-今日拥有亿万钱财,却换不回以前的快乐了,金银如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又有何用呢?” “哈哈!-天下兴亡,与我何干,做一个小道士多好呀,笑傲山野,无忧无虑,可惜没机会了!” ………………………………………………………… 片刻之后,烤鱼已熟,香气四溢,二人相对而坐,品尝美酒,撕取鱼肉,谈论起以往之事,时而仰天大笑,时而唏嘘不已,高处不胜寒的感觉,只有自己心中知道呀! “去年秋天,我回了一趟卧虎山,小道观完好无损的,与当初一模一样,又在祭祀了一下仙师,祈求仙师在天之灵,护佑我们平安无事! 卧虎亭也在修复中了,就按照以前的样子,等那些孤儿长大之后,就送他们回去居住,安居乐业,娶妻生子……这几年天灾不断、战乱频繁,幽州民生艰苦呀,多少的繁华村镇,都化成了一片废墟……” 酒到半酣之时,梁小鱼话锋一转,提到了卧虎亭往事,而且言语之中,似乎大有深意,别看他是个商人,也有一片仁慈之心,如果人都死光了,留下钱有什么用呢? 萧逸聪慧过人,立刻听出来了,这是借老道师傅的名义,在劝诫自己少杀人呢,如今的黄河南岸,包围着三十万袁军,以及双倍数量的辅兵、杂役、民夫,总人数超过了一百万! 换而言之,河北四州的人口精华,都在包围圈中了,只要萧逸狠狠心,这些人一个也活不成,不知留下多少孤儿寡妇,三、四十年之内,河北休想恢复元气! “今日之战,罪在袁氏一族,与河北百姓无关,我会劝谏丞相大人,战后高抬贵手,给河北留下一些元气!” 萧逸前世是帝都人,后世穿越到渔阳郡,从根本上来说,也是一位幽州子弟呢,对于自己的家乡人,自然有一定的感情了! “若是如此,小弟代河北万千生灵,谢过萧郎的大恩大德,不过吗,就怕曹丞相不肯答应呀!”梁小雨站起身来,恭敬的行了一礼,可是面容之上,依旧有几分担心,坑杀降俘,自古有之呀? “贤弟放心吧,手下留情的事情,丞相不答应也得答应,别忘记了,苍穹之下,万里江山,也有我的一份呢!” 萧逸手握宝剑,目视黄河,浑身散发出了一股气势,气吞山河,直冲霄汉,男儿若不守护家乡,空留八尺之躯何用?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三章可怕的‘营啸!’ 七月流火,过我山陵,女儿耕织,男儿做兵; 有功无赏,有田无耕,有荒无救,有年无成; 悠悠上天,忘我苍生………… 深夜时分-袁军大营,灯火稀疏,阴风阵阵,哀歌四起,军心浮动,现在的战场形势,简直是糟糕透了,内无粮草,外无援兵,进攻失败,后路断绝,全军陷入了绝境中,就是孙武、白起重生,也是无力回天了! 自从乌巢失守之后,大营已经断粮十天了,袁军将士饥饿难耐,只能宰杀战马为食,问题是,人多肉少,难以周全,只能按照等级分配了…… 将军、校尉之类的长官,还能吃上一顿饱饭,普通的士兵吗,每天是三两马肉,再加上一些野菜汤,勉强的不饿死罢了,至于杂役、民夫只能啃食马骨、挖掘虫蚁,每天都在饿死人,境遇之悲惨,让人不忍直视! 到了这个地步,再无希望可言,人们除了像恶狼一样,四处寻找食物之外,就是呆坐在营地里,瞭望着黄河北岸,吟唱思乡的民谣,自己遥远的故乡呀,恐怕再也回不去了,到了九泉之下,也是孤魂野鬼呀! “传令各部将士,再有动摇军心者-杀无赦!……老夫还有河北之地,还有几十万人马,可以卷土重来,绝不会认输的!” 中军帐内-袁绍浑身酒气,双目通红,犹如一头发疯的公牛,用力的拍打着桌案,最近几天时间,他一直是烂醉如泥,试图忘记一切的烦恼,或者说,在逃避自己的责任,大军落入绝境之中,统帅难辞其咎呀? 不多的清醒时候,袁绍也在反思往事,慢慢的懊恼之情,他后悔没听田丰之言,轻易的挥师渡过黄河,陷入了一片绝地之中;后悔让淳于琼守护乌巢,弄的粮草尽失,将士们饥饿哀嚎;更后悔生出了逆子袁熙,这个坑爹的坏东西,丢了重镇黎阳城,自己逃之夭夭了…… 可惜呀,一切都太晚了,战事失利,粮草断绝,几十万将士进退两难,无路可走,军心浮动之下,短短的几天时间,已经逃走了数万人,他们或是投降曹营,求取一顿饱饭吃;或是窜入荒野中,只能是自生自灭了…… “哎!……粮草断绝,将士饥饿,有的营地开始吃人了,这可如何是好呢?” “是呀!……人心惶恐不安,逃兵越来越多,不出三天时间,恐怕就要全军崩溃了!” ………………………………………… 中军帐内,一群文武官员唉声叹气,全都耷拉着脑袋,谁也没有回天之术了,有的人紧咬牙关,准备做一名死忠之臣,与大将军同生共死;更多的人目光转动,心中暗暗的盘算,准备加入逃跑大军中,真是树倒猢狲散,各人顾各人呀! “战事不利,进退两难,理应上下一心,共渡难关才是,还望诸位献上一些良策,能够挽狂澜于即倒,扶大厦之将倾?” 一阵吼叫之后,袁绍恢复了一些理智,终于承认了事实,也放低了姿态,开始询问脱困之法,尤其两位谋士:郭图、沮授,希望借用他们的智慧,挽救不利的局势,最好能够全身而退! “营中粮草断绝,将士饥饿难耐,恐怕难以打下去了,不如派出一位舌辩之人,携带重礼谦书,前往曹营议和,从此以后,两家以黄河为界,各分南北而治之,和睦相处,不起刀兵,曹孟德与主公有旧,看在往日的友情上,也许会……” 郭图献计议和,可是声音很低沉,显然自己也没信心了,自古以来,两军停战不难,前提是要有实力,猛虎与雄狮对峙,双方势均力敌,才会坐下来谈判,如果是猛虎遇到了羊羔,只会是饱餐一顿,谁会放弃嘴边的肉呀? 现在的官渡战场,袁军粮草耗尽,后路断绝,完全的处于劣势了,这种情况下,曹操会为了一点礼物,几句好听的软话,放弃唾手可得的胜利吗,除非他的脑袋被驴踢了,才会放过生死宿敌,更别说划黄河而治了,奸雄野心勃勃,要的是整个天下呀? 相反的,自从开战以来,袁绍不听劝谏,驱逐良臣,指挥上昏招不断,受挫后死不悔改,现在陷入绝境中了,又声嘶力竭的询问对策,这才是脑袋让驴踢了呢,而且不止是一头! “拼光亦光,不拼亦光,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放手一搏,屠尽营中马匹,让将士们饱餐一顿,而后全军猛攻官渡,与曹贼决一死战,只要大将军亲临战阵,咱们仍有三成胜算呀!” 沮授的建议相反,不愿意去议和,也不想活活饿死,而是希望袁绍振作起来,就像当初的霸王-项羽,破釜沉舟,决一死战,只要攻破了官渡防线,袁军就能扭转败局了! “公与先生言之有理,与其受困而死,不如趁着有些力气,跟曹军拼死一战,也许杀出一条活路呢?” “说的到是容易,咱们用什么拼呀?……战马快要吃光了,士兵们饿的走不动路,更别提上阵厮杀了,还是想办法议和吧?” ………………………………………… 两种相反的计策,引起了轩然大波,上百位文臣武将,吵吵闹闹,争论不休,大部分人主张议和,就是割让几郡城池,赔偿百万钱财也可以,只求活着回到河北;少部分人坚决主战,要拼一个你死我活,也绝不向曹贼卑躬屈膝! “进退两难,无路可走……如之奈何?如之奈何?” 家有千口,主事一人,到底是战是和,决策权还在袁绍手中,不过吗,这位河北霸主-目光呆滞,意志消沉,除了默默垂泪,一点魄力也没有了! 如果倒退上七八年,袁绍还是诸侯盟主,意气风发,心志坚定,统领千军万马,席卷四方城池,别说是三成胜算了,那怕只有一成机会,他也敢豁出性命,与强敌拼死一搏! 可是称霸河北之后,权势滔天,生活安逸,富贵、奢靡消磨了他的斗志,美酒、美人掏空了他的身体,现在的袁绍吗,就像一头年老的雄狮,空有一身华丽皮毛,可是肌肉松弛、爪牙迟钝,再也不能称王称霸了! “隆!隆!……杀呀!” “回家去!……咱们造反了!” …………………………… 就在袁绍一筹莫展的时候,远处传来了奇异声响,仿佛大海潮起一般,波涛汹涌,浪花澎湃,隐约还有厮杀之声,而且越来越大…… “报!--左营军士争抢食物,引发了强烈营啸,已经蔓延到四方了,还请主公速速定夺!” 片刻之后,一名浑身是血的校尉,飞奔进入了大帐,一脸的惊慌之色,仿佛见到了洪水猛兽一般! “什么?……营啸……各营火速镇压,万万不得有误!” 听到‘营啸’两个字,中军帐内顿时炸锅了,人们顾不上争吵了,纷纷向外边跑去,神色惊慌至极,就连沮授、郭图两谋士,也是一脸的死灰色,天意如此,大事去矣! ‘营啸’之说,比较复杂,与周围环境有关,军营中规矩森严,禁止高声叫喊,或者聚众喧哗,士兵们提心吊胆的生活,日积月累下来,精神上十分压抑,尤其打了败仗后,亲朋好友战死无数,情绪更加的低落了! 另外吗,袁军粮草断绝,人人忍饥挨饿,为了填饱自己肚子,难免有以强凌弱之事,军官欺压士兵,老兵欺压新兵,新兵欺压民夫……,层层传递,压力巨大,尤其是底层人员,饥饿难耐不说,还可能变成别人的食物,心中情绪紧张,随时可能崩溃! 这种情况下,一旦有人大声呼啸,或者打架斗殴,就会引燃人们的情绪,产生极大的混乱,丧失理智的士兵们,互相攻击,乱砍乱杀,就像一群疯狂的野兽,谁也控制不住他们了,这种疯狂的情绪,还会互相传染的,一营呼啸,全军皆乱…… 袁军就是如此,屡战屡败,死伤惨重,再加上饥饿的折磨,终于引发了‘营啸’,放眼望去,大营里火光冲天,喊杀四起,士兵们彻底的疯狂了,手持兵刃,互相残杀,比在战场上还凶猛,一些有积怨的军官,被乱兵砍翻之后,血肉都被撕扯分食了,真犹如修罗地狱一般! “各部将士归营,禁止互相攻击,再有不听号令者--杀无赦!” ‘营啸’不加制止,有全军崩溃的危险,袁绍指派将领,火速回营整顿人马,又调集两万‘大戟士’,死守着中军营地,生怕乱兵冲进来,要了自己的老命,要说谁的积怨最深,袁绍可是当之无愧! 可惜呀,发生‘营啸’的大军,就像一座死泥潭,无论注入多少清水,流出来的都是泥浆,袁军将校前往镇压,可是收效甚微,许多人一去不回头,死在了乱军之中,成为了饿兵的食物…… ……………………………………………………………………………………………… “呜!--呜!呜!” “杀!--杀!杀!” ………………………… 自从火烧乌巢之后,曹军就掌握了主动权,萧逸奇兵偷袭黎阳城,一举截断了袁军的退路,战场局势更是急转直下,最近几天时间,曹操派出了大量游骑兵,紧盯着袁军大营的情况,如今机会出现了,奸雄岂会放过呢? 趁你病,要你命,乃是兵家常理,得知袁军引发了营啸,几十万人马混乱不堪,对面的曹军开始行动了,各部人马开出壁垒,在中军帅旗的指挥下,整齐列阵,缓缓推进,准备给敌人致命一击! 为了振奋士气,曹操亲自披挂上阵,各部人马倾巢而出,全军分成了八队,从不同的方向,猛攻袁军大营壁垒,最后的大决战,终于要开始了…… :。: 正文 第二百六十四章黄河岸边,全军崩溃! 一??看书??W?W?W要·要K?A?N?S?H?U?·COM???W?WW?·?K?ANSHU·COM “咚!咚!--丞相大人有令:投械弃甲者生,顽抗到底者死!” “咚!咚!--丞相大人有令:投械弃甲者生,顽抗到底者死!” …………………………………………………… 黎明时分-官渡战场上,二十几万曹军倾巢而出,排列成整齐的队形,曹操亲自指挥之下,缓缓的逼近了袁军大营,将士们一边用手中兵刃,有节奏的敲击盾牌,发出恐吓的声响;一边高喊战斗口号,鼓舞己方士气,瓦解对方军心,这是一种典型的心理战术,效果堪比张良的‘四面楚歌!’ 人马列阵之后,没有立刻进攻,反而玩起了心理战,这就是曹操的高明之处了,俗话说:‘猛虎虽老,余威尚在’,袁绍固然穷途末路了,麾下还有几十万将士,以及坚固的壁垒,曹军贸然进攻的话,虽说可以取得胜利,人马必然伤亡惨重,未免有些不划算了! 就像是围棋对弈一样,越是占据了优势,在最后‘收官’的时候,越是要小心谨慎一点,不能一味的拼杀,必须是文武之道,一张一弛,小小的心理战术,更胜千军万马呢! “曹军杀过来了,大营守不住了……弟兄们快跑呀!” “咱们回河北老家去,好好的耕田过日子,再不给袁家人卖命了!” ………………………………………… 再说袁军大营中,一场突发的‘营啸’,引起了全军混乱,士兵们疯狂呐喊,自相残杀,死伤不计其数,将军、校尉们全力镇压,忙活了大半夜,总算是控制住一点局势,结果曹军人马一出现,顿时的前功尽弃了! 袁军犹如惊弓之鸟,心中本就惶恐不安,看到曹军人马铺天盖地,狂飙席卷而来,心理防线立刻崩溃了,谁也不想白白送死了,有的丢弃兵刃,跪在地上投降,有的转身逃跑,试图回到老家去…… “隆!……隆!……隆!” 前锋营最先崩溃了,士兵们丢盔弃甲,争先逃命,犹如决堤的洪水似的,一发而不可收拾了,将校们拼命的阻拦,也是无济于事了,反而让乱兵们撞倒在地,千万只脚蹂躏之下,活活的踩成了肉泥,没了军官们的束缚,乱兵们跑的更快了…… “大将军有令:后退着死!-后退着死!” “各部整理队形,返回壁垒之上,与曹贼决一死战!” …………………………………… 败兵们一路溃退,很快就到了中军营,这是袁绍的大本营,两万精锐‘大戟士’,身披重甲,手持巨戟,排列成了一道人墙,不停的高声叫喊,试图阻挡住败兵们,逼迫他们重回防线,与曹军决一死战! 与此同时,袁绍身披黄金甲,手持斩将刀,在一群文武大员簇拥下,也出现在了战场上,生死关头之际,他终于爆发出一点勇气,让人高举着大将军旗帜,不停的左右摇动,试图激三军士气,挽回糟糕的局面! 很可惜,一切都太晚了,如果开战之初,袁绍亲临第一线指挥,也许还能坚持一阵子,现在军心大乱了,败兵犹如潮水般退下,别说是一面大将军旗帜,就是天王老子下凡了,也无法挽回必败之局了! “让开道路,挡我者死--杀呀!” 败兵们奔涌而来,疯狂的冲击着壁垒,他们还挥舞兵刃,砍杀阻拦的‘大戟士’,凶狠的犹如恶狼一样,眼睛都是赤红色的,战局到了这一步,尊卑、上下、军纪……全都荡然无存了,败兵们只有一个念头:‘逃回家去,挡我者死!’ ‘大戟士’装备精良,粮饷丰厚,号称‘河北第一精锐’,不过吗,成员大都是士族子弟,一群标准的绣花枕头,平时耀武扬威没问题,上阵厮杀就不行了,只坚持了一会功夫,就纷纷的败下阵来,直接溃不成军了,就这样,袁军最坚固的中军防线,硬是让自己人冲垮了,也算是莫大的讽刺了! “咚!-咚!-咚!” “全军出击,奋勇向前,有生擒袁本初者--赏赐万金,封千户侯,官升五级--冲呀!” 眼看袁军自相残杀,大营里乱成了一锅粥,曹操拔出倚天宝剑,下达了全军出击的命令,人马分成了八队,高举刀枪,奋勇厮杀,犹如八支离弦之箭,直奔对方的要害,‘曹’字旌旗所到之处,敌人成片的倒下,只杀的尸积如山,血流成河…… 袁军本就兵无斗志,将无战心,在曹军的冲杀之下,顿时跑的更加快了,不但冲垮了中军营,就连大将军-袁绍本人,也裹挟在人潮之中,向后面溃退下去了,至于中军帐的珍宝、书籍、古玩、美女……统统的留给了曹军! 中军营一被攻破,其余各营更守不住了,几十万袁军士兵,疯狂的向后逃跑,直奔黄河渡口去了,那里无路可走,必将成为他们的绝地,不过吗,也有一个‘绝处逢生’的机会呢! “大将军切莫灰心,前面是黄河渡口了,浮桥已毁,舟船皆无,将士们无路可走,心中悲愤无比,只要大将军振臂一呼,全军必然调转矛戈,与曹贼决一死战了!” 沮授不亏忠贞之士,一直跟随着袁绍,护卫左右,不离不弃,就在全军奔溃之际,还在尽着最后的努力,试图力挽狂澜呢! 准确来说,这个办法颇为可行,当年的‘井径之战’,韩信故意的背水扎营,让将士们无路可退,只能奋勇拼杀,结果一场大战下来,汉军以弱胜强,大败赵军二十万之众,生擒了赵王歇,这就叫‘置之死地而后生!’ 袁军虽然一路溃败,毕竟有几十万将士,如果逼到了绝路之上,必然爆发出巨大勇气,袁绍再振臂一呼,就会返身决一死战了,就算打不过曹军人马,也能给予巨大杀伤,甚至是改变战场形势,此一计策,可见沮授足智多谋了,不过吗,有一个人比他更聪明呢! “隆!--隆!隆!” 败兵们犹如潮水一般,撒腿狂奔,速度惊人,很快就看到黄河渡口了,与此同时,袁绍振作精神,运足了全身力气,准备一声高喊之下,带领败兵们杀回去,逆转乾坤,再分胜负,那知道…… “船只!--渡口有船只,咱们可以回家去了!” “全都让开了,船只是老子的,挡我者死……杀呀!” ……………………………… 败兵们来到黄河边上,只见在渡口附近,停放着一长排的船只,足有上百艘之多呢,上面船桨、竹竿、铁锚一应俱全,他们只要坐上去,就可以划过黄河,踏上河北的土地了! 走投无路之下,才会返身死战,现在有路可走,自然是争先逃命了,士兵们大呼小叫的,纷纷跳入河水中,争夺那些船只,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回家的希望呀! 问题是,一百多艘船只,看似数量不少呢,分配到几十万人头上,那就是杯水车薪了,根本不够使用的,于是乎,为了争夺过河的机会,袁军将士大打出手,就在黄河岸边上,展开了一场血腥厮杀…… 生死关头,谁肯让步,尊卑、友谊、忠义……统统的不见了,人们挥舞刀枪,拼命厮杀,就是同乡好友之间,也是毫不留情,只杀的人头滚滚,尸积如山,原本淡黄色的河水,硬是让鲜血染红了,人员死伤之大,由此可见一斑了! 利用一百多船只,引得袁军互相残杀,这一切的罪魁祸首,自然是腹黑心狠的萧逸了,原来曹军全线出击之时,萧逸就预料到了,袁军全线崩溃之后,必然退到黄河渡口,因此上,提前安排了一些船只,让他们看到生的希望,以免弄得狗急跳墙! 就算袁军抢到了船只,也逃不出的,他们互相残杀之时,萧逸带领两万铁骑,列阵在黄河北岸,专门等着漏网之鱼呢,只要有败兵过河,举手投降也就罢了,敢有顽抗到底的,一律乱箭射杀,毫不留情,也就是说,袁军拼死争夺的,不过是一个做俘虏的机会罢了! 兵家之道,以诈取胜,有时候给敌人一点希望,反而会加快他的败亡呢,至于如何运用,全在一心之间! ……………………………………………………………………………………………… “顶住!……一定要顶住!” 再说黄河南岸上,袁军互相残杀,已经乱成了一锅粥,曹军人马步步逼近,形成了大包围圈,一个也不愿放走,无奈之下,袁绍命令张、高览二人,收拢四周的败兵,拼死抵挡住曹军进攻,自己带着儿子袁谭、谋士郭图,踏上了逃亡的道路…… 袁绍毕竟是大将军,身边有一些忠心死士,在这些人的帮助下,经过了一番血战,总算是抢到了几艘船,袁绍也不管别人死活了,脱下大将军服饰之后,带着袁谭、郭图,以及十几名贴身死士,上船向着北岸划去了,至于几十万河北将士,统统被他抛弃掉了! 另外吗,袁家父子打仗不行,逃跑却有一套呢,抢到船只之后,他们没有划向对岸,也没有顺流而下,因为袁绍心里清楚,北岸有一头凶悍的‘贪狼’,正在窥视自己的老命呢…… 因此上,利用黄河渡口附近,水流比较缓慢的特点,袁家父子奋力划桨,船只硬是逆流而上,在上游一处乱石摊靠岸,而后钻入了荒野之中,一路向邺城方向逃去--釜中游鱼,终得活命! 正文 第二百六十五章大战结束,恩怨皆消! “河北健儿!--誓死不降!” “河北健儿!--誓死不降!” ………………………… 常言道:‘困兽犹斗,不可小觑’,袁军数十万将士,被围困在了黄河南岸,前无去路,后有追兵,内无粮草,外无救援,如此绝境之中,大部分人弃甲投刀,成为了曹军的俘虏,也有一小部分人,负隅顽抗,垂死挣扎,上演了极为悲壮的一幕! 袁家父子逃走之时,沮授、张郃、高览几人负责断后,他们凭着自己的威望,硬是聚集起一些人马,退入一处河湾之中,利用三面环水的地形,结成阵势,拼死力战,渴了饮浑浊的河水,饿了就以河蚌充饥,生吞活剥,如同野兽,就是不肯出来投降! 面对如此顽强的敌人,曹军即是痛恨,又很钦佩,为了减轻人马死伤,只好重重合围,缓缓逼近,压缩对方的活动空间,同时派出小股骑兵,日夜不停的发起冲击,以此消耗袁军的体力,等到时机成熟了,再发起致命一击! 沮授、张郃、高览不愧是忠义之士,纵然深陷重围,也丝毫没有怯懦,他们数次组织人马,向外发起了突围,可是曹军重重围困,犹如铜墙铁壁一般,突围均告失败了! 接下来,袁军依旧不死心,他们砍伐河边树木,想要用木筏渡河,结果萧逸早有准备,玄甲军列阵北岸,万箭齐发之下,一个活口也没留下,白白的喂了鱼虾! 人力有时而穷,就是再坚强的战士,也无法在粮尽援绝、军械短缺的情况下,一直的浴血奋战下去,三天之后-正午时分,一面白色的旗帜举起,残存的袁军终于投降了! …………………………………………………………………………………… “数日血战,抗拒大军,皆是我们二人之罪,情愿死于刀斧之下,还望丞相大人开恩,宽恕剩下的将士们吧--呜呜!” 出来投降的首领,正是张郃、高览,二人神色憔悴,伤痕累累,甲胄残破,宝剑折断,走出包围圈之后,跪倒在曹军大旗下,情愿用自己的性命,换取部下们一条生路! 张郃、高览弓马娴熟,骁勇善战,位列‘河北四大名将’之中,自从官渡大战以来,他们一直是袁军的先锋官,凡是硬仗、恶仗、险仗,总能见到他们的身影,冲锋在前,撤退在后,战术上也颇有造诣,杀伤了大量的敌军,提起二人的名字来,曹军上下咬牙切齿呢! 二人穷途末路之下,前来跪地请降了,岂能轻易的放过呢,曹军将校纷纷建议,有仇报仇,有怨抱怨,把二人千刀万剐,再用他们的人头,祭祀战死的将士们,不过吗,这个建议没有成功,因为有一个人反对--曹操! “哈哈!……二位将军勇武过人,尽忠尽责,乃是当世之良将,老夫心中敬仰已久,岂会随意加害呢,日后忠心侍奉,必然荣华富贵-平步青云!” 曹操亲自上前搀扶,又让人取来金甲、锦袍,赐予了张郃、高览二人,而且当场下令,让他们官升一级,依旧留在军中,执掌兵马重任,如此一番恩赐拉拢,二将感激涕零,发誓以死相报! 对于投降的敌将,没有千刀万剐,反而赐予高官厚禄,这就是奸雄的手段了,在曹操的认识中,张郃、高就像两把锋利的刀子,他们冲锋陷阵,杀伤了不少曹军将士,不过是尽了刀子的责任,本身没有任何过错,犯错的是用刀之人--袁绍! 现在袁绍战败了,二将前来投降,等于刀子落入曹操手中,作为一个明白人,绝不会销毁缴获的武器,相反的,还要用心保养,打磨的更加锋利,用来冲锋陷阵,斩杀敌人! 最后一股袁军也投降了,可是缺少一个人-沮授,对此曹操很是关心,希望再收服一位谋士,那就是皆大欢喜了,可是降兵们眼含热泪,个个沉默不语,无奈之下,曹操派出了大队骑兵,在战场上反复搜寻,终于在黄河岸边上,找到了沮授的--尸体! 一身青衫,一柄断剑,伏尸一人,血流五步……沮授自刎身亡了,就在黄河岸边,面对着邺城方向,死的极为安详,河滩上有两句遗言:男儿一腔忠义血,死后方敢对青天! “河北义士何其多也,可惜袁本初不能用之,田丰如此,沮授也如此,若有一人重用,施展胸中韬略,官渡之战的结局,恐怕就要改写了,如此人才:可惜!可叹!” 看到沮授的遗言,曹操叹息良久,上前躬身行了一礼,让人准备上好的棺椁,以士大夫的礼节,安葬在黄河南岸边,并且立庙祭祀,与北岸的田丰墓--遥相呼应,共写忠义,河北栋梁,双双折断! 凭心而论,田丰、沮授的身亡,固然是没遇到一位好主公,良策不听,忠言不纳,最终是全军覆灭,连累了两位当世奇才! 不过吗,这也与田丰、沮授的性格、眼光有关,如果他们选择一位明主,比如曹操、孙策、刘备……绝对会大展身手,成为一代贤臣明相,留美名于青史之上! 退一步说,如果二人性格柔和一些,方法巧妙一些,袁绍也许会听从的,不至于让一群卑鄙小人,影响到了军国大事,最终导致河北集团消亡! 大争之世,在于人才,不但明君择臣,贤臣亦要择君,能否配合默契,共成大事,一是赌运气,二是看眼光! 至此,官渡大战终于结束了,袁绍、曹操两位最强诸侯,投入了几十万兵马,动员上百万的民夫,耗费了无数的军饷、粮草、军械,倾尽心血,惊天豪赌,历时了八个月之久,血战连绵不绝,死伤不计其数,最终的结果:曹操运用谋略,以弱胜强,打败了人生宿敌,奠定了王霸基业! 尤其是最后几天,曹军人马全线出击,一举攻破了袁军大营,斩首八万有余,逼进黄河-淹溺而死十余万,死尸堆积,拥堵河道,黄河水为之不流,真是惨不忍睹呀,俘虏更是不计其数,漫山遍野,皆为降兵---河北之精兵强将,大半殁于此战了! 至于逃跑的袁绍吗,犹如没了爪牙的狮子,已经不足为虑了,河北的谋士、勇将、精兵……几乎丧失殆尽了,没有了这些人,四州之地就守不住了,不出三年时间,袁氏一族必亡! ……………………………………………………………………………… 夏季天气炎热,容易爆发瘟疫,如何处置如山的尸体,就成了一个大问题,有人建议:‘全部扔进黄河里面,喂了鱼虾鳖蟹,即干净,又省力,可谓是一举两得!’ 也有人建议:尸体也是资源,不该白白的浪费,不如相仿大司马的习惯,就在黄河南岸边,修筑一座巨型‘京观’,即证明了丞相大人的军威,又能恐吓河北人心,让他们再不敢反抗了,这才是最好办法呢! 两个办法,各有千秋,一个省心省力,避免瘟疫,一个耀武扬威,恐吓敌心,为此事,曹军将校分成了两大派,吵吵闹闹,辩论不休,还没讨论出结果呢,谋士郭嘉说话了:“两个办法奇烂无比,一个也不能使用!” “萧郎嗜杀成性,喜欢以尸骨筑造‘京观’,不过吗,萧逸所屠皆为异族,雁门屠匈奴、陇右屠氏人、敦煌屠胡羯……手段凶狠,铁血无情,大振汉家雄风,威慑四方蛮夷,日后青史之上:必然是誉满千秋,也会谤满千秋! 今日之事不同了,战死的袁军将士,也是汉家血脉,战场上互相残杀,已经愧对祖先了,用他们的尸骨修筑‘京观’,或者扔进黄河里喂鱼虾,绝非正人君子所为呀,天下有识之士,也会深深唾弃! 再说了,这些阵亡将士的亲人,皆在河北四州居住,今日虐待尸体,结下血海深仇,明日大军北伐,必然步步为艰,遍地皆是敌人,丞相一统中原的大业,恐怕会平添不少阻力!” 郭嘉高谈雄辨,讲述了不能‘虐尸’的原因,以及引发的严重后果,至于萧逸的凶悍作风吗,天下仅此一人,永远无法效仿! “奉孝言之有理,老夫身为大汉丞相,自当施以仁政,岂能虐待尸骨,失了天下人心,战事已经结束,以往恩怨皆消吧!” 曹操一向从善如流,当即传下军令,选择一处风水宝地,小心安葬尸骨,再修建一座神庙,请来道士、巫师,用最隆重的法事,超度战死的英灵,让他们魂归故乡,享受家人祭祀吧! 至于几十万俘虏吗,暂且押送到了乌巢,那里四面沼泽,只有一条小通道,整个一个天然监狱,关押俘虏再好不过了,再让夏侯惇、夏侯渊统领五万人马,驻守在出口处,也就万无一失了! 一切安排就绪之后,曹军擂起战鼓,高唱凯歌,全军列队回营,热烈庆祝大胜,与此同时,曹操传下一道命令:让萧逸火速过河,前来中军帐商议大事,万万不得有误!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六章是战是和,举棋难定? 壹看书一??看书??W?W?W要· 龙蛇争霸天地摧,风云激荡九州碎, 万里江山染红叶,尽是汉家男儿血! 深夜-曹军大营,篝火升腾,酒肉喷香,欢声笑语,凯歌高唱,大战已经结束了,疲惫不堪的将士们,终于可以放松下来了,丞相大人传令:犒赏将士,赐予酒肉,全军狂欢,修整三天! 放眼望去,将士们三五成群,或是围拢火边,饱餐酒肉,享受胜利的欢乐;或是窃窃私语,盘算战功,可以换取多少赏赐;还有人躲在阴暗处,点燃几根香烛,祭祀阵亡的亲朋好友,一战功成万骨枯,凯歌奏时几人还? 欢乐、忧郁、悲伤、空寂……百般滋味,缠绕心头,这就是大战后的感觉,纵然是铁血勇士,心中也是一片茫然,万幸的是,他们是胜利的一方,大多数人存活下来了,未来依旧充满了希望! 中军大帐-灯火通明,人影晃动,防卫森严,铁甲环绕,外面的笑语欢声,与这里丝毫无关,一场重大的军事会议,正在紧张召开中…… 曹操居中而坐,亲自主持会议,两旁落座的萧逸、郭嘉、程昱、曹仁、曹洪、夏侯、夏侯渊、于禁、徐盛……皆是文武重臣,曹彰、曹植兄弟端茶倒水,充当了侍从,同时揣摩精神,虚心学习! 此外,张、高览也坐在人群中,作为刚刚归顺的降将,就能进入中军大帐,参与重要军事会议,二人心中颇为忐忑,不时的审视自己,生怕有失礼之处,另外吗,对于丞相大人的厚待,更是感激涕零,暗暗的下定决心--跟随左右,誓死不渝! 官渡大战结束了,赢的极为漂亮,歼灭敌军三十余万,缴获物资不计其数,还占领了黄河北岸重镇-黎阳城,等于有了一块‘踏脚’石,随时可以挥师北伐,攻略河北之地,掌握了战争主动权! 不过吗,袁家父子逃脱了,河北四州尚未平定,两大集团之间的战争,远远的没有结束呢,这次军事会议内容之一:就是继续打下去,大军直捣邺城,还是暂且歇兵,回到许昌整顿! “官渡一番大战,袁绍惨败收场,足智多谋之士,骁勇善战之将,几乎损失殆尽了,犹如一条断脊之犬,再也不敢狺狺狂吠,我军应该乘胜追击,北上越过黄河,大军直捣邺城,一举擒拿袁氏父子,彻底的斩草除根呀! 若是迟疑不动,错过大好良机,袁绍坐拥四州之地,招兵买马,积草屯粮,不出数年时间,必然会卷土重来的,到了那个时候,消灭袁贼就不容易了,还请丞相速下决心,毕其功于一役!” 曹仁、曹洪、夏侯渊、夏侯……一众宗族将领,全都是主战派,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官渡大战的辉煌胜利,让他们的内心极度膨胀,‘十方诸侯’之首-袁绍,已经成了手下败将,天下霸主的宝座,以后就属于曹家了,自然应该乘胜追击,扫平河北之地! 然后吗,百万大军南下,剿灭孙策、刘表、刘璋,张鲁几位诸侯,一统华夏九州,到了那个时候吗,就该改朝换代了,废黜汉家小皇帝,让丞相大人取而代之,建立一个‘曹氏天下’,他们就成了皇室宗亲,荣华富贵,享之不尽,真是做梦也能笑醒呀! “丞相大人挥师北上,我们愿为开路先锋,攻山克寨,抢关夺城,一路直捣袁氏老巢,冀州防务情况,我们一清二楚,邺城守军之中,又有旧部内应,必能一举制胜!” 眼看群情激愤,将领纷纷主战,张、高览也站起发言,愿意作为全军先锋,利用自身的优势,引导大军北上,一举攻克邺城,也算报答丞相的大恩了! “哈哈!--诸位将军骁勇善战,一心为国讨贼,老夫甚是欣慰呀,不过吗,此事过于重大,需要三思而行……奉孝、无愁是何意见呀?” 曹操老谋深算,心深如海,听完了众人的建议,只是赞许了几句,没有直接表态,而是询问一文一武,两位最得力的助手! 世人有个比喻,曹营集团如同一辆战车,曹操是‘御者’,掌握缰绳,指挥前进方向;郭嘉是‘车左’,手持盾牌,护卫安全;萧逸是‘车右’,弯弓搭箭,射杀强敌,三人齐心协力,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碾压路上一切对手,堪称是最强组合了! 因此上,在曹营集团会议中,郭嘉、萧逸意见极为重要,直接影响到最终决策,有的时候吗,二人意见相同的话,可以改变曹操的决定,幸运的是,三人心意相通,经常不谋而合,一直没出现大的分歧,这也是曹军屡战屡胜的原因之一! “此番官渡大战,上依丞相大人神威,下靠三军将士效命,一举挫败了强敌袁绍,歼灭敌军数十万,各路诸侯无不惊惧,天下霸业可以预期,真是大快人心呀 不过吗,杀敌一万,自损八千,自从开战以来,我军阵亡六万有余,负伤的超过了十万,不少人还落下了残疾,剩下的也是疲惫不堪了,消耗的军械、粮草不计其数,兖、豫、徐、司、凉各州的府库,已经是空空如野,大军继续北伐,恐怕力所不及呀!” 郭嘉斜卧在软榻上,不时的低咳几声,一副狂放不羁之态,不过吗,此番官渡大战,他日夜谋划军机,耗费无数心血,自身元气消耗极大,原本英俊的小脸上,一点血色也没有了,让人看了不免心痛! “吾儿子建何在,速取一碗参汤来,让奉孝补补身子……奉孝军务繁重,身体又虚弱,还要好好保重呀!” 首席谋士,如此疲惫,曹操也是一阵心痛,连忙让曹植上前服侍,又解下自己的大氅,给郭嘉小心披上,关爱之心,溢于言表! “奉孝气血两虚,肝火上升,肾水不足,身子虚弱的太厉害了,最近一段时间,千万不要再熬夜了,也不能滥饮美酒了!” 萧逸精通岐黄之术,号称‘圣手小神医’,连忙走了过去,伸出了三根手指,搭在郭嘉的脉搏上,双目微闭,眉头轻皱,小黑脸上泛起一层阴云! “呵呵!-萧郎不必过虑了,自己的身子,自己心里清楚,不过是疲惫了一些,休息几日就无妨了,我还要辅佐丞相大人,扫平诸侯,一统天下,开创万世之基业,然后封妻荫子,青史留名呢!” 郭嘉饮下了参汤,面色逐渐红润起来,又以拳捶胸,示意没有大碍的,与此同时,轻轻抓住萧逸的手臂,目光中满是恳求之色,希望这位好朋友,能够支持自己的意见! 武将的最大价值,就是驰骋沙场,攻城略地,用无数敌人的头颅,换取自己的一世功业,萧逸也是武将之一,而且杀伐骁勇,能征善战,继续打下去的话,自然对他有利了,可以获得更多的财富,建立更多的功勋! 另外吗,萧逸位高权重,手握重兵,军中的异姓将领们,大都是马首是瞻,如果他建议继续北伐,就能影响到整个军方态度,曹、袁之间的大战,不打也不成了! “奉孝言之有理,大半年的厮杀下来,将士们思亲心切,都急着回去团圆呢,我家里的几位夫人,可是一日数封书信,催促的很是厉害,若是回去的晚了,恐怕要吃闭门羹了……哈哈!” 多年好友,心意相通,萧逸微微点头,示意郭嘉放下心,不过吗,众将立功心切,不能强行压制,只好用几句幽默言语,化解了满腔战意,大家出来久了,谁不想老婆呀? “袁氏称霸河北多年,人脉极广,根深蒂固,聚集残兵败将,尚有再战之力,我军久战疲劳,已经是强弩之末了,再加上路途遥远,后勤补给困难,强行攻打邺城,恐怕把握不大呀! 另外吗,玄甲军偷渡黄河时,截杀了一支使者队伍,袁绍想要结盟荆州集团,一旦我军深入冀州,后方兵力空虚,刘表可能趁虚而入,出兵偷袭许昌城,此事不得不防! 前有强敌,难以速胜,后有隐患,需要铲除,此时大举北伐,时机尚未成熟,不如留一支人马在黎阳,监视袁氏父子的动静,形成一种军事威压,大军回去修整,解决后方问题了,再行出兵不迟!” 萧逸军功无双,威望极高,一番言辞有理有据,让人很是信服的,因此上,军政会议的风向,顿时为之一变,主和派开始抬头了! “大司马言之有理,将士们死伤惨重,粮草也不充足,再打下去要啃树皮了!” “刘表坐镇荆襄九郡,麾下兵马数十万,一旦趁虚而入,恐怕为祸不小呀!” ……………………………………………………………… 萧逸表明态度后,一群异姓将领纷纷发言,全都主张退兵回去,解决后顾之忧了,再专心对付北方的袁绍! “将士们厮杀大半载,的确是疲惫不堪了,既然如此,修整十天之后,大军凯旋回朝,论功封赏将士,等到兵精粮足之后,再行出师北伐,扫平河北之地!” 一众将领都主张歇兵,曹操也不好一意孤行,沉思片刻之后,终于同意了班师回朝,正所谓过犹不及,再打下去没有好处,另外吗,自己长期统兵在外,朝廷中也不放心呢! “紧尊丞相大人军令:休整十天之后,大军班师回朝!” 丞相大人决定的事情,也就不容更改了,不管愿意与否,将领们都躬身行礼,表示服从军令,不过吗,在班师回朝之前,还有一件事情要解决--如何处置俘虏?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七章杀降不祥,罪孽缠身! 此番官渡之战,曹军大获全胜,斩首八万有余,逼入黄河十几万,至于投降的战兵、杂役、民夫……人数高达五十余万,皆为河北青壮男丁,如何处置众多的俘虏,就成一个难题了,按照战争法则,办法无非三种:收编、释放、坑杀! 上策是收编,五十几万男丁,就像当初的黄巾军一样,骁勇者收入军中,补充兵员损失,日后征战四方;其余人安置地方,开荒种田,缴纳赋税,增加国库的收入,曹营集团迅速崛起,靠的就是这种‘屯田政策!’ 不过吗,今日不同于往日,以前成功的经验,未必能复制过来呀,大半年的战争,消耗了无数的粮草,各地府库空空如野,幸亏萧逸弄到了一批粮食,这才勉强的维持下来,曹军将士尚且半饥半饱,那有余粮养活几十万俘虏呢? 再说了,这些俘虏的父母妻儿,全在河北一带生活,强行收编过来吗,一旦时间久了,思乡心切之下,难免出现大量的逃兵,甚至引发暴动,几十万人一起造反,后果不堪设想呀! 中策是释放,让他们回到河北,与父母妻儿团聚,如此仁义之举,必然获得好名声,曹军也能节省粮食,不过吗,河北路途遥远,地方残破不堪,几十万俘虏释放之后,能有一半人回到家乡,那就是神仙保佑了! 就算他们回到了家乡,也未必是一件好事,袁绍战败之后,为了恢复力量,必然大规模的征兵、征粮、征税,这些人不是重新入伍,继续与曹军对阵沙场,就是落草为寇,靠着打家劫舍为生,绝不会有一个好下场! 对于曹军来说呢,释放了几十万俘虏,等于多出了几十万敌人,以后大军北伐,必然是血战不断,不知有多少将士,因此陨落沙场? 下策就是坑杀,效仿当初的‘杀神’白起,大战获胜之后,尽屠对方降兵,华阳之战,斩首三晋联军十三万,伊阙之战,斩首韩、魏联军二十四万,尤其是长平之战,一举坑杀赵兵四十万,创造了战争史记录,五百多年过去了,华夏大地上名将辈出:蒙恬、项羽、韩信、卫青、霍去病……没有一人打破纪录! 大战之后,屠杀俘虏,即节约了粮食,又可免除后患,可谓是‘死了死了,一死百了’,不过吗,坑杀俘虏,有伤天和,难免留下万世骂名,何况是五十几万人呀,绝对杀到肝胆俱裂,曹军将领之中,谁人有此魄力,打破白起的杀人记录呢? …………………………………………………………………………………………………… 曹军大营-中军帐内,灯火闪烁,气氛凝重,一群文武重臣沉默不语,都在反复盘算着,三种办法之中,那种更加可行,又是谁来执行? 凡是有点脑子的人,都明白如何选择,三条计策之中:上策不能行、中策不可行、下策不好行,问题是,明知不可行,又不得不行呀,抓住的几十万俘虏,必须有个处置办法吧,互相比较之下,下策的危害最小,也是最实际的选择了,养不起、放不走、只能杀掉了! 一想到要坑杀五十几万人,打破‘杀神’白起的记录,众人的反应不一样了……曹彰、曹植浑身颤抖,小脸煞白,有心躲到父亲身后,又怕惹来众人耻笑,只好靠到了萧逸身边,想要获得一点安全感! 张郃、高览浑身紧绷,面如死灰一般,关押的众多俘虏中,有他们的旧部人马,有多年的好朋友,甚至有亲族子弟,若是全部坑杀掉,他们又该如何呢--有心求情,资格不够,放任不管,良心不安! 曹仁、曹洪、夏侯惇、夏侯渊一群将领,则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想要搏取这份威名,可是反复考虑之后,不禁又泄气了,他们也是军中悍将,杀上千八百人,不费吹灰之力,杀上两三万人,狠狠心也没问题,可是杀掉五十多万人,尸积如山,血流成河,想想就肝胆俱裂,他们没有那份魄力呀! 古语云:‘杀降不详,冤孽缠身,天道有常,必有后报’,翻开青史看一看,凡是杀降的将领,从来没有好下场,白起赐死,项羽自尽,纵然是英雄盖世,也难化解无尽冤孽,这算是因果循环,也是天意民心! 试想呀,坑杀了五十多万人,他们的亲人、朋友,起码几百万人,还有正义之士、厌恶杀戮之人,又何止千万人呢,必然对凶手恨之入骨,整个大汉天下总人口,也不过两千万左右,如果有一半人恨你,就算是盖世英雄,也要死无葬身之地了,这就是白起、项羽身亡的原因! 曹军上下,悍将如云,谁人有此胆量,一次杀掉五十多万人,惹来无边的冤孽呢,纵然是大汉丞相-曹操,恐怕也无此魄力吧,除非是一位执掌人世杀伐,万般罪孽不沾身之人,才能够担此重任吧? 想到了这里,一群文武重臣的目光,全都落在了萧逸身上,这位大司马出道以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剑锋所指,血浪滔天,雁门关外筑‘京观’,敦煌城下屠胡羯,手中军旗挥舞,千万人头落地,若论杀戮之重,天下无人可比! 因此上,想要杀掉几十万俘虏,天下有此魄力者,唯有‘鬼面萧郎’一人,反正他是贪狼星君下凡,执掌人世杀伐的,无论多少罪孽缠身,依旧是高官得坐、骏马得骑,生活一点没有影响,还能打破白起的记录,成为古今第一杀神! “嗒!-嗒!-嗒!” 面对众人的目光,萧逸坦然自若,一点波澜也没有起,反到是曹彰、曹彰二人,吓得小脸煞白、浑身颤抖,他们靠近萧逸,本想寻找一点安慰,结果忘记了,这位才是杀人魔王,现在有心躲开一点,可是双腿无力,根本站不起来了! 至于萧逸吗,眼观鼻、鼻观口、口问心,以道家自然之心,化解众人的目光,随便你们怎么看,坚决不做冤大头,萧逸是杀过不少人,还喜欢收集‘骷髅盏’,藏宝库里放着一架子,不过吗,自己是有原则的,只屠蛮夷之种,不伤汉家血脉,是一个标准的民族主义者! 一时间,大帐内寂静无声,有人望天,有人看地,还有人闭目养神,养气本领一个比一个好,全都想躲避坑杀之事,让别人当冤大头,不过吗,有些事情是躲不开的! “官渡大战获胜,抓获的俘虏数十万人,若是处置不当,恐怕后患无穷,萧郎智勇双全,军中无人能及,可愿为老夫分忧否?” 沉默片刻之后,曹操突然说话了,直接的点名萧逸,希望他接手此事,处置几十万俘虏,至于原因吗,就比较复杂了…… 一方面,萧逸文武双全,骁勇善战,堪称是无双良将,又有大规模杀俘的经验,做起事来滴水不漏,让他处理几十万俘虏,的确是最佳人选了! 另一方面吗,萧逸的功劳太大了,威望也太高了,又掌握几支精锐兵马,让曹操感到了一丝不安,时刻想要制约一下,这次处置俘虏之事,就是最好的机会了! 只要萧逸屠刀一挥,杀掉几十万俘虏,固然立下大功,也会背上骂名,天下人恨之入骨,如此一来,曹操也就放心了,得民心者的天下,一个万民痛恨之人,永远成不了天下至尊,只能为曹氏一族所用,征战沙场,开疆拓土,做一辈子的能臣! 这个办法有些阴险,也是无奈之举了,曹操非常清楚,自己的几个儿子吗,也算是人中俊杰了,可是曹丕、曹彰、曹植、曹熊……几个人绑在一起,也不是萧逸的对手,等到自己百年之后,继位者有架空的危险呀! 问题是,萧逸文武双全,能征善战,乃是一柄神兵利刃,弃之不用太可惜了,最好的办法是:‘羁绊之后,再行重用’,给神兵利刃配上一个剑鞘! “咳!-咳!-咳!” 郭嘉-天下鬼才,九转玲珑,立刻明白过来了,这是丞相大人的手段,想要制约一下自家女婿,以免出现尾大不掉之势,作为一名上位者,为了基业流传下去,这也是无可厚非了! 按理说,自己是曹氏之臣,理应为主公出谋划策,确保曹氏江山永固,否则违背了君臣之义! 同样的,萧逸是最好的朋友,看着他掉进火坑里,而不伸手帮助一下,如此违背了朋友之情! 二者互相冲突,让郭嘉左右为难,不能出言阻止,又不能坐视不理,只好低咳了几声,用目光示意好朋友,千万别接这个差事,否则千古骂名呀? “丞相大人吩咐,末将必尽全力,不过吗,数十万的俘虏,处置起来比较麻烦,还望授予‘临机专断’之权!” 再看萧逸本人,抱拳接令,十分痛快,既然躲不过去,又何必退缩呢,不如主动出击,索取一些报酬呢! 与此同时,萧逸的小指画了一个圆圈,暗示好朋友郭嘉,不必太过担心了,面对火焰山,自有倒海水,普天之下吗,没有过不去的坎! “呵呵!……传令下去,从今日起,萧郎之言,就是老夫之言,军中各部将士,敢有违抗不从者--杀无赦!” 女婿如此上路,曹操很是高兴,从怀中取出一枚‘麒麟金牌’,亲手递了过去,只要萧逸甘愿臣服,荣华富贵、滔天权势--曹氏所有,皆可分享! :。: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八章菩萨心肠,屠夫手段 上 ??壹??看书WWW·KANSHU·COM壹看书W?WW?·?KANSHU·COM 建安四年-夏,五月二十七-大破之日,凶神当值,白虎势压青龙,煞气冲入名堂,大地惨遭涂炭,人间血流成河,乃是一年中最凶恶的日子……不过吗,福祸相依,阴阳相生,万般杀戮之中,蕴含一线生机! 黎明时分-日出东方,光芒万丈,第一缕阳光射进了帐篷里,萧逸立刻苏醒过来了,从软榻上一跃而起,仅穿着一件单衣,走到了帐篷外面,舒展身体,活动筋骨,享受阳光的洗礼,驱赶心中的阴暗,以及战争带来的一腔戾气! 与此同时,侍从们迅速行动起来了,生火、烧水、做饭……一切有条不紊,片刻之后,两碗粟米粥、六个野鸡蛋、一块腌鹿肉……全都进了肚子,萧逸又回到寝帐中,在赵雨、稻香的服侍下,沐浴身体之后,换上了一套八卦道袍! 在大帐的后面,有一处单独的空间,里面有一张楠木香案,摆放着金樽、铜炉、香烛……各种祭祀之物,上面供奉着一副老道士画像,苍髯皓首,目光慈祥,手持拂尘,侧背宝剑,犹如神仙下凡一般,正是萧逸的恩师-出尘子,两旁还挂着一副对联: 上联:大仁大义,一气三清,拯救四方黎民百姓! 下联:无畏无惧,降龙伏虎,修成万劫不灭金仙! 横批:天不杀生! “恩师英灵不灭,俯视天下苍生,弟子出山以来,辅佐盖世英雄,扫平四方诸侯,两军阵上,十荡十决,斩蛟剑下,尸山血河……弟子未忘教导,征战以求太平,杀人只为救人,保存一念仁心,不做疯狂屠夫……” 每当大战前后,萧逸都会设下祭台,三跪九叩,焚香上拜,一是祭祀老道师傅,感谢多年栽培之恩;二是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在无边杀戮之中,迷失了自己的本心,成为一个嗜血恶魔! 要想平定九州,成为天下共主,必须明白一个道理,发动战争的目的,是为了早日结束战争,无情杀戮的手段,是为了拯救更多百姓,否则的话,就算百战百胜,杀人无数,也不过是白起、项羽之辈,只能称雄一时,最终悲惨收场! 祭祀之后,萧逸回到了大帐,脱下了八卦道袍,换上了蚩尤鬼面盔、螭纹寒铁铠,手执斩蛟剑、腰胯贪狼刀,原本和蔼可亲的小道士,瞬间变成了杀气腾腾的大司马,一阴一阳,一善一恶,同生共存,皆为本心! ………………………………………………………………………………………… “呜!--呜!呜!” 辰时三刻,天光大亮,萧逸坐骑骏马,肩架金雕,在一群将校的簇拥下,高举着‘金狼头大纛旗’,开始向乌巢进发了,前去处置俘虏问题,与此同时,号角连绵,刺破云霄,一道道的军令传出,各部人马闻风而动…… 玄甲铁骑全部出动,硬弓上弦,长刀出鞘,占领了黄河渡口,控制了所有船只,而且设立岗哨,四处巡逻,在乌巢泽的外围,形成了一道封锁线,方圆百里之内,严禁任何人进入! 陌刀兵、陷阵营、丹阳兵、西凉兵、徐州兵、掘子军……各部集结之后,手持锋利兵刃,排成整齐军阵,纷纷进入乌巢泽中,总兵力超过了十二万,皆为军中精锐之师,足够威慑几十万俘虏,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了! “鬼面萧郎来了……恐怕有大事发生呢?” “杀神出马了,那个是呀?……大纛旗下面,那个黑脸青年人!” ………………………………………… 乌巢泽中-数十万俘虏议论纷纷,人的名,树的影,现在的大汉一十三州,谁不知‘鬼面萧郎’的名字,这位杀神带兵前来,恐怕是来者不善呀? 看到了萧逸的身影,俘虏们更加慌乱了,有人心惊胆战、浑身颤抖,都不敢抬头仰视了;有人目光转动,想要聚众闹事,可惜无法成功呀,一方面:周围万马千军,监视的密不透风,根本没有闹事的机会;另一方面:俘虏们就是想闹事,也是有心无力呢,因为饿得没力气了…… 曹军一直粮草不足,将士们尚且半饥半饱,那有多余的粮食,喂养几十万俘虏呢,自从关进了乌巢泽,每天两碗稀粥、几个野菜团子……勉强不饿死人而已,根本没力气做别的,如此一来呢,曹军节省了粮食,也免得俘虏们闹事,可谓是一举双全! 乌巢一处高坡上,早就搭建好了‘点将台’,人马安排好之后,萧逸登上高台,居中而坐,众将们依次排列:大牛、典韦、高顺、张绣、于禁、宋宪、魏续、曹性……皆为军中悍将,也是心腹之人! 此外,张、高览也在其中,他们是主动跟来的,一路上忐忑不安,数次想要开口求情,又怕冒犯了‘杀神’之威,引出更大的祸端来,他们已经商量好了,如果萧逸真的坑杀俘虏,他们就与旧部同生共死了! “来人呀……端上食物,分发众人,让他们吃饱喝足了,再听取命令不迟!” 萧逸大手一挥,身后出现一支火头军,抬着成筐的大饼、馒头、米饭……还有喷香的肉汤,俗话说的好,吃饱了不想家,要想安抚俘虏之心,没有比食物更好的了! “呼噜!……呼噜!呼噜!” 俘虏们饥饿久了,看到喷香的食物,那里还忍受的住呢,纷纷的围拢过来,吃的格外香甜,当然了,也有一些聪明人,在吃饭的时候,在暗暗的思考着…… 按照战场上惯例,让俘虏们饱餐一顿,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在放生之前呢,吃上一顿饱饭,也好有力气走回去;二是人头落地之前,吃上一顿断头饭,免的做了‘饿死鬼’,现在的情况来看吗,第二种可能性更大一些…… 一想到吃饱之后,可能要小命不保了,俘虏们顿时惊慌起来,有的以手捂脸,哭泣不止,想念远方的亲人;也有性格凶悍之人,悄悄的捡起几块石头,准备拼个鱼死网破! 天生万物,皆有求生之心,小鸡雏挨刀之前,还要扑腾几下翅膀呢,何况是大活人呢,几十万的青壮俘虏,如果齐心合力的话,就算冲不出包围圈,也能拼个血流成河,总比任人宰割强一些吧? “青、幽、冀、并四州的将士们,袁氏父子暴虐无道,穷兵黩武,如今战败逃亡,乃是咎由自取也,丞相大人顺应天心民意,不日出兵北伐,袁氏灭亡之日,已经为期不远矣! 不过吗,四州生灵无罪,众多将士无辜,凡是归顺朝廷者,还请自行站出来,愿意从军入伍者,分发铠甲、兵刃,从此为国效力,厌恶征战沙场的,分发田地、耕牛、种子……从此耕种为生,安居乐业!” 大司马有令:告知青、幽、冀、并四州将士…… 大司马有令:告知青、幽、冀、并四州将士…… …………………………………………………… 点将台上,萧逸开始训话了,他每说出一句,将士们就呐喊一句,声浪犹如惊雷一般,滚滚的传播开来,确保让每一名俘虏,全能听的清楚明白…… “袁氏暴虐无道,涂炭四州生灵,早就该灭亡了!” “大司马神威无敌,我等愿意跟随麾下,一直打到天涯海角!” …………………………………… 袁氏父子刻薄寡恩,早就丧失河北民心,听完萧逸的喊话之后,不少人都心动了,纷纷的跪倒在地,表示愿意归顺朝廷,投入大司马麾下! 天下大乱之际,建功立业之时,不少的河北子弟,就是以萧郎为榜样,带着兵刃、马匹离开家乡,投入到军伍之中,想杀出一份荣华富贵,因此上,他们对萧逸格外崇拜,现在有机会投入麾下,自然是千肯万肯了! 另外吗,俘虏中不乏孤身一人,无牵无挂的家伙,那里不能活命呢,河北苛捐杂税,多如牛毛一般,百姓们难以生存下去,还不如留在曹军治下,好好的耕耘土地,这边的日子好过多了…… “隆!……隆!隆!” 片刻之后,自愿留下的人站出来了,黑压压的一望无际,起码有十几万人,如此众多的俘虏,交给谁来统领呢,若是安排不当,没准会出事端呢? “张、高览何在?……这些人就交给你们负责了,强壮者入伍为军-征战四方,瘦弱者落户为民-安居乐业,至于需要的军械、钱粮、耕牛、种子……自会有人送来的,一切都不用担心!” 以降将,领降兵,上下不疑,同心同德,这就是萧逸的气魄了,他要的不止是收编俘虏,更重要的是人心归顺! “多谢大司马信任,赋予如此重任,我们二人尽心竭力,不敢稍有懈怠,日后军旗所指,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张、高览大喜过望,连忙上前接令,并以大礼参拜,原以来曹丞相胸襟广阔,能够包容九州天下,今日才知道,鬼面萧郎的胸襟气魄,有过之而无不及呀! 二人本是河北名将,在袁军中素有威望,带领着十几万俘虏,很快的离开了乌巢泽,前往新的大营安置,留强去弱,整顿队伍,准备在未来的战事中,也好大显身手,建立一番功业呢! 接下来,萧逸下达第二道命令:“凡是十八岁以下,四十岁以上,以及负伤残疾的俘虏,每人领取干粮一份,铜钱一串,返回河北家乡去,沿途不会受到阻拦!” 狠辣如‘杀神’白起,坑杀四十万赵兵之时,还放走了二百四十名年幼者,留下了一线生机,现在萧逸格外开恩,释放一些老弱病残,自然没什么问题了,就连周围的将领们,也是频频的点头赞许…… “大司马-仁德厚爱,天下无双!” “小的们-感恩戴德,永世不忘!” …………………………………… 袁绍穷兵黩武,强行征调河北民夫,军中不乏老弱之人,再加上负伤的士兵,二者相加也有十几万人,听到命令之后,纷纷的跪地磕头,感激的涕泪横流,而后领取干粮、铜钱,排着整齐的队伍,顺利的离开了乌巢泽…… 当然了,也有身体强壮、无伤无痛之人,想要趁机溜出去,对待这种奸诈之徒,自然不必客气了,陷阵营挨个审查俘虏,凡是有浑水摸鱼的,一刀斩杀,绝不留情! 真心归顺的留下了,老弱病残者放走了,俘虏的数量下降了一半,接下来吗,萧逸手握宝剑,目光冰冷,就要大开杀戒了,要想成为天下共主,即有恕天下之德,也要有屠天下之狠,这样才能执掌天下,手握乾坤! 正文 第二百六十九章菩萨心肠,屠夫手段 下 壹看书W?W?W?·?K?AN?S?H?U?·C?OM?一看书W?WW·KANSHU·COM “大司马有令:请将军、校尉、都尉、曲长、屯长……各级军官,站到队伍前列来,当以贵宾之礼相待!” “大司马有令:请将军、校尉、都尉、曲长、屯长…………” ……………………………………………………………… 乌巢泽中-数百名游骑兵,纵马驰骋,高声呐喊,确保把大司马的命令,传递到各处角落中,让剩下的二十几万俘虏,人人都听的一清二楚! “隆!……隆!隆!” 听到命令之后,俘虏们先是一阵混乱,紧接着,各级军官纷纷走出来了,足有四、五千人之数,先前又是收编精壮,又是释放老弱的,给了俘虏们一种错觉,‘鬼面萧郎’高抬贵手,不会大开杀戒的,因此上,他们才敢站出来呢,希望受到一番优待! 这也不算奇怪,自从夏、商、周三代开始,贵族们就享受特权,升迁非常容易,犯罪从轻发落,就算是成为了俘虏,一般也没有生命危险,可以用城池、钱财,赎回自己一条小命,还不会受到虐待呢! 春秋时期,晋惠公带兵攻秦,战败之后成了俘虏,于是献出河西之地,得以平安返回了晋国,这就是最好的例子了,河北集团重用士族子弟,军官们有的是土地、钱财,在他们的认识中,只要献上一些赎金,就能平安返回河北了,运气好一点的话,也许是‘礼送出境’呢! 不过吗,袁军将校的模样,简直是一塌糊涂,破衣烂衫,满脸污泥,比起寻常俘虏还不如呢,原来战败之后,袁军将校为了活命,纷纷的丢弃战马、坚甲、锦袍,混入了普通士兵之中,如果不用一点小手段,确实很难辨认出来呢! “当然了,不乏一些无赖兵痞,趁乱冒充上级军官,想要混上一些好处,就算不能礼送出境,起码好吃好喝吧,谁也没有想到,只因一时贪心,反而走进了鬼门关! “呵呵!-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河北精英将士,袁氏集团支柱,尽数在此了-不错!不错!” 点将台上,萧逸面带笑容,频频的摸着鼻子,又向大牛递个眼色,后者心领神会,立刻准备去了--萧郎露笑,血流成河! 上位者都明白一个道理,训练一名普通士兵,有半年时间足够了,无非是花费一些钱粮;可是培养一名军官,没有七八年时间,经历过几十场战斗,基本上很难成功的,如冠军侯-霍去病一样,十八岁带兵出征,而且百战百胜的奇才,绝对是凤毛麟角-可遇而不可求呀! 正是因为这样,一场大战过后,上位者最关心的,不是士兵伤亡多少、军械、钱粮消耗几何,而是将校的剩余数量,前两者可以迅速的补充,可是合格的军官吗,再多钱财也换不来的,因此上,就算军官们犯了错误,轻易也不会斩首的,人才真心难得呀! 现在也是一样,袁氏父子战败之后,一定拼命招募兵马,打造军械,尽快的恢复力量,不过吗,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只要杀掉了几千将校,袁军就是无头之鸟,再也无法展翅高飞了! “吼!-吼!-吼!” 就在袁军将校们-挺胸恬肚,洋洋得意,等着享受上宾待遇时,在大牛的指挥下,陌刀兵合围上来了,四面八方,高举兵刃,犹如钢铁洪流一般,让人不寒而栗,到了这一步,再笨的人也明白,死神之翼降临了! “大事不好了!……曹军要下毒手了,咱们拼了吧!” “鬼面萧郎-杀降不详,必有恶报……大家快跑呀!” …………………………………… 眼看死到临头了,军官们反应过来了,大呼小叫,四下乱闯,试图逃出一条生路,很可惜,陌刀兵四面合围,密不透风,别说是一群活人了,就是一只老鼠也出不去,与此同时,这些重装步兵们,高举手中兵刃,开始屠杀俘虏了! “杀!-杀!-杀!” 陌刀兵皆是军中壮汉,虎背熊腰,气力过人,身披双重铁甲,手持八尺长刀,排列成林,齐头并进,前进三步,挥刀一次,以腰臂之力挥舞兵刃,旋转快如车轮一般,队列过处,人马俱碎,绝非人力可以阻挡! 俘虏们手无寸铁,又是猝不及防,顿时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一个也没逃出去……片刻之后,屠杀结束,陌刀兵整理队形,全都退下去休息了,只留下遍地尸体,一具完整的也没有,真是惨不忍睹呢! 紧接着,一群杂役走出来了,手持各种工具,掩埋血迹污秽,清理残肢碎体,用大箩筐装载之后,全部扔进了沼泽地中,那里有无数蛇虫鼠蚁,很快就吃的干干净净,不留下一点残余的! ……………………………………………………………………………………………… “鬼面萧郎大开杀戒了,咱们全都没活路了--呜呜!” “小鸡崽挨刀子,还扑腾几下翅膀呢,咱们拼命冲出去呀!” ……………………………………………… 如此血腥的一幕,引起了轩然大波,二十几万袁军俘虏,顿时叫喊起来了,有人浑身颤抖,抱头痛哭,认为没有活路了,也有人捡起石头,试图闯出重围去,不做待宰的羔羊,一时之间,鬼哭狼嚎,混乱无比…… “嗖!……嗖!嗖!” “杀!……杀!杀!” ………………………… 陌刀兵、陷阵营、丹阳兵、西凉兵、徐州兵……共计十二万精锐人马,早就列队四周,严阵以待,面对闹事的俘虏们,一点没有心慈手软,先是万箭齐发,铺天盖地,接着挥舞刀枪,大砍大杀,片刻之间,就有上万俘虏丧命了,在无情的杀戮之下,局势迅速的控制住了! “大司马高抬贵手,放小人们一条生路吧,子子孙孙,永感厚恩呀!” “大司马神威无敌,小人们心服口服,再也不敢冒犯了,还望给一条活路呀!” ………………………………………………… 眼看突围无望了,俘虏们跪倒在地,拼命磕头,放声痛哭,哀求给一条活路,现在的局势很清楚,他们的生死存亡,皆在萧逸一念之间了! “汝等助纣为虐,皆是天下罪人,理应千刀万锅,死无葬身之地……不过吗,上天有好生之德,本大司马网开一面,就给你们一个机会吧! 传令下去,三年以上老兵,截下右手食指,入伍不足三年的,截下右手无名者,敢有反抗者,格杀无论,乖乖顺从的,行刑之后,放回故乡!” 对于剩下的俘虏们,萧逸没有大开杀戒,也没有轻易放走,而是下了一条奇怪命令,要他们的一根手指头,看似有些荒谬,可是仔细想来呢,又让人拍手叫绝! 人有十根手指头,如果少了一根,不会危及生命的,对生活影响也不大,照样下田耕种,穿衣吃饭,顶多拿不稳筷子罢了,不算太重的刑罚,可是对士兵们来说,少了一根手指头,也就结束征战生涯了! 右手五根手指,食指是最灵活的,一刀砍掉之后,手掌也就半废掉了,无法开弓放箭,也握不住刀枪,无名指看似笨拙,可是缺少了它,就连拳头也攥不紧,更别提上阵厮杀了,这就叫人有五指,上天所赐,若是缺一,战力锐减! 这就是萧逸的办法-伤而不死,残而不废,二十多万俘虏呀,一旦放回河北去,必为袁绍强行征用,对后面的战事不利,可是全部坑杀掉呢,又是于心不忍,毕竟都是汉家血脉呀! 现在好了,截掉他们一根手指头,再放回河北去,就不怕再当兵了,就算是强行上阵,也没什么战斗力,另外吗,少了一根手指,不会影响他们的生活,照样的耕耘土地,生儿育女,做一个与世无争的农夫,也未尝不是好事呢! “大司马万寿无疆,寿与天齐--哇哇!” “大司马宽宏大量,举世无双--呜呜!” ………………………………………… 得知面临的刑罚后,俘虏们没有闹事,反而感激万分,不停的磕头致谢,都要截断一根手指了,反而拼命的感恩,这种奇怪的反应,似乎难以理解,却又合情合理…… 一方面,俘虏们以为必死无疑的,没想到出现了转机,只要接受小小刑罚,就可以平安回家了,自然是愿意接受了,与自己性命相比较,一根手指不算什么! 另一方面吗,截断了一根手指头,成为了残废之人,回到河北之后,不用再服兵役了,可以耕种土地,安居乐业,总比上阵拼杀,死无葬身之地强吧! 要知道,诸侯争霸,战事不绝,强拉民夫,不分老弱,民间各处乡镇,几乎看不到男丁了,为了躲避兵役,百姓们无所不用,用钱贿赂,躲进深山,实在不行了,就砸断自己的手脚,以此来保全性命,现在断一根手指头,真是小意思了! “刷!--刷!--刷!” 命令下达,你情我愿的,剩下的事好办多了,俘虏们排起队伍,主动接受刑罚,‘掘子军’负责行刑,心灵手巧,手起刀落,一点偏差也没有,截断手指之后呢,立刻包裹伤口,再分发干粮、路费,从黄河渡口坐船,返回河北老家去…… 截断下的手指头,也会交给俘虏们,让他们仔细的保存好,这叫做‘父精母血,不可轻弃’,日后寿终正寝之时,也要带进棺材里的,否则的话,按照中国的习俗……尸体不全,必下地狱! 人多好办事,数千名掘子军一起动手,只用了半个时辰,就截断了二十多万根手指,而且干净利落,没出一件意外事故,受过刑罚之后,俘虏们陆续出发,坐船返回河北去了,临走之前,还不忘磕头致谢,感激大司马的恩德呢! ……………………………………………………………………………………………… “好一个鬼面萧郎,聪明绝顶,手段高超,仁、智、勇、狠四者齐用,解决了如此难题,真让老夫学了一手,曹家子弟无数,无人可与相比呀!” 曹军大营-中军帐内,得知了乌巢发生的事情,曹操真是哭笑不得,原本想借此机会,制约一下自家女婿,为子孙后代铺路呢,那知道,萧逸技高一筹,留精壮,放老弱,杀将校,废兵卒,即完成了任务,又获得了好名声,真是一举数得呀! 于此同时,萧逸一点笑容也没有,因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件更加严重的事情,上报到了自己手中,若是处理不好,恐怕是天翻地覆呢! 正文 第二百七十章各怀心腹事,尽在不言中! 沧海之浪,连绵不绝,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处置完了数十万俘虏,萧逸回到了中军帐,让人准备下几道小菜,又请来赵雨、稻香两位小美人,准备好好的喝几杯,那知道,酒杯没举起来呢,心腹将军-高顺突然到来,还带着四大箱子的书信,或者说,是四大箱子的‘生死簿!’ 官渡大战获胜,除了斩首八万有余,生俘了数十万袁军,还缴获了无数战利品,兵刃、盔甲、旗帜、锣鼓、帐篷……漫山遍野,俯拾即是,光是搜集战利品,曹军就忙活了好几天,依旧没清点完毕呢! 缴获的战利品,没有平分的道理,一向是手快有,手慢无,谁抢到就归谁了,论起缴获的情况吗,曹军数十万将士中,就以玄甲军、陌刀兵、陷阵营、丹阳兵几部收获最多了,他们都是萧逸的嫡系部队,一向是猛如凶虎,贪如恶狼,仗仗有红利,从来不嫌多! 进攻袁军大营的时候,高顺指挥的‘陷阵营’,浴血拼杀,有进无退,第一个冲破了壁垒,杀进了中军大帐,袁氏父子仓惶逃窜,几乎等于裸奔了,至于携带的金银珠宝、古玩字画、美女娇娥……让陷阵营一扫而空,大小将士皆有分红,当然了,其中最丰厚的一份,自然是孝敬大司马了! 不过吗,战事结束之后,士兵们在战利品之中,找到了四只大箱子,里面全都是书信,带队校尉认识一些字,粗略的看了几眼,竟然是朝廷的文武百官,私下结交袁绍的密信,除了一些阿谀奉承之词,他们还透露军事情报,准备里应外合,一举拿下许昌城! 事关重大,校尉不敢怠慢,立刻的层层上报了,高顺知道之后,也是大吃一惊呢,一面严令部下们,不准走漏了消息;一面带着四口大箱子,前来面见大司马-萧逸,不过吗,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就在箱子层层上交之时,消息就走漏出去了,随风而走,人人皆知…… “来人呀!-取来封条,封印箱子,有敢私自打开者--满门抄斩,诛灭九族!” 得知情况之后,萧逸纵然心志如铁,也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这不是私通的密信,而是地狱生死簿呀,只要打开观看之后,必定是血流成河…… 为了安全起见,萧逸秉退了众人,让赵雨手持亮银枪,守在大帐门口,略加处理之后,亲手封印了箱子,又加盖上大司马金印,以示不得开启之意,而后坐在中军帐内,不停的抚摸小黑脸,寻思着应对之策! 当初袁绍统军南下,麾下人马数十万,青壮民夫上百万,刀枪如林,旌旗遍野,兵势之盛,前所未有,天下人无不胆寒,纷纷出言预测战事,认为袁氏必胜,曹氏必败,最多三个月时间,许昌城就要易主了! 俗话说:‘树倒猢狲散,各人顾各人’,朝廷的文武官员们,本就不满曹操一手遮天了,总想着改天换日,如今看到大厦将倾了,自然是更加积极了,纷纷的送书信给袁绍,或是阿谀奉承,表达忠心,或是泄露军机,作为内应,都想做袁氏一族的从龙功臣呢! 谁也没有想到的,官渡大战的发展,与预料的截然相反,曹军将士上下一心,硬是顶住了袁军进攻,战局僵持了大半年,而后抓住了一丝机会,火烧乌巢粮草,截断黎阳退路,一举实现了大翻盘,最后袁绍全军覆灭,仅带数十人逃回邺城,犹如断脊之犬一般! 袁绍败了,曹操胜了,即是天意,也是人谋,现在私下联络的密信,也全部曝光出来了,对于立场动摇的叛徒,萧逸恨不得杀个干净,也好出一口闷死,可是冷静思考一下,此事万不能做呀! 如果私通袁绍的人,只是几十个大臣,那就屠刀高举,杀个干净,不费什么功夫的,可是封印箱子之前,萧逸粗略看了一下,这些密信牵扯了几百人,占了文武百官的六成以上,若是全部处决掉了,大汉朝廷也就快没人了! 再说了,斩草必须除根,几百位官员的妻妾、儿女,以及身后的庞大家族,人数恐怕几万不止呢,一旦大开杀戒,必然是血流成河,大好的陪都-许昌城,也就化成修罗地狱了,甚至一些无辜之人,也会成为牺牲品了! “刑不加尊者,法不责众人,一刀落下去了,必然是尸山血河,牵连很多无辜之人,此事如何是好呢?” 大战之后,人心惶惶,当务之急呢,是稳定住局势,如果可能的话,萧逸会藏起几只箱子,以后再慢慢的处理,争取把死伤降低,问题是,这个想法办不到了! 纸里包不住火的,就算萧逸下封口令,也是来不及了呢,再者说了,虎豹骑密布军中,四处监视情况,关于发现密信之事,恐怕已经上报给曹操了,萧逸再想压下此事,自己也会牵扯进去呢! ……………………………………………………………………………………………… “嗒!-嗒!-嗒!” 事已至此,只能听天由命了,萧逸带领一队骑兵,护送着几只箱子,前往曹军大本营,一切事情让丞相处理好了,以乱世奸雄的手段,肯定会有办法的! “末将参见大司马-神威盖世,天下无敌!” 果然不出所料,人马走到半路上,正好遇到一队‘虎豹骑’,虎痴-许褚负责领队,双方见面之后,许褚连忙抱拳行礼,可是一双眼睛圆睁着,不停的四处查看什么,见到几只箱子之后,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虎侯不必多礼了,火速带人开路,我有重要军机,前去面奏丞相大人!” 看到虎豹骑之后,萧逸心头一惊,幸亏自己反应迅速,及时的送来了箱子,要是等人家到了门口,有些事情就说不清楚了! “诺!--末将前面开路,请大司马紧随!” 许褚招呼一声,虎豹骑调转马头,负责前面开路,两部人马前后相连,直奔中军大帐…… 曹军大营-中军帐内,曹操居中而坐,双目微闭,不停的捻着长髯,两旁站着数十名重臣,一个个面沉如水,沉默不言,至于几口木箱子,就放在中军帐内,上面的封条无损,依旧没有打开呢! 朝廷文武百官,私下联络袁绍,书信全部找到了,至于如何处置此事,一群文武重臣们,出现了三种不同意见: 以曹仁、曹洪为首的宗族将领,义愤填膺,紧握宝剑,主张打开几口箱子,按照上面的姓名,挨个的锁拿反叛之人,抓住一个,杀绝一门,决不能心慈手软,留下这些无耻之徒! 郭嘉、程昱几位谋士,认为要宽容大度,收拢人心,箱子可以打开,叛逆可以捉拿,不过吗,只杀罪大恶极之人,不要祸及满门,更不能牵连无辜,毕竟大战之后,朝廷百废待兴,更需要团结稳定呀! 还有一些文武官员,浑身颤抖,面如死灰,一句话也不敢说了,双眼紧盯着几只箱子,目光中满是恐惧之色,不用问也知道,这些人的名字,或者亲人、朋友的名字,就在书信之上呢! 这也不算奇怪,文武百官是一个集团,盘根错节,联络有亲,关系极为复杂的,谁敢保证自己的亲人中,没人私通袁氏父子呢,一旦查证出来了,满门抄斩,诛灭九族,恐怕在劫难逃了! 至于萧逸本人吗,一言不发,一动不动,只是闭目养神而已,一群文武重臣之中,只有自己接触过箱子,也有机会偷看书信,无论自己说什么,恐怕都是一件麻烦事,只好是装聋作哑了! “哈哈!……当初大战之时,袁军人马众多,我军兵力微弱,老夫尚且难以自保,何况其他人呢?……朝中文武百官,私下里结交袁绍,乃是为了保护家人,其情可以怜悯呢! 虎痴-许褚何在?……速速准备一些干柴,烧毁几箱子书信,不留下一点残余,大家尽管放心吧,老夫绝不追究了” 曹操身为乱世奸雄,自然知道大局为重,现在不能计较太多,只能是装作糊涂了,干脆一个不杀,一个不抓,皆大欢喜算了! 不过吗,亲卫们进帐的时候,曹操左手轻轻摇动,做了一个神秘手势,虎痴-许褚目光如电,看到了手势之后,微不可查的点点头,而后安排事情去了…… “呼!……呼!呼!” 片刻之后,中军大帐外面,干柴准备完毕了,几只木箱子堆在上面,在几十名重臣的注视下,曹操亲手点燃了干柴,瞬时间,火光升起,烈焰翻滚,所有私通的书信,全部化成了灰烬,一切烟消云散了! “丞相大人-宽宏大量,胸怀四海,伊尹、周公不及也,堪称古今第一名相,名垂青史,流芳百世!” 眼看一场滔天杀劫,化解的无影无踪了,重臣们不禁松了口气,齐齐的称赞丞相圣明,不管怎么来说,能够少杀一些人,终究是大善之举,汉家儿郎的鲜血,已经流的太多了! 烧毁了书信之后,曹操在中军帐设宴,推杯换盏,吟诗助兴,与众人痛饮一番后,纷纷的尽兴而归,于此同时,‘丞相宽宏大度,烧毁了书信’的消息,迅速传回了许昌城,忐忑不安的百官们,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深夜时分,虎痴-许褚身披铁甲,手持锯齿大刀,护卫在中军帐外,不准任何人靠近,就连曹彰、曹植两位公子,想来探望一下父亲,也被他给阻挡住了,理由很简单:主公醉卧帐中,任何人不得入内,违令者-杀无赦! “无耻文贼-孔融,笔墨如刀,诋毁老夫,早晚灭你九族呀!” “大汉国丈-伏完,私通袁绍,泄露军机,也是罪该万死呢!” …………………………………………………… “杀!-杀!……早晚有一天,老夫手起刀落,杀上一个干净,凡有二心之人,皆是罪该万死!” 中军寝帐里面,借着微弱的烛火,曹操正在翻阅书信,原来看到手势之后,许褚用了个‘掉包计’,烧毁的只是一些平常书卷,几箱密信全留下来了! 奸雄生性狡猾,心思极深,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岂会放过背叛之人呢,不过是形势所迫,这才隐忍一时罢了,等到时机成熟了,一个也休想活命! ……………………………………………………………………………………………… “文若、公达二位先生,纵然是一片好心,希望罢兵修战,可是天无二日,民无二主,双雄岂能并立呢,念在以往情份上,只好帮你们这一次了!” 玄甲军大营-中军帐内,萧逸对着三封书信,正在长吁短叹着,这是他私下截留的,并非有意隐瞒什么,只是为了内部团结,以及一点男人的私心! 片刻之后,萧逸取出了两封书信,借着帐内的烛火,轻轻的点燃了……,至于最后一封书信,深深地藏进了袖子里……英雄难过美人关呀! 记住网址:m.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一章两位孕妇,母子连心! “哈哈!--父亲大获全胜,袁绍仓惶逃跑,几十万人马全军覆灭,青、冀、幽、并四州之地,很快就属于曹氏了--真是苍天有眼呀!” 丞相府-书房中,曹丕手持前线捷报,正在仰天大笑,笑的酣畅淋漓、眼含热泪,列祖列宗保佑呀,自己终于熬出来了! 官渡大战期间,前线日夜厮杀,尸骨如山,鲜血成河,死伤不计其数,同样的,后方也不好过呀,为了支援前线战事,曹营治下州、郡的青壮、军械、粮食、车辆……几乎是抽调一空,大小官吏日夜忙碌,多少人愁白了头发! 另外吗,各地治安混乱,谣言四起,局势动荡不安,尤其是许昌城,距离官渡二百余里,袁军一旦突破防线,两天内就能杀到城下,那真是一日三惊,人心惶惶呀,豪商巨贾纷纷逃离,生怕卷入战火之中,黎民百姓紧闭门户,烧香拜神求取平安,大街上都是逃难人群,如同末日来临一般! 受到了战争影响,许昌城内物价飞涨,一斗粟米价值万钱,是平时的几十倍呢,至于肉类、蛋类有价无市,简直成了稀罕物,百姓们倾家荡产,也填不饱肚子了,不是外出逃难,四处乞讨,就是铤而走险,沦为盗贼,至于打、砸、抢、烧之类事件,几乎每天都在上演中…… 局势如此混乱,人心惶惶不安,一方面是战事激烈,民力、物力征调的太多了,弄的生活物资奇缺,百姓们难以维持生计了;另一方面吗,有人制造谣言,蛊惑百姓,囤积着大量粮食,趁机抬高粮食价格,试图发一笔战争财,至于幕后黑手吗,就是朝廷的文武百官! 官渡大战期间,袁军几十万人马南下,兵势之盛前所未有,文武百官纷纷认为,袁氏必胜,曹氏必败,许昌城即将易主了,因此上,他们上窜下跳,四处破坏,试图弄乱曹军的后方,而后里应外合之下,一举摧毁曹营集团,成为袁氏的开国功臣! 人心惶惶,治安混乱,物价飞腾,一日三涨,文武百官,包藏祸心……诸多的疑难问题,全摆在了曹丕的面前,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发生大规模叛乱,进而影响到官渡战场,一旦前方战事失利了,曹氏一族也就万劫不复了! 万幸的是,曹丕不愧是奸雄之子,继承了父亲狡猾的性格,以及高超的政治手腕,与几位重臣商议之后,以丞相府的名义,接连发布了几道政令: 首先,对许昌城实行管制,制定粮食价格,打击投机倒把,对于囤积粮食、布匹、精盐……的大小奸商们,一律关进了监牢,严刑拷打之后,按律法判处刑罚,至于没收的各种物资,以平常价格卖给百姓们,以此来安抚人心,抑制不断上涨的物价! 其次,曹丕带着相府亲卫队,每日上街巡视情况,只要遇到散布流言、偷盗财物、破坏治安……之类的家伙,不问出身如何,不管高低贵贱,一律就地处决,人头悬挂示众,以强硬的铁血手段,迅速的稳定住人心,以免影响到前线战事! 最后,丞相府派出大量人手,严密的监视文武百官,禁止他们互相联系,禁止随意出入皇宫,一旦发现不轨行为,立刻满门圈禁起来,另外吗,许昌守军全体出动,控制了各处要害部门,硬弓上弦,长刀出鞘,随时准备镇压叛乱者! 相府的几道命令一出,效果是极为明显的,许昌城的物价下降、治安良好,原本惶恐不安的人心,也逐渐的平稳下来了,文武百官噤若寒蝉,生怕惹来灭门之祸,谁也没有想到呢,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人,竟有如此凌厉手段,以至于有人评价曹丕--‘此子执政猛如虎也!’ 除了稳定人心,震慑百官,曹丕更多的精力,还是放在了战事上,前线几十万人马激战,每天消耗的军械、粮草不计其数,为了及时供应大军,曹丕是不眠不休,想尽了一切的办法,筹措到粮食、草料、民夫、车辆……源源不断的送往官渡前线! 为了节约粮食,曹丕带领全家老小,每天只喝两顿稀粥,为世人做出一个表率,又取出相府的各种器皿,融化成了金砖、银锭,全部充做了军饷,曹军坚持了大半年,军饷、粮草一直没有断绝,二公子曹丕功不可没! 天下之事,只要有付出,必然有回报,曹丕吃了不少苦头,可也显露了才能,赢得了一些威望,曹营集团的重臣们,纷纷结交这位二公子,甚至是压上一些筹码,不过吗,曹丕心里清楚,要想成为曹氏继承人,自己的道路还很长呢! 这次官渡大战,曹彰、曹植都跟在军中,一起冲锋陷阵,浴血厮杀,表现的可圈可点,尤其是带兵驰援乌巢,立下了显赫军功,赢得了曹操的青睐不说,还跟将校们结下了同袍之谊,这可是莫大一股助力呀! 自古以来,有兵就有权力,有权就有江山,任何一位皇子夺嫡,都离不开军队支持,这方面来说,曹丕就差的太多了,他一直在处理政务,结交的大都是文官,在军队里没有影响力,日后与两个弟弟夺嫡,真心不占优势呀! “来人呀!--准备一些滋补品,我要去无愁侯府,探望一下姐姐,再准备一些美食、美服,送给侯府的几位小姐!” 曹丕乃是聪慧之人,立刻想到了对策,军方第一重臣-萧逸,位高权重,手握重兵,只要得到他的支持,胜过千军万马,储位也就十拿九稳了! 很可惜,萧逸谨守臣下本份,从不干预继承人问题,对待曹家几个兄弟,即不过分亲近,也不刻意疏远,基本上一视同仁的,无论用什么办法,也难以拉拢过来呢! 不过吗,是人就有弱点,萧逸是一个多情之人,十分爱护妻子、妹妹,只要讨取她们的欢心,事情可就好办多了,因此上,曹丕镇守许昌期间,三天两头去无愁侯府,什么事情都照顾的周全,对于二姐曹节百依百顺,只要枕头风吹起来了,不信萧郎不屈服……嘿嘿! ……………………………………………………………………………………………………………… “官渡大战获胜,大军班师凯旋,再过几天时间,大哥就要回府了,肯定有好多礼物呢……哈哈!” “夫君带兵出征,每日金戈铁马,沐浴血雨腥风,肯定吃了不少苦,应该好好犒劳一下……呵呵!” ………………………………………… 无愁侯府-大堂之上,几位女主人聚集在一起,正在议论着前方战事,小静、吕玲儿又蹦又跳,一脸的欢喜之色,蔡文姬面色粉红,似乎在期待着什么,至于曹节、甄宓吗,轻抚着高耸的肚子,一副心满意足的神态! 二位夫人已经身怀六甲了,肚皮又高又尖,像是两个大糖馒头:皮薄、馅多、口感好,为了照顾好两位孕妇,许昌城的十几位名医,全都请来诊过脉了,结果他们一致认为:‘两位夫人血脉通顺,身体健康,一点问题也没有,最为重要的是,两个胎儿都是男婴,带把的小男子汉呢!’ 自从得知怀的男婴,曹节、甄宓的笑容没断过,睡觉时嘴角都往上翘呢,又是烧香祈福,祷告四方神灵,又是施舍食物,增添福禄之气,平时走路呢,高抬退,轻落足,一只蚂蚁也不敢踩死,生怕对腹中胎儿不利,简直成了两位女菩萨! 两汉时期的风俗,提倡早婚早育的,民间女子十四岁、男子十七岁,不结婚父母就有罪了,结婚之后,必求男丁,不生儿子不罢休,因此上,十七八岁当父亲,四十岁做爷爷,一家人五代同堂的,是很普遍的事情呢! 萧逸已经二十六岁了,标准的大龄青年,子嗣上却很是薄弱,只有一个羌女生了两孩子,还都是不值钱的丫头,这让几位夫人压力山大,天天的求神许愿,希望诞下一个男丁,也好扬眉吐气一番,现在终于怀上了,她们自然高兴无比了! 对于两位夫人的保护,更是无微不至了,一天十二个时辰,身边绝对不断人,食物有人先尝,饮水有人先喝,出门有人先行,就算是睡觉的时候,都有一队娘子军守护着,杜绝一切危险事物,不夸张的说,就是皇后娘娘怀了龙种,待遇也不过如此了! 因为战局危险,胜负难料,为了防患于未然,小静、吕玲儿私下商议过,一旦官渡防线失守,袁军大举杀来了,她们就带领‘娘子军’,保护两位嫂嫂冲出许昌城,无论付出多大代价,也要保护大哥的骨肉,因此上,侯府准备了几百匹快马,就是关键时刻逃命用的! 万幸的是,官渡大战获胜,全军班师凯旋,萧逸也要回来了,府内皆大欢喜,女人们聚集在一起,正商议着如何庆祝呢,大军入城之时,必有凯旋之礼,将士亲属皆去迎接,无愁侯府不能落后了,一定要拔取头筹才行! “奴婢参见大夫人、二夫人、三夫人……邺城的甄家派来人了,还带着许多的礼物,以及家主大人的亲笔书信……” 众人正商议之间,侍女-小竹出现了,万福行礼之后,献上了一封书信,她是甄宓的贴身侍女,自幼生活在一起,情同姐妹一般呢,甄宓还暗暗打算,自己怀孕这段时间,让小竹代替某些‘义务’,反正肥水不流外人田! 至于河北甄家吗,又是送礼物,又是来书信,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官渡大战结束,袁绍一败涂地,精锐兵马折损殆尽,不出三年五载的,必然是烟消云散了! 甄家身为‘天下第一财阀’,必然要寻找新靠山了,萧逸身为大司马,位高权重,手握重兵,又娶了甄家的‘五公子’,自然是最佳人选了,现在送了重礼过来,就是想疏通一下门路,日后也好有个依靠呢! “河北老家来人了,需要见上一面的,也好交待一些事情,两位姐姐慢慢的坐着,小妹暂且告退一下!” 看过书信之后,甄宓在小竹搀扶下,回去处理事情了,这位‘大财女’早有计划,甄家的亿万钱财,以及家主之位,都是自己儿子的,别人休想染指一点,现在就是大好机会呢! “启禀大夫人!--相府二公子来访了,已经到了府门外边,还带着不少的礼物,您是否接见一下……” 甄宓前脚刚刚离开,就有侍女前来禀告,二公子曹丕来了,看望自己的亲姐姐,以及未出生的亲外甥! “哈哈!--让子桓进来吧,我的身子不方便,就不出去迎接了,反正是自家姐弟,不必计较什么礼数!” 听说二弟曹丕来了,曹节目光转动几下,露出一丝了然的笑容,而后托着大肚子,也在细细思量着……姐弟之间再好,也没有母子连心,曹家的滔天富贵,自己儿子也要一份! :。: 正文 第二百七十二章大军凯旋,血祭英灵! ????壹?看??书W?WW看·?K?A?N?S?H?U?·COM?W?W?W?·书K?A?NSHU·COM “日出东方,普照九州,火德永昌,佑我大汉~--开城门喽!” 汉家制度: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上承天道,下合阴阳,黎明时分,随着城门令一声高喊,守门军兵听命行事,按照青龙、朱雀、白虎、玄武四方神兽顺序,依次的打开了许昌城门,又缓缓的放下了吊桥,新的一天开始了…… 与此同时,许昌城内炊烟袅袅,家家户户生火做饭,女人们四下忙碌,孩子们的嬉戏打闹……一片的生民之乐,另外吗,大街小巷之中,酒肉之气飘荡,味道经久不散,大战刚刚结束,民生凋敝至极,出现这样的情况,必有重大之事发生! 原来战事结束之后,前线将士凯旋归来,今日举行入城仪式,为了犒劳三军将士,百姓们杀掉了下蛋母鸡,勒死了看门黑狗,拿出最后一点米面,也要准备一顿好饭菜,让浴血奋战的将士们,美美的饱餐一顿呢! 民心如此,令人感动,凡有良知之人,岂能坐视不管呢,得知情况之后,曹丕绞尽了脑汁,终于筹措到一些精米、细面、肥牛、美酒……分发给了普通百姓,让他们带上美酒、美食,去迎接凯旋的将士们,也是他们的亲人骨肉! 要知道,官渡大战旷日持久,民间精壮抽调一空,不是浴血拼杀,就是转运粮草,家家有人上战场,户户皆是军烈属,许昌城乃是曹军老巢,从军入伍者最多了,凡是十六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男子,几乎都上阵拼命去了,只留下一城的孤儿寡妇,苦苦的等待亲人归来! 准备完毕之后,百姓们扶老携幼,邻里为伴,提着丰盛的食物,前去迎接大军凯旋,人群犹如流水一般,不断的汇聚一起,开始是涓涓小溪,而后是江河湖泊,最后成了汪洋大海,摩肩接踵,密密麻麻,一眼望不到边际…… 一个时辰之后,许昌城内-寂静无声,不见人影,几乎成了一座空城,人们全聚集在北门外,车马簇簇,人头涌涌,黑压压的一大片,保守估计也有十几万人,全都向北方望着,等候着大军凯旋归来…… 等候的人们数量虽多,也有高低贵贱之分,普通百姓站在了外围,手中提着竹篮子,里面的食物比较一般;富裕人家在中间位置,有的还赶着牛车,带着丰盛的食物;至于最好的城门位置,全是达官显贵之家,清一色的豪华车队,准备了丰盛的酒席,还高举着一面面旗帜,即显示威风,又容易辨认! 处于第一位置上的,自然是丞相府队伍了,二公子曹丕亲自带队,数百武士四周环绕,打着一面杏黄色‘曹’字大旗,迎风飘扬,呼呼作响,周围的人看到之后,纷纷的问候请安,人们心里很清楚,曹氏一族大势已成,稳坐天下霸主之位,日后取代刘氏江山,也并非不可能之事! 处于第二位置上的,乃是无愁侯府的队伍,小静、吕玲儿负责带队,数百名美貌少女,手持兵刃,坐骑骏马,威风不输于男儿郎,正是大名鼎鼎的‘娘子军’,她们打出一面黑色‘萧’字大旗,左右摇摆,威风凛凛,满朝文武官员,无人敢与之争锋,主动退到后面去了! 接下来吗,才是文武百官的车队,按照官职大小、爵位高低,依次的排列开来,全都打出了各色旗帜,足有数百家之多,就连一些皇亲国戚、三朝元老,也来迎接大军凯旋了,真是给足了面子…… 一方面吗,曹操用兵如神,指挥得当,全歼袁军几十万人马,如此赫赫战功,让人钦佩至极,大家心里清楚,未来几十年时间,曹氏当为天下霸主,现在不来溜须拍马,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另一方面吗,官渡大战期间,百官们私通袁绍,本想着里应外合,一举拿下许昌城,谁知道压错了宝,差一点万劫不复呢,虽说曹操一把火烧了书信,他们的心里依旧发虚,现在出城迎接大军,也算是弥补一下过错吧! …………………………………………………………………………………… “隆!-隆!-隆!” 就在人们焦急等待之时,远方突然出现了一条黑线,而且越来越近,越来越粗,尘土飞扬,隆隆作响,原来是大军凯旋归来了,放眼望过去,人马如潮,旗帜如海,刀枪闪耀,杀气冲天……犹如一道钢铁洪流,向前滚滚而来,令人闻风丧胆,不愧是一支虎狼之师! 大队人马的最前面,高举一面杏黄色大纛旗,周围七尺大小,山岳为纹,海浪为边,正中一个斗大的‘曹’字,迎风飘扬,上下起伏…… 大纛旗帜的下面,曹操身披黄金甲胄,手持倚天宝剑,骑着一匹大宛良驹,气质内敛,稳如泰山,真好似天神下凡一般,萧逸、郭嘉、程昱、曹仁、曹洪、徐晃、高顺……一群文臣武将,雁翅式排列两旁,犹如群星拱月一般,真是威风不可一世! “呜!-呜!-呜!” 大军开到许昌城外,人马都停下了脚步,虎豹骑、玄甲军、陷阵营、陌刀兵、丹阳兵……各部依次排列,队列整齐无比,犹如刀切斧剁的一般! 另外吗,十几万人马聚集一起,却一点喧闹声也没有,仿佛是木雕泥塑之人,可见曹军纪律之严,平时训练之精了,难怪能够以少胜多,打败袁军百万之众呢! “丞相大人英明神武,带领着仁义之师,浴血奋战,万死千生,打败了袁绍残暴之众,挽狂澜于即倒,救黎民于水火,功盖华夏,无人可比,请饮此酒,以为庆功!” 欢迎的人群里面,走出几位皓首银髯、体态如松的老者,年龄皆在八十岁以上了,他们代表着大汉百姓,颤颤巍巍的来到马前,敬上了一大碗美酒,为丞相大人接风洗尘! “孟德身为大汉丞相,讨伐叛逆之臣,拯救黎民百姓,天经地义之事,岂敢居功自傲,再说了,官渡大战获胜,皆赖将士用命,今日这碗接风酒吗,祭奠战死的勇士们---英灵不灭,万古长存!” 曹操翻身下马,双手接过了美酒,高举敬天之后,全部倾倒于地上,又拔出倚天宝剑,轻轻的割破了手掌,让自己殷红的鲜血,一同的流淌在地上…… “丞相大人-英明神武,功盖华夏!” “丞相大人-英明神武,功盖华夏!” 看到曹操割破手掌,用自己的殷红鲜血,祭奠战死的英灵,军中的万千将士们,无不是热泪盈眶,纷纷的摇旗呐喊,欢呼之声,冲破云霄! 翻开青史看一看,人们只记得帝王将相、英雄豪杰,谁又真心想到过,丰功伟绩的下面,就是累累白骨呀,有一位爱兵如子的统帅,就是将士们最大的幸福了! “全军将士听令:卸下战甲、洗去征尘,好好的修整十天,与家人们团聚去吧!” 曹操高举双手,接受万军欢呼之后,正式下达了命令,让将士们卸甲回家,好好的休整几天,再精锐的一支兵马,也需要休养生息,才能保持战力不绝! “万胜!-万胜!-万胜!” 听到解散的命令后,曹军将士三呼万胜,而后慢慢的解散开来,有的回到大营驻地,饮酒食肉,消除一路行军的疲劳,有的冲进了人群中,寻找自己的妻儿老小…… 一时之间,许昌北门之外,人群奔跑,呼亲唤友,找到亲人之后呢,既有仰天大笑的-如痴如醉,也有痛哭流涕的-顿足捶胸,不管怎么说,能够一家人团聚,就是万千之幸了! 当然了,也有一些许昌百姓,寻找许久之后,不见亲人身影,只能一边默默的流泪,一边把酒肉摆在地上,祭祀没能回来的亲人…… 汉家儿郎经百战,鲜血为河尸成山, 英灵不灭存霄汉,凯歌奏时几人还? “大哥!-大哥!--我们都想死你了!” “两位嫂嫂身子不便,待在家中等候着呢!” ………………………………………… 队伍刚刚的解散开,小静、吕玲儿带着娘子军冲上来了,有的拖住胳膊,有的抱着大腿,还有的而身扑上……几百个美少女呀,硬是把萧逸给淹没了,要不是仗着一身蛮力,差一点死在脂粉阵中了! 这个时候,赵雨、稻香也跑过来了,小姑娘们见面之后,又是一番嬉戏打闹,互相诉说离别之事,说到情深之处,还小小的哭了一鼻子,萧逸好言安抚之后,这才重新整理队伍,高高兴兴的回府去了…… ……………………………………………………………………………… “恭贺大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恭贺夫君!-百战百胜,天下无敌!” “哈!……哈!……哈!” ………………………………………… 当天晚上,无愁侯府大摆酒宴,为萧逸接风洗尘,家人们围坐在一起,诉说离别之苦,共叙团聚之乐,另外吗,萧逸凯旋归来,缴获了大量的战利品,奇珍珠宝、绫罗绸缎……应有尽有,数不胜数! 小姑娘们童心未泯,喧闹了一阵之后,就去挑选战利品了,金镯子、银项圈、白玉钗、宝石坠……拼命往身上戴着,她们也不怕沉的慌,曹节、甄宓身怀六甲了,身体不耐久坐的,很快就回去休息了,陪伴在身边的女人吗,就剩下大才女-蔡文姬一个了! 侯府几位夫人中,赵雨的年龄尚小,不急着生育子嗣,曹节、甄宓身怀六甲,再有两个月就生了,唯独是一个蔡文姬,进门时间最早了,年龄也是最大的,偏偏一直没有怀孕,因此上,大才女的眼神中,充满了幽怨之色,可怜巴巴的看着萧逸,就差说我要生娃娃了! “哈哈!-夫人不必懊恼,生育子嗣之事,即是天意安排,也要个人努力,咱们这就造小人去……” 萧逸饮下杯中酒,一把扛起了蔡文姬,向着卧室走去了,官渡大战之后,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不会有大战发生了,正好陪伴几位夫人,好好的闭门造人吧!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三章论功行赏,加官进爵 上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浮生若梦,为欢几何……自从回到了无愁侯府,萧逸彻底的堕落了,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吃喝玩乐,纸醉金迷,小日子美的不要不要滴,总结起来四句话:‘抱着夫人听胎跳,带着妹子游山水,白天设宴饮美酒,晚上努力造小人!’ 很可惜,快乐的时光呢,总是非常短暂的,半个月之后,一件重大事情的到来,迫使萧逸爬出了温柔乡,换上朱紫袍,举着象牙笏,无奈去上朝……丞相府传下钧令:文武百官,齐聚皇城,论功行赏,加官进爵! 汉家制度,最重军功,这次的官渡大战,歼灭袁军数十万人,乃是曹营集团崛起以来,获得的最大一次胜利了,将士们浴血奋战,死伤惨重,立下了赫赫战功,理应是犒赏一番的,生者加官进爵、封妻荫子,亡者隆重祭祀、抚恤家人! 最近十几天时间,丞相府上下人等,不停的日夜忙碌,就是统计立功人员,商议给予什么赏赐,曹丞相胸怀四海,豪气干云,赏赐起有功之臣来,一向是出手大方的,因此上,一群文武充满了期待,都等着升官发财、封妻荫子呢! 加官进爵,国之大事,不能草率为之,必需举行重典,方显汉家威仪,因此上,曹操决定召开一次朝会,就在皇城金殿之上,好好的犒赏一群功臣,也趁着这次机会呢,利用军事上的胜利,谋取一些政治利益,这就叫做:文武之道,相辅相成,安邦定国,缺一不可! …………………………………………………………………………………………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 大汉皇宫-麒麟殿上,鼓乐齐鸣,悠扬婉转,上百名幼年官宦,列队整齐,挺胸抬头,用他们稚嫩的声音,反复的吟唱着《大风歌》,歌颂汉高皇帝之伟业,祈祷汉室江山永固……不过吗,堂堂大汉王朝,竟然靠一群宦官捧场,也真是莫大的讽刺呢! 与此同时,小皇帝身穿五爪金龙袍,头戴十二冕皇冠,手持乾坤天子宝剑,在几名官宦的陪同下,缓缓的走进了麒麟殿,端坐在九龙宝座上,嘴唇紧闭,面带阴霾,犹如一座木雕泥塑似的! “大汉天子,神灵护佑,统御山河,世代永昌--万岁!万万岁!” 接下来,数百名文武官员,按照官职大小、爵位高低,排队走进了麒麟殿,双膝跪倒在地上,行三跪九叩大礼,山呼万岁之声,直冲九霄云外! 至于曹操本人,内穿护身软甲,外罩丞相服饰,手持倚天宝剑,傲立在御阶之上,与大汉天子一起,接受着群臣的朝拜,而且明眼人发现了,曹操站立的位置吗,距离九龙宝座又近了一步! “众爱卿免礼平身吧!--大汉江山得以中兴,皆赖群臣忠心辅佐,朕心中甚是欣慰呀!” 虽然是一个傀儡皇帝,刘协还是挺直腰板,抬高了声音,尽量体现出一丝威仪,可是一双明亮的眼睛中,充满了忧郁之色,今天是群臣的好日子-加官进爵,封妻荫子,却是自己的坏日子-汉室江山,岌岌可危! 自从董卓入京之后,天下大乱,诸侯四起,汉室衰微,皇权不振,刘协东奔西跑,差一点小命不保呢,后来到了许昌城,也是权臣手中的傀儡,一点实际权利也没有,之所以稳坐龙椅之上,皆因诸侯们互相牵制,不能轻举妄动罢了,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袁绍、曹操两个人了! 如今官渡大战结束,袁绍大军一败涂地,麾下人马折损殆尽,原本互相制约的力量,也就失去了平衡性,曹操野心勃勃,权势上日益扩大,步步逼近九龙宝座,大有取而代之的势头呀! 现在刘协希望的是,袁氏父子咬紧牙关,死守河北四州之地,尽量的支撑上几年,或者吗,再崛起一支新的力量,从外部牵制住曹操,让他不敢轻举妄动,自己也好慢慢图谋,争取一举除掉权臣,中兴大汉社稷! 问题是,天下豪杰不少,袁绍、孙策、刘表、刘璋、张鲁……割据城池,手握重兵,皆为一方强大诸侯,谁又能牵制住奸雄呢……论起文治武功、御人之术,他们实在差的太远了! 想到这里,小皇帝-刘协目光转动,在武将的序列之中,找到了一副小黑脸-气势内敛,不动如山,正是大司马-萧逸……“萧郎足智多谋,手握重兵,若能为朕所用,大汉还有一线生机--可惜呀?” “袁绍乱臣贼子,大举起兵南下,试图攻克许昌,篡夺大汉江山,幸赖将士效命,阵前浴血奋战,终于打败了强敌……今日召开朝会吗,就是想商议一下,如何犒赏有功之臣?” 就像以前的朝会一样,行过君臣之礼后,小皇帝就一言不发了,乖乖的做个木雕泥塑,朝廷的军政大事,曹操一言决之,根本不做任何请示! “官渡大战期间,丞相亲临战阵,指挥有方,以弱胜强,大破袁贼,论功绩无人可比呀!” “丞相大人内辅政务,外讨叛逆,功德之盛,旷古未有,必当厚加封赏,方可酬其功勋!” ……………………………………………… 关于犒赏的事情,丞相府早就决定下了,今天来到朝堂之上,不过是走个过场罢了,文武百官纷纷进言,认为丞相大人英明神武,守护江山社稷无恙,应为大汉第一功臣,不过吗,如何封赏是个难题? 论官职,曹操是大汉丞相,执掌军政大事,手中权利之大,天下无人可比;论爵位,册封为武平县侯,拥有食邑一万户,作为一名异姓臣子,已经是登峰造极;论待遇,剑履上殿,参拜不名,进出皇宫,随心所欲,堪称是无冕之王! 如此高的官职、爵位,要想再加封赏的话,真不是一件容易事了,因此上,一些阿谀奉承之徒提议,加封曹操为公爵,赐予九锡,相仿周公之事,辅佐当今天子,总督一切军国大事,此提议一出,朝野上下议论纷纷,文武百官惶恐至极,小皇帝更是寝食不安,一夜之间噩梦不断! 要知道,汉高祖-刘邦杀白马盟誓:‘非刘姓不得封王,非功臣不得封侯’,因此上,臣子的最高封赏就是侯爵,就连霍光、窦宪、梁冀、董卓……几位权臣,飞扬跋扈,废黜天子,也没敢破坏祖制呢! 当然了,万事皆有例外的,大汉四百多年统治中,唯一的公爵就是-王莽,曾经封爵:‘安汉公’,执掌一切军政大权,而后代汉自立,做了八年的‘新朝’皇帝,因此上,汉家君臣对公爵格外敏感,一旦曹操获得这个爵位,会不会成为下一个王莽呢? 万幸的是,恐惧没有成为现实,册封公爵的提议被否决了,还是曹操亲自否决的,严禁任何人议论比事,倒不是奸雄心慈手软,对公爵之位不敢兴趣,而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现在的天下大势吗,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又取得了官渡大胜,已经是最强的一股势力了,不过吗,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袁绍仍拥有河北之地,实力上不可小觑呢,再加上孙策、刘表、刘璋、张鲁……割据一方,手握重兵,同样也不能轻视! 一旦曹操自立公爵,诸侯们以此为借口,就会组成多方联军,共同进攻许昌城了,俗话说:猛虎难架一群狼,曹军再是骁勇善战,也架不住诸侯联军吧,就算是侥幸取胜了,也要付出惨重代价,对于平定天下九州,带来很不利的影响! 再者吗,汉室四百年基业,盘根错节,深入人心,拥有不少死忠之臣,愿与大汉共存亡,就连荀彧、荀攸之流,内心也是倾向汉室的,曹操一旦强称‘公爵’,朝廷必然四分五裂,一场腥风血雨下来,不知死伤多少人才呢! 外有诸侯,虎视眈眈,内有汉臣,誓死不从,正是考虑到这两点,曹操否决了封公爵之事,要想争霸天下,即要有武功,也需有权谋,没必要为小小虚名,弄得引火烧身呀! 曹操不愿意做公爵,可是丰功伟绩之下,又不能没有封赏呀,这可真是个难题了,好在群臣别的不行,权术之道却很精通,一番讨论之后,拿出了变通之法,共计三项封赏: 首先:加封曹操‘大汉摄政丞相’的称号,总督一切军政大事,位列文武百官之上,以前挟天子以令诸侯,毕竟只能做不能说,现在没有问题了,拥有了‘摄政丞相’之名,可以明正言顺的,代天执政,凌驾群臣,真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其次:给曹操增加三郡食邑,共计是五万户,这个数字超过了县侯,堪称一位诸侯王的封地,这叫做‘没有王侯之名,却有王侯之实’,丢掉一些虚名,换来极大实惠,一点也不吃亏呢! 最后:确认曹操的直系祖先,乃是开国功臣之一-曹参,并且昭告天下,载入青史,要知道,曹操是太监养孙,出身污秽至极,饱受世人的白眼,现在好了,洗白了自己的出身,对以后的政治生涯,具有极大的帮助呢! “丞相大人功盖华夏,仁德无双,受此三项封赏,乃是天经地义……天下万民,拭目以待!” 就这样,三项封赏一出来,曹操频频点头,表示非常满意,群臣溜须拍马,称赞之声不绝,小皇帝翻着白眼,心里面不高兴,却又无可奈何,只能加盖上玉玺,正式颁布天下了! 接下来吗,大朝会继续进行,又是一番议论之后,确定了第二位功臣-萧逸,如何封赏这位大司马,又成了一个大难题,萧郎功高,赏无可赏? 记住网址:m. 正文 第二百七十四章论功行赏,加官进爵 中 皇城之内-麒麟殿上,气氛凝重,寂静无声,文官们冥思苦想,满脸阴云,武将们束手无策,抓耳挠腮,大家如此的失态,皆因遇到了一个难题,一个必须面对的难题--萧郎之功,如何封赏?萧郎之功,赏无可赏! 自从曹营集团崛起以来,对内励精图治,对外屡战屡胜,仅用了七八年时间,就成为了天下最强势力,占据了五州之地,拥有兵马数十万众,四方诸侯,无人可敌! 如此丰功伟绩,谁的贡献最大呢……曹操英明神武,知人善任,乃是最佳领袖人物,也是文治武功第一人,继续往下排位吗,大家的答案也很一致:第二功臣-萧郎莫属! 萧逸足智多谋,屡献奇策,化解了无数危机,至于征战沙场,更是无人可比,三峰山下-大败袁术,下邳城外-围杀吕布,夺取关中、扫平西凉……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曹营拥有的地盘,一半是萧逸夺来的! 刚刚结束的大决战中,萧逸起到的作用,堪称是‘力挽狂澜’,遥想当初,袁绍挥师南下,猛攻黄河隘口,孙策出兵北上,侵略淮南之地,刘表、张鲁、西羌、匈奴……皆是蠢蠢欲动,想要分上一杯羹,面对天下诸侯的围攻,曹营集团势如累卵,差一点就万劫不复了! 生死存亡之际,萧逸凭着满腹韬略、诡诈手段,硬是以少胜多,打败了周瑜,重创了孙策,江东人马折损过半,物资损失不计其数,灰溜溜的逃回去了,没有三年五载,休想恢复元气,南北夹击的形势,也彻底的失败了! 接下来,萧逸又跑到了徐州,从豪强大户的口袋里,硬是要出了十万担粮食,全部送往官渡前线,解了曹军的燃眉之急,否则的话,不知饿死多少将士呢,而后夜渡黄河,夺取黎阳城,一举切断了袁军的退路,河北几十万人马,顷刻间土崩瓦解…… 有功则赏,有过则罚,天经地义之事,萧逸战功无双,若不厚加封赏一番,于情于理说不过去呀,问题是,怎么赏赐这位大功臣呢? 萧逸今天二十六岁,已经官拜-大司马、封爵-无愁乡侯,拥有食邑三千户,文武百官之中,谁能与之相比,至于执掌的兵马,更是不用多说了,玄甲军、陌刀兵、陷阵营、丹阳兵、掘子军……天下精锐,皆在手中! 年纪轻轻,手握重兵,战功显赫,官高爵重,天下九州俊杰之士,谁人能与萧郎争锋,翻开青史看一看,两汉四百多年岁月中,只有大名鼎鼎的冠军侯-霍去病,可以前后辉映、并驾齐驱了! 不过吗,霍去病英年早逝,只活了二十四岁,就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了,也省掉了很多的麻烦事,萧逸则不一样了,身强体壮,无病无灾,一顿饭能吃一只烤羊羔,喝上两坛子烈酒,再活个七八十年的,一点问题也没有呀,估计满朝文武都入土了,他还是活蹦乱跳的呢! 大争之世,龙蛇起陆,如画江山,谁主沉浮?--萧逸已经是大司马了,手中又握有重兵,按照他崛起的速度吗,二十年之后,可与曹操并驾齐驱,四十年之后,必然执掌天下权柄,萧郎前途,不可限量呀! 如此问题也就来了,不封赏萧逸吧,怕是寒了功臣之心,军中将士也不答应的,继续封赏萧逸呢,他的权柄必然加重,日后恐怕难以制约了,要知道,人性都是自私的,天下无论是姓刘、或是姓曹,都不允许姓萧的崛起呢! “刷!-刷!-刷!” 想到其中利害关系,文武百官齐齐摇头,以他们的智力水平,无法解决此事了,稍有不慎的话,自己也会陷进麻烦中,还是袖手旁观为妙呀,至于萧逸的封赏吗,让丞相大人决定吧! “哈哈!-萧郎出兵淮南,大败小霸王孙策,偷袭黎阳城,截断了袁军的退路,功勋卓著,有目共睹,老夫身为大汉丞相,岂能不厚加封赏呢?” 九龙御阶之上,曹操手捋长髯,仰天大笑,一副豪气干云之态,可是内心之中吗,却是暗暗的叫苦,作为萧郎的岳父大人,真的是压力山大呀! 曹操一代奸雄,心思深如大海,执掌天下军政事务,对权利最是敏感了,他的心中何尝不知道,萧逸的权利太重了,恐怕难以驾驭呢,有心削其权柄、收其精兵,可是反复权衡之后,又迟迟的不敢动手呀! 首先,萧逸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乃是朝廷有功之臣,而且为人精明,一向是滴水不漏,根本就抓不住把柄,一旦无罪而受处罚,恐怕会动摇人心,对于曹营集团产生不利影响! 其次,天下大乱,九州未定,袁绍、孙策、刘表、刘璋、张鲁、公孙度……割据一方,手握重兵,抗拒朝廷的政令,要想平定各路诸侯,还需要萧逸统兵上阵,攻城略地呢,现在就‘收剑回鞘’,等于是自废武功,时机尚且不成熟呀! 最后呢,萧逸执掌兵马多年,军中的威望极高,马六、大牛、典韦、高顺、张辽、宋宪、魏续、曹性……一众实权将领,对他是俯首听命,一旦曹操强行剥夺兵权,只怕会引起兵变呢,后果无法收拾呢…… 既然无法削掉兵权,只好极力拉拢人心,不管怎么说,萧逸也是曹家女婿,平时乖巧听话,紧守着臣子之道,没有露出丝毫的反意,想到这里,曹操从怀中取出一份圣旨,上面是对萧逸的封赏…… 其一,加封萧逸‘大汉第一勇士’的称号,以前只是军中、民间私下流传,没有得到正式认可,现在以大汉朝廷的名义,正式的册封称号,绝对是莫大荣耀了! 此外,曹操亲自执笔,写下了‘大汉第一勇士’六个字,令人雕刻成一块金匾,悬挂在无愁侯府大门上,两旁插上铁戟六对,用以炫耀无双军功! 其二,赐予‘剑履上殿,参拜不名’的特权,按照汉家制度,文武百官上朝的时候,必须赤裸双足、身无寸铁、高喊自己的姓名、官职、爵位……以示对皇权的尊重,只有三朝元老重臣,才能穿上一双薄袜子,就是莫大的厚待了! 现在好了,拥有特权之后,萧逸可以穿着靴子,手持宝剑,直接进宫面君了,这样特殊的待遇,在两汉历史上,只有萧何、霍光、粱冀、窦宪……几位大臣得到过,两只手就数过来了,现在有权执剑上殿的,第一个是丞相曹操,第二个就是萧逸了! 以上两项封赏一出来,真可谓荣耀至极了,立刻引起一阵轰动,群臣们窃窃私语,称赞者有之,羡慕者有之,嫉妒者更是不计其数,却没一个出言反对的,因为萧郎之功,值此封赏! 话又说回来了,荣耀给的再高,终究是面子光滑一点,对于权利没什么帮助,这也是奸雄的手段了,给权的不给名,给名的不给权,变相的制约一下萧逸,当然了,也不能一点实惠没有,第三项封赏就是--‘赐予食邑万户,自己选择封地!’ 秦汉时期,为了表彰有功之臣,往往会赐予一块封地,大臣可以征收赋税、调集民夫,对居民拥有生杀大权,说是私人王国也不过分,至于食邑的数量多少,就由官职、爵位、国情来决定了! 自从黄巾之乱以来,诸侯争霸,战事不断,天下生灵涂炭,百姓人口锐减,至于文武百官的食邑,也是徒有虚名罢了,按照汉家制度,侯爵的食邑是一千户,实际上能有三百户,就可以偷着乐了,只有极少数的功臣,食邑数量足够的,比如说大司马-萧逸! 萧逸战功显赫,爵封‘无愁乡侯’,拥有三千户的食邑,一点水分也没有的,让群臣们很是羡慕呢,不过吗,萧逸的食邑有点特殊--有名而无地,有税而无人! 按照汉家制度,功臣的爵位名称,往往跟食邑相联系的,比如说,郭嘉封爵‘洧阳亭侯’,就是以‘洧阳亭’做为封地了,文武百官大都如此,不过吗,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荣誉封爵! 一代名将霍去病,因为骁勇善战,征讨匈奴人有功,受封‘冠军侯’,以示勇冠三军之意;另一位名将卫青,娶了汉武帝的姐姐-长平公主,因此受封‘长平侯’,二者都属于荣誉爵位,与他们拥有的封地无关! 萧逸也是一样的,因为战功太大了,曹操为了嘉奖爱将,按照霍去病、卫青的例子,以他的‘表字’为名号,加封无愁乡侯,以示荣宠无双,在满朝文武当中,可是独一无二的! 因此上,萧逸有乡侯爵位,每年领取三千户赋税,却没有实际的食邑,也不用管理百姓,自有人把赋税送上门,虽说很是省心吧,却少了一块私人封地! 现在好了,曹丞相重赏功臣,不但赐予一万户食邑,数量上远超文武百官,就连食邑的具体位置,也让萧逸自己选择了,也就是说呢,他看中了那块地方,那就是萧氏私人封地了! “请大司马手持狼毫,圈点一万户食邑,下官们办理文书,也好交割户籍名册!” 几名侍中走上大殿,合力打开一副牛皮卷,正是‘大汉寰宇地图’,上面山脉、江河、湖泊、城池……清楚标记,一目了然,另有一名侍从捧着笔墨,只等萧逸圈点食邑了! “徐州五郡,富庶无比,又有渔盐之利,大司马肯定选择那里,绝对肥的流油呀!” “关中平原,沃野千里,物产丰富,山河险峻,恐怕才是最佳之地吧?” “江淮之地,人口密集,湖泊众多,号称‘鱼米之乡’,一郡的赋税收入,顶的上别处三倍呢,这才是万金不换之地!” …………………………………………………… 金銮大殿之上,亲自圈点封地,这样丰厚的赏赐,绝对是旷古未有呀,文武百官双眼发红,恨不得一把抢过狼毫笔,也给自己圈上一块封地,可惜没有人家的功劳呀! 另外吗,文武百官窃窃私语,都在猜测萧逸的食邑,会选择那个地方,同样是一万户百姓,有的地方富的流油,有的地方吃糠咽菜,这可丝毫马虎不得呀,就连曹操也凝神聚气,想看看女婿的胃口,究竟有多大呢? “朝廷厚赏,不敢推辞,末将略加贪婪,就选此处做食邑了!” 萧逸取过狼毫笔,目光如电,握笔如刀,在地图上画出了一个圈,至于食邑的位置吗---河北幽州-渔阳郡! :。<><><>: 正文 第二百七十五章论功行赏,加官进爵 下 ?壹??看书W?W?W?·?K要AN?S看H?U?·C?OM?????一?看书W?W?W·KANSHU·COM 《史记-燕世家》记载:战国初期,七雄争霸,燕昭王招揽贤才,励精图治,打败了东胡部落,开疆拓土千余里,修筑长城以镇疆土,设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诸郡,渔阳郡的名字,第一次有了文字记载,因为位于渔水北岸,按照‘山之南,水之北’为阳的规矩,故而命名为‘渔阳郡!’ 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废分封,行郡县,设置了三十六郡,渔阳郡就位列其中,因为地理位置特殊,厄守东部长城防线,肩负着防御匈奴人的重任,数百年的时间中,征战频繁,厮杀不断,从而培养出了渔阳男儿-骁勇善战,悍不畏死的性格! 萧逸前世是红朝-帝都人,帝都作为一座千年古城,拥有浓厚的历史文化,也拥有很多名字:北京、北平、京师、大都、中都、燕京……而它的第一个名字,正好是-渔阳郡,有古诗为证:“先有渔阳郡,后有燕京府,兵家必争地,千载帝王城!” 等到穿越过来之后,萧逸跟着老道师傅,正是在渔阳郡-卧虎山上,安心修道数年,勤练文才武艺,结识了一群好朋友,因此上,在萧逸的内心中,一直以渔阳郡做为故乡,每次上阵厮杀,自报家门之时,总是大吼一声:‘吾乃渔阳-萧郎是也!’ 大汉朝廷-官方记载:大司马萧逸,字无愁,幽州-渔阳郡人氏,大汉开国丞相-萧何之后,为萧氏二十代嫡系子孙,父母名讳不详,自幼师从道家,学习奇门异术,文能执笔安天下,武能跃马定乾坤…… 中国人都有恋家的习惯,讲究的是‘树高千丈,叶落归根’,无论闯出多大的功业,也要回故乡炫耀一下,英雄如楚霸王-项羽,灭亡暴秦之后,尚且东返彭城,接受江东父老的称赞呢,还说出了一句名言:‘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谁人知之呢?’ 萧逸官拜-大司马,爵封-无愁乡侯,位高权重,手握重兵,说是功成名就了,一点也不过份吧,如今有了好机会,选择家乡做为封地,也算是人之常情呢,不过吗,有两个特殊之处,让此事难办起来了…… 首先,曹丞相赏赐有功之臣,划拨出一万户百姓,作为萧逸的私人食邑,听起来数量不少了,可是放在大汉地图上,不过是弹丸之地罢了,用毛笔尖轻点一下,也就能圈定出来了! 可是萧逸下手稳、准、狠,狼毫笔转动之下,画出一个大圆圈,占了渔阳郡不说,上谷、右北平两郡的土地,也被圈进了一大半呢,堪比一位诸侯王的领地了,起码三四万户的百姓,真可谓狮子大开口呀! 其次,渔阳郡属于幽州治下,青、幽、冀、并四州,都在袁氏父子掌控中,虽说官渡大战惨败,折损了几十万人马,可是袁氏一族树大根深,依旧占据着四州之地,大汉朝廷的政令,无法执行下去的! 现在萧逸选择了渔阳郡,作为自己的私人食邑,朝廷即没有实际治权,又没有户籍名册,根本无法划拨人口吗,再说了,从古至今,有谁在敌方划分封地的,这不是开玩笑吗? “渔阳郡虽是大汉版图,可是地方户籍名册,不在朝廷的掌握之中,大司马的私人封地,是不是换一个地方呢,再说这圈也大了一点……” 看到地图上的黑圆圈,几名侍中哭笑不得,以为大司马在恶作剧呢,全都是好言相劝,希望重换一个地方,他们也好划拨户籍呀! “呵呵!-渔阳古郡,山清水秀,民风纯朴,乃是一块风水宝地,本大司马心意已决,坚决不换私人封地了!” 萧逸扔回了狼毫笔,傲然立在大殿上,以示决不更改了,选择了渔阳郡做封地,乃是深思熟虑过的,绝不是什么恶作剧,而是安身自保之道! 自古以来,为人臣者有三忌:一是功劳太高,威震其主;二是手握重权,尾大不掉;三是储君无能,难以驾驭;很不幸运的,萧逸几年折腾下来,三样忌讳全都犯了,自身处境极其危险,稍有不慎的话,就会大难临头呀! 要想化解危难呢,办法有两种,一是像谋士-范蠡似的,大功告成之后,立刻急流勇退,只要退出了权力游戏,自然会平安无事了,让人郁闷的是,萧逸做不到呀,诸侯争霸,天下大乱,现在就隐居深山,等于放弃了人生梦想,半路上做一名逃兵? 再说了,萧逸不是孤身一人,还有一群生死弟兄呢,马六、大牛、典韦、高顺、张辽、宋宪、魏续……一个个身居要职,手握兵权,都在努力博取富贵呢,就算萧逸有心归隐,这些人也不答应的,还会弄出很多麻烦呢! 第二种办法吗,效仿‘田氏伐齐’的故事,奋勇向前,取而代之,只要自己当家做主了,也就不用害怕什么了,而且萧逸的内心中,也有一团火焰燃烧着,梦想着开疆拓土,建立一个‘萧氏王朝’,若干年之后呢,也混个‘开国太祖’的称号,那是相当有面子呀! 让人更郁闷的是,这条道路也走不通的,曹操年富力强,文韬武略,正值人生的巅峰时刻,牢牢的掌控着天下权柄,想要取代乱世奸雄,无异于痴人说梦,按照天下大势的发展,起码二十年之内,萧逸还得乖乖听话呢! 有心隐居,无路可退,想要前进,巨石拦路,萧逸现在的处境吗,就像在悬崖上行走,只要踏错一步,立刻就是粉身碎骨,要想保住性命吗,只有一个办法-左右平衡,上下求索! 选择‘渔阳郡’做为封地,就是萧逸的权术了,他是借此提醒一下众人,袁氏父子虽然吃了败仗,可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他们还占据着河北之地,控制着几百万人口,随时可以招兵买马,卷土重来……还有江东孙策、荆州刘表、益州刘璋、汉中张鲁……割据城池,手握重兵,那个也不能小觑呀! 平定天下九州,犹如狩猎一般,狐兔平息之前,不能束缚住猎鹰,只要诸侯们割据一方,战事不断进行下去,萧逸就能执掌兵马,继续的四处征战,他的处境也就暂时安全了! 另外吗,萧逸选择了渔阳郡,就明白的告诉曹操,自己胸无大志,只想着平定天下之后,回到家乡炫耀一番,充其量跟项羽一个水平,属于小富即安罢了,没有汉高祖刘邦-威加海内、执掌天下的大气魄,您老人家放心好了,不要没事怀疑女婿,这样子是不对滴! 除了政治因素之外,萧逸对于自己家乡,也有很深的感情呢,别看渔阳郡-地处边疆,环境恶劣,老百姓生活也贫困,可是随着历史发展,那里会成为北方重镇,影响天下大势的进程呢! 尤其是千年之后,渔阳郡成为了帝都,人口密集,繁荣富庶,土地珍贵无比,几乎是寸土寸金呢,萧逸现在提前部署,就算后代子孙败家了,也能留下一点家底吧,到时候不愁没房子,也不愁娶不上媳妇了……呵呵! “哈哈!-萧郎心念家乡,此乃人之常情,不算过分之事,老夫答应下来了,等到平定河北之后,渔阳郡划为萧氏封地,子孙后代,世袭罔替!” 身为上位者,不怕属下提要求,就怕属下无欲无求,看到萧逸索取一郡土地,曹操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是仰天大笑,很痛快的答应下来了! 奸雄心里算得清楚,要想平定诸侯,还要萧逸冲锋陷阵呢,与天下九州相比较,一郡土地不算什么,再说了,自家女儿身怀六甲,而且还是一个男婴,以后就是萧氏继承人,无论赐予萧逸多少好处,终究会留给外孙子,那也有曹氏的血脉呢! “刷!……刷!刷!” 丞相大人都发话了,就跟下达圣旨一样,侍中们取出笔墨,按照地图上圈点的,当场书写了一份卷宗,幽州的渔阳一郡之地,以及上谷、右北平大部土地,皆为萧氏一族的食邑,子孙后代,世袭罔替,至于什么时候执行,就看萧逸的本领了……出兵北上,攻城略地! 就这样,翁婿一番较量下来,一正一反打个平手,原本出现的裂痕呢,也很好的遮掩起来了,曹营集团精诚团结,可以继续的扩张势力了! 不过吗,曹、萧二人之间,毕竟是产生裂痕了,就算遮掩的再巧妙,也无法完全的消除,等到裂痕越来越大,再也无法弥合之时……暴风骤雨、天翻地覆! 曹操、萧逸二人的封赏确定下了,后面的事情就好办多了,按照官渡大战之时,一群文武立下的功劳,逐个进行了封赏…… 郭嘉出谋划策,屡献奇谋,有参赞军机之大功劳,加封为‘军师祭酒’,进爵-洧阳乡侯,赐予食邑五千户,子孙后代,世袭罔替! 程昱忠心任事,勤勤恳恳,主持军中事务有功,加封为‘尚书仆射’,进爵安阳亭侯,赐予食邑三千八百户! 张绣统领人马,拼死力战,守卫敖仓有功劳,加封为征北将军,遥领-青州牧,食邑增加到四千户! 夏侯身先士卒,奋勇厮杀,加封为‘骠骑大将军’,进爵-高安亭侯………… ………………………………………………………………………… 一番封赏下来,曹营集团的文武大员,无不是加官进爵、封妻荫子……仅位列侯爵者,就多达二十余人呢,食邑、田宅、钱财、美女……各种赏赐,应有尽有,可谓是皆大欢喜呀! 另外吗,经过一番官职调动,曹营集团越发壮大了,朝廷的重要官职,全部掌控在手中了,几乎架空了汉家朝廷,如果用一句话形容--大汉江山,曹氏做主! 正文 第二百七十六章侯府大宴,展示力量! 《易经》坤卦-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阴疑于阳,天地动荡’--天下大乱,群雄争霸,犹如沼泽蟒群,互相撕咬吞噬,谁能尽吞其类,收聚四方气运,便可脱胎换骨,幻化真龙之身,傲游太空之上,飞腾宇宙之间,至于谁胜谁败,全凭‘造化’二字! 何谓造化……上知天时,顺势而为,不做徒劳无功之事;下晓地利,胸怀全局,不计一城一地得失;中兴人和,恩威并施,收拢四方豪杰人心;天、地、人俱全,何愁江山不得呢? 无愁侯府-大堂之上,萧逸头戴紫金冠,身披百花袍,足登云锦靴,负手挺胸傲立,小黑脸上风轻云淡,看不出喜怒哀乐,身后挂着一面巨型匾额,长八尺四寸,宽三尺七寸,铜胎铁骨,金角银边,中间镶嵌着六个字--‘大汉第一勇士!’ “恭喜夫君-建功立业,光宗耀祖,犹如九天鲲鹏,前途不可限量!” “贺喜大哥-家业兴隆,光大门楣,日后子孙满堂,血脉万年流长!” ……………………………………………… 大堂里面,曹节、甄宓、蔡文姬、赵雨几位夫人,小静、吕玲儿、稻香、孙尚香几位妹妹,带着一群侍卫、仆从、丫鬟……或是轻轻万福,或是盈盈下拜,称颂之声,此起彼伏,一个个眉开眼笑,都快乐出花来了,拥有这样一位夫君、兄长,她们与有荣焉呀! “呵呵!-家中和睦,万事皆兴,若非夫人、妹妹们坐镇府邸,处理大小事务,我岂能放心征战,建功立业,今日莫大荣耀,也有你们一半!” 萧逸两世为人,自然懂得讨好女人了,几句甜言蜜语一出,立刻哄的夫人、妹子们心花怒放,娇笑不已,至于一众侍卫、仆从、丫鬟……也得到了大量赏赐,一个个感恩戴德,发誓效忠侯府! “呜!……呜!……呜!” 接下来,侯府里红毡铺地,张灯结彩,在大堂上摆下了盛宴,庆祝大司马凯旋归来,功业更加彪炳,还获得了一万户食邑,与此同时,侯府中门大开,两旁号角长鸣,欢迎登门道贺之人…… “恭喜萧郎-功业彪炳,受封为‘大汉第一勇士’,老仙师在天有灵,也会倍感欣慰的!” 大牛第一个前来道贺,他跟随萧逸南征北战,屡立战功,受封为‘浮威将军’,赐爵‘赤城亭侯’,食邑一千二百户,也算是一位朝廷新贵了,真可谓满面春风,洋洋得意! ‘豆腐西施’紧跟后面,满脸笑容,人比花娇,一个贫苦出身的女子,能够成为将军夫人,正是做梦都会笑醒呀,她还牵着一个三岁左右、虎头虎脑的小男孩,正是两人的幼子--牛奔! 奔者:‘横冲直撞,气势恢宏’之意,用来给武将之子命名,真是再合适不过了,也受到众人一致好评,如此牛奔的名字,一般人可想不出来,乃是萧逸亲自取的,据说载入牛氏族谱之后,这位大司马得意了好几天,小黑脸都快笑歪了! “伯父!-伯父!……奔奔好想你呦!” 牛氏父子出入侯府,与自己的家宅无异,看到了萧逸之后,牛奔迈开小短腿,直接小跑过来了,对于这位会讲妖怪故事,又能变出糕点的伯父,他可是喜欢到骨子里呢! “嗖!……哈哈……抓住小家伙了!” “呜呜!……不要揪小雀雀,娘亲救我呀!” ………………………… 小牛奔刚到半路上,就被小静、吕玲儿、稻香几个魔女拦住了,她们抱着小家伙,又是捏脸蛋,又是揪雀雀,弄的小家伙哇哇大哭,可是无论如何努力,也逃脱不了魔掌,就连最疼爱他的母亲,这次也不来帮忙了,反而跟曹节、甄宓凑在一起,传授着育儿心得! 还是萧逸于心不忍,把小牛奔救了出来,看着通红的小雀雀,又是喂糕点,又是讲故事,终于哄好了小家伙,侯府中阴盛阳衰,女孩子称王称霸,要想扭转一下局势,还得多生几个男子汉! “大司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四方豪杰之士,无人可与比肩!” “大司马-文成无敌,天下无双,军中大小将士,无不敬佩万分!” ………………………………………………………… 片刻之后,典韦、高顺、宋宪、魏继、于禁、徐晃、张郃、高览……一众实权派将领,纷纷到了无愁侯府,送上了贺礼之后,在大堂上推杯换盏,开怀痛饮,谈论征战之事,关系极为融洽! 有一位伟人说过:‘党外无党,帝王思乡,党内无派,千奇百怪’,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团体,只要有人的地方,必然会拉帮结党,勾心斗角,这是人性自私的体现,也是利益斗争的结果! 曹营看似铁板一块,其实也有很多派系,往大了说有文、武之争,一方治国安邦,一方征战沙场,武将又分成宗族将将领、异姓将领,前者出自曹氏、夏侯氏,彼此血脉相连,一向自视甚高,后者来自五湖四海,为求功名利禄,投入丞相大人麾下……就是异姓将领,还要分成旧部元老,以及临阵倒戈两类呢! 众多豪杰聚集一起,朝夕相处,感情微妙,有的缔结姻亲,成为一家,有的义气相投,情同手足,还有的彼此敌视,笑里藏刀……关系之复杂,真犹如一团乱麻呀! 这种情况之下,敌人的敌人呢,未必就是朋友,朋友的朋友呢,可能就是敌人,纵有千言万语,也难理清脉络,曹操能够压制矛盾,巧妙搭配人员,形成一个强大的集团,不愧‘乱世奸雄’的称号呀! 话又说回来了,如此庞大的集团之中,个人力量微不足道,一旦卷入斗争之中,随时可能粉身碎骨,要想平安无事,飞黄腾达,唯一办法就是抱团,形成一个利益团体,精诚团结,守望相助,有了好处一起分享,有了事情一起承担,这就是派系形成的原因了! 萧逸文武双全,战功显赫,本身就是一面旗帜,因此上,军中的异姓将领,都愿意投靠过来,跟随在大司马麾下,南征北战,建功立业,多年时间下来,已经形成了一个团体,就以综合实力而言,占据曹营集团三成以上了! 荀彧、荀攸、程昱、毛玠、满宠……一群谋士们,同样跟萧逸关系良好,时常一起吟诗作赋、谈古论今,做一些学术交流,凭着两千多年的知识,萧逸时常语出惊人,赢得一片赞叹之声,尤其‘鬼才’郭嘉,与萧逸生死之交,除了女人之外,其他的均可共享呢! 就说坏小子郭奕吧,自从来到许昌之后,就在无愁侯府住下了,与‘娘子军’一起玩耍,吃喝玩乐,领取月银,完全是公子爷的待遇,就差是改换姓氏,加入萧氏一族了,郭嘉也曾哀叹过:’自己辛苦养大的肥猪,让萧家的白菜勾引跑了!‘ 此外吗,萧逸还是曹家女婿,可以随时进出相府,与曹丕、曹彰、曹植、曹熊几兄弟,亦师亦友,极为亲近,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就是与曹仁、曹洪、夏侯惇、夏侯渊……一众宗族将领们,也保持着良好关系,逢年过节,登门拜访,互送礼物,相处融洽! 不客气的说,曹营集团上下一心,不断的扩大实力,稳稳的压制各路诸侯,一则是曹操英明神武,领导有方,操纵着整体局势;二则是萧逸穿针引线,平衡关系,化解了不少矛盾,否则的话,勾心斗角,内乱从生,那有力量开疆拓土,平定天下九州呢? “呵呵!-我等披坚执锐,冲锋陷阵,凭着一腔热血,换来荣华富贵,自当精诚团结,明日再创新功--胜饮!” 萧逸大摆盛宴,与一众心腹将领们,开怀畅饮,笑语欢声,一方面是庆贺功劳,联络感情,增强内部凝聚力,另一方面吗,也是显露实力,亮出肌肉,做成某些人看的! 因为‘手握重兵,功高盖主’,这次封赏有功之臣,萧逸受到了一些压制,虚名给了很多,实惠没见多少,典型的封赏不公,为了大局着想,只好隐忍下来了! 不过吗,萧逸也要证明一下,自己不是软柿子,真要无路可走了,大不了鱼死网破,凭着一众心腹将领支持,还有玄甲军、陌刀兵、陷阵营、丹阳兵……几支精锐人马,谁胜谁败还不好说呢! “启禀大司马!--征北将军张绣,携带重礼,登门拜访,正在大门外恭候呢!” 众人正在宴饮之时,一名侯府亲兵走进来,举着一份红色拜帖,上面六个大字……侄儿-虎头敬上! “张绣加官进爵,赏赐封侯,正是春风得意之时,突然来无愁侯府做什么?” “听说张绣的叔父,与大司马有旧交,可能是礼尚往来吧?” …………………………………………… 听闻张绣前来拜访,一众将领们议论纷纷,都在猜测对方来意,至于众人的的态度吗,可用四个字形容--敬而远之! 张绣武艺高强,号称‘北地枪王’,这次官渡大战期间,拼死力战有功,受到了丰厚赏赐,加封-征北将军,遥领-青州牧,功臣名单之上,高居在第四位,超过了一些元老旧臣,让人们很是羡慕呢! 可是不要忘了,当年的宛城之战,丞相大人痛失爱子,只是形势所迫之下,暂时的隐忍住罢了,张绣现在春风得意,谁知以后如何呢,因此上,满朝的文武官员,表面上尊敬张绣,却没一个亲近的,生怕受到了连累! “呵呵!-来者皆是客人,岂有不见之礼,打开侯府中门,请张将军进来吧,暂到书房等待一会,我立刻前往相见!” 捏着大红拜帖,萧逸沉吟了片刻,露出一丝淡淡笑容,如果所料不差的话,这位北地枪王吗……今天是来拜码头的! :。: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七章萧氏底蕴,深不可测! “已经半个时辰了,大司马迟迟不到,莫非有意不见吗,真是人情薄如纸呀……哒!哒!” 侯府书房-环境优雅,清静安宁,本是修心养性的地方,张绣却像一头笼中猛虎,来回踱步,急躁不安,一脸的惶恐之色,萧逸所料不差,他是来拜码头的,也是求取保命之道! 官渡大战期间,张绣拼死力战,立下了赫赫战功,也受到了很多封赏,官拜-征北将军,遥领-青州牧,食邑增加到了四千户,仅在萧逸、郭嘉、程昱几位重臣之后,位列‘功臣榜’第四位,超过了许多旧臣,真可谓风光无限呀! 受到如此厚赏,张绣高兴万分,就在新建的府邸中,摆下了丰盛酒宴,邀请文武百官前来,一则大肆庆祝,炫耀下自己的功业;二则把酒言欢,与百官交流一下感情,也算正式进入权贵圈子! 让人想不到的是,请柬发出了几百份,回应者寥寥无几,除了几员西凉部将,文武百官无一人前来,不是政务繁忙,就是身体不适,借口五花八门……总之一句话,‘张将军的好意心领了,可是您家门槛太高了,俺们都高攀不起呀!’ 设下了上百桌酒宴,结果只来几个客人,看着空荡荡的大堂,张绣虽然有勇无谋,也知道出大问题了,连忙请教了贾诩,自己好歹也是征北将军,堂堂的朝廷新贵之一,百官为何不来赴宴,反而如避蛇蝎一般呢? 贾诩足智多谋,心思深选,揣摩人心的本领,更是举世无双,得知情况之后,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将军死期将至,还是准备一下后事吧,以免死无葬身之地!” 乱国毒士-言无不中,这是无数事实证明过的,一句话说出来,吓得张绣面如死灰,连忙的跪拜在地,哭问祸事缘故,以及化解之道? 贾诩也没客气,拿出长辈身份来,先训斥了张绣一顿,指责他不知收敛,得意忘形,招来了杀身之祸,而后紧闭门窗,低声解释起来…… 当初宛城之战,张绣先降后叛,夜袭曹军大营,害的大公子-曹昂殒命,正所谓‘杀子之仇,不共戴天’,曹操身为人父,岂有不复仇之理呢,纵然一时忍耐下了,终有秋后算账之时! 后因形势需要,两家握手言和,张绣归顺曹营之后,征战沙场,屡立战功,表现的颇为出色,曹操也是投桃报李,给予了丰厚赏赐,甚至超过了一些旧臣,双方看似一团和睦,实则是暗藏杀机呀! 官场有一种厉害手段:捧杀,先把一个人高高捧起,让他丧失警惕心,再狠狠的摔在地上,让他粉身碎骨、万劫不复,曹操现在厚待张绣,就是这种权术了…… 先用高官厚禄,笼络住张绣本人,让他慢慢的放松戒心,同时向天下人证明,曹丞相宽宏大度,不计前仇,乃是第一流的明主,四方豪杰之士,必然纷纷来投奔,这就是一道无声的‘招贤令!’ 同样的,日后曹操寻一个借口,想要诛杀张绣,为爱子复仇的时候,人们就说不出什么了,不客气的说,今日多一分赏赐,明日多一份杀机,这就是奸雄的手段了,巧妙的布下陷阱,杀人于无形之中! 另外吗,树大招风,人红招嫉,赐予张绣高官厚禄,还超过了一些元老重臣,此事无形之中,就会引起百官的不满,等到张绣落难之时,谁也不会伸出援手,相反的,落井下石者不计其数,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呀! 分析完局势之后,贾诩略加沉吟,又提出了两条对策:其一,收敛锋芒,低调行事,赏赐的钱财、绸缎、田宅、奴婢……全部分给西凉将士,牢牢的掌握兵权,真到了关键时刻,也有拼死一搏之力! 其二:孤树独苗,难以存活,万千树木,可抗狂风,要想在官场上保命,最好的办法就是结党,有了好处一起分享,有了灾难一起承担,只要与文武百官交好,就算曹操起了杀心,也不敢轻易动手,这叫做‘众怒难犯!’ 问题又来了,朝廷官员众多,关系错综复杂,以张绣的特殊情况,加入那一个派系合适呢……如果选择不当的话,非但不能保命,还会陷入险境呢! 事关身家性命,必须谨慎行事,张绣、贾诩弄来一份百官名册,标记关系,理清脉络,商议加入那个派系,对他们最为合适…… 首先,以国丈-伏完为核心,形成的汉室死忠集团,这些人都是元老旧臣,资历深、威望高、影响大,代表着汉室正统力量,而且人数众多,朝廷文武百官,半数为其党羽,绝对是一支庞大力量! 不过吗,这些人有官爵、无实权,平时领取俸禄,在家中悠闲度日,很难参与军政大事,另外吗,伏完等人出身士族,一向眼高于顶,对于寒门出身的张绣,估计不会真心接纳! 其次,就是曹仁、曹洪、夏侯惇、夏侯渊为核心,形成的宗族将领集团,这些人担任要职,手握兵马重任,绝对是实权派人物,而且对于丞相-曹操,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张绣若投奔过去,必可安身保命呀! 问题是,当初的宛城之战,除了大公子曹昂,另有曹氏子弟数十人,尽皆死于乱军之中,因为这件事情,曹氏、夏侯氏的将领们,对张绣恨之入骨,没出手陷害就不错了,岂会接纳仇人呢! 最后一个派系,就是大司马-萧逸为核心,异姓将领组成的集团了,他们皆是军中悍将,手中握有兵权,大都是寒门子弟,没有门第之见,只要是豪杰之士,他们都衷心欢迎的! 最为重要的是,张绣的叔父-张济,与萧逸交情深厚,当初身负箭伤,垂死弥留之际,还特意嘱咐过呢,若是走投无路之时,可以去投奔萧逸,念在旧情之上,可保侄儿平安无事! …………………………………………………………………………………………………… 计议已定,张绣携带重礼,前往无愁侯府,寻求萧逸的保护,为了促成此事,一向躲在幕后的贾诩,也陪同张绣而来,对这位‘鬼面萧郎’,他也充满了好奇心呢! 俗话说,‘阎王好见,小鬼难搪’,前来无愁侯府之前,张绣准备了不少金锭,就是打发下人用的,也好顺利进入府门,谁能想到呢,事情恰恰相反,金锭一个没用到,直接进了侯府书房,然后吗,就是漫长的等待了…… 侯府侍卫转告说,只要一盏茶时间,大司马就会前来了,可是张绣喝了八碗茶水,也没见到一个人影呀,弄的是焦躁不安,有心问问贾诩吧,这位毒士双眼发直,口水横流,已经丧失思考能力了,原因很简单,侯府的书房太特别,也太吸引人了! 寻常人家的书房,不过是小屋一间,方圆数丈之地,一榻一案,一笔一墨,几副字画……至于书籍数量吗,能有上百卷竹简,已经相当不错了,要知道,两汉时期文化未开,书籍还是稀罕之物,纵然是门阀世家,收藏也是有限的! 无愁侯府的书房,那就完全不同了,乃是一个独立院落,里面一排五间高屋,全部水磨石修葺的,既坚固,又防火,几百年也不会坍塌,内部打通为一体,宽五丈有余,长达二十四丈,说是一座小宫殿也不过分了! 内部装饰更是豪华,黑色硬木的地板,光泽可照人影,白色丝绸的窗纱,采光性非常良好,桌案卧榻、笔墨纸砚、文玩字画……应有尽有,还立着几十座书架,上面堆满了竹简、木牍,起码有几千卷呢,就是大汉太学之中,也没有如此数量呀! 无愁侯府藏书如此之多,自然不是买来的,因为这个时代吗,书籍乃是传家之宝,想买也买不到的,而是一点一点积攒下的,主要归功于三个人:萧逸、曹节、蔡文姬! 萧逸统领兵马,四方攻城略地,每攻克一座城池之后,别人劫掠金银珠宝、美貌女子,他却喜欢搜集书籍,不管种类、新旧、好坏……统统的保护起来,再运回侯府之中,整理修补之后,收入书房之中,有时运输车辆不足,萧逸宁可扔掉一些钱财,也不放弃一卷书籍,称之为‘无价之宝!’ 曹操就是爱书之人,号称‘手不释卷’,在他的影响之下,曹家子女文采斐然,个个喜欢阅读书籍,曹节出嫁之前,特意把相府的藏书,全部抄录了一份,作为自己的陪嫁,带进了无愁侯府,足有数百卷之多呢! 至于蔡文姬吗,其父是一代大儒蔡邕,家学渊源,深厚无比,本人又聪慧无比,有过目不忘之能,自从嫁入侯府之后,凭着自己的记忆力,硬是默写了数百卷书籍,极大丰富了书房收藏呢! “以金银为财富者-可以为商贾,以田宅为财富者-可以为豪强,以书籍为财富者-上天入地,无所不能,萧氏一族底蕴如此,前途不可限量呀!” 游览过书房之后,贾诩心中起伏不定,发出了许多的感慨,原以为萧逸能征善战,算是一代良将,可与卫青、霍去病相提并论! 今日观看侯府藏书,贾诩明白过来了,鬼面萧郎-文武双全,出则为将,入则为相,至于日后的成就吗,恐怕可与伊尹、霍光比肩了,如果运气好一点,或有‘鱼跃龙门’之变呢! 另外吗,贾诩一向淡薄名利,对于高官厚禄、金银珠宝、美女佳人……统统的不感兴趣,平生唯一的嗜好吗,就是阅读书籍了,现在看到几千卷藏书,岂能不心动呢? 他甚至有一种想法,辞去军中职务,来无愁侯府做一个门客,不求金银俸禄、不求锦衣玉食,粗茶淡饭就可以了,只有一个要求,让他打理这座书房,每日与书籍为伴,人生再无所求了! 记住网址:m. 正文 第二百七十八章乱国毒士,最佳谋主! “呵呵!-贵客临门,蓬荜生辉,让征北将军、文和先生久候了,无愁当面谢罪!” 一阵爽朗的笑声中,萧逸走进了书房,身形挺拔,步伐稳重,上位者的气质,已经显露无疑了,用四个字形容--龙行虎步! 进入书房之后,萧逸目光如电,打量着两位不速之客,只见张绣身高八尺,双臂如猿,十指如钩,犹如猛虎卧于荒丘,真不愧是‘北地枪王’,后面的贾诩吗,中等身材,面貌平常,一双细长的眼睛中,不时放出几道精光,典型的一条老狐狸! 不过吗,故事里的狐狸,喜欢‘狐假虎威’,站在老虎的前面,恐吓其他小野兽,贾诩却是狐狸祖宗,能够躲在幕后,指挥着猛虎做事,真是狡猾到了极点! “虎头拜见叔父大人,回到许昌城之后,一直未能登门拜访,有失子侄之孝道,还望叔父大人责罚……呜呜!” 双方刚一见面,张绣立刻跪倒在地,嚎啕大哭起来了,就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让人看了很是心疼! 进入侯府之前,贾诩就嘱咐过了,萧郎聪慧过人、心志如铁,纵然是苏秦、张仪复生,也难以说服其心,唯一的办法吗--就是以情动人,说白了,双方见面之后,先哭上一鼻子再说! 张绣言听计从,又是掐大腿,又是揉眼睛,真是大哭起来了,一口一个叔父大人,叫的亲切无比呀,反正当初在洛阳时,萧逸与张济平辈论交,张绣就认过叔父了,心里一点负担也没有呢! “将军与我同殿为臣,皆为乡侯爵位,本应同辈论交,岂能行此大礼呢,快快起来说话吧!” 萧逸杀人如麻,从不畏惧流血,偏偏最怕眼泪了,连忙上前搀扶,至于一声‘叔父大人’,更是不敢轻易答应了! 要知道,封建社会,最重礼法,萧逸只要答应一声,二人就是叔侄关系了,如果张绣遇到了麻烦,萧逸必须给予保护,同样的,萧逸下达命令,张绣也必须服从,否则就是忤逆长辈,天下人人得而诛之! “呜呜!-家叔临终之时,反复嘱咐侄儿,一旦走投无路了,可以投奔大司马,可保平安无事!” 抓住了救命稻草,张绣岂会放手呢,他一边抱住萧逸双腿,嚎啕大哭,求取护佑;一边掏出个金漆盒子,里面赫然是一枚墨玉、一颗珍珠! 当初十八路诸侯联军,大败西凉人马,一举攻克汜水关,董卓眼看局势不妙,挟持着小皇帝,前往长安城躲避,又让李傕、郭汜、张济、樊稠四员部将,放火焚烧洛阳城,以焦土御敌之策,阻挡诸侯联军的脚步! 洛阳城-乃是大汉十二代帝王,用了二百多年时间,花费了无数人力、物力建造的,天下间最繁荣的城市,眼看着毁于战火了,可谓是天地皆悲呀! 关键时刻,萧逸乔装改扮,潜入了洛阳城中,希望张济手下留情,不要毁掉洛阳城,给汉家保留几分元气! 一番争论之后,二人击掌盟誓,张济手下留情,利用自己的权利,保存了半座洛阳城,萧逸则答应下来,日后张绣闯下滔天大祸,他也会给予保护的,保留张氏一族血脉,至于一枚墨玉、一颗珍珠,是萧逸从道袍上取下,送给张氏叔侄的信物! 七八年过去了,萧逸成为了名将,手握千军万马,指点万里河山,威风不可一世;张济身中流矢,陨落沙场,结束了悲惨的一生;至于张绣吗,真的闯下滔天大祸,害死了曹丞相的爱子,要想平安无事,真是谈何容易呀? 话又说回来了,男子汉、大丈夫,一言九鼎,当初击掌盟誓,必须遵守约定,这是一条道德底线,再说了,张济传授神箭术,赠予宝雕弓,对萧逸颇有恩情,于情于理,也该保护他的侄儿! “自家人不必多礼,贤侄起来说话吧,身为武将,哭哭啼啼的,不怕丢了张济将军的脸吗?” 萧逸伸出一只手掌,轻拍张绣的肩头,好言安抚起来,算是认下这个侄儿,同样的,也肩负起保护者的任务! “咚!咚!--今日得见叔父,侄儿三生有幸,从此跟随左右,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叔侄关系认下了,张绣长出一口气,再次叩首行礼,这才站起身来,先请萧逸上座,又请贾诩坐下,自己则侍立一旁,显的毕恭毕敬! 张绣号称‘北地枪王’,冲锋陷阵,杀人如麻,也是一员沙场悍将,之所以如此卑躬,也是事出有因…… 其一,大难临头,性命不保,就算再刚强的人,也要委曲求全了,与身家性命相比,一点面子算什么呢,韩信受过胯下之辱,后来还不是建功立业吗? 其二,鬼面萧郎,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乃是‘天下第一勇士’,四方豪杰之士,谁不畏惧三分,能有这样一位叔父,多少人求之不得呢,自然不觉得屈辱了,这叫做‘宁给英雄牵马,不给无赖做爹!’ “虎头性格纯朴,不懂权谋之变,今天一番精彩表演,都是先生的授意吧,果然是好手段呀!” 落座之后,萧逸目光转动,落在了贾诩身上,前面的西凉猛虎,自己已经收服下了,后面隐藏的老狐狸,才是真正对手呢! 大争之世,人才辈出,龙争虎斗,精彩无比,后人议论三国时代,点评各位谋士,也算是入骨三分吧…… 郭嘉无双鬼才,用计如天马行空,无迹可寻,总能出奇制胜,一举扭转乾坤,让人钦佩不已! 卧龙神机妙算,料事如神,对于事情的发展,有一种神奇的掌控力,说是‘未仆先知’也差不多呢! 凤雏深藏不露,行事大胆,敢为他人之不敢,颇具冒险风格,往往神兵天降,让人防不胜防! ………………………………………… 以上三人者,皆为当世奇才,得一人可称霸一方,得二人可纵横天下,如果得三人吗……不好意思了,性格不和,必生内乱,龙越多越不下雨呀! 话又说回来了,郭嘉、孔明、庞统皆为一流谋臣,难得的王佐之才,不过吗,要说到用计阴狠,一击毙命,还得是毒士-贾诩呀! 贾诩就像一条毒蛇,盘踞在阴暗中,喜欢突然偷袭,让人防不胜防,只要咬上一口,必然入骨三分,就算是侥幸活命,也得砍下一只手,最为重要的是,此人为求成功,从来不择手段,就算牺牲天下苍生,也不会眨一下眼睛! 对于这位‘乱国毒士’,别人是恨得要死、怕的要命,有多远就躲多远呢,萧逸恰恰相反,对贾诩颇感兴趣,自己的小集团里面,正好缺一位谋主呢! 谋主者: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忠心辅佐主公,成就帝王大业,乃是君主的左膀右臂……姜太公辅佐周武王,张良辅佐刘邦,郭嘉辅佐曹操,都是这样的关系! 一直以来,为了天下大事,萧逸也在寻找谋主,一个适合自己的谋主,让人郁闷的是,麾下勇猛之士无数,出谋划策的一个没有…… 当初的西凉之战,用计收服了逢纪,本想重用一番的,可惜此人心志受挫,不复以前的锋利了,只能处理一些平常军务,另外吗,逢纪只是二流谋士,才略上有些不足,难以承担谋主重任! 郭奕倒是不错的,足智多谋,腹黑皮厚,继承了父亲的本领,乃是一位天生谋主,可惜年龄太小了,还需要慢慢的磨练,起码十年之后,才能担负重任吧! 还有一个司马懿,足智多谋,百折不挠,是个不错的人选,不过吗,萧逸费尽心思,才压制住了‘冢虎’,不让他掌握兵权,参与军机,岂能放虎归山呢? 因为没有一位谋主,萧逸只能自己谋划、自己执行,难免有疏漏之处,这也没有办法的,人毕竟不是神灵,总有想不到的地方,一人智短,二人智长……若有一位谋主辅佐,功业自然更胜一筹! 现在贾诩出现了,萧逸岂会放过呢,不过吗,要想收服这条毒蛇,也要用一些手段呢,还是那句话,人无完人,贾诩再厉害,也有人格缺陷的,比如说……他太喜欢书籍了,看的如痴如醉! “大司马性情中人,一言九鼎,绝无更改,若非如此的话,在下一番谋划,绝对不会成功的!” 贾诩没有否认,这就是自己谋划的,只要针对人性弱点,就是再厉害的英雄,也会吃亏上当滴! “呵呵!-先生言之有理,人无完人,皆有弱点……对了,侯府藏书如何,可入先生法眼吗?” 要想折服一位谋士,莫过于‘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萧逸指着府中藏书,一副诱惑小孩的语气,不信你不喜欢! “这个吗……侯府藏书众多,让人羡慕无比,老夫有个不情之请,能否借阅上几卷,回去好好的研读呢?” 如果是别的事情,贾诩都能淡然面对,可是提到了书卷,顿时心痒难耐了,明知是个大陷阱,还是忍不住跳下去了,人性皆有弱点,自己也不例外! “呵呵!……萧氏家规之一,书籍、女人概不外借,不过吗,先生喜欢的话,可以常驻于此,侯府提供饮食、起居,决不怠慢了贵客!” 调侃几句之后,萧逸带着张绣去宴饮,正式介绍给众人,算是加入集团内部了,至于贾诩吗,有数千卷书籍在,何愁毒士不归顺呢? 记住网址:m. 正文 第二百七十九章大汉皇帝不好当! ◇番茄小說網w` 天下之事,正反相生,有一快乐,有一悲伤,官渡大胜之后,曹营力量壮大,稳稳压制各路诸侯,大有荡平九州之势,丞相曹操很高兴,文武重臣很高兴,全军将士也很高兴,不过吗,有一个人很不高兴--小皇帝刘协! 曹氏力量壮大,党羽遍布四方,几乎架空了朝廷,尤其是奸雄-曹操,名为汉相,实为权臣,一切军政事务,自行批阅处置,从来不启禀皇帝,刘协成为了傀儡娃娃,又不敢与人诉说委屈,无奈之下,只好跟列祖列宗哭诉了! 大汉皇城-西北方向,有一座独立的宫殿,红砖黄瓦,金顶银壁,雕龙刻凤,富丽堂皇,正是大汉王朝的太庙,供奉着历代皇帝的灵位、画像,乃是神圣不可侵犯之地,按照‘侍死如侍生’的规矩,每日献食祭祀,鼓乐祈祷,香火从未断绝过! “后代不孝子孙刘协,启禀大汉列祖列宗,自从董卓入京以来,天下大乱,生灵涂炭,诸侯割据,各霸一方,皇室颠沛流离,社稷残破不堪……今有奸诈权臣,上欺天子,下压群臣,嚣张跋扈,不可一世,朕有心诛杀奸贼,奈何无力回天……呜呜!” 大汉太庙里面,刘协身披素衣,散发赤足,跪倒在盘龙蒲团上,面对历代先皇画像,哭诉着自己的不幸,想想高祖皇帝、孝武皇帝……何其英明神武,自己何其软弱无能,两相比较之下,让人肝肠寸断呀! “陛下轻声一些,宫中耳目众多,不敢让人听见了,否则大祸临头矣!” “陛下的龙体要紧,不敢哭坏了身子,大汉列祖列宗保佑,一定会重整江山!” ……………………………………………… 几名心腹小官宦,守在了太庙门口,一边安慰小皇帝,不要哭伤了身体,一边东张西望的,生怕有人偷听,那就大事不妙了! 要知道,曹氏爪牙,遍布朝野,就是皇宫里面,也有不少耳目,皇室的一举一动,全都在他们监视中,小皇帝刚才一番哭诉,要是让曹丞相知道了,恐怕会血流成河了,那些人未必敢弑君,可是杀掉几名官宦,不费吹灰之力呀? “呜呜!-朕乃大汉天子,受命于天,统御江山,他们再是飞扬跋扈,难道还敢弑君不成,苍天有眼,降下雷电,劈死贼子吧……” 听了官宦们的劝谏,刘协没有止住眼泪,反而哭的更厉害了,天子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哭几声都不行了呢,皇帝做到这个份上,真是生不如死呀! 刘协甚至想过,在太庙中横剑自刎,用自己一腔热血,祭祀列祖列宗,也让天下人看看,刘氏子孙的血性,天下义士闻之,必然起兵讨贼,与曹操决一死战,若能重整汉室江山,自己就不算白死了! 问题是,蝼蚁尚且贪生,何况大汉皇帝,那是磕了无数头,烧了无数香,几生几世修来的福缘,岂能轻易的放弃呢,再说了,除了没有实际权利,刘协锦衣玉食,嫔妃成群,小日子舒服极了,真心舍不得死呀! 没有自杀的勇气,只能继续苟活着,可是皇帝的尊严,已经荡然无存了,理想与现实,生存与死亡……在刘协心中反复交战,就像一根带刺的荆棘,狠狠的鞭策着灵魂,让人痛苦到了极点,只能用泪水发泄了! “陛下夜哭到明,明哭到夜,还能哭死权臣吗,大汉列祖列宗有知,见到子孙如此软弱,九泉之下的英灵,恐怕也要痛哭流涕了!” 太庙的大门推开,走进一个白衣女子,身材婀娜,酥胸高挺,容貌秀丽,气质如仙,一双天蓝色的眼睛中,发出勾魂夺魄的光芒,正是海燕公主,整个大汉皇城之中,只有她敢训斥皇帝了! “大汉祖宗有灵,护佑不肖子孙,振作精神,等待时机,斩杀权臣,重整河山,扫平乱臣贼子,中兴大汉社稷!” 进入太庙之后,海燕公主跪倒在地,焚香上拜,言辞斩钉截铁,目光坚定无比,与软弱的小皇帝不同,她可是文武双全、足智多谋,堪称是一代奇女子! 汉灵帝活着时候,极为宠爱这个女儿,经常对身边人说,公主若为男儿身,当以江山社稷传之,日后必成一代圣君,大臣们也私下议论过,小皇帝有姐姐的三分血性,必能扭转不利局势,那些个乱臣贼子,也不敢如此放肆呀……可惜啦! “权臣在朝,飞扬跋扈,屡屡威逼于朕,全无臣子之道,朕有心重整朝纲,奈何没有一兵一卒,还望皇姐有以教朕……” 看到海燕公主之后,小皇帝连忙擦干眼泪,挺直腰板,抬起头颅,装成男子汉模样,在他的内心之中,姐姐就是最大依靠了!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帝王权术,尽在其中,陛下已经成年了,该有自己的主见,还是慢慢的参悟吧!” 与往常情况不同,海燕公主没有出谋划策,而是指着历代先皇画像,让弟弟自己思考对策,两汉四百多年统治,就是一部权力斗争史呀! 大汉王朝延续至今,刘协是第二十九任皇帝,换而言之,应该有二十八位先皇,可是太庙**奉的,只有二十四幅画像,另有四位大汉皇帝,没能享受到祭祀,成为了孤魂野鬼,他们分别是…… 汉惠帝病逝之死,太后-吕雉执政七年之久,为了统治的需要,立了前少帝刘恭、后少帝刘弘做傀儡,二人得位不正,先后惨死,没能留下血脉,因此上,不能进入大汉太庙! 汉昭帝驾崩之后,因为没有儿子,就让昌邑王-刘贺继位,因为急于掌握权利,触动了权臣的利益,仅仅登基二十七天,就让大司马-霍光废黜了,贬为‘海昏侯’,押送到偏僻之地,一生遭受到软禁,成为了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孺子婴,西汉最后一位太子,一生被权臣-王莽操纵,两岁上位,五岁被废,即没有帝号,也没有权利,尤其软禁期间,禁止任何人与他说话,孺子婴长大之后,六畜不分,口齿不清,智商如同幼儿一般,最后死于战乱之中,真可谓悲催到了极点! 最后一位倒霉皇帝吗,就是刘协的亲哥哥-少帝刘辨,在位仅仅五个月,就被奸贼-董卓废黜了,以鸩酒毒杀之后,没有建造皇陵,仅以王礼葬之,死时年仅十五岁! 自从迁都许昌城,朝廷安定下来后,有大臣提出建议,以大汉皇帝的礼节,重新安葬一下刘辨,再请入太庙之中,与历代先皇一起祭祀,很可惜,这个提议被否决了,至于否决的人吗--不是丞相曹操,而是皇帝刘协! 原因也很简单,如果承认了少帝-刘辨,刘协就是‘兄终弟及’,他是被董卓拥立的,皇位来之不正,一旦有人以此为借口,想要‘拨乱反正’,事情可就麻烦大了! 因此上,必须抹杀哥哥的身份,证明刘协的皇帝宝座,继承于父亲汉灵帝,乃是‘父死子继’,正统的大汉天子,至于哥哥刘辨吗,只能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了……皇室骨肉,素来无情! 一系列的皇位变动,都在讲述一件事情,大汉王朝的历史上,从来不缺乏权臣,霍光、粱冀、窦宪、董卓……比比皆是,可是四百多年过去了,大汉依旧是大汉,刘氏依旧是皇帝,时间就是无双利刃,可以消灭一切权臣,不过吗,现在的局势有些复杂呢…… 如果曹操野心有限,就像霍光、梁冀一样,控制朝廷,架空天子,做上一辈子的权臣,那就不必太担心了,只要隐忍二十年,刘协终有翻身之日,到时候夺回权柄,进行政治大清算,再把曹操挫骨扬灰,也不是什么难事! 相反的,如果曹操野心膨胀,效仿盗世奸贼-王莽,要取代大汉王朝,局势可就危险了,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刘协再没有胆量,也得拼死一搏了,否则死无葬身之地,孺子婴就是最好例子! 问题是,奸雄狡猾无比,行事神秘莫测,就是最为亲近之人,也弄不清他的心思,究竟效仿权臣霍光呢?还是做第二个王莽? 大汉江山,前途未卜,生死存亡,天意如何? ………………………………………………………………………… “报!--启禀陛下、公主,宫外面出大事了,曹丞相回府途中,突然遇到了刺客,身上连中两刀,现在生死不明,相府已经乱成一团了!” 姐弟二人焚香上拜,祈求祖宗保佑之时,心腹小官宦-花心,突然一头闯了进来,满头大汗,气喘吁吁,靴子也跑丢一只,还带来一个惊人消息--曹操遇刺了! “哈哈!-大汉列祖列宗显灵了,天降壮士,刺杀奸贼,因果循环,报应不爽,来人呀,立刻传召百官,五凤楼上见驾,朕要重整朝纲,中兴大汉江山!” 听到消息之后,刘协呆愣了片刻,猛抽自己几个耳光,对着历代先皇画像,拼命叩首,额头见血,浑身颤抖不止,就是洞房花烛夜,他也没这么激动过! 只要曹操一死,势力必然瓦解,朝廷的军政大权,就会回到自己手中,到那个时候吗,该杀的杀,该关的关,一个也不能放过! “事关社稷安危,不能贸然行事,传令皇城各处,人人各司其职,不许轻举妄动,皇帝就待在太庙中,暂时不要出去了,外面的事情吗,就由本宫处理,传召国丈伏完,商议军国大事!” 关键时刻,还是海燕公主稳重一些,制止了冲动的小皇帝,曹操虽然遇刺了,可是生死不明,万一奸雄没有死,事情可就麻烦了! 再说了,曹操麾下文武重臣,个个精明头顶,恐怕不好对付呢,尤其是一些大将们,控制着许昌城驻军,他们的态度如何,可是非常关键的,万一引发了兵变,恐怕是玉石俱焚呢! 当然了,面对着大好机会,也不能无动于衷,皇帝肩负社稷安危,不能轻易抛头露面,自己身为大汉公主,理应挺身而出,联络汉室死忠们,做好夺权的准备,万一遇到不测吗,自己一身挡之吧……苍天保佑,大汉中兴! 正文 第二百八十章曹丞相遇刺了! ???壹看书?·· “相府车驾,行人回避,阻拦道路者--杀!” “相府大门,重重关闭,胡乱闯入者--杀!” ………………………………………… 许昌城内-朱雀大街,铁骑铮铮,杀气腾腾,上千名铁甲精兵,手持利刃,高举盾牌,护卫着一辆华盖宝车,疯狂的奔驰过来,从服饰上可以看出,他们是相府亲兵,至于护卫的车辆吗,正是曹丞相的座驾,因此上,行人纷纷回避,不敢阻拦道路,生怕惹来杀身之祸! 奔驰的队伍之中,许褚身披重甲,手持大刀,站在宝车前端,抓着驭车缰绳,不断的抽打着骏马,催促它们快些奔跑,还不时回过头来,查看宝车内的情况,一双虎目之中,神色极为复杂……愤怒、恐惧、哀伤、懊悔,以及深深的自责! “相府医官何在……火速前来救治,谁敢慢上一步,老子灭他九族!” 队伍风驰电掣一般,迅速到了相府门前,车轮还没停稳下呢,许褚从车内抱出一个人,用披风紧紧包裹着,一边快步如飞,冲向了相府后宅,一边高声呼喊,让医官前来救治,让他如此紧张的,天下唯有一人……主公曹操! 光天化日之下,有人手持利刃,刺杀大汉第一重臣-曹丞相,这件事情说出去,谁也不会相信的,问题是,事情真的发生了,凶手行刺成功,曹操身中两刀,陷入了昏迷之中,性命能否保住,还很难说呢? 一时间,相府内外,人心惶惶,后宅妻妾,乱成一团,嚎啕大哭者有之,惊叫昏迷者有之,解下腰间丝带,准备殉葬者亦有之……关键时刻,大夫人-卞氏沉着冷静,一面命令相府医官,立刻治疗伤势,一定保住丞相的性命;另一面派出亲信之人,传召文武重臣,前来商议对策! 曹丕、曹彰、曹植三位公子,身披战甲,手持宝剑,守在寝室门口,护卫父亲安全,相府上下人等,无不噤若寒蝉,与此同时,虎豹骑倾巢出动,五步一岗,十步一哨,封锁了相府周围街道,严禁任何人靠近,以免意外之事发生! “听闻丞相大人有恙,下官特意来探望,并有一些补品送上!” “下官求见丞相大人,有重要事情禀告,还请打开府门呀!” ……………………………………………… 听闻丞相大人遇刺了,许昌城内人心惶惶,出现了两种不同形势,百姓们关门闭户,拜神祈祷,生怕出现战乱,遭受刀兵之苦;相反的,百官们驾着车马,纷纷来到相府门外,请求探视丞相大人,也好提前做些准备! 要知道,曹操名为丞相,实为摄政,执掌军政大权,肩负朝廷安危,说是‘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也不过分,一旦出现不忍言之事,恐怕就要天塌地陷、山崩海啸了,说一句诛心的话:‘朝廷可以没有皇帝,不能没有丞相大人呀!’ 话又说回来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曹丞相也是人,难逃生死劫数的,真要是出现了意外,现在的天下大势,必然发生剧变,至于怎么变化,谁心里也没有底呀! 或是小皇帝掌权,中兴大汉江山,清洗曹营的余党们;或是出现新的权臣,取代曹操的位置,继续挟天子以令诸侯……或者四分五裂,各霸一方,中原大地再起战乱? 面对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对策,一旦站错了队伍,恐怕是万劫不复了,因此上,群臣急于打探清楚,曹丞相是生是死,他们也好做出选择,继续效忠曹氏,还是另投明主? ‘虎豹骑’接到命令,封锁了相府周围,前来探视的官员,大都阻拦下来了,只有少数文武重臣,才有资格进入相府,商议应对之策,另外吗,曹丞相遇刺的经过,也全都透露出来了…… 官渡大战之后,曹军作为获胜一方,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将士战死六万有余,负伤者不计其数,一时间,中原各处郡县-村村挂孝,户户哀嚎,多少父母伤心欲绝,多少孤儿无依无靠? 面对这种情况,朝廷不能坐视不理,丞相府下达钧令:“凡是战死沙场者,家中减免赋税五年,年迈父母-国家奉养,无知幼子-国家抚育,年纪尚轻的寡妇,可以改嫁他人,如果没有合适人选,国家负责安排夫婿,总之一句话:放弃无用礼教,恢复人口数量!” 对于负伤的士兵,朝廷派出大量的医官,妥善的照顾修养,伤愈者回归军队,继续为国家效力,因为身体伤残,不能继续征战者,国家赐予土地、耕牛、农具、种子……回乡务农为生,还减免三年的赋税,如果丧失劳动力了,国家负责奉养起来,直到寿终正寝为止! 许昌城作为陪都,设立了很多‘荣养院’,专门照顾伤残将士,以免他们流落街头,最终冻饿而死,寒了全军将士之心,此外,曹操、萧逸、荀、荀攸……一群重臣,经常去探望伤员,询问起居情况,解决麻烦问题,再送上一些钱粮,务必让他们吃饱穿暖! 曹操作为大汉丞相,身份尊贵无比,每次外出巡视之时,皆有铁甲武士护身,旁人无法靠近的,就是文武百官觐见,也要解下随身佩剑,杜绝一切的潜在危险,可是没有想到的,今天探视伤员之时,竟然遇到了一名刺客,而且还是一位御医! 吉平-字‘称平’,洛阳人氏,自幼聪慧过人,不喜习文练武,偏好岐黄之术,游走深山大川,尝遍各种药草,终于成为一位名医,悬壶济世,活人无数……后受地方官员举荐,成为一名宫廷御医,因为医术精湛,内外兼修,深受朝廷的器重,授予‘太医令’职务! 曹操号称‘乱世奸雄’,头脑聪明,思路敏捷,考虑问题之深远,天下少有能及者,不过吗,也许是聪明过头了,老天爷有意惩罚,让他患上了头疾,一旦发作起来,头痛欲裂,生不如死,请了无数医师,吃了无数良药,也无法根除掉,因为日理万机,脑力消耗极大,发病次数越来越多了! 吉平医术精湛,时常进入丞相府,为曹操治疗头疾,手段颇为高明呢,久而久之,相府的亲兵护卫,对他也熟悉起来了,知道‘太医令’心地善良,以救死扶伤为己任,都很佩服他的人品,加上吉平不会武艺,也不佩戴刀剑之类,因此上,几乎不加以防范了! 这次曹操外出巡视,探望负伤的将士们,恰好吉平也在场,熬制汤药,治疗伤员,双方见面之后,与往常一样的,吉平上前行礼,神态极为平和,相府亲兵也没阻拦,任由他靠近过来了,接下来,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躬身行礼之后,吉平拔出一柄匕首,猛地刺杀过来,高呼‘为国杀贼,大汉永昌’,凶悍犹如猛虎一般,曹操猝不及防之下,胸口上挨了一刀,向后躲闪之间,手臂又划破一处,眼看有人行刺丞相,许褚第一个反应过来,上前夺过了匕首,一拳打晕了吉平,令武士捆绑起来,这才控制住了局势! 曹操身为丞相,深陷政治漩涡,明枪暗箭无数,岂会一点防范没有呢,出于安全的需要,每次外出巡视之时,都带着大群亲兵护卫,皆为忠心耿耿之士,另外吗,他的丞相袍服下面,还穿着一件蟒鳞软甲,就是防备刺客用的! 当初在芒砀山上,萧逸进入梁孝王陵墓,凭着神勇之力,斩杀了一条白色巨蟒,而后剥下了蟒皮,让军中能工巧匠,花费了大半年时间,制成了两件蟒鳞软甲,一件自己穿戴身上,冲锋陷阵,抗拒箭矢,另一件献给了曹操,算是女婿的一片孝心了! 白蟒本是荒野异种,盘踞王者陵墓之中,吸收山川灵气、日月精华,几乎幻化成了蛟龙,一身鳞甲珍贵无比,制作成软甲之后,冬暖夏凉,水火不侵,蛇虫鼠蚁,无不退避,防御力更是惊人,五十步之外,可以抗拒强弩,寻常刀剑之类,更是无法刺入,堪称一件无双宝甲! 吉平是一名医官,本身不会武艺,用来行刺的匕首,也是寻常兵刃而已,因此上,刺中胸口一击,受到鳞甲的阻挡,根本没起作用,划破手臂一击,力量十分有限,只是割破一层皮肉,流了一些鲜血罢了! 曹操身体强壮,常年征战沙场,屡屡身先士卒,也曾数次负伤,并不畏惧疼痛,手臂上一处划伤,根本没放在心上,不过吗,他很快就会明白了,一道划伤虽小,也会危及性命! 吉平身为‘太医令’,精通岐黄之术,利用各种药草,救治病人无数,乃是大仁大爱之举,不过吗,药草可以救人,同样可以害人,就看如何使用了,他的匕首上面,涂抹了剧毒的,见血封喉,厉害无比! 很快的,曹操手臂肿起来了,肌肉僵硬,青筋暴起,犹如熊掌一般难看,伤口流出的血液,乌黑如墨,腥臭无比,令人闻之作呕,片刻之间,曹操就昏迷不醒了,呼吸微弱,面如死灰,几乎与死人无异了! 关键时刻,虎痴-许褚稳住心神,先扯下一条衣襟,紧紧的勒住曹操胳膊,以防止毒血攻心,而后驾驭华盖宝车,一路跑回丞相府,与此同时,把吉平投入大牢,让人严刑拷打,逼问解药的下落,以及同谋刺杀之人,谁是幕后主使者? 谁也没有想到,吉平身体柔弱,性格刚烈,面对严刑拷打,硬是没有屈服,反而破口大骂,‘曹操欺凌天子,违背臣道,人人得而诛之’,让人痛恨至极,又钦佩无比,真是一条硬汉子呀,可惜的,道不同不相为谋! 曹操遇刺,昏迷不醒,相府内外,乱成一团,人人都在向天祈祷,希望曹丞相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同样的,人人也在疑问,如果曹丞相一睡不起了,天下大势,谁来主宰?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一章危机关头,谁主大局? “老夫行医数十载,未见过如此奇毒,时而澎湃如海,时而隐匿如泉,真是诡异无比呀!” “手臂之毒不断蔓延,已经越过臂弯,逼近左侧肩窝,一旦毒气进入心脉,神仙也难救命了!” “吉平身为太医令,医道造诣极高,用毒奇诡无比,能够胜之一筹者,天下屈指可数了!” ……………………………………………………………… 丞相府-寝室内,曹操躺在软榻上面,双目紧闭,牙关紧咬,呼吸异常微弱,完全的丧失了知觉,许褚手持利刃,小心守护在身旁,一脸的决然之色,这位‘虎痴’已经想好了,一旦主公不治身亡,自己就横剑自刎,追随到阴曹地府,继续护卫丞相大人! 另有几名相府医官,查看过伤势之后,正在商议解毒之法,不过看他们的神态,似乎很不乐观呢,有的抓耳挠腮,愁眉不展,有的来回踱步,唉声叹气,还有的双目发呆,面如死灰,好像要比病人先走一步呢! 相府医官-俸禄丰厚,待遇优越,小日子极为舒服,不知多少人羡慕呢,可是别忘记了,自古伴君如伴虎,一旦主公出现意外了,他们又无法救治,好日子就到头了,轻则打入牢狱,悲惨度日,重则送进陵墓,以身殉葬! 上古之时,文明未开,每逢‘帝王将相’去世,必用珠宝、牲畜、奴隶……陪葬地下,以保证亡魂的冥福,数量多则数千,少则几百,活埋陵墓之中,手段极为残忍! 比如秦始皇驾崩之后,棺椁送入骊山陵墓,秦二世-胡亥下旨:‘后宫嫔妃、侍女,凡是未生育者,不宜放归民间,一律随从先皇而去,殉葬了数千名美女! 接下来,服侍过先皇的亲卫、官宦、医官、厨师、御手……以及建造陵墓的官员、工匠,全部斩杀干净,扔进了殉葬坑中,再接下来吗,为了保守陵墓秘密,负责杀人的将士,也遭受到了杀戮……一层杀戮一层,死者不计其数! 大汉建国之后,城池残破,民生疲弊,为了恢复人口数量,朝廷废黜了殉葬制度,不过吗,这只对寻常人有效,太后、皇帝、皇后……以及大贵族去世,仍用活人殉葬的,曹操贵为大汉丞相,一旦魂归地府了,起码殉葬上千人吧,侍卫、妾室、仆从……尤其几位医官,肯定追随而去,谁叫他们无能呢! 有人问了,明知曹操中毒了,丞相府珍宝无数,肯定不缺乏药材,配置出来解药,化解毒素就行了,医官们何必傻乎乎的,等着活埋殉葬呢……答案是:用药如用兵,无势亦无形,下毒很难,解毒更难!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尽量少内服’,所为的‘解毒’,就是用一种毒药,克制另一种毒药,二者平衡之后,人体也就无恙了,曹操现在身中奇毒,医官们翻遍书籍,也弄不清毒药名字,又如何化解呢? 退一步说,就算知道毒药名字,要想化解开来,也是千难万难的,解药剂量少了,不足以克制毒素,解药剂量多了呢,等于新毒替换旧毒,病人死的更快了,除非有医道圣手,控制药草,随心所欲,才能化解毒素,挽回病人性命! 问题是,几名相府医官的本领,全都没有吉平高明,自然无法解毒了,万般无奈之下,一名老医官出手,用银针封锁穴道,延缓毒气的蔓延,能够拖延一会,就拖延一会吧,他们也好交待后事,等着给丞相大人殉葬! 医官们无能为力,丞相大人危在旦夕,随时会命赴黄泉,消息传出之后,相府内哭声一片,人们都不知所措,大厦将倾,何去何从? …………………………………………………………………………………… “嗖!……嗖!……嗖!” 相府大堂-气氛凝重,落针可闻,郭嘉、程昱、荀彧、荀攸、曹仁、曹洪、夏侯敦、夏侯渊、徐晃、于禁……一群文武重臣,全都汇聚于此,他们沉默不语,来回踱步,时而观察寝室,时而瞭望府门,一副焦急等待的神态! 站在大堂里面的,皆是人中豪杰,或者宦海沉浮,老谋深算,或者聪明决定,用心深远,别看他们一言不发,沉默等待着,暗地中,可是小动作不断呢,打手势、递眼神、用唇语……交换意见、激烈争吵,比起正式会议来,还要热闹三分呢! 在场的二十几个人,可以分成三大派:宗族将领、异姓将领、谋士文臣……他们利益不同,既有交情,也有矛盾,关系很是复杂的,以前在曹操的统领下,还能精诚合作,一致对外,现在没人统领大局,矛盾也就显现出来了! 大家心里清楚,一旦丞相大人归天,原来的政治格局,必然发生剧烈变化,官职重新任命,利益重新分配,谁不想分取最大一块蛋糕呢……另外吗,一旦利益分配不均,很可能引发内讧,刀兵相见,血流成河,天下大势,难以预估! 众人明枪暗箭,激励交锋之时,曹丕、曹彰、曹植、曹熊身披甲胄,手持宝剑,簇拥着母亲-卞夫人,走进了相府大堂,此外,卞夫人托着一副檀木盘,上面有两件东西:一颗大汉丞相金印、十二枚紫金虎符,二者代表着的,就是朝廷军政大权! “丞相大人遇刺,伤势颇为沉重,恐有不测之事发生,诸位或是宗族将领,或是股肱之臣,还望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妾身感激不尽了!” 走进大堂之后,卞夫人盈盈万福,主动向群臣行礼,言辞恳切无比,曹家兄弟跪倒在地,行大礼参拜,曹氏一族的存亡,就看群臣的态度了! 这就是妻妾、嫡庶的不同了,丞相大人遇刺,生命危在旦夕,妾室可以哭闹,庶子可以叫喊,因为他们不必负责任,可以随意的流露感情,相反的,妻室、嫡子们就不行了,他们要考虑相府利益,保证曹氏一族长盛不衰! “请大夫人、四位公子放心,丞相大人福泽深厚,一定会逢凶化吉,遇难呈祥……我等忠心耿耿,生死相随,如有二心,天地不容!” 主家如此厚待,群臣不敢怠慢,连忙躬身回礼,发誓言、表决心,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他们都会效忠曹氏一族! 誓言发完了,人心聚拢了,接下来吗,就要共渡难关了,丞相大人遇刺,生命危在旦夕,如果苍天保佑,身体恢复过来,漫天乌云也就散开了,相反的,一旦出现不忍之事,又该如何应对呢? 天生万物,皆有尽时,唯有权利,永恒不灭,曹操英明神武,也会走到人生尽头,只是时间早晚罢了,不过吗,曹氏一族还要延续,政治生命不能断绝,最好的办法吗,就是推举一位继承人,继续领导着众人,扫平各路诸侯,一统天下九州! 问题是,谁做继承人呢?……当前局势来看,有三种解决办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也有不少的麻烦,谁优谁劣,还须斟酌呢! 第一种:夫妻一体,同生共死,请卞夫人站出来,暂且主持大局,就像当年的吕后,在汉高祖刘邦驾崩之后,执掌朝政七年之久,虽说手段毒辣一点,也算是勤于政务了,为后面的‘文景之治’,奠定了良好基础! 很可惜,卞夫人温柔贤惠,德才兼备,堪称一位贤妻良母,却谨守妇人之德,从不干预军国大事,更没有吕后的狠辣之心,纵然赋予天下权柄,也不知如何使用,局势只会更加糟糕! 第二种:父死子继,天经地义,曹丞相创立的基业,交给儿子们继承,也是合情合理的,曹家几位公子-聪慧过人,文武双全,深受群臣的好评,尤其是次子曹丕、四子曹植,皆是人中龙凤,有成为明君的潜质,一定能继承基业,进而发扬光大! 不过吗,潜龙虽好,尚未长成,曹家兄弟太年幼了,最大的十七岁,最小的只有十岁,阅历缺乏,官职低微,没立下什么功勋,就算是勉强上位了,以他们的威望、能力,能够震慑文武百官吗,能够统领骄兵悍将吗……主少国疑,千古大忌! 第三种:妻子能力不足,儿子年纪太小,这种情况下,还有一个折中之计:兄终弟及,暂代大权,就是在曹氏宗族里面,挑选一个合适人物,暂时执掌军政大权,等到曹家兄弟成年之后,再从叔叔手中继承权利,完成一个平稳的过度! 平心而论,曹氏、夏侯氏开枝散叶,人丁兴旺,颇有一些杰出人物,仅是统兵大将,就出了十几位呢,宗族实力相当的雄厚,尤其是曹仁、夏侯惇二人,能征善战,骁勇异常,曹操能够创立大业,宗族兄弟功不可没! 丞相大人遇刺之后,曹氏、夏侯氏的将领们,私下里商议过一番,准备推举曹仁、夏侯惇二人,代理军政大权,渡过危险时期,保证宗族的荣华富贵,另外吗,还联络了几位谋士,希望得到他们的支持! 哪想到,得知宗族将领的意图后,郭嘉、程昱、荀彧、荀攸四大谋士,一致反对这个提议,而且态度坚决,不惜当场反目…… 一方面:曹仁、夏侯惇只有将领之才,坐镇地方、独当一面没问题,把持朝政、统领全局则不行,即没有那个能力,也没有那个威望,还会造成宗族将领、异姓将领失衡,一旦引发了内乱,恐怕会刀兵相见了! 另一方面:权利诱惑之大,让人欲罢不能,翻开青史看看,为了争夺权利,骨肉相残、祸起萧蔷的事情,可是数不胜数呀,一旦曹仁、夏侯惇执掌大权,难免迷失其中,若干年之后,他们是交出权利?还是斩草除根呢……恐怕是后者居多吧! 至于郭嘉、程昱、荀彧、荀攸几位谋士-思路敏捷,聪明绝顶,乃是王佐之才,不过吗,他们只能辅助英主,不能主持大局,最重要的是,他们没有兵权,镇压不住局势呀! 事到如今,只有推举一位-文武双全,威望极高之人,暂时主持大局了,另外吗,此人不能出身曹氏,以免骨肉相残,又要跟曹氏亲近,才能保证忠诚,综合各种因素,唯一的合适人选吗……迟迟没有出现? “吼!-吼!……鬼面萧郎,常胜无敌!” “吼!-吼!……鬼面萧郎,常胜无敌!” ………………………………………… 就在众人望眼欲穿之时,守护相府的将士们,突然呐喊起来,震耳欲聋,直冲云霄……紧接着,府门层层打开,冲进一匹黑色骏马,欢腾跳跃,奔驰如飞,上面端坐着一人,头戴鬼面盔,身披寒铁铠,手持斩蛟剑,浑身上下,杀气腾腾,正是大司马-萧逸……一个创造奇迹的男人,一个战无不胜的男人! :。 : 正文 第二百八十二章没有成熟的政治果实! m.。自从回到许昌城之后,萧逸深居简出,饮酒为乐,不过问军政事务,正式做起了‘寓公’,这样做的目的吗,一是修心养性,收敛锋芒,以免得功高震主;二是陪伴家人,关心妻子,等待宝贝儿子的降生! 七月盛夏,艳阳高照,蝉鸣阵阵,酷热难耐,人人汗流浃背,四处寻找阴凉,孕妇身子笨重,自然更加辛苦了,两位夫人坐卧不安,饮食难下,有心吞一些冰块镇暑,又怕伤了腹中胎儿,只能用扇子降温了,几天时间下来,光是摇扇子的丫鬟,就累到了十几个人,真是惨不忍睹呢! 萧逸可是十佳好男人,一向最照顾亲人们了,岂能看着两位夫人、以及未出生的儿子,忍受酷热之苦呢,略加思考之后,做出一项决定:‘全家人进山避暑,享受下山水之乐!’ 侯府拥有大量的财富,除了金银珠宝、古玩字画,在许昌城附近呢,还拥有十几座农庄、山庄,居住着几千名佃户,他们耕种土地、喂养牛羊,勤勤恳恳的劳作着,每次获得丰收之后,再把精米、细面、丝绸、肥鱼……精壮牛羊,源源不断送进城来,供应侯府的日常消耗! 天下大乱,民生艰难,萧逸岂会压榨百姓呢,每次收成只取十分之一,比朝廷赋税低了数倍,逢年过节之时,还会赐予大量钱财,就跟公平卖卖无异了,佃户们感恩戴德,无不日夜祈祷,就连一些自由百姓,也想着卖身为奴,成为侯府的佃户呢! 萧逸选择的山庄,距离许昌城五十里,山林密布,风景宜人,乃是一处避暑宝地,家人们入住之后,萧逸开始了悠闲生活,或是陪着夫人们晒太阳,倾听胎儿的心跳,做一些情感交流;或是带着妹子们,上山打猎,下河捕鱼,享受田园之乐! 一位常年征战的将军,能够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好好的享受一下生活,绝对是莫大的幸福了,那种放松身心的感觉,让人如坠云端一般,萧逸都想放弃功名,做一个山野平民算了,耕读传家、笑傲山野,再生一堆胖娃娃,自己一定能活到一百岁! 很可惜,几天思考下来,萧逸郁闷的发现,高处不胜寒,风云伴左右,手中杀人剑,轻易不能放……否则的话,会有大祸临头呢,再说了,自己的人生梦想,不是一家一姓之安逸,而是天下万民的幸福! 因为不可得到,所以更加珍惜,接下几天中,萧逸放开身心,投入到了山水之中,打猎、摸鱼、捉鸟、补蝉……玩的不亦乐乎,以至于附近的孩子们,天天跟在他的身边,一口一个无愁哥哥,视之为绝对偶像! 很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在萧逸越玩越勇,登上‘孩子王’宝座之时,一名相府紧急信使,来到了山庄之中,带来一个惊人消息:丞相大人遇刺,生命危在旦夕! “丞相大人-肩负天下安危,身系万民存亡,一旦出现难言之事,恐怕滔天大祸,就在眼前了……如之奈何?” 萧逸久经沙场,杀人如麻,早就心如铁石一般,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了,可是得知消息之后,还是惊出了一身冷汗,这不是山崩海啸,而是天塌地陷! 兖州起兵以来,曹操招纳豪杰、安抚百姓,主持朝廷大局,征战四方诸侯,花费了无数心血,这才稳定了天下大局,垂死的大汉王朝,也算有了一点生机,不客气的说,天下是一尊巨鼎,曹操就是一只鼎足,不可或缺,也不可替代! 一旦曹操身亡了,朝廷必然大乱,文臣上窜下跳,争权夺势,武将拥兵自重,割据城池,各路诸侯趁虚而入,中原大地烽烟再起,刚刚创建的大好局面,也就毁于一旦了,萧逸纵然全力以赴,也无法扭转乾坤! 大汉朝廷,不能没有丞相大人,江山社稷,不能没有丞相大人,黎民百姓,更不能没有丞相大人呀! “父亲大人遇刺,生命危在旦夕,妾身心急如焚,恨不能替代之,不过吗,江山社稷大局,远胜个人生死,若有不测之事发生,夫君理应挺身而出,不必以曹家为念了……” 关键时刻,曹节挺着大肚子站出来了,一边痛哭流涕,关心自己的父亲,一边振奋精神,鼓励自己的夫君,所说言语不多,份量却是十足,嫁出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她自然要为萧氏谋划了! “夫人心胸宽广,气魄惊人,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呀,还请放心吧,不管局势如何发展,萧、曹两家同荣辱、共富贵,不离不弃!” 一语惊醒梦中人,萧逸本是聪慧之人,立刻反应过来了,事到临头须放胆,担心害怕没有用,再说了,曹氏一族之难,或是萧氏之福呢? 生死关头,不徇私情,如果曹操转危为安,自然一切好说了,如果‘天塌地陷’,自己就要支撑大局了,接下来,为了应对局势,萧逸做出了三项安排: 首先:让小静、吕玲儿带领侍卫们,保护家人们的安全,事态没有平息之前,不能返回许昌城,同时收拾行囊,准备车马,一旦出现大的动乱,立刻跑到安全地带,尤其曹节、甄宓两位夫人,怀着萧氏的骨血,绝对不能出意外! 其次:派人联系大牛、典韦、高顺、宋宪、魏续、张郃、高览……几位将军,调动本部人马,合围住许昌城,震慑住朝廷局势,若有人手持圣旨,强行的收缴兵权,一句话--杀无赦! 最后,派出几名心腹之人,日夜兼程前往长安,让马六尽起本部人马,守把住函谷关,做好接应准备,一旦局势不可挽回了,萧逸准备割据关中,凭着手中精兵强将,与天下诸侯一决雌雄! 安排就绪之后,萧逸、稻香,带着一些珍贵药物,直奔丞相府而来,不要忘记了,萧逸精通岐黄之术,也是用药的高手呢,至于稻香吗,师从神医-华佗,医学造诣之深,让人叹为观止! ………………………………………………………………………………………………………………………… “末将参拜大司马-军令下达,无不遵从,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萧郎心智非凡,本领高强,还望主持朝廷大局,以免有人趁机闹事!” “萧郎乃是丞相爱婿,也算半个曹家人,暂且主持大局,也并非不可以的!” ………………………………………… 看到萧逸出现了,大堂内顿时轰动起来,二十几位文武重臣,一同的降阶相迎,仿佛看到了大救星…… 于禁、徐盛、李典、乐进……几位异姓将领,冲在了最前面,主动行礼参拜,他们暗中商议过了,曹丞相若有不测的话,大司马就是主心骨了! 郭嘉、程昱、荀彧、荀攸也是长出一口气,对于萧逸的能力、谋略、人品……他们非常相信的,一定可以稳定大局,避免发生战乱,尤其是‘二荀’,目光游离不定,似乎期待着什么,又不好当面直言! 曹仁、曹洪、夏侯惇、夏侯渊几位宗族将领,固然心有不甘,也不得不承认了,面对现在的困境,只有萧逸主持大局,才能化险为夷了,再说了,萧逸是曹家女婿,也算是自己人吧! 至此,众人一致决定了,丞相昏迷期间,让萧逸接掌大权,带领曹营集团,走出当前困境,不过吗,还有一个难题,没有金印、虎符,如何号令朝廷呢? “呜呜!--丞相大人遇刺,诸子年幼无知,难以主持大局,朝廷安危、相府存亡,全都拜托给萧郎了!” 卞夫人领着几个儿子,也出来迎接了,见到宝贝女婿之后,一边痛哭流涕,陈述困难,一边递出了-大汉丞相金印、十二枚紫金虎符! “丞相大人洪福齐天,一定会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小婿谨守本份,略尽绵薄之力罢了,至于金印、虎符,乃是国之重器,岂能托付于人呢?” 出乎众人的意料,面对唾手可得的权利,萧逸没有接过来,反而连退了几步,下跪参见岳母大人,表现的毕恭毕敬,一点没有失礼之处! 平心而论,身为一个男子汉,萧逸也有政治野心,想要执掌天下权柄,造福黎民百姓,开创一个‘萧氏王朝’,不过吗,曹操一息尚存,人心并未归附,现在强行上位吗,时机并不成熟呀! 做一个比喻,权利就像树上的果子,必须等到成熟之后,才能美美的品尝它,如果过于心急,强行摘取下来,就算吃到嘴里了,也是又酸又涩的,没准还要闹肚子呢! 有人问了,看得到,吃不到,心里更加难受,有没有一个办法,尽快吃到果子呢……答案只有一个:耐心等待,强行摘取的果子,没有自然成熟的甜呀! 卞夫人想要让出权柄,萧逸死活不肯接受,双方推让了半响,也没能确定下来,重臣们心急如焚,最后做出一个决定,金印、虎符--还让卞夫人保管着,萧逸坐镇丞相府,发布军政命令,稳定朝廷局势! 面对众人的恳求,萧逸不再推辞了,请卞夫人上座之后,以丞相府的名义,发布了三条命令: 其一,玄甲军进驻许昌城,封锁大小街道,实行军事戒严,百姓全部待在家中,不准随意外出走动,凡是造谣生事、趁火打劫、扰乱治安者……杀无赦! 其二,曹丞相昏迷期间,朝廷的一切政务,交给郭嘉、程昱、荀彧、荀攸四位负责,至于军中事务吗,萧逸承担起来了,务必稳重大局,以免人心动荡! 其三,曹仁、曹洪带领五千精兵,进驻皇宫内廷,保护皇帝、皇后、嫔妃的安全,同时监视皇亲国戚、文武百官,以免有人趁机作乱,利用皇帝名义闹事情! 稳定住局势之后,萧逸、稻香带着应用之物,直奔丞相府的寝室,无论如何,也要挽救曹操的性命,乱世奸雄的人生道路,远远没有走到尽头呢!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三章鬼面萧郎-兔子杀手! WW..lā. “丞相大人遇刺中毒,皆因末将护卫不利,纵然千刀万剐,也是罪有应得了,还望大司马施展妙手,挽救丞相大人性命……咚!咚!” 相府寝室中,虎痴-许褚跪倒在地,拼命的叩头不止,片刻之间,额头上一片殷红了,自从曹操遇刺之后,他就失去了魂魄,犹如行尸走肉一般,看到萧逸身影之后,才算有了一点生机! “啪!啪!……男子汉,大丈夫,只流血不流泪,我要救治丞相大人,不能受到任何干扰,你去护卫着门口,敢有乱闯寝室者--杀!” 武者之间交流,好言安慰无用,萧逸轮起大巴掌,狠狠给了许褚几下子,而后一脚踹了出去,可谓霸道的一塌糊涂! “末将尊命,无论何人,乱闯寝室--杀无赦!” 出乎意料的,挨了一顿揍之后,许褚一点没有恼怒,反而手提利刃,站在寝室门口,盯着外面的情况,目光中也有了生机! “嗖!--嗖!--嗖!” 几名相府医官,也连滚带爬的出去了,生怕迟慢了一步,惹来杀身之祸呢,鬼面萧郎的霸道,他们算是领教过了,竟敢揍许褚一顿,那不是摸老虎屁股,而是抽老虎耳光呀! 这也不算奇怪,许褚性格纯朴,平生只认两个人,一是主公-曹操,唯命是从,誓死不渝,忠诚到了极点;二是大司马-萧逸,钦佩万分,毕恭毕敬,尊敬到了极点,除此之外,眼中再无第三个人了! 不客气的说,曹操昏迷期间,只有萧逸能慑服‘虎痴’了,让他护卫寝室大门,决不会放一个进来,那怕是卞夫人硬闯,许褚也能拔剑斩之,这就是死忠之士了! 再说软榻上的曹操,面色紫黑,呼吸微弱,依旧是昏迷不醒,让毒匕首划伤之处,肌肤有些溃烂了,还流出黑色浓汁,散发着一股恶臭味,从情况上来看,乱世奸雄危在旦夕,半只脚踏入了阎王殿! 情况万分紧急,萧逸不敢怠慢了,先是取出几根金针,用烛火烤过之后,刺入天突、璇玑、华盖、紫宫、玉堂……几处穴位,封锁住了奇经八脉,放慢了血液的流速,让曹操处于一种假死状态,延缓毒气攻心,暂时保住性命! 要想解毒救人,必须弄清毒源,接下来,萧逸取出一支银针,从伤口挑出一点黑血,观察一番之后,又放在鼻端轻嗅几下,一脸的凝重之色,与此同时,稻香拿出一个小金盆,清洗干净之后,倒进了一些透明药水……二人紧密配合,十分默契! “叮咚!……刷!” 萧逸手腕一抖,银针落入金盆中,上面沾染的黑血,迅速的扩散开了,还冒出几丝轻烟,可见毒性之烈了,接下来,药液逐渐发出变化,竟然出现了赤、橙、黄、绿、青……五种颜色,在烛光照射之下,十分炫耀夺目! “鹤顶红、孔雀胆、黑乌头、东青叶、黄藤条……五色剧毒,环环相扣,好巧妙的办法,好厉害的手段!” 萧逸、稻香精通岐黄之术,用了一些特殊手段,就检验出了毒药成份,可是二人脸上并无喜色,反而如临大敌一般! 自从‘神农氏’误食断肠草,中毒身亡之后,华夏民族对于毒草、毒虫,就产生了深深的恐惧,无不远远的躲避开,另外吗,政治斗争很残酷,数千年以来,帝王将相、达官显贵,中毒者不计其数,比如大汉的成帝、平帝、质帝、冲帝、少帝……都是这样丧命的! 话又说回来了,天地生万物,一物降一物,无论多猛烈的毒药,都有其克制之物,二者往往相生相伴,极易寻找到的,因此上,想要毒杀一个人,也不是件容易事呢! 宫廷阴谋之中,经常以鸩酒杀人,鸩是一种凶猛鸟类,栖息在绝壁之上,以各种毒蛇、毒虫为食物,它的羽毛拥有剧毒,在酒水中浸泡一下,就能用来杀人了,取材容易,操作简单,乃是权谋者必备之物! 平心而论,鸩酒之毒虽然猛烈,可是在无数毒物之中,并不是最顶尖的,比起鹤顶红、孔雀胆、断肠草……之类,还要差上几分呢,人们放着剧毒不用,反而选择稍差者,原因也很简单--鸩酒之毒难解! 下毒是为了杀人,剧毒虽然猛烈一些,也容易找到解药,成功的几率不高,真不如用药性差一点,不易破解得毒药保险呢,另外吗,人的野心没有止境,下毒之术也在发展,千百年试验下来,有人想出了厉害办法--‘配置复毒!’ 所谓‘复毒’,就是把几种不同毒药,巧妙的搭配在一起,相生相克,环环相扣,毒性更加猛烈不说,一旦伤人之后,难以查出毒药种类,也就无从配置解药了,据说最顶尖的高手,能够搭配九种毒药,份量不同,先后不同,千变万化,无影无形,几乎没有破解之法了! 太医令-吉平搭配五种毒药,也算是一位高手了,不过吗,祖先开创岐黄之术,本想治病救人,造福天下苍生的,现在卷入政治斗争,用来杀害人命,真让人可发一叹呀! 更加严重的是,五种剧毒之物,份量不同,先后不同,拥有上百种的变化,要想一一化解开来,必须摸清它们的顺序,而后选择克制之物,逆向的清理过去,才能挽救曹操性命,现在吉平死不招供,只能一一试验解药了! 所谓试验解药吗,就是以毒攻毒罢了,此举十分的危险,份量、顺序稍微出错一点,非但不能救人,反而死的更快了,曹操只有一条性命,上百种办法试验过去,成功几率微乎其微了,必然另思良策才行呢! “许褚将军何在,寻找一些兔子过来,数量越多越好,速度越快越好--快去!” 人命关天,不能冒险,必须寻找代替品,萧逸以前上生物课,祸害过不少小白鼠,解刨、注射、喂药、电击……,心狠手辣,花样百出,现在没处抓耗子,只能用兔子代替了! “诺!……相府亲兵出动,给老子找兔子去,动作迟缓者-杀无赦!”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虽然不知道用意,凭着对萧逸的信任,许褚还是调动人手,四处寻找兔子去了! 华夏民族聪慧勤劳,很早就畜养动物了,不过吗,都是以牛羊、马骡、猪狗……之类为主,养兔子的少之又少,只有一些大家闺秀,才会养几只作宠物,宝贝的不得了呢! “兔子?-兔子?……谁的府邸里有兔子,快点派人抱过来呀!” “老夫的小女儿生性活泼,倒是养了几只兔子,可以让人抱过来,暂解燃眉之急!” “数量少了不顶用,立刻派人买兔子,买不到就去抢,许昌城挖地三尺,也要找到兔子!” …………………………………………………… 郭嘉、程昱、荀、荀攸……一群文武重臣,都在寝室外等候呢,听说挽救丞相的性命,需要很多的兔子,立刻下达命令,调动全部人手,四处寻找兔子! 还有朝廷的文武百官,一直守在相府外面,用尽各种办法,探听内部情况,突然得知需要兔子,尽管他们疑惑不解,还是一起行动起来了,万一能够立功呢! 人多好办事呀,府邸里有兔子的,立刻抱过来了,家里没有兔子的,就到亲朋好友处寻找,到各处市场上购买,甚至有人出价黄金百两,求购一只兔子,真可谓‘许昌兔贵’呀! 此外,玄甲铁骑也派出一支人马,包围了皇家御苑,进行地毯式搜索,抓捕一切野生兔子,一只一只的,一窝一窝的,方圆五十里内,抓的干干净净…… 凡是找到的兔子,立刻送到了相府寝室,没过多久呢,又一只只的扔了出来,不过吗,进去都是活兔子,出来的全部死了……七窍流血,通体乌黑,让人惨不忍睹呢! 嗖!--嗖!--嗖! 文武重臣们在寝室外,苦苦的等待消息,里面扔出一只兔子,他们就浑身颤抖一次,脸色吓的苍白无比,虽然不清楚情况,也能猜出几分意思了,这些兔子的性命,与丞相大人紧密相关呀! 无奈之下,众人只能虔诚祈祷了,天地神仙、佛祖道君、妖魔鬼怪……一切有法力者,保佑萧郎解毒成功,保佑丞相转危为安吧! ………………………………………………………………………… “隆!……隆!” 日升月落,昼夜交替,第二天黎明时分,寝室的大门打开,萧逸慢慢走出来了,步履沉稳如山,脸上毫无表情,稻香就跟在后面,怀里抱着一只小白兔,一只活蹦乱跳的小白兔! “伤口之毒已解,丞相平安无事,再修养上一段时间,就会康复过来了,诸位大人放心吧!” 萧逸神色疲惫,声音沙哑,一天一夜的煎熬,消耗太多的精神、体力了,比起一场激烈战事来,也是只多不少呢! “丞相大人-洪福齐天,平安无事!” “鬼面萧郎-智勇双全,力挽乾坤!” “万胜!--万胜!--万胜!” …………………………………… 群臣们煎熬许久了,此时听到好消息,顿时大声欢呼起来,而后纷纷围拢过来,把萧逸高高的举起,一次次抛向空中,以表达欢喜之心,满天的乌云散开了! 另外吗,萧逸一天一夜之间,弄死了上百只兔子,那些失去宠物的小姐、萝莉们,不知流了多少眼泪呢,纷纷画着小圈圈,在背地里诅咒萧逸,还送他一个新外号--‘兔子杀手!’ 正文 第二百八十四章悲剧--善与善的冲突! “哈!-哈!……苍天有眼,乌云尽散了!” “呜!-呜!……神灵护佑,平安无事了!” ……………………………… 牺牲了上百只兔子,换回曹丞相一条性命,无论如何计算,也是大赚特赚的了,救治成功之后,文武重臣们放心不下,依次进入寝室探视,曹操依旧昏迷不醒,可是面色缓和,呼吸平稳,伤口剔除腐肉之后,也敷药包扎起来了! 眼看曹操转危为安,再无性命之忧了,一群重臣犹如顽童,又蹦又跳,仰天大笑,笑的满地打滚,笑的流出了眼泪,老天爷爷护佑呀,漫天乌云散开了! 只要丞相平安无数,曹营集团内部不乱,那些心怀叵测之徒,就不敢轻举妄动,朝廷也就稳如泰山了,还有各路诸侯们,也会乖乖的臣服,不敢轻易挑起战事,百姓免受刀兵之苦,真可谓万千之幸! 这次的刺杀事件,让群臣十分恐惧,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储位未定,根基不稳’,不少人暗下决心,等到丞相大人康复了,立刻‘联名上书,建议立储’,诺大的曹营集团,不能没有一个继承人! 另外吗,曹操的性命保住了,可是体内余毒未清,潜伏血液,腐蚀经络,极大的损伤了元气,起码修养上半年,才能慢慢的恢复过来,还会留下一些隐患,至少折损数年阳寿呀! 彻底放心之后,文武重臣们略加商议,决定举行一场‘傩舞’,好好的热闹一下,一是祈求神灵护佑,冲散阴霾之气,庆祝曹丞相转危为安;二是警告别有用心之人,政治危机已经过去了,不要再有非分之想! 扶摇万重兮,放我麒麟冲荡, 清清渭水兮,舞我手中霓裳, 飞飞青云来兮,月华璀璨递琏光, 巍巍立于山兮,驰骋巍峨天上…… 一声令下,相府顿时热闹起来了,张灯结彩,鼓乐不绝,大堂设下酒宴,文武重臣手举酒杯,开怀畅饮,人人面带笑容,上百名金甲武士,头戴面具,手持金戈,跳着粗狂的傩舞,祈祷天下太平、五谷丰登! 众人开怀畅饮之时,这次事件的最大功臣-萧逸,偷偷的离开了丞相府,带领一队心腹侍卫,快马加鞭直奔城外,他要去一个神秘地方,会见一个特殊的人! ……………………………………………………………………………………………… 许昌城西-三十里外,有一座寂静的山谷,古木狼林,杂草丛生,位置隐蔽,人迹罕至,偶尔有樵夫、猎户、采药人……进入其中,也往往有去无回,久而久之,人们纷纷传言,谷中有恶鬼潜伏,专门吞噬迷路之人,因此谁也不敢靠近了! 其实呢,恶鬼食人之说,不过是以讹传讹,用来恐吓普通百姓罢了,山谷中没有恶鬼,反而有一座城堡,壁垒重重,机关遍布,防御上极为森严,至于驻守的人马,正是大名鼎鼎的‘虎豹骑!’ 天下人皆知,‘虎豹骑’是曹操的亲军,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战斗力极为强悍,沙场上屡立功勋,天下人不知道的,‘虎豹骑’编制复杂,分成了两支队伍,一是虎卫营、二是豹骑营! ‘虎卫营’--虎痴-许褚统领,约有两万余人,皆为骁勇之士,冲锋陷阵,所向披靡,战斗力之强悍,不在玄甲铁骑之下,而且对曹操无比忠诚,护卫左右,誓死不渝! ‘豹骑营’--亲族=曹纯统领,人数不详,成员不详,一切如同迷雾似的,他们的任务是:探听诸侯消息,收买敌方人员,监视文武百官,暗杀异己份子,说白了,他们就是一支特务部队! 特务组织,由来已久,自从人类建立了政权,特务也就出现了,夏代的‘女艾’,周代的‘邦谍’,秦朝的黑冰台,汉朝的羽林军……都是这样的存在,他们隐藏在黑暗中,如同一柄淬毒匕首,神出鬼没,防不胜防! 曹操身为丞相,执掌军政大权,对外抗衡诸侯,对内震慑百官,自然需要一支黑暗力量,做一些特殊事情了,因此上,才让族侄-曹纯,招募人员,精心训练,组建了这支‘豹骑营!’ “嗒!-嗒!-嗒!” 萧逸带着数十名侍卫,一路上风驰电掣,直奔山谷而来,这里是‘豹骑营’驻地,也是一座秘密监狱,抓捕、审理、判决、处置……各种机构,应有尽有,论起权威之重,犹在天牢之上,让人闻风丧胆! 对于这支‘豹骑营’,萧逸颇为了解,可说是羡慕、嫉妒、恨……感情十分的复杂: 一方面吗:‘豹骑营’遍布朝野,监视文武百官,可谓无孔不入,就连无愁侯府之中,也有他们的成员潜伏,对于此事,萧逸是心知肚明,只是顾及到相府,才没有下手除掉,这种被人监视的感觉,可是十分不舒服的! 另一方面吗:要想执掌天下大权,必须使用黑暗力量,萧逸也想招募人才,成立一个特务组织,淬炼自己的‘毒匕首’,只是担心曹操怀疑,再上没有合适人选,一直没有行动罢了! 豹骑营地,戒备森严,荒山野岭之中,密布无数暗哨,以防有人乱闯进来,可是看到萧逸的旗帜之后,他们并没有阻拦,反而主动引路,直奔城堡大门…… “末将参见大司马,不知大驾光临,未曾出门远迎,还望大人赎罪!” 片刻之后,城堡内走出一队人马,刀枪明亮,列队整齐,为首的正是曹纯,此人武艺高强,聪明机敏,在曹氏将领之中,也算一位佼佼者了! “子和不必客气了,引路前往地牢,我要审问一下吉平,看他是否还有同党?” 萧逸一点也没客气,跳下坐骑之后,直接往里面走,沿途士兵,不敢阻拦! “末将尊命……大司马里面请!” 按照道理来说,必须有丞相的手令,才能进入城堡呢,可是曹操昏迷不醒,无法下达命令,来人又是大司马-萧逸,曹纯略加犹豫,还是主动引路了! 城堡内建筑不多,土坯房屋,装饰简朴,青石路面,整洁干净,水井、厨房、马厩、练兵场……一应俱全,周围驻扎的士兵,约有三四千人,只能算是小型城堡了,可是地下世界吗,内容就丰富多了…… 城堡地下,暗洞无数,互相沟通,深不可测,都是天然形成的-鬼斧神工,奇妙无比,两旁开凿了石室,安装铁栏杆之后,就是最好的牢房了,用来关押犯人,即省力、又保险,与断魂谷-地牢,有异曲同工之妙呢,都是利用了自然资源! 不过吗,这里的山洞更黑暗,血腥味道也更浓烈,放眼望去,墙壁上挂着刑具,皮鞭、夹棍、竹签、烙铁、油锅、铁莲花、剔骨刀……品种繁多,数不胜数,萧逸两世为人,也算是见多识广了,依然有大开眼界的感觉! “冤枉呀!--我们是冤枉的,没有刺杀丞相大人!” “大司马!--救救我们呀,下官给您跪下了!” ………………………………………… 地牢里面-大呼小叫,鬼哭狼嚎,曹操遇刺之后,虎豹骑倾巢出动,满城搜索嫌疑犯,凡是吉平的亲人、朋友、同僚、同乡、邻居……统统的抓起来了,严刑拷打,日夜审问,不乏屈打成招者,再咬出更多同党,前后抓捕上千人了! 其中不乏朝廷官员,他们看到萧逸之后,就像看到了大救星,有人跪地喊冤,有人大声呼救,他们心里清楚,要想恢复自由,只有两个人能做到,一是丞相-曹操,二是大司马-萧逸! 吉平关押在最深处,一座巨型的石牢房,安装着两层铁门,设下了四道岗哨,日夜有人监视着,别说一个文弱医官了,就是一头斑斓猛虎,也休想逃出去! 石牢的墙壁上,插着松脂火把,借着闪烁的火花,看到牢房角落中,有一团血肉在蠕动着,骨断筋折,遍体鳞伤,浑身再无用刑之处,让人惨不忍睹,正是太医令-吉平! “哎!……速速打开牢门,我要亲自审讯刺客,你们暂且退下去吧!” 看到里面的惨状,萧逸轻叹了一声,让人打开牢门,迈步走了进去,曹纯则带人退下,对于大司马的命令,他也不敢轻易违背! “咯!咯!……呵!呵!” 感觉有人进来了,吉平也有了动静,身体蠕动半响,勉强抬起了头颅,又费了好大力气,这才看清楚来人,正是大司马-萧逸,二人四目相对,全都不发一言,却是无声胜有声…… 医学要想发展,必须互相交流,萧逸闲暇之时,经常召集医官、巫师、道士……各类人等,一同探讨岐黄之术,做些奇怪的试验,这在许昌城内,也算是一件奇闻呢,如果有人生活困难,或者研发新的药方,萧逸也会解囊相助,出手很是大方! 吉平身为‘太医令’,对于医术极为痴迷,经常参加探讨会,讨论用药之道,常有惊人之言,深受大家好评,久而久之,萧逸、吉平因为共同好爱,成为了一对不错的朋友! “称平兄精通医术,以治病救人为天职,乃是大善大义之举,何苦卷入政治漩涡呢?” 二人相处日久,萧逸深知吉平为人,正直、善良、仁爱、好学……乃是一等一的好人,为何刺杀丞相大人呢? “曹操把持朝政,上欺天子,下压百官,乃是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不知遇刺之后,曹贼性命如何了?” 纵然身陷囹圄、遍体鳞伤,吉平依旧目光坚定,他去刺杀曹操,不是个人恩怨,而是捍卫正义! “鹤顶红、孔雀胆、黑乌头、东青叶、黄藤条……”,萧逸没有直言,而是念着毒药成分,以此暗示着结果! “萧郎文武双全,乃是王佐之才,偏偏辅佐奸贼-曹操,犹如美玉落入泥潭……可惜呀!”刺杀失败了,吉平没有求饶,反而惋惜起了朋友,一颗赤心,光明磊落! 吉平忠心汉室,为了国运永存,刺杀乱世奸雄-曹操,从君臣大义来说,他做的没有错! 萧逸忧国忧民,为了平定战乱,辅佐治世能臣-曹操,从天下苍生来讲,他做的也没错! 所谓‘悲剧’,就是善与善的冲突,二人的方向不同,信仰不同,为了各自的梦想,全都在奋勇向前,犹如两辆奔驰的战车,撞击的粉身碎骨……谁对?谁错? “有心杀贼,无力回天,事已至此,多言无益……唯有两事相求,还望萧郎成全呢,一则:但求速死,莫受皮肉之苦了;二则:一人做事一人当,不要牵连无辜之人! 吉平很清楚的,无论刺杀是否成功,自己必死无疑的,只是牵连到了亲人、朋友,心中很是不安,希望他们释放出去! “称平兄一路走好,你的妻儿老小,我会妥善照顾的,请放心吧!” 沉吟片刻之后,萧逸轻轻点头,又取出了酒葫芦,让吉平喝上几口,与此同时,伸手抓住他的咽喉,五指如钩,狠狠一捏……喉骨碎裂,气绝身亡,一点痛苦也没有了! “吉平身亡,以棺椁厚葬之,刺杀丞相之事,与其他人无关,凡是无辜之人,全部释放出去吧!” 正文 第二百八十五章再进天香楼 朋友者-志同道合,意气相投,虽无血缘关系,情感如同手足,失去一位好朋友,无疑是很痛苦的,亲手杀掉自己的朋友,犹如百虫噬心一般--痛彻心扉,肝肠寸断! 击杀吉平之后,萧逸单膝跪地,双目含泪,久久的不能自已,而后解下了披风,仔细的包裹好尸体,横抱着走出了牢房,沿途狱卒纷纷后退,无一人敢上前阻拦! 与此同时,侍卫们在别的牢房中,找到了吉平的家人,其妻性格刚烈,得知夫君身亡,当即金簪刺喉自尽了,只留下两个幼子:吉邈、吉穆-恐惧万分,嚎啕大哭,让侍卫们抱出来了! ‘私闯牢房,击杀重犯,带走尸体,释放家属’,寻常人如此行事,无异于引火烧身,立刻擒拿入狱,严刑拷打,不死也得脱一层皮! 至于萧逸吗,做事如行云流水,一点顾忌也没有的,城堡内数千精兵,无一人敢于阻拦,统领-曹纯有心劝阻一下,可是舌头翻滚半天,就是说不出一句话,只好写了一份公文,让人快马送到相府,也算有个交待了! 这也不算奇怪,萧逸位高权重,手握重兵,乃是一等一的实权人物,丞相大人平安无事,还能够压制三分,曹操现在昏迷不醒,普天之下,千万生灵,谁能控制萧郎?谁又敢控制萧郎? 再说了,满朝文武官员,皆可能是刺客同党,只有萧逸绝对不会,他刚刚救了曹操性命,如果有杀心的话,只要坐视不理,曹操的尸体早凉透了,何苦先毒人,而后再救人呢? 萧逸出手解毒,挽救了曹操性命,乃是人臣之忠,那是他的岳父大人呀;同样的,萧逸闯入牢房,帮助吉平了断痛苦,乃是同伴之义,那是他的好朋友呀,忠义双全者-顶天立地,大好男儿! 不管怎么说,吉平刺杀丞相大人,也是朝廷的重犯,风光大葬不可能了,能留下一具全尸,已经是大幸运了,就在山谷附近,萧逸选了一块风水宝地,让人买来两具棺椁,合葬了吉平夫妇,为了纪念这位好友,以石为碑,以剑为笔,当场刻诗一首…… 大汉社稷倾,国士有吉平, 一腔忠义血,满身仁爱风, 成败乃天意,是非难说清, 千年青史上,谁人留骂名? 知心好友,生死大敌--萧逸-谨立! 安葬了吉平夫妇,祭拜一番之后,侍卫们带着吉邈、吉穆,回到了无愁侯府,好生的安置起来了,萧逸则返回城内,寻找一个陌生之地,安抚自己受伤的心灵! ……………………………………………………………………………………………… 女人伤心了-找人哭鼻子,楚楚可怜,男人伤心了-自己喝闷酒,故作坚强,前者怕人看不到,后者生怕人看到,这就是性别决定性格,女人外柔内刚,男人外刚内柔! 许昌城内,戒严还没有解除,一队队玄甲骑兵,往来巡逻,戒备森严,见到萧逸之后,纷纷躬身行礼,却不敢上前打扰,百姓们躲在家中,谁也不敢轻易出门,生怕惹来杀身之祸! 城内的商铺-关门闭户,停止营业,繁华热闹的街道,显得十分落寞,萧逸转悠了几条街,也没看到一家酒馆营业,自然喝不到美酒了! “嗒!-嗒!-嗒!” 既然找不到,索性不费心了,萧逸仰卧在马背上,思考着刺杀事件,是否有幕后黑手,‘白菜’也是个酒鬼,而且嗅觉灵敏,让它自由奔跑,肯定能找到美酒! 心意相通的伙伴,果然可以信赖的,‘白菜’迈开四蹄,犹如一股黑旋风,穿过大街,钻入小巷,很快找到一处好地方,一处有美酒的地方--天香楼! 天香楼-许昌城第一青楼,占地庞大,装修奢华,服务齐全,背景深厚,别处的青楼楚馆、酒楼茶肆,全都关门闭户了,这里依旧宾客盈门,阵阵的酒香飘出,渗透在夜空之中,让人格外的沉醉! “哎呦!--我的贵人爷呀,您有些日子没来了,小人望眼欲穿,天天盼着您的大驾呢!” 萧逸只想喝酒,不想沾染风尘,正在他犹豫不决之时,一名管事快步冲了过来,双膝跪地请安,脸上堆满了笑容,正是小龟奴-千年! 千年本是一名小厮,做一些牵马坠蹬、扫地擦桌的粗活,勉强混个温饱罢了,经常受到同行的欺负,属于龟奴中的‘受气龟’,自从遇到萧逸之后,因为‘接引贵客’有功,他的地位不断上升,成为了一名高级管事,每天迎来送往,伺候权贵,获得了大量赏赐,小日子过的美滋滋! 俗话说-吃水不忘挖井人,千年混的风生水起,多亏遇到了贵人-萧逸,很想好好感谢一下,另外吗,他也隐约感觉到了,小黑脸贵客决非常人,如果能拉上关系,日后好处多多呀! “穿金戴银,绫罗绸缎,你小子过的不错吗,速速取一些美酒来,招待好我的兄弟!” 萧逸左右犹豫,难以下定决心,现在有人上前接待,他也就顺水推舟了,不过喝花酒之前,先安置好‘白菜大爷!’ “咕嘟!……咕嘟!……咴!咴!” 一桶上好的桂花酿,一堆美味的面点心……任由‘白菜’大快朵颐,萧逸轻轻摆下手,招来了一队玄甲军,让他们小心照顾着,这才让龟奴-千年引路,迈步进了天香楼! “喝呀!……小美人别乱跑了,陪大爷再喝一杯!” “哈哈!……天塌下来,有高人顶着,咱们玩乐就好了!” ……………………………………………… 天香楼内-笑语欢声,不绝于耳,有人抱着酒坛子,喝的东倒西歪,有人赤膊上阵,四处追逐美女,还有人围拢一切,豪赌金银财宝,全都玩的不亦乐乎! 刺杀事件刚过,风波尚未平息,许昌内外戒备森严,朝廷上下人心惶惶,这种情况下,达官显贵们-吃喝玩乐,追逐美女,真是不可思议呢,如此糜烂的生活,简直一副亡国景象吗? 不过吗,眼睛最会欺骗人了,看到的往往是假象,天香楼的宾客-非富即贵,身份不俗,不乏一些朝廷重臣,他们看似吃喝玩乐,其实大有内涵呀! 曹操遇刺之后,中毒昏迷不醒,朝廷失去了掌舵人,各种势力纷纷冒头,想要夺取更多利益,幸亏萧逸及时出手,强行压制下去了,官员们并不死心,不敢在朝堂上议论,只好躲进妓院谋划了! 这些吃喝玩乐的家伙,不过是一些小杂鱼,用来迷惑视线罢了,真正的政治巨头们,早就隐藏于密室中,商议着军国大事,做出各种利益交换,这就是‘朝廷上喊口号,妓院中做交易,姑娘们卖身体,官员们卖良心,谁也不比谁干净呢!’ 天香楼的规矩,客人一律佩戴面露,即能隐蔽身份,又能增加情趣,可谓是一举双得呢,想不到的是,萧逸素面朝天往里走,一点遮挡的意思也没有,正大光明的告诉别人,萧郎来喝花酒了! “大……大司马……大司马安好!” “噗通!……噗通!……噗通!” ………………………… 猛虎出巡,百兽俱惊,萧逸身影所到之处,宾客们或是张口结舌,不知所措,或是跪倒在地,大礼参拜……顿时乱成了一团,那些隐蔽的巨头,也都惊动起来了! 萧逸坦然自若,在四楼选了一座雅间,小龟奴-千伺候着,让人送上了美酒、美食,片刻之后,又进来了三位美人,肌肤赛雪,姿色过人,乃是许昌十大名妓中--冰姬、雪姬、妖姬, “贵客临门,无以为敬,小女子献舞一曲,还望贵人喜欢呢!” “小女子略通音律,为贵人吟唱一段,还望不闲粗鄙!”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 几位美人极为热情,献歌献舞,陪伴左右,美酒敬个不停,妙语说个不断,尤其几双眸子之中,异彩连连,含情脉脉,甜的几乎滴出蜜水了! 俗话说,‘鸨儿爱钱,姐儿爱俊’,萧逸一副小黑脸,算不上俊俏公子,可是位高权重,战功无双,称得上英雄盖世,自有一股非凡的魅力,姑娘们岂能不动心呢? 能够成为十大名妓,自然是聪慧之人,几位姑娘盘算好了,能够服侍‘鬼面萧郎’,再发生一些暧昧关系,对她们好处多多呢,若是讨取贵人欢心,再进入无愁侯府,可就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呵呵!-观美人,饮美酒,岂能用旧词呢,待我做赋一首,尔等吟唱之!” 既然来喝花酒,那就玩个痛快,连饮数杯之后,萧逸让人取来笔墨,当场挥毫泼墨、笔走龙蛇,做了一次‘文抄公’……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 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释处, 手把花锄出绣帘,忍踏落花来复去, 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 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有谁知? ………………………………………… 一曲《葬花吟》,词赋优美,意境深远,萧逸亲自弹奏乐器,几位美人轻声吟唱,歌声飘荡而出,听者如痴如醉,偌大一座天香楼,竟然寂静下来了,红尘俗世之中,竟有此天籁之音…… 尤其听说到,如此精妙诗赋,乃是萧逸的手笔,顿时惊掉了一地下巴,大司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乃是大汉第一勇士,万万没有想到的,吟诗作赋的本领,也是如此高强,难道说,萧逸真是星君下凡吗,为何如此多才多艺呢? “哈哈!-歌声动人,词赋精妙,二者合一,神魂颠倒,萧郎文武双全,果然名不虚传呀!” 正在玩乐之间,门口珠帘轻挑,走进两个人-相貌堂堂,气质儒雅,身在万丈红尘之中,不带一点堕落之气,正是四大谋士之中--荀彧,荀攸! 记住网址:m. 正文 第二百八十六章君子之交,点到为止! 荀彧、荀攸:兖州-颖川郡人,出身极为显赫,家族世代为官,就是在门阀集团内部,也算得上佼佼者了,另外吗,荀氏家教严格,重视德育,优秀子弟层出不穷,忠臣孝子辈辈不绝,天下人无不仰慕,称之为:‘诗书传家,道德典范!’ ‘二荀’足智多谋,精通军略,投入曹营集团以来,军前出谋划策,后方筹措粮草,日夜操劳,任劳任怨,做出了极大的贡献,曹军屡战屡胜,二人功不可没,丞相-曹操也称赞他们‘王佐之才,吾之子房’,曹营四大谋臣,二人位列其中! 出仕为官者,无不追求权势,一心贪图钱财,‘二荀’则不然,正直廉洁,执法如山,声誉之好,无人可比,提携后生晚辈,更是不遗余力,推荐了很多的人才,因此上,文武百官,不论出身高低,不管派系如何,都对二人恭恭敬敬,钦佩万分! 这样两位正人君子,竟然来到了天香楼,踏入污秽之地,享受醇酒美人,简直不可思议呢,感觉像两只小白兔,突然间不吃青草,反而啃食起了羊腿,比事传扬出去,肯定惊掉一地下巴! 事出反常,必有妖异,兔子是不会吃肉的,如果你真的看到了,绝不是兔子有问题,而是眼睛有问题,还是那句话-眼睛最会欺骗人了! “呵呵!-今日闲暇无事,特来游戏红尘,两位先生雅兴相同,真是人不可貌相呀,快请入座,饮酒作乐!” 萧逸不动声色,主动抱拳行礼,自己来到天香楼,就是试一试深浅,没想到扔出一块石头,竟然浮出了两条大鱼! “哈哈!-皆是凡夫俗子,难免堕落红尘,醇酒美人谁不爱,真是让萧郎见笑了!” 荀彧、荀攸拱手回礼,面色微微泛红,让两个道德君子,承认贪图酒色,也真是难为他们了,可是不认也不行呀! “三位贵人,同时驾临,天香楼蓬荜生辉,小女子荣幸之至!” “良辰美景,不可辜负,今夜何不留下,试试万丈红尘的滋味呢?” “胜饮!-胜饮!--先干为敬!” ………………………………………… 三位朝廷重臣,一起饮酒作乐,几位美人劲头更足了,吹拉弹唱、歌舞偏偏,使出了浑身解数,讨取贵人们欢心,对于她们来说,这可是天赐良机呢,只要攀附上一位,顿时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萧逸与浪子郭嘉友好,耳濡目染之下,应付起风月之事,一点也不吃力呢,而且放浪形骸,妙语连珠,弄的几位美人娇嗔不断,玩的很是高兴呢! ‘二荀’正人君子,平常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那见过这种阵势,几个回合下来,顿时一败涂地了,又不好避席离开,只能勉强坚持着,真是难受到了极点! “咳!--咳!咳!” 做为正人君子,也有心机谋略,玩乐了一会之后,荀攸逃出一袋金珠,赏赐给几位美人,又看看雅间大门,低咳了几声,示意她们退出去! 曹军屡战屡胜,攻城略地之外,也缴获了大批财宝,丞相-曹操出手大方,时常以金银珠宝,良田豪宅,赏赐一众有功之臣,因此上,‘二荀’也是腰包丰厚呢! “三位贵人慢用酒菜,小女子们暂且退下了,若是有何吩咐,召唤一声就可以了!” 美人们迎来送往,讨好宾客,自然有些眼力了,心中纵然不愿,还是跪地行礼后,乖乖的退出去了,临走时幽怨的眼神,差一点把人心融化呢! 雅间内剩下荀彧、荀攸、萧逸三人,没有了‘醇酒美人,靡靡之音’的影响,气氛也为之一变,烛火闪烁,落针可闻,真正的交锋开始了! ……………………………………………………………………………………………………………… “萧郎文武双全,豪气干云,先皇尚在之时,就曾御园召见,赐予龙纹金牌,真是厚爱有加呀,如今辅佐丞相大人,南征北战,建功立业,真是让人钦佩呀!” 荀彧不亏‘王佐之才’,一番话说的滴水不漏,而且大有深意,名为夸赞,实则质问,你是忠汉?还是忠曹? “荀令君言重了,无愁年少轻浮,才德不备,只是形势所迫,这才挺身而出,希望为了江山社稷,略尽一点绵薄之力!” 萧逸见招拆招,潜台词也很明确:‘二位不用试探了,我只效忠于国家,至于龙椅上坐着谁,并不很重要滴! “风云变幻之际,萧郎突然来此,心中所图的,不止是醇酒美人吧……哈哈!” “局势尚未稳定,二公驾临此地,想要讨论的,也不是风花雪月吧……呵呵!” ……………………………………………… 双刀唇枪舌剑,绵里藏针,不断的互相试探,一番交锋下来,结果打个平手,接下来,都陷入沉默之中了,身为朝廷大员,他们自然不是来喝酒的,而是做一些政治交流,现在的朝廷局势,可是微妙的很呀 朝廷文武百官,勾心斗角,关系复杂,为了争权夺势,时常发生冲突,如果按照政治利益,大体分成三派: 拥曹派:坚决拥护曹操,执掌军政大权,扫平各路诸侯,一统天下九州,创下不世之功业,乃至取代大汉天下,建立一个‘曹氏王朝’,他们都成为开国功臣! 郭嘉、程昱、曹仁、夏侯惇……就是代表人物,他们的人数不太多,却把持了军政大权,拥有极大的力量,而且生机勃勃,势力扩展很快! 忠汉派:誓死效忠刘氏,维护汉室正统,消灭诸侯割据,加强中央集权,杀掉乱臣贼子,推崇皇权至上,希望中兴大汉王朝,开创一个‘建安盛世!’ 伏完、孔融、崔琰,杨彪……是为代表人物,他们都是元老旧臣,拥有极高的威望,可惜没有实权,而且随着时间流逝,官员新旧更替,他们的力量不断萎缩! 骑墙派:支持曹操执政,借用他的英武,扫平各路诸侯,维护国家统一,同时尊奉天子,恪守君臣之道,希望大汉江山,千秋万世永存! 荀彧、荀攸……就是代表人物,他们出身士族,底蕴深厚,希望汉室存在下去,更希望维护门阀利益,压制逐渐崛起的寒门势力! 三派势力,勾心斗角,错综复杂,既有合作,也有矛盾,纵然是千言万语,也无法说的明白了,不过吗,他们有一个相同处,都在争取一个人……大司马萧逸! 萧逸位高权重,手握重兵,乃是大汉第一勇士,战功显赫,无人可比,尤其在军队中,拥有极高的威望,结好众多将领,自成一派力量,他的政治态度如何,影响到天下大势的走向了! 不过吗,萧逸的政治态度如何,一直是扑朔迷离,他数次救驾,乃是汉室大功臣,娶了曹节,成为了曹家女婿,祖上是开国丞相萧何,也算是士族门阀一员了,与朝廷三大派势力,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让人琢磨不透呀! 官渡大战之后,曹营力量迅猛增长,成为了天下第一势力,曹操的个人权势,也是如日中天,身为摄政丞相,几乎架空了大汉朝廷,原来的政治格局,已经彻底打破了,出现‘曹氏独大’的局面! 荀彧、荀攸忠君爱国,一向维护大汉王朝,如今曹操权势滔天,已经威胁到了国祚,二人看在眼里,急在心中,想要限制一下吧,苦于实力不足,手中没有兵权呀,这次的刺杀事件,让他们看清了萧逸的力量,也萌生了一个想法…… 联合萧氏集团,组成一个军政联盟,辅佐曹操的同时,也限制他的权势,确保平定诸侯之后,大权最终回归刘氏,大汉江山,万年永存,国泰民安,岂不美哉! 正是抱着这种想法,荀彧、荀攸叔侄,联络了几个同党,躲在天机楼商议大事,没想到萧逸也来了,而且把酒赋诗,惊动宾客,二人这才露面,以言语试探,争取拉拢住萧逸! 聪明人交流,总是省力的,再难说的事情,也能巧妙的表达,沉默片刻后,荀彧以手沾酒水,在桌面上写了四句话: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纲常人伦,儒圣之道, 为臣尽忠,为子尽孝, 大汉江山,万年永存! ‘二荀’的意思很明确,希望萧逸支持他们,组成一个政治联盟,诛灭奸邪,限制权臣,维护纲常人伦,维护大汉江山,当然了,再维护一下士族利益,那就再好不过了! 萧逸聪明绝顶,自然看的清楚了,问题是,这事不好回复呀,直接拒绝的话,伤了两位正人君子,还要背负一个‘逆臣’之名,让自己陷入尴尬境地,可是答应下来呢,那就是自掘坟墓了! 明眼人看出来了,大汉王朝根基糜烂,没有中兴的可能了,继续效忠刘氏,只会成为陪葬品,扫进历史的垃圾堆,辅佐明主,开创新朝,才是未来的天下大势呢! 不能直接拒绝,也不能胡乱答应,真是左右为难了,略加思索之后,萧逸用手指沾酒,也写了四句话: 天道无常,神器更变, 如画江山,能者居之, 商汤革命,武王伐纣, 炎黄之血,万古长存! 这个回答很巧妙,华夏之地,万里江山,不归一家一姓,属于天下万民,‘二荀’占据道德制高点,想要以忠义服人,萧逸就占据更高处,以天下做回应,让人无法反驳! 国祚有变,王朝更迭,这是历史的规律,谁也改变不了,如果死守君臣之道,这座大好江山,应该还是夏朝的,何来后面的商周、秦汉呢? 萧逸也是劝告‘二荀’,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不要因循守旧,做了旧王朝的陪葬品,至于领悟多少,又听从多少,就看他们的造化了! “能与二公言语交心,真是不虚此行呀,今日不胜酒力,再要交谈下去,恐怕失了礼数,咱们来日方长--告辞!” 君子之交,点到为止,萧逸抱拳告辞,双袖抖动之间,桌子上的字迹,也就荡然无存了,无论自己说了什么,出了这个大门,一句也不会承认的! “嗷!--嗒!嗒!” 接下来,萧逸快步下楼,走到了大街上,一个口哨唤过‘白菜’,翻身上马,奔驰如飞,直奔丞相府而去,按照药效时间估计,曹操快要苏醒了,有些重要事情,正好商议一番呢! :。: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七章女人心思,以柔克刚! 人生五十年,如梦亦如幻,有生斯有死,壮士何所憾……大千世界,万丈红尘,帝王将相也好,贩夫走卒也罢,脱下一身装束,又有什么区别呢,无非是喜怒哀乐,生老病死,以及一颗永不满足的野心! “我是谁?……我在那里?……我要做什么?”--浑浑噩噩,懵懵懂懂,曹操逐渐恢复了意识,却没有苏醒过来,反而陷入了梦魇之中,在虚幻的世界里面,重新审视自己的生命! 虚幻梦境之中,曹操变成了一条小蛇,黑质白纹,形容丑陋,生活在一片沼泽中,四处游走,探索八方,历经风霜雨雪,欣赏日月星辰…… 大沼泽是危险的,栖息着无数的蛇类,金环蛇、银环蛇、五步蛇、竹叶青……一条条蕴藏剧毒,生性凶猛,而且五彩斑斓,外形漂亮,与它们相比较呢,小蛇即弱小,又丑陋,深受同类的歧视,甚至成为人家的盘中餐!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小蛇容貌丑陋,却有一颗聪慧、顽强的心,它昼伏夜出,小心谨慎,时而巧妙设伏,时而避实击虚,不断的吞噬同类,进而壮大着自己! 斗转星移,血战连年,历经无数次战斗,小蛇终于脱胎换骨,变成了一条巨型蛟龙,金须银鳞,黑脊白腹,喷云吐雾,好不威风! 就在蛟龙洋洋得意,准备一鼓作气,荡平其余的同类,成为沼泽之王时,一条菜花蛇钻出来,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狠狠咬在它的爪子上,痛的蛟龙仰天长啸……接下来,曹操仿佛从云端坠落,一下子清醒过来了! “水!-水!……老夫在那里,这是怎么了?” 昏昏沉沉之中,曹操费了好大力气,终于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寝室中,身盖锦被,臂裹白纱,满是药草的味道,此外吗,头痛欲裂,浑身乏力,仿佛刚生了一场大病! “太医令吉平……匕首有毒,昏迷不醒……老夫命不该绝呀?” 又缓醒了一会,头脑逐渐清晰,曹操终于想起来了,刺客突然出手,自己中毒昏迷,本以为必死无疑了,没想到起死回生,真是苍天护佑呀! 纵然是乱世奸雄,经历过生死大劫,心中也是波涛起伏……又过了好一会,曹操慢慢稳住心神,观察周围的情况,只见卞夫人依靠榻上,双目微闭,眉头紧皱,一脸的疲倦之色! 次子-曹丕靠在床边,闭目养神,四子-曹植趴在案上,垂头小憩,三子-曹彰直接坐在地上,四仰八叉,鼾声起伏如雷……‘虎痴’-许褚,身披铁甲,手持宝剑,站在寝室门口,坚守自己的职责! “咳!……咳!咳!” 妻贤、子孝、将忠--人生至此,可谓圆满,曹操只觉一股热流,冲进了心扉之中,满是幸福的滋味,想要坐起身来,可惜浑身乏力,反弄的咳嗽不止! “夫君大人醒了,真是谢天谢地呀!……父亲大人平安,可是吓死孩儿们了!” 卞夫人反应最快了,发现曹操苏醒过来了,连忙上前服侍着,一脸的欣喜之色,与此同时,曹丕、曹彰、曹植纷纷扑过来,围拢着父亲、母亲,又哭又叫,热泪盈眶,最近几天时间,他们煎熬万分,差一点精神崩溃了! “丞相大人苏醒了,相府医官何在,速速前来诊脉……再告诉伙房,熬一些米粥来!” 许褚的欢喜之情,不在曹家兄弟之下,对于这位勇士来说,丞相大人就是自己的天,天在人在,天塌人亡! “丞相大人脉搏平稳,血脉畅通,已经没有大碍了,只是大病初愈,身体虚弱,还要修养一段时间!” 几位医官冲进来,望闻问切,手段齐出,最后确定了-剧毒已解,性命无忧,老天爷爷保佑,他们不用做陪葬品了! 很快的,一瓮粟米粥送了进来,热气腾腾,浓香四溢,对于大病初愈者,这是最好的食物了,曹操也是饿坏了,在卞夫人服侍下,一连喝了三大碗,这才满意的摸摸小腹,感觉通体舒畅,精神头也好多了! “父亲大人保重身体,孩儿们暂且告退了,明日清晨,再来问安!” 大病初愈之人,需要好好静养,确定父亲已无大碍,曹家兄弟行礼之后,依次的退了出去,寝室之内,只剩下夫妻二人! “老夫昏迷期间,群臣如何反应,可有乱臣贼子,趁机犯上作乱吗?” 上位者一日不死,一日不放弃权利,曹操苏醒之后,最为担心的事情,就是有人趁乱夺权! “夫君昏迷之后,朝野内外震惊,人心惶惶不安,大有天塌地陷之势,幸亏一群文武重臣,忠心耿耿,通力合作,这才稳住了局势,另外吗,萧郎临危不惧,主持大局,也是功不可没……” 卞夫人思路敏捷,口齿清晰,把事情依次讲述出来……又取出一个小铜匣,里面是‘虎豹骑’的密报,记录了文武百官的动态,以及审讯刺客的结果! “刷!--危难之时,方见真心,文武重臣如此尽力,不枉老夫多年厚待,那些跳梁小丑吗,早晚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听完了夫人讲述,曹操长叹几声,又取出了密报,慢慢的审视起来,而后久久无语,心中只有六个字:可恨!-可敬!-可怕! 可恨的是:‘文武百官,居心叵测’,曹操昏迷期间,文武百官互相串联,想要发出一场政变,夺取军政大权,‘虎豹骑’收集的情报,文武百官有异动的,多达两百多位呢,就连自己最信任的‘二荀’,也有一些小动作,让人痛心疾首呀! 曹操暗下决心,等到时机成熟之后,自己要大开杀戒,凡有异动的官员,不论官职高低,不管交情如何,满门抄斩,一个不留,总之一句话:‘逆我者,不可活!’ 可敬的是:‘心腹重臣,忠诚不二’,曹操昏迷之时,文武重臣-劳心劳力,稳定大局,让人很是感动呢,尤其是女婿-萧逸,以他的能力、威望,完全可以接掌大权,成为新的大汉丞相,可是他恪守忠孝,未越雷池一步,让人敬佩万分呀! 要知道,曹操一直在担忧,生怕萧逸权力太重,出现‘尾大不掉’之势,因此上,时时算计,处处压制,尤其是论功行赏上,亏待了女婿很多呢! 结果呢,萧逸以德报怨,出手解毒,救了自己的性命,又帮助曹氏一族,稳住了朝廷局势,让曹操又是感动,又是羞愧,如此好的女婿,天下间难以寻觅,自己何苦多疑呢?……日后若有机会,还要多做补偿呀! 最后可怕的是:‘曹氏宗族,后继乏人’,自从曹操起兵以来,宗族子弟鼎力支持,涌现出不少人才,曹仁、曹洪、夏侯、夏侯渊……骁勇善战,屡立战功,曹丕、曹彰、曹植、曹熊……聪明伶俐,文武全才,这给了曹操一种感觉,曹氏宗族很强大,足以支撑一片天地! 一场刺杀风波,让曹操看清楚了,自己的家族外强中干,不过是沙雕泥塑,只要一场风浪过来,立刻烟消云散了,兄弟们只有将才,没有帅才,难以主持大局,儿子们年纪太小,威望不足,无法号令三军,一旦曹操倒下去,家族四分五裂,基业拱手让人! “子修若在,必能继承基业,发扬光大,老夫纵有意外发生,也能安心瞑目了--可惜呀!” 长吁短叹之中,曹操想起了长子,曹昂文武双全,人品高尚,深受群臣的拥戴,对内治理朝政,对外征讨诸侯,绝对是一个合格的继承人! 可惜是呀,宛城战败,爱子陨落,自己二十多年的心血,全部毁于一旦了,还有原配夫人-丁氏,急火攻心,口吐鲜血,一气之下回了娘家,曹操几次驾车去接,全都碰了硬钉子呢! 往事如烟,不可追忆,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失去了一个继承人,那就再培养一个,曹操四十七岁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还有足够的时间,培养一个新的继承人,问题是,自己儿子众多,谁是合适人选呢……子桓、子文、子建?或者是熊儿、冲儿……哎呀! 曹操大病初愈,身体还很虚弱,为了继承人问题,冥思苦想之下,顿时引发了头疾,只觉得头痛欲裂,刚刚想出的苗头,也消失不见了! “来人呀!……相府医官何在,快快救治丞相大人!” 看到曹操头疾发作,卞夫人吓了一跳,连忙叫来了医官,又是把脉,又是扎针,最后灌下一碗‘凝神汤’,终于镇压住了病痛,曹操精疲力尽之下,再次昏睡过去了! 眼看夫君没事了,卞夫人长出一口气,让人好生照看着,自己也退出去了,这次的刺杀风波,对她的冲击也很大,需要好好想一想了! ……………………………………………………………………… “派人去一趟城外,禀告丁夫人一声,就说丞相大人苏醒,身体没有大碍了……对了,再送一些金银细软、绫罗绸缎过去,言语上不许怠慢了!” 卞夫人不通谋略,却很会做人情,刚才一番谈话,夫君提起长子曹昂,也必然想到了原配丁氏,只是没说出来罢了,一腔的牵挂之意,全藏在眼睛中呢! 曹昂陨落之后,丁夫人总埋怨曹操,认为他荒淫好色,从而引发了兵变,这才害死了大儿子,因此上,夫妻二人感情失和,屡屡争吵,丁夫人性子刚烈,一怒之下回娘家去了,就住在许昌城外,一处偏僻的庄园中! 不过吗,曹操也是性情中人,心中又很愧疚,虽然说两地分居了,却没有废黜丁夫人,依旧视之为‘正妻’,至于卞夫人吗,只能以‘同妻’身份,管理丞相府内务,名份上还差着一层呢! 妻妾争宠,自古不绝,如果换一个女人,肯定讨好夫君,打压原配,一哭二闹三上吊,用尽各种手段,夺取正妻名份……卞夫人恰恰相反,不争不抢,不哭不闹,本本分分做人,从不提扶正的事情! 另外吗,相府有了好东西,必然准备出一份,送给丁夫人享用,逢年过节之时,卞夫人还会亲自出城,把丁夫人接回相府,热情的款待一番,让她与曹操并座,接受众人拜礼,自己甘居侧位,小心侍奉着,可谓是贤惠至极了! 贤良淑德,宽厚带人,凭着这些作为,卞夫人威望日高,受到众人一致尊重,就连曹操也认为,卞夫人温柔贤惠,有母仪天下之风,取消了接回原配的念头! 话又说回来了,一个女人要想稳居正位,宠爱不衰,除了温柔贤惠,能栓住夫君的心,还要借助一些外力,就像历代的摄政太后,必须依靠外戚力量,才能威慑文武,把持朝廷大权! 卞夫人出身娼家,属于寒门小户,家中几个兄弟,粗鄙不堪,难成大器,一点忙都帮不上,万幸的是,她没有好兄弟,却有一个好女婿! 卞夫人生有两女、四子,大女儿-曹节,嫁给了萧逸为正妻,这个女婿也有本事,官高爵显,手握重兵,即是夫君的第一重臣,也是自己一大援助,起了很大的作用! “文武之道,一张一弛,刚柔相济,天下无敌,节儿嫁给了一位武将,华儿就该嫁给一位谋士……” 卞夫人沉思之后,向着绣楼走去,小女儿豆蔻年华,貌美如花,也该寻觅一位夫君了,自己也能多一个依靠,任尔风云变幻,我自平安无事! 正文 第二百八十八章权臣之路,路在何方? ??????一看书?·?一看书???· 汉皇治世谋略高,刚柔并济有妙招, 诸子百家皆罢黜,独尊儒术领风骚, 君臣父子定纲常,仁义礼智养德道, 四百年来兴国祚,方知纸笔胜兵刀! 黎明时分-相府后宅,曹操头戴护额,身披锦衣,依靠在软榻上,目光凝聚,气势内敛,犹如病虎卧于荒丘,王者威风不减! 卞夫人斜坐一旁,端着一碗粟米粥,浓稀合适,香气四溢,以铜匙慢慢喂食,服侍的很是小心,这本是侍女的事情,大夫人却亲力亲为了! “恭喜丞相大人-扫清病霾,身体康复!” “恭祝父亲大人-延年益寿,长命百岁!” 萧逸、郭嘉、曹丕、曹彰、曹植、曹熊……依次排开,行礼问安,不同的是,前两人抱拳拱手,行君臣之礼,后四位双膝跪地,行父子之礼! “咳!咳!--都是自家人,无须多礼了,上六碗粟米粥,一起享用早膳吧! 曹操语气温和,一副祥父的神态,目光转动之间,与卞夫人对碰一下,都露出一丝笑意! “丞相有令:自家之人,共用早膳!” 一声令下,侍从们闻风而动,铺设好了桌案,端上六碗粟米粥,颜色金黄,热气腾腾,再配上咸菜丝、白菜心、煮鸡蛋……营养丰富,可口开胃! “滋溜!-滋溜!……好吃!” 萧逸、曹丕、曹植几人没客气,端起粟米粥,配着小咸菜,吃的格外香甜,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顿家常便饭,没什么拘谨的! 郭嘉可就尴尬了,入座之后,手足无措,差点把粥送进了鼻子,人家不是儿子,就是女婿,肯定是自家人了,自己一个外臣,又算怎么回事呢,难道说丞相大人口误了? 要知道,封建礼法,规矩严格,对待外姓臣子,只能在大堂宴饮,唯有至亲之人,才能进入内室用膳,这叫‘骨肉至亲,不避嫌疑’,享受这种待遇的,只有兄弟、子侄、女婿,余者皆不可也! 问题是,曹操身为大汉丞相,一言一行,合乎礼法,不会犯低级的错误,他说是一家人,必定是一家人! 郭嘉号称‘鬼才’,平时风**浪荡惯了,短于人情世故,隐约感觉到一丝不妙,又想不出缘由来,自己孑然一身,除了七尺身躯,也没啥好失去的吧? 相反的,萧逸心思敏捷,经验丰富,立刻猜测到了几分,估计用不了多久,自己就要多一位连襟了,一对朋友,分娶姐妹,也算一段佳话呢! “老夫有大事商议,无愁、奉孝二人留下,余者退下去吧,仲康守好门户,不许外人打扰!” 用过早膳之后,曹操轻轻的摆手,让几个儿子退出去了,他们的城府不够,关于一些军国大事,无法参与其中呢,与此同时,许褚带领一队亲兵,团团的护卫寝室,严禁任何人靠近! “丞相小心身体,臣妾暂且告退了!” 卞夫人万福行礼,也主动退出去了,妇人不得干政,此乃相府规矩,纵然是大夫人,也不敢越雷池半步,于是乎,屋内只剩下了曹操、萧逸、郭嘉,三个聪明至极、手握乾坤的男人! …………………………………………………………………………………………………… “老夫治国安邦,平定战乱,有大功于社稷,竟然遭遇到刺杀,险些命丧九泉,真是让人心寒呀,莫不如急流勇退,早些归隐山林算了!” 曹操面色阴沉如水,从枕头下拿出一份密报,这是‘虎豹骑’送来的,经过他们反复调查,匕首刺杀事件,乃是吉平一人所为,没有幕后黑手,也没有同谋之人! 凶手只有一个人,没有牵连,结案容易,按理说是一件好事,曹操却一点都不高兴,相反的,他希望有幕后黑手,有同谋之人,那怕牵连极广,杀的血流成河,也比一人行刺好呀! 道理很简单,如果有一个阴谋团伙,不过是朝廷内部-争权夺势,利益纷争,用了下作手段罢了,曹操可以追查黑手,整顿朝廷官员,甚至大开杀戒,来一次大清洗,所杀不过千人,牵连不过万人,完全在承受范围之内! 相反的,吉平一个太医令,没有利益冲突,没有个人恩怨,竟然豁出性命去,刺杀丞相大人,这件事情的背后,体现着一种民意:‘汉室江山,深入人心,乱臣贼子,人人诛之!’ 当初董卓入京,祸国殃民,越骑校尉-伍孚,暗藏短刃,伺机刺杀,结果功败垂成,血溅御阶之上,两事前后对照,何其相似也! 曹操乱世奸雄,雄才大略,可以清洗文武百官,可以讨伐各路诸侯,只能狠的下心,可以杀千人、杀万人、杀百万人,问题是,他不可能杀尽天下人? 自古以来,打江山容易,得人心极难,汉家四百年统治,斩蛇起义、平秦灭楚、文景之治……日积月累,岁月沉淀,刘氏子孙称帝,已经深入人心,很难更改掉了! 尤其是汉武帝-刘彻,对内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控制了全国人心;对外屡战屡胜,开疆拓土,夺取了生存空间,他给天下苍生,带来太多的荣耀了,以至于天下人心,尽归汉室矣! 人心就是天意,无形而有实,平时看不到,摸不着,似乎没什么用处,到了关键时刻,可以变成千军万马、钱财粮草,以及争夺天下的资本,因此说,得人心者得天下! 当然了,两汉四百年天下,不缺昏庸帝王,也不乏专横权臣,霍光、梁冀、窦宪、董卓……他们把持朝政,飞扬跋扈,甚至偷天换日,废黜皇帝,霸道不可一世,结果又如何呢,废黜一个姓刘的,再立一个姓刘的,天下依旧是汉家的,权臣可以手握皇冠,却不敢戴在自己头上! 唯一越过界限的,就是盗世奸贼-王莽,仪仗外戚身份,窃取权柄,把持朝政,毒杀汉平帝,废黜孺子婴,斩断汉室国祚,建立王氏新朝! 结果如何呢,短短八年时间,天下动荡,百姓皆反,绿林军攻入长安,王莽死于渐台,乱刃分尸,挫骨扬灰,王氏新朝,也成了最短命的朝代之一! 接下来,刘秀崛起河北,扫荡天下群雄,中兴大汉江山,至于他成功的原因,除了知人善用,英明神武,与汉室宗亲的身份,也是密不可分呀,说白了,汉室统治深入人心,百姓愿意拥戴一位刘姓皇帝! 再说当前的局势,曹操是幸运的,英明神武,征战四方,建立了盖世功业,成为了无冕之王;曹操也是倒霉的,把持朝政,架空皇帝,走上了权臣之路,也是一条不归之路! 权臣之路,没有坐标,没有方向,虚无缥缈至极,从来没人走通过,霍光、梁冀、窦宪……一众先行者,开始权倾朝野,风光无限,最后的结局呢,还不是身首异处,满门抄斩,挫骨扬灰,万劫不复! 前世之事,后事之师,由此可以推断出,曹操未来的下场,未必好到那里去,就算生前风光无限,死后也会反攻倒算,就连曹氏族人,恐怕也要陪葬呢! 有人要问了,权臣难做,危机四伏,还没有好下场的,何不放弃权利,隐居深山老林,做一个悠闲自在之人,即可陶冶情操,延年益寿,还能保全一家老小,太平度日,岂不美哉……答案是:‘权臣之道,最是艰险,即无前途,也无退路!’ 其一:不能退-曹操身为丞相,执掌天下大权,不是一个人在奋斗,而是代表着一个集团,无数人的荣华富贵,皆系于一身之上,就是曹操有心后退,文武重臣也不答应呢,稍有不慎,引起集团内部矛盾,恐怕一发不可收拾了! 其二:不敢退-权利斗争,残酷无比,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曹操一旦放弃权柄,退居深山老林,那么新的继任者,为了巩固权利,必然拿上任开刀,还有小皇帝-刘协,对曹家恨之入骨,岂会善罢甘休呢,因此上,权臣后退一步,只会死的更快、死的更惨呢! 其三:不愿退-世人皆有私心,谁也不能例外,曹操出身污秽,饱受世人歧视,全凭着自己的努力,日夜操劳,南征北战,这才成为大汉丞相,手握天下权柄,试问了,让他放弃用大半生心血,好不容易换来的权利,他岂能心甘情愿呢? 至于‘刺客下毒,心灰意冷,想要急流勇退……’,不过是场面话罢了,谁信谁是大傻瓜,乱世奸雄,权利欲极强,不到人生最后一刻,绝不会放弃权利,别说归政汉家皇帝,就是自己亲儿子也不行! 既然无路可退,只有奋勇向前了,前面没有路吗……那就硬闯一条出来,如果失败了,不过跟别的权臣一样-身首异处,归于尘土,一旦成功了的话-化家为国,千秋基业! 曹操在寝室之中,召见萧逸、郭嘉二人,就是想探讨一个方略,把自己的权臣之路,继续走下去,更深一层意思是:‘步步为营,取代汉室,平稳过渡,避免反噬!’ “难!-难!-难!……开天辟地以来,王朝更迭频繁,或是吊民伐罪,或是揭竿而起,推翻旧朝,建立新朝,可是通过权臣之路,走上帝王宝座的,一个成功者也没有呀!” 寝室之内,寂静无声,落针可闻,曹操、萧逸、郭嘉……三个绝顶聪明之人,面色阴沉,愁眉不展,都在冥思苦想着,权臣之路,路在何方? 正文 第二百八十九章诸子百家,再分雌雄! 人乃万物之灵,头脑聪明,心灵手巧,上可九天揽月,下可五洋捉鳖,无论多难的事情,只要用心思考,必有破解之道,如果一个人办不到,那就群策群力,人必胜天! “大汉立国四百载,国祚绵长,根深蒂固,犹如一株参天大树,主干粗壮,枝叶繁茂,急切间难以动摇,要想砍伐大树吗,必须从根部入手……根茎一断,大树必死!” 三人皆是汉臣,讨论取代之道,难免会有一些尴尬,郭嘉不亏‘鬼才’,把大汉比喻成一株树,即恰当,又生动,还避开了‘乱臣’之名,真可谓一举多得! “奉孝言之有理,大汉是一株百年古树,根深蒂固,不容小觑,可惜呀,这株大树生病了,百虫吞噬,枝叶枯萎,眼看就寿终就寝了!” 对于大树言论,曹操很是满意,自己的人生目标,就是砍伐这株树,做一架通天梯子,带领着曹氏宗族,爬上九重云霄! 世人皆知,树的要害是根茎,只要根茎砍断了,那怕是参天大树,也会轰然倒塌下的,问题是,大汉王朝的根茎,又是什么呢? 刘氏祖先的福荫吗……君子之泽,五世而斩,汉家江山传承至今,历经了二十四代皇帝,祖先的福荫再浓厚,也该消耗干净了吧? 大汉皇帝的权威吗……黄巾之乱以来,诸侯争霸,民不聊生,小皇帝东奔西走,惶惶不可终日,犹如丧家之犬一般,皇室权威,荡然无存,若没有曹操坐镇,天下不知几人为帝,几人为王? 汉家这株大树,历经风雨,屹立不倒,甚至是起死回生,靠的是天下人心,只要人心不灭,国祚自然不断,而聚拢人心的,正是儒家‘三纲五常’,换而言之,只要打破儒家思想,就能取代大汉江山! 破解之法找到了,曹操、萧逸、郭嘉一点没有欢喜,反而愁容满面,平心而论,他们宁愿鏖战百万雄兵,也不想碰儒家这个庞然大物! 儒家学派,历史悠久,孔夫子‘开设私学,教授弟子’以来,门徒不断增加,影响日益扩大,压制住了其他学派,大汉武帝时期,为了聚拢人心,巩固统治,接受了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国策,至此,儒家一飞冲天,成为了正统思想! 儒家思想,以忠义、仁爱为核心,推崇皇权至上,忠君爱国,对于维护社会道德,聚拢天下人心,起了很大的作用,深受统治者欢迎,还有礼、乐、射、御、书、数……君子六艺,对于传播文化,开启民智,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堪称是民族精神脊梁呢! 当然了,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儒家也有一些糟粕,鼓吹愚忠愚孝,禁锢人性自由,贬低妇女地位……尤其一味追求仁爱,阉割了民族尚武精神,原本如狼似虎的汉儿郎,变成了摇头晃脑的书呆子,这就是儒家做的好事了! 要想打败一种思想,武力最是简单有效了,千古一帝-秦始皇,为了推行愚民政策,曾经‘焚烧书籍,坑杀儒生’,使得儒家元气大伤,几乎断绝了传承,也为之后的统治者,提供了一个坏榜样:‘刀子无法战胜儒学,却可以杀掉儒生!’ 不过吗,时过境迁,再想靠武力压制儒家,已经是不可能了,几百年的发展壮大,儒家子弟遍布天下,朝廷文职官员,儒家占据了七成以上,就连许多统兵大将,也信奉儒家思想,没事抱着卷《论语》,以风雅儒将自称呢! 不客气的说,如果相府颁布‘禁儒令’,不出十天,天下皆反,那个时候,曹操、萧逸、郭嘉只能做一件事,不停的镇压叛乱,此起彼伏,无止无休,还要背上万世骂名,不要忘记了,儒生们握着笔杆子,最善于扭曲历史、粉刷历史! 要想取代汉室江山,必须打破儒家纲常,重建道德观,夺取话语权,问题是,天下间有什么力量,可以对抗儒家思想呢……答案是,以思想战胜思想! “当初的汉孝武帝,为了加强皇权,巩固统治,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数百年的政治扶持,致使儒学一家独大……咱们何不反其道行之,打破思想至酷,放开学术自由,再来一次百家争鸣呢?” 萧逸摸着小黑脸,提出一个惊人之举,儒家思想,博大精深,对于教化百姓,的确功不可没,不过吗,一枝独秀,不是好事,百花齐放,方为盛世! 西周末年,王权衰落,诸侯争霸,战乱不断,奴隶制度瓦解,社会发生了剧变,也引发了思想大爆炸,一些有识之士,面对社会问题、人生问题等,提出了各种办法、思想,这就是‘诸子百家!’ 诸子百家:是各种派别的总称,据《汉书艺文志》的记载,有名字的学派,共计一百八十九家,其中流传较广、影响较大的十几家:法家、道家、墨家、儒家、兵家、杂家、农家,医家,阴阳家,纵横家、小说家……百家争鸣,人才辈出,各显身手,灿烂辉煌! 汉庭-独尊儒术之后,诸子百家示弱,生存空间受到压缩,门徒数量不断减少,有的断绝了学派传承,有的让儒家吞并了,也有的隐退山野,坚持学说,暗中培养人才,比如在场的三个人…… “妙计!妙计!……儒家之教、法家之治、墨家之巧、农家之实……诸子百家精华,皆为老夫所用,则天下无敌矣!” 曹操权术并用,执法如山,毕生的政治梦想,就是建立一个法家政权,进而富国强兵,讨伐四方蛮夷,开创万世不拔之功业! “诸子百家,各有所长,理应保存传承,培养更多人才,如今群雄争霸,正好一较高低!” 郭嘉善出奇谋,一向推崇兵家之术,主张武力统一天下,别看是个小白脸,骨子里好斗的很呢! “恩师有灵,保佑弟子,趁此良机,振兴道家,招募无数子弟,传承千秋万世--无量天尊!” 萧逸多年的心愿之一,就是振兴道家门派,不过吗,别的道士-隐居修行,无为而治,他却游戏红尘,以杀证道,也算是独辟蹊径了! 三人一条心,黄土变成金,何况三个聪明绝顶,手握重权之人,齐心协力之下,可以翻天覆地,逆转乾坤! 计策即定,如何执行下去,还是一个大难题,儒家兴盛之后,不断挤压别的门派,诸子百家为求自保,或是隐居深山,不问世事,或是披着儒家外衣,偷偷教授弟子,可怜的一塌糊涂! 如果派出使者,挨个登门拜访,消耗时间、精力不说,恐怕未必成功呢,要知道,真正的百家弟子,痴迷于学术研究,不求富贵,不爱钱财,想要请他们出山,绝对是千难万难! 再难办的事情,也怕遇到聪明人,曹操、萧逸、郭嘉围坐一起,或是唇枪舌剑,争论不休,或是闭口不言,苦思冥想,一点点分析,一步步推敲,各种利弊得失,全都算计清楚了,最后想出一个办法:‘效仿稷下学宫,召集诸子百家!’ 稷下学宫:又称‘稷下之学’,战国时期的高等学府,位于齐国的临淄-稷门附近,专门的探讨学术,教授弟子,最巅峰时期,拥有上千名学者,成为了百家学术圣地,促进了华夏文明的发展! 凡到‘稷下学宫’的学者,无论学术派别、思想观点、政治倾向,以及国别、年龄、资历……如何,都可以发表见解,学者们互相争辩、诘难,吸收,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不断的完善自己,也涌现了大量人才:孟子、邹子、申子、荀子……都曾登上讲台,留下灿烂一笔! 先人的宝贵经验,自然要学习借鉴了,曹操当即决定,正式昭示天下,放开学术自由,不惜花费人力、物力,就在许昌东门外,修建一座大型学府,聘请名师讲学,教授门徒弟子,至于学府的名字吗……‘争鸣台!’ 学者生性淡薄,不爱官爵,不爱钱财……不过吗,文人相轻,什么都可以看透,唯独名望放不下,为了门派名望,他们抛头颅、洒热血,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所谓的‘争鸣台’,就是一座争名台,争名夺利,一较高低! 到时候吗,百家人才汇聚,相府好好招待,包揽吃穿住行,拉拢学者之心,再从中选拔人才,收为己用,逐渐替代下腐朽、木讷、不识时务的儒官,若干年之后,必然国富民强,天下无敌,取而代之的事情,也就顺水推舟了! 修筑一座‘争鸣台’,工程浩大,情况复杂,必然派重臣坐镇,曹营四大谋士,郭嘉、程昱精通韬略,一向随军出征,荀,荀攸性格稳重,经常坐镇后方,按理来说,应该让‘二荀’出面,主持工程事务,不过吗…… “传本相的钧令:加封为满宠、毛为尚书仆射,负责调拨钱粮、征调民夫,修筑‘争鸣台’,萧郎统领人马,负责护卫事宜,督促工程进度,以免有人从中作梗!” 曹操语气坚定,不容置疑,目光中隐藏寒意,放着两位重臣不用,反而启用新人,似乎用心深远呢! “诺!-末将遵命,不敢怠慢!” 萧逸抱拳行礼,接受了任命,心中却有一丝忧虑,刺杀事件的风波,远远没有平息呀! 正文 第二百九十章儒家的反击!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乃是孝武皇帝钦定,执行数百年的国策,怎能随意更改呢?” “儒家学说,举世无双,教化万民,功不可没,那些旁门左道之学,岂能相提并论呢?” “进谏!……我等进谏!……拼死进谏!” ……………………………………… ‘放开学论自由,重现百家争鸣’的消息传出,顿时引起了轩然大波,朝堂上下,议论纷纷,民间学子,奔走相告,尤其是儒家出身的官员,极力反对这件事情,人数之众多,态度之强硬,可谓是前所未有! 这也不奇怪,学派斗争,残酷至极,一点不弱于战场厮杀,儒家用了几百年,这才压制住了其他学派,岂能让他们死灰复燃,为了维护儒家地位,他们无所不用其极,甚至放弃道德底线,血溅三尺,在所不惜! 遥想当年,孔子为鲁国大司寇,代理国相职务,上任仅仅七天,就利用手中权利,诛杀了大夫-少正卯,原因是:‘二人开讲私学,招收弟子,发生了学论冲突……’孔子一生仁而爱人,尚且开了杀戒,后代弟子作风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 自古以来,武将死战,文臣死谏,儒生们的武器,就是手中之笔,短短几天时间,官员、士人、皇族、外戚……纷纷上奏,反对学论自由,坚持独尊儒术,奏折犹如风暴一般,迅速的淹没了相府书房! “男子汉,大丈夫,行非常事,立万世名,岂能为几句牢骚话,耽误了军国大事呢?” 曹操乱世奸雄,心志坚硬如铁,已经决定的事情,绝对不会更改的,至于那些奏折吗,也不能白浪费了,还是物尽其用吧! 曹操当即下令,宰杀了一头肥羊,剥皮清洗之后,就架在院子里面,用奏折代替柴火,弄起了烤全羊,还美其名曰:‘文’火烤羊,天下无双! 等到奏折烧尽,肥羊烤熟之后,切割成无数小块,分赐给文武百官,让他们当场吞食,谁也不能例外……曹操此举吗,就是告诫儒生们,自己握着刀把子,谁敢违背相府命令,就跟那只烤羊一样,千刀万剐,死无全尸! 与此同时,‘争鸣台’的建筑,也开始施工了,萧逸亲自出马,在许昌城东四十里,选了一个依山傍水、风景如画之地,又根据前世记忆,按照大学城样子,设计了一个模型,里面讲台、学堂、宿舍、食堂、操场、阅读区、休闲区……一应俱全,应有尽有! 萧逸还抽调五万驻军,以及大量的钱财,专门用于建筑工程,务必保证质量、保证美观,这是未来的最高学府,一点也不能马虎,因此上,萧逸驻扎在工地上,亲自监督工程进度,也真是卖力气了! 一时之间,人流涌动,车马如潮,无数的钱粮、木材、砖瓦、巨石、泥沙……四方八方汇聚而来,士兵们挥汗如雨,日夜赶工,修建速度极快,一座举世无双的学府,迅速的拔地而起了…… “争鸣台一旦建成,诸子百家重现世间,咱们儒家的正统地位,恐怕岌岌可危呀!” 工程如火如荼,儒生心急如焚,他们号称‘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可是真心不怕死的,又有几个人呢,眼看曹丞相态度强硬,甚至要大开杀戒,儒生们嘴上不屈服,心里却暗暗害怕了,只能另想办法,既然奏折无用,那就游行示威! 游行示威,也是儒家的老手段了,每当官府的政策,与儒家思想冲突,他们就会聚集同伴,围攻官府衙门,利用舆论的力量,迫使对方屈服,当然了,攻击对象必须选择好: 大汉皇宫不行的,世人皆知,小皇帝是个傀儡,一点实权也没有,大家去围攻皇宫,等于寺庙里面拜道君,纯粹进错庙门了! 丞相府也不行的,曹丞相手握大权,执掌一切军政事务,说话最有份量了,问题是,这位奸雄心狠手辣,大家围攻过去,等于硬闯阎王殿,那是自己找死呢! 皇宫不用去,相府不敢去,反复考虑之后,只有一个地方了‘争鸣台’,只要阻止工程,没有争辩之地,诸子百家学派,也就无法翻身了! 主意打定,一些儒家巨头,迅速串联起来,鼓动门生弟子,准备大闹一场,至于领头的人,就是中大夫--孔融! 孔融,字文举,孔子的第十九世孙,出仕为官之后,担任过北海相,人称‘孔北海’,交游四方,宾客盈门,影响力非常大,身为孔氏子孙,于情于理,他也该挺身而出,捍卫儒家学派! ……………………………………………………………………………………………… 建安四年-夏,七月十五,黄道吉日,五行属木,利在东方,宜:祭祀、祈福、求子……忌:出行、会客、争吵…… 玄武大街-中大夫府,黎明时分,孔融早早的起床了,沐浴身体之后,头戴儒生冠,身穿紫金裳,腰系白玉带,一副春秋时期-鲁国大司寇的装束,这是孔家祖传的服饰,子孙穿戴几百年了,还会继续流传下去…… “孔氏不肖子孙,启禀列祖列宗,奸臣当道,霍乱纲常,上欺天子,下压群臣,今又颁布乱命,威胁儒家根基……后世子孙无能,只有借助先祖之威,震慑奸邪,护卫儒家!” 整理衣冠之后,孔融带着两个儿子:孔礼、孔乐,来到了孔氏家庙中,焚香上拜,三跪九叩,献上一只羊、一头猪、一壶酒……以‘少牢’的礼节,祭祀列祖列宗,又祈祷了一番之后,把祖先-孔夫子的灵牌请下,要想号召万千儒生,这就是最好的‘旗帜!’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接下来,孔融举着灵牌,带着两个儿子,迈步走出了府邸,后面跟着几十位仆人,每人举着一面条幅,上面凤飞凤舞,写着《论语》的名句,一边缓缓前行,一边大声诵读…… 孔夫子的名望,随着儒家文化传播,早已深入人心了,夫子灵牌所到之处,行人下跪行礼,表现的毕恭毕敬,还不时有儒生加入,队伍的规模不断扩大! 一个时辰之后,孔融的游行队伍,已经发展到千余人,既有朝廷官员,也有青衫儒生,大家朗诵《论语》,义愤填膺,誓死捍卫儒家地位,眼看时机成熟了,孔融领着队伍出东门,直奔‘争鸣台’而去…… 还有数万名百姓,跟在队伍后面,等着看热闹呢,这也是汉人的劣根性之一,不过吗,也有一些有心人,想借着这次机会,看看‘开放学论自由,再现百家争鸣’的事情,究竟有几分机会…… 对于这次示威游行,孔融有十足把握,他反复盘算过了,无数萧逸如何应对,都会成为失败者! 如果萧逸心生畏惧,不敢抗拒儒家权威,孔融就用恶毒言辞,好好的羞辱他一番,出胸中一口恶气……再带着信徒们,拆毁‘争鸣台’,如此一来,辩论大会开不成,儒家的地位就保住了! 相反的,萧逸没有畏惧,必然派军队镇压,双方一旦冲突起来,自己趁乱摔碎‘夫子灵牌’,把一盆脏水泼到萧逸头上,让他成为儒家公敌,千夫所指之下,就算骂不死他,也能骂臭了他! 不过吗,孔融高兴的太早了,队伍出城没多久,就遇到麻烦了,不是有人阻拦,而是天公不做美…… “吱了!……吱了!……吱了!” 七月盛夏,骄阳似火,恰好晴空万里,一点云彩也没有,人们汗流浃背,头昏脑胀,就是强壮的汉子,身体也要吃不消了,何况一群摇头晃脑、身体虚弱的儒生呢? 队伍走出十几里,就有儒生掉队了,接二连三,越走越慢,原本高昂的士气,也在慢慢的消退中,尤其一些白发老儒,直接中暑晕过去了,幸亏看热闹的有好人,把他们抬到车上休息,否则非出人命不可! “祖宗保佑!-祖宗保佑!……赐予一片阴云吧,热死不肖子孙了!” 孔融也是白面书生,平时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那受过这个罪呀,双腿灌铅了一样,沉的迈不开步,原本整洁的服饰,也变得乱七八糟了,不是两个儿子搀扶着,他就要找孔氏祖先,去请教《论语》心得了! ……………………………………………………………………………………………… “孔融带领上千儒生,浩浩荡荡冲过来了,声称拆毁‘争鸣台’,还举着孔夫子的灵牌……真是天助我也!” 许昌城东-建筑工地上,萧逸一手持蒲扇,一手抱瓜果,正坐在树下乘凉,听到消息之后,真把他吓了一跳,儒家子弟-又臭又硬,打不得,杀不得,还骂不过,真的很难招架呢! 不过吗,听说领头的孔融,高举着祖先-孔子灵牌,作为闹事的号召,萧逸顿时松了一口气,身为穿越一族,无数的影视、戏曲、小说……全都告诉过他,如何破解这一招,不过吗,还需要一点道具才行! 于是乎,按照剧本安排,萧逸找来了原木、匕首、笔墨……开始准备起来,还派出一名亲兵,回侯府取一样东西,一样克敌制胜的宝贝,此物一出,天地失色!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一章路人甲-叔梁纥 ???????·????· 历经千辛万苦,流淌汗水无数,孔融举着夫子灵牌,带领大批儒家信徒,终于逼近了‘争鸣台’,举目望去,无数人影忙碌,工程浩大无比,至于沿途的官员、士兵,纷纷的避让开来,无人敢上前阻拦,甚至有人躬身行礼! 一路上畅通无阻,让儒生们信心大增,原本疲惫不堪的队伍,也振奋起精神来了,一个个挺直腰板,大步迈向前,不怕扯着蛋,儒家之学-讲仁爱,论忠孝,天地正气,鬼魅避退,铁甲武士算什么,刀枪剑戟又算什么,还不是乖乖的让路吗? 士兵们退开了、官员们退开了……萧逸又能如何呢,想到天下第一名将,也要乖乖的退让,儒生们就像打了鸡血,浑身充满了力量,这可是无数英雄豪杰,梦中才有的事情呢,他们偏偏就做到了,儒家之威,天下无敌! “隆!隆!……鬼面萧郎!……鬼面萧郎来了!” 众人踌躇满志之间,远方出现一条黑线,紧接着,铁蹄铮铮,刀光闪烁,上千名玄甲铁骑,狂风般席卷而来,一股冲天的杀气,震慑了众人魂魄! 骑兵队伍最前面,有一匹神骏的墨烟驹,奔驰如飞,咆哮如虎,上面端坐一位青年人,头戴紫金冠,身穿百花袍,腰横斩蛟剑,浑身一股邪异之气,让人不敢与之对视,正是当世杀神-萧逸! 此外吗,萧逸的肩膀上,扛着一块白木板,长七尺,宽二尺,没有任何装饰,外表也很粗糙,像是随手捡来的一块,不知有什么用处? “哗啦!……哗啦!……噗通!” ‘鬼面萧郎’的杀名,天下谁人不知呢,那是无数鲜血浇灌的,别看儒生们吹嘘的厉害,真见到了杀神本人,全都吓的通体冰冷,不断的向后倒退,一些胆子小的家伙,直接瘫坐在地上了! “鬼面萧郎!……鬼面萧郎!” 相反的,道路两旁的士兵们,以及远处围观的人群,纷纷高举手臂,仰天狂呼,向这位‘大汉第一勇士’,献上无限的崇敬之心! “中大夫不待在府中,宴会宾客,高谈阔论,跑来工地上做什么,莫非知道人手不足,想要助一臂之力吗?” 萧逸高居马上,目光冰冷至极,对于‘束手谈心性,平生无作为’的腐儒,他可是一点好感也没有!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乃是孝武皇帝钦定,执行数百年的国策,尔等随意更改之,乃是违逆先皇旨意,必然祸国殃民呀! 夫子-灵牌在此,罪臣下马行礼,诚心悔过之后,立刻拆毁‘争鸣台’,或能减轻一身罪孽,否则的话,千夫所指,悔之晚矣!” 孔融混迹官场多年,还算有一些胆气的,勉强向前走了两步,一边大声斥责萧逸,维护儒家正统地位,一边高举着灵牌,上面黑漆白字:‘御笔钦赐-褒成宣尼公-孔子之神位!’ 孔子开创私学,因材施教,门徒三千之众,是一位出色的教育家,不过吗,官运就一塌糊涂了,东奔西走,饥寒交迫,屡屡碰壁,如同一条丧家之犬,那是相当的可怜呢! ‘成圣者’有一条规则,生前落魄,死后荣耀,孔子去世之后,子贡、子夏为首的弟子们,掀起了一场造圣运动,推崇老师为圣人,道德高尚,十全十美……谎话说三遍就是真理,随着儒家子弟的宣传,久而久之呢,人们也就真相信了!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成为正统思想,相对的,祖师爷-孔子的地位,也就水涨船高了,到了汉平帝时期,为了笼络儒家子弟,御笔钦赐孔子为‘褒成宣尼公’,正式建造神庙,享受香火祭祀! 华夏民族,敬天地,畏鬼神,上到玉皇大帝,下到土地公公,只要有神位者,无不焚香祭拜,孔子受封为‘公’,建庙宇,塑金身,自然有资格接受跪拜了,这也是儒生们的仪仗,以此迫使萧逸屈服! 如果萧逸不屈服,那就更好办了,孔融做好准备了,一旦双方冲突起来,自己就冲上去,用手中的祖先灵牌,猛砸萧逸的坐骑,只要夫子灵牌一碎裂,对方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萧逸是曹营首席大将,此人身败名裂了,曹营集团必然瓦解,汉天子重掌大权之后,必然重重封赏孔家,到了那个时候吗,官职、爵位、田宅、美女……自己想要什么,那就有什么呀! 虽说手段缺德一点,也对不起老祖宗,可是换来儒家兴盛,以及孔氏一族的富贵,也算是值得了,大不了吗,回去多烧几根香,多磕几个头吧! “下马!--下马!--狂徒下马!” 狗仗人势,狂吠不止,人仗神势,更是嚣张,眼看孔融抬出灵牌,挡住了玄甲铁骑,儒生们也来劲了,上窜下跳,口水喷涌,就跟中邪了一样,大有发疯咬人的架势! 相对的,远处观望的人群,却是鸦雀无声,尤其一些细皮嫩肉、面带书卷之气的人,双拳紧握,浑身颤抖,目光中满是担心之色,生怕萧逸抵抗不住,真的下马行礼,那就功亏一篑了! 现在的双方对峙,不止是萧逸、孔融个人恩怨,还关系着诸子百家的命运呢,数百年以来,儒家影响不断扩大,势力遍布天下各州,其余门派势力衰弱,只能一退再退,隐居深山老林、荒野孤村,偷偷的教导弟子,勉强延续门派学说! 这次丞相府发布政令,‘放开学论自由,重现百家争鸣’,对于诸子百家来说,固然是一件大好事,不过吗,长期的压迫之下,他们实在是害怕了,担心儒家大举反扑,相府承受不住压力,会取消刚发布的政令! 因此上,诸子百家学派,一边联络门人弟子,准备走出山野,再次参与国家政务,一边派人潜入许昌城,侦查一下局势发展,以免掉进陷阱中! 萧逸是曹营首席大将,又是曹家女婿,他的一举一动,可以作为政治风向标了,今天的激烈对峙,如果萧逸赢了,诸子百家就会出山,与儒家子弟一较高低,如果萧逸输了,他们只能潜伏山野,苟延残喘罢了! 诸子百家的兴衰,天下大势的走向,就看萧逸如何应对了,一人兴邦,一人亡国,就是如此! “夫子开设私学,教导子弟,传播儒家文化,有大功于天下,理应上前参拜的,不过吗,今天真的不行,因为你们承担不起!” 萧逸端坐不动,目光如电,在孔氏父子、以及一众儒生身上扫过,充满了戏虐之色,而后举起了白木板,上面一排大字:陬邑大夫-叔梁纥之灵位! 叔梁纥-一个没本领、没功勋、没著作,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国人对他的了解,更是少的可怜呢,属于‘路人甲’的角色,不过吗,在儒家子弟心中,此人可是大大有名呀! 叔梁纥,祖上为宋国君之子,后来流落到了鲁国,因为出身贵族,兼会一些武功,成为了陬邑大夫,后来娶妻施氏,一连生了九个女儿,又纳妾一名,生个儿子-孟皮,因为有足疾,不能做为继承人,在子嗣的问题上,一直很是苦恼! 叔梁纥六十六岁的时候,到乡下收取租赋,遇到了一名贫家女-颜徵在,于是乎,老地主色心大起,就在荒郊野地中,推倒了十五岁的少女,结果春风一度之后,少女生下一个男婴,因为怀孕期间,颜徵在在尼丘山祈祷,故起名为-孔丘,字仲尼! 说到这个份上,大家都明白了吧,老死鬼-叔梁纥,就是孔子的生父,虽然是‘野合生子’,面子不太光彩吧,可是父子血缘,谁也改变不了滴! “你!……我!……气死了……我的祖宗呀!” 看清木板上的字迹,儒生们目瞪口呆,惊掉了一地下巴,尤其是孔融父子,浑身颤抖,双目喷火,恨不得上前拼命,又不敢挪动一步,倒不是惧怕萧逸,而是怕他手中的牌子,如果不小心碰坏了,他们万死难赎其罪呀! 儒家以‘仁爱、忠孝’为核心,最看重天理人伦了,孔子德高望重,也让门徒捧成了圣人,可是面对自己的父亲,也只能乖乖下拜了,同样的,孔融身为后代子孙,看到了祖先的牌位,也要夹着尾巴做人呢! 孔融心里清楚,萧逸举着的木板,就是随手捡来的,不值钱的普通原木,可是写上一行字之后,对于孔氏子孙来说,它就重如泰山一般了! “大胆孔文举,见了祖先灵牌,竟敢站立不拜,如此不知礼术,莫非要数典忘祖吗……跪下!” 萧逸高坐马背,高举白木灵牌,代表着孔氏祖先,大声斥责着子孙,真是义正言辞,底气十足--解恨呀! “不孝子孙-孔文举,叩拜祖先灵牌,刚才的失礼之处,还望祖先宽恕,孙儿回家之后,自当抄写《孝经》百遍,以为赎罪之用!” 纵然一万个不愿意,孔融还是带着两儿子,跪倒在地,三拜九叩,表现的毕恭毕敬,可是在围观者眼中,他叩拜的不是祖先,而是一脸邪笑的萧逸! “噗通!……噗通!” 孔融都跪下行礼了,儒生们面面相觑,不知所措,最后也跪倒在地,向着孔子父亲的灵牌,以及举着灵牌的萧逸,乖乖的大礼参拜,这个哑巴亏吃的,他们真是窝心死了! “万胜!-万胜!--大司马万胜!” 远处围观的人群,突然狂呼起来了,声如霹雳,直冲云霄,双方较量的结果,萧逸大获全胜,狠狠的挫折儒家锐气,经过此事之后,诸子百家出山,再起天下风云! 正文 第二百九十二章《乐经》重现,儒家妥协! ·?????· 文武之道,一张一弛,用人之道,恩威并施,先以霹雳手段-震慑其胆,后用怀柔政策-安抚其心,自然心悦诚服矣……简单来说:打一巴掌揉三揉,然后再给俩甜枣! 利用儒家‘仁爱、忠孝’的思想,萧逸以孔父制孔子,狠抽了一众儒生的脸面,压制住了嚣张气焰,不过吗,压制的越狠,反弹就越大,萧逸以一人之力,无法对抗整个儒家学派,唯有恩威并施,巧妙周旋才行! “呵呵!-文举先生请起吧,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子孙知书达礼,孔氏祖先必然含笑九泉!” 一阵爽朗的笑声中,萧逸跳下坐骑,把‘路人甲-叔梁纥’的灵牌递过去,以示不再控制之意! “多谢大司马称赞,今日一番恩惠,孔家牢记在心,日后若有机会,一定登门拜访!” 孔融再次叩拜行礼,双手接过了祖先灵牌,牢牢的抱在怀中,可是言语不善,充满了报复之意,尤其一双眸子里,更是烈焰熊熊呀! “贵客若肯登门,侯府扫榻以待,听说先生博学多才,最近得到一本古籍,似乎与儒家有关,还望赐教一二呢!” 说话之间,萧逸取出一卷竹简,色泽黝黑,遍布虫孔,一看就是百年古籍,至于上面的文字,形如蝌蚪,状如画符,一个也不认识呢! “这卷竹简……莫非是……儒家列祖列宗呀!” 孔融博览群书,喜欢钻研古籍,别人眼中的鬼画符,他看的是一清二楚--《乐经》,一卷早就失传的儒家经典! 孔子一生勤勉好学,喜欢钻研典籍:删《诗》、《书》,定《礼》、《乐》,赞《易经》,著《春秋》……对于华夏文明的传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几套书籍吗,称之为‘儒家六经’,凡是门人弟子,无不用心学习! 天意难测,世事无常,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压制言论自由,实行愚民政策,一次坑杀儒生四百六十余人,又规定除了《秦史》、医药、占卜,其余学派的书籍,全部上交焚毁,有私藏书籍者斩首,知情不举者同罪,三十天不执行的郡、县,一律屠灭全城……这就是‘焚书坑儒!’ 天子一怒,狼烟滚滚,各学派的珍贵典籍,纷纷化成了灰烬,儒家更是首当其冲,人员、书籍损失不计其数,幸亏一些刚烈儒生,拼死藏下一些书籍,这才没有断绝传承,不过吗,《乐经》却消失在劫难中了! 因此上,所谓的‘儒家六经’,其实只有《诗经》、《书经》、《礼经》、《周易》、《春秋》五种书籍,几百年以来,儒家花费无数心血,四处寻找缺失的《乐经》,可惜都没有成功,这也成了儒家之痛,万万没有想到,《乐经》重现人间了,就在萧逸的手中! “嗷!……给老夫呀……快点给老夫呀!” 有人好色,有人贪财,有人嗜书如命,孔融狂吼一声,飞身猛扑过去,把竹简死死抱在怀中,犹如恶犬护食一般! 于此同时,十几名须发皆白的老儒,连滚带爬的聚拢过来了,他们把竹简放在中间,小心打开之后,以手为笔,以土为纸,一字一句,反复推敲,最后终于确定了,这就是遗失数百年的《乐经》! “呜呜!-苍天有眼,神灵护佑,儒家经典,重现人间!” “呜呜!-老夫有生之年,能够一睹《乐经》真容,真是死也瞑目了! ………………………………………… 《乐经》重现,六经齐全,儒生们顿时沸腾了,有人跪倒在地,痛哭流涕,有人仰天长啸,嚎叫不休,还有人猛抽自己的面颊,生怕是一场美梦……还有七八位老儒晕倒在地,要不是抢救及时,就真的‘朝闻道,夕可死’了! 高兴到了一半,儒生们想起来了,按照儒家记载,《乐经》共有二十三篇,他们见到的是第四篇-‘乐言’,剩下的在那里呢,一卷残破的剩页,跟一套完整古籍,意义完全不一样的…… “大司马赐还典籍,老夫们感激不尽,不知竹简从何寻来,是否完整无缺呢?” “还望大司马开恩,赐予剩余的竹简,儒家愿意倾尽所有,报答大恩大德呀!” …………………………………… 老儒生们一拥而上,围拢在萧逸身边,又是作揖,又是拍马,恭敬到了极点,做个比喻:原来是兴师问罪的-凶狼狗,现在是摇尾乞怜的-哈巴狗! “诸位不必多礼,保存上古书籍,乃是应尽之责,当不得一个谢字,至于这套《乐经》,乃是大军征战之时,在一处残垣中发现的,共计二十三篇!” 萧逸取出《乐经》,就是想缓和一下关系,因此态度很和蔼,至于这些竹简的来历吗,对不起,他很无耻的说谎了! 数百年前,秦始皇残暴统治,焚书坑书,以兵戈之威力,焚毁百家书籍,的确把人间的《乐经》,全部付之一炬了,不过吗,人世间没有了,地下未必没有呀? 前段时间,黄鼠带人四处游荡,在古城-安邑附近,挖开了一座大型古墓,乃是战国-魏惠王的陵墓,里面陪葬品很丰富,除了金银器皿,美玉古玩,还有一墓室的竹简,皆为上古书籍! 知道大司马文采斐然,喜欢收集古籍,黄鼠连忙派人,把竹简送到了无愁侯府,萧逸果然很高兴,让人清理过竹简,重新编好牛皮绳,而后沐浴更衣,怀着崇敬的心情,打开了古籍观看,结果吗----一个字也不认识,上面全是小蝌蚪! 任何一种文明的发展,全都离不开文字,而文字的书写方式,也在不断的变化中,上古时期,民智初开,人们把日月星辰、山川河流、花鸟鱼虫……的图案,雕刻在兽骨上面,形成了最早的文字,这就是‘甲骨文’,或称‘象形文!’ 殷商时期,冶金业兴起,贵族喜欢在青铜器皿上,雕刻出一些文字,称之为‘金鼎文’,武王伐纣,西周建立,文字近一步发展,出现了大篆文,笔画工整,书写规范,奠定了方块字的基础! 进入春秋战国时期,事情就麻烦了,诸侯争霸,杀伐不断,各国称雄一方,纷纷建立自己的文明,文字也是千变万化,结果同一个字,竟有几十种写法,互不相认,极难交流,带来了很多麻烦! 始皇帝雄才大略,横扫六国之后,为了加强统治,颁布政令:车同轨,书同文,废黜了乱七八糟的文字,又让丞相-李斯,简化大篆文,创立小撰文,拥有了统一的文字,汉承秦制,书写上近一步简化,形成了工整精巧,横平竖直的-汉隶书! 萧逸会简体字、繁体字,穿越过来之后,跟着师傅学习了汉隶书,也算有些文采了,可是复杂的蝌蚪文,就超出他的认识范围了,万幸的是,家里有一位文豪夫人,博学多才,精通古籍,经过蔡文姬的研究,终于辨认出来了,其中一部完整竹简,正是失传多年的《乐经》,剩下的竹简破损严重,还在慢慢修补中,应该还有惊喜呢! 偷坟掘墓的事情,毕竟好说不好听,因此上,萧逸撒了个小谎,说是残垣断壁中寻到,当初焚书坑儒之时,很多人用这种方式,保存珍贵的书籍,于情于理也说的过去了! “上古书籍,华夏瑰宝,理应与天下人共享,‘争鸣台’建成之后,本想把这套《乐经》,以及别的珍贵古籍,一同展示出来,让人们随意抄写,不过吗……” 萧逸指着争鸣台,又摸摸斩蛟剑,目光中满是戏虐之意,他的态度很明确,就是告诉一众儒生,你们乖乖的不要捣乱,我就把《乐经》共享出来,要是不听良言相劝,对不起了,我就完成始皇帝的事业,再烧上一把大火好了! “儒家经典,珍贵无比,万万不能损伤呀,干脆把老夫烧了吧!” “还有别的古籍,若是一同展示出来,必然轰动天下呀,咱们儒家也大有好处!” …………………………………………………… 一部《乐经》的出现,就让儒生们欣喜若狂,听说还有别的古籍,顿时全急红了眼睛,对于学者们来说,书籍就是天下至宝呀! 于是乎,孔融和十几名白发老儒,迅速的围拢在一起,经过反复商议,激烈辩论,最后做出决定:不再干扰争鸣台,允许诸子百家出山! 放开学论自由,重现百家争鸣,不过是公平竞争罢了,以儒家现在的实力,不怕任何学派挑战,大不了再碾压他们一次,儒家祖先能做到的事,后代子孙一样可以,还能做的更好呢! 再说了,看看如今的局势,曹操态度强硬,萧逸手段高明,儒家如果坚持反对,恐怕没好果子吃呢,这对翁婿手握重兵,万一真激怒了他们,再来一次‘焚书坑儒’,也是极有可能的呀! “君子一言,快马一鞭!” “击掌为誓,决不反悔!” “啪!-啪!-啪!” 商议妥当之后,孔融迈步上前,代表儒家学派,与萧逸三次击掌,盟定誓约:百家争鸣,胜者为王!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三章百家复出,大事已成! “天道无常,唯德是辅,人皇御统,以仁为本,自古治国之术法,未有千年不变者,战国时期,七雄并立,李狸变法,魏国强盛,商鞅变法,秦如虎狼,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万事万物,皆通比理! 大汉治世,四百余载,国运陵迟,时日已久,群凶恣逆,宇内颠覆,欲求国泰民安,唯有广开言路,听取贤良之计,共谋中兴之道……朝廷求才,如饥似渴,诚邀诸子百家,共聚于许昌城,登上争鸣之台,再论胜败雌雄!” 儒家子弟妥协,文武百官沉默,建设‘争鸣台’之事,终于消除了阻力,建安四年-七月十八日,丞相曹操以朝廷的名义,正式的颁布政令:‘邀请诸子百家,走出隐居之地,来到许昌城,参加大辩论,集合各家所长,共创太平盛世!’ 接下来,朝廷使者奔赴四方,日夜兼程,马不停蹄,曹营治下的城池、乡镇、关隘、渡口、集市……以及人口密集之地,全部贴上了榜文,还专门派遣官吏,反复的念诵内容,通告一切豪强大户、庶民百姓! 就是河北、荆州、江东、汉中、巴蜀……也派遣了大量间谍,偷偷的散布消息,务必让大汉治下子民,全部知道朝廷的政令,一时之间,百姓有口皆言,消息迅速传播,四海为之鼎沸,天下万民欢呼! 此外,百家子弟、寒门学士,凡是囊中羞涩者,可以到官府备案,领取一些钱财、衣服、柴米……用于安顿家小,保证没有后顾之忧,而后官府安排车辆、士兵,护送百家学子,平安到达许昌城,沿途一切开销,均由朝廷负责,可谓照顾周全了! 如镜水面映月影,一石激起千层浪,朝廷如此大的动作,诸子百家纷纷响应,儒门乃百家之首,又占据天时、地利,第一个站了出来,七月二十日,中大夫-孔融公开言论:‘儒家之学,天下正统,千锤百炼,博大精深,不惧任何学派挑战,有敢登台辩论者-尽皆灭之!’ 有人敢叫板,就有人应战,第一个做出回应的,正是儒家的大敌-法家,因为‘人性本善,人性本恶’的问题,从春秋战国开始,一直到强秦两汉,两个学派争论了七八百年,反复纠缠,此起彼伏,甚至互相残杀,不死不休! 七月二十七日,法家大师-申不害之后,第二十五代孙-申阳带领门人弟子,走出了隐居之地,发表言论:‘法家之学,势术并用,富国强兵,天下无双,愿意为朝廷效力,平定四方灾祸!’ 儒法之争,势如水火,就在双方秣兵历马,准备决一死战之时,第三方势力出现了,竟然是‘慈悲为怀,四大皆空’的--佛门! 七月三十日,天颐寺方丈-一休禅师,走出了‘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的小院落,召集佛门子弟,展开诵经大会,同时发表言论:‘人间疾苦,皆因魔障,唯有佛法,普度众生,希望大汉子民,崇尚无边佛法,天灾人祸自消!’ 紧接着,佛家各处圣地;天颐寺、白马寺、云台寺……同时举行盛大法事,大和尚们身披袈裟,怀抱鎏金佛像,列队走上街头,一边念诵经文,宣扬佛家教义,一边施舍食物,拉拢百姓人心! 佛家是外来宗教,尚且大力拉拢人心,本乡本土的道家,岂能坐视不理呢,萧逸身为道家子弟,毅然承担起了责任,于八月初三日,公开发表言论:‘道法自然,无所不容,尊道贵德,无为而治,唯有天人合一,可见太平盛世!’ 接下来,萧逸身穿混元道袍,头戴清虚宝冠,登上特制的‘七宝莲花车’,宣扬道家经义,驱逐魑魅魍魉,数百娘子军护卫左右,向穷人赠送钱财、衣服、食物……各种用品,而且出手大方,挥金如土,论起讲经说法,和尚们略胜一筹,说到物力、财力吗,呵呵……小道士有的是钱! 一时之间,许昌城热闹起来了,儒家、法家狂喷口水,佛教、道教登台打擂,各出绝招,千变万化,尔方唱罢我登台,怎一个‘乱’字了得! 儒家、法家、佛家、道家的精彩表演下,其余学派也按耐不住了,不出十天时间,墨家、兵家、医家、杂家、农家、阴阳家,纵横家……纷纷发表言论,准备登上‘争鸣台’,为了本门派的名誉,争取一席之地! ………………………………………………………………………………………………… 朝廷变法,天下振动,百家复出,九州沸腾,各方的诸侯势力,也纷纷做出回应,第一个跳出来的,就是贼心不死的河北袁氏! 官渡大战惨败,几十万人马尽殁,袁氏父子逃回邺城,势力一蹶不振,兵源枯竭,府库空虚,人心离散……尤其是地方城邑,屡屡发生叛乱,张燕的黑山黄巾,也趁机死灰复燃了,四处攻掠城池,抢夺人口,偌大的河北集团,大有土崩瓦解之势! 小鸡崽挨刀之前,还要扑腾几下翅膀,何况是袁氏父子呢,为了维护统治地位,继续享受荣华富贵,他们一方面强征百姓入伍,增加苛捐杂税,积极的扩军备战;另一方面派人潜入许昌,上窜下跳,不断制造麻烦,试图羁绊曹军脚步,让他们无力远征! 百家争鸣之事一出,袁绍顿时兴奋起来了,以大将军的名义,昭告天下万民:‘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乃是大汉百年国策,坚决的不能动摇,并号召有识之士,共同讨伐曹贼,维护大汉正统,至于百家子弟吗,退回深山老林,不要过问国事!’ 按照袁绍的想法,只要自己振臂一呼,天下人必然响应,弄的曹操狼狈不堪,最好牵制几年时间,自己也好积蓄兵马,恢复实力,很可惜呀,事与愿违,有些‘聪明人’,总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人生最痛苦的,不是一无所有,而是得而复失,诸子百家隐居数百年,苟延残喘,悲惨度日,好不容易有一个机会,可以走出深山老林,参与军国大事,全都欢喜的无以复加了,现在让他们退回去,继续青山白云、山花野草,可比杀了他们还难受呢! 于是乎,反击开始了,武将杀人用刀剑,文人杀人用口舌,诸子百家骂人的本领,绝对是一等一的,尤其纵横家一派,最是善于骂战了,口舌如刀,尖酸刻薄,把袁氏父子骂的狗血淋头:什么倒行逆施、残害生灵,兄弟相残,全无人性……最后连‘父子同妾,违背人伦’的段子,也半真半假的编造出来了! 与此同时,其他门派也行动起来,或是敲打边鼓,揭露袁氏丑行,大肆口伐笔诛;或是利用影响力,鼓动地方举事,脱离袁氏的控制,一时间,河北狼烟四处,城池不断判断,袁氏集团的统治,变得岌岌可危起来了! 至于其他诸侯吗,性格各异,反应不同,江东-孙氏反应迅速,听闻朝廷的举动之后,他们既不支持,也不反对,而是全力效仿起来了,就在统治中心-吴郡,也建筑了一座‘招贤台’,以高官厚禄,金银珠宝,招揽四方人才,希望收为己用! 当然了,江东集团的财力、物力、影响力,无法与曹营相提并论,‘招贤台’的建筑规模,也远远比不上‘争鸣台’,话又说回来了,饥荒年捡到只麻雀-有胜于无吗,在孙氏兄弟的努力下,一些吴、越地区的名士,纷纷投奔到麾下,其中不乏有识之士呢! 荆州-刘表、益州-刘璋就有意思多了,他们是汉室宗亲,可惜全无祖先的英武,反而充满了书卷气,对于曹营的治国之策,基本是不闻不问,反而派出了使者,向朝廷索要刚问世的《乐经》,想要好好的研读一番! 如此可爱的诸侯,自然要满足要求了,萧逸抄写了两卷《乐经》,以及一些珍贵古籍,派人日夜兼程,分别送往荆州、益州,安抚两位好奇宝宝,顺便摸清他们的虚实,为日后的大军南征,做好侦查准备工作! 袁氏糊涂、孙氏精明、二刘虚有其表……与他们相比较,汉中霸主-张鲁的反应,更加不可思议呢! 与其他诸侯不同,张鲁不是官吏出身,而是宗教传承上位,其祖父-张道陵,字辅汉,祖籍沛国丰县人,大汉开国三杰之一-张良的八世孙,也算出身名门了,张道陵自幼聪慧过人,七岁读通《道德经》,天文地理、河洛谶纬……无所不通,素有‘神童’之称! 张道陵长大之后,学习长生之道,隐居到洛阳-北邙山,精思学道,修炼三年,后来进入巴蜀、汉中,招募大量弟子,创立了‘天师道’,因为入教之人,需要缴纳五斗米,又称‘五斗米教’,与张角创立的太平道,遥相呼应,并驾齐驱! 不同的是,张角起兵造反,与大汉朝廷为敌,最后自取灭亡;张道陵却安抚百姓,不做出头之鸟,还利用天下大乱的机会,在汉中建立了‘****’的政权,自称为‘道家师君’,成为了一方诸侯势力,而后传子-张衡,再传孙-张鲁,三代经营,根深蒂固! 诸子百家付出,争鸣台上论战,对此张鲁十分赞成,认为是天赐良机,可以扩大道家影响,不过吗,有一件事情很烦恼,张鲁自认为道家正统,与诸子百家辩论的事情,自然非我莫属了,萧逸不过野路子出身,凭什么代表道家呢? 张鲁本想亲往许昌,与萧逸斗一斗道行,可惜被部下劝阻住了,担心他有去无回,让朝廷软禁起来,或者被‘鬼面萧郎’砍了脑袋,无奈之下,张鲁派遣了弟弟-张卫,携带许多的礼物,前往许昌城朝贡,顺便参加诸子百家大会,无论如何,也要把道家正统,从萧逸手中夺回来! 至此,诸子百家付出,争鸣之势已成,不过吗,还有一个特殊门派,始终没有显露踪影,他们是甘于寂寞、不问世事呢,还是传承断绝、后继无人呢……那就是没啥大用、又不可缺少的--家! 记住网址:m. 正文 第二百九十四章可怜的小说家! ??·壹?????看书?· 诸子百家,学派繁多,文武刚柔,各有所长,兴衰成败,各有境遇,不过吗,如果问那个学派人数最少,对世人影响力最低,成员生活最为可怜,答案无疑就是--小说家! 小说家起源于先秦时期,是一个记载街谈巷语、鬼怪故事的学派,其代表作有《伊尹说》、《鬻子说》,位列于诸子百家之一,不过吗,小说家人数少、影响弱、作用小,一直没什么存在感,称之为‘百家之末!’ 这也不奇怪,一个学派的兴衰成败,取决于它对国家、民众的贡献大小,有利则兴,无利则衰,此乃天下至理,纵观诸子百家,法家治国安邦,兵家攻城略地,儒家拱卫皇权,道家安抚人心………就连阴阳家,还能寻龙探穴、查看风水呢,小说家又能做什么呢? 大争之世,最重实用,小说家不能富国强兵,也不能开疆拓土,自然不受统治者青睐了,子弟们为了生存下去,只好写一些风趣故事,博取达官显贵、大家闺秀一笑,换取一点可怜的酬劳,问题是,这些大爷不好伺候呀! 小说家的工作吗,必须冥思苦想、反复推敲,耗费大量的心血,才能写出一卷好看的故事,即便如此,达官显贵还不满意呢,有时写作速度慢了,或者情节不太完美,小说家可就倒霉了,轻则一顿臭骂,三天不给饭吃,重则赶出府门,酬劳一子不给! 有人说了,那就用心写好故事,再加快写作速度,不就平安无事了吗,答案是;那样死的更快! 人性就是如此,永远都不会满足,比如今天费劲心血,努力写出两卷,明天灵感不够了,只写出了一卷,达官显贵就会想了,小说家肯定偷懒了,不愿意卖力写作,于是乎,惩罚也就跟着来了,好几天没有饭吃呀! 另外吗,故事写的太深刻、太感动人心,也是一件危险的事情,那位大家闺秀看了小说,伤感的茶饭不思、玉体消瘦,或者跳出绣楼,寻觅爱郎,小说家又要倒霉了,一个‘淫词浪语、扰乱深闺’的罪名,就能打的你骨断筋折、半死不活! 小说学派之所以没落,子弟也越来越少,一半是饥寒交迫,活活饿死的,另一半吗,就是棍棒交加,硬是给打死的,真是闻者伤心,听着落泪,天地同悲,风雨凄凉……好一个可怜的学派哇! 即便如此,历经数百的磨难,小说学派没有断绝,依旧顽强的传承着,终有一日,发扬光大,成为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大学派! ……………………………………………………………………………………………………… 华山-中国五岳之一,位于关中平原上,北临渭水,南依秦岭,山势险峻,悬崖绝壁,远望状如莲花绽开,近观顿觉仙气渺渺,真是一处修心养性的福地呀! 华山北麓-云台峰下,有一座隐蔽的小院落,三间茅屋,简陋朴素,一堵矮墙,黄土夯筑,还散养着几只鸡鸭,自由自在的觅食,按照隐士的规矩,院门上挂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主人的名字--白子爵! 白子爵,今年二十三岁,身高七尺五寸,体型微胖,容貌略佳,就是跟‘帅’字沾一点边,他的家庭情况吗,无父无母、无兄无弟、无姐无妹、无妻无子,典型的‘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连狗都不用喂了!’ 至于他的职业吗,可谓是五花八门:农夫、渔夫、樵夫、木匠、铁匠、花匠、皮匠、泥瓦匠……,样样皆会,样样稀松,此外吗,他还有一重身份,小说学派第三十七代掌门,也是天下最后一个小说传人!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 草庐秋睡足,窗外日迟迟, 腹中响如鼓,缸中米已空, 饥寒苦度日,仰天徒奈何? 正午时分,白子爵缓缓睁开了双眼,起来伸个大懒腰,又摸摸发瘪的肚子,不禁一阵的苦笑,自从隐居华山以来,上山打猎,下河摸鱼,平时种地,可惜本领不佳,总是找不到食物,挨饿也是经常的事了! 院子里有几只鸡鸭,都是千辛万苦弄来的,用来陪伴度日,好歹有点生气,不到万不得已,决不能宰杀的,再说了,几只鸡鸭下的蛋,是自己活命的口粮,杀鸡取卵的蠢事,小说家不会做滴! “哈!哈!……天无绝人之路,终究饿不死小说家!” 怀着些许的希望,白子爵四处转了转,回来时面露笑意,手里多了两枚鸡蛋,关键时刻,还是几个伙伴争气呀,今天的午饭有着落了! 砍柴、烧水、做饭……一碗鸡蛋汤入腹,人也精神起来了,白子爵来到茅庐中,跪在一个破草团上,点燃三根艾草,叩首祭拜起来,他的面前有一副破木案,上面摆放着师傅的灵位,也就是小说学派-第三十六代门主-月飘先生! 诸子百家门主,皆有一个尊称,比如老子、孔子、墨子……小说家也是诸子之一,好歹有一个称呼吧,比如白子爵的名号:‘庚新居士!’ “天下大乱,生灵涂炭,诸子百家,尽皆没落,咱们小说家一派,更是日渐衰落,等到弟子之后,恐怕再无门人上香了……呜呜!” 白子爵本是一名弃婴,生于战乱,命如草芥,随时可能泯灭,后来被师傅捡到了,带在身边,读书识字,慢慢的抚养长大,自然成了一名小说家弟子,整天东奔西走,四处漂泊,靠着写一些风花雪月故事,勉强的混口饭吃! 至于他的名字吗,也是师傅给起的,小说家撰写各种故事,必须的博学多才,对于天文地理、阴阳卜卦……都要通晓一些,根据师傅扔龟壳的结果,这个徒弟的命运:幼时生活不济、青年得遇贵人,中年兴旺发达,不但会光大门派,还能成为子爵一类的官员,因此起名‘白子爵’,也算是讨个吉利吧! 对于自己的名字,白子爵还是很满意的,可谓高端、大气、有内涵,至于师傅说的‘飞黄腾达、位封子爵’,他是一句也不信的,诸子百家之中,小说家最没地位了,能混口饱饭就不错了,从没人弄到过官职、爵位呢! 再说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乃是商、周时期设定的,自从大汉建立之后,废除古制,建立新法,只设有王、侯两种爵位,根本没有‘子爵’之说,除非江山变色,改朝换代,这个愿望才能实现呢! 五年之前,师徒四处流浪,靠着写一些‘情趣’故事,勉强的混口饭吃,因为写作速度太慢了,惹恼了一位地方豪强,狠狠地挨了一顿棍棒,师傅年老体衰,结果一命呜呼了,白子爵年轻力壮,留下了半条性命! 受此沉重的打击,白子爵心灰意冷,再不想写作谋生了,草草的掩埋了师傅,一人来到了华山隐居,从此青山白云、悠闲度日,偶尔提笔写些东西,也是当做娱乐罢了,至于小说家的传承吗,仅此一代而终吧! 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地有好生之德,数天之前,白子爵去了一趟集市,用采集到的药草,换取一点粟米、盐巴,却听到一个惊人消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时代过去了,如今曹丞相执政,正式颁布旨意:放开学论自由,重现百家争鸣! 经过反复询问,确定消息为真后,白子爵死灰一般的心,又燃起了希望的火苗,小说家再是没落,再是没啥用处,毕竟是诸子百家之一,如果获得某位公卿赏识,也许能起死回生呢,运气好一点的话,再收几个门人弟子,继续门派的传承呢,百年之后见了师傅,也算有一个交代吧! “咕噜!……咕噜!” 摸着又乱叫的肚子,白子爵一阵的苦笑,什么光大门派、延续传承,不过是借口罢了,真正的原因是:笨手笨脚,无处觅食,再不走出华山,自己就要饿死了,还是去大城市闯荡一番吧,凭着磨练的生存技能,好歹混一个肚圆呢! 主意打定,白子爵行动起来了,茅屋里一贫如洗,就连米缸都空了,也没啥好收拾的了,只有几件衣服、一套笔墨、几卷竹简……全部打成了包覆,背上就可以出发了! 至于院子里的鸡鸭,相处日久,颇有感情,也不忍吃掉它们,干脆打开院门,放入深山之中,至于是生是死,就看它们的造化了! “师傅在天有灵,保佑不肖弟子,一路平安无事,顺利抵达许昌,登上争鸣台,参加辩论会,与诸子百家门人,争一个高低胜负,也让天下人知道,小说家的传承没有断绝!” 向师傅灵牌祷告之后,白子爵离开茅庐,毅然向山外走去,天道循环,盛衰有凭,小说家的崛起之路,就从今天开始吧! 正文 第二百九十五章无愁纸、印刷术! ??壹??看书·一?看书?· “呵呵!……东打一拳,西踢一脚,四处躲猫猫玩,真是一个狡猾的小子!” “呵呵!……这个也动了,小手不停的划拉,像是在打算盘呢,以后准是个小财迷!” ………………………………………… 无愁侯府-大堂中,曹节、甄宓并坐在软榻上,依靠着天鹅绒软枕,四肢伸展开来,挺着圆滚滚的肚子,两张俊俏的小脸上,全都是母性的光芒! 萧逸半蹲在地上,轻抚夫人们的大肚子,还把耳朵贴上去,倾听里面的声音,只要胎儿一有些动静,他就高兴的手舞足蹈,全无一点名将风范了! 帝王将相也好,黎民百姓也罢,皆是红尘俗世中人,那种‘将为人父’的心情,也是完全一样的,自豪、兴奋、紧张……还有一点点害怕,怎么做一个好父亲呢? 萧逸已有两个女儿,都在西凉草原上,跟着她们的母亲-四处游牧,快乐成长,不过吗,从折兰怀孕,到婴儿降生,萧逸都不在身边,一直引以为憾事,现在有了机会,自然要享受一下天伦之乐了! 曹节十月怀胎已满,肚皮又尖又鼓,位置明显下移,胎儿逐渐进入盆腔中了,预计三五天之内,就要临盆产子,甄宓则稍晚一些,还要一个多月时间,才能瓜熟蹄落呢,不过小胎儿活动频繁,比哥哥还要能折腾呢! 这样的生产顺序,无疑是最好的了,曹节是大夫人,生下萧氏嫡长子,日后继承偌大家业,乃是天经地义之事,相反的,如果庶子为长,嫡子为次,恐怕兄弟之间相争,引出无数的麻烦呢,因此上,萧逸很感谢两位夫人,真是生的巧、生的妙、生的呱呱叫呢! 夫人们临盆在即,对于她们的照顾,自然无微不至了,丫鬟们贴身跟随,一刻不离左右,各种滋补品、珍贵药材……成车的送进侯府中,还有负责接生的稳婆,一共请来了十三位,全是手脚麻利、经验丰富的,每一位接生过的婴儿,都在数百个以上! 萧逸放下了军中事务,每天待在侯府里面,专心陪伴两位夫人,安抚她们紧张的情绪,还亲自调理药膳,想尽一切办法:补钙、补锌、补铁、补维生素……生怕两位夫人营养不良,生的婴儿不够白胖,那就输在起跑线上了! 女眷们也没闲着,数百娘子军一起动手,选料、设计、裁剪、刺绣……不断缝制着小衣服,不夸张的说,从小婴儿出生,到十岁之前的衣服,她们全都准备好了,就是天天换新装,也不会重复的,这就是人多的好处了! 侯府上下数百人,围着两个孕妇打转,还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似乎有些过分了,不就生个孩子吗,何必如此夸张呢……可是知情之人,没一个反对的,还要称赞一声:‘考虑周全,值得学习,子嗣之事,重如泰山呀!’ 秦汉时期,卫生情况恶劣,医疗水平落后,婴儿的夭折率极高,就是达官显贵之家,也要折损一半子嗣,至于平民百姓吗,十子存活下二三,就算是积德行善了,如此残酷的情况下,让国人有了‘多子多福’的概念,只有不断的生儿育女,才能保证血脉流传下去! 当然了,除了陪伴两位夫人,等待儿子们降生,萧逸还要关心政务,‘争鸣台’日夜赶工,进度上一日千里,诸子百家门徒,也纷纷走出山野,汇聚到许昌城来了,要想赢取诸子之心,必须准备一些礼物呢! “大哥!-大哥!……东西弄出来了,洁白如玉,柔韧如丝,真是好宝贝呀!”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中,坏小子-郭奕冲进大堂,小脸上挂满了笑容,高兴的手舞足蹈,手中还攥着一摞白纸! “呵呵!-坏小子轻声一些,若是惊到了胎儿,小静又该收拾你了,上次挨的揍不轻吧?” 萧逸、郭嘉情同手足,按照道理来说,郭奕该尊称一声‘叔父’,可是他偏偏叫大哥,无形中拉平了辈分,至于原因吗……侯府上下都知道呢! “大哥有心帮忙,不如教我一点武艺,下次冲突起来了,就算打不过她,起码也能挨几下吧!” 天生万物,一物降一物,郭奕腹黑皮厚,坑人不计其数,偏偏拿小静没办法,自从住进无愁侯府,三天一次小打,五天一顿狂殴,经常打的痛哭流涕、哭爹喊妈! 不过吗,男人都是贱骨头,越打越往前靠,嬉皮笑脸,处处讨好,让心仪的女孩子打,也算是一种享受吧? “洁白如玉,柔韧如丝,却是上好的纸张,不过吗,人工还要简化,成本继续压缩,唯有物美廉价,方能通行天下!” 刚刚制成的白纸,透着竹子的清香,萧逸看看品相,又试试手感,满意的点点头,要想钓住诸子百家,这就是最好的鱼饵了! 秦汉时期,文字一般写在布帛、竹简上,前者价格昂贵,只有少数贵族使用的起,无法大规模的普及;后者倒是便宜一些,可惜太过笨拙了,不易随身携带,因此上,人们在寻找一种价格低廉、携带方便的载体,那就是纸张了! 华夏民族是聪明的,西汉武帝时期,有人以黄麻为原料,制造出一种‘黄麻纸’,质地柔软,色泽光亮,携带起来也很方便,可惜造价太贵了,难以大规模普及! 到了东汉明帝年间,出了一位聪明的宦官-蔡伦,此人别出心裁,用树皮、麻头、破布、烂渔网为材料,制造出一种廉价纸张,称之为‘蔡侯纸’,算是向前迈出一大步! 话又说回来了,一分钱,一分货,‘蔡侯纸’造价低廉,可惜原材料没选好,加上一些工艺缺陷,制造出来的纸张,色泽混浊,干硬易裂,书写上文字之后,容易变成一团黑疙瘩,字迹模糊,难以辨认,因此上,人们宁可使用笨拙的竹简,也不接受这种‘蔡侯纸!’ 萧逸身为穿越一族,为了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自然要煽动几下蝴蝶翅膀了,他根据前世的记忆,改革了造纸技术,精简了工艺流程,放弃木纤维,改用竹纤维,经过反复实验之后,制造出一种物美价廉的纸张,至于名字吗,就叫‘无愁纸!’ 无愁纸-洁白如玉,质地柔软,易携带,可装订,造价也很低廉,墨水写在纸上,黑白分明,字迹清晰,可以长久保存下去,诸子百家见到之后,一定会欣喜若狂的! 当然了,有纸无字,等于白搭,文化要想传播开来,就需要大量的书籍,光靠着人工抄写,一字一句、一行一页,耗费精力不说,速度也太慢了,要想获得大量书籍,必须用到印刷术,这也是萧逸的第二份礼物! “回禀大司马,您委托老夫的事情,已经置办妥当了,这是模具样品,还请过目一下!” 人影闪动之间,一身青袍的贾诩,迈步走进了大堂,怀中紧抱着一个铁盒子,如同绝世珍宝一般! 忍受不了书籍的诱惑,贾诩留在无愁侯府,成为了一名高级门客,每天品尝美酒,阅读书籍,日子倒也逍遥自在,此人号称‘毒士’,却也博学多才,嗜书如命,萧逸就把印刷术的事情,全权交给贾诩督办了,看来效率很高吗! “小子见过文和先生,近日研读太公《六韬》,遇到了几处疑难,还望先生赐教一二!” 贾诩进来之后,郭逸反应最快了,上前行礼、搀扶落座、献上茶水,服侍的殷勤无比,完全是弟子之礼!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贾诩是乱国毒士,郭奕是腹黑小子,二人性格类似,人品相同,都是暗黑类的角色,同住在无愁侯府中,自然的混到一起了,而且相处极为融洽! 郭奕佩服贾诩,一步三毒计,计计断人肠,狠辣的一塌糊涂,比起父亲的兵家诡道,这种厚黑之学,更适合自己的胃口呢,一定要全部学过来! 同样的,贾诩欣赏郭奕,小小年纪,满腹坏水,脸皮比城墙还厚,为人又聪慧好学,有心好好调教一下,日后继承自己的学问! 一个有心学习,一个用心教导,二人相处融洽,大有相见恨晚之意,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要正式举行拜师礼了,那个时候吗,天雷遇地火、大毒教小坏,不知多少人倒霉呢? “有劳文和先生了,此物一旦问世,印刷书籍,传播文化,利在千秋万代,真是功德无量呀!” 萧逸接过铁盒子,打开仔细观看,里面全是一分大小,黄泥塑造的小方块,刻上反转文字后,再用烈火烧制成陶,足有几百个之多,可以随意组合、千变万化,正是华夏文明之一--活字印刷术! 有了上好的纸张,再加活字印刷术,各种珍贵古籍,想要印多少,就能印多少,凭着这两样东西,何愁诸子百家不服,文昌盛世不造呢? …………………………………………………………………… “报!--皇宫内送来一份请柬,请大司马亲自过目的!” 众人谈话之间,侍卫长-小斌走进来了,手托一份粉红色请柬,上面八个字:‘海燕手书,萧郎亲启!’ 萧逸不敢怠慢,连忙打开观看,只见字迹清秀,飘逸若仙,略带一股女儿香,正是海燕公主的亲笔,里面的内容是:‘邀请萧逸,两日之后,许昌城北狩猎,并骑驰骋山野,怀念故人之情!’ “海燕公主聪慧过人、魄力十足,为了大汉江山社稷,她什么事都做的出来,恐怕没安好心呢……我是去赴约?还是不赴约呢? 正文 第二百九十六章萧逸心中的壁垒! 许昌城北-射鹿山脉,方圆二百余里,地势开阔,草木茂盛,栖息着大量的鸟兽:兔子、狐狸、野猪、豺狼、花豹、猛虎……种类繁多,应有尽有,同样的,这里也是狩猎的天堂,达官显贵、士族公子,成群结队来此游玩,纵马驰骋,乐此不疲! “嗒!-嗒!-嗒!” 急促的马蹄声中,一队骑兵出现在原野上,人数约有百余名,皆是身披玄甲,手执利刃的精锐之士,为首之人,身穿狼皮猎褂,斜跨绝影宝雕弓,骑乘千里墨烟驹,浑身杀气腾腾,举止威风凛凛,正是大汉第一勇士-萧逸! 于此同时,一只金色的巨雕,正在空中盘旋着,双翅展开之后,足有八尺左右,正是萧逸的爱宠-金雕元宝,今日出城狩猎,也把它带出来了! 队伍停在一条小溪边,骑手们纷纷下马,任由坐骑啃食青草、痛饮溪水、四处撒欢打滚,萧逸席地而坐,闭目沉思心事,亲兵们四散开来,警惕周围的情况,形成一种护卫之势! 收到海燕公主的请柬,萧逸犹豫了许久,还是决定前来赴约,一方面:这位公主魄力十足,自己不来赴约的话,她就敢硬闯无愁侯府,惹出许多的乱子,两位夫人临盆在即,万一惊动了胎气,那可就麻烦大了! 另一方面:萧逸与海燕公主,宿命相联,关系复杂,互相欣赏,互相爱慕,也在互相伤害着,一直的纠缠不清,事到如今,乾坤逆转,天命有变,两人之间也该有一个了断! “老子南征北战,杀人如麻,血拼四方豪杰,从未怯弱半分,岂会惧怕一个小女子呢?” 萧逸仰卧草丛中,任由阳光普照,驱散心中阴霾,同时也在积蓄力量,准备打破一道人生壁垒--美人关!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可是‘情’之一字,即是甘泉,也是毒药,多少英雄豪杰,皆因参悟不透,惨败在美人关下,成为了争霸路上一堆白骨,商纣王、周幽王、吴王-夫差、霸王-项羽……太多太多了! 如果是七八年前,萧逸孤身一人,无牵无挂,那怕是深陷情海,粉身碎骨,他也会无怨无悔,为了刻骨铭心之爱,拼掉满腔男儿血……值了! 现在不一样了,自己有温柔的妻子,有可爱的妹妹,过不了几天,还会有两个大胖小子,丈夫的责任、父亲的义务,让萧逸发生了变化,为了一家老小的平安,自己必须奋勇向前,打破心中壁垒,成为天下至强! 海燕公主就是那道壁垒,只有无情的打破它,消除内心的缺陷,自己才能扫平群雄,成为天下共主,也为后代儿孙,创下万世不拔之基业! “嗒!-嗒!-嗒!” 片刻之后,又一支骑兵队伍出现了,共计五六十人,全都是妙龄少女,一个个身穿猎装,佩戴弓箭,英姿飒爽,不逊色男儿半分,还打着一面‘飞马踏燕’旗帜,正是海燕公主的队伍! 曹操执掌军政大权,完全架空了小皇帝,却没有虐待皇室成员,相反的,殿宇楼台、锦衣玉食,好好的供养起来了,海燕公主身份特殊,即是皇帝之姐,也是曹家之媳,待遇上更加优厚,可以自由进出皇宫,不受纲常礼法限制,还训练了一批女侍卫,佩戴刀剑,跟随左右,也算最后一点皇室武装吧! 海燕公主-头戴白玉护额,身穿银霜猎甲,罩着白色披风,坐下一匹西域名马‘雪里白’,腰间挂着金柄弯刀,整个人犹如一朵天山雪莲,高不可攀,芳香四溢,让人不禁生出爱慕之情,不过吗,这朵雪莲可是带刺滴! 侍女玲玲一身绿色服饰,骑着一匹乌骓马,紧紧的跟随着主人,犹如绿叶衬托白花,可谓是珠联璧合,不过吗,原本俊美的小脸上,略带一丝阴霾之气,似乎是心事重重呢? “大司马日理万机,尚且抽出时间,来赴本宫之约,果然是怀念旧情之人!” 队伍冲到了近前,海燕公主勒马止步,主动行礼问好,天蓝色的眼睛中:尊敬、爱慕、仇恨、无奈……情感丰富,异彩连连! 遥想当年,双方初次见面,也是在一片狩猎场上,那时候的萧逸,身穿一件混元道袍,神态温和,满脸呆萌,用一只烤鸡换了她的玉镯,还出言调戏主仆二人,要迎娶她们做妻妾,可惜被公主拒绝了,还差点赏给他一鞭子! 七八年过去了,呆萌的小道士,变成了大司马,位高权重,手握重兵,南征北战,所向无敌,天下诸侯听其名,无不闻风丧胆,‘鬼面萧郎’四个字,也成了常胜无敌的象征! 如果世上有后悔药,海燕公主就是倾家荡产,把大汉皇宫都抵押出去,也要买上一颗吞服,皇家御苑、洛阳皇宫、潼关之外……多少次机会呀,只要自己抓住一次,不但得一个如意郎君,还能有一位勤王之臣,萧郎若肯忠心汉室,天下诸侯谁敢乱动,就是曹阿瞒也得退让三分……可惜!可惜呀! “呵呵!-公主殿下召见,末将岂敢不来……再说了,能够目睹殿下英姿,也是臣下的荣幸呢!” 萧逸鱼跃而起,抱拳拱手行礼,言语虽然客气,目光中却毫无畏惧,反而露出了怜悯之情! 海燕公主-先帝之女、今上之姐,一个天生富贵的宠儿,一个万千荣耀的娇女……可惜呀,无边的荣华富贵,也带来了无边的苦难,她要用柔软的身躯,支撑起倾斜的帝国大厦,甚至付出一切情爱,其勇可佩、其情可悯、其心可鄙! “大司马武艺绝伦,骑射无双,何不展露一下身手,也让本宫看看英雄气概?” “公主弓马娴熟,不让须眉男儿,今天风清云谈,正好纵马驰骋,末将也好欣赏英姿!” “哈哈!……呵呵!……嘿嘿!” ………………………………………………………………………………………… “吼!……吼!……吼!” 一番言语交锋之后,狩猎正式开始了,女兵们雁翅排开,齐头并进,一边敲打手中兵刃,一边娇声呐喊着,全力驱赶草丛中的野兽,她们动作整齐,配合默契,一看就是刻苦训练过的! 再看海燕公主,催马上前,弯弓搭箭,凡是惊起的野兽,都是她的射杀目标,一箭一只,例无虚发,只是一会功夫,马鞍上挂满了野鸡、野兔、狐狸……收获颇为丰厚,自从汉光武帝之后,历代皇帝文恬武嬉,本领一个不如一个,如今有一位英武公主,也算是莫大异数了! 海燕公主来历神秘,她的父亲是汉灵帝,母亲却是一个谜团,有小道消息说,乃是一位西凉女子,因为姿色无双,进贡到皇宫之中,受到了先皇的宠爱,而后生下了公主,至于那位女子吗,成为了宫廷斗争牺牲品,就连名字也没留下呢! 关于此事,萧逸询问过西凉部落,大酋长-折兰回忆说,她有一位嫡亲姨娘,貌美如花,气质如仙,素有‘天山雪莲’之称,后来部落受到压迫,只好献美女给汉皇,求取羌人部落的平安,如此说来,海燕公主是汉、羌混血儿,因此有一双天蓝色眼睛-勾魂夺魄,妩媚无双! 另外吗,当初萧逸醉酒之后,推倒了羌女-折兰,其中一个原因吗,就是她跟海燕公主神似,更加准确的说,她们二人跟自己前世的女友,容貌上很相似,都有一双天蓝色眼睛,爱屋及乌之下,也就产生了莫名好感,可惜呀,时空穿越,千年阻隔,佳人再也见不到了…… “大司马一箭未发,莫非心存芥蒂,不愿与本宫并驾齐驱,驰骋猎场吗?” 一圈射猎下来,海燕公主收获满满,还生擒了一只小兔子,紧紧抓在手中,活蹦乱跳,十分可爱! “呵呵!-公主骑术过人,箭法精准,末将微末之技,岂敢出来比较呢?” 狩猎开始之后,萧逸一箭未发,倒不是有意藏拙,而是另有原因,其一:射雕手心高气傲,只射豺狼虎豹、大型野兽,对于兔子、野鸡、狐狸……之类,真没什么兴趣! 其二,两位夫人即将临盆,为了给新生儿祈福,萧逸暗中许愿:‘百日之内,不杀生灵’,也算一点慈父之心吧! “呦!-呦!-呦!” 再看狩猎场上,女兵们齐声呐喊,突然赶出一头大鹿,身形矫健,奔驰如飞,皮毛分成:黑、白、赤、黄、青五种颜色,乃是一头罕见的五色神鹿! 《山海经》有云:五色神鹿-厥体高大,身毛五色,蹄角奇雅,乃是鹿中之王,出行之时,众鹿伏从……唯有天下共主,可得此种神鹿! 五色神鹿奔驰如非,不断的四处冲突,却没有逃离出去,还发出呦呦鸣叫,充满了焦急之意,似乎在呼唤什么? 《山海经》里的话,未必可以当真,不过吗,鹿肉鲜美,鹿皮柔韧,鹿血更是一种滋补品,对于狩猎者而言,能够打到一头巨鹿,绝对是幸运之事,何况一头罕见的五色鹿呢? 另外吗,鹿对于国人来说,有一种特殊的政治意义,昔日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于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当初的天下之鹿,落入了刘氏手中,四百多年过去了,天下大乱,群雄四起,今日这头肥鹿,又会落入谁手呢? “列祖列宗保护,让孩儿一箭射杀神鹿,若是如此,万里江山可保,大汉社稷无恙--嗖!” 说时迟,那时快,海燕公主一面暗暗祈祷,赌上了大汉国运,一面弯弓搭箭,瞄准了五色神鹿的心窝…… “五色神鹿,难以射杀,末将助你一臂之力--嗖!” 与此同时,萧逸也心动了,伸手摘下弓箭,弓开似满月,箭走赛流星……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七章远离流言蜚语 “嗖!-嗖!……叮!” 狩猎场上,神鹿现身,海燕公主距离较近,立刻弯弓搭箭,一箭直奔鹿心要害,萧逸相对远一些,可是强弓劲箭,疾如闪电,两支箭同时逼近了鹿身,而后‘叮’的一声巨响…… 众人连忙定睛观看,只见五色鹿毫发未损,依旧来回奔跑,呦呦鸣叫不止,所谓‘五色神鹿’,不过是传说罢了,它既没有通天法力,也不会刀枪不入,就是平常的血肉之躯,之所以平安无事,乃是有人暗中相助! 原来两支箭簇,距离鹿心数寸之处,发生了猛烈撞击,没能射中目标,更加准确的说,是萧逸射出的狼牙箭,撞飞了公主的燕尾箭,全都偏移了方向,五色鹿自然无恙了! “大司马南征北战,杀人如麻,号称‘当世杀神’,今日为何手下超生,莫非诚心与本宫作对吗?” 海燕公主射出的箭,赌上了大汉国运,眼看一箭命中目标了,竟然被撞飞出去,心中懊恼无比,语气自然不善了! “公主殿下息怒,末将并无恶意,而是事出有因,这是一头乳期母鹿,随身带着幼崽呢,一箭两命,有伤天和,故而出手阻拦!” 萧逸最近父爱泛滥,自己不愿意杀生,也见不得别人滥杀,再说了,不伤怀孕、带崽的母兽,乃是猎手的基本原则,世人必须坚守! “呦!--呦!-呦!” 事实验证了萧逸的话,在荒野草丛之中,突然站起一只小鹿,浑身湿漉漉的,四肢颤颤巍巍,连路都走不稳呢,不断发出求助的叫声,显然是刚出生不久! 再看五色鹿,即不转身逃走,也不过来帮忙,而是发出呦呦鹿鸣,不停鼓励自己的孩子,努力站稳,迈开步伐,大胆向前走! 鹿类生于荒野,追逐水草而生,为了躲避猛兽猎杀,它们必须奋力奔跑,那怕刚出生的幼崽,必须在一柱香之内,依靠自己的力量,站立起来,学会奔跑……如果做到了,它就能生存下去,成为一只原野精灵,如果做不到,就会被无情的遗弃,成为其他猛兽的食物,这就是大自然法则! “嗖!--屡败屡战,坚韧不拔,高皇帝因此得天下!” 海燕公主心志如铁,岂会轻易放弃呢,又一次弯弓搭箭,准备射杀五色鹿,为了大汉社稷,她不会可怜一对母子鹿! “嗖!--物竞天择,自然法则,殿下若有雅兴,末将奉陪到底!” 公主的动作快,萧逸动作更快,弓开如月,搭箭上弦,作为一名射雕手,方圆一百五十步之内,可以射中一切目标,也能阻拦任何箭支! “啪!-啪!-啪!” 鬼面萧郎,骑射双绝,天下罕见敌手,海燕公主知道厉害,自然不敢轻举妄动了,可是她并不死心,双手连续拍击三次,向女兵们发出了暗号,大家乱箭齐发,射杀五色神鹿! 让人郁闷的是,暗号发出去了,女兵们也看到了,却一支箭也没射出去,倒不是心中不忍,而是她们不敢动手呀,萧逸带来的亲兵,已经悄悄围拢过去了,一个人盯一个人,钢刀顶在后背上,谁敢轻举妄动,立刻一刀两断! 无愁侯府的亲兵,皆是身经百战,杀人如麻的勇士,只服从萧逸的命令,让杀谁就杀谁,下手从不含糊,别说是主公的女侍,就是海燕公主本人,他们也是照杀不误! “呦!--呦!-呦!” 趁此机会,小鹿站稳了身体,迈开稚嫩的四肢,一步步向母亲靠近,而且越走越稳,越走越快……当它到达终点之时,已经能够小跑了,战胜自我,即为强者,物竞天择,强者生存! 靠近母亲之后,小鹿立刻钻到腹下,一口叼住了**,用力的吸允起来,对于刚出生的动物,初乳可是至关重要的,与此同时,母鹿伸出了舌头,不断的舔舐幼崽皮毛,竟然露出了:黑、白、赤、黄、青、棕六种颜色,它是一只六色神鹿! 鹿类之中,五色为王、六色为皇、七色为福兽、八色为祥瑞,至于九色神鹿,已经脱离人间了,可以腾云踏雾、翱翔宇宙,属于神界的物种了,凡人偶尔见到它,必须焚香膜拜,谁敢对九色神鹿不敬,轻则魂飞魄散,重则亡国灭族……(不知怎么搞得,想起一部动画片《九色神鹿》,满满的儿时回忆呀!) “呦!-呦!-呦!” 片刻之后,小鹿吃饱了肚子,皮毛也舔干净了,这才跟着母亲的步伐,跑到远处一处高冈上,又回头鸣叫三声,以示感谢之后,迅速的消失在荒野中…… “自古群雄逐鹿,无不奋勇追杀,大司马菩萨心肠,偏偏放走了猎物,莫非脱掉道袍,准备改投佛门?” 海燕公主气满胸膛,直接出言挖苦,还扔掉了弓箭,拔出金柄弯刀,不停的上下挥舞,凶悍的犹如一条小母狼! “呵呵!--一时心肠变软,放走了殿下的猎物,末将甚是惭愧,既然如此,一物抵一物如何?” 区区一件猎物而已,赔偿人家就是了,不过吗,萧逸发下誓愿,百日之内,不伤生灵,为自己的孩子祈福,因此狩猎之事,只好让别人代劳了! “嗷!……吼!” 萧逸抬头望天,发出一声龙吟虎啸,而后双臂挥舞,做出几个奇怪动作,紧接着,空中盘旋的金雕,发出一声响亮的啼鸣,轻轻的挥舞翅膀,向山脉深处飞去了,身为空中之王,狩猎不过小道尔! 一盏茶的功夫儿,金雕飞回来了,盘旋三圈之后,扔下一个白乎乎的东西,萧逸伸手一把接住,感觉又软又绵的,还带着一点余温呢,原来是一条白色狐狸! 狐狸不算稀奇,可是白狐就罕见了,全长七尺左右,大尾巴就占了一半,通体洁白如雪,一根杂毛也没有,更加难得的是,浑身一处伤口也没有,皮毛完好无损,只是脖子被金雕利爪扭断了,如果做成一件狐皮坎肩,绝对是家值千金! “失一鹿,得一狐,此物也算难得了,作为赔偿之礼,殿下以为如何呀?” 萧逸查看了一下,原来是一条母狐狸,好在腹部平整,没有怀孕,也没崽子,‘元宝’狩猎的本领,的确不是吹的! “哼!-鬼面萧郎,专横霸道,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欺负女人的本领,更是天下无双!” 眼前形势不如人,海燕公主又能如何,一把抢过了猎物,气的扭头就走,狐尾随风飘荡,配上一身白衣,仿佛狐仙临凡了,有一种说不出的妩媚,真是落人魂魄呢! 狐狸喜欢迷惑猎人,猎人也能抓住狐狸,究竟胜负如何,就看本领高低了! ………………………………………………………………………………………… 一番围猎下来,时间接近正午,用饭的时间到了,就在小溪边上,亲兵们升起篝火,架上铁锅,开始烹煮猎物,女兵们也没闲着,从马背上取下包裹,片刻之间,就搭起三座白色帐篷,一大两小,各有用处! 常言道,三代出一个人,五代出一个贵族,汉家四百年江山,二十几代人的沉淀,皇室贵胄之气,处处体现出来,就拿午休来说吧,大帐篷会客用的,里面铺上了地毯,摆好了小巧桌案、各种精美器皿,几名女兵还掏出了乐器,琵琶、羌鼓、横笛、箜篌……准备歌舞助兴一番! 至于两座小帐篷吗,是公主的私人空间,被女兵们围的风雨不透,公主殿下也是人,还是一个事多的女人,也有正常的生活需要:沐浴、更衣、嘘嘘……总不能像山野村妇一样,随便找棵树就解决了吧! (隆重告诫一切宅男、丝、单身狗,女神也是人,也要吃喝拉撒,与凡夫俗子一样的,脱下华丽的盛装,同为血肉之躯,那种白衣如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吗,真不好意思了,地球上不存在滴!) 萧逸一向远离绯闻,虽然女兵们表示,小帐篷有两个,浴桶也准备了两个,可以清洗一下汗渍,还有陪浴、搓背、按摩……之类的服务,可是萧逸心里明白,只要自己踏入一步,明天就会谣言满天飞,永远也洗不干净了! 就连谣言的内容,逐渐转变过程,萧逸都猜的一清二楚,无非是假假真真、模模糊糊,最后以假乱真罢了…… 第一天:大司马与公主出城狩猎,各用一个帐篷休息,分别的沐浴、更衣,且有宫女服侍…… 第二天:大司马与公主出城狩猎,各用一个帐篷休息,两人均让宫女服侍沐浴、更衣…… 第三天:大司马与公主出城狩猎,共用一个帐篷休息,还一同沐浴、更衣,且有宫女服侍…… 第四天:公主殿下狩猎回来之后,每日饮食不下,恶心想吐,还想吃酸的水果…… ……………………………………………………………… 同样的文字,只是改变一下顺序,意思就完全不同了,这就是国学的博大精深,另外吗,就连谣言的制造者,也不难猜测的,无非是‘贼喊捉贼’罢了! 只要谣言一出来,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到了那个时候,夫人们责怪、老丈人怀疑、文武百官耻笑,自己就彻底被动了! 萧逸聪慧过人,岂会轻易中计呢,转身进了大帐篷,又让亲兵守在门口,开始闭目养神,先前的跑马射猎,不过是前戏罢了,接下来,才是**部分呢,需要斗智斗勇、比拼内力,看谁能技高一筹,自己要想打破壁垒,就需要一颗冰清之心…… 心若冰清,天塌不惊, 万变犹定,神怡气静, 尘垢不沾,俗相不染, 虚空甯宓,混然无物 无有相生,难易相成, ……………………………… 正文 第二百九十八章公主的美人计! 一看书??壹??看书W 红朝太祖云:‘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强者的一生当中,到处充满了斗争,不过吗,因为斗争对象不同,方式也是千变万化! 男人与男人相斗,武力为拳,谋略为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女人与女人相斗,容貌为盾,心机为箭,表面一团和气,私下你死我活! 男人与女人相斗吗,可就复杂的多了,柔情为锁,爱欲为毒,生生世世,纠缠不清……没有绝对的胜者,只有破碎的爱情! 萧逸与公主相识已久,见过她的盛装打扮,雍容华贵,高不可攀,让人不敢仰视;也见过她的戎装模样,英姿飒爽,豪气甘云,不让须眉男儿,不过吗,小女儿家的样子,却是第一次见到呢! “呵呵!-奴家梳洗打扮,略费一些时间,让萧郎在此久候了,一会把盏赔罪可好?” 一道娇滴滴的声音,海燕公主走进大帐,身穿长袖流苏裙,脚下金丝软香靴,满头青丝随意披散,一直垂到了翘臀边上,漆黑如墨,光可鉴人,精致的面容上,没有涂抹脂粉,反而更加迷人了,加上刚刚沐浴完毕,浑身一股水露之气,显得清新脱尘! “燕子!-是你吗?……末将见过公主殿下!” 萧逸南征北战,见过无数的佳丽,侯府中几位夫人,也是如花似玉的,即便如此,见到公主素颜的一刹那,依旧有些失神,真是红颜祸水呀? 最为重要的是,此时的海燕公主:双十年华,身材修长,前凸后翘,素颜如花,一颦一笑之间,就跟萧逸梦中的她,几乎合二为一了,以至于差点叫错人! 世人经常说,男儿皆为负心人……可是有谁想过,男人也曾情窦初开,也曾为情所伤,因为伤的太多1了,才学会了伤害别人,可是有一个人,永远是男人的最痛--初恋! 初恋美如春花,初恋狠如利刃,初恋折磨一个男孩,在无尽的痛苦之中,变成一个铁血男儿! “燕子?……萧郎心如铁石,杀人如麻,万万没有想到,也是一个痴情之人!” 海燕公主聪慧过人,从只言片语之中,捕捉到一个重要信息,或者说解开了一个谜团! 自从相识以来,萧逸或明或暗的,总是出手帮助她,御苑博兽、北邙救驾、长安退敌……一而再,再而三,不求回报,无怨无悔! 开始的时候呢,以为萧逸与别人一样,贪图自己的美貌、身份,想做大汉的‘驸马都尉’,可是没过多久,海燕公主发现自己错了,这个男人与众不同,只有默默付出,从不要求回报! 尤其萧逸成为大司马,位高权重,手握重兵,可以搅动天下风云,不客气的说,为了汉室江山稳固,只要萧逸勾勾手指,海燕公主就会自荐枕席,而且是心甘情愿,很可惜,他一次也没表示过,始终坚守着一道底线! 现在真相大白了,原来萧逸心中有一个人,一个刻骨铭心的女人,海燕公主的容貌与之相似,风情与之吻合,爱屋及乌之下,铁血无情的‘鬼面萧郎’,才会不断出手相助! 能够掌握一个秘密,对于征服这个男人,无疑有很大帮助的,也让海燕公主信心大增,男人对于初恋情人,总是心慈手软的,不过吗,她却一点也不高兴,纵然自己计划成功了,终究是别人的替代品罢了! 就在两人交谈之间,宫女们鱼贯而入,送上了美味佳肴,都是精心烹制的,还有珍藏的宫廷御酒,香气四溢,沁人肺腑,另有宫女拿出了乐器,轻轻的演奏起来了,宫廷乐曲,清新悦耳! 与此同时,玲玲拿出几支熏香,用火镰点燃之后,插入纯金香炉中,瞬时间,一股特殊的香气升起,四处弥漫,提神醒脑,让人很是舒服呢,不愧是皇家御用之物! “公主殿下一番盛情,末将恭敬不如从命了,大汉宫廷的御酒,让人馋涎欲滴呢!” 片刻的失神之后,萧逸迅速镇静下来,为了掩饰一下尴尬,决定化悲愤为食欲,好好的大吃一顿…… “不过吗,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女人一旦疯狂起来,手段毒辣异常的,萧逸从腰间锦囊中,偷偷的拔出一根银针,分别测试了酒菜,确定没有问题了,这才大快朵颐起来! 至于点燃的熏香吗,萧逸用鼻子一闻,就知道其中成分:虎骨、麝香、甘松、白芷、大黄……皆为名贵药材,而且对人体无害! 这个时代没有化学制剂,毒药也是纯天然的,不过吗,植物毒有颜色,动物毒有腥味,矿物毒遇银变黑,它们各有缺陷,很容易辨别出来的,除非掰开嘴巴硬灌,否则用毒杀人,可是很难滴! “这些年以来,萧郎屡屡出手相助,奴家心中感激不尽,愿意歌舞一曲,作为报答之意!”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海燕公主离席而起,在乐曲的配合之下,四肢舒展,轻盈起舞,而且展开歌喉,有美妙的歌声传来……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舞姿婀娜,歌声优美,让人如痴如醉,谁也没有想到,堂堂的大汉公主,竟有如此才艺,尤其这首-汉乐府《上邪》,可是大有深意的情歌呢! “好!-好!……歌美舞美人更美,末将仅为殿下贺!”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萧逸也是人呀,还是一个健康的成年男子,面对美妙的歌舞,纵然知道来者不善,还是忍不住多看几眼,公主跟前世的她一样,聪慧过人,多才多艺,也同样的专横霸道,蛮不讲理…… 看到萧逸如此称赞,公主打出一个手势,原本的宫廷雅乐,变成了靡靡之音,让人不禁沉迷其中,与此同时,公主的舞蹈也变了,腰肢扭动,奔放异常,甚至脱掉外衣,露出了大片的肌肤,洁白如雪,诱惑无比! “不是吧?……美人计,这是**裸的色诱呀,好厉害的手段,也是女人最后的手段!” 事到如今,就是再蠢笨之人,也该反应过来了,何况是机敏的萧逸呢,问题是,大汉公主的美人计,真心不好应付的,只好先饮几杯酒,安抚一下汹涌的内心了! “咕嘟!……咕嘟!” 春为花博士,酒为色之媒,萧逸郁闷的发现,几杯酒下肚之后,心情非但没平复,反而更加的澎湃了,与此同时,小腹升起一团火焰,走奇经八脉,过五脏六腑,烧的自己双眼发红,就连下面也是…… 萧逸可是过来人了,绝色美女、倾城佳丽,侯府里就有好几个呢,软玉温香、高山森林……什么阵势没见过呀,今天怎么如此失态呢,是人有问题,还是身体有……不好,自己中毒了! 到底是圣手神医,萧逸看看酒菜,又闻闻熏香,瞬间明白过来了,酒中没毒,菜中没毒,熏香也没毒,可是三种东西加一起,就会产生作用了,更加让人郁闷的是,这是一种催情药物…… “萧郎身子不适吗,若是需要奴家帮忙,尽管直言好了,奴家无不依从!” 也许是跳舞累到了,海燕公主斜卧软榻上,肢体伸展,前凸后翘,肌肤洁白如雪,显得诱惑无比…… 经过多年的接触,她对萧逸看的很透彻,此人看似铁血无情、杀人如麻,其中内心火热,最是看重感情了,对于妻子、妹妹、朋友……照顾的无微不至,每当遇到危险之时,不惜一切代价的,也要保护亲人安全,绝对是第一流的好男人! 因此上,公主想到了一条策略,就是施展‘美人计’,让自己变成萧逸的女人,因为身份问题,二人不能结为夫妻,可是做情人没问题呀,只要有了鱼水之欢,以萧逸负责任的性格,公主就多了一道‘护身符’,以后无论做什么事,可就肆无忌惮多了! 如果天公作美,自己生下一儿半女,看在孩子的份上,萧逸也许改变立场,成为汉室忠臣呢,若如此的话,江山可保,社稷可安! 退一步来说,就算大势不可逆转,江山变色,神器易主,有了萧逸的全力保护,小皇帝也能平安无事,一个做姐夫的,不能看着小舅子掉脑袋吧? 当然了,萧逸心志如铁,非凡夫俗子可比,公主想要诱惑到他,可不是一件容易事,只好用点小手段了,那就是暗中下药! ‘阴阳合欢散’-宫廷秘药之一,本是汉家皇帝们,对付不听话的妃子之用,药性猛烈,无物可解,纵然是贞洁烈女服下,也会瞬间变成荡妇的,予取予求,任人蹂躏,为了安全起见,把药物一分为三,放入美酒、食物、熏香之中,让人防不胜防! 眼看萧逸入局了,海燕公主打个手势,几名宫女退了出去,只剩下玲玲一人,她是公主的影子,一切随主子意愿行事……不客气的说,公主出家她落发,公主上吊她殉葬,公主入洞房吗,她就是通房丫鬟! 身中奇毒,欲火焚身,美人当前,予取予求,又是荒郊野外,神不知,鬼不觉,萧逸能够守住底线吗? 正文 第二百九十九章男人不能犯的错误! 男人一生四大错误:上学选错系、工作入错行、交友看错眼,床上推错人……一步错,步步错,终生难以悔改,还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另外吗,前面三个错误,重点在于智力,最后一个错误,则是考验毅力! 帐篷之中,萧逸双目赤红,欲火焚身,美人诱惑,予取予求……这样的毅力考验,有几个男人扛的住呢? 问题是,扛不住也得死扛呀,这关系到一个男人的尊严,‘推倒人’与‘被人推倒’,过程虽然是一样的,结果却截然不同,前者是征服女人,大英雄本色,后者被女人征服,软饭男行为,二者可是天地之别! 萧逸心里清楚,今天要是坚持不住,野兽一样扑上去了,背上色狼的骂名,从此受制于人不说,老婆哭闹、妹子鄙视、岳父怀疑……就连儿子降生之后,第一件学会的事情,也是刮脸羞羞了,那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呀? 可是硬扛的滋味,真心不好受呀,浑身火烧火燎,血液似乎沸腾,身体也不受控制了,几次想要猛扑过去,跟两个美人大战一番,全靠咬破了舌尖,用剧痛镇压心火,上阵浴血厮杀,也没如此辛苦呢! “男欢女爱,天经地义,萧郎何必如此呢,奴家是心甘情愿的……你过来吧!” 海燕公主面如桃花,慵懒的躺在软榻上,她心里同样清楚,以萧逸现在的权势,就是真的扑过来了,事后也不会受到处罚,最多有点流言蜚语罢了! 可是这个孤狼般的男人,纵然身中迷药,欲火焚身,依旧在控制身体,不肯向欲望低头,如此顽强的意志,真的让人钦佩至极,同样的,只有这样的英雄,才佩做自己的男人! “萧郎……不,大司马……您就别坚持了,看着怪辛苦的,奴婢也心甘情愿!” 玲玲也彻底慌神了,有心上前帮忙吧,又不知如何是好,心中充满了歉意,这次的‘美人计’,公主殿下是主谋,自己就是帮凶了,唯有服侍终生,作为补偿吧! “呼!……呼!呼!” 再看萧逸的情况,气喘吁吁,汗出如雨,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身体跃跃欲试,随时会野兽般扑上去,天人交战之中,他的头脑出现幻觉了…… 黑色闪电、荒野恶狼、老道师傅、南征北战,杀人如麻……历年往事,走马灯般飞转着,还有自己的亲人们:曹节、甄宓、赵雨、折兰、蔡文姬、赵嫣然、小静、吕玲儿……最后两个大胖小子,手挽手出现在脑海中,奶声奶气的叫着父亲…… “嗷!……儿子!……我的儿子!” 两个即将出生的儿子,给了萧逸莫大力量,心神暂且稳定,头脑也清醒一点了,趁此机会,萧逸拔出几根银针,刺入自己神阙、气海、关元、中级……几处穴位,一股清凉之气,顿时冲入五脏六腑,暂且压制住了欲火,与此同时,默念道家‘静心咒’…… 无有相生,难易相成, 份与物忘,同乎浑涅, 天地无涯,万物齐一, 飞花落叶,虚怀若谷………… 片刻之后,清气上升,火气下降,心跳、脉搏、血液都恢复正常了,萧逸终于控制住了身体,缓缓的睁开了眼睛,眸子中一片清明之色,苍天保佑,自己熬过来了! “呵呵!-多谢殿下一番美意,末将真的心领了,可惜家有几位悍妻,平时监督甚严,不敢越雷池半步!” 恢复清明之后,萧逸要挽回局势了,自己闯荡天下以来,从来都是坑别人,今天让一个女人坑了,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萧郎!-你怎么会,对不起……我不想这样的……呜呜!” 海燕公主躺在软榻上,身心都做好了准备,迎接自己的第一次,可是等待了半天,爱郎迟迟不动,人家清醒过来了! 这种感觉吗,就像一群农夫在求雨,磕头、烧香、上供品,接下来狂风大作、电闪雷鸣,要看乌云遮天,就像梦想成真了……一会功夫儿,云开雾散,万里晴空,一个雨点也没落下,活活气死个人呢! 另外吗,‘美人计’虽然厉害,也是一个女人的最后招数了,成功了固然没问题,一旦失败受挫极大,试想呀,自己放下羞耻心,主动投怀送抱了,男方却无动于衷,这是多大的心理伤害呀? 海燕公主出身帝胄,高不可攀,可是归根到底,她也是一个弱女子,为了维护汉室江山,多年来呕心沥血,不知受了多少委屈,如今‘美人计’失败,让她的心里防线崩溃了,直接反应就是……嚎啕大哭! “呜!……呜呜!……坏人!” “哇……哇哇!……负心汉!” …………………………… 女人一旦哭起来,电闪雷鸣,天崩地裂,乃是最可怕的事情,另一边,看到公主伤心痛哭,玲玲也加入了二重奏,眼泪一双双往下掉,不知是伤心?还是失望呢? “你们不要再哭了,此事千错万错,不是你们的错……算了,还是我来认错吧!” 看着两个痛哭的女人,萧逸反而同情起来了,凭心而论,公主又有何错呢,她只是一个弱女子,为了保护弟弟,为了守护国家,承担着无数责任,甚至是牺牲色相,苍天何其不公? 汉室传承二十几代,开枝散叶,人丁兴旺,男丁起码有上万人,刘备那样的水货,更是不计其数,如今社稷有难,他们为何不站出来,承担兴亡大任,反而推出一个女人……汉室宗亲数万人,宁无一个是男儿,如此没有血性,江山岂能不失? 两个女人抱头痛哭,声音极为响亮,帐外的宫女们,自然听的一清二楚了,却没一个进来安慰的,公主殿下早有命令,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任何人不准进来,违令者-杀无赦! 还有侯府的亲兵们,面面相觑,神情古怪,都在暗暗猜测着,大司马做了什么事,弄的两个女人痛哭,难道说:光天化日,朗朗乾坤……里面可有一位大汉公主呢,这样的色胆包天,不亏是星君下凡呢! “天数有变,神器更易,此乃自然之理,人力难以改变,公主秀外慧中,何苦糟蹋自己……不过吗,我以萧氏血脉发誓,无论天下大势如何,陛下可保平安,汉室祭祀不断!” 女儿眼泪最神奇,百炼钢化绕指柔,萧逸长叹一声,解下自己的披风,罩在了海燕公主身上,又附在耳边上,轻轻低语了几句…… 萧逸许下的承诺,可谓仁至义尽了,自古以来,立一帝,废一帝,凡是王朝更迭,无不血流成河,项羽入关灭秦,诛其三族,毁其七庙,王莽篡夺汉鼎,屠杀刘姓,血流成河,至于亡国之君:殷纣王、周赧王、秦三世、孺子婴……无不死于非命,尸骨无存! 鬼面萧郎,一言九鼎,有了他的誓言保证,情况可就好多了,以后无论局势如何,小皇帝-刘协可以荣华富贵、寿终正寝,算是不错的结局了,最为重要的是,汉室宗庙不毁,香火祭祀不绝! 华夏民族,敬天地,畏鬼神,上到帝王将相,下到黎民百姓,最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死后变成孤魂野鬼,没有了香火、血食供奉,那可就悲催透了! 因此上,到了万不得已时候,江山社稷可以不要,宗庙香火必须保住,当初殷商灭亡之时,大贵族-微子启,万贯家财不要,背着祖宗牌位跑路了,就是最真实的写照! “萧郎大恩,无以为报,只要保全汉家宗庙,本宫粉身碎骨、献艺献身……哎!” 海燕公主是聪明人,知道汉室社稷倾颓,已经回天乏术了,就算杀掉了曹操,还有袁绍、孙策、刘表、刘璋、张鲁、公孙度一群虎狼之徒,时刻想要取而代之,自己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尽人力,听天命罢了,现在有了萧逸的誓言,保全下宗庙祭祀,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吧! “哒!……哒!哒!” 自己设计陷害,人家以德报怨,到了这一步,海燕公主羞愧难当,在玲玲的搀扶下,迅速走出了帐篷,而后一阵马蹄声响起,公主带着几十名女兵,一溜烟的逃走了,回去是哭是闹是伤心,那就不得而知了! “呼!……苍天保佑,哥真的挺住了!” 听到远去的马蹄声,萧逸再也坚持不住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双目赤红,汗出如雨,不停的喘着粗气,以银针封闭穴道,只是暂时压住欲火,却无法根除掉,要想解决问题吗,还得用最原始的办法! …………………………………………………………………………………… “雨儿快进来呀!……我坚持不住了,身体就要着火了!” 随着萧逸的嚎叫声,帐外走进一名亲兵,身材高挑,面容白皙,柳叶弯眉,杏核圆眼,俊俏的一塌糊涂……正是女扮男装的赵雨! 侯府的几位夫人,可不是省油的灯,听说夫君外出狩猎,还要私会海燕公主,她们岂能没反应呢,醋坛子早就打翻好几个了,因此上,才让赵雨女扮男装,混在亲兵队伍里面,名为保护夫君安全,实则监视一举一动,以免的沾花惹草! “嗷!嗷!……救苦救难的活菩萨,快点帮忙灭火呀!” 自己老婆不必客气了,萧逸拔出身上银针,大叫的扑了过去,撕扯衣衫、又啃又咬、浮云翻云,电闪雷鸣……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章神鹿报恩 “天上乌飞兔走,人间古往今来,沉吟屈指数英才,多少是非成败?” “富贵歌楼舞榭,凄凉废冢荒台,万般回首化尘埃,只有青山不改!” …………………………………… 日落黄昏,百鸟归巢,萧逸终于走出了帐篷,小脸上挂满笑容,口中还念念有词,一番激情大战下来,真是神清气爽呀,雨儿的身材更妖娆了,技术也更加熟练了…… 萧逸最为高兴的,还是一番斗智斗勇,打败了海燕公主,内心受此重挫,这个女人会安分一些吧,另外吗,自己心中的壁垒,也终于打破了! “前尘往事,随烟而去,初恋再好,终是回忆,还是珍惜眼前人,做一个好夫君、好父亲……燕子好好保重吧,我在另一个世界,寻找到自己的幸福了!” 萧逸仰头向天,让清风吹拂脸庞,呼吸自由的空气……隐约之中,有一个靓丽的身影,慢慢的消失在天际,一切都过去了! “嗯!……哎呦!……你个冤家!” 又过了好一会,赵雨也出来了,小脸微红,身姿慵懒,走路磨磨蹭蹭的,看向萧逸的眼神中,懊恼悠悠,爱意浓浓! “今天辛苦雨儿了,回去重重有赏--呵呵!” “夫君越来越坏了,难怪姐姐们要盯着呢--嘿嘿!” “呦!……呦!……呦!” 二人郎情妾意,眉目传情之时,远处的荒野中,突然响起了鹿鸣声,紧接着,跑出来两个身影,飞奔跳跃,异常敏捷,正是五色神鹿母子! 小鹿来到了近前,围着萧逸来回转圈,发出稚嫩的鸣叫,显的很是亲切,母鹿则停在十几丈外,显然对人类抱有戒心! “好可爱的小家伙,让姐姐抱抱好吗……这里有好吃的呦!” 女人对可爱的动物,一点免疫力也没有,见到小神鹿之后,赵雨顿时精神来了,还取来点心、水果,试图讨好小家伙,可惜人家还是奶娃子,不吃这一套的!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六色神鹿,鹿中之皇,这次外出游玩,也算大开眼界了!” 萧逸也很喜欢小鹿,还摸摸它的皮毛,仔细观察了一会,前世的动物园里,可没有如此异种呀! 萧逸甚至在想,能否把小神鹿带回去,放在府中养育起来,女孩子们一定喜欢的,可是转念之间,又放弃了这个想法,六色神鹿,自然之灵,圈养起来,等于坐牢,那样太过残忍了,还是让它自由奔跑吧! 小鹿的六色皮毛,这也没啥奇怪的,天生万物,适者生存,生物在不断的进化,也在不断的灭绝,现在的很多动物、植物,逐渐消失在历史中,千年之后看不到了,六色神鹿也是其一……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鹿妈妈审美不同,玩了一个‘跨种族恋爱’,比如说梅花鹿与麋鹿,不同的种族混血,后代基因发生变化,就出现了五色神鹿、六色神鹿! “呦!……呦!呦!” 感觉没有危险,鹿妈妈也跑过来了,低头放下一个东西,与萧逸对视一眼,又退回原地去了,真是警惕性十足呀! 神鹿送礼,千古罕见,一阵叹息之中,萧逸往地上一看,顿时的惊呆住了:‘圆盖如伞,根茎如柱,颜色赤红,这东西是……血灵芝! 血灵芝--灵芝中的极品,生长在荒山野岭,依附于千年古木,不喜阳光、不喜阴寒、不耐潮湿、不耐干旱……生存条件极为苛刻,因此上,数量非常稀少,再加上深山老林,采集困难,流传于世的甚少,绝对是稀罕之物! 血灵芝药性奇佳,可以滋阴壮阳、解毒净血、固本扶元、抵抗病邪……对于失血过多的人,尤其是临盆产妇,有极大的好处,可以补充气血、帮助生产,乃是千金不换的宝贝! 血灵芝生于深山,人类难以寻找到,动物却没有问题,它们以山野为家,自然轻车熟路了,可以想象到,母鹿生产之后,身体气血两虚,需要好好的滋补一番,这才跑到深山里面,啃食血灵芝去了,而后打包了一份,来送给救命恩人,真是有情有义呀! 五色鹿充满灵性,乃是鹿中之王,眼光高傲,口味也叼,能被它看中的,自然不是凡品了,这株血灵芝:大如拳头、长如小臂,颜色赤红,少说也有几百年了,堪称是稀世之宝! “呦!……呦!呦!” 玩闹了一会之后,母鹿再次鸣叫起来,一声比一声急促,显然在召唤孩子,它们来送药报恩的,现在该回山里去了! 听到母亲的召唤,小神鹿固然不舍,还是要离开了,临走之前,用头蹭蹭萧逸的小腿,又让赵雨摸摸皮毛,最后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的跑掉了,荒野才是它们的家园! “传我的军令,曹营各部人马,在此山围猎之时,谁也不许伤害鹿类,违令者--斩!” 望着离去的母子鹿,萧逸整理衣冠,躬身行礼,神鹿有情,知恩图报,从这点上来说,比人类胜过千百倍呢,恩将仇报、忘恩负义……人才是最坏的物种呀! “上马!-整队!……此间事情已了,咱们回家了!” 把血灵芝放入怀中,萧逸翻身上马,带队返回侯府去,有了这个好宝贝,自己的老婆孩子,就多了一道护身符呢! …………………………………………………………………………… “东风!--夫君狩猎迟迟未归,莫非遇到狐狸精了?” “二饼!--男人都是一个样,家花没有野花香呀!” “碰了!--大哥英雄盖世,命犯桃花,不知会娶多少嫂嫂?” …………………………………… 无愁侯府-后宅中,曹节在东、甄宓在南、蔡文姬在西、小静在北,四个人围坐在一起,正在卖力的掷骰子、抓摸牌,玩的兴致勃勃,吕玲儿、稻香在一旁观阵,等着手气差的下台,她们好替补上去! 另有一群丫鬟、稳婆,侍立在房门附近,几十双眼睛一动不动,就盯着两位孕妇的肚子,只有一有情况出现,她们立刻冲上去,至于产房、毛巾、铜盆、热水……早就准备好了,就等着小侯爷出世了! 自从萧逸发明麻将之后,上到达官显贵,下到平民百姓,无不趋之若鹜,每当夜晚降临之后,富贵人家,酒楼茶肆,摸牌、打牌、吃牌……的声音,就从来没间断过,据说最厉害一位麻友,连打了七天七夜,最后口吐鲜血,让人抬下了麻将桌,一时间传为美谈! 这种风气的引领下,无愁侯府的女眷们,也都成了麻将爱好者,一百三十六张牌,全部铭记于心了,都不用眼睛去看,只是小手一摸,就能知道花色了,四个人凑在一起,还能打盲牌呢? 最近一段时间,两位夫人身子越来越重,也没法四处活动,生活极为无聊,只好打麻将为乐了,女人们赢了归自己,输了就装出委屈,跑去找萧逸报销,横竖也不会吃亏的! 还别说,孕妇的手气就是好,自从开局之后,曹节、甄宓要啥牌,来啥牌,局势连战连胜,面前的金锭堆成小山了,当然了,另两家也有意放水,让孕妇有个好心情,有利于生产的,至于输的金子吗,羊毛出在羊身上,找孩子他爹双倍报销呗! 很快的,又轮到曹节坐庄了,掷骰子、码牌、抓牌……孕妇的动作麻利,可是十四张牌码好,却迟迟的不出牌,反而双眼圆睁、捂着小嘴,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 “大姐快出牌呀,莫非思念夫君,神魂颠倒了?” “估计是牌太好了,不知出那张吧,大家要小心一点了!” ……………………………… 看到曹节的神态,另三家都谨慎起来了,生怕一不小心,给庄家点了大牌,那可就输惨了! “妹妹们别害怕,这局牌不用打了,因为我胡牌了……清一色、一条龙!” 过了好一会儿,曹节双手向外一推,十四张牌整齐倒下,清一色的万字牌,从一到九排列整齐,一张不打,一张不吃--天胡! “天胡!……百年不遇的好牌,今天摸到手了,真是天意……哎呦!” 天胡--又称‘天赐之牌’,通吃一切对手,许多人终生难求一见,凡是摸到此牌者,无不气运加身,洪福齐天,曹节岂能不高兴呢,双手抱着肚子,仰天大笑起来…… 可是笑到一半时,曹节突然僵持住了,俏脸扭曲,汗水滴滴答答的,双手捂着大肚子,整个人都颤抖起来了…… “嫂嫂就要生了,侄儿要出世了……快来人呀!” 小静是习武之人,心明眼亮,立刻发现不对劲了,连忙离坐查看,发现曹节衣裙尽湿,双腿间有大片水迹……这是腹中羊水破了! “小侯爷要出生了,这是麒麟赐子……大家快点呀!” 随着一声呐喊,丫鬟们一拥而上,轻手轻脚的把曹节抬进产房,稳婆们一边查看情况,一边给产妇鼓劲…… “哒!哒!……侯府军报,十万火急,沿途行人闪开了! 与此同时,侯府中门大开,两队玄甲骑兵-高举红旗,飞奔而出,一队前往丞相府,报告好消息去了,一队寻找萧逸的踪迹,让他快点回来坐镇! 十月怀胎,瓜熟蒂落,天牌到手,万字成龙……带着莫大的气运,萧氏大公子要降生了! 正文 第三百零一章日出东方,紫气如龙! “啊!……啊!……嗷!” 无愁侯府-产房中,曹节躺在纯白软榻上,身体‘大’字型展开,痛的汗出如雨,叫的声嘶力竭,因为是第一次生产,她的心中即紧张、又害怕,不禁哇哇大哭起来了…… 十几名稳婆团团围绕着,一边用毛巾擦拭汗水,鼓励产妇用力;一边轻抚大肚皮,凭着丰富的经验,判断胎儿的位置与情况,与此同时,白布、铜盆、热水、香灰、剪刀……各种生产用具,全部准备齐全了! 有人管生孩子叫做‘吓人’,真是一点也没错呀,尤其古代时候,卫生条件差,医疗水平低,生产是一件很危险的事,稍有不慎,就会是一尸两命,真可谓儿奔生、娘奔死! 为了保证子嗣安全,秦汉时期的男人们,都喜欢成熟一些的女人,最好是生育过的熟女,黄花闺女反而不受欢迎,就连皇室、贵族也是一样,一代雄主-汉武帝的母亲,就是在民间先嫁人,生产一女之后,才入宫成为美人,受到汉景帝宠幸的,皇帝尚且如此,何况平民呢? 产房之中气氛紧张,外边的人也不好受,其中最为煎熬的人,自然是孩子他爹了,得到消息之后,萧逸一溜烟跑回来了,奔跑速度之快,把亲兵都扔在后边了,可是回到侯府之后,却束手无策了…… “还没生呢?……还没生呀?……怎么还没生哇?” 刚开始的时候呢,萧逸还算镇静,坐等着婴儿降生,而后焦躁不安,开始来回的踱步,最后蹲在地上,不停的抓头发,小脸上一片铁青色…… 鬼面萧郎-战无不胜,杀人如麻,就是面对尸山血海,也没紧张过一丝半毫,可是今天吗,他真的方寸大乱了,曹节每惨叫一声,他就浑身哆嗦一下,精神上极度紧张,不停的摸着剑柄,有一种砍人的冲动了! 至于其他人吗,情况好不了多少,小静、稻香、吕玲儿、孙尚香……都守在产房外面,倾听着惨叫声,这群无法无天的小恶魔,全都吓得小脸煞白,浑身发抖,估计对女人生孩子,已经产生心理阴影了! 相反的,赵雨、蔡文姬却是一脸的羡慕,又摸摸自己平坦的小腹,眼神中满是幽怨之色,对于已婚女人来说,能够为爱郎生子,即是义务,也是幸福,无论付出多大代价,那怕一命换一命呢,她们也是心甘情愿! 另一个孕妇甄宓,暂且送到别处休息了,担心生产的事情,惊动她的胎气,那就麻烦大了,她肚子里的‘小西瓜’,还没有完全成熟呢! 除了侯府内部人员,还有几名高冠额带、手持笔墨的人在场,他们是鸿胪寺官员,记录婴儿出生情况的,这也是汉家规矩之一…… 要知道,即将出生的小婴儿,乃是萧氏嫡长子,无愁侯府的继承人,他天生富贵、有大气运加身,长大成人之后,必是一位举足轻重、搅动风云的大人物,因此上,朝廷要为他建立档案,包括父母身份、出生日期、是否天有异象……一样也不能落下! 当然了,这样的特殊待遇吗,只限于皇亲国戚、顶级贵族,还必须是嫡出长子,能够继承爵位的,如果是次子、庶子出生,只需在满月之后,上报名字就可以了,这就是封建礼法、嫡庶之别! 夜幕降临之后,丞相府的人也来了,因为礼法的问题,曹操、卞夫人不好出面,来的是曹丕、曹彰、曹植、曹熊四位公子,他们与曹节一奶同胞,也是小婴儿的亲舅舅,关系上亲近无比! “姐姐怎么样了……小外甥出生没有呢?” “姐夫蹲在地上,一个劲的拔头发干嘛?” “快点派出使者,回丞相府送信,告诉父母大人一声……” ……………………………………………… 因为储位之争,曹家兄弟之间,已经出现一些裂痕了,明争暗斗,互不相让,不过吗,对于他们的姐姐,四兄弟还是亲近的,因为曹节再是得势,也不会与他们争位,相反的,谁能得到姐姐、姐夫支持,可就如虎添翼了! 再说了,甥舅亲、辈辈亲,打断骨头连着筋,这种血缘关系,自然亲密无比了,曹家四个兄弟,无论谁成功上位,可能诛杀兄弟,可能防范子侄,却不会亏待外甥的,还会高官厚禄,封妻荫子,帝王也需要亲情呀! ……………………………………………………………………………… “驾!……嗒!嗒!……嗒!嗒!” 每隔一刻钟时间,就会有一名使者,快马前往丞相府,禀告这边的情况,曹操、卞夫人也在焦急等待中,那是他们的亲女儿、与第一个亲外孙呀,自然是格外看重了! 此时已是深夜了,许昌城实行宵禁,大街上空无一人,战马一路的狂奔,蹄声仿佛雷霆一般,不知惊醒了多少梦中人…… 要知道,深夜宵禁之后,任何人禁止出门,达官显贵也不行的,一旦触犯了法令,直接用‘五色棒’打死,而后悬尸示众,这是曹操制定下的,从来没人敢触犯! 当然了,有一种人例外的-军中信使,军情如火,不敢耽搁,只要使者举着‘鸿翎急报’,沿途的城池、关隘、街道,一律畅行无阻,没有任何禁忌! 问题是,今夜的使者太频繁了,官渡大战之时,军情十万火急,也不过一夜数报,就让人忐忑不安了,现在可到好了,一刻钟一名信使,前后相联,络绎不绝,这是出了多大事呀? 有不明真相的人,爬上自家的房顶,想要一窥究竟,放眼望去,许昌城内漆黑一片,只有两个地方例外,汉丞相府、无愁侯府,两个军机重地,全都灯火通明,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天下诸侯皆反吗? 还有一些胆小的人,开始收拾行礼了,只等天亮之后,立刻逃离许昌城,躲进深山避难去,这种紧张的气氛,实在是太吓人了! 寻常人生孩子,快的几刻钟时间,慢的一两个时辰,可是从黄昏时分,一直到午夜子时,曹节努力三个时辰了,小婴儿就是不愿出来,把母亲折磨的死去活来,力气也消耗一空,叫声越来越弱了……一层阴霾之气,笼罩在众人心头! “不好了!……胎儿个头太大了,夫人又是第一次生产,恐怕难以……妈呀!” 一名稳婆跑出来了,双手沾着鲜血,满脸的惊慌之色,按照惯例,下一句就是‘保大保小’,可是话还没出口,就原路咽下去了,她看到一双血红的眼睛,以及一柄锋利的宝剑! “竖起耳朵听好了,不论大人孩子,必须平安无事,要是出一点问题,老子灭你九族,一个不留!” 萧逸双眼赤红,手持斩蛟剑,已经快要疯狂了,只要保住妻子平安,无论付出多大代价、砍下多少人头,他也能豁的出去了! “奴婢明白了,请大司马放心,母子都平安无事……呜呜!” 看到明晃晃的宝剑,稳婆吓得魂飞魄散,连滚带爬的回去了,别人说灭门,她未必相信的,可是鬼面萧郎的话,比金子还真呢,这位是‘杀神’下凡呀…… “我的萧大公子,您就快点出来吧,再要顽皮下去,不知多少无辜之人,要为您来陪葬呢,你老子会杀的血流成河……我的个祖宗呀!” 这个时代营养匮乏,寻常人家的新生儿,体重也就四斤左右,遇到母亲身体弱的,两三斤也不稀奇,就跟小猫一样大小,婴儿存活率很低的,曹节荣华富贵,锦衣玉食,再加上药膳滋补,胎儿自然大一些了,可是个大则难生,真是弄巧成拙了! 虽然急的血贯瞳仁了,可是萧逸心里明白,杀人解决不了问题,要想保住妻子平安,必须另想办法,问题是用什么办法呢? “咚!咚!……我真是猪头呀!” 无计可施之下,萧逸急火攻心,猛捶自己的胸膛,刚刚打了没两下,又开始砸自己脑袋,不同的是,前者是急得,后者是气的,自己真是猪头猪脑,怀里揣着灵丹妙药呢,怎么忘的一干二净呢? 今天神鹿报恩,送来一株血灵芝,萧逸放在怀中了,可是方寸大乱之下,给忘的一干二净,刚才猛砸胸膛,这才想起来了,万幸没有砸坏血灵芝,否则都没地方哭去! 无双灵药有了,神医更是不缺,萧逸、稻香一起动手,开始熬制汤药,血灵芝年份长、药力足,根本用不了一颗,稻香用一柄小银刀,切下了十分之一,放入药罐中煎熬,又放入十几味辅药,至于剩下的灵芝吗,放入一个玉盒之中,以备不时之需,侯府中还有一个孕妇…… 两刻钟之后,血灵芝熬制好了,药汁泛红、浓香四溢,为了保险起见,稻香亲自送进了产房,萧逸则盘膝而坐,五心向天,默默的祈祷起来了…… “苍天大地,神灵护佑,只有妻子平安无事,我愿意少杀十万生灵、二十万也可以呀……咱们再商量一下!” …………………………………………………………………………………… 一夜的痛苦煎熬,已经是黎明时分了,东方泛白,紫气升腾,上下起伏,状如盘龙……一轮红日跃出天际,显得格外妖娆,与此同时,产房内有动静了! “太好了!……头已经出来了,慢慢的托住腰……蠢货快拿剪子呀……哇!哇!” 也许是灵药神奇,也许是祈祷有用了,产房内一阵的喧哗,随后一道啼哭响起,虽然微弱,却很清晰……萧氏大公子出生了! “哈哈!-苍天保佑,大地厚爱……我有儿子了,我有儿子了!” 听到婴儿的啼哭,萧逸长出一口气,双膝跪倒在地,顶礼膜拜上苍,黑白分明的眸子中,隐隐的有泪花闪现……萧氏有继承人了! 正文 第三百零二章背负苍生印,江山执掌中! “恭喜大哥!--天赐麟子,后继有人!” “恭祝大司马!--世代公侯,子孙昌盛!” “哈哈!--侯府上下,一律重赏!” ………………………………………… 日出东方,紫气升腾,萧氏长子,顺利降生……产房外面,小静、稻香、吕玲儿、孙尚香带领侯府的亲兵、侍从、丫鬟……共计千余人,依次上前,高声贺喜,一夜的苦苦煎熬,终于苦尽甘来了! 顺利晋级为父亲,萧逸仰天大笑,小舌头都甩出来了,先接受了众人恭贺,而后传下命令:长子出生,同喜同贺,侯府上下,皆有重赏! 很快的,侯府宝库打开了,珍珠玛瑙、金砖银锭……源源不断的搬出来,老婆、妹子自不必说了,能拿多少拿多少,只要她们搬的动,其余的亲兵、侍从、丫鬟……各赏赐赤金三十两、白银三十两、西蜀锦缎十匹,负责接生的稳婆们,再赏上等良田三十亩,真是出手阔绰,皆大欢喜! “大司马--世代公侯,子孙昌盛!” “大司马--妻妾成群,百子千孙!” …………………………………… 人们领到了重赏,欢呼的更有劲了,一浪高过一浪,稳婆们跪倒在地上,磕头犹如鸡吃碎米,有了这些赏赐之物,她们一辈子吃喝不愁了,不过吗,这次也是提心吊胆,差点活活吓死人! 与此同时,丫鬟们收拾好产房,帮着曹节清洁身体、更换衣服,又给小婴儿洗了澡,用襁褓裹了起来,亲人们可以探视了,人数却不能太多,以免惊吓到了新生儿! “儿子!……我的儿子!……小侄侄!” 萧逸第一个冲进去了,身如狸猫,快似闪电,小静、赵雨、稻香、蔡文姬、吕玲儿紧随其后,至于其他人吗,只能在门外观望一下了! ………………………………………………………………………………………………………… 产房之中,曹节躺在软榻上,小脸苍白如纸,四肢酸软无力,一夜的苦苦挣扎,她已经耗尽了精力,需要好好的修养一阵子,在她的身体旁边,放着一个明黄色小襁褓,捂的很是严实,上面绣着蜈蚣、蟾蜍、蝎子、青蛇、蜘蛛五毒图案,即漂亮,又舒适,而且百邪不侵! “一夜之间,几经生死,夫人真是受苦了!” 进屋之后,萧逸没急着抱儿子,而是半跪在榻边,紧握曹节的小手,为她轻理发髻、擦拭汗水,关爱之情,溢于言表! “夫君言重了,为了萧氏血脉,奴家九死无悔!” 不看子嗣,先问爱妻,这样的男人可遇而不可求,曹节眼含热泪,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女人了! 要知道,封建社会,男人为尊,重视子嗣传承、兄弟义气,而视妻妾为衣衫,或者是生育工具,如果生下男孩子,待遇还能好一些,要是生了丫头片子,立刻遭受白眼,产妇遇到危险之时,全都是‘大保小’,还美其名曰:‘为祖宗保住一点血脉!’ 比如大耳朵阿福-刘备,每当遇到危险之时,总是扔下两位夫人,带着兄弟一起跑路,一而再,再而三,多的数不胜数,却没人指责过什么,反而称赞他:兄弟情深,心性坚韧,就连糜、甘两位夫人,也没有丝毫怨言,反而习惯被丢弃了! 皇室宗亲、达官显贵内部,这种情况更严重,为了权利之争,甚至会‘杀母存子’,汉武帝晚年之时,立幼子弗陵为储君,而杀其母钩弋夫人,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虽说为了社稷安危,担心后宫干政,男人心性之冷酷,女子地位之低微,也可见一斑了! “儿子!--我的宝贝儿子,让老爹看一看,是不是眉分八彩,目似朗星的小帅帅!” 夫妻温存一会之后,萧逸轻轻的抱起了襁褓,打开上面一角,上下打量,反复查看,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好丑! 没错,真的是好丑呀,小婴儿正在熟睡着,大脑袋尖尖的,五官都聚拢一起了,还有一点扭曲变形,眼睛也没睁开呢,头发稀疏如枯草,尤其是他的皮肤,褶皱的非常厉害……就这副尊容吗,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一种,在树上窜来蹦去,喜欢吃香蕉的动物! “妾身无能,生下一个小……请夫君大人原谅--呜呜!” 看到儿子糟糕的颜值,曹节顿时哭泣起来了,按理说自己貌美如花,夫君也是相貌堂堂,子嗣绝不会太差呀,怎么生出个小猴子,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小脸皱巴巴的,像个小猴子呦,眼睛也没睁开呢?” “小侄儿这么难看,以后娶不到媳妇了,这可如何是好?” “丑一点怕什么,侯府有的是金银财宝,大不了买几个童养媳!” ………………………………………… 小静、稻香、吕玲儿也凑过来了,对着小婴儿评头论足,还议论着娶媳妇的问题,显然不看好萧大公子的未来了,幸亏他爹有权有钱,可以弥补颜值的不足! 赵雨、蔡文姬持相反意见,模样丑也是男孩呀,身为大司马之子,曹丞相的外孙,天生富贵,气运加身,何愁没有娇妻美妾,再说了,男人又不靠脸吃饭,只要学到他爹三成本领,足以出将入相,横行天下! “呵呵!--全都一边玩去,鬼面萧郎的儿子,岂会娶不上媳妇呢,不出一个月时间,咱们就会变帅的!” 萧逸紧紧抱着儿子,在小脸上亲了又亲,喜欢的不得了,一股血脉相连的感觉,在心底油然而生,这是自己的儿子,也是生命的延续! 儿子的颜值差一点,这也没啥奇怪的,胎儿在羊水里面,浸泡十个月之久,再好的皮肤也会褶皱的,自然分娩之时,头部受到产道挤压,五官多少会变形的,萧逸前世有几个堂弟、堂妹,出生时都是这样子,一个赛着一个丑,出了满月就好多了! 另外吗,老人们经常说,出生时越丑的小婴儿,以后模样越是好看,男的英俊,女的漂亮,相反的,出生时养眼的娃娃,以后该为颜值发愁了! 做个比喻吧:人生犹如打牌一样,好坏靠运气,输赢靠技术,你上来就双王、四个二的扔炸弹,后面还能有什么了……先扔一张小三,试试水深水浅,王牌留在后面,这才是取胜之道呢! “哇!哇!……好一个臭小子,这是给你爹的见面礼吗?” 萧逸怀抱爱子,正在畅想未来呢,就觉得手臂上一热,一股液体渗透出来了,紧接着,萧大公子啼哭起来,宣告是自己的杰作! 宝贝儿子尿了,这可如何是好,萧逸武艺高强,精通韬略,可是对于照顾婴儿,却是一窍不通的,有心把儿子放下,又怕惊吓到了他,只好端坐不动,让儿子一泻千里…… “小侯爷尿了!……快点准备温水,拿最好的细麻布,又吸水、又透气!” 为了照顾宝贝儿子,侯府招募了好几个奶妈,都是身体健康、经验丰富的年轻女子,她们立刻冲过来,把小婴儿抱好,解开襁褓、清洗身体、更换尿布……动作十分麻利,能够进入无愁侯府,她们也是层层选拔出来的! 趁此机会,有人取来了一杆秤,为了小婴儿量下体重,结果把众人吓了一跳,整整七斤八两,在这个时代,绝对是一个巨婴了,寻常人家的婴儿,满月了也没这么重,难怪生他的时候,把母亲折磨的死去活来呢! 洗澡的时候,萧逸发现儿子的后背上,有一块青色胎记,约有两寸大小,四四方方的,就像是一枚印章,另外吗,儿子左脚心有七颗红痣,呈北斗七星状排列,虽然还很小,却是清晰可见! 胎记者,上天所赐,命运之昭,《麻衣相书》有云:脚踏七颗星,统领百万兵,背负苍生印,江山执掌中……,想到这里,萧逸心中上下起伏,儿子天生异象,日后贵不可言? 收拾干净之后,小婴儿送到了母亲怀里,准备享用人生第一餐,儿子的颜值再低,也是身上掉下的肉,曹节轻轻的解开衣衫,露出饱满的胸膛,肌肤如雪,一抹嫣红…… “滋!……滋!滋!” 刚刚出生的小婴儿,身体没啥力气,可是闻到奶香之后,顿时精神起来了,眼睛都没睁开呢,就往母亲怀里拱着,叼住一个**之后,大口的吞咽奶水,活脱一条小狼崽子! “哈哈!……你们照顾好夫人、公子,日夜伺候,不得离身,表现好的重重有赏,疏忽大意者-杀无赦!” 儿子胃口如此好,萧逸也就放心了,又仔细叮嘱了一番,这才回到大堂上,让人准备丰盛的酒宴,要好好的庆祝一番,还在大门上挂出一副弓箭! 汉家的规矩之一,府邸里添丁进口了,就会在大门上挂出饰品,一般来说吗,武将挂弓箭、刀剑、盔甲……以示勇武传承,世代不断;文官挂笔墨、书籍、砚台……表示诗书传家,源远流长! 如果生个小女娃,可以挂玉佩、首饰、胭脂之类,以示弄瓦之喜,也有人什么都不挂,重男轻女的思想,可是很浓厚的! 很快的,一副特大号的弓箭,挂在了侯府大门上,即威武,又气派,向天下人宣示着,侯府出生了一位公子,同时也告诉文武百官,大司马抱儿子了,你们快点来祝贺,顺便送点礼品过来呀! 正文 第三百零三章取名字是一门学问! “宛城乡侯-张将军登门道贺,送上无暇美玉十双、南海珍珠五十颗,西凉金沙一千两!” “高安亭侯-夏侯将军登门道贺,送上红珊瑚一株、上品玛瑙十枚、西蜀锦缎二百匹!” “洧阳乡侯-郭祭酒登门道贺,送上……随身虎纹玉佩一枚!” ………………………………………… 萧逸位高权重,善于言谈,一向交际广泛,府门上挂出弓箭之后,立刻引起一片轰动,文武百官纷纷登门,恭贺萧氏长子降生,还携带着各种礼物,即讨取大司马欢心,自己脸上也有光彩,因此上,一个个都下了血本,礼物堆积如山,价值难以估计! 当然了,也有郭嘉这种两手空空,随便拽下一点小玩意,就来蹭吃蹭喝的存在,好在他与萧逸情同手足,为人又放荡不羁,谁也不会怪罪什么,反而奉为一等贵宾,请入侯府大堂上,以最好的酒菜招待! 问题是,登门的客人太多了,成群结队,络绎不绝,侯府大堂很快坐满了,只好开放客厅、厢房、侧院、走廊……连门洞里都挤满了,摩肩接踵,密密麻麻,怕有数千人之多了,可是宾客继续增加,门阀士族、地方豪强、文人墨客……认识不认识的,有关系没关系的……犹如百川归海,纷纷汇聚而来! 这也不奇怪,大司马叱咤风云,一言决人生死,一念定人富贵,想要溜须拍马、攀附关系的人,可谓是不计其数,他们平时想送礼,都找不到门路呢,现在有了机会,岂会轻易错过呢,别说是坐门洞里了,就是站马厩、钻厨房、蹲厕所……也是甘之如饴! 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大总管-宋忠急中生智,就在白虎大街上,摆下了一条流水席,东西相连千余步,美酒美食不计其数,谁来了都可以吃喝,包括平民百姓、来往商旅、叫花乞丐……真是一顿饕餮盛宴呀! “萧氏小子诞生,不过微末之事,有劳贵客登门,心里感激不尽--胜饮!” 侯府大堂上,萧逸身披吉服,一手提着酒坛子,一手端着大海碗,不停向宾客敬酒,小脸上挂满了笑容,今天真是高兴呀! “恭贺大司马!--诞下麟子,后继有人,萧氏血脉,连绵不绝!” 坐在大堂上的人,没一个平凡之辈,都是有爵位、有封地、有权势的顶级贵族,不是朝廷重臣,就是封疆大吏,那些郡守、长史、校尉……俸禄不到两千石的,只能坐在堂下饮宴了,这叫做‘尊卑有别!’ 当然了,侯府自己人例外,小静、稻香、吕玲儿、孙尚香、坏小子郭奕……她们没有官职、爵位,却坐在萧逸身边,肆无忌惮,嬉戏玩闹,活跃着宴会气氛!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大堂内突然安静下来了,因为有一件大事宣布,就是给萧氏大公子,起一个好听好记、与众不同的名字!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身份、官爵、住址、衣服……随时可以改变,唯一不会变的,就是自己的姓名,祖宗所留,父母所赐,生前为标记,死后做墓碑,谁敢随意更改,视为不孝子孙! 纵然万不得已,需要隐姓埋名了,也要牢记本源,图谋恢复姓名,就算自己不行了,也要叮嘱子孙们,一旦有机会了,全家必须认祖归宗! 尤其秦汉时期,姓名不止是称呼,也是一种身份象征,平民犹如草芥,是不配有姓名的,小时候叫:牛蛋、狗剩、锁子……有个记号就行了,长大成人之后,以职业做称呼,比如张屠户、孙鞋匠、李铁匠……之类,只有士族门阀、豪强大户出身者,才能有姓名、有字号! 萧氏大公子,乃是大司马之子、曹丞相的外孙,天生富贵、血脉高贵,属于贵族中的贵族,岂能没有一个好名字呢,应该更正一下,就在一个时辰之前,萧大公子有名字了,不过是个乳名--一万! 曹节喜欢打麻将,尤其喜欢万字牌,在生下儿子之前,恰好摸到了天胡-‘万字一条龙’,心中欢喜无比,干脆就用‘一万’,做了儿子的乳名,或者说,她希望儿子--长命万岁! 一者:天地之始,万物之母,即为最小,也是最大,有道是:苍天得一,日月晴明,大地得一,五谷丰登,君王得一,江山在手,君子得一,子孙昌盛………… ‘一万’这个乳名,取得很巧妙,也大有深意,得到了侯府上下的认可! 言归正传:凡事最怕认真了,尤其是取名字,除了高端大气、好听易记,还有诸多的忌讳,必然躲避开来: 首先是‘天子之忌’,大汉传承四百多年,历代皇帝的名字,都是忌讳文字,轻易不能称呼,更不能乱使用了,比如邦、盈、恒、启、彻……给孩子起名之时,统统的不能使用,否则就是大逆不道,有抄家灭门的危险! 其次是‘尊者之忌’,就是亲生父母、以及双方长辈的名字,比如逸、节、操、丕、璋、植……萧大公子也不能用的,日后书写之时,还要缺少一个笔画,以示尊敬父母长辈,否则就是不孝子孙、违背人伦! 最后是‘凶戾之忌’,要避开一些不好的字,比如桀、纣、幽、莽、哀……之类,全是倒霉鬼用过的,最好不要沾身了,尽量选用中正平和、吉祥如意的名字,好让孩子一生平安! “人生在世,玄之又玄,一命格、二运气、三名字、四风水,必须面面俱到,我儿子的名字就是……呜呜哇!” 萧逸身为父亲,自然有权命名了,而且给人起名字,也是他的爱好之一,当即用最洪亮的声音,准备宣布儿子的名字,那知道异变突生…… “嗖!……嗖!嗖!” 几条人影猛窜出来,正是几位妹妹,小静捂嘴、稻香抱腰、吕玲儿抓住胳膊,孙尚香年纪最小,干脆和身扑入怀中,四个人齐心合力,不让萧逸说出后几个字…… 无愁侯府的人都知道,大司马文武双全、能征善战,各种本领都是第一流的,唯独取名字的能力,糟糕的一塌糊涂呀,白菜、元宝、牛奔……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惨绝人寰! 大家非常担心,萧逸又想出了奇葩名字,比如萝卜、菠菜、金砖、银锭……之类,那样子的话,萧大公子以后出门,只能低着头走路了,这样的人间悲剧,大家必须坚决制止! “唔!……唔!” 双拳难敌四手,猛虎不如群狼,萧逸再有本领,也拿几个妹妹没办法,再说了,她们还有强大的援军,赵雨、蔡文姬、甄宓……还有背后主谋-曹节,都反对萧逸取名字,那是一种巨大冒险呢! 就连郭嘉、程昱、高顺、于禁几个朋友,也纷纷委婉的表示,萧郎日理万机,十分辛苦,取名字这种小事情,最好让别人代劳吧,大牛更是把儿子-小牛奔抱了出来,以受害者的身份,向众人控诉萧逸的‘罪行!’ 老婆、妹子、朋友……三股恶势力的镇压下,萧逸只好举手投降,交出了取名大权,自己抱着酒坛子,委屈的痛饮起来,话说自从老婆怀孕,自己就冥思苦想,设定了不少好名字,可惜呀,一江春水付之东流了…… 不过吗,只要耐心等待,机会总是有的,甄宓的肚子里面,还有一个宝宝的,萧逸暗下决心,只要次子一出生,自己立刻宣布名字,不给别人插手的机会了……呵呵! (此处:为甄宓肚子里面,还没出生的萧二公子,整整默哀三分钟,以后只能低头走路了,也许能捡到钱包呢!) 萧逸拱手相让,取名字的事情吗,只能另请高明了,大堂的贵宾中,不乏高明之士,比如荀、荀攸、程昱、毛、刘烨……无不满腹经纶,让他们取一个好名字,还是没有问题的! 给萧氏长子取名字,本身就是一种荣耀,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呢,寻常人献上万两黄金,也没这个机会呀,要知道,结下了这份善缘,对于他们的子孙后代,颗是很有好处的呢! “鬼面萧郎之子,日后统领大军,南征北战,必须有一个有威慑力,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名字……” “等到大公子成人,早就天下太平了,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还是多读书为妙,名字也要文雅一些……” “霸道的好!--威风凛凛,鬼神辟易!” “文雅的好!--中正平和,平易近人! …………………………………… 有人就会有纷争,这话一点也不假,开始是荀、荀攸、程昱……几个人讨论,而后官员们陆续加入,大家唇枪舌剑,各不相让,最后演变成了一场文武之争! 武将们一致认为,萧氏之后、将门虎子,自然要取一个威风、霸道的名字,勇猛刚强、龙虎彪豹……最为合适了! 文官们意见相反,萧氏名门贵族,乃是开国丞相-萧何之后,岂能用野兽的名字呢,还是文雅一些的好,比如淡泊明志、宁静致远……这才有品位,有内涵呢! 一时之间,众人争论不休,开始讲道理,后来喷口水,最后举起了杯盘,互相投掷起来了,大有一决生死的架势…… “报!……车驾……相府的车驾来了!” 就在众人反复争辩、僵持不下的时候,侯府中军官-小斌飞奔进来,禀告一个惊人消息:丞相夫妇的车驾,已经来到府门前,他们来看亲外孙了! 正文 第三百零四章天命玄鸟,长子萧玄! “呜!-呜!-呜!” 白虎大街上,一支车队正在缓缓的行进中,三十六名仪仗兵,高举旌旗,负责开路,三十六名鼓号手,十步一鸣,行人回避,还有三千名‘虎豹骑’,身披坚甲,手持利刃,护卫左右,整支队伍犹如一条巨龙,张牙舞爪,威风凛凛! 在队伍的正中间,有一辆驷马元戎车,上面不镶珍宝,不嵌金银,装饰的极为朴素,却有一种尊贵之气,让人不敢直视,负责驾车之人,正是虎痴-许褚! 世人皆知,许褚是曹丞相的心腹人,贴身护卫,形影不离,能够让他负责驾驭,又有虎豹骑护卫左右,车厢内坐着的人,用脚趾头也能猜到,必是大汉丞相-曹操无疑了! “无愁参拜丞相大人、夫人--驾临寒舍,蓬荜生辉!” “下官参拜丞相大人、夫人--万福金安,吉祥如意!” …………………………………… 听闻岳父、岳母登门了,萧逸不敢怠慢,带着一众文武重臣,离开侯府大堂,出门迎候车驾,至于大街之上,正在吃流水席的宾客们,早就双膝跪地,吓得瑟瑟发抖了! 堂堂的大汉丞相夫妇,竟然来到臣下府邸,这种屈尊降贵、以大就小的事情,从来没发生过呢,今天算是开眼界了,宾客们纷纷惊叹,萧氏大公子真有面子,或者说,他的亲爹真有本领呀! “哈哈!-萧氏麟子降生,大堂宴会宾客,文武百官都到齐了,为何没有请老夫呢?” 一阵调侃的笑声中,曹操从车内走出来了,一向朴素的丞相大人,今天特意打扮一番,头戴赤金冠,身穿山河袍,脚下银丝履,里外三新,精神抖擞! 紧接着,卞夫人也出来了,头戴玉钗,耳挂金环,同样的一身新服饰,手里还有一个小包裹,里面是虎头帽、小肚兜、小靴子……都是亲手缝制出来,送给小外孙穿戴的! 卞夫人-父母双全,兄弟俱在,姐妹无缺,自己嫁给了当世英雄,生下二女四子,无一中途夭折,个个聪明伶俐,容貌不凡,堪称是一个全福之人,她亲手缝制的衣服、鞋帽,可是千金不换呢! “岳父、岳母大人-屈尊降贵,驾临寒舍,小婿不胜惶恐,已经备下美酒,还请里面饮宴!” 曹操夫妇前来,的确出乎意料之外,萧逸本来打算着,儿子满了百天之后,再抱着去见姥爷、姥姥,也好索取一些礼物,没想到自己送上门来了! 接下来,府门大开,两廊奏乐,一众文武重臣陪同下,曹操、卞夫人进入侯府,沿途的亲兵、侍从、丫鬟……纷纷跪地行礼,犹如群星拱卫日月一般! 岳父大人来了,女婿只能让位了,曹操端坐主位上,萧逸在侧位相陪,让人重新换了酒菜,宴会继续进行,气氛也推向了高潮,至于卞夫人吗,直接进入后宅,急着看望女儿、外孙去了! 从来都是做女儿的,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后背着个胖娃娃,高高兴兴的回娘家,很少有为人父母者,反过来探望女儿的,出现这样的情况,都是卞夫人一手促成的,曹操尊重夫人的意见,也就同意下来了! 至于原因吗,一是刚刚成为姥爷、姥姥,心中十分欢喜,急着来抱外孙子,二是卞夫人的小算盘了,想要讨好一下女婿,拉拢一个强大的外援! 大公子曹昂战死之后,曹操伤心之余,也在物色新的继承人,呼声最高的是曹丕、曹彰、曹植、曹熊四位公子,他们都是卞夫人的儿子,无论谁胜谁败,终究是肉烂在锅里了,这也是世人的普遍看法! 不过吗,卞夫人心里清楚,夫君号称‘乱世奸雄’,用心深远无比,让人难以琢磨,就是枕边人也不例外,曹操究竟钟意那个儿子,恐怕只有天知道了! 最近几年中,曹操权势日重,姬妾成群,儿女数量也在增加,超过了四十人大关,其中颇有几个聪明的,尤其是环夫人生的曹冲,一岁能言,两岁识物,三岁开蒙,真是绝顶聪明,也深受父亲的宠爱,再过上十几年,绝对有争储的资格与能力了! 蠢人只看眼前,聪明人未雨绸缪,为了自己儿子的前途,卞夫人必须早做谋划了,一方面拉拢人心,巩固自己的正室地位,控制相府后宅大权;另一方面,向女儿、女婿吹吹风,争取他们的全力支持,结成一个政治联盟! 要想争夺储位,必有重臣支持,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否则就是泥塑沙雕,经不住风浪吹打的,曹冲再聪明、环夫人再得宠,没有军队的支持,也难有大的作为,而军方第一号人物,就是大司马-萧逸! 家有贤母,子孙昌盛,可以说,曹丕、曹彰、曹植、曹熊能够平步青云,问鼎天下,他们的母亲功不可没! ………………………………………………………………………… “哇!……哇!哇!” 谁也没有想到,卞夫人去后宅看女儿,竟把小外孙抱出来了,还解开襁褓一角,露出了***,向群臣们炫耀一番,欢乐戏谑之心,与平常妇女无异,最后放到了曹操怀中! “孤的小外孙-容貌非凡,可爱至极,必能治国安邦,辅佐社稷!” 怀抱着小婴儿,曹操双眼放光,身体都颤抖起来了,就是抱着传国玉玺,也没如此激动过,这可是个活宝贝呢! 说句实话,曹家女儿成群,活泼可爱,可是近二十年来,曹操从没抱过孩子,不是不喜欢,而是不敢抱呀,一则:国人讲究‘君子抱孙不抱子’,为了体现父亲的尊严,男人不能亲近儿子们! 二则:曹操的身份太特殊了,他对那个儿子亲热一点,臣下们就会胡思乱想、揣摩上意,引出无数的麻烦,对于曹氏立储不利,对于受宠的儿子更不利,别忘记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儿子不能亲近,外孙就没问题了,无论怎么宠爱他,也不会影响政局的,毕竟是萧氏子孙吗,因此上,曹操抱着小外孙,亲了又亲,喜欢的不得了! “哈!哈!……此子生而近孤,真乃天赐佳儿!” 也许是血脉相连,天生亲近,本来啼哭不止的小婴儿,来到曹操怀里之外,竟然安静下来了,还扭动着小脑袋,显得很是活泼,逗得曹操大笑不止,喜爱之情,表露无遗! 这一幕对于群臣而言,意思就大不一样了,从没见过曹操喜欢孩子,这次见到自然惊奇了,小婴儿姓萧不假,可也有一半曹氏血统,未来的事情,谁又说的清楚呢! 孩子在曹操怀中抱着,一刻不愿意撒手,至于取名字的事情,也就不用麻烦别人了,丞相出马,一个顶俩! “最近几天夜里,老夫梦到一只玄鸟,大如山岳,肋生四翅,盘旋空中,长鸣不止,此乃吉祥之兆,可为孙儿命名!” 曹操怀抱小外孙,沉思了片刻,最后根据自己的梦境,想到了一个名字--萧玄! 玄者:代表着黑色,也有深奥玄妙之意,乃是‘自然之始祖,万殊之大宗’,用来给新生儿命令,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丞相大人-学识渊博,出口成章,天下无人可比!” “丞相大人-怀抱外孙,亲自取名,此子必然福、禄、寿皆全,前途不可限量呀!” ……………………………………………… 丞相大人取的名字,谁敢说不好呢,一众文武重臣-手举酒杯,齐声恭贺,各种阿谀奉承之词,犹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迅速淹没了祖孙二人…… 于此同时,鸿胪寺的官员们,也取出了笔墨、金册,开始记载起来:萧氏长子-建安四年-八月初九-辰时出生,其时东方日出,紫气升腾,犹如神龙盘绕,天际呈现异彩…… 生父:萧逸-官拜大司马,天下第一名将;生母:曹氏-丞相府次女,为人贤惠淑德;父母皆出身名门,血统高贵无比,此子出生之日,大汉丞相-曹操驾临府邸,怀抱外孙大笑良久,亲赐名曰:萧玄! “萧玄……高端大气,好听好记,又与道家有缘份,真是个好名字!” 对于儿子的名字,萧逸颇为满意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玄’仅在天地之下,凌驾于万物之上,试问了,天地之下是什么--空中日月,人间帝王!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 方命厥后,奄有九有,商之先后,受命不殆,在武丁孙子………… 正文 第一章凤雏出世 上 许昌城南官道-宽阔笔直,土质坚硬,行人往来,很是便利,放眼望去,既有身穿劲装,快马奔驰的武士,也有装满货物,挥鞭不停的商队,人们全力赶路,追逐名利,谁也不肯耽搁片刻! 川流不息的道路上,一辆古朴的黄牛车,很是引人注目,不是它如何华丽,而是它太陈旧了,也太缓慢了,混在忙碌的行人之中,显得是格格不入! 拉车的是一头老黄牛,皮毛脱落,四蹄磨损,体型也很瘦弱,只能慢吞吞的行走,牛车也是破旧不堪,白木为底,黑布为篷,没有任何的装饰品,反而缀着几块补丁,至于赶车的驭手吗,弓背陀腰,头发花白,一只眼睛还是瞎的…… 老牛、破车、瞎驭手……这样的奇葩组合,也算是一道风景线了,凡是过往的行人,无不多看上几眼,再嗤笑上几声,究竟什么样的主人,用这种破车赶路,不怕耽误事吗? 因为天气炎热,车帘高高挑起着,里面坐着两个人,东侧是一位老者,五旬左右年纪,头戴逍遥巾,身穿儒士服,容貌祥和,气质高雅,正在闭目养神! 对面是一位年轻人,二十出头的年纪,头戴赤铜冠,身穿武士袍,大脑袋、塌鼻子、招风耳、鲶鱼嘴……容貌颇为丑陋,双目同样微闭着,不时有精光闪出,显然在假寐呢! 另外吗,两人的腰带上,全都挂着青锋宝剑,没有剑穗,没有剑囊,显然不是装饰品,而是杀人的利器! 汉家民风彪悍,尚武精神浓厚,无论是田间农夫,还是青衫文士,全都会一些武艺的,这也是他们云游的资本,否则的话,出门最多三天,不是死于强盗之手,就是变成猛兽的粪便! 牛车速度缓慢,却在不停的前进,又用了一个多时辰,终于来到许昌城外,排在行人队尾处,接受盘查之后,才能放行入城! “启禀庞德公、士元公子,咱们到许昌城下了,是否即刻进城?” 独眼驭手勒住牛车,回身请示了一句,说话略带鼻音,平翘不分,似乎是荆州一带的土话! “嗖!……啪!啪!” 得知到地方了,车帘左右一分,青年人猛地蹿了出来,舒展身体,活动筋骨,还猛跺几下脚丫子,显然是憋闷坏了,紧接着,老者也出来了,神情稳重,不骄不躁,看着身边的年轻人,不禁微微的摇摇头! 老者名叫庞德公,字‘尚长’,荆州-襄阳人氏,乃是一位博学鸿儒,也是一位山间隐士,生性随和,不喜繁华,平以耕读为乐事,而且交际广泛,喜欢提着后辈才俊,看人的眼光更是一流,号称‘荆襄名士之首!’ 年轻人名叫庞统,字‘士元’,是庞德公的同族侄儿,也是亲传弟子,天资聪慧,刻苦好学,有过目不忘之能,在荆州的青年才俊中,素有‘凤雏’之美称,不过吗,为人性狭,喜欢争强好胜! 凤雏:小凤凰的意思,还没有展翅高飞,一旦时机成熟,必然会翱翔九天,是一个相当高的评价,不过吗,凤凰和公鸡一样,都是凶猛好斗呢! 人无完人,有教无类,为了磨砺侄儿的性子,以免他日后吃大亏,庞德公没少费心思,比如坐牛车赶路,就是教育的方式之一,不过从情况来看,似乎收效甚微呢! “从襄阳到许昌七百里,沿途道路平整,又有驿站休息,快马加鞭的话,六七天就可到达,何苦坐在牛车上,足足晃悠了一个多月呢?” 刚一跳下牛车,庞统就抱怨开了,庞氏也是名门望族,说的上家财万贯了,放着高头大马不骑,反而用一辆破牛车,耽误时间不说,自己的腿都坐麻了! “痴儿!--骏马虽快,仅驮一人,老牛虽慢,可负千斤,治国安民也是如此,唯有缓缓而行者,才能走的更长远!” 庞德公轻抚牛背,解释着自己的用心,不过他心里清楚,侄儿是一匹千里驹,不会甘愿于拉车的,早晚会挣脱缰绳,驰骋天涯海角,就是怕他摔跟头呀! 说来也是郁闷,庞德公因材施教,培养了大批的弟子,其中几个佼佼者,堪称是‘王佐之才’,足以安邦治国了,唯独对自家侄儿,一点办法也没有,教诲无用、棍棒亦无用,真是屡教不改呀! 庞统性格急躁,喜欢剑走偏锋,一半是天性如此,另一半是容貌问题,谁叫爹妈不努力,造人时出了问题,弄出一个残次品来…… 庞家子弟之中,庞统是最丑陋的,相貌犹如鬼怪一般,经常吓得小孩哭叫,再加上父母早丧,自幼孤苦无依,没少受同族人的欺负,全靠着庞德公照顾着,这才长大成人,因此上,二人名为叔侄,情同父子! 话又说回来了,越是容貌丑陋之人,自尊心越是强烈,甚至有一些扭曲变态,因为容貌的问题,庞统没少和族人打架,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从不认软服输,而且暗暗发誓,一定要建功立业,以此证明自己--虽无英俊容貌,却有绝世才华! 这么多年来,庞氏叔侄一直隐居山野,四方云游,探讨学问,可是不久之前,庞德公收到一封书信,是大儒-孔融派人送来的,讲述了‘放开学派,百家争鸣’的事情,以及儒家遇到的挫折,希望庞德公前来许昌,助自己一臂之力! 庞德公生性随和,对于争强好胜之事,本来没什么兴趣的,可是书信中又提到,大司马-萧逸有大量的古籍,乃是无价之宝,要在‘争鸣台’上展示,人们可以随意抄写、研究,弥补自家学派的缺失! 凡是博学之人,没有不爱书籍的,尤其是珍贵的古籍,庞德公也是一样,反复考虑之后,决定来一趟许昌城,见识一下‘百家争鸣’的盛况,顺手抄写一些古籍回去,也好传授给家乡子弟,至于庞统吗,死皮赖脸跟着来了,说是见识一下英雄豪杰! “没有凭证之人,一律不准进城,管你是谁家的公子,老子只认识军令!” “想要进城的商队,兵器全都交出来,谁敢留一根绣花针,也按刺客处理--杀无赦!” ………………………………………… 进城的人很多,士兵也很严格,官员需要凭证,百姓出示路引,外地来的商队,搜查的最是严格了,刨根问底不说,随身兵器一律上缴,放进专门的库房中,离开时才能领取,遇到可疑之人,立刻扣押起来,胆敢反抗者-格杀无论! 为了保证‘百家争鸣’大会,能够顺利的召开,萧逸调动玄甲铁骑,接管了许昌城的防务,日夜巡逻街道,严格盘查行人,宁可错杀无辜,不许放过一个,命令下达之后,每天砍下十几颗人头,悬挂在城头示众,由此可见,很多人没有死心呀! 至于死盯着商队不放吗,这是萧逸的习惯问题,他就喜欢化装成商队,深入敌后搞破坏的,当初大闹河北之地,裹挟走几十万百姓,就是最典型的例子,打人一拳,防人一脚,岂能不小心一些呢? 出乎意料的是,牛车进城很顺利,一点刁难也没遇到,这要归功于庞德公,相貌厚重,谈吐文雅,一看就是博学鸿儒,几句话谈下来,顿时受到城门校尉的尊重,就连私人佩剑也保留下了,这也是大司马-萧逸的命令:尊重百家学士,可以佩剑进城! 至于庞统吗,直接被无视了,校尉只是扫了一眼,立刻把他归入小厮、仆人、护卫……一类,这位青年的尊容,实在跟读书人不沾边呀,说到底,这是一个刷脸的世界,没颜值等于失败一半了! “百姓安居乐业,商旅往来如云,风气清明,治安有序,曹孟德治国之术,的确高人一筹呢!” 进城之后,庞德公颇为震惊,许昌城的繁荣程度,远在荆州、襄阳之上,人口众多,街道整洁,唯一不理解的是,车辆一律靠右行驶,这是谁定的规矩呢? 要知道,中原战乱频繁,天灾人祸不断,民生极为艰苦,南方则相对太平一些,尤其是荆州九郡,没受到战火蹂躏,可是两相对比,许昌城却胜出一筹,这代表着统治者的水平呢! “地形依山傍河,城池坚固无比,街道横平竖直,调兵十分方便……如果粮草充足,统帅不是笨蛋,就算有百万之众,也难以攻克此城!” 同样的城池,同样的街道,在庞统的眼中,想法却截然不同,叔父博学多才,是一位儒家大师,自己钻研文韬武略,推崇的是兵家之道! 这样也好,越有难度的事情,越有挑战的乐趣,天下英雄豪杰,朝廷文武重臣,荆州襄阳-庞士元来了!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章凤雏出世 下 叔侄初临许昌城,人生地不熟的,最好是投亲靠友,寻求一处栖身之地,既有免费的住宿、衣食,也能避免许多麻烦事,以庞德公的崇高威望,只要亮出‘荆州第一名士’的称号,那些儒家的官员们,必然奉为上宾,好好的款待一番! 出乎意料的,庞氏叔侄进城之后,不显山,不露水,也不显露身份,找了一处规模不大,还算干净的客栈,暂且住下来了,根本没有投靠权贵之家,就连大儒-孔融的府邸,他们也没去拜访,行事极为低调! 这也不奇怪,孔融热衷功名,贪图富贵,对国家大事指手画脚,庞德公生性淡泊,喜欢清幽,视富贵如浮云一般,双方都是儒家子弟,其实水火不同炉,根本不是一路人! 另外吗,庞德公心明眼亮,对时局颇有一番见解,天下大乱,诸侯争霸,战事连绵不断,这时候需要的是:能征善战之良将,运筹帷幄之谋臣,谁能身体力行,做一些利国利民之事,谁就是大时代的宠儿! 至于孔融一类的,自命清高,自以为是,其实百无一用的腐儒,如果乖乖的待在家里,吟诗弄月玩潇洒,还能混个衣食无忧,强行干预政务,四处指手画脚吗,早晚死无葬身之地,就连他们的亲人、朋友,也要跟着一起倒霉,自然要远远的躲开了! 当然了,行事低调一些,也不是啥事不做,既然人生地不熟,那就探听一下好了,唯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庞氏叔侄准备一番,迈步走上许昌街头,开始四处‘扫盘子’了! 鱼龙混杂之地,必然消息灵通,这是一种社会经验,叔侄二人走上街头,也没刻意的打听,只是随着人流而行,那人多就往那里走,很快来到了目的地--天香楼! 天香楼-许昌城内第一消金窟,美女如云,任君采撷,吃喝玩乐,应有尽有,上到达官显贵,下到三教九流,尽数汇聚于此处,消息也是最灵通的,只要你肯掏金子,就连小皇帝宠幸那个妃子,用的什么姿势,也能一清二楚呢! 有人不禁怀疑了,庞德公一代鸿儒,道德高尚,人品无缺,光天化日之下,竟跑到青楼里玩耍,还带着自家侄儿,是不是有伤风化呀,就算真的要来玩,起码也等到晚上吧? 这就需要解释一下了,青楼--本指装修精致的雅舍,乃是春秋时期,一代贤相管仲的首创,属于国营机构呢,作用就更大了,可以增加财政收入,稳定社会治安,吸引大量人才,对国家有百利而无一害! 换句话说,青楼除了吃喝玩乐,还是古代的金融中心、人才中心、交流中心……深受文人墨客追捧,以游逛青楼为雅事,自然没啥不好意思的,别说是叔侄同来了,就是父子携伴而来,也不是什么大事,风气开放就是好呀! “二位贵人里面请,此地吃喝玩乐,一应俱全,服务周到,童叟无欺,绝对是宾至如归,流连忘返……” 门口负责迎宾的,正是小龟奴-吕千年,他已经是高级管事了,按说不必如此辛苦,可惜职业病难改呀,总喜欢迎来送往,混几个小赏钱为乐! 当然了,小龟奴迎来送往,阅人无数,一双眼睛极为毒辣,能够让他看中的客人,绝不是平凡之辈,庞氏叔侄服饰简朴,也没有车马随行,可是眉宇之间,散发一种高贵之气,让人不敢轻视分毫! 小龟奴当前引路,把叔侄二人带到大厅,选了一处好位置坐下,让人端上丰盛的酒菜,服侍的极为周到,与此同时,还旁敲侧击的打探二人的底细,都被叔侄二人巧妙的化解了! 大厅里宾客如云,或是吃喝玩乐,或是交头接耳,各办各的事情,除此之外,还有一名说唱艺人,坐在高台之上,手脚并用,口若悬河,正在讲演故事……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袁本初志骄意满,轻而无备,正搂着美人酣睡呢,那想到曹丞相奇兵偷袭,一把大火烧了乌巢,袁军人马没了粮草,顷刻间土崩瓦解,死者无数,降者极多…… 袁绍眼看大事不好,扔了金银珠宝,丢了美女娇娥,赤身裸体爬上马背,一路向北逃窜,最后光着屁股回邺城去了! 这正是:弱势只因多算胜,兵强却为寡谋亡……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好!……说的好!……说的太好了!” …………………………………… 说唱艺人表演的,正是官渡大战的故事,讲的是生动有趣,惟妙惟肖,迎来阵阵的喝彩声,还有人掏出银块、铜钱,大把往台上扔过去! “官渡大战之后,袁氏衰落,曹氏崛起,不出三年五载,必然独霸中原之地,士元文韬武略,王佐之才,是否有心投效曹营,建立一番功业呢?” 庞德公教授弟子无数,却不干预他们的仕途,想要投奔那路诸侯,全凭自己的意愿行事,只要不助纣为虐就好了! “曹操雄才大略,英明果决,而且求贤若渴,的确是乱世奸雄,可惜呀,最佳时机已过了,曹营谋臣如云,武将如雨,侄儿没有用武之地了!” 庞统沉思片刻,叹息的摇摇头,谋臣、良将要想建功立业,即要选对明主,也要选对时机,否则的话,不是遭遇杀身之祸,就是碌碌无为一生! 曹操称霸中原之地,羽翼已经丰满了,文有郭嘉、武有萧逸,珠联璧合,所向无敌,无论谁来投奔,也不可能取代二人,只能做一下陪衬罢了! 庞统容貌丑陋,心气高傲,如果投奔一个势力集团,必须坐到第二、第三的位置上,才能充分的发挥力量,开创不世之功业,这一点上,他与一个朋友志向相同,出将入相,建功立业,宁为鸡头,不为牛后! “曹孟德崛起于兖州,麾下谋士:郭嘉、程昱、荀彧、荀攸、……皆为兖州士子,他们出谋划策,占据高位,形成一个利益团体,荆襄九郡的士子们,恐怕是没有机会了!” 庞德公认可的点点头,自己教导的子弟们,大都是荆襄人氏,一个个才华横溢,心高气傲,绝不肯屈居人下的,投奔曹营集团,的确不是上上之选呢! 官场如战场,风险胜三分,要想平安无事,飞黄腾达,必须结党营私,组成一个利益团体,有好处一起上,有灾难一起挡,守望相助,风雨不惧! 结党的方式有很多:血缘、联姻、同窗、同好、战友……同乡也是一种,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大家生长在一片土地上,风俗相同,口音相同,甚至一起长大,自然的互相亲近了! 汉人本就重乡情,就算是大公无私的人,也愿意提携家乡子弟,久而久之,朝堂上充斥大量兖州士子,其他地方的人吗,自然受到一些排挤了,这就是官场潜规则,千年以后也是如此! …………………………………………………………………… 接下来,叔侄二人低头不语,只是吃饭饮酒,很快就酒足饭饱了,与此同时,他们搜集到几条重要消息: 首先,争鸣台日夜赶工,进展极快,再过十天半个月,主体建筑就能使用了,后面的辅助建筑,还会陆续施工的,等到彻底建成之后,会成为天下第一学府! 其次,诸子百家走出深山,纷纷汇聚到许昌城来了,有儒家、墨家、道家、法家、佛家、名家、兵家、纵横家、阴阳家……人才济济,数不胜数,真可谓百家争鸣,学术盛宴! 最后,那些珍贵的书籍,就在无愁侯府之中,据说有上千卷之多,皆是无价之宝,另外吗,大司马萧逸放言,为诸子百家学士,准备了三件宝物,可以振兴文教,流芳千古! 吃饱喝足,消息到手,叔侄二人对视一眼,起身离开了天香楼,按着路人的指点,向着无愁侯府走去…… 庞德公学识渊博,却也心思简单,他准备去无愁侯府,拜访一下大司马-萧逸,如果可能的话,希望把侯府珍藏的书籍,全都抄录一份下来,带回荆州家乡去,用来教授弟子之用,至于百家争鸣大会,他到没什么兴趣,也不想争名逐利! 至于庞统吗,他是想见识一下,大名鼎鼎的‘鬼面萧郎’,究竟是何许人也,又能多大的本事,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也许用不了几年,两人就要对阵沙场,你死我活呢? “小八过来!……盯紧了他们,有事速来回禀!” 眼看庞氏叔侄离开了,暗处的吕千年闪显出来,召过一名聪明的小厮,让他跟踪过去,摸清二人的身份,以及住在何处? 自从攀上萧逸之后,吕千年一直在暗中效力,具体来说两条: 一是利用青楼管事身份,监视来玩的文武官员,把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全都记录成册子,秘密送到无愁侯府! 二是擦亮眼睛,盯着来往的客人们,如果有寒门才子,奇人异士,可以举荐到无愁侯府,为了宏图霸业,萧逸也在聚拢人才呢!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章正一神道,比拼法术! 常言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面见一位大人物之前,总会遇到很多麻烦事,庞氏叔侄就是如此,他们来到无愁侯府门前,本想拜见一下鬼面萧郎,结果未能如愿,倒不是亲兵们阻拦,而是府门前的人太多了--人山人海,拥挤不动! “热乎乎的面饼,香喷喷的肉汤,托萧大公子的福气,分文不取,快来吃呀!” “人人都有一份,大家排好了队伍,妇孺、老人优先领取,小伙子后面等着去!” ……………………………………………… 无愁侯府门前,一字排开十几口大锅,煮着喷香的羊肉汤,还有成簸箕的大饼,正在发放给百姓们,一人一张面饼,一大碗热汤,如果是小孩子,还能领到一块肉骨头,全都啃的满嘴流油,小肚子溜圆! 一般富贵人家添丁,都会施舍一些食物,也好积累功德、添福添寿,‘鬼面萧郎’喜得贵子,自然是出手大方了,别人家最多三五天,无愁侯府一连施舍二十多天,依然没有结束的迹象,而且食物丰盛,管饱管好,引来了无数百姓领取,也积累了无数功德! 天下大乱,田亩荒芜,食物极为短缺,饿死人的事天天发生,许昌城虽为大汉帝都,普通百姓一样生活艰苦,只是半饥半饱的,勉强饿不死人罢了,至于白面饼、羊肉汤这样的食物,过年时才能见到一点呢! 施舍开始之后,百姓们蜂拥而来,每天都有数万之众,大家还听说了,萧氏二公子也快降生了,施舍还会继续下去,没有两三个月时间,绝不会停止的,真是莫大手笔呀! 人们现在期盼着的,就是大司马‘内功勤奋’,侯府夫人们全力配合,多生几位小公子,如此一来,大家就能经常打牙祭了,因此上,不少人日夜焚香祈祷,希望萧氏子孙昌盛呢! 百姓们喜笑颜开了,庞氏叔侄却愁眉苦脸,上万人拥挤在一起,整条白虎大街都满了,道路阻塞,寸步难行,想要登门拜访,真比登天还难呢,庞氏叔侄努力了三次,全都以失败告终了…… 第一次:叔侄二人挤到一半,已经看到侯府大门了,刚刚喘上一口气,就让人流逆推回去了,有心喊上一嗓子,可是人声鼎沸,谁又听得见呢? 第二次:叔侄二人奋勇向前,走进无退,用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挤到最前面了,一句话还没说呢,让人塞一张大饼,送一碗羊肉汤,而后人流涌动,又给硬挤出来了! 第三次:叔侄刚开始努力,就让人群推搡回来了,理由是‘他们领到食物了,不能贪得无厌’,结果庞德公闪到了老腰,庞统踩丟了一只鞋,二人狼狈不堪,又退回原处去了! 三次努力失败,叔侄二人再没有勇气了,就在他们商议着,是否另寻途径,做一次墙上君子之时,一支奇怪的队伍,突然出现在大街上…… “呜!呜!……正一神道,法驾中原,神通广大,法力无边!” “呜!呜!……德化十方,龙吟虎啸,八表腾辉,慧超三界!” ………………………………………… 队伍约有二百余人,前面二十八名皂衣童子,手中举着青、白、红、黑四色旗帜,排列成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神兽形状,模仿天上的二十八星宿,行进之间,蹦蹦跳跳,显得十分神秘! 而后三十六名赤衣壮汉,头插翎羽,五彩涂面,手中举着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镗镰槊棒、鞭锏锤爪……各种兵器,模仿为周天三十神将,不时发出古怪的叫声,耀武扬威,不可一世! 最后十二座莲花法台,青木为底,白绸为瓣,配以金丝银线,装饰极为精致,每一座法台用八名力士抬着,上面分别端坐一位老道,全都头戴七星冠,身穿三清法衣,手持浮尘,肩背宝剑,一个个仙风道骨,卖相十足! 这支队伍神神秘秘,烟雾缭绕,远看似神仙下凡,近观如群魔乱舞,让人不禁心惊胆颤,另外吗,在队伍的正中间,竖着一面三丈杏黄旗,用朱砂写着十六个大字:大道无形,开天辟地;正一神威,降妖除魔! 华夏民族,敬天地,畏鬼神,最怕神神叨叨的玩意了,人群迅速分裂开来,让出一条宽阔道路,队伍顺利来到侯府门前,老道们也走下了法台,排列成整齐队形,为首一位中年人,身体雄伟,面容刚毅,手中托着一份大红拜贴! “正一神道天师-张鲁之弟-张卫,携本教法师十一人,前来拜会大司马,切磋术法,探讨大道!” 正一道,又称‘五斗米教’,汉中地区一个强大道派,与张角的‘太平道’并驾齐驱,他们来到了许昌城,一是参加百家争鸣大会,展露道家无上神威;二是与萧逸较量道术,争夺‘道家正统’的名号,这才打上门来了! ……………………………………………………………………………… “什么?……五斗米教的法师上门,要与我探讨道家经典,无量天尊……哇!哇!” 侯府后宅中,萧逸正抱着儿子困觉觉,得知消息浑身颤抖,顿时把儿子弄哭了,一时间,鬼哭狼嚎,天崩地裂…… 官渡大战之后,曹营如日中天,各路诸侯纷纷来贺,荆州、江东、西蜀、汉中……就连辽东-公孙度,也派人送来大批礼物,表示臣服之意,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汉中的道士们来斗法了,这可如何是好呢? 平心而论,萧逸不怕天下英雄,也不怕征战沙场,那怕面对百万雄师呢,也能从容不迫的应对,可是辩论道义就不行了,双方力量差距太大呀! 自从张道陵创立‘五斗米教’,祖孙相传三世,教徒几十万之众,教义精深,道术高强,就连巴蜀一带的巫教,也让他们打败了,真可谓高手如云呀! 再看萧逸的小道观,老婆、妹子、儿子……就连没出生的也算上,拢共不过十个人,其中有一点道行的,只有萧逸一个人,以一己之力对抗数十万众,无异于精卫填海,胜算何其渺茫呀? 话又说回来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为了‘纯阳道观’的荣誉,萧逸决定拼死一战,宁可五雷轰顶而亡,不能怯弱逃避而生……自己是一个有尊严的道士! 接下来,萧逸沐浴更衣,换上一件阴阳水火袍,背着一柄紫薇太极剑,先去了小家庙,祭祀师傅-出尘子,又召集全家老小,准备出门迎战,就连没满月的儿子,也裹着道袍抱出去了,好歹也算小道观一员,府邸的亲兵、侍从、丫鬟跟在后面,壮大声势,站脚助威!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萧逸领着家人离开大堂,直奔侯府大门而去,准备会见汉中道士们,腿还没迈出大门呢,突然又折返回去了,把一本《道德经》塞进怀里,这才二次出门迎敌,心中真的没底呀! 当初在小道观生活,萧逸痴迷与武艺、骑射、采药、砌炕、酿酒、挣钱……爱好十分广泛,唯独对道家经义,一点兴趣也没有,完全是左耳进、右耳出,苦苦的修炼好几年,只会背诵一段《清心咒》,至于请神、驱鬼、画符、念咒……统统的不会! 书到用时方恨少,临阵斗法道行低,如果再有一次机会,萧逸一定放弃玩耍,虚心学习,好好研究道家经典,就算没法降妖除魔,好歹也能吓唬人吧,一会真的辩论道家经义,估计不出三句话,自己就得露馅了…… “无量天尊!--道友们远道而来,登门探讨道家真义,无愁子不胜荣幸,上天如此眷顾,何愁道家不兴呢?” 到底是沙场宿将,心里素质极好的,萧逸面带微笑,从容不迫,行走之间仙风道骨,尤其一双眸子中,仿佛藏有百万神兵! “大司马日理万机,尚且出门接见我等,贫道真是荣幸万分,不过吗,今日以道会友,不论官职高低,若有得罪之处,还请海涵一二!” 人的名,树的影,鬼面萧郎一出场,老道们顿时不淡定了,齐刷刷的后退一步,有的面色发白,有人浑身颤抖,还有人眼神乱转,大有夺路而逃的架势,没办法,他们心中同样没底呀! 萧逸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威名远播于四方,又是一名道家弟子,自然有几分神秘色彩了,各种传说流入汉中,已经完全变了样,都说他道法高深,能够呼风唤雨、撒豆成兵,又喜欢拘役王者灵魂,指挥阴兵上阵杀敌,比起当初的张角,还要厉害三分呢! 另外吗,萧逸手握重兵,又有‘杀神’的威名,万一得罪狠了,恐怕人头不保,因此上,张卫耍了小聪明,只是以道会友,不要牵扯世俗,鬼面萧郎的权势,他们真心得罪不起! “大道无形,变化万千,可分成长生、符箓、炼丹、请神、驱鬼……不知几位道友前来,想要比拼那一门呢? 萧逸一边装腔作势,表现出极深的道行,一边向小静递眼色,如果情况不妙,就让娘子军出来搅局,好歹糊弄出去呀! “正一道博大精深,乃是天下第一道家门派,我等后辈子弟无能,可也学了几手法术,特来请教一二……” 张卫敢于登门斗法,自然有几分把握的,他们准备了三项比斗,分别是:油锅捞金、白日捉鬼、三昧真火! 此三项神奇法术,乃是‘五斗米教’不传之秘,多年来忽悠几十万教众,从来没有失过手,这次全都拿出来了,忽悠一下中原百姓,如果事情顺利的话,也许能招募百万教徒,那个时候吗……呵呵! “不是辩论道义,而是比拼法术……老道师傅明鉴,他们自己来送死的,徒儿只好成全一下了!” 听完对方的要求,萧逸神色不变,暗暗长出一口气,说到念咒、画符、请神、炼丹……自己一窍不通,可是比拼法术吗……哥当过化学课代表呦! 记住网址:m. 正文 第四章油锅捞金 ?·?K?A看N?S?H?U看·C?C??· 一口五尺大小的赤铜锅,足有五六十斤的重量,就摆在了侯府大门前,倒进去两大坛子油脂,颜色微黄,聚而不散,乃是上等的野猪油,底下架上干柴,再用火绒点燃,大约两柱香的功夫,油脂开始沸腾了,上下翻滚,油腥乱溅,散发出浓郁的香味…… “叮咚!……叮咚!……” 紧跟着,一位须发皆白的老道士,从怀中摸出五枚金钱,随手扔进了赤铜锅中,然后负手而立,一脸的自信之色,这套把戏他玩了一辈子,从来没有失过手,今天也不会例外的! 所谓‘油锅捞金’,就是把金钱扔进沸腾的油锅里,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法师只有一双空手,就把金钱捞取出来,而且双手不能受伤,这才是神功大成! 要知道,油锅沸腾,温度极高,稍微沾上一点点,也会烫出血泡来,双手如果放进去,顷刻间皮开肉绽,只剩下一副骨头架子,这么危险的事情,只有法力高深之人,才能做到毫发无伤,五斗米教信徒如云,这一手绝活功不可没! “油锅中捞金,不过小技尔,听闻大司马-星君转世,道法高深,可否小试身手,也让贫道开开眼界呢?” 老道名为‘云峰子’,乃是五斗米教元老之一,善于画符、炼丹、驱邪……尤其是‘油锅捞金’之术,玩的出神入化,从来没遇到过对手! 不过吗,也许是高人做久了,自己感觉太良好了,老道想挑衅一下萧逸,让对方心生畏惧,借着这块‘踏脚石’,自己也好扬名立万,招收更多的信徒……于是乎,悲剧也就开始了! “呵呵!-昔日山中学艺,师傅教导仙术,在下虽然天资不高,却也学了一些皮毛,既然道友邀请,在下就献丑了!” 谁也没有想到,萧逸真的接招了,只见他摸摸鼻子,露出一丝怪异的笑容,迈步来到油锅前,屏气凝神,不动如山,准备施展法术…… 身为穿越一族,萧逸没有作弊器,却有两千年的知识,从对方准备道具开始,他就仔细的观察着,还走到下风处,用鼻子闻了闻,又掐着手指头,计算了燃烧的时间,做到了心中有数! “大司马武艺高强,能征善战,莫非还会仙家妙术,这可从未听说过呢?” “大司马是星君转世,有天罡之气护体,区区的油锅捞金,应该不成问题吧!” …………………………………………………… 说出的话,泼出的水,眼看萧逸真的接招了,老道知道弄巧成拙,可也没法补救了,只能退倒一边去,至于周围的人群,全都睁大了眼睛,等待奇迹的发生呢! 有人看热闹,就有人在担心,看到萧逸真要用一双手,在沸腾的油锅中捞金钱,无愁侯府的人坐不住了,稻香、赵雨上前一步,就准备把萧逸拉回来,一点面子不算什么,伤了爱郎她们会心痛死的! “嗖!……嗖!” 那知二人刚一动身,就被小静给拉住了,附耳低语了一番,让她们稍安勿躁,兄妹相处多年,大哥的品性如何,小静太清楚不过了,凶狠如狼,狡猾如狐,从不做亏本之事,没有十足的把握,他是绝不会下场的! “道法自然,修我金身,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嗨!” 再看萧逸-沉腰坐马,气运丹田,大吼一声之后,右手飞快伸入油锅中,瞬间又收了回来,而后轻轻的展开,五枚金钱皆在掌中! 捞出金钱之后,萧逸向人群走去,高举着自己的手掌,让人们看的清楚一些,不红不肿,不破不损,一根汗毛也没伤到,只是沾了一些荤油罢了! “大司马神通广大,法力无边,真乃天人下凡呀!” “大司马星君转世,金身不灭,小民们崇敬至极!” ………………………………………… 萧逸走过之处,人们彻底的沸腾了,欢呼声响彻云霄,还有人跪倒磕头的,‘油锅捞金’这样的法术,以前只是听老人说过,今天算是大开眼界了,大司马身怀仙术,难怪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呢! 萧逸整整转了两大圈,让所有人看清之后,又跟家人们交谈几句,让他们彻底的放心,这才回到油锅前,把五枚金钱扔了回去,向着老道们做个手势……这回该你们出场了! “刷!-刷!-刷!……完了!全完了!” 萧逸捞出金钱之时,老道们就明白了,这局他们彻底输了,而随着时间推延,脸色越来越差,由红变白、由白转绿……最后黑如锅底一般! 轮到他们捞金钱之时,老道们连退三步,谁也不敢靠过去了,大家心里清楚的很,过去没有好果子吃,问题是,如果不过去的话,恐怕下场会更惨呢! “五斗米教的老道怕了,自己吹出去的牛,这下收不回去了吧?” “还以为道家高人呢,原来一群牛皮大王,汉中没有能人了吧?” ………………………………………… 看到道士们犹豫不前,围观的人们叫喊开了,讽刺挖苦者有之,大声嘲笑者亦有之,就连五六岁的小娃娃,也在不停的用手刮脸……真是羞羞呢! “咱们千里远行,深入中原腹地,就是为了扬名立万,抢夺道家之正统,还望诸位拼死一搏,莫要坠了神教威名,否则的话,教规无情!” 在众人的嘲讽之下,张卫挂不住面子了,向法师们做起了动员,又摸摸身后的宝剑,目光中一片杀伐之意! “罢了!-此事皆因老夫而起,唯有舍身取义,杀身成仁,也算对得起神教了!” 云峰子长叹一声,迈步来到了油锅前,一脸的决绝之色,事到如今,有进无退,否则回到汉中之后,只怕下场更加惨烈呢,那就不是油炸一只手,自己恐怕下油锅洗澡了! “呀!……啊!” 想到这里,云峰子双眼一闭,右手飞快伸进油锅里,而后一阵青烟升起,发出一声惨烈的叫喊,人也倒在了地上,痛的来回翻滚,鬼哭狼嚎,再看他的右手,皮开肉绽,弯曲变形,有些地方还露出了白骨,显然是彻底废掉了! 眼看同伴受了重伤,老道们一拥而上,又是掏丹药,又是看伤势,顿时忙做了一团,可是没折腾几下,惨叫声就停止了,原来云峰子忍受不住,已经痛晕过去了! 张卫也走上去,查看云峰子的伤势,右手彻底废了,再无恢复的可能,而且火毒上涌,直逼五脏六腑,恐有性命之忧呢,要想活命只有一个办法…… “擦!……刷!” 想到这里,张卫拔出宝剑,寒光一闪之间,砍掉了云峰子的右手,让人用药包扎之后,抬回驿站修养去了,不管怎么说,一条老命算保住了! 无愁侯府门前,萧逸一直负手而立,看着老道自己挖坑,再自己跳下去,心中很是畅快,一群招摇撞骗的家伙,也敢来班门弄斧,自己替天行道,也算为道家清理门户了! 所谓的‘油锅捞金’,不过是江湖骗术罢了,倒进去的两坛荤油里,其实掺杂了一些白醋,二者颜色相近,肉眼难以辩别,可是鼻子灵敏者,能够闻到一股酸味,白醋的沸点较低,遇热很快沸腾起来了,远远的看上去,整个油锅都在沸腾中,其实一点也不烫手! 萧逸以前上化学课,做过类似的实验,这才敢从油锅里捞金钱,而后他故意转圈子,就是在拖延时间,等到金钱再扔回去时,锅里的油真的沸腾了,云峰子是血肉之躯,就算练过一点功夫,也被烫的皮开肉绽,这就是以往的经过了,天下没有仙术,人间只有骗术! 另外吗,宗教之力,不容小觑,它可以蛊惑人心,控制灵魂,一旦被歹人利用了,就会掀起惊涛骇浪,最后祸国殃民,张角的太平道-黄巾之乱,就是最好的例子了! 当然了,如果掌握住宗教,也能劝人向善,和谐相处,起到稳定人心的作用,萧逸多年的愿望之一,就是整合天下道门,去芜存箐,教化人心,做一些利国利民的好事! 智者役神,愚者役于神,宗教这柄双刃剑,绝不能让别人掌握了! “大司马-道法高深,修成了不灭金身,不愧是道家真传弟子,我等自愧不如呀--佩服!” 张卫等人明知被坑了,却不敢揭穿出来,只能打落牙齿肚里咽了,否则就是自己拆台,万幸的是,他们还有第二手准备--白日捉鬼! 正文 第五章白日捉鬼 天地生人,人死有魂,或上天成神,位列仙班,享受香火祭祀;或入地为鬼,孤苦无依,游荡三界之中,对于鬼魂这种存在,人类的感情极为复杂! 一方面:人们希望有鬼魂存在,这样一来呢,自己阳寿耗尽之后,可以在另一个世界,以鬼魂的形式存在下去,继续享受美好生活,不至于魂飞魄散,归于虚无! 另一方面:人们对鬼魂很是畏惧,担心接触之后,会折损自己的阳寿,因此上,又对鬼魂做出很多限制,最为重要一条就是,只能晚上游荡,不能白天现形,否则灰飞烟灭、永不超生! 现在有人宣布,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捉到一只阴魂恶鬼,百姓们顿时沸腾了,纵然心中畏惧,还是睁大了眼睛,想看看鬼魂的样子,有些时候呢,好奇心可以战胜一切! “呜!-呜!-呜!” “吼!-吼!-吼!” ……………………… 捉鬼仪式开始了,三十六名赤衣大汉,高举着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做出一副如临大敌的姿态,二十八名星宿童子,蹦蹦跳跳,来回穿梭,还从怀里掏出雄黄粉,不停的四处抛撒,据说可以克制阴魂! 紧跟着,一名白眉老道出场了,一手抓着黄符纸,一手握着七星剑,脚踩八卦方位,目光四处打量,仿佛在寻找着鬼魂,此人名为‘龙元子’,也是五斗米教的元老,最善于画符、捉鬼、驱邪了,深的张鲁兄弟的倚重,这次也派到许昌城来了! “五星镇彩,光照玄冥,千神万圣,护我真灵,巨天猛兽,制伏五兵,五天魔鬼,亡身灭形,所在之处,万神奉迎……急急如律令!” 龙元子一边口念咒语,一边挥舞七星宝剑,动作利落,神韵潇洒,卖相非常的好看,不过吗,鬼魂不能无端现形的,必须找一个载体,那就是…… “逮!--仙家妙术,法力无边,此人晦气缠绕,必有恶鬼附体!” 龙元子从人群之中,拽出一个容貌丑陋的青年,把黄符纸贴到了对方胸膛上,又掏出个紫金葫芦,灌上一大口药酒,猛地喷了出去…… 片刻之后,神奇的一幕出现了,黄符纸上显出一个鬼影,张牙舞爪,其色纯蓝,仿佛要破纸而出,吞噬生灵一般,百姓们纷纷后退,有一些胆小的妇孺,已经哭泣起来了…… 再看老道-龙元子,面色苍白,步伐踉跄,一副元气大伤的样子,可是眼角眉梢上,却透出一股得意之色,光天化日之下,自己真的捉到鬼了! “仙师法力高深,真的捉到恶鬼了,张牙舞爪的样子,看着就浑身发冷!” “难怪此人容貌丑陋,原来是鬼魂附体呀,真是‘丑鬼’遇到‘恶鬼’了,吓得我的小心肝……” ………………………………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光天化日之下,恶鬼真的出现了,百姓们在惊恐之余,对仙师们的法术,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至于那位丑陋青年,却挨了不少的讽刺,还有小孩用石头扔他呢! 现在人们期盼的,就是仙师大显神威,赶快把蓝皮恶鬼收了,以免的它祸害人间,那个丑陋青年吗,一起下地狱的好,反正他的容貌,三分不像人,七分好似鬼! “愚蠢百姓,以貌取人,杂毛老道,全都该死,一朝手握杀人剑,屠尽汉中百万兵……还有鬼面萧郎,也不是什么好人!” 庞统快要郁闷死了,自己一个无辜的看客,怎么就恶鬼附体了呢,堂堂的荆襄才子,竟然像只猴子一样,让人们围观、唾弃、扔石子……真是奇耻大辱呀! 纵然掬尽三江水,难洗今朝满面羞,庞统暗暗的发誓,自己早晚统领大军,踏破汉中的城池,杀他个干干净净,至于现在吗,只能暂且忍辱一下,如果往外跑的话,恐怕会让人乱棍打死吧! “这是一只蓝皮恶鬼,已经显出原型了,不过吗,贫道法力微薄,难以降伏此鬼,大司马星君转世,本领高强,可否辛苦一下,为世人除此恶鬼?” 龙元子指着蓝色鬼印,把难题推给了萧逸,刚才的油锅捞金,让他们丢了面子,这一局必须扳回来,至于这只恶鬼吗,可是水火不亲,刀枪不怕…… “呵呵,降妖除魔,我辈本份,谈不上什么辛苦,既然道友法力不支,那就暂退到一边,看看在下的手段吧!” 萧逸迈步上前,围着丑陋青年转了两圈,又摸摸黄符纸上的恶鬼,心中丝毫没有畏惧,反而生起了钦佩之情,这些五斗米教的道士,真是不一般呀,这种宝贝都弄出来了,堪称是化学界的鼻祖! 道家起源于春秋时期,崇尚天地人合一,追求长生不老之道,平时除了观星、画符、捉鬼……最喜欢的就是炼丹了,就是把金、银、美玉、朱砂……之类,统统扔进炉子里煅烧,再把炼出的重金属混合物,以大无畏的精神吞服下去! 上千年过去了,吞服丹药的道士无数,羽化成仙的一个没有,翻眼蹬腿的不计其数,即使如此,道家子弟前仆后继,不断用生命探索着…… 当然了,万事有弊就有利,道士们没能炼出仙丹,却炼出一些奇怪的东西,比如腐蚀性很强的液体,还有会变色的液体……这些东西不能长生,却有别的妙用呢,比如斩妖除魔,或者装神弄鬼! “此物来历不凡呀,乃是十三层冰山地狱中,逃脱出的千年恶鬼,极阴极寒,穷凶极恶,要想斩杀此等恶鬼,还需借助一些纯阳之水……” 说话之间,萧逸拔出紫薇太极剑,开始舞动起来了,只见人如虎,剑如龙,快似闪电,慢似细雨,动作煞是好看,仅以卖相来说吗,落了龙元子好几条街! 萧逸一边舞剑,一边思索着对策,这一局必须赢得干净漂亮,挫折老道们的锐气,至于丑陋青年吗,却被彻底的忽略掉了! 这也不奇怪,马有品相,人论卖相,这是一个刷脸的世界,将军有刚猛之貌,文官有威仪之风,就连做皇帝的人,也要方面大耳、龙行虎步,否则的话,望之不似人君,镇不住万里江山! 可惜的是,庞统一点颜值也没有,身材矮小,容貌丑陋,气质全无,比凡夫俗子还不如,说他是王佐之才,真是鬼都不信呢! 又是几个漂亮动作,萧逸的剑势一收,向着宝贝儿子走去,天生万物,可分阴阳,所谓的‘纯阳之水’,就是童子尿了……咸、寒,无毒,主治寒热、头痛、瘟气,最重要的是,尿液为酸性物质,遇到试纸出现红色! “嘘!嘘!……哗!” 让赵雨抱好儿子,解开了襁褓,露出***,把紫薇太极剑放下面,萧逸嘴唇撅起,轻轻的吹起了口哨…… 父子天性,配合默契,听到老爸的口哨声,萧大公子眉头一皱,全身上下一起用力,***颤抖了几下,一股水流喷发出来了,颜色微黄,热气腾腾……天气干燥,有点上火! 有了纯阳之水助阵,萧逸顿时来了精神,二次来到丑陋青年面前,挥舞着紫薇太极剑,在黄符纸上刮了三下,紧接着,神奇的一幕出现了…… 剑锋刮过之处,出现了三道殷红,仿佛恶鬼被斩杀之后,流出的鲜血一般,赤红耀眼,清晰可见,紧接着,萧逸手腕一翻,用剑尖挑起黄符纸,极速的旋转起来,片刻之间,黄符纸碎成粉末,随风飘荡无影了! “大司马神威盖世,降妖除魔,不愧是道家真传弟子!” “大司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真乃天人下凡也!” ………………………………………… 围观百姓无不惊骇,不少人跪倒在地,拼命的磕头不止,这次真是见到高人了,大司马星君转世,名不虚传! 至于倒霉的庞统吗,无奈的抱拳行礼,表示感谢之后,扭头钻进人群之中,迅速的消失不见了,今日之侮辱,永世不忘! 顺利除掉了恶鬼,萧逸收回紫薇太极剑,擦擦头上不存在的汗水,背负双手,傲然而立,一副得到高人的风范! 其实以萧逸的知识,只要略施一点手段,绝对能玩死几个老道,还让他们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不过吗,为了给儿子祈福,萧逸立誓‘百日不杀’,这才高抬贵手,放了对方一马! “大司马道法高深,斩杀恶鬼,为人间除一大害,真是功德无量,贫道自愧不如……佩服!佩服!” 以为万无一失,结果一败涂地,龙元子面如死灰,却又无可奈何,只能是俯首认输了,不管怎么说,自己全身而退的,总比丟胳膊断腿强多了! “大司马学究天人,即能安邦治国,又有仙家妙术,真乃道家之大幸,第三场比试吗,就让贫道出手吧!” 人影晃动之间,张卫亲自出场了,三场斗法比试,已经输了两局了,再不扳回一局,他们只能滚回汉中,再也无颜踏足中原了,三昧真火,天师真传,不信有人能破解! 记住网址:m. 正文 第六章买椟还珠 一看书?·· 人体内有三种火,一曰:目光之火,二曰:意念之火,三曰:气动之火,三种火焰合而为一,就是三昧真火了,此火以人为炉,以道为源,充满了正义之气,乃是道家至宝,轻易难得一见呢! “赫赫阳阳,日出东方,吾敕此符,普扫不祥,口吐三昧之水,眼放如日这光,捉鬼用天蓬力士,破病用镇煞金刚……” 张卫双手抱元,气沉丹田,口念‘圣火降魔咒’,一脸的庄严之色,就以形象而言,很像一位得道高人,百姓们都睁大了眼睛,等待神奇一幕的出现! “哇呀!……噗!” 只见张卫一蹦三尺,两只长袖上下飘摆,犹如飞舞的蝴蝶一般,而后猛地张开嘴巴,喷出一股白色火焰,足有四五长短,威势极为惊人! “吼!……吼!……吼!” 十几名老道围绕过来,纷纷的拔出法器,做出降妖伏魔的架势,赤衣大汉、皂衣道童齐声呐喊,不断的挥舞旗帜、兵器,一时间,火光闪烁,烟雾迷茫,真好似天神下凡了! “好!-好!……口喷火焰,神乎其技,烟雾声响,配合默契,这样的表演水平,千载之后也难超越!” 萧逸神情激动,不断的拍手叫好,又在怀里摸了几下,可惜没带着金钱,不然一定扔几个捧场,表演的太精彩了! 变脸、喷火、水袖……若干年之后,并列川剧三大绝技,每次演出之时,场场爆满,一票难求,萧逸前世是个穷小子,没钱去看表演,一直引以为憾,万万没有想到呀,今天终于圆梦了,还是免费的演出,老天待自己不薄呀! 喷火看似奇妙,原理其实简单,事先准备好一根细管子,里面放入松香、白磷、碳末,两端封闭之后,藏在演员的袖子中,需要表演的时候,把两边的塞子拔下,偷偷放入口中,运足丹田之气,猛地喷发出去,白磷的燃点很低,与空气摩擦就会燃烧,这就是三昧真火了! 话又说回来了,原理上并不难,操作起来也不容易,手疾、动作隐蔽不说,那一口丹田之气,没有十年八载休想练出来,若是气力不足,表演失败事小,还会引火烧身呢,另外吗,想喷出三昧真火,除了不要命,还得不要脸! 秦汉时期,科学技术落后,没法化学提炼白磷,只能在自然界中搜集,最容易出现白磷的地方,就是农家的茅房里了,尤其是沉年老坑、味道浓郁,经过尿碱常年的渗透,会出现一些白磷粉末,也容易引发火灾…… 可以想像的到,某位道家前辈,在厕所里‘参悟’的时候,发现了这一自燃现象,反复的琢磨之下,发明了三昧真火,又传到了张鲁兄弟手中,成为了五斗米教的秘术,由此估计,张鲁兄弟也很少施展,一是难度太高,容易引火**;二是太过恶心,毕竟是茅房的产物! “三昧真火,道家至宝,降妖除魔,法力无边,大司马道行高深,可曾修炼出此火呢?” 表演完成之后,张卫从腰间取出一个葫芦,用清水反复漱口,这才开口问话,不过吗,中气不足,吐字模糊,显然是训练不足,让火焰伤到舌头了! “呵呵!……三昧真火,名不虚传,的确是道家至宝,不过吗,当初深山学艺之时,恩师传下一件法宝,正供奉在家庙之中,今日既然有缘,就拿出来献丑了!” 萧逸唤过妹妹小静,附耳低语几句,后者点头之后,返回侯府之中,然后吗……直奔哥哥的卧室,那里藏着不少宝贝呦! “三清法师真传,道家顶级法宝,开天辟地-降妖伏魔-无坚不摧-无物不焚……紫金莲花盏在此!” 片刻之后,小静兴冲冲跑回来了,手中高举一只灯盏,紫金打造,光芒夺目,下雕猛虎,上盘蛟龙,充满了古朴之色,一看就不是平凡之物! “青莲地心火,生于大地深处……十年成灵,百年成形,千年成莲,大成之时,莲心生一簇青火,故称‘青莲地心火’,此火威力莫测,遇风不灭,遇水不熄,可以克制一切妖魔鬼怪!” 萧逸举着紫金灯盏,开始吹起了法螺,反正也不上税,不吹白不吹的,而后摘下了紫金灯罩,粗大的灯蕊遇到空气,自己就燃烧起来了,仿佛一簇青色莲花,摇曳生姿,煞是好看! “此灯品相不凡,却只是一簇火苗,要说遇风不灭,遇水不熄,大司马未免夸大了吧?” 看着摇曳的青色火焰,张卫坚决的摇摇头,越是道家子弟,越不相信神话,神水、神火、神仙……都是骗人的鬼话,再说了,水火相克,自然之理,从未见过例外的! “是真是假,试试就知,道友若能熄灭此火,道家正统之名,在下拱手相让!” “一言为定,此火真的遇风不灭,遇水不熄,我等立刻返回汉中,从此不踏入中原半步!” “呀!……噗!” 张卫接过紫金灯盏,沉腰坐马,气运丹田,猛地一口气喷出,再看青色小火苗,微微晃动了几下,火光明亮,果真不灭! “噗!……噗!噗!” 张卫不死心之下,使出吃奶的力气,又是猛吹了几下,还是一点用处没有,这个时候,其他老道也坐不住了,纷纷的围拢过来,大家齐心合力,一个劲的猛吹,问题是,大家的腮帮子都酸了,灯火明亮如初! 风吹无效,那就用水,老道们取出宝葫芦,往嘴里倒入了法水,再猛地喷出去,一时间,水花飞舞,口水如雨……可惜的是,几只葫芦的法水喷完了,青色火苗依旧不灭,反而旺盛了几分呢! “青莲地心火,果然是天地神火,听名字就不一般!” “大司马星君转世,能够运用如此神火,难怪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呢!” …………………………………… 地心神火,遇风不灭,遇水簇熄,不止老道们傻眼了,百姓们也是议论纷纷,有人双膝跪倒在地,向着神火磕头许愿,保佑一家老小平安呢! “智者役神,愚者役于神,古人诚不欺我,只是一点小手段,就引来万人朝拜,自己那天不领兵了,当个神棍也不错呢!” 侯府大门台阶上,萧逸目露狡颉之色,心中暗暗的自语,东方神仙也好,西方天使也罢,无非一个‘骗’字,骗得人少了,被骂做神棍,骗得人多了,那就是宗教了! 这盏紫金莲花灯,原名就做‘寻宝灯’,是盗墓贼的专用,墓穴之中,阴暗潮湿,照明极为困难,因此上,就有人发明了这种灯,内部加粗灯蕊,外部安装花瓣,自然防风、防水,不容易熄灭了! 萧逸也是偶然之间,从黄鼠手里得到此物,利用自己的化学知识,又在灯蕊里加入硫磺、硝石、石灰、木炭,让它变成了长明灯,也方便‘掘子军’们干活,没想到今天恰好用到了! 至于‘青莲地心火’的名字,是萧逸前世喜欢的一本小说中,出现的一种天地异火,名字即拉风,又响亮,也就借来一用了,反正自己人在东汉末年,也不担心版权的问题……呵呵! “大司马星君转世,法力高深莫测,今日算是领教了,我等立刻返回汉中,永不踏入中原半步!” 三场斗法,一败涂地,张卫满脸的羞涩,抱拳认输之后,就准备带人离开,那知刚要迈动脚步,肩膀就被一只大手抓住了,顿时通体酸麻无力,再也无法移动分毫! “道友远路而来,登门即是贵客,岂能如此离开呢,还是入府休息一会,让在下略尽地主之谊!” 出手的正是萧逸,今日一番比试吗,打脸只是手段,降伏才是目的,五斗米教称霸汉中,信徒几十万之众,如此一股庞大力量,岂能轻易的放过呢! 再说了,百家争鸣即将开始,萧逸的全家老小,也不过十几个人,比起儒、墨、法、兵……几个门派,真可谓势单力孤了,总不能带着几个妹妹,抱着未满月的儿子,上台与诸子百家论战吧? 这些五斗米教的道士们,虽然斗法失败了,实力却不容小觑,而且熟知道家经典,如果双方联起手来,共同对付诸子百家,胜算可就大多了,另外吗,今日结下一份善缘,日后大军平定汉中,也就容易的多了! 萧逸神力惊人,在他的五指山下,张卫就像一只小鸡崽,轻而易举的拽进府中,与此同时,侯府亲兵一拥而上,把别的老道也请进去了,那些赤衣大汉、皂衣童子,也有人负责安置,让他们好吃好喝,再送上一些银两! ………………………………………………………………………… 剩下的事就好办了,萧逸在府中大摆酒宴,款待张卫一行人等,又是好言安慰,又是名利诱惑,再加上一阵金钱雨,顺利的折服了众人,几杯酒喝下来后,双方握手言和,变得亲密无间了! 这也不奇怪,张卫一行人来到许昌,本就带着政治目的,或者说试探一下深浅,如果斗法胜利了,他们就招募信徒,扩大五斗米教的影响,日后大军挺进中原,扫平各路诸侯,建立一个‘****’的国家! 如果斗法失败了,就选择一位强权人物,拉拢上私人关系,日后曹军南征北战,发动统一战争之时,张氏也能继续称霸汉中,再退一步,就算不能割据城池了,起码还能保全富贵! 一番斗法下来,张卫是心服口服、外带佩服,自己引以为傲的仙术,在人家面前不堪一击,萧逸尚且如此厉害,后面的丞相-曹操就可想而知了,绝对是胸怀四海,横扫八荒的大英雄! 张卫已经想好了,回到汉中之后,就劝告自家兄长,尽量的靠拢曹营集团,多多进贡金银珠宝,做出臣服的姿态,也为张氏留一条退路! 双方各有所需,自然一拍即合了,最后达成协议,纯阳、正一,同为道家正统,双方携起手来,一起迎战诸子百家! 酒足饭饱之后,萧逸端茶送客,让亲兵护送张卫一行人,到驿馆里好生休息,自己则返回小家庙,再次焚香上拜,感谢老道师傅保佑,自己一定会光大道门,使之成为大汉国教,千秋万世,传承不断! 斗法-获胜,谈判-收服,今天遇到的事情,可以说一帆风顺,不过吗,满心的喜悦之中,萧逸总觉得有点不对劲,自己似乎忽略了什么事,或者什么人,用四个字来形容……买椟还珠! 正文 第七章凤雏的报复 常言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复仇,刻不容缓’,庞统性格狭隘,内心阴暗,从不以正人君子自诩,做事没有底线,复仇不择手段,因此上,当他受到侮辱之后,立刻开始了复仇计划! 要想复仇雪痕,首先要有一个目标,庞统一点没有犹豫,直接把矛头对准了萧逸,按理来说,侯府门前的事情,张卫等人才是罪魁祸首,萧逸不过顺势而为罢了,还以巧妙的手段,化解掉了一场风波,非但无过,反而有功! 可在庞统的心中,事情完全不一样了,张卫等人犹如蝼蚁,纵然是碾碎成粉了,也没什么乐趣可言,相反的,萧逸文武双全,乃是一只九天鲲鹏,唯有打败这样的对手,才能享受复仇的快感,也能证明自己的强大! 话又说回来了,萧逸何许人也,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号称‘天下第一名将’,恨他入骨者不计其数,敢于复仇者寥寥无几,不客气的说,天下豪杰虽众,堪与萧郎为敌的,不过一掌之数,能够打败萧郎的,更是一个也没出现呢! 再看庞统的资本呢,年纪轻轻,无权无势,手上没有一兵一卒,只有一个万事和为贵的叔叔,处处限制他的行为,身处许昌城之中,又是曹营的老巢,真是天时、地利、人和,一样也不占呀! 做个比喻吧,庞统想要对付萧逸,犹如一只刚出壳的小雏鸡,挑战九天之上的鲲鹏,双方力量差距之大,无法用数字来计算了,除了勇气可嘉,胜率微乎其微! 不过吗,天下间有一种人,足智多谋,腹黑心狠,善于利用一切条件,完成‘以小搏大’的壮举,很不幸的,庞统就是这种人,他要用事实告诉世人,自己不是一只小鸡雏,而是翱翔九天的凤凰,还是一只好斗的凤凰! “鬼面萧郎,绝世杀神,天下人畏之如虎,唯有我襄阳-庞士元,非要捋一捋虎须,看看谁技高一筹!” 设定复仇目标之后,庞统取来了笔墨,按照那天的记忆,画了一副萧逸全身像,就挂在自己卧室中,对画凝视,冥思苦想,图谋报仇之事! 以萧逸的权势地位,正面与之为敌,无异于自取灭亡,不过吗,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再强势的英雄豪杰,也有一处致命要害,霸王的妇人之仁,韩信的优柔寡断,霍去病的锋芒毕露……只要找到要害,再抓住了机会,蝼蚁也能移动山岳! 庞统不亏是凤雏,天生的谋略之才,冥思苦想了两天,终于想到一条计策,又反复思索过程,确定没有疏漏之后,迅速的实施起来了…… 接下来,庞统梳洗打扮一番,让自己尽量平凡一些,看着不算太吓人,(容貌俊美之人,想要平凡一些很难,容貌丑陋之人,想要平凡一些更难),而后请示了叔父-庞德公,以出门散心为理由,保证绝不惹是生非之后,迈步离开了小客栈,向附近的一家酒楼走去…… 酒楼、茶馆、赌场……三教九流,鱼龙混杂,无论是打探消息,还是传播消息,都是非常便利的,庞统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上一壶好酒,几个肉菜,再结识几个朋友(喜欢多嘴多舌,传播小道消息那种),然后吗,把‘大司马星君转世,斗法大破正一道’的事情,添枝加叶之后,再给众人讲述一遍! “话说当日之事,在下亲眼得见,大司马身穿八卦道衣,手持紫薇宝剑,真好似天神下凡一般,信手用出青莲地心火,大败五斗米教的仙师们,当时天显彩虹、龙吟虎啸…………” “好!……很好!……说的很好!” ……………………………… 不得不说,庞统容貌另类,口才也很出众,一番故事讲出来,条理清晰,生动活泼,人们听得如痴如醉,不断的鼓掌叫好,有的豪客听高兴了,还扔出来几块碎银子,关于鬼面萧郎的故事,人们可是百听不厌的! 酒足饭饱,故事讲完,在人们回味余韵之时,庞统悄悄的离开了酒楼,摸着沉甸甸的赏银,面带着得意之色,向着下一家更豪华、客人更多的酒楼走去,报仇雪恨还能发财,真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呢! 天下之事,熟能生巧,巧能生精,讲故事也是如此,庞统每到一处酒楼茶肆,必然登上高台,大讲特讲一番,故事越讲越精彩,表情越演越到位,倾倒了大批的听众,也得到了很多赏银,捎带着,还有一个‘丑面书生’的称号,响彻了许昌的大街小巷! 几天之后,庞统感觉差不多了,抱着数百两银子,消失在人们视线中,回到客栈眯起来了,可是的‘鬼面萧郎-星君转世’故事,却迅速的传播开了,各处的说唱艺人们,纷纷自编自导、登台表演,赚取大量报酬同时,也在不断的演绎故事…… 故事要想打动人心,必须出奇出新才行,许昌的说唱艺人中,不乏奇思妙想之辈,他们添枝加叶、反复注水,不断的丰富内容,故事越发的好听了,主人公也法力无边了! “大家知道吗,大司马星君转世,法力无边,先后用出了青莲地心火、九龙金祖火、净莲妖火……烧的道士们鬼哭狼嚎!” “大司马天神转世,神通广大,不断用出了各种异火,还召唤出了天兵天将、鬼兵鬼将……难怪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呢!” “诸侯征战,民不聊生,幸亏天降英杰,大司马神威盖世,必能扫平四海,一统九州,还百姓一个朗朗乾坤,这才是真命之主呀!” ………………………………………… 众人拾柴火焰高,故事越讲越骚包,在一众说唱艺人口中,萧逸的位置无限拔高,超过了白起、李牧、廉颇、卫青、霍去病一切名将,隐隐约约之中,快要比肩汉高祖、光武帝了,估计再过几天,‘天下共主’这个称呼,也就要扣上去了! …………………………………………………………………………………… “是谁在陷害我?那个王八蛋造的谣言,老子圈圈叉叉你祖宗十八代……这次坑死哥了!” 无愁侯府-大堂中,萧逸蹲在地上,一个劲的拔头发,小黑脸上满是愁容,万万没有想到呀,自己不过略施手段,打败几个汉中法师,竟然引出惊涛骇浪来了! 名声是把杀猪刀,一刀一刀斩天骄,多少英雄豪杰,就是为名所累,最终引来了杀身之祸,翻开史书看一看,春申君、信陵君、孟尝君、平原君……战国四公子,名声满天下,几乎奉为神明了,那个有好下场了,这就叫捧的越高,摔的越狠呀! 萧逸一直谨慎小心,就是怕功高盖主,受到丞相大人的猜忌,自己就没好日子过了,没想到呀,日防夜防,暗箭难防,硬是让一群说唱艺人,把自己推上风口浪尖了! 我的乖乖呀,真命之人、天下共主……这样的敏感词汇,岂能用在一个手握重兵、战功显赫的将军身上,这是明白告诉世人,萧逸会起兵谋反,推翻大汉,取代曹氏,建立一个‘萧氏王朝’吗,就算心里这么想了,那也不能说出来呀? 可以想像的到,谣言传到文武百官耳中、再传到丞相大人耳中,会引起多大麻烦,再想稳固发展,暗中培养势力,恐怕是千难万难了! 萧逸猜想的到,这件事情的背后,一定有一位高手,推波助澜,暗中使坏……他也派出人手,秘密的调查过,问题是,许昌的无数说唱艺人,都在大讲特讲着,故事根源何在,谁也说不清楚了? 幕后黑手可以慢慢找,谣言必须立刻解决,事态再发展下去,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三人成虎的故事,就是最好的例子了! 问题是,谣言众多,千头万绪,该从何处入手呢,如果强行制止的话,恐怕会越描越黑的,到那个时候,萧逸只能带领家小,跑到关中避难去了,而后割据一方,与岳父兵戎相见,杀一个天昏地暗,血流成河…… 置之不理也不行,谣言没有止境的,只会越传越神奇,再过上十天半个月,萧逸就不是星君转世,而是玉帝下凡了,统领天兵天将,拯救亿万生灵……这样的人物一出世,大汉皇帝也该脱袍让位了! 萧逸纵然足智多谋,此时也束手无策了,自己也是血肉之躯,不能破解一切困难的,再说了,暗中下黑手的家伙,绝对是一个谋略高手,想要对付此人,必须请出另一个高手,心更狠、腹更黑、手段更高明…… 假日结束,恢复更新,我会努力的! (本章完) 正文 第八章贾诩的对策 一看书?·?·?K?A看N?S?H?U看·C?C? 曹营集团之中,若论谁的智谋最高,‘鬼才’-郭嘉首当其冲,用计如天马行空,无迹可寻,如果他出手帮助,一定可以破解困局,不过吗,郭嘉是曹操的‘谋主’,关于权利的敏感问题,最好不要询问他,以免得左右为难,伤了朋友之义! 至于荀、荀攸、程昱、毛、刘晔……等人,或是正人君子,不善于厚黑之术,或是谋略不足,无法彻底破局,要想平安度过此劫,必须请一位重量级谋士,萧逸略加思考,立刻想到一个人--贾诩! 贾诩腹黑心狠,号称‘乱国毒士’,预料大事无有不中,猜测人心无有不准,如果他出手的话,一定可以扭转局面,甚至挖出幕后黑手! 要想请人出谋划策,自然的要意思一下了,萧逸从私人宝库中,找出一坛子宫廷御酒,又让人准备几道小菜,而后向侯府书房走去,乱国毒士就在那里呢! “文和先生安好,无愁前来拜访,并有大事请教!” 虽然是自家府邸,萧逸还是敲门而入,以示尊敬之意,这也是对待‘谋主’的礼仪之一! “大司马如此多礼,真是愧杀老夫了,有事吩咐即可,何谈‘请教’二字呢!” 侯府书房中,贾诩手持一柄牛骨刷子,正在清理一些古籍,刷洗干净之后,再用崭新的牛皮绳,一片片的编好它们,动作温柔,极为用心,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 自从进入无愁侯府,贾诩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整理、修补各种古籍,日以继夜,不知疲倦,剩下的时间吗,或是调教一下郭奕,传授自己的厚黑谋略,或是独坐花园,品尝侯府的美酒,小日子过的很惬意! “先生修补书籍,翻译古文,对于华夏文化传承,可谓是功不可没呀,还请饮上几杯,缓解一下身体疲乏!” 萧逸打开食盒,取出几道小菜,又拍开了封泥,倒上两杯美酒,二人相对而饮,完全是平辈论交! 古人云:‘重师者王,重友者霸,重己者亡’,这个时代的上位者,对于谋臣极为重视,平辈论交并不稀奇,行师礼者大有人在,当初周文王在渭水之滨,聘请姜子牙出山辅助,可是‘臣坐撵来君拉车’,龙行了八百四十八步,这才有了大周八百年基业呢! 萧逸的心目之中,只认‘出尘子’老道一人为师,铭刻肺腑,终生不忘,至于其他的人,只能是朋友论交了,可是礼仪方面,与师礼相差无几,也算是礼贤下士了! “老夫当年一时冲动,祸害了江山万民,今日所作所为,不过将功折罪罢了……观大司马眉宇之间,似乎有一股阴霾之气,莫非为了流言苦恼吗?” 贾诩待在侯府中,消息上并不闭塞,对外界的事一清二楚,这要归功于他的弟子--坏小子郭奕了! “流言蜚语之害,犹如暗箭齐发,让人防不胜防,无愁冥思苦想多时,却无破解之道,还望先生有以教我!” “大司马能征善战,犹如一位盘古巨人,顶天立地,力拔山岳,对付几只乱叫的苍蝇,就变得无能为力了,既然如此,老夫充当一次苍蝇拍吧!” 话说之间,贾诩取过一张‘无愁纸’,洁白如雪,亮泽细腻,而后提起了毛笔,在上面轻轻的一点,一团乌黑的墨迹出现了,顿时破坏了美感,而且颜色透入纸背,根本无法擦拭下去,就像一个人为流言所伤,无论怎么解释也没用了! 接下来,贾诩取过了砚台,一把泼出了墨汁,只有一点污垢的白纸,顿时全部变黑了,再见不到一丝白色,做完这一切后,‘毒士’面露微笑之色,却是一句话也没说,这就是他的习惯了,万事从不点透,领悟多少全凭造化了! “先生大才,洞察天机,堪与伊尹、姜尚比肩,日后治国安邦,必为一代开创之臣!” 萧逸何等聪明之人,一点拨就理解透了,墨点落在白纸上,根本无法清除掉的,那就反其道而行,一盒子墨汁泼上去,大家全都变黑了,还能找到一个墨点吗? 现在的情况也一样,自己深受谣言之苦,也没法洗刷干净了,既然如此,何不多拉几个人下水,制造更多的谣言呢,大家全都中招了,自己不就安全了吗,真是绝妙好计呀! 想明白这些之后,萧逸对贾诩的敬佩之情,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了,不愧是‘乱国毒士’,用计又阴、又毒、又不要脸,最为关键的是,自己很喜欢这种风格,因此上,抛出了一个大蛋糕,萧氏若能称王,你就是开国功臣! “呵呵,承蒙大司马看重,老夫不胜荣幸,若有用到之处,愿效犬马之劳!” 贾诩身居书房之中,看似淡泊名利了,其实内心一片火热,只是寻常的荣华富贵,还入不了他的眼界,成为开国功臣,名垂青史之上,那就另当别论了! 再说了,萧郎文武双全,胸怀大志,手段更是毒辣无比,自己若出言拒绝,或是犹豫了一些,恐怕人头不保了,无愁侯府即是富贵天堂,也是龙潭虎穴呀! 问来了破解之策,萧逸心情大好,与贾诩对饮了几杯,又卖力的奉承一番,而后告辞离开了,回到了侯府大堂,让人找来了管家-宋忠! “小人参见大司马,深夜传唤而来,不知有何吩咐?” 宋忠入府数年以来,一直担任着大管家,勤勤恳恳,忠心耿耿,办事也很得力,除了名字另类点,其余的无可挑剔呢! 另外吗,此人长袖善舞,结识了不少的朋友,充当着侯府耳目的角色,有什么风吹草动,总能及时汇报上来,如今在许昌城中,提起无愁侯府-宋大管家,也是一位响当当的人物呢! “利用你的人际关系,找一些三教九流,给我四处制造谣言,要如此一般……” 自己的心腹之人,也不必隐瞒什么,萧逸低声交代起来,说的很是详细,后者听的也认真,还不断的点头称是,跟着这样一位主子,好人也能学坏了,何况宋忠也不是好人! …………………………………………………………………………………………………… 第二天清晨,宋忠起了个大早,换上一套体面的衣服,又取了些散碎银子,一步三摇的出门了,直奔附近的酒楼,利用自己的关系,聚集了一批三教九流…… “你们这群王八蛋听真了,有件事需要你们去办,做好了重重有赏,做砸了抽筋扒皮,谁要是活腻味了,可以试试爷的手段……” 无愁侯府的奴才,出门就是主子了,宋忠先拍了一顿棒子,又撒了一场金钱雨,二者相加,威力无穷! “宋爷放心吧,您老交代的事情,小的们一准办好,否则提头来见!” “宋爷多福多寿,以后有这种好事情,您多关照小的们呀!” ……………………………… 听完吩咐之后,众人连连点头称是,大家心里清楚,宋忠也是条走狗,他背后的主子,才是此事的正主呢,谁敢不尽心竭力呢? 收人钱财,与人消灾,这些人迅速行动起来了,逛酒楼、坐茶馆、走街串巷……把宋忠交代的话,添枝加叶之后,不断的传播开来…… “大家听说了吗,大司马是贪狼星君转世,执掌人间杀伐,真是法力无边……” “你的消息落后了,大家都知道吗,丞相大人是‘破军星君’下凡,专门平定乱世,拯救天下苍生的!” “何止是丞相大人呀,郭祭酒、荀尚书、程侯爷、夏侯将军、曹将军……个个来历不凡,都是星君下凡呢!” ……………………………………………… 没过几天时间,效果就出现了,流言蜚语为之一变,不是变的微弱了,而是更加猛烈了,朝廷的文武重臣,全成了星君转世,说的有鼻子有眼,让人不得不信呢! 还有好事之人,编写一本‘星君谱’,凡是朝中文武重臣,一人对应一颗星辰,具体来说就是: 破军星君--大汉丞相-曹操 贪狼星君--大司马-萧逸 天枢星君--军事祭酒-郭嘉 天璇星君--中书令-荀 天雄星君--骠骑将军-夏侯! 天威星君--车骑将军-夏侯渊 …………………………………… …………………………………… 人都有一个通病,认为自己与众不同,带有某种天命而来,那怕穷困潦倒、混的沿街乞讨了,也要自我安慰一下,自己是独一无二的乞丐,跟别的叫花子不一样! 问题来了,要想做独一无二的人,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标记,这才证明自己的特殊性,比如相貌不凡,双耳垂肩、臂长过膝、碧眼紫髯……或者是星君转世、天神投胎之类,总之越神奇越好呢! 文武百官也是人,也有很强的虚荣心,听说自己是星君转世,嘴上虽不说什么,心里可乐开花了,与朋友聚会饮酒之时,还会‘无意’的提上几句,自己出生之前,老妈梦到巨星天降,正好砸中自家屋子,然后一岁能言、两岁能跑、三岁会爬树……总之与众不同就是了! 问题又来了,‘星君榜’是有数目的,想当星君的人是无限的,选上的洋洋得意,落选的心痒难耐,大家都是血肉之躯,凭啥你是星君转世,我是凡夫俗子呢,再说了,天上繁星不计其数,就算一人一颗也没问题,既然没人给捧场,干脆自己选一个吧! 一时之间,造神运动开始了,人人星君转世,个个自命不凡,天字的用完了,那就以地开头,什么地贼星、地丑星、地狗星……全都出来了,最后连挑粪的老头,也占了一个‘净茅星’的名额,号称自己触犯天条,贬落凡间受罚来了! 这种大环境之下,萧逸-贪狼星君下凡的光环,也就暗淡许多了,同样的,流言蜚语带来的伤害,也迅速的降低下来了,大家都是星君转世了,又有什么好嫉妒呢? 没过几天,两件事情的发生,彻底冲淡了谣言问题,一是萧氏二公子降生,萧逸又一次当爹了;二是争鸣台主体建筑落成,百家争鸣大会要开始了! 正文 第九章萧氏的‘小算盘!’ 一看书?·?· 对于老婆生孩子的事,萧逸可是心有余悸了,上次长子-萧玄出生,痛的夫人曹节死去活来,鬼门关前溜达好几趟,幸亏有神鹿送的血灵芝,这才化险为夷、平安降生! 经验是宝贵的,教训是惨痛的,自从那次以后,萧逸患上了‘生产恐惧症’,只要听到产妇的惨叫,立刻双眼血红,浑身颤抖,恨不得杀个血流成河,心理阴影之大,由此可见一般了! 侯府上下也吓到了,生怕再出现意外,对于甄宓十分照顾,上次助产的稳婆全留下了,十二个时辰贴身守候,就等着二公子降生呢! 各种珍贵的药材,也是不惜血本的购进,只要保证母子平安,花多少钱也无所谓了,反正甄宓是‘天下第一富婆!’ 建安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上午巳时,正在敲打算盘,整理帐册的甄宓,突然感觉一阵阵腹痛,紧接着羊水破裂,孩子就要降生了…… “甄夫人要生了!……甄夫人要生了!……快点来人呀!” 侍女-小竹第一个发现的,立刻扯开了清脆嗓子,一阵的鬼哭狼嚎,如果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生孩子呢! 听到喊声之后,稳婆、丫鬟们一拥而上,先把甄宓抬进产房,又准备好铜盆、热水、毛巾、剪刀、香灰……一个个有条不紊,配合的非常默契! 得知消息之后,萧逸抱着药箱子,就在产房外守候着,还在稻香的帮助下,架上瓦罐,烧好了水,备下了各种药材,随时应对危险局面! “啊!……哇!哇!……生下来了,是一位漂亮公子!” 老天爷很会开玩笑,先送来一个淘气孩子,又送来一个听话孩子,甄宓进产房半个时辰,还没叫喊几声呢,就生下一个男婴,过程无惊无险,顺利的一塌糊涂! 听到婴儿的啼哭声,萧逸的鼻子一酸,差点也哭出来了,自己全力以赴的,都做好打老虎的准备了,结果来了一只小花猫,同样是生孩子,差距如此之大,一个惊险!一个惊喜! “儿子!……又是一个儿子,萧氏人丁兴旺……哈哈!” 次子顺利降生,萧逸又蹦又跳,活像一个顽皮少年,说句实在话,再来一次难产事件,自己的小心肝恐怕撑不住呢! 稳婆们手脚麻利,很快收拾好了产房,又给小婴儿洗了澡,通知外边的人,可以进来探视了,萧逸当仁不让,第一个冲了进去…… 次子体重五斤二两,比起哥哥轻了许多,难怪生产顺利呢,另外吗,小婴儿皮肤白皙,眉目清秀,五官很像他的母亲,就以卖相而言,比起‘丑哥哥’强太多了,以后肯定是个帅小伙! 另外吗,在小婴儿的右手中,竟然握着一块凝血,是从娘胎中带来的,两分大小,外圆内方,形状犹如一枚铜钱,上面还有纹路呢,真是让人不可意思! 相书有云:‘手握凝血之子,必然大富大贵’,而且婴儿的前途,就与血块形状有关,不过吗,听说有人手握宝剑、手握长矛……长大后都是一代名将,这种手握‘金钱’出生的,还真是第一次见到,莫非以后是个小财迷? 英雄也好,财迷也罢,都是自己的儿子,必须取一个好名字,不能再让别人抢先了,萧逸略加思考之后,当众宣布次子的名字--萧遥! 遥者:远方,自由之意,随风飘飘远,天地任逍遥,因为是庶出之子,不必承担太多责任,因此上,萧逸希望这个儿子,有的吃,有的玩,逍遥快乐一生就行了! 接下来,萧逸换上一身吉服,带领着全家老小,前往小家庙祭祀一番,把次子-萧遥的名字,记录在萧氏族谱上,正式禀告老道师傅,自己多了个儿子,小道观多了个门徒,自己会继续努力造人,争取把门派发扬光大! 按照汉家的习惯,孩子除了正名之外,还要有一个乳名,最好丑陋一些的,这样孩子会无病无灾,健康长大,比如汉武大帝-刘彻,乳名-彘儿,就是小猪的意思,一代雄主尚且如此,别人就可想而知了! “小婴儿巳时出生,就叫小龙如何,好听又亲切,巳蛇者,小龙也!” “小婴儿手握凝血,形状犹如铜钱,不如叫‘五株’好了,这才朗朗上口呢!” “其实旺财也不错的,招财进宝,永不怕穷!” ……………………………… 为了给小婴儿起乳名,侯府上下沸腾开了,尤其是小静、稻香、吕玲儿、孙尚香一群女孩子,叽叽喳喳,议论不休,各种稀奇古怪的乳名,一股脑的涌出来了…… 真是听之让人耳鸣,想之令人头痛,叫之有吞舌自尽的冲动,旺财都出来了,这什么破名字呀,万般无奈之下,还是把决定权给了甄宓,父亲取正名,母亲取乳名,也算天经地义吧! “夫君取得正名-萧遥,还算是亲切悦耳了,至于乳名吗……那就是它了!” 甄宓初为人母,高兴的无以复加,抱着儿子亲个不停,至于乳名吗,想了半天也没结果,最后目光转动之间,一眼看到自己的小金算盘,就是它了吧! 至此,萧氏次子有名字了,正名萧遥,乳名‘算盘’,希望他平安长大,富可敌国,逍遥快乐过一生! 接下来,无愁侯府大摆酒宴,庆祝次子-萧遥的诞生,侯府的大门上,又挂出一副弓箭来,那是相当的气派呀,从今天开始,萧氏有三名男丁了,以后再接再厉,一定会开枝散叶、子孙兴旺! 因为是庶出之子,酒宴的规模,宾客的数量,无法与嫡长子相比的,只是邀请了郭嘉、大牛、高顺、典韦、张绣……一些心腹之人,其余的文武百官吗,递个口信过去,收上一份礼物,人情尽到就可以了! 当然了,所谓的嫡庶之分,乃是古人的偏见,在萧逸的心目中,手心手背都是肉,两个儿子活泼可爱,那个也不能亏待了,次子的庆生宴低调一些,就在别的地方弥补好了! 无愁侯府门前,又多出了十五口大锅,同样的分发食物,大饼、馒头、肉汤、骨头、粟米粥……食物更加丰盛,份量也增加不少,萧逸以此告诉世人,自己对次子的疼爱,一点也不逊色于长子! 与此同时,十名侯府亲兵,化装成普通商人模样,带着萧逸的亲笔信,一路向北直奔冀州-邺城,前往甄家汇报喜讯! 甄宓出身于河北甄家,如今嫁入萧氏为妻,又产下一个儿子,于情于理,也该给甄家人报个信,另外吗,官渡大战之后,袁氏一蹶不振,大有日落西山之势,甄家做为第一财阀,不会一棵树上吊死的,现在互通一下消息,日后大军北伐之时,有些事情就好办了! ………………………………………………………………………………………………………… 一个多月的时间中,连得两个宝贝儿子,萧逸真是欣喜若狂,与此同时,麾下士兵来禀报,‘争鸣台’的主体建筑,已经基本完工了! 争鸣台--名为一座台,其实不是台,而是一座建筑群体,占地广阔,格局恢宏,楼台水榭,应有尽有,乃是萧逸亲自设计的--天下第一学府,它会为了华夏民族,源源不断的提供血液! 为了建设争鸣台,朝廷投入了十几万民夫、数万甲兵,以及数不尽的钱财,有人私下估算过,这些钱财用来养兵,足以招募五万大军了,即便如此,曹操、萧逸还是咬着牙,硬是挤出了钱财,用翁婿二人的话来说,宁可少养五万人马,也要建成争鸣台! 军队可以攻城略地,学府可以培养人才,前者是破坏,后者是建设,两相比较之下,还是学府重要一些,有句老话说的好:一流统治者建造城市,二流统治者征服城市,三流统治者毁灭城市,很幸运的,曹操、萧逸都是第一流的! 争鸣台建设完毕,下一步吗,就是视察情况了,如果不出意外,百家争鸣大会很快就召开了! 正文 第十章争鸣学府 上 ~щ~~lā文能治国,武能安邦,刚柔并济,天下无敌,得知‘争鸣台’已经建成,丞相-曹操欣喜若狂,决定带领一群文武重臣,前去视察一下情况,也是向天下人证明,除了赫赫武功之外,自己的文治同样出色! 岳父大人出城视察,萧逸身为女婿的,自然要全程陪同了,心中纵然万分不舍,也只好放下两个儿子,准备视察的工作,作为‘争鸣台’的设计者,他还要兼任解说员,详细的介绍这座学府呢! 建安四年-秋十月初三,黄道吉日,文曲星君当值,东方青龙升腾,利于出行、访友、求学……视察的日子到了! “起床!……不起床!……还是起床吧,男人意志如铁,不受女色诱惑!” 黎明时分,东方泛白,萧逸以莫大的毅力,克服了心魔诱惑,爬出了蔡文姬、赵雨的脂粉阵,只觉得浑身酸软,精神疲惫,有一种被掏空的感觉! 两个儿子的降生,给侯府带来了无限快乐,也刺激了两个女人的神经,蔡文姬还好一些,只是目光略带怨色,四处搜寻生子秘方,赵雨可就霸道多了,只要天色一黑,抱着枕头就来了,一副不生儿子不罢休的架势! 对于女人们来说,若不能生儿育女,就是莫大的耻辱,日后也会没有依靠,萧逸理解她们的苦心,又不想厚此薄彼,只能是全力以赴了,夜夜**,覆雨翻云……这样不累才怪呢! 言归正传,萧逸起床之后,沐浴、梳洗、更衣……内穿蟒鳞软甲,外罩百花战袍,贪狼刀、斩蛟剑、宝雕弓、透甲锥……可以说全副武装,严阵以待了! 萧逸心里清楚,曹营集团如日中天,引起了诸侯们的恐慌,他们表面上臣服,背地里磨刀霍霍,各种卑鄙手段尽出,在他们的暗杀名单上,曹操排第一,自己排第二,岂能不小心一些呢? 收拾已毕,萧逸让小斌、曹性留守侯府,护卫一家人的安全,又叮嘱几个妹妹,不要调皮捣蛋,好好的哄着孩子,这才带着大将-典韦,以及百余名亲兵,纵马直奔丞相府而去…… 两府距离不远,快马加鞭之下,片刻就到地了,萧逸翻身下马,迈步直入相府,即不用禀告,也无人敢阻拦,就跟进自己家一样,可是里面的情况,却让他有些吃惊,因为人太多了! 郭嘉、荀彧、荀攸、程昱、满宠、毛玠……一众文职官员,全部随行视察,对于这座争鸣台,他们同样寄予厚望,另外吗,他们还要审查一下,究竟什么样的学府,要花费五万人马的军饷,是否物有所值呢? 文官们视察学府,也算是职责所在了,让人想不到的是,曹仁、曹洪、夏侯渊、夏侯惇、徐晃、于禁……一众统兵将领,也聚集在丞相府内,要求陪同前往视察! “我等恭喜大司马-再添贵子,开枝散叶!” 这些五大三粗的将领们,今天全换上了文士衫,一个个屏气凝神,故作儒雅,说话也是文邹邹的,仿佛一夜之间,全都脱胎换骨了! “同喜!同喜!……你们也要努力呀,需要补药的话……呸,胡说什么呢!” 军旅之中,粗狂豪迈,突然玩起了礼仪,萧逸有些不习惯呢,说话也是语无伦次,感觉满世界的雅士,就自己一个粗人了! 人性就是如此,总是追求没有的东西,穷人喜欢穿金戴银,表示自己很富足,小人喜欢道德文章,装出清高的姿态,武将们常年厮杀,满身的血腥味道,自然希望沾一些文气,也好混个‘儒将’名头! 万幸的是,这些人追求文雅,却没有丧失警惕,文士衫鼓鼓囊囊的,全都穿着精钢内甲,腰间也胯着宝剑,一旦遇到了危险,随时可以上阵厮杀,就像一群披着羊皮的恶狼! 文臣出谋划策,励精图治,武将枕戈待旦,甲胄不脱,曹营集团迅速崛起,力压天下诸侯,不是没有原因的! 片刻之后,曹操带着儿子们出来了,全都是外罩红袍,内穿软甲,手持宝剑,既有武者之勇,也有文士之风,与众将领不同的,曹氏父子的文风,不是装出来的,而是自然散发的,沧桑古朴之气,让人不禁折服! 与此同时,许褚统领的‘虎豹骑’,已经全副武装,列队整齐,这次出城视察,曹营核心人物尽出,关系极为重大,已经派骑兵去开路了,沿途也布下了岗哨,确保万无一失! “众位文武重臣,随同老夫出城,视察争鸣台,一振文治风!” “诺!” ………………………………………………………… 争鸣台位于许昌城东,大约四十余里之处,大队人马匀速前进,只用了大半个时辰,就来到了目的地,接下来吗,上到丞相曹操,下到普通士兵,都被眼前的景物震慑住了,真是太优美、太壮观、也太精妙了! 首先是位置极佳,争鸣台坐北朝南,背后是一座大山,高耸入云,植被茂盛,山体形如一个笔架,充满了钟秀之气,前面则是一条河流,水面宽阔,游鱼成群,河道划出一个漂亮弧形,恰似一柄圆月弯刀! 依山傍水,笔架弯刀,在阴阳学的记载中,这是一块风水宝地,既有钟秀之气,又有勇武之风,如果建造一处府邸,后人可以出将入相,若是修建一座学府,必然人才济济,安邦定国! 其次是面积广阔,寻常的学府吗,大的占地数十亩,小的不过几间茅屋,当初的洛阳-太学,占地二百余亩,房屋三四百间,已经让世人赞叹了,可是与争鸣台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争鸣台-整体呈四方形,城墙高两丈四尺,宽六尺三分,长度五里有余,周长二十余里,与其说是一座学府,不如说是一座城池,里面生活两三万人,一点也不感觉拥挤! 最后是装饰奢华,里面情况不清楚,仅是四面的城墙,就让人惊叹了,下面青色条石为基,上面用黄土、碎石、铁砂、糯米汁、鸡蛋青……混合夯筑而成,还有大批的工匠、民夫,正在城墙上下忙碌着,竟然在给墙体包青砖! 我的老天爷呀,许昌城身为大汉陪都,城墙也只是夯土而已,走遍天下十三州,有几座城墙包青砖的,可以想像的到,这座学府建成之后,坚固无比,不惧水火,千年之内不会倒塌! 尤其是学府的大门,高达两丈四尺,宽有三丈八尺,可以并行三辆重装战车,门体用铁梨木制成,外边包裹着铁皮,还镶嵌着八十一枚铜钉,个个都有碗口大小,仅一扇门的重量,起码在两千斤以上,需要四名大力士,才能推动的开呢! 在大门的两侧,是青石筑起的门楼,同样的威武漂亮,上面刻着一副对联: 上联:书山有路勤为径 下联:学海无涯苦作舟 共计十四个大字,皆有六尺大小,以金粉涂抹之后,金碧辉煌,极为醒目,就是在数里之外,也能看的一清二楚,至于这副对联吗,自然是‘文抄公’-萧逸的手笔了,用来鼓励学子上进,最为合适不过了! 在大门的正上方,还有一块巨型匾额,高五尺,宽八尺,上涂银粉,外裹金边,乃是一整块金丝楠木雕成的,可谓高端、大气、上档次,中间却是空白一片,一个字也没有呢…… 不是萧逸想不到好名字,也不是工匠们疏忽大意了,巨型匾额上刻的,是这座书院的名字,这么光荣的事情,自然要留给丞相大人了,别人越俎代庖的话,怕会引来杀身之祸呢! “哈哈!……这座学府位置奇佳,格局开阔,甚合老夫的心意,无愁真是用心了!” 对于这座学府,曹操是相当的满意,自己统领千军万马,征战天下九州,立下了赫赫武功,可是文治方面吗,一直有所欠缺,以至于有人讽刺说,曹操穷兵黩武,不过匹夫之勇! 现在好了,有了天下第一学府,再汇聚诸子百家,谁还敢乱嚼舌根呢,就算千百年之后,在场的人皆化灰烬,这座学府依旧存在,曹孟德的文治武功,永存青史之上,可与日月同辉! 至于提名的事情吗,曹操当仁不让了,令人取来笔墨纸砚,当场笔走龙蛇,题了四个大字--争鸣学府! 正文 第十一章争鸣学府 中 WW..lā“争鸣学府-乃是天下第一学府,设施齐全,布局精妙,上映日月星辰,下合阴阳五行,相生相克,变化万千,集山川之精华,夺天地之造化……” 进入大门之后,萧逸充当起了解说员,向一群文武重臣们,详细介绍学府的建筑群,这是自己的得意之作呀! 争鸣学府方圆数十里,各种建筑不计其数,分成东、西、南、北、中五块区域,对应金、木、水、火、土五行,每一块区域的建筑、布局、功能……各不相同,它们相互联系,紧密配合,最终形成一个整体,发挥出无穷力量! 东方属木,生机盎然,作为学府的教学区,一座座高大的讲堂,已经陆续完工了,诸子百家的学者们,可以开课授业,教育弟子,把本学派的知识,薪火相传下去! 教学区地域宽阔,讲堂数量众多,足够百家学者使用了,另外吗,为了避免学术冲突,儒法、佛道、兵墨……这些敌对的学派,全部隔离开来了,各成一方小天地,谁也不干扰谁,最好是取长补短,携手共进! 南方属火,欣欣向荣,作为学府的休息区,修建了许多精美楼阁,环境舒适,居住方便,卧榻、书案、衣箱、灯盏、茶壶……各种生活家具,全部准备齐全了,同样按照百家学派划分,比如儒家一楼、儒家二楼、墨家一楼、墨家二楼……各过各的小日子! 生活区还有几座大餐厅,专门给学子们提供饭菜,里面宽敞明亮,干净卫生,饭菜品种也丰富,可以自己选择用餐,就连做饭的厨子们,都是从军中选拔的,年轻力壮,手艺精湛,大锅饭做的尤其美味,一定让学子们吃饱吃好,而且不收一文钱! 西方属金,杀气冲天,作为学府的演武区,里面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十八般兵器,样样齐全,跑马场、射箭场、驾车场、决斗场……全是标准设计,模仿战场形态,还有经验丰富的老兵,专门教导学子们武艺! 华夏民族要想强大,需要文武双全的人才,二者各有用处,不能出现偏重,重文轻武,会弄的武备松弛,成为异族人欺凌的羔羊;重武轻文,则会穷兵黩武,连年征战不断,过多的消耗民族元气! 北方属水,滋养万物,作为学府的休息区,里面假山林立、湖水清澈,还种植了大量树木,杨柳成排,落英缤纷,奇花异草,美轮美奂,不禁让人心旷神怡,忘记一切的烦恼,也好专心学业! 还有一座图书馆,珍藏了上千卷书籍,都是萧逸费劲心血,好不容易弄来的,包括天文、地理、兵法、科技、礼乐……包罗万象,应有尽有,百家门派的学子们,可以凭着一枚令牌,前来阅读书籍,增长知识! 此外吗,文武百官、士族豪强……也可以借阅书籍,却要缴纳一些费用,用于学府的日常开支! 东西南北,四大区域,包含了教学、训练、吃住、休息……这样巧妙的设计,绝对是蝎子粑粑-‘独一份’,不过吗,学府最重要的建筑物,还是中间的争鸣台! 争鸣台坐北朝南,整体为长方形,长二十丈,宽十丈,高三丈,内部用黄土夯筑,外面包裹青石,威武漂亮,坚固无比,四面还修建了台阶,上下极为方便! 上层正北方,有一座汉白玉坐榻,高六尺,宽九尺,上刻日月星辰、花草鱼虫,还铺着一张斑斓虎皮,显得十分威风,这是主持者的位置,居高临下,俯视四方,目前的情况看吗,二十年之内,应该是曹操的专座了,旁人谁也触摸不到! 两旁竖着十面大旗,上面是儒、法、墨、兵、道、佛、农、医、阴阳、纵横……十大学派名称,旗帜下有青石坐榻,上铺羊皮,柔软舒适,每一处可坐数十人,安置各家精英人物,发表演说,辩论学术! 争鸣台的四周,则是逐层上升的看台,密密麻麻,皆是座位,可以安排上万名学子,坐在那里听取辩论,看台最上方,还有木架、绳索、滑轮,可以升起几十块帆布,组成一个巨大圆罩,遮挡阳光、风雪、雨水,就算遇到恶劣天气,争鸣台照样使用! 争鸣台的设计格局,就是仿照古罗马-斗兽场,这自然是萧逸的手笔了,管他东方、西方呢,只要是好东西,大可借来一用,不过吗,斗兽场是血腥之地,争鸣台为辩论之所,二者的境界与作用,不可同日而语的! 当然了,因为时间有限,人力、财力、物力也不足,争鸣学府的建筑群,只是主体上完工了,还有许多辅助设施,需要慢慢的施工,按照萧逸的设计,这座学府建成之后,可以容纳三万学子,即是大汉第一学府,也是世界第一学府! 另外吗,争鸣学府的建筑物,大量使用石头、砖瓦、黄土,都是一些坚固耐用,防火放水的材料,这也是萧逸特意吩咐的,那怕造价高昂一些,也不用木制材料,因为木头的寿命太短了! 在中国的历史上,有过很多伟大建筑,阿房宫、建章宫、姑苏台……雕梁画栋,美轮美奂,可惜的是,它们全都毁于战火,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了,后人只能根据文字,幻想一下建筑的辉煌: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覆压三百余里…… 万千宫阙,尽化尘土,究其原因,就是中国人盖宫殿,总是喜欢用木头,木头可塑性强,也方便搬运,可惜不够结实,经受不住战火洗礼,就算是平安无事,几百年也腐烂掉了,后世子孙自然看不到了! 相对的,西方人的建筑群体,大量使用石头,坚固耐用,不惧水火,古罗马人的斗兽场,历经两千年风雨侵蚀、战火洗礼,依旧完好无损,就是最好的证明了! 正因为如此,萧逸才下达命令,争鸣学府的各种建筑,尽量用石头代替木头,美观是次要的,坚固才是重点,那怕以后战火纷飞,改朝换代,学府也会平安无事,唯有如此,华夏民族的知识,才能永远传递下去! ……………………………………………………………… “争鸣学府的主体建筑,已经基本上完工,可以投入使用了,争鸣大会之后,就可以正式招生了……” 带领众人视察之后,萧逸累的口干舌燥,连忙取出了酒葫芦,猛地灌上一气,做解说员真累呀! “如此伟大学府,历代从未有过,竟然出于我辈之手,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老夫真是悔恨呀,若能晚生几十年,做一名青衣学子,入住此处,刻苦求学,该是何等快事呀?” ……………………………………………… 视察完毕之后,文武重臣们拍手称赞,对学府的整体布局、建筑风格,简直喜欢到了极点,就连荀彧、荀攸两位夫子,也暗暗的承认了,投入无数人力、物力、财力,修建这座争鸣学府,真是太他妈值得了! 当然了,文臣们喜欢,武将们称赞,都不如丞相的微微一笑,争鸣学府的兴衰存亡,还得看曹操的态度呢,不过吗,乱世奸雄的神态,似乎有些奇特呢,目光中有称赞、欢喜、怀疑、畏惧……多姿多彩,上下起伏! 平心而论,对于这座‘争鸣学府’,曹操很是喜欢的,布局精妙,建筑宏伟,证明了自己的文治之才,还能源源不断培养人才,堪称是国之重器、无双瑰宝! 不过吗,奸雄目光长远,看到的也更多,争鸣学府开设之后,必然培养大量学子,这些人完成学业后,会渗透进各个行业,并成为行业的精英,有人治理国家,有人统兵征战,还有人行商天下……他们师出同门,必然互相依靠,从而形成一个庞大团体--争鸣学府集团! 这个集团人才济济,遍布天下,一旦全体动员起来,即能治理天下,也能改朝换代,绝对是一股强大力量,同样也是一股可怕力量,因为曹操不确定,自己能否掌控这股力量? 再强大的力量,必须为己所用,这样才有意义,就像人类掌控了火焰,从而征服了自然界,争鸣学府也是如此,如果能掌控它,就全力支持发展,如果掌控不了它,那就扼杀在萌芽中,以免自己打下的江山,最后落入他人手中,这就是曹操的想法! 正文 第十二章争鸣学府 下 щ{][lā}作为奸雄的女婿,必须聪明乖巧,做事周全,时刻揣摩岳父的心思,紧紧的跟随步伐,如此才能平安无事,步步高升,否则的话……咔嚓一刀,人头落地! “百年大计,育人为本,学府兴衰,影响苍生,此事决不能掉以轻心,还请丞相大人亲自坐镇,执掌学府事务,可保万无一失!” 萧逸是个好女婿,深知岳父最看重的,无非是权利与掌控,立刻取出一份奏折,此物一出,天下太平! 汉家有三公九卿,九卿之一-太常卿,管理着天下学府,现在的太常卿吗,正好是腐儒-孔融,可以想象的到,让老夫子执掌‘争鸣学府’,不出三年五载,儒学必然一家独大,百家争鸣的意义,也就彻底的丧失了! 因此上,萧逸决定打破旧制,重新设立一套体系,让争鸣学府独立出来,超脱于朝廷之外,却控制于执掌之中,具体来说就是: 设置‘太师’一名,相当于后世的校长,管理学府重要事务,也是学府的精神领袖,至于太师的人选吗,自然非曹操莫属了! 太师、太傅、太保,本是周代三公,辅佐天子,位高权重,非宗室重臣不能担任,秦时废除,汉代复立,却丧失了权利,成为一种荣誉官职,曹操以丞相之尊,兼任太师一职,也不算辱没身份了! 太师之下,再设官员数名,管理学府具体事务,他们分别是: 太史一名,管理学府的档案、文宗,以及学生的招募、考试、升级、毕业、分配……各种事宜! 太祝一名,负责学府的饮食,管理好几个食堂,采购最新鲜的食材,使用最好的厨子,务必让全校上下,全都吃饱吃好! 太宰一名,负责学府的经费,以及后续建筑事务,就是四处划拉钱财,让学府正常运转下去,同时管理纪律问题,遇到顽皮学生,有权进行处罚! 庭尉一名,统领五千精锐人马,驻扎在学府附近,负责安全问题,防止有人破坏,遇到紧急情况,可以先斩后奏! 太学博士若干名,从百家学者之中,挑选博学多才、人品高贵、有责任心……喜欢教导子弟者担任! 此外吗,学府官员,清苦尊贵,超脱于俗世之外,还拥有几项特权:同路先行、俸禄先领、遇官不拜、出行不阻……总之一句话,一切为教育让路! “老夫日理万机,执掌军政大事,再管理一座学府,恐怕心有余而力不足……也罢了,事关社稷兴衰,老夫勉强为之吧,日后有合适人选,立刻退位让贤!” 看完奏折之后,曹操露出了为难之色,似乎很不情愿呢,可是内心之中,早就乐开花了,争鸣学府这股力量,终于可以掌控手中了! 试想呀,曹操兼任太师一职,管理着争鸣学府,以后培养出的学子,无论那门那派的,从礼法上来说,全都是曹操的弟子,这种师生关系,永远抹杀不掉的! 正所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学子们毕业之后,无论出仕为官,还是统兵征战,那怕有再大的成就,也要对曹操忠诚,一旦反叛的话,不止以下犯上,还是欺师灭祖,天下人人得而诛之! 换而言之,通过师生关系,曹操控制了学府弟子,也控制了未来精英,等到二十年之后,学府子弟遍布四方,渗透进各行各业,这万里江山吗,自然也就姓曹了,真是顺势夺取的好办法! “能者多劳,天经地义,丞相大人呕心沥血,为国家培养人才,天下万民,无不敬仰!” “丞相大人文治武功,功德巍巍,远胜伊尹、霍光之辈,堪称古今第一贤相!” ………………………………………………………… 萧逸目光一扫,就知道自己压对宝了,连忙与一群文武重臣,歌功颂德,溜须拍马,这才是好女婿的觉悟! 师生关系为纽带,凝聚强大的团体,最后控制整个天下,这样的高明手段,萧逸也是窃取别人的,记得原来时空中,有一位光头枭雄,就是从校长起步,带领全校的师生们,纵横天下二十余年,即有罪孽,也有功绩,而他最喜欢的称呼,就是:‘校长!’ 对于学府这股力量,萧逸同样心痒难耐,想要分上一杯羹的,做不成校长,主任也行呀,日后受益无穷,不过吗,自己不能开口要,而是等人送上门来,这样才完美无缺,也方便以后行事! 接下来,曹操略加思考之后,开始委派学府官职,自己亲任太师,谋士瞒宠为太史、原粮草官-王逅为太祝,心腹人-王必为廷尉,统领五千驻军……唯独是‘太宰’一职,迟迟难以决定,因为难度太大了,一般人做不了得! 在场的人都清楚,为了修筑‘争鸣学府’,朝廷调动了数万甲兵、十几万民夫,还花费了无数钱财,这才完成了主体工程,以后维持学府运转,还要继续投入钱粮,不客气的说,学府就是一只--吞金兽! 天下大乱,民不聊生,连年征战,国库空虚,朝廷最缺少钱粮了,就连文武百官们,也只能领取一半俸禄,省吃俭用的度日,谁又有本事,喂饱这只‘吞金兽’呢? 因此上,曹操目光扫过之处,群臣纷纷的避退,谁也不敢抬头对视,更别提主动请缨了,以他们微弱的家底,最多一两个月时间,就会被学府掏空了,还是找一位家底丰厚、又会弄钱的高人吧! “太宰一职,关系重大,寻常人难以胜任,就请萧郎费心一下,想法筹措钱粮,供应学府开支吧!” 曹操斟酌之后,把这个艰苦的任务,交给了自己的女婿,谁叫文武百官之中,萧逸是最有钱呢,堪称是富可敌国! “这个嘛……很费钱的……丞相大人有令,末将不敢推辞!” 听到任命之后,萧逸面露难色,摸摸小黑脸,又故意迟疑片刻,最终勉强答应下来,一番表演精彩到位,拿个小金人绝无问题! 至于‘太宰’的职务,对于别人是苦差,对萧逸可是美差呢,后世有句名言:‘劫道的不如开医院的,开医院的不如开学校的’,中国人尊师重教,为了子女上个好学校,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因此上,争鸣学府是头吞金兽,也是一颗摇钱树! 萧逸已经计划好了,按照自己的操作,学府可以自给自足,养活数万师生没问题,甚至是略有盈余,给大家发一点红利呢,最为重要的是,借着太宰的职务,自己可以控制整个学府! 上过学的人都清楚,校长高高在上,不管具体事务,只是开学、毕业的时候,上台讲几句话罢了,距离学生十分遥远,有些人三年毕业,连校长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模样都不清楚,那就是个精神象征! 真正与学生们接触,关心他们身体健康、学习进展的,还是教导主任、任课老师,双方朝夕相处,无话不谈,甚至是情同父子,有些学生毕业多年,还要回母校探望,肯定是看老师,而不是看校长! 由此可以判断,一旦校长与老师冲突起来,学生们会站在那一边,职务再是高大,不如教导之恩,这才是真正的师生关系呢,萧逸准备做的,就是融入争鸣学府,培养自己的心腹弟子! 前世一位美男子,就是用这种手段,从学校拉出大批弟子,培养成红色力量,最后调转枪口,打败了光头校长,这么高明的策略,自然要借鉴一下了! 二十年之后,学府依旧姓曹,可是学子们心中,只有一位萧恩师,这招叫做……‘借鸡下蛋!’ ……………………………………………………………………………… 接下来吗,就是召开‘争鸣大会’了,诸子百家的学者们,已经云集许昌城中,保守估计也有数千人,其中不乏青年俊杰、王佐之才,对于曹营集团来说,这可是无价之宝呢! 众人一番商议,决定在十天之后,召集百家学者,登上争鸣台,来一场大辩论,对天下大势、朝廷制度、民生情况……进行深入探讨,看那一家的学术,可以平定乱世,富国强兵! 数千人的大辩论,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需要极强的组织能力,考虑到方方面面,曹操一事不烦二主,全部委托给萧逸了,要求也很简单:少花钱,多办事,选精英,收人才,内容丰富,圆满成功! 正文 第十三章疯狂敛财 WW..lā百家争鸣,千人辩论,万众倾听,如此大规模的盛会,组织起来非常麻烦,场地管理、人员安排、活动内容……可谓千头万绪,无从下手,一旦指挥失误了,变成菜市场事小,丢的可是朝廷脸面呢! 话又说回来了,天下万事,皆有关键,只要掌控住了,也就一顺百顺了,组织大型的盛会吗,关键只有一个字--钱! 俗话说:‘有钱好办事,无钱步步难’,以中国人的智慧,只要活动经费充足,什么大场面摆不出来呢,只要有钱就没问题,问题是……真的没钱呀! 萧逸授命之后,第二天就来到尚书省,想要申请一些经费,筹措争鸣大会事宜,按理来说,此乃利国利民之举,朝廷应该大量拨款的,那知道碰了一鼻子灰! “连年征战,国库空虚,必须开源节流,节约一切开支……反正要钱没有,老命倒有两条,大司马看着办吧!” 尚书省-大堂上,荀彧、荀攸拼命摇头,坚决不肯拨款,还抱出厚厚的帐册,明确表示没有钱了,上面只有一批军饷,有本事你就克扣吧! amp;nbp;amp;nbp; “两位大人息怒,些许钱财而已,何必伤了和气,既然朝廷有困难,末将再想办法就是了!” 萧逸心里明白,别人主持争鸣大会,还能领取一些经费,可是自己负责事务,那就一个铜子也没有了,这就叫欺负有钱人! 不过吗,萧逸还是翻开帐册,仔细的核对起来,不是寻找自己的经费,而是查看军饷、军粮,究竟积攒下多少了? 最近几个月,朝廷封赏功臣、举办盛会,看似歌舞升平,太平无事,其实战争的阴云,一刻也没消散过! 现在是金秋十月,也算老天爷开眼了,中原各地风调雨顺,庄稼获得了大丰收,无数的粮食、税银、布匹……纷纷上缴到许昌城,而后存入库房中,全部贴上了封条,以示轻易不得动用! 明眼人看的清楚,朝廷在积攒军费,用来平定河北四州,一旦这些仓库打开了,必然是雄兵百万,旌旗北向,杀个尸积如山,血流成河……不过吗,从帐册的数字来看,还需要一段时间,饷粮才能筹备齐全呢! amp;nbp;amp;nbp; “两位先生辛苦了,末将代军中袍泽,仅以军礼相谢,日后天下太平,两位功不可没!” 一个铜子没领到,反而躬身行礼,这事只有萧逸做的出了,道理也很简单,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有‘二荀’的日夜操劳,将士们如何沙场立功呢? amp;nbp;amp;nbp; amp;nbp;amp;nbp; “大司马谬赞了,即为汉家臣子,理应为国效力,纵然粉身碎骨,也能含笑九泉,至于钱财之事,还请另想办法吧!” 荀彧、荀攸抱拳还礼,他们的言语不多,却表达出两层意思,一是明白告诉萧逸,争鸣大会的经费,全部充做军饷用了,还请多多理解吧! amp;nbp;amp;nbp; 二是申明立场,我们是汉家臣子,纵然粉身碎骨,也不做二臣贼子,希望萧逸与他们一起,做大汉的忠臣良将! amp;nbp;amp;nbp; 道不同不相为谋,萧逸生性桀骜,胸怀大志,对曹家都不会效忠到底,何况做刘家的臣子呢,只是微微的抱拳,表示敬意之后,转身离开了尚书省,至于经费的问题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天下人都知道,萧逸师从高人,本领非凡,文能治国平天下,武能跃马定乾坤,乃是一位文武双全的奇才,天下人不知道的是,萧逸最擅长的本领,不是治国安邦,而是赚钱经商! 曾几何时,萧逸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天下第一富翁’,每天穿金戴银,搂着钱匣子睡觉,再盖一座黄金小道观……很可惜呀,卧虎亭一场大火,改变了萧逸的命运,世上少了一位富翁,却多了一个杀神! 投军入伍之后,碍于身份关系,萧逸放不下面子,跟一群商人抢夺利润,现在好了,英雄有了用武之地,小易哥要大显身手了! 回到侯府之后,萧逸躲进密室中,构思着敛财大计,又取出笔墨纸砚,弄出一份‘计划书’,确定万无一失了,让人召来了执行者--黄鼠! amp;nbp;amp;nbp; “末将参拜大司马--公侯万代,富贵吉祥!” 听闻大司马传唤,黄鼠一溜烟的跑来了,这位昔日的盗墓贼,已经官拜-发丘中郎将,进爵-都乡侯,还拥有三百户食邑,也算是脱胎换骨了! “这里有一份计划书,里面的方式吗,可能比较新颖、另类了一些,你慢慢的消化吧,不要太过吃惊了……” 萧逸的小黑脸上,挂满了得意之色,双眼金光四射,就差在脑门刻四个字--天降财神! amp;nbp;amp;nbp; ……………………………… amp;nbp;amp;nbp;……………………………… 没人知道计划书的内容,只看到二人在密室中,足足商量了两个时辰,黄鼠这才走了出来,而且失魂落魄、双目茫然,仿佛受了很大的刺激! 侯府里不乏好奇宝宝,小静、吕玲儿都跑来询问了,黄鼠却一个劲摇头,最后逼问不过了,只说了一句话:“大司马若弃官经商,必然富甲天下,无有出其右者!” amp;nbp;amp;nbp; ……………………………………………………………………………………………… amp;nbp;amp;nbp; amp;nbp;amp;nbp; 招财坊-原名‘东街坊’,本是一处平常坊市,后来朝廷筹措西征军费,在此设下一座金钱库,萧逸前来捧场,还送了一只镇库之宝-招财猫,因而改名‘招财坊!’ amp;nbp;amp;nbp; 小猫招手,钱财不愁,自从改名之后,招财坊生意兴隆,成为了许昌城最大的坊市,每天吞吐大量货物,流动无数金钱,也吸引着南来北往的客商,皮肤黝黑的百越人、耳垂金环的匈奴人,就连金发碧眼的胡人,也时常能看到呢! 人流多的地方,经常出一些奇闻、奇事,比如说今天吧,就在招财坊的大门口,突然出现一座硕大的彩棚…… amp;nbp;amp;nbp; “彩棚高三丈,宽五丈,深两丈八尺,内部巨木为柱,外罩七色绸缎,矗立在坊市门口,显得格外醒目,也吸引了无数行人,在彩棚的正上方,还拉着一块横幅,上面三个大字:售票处! “南北客商、来往路人……全都来看一看呀,争鸣大会即将开始,凡是购买此卷者,即可入场观看,聆听百家学说精华……机会难得,切莫错过了!” 彩棚之中,七八名身材魁梧、嗓音洪亮的大汉,正在卖力宣传着,在他们的身后,还有一位身材矮小,贼眉鼠眼的家伙--黄鼠! 黄鼠头戴武弁冠,身穿青色朝服,一副汉家官员打扮,可惜容貌太猥琐了,一点汉官威仪也没有,反而像一只大老鼠,指挥着几只肥猫,让人不禁捧腹大笑! 黄鼠还攥着厚厚一摞,八分长、三分宽的白绫条,上面写着几排、几号,以及金额数字,分别是五金、十金、二十金……上面有一只啸月天狼图案,正是大司马府的标记,胆敢伪造者--杀无赦! 搭彩棚、卖门票、搜刮富商,正是萧逸敛财的手段之一,后世的演唱会、运动会,那个不是价格昂贵,一票难求呢,尤其一些天王、天后出场的,门票炒到了百万元,依旧有脑残粉丝争抢的! 百家争鸣,千人辩论,这种百年难见的场面,自然更加吸引人了,因此上,萧逸把看台的座位,按照远近、好坏,标注了不同价格,全部对外售卖,仅此一项可得十几万金,超过几个郡的赋税了! “百家争鸣大会,却是难得一见,本公子真想开开眼界,就是不知真假呀?” “十金够买两个胡姬了,可是真够贵的呀,老子有点舍不得呢!” amp;nbp;amp;nbp;……………………………………………… 高大的彩棚、奇异的宣传,迅速吸引了大量商人,可是他们远远观望、窃窃私语,就是不敢上前购买,即有舍不得钱的,也有害怕上当的! “咳咳!……嗯!嗯!” amp;nbp;amp;nbp; 眼看时机成熟了,黄鼠咳嗽了两声,又摸了摸鼻子,发出了行动的暗号,对于商人们犹豫的心理,大司马早就预料到了,也准备了应对之策! “咱们做商人的,钱财赚的再多,又能吃用多少呢,不如开开眼界去,再把儿子也带上,沾染一些文士之气,以后也许有出息,弄个大官做做呢……给老子来两张票,要最头排的位置!” 接到信号之后,一名豪强装扮的汉子,猛地蹿上了彩台,掏出四十两黄金,换了两张头排门票,举在空中晃了几下,这才小心翼翼的收好,而后钻入人群之中,迅速的消失不见了! “这位说的对呀,钱没了可以再赚,机会失去不再有,看看百家争鸣的盛况,也不算白活一世呢!” “我也把几个儿子带上,要是老天爷保佑,拜入一位大师门下,学习诸子百家学问,就是倾家荡产也值了!” amp;nbp;amp;nbp;…………………………………… 有了‘票托’的鼓舞,商人们终于动心了,他们掏出大把钱财,疯狂的购买入场票,一个个双眼通红,仿佛在抢夺奇珍异宝…… 商人是什么……四民之末,地位低下,纵有万贯家财,也只能住平民区、用黑色大门、穿普通服饰,遇到落魄的士族子弟,还要乖乖的行礼让路,就是浑身泥巴的农夫,社会地位也高他们一层! 身份底下,内心自卑,钱包偏偏很富足,这种情况下,商人们自然想方设法,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了,甚至有人花费千金,投入达官显贵门下,就是想风光一点,不用见谁都点头哈腰! amp;nbp;amp;nbp; amp;nbp;amp;nbp;百家争鸣大会,就是一个绝佳的机会,虽然听不懂什么,虽然门票很贵,可是说出去有面子呀,足够自己吹嘘几十年了! 再说了,此番上台辩论的,不是朝廷重臣,就是深山隐士,没一个平凡之辈,要是老天爷保佑,跟其中一位搭上关系……改换门楣,荣华富贵,就在反手之间了! …………………………………… amp;nbp;amp;nbp;…………………………………… 一个时辰之后,黄鼠的几千张门票,全部销售一空了,变成了几十箱黄金,整齐码放在箱子中,这个挣钱的速度,可比偷坟掘墓快多了! “大司马学究天人,不愧是星君转世,如此敛财手段,够我学上一辈子了!” 感叹一番之后,黄鼠指挥着属下,抬着黄金向无愁侯府走去,据他所知的,卖门票只是第一步,后面还有更厉害的手段呢! amp;nbp;amp;nbp; . 正文 第十四章商人献金 “轱辘!……轱辘!……停下!” 玉兔西斜,金乌未升,群星暗淡,天色朦胧……东方刚刚泛白之时,一辆牛车出现在白虎大街上,距离无愁侯府百丈之远,牛车就停下了脚步,显然对‘杀神’的府邸,充满了敬畏之心! 拉车的是一头关中黄牛,高大雄壮,皮毛光泽,浑身的腱子肉,牛车也不寻常,香红木为轮,硬黄檀为轴,外罩乌色阔篷,内铺羊皮软榻,就连牵引用的绳索,也是上等青麻编织的,仅此一辆牛车,起码价值上百金! 牛车虽然价高,一没青色伞盖、二没金银饰品、三没有士族标志,由此可见,这辆牛车的主人,家境很是富裕,社会地位却不高! 片刻之后,又有几十辆牛车,陆续的汇聚而来了,拉车的有秦川黄牛、南阳青牛、渤海黑牛、草原红牛……五颜六色,颇为壮观,天下各地名牛,似乎都聚集于此了! 同样的,这些牛车的形态,与第一辆没有区别,都是用料精致,等级寒酸,属于平民乘坐的车辆,可见它们主人的身份,也是大致相同的--富而不贵! “张兄一向可好,听说你在富贵坊,又开了八家店铺,可谓日进斗金!” “小小产业罢了,岂敢与刘兄相比呢,在草原走上一趟,进项何止百万!” “哎呦!……皇甫兄也来了,今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您的上百家粮米店,又要大赚一笔了!” ……………………………………………… 车主们相继走出来了,他们有老有少、有丑有俊,个个红光满面,谈吐不俗,却又服饰寒酸,不佩金玉之物,因为他们有着相同的身份--商人! 来者共计四十三人,都是第一流的豪商,经营着粮食、酿酒、牲畜、渔盐、运输、开矿、建筑、木材、纺织……各行各业,无不包括,资产雄厚,力量庞大,全都是富甲一方的存在! 有人私下评论过,四十三家齐心合力,十天之内,可以让许昌城-市场萧条,物资短缺,一个月之内-物价飞涨,生计困苦,半年时间吗-粮食断绝,难民如潮,到了那个时候,大汉王朝只好迁都了! 当然了,这也就说说而已,他们真敢如此做,不出三天时间,虎豹骑必然上门,抄没家产,诛灭九族,曹丞相的霹雳手段,可是相当厉害的! 商人们居住分散,虽有生意往来,却很少聚集一处,今天四十三人齐至,更是绝无仅有的,至于原因吗……他们收到了大司马-萧逸的请帖! 萧逸是天下第一名将,又是曹丞相的女婿,地位何其尊贵,有资格与之来往者,无不是文武重臣、达官显贵,现在给卑微的商人下请柬,众人自然是惊喜交加了! 喜的是,能受到大司马的邀请,乃是一种莫大荣幸,这份请柬的价值,可是千金不换的,如果趁此机会,讨取大司马的欢心,那可就一步登天了! 惊的是,‘鬼面萧郎’四个字,让人不寒而栗,这位南征北战,杀人如麻,素有‘杀神’之称,他们稍微出点小错,恐怕人头不保了,大司马要杀几个商人,就跟捏死几只蚂蚁无异! 因此上,接到请柬之后,商人们沐浴更衣,挑选服饰,参汤进补,养精蓄锐,而后带着各种重礼,早早来到侯府门前,务求以最佳状态,面见大司马-萧逸! 至于邀请他们的目的吗,请柬上没有说明,众人却能猜出几分,自古以来,官员如刀,商贾如羊,双方相见,必跟钱财有关,他们也做好准备了,这次恐怕要大放血了! “吱!……诸位来的好早呀,全都是守信之人,大司马在大堂等候,诸位里面请吧!” 天色大亮之后,随着一阵声响,侯府大门打开了,走出一位满脸笑容的胖子,正是大总管-宋忠! “有劳大总管亲迎,小人们愧不敢当,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宰相门前七品官,无愁侯府的总管,身份同样尊贵,至少在一众商人眼中,宋忠是个大人物呢! 商人们鱼贯而入,经过宋忠身边之时,纷纷塞了荷包过去,里面或是金珠、或是美玉,全都价格不菲,这种潜规则收入,宋忠是来者不拒,全部笑纳下来了! 接下来,宋忠头前引路,带着众人进入府内,直奔侯府大堂而去,萧逸已经梳洗干净,等着肥羊们上门了! …………………………………………………………………………………………………………………… “小的们参拜大司马-公侯万代,富贵吉祥!” 进入大堂之后,商人们齐刷刷跪倒,皆行大礼参拜,无一人敢于仰视! “呵呵!-贵客临门,蓬荜生辉,诸位不必多礼了,全都入坐用茶吧!” 大堂之上,萧逸头戴紫金冠,身穿百花袍,态度极为随和,只需轻轻一抬手,自有侯府亲兵上前,把鹌鹑似的商人们搀扶起来,而后入座奉茶! 这个时候,商人们才微微抬头,窥视着上面的萧逸,这位大司马-面带笑容,目射金光,一点杀伐之气也没有,反而感觉到一股熟悉的味道,那是商人的贪婪之气! “天下大乱,社稷不安,凡是大汉子民,皆应为国力,今日请诸位前来,乃是有一事商议……” 萧逸向外一招手,亲兵们抬上一座沙盘,上面房舍精致、雕梁画栋,正是‘争鸣学府’的模型! “为国效力,理所应当,商人虽然卑微,也有一份赤胆忠心,只要大司马吩咐下来,我等必然竭尽全力!” 能够成为大商人的,皆是七窍玲珑心,几句言语之间,就明白萧逸的意思了,这是想让他们献金呀! 天下大乱,征战不断,花钱犹如流水一般,可是民间十室九空,田地大片荒芜,上缴的钱粮很少,无奈之下,诸侯们打起了商人的主意,让他们捐献钱财、粮食,还美其名曰:‘为国献金’,其实就是一种变相勒索! 明知道被勒索了,商人们只能捏着鼻子认下,谁叫人家有权有势、有刀有兵,而自己只有金钱呢,就像是恶狼吃羊,天经地义! 万幸的是,大司马男儿本色,傲上而不辱下,恃强而不凌弱,只与英雄豪杰为敌,从不欺负贫民百姓,这次对他们商人下手,也不会太凶残了,想到这里,商人们互递目光,商议着献金的数目,恐怕没有千金之数,走不出侯府大门吧? “商人奔波四方,日夜操劳,才能赚取一点血汗钱,尔等有心报效国家,本大司马也有三项回礼,其一:诸位献金的义举,全部铭刻石碑上,放置于争鸣学府,千秋万世,以誉后人!” 萧逸让商人们献金,一是筹备争鸣大会,二是扩建争鸣学府,作为教育投资人,理应给他们一份荣誉! “铭刻石碑,放置学府,无数学子,崇敬万分……这买卖不算亏本呀!” 商人重利也重名,花费一些金钱,换一份好名声,他们还是乐意的,不少人计算得失之后,把计划献金的数量,又翻上了一番! “其二,凡是参与献金之人,可以成为侯府门客,以后遇到麻烦事了,本大司马为你们撑腰!” 商人为四民之末,深受世人歧视,萧逸却很清楚的,这些人的力量有多大,两千年后的世界,多少大国的政权,就是操纵于商人之手! 即使是秦、汉时期,商人也大有用处,只是历代统治者,没能利用这股力量罢了,既然如此,那就为我所用吧,不要忘记了--金钱可以役鬼通神! “属下参拜大司马-尽心竭力,誓死效忠!” 听道第二项回礼,商人顿时坐不住了,再次行大礼参拜,上次是拜大司马,这次是拜见主公! 成为无愁侯府的门客,对商人们好处极多,靠上一颗大树不说,面子上也极为光彩,以后不用坐牛车了,全换成漂亮的马车,再镶上侯府的‘天狼标志’,绝对的牛皮哄哄……至于献金数量,再翻上一番吧! “第三项回礼吗,诸位的子侄之中,若有出色的俊杰,本大司马可以做主,送他们进争鸣学府深造!” 萧逸指着学府模型,就像后世一样,为人父母者,花钱送子女进好学校,也算一种教育投资吧! “大司马-大恩大德,是我们的亲生父母、再造爹娘呀!” “小人愿意献金一万,支持学府的建设……小人献金一万五千,只求多送几位子弟求学!” “倾家荡产也值了!……小人献金两万,以后每年再献五千金,只求儿孙脱胎换骨,可以走上仕途!” …………………………………………………… 商人们不是跪拜了,而是匍匐在地上,行五体投地之礼,在他们的心目之中,已经把萧逸奉为神明了! 商人不得为官,这是汉家几百年的规矩,纵然是昏庸的汉灵帝,也不把官职卖给商人,因此上,他们虽有百万家财,社会地位却很底下,只能做挨宰的肥羊! 现在不一样了,争鸣书院什么地方,诸子百家执教,天下学子汇聚,从那里出来的人,必然仕途顺利、出将入相,他们的子弟进去深造,就可以摆脱商人身份,变成朝廷的官员了! 退一步说,就算子弟们做不成官,可是他们一起的同学,日后都是朝廷官员,互相帮衬之下,也能一世荣华富贵了,这个买卖做的,真是大赚特赚了……至于献金数目,再翻上两番吧! …………………………………… ………………………………………… 接受如此多的献金,萧逸也是眉开眼笑,当即在大堂设宴,好好款待一众商人,等到酒足饭饱之后,这才端茶送客,并让管家宋忠,把众人送出了门口…… 商人们走了之后,萧逸取出一摞‘献金文书’,仔细的计算起来,最后得到一个惊人数字……六十四万三千金,足够办十次争鸣大会,再支持学府数年花销了! 正文 第十五章诸子百家齐聚 ??·?????· 商人办事,速率奇快,第二天夜幕时分,四十三家豪商的献金,从后门送进了侯府库房,加上卖门票的收入,共计八十余万金,堆积犹如小山,真是好大一笔财富! 至于夜晚献金、专走后门,这就是商人的劣根性了,讲究财不露白、财不见天,无论做什么生意,只有偷偷的交易,他们才有安全感呢! 势大压人,财大气粗,手握八十余万黄金,萧逸顿时信心十足了,接下来,就是如何用这笔巨款,发挥出最大作用了! 第一步,利用秋收结束、百姓空闲的机会,再次征集十五万工匠、民夫,投入争鸣学府的二期工程,争取明年开春之前,完成一切工程建设,而后还有大事要办呢! 如此一来,既不空闲人力,又让民夫们有饱饭吃,有工钱拿,还能迷惑诸侯视线,隐蔽后面的军事行动,真可谓一箭三雕! 第二步,利用充足的资金,大量采购木材、竹料、石料、砖瓦、铜铁、沙子……各种建筑材料,就让四十三家商人负责,工程也优先考虑他们,这就叫‘取之于商,用之于商!’ 黄金这个东西,放在库房是废物,流动起来才是钱,刺激商贸繁荣,让百姓们有钱赚,国家才有更多税收,往复循环,生生不息,一味攒钱的吝啬鬼,必然是财破人亡! 采购材料的同时,萧逸也密令商人们,偷偷的囤积粮食、草料、生铁、牛皮、牛筋、箭竹……一切军备物资,甚至不惜运力、不惜金钱,派人到河北四州,高价收购粮食、铁器,最好掏空袁氏家底,装满自己的库房! 第三步,就是准备争鸣大会了,诸子百家,云集许昌,高达数千人之众,而且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有百家学派的大师,有真心求学的士子,也有诸侯派遣的间谍,试图破坏曹营的求贤计划! 对于此事,萧逸早有应对之策,就是层层筛选、去劣存优,以假对假,捉拿间谍,谁敢破坏争鸣大会,自己的斩蛟剑绝不留情! 所谓‘诸子百家’,只是一个虚数罢了,春秋时期思想大爆炸,到底衍生了多少学派,谁也说不清楚的,有的学派逐渐消亡了,也有新的学派诞生,比如的日益扩大的佛门,就是汉明帝时期,从西土传播过来的,如今也位列百家之中了! 天有昼夜,地分清浊,诸子百家也是良莠不齐,即有儒家、法家、兵家、墨家……这些利国利民,促进社会进步的,也有隐家、巫家……这样推崇避世,反对社会发展,甚至用活人血祭的邪恶门派! 因此上,萧逸严格把关,层层筛选,对于利国利民的学派,大力的扶持起来,让他们大量招募弟子,对于装神弄鬼、害国害民的学派,不惜用武力手段,让他们从人间消失! 至于诸侯们的间谍吗,无非两个目的:一是破坏争鸣大会,打压曹营集团的威望;二是浑水摸鱼,拉拢一些人才回去,也好扩充自己的力量! 对此萧逸也有办法,当初在天牢之中,结识了一些文痞、怪胎、贪官,这些人做好事不行,以恶治恶没问题,全部混入诸子百家,装成博学鸿儒,再散布一些反动言论,如此一来,间谍们必然出面拉拢,只要露头一个,那就杀掉一个,这叫引蛇出洞! 安排完毕之后,萧逸通知了百家学派,提前五天进入争鸣台,好好的养精蓄锐,争取一鸣惊人,至于接待工作吗,萧逸亲自出马了,也好侦查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 “孔大夫红光满面,信心十足,儒家底蕴深厚,人才济济,必能折服世人,再夺百家魁首!” “各位参加大会,怎么不穿靴子呀……原来是墨家子弟,光脚上千年了,真是毅力惊人呀!” “眼头晃脑,锃光瓦亮,好大一群秃……好多的高僧呀,一休大师亲临说法,必能一鸣惊人,还高僧们手下留情,给小道士一条活路!” …………………………………………………… 诸子百家陆续前来了,有高冠额带、仪表堂堂的儒家,有粗布麻衫、背着工具的墨家,也有身披袈裟、手持金钵的佛家……就连悬壶济世、治病救人的华佗先生,也带着一众医家弟子,前来参加大会了! 百家门派的人数吗,多的高达数百,少的也有几十,当然了,也有一些比较可怜、小猫三两只的门派,估计招募不到弟子,传承即将断绝了吧……这得多多照顾才行呢! 当然了,也有一些邪门歪道、浑水摸鱼之辈,或者心存歹意、诚心破坏之徒,对付这些家伙,可就比较麻烦了! ‘放开学论自由,重现百家争鸣’,乃是朝廷颁布的法令,人家大老远来了,不管是好是坏、目的如何,毕竟来者是客,如果拒之门外,恐怕引起纠纷,弄的百家子弟不宁,争鸣大会也就失败了! 可是放他们进去吧,又怕蓄意捣乱,破坏大会进程,万一混入了刺客,再出现流血事件,可就麻烦大了! 万幸的是,这些家伙坏,萧逸比他们还坏,只是举手之间,就把问题解决了! 如果是儒家、墨家、佛家……这些正义门派来了,萧逸欢迎的时候,会举起自己右手,麾下侍从看到了,自然把他们领进学府,好吃好喝好招待,全部待如上宾! 如果来的邪门歪道,或者感觉有问题,萧逸欢迎的同时,会举起自己的左手,侍从们见到之后,同样把对方领进去,到了僻静之处,套麻袋、打闷棍、严格审问之后,让他们永远消失掉了! “诸子百家齐聚,关闭学府大门,只等五天之后,争鸣台上,一论高低!” 萧逸忙活了三天,笑的面部抽筋,累的手臂无力,终于完成了接待任务,准备关闭学府大门,回家好好休息一下,自己好几天没抱儿子了! “哒!哒!……诸位等一等,且莫关门呀,小说家还没进去呢……驾!驾!” 学府门前大道上,尘土飞扬,蹄声阵阵,出现了一头黑色小驴,正在奋力奔跑着,上面趴着一名青年人,满面尘土,神色焦急,还背着一个大包裹,正是最后一个小说家-白子爵! 白子爵离开华山之后,就去本地官府报备,准备参加争鸣大会,结果却出问题了,小说家不受重视呀! 一方面:参加争鸣大会的,都是儒家、墨家、兵家、法家……这些有用之人,如果送一个废物小说家,浪费国家的钱财,那不是办事不利吗? 另一方面:谁也不能否认的,小说家也是百家之一,如果不送过去吧,又怕朝廷上怪罪,真是左右为难呀! 负责接待的官员,也是一根老油条了,想出一个折中之计,不用朝廷的驿站护送,而是让白子爵单独前往,如此一来呢,即节省了国家钱财,又不违背朝廷旨意,可谓两全其美了! 当然了,路途遥远,危险重重,官府也要表示一下,白子爵得到的帮助:小毛驴一头、铜钱两贯、粗粮五十斤,以及官府的路引一份! 同样是诸子百家,别人好吃好喝,还骑着高头大马,自己啃干粮、睡野地,只骑一头毛驴,不拿小说家当人才呀,白子爵心中愤怒,却又毫无办法,只好郁闷的出发了…… 山高路远,旅途艰难,白子爵又是个路盲,好几次迷失道路,差一点丧命野兽之口,万幸的是,这头小毛驴真给力,即聪明、又勇敢,奔驰如飞,耐力惊人,总是能找到道路,还躲避过强盗劫杀,冲出过狼群包围,历经无数磨难,终于来到了许昌城! 出于对小毛驴的感激,白子爵暗暗决定了,要写一本小说,歌颂它的英勇事迹,名字都想好了,就叫《神驴历险记之-走着瞧!》 “大胆狂徒,破衣烂衫,形同乞丐一般,也敢冒充百家学子,速速下马……下驴受审!” 两名手持长矛的士兵,上前拦住了道路,诸子百家子弟前来,皆有官府护送,这位骑驴的家伙,一定是冒牌的无疑,二人伸出矛杆,插入毛驴四蹄之间…… “啊!……噗通!……哗啦!” 一声巨响之后,小毛驴翻到在地,发出一阵不满的叫声,白子爵一个倒栽葱,摔出去两丈多远,差一点背过气去,大包裹也散开了,掉出许多的竹简…… 两名士兵按住了白子爵,准备带到无人之处,暗暗的处决掉算了,这样的事情,他们做了好几次……小说家的传承,马上就要断绝了! “且慢动手!……小说家可是稀有品种,竟然还能遇得到,真是老天有眼呀!” 关键时刻,萧逸阻止了两名士兵,看看灰头土脸的白子爵,又捡起了竹简……《青楼梦游记》《少女思春记》《民夫修仙传》……这么低俗的读物,的确出自小说家之手! 萧逸前世是个宅男,也是的小说迷,喜欢修仙、玄幻、历史、军事各类小说,对一些**也颇有研究,可惜穿越过来后,就看不到小说了,一直引为憾事,没想到遇到一位小说家,真是老天开眼呀! “此人却是小说家,也是诸子百家之一,带他进入争鸣台,安排一间上房,好好的照顾起来!” 萧逸让人把白子爵带进去,沐浴更衣,赐予饭食,至于几卷小说吗,全都收入自己囊中,今晚有的看了哇! 正文 第十六章百家争鸣 一 建安四年-十月十三日,青龙当值,利在东方,黄道吉日,诸事皆宜,经过几个月的筹备,天下人期待多时的‘百家争鸣大会’,终于开始了! 诸子百家,登台辩论,文武重臣,尽数出席,不客气的说,汉民族的精华人才,大半汇聚于此了,安全保卫工作,自然成了重中之重,一点问题也不敢出呀! 为保万无一失,丞相曹操亲自下令,许昌城百里之内戒严,外部人马严禁入内,否则以‘谋反罪’论处,与此同时,萧逸调动三万玄甲铁骑,层层包围了争鸣学府,凡是进入之人,不许携带兵器,以及有危害之物,敢有违令者-杀无赦! 争鸣学府内部护卫,交给了许褚统领的虎豹骑,将士们长刀出鞘,弓箭上弦,五步一岗,十步一稍,占据了各处要害部位,以及所有的制高点,遇到紧急情况,可以先斩后奏! 玄甲军、虎豹骑,两大精锐人马护卫,还有大量的游骑、捕快、密探、间谍……秘密分布各处,可谓是铜墙铁壁、万无一失! 大司马-萧逸头戴鬼面盔,身穿寒铁铠,手持斩蛟剑,腰带宝雕弓,以全副武装的姿态,站在了争鸣台上,即是一种武力威慑,也负责全场的指挥,万众瞩目,八面威风! 按照安排,百家争鸣大会,上午辰时开始,以示‘辰龙飞舞,天佑华夏’之意,可是清晨时分,日晷刚到寅时一刻,争鸣台四周石阶上,就坐满了观众,密密麻麻,人头攒动,足有上万人之多! 这些观众之中,大半是购买了门票,前来开眼的商人、豪强、门阀、士子……他们战战兢兢,四处观望,仿佛是刚进城的土包子,宏伟的争鸣台,以及精巧的学府,对他们的冲击相当之大! 小半是重臣的家眷们,如此热闹的盛会,自然要照顾自己人了,曹丕、曹植带领的相府人员,以及小静、赵雨带领的侯府人员,占据了前排最好的位置,他们携带了肉脯、美酒、瓜果,一边愉快的吃喝玩乐,一边等待争鸣大会开始,还不时向萧逸挥手,扔几个橘子过来…… “呜!……呜!呜!” 日上三竿,辰时已到,一阵号角响起,声浪直冲云霄,紧接着,在文武重臣的簇拥下,大汉丞相-曹操穿着大红服饰,腰佩倚天宝剑,缓缓的登上争鸣台,只见龙行虎步、气宇轩昂,周围的人群顿时鸦雀无声,乱世奸雄之威,让人心惊胆战! 按照大会流程,曹操登台之后,站在中心位置,先是高举双手,示意四方人群,而后以洪亮的嗓音,开始政治发言…… “盘古开天地,华夏立根基,先有三皇治世,后有五帝为君,夏后有商,商灭生周,周亡于秦,代代相传,生生不息,神州大地,子孙昌盛! 高祖皇帝斩蛇起义,大汉立国四百余载,内修政治,外扩疆土,四方蛮夷,无不臣服,犯我汉家天威者,虽远必诛……然则天道无常,兴衰交代,黄巾之乱以来,九州崩裂,生灵涂炭,百姓十室九空,白骨露于荒野…… 孟德身为汉相,上辅天子,下统百姓,文治安邦,武略定国,此番举行争鸣大会,还望诸子百家,各抒已见,寻求平定乱世之法,共商富国强兵之策,百家子弟有愿为官者,不论门第、出身如何,一律量才录用!” 曹操中气十足,声音洪亮,讲话内容清晰简洁,听的众人如痴如醉,也感觉到一片赤诚之意,这是‘唯才是举,为国求贤!’ 言语之中,也提到了夏商周秦,历代兴衰,就是暗示众人,天道无常,王朝更迭,此乃必然之理,谁也无法避免,不过吗,国号可以改变,华夏传承不断,这才是天地正道! “平定战乱,恢复盛世,炎黄之火,万古不灭!” “平定战乱,恢复盛世,炎黄之火,万古不灭!” ……………………………………………… 讲话结束之后,四周响起了欢呼声,直冲云霄,一浪高过一浪,多年来的战乱,上至达官显贵,下到黎民百姓,无不深受其苦,多少繁荣的城池、乡镇,全部化成了鬼域,又有多少亲朋好友,变成了累累白骨…… 因为饱经战乱,所以渴望太平,对于‘平定诸侯,一统九州’的事情,人们是极为拥护的,至于天下归属谁家,反而是次要的了,只要大家有好日子,管他皇帝姓什么呢? 至于百家学子们,更是热泪盈眶,浑身颤抖,他们来到许昌城,参加争鸣大会,一是扬名立万,为本门派争取地位,招募更多的子弟;二是施展才能,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如果能飞黄腾达,封妻荫子,自然是更好了! 现在好了,曹丞相说的明白,不论出身高低,不问门派大小,为国求贤,唯才是举,换句话说,只要你有一定才能,就会有官职做的,这对于没落的小学派,以及寒门学子们,有着莫大吸引力呢! 欢呼持续了一柱香时间,这才慢慢的平息下去,曹操与一众重臣落座,等待后面的精彩辩论,至于安排出场、讲解规则,一切指挥事宜,全落在萧逸身上了! “黄道吉日,百年难遇,诸子百家,聚集一堂,争鸣大会,现在开始,有请百家学子入场……奏乐!” 争鸣台上,萧逸大手一挥,周围鼓号齐鸣、雅乐阵阵,听的人们精神一振,与此同时,一侧的大门打开了,诸子百家门派,按照安排好的顺序,依次走进了争鸣台,而且环绕一周,接受观众的欢呼! “呜!……呜!呜!” 第一个出场的,正是孔融带领的儒家学派,共计三四百人之多,既有皓首老儒,也有青年学子,人才济济,阵容庞大,充分体现了儒家底蕴,队伍中打出一面旗帜,上面八个大字-‘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诸子百家之中,儒家传承久远,典籍无数,人数最多,实力最强,影响力也最大了,作为国家主流思想,已经数百年之久,早已是深入人心,难怪打出如此霸气的旗帜,他们是真有信心与实力呀! 第二个出场的法家学派,也有上百人之多,一个个神情冷漠,气质冰冷,仿佛出鞘的钢刀,让人望而生畏,他们也打出一面旗帜-‘依法治国,天下无敌!’ 法家门人不徇私情,只讲法治,纵然王子犯法,也与庶民同罪,不过吗,谁也不能否认,法家在治国上面,有其独到之处,大秦能够吞并六国,一统天下九州,正是依靠法家之力! 第三个出场的,就让人有些吃惊了,竟然是比较弱势的医家,华佗先生带领数十名弟子,全都身穿粗衣,肩背药箱,一团的和睦之气,他们也有一面旗帜-‘悬壶济世,治病救人!’ 医家不是政治学派,也不贪图荣华富贵,只是本着一片仁心,救治病人痛苦,人格魅力极高,因此上,萧逸使用特权,安排他们第三个出场,也算对医者父母心的尊敬吧! “华佗先生!……济世救民,活人无数,天下第一大好人呀!” “神医!……神医!……神医!” …………………… 看到医家队伍后,观众人群先是一愣,而后大声欢呼起来,声浪之高,万全超过了儒家、法家,可见如何爱戴了,就连曹操与一众文武重臣们,也纷纷的抱拳行礼,以示对医家的尊敬之心! 人吃五谷杂粮,谁能不生病呢,那怕帝王将相、英雄豪杰,也不能例外的,那个时候,就靠着神医们救命呢,最关键的是,医家与世无争,没有任何利益冲突,自然深受世人欢迎了! 第四个出场的是道家,领头的正是张卫,后面跟着几十名法师,全都头戴莲花宝冠,身穿八卦仙衣,一个个仙风道骨,卖相十足,他们的旗帜上面--‘道法自然,天地同寿!’ 把道家安排在前列,也是萧逸一点私心,不管怎么说,自己也是道家子弟,还答应过老道师傅,全力振兴道家门派,自然要出一点力气了! 虽然偏袒了道家,可是萧逸心里清楚,天大地大皇帝最大,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皇权永远高于神权,道家只能安抚人心,劝人向善,顺便做一些‘化学研究’,决不能干预政权,否则死无葬身之地! 第五队是兵家,领队的竟然是郭嘉,风流浪子,难得正经一回,后面有几十名同门,一个个器宇轩昂,英姿勃发,皆为兵家精英子弟,他们的旗帜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第六队队是佛家,大和尚们身披袈裟,手持法器,不断念诵经文,他们的旗帜上-‘佛法无边,普渡众生!’ 第七队是墨家,粗布麻衣,双足赤裸,还背着工具箱子,他们的旗帜上--‘非攻兼爱,巧夺天工!’ 第八队纵横家……口若悬河,吞吐日月! 第九队阴阳家……寻龙点睛,乾坤在手! 一支支学派入场,欢呼声此起彼伏,诸子百家,学说不同,可是血脉相连,皆为炎黄子孙,他们的目的也是一致的,平定乱世,富国强兵,四海之内,皆为汉土! 诸子百家出场的顺序,是按照影响大小、实力高低排序的,越是往后的学派,人数越是稀少了,基本都是小猫三两只……最后一个出场的吗,正是可怜的小说家! 虽是孤身一人,白子爵并不怯场,抖擞精神,昂扬向上,尽显小说家风度,在他的肩膀上面,同样扛着一面旗帜,迎风飘扬,十分醒目--‘勤奋写作,努力更新!’ :。 : 正文 第十七章百家争鸣 二 WW..lā诸子百家进场之后,争鸣大会正式开始了,因为场地有限,无法容纳所有人,只有儒、法、墨、道、兵、医、佛、农、纵横、阴阳十大学派,各选派了十名精英,登台进行辩论,十大派其余弟子,以及那些小门派,只能在台下落座了! 对此,有些人心中不满,却又无可奈何,百家学派之间的争斗,同样信奉‘丛林法则’,弱肉强食,胜者为王,无论谁掌握了权利,都会拼命打压其他学派! “百家学派,忧国忧民,登台辩论,寻求良策,皆有大功于社稷,朝廷体恤百家学子,也有三份礼物送上,大家请看吧!” 说话间,萧逸大手一挥,从场外走进一队士兵,皆是身高八尺、虎背熊腰的大力士,每八个人为一组,抬进几十块石碑,放在了争鸣台下面! 石碑高丈二、宽六尺、厚两尺,上刻鸟兽纹饰,下有赑屃驮负,重量在千斤左右,皆是汉白玉雕刻成的,石质细腻,坚固如铁,可历经千年不朽,上面还刻着文字,有些形如蝌蚪,有些好似画符……让人难以辨认! “嘶!嘶!……这些文字,莫非是……” 登上争鸣台的,皆是博学之士,看到石碑之后,不少人倒吸一口冷气,连忙的擦拭眼睛,那些小蝌蚪、鬼画符,乃是上古文字,至于记载的内容吗,似乎与百家学派有关系! “末将征战之时,偶然得到一批竹简,上面文字奇妙,应是春秋古籍,且与诸子百家有关,故而聘请能工巧匠,雕刻成七十二块石碑,放置在争鸣台下,天下读书之人,皆可抄写、拓印下来,慢慢的研究内容,必然大有补益!” 萧逸的第一份礼物,就是数百卷古籍,都是‘掘子军’弄来的,仔细整理之后,送给了诸子百家,弥补他们缺失的典籍,可谓是无价之宝! 当然了,挖掘出来的古籍,远远不止这些,有一些敏感的书籍,比如历史、韬略、兵法,不能公之于众,都被萧逸收藏起来,准备留给自己的子孙,也算一点私心吧! “这块石碑上刻的,乃是《商君书》二十四篇,苍天有眼呀,我法家的经典重现了!” “《黄帝外经》也在这里,医家圣典之一,苦苦寻找几百年了,今日终于见到了,老夫死而无憾矣!” “全都闪开了,这套《墨子》十四篇,乃是墨家失传的至宝,谁敢乱碰一下,老夫跟他拼命了!” ………………………………………………………… 听完萧逸的解释,百家学者们坐不住了,一窝蜂的跑过去,盯着石碑上的文字,仔细辨认,逐字翻译,最后确认下来了,正是诸子百家的典籍,而且内容极为丰富,不乏缺失数百年的古籍! 秦始皇一统六国之后,实行愚民政策,坑杀学士,焚烧书籍,诸子百家的典籍,损失不计其数,后人能够看到的,只剩下一些残篇了,阅读困难,难以贯通,更别提领悟其中精妙了! 这种感觉吗,就像发现了一本小说,正看到精彩之处,突然的太监掉了,让人满腔怒火、七窍生烟,恨不得把作者抓过来,关进小黑屋中,再挥舞起小皮鞭,不往下写不给饭吃…… 几百年以来,诸子百家学者,东奔西走,苦苦寻觅,试图补齐典籍,往往穷尽一生之力,也没有任何收获,没想到在争鸣台上,竟然看到本派典籍了,就像是苦苦等了数年,小说终于更新了一样,怎一个‘爽’字了得! 百家学者们沸腾了,有人顿足捶胸,嚎啕大哭,有人双膝跪地,叩头不止,还有人抱着石碑,不准任何人靠近,就像护食的恶狗一般,过来就咬你一口! 这也不奇怪,苦盼几百年的事情,一朝美梦成真了,就算再稳重的人,也会举止失态的,不止是百家学子,看台上的观众们,同样的大呼小叫,感谢上苍,大司马刚才说过了,只要是大汉子民,都可以前来抄写,他们也能一睹上古典籍了! 好半天之后,百家学者平稳下来了,他们让弟子守着石碑,一步也不许离开,自己则擦干眼泪,整理衣冠,人模狗样的回到台上,排列整齐之后,抱拳躬身行礼,至于感谢的对象吗,自然是……曹丞相了! “丞相大人,赐予典籍,存亡续绝,延续学问,百家子弟,永感恩德!” 古籍是萧逸弄来的,人们却感谢曹操,道理也很简单,萧逸是部将、女婿,曹操是丞相、岳父,功归于上,过推于下,此乃古今惯例也! “哈哈!……老夫身为汉相,以文治教化天下,乃是分内之事,诸位不必多礼,全都请入座吧!” 曹操也没客气,直接占据了功劳,这种在精神上,折服百家学者的感觉,可比征战沙场、攻城略地愉快多了,而后又目视宝贝女婿,把后面的礼物拿出来,让快感来的更猛烈些吧! “末将闲暇之余,与几位门客反复试验,改良了制纸之术,新做出的纸张吗,价格低廉,质地柔韧,用来书写文字,远胜竹简、木牍百倍!” 萧逸再次一挥手,又走进一队士兵,怀抱厚厚的纸张,分发给百家学者,正是第二份礼物--无愁纸! “此纸色泽光亮,洁白如玉,远胜‘蔡侯纸’百倍,而且造价低廉,却是一件文教至宝!” “下笔容易,字迹清晰,不渗墨汁,不易破损,用来书写文章,可比竹简强多了!” …………………………………………………… 凡是读书之人,没有不爱笔墨纸砚的,拿到‘无愁纸’之后,立刻有人取出笔墨,在上面书写文字,效果出奇的好,赢得了一片称赞之声! 现在的各种书籍,都是写在竹简上,不过吗,竹简面积狭小,最多书写十余字,一部完整的书籍,需要数百片、乃至上千片竹简,造价高昂,携带不便,还经常断绳子呢,对于教育子弟,带来很多的麻烦! 这种‘无愁纸’的出现,相当于雪中送炭呀,书写文字之后,只需薄薄的一小册,就相当于数百卷竹简了,体积缩小,携带方便,就是捧着读上一天,手腕也不会酸麻的,最重要的是,造价极为便宜,可以大量的抄写,不用跟以前似的,三四个人用一卷书,想想真是可怜呀! 接下来吗,诸子百家感恩戴德,又是一阵拼命吹捧,言辞肉麻到了极点,曹操也没客气,照单全收下来,在自己的文治功劳上,又狠狠记上了一笔! 两次送礼物,两次被人忽略,萧逸都懒得说话了,再次一挥手,让人拿出第三份礼物--活字印刷术! 上千个一寸小木块,散落在青石案上,都是上等楠木制成,即坚且韧,不易变形,还不怕水浸,上面反刻着文字,另有一个青铜模范,按照标准尺寸铸造的,还有一些松脂、蜡油,充当粘合剂用…… “刷!……刷!刷!” 萧逸迈步上前,挑出了百余枚木块,沾上融化的松脂后,在铜范内排列整齐,再用木板压平整,涂抹上特制的墨汁,铺上一张白纸,轻轻的抹过之后,抬手扔给了孔融……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 白纸黑字,清晰无比,正是《论语》的内容,孔融读过之后,彻底的傻掉了,文字除了书写,还可以印刷的,而且字迹工整,隐隐有大家风范! 就在孔融念诵的功夫,萧逸双手不停,又印刷出了几十份,分发给百家学者,速度之快,让人惊掉了下巴! “白纸黑字,清晰无比,有了这个宝贝,子弟们不愁没书籍了!” “苍天有眼,神灵护佑,诸子百家学说,可以流传天下了!” “传老夫的钧令,严格封锁消息,有敢泄露‘活字印刷术者’……诛灭九族,挫骨扬灰!” ……………………………………………… 学者们傻了,重臣们傻了,丞相曹操也傻了,以他们的智慧水平,自然想的明白了,有了这种印刷术,再配上廉价白纸,以后想印多少书籍,就可以印刷多少了! 书籍数量越多,学习也越容易,开启民智就迅速了,一个整体识字的民族,可以碾压无数文盲民族,如此不出几百年,汉家无敌天下矣! “汉家万年无期,丞相洪福齐天,大司马功勋卓著……诸子百家,感恩戴德!” 连续送出三份礼物,百家学者的谢语中,终于提到了萧逸,真是不容易呀! 正文 第十八章百家争鸣 三 先以隆重的开幕仪式,震慑百家之胆,再用三件珍贵礼物,收拢百家之心,恩威并施,效果显著,接下来,就是最为重要、也最为精彩的百家辩论了,谁强谁弱,谁胜谁败,在此一搏! 事关学派兴衰,必须谨慎行事,整整一柱香时间,争鸣台上鸦雀无声,十大派的精英们,全在闭目沉思中,论台犹如战场,要想取得胜利,必须拉拢盟友,打击对手,以纵横捭阖之势,夺取百家之桂冠! 要知道,十大学派之间的关系,可谓错综复杂,儒、法同出一源,却是势同水火,兵、墨两家相遇,一向是不死不休,西土传来的佛门,与本土诞生的道家,为了争夺信徒,也是明争暗斗,矛盾重重,真能置身事外的,也就是医、农两家了,一个治病救人,一个安心种地! “天下大事,穷则变,变则通,战国之时,七雄并立,魏国变法而富,率先自立为王,秦国变法而强,最终横扫天下,如今天下大乱,诸侯四起,自当‘废腐儒,兴法制’,恢复耕战制度,丞相若用法家治国,十年之内,一统天下,二十年内,四夷臣服!” 法家性情刚猛,忍不住第一个发言了,队伍中站出一位中年人,四方脸型,剑眉虎目,正是法家大师-申不害的二十五代孙-申阳先生,也是法家门主! 法家学术的厉害,天下人人皆知,战国初期,秦国地处西部,穷山恶水,文化落后,乃是战国七雄之中,实力上最‘熊’的一个,经常受到临国欺负,丧失了大片土地,处于亡国灭种的边缘了! 天无绝人之路,一名法家弟子的出现,改变了秦国的命运,公元前356年,商鞅入秦执政,立木为信,执法如山,废除旧制,鼓励耕战,短短十年之间,就把小猫似的秦国,调教成了一头猛虎,吊打三晋,吞并巴蜀,就连南方霸主-楚国,也成了手下败将! 若干年后,秦王-嬴政出世,在法家丞相-李斯辅佐下,奋七世之余烈,横扫关东六国,建立起了幅员数万里,人口两千多万,举世无双的大秦帝国,法家之威势,由此可见一般了! “此言荒谬绝伦,法家之术,暴虐无情,驱使天下百姓,化身虎狼猛兽,一味的穷兵黩武,连年厮杀不断,青壮死于战场,妇孺哭嚎荒野,如此丧失人心,国运岂能长久呼? 儒家博大精深,仁而爱人,以礼为先,以孝治国,教导天下黎民百姓,遵守君臣父子之道,人人安分守己,家家上下和睦,这才是长治久安之术!” 儒法之间,势同水火,法家刚一发言,孔融当即展开反击,而且言辞犀利,一语中的,指出‘依法治国’的弱点……国运不能长久! 法家犹如一剂猛药,让秦国由弱转强,横扫了关东六国,可是连年征战,大兴土木,也严重透支了国力,弄的百姓离心离德,秦始皇驾崩之后,短短四年时间,大秦帝国土崩瓦解,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了! 正是借鉴秦亡的教训,大汉建立之后,才会放弃法家之制,先用黄老之学,无为而治,让百姓们休养生息,而后大力扶持儒家,建立了三纲五常,以礼仪教化天下,这才有了四百年的国运! 秦亡汉兴,法衰儒盛,事实如此,无法反驳,不过吗,孔融下面的话,就有一些问题了…… “上古三代之时,大周国运最久,绵延八百余载,即是宗法之善,也有分封之功,天子居住中央,实行圣君之制,诸侯守卫四方,确保边疆无恙,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天下因此大治矣! 汉高皇帝立国之初,分封宗室子弟为王,各自镇守一隅,以为朝廷羽翼,诸侯手握重兵,外挡蛮夷,内除奸佞,使得乱臣贼子,不敢窥视神器,此皆分封之妙也! 如今天下大乱,九州鼎沸,生灵饱受战乱之苦,更应该恢复古制,再行分封之法,诸侯各守疆土,和睦相处,自然相安无事,天下可太平矣!” 孔融口才极佳,言辞极有说服力,又搬出了汉高祖-刘邦,鼓吹起了分封制度,真不愧是孔子后裔,总是喜欢政治上复古! 按照他的政治设计,让小皇帝-刘协居住许昌,周围八百里之内,都是皇帝的直辖领土,再把徐、兖、豫、凉几州土地,分封给汉室宗亲们,建立一些刘姓诸侯国,至于青、冀、幽、并、益、荆、扬……这些地方,就分封给各路诸侯,也就是袁绍、张鲁、刘表、刘璋、孙策、公孙度等人,各镇一方,自立为王! “妖言惑众,误国误民,腐儒孔融……老夫誓此杀之!” 争鸣台上,曹操端坐主位,一言不发,只是倾听百家辩论,可是目光之中,隐隐的透出了杀机,至于身边的萧逸,手指频频触摸剑柄,目光盯着孔融的脖子,寻找下手的地方…… 孔融的一番言论,如果实行的话,对于小皇帝有利,对于诸侯们有利,可是对于曹营集团、对于整个天下,却有百害而无一利! 要知道,现在的天下大势,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又占据中原五州,成为了最强大的集团,不出数年时间,必然横扫中原大地,而后统领大军南下,荡平南方诸侯,完成统一大业! 如果实行分封制度,等于曹营自废武功,把自己占据的地盘,让给小皇帝与汉室宗亲们,袁绍、刘表、刘璋、张鲁、孙策、公孙度等人,却一点不受影响,还能建国称王,岂不美哉? 至于曹操,萧逸吗,只能交出军政大权,得到一州一郡的封地,当个小诸侯罢了,那有叱咤风云、执掌天下痛快呢? 再说了,分封制看似完美,其实漏洞百出,西周分封之后,天子示弱,诸侯崛起,互相征伐,足足厮杀了五六百年,根本没有太平可言,始皇帝扫平六国,废分封,行郡县,书同文,车同轨,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终于把九州大地,凝聚成了一个国家! 曹操、萧逸都是大一统支持者,谁敢分裂国家、分裂民族,就是他们不共戴天之敌,誓必杀之而后快,这才对孔融动了杀机,另外吗,腐儒这番言论,恐怕也是背后有人,受了诸侯们的指使吧,真是好阴险的手段呢! “周朝分封之制度,早已落伍于时代了,始皇帝的大一统气魄,才是万世不拔之基业!” “汉初分封诸侯国,引出了七王之乱,死伤无数百姓,刘氏尚且自相残杀,何况异姓诸侯呢,分封制绝不可行!” “孔融腐儒,误国误民,乃是伪君子、真小人,快点滚下台去吧……杀此人以谢天下!” …………………………………………………… 孔融的一番言论,犹如茅坑里扔石头,顿时激起了民愤,法家、墨家、兵家、道家、阴阳家……一拥而上,群起而攻之,尤其是纵横家的喷子们,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指着鼻子骂了半天,硬是一句重复的也没有! 就连与世无争的医家、农家,也都阴沉着脸,加入到讨伐队伍中,大一统的思想,早已深入人心了,有人要逆天而为,开历史的倒车,这是与天下人为敌,一句话……灭了他! “腐儒滚下去!……滚下去!……滚下去!” 争鸣台四周的观众,指着儒家的旗帜,同样是破口大骂,各种污言秽语,更是层出不穷,儒家子弟有心辩解几句,可惜寡不敌众,很快淹没在人潮中了…… “子曰:君子动口不动手……今日争鸣大会,允许自由辩论,老夫倾吐心中所想,又有何罪于天下呢,岂不闻‘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眼看犯了众怒,孔融也吓出一身冷汗,不过吗,腐儒除了口才好,脸皮也够厚,一边自我辩解,开脱罪名,一边东拉西扯,拖延时间,在众人的口水中苦苦挣扎…… “今日天色已晚,百家论战暂停,各位回去好好修养,养精蓄锐之后,明日再探讨治国之策!” 黄昏时分,天色渐暗,曹操站起身来,虚按了几下手臂,制止住了口水战,这时候众人才想起来,整整争论了一天,竟然忘记吃午饭了,言论之战-让人废寝忘食呀! 正文 第十九章百家争鸣 四 壹?????看书?·????· 争鸣学府面积广阔,食宿齐全,接纳上万人不成问题,眼看天色渐暗了,萧逸安排百家学者们,住进了各处的房舍,好吃好睡,养精蓄锐,以备明日再战,当然了,对别人如此好,对自己就更好了,萧逸把养生区-天字二号房,划拨给了无愁侯府人员! 天字号的房舍,无疑是最好的了,楼阁高大,装修豪华,各种家具、器皿一应俱全,还有训练有素的仆从,就以舒适度来说,比起达官显贵的府邸,有过之而无不及呢! 享受奢侈的生活,就要承担更多的责任,用饭、沐浴、更衣之后,萧逸以莫大毅力,拒绝了赵雨的‘邀请’,而是在漆黑夜幕中,走向了天字一号楼阁,那里是丞相大人的下榻地! “末将参见大司马-丞相心情不好,用过晚饭之后,正在秉烛夜读,还请劝解一二!” 许褚带领数百名虎豹精兵,护卫在楼阁内外,五步一岗,十步一哨,黑暗处有埋伏者,制高点有弓箭手,若有人擅自闯入--杀无赦! 铜墙铁壁般的护卫,也是因人而设的,看到大司马前来,护卫们不敢阻拦,反而躬身行礼,这种不经禀告、不分时间,随时可以面见丞相的,天下只有两个人,一是萧逸,一是郭嘉! “小婿拜见岳父大人,深秋时节,风冷夜寒,还请多多保重身体!” “贤婿来的正好,老夫有事与你商议,来人呀……上茶!” ……………………………… 楼阁书房之中,曹操端坐如山,面沉似水,正在秉烛夜读史书,不亏‘手不释卷’之名,另外吗,宗族将领-曹纯,按剑侍立一旁,犹如一块千年寒冰! 许褚、曹纯,虎豹骑两大统领,皆有万夫不当之勇,前者护卫曹操安全,日夜不离左右,忠诚无人可比,后者潜伏在暗处,监视文武百官、士族门阀,专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比如说……暗杀政敌! 曹操在深夜之中,召见心腹将领曹纯,用脚趾头也能猜到,奸雄已经动杀机了,准备用血腥手段,对付自己的政敌们,精神上无法折服,那就**上消灭好了! 另外吗,萧逸清楚的看到,曹操观看的竹简,正是《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五年,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杀之咸阳…………”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血流千里,以曹操现在的权势,就算流不了一千里,也能流个七八百里了,从种种迹象上看,这是要效仿始皇帝,再来一次‘焚书坑儒’呀,想到了这里,萧逸不禁吓出一身冷汗,有心劝谏一番,不过吗…… “丞相大人、大司马政务繁忙,末将暂且告退了!” 看到萧逸欲言又止,曹纯躬身行礼之后,主动的退出去了,他是一柄锋利刀子,就是用来杀人的,可是要杀什么人,何时下手杀人,就不该刀子考虑了,那是执刀者的事情! “哈哈!--争鸣大会,辩论激烈,内容精彩,其中不乏金玉良言,老夫准备择一学派,作为施政治国之本,贤婿以为孔融‘分封之策’如何,朝廷若行此策,萧郎必为一镇诸侯!” 作为一名上位者,喜怒不形于色,曹操心中暗藏杀机,表面却是谈笑风生,还以言语相试探,给女婿挖了个大坑,可见城府之深了! 诸侯者:独当一面,称孤道寡,拥有自己的国土、官吏、子民,执掌生杀大权,享受荣华富贵,地位犹在三公之上,就是一方的土皇帝了,如此巨大的诱惑,谁能抗拒得了呢? “孔融不知天时、不识时务,所言分封之策,对国家有百害而无一利,如此祸国殃民之徒,可杀、该杀、必杀! 不过吗,孔融虽然该死,却是一人之罪,与儒家学派无关,还望丞相手下留情,不要牵连太广了,以免动摇天下人心! 至于末将吗,年轻浅薄,生性懒惰,不敢有诸侯之念,惟愿追随丞相大人,平定九州,一统天下,名留青史之上,与卫青、霍去病比肩足矣!” 萧逸出身微末,本是一个山野小道士,入世不到十年,却能平步青云,成为天下第一名将,除了英武绝伦,机智狡猾,就是控制力极强了,自己得不到的东西,绝不胡乱伸手,以免引火烧身! 成为一方诸侯虽好,却是水中月,镜中花,可望而不可及的,曹操一世奸雄,立志荡平九州,一统天下,岂会容忍他人,割据一方,自立为王,别说是女婿了,就是亲儿子也不行呀! 因此上,萧逸单膝跪地,做出忠心耿耿之状,先是痛骂孔融一顿,而后极力反对分封,说到情动之处,还用袖子抹抹眼睛,流出两行热泪来了! “贤婿之心,可昭日月,老夫得此忠臣良辅,何愁大业不成呢,分封之事,就此作罢,只罪孔融一人,余者不再追究了!” 一番忠心告白,让曹操颇为高兴,连忙上前搀扶爱婿,二人四目相对,情景感人肺腑,真可谓千古佳话了,当然了,奸雄心性深沉,区区几滴眼泪,还是过不了关滴! “儒学博大精深,可惜太过柔和了,能够开创盛世,却难平定乱世,暂且不宜用之,道家一脉,源远流长,鬼神之说,深入人心,若以玄妙之术治国,可否成就大业呢?” 一坑刚过,一坑又起,萧逸的道家弟子身份,以及各种神通传说,也是曹操一个忌讳,故而再次试探,看他到底有没有野心? “道家飘渺,玄而又玄,可以役鬼通神,却难拯救苍生,并非治国之策……丞相雄才大略,必然早有谋划了,末将冥思苦想,也算有一些心得,不如同写掌上,互相印证如何?” 萧逸心中清楚,曹操担心的事情,就是自己利用道家,以神权架空皇权,最后夺取江山社稷,因此轻轻一跳,从坑上迈过去了! “贤婿所提甚妙,老夫亦有此意,咱们书写出来,互相印证一番,也好查遗补缺!” 曹操微微点头,取出了笔墨,开始在掌心书写,萧逸也是如此,笔走龙蛇,书写心得,片刻之后,二人停笔,互相对视之后,同时伸开手掌…… 曹操手心写的是:以法治世,以儒教人,佛道安心,百家安身! 萧逸手心写的是:阳儒阴法,佛道为正,诸子百家,各用其长! “哈哈!……满朝文武之中,唯有无愁最知老夫之心!” “呵呵!……天下英雄之中,唯有丞相可让末将辅佐!” 互相印证之后,二人同时大笑起来,所谓英雄所见略同,能在人生的旅途中,遇到一位灵魂知己,那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呀! 至于两人的见解吗,可以做一个比喻:法家是一柄宝剑,百炼精钢,锋利无比,可以斩获万里江山,不过吗,这柄宝剑太锋利了,也难以驾驭住,不但伤人,也会伤己,必须给它配个箭鞘-儒家,以儒制法,以法克儒,互相制约之下,才能随心所欲,牢牢的掌握住宝剑! 墨家、兵家、医家、农家、阴阳家、纵横家……则是属性宝石,给这柄宝剑加攻、加魔、加敏、加毒、加雷电、加冰霜……让宝剑更加光华夺目,威力无穷! 佛家、道家则是剑心,确保这柄无双宝剑,为了国家而战,为了民族而战,为了苍生而战,永为一柄正义之剑,否则的话,宝剑越是锋利,苍生越是受害,那就是一柄魔剑了,大秦之亡,就是教训! 曹操、萧逸两个最有权势的男人,做出了同样的决策,未来百余年时间,诸子百家的地位、作用,也就决定下来了! ………………………………………………………………………… 心结解开之后,翁婿秉烛夜谈,交换意见,探讨了各种策略,一直商议到三更时分,萧逸这才告辞离开! 离开天字一号之后,萧逸让夜风一吹,顿觉浑身冰冷,这才发现自己的内衣,已经被汗水渗透了,给乱世奸雄做女婿,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刷!……吧嗒! 与此同时,一小包药粉滑出,落入了手心中,正是靠着这玩意,萧逸才能眼泪旺旺,表演了一出好戏,当然了,萧逸所说的话,也不全都是假的,他真的不想做诸侯,那样太没意思了,小道士想要整个天下! 正文 第二十章百家争鸣 五 “儒生们卖弄口舌,空谈心性,政治上毫无作为,大汉倾颓至此,儒家难辞其咎!” “腐儒们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不断打压别的学派,手段卑鄙无耻!” “有道伐无道,无德让有德,此乃天地至理,儒家尸餐素位,早该退位让贤了!” …………………………………… 经过一夜的修整,百家学者恢复了精神、体力,又开始了激烈辩论,法、墨、兵、道、纵横、阴阳……几家达成了共识,他们轮番上阵,口伐笔诛,大肆讨伐儒家学派,攻势极为旺盛! 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眼看局势如此,台下的小门派也参战了,跟着摇旗呐喊、制造声势,恨不得打倒儒家,再踏上一万只脚,让腐儒们永不超生!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成为了主流思想,为了扩大自己的实力,不断排挤别的学派,手段上颇为阴损,不少学派断绝传承,或者惨遭吞并,余者也是东躲西藏,苟延残喘,几百年的仇恨、几百年的委屈,这下全爆发出来了…… 再说了,儒家实力雄厚,渗透各行各业,掌握着官爵、钱财、举荐权、话语权……别的门派要想崛起,必须抢夺这些资源,就像荒野中的狼群,要想成为新狼王,必须打败老狼王,尖牙利爪,决一胜负,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双拳难架四掌,猛虎不敌群狼,面对凶猛的攻势,儒家节节败退,彻底落入了下风,万般无奈之下,孔融一咬牙、一跺脚,终于拿出了杀手锏……一个人,一个牙酸口臭的人--祢衡! 祢衡,字‘正平’,青州-平原郡人,门阀士族出身,聪慧好学,才思敏捷,有过目不忘之能,在儒家青年学子中,也是数一数二的存在,深得大儒-孔融的喜爱,称之为:‘颜回不死,儒家骐骥!’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祢衡固然有才,却是恃才傲物,目无余子,尤其一张大嘴巴,平时不说话则已,开口必然得罪人,因此上,不到万不得已,孔融不愿放他出来,就是怕树敌太多,引来杀身之祸! “哈哈!……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诸位皆言儒家之过,可曾反省自身,又是何等模样? 法家残暴不仁,专以严刑峻法,残害黎民百姓,昔日商鞅连夜奔逃,投宿客栈而不容纳,以自立之法害自身,是否悔不当初呀? 墨家兼爱,推崇‘非攻’,喜欢行侠仗义,墨子为了救援宋国,孤身入楚,陈述利害,退了百万强兵,回程途中遇到大雨,反被宋人拒之门外,不知心中酸楚如何呀? 纵横家行走天下,游说诸侯,最杰出莫过苏秦,身为合纵长,携带五国相印,杀的秦人不敢出关……可惜呀,却与燕易王之母私通,游说到人家床上去了,如此艳福无边,真是……嘿!嘿! 佛家四大皆空,医家悬壶济世,农家耕耘田亩,汝等本是世外高人,与天下兴亡无关,如今也登上争鸣台,莫非要砸毁佛像,扔了医书,撅断农具,换个一官半职的,享受荣华富贵吗?” 祢衡身材修长,眉目清秀,配上一袭青色儒衫,说不出的风流倜傥,不过吗,一张嘴又酸又臭,调侃诸子百家,一点余地也不留,就连与世无争的佛、医、农三家,也惨遭毒口呀! 可是谁也不能否认,弥衡的确有才化,言辞犀利,口舌如刀,对于诸子百家的底细,也是了如指掌,不愧是天下第一喷子! “阿弥陀佛!……贫僧身为出家人,理应四大皆空,如今登上争鸣台,即是触犯了贪念,这就回寺面壁思过,清洗罪孽之身!” “呵呵!……老夫悬壶济世,治病救人,本与功名利禄无关,既然小先生说话了,老夫也趁早离去吧!” “富贵如浮云,融化似粪土……农家也告辞了!” ………………………… 诸子百家,门风不同,有人热衷于功名,也有人喜欢清静,听了弥衡的讽刺,一休大和尚、华佗先生,以及一位农家老者,起身行礼之后,相继走下台去……天下兴亡,与我何干? 三家学者走下台,却没有离开会场,而是在台下倾听,对于这座争鸣学府,他们很是喜欢的,有心长久居住,教授子弟,也好光大门派学说! 另外吗,世外高人,也有怒火,三家学者没有反驳,却也不甘受辱,全都瞪大了眼睛,看着祢衡的表演呢,这个无耻的喷子,绝对会有报应的! 一番言语之下,逼走了三家学派,余者也是瑟瑟发抖,弥衡‘毒舌’之名,真是名不虚传呀! 不过吗,佛、医、农三家学派,与世无争,口碑良好,他们全都被逼走了,人们畏惧的同时,对于儒家、对于弥衡的怨恨,也在无限扩大中,这是犯了众怒呀! “人才!……难得的人才,军中若有此人在,何愁强敌不灭,城池不破呀?” 百家论战之时,萧逸一直冷眼旁观,看到弥衡的出现,让他心花怒放,激动的浑身颤抖,这样的毒舌之士,堪称一件攻城神器呀! 玄甲铁骑千里驰骋,野战无敌,杀的诸侯闻风丧胆,可惜对于攻坚战,往往是束手无策,一旦遇到坚固的城池,只能是奇兵偷袭,或者绕路而行了! 奇兵偷袭,危险极大,稍有不慎,就是全军覆没;绕路而行,耗费时间,而且山河阻隔,也未必有路可行,万般无奈之时,大军只能强行攻城了! 萧逸爱惜士兵,不愿意白白牺牲,最常用的办法,就是挑衅骂阵、诱敌出城,在野外设下埋伏,一举全歼敌人,不过吗,敌人也不是傻子,宁可躲在城内做乌龟,也不跟‘鬼面萧郎’决战,常常让人又气又无奈! 再说了,萧逸麾下的士兵,大都粗鄙无文,拙嘴笨腮,拔刀砍人没问题,上阵骂战不在行,翻来覆去的,就是问候对方女性亲属,杀伤力实在有限,萧逸身为大司马,总要顾及一下身份,不能赤膊上阵骂架吧,虽然他很想试试的…… 现在就不一样了,有了弥衡这条‘毒舌’,尖酸刻薄,出口成脏,什么人骂不死,什么城骂不开,到了那个时候,敌人别说做乌龟了,就是想当王八蛋,那也是一种奢望呢! 尤其是袁绍父子、刘表父子、江东周郎、汉中张鲁、益州刘璋……全都出身高贵,虚荣心强,典型的死要面子活受罪,只要弥衡出马骂阵,他们必然不顾一切,出城决一死战……事情也就好办多了! “呵呵!……嘿嘿!” 想到未来的美好事情,萧逸心花怒放,真想放声大笑一番,可是争鸣台上,肃穆庄严,只好强行忍下去了,禁闭嘴巴,双眼眯起,两腮不停跳动,样子极为古怪…… 话又说回来了,弥衡恃才傲物,又酸又臭的,想要收服这种人物,不是一件容易事呀,可别狐狸没打到,反弄自己一身骚气,必须想个办法,蹂躏其心,挫折锐气,给他一个难忘的教训,以后用着才顺手呢! 再看争鸣台上,弥衡以一己之力,舌战诸子百家,丝毫不落下风,赶走了佛、医、农三家之后,又对墨、法、道、兵、纵横、阴阳几家下手了,骂的他们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就连兵家代表郭嘉,也是节节败退呢! 平心而论,如果出谋划策,运筹帷幄,祢衡远远不及郭嘉,可说到尖酸刻薄,出口成脏,十个鬼才不如一个祢衡,这就叫术业有专攻,人家是天生喷子呢! 事情到了这一步,儒家大占上风,百家节节败退,如果见好就收,无疑是最明智的了,孔融也在偷偷招手,让得意门生回来,很可惜,喷子一旦放出去,那就谁也控制不住了! “天下大乱,九州崩裂,诸侯混战,生灵涂炭,朝堂执政之人,岂能没有过错呢……以在下之见,文武百官,尸餐素位,大汉朝廷,竟无一人!” 对于弥衡来说,打压诸子百家,已经没有成就感了,要骂就骂厉害的,因此话锋一转,矛头对准了文武重臣,以及大汉丞相曹操! “过犹不及,儒家危矣!”孔融一拍脑门,满满的懊恼之色,自己不该放出喷子呀! “不知深浅,自寻死路!”法、墨、道、兵……几派学者-眉开眼笑,手舞足蹈,无数经验证明,舌头永远战胜不了刀剑! :。 : 正文 第二十一章百家争鸣 六 “大胆狂儒,有眼无珠,老夫执政以来,招贤纳士,网罗人才,谋士如云,武将如云,皆为王佐之才,朝廷安得无人乎?” 喷子一再的挑衅下,丞相-曹操亲自辩论了,脸上不见喜怒之色,可是语气之间,已经杀机暗伏了! “小生见识浅薄,不识天下豪杰,还请丞相大人指明,王佐之才何在呢?” 大汉丞相接招了,祢衡非但不怕,反而越发得意了,抬头仰天,大嘴一撇,一副目中无人之态! “无知狂徒,看仔细了!……荀彧、荀攸、郭嘉、程昱,机深智远,虽萧何、陈平不及也,许褚、李典、乐进,勇不可当,虽岑彭、马武不及也,吕虔、满宠为从事,于禁、徐晃为先锋,夏侯惇天下奇才,曹子孝世间福将,此皆王佐之才,得之可平天下!” 曹操点评文武重臣,用词恰当,颇有得色,众多王佐之才,尽归自己麾下,谁是天下共主,也就不言而喻了! “哈哈!……丞相此言差矣,此等人物,小生尽识之,荀彧可使吊丧问疾,荀攸可使看坟守墓,程昱可使关门闭户,郭嘉可使白词念赋! 许褚可使牧牛放马,乐进可使取状读诏,李典可使传书送檄,吕虔可使磨刀铸剑,满宠可使饮酒食糟,于禁可使负版筑墙,徐晃可使屠猪杀狗,夏侯惇称为‘完体将军’,曹子孝呼为‘要钱太守’……其余皆是衣架、饭囊、酒桶、肉袋!” 同样的文武重臣,到了祢衡的口中,立刻从王佐之才,变成了贩夫走卒,真是阴损至极,当然了,他不是一通瞎说,而是各有典故的! ‘二荀’正人君子,不苟言笑,与人交谈之时,总是板着面孔,仿佛遇到丧事一般,因此说他们两人,一个吊丧问疾,一个看坟守墓! 程昱为人谨慎,每在家中谈事,总要关门闭户,以免有人偷听去了,就是夏天也不例外,经常热的满头大汗! 郭嘉身为谋主,议论军政大事,经常发言盈庭,可惜生性懒散,动口极强,动手极差,总是他出坏主意,让别人去执行,因此说他白词念赋! 许褚在家乡之时,带领子弟们筑垒自守,因为缺少食物,曾用耕牛与山贼换粮,有过‘手拽牛尾,倒行百步’的故事,虽说勇力过人,毕竟与贼人往来,属于私德有亏了! 乐进出身卑微,做过衙门小吏;李典腿脚麻利,给人当过信差;吕虔常与工匠交往,爱用自己铸造的刀剑,满宠喜欢豪饮,可惜贪杯误事,于禁用兵谨慎,总是先安营、后出兵,容易贻误军机,徐晃不得志之时,作为一阵子屠夫,专门屠猪宰狗,算是操纵贱业吧! 至于夏侯惇吗,攻打下邳城之时,让冷箭射瞎一只眼睛,‘完体将军’四个字,乃是莫大讽刺了;子孝就是曹仁,骁勇善战,屡立战功,就是为人贪婪一些,喜欢黄白之物,这才说他‘要钱太守!’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众文武重臣们,或是出身不好,操持过贱业,或是性格缺陷,做事比较怪异,这不妨碍他们施展才能、建功立业! 可是祢衡抓住一点,大挖众人的隐私,而且言辞刻薄、夸大其词,硬把一群王佐之才,说成了贩夫走卒,真不愧‘毒舌’之名! “大胆狂徒,安敢菲薄重臣,本将军誓必杀之!” “请丞相下令,斩杀无礼狂儒,悬首于城门之下,以此警告世人!” ………………………………………… 人都有自尊心的,受到如此讽刺,重臣们勃然大怒,几位文臣还好一些,只是面色铁青,一言不发,武将们脾气火爆,纷纷拔出了宝剑,准备把祢衡大卸八块、千刀万剐,也好出胸中一口恶气! 主位之上,曹操面色阴沉,目露寒光,同样的动了杀机,不过吗,争鸣大会,百家齐聚,观者成千上万,因为言论而杀儒生,恐怕引来天下非议呢? 再说了,曹操是大汉丞相,执掌天下权柄,去跟一个狂儒计较,也是有失身份呀,最好的办法吗,就是以毒攻毒,用更加恶毒的言语,好好羞辱弥衡一番,让他知道天高地厚,至于最佳人选吗…… “哈哈!……满朝文武重臣,到了你的口中,全变成了凡夫俗子,不愧是儒家毒舌,既然如此,你观此人如何呀?” 曹操向身侧一指,把宝贝女婿推出去了,即是以毒攻毒,对付一下弥衡,另外吗,他也想听一听,毒舌如何评价萧逸! “大司马出身名门,文武双全,沙场征战,未遇敌手,也算有些本领吧……不过吗,手段残忍,嗜血成性,把玩‘骷髅盏’为乐事,实在有伤天和了,私人生活上面,也有欠捡点呢,府中少女成群……” 人的名,树的影,萧逸出道以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鬼面萧郎’的威名,天下人人皆知,祢衡再是狂傲,也有些发怵呢,对方鹰隼般的目光,更是让他胆战心惊! 不过吗,儒家‘毒舌’之名,可不是白叫的,既然出身、能力、功绩、威望……全都没问题,那就从私生活下手,祢衡一番鼓吹下,把萧逸说成了萝莉控、怪大叔,也算泼了一身污水吧! “呵呵!……先生博学多才,见识独特,让人钦佩万分,在下学识浅薄,有一事请教先生,汉高皇帝与开国众臣,都是什么出身呢?” 在萧逸的眼中,祢衡就是一个娃娃,调皮捣蛋,不服管教,对付这种滚刀肉,好言说教没用,唯有以毒攻毒,狠狠的打一巴掌了! “汉高皇帝以及开国众臣……这个嘛,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只要建功立业,何必在意出身呢!” 祢衡精通史书,自然清楚汉高皇帝,以及开国众臣的底细了,刘邦是村痞无赖,后来做了泗水亭长,萧何、曹参是衙门小吏,樊哙是屠狗的,周勃是吹鼓手,灌婴是卖布的,夏侯婴是赶车的,其余韩信、陈平、英布、王陵、陆贾……不是自耕农,就是流浪汉,没一个出身高贵的! 不客气的说,大汉高祖刘邦、以及开国众臣的出身,还比不上曹操、以及麾下文武重臣呢,前者全是无赖、穷鬼,后者好歹有几个士族、富户! 儒家讲究‘君君臣臣’,你骂谁都可以,就是不能骂皇帝,尤其是开国皇帝了,那会以下犯上、诛灭九族,还要背上‘乱臣贼子’的骂名呢,因此上,祢衡含糊其辞,用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把这件事糊弄过去了! 问题是,刚讽刺了一众文武重臣,说他们出身卑微、操持贱业,现在又说英雄不问出身,这种自相矛盾的说辞,对于一位喷子来讲,绝对是奇耻大辱呀,祢衡面色羞红,气焰也弱了三分! “先生刚才一番言语,讽刺满朝文武重臣,能力不足,尸餐素位,不知先生之才,又能做些什么呢?” 打人专打脸,骂人骂到死,萧逸步步紧逼,又挖出一个大坑! “在下不才,天文地理,无一不通,三教九流,无所不晓,上可以致君为尧、舜,下可以配德于孔、颜,岂与俗子共论乎?” 喷子的特点之一,拼命贬低别人,努力抬高自己,祢衡也不例外,开始给自己刷色了! “呵呵!-大话无用,事实为证,西凉-敦煌郡,尚缺少一位太守,先生能否接此重任,三年小成,五年大治呢?” 敦煌郡-穷山恶水,民风彪悍,经常发生民乱,官府无力制约,前后派了七任太守,全都没干长久了,四位弃官不做,回家抱孩子去了,三位死于民乱,落了个尸骨无存! 为了此事,西凉刺史-钟繇,没少向朝廷上诉苦,希望派来一位干吏,处理敦煌郡的政务,问题是,朝廷官员也不傻呀,谁也不往火坑里跳,敦煌太守一职,也就成了烫手山芋了! “这个嘛……文治之事,在下却不擅长,朝廷还是另请高明吧,惭愧了!” 敦煌郡的事情,祢衡也略知一二,自然不肯往火坑里跳了,只能厚着脸皮,承认本领不济,气焰又弱了两分! “先生不善文治,必有武功,西凉诸郡,时常受到匈奴骚扰,先生可否统领一支人马,直捣匈奴王庭,执其单于问罪阶下呢?” “这个嘛!……在下体弱多病,受不住大漠风沙,统兵征战之事,还是另请高明吧,惭愧呀!” 祢衡再次摇头,自己不会武艺,更加不通兵法,出征大漠,激战匈奴,名将李陵尚且全军覆灭,自己恐怕尸骨无存呢! “孙氏兄弟,称霸江东,不服朝廷政令,先生口才了得,能否说服他们,倒戈卸甲,以礼来降呢?” “这个嘛!……江东猛虎,专横霸道,言辞难以动其心,朝廷另请高明吧,在下很惭愧呀!” “天下大乱,征战不断,朝廷府库空虚,连年入不敷出,先生可有办法,聚集钱财,囤积粮草,为大军准备器械吗?” “这个嘛!……还是另请高明吧,在下万分羞愧!” 祢衡回答一次,就要后退一步,小脸通红,气焰全无,如果地上有缝隙,他一定钻进去了,真是无地自容! “先生文武不成,高低不就,除了大话欺人,对国家毫无用处,真是一个衣架、饭囊、酒桶、肉袋呀!” 世上最恶毒的,莫过于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了,萧逸把弥衡说过的话,一字不差的奉还回去了! “好!-好!-好!……大司马威武!” 萧逸每问一句,文武重臣以及百家学者,就跟着大喊一声,摇旗呐喊,站脚助威,看到‘毒舌’挨喷,他们是心花怒放,真是解气呀! “你!你们!……气煞我也!……噗!” 祢衡出道以来,上喷文武重臣,下喷地方豪强,中喷诸子百家,一向是无往不利,万万没想到,强中自有强中手,喷子遇到喷子王,羞愧难当,气火攻心,顿时喷出一口鲜血,人也倒地昏迷不醒了! “来人呀!……把他抬下去,好好照顾起来!” 萧逸轻轻招手,让人把祢衡抬下去,这位儒家‘毒舌’,日后还有大用呢,而后又目视曹操,百家争鸣大会,可以顺利闭幕了! “诸子百家,同根同源,皆为神族后裔,炎黄子孙,理应同心同德,治国安邦……自今日起,百家学子有意仕途者,不问出身门第,一律量才录用,无心为官者,可以居住学府,教授弟子,我等取长补短,携手共进,必然天下无敌矣!” 曹操站起身来,以洪亮的嗓音,宣告争鸣大会结束,同时以博大胸怀,招募百家子弟,全部收为已用! “丞相万福!……大汉万胜!……炎黄万载永昌!” :。: 正文 第二十二章三件大事压肩头 耗费无数心血,克服重重困难,轰动天下的‘争鸣大会’,终于顺利的落幕了,作为头号功臣的萧逸,并没有轻松下来,反而更加忙碌了,三件大事摆在面前,压的人喘不上气! 第一件事:分配人才,百家学子,数以千计,性格怪异、老弱病残的除外,大多数人愿意投效朝廷,一展平生所学,谋取荣华富贵! 天下大乱,百废待兴,上到中央朝廷,下到各州、郡、县,缺钱粮、缺吃穿、尤其缺人才,各级的官员们,往往身兼数职,日夜忙碌,呕心沥血,不乏活活累死者! 百家才子,学识渊博,各有所长,只要稍加磨砺,就能成为合格官员,这么大一块肥肉,谁不看着眼红呢,文武衙门、各级官府,全都伸出手来了,想要捞取一些人才,充实自己的力量! 狼多肉少,如何分配,就成了一个大难题,其中最优秀的人才,自然被丞相府招募走了,谁也不敢跟曹操抢人呀,剩下的学子们,根据学派不同,分别安排事务,让他们发挥特长! 儒、法两家学子,安排到地方官府,让他们安抚百姓、征收赋税、磨砺经验,当然了,两派核心思想不同,究竟以法治民,还是以仁治民,恐怕会有一番争执呢! 墨家学子,全部进入了尚坊,打造精良的兵刃、铠甲、弓箭,不断的装备军队,另外吗,他们还要修筑城池、改良农具、研究机关,利用各种器械,推动社会进步! 兵家子弟进入军中,或是统兵征战,或是参谋军机;农家子弟深入民间,挖掘沟渠,改良土壤,争取多打一些粮食,纵横家充当使者,游说各路诸侯,同时侦查情报;阴阳家游走四方,会测地形,寻找矿脉,顺便与‘掘子军’合作,多挖几座帝王陵墓! 就连道家、佛家也有安排,他们举行法会,劝人向善,还要超度战死将士,让他们化身鬼雄,继续守卫亡灵世界,不管阳世、阴间,皆为汉家领土,先占住再说吧! 诸子百家,各有所长,各有安排,可谓是皆大欢喜了,不过吗,有一家是个例外,就是文武不成、高低不就、没有任何用处的……小说家! “悠悠苍天,待我何薄,冥冥厚土,如此无情,小说家永无出头之日吗……也罢了,骑驴回乡,隐居山林吧!” 别人高官厚禄,前程似锦,孤苦无依的白子爵,不禁抱头痛哭,皆是百家学子,待遇天地之别呀! “先生大才,妙笔生花,我家大司马甚是欣赏,特意派小人前来,以厚礼请先生入府,也好经常拜读大作!”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无愁侯府大管家-宋忠,赶着豪华马车,带着丰厚礼物,前来聘请小说家了! “什么?……大司马英明神武,号称‘星君转世’,也喜欢在下的小说吗?” “当然!……放在枕边,手不释卷,大司马还说了,如果写的再低俗、庸俗、媚俗……不是,写的高大上一些,那就更好了!” “人生得一知己,真是死也瞑目了,在下不才,愿为大司马效力……呜呜!” ……………………………… 接下来,在无数羡慕的目光中,白子爵坐上马车,高高兴兴的进了侯府,成为了一名门客,算是过上好日子了,不过吗,宋忠给他安排的住所,实在有一点奇怪呢! 一座小院子,环境清雅,房舍明亮,各种家具齐全,还有貌美如花的侍女,专门伺候饮食,很适合小说家写作,不过吗,在小院的一角,还有一座小黑屋,阴森恐怖,挂满刑具,不知做什么用? “大司马吩咐过了,小说家生性懒惰,不催促不行滴,先生勤奋写作,日日更新,自然是润笔丰厚,好吃好喝了,如果拖延更新,那就关进小黑屋,三天不给饭吃,何去何从,先生掂量吧?” 宋忠指着小黑屋,露出残忍的笑容,里面皮鞭、夹棍、烙铁、竹签、老虎凳、辣椒水……还有一名性格彪悍、容貌丑陋的村姑呦! 白子爵:“…………” …………………………………………………………………………………………………… 第二件事情:争鸣学府,大会结束之后,学府即将开办,千头万绪,大事小情,那是数不胜数,曹操身为丞相,日理万机,没有多余的精力了,只好把学府的事情,全权委托给了萧逸! 萧逸不负重托,走马上任之后,用心经营,调派人手,打理的井井有条,其实开办一座学府,最重要的就三样:资金、教师、生源! 资金不必说了,有了商人们的捐助,根本不必为钱发愁,学府的后期工程,也全部的展开了,十几万的工匠、民夫,日夜赶工,挥汗如雨,天下第一学府,已经初具雏形了! 教师也不成问题,诸子百家之中,不乏淡泊名利,以教书育人为乐者,朝廷封他们为‘博士’,享受各种特权,专门教导学子们,另外吗,朝廷重臣:荀、荀攸、程昱、郭嘉、满宠……以及萧逸,都会抽出时间,前来讲课授徒的! 真正麻烦的是生源,不是招不到学生,恰恰相反的,想要入学的人太多了,犹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呀! 争鸣学府-乃是天下第一学府,建筑宏伟,设施齐全,内有百家学者,传授知识,教育子弟;外有大汉朝廷,挑拨钱粮,全力支持,明眼人全看出来了,这不是一座学府,而是文武官员的摇篮呀! 如果把子弟送进去,拜访百家名师,学习文才武艺,就是一块朽木头,也能刻出花朵来,不愁没有前程呀,运气好上一点,再跟丞相大人、大司马,或者文武重臣成为师生,以后出将入相,也是指日可待了! 不客气的说,学府就是一座龙门,跃过去了,飞黄腾达,跃不过去,一生平庸,为人父母者,谁不为子嗣考虑呢,因此上,托关系、找关系、求关系,利用一切手段,也要把子弟送进去! “报!-文武百官、门阀家主携带子弟,前来拜见大司马!” “报!-军中将校、同袍故旧携带子弟,来给大司马问安!” “报!-地方豪强、各家富商携带重礼,全在府门前等候着!” ……………………………………………… 拖关系,走后门,乃是人之常情,曹丞相性格严厉,执法如山,人们不敢去触碰,只好走无愁侯府的路子,大家心里清楚,曹操虽然兼任太师了,可是学府的具体事务,还是大司马说了算! 面对汹涌的客人,萧逸以充沛的精力,全部接待下来了,至于他们的弟子吗,只要不是太差劲的,也基本都收下了,因为人情关系,还开了几次后门呢,至于人们送的礼物吗,毫不客气,照单全收! 不是萧逸贪图钱财,而是有些时候,人不贪不行呀,曹操看似放权了,其实学府的一举一动,都逃不出‘虎豹骑’的侦查,萧逸两袖清风、秉公办理,恐怕带来麻烦呢,倒不如黑一点、贪一点,这才让人放心呢! 当然了,关于招收学子的事,萧逸也有原则的,不能来一个,算一个,学府只培养精英,不是镀金的地方,具体来说分三类: 第一类是百官子弟,凡是朝廷文武大员、地方州牧、太守的子弟,八岁以上,十八岁以下,身体健康,智力无缺者,全部进入争鸣学府,而且是强迫入学,不准推脱的! 这样做的目的,一是给官员们恩典,培养他们的子弟,收拢一下人心;二是威慑不臣之人,百官子弟入学府,就是变相的人质了,谁敢背叛朝廷,不听相府调遣……呵呵! 第二类是寒门才子,凡是头脑聪慧者,不论出身如何,不论门第高低,只要年龄合适,又能通过入学考试的,一律录取下来,就连学习、食宿的费用,朝廷也包揽下来了! 可以预计的,未来几十年,会有无数寒门子弟,通过争鸣学府,成为朝廷的官员,进而形成‘寒门一党’,与原来的士族官员,并驾齐驱,一较高低,大汉王朝的政治格局,也要随之改变了! 第三类是功勋子弟,天下大乱,连年征战,多少忠勇之士,阵亡沙场之上,为了告慰英灵,特许他们的后代,进入学府深造一番,如此可以鼓舞士气,让将士们奋勇杀敌,没有后顾之忧了! 再就是各地的富商,他们出钱出粮,贡献极大,萧逸答应过的,准许商人子弟进入学府,如今一一兑现了! 以上两件事情,虽然有一些困难,在萧逸的巧妙推动下,还是顺利的解决了,可是第三个问题,真让人头疼欲裂呢……清官难断家务事,萧郎准备嫁妹妹了! 正文 第二十三章女大当嫁 萧逸身为‘穿越一族’,既没有父母,也没有兄弟,唯一的师傅还升天了,孤苦伶仃,可怜至极,因此上,在娶妻纳妾的同时,他还收了几个妹妹,万般宠爱之下,也享受着亲情的快乐!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无愁侯府的小姐们,自然也不会例外了,稻香心怡于萧逸,已经内定为七夫人了,吕玲儿许配给马六,过两年就会完婚的,孙尚香年纪尚小,暂时不用考虑,现在准备出嫁的,正是萧逸最宠爱的妹妹--小静! 自从山阳郡相遇,二人一见投缘,对于这个妹妹,萧逸百依百顺,简直疼爱到骨子里了,侯府的几个妹子里面,小静是唯一列入萧氏族谱的,名字犹在甄宓、蔡文姬之前,兄妹的感情之好,由此可见一般了! 日月如梭,时光如水,转眼六七年过去了,昔日的可爱小萝莉,变成了无敌美少女,身材修长,容貌娇美,加上每天三碗羊奶的滋养,原本平平的洗衣板,也变成山峦起伏了,而且文武双全、英明果敢,颇有乃兄之风范! 汉家制度:女子十四岁及夲,换上成人头饰,可以嫁人为妇,生儿育女了,加上战乱频繁,民间十室九空,为了增加人口数量,国家提倡早婚早育,女子到了十七岁不嫁人,父母或者兄长有罪,不但缴纳罚款,还要强行许配人家! ‘鬼面萧郎’的妹妹,自然不用愁嫁了,小静十四岁之后,大名传播于四方,上门提亲的络绎不绝,侯府门槛踏断好几个根呢,文武重臣、达官显贵,乃至各路诸侯,谁不想跟萧氏联姻,攀上一位有权有势的大舅哥呢! 再说了,将门虎女,巾帼英雄,小静的容貌、武艺、才能……都是第一流的,常年随兄长一起出征,言传身教之下,行事果敢刚毅,谁娶了这样一位夫人,绝对是贤内助呀,母仪天下都没问题! 不过吗,所有来提亲的人,全部萧逸婉言拒绝了,包括丞相府的说客、大汉皇宫的使者,可谓霸道的一塌糊涂,以至于有人猜测,萧逸舍不得嫁妹妹,是想要‘监守自盗’,二人毕竟没有血缘关系! 听到外面的流言蜚语,萧逸只是淡淡一笑,并没有解释什么,兄妹二人之间,只有亲情,没有爱情,更别说监守自盗了,至于一直不肯嫁妹吗,原因有二: 其一,十四岁的小女娃,身体还没长开呢,心理上也不成熟,这时候嫁人的话,对于爱情懵懂无知,生孩子也很危险,稍有不慎,就是一尸两命呀,还是养大一些为好! 其二,也没有合适的夫婿,文武百官的子弟,大都是少爷羔子,少年豪杰寥寥无几,至于丞相府、大汉皇宫,尔虞我诈,危机四伏,女人就是政治牺牲品,毫无幸福可言的,萧逸舍不得妹妹受罪,以无愁侯府的权势,也不必进行政治联姻了! 就这样,在哥哥的羽翼之下,小静高兴的生活着,渡过了少年期、叛逆期,进入到青春期,成为一个十九岁大姑娘,光是超龄不嫁的罚款,侯府就交过三次了,好在萧逸有权有势,没人敢强行许配他的妹妹! 十九岁的女孩子,在先秦、两汉时期,绝对是大龄剩女了,这事好说不好听呀,曹节、甄宓、蔡文姬……几位夫人,全都急得火上房了,萧氏大小姐不出嫁,她们做嫂子的有责任呀,因此轮番吹枕头风,萧逸不堪其扰,只好点头同意了,至于未来的妹夫吗……就是坏小子郭奕! 郭奕是‘鬼才’郭嘉之子,‘毒士’贾诩之徒,出身名门,聪慧过人,而且腹黑皮厚,与‘鬼面萧郎’的妹妹,也算是门当户对了,而且几年相处之下,二人也是情投意合呢! 唯一的问题吗,就是二人的年龄了,郭奕十六岁,小静十九岁,男小女大,是有一点别扭的,可在世人眼中,却再合适不过了,女大三,抱金砖,这个时代都娶大媳妇,比如汉武帝-刘彻,比皇后陈阿娇小了十岁呢,不是一样金屋藏娇吗? “你都两天没出闺房了,准备躲一辈子吗,女人早晚嫁人的!” “嫁衣、嫁被、盖头、首饰……已经准备好了,都是最顶级的货色,小静出来看一看呀!” “我们的大小姐呀,就算不想嫁人,那也得吃饭呀,你可不能绝食呀,大司马会心疼的!” …………………………………… 无愁侯府后宅-绣楼之前,一场激烈的劝说战,正在进行之中,较量的双方都是女人…… 原来得知出嫁的消息,小静呆愣了半天,一头扎进自己的绣楼中,坚决不愿意嫁人,而且以绝食抗争,已经整整两天了! 无奈之下,曹节、甄宓、赵雨、蔡文姬几位夫人,领着一群丫鬟、婆子,轮番上前劝说,费了无数口水,希望大小姐回心转意,可惜呀,绣楼门窗禁闭着,小静就是不出来! “我不嫁人!……饿死也不嫁人!……哥哥不要我了!” “呜呜!……姓郭的混蛋小子,离我的绣楼远一点,否则一剑捅死你!” ………………………… 绣楼里面,小静又哭又闹,大声的抗议者,还不时扔出一些东西:手帕、靴子、花盆、瓷瓶、铜盆……杀伤力不大,威慑力十足! “我的姑奶奶呀,之前还是好好的,怎么关键时刻,您就变卦了呢?” 坏小子郭奕也在场,而且鼻青脸肿的,形象十分狼狈,小静在绝食抗议之前,狠狠的收拾了他一顿,打的郭奕眼冒金星、满脑浆糊,二人朝夕相处,情投意合,已经有了婚嫁之意了,怎么还会拒绝呢,女人心海底针呀! 郭奕的武力值极低,智商值却很高,略加思索之后,立刻找萧逸求援去了,普天之下,能够说服小静之人,只有未来大舅哥一个! “小静生性善良,温柔贤惠,是我最宠爱的妹妹了,从此以后,只许她欺负你,不许你欺负她,否则的话,小心项上人头!” 给自家妹妹撑腰,乃是哥哥的天职,萧逸一边擦拭斩蛟剑,一边叮嘱着未来妹夫,言语之间,霸气十足,至于让小静出门吗,一张小纸条足矣! “请大司马放心,小弟一生一世,永生永世,绝不辜负小静的,否则天打雷劈、不得好死、五马分尸、日后喂狗……您把宝剑收起来吧! 摸着青肿的小脸,郭奕实在想不明白,小静那里温柔贤惠了,可是大舅哥的宝剑,一直在脖子上晃动,吓得他连发毒誓,这才拿着纸条开门去了! “快点来人呀,给我送些美食来,啃了两天的干粮,可是饿死我了……再把嫁衣做漂亮一点!” 还别说,兄妹连心,情同骨肉,萧逸的纸条送进去,片刻之后,小静就红着脸出门了,先是美美的饱餐一顿,而后主动试穿嫁衣,与之前判若两人呢! 众人大惑不解之下,连忙找出小纸条,拢目光仔细观看,上面就十六个字:‘萧氏之女,不必外嫁,夫婿入赘,还是一家!’ 妹妹的小心思,萧逸一清二楚,她不是不想出嫁,也不是讨厌郭奕,而是舍不得哥哥,舍不得离开无愁侯府,这个事情好解决,只要让郭奕入赘侯府,不就两全其美了吗,反正以萧逸的钱财,养活妹妹一家子不成问题! 至于郭奕那里吗,也没有问题的,这小子到许昌之后,就没在家里住几天,整天泡在无愁侯府,吃喝玩乐、读书精进,这里才是他的家呢,因此入赘无愁侯府,一点心里负担也没有,还能吃大舅哥一辈子呢! 萧郎的妹妹出嫁,自然不能草率了,为此事,萧逸亲自领头,组织一个‘婚礼筹备会’,商议婚事的细节,务必完美、隆重、热闹、精彩……至于钱财预算吗,根本不设上限,大哥有的是钱! 至于二人的婚期吗,就定在了建安四年-十月三十日,既黄道吉日,又是萧逸的生日,再加上嫁妹妹,可谓是双喜临门了! 接下来吗,侯府上上下下,全部动员起来了,准备婚房、嫁衣、首饰、采买食材、准备酒席、散发请柬……忙的不亦乐乎! 一连忙活了七八天,萧逸突然想起来了,似乎忘记一个人--郭嘉,作为坏小子的父亲,儿子娶亲的大事,理应跟他商议一下吧,再说了,想取萧氏大小姐,也得准备一份丰厚彩礼呢! “驾!……哒!哒!” 于是乎,萧逸带领数百亲兵,纵马直奔郭嘉府邸,即是通告一下婚期,同时给妹妹要彩礼去了! (本章完) 正文 第二十四章索取彩礼的办法--抢! ?官渡大战之后,郭嘉参谋有功,进爵‘洧阳乡侯’,还获得一座新府邸,位于朱雀大街-天字七号,府邸建筑精巧,装饰华丽,左邻右舍也是宦官人家,很符合‘第一谋臣’的身份,不像之前的府邸,周围全是青楼妓院,一股浓重的脂粉气息! 不过吗,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洧阳侯府外表华丽,内部却是一团糟糕,具体来说有三多:美酒多、美女多、麻烦事多! 郭嘉嗜酒放纵,生性懒散,运筹帷幄天下无双,处理家务一塌糊涂,府里小妾数十人,勾心斗角,吵吵闹闹,又没有大妇主持家务,怎一个‘乱’字了得呀! “小的们参见大司马!-公侯世代,吉祥如意!” “免礼吧!……嗯?咱们走错门了,这几天都忙糊涂了!” ………………………… 萧逸进洧阳侯府,从来不用敲门,可以直入后宅,这叫做‘通家之好’,可里面的情况,让他大吃一惊,还以为走错地方了呢! 自己印象之中,杂乱无章、吵吵闹闹的样子没有了,府邸干净整洁,秩序井然,各处张灯结彩,房舍粉饰一新,仿佛改天换地一般!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跪下!” 郭嘉的四十多位小妾,身穿盛装,排列整齐,正在学习礼仪,迈步、躬身、万福……盈盈下拜,动作一丝不苟,乖的像小猫一样! “啪!……啪!” 几名中年女官,手持教鞭,监视她们的训练,谁要是出了错误,上去就是一鞭子,下手颇为凶狠,打的小妾们泪眼汪汪,却没一个人敢反抗! 在侯府的空地上,摆着大量的物品,金砖银锭、美玉宝石、红色被褥、楠木家具、青铜器皿、贴金马桶……一切应有尽有,起码能装十几车,全都包着红绸子,贴着大喜字,似乎是下聘之礼! “奉孝知道爱子成亲,提前准备了彩礼,而且痛下决心,全力整顿门风了,此事真是难得呀!” 看着丰富的彩礼,萧逸满意的点头,看来新的‘公爹’身份,让郭嘉脱胎换骨,终于做了一次正经事! “萧郎来的正好,我有事与你商量,府邸里面太忙了,快抽调一些人手过来,婚姻大事不等人呀,相府三小姐那边……” 郭嘉从寝室走出来了,小脸干干净净,发髻梳理整齐,身穿大红色吉服,还缀着几个香囊,完全一副新郎官打扮! “什么情况?……你穿着新郎礼服,还有相府三小姐,到底谁要成亲呀?” 千头万绪,错综复杂,萧逸好半天才明白,洧阳侯府在准备婚礼,那些东西也是彩礼,不过吗,新郎官不是郭奕,而是他的老子郭嘉! 曹操、卞夫人欣赏郭嘉之才,准备招做曹家女婿,经过一段时间运作,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双方已经约为婚姻了,婚期定为十月二十九日,仅比郭奕、小静的婚礼提前一天! 真是好悬呀,幸亏提前一天,要是父子同日娶妻,肯定闹出笑话了,宾客们也分身乏术,无愁侯府、洧阳侯府的婚宴,那个不参加也不行,总不能吃喝到一半,飞身再赶下一场吧? 卞夫人心细如发,知道郭嘉不会持家,特意调派了人手,帮着安排事宜,准备彩礼,整顿一下莺莺燕燕,算是替女儿开好路了! “如此恭喜奉孝了,迎娶相府三小姐,咱们就是连襟了,正好兄弟相称呢!” “萧郎太客气了,犬子迎娶令妹,真是天作之合,以后咱们就是亲戚了!” 萧逸掏出了妹妹的生辰八字,郭嘉也掏出儿子的生辰八字,双方交换之后,就算是缔结婚姻了,简单、利落、快速……二人目光相对,除了欣喜之外,还有一丝的无奈! 婚姻大事,本有规定:天子一年,诸侯半年,大夫一季,庶人一月,以萧逸、郭嘉的尊贵身份,嫁妹也好,娶亲也罢,起码准备几个月,邀请四方宾客,这才算有面子呢! 现实情况是,从上门提亲,到举行婚礼,不过半个月时间,实在是太仓促了,其中原因吗:一是双方感情莫逆,省掉了许多麻烦事,二是大战将起,时间紧迫,只能从快从速了! 官渡大战之后,曹营论功行赏、加官进爵,而后百家争鸣、开设学府,一心追求文治,没有动过武功,显得是风平浪静,就连各路诸侯们,也以为曹营沉迷富贵,没有了进取之心呢! 萧逸、郭嘉心中清楚,风平浪静是假象,暗流汹涌才是真,曹营一直在抓紧时间,努力恢复战争创伤,尤其是秋收之后,府库丰盈,粮草如山,兵强马壮,军械充足,曹营集团这头猛虎,又要跃跃欲试了,目标就是河北之地! 可以说,曹营不动则已,动如雷霆,必然是倾巢而出,直捣袁氏老巢-邺城,扫平河北四州,一统中原大地,而且出兵的时间,已经为期不远了! 官渡之战,袁氏父子惨败,折损了几十万精兵,势力一蹶不振,不过吗,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袁氏称霸多年,底蕴极为深厚,还有四州城池、几百万百姓,以及门阀士族的支持,同样在整军备战,想要一雪前耻呢! 二虎相争,必有一伤,曹军一旦北伐,必然是恶战、血战、死战……接连不断,多少将士阵亡沙场,多少男儿埋骨异乡,而且兵危战险,刀剑无情,就是萧逸、郭嘉这个级别的将领,也不敢说全身而退呀,运气稍微差一点,恐怕就…… 再说了,北方天寒地冻、风沙如刀,环境恶劣无比,四州之地加在一起,足有数千里方圆,纵然以曹军之强悍,统帅之英明,也要步步为营了,没有两三年时间,恐怕难成大功呀! 就算顺利消灭袁氏了,北方还有乌丸人、匈奴人、以及辽东公孙家族,他们来去如风,无影无踪,一旦与之纠缠起来,鬼知道要打多久仗,十年八载也有可能! 正是考虑到这些事,萧逸嫁妹妹、曹操嫁女儿,才会如此的仓促,就是担心战事一起,他们劳师远征,无法回来主持婚礼,或者说,永远也回不来了! 未来的战争走向,萧逸、郭嘉心知肚明,只是闭口不提罢了,以免亲人们担心害怕,接下来吗,就该谈谈婚事了…… “奕儿与小静成婚之后,不出三年五载的,必然会生下儿女,那时奉孝就是爷爷了,三代同堂,鸿福无边!” 萧逸很会要彩礼,郭嘉就算不喜欢坏儿子,看在儿媳妇、以及未来孙子面上,也得出手大方一些吧! “奕儿自幼丧母,饱受艰苦,如今长大成人,娶妻生子,老夫也算欣慰了,那是我的亲儿子呀!” 郭嘉眼含热泪,对于没能照顾好儿子,似乎很是愧疚呢,至于彩礼的事情,一个字也没提! “奉孝放心吧,奕儿在无愁侯府,我会视之为弟,妥善照顾,保准让他飞黄腾达、封妻荫子!” “犬子顽劣不堪,有劳萧郎费心了,说又说回来了,儿子再是不好,也是我的亲生儿子呀!” “除了唉声叹气,乱掉眼泪,你就不想说点别的,再好好表示一下?” “我正在表示呀,奕儿是我的亲生儿子,是亲生儿子呀!” …………………………………… 二人东拉西扯,交谈半天,郭嘉眼含热泪,一口一个亲生儿子,就是不提彩礼之事,萧逸以为他爱子心切,一时失了分寸呢,后来终于明白了,这家伙占自己便宜呢! 试想呀,郭奕是郭嘉的亲儿子,他娶了小静之后,就成了萧逸的妹夫,双方是平辈人了,那么萧逸与郭嘉的关系……兄弟变成叔侄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萧逸狡猾如狐,一向以坑人为乐,什么时候吃过亏呀,当下小脸发青,拂袖而走,再也不能一起愉快玩耍了,至于妹妹的彩礼吗,一个字--抢! “郭祭酒有吩咐了,院子里的好东西,全给无愁侯府做彩礼,弟兄们不必客气了……搬走!” “全部搬走了,一件也别落下,快把大车赶过来!” ……………………………… 想做自己的叔父,必须付出代价,萧逸扛起一箱子珠宝,迈步就往外走,随行的数百亲兵,自然是听命行事了,犹如风卷残云一般,迅速抢个一干二净…… “萧郎!……无愁……有话好好说呀,那是给相府的彩礼,千万别硬抢呀,您是叔父还不成吗?” 郭嘉文弱书生,那拦得住几百虎狼呢,片刻之后,院子里空空如也,一双筷子也没剩下,弄的‘鬼才’欲哭无泪,自己真是嘴欠呀! 万幸的是,这些年在萧逸照顾下,郭嘉也是家财万贯了,不缺金银珠宝、绫罗绸缎,重新准备一份彩礼,也不是什么大事,就当孝敬未来的孙子吧! 正文 第二十五章最好的哥哥 “大司马-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大司马-神威盖世,天下无敌! 萧逸带着亲兵满载而归,受到了英雄般的欢迎,侯府上下交口称赞,彩礼数量众多、质量上乘,这才配得上萧郎妹妹的身份,真是面子十足呀! 就连坏小子郭奕,也是眉开眼笑的,自己的酒鬼老爹,平时稀里糊涂的,关键时刻还真给力呀……如果让他知道了,这是大舅哥抢来的,原本属于老爹的彩礼,不知该做何感想了? 婚约已定,彩礼到手,请柬也发出去了,下一步吗,就是安排婚礼事宜了,人员、物品、钱财……全都不成问题的,需要多少有多少,难办的是夫妻关系,赘婿不好当呀! 在中国人的认识中,男子入赘到女方家中,是一件丟尊严的事情,夫纲难振,仰人鼻息,生孩子也要随母姓,让人冷嘲热讽不说,政治上也受到歧视呢! 比如说:西汉太初元年,汉武帝求取汗血宝马,命令貳师将军-李广利远征大宛,因为兵员数量不足,征调各地的囚徒、恶少、赘婿随军出征,简单来说,就是让监狱犯人、不少青年、上门女婿三类人,白白的去沙场送死,赘婿的地位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 郭奕是‘鬼才’之子,‘毒士’之徒,自身聪慧过人,腹黑皮厚,称的上旷世奇才,只要假以时日,必然会出将入相,建功立业,成为叱咤风云的大人物,这样一位青年俊杰,又岂会甘做赘婿呢? 一个有能力的男人,却没有家庭地位,久而久之,难免心生怨气,进而影响夫妻关系,虽说以小静的本领,能够驾驭住郭奕,可是幸福美满的婚姻,也就可望而不可及了! 萧逸身为兄长,处处为妹妹着想,自然要有安排了,即给郭奕一定自由,避免赘婿的尴尬身份,又让小静出嫁不离家,永远享受兄长庇护,办法就是……一家两宅,分院而居! 无愁侯府-前后数重,房舍众多,就是居住上千人,也一点也不拥挤呢,只要把西侧的院子,分给郭奕、小静来居住,问题就全解决了! 到时候吗,西院开一座大门,挂上郭府的匾额,从外面来看呢,是一座独立的府邸,可是在内部吗,连开几座月亮拱门,双方人员随意往来,不受任何拘束,还是一家人滴! 这样做好处多多,即给了妹夫面子,又能庇护好妹妹,比如小静受了欺负,随时能跑到主宅,寻求哥哥的保护……当然了,这种事不可能发生的! 比如郭奕受了欺负,随时逃到主宅来,寻求大舅哥的保护,否则以他的小身板,一定被虐的很惨、很惨滴! 另外吗,两人所生的子嗣,全部归于郭姓,隶属洧阳侯长子一系,与萧氏守望相助,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多谢大司马一片良苦用心,小弟结草衔环,也难以报答呀,您就是我的亲兄长……呜呜!” 郭奕热泪盈眶,以他的头脑智慧,自然明白其中关系了,最为重要的是,以后挨了老婆打,有地方可以跑了! …………………………………………………………………………… 黄昏时分,用过晚饭之后,萧逸来到侯府池塘边,坐在一块卧牛石上,一边品尝美酒,欣赏落日余晖;一边手持鱼竿,垂钓池中肥鱼,大战即将来临了,这种悠闲的生活,恐怕很难享受到了! “嗒!嗒!……大哥,我不要嫁人了,就想这样守着你,快快乐乐过一辈子!” 一阵轻盈的脚步声中,小静来到了池塘边,并坐在卧牛石上,依偎着哥哥的肩膀,一脸的依依不舍之情,这种小女儿的生活,对她也所剩无几了! “傻丫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郭奕虽然顽皮,却是性情中人,会是一位好夫君的,你以后相夫教子,小性子要收敛一些了,不要挥剑舞刀的……一世人,两兄妹,出嫁之前,给你准备了几份礼物……” “人生在世,需图衣食,为兄第一份礼物,让你一辈子衣食无忧!” 说话间,萧逸掏出一份契约来,上面白纸黑字,把侯府名下的十二座庄园、五千亩良田,还有一座西凉牧场、一座金砂矿……全送给小静做陪嫁了,至于侯府大小姐的份例,每个月照领不误! 小静性格刚毅,精通武艺,可惜不会持家,郭奕也是生性懒散,只会花钱不会赚的,两个人一起生活,估计会揭不开锅了,如今有了这些东西,他们啥也不做,再生一堆孩子,也够享用一生了! “有钱无势,终被人欺,为兄第二份礼物,让你和子孙后代,永为达官显贵!” 萧逸第二次掏出的,是一份丞相府钧令,册封小静为‘逐鹿县主’,拥有一县之地,子孙世袭,与国同休! 按照汉家制度,皇帝之女称公主,诸侯之女称翁主,有大功于社稷之臣,妻子加封诰命夫人,妹妹或者女儿加封县主,还拥有一块汤沐邑呢! 因为征战有功,萧逸获得了渔阳郡、上谷郡一带的封地,他把其中的逐鹿县,送给妹妹做汤沐邑了,如果说庄园、良田、金矿是经历保障,县主之位就是政治保障了,只要曹氏、萧氏的国运不断,小静的后代子孙,就能永远荣华富贵! “大哥!……咱们一生一世,永生永世,全都做兄妹好吗……呜呜!” 捧着两份礼物,小静扑进哥哥怀中,忍不住大哭起来,她本是一名孤儿,颠沛流离,忍饥受冻,在乱世中苦苦求生,曾几何时,她也痛哭流滴过,诅咒自己悲惨的命运! 可是命运的安排,让她有了一个哥哥,一个温柔、体贴、强大、英武……世上最好的哥哥,看来苍天待我不薄呀! “呵呵!-上天让我来此,就是给你做哥哥的,上天让你出现,就是给我做妹妹的,同为天涯沦落人,自当生死永相依!” 十九岁的妹妹,已经身材修长,前凸后翘了,猛地扑进自己怀中,萧逸先是愣了一下,而后轻轻揽住小静,自己心中无邪,何必在意太多呢,咱们永远是兄妹! “嗖!……哒!哒!” 安慰了妹妹一会,萧逸仰头向天,发出一声嘹亮的口哨,片刻之后,一阵马蹄声响起,‘白菜大爷’飞奔过来,还跟着一匹小马驹,摇头摆尾,活蹦乱跳,就像是一只小精灵! 小静是妹妹,‘白菜’就是弟弟了,同样的天涯漂泊,相依为命,萧逸取出酒葫芦,自己喝上一口,又喂了‘白菜’几口,轻抚它黑色的皮毛,后者以嘶鸣回应着,侯府众多成员之中,它是最舒服的一个了! 萧逸在许昌城外,拥有一座私人马场,圈养着上百匹良骥,有汗血宝马、乌孙马、匈奴马、鲜卑马、东夷马……全都是体型矫健,年轻漂亮的母马,也是给‘白菜’准备的老婆,几年时间下来,光是小白菜籽,就有几十匹之多了! 小马驹是其中之一,还是最顽皮、最活泼的一匹,母亲是一匹枣红色乌孙马,它继承了同样的皮毛,通体赤红如火,唯独在脑门上,有一块月牙形黑色斑纹,因此上,萧逸给它取了个名字--墨顶火龙驹! 小马驹有七八个月大,刚刚断了母乳,它继承了父母优点,机灵活泼,身形矫健,日后必是一匹千里驹,也是给小静的第三件礼物,对了,它还是一起漂亮小母马呦! “人生路远,艰险难测,给你一匹小马驹,好好的养大它,以后遇到了危险,它会帮你逃离险境!” 在萧逸的原则中,家人安全高于一切,遇到危险之时,跃马逃跑就是上策,至于能否人马合一,就看她们的缘分了! “好可爱的小马驹!……快到姐姐这里来,有很甜的果子吃呦!” 女人对可爱的东西,一律没有免疫力,看到小马驹之后,小静一跃而起,顿时把嫁人的忧愁忘记了,还掏出一个红果子,诱惑着未成年少马! “咴!……咴!” 小马驹很是警觉,吓得后退了几步,闪着一双大眼睛,分析眼前的情况……最后吗,在父亲的鼓励下,好奇心战胜了恐惧感,一步一步走向红果子,很快的,她们就玩耍到一起了…… 落日红霞,兄妹相处,嬉戏玩耍,这就是人间幸福吧! (本章完) 正文 第二十六章萧郎嫁妹 上 有事则慢,无事则快,转瞬之间,建安四年-十月三十日到了,即是萧逸的二十七岁寿辰,也是妹妹出嫁的日子,可谓是双喜临门、大吉大利! 这一天,侯府张灯结彩,红毡铺地,打扮的花团锦簇一般,萧逸带着妻妾、妹妹们,全穿上了大红服饰,就连两个宝贝儿子,也换上了红色襁褓,一股欢乐的气氛,充斥在人们心头! 与此同时,侯府中门大开,两廊奏乐,欢迎前来的宾客们,‘鬼面萧郎’过生日,同时妹妹出阁,嫁的还是‘鬼才’之子,谁敢不给面子呢,文武百官、门阀家主、豪强富商……全都来祝贺了,无数车辆拥挤在府门前,一眼望不到边际…… “恭喜大司马!-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贺喜大司马!-爱妹出阁,姻缘美满!” ……………………………… 前来恭贺的宾客们,携带着各种贵重礼物,金银珠宝、古玩字画、绫罗绸缎……简直堆积如山了,十名账房先生,一字排开登记,笔下片刻不停,硬是累出一身汗水! 这是事出仓促,来不及通知到位,各路诸侯与地方官员,没法前来恭贺了,否则宾客更多数倍,即便如此,他们也派人送来了礼物,尤其是蓟县-梁小鱼,送来一对纯金‘寿、喜’字,各重九十九斤九两九钱,上面镶嵌各种宝石,真是价值连城! 作为新郎的父亲,郭嘉带着新夫人登门了,同样身穿礼服,喜气洋洋,却没带任何礼物,就是两个人、两张嘴,来报彩礼之仇了,萧逸与曹节出门迎接,四个人一见面,顿时尴尬起来了…… “见过姐姐、姐夫……嗯呀,妹妹、妹夫都来了!” “见过亲家翁、亲家母……嗯呀,贤侄、贤侄媳真乖!” “哈!哈!……嘿!嘿!” ……………… 四个人行礼之后,全都大笑起来了,他们的关系复杂,难以说清楚了,有一点可以肯定--亲上加亲,守望相助! 萧逸、郭嘉同娶曹氏之女,郭嘉的宝贝儿子,又娶了萧逸的妹妹,通过联姻关系,曹、萧、郭形成一个政治联盟,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精诚团结,天下无敌! ………………………………………………………………………………………… 上午辰时,寿宴先开始了,萧逸、曹节穿着吉服,并肩坐在大堂上,接受众人的拜寿礼,而后摆开宴席,用美酒、美食、歌舞……款待前来的宾客,侯府外施舍食物,一字排开九十九座摊位,带红点大馒头,喷香的羊肉汤……又让许昌百姓打了牙祭!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 与此同时,郭奕头戴紫金冠,身穿新郎服,骑着一匹白龙马,在鼓乐伴奏之中,带队出门迎亲去了,前面三百‘娘子军’开路,中间五百玄甲铁骑护卫,后面大批侍从抬着彩礼,迎亲队伍拉的极长,前面都出了白虎大街,后面还在侯府里面呢…… 迎亲队伍从侯府出发,沿着白虎、朱雀、青龙、玄武四条街转了一大圈,沿途不断抛撒碎银、铜钱、馒头,迎来阵阵欢呼声,足足转悠一个多时辰,也抖够了威风之后,又回到了无愁侯府,上前扣门迎亲…… “有请新人出阁上车!……有请新人出阁上车!” 数百名美少女,齐声呐喊,声音清脆,甜的人骨头发酥呢,领头的正是吕玲儿、孙尚香,小静姐姐一出嫁,她们就是娘子军新头目了! “迎亲者何人,先请自报家门,而后接受考验,通过智、勇、仁-三关才可入内!” 小斌、曹性身披铁甲,手持宝剑,带领数十名亲兵,堵住了侯府大门,想要迎娶大司马的妹妹,可不是一件容易事,三关内容他们知道,一个比一个棘手呢! “洧阳乡侯之子-郭奕,前来迎娶大司马之妹,结为秦晋之好,愿意接受考验,还请出题吧!” 郭奕面带微笑,言辞诚恳,标准的潇洒小郎君,可是坏小子心中,也在暗暗的担忧,大舅哥出的题目,恐怕不好破解吧? “第一关考验智慧,请新郎官在一柱香之内,在一张白纸上面,书写出一万字,必须字迹整齐,笔画有力,如此才能过关,否则受戒尺十下,作为惩戒之意!” 一阵香风之中,大才女-蔡文姬出现了,她是第一关考官,持着一根戒尺,长三尺,宽两寸,硬铁木制成的,打在手心上面,绝对欲死欲仙呢! 与此同时,侍从们搬来了书案、笔墨、铜炉、香烛,还有一张一尺长、半尺宽,洁白如玉的纸张,而后点燃了香烛…… “纸张太小了吧,别说一万字,能写下一百字,就算是顶尖高手了!” “还有一柱香的限制,就是纸张足够大,谁写的出一万字,莫非大司马有意刁难?” ………………………………………… 围观的人群窃窃私语,纷纷摇头叹息,认为这一关太难了,非人力可以做到的,估计诚心打新郎官一顿,也好给个下马威? “一尺长、半尺宽的纸上,竟然要写一万字,这不是强人所难吗……不对,此关考验智慧,一定有破解之法,冷静思考……” 看着面前的纸笔、香烛,郭奕也是小脸发紫、内心乱跳,如果不能通关,打几下手心事小,恐怕以后夫纲不振呀,不过吗,大舅哥狡猾霸道,却不会把事做绝,一定有办法的,那就是…… 郭奕眼观鼻、鼻观口、口问心,不慌不忙的,反而闭目沉思起来了,任由香烛燃烧着,只剩一点烛头之时,突然迈步上前,手执狼豪笔,刷刷点点几下写好了,高高的举起纸条,上面龙飞凤舞三个字……‘一万字!’ “一万字!……真的是‘一万字’,原来如此简单呀,我怎么没想到呢?” “就你的猪脑子,能想到才怪呢,这么刁钻的题也能破解,难怪成为大司马的妹婿,真是少年俊杰呀!” 看着龙飞凤舞的‘一万字’,众人交口称赞同时,也对郭奕刮目相看,不愧是‘鬼才’之子,真有一股子机灵劲呀! 另外吗,有了郭嘉、萧逸两座靠山,加上自己的聪明头脑,小伙子的前程无量呀,若干年之后,恐怕出将入相,也不是什么难事了! “小新郎聪慧过人,巧妙破关,不愧是少年俊杰,还有请入府吧!” 侯府门前,蔡文姬满意点头,而后素手轻抬,亲兵们左右闪开,迅速让出一条道路! “多谢二夫人关照,小子侥幸过关了,真是苍天保佑,赐我姻缘!” “呵呵!……小子别太得意了,后面一关考验勇气,可有你受的呢!” 通过第一关,郭奕带着迎亲队伍,陆续进入侯府大门,一直来到了大堂前,看着第二关考验,小脸顿时黑如锅底,这也太难为人了吧? “第二关考验勇气,我只是个弱女子,小新郎只要施展武艺,胜过我手中亮银枪,就可以迎接新娘了!” 侯府大堂前,六夫人赵雨-头戴白银盔,身穿银霜甲,手持龙胆亮银枪,英姿飒爽,威风凛凛,真好似下山猛虎、出海蛟龙一般! 旁边立着兵器架子,上面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镗镰槊棒、鞭锏锤爪……一十八般兵器俱全,而且分量十足,闪闪放光,全是一流的精品! “完了!……六夫人女中豪杰,本领高强,寻常武将尚且难敌,何况我一个小书生,还不打的满地找牙?” 面对第二道难关,郭奕真的麻爪了,自己熟读兵书、精通谋略,偏偏不会武艺,对于十八般兵器吗,他倒是全认识的,可惜一样也不会用! “六夫人出身武学世家,深受其兄的真传,白马银枪,所向披靡,就是大司马想要胜之,也要费一些力气呢,寻常人那是对手呀!” “听说新郎精通谋略,可惜不懂武艺,让他强行比武闯关,不是驱羔羊以喂猛虎吗,绝对的死定了!” 大堂的宾客们,也纷纷出来观看了,对比双方实力之后,普遍的不看好郭奕,就连他的老爸郭嘉,也是频频的摇头,第二关太难了,宝贝儿子怎么过呀? :。 : 正文 第二十七章萧郎嫁妹 下 WW..lā“新郎官莫要害怕,小静与我名为姑嫂、情同姐妹,只要你接住十招不败,本夫人就让路如何?” 说话间,赵雨双臂微微用力,抖出一个漂亮的枪花,其圆如月,其快如风,嗡嗡作响……没有十年的苦练,休想有此造诣! “六夫人心地善良,何苦难为于我呢,咱们化干戈为玉帛,来个纸上谈兵如何?” 看着乱颤的枪尖,郭奕拼命的摇头,别说对战十招了,一枪也接不住呀,自己还要入洞房呢,要是扎几个血窟窿,那就不好玩了! 兵法有云:‘逢强智取,遇弱活擒’,双方力量太悬殊了,硬拼肯定不行了,只能以智谋取胜,可是一时之间,又想不出好办法,谁来帮帮新郎官呀? 郭奕左顾右盼,四处寻找援兵,大舅哥不可能了,难关就是他设的,想给自己一个下马威,‘酒鬼’老爹也指望不上了,拽着新夫人-曹华,早就把亲儿子忘了……对了,我还有师傅大人呢! “嗖!嗖!……师傅您躲那里去了?” 纵然郭奕的眼神不错,也费了好大力气,终于在人群之中,找到了师傅-贾诩,铜冠束发,青衫遮体,装饰极为朴素,估计周围的宾客们,也不知道他就是‘乱国毒士’吧! “咳!……咳!” 贾诩漂泊半生,好不容易收个徒弟,自然要帮衬一下了,只见他目光转动,打出一个奇怪手势,而后身形一闪,迅速消失在人群中,‘毒士’永远待在幕后! “六夫人枪法如神,乃是女中第一豪杰,能否让小弟一步,咱们换别的兵器,各凭本领,输赢无悔?” 看到师傅的暗示,郭奕顿时有办法了,先是称赞赵雨几句,麻痹她的心理,而后小脸黯然失色,装出一副可怜样子! “呵呵!-本夫人自幼苦练,一十八般兵刃,可谓样样精通,想用什么兵器,随便你挑选吧!” 赵雨手腕一番,长枪犹如游龙,稳稳的挂到架子上,对于自己的武艺,她很有信心的呢! “六夫人女中豪杰,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咱们就比‘剑’好了!” “剑为百兵之王,快如风雨,怒如雷霆,咱们就比剑好了!” 赵雨迈步上前,拔出一柄青冥剑,随手挥动之间,快如闪电,遍舞梨花,赢得一阵喝彩声! 再看坏小子-郭奕的,围着兵器架转了三圈,选了一柄最轻的青虹剑,紧紧抱在怀中,露出一丝坏坏的笑容! “新郎官,快请拔剑吧!” “六夫人,小弟不客气了!” “我是贱人!我是贱人!……普天之下,谁敢跟我比贱呀……呱!呱!” 只见郭奕摔掉金冠,脱掉靴子,又撕破了新郎服饰,还爬蹲在地上,学起了青蛙叫,真的在‘耍贱’呢! “什么情况,不是说比剑吗,怎么比起贱来了,这样子真是贱呀?” “有其父必有其子,鬼才神机妙算,儿子更是坏的出奇,好一招偷梁换柱!” ‘剑’与‘贱’同音歧义,如此一来,六夫人输定了,这是智取之道,果然腹黑皮厚!“ ……………………………………………………………… 看着蹦蹦跳跳的郭奕,宾客们一阵大哗,有人目瞪口呆,有人摇头叹息,还有人拍手叫好,郭嘉更是仰天大笑,对儿子非常的满意! 比武斗狠,杀人如麻,不过是小勇罢了,也是匹夫之勇,天下间比比皆是,一点也不稀奇呢! 真正的大勇者,心性坚韧,临危不惧,对于敌人凶狠,对待自己更狠……勾践卧薪尝胆是大勇,荆轲刺杀秦王是大勇,韩信忍受胯下之辱,更是弥天大勇! 郭奕为了迎娶新娘子,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学青蛙叫,与人比贱,同样是大勇之人,凭着这样的心性,未来出将入相,前途无量! “坏小子,算你狠,本夫人认输了,谁敢有你贱呀……气死我了!” 赵雨银牙紧咬,柳眉倒竖,真是又气又恼,又无可奈何了,身为大司马-六夫人,总不能做一个贱人吧? “承蒙六夫人相让,小弟感激不尽,日后若有差遣,一定遵命行事,再说一句,若是大司马亲自守关,世上无人过得去,智、勇、厚、黑、贱……他天下无敌了!” 凭着腹黑皮厚,郭奕顺利过关了,距离新娘又近了一步,而后鼓起勇气,向第三关挺进…… 与此同时,宾客们纷纷簇拥过来,想看看后面的关卡,又是何等情况,就连萧逸也在其中,这次的智、勇、仁……三关,前两个自己设下的,最后一个是小静的杰作,究竟如何凶险,谁心里也没谱呢! …………………………………………………………………………………………………… “哇?……我的夫人呀,您不能把事做绝呀?” 怀着忐忑的心情,郭奕一路来到绣楼下,见到了第三关考验,整个人就呆愣住了,小白脸上哭笑不得,‘鬼面萧郎’的妹妹,果然出手不凡呀! 准确来说,第三关并不难,既不考智慧,也不拼勇气,更没有什么危险,只要用一根手指头,就能轻松的破关了,不过吗,一指一世命,决心很难下! 第三关放在桌案上,是一份‘终生契约’,全是小静开列的,内容有三条: 其一,妇唱夫随:二人成亲之后,大事小情夫人说了算,这叫做主妇当家! 其二,俸禄上交:家中的财政大权,全归夫人一手掌控,丈夫有权利挣钱,却没权利花钱! 其三,永不纳妾:郭府除了当家女主人,不能有别的妻妾,更加不许有外室,或者逛青楼,否则的话……喀嚓! “太霸道了、太强势了、太刻薄了,这样得契约签下,我的终生‘幸福’没有了……呜呜!” 郭奕小脸抽搐,真有大哭一场的冲动,这份霸王契约上,第一条没什么,二人相处以来,都是小静说了算,第二条也没什么,小静可是富婆呢,财产都在她的名下,关键是第三条…… 自古以来,男尊女卑,凡是有权势的男人,那个不是妻妾成群呀,就拿身边例子来说,大舅哥-萧逸算是痴情男儿了,尚且有六位夫人,以及几位准夫人呢,父亲郭嘉拥有小妾四十余人,邂逅的青楼女子不计其数,谁又制约过他们呢? 不客气的说,除了皇室的驸马爷,其余的达官显贵,莫不妻妾成群,郭奕生性懒散,却也有一个伟大梦想,就是三妻四妾、红颜无数,享受一下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乐趣,让他签这样的契约,真是比死都难受呀! 问题是,自己不签契约的话,以小静的坚韧性格,绝对不会出阁的,到时别说三妻四妾,自己一位夫人也没有了,何况木已成舟,婚礼进行到此,郭奕胆敢反悔的话,就要面临大舅哥的疯狂追杀,天地虽大,再无容身之处了! 郭奕犹豫片刻,只能点头答应,在大舅哥威胁的目光,以及父亲同情的目光中,用力按下了手印! “契约已成,神人共鉴,日月不灭,契约不毁……有请大小姐出阁了!” 一名侍女上前,高高举起契约,让宾客们看清楚,也算做个见证吧,与此同时,禁闭的绣楼大门,终于缓缓的打开了…… 接下来,萧逸迈步上楼,背着身穿嫁衣、头盖红绸的妹妹,在一众宾客的簇拥下,一直送到了侯府大门,再让郭奕接过新娘子,抱上一辆驷马香车,至此,小静算是出阁嫁人了! “妹妹嫁人之后,一定要尊敬丈夫,孝顺公婆,做一个贤妻良母!” “妹妹出阁嫁人,嫂子们十分不舍,以后多回来看看,莫让我们担心!” “哥哥、嫂嫂们保重身体,小妹远嫁他方,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回侯府了……” 女人出嫁吗,自然要哭几声了,以示依依不舍之情,曹节、甄宓、蔡文姬、赵雨几位夫人,还要仔细嘱托一番,什么相夫教子、恪守妇道、好好持家……之类,最后说完、哭完,该走人了! “吉时已到,新人出阁,苍天保佑,百子千孙……奏乐!” 悠扬的鼓乐声中,郭奕骑马,小静坐车,依旧是娘子军开路,玄甲铁骑护卫,后面则是陪嫁队伍,萧逸爱妹心切,出手大方,各种陪嫁的物品:金银珠宝、绫罗绸缎、名贵家具、侍从丫鬟……不计其数! 离开侯府之后,送亲队伍在白虎、青龙、朱雀、玄武四条大街上,好好的转悠了几圈,然后转许昌四门、转各处坊市、街道,让所有人都看到了……一直转悠到黄昏时分,又一次回到了无愁侯府! 萧逸再次出面,把二人接进侯府中,就在侯府大堂上,叩拜天地、叩拜父兄、夫妻对拜,顺利完成了婚礼仪式,双双送进了洞房…… “喝!喝!……谁想闹洞房的,与我对饮三百杯!” 按照习惯,宾客们还要闹洞房、灌新郎的喜酒呢,幸亏萧逸关照妹妹、妹婿,提着酒坛子坐在洞房门口,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战败无数敬酒宾客,最后也是酩酊大醉,让几位夫人搀扶回去了! 正文 第二十八章冬至节 建安四年-十一月初五,北风呼啸,阴云万里,一场鹅毛般的大雪,降临到中原大地上,雄伟壮观的许昌城,顿时成为了冰雪世界,银装素裹,分外妖娆,这一天,恰好是冬至节! 从冬至日起,白昼渐长,黑夜渐短,代表着一个大循环,因此上,秦、汉时期的人们,以‘冬至’为一岁之首,其政治含义,堪比后世的春节,人们换新衣、包饺子、喝肉汤……还要带上礼物,登门拜望长辈,好好的热闹一番! 无愁侯府家大业大、人口众多,自然要热闹一番了,萧逸亲自下令,侯府的亲兵、侍从、丫鬟、婆子,每人赏赐绸缎一匹,美酒一坛,白面五十斤,精肉二十斤,家宅在附近的,可以回去团聚,无家可归之人,那就留下一起过节,包饺子、喝肉汤! 饺子这种食物,必须是亲手包的,吃起来才有滋味呢,于是乎,萧逸召集了老婆、妹妹、儿子们,围坐在侯府厨房中,大家一起和面、撵皮、剁肉馅、包饺子,以此来证明一下,身为大贵族阶级,同样可以‘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而不是社会的寄生虫! “和面要用温热水,谁倒了一瓢冷水,这是做疙瘩汤吗?” “剁肉馅用菜刀,你们拔长刀干嘛,这是要砍人吗?” “我的姑奶奶们呀,这是放了多少精盐,耗子吃了能变蝙蝠了!” …………………………………… 想法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全家人包饺子的场面,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了…… 曹节、甄宓、蔡文姬都是大家闺秀,琴棋书画,无一不通,不过吗,她们自幼有人服侍,十指不沾阳春水,对于烹饪方面吗,十窍通了九窍,还是一窍不通呀,刚一动手帮忙,顿时错误百出! 赵雨武艺高强,身手敏捷,对于包饺子也有热情,不过吗,性格太急躁了,和面如打拳,剁馅如舞刀,疾风暴雨,咚咚作响,硬是把案板剁裂了,吓得赶紧叫停她,生怕误伤到友军! 小静、稻香、吕玲儿、孙尚香四个,纯粹是帮倒忙的,扬水花、丢肉馅、扔面粉……打闹的一塌糊涂,最后人手一只大花碗,就等着吃现成了,至于两个宝贝儿子,还裹在襁褓之中,只有吃奶的权利,没有做饭的义务! 萧逸两世为人,又在山上苦修过,多少会一些厨艺的,可惜技术不过关,包出来的饺子吗,大小不一,东倒西歪,还有一半露馅的,只能算残次品……全家人不少,大小皆吃货! 一群吃货之中,总会有一个勤快人,就是新上任的妹婿-郭奕,坏小子自幼丧母,孤苦无依,磨练出一身生存技能,厨艺也是相当不错,包出来的饺子,个头匀称,形状美观,就像银元宝一样,立刻受到众人的追捧! “妹婿心灵手巧,厨艺了得,今年过节的饺子,可就全靠你了!” “小静妹妹好福气,嫁给这样的夫君,一辈子吃喝不愁了!” ……………………………… 能者多劳,天经地义,包饺子的重任,自然落到郭奕身上了,不过吗,一个人包,全家人吃,任务实在沉重呀,坏小子想抗议一下,让新夫人白眼一翻,顿时乖乖干活去了,万幸的是,还有大舅哥帮忙呢! 全家老小,一起上阵,费了九牛二虎八个骆驼的力气,总算把饺子弄好了,煮出来的第一份,被萧逸捧在手***奉到了小家庙中,也让老道师傅在天之灵,好好的享受一下,顺便护佑下徒儿,建功立业,步步高升! “大司马孝心可嘉,上苍一定降下福祉,保佑萧氏一族,子孙昌盛,富贵荣华!” 负责打理小家庙的,正是貂蝉与严夫人,自从吕布陨落之后,她们就住在侯府家庙,远离俗世,隔绝红尘,过着清静无为的日子,久而久之,竟然养出一股脱尘之气,真好似神仙中人一般! “小家庙简陋不堪,委屈两位夫人了,你们若是愿意,可以选一处庄园居住,日常用度,侯府供给,或者向前迈一步,也是可以的……” 吕布陨落,已经三载,按照汉家礼法,寡妇可以改嫁了,萧逸有心帮衬一下,让她们再觅良人,开始新的生活,否则两位如花似玉的美人,实在太过可惜了! “多谢大司马的好意了,红尘俗世多烦恼,不如清修度日月,只要玲儿健康快乐,再嫁一位好夫君,妾身别无所求了!” 严夫人轻轻摇头,夫君吕布战死之后,她的心也跟着死了,唯一的精神寄托,就是自己的女儿,除此不做他想了! 至于貂蝉吗,眉头微皱,目露异彩,看了萧逸一会儿,最后一声叹息,转身回寝室去了,作为天下第一美女,也是第一红颜祸水,远离一个好男人,就是最好的爱恋了! 绝色美女,盖世英雄,二者相伴,必然悲剧……一间茅屋、一身道袍、一柱清香,对于红颜祸水来说,这就是最好的人生归宿了! …………………………………………………………………… 家庙拜完了,饺子吃好了,下一步,就是拜望长辈了,对于萧逸来说,这件事即简单、又痛苦,说简单的呢,他只有一个岳父,再无别的长辈了,说痛苦的呢,他的岳父叫做-曹操! 天寒地冻,道路湿滑,出行必须小心一些,萧逸让人准备一辆香车,内铺三层羊皮,又放了两个小暖炉,马蹄子也包上麻布,确保万无一失,这才带着老婆曹节,抱着儿子‘一万’,还有许多贵重礼物,浩浩荡荡的向相府进发了…… “见过大姐,吉祥如意!……两位妹妹、妹夫也来了,真是郎才女貌,神仙眷侣!” 车队来到相府门前,萧逸遇到亲戚了,一是郭嘉、曹华夫妇,新婚燕尔,回家探亲,还带着大量礼物;另一个,却是大姐曹宪,也是小皇帝的宠妃! 世人都说,曹丞相会挑女婿,得到了萧逸、郭嘉,一文一武,左膀右臂,可是世人忽略了,皇城里的小皇帝刘协,同样是曹家女婿,不过翁婿之间的关系,实在太过微妙了! 冬至之节,晚辈探望长辈,女婿刘协却没有来,一方面,君高臣低,身份有别,没有‘以高就低’的道理;另一方面,刘协就是想来,也走不出皇城半步,那就是一座豪华监狱! 皇帝出不来,皇后出不来,海燕公主心灰意冷,最近也没有出宫,反倒是贵妃曹宪,出宫次数最多了,来相府也最勤了,即是化解夫家、娘家的矛盾,也是探听一些消息,保护小皇帝的安全! “恭祝父亲、母亲大人……延年益寿,身体康健!” “恭祝岳父大人、岳母大人……吉祥富贵,万事如意!” 相府大堂上,曹操、卞夫人身穿吉服,并肩而坐,接受女儿、女婿们的拜礼,又抱过外孙子,亲了又亲,脸上都快笑开花了! 女婿上门探望,自然不能空手了,萧逸送上两件狐皮大氅,又软又厚,皮毛俱佳,保暖效果极好,都是前些日子,在深山狩猎得来的,又让能工巧匠制成大氅,用来孝敬岳父、岳母大人! 郭嘉的礼物是一坛子补酒,鬼才嗜饮,爱酒如命,尤其是最近几年,经常的研究药酒、补酒,每日饮上几壶,用来提神醒脑,效果相当不错呢! 小皇帝刘协没来,却让曹宪带来一份礼物,是一张明黄字幅,上面小皇帝的亲笔,四个大字:‘忠臣良辅’,即是对曹操的夸奖,也是一种期待吧! 同样是女婿的礼物,待遇截然不同,曹操接过狐皮大氅,当即穿在了身上,又打开酒坛子,美美的喝了几口,至于那份横幅吗,直接送到相府库房,好好的保存起来了……奸雄之志,岂是忠臣良辅呀? 片刻之后,荀、荀攸、程昱、毛、满宠、夏侯、夏侯渊、曹仁、曹洪、徐晃、于禁、李典、乐进……共计二三十人,皆为文武重臣,也来登门拜望了! 众人登门拜望,曹操心花怒放,当即在相府大堂,摆下丰盛的酒宴,款待一众文武重臣,大家推杯换盏,觥筹交错,真是好不热闹呢! “胜饮!……胜饮!……大家胜饮!” 酒宴极为热闹,众人也是频频举杯,不过吗,酒觞中的美酒,却没下去多少,就连酒神-萧逸,酒鬼-郭嘉,也是浅尝辄止,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大家心中清楚,今天来相府拜访,可不是过节的,而是有大事商议! 果然的,酒宴进行到一般,曹操以‘更衣’为借口,躲到后面去了,萧逸、郭嘉、荀、荀攸、夏侯、……一群文臣武将,也纷纷的离席,向相府密室走去,只剩下一群女眷,在大堂继续宴饮,迷惑外面的视线! “姐姐那里去呀?……咱们姐妹多日不见,今天好好喝几杯,一定不醉不归!” 眼看情况有变,贵妃-曹宪站起身来,想去后面探听一下,却被两个妹妹:曹节、曹华,硬是按在了席位上,说什么也不让她离开,就是如厕也同伴去,大家都是聪明人,固然是亲姐妹,也有各自立场,说白了,谁的男人谁心疼! 正文 第二十九章决议北伐 上 丞相府-军机密室,位于后宅一处假山丛中,从外面来看,怪石如林,树木遮挡,隐蔽性极强,密室深入地下数丈,以螺旋台阶连接着,设有三道铁闸门,隔音效果极佳,更有虎豹精兵把守,里面无论商议什么,绝没有偷听、泄密的可能! 军机密室-方圆三四十丈,全部用巨石修筑,墙体坚固无比,又分成会议室、档案室、衍兵室、休息室、存粮室、以及数口水井……可供上百人,生活数月之久,堪称一个地下世界,据说还有一条密道,直通许昌城外,至于密道的位置吗,只有曹操一人知道! 会议室中,曹操身穿软甲,手执宝剑,端坐在主位上,双目精光四射,一点醉意也没有了,反而充斥着金戈铁马之气,在他的身后面,还挂着一副:‘河北军政地图!’ 地图面积很大,高一丈二尺,宽一丈五尺,是用四张牛皮拼接而成,上面标记着河北的山脉、河流、城池、道路、人口数量、产粮多少、驻军位置……内容极为详细,就是袁绍自己用的,也不过如此了吧! 这些年以来,曹操主持军国大政,一心荡平四海,结束诸侯割据,因此上,派出了大量使者、间谍,查看天下各州地形,秘密的绘制成图,以供军机决策之用,河北是重中之重,袁氏一日不灭,奸雄一日不安! “嗒!……嗒!嗒!” 低沉的脚步声中,萧逸、郭嘉、荀、荀攸、程昱、夏侯、夏侯渊……一众文武重臣,陆续走进了会议室,按照级别高低,分坐在两旁软榻上,此外,曹丕、曹彰、曹植、曹熊四兄弟,身披甲胄,手持宝剑,也列席会议之中,开始参与军国大事了! 会议室中,寂静无声,落针可闻,众人谁也没说话,可是目光闪动,不断的私下交流,大家心里清楚,一场大战即将开始了,其重要程度,比官渡之战毫不逊色,前者决定存亡,后者关系兴衰! “老夫执政以来,上辅天子,下安百姓,教化人心,勤劝农桑,本想以仁爱之道,再创华夏盛世,奈何诸侯顽劣,割据一方,抗拒朝廷政令,非金戈铁马之威,难以使之屈服呀! 袁氏一族,世食汉禄,不思忠君报国,反而图谋不轨,朝廷严加惩戒,依旧不肯悔改,老夫准备出兵北伐,一举荡平河北四州,生擒袁氏父子,献俘御阶之下,诸位以为如何?” 曹操声音浑厚,语气平静,散发一种手握乾坤的气势,可是内心之中,却是波涛汹涌,又欢喜、又恐怕…… 欢喜的是,经过多年征战、苦心经营,自己控制了徐、豫、兖、司、凉五州,如果北伐成功,消灭了袁氏,再夺取青、冀、并、幽四州,那个时候吗,大汉一十三州,自己占据了九州,天下三分有其二,曹氏的王图霸业,也就彻底成功了! 恐惧的是,袁氏四世三公,底蕴深厚,依旧控制四州之地,以及数百万人口,实力不可小觑,若是北伐不利,让袁氏重新翻盘,那可大大的不妙了,而且这样的事情,历史上经常出现,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敢轻言胜利! “嘶嘶!……出兵北伐,乃是必然之事,我等也好建功立业,就是苦难大了一些!” “哼哼!……岂止是困难大呀,简直危险重重,如履薄冰,稍有不慎,恐怕就……” …………………………………… 丞相大人开口了,重臣们不再沉默,或是摩拳擦掌,准备决战,或是自言自语,面露忧色,对于出兵北伐,他们同样是又喜又惧,曹氏称王称霸,他们也能飞黄腾达、封妻荫子,问题是,河北这块大肥肉,真心不容易吞咽,弄不好会噎死人呢! 出兵北伐,攻城略地,可谓困难重重,记得建安-元年,全军攻打徐州,整整鏖战了半年,将士死伤惨重,钱粮消耗无数,差一点半途而废了,幸亏曹操毅力坚定,又有郭嘉、萧逸出谋划策,这才攻破下邳,消灭了吕布集团! 一个吕布,一个徐州,尚且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现在要对付的,可是袁氏家族、以及河北四州,难度高上十倍不止,另外吗,兵凶战险,刀剑无情,谁敢说此战必胜,谁又敢说毫发不伤? “袁氏残暴不仁,荼毒生灵,河北四州人心,早已丧失殆尽,丞相出兵北伐,上符天意,下顺民心,乃是正义之师,必然是所向披靡,马到成功! 不过吗,天下之事,需要顺时而动,时机成熟,一帆风顺,时机不到,步步艰辛,下臣以为:北伐之事,尚不成熟,不可轻举妄动,理由有三条……” 尚书令-荀离席上前,先以大礼参拜,而后用最客气、最委婉的语气,反对出兵北伐,起码现在不行!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官渡之战,袁氏损兵折将,狼狈而逃,可是树大根深,实力不可小觑,丞相出兵北伐,路途遥远,人困马乏,敌军以逸待劳,又有城池可守,未战先得三分胜算,此一不可也! 官渡大战,我军战死八万有余,钱粮消耗不计其数,至今没有恢复元气,丞相出兵北伐,恐怕粮草、军饷、民夫,难以供应及时,一旦后援不继,必然影响战事,甚至功败垂成,此二不可也! 河北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又有匈奴、乌丸、鲜卑为害,丞相要想成其全功,我军必然倾巢而出,到了那时候,迁延岁月,后方空虚,南方的孙策、刘表、张鲁、刘璋之辈,必然趁虚而入,偷袭许昌城,我军腹背受敌,进退两难……此三不可也! 明知不可为而行为之,此智者不取也,还望丞相修文治、练兵马、积粮草,三年五载之后,待到兵强马壮之时,再行出兵北伐,必然一举成功!” 说完意见之后,荀以头触地,长跪不起,希望曹操收回命令,荀攸、满宠、毛、刘晔几位大员,同样上前跪倒行礼,他们也是反对出兵的! 平心而论,荀的三条意见,句句在理,乃是老成谋国之言,受到大部分文臣支持,就连摩拳擦掌的武将们,也逐渐动摇起来了,他们想建功立业,不是出兵送死,既然胜算不大,何必强行出兵,过几年太平日子也好呀! “嗖!……嗖!” 萧逸、郭嘉,一文一武,两大辅臣,一直在静心聆听,对于荀的意见,也是十分赞同的,他们私下讨论过,现在出兵北伐,困难实在太多了,胜算只有五成,如果修养几年,再出兵北伐,胜算就有八成了! 问题是,明知胜算不大,他们却不能反对,曹营集团兴旺发达,靠的是上下一心,精诚团结,尤其是曹操、萧逸、郭嘉三人,总是不谋而合,共同进退,如果三人出现分歧,造成集团内部不和,可比打败仗更可怕呢! 再说了,曹操是丞相、是岳父大人,萧逸、郭嘉是臣下,是乖巧女婿,无论什么情况下,他们必须支持岳父,就是有反对意见,也只能私下进谏,决不能公开反对! 萧逸、郭嘉是领头羊,他们不公开表态,其余的文武重臣,大都选择了沉默,是否出兵的问题,顿时陷入了僵局! “文若此言差矣,河北黎民百姓,深受袁氏荼毒,翘首以待王师久矣,老夫身为汉相,统领正义之师,讨伐叛逆之贼,必然无往不胜,何必迁延岁月,失了百姓之望呢? 出兵北伐之事,老夫心意已决,断然不会悔改,谁敢再有异议,那就犹如此案……喀嚓!” 说话间,曹操拔出倚天宝剑,狠狠的斩在书案上,顿时一分两半、轰然倒塌,一股杀戮气充满了会议室,也让群臣不寒而栗! 平心而论,曹操有明主之风,对于臣下的意见,总是虚心纳谏的,今日一反常态,以武力震慑群臣,强行通过决议,却有不得已的苦衷,三年五载太长,自己只争朝夕了! 曹操已经四十八岁了,连年征战,日理万机,身体消耗极大,精力、体力都大不如前,两鬓之间,已经生出白发了,犹如下午的太阳,固然光芒万丈,却也渐渐落下去了…… 古人云:‘人活五十不称夭折’,秦、汉时期的人均寿命,可是很短的,曹操四十八岁,就算步入老年了,一场疾病、一件意外……随时可能陨落的,可是强敌未灭、大业未成,子嗣也还很弱小,一旦自己倒下去了,创下的偌大基业,又该落入谁手呢? 想到这里,曹操目光转动,落到了萧逸身上,身材挺拔,精力充沛,二十七岁的年纪,正是建功立业、奋发进取的时候,犹如上午的朝阳,真是让人羡慕呀……如果自己倒下了,他是做曹氏能臣?还是做一位权臣呢? “岁月如刀斩天骄,自己没有太多时间了,必须在有生之年,扫平河北,一统天下,留给子孙一份稳固基业,唯有如此,曹氏江山,才能坐的长久一些!” 稳定心神之后,曹操暗暗发誓,只要江山易主,换上曹氏天子,在和平的大势下,萧逸也好,别人也罢,只能做一辈子能臣,奸雄可是乱世专有的! 正文 第三十章决议北伐 下 “丞相大人英明神武,算无遗策,必然旗开得胜,马到成功,荡平河北四州,一统中原之地!” 家有千口,主事一人,曹操拔剑立誓,心意已决,群臣们审时度势,谁也不敢反对了,只能躬身行礼,一致赞成出兵北伐! 荀彧、荀攸有心再谏,却让程昱扯着衣服,强行拉回了座位,曹营四大谋士里面,论起出谋划策、处理政务,程昱的能力最弱了,可说到揣摩人心、察言观色,其他三人加在一起,也不如程昱一人! 出兵决议已定,断然不容更改,接下来吗,就是出兵数量、时间、路线,以及各种准备事宜了,粮草更是重中之重! 这次出兵北伐,起码动用三四十万兵马,征调上百万民夫、车辆,才能一举消灭袁氏集团,如此多的人员、牲畜,粮草消耗必然巨大,再加上路途遥远,转运困难,后勤压力之大,也就可想而知了! “兵法有云: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此番出兵北伐,面临三大困难:后勤粮草、出兵路线、南方诸侯,还望诸位与老夫算之!” 曹操足智多谋,自然知道出兵的困难了,现在多谋划一分,胜算就多上一分,当初的官渡大战,不就是依靠谋略,这才以少胜多的吗! 此番出兵北伐,即是曹氏的霸业,也是众人的功业,自然是尽心竭力了,谋士们闭目沉思,开始运筹帷幄了,武将们懒得动脑子,把目光落在萧逸、郭嘉身上,按照以往的惯例,此二人必有奇谋! “沙场征战,胜败有凭,即是比勇敢、谋略,更是拼粮草、军械,我有一计,可以削弱袁氏力量,加强我方的储备!” 萧逸不负众望,第一个发言了,只见他摸出一个金元宝,放在了桌案上面,这个小玩意,可以买官爵、购田宅、换美女……,金光闪闪的,深受世人喜爱,不过它也有一个缺点--不能吃! “金银珠宝,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不如谷物丝麻,对人们更有用处,我已命令四十三家富商,不惜一切代价,收购河北的粮食、布匹、铁器、牲畜……一切军用物资,充实我军的库房! 与此同时,在黄河沿岸设卡,禁止南方的丝绸、稻米、精盐、箭竹、药材……流入河北境内,一旦两军开战,就让袁军无粮可用、无衣可穿、无药可敷,陷入饥寒交迫之中! 届时联系‘黑山军’-张燕部人马,让他们趁机举事,带领无数饥民,攻打官府,截断道路,彻底搅乱河北后方,没有了钱粮、军械支撑,袁军纵有百万之众,也会顷刻瓦解的!” 萧逸两世为人,对于经济封锁的厉害,可是一清二楚的,堪比二十万雄兵呢,除非袁氏父子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否则他们就死定了! “哈哈!……萧郎此计大妙,以无用之金银,换有用之粮帛,这个买卖太值了,传令尚书省,调拨府库钱财,全力配合行动,削弱袁军的战争潜力!” 听完计策之后,曹操抚掌大笑,这种又黑又毒的办法,太符合自己心意了,先用金银换取粮帛,让袁军饥寒交迫,等到战争胜利之后,金银自会物归原主,这是空手套白狼呀! 再说了,袁氏父子贪婪成性,最爱金银之物,河北官员上行下效,也全钻进钱眼里了,贪婪会蒙蔽双眼,等他们反应过来时,一切全都晚了! “河北势大,犹如一株参天大树,必须折其枝叶、断其根茎,而后砍伐主干,才能大获成功,征战之时,伐心为上、伐兵次之、攻城最下……” 郭嘉迈步上前,指着河北地图,讲解自己的用兵方略,综合起来十六个字:‘兵分三路,断其羽翼,合围邺城,主力决战!’ “主公派一位上将军,统领关中、西凉之众,从上党杀入并州,攻略西河、太原、乐平、新兴……诸郡,切断袁军的右翼,同时抢占雁门关、马邑城,屯兵长城沿线,防止匈奴人趁火打劫! 另派一支人马,从徐州-龙门渡过河,攻略青州-北海、东来、城阳、乐安诸郡,截断袁军的左翼,同时抢占巨鹿城,阻挡幽州人马南下救援! 主公亲领主力人马,从官渡过黄河,以黎阳城为大本营,做出佯攻姿态,牵制住袁军主力,等到三路人马汇合,团团包围了邺城,再与袁绍决一死战! 此一战,必须歼灭袁军主力,杀掉或生擒袁氏父子,否则的话,让他们北逃幽州,再与乌丸、鲜卑人勾结,来去无踪,四处游击,战局必然僵持不下,我军后勤可就困难了!” 郭嘉手指地图,侃侃而谈,部属的极为精细,也指出了北伐最大问题:不怕袁氏决战,就怕袁氏逃窜! 许昌距离黎阳五百里,黎阳距离邺城三百里,这样的距离粮草转运容易,可以保障大军后勤,大军速战速决,胜算也更大一些! 相反的,如果袁绍舍弃老巢-邺城,带领人马全线后退,不断拉长曹军补给线,进而拖延决战时间,那可就麻烦大了,河北方圆数千里,足以拖死曹军将士了…… “哈哈!……袁绍鼠目寸光,贪图享受,舍不得楼台殿宇、娇妻美妾,无论战局如何发展,他也不会离开邺城,那里就是他的坟墓了! 其他的诸侯吗,公孙度远在辽东,暂时不必理会,刘表、刘璋虽为汉室宗亲,不过守户之犬,没有出兵的勇气,汉中-张鲁倾向朝廷,可以高官厚禄,尽量拉拢过来,至于小霸王-孙策吗,恐怕不在人世了吧?” 曹操对于诸侯们的能力、性格,可谓是了如指掌,尽是一些酒囊、饭袋、衣架罢了,唯一让他心生忌惮的,就是小霸王-孙策,不过吗,这头江东猛虎魂归太虚了! 江淮大战之时,孙策挨了一流星锤,五脏六腑尽碎,不久一命呜呼了,江东集团为了稳定人心,一直秘不发丧而已,不过吗,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孙策身亡之事,诸侯们早就知道了,只是心照不宣罢了! 至于接位的孙权,只有一十八岁,乳臭未干,又无军功,无论能力、魄力、威望……远远不及其兄,没有五六年时间,他休想站稳脚跟,更别提出兵北上了! 粮草问题、战略问题,后方问题,全部有了计划,接下来,就是一个出兵时间了,按照诸侯征战的习惯,大都是十月金秋,草黄马肥,粮草充足之后,才会大举出兵! 曹操等不到十月了,他要反其道而行之,就在春耕结束之后,全力出兵北伐,利用南北温度差异,打袁军一个措手不及! 中国的自然环境是,南方温热潮湿,北方干燥寒冷,因此上,每年的耕种时间,南方总是早于北方! 曹军控制黄河南岸,每年的耕种时间,都是二月上旬,黄河北岸的冀州、青州,则要到二月中旬,才能耕地下种,至于幽州、并州一代,天气寒冷,回春迟缓,则要推迟到二月下旬! 两军沙场决战,一柱香的时间,就能决定胜败了,何况是一二十天呢,曹军春耕之后,立刻出兵北伐,这时候的袁军,就要面临一个选择了: 如果他们继续耕种土地,就会耽误迎战时间,失去战争主动权,一步慢了,步步皆慢,让曹军压制着打,再难翻过身来了! 相反的,如果他们不管耕种了,强行抽调军队、征集民夫,与曹军进行大战,就会耽误农耕时间,整整一季的庄稼,也就全耽误了,到时候军粮不足,袁军不战自败! 天时、地利、人和、水火、风雨、雷电……只要运用巧妙,皆可变成利器,更胜千军万马,杀敌于无形之中,这就是兵法的精髓了! “老夫决定了,明年二月春耕之后,即刻出兵北伐,荡平袁氏逆贼,一统中原之地,此外,今日决议不许外传,有泄露军机者-杀无赦!” 商议完成之后,曹操目视河北地图,露出一股势在必得之意,而后又看向几个儿子-曹丕、曹彰、曹植、曹熊,出兵北伐同时,还有一件大事要解决--立储! 沙场之上,刀光剑影,生死一线,最是考验人的能力了,谁是统帅之才,谁的心智最强,谁的天命又最高,也就一目了然了! 记住网址:m. 正文 第三十一章相府神童 上 军事会议结束之后,众人回到了相府大堂,继续的开怀畅饮,一直喝到日落黄昏,这才纷纷告辞离去,表面上看来,这是一次寻常节日宴会,可是暗地之中,波涛汹涌,剑拔弩张,战争号角即将吹响了! 群臣告辞离去了,萧逸、郭嘉却留下来,他们是曹氏女婿,陪着夫人在娘家小住几日,这事太正常不过了,谁也不会怀疑什么! 接下来的日子,曹操、萧逸、郭嘉翁婿三人,白天设下家宴,吃喝玩乐,放荡形骸,一副其乐融融的样子;到了晚上吗,他们躲进密室中,商议军机,谋划战略,推演北伐的战局,尽量做到完美无缺! 整天商讨军政大事,难免的精神疲惫,有的时候呢,萧逸、郭嘉也会走出密室,或是欣赏风景,吟诗作赋;或是逗逗曹家的小舅子、小姨子们,也算一个乐趣吧! ……………………………………………………………………… “冲呀!……丢他们呀,快拿雪球他们!” “冲呀!……你们看准了再,我可是自己人呢!” “哇哇!……又丢哭了一个!” ……………………………… 最近几天,又下了两场大雪,平地雪深两尺以上,一片银装素裹之色,在相府后花园中,二十多个小奶娃,穿着厚厚的皮裘,正在来回奔跑,互相打着雪仗! 这些孩子们,大的**岁,小的刚会走,还有几个更小的,被母亲抱在怀中,或是小嘴微撅,闭目呼呼大睡,或是瞪着眼睛,观看哥姐们打仗,他们有一个相同身份,都是大汉丞相-曹操的子女! 曹操一代奸雄,文治武功,天下无双,‘内功’也很勤奋呢,光是有名分的妻妾,就纳了一十三位,至于没名没分的侍妾、美人、丫鬟,那就不计其数了,这些女人共同努力,先后生了二十五位公子、十七位小姐,数量之多,让人瞠目结舌! 而且曹操身强力壮,一顿能扒好几碗饭,喝两坛子美酒,对付起妻妾们,一点也不吃力,估计再过几年,子女数量还会增加,比起拥有百子的周文王,恐怕也不遑多让了! 这一点上,两个女婿自愧不如,郭嘉妻妾不少,可惜努力了十多年,只有郭奕一个儿子,产量低的可怜呢;萧逸稍微好一点,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要想达到岳父的水平,他们还要继续努力呢! “左翼稳住阵脚,右翼向后包抄,中军强行突破……冲呀!” “真是笨死你们了,怎么左右不分呢,拿筷子的是右手……小二十八,你个左撇子!” ……………………………… 指挥打雪仗的,正是五公子曹熊,小家伙已经十岁了,半大不小的,正适合当‘孩子王’,此时戴着一副鬼脸面具,举着一面红色旌旗,把弟妹们分成两批,让他们进攻后退、隐蔽伏击,指挥的颇有章法,而且每下一次命令,还要摸一下鼻子! 统帅颇有能力,‘士兵’就一塌糊涂了,二十多位公子、小姐,穿着厚厚的皮裘,真像皮球一样乱滚着,有的不分左右,有的不辨敌我,误伤友军,时常发生,有几个‘中弹’摔倒的,还趴在地上大哭起来,场面异常的混乱! 这些孩子的母亲,就在不远处观望着,看到自己的孩子摔倒,也是心疼的不得了,却不敢上来哄抱,只是大声呐喊着,让孩子们自己爬起来! 曹操治家甚严,对待自己的子女们,更是严格管束,从小就培养他们独立,稍微大一点,男孩读书识字、盘马弯弓,女孩学习礼仪、制作女红,因此上,丞相府的孩子们,不但数量多,质量也是上乘的! “五公子指挥有方,由小而见大,二十年之后,必为一代名将,不过吗,那时候诸侯皆灭,天下太平,将军无用武之地,真是可惜了!” 郭嘉提着个酒葫芦,一边品尝相府美酒,一边看孩子们玩耍,对于五公子-曹熊的能力,显然是颇为欣赏的,至于‘可惜了’三字,却是一句双关! 一方面说:曹熊长大之后,已经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空有一身文韬武略,可惜无处施展了,英雄生不逢时,实在有一点可惜! 另一方面:曹熊聪慧好学,文武双全,就以综合能力来说,远在三个哥哥之上,不过吗,他的年龄太小了,没有机会建功立业,也就无法冲击储位了,曹氏未来少了一位明主,自然很可惜了! “二十年之后,诸侯皆灭,天下太平,恐怕未必吧,人算不如天算,未来的事情,谁又说的准呢?” 萧逸摸摸鼻子,露出一丝诡异笑容,英雄造时势,时势造英雄,如果真的太平盛世,自己也没用武之地了……与此同时,一个小小的身影,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好!……丢他们,使劲丢他们……弟兄们快跑呀!” 不远的一座凉亭中,有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娃,头戴狐皮帽子,身穿狐皮大氅,裹的严严实实的,就像是一个小粽子,再往脸上看,五官清秀,粉雕玉琢,透着一股钟秀之气,正是相府的十七公子--曹冲! 曹冲趴在围栏上,看着打雪仗的兄弟们,露出一股羡慕之色,很想加入他们,可惜却不敢过去,只能呐喊助威了,并非孩子们排斥他,曹冲性格也不孤僻,他有不得已的苦衷呢! 宛城大战,大公子曹昂陨落了,举行葬礼之时,曹操呼天唤地,悲痛欲绝,那知道,万千痛苦之中,突然来了一点安慰,相府的环夫人产下一个男婴,也就是曹冲了! 机缘巧合,因果循环,在曹操的内心中,一直把这个孩子,当成长子转世了,因此另眼相待,再加上曹冲聪明伶俐,很是讨人喜欢,他在相府的地位,比起四个嫡出兄长,也不差半分呢! 不过吗,天赐之子,必然有缺,曹冲什么都好,可惜是个早产儿,差一点就夭折了,全靠萧逸抱了三天三夜,这才转危为安,现在长到五岁了,依旧是体弱多病,不能忍受风寒,不能随意奔跑,也不能与兄弟们玩耍了! “哈哈!……天降瑞雪,大地苍茫,正是打雪仗、堆雪人的时候,小十七怎么不去玩耍呢?” 爽朗的笑声中,萧逸走进了凉亭,对这个抱过三天的孩子,他是真心喜欢的,而且曹冲每次生病、受惊,相府都会请他过来,帮着把脉、开药、压惊,不客气的说,萧逸就是曹冲的守护神! “小弟见过二姐夫、三姐夫,娘亲反复叮嘱过了,小弟身子虚弱,不能随意跑动,以免受了风寒,在这看看就足够了!” 看到萧逸的身影,曹冲躬身行礼,小脸红扑扑的,有一种发自内心的亲近,至于打雪仗的提议,他也很是动心,可惜身体太弱了,无法随意跑动,雪球也扔不远的! “呵呵,小孩子打雪仗,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老天爷也不能制止,姐夫教你个办法,不用费什么力气,一样丢的他们落花流水! 来人呀,取一些木板、牛筋、滑落、锤子、钉子、绳索过来,看我小试身手,给小十七打造一件神器!” 萧逸俯下身子,摸摸曹冲的身体,已经五岁的孩子,只有三十多斤重,而且面色苍白,血管凸起,的确太瘦弱了! 曹冲早产了三个月,身体没有发育成熟,尤其是他的心脏,存在严重的畸形,无法供应足够血量,幼年还好一些,随着年龄增长、体重的增加,就会出现危险了,恐怕活不过十三岁! 如果是在后世,可以做开胸手术,矫正畸形的心脏,延续曹冲的生命,可是两汉时期,没有这种医疗条件,让人束手无策了! 应该与华佗商议一下,或许有别的办法呢,这么可爱的孩子,如果幼年夭折了,实在让人心痛呀! “叮叮!……铛铛!” 片刻之后,侍从们拿来了木板、牛筋、滑落……以及各种工具,萧逸亲自动手,打造了一辆小型霹雳车,只有三尺大小,可是结构巧妙,使用方便! “嗖!……啪嗒!” 萧逸抓过一把积雪,用力捏成一团雪球,放在抛射圆勺上,再拉过曹冲的小手指,轻轻的拨动扳机,雪球嗖的飞了出去,正砸中一名小公子,打了个雪花飞溅,虽然没有杀伤力,却是一件不错的玩具呢! 泰国最胸女主播全新激_情视频曝光扑倒男主好饥_渴!!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在线看:meinvxuan1(长按三秒复制)!!chaptererror(); 正文 第三十二章相府神童 下 第32章相府神童(下) “嗖!嗖!……砸中了,我又砸中了!……哈哈!” “弟兄们稳住阵型,快用雪球回去,小十七的武器好厉害呀!” ………………………………………… 萧逸、曹冲配合默契,一个装雪球,一个扣扳机,发射速度极快,小霹雳车弹无虚发,砸的奶娃们狼狈不堪,偶尔有几个雪球过来,也被萧逸轻松挡住了! 眼看招架不住了,小奶娃们一哄而散,有的三五成群,堆起了大雪人,有的找到了母亲,扑进怀中撒娇,更多的围拢过来了,争抢霹雳车玩耍,曹冲也不独占,主动把玩具让出来,还教他们如何操作……兄弟和睦,其乐融融! “咔!咔!……哗啦!” 孩子们的破坏力极强,人多手杂,你争我夺,片刻之间,硬把小霹雳车拆散架了,闯了祸的孩子们一哄而散,只留下曹冲一个人,看着地上的碎木片,露出了黯然之色,这是他最喜欢的一件玩具,刚刚玩了一会儿…… “小十七不要难过,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等过上几天,姐夫带你去军营里玩,三丈高的巨型霹雳车,能把磨盘大的石头,扔出两百步开外,那才是无敌神器呢!” 萧逸劝慰着小曹冲,又把他高高举起,放在自己肩头上,来回转了几圈,小奶娃顿时破涕为笑了! “呵呵!-山中小猴,奸滑取巧,蹲坐猛虎肩上,自称山中大王,好笑!好笑!” 郭嘉迈步过来了,直接出言调侃,曹冲瘦小如猴,萧逸威武似虎,二人组合在一起,正好是‘狐假虎威!’ 三小姐曹华也来了,拿着一件狼皮大氅,给郭嘉披在身上,担心他受了风寒,夫妻二人甜甜蜜蜜、恩恩爱爱,如果周围没人的话,估计要上演少儿不宜节目了! “嘻嘻!-田间老牛,昏庸好色,轻舔牡丹枝头,伪做护花使者,害羞!害羞!” 曹冲聪明乖巧,却也不受人欺负,就是三姐夫也不行,当即展开了反击,而且答对巧妙! 郭嘉已经三十四岁了,按照汉时习惯,可以自称老夫了,曹华只有十八岁,如花似玉的年纪,二人老夫少妻,又并肩同行,恰似牛嚼牡丹一般! “哈哈!……对的好、对的妙,奉孝正是老牛吃嫩草呢!” “哈哈!……久闻十七公子,聪明伶俐,号称神童,果然名不虚传呀!” 一番巧妙对答,听的几人俯首大笑,就连被调侃的郭嘉,也重视起曹冲了,听说此子天资极高,一岁能言、二岁识人、三岁对答如流、四岁开蒙识字,现在五岁了,已经学过《论语》、《中庸》、《大学》……诸多书籍,有过目不忘之能,深得丞相大人的宠爱! “诗词歌赋,寻章摘句,不过寻常事罢了,听闻十七公子聪慧,我有一题可能答否?” “三姐夫肯于赐教,小弟求之不得,还请手下留情,题目不要太难了,我今年只有五岁呦!” 郭嘉风流浪子,不拘小节,曹冲聪明伶俐,人小鬼大,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很快就比斗上了…… 我有一军千余人, 横竖难以排成行, 三人一排余两名, 五人一排余三名, 七人一排余两名, 敢问精兵有多少? 郭嘉有心考验,竟出了一道‘韩信点兵题’,此乃兵家秘术之一,不知难倒多少人呢,同样的,一旦学会了此术,对于排兵布阵,可是大有益处! “三人同行七十稀,五树梅花廿一枝,七子团圆正半月,除百零五便得知……” 曹冲双目微闭,伸出两只小嫩手,不断的弯着手指头,小脸也憋的通红,大约过了半柱香,终于给出一个答案……“共计一千零七十三名士兵!” “十七公子天资聪颖,不愧‘神童’之名,奉孝心服口服……可惜!可惜!-太可惜了!” 流传数百年的兵家难题,竟然被一个五岁小儿,在片刻之间算出来了,郭嘉惊讶万分,看向曹冲的目光中,充满了欣喜之色,又低声说了三句‘可惜!’ 曹冲才思敏捷,远在一众兄弟之上,而且外柔内刚,颇有胆气,若是好好培养的话,日后有望成为一代明君,甚至是一代圣君,执掌天下,造福万民! 可惜的是,曹冲是庶出之子,没有继承权的;可惜的是,他的年龄太小了,缺乏成长的时间;最可惜的是,他身有隐疾,恐怕天命不久,难以承担社稷重任呀! 如果三个缺陷之中,有一条可以满足,郭嘉也愿试一试,向丞相曹操进谏,请立十七公子为储,若是曹冲登上大位,一定可以内修文治、外拓疆土,群臣也会俯首听令,纵然桀骜如萧郎,恐怕也难以翻天了吧! “呵呵!……区区五岁幼童,竟然折服了‘鬼才’,此事传扬出去,肯定惊动天下!” 萧逸高高举起曹冲,炫耀着转了几圈,宠爱之情,溢于言表,至于那三句‘可惜了’,直接被他忽略掉了,一个远离政治的神童,才是最可爱的呢! ……………………………………………………………… “妾身见过大司马、郭祭酒、三小姐……冲儿调皮捣蛋,真是麻烦三位了!“ 满天飘雪之中,一名盛装少妇出现了,柳叶弯眉、杏核圆眼、樱桃小口,身材婀娜多姿,气质娇媚诱人,正是相府妾室之一……环夫人! 环夫人来到近前,主动万福行礼,姿势轻盈悦目,在她的右手中,还牵着一个两岁顽童,乃是相府二十一公子曹据,此外,环夫人面色圆润,小腹微挺,显然又有身孕了! “环夫人言重了,十七公子活泼可爱,我等十分喜欢,怎么会麻烦呢!” 萧逸、郭嘉拱手回礼,早就听人说了,相府地位最高的是卞夫人,生育了四个儿子,最受宠爱的却是环夫人,同样的生二子、孕一子,枕头风相当的硬,甚至可以影响曹操的决定! “冲儿聪慧过人,相爷也十分喜欢呢,只是身子瘦弱一些,平时难得出来玩耍,能得大司马、郭祭酒照顾,也是他的福分呢!” 环夫人妙语如花,让人如沐春风,可是明媚的目光中,却有一团火焰燃烧,它的名字叫野心! 大好河山,万丈红尘,男人们争权夺势,一展胸中抱负,女人们不甘寂寞,同样的追逐富贵,而她们的战场吗,就在深宅大院、就在床榻之上,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天地至理也! 环夫人倾城倾国,深受曹操的宠爱,久而久之吗,自然的滋生了野心,想要博取上位,成为相府大夫人,再把儿子立为继承人,日后成为天下共主,自己就是一国太后了,身份尊贵,名垂青史! 不过吗,目标是伟大的,道路是曲折的,想要成为相府大夫人,又谈何容易呢,面临的最大敌人,就是卞夫人了! 卞夫人与曹操是患难夫妻,感情极为敦厚,为人温柔贤惠、善于持家,深的相府上下的好评,又生了四个儿子,曹丕、曹彰、曹植、曹熊,一个个聪明伶俐,文武双全,深受群臣的拥戴,如果不出意外,未来的天下共主,必然是四子之一! 另外吗,卞夫人还会生女儿,更找了两个好女婿,郭嘉、萧逸,一文一武,左膀右臂,曹营集团迅速崛起,此二人功劳最大了,不客气的说,只要两个女婿力挺,卞夫人与四个儿子,地位稳如泰山一般! 环夫人小家碧玉出身,却也颇有心机的,知道要想成功上位,一是使出浑身解数,博取丞相大人的欢心;二是拉拢文武重臣,寻找外界的支援,尤其是军方将领的态度,可以决定许多事情呢! 环夫人娘家几个兄弟,都是凡夫俗子、毫无才干,干嘛嘛不行,吃啥啥没够,一点忙也帮不上,而且她身处后宅,与外界接触有限,就是想拉拢群臣,也是有心无力呀! 萧逸、郭嘉暂居相府,又与儿子曹冲亲近,这让环夫人喜出望外,如果趁此机会,与二人拉上关系,不但自己得了外援,又挖了卞夫人的墙角,真是一举双得呢! 因此她面带笑容,妙语连珠,不断试探二人,甚至提出了,让曹冲、曹据拜他们为师,学习文韬武略! “今日漫天风雪,正好围炉对饮,我等一醉方休如何?” “相府珍藏不少美酒,今日一饱口福了,别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 萧逸、郭嘉何许人也,知道后宅争宠,危机四伏,稍有不慎的话,卷入了储位之争,会惹来无数麻烦的! 因此上,二人虚与委蛇、敷衍了事,环夫人说一句,他们就接一句,然后再扔一句,口风相当的紧,可谓是滴水不漏呢! “二姐夫!、三姐夫!……父亲大人有请,有军国大事商议呢!” 勾心斗角之间,三公子曹植撒腿如飞,一路狂奔到了近前,带来一个惊人消息,匈奴、乌丸、鲜卑、辽东四方使者,已经来到许昌城了! (本章完) 正文 第三十三章白龙鱼服,真假丞相! 匈奴人民风彪悍,精于骑射,一直是草原霸主,屡屡与汉王朝对抗,双方战事不断,尸山血河,谁也奈何不了谁,只好定下盟约:‘长城之内,冠带之室,皇帝治之,长城之外,引弓之民,单于治之!’ 东汉建武二十四年,漠北草原发生了大干旱、大瘟疫,人畜渴死、饿死、病死不计其数,匈奴国力急转直下,进而分裂成南、北两部,北匈奴桀骜不驯,西出阿尔泰山,横扫欧洲大陆去了,南匈奴向大汉称臣,迁移到长城附近,继续游牧生活! 八年之前,趁着汉室内乱,匈奴人入侵并州,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结果雁门关一战,他们遭受到了重创,将士战死两万多人,受伤者不计其数,就连大单于-于夫罗,也让萧逸一箭射成重伤,不久创口崩裂,失血过多而死了! 于夫罗死后,匈奴实力一落千丈,失去了霸主地位,而后在新单于-刘豹带领下,盘踞在河套平原地区,休想生息,积蓄力量,逐渐恢复了实力,拥有精骑十万之众! 乌丸人、鲜卑人本是东胡部落,也属于游牧民族,西汉高祖元年,匈奴大单于-冒顿,出兵偷袭东胡王庭,尽掠其草原、属民、牲畜,部分东胡人不甘灭亡,向东迁移到了乌丸山、鲜卑山,后来以山名为部落名,形成了乌丸、鲜卑两个民族! 乌丸人、鲜卑人一直臣服于匈奴,属于奴隶部落,每年进贡牛羊、马匹、美女,日子过的苦巴巴,直到最近十几年,匈奴人日落西山,乌丸、鲜卑两部逐渐崛起,各有部众十余万,精于骑射者数万人,时常骚扰大汉东部边界,抢掠一些工匠、粮食、铁器! 辽东集团首领-公孙度,本是一名地方官吏,趁着汉室倾颓、中原大乱之际,拥兵自重,成为一方诸侯,此人有一定军事才能,向东攻打高句丽,向南欺压‘三韩’,占据了上千里土地,拥有精兵七八万人,实力不可小觑! 匈奴、乌丸、鲜卑、辽东四大集团,自西向东,依次分布在长城外围,后来中原大乱、诸侯争霸,袁绍雄踞河北四州,拥兵数十万之众,他们就依附于袁氏,进贡一些牛羊、马匹,交换汉人的丝绸、铁器! 袁绍为了统一中原,也在拉拢四大势力,还以大将军名义,册封匈奴、乌丸、鲜卑三部首领为单于,又加封公孙度为辽东太守、武威将军,算是互相合作,互相利用吧! 游牧民族,崇尚野兽法则,一向只尊重强者,官渡大战之后,袁氏一蹶不振,曹营迅速崛起,眼见于此,他们顺风转舵,派人来到许昌城,想要依附于曹营,这就是以往经过! “匈奴人、乌丸人、鲜卑人,还有辽东-公孙氏,狼子野心,见利忘义,此番来到许昌城,除了称臣纳贡,恐怕还有别的图谋,我等要小心一些了!” 郭嘉面色阴沉,冥思苦想着对策,对于游牧民族,他是一千个、一万个不相信的,流血的教训太多了! “汉家礼仪之邦,却不畏惧战争,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刀,不管何方势力,谁敢乱伸爪子,我就拔刀剁了它!” 萧逸面色铁青,言语隐隐带着杀机,当初的卧虎亭、还有老道师傅,就毁在匈奴人手中,血海深仇,岂能不报? “就怕四方势力图谋不成,反而联络袁绍去了,双方一旦结成同盟,对咱们的北伐之事,可是大大的不利呀!” “袁绍虽然混账一些,好歹是名门望族,与蛮夷部落结盟,他丢不起那个人,否则的话,天下人人得而诛之!” ……………………………………………………………………………………………… “这件红色袍服不行,太过儒雅了,没有王者之气,震慑不住四方蛮夷!” “快取老夫的盔甲来,还有宝剑、短刀、战靴……怎么就差点威仪呢?” ……………………… 相府后堂中,曹操站在一面铜镜前,在七八名侍从帮助下,正在不断的换衣服,准备接见四部使者! 汉官威仪,天下皆知,要想折服蛮夷使者,掌握外交主动权,必须装扮的威武、雄壮,让他们看看大汉丞相的风采,问题是,曹操频繁的换装,盔甲、礼服、吉服、儒衫……全都试过一遍了,就是找不到一点感觉,气的把铜镜都踢了! 忙活了半天,曹操终于放弃了,不是衣衫问题,也不是铜镜问题,而是自己的问题呀,容貌太差、气质不佳,怎么装扮也白搭,亲爹妈不给力,自己又能奈何? 平心而论,曹操文能治国,武能安邦,歌赋上也颇有造诣,远胜各路诸侯数筹,就是比起历代明君,也不遑多让呢,可是说起容貌吗,那就惨不忍睹了…… 身材矮小,肤色黝黑,大脑袋、短眉毛、细眼睛、塌鼻梁,一副阔海口,两排芝麻牙……估计出生的时候,把‘颜值’落娘胎里了,说他是中人之姿,那都昧良心了,一句话:望之不似人君! 在中国人的观念中,一个人坐有坐相,站有站姿,容貌、气质很重要,尤其做皇帝的,必须龙行虎步、气宇轩昂,再有几块独特胎记,或者长胳膊、紫胡子、重瞳孔……那就更好了! 原来的历史中,刘备、孙权相继称帝,成为了九五至尊,唯独实力最强的曹操,到死还是个魏王,除了政治原因之外,容貌也是个大问题,奸雄长的很自卑呀! “小婿参见岳父大人,您这是在……嘿嘿!” 萧逸、郭嘉来到后堂,看到换衣服的曹操,不禁哑然失笑,堂堂的乱世奸雄,也有可爱一面,可惜呀,天生容貌比较差,再装扮也没用! 话又说回来了,岳父大人容貌不佳,可生的几个女儿,全都像她们的母亲,如花似玉、倾城倾国,若是遗传了父亲,萧逸、郭嘉就欲哭无泪了! “堂堂大汉丞相,岂能没有威仪,真是气死老夫了……来人呀,请崔别驾过来!” 曹操气满胸膛,原地转了七八圈,突然想出一个恶作剧,自己容貌不行,可以鱼目混珠呀,只要吓唬住蛮夷使者就行了! 试想呀,曹操容貌不佳,难以震慑远国,若让蛮夷使者看到了,难免生出轻视之心,回去再宣传一下,那就丢脸到长城外边了! 相反的,如果有一位相貌堂堂、雅量非凡的丞相大人,让蛮夷使者见到后,立刻生出敬畏之心,乖乖的称臣纳贡,那该多好呀! 容貌这个玩意,既是欢爱的资本,也是一件社交利器,如果运用的好,胜过千军万马呢! “别驾从事-崔琰,拜见丞相大人,派人传召下官,不知有何吩咐!” 崔琰,字季,清河东武城人,善武略、有文采,通过‘招贤令’,入仕为相府属官,担任别驾从事一职,能力相当出色,最重要的是,此人眉目疏朗,仪表堂堂,乃是一等一的中年帅哥! “季先生来的正好,速速换上丞相服饰,一会替老夫接见匈奴、乌丸、鲜卑、辽东四部使者,也让蛮夷之人看看,大汉丞相的风采……哈哈!” 曹操迈步上前,围着崔琰转了几圈,把一件丞相服饰披在他身上,又指挥着侍从们,好好的装扮起来了! “这个……下官,下官不敢呀!” 人靠衣装马靠鞍,崔琰本就眉目疏朗,还有一副四尺长髯,此时穿上丞相服饰,更显得威武不凡了,不过吗,这位‘伪丞相大人’,尚且不知所措,吓得瑟瑟发抖呢! 接见四部使者,关系军国大事,曹操必须出面的,问题是,有一位丞相大人了,不能再出第二位吧? 略加思考之后,曹操换了一套侍卫服饰,又提着一柄环首刀,就站在崔琰的右侧,充当起了贴身侍卫,这样既不露馅,又能见到四部使者,可谓两全其美了! 岳父大人来了兴致,想要玩一出恶作剧,女婿们自然捧场了,萧逸身披甲胄,手持斩蛟剑,站在了‘伪丞相’左侧,同样充当护卫,郭嘉手持笔墨、书册,跟在后面做主簿官! 就这样,翁婿三人乔装改扮,簇拥着雅量非凡的伪丞相大人,前去接见使者们了……呵呵,吓不死他们的! 正文 第三十四章大汉疆域,寸土不让! WWW..lā“匈奴、乌丸、鲜卑、辽东四部使者,上堂参见丞相大人……大汉天威,四夷宾服!” 丞相府大堂上-红毡铺地,鼓乐齐鸣,一派庄严肃穆之色,另有数百虎豹精兵,分布在台阶上下,一个个虎背熊腰,身披重甲,手执长枪、巨戟、陌刀、铜锤……威风凛凛,仿佛天兵天将一般! 随着司礼官一声喊,四名披发左袒、耳戴金环的使者,各自捧着礼单,走进了相府大堂,他们分别是: 匈奴使者-刘虎,五短身材,牛犊眼、闸刀眉,还缺了半边鼻子,一脸的凶悍之色,他是大单于-刘豹的堂兄弟,同为匈奴王室成员! 乌丸使者-苏仆延,身材高挑,骨瘦如柴,高颧骨,深眼窝,目光犹如鬼火,让人不寒而栗,他是乌丸一部大酋长,统领上千帐属民,也是大单于-蹋顿的心腹爱将! 鲜卑使者-慕容九斤,身材修长,容貌俊朗,竟是一位蛮夷帅哥,此人仰慕汉家文化,学习过诗书礼乐,素有‘鲜卑第一智者’之称,也是鲜卑单于-轲比能的心腹! 辽东使者-公孙康,中等身材,举止沉稳,一双虎目炯炯有神,显然是性格刚毅之人,他是辽东太守-公孙度的长子,统领兵马重任,颇有骁勇之名! “匈奴、乌丸、鲜卑、辽东四部使者,参见丞相大人--仁德厚重,泽被苍生!” 四部使者躬身行礼,而后呈上了礼单,全都是东珠、金砂、马匹、牛羊、猎鹰、名犬……种类繁多,出手大方,由此可见,他们对朝廷颇为敬畏! “四部使者远来辛苦,一片公忠体国之心,实在是难能可贵,礼物本相收下了,还请入座奉茶吧!” 大堂主位上,伪相-崔琰如坐针毡,偷看了旁边一眼,而后以温和语气,安抚着四部使者,举止大方得体,就是少了一股子霸气! 另有相府属官上前,接过使者们的礼单,把各种礼物收入库房,当然了,东西不是白要的,按照国家礼节,还要回赠他们丝绸、茶叶、精米、盐巴……如同互市交易,谁也不吃亏的! “多谢丞相大人厚待,外番使者永感恩德……咕嘟!咕嘟!” 四部使者分别落座,捧起桌案上的香茗,皆是一阵的牛饮,连喝了几大盏,露出舒服的神色! 北方苦寒之地,全靠肉类、奶酪活命,长期食用之下,身体燥热,容易患病,让人苦不堪言呀! 这种中原特产‘树叶泡水’,恰好治疗燥热病痛,深受牧民们的喜爱,可惜道路遥远、运输困难,就是各部大酋长,也难痛快的享用一回呢! “四部使者前来,除了称臣纳贡、交换商品,一定有**大事商议吧?”连续上了五次茶水,伪相-崔琰也失去了耐心,直接挑明了话题! “丞相大人垂问,外臣不敢隐瞒,袁绍残暴不仁,就像天上的恶雕一样,时常欺负四部牧民,叼走我们的羔羊,抢走我们的妻女,贪婪无厌,无恶不作! 官渡之战,丞相大破袁军,解救了汉家百姓,也给草原人带来了希望,您就是无敌的射雕手,可以射杀天上恶雕,保护羊群的安宁! 匈奴、乌丸、鲜卑、辽东四部商议好了,只要丞相出兵北伐,我们就挥师南下,夹击袁氏集团,事成之后,丞相大人一统中原,四部得一些赏赐就好!” 回话的是匈奴使者-刘虎,草原之上,实力为尊,匈奴虽然没落了,毕竟是昔日霸主,底蕴依旧深厚,其余三部使者频频点头,看来到许昌之前,他们就达成联盟了! “嗖!-嗖!-嗖!” 说着有心,听者更有意,曹操、萧逸、郭嘉目光转动,频繁交换,即是心生惊惧,又是十分怀疑…… 一方面,出兵北伐,荡平河北的事情,可是朝廷最高机密,他们正在商议计策、推演战局,此时四部派来使者,要求联兵攻打袁绍,究竟是事出巧合,还是有人走露消息,如果是后者,那就大事不妙了! 另一方面,一旦曹、袁决战开始,双方的主要兵马,必然集中到黄河沿线,河北后方空虚,此时匈奴、乌丸、鲜卑、辽东四部出兵,可以趁虚而入,南北夹击,袁氏灭亡之期,也就指日可待了! 话又说回来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四部出兵南下,前后夹击袁绍,事成之后,他们岂能没图谋呢? “袁氏狼子野心,屡屡对抗朝廷,本相早晚统军讨之,四部愿意出兵助战,自然再好不过了,至于你们所提赏赐,具体指什么呢?” 底下挨了一脚,崔琰立刻提问,草原狼的胃口,恐怕大的惊人吧? “出兵讨贼,忠君报国,乃是天经地义之事,四部不敢奢求太多,只要满足四项条款……” 这次回话的,是鲜卑使者-慕容九斤,此人言语温和,彬彬有礼,一副恭顺的模样,可是别忘了,咬人的狗不露齿呀! “其一,北地苦寒,民生疾苦,还望朝廷赏赐粟米八十万斛、绸缎二十万匹、精盐四十万斤、熟铁一百万斤、茶叶十万斤……作为四部出兵军饷! 其二,四部出兵之后,自由调动人马,不受朝廷的制约,至于缴获的钱粮、女子、布帛……一切战利品,全部归各部勇士所有! 其三,朝廷开设坊市,用中原的粟米、精盐、铁器、茶叶,交换各部落的牛羊、马匹、药材,草原各部成员,可以进入内地经商,允许四处行走! 其四,四部的上百万属民,全都怀念祖先旧土,希望战事结束后,可以迁移部落,回归旧土居住,永为大汉番属!” 话说之间,慕容九斤取出一副羊皮地图,上面用粗狂的线条,勾画出了山川、河流、城池、道路……正是长城沿线的地形! “雁门、新兴、太原诸郡,乃是秦人夺走的,理应归还匈奴部落!” “代郡、云中、中山几郡,是赵武灵王夺走的,应该归还给乌丸部落!” “渔阳、范阳、上古三郡,乃是东胡故土,理应归还鲜卑部落!” “昌黎、辽西、右北平三郡,就归我们公孙氏了!” ………………………………… 游牧民族,刀不离身,四人拔出小匕首,转瞬之间,就把羊皮地图割碎了,真犹如恶狼撕羊一般,凶残至极,又快又狠! 四项条款提出,大堂上鸦雀无声,四部使者虎视眈眈,等着对方的答复,这是两头赌的事,如果曹操不答应,他们就去找袁绍,一样能达成目的! 再看大堂上,曹操双目微闭,面沉似水,郭嘉紧咬牙关,浑身发抖,小逸面露笑容,频频摸着鼻子…… 一群喂不饱的草原狼,不老实的放马牧羊,竟把爪子伸进汉土了,双方联盟,南北夹击,瓜分袁绍的城池、财富、美女,看似互利互惠,其实包藏祸心! 第一条,还没出兵呢,他们就索取大量物资,这是空手套白狼呀,而且有了第一笔,就有第二笔、第三笔……不把大汉国库掏空,他们绝不会罢手! 第二条,他们一旦进入长城,河北百姓必然遭殃,烧杀劫掠,无恶不作,留给朝廷一片焦土,甚至于,他们等着曹、袁两败俱伤,自己渔翁得利呢! 第三条,双方互市,交换商品,听起来不错,可是别忘了,草原商队进入汉土,不受制约的行走,等于侦察地形,摸清虚实,为入侵做准备呢! 尤其是第四条,长城沿线的土地,是华夏列祖列宗,用了上千年时间,流了无数鲜血,一寸一寸夺来的,如果拱手让人的话,那就是数典忘祖,留下万世骂名! 萧逸唯一疑惑的是,草原各部首领,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这么阴狠的计策,究竟谁给他们出的,莫非背后有黑手? “呵呵!-狼子野心,昭然若揭,你们竖起狗耳朵听着,三项条件,一个不应,大汉疆域,寸土不让,谁敢越过长城半步,本将军即刻出兵,夺其地、烧其庐、灭其种,尸山血河,不死不休!” 萧逸迈步上前,宝剑一挥之间,四名使者手腕见血,匕首、地图全部落地了,发出‘叮当’乱响…… 这一剑相当巧妙,破皮、见血,却没伤筋骨,算是手下留情了,两国相争,不斩来使,朝廷气度还要有的! 萧逸剑花翻滚,挑起四份地图,全塞进自己怀中了,长城内外,耕地牧场,统统是我们的,敢跟大汉要土地……姥姥的打不死你! ... . 正文 第三十五章右侧持刀者 “两国交兵,不斩来使,阁下当堂拔剑,未免太无礼了?” “丞相大人执掌朝纲,竟容此人放肆,莫非管教不了吗?” “有种的留下姓名,本使回到王庭之后,自当禀告我家大单于,叫你吃不了兜着走……” ………………………………………… 手腕上挨了一剑,地图也被抢走了,使者们岂能善罢甘休呢,他们的佩刀放在堂外,无法武力报复,只能大呼小叫一番,希望曹丞相惩罚此人! 那知道,四个人叫喊半天,上位的‘曹操’,周围的属官、亲兵,全都无动于衷,还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这下他们也慌张了,拔剑者究竟何人? “不必乱叫了!……本将军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正是大司马-萧逸,你们想报仇的话,尽管放马过来吧!” 萧逸手持长剑,盯着四名使者,犹如恶狼窥视羔羊,言语中满是杀机! “当朝大司马……你就是萧逸?” “鬼面萧郎!……绝世杀神!……雁门屠夫!” 得知面前拔剑之人,就是大名鼎鼎的萧郎,几名使者目瞪口呆,再也不敢叫喊了,尤其是匈奴使者-刘虎,吓得连退三步,面如死灰一般! 八年前的雁门大战,刘虎也在匈奴军中,他的半个鼻子,就是被汉军砍掉的,部落勇士阵亡两万,伤者不计其数,还有大单于-于夫罗,让萧逸一箭射成重伤,最后疮口崩裂而死,害的匈奴群龙无首,实力一落千丈! 萧逸还收集匈奴人尸骨,筑成了一座‘京观’,至今矗立在雁门关外,这些年来,匈奴部落放马牧羊,没人敢靠近雁门关百里范围,那里是他们的禁区,想之落泪、望之胆寒、梦之能吓尿床呢! 当初萧逸只有十九岁,浑身浴血,状如恶鬼,因此刘虎没认出来,现在仔细一看,面前拔剑之人,与那个梦中魔影,逐渐重合在一起了……匈奴人的克星呀! 如果别人说:‘出兵讨伐,屠灭全族’,他们未必相信,可是萧逸说这话,绝对比金子还真呢,西边的氐人、羯人两大强族,几十万部落属民,都让他杀的亡族灭种、一个不留,提起‘鬼面萧郎’四个字,在草原上能止小儿啼哭呢! 四名使者面面相觑,没想到一时大意,竟惹怒这位杀神了,有心服软,怕遭耻笑,想强硬下去,又没有底气,真是进退两难…… “大司马神勇盖世、威名远扬,的确让人敬佩万分,不过吗,四部人马合在一起,也有二三十万之众,如果我们帮助袁绍……嘿嘿! 合则两利,分则两害,到底是敌是友,还望大司马三思,最好化干戈为玉帛,答应我们的四项条件!” ………………………………………… 骑驴上战场,输人不输阵,四部使者心中畏惧,嘴上依旧强硬,还准备起兵南下,干预曹、袁双方大战,来一个鹬蚌相争,渔人得利! “呵呵!-四部人马合在一起,的确有二三十万,而且铁蹄弯刀,颇为骁勇,不过吗,你们自顾不暇,那有余力出兵,不过大话欺人罢了! 匈奴三足鼎立,内战连绵,乌丸两王争位,势同水火,鲜卑遭受天灾,元气大伤,还有辽东-公孙氏,你们披发左袒,数典忘祖,也配做汉人子孙?” 萧逸身在许昌城,可对草原上的形势,却是了如指掌,这得益于梁氏商队,还有小母狼-赵嫣然,不断传递情报过来! 先说匈奴人,大单于-于夫罗死后,各部分裂,内战不断,逐渐形成了左贤王、右校王、自次王三大集团,他们面和心不和,谁也吃不掉谁,形成了鼎足之势! 刘豹依靠王族血统,勉强成为了大单于,其余两部并不服气,一旦他出兵南下,侵略汉家城池,恐怕自己的河套王庭,就要让别人抄家了,因此他不敢轻举妄动,当然了,出现这种局面,萧逸功不可没,其余两部的崛起,都是他暗中扶持的! 乌丸人也不太平,先大单于-丘力居死后,其子楼班年幼,无法统领十几万部众,只好让侄子蹋顿上位,代行大单于职权,各部酋长约定好了,等到楼班成年之后,立刻归还单于大位! 结果呢,楼班慢慢的长大了,也到了接位的年龄,蹋顿却贪图权势,死懒着不肯让位,双方各有一群支持者,为了大单于宝座,明争暗斗,内耗严重,那有余力出兵呢? 鲜卑人精诚团结,凝聚力很强,可惜老天爷不帮忙,今年冬天一场白灾,降临到他们的鲜卑山,平地雪深七八尺,有的地方没过庐顶了,冻死属民、牲畜无数,部落元气大伤,全抱着小羊羔痛哭,那有力气打仗呀? 至于辽东-公孙氏吗,本是朝廷任命的官员,理应束发右衽、穿戴汉家服饰,可是他们祖居辽东,常年与游牧民族接触,吃烤肉、喝奶酪、骑骏马,还取胡女为妻,生了不少混血儿,至于装束上,也是批发左袒,与乌丸人、鲜卑人无异了! 右衽、左袒都是穿衣服,看似区别不大,却是汉、胡的文化冲突,互相看不起对方,萧逸以此讽刺,公孙康顿时羞愧满面,好半天抬不起头! “雄鹰翱翔蓝天,野狼呼啸山野,各有各的领域,中原内地,汉人天下,塞外草原,游牧称王,咱们走着瞧吧!” 打架打不过,骂仗骂不赢,老底又被揭穿了,讹诈计策彻底失败,四部使者面如死灰,互相看了看,丢下几句狠话,灰溜溜的离开了! “嗖!……属下有罪,僭越相位,还请丞相大人责罚!” 使者们刚一离开,崔琰就蹦起来了,浑身汗如雨下,衣衫都湿透了,大汉丞相的位子,真心不好坐呀! 曹操迈步上前,端坐在相位上,目光凝聚,双手握拳,犹如猛虎卧山岗,散发出滔天杀气,原本平凡的面容,也变得庄严起来了,权利可以改变一个男人的气质! “一群放马牧羊的小丑,也敢来讹诈老夫,真不知天高地厚,传令虎豹骑,派出游骑、密探、间谍,监视匈奴、乌丸、鲜卑、辽东的动静,他们真敢出兵助袁,老夫就尽灭其族,杀个鸡犬不留!” “诺!-丞相放心,贼兵敢来,末将尽灭其族,杀个鸡犬不留! 萧逸抱拳行礼,而后下去安排了,红朝太祖说过,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四部人马二三十万,一旦与袁绍结盟,对于曹军北伐,可是大大的不利! 最好的办法吗,就是挑拨离间、火上浇油,让塞外草原大乱起来,四部之间也有矛盾,只要他们自相残杀,也就无力南下了! …………………………………………………………………………………… 再说匈奴、乌丸、鲜卑、辽东四部使者,离开丞相府之后,召集随从人员,打马离开许昌城,直奔河北而去,他们讹诈曹营不成功,准备去邺城碰碰运气! “鬼面萧郎专横霸道,却是汉家豪杰人物,你们以为曹丞相如何?” “曹丞相相貌堂堂、雅量非凡,就是少一点什么,与传闻的不太一样?” …………………………………… 离开的路途中,几位使者交流心得,对萧逸评价颇高,又尊敬、又畏惧,至于曹操吗,可就说不好了,莫非大汉丞相,只是徒有虚名? “诸位恐怕看走眼了,大堂右侧位置,持刀而立的中年武士,才是汉家第一英雄呢!” 慕容九斤号称‘鲜卑第一智者’,不说话则已,说话必然中第,经过他的提醒,其余三人才想起来,似乎有一位持刀武士,可是相貌丑陋,不言不语,何称汉家英雄呢? “匈奴、乌丸、鲜卑皆是披发左袒,官职也以左为上,汉人与咱们相反,他们以右为上,试想相府大堂上,豪杰如萧郎者,尚且屈居于左边,站在右边的武士,又该是何人呢?” “慕容酋长言之有理,萧逸文武双全、位高权重,能够胜他一筹者,恐怕只有一个人,那就是……” “曹操!……持刀者是曹孟德,他才是大汉丞相,真是瞎了我的狗眼!” 想明白之后,几名使者吓得一身冷汗,差点从马背摔下去,中原之地,藏龙卧虎,的确不能轻视呢,至于这位曹丞相,更是深不可测,犹如毒蛇藏于脖领中,活活吓死个人呀! 正文 第三十六章河北袁氏,日薄西山! 第36章河北袁氏,日薄西山! 冀州-邺城,北依太行,南临漳水,西控吕梁,东拥渤海,战略位置十分重要,而且水利设施齐全,周围良田万顷,城内居民众多,四方商旅云集,就以繁荣富庶而言,犹在大汉陪都-许昌城之上! 很可惜,昨日黄花,不堪回首,短短数年时间,邺城情况一落千丈,繁荣富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饥饿贫穷、动荡不安…… 邺城大街上,商铺、酒楼纷纷的关门了,偶尔有几家营业的,也是生意冷清、苟延残喘,大人们衣衫破旧,唉声叹气,孩子们面有菜色,活力全失,就连巡逻的士兵,也是无精打采,行尸走肉一般! 流民、乞丐则多如牛毛,他们或是头插草标、卖儿卖女,或是沿街乞讨,翻捡垃圾,生活极为艰难,加上天气寒冷,缺乏御寒衣物,每天冻饿而死数百人,拉死尸的车辆络绎不绝,饥寒交迫之下,还有人割取尸肉为食,犹如人间地狱一般! 能够毁灭一座城市的,莫过于天灾、人祸,前者凤毛麟角,后者恒河沙数,一场官渡大战,河北阵亡数十万人,钱粮损失不计其数,村村挂孝,户户哀嚎,邺城尚且如此,别处可想而知了! …………………………………………………………………………………… 大将军府-议事大堂,袁绍披一件虎皮大氅,斜卧在坐榻上,面色蜡黄,双目昏暗,神态极为憔悴,仿佛一头生病的猛虎,再没往日的雄风了! 官渡大战惨败,袁绍逃回邺城之后,怒火攻心,口吐鲜血,一下子病倒了,足足修养了几个月,这才恢复一点元气,勉强的召集文武,开始处理政务了! “家贫出孝子,国乱识忠臣,大战结束之后,河北人心惶惶,政局动荡,我等更该上下一心、励精图治,早日重整旗鼓,以报官渡之仇,诸位文武……咳!咳!” 袁绍发表讲话,本想振作一下人心,可看着空旷大殿,小猫三两只的官员,顿时泄气了…… 遥想当初,河北人才济济,文有田丰、沮授、许攸、郭图、审配、逢纪,武有颜良、文丑、张郃、高览、淳于琼,更有数十万人马,堆积如山的钱粮,实力冠绝诸侯,气吞山河,天下无敌! 短短几年,一败再败,兵马死伤无数,人才凋零殆尽,颜良、文丑战死西凉,头颅变成了‘骷髅盏’,淳于琼失了乌巢粮草,人头同样落地,张郃、高览走投无路,加上屡屡受气,干脆投降了曹营! 文臣们也是一样,田丰战死黎阳城,沮授自刎黄河岸,许攸背主求荣,也投奔曹操去了,至于逢纪吗,失踪在西凉战场上,有小道消息说,他投靠了大司马-萧逸,正在图谋报复袁氏! 二流的偏将军们,同样损失惨重,吕旷、吕翔死于非命,马延、张顗,焦触、张南也投降了曹营,还有大量能征善的将校、老兵,全都折损殆尽了,河北集团一落千丈! 如今大堂议事的,仅有审配、郭图两位谋臣,袁潭、袁尚两个儿子,至于次子袁煕,偷盗粮草、丢失黎阳有罪,本该开刀问斩的,可是袁绍不忍杀子,把他圈禁在私宅中了,虽然失去自由,却也好吃好喝! 还能拿出手的大将,只剩下蒋奇一个人,官渡大战期间,此人奋勇作战、表现出色,全军溃败之后,蒋奇收聚败兵,死战不降,竟然逃回了邺城,不禁让人刮目相看! 尤其战败之后,人人垂头丧气,蒋奇却收拢败兵,整顿人马,全力加强邺城防务,可谓忠心耿耿、意志坚定,被人称为‘河北第一名将!’ 这个称号有两层意思,一是蒋奇勤勤恳恳、能力出色,算得上一位良将;二是河北大将或死或降,已经没啥能人了,蒋奇不第一,谁还做第一? “胜败乃兵家常事,官渡之战,我军遭受重挫,曹军同样死伤惨重,没有五六年时间,绝对恢复不了元气,咱们只要修养生息,来日整兵再战,胜负尚未可知呢!” 谋士郭图站出来,即是安慰袁绍,也是鼓舞士气,不管怎么说,他们还有四州之地、几百万民众,还有卷土重来的机会,关键就是时间了! “曹孟德狠毒无比,最善于落井下石了,休说五六年时间,能有两三年就不错了,咱们必须招兵买马,尽快恢复军力,否则的话,河北四州危矣!” 袁绍并非无谋之人,对于局势看的清楚,问题是,要想恢复军力,又谈何容易呢,缺兵员、缺军械、更缺钱粮呀! 官渡之战惨败,袁军几十万将士,河北上百万民夫,全葬送的干净了,只剩下老弱病残、孤儿寡母,想要从中征兵,真比登天还难呢! 军械、钱粮也是如此,袁氏集团多年的积蓄,一仗败了个精光,为了支援前线战事,还预征了三年赋税,百姓们典当田地、倾家荡产不计其数,实在榨不出油水了,而且饥民造反越来越多,黑山黄巾也死灰复燃,攻城掠地,扰乱地方…… “传令河北各州、郡、县官员,给我全力的征兵,十四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男丁,凡是能走能动,身体无残疾的,一律应征入伍,务必在半年之内,招募四十万军队,那个官员完成不了,就地罢官充军,至于钱粮方面,甄家、梁家有回应了吗?” 袁绍也豁出去了,来了个竭泽而渔,反正拼光亦光,不拼亦光,河北的土地、百姓,与其白留给曹操,不如搏上一把,兴许逆转乾坤呢? 不过吗,士兵可以强征,钱粮真没有了,民间已经人吃人了,只能向门阀士族伸手,天下三大财阀,甄家、梁家都在河北,他们富可敌国,钱粮无数,只要肯全力支持,袁氏就能度过难关! 因此上,袁绍数次派遣使者,前去游说两大财阀,希望与两家联姻,也好同荣辱、共富贵,结果一点回应也没有…… “启禀大将军,梁百万回信说,能与袁氏联姻,乃是莫大荣幸,不过吗,梁家没有待嫁之女,还请宽限几年时间,让他把女儿养大再说! 甄家倒是同意联姻了,准备把一位嫡亲小姐,嫁入大将军府,以结百年之好,可他们联姻的对象,却是二公子袁煕,这个就有点……“ 促成联姻之事,正是审配负责的,这位谋士一脸的苦涩,显然遇到很多麻烦! 梁氏家大业大,人口众多,仅梁百万的亲生女儿,就有二三十个呢,岂会一个待嫁的没有,不过有意推脱罢了,这说明梁家不看好袁氏,准备另寻靠山了! 甄家同样蛇鼠两端,他们答应联姻了,却偏偏选中了袁煕,河北军民谁不知道,这位二公子负过重伤,没有了男人的‘根本’,又如何娶妻生子呢,这是在羞辱袁氏! “甄、梁两家财阀,不过有几个臭钱罢了,安敢羞辱于袁氏,等到老夫翻过身来,一定要你们的好看,真是气死我了……” 如果是几年前,受到这样的侮辱,袁绍一定派出大军,把甄、梁两家连根拔起,杀个干干净净,可惜呀,此一时,彼一时,自己没这个魄力了! 甄、梁两家财大气粗,子弟众多,遍布军、政、商各行各业,综合力量雄厚,一旦触碰了他们,恐怕会扯旗造反,直接投靠曹操去了,袁军刚刚惨败,元气损伤极大,实在承受不住动乱了! 既然承受不住,那就只能忍耐了,梁氏不同意联姻,那就想法游说、百般恳求,实在不行的话,袁氏嫁一个女儿过去,只要他们出钱、出力,继续支持袁氏集团,起码不要投靠曹营! 甄氏要与二公子联姻,那就答应下来吧,正好把袁煕放出来,让他为家族做点贡献,至于拜堂成婚之后,夫妻如何生活、谁代替入洞房,那就无关紧要了! 要想河北平安无事,除了招募兵马,扩充力量,再就是拉拢盟友了,江东、荆州、汉中、巴蜀四大集团,只要肯出兵北上,就能牵制住曹军了,为河北集团赢得缓冲时间! 为了此事,河北派出十几批使者,携带大量的礼物,前去游说四镇诸侯,可惜收效甚微,淮南一战,江东损兵折将,小霸王孙策也陨落了,其弟孙权刚刚上位,正忙着巩固根基,没有力量出兵北上! 刘璋待在蜀中,自成一方天地,对外界不闻不问;张鲁全心修道,还与朝廷往来密切,也不肯出兵帮忙;唯一能指望的,就是荆州-刘表了,麾下二三十万兵马,实力不可小觑! 想到这里,袁绍又恨起刘备了,大耳贼用两个老婆做人质,骗了无数的金银珠宝,去游说刘表出兵,结果一去不回头,不知死在曹军手中,还是带着钱财跑路了? “报!-府门外来了一位将军,报名常山-赵云,号称奉了刘备之命,迎接两位夫人去荆州,还请大将军定夺!” 众人正商议之间,一名侍从跑进大堂,禀告一个惊人消息,白马银枪-赵子龙来了! (本章完) 正文 第三十七章忠肝义胆-赵子龙! 大将军府门前,赵云头戴白银盔,身披银霜甲,气势稳如山岳,再往身边观看,一没亲兵护卫,二没侍从跟随,就是一个人、一匹白龙马、一条亮银枪,足以纵横天下,傲视诸侯! 几个月以前,刘备以拉拢盟友为名,骗取了十几车金银珠宝,想要离开河北、自立山头,结果在桃花渡口,遇到了玄甲铁骑,一场厮杀之下,侍从死伤殆尽,刘备见势不妙,连夜遁入深山中,这才逃得一条性命! 出于对萧逸的畏惧,刘备带着关羽、张飞、赵云,在山里躲了半个月,以鸟兽充饥,以山泉解渴,居住在山洞里面,连个安稳觉都不敢睡,等到风平浪静之后,这才偷偷的钻出来了! 侍从死光了,财宝全没了,袁营是回不去了,无奈之下,刘备四人渡过黄河,趁着曹军鏖战官渡,后方兵力空虚,绕过城镇,专走小路,用了两个月时间,终于来到了荆州境内! 刘备文才粗鄙,武艺稀松,做啥都不行的,拉人情却有一手,凭着汉室宗亲关系、痛哭流滴的本事,硬是打动了荆州牧-刘表,受到了贵宾待遇,二人兄弟相称,发誓共辅汉室,而后刘备驻扎新野城,弄到了几千人马,以及不少的军械、钱粮! 当然了,刘表坐镇荆襄九郡,并非无谋之人,他如此厚待刘备,赠予城池、兵马、钱粮,就是想养一条恶犬,守护北部疆土,对抗曹营集团,二人互相利用罢了! 刘备到了新野城,招兵买马,积草屯粮,联络昔日旧部,孙乾、简雍、糜芳、糜竺……纷纷来投,忙活了几个月,终于站稳了脚跟,这时他才想起两个老婆,还在袁绍手中做人质呢,于是派遣赵云北上,一是迎接两位夫人,也好夫妻团聚;二是侦查北方局势,看看曹、袁如何对峙! “大将军有令!--请子龙将军觐见!” “大将军有令!--请子龙将军觐见!” …………………… 人死口不死,倒驴不倒架,河北集团日薄西山了,袁绍还是死要面子,摆开仪仗队伍,架起刀山、枪丛,这才层层传递,打开大将军府门…… “官渡之战惨败,河北损兵折将,不思励精图治,反而虚讲排场,袁氏灭亡之日,恐怕为期不远了!” 赵云一路行来,对于河北的民生、军事一清二楚,袁氏犹如一头病狮子,年老体衰,爪牙迟钝,再难号令百兽了,因此昂然而入,一丝惧怕也无! 大将军府的亲兵们,本想收了赵云的盔甲、佩剑,可是目光碰触之下,谁也不敢迈步上前,反而人人避让,躬身行礼,任由赵云直入大堂…… “常山赵子龙-奉刘使君之命,前来拜见大将军,并有一封书信送上!” 走进大堂中,赵云昂首挺立,抱拳行礼,仿佛猛虎巡山一般,没把河北文武放在眼里,而后取出一封书信,让侍从转交上去! “嘶!嘶!……好一位英武男儿、好一个神勇将军,如此大将之才,若能为我所用,何愁大事不成?” 眼看赵云迈刀山、过枪丛,表现的威风凛凛,一众河北文武官员,无不由衷佩服,就连大将军袁绍,也生出了爱慕之心! 对于这位神威将军,河北文武并不陌生,赵云本是常山人氏,后来投奔了公孙瓒,成为白马义从一员,在界桥之战中,此人纵横驰骋,千军万马之中,如入无人之境,就连先登大将-鞠义,也被他一枪挑落马下,真是神勇无敌呀! 还有消息说,赵云与大司马-萧逸,曾经堆土为炉、插草为香,结为生死兄弟,俗话说:与虎狼为邻焉有善类,能让‘鬼面萧郎’称之为兄,赵云的武艺、人品可想而知了! 消灭公孙瓒之后,袁绍接连派出使者,想要收赵云为己用,结果都被拒绝了,没想到‘大耳贼’技高一筹,竟然得了神威将军,让人又气又恼、又嫉又恨! 刘备一个落魄宗亲,既没实力,也没地盘,除了掉眼泪,还有啥本领呢,关羽、张飞、赵云皆万人敌,偏偏就愿意跟着他,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有道是:闻鼙鼓而思良将,河北集团风雨飘摇,外有强敌压境,内有贼寇四起,正需要大将统兵,才能转危为安,如果赵云愿意归顺,那真是雪中送炭了,他与萧逸是生死兄弟,凭着这层特殊关系,也许能化干戈为玉帛,多争取几年时间呢! 想到这里,袁绍一边目视审配,让他配合一下,也好拉拢住赵云;另一边拆开书信,看看刘备说些什么,结果差点气的半死…… 书信的前半部分,全是一些阿谀奉承之词,什么战功显赫、功德巍巍、天下敬仰……之类,如果是以前,袁绍也就笑纳了,可是官渡一败,威风扫地,再听这些马屁语句,顿时觉得刺耳了,这是在挖苦自己呀? 书信还提到两件事:一是派遣赵云前来,迎接糜氏、甘氏两位夫人,前往荆州-新野城,也好夫妻团聚,共享天伦之乐! 二是刘备在荆州一带,已经站稳脚跟了,正在游说文武大臣,出兵攻打许昌城,可是难度很大,需要一些经费支持,希望袁大将军慷慨解囊…… “好一个无耻大耳贼,背信弃义、背主求荣,说好了去搬救兵的,结果一去不回头,你还有脸要钱财,刘家的厚黑传统,让你给发扬光大了!” 看过书信之后,袁绍表面不动声色,可是心中把刘备骂馊了,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就是大汉开国皇帝-刘邦,也没这么无赖吧? 话又说回来了,刘备卑鄙无耻,即要接回夫人,又要索取钱财,让人恨不得咬他一口,可是袁绍思之再三,还是决定答应下来,没有办法了,全是形势所迫! 如今曹操磨刀霍霍,随时出兵北伐,河北兵微将寡,根本无力招架,要想平安无事,必须拉拢住刘表,只要荆州出兵、南北夹击,局势就会为之一变了,就算不能反守为攻,起码可以固守基业! 刘备奸滑取巧,最善于蛊惑人心了,有他在荆州四处活动,对于双方结盟之事,可是大有益处的,就算只有一成机会,花费点金银也值得了,就算病急乱投医吧! 相反的,如果扣住两位夫人,也不给金银珠宝,进而惹恼了刘备,那就情况不妙了,此人成事或许不足,败事绝对有余,要是一番花言巧语,蛊惑刘表投靠了曹操,两家联军攻打河北,袁氏大事去矣! 因此上,明知道是个火坑,袁绍也得往里跳,夫人要送、财宝要给,还必须多给呢,不过河北的金银,可不是好拿的,必须付出一些代价,想到这里,袁绍把书信传递下去…… “大胆狂徒,厚颜无耻,竟敢索取钱财,以为河北无人吗,金甲武士何在,把此人拖下去,大卸八块,千刀万剐……” 审配掷书于地,跳脚骂了起来,指挥着金甲武士,准备擒拿住赵云,猛虎难架群狼,赵云再是神勇,也抵不过千军万马吧? “尔等且慢动手,子龙将军武艺高强、忠肝义胆,乃是天下豪杰之士,老夫甚是敬佩,岂能以刀兵相待呀? 至于刘玄德所提两事吗,夫妻团聚,合乎人伦,金银珠宝,犹如粪土,老夫全都答应了,不过吗,有几句话肺腑之言,还望将军聆听…… 将军本是河北子弟,武艺高强,能征善战,何苦远赴荆州之地,为一织席贩履小儿卖命,不如留在邺城,统领兵马重任,老夫必然厚待之,一则亲近家乡,可以光宗耀祖;二则征战沙场,可取功名富贵,公私兼顾,岂不美哉?” 袁绍声音柔和,语气诚恳,摆出一副礼贤下士的姿态,配上英朗的容貌,真有几分‘明主’的架势呢! “大将军礼贤下士,堪称旷世明主,子龙将军莫要错失良机!” “至于刘玄德那里,大将军自会派人解释,子龙将军不必顾虑了!” “金甲武士在此,是大卸八块,还是荣华富贵,速速做决定吧!” ……………………………………………… 与此同时,河北文武一拥而上,不断的施加压力,他们唱黑脸,袁绍唱白脸,恩威并施之下,如果是一般将领,必然纳头归顺了,可是白马银枪-赵子龙,不是一般人呀! “玄德公帝室之胄,出身高贵,仁德之名,天下皆知,末将能尽力辅佐,乃是人生之幸也,纵然斧钺加身,也绝不悔改! 另外吗,萧郎与我约为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立下生死之誓,普天之下,谁敢杀我?” 面对周围的金甲武士,赵云巍然不惧,拿出了一张底牌,自己的‘鬼面萧郎’的大哥,谁敢冒此风险,结下血海深仇呢? 正文 第三十八章挟持人质,千里远行! 第38章挟持人质,千里远行! “我与萧郎约为兄弟,立下生死之誓,普天之下,谁敢杀我?” “我与萧郎约为兄弟,立下生死之誓,普天之下,谁敢杀我?” ………………………………………… 大堂之上,赵云手按宝剑,高声呵斥,犹如虎啸山林一般,周围的文臣武将、亲兵侍从上千人,一个个面面相觑,无人答话,他们真的不敢呢! 赵云武艺高强、枪剑双绝,亲兵们一拥而上,也要付出几十条人命,才能制服于他,大家都是爹生娘养的,何必牺牲自己性命,白白让别人成功呢,再说了,此人的结拜兄弟,真的不好惹呀! 世人皆知,萧郎能征善战、嗜杀成性,又最为护犊子了,对待亲人、朋友、部下极好,谁触动了这块逆鳞,必然疯狂报复,不死不休,就是屠城灭族的事情,他也做的出来! 如果是以前,袁氏集团如日中天,麾下兵强马壮,他们还可以试一试,与鬼面萧郎一决雌雄,可是现在吗,袁氏一败再败,已经日薄西山了,稍微有点脑子的人,谁不考虑后路呢? 树倒猢狲散,各人顾各人,能够取代袁氏的,必是曹氏无疑了,萧逸是曹营首席大将,执掌千军万马,若是伤了他的结拜兄长,必然招来灭顶之灾,因此上,众人心存顾虑,谁也不敢动手! “呼!……呼!” 满堂文武大臣、上千金甲武士,竟被一个赵云吓住了,场面极为尴尬,袁绍七窍生烟,却又无计可施,总不能亲自动手吧,再说自己也打不过赵云,只能白白送死罢了! “呵呵!-家父一片诚意,欣赏将军之才,厚待尚且不及,岂会刀兵相加呢,子龙将军不如留下,住上三年五载,好好斟酌一番,再做决定不迟吗!” 三公子袁尚站出来,提出一个折中之策,即化解了尴尬,又能达成目的,可谓是智商大爆发了! 赵云世之虎将,如果放他离去,无异于放虎归山了,可是伤了他的话,又怕萧逸疯狂报复,最好的办法就是,生擒活捉,软禁起来,再慢慢的劝说归顺,凭着高官厚禄、绝色美女……就连顽石也能点头,何况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 另外吗,正好用赵云做人质,威胁一下大司马-萧逸,日后两军交战,投鼠忌器之下,萧逸也不敢太放肆了,关键时刻,以人质为要挟,也许能换袁氏父子的性命呢! 平心而论,袁尚的计策颇妙,只要武士们一拥而上,或者调一队弓箭手,绝对可以拿下赵云,不过吗,有一句话叫得意忘形、乐极生悲! “呵呵!……嗒!嗒!” 说完计策之后,为了突出一下自己,赢得父亲的青睐,袁尚大笑着走下台阶,来到两丈左右距离,对于他来说,这个距离很安全了,可对赵云来说,这个距离足够了! “嗖!……刷!……谁敢过来-死!” 赵云不动如山,动如脱兔,双脚轻点地面,瞬间滑出两丈远,一手抓住袁尚的软筋,让他动弹不得;一手拔出腰间宝剑,横压在他脖子上,虎口微微用力,一股鲜血流淌下来…… 一套动作快如闪电、行如流水,完成的干净利落,等到众人反应过来,袁尚已经成了人质,谁敢轻举妄动,顿时玉石俱焚了! “大胆狂徒,还不放下三公子,否则把你碎尸万段!” “子龙将军有话好说,切莫伤了三公子呀!” “速速放下三弟,否则本将军剑下无情,弓箭手何在,射死他们两个……” ………………………… 局势突变,大堂内乱成一团,文臣武将大呼小叫,就是不敢上前,更不敢武力营救了,袁尚是大将军爱子,也是内定的继承人,一旦受到了损伤,谁也吃罪不起呢! 当然了,也有不怕事大的人,大公子袁潭拔出宝剑,调集堂下弓箭手,准备武力‘营救’弟弟,不过吗,他的宝剑上下飞舞,怎么看都不像是救人,而是冲着弟弟小命去的,这是浑水摸鱼,想要除掉竞争对手呢! “统统给我住手,谁敢轻举妄动,立斩不饶!……子龙将军不要动怒,有事好商量吗,二位夫人立刻送还,金银珠宝加倍给予,只求不要伤了小儿性命!” 袁绍一手抓住大儿子,一手拔出斩将刀,犹如衰老的雄狮,拼命发出怒吼,终于控制住了局势! “君子一言,快马一鞭,只要大将军开恩,送回两位夫人,末将可以保证,三公子平安无事,否则的话……嘿嘿!” 赵云傲视众人,手上加一分力道,痛的袁尚鬼哭狼嚎,吓得众人纷纷后退! …………………………………………………………………………………… 在袁绍的催促下,官员们迅速行动起来,片刻之后,糜、甘两位夫人出现了,自从充当人质以来,她们就住在大将军府-侧院中,虽然失去了自由,可是衣食无缺,并没受到伤害! 如果是一般女子,当了好几年人质,就算不精神崩溃,也会花容消减的,可是两位夫人花圆玉润、神色如常,一点慌乱也没有,还收拾好了随身衣物,打了一个大包袱,系着漂亮的蝴蝶结! 一方面:二位夫人外柔内刚,心志过人,纵然身处虎狼穴中,也能坦然处之,很好的照顾自己! 另一方面:刘备腹黑皮厚,见势不妙撒腿就跑,从来不管老婆们,两位夫人屡屡被弃,已经习惯自然了,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做人质,爱咋咋地吧! 与此同时,财物也准备好了,整整十辆双辕马车,全都装满了金银珠宝,用来贿赂荆州文武,袁绍又执笔在手,写了两封书信,一给刘备、一给刘表,告诉他们唇亡齿寒、守望相助的必要性,如果曹军北伐邺城,希望他们偷袭许昌,南北夹击…… 另有两辆香车,十名丫鬟,用来服侍两位夫人,五十名侍从,三百名军兵,负责押送金银珠宝,同时保护三公子袁尚,可谓准备周全了! “请两位夫人上车,末将护送你们,前往荆州-新野城,与刘使君团聚,至于三公子吗,还请护送一程吧!” 是非之地,不可久留,赵云请两位夫人上车,自己也翻身上马,一手持着长枪,一手指挥着车队,迅速离开了将军府,出邺城南门而去! “四世三公,河北霸主,竟然受此欺侮,老夫颜面何存……噗!噗!” 车队离开之后,袁绍急火攻心,一连喷出两口鲜血,顿时昏迷不醒了,袁氏日薄西山,自己的时代过去了! “大将军平安无事,快点传医生呀!” “立刻关闭府门,此事不许声张,以免动摇人心!” ……………………………… 袁绍昏迷不醒,顿时人心惶惶,审配、郭图出来主事,一面安排就治,一面封锁消息,还得派人营救三公子,真是忙成一团了! “爹呀,您可不能有事……三弟呀,一定平安回来!” 大公子袁潭也哀嚎了几声,可是干打雷、不下雨,心中早就乐开花了,对于他来说,老的一病不起,小的身首异处,才是最好的结果呢,为了达到目的,他不惜火上浇油…… 再说赵云一行人,离开邺城之后,车队直奔黎阳城,准备从官渡过黄河,经过曹营占领区,再返回荆州去! 这是没办法的事,如果是赵云一人,翻山越岭,来去无踪,很容易返回荆州,可是有两位夫人,又是十车的金银珠宝,事情就麻烦多了,偷偷摸摸不可能,必须正大光明的回去! “咱们往日无仇,近日无怨,言语冒犯之处,本公子愿意赔罪,还请子龙将军大人大量,立刻放我回去吧,再说了,袁、曹血海深仇,车队就是到了官渡,也过不去黄河,不如留在邺城,荣华富贵,金银美女……” 一路之上,袁尚喋喋不休,一直在劝说赵云,放过自己的性命,若能回心转意,投效袁氏集团,那就更好了! 骑在马背上,袁尚也想过逃跑,可是看看赵云的震天弓、穿云箭,又乖乖的放弃了,听说此人箭发如神,不在萧郎之下,只怕自己刚一逃跑,就变成血葫芦了! “三公子放宽心,只要到了官渡,末将自然放你回去,至于过河的事情,自然有人接应的!” 赵云淡淡一笑,没有十全把握,自己也不敢单枪匹马,前来河北接人了,萧逸贤弟,咱们就要见面了! (本章完) 正文 第三十九章河北糜烂,将军思危! 第39章河北糜烂,将军思危! “轱辘!……轱辘!” 两位夫人身体娇弱,财宝车辆沉重不堪,因此上,车队速度缓慢,每日行进五六十里,好在赵云神威盖世,日夜持枪警戒,途中没出什么纰漏,用了整整五天时间,终于来到了黎阳城外! 黎阳城位于黄河北岸,城池高大,防御坚固,厄守交通要道,自古是兵家必争之地,官渡大战期间,让萧逸偷袭得手,落入了曹军掌控中,如今驻扎十万重兵,就像一柄锋利的宝剑,悬挂在袁氏集团头顶,令袁氏父子寝食难安! 负责黎阳城防的,正是马延、张顗、焦触、张南四员降将,麾下十万人马,大半也是河北降兵,以降将统率降兵,又驻扎于降城,这样的惊人举措,正是曹操的安排,看似不可思议,其实巧妙绝伦,并有三大好处: 其一,重用降将,把守城池,可以收取人心,也让河北军民看看,大汉丞相的胸襟气度,日后出兵北伐,必然降将如潮,降官如毛! 其二,十万降兵皆是河北子弟,如果带回曹营地盘,难免思乡心切,发生叛乱,不如安置在黎阳城,让他们脚踏家乡土地,也就军心安稳了! 其三,这些降将降兵,都是危难之时,被袁氏父子抛弃的,心中怨愤极大,对袁家恨之入骨,上阵厮杀,奋不顾身,比曹军本部人马,还要骁勇三分呢! 事实证明,曹操的决策英明,四降将驻扎黎阳城,操练兵马,加固城防,做事极为用心,官渡大战之后,袁绍数次出兵,想要夺回门户之地,都被四人奋勇杀退了! 眼看强攻不行,袁绍又派使者携带官印、金银,试图说服四员降将,重新回到河北集团,结果呢,四人斩杀了使者,人头悬挂城头,以示效忠曹营,按照他们的话说:“曹丞相英明神武,用人不疑,以赤心推人腹中,我等岂不以死相报乎?” “三公子一路护送,末将感激不尽,若有再见之日,一定重重相谢,还请回去吧!” 来到黎阳城下,赵云手中银枪一收,准备放了袁尚,此等纨绔子弟,杀之无益,反而结怨袁绍,不如放他回去! “子龙将军手下留情,真是诚信之人,日后若来河北,本公子倒履相迎,咱们后会有期了!” 袁尚说了几句场面话,而后调转马头,一溜烟跑没影了……鬼的后会有期,最好永不相见了! 放走袁尚之后,赵云指挥车队前行,一直来到黎阳城门,这里车水马龙,行人如云,都是南来北往的客商,若不是军士巡逻,戒备森严,差点忘了这是战争期间! 俗话说:刀山火海,隔绝不断商路,越是战争期间,利润越是丰厚,因此上,商人们日夜奔波,来往于两大阵营之间,只认金子、不怕刀子! 两边的奸细、间谍,也趁机混在商队之中,渗透进对方区域,刺探着各种情报,对于这件事情,双方首领心知肚明,却不过多干涉,需要即存在,存在即合理,这也是战争潜规则之一! 不过吗,商队们南来北往,运送货物截然不同,曹营一方的商队,都拿着真金白银,去河北收购货物的,他们还不挑东西,粮食、布匹、药材、牲畜、铁器、铜器……统统一扫而光,源源不断运回南岸! 说实话,曹营励精图治,袁氏横征暴敛,多年对峙下来,南岸的物价、粮价,远远的低于北岸,百姓也更加富裕一些,商旅们高价收购货物,再倒运到低价区,根本没啥利润,甚至还要赔本呢,可是他们不管不顾,就像一群恶狼似的,不断掏空河北物资! 河北商旅贪婪成性,也不断的推波助澜,短短几个月内,弄的银贱如铁、物价飞涨,仅以粮食来说,一斗米价值三四万钱,比灾荒年还厉害,百姓们食不果腹,饿死者不计其数,局势越发动荡不安了! 眼看局势不妙,袁氏父子也颁布政令,阻止粮食外流,可惜呀,底下官员阳奉阴违,只是拼命捞好处,谁还效忠袁氏,河北这颗参天大树,从根系上腐烂掉了…… “河北局势糜烂,上下人心离散,恐怕不出三年五载,就要被曹营吞并了,皆是曹操占据中原,统领百万雄师南下,南方的几镇诸侯,能否抵抗的住呢? 主公只有一座新野城,麾下几千人马,又该何去何从,若无奇才辅佐,恐怕大势危矣?” 赵云是个有心人,从眼前的局势,联想到了几年之后,如画江山,尽归曹氏,贤弟眼光毒辣呀! ……………………………………………………………………………………………………… “车队站住,接受检查,竟然携带众多财宝,必是河北奸细无疑,速速禀告将军大人!” 车队刚到城门口,就被守军拦截住了,十几车的金银珠宝,实在太引人注目了,何况还有两位夫人,如花似玉,绝非凡人! 负责北门城防的,正是降将焦触,听到士兵禀告,立刻领一队人马前来,把车队团团围住了,准备好好盘问一番! “哒!哒!--你们从那里来,又向何处而去,可有过关的文书吗?” 焦触身披熟铜甲,手持镔铁枪,催马上前问话,目光紧盯着赵云,如此威武雄壮之人,绝非凡夫俗子,而且看着眼熟呢…… “在下从邺城而来,准备前往许昌城,探望一位亲戚,还望将军放行!” 赵云毫无惧色,对答如流,自己就是去探亲的! “是你的什么亲戚,家住那里,姓字名谁?” “乃是在下的妹夫,住在白虎大街-天字一号,他本人姓萧!” “白虎大街-天字一号,乃是无愁侯府,姓萧的人家……大司马……阁下是常山-赵子龙!” ………………………… 焦触猛然惊醒过来,坐下战马连退数步,一脸的畏惧之色,当初的界桥之战,他正好在袁军之中,见识过赵云的风采,纵横驰骋,神威盖世! 另外吗,大司马桃花运旺,妻妾成群,有一位六夫人赵雨,正是此人的胞妹,因此上,赵云的确是萧逸的大舅哥,很实在的亲戚呢! 这下可就麻烦了,大司马官高权重,人人敬畏,谁敢得罪他的大舅哥呢,二人还是结拜兄弟,立誓同生共死,关系很不一般呢! 可赵云是刘备部下将军,与曹营集团相敌对,贸然的放他过去了,一旦丞相大人怪罪下来,自己也承担不起呢! “赵将军远道而来,想来鞍马劳顿了,请到驿馆休息一下,让末将略尽地主之谊,再行过关不迟呢!” 事关重大,焦触不敢决断,先请赵云等人进城,而后通知三位朋友,一共商议对策! “恭敬不如从命,如此多谢将军了……进城!” 赵云也没拒绝,一路上鞍马劳顿,日夜警惕,就算自己撑得住,两位夫人也受不了,正好修整一下! 再说焦触,汇合了马延、张顗、张南三人,大家一番商议之下,也觉得此事棘手,丞相军令不能违背,大司马也得罪不起呀! 最后的决定是:‘请命行事,不得罪人’,一方面,把他们的府邸腾出来,请赵云一行人入住,好酒好菜招待着,务必热情有礼、宾至如归! 另一方面,他们派出鸿翎信使,前往许昌城报信,只要大司马发话,这事就好解决了,还能讨一个人情,对于四位降将来说,可是大大的好事! 很快的,信使就派出去了,黎阳距离许昌五百里,还要翻越一条黄河,就是快马加鞭,日夜兼程,也要三天时间…… ……………………………………………………………………………… “小人奉大司马之令,恭请赵将军前往许昌,也好兄弟团聚,六夫人翘首盼望,也在等候兄长大驾!” 六天之后,一队玄甲铁骑到来了,领队的中军官-小斌,拿着一面虎头金牌,还有大司马-萧逸的手令,上面十六个字:“子龙吾兄,手足之情,沿途关卡,一律放行!” 大司马亲自下令,事情就好办多了,马延、张顗、焦触、张南来到府中,把赵云一行人请出来,恭恭敬敬的送出了黎阳城,又安排大船只,平安渡过黄河,在玄甲铁骑护送下,直接前往许昌城,沿途城池、关卡,一律畅通无阻…… 得知兄长快到了,萧逸带着一队亲兵,出城三十里相迎,两个‘关怀之殷、情同骨肉,政见之争、宛若仇雠’的结拜兄弟,终于又见面了! (本章完) 正文 第四十章兄弟再相逢 X23US.COM更新最快 许昌城东-三十里外-驿站! 寒风呼啸,瑞雪飘飘,萧逸头戴赤金冠,身穿白花袍,外罩狼皮大氅,驻马一处高坡之上,已经半个多时辰了,目光不断远眺,显然在等候什么人,还有百余名玄甲铁骑,紧紧的护卫左右! 数九隆冬,滴水成冰,又有漫天大雪助阵,冻的人脸色发紫,手脚僵硬,即便如此,谁也没挪动脚步,大司马千金之躯,尚且顶风冒雪,何况几名小卒呢? “大司马亲临驿站,居高远眺,莫非在等人吗?” “普天之下,谁有如此面子,让大司马顶着寒风,等候半个时辰?” …………………………………… 城东驿站,交通要道,纵然天气寒冷,依旧行人如云,其中不乏达官显贵、豪商巨贾,有人认出了萧逸,全都大吃一惊,也在议论纷纷着…… 要知道,萧逸位高权重,号称‘天下第一名将’,文武百官折服,四方诸侯恐惧,丞相大人依为臂膀,以他的权势地位,竟然跑到城外等人,莫非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带着强烈的好奇心,行人慢慢的汇聚过来,全都伸着脖子、瞪大眼睛,就是想看一看,‘鬼面萧郎’苦苦等候的,究竟是何方神圣? “哒!哒!……轱辘!轱辘!” 片刻之后,一支车队缓缓而来,皆是双马驾辕的重车,还有数百玄甲军护卫,为首一位青年将军,头戴白银盔,身穿银霜甲,手持龙胆亮银枪,披一件白狼皮大氅,容貌英俊,威风凛凛,真好似天将下凡一般! “驾!……大哥!大哥!” “驾!……贤弟!贤弟!” “哈哈!……哈哈!” 看到车队之后,萧逸纵马下山坡,速度快如闪电,赵云一拍白龙马,也是越众而出,二人距离十几步远,同时下马飞奔,迅速聚拢在一起,双手紧握,四目相对,仰天大笑起来…… 自从结拜兄弟之后,整整十年时间了,二人只见过数次,不是战场厮杀,一闪而过,就是刀枪对峙、各为其主,可是双方的情谊,一点也没有淡泊,今日相见,可以放下兵刃,共叙兄弟之情! “小弟见过兄长-神威盖世,常胜无敌!” “贤弟快快请起,真是折煞为兄了!” 双方见面之后,萧逸单膝跪地,抱拳行礼,态度极为恭敬,自古长兄如父,对方又是大舅哥,行大礼也是应该的! 何况后世之时,赵子龙神威盖世、忠义无双,已经成了世人的偶像,尤其是男孩心中,谁没有一个‘白马银枪’的武侠梦,现在拜一下幼时偶像,也算圆个梦想吧! 堂堂大司马,竟向一位白丁下拜,赵云热泪盈眶,连忙双手搀扶,结拜这样的好兄弟,真是人生一大幸事呢,二人诉说几句之后,萧逸又来到车队中,向糜、甘二位夫人行礼,态度也很随和,这与‘大耳朵阿福’无关,全看自家大哥面子! “大司马不必多礼,以往承蒙照顾,尚未报答恩情,如今又来添麻烦,奴家姐妹过意不去!” 糜、甘二位夫人走出车厢,飘飘万福还礼,身体还在瑟瑟发抖,目光之中,三分畏惧、三分忐忑、还有四分认命! 当初徐州城破,她们落入萧逸手中,做了一年多人质,对这位大司马的手段,可是怕到骨子里了,后来去了河北,辗转数年之久,竟然又跑回来了,真是命该如此,难逃一劫! 万幸的是,萧郎专横霸道,却不欺负女人,她们的性命无忧,人身安全也有保障,加上赵云的斡旋,顺利回到荆州,应该不成问题吧! “大司马常胜无敌!……大司马常胜无敌!” “赵将军神勇盖世!……赵将军神勇盖世!” …………………… 接下来,萧逸、赵云并马而行,带领队伍进了许昌城,沿途的行人纷纷避让,向大司马行礼同时,也认识了赵云,一个白马银枪,神威盖世的将军、一个让鬼面萧郎屈膝的男人! 尤其是武将们,牢牢的记住了白马银枪-赵子龙,他日战场相遇,最好退避三舍,鬼面萧郎的大哥,武艺必然精绝! ………………………………………………………………………………………………………… “妾身们恭迎兄长大人,将军威名,如雷贯耳,果然神采飞扬,英雄了得!” “二哥!……雨儿想死你了,你怎么不来看我呢?” ………………………… 队伍来到侯府,家人们出来相见,曹节、甄宓、蔡文姬、小静、稻香、吕玲儿、孙尚香……盛装出迎,万福行礼,就连两个小婴儿,也被母亲抱了出来,面见伯父大人! 赵雨抱着兄长手臂,更是啼哭不已、梨花带雨,他们自幼父母双亡,大哥赵风也亡故了,只剩下兄妹相依为命,感情相当深厚! “诸位弟妹、妹妹、小侄儿免礼吧,愚兄来的匆忙,小小礼物,不成敬意了!” 初次见面,不能寒酸了,赵云取出了金银首饰、奇珍异宝,送给一众女眷们,都是从袁绍处弄来的,正好借花献佛了,又抱过两个婴儿,挨个亲了亲,粉嘟嘟的小肉团,谁能不喜欢呢! 接下来,大堂设宴,接风洗尘,萧逸、赵云并肩而坐,各抱着一个酒坛子,开怀畅饮,倾诉往事,赵雨拿着小匕首,给他们烤肉割脯,其乐融融,亲如一家! 另一边,曹节、甄宓、蔡文姬做陪,单独设了一席,宴请糜、甘两位夫人,几个女人聚在一起,说一点悄悄话,互赠一些小礼物,倒也气氛和谐! 说来有趣,身为刘备的夫人,她们成了阶下囚,作为赵云的主母,她们却成了座上客,前后相比,天差地别,真是又尴尬、又感叹,一个女人的地位高低,终究要依靠男人呀! 酒逢知己千杯少,萧逸、赵云炙酒烤肉,相对而饮,喝的酣快淋漓,一直从正当午时,喝到了日落西山,这才鸣金收兵! 当天晚上,萧逸也不陪夫人们了,就在自己寝室中,兄弟二人,抵足而眠,倾诉心腹之事,诉说离别之情,当然了,也少不了斗智斗勇,他们即是兄弟,也是敌人! “为兄一路行来,看到曹营秣兵历马,囤积粮草,恐怕用不了多久,就要出兵北伐了,战事一起,生灵涂炭,还望贤弟约束士兵,不要滥杀无辜,别忘了,咱们都是河北子弟!” 赵云身体熏醉,心中清明,对于曹营的动态,也侦查的很清楚,一句话:盘马弯弓箭未发! “兄长是常山郡人,小弟是渔阳郡人,咱们都是河北子弟、燕赵男儿,出兵讨伐袁氏,乃是除暴安良,拯救黎民百姓,岂会滥杀无辜呢!” 萧逸南征北战,杀人如麻,却从不荼毒百姓,这也是恩师的遗训,何况自己的封地,就在河北境内呢! “以曹公之雄才,贤弟之神武,加上几十万虎狼之师,不出三年五载,必然消灭袁氏,一统中原,大功告成之后,贤弟可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安享荣华富贵了!” “兄长此言差矣,三年五载之后,小弟刚刚三十出头,正是锐意进取、建功立业之时,岂能安享富贵呢,诸侯一日不灭、疆域一日不净,小弟的斩蛟宝剑,绝不会回鞘的!” “曹公称霸中原,尚且不足,定要扫平诸侯,一统九州,莫非说,有取代之心吗,汉室四百年江山,早已深入人心,助曹为虐的骂名,贤弟可要三思呀?” “玄德公蛰伏新野城,招兵买马,积草屯粮,恐怕志向不小吧,他日谋取荆州,称霸一方,未必没有非分之想,等到大功告成,登台祭天之时,他是还权位于汉皇,还是自立为王呢?” …………………………………………………… 一番唇枪舌剑之后,二人都沉默起来了,他们心里清楚,曹军统一中原之后,必然旌旗南指,扫平荆州、江东、汉中、益州几镇诸侯,那个时候吗,今日的好兄弟,就要对阵沙场了! 沙场之上,刀枪无眼,两国相争,各为其主,必然拼个你死我活……敢问苍天,究竟是兄弟重要,还是江山重要,忠义不能两全,又该何去何从? “哈哈!-贤弟之心,深不可测,恐怕不止王侯将相呢!” “呵呵!-大哥之心,可昭日月,必然流芳千古,天下敬仰!” 正文 第四十一章七探盘蛇枪 X23US.COM更新最快 半夜倾谈,半夜酣睡,酣畅淋漓,疲劳尽去……第二天早晨,两个宿醉的酒鬼,又变得龙精虎猛了,起床洗漱,用过早饭之后,萧逸召集全家大小,一律收拾行囊,准备外出游玩! 侯府门第显赫,宾客络绎不绝,难有空闲时间,不如外出游玩一番,即是陪伴赵云,共叙兄弟之情,也是带着妻儿们,好好的散散心! 另外吗,曹操爱将成癖,专收豪杰勇士,一旦得知赵云的事情,必然千方百计,弄到自己手中,赵云忠肝义胆,断然不肯投靠,双方冲突起来了,萧逸难以调停,不如躲避一下! 许昌城西北五十里,有一座马蹄型山谷,三面环山,一侧邻水,草木丰茂,冬暖夏凉,栖息着大量的野兽,非常合适狩猎,最妙的是,此地还有一处温泉,一年四季,泉水不竭,温度也很适宜,简直是游玩的乐园,养生的天堂! 萧逸一次外出狩猎,误入此处山谷,顿时喜欢上了,而后大笔一挥,占据了这片荒山,又花费无数钱财,雇佣大量民夫、工匠,建造了一座山园,作为全家的休闲之地,时常前来游玩一番! 说是一座山园,内容极为丰富,避暑用的山间楼阁、钓鱼用的池塘、习武用的场地、打猎用的猎场,还有一座温泉浴室,雕梁画栋,设计精巧,深受全家人的喜爱,尤其是隆冬礼节,全身浸泡在温泉中,绝对是神仙般的享受呢! 全家老小,或是骑马,或是坐车,再带上亲兵、侍从、丫鬟、奶妈、厨师……共计四五百人,浩浩荡荡的出发了,直奔温泉山谷! 两个时辰之后,车队来到了谷口,庄园管事带领园丁、佃户,跑出来迎接大驾,另有一队西凉骑兵,也等候在此地,为首之人,坐骑黄骠马,手持虎头湛金枪,正是宛城乡侯-张绣! 张绣武艺高强,善于枪法,号称‘北地枪王’,他师从武学名家童渊,学了一套‘五虎断门枪法’,招式威猛,大开大合,用来冲锋陷阵,可以十荡十决! 童渊,字付雄,荆州襄阳人,汉代武学名将,尤其枪法如神,世人尊称为‘蓬莱枪神散人’,平生收了两个徒弟,一个是北地枪王张绣,另一个,就是益州名将张任,人称‘西川枪王!’ 两个徒弟武艺高强,威名赫赫,可惜资质有限,难得老师的真传,童渊在晚年时候,又收了一位关门弟子,就是常山-赵子龙,授予平生绝学‘百鸟朝凤枪法’,因此上,赵云、张绣是同门师兄弟,关系非同一般,萧逸才把他请来了! “虎头师兄!……子龙师弟!” “叔父大人!……虎头贤侄!” “咱们三个的称呼,真是有点乱了……哈哈!” 双方见面之后,赵云抱拳行礼,口称师兄,张绣同样回礼,称呼师弟,而后见过萧逸,尊称为叔父……三个人面面相觑,不禁仰天大笑起来了! 习武之人,不拘小节,三个人最后决定,各人论各人的,也免得尴尬了,赵云、张绣出师之后,一直没有联系,如今突然相遇,自然亲热至极,谈起学艺的生涯,更是唏嘘不已,还有他们的老师-童渊,四方飘零,居无定所,不知何处游玩去了! “此处不是讲话之所,咱们庄园里面落座,可以痛饮美酒,泡泡温泉,好好的享受一下!” 萧逸身为东道主,领着师兄弟二人,进入自己的庄园,听闻大司马前来,管事早就准备好了,上好美酒、山中野味、精选五谷、美貌村姑……应有尽有,让人回味无穷! 酒足饭饱之后,三人选了一处温泉,全身浸泡其中,舒筋活血,疲劳尽去,说不出的舒服呢,至于侯府其他人,或是泡温泉、或是打雪仗、或是满山追兔子,玩的不亦乐乎! “听闻尊师童渊,号称天下第一高手,一手枪法出神入化,天下无敌,可惜无缘一见呀!” “家师淡泊名利,云游四海,犹如陆地神仙一般,就是我们师兄弟二人,也很久没见老人家了!” “枪为百兵之主,招式精妙,千变万化,崩、拔、盖、压、挑、扎、砸、抖,心与眼合、气与胆合……” 三个武痴在一起,自然要探讨武艺,还要比试一番呢,庄园有一个演武场,白沙铺地,干净整洁,非常适合比武,泡过温泉之后,三个人换上战袍,提着各自的兵刃,准备好好的厮斗一番,也好印证武艺,精益求精! “师兄请了!……师弟手下留情呀!” “猛虎下山!……百鸟朝凤!” 抱拳行礼之后,赵云、张绣率先下场了,二人同出一门,兵刃都是长枪,可是打斗起来,招式风格完全不同…… 张绣的虎头湛金枪,长一丈零八寸,重达六十四斤,大开大合,威猛无比,招式以硬碰硬,犹如一头下山猛虎,让人望而生畏! 赵云的龙胆亮银枪,长九尺二寸,重四十九斤,来去无踪,快如闪电,招式极为灵巧,就像一条出水蛟龙,让人防不胜防! 三十个回合!……五十个回合!……八十个回合! 转瞬之间,一百个回合过去了,赵云气脉悠长,枪势丝毫不乱,显得后劲极长;相反的,张绣气喘吁吁,枪势渐缓,有一点招架不住了,力强者难以久长呀! “呼!呼!……师弟枪法如神,尽得恩师真传,愚兄不是对手了,天下枪王之位,也非师弟莫属了!” “这是师兄有意承让了,若是沙场拼杀起来,小弟断断不是对手!” 一百个回合之后,张绣枪势一收,直接拱手认输了,无论天赋、刻苦、悟性,小师弟更胜一筹,难怪得了师傅真传呢,赵云不敢托大,连忙谦让了几句! “百鸟朝凤枪法,招式奇特,精妙绝伦,果然是一等一的武功,不过吗,听赵雨提起过,他二哥精益求精,自创一套枪法,招式鬼神莫测……” 萧逸一直在观战,对于二人的武艺,有一个大体认识,平心而论,赵云枪法绝妙,技高一筹,可是张绣枪法也不差,大开大合,也更容易学习,用来教导军中士卒,无疑更实用一些! “大哥武艺高强,枪法如神,小弟一时技痒了,也来讨教几招……泰山压顶!” 片刻之后,萧逸挥动凤翅鎏金镗,也加入战团之中,他的兵刃重达八十一斤,即锋利,又沉重,走的泰山压顶的路数,不过吗,在威猛绝伦之中,却有一股古怪的旋劲,让人难以招架,那是在奔腾河水中,揣摩出来的意境…… “刚柔并济、水头同源,来的好……看枪!” 赵云抖擞精神,再次上前迎战,那知三十回合下来,竟被逼的步步后退,‘百鸟朝凤枪法’难以取胜,只好出绝招了! “七探盘蛇枪!……第一招:灵蛇出洞!” 第二招:拔草寻蛇! 第三招:蝮蛇噬手 …………………… 最后一招:神蛇化龙! “哈哈!……真是痛快,看我的镏金镗绝招--天地俱焚!” 就这样,三个武痴聚在一起,或是一对一单挑,或是一对二群殴,打的热火朝天,酣畅淋漓,对于自身武艺,也是大有精进! ……………………………………………………………………………………………… 寒冬腊月,瑞雪纷飞,吃烤肉、喝美酒、泡温泉、比武艺……这样的小日子,让人沉醉其中、流连忘返,可惜呀,美好时光总是短暂的,金戈铁马、争名夺利,才是这个时代的主旋律! 十天之后,赵云从宿醉中醒来,发现萧逸带着全家老小,已经离开了温泉山谷,张绣也带领亲兵,返回军营去了,只留下了三件东西: 一封萧逸的亲笔书信,诉说了避免伤感,不告而别原因,希望大哥保重身体……最后两句: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还有一枚无愁侯府令牌、一份通关的文牒,有了这两样东西,赵云在曹营地域,可以通行无阻了,如果遇到了困难,还能向官府、驻军求助,凭着大司马的威望,他们必然尽力帮忙! 与此同时,糜、甘两位夫人的车驾,十几车金银珠宝,已经准备好了,另有三百玄甲铁骑,负责护送她们南下,一直进入荆州地域,可保平安无事! “贤弟!……手足之情,誓死不忘!” 赵云向着许昌方向,深深地抱拳行礼,一双虎目之中,已经是热泪盈眶了,有幸得此挚友,足以大慰平生! 正文 第四十二章春耕大典 一九二九不出手, 三九四九冰上走, 五九六九看河柳, 七九河冻开, **雁子来, 九九加一九,耕牛遍地走! 日月穿梭,光阴似箭,转瞬之间,小寒过去了、大寒过去了、年关也过去了……在孩童们的歌声中,春风吹拂大地,冻土渐渐融化,春耕时节到来了! 华夏民族,是一个农耕民族,以天为父、以地为母、以水为亲,种植五谷,养育万民,正所谓:春耕、夏长、秋收、冬藏,一年四季,各有安排,人们按时而动,勤勤恳恳,繁衍生息! 要想国泰民安,必须五谷丰登,人人都有饭吃,百姓们才不会造反,因此上,历朝历代统治者,无比重视农耕,还演化出一套春耕大典,代代相传,年年不绝! 建安五年,二月初六,春分时节,阴阳相半,昼夜平均,飞鸟来、雷声起…… 上午卯时,文武百官身穿礼服,手持牙笏,聚集在司马门外,在丞相曹操带领下,进入皇城,登麒麟殿,奏请大汉天子刘协,出城行春耕大典,祈求五谷丰登、国泰民安! 上午辰时,准备稳妥之后,小皇帝头戴通天冠,身穿金龙袍,腰佩天子剑,坐在一辆龙凤撵车上,带着皇后、贵妃、宫女、宦官……共计数百人,举着全套帝王仪仗,离开了大汉皇城,在文武百官簇拥下,出许昌城南门,前往神农台祭祀! “大汉天子出行,祭祀神农先祖,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大汉天子出行,祭祀神农先祖…………” 自从来到许昌城,小皇帝就像笼中鸟,困居在皇城里面,虽然衣食无忧,却也寂寞难耐,因此上,对于每一次外出,都是格外的珍惜,让身边的宦官、宫女齐声呐喊,用来壮大声势,也让许昌百姓看看,谁才是天下共主! “隆!……隆!隆!” 紧跟其后的,就是丞相府队伍了,曹操身穿大红战袍,手持倚天宝剑,站在一辆元戎战车上,前后三千虎豹精兵,队伍整齐,行进如林,虽然一言不发,却是气势磅礴,用强大实力证明着,谁才是国家的主人! 文武百官按照官职大小,依次跟在后面,还有他们的妻儿老小,同样随行出发了,春耕大典,热闹非凡,可是一项全民活动! 神农台位于城南五里,占地广阔,建筑古朴,石人石兽,排列整齐,正中大殿里面,香烟缭绕,鼓乐齐鸣,祭祀着华夏五位神之一--神农氏! 中华大地上,三皇治世之后,经过漫长的岁月,又出现了五氏:有巢氏、燧人氏、伏羲氏、女娲氏、神农氏! 神农氏品尝百草,治病救人,种植五谷,圈养家畜,把华夏民族从采集、渔猎的原始状态,推进到了农耕文明,并著有《神农百草经》,教化百姓,恩泽天下,因此受万民敬仰,香火世代不绝! 至于神农氏的身份,却是一个历史谜团,一种观点认为:神农氏就是炎帝,华夏三大始祖之一,因为炎帝部落,有最早的农耕记载;另一种观点认为,神农氏出生姜水流域,是一位大部落酋长,天资聪慧,开创农耕文明,真像究竟如何,因为时间太悠久,已经无法考证了! 春日迟迟,卉木萋萋, 仓庚喈喈,采蘩祁祁, 执讯获丑,薄言还归, 赫赫南仲,狁于夷, ………………………… “大汉二十四代天子-刘协,祈祷皇天后土:护佑大汉,五谷丰登,万民安乐,皇权永固,万年无期,剪出奸佞之臣……出门撞死、喝水呛死、暗箭射死……” 阵阵的雅乐中,侍从抬上了牛头、羊头、猪头三牲贡品,以‘太牢’祭祀神农,小皇帝手持燃香,三跪九叩,默念祭祀之文,至于念叨的什么,那就谁也不知道了,也许在背地骂人呢! 祭祀仪式之后,就是春耕大典了,耕地本是苦差事,一个汗珠子摔八瓣,勤勤恳恳一整年,才能收获粮食,如果老天爷不给面子,来个水灾、旱灾、蝗灾之类的,一年辛苦付之东流! 为了鼓励农耕,在祭祀神农氏之后,皇帝带领文武百官,要亲自耕种一片土地,以示重视农桑,体验辛苦,给天下万民做一个表率! “大汉天子,亲耕田亩,勤劝农桑,永世兴旺!” 耕地就在神农台旁边,天字一号是皇室耕地,专门给小皇帝留的,共计一亩三分,随着礼仪官一声呐喊,亲耕开始了! 小皇帝站在田地中,右手扶铁犁,左手挥鞭子,驾驭一头关中黄牛,开始耕种田地了,另有两名宦官,帮着小皇帝干活,否则以刘协的体力,真扶不住沉重的铁犁! 按照礼仪规定:大汉天子扶犁,宗室诸侯牵牛,可是刘协没有兄弟,汉室宗亲凋零殆尽,只好让国丈-付完代替了,伏皇后、曹贵妃抱着箱子,跟在后面撒种子,几名宫女手持木掀,负责掩埋泥土…… “啪!……哞!……稳住了,别乱跑呀!” 长鞭挥响,耕牛迈步,皇帝使用的耕牛,自然是千挑万选的,体格健壮,温顺听话,耕田经验丰富,可是好的耕牛,也需要好农夫,小皇帝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从没做过农活,手上也没力气,一件铁犁东倒西歪,简直在扭麻花了…… 扶犁的不在行,牵牛的也是‘二把刀’,伏完士族出身,享受富贵,也没干过农活,还没走出多远呢,就把缰绳牵歪了,惹的黄牛吼叫不止,反倒是伏皇后、曹贵妃二人,干活像模像样的,估计私下练习过了! 一亩三分耕地,只要四个来回,就能耕种好了,即便如此,小皇帝也坚持不住,手上全是血泡,半途就放弃了,让两名宦官扶犁,自己跟在后面,深一脚,浅一脚,胡乱装装样子! 海燕公主也来了,却显得很低调,身穿长袖裙,头戴白纱罩,在侍女-玲玲搀扶下,安静的坐在地头上,低头沉思着什么,上次的‘狩猎事件’,对她的打击很大,一直没能恢复过来呢! 不过吗,此女性格坚韧,已经认准的事情,撞破南墙也不回头,绝不会善罢甘休! 天字二号,一亩二分田地,那是丞相府耕种的,曹氏父子齐上阵,曹操扶着铁犁,次子曹丕牵牛,三子曹彰、四子曹植帮着父亲,还有五公子曹熊,专门挥舞鞭子,父子五人齐心合力,耕牛也很听话,耕地还算顺畅…… 卞夫人领着一群妾氏,还换了粗布衣衫,也跟在后面播种,她们都是小户出身,对于农活并不陌生,还算干的不错呢! 萧逸运气不错,分到了天字三号,一亩一分田地,对于耕种土地,萧逸并不陌生,当初在小道观中,师徒二人自给自足,就耕种了两亩山田,几年时间下来,早是好庄稼把式了! 问题是,萧氏男丁稀少,两个儿子还吃奶呢,一点忙也帮不上,萧逸只好一人上阵了,手中长鞭挥舞,轻巧犹如灵蛇,指挥耕牛迈步前进,不用人牵着,一样走的笔直,右手压住铁犁,耕的又深又直,速度也是极快,干到高兴处,还即兴赋诗一首: 劝尔勤耕田,盈尔仓中粟, 劝尔伐桑株,减尔身上服, 清霜一委地,万草色不绿, 狂飙一入林,万叶不著木, 青春如不耕,何以自结束………… 小静、稻香领着几名娘子军,在后面撒种子,她们都是穷苦出身,对于耕种很在行,撒的又均匀、又到位,很快就种完了一亩一分地……历史无数次证明,只有熟悉土地的人,才是大地真正的主人! 与此同时,文武百官也开始耕种了,他们大都雇佣了老农,帮忙耕种土地,自己挥舞几下鞭子,做个样子就行了,在汉人的观念中,种地毕竟是贱业,就连圣人-孔夫子,也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 一个时辰之后,田亩都耕种完了,人们累的气喘吁吁、汗流浃背,而后回到地头上,拿出带来的美酒、美食,好好的享受起来了,有一些贵族的小妾们,还吹拉弹唱、歌舞助兴,好好的春耕大典,最后变成歌舞升平! 至于这些田地吗,自有经验丰富的老农,专门的施肥、浇水、捉虫、锄草,等到十月金秋,不管别处如此,这里肯定是‘大丰收’,再上报给朝廷,好好的庆祝一番! 随着春耕大典结束,无数信使奔赴四方,诏喻万民,春耕正式开始了,好好侍候土地,争取多打粮食,也多交一点皇粮……一时间,中原大地上,农夫如云,耕牛遍地,勤勤恳恳,生息繁衍! 春耕开始了,战争的脚步也就不远了…… 正文 第四十三章箭指河北 建安五年,二月二十一日,春耕大典半个月之后! 丞相府-密室中,曹操再次召集文武重臣,商议军机大事,与上次探讨战略不同,这次真要出兵北伐了,因此上,武将们全身披挂,进入临战状态,谋士们也佩戴长剑,以示尚武精神! 巨大的牛皮地图上,满是各种军事符号,密密麻麻,又井然有序,曹营数十万人马,已经秘密集结到位,犹如一副拉开的弓箭,只要轻轻一动,立刻箭指河北! “此番北伐,事关重大,河北情况如何,荆州有何反应,我军兵马、军械、粮草准备多少了?”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正式出兵之前,曹操最担心这三项了,尤其粮草,重中之重! “袁绍大病初愈,正在招兵买马,积草屯粮,试图固守城池,可是屡战屡败之下,河北的人力、物力、财力几乎枯竭,难有大的作为了!” 郭嘉上前回禀,河北的军事情报,全部由他掌握、分析,研究的很透彻! “荆州集团,文恬武嬉,贪图享乐,刘表胸无大志,没有出兵的胆量,反倒是刘备驻扎新野城,操练兵马,招贤纳士,其志不可小觑!” 程昱上前一步,禀告荆州的情况,只要刘表不出兵,曹军就没后顾之忧了! “袁本初一蹶不振,再无往日雄风了,刘景升守户之犬,不足为虑,至于大耳贼吗,老夫扫平河北之后,即刻挥师南下,擒拿这个无耻之徒!” 曹操满意的点点头,按照现在的局势,此番出兵北伐,起码有七成胜算了,不过吗,匈奴、乌丸、鲜卑、辽东四部,还要警惕一些,可能出现变数呢! “此番出兵北伐,朝廷调集了四十万将士,皆为训练有素,能征善战之兵,军械、战马、帐篷、服饰……一切应用之物,全部准备妥当了,唯独粮草难办,下官们四处筹措,苦心调度,只有维持十个月之用! 荀、荀攸满脸疲惫,为了筹措粮草,他们倾尽全力了,可是时间太短,国家元气未复,只能做到这一步了! “四十万大军北伐,只有十个月粮草,千里征途,转运困难,一旦粮草接济不上……罢了,事到临头须放胆,沙场胜败在一搏,传令全军将士,十个月内、攻克邺城,两年时间、横扫河北!” 听说粮草不足,曹操略微犹豫一下,随即一狠心,还是决定出兵,只要攻下袁氏老巢-邺城,后面的仗就好打了! “十月之内,攻克邺城,两年时间,横扫河北,遇神杀神,我军必胜!” 文武重臣拔出宝剑,一股必胜的信念,充斥在众人心头……豁出去了! “兵马未动,舆论先行,要想出兵北伐,还需要一份‘讨袁檄文’,吾儿子建何在,此事交给你了!” 曹操手捋长髯,目光落在了曹植身上,此子文采斐然,尤胜自己几分呢! “孩子遵命!……取笔墨纸砚来!” 曹植也没推辞,就在众人面前,写了一份‘讨伐袁氏檄文’,不假思索,一气呵成,其文如下: “袁氏父子,鲜仁寡义,狡黠悭吝,趁中国大乱之际,霸河北四州之地,连年征战,穷兵黩武,欺压百姓,犹如马牛,收纳四方乌合之众,勾结草原蛮夷之邦,穷凶极恶,涂炭生灵,大胆窥器神器,久怀不臣之心! 孔曰成仁,圣贤古训,孟言取义,非为空谈,是以气愤风云,志安社稷,理应高鸣金鼓,诛杀逆贼,凡我大汉臣民,忠义之士,自当齐心合力,诛灭袁氏逆贼………… 今有大汉丞相-曹操者,上奉天子之诏,下顺百姓人心,统领战将千员,雄兵百万,出师北伐,讨平逆贼,河北各州军民人等,归顺朝廷者不疚,顽抗到底者必诛,有生擒、诛杀袁氏父子者,赏十万金,官升五级,赐予侯爵!” “四公子文采斐然,下笔成章,真是天下奇才呀!” “一篇讨贼檄文,可抵十万精兵,丞相有子如此,真是苍天之助!” ………………………… 看完檄文之后,群臣交口称赞,对于曹植的文才,那是相当的钦佩,曹植抱拳行礼,口称不敢,却露出了自得之色! 与此同时,曹操拔剑在手,开始分兵派将了,按照‘鬼才’的谋划,此番出兵北伐,大军分成三路: “大司马萧逸,统帅玄甲铁骑、陷阵营、陌刀兵、丹阳兵、掘子军……再汇合关中各部,共计十万人马,攻打上党,进入并州,而后东进冀州!” “夏侯为主将,夏侯渊、李典,乐进为副将,统领徐、豫两州兵马,共计十万之众,渡过龙门,攻打青州城池,而后西进冀州,形成合围之势!” “老夫与其余众将,统领中路二十万人马,从许昌出兵,驻扎黎阳城,做出威逼邺城之势,牵制住袁军主力,三路人马汇合之后,再行决一死战!” 曹操分兵派将,干净利落,对于三路人马的路线、目标、任务,安排的极为妥当,不愧是英明统帅! 棋胜不顾家,乃是兵家大忌,曹军主力北伐,老巢也得兼顾,曹操再下军令: 任命曹仁为‘平东将军’,统领三万人马,驻扎许昌城周边,震慑文武百官,以防不测之事! 任命曹休为许昌令,曹真为御林军统领,负责皇城防御,监视小皇帝一举一动,以及后宫嫔妃人等! 再以曹洪为平南将军,统领三万人马,驻扎在宛城,监视荆州集团,刘表按兵不动最好,就是出兵北上,曹洪也能坚持一阵子,赢得缓冲时间! 至于文臣方面吗,荀、荀攸、刘晔、崔琰……留守许昌城,处理日常政务,全力筹集物资,郭嘉、程昱、满宠、毛,以及新人杨修、华歆,随军出征,出谋划策,还有一个河北降臣-许攸,也一起带着出征了! 至于相府内部事务,全部交给卞夫人了,以她的精明干练,又有两个女儿帮衬,必然照顾妥当、家人和睦! 一切安排妥当之后,曹操目光转动,落在几个儿子身上,此番出兵北伐,正好考察儿子们的心性、能力,谁可以成为继承人! “子桓、子文、子建都长大了,理应为国效力,此番出兵北伐,你们各随一路人马,学习用兵之道,至于如何分配吗,你们是什么意见?” 曹操话语一出,三个儿子浑身颤抖,群臣也是精神一阵,此乃立储大事,关系曹营未来,必须谨慎对待! 大家心里都明白,三个儿子,三路人马,谁分配在中路军,谁最占优势了,可以跟随丞相身边,言传身教,耳提面命,也容易获取好感,等于成功一半了! 不过吗,奸雄心思深沉,对待儿子们也一样,表面上询问意愿,其实是考察心志,谁提出跟随中路军,那就是利欲熏心,不念手足之情,可是不争取的话,又是没有上进心,难以承担大任! “孩儿们年轻浅薄,一切凭父亲大人做主,无论跟随那一路人马,皆是为国效力!” 奸雄之子,必然不傻,曹丕、曹彰、曹植下跪行礼,把选择权推了回去,立储的事情上,只能父亲说了算! “既然如此,子建性子文弱,年龄最小,就跟在为父身边吧,大丈夫亦怜幼子,让大家见笑了!” 也许是青睐曹植文采,也许是别有目的,曹操把最小的儿子,留在自己身边了! 言语一出,曹植满面欢喜,对于继承人位子,也更有信心了,相反的,曹丕、曹彰神色黯淡,既然父亲不喜自己,只能另想对策了! “大司马能征善战,用兵如神,孩儿愿意跟随西路军,一起征战沙场,也好学习统兵之法!” 曹丕上前一步,主动请令了,要想成为继承人,一是父亲青睐,着重培养;二是群臣支持,全力拥护,尤其武将们的态度,可是至关重要! 萧逸文韬武略,手握重兵,又是众将之首,与他多亲多近,可是大有益处的,不客气的说,父亲百年之后,一份政治遗嘱,顶不过一把钢刀,谁控制了军队,谁才是天下共主! “呵呵,既然如此,子桓跟随西路军,子文跟随东路军,你们要服从军令,虚心学习,莫让为父失望!” 曹操微微点头,看了看次子曹丕,又扫了一眼萧逸,目光中大有深意,奸雄选择继承人,只要能干的儿子,不要可爱的儿子! “诺!……孩儿遵命!” 正文 第四十四章大军西进 “妾身们恭祝夫君-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小妹们恭祝大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哇哇!……哇哇!” 无愁侯府-大堂上,得知萧逸统兵出征,家人们设下了‘践行宴’,以壮豪迈之气,酒宴很是丰盛,可谁有心情吃喝呢,女人们哭的梨花带雨、泣不成声,紧抓着萧逸的战袍,久久不愿撒手,沙场之上,刀枪无情,她们真的害怕呀! 家人们依依不舍,萧逸何尝不是呢,都说军人的价值在战场上,谁放着太平日子不过,喜欢上阵玩命呢,自己有太多的牵挂了,舍不得娇妻美妾、舍不得顽皮妹妹、更舍不得宝贝儿子! 大将出征,为国为民,儿女情长,暂放一旁,振作精神之后,萧逸安慰了妻妾,叮嘱了妹妹,又抱过两个儿子,反复亲了又亲,弄的小婴儿哇哇大哭,依旧舍不得放下! 出征之前,必须安排好家务,这才能后顾无忧,曹节、甄宓还在哺乳期,需要照顾两个孩子,蔡文姬小腹微隆,已经怀有身孕了,也要留在侯府中静养,能陪伴萧逸出征的,只有赵雨、稻香,她们一个武艺高强,一个精通医术,都能派上用场! “两位妹妹要照顾好夫君,衣食住行,认真打理,还有稻香妹子,有机会就下手,别便宜了狐媚子……” 出发之前,大夫人曹节拽过二女,认真的叮咛着,自家夫君桃花运旺,太容易招蜂引蝶了,别忘了,草原上还有一条小母狼! 郭奕也留下了,他与小静新婚燕尔,实在不宜上战场,再说了,府中皆是女流之辈,很多事不宜出面,有坏小子坐镇侯府,萧逸也放心许多,凭他的一肚子坏水,可保全家平安无事! 坏小子留下陪妻子,他的师傅就倒霉了,萧逸传下军令,加封贾诩为中郎将,随军一起出征河北,有‘毒士’参谋军机,自己更添三分胜算! “你们待在侯府中,好好的保重身体,等到小宝们会叫父亲,我就凯旋归来了,洧阳侯府多照顾一下,奉孝勤加耕耘,他的新夫人也有身孕了,真让人担心呀!” 忍痛告别妻儿之后,萧逸全副武装,翻身上马,带着一队玄甲亲兵,直奔城外大营--两年之内,必平河北! …………………………………………………………………………………… “呜!……呜!呜!” “吼!……吼!吼!” 城外大营,旌旗飘摆,号角连绵,接到出征命令之后,将士们擦拭甲胄、打磨兵刃、准备干粮、更换蹄铁……必须以最佳状态,投入到战场上,也好杀敌立功,凯旋归来! 此番出征,兵势极盛,玄甲铁骑、陌刀兵、陷阵营、丹阳兵、西凉兵、掘子军……共计七万之众,皆是身经百战,以一当十之辈! 此外吗,萧逸派信使前往长安,让马六起关中精锐三万,相聚于上党城外,两军十万人马,足以横扫并州了,粮草也在筹备中,四十三家豪商齐心合力,在关中修建几座大型粮库,全都装的满满的,足够支撑一年之用! 萧逸直奔中军大帐,手持斩蛟宝剑,坐在虎皮帅椅上,一股浓烈的杀气,从心底喷涌而出,‘鬼面萧郎’又要开杀戒了……“传令各部,擂鼓聚将!” “咚!咚!……大司马升帐聚将!” “咚!咚!……三通鼓罢,迟到者斩!” ……………… 一声令下,中军大帐外边,几十面牛皮鼓同时擂动,疾如暴雨,响如惊雷,震的人热血沸腾,听到鼓声之后,各部的将军、校尉,纷纷的狂奔而来,大司马军令如山,谁敢迟到一分,立刻斩首示众! “末将参拜大司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片刻之后,上百名将校聚集大帐,一个个顶盔甲贯,手持兵刃,排列成整齐队形,向大司马萧逸行礼,此番出征的将军有: 大牛、典韦、高顺、于禁、张绣、宋宪、魏续、曹性、小斌、黄鼠……都是萧逸的心腹将领,唯命是从,誓死跟随! 文官相对少一些,只有六个人:贾诩、逢纪、陈群、司马懿、祢衡、白子爵,他们各有特长,各有用处! ‘毒士’此番出征,作为萧逸的谋主,负责出谋划策;逢纪与袁氏有大仇,又熟悉河北情况,正好发挥作用,陈群善于文治,总督后勤粮草,安抚治下百姓,最合适不过了! 司马懿号称‘冢虎’,必须时刻提防着,萧逸出征总带着他,可以打理杂务,应付突发事件,就是不能统兵! 祢衡病体痊愈之后,就被弄到了军中,任命为‘瞭敌校尉’,专门负责上阵骂人,一定把敌人骂的七窍生烟,也算才尽其用了! 至于小说家-白子爵,正在写一本《春宵一刻千金记》,内容很是‘三俗’,萧逸看得上瘾,实在舍不得放下,只好带在身边,顺便天天催更一下! 谁也没有想到,关键时刻,小说家也有用出,可以颠倒黑白、力挽乾坤呢! “属下奉令前来,听候大司马调遣,服从军令,一往无前!” 还有一个特殊人物,就是二公子曹丕,他奉父命随军出征,早早就来营中报到了,穿一件普通校尉服饰,表现的极为听话,别忘了,他也接受过严格军训! 如何安排这位二公子,却是一件难事了,像普通将校一样,上阵厮杀,浴血奋战,那是绝对不行的,刀枪无眼,生死难测,万一出了意外,坏了曹操的立储计划,萧逸也承担不起呀! 再说了,曹操让儿子来锻炼,既不是当兵,也不是为将,而是认真学习,如何做一名大军统帅,或者说,让他结识朋友,融入军队之中,为日后的上位,打下牢实基础! 思之再三,萧逸给他安排一个职务:点军司马,负责军纪纠察,平时待在中军大帐,可以减少危险,又能参与军机,学习用兵之道,可谓两全其美了! 至于二公子心性、手腕如何,能否融入军队中,形成自己的人脉,能否建功立业,让丞相刮目相看,就看他的本事了,如果真是金子,必然会闪闪发光滴! “诸位皆是宿将,沙场征战,经验丰富,也不必多说什么了,只是有一件事情,大家牢记心中,此番出征河北,乃是拯救黎民,不准滥杀无辜,违令者-斩!” “诺!-谨遵大司马军令,不许滥杀无辜!” 鬼面萧郎,杀人如麻,素有‘杀神’之称,突然一反常态,下达军令‘少杀人’,众将面面相觑,一时难以侍从,难道说,恶狼不吃羊羔了,恐怕本性难移吧? “明日三更用饭、四更祭旗、五更出发,全军呈一字长蛇阵,陆续出兵西进,经洛阳城、过函谷关,直奔上党城下!” “诺!-明日出征,我军必胜!” 各军训练有素,准备充足,随时可以拔营起寨,接受军令之后,一众将校各回本部,准备出征事宜! “呜!……呜!呜!” 第二天清晨,春风和煦,万里晴空,将士们饱食严装,杀了白马、青牛祭祀战神,而后高举旌旗,按照行军顺序,陆续离开大营,一路向西进发了…… 萧逸以往出征,总是疾如风火、隐如鬼魅,尤其喜欢夜间行军,偷偷的接近敌军,犹如恶狼扑食,杀一个措手不及,多少名将、豪杰,就是败在这一战术上! 此番出征,恰好相反,将士们光天化日,大张旗鼓,还没走出许昌范围呢,就弄的人尽皆知了,萧逸又传令全军,一字长蛇阵行进,尽量的拉长队形,结果七万人马,硬是走出二十万人的感觉了,只要敌人的密探不瞎,一定会侦查到的! 这是‘鬼才’的计策之一,利用萧逸常胜的威望,大张旗鼓的西进,迷惑敌人的视线,让他们错误的认为,曹军主力从西线进攻,必然以重兵驻守并州-上党,如此一来,冀州、青州的防御就空虚了,曹军中路、东路人马,偷偷的推进过去,迅速的发起猛攻,必然获得全胜! 二月二十三日,大军从许昌出发,每日推进三四十里,沿着阳城、登封、洛水,一路向西行进…… 大军路过洛阳城时,萧逸再次下令,暂停修复工程,抽调十五万精壮民夫,一起随军征战,为大军运送粮草,保证后勤供应! 这些筑城的民夫,大都从河北带来的,原来的黄巾军余部,上过战场,见过鲜血,拥有一定的战斗力,他们平时运送粮草,关键时刻,也能上阵厮杀一场,可谓兵、民两用了! 另外吗,每二十名民夫,也举出一面旗帜,发放一面战鼓,跟在主力人马后面,一起浩浩荡荡的行军,如此一来,旌旗如海,鼓声如雷,尘土直冲云霄,仿佛有百万大军,让人望而生畏,更容易吸引袁军视线! 三月十七日,人马通过函谷关,进入关中境内,路过渑池之时,萧逸下令:‘暂停行军,驻扎三日’,一是养精蓄锐,恢复体力,二吗,有一支精锐伏兵,此时也该动用了! (本章完) 正文 第四十五章再组恶鬼营 渑池大营-中军帐内,萧逸、贾诩、逢纪、曹丕四人,正在制作‘并州地形沙盘’,他们聚泥成山、凿沟为河、刻木做城,把数千里的山川、城池,浓缩成六尺大小,用来指挥作战,一目了然,极为便利! 萧逸从军入伍之初,就驻守在雁门关,受并州刺史-张扬节制,因此上,他对并州的地理环境、风土人情颇为了解,逢纪辅佐袁氏多年,对于河北各处驻军、人口、赋税、交通了如指掌,二人合作之下,很快弄出一座精致的沙盘! 河北四州之中,并州最为辽阔,方圆两千多里,山脉纵横,河流众多,下辖太原、上党、建兴、西河、雁门、乐平、新兴七郡,治所设在太原城,此地北控河套、西接凉州、南压关中、东屏冀州,乃是中原大地的脊背,战略位置十分重要! 同样的,河北四州之中,并州也最穷困了,山脉众多,交通阻隔,土地贫瘠,人口稀少,又位于边疆地带,常年与匈奴人、西羌人厮杀,战火蹂躏之下,民间十室九空,田园大半荒芜,反倒是山贼、强盗多如牛毛,治安极为混乱! “刺史高干才能如何,手下有无良将,并州兵马、钱粮又有多少?” 萧逸要做的,不是杀入并州,而是占领并州,再好好的治理它,对于敌人的情况,必须了解清楚! “高干,子元才,今年三十三岁,士族子弟出身,为人有勇无谋、贪财好色,因为是袁绍的亲外甥,这才当上了并州刺史,自从主政以来,搜刮地皮,强抢民女,克扣军饷……无恶不作,民愤极大! 高干虽然无能,麾下却有两员贤才,一名夏昭:并州-太原郡人,精通兵法,能征善战,手中一柄六合大刀,重达六十四斤,有万夫不当之勇,现为‘荡寇将军’,常年驻扎雁门关,防御匈奴人的骚扰,立下许多战功! 另一人叫李升,并州-新兴郡人,熟读诗书,满腹经纶,现为‘并州主簿’,为官清廉,爱民如子,对于屯垦山地、引水灌溉颇有一套办法,并州的整体局面,全靠他与夏昭全力合作,这才勉强维持着! 另外吗,并州地处边疆,民风极为彪悍,士兵骁勇善战,高干又喜兵事,以重金招募匈奴、乌丸、西羌、胡人各部的牧民,马贼,组建了一支骑兵,约有两万多人,快马弯刀,重甲强弓,战斗力十分强大,号称‘铁林军!’ 对于并州的情况,逢纪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而且咬牙切齿、双目喷火,他对袁氏父子恨之入骨! 当初的西凉之战,逢纪拼死力战,主持大局,大军被围枯水川,又主动断后,掩护袁尚突围出去,自己却成了俘虏,结果呢,一腔忠义之血,换来了无耻的污蔑! 袁尚逃回邺城,为了逃避惩罚,把战败的责任推给了逢纪,袁绍不问青红皂白,立刻宣布逢纪为‘叛臣’,还把他的全家老小,流放到了苦寒之地,此仇此恨,不共戴天! “元图先生不必苦恼,善恶到头,终必有报,等到攻克邺城,生擒贼子袁尚,就交给先生处置,千刀万剐,以泄余恨! 我已至书蓟县-梁家,寻找先生的亲人们,而后秘送许昌城,大军凯旋之后,就可以合家团聚,共享富贵了!” 萧逸倒了一杯美酒,安慰着倒霉先生,河北并非无人,奈何袁氏不用呀,逢纪、田丰、沮授……皆是如此! “多谢大司马厚待,只要诛灭袁氏、报仇雪恨,再与亲人团聚,属下誓死相报!” 逢纪接过酒杯,一饮而尽,而后双膝跪倒,行主臣大礼参拜,正式效忠萧氏! “文和先生老谋深算,料人料事,无有不准,可有良策教我?” 萧逸又斟了一杯美酒,双手敬给了贾诩,想听听毒士的高见! “河北精兵良将,大半殁于官渡,只剩一些老弱病残了,以大司马的英明神武,加上十万虎狼之师,夺取并州不难,难得是另两件事: 其一,并州民生疾苦,百姓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夺取城池之后,需要大量的粮食、布匹,赈济灾民们,否则的话,民乱四起,沸沸扬扬,我军无法立足,更别说西取冀州了! 其二,匈奴人狼子野心,馋涎汉地久矣,袁军一旦战败,他们必然趁虚而入,掠夺人口,烧毁房屋,留给我军将士的,恐怕是一片焦土了,此事不得不防呀!” ‘毒士’出手不凡,只指此战的本质,攻克并州之后,若不能安抚百姓,十万大军就会陷入泥潭中,届时寸步难行了! 还有北方的匈奴人,骏马弯刀,来去如风,以刘豹现在的实力,虽说不敢深入汉地,可是劫掠几个郡、县,一点问题也没有,对于残破的并州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没有人口的土地,纵然幅员万里,又有什么意义呢? “先生言之有理,要想统治并州,需要大量的粮食,可是我军十万之众,加上征调的民夫,每日消耗巨大,自给尚且不足,那有余力赈灾呢,必须另想办法了! 至于匈奴人吗,绝不能放入汉土,他们敢越过长城一步,我就杀个尸山血河,再筑一座京观!” 萧逸目视北方,露出浓烈的杀气,对于刘豹的人头,他可惦记十年了,早晚制成‘骷髅盏’,供奉到师傅灵前…… 问题是,这一仗不好打呀,袁军就像一面盾牌,镇守北部边疆,打烂了它吧,匈奴人会趁虚而入,不去打它呢,又无法夺取并州,让人左右为难! 除非想一个办法,打败袁军人马,又不伤其元气,把他们逼到北部边界,再慢慢的吃掉,就算匈奴人出兵了,战场放在边界上,也把损失降到最低了! “启禀大司马,大营门外有四人求见,说是您的旧部下,这是他们的信物!” 几人正商议间,一名亲兵跑了进来,单膝跪地禀报,还拿着一个精巧的魔方! “呵呵!-他们总算是来了,立刻带来前帐相见,再准备一份接风酒宴!” 萧逸接过魔方,迈步向前帐走去,自己的伏兵终于来了,有了他们四个人,并州的山贼、马匪就好办了! 萧逸离开之后,贾诩、逢纪各回帐篷,思考破敌之策,曹丕收拾好沙盘,也外出散步去了,最近一段时间,他折节下士,结交了不少将军、校尉,尤其一个叫司马懿的,二人相谈甚欢,已经引为知己了! …………………………………………………………………… “我等参拜大司马-神威盖世,天下无敌!” “大家患难之交,不必多礼了,入座饮酒吧!” ………… 前帐之中,萧逸端坐帅位,不动如山,四名彪形大汉,跪地大礼参拜,一脸的崇拜之色,正是地狱四兽:狂龙、绝虎、暴熊、毒豹! 当初萧逸落难,困在了天牢里面,恰好结识了‘地狱四兽’,双方不打不成交,最后成为了好朋友,淮南大战之时,四兽带领数千囚犯,奋勇厮杀,有进无退,硬是攻破了合肥城,立下了无双军功! 获胜之后,萧逸遵守承诺,赐予了特赦令、金银珠宝,还他们自由之身,对于数千死囚来说,这本是一件好事,可是回到家乡之后,他们的日子不好过呀! 凡是成为死囚的,没一个善良之辈,又在地牢待了几年,很难再融入社会了,他们不会耕田、不会经商、也没有手艺,为了混口饱饭吃,只能干起老本行--占山为王,打家劫舍! 问题是,做强盗没前途呀,天下大乱之后,朝廷整顿治安,各州、郡、县全力剿匪,一旦抓住为非作歹之徒,立刻斩首示众,那些回家的死囚,或是二次犯案,人头落地,或是躲进深山,饥寒交迫,日子混的惨极了! 地狱四兽也是如此,他们回到关中老家,聚集了一批死囚犯,继续打家劫舍,逍遥度日,结果买卖没做几次,就让官军追的满山跑,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无奈之下,四人决定投奔萧逸,好歹是故人,肯定能收留,再说了,当兵吃粮,博取功名富贵,总比做贼强多了吧,正好萧逸统兵西进,驻扎在渑池,他们就来投奔了! “英雄不问出身,只要你们忠心事主,奋勇杀敌,一定可以荣华富贵,封妻荫子!” 剩下的事就好办了,萧逸当场决定,任命他们为校尉官职,赐予盔甲、兵刃、坐骑、钱粮,让他们召集旧部,再次组建‘地狱恶鬼营’,有了这些亡命之徒,并州之战容易多了! nt 记住网址:m. 正文 第四十六章马六出征 修整三天之后,大军继续前进,向北越过黄河,来到了安邑附近,此地依山傍水,地势开阔,有险要可守,有水草可用,距离上党一百五十里,骑兵奔袭一日可至,最适合做大本营了! 半个月之前,马六统领三万人马,在此扎下了大营,修筑了坚固壁垒,又征调五万青壮民夫,从长安搬运军械、粮草,供应前线使用,得知萧逸统兵到来,立刻出营迎接! “末将参见大司马-鞍马劳顿,一路幸苦!” “呵呵!-自家兄弟,不必多礼了!” …………………… 双方见面之后,马六带领一众部下,躬身行礼问安,萧逸双手搀扶,行抱见之礼,相识多年的朋友,一起经历过生死,自然极为亲近了,大牛也走出来,与兄弟们紧紧拥抱! 这些年来,马六一直坐镇长安,招兵买马,积草屯粮,经营着八百里秦川,因此上,萧逸才无后顾之忧,外讨诸侯,内联众将,甚至与曹操分庭抗礼,生出了取代之心! 萧逸的大局规划是:辅佐曹氏,扫平诸侯,再以此为踏板,实现自己的野心,事成取而代之,谋取万里江山;若事不成,也能退守关中,自立为王,不失一方诸侯之位! 同样的,马六固守根本,苦苦经营,很少有机会出征,以至于他在曹营之中,一直默默无闻、升迁苦难,就连大牛的官职、爵位,都远远的超过他了,对此事,萧逸心怀愧疚,想要补偿一下,这次攻打并州就是机会了! “胜饮!-胜饮!……不醉不归!” “胡姬跳的不错,小腰扭的真浪呀……哈哈!” ……………… 好兄弟相逢,自然要庆祝一下,就在中军大帐内,摆下丰盛酒宴:烧烤羊羔、清蒸驼峰、烂炖牛筋、黄河鲤鱼、关中烈酒……还有美貌胡女跳舞助兴,众人开怀畅饮,诉说手足之情!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萧逸秉退众人,只留下马六、大牛、贾诩、逢纪、曹丕几人,一起探讨进攻方略,上党郡近在咫尺,这一仗怎么打呢? “得知萧郎统兵西进,并州一日三惊,高干抽调了六万兵马,亲自驻守上党城,准备居高临下,利用有利地势,与我军决一死战! 河北大战将起,匈奴人也是蠢蠢欲动,刘豹召集各部酋长,日夜在王庭议事,听说他与‘右校王’达成协议,准备一起出兵南下,劫掠汉家城池呢! 还有西羌的折兰,也派人传过话来,两个女儿很想念父亲,希望见上一面,如果大战兴起,她愿意带领西羌健儿,助大司马一臂之力!” 马六坐镇长安期间,不断派出间谍、密探、游骑兵,对于各部的情况,可是了如指掌! “呵呵!-投石于水,惊起大鱼无数,真是越来越热闹了,高干有勇无谋,并州兵员枯竭,已经不足为虑了,袁绍自顾不暇,也没力气拉外甥一把了! 匈奴人是个麻烦,听说老右校王-李云病逝了,其孙乌维继位,统领了所部人马,这个数典忘祖的败类,竟然帮助匈奴人,欺负自家汉人同胞,我早晚收拾这个王八蛋! 派人告诉折兰一声,乖乖待在草原上,好好的照顾孩子们,再送一些战马、牛羊、骆驼过来就行了,这是汉人之间的战争,用不着羌人帮忙,她们胆敢越界一步,我手中宝剑无情,不信就试试?” 对于这场战争,萧逸有独特的见解,高干固然可恨,乃是汉人同胞,折兰虽然亲近,却是异族酋长,自家兄弟打架,没请外人帮忙的道理,在民族大义上面,爷们决不能含糊! 其实匈奴人也好,西羌人也罢,都在觊觎汉家土地,一旦放他们进来了,必然烧杀劫掠,无恶不作,那是引狼入室了,身为一名汉家将军,必须保护自己的同胞,关键时刻,宁可与高干议和、退兵,也不能便宜外族人! “萧郎胸怀天下,小弟钦佩万分,此番出兵并州,有一个不情之请,希望担任先锋将军,冲锋陷阵,杀敌立功!” 马六离开了座位,单膝跪地,请求出征,双目中隐含热泪,多年的默默无闻,自己的钩镰枪渴望鲜血呢! “呵呵!-此番出兵,事关重大,先锋官的职位,已经安排好人选了!” “萧郎!-我已经蛰伏数年,日夜苦苦期盼呀……呜呜!” “贤弟不要失望,先锋官安排他人,可是主将位置非你莫属了!” 萧逸搀扶起兄弟,贴在马六耳边,轻轻的低语起来,后者顿时破涕为笑,再次行礼之后,下去调拨人马了! 第二天清晨,大牛为先锋官,马六做主将,宋宪、魏续为副将,统领五万人马,浩浩荡荡杀奔上党去了,一颗明亮的将星,即将冉冉升起了! 至于萧逸吗,坐镇安邑大营,每天吃喝玩乐、飞鹰走马,过着舒服的小日子,还召集四方官员、豪强,举行了几场宴会,让世人都知道,自己没有出征! ………………………………………………………………………… “城墙加固了没有,壕沟挖了几道,兵马招募的如何了,派往邺城的信使,怎么还没回音呢?” “启禀刺史大人,上党城墙加高一丈、加厚了六尺,又挖了三道壕沟,士兵正在招募中,可是连年征战,兵源枯竭呀,信使派出去六名了,大将军增派人马也需时间呢!” “刀都架脖子上了,必须全力以赴,才能死中求活,城墙继续加固,壕沟再挖三道,上党郡的男丁,十四岁以上,六十岁以下,一律执刀枪听用,信使再派十名去,速速增派援兵呀!” ……………………………… 上党城-将军府内,高干召集一众部下,正在商议军机大事,最近一段时间,这位刺史大人寝食难安,满嘴的大燎泡,人也憔悴多了,尤其听到‘鬼面萧郎’四个字,就会浑身哆嗦,口吐白沫,一副拔腿就跑的架势! 高干出身士族,平生没啥大志向,仪仗着舅舅的权势,当上了并州刺史,已经心满意足了,只想置办豪宅、聚敛钱财,再多取几个美貌小妾,至于争霸天下,反而没有兴趣! 可惜呀,这个美梦做不下去了,曹军出兵北伐了,直奔并州而来,更加可怕的是,统兵的是‘鬼面萧郎’,一个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男人,多少豪杰人物,尽皆败于他手中,多少骁勇上将,变成了‘骷髅盏’,任人把玩观赏! 高干颇有几分勇武,而且眼高于顶,可是他再傲气,也不敢与萧郎比肩,那可是‘杀神’临凡呢,最近几天,他总是做噩梦,不是五马分尸、乱箭穿心,就是变成了‘骷髅盏’,让人收藏进小黑屋,然后遇到了颜良、文丑、吕旷、吕翔…… 话又说回来了,小鸡临死还扑腾几下呢,高干执掌一州之地,拥有数万人马,岂能坐以待毙呢,他一面招募人马,死守城池,一面派出信使,向舅舅请求救兵! 即便如此,高干仍然心虚,偷偷准备了几十匹良马,都是日行数百里的,又让小妾们收拾金银细软,一旦局势不好,准备撒丫子就跑,找个太平地方,继续做富家翁去! “启禀刺史大人,曹军杀奔过来了,离城十五里下寨,正在打造器械,准备攻城!” “鬼面萧郎来了,将士们上城布防,一定要死死守住!” 听说敌军压境,高干吓得浑身颤抖,可到了这一步,害怕也没用了,只能带领一众部下,登上城头观望…… 果然的,在城南十五里,出现了一座营寨,壁垒森严,布局整齐,从规模上估计,约有五万人马,让人惊奇的是,营中不见金狼头大纛,反而有一面‘马’字大旗,换句话说,来者不是萧逸! 来的不是杀神,高干长出一口气,可是转念一想,萧逸用兵诡诈,若是瞒天过海,偷偷的藏在军中呢,此事不可不防,当即派出人手,仔细侦查军情! 一天之后,情况侦查清楚了,萧逸还在安邑大营,吃喝玩乐呢,来的将军叫做马宁,属于无名之辈,一向没什么战功的! “属下听说,马宁是萧逸的好友,一向以兄弟相称,想来不是平凡之辈,将军还是坚守城池,静观其变的好,等到冀州援兵赶来,也就无惧曹军了!” 主簿上前劝谏,虽然不知马宁的深浅,可是他相信一句话,与虎狼为邻无有善类,鬼面萧郎的好兄弟,绝不是好惹的人物! “言之有理,咱们固守城池,誓不出战,看他们有啥本事,还能飞进城来不成?” nt 记住网址:m. 正文 第四十七章天下第二毒舌! “呜!……呜!呜!” 上党城外,旌旗飘摆,号角连绵,一座威严的大营,迅速的拔地而起,马六第一次担任主将,心情异常兴奋,做事全力以赴,修筑壁垒、设置哨卡、侦查敌情、部署战术……一切有条不紊,初显大将风度! 数年蛰伏,立功心切,安营扎寨之后,马六披挂甲胄,坐骑赤兔马,手提钩镰枪,带领数万人马出营挑战,直接来到上党城外…… “城内守军听着,你家马爷爷在此,谁敢与我决一死战?” “袁军懦夫之辈,速速出城决战,不要做缩头乌龟!” “吼!……吼!吼!” 马六带领数十名游骑,纵横驰骋,高声挑战,还不断挥舞兵刃,向城头守军示威,身后旌旗飘摆,战鼓如雷,数万将士齐声呐喊,声势惊天动地! 再看守军一方,城门禁闭,免战高悬,就是不肯出来迎战,另外吗,他们部署大批弓箭手,还准备了巨石、滚木、沸油、火炭……各种守城器械,一旦曹军发起强攻,立刻迎头痛击! “诸位胜饮!--他骂任他骂,清风吹面过,老子不出城,他能奈我何?” 高干坐在城头上,还设下一桌酒席,与几名部下对饮,至于马六挑战的言语,根本没往心里去,反正骂不掉一块肉! 他的战术很简单,就是一个字‘耗’,统兵据城死守,耗到曹军疲惫不堪、粮草用尽,耗到援兵赶来、里应外合,再大举发动反攻,到时候天时、地利、人和齐全,就算无法打败萧逸,也能保并州无恙了! 不过吗,恶毒的言语,虽不能杀人,却可以诛心,如果没成功,只能说骂的还不够恶毒! “呼!……呼!” 马六骂了两个时辰,累的口干舌燥、气喘吁吁,袁军就是不出来,让人火冒三丈,又无可奈何! 上党城池坚固,壕沟纵横,又有六万人马驻守,如果强攻的话,曹军必然死伤惨重,再说了,要想攻破城池,需要三倍兵力,才能有胜算的,马六只有五万人马,力量远远不够,只可智取,不能强攻! “来人呀,速请那位先生来,上前骂阵,诱敌出城!” 人急智生,马六突然想起来了,自己临出发之时,萧逸派来一个‘撩敌校尉’,是职业的骂阵手,嘴巴又叼又毒,此人叫做-祢衡! 有美一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 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 片刻之后,祢衡出场了,斜穿铠甲,歪戴头盔,哼着情爱小调,还拎个酒葫芦,走路一步三摇,浑身充满了酒气,一点军人气质也没有,反像个地痞无赖! 参军入伍以来,祢衡的日子可舒服了,他不用操练、不用执勤、也不用参加会议,每天吃喝玩乐、无拘无束,军饷也特别丰厚,萧逸还派了几名美貌侍女,专门照顾他的起居,美酒在口、美人在怀,大营内十万将士,谁也没他滋润呀! 当然了,萧逸不养无用之人,祢衡平时无所事事,一旦放到阵上,可比十万精兵,比如说今天,喷子就要亮亮本事了…… “在下一介儒生,专爱奇闻异事,听说高刺史性趣特别,不爱女色,而好男风,还喜欢雌伏于下,任人蹂躏为乐,乃是河北第一兔爷! 河北-高氏祖祖辈辈的,都以兔爷为职业,搔首弄姿,取悦权贵,拼的菊花绽放,换来一官半职……高小兔子看好了,你家亲爹在此,还不速速出城投降,也好父子相见呀!” 祢衡出口成脏,各种污言秽语,那是层出不穷,骂到高兴之处,还掏出一只红烧兔子,狠狠地咬了一口,再灌口美酒,叫骂的更起劲了! 与此同时,上百名大嗓门士兵,整齐站在后面,祢衡骂上一句,他们就重复一句,声浪滚滚的传出,两军将士听的清清楚楚! “哈!……哈!哈!” “兔子!……高氏一门兔子!” 高干贪财好色,对部下极为刻薄,人品不是一般的差,听到有人臭骂于他,曹军将士哈哈大笑,袁军也是幸灾乐祸,他们不敢笑出声,只能抿嘴强忍着,一时间,城头守军东倒西歪,个个形容古怪…… “无耻之徒,满口喷粪,安敢侮辱高氏祖先,速速抬枪备马,看我生擒此人,千刀万剐,撕碎了喂狗!” 人有脸,树有皮,高干好歹是一州刺史,何时受过这种侮辱,气的火冒三丈,就要带兵出城迎战! “此乃激将法,刺史大人不可中计,还是坚守城池为上!” “无敌如韩信者,还受过胯下之辱呢,切不可一怒出兵,坏了军国大事,暂且忍耐一下吧!” 主簿-李升与几名部将,连忙上前阻拦,曹军来势汹汹,锐气十分旺盛,现在出城决战,恐怕胜算不大呢! “呀!……气死我也,弓箭手何在,万箭齐发,射死此人!” “嗖!……嗖!嗖!” ……………… 高干也不是弱智,知道情况未明,不宜出城决战,强压心头怒火,命令士兵放箭,一时间,弓弦响动,乱箭如雨…… 不过吗,祢衡机智过人,站在弓箭射程之外,城墙浪费无数箭支,一根汗毛也没伤到他,反而骂的更起劲了! “袁绍用人唯亲,以河北四州之地,分封三子一甥,这就有点奇怪了,外甥那有儿子亲,岂能一视同仁呢? 再说了,高老太爷只好男风,不爱女色,怎能生出儿子呢,这肯定找人帮忙了呀! 听说袁老夫人出阁之前,与兄弟关系暧昧、情愫暗生,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私会于后花园中……最后袁氏种子,扔进高家地里了,大将军偏爱私生子,这才册封一州之地!” ………………………… 祢衡的这张嘴,又毒又辣,堪比毒蛇口中牙、黄蜂尾上针,难怪他平时吹嘘,自己是‘天下第二毒舌’,至于第一毒舌吗,不说大家也清楚! 骂阵到了这份上,别说对面的袁军了,就是身后的曹军将士,也有点吃不消了,打人不打脸,骂人不骂娘,这位祢衡先生,直接刨人家祖坟呀,别说一州刺史了,就是杀猪屠狗之辈,也忍不了这种侮辱! “哇!哇!……腐儒欺我太甚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打开城门,出兵迎敌,有生擒此人者,赏金千两,官升三级!” 上党城头上,高干双目赤红,咬碎钢牙,再也忍耐不住了,提起一柄,集合人马出战,今日不报此仇,自己就是天下笑柄了! “刺史大人不可出城,这是激将法……啪!啪!” “谁敢阻拦我,立斩不饶,全都滚开了!” ……………… 李升等人还想劝阻一下,结果挨了几鞭子,抽的满脸开花,高干就像一头疯牛,谁也阻拦不住了! 片刻之后,‘铁林军’备战完毕了,两万多名杂胡健儿,骏马弯刀,强弓硬弩,战斗力十分强悍,尤其上阵冲锋,万马奔腾,绝对势不可挡! 高干怒火中烧,却也不是傻子,之所以决定出战,也有自己的考虑:其一:马六无名之辈,并不让人畏惧,麾下大都是步兵,又在平原上列阵,自己带骑兵冲过去,当有八成胜算呢! 其二:只要打败了马六,等于给曹军当头一棒,狠狠的挫其锐气,争取更多的时间,只要邺城援兵一到,凭着绝对优势兵力,自己就不怕萧逸了! 其三:城下腐儒骂得太难听了,要是不教训一下,自己非气出毛病不可,鬼面萧郎也真行,那寻来的毒舌之徒? “西羌、匈奴、乌丸……各族的勇士们,随本刺史一起杀出去,凡是斩敌一首,赏赐黄金五两,或者汉女一名,能领多少赏赐,就看你们的本领了!” 高干全身披挂,骑一匹红鬃骏马,手提,令人开打城门、放下吊桥,带领两万人马,呼啸着杀了出去…… “小兔子急了也咬人,你们慢慢玩吧,本先生不伺候了!” 祢衡跳脚骂了半天,敌军真的杀出来了,只见他不慌不忙,啃完了兔子肉,而后扔下骨头,回身撒腿就跑,犹如兔神附体一般,那叫一个快呀,瞬间无影无踪了! “敌军已经出城,真是天助我也,各部人马听令,上前迎战,杀敌立功!” 上党城外面,马六高举钩镰枪,一脸的欢喜之色,萧郎举荐的人才,果然有两下子,自己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杀呀! nt 记住网址:m. 正文 第四十八章初战告捷 “呜!--呜!呜!” “杀!--杀!杀!” ………… 高干带领两万铁林军,出城摆开了阵势,三声呐喊之后,发起了集团冲锋,瞬时间,刀枪闪烁,杀声震天,万马奔腾,势不可挡……与此同时,上党城头鼓号齐鸣,为出击的骑兵助威! 反观曹军一方,兵力略占优势,却大都是车兵、步兵,骑兵不足一万人,还分布在大阵两翼,纵然发起反冲锋,也不是敌军对手,局势如此被动,如何扭转乾坤,就看主将的指挥能力了! “徐如林,疾如风,侵略如火,不动如山……弟兄们稳住了!” 马六坐骑赤兔马,傲然立于阵前,身形稳如泰山,主将悍不畏死,士兵们也就不怕了,排列成密集队形,高举着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准备决一死战,谁胜谁败还说不定呢? “隆!隆!……骑兵冲锋,速度极快,两千步、一千五百步、一千步、八百步…… 八百步距离,对于骑兵来说,已经是最后冲刺了,眼睛好一些的,都能看到敌人面孔了,同样的,这么近的距离,想变阵也不可能了,前面就是刀山火海,骑兵也只能硬冲上去! “嘟!--嘟!-嘟!” 眼看时机成熟了,马六打出手势,几名亲兵举起牛角号,嘟嘟吹响起来了,发出变阵的信号! 听到号角之后,曹兵迅速分散到两翼,空出了中间位置,犹如一副巨大虎口,獠牙锋利,长舌如钻,等着吞噬血肉呢,而一万骑兵部队,也在慢慢移动位置…… “吼!--吼!吼!” 与此同时,一支特殊的步兵队伍,从后阵推进上来了,全是身高八尺、虎背熊腰的壮汉,他们身披双层重甲,头戴精钢战盔,浑身密不透风,犹如一尊尊的铁塔,手持七尺长刀,起码四五十斤重,正是大名鼎鼎的陌刀兵! 骑兵冲锋,纵横驰骋,只有以重克轻、以拙破巧,方能制胜,萧逸组建重装步兵,用来克制敌军骑兵,不过吗,陌刀兵选拔困难、造价高昂不说,对于战场的要求,也极为严格的! 头盔、重甲、战靴、兵刃……这些加在一起,起码一百五十斤分量,就是八尺壮汉穿戴上,也是颇为吃力的,因此上,陌刀兵只能平原作战,最多推进一千步,也就没有力气了,而今天的战局,正好符合要求! “前面有陌刀兵!……快停止冲锋呀,他妈的停不下了,这下完蛋了!” 高干带领万马千军,正在勇猛冲锋,突然看到陌刀兵,吓得魂飞魄散,一州刺史毕竟有些眼力,知道遇到骑兵克星了,可是想改变战术,已经来不及了! 两万铁林军将士,犹如飞蛾扑火一般,迎头撞了上去,顿时人仰马翻、惨叫震天,血花铺满了大地,怎一个‘惨’字了得! “斩!……斩!……斩!” 大牛举着狼牙棒,指挥五千士兵,分列成了十队,高举陌刀、齐头并进,犹如刀山相仿,士兵们前进三步,挥舞一次陌刀,腕力、臂力、腰力合一,身形旋转,大砍大杀……所过之处,人马俱碎,犹如绞肉机一般,不断收割生命! 至于敌人的马刀、长矛,砍击在陌刀兵身上,就跟挠痒痒似的,很难刺穿他们的防御,偶尔有几个受伤的,后面士兵迅速补上,继续大砍大杀…… 如此砍杀之下,铁林军死伤惨重,血流成河,高干眼看局势不妙,准备带队退回去,可是查看周围形势,那里还有生路呀? 两军激烈厮杀之时,马六带领一万骑兵,已经截断了袁兵后路,其余将士分列两翼,以战车组成防线,用长枪、巨戟、弓箭、盾牌封锁道路,形成了合围之势,袁兵插翅难逃了! “杀呀!-斩杀高干者,赏两千金,官升两级!” “冲呀!-斩杀蛮骑一人,赏金五两、良田两亩,立功受赏,就在今日!” ………………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曹军人人奋勇,斩杀蛮骑,割取人头,不断的收拢包围圈,压缩对方的空间,彻底掌握了主动权! “快跑呀,冲出一个是一个……他妈的跑不掉了,咱们举手投降吧!” 铁林军的士兵,都是匈奴、乌丸、西羌的马贼出身,因为贪图钱财,这才投靠了高干,平时无恶不作,军纪极差,如果是顺风战,还能服从命令,一旦遇到了失败,就不听指挥了! 包围圈内的袁军,有的东西乱撞、试图突围;有的钻进尸堆、闭目装死,还有的丢弃兵刃、举手投降,乱糟糟的一团,成为了待宰的羔羊! “完了!-这次彻底完了,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部下四散奔逃,高干面如死灰,战局到了这一步,彻底无力回天了,自己真是后悔呀,不该一怒出兵、不该轻视敌人,早知如此,别说被骂兔子了,真做一次兔子又如何,总比人头落地强吧? 堂堂一州刺史,做俘虏太过屈辱了,想到这里,高干拔出佩剑,准备自刎沙场,也算保全名节了,可是宝剑架脖子上,怎么也划不下去,自己还有娇妻美妾、金银珠宝,真的不想死呀! “杀呀!……奋勇杀敌,营救刺史!” “冲呀!……有进无退,后退者斩!” ……………… 高干生死两难之际,奇迹突然发生了,上党城门大开,冲出无数的士兵,还有许多青壮百姓,手持杂乱的兵器,奋勇冲击包围圈,攻势一浪高过一浪! 原来看到高干被困,难以突围出来了,李升聚集剩余将士,以及城内青壮百姓,强行冲出来救援了,他们猛攻曹军防线,试图杀出一个缺口,把里面的人接应出来…… 对于城内的援军,马六也有一些防范,亲自领兵封堵北侧,可是没有想到,袁军如此疯狂,城内守军倾巢而出,还裹挟着无数百姓,共计七八万之众,曹军骑兵不足一万,又要两面应敌,顿时手忙脚乱了! 另外吗,萧逸军纪严明,不准士兵杀戮百姓,此时看到百姓参战,顿时有点束手束脚,不敢全力砍杀,只能步步后退,防线也出现了缺口! “哈哈!-天无绝人之路,此时不杀出重围,更待何时呀……杀!” 高干见到生机,顿时心中大喜,挥舞手中宝剑,以平生最大勇气,向着缺口冲杀过去,麾下将士一拥而上,也是拼命争夺活路! 困兽之斗,不可小觑,为了夺取一条生路,袁军奋勇厮杀,几个冲锋下来,真的让他们冲破包围,汇合在一起了,而后且战且退,回到了上党城内…… 眼看敌人逃出生天,马六岂能善罢甘休,连忙整顿人马,继续追杀袁军,奈何包围网已破,无法捉拿高干了,加上城头箭簇如雨,阻挡了追击速度,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袁军残部回到城内,再也不肯出来了! “嗨!……百般努力,功亏一篑,我好恨呀!” 煮熟的鸭子飞了,马六气得七窍生烟,不断的捶打胸膛,一脸的懊恼之色,若是萧郎用兵,绝不会有此失误,自己道行还浅呀! 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一场胜仗,初步统计,斩杀袁兵一万余人、生擒了六千多,缴获军械、马匹不计其数,上党守军的精华,已经折损殆尽了! 接下来,马六指挥将士们,打扫战场,救治伤兵,掩埋好了尸体,而后鼓号齐鸣,凯歌高唱,回营摆酒庆功去了,同时快马飞奔安邑,向萧逸汇报战况! ……………………………………………………………………………… “呜呜!-一败涂地,损兵折将,剩下的老弱病残,如何守护城池呢?” 再说高干退回城内,统计兵马损失,铁林军只剩三成了,其余将士也死伤不少,痛的他以头驻地、痛哭流涕,这一仗真惨呀…… 屋漏偏缝连夜雨,船颇又遇顶头风,高干抱头痛哭之时,两件更伤心的事发生了: 其一,接到外甥军报之后,袁绍抽调了六万精兵,让蒋奇领着救援上党,那知人马行动缓慢,刚刚走到半路上,曹操出兵黎阳,夏侯惇出兵青州,全都杀入河北境内了! 袁绍猝不及防,加上兵力不足,结果连吃败仗,丢了不少的城池,这下顾不上救外甥了,连忙让蒋奇回师邺城,也就是说,上党城不会有援兵了! 其二,自己的援兵没有了,敌人的援兵却来了,而且接连不断、兵力雄厚,再加上沙场战败、人心动摇,上党城恐怕守不住了! (本章完) 正文 第四十九章攻克上党城 “报!-曹军增兵两万,营地推进一里!” “报!-曹军又增兵两万,营地推进一里!” “报!-曹军再次增兵四万,营地推进两里有余!” …………………… 首战失利之后,高干垂头丧气,每天生活在恐惧中,坏消息接连不断,邺城的援兵退回去了,敌人却不断增兵,双方力量急转直下,上党城犹如一叶小舟,行驶在惊涛骇浪中,随时舟毁人亡! 为了验证消息,高干带领麾下官员,爬上城头观看情况,果然的,曹军大营里人喊马嘶、鼓号齐鸣,每天都有援兵赶来,营地也是步步推进,距离上党城不足十里了! 到了晚上,曹军大营篝火点点,犹如天上繁星一般,让人望而生畏,通过‘点兵之法’计算,马六拥有的兵力,已经超过了十二万人,而且日夜打造器械,一副大举攻城的姿态! 兵法云:‘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大战失利之后,上党守军只剩四万,大都是老弱病残了,至于城内的百姓们,跟着摇旗呐喊可以,真要殊死拼杀,无异于驱羊喂虎! 更加郁闷的是,城内人心动摇了,眼看上党岌岌可危,不少人选择逃跑,平民、士兵、小吏……纷纷以绳索顺墙,偷偷的溜出城外,有的隐遁山野,有的投降曹军,一夜起码出逃数百人,守城士兵非但不阻止,还跟着一起跑呢! 兵败、援绝、人心浮动,高干没信心守城了,又不想坐以待毙,连夜召集文武官员,商议军机大事,或者说,商议逃跑大事! “曹军重兵云集,锐气正盛,我军迎战不利,人心浮动,再要强撑下去,恐怕局势不妙呀,不过放弃孤城,北撤太原郡,收缩我军兵力,拉长敌军补给线,等到时机成熟了,再大举反攻回来,一定可以克敌制胜!” 会议之上,高干说的很委婉,又是以退为进、又是诱敌深入的,其实就四个字--弃城逃跑! “刺史大人不可弃城,上党是并州门户,一旦失落敌手,岂不门户大开吗?” “守军大半是上党子弟,让他们放弃家乡,恐怕军心不服呀,还是坚守为好!” …………………………………… 一众文武官员,坚决反对弃城,苦口婆心的规劝,尤其上党籍的武将们,手按剑柄,目露凶光,他们的妻儿、父母、乡亲都在城内,谁愿意背井离乡呢? “这个嘛……诸位言之有理,上党重镇,不容有失,本刺史对天盟誓,带领将士血战到底、绝不弃城,大家各司其职,安排防务去吧!” 眼看众怒难犯,高干也改了口风,露出一副大义凛然的姿态,否则的话,一旦激起兵变来,自己的小命难保了! “诺!-血战到底,绝不弃城!” 众人拔出宝剑,割破自己的面颊,以示守城决心,而后回营准备去了,上党城高池深、粮草充足,只要上下一心,可以坚守下去! 高干口风改了,决定可没改,诅咒发誓守城,不过蒙混过关罢了,众人离开之后,他立刻准备起来了,不是准备守城,而是准备逃跑…… 第二天夜间,高干带着十几名小妾,搜刮来的金银珠宝,还有数千‘铁林军’残部,偷偷打开上党城门,一路向北逃之夭夭了,他要逃到太原郡,那里城池高大,粮草充足,又有壶口关天险,可以保护自己的安全! 高干偷偷溜走的,没通知任何官员,也没做什么破坏,府库的粮食、军械、户籍,城内三万多守军、六万多百姓,全部留给曹军了,真是相当大方! 第二天上午,李升带领官员们,找高干商议事情,结果翻遍了府邸,也不见刺史大人身影,又询问守城士兵,这才知道刺史大人开溜了! “不好啦……刺史大人弃城逃跑了!” “刺史都跑了,咱们还给谁卖命,也跟着一起跑吧!” …………………… 刺史大人逃跑了,谁还有心守城呀,得知消息后,官员们丢弃印信,也纷纷的逃跑了,有的去追赶高干,有的直接逃往邺城,犹如丧家之犬一般! 士兵们没了约束,也是一哄而散,有的丢盔弃甲,逃回老家去了,有的手持白刃,上街烧杀掠夺……上党一片大乱,再也守不住了,三天之后,打开城门,向曹军请降了! 所以耽误三天,全是李升阻挠,高干逃跑之后,他召集文武官员,试图凝聚人心,继续死守城池,可惜呀,败局已定,难以挽回,无论他如何努力,也阻挡不住投降了! 最后结果,几名校尉发动兵变,把李升捆绑起来了,与印信、户籍、城门钥匙一起,让使者送到了曹军大营,作为投降的礼物! 胜利者总是宽容的,马六收下印信、户籍,重赏了投降使者,把李升关押起来,好吃好喝不虐待,而后高唱凯歌,统领五万人马,接管了上党城防务! 没错的,就是五万人马,从开战到破城,萧逸没发一个援兵,所谓的大军云集、准备攻城,不过是一点障眼法,这叫做兵不厌诈,过程如下: 夜晚时候,马六派出一支人马,偷偷的离开大营,走出二三十里路,等到了白天,再大张旗鼓开进大营,如此反复循环,造成援兵不断的假象,与此同时,大营多点篝火、多搭帐篷,军士大喊呐喊,仿佛有几十万人马,最后把高干吓跑了! 进城之后,马六一面约束降兵,恢复治安,一面传书萧逸,汇报战果,此战以少胜多,拿下并州门户,马六不愧主将之职! ………………………………………………………………………… “恭喜贤弟-旗开得胜,马到成功,我已经上书丞相大人,为一众将校请功受赏!” “小小胜利罢了,与萧郎战功相比,根本不值一提,待拿下并州全境,再行请功不迟呢!” …………………………………… 四天之后,萧逸带领大队人马,也来到了上党城,马六带人出城迎接,两人见面之后,不禁相拥大笑,一个高兴自己建功立业,一个高兴兄弟建功立业! 萧逸进城之后,先摆下庆功宴,犒劳一众将校们,记功、赏赐、激励……而后接见投降的官员,好言安抚一番,让他们官复原职,处理上党的政务,最后提审了李升,这种宁死不降之人,或者杀掉,或者重用! “沙场争雄,各凭本领,上党城破,乃是天意,还望将军约束士兵,不要滥杀无辜,在下是杀是剐,悉听尊便吧!” 双方见面之后,李升立而不跪,一脸的坚毅之色,自古忠臣不事二主,他准备为袁氏死节了,如果上坐的不是萧逸,他一句话也懒得说呢! “你是高干的主簿,还是并州主簿,你是袁氏奴才,还是大汉臣子,死前说个明白吧,墓碑上也好留下记载!” 萧逸淡淡一笑,对这种死心眼的人,武力胁迫、好言收买都没有,必须以理服人,打破他心中的信念,自己正好善于此道! “这个嘛……在下是并州主簿,更是大汉臣子,无论生死,皆是如此!” 李升略一犹豫,做出了正确选择,曹、袁双雄对峙,杀的血流成河,可是从法统来说,双方都是大汉臣子,效忠刘氏天子,如果承认是袁氏奴才,那就是乱臣贼子了! 对方说的明白,这要刻在墓碑上,李升不怕死,也不贪富贵,可是爱惜名声,背个‘贼子’的骂名,那比死还难受呢! “即为大汉臣子,为何帮助袁氏逆贼,对抗朝廷征讨大军?即为并州主簿,见了本大司马,为何不行礼参拜,大汉官员礼数也忘了吗?” 曹营集团优势之一,就是挟天子以令诸侯,占据了政治制高点,此番出兵北伐,小皇帝也下了圣旨,称袁氏为‘逆贼’,因此萧逸底气十足! “并州主簿李升,拜见大司马大人,刚才失礼之处,还请多多见谅……呜呜!” 李升犹豫半响,心中天人交战,最后双膝跪倒,行大礼参拜了,汉室法统大如天,谁也绕不过去的! 人性就是如此,如果站着对话,双方一边高的,谁也不必怕谁,一方若跪下去了,顿时底气全消,再也无法分庭抗礼了,李升积攒了几天的死志,也在逐渐消散中…… “即为汉家臣子,就该效忠朝廷、忠于职守,念你是个无知之人,本大司马也就不怪罪了,立刻走马上任,处理公务去吧!” 说话间,萧逸执笔在手,写了一份文书,让李升代理上党郡守,负责安民理政,再盖上大司马印,任命正式生效了! “卑职领命谢恩,必然忠于职守,不负朝廷重托!” 李升离开时候,都不知迈的那条腿,脑子里一片空白,自己准备死守臣节的,怎么就接受任命了,还有上党太守、两千石高官、佩戴银印红绶,真的很诱人呀? “我为汉相,汉即我也,丞相大人说的话,果然是至理名言呀,做个无冕之王,一样号令天下!” 看着离去的身影,萧逸一阵的得意,接受任命、进入曹营,软磨硬泡之下,还怕人心不归顺吗,自己又得一个人才! “派人查探一下,是谁打开城门,跪地求降的,以‘入京受赏’为名,半路秘密处决掉,没有骨气的叛徒,本大司马不敢用呀!” “诺!” 正文 第五十章壶口关 用兵之道,贵在神速,不给敌人喘息之机,攻克上党郡之后,大军分成三路:张绣统兵两万取西河郡,马六统兵两万取乐平军,萧逸亲领五万主力,攻打并州核心-太原郡,另外吗,让宋宪、魏续领兵一万,驻守在上党城,确保大军后路安全,以及粮道的畅通! 太原郡位于并州中部,治所设在晋阳城,此处是一块盆地,土地肥沃,灌溉便利,农耕比较发达,人口数量众多,占了并州人口一半,称的上繁荣富庶了,高干北逃太原郡,就是想利用这的人力、物力,最后殊死一搏! 萧逸统兵北上,必须打破晋阳城,占领太原郡,才能统治整个并州,不过吗,此事很困难的,晋阳城池高大,易守难攻不说,要想进入太原郡,先要对付一只拦路虎--壶口关! 壶口关位于上党、太原两郡交界处,地形复杂,山岭纵横,北有百谷山,南有双龙山,中间一座大山谷,形状犹如水壶,肚大、脖细、口小……最窄处不足一百步,关卡设在壶口位置,因此得名‘壶口关’,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高干逃回晋阳城后,尽起太原郡兵马,共计三万余人,就驻守壶口关上,准备了大量的军械、粮草、滚木、擂石,准备依托有利地形,再与曹军决一死战! 与此同时,雁门郡守将-夏昭,带领两万人马来援,驻扎在百谷山、双龙山,还修筑两座大寨,与壶口关形成鼎足之势,遥相呼应、彼此支援,这些将士驻守边疆,常年与游牧民族厮杀,战斗力十分强悍! “嗒!-嗒!-嗒!” 萧逸统兵北进,因为山路难行,八天才到达壶口关,安营扎寨、修筑壁垒之后,带着贾诩、逢纪、曹丕……以及百余名亲兵,纵马登上一处高坡,亲自观察情况! 放眼看去,群山峻岭,一望无际,悬崖绝壁,随处可见,除了中间的山谷,根本无路可行,壶口关就像一把铁索,牢牢的锁住了通道,想要打破它,不知要流多少血,牺牲多少性命呢? “壶口关、雁门关、马邑城号称‘并州三大要塞’,地形地貌,各有不同,仅以险要而论,壶口关堪称第一! 袁氏称霸河北以后,为了统治并州,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重修过壶口关,防御齐全,坚不可摧,一点漏洞也没有,只要粮草、军械充足,可挡百万雄师!” 逢纪辅佐袁氏多年,对于并州城池相当了解,至于这座壶口关吗,建造者有一句留言:‘欲夺险关,先占两山!’ 做个比喻:壶口关是一把铁锁,百谷山、双龙山,就是两根铁栓,必须拔掉它们,才能攻破关卡,问题是,两座山陡峭崎岖、壁垒重重,又有两万精兵驻守,想拔掉谈何容易呢? “雁门之险在于雄-铜墙铁壁,居高临下,壶口之险在于毒-道路崎岖,人马难行,谷口仅宽百步,大军根本施展不开,一次最多投入几百人,却要受到三面夹击,这样的‘添油打法’,纵然是百万雄兵,也要消耗干净了! 攻山也无胜算,壁垒重重,重兵防守,大寨附近的草木,全被砍伐干净了,又引进了山泉水,无论放火烧山,还是重兵围困,全都没有效果的,守山之将好厉害呀!” 萧逸是用兵行家,对于攻关的困难,观察的一清二楚,也盘算了几个办法,又都放弃掉了,不是伤亡太重,就是风险太高,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用为妙! 原来的历史上,袁氏集团溃败之后,高干凭借壶关天险,硬是坚持了一年之久,死死拖住了曹军脚步,最后粮尽援绝,军心浮动,这才弃关逃跑,死于路途中的! 一年多的鏖战,要死多少将士,消耗多少粮草,害苦多少百姓呀,这种旷日持久的消耗战,最损耗民族元气了,必须逆转乾坤、速战速决! 贾诩、逢纪、曹丕等人,也在冥思苦想着,如何攻克壶口关,只要此战获胜,并州也就到手了,届时挥师东进,合围冀州之地,河北大局定矣,问题是,如何攻破此关呢? 有人问了,大路条条,四通八达,既然壶口关不好打,绕路不就行了吗,并州方圆上千里,还怕没有路吗……答案是:道路有的,却很难走! 百谷山、双龙山绵延数百里,悬崖绝壁,高不可攀,隔绝了并州南北,要想绕路而行,有两条线路: 一是西行西河郡,进入胡、羌人的草原,向北行军数百里,调头攻打马邑城,自北向南,直取太原郡,只要攻破晋阳城,壶口关就没用了! 二是向东进军,沿着乐平、常山、云中几郡,一直来到塞北草原,经过匈奴人地盘,再调头攻打雁门关,而后进入太原郡…… 两条行军路线,道路遥远、补给困难不说,还要与羌胡、匈奴打交道,弄不好兵戎相见、你死我活,风险实在太高了,还不如攻打壶口关! ………………………………………………………………………………………… “呜!-呜!呜!” “手下败将,无胆鼠辈,可敢出关一战吗?” ………………… 俗话说:有枣没枣打三竿子,就算达不到目的,也能试探一下虚实,安营扎寨第二天,萧逸出兵挑战、高声叫骂,诱惑敌人出关决战! 还别说,叫骂一阵之后,敌人真的应战了,不是关上的高干,而是山上的夏昭,带领一队将士冲下来,在山脚下摆开阵势! 与高干轻率出兵不同,夏昭出战的目的,也是试探一下敌情,至于两座山上,早就做好安排了,可保万无一失! “在下镇守雁门关,久闻‘鬼面萧郎’大名,今日两军对阵,可有胆量一战否,若是不敢交战,立刻退兵回去,送回上党城池!” 夏昭三十出头年纪,身高九尺,虎背熊腰,身披精钢战甲,手提六合大刀,真是威风凛凛,因为他面色蜡黄,剑眉虎目,又骁勇善战,边关将士送一个外号--黄虎! “小小敌将,不知天高地厚,何须大司马出手,待末将上前,斩下他的首级!” 话音未落,大牛提着狼牙棒,直奔对方而去,同样魁梧的身材,同样沉重的兵器,颇有几分相似之感! “荡寇将军-雁门太守-夏昭!” “浮威将军-赤城亭侯-牛威!” 山路崎岖,难以驰骋,二人放弃坐骑,直接步下交锋,互通姓名之后,挥舞兵器战在一处,瞬时间,刀光闪烁,棒影飞舞,尘土飞扬,碎石乱飞…… 两人身大力不亏,都是泰山压顶的路子,兵器分量也沉重,不时碰击在一起,火花四溅,响声如雷,震得人双耳轰鸣,真是上山虎遇到了下山虎,云中龙碰到了雾中龙,好一场龙争虎斗! “好!好!……夏将军威武!” “好!好!……牛将军必胜!” 将士们挥舞旌旗,高声呐喊,为各自的将军助威,不少人看的如痴如醉,这样精彩的厮杀,战场上也难得一见呀! 五十回合、八十回个……转眼一百个回合了,二人不分胜负,下马步战,十分消耗体力,加上盔甲沉重,双方都气喘吁吁,满头大汗了! “盔甲累赘,难以尽兴,敌将可敢卸甲否?” “呵呵!-卸甲就卸甲,谁怕谁呀?” ……………… 打到这个份上,两人都动真火了,脱下沉重头盔、甲胄,仅以单衣遮体,再次猛烈厮杀起来,又是一百回合,依旧不分胜负! “二虎相争,必有一伤,不能再打下去了,鸣金收兵!” 大纛旗下,萧逸立马观战,右手紧扣着弓箭,生怕大牛有闪失,立刻出箭救援,或者找个机会,冷箭射杀敌将算了,可是现在吗,他改变主意了,如此虎将,自当收为己用! “叮!-叮!-叮!” 清脆的钟声响起,两名鏖战许久的武将,同时收回了兵器,对视一眼,抱拳行礼,各自回归本阵,沙场上遇到劲敌,也是人生一大乐趣! 交战过后,众人颇为惊诧,夏昭武艺高强,又精通用兵之道,却是一员良将呢,万幸的是,袁绍用人唯亲,弃良将而用蠢才,如果用夏昭替代高干,掌管并州兵马大权,此番北伐的难度,恐怕提高数倍不止! 同样的,夏昭也是心怀畏惧,关于‘鬼面萧郎’的威名,他的耳朵都磨出茧子了,雁门关外的‘京观’,更是经常看的到,今日一番较量下,一个大牛都难以对付,后面的萧逸如何厉害,也就可想而知了,大汉第一勇士-果然名不虚传! 一番试探之后,双方收兵回营,商议军机,一方誓死守城,寸步不让;一方势在必得,永不言退,究竟谁胜谁负,就看谋略高低、手段如何了! (本章完) 正文 第五十一章袁氏反击,拼死一搏!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就在萧逸受阻壶口关,人马难以推进之时,千里之外的冀州大地上,曹操、袁绍两位人生宿敌,以城池、权势、性命为筹码,展开了一场惊天豪赌,胜者为王,败者贼寇! 不得不说,曹军的战略很成功,先让萧逸出兵并州,吸引袁氏集团的注意力,等到援兵西进,中部空虚之时,再突然发起进攻,打袁军一个措手不及! 短短一个月时间,夏侯、夏侯渊杀入青州境内,夺取了城阳、东莱、北海三郡之地;曹操率领中军主力,也渡过了黄河,攻掠冀州南部城池,袁军节节败退,几乎没有还手之力! 并州告急、青州告急、整个河北告急,请求援兵的军报,雪片般飞往邺城,引起了极大的恐慌,士族门阀、豪强大户纷纷举家北迁,逃往安全的地方,百姓们则躲在家中,烧香拜神,祈求保佑! 到了这一步,河北大厦将倾,上下人心惶惶,官员们纷纷上书,建议放弃老巢邺城,大家逃往幽州一带,暂避曹军的锋芒,而后派遣使者,重礼卑词、请求议和,送一位公子为人质,再割让一些土地也成呀! 出乎意料的是,生死危亡关头,袁绍竟然爆发了,焕发出了当年的勇气,力排众议,非但不逃跑,反而主动出兵,要与曹操决一死战,那个号令十八路诸侯,纵横捭阖的盟主又回来了! 袁绍振作精神,整军迎敌,为了安抚人心,还打开了冀州府库,用粮食赈济百姓,又颁布三条政令: 流言蜚语,动摇人心者-杀! 心怀二志,私通敌营者-杀! 临阵退缩,踌躇不前者-杀! 又让长子-袁潭前往青州,抵挡夏侯兄弟的进攻;次子-袁前往幽州,招募兵马南下救援;再至书外甥-高干,死守壶口关天险,一定拖住萧逸的人马,确保冀州侧翼安全! 兵临城下,将至壕边,则大事去矣,袁绍决定御敌于外,留下审配坚守邺城,自己带着儿子袁尚、谋士郭图,又拼凑了十五万人马,南下扎营在仓亭,准备与曹军决一死战! 这些年来,袁军屡战屡败,精锐折损殆尽,为了筹措十五万人马,袁绍把吃奶劲都用出来了,大将军府内男丁,凡是能动弹的,一律随军出征,包括仆从、马夫、园丁、厨师……又抽调邺城驻军,重金招募流民,好歹把人马凑齐了,训练的时间都没有,直接拉上了战场! 仓亭位于邺城之南,距离一百二十里,东临卫水,西靠鹤山,中间厄守大道,也是袁军最后防线了,此地一旦陷落敌手,邺城等于**人前! ………………………………………………………………………… “仓亭一战,关系河北存亡,必须全力以赴了,不让曹军推进半步!” “曹军远道而来,人马必然疲惫,趁其立足未稳,我军全力出击,或许……” “曹孟德善于用兵,岂会没有防备呢,关键是我军战力,已经大不如前了!” …………………… 深夜,袁军大营-中军帐内,袁绍、袁尚、郭图围坐一起,正在部属兵力,也好对阵曹军人马,可是三人商议半响,也没有个好办法,不停的唉声叹气! 打仗这件事情,即艰难,也简单,无非三个条件:兵精将勇、粮草充足、再加一位英明统帅,就可以横行无忌了,问题是,以上三个条件,袁军一条也不具备! 官渡之战,袁军一败涂地,精锐人马折损殆尽,只剩下老弱病残了,刚招募来的士兵,不是六十岁的,就是十六岁的,连刀枪都握不稳,如何对付曹军虎狼之师呢? 青壮劳力没有了,田地难以耕种,粮食自然不足了,加上曹军派遣商人,大肆的收购物资,弄的河北物价飞涨,米贵如珠,不少地方都饿死人了,军粮也难以凑齐,将士们半饥半饱罢了! 至于统帅方面,袁绍虽然振作精神了,可是一柄折损的宝剑,又能锋利到那去呢,数次口吐鲜血,伤了身体元气,难以肩负兵马重任,不过强行支撑罢了,谁叫袁家三个儿子,一个比一个废物呢! “曹贼善于用兵,麾下将士身经百战,皆为虎狼之师,又有绝世名将为羽翼,无双鬼才做军师,以河北现在的实力,恐怕难以招架了! 再派几批使者,携带重金前往荆州,让刘表火速出兵,背后偷袭许昌城,逼迫曹贼回师救援,否则的话,唇亡齿寒,河北一旦有失,荆州岂能独活? 还有江东、汉中、益州、辽东……全部派去使者,只要有一家诸侯出兵,就能缓解我军压力,曹军粮草不足,拖上一年半载的,师老兵疲也就退走了!” 对于眼前的局势,袁绍看的很清楚,河北风雨飘摇,随时可能颠覆,只能病急乱投医,寄希望于各路诸侯了! “大将军不必苦恼,战场瞬息万变,胜负之事、强弱之态,随时可能逆转的,只要我军上下一心,一定可以击退强敌,确保河北四州无恙!” 郭图好言安慰着,希望袁绍振作精神,当初官渡之战,曹操就是以弱胜强的,这样的事情,他们未尝不可重复一次! “报!-曹营派来一位使者,要求面见大将军,有重要事情通传!” 一名亲兵跑进大帐,单膝下跪行礼,手中托着一份拜帖,上面落款四个字:九江-蒋干! “传令下去,打开营门,请曹军使者进来,礼仪一定要隆重,莫失了河北脸面!” 袁绍接过拜贴,目露疑惑之色,曹操此时派人来,莫非是下战书吗? 穷人喜欢装富,丑人喜欢化妆,同样的,越是心虚之人,越喜欢装腔作势了,传令兵出去后,袁绍梳洗打扮,头戴盘龙盔,身披黄金甲,手握斩将刀,威风凛凛坐在帅案后! 另有上百名武士,身披重甲,手持长刀,排列在大帐左右,摆出一座刀山阵,还有一口大油锅,也放在大帐门外,底下烈焰熊熊,里面油花翻滚,冒出浓浓的热气…… “曹营使者,入账参见大将军!” ……………… “九江-蒋子翼,见过袁大将军-吉祥万安!” 片刻之后,蒋干步伐沉稳、神态从容的走进大帐,对于武士、刀山、油锅,根本视而不见! 蒋干现在混的不错,凭着两行伶俐齿、三寸不烂舌,成为了曹营的特使,四方奔波,游说诸侯,刀山、火海、炮烙、虿盆,什么大场面没见过,一口油锅不在话下! “先生好胆色,不愧使者之职,可惜为奸雄所用了……请上坐饮酒!” “承蒙大将军夸奖了,在下狐假虎威而已,身后有曹营百万雄师,自然胆子大一些!” “百万雄师吗,未免夸大其词了,曹阿瞒派你前来,究竟为了何事,莫非坚城难克、军中粮草不足,准备议和退兵了?” 袁绍话中有话,指出曹军粮草不足,乃是最大一处软肋,暗示自己并不畏惧! “呵呵!……托大将军的鸿福,去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徐、兖、豫、司各州大熟,粮食堆积如山,将士们吃用不完,都开始用来喂马了,反倒是河北各地,听说有饥民闹事呢!” 我家丞相大人念旧,希望在两军阵前,与大将军会晤一番,把酒谈心,追忆往事,略尽朋友之情义!” 蒋干毫不客气,立刻反唇相讥,言语十分气人,最后掏出一封信,乃是曹操的亲笔,既是请柬,也是战书! “旧日好友曹孟德,至书于袁本初麾下,你我少年相识,结为玩伴,青年相助,共进仕途,中年相敬,逐鹿中原,数十年以来,相知相惜、亲如手足,虽然刀兵相见,不伤私人之情,惟愿决战之前,与兄小酌几杯,共叙昔日友情,而后放手一搏,成王败寇,各凭天命……” 袁绍接过书信,反复看了三遍,最后长叹一声,神情十分黯然,自己与曹操即是宿敌,也是几十年的朋友,岂能没有几分情谊呢? 最熟悉的是朋友,最相知的是强敌,两者合而为一,这种奇妙的感觉,言辞无法形容,想到这里,袁绍取过笔墨,给曹操写了一封回信,答应见面之事! “生死大战之前,与故友小酌几杯,也算一段佳话了,既然孟德安排了地点,老夫就定下时间吧,三天之后,两军阵前,把酒言欢,不见不散!”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在下告辞了,回去转告成丞相大人,备下美酒佳肴,等候大将军的大驾!” 蒋干接过书信,起身告辞,在几名侍卫护送下,拍马回归曹军大营! “传令蒋奇将军,三天之内,必须赶到仓亭战场,生死存亡,在此一搏!” 袁绍沉思半响,目视西北方向,目光中出现了一丝希望,如果计策成功,自己也许能逆转局势呢! 正文 第五十二章昔日好友,沙场相见! “呜!--呜!呜!” “咚!--咚!咚!” ……………… 日月如梭,光阴似箭,三天时间,转瞬即至,两位故人约见的日子到了,可以把酒言欢、共叙友情;同样的,两军决战的日子也到了,必然尸积如山、血流成河,上午辰时,双方大营响起了鼓号声,连绵不绝,直冲云霄! 袁军占据了地利,抢占一步来到战场上,在卫水南岸摆下一座‘鱼鳞阵’,旌旗如云,人马如海,盾牌手、长枪手、弓箭手……依次排列,紧紧的聚集一起,又驱使随军民夫,挖掘了三道壕沟,一副全力防守架势! 背水列阵,兵家大忌,一旦战场上失利,全军只能喂鱼鳖了,不过吗,置之死地而后生,这样也能激励士兵,奋勇厮杀,应该说是一招险棋,不到万不得已,统帅绝不会用的,由此可见,袁氏父子真的拼命了! 曹军距离较远,可是行动迅速,布下一座‘十面埋伏阵’,骑兵列阵两翼,步军主力居中,弓箭手放在前排……人员间距拉开,正面十分广阔,犹如一张巨大渔网,落入其中,在劫难逃! 曹军即没挖壕沟,也没设拒马,盾牌手也很少,一副全力进攻的架势,反倒是将士们腰间,全都带着一盘绳子,那是系人头、拴俘虏用的,今日一战,他们势在必得! “奉诏讨贼,曹军必胜!--奉诏讨贼,曹军必胜!” “河北健儿,护我家乡!--河北健儿,护我家乡!” …………………… 两军对阵,齐声呐喊,声音一浪高过一浪,竟然压过了奔腾的河水,这个时候,就看出双方将士不同了: 曹军斗志旺盛,器械精良,全是年轻力壮之辈,一个个目露凶光,犹如下山猛虎一般;再看袁军一方,斗志低落,甲胄不全,老弱病残占了大半,刚一上战场,浑身抖如筛糠,兵器都握不住了,竟然还有吓晕过去的…… 打仗就像下棋,车、马、炮、卒摆好了,下面该老帅出场了,一阵激昂战鼓过后,两军波浪般分开,无数将校的簇拥下,曹操、袁绍来到了阵前,彼此凝视,情绪复杂! 今日相见,先礼后兵,两人内穿重甲,外罩宽袍,浑身鼓鼓囊囊的,不同的是,一个喜欢红色,一个喜欢蓝色! 两军中间位置,搭建了一座凉亭,方圆两丈大小,全部木制结构,因为时间匆忙,装饰略显粗糙,却有一股古朴之气,里面铺了羊皮、摆着坐榻,以供两人见面之用! “嗖!……全军止步,谁也不许靠近,违令者斩!” 按照约定,双方不带将领、亲兵,却可以带一个儿子,曹操、曹植翻身下马,向着凉亭缓缓走去,他们走出十几步之后,袁绍也下马了,三子袁尚紧紧跟随着,两对父子,沙场相见! 与此同时,双方将士紧握兵刃、鸦雀无声,目光凝聚于一处,骑兵们更是长刀出鞘,弓箭上弦,一旦出现了意外,立刻冲过去救援,今日的双方会面,危险更胜鸿门宴! “本初一向可好,小弟这厢有理了……子建见过袁家伯父-万福金安!” “有劳孟德挂念,愚兄还算过得去……线甫见过曹家叔父,身体康健!” 双方见面之后,互相拱手行礼,而后在凉亭入座,以兄弟、叔侄相称呼,犹如通家之好一般,当然了,笑容真诚一点、身体柔和一点,握剑的手再放松一点,那就完美无缺了! 故人约见,把酒言欢,必须有酒菜的,曹植、袁尚都提着食盒,上前摆好之后,执剑侍立一旁,紧盯对方的动作,目光中充满了敌意! “自从洛阳散盟以来,整整十年时间,咱们没有把酒言欢了,今日难得相见,自当坦诚相见、倾吐心事,这些年以来,我一个人很寂寞呀!” “孟德言之有理,咱们所处的位置,有亲人、有部下、有恩人、也有仇人,唯独没有朋友,真是高处不胜寒,寂寞有谁知呢?” 曹操、袁绍对饮一杯美酒,都露出了寂寞之色,猛虎的朋友只能是猛虎,绝不会降低身份,与其他野兽结交的,问题是,一山不容二虎,身为王者,必定孤独! 尤其今日之战,也是最后决战了,消灭人生宿敌,也失去最后的朋友,失败者-人生路尽,万劫不复,胜利者-孤独终老,生不如死! “我们本是好朋友,一起读书学礼、一起骑马打猎、还一起偷过新娘子……为何到了这一步? ”我们本是好朋友,一起迈进仕途、一起辅佐朝廷、一起为国讨贼……因此注定到了这一步! 沙场约见之前,两人准备了许多言语,有互相试探的、有人身攻击的、也有政治辩论的,都想在气势上压倒对方,未战先得三分胜算! 可是见面之后,一切都用不上了,两人互相凝视,都从对方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鬓生白发、颊有皱纹,目光充满了沧桑,昔日的少年好友,已经变成两位老人,争斗了一辈子,得到了很多,失去的更多! 两位少年好友,因为相同的梦想,放弃了友谊,拿起了刀枪,沙场决战,你死我活,这样的人间悲剧,无言以对,无话可说,曹操、袁绍低头饮酒,不再开口说话了,他们怕言语出口,忍不住抱头痛哭起来! 父亲们沉默了,儿子们该出场了,今日一战,不止是曹操、袁尚两个人的事,而是关系两大家族呢,尤其他们带着的儿子,最有希望成为继承人! “朋友情深,犹如手足,和则两利,战则两害,曹叔父何不带兵回去,退回侵略城池,从此以黄河为界,两家分南北而治,即全了朋友之义,又少死许多将士,国安民乐,岂不美哉?” 袁尚上前一步,试图说服奸雄退兵,如今曹强袁弱,决战胜少败多,最好争取一段时间,以河北的人力、物力,修养五年,就能恢复实力了,修养十年,就该自己统兵南下了! “一双朋友之间,的确不好兵戎相见,以免伤了感情,不过吗,天子下诏出兵,身为臣子者,也不能因私而废公,袁伯父可以带三位公子,前往朝廷面君请罪,加上我父亲的帮助,可保全家平安无事,以后居住许昌城中,朋友齐心合力,共同辅佐天子,这才是两全其美呢!” 论起嘴上功夫,曹植更胜一筹,反驳的无懈可击,真按他的办法来,袁氏等于不战而降了,从此软禁许昌城,做一个富家翁罢了! “黄口小儿,胡说八道,河北四州之地,几十万精锐将士,乃是我父一生心血,岂能拱手送人?” “天下土地,皆归汉家,何谈拱手送人呢,另外吗,小弟有些眼拙,只看到一群老弱病残,那有几十万精兵呢,莫非袁兄会撒豆成兵吗?” 袁尚手按宝剑,一脸愤怒之色,曹植露刃出鞘,气势更胜三分,世人皆言,四公子文采风流,却不知他也精通剑法、善于骑射,还在玄甲军中受过特训呢! “呜!呜!……刷!刷!” 两军几十万将士,全盯着小凉亭呢,眼看两位公子手按宝剑,他们也行动起来了,拔出兵刃,号角长鸣,步步向前推进,做好了决战的准备! 还有几十名神射手,弯弓搭箭,稳稳瞄准对方统帅,只要一声令下,立刻痛下杀手! “退下!--不得无礼!” “退下!--擅动者斩!” 曹操、袁绍同时举手,制止了各自的部下,一世人、两朋友,饮完杯中酒,再放手厮杀不迟,至于罢兵议和、友好相处,根本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天下虽大,却容不下两个英雄! “孟德家教甚严,子嗣个个出众,今日一见,名不虚传,真是羡煞愚兄了!” “儿子们不争气,是让人郁闷,儿子们太争气了,却让人伤神呢,这个道理,你我都明白!” “今日之战,在所难免,饮了最后一杯酒,咱们放手一搏吧!” “如画江山,能者居之,无论谁胜谁负,给对方一个葬礼吧!” 曹操,袁绍互视良久,把对方的身影深深刻入心中,最后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带着儿子返回阵营,今日一见,即为永别了! “孟德保重-来世相见,再战沙场!” “本初保重-来世为敌,你死我活!” 两人回到阵营中,一把扯下宽袍,露出里面的重甲、利刃,传令部下将士,擂起战鼓,挥舞旌旗,大决战开始了! nt 记住网址:m. txt下载地址: 手机阅读: 为了方便下次阅读,你可以在顶部"加入书签"记录本次(第五十二章昔日好友,沙场相见!)的阅读记录,下次打开书架即可看到!请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荐本书,兰岚谢谢您的支持!! 正文 第五十三章仓亭大战 上 第53章仓亭大战(上) “咚!--咚!咚!” “杀!--杀!杀!” …………………… 沙场之上-战鼓如雷,喊杀震天,双方大决战开始了,中军大纛的指挥下,曹军将士紧握兵刃、缓缓推进过去,他们首先面对的,就是袁军的三道壕沟! 壕沟宽两丈八尺、深一丈五尺,各长十余里,袁军出动大量民夫,用三天时间挖掘的,因为临近河岸边,有地下水渗透出来,灌满了壕沟底部,即泥泞、又光滑,一旦摔落下去,很难再爬出来了! 袁军把挖出的泥土,全部堆在壕沟内测,形成了坚固的壁垒,居高临下,易守难攻,袁绍排兵布阵,强壮者在前厮杀,老弱者搬运军械,还安排了十几支督战队,手持大刀,来回巡视,见到临阵退缩者-杀无赦! 另外吗,袁军背靠卫水,准备了不少船只,从仓亭大营送来干粮、军械,以供应将士们使用,即省力、又安全,还不用担心水源,真是一举多得了,可以说,袁绍的指挥才能,这次超常发挥了! “弓箭手听令,仰角一尺半,连珠快箭-放!” “嗖!嗖!--杀!杀!” …………………… 一声令下,袁军乱箭齐发,狠狠地盖过去了,曹军人仰马翻,死伤无数,进攻队形也散乱了,另有强壮战兵,站在壕沟边上,平端两丈长矛,准备刺杀翻越者! 面对密集的箭雨,曹军将士没有胆怯,他们不顾伤亡,奋勇向前,冲到有效射程之后,弓箭手拥向前列,以更加密集的箭雨,狠狠地回敬对方,其他将士们,抬着云梯,翻越壕沟,猛冲对方壁垒! 一时间,将士喊杀声、兵刃碰撞声、临死惨叫声……响彻了整个战场,双方数十万人马,就像两头巨型猛兽,怒吼、翻滚、撕咬,每一次撞击过后,必然血花飞溅,尸积如山! “叮!-叮!-叮!” 让人想不到的是,厮杀片刻之后,曹军大阵响起了鸣金声,正在厮杀的将士们,迅速的向后退去,一点也没有恋战,原来这次进攻,只是一个试探罢了,看看袁军虚实如何,结果是一块硬骨头! 曹军退回去后,救治伤员、补充箭矢、调整兵力……一切有条不紊的,不愧是精锐之师,片刻之后,人马整顿完毕,准备发起第二次进攻! “袁军背水列阵,激励士气,十五万人马聚集一起,又有三道壕沟为屏障,想啃下这块硬骨头,恐怕要费一些力气了!” 曹操足智多谋,对战局看的很清楚,要想打败袁军,必须填平壕沟,再用精兵猛冲对方大阵,把袁军赶进卫水中喂鱼! “袁军居高临下,用弓箭射杀我军,必须压制住他们,将士们才能搬土填壕,请丞相下令,动用杀器吧!” 郭嘉站在一辆战车上,一脸的兴奋之色,进攻虽然受挫了,也在预料之中,只要按计划行事,此战有九成胜算! “隆!-隆!-隆!” ……………… 大纛摇动三次,军阵分裂开来,一群壮牛的牵引下,上百辆巨型霹雳车,缓缓的推到了阵前,这是曹军用大半年时间,精心打造出来的,比起官渡之战使用的,体型大了三倍,射程也远了三倍,称得上无双杀器! 弹丸也做了改进,数百斤的巨石,全部打磨成圆球型,上面缠满了粗麻绳,都用火油浸泡过了,抛射之前,用火把点燃,再扔向敌群中,威力无与伦比! “吼!吼!--嘎巴!嘎巴!” “巳时一刻,立五尺之木,投影三尺四寸,估算距离四百八十步……放!” 每一辆霹雳车,配备五十名士兵,皆是虎背熊腰的力士,他们转动绞盘、绷紧绳索,放上巨型弹丸,平均半柱香时间,就能发射一次,射速相当之快了! 另有几名墨家子弟,手持一些奇怪工具,利用太阳的投影,测算着攻击距离,再把数据提供给士兵,用来矫正霹雳车,最大限度杀伤敌人,算是最早的测量员! “嗖!-嗖!-嗖!” 准备就绪之后,士兵们点燃了粗麻绳,而后手持巨锤,狠狠地砸落扳机,顿时间,上百枚巨型石球,带着熊熊烈焰,呼啸着砸了过去,正落在敌方阵地上…… “天降流星火球,曹军肯定有巫师,他们开始用妖法了!” “那是霹雳车,力有上万均,血肉之躯难以抗衡,咱们快点跑吧!” …………………… 打退一次进攻之后,袁军正在欢呼胜利,那想巨石从天而降,砸的鬼哭狼嚎,最可怕的是,火球一滚一大片,只要碰上一点,不是压成肉饼,就是烧成焦炭,顿时死伤无数! 大家都是血肉之躯,谁能不怕死呢,面对可怕的火球,袁军扔下兵刃,转身就往后面跑,想要离开这片地狱,可是等待他们的,却是督战队的大刀! “袁大将军有令,临阵脱逃者死--刷!刷!” 督战队皆是八尺壮汉,一个个心狠手辣,他们赤膊上身,手持鬼头大刀,奋力砍杀逃兵,逼迫他们重回壕沟,反正不死阵前,就死于军法,自己选择吧! 趁着袁军阵脚大乱,在霹雳车的掩护下,曹军发起了进攻,依旧是弓箭手在前,压制对方的箭雨,而后士兵们向前冲锋,除了云梯之外,他们还带着填充物…… 曹军迅速接近了壕沟,把泥土、石块、木柴、稻草……全扔了进去,而后转身就跑,下一队涌上来,接着填充壕沟,如此反复,接连不断,另有大量的民夫,四处收集填充物,再交到前线将士手中,齐心合力,填平壕沟! 众人拾柴火焰高,万军填沟速度快,在曹军将士努力下,半个时辰之后,就填平了几处壕沟,人马不断冲杀过去,接下来,血腥的肉搏战开始了! “杀呀!-奉诏讨贼,曹军必胜!” “冲呀!-坚守防线,一步不退!” ……………… 两军将士纠缠一起,挥舞兵刃,奋勇拼杀,刀砍、枪刺、斧剁、扣眼睛、踢小弟……只要能杀死敌人,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像野兽一样撕咬,杀的尸体堆积,血流成河…… 这个时候,就看出曹军的凶悍了,奋勇向前,有进无退,杀的敌人步步后退,只用了一个时辰,就夺取了第一道壕沟,袁军再不情愿,也只能退守二线了! 接下来,曹军打扫战场,救治伤员,短短两个时辰,就阵亡了数千将士,负伤者超过万人,战斗之惨烈,由此可见一般,同样的,袁军也是死伤惨重,尸体堆积如山! “敌军骁勇善战,不愧是虎狼之师,曹孟德练的一手好兵呀,还有该死的霹雳车,威力巨大,恐吓人心,让我军将士惶恐不安,听说是萧逸设计的,真是阴损到了极点!” 一道壕沟失守,袁军全线动摇,甚至出现了逃兵,袁绍跃马阵前,手持斩将刀,处决了几位退缩的将校,把人头高挂示众,这才稳住了阵脚! “曹军攻势旺盛,我军死伤惨重,恐怕很难支撑了,是否动用伏兵,也好扭转战局呢?” 袁尚从败兵中走出来,浑身沾满了血迹,他负责把守一道壕沟,原想着居高临下,可以坚守一天的,结果短短两个时辰,就让曹军夺走了,真让人不寒而栗! “曹军锐气正盛,兵马没有全部出动,现在动用伏兵,还为时尚早呢,告诉将士们,死守第二道壕沟,谁敢后退半步,全家老小皆斩!” 袁绍沉思片刻,坚定的摇摇头,大战刚刚开始,局势尚未分明,不到最后关头,绝不动用杀招! ……………………………………………………………………………… “杀呀!--奋勇向前,冲过壕沟,把袁军溺死在河中!” “顶住!--大将军有令,谁敢后退半步,满门抄斩,诛灭九族!” …………………… 略做修整之后,曹军再接再厉,猛攻第二道壕沟,过程是一样的,霹雳车砸、弓箭手射、辅兵填壕,战兵贴身肉搏,执刀亡命厮杀! 严酷军法之下,袁军也拼命了,大呼小叫,凭借有利地势,全力杀伤对方士兵,三公子袁尚亲领督战队,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一方势在必得,一方死战不退,那就看谁更坚强了,曹军将领身先士卒,全部厮杀在第一线,反复冲锋,寸土必争,付出一万多人的伤亡,终于在黄昏时分,曹军占领了二道壕沟! 日落黄昏,群鸟归巢,杀出真火的将士们,没有回营休息,而是选择了夜战,比起白天的战斗,无疑更加困难、也更加的血腥呢! (本章完) 正文 第五十四章仓亭大战 下 第54章仓亭大战(下) 秦、汉时期的人们,以粟米为主食,严重缺乏蔬菜、肉类,体内维生素不足,‘夜盲症’十分普遍,在暗黑的环境中,人们的视力极差,甚至看不到东西,因此上,夜战极少发生,不是不想打,而是太难打,误伤的几率太高了! 曹操统兵多年,经验丰富,自然知道夜战的忌讳了,可是袁军挖掘的壕沟,内测高,外侧低,一旦曹军停止进攻,他们必然大举反扑,将士们血战一天的成果,就会彻底丢失掉了! 战局到了这一步,只可进尺,不能退寸,前面就是刀山火海,也得硬着头皮闯一下,夜幕降临之后,曹军非但没有收兵,反而增加了兵力,拼命擂动战鼓,继续猛攻第三道壕沟! “杀呀!-有进无退,血战到底!” “冲呀!-先登之士,重赏千金!” ……………… 困难是用来征服的,既然黑夜难视,那就举火照明,曹军将士一手提兵刃,一手挥舞火把,在战场上亡命厮杀,又在重要地带,堆上了干柴垛子,点燃后照明之用! 人肯努力,老天爷也帮忙,当天晚上,皓月当空,群星璀璨,如水的月光照在战场上,比千万火把还有用呢! 为了振奋士气,曹操亲临前线,就站在一处高坡上,擂鼓助威,指挥战斗,因此上,大小将士奋勇向前,拼命攻打第三道壕沟,即便如此,进展却很缓慢,原因有三: 其一,曹军将士厮杀一整天了,死伤惨重不说,身体也很疲惫,心中斗志高昂,奈何身体无力呀! 其二,袁军背水列阵,无路可退,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十几万士兵,自然拼死抵抗,血战不退了! 其三,夜幕之中,视觉极差,曹军的大杀器-霹雳车,也失去了准头,第三道壕沟临近河岸,地面泥泞不堪,弹丸难以翻滚,杀伤力下降大半! 到了这个份上,只能死打硬拼、以命搏命了,曹军倾巢出动,人马分成了四队,轮番发起猛攻,将领们身先士卒,全都拼杀在第一线,曹操坐镇指挥,见到临阵退缩者,立刻斩首示众,义不敛财,慈不掌兵,这就是战争真谛! 战场上-星火点点,喊杀震天,曹军犹如一张巨网,四面八方,不断缩紧;袁军则是一条大鱼,上下翻滚,拼命挣扎,究竟一网打尽,还是鱼死网破,就看各自本领了! 进攻、反攻、再进攻、再反攻……双方反复拉锯,死伤不计其数,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厮杀到了后半夜,两军皆以疲惫不堪,这个时候,就看出曹军的强悍了! 战兵们冲锋在前,视力好一些的,挥舞兵器,亡命厮杀,甚至以命换命;视力不好的人,就匍匐在地上,用手四处乱摸,曹军装备精良,穿的是牛皮靴,袁军仓促上阵,布鞋、草鞋、光脚者众多,摸到不是牛皮靴的,曹军士兵挥刀就砍,不死不休! 辅兵跟在后面,负责填充壕沟,黑夜之中,搬运不便,有什么用什么,石块、泥土、稻草、木柴……甚至死人、死马,统统的扔了进去,硬是用血肉填平了几处壕沟! “万胜!-万胜!-曹军万胜!” 一夜血战,一夜拼杀,到了黎明时分,付出巨大伤亡之后,曹军终于占领了壕沟,将士们迎着朝阳,挥舞兵刃,呼喊之声,惊天动地,到了这一步,胜利触手可及了! 反观袁军一方,将士死伤惨重,余者退到了卫水边,哭天喊地,队形混乱,基本丧失了战斗力,只要对方冲压过来,他们就得跳河喂鱼了! “苍天保佑,生死存亡,胜败输赢,就看最后一搏了,曹阿瞒莫要得意,为兄还有一张底牌呢!” 卫水河边,袁绍手持宝刀,浑身浴血,形象极为狼狈,可是一双眼睛中,没有战败者的沮丧,反而充满了希望,只要计划顺利,自己还有翻盘的机会! 这次仓亭大战,袁绍背水列阵,不是用兵失误,而是大有用意的,一是激励士兵,奋勇拼杀,二是效仿韩信,死地求活! 汉高祖三年,大将军韩信统领一万多人,自关中出发攻打赵国,与二十万赵兵相遇井陉关,此时敌众我寡,地势不利,汉军胜算极为微小! 韩信于是分兵两路,一军背水列阵,与赵军正面厮杀,而且步步后退,抛弃旗帜、军械,引诱赵军倾巢出动,汉军无路可退了,只能奋勇杀敌,以一当十! 与此同时,另一支汉军两千骑,突然冲进赵军大营,拔掉里面的旗帜,换上汉军的红旗,赵兵大营失守,军心大乱,二十万人马顷刻瓦解,主帅也做了俘虏,韩信却一战成名,坐上了‘兵仙’宝座! 袁绍熟读兵书,对于这一典故铭记于心,现在敌强我弱,难以取胜,也想效仿‘兵仙’故智,战胜强大的曹军,背水列阵、三道壕沟……都是诱敌用的,真正的杀招是-蒋奇! 并州局势吃紧,蒋奇带领六万精锐支援,结果走到半路上,又被召唤回来了,对于这支生力军,袁绍没有投入仓亭战场,而是秘密埋伏起来了! 蒋奇接到的军令是:潜伏在战场附近,等到曹军倾巢出动,攻破三道壕沟,得意忘形之时,突然杀进曹军大营,焚烧里面的粮草、帐篷、军械,而后内外夹击,一举消灭曹军主力! 这样的计策,很是高超、很有可行性,也进展很顺利,不过吗,袁绍读过的兵法,曹操可是倒背如流的,兵家之仙再厉害,还不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吗? “点燃浓烟,伏兵尽出,内外夹击,大破曹军,扭转乾坤的时候到了!” 袁绍一声令下,亲兵们点燃三堆篝火,又扑上了湿柴,瞬时间,三股浓烟冲天而起,犹如三条张牙舞爪的恶龙,数十里之外,也看的一清二楚! “隆!-隆!-隆!” 信号发出之后,战场东侧一片密林中,突然涌出一支人马,高举着袁军旗帜,直冲曹军大营,速度奇快无比,正是蒋奇的六万伏兵! 此时曹军倾巢出动,大营里极为空虚,想回援也来不及了,一旦让这支人马杀进去,后路断绝不说,包围圈里的袁军残部,也会起死回生的,前后夹击之下,仓亭大战就要逆转了,北伐之战也会前功尽弃! “大将军神机妙算,伏兵直奔曹营,咱们起死回生了!” “大军前后夹击,杀个落花流水,可报官渡之仇了!” …………………… 袁军步步后退,退到了卫水边上,已经丧失信心了,此时看到一支援军,顿时心花怒放,发出震天欢呼声,可惜他们忘了一句话-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停下!……全军卸甲、换旗,缓步进营,咱们归顺朝廷了!” 谁也没有想到,距离曹营三里之处,蒋奇的人马停下了,而后卸下甲胄、倒持兵刃,放倒袁军旗帜,又竖起一面白旗,慢慢的走向曹营,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按照战场规矩,这叫‘倒戈卸甲,以礼来降!’ 西凉大战之时,蒋奇就归顺萧逸了,又派回袁军大营,成为了一枚暗子,这些年来,蒋奇泄露军情、挑拨离间、暗帮倒忙……什么事都做过了,袁氏一败再败,他是‘功不可没’,现在临阵倒戈,也算功德圆满了! 昨天晚上,蒋奇就准备好了,先用铁血手段,清洗了不愿倒戈者,而后派使者见了曹操,商议倒戈的细节,因此上,曹军大营早有准备,立刻打开营门,迎接降军们进来,美酒美食款待一番! 当然了,曹操心性狡诈,不会轻信任何人,暗中做了两手准备,心腹将领李典、乐进带兵埋伏营中,如果蒋奇是真降,那就一切好说了,如果是诈降,立刻剿灭,一个不留! “万胜!-万胜!-丞相大人万胜!” 突然出现的奇兵,竟然倒戈投降了,曹军士气暴增,步步向前,奋勇厮杀,猛冲敌军的残部,尽数剿灭干净! “蒋奇卑鄙小人,老夫待汝不薄,因何负我,因何负我……噗! 莫大希望,瞬间破灭,袁绍面如死灰,最后喷出一口鲜血,人也昏迷不醒了-河北四州,大事去矣! 援兵倒戈、统帅昏迷,前无去路,后有追兵,十几万袁军彻底崩溃了,战死、踩死、溺死者不计其数,死尸顺流而下,河水都阻塞住了,余者跪地求降,做了曹军的俘虏! 袁氏父子打仗不行,逃跑却有经验,在一队亲兵护卫下,东西冲突,浴血厮杀,最后爬上一艘运粮船,先到仓亭大本营,而后逃回邺城去了…… (本章完) 正文 第五十五章雄狮虽老,威风不减! 一天一夜的惨烈厮杀,仓亭大战终于结束了,曹军大获全胜,斩首五万,俘虏十万,缴获的战马、军械、旗帜、锣鼓……不计其数,打扫战场之时,死尸抛入卫水,数十里河面皆赤,下游河道都阻塞住了,战事惨烈可见一斑! 大战过后,曹军乘胜追击,当天占领了仓亭大营,而后继续北进,一路上摧枯拉朽,没遇到任何抵抗,两天后顺利抵达邺城,屯兵于漳水之畔,形成了泰山压顶之势! 邺城-东西十三里,南北九里,周长四十四里,设有七座城门,四旱三水,交通便利,城内人口众多,城外良田万顷,号称‘河北第一巨邑’,也是袁氏的老巢,只要攻克此城,北伐就成功一半了! 出乎意料的,曹军并没有攻城,仅派出一小队骑兵,侦查骚扰了一番,而后安营扎寨、修筑壁垒、疏通粮道……摆出一副稳扎稳打的架势,这也不算奇怪…… 其一,邺城-城高池深,粮草不缺,防御体系完整,想要攻克下来,绝不是一件容易事,还会付出巨大代价,自然要认真准备一番! 其二,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仓亭大战之中,曹军战死两万,负伤者极多,也算是伤筋动骨了,需要好好的修整一下,还有十几万降兵、俘虏,也要改编过来,收为己用! 考虑以上两点,曹操没急于攻城,而是站稳脚跟、徐徐图之,犹如一条狡猾的巨蟒,慢慢的缩紧身体,让猎物惊恐、窒息、死亡……最后一口吞下! 这一战术很成功,曹军重重围困,邺城陷入绝境中,人心惶惶,一日三惊,百姓们烧香拜神,祈求平安,官员们眉来眼去,私下串联,大家心里清楚,河北即将易主,要保荣华富贵,必须讨好新主子了! 一时之间,大小官员、门阀家主,或是暗传书信,里应外合;或是寻找门路,攀扯关系,一门心思的投靠曹营,至于袁大将军吗,已经贴上了‘罪大恶极,我不认识’的标签! ………………………………………………………………………… 大将军府-寝室中,袁绍双目紧闭,面如死灰,仰躺在虎皮软榻上,浑身一动不动,似乎依旧昏迷不醒,可是急促的呼吸、转动的眼球,证明他已经苏醒了! 逃回邺城之后,袁绍就苏醒了,可是他不愿意睁眼,或者说,他不敢面对事实了,仓亭大战,一败涂地,十五万人马尽殁,还有六万将士倒戈,河北再没可战之兵,已经是大厦将倾了! 河北衰落至此,身为统帅者,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袁绍心如刀绞,恨不得一死了之,可是心痛之余,他也在反思着:自己为什么失败,那里不如曹操呢? 论出身:袁家四世三公,号称天下第一门阀,曹操不过阉丑之后,宦官曹腾的养孙罢了! 论人脉:袁家门生故吏,遍布天下,又有士族集团支持,曹操受人歧视,只能自己努力,去拉拢寒门子弟! 论实力:袁氏轻取河北四州,兵强马壮,钱粮充足,曹操颠沛流离,一城一郡的争夺,家底一直不雄厚,缺少军粮更是常事! 论政治影响…… 论战略位置…… 论个人相貌…… ………………………… 各个方面,反复比较,袁绍都占据上风,强的不止一筹呢,如果说,有一点不如曹操,那就是‘英明果决,善于用人!’ 自己遇到大事,总是好谋无断,以至于错失良机,长安之乱-没有迎接天子,淮南之战-没有救援袁术,官渡之战-没分兵偷袭许昌……简直太多太多了,如果自己抓住一次机会,局势也不至于此呀! 相反的,曹操英明果决,有放手一搏的勇气,屡屡抓住机会,以小搏大、打败了各路强敌,壮大自己的势力,另外吗,他还有得力属下,萧逸统兵征战、郭嘉运筹帷幄、荀、荀攸筹措粮草……自己却没有…… 不是的,自己也有辅佐者,田丰、沮授、逢纪、许攸、颜良、文丑、张、高览、蒋奇、淳于琼……或是神机妙算,或是骁勇善战,比起曹营的文武,一点也不逊色呀,他们那去了呢? 战死沙场、兵败被俘、临阵倒戈……归根结底,都是自己指挥无能,白白断送了河北栋梁,若是田丰、沮授还活着,一定可以运筹帷幄,化解危机的,如果颜良、文丑还在,何愁没有统兵之人? 一将无能,累死千军,老话说的好:绵羊统领的狮子群,打不过狮子统领的羊群,何况曹营集团,是一头雄狮之王,统领着一群狮子呢! “外面情况如何了,曹军是否大举攻城,我军如何应对的,青、幽、并三州有消息吗?” 逃避不是办法,事实必须面对,反思良久之后,袁绍睁开了眼睛,寝室内灯火昏暗、药味扑鼻,旁边侍立三个人:袁尚、郭图、审配! “大将军放宽心,曹军驻扎彰河边上,正在修养战伤,短期内无力攻城,城内全部动员,凭着坚固防御,可保万无一失! 青、并两州尚在激战中,我军严防死守,敌军寸步难行,至于幽州方面吗,二公子招募了十几万人马,很快南下救援了,届时里应外合,一定大败曹军!” 看到袁绍苏醒过来了,三人长出一口气,悬着的心落下一半,至于汇报的情况,也是报喜不报忧,以免刺激到大将军,病情进一步恶化,郎中们交代过了,再吐一次血,神仙来了也没辙! 真实的情况是,曹军虽没攻城,却不断的出兵骚扰,消耗守军的精神、体力,青州、并州的求援信使,一天能来五六批,全是十万火急的,至于二公子袁吗,听说收拾金银珠宝,逃到幽州边界处,再迈一步就出长城了! 城内人心惶惶,不断有人出逃,甚至去投奔曹营,仅仅两天时间,就搜查了几十封密信,都是门阀家主勾结曹军的,只是投鼠忌器之下,审配、郭图不敢处置罢了! “河北四州,风雨飘摇,袁氏的生死存亡,就拜托两位先生了,一定要死守邺城,等待援军赶来,进而扭转局势! 各家士族门阀,出钱出力,死守城池,谁敢不听号令,立刻痛下杀手,到了这一步,就不必顾忌什么了,万事有老夫承担着!”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到了最后关头,袁绍总算醒悟了,把军政大权交给两位谋士! “大将军安心修养吧,我们身为袁氏之臣,死做袁氏之鬼,纵然粉身碎骨,也要死守邺城,这就组织人手,加固城防去,不让曹军前进一步!“ 论起谋略能力,审配、郭图比不上田丰、沮授,可说到忠心耿耿,却是毫不逊色,事实也证明,他们都实践了诺言! ……………………………………………………………………………… “哎!……呼!呼!” 两位谋士走后,寝室剩下袁氏父子了,面面相觑,唉声叹气,河北局势危机,他们是最心急的了,却没有良策应对,事到如今,只能报最好的希望,同时做最坏的打算了! 袁绍心里清楚,自己口吐鲜血、元气大伤,就算能活下去,也无力主持大事了,必须选择一个继承人,对外统兵御敌,对内安抚人心,三子袁尚聪明乖巧,又有英雄之表,算是合适人选了,不过吗,以他的个人能力,能带领河北走出困境吗? “父亲不必苦恼,孩儿有一个无双良策,定能击退曹军,转危为安,确保河北四州无恙! 最近几天,匈奴、乌丸、鲜卑、辽东四镇使者,偷偷的会见了孩儿,他们愿意出兵南下,一起对付曹军人马,只要事成之后,赠送一些金银财宝、娇嫩美女,再割让边界几郡城池……啪!啪!” 袁尚凑近软榻边,低声诉说计策,正在眉飞色舞之时,一连挨了两大巴掌,打的他头昏脑胀、双颊火红,一头栽倒地上了! “袁氏四世三公、门阀之首,为父又是大将军,堂堂正正的汉臣,岂能勾结胡虏之辈,进而引狼入室呢? 你这个忤逆之子、不孝之子,袁氏一族的败类,速速的滚出去,再也不要见我了,汉家城池绝不与人……滚呀!” 出手的正是袁绍,从榻上一跃而起,气的须发皆张,一边痛骂袁尚是败类、引狼入室,一边乱摸兵刃,可惜没有摸到,否则非拔刀杀人不可! 袁绍嫉妒成性、优柔寡断、不识良才、还耳根子软……有很多的缺陷,可是内心之中,一直以汉家贵胄自居,坚守道德底线,那怕白刃临头了,他也不会勾结胡虏、败坏袁氏门风! 不止是袁绍,其他诸侯曹操、孙权、刘备、张鲁,乃至窝囊的刘璋、刘表,在民族大义上,都是不含糊的,那怕兵败身亡了,也不找外族人帮忙! 原来的历史上,东吴讨伐山越、西蜀征讨南蛮、北魏出兵匈奴、乌丸、鲜卑……都是民族大义的体现,汉家诸侯之间,打死打生没关系,毕竟都是自家人,外族人谁敢伸爪子,没的说,兄弟齐心合力,先把敌人打出去! “父亲大人息怒!父亲大人息怒……孩儿这就告退……嗖!” 袁尚身为爱子,自幼娇生惯养,从来没挨过一指头,这次真被父亲吓到了,躲过一只茶杯之后,连滚带爬的出去了,他实在想不明白,勾结胡虏又如何,总比掉脑袋强吧? “老夫一世英雄,不曾屈服于人,怎生出一个软骨头呀,河北四州基业,决不能传给忤逆之子,来人呀,速速派出使者,让大公子回到邺城,继承家主之位……咳!咳!” 寝室之内,袁绍大呼小叫,如同一头发疯的老狮子,齿牙虽钝,威风不减,誓死不做卖国贼! 正文 第五十六章仙鹤顶上红,最毒是人心! “父亲勃然大怒,要废黜我的储位,召唤大哥回邺城,这如何是好?” “大哥性刚好杀,又与我素来不睦,一旦成为大将军,必然痛下杀手,一切都完蛋了!” …………………………… 深夜-大将军府后宅,袁尚坐在寝室中,抱着一个酒坛子,时而自言自语、愁眉不展,时而仰头狂饮、痛哭流滴,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不过吗,他担心的不是曹军围城,而是祸起萧墙! 袁氏一门三子,次子袁煕出身卑微,乃是庶出之子,又负过‘重伤’,无法繁衍子嗣,因此丧失了继承权;大公子袁潭、三公子袁尚都是嫡出,可惜同父异母,这些年以来,二人为了继承人位置,明争暗斗,互相怨恨,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袁尚有英雄之表,又是家中幼子,深受父亲的宠爱,加上母亲刘氏貌美,枕头风相当的硬,总是给儿子说好话,久而久之,袁绍招架不住了,内定幼子为继承人,又把长子-袁潭外放青州! 倚仗继承人身份,袁尚飞扬跋扈,目中无人,有功劳就抢夺,有过错就推诿,还梦想成为天下共主,执掌万里江山,真是美出鼻涕泡了,同样的,他也得罪不少人,结了许多仇家! 做梦也没想到,万丈高楼、一脚踩空,因为‘勾结胡虏,引狼入室’之事,袁绍勃然大怒,准备改换继承人,对于袁氏集团来说,这也许是一件好事,可对袁尚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了! 袁尚用小脚趾也能想明白,一旦失去了储位,必然万劫不复,先不说大哥手段毒辣,杀人从不眨眼,就是仇家们的疯狂报复,自己也吃不消呀,届时墙倒众人推、破鼓乱人捶,能留下一具全尸,就算自己烧高香了! “我不能失去储位,不能死无全尸……我还要做大将军,还有娇妻美妾、荣华富贵……呜!呜!” 想到以后的事情,袁尚悲从中来,不禁嚎啕大哭起来,得势狸猫赛猛虎,落架凤凰不如鸡呀! “夜深人静,独饮伤身,三公子何故悲伤呢,属下不才,特来解忧!” 话音未落,黑暗中闪出个人影,一身白衣,神韵潇洒,容貌英俊,略带邪气,正是许久不见的紫木公子! 投奔河北以来,因为献‘玉玺’有功,紫木公子进入大将军府,成为袁尚手下一名门客,又凭着吃喝玩乐、溜须拍马的本领,逐渐成为了心腹人,经常出一些馊主意、坏点子,俨然是袁尚的‘智囊!’ 另外吗,紫木为人低调,不做官、不求名、不逐利,混迹河北好几年了,依旧是一介白身,对于此事,府内众人议论纷纷,有人说他高风亮节、不图富贵,也有人说他明哲保身、躲避仇人! 躲在大将军府中,还没有安全感,紫木公子的仇人,也就可想而知了,绝对是兴风作浪的厉害人物! “父亲要招大哥回邺城,再废黜我的储位,紫木素有谋略,一定给我想想办法,只要渡过此劫,咱们荣辱与共、江山共享!” 看到紫木公子,袁尚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脸的祈求之色,只要能活命,他不顾一切了! “深受公子厚恩,属下无以为报,自当尽心竭力,现有上、中、下三策,究竟何去何从,还请三公子自决!” “生死关头,不顾许多,有办法都说出来吧,只要渡过难关,本公子豁出去了,手刃亲兄又有何妨?” “呵呵!……大公子远在青州,手中握有重兵,根本没办法除掉,何况大祸就在眼前,必须当机立断了,要想死中求活,属下的上策是:效仿楚穆王之事!” 紫木公子抬起一只手,狠狠地落下去,目视袁绍寝室方向,露出一股阴狠之色! “效仿楚穆王之事,你是让我干掉……老天爷爷呀!” 听完上策之后,袁尚目瞪口呆,久久回不过神来,身为袁氏公子,自幼饱读诗书,自然知道楚穆王的典故了! 楚穆王-芈姓、熊氏,名商臣,春秋时期楚成王的太子,性格刚烈,精通武艺,喜欢私蓄死士,是一个很有魄力的人物! 太子过于精明强干了,老爹难免不放心,害怕自己大权旁落,于是乎,楚成王准备废黜太子,另立一个听话的儿子,可惜行事不秘,消息泄露出去了! 面对废黜的危险,商臣不愿坐以待毙,带领死士包围了王宫,逼迫父亲上吊自尽,而后自立为君,这就是楚穆王,即位之后,商臣内修文治,外拓疆土,成为了一代雄主,在位一十二年,最后善终而死,另外吗,他还很会生儿子,春秋五霸之一-楚庄王,就是楚穆王的儿子! 商臣弑父夺位、不忠不孝,绝对是一个忤逆子,不过吗,他励精图治,善待子民,深受楚国百姓的拥护,死后名声也不太差,后人评价说:“子圉篡嫡,商臣杀父,天祸未悔,凭奸自怙!” 紫木公子的上策,包含了两层意思:其一,明白的告诉袁尚,要想死中求活,杀兄没用,必须弑父,只要干掉了袁绍,他就是新的大将军,执掌河北四州之地,再杀掉大哥袁潭,如此永除后患! 其二,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袁尚继位之后,只要励精图治,有所作为,就不怕背骂名了,可以减轻负罪感,再说了,此事十分机密,手脚利索一点,谁又知道真像呢? “以子弑父,大逆不道,何况父亲待我不薄,本公子于心不忍呀,还是说说中、下两策吧?” 沉思片刻,袁尚惶恐的摇摇头,自己贪图富贵,却没有丧心病狂,上策绝不可为! “公子忠孝仁爱,属下佩服万分,既然不想学楚穆王,另有中、下两策,也能保全性命,就是要委屈公子了!” 紫木公子躬身行礼,一副忠心耿耿的样子,可是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了一股讥讽之意,人性有多丑恶,自己太清楚不过了! “中策:甘愿放弃储位,臣服于大公子,从此笑脸相迎,低三下四,再把珍藏的金银珠宝,私宅的娇妻美妾送去赔罪,苦苦哀求一番,或许可免一死!” “大哥心狠手辣,报复心强,一旦成为大将军,绝不会容我的,再说了,堂堂男子汉,岂能以妻子送人,此策不可行!” “下策:放弃荣华富贵,带着妻子远逃草原,从此隐姓埋名,放羊牧马为生,穿皮裘、啃荤腥、说胡语,也可苟活性命,了此一生!” “本公子出身名门,天生富贵,岂能与粗鄙胡人一起,追逐水草而居,何况漠北苦寒之地,每日烧牛粪度日,根本不是人过的日子,下策更不取了!” 听了中、下两策,袁尚一脸的恶心,就像吞了一百只绿头蝇,刚从茅房用餐回来那种,真是生不如死呢,另外吗,他突然感觉到,上策也不是太糟糕,或许可以商议一下! 人性就是如此,不怕一无所有,就怕得到再失去,自己的权势、财宝、美女……岂有拱手让人呢,就是亲大哥也不行,那比杀了袁尚还难受,可是让他亲手弑父,这件事也太难办了,楚穆王的魄力,一般人真没有呀! “大将军决心废储,明日必有行动,三公子上策不忍为,中、下两策不能为,如此迟疑不决,必然大祸临头,属下不忍视之,这就告辞离去,从此浪迹天涯!” 人怕逼、马怕骑,紫木公子转身欲走,名为浪迹天涯,实则逼迫袁尚下决心! “紫木不要走,咱们再商议一下,此事真的难办呀……大将军府侍卫众多,防守严密,恐怕不易行事吧?” 袁尚双拳紧握,满头大汗,似乎犹豫不决,可是言语之中,已经有了默许的意思,既然父子必死其一,那就让父亲先走一步吧! “大将军病重期间,外事托付郭图、审配两位谋士,内事尽归三公子,利用这份特权,调动府内侍卫,换上心腹死士,想来没有问题的! 趁着夜深人静,包围大将军寝室,再送进去一份汤药,让他老人家好好休息吧……明天早晨,灵前继位,您就是新的大将军了,而后收缴兵符、令箭,掌控邺城的局势,如何不从者,统统的杀掉! 得知父亲病逝了,大公子必然奔丧,只等他一进邺城,立刻安排刀斧手,乱刀斩为肉泥,以绝后患,至于城外的曹军吗,师老兵疲,自然退去,再修养上三五年,河北重振雄风,三公子就是天下共主了!” 紫木公子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犹如一只晃尾巴的小恶魔,不断诱惑人下地狱,自从家破人亡之后,他平生最大的乐趣,就是看着别人也家破人亡! 与此同时,他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打开之后,露出一些红色粉末,此物名叫红矾,俗称‘鹤顶红’,剧毒无比,见血封喉,乃是杀人害命的必备之物,深受政治家的喜爱,谁用谁知道呦! “男子汉、大丈夫,要行非常事,必做非常人,为了天下大业,顾不得儿女情长了……传令下去,调集心腹侍卫,包围父亲寝室!” 袁尚盯着,又目视父亲寝室方向,内心反复挣扎,终于痛下决心,政治斗争是无情的,既然你死我活,那就你去死、我来活吧! nt 记住网址:m. txt下载地址: 手机阅读: 为了方便下次阅读,你可以在顶部"加入书签"记录本次(第五十六章仙鹤顶上红,最毒是人心!)的阅读记录,下次打开书架即可看到!请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荐本书,兰岚谢谢您的支持!! 正文 第五十七章可怜袁本初,陨落竟无声 上 “口令:诛灭曹贼!……袁氏永昌!” “末将参见三公子,深夜巡视,有何指示?” “嗯!-尔等值夜辛苦了,全都回去休息吧!” ……………………………… 大将军府内-五步一岗,十步一哨,层层严密防守,还有许多明哨、暗哨、巡逻哨……日夜值守,从不间断,犹如铜墙铁壁一般,别说是奸细、刺客了,就是一只耗子也进不来! 战争期间,防御更严,审配、郭图抽调三千甲兵,驻扎在大将军府四周,还修筑了几道壁垒,可抗千军万马冲击,坚守几个时辰不成问题,这样的守卫之下,可谓万无一失了……除非是:祸起萧墙! 决心弑父之后,袁尚召集了亲兵、门客、死士百余人,就在自己的院落中,举行一场动员大会,陈诉利害关系,又下了一场‘金钱雨’,希望大家齐心合力,辅佐新主上位,做袁氏的‘开国功臣!’ 这些门客、死士们,都是袁尚的私人部属,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堪称生死与共,一旦三公子失势了,他们必然跟着倒霉,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也愿意拼死一搏! 再说了,贵胄之家,素来无情,为了争权夺势,骨肉相残者甚多,远的且不说了,就说两汉王朝的皇帝,一半死于非命,至于下手之人,大都是他们的兄弟、子侄、岳父……如今再死一个大将军,又算得了什么呢? 接下来,众人刺破手臂,喝血酒、发毒誓,愿意效忠三公子,夺取大将军之位,而后内穿软甲,暗藏利刃,以巡夜的名义,直奔袁绍的寝室,沿途守卫纷纷让行,没有一个人怀疑的,更没人敢阻拦了,大将军的守卫事务,本就是三公子负责的! 紫木公子也在队伍中,提着一个檀木食盒,里面是一碗刚熬的汤药,热气腾腾的,具有补血、益气、安神……各种神奇疗效,另外吗,里面加了一点‘东西’,可以让人解脱烦恼、进入永眠! “嗒!-嗒-嗒!” 一行人屏气凝神、快步行走,一连穿过十几道哨卡,顺利来到了寝室外,或者说,用‘寝宫’形容更恰当一些! 袁绍贪图享乐,虽然是个大将军,却过着帝王般的日子,生活十分奢靡,寝室也非同一般,分成主寝、侧寝、用饭室、沐浴室、更衣室……共计十几个空间,犹如一座中型宫殿了,里面雕梁画栋,金碧辉煌,奇珍异宝,不计其数! 寝室里的人不少,宿卫十二人、仆从十二人、侍女八人、美姬四人、传令官一人、报时官一人……全部伺候大将军的,现在却成了麻烦,要想干掉袁绍,这些人一个不能留! “寝室人多眼杂,行事极其不便,咱们要不回去吧,仔细准备一下,明天晚上再来?” 袁家遗传性格之一,就是好谋无断了,都来到寝室门前,就差临门一脚之时,袁尚居然打起退堂鼓了,小脸上满是犹豫之色,进一步,退两步…… 看到三公子如此胆色,众人不禁一阵泄气,这叫什么事呀,大晚上聚集死士,又是喝血酒、又是发毒誓,本想玩一票大的,搏个荣华富贵呢,结果我们拔出刀子,主事人反而犹豫起来,这样的愚蠢货色,真值的效忠吗? “事已至此,有进无退,何况众人聚集一起,难免走漏了风声,明日天色一亮,大将军必有动作,三公子再想行事,可就没有机会了!” 关键时刻,紫木公子走出来,低声劝说着袁尚,不能半途而废,同时示意周围的人,不要再犹豫了,立刻动手吧! “嗖!嗖!……刷!刷!” 百余人皆是亡命徒,为了荣华富贵,这才铤而走险的,到了这一步,就是袁尚想放弃兵变,他们也不答应呀,顿时一拥而上,冲进了寝室里面! 三更时分,寂静无声,寝室里的侍从、丫鬟、美姬……全都昏昏欲睡,死士们下手极快,先用毛巾堵嘴,而后利刃割喉,一点声响也没发出,迅速解决干净了! 十二名侍卫倒没睡觉,可是一点防备也没有,见到有人进来了,还以为三公子巡夜,瞬间都做了刀下鬼! 杀光一众侍从,隐藏好尸体之后,死士们分成两批,一部分换上侍卫服饰,继续的站岗放哨,以免有人闯进来坏事;另一部分手持利刃,强行簇拥着袁尚,来到了内寝门前,袁绍就在里面沉睡,还能听到轻微的鼾声呢! 百里艰难路,已行九十九,最后一小步,难如上青天……站在寝室门外,众人面面相觑的,谁也不敢闯进去,袁绍统治河北多年,猛虎虽老,余威尚存,谁敢杀一位英雄呢? 另外吗,大家都不是傻子,懂得利害关系,现在冲进去,手起刀落,砍下人头,固然是大功一件,也闯下了滔天大祸,等到三公子继位之后,难免秋后算账,干掉杀父仇人呢! 因此上,几十人聚拢门外,却没一个敢冲进去,全用异样的目光,紧紧的盯着袁尚,意思很简单:“里面是你亲爹,由你动手最好了!” “嘶!嘶!……啪!啪!” 二十多年以来,袁尚一直生活在父亲的羽翼下,在他的内心之中,父亲就是一位天神,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真是又尊敬、又畏惧,现在让他冲进去,斩杀心中的天神,难度可想而知了,手软、腿软、心更软…… 咬舌头、抽脸颊、捶心口……各种振作的办法,袁尚全用了一遍,就是鼓不起勇气来,‘弑父’两个字,重如泰山一般,重重的压在心头上,非冷血无情之人,不能为此事也,比如说秦始皇:毒死生身之父,囚禁生身之母,囊杀同母异父之弟……千古一帝,无言可评! “梆!……梆!梆!” 袁尚在犹豫,时间在流逝,一点一点的……五更天到了,玉兔西斜,群星消隐,很快就有人来换岗了,‘弑父夺位’的计划,也就彻底破产了,这些人何去何从呢,总不能告诉袁绍,我们手持利刃,一夜连杀数十人,是为了保护您吧? 袁绍不是傻子,而且比大多数人聪明,知道情况之后,必然大发雷霆,继而痛下杀手,袁尚是他的爱子,最多软禁起来,好好教训一番,至于别人吗,千刀万剐、挫骨扬灰、诛灭九族呀! 想到这里,死士们也打退堂鼓了,逐渐向后挪动脚步,打算逃出大将军府,而后远走高飞,或者投靠曹营去,到了这一步,兵变即将破产,除非有一个人…… “改朝换代之事,的确难下决心,既然三公子不忍下手,就让属下代劳吧!” 生死关头,紫木公子站出来,抽出袁尚的匕首,藏在自己怀中,一把推开了寝室大门……别人有处投奔,自己无路可走! “紫木……你不要杀……哎!” 看到紫木公子进去了,袁尚伸手阻拦,抬到一半又放下了,只是垂头叹息、沉默无语,他突然想起来了,那柄镔铁小匕首,是自己十四岁时候,父亲送的生日礼物,切金断玉、锋利无比! 用自己的匕首,杀死亲生父亲,无论是谁动的手,一个‘弑父’的罪名,袁尚逃脱不掉了! ……………………………………………………………………………………… “呼!……呼!呼!” 寝室里面,袁绍躺在软榻上,盖着一件蚕丝被子,发出阵阵的鼾声,一场仓亭大战下来,消耗他太多心血了,身体十分疲惫,之前喝了一碗安神汤,因此睡得十分香甜,还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在梦境之中,袁绍回到了少年时期,身穿劲服,坐骑骏马,手执弓箭,与袁术、曹操、许攸……一群好朋友,驰骋山野,追逐猎物,玩的好不开心! 可是跑了一会,袁绍发现自己迷路了,误入深山之中,周围白雾弥漫,什么也看不清楚,好朋友们也不见了,只剩自己一个人,东西乱闯,找不到出路,急的他满头大汗,只好停下马来,靠着一颗大树休息! 那想到呢,一条紫色的毒蛇蜿蜒而下,张开大口咬过来,獠牙正中袁绍咽喉,吓得他嗷嗷大叫,顿时惊醒过来了…… “毒蛇!……你是何人,为何在此……紫木?” 袁绍睁开了眼睛,顿时吓了一跳,寝室灯火昏暗,隐约看到一个人,身穿白衣,容貌邪俊,尤其一双细长眼睛,真比毒蛇还毒呢……这个人很眼熟,似乎是儿子的一名门客! “大将军不必惊恐,三公子孝心可嘉,让属下送来一碗汤药,可以安神补脑、帮助睡眠,还请速速服下吧!” 紫木公子面露微笑,打开了随身食盒,端出一碗浓黑的汤药,到了这一步,就是扯耳硬灌,也得让袁绍喝下去了! 正文 第五十八章可怜袁本初,陨落竟无声 下 深更半夜,突然惊醒,头脑昏昏沉沉的,见到有人送来汤药,又是亲儿子指派的,袁绍也没多想什么,接过来准备一饮而尽,那知药碗送到唇边了,袁绍突然醒悟过来……此事不对呀! 袁绍繁礼多仪,生活起居犹如帝王,吃饭叫‘御膳’,走路叫‘起驾’,睡女人也叫‘临幸’……方方面面,极为奢华,似乎不如此高调,不足以体现威仪! 生病吃药也一样的,开出药方之后,精选各种药材,让心腹人来煎熬,汤药熬制好之后,经过数道检验程序,再让两名侍女喝过,确认万无一失了,这才请大将军服用,就连一天喝几次药,几点几时进药,都有明确的规定,一点也不能出错! 可是现在呢,深更半夜-不是用药的时间,盛药的是青瓷碗,而不是白玉碗,周围一个侍女也没有,因为袁尚耽误时间,原本热气腾腾的汤药,也彻底冷却下来了,堂堂的袁大将军,岂能喝一碗冷药呢? “宿卫武士何在、值夜侍女何在……你们这些该死的东西,速速进来服侍老夫!” 心存疑虑,袁绍不肯喝药了,而是大声呼唤起来,身边一个近侍没有,让他有一点心虚呢! “区区一碗汤药,何必劳烦众人呢,属下愿意服侍,请大将军速速服药吧!” 眼看事情有变,紫木公子上前一步,一手抢过了药碗,一手按住袁绍胸口,就准备强行灌下去! “来人呀!……有刺客!……啪嗒!……滋滋!” 袁绍彻底惊醒了,一边呼喊侍卫救援,一边全力抵住药碗,两人奋力推挡之间,药汁泼洒到了地上,冒出一阵的白烟,而且‘滋滋’作响,可见毒性之烈了! “大将军不愿服药,就请领受此物吧,今晚就是您的大限了!” “大胆刺客,安敢谋害老夫,宿卫武士何在……老夫的宝刀呢?” ………………………… 眼看事情败露了,紫木公子拔出匕首,恶狼般扑了过去,目露兴奋之色,能够杀死一位豪杰,让他非常有成就感! 袁绍行伍出身,也有一身武艺的,岂会坐以待毙呢,一边左右躲闪着,一边摸自己的斩将刀,结果来回摸了个空,原来仓亭兵败之后,袁绍心里压力太大了,经常在睡梦中乱摸,侍从们担心伤了他,就偷偷把宝刀拿走了! “刷!刷!……救命呀!快来救命呀!” 以袁绍的武艺,就是赤手空拳,也不会落在下风的,可惜呀,多年的奢侈生活,腐蚀了他的身体,加上有病在身,浑身乏力,行动极为迟缓,连挨了几匕首,鲜血四溅,染红床榻…… 即便如此,强烈的求生欲下,袁绍奋力抵抗着,他认为对方是一名刺客,偷偷的溜进了寝室,只要自己坚持一会,侍卫就会来救援了……可是一柱香过去了,为何不见人影呢? 紫木公子看似小白脸,其实文武双全,家破人亡之后,更是苦练武艺、图谋复仇,此时看准时机,猛地翻到上面,用匕首直刺心窝,想要一击毙命! 匕首刺进了肌肉,鲜血滚滚流出,剧痛的刺激之下,也激发了袁绍的潜力,他死死的顶住匕首,继续大声呼喊,双方陷入了僵持中…… “父亲!-父亲!……紫木快住手……哎!” “三公子忍耐下,很快就过去了,您把耳朵堵上吧!” ……………… 寝室外边,听到父亲的惨叫声,袁尚心痛如绞,几次拔出佩剑,想要冲进去救援,都被死士们阻拦住了,眼看成功在际了,决不能半途而废! 为了安抚住袁尚,他们夺下了宝剑,又扯下两团衣襟,堵住了袁尚的耳朵,还用人墙挡住了寝室大门,同时聆听里面动静,“我们的紫木大爷,您手脚麻利一点呀,马上就要天亮了!” “大将军不要挣扎了,侍卫们早解决干净了,不会有人来救援的,属下也是奉命行事,这柄匕首您认识吧,可是三公子亲赐的呢!” “忤逆之子,弑杀生父,天打雷劈,猪狗不如……畜牲啊!” 儿子的贴身匕首,袁绍自然认识了,那是自己送的生日礼物,却成了要自己老命的凶器,再想到叫喊半天,无人前来救援,袁绍顿时明白了,一下子万念俱灰,身体也没气力了…… 趁此机会,紫木公子双手用力,从左侧第三根肋骨下,把匕首刺进了心脏,鲜血如泉涌出,担心惨叫引来护卫,紫木又拽过蚕丝被子,死死堵住袁绍的口鼻,任由他身体扭曲、手脚抽搐,最后一动不动了! 纵横天下数十年,统领过十八路诸侯,称雄于河北四州,差一点问鼎天下的袁大将军,就这样子陨落了,死的寂静无声、死的惨不忍睹……可悲!可叹! …………………………………………………………………… “恭喜三公子!--执掌河北,称霸天下!” “恭喜三公子!--执掌河北,称霸天下!” 片刻之后,寝室大门打开,一身血迹的紫木走出来,单膝下跪行礼,与此同时,死士们也下跪行礼,一夜惊变,河北易主! “父亲!……父亲呀!……呜呜!” 看着下跪的众人,袁尚呆愣片刻,突然嚎啕大哭起来,撕心裂肺、顿足捶胸……又夹杂一丝欢喜,从今天开始,自己就是大将军了! 杀死了袁绍,事情只成功一半,要想顺利继位,还需要做一些部署,接下来,紫木公子领一部分人,把袁绍衣衫扒掉,用炉灰堵住伤口,清理干净血迹,趁着身体温热,再摆出一个自然姿势,仿佛沉睡中去世一般! 袁尚领着其他人,在寝室翻出了兵符、令箭、大将军金印,而后以父亲的名义,重新布置了府内侍卫,原来的人马全部调走,又调来三千私人部曲,接管了大将军府防务,袁尚又跑到后宅,找亲生母亲刘氏,秘密的交谈了一番…… 天亮以后,袁尚控制住了局势,这才召集河北文武,正式宣布消息:‘大将军操劳过度,以致旧疾复发,昨夜五更时分,突然吐血三升,暴毙而亡了,临死留下遗命:三子袁尚继任大将军,兼领冀州牧!’ “大将军!-魂兮回来,享受羹尝! “大将军呀!-您撒手西去了,我们怎么活呀……呜呜!” ……………… 第二天早晨,大将军府内-高搭灵棚,庄严肃穆,白帆、白旗、白绫……铺天盖地,府内的树木、家具、水井也用白布盖住了,人人披麻戴孝,个个哭天喊地! 袁绍的尸体收拾好了,用一具金丝楠木棺材入殓,就停放在大堂之上,棺材盖紧紧闭合着,周围八名武士,身披铁甲,手持利刃,严禁任何人靠拢,更不许瞻仰遗容! 袁绍的上百名妻妾,跪在大堂东侧,一个个哭的要死要活,尤其是一些小妾们,不乏哭晕过去的,倒不是夫妻感情深厚,而是大将军一死,她们就要集体殉葬了! 河北的文武官员们,跪在大堂西侧,也在大声嚎哭着,而且声泪俱下、浸湿衣襟,比起小妾们还要悲伤,就是自己亲爹死了,估计也就这样了! 官员们一边哭泣着,一边偷偷的打手势、递眼神,激烈的‘交谈’起来,对于袁绍的突然死亡,他们可是疑虑重重呢? 大将军身体强壮,虽说上了点年纪,可是雄风不减,一顿能吃好几碗饭,一夜能睡三四个女人,按照这种情况,再活上二三十年,也不成问题的! 虽说兵败之后、急火攻心,身体有一些疾病,可是郎中们说的清楚,只要小心调理着,十天半月就能康复了,更不会有性命之忧,怎么突然暴毙了呢? 再说了,高级贵族去世后,要以盛装入殓,本姓族人、属下官员……轮流上前瞻仰遗容,这才符合规矩呢,现在的情况是,棺材封闭,武士守卫,要说这里没猫腻,真是鬼也不信呢! 再联想到昨天,袁绍大发雷霆,下令召回长子袁谭,准备改换继承人,结果半夜就暴毙了……种种线索联系下,恐怕又是一场萧墙之祸! “大将军突然暴毙,我等五脏俱焚,恨不能以身代之,同赴九泉之下,不过吗,敌军兵临城下,河北不可一日无主,还请遵照遗命,立三公子为大将军!” 哭嚎半响之后,一名素装妇人站了出来,四旬左右年纪,体态颇为丰满,可谓徐娘半老,风韵犹存,正是大将军夫人-刘氏,也是袁尚的亲生母亲! 对于丈夫的死亡,刘氏也略知一二了,虽然有一些心痛,却也不是太在意,她现在的心思,就是辅佐儿子上位,保住荣华富贵,再把后宅的‘狐狸精’,全部赶进地下殉葬,她可是争风吃醋好久了! “刷!……刷!” 听完刘夫人的话,官员们全停止了哭泣,动作相当整齐,就像训练好的一样,他们都盯着审配、郭图二人,是支持袁尚上位,还是彻查袁绍之死,就看两位谋士态度了! 一时间,大堂内寂静下来,人们都停止了哭泣,等待事情的发展,审配、郭图面色铁青,一会盯着袁绍的棺材,一会盯着烧纸的袁尚,目光游离不定…… 一方面,袁绍对他们恩重如山、赋予重任,如今主公死因不明,他们作为属下的,应该追查到底,报仇雪恨才对! 另一方面,强敌压境,风雨飘摇,真的揭露出真相,难免一场内部火拼,河北集团这艘大船,可就真要沉没了! “刷!……刷!刷!” 与此同时,紫木带领一群亲兵冲进来,人人手持利刃,面露杀伐之气,盯着一群文武官员,今日谁敢反对,就做刀下之鬼! “哎!-属下恭请三公子,继承大将军之位,执掌河北四州!” “属下恭请三公子,继承大将军之位,执掌河北四州!” …………………… 对视一眼之后,审配、郭图还是屈服了,现在就揭露真像,于公于私都没好处,他们一带头跪拜,其余官员也跟风而上,宣示效忠新的大将军! 就这样子,一片哭嚎声中,在武力胁迫下,袁尚接任大将军,兼领冀州牧,成为了河北之主,准确说,只有半个河北,另一半城池已经姓曹了! 正文 第五十九章乱世枭雄,终归尘土! 第59章乱世枭雄,终归尘土! “什么?--昨夜五更,袁绍口吐鲜血,暴毙身亡了?” “一代枭雄袁本初,我的平生劲敌、知心好友,就这样陨落了?” …………………… 漳水岸边-曹军大营,曹操与一群文武重臣,正在商议军机,探讨攻城之策,城内潜伏的细作们,突然送来一份绝密情报:‘袁绍暴毙身亡,其子袁尚继位大将军,兼领冀州牧!’ 手握绝密情报,曹操一连看了三遍,依旧是不敢相信,立刻派遣心腹之人,联系城内有意投诚的官员,详细的打探消息,最后证实:袁绍真的死了,袁尚真的继位了! 确认消息之后,曹操呆坐帅位上,嘴巴大张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心情复杂无比,有高兴、有悲伤,更多的是寂寞! 一方面,袁绍暴毙身亡,河北群龙无首,人心动荡不安,对于曹军北伐大有好处,至于继位的袁尚吗,黄口小儿一个,根本不足为虑了! 另一方面,曹操、袁绍相识多年,即是敌人,也是朋友,惺惺相惜之下,岂能没有哀伤呢,人生宿敌已经陨落了,自己的道路还有多长呢? “袁绍暴毙身亡,河北人心惶惶,我军立刻发起猛攻,一定可以拿下邺城!” “袁尚乳臭未干,即无威望,也无能力,根本镇不住大局,袁军必败无疑了!” …………………………………… 得知袁绍真的死了,曹营文武兴高采烈,还拍手欢呼起来,纷纷主张攻城,一举拿下袁氏老巢,就连郭嘉、程昱两位谋士,也认为此时出兵,可以事半功倍! 只要攻克邺城,生擒了袁尚,河北集团就土崩瓦解了,而后大军继续北伐,犹如秋风扫落叶一般,消灭袁潭、袁煕、高干等残部,一两年时间之内,就可以平定河北了! “乘丧出兵,大不义也,比乃春秋古训,老夫与本初相识多年,彼此感情深厚,岂能趁人之危,让他死不瞑目呢? 派人进邺城吊丧,明白告诉袁尚,安心处理丧事,三七忌日之内,老夫绝不会攻城的,再传令军中将士,对于袁氏出殡队伍,不许阻拦、更不许无礼,违令者--斩!” 曹操力排众议,坚决不肯出兵,即是向世人证明,自己的高风亮节,也告慰袁绍在天之灵,算是全了朋友之义! 另外吗,兵法云:‘哀兵必胜,不可攻也’,袁绍刚刚身亡,河北将士心中悲愤,此时大举攻城,未必是一件好事,不如卖个人情过去,也好拉拢河北人心! 蒋干携带祭品,准备前往邺城吊丧,表达哀痛之情,顺便活动一下,联络河北官员,说服、收买、挖墙脚、做内应……真是一举两得呀! 为了表示哀痛之情,曹操执笔在手,写了一副挽联送进城,就挂在袁绍灵柩前: 上联:生为人杰,死做鬼雄,一缕英灵托日月! 下联:成于天时,败在人谋,满腔热血写春秋! 横批:来世为敌! …………………………………………………………………………………………………… 邺城里面,袁尚现在很忙,不是忙于丧事,也不是忙于掌权,而是忙着杀人,原因也很简单,他的母亲刘氏要杀人! 刘氏出身名门,花容月貌,可惜是个醋坛子,心性更是毒辣,袁绍一向喜欢酒色,难免的沾花惹草、处处留情了,光是有名分的妻妾,就多达一百多人呢,随意采摘的野花,更是不计其数! 袁绍活着时候,与小妾们夜夜笙歌、寻欢作乐,刘氏年老色衰,逐渐受到了冷落,真是恨得牙长三寸,却又无可奈何,现在袁绍一命呜呼了,小妾们没了靠山,自然要秋后算账了! 按照规矩,袁绍身亡之后,凡是没生育的小妾,全部入陵墓殉葬的,可是刘氏嫉妒成性,一天也等不下去,利用执掌后宅的权利,把一百多名妾室,不管是否生育过,全部乱棍打死了! 又担心她们到了阴间,继续的勾引袁绍,干脆剃其发、毁其面、焚其尸,又请来巫师做法,把骨灰镇压水井之下,让她们变成孤魂野鬼,永世不得翻身,其心性之恶毒,人人闻之变色! 问题是,袁绍繁礼多仪,对女人也很挑剔,凡是他收纳的妾室,没一个出身简单的,不是文官的女儿,就是武将的妹妹,皆是大家闺秀出身,后台一个比一个硬! 刘氏手段残暴,虐杀了上百位小妾,消息传出之后,她们的父亲、兄弟们,岂会善罢甘休呢,或是文武官员,或是门阀家主,一旦联合起来闹事,恐怕大将军府也招架不住! 火烧眉毛,先顾眼前吧,袁尚放下了丧事,忙着对付小妾的家属们,他的办法与母亲一样,既然杀人了,那就杀到底吧,全都杀光了,也就没人复仇了! 一时间,邺城内铁骑四出,挨家查抄,凡是小妾们的亲属,不论官职高低,一律满门抄斩,只杀的人头滚滚,血雨腥风,丧命者多达数千人,其中不乏效忠袁氏的官员! 袁绍暴毙之后,上下人心惶惶,本就局势不稳了,袁尚刚刚上位,不以恩德拉拢人心,反而实行白色恐怖,顿时大失人心,许多的人想投效曹营了,效忠书、泄密信不断送出…… 杀人立威之后,袁尚开始办理丧事了,按照汉家规矩:应该七天一次,请法师超度亡魂,共计七七四十九天,如果是战争期间,可以减少一半,而且曹操也答应了,祭日之间不会攻城! 不过吗,袁尚等不了二十一天,七天也不行的,自从父亲暴毙之后,他是昼夜不安、噩梦连连,总是梦到父亲浑身鲜血,前来找他索命了,有时还带着小妾们,一起组团来吓唬他…… ………………………………………………………………………………………………… 生时游国都,死没弃中野, 朝发高堂上,暮宿黄泉下, 白日入虞渊,悬车息驷马, 造化虽神明,安能复存我, 形容稍歇灭,齿发行当堕, 自古皆有然,谁能离此者? ……………………………… 心惊肉跳的日子,袁尚实在熬不住,草草的祭祀一番,三天后就举行葬礼了,一队人马抬着袁绍的棺椁,唱着悲伤的挽歌,走出了邺城大门…… 袁尚自然不敢出城了,只在城墙上遥拜几下,就回去继续杀人了,至于送殡的队伍,由谋士郭图带领着,来到城东一处高坡上,挖掘坟坑、安放棺椁、立起石碑…… 因为事出仓促,陵墓修的很简陋,葬坑很浅、封土很低、陪葬品很少……只有一块青石墓碑,上面刻着:汉故大将军袁本初之墓,反倒是殉葬者,一下子杀掉不少,白骨累累,皆是冤魂…… 袁绍出身士族,少年崛起,步入仕途,中年得志,叱咤风云,享受荣华富贵,拥有娇妻美妾,生前风光不可一世,万万没想到,死后葬礼草率,坟墓寒酸至极,就是到了阴曹地府,也丢人抬不起头来,真是一把辛酸泪呀! 曹军将士接到军令,没有阻拦送葬队伍,反而主动躬身行礼,以示哀悼之意,趁着这个机会,一些人脱离了送葬队伍,消失在茫茫荒野中…… 离开的都是信使,一部分人前往青州,请大公子袁潭回来奔丧,袁尚放心不下大哥,想把他骗回邺城,夺其手中兵权,再来一次‘大义灭亲’,反正亲爹都杀了,也不在乎多杀一个哥哥! 另一部分前往幽州,请二公子袁熙召集兵马,火速的救援邺城,顺便联系一下匈奴、乌丸、鲜卑、辽东四郡,请求他们出兵帮忙,至于条件吗,一切都好商量的,而领队的使者,就是紫木公子! 紫木公子杀掉袁绍,又带兵威慑文武官员,扶持袁尚上位大将军,可谓是第一功臣,不过吗,他也是袁尚的‘杀父仇人’,知道太多的秘密了,以三公子的卑鄙人品,随时会杀人灭口! 袁尚不是傻子,紫木公子更加聪明、也更加狠毒,眼看局势不好了,玩了个‘金蝉脱壳’,以请求救兵为名,顺势逃离了邺城,带着心腹大肠管家、侍女玲玲,一路投奔幽州去了…… 关于使者出城的事,曹操心知肚明,却大方的放行了,道理也很简单,袁潭、袁煕、高干割据一方,就算曹军攻克邺城,还要继续北伐,寻找三部人马决战,路途遥远、补给困难,胜负还不好说呢! 不如‘围点打援’,以邺城为诱饵,吸引青、幽两州人马前来,进而一一消灭掉,可比劳师远征轻松多了,至于并州0高干吗,萧逸会解决干净的,不用自己费心了! 曹操还带着文武重臣,来到了袁绍的坟前,以‘太牢’隆重祭祀一番,又亲写了一篇祭文,在坟前焚化了,至于上面写什么,谁也不知道了…… 祭祀完毕之后,曹操调动三万将士,每人负土一担,覆盖在袁绍坟墓上,使之成为一座大冢,又让随军工匠们,雕刻了石人、石马、石虎……数十对之多,放置在墓道两旁,也让袁绍有一些面子--乱世枭雄,终归尘土! (本章完) 正文 第六十章偷袭失败,再思良策! 第60章偷袭失败,再思良策! “二鬼拍门、无常过桥--这招摔的漂亮!” “饿虎掏心、野马分鬃--巾帼不让须眉呀!” ………………………… 壶口关外一处平地上,萧逸头戴紫金冠、身披百花袍,盘坐在羊皮软榻上,慢慢的品尝美酒,赵雨、稻香依偎左右,一个喂水果,一个喂肉脯,殷勤服侍着,数十名玄甲武士,执刀团团护卫,另有两名妙龄女兵,正在抵角为乐,赢得阵阵喝彩! 抵角又名‘素舞’,是一种类似摔跤的游戏,秦、汉时期非常盛行,三丈大小的圆圈内,两名大力士-短布兜裆,赤膊上身,互相比较力量,一方将对手扳倒、或者推出圈外为胜利! 双方交手之时,不可抓腰部以下,不许揪头发、耳朵,不可以拧、打、踢、蹬,否则罚出场外,选手不仅要有气力,还要有熟练的技巧,可分成推、摔、拉、闪、按、拌……千变万化,防不胜防! 若干年以后,日本‘谴唐使’来到中国,偷学了一些皮毛技巧,传回岛国之后,改名为‘相扑’,反成了他们的国粹,真是厚颜无耻,特此声明一下,这种运动叫‘抵角’,是中国人玩剩下的游戏,日本人的属于盗版! 将士们精力充沛,无处发泄,经常以‘抵角’为乐,还组织大规模比赛呢,可是女人玩这游戏的,那就绝无仅有了,两名女选手身材高挑,容貌美艳,乃是赵雨的贴身护卫,也是‘娘子军’的成员! 女子选手上场,不能袒胸露乳,以免有伤风化,可是为了行动方便,她们穿的也很清凉,短衣短裤的,露出雪白的胳膊、大腿、细腰……十分的赏心悦目! 女人打到激烈处,也就不管规矩了,什么抓奶手、撩阴腿、猴子偷桃……全都用出来了,上下翻滚、娇斥不断,比男人还要野蛮呢! 萧逸身为大司马,肩负统军重任,不好好的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反而一边喝着小酒,一边看女人摔跤,实在有些不合适的,倒不是他诚心堕落,而是有苦难言呀! 大军来到壶口关,已经二十多天了,袁军依托有利地形,坚守‘一关两山’,防线稳如磐石,曹军数次试探进攻,因为队形无法展开,皆以失败告终了,萧逸不愿浪费兵力,只能另想对策了! 明攻不行,那就暗渡,萧逸派出了‘掘子军’,试图挖一条地道进关,从背后偷袭袁军,结果三天之后,黄鼠一脸沮丧的回来了,壶口关下皆是岩石,弟兄们难以下手,要想挖地道进去,起码需要一两年时间呢! 明攻暗渡都不行,只能诱敌出关,再以野战取胜了,军中将校轮番上阵,日夜挑战不停,喷子手-祢衡也上去了,站在关下骂了三天,把敌人的女性亲属慰问了十八编,可惜一点作用也没有! 吃一堑,长一智,经过上党之败后,高干吸取了教训,坚守壶口关,打死不出战,为了表示决心,他挂出了十块免战牌,以及一只大乌龟,明确告诉曹军,自己就是装乌龟了! 各种办法皆用尽,敌人就是不出关,无奈之下,萧逸只好亲自出马了,在关下摆设了酒宴,左拥右抱,吃喝玩乐,顺便看美女抵角,这么做有两层用意: 一是羞辱守关袁军,两个妙龄少女,尚且身怀勇武,敢于格斗较量,堂堂的八尺男儿,竟然没胆量迎战,这是多大的耻辱呀,希望他们知耻后勇,赶快出来决一死战! 二是瞒天过海,寻找战机,萧逸每天吃喝玩乐,不思进取,久而久之,袁军就会麻痹大意了,曹军才有机会下手! “高干的乌龟神功,已经炉火纯青了,这是准备一缩到底,真让人佩服呀!” 吃喝玩乐一天,敌军依旧不出,眼看日落西山了,萧逸起身回营,演了好几天戏,他们也该准备好了吧? …………………………………………………………………………………… “末将参见大司马,六千丹阳将士,已经饱餐战饭、集结待命,天黑就可以出发了!” 曹军大营-中军帐内,张郃、高览身穿黑色劲装,手提二尺短刀,背着坚韧绳索,一脸的兴奋之色! 另有六千丹阳兵,同样身穿黑衣,墨汁抹脸,带着短刀、弓箭、绳索、滑落、铁爪……之类登山物品,已经列队完毕了! 自古丹阳出精兵,他们生于大山之中,与豺狼虎豹为伍,练就了一身好本领,尤其善于山地作战,跋山涉水,如履平地,只要猴子能到的地方,他们就能爬上去,而且作战勇敢,悍不畏死! 今天晚上,张郃、高览各带三千人马,在夜色的掩护下,偷袭百谷山、双龙山的袁军大营,只要他们一得手,萧逸就会大举进兵,一鼓作气拿下壶口关! “夜袭敌营,危险重重,夏昭善于用兵,必然戒备森严,你们若是得手了,自然是大功一件,若是遇到危险,立刻撤下来,本大司马绝不责罚!” 萧逸也是没办法了,才会派兵深夜偷袭,至于能否成功,就看老天爷的意思了! “请大司马放心,深夜偷袭,鬼神莫测,我们加倍小心,一定能攻克敌营,只要百谷山、双龙山到手,攻取壶口关易如反掌!” 张郃、高览抱拳行礼,带着六千将士出发了,有这样一位通情达理的统帅,他们更要拼死尽力了! 队伍出发之后,萧逸站在一处高破上,等待夜袭的结果,此战关系重大,他本想亲自领兵的,奈何众将拼死反对,宝剑都压在脖子上了,差点弄出人命来,只好另选他人了! “杀呀!--攻克壁垒,杀敌立功!” “顶住!--死守大营,一步不退!” …………………… 三更时分,双龙山响起了喊杀声,战鼓隆隆,惊天动地,紧接着,百谷山也沸腾了,火光冲天,厮杀不断…… 听到了喊杀声,萧逸露出一丝忧色,按照偷袭计划,四更天才会行动,现在突然的提前了,恐怕是队伍暴露行踪,让袁军士兵发现了! 果然的,一番沸腾之后,战鼓越来越弱,应该是偷袭失败了,到了五更天,火光也逐渐熄灭了…… “典韦、于禁领两支人马,前去接应攻山的弟兄,不要与敌恋战,安全退下就好!” “诺!-末将领命!” 明攻、暗渡、偷袭……全都没能成功,要想攻克壶口关,必须另寻良策了,天下没有不破之关,不信找不到漏洞了! ……………………………………………………………………………… “末将们攻山失败,还折了许多弟兄,请大司马治罪,虽死而无怨!” 天亮以后,张郃、高览回来了,满脸羞愧之色,浑身血迹斑斑的,还负了几处战伤,双膝跪在帐外请罪! 夏昭防御森严、密布哨卡,丹阳兵刚到半山腰,就让敌军暗哨发现了,张郃、高览拼尽全力,几次猛攻敌营,奈何地势不利,全都被打下来了,为了避免更多伤亡,只好收兵回营了! “胜败乃兵家常事,二位将军不必自责,咱们重整旗鼓,来日再战必胜之,届时你们仍是先锋官!” 对于此番偷袭,本就没有必胜把握,就是萧逸亲自前往,也难免铩羽而归,更何况他人呢! 接下来,萧逸设下酒宴,为张郃、高览二人压惊,又取来自己的两件战袍,分别给他们披上了,感动得二人热泪盈眶,愿意誓死跟随大司马! 酒宴之后,萧逸取出材料,按照侦察的情况,连夜制作一座沙盘,把壶口关、双龙山、百谷山的地势,全都标记出来…… “启禀大司马,末将有一事禀报,对于攻克壶口关,或许有一些用处!” 第二天早晨,萧逸对着沙盘苦思呢,张郃突然来求见了,身后还带着一名伤兵,浑身污秽,像个小泥猴…… 伤兵名叫苏鹏,本是丹阳兵一员,昨夜偷袭失败,他与大队人马失散了,黑灯瞎火走错方向,竟然摸到双龙山后面去了…… 一直到天光放亮,苏鹏才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迷路了,还来到一处悬崖绝壁上,下面就是壶口关,而后他调整方向,一路摸索回到大营,把情况禀告上去! “双龙山后一处绝壁、下面就是壶口关……那里有没有道路,悬崖又有多高,速速说清楚!” 弄清情况之后,萧逸一脸的惊喜,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呀! “启禀大司马,悬崖无路可行,而且崖面光滑,寸草不生,就是猿猴也上不去,距离下面的壶口关,起码二三百丈高,犹如利剑般高耸呢!” 苏鹏装着胆子,慢慢爬到沙盘旁,观察一会之后,小心指出悬崖位置,他是大山的孩子,绝不会认错的! “悬崖绝壁,二三百丈,光滑如镜,无路可行,的确有一点难度……下面就是壶口关!” 萧逸盯着沙盘,心中沉思良久,最后露出了一丝笑意,这样的悬崖绝壁,凡人的确爬不下去,不过吗,自己可以飞下去~~ “来人呀,赏赐苏鹏黄金百两、绸缎五十匹、官升两级,再赐一名歌姬为妻,他这次立大功了!” (本章完) 正文 六十一章飞天梦想--降落伞! 第976章六十一章飞天梦想--降落伞! 千百年来,人类仰望苍穹,一直有‘飞天’的梦想,还做过各种尝试:有人手绑鸟翼,逆风跳崖-摔死了;有人服用金丹,白日飞升-中毒死了;还有人抱着爆竹,点火冲天--这个笨死了! 萧逸是三流穿越者,没有任何作弊法器,自然不会飞翔了,两汉时期的科学技术,也制造不出飞行仪器,因此飞天的梦想,只能留给后人了,不过吗,玩一次自由落体运动,还是没问题的,只需要一件工具--降落伞! “体重一百四十斤,加负重四十斤,山崖高度九百米,风力三、四级,自由加速度计算……伞体呈椭圆型,方圆两丈大小,八根牵引绳索……理论上差不多了!” 萧逸上大学时,受到一位漂亮学姐忽悠,参加了‘手工课外小组’,其中就有制作降落伞,虽说过去很多年了,基本流程还记得住,当即取出笔墨、标尺,画了一副立体图纸,交给军中工匠制作! 大司马星君转世,经常有一些奇思妙想,制作点古怪玩意,工匠们接到了图纸,虽不知此为何物,还是按令行事,收集各种材料,只用一天时间,就制作了几十具降落伞! 因为材料有限,制作工艺落后,降落伞的质量自然差点了,伞体用六张牛皮缝制的,还涂了漆加强气密性,绳索用马鬃编制的,既坚固、又强韧,还有双层牛皮兜子,保护人员的安全! 降落伞制成之后,萧逸查看了一遍,感觉非常满意,汉代的手工制品,一点不比后代人差,自己当初有这手艺,肯定迷倒一群学妹,何至于单身好几年呢! 下一步,就是场地试验了,降落伞质量如何,能否让人员平安落地,需要反复的测试,修改其中缺陷,尽量做到最好! 壶口关附近多山,悬崖绝壁随处可见,萧逸出去巡视一番,找了一处位置隐蔽、地势陡峭,大约三百丈的悬崖,带着贾诩、曹丕、司马懿……一队亲兵们爬上去,开始了降落伞试验! 前期试验危险极大,自然不能用活人了,制作了十个人形沙袋,挂上弯刀、弓箭、匕首……完全按照士兵装备的,固定好降落伞,抬到了悬崖边上,山下建了一座壁垒,代表着‘壶口关’位置…… “预备!……放!……嗖!嗖!” “伞飘起来了,真的飘起来了……我的老天爷呀” …………………… 今天晴空万里,风速也很合适,一切准备完毕,萧逸一声令下,亲兵们扔出了沙袋,而后瞪大眼睛观察着…… 沙袋依次落下去,在惯性作用下,降落伞也都打开了,犹如一朵朵巨大蘑菇,有的速度快,有的速度慢,还有的翻着跟头,相继落到悬崖下面了! 大牛带领一队骑兵,就在悬崖下等着,看到降落伞之后,立刻纵马狂追过去,他们负责测量数据,检查降落的情况,再把降落伞收集回来,抬上悬崖做二次试验! “大司马鬼神莫测,以此法神兵天降,必然一举攻克壶口关!” “姐夫才思敏捷,莫非受过高人指点,传有绝世秘籍,可否借与小弟一观呢?” …………………… 看着飘荡的降落伞,贾诩、曹丕惊叹不已,‘鬼面萧郎’果然不凡,他怎么想出来的,莫非是师门绝学? “呵呵!……在下凡夫俗子,那有如此手段呢,也是前人种树,后人乘凉罢了!” 萧逸淡淡一笑,自己那有秘籍呀,不过看过几本小说罢了,里面有人用过这办法,一个叫郭靖、一个叫黄蓉! 司马懿也在一旁,看到‘神兵天降’之法,心中敬佩之余,对萧逸也更畏惧了,还有一丝不详的预感,仿佛要大难临头! 参军入伍以来,自己待遇好、赏赐多,升迁速度极快,可惜一直受到压制,无法参与军机大事,这次试验降落伞,乃是一等一的机密,许多大将都不知道呢,大司马却让自己来观看,其中必有深意呀? 想到这里,司马懿打个哆嗦,连忙躲到了曹丕身后,最近一段时间,二人把酒言欢、谈论天下大事,相处的极为融洽,有二公子的保护,自己会平安无事吧? 片刻之后,试验结果出来了,三个沙袋摔碎了,两个挂在树枝上,一个飞的无影无踪,平安落地的只有四个,成功率不足一半! “太好了!……成功率高达四成呢,大司马真乃天人也,以此法偷袭敌军,拿下壶口关指日可待!” 如此大的‘伤亡’,竟然换来一阵欢呼声,在众人的看法中,沙袋平安落地,说明此法可行,至于成功率底一些,反而不是大事,打仗那有不死人的? “再抬十个降落伞,继续空投试验,把收集的数据给我,如此低的成功率,肯定那里有问题……当初没好好听课呀!” 萧逸面无表情,下令继续试验,自己则盯着数据,冥思苦想起来,士兵的生命最宝贵了,绝不能随意浪费,少死一个都是好的! 接下来几天,萧逸晚上修改图纸,弥补不足之处;白天继续试验,反复测量数据,随着时间推移,成功率越来越高了,与此同时,实验品也在改换中……沙袋、木人、活猪、活羊--活人! 木头人是死的,猪羊不会说话,要想得到真实数据,必须进行活人试验,此法虽残忍一些,却是不可避免的,现在死掉几个人,总比神兵天降之时,死上几千人好吧? “末将不才,愿意以身相试,还请大司马成全一下!” “末将福大命大,曾经中九刀不死,做跳崖的事情,最合适不过了!” “姐夫!……小弟身材标准、肥胖合适……………” 出乎意料的,听说要做活人试验,一群知情的大将、亲兵争先恐后,为了争夺名额,差一点打起来了,就连二公子曹丕,也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这也不奇怪,人们一直向往天空,希望展翅飞翔,也做过许多尝试,可惜全都失败了,只能在梦境之中,幻想下飞翔的快感了! 现在不一样了,从几百丈悬崖一跃而下,在空中随风而舞,俯瞰山川大地,拥抱清风白云,恐怕只有天上神灵,才有这种感受吧,为了体验一次‘神仙瘾’,冒一点风险算什么,摔断几根骨头算什么,就是粉身碎骨了,也能青史留名呢! “咚!……咚!咚!” 看着一群冒傻气的将领,萧逸挨个赏了暴栗,把他们敲清醒一些,想要过‘神仙瘾’,以后有的是机会,等到技术成熟一些多好,何必现在争着送死呢? 第一次活人试验,实在太危险了,自己不能去,将领们不能去,普通士兵也舍不得,可是要想试验成功,必须有人做出牺牲,萧逸略加思考,下令提出了十名死囚! 大军中也有牢房,关押一些犯罪将士,有贻误军机的、有斗殴伤人的、还有杀良冒功的……对待这种家伙,一般是组成敢死队,承担最危险的任务,如果三战不死,或者立下大功,就能恢复自由之身了! ………………………………………………………………………… “你们皆是罪大恶极之人,理应千刀万剐的,大司马菩萨心肠,给你们一个机会,只要背着降落伞,从悬崖上跳下去,活者恢复自由,死者厚葬入土,另有二十金赏赐!” 选了一个好天气,萧逸带着亲兵们、以及十名死囚,爬上了悬崖绝壁,进行最后的实验,成功与否,在此一举! “多谢大司马厚赐,能为全军效力,小的们碎身碎骨,也是心甘情愿!” 死囚们看看悬崖,又看看成堆黄金,全都点头答应了,他们触犯了军法,横竖没有好结果,不如拼死一试呢,只要命大不死,就能恢复自由了,还有一笔丰厚赏赐,何乐而不为呀! 再说了,执法队就在一旁,手持鬼头大刀,今天谁敢退后一步,立刻人头落地,鬼面萧郎杀起人,从来不眨眼睛的! “人死鸟朝天,不死又一年--老子拼了!”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豁出去了!” …………………… 鼓足了勇气,喝过壮行酒,十名死囚背着降落伞,依次跳下了悬崖,一阵惊恐的叫喊声,回荡在山谷之中…… 最后试验的结果,十名死囚之中,八人平安落地,最多划破一点皮,一人撞在崖壁上,当场粉身碎骨,还有一个倒霉鬼挂在了树上,上下不得…… 平安降落的八人,有四个落在规定范围,换句话说,用‘神兵天降’之法,有四成士兵能落入壶口关,足够打开城门,接应大军杀进去了! “传令军中,挑选死士,两天之后,神兵天降,一举拿下壶口关,生擒无胆鼠辈高干!” “诺!” (本章完) 正文 第六十二章先锋人选-司马懿! “刺史大人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堪称河北第一名将!” “曹军受挫于关前,已经一月有余了,等到粮草耗尽之后,必然不战而败!” ………………………… 壶口关-将军府内,高干聚集一众官员,正在把酒言欢,庆祝挡住了曹军攻势,对于他们来说,能让‘鬼面萧郎’寸步难行,也是一种莫大荣耀,天下没几人做得到了! 高干虚荣心强,又好大喜功,官员们投其所好,一个劲的打溜须、拍马屁,称之为‘河北第一名将’,高干全都笑纳下了,一副洋洋自得之状,不过他忘了一句话:捧的越高,摔的越狠! “呵呵!-诸位如此盛誉,本刺史却之不恭了,只要咱们齐心合力,一定可以打败曹军,收复丢失的城池,那个时候吗,自有一番新局面了!” 心花怒放之余,高干也有一些烦恼事,邺城传来了消息,舅舅袁绍暴毙身亡,三公子袁尚继位大将军,兼领冀州牧! 袁绍称霸多年,威望极高,此时暴毙身亡,难免人心不安,就是并州守军内部,也是议论纷纷,士气低落不少! 袁尚还送来一封书信,让自己效忠新主,死守壶口关天险,拖住萧逸的十万人马,以免曹军三路汇合,进而围攻冀州城池,信中还提到了,只要坚守一两个月,就会有援兵南下了! 与此同时,青州也派来一位使者,以及大公子袁潭的密信,说袁尚毒死父亲、篡改遗命,乃是乱臣贼子,希望高干出手帮忙,集合青、并两州兵马,大举杀回邺城,破曹操、诛袁尚,事成之后,二人平分河北之地! 对于舅舅的暴毙,高干真的很伤心,自己的靠山倒下了,以后就没人罩着了,至于两位表弟明争暗斗、手足相残的事,他却另有一番看法! 袁潭也好,袁尚也罢,都是一丘之貉,一个也不能相信的,高干打定主意了,来一个坐山观虎斗,两边都不亲近,也都不得罪,让他们先跟曹军拼杀,而后手足相残去吧,最好是三败俱伤,自己出面收拾残局,河北四州就该姓高了! 还有一件烦心事,凭借壶口关天险,挡住了萧逸的步伐,可是并州南部三郡,全落入曹军手中了,自己手中兵马不足,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要想收复城池,必须借助外力了! 邺城自顾不暇,肯定指望不上了,现在能依靠的是匈奴人,高干派出几批使者,秘密会见大单于-刘豹,送上大量的金银珠宝、绝色美女,希望匈奴出兵助阵,打退曹军人马! 问题是,刘豹礼物收了、美人睡了,嘴上也答应帮忙了,就是上按兵不动,估计是坐观成败,想继续勒索自己,真是一群喂不饱的草原狼! “传令各部人马:坚守关口,日夜巡查,不能有一丝放松,再坚守一两个月,曹军不战自败了!” 打仗不忘记享受,高干喝到酩酊大醉,搂着几个美女休息去了,凭着‘一关两山’天险,曹军绝对打不进来,除非他们从天而降! ………………………………………………………………………… “呜!……呜呜!” 深夜-玄甲大营,号角低鸣,火光闪闪,萧逸升坐中军大帐,正在挑选兵将,准备夜袭壶口关,一举生擒高干! 此番偷袭,困难极大,人马要连夜出发,避开敌军的哨卡,从双龙山背后绕过去,一直爬上悬崖绝壁,而后神兵天降,打开壶口关大门,接应大军杀进去! 如此艰苦的任务,非精兵强将不能胜任,因此上,萧逸挑选了一千勇士,皆是武艺高强,悍不畏死之辈,充当天降神兵! 敌军防守严密,人多了容易暴露,一千人刚刚好的,可以快速穿插过去,另外吗,降落伞制作困难,工匠们日夜忙碌,也只做成一千多具,刚好够用而已,至于挑选的勇士们,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一半是丹阳兵,他们跋山涉水、如履平地,是最好的山地兵了,就算是深夜之中,不举着火把,也能找对方向,爬上高高的悬崖! 苏鹏也在队伍中,他因功受赏,连胜两级,还得了一位妻子,对大司马感激涕零,愿意以死相报,此番出征,他负责做向导,引领弟兄们爬上悬崖! 另一半是地狱恶鬼营,他们能征善战,悍不畏死,都是一等一的死士,数百丈高的悬崖,别人未必敢跳,这些家伙绝没问题,都是几生几死的货色了! 狂龙、绝虎、暴熊、毒豹都是山贼出身,善于杀人放火、制造混乱,只要进了壶口关,一定闹个天翻地覆! 就连他们的武器,也是精心挑选的,翻山越岭,从天而降,长枪巨戟肯定不行了,沉重甲胄也要脱下,一千人都是黑色劲装,佩戴短刀、匕首、绳索、铁爪、火绒……再背上降落伞,余者尽数抛弃,尽量的轻装前进! 勇士挑选好了,武器准确齐全,就差一位指挥官了,‘地狱四兽’有勇无谋,冲锋陷阵可以,随机应变不足,必须有一位智勇双全之将,才能夺取壶口关! “末将经验丰富,愿意带队前往,若是夺不下关口,必然提头来见!” “末将年轻力壮,视力又好,这种夜战的事情,最为合适不过了!” ……………………………… 对于指挥官的职务,众将争先恐后,差点互殴起来了,试想呀,带领一千名勇士,深夜爬山悬崖,神兵天降夺关,就是故事演戏中,也没如此精彩吧,必然口口相传,名垂青史!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不为名、就为利,此番带队夺城,可是名利双收呢,就算冒一点危险,又算得了什么呢! 面对跃跃欲试的将校们,萧逸一个劲的摇头,虽说反复试验之下,降落伞成功率有八成了,还是有两成将士,无法平安落地,再说了,城内驻有重兵,一旦厮杀起来了,恐怕生死难测呀! 大牛、典韦、高顺、于禁、张郃、高览……这些将领,都是萧逸的心腹人,也是成大事的资本,那一个也伤不起的,最好派一个有勇有谋、又死不足惜的家伙! “诸位皆是宿将,平时立功不少,这次机会让给新人吧,司马仲达何在,此番由你带队,事成之后,必有重赏!” 萧逸伸手一点,正指向了司马懿,这家伙文武双全、心智过人,却是一位合格人选,关键是死了不心疼! “刷!……刷!” 众人的目光落在司马懿身上,充满了羡慕、嫉妒、恨,大司马对他太好了,平时嘘寒问暖、关怀备至,现在有了立功机会,又是第一个想到了他,莫非说,两人有亲戚关系吗? “大司马如此重用,末将感激涕零,一定竭尽全力,拿下壶口关……呜!呜!” 在众人注视下,司马懿浑身颤抖,上前接过令牌,眼泪都流出来了,不是感动的,而是害怕的,他真心不想带队,更不想跳悬崖,死亡率太高了! 司马懿最是惜命了,有心拒不前往,看着萧逸冰冷的目光,以及按剑的手掌,又吓得不敢说出来,跳崖是九死一生,不去是十死无生,自己只能豁出去了! 曹丕也在大帐中,本想替司马懿说话好话,另派他人前往的,自己找一位好友不容易,还想培养成股肱之臣呢,可是面对萧逸的威压,他鼓了几次勇气,也没敢张口求情! 争储之事,高于一切,为了一头‘冢虎’,得罪一条‘贪狼’,实在太不值了,前者只是一位良才,后者是自己上位的保障,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再说了,攻破壶口关,拿下了并州,就可以挥师东进,三路合围冀州了,自己在父亲面前也更受宠,至于司马懿吗,只能自求多福了! “仲达带队,万无一失,来人呀,给勇士们上酒,杀敌立功,就在今夜!” 萧逸大手一挥,亲兵们抬上了美酒,挨个倒了一碗,这即是‘壮行酒’,也可能是‘断头酒!’ “神兵天降,杀敌立功,夺取壶关,就在今夜……干了!” 一千名勇士喝了壮行酒,把酒碗摔个粉碎,在夜幕的掩护下,向着悬崖绝壁进发了,至于是生是死,全凭个人造化! “张郃、高览听令,带领一万人马,埋伏在百谷山下,截断敌军救援!” “大牛、高顺听令,带领一万人马,埋伏百谷山下,死死的盯住夏昭!” “其余众将与我一起,统领四万人马,偷偷的逼近壶口关,只等火光一起,立刻攻关夺山!” 勇士们出发之后,萧逸开始点兵派将了,这次攻打壶口关,可是倾巢而出了,成败在此一举! “诺!……紧尊大司马军令!” 正文 第六十三章神兵天降--壶口关! 金风未动蝉先觉,暗送无常死不知,夜袭战四字要诀:快、隐、准、狠,司马懿带领一千勇士,夜幕之后离开大营,午夜时分抵达双龙山,而后墨汁涂面、脚裹麻布,开始了艰难的急行军…… 登山之难,仅次上天,必须高抬腿、轻落足,掌握好身体平衡,只是一会儿功夫,就觉得膝盖生疼,双腿酸软无力了,就算是长跑健将,遇到高低起伏的山路,也是一筹莫展的! 今晚乌云遮月,眼前漆黑一片,为了隐蔽行军,又不能打火把,勇士们只好弯下身子,用手摸索着前进了,山上碎石无数、荆棘遍布,很快割出一条条血痕,那种痛苦的感觉,言语难以形容! 遇到了悬崖绝壁-缝隙狭小、仅容一人,坡度陡峭、直上直下,只要踏错一步,立刻粉身碎骨,士兵们嘴中勒着皮绳,就算失足摔下去了,也发不出任何声音,只能任由无边恐惧,慢慢的吞噬你的灵魂,阿鼻地狱不过如此吧? “我是士族子弟,自幼饱读诗书,应该高居朝堂之上,指点天下风云,不是受牛马之苦,活活累死深山中……呜呜!” 司马懿出身富贵,自幼锦衣玉食、使奴唤婢,何时受过这种苦呢,仅爬了五分之一路程,就累的汗出如雨、浑身瘫软了,好几次摔倒山道上,要不是士兵们救助,他就要为国捐躯了! 面对悲惨的境遇,司马懿终于明白了,大司马就是诚心的,他的目的不是玩人,而是把人玩死呀,早知道有今日,自己就不该从军,更不该认识萧逸,这才是杀人于无形呢! 当然了,司马懿只是腹谤一下,嘴上一句话也不敢说,萧逸的威望极高,平时爱兵如子,深受将士们拥护,自己要是乱说坏话,估计下一处悬崖,就该有人下黑手了! “大司马有令:神兵天降,疾如风火,谁敢落后一步,耽误了军机大事--杀无赦!” 每当司马懿精疲力尽,想要坐下休息之时,地狱四兽就会出现了,提着锋利的短刀,不断上下挥舞,语气比山岩都冰冷,于是乎,司马懿满血复活,继续向前攀爬…… “深一脚、浅一脚,一路攀爬,一路流泪……四更时分,队伍终于爬上了悬崖,壶口关就在脚下,灯火通明,清清楚楚,这时候的司马懿,也只剩下半条命了! 将士们也是疲惫不堪,坐在地上恢复体力,而且一路行军艰难,虽然格外小心了,还是有几十名士兵落入悬崖,成为了荒野中的冤魂,就连尸骨也找不到,其中心酸痛苦,真是一言难尽呢! “咔嚓!……咔嚓!……咕嘟!” 休息片刻之后,众人取出牛肉、大饼、烈酒……狼吞虎咽起来,用丰盛的食物,补充自己的体力,用香醇的烈酒,鼓舞胸中胆气,对于勇士们来说,这可能是最后一餐了,因此吃的极为香甜,至少不做饿死鬼! 吃饱喝足,恢复体力之后,就该神兵天降、夺取壶口关了,问题是,数百丈的悬崖上,山风阵阵,黑咕隆咚,谁第一个跳下去呢,按照道理来说,应该派一名死士,先试试情况再说…… “嗖!……呜!呜!” 司马懿趴在悬崖边上,想要侦查一下情况,再决定挑选死士……突然觉得四肢一紧,让人给抬起来了,毫不留情的扔下悬崖,翻滚着迅速下坠,幸亏他临危不乱,拽开了身后的绳索,一团降落伞随之打开…… “司马主簿一介书生,尚且有此胆色,弟兄们不要装熊了,跟着往下跳呀!” 下手的是地狱四兽,他们奉了萧逸密令,紧紧监视着司马懿,有危险让他先上,有刀子让他先挨,至于是生是死,就看他命硬不硬了! “嗖!嗖!……建功立业,在此一搏!” “弟兄们有缘城内见,无缘下辈子并肩杀敌了!” …………………… 将有必死之心,士无贪生之意,眼看指挥官跳下去了,勇士们大受鼓舞,陆续的跳下了悬崖,偶尔有几个胆怯的,也让地狱四兽给踹下去了,而后他们纵身一跃,神兵天降壶口关…… …………………………………………………………………………………………………… 勇者自有天助,越是不怕死的人,越能活的长久,一千勇士运气不错,只有十几个人撞崖而死,余者都平安落地了,一成挂在了树上、房上,三成飘出了城外,其余六百多人,落到了壶口关中! “杀呀!-天兵下凡,诛灭逆贼!” “冲呀!-天降神火,洗涤人间!” …………………… 双脚沾地之后,勇士们顺势一滚,减轻降落的力道,而后拔出短刀,割断绳索,一边联系周围的同伴,一边砍杀遇到的袁军,还有人取出火绒,四处放火,制造混乱,一时间,杀声四起,火光冲天…… 袁军严防死守,日夜巡视,的确没有懈怠,不过吗,他们一直盯着城外,万万没想到的,敌人会从天而降,望着漆黑的夜空,飘飘荡荡的降落伞,还有满脸画符的勇士,守军的头脑短路了! “不好啦!-上天震怒,派下神兵神将了,弟兄们快点跑呀!” “苍天恕罪、神灵息怒,小的们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与天兵对抗呀!” ……………… 袁军彻底的崩溃了,有的扔下刀枪、转身就跑,有的跪倒在地、拼命磕头不止,还以为触怒了上天,派下神兵神将讨伐呢,听说鬼面萧郎-星君转世,与这样的神人为敌,果然没好果子吃呀! 当然了,也有一些不畏神鬼、责任心强的袁兵,上前查看情况,发现天降的不是神兵,而是敌兵,不过吗,一千勇士骁勇善战,拔出短刀,大砍大杀,袁军根本招架不住,只能节节败退了! “杀呀!-弟兄们跟我来,速速打开城门,迎接大队人马进来!” 都说傻人有傻福,此言一点不假,地狱四兽之中,暴熊最憨厚了,偏偏运气也最好,正落到了城门附近,聚集了几十名弟兄,挥刀砍杀守军,很快就夺取了城门! 剩下就简单了,暴熊身大力不亏,一人搬下了铁门栓,推开了两扇城门,众人齐心合力,转动绞盘的铁链,慢慢的放下了吊桥,一片喊杀声中,壶口关大门敞开了…… “杀呀!-抢占关口,杀光敌军,建功立业,就在今夜!” 萧逸统领四万人马,早就埋伏在城外了,看到城门打开,顿时狂飙般冲杀进去,见人就杀,下手无情,一部分将士占领了城门,防止敌军反扑过来,一部分将士奋勇向前,直捣城内将军府--擒贼先擒王呀! “出什么事了?--敌军如何进城的,给我挡住他们呀!” “启禀刺史大人,曹军从天而降,占领了各处要害,弟兄们守不住了!” …………………… 高干酩酊大醉,正搂着美人酣睡呢,被一阵喊杀声惊醒了,靴子都来不及穿,光脚出门查看情况,只见火光冲天、杀声震耳,到处都是曹军身影,仿佛神兵天降一般,袁军死伤无数,壶口关守不住了! 万幸的是,高干打仗不行,逃跑技术很熟练,眼看大势不妙,美女不要了、军队也不管了,先抹了一脸污泥,而后爬上一匹快马,带着几十名亲兵,从北城逃出直奔晋阳城去了…… 高干带头逃跑,其余的文武官员,也纷纷脚底抹油溜了,守军群龙无首,更加无心恋战了,大部分举手投降,乖乖做了俘虏,少部分逃出城外,消失在荒野之中,并州三大天险之一-壶口关,彻底落入了曹军手中! 再说双龙山、百谷山的袁军,看到关内起火之后,连忙冲下来救援,可惜曹军早有准备,大牛、于禁、张、高览四将统兵,死死的拦住道路,硬让袁军寸步难行,没了居高临下的优势,他们那是曹军对手! “万胜!-万胜!--大司马万胜!” 天亮之后,壶口关易主了,城头大旗改换,‘高’字变成了‘萧’字,曹军将士欢呼之声,响彻附近十几里,看到这一幕,百谷山守军立刻崩溃了,纷纷扔下兵器,乖乖的投降了! 夏昭驻扎双龙山,勉强控制着局势,带领将士数次反扑,试图夺回壶口关,奈何大势已去,一点希望也没有了,激战到中午时分,部下死伤惨重,纷纷四散奔逃,双龙山大营失守了! 到了这份上,纵然孙子复生,也无力回天了,夏昭带领数百残兵,沿着山沟逃窜,一路追赶高干去了,一关两山,尽归曹军,向北挺进的大门,也彻底的打开了! (本章完) 正文 第六十四章不战而降-晋阳城! “牌刀手-王贺,斩首三颗,夺城有功,赏赐黄金五两、绸缎五匹!” “长矛手-黄辉,斩首五颗,生擒两人,赏赐黄金十两、绸缎十匹、上等水田十亩!” “校尉-暴熊,斩首二十五颗,打开城门有功,赏赐黄金百两、绸缎百匹,进封-暴勇将军!” ………………………………………… 壶口关之战,曹军大获全胜,斩首八千、生擒两万,缴获的军械、马匹、粮草……不计其数,夺取‘一关两山’天险,打通了北进道路,并州治所-晋阳城,已经近在眼前了! 大胜之后,萧逸一边派人前往冀州,向丞相-曹操汇报战果;一边大摆盛宴,犒赏有功将士,官职、黄金、美女、良田……应有尽有,至于能拿多少,全凭战功说话,不过吗,有一个人的赏赐很麻烦--司马懿! 神兵天降,危险极大,或是跌落山崖,碎身碎骨;或是浴血奋战,陨落沙场,一千勇士折损大半,余者人人带伤,悍勇如地狱四兽,也是满身伤痕,差一点小命不保! 相比之下,司马懿真是福大命大,从悬崖上扔了下去,他顺利的飘进壶口关,正好落在了草垛上,自己毫发未伤不说,凭着两行伶俐齿、三寸不烂舌,还诈降了几百名守卒,占领了粮草库、军械库,立下一件大功劳! 这次神兵天降夺城,萧逸本想借老天之手,除掉这头阴险‘冢虎’,没想到司马懿因祸得福,反而立下大功,真是让人郁闷至极,有功必赏-乃是军中铁律,萧逸再不情愿,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加封司马懿--防盗将军! “恭喜司马将军-建功立业,飞黄腾达,以后指日可待了!” “多亏了大司马提携,末将才有今日,必然尽心竭力,再立新功!” “胜饮!--胜饮庆功酒!” …………………… 防盗将军-就是防备盗贼的意思,算是一个不错的封号,众人纷纷上前恭喜,司马懿也很激动,连饮数杯美酒,还流下了眼泪呢,自己苦熬好几年,终于能统兵上阵了! 只有萧逸心中清楚,这是在提醒自己,无论何时何刻,也要防备着司马懿,如果有机会,立刻弄死他,盗世阴雄一日不死,自己一日不能安寝! 这就造成一种现象,以后的战争中,只要有硬仗、死仗、血仗,曹操必派萧逸,萧逸必用司马懿,三位乱世奸雄,一个紧盯一个,就看谁的天命大了,久而久之,军中送了司马懿一个称号:敢死将军--身经百战,百战无伤! 大赏之后,修整三天,让于禁带兵一万镇守壶口关,萧逸统领大军北进,杀进了太原郡境内,与此同时,马六、张绣两路人马靠拢,形成了三面合围之势,兵锋直逼晋阳城! 晋阳城为太原郡核心,也是并州治所,城池高大,人口众多,军械、粮草比较充足,高干逃入晋阳城后,收聚残兵败将,准备做最后一搏! 五天之后,曹军来到晋阳附近,离城三十里安营下寨,同时派出了游骑兵,仔细侦查袁军动态,按照萧逸的猜测,高干不会束手就擒,肯定还有一场大战,万万没想到的--晋阳城不战而降了! ………………………………………………………………………… “大司马北伐以来,攻城克寨、连战连捷,高干无耻小儿,自知不是对手,已经舍弃城池,望风而逃了! 晋阳百姓效忠朝廷,岂敢抗拒天师呢,故而打开城门,备下美酒羔羊,恭请大军进城,还望善待百姓,不要杀戮无辜!” 玄甲大营-中军帐内,几名青衣小吏跪在地上,磕头犹如鸡吃碎米,还捧着降书顺表、户籍名册、城门钥匙……他们是来投降的! 上党、壶口关两战皆败,高干失魂落魄,再也不敢出兵迎战了,逃回晋阳城之后,他穷搜府库、抢夺百姓,聚敛了无数金银珠宝,而后带着娇妻美妾、残兵败将逃之夭夭了! 刺史大人都逃跑了,谁还有心守城呀,文武官员有样学样,纷纷带着妻儿老小,也逃的无影无踪了,以至于偌大晋阳城,竟然一个高官也没有了,只好推举几位小吏,前来大营投降了! “高干无胆鼠辈,竟然弃城逃跑了,倒是出乎意料呢,立刻传令司马懿,带人进城查看情况,其余各部人马跟进! 同时派出游骑兵,寻找高干残部下落,他还有两三万人马,大量的金银珠宝,绝不会坐以待毙的!” 接过降书之后,萧逸派兵接管晋阳城,同时查找敌人下落,当然了,自古兵不厌诈,为了防止中计,司马懿又成了‘问路石’,确定无事之后,大队人马这才进城! 晋阳城内-关门闭户,鸦雀无声,百姓们躲在家中,烧香拜神求护佑,对于进城的曹军,他们是诚惶诚恐,听说统军的‘鬼面萧郎’,可是当世杀神呢,他会不会纵兵烧杀,劫掠无辜百姓呢? 另外吗,城内烟火渺渺,到处是残垣断壁,原来高干逃跑之前,除了搜刮金银珠宝、民间美女,还放火焚烧了各处府库,一粒粮食、一根稻草也不留给曹军,用心相当狠毒呢! 万幸的是,高干胆小如鼠,下令放火后就逃跑了,官员们也是一哄而散,没人彻底执行命令,加上百姓们爱惜家园,主动组织起来救火,最后保存下一半府库,否则的话,晋阳就成一片废墟了! “天下大乱,诸侯争霸,战火纷飞,田园尽毁,百姓们苦不堪言呀……传令下去,打开城内府库,把一半的钱财、粮食、布匹,分发给城内百姓们,这是朝廷亏欠他们的!” 进城之后,萧逸骑马巡视一番,心中充满了哀痛,满目疮痍,白骨累累,一场大战下来,原本富庶的城池,已经残破不堪了! 同时传令全军,不许骚扰百姓、不许抢夺财物、也不许擅闯民居,城内房屋烧毁太多了,全军野外扎营好了,有敢违令者-斩! “开仓放粮喽!……大司马有令,放粮赈灾了,百姓们快来领粮食呀!” “大司马菩萨心肠、救民水火!--大司马善有善报,长命百岁!” …………………… 一声令下如山倒,那个胆大敢不听,除了少数治安部队,大军全部开出城外,就连萧逸的中军大帐,也设在了野地中了,坚决不进民宅一步,大司马以身作则,将士们自然有样学样了! 常言道:匪过如篦,兵过如剃,大军攻克城池之后,不劫掠百姓财物,反而开仓放粮的事情,百年难得一遇呢,看着军纪严明的士兵,捧着金黄色的粟米,晋阳百姓感恩戴德,人心也逐渐安稳下来了! 与此同时,侦查游骑传回消息,高干逃离晋阳城之后,一路北窜到了长城边界,详细情况不明! “高干丢失大半并州,已经无力再战了,他不去投奔袁尚、袁潭,反而停留在长城边界,究竟要做什么呢,莫非是引狼入室吗?” 听到消息之后,萧逸打开地图,仔细的推敲起来,并州六郡之地,自己拿下了上党、西河、乐平、太原四郡,只剩下北边的新兴、雁门两郡,还在袁军的手中! 高干只剩两万人马,已经翻不起大浪了,问题是,越过长城边界,就是匈奴人的地盘了,刘豹狼子野心,一直窥视汉家城池,如今聚集数万骑兵,就在长城附近游荡,如果与高干勾结一起,恐怕为祸不小呢! 回想起卧虎亭大火、老道师傅惨死,萧逸怒火中烧、牙齿咬的咯咯作响,整整十年过去了,血海深仇一日未忘,此番对阵沙场,一定斩下敌酋首级,制作成‘骷髅盏’,祭祀死难的乡亲们! 不过吗,刘豹阴险狡诈,又善于用兵,绝非高干之流可比的,雁门大战之后,匈奴人休养生息、秣兵历马,实力逐渐恢复过来了,拥有精锐骑兵六万,纵横草原,来去如风,想要消灭他们,绝不是一件容易事! 大军北伐以来,虽说连战连捷,也付出不小代价,将士死伤上万人,还要分兵驻守城池,如今能用的兵力,已经不足六万了,还有军械、粮草、战马,同样消耗巨大,需要及时补充呢! 兵法云:‘十则围之,五则攻之’,没有绝对优势兵力,很难歼灭敌军的,如今双方兵力相同,只能借助天时、地利,自己才有获胜把握了! 萧逸目光如电,在地图上巡视着,想寻找一处好战场,埋葬匈奴六万铁骑,以报血海深仇,那就是--马邑城! 正文 第六十五章鬼面恶魔的传说! 无边的大草原上,矗立着两座神山, 焉支山与祁连山,就像母亲的摇篮, 青草茂盛,鲜花盛开, 湖水清澈,牛羊肥壮, 那里是游牧人的天堂, 那里是最美好的地方, …………………… …………………… 失我焉支山,令我妇女无颜色,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 阳春三月,冰雪融化,万物生长,欣欣向荣,无垠的大草原上,牧民们挥舞长鞭、唱着歌谣,驱赶着成群的牲畜,四处寻找着草场,对于游牧民族来说,那里水草丰美,那里就是家乡了! 北方春天来的晚,青草刚刚覆盖大地,苦熬一冬天的牲畜群,拼命的啃食草尖,发出欢快的鸣叫,它们如果不吃饱,积累足够的脂肪,就无法熬过下一个冬天了! 青草是牛羊的命,牛羊是牧民的命,十几名匈奴人纵马驰骋,用心管理着畜群,草原生活艰难,白灾、黑灾、狼灾、蚊灾……时有发生,折损大量的牲畜,也饿死许多族人,以前凭着快马弯刀,还能到汉地劫掠一番,可是最近七八年,谁也不敢越过长城了! 虎力克是一位小牧主,管辖着几十帐牧民,拥有一块方圆百里的牧场,还有几百匹骏马、几百头壮牛、数千只肥羊,这是他用一身伤疤换来的,也是赖以活命的资本! 虎力克是骄傲的,原因有两点:其一,他今年五十岁了,两鬓斑白,皱纹堆积,是一位饱经风霜的老牧人,草原上环境恶劣,加上疾病流行、连年征战,匈奴人的寿命极短,大多数人活不过四十岁,五十岁就算高寿了! 其二,他骑**湛、骁勇过人,凭着无数战功,终于成为了一位牧主,还娶过四个女人,生育了十二个孩子,有三子一女存活下来,而且长大成人了,三分之一的存活率,已经很让人满意了! 虎力克也是悲哀的,连年征战,满身伤痕,一只眼睛留在了战场上,左腿也负伤残疾了,每到刮风下雨天气,都让他苦不堪言,还有辛苦养大的儿子们,也相继离开了自己…… 十年之前,长子随左贤王出征,战死在幽州-渔阳郡一条河边,据说被大火烧死了,落个尸骨无存! 八年之前,次子随大单于出征,结果雁门关一战,让汉军的滚木砸死了,尸骨堆成了‘京观’,灵魂镇入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半个月之前,刚刚成年的小儿子,也被强行征兵了,正在匈奴王庭-盘马弯弓,准备出征,一旦踏入了战场,恐怕生死难测呀! “伟大的长生天护佑,让我的小儿子平平安安,不要跟随大单于出征,不要越过长城边界,更不要遇到恶魔将军……放马牧羊,追逐水草,这才是匈奴人的生活!” 想起以往的悲遇,虎力克跪倒在地,亲吻着大草原,为小儿子默默祈祷着,那是家族最后一条血脉了! 匈奴人骁勇善战,一直认为自己是狼,内地的汉人是羊,可以随意欺凌,永远不会改变,可是一场雁门大战,改变了这一观念,虎力克也在战场上,亲眼目睹了过程…… 震天的号角中,匈奴勇士一片片冲上去,又一片片倒下了,尸积如山,血流成河,无论付出多大代价,就是攻不下汉人城池,自己昏倒在死人堆中,这才捡回一条性命,却是成了残废! 大单于-于夫罗,纵横草原的大英雄,也让汉军守将一箭重伤,死在了归途之中,各部勇士战死两万,伤残者不计其数,从此以后,‘鬼面恶魔’四个字,就成了匈奴人的梦魇,用来诅咒发誓、恐吓小孩,效果出奇的好呢! “虎力克爷爷好,我们放羊回来了,快点讲个故事吧!” “讲个好听的故事,关于鬼面恶魔的,他长什么样子,真的剥人皮、吃人心吗?” ………………………………………… 中午用饭的时候,牧民们都围拢过来了,除了老人、女人,就是一些小孩子,匈奴王庭大举征兵,把小伙子们都拉走了,只剩下老弱妇孺,勉强的放马牧羊,可以预计得到,今年一定饿死许多人! 匈奴人生活乏味,除了吃饭之外,最大的乐趣就是听故事了,小孩子好奇心重,最喜欢打仗的故事,尤其是‘鬼面恶魔’的,真是百听不厌呢! “鬼面恶魔身高丈二,青面獠牙,舌头坚硬如锥,手指锋利如刀,他是荒野恶狼的化身,有一条毛茸茸的尾巴,他力大无穷,一箭射出去,能够贯穿一座大山! 鬼面恶魔最喜欢吃人了,早晨吃三个小孩,中午吃五个男人,晚上吃两个美女,然后睡在人皮褥子上,还要十个美女侍寝,如果谁表现的不好,第二天就会被吃掉了! …………………………………… 早晚有一天呢,长生天会派下金甲神将,坐骑白龙驹,手持千斤锤,打败可怕的恶魔,永远镇压地狱中,接受无穷烈火的煎熬!” 凡是豪杰人物,不是神圣化,就是妖魔化,或者兼有之,萧逸就是这样,即是汉人的英雄,也是匈奴人的妖魔,当然了,按照讲故事的规则,结局必然是:正义战胜邪恶、英雄迎娶美女…… 于是乎,匈奴人幻想着,会有一位身穿金甲、手持银锤的天神,打败‘鬼面恶魔’,夺回他们的草原,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样做的好处呢,是给匈奴人一个希望,坚强的生活下去! 可也有一个坏处,故事里都说了,天神才能打败恶魔,换句话说,天神下凡之前呢,恶魔是不可战胜的,凡人只有送死的份,问题是,天神何时下凡呢……是一千年?或者一万年? ……………………………………………………………………………… “呜!-呜!-呜!” “活佛上师,法驾草原,神通广大,法力无边!” ………………………… 一阵低沉的号角响起,悠扬婉转,震人魂魄,牧人们先是一愣,而后双膝跪倒,以额触地,一脸的虔诚之色,仿佛见到神灵一般! 片刻之后,一支队伍出现了,十六名小沙弥,身穿百纳衣,用力吹奏着牛角号,而后十六名少女,手托花篮,把花瓣抛向空中,还有几十名骑手,背负弓箭,护卫队伍的安全! 在队伍中间,有一辆高大的华车,八头白牦牛牵引着,四周垂下白色幔帐,上面绣着日月、星辰、山川、风云……各种图案,里面一座莲花法台,端坐一位身披袈裟、头戴金冠的法师,正是无心和尚! 十年之前,萧逸与无心相遇,一番斗智斗勇之后,成为了知心好友,也是互相算计的对手,而后分道扬镳,向着各自人生前进了! 十年之后,萧逸南征北战,扬威沙场,成为了‘大汉第一名将’,官拜-大司马,爵封-无愁侯,执掌千军万马,叱咤天下风云,提起‘鬼面萧郎’四字,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十年之后,无心游走草原,传播佛法,凭着聪明的头脑、渊博的学识,打败了萨满巫师们,招募了无数信徒,成为了草原上师,牧民心中的神袛! 两个聪明绝顶的人,在各自的领域中,都取得了巨大成功,可谓皆大欢喜,不过吗,在宿命的牵引下,两个互不相干的人,再次相遇在一起,就未必是好事了! “恳请上师赐药,消除草原上的病痛,带来生机与欢乐!” “恳请上师赐福,驱散草原上的阴霾,带来幸福与美满!” ………………………… 牧民们膝行上前,一步一叩头的,簇拥在车辆周围,欢呼声响彻了草原,仿佛在叩拜神灵! 短短十年时间,无心能打败萨满教,在草原上站稳脚跟,成为人们崇拜的上师,倚仗着两个优势: 一是佛法高深、博学多才,无心可以计算日食、月食,预测阴晴、雨雪,随便玩几手神迹,就能碾压那些巫师了,所以说知识就是力量! 二是医术精湛,治病救人,草原上环境恶劣,医疗条件落后,牧民们生病了只能硬抗,生死听天由命,无心和尚赠送汤药,救活无数病人,自然深受牧民们拥戴了,就连各部大酋长,也视之为贵宾呢!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 沙弥们拿出随身葫芦,倒出一些黑色药丸,有镇痛、止血、解毒……各种作用,在汉家百姓的眼中,不过一些寻常药物罢了,可是在匈奴人看来,却是灵丹妙药呢! 沙弥们又念诵经文、摸顶赐福,至于无心上师的赐福,只有贵族们能享受,这也不奇怪,佛曰:‘四大皆空,众生平等’,可是佛家内部,又分成佛陀、菩萨、罗汉、使者……诸多等级,自身尚不平等,又如何平等众生? 一片欢呼声中,车驾继续启程了,无心要去匈奴王庭,劝说大单于-刘豹,与汉人罢兵议和,永结盟好,这才是长久之计! 这样的好处吗,一是停止干戈,活人无数,自己建立无上功德;二是告诉一位好朋友,能够征服草原的,不是刀剑,而是佛法! (本章完) txt下载地址: 手机阅读: 为了方便下次阅读,你可以在顶部"加入书签"记录本次(第六十五章鬼面恶魔的传说!)的阅读记录,下次打开书架即可看到!请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荐本书,兰岚谢谢您的支持!! 正文 第六十六章佛法超度不了恶狼! “呜!--呜!呜!” “杀!--杀!杀!” …………………… 河套草原-匈奴王庭,旌旗飘摆,号角长鸣,自从下达了征兵令,短短半个月时间,汇聚了五六万铁骑,在宽阔的大草原上,纵横驰骋,操练队形,充满了杀伐之气! 匈奴为游牧民族,讲究的铁蹄弯刀,一名勇士要配备五六匹马,有冲锋陷阵的战马,有负担物资的驮马,还有提供奶酪的母马,吃饭、饮水、睡觉也不下马背,一日夜可以奔驰数百里! 人如猛虎,马赛蛟龙,旌旗如海,号角如雷,种种迹象表明,雁门大战之后,经过七八年的修养,这头草原狼养好伤口、磨利爪牙,下一步,又该窥视富饶的汉地了! 匈奴王庭-大帐之内,刘豹头戴雕羽高冠,身穿狼皮大氅,腰佩四尺弯刀,端坐在大单于宝座上,犹如恶狼卧在草丛,看似平静不动,实则杀机暗伏! 他握着一根权杖,长有五尺,粗如鸡卵,百炼精钢为杆,刻着古朴花纹,上面是一颗镶金骷髅头,眼眶中嵌着红宝石,狰狞恐怖,令人生畏! 匈奴人的生活中,不乏骷髅头制品,比如老上单于打败月氏人,就砍下了国王的脑袋,用头骨制成了酒器,用来彰显自己的战功,不过吗,刘豹权杖上的骷髅,来历非同寻常,正是他的亲叔叔-呼厨泉! 雁门大战之后,大单于-于夫罗中箭身亡,左贤王-刘豹、右贤王-呼厨泉争位,这对叔侄拔刀相向,大战数年之久,杀的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最后刘豹成为胜利者,亲手斩杀了叔父,又用骷髅头制成权杖,号令匈奴各部落,确立了自己的权威! “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您的无上权威,笼罩着草原各部,您的鸣镝所指,就是我们冲锋之地!” 大帐内有左、右鼓蠡王,左、右日渐王、白羊王、昆邪王、休屠王、卢屠王、奥王、犁汗王、休旬王、瓯脱王、西祁王……共计二三十人,皆是匈奴顶层贵族,拥有各自的草原、军队! 匈奴存在了数百年,只能算一个部落联盟,而不是真正的国家,政权内部也很混乱,只要有草原、有兵马,任何人皆可称王,大家只认拳头,而不管制度,因此上,每一次大战之后,很多王位都会消失,也会出现不少新王! 换句话说,如果有一天,某位部落王的地盘、兵马,超过了匈奴王庭,同样会取代刘豹,成为新的大单于,各部首领也会认可的,真是单于轮流做、谁强谁有理! “八年之前,雁门大战惨败,匈奴各部死伤惨重,先大单于也中箭陨落了,此仇此恨,不共戴天,本大单于继位以来,励精图治,秣兵历马,一直在等待时机复仇! 如今中原大乱,曹、袁两雄争霸,血战连连,死伤无数,趁此天赐良机,本单于有意出兵,劫掠汉地人口、财富,为先单于复仇,为匈奴人雪耻,各部大王以为如何?” 刘豹紧握权杖,目露凶光,他这辈子最恨两个人,一是在渔阳郡遇到的,坑死人不偿命的小道士;另一个就是萧逸了,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萧逸就在并州,自己出兵打败此人,既给父亲报仇雪恨,也在变相的证明,自己的文韬武略,远胜于先大单于,可以加强统治地位,又能抢夺大量财富,可谓一举双得! “曹、袁双方就像顶架的笨牛,等到它们精疲力竭了,咱们恶狼般扑上去,一定可以大获全胜!” “汉人有长城天险,各部铁骑难以跨越,雁门血战的教训忘记了吗,再说了,春天马瘦,草料不足,并非打仗的好时候!” “汉人的统军将领,正是鬼面萧郎,此人嗜血成性,比恶狼还狡猾三分,咱们出兵南下,没有必胜把握呀!” …………………………………… 匈奴人的会议:激烈、野蛮、血腥,先是互喷口水,而后乱扔东西,最后拳脚相加……一场军事会议下来,经常是鼻青脸肿,再打掉几颗大门牙,‘以理服人’四个字,不存在他们的语言中! 争论的结果是,四成人赞成出兵,大都是新崛起的王者,没跟汉军交过手;六成人反对出兵,大都参加过雁门大战,对于汉军的恐怖战力,可是深有体会呢! 反对的理由两个:一个担心长城防线,高耸入云,坚不可摧,匈奴骑兵无能为力;二是忌惮鬼面萧郎,用兵如神,百战百胜,谁有把握战胜此人? “千百年以来,汉人依托长城,阻挡着匈奴铁蹄,杀伤无数草原勇士……如果长城关隘不战而降,还有人愿做内应,各部大王是否出兵?” 刘豹一直冷眼旁观,看着各部大王争吵,对于每个人的态度,全都做到了心里有数,而后掏出一封书信,让侍从念给众人听! “并州刺史-高干,百拜匈奴大单于麾下,曹贼穷凶极恶,占我城池,杀我百姓,本刺史兵微将寡,难以抵挡强敌,还望念及旧好,出兵相助讨伐,事成之后,必有重谢……” 匈奴人没有文字,需要传达消息了,都是编成顺口的歌谣,让人过去传唱,经常丢三落四、错误百出,刘豹成为大单于之后,虚心学习汉家文化,还抓来一些无骨文痞,专门书写信件! 这封信是高干写的,希望刘豹出兵助阵,一起对付萧逸的人马,他愿打开长城关隘,放匈奴骑兵进来,而且事成之后,割让雁门两郡土地,再赠送粟米二十万斛、精铁二十万斤、食盐五万升……作为匈奴出兵费用! “没有了长城的依托,汉人就是没圈的肥羊,可以任由我们撕咬了!” “岂止没有羊圈呢,就连看门狗也背叛了,真是天助大匈奴呀,各部立刻出兵,必然大有收获!” ………………………………………… 听完高干的来信,部落王们又惊又喜,再次争吵起来了,只要越过了长城,在平原上纵横驰骋,匈奴勇士不怕任何人,出兵回报相当丰厚呢,以雁门两郡为踏板,以后再劫掠汉地,可就容易多了! 争论的结果呢,还是四、六比例,不同的是,六成人赞成出兵,四成人依旧犹豫,就算没了长城阻碍,双方兵力相差不多,他们没有必胜把握,除非有援兵相助? 当即有人提议,大单于可否派出使者,联系右校王、自次王两部,乌维、赵浪拥兵数万,本人也是草原勇士,如果三部联军南下,胜算可就大多了! 联军南下的好处,刘豹如何不知呢,他派使者前往-赵信城,想迎娶草原第一美女-赵嫣然,册立为自己的‘胭脂’,很可惜,自次王赵浪一口回绝了,说他妹妹已有婚约,要嫁给了一位大英雄! 赵嫣然貌美如花,又有自己的草原、属民,谁能娶到这位美人,那真是人财两得呢,被拒绝一次不要紧,匈奴人崇拜强者,只要自己打败了汉军,何愁美人不倾心呢? 至于右校王-乌维吗,本人是愿意出兵的,内部却受到了阻力,不要忘记了,他的祖上是汉人名将-李陵,部落成员一向亲近汉朝,让他们出兵助战,难度的确很大! 一个汉化的匈奴人,一个匈奴化的汉人,全都背叛了本民族,想想也真可笑呢! “呜!……呜!呜!” “咚!……咚!咚!” 众人正商议间,王庭外突然沸腾起来,似乎有两队人马赶来了,一边是号角长鸣,另一边是战鼓如雷…… “报!-无心上师,法驾王庭,劝阻大单于出兵来了,希望汉匈和好,不要互相残杀!” “报!-右校王乌维,统兵四万前来,助大单于一臂之力,挥师跨越长城,踏平汉家城池!” 两名使者进账,禀告的事情正相反,王庭外有两支队伍,一个是提议修好的,一个是提兵助战的,究竟是战是和,就看大单于-刘豹的抉择了! “派人迎接上师,建大宫帐安置,起居饮食待遇,与本大单于相同,任何人不许无礼,再转告无心上师,过几天我再会见他! 其余各部大王,与本单于一起出帐,迎接右校王到来,有了四万人马相助,咱们就能挥师南下,狠狠的蹂躏汉土了!” 权衡片刻之后,刘豹决定双管齐下,一边挥舞和平旗帜,迷惑世人视线;一边擦亮手中弯刀,准备大干一场,匈奴人其性如狼,是狼就必须吃羊,佛法也改变不了! 正文 第六十七章右校王-乌维! 第67章右校王-乌维! “呜呜!……长生天!长生天!” “呜呜!……大匈奴!大匈奴!” 匈奴王庭-数万铁骑,列阵整齐,挥舞刀枪,齐声呐喊,犹如滚滚惊雷一般,大单于-刘豹与几十位部落王,同样全身披挂,立马阵前,一点也不像迎接贵宾,反而像出兵打仗! 与中原人‘张灯结彩、鼓乐迎宾’不同,匈奴人信奉狼性法则,高举刀枪,列阵相迎,才是最高礼节呢,这样做有两个目的:一是壮大声势,以示热情;二是展露实力,以防不测! 草原之上,强者为王,谁拳头大听谁的,刘豹率就是证明一下,谁才是草原之主,各部组成联军之后,自己才能掌握主动权! 另外吗,匈奴人征战不断,一点诚信也没有了,右校王部来到王庭,谁知是朋友、还是敌人呢,现在不做好准备,一会只能挨刀子,反目成仇的事情,草原上屡见不鲜呢! “呜!……呜!呜!” “隆!……隆!隆!” 片刻之后,一支队伍出现在远方,滚滚向前,声势浩大,足有数万铁骑兵,马蹄声犹如雷鸣……当前一面金色大纛旗,中间绣一个‘李’字,上下飘摆,好不威风! 大旗下一员青年将军,面如镔铁,虎背熊腰,身披坚甲,背负硬弓,坐下一匹‘照夜玉狮子’,手中一柄开山双刃斧,眉宇之间杀气腾腾,浑身上下威风凛凛,正是右校王-乌维! 乌维,本名李无伤,上代右校王-李云的孙子,也是一个汉、匈混血儿,天生神力,骑射过人,号称‘匈奴第一勇士’,四年前祖父病逝,他战胜一群叔伯兄弟,继承了右校王之位,控制着四万铁骑! 右校王部是汉降将-李陵之后,一向实力弱小、饱受欺凌,雁门大战之时,匈奴各部死伤惨重,不乏灰飞烟灭的,李云与萧逸私下勾结,本部人马毫发未伤,又趁着大乱之际,兼并不少小部落,实力急剧膨胀,成为草原三巨头之一! 李云活着的时候,一向亲近大汉王朝,经常与内地互市,还想带领族人回归故土,可惜中原大乱,愿望没有实现,他就一命呜呼了! 乌维继位之后,一改祖父的‘亲汉政策’,断绝与汉朝的联系,反而积极靠拢匈奴王庭,甚至放弃汉家名姓,改用了匈奴名字,一心把本部落草原化! “右校王-乌维参见大单于,本部四万铁骑,已经开赴王庭,随时听候军令-跨越长城,踏平汉土!” 队伍冲到近前,乌维勒马止步,目视王庭数万铁骑,发出一阵的冷笑,而后以拳击胸行礼,散发一股杀戮之气! 他身上的杀气,可是货真价实的,这次出兵会盟,内部阻力很大,一些亲汉的李姓族人,坚决不与汉军为敌,无奈之下,乌维大开杀戒,处决了七八位叔伯,这才控制住局势,引兵来到了王庭! “哈哈!-雄鹰飞临高山,野马奔驰草原,匈奴第一勇士的到来,让本大单于深感荣幸,好久不见了,我的乌维弟弟!” 刘豹带众人上前迎接,两人凝视了一阵,而后行‘抱见礼’,四只大手猛拍对方肩膀,发出‘咚咚’的巨响! 乌维几岁的时候,就在王庭做人质了,每天吃羊肉、穿皮革、学骑射,与匈奴人一起生活……久而久之,他被彻底的草原化了,无论是生活习惯,还是内心深处,都认为自己是匈奴人! 刘豹身为大单于之子,也在王庭中生活,二人年龄相仿,经常一起骑射打猎、讨论用兵之道,算是不错的玩伴呢,故而以兄弟相称呼! 按照匈奴人习惯,各部联军出征之前,要举行结盟仪式,一是聚拢人心,共同对付强敌,二是祈求上天,保佑大获全胜! “匈奴各部首领,向长生天盟誓,齐心合力,共击强敌,谁若背信弃义,河流干涸、草原枯萎、六畜疫死、毒蛇入帐……灵魂坠入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冒顿单于、老上单于、……大匈奴历代的英雄们,愿您们的英灵护佑,打败汉朝军队,夺回焉支山、祁连山圣地,匈奴人的子孙,永远是草原霸主!” ………………………………………… 几名草原巫师出现了,身披兽皮,发如乱草,还挂着各种兽骨,不断的蹦蹦跳跳,念着结盟誓词,而后牵过一头青牛、一匹白马,拔刀刺破了心脏,用一枚骷髅杯接满鲜血,又兑上了汉地美酒,恭敬的递了上来…… “咕嘟!……咕嘟!咕嘟!” 刘豹接过骷髅杯,灌了一大口血酒,又涂在脸上一些,而后递给了乌维,同样的饮鲜血、盟血誓……数十位部落王都盟誓之后,众人回到王庭大帐,继续商议出兵之事! “有大单于的带领,有右校王的帮助,匈奴各部齐心合力,一定可以打败汉军!” “打败鬼面萧郎之后,咱们还要深入汉土,好好的掠夺一番,再索取回焉支山、祁连山,恢复大匈奴的荣光!” …………………………………… 俗话说:‘人多势众,贼多胆壮’,有了右校王部的会盟,匈奴大军达到十万,完全超过了汉军兵力,主战派占据了上风,各部大王纷纷要求出兵,跨越长城防线,掠夺汉人的财富! 他们的计划是,大军越过长城,占据有利地势,而后与汉军野战,利用自己的兵力优势,用骑兵冲击汉朝军队,高干的两万人马,可以做开路先锋,消耗汉军的力量,匈奴人渔翁得利! 与此同时,刘豹的野心膨胀,他本想打败萧逸,为父亲报仇雪恨,再得到新兴、雁门两郡土地,顺便劫掠一些财物,可是现在吗,他想来个通吃了,打败汉军之后,再把高干做掉了,占领并州全境! 并州为中原之脊,居高临下,俯视四方,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向东侵略冀州、幽州,向南能进入关中,八百里秦川,山河险阻,土地肥沃,一旦落入匈奴人手中,无异于与虎添翼了! 刘豹野心勃勃,对于天下大势,也有一番独特见解,匈奴人盘踞草原,以放马牧羊为生,文化落后、政权松散,几百年东征西讨,也没有太大的发展,还被汉人死死压制着,屡屡的上贡称臣! 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唯一办法就是南下,如果占据了关中,融合了中原文明,可以建立一个半游牧、半农耕的国家,就像当初的老秦人,一手马刀、一手锄头,南征北战,天下无敌,自己就能称孤道寡、君临天下了! 刘豹连国号都想好了,就叫做‘大夏’,匈奴人的祖先-淳维,本是夏朝末代君主-桀,国家灭亡之后,淳维逃到了草原上,开创匈奴民族,如今利用祖先名义,再建一个大夏王朝,中原百姓更容易顺从吧? 兵力充足、计划完美、时机成熟,现在欠缺的吗,就是一个出兵借口了,匈奴人其性如狼,想抢谁就抢谁,从来不用借口,只认铁骑弯刀! 不过吗,刘豹垂涎汉家土地,也推崇汉家文化,想来一个‘堂堂正正,出师有名’,就是弄一块遮羞布,他想出的口号是:‘讨伐奸臣,安汉兴刘’,还制成一面大纛旗,矗立在大军中,显得很拉风呢! 刘豹不是乱喊口号,而是有政治目的,几百年以来,汉匈之间时而打仗、时而和亲,历代的大单于们,迎娶过无数汉女,虽说大半是冒牌货,可也有几位真公主,还生育不少子嗣呢,因此上,匈奴王室的身上,也有汉家皇族血脉,双方算是甥舅之亲! 中原大乱,汉室倾颓,小皇帝刘协是个傀儡,一点实权也没有,刘豹占据关中之后,先去汉皇陵哭拜一番,再以汉室宗亲身份,扫平各路诸侯,最后鱼目混珠,自称汉室正统,这个计划成功了,胜过二十万雄兵! “刷!--汉军必败!匈奴必胜!” “吼!--踏平汉土,饮马渭水!” 出兵之事已定,刘豹、乌维、几十位部落王,纷纷的拔出兵刃、振臂高呼,发出野狼般的吼叫,用来振奋士气,可是没叫几声呢,一股平和的佛音传来了…… 几回生,几回死,亘古亘今常如此,神头鬼面有多般,返本还元没些子; 习显教,修密宗,方便门异归原同,自从踏遍涅盘路,了知生死本来空; 行也空,坐也空,语默动静无不空,纵将白刃临头颅,犹如利剑斩春风! …………………………………… 不远处一座帐篷内,无心带领沙弥们,双手合拾,盘膝而坐,念诵着《解脱经》,试图以慈悲之心,化解滔天的杀戮,佛音滚滚传出,让人心中一片安宁! 佛家十年传教,草原信徒无数,听到佛音禅唱之后,许多的士兵、十夫长、百夫长……纷纷的跪倒在地上,跟着一起祈祷起来,原本高昂的士气,也消散了一大半! 事实证明,汉家将军不好对付,汉朝和尚也不能得罪,否则的话,一篇佛经可低百万雄兵! (本章完) 正文 第六十八章决战匈奴,不死不休! 马邑-北控阴山,西临黄河,依山傍水,扼守险要,先秦时期-大将蒙恬驻守长城,见此地日照充足、水草丰美,下令修筑城邑,圈养大量军马,以供大军征战之用,故而得名:马邑,与雁门关、壶口关,号称并州三大天险! 马邑位置独特、资源丰富,古为兵家必争之地,也是农耕、游牧两大民族的前线,反复争夺,厮杀不断,不知流了多少鲜血,最著名的战役,就是‘马邑之围!’ 大汉王朝建立之后,匈奴人经常骚扰边界,汉高祖七年,刘邦亲率三十二万大军北伐,结果误中了奸计,被匈奴同人女围困七天之久,最后趁着满天大雾,以巧计逃脱出去了,这就是‘白登之围!’ 武力难以取胜,只好暂且隐忍,之后几十年中,汉朝实行‘和亲政策’,用宫女、丝绸、精米、美酒……来贿赂匈奴人,换取北部边界太平,同时积蓄力量、图谋报复,一直到了汉武帝时期,综合国力增强,复仇的机会成熟了! 大汉-元光二年,汉武帝命护军将军韩安国、骁骑将军李广、轻车将军公孙贺,统领三十万人马,埋伏在马邑附近的山谷中,同时派间谍前往草原,诱惑匈奴大军南下,准备一举歼灭之! 军臣单于贪图财物,亲率十万人马入境,想要偷袭马邑要塞,结果距埋伏圈几十里处,发现了汉军人马踪迹,匈奴大军果断撤走,汉朝的计划落空了,马邑之围虽然失败了,可也拉开汉、匈之间,长达几百年的战争,厮杀不断、尸山血河! 预感到高干投靠匈奴、引狼入室之后,萧逸立刻统领大军,杀向了北部边界,想在匈奴出兵之前,消灭袁军残部,占领马邑要塞,再利用地形优势,与匈奴人决一死战! 问题是,并州北部多山,道路崎岖难行,高干带兵北撤之时,又毁坏了沿途的桥梁、道路,曹军只能一边修山路,一边日夜行军,推进速度极为缓慢,距离马邑一百五十里时,坏消息传来了…… 大单于-刘豹统领十万铁骑,从河套平原出兵,经过四日夜急行军,已经赶到了马邑,高干出城投降,引领匈奴人入关,大肆劫掠汉家百姓,杀伤不计其数! “无耻败类高干,竟然引狼入室,祸害汉家同胞,本大司马对天盟誓,一定斩下你的狗头,扔进粪坑之中,让你遗臭万年!” 萧逸拔剑在手,遥指马邑方向,浑身杀气腾腾,自己平生最恨两种人:一是卖主求荣、二是背叛国家、三是不识数的蠢货…… 用兵如用药,病万变,药亦万变,敌情出现了变化,原作战计划破产,必须另谋良策了,萧逸当即下令,大军停止前进,暂且安营休息,同时召集几名心腹,商议军机大事! 一声令下如山倒,大军立刻埋锅造饭,吃饱喝足之后,全都钻进帐篷呼呼大睡了,一连几日的急行军,士兵们体力消耗极大,正需要好好休息一下,与此同时,军事会议召开,参加的有马六、大牛、高顺、张绣、贾诩、逢纪……曹丕带着司马懿,也位列其中! “高干引狼入室,打开长城防线,放匈奴人进入汉境,占我城池,杀我百姓,此仇此恨,不共戴天,诸位有何良策,还请畅所欲言!” 萧逸取出一份地图,标注着敌我态势,现在的战场情况,可用八个字形容:敌强我弱,先机已失! 匈奴人十万大军,铁蹄弯刀,战力强悍,加上高干两万残部,总兵力高达十二万,统军的刘豹、乌维二人,精通兵法,骁勇善战,让人不敢轻视呢! 萧逸本有十万大军,可是北伐以来,将士们死伤不少,又要分兵占领城池,能用来作战的人马,已经不足六万了,只是敌人的一半! 沿途收编的袁军,也有数万之众,可惜外强中干,如果放到战场上,非但帮不上忙,反而会坏事呢,因此上,萧逸把他们放在后方,全都押运粮草去了! 另外吗,匈奴人占据马邑要塞,居高临下,以逸待劳,乃是一直精锐之师;萧逸的人马血战不断,长途跋涉而来,却是一支疲惫之师,力量相差悬殊,未战先失三分胜算! “敌众我寡、敌强我弱,又失去了先手,这样的不利局势下,纵然孙武、白起复生,也没有必胜把握了,老夫有上、中、下三策,可供大司马抉择……” 贾诩足智多谋,片刻之间,就想出了三条对策,不愧是乱国毒士,让人心生敬佩,众人都虚心聆听! “上策:以退为进,等待时机--放弃雁门、新兴、太原三郡,人马退回壶口关,留下一支人马驻守,大司马则挥师东进,与丞相大人合兵一处,先攻取冀、青、幽三州城池,而后以全军之力,再对付匈奴人不迟! 中策:原地筑城,比拼消耗--立刻聚集民夫、俘虏,挑土运石,修筑城池,厄守南下通道,打一场消耗战,匈奴人从不携带粮草,打仗以劫掠为生,只要坚守四五个月,敌军吃光雁门、新兴两郡粮食,自然引兵撤退了! 下策:出兵北上,决一死战--趁着匈奴人立足未稳,我军大举杀过去,猛攻马邑要塞,凭着大司马之谋略,六万将士之骁勇,只要指挥得当,还有五成胜算的!” “匈奴人占我城池、杀我百姓,可谓人神共愤,我军不战而退,岂非丢了大汉的脸面,丞相大人也会怪罪的!” “敌众我寡,又是以逸待劳,现在进攻马邑,无异于以卵击石,我军若是战败了,恐怕整个并州难保呢!” …………………………………… 听完贾诩的计策,众人沉思片刻,开始了激烈的讨论,大多数人认为,上策太窝囊,下册太冒险,还是中策稳妥一些,不过四五个月时间,将士们勒紧腰带,还是能坚持住的! 当然了,家有千口,主事一人,究竟是进是退、是战是守,还得听大司马决策,众人目光凝聚,全落到了萧逸身上…………看到一张面露微笑、杀气腾腾的小黑脸! “先人有云: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匈奴人杀进汉境了,我军畏惧不战,上愧列祖列宗,下羞子孙后代,如何立于天地之间?” 男子汉,大丈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萧逸拔剑在手,传令全军将士:修整三日之后,开赴马邑要塞,与匈奴人决一死战! “开赴马邑,决战匈奴,血不流干,死不休战!” “开赴马邑,决战匈奴,血不流干,死不休战!” ……………………………… 军令下达,也就不容置疑了,众人拔出宝剑,振臂高呼,拼的一腔男儿血,不让匈奴窥视汉土,就连毒士-贾诩、阴雄-司马懿,也在高声呐喊着,他们虽然心性阴毒,却也是汉家男儿,民族大义绝不含糊! 当然了,打仗靠的是谋略,而不是一时冲动,决战之心已定,萧逸开始排兵布阵了,局势纵然不利,也要想办法扭转,一切皆在人为…… “其一,让陈群代行并州刺史,安抚百姓,剿灭流寇,疏通后方道路,一定要保证粮草、军械,源源不断供应大军! 其二,传令凉州刺史-钟繇,挑选小股精锐骑兵,从出发,深入匈奴腹地,杀戮牧民,焚烧草场,扰乱他们的王庭,让刘豹、乌维腹背受敌,寝食难安! 其三,传令黑山军-张燕,挑选本部精锐两万人,速速的挥师西进,到马邑与我汇合,打败匈奴之后,我会向丞相大人举荐,册封他为镇北将军、位列亭侯!” 萧逸连下三道命令,都是扭转局势的良策,而后提笔在手,写了一封书信,派遣心腹之人,从小道前往草原上,送给自次王-赵浪! 匈奴三大巨头:刘豹、乌维、赵浪,皆是拥兵数万,称霸一方的豪杰,如果三人结盟,一起出兵南下,萧逸也得退避三舍,万幸的是,他们内部不和,一直互相算计着! 萧逸写信的目的,不求赵浪出兵助阵,只要他两不相帮就好了,以大舅哥的狡猾心性,想来不会拒绝的,双方毕竟是亲戚吗! 当然了,在政治利益面前,亲戚也是白搭的,关键是胜负、强弱,如果萧逸打败了,赵浪肯定落井下石,出兵分一杯羹的,相反的,如果萧逸取胜了,赵浪同样会出兵,血洗匈奴王庭,抄了刘豹的老窝! 安排完毕之后,萧逸秉退众人,独坐帐内思考,对付匈奴人的办法,自古以来,以少胜多的战局很多,就看统帅的本领了,只要运用得当,风霜雨雪、雷电水火……一切自然之力,即可帮助杀敌! 其中最厉害的是水、火,正所谓水火无情,华夏历史上的大仗,经常是火烧、水淹,动辄伏尸百万,问题是,自己如何借用水火呢? “弟兄们辛苦了,有了这些黑石头,咱们不用天天砍柴了!” “这些可是宝贝呀,又火硬、又耐烧,还不冒黑烟,咱们多挖一些回来!” ………………………………………… 正苦苦思索着呢,外面传来一阵欢呼声,萧逸连忙派人打探,原来是‘掘子军’的人,在附近找到一处煤矿,埋藏很浅,储量丰富,如此一来,将士们煮饭方便,不用为薪柴发愁了! 煤炭这种东西,《山海经》中就有记载了,称之为‘石涅’,或者‘石墨’,可惜没人会使用,萧逸做山阳太守之时,恰好找到一处露天煤矿,解决了难民取暖问题,从那以后,人们开始使用煤炭了,喜欢的不得了呢! 不过吗,这个时代技术落后,煤炭又埋藏较深,开采很是困难,因此上,煤炭相当稀缺,只供应达官显贵、军中将士使用,老百姓还得砍柴做饭呢! 弄清情况之后,萧逸哑然一笑,并州就是后世的山西,煤炭资源丰富,冠绝天下各省,如果是天平岁月,自己卸甲归田之后,来此做一个‘煤老板’,也是一条不错的财路! “嗯……煤炭可烧火,烈焰可灭敌,真是天助我也,让黄鼠速来见我,有重要事情安排!” “诺!” nt :。 : 正文 第六十九章死山绝地--黄石谷! 第69章死山绝地--黄石谷!1doulaidu.cc “雄赳赳,气昂昂,勇士上战场,驱夷狄,斩胡虏,就是保家乡,大汉好儿郎,紧握住刀枪,决一死战,杀光匈奴草原狼!” ……………………………… 修整三天之后,大军继续挺进,一路上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不畏艰难险阻,为了鼓舞士气,萧逸又做了一次‘文抄公’,行军途中填赋一首,让将士们高声传唱,一时之间,歌声震动山河,士气直冲云霄! 四天之后,人马进入雁门郡境内,而后驻扎在神池,此处有一处天然湖泊,水草丰美,游鱼成群,非常适合大军安营,距离马邑六十余里,又能监视匈奴大军,可谓一举两得! 要想打败敌人,先得站稳脚跟,六万大军安营扎寨、修筑壁垒,为了防备敌军偷袭,又挖掘了三道壕沟,引入神池之水,环绕在大营周围,确保万无一失! 一切安排妥当了,让马六坐镇大营,处理日常事务,萧逸带着典韦、曹性、黄鼠以及一百余名骑兵,直奔马邑要塞,实地侦查敌情去了,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两侧高山耸立,中间雄关挡道,纵有千军万马,也难逾越此处,马邑号称‘并州三大天险之一’,果然名不虚传,就以地势雄厚而论,犹胜壶口关三分呢!” 萧逸等人潜伏行踪,来到一处高坡上,俯视地形之后,不禁倒吸一口冷气,果然是一处好战场,也是英雄埋骨之地! 马邑的地理形势,就像一个大葫芦,两头细,中间宽,四周高山环绕,里面地形开阔,能装下几十万兵马,只要封堵住了两端,也就插翅难逃了,难怪当年汉军设伏,选了这块地方呢! 刘豹也很会用兵,十万人马分布两侧,居高临下,严阵以待,只要汉军进入包围圈,铁骑直冲而下、势不可挡,全部踏成肉泥了,想逃都没出路呢! 话又说回来了,人无完人,再精明的统帅,也有漏算之处,萧逸仔细侦查一番,终于找到了匈奴人的弱点--‘有前拳而无后手,也就是棋胜不顾家了!’ 刘豹的十万铁骑,全都分布两侧,中间的马邑要塞,交给了高干残部驻守,只有少量匈奴人监视,这样的排兵布阵,攻击力强大,防守却薄弱,打了胜仗没什么,一旦战局失利,让人夺了马邑要塞,十万匈奴人就是瓮中之鳖! 汉匈开战几百年,从未有歼敌十万之数,冠军侯-霍去病出征漠北,一路冲杀两千余里,封狼居胥、直抵北海,也不过斩首七万人,谁打破这项记录,必然名留青史、光耀千秋,想想就让人兴奋呢! 问题是,两侧重兵布阵,马邑城池坚固,汉军如何偷偷过去,一举夺下城池呢,如果让匈奴人发现了,恐怕偷鸡不成蚀把米,想想也让人头疼呢? “黄鼠听令,给我寻找一处绝谷,必须地势开阔,能容下千军万马,又草木稀疏,缺少水源,地下若有煤炭,那就再好不过了!” 面对敌人的包围圈,傻子才去钻呢,最好你打你的、我打我的,萧逸按照构思,开始排兵布阵了,准备跟刘豹较量一番,看看谁是好猎人,谁又是恶狼! “末将遵命,一定尽心竭力,找到这样的地形,不负大司马重托!” 黄鼠越众而出,一脸的兴奋之色,自己建功立业的机会,终于又来到了! ………………………………………………………………………………………… “龙好飞鸾舞凤,穴好星辰尊重,砂好屯军拥从,水好生蛇出动,龙好不持王星,穴好凶星藏屏……………” 一名合格的盗墓贼,也是一位风水大师,分金定穴,寻龙夺宝,根本不在话下,黄鼠领命之后,带着一群出色同行,托着风水罗盘,漫山遍野转悠开了,每日早出晚归,入深山、探绝地,十分的卖力气! 俗话说得好,苍天不负有心人,经过七八天努力,爬遍了无数大山,黄鼠终于找到一处好地方,深山峡谷,草木稀疏,基本符合萧逸的要求,此处就是--黄石谷! “太好了!……赏赐黄鼠黄金百两,绸缎百匹,其余将士每人酒一坛,肉十斤,好好的犒劳一番! 得知消息之后,萧逸欣喜若狂,一边为黄鼠记下大功,重赏了‘掘子军’,一边带着百余亲兵,亲自前往查看,此事关系成败,一点也马虎不得! 黄石谷-位于大营东南五十里,藏在群山峻岭之中,是一处地形复杂的大峡谷,全长约六七十里,两侧悬崖绝壁,猿猴难攀,内部崎岖难行,犹如盘蛇,宽处可行千军,窄处仅容一骑,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让人叹为观止! 另外吗,谷内不见水源,草木稀疏,小树也不见一颗,偶尔遇到几丛野草,也是焦黄干枯、半死不活的,至于飞禽走兽之类,更是一点影子也见不到! 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按照五行相生相克理论,凡是草木稀疏之处,地下必然缺水、多金,也就是说呢,黄石谷里面,蕴藏着大量矿物质! 黄鼠等人也打过几个洞,看看有没有黄金、白银之类,结果什么也没挖到,反倒是一种黄褐色石头,谷内随处可见,这也是山谷名字的由来! “悬崖绝壁,怪石如林,果然是一处死山绝地,地形足够开阔,可容万马千军,匈奴人进入此地,也就必死无疑了!” 对于黄石谷的地形,萧逸比较的满意,用来设伏诱敌,简直太合适了,美中不足的是,谷内缺少一些东西,计划施展开来,杀伤力恐怕锐减呢? 另外吗,谷内的黄褐色石头,吸引了萧逸的目光,还捡拾了几块,仔细的研究起来,这东西很奇怪,不是岩石、不是卵石、也不是砂石,看着又很眼熟,莫非是…… “苍天助我,大事可成,有了这些宝贝,匈奴人死无葬身之地了……感谢物理老师、感谢地理老师……哈哈!” 研究半天之后,萧逸回想上学记忆,突然仰天大笑起来,这些黄褐色石头,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 煤是黑的,雪是白的,金子是黄的,鲜血是红的……这些简单的道理,三岁小儿也知道,不过吗,大多数人不知道的,煤炭也有别的颜色,峡谷内的黄褐色石块,就是煤炭的一种,后世称之为:褐煤! 千万年之前,植物的枝叶、根茎堆积成了腐植质,因为地壳变动埋入地下,长期与空气隔绝,并在高温高压下,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变化,形成的一种可燃化石,这就是煤炭了--大都为纯黑色! 不过吗,有一种煤运气不好,地下埋藏时间不够,又因为地壳运动,再次回到了地面上,形成了一种‘半煤’,颜色为灰褐色! 这种褐色煤碳,杂质多、燃点底,燃烧也不充分,还会释放有毒气体,因此上,后世人并不喜欢,就算找到了褐煤矿,也懒得开采它们,不过吗,这种煤炭用来杀人,可是再好用不过了,有毒气体、无色无味,可以杀人于无形! 心中计划已定,萧逸传令‘掘子军’,驻扎在黄石谷之内,修建一些大型仓库,用来储藏粮食、草料,以供应大军使用,另外吗,专门抽调人手,挖掘黄褐色石头,数量多多益善呢! 大军未动,粮草先行,选一处安全之地,囤积大军的粮草,这也是无可厚非,不过吗,众人不解的是,大司马如此开心,真的只为囤粮吗,莫非另有玄机? 对于众人的疑惑,萧逸笑而不答,只是认真叮嘱黄鼠,‘掘子军’入驻之后,一点要小心防火,军士们的饭菜、饮水,全部在谷外烹煮,有敢谷内生火者--杀无赦! 一天奔波,汗流浃背,谷内尘土飞扬的,沾在身上很难受,都结成一层硬痂了,离开黄石谷之后,萧逸决定洗个澡,好好放松一下身心,神池水质之好,可是名扬天下呢! 神池附近溪流众多,草木丰茂,众人挑选一处风景优美、水流清澈的小溪,准备好好的清洗一番,那知队伍来到近前,竟然遇到另一队人马,正在溪边饮水休息! “口令?--你们是何处兵马?” “不好了……他们是匈奴人,大家准备厮杀!” ……………… 刚开始的时候,以为遇到自家游骑兵了,可是仔细一看,这些人面部扁平、眼睛细长,头发胡乱披散着,竟然是一群匈奴人,为首者-身高八尺,虎背熊腰,正是右校王-乌维! 与此同时,乌维也认出了萧逸,当初在许昌城-皇宫之内,二人针锋相对,还比较过气力呢,草原第一勇士对阵大汉第一勇士,过程相当的精彩,最后萧逸技高一筹,为大汉王朝赢了面子!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双方同时拔出兵刃,一场激烈的厮杀开始了…… (本章完) 正文 第七十章李姓一族,不忘故土! “杀呀!--屠尽胡儿,大汉万胜!” “冲呀!--杀光汉人,匈奴永昌!” …………………… 狭路相逢,有进无退,一句废话也没有,双方拔出兵刃,呐喊着冲杀过去,刀光闪烁,长枪挥舞,冷箭防不胜防,不时有人摔落马下,鲜血染红了小溪…… 这种‘遭遇战’,毫无战术可言,双方将士搅在一起,野兽似的凶狠厮杀,谁的刀快马疾,谁就占据了上风,相反的,心慈手软之人,只能成为刀下冤魂! 汉军心怀热血、保家卫国,自然是悍不畏死了,更有典韦这样的勇将,手持一对镔铁重戟,横冲直撞,十荡十决,匈奴人挨着就死、碰到就亡,瞬间倒下一大片! 兵对兵,将对将,这是沙场规矩之一,厮杀片刻之后,萧逸、乌维两位死对头,自然相遇到一起了,互相对视一眼,立刻厮杀起来…… “鬼面萧郎听着,可敢与本王决一死战,胜者就是天下第一勇士!” “数典忘祖之徒,今日斩汝头颅,制成‘骷髅盏’饮酒作乐!” “杀!……叮当!……叮当!” 乌维手持巨斧,大砍大杀,犹如猛虎下山一般,萧逸更不肯示弱了,凤翅鎏金镗上下飞舞、神出鬼没,真好似出水蛟龙,双方互不相让,一连厮杀五十回合,依旧胜负未分…… 人与人斗,马与马斗,双方坐骑也没闲着,‘白菜’是汗血宝马,性格神勇彪悍,犹如一头食肉猛兽,对方的‘照夜玉狮子’,也是奔驰如飞,身强力壮,两匹战马欢蹦跳跃、又踢又咬,比主人还卖力气呢! 就以神骏而言,两匹马不分胜负,可要说到智商吗,‘白菜大爷’甩对手几条街,咬耳朵、撞眼睛、踢蛋蛋……阴招层出不穷,痛的‘照夜玉狮子’嘶鸣不止,步伐也混乱起来,影响到了乌维的战斗力…… 六十回合、七十回合……一百回合的激烈厮杀,萧逸逐渐占据了上风,征战沙场多年,又与吕布、赵云、张绣……这些一流高手,互相印证过武艺,已经是炉火纯青了! 相反的,乌维待在草原上,格局不足,见识有限,打几个野人酋长还行,一旦遇到顶尖高手,自然是处处受制了,不过吗,凭着一腔血气之勇,他还能坚持的下去! “大王!大王!--汉军实在厉害,弟兄们支撑不住了!” “咱们快些撤退吧,回去调动大军,再杀敌人一个片甲不留!” ……………………………… 乌维还在奋力苦战,部下们却支撑不住了,纷纷哀求着撤退,双方人数差不多,也都是骁勇之士,可论起武器装备来,汉军身披坚甲、手持利刃,又有马鞍、马蹬、马蹄铁几样杀器,纵马冲杀,动作敏捷,大占了上风呢! 匈奴人技术落后,几乎没有武器作坊,也不会冶炼金属,只能用兽骨磨箭头,木棒子做武器了,偶尔有一些金属兵器,也是从汉地高价换来的,已经落伍的青铜器! 因此上,匈奴人南下侵略,不要金银珠宝、不要丝绸布帛、对汉家美女也没兴趣(他们喜欢膀大腰圆,能放马牧羊的女人),反而喜欢铁器、盐巴、茶叶……之类,尤其煮肉的铁锅,更是视之为‘奇货!’ 同样的勇士,一边用棍子打,一边用刀子砍,结果可想而知了,一场激烈的厮杀下来,匈奴人折损了大半,余者也是伤痕累累,眼看就支撑不住了,汉军却阵亡很少,最多一点轻伤罢了! “啪嗒!……勇士们速速撤退,来日报仇不迟!” 将是兵的胆,兵是将的威,部下们死伤惨重,乌维也心慌起来了,动作随之迟钝,一个躲闪不及下,凤翅鎏金镗横扫而过,击落了他的头盔,还刮伤一处额头,鲜血瞬间喷涌出来…… 抹了一把额头血迹,乌维不敢恋战了,巨斧虚晃一招,调转马头就跑,残部们立刻跟上……他们这次出营巡视,本想刺探汉军虚实,没想遇到硬茬子,还折了数十名勇士! “将士们!--痛打落水狗,莫让胡儿逃走了,斩下人头者记功!” 萧逸挥舞凤翅鎏金镗,带领亲兵们追下去了,只要杀掉了乌维,等于砍掉刘豹一条臂膀,又能挫动匈奴军心,岂能放过机会呢? “嗖!-嗖!-嗖!” 追逐的过程中,双方也没停手,近了用刀砍,远了用箭射,不时有人坠马身亡,这方面来说呢,匈奴人略占上风,一则他们游牧为生、骑**湛,二则他们跑在前面,容易躲避箭矢,顺便向后射箭,这叫做‘歹射法!’ 汉军迎着箭簇追击,必须不停的躲闪,自然是吃力一些了,万幸的是,匈奴人精于骑射,武器却很落后,兽骨磨制的箭簇,难以射穿汉军甲胄,而汉军的强弓硬弩,却是一箭一条命呢! “嗖!……贼子拿命来吧!” 萧逸弯弓搭箭,疾如风雨,想要射杀这个汉家叛徒,不过吗,乌维号称‘草原第一勇士’,马上功夫的确了得,一手持着牛皮盾,护住要害部位;一手挥舞弯刀,拨打射来的箭簇,左右躲闪,敏捷如猿! 另外吗,这家伙极为阴险,总是躲在人群中,利用护卫阻挡箭簇,萧逸连发六箭,都没能伤到他,只是射杀了六名匈奴兵,让人七窍生烟! 一路逃窜,一路追杀,双方时而拔刀火拼,时而弓箭对射,参战人数虽少,就激烈程度而言,不逊于任何的大战,随着时间推移,汉军越战越勇,乌维眼看性命不保了,那知关键时刻,匈奴援兵出现了…… 呜!……呜!呜! 一队匈奴兵冲过来,硬是拦住了道路,趁此机会,乌维快马加鞭,终于逃出生天了,原来一路的追杀,已经靠近了匈奴大营,还惊动了巡逻士兵! 到了这一步,追杀乌维不可能了,再要纠缠下去,恐怕让敌人反咬一口,萧逸见好就收,带兵回营去了! 此一战,打伤了右校王-乌维,斩杀上百名匈奴兵,缴获了几百匹战马,也算一场小胜利了,另外吗,汉军还抓住一名俘虏! 这个俘虏有一点奇怪,即没挨刀,也没中箭,是自己滚落马背的,而且被抓的时候,此人也没反抗,表现的很是配合,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 回到大营之后,萧逸提审俘虏,想询问一些敌军情况,结果双方一见面,竟然还是故人呢,俘虏正是李勇! 李勇是上代右校王-李云的亲信,也是李氏族人之一,当初萧逸游走草原,与此人打过交道的,知道他武艺高强,心怀忠义,在政治态度上面,也倾向于大汉王朝! “汉家游子李勇,参拜大司马大人,李氏一族子孙,漂泊草原数百年,一直希望回归大汉,如今出兵之事,皆在乌维一人,与李氏一族无关,还望大司马见谅……” 李勇跪地行礼,态度极为恭敬,上代右校王评价过,说萧逸智勇双全、腹黑心狠,绝非池中之物,短短十年时间,从一名小校升至大司马,果然是料事如神! 其实李氏族人,一向亲近大汉的,只是畏惧乌维的淫威,不得不屈服罢了,李勇主动成为俘虏,就是想见到萧逸,为族人们谋一条生路,回归祖先故土! “数百年之前,李陵将军出征漠北,带领五千汉家儿郎,鏖战匈奴八万人马,箭尽援绝,死伤惨重,不得已而投降了,本想肆机归汉,洗刷战败之辱,没想到朝廷误解,诛杀李氏满门老少,也阻断了李将军的退路,真是造化弄人呀! 前人之耻,后人雪之,李氏子孙不忘故土,一心回归大汉王朝,此心可昭日月,本大司马对天盟誓,凡是真心归顺者,前罪既往不咎,日后加官进爵!” 对于李陵的故事,萧逸一直很同情,对于李姓族人回归,他更是欢迎之至,当即拔出了宝剑,切断帅案一角盟誓,只要李姓族人归汉,一定让他们回归故土! “皇天后土为证,李氏回归故土之后,一定誓死效忠朝廷、效忠大司马大人,若有违背,天诛地灭!” 李勇眼含热泪,拼命磕头不止,又借来一柄宝剑,割破了手臂,用自己的鲜血盟誓! 接下来,萧逸摆下酒宴,好好的犒劳李勇,顺便询问一些情况,包括匈奴人的兵力部属、内部矛盾……作为参考之用,李勇真心归汉,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吃饱喝足之后,李勇准备离开了,他留在汉军大营中,不过多一名勇士,对于战争大局无补,不如回到乌维身边,刺探军事机密,联络亲汉份子,再来一个‘里应外合’,作用远胜千军万马呢! 当然了,一名俘虏毫发无伤回去,难免的让人生疑,必须做点‘记号’,李勇也是个狠人,自己打肿面颊,撕破衣衫,又拔出了匕首,在身上刺了几道伤口,而后骑一匹伤马、拿一柄断刀,血迹斑斑的跑回大营了…… 正文 第七十一章你爹让我一箭射死了! “咚!--咚!咚!” “杀!--杀!杀!” 一场遭遇战,斩杀百余名匈奴兵,不过是牛刀小试,要想挫敌锋芒,掌握主动权,还要大战一场才行,第二天早晨,萧逸统领大军,出营挑战匈奴人,完成全盘计划的第一步! 一时间,战鼓如雷,喊杀震天,旌旗遍野,刀枪如林……大军离营之后,摆出一个四方大阵,重兵在前,轻兵在后,骑兵护卫两翼,逐渐的逼近了马邑,不过吗,汉军没携带攻城器械,反而拉着不少车辆,还用帷幔遮挡着,显的很是神秘! 听闻汉军倾巢出动,已经逼近了马邑,大单于-刘豹欣喜若狂,连忙通知各部大王,集结人马,列阵迎敌,命令下达之后,匈奴大营号角连绵,人喊马嘶,声势惊天动地! 刘豹把大军一分为二,自己统领六万主力,占据了左翼高坡,让右校王-乌维统兵四万,占据了右翼高坡,形成了合围之势,只要汉军进入包围圈,立刻俯冲而下,杀个片甲不留! 又让白羊王、浑邪王二人,带领本部人马,与高干的两万降兵,一起驻守马邑要塞,确保全军的后路! 计划很完美,过程也算顺利,上午辰时,汉军推进到山口,一副全力决战的架势,对于前面的包围圈,似乎视而不见呢,与此同时,匈奴人列阵高坡,立马横刀,只等一声令下,就把汉军踏成肉泥…… “二十里!……十五里,太好了,全军列阵,准备冲锋!” “还剩十里地了,再近一点点,就可以冲锋了……汉军怎么不走了?” 高坡之上,刘豹瞪圆了眼睛,紧盯着汉军大阵,一步步进入包围圈,激动的浑身颤抖起来,可是颤抖了好半天,迟迟到不了高潮,因为距离十里左右,汉军停止前进了! 这个距离是临界点,汉军一只脚踏进包围圈了,另一只脚还留在外面,匈奴人现在发起进攻,俯冲效果大打折扣,而且山口狭窄,无法左右包抄,十万大军伸展不开,不利于骑兵集团作战! 问题是,到了嘴边的肥肉,就是让你吃不到,实在是心痒难耐呢,心情患得患失之间,匈奴人高昂的士气,也慢慢的降下去了! “传令全军,号角长鸣,振作士气……再派一队游骑下去,向汉军发起挑衅,引诱他们进入包围圈!” 刘豹并非无谋之人,稍微稳定心神,立刻想出了办法,大手一挥之间,数百骑兵俯冲而下,直奔汉军大阵…… 草原上有句俗话:‘要想抓住恶狼,必须舍得羔羊’,这些骑兵就是诱饵,只要吸引汉军主力,让他们进入包围圈,牺牲几百人算什么呢? “呜呜!--对面的汉军统帅,可敢与我家大单于决一死战!” “匈奴人勇猛如狼,汉人怯弱如羊,若是不敢交战,立刻下马投降吧!” …………………… 匈奴兵狂喊乱叫,不断的发出挑衅,想要引诱汉军出击,不过吗,他们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翻来覆去就是几句,一点新意也没有呢! 再看汉军大阵,纹丝不动,稳如泰山,而后中军大旗晃动,也派出了一队骑兵,为首的正是‘天下第二毒舌’--祢衡! “大汉礼仪之邦,就算临阵御敌,也要退避三舍,以示恭谦礼让,尔等蛮夷丑类,自然难以理解了! 匈奴人不讲廉耻、不顾人伦,弟纳兄嫂,妻其后母,与禽兽何异呢,敢问大单于-刘豹,你爹的女人是不是很润呀? 乌维贼子看好了,你的‘头颅’在此,可惜又丑又脏的,留着也没啥用处,本夫子正好缺个夜壶…………” 祢衡口舌如刀,专往人心窝子里扎,句句不离下三路,骂到高兴之处,还拿出一顶头盔,正是昨日激战之时,右校王-乌维被击落的! 头盔扔到了地上,祢衡当着两军将士,解开腰间丝带,掏出了大鸟鸟……飞流直下、水花四溅,那叫一个痛快呀! 面对此情此景,匈奴人彻底傻掉了,有人目瞪口呆,有人惊掉下巴,还有人摔落了马背……怎么也想不通,汉家礼仪之邦,竟会有这种货色,究竟谁是野蛮人呀? 乌维更是七窍生烟,双眼一片的血红,对于武将们来说,头盔、甲胄、兵刃乃是立命之本,必须格外的珍惜,犹如第二生命,如今自己的头盔,让人家做了尿壶,还当着十几万将士……是可忍孰不可忍? “咚!--咚!咚!” “杀!--杀!杀!” 匈奴右翼-战鼓如雷,喊杀震天,右校王大旗拼命挥舞,乌维在催促全军出击,跟汉军决一死战,也好洗刷自己的耻辱! 骂阵挑衅失败,反而受到侮辱,右翼阵脚也不稳了,到了这个份上,刘豹无计可施,只好亲自出马了,先是传令全军,不许轻举妄动,而后带领两千铁骑,亲自出阵诱敌! “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在此,有请汉军统帅出面,两军厮杀之前,先论一个是非对错!” 刘豹立马阵前,高声呵斥,关于‘鬼面萧郎’的威名,他可是如雷贯耳了,今日正好见见真容,到底有何过人之处? “大汉大司马-无愁乡侯-萧逸在此,大单于阵前相约,莫非要弃刃投降,归顺大汉朝廷,也好留一条性命?” 汉军大阵分裂开,簇拥出一位骑士,头戴蚩尤鬼面盔,身披螭纹寒铁铠,手持凤翅鎏金镗,浑身杀气腾腾,犹如神魔一般,正是汉军统帅-萧逸! 因为鬼面盔遮挡,人们看不见萧逸的面目,可是天下无双的装束,傲视千军的杀气,让人一眼就认出来了,他就是‘鬼面萧郎!’ 看到萧逸出阵了,刘豹的战马连退数步,护卫们一拥而上,举着牛皮盾牌,组成了一道厚厚人墙,知道萧逸神射无双,上代大单于就死在他的箭下,要是不做好防备,再来一支冷箭咋办呢? 王者相见,即是斗勇,更是斗智,一言一行之间,可比万马千军,刘豹口齿伶俐,又通晓汉学,已经准备了说辞,至于萧逸吗……坏水一流一大片,坑死人从不偿命! “中原大乱,战乱不断,外有诸侯割据,内有奸雄弄权,汉室倾颓至极,皇帝孤苦无依……汉匈和亲百年,本单于即是草原之主,也是刘氏之甥,岂能坐视不理呢? 匈奴大军南下,乃是为国讨贼、匡扶汉室,顺应天意民心之举,大司马即为汉臣,不思忠君报国,反而助曹为虐,恐怕要遗臭万年呢?” 刘豹侃侃而谈,一副大义凛然之态,不知道的人,真以为他是汉室忠臣呢,他就是要激怒萧逸,引诱汉军进入包围圈,而后一举全歼之! “大单于身为蛮夷,却能高举义旗、为国除贼,真是让人钦佩,不过吗,咱们仇深似海,你爹让我一箭射死了!” 萧逸淡淡一笑,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孙子兵法云:‘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愠而致战’,这点小把戏,还能瞒住自己吗? “曹操名为汉相,实为汉贼,专横跋扈,欺凌天子,本单于替天行道,故而出兵南下,与个人私怨无关!” “说的太对了,真是高风亮节呀……对了,你爹让我一箭射死了!” “两军阵前,面对数十万将士,辩论天下大事,探讨是非曲直,大司马无话可说吗?” “大单于提醒的对,我还真想起一件事……八年之前,你爹让我一箭射死了!” …………………… …………………… 你有千般变化,我有一定之规,不论对方如何挑衅,萧逸就是一句回答,却比千言万语还有用,刘豹说的口干舌燥,还是落在下风了--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当然了,刘豹能够雄霸草原,也是心志坚定之人,区区杀父之仇,还激怒不了他呢,必须再加一把火,想到这里,萧逸抬起鬼面盔,露出一张微笑的小黑脸…… “鬼面萧郎……你是那个小道士,千刀万剐的仇敌,真是气死我了!” 刘豹最恨两个人,一是汉军统帅-萧逸,雁门大战之时,一箭射杀了自己的父亲,还用匈奴人的尸骨,修筑了一座‘京观’,至今矗立雁门关外,本想攻克并州之后,再拆掉‘京观’,一雪前耻呢! 另一个人吗,就是十年之前,在盘龙亭河边,用一番花言巧语,狠坑过自己的小道士,那张微黑的小脸、魔鬼般的笑容,经常出现在噩梦中呢! 现在吗,两个最恨的人,竟然合二为一了,仇恨值也随之暴增,刘豹双眼喷火,嘴唇咬出了鲜血,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传令各部勇士,拔出弯刀,吹响号角,与汉军决一死战……有能生擒萧逸的,赏赐一万匹良马、十万头牛羊,册封一部大王--杀!” nt :。 : 正文 第七十二章激烈交锋,挫敌锐气! “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大漠天骄,唯我匈奴!--呜呜!” …………………… 号角连绵,喊杀震天,匈奴人的进攻开始了,刘豹的六万人马在左,乌维的四万人马居右,挥舞长枪短刀,从高坡上俯冲而下,直奔汉军大阵而去,犹如两条凶狠的恶狼,扑向了期待的猎物! 与此同时,马邑城门打开,高干带领两万残部,也呐喊着杀出来了,这条无耻的断脊之犬,见到有机可趁,也想分一杯羹呢,不过吗,悍将-夏昭没有出战,不知是留下守城呢,还是不愿与异族联军,对付自己的同胞们! 三路大军,齐头并进,旌旗如海,人马如潮,覆盖了整片大地,刘豹的战术是:利用双倍兵力优势,正面冲垮汉军大阵,再以骑兵穿插分割,一口一口吃掉敌人,最好生擒萧逸,千刀万剐,报仇雪恨! “保家卫国,大汉必胜,炎黄之血,万古长存--吼!吼!” 面对汹涌的敌军,萧逸傲立阵前,面不改色,一手高举凤翅鎏金镗,斜指头顶苍天,一手握成拳头,猛砸自己的胸膛,发出愤怒的吼叫,鼓舞全军士气! 六万将士也是如此,一手紧握兵刃,一手握拳砸胸,阵阵怒吼,宛若雷鸣,甚至压过了战鼓声,这是铁血将士的呐喊,这是一个民族的声音--震撼灵魂,诛灭敌心! 高干的两万将士,也都是汉家血脉,因为形势所迫,这才站到了对立面,他们对匈奴人并无好感,更不愿做汉奸了,此时听到呐喊声,顿时军心大乱了! 有人放慢速度,有人原地踏步,还有人倒退回去了,原本整齐的大阵,立刻乱成了一团,高干如何叫喊,也是无济于事,与左右两翼之间,也出现了巨大缝隙! 再说右校王部落,核心都是李姓族人,他们虽然久居草原,却一直心念故土,对汉朝也颇有感情,更不愿与故国为敌了,只是畏惧乌维的铁腕,这才列阵出战的! 听到汉军的呐喊,有人垂下刀枪,有人折断箭簇,还有人东张西望,随时准备返身逃跑,今天这一仗吗,他们是出工不出力! “挥舞旌旗,敲响战鼓,齐头并进,攻破汉军,有动摇军心,临阵退缩者--杀无赦!” 面对汉军的攻心战,刘豹气的暴跳如雷,频频的擂动战鼓,想要振作一下士气,可惜毫无作用,就连自己的本部人马,也开始厌战了…… 汉、匈之间,厮杀了数百年,也融合了数百年,文化、习俗互相交流,人员也在不断互换,比如汉朝一支特殊部队-‘长水胡骑’,就是归降的匈奴人组成,还有西汉名臣:金日、赵破奴、王援訾、于单……全都是匈奴降将,一向忠于大汉王朝,还有人成为顾命大臣! 同样的,汉朝的文臣武将,叛逃匈奴的也不少,比如韩王-信、燕王-卢绾,李陵、李广利……一大批豪杰之士,因为各种原因,全都投奔了匈奴部落,娶妻生子,繁衍后代,扎根在了草原上! 这些人才能出众,子孙们也混的不错,或为一部大王,或者身居高位,有的人慢慢胡化了,变成匈奴一份子,也有人牢记根本,仍以汉家子孙自居,现在与故国开战,难免的胡思乱想、消极怠战了……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 趁着匈奴人心不稳、阵脚大乱,萧逸带领三万铁骑,呐喊着杀出了大阵,马六、大牛统领其余将士,摆出了防御阵型,继续坚守着山口! 玄甲铁骑三万,匈奴大军十二万,如果全面冲击的话,一名汉军要面对四个敌人,难免的寡不敌众,萧逸凶狠如狼,狡猾如狐,自然不会吃亏了,他集中全部骑兵,直冲匈奴的薄弱环节! 敌军三部人马,刘豹最强、乌维次之、高干最弱,玄甲铁骑的进攻方向,就是袁军残部与右校王部的结合处,这里人马最少、防御薄弱,正好趁势而入,一分两半…… “杀!--杀!杀!” “隆!--隆!隆!” 玄甲铁骑,天下精锐,金戈铁马,势不可挡,犹如一支锋利箭簇,射进了敌军薄弱环节,铁骑所到之处,人头滚滚,血如泉涌,敌人死伤无数! 袁军本是惊弓之鸟,谁肯拼死力战呀,顿时抛甲弃刀,扭头逃跑,高干拔出宝剑,连斩数名士卒,也是无济于事,反而裹挟着退下去了! 右校王-乌维虽然悍勇,奈何部下不出力,尤其是李姓族人们,都不想与汉军作战,进一步、退两步,磨磨蹭蹭的,真是逼迫不过了,就射几支无头箭,一半战力也发挥不出来! 玄甲铁骑势不可挡,很快就冲破了防线,而后一分为二,典韦带领数千骑,直奔马邑城门,如果进攻顺利呢,就夺取这座要塞,截断匈奴人退路,就算进攻不顺利,也能逼迫一部敌军回援! 萧逸统领主力,调转马头,重新列阵,猛冲乌维的后阵,打垮这股敌人之后,再集中全部兵力,与刘豹决一死战,一时间,刀枪如林,箭雨如蝗,马蹄踏尸,血洒沙场…… “匈奴的勇士们--头顶长生天,脚踏大草原,前面是生死大敌,手中是锋利弯刀,建功立业,在此一战--冲呀!” 整整十二万人马,让三万汉军冲乱阵脚,后路也受到了威胁,这样的窝心仗,让刘豹暴跳如雷,连忙挥舞大纛旗,重新排兵布阵: 左翼六万人马,乃是匈奴的主力,同样一分为二,犁汗王、休旬王统领一万骑兵,前去拦截住典韦,确保马邑要塞无恙,刘豹带着五万主力,没去救援乌维,反而杀奔了山口,试图截断汉军后路! “隆!--隆!隆!” 匈奴五万精锐,万马奔腾,势不可挡,自古以来,骑兵就克制步兵,那怕以一敌十,也不落下风呢,何况是五万对三万,匈奴一方占据优势,再打不赢汉军,那就没天理了! 再看汉军将士们,一点畏惧也没有,反而从容布阵,推出了数百辆战车,密密麻麻的,正好封堵住山口,而后拉下了伪装,露出了真面目…… 这是一种奇怪战车,正面一块硬木板,高一丈五尺,宽一丈二尺,厚有四尺半,周围生铁裹边、铜钉镶嵌,中间是横九竖九、八十一柄钢刀,刀身镶入木板中,露出三尺刀尖,数百辆连在一起,就是一座刀山! 两边装有四个木轮,后面两根曲辕,两根粗木支柱,总重七八百斤,平时用战马牵引,战时由士兵推动,机动灵活,随意变换,正是萧逸设计出来,对付匈奴骑兵的杀器,就叫做‘刀山车!’ “大事不好了,前面有刀山,快点停止进攻呀!” “冲的速度太快了,根本停不下来,也没法调头了!” …………………… 看到刀山车之后,匈奴兵肝胆俱裂,想要停止进攻,可惜来不及了,骑兵的速度快,却也调头难,山口地形狭窄,五万铁骑聚集一起,根本无法转向了,只能硬着头皮撞上去…… 血肉之躯撞上钢刀,后果可想而知了,血肉模糊,肢体破碎,情况惨不忍睹,更加郁闷的是,前队骑兵受阻了,后队依旧在猛冲,人马越来越密集,自相踩踏,乱成一团,不少匈奴兵跌落马背,让自己人踩成了肉泥! “吼!--吼!吼!” 趁此机会,汉军闪开一个口子,五千陌刀兵杀出来了,身披重甲,手握长刀,三步一挥,人马俱碎,只杀的匈奴人哭爹喊妈,魂飞魄散,潮水般退了下去! “草原各部勇士,速速重整队形,谁敢后退一步,本人当场斩首,家人贬为奴隶!” 第一次进攻失败了,还折损了许多人马,刘豹并不死心,亲自挥舞大纛旗,重新整顿人马,准备第二次进攻,只要占领了山口,就能截断萧逸的归路,再凭着优势兵力,就是人踩马踏,也要全歼玄甲铁骑! 想法虽然不错,可惜战机已失,刘豹整顿人马之时,后阵响起了喊杀声,原来萧逸带领玄甲军,冲破了右校王部阻扰,回援汉军本阵来了,乌维贼心不死,整顿残兵败将,也尾随着冲过来…… 到了这个份上,双方人马搅和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无战术可言了,全凭着本能厮杀,汉军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匈奴人多势众、悍不畏死,打了个旗鼓相当,谁也奈何不了谁! 双方从上午辰时,一直厮杀到了黄昏,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依旧是难解难分,眼看没便宜可占了,萧逸果断鸣金收队,步兵在前,骑兵压后,缓缓的退回大营去了! 刘豹想要追杀过去,奈何部下死伤惨重,余者也是疲惫不堪,只好退回大本营,修养战伤,检讨得失去了! 此一战,汉军阵亡五千,负伤一万有余,匈奴人阵亡过万,负伤不计其数,从战果上计算,汉军略占上风,可是整体战局上,依旧胜负未分……接下来,萧逸开始第二步计划了! 正文 第七十三章挖下深坑,不见猎物! 第73章 挖下深坑,不见猎物!宝鉴 将军在上,我在下 全能游戏设计师 元尊 当前位置:棉花糖小说网 >历史军事 >大魏能臣 > 第七十三章挖下深坑,不见猎物!《大魏能臣》下载本书第七十三章挖下深坑,不见猎物!作者:黑男爵 字数:154返回书页推荐阅读:将军在上,我在下 全能游戏设计师 元尊 神医弃女:鬼帝的驭兽狂妃 邪王追妻:废材逆天小姐 误惹妖孽王爷:废材逆天四小姐 海贼之雷神降临 男欢女爱 少年王 凡人修仙之仙界篇 英雄联盟之绝世无双 三生三世枕上书 合租医仙 合体双修 “萧逸凶狠如狼、狡猾如狐,不愧是大汉第一名将,的确不好对付呀!” “汉军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打起仗来个个不怕死,能够以一当十!” “咱们出兵汉地,是来劫掠财物的,不是白白送死的,这样死战下去,老本可就拼光了!” …………………………………… 匈奴大营-《大魏能臣》第七十三章挖下深坑,不见猎物!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下载本书最新的txt电子书请点击:http://.mianhuatang.la/don/txt88741.html本书手机阅读:http://m.mianhuatang.la/88741/发表书评:http://.mianhuatang.la/book/88741.html为了方便下次阅读,你可以在点击下方的&quot;收藏&quot;记录本次(第七十三章挖下深坑,不见猎物!)阅读记录,下次打开书架即可看到!请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荐本书,谢谢您的支持!!上一章:第七十二章激烈交锋,挫敌锐气! 返回目录 下一章:返回目录 相关推荐: 大魏能臣无弹窗广告 (本章完) 正文 第七十四章汉家将士,宁死不辱! 第74章汉家将士,宁死不辱! “杀呀!-汉人们造反了,速速禀告大单于,派人前来镇压叛乱!” “杀呀!-士可杀,不可辱,弟兄们抄家伙,跟这群草原狼拼了!” ……………………………… 马邑城-粮草库,数十人手持刀枪,正在激烈的厮杀中,一边是穷凶极恶的匈奴人,一边是双目喷火的袁军,原本联合作战的盟友,此时反目成仇了,人人浴血厮杀,比战场上还勇猛三分呢! 听到激烈的喊杀声,周围的袁军、匈奴人纷纷赶来,毫不犹豫的加入战团,帮着自己人拼杀起来,就这样的,混战规模越来越大,起码有五六百人,挤满了粮草库大门! 双方厮杀之中,不知谁扔出一支火把,正好落在草垛上,瞬时间,火蛇四窜,遇物即燃,浓烟直冲云霄,双方已经杀红了眼,谁也没功夫救火,结果火焰越来越大,又引燃了粮食库、布匹库、军械库…… 冲天烈焰起于星火,殊死搏斗必有原因,引发这场激烈冲突的,正是一样东西-粮食! 人马未动,粮草先行,后勤补给的重要,大单于-刘豹非常清楚,因此上,匈奴人进入马邑之后,立刻接管了粮草库、军械库、城门楼……各部要害部位! 匈奴人信奉丛林法则,没有平均分配一说,谁的拳头大,谁就拿的多,粮草也是一样的,按照各部实力强弱,领取相应的份额,袁军处于仆从地位,领到的粮食最少、质量也最差了! 人家粟米、白面、有酒有肉,吃的满嘴流油,自己咸菜、豆饼、缺吃少喝,饿的前心贴后背的,袁军难免心存怨气了,加上挨骂受气、受人歧视……时间久了,怨气就变成怒火了! 战事拖延,消耗巨大,粮食逐渐的不足了,又优先供给匈奴部落,袁军的份额就更少了,原来是咸菜、豆饼、麦麸……还能勉强活下去,这次分给他们的,竟然是一些草料,这是喂牲口的,不是给人吃的! 袁军小校争辩了几句,结果狠狠挨了两巴掌,都是刀头舔血的人,谁他妈的怕谁呀,加上之前的怒火,一起喷发出来了,于是乎,两伙人拔出兵刃,激烈厮杀在一起…… “大汉男儿,绝不为奴,杀光匈奴人,夺回马邑城……冲呀!” 袁军心存怒火,斗志昂扬,一场厮杀下来,反而占据了上风,杀的匈奴人步步后退,眼看就支撑不住了,那知关键时刻,他们的援军到了! 得知情况之后,刘豹调集三千人马,火速进城镇压叛乱,这些人赶到之后,立刻弯弓搭箭,射杀闹事的袁军将士! “嗖!……嗖!嗖!” 乱箭如蝗,满天飞窜,袁军猝不及防,又没有盾牌护身,顿时倒下了一大片,余者见势不妙,只好逃回军营去了,而后匈奴人一边救火,一边收拾残局,自己的伤员抬回去救治,至于袁军伤兵们,挨个补刀,一个不留! 评心而论,叛乱发生之后,刘豹以霹雳手段,果断的镇压下去,避免了事态继续扩大,也算是处置得当了,不过吗,一场激烈冲突下来,匈奴人与袁军间的裂痕,也进一步加深了,离心离德,犹如仇雔! 另外吗,内讧引发的大火,因为扑救不及时,整整燃烧了大半天,一半的粮食、草料、军械化成灰烬,对于匮乏的后勤补给,无异于雪上加霜了! 得知结果之后,刘豹暴跳如雷,却也没有好办法,先是找来了高干,狠狠的斥责一顿,让他约束好手下士兵,而后召集各部大王,安排偷袭黄石谷之事,粮草越发缺少,必须立刻行动了! ……………………………………………………………………………… “啪!--匈奴蛮夷,占我城池,杀我将士,此仇不报,本将军誓不为人!” 马邑城-将军府内,夏昭双眉倒竖,一脸的愤怒之气,手中的青花茶碗,硬是一把给攥碎了,瓷片划破了手掌,鲜血流淌而下…… 十几名袁军将校,身披甲胄,手握宝剑,站立在大堂上,一个个怒目圆睁,杀气缭绕,他们是夏昭的心腹人,亲如手足,生死与共! 在大堂的外面,摆着二百四十八具尸体,血肉模糊,肢体破碎,让人惨不忍睹,正是因为抢夺粮食,被杀害的袁军将士,大量士兵簇拥在周围,一个个面露哀伤、双目喷火! 匈奴人来了之后,他们就成了奴隶兵,干的是牛马活,吃的是猪狗饭,整天的挨打受气,还被百姓骂做汉奸,根本抬不起头来! 当兵吃粮,天经地义,在汉家的城池里面,为了吃上一口饱饭,竟然死了二百多弟兄,是可忍孰不可忍? “匈奴蛮夷欺人太甚了,咱们调集兵马,跟他们拼了吧!”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有赚,与其忍辱偷生,不如决一死战!” ……………………………… 将校们拔出宝剑,主张以血洗血、报仇雪恨,他是大汉的边军,是保家卫国的战士,不是匈奴人的奴才! 再说了,将士们驻守马邑城,常年与匈奴人作战,无数的亲朋好友,全都阵亡沙场了,现在做了卖国汉奸,日后有何面目相见地下? “弟兄们稍安勿躁,要想报仇雪恨,必须从长计议,想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夏昭身为大将,心志非比常人,满腔怒火之下,头脑还保持冷静,飞快思考各种对策…… 袁军只有两万将士,匈奴却有十万人马,如果硬拼的话,无异于以卵击石,一个人也活不下来,就连马邑城的百姓们,也会跟着一起倒霉的! 找刺史-高干申诉,让他主持正义,也是一点用没有,自从开城迎敌之后,这家伙就成了一条走狗,拼命的讨好匈奴人,金银珠宝、丝绸布匹送了无数,就连他的几十房小妾,也送给各部大王暖床了,简直无耻到了极点! 拼命没有实力,申诉没有靠山,两万袁军犹如弃婴,无依无靠,可怜至极,要想死中求活吗,只有一个办法了--联系曹军,临阵倒戈! 夏昭已经想好了,自己是大汉军人,不是袁氏的奴才,更不做匈奴的走狗,反戈一击,弃暗投明,于情于理也说的过去,何况曹军北伐以来,攻城略地,连战连捷,袁氏已经日薄西山了,大将军袁绍也‘病逝’了,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自己何苦做陪葬品呢? 如果投靠曹营,即能里应外合,杀掉那些匈奴人,为死难的弟兄报仇,又能弃暗投明,给将士们谋一条大道,而且曹丞相求贤若渴,凭着自己一身武艺,肯定受到重用的,加官进爵、封妻荫子……真是一举三得呢! 不过吗,夏昭还有一些担忧,在壶口关之时,自己拼死力战,杀伤不少曹军将士,自己若是投靠过去,会不会遭到报复呢,鬼面萧郎的杀名,可是天下皆知呀? 就算萧逸不计前嫌,愿意接受两万将士,也缺一个联系人呢,两军对垒,交通断绝,谁去联系曹军一方,商议临阵倒戈之事,人家又会相信吗? 高干主政并州多年,心腹死党遍布军中,还控制着不少兵马,一旦走漏了消息,自己和一群将校们,恐怕死无葬身之地了? “呵呵!……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拼死一搏,实在不行的话,我连夜潜入曹营,向大司马负荆请罪吧,好歹保将士们一条活路!” 想到面临的困难,夏昭一阵的苦笑,此事危险极大,一步也错不得呀,另外吗,临阵倒戈之事,宜早不宜迟! 对于战场的局势,夏昭看的很透彻,别看匈奴人多势众,又占据了地利,说到运筹帷幄、统兵杀伐,刘豹、乌维、高干……一群部落王们,把他们的脑子加一起,也比不过一个‘鬼面萧郎!’ 汉军迟迟不动,肯定有一番大计划,等到战局逆转、匈奴人一败涂地之时,自己再想临阵倒戈,恐怕也来不及了,那个时候吗,不是孤身逃往匈奴,做一辈子汉奸走狗,就是人头落地,让人家做成‘骷髅盏!’ “报将军大人,右校王部-中军官李勇,前来登门拜访,说是有大事商议!” 正在烦恼之间,一名亲兵进来禀报,有不速之客登门了,众人不禁一阵紧张,难道走漏消息了,这也太快了吧? “李勇虽是汉家后裔,却是右校王部落的人,与我一向并无来往,他突然登门做什么?” 闻讯之后,夏昭颇为疑惑,先让将校们退下去,整顿好兵马,随时准备起事,而后换上一副笑容,亲自到府门迎接! 古人云: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既然有人登门,那就应付一番吧,也许峰回路转,会带来惊喜呢? (本章完) 正文 第七十五章千里眼,顺风耳! “呜!--呜!呜!” “嗖!--嗖!嗖!” …………………… 午夜时分-匈奴大营,随着一阵低沉的号角声,无数的匈奴兵冲出了帐篷,他们架锅煮肉,准备干粮,擦拭铠甲,磨利兵刃,又喂饱了战马,而后排列成队,做好了出征准备! 一场内讧引发的大火,烧毁了大量的粮草,也逼迫匈奴高层下决心,跟汉军决一死战,胜了-占领并州,劫掠中原腹地,败了-退回草原,继续放马牧羊,反正一锤子买卖了! 他们按照计划好的,以大队人马发起进攻,牵制住汉军主力,吸引萧逸的注意,另派一支奇兵,从小路偷袭黄石谷,抢夺汉军囤积的粮草,而后两路人马合围,一举拿下汉军大营! 计划相当周密,实际执行起来,却遇到了一个麻烦,就是偷袭的人选问题,不是没人愿意去,恰恰相反的,匈奴各部积极踊跃、人人争先,还差一点打起来呢! “浑邪部四千勇士,愿意前往黄石谷,就像恶狼掏羊一样,杀光汉军人马,抢夺汉军粮草!” “射日部三千勇士,也愿前往黄石谷,一粒粟米、一根稻草也不留下,还请大单于下令吧!” ……………………………… 中军大帐内,为了抢夺机会,各部大王互相推搡、高声叫骂,有人还拔出弯刀,准备武力解决纠纷! 大家心里清楚,汉军大营-壁垒森严,重兵驻守,乃是一块硬骨头;黄石谷守军很少,防卫松弛,还囤积大量的粮草、军械,那是一块大肥肉呀! 两者相比较,肯定自己吃肥肉,让别人啃骨头了,最好别人崩掉大牙,自己吃的又肥又壮,那个时候吗,匈奴各部地位高低,又要发生变化了! 争吵、商议、妥协……最后结果是,各部落联军出征,拼凑成两万大军,在右校王-乌维带领下,去抢夺汉军的粮草,计策是人家想到的,这样安排最合理了! 接下来,各部挑选人员了,全是身强体壮、骑射超群的精兵,配备最强壮的战马,使用最精良的兵器,还有八位部落大王,也一同随军同往! 人员挑选完毕,已经是三更天,喝过壮行酒,乌维骑着照夜玉狮子,提着双刃巨斧,带队离开了大营,在夜幕的掩护下,直奔黄石谷而去…… 黄石谷位于东南方,距离马邑一百二十里,沿途道路崎岖、哨卡密布,还设有几座烽火台,如果大张旗鼓冲过去,一定会被汉军发现的,偷袭也就失败了! 乌维骁勇善战,智谋上也不差,带队离开大营之后,没有直奔东南,反而一路向西而去,急行数十里之后,折而向南,再转向东,兜了一个大圈子…… 虽说路程远了一倍,却能避开了汉军哨卡,偷袭的把握也更大了,乌维仔细估算过,沿途二百多里山路,需要一天一夜时间,明天拂晓到达目的地,立刻发动进攻! …………………………………………………………………………… “咚!--咚!咚!” “杀!--杀!杀!” 偷袭部队出发之后,刘豹整顿其余人马,在黎明时分离开马邑,擂动战鼓,高声呐喊,直奔汉军大营而去! 匈奴人皆是骑兵,行军速度非常快,一个时辰之后,就逼近了汉军大营,刘豹扎住阵脚之后,亲自登上一处高坡,查看汉军的虚实,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汉军大营-依山傍水,严肃整齐,前顾后盼,左右呼应,外有三道壕沟,引来神池之水,可挡千军万马,内部壁垒重重,设有二十四座门户,人马进退有序,仿佛一个独立世界! “壕沟道道,壁垒重重,坚如磐石,稳如泰山,萧逸安营之法,果然神鬼莫测,不亏是大汉第一名将!” 查看一番之后,刘豹面色阴沉,心情难以言喻,遇到这样一位劲敌,即是自己的灾难,也是自己的幸运,至于谁胜谁负,就让长生天抉择吧! 刘豹的任务是佯攻,牵制住汉军人马,为偷袭创造条件,不过吗,萧逸狡猾如狐、反应机敏,要想欺骗这位对手,必须假戏真做才行! “呜!--呜!呜!” 大纛前指,号角齐鸣,匈奴人的进攻开始了,一队弓箭手冲出大阵,向着壁垒一通乱射,箭簇密集如蝗;另有数千名士兵,扛着沙袋、石块、稻草……拼命填充壕沟,想要打开一条通道! 上千名匈奴神箭手,分布在大营四周,专门射杀汉军游骑兵、传令兵,隔断汉营与外界联系,如此一来,除非萧逸有千里眼、顺风耳,否则他绝对发现不了,一支奇兵步步逼近黄石谷! “嗖!--嗖!嗖!” “坚守壁垒,一步不退,杀光匈奴,保家卫国!” …………………… 汉军严阵以待,立刻展开了反击,弓箭手居高临下,射杀填壕的匈奴人,阻止他们靠近大营,汉军使用的箭支,事先用狼毒花、箭毒木、蝎子草……几种剧毒浸泡过了,只要挨上一箭,那怕划破一点皮肤,也是必死无疑了! 最近一段时间,汉营的能工巧匠们,打制了几十辆霹雳车,现在也发挥威力了,投掷的不是石块,而是烧红的煤块,落地之后,火花四溅,烫的匈奴人皮开肉绽、满地打滚…… 如此强烈的打击下,匈奴人死伤惨重,扔下几百具尸体,狼狈的逃回去了,第一次进攻彻底失败! “匈奴各部勇士们,今日决一死战,前进者重赏,后退者杀头,本大单于对天盟誓,不是攻破汉军大营,成就一番霸业,就是血溅沙场之上,让后代子孙为我复仇--杀!” 刘豹纵马出阵,先杀了几个败将,震慑全军人心,而后擂动战鼓,亲自调集兵马,发起了第二次进攻,为了牵制汉军主力,也就顾不得牺牲了! “杀!--有进无退,踏平汉营!” “隆!--隆!隆!” …………………… 匈奴人真拼命了,弓箭手在前,填充手在后,骑兵四处骚扰……呐喊着冲杀过去,各部酋长手提弯刀,阵前督战,遇到畏缩不前的,立刻斩首示众,以此振奋士气! 匈奴大军-旌旗如潮,人马似海,攻势一浪高过一浪,猛冲对面的壁垒,汉军大营则是堤坝,严防死守,坚不可摧,死死的挡住了攻势,每一次剧烈撞击,都是尸体堆积,血流成河…… 汉军大营,一处高坡上面,旌旗飘摆,甲士环绕,萧逸身披锦袍,盘膝而坐,手中提着酒坛子,一边开怀畅饮,一边指挥战斗,看着匈奴人不断流血,真让人胃口大开呀! 要想喝的美,需要下酒菜,一只野狼被抬了上来,这是昨天夜间,游骑兵侦查敌情之时,抓回来孝敬大司马的,用绳索勒死之后,扒皮、开膛、清洗……再用调料去除腥味,放在火堆上烤起来,片刻之后,肉质转成金黄色,一股浓香沁人肺腑…… 世人常道:‘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可是与狼肉相比吗,还要逊色几分呢,二者本来是亲戚(民间传说,狼管狗叫舅舅),不过吗,一个是吃剩饭活命,一个是吃鲜肉长大,滋味自然不一样了! 尤其在战场上,刀光剑影,血肉横飞,敌酋人头落,万马战犹酣,大碗喝烈酒,大口吃狼肉,真是莫大的享受呢! 一只野狼五六十斤,剥洗干净之后,还剩一半的精肉,亲兵们只烤了半只,另一半挂了起来,也没做任何处理,不知给谁准备的,莫非有人吃生肉吗? “一路进攻大营,吸引我军视线,一路偷袭黄石谷,抢夺我军粮草,‘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计策,兵仙四百年前就玩过了,用这招对付汉家将军,真是关公面前耍……不对,是孔子门前卖文章,鲁班面前耍大斧!” 对于匈奴人的计划,萧逸一清二楚,也表现的很配合,收回了游骑兵,全力固守大营,凭着坚固的壁垒,慢慢的消耗对方兵力,至于外面的情况吗? 自己没有千里眼、顺风耳,也没有作弊法宝,去探听敌军的情况,不过吗,自己有一位好帮手,能把匈奴人的一举一动,全都侦查回来! 想到这里,萧逸举目望,紧盯着东南天空,片刻之后,一个小金点出现了,上下起伏,左右翱翔,而且越来越大,就像一轮金色太阳,来到汉军大营上空,正是金雕-元宝! “嗷!--嗷!嗷!” 三声响亮的啼鸣,几个古怪的飞翔姿势,元宝抓起一半狼肉,落在一颗大树上,撕扯吞噬起来了,它最喜欢猛兽的血肉了! “三万匈奴兵,位于西南方向,正在疾速行进,距离黄石谷一百余里……呵呵!” 萧逸目光转动,从金雕的动作中,解读出许多信息,而后一阵的冷笑,猎物要落入陷阱了,死山绝谷、地狱烈焰,好一场饕餮盛宴呀! 正文 第七十六章死山绝谷,有去无回! “踏平汉营,不胜不归!” “踏平汉营,不胜不归!” …………………… 大战开始之后,匈奴人发起了十几次冲锋,攻势一浪高过一浪,也付出了惨重代价,阵亡了数千名勇士,负伤者不计其数,而他们取得的战果,仅仅是填平了一道壕沟! 面对惨重的伤亡,刘豹紧咬牙关,继续组织人马,不断发起进攻,一直厮杀到日落黄昏,也没有收兵撤退,反而点燃火把,准备夜战,一副血拼到底的架势! 敌人如此疯狂,自然奉陪到底了,汉军也点燃火把,展开激烈夜战,六万将士,轮番上阵,利用坚固壁垒,大量的杀伤匈奴人,双方的伤亡情况,大概是一比五左右,如此便宜的买卖,自然要进行下去了! 萧逸盘坐高坡上,已经吃了两条狼腿,喝了三坛子美酒,还美美的睡了一觉,期间数次放飞金雕,侦查匈奴人的情况,他现在最为关心的,不是疯狂进攻的刘豹,而是暗地偷袭乌维,距离黄石谷还有多远了? “长生天保佑,让右校王一路通畅,顺利拿下黄石谷,匈奴的千秋霸业,就在今夜一搏了!” 敌人之间,心意相通,刘豹最为关心的,也是乌维的行军情况,只要截断了粮道,汉军人心不稳,必然一败涂地,何愁萧逸不擒呢? 只要生擒了萧逸,并州各处城池,也就不战而降了,自己趁势杀入关中,形成割据之势,至于曹操的大军吗,正与袁尚僵持不下,等他抽出身子来,一切也就来不及了! 事态进展到现在,一切都很顺利的,可是刘豹的心中,一直笼罩着淡淡阴云,原因也很简单,事情实在太顺利了,反而让人忐忑不安,冒顿、老上、伊稚斜……匈奴的历代大单于,保佑你们的子孙吧! ………………………………………………………………………… “全速前进,谁也不许休息,更加不许掉队,落后一步者--杀!” “匈奴人的命运,就在我们的肩膀上,就是跑断了双腿,天亮之前也要赶到黄石谷!” …………………… 金乌西坠,夜幕降临,百里之外山道上,乌维带领两万人马,正在拼命的行进中,人人气喘吁吁、汗出如雨,可是行军的速度吗,实在不敢恭维呀……如果参加‘龟兔赛跑’,估计能得第二名,仅比乌龟快一点罢了! 一则,路途遥远,道路难行,为了躲避汉军游骑,还要避开大路,专门钻小山沟,乱石阻塞、道路崎岖,悬崖绝壁随处可见,尤其天黑之后,更加难以行走了,不时有人马堕落,摔了个粉身碎骨! 二则,匈奴人生于草原,游牧为生,一个个扁平脸、细眼睛、大屁股、罗圈腿……这样的体型吗,很适合骑马射箭,可是翻山越岭,就是他们的弱项了,上山如蜗牛,下山似滚蛋,要多费劲有多费劲呢! 为了加快速度,乌维用尽了办法,重金利诱、鼓舞士气,荆棘鞭打、斥责叫骂,还派了一队亲兵,手持钢刀督队,见到爬地不起,或者中途掉队者,立斩不饶! 凭着狠辣手段,以及坚定意志,两万人马艰难行进,慢慢的逼近了目标,万幸的是,沿途没遇到汉军游骑,也没暴露出行踪,出兵偷袭已经成功一大半了! 经过一天一夜急行军,终于靠近了黄石谷,两万将士也疲惫不堪了,尤其山路崎岖难行,许多人丢弃了战马,只能步行作战了! 现在是佛晓时分,玉兔隐退,东方泛白,马上就要天亮了,正是人体最困的时候,也是发起偷袭的好时机,黄石谷内静悄悄的,一点动静也没有,汉军似乎在熟睡着…… 兵法有云:‘未思进而先思退,未料胜而先料败’,深山、密林、峡谷……一向是兵家死地,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走进去,至少要留下一支人马,守住全军的退路! 乌维左顾右盼,开始挑选将领,必须是一个聪明、勇敢、忠诚的人,才能肩负起重任,各部大王有勇无谋、疏忽大意,恐怕难当大任! “末将不才,愿意带领一支族兵,守卫山谷入口,确保大军后顾无忧!” 说话间,李勇上前一步,主动请求留守,他是右校王部的悍将,忠义勇武之名,响彻整个草原! “如此拜托将军了,统领本族三千勇士,守住峡谷入口,本王事成之后,算你大功一件,再赐予匈奴名姓!” 乌维轻轻点头,自己的族人守护后路,自然很是放心了,而后带领大军,陆续开进了黄石谷…… 谷内乱石密布、道路崎岖,战马很难行走,也容易暴露目标,因此上,一万七千将士下马步行,一点点的摸索前进,至于随军的马匹,也交给李勇等人看管了! 接下来,李勇等人碌起来了,他们设下岗哨、侦查情况,又搬来许多巨石,在谷口修筑壁垒,防御的密不透风,至于是防内还是防外,那就不好说了! 黄石谷内-道路曲折,犹如迷宫,而且越走越狭窄,两侧悬崖绝壁,猿猴难以攀爬,面对这样的地形,乌维不禁暗暗担忧,如果此地设有伏兵,可就大事不妙了! 万幸的是,谷内草木稀疏,没有可燃之物,就算汉军发起火攻,也没多大杀伤力,后路有三千兵马守卫,也就不必太担心了! 半个时辰急行军,队伍来到峡谷深处,看到了汉军的粮草大营,里面密密麻麻的,一眼望不到尽头仓库,隐约有人影晃动,估计是汉军巡逻队,还有隆隆的战鼓声音! “大匈奴的勇士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冲进汉军营寨,杀光守军,抢夺粮草--杀!” 眼看时机成熟了,乌维拔出弯刀,下达了进攻的命令,匈奴将士挥舞兵刃,潮水般涌了过去…… 搬开鹿角、打开营门、占领壁垒……大军进展顺利,迅速冲进了大营,里面的汉军似乎吓傻了,竟然一点反应也没有,可是接下来吗,事情有些不对劲了…… “刷!--这座粮仓是空的,里面什么也没有,快查查其他仓库!” “刷!--这些都是空仓库,根本没有粮草、军械,咱们是不是上当了?” “这里没有粮草,也没有守军,只有一些黄色石头,莫非侦查有误,这里是一座废营寨?” …………………………………… 匈奴人的第一目标,自然是各处粮仓了,可里面的情况,让他们大吃一惊,砍开仓库的大门,里面一粒粟米、一根稻草也没有呀? 没有粮草也就罢了,守军也一个没找到,只有一些稻草人,穿着汉军的服饰,成排挂在了木杆上,随风左右摆动,仿佛在巡逻一般! 还有几十只肥羊,捆绑嘴巴之后,倒挂在半空中,下面放着战鼓,肥羊难受的挣扎,前蹄敲动战鼓,发出‘隆隆’的声音! 匈奴人不死心,又反复的查看着,是否有暗仓之类的,跑了一天一夜山路,流了无数的汗水,还摔死不少的将士,总不能空手而归吧? 还别说,他们仔细查找之后,虽没找到粮食,却发现一座木牌,上面八个大字:‘死山绝谷,有去无回!’ “狡诈萧逸,竟敢骗我,这里是一个陷阱,勇士们速速退出峡谷,不可在此停留--撤兵!” 看到木牌之后,乌维再反应不过来,就白吃几十年羊肉了,连忙招呼部下将士,想要逃回黄石谷,可惜一切太晚了! “奉大司马之命,末将等候多时了,这座黄石谷,就是你们的葬身之地--弟兄们放火!” 两边悬崖上面,涌出无数的人影,一手提着干柴、一手举着火把,还用湿布蒙着口鼻,正是黄鼠的五千掘子军,也是陷阱的执行者! 一声令下,将士们扔下干柴、火把,瞬时间,烈焰升起,浓烟滚滚,整个山谷映成了红色…… “杀呀!--速速抢占谷口,不要放走一个匈奴人!” 与此同时,高顺带领着陷阵营,从山沟中杀出来,占领了峡谷的入口,也放起一把大火,断绝了乌维的退路! 李勇的三千人马,一箭未发、一刀未拔,全都乖乖的归顺了,这支队伍的将领们,全都是李姓子弟,也是亲近大汉的,他们已经串联好了,临阵倒戈、归顺汉军,偶尔有几个不听话的,也悄悄的内部解决了,行动十分的顺利! 偷袭失败,后路断绝,烈焰熊熊,火光冲天,乌维以及两万匈奴兵,彻底陷入了绝境之中! nt 记住网址:m.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 正文 第七十七章烈焰焚身,化为灰烬! “飞鸟落入了落网,野狼掉进了陷阱,要想死中求活,唯有奋勇一搏,夺我生路--杀!” 偷袭粮仓不成,反而落入陷阱,乌维悔恨万分,却不是太慌张,自己拥有两万人马,皆是骁勇善战之士,汉军主力正在鏖战,设伏兵力不会太多,应该不难冲出去! 汉军施展火攻,也没什么可怕的,谷内草木稀疏,没有可燃之物,肯定烧不死几个人,等到烟火熄灭之后,自己带领人马冲出去,或可反败为胜呢! 真正让乌维郁闷的,还是谷口的三千人马,都是李姓子弟兵,为何背叛自己,投靠了汉军呢,几百年都过去了,他们还心念故土,不愿做草原人吗? “咳咳!-谷内浓烟滚滚,勇士们呼吸困难,有些坚持不住了!” “不好了-石头也在燃烧,还是深蓝色火焰,汉军在施展妖法啦!” ……………………………… 接下来的情况,让匈奴人大吃一惊,那些黄褐色的石头,竟然也燃烧起来了,火焰之烈、温度之高,比起木柴还厉害数倍,散发着滚滚浓烟,山谷变成了大火炉…… 匈奴兵皮开肉绽、鬼哭狼嚎,四处的躲避火焰,完全的慌乱起来了,乌维喊破了嗓子,拔刀连斩数人,也没能控制住局势,全军彻底失去了指挥! 谷内地形复杂,有不少的山石裂缝,匈奴兵纷纷钻进去,试图躲避一下火焰,可是他们惊恐的发现,就算避开了冲天烈焰,也避不开滚滚浓烟,烟雾随风飘荡、无孔不入,只要吸上几口,顿时口吐白沫,而后一命呜呼了! 匈奴人放牧为生,都是用草木、牛粪做燃料,石头会燃烧的事情,别说是看了,听都没听过呢,认为汉军在施展妖法,借来了‘地狱之火’,要毁灭他们的灵魂,因此产生了巨大恐惧! 有人跪倒在地,拼命叩拜长生天,有人鬼哭狼嚎,四处狂奔,还有人意志崩溃,干脆横刀自刎,用死亡来解脱自己……一时之间,烧死、呛死、自杀者不计其数,尸横遍野,焦臭熏天,黄石谷化成了人间地狱! “好一个鬼面萧郎,设下恶毒陷阱,让我自投罗网,这一仗本王输的心服口服……祖父大人呀,悔不听您的良言!” 一场惨败之下,乌维心灰意冷,不禁仰天长叹,与萧逸数次交锋,武艺、智谋、用兵……自己均处于下风,这次更是一败涂地,再没有翻身机会了! 纵横草原,身经百战,乌维并不怕死,他心痛的是右校王部,先祖李陵开创的基业,已经传承数百年了,结果断送在自己手中,就算到了九泉之下,有何面目见列祖列宗? 死到临头之时,他想起祖父李云的遗言:‘中原地大物博、卧虎藏龙,绝非匈奴可比较的,只能甘于臣服,不可与之为敌,如果时机成熟了,就带领族人返回故土,做一名大汉子民……’可惜自己没有听从,也没机会改正了! 烈焰焚身,化为灰烬,魂魄重归大地,若能转世重生,再与萧郎决一胜负! …………………………………………………………………………………… “长生天护佑!--长生天护佑!” “大匈奴必胜!--大匈奴必胜!” …………………… 清晨时分-汉军大营,厮杀持续了一天一夜,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几十次强攻下来,匈奴人精疲力竭,已经是强弩之末了,大单于-刘豹满脸愁云,也动了退兵的心思,伤亡实在太大了! 垂死之际,峰回路转,东南方向一缕浓烟,激发了匈奴人的斗志,以为奇兵偷袭成功,截断了汉军粮道,各部大王欣喜若狂,连忙投入最后一点力量,继续猛攻汉军大营,胜利就在眼前了! 常言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匈奴人竭尽余力,一连发起三次猛攻,试图冲入汉军大营,生擒鬼面萧郎,可是结果吗……死伤惨重,徒劳无功,汉营岿然不动! 匈奴人惊奇的发现,看到浓烟升起之后,汉军一点也没慌乱,反而大砍大杀,变得更加骁勇了,难道说,后方粮草丢失,反而激发了斗志不成? “汉军坚守大营,根本不管粮道,其中必有古怪……难道说,偷袭黄石谷之事,出现了意外吗?” 望着浓浓的烟雾,刘豹也忐忑起来了,另一支人马是劫粮的,而不是烧粮的,这样的冲天大火,的确有些不对劲呢! 按照约定好的,乌维偷袭得手之后,会派人与自己联络,两军前后夹击,一举攻破汉军大营! 一个时辰过去了,右校王部毫无动静,信使也没有一个,到底出什么事呢……刘豹放心不下,连忙派出一队游骑兵,查看黄石谷的情况,同时传令周围亲兵,做好随机应变的准备! ……………………………………………… “启禀大单于,黄石谷烈焰冲天、浓烟滚滚,右校王部中了埋伏,恐怕全军覆没了!” 一个时辰之后,匈奴游骑跑回来了,满脸惊恐,面如死灰,仿佛看了无边地狱! “你说什么,乌维中了埋伏,火烧深谷,全军覆没……噗!噗!” 听到回禀之后,刘豹浑身颤抖不止,急火攻心之下,连喷了两口鲜血,人也瘫坐在地上! 偷袭之计失败,折损两万人马,如此巨大的损失,匈奴三五年也难恢复了,草原上尊重强者、鄙视弱者,各部大王知道之后,必然是群情激愤,自己的单于之位难保了? 到了这一步,劫掠汉土,皇图霸业,全成了一场白日梦,保存实力,退回草原,才是唯一的选择,问题是,汉军虎视眈眈,随时可能杀出来,自己想全身而退,恐怕也不容易呢? “嗖!……噗!……大单于!” 刘豹拔出宝刀,反手砍翻了游骑兵,一脸的决然之色,匈奴大军要想撤回去,必须有人断后,因此上,乌维全军覆没的消息,绝对不能泄露出去! 杀人灭口,只能隐瞒一时,不能隐瞒一世,必须速速撤兵,保住剩下的兵马,至于断后的倒霉鬼,只好对不住大家了! “长生天护佑之下,右校王的两万人马,已经攻克黄石谷,抢夺了无数粮草,正在回师支援,合力围歼汉军,胜利就在眼前了!” 白羊王、昆邪王、休屠王、卢屠王听令,带领本部人马,全力进攻汉营,一鼓作气杀进去,谁能生擒鬼面萧郎,赏赐牛羊百万头,肥美草原两千里……冲呀!“ 刘豹不愧是草原枭雄,想出一个‘金蝉脱壳’的办法,先给众人画了个大饼,让他们上阵拼命,纠缠住汉军人马,自己则趁机逃走! 去送死的几部大王,也是匈奴人的佼佼者,人马众多,实力雄厚,现在借汉军的刀子,杀掉他们几个人,刘豹的大单于之位就稳如泰山了! 自己退回草原之后,再吞并他们的部众,好好修养三五年,重整旗鼓、卷土重来,再与萧逸决一雌雄,看谁才是盖世英雄? “杀呀!--攻破汉营,活捉萧逸!” “冲杀!--生灵护佑,匈奴必胜!” …………………… 白羊、昆邪、休屠、卢屠四王果然上当了,带领剩余的部众,继续猛冲汉军壁垒,而等待他们的,自然是无情打击了! 匈奴人几番冲击,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他们浴血奋战之时,刘豹召集本部人马,悄悄的撤离了战场,唯有一面大纛旗,矗立在高坡之上,鼓舞匈奴人继续送死! “好一条狡猾的草原狼,让别人来送死,自己偷偷开溜了,若是不除此人,日后必为大患,传令全军将士,发起大反攻,全歼匈奴人!” 汉军大营里面,萧逸居高临下,看的格外清楚,自己设下连环计,就是要歼灭匈奴人,岂能让他们逃跑呢?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萧逸披挂上马,带领三万玄甲军,杀出了汉军大营,刀光闪闪,万马奔腾,犹如开闸洪水一般,匈奴人久战疲惫,那里抵挡的住呢,顿时节节败退、死伤惨重…… 四位大王还等着援兵呢,结果回头一看,刘豹已经逃之夭夭,这才知道上当了,大单于都逃跑了,谁还卖命厮杀呀,干脆一起跑吧! 匈奴人丢盔弃甲,抱头鼠窜,实在跑不掉的,就双膝跪倒在地,高举双手请降,汉家礼仪之邦,应该不会虐待俘虏吧? 可惜他们想错了,全军出击之前,萧逸就传下军令:‘只要人头,不要俘虏,杀匈奴一人,赏黄金一两,放匈奴一人,重责军棍十下!’ 一边是黄灿灿的金子,一边是重重的板子,傻子也会选择呀,因此上,汉军挥舞刀枪,落手无情,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接下来,匈奴人如有羊群,狂奔乱跑,溃不成军……玄甲军则是狼群,尾随追击,紧咬不放,一口口的撕扯猎物,咬的血肉模糊…… 刘豹为了逃出生天,不断的遗弃人马,就像壁虎断尾一样,丢给追击的汉军铁骑,他只有一个念头,逃进马邑城,退回大草原……让他想不到的是,后路已经断绝了! (本章完) 正文 第七十八章巧夺城、缓兵计! X23US.COM更新最快 “两位大王骁勇善战,乃是草原上的雄鹰,还请胜饮一杯!” “各位大酋长举杯,恭祝大单于-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 马邑城-将军府,鼓瑟吹笙,雅乐悠扬,美味佳肴,杯盘罗列,一场丰盛的酒宴正在进行中,东道主是悍将-夏昭,宾客则是十几名披发左袒、形容粗野的匈奴人! 十几名美貌歌姬,吹拉弹唱,殷勤服侍,不断的斟酒劝饮,烘托着宴会气氛,匈奴人眉开眼笑,酒到杯干,已经喝的醉醺醺了,还有人扯开衣襟,跳起了草原舞蹈,发出狼嚎似的怪叫声! 刘豹、乌维、高干……以及各部大王,全都攻打汉营去了,守卫马邑城的任务,交给了夏昭的两万人马,另有休旬、瓯脱两位大王,带领四千匈奴兵监视! 有人不禁怀疑了,马邑城险要无比,又是匈奴大军的退路,刘豹不派自己人驻守,为何委托给袁军呢,双方是有矛盾的,答案是:情非得已,别无他法! 一则:匈奴人游牧为生,居无定所,从来不修筑城池,自然也不会守城了,马邑城在他们手中,就是一件大玩具,根本发挥不出威力! 二则:几场大战下来,匈奴人死伤颇重,兵力不足,为了攻打汉营,人马倾巢而出,只好把守城的重任,交给两万袁军将士,再派匈奴人监视了! 夏昭受命以来,也是勤勤恳恳的,整顿兵马,准备军械,又抽调了不少民夫,加固了马邑要塞,一点漏洞也没留下,就连监视的匈奴人,也表示相当满意! 为了缓和矛盾,齐心协力守城,夏昭设下酒宴,邀请两位大王、以及十几名匈奴酋长,还送了金银珠宝、绫罗绸缎,表现的极为恭顺! 匈奴人噬毛饮血,起居犹如野兽一般,听说有美味佳肴,立刻前来赴宴会了,夏昭也是盛情款待,拿出珍藏的美酒来,又让十几位歌姬助兴,其乐融融,宾客尽欢! 匈奴人嗜酒如命,又有佳人劝饮,自然是胃口大开了,一个个喝的东倒西歪、口水横流,别说守城的事情了,就是他们爹妈姓什么,也都忘的一干二净! 夏昭一个劲的劝酒,自己却喝的很少,或是沾沾嘴唇,或是倒进袖子,目光清澈如水,不停的遥望东南,显然心有所思! “嗖!嗖!……启禀将军,汉军大营……” 酒酣耳热之际,一名袁军小校跑了上来,紧贴在夏昭耳旁,低语了几句,还露出震惊、恐惧、欣喜的复杂神色! “呵呵!--军中宴会,雅乐不足为乐,且看本将军舞刀,为各位贵宾祝兴!” 听完禀告之后,夏昭面不改色,只是目视亲兵们,露出会意的笑容,又抬来了**大刀,就在酒席宴上,挥舞表演起来…… “好!好!--夏将军神力惊人,刀法绝伦,不逊色于草原勇士!” “夏将军忠心耿耿,大单于征服汉土之后,一定会封你为王--咱们继续喝!” ……………………………… 酒宴上舞刀助兴,乃是军中常事,匈奴人没怀疑什么,继续的饮酒做乐,看到了精彩之处,还用劲拍手叫好呢! 夏昭的武艺不错,一口六十四斤大刀,上下旋转,舞动如飞,真犹如猛虎下山,而且步伐转动之间,离着宴席越来越近了! “横扫千军,十荡十决--杀!” 突然之间,夏昭狂喝一声,大刀横扫而过,两颗人头飞起,腔血喷洒四方,死尸相继摔倒在地,正是休旬、瓯脱两位大王! 一刀下去,斩杀两王,匈奴人目瞪口呆,不知到底什么情况,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数十名袁军冲了上来,挥舞刀剑,大砍大杀……片刻之间,十几名匈奴酋长,全都尸首分离了! “传令将士们,禁闭城门,占领要害,报仇雪恨的时候到了……杀呀!” 杀掉匈奴高层之后,夏昭调动人马,占领了城内要害,而后开始了大搜查,目标就是四千匈奴兵,格杀无论,一个不留! 原来几天之前,李勇偷偷的来访,就是按照萧逸的指示,秘密策反夏昭,以及两万袁军将士,里应外合,夺取马邑,封堵匈奴人的退路! 夏昭本就有心倒戈,自然一拍即合了,之前整顿兵马、修补城池,就是为举事做准备呢,今天设下了‘鸿门宴’,请来了十几位匈奴高层,是为了擒贼先擒王! 不过吗,夏昭为人谨慎,不见兔子不撒鹰,他一边设下酒宴,款待这些匈奴人;一边派出游骑兵,侦查战场上的形势,看看双方胜败如何? 如果是匈奴人胜了,他就隐忍下去,继续等待时机;如果是汉军胜了,就抢占住马邑城,封死匈奴人的退路! 刚才小校禀告的,正是战场的消息:‘汉军设下圈套,以少胜多,乌维战死,刘豹逃窜,匈奴人死伤惨重,一败涂地了!’ “杀呀!--夺回城池,报仇雪恨,杀光匈奴人!” “冲呀!--关闭城门,四处搜索,不要有漏网之鱼!” 袁军积怨已久,此时爆发出来了,刀砍、箭射、火烧……见一个杀一个,根本不留俘虏,城内百姓趁势相助,斩杀胡虏之声,响彻了全城内外! 匈奴人猝不及防,又是群龙无首,杀的节节败退,死伤惨重,他们只有四千人,面对两万袁军围攻,那有一点胜算呢? 一个时辰之后,城内匈奴人肃清了,袁军占领了马邑,夏昭并没有停手,带领麾下人马出城,直奔匈奴大营而去,继续的杀人放火、斩草除根! 匈奴人倾巢而出,营里只剩老弱病残了,如何挡得住袁军呢,犹如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杀处置了! 杀光守军之后,袁军开始洗劫了,钱财、粮食、军械……以及十几万匹战马,统统弄进了马邑城,剩下的帐篷、草料,一把大火烧个干净,就连营里的水井,也用砂土填埋了! 接下来,夏昭带兵回城,准备箭矢、滚木、擂石、油锅,做好了防御准备,又用砖石堵住城门,彻底断了匈奴人退路! …………………………………………………………………… “隆!……隆!隆!” 一番浴血厮杀之后,刘豹带领着匈奴人马,终于冲破了汉军截阻,来到了山口附近,距离马邑城一步之遥了,不过吗,出征的九万大军,归来的不足半数,而且大都带伤,军容惨不忍睹…… 不管怎么说,好歹是冲出来了,只要进入马邑城,就能摆脱汉军追杀,返回河套草原,日后卷土重来,想到这里,刘豹长出一口气,长生天护佑,总算是逃脱魔爪了! 不过吗,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匈奴人进入山谷之后,看到的不是援兵,而是熊熊燃烧的营地,烈焰冲天,浓烟滚滚…… 马邑-城门紧闭,吊桥升起,甲士弯弓搭箭,严防死守,原来的匈奴旗帜不见了,一面赤色的汉字大旗,矗立城头,迎风招展! 见到了这一幕,刘豹五雷轰顶,差一点从马背摔下,前无去路,后有追兵,上天入地,无路可逃,大军陷入绝境中了,问题是,马邑坚如磐石,又有重兵防守,汉军如何偷袭成功,又或者…… “呵呵!--恭喜大单于旗开得胜,凯旋归来,末将等候多时了!” 夏昭身披甲胄,手持宝剑,出现在城头之上,还不忘拱手行礼,脸上笑容可掬,谁又能想的到,他刚刚杀掉数千匈奴人呢? “本大单于出兵助战,乃是正义之举,将军为何断我归路,并州刺史-高干大人,尚在大军之中,还请不要伤了和气!” 夏昭温和的态度,让刘豹疑惑起来,没有强攻城池,而是找到了高干,让他上前劝说一番,希望求取一条生路! “本刺史待你不薄,夏将军何故如此,还请打开城门,放我们进去躲避,金银珠宝、高官厚禄,一切可以好好商量!” 高干运气不错,从战场上逃回来了,虽说灰头土脸的,起码保住了性命,连忙鼓动唇舌,希望部下们迷途知返! “末将起兵夺城,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这里有一些条件,大单于能答应下来,一切都可以商量的,城内四千匈奴人,也会毫发无伤的…… 其一,匈奴人退出汉土,面对苍天盟誓,永远不许南下! 其二,交出战马三万匹,牛羊十万头,作为汉家百姓的赔偿! 其三,赦免夺城之罪,不得秋后算账,更不许难为本部将士! ……………………………… ……………………………… 其十九,马邑周围二百里,不许匈奴人放牧,更不许骚扰汉家百姓! 其二十,每年的入秋之时,双方可以组织人马,在边境进行贸易! 夏昭拿出谈判的架势,提出了很多条件,而且郑重发誓,只要刘豹、高干答应了,就放他们进马邑城,大家还是好战友,一起对付曹军人马! 听着各种条件,刘豹、高干也释然了,以为夏昭夺城,只是出于义愤,可以用谈判解决的,可他们却忘记了,汉家兵法之中,有一条叫做‘缓兵计!’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玄甲铁骑,天下无敌!” …………………… 夏昭的缓兵计成功了,半个时辰之后,一面‘萧’字大旗出现了,震天喊杀声中,数万玄甲铁骑-整齐列阵,高举刀枪,堵住了后面山口,形成了瓮中捉鳖之势,匈奴人插翅难逃了! 正文 第七十九章一缕幽魂归故乡! 数万匈奴骑兵,前无去路,后有追兵,陷入了绝境之中,犹如一头凶猛的困兽,张牙舞爪,负隅顽抗,若是让它反咬一口,那就得不偿失了! 对付绝境中的猛兽,不能急于下手,而是慢慢的收网,消耗掉它的体力,最后一击毙命,萧逸久经沙场,又是一名优秀猎手,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了! 因此上,玄甲军没急于进攻,而是挖壕沟、修壁垒,摆出了防御阵型,又把大营迁移过来,死死的堵住山口,与马邑城遥相呼应,形成了瓮中捉鳖之势! 匈奴人一场惨败,人马死伤无数,也需要喘息一下了,既然汉军不来进攻,他们正好整顿人马、恢复战力,于是乎,双方井水不犯河水,互相对峙起来了! “万胜!万胜!……大司马万胜!” 一场大战下来,将士们疲惫不堪,也付出不少伤亡,萧逸当即传令:犒赏有功之士,金银珠宝、加官进爵、美酒烤肉随便吃……战死者火化成灰,送回家乡安葬,负伤的好好修养,争取早日康复! 如此厚赏之下,将士们感恩戴德,欢呼万胜之声,响彻了周围十数里,一个个摩拳擦掌,等待着再立新功! 相对的,匈奴人可就惨透了,没有帐篷安身、没有食物裹腹、还没有药物治伤……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士兵们饥饿难耐、痛苦哀嚎,体力、士气一落千丈! 无奈之下,刘豹下令杀马充饥,好歹补充一下体力,匈奴人郁闷的发现,没有铁锅、没有木柴、也没有清水……夏昭做的很绝,捣毁大营之时,填埋了各处水井,还烧光了草木,到处黑焦焦一片,什么也没留下来! 匈奴人逐水草而居,既也不会挖井,也没有挖井的工具,只是挥舞着刀枪,一个劲的乱刨罢了,最后弄出几个深坑,里面全是污泥水,根本无法饮用! “吼吼!--吃肉,我们要吃肉!” “呜呜!--回家,我们要回家!” ………………………… 人一旦是饿急了,就会变成野兽了,匈奴人砍倒战马,以生肉充饥,以鲜血解渴,互相争夺,狼吞虎咽,好歹填饱了肚子,反正没有了水草,这些战马也活不久的,不如用来裹腹呢! 肚子暂时填饱了,出路依旧没找到,马邑山谷是一处绝地,前有雄关挡路,后有追兵紧盯,两侧是悬崖绝壁,大队人马无法翻越,计算跑出三两人,又有什么大用呢? 汉武帝时期,汉军在此设伏,想要围歼匈奴人马,结果走漏了消息、导致功亏一篑,没想到天道循环、世事难料,四百多年过去了,留给匈奴人的包围圈,终于派上用场了,汉家将士的英灵,也该含笑九泉了吧? “前无去路,后有追兵,咱们插翅难逃了,不如前往汉营请降,或许有一条活路呢!” “萧逸弑杀成性,绝不会接受投降,只会砍下咱们的脑袋,再修筑一座京观,不如拼个鱼死网破!”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我等不该利欲熏心,出兵劫掠汉家城池,真是后悔莫及呀!” ……………………………… 匈奴高层死伤惨重,只剩十几个部落王,勉强的聚集一起,有人主战,有人主降,唉声叹气,互相责备! 到了这个份上,外有强敌,内无粮草,兵无斗志,将无战心,除了闭目等死,谁还有办法呢? “胜败乃兵家常事,诸位不必灰心丧气,匈奴人的骄傲-冒顿单于,曾经在大月氏做人质,深陷绝境,危机四伏,不是一样孤身逃脱,最后出兵复仇了吗? 只要我们团结一心,找到合适的机会,未必不能反败为胜,萧逸这头恶狼,总有打盹的时候吧,咱们先这样,然后……” 刘豹身陷绝境,依旧斗志不减,把众人聚拢过来,悄悄的商议对策,目光中充满了决然,生死存亡,在此一搏! 之后的几天里,匈奴人按兵不动,犹如一条负伤的恶狼,躲在山洞中舔舐伤口,等待着出击的机会! …………………………………………………………………………………… 黄石谷的大火,整整燃烧了一天一夜,这才慢慢的熄灭了,里面烟雾缭绕,寂静无声,什么也看不清楚,只有焦糊的味道传出,仿佛化成了一片鬼域! 又过了一天一夜,黄鼠带人搬开巨石,重新打通了谷口,先放入几匹老马探路,确定平安无事之后,将士们才陆续进谷,查看里面的情况! 放眼望去,到处一片焦黑色,山石都烧的炸裂了,有的地方青烟袅袅,尚未完全熄灭,散发出刺鼻气味,匈奴人尸体随处可见,全都烧成了焦炭,几乎看不出人形了! 一些山谷的缝隙里,也摞着许多尸体,他们不是烧死的,而是被烟熏死的,面色乌黑如铁,身体严重扭曲,有人还撕破了喉咙,死状极为痛苦! “呕!--哇!哇!” “人说水火无情,此言果然不假,如此惨烈的死法,真是太恐怖了!” …………………… 黄鼠等人偷坟掘墓,常年与死人打交道,什么恐怖场面没见过,也被这种惨状惊呆了,很多人呕吐不止,之后几个月时间,一点烤肉也吃不下去,已经形成心理阴影了! 与此同时,人们对萧逸的畏惧,也上升到一个新高度,鬼面萧郎-星君转世,执掌人世间杀伐,真是一点也不假,若非‘杀神’下凡,谁有如此霹雳手段,弹指间灭杀两万匈奴人,古之名将难以比肩呀! 乌维的尸体也找到了,就在一处山谷裂缝中,他不是烧死的,也不是熏死的,而是自杀身亡,用弯刀割破了脖子,尸体依靠岩石上,面向北方,死不瞑目! 在一侧岩石上面,还留有几行血字,乃是乌维的绝命诗,字体歪歪斜斜,充满哀怨之气,已经变成乌黑色了…… 冲天烈焰焚残兵,横剑自刎洗骂名, 苍天若有垂怜意,一缕幽魂归故乡! 落款是:草原游子-汉家逆贼-李无伤! 李无伤是乌维的汉名,自从归顺匈奴之后,就再也没用过了,如今出现在石壁上,可见横剑自刎之前,他心生忏悔之意,承认自己汉家子孙身份了! 李无伤的一生,可谓是悲剧的一生,如果他不是李家子孙,如果没做匈奴的人质……凭着他的一身武,可以统兵沙场,成为一代名将! “飞将军神勇盖世,守卫边关数十年,深受后人敬仰,却有这样一位子孙,真是造化弄人呀!” 此情此景之下,黄鼠不禁联想到一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李广,也是李无伤的直系祖先! 李广-天生神力,精于骑射,乃是秦将-李信之后,家族世代从军,先后担任上谷、右北平太守,抗击匈奴人入侵,为人善待士卒,骁勇善战,匈奴人异常畏惧,称之为‘飞将军!’ 可惜呀,李广运气一直不好,总是遇到挫折,难以建立功勋,也无法获得侯爵,落下‘李广难封’的故事! 汉武帝-元狩四年,汉军大举北伐,深入漠北王庭,李广任前将军,中途迷失道路,未能参加决战,因为不愿面对刀笔之吏,于是横剑自刎,用死亡证明了忠诚,军民闻之无不落泪! 相距离四百多年,李广、李无伤都是横剑自刎,陨落沙场,不同的是,一个名垂青史,世代敬仰;一个遗臭万年,人人痛骂,这对祖孙地府相见,不知做何感想呢? “刷!--轱辘!” 爷爷是英雄,孙子是叛徒,二者不能相抵,感慨一番之后,黄鼠拔出了佩刀,割下了李无伤的首级,准备制成一枚骷髅杯,送给大司马做礼物! 至于剩下的尸身,按理说该千刀万剐的,可是看在‘飞将军’面上,还是挖了一个深坑,草草的掩埋了事,作为一名汉家叛徒,能够入土为安,也算是他的造化了! 巡视一番之后,黄鼠带人离开山谷,又搬来无数巨石,重新封堵了谷口,告诉周围的百姓们,百年之内不许开启,还留下一座石碑,上刻四个大字:永镇九幽! 从此以后,黄石谷消失了,改名为九幽谷,方圆数十里内-寸草不生,鸟兽无踪,成为了一处绝地,每到阴天下雨之时,隐约有鬼哭狼嚎之声,从而演绎出无数传说…… (本章完) txt下载地址: 手机阅读: 为了方便下次阅读,你可以在顶部"加入书签"记录本次(第七十九章一缕幽魂归故乡!)的阅读记录,下次打开书架即可看到!请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荐本书,兰岚谢谢您的支持!! 正文 第八十章假投降,计中计! 常言道:‘功高不如救驾,计狠莫过绝粮’,无论多精锐的人马,只要断绝了粮草,战力也会一落千丈,萧逸准备围困十天,等到匈奴人精疲力尽了,再挥师大举进攻,以最小的伤亡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 有人不禁要问了,匈奴人内无粮草,外无援兵,陷入了绝境之中,只要围困一两个月,就把他们全都饿死了,何必急于发起进攻,还要付出一些伤亡呢,原因有三个: 其一,曹军主力围困邺城,数次猛攻而不下,战局陷入僵持状态,萧逸占领并州之后,必须迅速挥师东进,形成合围之势,因此不能拖延战事! 其二,夏昭刚刚投诚过来,两万袁军人心不稳,随时可能出现反复,一旦马邑城内有变,有人偷偷打开城门,放跑了几万匈奴人,可就后悔莫及了! 其三,人是一种奇妙生物,往往在绝境中爆发,围困五天是病马,围困十天是羔羊,如果围困半个月,到了人吃人的份上,匈奴人就化身恶狼了,一旦发起拼死突围,汉军就算阻拦的住,也会付出惨重代价! 考虑以上三点,萧逸决定速战速决,十天后发起进攻,结束并州的战事,不过吗,他显然高估了匈奴人,仅仅围困了四天,这些‘草原狼’就支撑不住,派人前来请降了…… “大汉天威浩荡,四方蛮夷臣服,犹如群星拱卫皓月,匈奴各部顽劣,冒犯天朝上国,人马死伤惨重,已经心悦诚服了,还请大司马怜悯,宽恕匈奴各部,子孙永感大恩! 从此以后,大汉永为宗主,匈奴甘做番属,年年纳贡,岁岁称臣,不敢有反叛之心,数万匈奴健儿,愿听大司马调遣,旌旗所指,一往无前!” 匈奴左、右鼓蠡王,带着十几名大酋长,赤手空拳来到汉营,从辕门一直爬进大帐,磕头犹如鸡吃碎米,为了体现投降的诚意,他们带来三份礼物,一封投降书、一根黄金杖、还有一个活人-高干! 投降书写在一张羊皮上,全是殷红的字迹,据说是大单于-刘豹咬破手指,用自己的鲜血书写的,里面满是悔过之言,愿意向汉军缴械投降,再赔偿战马十万匹、牛羊一百万头,作为匈奴赔罪之用! 至于刘豹本人吗,披发赤足,背负荆条,骑上一头小毛驴,前往许昌向汉天子请罪,是杀是剐绝无怨言,若是饶恕不死,就效仿‘金日’之例,永远居住在许昌,成为一名大汉臣子! 骷髅黄金杖,乃是匈奴王权的象征,用来统帅草原各部,如今一并上交,也就意味着:刘豹放弃了权利,请汉朝册封新的大单于,只要人选是匈奴贵族,保留草原领地就可以了! 高干四肢捆绑,口塞羊毛,一脸的灰败之色,浑身不停的颤抖着,他无论如何没想到,自己侍奉匈奴如父,表现的毕恭毕敬,真到了生死关头,竟成了替罪羔羊,落入鬼面萧郎手中,自己绝没好下场了! 写血书、交权杖、送人质,匈奴人极为恭顺了,而且他们表示,只要大司马同意了,两天之后-上午辰时,他们就交出战马、旌旗、兵刃,将士列队出谷投降! “恭贺大司马-力挫顽敌,扬我国威,大汉领土不失尺寸,功劳簿上又添一笔!” “一战灭匈奴十万人马,就是冠军侯-霍去病,也没如此战功呀,必然光照千秋!” ………………………………………… 曹营众将眉开眼笑,纷纷上前恭贺,打了这样的大胜仗,不但扬眉吐气、名垂青史,而且加官进爵、封妻荫子,可谓是名利双收! 至于匈奴人投降之事,大家并不怀疑什么,匈奴人内无粮草,外无救援,每天渴死、饿死、病死不计其数,能够坚持四天时间,已经相当不错了! 再说了,匈奴人其性如狼,一向是欺软怕硬的,比如汉高祖-刘邦驾崩后,太后吕雉成了寡妇,就收到冒顿大单于一封国书:“孤偾之君,生于沮泽之中,长于平野牛马之域,数至边境,愿游中国,陛下独立,孤偾独居。两主不乐,无以自虞,愿以所有,易其所无!” 刨绝户坟,踢寡妇门,这样无耻的事情,在民间尚是奇耻大辱,何况于一个国家呢,汉家君臣义愤填膺,有心拼死一战,可惜国力不如人,只能实行‘和亲政策’,继续送粮食、妹子、金子,换取边界和平! 到了汉武帝时期,综合国力上升,又有卫青、霍去病这样的名将,屡屡出兵北伐,夺取大片土地,匈奴人招架不住,又送来一封国书:“我,汉之外甥,怎敢同汉天子相比,汉天子是我的舅公公……” 这就是匈奴人的性格,打赢了嚣张跋扈,要女人、要物资,打输了跪地称臣,乖乖的叫舅舅,几百年循环往复,双方已经习惯了! “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大单于悬崖勒马,主动上书请降,避免了两军继续流血,从此化干戈为玉帛,真是一件大好事呀! 本大司马做主了,答应尔等归降之事,匈奴兵缴械之后,可以回归草原,继续放马牧羊,刘豹前往许昌请罪,大汉天子一向仁慈,曹丞相也尊敬豪杰,居住几年之后,就放他回归草原,继续做匈奴之主!” 看过投降书之后,萧逸也很高兴,当即设下酒宴,款待一众匈奴使者,表现出了胜利者的大度,以及汉家将军的开阔胸襟! 就连生死大敌刘豹,也很大度的绕过了,还要放他回归草原,继续做匈奴大单于,真可谓仁至义尽了,不过吗,说这些话的时候,萧逸面带微笑,不停的摸着鼻子…… “大司马宽宏大量,饶恕我等罪人,匈奴子子孙孙,永感大恩大德呀……咚!咚!” 本以为能活命就不错了,没想到人家既往不咎,开出了优厚条件,匈奴使者不断叩首,感动的热泪盈眶,都说汉人以德报怨,此言果然不假呀! 酒足饭饱之后,双方约定了投降时间、仪式、程序……萧逸还写了一封书信,带回给大单于刘豹,愿意用自己的人格,担保对方生命安全,匈奴使者千恩万谢,跑回去汇报喜讯了! 接下来,就是处理几件礼物了,黄金骷髅仗-做工精细,威武漂亮,符合萧逸的审美观,自然成了一件收藏品,没事把玩一下,或者展示给宾客们,绝对是吹牛的无双利器! 高干认贼作父,出卖汉家城池,乃是十恶不赦之罪,萧逸曾经发誓,要把他五马分尸、人头做壶,扔进茅坑里面,永世不得超生! “驾!驾!--哒!哒!”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说到必须要做到,就在中军大帐外面,士兵牵来了五匹骏马,用绳索套住高干头颅、四肢,而后挥舞皮鞭,骏马们一起发力,绳索抻的笔直,硬把身体扯成了五份,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高干的身体弃之野外,任由狼撕狗啃了,至于他的头颅吗,扔进最大的茅坑里,数万将士轮番‘照顾’,短短几天时间,就成了一片臭气熏天、蚊蝇成群之地,绝对的‘身名俱臭,永不超生!’ 收了黄金杖、灭了叛国贼,萧逸随后秉退众人,独坐大帐之内,面色阴沉如水,目光透露杀机,毁乡之恨,杀师之仇,自己岂能忘记呢? …………………………………………………………………………………… “恭喜大司马-击败匈奴,降伏单于,一战灭敌十万,如此赫赫武功,远胜冠军侯多矣!” 大帐门帘一挑,毒士-贾诩走了进来,抱拳拱手行礼,一脸和煦的笑容,可是两眼隐藏煞气,显然不是来道贺的! “先生此来,是想提醒一下我,刘豹不可轻信、匈奴不可饶恕,至于出谷投降之事,犹如荥阳之战,不过是一场骗局罢了!” 萧逸何等狡猾,岂会轻信敌人呢,至于接受降书、设宴款待使者,不过是障眼法罢了,看谁骗的了谁? 楚汉之争初期,霸王项羽神勇无敌,打败了汉军主力,包围了重镇荥阳城,刘邦粮尽援绝,眼看就要束手就擒了! 生死关头,将军纪信献策,自己换上汉王服饰,乘坐一辆龙车出降,趁着楚军欣喜若狂、麻痹大意之际,刘邦裹挟在妇女群中,顺势逃之夭夭了,而后项羽恼羞成怒,放火烧死了纪信! 刘豹现在做的,不过是东施效颦罢了,不过吗,他有心做刘邦第二,萧逸却不是楚霸王,宜将剩勇追穷寇--才是他的座右铭! “以大司马之睿智,自然猜的出来,匈奴人名为投降,实则突围,不过吗,刘豹一世枭雄,也是足智多谋之人,明知假降之计难成,依旧派人来此,恐怕另有图谋吧?” 贾诩微微点头,人言萧郎:狡猾如狐,凶狠如狼,果然名不虚传,不过吗,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再精明的统帅,也有算不到之处,这就需要‘谋主’提醒了! “假做投降,明为突围,两天时间,难道说……传令全军将士:人不卸甲,马不离鞍,做好夜战准备,敢有轻敌者--斩!” 一言惊醒梦中人,萧逸略加思索,顿时醒悟过来了,好一条狡猾的草原狼,若不是‘毒士’提醒,自己恐怕要吃亏呢! 正文 第八十一章深夜突围,不胜既死! 第81章深夜突围,不胜既死! 深夜-汉军大营,灯火稀疏,寂静无声,将士们吃饱喝足之后,全都回帐休息去了,做起了‘凯旋班师,加官进爵’的美梦,就连值夜的巡逻兵,也是减少了一大半,警惕性直线下降,与此同时,山谷内的匈奴人-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夏昭临阵倒戈之时,一把大火烧光了营地,匈奴人以天为被,以地为床,只能露宿在荒野中,而且粮水断绝、医药皆无,每天饿死、渴死、病死的不计其数,战斗力一落千丈! “呕!呕!--哇!哇!” 即便如此,凭着凶悍的民族性格,匈奴人依旧坚持着,不肯放下手中武器,他们推倒了瘦弱的战马,割破咽喉、吸允鲜血,犹如疯狂的恶狼一般,眼睛都冒出绿光了! 鲜血腥气冲鼻,很多人喝到一半,就疯狂的呕吐起来,满地打滚,痛不欲生,可稍作休息之后,他们继续的吞咽起来,还不停的击打腹部,压制住恶心感觉! 要想保住性命,必须吞咽血液,补充自己的体力,别说是马血了,就是人血也得喝呀,否则的话,只能埋葬在山谷中,成为一具骷髅白骨了! 痛饮鲜血之后,匈奴人开始烤肉了,谷内没有草木,燃料稀缺无比,只能收集一些衣服、马骨、人骨,勉强的点燃篝火了,这样烤出来的肉块,半生不熟是其次,心理上难以接受呢! 匈奴人游牧为生,以草原为家,以骏马为友,不到万不得已了,绝不会吃马肉的,这相当于他们的亲人、朋友,如今为了活命,只能含泪咽下去! 山谷一个角落里,刘豹与十几名部落王,围拢着一堆篝火议事,一个个灰头土脸、满脸疲惫,再没了往日的威风,事到如今,死神随时会降临的,贵族与贱奴有什么区别呢? “大军受困四天多了,内无粮草,外无救援,将士们饥渴难耐,不断有人死掉,再不突围出去,就要全军覆灭了! 萧逸狡猾如狐,咱们的假降之计,恐怕难以成功的,不过吗,就算萧逸聪明绝顶,也想不到计中有计,本大单于就要动手了!” 刘豹手持弯刀,削下半生的马肉,连毛带血塞进口中,目光坚定而残忍,自己身为草原霸主,岂会轻易投降呢? 若不投降,只有突围,汉军厄守险要,大营坚如磐石,几万匈奴人撞碎骨头、流尽鲜血,也无法硬闯出去,除非以计破敌,才有一线生机! 写降书、献权杖、送人质……约定两天后缴械投降,这都是障眼法罢了,让汉军在欣喜之余,慢慢的放松警惕性,匈奴人趁机猛攻,必能一举突围出去! 刘豹心里清楚,这种假降的把戏,能够蒙骗得了别人,却骗不过萧逸,如果两天之后出谷,迎接自己的绝不是美酒,而是锋利的箭簇,因此上,当机立断,今晚突围! 这是一种心理战,汉军刚刚接受投降,难免的骄横大意,防御上出现漏洞,就算他们识破了‘假降计’,也是两天后的投降式上,才会安排伏兵的! 谁也预料不到,匈奴人白天求降,夜晚就突围了,一定杀个措手不及,另外吗,刘豹选择的突围方向,不是北边的马邑要塞,而是南边的汉军大营! 匈奴人崇拜强者,鄙视懦夫,刘豹向北突围的话,就算顺利回到草原上,也是一个失败者-权威扫地,人心离散,大单于之位也难保了,这样悲惨的结局,还不如战死沙场呢! 如果向南突围,一举攻破汉军大营,再趁机杀掉萧逸,结果就大不一样了,刘豹会成为英雄,受到各部的继续拥戴,如果运气好一些,还能狠狠的劫掠汉地,弥补之前的损失呢! “只要杀掉了萧逸,汉军必然溃败,我军趁机反攻,夺取并州易如反掌,那个时候吗,进可占领秦川、渭水,深入中原腹地,退可坚守马邑、雁门,雄踞河套草原……哈哈!” 想到得意之处,刘豹仰天大笑起来,声如夜枭,响彻星空,让人不寒而栗,不过吗,笑声中途停止了,因为没有人响应! 部落王们面面相觑,一言不发,还露出了恐惧之色,对于刘豹的突围之计,他们相当佩服的,堪称一个完美计划,不过吗,计划完美是一回事,能否成功是另一回事! 挥师南下以来,刘豹设定的计划,一个个精妙无比、令人称赞,以为必胜无疑,结果如何呢……一败再败、损兵折将,进而陷入绝境之中,饿死了无数匈奴人! 对于这件事,部落王们看法一致,不是大单于-刘豹无能,而是萧逸太狡猾了,二人天生犯克,后者克制前者,就是再精妙的计划,恐怕也难以成功呢! 难以成功的计划,自然不愿意执行了,出于对刘豹的畏惧,众人不敢说什么,只好选择沉默了,沉默就是无声的反对! “此番突围,生死攸关,本大单于自任先锋,事成大败汉军,一举扭转战局,若事不成,我当自刎谢罪,你们提人头投降汉军吧!” 刘豹心性狡猾,自然明白众人的意思,为了安抚住军心,毅然赌上了性命,此战不胜则亡! “大单于英明神勇,又有长生天护佑,一定会攻破汉军,扭转不利局势,我等誓死跟随左右!” 一众部落王拔出弯刀,割破自己的面颊,以示同生共死,不过吗,匈奴人的习俗中,还有一种说法:大单于死,部众以刀割面,以示哀痛之心! ……………………………………………………………………………………………… 三更时分,乌云遮月,伸手不见五指,匈奴人吃饱喝足之后,开始向外突围了,刘豹带领五千精兵,充当全军的先锋,余部陆续跟随而上,另有数千名伤兵,被遗弃在山谷中,任由他们自生自灭了 为了确保隐蔽性,匈奴人卸下皮甲、口勒马鬃,全身匍匐在地上,一点点的爬行着,任由碎石割破手掌,荆棘划烂了皮肤,也是一声不吭的…… 刘豹身为大单于,反而冲在了最前面,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鼓舞全军的士气……终于在五更天,慢慢的接近了山口! 放眼望去,汉营里寂静无声,将士们似乎都在沉睡着,偶尔有巡逻兵经过,也是无精打采的,看来一场大胜之后,汉军真是麻痹大意了! “嗖!……嗖!嗖!” 匈奴人搬开鹿角、绕过陷阱,迅速接近过去……左、右谷蠡王入营请降,一是麻痹汉军,也好趁机突围;二就是侦查情况,摸清汉军的防御,他们表演的很成功,侦查的也很详细! 很快的,匈奴人逼近了大营,按照侦查的结果,前面没有阻拦了,汉军也没有察觉,真是天助成功呀,五千勇士拔出弯刀,饿狼般的冲了上去,那知刚到辕门边上,异变突然发生…… “噗通!……噗通!……啊!” 前面冲锋的数百人,全都掉进了壕沟中,里面密布倒刺、锋利如刀,落入必死无疑,与此同时,两侧的悬崖绝壁上,落下无数的巨石,砸的匈奴人死伤无数…… “不好了,我们中埋伏了,快点退回去呀!” “已经退不回去了,汉军封堵住后面,我们被重重包围了!” …………………………………… 受到了突然打击,匈奴人乱作一团,前有壕沟挡路,后有汉军围堵,上有巨石狂砸,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 刘豹收步及时,没有掉进壕沟中,保住了一条性命,可是眼前的情景,让他万念俱灰,苦心谋划的计策,还是被人识破了,真是天灭匈奴呀! “呵呵!-大单于别来无恙,本大司马等候多时了,说好两天之后投降的,为何今夜就来摸营了,真是心急之人呀!” 火光四起,杀声震天,无数汉军涌出大营,团团包围了谷口,与此同时,一名大将跃众而出,傲立壁垒之上,正是大司马-萧逸! 受到贾诩的提醒,萧逸连忙调兵遣将,布下天罗地网,就等着匈奴人钻进来,没想到天顺人意,他们真的来送死了! “哈哈!-好一个鬼面萧郎,智谋、兵略、武艺……处处高我一头,你是汉人的星君转世,也是匈奴人的克星呀! 大匈奴的勇士们,与我奋勇冲杀,夺取一条生路,回归河套草原,长生天会护佑你们……杀呀!” 事到如今,多说无益,刘豹悲笑几声后,挥刀冲了上去,数千勇士紧随其后,猛攻汉军大营,准备拼个鱼死网破! “汉军将士听令:四面合围,步步逼近,不使一人漏网,不留一个俘虏--杀呀!” 萧逸拔出斩蛟剑,下达了绝杀令,一时之间,万箭齐发,密集如蝗,覆盖了整座山口,而后铁骑冲锋,万马踩踏………… (本章完) 正文 第八十二章窥视河套,恢复故土! 第82章窥视河套,恢复故土! 金戈铁马,血染黄沙,一将功成,万骨俱枯——黎明时分,厮杀逐渐的停歇了,战事也有了分晓,放眼望去,山口、沟壑、营门……尸体堆积,血流成河,犹如阿鼻地狱一般! 昨夜之战,汉军巧妙设伏,歼灭了五千先锋,匈奴残部冲击数次,付出了惨重伤亡,眼看突围无望了,只好退回山谷里去,再没有突围的勇气和力量了,只能是坐以待毙! 战事结束之后,萧逸视察战果,在一条壕沟里面,找到了刘豹的尸体,仰面朝天,双目圆睁,右手握断刀,左臂已残缺,身中四刀七箭,鲜血流淌殆尽,已经彻底死透了! “匈奴单于-草原霸主,生前纵横捭阖,威风不可一世,死后卧于荒野,尸骨不全……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要解心头恨,拔剑斩仇人,整整十年时间,萧逸朝思暮想的,就是为老道师傅报仇,如今愿望达成了,心中没有欢喜,反而一阵空落落的! 就以个人感情而言,自己与刘豹仇深似海,就是扒皮抽筋、挫骨扬灰,屠灭其父母三族之人,也难解心头之恨! 可是抛开个人恩怨,仅从军人角度来看,刘豹却是一位劲敌,机智勇敢、意志顽强,战斗到了最后一刻,不负草原霸主之名! “咕嘟!咕嘟!……哗哗!” 萧逸取出酒葫芦,自己猛灌了几口,剩下的倒在刘豹身上,祭祀这位尊敬的敌人,而后拔出斩蛟剑,挥手割下人头,提着返回了大帐! 敬是敬、仇是仇,二者不能混淆,就在中军大帐,设祭台、摆灵位……萧逸、马六、大牛三位幸存者,手持人头,焚香上拜,祭祀老道师傅,以及遇难的相亲们,十年仇恨,一朝得雪! “不肖之徒-无愁子,仅以大单于-刘豹的人头,敬献恩师灵牌之前,还望恩师英灵护佑,让弟子找到另一个仇人,千刀万剐,挫骨扬灰!” 平心而论,卧虎亭的毁灭、老道师傅的惨死,刘豹只是个帮凶罢了,紫木公子才是幕后黑手,此人一日不死,血仇一日不完! 萧逸也曾派遣密探,四处寻找紫木公子,只知他在袁尚的麾下,而且颇受重用,不过吗,此人阴险狡诈、行事低调,经常的隐匿无踪,想要找到他的线索,还需要一些时间呢! 祭祀之后,萧逸整顿人马,继续的封堵山口,匈奴人死伤惨重,又失去了大单于,犹如一条无头之蛇,很快就要灭亡了,并州六郡之地,也落入自己手中,如果事情顺利的话,还能开疆拓土呢! ……………………………………………………………… “咚!——咚!咚!” “杀!——杀!杀!” 五天之后,汉军营门大开,萧逸统帅六万人马,列阵整齐,号角齐鸣,缓缓的进入山谷,开始收拾残局了,过程极为顺利,几乎没遇到抵抗…… 谷内残尸遍地,臭气熏天,饿死、渴死、病死的匈奴人不计其数,余者也是奄奄一息,没有反抗的力气了,全都乖乖做了俘虏! ‘胖刘’带着一群伙头兵,抬着上百口大锅,也来到了山谷内,遇到活着的匈奴人,就喂上几口米汤,而后用绳索捆绑起来,全关进了战俘营中,也有三万多人呢! 倒不是萧逸仁慈,有心放过俘虏们,而是遵守规矩罢了,肥猪挨刀之前,还要吃一顿饱饭呢,何况好几万匈奴人,身为一名真正的将军,可以杀死敌人,不能虐待敌人,否则与禽兽何异? 与此同时,马邑城门打开,夏昭带领两万袁军,改旗易帜,接受整编,正式的归顺了朝廷,并州全境皆平! “待罪之人夏昭,带领两万将士,特来归顺大司马,是杀是剐,绝无怨言,还请宽恕部下将士,以及满城无辜百姓!” 夏昭身穿单衣,背着荆棘,双膝跪倒城门口,以示‘负荆请罪’之意,此番兵败归顺,他是心服口服了,鬼面萧郎果然厉害! “将军反戈一击,截断匈奴人的归路,助汉军成此大功,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我会上奏丞相大人,为将军加官进爵!” 萧逸双手搀扶,一脸的欣赏之色,俗话说:‘两军交战,各为其主’,以前的恩恩怨怨,都是汉家内部纷争,根本不算什么! 夏昭在关键时刻,坚守了民族气节,就凭这一点,也该‘忘记前仇,化敌为友’,萧逸当即下令,加封夏昭为-忠义将军,继续统领本部人马,镇守长城,为国戍边! “大司马不念旧恶,反而如此厚爱,末将感激不尽,从此跟随左右,九死无悔!” 作为一名降将,即没受处罚,也没有侮辱,反而提拔重用,夏昭热泪盈眶,发誓拼死效力! “万胜!——大汉万胜!——大司马万胜!” …………………… 接下来,大队人马进城,就在城门楼上,举行盛大的庆功宴,萧逸高居主位,众将围坐两旁,觥筹交错,笑语欢声,欢庆得之不易的胜利,纪念战死沙场的同袍! 士兵们也分到了美酒、美食,论功行赏,皆有收获,欢呼万胜之声,响彻九霄云外! 此番出兵北伐,夺取并州六郡之地,消灭匈奴十万雄兵,可谓战功赫赫了,不过吗,萧逸并没有满足,把酒庆功之际,他向坐在一旁的夏昭,询问起了河套平原! 黄河是华夏民族的母亲河,绵延万里,奔流不息,滋润了两岸土地,养育了无数百姓,创建出了灿烂文明,华夏民族的魂魄,就融合在这条大河之中! 不过吗,这位母亲的脾气不太好,有一点喜怒无常,它在滋润两岸同时,也经常的泛滥成灾,仅秦、汉数百年间,黄河大型水患三十多次,小型的不计其数,淹没无数的城池、田园,真是让人又爱又恨! 话又说回来了,凡是做母亲的,都会偏爱某一个孩子,黄河也不列外,它喜怒无常、泛滥成灾,对一个地方却照顾有佳,从来不会发脾气,那就是河套平原了,故而民间有一句话:‘黄河百害,唯富一套!’ 黄河进入关中,沿着贺兰山向北,遇到阴山转向东,而后沿着吕梁山向南,形成了一个‘几’字形,河水奔腾不息,携带着大量泥沙,久而久之呢,就在两个拐弯中间,冲击成了一块平原,这就是河套了! 河套平原-光照充足,土地肥沃,水源充足,即可以农耕,也能够放牧,乃是一块风水宝地,也是各民族垂涎的大肥肉,都想一口吞入腹中! 周朝之前,河套属于狄人、匈奴人,春秋时期,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国力迅速上升,把版图扩展到了阴山,秦朝统一中原,大将蒙恬率十万大军,将匈奴人逐出了河套,迁徙三万百姓戍边,设云中、九原两郡! 西汉时期,大将卫青出师北伐,击败匈奴的楼烦、白羊二王,占领了河套北部,设置了朔方、五原两郡,而后筑城开田,积草屯粮,作为进攻匈奴的基地! 南匈奴依附汉朝之后,就安置在河套地区,凭借丰美的水草,放马牧羊,修养生息,逐渐恢复了实力,这只草原狼却不感恩,反而趁着汉朝内乱,不断的出兵南下,蚕食了整个河套平原,形成隔河对峙之势,汉人在东,匈奴在西! 萧逸准备驱逐匈奴人,收回河套平原,重设朔方、五原诸郡,修复城池,屯兵开垦,为汉家子孙夺取生存空间,也为日后出兵草原,建立一个前哨基地! 问题是,河套平原地区,还有不少匈奴部落,他们来无影、去无踪,难以捕捉踪迹,汉军大举杀过去,占领土地容易,长治久安就难了,一旦与匈奴人纠缠起来,几十年也难分胜负! “启禀大司马,塞外送来一份急报,自次王-赵浪出兵西进,杀入河套平原了!” 正在思考之间,亲兵送上一封急报,萧逸连忙打开观看,心中就是一惊! 自从开战以来,刘豹、乌维挥师南下,与汉军打的难解难分,唯独赵浪按兵不动,玩了一次坐山观虎斗! 两个多月的激战,萧逸以少胜多,全歼了匈奴十万大军,刘豹、乌维也丧命沙场,得知消息之后,赵浪立刻挥师西进,血洗了匈奴王庭,夺取部众十余万,牛羊、马匹、骆驼……不计其数! 扩充了实力之后,赵浪带领铁骑南下,已经逼近了马邑城,至于他是敌是友,那就很难猜测了!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赵浪不费一兵一卒,就弄到许多好处,又来打马邑主意了,他真不怕被撑死吗?” 有这么一位大舅哥,萧逸也很无奈的,盯上河套平原的人,不止自己一个呀,另外吗,赵浪挥师南下,小母狼也该来了,真是很想她呢! (本章完) 正文 第八十三章两手准备,是敌是友! 第83章两手准备,是敌是友! “我军皆是虎狼之师,一战歼灭十万匈奴兵,再来几万又算什么,照样杀个落花流水!” “将士们久战疲惫,军械、粮草消耗也很大,此时对决强敌,恐怕胜算不大呀?” “赵浪骁勇善战,麾下锐气正盛,我们不如派遣使者,与他和平相处!” …………………………………………………… 深夜-马邑城内,萧逸召集一众谋士、将军,正在商议军机大事,谁也没有想到,刚刚歼灭了刘豹、乌维十万人马,赵浪又挥师来犯了,这真是‘才败南山猛虎,又遇北海蛟龙’,一点喘息之机也没有! 自次王-赵浪,骑**绝,能征善战,乃是匈奴三巨头之一,麾下拥有数万人马,皆是精兵强将,又血洗了匈奴王庭,劫掠无数人口、牲畜,实力急剧膨胀,如何对付这个强敌,出现了三种不同意见! 马六、大牛、张绣……一众武将主战,大军北伐以来,破上党、夺太原、战马邑,连战连捷,势不可挡,袁军望风而降,匈奴全军覆没,将士们斗志昂扬,再战一场又如何? 夏昭也积极表示,如果与赵浪的人马开战,他愿带领本部将士,作为全军的先锋队,浴血厮杀,挫敌锐气,令胡儿不敢窥视汉土! 贾诩、逢纪、祢衡……一众谋士主守,自从开战以来,固然连战连捷,也付出了巨大代价,将士伤亡上万人,军械、粮草消耗极大,以一支疲惫之师,对付强盛之敌,乃是下下策也! 不如坚守马邑,凭着城防工事,大量杀伤对方人马,等到对方师老兵疲、锐气丧尽之后,再出城掩杀过去,一定可以大获全胜! 还有一种意见主和,大家别忘记了,萧逸的五夫人赵嫣然,正是赵浪的嫡亲妹妹,双方是大舅哥与妹夫,很实在的亲戚呢! 既然是亲戚,那就好说话了,可以写一封书信,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效仿昭君出塞旧例,也举行一场军婚,让大司马多吹枕头风,不比浴血厮杀强多了吗? 主战、主守、主和,三种不同的意见,摆在了萧逸的面前,各有道理,各有利弊,又该如何选择呢? “两国相争,各为其主,没有私情,只讲公利,赵浪态度尚未明确,如果是来修好的,咱们羊羔美酒、热情款待,如果是来侵犯的,执刀痛杀、不必留情! 传本大司马军令:张绣带领本部人马,坚守马邑要塞,余者开出城外,列阵相待,汉军不主动挑战,却也绝不畏战,再收集匈奴人的尸体,给赵浪准备一份见面礼!” 萧逸斟酌得失之后,下达了备战的命令,核心内容就是:不求和、不畏战、不挑衅、不退缩,朋友来了有美酒,豺狼来了有猎刀! 一声令下,将士们迅速行动起来,加固工事、打磨兵器、赶制干粮……又在城北十五里,修筑了一座大营,萧逸亲自坐镇,与后面的马邑城,形成一个完整防御体系,坚如磐石,稳如泰山! 与此同时,搜集匈奴人的尸体,共得三四万具之多,就在不远的高坡上,筑起了一座‘京观’,方圆四十丈,高十五丈,累累白骨、狰狞恐怖,让人望而生畏! 京观,又称作‘武军’,就是收集敌人尸骨,修筑成一座大坟冢,乃是战争艺术的一朵奇葩,这样有两个目的:一是埋葬敌人尸体,避免曝尸荒野,引起大规模的瘟疫;二是炫耀赫赫武功,威慑敌人肝胆,不敢窥视华夏领土! 城池加固、大营设好、京观筑成……下一步,就等着赵浪的人马了,双方是浴血厮杀,还是举杯痛饮呢? …………………………………………………………………………………… “嗒!--嗒!嗒!” 两天之后,一队匈奴骑兵出现了,百余人皆是腰胯弯刀、背负弓箭的精锐,令人惊奇的是,还有数十名女兵,一个个骑术精湛、纵横驰骋,一点也不弱于男人! 为首一名白衣骑士,头戴白狐帽子,身穿白鹿皮袍,腰挂长刃弯刀,坐下一匹‘玉龙驹’,浑身洁白如雪,一根杂毛也没有,此人裹着白面纱,仅露出一双眼睛,即看不清容貌,也分不出男女! “嗖!--大营重地,来人止步,胆敢硬闯,格杀无论!” 队伍靠近汉军大营,引起了游骑兵的注意,立刻上前阻拦住,还射出一支鸣镝,发出了严重警告! “汉家儿郎不要误会,我们是自次王的使者,前来拜见大司马的,还请禀告一声!” 白衣骑士没说话,反而出来一名女兵,躬身行礼,态度随和,黄莺般清脆的声音,不带一丝的敌意! 与此同时,匈奴女兵上前,形成了一道人墙,严密的护住白衣骑士,生怕他受到伤害,由此可见,此人就是赵浪的使者,也是一名匈奴贵族! “呜!--呜!呜!” “咚!--咚!咚!” 弄清来人身份后,游骑兵们不敢怠慢,一面弯弓搭箭,继续监视这些人;一面吹响了号角,用独特的节奏,向大营里传递消息,此起彼伏,速度极快…… 片刻之后,中军大纛旗晃动,响起了‘隆隆’战鼓声,紧接着营门大开,冲出数千名骑兵,二龙出水阵展开,高举刀枪,列阵迎宾,十分威武霸气! “驾!--驾!驾!” 让人想不到的是,白衣骑士没有进营,反而带队直奔京观,纵马驰骋三圈,又低头祷告一番,这才来到大营门前,翻身下马、卸下兵刃,迈步走了进去,此人对萧逸的军规,似乎了如指掌呢! 进辕门、越壁垒、至中军……沿途旌旗飘摆,铁甲如云,汉家军威之盛,让一行匈奴人胆战心惊,大气也不敢喘一口,鬼面萧郎善于治军,果然名不虚传,难怪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白衣骑士非但没惧怕,反而十分欢喜,还伸出白嫩小手,与沿途汉军打招呼,那种欣赏的目光,仿佛在检阅自家兵马,越看越是高兴! “咚咚!--匈奴使者,入帐拜见大司马!” “咚咚!--匈奴使者,入帐拜见大司马!” ………………………… 隆隆的战鼓声中,萧逸全身披挂、手持宝剑,端坐在帅位上,文臣武将分列两旁,一个个横眉立目,杀气腾腾,想给匈奴使者一个下马威! 孙子兵法有云:‘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一场高超的外交战,有时更胜千军万马,战场上难以得到的,可以在谈判桌上争取一下,或者说讹诈一下! “啪!--嗖!嗖!” 身影一闪之间,白衣骑士进入大帐,步伐轻快、神态随和,一点畏惧也没有,边走边解开了面纱,露出一张眉目如画的俏脸,正是小母狼-赵嫣然! 赵嫣然虽是女子,却有乃兄之风,文韬武略、弓马骑射,一点不逊色于男儿,而且容貌美艳,号称‘草原第一美女’,不知多少草原豪杰,对她一见倾心呢! 与中原女子相比,赵嫣然少了一丝温柔,却多了三分妖艳,性格泼辣、杀伐果断,一双柔软的小手上,也沾过不少鲜血呢,就像一条凶悍的小母狼,唯有更加强悍的狼王,才可以降伏于她! “妾身恭贺大司马--一战攻成,扬威塞外,这是家兄的书信,你们男人间的事,自己看着办就行了!” 赵嫣然微微万福,行夫妻相见之礼,又取出一封书信,放到了帅案上面,自己则趁势转身,直接坐到了萧逸身边,神态极为亲密! 匈奴人民风彪悍,崇拜英雄好汉,女人择偶也是一样,不要模样好看的,却喜欢杀人如麻的,萧逸连战连捷,歼灭十万匈奴铁骑,小母狼非但不同情族人,反而更加崇拜夫君了,只有这样的伟男子,才能够征服自己呢! “眉如柳叶、目如秋水,行走之间,媚气外露,草原第一美女,果然名不虚传!” “塞外荒野之地,也有如此绝色,比起中原佳丽来,别有一番风韵呢,难怪铁血如萧郎,也坠入温柔乡中了!” …………………………………… 关于五夫人的大名,众人早有耳闻了,今日见到本尊,果然是人间绝色,纷纷的暗挑大拇指,大司马文韬武略、盖世英雄,桃花运也是一等一呀! 想到这里,不少将军暗暗决定了,趁着出征的机会,也弄几名匈奴侍妾,尝尝草原的‘野味’,不求像赵嫣然一样艳丽,只要有十分之一风韵,也就心满意足了! 夫妻久别重逢,萧逸目光迷离,浑身酥软,一股邪火直冲脑门,恨不得扛起美人,好好的昏天黑地一番,不过吗,他还是压制欲念,打开了书信观看,大舅哥什么打算呢? (本章完) 正文 第八十四章河套平原,生死攸关! 第84章河套平原,生死攸关! “大匈奴-自次王-赵浪,至书于大汉天朝-大司马-萧逸之前: 萧郎征战沙场,从无败绩,文韬之深,武略之强,纵然与长平、冠军二将相比,亦是毫不逊色,本王虽为塞外番主,也仰慕将军之威名,故而以嫡妹许之,约为秦晋之好,缔结骨肉之亲! 马邑之战,凶险至极,将军以少胜多,歼敌十万之众,斩逆贼之首级,保金瓯之无缺,一腔忠义勇武之血,足慰汉家列祖列宗,本王即为至亲,岂能袖手旁观,故而挥师西进,荡平逆贼巢穴,以助将军一臂之力也! 逆贼刘豹即除,匈奴各部无主,人心惶惶,昼夜不安,为盗者不可胜数,大汉西北疆域,难有安宁之日矣,本王不才,为天下苍生计,愿暂代草原之主,管辖各部,睦邻友好,与大汉永为兄弟之邦! 事关社稷安危,书中难以尽言,恰好秋风渐起、鸟兽肥硕,本王亲率八万铁骑,与将军会猎于马邑,纵横驰骋,弯弓射雕,畅谈兄弟之情谊,探讨天下之兴衰,岂不美哉?” 赵浪本是一名马贼,机缘巧合之下,登上了自次王之位,只识弓箭,不通文墨,是一个标准的武夫,没想到七八年过去,竟然练得一手好字,书信也对仗工整,由此可见,此人志向不可小觑! “呵呵!-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顽童执弓于树下,不知前有深坑,后有窟窿……世人皆欲得前利,而不知有后患也!” 萧逸执信在手,一连看了三遍,越看越有滋味,自家大舅哥确实长进了,一封书信透出四层意思: 其一:假意出兵助阵,实则捞取好处! 其二:窥视单于大位,试图称霸草原! 其三:与汉约为兄弟,想要平起平坐! 其四,名为草原会猎,实则武力威胁! 马邑之战获胜,全靠萧逸运筹帷幄,将士们浴血厮杀,这才歼灭十万匈奴兵,赵浪坐山观虎斗,不费吹灰之力,就洗劫了匈奴王庭,获取大量的人口、牲畜,现在打起了亲情牌,想要出兵助战之功,脸皮不是一般的厚呢! 自古以来有功必赏,赵浪想要的封赏吗,就是匈奴-大单于之位,问题是,数百年以来,大单于一直由挛鞮氏族人担任,头曼、冒顿、老上、军臣、伊稚斜……于夫罗、刘豹,或是父死子继,或是兄终弟及,都是一脉传承下来,久而久之,草原上形成一种惯例,非挛鞮氏的血脉,不得为匈奴之主! 赵浪的祖上赵信,又名阿胡儿,本是一名匈奴小王,也就是个小酋长,勉强称的上贵族,却不是挛鞮氏后代,这样的出身血统,自然没资格做大单于了,就算强行坐上宝座,匈奴人也不会心服! 这种感觉吗,就像是汉高祖-刘邦的白马之盟:‘非刘姓而王者,天下共击之’,本是一句政治口号,犹如廉价的大白菜,吃进排出也就算了,可是谎言说上千万遍,就成了天下至理,谁想打破这句誓言,真不是一件容易事! 两汉四百余年以来,出过无数的权臣,有代天摄政者,有阴谋弑君者……除了开国六王之外,再没出过异姓王了,就连篡夺社稷的王莽,也不过是一个‘安汉公’,这就是习惯的力量了,深入人心,难以改变! 匈奴三大巨头,刘豹、乌维全都身亡了,部众也烟消云散,自次王-赵浪一家独大,实力冠绝匈奴各部,完全有做大单于的力量,可惜欠缺一个名分,犹如水中的月影,看的见摸不到,让人心痒难耐呢! 赵浪反复斟酌,终于想到一个变通之策,匈奴南、北分裂之后,政治上依附于汉朝,要想成为大单于,必须得到汉庭的册封,换句话说,如果汉朝册封赵浪为大单于,或者暂代大单于,就能绕开血统问题,明正言顺的上位了! 以赵浪的权谋手段,只要成为大单于,就会牢牢的坐稳,再清理干净挛鞮氏,以自己的血脉取代,开创一个新的匈奴王朝! 河套平原,土地肥沃,水草丰美,只要十年时间,匈奴人就能恢复元气,二十年之后,必然称霸塞北草原,就是重现冒顿单于的盛况,也是大有可能的呢! 到了那个时候吗,匈奴不是汉朝的附庸,而是兄弟之邦了,甚至是大哥,重兵压境,攻破长城,逼迫汉朝臣服,再行‘和亲政策’,乖乖的送来女人、贡品,赵浪的丰功伟绩,就能与冒顿单于比肩了! 未来二十年的战略,已经完全规划好了,要想真正实现它,还要两个辅助条件:大单于之位与河套平原,一名一实,缺一不可,因此上,赵浪挥师南下,明为相约会猎,实则武力威胁,答应条件-一切好说,若不答应-刀兵相见! “嗖!--嗖!嗖!” “呼!--呼!呼!” …………………… 沉思片刻之后,萧逸把书信递出去,贾诩、逢纪、曹丕、马六、大牛、张绣、司马懿……众人传阅一遍,又送回了帅案上,原本平滑的羊皮纸,已经是褶皱不堪了,还出现了几处裂口,这就是众人的回应了! 中军帐内-寂静无声,落针可闻,只有一双双愤怒的目光,以及沉重的呼吸声,若不是赵嫣然在场,需要顾及一些情面,众人已经拔出宝剑、高呼口号,誓与敌酋决一死战了! 汉人没有傲气,却有傲骨,对待异族政策上,一向是极为强硬的,还喊出了:‘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的口号,现在也是一样的,那怕内乱未熄、那怕国力不足,可是征讨四方蛮夷,从来没有手软过! 一个匈奴小酋长,如果称臣纳贡、恭顺乖巧,讨取大汉朝廷的开心,也许给你一个封号,如今强讨硬要、武力威胁,还想与大汉平起平坐,顿时激起了逆反心理,二话不说,抽死丫挺的! 古人云:攘外必先安内,内部没平稳之前,一般不对外用兵的,如今的北伐之战,已经到了关键时刻,曹军主力受挫于邺城,急需萧逸前往支援,争夺河套平原,必然延误时间,影响北伐大事不说,一旦曹丞相怪罪下来,或者起了疑心,事情可就麻烦了! 不过吗,事关华夏国运,明知难为也不得不为,萧逸非常清楚,曹军平定河北之后,必然旌旗南指,进攻荆州、江东、汉中、巴蜀……就算进展顺利,也需十年才能成功,若是遇到挫折,统一大业遥遥无期了! 十年时间,足够匈奴人恢复元气,进而称霸草原,等到这条恶狼-筋粗肉满、爪牙锋利了,汉人再想夺取河套地区,可就比登天还难呢? 原来的历史上,匈奴人就是趁着中原内乱、诸侯争霸之机,在河套地区站稳脚跟的,又以此地为踏板,联络其他游牧民族,杀进了中原内地,破长安、夺洛阳,席卷黄河流域,造成了‘五胡乱华!’ 永嘉之乱、中原陆沉,男子惨死沟壑,妇孺沦为食物,堂堂的华夏民族,竟然成为了‘两脚羊’,任由异族欺凌,差一点亡族灭种,而拉开这一序幕的,正是匈奴人! 悲剧不能重演,历史必须改变,这是穿越一族的使命,也是萧逸的毕生信念,一切问题的根源就是河套,只要夺回这块土地,就能御敌于国门之外,甚至以此为踏脚石,扫荡各个游牧民族,天下攻守之势顿变! 想到这里,萧逸一手握宝剑,一手执狼豪,给赵浪写了一封回信,言语很简单,内容却丰富: “尧之都、舜之壤、禹之封,天赐华夏,统御万邦,凡是日月所照,江河所致,皆为大汉之疆域,固然幅员万里,寸土不与他人,谁若想要,人头来换!” 写完回信之后,加盖大司马金印,让随行的匈奴兵,送回给自次王-赵浪,这就是萧逸的答复,也是汉家将士的态度,想要我们的土地,你得用人命来换! “传令全军将士:人不卸甲,马不离鞍,做好一切准备,既然自次王想要会猎,咱们就陪他玩一玩,看谁的弓箭更锋利?” “诺!-大汉将士,永不畏战,万里江山,皆为猎场!” 众将抱拳行礼,纷纷出去准备了,上一战保家卫国,此一战开疆拓土,河套平原,沃野千里,离失数十年之久,也该回归大汉怀抱了! 安排妥当之后,萧逸余怒未消,目光四处转动,寻找发泄的目标,然后吗……就看到了赵嫣然,人比花娇,光彩夺目! “嗖!--啪!啪!” 跟小母狼相处,不用甜言蜜语,只需武力征服,萧逸轻伸猿臂,一把扛起了美人,在丰臀上猛拍几击,向着寝帐走去,哥哥犯了错误,妹妹理应补偿,此乃天经地义也! 温床软榻,红浪翻滚,生死大战之前,先来一场热身赛,也是不错的呦! (本章完) 正文 第八十五章鸿翎急报,十万火急! “夫君!-夫君!--快点醒一醒,军情十万火急!” “死色鬼!-臭色鬼!--你给老娘醒一醒呀!” …………………… 常言道:‘小别胜新婚,大别赛初恋’,萧逸、赵嫣然分别数载、苦苦思念,犹如**一般,如今遇到一起了,自然是覆雨翻云、共赴巫山……几番欢愉之后,二人精疲力尽,交颈而眠! 正在酣睡之间,一道清脆的女声响起,不断徘徊在耳畔,以为美人意犹未尽,还想再战几个回合,萧逸眼睛都没睁开,伸手覆盖在一对高峰上,用力揉捏几下,顺势向下滑去…… 那知一番安抚之下,骚扰反而越来越大了,还带着浓浓的醋味,紧接着,耳朵上一阵剧痛,萧逸睁开了眼睛,看到一张微怒的俏脸,不是赵嫣然,而是赵雨! “宝贝吃醋了吧,夫君一视同仁,咱们大被同眠、共赴巫山……呦!呦!” 越是漂亮的女人,越是爱吃醋了,萧逸伸出一只手臂,想把赵雨拉到床上,来个一龙二凤、雨露均沾…… 结果赵雨芊腰一扭,先是躲过了狼爪,而后猛拧萧逸的耳朵,让他清醒一些,同时取出一件东西--鸿翎急报! 军中公文往来,会贴上染红的天鹅毛,称之为‘鸿翎急报’,而羽毛的数量多少,与军情紧急程度成正比,眼前的贴了四根羽毛,寓意着:十万火急、天塌地陷! “四羽鸿翎急报,丞相大人的亲笔……到底出什么大事了?” 萧逸瞬间清醒过来,衣服都来不及披,一把抢过了鸿翎急报,用灯火烤化了封蜡,仔细的观看起来…… 原来萧逸决战匈奴,歼敌十万之时,北方边疆出现剧变,紫木公子四处游走,凭着两行伶俐齿、三寸不烂舌,说服了乌丸、鲜卑、辽东三部出兵,再加上袁熙的幽州人马,共计一十八万大军,挥师南下,支援邺城! 与此同时,袁潭放弃青州各地,收缩麾下人马,以一部厄守济南郡,阻挡住夏侯、夏侯渊的人马,自己统领四万大军,火速回援邺城来了,就驻扎在彰水下游,威胁曹军大营的侧翼! 自从开战以来,袁氏丢城失地,实力一落千丈,曹军同样死伤惨重,消耗了无数粮草、军械,仗打到这个份上,双方都没有后劲了,十八万金戈铁马压过来,侧翼又受到了威胁,曹军那里支撑的住呢! 战局急转直下,情况十万火急,因此上,曹操发出鸿翎急报,派人日夜兼程送到马邑,让萧逸火速挥师东进,分担正面战场压力,否则三路敌军合围,北伐之事休矣! 使者日夜兼程,沿途换马不换人,城池、关卡、渡口……全部畅通无阻,用了整整六天时间,终于来到了马邑大营,可是临近中军大帐,却遇到了麻烦! 大司马怀抱美人,正在覆雨翻云,这种情况之下,军中将校、谋士、亲兵……谁也不敢进去呀,万一看到点什么,只能自刎谢罪了,可是军情如火,又不能耽误了,只好请六夫人-赵雨通传,也只有她不怕长针眼了! “传令下去,擂鼓聚将,三刻不到者--斩!” 军情如火,刻不容缓,萧逸一跃而起,胡乱的披了件袍子,直奔中军大帐,赵雨提着靴子、盔甲、宝剑……不断的帮着穿戴上,好歹是大司马,总不能光脚聚将吧? “咚!--咚!咚!” “咚!--咚!咚!” …………………… 疾如狂风,暴似骤雨,战鼓响彻了全营,将军们一跃而起,穿好盔甲,佩戴宝剑,直奔中军大帐,大司马治军如铁,谁敢迟到半步,顿时人头落地! 与此同时,沉睡的士兵们也惊醒了,按照平时训练的,迅速的顶盔贯甲、紧握兵刃,冲出各自的帐篷,或是严守壁垒,或是排列成阵,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兵在夜而不惊,将闻变而不乱,这是萧逸多年苦训的结果,也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原因之一,鬼面萧郎威震天下,绝不是侥幸成功,而是无数心血换来! “末将参拜大司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军情紧急,俗礼皆免--入坐!” “诺!” 萧逸居中而坐,传示鸿翎急报,贾诩、逢纪、曹丕、马六、大牛、张绣、高顺……依次看过之后,无不面色阴沉、眉头紧皱,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呢! 数万将士严阵以待,准备西渡黄河,收服河套平原,即为汉家开疆拓土,自己也能青史留名,那知一份鸿翎急报,好好的单选题,顿时变成了双选题,‘西渡’或是‘东进’,二者则其一? 河套平原-沃野千里,水草丰美,乃是一块垂涎的大肥肉,放到嘴边而不吃,实在太过可惜了,一旦落入自次王-赵浪手中,难免的养虎为患,日后纵费十倍之力,也难以收回手中了! 出兵北伐,吞并河北,乃是扫平天下的重要一环,曹营投入了几十万人马,以及无数的粮草、军械,若是救援不及时,导致大军功败垂成了,恐怕五、六年之内,再也无力二次北伐,对于统一大业,可是非常不利呢! 再说了,萧逸文韬武略、盖世英雄,却也是曹营一员战将,接受丞相大人节制,若是抗拒军令、见死不救,无异于拥兵自重,有图谋反叛的嫌疑,政治同盟也就决裂了! 到了那个时候,萧逸只能坐镇长安,据守八百里秦川,北联并州、凉州之众,南图汉中、巴蜀城池,东向以争天下,与曹操、袁尚、刘表、孙权、刘备……一众枭雄,打个昏天黑地了,至于天下谁属,只能各凭造化? 因此上,萧逸面对的不是西渡、东进,而是拥兵自重、独树一帜,还是效忠曹氏、甘为臣辅,在座皆为人中豪杰,自然明白其中深意,做出的反应也不一样! 大牛、马六、高顺、典韦手握宝剑,跃跃欲试,他们是萧逸的死党,无论拥兵自重,或是扯旗造反,都会誓死跟随的,在他们的认识中,大司马文韬武略,远胜各路诸侯,何必臣服他人呢? 与此同时,小斌、曹性互递眼色,一个手持宝剑,堵住了大帐门口;一个偷偷溜出去,调兵包围了大帐,只要萧逸一声令下,他们就冲进帐内,斩杀一切反对者! 贾诩、逢纪、张绣、于禁……属于中间派,他们不反对曹操,更不愿与萧逸为敌,真到了双方决裂之时,只能走一步、看一步,那边风大往那边倒了,就以个人本领而言,萧、曹二人平分秋色,可是从长远来看,还是前者更有优势,整整年轻二十岁呢! 大帐内最为心急的,就是曹丕、司马懿二人,犹如热锅上的蚂蚁,萧逸起兵割据,别人或许无恙,他们必然倒霉了,不是人头祭旗,就是作为人质! 现在面对的形势,不禁让人想到了韩信,当初楚汉相争,刘邦、项羽满分胜负,韩信成了关键力量,他出兵帮助谁,谁就能获取天下! 谋士蒯通劝谏过,希望韩信拥兵自重,与刘邦、项羽三分天下,结果韩信没有采纳,毅然挥师南下、辅汉灭楚,结果呢……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不见天与地,惨死未央宫,留下了千古遗憾! 萧逸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军事才能不在韩信之下,论起政治才能来,更胜过‘兵仙’百倍,在同样的难题前,他又做何抉择呢? “曹公受困于邺城,我等岂能见死不救,马六听令:玄甲军由你统领,连夜启程,挥师东进,从新兴、乐平入冀州,前往邺城,救援丞相! 陷阵营、陌刀兵、丹阳兵、西凉军、恶鬼营……各部随后跟进,贾诩先生坐镇中军,协调各部人马,敢有不听号令者--斩!” 萧逸沉思片刻,毅然决定挥师东进,救援曹军主力,不过吗,自己绝不做韩信第二,而是萧郎第一,闯出一条自己的道路! “诺!--谨遵大司马军令:挥师东进邺城,救援主力人马!” 众人俯首听令,心中却颇为疑惑,萧逸安排了所有人,唯独没有自己,难道说,他要兵分两路,一面救援主力人马,一面继续图谋河套,这也太难了吧? 玄甲军、陷阵营、陌刀兵、丹阳兵、西凉兵……能征善战之将,悍勇敢战之士,全部东进救援了,萧逸能够调动的,只有夏昭两万人马,以及黄鼠的掘子军! 两万袁军刚刚归顺,人心不稳,战力堪忧,难保不出问题,他们要守卫马邑、雁门沿线城防,本就兵力不足了,那有余力西渡,收复河套平原? 掘子军只有几千人,又是技术兵种,偷坟掘墓、挖沟打洞,堪称以一当十,可是上阵厮杀、冲锋陷阵,十个不如一个,真要对决匈奴兵,无异于以卵击石! “分兵两路,过于危险,还请大司马三思,不如全师东进,消灭袁氏之后,再图谋河套不迟?” “末将不才,愿率本部人马,护卫大司马安全,与匈奴人决一死战!” …………………………… 想到其中危险,众将纷纷请令,好歹留下一两支重兵,就算打不过匈奴人,也能全身而退呀? “军令下达,不容置疑,至于赵浪的八万人马,我自有办法对付,大家不必疑虑了,河套平原,誓取手中!” “诺!--恭祝大司马,西渡黄河,收复河套,建下经天纬地之功!” 大司马用兵如神,不打无把握之仗,难道说,暗中布置了伏兵,或者有破敌妙计,看着萧逸自信的笑容,众将全部释然了,纷纷离开大帐,准备连夜起兵…… “呼!……**一刻值千金,万万不能辜负了!” 萧逸伸个懒腰,准备回去睡觉了,温暖软榻、如花美人才是最爱呢,至于众人猜测的伏兵,自己其实一个也没有,计策也只有一条--兵不厌诈! 正文 第八十六章虚虚实实,真真假假! “咚咚!--大司马升帐议事,诸将前来参拜!” …………………… 黎明时分-日出东方,在赵雨、赵嫣然的服侍下,萧逸沐浴更衣,穿戴整齐,端坐中军大帐,敲响了聚将鼓,召集众人前来议事! 与此同时,各营鼓号齐鸣,纷纷的做出了回应,汉军将士们的呐喊声,也响彻了大营上空,仿佛有千军万马,正在操练阵型似的! 谁又能想得到呢,就在昨天夜间,大军已经悄悄东进,前去支援曹军主力了,只留下少量的士兵,待在空虚的大营里,摇旗呐喊、擂鼓鸣号,做出一副兵强马壮的架势! 萧逸和往常一样,坐在中军大帐里面,批阅公文、谋划军机,从清晨一直忙到了晚上,还不断的发出命令,调动根本不存在的兵马,一切做的煞有其事! 用兵之道:虚虚实实,真真假假,归根结底一个‘骗’字,骗敌人、骗盟友,关键时刻吗,也要骗自己的,萧逸正是此道高手! 赵浪足智多谋,做出决策之前,岂会不侦查情况呢,而且他派出的密探,已经渗透进了汉军大营,就在中军大帐附近,日夜监视动静呢! 不要忘记了,赵嫣然的一百多侍从,一半是贴身女兵,伺候起居用的;至于另一半人吗,名义是郡主的卫兵,其实是赵浪派遣来,侦查汉军虚实的密探! 这些人精于骑射、头脑灵活,全能用汉语交流,甚至写一些简单汉字,算是匈奴的人才呢,为了培养这些密探,赵浪花了很大气力! 既然发现了密探,自然要严加防范,中军大帐附近-五步一岗,十步一哨,卫士们日夜巡逻,以免泄露了军机,匈奴人还受到限制,活动范围有限,不许离开帐篷,更不许窥视营地! 无奈之下,匈奴人偷偷的侦查了,他们或是登高望远,窥视汉军的营地,只见壕沟纵横、壁垒森严,仿佛铜墙铁壁一般! 或是竖起耳朵,倾听动静,只觉得鼓声如雷,呐喊声惊天动地,汉军人数之多、士气之高,让人心惊胆寒,难怪刘豹、乌维的十万人马,让他们吃的一点不剩呢! 尤其半夜之时,经常传来‘隆隆’巨响,仿佛有无数的兵马,正在紧急行军一般,第二天登高远望,不是多了一座军营,就是出现几座壁垒,还有汉军的炊烟,也一天比一天密集! 种种迹象表明,汉军设置了一个陷阱,准备对付匈奴大军,联想到‘鬼面萧郎’的传说,以及鬼神莫测的手段,此事八九不离十了! 话又说回来了,匈奴人也不是傻子,没有确切的情报,不会轻易下结论的,问题是,他们困居帐篷之中,接触不到几个人,平时经常见面的,也就几名火头军罢了! ………………………………………………………………………… “开饭喽!--喷香的粟米饭,精心烹制的菜肴,这群草原蛮子有口福了!” ‘胖刘’带着几名火头军,过来送饭菜了,玄甲军待遇优厚,每天三顿战饭,人人管饱不说,菜肴还很丰盛呢! 虽然不喜欢匈奴人,好歹是赵嫣然的随从,也不好亏待了他们,因此上,一日三餐准时送来,与汉军将士待遇相同,还有几坛子美酒,算是特殊的照顾了! “呜呜!--哇哇!--伊利哇啦!” ………………………… 火头军出现之后,匈奴人目光呆滞、神情僵硬,全变成了天然呆,饭桶、菜盆、酒坛端上来,他们才一拥而上,拼命争抢起来,活脱脱的一群恶狼呢! 而且嘴里叽里咕噜,说的全是匈奴语言,如果火头军问话,一律的装作听不懂,就算当面骂几句,他们也是面露憨笑,一副茫然无知之状! 几天接触下来,火头军们也释然了,以为匈奴人懵懂无知,根本听不懂汉话,大家也不顾忌什么了,闲谈家长里短、风花雪月之余,也会讨论一些军事话题! 与此同时,匈奴人变的勤快了,经常跑到伙房里面,帮着劈柴、挑水、烧火……任劳任怨的,赢得了不少好感,顺便也听到不少谈话! “弟兄们听说了吗,左营新添两万人马,昨夜刚刚过来的,乃是关中精锐之士!” “最近不断的增兵,日夜不停调动,马邑周围的人马,起码有十万之众,大司马要做什么呢?” “这还用细问吗,肯定设下了埋伏,再打一个大胜仗了,咱们弟兄多用心,也许能捞到几个匈奴美人呢!” ……………………………… 火头军们一边烙着大饼,一边讨论军情,偶尔掺杂几句笑话,说的很是高兴呢! 说着无心,听着有意,几名烧火的匈奴人,牢牢的记住了内容,而后装成天然呆,继续的四处帮忙,顺便窃取消息! 听来的消息、看到的情况,种种迹象表明,汉军在暗设埋伏,想要全歼匈奴大军,这么重要的情报,必须告诉自次王一声了! 汉军防御森严,匈奴人根本出不去,不过吗,他们早有安排了,随同入营之时,除了马匹、兵刃、弓箭……他们还带了几只白头鹰,就是传递信息的! 白头鹰是草原特产,白头黑身,身影矫健,飞翔速度极快,经过人工驯化之后,可以传递信息,一日飞行数百里,可比信鸽快速的多呢! 另外吗,白头鹰性情凶猛,坚喙利爪,乃是一种飞行猛禽,除了几种空中霸主,几乎没有天敌了,不必像信鸽一样,担心半途被吃掉了! “嗖!……呼啦!” 情报写在羊皮上,再藏到白头鹰翅膀下,趁着四周无人注意,一名匈奴鹰奴手臂高扬,一道白影冲天而起,盘旋几周之后,向着正北方向飞去…… 谁也没有注意到的,在遥远的天际处,一个闪亮的金点盘旋多时了,发现白头鹰之后,金点迅速的猛扑过来,几番追逐之下,成功的抓住了‘俘虏’,而后降落在中军大帐! “以鹰为使,传递消息,匈奴人果然狡猾,想要窥视我军内情,不过吗,在金雕的面前,一切鸟类都是臣子!” 看过羊皮卷之后,萧逸冷笑了几声,自己的诈术成功了,凭着一座空营,可退几万敌兵! 白头鹰没有死,金雕-元宝很聪明,直接生擒了俘虏,酬劳是一顿新鲜羊肉,外加一小杯美酒,跟着一个酒鬼主人,它也对酒精产生兴趣了! 羊皮卷重新放在鹰翅下,让亲兵带到大营外,偷偷的放飞出去了,可以预计到,赵浪收到消息后,恐怕寝食难安了! ……………………………………………………………………………………………… 乌丸、鲜卑、辽东、幽州四部,联军一十八万人马,南下支援邺城,曹军势必难支,萧逸不回师救援,反而屯兵马邑城外,他就真的不怕吗?“ 自次王大营-中军帐内,赵浪手握秘报,正在冥思苦想,萧逸的一举一动,也实在太奇怪了! 匈奴三巨头之中,赵浪不是最强的,却是最会算计的,先是隔岸观火,利用萧逸的宝剑,杀掉了刘豹、乌维二人,为自己独霸匈奴王庭,扫平了一切障碍! 紧接着,又利用乌丸、鲜卑、辽东……联军南下邺城,逼迫萧逸回师救援,而后兵进马邑城,迫使大汉朝廷签一个城下之盟,如此一来,匈奴大单于之位、以及河套平原,就成了自己的囊中之物! 前面几步,赵浪走的很顺畅,如愿除掉了两位劲敌,也洗劫了匈奴王庭,最后一步却出了问题,密探传回的消息,萧逸非但没退兵,反而频繁的增兵,设下了一个大陷阱,准备一口吞了自己! 这样反常的事情,若是别人来做,赵浪一百个不相信,可是出自萧郎之手,那就另当别论了,剑走偏锋、一剑封喉,本就是他的性格,就算面对大舅哥,也绝不会手软的! “来人呀,速到汉军大营传话,两天之后-马邑城外,本王邀请萧郎会猎,商议军国大事!” 没有把握的战争,最好用谈判解决,赵浪思之再三,还是没敢贸然出兵,鬼面萧郎的心思,实在深不可测呢! 匈奴信使去的快,回来的更快,还有萧逸的答复:“纵马驰骋,笑傲草原,弯弓射雕,谁是英雄?” 还有一更,稍等片刻! (本章完) txt下载地址: 手机阅读: 为了方便下次阅读,你可以在顶部"加入书签"记录本次(第八十六章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的阅读记录,下次打开书架即可看到!请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荐本书,兰岚谢谢您的支持!! 正文 第八十七章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 “呜!--呜!呜!” “嗒!--嗒!嗒!” …………………… 两天时间,弹指即过,相约会猎的日子到了,赵浪身穿掩心甲,外罩狼皮褂,背负弓箭,斜挎弯刀,骑一匹红鬃烈马,带着三百护身铁卫,直奔马邑城而去! 心腹爱将-瘸狼带五千人马,尾随在三十里之后,今日名为会猎,其实就是谈判,如果谈的通畅,自然一切皆好办了,若是僵持不下,难免武力解决,猎场也就成了杀戮场! 铁骑如风,狂飙突进,很快来到马邑附近,双方相约中午见面,赵浪提前了一个时辰,一是侦查地形,有无埋伏,以免中了萧逸的诡计;二是登高远眺,窥视汉营,也好查看一下虚实! 城外有一座土坡,高约七八十丈,形如卧虎,面向北方,顶端有一座残破石台,并有斜道沟通上下,秦将-蒙恬曾在此检阅兵马,北逐匈奴七百余里,立下赫赫战功,故而取名:虎符坡! 赵浪轻拍坐下良驹,带领护卫登上土坡,居高临下,窥视汉营,顿时升起一股寒意,只见壕沟道道,壁垒重重,营地坚如磐石,杀气直冲云霄! 另外吗,汉营两翼延展开来,利用起伏的地势,形成了巨大的包围圈,犹如一副张开的虎口,獠牙锋利,血舌如钻,拥有千军万马,也能一口吞入腹中! “坚城为盾,人马为矛,纵横捭阖,俯仰乾坤……人言萧郎善战,果然名不虚传,雁门大破于夫罗,马邑又斩杀刘豹,匈奴的两任大单于,皆丧命在他手中,输的一点也不冤枉!” 看过汉军营地,赵浪由衷称赞,果然是铜墙铁壁、固若金汤,同时暗暗的盘算着,自己挥师全力进攻,又有几成胜算,最后结论是--不足四成! 沙场争雄,鬼神难测,即无必胜之仗,也无常胜之将,无非三分天时、三分地利、三分人和,再加上一份运气罢了! 身为大将者,拥有一分把握,就该冒险一试,若有三成把握,则可全力以赴了,赵浪有四成胜算,岂会轻易放弃呢,再说了,汉军善于坚守,匈奴利在野战,只要躲开壁垒,寻机野外决战,自己的胜算就大多了! 赵浪久经沙场,目光锐利,从汉军大营的布防中,也发现了一点问题,就是坚韧有余、灵敏不足,死气沉沉、缺乏生机,似有百万雄兵,又似空无一人,真是琢磨不透呢? 难道说,萧逸已经挥师东进,救援曹军主力去了,只留下一座空营,在此故弄玄虚,若是如此,自己的机会就来了,趁势杀入中原腹地,完成刘豹、乌维的计划,也给匈奴人出一口恶气! 说到底,赵浪也是一名匈奴人,对汉朝天然敌视,与历代的匈奴英雄一样,他最大的梦想就是,挥师南下,蹂躏汉土,抢夺无数的金银财宝、绫罗绸缎,恢复昆仑神-大匈奴的光辉! 不过吗,密探们的传信说,汉军并没有撤离,反而增加兵马,布下了天罗地网,萧逸也坐镇中军,每日谋划军机,他的胆子再大,也不会用小命冒险吧? 局势扑朔迷离,赵浪陷入苦思中,直觉在告诉自己,眼前就是一座空营,汉军没有多少人马,可是一旦判断失误,可能会全军覆灭,究竟该不该冒险呢? “轰!--地面塌陷下去了,出现一个大洞,不好里面有妖怪呀!” “妖怪跑出来了,保护大王撤离此地,请上师前来捉妖怪!” ……………………………… 正查看间,异变突生,大片的泥土陷下去,露出了一个黑洞口,里面阴森恐怖、深不见底,紧接着,冲出许多的黑影,犹如鬼魅一般,让人心惊胆寒! 匈奴人不畏征战、不惧死亡,偏偏的害怕鬼神,什么山神、河神、风神、火神、池塘神、草木神……多的数不胜数,那怕出门遛个弯呢,也能碰到十几位神灵,几乎是走一路,磕一路的头! 能够遁地而出的,如果不是妖怪的话,那真是鬼都不信了,匈奴人乱成了一团,有人拔出弯刀,胡乱挥舞着,有人跪倒在地,祈求神灵护佑,也有人把赵浪团团围住,准备舍身喂妖、护卫大王! “各位不必太惊慌了,黄鼠奉我家大司马之令,前来迎接自次王,并有美酒、美食奉上,还请慢慢的享用!” 一个黑影来到近前,并没有暴起伤人,反而解下黑面纱,露出一张猥琐的丑脸,主动抱拳行礼,正是发丘中郎将--黄鼠! 与此同时,黑洞里陆续走出人,抬着桌案、软榻、香炉、铜盆、美酒、美食……,就像变戏法似的,摆出一顿丰盛的酒宴,就连菜肴都是热的呢! 一切就绪之后,黄鼠带人回到黑洞,用泥土封住了洞口,遮掩的天衣无缝,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只有色、香、味俱全的酒菜,散发出腾腾的热气,到了这个时候,匈奴人才反应过来,钻出的不是妖怪,而是汉军将士! 他们挖掘一条暗道,通到了土坡顶部,又做好了酒菜,用地道送过来了,地道不是一朝一夕可成的,由此可见,附近的地表下面,肯定分布很多暗道,纵横交错,四通八达,还藏有无数汉军将士! 道理弄明白了,匈奴人更害怕了,不少人频擦汗水,心中暗暗庆贺,幸好汉人送的是酒菜,如果是一阵冷箭,在场的这些人,恐怕十死八九了吧? “善攻者出于九天之上,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萧郎用兵之法,本王真是领教了,挥师南下之事,还需从长计议呀!” 见识了‘掘子军’的手段,赵浪也是后怕不已,看向汉军大营的目光,顿时为之一变,原来的死气沉沉,变成了深不可测,仿佛有百万雄兵,隐藏在地表之下! 就连一些草地、土坡、荒滩,也让人放心不下了,仿佛下一刻,就会钻出无数汉军,形成铁臂合围之势,原本的四成胜算,也只剩下一半了! 赵浪做梦也想不到,萧逸神机妙算,猜到他会窥视汉营,也想到了窥视地点,因此让黄鼠挖掘地道,来了一个下马威,其实汉军大营的附近,仅此一条地道罢了! ……………………………………………………………… “呜!--呜!呜!” “呜!--呜!呜!” 汉军大营-旌旗招展,号角长鸣,冲出了数百名骑兵,为首一匹千里墨烟驹,上面端坐一员大将,身披寒铁铠,头戴鬼面盔,腰佩斩蛟剑,携带宝雕弓,正是大司马-萧逸! 左侧一匹白龙马,端坐着小恶魔-赵雨,头戴白银盔,身披银霜甲,手持龙胆亮银枪,英姿飒爽之态,仿佛一朵傲雪寒梅! 右边一匹玉龙驹,骑乘着郡主-赵嫣然,头戴白狐皮帽,身穿白鹿皮袍,挎着长刃弯刀,英姿不逊于男儿,好似一朵带刺玫瑰! 另有数百玄甲军,骏马弯刀,强弓硬弩,护卫在三人周围,一路呼啸而来,直奔虎符坡上,与此同时,汉军大营鼓号齐鸣,旌旗挥舞,似乎有无数兵马调动,做好了决战的准备! “嗒!--嗒嗒!” 萧逸跃马扬鞭,一直来到土坡之上,沿途匈奴兵纷纷避让,无人敢于仰视,在塞北草原上面,鬼面萧郎的地位,等同于食人恶魔了! “大汉-大司马萧逸,前来相约赴会,自次王一向可好?” “大司马前来赴会,本王荣幸之至,匈奴八万健儿也脸上有光呢!” “呵呵!--小弟无愁,见过大舅哥,一别八载有余,未能行礼问安,还望多多赎罪!” “哈哈!--妹婿不必多礼了,都是自己家人,何必这么客气呢!” ………………………………………… 先公后私-抱拳行礼,二人目光相对,均有一番的感慨,记得初遇之时,萧逸是一名小校,冒充商队人员,深入塞北草原,侦查匈奴人的情况! 赵浪则是一名马贼,带领着几百名弟兄,纵横山林,呼啸原野,靠着打家劫舍为生,在命运之神安排下,两个遇到了一起,结成同盟关系,共展宏图伟业! 七八年过去了,萧逸南征北战,屡建奇功,变成了当朝大司马,统领千军万马,讨伐各路诸侯,隐隐有蛟蛇化龙,飞腾变化之势呢! 赵浪也从一名马贼,变成了匈奴自次王,拥有几千里草原、几十万部众,数不尽的牛羊、马匹、骆驼,只要跺上一脚,大草原也要颤三颤! 可惜的是,原本意气相投,互相欣赏的好朋友,因为国家、民族的利益之争,就要对决沙场、你死我活了,人间悲剧,莫过于此! nt 记住网址:m. 正文 第八十八章对弈饮酒,分取山河! “呜!--呜呜!” “嗖!--嗖嗖!” …………………… 号角齐鸣,千骑竞逐,大型围猎开始了,汉军、匈奴两队人马,犹如两群凶悍的恶狼,冲进了大草原中,他们东西冲突,南北围挡,弯弓搭箭,射杀猎物,场面异常的精彩! 两军互相追逐,比箭法、较骑术、赛马力,都想在气势上压倒对方,这是一场围猎比赛,也是一场另类战斗,谁不想人前显胜呢? 几番追逐下来,人们惊讶的发现,箭法、骑术最为高明,获取猎物最多的人,既不是匈奴勇士,也不是汉家儿郎,反而是两个女人,赵雨、赵嫣然纵横驰骋,箭无虚发,真是羞愧一众男儿! “嫣然郡主-草原第一美女,长生天的宠儿……吼!吼!” “赵雨夫人-汉家第一女杰,巾帼不让须眉……吼!吼!” 猎场之上,实力为尊,双方将士挥舞兵刃,高声呐喊,至于心生爱慕者,更是不计其数,可惜呀,她们已经有男人了! 赵嫣然-匈奴郡主,草原明珠,自幼在马匪群中长大,跟着哥哥杀人越货,抢夺血腥之财,凶悍的犹如一条小母狼,骑射本领相当了得,否则也镇不住部众们! 赵雨-满身武艺,精妙绝伦,深的二哥赵云的真传,亮银枪下,亡魂无数,穿云箭出,可落飞鸟,提起无愁侯府-六夫人,也是赫赫有名的! 二人弓马娴熟、容貌秀丽,堪称天仙下凡一般,若能得其一人,已是莫大造化了,萧逸左拥右抱、二者兼得,如此无边艳福,不知羡煞多少男儿? 猎场上-人喊马嘶,获取无数,此番围猎的主角萧逸、赵浪,却没有参与其中,而是留在土坡上,二人相对而坐,品尝美酒,谈论大事! 古人云:为兵者-以山林为猎场,为将者-以城池为猎场,为帅者-以天下为猎场,萧逸、赵浪皆是人中龙凤,统帅之才,他们猎取的不是飞禽走兽,而是一世英名,万里江山! “久闻萧郎文武双全,不但精通韬略,亦是围棋高手,可有兴趣对弈一局?” “自次王有意对弈,小弟自当奉陪了,为了增加乐趣,咱们添一点彩头如何?” ……………………………… 赵浪虽是匈奴人,却仰慕汉家文化,重金聘请了几位老儒,专门教导自己诗书礼乐,加上天资聪慧,又肯刻苦用功,还学了一手高超的棋术! 萧逸是一名围棋爱好者,研究过无数棋谱,也曾在天机楼上,打败各路棋坛高手,赢得了‘棋博士’的美誉,自然不怕对方挑战了! 寻常人对弈博彩,一匹骏马、一辆豪车,或者几百两黄金,就算是惊天豪赌了,萧逸、赵浪英雄盖世,赌注也大的出奇,一个压上:精盐五万斛、布帛十万匹、熟铁三十万斤;另一个压上:骏马五万匹、壮牛十万头、肥羊五十万只! 没有契约、没有中人、也不用什么担保,顶天立地、胸怀四海的男人,承诺重如泰山,誓言绝无悔改,城池、土地都在弹指之间,何况区区一点财物呢? 萧逸执黑先行,疾如风、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动如雷霆……下棋犹如用兵,招数鬼神难测,迅速占据了中央,犹如伟大的华夏民族,君临天下,号令四夷! 赵浪毫不示弱,白棋左右冲突,飘移不定,先占据北方一隅,而后步步逼近中央,就像草原上的匈奴人,一直想要入主中原! 二人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始终难分胜负,形成了对峙之局,而最激烈的厮杀,就在西北一角上面! “萧郎之棋,疾如风火,快如闪电,让人难以招架,不过吗,攻势如此凶猛,难免后方空虚,为了区区一隅之地,舍弃中腹大片江山,恐怕有些不智吧?” 王者对弈,即是斗勇,更是斗志,赵浪名为说棋,实则暗示对方,不要棋胜不顾家了,你的后方很空虚…… 与中原大地相比,河套平原就是一隅,萧逸屯重兵于此,不去救援曹军主力,置北伐大局不顾,乃是因小失大,如果聪明的话,就该放弃河套,挥师东进冀州! “中原势大,实力雄厚,纵然有些闪失,也不影响大局,西北连战连捷,只要再吃几个子,就能赢得这一局了,岂能轻易放手呢?” 对方的攻心之术,萧逸岂能不明白呢,立刻展开了反击,同样以棋局喻天下,陈述利害关系! 汉家地大物博,人口众多,论起综合实力来,远在匈奴人之上呢,万全拼的起消耗,这叫做以大欺小! 在萧逸的计划中,争夺河套平原,不过一场平常战斗,输赢并不十分重要,可对于赵浪来说,就是生死攸关了,一旦遭遇失败,必然万劫不复! 一场攻心战下来,双方平分秋色,谁也奈何不了谁,而在内心之中,都在暗暗的打鼓,真应了一句话:麻杆打狼,两头害怕! 到了这个份上,就看谁的意志更坚强,谁的手段更高明了,萧逸坏坏一笑,摸了几下鼻子,决定给大舅哥一点颜色! “对弈之事,必有美酒畅饮,方显风雅之气,我家大司马带来了美酒,又新得两枚酒盏,特请自次王品尝!” 说话之间,中军官-小斌上前,搬出一大坛子美酒,香气四溢,沁人肺腑,又拿出了酒盏,斟满美酒之后,分别递给了两人!“ 酒国文化,博大精深,酒具也多种多样的,按材质可以分成:金银樽、青铜觞、牛角杯、白玉斗、青瓷盅……各式各样,任君抉择,可是今日饮酒用的,却是一双骷髅盏! 两枚骷髅盏-色泽光滑如玉,应是新制成不久,外镶七色珍宝,内嵌黄金薄片,装饰的美轮美奂,尤其斟满美酒之后,显出一种妖异之美,又让人心惊胆战,上面分别刻着字:刘豹、乌维! 没错的,正是匈奴巨头:刘豹、乌维的头颅,战败身亡之后,落入了萧逸手中,让工匠制成了骷髅盏,今日宴会上取出,用来品尝美酒,别有一番滋味呢! “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人生一大幸事,小弟恭祝自次王-纵横驰骋,称霸草原--胜饮!” 萧逸举起骷髅盏,故意的晃动几下,而后一饮而尽,此举名为劝酒,实则警告对方,再敢与我纠缠不休,它们就是你的榜样了! “咳咳!--自家兄弟,何必多礼,愚兄亦祝萧郎-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成为汉家第一英雄--胜饮!“ 双手捧着骷髅盏,赵浪浑身颤抖不止,最后紧闭双眼,一口强饮了下去,后背衣衫全湿透了,至于他的心情吗,上下起伏,五味杂陈! 要说不怕是假的,刘豹、乌维足智多谋,骁勇善战,统领十万匈奴健儿南下,试图狠狠的劫掠汉土,结果如何呢,全军覆灭,丧命疆场,变成了两只骷髅盏,任人饮酒把玩罢了! 赵浪的文治武功,与二人在伯仲之间,争霸草原多年,形成了鼎足之势,换句话说吗,刘豹、乌维战胜不了的对手,自己一样打不赢的,而且以‘鬼面萧郎’的心性,绝不会心慈手软,放过一个匈奴大舅哥! “刘豹、乌维残暴不仁,经常倚仗强大实力,欺负周围弱小部落,乃是草原上的祸害,本王数次起兵讨伐,试图为民除害,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 没想二人如此蠢笨,竟然招惹大汉王朝,又落入萧郎手中,变成了两只骷髅盏,真是罪有应得、大快人心呀! 能够斩杀二贼,全靠萧郎之功,至于他们留下的草原,理应由大汉朝廷分配,本王只要一隅之地,也就心满意足了!” 内心受到重挫,赵浪不敢托大了,略加思考之后,为了避免与汉军交锋,决定主动退一步,平分河套平原! 河套-水草丰美,纵横千里,又分成三个部分,贺兰山下的‘西套’,阴山附近的‘后套’,以及吕梁西侧的‘前套’,自西向东,依次排开,依附在黄河边上,形成了一个河套平原! 赵浪的分配方案是,前套归汉家所有,重建朔方、五原两郡,恢复往日的边界;至于后套、西套吗,乃是匈奴人的故地,理应归自己所有! 另外吗,请大汉朝廷册封自己,成为新的大单于,统领匈奴各部落,这个方案公平合理,对双方都有好处,想来萧逸不会拒绝吧? “自次王快人快语,小弟也就不谦让了,咱们即是好朋友,也是真亲戚,分配起地盘来吗,自然不会亏待了你,我的意见是……” 到了这个份上,也不必遮掩什么了,萧逸取出一份牛皮地图,指着上面的山川、河流,开始标准界限了,他的划分很简单,也很是合理--“前套是我的、后套是我的、西套也是我的!” 正文 第八十九章河套平原,一人一半! 第89章河套平原,一人一半! “河套平原,乃是匈奴故土,理应归本王掌控,萧郎倚仗兵戈之威,强夺他人领土,恐怕有失道义吧?” 赵浪面色阴沉,双目几乎喷火,见过贪婪的,没见过如此贪婪的,就像一条草原恶狼,连皮带肉一起吞呀? “自次王此言差矣,河套本是华夏领土,千年前已有定论,汉军重占此地,乃是物归原主也,何谈‘强夺’二字呢?” 萧逸阴险的一笑,让人取来两卷竹简,皆是颜色黝黑、牛皮编成的古籍,一名《尚书-禹贡》,一名《史记-周本纪》,都是华夏民族的名著! 《禹贡》叙述了上古时期,洪水横流,不辨区域,大禹治水成功以后,把天下划分为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九州,并描述了各州的地理概况,而河套平原一带,正好在雍州的范围内! 《周本纪》则记载着,周武王灭商之后,为了加强政治统治,分封了七十一个诸侯国,遍布黄河、长江流域,其中一个同姓诸侯-翟国,就位于河套平原,镇守帝国北疆,护卫天下共主! 两本古籍证明了,河套自古就是华夏领土,而且白纸黑字、传承有序,历代王朝皆有记载,匈奴人想要反驳,必须拿出更古老的书籍! 这就有点仗势欺人了,匈奴乃是游牧民族,政治、经济、文化非常落后,虽然历史悠久,却没有发明文字,甚至没有数字概念,就连自己年龄也不知道呢! 西汉文帝时期,奸臣-中行说来到草原,很快投降了匈奴人,教他们‘结绳记数’之法,从那个时候起,匈奴人才知道自己的年纪,以及人口数量、牛马的存栏数! 就算匈奴人拿的出来,萧逸也一点不怕,他怀里还有一本《山海经》,里面的年代更久远,范围也更加广阔,东海、南荒、西漠、北原……幅员百万里,皆是华夏领土! “你……欺人太甚了,匈奴人从没有文字,何谈疆域记载呢,至于汉家书籍记载,自然偏袒自己人了!” 一个拴牛皮绳子、数手指头的民族,如何拿出古籍来,证明自己的疆域范围呢,赵浪气得满脸黑线,同时也下定决心,无论付出多大代价,也要创造本民族文字! 知耻后勇,豪杰所为,赵浪回去之后,真的找来一些匈奴巫师,让他们日夜祈祷,与长生天相沟通,费了九牛二虎八个骆驼的力气,终于创造出一种象形文字,并刻在了阴山之上! 不过吗,这种文字书写困难、结构丑陋,数量也十分有限,根本无法传播开来,最后自生自灭了,若干年之后,学者们发现了这种文字,称之为:‘神秘的阴山刻画!’ 阴山刻画一出现,立刻引起了轰动,国家聚集无数学者,花费了大量心血,终于破译出几句,乃是诉说一个悲惨的故事…… 华夏之地,藏有恶狼,爪牙锋利,嗜血成性, 恶狼西来,血流成河,夺我土地,杀我部众, 匈奴子民,泪洒草原,西渡黄河,寻找乐土…………… ………………………………………………………………………… “匈奴分裂,依附大汉,安置在河套平原上,已经数百年之久了,各部落放马牧羊、繁衍生息,这里就是他们的家园! 萧郎强夺草原,不知会多少牧民-流离失所,饥寒交迫,最终化为累累白骨,你就真的忍心吗?” 武力打不赢,道理说不过,赵浪打起了悲情牌,双手狂揉眼睛,还掉出几滴眼泪来,为了河套平原,他也是豁出去了! “匈奴人四处漂泊、孤苦无依,的确很是可怜呢,不过吗,河套平原,国家所有,小弟不敢因公而废私呢! 自次王深明大义,何不顺势而为,带领部众迁入汉土,壮者从军,弱者为民,从此两家合二为一,国安民乐,岂不美哉? 小弟以人格担保,一定妥善安置牧民,让他们居汉土、说汉话、习汉字,融入华夏民族之中,至于大舅哥吗,高官厚禄,子孙世袭!” 萧逸泪眼婆娑,跟着一起痛哭起来,言语上一点没松口,反而更加厉害了,不但要河套平原,还想吞并匈奴部众呢! 匈奴人只有几十万,一旦迁移进入汉土,接受华夏文化熏染,最多三代人时间,就会忘记祖先传统,彻底的变成汉家百姓,历史上无数蛮夷民族,就是这么消失掉的! “萧郎好狠的心呢,这是要断我传承、绝我根源,彻底同化掉匈奴人!” “匈奴本是夏之后裔,同属华夏民族一支,如今返回祖先故土,又有何不可呢?” “今天给一句痛快话,河套平原给不给,八万匈奴铁骑,已经磨刀霍霍了?” “我有十万汉家健儿,何惧区区八万匈奴,每人砍上一刀,就让你们亡族灭种了!” …………………………………… 恐吓、威胁、欺诈、诱骗……二人唇枪舌剑,谁也不肯退让,几次差点拔刀火拼,又互相心存忌惮,只好继续的谈判下去,最后达成了一致: 前套归还汉家,重建朔方、五原两郡,西套归属赵浪,建立新的匈奴王庭,至于中间的后套吗,成为赵嫣然的私人封地,算是一股缓冲力量! 匈奴女子地位极高,可以参与军国大事,甚至是领兵征战,尤其大单于年幼、母后胭脂摄政期间,俨然是一个母系国度了,早在赵信城的时候,赵嫣然就有一片草原,以及大量的属民、牲畜,号称‘匈奴第一小富婆!’ 在赵浪看来呢,嫣然是自己的妹妹,嫡亲骨肉,血浓于水,一笔写不出两个‘赵’字,后套草原归了妹妹,也就是归了自己,还是匈奴人的领土! 在萧逸看来呢,后套是小母狼的,小母狼是自己的,所以归根结底,后套还是汉家领土,虽说暂时姓赵了,只要自己晚上努力一点,多生几个儿子出来,草原以后必然姓‘萧’呢! “河套平原,一人一半,契约已定,神灵共鉴,若有违背,天诛地灭——啪!啪!啪!” 协议达成之后,萧逸、赵浪相对而立,三次击掌盟誓,又取出一柄匕首,割开河套的地图,一人执一半在手中! 平心而论,萧逸不想分裂河套,更不想与匈奴人妥协,别看对方是大舅哥,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大义灭其不算什么! 问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呀,主力人马东进支援,马邑大营是空架子,真要是与匈奴人决战,必然是一败涂地,一半土地也弄不到了,还是见好就收吧! 天下之事,随机应变,萧逸的新计划是:占据前套、经营后套、窥视西套,慢慢的渗透,等到平定了河北,再来论个短长吧!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今日惜别,他朝再见——驾!驾!” 主意打定之后,萧逸翻身上马,带着亲兵们冲下土坡,经过草原猎场之时,一把掠过了赵嫣然,横放在马背上,直奔大营而去! 现在的第一要务吗,不是谋划军机,不是出兵灭敌,而是抓紧时间生孩子,只有萧氏子孙昌盛,才能占据更多的领土! “世人皆言,匈奴人其性如狼,可是依我之见,萧逸才是一条凶恶的狼王,真是吃人不吐骨头……哇!哇!” 望着离去的背影,赵浪咬牙切齿,又张开嘴巴,猛烈的呕吐起来,席间吃喝的酒菜,全都吐了个干净! 用族人的骷髅盏饮酒,心里阴影相当之大,只是形势所迫,不得不饮罢了,赵浪隐忍到现在,已经相当厉害了,这比挨几刀还痛苦呢! 呕吐干净之后,赵浪托着疲惫的身躯,带领护卫们返回大营,当即传令全军:”后退两百余里,前往黄河西岸,离汉军营地远一点!“ 可是渡过黄河之后,匈奴人没有西进,反而安营扎寨,继续的窥视马邑城,监视汉军的一举一动! 协议达成了,土地也分了,可是赵浪的内心中,一直存在着疑惑,萧逸究竟兵强马壮、有恃无恐,还是故弄玄虚、兵不厌诈呢? 要想弄清这个问题,其实也不是很难,只要等几天就可以了,汉军如果兵强马壮,必然迅速占领前套,修筑城池、迁移百姓,形成有效的统治,如此一来,赵浪也就死心了,会遵守定下的盟约! 相反的,如果汉军迟迟不动,没有兵马派出来,说明萧逸在使诈术,并没有足够的力量,若是如此,赵浪立刻挥师东进,猛攻马邑城,至于签订的盟约,不过一张废纸罢了! 到了那个时候,前套、后套、西套……皆归匈奴所有,就连并州的城池、土地,赵浪也要抢夺过来,为匈奴人出一口恶气! 是战是和,是敌是友,就看萧逸的表现了,他能在数天之内,派出一支大军入住前套吗? (本章完) 正文 第九十章化贼为兵,屯垦戍边! “阴山为背,黄河为弦,人马为箭,城池为盾,北控万里草原,南锁关陇之地,真乃兵家形胜之地,难怪秦皇、汉武两位大帝,不惜耗费无数国力,也要抢占这片土地了! 就在朔方、五原的旧址上,重新修筑两座城池,隔河相对,互相支援,再修筑八座卫城,几百个壁垒、哨卡、烽火台,形成一个完整的防御体系!” 马邑大营-中军帐内,萧逸盘膝而坐,聚精会神,使用黄泥、白沙、木块、石子……制作了一座长九尺、宽六尺,比例精准的河套沙盘! 上面的山脉、河流、草原、沙漠……制作的惟妙惟肖,还利用各种地形,巧妙的搭配,设置了一道军事防线,进可攻,退可守,坚如磐石,稳如泰山! 防线构思完成之后,萧逸一点也不高兴,反而面带愁云,原因也很简单,沙盘制作的再精细,也不过纸上谈兵罢了,要想变虚为实,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前套地区-依山傍水,方圆千里,要想牢牢的控制住,至少需要五万人马,为了供养这支军队,又需要三倍以上的人口,开垦土地,灌溉良田,源源不断的提供粮草、兵员,否则的话,无根之萍,断难长久! 问题是,主力大军东进增援,余者不过两三万将士,驻扎马邑、雁门一带城池,已经是捉襟见肘了,那有余力驻扎前套,构筑防御体系呢? 就算从关中、洛阳抽调驻军,随军人口也无法解决,天下大乱,连年征战,民间十室九空,如何迁移百姓,屯垦戍边呢? 没有足够的人口,就无法解决粮草、兵源问题,如果沿着秦直道,从关中向北运输的话,路途遥远、艰险难行不说,还要征调无数民夫,每运送一石粮食,中途消耗在四十倍以上,足以拖垮一个大帝国了! 无兵、无民、无粮--就是孙武、白起复生,也守不住河套地区,那样的话,匈奴人就要趁虚而入了! 军中游骑禀告,匈奴人并没有离开,而是驻扎黄河西岸,窥视着汉军的动静,而且准备木筏、修理军械,随时杀一个回马枪,对于黄河东岸的土地,他们还没有死心呢! 萧逸是个三流穿越者,没有作弊器,没有金手指,也不会剪纸为马、撒豆成兵,不过吗,有一句话说的好:有志者、事竟成,只要心思用到了,老天爷也会帮忙的! “启禀大司马,有人马自常山郡而来,军中竖一面‘张’字帅旗,前锋已经到达马邑,究竟是战是和,还请速速定夺!” “来的正好!--传令下去,让他们在城外驻扎,不得靠近我军营地,再派人送些肥羊、美酒,好好的犒劳一下!” “诺!-谨遵军令!” ……………………………………………………………………………… “隆!--隆!隆!” 马邑城东-大道之上,一支庞大的队伍在行进中,尘土飞扬,人喊马嘶,前后相连数十里,起码有一二十万人马,缓缓西进,直逼马邑! 让人惊讶的是,这支队伍不是曹军,也不是袁军,装束杂乱,队列不整,除了身披甲胄、手执兵器的士兵,还夹杂着衣衫褴褛、肩扛农具的妇孺百姓,与其说是一支军队,不如说是一群难民! 在队伍的最前面,竖着一面杏黄色大纛旗,正中一个斗大‘张’字,殷红如血,龙飞凤舞,底下另有八个字: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旗帜下一员大将,头戴浑铁盔,身披精钢铠,手持三尖两刃刀,坐下卷毛黄骠马,相貌英俊而张狂,正是黑山黄巾首领-张燕! 张燕,本姓褚,常山真定人,‘天公将军’张角之徒,后改姓为张,剽捍骁勇,敏捷过人,军中称为“飞燕”,张角兄弟战死之后,张燕带领残余部众,继续的对抗朝廷,试图完成黄巾大业! 不过吗,张燕的运气不好,几次率众举事,全都遇到了萧逸,结果兵败逃亡,部众离散,白白给人做了嫁衣,看在往日交情上,萧逸没有赶尽杀绝,总是给他留一条活路! 两年之前,萧逸潜伏到河北,收编了几十万黄巾军,渡河南下之时,让张燕带一支人马,继续留在常山、云中一带,倚仗山区地形,与敌军相周旋,扰乱袁军的大后方! 曹军大举北伐之后,趁着袁军全力御敌、后方空虚之际,张燕再次起兵举事,攻占城池,裹挟人口,占据了常山、云中、几郡之地,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萧逸进攻马邑之前,就派人联络过张燕,让他率众来归,助自己一臂之力,而且许下承诺:保他荣华富贵,封妻荫子! 不过吗,张燕口头答应了,却迟迟的按兵不动,一是心存忌讳,不想放弃黄巾大业,转而投靠大汉朝廷;二是战局混乱,认为并州的战事上,曹军没有必胜把握! 直到萧逸大展神威,以弱胜强,斩杀刘豹、乌维两位豪杰,歼灭匈奴十万之众,彻底占领了并州城池,张燕这才心服口服,乖乖的率部来归了! “末将恭贺大司马,大败匈奴,扬威塞外,黑山军-五万七千将士,十六万随军家属,已经来到了马邑城,听候大司马差遣!” 安营扎寨之后,张燕带领十几名头目,前往中军大帐参拜,本来未进营之前,他还想端着架子,争取一些优厚条件的! 可是见面之后,在萧逸幽冥般的目光下,张燕浑身颤抖,乖乖的下跪行礼,交出了部署的花名册,无论何时何地,老大永远是老大呀! 十几名黄巾头目,更是瑟瑟发抖、以额触地,根本不敢仰视,在鬼面萧郎的面前,打家劫舍的悍匪们,也变成了乖巧的绵羊! “贤弟弃暗投明,主动归顺朝廷,却是再好不过了,从此扒掉贼皮,成为汉家官员,子孙后代,永享富贵! 我已经上书丞相大人,加封你为平北将军,进爵‘安国亭侯’,照旧统领本部人马,至于大军屯驻之地,也安排妥当了!” 萧逸端坐帅位,不怒自威,让张燕等人入座饮酒,赐予官印、官袍、盔甲、宝剑……又掏出半卷牛皮,随手扔了过去,正是一半的河套平原! 身为统帅者,必须即能知人、又会用人,张燕性格彪悍、骁勇善战,就像一匹狂暴的烈马,虽能日行千里,可惜难以驾驭,麾下的几万人马,也是良莠不齐、匪气极重! 这样的将军与队伍,如果收编进入曹军,难免的不听号令、贻误军机,若是安置地方呢,又怕他们骚扰百姓、祸乱民间,真是让人头疼呢! 因此上,萧逸想了个好办法,就是‘化贼为兵,屯垦戍边’,让他们驻扎到前套地区,修筑城池、开垦田地,即巩固了大汉边疆,也解决了安置问题,可谓一举双得呢! 前套地区-土地肥沃,水草丰美,面积也十分开阔,足够二十万黄巾军折腾了,另外吗,他们骁勇善战、野性十足,对付起匈奴人来,也不会吃亏的,如果是内地百姓-勤勤恳恳,老实巴交,会让人吃的渣都不剩了! “末将多谢大司马厚待,一定遵从军令、护卫边界,为大汉开疆拓土,再立新功,若有违背,天诛地灭!” 双手捧着前套地图,张燕带着一众头目们,双膝跪地,大礼参拜,郑重的发下毒誓! 前来归顺之前,张燕还暗暗担心,生怕夺了兵权、遣散人马,然后给一个虚职,软禁在许昌城中,那样的话,自己要做一辈子‘寓公’了! 万万没有想到,竟然受到了重用,封将军、进侯爵、掌兵马,驻扎在前套草原,自由自在,无拘无束,自成一番格局,太对自己的胃口了! 当然了,张燕心里也明白,要想自在逍遥下去,必须紧紧追随萧逸,从此以后呢,不听皇帝圣旨,不管相府钧令,只认老大一个人! 接下来,众人推杯换盏,把酒言欢,一直喝到了日落黄昏,这才宾主尽兴而归…… ……………………………………………………………………………… 第二天,张燕整顿人马,换上了汉军的旗帜、服饰,正式的改旗易帜了,又领取了盔甲、粮草、布匹、精盐……高举旌旗,欢唱凯歌,浩浩荡荡的开赴前套,成为了一支戍边军队! 与此同时,萧逸把马邑之战中,俘虏的三万匈奴人,全都交给了赵嫣然,成为她的部曲牧民,又派遣不少的官吏、文士、工匠……让她驻守后套草原,与前套遥相呼应,守望相助! 即将离别之际,自然是**、拼命欢娱了,若软的羊皮榻上,萧逸摸着赵嫣然的小腹,给他们未来的儿子,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萧战--龙战于野,其血玄黄,想要万里草原吗,就用手中的弯刀,去跟别人争夺吧! 得知消息之后,赵浪面对滔滔黄河,久久的沉默无语,而后连夜拔营,挥师进入西套,有让人送来五万匹骏马、十万头壮牛、五十万只肥羊……算是输给萧逸的赌注,也有表示臣服之意! 从此之后,汉匈再无大战,双方开设互市,和平共处……直到若干年之后,赵嫣然的儿子长大,与赵浪的子孙后代,争夺匈奴-大单于之位,河套平原刀兵再起、烽火重燃! 正文 第九十一章坚城难下,腹背受敌! 第91章坚城难下,腹背受敌! 咚咚!~~攻破邺城,生擒袁尚! 呜呜!~~攻破邺城,生擒袁尚! 冀州~邺城,战鼓如雷,号角连绵,一场激烈的攻防战正在进行中,放眼望去,战场上旌旗如海,人马如潮,喊杀声惊天动地,两军将士浴血奋战,谁也不肯后退半步,只杀的尸积如山,血流成河~~~ 数十万曹军倾巢出动,人马分成了四队,在将军,校尉的带领下,死士们扛着云梯,挥舞兵刃,轮番冲击着邺城防线,攻势一浪高过一浪,另有数百辆霹雳车,不断的投掷巨石,猛砸城头的守军! 为了鼓舞全军士气,曹操披挂整齐,一手挥舞令旗,一手握着宝剑,站在一辆驷马战车上,亲自指挥着战斗,面对矢石交加,脸上毫无惧色,见到怯阵之徒,拔剑立斩阵前,因此上,大小将士奋勇向前,有进无退,也付出了惨重伤亡! 兵法有云:上兵伐智,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以惨重的伤亡代价,强攻对方的城池,乃是最不明智的,曹操熟读兵书,久经沙场,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了,可是战场形势逼迫下,让他不得不出此下策! 曹军原来的计划:围点打援,各个击破,就是围困住邺城,吸引袁军各路人马,而后设下埋伏,把他们一一歼灭,最后集中力量,一举拿下邺城! 战术设想不错,可以以逸待劳,等着敌人送上们,不过吗,本想钓一条草鱼,结果来了一头鲨鱼,乌丸,鲜卑,辽东,幽州四部合兵,共计一十八万人马,大举南下支援邺城! 与此同时,袁潭放弃了青州,统兵四万回援冀州,驻扎在漳水上游,威胁曹军大营的侧翼,又利用地利优势,派出小股人马,不断偷袭曹军粮道,日夜骚扰,防不胜防! 前有坚城南下,外有强敌来援,后方又受到了骚扰,到了这个份上,战场局势急转直下,曹军腹背受敌,难以支撑,将士们惶恐不安,曹操也有了退兵之意! 关键时刻,西线传来捷报,萧逸大获全胜,斩杀了高干,刘豹,乌维~~歼灭十万匈奴人,彻底平定了并州,紧接着,贾诩,曹丕挥师东进,支援中路人马,两军汇合之后,士气复振,实力大增,终于稳住了战局! 战局稳定住了,要想打败强敌,依旧千难万难,曹军北伐以来,已经激战了大半年,人马十分的疲惫,军械,粮草也消耗无数,后方补给越发困难了,而对方十八万人马,可是生力军,铁蹄弯刀,战力强大! 另外吗,曹军皆是兖,豫,司,徐之众,不适应河北水土,将士患病者极多,一旦战事拖延,进入隆冬季节,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曹军的战斗力,必然一落千丈,就是想全身而归,恐怕也做不到了! 无奈之下,曹操只好调动人马,全力猛攻邺城,希望生擒袁尚,打破战场僵局,这样的目的有三: 其一,攻破邺城,生擒袁尚之后,敌军群龙无数,必然丧胆撤退,冀州全境可下! 其二,邺城乃袁氏老巢,又是河北第一富邑,储存着大量钱财,军械,粮草,夺取过来之后,可以补充大军所需! 其三,占领了邺城,曹军就有了立足点,可以安然渡过冬季,养精蓄锐,修养战伤,等到来年春暖花开,可以继续挥师北伐了! 传本丞相的钧令:谁能攻破邺城,生擒袁尚小儿,老夫就表奏天子,加封他为冀州之主,此誓神灵共鉴,绝不悔改也! 面对严峻的战局,曹操也豁出去了,为了鼓舞士气,开出了天价悬赏~~冀州牧的官职! 冀州沃野千里,户口百万,乃是天下第一大州,也是王霸之基业,谁做了冀州牧,等于成了土皇帝,给个王爵也不换呀,因此上,曹军士气大振,人人奋勇,个个争先! 咚咚!~~坚守邺城,死战不退! 呜呜!~~前进有赏,后退杀头! 邺城~城墙高大,坚不可摧,箭楼密布,地堑数重,四角筑有卫城,彼此遥相呼应,又引来漳河之水,环绕在城墙四周,形成了一个完美防御体系,凭此坚固城防,可挡百万雄师! 袁尚,郭图,审配身披坚甲,手提宝剑,就在城头上督战,他们一面搬出金银珠宝,赏赐将士,鼓舞士气,一面成立督战队,手持鬼头刀,斩杀后退者,因此上,袁军也是战力暴增,死守城防不退! 曹军喊杀震天,攻势一浪高过一浪,袁军死战不退,防线稳如磐石,双方每一次激烈碰撞,都是残肢乱飞,血如泉涌,不知死伤多少人命呢! 呜!~~呜!呜! 正在激战之间,北方响起了号角声,只见金戈铁马,排列成行,迅速的压了过来,猛冲曹军大阵两翼,原来是乌丸,鲜卑,辽东,幽州四部人马,在袁煕的指挥下,前来救援邺城了! 一十八万联军,大都是游牧骑兵,铁蹄弯刀,强弓硬弩,战斗力十分强悍,至于统军之人,也不是无能之辈,乌丸大首领~蹋顿,鲜卑打首领~轲比能,辽东世子~公孙度,皆是足智多谋,骁勇善战之人! 杀呀!~~杀!杀! 隆!~~隆!隆! 冀州沃野千里,地势平坦,正适合骑兵耀武扬威了,乌丸,鲜卑两部人马,铁蹄踩踏,大砍大杀,迅速冲破曹军左右两翼,进而威胁到了中军,辽东,幽州的重装步兵,立刻随后跟进,不断扩大战果! 曹军身处平原,无险可守,又久战疲惫不堪,那里抵挡的住呢,只好不断的后退了,任由将军,校尉们拼死力战,也难以挽回局势! 无奈之下,曹操只好抽调人马,支援左右两翼,而用来攻城的部队,也就随之锐减了,相反的,见到联军骑兵出动,邺城守军士气大振,厮杀的更有力气了,还不断的组织反击! 邺城坚如磐石,将士们久攻不下,已经相当疲惫了,乌丸,鲜卑,辽东,幽州各部人马,趁机攻我军侧翼,再要厮杀下去,恐对大军不利了,还请丞相收兵吧! 郭嘉站在战车一侧,对于战场上的形式,看的非常清楚,因此建议收兵,回营整顿人马,来日再决胜负! 启禀丞相大人,袁潭带领青州人马,猛攻我军大本营,已经打破数道壁垒,李典,乐进二将抵挡不住,还请速速回援! 一名求援信使跑来,浑身浴血,狼狈不堪,报告着糟糕的消息,再不回师救援,大本营也要动摇了! 传老夫的命令:曹仁,曹洪两部断后,挡住乌丸,鲜卑的骑兵,全军依次而行,缓缓退回大营,有不听号令者~~斩! 攻城遇挫,腹背受敌,战局极为不利,强势如奸雄曹操者,也只能隐忍一时,下达了退兵令! 瞬时间,曹军停止了攻城,潮水般退了下去,而后排列队伍,重整军阵,各部依次后退,缓缓的回归大营,放眼望去,先行者并不慌张,殿后者毫无惧色,曹军训练之强,由此可见一般! 万胜!~~万胜!万胜! 看到曹军退走了,袁军挥舞兵刃,欢呼不止,不过吗,他们叫喊的厉害,却没有出城追击,犹如集体欢送一般~ 一方面,曹军虽然受挫了,可是阵型严阵,军心不乱,袁军屡战屡败,早已心生畏惧,那里敢出城追杀呢! 至于乌丸,鲜卑,辽东各部人马,名为出兵助战,实则来捞好处的,只求多抢一些美女,粮食,布帛,自然不肯拼血本了! 另一方面,各部心存心存忌惮,深深害怕一个人,一个杀人如麻的恶魔~萧逸! 并州大战,萧逸以少胜多,斩杀刘豹,乌维,高干,歼灭十万匈奴精锐,消息传来之后,乌丸,鲜卑,辽东各部惶恐不安,生怕遇到了杀神,步了匈奴人的后尘! 可是西路援军到来,马六,大牛,高顺,张绣,于禁~~一众将领,全都出现在战场上,唯独不见萧逸的身影,谁也不知他在那里,又在做些什么,这种神秘莫测的感觉,反而让各部更加畏惧了! 因此上,各部人马无论做什么,都是小心翼翼的,预留三分力量,以免萧逸突然出现,他们就算抵挡不住,也能全身而退吧! 两种原因之下,联军虽然获胜了,却没有追杀下去,曹军依次而行,缓缓回到大营,双方再次对峙起来,纠缠不休,难分胜负! (本章完) 正文 第九十二章鬼才献计,以退为进! 战城南,死郭北,野死不葬乌可食, 为我谓乌,且为客豪! 野死谅不葬,腐肉安能去子逃? 水深激激,蒲苇冥冥; 枭骑战斗死,驽马徘徊鸣, 梁筑室,何以南?何以北? 禾黍不获君何食?愿为忠臣安可得? …………………………… …………………………… 日落黄昏,天色渐暗,群鸦飞舞,悲鸣阵阵,曹军大营里面,将士们眼含热泪,唱起了凄凉的歌声,悠悠荡荡,落人魂魄,正是有名的《战城南》 《战城南》-汉饶歌十八曲之一,描述战场的残酷性,哀悼不幸阵亡的士兵,乃是铁血悲伤之歌,与之相齐名的,就是文人们传唱的《梁父吟》,一文一武,葬送故人! 与此同时,曹营各处燃起了火堆,那些阵亡将士的尸骨,慢慢的化成了灰烬,再装入黑色陶坛中,贴上他们的姓名、年龄、籍贯--送回家乡,隆重安葬,如果是有功之士,还会树碑立传,让后人记住其功勋! 烈士家眷会受到照顾,年迈的父母亲,国家负责奉养,年幼的子女们,国家养育成人,以及赐予宅院、田地、耕牛……免除三年赋税之类,如果一个家庭里面,有三位男丁战死了,则是‘忠烈之门’,可以免服劳役、见官不拜,深受同乡的尊敬! 负伤致残的士兵,也会受到妥善照顾,或是赐予钱财、禄米,回家与亲人们团聚;或是集中起来,一直养老送终,绝不会流离失所,饱受饥寒之苦! 曹军南征北战,所向无敌,除了统帅英明、将士勇猛、装备精良……完善的抚恤政策,也是原因之一,将士们没有后顾之忧,自然是奋勇杀敌、有进无退了! “大汉将士,为国讨贼,马革裹尸,死不旋踵--万胜!万胜!” ……………………………… 战场受挫,人心悲愤,为了鼓舞士气,曹操手持宝剑,坐在一辆戎车上,带着二子曹丕、曹植,一起巡视各处营地,虎痴-许褚一手提大刀,一手握着缰绳,负责驾驶车辆! 丞相座驾所到之处,将士们紧握兵器,振臂高呼,万胜之声,直冲云霄,曹操站起身来,频频挥舞手臂致意,一番巡视以来,原本低迷的士气,总算略有回升了! “胜败乃兵家常事,父亲大人不必在意,我军元气未伤,只要重整旗鼓,来日战之必胜!” “父亲年近知命,依旧披坚执锐、为国征战,饱受战阵之苦,孩子心痛如绞,恨不能以身代之!” ……………………………………………… 巡视完毕之后,已经是午夜时分,曹操拖着疲惫之躯,回到了中军大帐,曹丕、曹植连忙上前,一边卸除甲胄、帮着按摩筋骨,一边好言安慰,十分体贴关怀! 不过吗,曹植神态从容,分析时局,表现的很是聪明,是一个好的政客;曹丕则眼含热泪,哀痛不已,表现的很是孝顺,是一个好儿子,孰优孰劣,难见分晓! “为父挟天子以令诸侯,征战四方十余载,硬战、恶战、死战经历无数,什么大场面没见过,区区挫折,又算什么? 心中哀叹者,身体渐渐老迈,而霸业迟迟未成,诸侯割据,战事不断,不知何年何月,才能一统天下九州,又或者,要靠你们的兄弟,来完成为父的夙愿了!“ 挥师北伐以来,曹操决策大事之余,也在观察几个儿子,看看优劣如何,对于曹丕、曹植的表现吗,还是比较满意的,至于立谁为储,还需反复比较才行! 话又说回来了,曹操快五十岁了,两鬓斑白,齿牙松动,精力也大不如前了,应对起战阵之事,真的有些力不从心,让他充满了挫败感,也越发想念一个人--萧逸! 以往出兵征战,总是曹操坐镇中军、决策大事,萧逸披坚执锐、临阵指挥,翁婿齐心协力,配合默契,这才百战百胜的,久而久之,甚至形成了一种依赖感! 为了争夺河套,萧逸迟迟未归,无奈之下,曹操只好亲自上阵了,结果受到了挫折,至于曹仁、曹洪、徐晃、于禁、张……只能冲锋陷阵,难以独当一面,换而言之,他们只是将才,而不是帅才! 越是身心疲惫,越要倚重萧逸,这种感觉很不好,曹操更担心的是,一旦自己撒手人寰了,几个年幼的儿子,能够握住这柄‘神剑’吗,能够守住自己的基业吗,如果不能的话,又该怎么办呢? 汉高祖-刘邦得天下之前,非常的重用韩信,可是得天下之后,又杀掉了韩信,因为时机、分寸拿捏合适,这才开创了大汉基业,萧逸的军功战绩,不在韩信之下,自己如何应对……准备托以后事,还是早除后患? “属下参见丞相大人、见过两位公子,防务安排妥当了,前营加派三万铁甲,又修筑了两道壁垒,犹如铜墙铁壁,可保万无一失!” 郭嘉来到了大帐,步伐疲惫,略带病容,清风拂过身躯之时,原本合体的衣衫,也变得飘荡起来了! ‘鬼才’一介书生,又放荡形骸、沉迷酒色,体质本就不太好的,随军征战以来,日夜谋划军纪,元气消耗的极大,加上水土不服,身体越发的虚弱了! 最近一段时间,郭嘉大量饮用补酒,强行振作精神,以应付繁重的军务,不过吗,压榨身体的潜力,犹如烈火之上浇油,虽说爆发一时,必然难以长久呢! “奉孝参谋军机,十分辛苦,还需好好保重身体,班师回朝之日,老夫要喝外孙的定亲酒呢!” 看到郭嘉的疲惫之态,曹操一阵的心疼,让儿子们搬来软榻、斟上热茶,一阵的嘘寒问暖,至于定亲酒吗,则是一个约定了! 大军出征之前,郭嘉的妻子曹华怀有身孕,恰好萧逸的三夫人蔡文姬,小腹也微隆起来了,一次把酒言欢之后,二人立下誓约,若同生儿子,则为异姓兄弟,若同生女儿,则为金兰姐妹,若是一男一女吗,那就定下娃娃亲,以后结为夫妻! 一文一武,指腹为婚,此事在曹营之中,一时传为了美谈,如今掐指一算,再有两三个月左右,两位夫人就该生产了,而且许昌传来消息,请神医华佗诊过脉了,怀的是一男一女,郭氏为子,萧氏为女! “多谢丞相大人关爱,属下只是水土不服,身体并无大碍,修养几天就好了,深夜前来大帐,乃是有妙计献上! 袁绍身亡之后,三子平庸无能,因为储位之争,彼此矛盾重重,有难团结一心,无事必起纷争,我军何不因势利导,暂且退上一步呢! 只要我军一退,三袁必然内讧,等到他们互相残杀,精疲力尽之时,我军反扑过来,一战可定河北矣!” 讨论军机大事,郭嘉顿复光彩,揣摩人心,精准无比,不亏‘鬼才’之美名! “大军以退为进,引诱三袁自相残杀,老夫则坐收渔人之利,果然是一条好计,却也是一条险计呀!“ 曹操手捋长髯、双目微闭,思考着郭嘉的计策,办法是不错的,却有一定的危险性! 统帅都明白一个道理:前进容易,后退则难,曹营几十万人马,战场受挫,军心不稳,此时大踏步后退,很容易变成溃退,袁军再趁势追赶,难以生还许昌矣! 可是思索再三,曹操还是点头答应了,战场犹如赌场,所冒的风险越大,收获也就越多了,只要谨慎一些,当有七成胜算,就是撤退的步伐,一定要掌握好! “全军后退,非同小可,以奉孝之谋划,我军退往何处,驻扎仓亭可否?” “仓亭距离邺城,不过两三日路程,我军驻扎于此,犹如利剑悬于头顶,袁家兄弟戒心未除,不会自相残杀!” “既然如此,舍弃所夺城池,全军退往黎阳,做势南渡可行否?” “黎阳乃冀州门户,门户尚未关闭,主人岂敢酣睡呢,还请再退一步吧!” 再退就是黄河岸边,前有大河拦路,后有敌兵追赶,一个应对不及,就会全军覆没了!“ 曹操双目圆睁,心头猛颤,人言鬼才用计:天马行空,专爱弄险,果然一点不假呀,如此用兵,险之又险! ”丞相大人明鉴,唯有退到黄河边,才能让袁氏兄弟放心,进而手足相残,同归于尽,北伐之事可成矣!“ 说完全部的计划,郭嘉长出一口气,顿感疲惫上涌,浑身酸软无力,丞相平定河北之后,自己也能歇一歇了吧? 正文 第九十三章罢兵议和,重修旧好! 第93章罢兵议和,重修旧好! “你说什么,曹军拔营起寨,缓缓向南撤退了……哈哈,真是天助我也!” 清晨时分-大将军府内,听完属下的禀告,袁尚从软榻上跃起,衣衫都没有穿上,高兴的又蹦又叫,直接跳起了**! 最近几个月,袁尚一直提心吊胆的,生怕邺城失守,自己人头落地,每天是求神拜佛,希望曹军速速退兵,没想到愿望真的达成了,让人难以置信呢?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袁尚连忙穿好衣衫,请来审配、郭图两位谋士,在一大群亲兵护卫下,爬上了邺城的城墙,查看外边的情况…… 放眼望去,曹军们忙忙碌碌的,正在卷起帐篷、拆除锅灶,装在大小车辆上,各营依次南行,队伍井然有序,从种种迹象来看,他们真的要退兵了! “哈哈!-曹阿瞒老贼,夺我城池,占我土地,气焰何其嚣张也,如今灰溜溜的逃跑了,日后可敢正视河北?” 看到曹军真撤退了,袁尚心中一块石头落地,高兴的手舞足蹈,同时暗暗盘算着,是否出城追击一下,来个痛打落水狗? “曹贼狡诈过人,善用诱敌之计,或者名为撤兵,其实设下埋伏,想要引我军上钩呢?” “当前局势,稳妥为上,大将军不可轻易出城,还是以静制动,观察几天再说吧!” ……………………………… 审配、郭图连忙劝阻,担心派兵追击,会中了曹军埋伏,邺城可就难守了,还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吧! 两位谋士的话语,犹如一盆冰水,瞬间让袁尚头脑清醒了,出城追杀的确太危险了,不过吗,这么好的机会,错过也太可惜了? 袁氏兄弟,文韬武略,样样稀松,对付敌人没有办法,可收拾自家兄弟,顿时思如泉涌了,袁尚眼睛微眨几下,想到一个两全其美之计! “传令青州刺史-袁潭,让他带领本部人马,一路尾随追杀曹军,本大将军点起兵马,会随后接应他的!” 袁尚的计划就是,让大哥袁潭去追击,如果曹军真的撤退了,可以抓住机会,收复丢失的城池,如果遇到埋伏呢,就用大哥做替死鬼,正好除掉一块心病! 这就叫做,杀死曹军除外患,干掉大哥除内乱,自己横竖不吃亏,就算袁潭侥幸逃回来了,也可用‘败军’之罪,砍掉他的脑袋,这样就一劳永逸了! “诺!--我们立刻传令,让大公子火速出兵!” 审配、郭图对视一眼,满脸的无奈之色,敌军刚退,内讧又起,袁氏门风如此,气运岂能长久? ………………………………………………………………………… “袁尚毒死父亲,谋夺基业,又来陷害兄长,如此灭绝人性,岂能执掌河北?” 漳水上游-青州军营,袁潭手握宝剑,遥指邺城,一脸的愤怒之色,一份速速出兵的军令,扔在了帐篷角落里,已经揉成了一团! 根据汉家的礼法,储君之位-有嫡立嫡,无嫡立长,自己是袁氏嫡长子,理应继承河北基业的,可惜亲生母亲早丧,父亲又娶后母刘氏,生下了袁尚这个孽种,与自己争夺储位! 邺城人人皆知,几个月以前,父亲大骂了袁尚一顿,说他勾结胡虏,有辱门风,又准备招自己回来,成为袁氏的继承人,那知当天夜间,父亲突然暴毙了,而且死的不明不白,袁尚则伪造遗命,成为了大将军! 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竟然被人窃取走了,袁潭的愤恨可想而知,只是强敌压境、丢城失地,自己的力量又不足,只好委曲求全,暂且与袁尚合作一下! 万万没有想到,曹军刚刚撤退走,袁尚就下黑手了,明着让自己追击,实则去白白送死,又不是三岁小儿,岂会中他的毒计呢? 这件事也提醒了袁潭,兄弟之争,在所难免,先下手的为强,后下手的遭殃呀,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想法干掉袁尚,夺回大将军之位,想到这里,袁潭找来两位谋士,一起商议对策! “曹军未退,局势未明,此时兄弟相争,河北大势去矣,还望公子以大局为重,暂且隐忍一时吧!” “大公子可派一支人马,试探曹军的虚实,若是设有埋伏,还需兄弟齐心御敌,若是真的退兵了,再做计较也不迟呢!” ……………………………… 辛评、辛毗名门出身,好读书,多才智,名动河北四州,因而派往青州刺史府,帮着一起谋划军机,骚扰曹军粮道的计策,就是他们想出来的! “二位先生言之有理,局势未明之前,的确不宜妄动,不过吗,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若是袁尚有心害我,又该如何应对呢?” 听了辛家兄弟的话,袁潭的怒火稍退,可是对袁尚的防范,一点也没有减轻! “此事也不难保,我们兄弟分做两路,一个进入邺城-大将军府,试探三公子的态度,是否有害人之心! 另一个前往联军大营,面见二公子袁煕,陈述利害关系,让他助大公子一臂之力,只要两位公子联手,可保万无一失!” 辛家兄弟主动请缨,希望分别出使两处,化解袁氏内部矛盾,也好一致对外! “还请转告二弟一声,只要助我一臂之力,大事成功之后,平分河北之地,至于两位先生吗,也绝不会亏待的!” 袁潭微微点头,若有十八万联军帮助,足以消灭袁尚了,至于二弟袁煕吗,一个没有男根的家伙,岂能与自己平起平坐呢? 接下来几天,辛家兄弟分别出使,化解内部矛盾去了,袁潭则领本部人马,远远跟在曹军后面,看看有何诡计? 让人意想不到的,曹军真的全线撤退了,丢弃物资,日夜行军,先是退到了仓亭,而后回到黎阳城,搭建浮桥,准备船只,准备返回黄河南岸了! 侦查来的情况,让袁潭欣喜若狂,一面接收城池,捡拾战利品;一面连上捷报,大肆宣扬,让所有人都知道,是自己赶走曹军的! 没过几天,局势又有变化,辛家兄弟迟迟未归,袁潭却迎来一个不速之客,曹军的议和使者--蒋干! ……………………………………………………………… 两国交兵,不斩来使,袁谭下令打开营门,请曹营使者进来,还设下酒宴好好款待,顺便摸清对方的来意! “在下奉我家丞相之令,前来拜会袁大公子,希望罢兵议和,重修旧好,从此分治南北,共同辅保大汉!” 蒋干风度翩翩,口齿伶俐,乃是有名的说客,此番前来青州军营,带有四项议和条件: 其一,曹、袁罢兵议和,重修旧好,为了表示诚意,曹操愿意把一个庶出女儿,嫁给袁潭做妻子,缔结秦晋之好! 其二,曹军归还侵占的冀、青两州城池,释放一部分袁军俘虏,人马返回黄河南岸,袁军不许趁势追杀! 其三,袁氏集团出黄金十万两、白银三十万两、绸缎三十万匹、粟米一百万斛……作为曹军退兵的补偿! 其四,并州城池、河套平原,乃是曹军浴血奋战,从匈奴人手中夺取的,理应归属曹营集团,袁氏不得讨取回去! 四项条件,不容置疑,只要袁潭答应下来,曹军立刻交割城池,退回黄河南岸,如果不答应吗,那就刀兵相见,不死不休! “曹公高风亮节,有意停止干戈,真是再好不过了,至于缔结姻亲之事,本公子更是求之不得,立刻派人下聘,约定婚期!” 对于议和四项条件,袁潭一点也没犹豫,全部答应下来了,而且又惊又喜: 惊的是,曹军虽受了挫折,却没有露出败相,反而占据一定上风,此时罢兵议和\退还城池,实在有点不可思议? 他也派人打探过,得到一点小道消息,说是荆州刘表、江东孙权联合一起,准备起大军三十万,从背后偷袭许昌城,首尾难顾之下,曹军只好撤回去了! 喜的是,曹军议和的对象,不是邺城里的袁尚,不是统领联军的袁煕,却偏偏是自己,这就说明了,在曹操的心目中,袁潭才是河北之主! 缔结姻亲关系,更是再好不过了,有了曹操做老丈人,袁潭也就有了靠山,对付起袁尚、袁煕,那就容易多了! 并州穷乡僻壤,人口稀少,乃是一块破骨头,丢弃了也没什么,若是强要此地,势必会得罪萧逸,那就得不偿失了,城池尚且可舍弃,钱财更不是问题了! 袁潭也想好了,自己掌控河北之后,励精图治,修养生息,只要七八年时间,就能恢复元气了,那个时候吗,现在丢失的一切,都会十倍的拿回来! “如此来说,在下恭喜大公子-高官得坐,美人得抱,执掌河北,称霸一方!” 蒋干抱拳行礼,好好恭维了一番,又取出一份朝廷圣旨,御笔朱批:加封袁潭为大将军,兼领冀州牧! (本章完) 正文 第九十四章天无二日、土无二王! 古人云:‘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团体,永远只能有一个首领,袁绍暴毙之后,三子袁尚继位大将军,兼领冀州牧,乃是人尽皆知的事情,曹操以小皇帝的名义,又册封袁潭为大将军、冀州牧,这就形成了‘一国二主’的局面! 一国二主,必起内斗,袁潭也不是傻子,明白这是曹操的诡计,要让他们兄弟争位、自相残杀,借此削弱袁氏的力量,进而各个击破之,问题是,明白是一回事,接受是另一回事! 自古以来,为了争夺全力,兄弟反目的事还少吗,春秋之时-郑庄公诛杀弟弟叔段,先秦之际-胡亥谋害兄长扶苏,到了大汉王朝,七王之乱,互相杀伐,不都是刘姓一家血脉吗? 权利之争,你死我活,容不得半点亲情,袁潭现在的情况,无非有两种选择: 其一,拒绝圣旨,做一个好哥哥,把大将军、冀州牧的位置,让给弟弟袁尚,维护河北集团的团结,如此一来,曹兵可退,袁氏可保,高风亮节,人人称赞! 问题是,袁尚心黑手狠,对生父尚且无情,何况是一个哥哥呢,一旦河北局势平稳,他完全控制了局势,必然对袁潭下毒手,扫平一切潜在的威胁! 其二,接受圣旨,再杀掉弟弟袁尚,夺回大将军之位,进而称霸河北,若是这样做吗,难免会背一些骂名,却可以得到实利! 另外吗,兄弟相争,刀兵四起,必然削弱河北集团实力,曹操若是卷土重来,袁氏一族危矣,上一辈的袁绍、袁术,不就是兄弟失和,让人各个击破了吗? “河北局势,动荡不安,待我解决掉家贼,执掌军政大权之后,必然亲往许昌城,拜见丞相大人,迎娶曹氏小姐,以结秦晋之好!” 因公废私、还是因私废公,袁潭没有任何犹豫,直接选择了后者,当即排设香案,行三跪九叩大礼,接受了朝廷圣旨,继位大将军,兼领冀州牧,这就意味着,袁氏兄弟开始决裂了! “如此说来,在下恭祝袁大将军-扫除内乱,执掌河北,丞相也会有所动作,以助将军一臂之力!” 吃饱喝足之后,蒋干起身告辞了,他还要偷偷会见袁,再送一份圣旨的,兄弟相争多没意思,三袁火拼才是目的! 接下来几天,曹军一路向南撤退,归还了许多的城池,遗留了大量的军械、马匹,还释放了两万名俘虏,皆是身强力壮,经验丰富的老兵! 袁潭大喜过望,统统的接收过来,编入自己的军营中,随着实力的增长,他的野心越来越大,决裂的步伐也越来越快了! 紧接着,辛家兄弟也回来了,风尘仆仆,满脸疲惫,带回两个好消息: 一个好消息是,二公子袁明确表示,长子继位,天经地义,愿助大哥一臂之力,查证父亲死因,诛灭袁氏家贼,乌丸、鲜卑、辽东三部首领,也非常赞同此事,愿意提兵助阵! 另一个‘好’消息是,袁尚自知年轻浅薄、难当大任,愿意把大将军的职位,让给大哥袁潭来做,还派来一名使者王修,敦请袁潭进邺城,举行交接仪式! “先大将军病故之时,外有强敌压境,内部人心惶惶,袁氏危如累卵一般,为了挽救危局,三公子暂代大将军,实属迫不得已,并非有意为之! 废长立幼,有违礼法,河北文武们商定,有请大公子进邺城,接任大将军、冀州牧之位,重振袁氏的雄风,至于三公子吗,愿意退居林下,做一位富家翁足矣!” 王修三十多岁年纪,面白如玉,身材修长,生得一副好皮囊,乃是袁尚的心腹人,也是一名舌辩之士,极其善于蛊惑人心! “哦……显甫有意退位让贤,何不亲来青州大营,把大将军、冀州牧两颗金印送上,莫非抓在手中久了,舍不得放手吗?” 面对使者的敦请,袁潭端坐不动,还露出了讽刺之色,这种‘瞒天过海’的把戏,也就骗骗三岁小儿吧! 袁尚心狠手辣、利欲熏心,为了谋夺大将军之位,连亲生父亲都谋害了,又杀了无数的反对者,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他岂会轻易让位呢? 无非是释放烟雾,想把袁潭骗进邺城,而后伏兵四起、斩草除根,再收编青州人马,如此不用大动干戈,就能解决心腹大患,也算是一条妙计呢! 可惜的是,袁氏兄弟一脉相传,都是外战外行、内战内行,谋划敌人不咋样,算计起自家兄弟,智商立刻爆棚了,袁潭岂会轻易上当呢? “三公子心怀愧疚,不敢与兄长相见,此时身穿单衣、披发赤足,跪在袁氏宗祠请罪,至于大将军、冀州牧两颗金印,大公子入城之后,立刻就……饶命呀!” 王修口舌如簧,还想再忽悠下去,那知袁潭根本不听,随手招来几名武士,把他捆绑着压下去了,片刻之后,一颗血淋淋的人头送上,呲牙咧嘴,死不瞑目! “鼓动唇舌之徒,也敢前来诓我,就用你的人头祭战旗吧,传令全军将士:身披素稿,回师邺城,讨伐弑父之贼!” 既然斩杀了使者,也就没有回旋余地了,曹军退到了黄河岸边,又交出了黎阳城,袁潭再无后顾之忧,干脆尽起本部人马,打出了讨伐袁尚的大旗! 为了代表正义性,青州兵马-高举白帆、身披白布,以挂孝讨贼的名义,一路杀回了邺城,就驻扎在漳水边上,做出攻城之势! 紧接着,袁潭公布了圣旨,宣告接任大将军、冀州牧,执掌河北一切军政大权,让冀、青、幽三州的官民们,接受自己的领导,一同讨伐逆贼-袁尚! ……………………………………………………………………………………………… “无耻逆贼,蛊惑人心,试图篡夺大位,待我生擒此贼,一定千刀万剐、挫骨扬灰,放解心头之恨!” 听闻袁潭斩杀使者、起兵造反,袁尚暴跳如雷,又有一丝丝的害怕,自己的大将军之位,乃是阴谋政变、弑父夺来的,名不正、言不顺,人心也不顺服呢! 袁潭是家族长子,本就有继承权,又得到了朝廷圣旨,册封他为大将军、冀州牧,以此来号召河北军民,具有极大的鼓动性,也会引出极大风波! 另外有传言说,袁潭与曹操私下议和,还缔结了姻亲关系,获得大量的军械、战马资助,一旦他们联起手来,自己恐怕难以招架呢? 刀锋入骨,不得不战,为了保住自己的权势,袁尚一面调动兵马,加强邺城的防务;一面派出文人墨客,书写讨贼檄文,臭骂了袁潭一番,说他狼子野心,谋取大位,乃是寡廉鲜耻之徒! 袁谭也不示弱,指责袁尚毒死父亲,篡改遗命,窃取了大将军之位,又残害忠良、滥杀无辜、暴政虐民……共计十二条大罪,骂了个狗血喷头! 一时间,檄文满天、口水狂喷,双方倾尽全力,不断的互泼脏水,袁氏家族的一些内幕,也纷纷揭露出来了,什么父纳子媳、妻其后母……败坏人伦,难以直视! 河北军民也糊涂了,不知如何是好,有人支持袁潭-杀回邺城,夺回大位,也有人拥护袁尚-讨伐逆贼,清理门户,原本完整的河北集团,彻底的决裂开来了! 舆论战打完了,下一步,就该真刀真枪、拼个你死我活了,袁潭、袁尚整顿人马,磨刀霍霍,都准备致对方于死地! 就在双方剑拔弩张、即将开战之时,局势又发生了变化,二公子袁站出来,呼吁保持冷静,不要兄弟相残,为袁氏保留一些元气,而后分派使者,游说袁潭、袁尚二人,最好能坐在一起,心平气和的谈判解决! 此番提议一出,立刻欢声雷动,河北官员纷纷称赞,还是二公子识大体、重大局,郭图、审配……一群袁氏重臣,也是往来奔波,反复劝说,希望化干戈为玉帛! 和平之声高涨,袁潭、袁尚心存忌惮,不敢轻易动武了,经过几轮商议之后,决定在邺城之外建一座高台,取名‘骨肉台’,以示手足兄弟、骨肉相连之意! 而后择良辰,定吉日,袁潭、袁尚双方相见,磋商解决一切矛盾,袁则为中间人,担保双方的安全,袁氏一众文武,以及乌丸、鲜卑、辽东三部首领,也会参加会议的,大家群策群力,决定谁做袁氏之主! 正文 第九十五章骨肉相残! 骨肉台--位于邺城以西十五里,一处风景秀丽的土坡上,台高一丈八尺,分成上下三级,整体呈正方形,周长三十六丈,里面黄土夯筑,外铺青色石板,周围编插五色旌旗,显得威武而华丽! 不过吗,事出仓促,毫无准备,人员、材料、时间……全都不够用,只好日夜赶工,能省就省,质量自然差一些了,外表华丽,内心糟粕,只要来一场大风雨,此台必然坍塌掉,就像袁氏兄弟的骨肉情,经不住任何考验的! 建安五年-十月初三,青龙当值,黄道吉日,乃是袁氏兄弟相约见面,化解彼此误会的日子,河北集团的兴衰存亡,也将在今天决定了! 上午辰时,审配、郭图带着一众文武官员,率先来到了骨肉台,随行的还有门阀家主、地方豪强,以及护卫、乐队、女技、厨师……浩浩荡荡,数千人之多! 今日之会,目的有二:一是,调解误会、化解矛盾,让袁氏兄弟和睦相处,共同振兴河北集团;二是曹军全线撤退,成功守住了邺城,特此大宴一番,也好鼓舞军民士气! 人们迅速行动起来了,烹制美食、搬取美酒,排摆桌案、准备宴会……又取出大量的蜀锦,环绕高台四周,装饰的花团锦簇一般! 在高台正中央,搭有一座白色灵棚,摆着先大将军-袁绍的灵位,前面三牲大贡,周围香烛缭绕,还有一队吹鼓手,演奏哀乐,催人泪下! 这是河北文武的建议,希望袁潭、袁尚兄弟二人,看在亡父的面子上,不要手足相残了,而是齐心合力、共保基业! 不过吗,他们显然白费心了,袁绍活着的时候,都没能化解儿子们的矛盾,如今变成一块小木牌,又有什么作用呢,为了争夺继承权,‘停尸不顾、束甲相攻’的故事,可是层出不穷的! “嗒!--嗒!嗒!” ……………… 辰时一刻,袁、蹋顿、轲比能率先出现了,随行有数千乌丸、鲜卑骑兵,皆是铁蹄弯刀,彪悍无比,他们是此会中间人,负责调解矛盾,以及保卫事务,免得有不愉快之事发生! 异族铁骑,践踏河北,看到这一幕之后,不少人暗暗垂泪,袁家四世三公,号称‘天下第一门阀’,威名响彻了九州,如今自己的家务事,竟要异族人出面调解,袁家列祖列宗有知,恐怕要含泪九泉了! 尤其乌丸、鲜卑、辽东人马南下,名为出兵助阵,实则趁火打劫,他们来到邺城之后,烧杀劫掠,无恶不作,祸害了无数的百姓,也引起了极大的愤恨! 许多人举家南逃,宁可投奔曹营,也不留在河北了,袁氏几代人积累的威望,已经败坏殆尽了! “我等拜见二公子--居中调停,功德无量,河北能否安定,皆赖今日之会矣!” “嘎嘎!--诸位大人言重了,我也是袁氏子孙,调解兄弟之间矛盾,乃是责无旁贷之事,何谈‘功德’二字,维愿兄弟齐心、共保基业!” 袁身穿紫袍,面擦脂粉,打扮的颇为‘俊美’,不断与众人打招呼,显得很是随和,就是声音尖锐了一些,让人听着很不舒服! 蹋顿三十多岁,身高八尺,体壮如牛,披着牛皮铠甲,提一对镔铁狼牙棒,皆有鹅卵粗细,各重三十二斤,行走之间,顾盼生威! 轲比能略长一些,浓眉大眼,高鼻阔口,面色犹如青蟹盖,还带着一双金耳环,身穿熟铜铠甲,腰佩巨型弯刀,也是威风凛凛之态! 二人寻了桌案坐下,大吃大喝,狼吞虎咽,有时低声交谈几句,发出阴冷的笑容,看向一众河北文武的目光,就像两条草原恶狼,盯着一群肥硕的绵羊,口水横流,跃跃欲试! 还有千余名乌丸、鲜卑勇士,刀出鞘,弓上弦,布防在高台四周,严密监视着动静,随行而来的袁军将士,反而排挤到外围去了! 让人有些疑惑的是,联军重要人物之一,辽东世子-公孙康,始终没有露面,他是不愿趟这次浑水,或是另有安排呢? “嗒--嗒嗒!” ……………… 辰时二刻,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中,大公子-袁潭的身影出现了,内穿掩心甲,外罩素白袍,头裹白麻布,一副孝子贤孙的装束,身旁竖一面大旗:‘挂孝讨贼,重振家邦!’ 按照会议约定,为了避免冲突,双方只带三百护卫,不许穿盔甲,不许带弓箭,只能佩戴短刀,可是袁潭的护卫们,起码有七八百人,皆是身披重甲,背负弓弩,手持巨戟、长枪,一副上阵厮杀之状! 另外吗,心腹大将-岑壁,统领五千人马,就埋伏在三十里外,一旦有情况发生,随时冲过来支援,辛评、辛毗兄弟留守大营,指挥数万青州人马,也做好了战斗准备! 队伍来到近前,袁潭没急着登台,而是派出一队护卫,内外仔细查看一番,确定除了乌丸、鲜卑人马,再无别的伏兵之后,这才翻身下马,与一众文武官员相见! “我等参见大公子-奋勇征战,退敌有功,还望再接再厉,收复所有疆土!” “诸位不必多礼了,身为大将军、冀州牧,理应统军征战,保境安民,若是躲在城内不出,岂不让人笑掉大牙--哈哈!” “小弟见过大哥,一别半载有余,风采更胜往昔,河北的局面吗,只有大哥支撑的住呢!” ………………………… 袁潭神采飞扬,自信满满,俨然以河北之主自居了,谈笑风生之间,还不忘挖苦袁尚几句,职责他胆小如鼠,不敢与曹军交战! 与此同时,袁熙也走上来,双膝跪倒在地,行兄弟相见之礼,袁谭双手搀扶,又拍了几下肩膀,目光碰触几下,其中大有深意呢! 原来二人私下立盟,袁竭尽全力,拥护大哥袁潭上位,做上大将军、冀州牧,作为回报呢,袁会成为车骑将军,兼领青、幽两州刺史,也算是双赢的局面了! “嗒!--嗒!嗒!” ………… 片刻之后,三公子袁尚也来了,同样的内穿软甲,外罩宽袍,佩戴宝剑,随行护卫的人数,更是多达上千人,队伍中也有一面旗帜:‘讨伐逆贼,清理门户!’ 袁尚敢于出城相见,自然也做好准备了,除了随身的卫士们,另有三千名铁骑兵,尾随在不远处,随时冲过来救援,邺城也留下心腹人,把守的铁桶一般呢! “呜呜!--父亲撒手人寰,河北偌大基业,孩儿如何守护?” “哇哇!--孩儿恨不得用自己的命,换取父亲的再生,真是痛死我也!” ……………………………… 兄弟齐聚,会议开始,袁潭、袁、袁尚头裹麻布,身披孝服,先来到灵棚里面,依次跪倒,焚香上拜,祭祀亡父的英灵,一个个顿足捶胸,哭的撕心裂肺! 倒不是他们真的哀痛,不过是一场政治作秀,在国人的认识中,忠、孝并生,凡是孝子,必为忠臣,可以托付家国大事,因此上,袁氏兄弟嚎啕大哭,就是想证明一下,自己才是最佳继承人! 他们的这种行为,等于把袁绍拖出棺材,重新粉饰一番之后,挂在竹竿上做招牌了,袁本初泉下有知,一定会后悔生下三个孽子,真不如把他们扔进马桶呢! 明知道是演戏,也得继续下去呀,河北文武一拥而上,又是安慰、又是鼓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三个人扶起来了,接下来,就是会议的主题,袁潭、袁谁做河北之主! “我乃是大将军、冀州牧,今日议论河北军政,自当居中主持了,速速般座位过来!” “我乃袁氏长子,既为家族会议,自当坐在正中,主持一切事务!” “哼!--我认识大哥,手中宝剑可不认识,还不速速退开!” “呸!--我的宝剑也不是吃素的,今日正好试试锋利!” ………………………… 那知会议刚开始,双方就闹起矛盾了,问题就在坐位之上,谁是主、谁是宾,争的不可开交…… 袁尚认为自己承受遗命,主政河北,乃是名正言顺的大将军,也受到文武官员认可了,理应坐在主位上,主持本次会议,否则于‘理’不合! 袁潭则坚决反对,认为袁尚的大将军是自封的,没有得到朝廷的认可,自己是袁氏嫡长子,又有朝廷圣旨在手,才该坐在主位上,否则于‘礼’不合! 理、礼之争,相持不下,袁潭、袁尚又骂又踢,扭打成了一团,身上孝服撕扯粉碎,简直不成体统了! 文武百官冲上去,好不容易拉开二人,一番规劝之后,采取了折中之策,设立两个主位,兄弟并肩而坐,这才让会议进行下去! 正文 第九十六章苍天垂泪! 第96章苍天垂泪! “天妒英才,千古遗恨,本初公壮志未酬,而中途撒手人寰,河北军民如丧考妣,天下万民无不悲痛,然则国不可一日无君,家不可一日无主,此天下至理也! 袁潭、袁尚两位公子,聪慧睿智,人品高贵,皆乃人中龙凤,河北文武百官、门阀豪强,今日汇聚于台下,从二人中择一贤者,继承大将军之位,上报天子,下安黎民,以应四海之望也!” …………………………………… 骨肉台上,审配手捧祭文,高声朗读,可谓声情并茂;郭图托着一个银盘,上有两颗黄金大印,一为大将军印,一为冀州牧印,代表着河北军政大权! 一众文武百官、门阀豪强,目光都落在袁潭、袁尚身上,猜测两位公子之中,谁能成为河北之主? 袁潭、袁尚的目光吗,则落在两枚金印上,虎视眈眈,略带杀机,今天过后,会出现一位大将军,也会有一颗人头落地,究竟谁胜谁败,就看各自本领了! “家有长子,国有储君,此乃祖宗家法,千古惯例,从来没有改变过,我乃袁氏嫡长子,又有天子圣旨在手,理应继位大将军,执掌河北军政事务! 而且曹丞相也答应了,等我继位之后,双方握手言和、缔结姻亲,从此永不相犯,河北的军民们,也可以享受太平了!” 袁潭先声夺人,搬出了‘嫡长制度’,作为自己继位的依据,自从国家出现、帝位传承,一直实行‘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规则,夏、商、周、秦、汉前后五朝,从未改变过,已经深入人心了! “善!-大公子之言,言之有理!” “长子即位,天经地义!” ……………… 此言一出,赢得不少人的赞同,长幼有序,合乎礼法,既巩固了国家政权,也避免了内部消耗,就是普通人家里面,长子的家庭地位,也远在其他子女之上,还有‘长兄如父’的说法呢! 至于与曹营议和,大家更是双手赞成了,最近几年,袁军屡战屡败,死伤无数,财力、物力、人力……几乎压榨干净了,急需要喘息一下! “大哥此言差矣,治世立长,乱世立贤,这才是天下至理,河北内忧外患,战事多如牛毛一般,故而父亲临终之时,才会立我为储,执政军政大事! 曹贼奸诈狡猾,挟天子以令诸侯,军令、政令皆出相府,此乃人尽皆知的,至于朝廷颁布的圣旨,并非出自天子本意,又岂能做数呢?” “彩!-三公子所说,句句入骨三分!” “曹操世之奸雄,所言不可信也!” ……………… 袁尚反唇相讥,说的也颇有道理,大争之世,生死攸关,各个军政集团内部,都需要一个优秀领导,有才者上,无才者让,生存才是第一位! 这个硬道理拿出来,也赢得一片欢呼声,翻开青史看一看,齐桓公、晋文公、秦孝公……都不是长子身份,也没妨碍他们称霸天下、开疆拓土! 至于朝廷的圣旨,大家更不在乎了,小皇帝困居深宫、形同软禁,不过是曹操的傀儡,谁也没太当回事了,如果承认了圣旨,等于向曹操拱手认输,日后岂不受制于他吗? “哈哈!--十五万精兵强将,败于数万曹军之手,连丧颜良、文丑两员大将,又让逢纪背了黑锅,最后以钱财贿赂敌将,这才侥幸逃得性命,三弟这样的贤才,真是古今罕见呢!” 袁潭毫不示弱,提起了西凉之战,河北集团由盛转衰,就从这一仗开始的,真是损兵折将、丢人现眼! “呵呵!--小弟虽然兵败,好歹全身而退了,不像大哥偷鸡不成蚀把米,六万人马全军覆没,自己也做了俘虏,又让人家放回来了,真是奇耻大辱呢!” 袁尚也很歹毒,提起了偷袭徐州之战,青州军一败涂地,袁潭也被生擒活捉,成了人们饭后的笑谈! “萧逸南征北战,从无败绩,吕布、李傕、郭汜、韩遂、孙策……多少豪杰命丧其手,愚兄小败一场,又算得了什么?” “大哥败于萧郎,小弟亦败于萧郎,同为败军之将,何必互相挖苦呢,还是言归正传,说说谁做大将军吧!” “大将军之位,我势在必得,不惜与任何人刀兵相见!” “大将军之位,我死也不让,除非从我尸体上踏过去!” …………………………………… 袁潭、袁尚唇枪舌剑,谁也不肯退让半步,二人心中都明白,今日之事-前进者生,后退者死,没有第三条路了! 河北文武也分裂了,有的支持大公子,有的拥护三公子,吵吵闹闹,争论不休,更多的人做了墙头草,那边风硬往那边倒吧! 双方从上午巳时,一直吵到下午未时,茶水喝了好几壶,依旧是僵持难下,到了这一步,大家心里都明白,言语争论没用了,必须武力解决问题! “咳咳!--嗯?” 想到这里,袁潭轻咳了几声,向亲兵们发出信号,让他们做好准备,又瞄了袁煕几眼,发出询问的意思? 会议开始之后,袁煕一言不发,满脸的云淡风轻,直到大哥目光询问,这才微微点头回应,又轻抚了一下佩剑,示意做好准备了! “袁尚毒杀父亲、大逆不道,凡是有胆气者,助我诛灭孽子--杀!” “袁潭狼子野心、武力夺位,河北文武官员,与我清理门户--杀!” “杀呀!……杀!杀!” …………………… 万事俱备之后,袁潭摔碎手中茶杯,拔宝剑砍向袁尚,试图擒贼先贼王,一举锁定胜局! 袁尚也不白给,拔出宝剑招架,频频发起反攻,二人招招致命,砍杀的异常勇猛,全然不顾兄弟之情了! 与此同时,两人的亲兵也厮杀起来了,刀光剑影、箭簇乱飞,惨叫此起彼伏,瞬间倒下一片人…… 河北官员最倒霉了,猝不及防,无处可躲,有人拔出兵刃,乱砍乱杀,有人大声疾呼,试图控制局面,还有人运气不好,做了刀下之鬼,死的糊里糊涂…… “此乃生死关头,二弟还不动手,更待何时呀?” 厮杀片刻,袁潭未占上风,连忙呼喊袁煕帮忙,只要乌丸、鲜卑两族勇士杀进来,三方合力之下,一定可以干掉袁尚,夺取大将军之位! “两族勇士,听我号令,诛灭逆贼--杀呀!” 听到大哥的喊声,袁煕拔出宝剑,下达了动手命令,上千名乌丸、鲜卑勇士冲上来,然后吗--杀向了袁潭的亲兵们! 青州兵万万没想到,盟友从背后下手,顿时倒下一大片,死伤惨重,溃不成军,局势出现了逆转…… “二弟!--你为何骗我,反助逆贼呢?” “袁煕狗贼,合谋害兄,日后必不得好死呀!” …………………… 眼前的情况,让袁潭肝胆俱裂,他如何也想不到,袁煕会临阵反水,一起谋害自己,只能一边破口大骂,一会奋勇突围,可是深陷重围,那里冲的出去呢? 无奈之下,袁谭只好且战且退,冲向了父亲的灵棚,把灵牌紧紧抱在怀中,想借此躲避刀枪,逃得一条活命! 一个阉人的心思,寻常人如何明白呢,自从失去了‘男根’,袁煕的性情大变,不是无欲无求,而是更加贪婪了,他把对女人的欲望,全部转嫁到金钱、权利之上! 区区的青、幽两州地盘,难以满足他的贪欲,袁煕想要整个河北,要想达成愿望吗,就得鹬蚌相争、渔夫得利…… 如果帮助袁潭上位,等到事成之后,袁煕起兵造反,乃是‘以弟反兄’,于情于理说不通,也不会有人帮忙的! 相反的,如果杀掉了袁潭,自己就是袁氏长子,等到羽翼丰满之后,再顺势取代袁尚,乃是‘以兄代弟’,事情可就顺利多了! 再说了,袁潭、袁尚相比较,文治、武功、谋略……还是前者略强一点点,袁煕自然剪出强敌,留下弱者! “杀呀!……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远处传来了喊杀声,原来袁尚埋伏一万铁甲兵,专门截杀袁潭的三千援军,与此同时,公孙康统领乌丸、鲜卑、辽东三部人马,紧紧的围住青州大营,也在全力进攻中…… ………………………………………………………… 半个时辰之后,厮杀结束了,青州兵全军覆没,死尸堆满了骨肉台,袁潭身中三枪四刀,以及两支冷箭,浑身鲜血流尽,仰面朝天,死不瞑目! 袁绍的灵牌在他怀中,已经碎成数段了,袁尚既能弑杀生父,又岂会在意一个木牌,自然是照砍不误了! 袁潭的人头被割下来,挑在长杆上示众,青州人马群龙无首,再也支撑不住了,在辛评、辛毗的带领下,全都弃械投降了! “隆!--隆!隆! 血腥杀戮,苍天垂泪,当天夜间,一场大暴雨降临下来,覆盖了大半个冀州,冲刷了斑斑血迹,却洗不掉兄弟相残的罪恶! (本章完) 正文 第九十七章二次北伐 袁潭身亡之后,杀戮并没有停止,先弑父、后屠兄,已经泯灭人性的袁尚,开始了血腥的屠杀,凡是袁潭的妻妾、子女、朋友、部属……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一时之间,铁骑四出,疯狂抓捕,破家灭门者不知几何,只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邺城化成了人间地狱,门阀士族为求自保,纷纷的举家逃难,投奔新主去了! 审配、郭图苦心劝谏,希望袁尚只除首恶,不要牵连无辜之人,为河北保留一些元气,奈何袁尚已经疯狂了,杀戮带来了恐惧,恐惧就继续杀戮,恶性循环,没有尽头! 还有乌丸、鲜卑、辽东三部人马,就驻扎在邺城外围,自恃助战、灭贼有功,索取大量的金银、布帛、粮食不说,还经常纵兵入城,以‘清剿余孽’为名,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只要看到富裕宅院,或者漂亮姑娘,他们就会大喊一声:‘这里有袁潭的余孽’,接着破门而入,抢劫财富,奸**女……最后一把大火,烧个干干净净,就连不少河北官员,也没能幸免于难! 如此蹂躏之下,短短十几天功夫,邺城变得千疮百孔、破败不堪,三部人马兴致高昂,越玩越是开心,一点撤走的意思也没有! 到了这一步,袁尚才明白了,什么叫做‘请神容易送神难’,有心武力驱逐,又没有那份实力,就连帮手也找不到,骨肉至亲的大哥,已经死在自己手里了! 与此同时,袁熙野心暴露,开始篡权夺位了,他一面与蹋顿、轲比能、公孙康日夜密谋,达成协议,以割让土地为代价,取得了武力支持! 另一面拜访河北文武官员,或是金钱收买,或是武力胁迫,让他们支持自己上位,还亲自去了一趟甄家,重提联姻旧事,迎娶了甄家六小姐,想要得到第一财阀的支持! 外族难制、人心离散、实力锐减……袁氏骨肉相残的恶果,还不止这几样呢,已经撤离的曹军人马,又卷土重来了! ………………………………………………………………………… “哈哈!--袁氏三个孽子,若是齐心合力、共守基业,老夫想要取胜,恐怕千难万难呢,结果他们自相残杀,真是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休怪老夫趁人之危了!” 黄河岸边-曹军大营,听到袁潭身亡的消息,曹操仰天大笑,得意非凡,一面重赏郭嘉,出谋划策有功,另一面调动人马,重新杀奔邺城! 曹军经过修整,已经恢复了战斗力,此时二次北伐,犹如一支离弦之箭,锋芒势不可挡,迅速夺回了黎阳、顿丘、阴安……冀州南部的大量城池! 曹军进展神速,其中原因有二:一是在放弃的城池中,预先埋伏了人手,此时里应外合、打开城门,自然非常容易了! 二是驻守各处城池的,本是青州兵马,袁潭身亡之后,他们准备为袁尚效力,奈何袁尚大开杀戒、清洗异己,这些将士惶恐不安,为了寻求一条生路,干脆开门投降曹军了! 听闻曹军二次北伐,袁尚惊恐万分,只好故技重施,坚守城池不出,等到敌人自行退去,与上次不同的是,袁潭身死之后,没人与他并肩御敌,也没人骚扰曹军粮道了! 曹军屡战屡胜,眼看就要冲过漳水,再次攻打邺城了,让人想不到的是,曹操突然传令:全军止步,停止攻击,驻扎高岗,等候军令! “已经是深秋季节了,再过一两个月,天气就要转寒了,若是攻不下邺城,岂不前功尽弃吗?” “秋雨连绵,地面泥泞,不利于大军攻城,也许等天晴之后,丞相就会进兵吧?” ……………………………… 命令下达之后,将士们一片哗然,不知为何停下,可是丞相大人的军令,谁又敢于违背呢,只好驻扎漳水南岸,选择山坡、高岗上安营,同时探听原因? 奸雄之心,深不可测,众人谁也弄不明白,只有曹丕、曹植知道一点内情,就在昨天夜间,有神秘人送上一封密信,上面十六个字:‘暂停进攻,高处屯兵,静待数日,不战而胜’,落款没有名字,只有一条背生双翅、阴险狡猾的贪狼! “哗!--哗!哗!” ……………… 深秋季节,淫雨霏霏,一连十多天不见晴日,仿佛上天漏洞了似的,只下的人心烦躁,火气直撞上脑门,男人们无事可做,只好待在家里面,睡觉、喝酒、打老婆了! 邺城守军也是一样,天降大雨,难以作战,敌人又停止进攻了,谁还站在城头淋雨呀,或是躲进帐篷内,每天呼呼大睡;或是坐在城楼里,喝酒聊天骂胡人,对于城外的乌丸、鲜卑、辽东人马,他们也是恨之入骨呢! 与此同时,冀州南部的池塘、小溪、河流……处处水满为患,蛙鸣阵阵,而后顺势流淌,汇聚到了漳水中……一时之间,河面剧增,水流湍急,犹如一条咆哮的巨龙,不断撞击两岸堤坝,发出隆隆巨响! 漳水上游-泥泞的道路上,一支队伍缓缓行进中,约有七八千人马,人人头戴斗笠,身披蓑衣,看不清楚服饰,也没打任何旗号,只是晓行夜宿,默默赶路! 经过沿途的城池、乡镇,也没人上前盘问,最近战事不断,军队调动频繁,已经见怪不怪了,估计又是某地人马,调来守卫邺城的吧,遇到责任感强的官员,还派人送来牛羊、米面、蔬菜,就是怕饥兵入城,劫掠普通百姓! 让人想不到的是,这支队伍很老实,既不劫掠粮食,也不入住民宅,就是安安静静的赶路,赢得一片喝彩声,人们自然想不到了,这支纪律良好的队伍,并不是袁军,而是曹军,领军带队之人就是-鬼面萧郎! 施展诈术,夺取前套之后,以张燕、夏昭为将,负责边疆防御,以陈群代理刺史,处理大小政务,萧逸带着亲兵、掘子军共计七千余人,秘密东进,直奔邺城,准备与大队人马汇合! 那知刚刚进入冀州,就有坏消息传来,曹军进攻受挫,已经全线后撤了,放弃了仓亭、黎阳……许多重镇,全军退到黄河岸边,还与袁氏握手言和,准备返回许昌了! 得知情况之后,部下们纷纷进言,战局发生变化,原定计划行不通了,为今之计吗,或者原路返回,退到并州去,或者立刻南下,与大队人马汇合,千万不要东进了,否则不堪设想! 他们只有七千人马,大半是‘掘子军’,挖坟掘墓可以,冲锋陷阵不行,而邺城附近的乌丸、鲜卑、辽东,以及袁军人马,将近三十万之众,二者遇到一起,无异于以卵击石! 萧逸略加思考,拒绝了部下建议,计划不变,继续东进,队伍直奔邺城,与曹操相处多年,他很清楚奸雄心思,统一中原,平生夙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岂会半途而废呢? 至于撤兵的原因吗,无非是以退为进,引诱袁氏兄弟内讧罢了,这么奇妙的计策,十之**出于‘鬼才’之手! 大司马军令如山,部下只能提心吊胆的,继续向东行军了,万幸的是,曹军主力撤走之后,袁军正忙于内斗,丧失了警惕性,七千人马偃旗息鼓、大胆穿插,真的来到邺城附近了! 事实证明,萧逸猜测正确,袁氏集团真的内讧了,三兄弟互相残杀,袁潭人头落地,袁尚近乎疯狂,袁包藏祸心……于此同时,曹军大举反攻,发起二次北伐了,兵锋势不可挡! 局势逆转,机会出现,萧逸一面派出使者,与主力人马取得联系,一面寻找安身之地,准备大干一场,别看只有几千人马,可是巧妙运用的话,就像一枚小箭簇,照样能置人于死地! 孤军深入,必须潜伏下来,加上阴雨连绵,将士们很是疲惫,也需要好好修整一下,萧逸派人侦查之后,大胆的做出决定--入住青州大营! 此处位于漳水上游,距离邺城七十余里,本是青州军的大营,袁潭身亡之后,部属被迫投降了袁尚,全都带到邺城去,大营也就遗弃掉了,可是壁垒完整、房屋未拆,还留下不少帐篷、柴草、器皿,正好拿来使用一下! 于是乎,这支队伍在袁军眼皮底下,大胆的驻扎下来了,每天生火做饭、恢复体力,顺便侦查一下敌情,偶尔有袁军游骑经过,也以为是自家兵马,根本没怀疑什么,这叫做‘灯下黑!’ 七千多人马,对抗三十万敌军,硬碰没有任何胜算,必须借助天地之力,才能扭转乾坤,其中最为猛烈的,莫过于水火无情了,萧逸借助的目标吗,就是奔腾咆哮的漳水! 正文 第九十八章成也漳水、败也漳水! 第98章成也漳水、败也漳水! 漳水起源于并州境内,上游分成清漳、浊漳,两川相融进入冀州南部,与卫水汇合之后,向东奔入大海,全长九百余里,经过三州六郡二十余县,乃是北方重要水系之一! 漳水-上游落差极大,下游河道淤积,历史上经常泛滥成灾,冀州百姓深受其害,战国时期,西门豹上任邺城令,利用河伯娶妻的机会,严惩了当地恶势力,又亲自考察水源,带领百姓挖掘十二条沟渠,灌溉了两岸万顷良田! 从此以后,邺城旱涝保收,再无饥荒之年,人口增长,府库充盈,成为了冀州第一重镇,久而久之,人们只念漳水之益,而忘了漳水之害! “邺城-前有大河,后有雄山,左拥渤海,右控吕梁,真乃帝王之宅也,袁氏据此形胜之地,而未能称霸天下,真是阴德丧尽呢!” 青州大营-中军帐内,萧逸盘膝而坐,聚沙为山、凿沟为河、捏泥丸以塑城池……制作了一副冀州沙盘,上面山脉起伏,城池林立,位置相当的精准! 数年之前,萧逸陪着甄宓回家省亲,曾经潜伏进入河北境内,对于冀州的地理形势,做过详细的侦查,全都了然于胸中,尤其是邺城防御,内外查看、反复研究,希望找到一点漏洞! 可是不得不承认,邺城-城高池深,箭楼密布,又有卫城相依托,防御上毫无破绽,只要兵力充足、粮草不缺,就算是百万大军,也难以攻破此城! 话又说回来了,世间没有不败之军,也没有不破之城,洛阳、长安、寿春、金城……一座座宏伟城池、坚固要塞,还不是都陷落了吗,而邺城的命脉,就在于漳水! 袁绍占据河北之后,花费无数的人力、物力、财力……修筑自己的老巢邺城,为求万无一失,还专门请来阴阳大师,堪舆周围的地理形势,是否有不妥之处,得到的答案是:“龙脉潜伏,帝王之宅,若遇天命之主,足以称霸天下矣,然则福祸相依,成也漳水,败也漳水!” 漳水奔腾不息,灌溉两岸万顷良田,养育了无数的百姓,也成就了邺城的繁华,不过吗,有一利者,必有一害,漳水比较混浊,携带大量泥沙,河床连年升高,对邺城形成了威胁,一旦天降大雨,两岸堤坝崩塌,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上,修筑邺城之时,特意加高了地基,形成了中间高、四周低的地形,就可以防止水患,也有利于城池防御,算是一举两得呢! 袁绍又抽调大量的工匠、民夫,重新修补了漳水大堤,以及十二条引水渠,还设置了‘巡河营’,日夜巡视水情,确保万无一失! 袁绍称霸之时,长子袁潭已经成年了,参与军机大事,知道水患之忧,因此扎营漳水上游,紧紧的靠着河堤,一是偷袭曹军的后方,与邺城遥相呼应;二是看守住堤坝,防止有人搞破坏,也算用心良苦了! 当时袁尚还年幼,不知道这些情况,也就没防水的意识了,干掉大哥袁潭之后,又抽调走了青州人马,等于拔掉了一根保险栓,再加上冀州百年无水患,文臣武将们也麻痹了,谁也没关注漳水! 萧逸现在想做的,就是‘以水代兵,攻克邺城’,完成北伐大业,不过吗,此事说来容易,做起来很困难,并有两大难关: 其一:冀州南部的地形,西北高、东南低,邺城位于漳水北岸,曹军则驻扎在南岸,掘开堤坝之后,水流无法控制方向,一旦冲向了南边,袁军平安无事,曹军可就遭殃了! 萧逸秘密派人回营,让曹军驻扎在高岗、山坡之上,就是预防万一,生怕淹了自己人,可是如何控制水流,依旧无法解决呢? 其二,冀州沃野千里、户籍百万,乃是天下第一大州,一旦放出了滔滔洪水,不知淹死多少百姓呢,萧逸只想攻破邺城,不想殃及无辜之人! 更准确的说,萧逸想淹死的,只是城外的乌丸、鲜卑、辽东三部人马,至于城内的汉家百姓,一个也不想伤害的,这就要控制水流量,及时的封堵住豁口! 萧逸不是全才,也没有金手指,谋划朝堂、征战沙场没问题,开挖沟渠就不行了,必须找一个水利专家,统筹以水代兵之事,手下恰好就有一个! …………………………………………………………………… “属下拜见大司马,深夜紧急召见,不知有何吩咐?” 一名中年人走进大帐,大脑袋、小眼睛、塌鼻梁……容貌十分猥琐,衣着更是邋遢,满身浓重的酒味,正是军中主簿之一-丁斐! 丁斐,字文侯,沛国谯县人,也是曹操的同乡人,头脑聪慧,八面玲珑,曾经举过孝廉,还是一位水利专家,对于河流分布、堤坝建设,颇有一些手段呢! 投奔曹营之后,被任命为‘典农校尉’,专门的管理军屯、民屯,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取得了很大成功,也受到了朝廷的表彰,可惜人无完人,丁斐也有两个缺点,一是贪杯误事,二是爱占小便宜! 治理军屯期间呢,丁斐的旧病复发了,用一头自家的病牛,偷换了官府的壮牛,算是以公谋私吧,结果让仇家举报了,贪污一头牛而已,也不算什么大事,恰好丞相-曹操整顿吏治,遇到自己老乡犯法,更加不能放过了! 于是乎,丁斐罢官夺职,关进了朝廷天牢,成功端上了‘铁饭碗’,与此同时,因为欺凌皇室、有失臣节的事情,萧逸也锒铛入狱了,二人比邻而居,又都喜欢喝酒,慢慢的熟识起来,还成了好朋友呢! 萧逸出狱之后,重掌兵马大权,认为丁斐是个人才,日后必有大用的,就利用一点特殊手段,把他从天牢弄出来了,任命为军中主簿,平时相待甚厚,还经常一起喝点小酒! “北伐之战,已经到了紧要关头,邺城一日不破,兵戈一日不熄,然则敌军凶悍,硬拼难以取胜,我想要以水代兵,解决掉乌丸、鲜卑、辽东三部人马,可惜遇到一点困难,今夜请先生前来………………” 萧逸手指沙盘,描述自己的大计划,以及遇到的两个困难,又搬出一坛美酒、和一箱子马蹄金来,要想让老馋猫出力,必须给一点好处的! “属下本是待罪之身,得到大司马相助,这才重新做人,一定竭尽全力,报效知遇之恩,漳水湍急,奔腾不息,要想引导水流方向,可不是一件容易事,属下记得…………” 丁斐言语激昂,一副感恩戴德的样子,同时抱起美酒灌了一大口,又把成箱黄金拽过来,直接坐在屁股下面,嗜酒、贪财的老毛病,真是一点没变呢! 不过吗,专家就是专家,谈起河流情况、掘堤引水,那是相当的厉害,略加思考之后,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首先是控制水流方向,根据丁斐所知,西门豹治邺之时,曾经挖掘过一条运河,从漳水上游开始,一直到邺城西门内,用来运输货物,十分的方便呢,而且使用了数百年之久! 到了东汉初年,随着淤泥堆积、地理变迁,运河逐渐难以行船了,为了运输货物,人们在漳水下游,重新挖掘了一条运河,旧运河就彻底荒废了,只剩下一条干沟渠! 丁斐年轻的时候,曾经游走天下九州,查看山川河流走势,也来到过邺城一带,按照古籍记载的,找到了那条旧运河,风沙掩埋之下,已经不成样子了,可是痕迹依稀可见! 天降大雨,水流湍急,只要掘开附近的堤坝,让洪水冲击淤泥,就能沿着运河旧道,直奔邺城而去了,不必担心水流倒灌,而乌丸、鲜卑、辽东十几万人马,俱成鱼鳖之食矣! 其次是控制洪水流量,只淹异族军营,不伤汉家百姓,这可就太难办了,水火从来无情,岂是人力可以控制的,除非是千里神眼、预测阴晴! 洪水泛滥,一泻千里,很难查看水情的,除非有一双千里眼,从高空俯视地面,根据淹没的情况,判断出何时封堵豁口,如果下手早了,难以淹没敌营,如果下手晚了,邺城也就难保了! 至于掘堤的时间吗,就在将晴未晴之际,大雨不停,河水泛滥,趁势放水灭敌;大雨一停,河面下降,正好封堵住豁口,以免一发不可收拾,时机的拿捏,必须恰到好处! 问题是,人有旦夕祸福,天有不测风云,谁有那种本领,可以预测阴晴呢,谁又有千里神眼,可以查看水势变化,一旦估计错误了,封堵不住豁口,后果不堪设想! “呵呵!--千里神眼、预测阴晴,的确有一些难办的,不过吗,我恰好可以做到,以水代兵,此计可成!” 听了丁斐的讲述,萧逸略加思考之后,发出了阵阵的冷笑,自己也是上过大学的,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以及许多自然知识,这次也算学以致用了! (本章完) 正文 第九十九章天下护佑,赐予金龟! “河里有水蛤蟆叫,叫的老夫心里闹,抓上几只下酒肴……呱呱,全跑了!” 漳水上游-北岸堤坝上,丁斐头戴斗笠,身披蓑衣,站在倾盆大雨之中,一边唱着民间小调,一边查看水势变化,做出各种标记来,还不时掏出酒葫芦,美美的喝上几口,借以驱散身上的湿气! 黄鼠带着十几名弟兄,提着挖地神器-无愁铲,紧紧的跟随其后,凡是有标记的地方,他们都会打出一个洞,查看堤坝内部情况,是坚硬的岩石,还是松软的黄土,寻找最佳的决堤地点! 决堤开河,危险重重,稍有不慎的话,就会被汹涌的河水吞没了,这种高危险、高技术的工作,只有精通土木工程的‘掘子军’才能胜任! 典韦、曹性以及几十名亲兵,背负弓箭,手持利刃,分布在堤坝四周,护卫丁斐、黄鼠等人的安全,同时监视着远处,以免遇到袁军巡逻队,那就大事不妙了! 萧逸也在队伍中,并不干预众人工作,而是站在堤坝高处,时而仰头望天,观察雨水大小,有无放晴的迹象,而是凝视着漳水,思绪上下起伏,心中患得患失…… 以水代兵,淹没敌营,绝对是一步险棋,事情做成功了,邺城举手可破,北伐就完成大半了,提前结束中原战乱,百姓少受刀兵之苦,自己也是功德无量! 如果计划失败了,漳水一泻千里,冀州南部的城池、乡镇,就要变成水泽之国了,汉家百姓死于水祸、流离失所者何止百万,这样的滔天罪孽,自己又如何承受呢? “悠悠苍天,茫茫大地,以及华夏列祖列宗,还望护佑于无愁,杀光异族铁骑,重振大汉雄风……” 萧逸面对漳水,眼观鼻、鼻观口、口问心,心中默默的祈祷着,希望得到一点启示,这一仗到底打不打呢? “哗!--哗!哗!” “隆!--隆!隆!” …………………… 苍天没有回应,大地也没有提示,只有冰冷的雨水倾泄下来,又汇聚到漳水之中,河面剧增,水流极快,犹如一条奔腾咆哮的巨龙,不断撞击着两岸堤坝,发出‘隆隆’的巨响! 在波涛起伏之中,隐约可见一座溢水堤坝,那是古人的智慧结晶,就是在河道中间,修筑一座较低的堤坝,如果是枯水季节,堤坝可以拦住河水,源源不断流入沟渠,灌溉两岸的良田! 如果遇到雨季,河水泛滥成灾了,又可以溢过堤坝,从而泄去洪水,冀州南部的土地,旱涝保收,年年大熟,就是靠这种‘溢水堤坝’,另外吗,在堤坝的顶端上,矗立着一座大禹石像,高有三四丈,重达几万斤! 禹王头戴斗笠,身穿短衣,右手执长柄锸,左手指向前方手持,目光坚定,俯视四方,基座上刻着八个大字:“禹镇蛟龙,洪归大海!” 相传西门豹治邺之时,漳水中有恶龙为患,屡屡的兴风作浪,人们几次筑坝失败,还淹死许多的民夫,以至于无人敢动工了! 后来有高人指点,在堤坝的顶端上,筑起一座禹王石像,震慑住闹事的恶龙,就会平安无事了,民夫们依计行事,堤坝果然筑成功了,从此以后,人们凡是筑堤、修坝、开河……必然立一座禹王神像,祈求神灵护佑! 传说不可尽信,可是堤坝上设石像,是有一定作用的,就是测量水位高低,禹王石像高三丈六尺,雕琢的十分精美,如果河水在膝盖位置,说明漳水一切正常,如果低于神像脚面了,那就是枯水期了,需要及时的蓄水! 如果高于神像腰部,就是河水泛滥了,要做好防洪的准备,因为天降大雨,漳水迅速上升,已经逼近肩膀位置了,这在最近几十年中,可是从没有过的呢! 如此湍急的水势,只要掘开了堤坝,洪水顺势而下,乌丸、鲜卑、辽东十几万人马,势必会全军覆灭,同样的,如果水势控制不住,危害也巨大无比…… ………………………………………………………… “啪!--啪!啪!” 正在沉思之间,萧逸听到了奇怪响动,低头搜寻之后,在河道边发现一个家伙,拳头大小,浑身金黄,样子很是可爱,原来是一只金钱龟,匍匐在泥水之中,开心的嬉戏玩耍! 金钱龟,又叫‘金线龟’,通体金黄,模样可爱,寿命也很绵长,可活数百岁之久,深受国人的喜欢,经常作为长寿的象征,送给亲朋好友们,或者雕刻在官印上,是一种代表吉祥的动物! 这是一种水生龟,非常善于游泳,生性喜阴、喜静,平时潜伏在地穴中,处于半睡眠状态,只有天降大雨的时候,才会爬出洞穴,四处随波逐流,以水草、田螺、小鱼、虾……为食物,是一种杂食性龟类! “祷告苍天,祈求大地,没见到神仙显灵,却送来一只金钱龟,这是对我的回复吗?” 萧逸捏起小龟,仔细的打量起来,背甲呈金黄色,每一片有四个‘年轮圈’,说明它刚刚四岁,还是一只小水龟呢,因为胆小害怕,全身缩进了龟壳中,只有一双黑亮的眼睛,怯怯的向外打量…… 医家经典之中,有金钱龟的记载,其甲壳可以入药,养阴、清热、解毒、益肾……益处良多,再联想它的生活习性,萧逸会心的笑了笑,把小金龟放入自己怀中,这是难得的宝贝呀! “你们是什么人,为何停留在堤坝上,鬼鬼祟祟的意欲何为?” 众人正在勘测之间,远处来了一队袁军,约有七八十人左右,除了刀枪棍棒,还拿着铁铲、铁锤、木桩、绳索……应该是巡河营! 为首一人,身材修长,面白如玉,眼睛明亮如星,留着三缕长髯,气质与众不同,正是河北名士-辛毗! 辛评、辛毗兄弟二人,本来是青州刺史麾下,大公子袁潭身亡之后,他们也受到了牵连,差一点人头落地呢,幸亏辛家兄弟人缘好,文武官员纷纷的搭救,又用重金贿赂袁尚左右,总算是逃过了一劫! 不过吗,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原来的官职保不住了,只能是降职使用,辛评降为城门令,防守邺城南门,辛毗编入巡河营,专门巡视堤坝,堂堂的河北名士,落到了这个地步,也是一把辛酸泪呀! 巡河是个苦差事,又逢天降大雨,道路泥泞不堪,走三步摔一个跟头,谁也不愿意受罪,就把辛毗推出来了,查看两岸的堤坝,是否有渗水之处,也好及时的修补上! “弟兄们不要误会,我们是正南大人麾下,奉命测量水位的,以免水势过大,淹没了两岸的良田!” 典韦、曹性、黄鼠等人,一边冒充审配的部属,试图蒙混过去,一边紧握住兵器,随时准备厮杀,他们的人数虽少,却是身经百战的勇士,杀光对方并不难! 问题是,辛毗等人有去无回,势必引起袁军怀疑,进而派出大队人马搜索,到了那时候,掘堤就不可能了,七千人马也会暴露,后果不堪设想呢! “审别驾的属下,我大都认识的,怎么看你们有点……嗯?” 辛毗不是好糊弄的,对方人数不多,却个个体型彪悍,兵器也很精良,绝不是寻常将士,反而像是帐下亲兵! 因此上,他一面示意手下人,做好战斗的准备,一面慢慢的靠近过来,端详对方的容貌,看看有没有认识的人,结果真发现一个熟脸--萧逸! 辛毗作为河北使者,曾经出使过许昌城,拜访了不少朝廷大员,萧逸身为大司马,又是天下第一名将,自然要格外重视了,这张微黑的小脸,深深地烙印心中! 萧逸身为统军之将,不在曹军大营待着,反而潜入邺城附近,出现在漳水堤坝上,要说里面没有事情,恐怕鬼都不相信呢,这要是举报上去,擒拿住‘鬼面萧郎’,绝对是大功一件呢! “刷!--刷!刷!” 典韦、曹性以及几十名亲兵,偷偷的露出兵刃,又慢慢的围拢过去,只要辛毗一声惊呼,他们立刻痛下杀手,而后护着大司马撤离,与大队人马汇合去! 出乎意料的是,辛毗呆愣片刻,并没有大声呼喊,反而目光转动几下,露出了友好的笑容…… “哈哈!-果然是审别驾的属下,那就是自家人了,巡河营三千将士,每天巡逻河道两次,附近的十五里地段,全部由小弟负责的,以后有什么事情,尽管打招呼就是了! 既然有人视察水情,我们也就放心了,弟兄们快走了,找个地方避避雨去,我请大家喝几杯热酒,也好驱驱身上潮气!” 辛毗寒暄几句之后,带着部下离开了,动作极为自然,而且言语之中,似乎别有一番深意呢! 巡视了半天堤坝,袁军又冷又累的,听说有热酒喝,顿时急匆匆的离开了,谁也没多想别的! “这个书呆子双眼昏花,没有认出咱们来,真是老天爷保佑呢!” 看着离去的巡河队,典韦、曹性长出一口气,慢慢收回了兵刃,真是福大命大造化大,这么危险的事情,也能侥幸过关呢! “呵呵!-他认出我来了,只是故意装糊涂罢了,而且一番言语之中,透露出很多信息,对于我们大有用处!” 萧逸摸着下巴,露出一丝会心笑容,袁氏倒行逆施,已经人心丧尽了,今天的事就是证明! (本章完) txt下载地址: 手机阅读: 为了方便下次阅读,你可以在顶部"加入书签"记录本次(第九十九章天下护佑,赐予金龟!)的阅读记录,下次打开书架即可看到!请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荐本书,兰岚谢谢您的支持!! 正文 第一百章从来天意最难测! 常言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经过仔细的搜寻,反复的对比,整整用了三天时间,丁斐找到一处绝佳地点,也是漳水险要之一--黄龙峡! 黄龙峡位于漳水上游,地势险恶,河道扭曲,两侧是黄土高岗,从高处俯瞰下去,犹如一条黄色巨龙匍匐在地,而且上下落差极大,水流发出隆隆巨响,真好像巨龙咆哮一般,故而以‘黄龙’为名! 丁斐仔细的测算过了,此处地势高、水流疾,距离运河旧道又近,掘开了堤坝之后,只要几柱香的时间,洪水就能冲到邺城外围,乌丸、鲜卑、辽东三部人马,就是想逃跑也来不及了! 黄鼠也带人打了洞,地下都是黄色泥土,挖掘起来并不困难,只需要半个晚上,他们就能钻出个豁口,而后河水倾泄而下,自然会把豁口扩大的,堤坝也就崩塌掉了! 位置选好了,人手备齐了,接下来,就是掘堤的时间了,必须恰到好处,选在大雨要停未停之时,时间选晚了,水势杀伤力不足,时间选早了,洪水一发不可收拾…… 自古天意最难测,何时狂风暴雨,何时雨过天晴,谁又能说的准呢,将士的心都提了起来,人力已经用尽,剩下就看天意了! ………………………………………………………………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忧…………哈哈!” 黄昏时分-中军帐内,萧逸端坐帅案之后,手捧一卷《道德经》,正在摇头晃脑、高声朗读,一副稳如泰山的架势,读到高兴之处,还发出爽朗的笑声! 帅者,全军之魂魄也,纵然泰山崩于前,也要纹丝不乱的,统帅气定神闲,士兵就有了主心骨,齐心合力,共渡难关,相反的,统帅若是慌乱了,纵然有百万雄师,也会瞬间土崩瓦解! 话又说回来了,统帅也是血肉之躯,也会恐惧、急躁、忧虑、怀疑……全凭一颗坚强内心,克服各种负面情绪,胜利者-成为天下名将,失败者-沦为他人笑谈! 萧逸高声朗读,就是为了安抚军心,至于强大的精神压力,只能自己默默的承担了,真好似百爪挠心、千虫噬骨一般,让人痛不欲生! 帅案的角落边上,放着一个青花瓷缸,里面铺着细纱、盛着净水,金钱龟就放养其中,欢快的四处游动,追逐着几条小鱼,一点倦意也没有呢! 这是诚心祈祷之后,天地赐予的神龟,很受萧逸的宠爱,专门放在帅案上,每天亲自喂养鱼虾,还给它起了一个名字:长寿老祖! 天下大乱,诸侯争霸,英雄、奸雄、枭雄、阴雄……各展才略,龙争虎斗,谁又能笑到最后呢? 龟者-长寿之物,笑看风起云涌,历经千年不灭,萧逸以此告诫自己,好好睡觉,好好娱乐,每天多吃几碗饭,争取活的长久一些,只要把奸雄、枭雄……全都熬死了,自己就是胜利者了! 另外吗,神龟通灵,预测阴晴,它玩的很是开心,说明大雨不会结束,掘堤时间还没成熟,这让萧逸颇有心急,以至于内火上升,双目微微泛红! 七千人马潜伏于此,利用‘灯下黑’的原理,可以瞒过敌人一时,不能瞒过敌人一世,如果袁军察觉到什么,进而大军合围过来,后果不堪设想呢! 还有一个危机是辛毗,此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当面揭发萧逸,反而暗暗的相助,不过吗,人心难测,反复无常,谁敢保证他会反悔,不会为了荣华富贵,出卖萧逸的行踪呢? 多在这停留一天,就多一分危险,而且是灭顶之灾,可是大雨迟迟不见减弱,部下们忧心忡忡呀! 他们或明或暗,用最委婉的方式,先后劝谏过萧逸,要想摆脱眼前危局,可有两种选择: 一是放弃原来计划,迅速的撤到漳水南岸,与大队人马汇合,接下来是战是和,可与众将军、谋士慢慢的商议,集思广益之下,总有克敌制胜的办法! 再说了,曹军北伐以来,其余两路尽皆受阻,唯有萧逸指挥的西路军,攻城略地,屡战屡胜,占领了并州全境不说,还夺回了前套平原,战功无人可比,就算‘以水代兵’失败,也不影响大司马的功绩了! 二是放下一切顾忌,直接掘开了堤坝,放水淹没敌军大营,只要一夜时间,便可成此大功了,至于死伤一些百姓,又算得了什么呢? 翻开青史看一看,秦军灭魏之战,以黄河水灌大梁城,淹死百姓不计其数;韩信破龙沮之役,也是以水代兵,淹没无数城池、田园,谁又责备过他们吗,这叫‘成大事者,不惜小民!’ 黄鼠私下表示过了,只要大司马默许,他立刻掘开堤坝,放水淹没邺城,至于随后的骂名,全部由自己来背负,与萧逸没半点关系,最多是御下不严罢了! 水淹邺城,骂名千载,甚至会人头落地,这是豁出去性命,也要报答大司马呀,拥有这样忠心的属下,堪称人生一大幸事! 不过吗,男子汉、大丈夫,岂会用部下的鲜血,染红自己的官服呢,萧逸当场拒绝了,而且传令将士们,没有自己的命令,谁也不许轻举妄动,违令者-诛灭三族! 至于掘堤放水的时机,只要继续等下去,一定会出现的,除非苍天瞎眼,神灵不佑? 萧逸的烦恼很多,除了北伐战事之外,还在思念家中的亲人,出征已经大半年了,曹节、甄宓身体恢复的好吗,奶水是不是充足,两个宝贝儿子吃的饱吗,是不是该长乳牙了? 小静新婚燕尔的,夫妻恩爱与否呢,郭奕是不是又挨揍了;蔡文姬快该生产了,据说怀的小才女呢,希望她遗传母亲多一些,要是像自己一样小黑脸,长大就怕嫁不出去了! “秋雨连绵,湿气透骨,还请大司马用些饭食,饮上几杯热酒,也好驱除体内寒气!” 娇嫩的关怀声中,稻香迈步进入大帐,步伐轻盈,仪态万千,犹如山中精灵一般,手中托着一只炖好的野鸡,一壶烫好的美酒! 稻香是华佗的高徒,聪明伶俐,心地善良,学的一身奇妙医术不说,还弄得一手好药膳呢,随军征战以来,一直负责萧逸的饮食起居,侍候得很是周到! “哈哈!-野鸡炖山参,养气又提神,今天有口福了……咕噜!” 忙了大半天军务,萧逸正感到饥饿呢,连忙接过了酒菜,一阵的狼吞虎咽,美酒也是一饮而尽,吃饱喝足之后,这才端详起佳人来! 记得初遇之时,稻香还是豆蔻年华,身材也很玲珑可爱,萧逸经常把她放在马背上,纵横驰骋,呼啸原野,当成妹妹一样宠爱着! 几年时间过去了,小姑娘慢慢的长大了,身材修长,胸膛饱满,可谓是亭亭玉立,颜值不逊色府中几位夫人,就像一朵初开的花蕾,已经可以任君采摘了! 俗话说,暖饱思**,看着面前的美人,萧逸也开始心动了,其实二人之间呢,早就是郎有情、妾有意了,侯府上下也把稻香视作七夫人,就连每个月的份例银子,也与甄宓、赵雨、蔡文姬是一样多的呢! 有花堪折只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萧逸心火上升、手随意动,轻抚佳人的玉腕,而后四处游动起来,感觉不是一般的好呢! “妾身蒲柳之姿,承蒙大司马不弃,愿意侍奉枕席,共享鱼水之欢--啊!” 稻香俏脸通红、浑身瘫软,还是努力伸出双手,紧紧抱住了萧逸的腰,女人可以软弱一生,又要勇敢一次,追求自己的幸福! 再说了,大军出征之时,大夫人曹节就暗示过了,让她抓住一切时机,努力把大司马拿下,千万别便宜了野女人,而且赵雨手持亮银枪,就守在大帐门口,不会有人进来的…… 佳人有约,岂能辜负,萧逸伸出猿臂,把稻香横抱怀中,转身走向了寝帐,接下来,水到渠成,琴瑟和谐,一场鸳鸯戏水…… …………………………………………………………………… 云收雨散之后,萧逸斜披着锦袍,坐回到帅位之上,直觉的神清气爽,浑身说不出的舒服呢,醇酒美人,无双良药,古人诚不欺我也! 身心欢悦之余,萧逸瞥了一眼青瓷缸,又有更大的惊喜出现,小金龟不在追逐游鱼,而是趴在细沙上,不断的向下挖掘着,准备进入下一轮睡眠,这也就意味着……大雨即将停止了! “神龟预测,天助我也……火速传令黄鼠,掘开堤坝,放水淹敌!” “诺!-掘开堤坝,放水淹敌!” 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以水代兵,淹没敌营! 第101章以水代兵,淹没敌营! 金乌西坠,玉兔东升,天色黑透之后,黄鼠带领两百多名部下,拿着铁锤、铁锹、铁钎、绳索……各种工具,偷偷的来到黄龙峡下,准备掘开堤坝,放水淹没敌营,而在动手之前,他们要祭拜一下祖师爷! 人间三百六十行,行行皆有祖师爷,盗墓贼也不例外的,同样是传承有序,他们的祖师爷可不一般,正是大名鼎鼎的奇男子--伍子胥! 伍子胥-春秋末期楚国人,精通谋略,能征善战,因为父、兄为楚平王杀害,他投奔到了吴国,帮助吴王-阖闾修筑城池,操练兵马,而后攻打楚国复仇,一举攻克了楚都城-郢! 此时楚平王已死,伍子胥调动人马,掘开了平王陵墓,亲自鞭尸三百,以泄心中之恨,被称为伟烈丈夫,从此以后,伍子胥成为了盗墓祖师爷,享受着盗墓贼的香火祭祀! 摆上祖师爷牌位,又点燃三柱香烛,黄鼠提着一只大公鸡,用匕首隔断了鸡脖子,把鲜血倾洒到地上,带领弟兄们双膝跪倒,开始念诵着祭词,也就是盗墓口诀: “明走阴,暗行舟,切记搭肩不搭手;绕黑棺,倒黑楼,驭尸画符点额头,人走路,鬼打墙,背后不是人,天黑莫独行,千年黑,万年白,龙头不埋坟,龙眼不立居……” “嗖!--嗖!嗖!” “刷!--刷!刷!” 祭祀之后,黄鼠猛地一挥手,掘子军开始掘堤了,为防止暴露行踪,他们没用灯笼、火把,全是在黑暗中进行的,因此工程难度极大,也更加的危险了! 位置已经勘测好了,三个直径八尺的圆洞,分别相隔五丈距离,同时开工,齐头并进,一名高手负责钻探,余者拓宽洞穴,并把泥土运出去,他们就像一群土老鼠,要扒开厚厚的堤坝! 洞穴里没有光线,全凭着感觉下手,每挖掘一段距离之后,他们就用舌头舔下泥土,凭着粘度、湿度、味道……来判断挖掘的进度,距离河水还有多远! 与挖坟掘墓相比,挖掘堤坝更加危险,他们必须挖到一个恰当位置,如果挖深了呢,河水压塌了土层,里面的人一个也活不了,如果挖浅了呢,又无法达到目的,真是考验技术呀! “我等本是无耻贼人,穴居地下,盗墓为生,为世人深深的厌恶,生时不敢留下姓名,死后不能葬入祖坟,孤魂野鬼,四处飘荡! 全赖大司马仁慈,把咱们招入军中,赐予官职、爵位、粮饷,可以正大光明的做人了,我等纵然粉身碎骨,也要报答知遇之恩!” “吼!吼!--挖!挖!” 漳水奔腾而下,发出隆隆巨响,随着洞穴的深入,这种响声越来越大,土层也越来越湿润了,不时有土块砸在身上,仿佛随时会塌陷一样,让人心惊胆战,浑身冷汗直流! 即便危险巨大,掘子军有进无退,依旧奋力挖掘着,黄鼠手持镔铁铲,更是冲到了第一位,他已经传下命令,就算自己死在洞穴中,弟兄们也要前仆后继,完成大司马的军令! 齐心协力,悍不畏死,掘子军轮番上阵,拼命的挖掘堤坝,一直到了二更时分,终于挖的差不多了,黄鼠抓了一把土品尝,又腥又涩,水份十足,再侧耳倾听一下,水流隆隆巨响,仿佛就在眼前一般! “咚!咚!……嗖!” 接下来,他们抬进一根大铁锥,一丈五尺多长,成人手臂粗细,又选出几名大力士,手持百斤重锤,拼命的砸击铁锥,把它深深砸入泥土中,尾部用绳索牢牢固定…… 一切就绪之后,掘子军退出了洞穴,奋力向后拖拽绳索,几番努力之后,终于拽出了大铁锥,而后扔下了工具,不顾一切的跑向高处…… “哗!--哗!哗!” 片刻之间,洞内响起了流水声,还有泥水流淌出来,原来铁锥刺穿了堤坝,通入漳水的底部,水流自然喷涌出来了,而且越来越快、越来越多,三个洞穴都喷出水流! 俗话说得好:‘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小小的蚂蚁洞,都能毁掉坚固的堤坝,何况是三个大洞呢,随着水流喷涌出来,三个洞穴不断扩大,最后连成了一体! “咕咚!--隆!隆!” 片刻之后,随着一声惊天巨响,堤坝终于崩塌掉了,出现一个十几丈的大豁口,失去了约束之后,无尽河水倾泄而出,就像一条疯狂的巨龙,发出阵阵的怒吼,天地也为之失色! 水借雨势,雨助水威,洪水所到之处,吞噬一切目标,摧枯拉朽,势不可挡,直奔邺城而去…… …………………………………………………………………………………… “吼!--草原勇士,凶猛如狼,汉地百姓,怯弱如羊,让我们尽情的劫掠,享受美好的时光吧!” “在天狼神护佑下,我们要挥师南下,攻克许昌、洛阳、长安……把富饶肥沃的汉土,统统变成我们的牧场!” ……………………………… 邺城外围-联军大营,已经二更时分了,却一点也不安静,士兵的吼叫声、醉酒声……战马嘶鸣声,女人尖叫声,此起彼伏,彻夜不绝! 最近一段时间,乌丸、鲜卑、辽东三部将士,可是相当的快活呢,白天他们冲进邺城,烧杀掠夺,无法无天,晚上就聚集大营中,喝酒吃肉,享受美女! 美酒美食美女,满足了他们的胃口,也刺激了他们的野心,让三部将士更加贪婪,希望继续深入汉土,劫掠更加富裕的城池,最好把富饶广阔的汉土,全都变成他们的牧场,至于数不尽的汉人,就是他们的肥羊了! 可惜他们忘了一句话,出来混的,迟早要还,汉家儿郎铁骨铮铮,岂是能随意欺侮的,今夜的繁华盛宴,就是他们最后的晚餐了! “隆!--隆隆!” 三更时分,异变突生,远方传来了阵阵怪响,由弱变强,由远及近,好似沙场战鼓,又像万马奔腾,整个大地都颤抖起来了! 三部将士久经沙场,以为有敌人来偷袭呢,他们冲出了帐篷、披挂上马,迅速的排成阵型,准备与敌人决一死战,平原旷野上冲杀,草原勇士不怕任何人! 片刻之后,一条黑线出现在远方,滚滚向前,疾速无比,三部将士的战马,也变得焦躁不安起来,纷纷试图转身逃跑,还发出惊恐的嘶鸣声! “洪水!洪水!--大家快跑呀,大灾难冲来了!” “伟大的天狼神呀,这是降下的惩罚吗,我们不该来汉土呀?” ……………………………… 黑线冲到了眼前,将士们才看清楚,来的不是敌人骑兵,而是波涛汹涌的洪水,铺天盖地,席卷而来,瞬间压到了他们的头顶! 三部将士疯狂呐喊、肝胆俱裂,有人不知所措,还有人转身逃跑,可是人马的速度,岂能比的上洪水呢,瞬间就被撵上了,浪花所到之处,瞬间无影无踪…… 洪水冲垮了壁垒,扫平了壕沟,也淹没了大营,沿途的树木、巨石、房屋……也是一扫而空! 乌丸、鲜卑、辽东三部皆是骑兵,纵横驰骋,呼啸草原,偏偏的不会游泳,一时间,随波逐流,惨叫不断,淹死着不计其数,情况惨不忍睹! 淹没大营之后,洪水没有停住,又冲进了邺城里面,四座卫城全部塌陷,城墙也毁掉一大段,邺城被围困在洪水之中,变成了一座可怜的孤城! …………………………………………………… “汉运衰微,九州崩裂,异族趁机入侵,占我华夏城池,屠我汉家百姓,罪恶滔天,难以尽数,无奈之下,只好以水代兵,淹没敌军大营,还请天地神灵护佑,莫伤我汉家无辜百姓,纵有千般罪孽,我愿一身担之!” 青州大营-中军帐内,萧逸带领一众将校,焚香上拜,祭祀天地、山川、神灵……祈求保佑成功,洪水只淹敌骑,莫伤汉家百姓! 祭祀完成之后,萧逸带人前往黄龙峡,亲自视察放水情况,以及何时封堵堤坝,漳水犹如一条孽龙,自己放出去的,也要自己来降伏! 与此同时,派人前往曹军大营,请丞相速速出兵,渡过漳水,包围邺城,擒杀敌军残部,拾取胜利果实!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创造一个奇迹! 神龟预测阴晴,果然精准无比,黎明时分,连续半个多月的秋雨,终于慢慢的停止了,紧接着,一轮红日跳出天际,炙热无比,光芒万丈,照亮了整片大地,而出现在人们眼中的,却是一幅震撼的画面! 一夜之间,邺城附近数十里区域,全部化成了水泽之国,深处三四丈,浅处**尺,蛙鸣阵阵,游鱼成群,原来的高岗、土坡,也变成了一座座孤岛,仅露出小小的顶端! 放眼望去,水面上漂满了杂物,树枝、枯草、旗帜、帐篷……人马尸体随处可见,死状更是狰狞恐怖,也有少量的幸存者,或是爬在树梢上,或是挤在小岛中,浑身湿透,瑟瑟发抖! 到了这一步,金银珠宝-比不上一个馒头,尊贵身份-顶不上一件衣物,又冷又饿的士兵们,彻底的失去了理智,为了争夺一点衣食,或者一片逃生的木板,他们不惜拔刀相向、自相残杀,甚至野兽一样的撕咬! 不少人暗暗的发誓,只要逃得一条性命,他们立刻返回草原上,终生不踏入汉土一步,而且要告诉子孙后代,永远不要与大汉为敌,他们会邪恶法术,可以呼风唤雨、兴风作浪…… 鲜卑人最是惨了,营地的位置最低,又第一个受到洪水冲击,人马死伤不计其数,几乎是全军覆没了,大首领-轲比能也被淹死了,变成了鱼鳖的食物! 辽东大营情况略好,凭着少许的缓冲时间,以及较高的地势,好歹逃出去一两成人马,余者死于波涛之内了,世子公孙康下落不明,也不知是死是活! 乌丸人的运气最好了,营地附近有几处高坡,将士们纷纷上去躲避,竟然生还了万余人马,而后捞取水中浮木,以头发、马尾编成木筏,逃到了安全地带去! 洪水来临之时,蹋顿、袁正在营中密谋,感觉大事不妙,二人拔腿就跑,居然也逃得了性命,他们不敢再停留了,勉强聚集了残余人马,直接逃往幽州去了! 乌丸、鲜卑、辽东十几万人马,可谓是一败涂地了,邺城的情况也不乐观,四面被水围困不说,洪水还冲进了城内,平地水深三四尺,虽说没淹死几个人,却严重影响了生活! “呜呜!--洪水突至,乃是天罚,此皆袁氏之罪孽也,弑父屠兄,天理不容!” “此乃天灭袁氏也,我等若是执迷不悟,必然没有好下场,不如提早投靠曹丞相去!” …………………………………… 街道、房屋、床榻、家具……全浸泡在污水中,人们只能爬上房顶躲避,没有被褥御寒,没有干柴取暖,一口热饭也吃不上,百姓们哭嚎震天,全在痛骂袁尚失德! 袁军将士也是一样的,面对着滔滔洪水,加上又冷又饿的,彻底的丧失了斗志,纷纷脱下盔甲,仍掉刀枪,或是偷偷的回家,看望自己的妻儿老小,或者用门板划出城去,准备向曹军投降! “堤坝崩溃,洪水泛滥,此必是曹军诡计,谁可以退水、退敌,保护邺城平安无事,本大将军不吝万金之赏!” “事到如今,别无良策,唯有放弃了邺城,前往幽州一带躲避,同时聚拢残余将士,或许可以收复失地!” “四面皆是洪水,又有曹军虎视眈眈,那里逃的出去呢,莫不如与曹操谈判,割地称臣、遣送人质,或许有一条生路!” ………………………… 面对这种情况,袁尚也慌了手脚,只好召集文武官员,一起商议应对之策,可是事已至此,就是白起、孙武复生,又有什么办法呢,无非是逃跑、投降两条路罢了! 文武官员、士族门阀全都明白,洪水围城,兵无斗志,袁氏大厦将倾了,他们现在考虑的,不是如何退敌,而是如何自保,唯一生路就是投降曹军,不过吗,要想保住荣华富贵,必须准备一点见面礼,比如说打开邺城大门,或者割下某人脑袋? ……………………………………………………………………………… “呜!--呜!呜!” “杀!--杀!杀!” 与此同时,曹军全线出击,大队人马渡过了漳水,先在四周高处扎营,紧紧的围困住邺城,而后派出大量人手,搜索三部残余人马,顺便打捞战利品! 早在半个月之前,曹军就移营高处,用来躲避洪水,同时秘密传令将士,砍伐树木,制造木筏,又挑选精通水性、善于驾船的士兵,现在都派上用场了! 大灾之后,必有大疫,水面上浮尸无数,如果不处理干净,很容易引发瘟疫的,曹军四处打捞尸体,而后扔进深坑掩埋,遇到生存的敌兵,也统统的俘虏过来,留着作为苦力使用! 不费一兵一卒,歼灭异族十几万人马,这样辉煌的胜利,足以名垂青史了,曹军打扫战场之余,也在深深地佩服大司马,果然是鬼神莫测、无双良将! 另外吗,乌丸、鲜卑、辽东三部人马,烧杀劫掠,无恶不作,漳水两岸百姓深受其害,此时纷纷驾着小船,前来相助曹军,顺便出胸中一口恶气! 百姓们划着小船,举着长钩,在水中四处搜寻着,找到兵器、盔甲、旌旗,以及生还的战马,全都送到曹军大营,换取一些粮食、布匹,也好贴补家之用! 如果遇到残存的敌兵,百姓们二话不说,全部杵进河水中,一个活口也不留下,真是有仇报仇,有怨抱怨呢! 以水代兵,大功告成,下一步,就该封堵堤坝缺口,让漳水回归故道了,否则的话,洪水泛滥成灾,就要淹没邺城,里面几十万汉家百姓,可就难以存活了! ……………………………………………………………………………… 漳水岸边,数千掘子军集结待命,准备了大量的石块、沙袋、绳木桩……用来封堵豁口,萧逸站在高坡上,亲自指挥一切事宜,誓要驯服这条‘孽龙!’ 大雨停止之后,水势平稳了许多,萧逸又派出人手,打开了南岸十二条沟渠,进一步的降低水位,可是封堵堤坝豁口,依旧是困难重重! “启禀大司马,豁口扩大,水势甚疾,末将带人投下石块、沙袋,瞬间就被冲跑了,实在难以封堵住!” 黄鼠神色紧张,上前禀告情况,经过一夜的猛烈冲击,豁口扩大到了二十余丈,河水源源不断的冲出,一天之内不能封堵住,邺城恐怕就淹没了! “不必担心,我已有完全之策,一定能够封堵豁口,让弟兄们听令行事吧!” 萧逸目视滔滔河水,露出自信的笑容,记得十三岁的时候,神州大地爆发了洪灾,万里长江,处处危机,子弟兵们严防死守,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战胜了洪灾! 为了支援抗洪救灾,自己捐了两个月零花钱,可是一笔‘巨款’呢,还天天蹲在电视机旁,观看封堵豁口的直播,也学了不少知识呢,今日正好拿来一用! “呜!--呜!呜!” 话音未落,河道上驶来一支船队,皆是三四丈的走舸,上面堆满了大石块,吃水线压的非常低,两侧有十几名水兵划桨,浩浩荡荡,逆流而上,负责指挥船队的,正是河北名将-蒋奇! 蒋奇出身寒门,自幼以打渔为生,因此精通水性,数日之前,他接到萧逸的命令,搜寻船只,搬运巨石,停在漳水下游待命,就是封堵豁口之用! 船队来到豁口附近,水手们拔出船底木塞,而后汇聚在一条船上,飞快的向岸边划来,十几艘装满巨石的大船,则缓缓的沉入了河底,而豁口附近的水流,也随之变的缓慢了! 与此同时,掘子军搬来大量巨石,先在上面凿出牛鼻孔,而后用铁锁串联起来,依次推入了豁口里面,巨石相连,重有万斤,水流冲击不动,变得更加缓慢了! 趁此机会,士兵们扔石块、投沙袋,迅速的修补堤坝,两边齐头并进,只用了大半天时间,就完成了堤坝合拢,波涛汹涌的漳水,终于被驯服住了! “万胜!万胜!---大司马万胜!” …………………… 胜利完工之后,将士们挥舞手臂,高呼口号,声音一浪高过一浪,凭着区区几千人马,竟然打败了十几万敌军,而且不伤自家百姓,他们创造了一个奇迹,他们必将青史留名! 封堵完成之后,萧逸又传下命令,在两侧的黄土堤坝上,大量的种植松柏,以根固土,防止水患,若干年后,松柏累累,枝叶茂盛,两岸皆是青绿之色,‘黄龙峡’的名字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青龙峡! 正文 第一百零三章奸雄权术,移花接木! “恭祝丞相大人-扫平河北,一统中原!” “哈哈!-诸位免礼,入座饮酒!” …………………… 曹军大营-中军帐内,曹操端坐帅位上,手捋长髯,精神焕发,仿佛年轻了十岁似的,曹丕、曹植侍立左右,一个负责斟酒,一个专门布菜,同样的满脸笑容! 曹营文臣武将,落座大帐两旁,正在把酒庆功,喝到高兴之处,武将们轮番上场,舞刀弄剑,以助酒性;文臣们也不示弱,挥毫泼墨,歌功颂德,大帐内一片欢笑之声! 一个多月以前,曹军全线后退,放弃了大量城池,绝大多数人认为,北伐之战彻底失败了,不禁唉声叹气、满面愁云,还有人暗暗的落泪呢! 谁也没有想到,战场局势,瞬间反转,先是鬼才-郭嘉献计:‘示敌以弱,以退为进’,引诱袁氏集团内讧,结果袁潭人头落地,袁尚疯狂屠杀,河北人心离散,实力一落千丈,曹军则趁机反攻,收复了放弃的城池! 而后萧逸潜伏北岸,以水代兵,消灭了乌丸、鲜卑、辽东十几万人马,又用洪水围困住邺城,袁氏众叛亲离,已经是大厦将倾了! 想到这里,众人的目光落在郭嘉、萧逸身上,一文一武,左膀右臂,丞相大人成就霸业,曹军将士屡战屡胜,此二人居功至伟,也让人钦佩万分! 心怀钦佩之余,人们的目光一片火热,谁不想建功立业、博取富贵呢,丞相大人对天发誓:‘有能攻破邺城、生擒袁尚者,即为冀州之主’,现在机会成熟了,就看谁技高一筹、摘此桂冠了? 其实大家心里明白,攻破邺城,平定河北,首功非萧逸莫属了,无人与之并驾齐驱,不过吗,这并不妨碍众人的热情,冀州牧的官职、天下第二名将的称号,一样是很诱人滴! “启禀丞相大人,邺城出来一名使者,跪在营门前求见,是否砍下人头立威?” 正在宴饮之时,虎痴-许褚走进大帐,带来一个重要消息,袁氏支撑不住,派人前来求和了! “哈哈!-两国交兵,不斩来使,老夫岂能破坏规矩呢,让来人进帐说话吧!” 曹操略加沉吟,露出阴险的笑容,洪水围困,交通不便,正好借机探听一下城内情况,或许有意外收获呢? “末将遵命!” …………………………………………………………………………………… “丞相神威盖世,兵锋所指,四海臣服,实乃天下第一英雄也,然则圣人治世、不嗜杀戮,还望丞相大发慈悲,饶恕邺城几十万生灵吧? 我家大将军有言,愿意割让青、并两州城池,以及金银珠宝一百车,绝色佳丽三百人,换取丞相大人退兵,从此以后,年年进贡,岁岁来朝,再不敢冒犯天威了!” 片刻之后,一人膝行进入大帐,头发披散,浑身湿透,双手捧着‘祈和表’,正是河北名士-辛毗,旁边跟着一个三岁幼童,神色颇为畏惧,吓得瑟瑟发抖! 辛毗是个聪明人,自从偶遇萧逸之后,就预感到大事不妙了,因此托病逃回邺城,算是躲过了洪水之劫,不过吗,他的运气不太好,刚刚死里逃生,又接到倒霉差事了! 洪水围困,人心离散,袁尚实在支撑不住了,准备与曹营议和,而挑选的使者就是辛毗,一则他是河北名士,口才极佳,善于雄辩;二则他出使过许昌,拜访过曹营重臣,也拥有一定的人脉! 担心辛毗不出力,或者一去不回头,袁尚派兵包围了辛府,以满门老小做人质,以此逼迫辛毗出使,至于随行的幼童吗,乃是袁尚的一个私生子,素来也不疼爱的,干脆送来做人质了,希望曹军速速退兵! “佐治先生前来,老夫喜不自胜,还请饮几杯热酒,也好驱驱寒气!” 祈和表扔到了一旁,曹操根本没兴趣观看,对辛毗却很客气,有一种如沐春风之感,幼童则领了下去,让人好生照看着! 曹丕迈步上前,斟满了一杯热酒,又把自己的衣衫脱下,亲自给辛毗穿在身上,二人在许昌就曾相识,还有一段深厚的友谊呢! “多谢丞相大人厚爱,多谢子桓公子关照,外臣结草衔环,难以报答万一!” 辛毗连连叩首、感激涕零,与刻薄寡恩的袁氏相比,曹家父子胸襟开阔、礼贤下士,这才是天下共主之姿! 其实辛毗出城之前,就与几十位门阀联络过,大家一致认为,袁氏将灭,曹氏必兴,与其做殉葬品,不过另投明主,他们已经商议好了,只要曹军大举攻城,他们就打开城门、里应外合! 当然了,门阀们也有一些担心,生怕曹操记着旧恶,进城之后,纵兵烧杀,他们的家眷、财产就难保了,全都希望得到一份‘特赦令’,才能放下心中顾虑,否则的话,只能顽抗到底,与袁氏共存亡了! “袁氏割据河北以来,恃强凌弱,涂炭生灵,百姓们深受其害,老夫奉天子旨意,率王师以讨逆贼,岂能半途而废呼? 袁尚若识事务,及早自缚双手,出城投降,老夫以大汉丞相之名,保证他性命无忧、荣华富贵,若不听良言相劝,大军破城之日,袁氏鸡犬不留!” 不出所料的,曹操当场拒绝了,为了平定河北、一统中原,曹军死伤不少将士,还消耗了无数钱粮,如今胜利在望了,岂会为了蝇头小利,就傻乎乎的退兵呢! 自古双雄不并立,袁氏、曹氏厮杀多年,早已是不死不休了,胜者称霸天下,败者尸骨无存,绝不会有别的结局! 至于‘性命无忧,荣华富贵’之语,表面在劝说袁尚投降,实际说给门阀们听的,算是一种变相的暗示吧! “丞相大人之意,外臣已经明白,必然一字不差的转告,还望遵守承诺,放过无辜之人!” 辛毗何等聪明,立刻听出了话外之音,也做了巧妙的回应,而后慢慢退出大帐,却没急着回邺城,而是钻进一座侧帐等候! 与此同时,曹丕也离开座位,尾随进入了侧帐,至于二人说些什么,做了那些政治交易,那就不得而知了! “洪水围城,固然困敌,亦是阻我,莫不如挖掘一条长沟,先退了滔滔洪水,而后书写文书:‘只诛袁尚,不问旁人’,用弓箭射进城内,再以大军猛攻邺城,不出十日,必然成功!” 郭嘉迈步上前,献上攻城之计,曹军不习水战,必须先退洪水,而后大举攻城,否则一片泥泞之中,人马难以列阵! “奉孝所言极是,我军皆是北方健儿,精于骑射,不通水战,此乃一短也,日后必当操练一支水军,方能扫平南方各州,完成统一大业也!” 曹操从善如流,立刻调拨五万人马,挖掘了一条长沟,把邺城附近的洪水,引入漳水下游去了,等到地面干燥之后,再行大举攻城! 同时也暗下决心,平定河北之后,一定招募水手、打造船只,组建一支强大水军,而后挥师南下,扫平南方诸侯! “全军将士,听我命令:人马分成四队,曹仁、曹洪攻打东面,张、高览围困北面,徐晃、于禁负责西面,老夫亲自坐镇南面,四面八方,团团围住,一定要攻破邺城、生擒袁尚! 萧郎劳苦功高,不宜太过操劳了,可以统领本部人马,去追杀乌丸、辽东的残部吧,同时攻打阳平、广平、青河……诸郡,扫荡冀州的南部!” 曹操拔剑在手,开始分派人马了,诸将皆有攻坚重任,唯独给萧逸一个轻松差事,看似特殊关照爱婿,其实是别有用心! 曹操曾经对天盟誓,‘谁能攻破邺城,生擒袁尚,就是冀州之主’,这是一时激愤之下,才颁布出来的重赏,其实并不想兑现的! 退一步说,就算是兑现承诺了,冀州牧谁都可以做,那怕一个无名小卒呢,也不能让萧逸来做,因为他的战功太高,个人能力也太强了! 长久以来,曹操一直倚重于萧逸,让他统军征战四方,也给予高官厚禄;同样的,他也在防范着萧逸,生怕尾大不掉,难以驾驭这条‘贪狼!’ 防范的办法就是:放在身边,时刻监视,只统兵马,不治民政,之前想方设法的,拿掉萧逸的徐州牧,就是这个原因了,一个没有地盘的将军,犹如离开海水的蛟龙,也就掀不起大风浪了! 因此上,才会把萧逸的人马调走,去扫荡其余的城池,他就没机会攻破邺城、生擒袁尚了,这就是奸雄的权术,移花接木! “末将尊命,四方八方,攻破邺城,生擒袁尚!” ……………… 众将接令之后,纷纷离开中军帐,回去调动本部人马了,萧逸也抱拳行礼,一点没有抗拒之意,更没有丝毫的不悦,起码表面上如此! 不过吗,命运之神最爱开玩笑了,越是拼命的追求,就越是不给你,那些无心之人,反而捡个大便宜,这就是造化! 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曹氏之患,在于萧墙! “大司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功勋无人可比,今日受此轻待,真是岂有此理?” “曹丞相如此安排,的确有失人心了,莫非要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此事不得不防呀!”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奋起一搏,咱们挥师西进,占据关中、并州、凉州,再封闭函谷关大门,未尝不能割地为王!” ……………………………………………… 玄甲大营-中军帐内,马六、大牛、典韦、高顺、宋宪、魏续、张绣、曹性……一个个面露怒色,议论纷纷的,都在为萧逸感到不平,也为前途感到担忧呢! 出师北伐以来,萧逸的功劳最大了,先是攻克并州,战败匈奴,设计夺回了前套平原;而后东进救援,以水代兵,消灭了十几万异族铁骑,如今胜利在望,邺城指日可破,却被人一脚踢开了,岂非慢待功臣吗? 邺城乃是袁氏老巢,也是河北第一名邑,里面的金砖银锭、奇珍异宝……可是堆积如山,还有数不清的美貌娇娥,现在放弃了攻城,对于在座将领们来说,等于少了一个发财机会,众人岂能不怨呢? 怨则恨,恨则怒,武将本就脾气火爆,顿时的爆发出来了,纷纷的指责丞相不公,有伤功臣之心,有人主张联名上奏,强行讨回一个说法,有人建议脱离曹营,干脆割地称雄算了! 面对众将的激烈言论,萧逸一言不发,脸上更是无喜无悲,只是聚拢幽冥般的目光,紧盯着一副冀州地图! 冀州沃野千里、户籍百万,又是重要产粮区,仅以繁华富庶而言,冠绝天下十三州,不客气的说,十个并州加起来,也及不上一个冀州,只有荆州、益州勉强望其项背了! 世人常说:‘得冀州者得中原,得中原者得天下’,这样一块龙兴之地,谁不想弄到自己手中呢,以萧逸的城府之深,此时也怦然心动了! 问题是,盯上这块大肥肉的,不止自己一个人,自家岳父也是虎视眈眈的,在原来的历史上,曹操平定河北之后,没有委任其他人,而是亲领‘冀州牧’,就算他权倾天下,进封魏王之后,依旧没放弃冀州,反而坐镇邺城,遥控大汉朝廷! 由此可见,冀州牧的位置,曹操不会让给他人的,别说是自家女婿了,就是亲儿子也不行,除非有一天,奸雄魂归地府了,才会放下手中权柄! 萧逸投靠曹氏十年了,南征北战,东挡西杀,渴饮刀头血,困卧马鞍间,受了无数的辛苦,也立下无数功勋,如今胜利在望之际,却频频的受到压制,心中岂能没怨恨呢? 不过吗,无论有多少怨恨,也要暗藏心中、隐忍不发,以江山社稷为重,至于众将‘挥师西进,割据称王’的建议,萧逸也反复考虑过,却无法真的实行,不是没实力,不是没胆略,而是心中不忍! 一则:曹营集团南征北战,扫荡群雄,马上要统一中原了,如果萧逸割据称王,势必与曹操决裂,刀兵相见,生灵涂炭,中原再次陷入战乱,自己又于心何忍呢? 二则:十年时间,朝夕相处,萧、曹两氏之间,早已血脉相融、割舍不断了,曹操、曹节、曹丕兄弟……郭嘉、荀、荀攸……一旦发生了决裂,萧逸的亲情、爱情、友情都会损失殆尽,代价实在太沉重了! 不能决裂,只好隐忍,可是心中一口怨气,又实在不吐不快,萧逸摸着小黑脸,思考着应对之策……曹氏最大的问题,不在沙场之上,而在萧蔷之内! “子桓奉丞相大人之令,前来拜见大司马,并慰劳一众将军们,沙场征战,劳苦功高!” 谁也没有想到,曹丕突然来到大帐内,手持一份丞相钧令,后面跟着十几名随从,全捧着金印、盔甲、宝剑、房契……皆是犒赏之物! 曹操一世奸雄,精通权谋之道,知道自己的手段有伤人心,也害怕激起内部矛盾,因此派次子-曹丕前来,大肆封赏一众将领们,弥补双方间的裂痕,顺便试探萧逸的反应,是否有拥兵自立之心? “无愁代全营将士,多谢丞相大人赏赐,恩如天高,德比海深,唯有尽忠职守、奋勇杀敌,方能回报万一!” 萧逸上前躬身行礼,一副感激涕零之状,心中的不满情绪,一点也没流露出来,而后双手接过钧令,翻看上面的内容! 奸雄出手,果然大方,马六、大牛、典韦、高顺……一众将领们,或是加官进爵,或是封妻荫子,人人皆有封赏呢,钱财、住宅、良田、美女……更是应有尽有! 另有黄金十万两,铜钱一百万串,绸缎二十万匹,以及大量的美酒、牛羊,用来犒赏普通士兵,狠狠的下了一场‘金钱雨!’ 其中有一份特殊赏赐,是专门给萧逸的,不是官职、爵位、钱财、美女……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而是一份‘敕封诏书!’ 敕封萧逸的师傅为:金阙云宫-九穹历御-万道无为-出尘真人,位列道家正神之一,可以盖庙宇、塑金身、设祭坛,朝廷出资奉养,永受香火祭祀! 萧逸来历神秘,号称开国丞相-萧何之后,却不知其父母姓名,也没有兄弟姐妹、同族亲眷,为此有人四方查证过,却没有任何的线索,还有人冒充萧氏族人,跑到无愁侯府认亲,全被乱棍打了出来! 也有人私下询问马六、大牛,想要了解一些情况,可是二人支支吾吾,也说不出什么来,他们认识萧逸的时候,已经是十三岁少年了,之前则是一片空白,仿佛从天而降一般! 世人只知道的,萧逸是幽州-渔阳人氏,曾经当过小道士,有一位恩师法号‘出尘子’,就连无愁侯府的家庙里面,也供奉着老道的灵牌! 曹操以此为切入点,高高的捧起老道,敕封道家正神之一,萧逸怀念师傅恩德,一直想要有以回报,自然无法拒绝了,如此一来,双方的关系也就缓和了! 黄巾之乱以来,道家日渐衰微,萧逸继承师恩遗愿,有振兴道家的使命,正好达成一个政治交易:一个统兵征战,开疆拓土,继续做曹氏的能臣;一个利用手中权势,帮助道家复兴,完成萧逸的心愿! “恭祝各位将军,沙场再建新功,荣华富贵,公侯万代!” “胜饮!-胜饮!--今天大家不醉不归!” ……………… 接下来,萧逸大摆酒宴,与一众将领们庆功,又派人把黄金、铜钱、绸缎、酒肉分发士兵,全军上下,尽情欢乐! 曹丕也留下来了,四处游走,频频举杯,与将领们联络感情,为自己创造人脉,趁着酒性正浓,众人熏醉之际,他又回到萧逸身旁,偷偷问了一个难题--如何争储? 曹操出师北伐以来,一方面运筹帷幄,决胜沙场,消灭平生劲敌袁氏,另一方面暗暗观察,考验子嗣,看看谁适合做继承人!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吗,几位公子各有特色,曹丕机敏、曹植聪慧、曹彰勇敢,让他们的父亲也难以取舍,至于谁能得到储位,恐怕还有一番争夺呢? 曹丕此番前来,一是封赏众将领,收拢军中人心,为自己上位制造声势;二是寻求萧逸的支持,讨教一个办法,也好夺取储位! “自古以来,得人心者得天下,二公子若想得偿所愿,还需在人心上下功夫,平时尽忠尽孝,做一个好儿子,更要一个好哥哥、好弟弟,大公子的忌日……” 对于曹家几兄弟,萧逸一视同仁的,从不参与储位之争,也免的引火烧身,可是现在吗,一报还一报,自己也要政治站队了! 想到这里,萧逸一口饮尽杯中酒,而后贴在曹丕耳边,轻轻的嘀咕起来,后者则面露喜色,频频点头称是! …………………………………………………………………………………… 没过几天,萧逸率军出征,开始攻城略地了,人马分成了三路,马六统军攻打广平、巨鹿、常山、中山几郡,张绣统军攻打阳平、平原、乐平几郡,萧逸亲自攻打清河、安平、渤海、河间……大军如潮,浩浩荡荡,横扫冀州城池! 袁军屡战屡败,人马折损殆尽了,那有力量抵抗着,因此‘萧’字大旗所到之处,各郡、县望风而降,乖乖的归顺了,一点麻烦也没遇到,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就拿下了冀州十二郡之地,也截断了袁尚所有退路! 攻城掠地之后,萧逸屯兵于渤海郡,积蓄粮草,操练兵马,为下一步进攻幽州,做好各种准备,终于要打回自己的老家了! 与此同时,夏侯、夏侯渊的东路人马,也攻克了青州全境,而后挥师西进,与大队人马汇合于漳水,邺城犹如一座孤岛,陷入曹军的汪洋大海之中! 同样的,曹丕、曹彰、曹植三兄弟,也聚集在了一起,曹氏的储位之争,也要进入**了!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奸雄夜行,窥视诸子! 驾六龙,乘风而行, 行四海,路下之八邦, 历登高山临溪谷,乘云而行, 行四海外,东到泰山, 仙人玉女,下来翱游, 骖驾六龙饮玉浆, 河水尽,不东流, 解愁腹,饮玉浆, ……………… ……………… “哈!--哈!哈!” 午夜时分-中军寝帐,曹操身穿单衣,手持宝剑起舞,身形敏捷如猿,剑光快如闪电,同时吟唱新作诗词,抒发胸中豪迈之情,又猛灌了几口美酒,发出爽朗的大笑声! 一段剑舞结束之后,曹操弃宝剑于地,仰躺在羊皮软榻上,双目微闭,眉头轻皱,思考着军国大事,以及应对之策…… 大军攻城略地,连战连捷,已经拿下了并、青、冀三州之地,如今三路人马合围,兵力超过了四十万,邺城孤立无援,马上就要陷落了! 拿下邺城之后,大军养精蓄锐、积蓄粮草,等到明年开春之后,继续攻取幽州、辽东各地城池,消灭乌丸、鲜卑两部人马,彻底的平定中原! 接下来,自己挥师南下,先取荆州、扬州,而后平定汉中、益州、交州,最多五六年功夫,就能一统天下了,而后改朝换代,建立一个‘曹氏王朝’,自己就是开国太祖--名垂青史,万代赞颂! “万里江山,执掌手中,称孤道寡,唯我独尊,创下如此辉煌功业,方不负大丈夫之志--哈哈!” 想到得意之处,曹操手捋长髯,放声大笑起来,真是酣畅淋漓呀,可是笑到一半又停下了,盯着自己略显花白的胡须,久久的黯然无语! 自己年近半百了,须发花白,齿牙松动,精力也大不如前了,也许用不了几年时间,就要把基业传与后人,可是几个儿子之中,谁能担此万斤重任,守住得之不易的江山呢? 自古以来,守业更比创业难,多少繁荣鼎盛的王朝,就是因为子嗣不争气,转眼间灰飞烟灭的呢,最典型的就是秦朝,兄弟争位,祸起萧墙,结果是二世而亡呀! 眼前也有一个活例子,袁潭、袁煕、袁尚争权夺势,手足相残,结果被自己各个击破,走向了穷途末路,问题是,袁氏兄弟互相残杀,曹氏子孙又该如何,会不会效仿他们呢? 想到这里,曹操一跃而起,在寝帐内走来走去,思考着应对之策,却一点头绪也没有,最后决定出去转转,看看几个儿子的情况,也许会有一些启示呢? 要想看到实情,必须微服私访,曹操穿一件黑色斗篷,遮住了自己的身形,只带着许褚一名侍卫,悄悄的离开了大帐,向着儿子们的住处走去…… ………………………………………………………………………………………… “横扫千军--霸王举鼎--力劈华山--哇!哇!” “三公子神力惊人,真是霸王再世呀,出了大司马之外,军中无人可以相比了!” ……………………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如水的月光之下,曹彰身穿劲装,腰扎硬带,正在挥舞一柄双刃巨斧,招式大开大合、大砍大杀,果然是一员虎将之才! 几名小校在四周观看,还不停的拍手叫好,都是一脸的敬佩之色,能使用八十斤巨斧的,全军也没几个人呢! 再看帐外陈设,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镗棍槊棒、鞭锏锤爪……一十八般兵器,种类尽皆齐全,而且寒光闪闪、保养得当,显然是经常使用的! 曹家兄弟之中,三子曹彰最为嗜武了,膀大腰圆,臂力过人,能够手格猛兽,而他的人生目标,就是效仿卫青、霍去病,长驱数十万之众,纵横大漠南北,赏必行,罚必信! “子文骁勇善战、临危不惧,却是一员大将之才,可惜呀,此子只好弓马,而不读书,难以治国安邦呢!” 儿子神勇过人,曹操自然高兴了,却也颇有一些遗憾,三子曹彰有勇无谋,勉强可为一良将,却做不了大军统帅,更别提君临天下了! 如果让他继承基业,恐怕又是一个霸王项羽,残暴不仁,人心尽失,最后自刎身亡,江山也被他人夺取了! 想到这里,曹操叹息了几声,继续向前走去,直奔四子曹植的帐篷,也看到了另一番景象…… ………………………………………………………… 美女妖且闲,采桑歧路间, 柔条纷冉冉,叶落何翩翩, 攘袖见素手,皓腕约金环, 头上金爵钗,腰佩翠琅玕, 明珠交玉体,珊瑚间木难, 罗衣何飘飘,轻裾随风还, …………………………… “好!-好!--四公子文采风流,天下无人可比,日后必成大器!” 灯火通明,鼓乐齐鸣,洁白的大帐之中,曹植身穿彩衣、长袖飘飘,一边跳着欢快舞蹈,一边即兴创作词赋,出口成章、言语优美,美人形象跃然而出,不禁让人想入非非! 杨修、丁仪、丁廙十几位年轻人,围坐在大帐里面,举杯痛饮,随声附和,玩的是放浪形骸,他们都是官宦之后,随着大军一起出征,也好弄一些功劳回去! 再往帐篷里面看,金银器皿、古玩字画、锦瑟琵琶……皆是吟风弄月之物,雅致的让人心惊,就算是美人的闺房,也不过如此了吧? 曹家兄弟之中,曹植的文采最佳了,才思敏捷,落笔成章,诗词犹如行云流水,让人不禁拍案叫绝,在青年才俊中很有影响力,世人皆以结交曹四公子为荣! “子建才高八斗、风流倜傥,日后必能领袖文坛了,不过吗,老夫要的是治国安邦之才,不是满腹经纶的博士,笔锋再利,不敌刀剑呀!” 曹操手不释卷,博览群书,也写过不少诗词歌赋,可是他深深地明白,大争之世,在于实力,虎狼环视之下,书生岂能治国? 若是太平盛世中,有一位风流倜傥、垂拱而治的君主,或许是一件好事情,可是国家初创之时,更需要一个阴险、铁血的君主,才能坐稳江山! 另外吗,曹植贪图享乐,一旦执掌天下大权,难免的大兴土木、营造宫殿,苍生饱受其苦,必将离心离德,那些心怀二志之人,也就有机可乘了! 两个儿子,一个嗜武、一个好文,皆是俊杰之才,却没有人君之相,曹操一阵的摇头叹息,是自己的要求太高了,还是儿子们太差劲呢? 怀着沉重的心情,曹操走向次子的帐篷,与两个弟弟的才能相比,曹丕可是逊色许多呢,唯一值得称赞的,也就是一颗孝心了! …………………………………………………………………… “刷!--刷!刷!” 与两个弟弟相比,曹丕的帐篷小的多,装饰也简朴的多,没有金银器皿、珠宝饰品,只是一案一榻、一剑一铠、一灯一壶……以及寻常衣物罢了,与普通将士的住所,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摇曳的烛光下面,曹丕正在批阅公文,最近一段时间,他负责军中柴草分配,让将士们生火取暖之用,虽不是重要事情,他却做的格外认真,深的全军上下好评呢! 在桌案上面,放着一张大饼、一碗鸡肉,已经没有热气了,却一口没有动用过,显然是忙于公务,忘记自己的晚饭了,可谓是废寝忘食呢! “子桓文韬稍逊、武略不足,难成开创之雄主,可是兢兢业业、生活简朴,又善于笼络人心,做守成之君还是没有问题的!” 看着伏案工作的儿子,曹操认可的点点头,一个人资质略差不可怕,只要勤奋努力,再有贤士辅助,照样的成就大事,比如西周武王-姬发,不过是中人之资,一样的吊民伐罪、攻灭殷商,开创了八百年基业! 帐内简朴的装饰,也让曹操非常满意,能与将士同甘共苦,也是人君的必要品质,尤其是沙场征战中,更能激发全军士气呢! “咦?……那里祭祀的是,吾儿-子修的灵牌!” 曹操目光转动,瞳孔猛然的扩大了,因为他在帐篷的一角,看到了一块灵牌,上面九个字--挚爱兄长-曹昂之灵位! 灵牌是紫檀木做的,色泽极为光亮,显然是经常擦拭了,前面放着一个青铜香炉,里面堆满了灰烬,应该祭拜很长时间了! 曹操最看重长子曹昂了,言传身教,悉心培养,准备百年之后,让他继承曹氏的基业,可惜宛城之战,长子让出坐骑救父,自己却陨落沙场了,这是曹操一生最大的痛处、也是最大的遗憾! 万万没有想到,在次子曹丕的帐篷里,竟看到了长子的灵牌,而且日夜上香祭拜,此情此景之下,曹操纵然铁血无情,也不禁黯然落泪了! 曹操最为担心的,就是自己百年之后,儿子们争权夺势、手足相残,就像袁氏兄弟一样,最后落个同归于尽,大好江山也归了别人! 可是眼前的一幕,让曹操心中愁云稍散,曹丕对死去的哥哥,尚且如此的怀念,那么对活着的弟弟们,也绝不会太刻薄了,如果让他继承基业,起码曹家的子孙们,可以安享富贵、寿终正寝了! 想到这里,曹操紧握双拳,目露精光,显然做了重大决定,而后在许褚护卫下,悄悄的回到中军寝帐,继续谋划军政大事去了,自己在有生之年,一定要扫平诸侯、肃清寰宇,给儿子留下一个太平盛世! “嗖!--大司马的计策,果然是绝妙至极,父亲也落入其中了,真是让人敬佩,也让人害怕呀?” 片刻之后,曹丕探出头来,确定周围无人之后,拍拍自己的胸口,露出一丝狡猾的笑容! 原来曹丕狡猾过人,总在房屋、帐篷的角落里,偷偷的放上几面铜镜,如此一来,就不怕有人偷窥了,刚才父亲的一举一动,他看的一清二楚呢! 不过吗,通过这件事情,他对萧逸也暗生戒心,这样的绝世虎将、权谋高手,自己能够驾驭的住吗,应该培养几个心腹人,对其牵制一下为妙吧?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零六章邺城陷落,袁尚失踪! 建安五年-十月初五,小雪节气,北风呼啸,气温下降,花草树木已经枯萎,万物都失去了生机,黄河以北降下初雪,大地进入了严寒中! “咚!--咚!咚!” “杀!--杀!杀!” ……………… 清晨时分,战鼓如雷,喊杀震天,用过战饭之后,数十万曹军倾巢而出,高举旗帜,紧握刀枪,列阵在邺城的四周,还推出数百辆霹雳车,做好了大举进攻的准备! 中军大纛旗下,曹操身披黄金甲,手持倚天剑,骑着一匹‘爪黄飞电’,三个儿子曹丕、曹彰、曹植跟随左右,不断的传下军令,部属攻城的方略! 围困邺城的洪水,已经用长沟引走了,原本泥泞不堪的地面,也完全冻结起来了,坚硬如铁,一马平川,正适合大队人马冲锋! 一场滔天的大洪水,除了淹死十几万异族骑兵,还扫平了壕沟、地堑、卫城……就连宽阔的护城河,也全被淤泥给填平了,邺城失去一切外围防御,犹如美女**人前了! 大军出发之前,美美的饱餐了一顿,人人精神饱满,皆有必胜的信心,都想一举攻下邺城,即能建立军功,也能发一笔大财! 反观守城的袁军,精神颓废、面黄肌瘦的,穿着单薄的衣服,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即没有强大的战力,也没有守城的决心! 只是在将校的威胁下,勉强的站在城头上,不少人打定注意了,只要曹军开始攻城,他们就弃械投降算了,还有一些胆子大的士兵,准备杀掉欺压他们的将校,也好出胸中一口恶气! “杀!--杀!杀!” “隆!--隆!隆!” ……………………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曹操手中宝剑前指,下达了进攻的命令,瞬时间,鼓声如雷,喊杀震天,曹军数十人为一队,一手挥舞兵器,一手抬着云梯,在弓箭手的掩护下,猛攻邺城的城墙! 还有巨型的朦冲撞车,在数百将士推动下,也缓缓的抵进城门,齐声呐喊,用力冲撞,发出雷霆般的巨响,震的尘土飞扬、碎石乱蹦,城门也是摇摇欲坠! 与此同时,在墨家弟子指挥下,霹雳车扔出无数火球,精准的砸向了城头,袁军挨着即死,碰到便亡,杀伤力十分巨大,不愧是军中杀器! “曹军大举进攻啦,邺城也守不住了,弟兄们快逃命去吧!” “临阵脱逃,格杀无论,给我坚守住城池,战到最后一兵一卒!” ……………………………… 城头上面,袁军丢盔弃甲、抱头鼠窜,就连一些负责指挥将军、校尉,也偷偷的脱下盔甲,混入逃跑的人群之中,只求保住一条性命! 不过吗,袁氏称霸河北多年,岂没有一二死忠呢,郭图、审配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亲自指挥战斗,见到临阵脱逃者,立刻斩于剑下! 二人拼命不说,还把自己的子侄、护卫、家丁……统统的带上城头,誓与曹军血战到底,就连两家的妇孺们,也在搬运箭簇、石块,为守城尽一份力量! 在二人全力指挥下,袁军凭着高大的城墙,勉强坚持了几个回合,可惜大厦将倾、独木难支,谁也无力回天了,另外吗,战事打到这一步,袁尚始终不见踪影,不知是临阵胆怯,还是另有图谋呢? “咚!--咚!咚!” “攻破邺城,先登城者,赏金千两,官升三级--冲呀!” …………………… 数次试探之后,曹军发起了总进攻,为了激励全军士气,曹操登上高坡,亲自擂鼓助威,三个儿子冲锋陷阵,与将士们一起奋勇攻城! 丞相之子,千金之躯,尚且悍不畏死,寻常人还怕什么呢,瞬时间,曹军士气大振,潮水般冲击着城墙,攻势一浪高过一浪! 面对亡命的进攻,袁军真的撑不住了,好多处垛口失守,曹军将士爬上城头,展开了激烈的肉搏战,步步推进,扩大战果,同时争抢着城门,试图引大队人马进城! “破城啦!……邺城北门打开了,将士们冲进去呀!” 正在厮杀之间,城北响起了狂吼声,原来城内的士族门阀们,互相勾结,里应外合,带领家丁杀散了守军,还打开了北城门,接应曹军大队入城! 负责攻打城北的,正是张、高览两员大将,他们本就出身河北,对于邺城的防御情况、兵力部属,可谓是了如指掌,立刻指挥本部人马,潮水般涌进了城门! 人马进城之后,高览带兵固守城门,清剿附近的袁军残余,以免敌人进行反扑;张带领一支精锐人马,猛扑向大将军府邸,想要擒拿袁尚,献给丞相大人,立下破城的首功! “破城啦!……南门也打开了,大家冲进城去,生擒袁尚!” 与此同时,城南也响起狂吼声,辛评、辛毗临阵倒戈,打开了邺城的南门,曹军顺势冲杀进去,高呼口号,追杀残敌,直奔大将军府邸! 邺城四门,两处失守,到了这个地步,谁也无力回天了,袁军全线奔溃下去,郭图、审配阻拦不住,反而被乱军裹挟着,不知跑到那里去了! 趁此机会,东、西两路将士猛攻,也先后突破了城门,数十万曹军冲进城内,一面占领城楼、武库、粮仓……各处要害之地,一面剿灭残余、抓捕战俘,顺便夺取战利品,对于曹军将士而言,这可是发财的好机会! 当然了,曹操早已发布军令,将士们进城之后,不许骚扰百姓,不许放火焚城,主动投靠的四十八家门阀,也受到严格的保护,尤其是河北名门-甄家,不伤一人一畜,不动一草一木,违令者--杀无赦! 一方面:甄家商队遍布天下,金银堆积成山,号称天下第一财阀,曹操要想统治河北,迅速的稳定局势,还需要甄家的鼎力相助呢! 另一方面:大司马萧逸的三夫人,正是甄家的嫡系小姐,分属姻亲,关系密切,将士们爱屋及乌,也不敢太过冒犯了! …………………………………………………………………………………… “万胜!-万胜!--丞相大人万胜!” 黄昏时分,战事基本上结束了,曹军全完占领了邺城,守军大半弃械投降,小部战死沙场,也有一些流窜民间,袁氏苦心经营的老巢,一日之间就陷落了! 一众将领的簇拥下,曹操坐骑骏马,踏入邺城大门,而后登上了城门楼,接受将士们的欢呼,震耳欲聋,直冲云霄! 紧接着,曹操下令:约束军纪,出榜安民,让城内得百姓们,尽快恢复日常生活,还调来大量的粮食、柴草、布匹、药品……分发给穷苦人家,让他们安然的渡过冬天! 同时分派人马,搜索残敌,以免他们暗中破坏,尤其是河北集团的首脑们,一定要抓捕回来,当众明正典型! 很快的,军中将士禀告,郭图拼死力战,身中数支流矢,惨死于乱军之中了;审配且战且退,回到了自己的府邸中,因为不愿投降曹军,带着全家老小**了,袁氏最后两根栋梁,全部折断于此役! “河北忠臣何其多也,可惜袁氏皆不能用,若是重用其中一二人,委托以兵马之任,老夫安能踏入此门?” 得知消息之后,曹操手抚城楼、唏嘘不已,又怜惜郭图、审配之忠烈,让人收拾他们的尸骨,以上好的棺椁入殓,厚葬在袁绍的坟墓两侧,也好主臣相依、地府做伴! 接着又调动人马,搜索袁尚的下落,此人是罪魁祸首,坚决不能放过的,可是曹军搜索多时,就是不见袁尚的踪影,仿佛凭空消失了? 不甘心之下,曹军一家一户,挨个搜查,大将军府更是挖地三尺,看看是否有密道之类,结果反复搜查了一夜,也没找到袁尚的下落,却在一眼水井里面,找到了他的母亲刘氏的尸体! 头发披散,浑身淤青,脸上遍布血痕,衣服也被扒光了,再加上井水的浸泡,刘氏的遗容惨不忍睹,就算到了阴曹地府,也是鬼见鬼厌的货色了! 原来邺城陷落之后,大将军府一片混乱,护卫、侍女、杂役……东奔西跑,鬼哭狼嚎,还有人趁着慌乱之际,哄抢府内的金银财宝,反正树倒猢狲散了,谁还管什么规矩呀! 那知道,刘氏贪婪成性,死守着财宝不放手,还大声辱骂一众奴仆们,她的人缘本就不好,经常的责罚下人,而且手段残忍,动辄取人性命,只是畏惧袁氏权势,奴仆们敢怒不敢言罢了! 如今袁氏覆灭,谁还再畏惧她呀,自然是有仇报仇、有怨抱怨了,因此上,奴仆们一拥而上,抢光了刘氏的首饰、衣物,把她痛殴一顿之后,直接扔进了水井里,还砸了不少大石头呢! 对于这样的恶妇,自然不必怜悯了,曹兵找了一块破席子,包裹着刘氏的尸体,直接扔到荒郊野外了,任由狼吞狗啃、尸骨无全,也是她应得的下场了! 至于袁尚的踪影,反复搜查了三天三夜,依旧是没能找到,难道说,他飞天遁地了不成? 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天残客栈,哑巴小童! “嗒!--嗒!嗒!” 冀州中部-清河郡内,一条山野小路之上,数十名骑手策马扬鞭,正在一路向东疾驰着,他们携带利刃、背负弓箭,穿着曹军将士的服饰,却没有胜利者的从容,反而略显慌张神色,似乎在逃避着什么! 他们穿密林、过荒野,专门走偏僻的小路,沿途遇到曹军营寨,也是远远的绕过去,犹如避猫的老鼠一般,行迹十分的古怪! 长途跋涉,人马俱疲,在一条小溪旁边,队伍终于停下休息了,一些人分散开来,手持强弓硬弩,警惕周围的情况;另一些人捡拾干柴,生火取暖,又取出携带的面饼,放在火堆上烧烤着! “荒山野岭之中,没有住户人家,只剩一些黑面饼了,还请三公子勉强用一些吧!” 黑面饼烤好之后,先递给一位青年人,此人面裹黑纱,一路上不言不语的,也不露出面容,显的很是神秘! 接过黑乎乎的面饼,青年人目露嫌弃之色,一副吃猪食的样子,又摸摸饥饿的肚子,还是解开了黑纱,勉强的啃食了几口,并露出一张苍白的面孔,正是神秘消失的--袁尚! 袁尚文治武功皆不行,却也有一点小聪明,知道邺城守不住了,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他挑选了二十多名护卫,换上曹军将士的服饰,提前躲进了民宅之中! 等到邺城四门失守,曹军人马疯狂涌入,局势一片混乱之际,他们偷偷摸摸的出来,混入曹军大队之中,再悄悄的溜出南门,而后逃之夭夭了! 南门是曹操亲自坐镇,兵马数量最多,防守也最严密了,可是谁也没想到,袁尚如此大胆,敢于逆向突出重围,结果真让他跑掉了,也算是百密一疏吧! 河北四州之地,并、青、冀尽皆失守了,只剩下一个幽州,还在二公子袁煕掌握中,出乎意料的是,袁尚没有投奔二哥,反而一路向东急行,直奔渤海郡而去! 袁尚心里清楚,自家二哥心狠手辣、野心勃勃,一直盯着大将军之位,自己若投奔过去了,恐怕不出一天时间,就要人头落地了! 俗话说:‘狡兔三窟,以防不测’,袁氏四世三公,底蕴极为深厚,岂会没有一条退路呢,袁尚前往渤海郡,乃是有一个大秘密! 袁绍没有举兵之前,当过渤海郡的太守,而后以此为根本,占据了河北四州,为了预防不测,他把袁氏几代积蓄的财宝,全都藏进了一个山洞中,还绘画成了藏宝图,作为袁氏家族的底蕴! 袁尚身为爱子,也是内定的继承人,因此知道这个秘密,他准备前往渤海郡,偷偷的取出宝藏,招兵买马,积蓄粮草,再与曹军一决胜负! 事成的话,可以恢复河北之地,继续袁氏家族的辉煌;若是不成呢,就找个地方隐居起来,做一个富家翁算了,反正凭着家族宝藏,足够自己挥霍十辈子了! “呕呕!……该死的曹孟德,占我城池,夺我财富,还逼的本公子狼狈而逃,等我卷土重来,一定食汝之肉、饮汝之血!” 理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袁尚出身贵胄,自幼锦衣玉食惯了,那吃过粗糙的面饼呀,勉强的咬了几口,划的嗓子眼生疼,根本就咽不下去,反而吐出几口酸水来! 气的袁尚直翻白眼,把面饼扔到了地上,狠狠地踩了几脚,就像踩自己最恨的几个人:曹操、萧逸、袁煕……还有见死不救的刘表,他若肯出兵偷袭许昌,自己也不会一败涂地了! 是非之地,不可久留,稍事休息之后,队伍继续上路了,可是没跑出几十里,又中途停了下来,原来袁尚饥饿难忍,逼着手下去找酒肉,还发起了脾气! “荒郊野外的,又要躲避曹军追查,有口面饼就不错了,那里有酒肉呢,三公子还是忍耐一下吧!” “我乃四世三公之后,岂能与山村野人一样,吃这种猪狗之食呢,速速寻一些酒肉来,否则打死你们这些奴才!” ……………………………… 人是铁,饭是钢,在饥饿的折磨下,袁尚变得异常疯狂,竟然轮起了马鞭子,抽打随行的护卫们,逼着他们去寻找酒肉! 一路逃窜,忍饥挨饿,护卫们也很疲惫了,此时又挨到鞭打,岂能没有怨恨呢,又不敢当面顶撞袁尚,只好分成了两批,一部分留下守护,一部分四处寻找酒肉! 邺城失守之后,袁尚死性不改,依旧的作威作福,护卫们也离心离德了,他们暗中商量过,只等寻找到藏宝地,就结果了袁尚的性命,而后分取金银、各奔东西,过自己的小日子去! 可是找到宝藏之前,他们必须隐忍着,不能让袁尚出了意外,等到钱财到手之后,一定让他大卸八块、尸骨喂狗,也好出胸中一口恶气! “三公子鸿福齐天,前面找到一家客栈,虽然简陋了一些,却有喷香的酒肉,大家正好修整一下!” 天无绝人之路,一名护卫跑了回来,脸上带着浓浓的喜色,原来找到了一家客栈,而且周围十分僻静,不用担心曹军搜查! 众人连日奔波之下,早已经疲惫不堪了,而且距离曹军已远,警惕性也放松下了,听说酒肉可以享用,顿时来了精神,快马跑了三十余里,果然见到了一处客栈! 小客栈位于三叉路口上,分成前后两部分,前面是用饭的地方,摆着七八张原木桌子,门口有几口大酒缸,房檐下挂着腊肉,皆是一些山鸡、野兔、野猪之类的! 后面是两排矮房子,青石奠基、黄泥砌墙、干草为顶……充满了山野气息,院子虽说简陋了一些,却也收拾的干净,还有渺渺的炊烟升起呢! 前面挂着一个招牌,上面四个大字:天残客栈,字迹虽然工整,可是笔力不足,仿佛出自幼童之手,而且名字古怪,让人不解其意,旁边还有一副对联,内容同样难解: 上联:先天已缺后天补,谁知天命? 下联:真我不失妄我消,其奈我何! “嗖!--嗖!嗖!” 陌生之地,不敢轻入,护卫们分散开来,查看周围的情况,确定没有危险之后,这才陆续进入小客栈,然后吗,他们就明白对联的涵义了! “客人们大驾光临,小店是蓬荜生辉,这里有山野腊肉,入口肥而不腻,还有自酿的好酒,喝上一口,回味无穷!” 一名中年掌柜坐在柜台里,见到有客人进来,立刻热情的招呼着,却不起身迎客,并非他不知礼数,而是没有双腿,膝盖下空荡荡的! 前面有四名伙计,一个断了左臂,一个折了右手,一个断了左腿,还有一个是独眼龙,正在收拾桌椅、烧水做饭,虽说行动不方便,却也颇为勤快! 还有一名六七岁的小童,坐在客栈的门槛上,手持一块尖石子,正在地上写写画画的,似乎在涂鸦什么! 里面六个人,竟有五个残废,难怪叫‘天残客栈’,真是名副其实呀,弄清情况之后,袁尚等人彻底放心了,他们有二十多个武士,对方只是五个残废、一个幼童,而且是手无寸铁,根本翻不起大浪来! 不过吗,五个残废目光冷静、做事沉稳,应该受过严格训练,身上的各处伤口,也是刀剑留下来的,由此可以判断,他们上过战场,是一群退伍的伤兵! 河北连年征战,又屡战屡败,伤残的士兵不计其数,或是回到家乡,靠着亲人们养活,勉强的混口饭吃;或是沿街乞讨,倒毙于沟壑之间,其状惨不忍睹! 这几个人身残志坚,在乡下开个小客栈,能够自食其力,也算伤兵中的另类了! “有什么好酒好肉,尽管的全拿上来,大爷们吃喝好了,自然不会亏待你们的,若是服侍的不周到,小心砸了你们的破客栈!” 护卫们跟随袁尚久了,专横跋扈,欺男霸女,平时没少做坏事,此时戒心稍松,顿时原形毕露了! 与此同时,袁尚也解开黑纱,露出了本来面目,而且荒山野岭之中,皆是一些乡野村夫,不用怕有人认出自己! “军爷们尽管放心,小店价格公道、童叟无欺,酒菜是出名的好呀,附近来往的行人,全在此处打尖住店的……小艾子去后面,告诉他们‘多用点心’,一定把军爷们伺候好了!” 看着大呼小叫的‘曹军’,断腿掌柜略有一些疑惑,谈笑间又仔细打量起来,等看到袁尚的面容上,身躯不禁微微一振,又很快的恢复平静了,可是一双眸子之中,露出复杂的情绪……震惊、怀疑、焦虑,以及深深的仇恨! “嗖!……嗖!” 听到掌柜的呼喊,小童立刻站了起来,却不开口说话,而是闪着一双大眼睛,用手指着小脑袋,示意自己听明白了,原来他也是个残废--小哑巴!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零八章一网打尽,生擒袁尚! 第108章一网打尽,生擒袁尚! “各位军爷们久候了,这些是小店的招牌菜,皆是山中野味制成的,鲜嫩无比,入口即化,还请各位慢慢的品尝!” “酒也是自家酿制的,香甜浓烈至极,各位若是喝醉了,可在本客栈内休息,后面有干净房屋,被褥也都换洗过了!” ………………………… 伙计们缺胳膊少腿的,动作一点也不慢,只是片刻功夫,就整治好了丰盛菜肴,请袁尚一行人享用! 山野小店,行人稀少,有时几天也没生意,如今遇到了大客户,自然是热情周到,希望多挣几个铜钱了! 枸杞炖野鸡、香辣兔子肉、野猪大棒骨、清炖蘑菇汤……虽是山野小店,菜肴却不含糊,色、香、味三者俱全,让人是垂涎欲滴,还有野果酿制的老酒,倒在黑陶大碗之中,其色犹如琥珀,香气沁人肺腑! 护卫们一路奔波过来,渴饮山泉水,饥啃黑面饼,嘴里都淡出鸟来了,此时看到美味佳肴,无不口水横流呢,却没一人敢下手,全都盯着袁尚的举动,主公不动筷子,护卫岂能先吃呢? “咕噜!……咕噜!……嗯!” 袁尚早已饥肠辘辘了,面对着好酒好菜,同样是食指大动,不过吗,惊弓之鸟,最是警惕,荒郊野店之中,没有检验过的食物,岂能轻易入口呢? 也许是坏事做太多了,袁尚很怕有人下毒,以前在大将军府之中,他的每一份食物、饮酒,都要经过六道检验,再找三个奴仆试吃,确定没有问题了,这才敢于入口呢,可是荒郊野外的,那有试毒之人呢? “小家伙天真活泼,真是让人喜欢呢,本公子赏你一条鸡腿吃,也算咱们二人的缘分吧!” 袁尚目光转动,落在了小哑童身上,先摸摸对方的小脑袋,而后递过去一条鸡腿,名为喜欢小孩子,实则找人试毒呢! 小哑童目光清澈,带着少许的怯意,先看看一脸奸笑的袁尚,又看看断腿掌柜的,得到后者默许之后,这才双手接过鸡腿,微笑致谢之后,大口的啃食起来了! “小家伙真是懂礼貌,本公子再赏你一块兔子肉!” “小家伙越看越顺眼,本公子赏你一根大棒骨!” …………………… 袁尚把桌上的菜肴,依次递给了小哑童,后者来者不拒,吃的满嘴流油,最后灌一大口蘑菇汤,拍着圆滚滚的小肚子,示意自己吃饱了,跑到后面玩耍去了! 至于店内的美酒吗,不适合给小孩子喝的,护卫们取出一块银锭,偷偷的放入酒坛里面,过了一会之后,银锭光泽如故,一点也没有变黑,说明酒也没有问题! 看着活蹦乱跳的小童,袁尚终于放下心了,扯下一条野鸡腿啃食,大口的喝着蘑菇汤,吃相犹如一条恶狼,全没了往日的优雅! 与此同时,护卫们也开始进餐了,下箸如飞,你争我夺,吃的是格外香甜,老酒也灌了好几碗,借着烈火般的辛辣,驱赶身上的寒气! 一行人狼吐虎咽、埋头进食,谁也没有注意到,正在玩耍的小哑童,露出一丝坏坏的笑意,还摸摸小肚子,自己吃了没事,别人吃了未必没事! 伙计们继续的上菜、添酒,让众人吃好喝好,断腿掌柜则在拨打算盘,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估计在计算赚了多少,今天可是财神保佑呀! 半个时辰之后,众人终于吃饱喝足了,又把剩余的酒肉打包,留着路途上享用,接下来,袁尚没伸手掏金子,反而目视身边侍卫,露出凶狠的神色——杀光! 常言道:雁过留声,人过留痕,再巧妙的伪装术,也会留下蛛丝马迹,除非是杀人灭口,再把尸体掩埋起来,如此一来,就算曹军搜索至此,也查找不到任何线索了! “掌柜的所言不虚,这里的酒肉味道不错,快把伙计们叫过来,公子爷给你们赏钱了!” “噗通!——噗通!” ……………… 护卫们久随袁尚,知道主子的心意,其中几个拔出刀剑,准备杀人灭口了,以他们的身手而言,对付五个残废、一个小哑童,根本不费吹灰之力! 那知没走上几步,护卫们浑身颤抖、口吐白沫,纷纷的摔倒在地上,仿佛抽了羊角疯似的,全都失去了知觉…… “不好酒肉有毒,你们这些大胆刁民,竟敢谋害本大……噗通!” 与此同时,袁尚也察觉不对劲了,头脑发胀、眼冒金星,浑身变得酸软无力,意志也不受控制了,在昏迷倒地之前,他只有一个疑问——“吃了同样的饭菜,小哑童为何没事呢?” “一群挨千刀的货,也敢暗害老子,弟兄们手脚麻利一点,把他们捆绑起来,送到玄甲军营献俘,以报大司马的活命之恩!” “掌柜的放心吧,咱们加了双份‘佐料’,他们不睡三天三夜,绝对不会醒过来的!” ………………………… 看着一地的昏迷者,断腿掌柜冷笑不止,自己开的不是黑店,却也有特殊手段,好人来了热情款待,坏人来了弄死填河,今天正好遇到大坏蛋了! 掌柜的本名邓凯,原是一名山中猎户,精通武艺,箭术过人,娶了一名乡间女子,生有一双可爱儿女,靠着耕田、打猎为生,小日子过的美滋滋!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袁氏连年征战、兵源枯竭,于是强征青壮年入伍,完全不顾百姓的死活,邓凯也被编入军中,南征北战,流血无数,也立过不少的战功,因为出身寒门子弟,一直没能受到提拔! 官渡大战之时,邓凯双腿俱断,血流如注,本以为必死无疑了,那知遇到了玄甲军打扫战场,把他抬到了伤兵营医治,总算是捡回一条性命,又送给川资路费,让他于别的伤兵返回了家乡! 回到家乡之后,他才悲痛的发现,田园已经毁于战火,妻子儿女也没有了,无奈之下,与几个回来的伤兵,一起经营起了小客栈,勉强的糊口度日罢了! 至于哑巴小童子,乃是邓凯的远房堂侄儿,自幼父母双亡,孤苦无依,于是乎,叔侄相依为命,一起苦熬日月,好在小童聪明伶俐,读书识字一学就会,就是身体有点小问题…… 沙场归来之后,邓凯对于大司马萧逸,可谓是感恩戴德,还立了一块长生牌,与伤兵们日夜跪拜,感谢大司马不杀之恩,希望有机会报答一下! 同样的,伤兵们对于袁氏家族,也是恨之入骨了,若不是袁氏暴政害民,他们也不会残废的,家人们也不会死于非命,真是恨得咬牙切齿,愿意与之同归于尽呢! 邓凯在军中之时,恰好见过袁尚几次,故而一番打量之下,顿时认出了大仇人,这才给小哑童发暗语,让伙计们多用点心! 袁尚等人吃的酒肉,里面其实没有毒,故而用银子验不出来,小哑童吃了也没事,不过吗,其中的一道蘑菇汤,却是大有问题的! 这是本地一种特产,蘑菇本身没有毒素,而且滋味鲜美,乃是熬汤的上品,却偏偏与烈酒相冲突,二者相遇会产生一种毒素,虽不会要人性命,却能够昏迷不醒呢! 山中的猎人们,经常把它涂抹在箭簇上,用来猎取山中野兽,麻痹之后抓个活的,送城里卖个好价钱了! 小哑童吃了鸡肉、猪肉、蘑菇……偏偏的没有喝酒,自然平安无事了,袁尚等人不知内情,傻乎乎的吃肉喝酒,结果落入了圈套中,全都昏迷不醒了! 接下来,几名残废一起动手,先用匕首挑断了护卫们的手脚筋,以免有意外发生,再收走他们的兵器、弓箭、马匹,又搜索浑身上下,找到了一些金银财宝,算是他们付的饭钱了! 搜到袁尚的身上时,除了金银珠宝,从腰间摸出两枚金印,一颗大将军印、一颗冀州牧印,皆是价值连城的东西,多少人梦寐以求呢! 在靴子的夹缝里面,又找到一份牛皮地图,上面画满了奇异线条、与鬼画符,却不懂是什么意思,不过如此隐秘的收藏,一定是有大用处的! 接下来,把护卫们装入麻袋之中,又在车辆上码放好了,五个残废,一个哑童,赶着两辆破牛车,向着玄甲军大营赶去,准备献上一份大礼!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零九章乡间小童,未来名将! 第109章乡间小童,未来名将! “乡民生擒袁尚,前来大营献俘,竟有这样的奇事,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哈哈!” 玄甲大营-中军帐内,听完部下的禀告,萧逸先惊后喜,不禁仰天大笑起来了,一条漏网的大鱼落入手中,老天待自己不薄呀! 邺城陷落之后,曹军挖地三尺,也没找到袁尚的下落,因为此事,丞相-曹操颇为恼怒,下达了严厉的军令,就算搜遍冀州全境,也要找到袁尚的踪迹,而且是死活不论! 一方面:袁尚是河北集团首领,拥有巨大的号召力,只要他一日不死,就会聚拢残余兵马,继续与曹军为敌,如此一来,后患无穷! 另一方面:曹操指天为誓,谁能生擒袁尚,就是冀州之主,如果被一个无名小卒抓住,或者落入山贼草寇手中,事情可就不好办了,总不能失信天下吧? 最近一段时间,曹军四处搜查,也没有任何结果,万万没想到,竟然落入自己手中,萧逸惊叹之余,立刻召见几位乡民,看看是何等人物,竟然抓住了罪魁祸首! “乡野残疾小民,参拜大司马大人--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片刻之后,四名悲惨的残疾人,抬着一个更惨的残疾人,慢慢的来到了中军帐,努力的下跪行礼,后面跟着一名小童,怀抱两颗黄金印、一份神秘地图! 袁尚以及二十多名护卫,在验明正身之后,已经被玄甲军看管起来了,依旧是昏迷不醒着,全然不知大难临头了! “诸位身残志坚,抓住罪魁祸首,真是大功一件呀,本大司马必有重赏,赐予你们黄金、绸缎……” 看到五个残疾人、一个小童子,萧逸呆愣片刻,亲自搀扶他们起来,准备好好的犒赏一番,按照汉家律法,残疾人不能为官,只好多赐一些钱财了! 亲兵接过了黄金大印、神秘地图,好好的收藏起来了,至于袁尚一行人吗,拖到了军中的牢房营,用冷水泼醒之后,严刑拷打,询问实情! 军中人才众多,除了沙场悍将,也有刑讯高手,皮鞭、烙铁、竹签、铁钳、狼牙棒……花样众多,一定让袁尚欲死欲仙,就连他妈内衣的颜色,也会乖乖说出来的! “小民们生擒袁尚,前来大营献俘,一是报答大司马,感谢救命之恩,二是除掉罪魁祸首,为河北百姓报仇,因此不求钱财之赏!” 面对成箱的金银、绸缎,五个残疾人不为所动,反而诉说了‘官渡大战、重伤生还’的事情,至于小男童吗,对钱财还没啥概念,只盯着帅案上的糕点流口水! “哈哈!-立功者赏,军中铁律,尔等不必推辞了,传令下去,大帐设宴,好好款待几位义士!” 越是淡薄名利,越要重重赏赐,当然了,对于几位残疾人来说,金银珠宝未必是好东西,反而引来不少灾祸呢! 萧逸略加思考之后,决定赏他们一座大庄园、一千亩良田、五十头牲畜,再加上五十名奴仆,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可保后半生衣食无忧了,又设下丰盛酒宴,感谢他们的壮举! 这样一份丰厚赏赐,让邓凯等人很高兴,能够与‘鬼面萧郎’对饮,更是人生一大幸事,几个人俯首行礼,愉快的接受下来了,小男童也坐下来,等着享受美味佳肴! “胜饮!--诸位开怀畅饮,今日不醉不归!” “能与大司马相对饮酒,我等纵然粉身碎骨,心中也无遗憾了!” ………………………… 宴会相当丰盛,美酒飘香,沁人肺腑,萧逸更是频频举杯,与几个人痛饮美酒,讨论军旅之事,以及河北的民生情况! 刚开始的时候,几个人还有些拘谨的,可是见大司马平易近人,也就慢慢的放开了,酒倒杯干,非常豪爽,对于河北的民生情况,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袁氏称霸十年之久,百姓们苦不堪言呀! 对于大人们的话题,小哑童并不感兴趣,只是趴在桌案上,左手一块糕点,右手一块肉脯,吃的是不亦乐乎,小嘴里鼓鼓囊囊的,就像一只贪吃的小松鼠! 他人小饭量也小,很快的就吃饱了,拍着圆滚滚的小肚子,露出一副满足的神情,而后目光转动,打探着雄伟的中军帐,并看到了一些奇妙玩具--沙盘! 大帐一角放着白沙、黄泥、石子、木块……以及五颜六色的小旗帜,正是萧逸制作沙盘,指挥千军万马之用,同样的,也是所有男孩子喜欢的玩具! “酒宴之间,不必拘礼,小家伙尽管拿去玩耍吧,多垒几个碉堡出来--哈哈!” 萧逸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立刻察觉了小童的举动,大方的把沙盘推过去,让他尽情的玩耍! “艾!-艾!--艾儿,多谢……谢大司马!” 双手抓住沙盘,小童心花怒放,连忙学着大人样子,双手抱拳行礼,从来不发一言的他,竟然也开口说话了! 原来小童不是哑巴,只是幼时受过惊吓,变得有一些口痴罢了,经常受到别人的嘲笑,小男童又极为自尊,久而久之呢,干脆不开口说话了,别人还以为他是哑巴呢! 鬼面萧郎,神威盖世,天下各地的男孩们,无不视之为偶像,小男童也不例外,又得到了赠送的玩具,心中无限感激,这才开口说话了! “启禀大司马大人,一番严刑拷打之下,袁尚全都招供了,他们要潜入渤海郡,寻找一处秘密……” 正在饮酒之间,曹性走进中军帐,附在萧逸的耳边禀告,还一脸的兴奋之色! 袁尚娇生惯养、意志薄弱,根本忍受不了酷刑,亲兵们打了几十鞭子,拔掉他几根指甲,敲断了三根肋骨……袁尚就全都交代了,包括自己如何出逃的,以及家族藏宝地点、数量! “袁氏四世三公、底蕴深厚,家族藏宝数量之多,足以招兵买马、再起风云了,此事严格保密,任何人不许外传,再把黄鼠给我叫来……” 听完禀告之后,萧逸也是大吃一惊,自己南征北战,搜罗无数,无愁侯府的钱财也相当惊人,可与袁氏宝藏相比吗,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 这么多的金银珠宝,如果白白上交的话,萧逸真有点舍不得呢,常言道:‘有钱就有兵,有兵就有权’,无论什么时候,战争也离不开钱财支持! 既然如此,何不把袁氏宝藏,变成萧氏宝藏,留给子孙后代们呢,凭着这份‘深厚底蕴’,进可招兵买马、继续实力,有朝一日腾蛇化龙;退则富可敌国,就算生十个败家子,连续败上十辈子,也能衣食无忧呢! 至于挖掘宝藏的事情,交给黄鼠最放心了,只要有了藏宝图,再隐匿的地方、再厉害的机关,也阻挡不住掘子军的脚步! 不过吗,袁氏藏宝,富可敌国,实在太动人心了,必须严密封锁消息,一旦让别人知道了,再汇报到曹操那里,事情可就麻烦多了! 曹性、黄鼠以及帐内亲兵,都是忠心耿耿之士,绝不会背叛自己的,几个残疾人不明真相,更不知道那是藏宝图,也不会泄露什么,唯一担心的就是袁尚了,他要是乱说什么? “嗯!……哼!” 想到这里,萧逸以手做刀,狠狠的一比划,活人走露消息,死人才不开口,只有秘密的处决了袁尚,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而且丞相大人有令,只要找到袁尚,根本不论死活,把他的人头带回邺城,同样是大功一件呢,再说了,袁尚作恶多端、人神共愤,也是死不足惜了! 曹性受命之后,选了一个隐秘地点,用绳索勒死了袁尚,人头砍下放在石灰中,准备送去邺城请功,尸体扔到了荒野中,让野狼吃个干干净净! 杀了罪魁,得了宝藏,萧逸心情大好,又连灌了好几杯美酒,目光落在小家伙身上,顿时的惊呆住了! 原本散乱的白沙、黄泥、木块……在小家伙手中,已经变成山川、平原、城池,制做的惟妙惟肖,上面还插满了小旗帜,效仿两军厮杀之状,排兵布阵,进退回旋,颇有一些可取之处呢! “小家伙叫什么名字,师承那位高人名士,学会这样的本领?” 萧逸双目放光,紧紧的盯着小家伙,这样的天赋本领,不做一名统兵将军,实在太过可惜了! “小子邓……邓……邓艾,没有师承门派,全是自……自己胡乱想出来……来的!” 小家伙指着沙盘,一脸的洋洋得意,自己平时外出牧牛,经常坐在高岗上,俯瞰大地山川,幻想自己是一位大将军,正在排兵布阵,与敌决战沙场! 邓艾,字士载,寒门子弟出身,略有口痴的毛病,为人却极为聪慧,后为魏国重要将领,深谙兵法之道,对内政也颇有建树,曾与姜维相持多年,二人互有胜负,后来曹军入川灭蜀,邓艾当为第一功劳! 萧逸身躯颤抖,高兴的快蹦起来了,老天爷待自己不薄呀,与袁氏的藏宝相比,这个小家伙才是大宝藏呢! “你可愿意拜我为师,学习文韬武略、兵家妙术,不出二十年时间,一定让你统兵沙场、纵横天下!”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一十章萧郎收徒,赐予宝刀! 萧逸文武双全,神威盖世,素有‘大汉第一勇士、天下第一名将之’称,不知多少士族子弟、豪门才俊,想要拜在萧氏门下,学习治国安邦之术,就连曹操也想把几个幼子,送进无愁侯府深造一番! 徒择名师,师亦择徒,萧逸收徒宁缺毋滥,非天资聪慧、心志坚定的良才不收,人品更要忠义无双,以免教出一个混世魔王,危害社稷,荼毒生灵! 因为条件严格,萧逸一直没有嫡传弟子,只是偶尔去争鸣学府,客串一把教学博士,而且每次登台授课,必定座无虚席,学府三千多名学子,均以听萧郎授课为荣,并希望成为他的弟子,那怕是一个记名弟子呢! 万万没有想到,眼高于顶的‘鬼面萧郎’,竟然看上一个乡野小童,还是个可爱小结巴,想要收入自己门下,传授文韬武略、治国安邦之术,瞬时间,大帐内鸦雀无声,人人目瞪口呆! 帐内亲兵呆住了、几个残疾人呆住了、邓艾更是目瞪口呆,大脑里一片空白……有人狠掐自己的大腿,以为身在梦境之中,还有人跑到外面去,看看太阳是否从西边出来了! “艾儿!-艾儿!--我的小祖宗呦,你倒是快点跪下,这是天赐良机呀!” 邓凯第一个反应过来,先猛抽自己两巴掌,确定不是做梦之后,伸手指着侄儿,让他赶快下跪拜师,因为心情太过激动,说话也结巴起来了! 萧逸官高爵显、手握重兵,乃是当朝大司马,能够成为他的嫡传弟子,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莫大荣幸,绝对是万金不换呢! 再说了,有了‘鬼面萧郎’的栽培照顾,就算是一个蠢笨之人,也能一生荣华富贵了,何况一个美玉良才呢,只要学到一成本领,也够受用终生了! 可以想象的到,只要邓艾刻苦用功、认真学习,二十年后必为一员大将,统兵征战四方,立下无数功勋,到了那个时候吗,世代贫寒的邓氏,就要一跃成为将门了,光宗耀祖、恩泽子孙,邓凯怎能不激动呢! “小艾!……小艾叩-拜-恩-师-大-人,从此跟随左右,虽九死而无悔!” 片刻之后,邓艾反应过来了,小脑袋狠狠点了几下,而后跪地参拜师傅,还特意放慢了语速,一字一句,对天盟誓,均是发自肺腑之言! 一个贫寒的放牛娃,一个受人欺负的小结巴,竟然拜在鬼面萧郎门下,学习治国安邦之术,以后无论吃多少苦、流多少汗,也是甘之如饴了! “既然入我门下,自当遵守门规,汝当牢记在心,而且终生遵守: 其一:习文练武,心怀忠义,以安邦定国为己任,为华夏一族开疆拓土! 其二:征战沙场,正气凛然,不许滥杀无辜之人,更不许欺凌老弱妇孺! 其三,身具傲骨,心有傲气,无论何时何地,只许咱们欺负人,不能被别人欺负! 其四,文能治国,武能安邦,商能敛财……多才多艺,还要娶妻纳妾、多多生育子孙,全力光大咱们的门派! 其五,遇到强敌之时,打的过就打,打不过就跑,以保命为第一要务,能用计则不用计,想办法阴死对方! …………………………………… …………………………………… 萧逸傲然而立,手抚徒儿的头顶,教授了九条门规,皆是安邦定国、兴家望族……一辈子不吃亏的好办法,邓艾则频频点头,牢牢的记在了心中!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从此以后,萧逸就是邓艾的监护人,拥有父亲一样的权利与责任,必须保护徒儿安全,用心教导本领,帮助他走上仕途,建功立业,荣华富贵! 同样的,邓艾也要视萧逸如父,忠心耿耿,唯命是从,一生不能背叛师傅,否则就是大逆不道,天下人人得而诛之! “嘶!嘶!--大司马的门规,果然鬼神莫测,天下罕见呢!” “凶彪带虎崽,大恶教小坏,真是可惜一个好苗子,恐怕以后长歪了!” ……………… 一个教的认真,一个学的高兴,旁观者则呲牙咧嘴、私下议论纷纷,大司马的教徒方式,也真是够另类的,这是培养美玉良才,还是误人子弟呢? 邓凯也是满脸苦笑,认为自己的决定太仓促了,受过‘鬼面萧郎’的熏陶,邓氏一门难出好人了,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自家侄儿荣华富贵、出将入相,一辈子也不会吃亏了! 鬼面萧郎收徒弟,还是开山大弟子,自当不能草率了事,原来的残席撤下去,换上了更丰盛的酒宴,得知消息之后,马六、大牛、张绣、贾诩、逢纪……一众文武大员纷纷来贺,还带着丰厚的礼物,笑得比花还灿烂呢! 萧逸文武双全、盖世奇才,谁不想把子弟送来,好好的学习一番呢,只是以前没人成功,大家也不好开口罢了! 现在不同了,萧郎既有大弟子了,就会有二弟子、三弟子……大家的机会也就来了,以后逢年过节之时,带着子侄们去无愁侯府转转,大司马慧眼识人,也许看中一两个呢! 既然收了徒弟,当有一份见面礼,萧逸略加思考,让人取来一个木闸,打开里面是一柄短刀,刀鞘是金丝软木制成,刻有古朴的花纹,刀柄是百年铁榴木的,缠绕厚厚的银丝线,上面有一个牛头标记,并有两个血红色撰文--破军! “嗖!-天赐神兵,杀人利器,唯有绝世良将,方能持在手中!” 萧逸拔刀出鞘,随意挥舞几下,顿时寒光四射,发出破空之声,而后目视刀身,陷入沉思之中! 十几年以前,天降飞火流星,落在了幽州之地,被大牛的父亲牛铁匠寻到,提取陨铁,千锤百炼,用了九九八十一天,终于打制出三柄短刀,切金断玉,吹毛利刃,分别命名为:七杀、破军、贪狼! 七杀为搅乱世界之贼 破军为纵横天下之将 贪狼为奸险诡诈之士 三柄宝刀,以星为名,上透天机,下合阴阳,冥冥中自有玄妙,也为它们各自的主人,带来了截然不同的命数! 贪狼刀送给出尘子老道,而后传给了萧逸,作为护身兵刃,自从出山以来,持刀征战,杀人如麻,不知多少绝世猛将,都被它砍下了首级,也成了鬼面萧郎的标志之一! 七杀刀为张济所有,后来献给了西凉董卓,作用进身之礼,又与赤兔马一起,用来收买鸠虎-吕布了,下邳大战失败,温侯临死之前,把名马、宝刀、画戟、妻女……全托付给了萧逸! 七杀出鞘,扰乱天下,而且拥有它的主人,无不死于非命,是为不详之兵器,因此上,萧逸把它封印起来,放在了小家庙中,日后遇到合适人选,再让七杀重现人间吧! 破军刀送给了张燕,用来复兴黄巾大业,结果让紫木公子夺走了,用它做了不少恶事,又送给了袁尚做礼物,亲兵们搜查行囊之时,恰好找到了这柄宝刀! “刀名破军,绝世利刃,望你善用于它,驰骋沙场,横扫千军,创立一份自己的功业,切莫让宝刀蒙尘了!” 萧逸收刀入鞘,郑重的递了出去,破军为纵横天下之将,正合适大弟子的未来,也算是名将佩宝刀吧! “徒儿谨记在心,一定勤练武艺,不负绝世宝刀,日后为国家开疆拓土,为师傅讨伐敌人!” 邓艾单膝跪地,双手接过宝刀,紧紧的抱在自己怀中,简直爱到骨子里了,可以想的到,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会抱着破军刀入睡了! “恭喜大司马,收得佳徒,传承有人,必然光大师门!” “恭喜少将军,拜得名师,获赐宝刀,前途不可限量!” …………………………………… 行过拜师之礼,一众文武大员围拢上来,纷纷的抱拳恭贺,顺便讨一杯喜酒喝,当然了,礼物也是不能少的,金环、玉佩、珍珠、玛瑙……各种奇珍异宝,满满的一大堆,几乎把小家伙给淹没了! 从此之后,邓艾就不是乡间顽童了,而是大司马的嫡传弟子,要受到众人的尊敬,称呼一声‘少将军!’ “小家伙真可爱,快让师娘们抱抱,以后乖乖听话,给你好吃的呦!” 赵雨、稻香也走出来,恭喜夫君收徒,又把小家伙搂过来,好好的稀罕了一番,然后测量身高,准备给他做几身新衣服,也算师娘的见面礼了! 看着貌美如花的六师娘、七师娘,邓艾满眼的小星星,也更加坚定了决心,跟着师傅好好的学习,日后高官得坐、骏马得骑、美人在抱……小日子美的不要不要滴! 当天晚间,萧逸来者不拒,酒倒杯干,一直喝的酩酊大醉,这才兴尽而散,搂着两个美人快活去了! (本章完)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一章萧郎一怒,剑斩佞臣! “嗒!--嗒!嗒!” 第二天清晨,萧逸酒醒之后,带着典韦、曹性以及五百亲兵,纵马直奔邺城而去,一则与文武重臣相聚,商议夺取幽州之事;二则献上袁尚的人头,以及两颗黄金大印,也好立功领赏! 别人立功领赏,都是快马加鞭的,萧逸恰恰相反,信马由缰、徐徐而行,从渤海郡到邺城六百里,还是一马平川的官道,他竟然走了整整十天,也算创下最慢行军记录了! 事出反常,必有原因,一颗人头、两颗金印,在别人手中是升官发财的宝贝,对萧逸却是烫手山芋,扔了不是,拿着也不是! 曹操对天盟誓:‘有生擒袁尚者,即为冀州之主’,后来形势有变,再次发布命令:‘追杀袁尚,不论生死,而赏赐不变!’ 万万没有想到,这条漏网的大鱼,竟然落在萧逸手中,也算是天意弄人吧,问题是,曹丞相的赏赐不好领的呢? 冀州沃野千里、户籍百万,乃是天下第一大州,得之可以称王称霸,若是落入萧逸的手上,更是如虎添翼一般,足以撼动整个天下了! 萧逸因为能力太强、功劳也太大了,一直受到曹操的猜忌,如果坐上冀州牧,拥有了更强的实力,猜忌就要变成疑虑了--君若疑臣,则臣必死! 就算曹操心有顾虑,不敢杀掉第一功臣,也会处处加以防范,慢慢的削掉兵权,最后把萧逸软禁起来,那样可就不好玩了,除非独树一帜、割据称雄,才能保住手中权利! 萧逸反复考虑过,此时与曹操决裂的话,代价太过惨重了,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行此下策,可是不决裂的话,眼前的难关如何过呢? 有人说了,推掉冀州牧职位,不就平安无事了吗,答案是:君之所赐,臣不得辞,那里推脱的掉呀? 曹操对天盟誓的,生擒、诛杀袁尚者,即是冀州之主,如果萧逸推辞的话,丞相岂不是食言了吗?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何况大汉丞相大人,更是一口吐沫一个钉,如果赏赐没有兑现,势必影响个人威望,以后如何号令三军?如何治理天下万民? 因此上,曹操再是不愿意,也得咬着牙兑现承诺,加封萧逸为冀州牧,然后吗……一腔怒火,三尺宝剑! “太平本是将军造,将军不得享太平,白起坑兵四十万,落得横剑自刎亡,韩信功勋世无双,未央宫中把命丧,为人臣子者,真是进退不得,若无良策,唯有自污?” 萧逸苦思良久,要想平安无事,唯有设计自污了,就像开国丞相-萧何,因为功劳太大了,只好贪赃枉法、败坏名声,才从刘邦手中逃得一条性命! 臣子有贪心,也就无野心,君王才会放心,不过吗,萧逸光贪污一些钱财,已经解决不了问题了,必须犯一个大错误,才能功过相抵! “贪污军饷、卖官鬻爵……罪名有点小了,烂醉如泥、贻误军机……似乎还不够分量,实在不行的话,臭揍曹丕、曹植一顿,姐夫打小舅子,也不是啥大罪过呀?” 萧逸冥思苦想,如何给自己弄一个罪名,可惜没一个够分量的,总不能骚扰百姓、强抢民女吧? 以萧逸的身份地位,只要勾勾手指头,有的是美女自荐枕席,睡完还不用负责任,何必去强抢呢,恐怕是争先恐后了! “实在不行的话,只好杀一个人人厌恶,又有一定名望的人……问题是,这样的人也不好找呀?” 一路冥思苦想,一路摇头叹气,萧逸几乎要绝望了,直到他策马进邺城,终于见到一个大救星--许攸! ………………………………………………………………………… “夏侯将军下马说话,汝可知打败百万袁军,谁的功劳最大吗?” “程军师运筹帷幄,倒也有些本领,可敢与我比功劳吗?” “鬼才算什么东西,曹营第一谋士之位,理应归老夫才是!” ……………………………… 攻克邺城之后,许攸可是抖起来了,犹如衣锦还乡一般,每天游走门阀府邸,利用吹牛、威胁得办法,勒索了大量的财物! 弄一点钱财也就罢了,他还以第一功臣自居,傲视曹营文武重臣,整天的摆臭架子,夏侯、夏侯渊、程昱、郭嘉……全不被他放在眼里,而且言语刻薄无礼! 因为许攸是丞相的故人,也是官场上的前辈,大家不愿太较真了,总是处处谦让与他,那知道,许攸一天比一天猖狂,竟然压到曹操头上了! “曹阿瞒听着……若是无我相助,汝能进邺城之门否,既然立此大功,何不酬以三公之位,授予军政大权呢?” 一次庆功宴上,许攸当着文武百官的面,直呼曹操的小名,言语狂傲无比,简直嚣张到了极点! 在许攸的看法中,不是自己背叛袁绍,泄露乌巢屯粮的秘密,曹操是打不赢官渡之战的,自然也夺不下邺城,因此上,自己才是第一功臣,应该受到更高的封赏! 此言一出,百官大惊失色,无论是官方、民间,直呼一个人小名,都是非常无礼的,就跟骂人差不多了,至于索取三公之位、军政大权,这是要跟丞相大人平起平坐吗? 好在曹操城府很深,只是微微一笑,就继续与众人饮酒了,可是心腹之人清楚,丞相大人已经动了杀机,只是河北尚未平定,不宜杀戮有功之人! 这件事情过后,许攸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了,丞相大人都退让三分,谁还敢与我比较呢? 不过吗,人一旦走上装逼之路,就无法停下来了,只会越玩越大,直到把自己玩死为止! “哈哈!-能与萧郎相遇,真是三生有幸,还请下马交谈片刻,老夫有肺腑之言相告!” 许攸在街上闲逛,正好看到萧逸进城,立刻拦住了道路,一脸的傲然之色,文武百官都让自己踩过了,这个也不能放过呀! “子远先生当街拦路,不知有何赐教,本大司马军务繁忙,还请长话短说吧!” 萧逸端坐马上,双眼望天,心里却乐开了花,苦苦寻找的‘倒霉鬼’,自己送上门来了! “我乃丞相故友、首功之臣,小辈还不速速下马,向老夫躬身赔罪!” “我乃当朝大司马,营中上将军,老匹夫还不速速下跪,向我磕头赔罪!” “哇!哇!--真是气死老夫了,黄口小儿不识礼数,白白披了一张人皮!” “呸!呸!--真是气死小爷了,无耻老儿背主求荣,岁数都活到狗身上了!” …………………………………… …………………………………… 许攸当街拦路,本想踩踩‘天下第一名将’,也好涨涨自己的威风,那知萧逸更加狂傲,根本没拿他当一根葱! 二人唇枪舌剑,越吵火气越大,许攸一个文弱酸儒,只会乱喷口水罢了,萧逸可是手握宝剑,有了动武的架势了! 与此同时,街上的人群慢慢汇聚,都来看二人吵架了,国人本就喜欢热闹,何况是两个大官吵架,几十年也难得一见呀,因此人越来越多,围了个水泄不通! “黄口小儿,手持利刃,莫非要当街杀人不成,今日你要么杀了老夫,要么向老夫下跪认错,否则决不罢休!” 看到对方手按剑柄,许攸也吓出一身冷汗来,鬼面萧郎杀人如麻,乃是有名的煞星,自己没事招惹他做什么,因此也萌生了退意! 如果周围没有人,也就溜之大吉了,谁不害怕杀神呀,问题是,闹得动静太大了,周围人山人海的,自己要是认栽了,以后还怎么混呀? 想到这里,许攸向前走了几步,还伸出了自己的脖子,准备做一次‘滚刀肉’,丞相大人都让我三分,一个大司马又敢怎样? “呵呵!-萧某纵横天下,只拜天地君亲师,余者皆不屈服,老匹夫既然找死,我就成全你吧--杀!” 萧逸冷笑几声,手中寒光一闪,鲜血飞溅,人头落地……又过了片刻,无头死尸轰然倒地! 许攸人头打几个滚,停在了一堆粪土旁边,大口张开,双目圆整,充满了恐惧、后悔之色--鬼面萧郎,招惹不得!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幽州牧、娃娃亲! 第112章幽州牧、娃娃亲! “鬼面萧郎杀人啦,许攸先生死了--人头落地啦!” …………………… 邺城大街上,看着血淋淋的人头,人群顿时炸锅了,步步后退,纷纷躲闪,生怕惹到了‘杀神’,成为下一个枉死者,还有人大呼小叫的,可是叫一半又停下了,还猛抽自己的嘴巴! 萧逸何许人也,贪狼星君下凡,执掌人间杀伐,死在他手里的人,没有一百万个,也有几十万了,堪称当世第一杀神,再杀一个又何妨,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许攸又是什么人,背主求荣之徒,利欲熏心之辈,名声早就臭大街了,现在有人一剑杀了他,乃是为民除害呢! 想到这里,围观者慢慢的散开了,有人跑进酒馆里,好好的喝几杯庆祝,也有人回家向亲朋炫耀,今天可是大开眼界了! “哒!哒!--嗖!” 萧逸催动坐骑,一个‘海底捞月’,把人头提在手中,而后面不改色、心不跳,直奔大将军府而去,自己的麻烦终于解决了! “恭贺丞相大人,讨平逆贼,一统中原,成就千秋伟业!” “河北士族,一向恪守臣节,愿意效忠朝廷,共讨叛国之贼!” ……………………………… 大将军府中-鼓乐齐鸣,歌舞升平,曹操头戴赤金冠,身穿大红色礼服,显得是意气风发,打败宿敌,夺其所有,人生得意,莫过于此! 参加宴会的,除了曹营文武重臣,还有不少投降官员,以及士族家主,纷纷的携带重礼前来,对丞相大人歌功颂德,顺便试探一下风向! 河北易主,已成定局,这位新来的统治者,会如何对待降官,是杀戮,还是留用;又如何对待门阀,是压制、还是合作,大家必须弄个明白,也好筹划应对之策! 别看袁氏灰飞烟灭了,河北门阀集团实力犹存,只要他们齐心合力,一样可以翻天覆地,因此言语之中,也隐含着威胁之意! 同样的,曹操新的邺城,根基并不稳固,也急需安稳人心,尤其是士族之心,比如做一些政治让步,保证这些人的利益,或者缔结姻亲关系,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另外吗,大半年的战争下来,兵员、钱粮消耗无数,国库已经打空了,曹军要想继续北伐,夺取幽州、辽东各地,也需要河北门阀出钱出力! “老夫带甲百万,上将千员,平定中原,指日可待,谁敢抗拒天威,必然化作齑粉!” “河北物华天宝、人杰地灵,老夫有意挑选一些豪杰,共同参与军机大事,也好扫平天下,早日以乐太平!” …………………… 曹操精通权谋,看似谈笑风生,实则警告士族们,谁敢对抗老夫的权威,绝对没有好下场的,相反的,如果乖乖的听话,可保荣华富贵,甚至参与朝政! 一番恩威并施下来,河北士族纷纷臣服,愿意效忠丞相大人,出钱出力帮助北伐,不过吗,曹操心中阴云未散,还受到三件事的困扰: 其一:袁尚逃脱,无影无踪,此人一日不死,河北大局难定,他若是逃到幽州,与辽东、乌丸、鲜卑再次联合,又要引出无数麻烦呢! 其二:许攸贪得无厌,屡屡挑衅自己,就像一只讨厌的苍蝇,有心一巴掌拍死吧,又怕世人议论纷纷,若是置之不理,又实在太恶心人了! 其三,大军北伐以来,萧逸连战连捷,实力也急剧膨胀,自己却年老力衰,有一些压制不住了,一旦形成尾大不掉之势,又该如何是好呢? 三件事情,犹如三座大山,狠狠压在心头上,让曹操寝食难安,尤其是最后一座大山,恐怕会压制曹家几代人呢? “大司马前来觐见--沿途军士让路!” “大司马前来觐见--沿途军士让路!” ……………………………… 正在宴饮之间,外面响起了呐喊声,负责护卫的虎豹骑,波浪般分裂两旁,让出一条大道来,同时单膝下跪行礼! 片刻之后,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傲立在大堂门口,左手握宝剑,右手挽人头,面色阴沉如水,浑身杀气腾腾,正是大司马-萧逸! 典韦、曹性身披铁甲,手持宝剑,紧紧的护卫左右,仿佛是凶神恶煞,二人各托一个盒子,一个装着人头,一个装着金印! “末将奉丞相军令,扫荡冀州各郡县,已经大功告成了,特来回城交令,并送上逆贼袁尚的人头,以及大将军金印、冀州牧金印! 刚才入城之时,恰好遇到了许攸,老匹夫极为无礼,谩骂有功将士,末将一时失手错杀,还请丞相大人责罚!” 萧逸把两颗人头、两颗金印送上,讲述了事情经过,而后单膝跪地请罪,小黑脸上颇为委屈,就像一个犯错的孩子! “袁尚身亡,河北定矣,至于两颗金印,不知花落谁家?” “许攸一代名士,竟然死于非命,也是咎由自取呀!” …………………………… 看着人头、金印,大堂内响起一片惊叹,士族门阀的小舌头都吐出来了,死死的盯着萧逸,这位就是‘鬼面萧郎’,真是好大的本领、好大的胆量! “萧郎为国征战、劳苦功高,本应重重奖赏的,为何做出这种荒唐事,子远乃是老夫故人,虽说尖锐刻薄一些,却也罪不至死呀,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老夫岂能饶恕你? 看到袁尚的人头,以及两颗金印,曹操心中甚喜,此人一死,袁氏集团覆灭,自己再无后顾之忧了! 看到许攸的人头,曹操心中大喜,这只讨厌的苍蝇,终于被人收拾了,出了自己胸中一口恶气,否则的话,早晚也派人弄死他! 等看到萧逸身上,曹操已经欣喜若狂了,刚立下大功,又犯下大错,这真是太懂事了,如此一来,自己就不必兑现承诺了,也能名正言顺的,压制一下这条‘贪狼!’ 当然了,曹操心中欢喜,脸上却不露出来,反而一副不徇私情的模样,似乎要重重的处罚呢! “大司马无心之失,错手杀伤人命,还望看在功劳份上,从轻发落为好吧!” “如今天下大乱,朝廷正在用人之际,还请丞相大人开恩,让萧郎戴罪立功吧!” ………………………… 曹丕、曹彰、曹植、郭嘉、程昱……以及满营众将,纷纷下跪求情,一则萧逸人缘太好了,不忍让他受罚;二则许攸人品太差了,纯粹死有余辜! 眼见于此,河北降臣、士族门阀也全都跪下了,萧逸水淹十几万异族骑兵,给他们狠狠出一口气,正好趁机报答一下!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纵然是老夫的女婿,也决不能例外的,不过吗,萧郎有大功于国,加上文武大员求情,老夫只好法外开恩,小惩大诫一番了……” 曹操本就不想严惩,正好的顺水推舟了,按照先前的约定,本该加封萧逸‘冀州牧’,改换成了‘幽州牧’,再处罚黄金五百两,作为许攸的丧葬费用,家人也妥善安置起来! 冀州牧、幽州牧都是封疆大吏,级别上是一样的,以此来奖励有功之臣,也不算违背誓言了,于情于理都说的过去! 幽州一带的城池,还控制在袁煕手中,加封萧逸为‘幽州牧’,可以鼓励他奋勇杀敌,早日消灭袁氏残部,另外吗,萧逸的家乡、封地都在幽州,也算一举双得吧! 处罚的五百两黄金,对于无愁侯府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赔偿许攸的一条性命,也是太值当了! 至于两颗金印吗,曹操收入自己怀中了,这是明确告诉众人,自己要以丞相之尊,兼任大将军、冀州牧,把军权、政权、治权集于一身,真正的权倾天下! …………………………………………………… 接下来的日子,曹军驻扎在邺城附近,修养生息,积蓄粮草,准备明年开春之后,再继续大举北伐,平定幽州、辽东城池,一统中原大地! 与此同时,传来两个消息,一好一坏: 好消息是,建安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郭嘉的妻子曹华生下一男婴,重六斤六两,身体健康;同年同月同日,萧逸的二夫人蔡文姬,也生下一个女婴,重五斤七两,母女平安! 消息传到邺城,萧逸、郭嘉欣喜若狂,设下了盛宴庆祝,并且交换生辰八字,两家定下娃娃亲,群臣纷纷祝贺,礼物堆积如山! 按照当时风俗,亲家互相取名字,以为秦晋之好: 郭嘉给女娃取名字:萧伊,乃是出自《诗经》:‘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萧逸给男孩取名字:郭靖,至于意义吗--呵呵,笑而不答! 坏的消息是,刘备逃到荆州之后,依靠同宗-刘表的帮助,驻扎新野,招兵买马,还经常骚扰樊城、宛城,对曹军后方形成了威胁!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新野县城,中兴之源! 新野县,属于荆州-南阳郡治下,此处地势平坦,交通发达,北接宛城、洛阳,南依襄阳、江陵,乃是南北要冲之地,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另外吗,这里与大汉国运密切相关! 西汉末年,外戚-王莽把持朝政,毒死汉平帝,废黜孺子婴,篡夺了汉室江山……一时间,天下大乱,豪杰并起,汉室宗亲-刘秀在新野起兵,招贤纳士,南征北战,只用了十二年时间,就统一天下九州,开创了东汉王朝! 刘秀起兵之时,多赖新野、南阳子弟相助,其中出将入相、封侯赐爵者不计其数,因此上,新野具有特殊政治意义,称之为‘大汉中兴之源!’ 据说有高人查看风水,认为新野山青水秀,八面来风,虽不是真龙之穴,却是隐龙之地,最适合英雄豪杰发迹了!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大汉王朝强盛之时,新野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百姓们安居乐业;大汉王朝倾颓以后,新野也一起倒霉了,灾害不断,盗贼四起,百姓们苦不堪言! 几个月以前,刘备带人来到新野县,自从上任以来,他勤于政务,免除杂税,与民秋毫无犯,还剿灭了各处山贼,民生情况大为好转,玄德公仁德之名,传遍了南阳郡一带! “三弟小心了!--力劈华山、大鹏展翅、青龙吞月!” “二哥来的好!--毒蛇出洞、怪蟒翻身、白蟒化龙!” ……………… 新野县衙-后宅中,关羽、张飞正比试武艺,一个手持青龙大刀,力猛招沉,大砍大杀,真好似蛟龙出海一般! 另一个托着丈八蛇矛,招式刁钻,神出鬼没,就好像出洞的毒蛇,招招不离要害,二人斗了一百多回合,依旧是不分胜负! 赵云身穿银霜甲,手持龙胆亮银枪,在一旁观大声喝彩,为二人鼓舞斗志,这样精彩的比试,寻常难得一见呢! “听闻子龙在许昌城,与鬼面萧郎交过手,斗了一个旗鼓相当!” “如此说来,试试子龙的武艺,就知道萧逸的本领了--看刀!” 关羽、张飞正比较之间,突然刀枪并举,向着赵云冲过来了,想试试他的武艺如何,子龙毫不畏惧,一条龙胆亮银枪、崩、拔、盖、压、挑、扎……上下飞舞,好似游龙,虽然无法取胜,却也是风雨不透! 一连攻了几十个回个,关羽、张飞未占半点便宜,二人心中大惊,自从‘三英战吕布’以来,从未有人在他们联手下,能够支撑这么久,白马银枪-赵子龙果然名不虚传,由此可见,萧郎也是深不可测呢! 接下来,三人各展绝学,互相印证武功,大刀、蛇矛、银枪上下飞舞,只打的尘土飞扬,几乎看不见人影了! “好!好!好!--龙争虎斗,精彩纷呈,人生难得几回看呀!” 县衙回廊之中,刘备坐在软榻上,手编青竹斗笠,眼观三人比武,可是内心之中,却在不断的冥思苦想! 自从来到了荆州,自己折节下士、四方游走,结交了不少好朋友,可也得罪了一些权贵,比如水军都督-蔡冒,就对自己恨之入骨呢! 一个月之前,还借着宴会的机会,试图谋杀自己呢,幸亏刘备中途逃走了,而后马跃檀溪,摆脱了追兵不说,还在山野之间,巧遇水镜先生,受到了不少教诲! 水镜先生说道:关羽、张飞、赵云皆世之虎将,可惜缺乏调遣之人,发挥不出威力来,这话正中刘备软肋,自己心怀大志,却是屡战屡败,皆因缺乏王佐之才呀! 汉高祖得天下之后,在一次酒席宴上,向左右心腹人说过:“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张良;镇守国家,安抚百姓,不断供给军粮,吾不如萧何;率百万之众,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三位皆人杰,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者也!” 刘邦的言语不多,却道尽了争霸真谛,要想得天下,必须得人才,尤其是三种人:贤相、良将、军师! 眼前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奸雄曹操了,麾下谋士如云,武将如雨,荀彧、荀攸筹措粮草,郭嘉、程昱出谋划策,加上一个战无不胜的萧逸,短短十年时间,几乎一统中原! “曹操统一中原之后,必然提百万之众,南下夺取荆州、江东、汉中、巴蜀,最后席卷天下,数年之间,自己再不崛起,恐怕就没有机会了!” 纵观天下大势,刘备心急如焚,认为时不我待了,也想起水镜先生另一句话:“卧龙、凤雏,二者得一,可安天下!” 短短的一句话,成了刘备的救命稻草,自从回到新野之后,他每天冥思苦想,如何得到卧龙、凤雏,问题是,茫茫人海,无名无姓,就凭区区四个字,又去何处寻找呢? “启禀刘将军,堂前有人击鼓,说是抓到一个偷羊贼,特意扭送官府来了!” 一名青衣小吏出现,前来禀告政务的,最近新野治安良好,很少有盗贼出没了! “立刻擂鼓升堂,把告状的百姓,以及抓到的贼人,全都带来问话!” 刘备勤于政务,立刻去处理案件了,他现在的身份是:大汉左将军,兼领新野县令,总领一切军政事务! “咚!-咚!-咚!” …………………… 三通鼓罢,县令升堂,刘备身穿蓝袍,端坐在大堂上,关羽、张飞、赵云护卫左右,虽然官职不大,却也有几分威风! 另有十几名衙役,手持水火大棍,站在大堂两侧,负责看管犯人、执行刑法,说白了就是打屁股的! “启禀将军大人,小人们是本县百姓,一向遵纪守法的,那想竟遇到贼人了,真是祸从天降呀,我们的肥羊……” 几名衣衫褴褛的百姓,跪倒在大堂上面,哭哭啼啼的陈述着,面前还有一只死羊,浑身血迹斑斑的,两条后腿都不见了! 而他们状告的对象,就在大堂上斜坐着,是一位高大的中年男子,面白如玉,三缕长髯,头戴黑葛巾,身穿粗布衣,虽然装束极为简朴,却没有贼人的猥琐,反而略带书生之气! 原来今天早晨,几个百姓出去放羊,结果发现少了一只,吓得他们四处寻找,却在一个土坡下找到中年人,以及死去的肥羊,至于两条羊腿吗,啃的就剩下骨头了! 天下大乱,民生疾苦,对于普通百姓而言,一只羊可是贵重财产,如果遇到了荒年,可以换两个黄花大闺女,却被一个贼人偷吃了,真是岂有此理呀? 如果放在以前,百姓们肯定举起农具,把偷羊贼活活打死,可是刘备来到新野后,以道德教化人心,百姓们也不私斗了,而是把贼人送到官府! “犯人报上姓名,为何来到新野县,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偷盗他人肥羊,你还有何话说吗?” 人赃并获,铁证如山,如果是一般官员审案,直接就判刑罚了,不把偷羊贼乱棍打死,也得打断两条腿! 刘备则不然,无论做什么事情,一定要明明白白的,才会做出决定,以免得草菅人命! “在下名叫单福,前来荆州投奔朋友,奈何沿途米贵如珠,身上的盘缠也用尽了,饥饿难耐之下,这才偷了羊只,还请大人见谅呀!” ‘偷羊贼’毫无愧疚,而且振振有词,还掏出一个酒葫芦,大口的喝了起来,举止无礼至极! “贼人好生无礼,让你尝尝三爷的铁拳!” “啪!-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三弟不得放肆!” ……………… 张飞脾气火爆,轮起两只铁拳,就要暴揍贼人一顿,却被刘备一把拦住了,身居公堂之上,岂能乱用私刑呢! “天下大乱,民生疾苦,百姓们食不果腹,沦为盗贼者不计其数,此皆我等为官者失职,又与百姓们何干呢,惟愿早日讨平逆贼,中兴大汉社稷,让万民安居乐业!” 刘备叹息一番,最后做出了判决,从自己的俸禄里面,拿出二十贯铜钱,赔给几位牧羊百姓! 至于偷羊贼人吗,饥寒所迫,情有可原,县衙负责一顿饱饭,再给予铜钱十贯、粟米十升,作为路费之用,以免得再次为贼! “多谢将军大人,正是爱民的好官呀,小人们感激不尽!” 二十贯铜钱,足够买两只肥羊了,几名百姓千恩万谢,高高兴兴的回去了,反倒是那名‘偷羊贼’,并没有接受铜钱,却兴致勃勃的盯着刘备,仿佛看到了一件珍宝! “久闻刘使君以德服人、爱民如子,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呀,刚才在下妄言了,颍川人-徐庶,奉水镜先生之请,特来辅助使君大人!” 说话间,‘单福’整理衣冠,主动躬身行礼,又从怀中掏出一封书信,乃是司马德徽的亲笔,举荐人才,辅佐明主! 天下大乱,诸侯并起,四方才俊之士,皆欲选一位好主公,竭尽全力辅助之,至于谁是英主、谁是草包,亲眼看看才知道! nt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更新最快网址:m. txt下载地址: 手机阅读: 为了方便下次阅读,你可以在顶部"加入书签"记录本次(第一百一十三章新野县城,中兴之源!)的阅读记录,下次打开书架即可看到!请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荐本书,兰岚谢谢您的支持!! 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徐庶献计,攻城略地! 第114章徐庶献计,攻城略地! 苍天如圆盖,陆地似棋局, 世人黑白分,往来争荣辱, 荣者自安安,辱者定碌碌, 南阳有隐居,高眠卧不足! 深夜-县衙后堂,灯光皎皎,炭火熊熊,一只缺了两条腿的肥羊,已经烤成了金黄色,还有刚开封的老酒,香气沁人肺腑,徐庶斜卧地上,吃的满嘴流油,时而放声高歌,显得放浪形骸! 刘备负责给倒酒,一脸的恭敬之色,关羽、张飞站立身后,双手抱在胸前,目光中略带鄙夷,这位徐庶先生的本领如何,尚且看不出什么,酒量、饭量却远胜常人呢! 赵云手持亮银枪,站在门口警惕周围,以免有人暗中偷听,古往今来,多少惊天大事,就是败在隔墙有耳上,岂能不多加小心呢! “先生所唱之歌赋,言简意赅,寓意深远,有洞察天地之妙,不知是那位高人所做?” 刘备少年游学,遍访名师,也有不错的文学功底,听完歌赋之后,心中顿起涟漪--天地为局,谁做棋手? “哈哈!-荆襄之地,卧虎藏龙,此歌乃我一好友所做,其人笑傲风月、志向广大,堪称当世之奇才也! 刘使君仁德无双,待元直以上宾之礼,在下无以为报,愿尽胸中所学韬略,为皇叔谋划一二!” 徐庶微微一笑,对歌赋、好友的事一带而过,而后抱拳行礼,露出了郑重的神色,有一种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气质! “使君乃帝室之胄,大汉皇叔,以拯救天下苍生为己任,披坚执锐,转战四方,如今驻扎新野小城,一腔壮志未酬不说,且有三大隐患: 其一:曹操雄踞北方,挟天子以令诸侯,对内屯田安民,兴修水利,对外南征北战,屡战屡胜,如今已拿下邺城,待其统一中原之后,必然带甲百万南下,荆襄九郡恐难保也! 其二:新野山僻小城,人口稀少,钱粮不足,难以长久坚守,使君不过关羽、张飞、赵云,以及区区数千兵马,如何抗拒曹操百万之众? 其三:刘表优柔寡断,乃是无用之人,麾下文臣武将,争权夺势,又嫉妒贤能之士,皇叔素有英雄之名,如今寄居篱下,岂能平安无事乎?” “元直先生所言,句句切中要害,备身处虎狼之穴,自身尚且难保,何谈拯救天下苍生,还望有良策教我,摆脱眼前困难之境!” 一席话听完之后,刘备汗出如雨,连忙躬身请教,有赖苍天保佑下,自己终于得到一位大才,关羽、张飞也改容相敬,跟着一起躬身行礼! 徐庶所言鞭辟入里,尤其是第三条,更是戳中了刘备痛点,自己来到荆州之后,一心有所作为,可惜所献的各种策略,没有一条被采纳的! 比如说眼下,曹操尽起兵马、出师北伐,与袁氏打的不可开交,刘备就数次进谏,荆州兵趁机背后偷袭,端掉曹军的老巢-许昌,再把小皇帝接到襄阳,号令诸侯,讨伐逆贼,天下形势必然为之一变! 问题是,刘表优柔寡断,一直不敢出兵北上,文臣武将也是胆小如鼠,十分惧怕曹军之威,以致于错失良机,真是活活气死人了! 刘备有心独立行事,可惜实力不够,兵马仅有数千之众,别说偷袭许昌城了,就是宛城也拿不下来! “自古成大事者,必先有根本之地,积蓄钱粮,操练兵马,而后南征北战,方能一统天下,汉高祖经营巴蜀,光武帝占据河内,皆是此理也! 刘皇叔何不效仿先人,先取宛城为家,割据南阳一郡,而后徐徐图之,拿下荆州九郡,东联孙权,西结刘璋,如此可抗拒曹操矣!” 说话间,徐庶捡起一段黑炭,就在县衙的白墙上,画了一副荆州九郡地图,山脉、河流,城池……惟妙惟肖,而后重重点在宛城上! 宛城是南阳郡治所,人口众多,钱粮充足,扼守交通要道,乃是荆州的北大门,刘表把此地送给张绣,想借着这支西凉兵,阻挡北方的曹军! 那知曹操计高一筹,利用联姻的办法,竟然收服了张绣所部,宛城也落到曹军手中,而且作为前进基地,对荆州之地虎视眈眈! 刘表收留下刘备兄弟,并让他们驻守新野,乃是故技重施,想要养一只看门狗,对付北方的曹营集团,可惜他看走眼了,刘备不是守门之犬,而是一条潜伏蛟龙,早晚会翻江倒海的! “大将曹洪镇守宛城,此人能征善战,麾下数万人马,也是训练有素之师,我军不过数千人马,恐怕难以取胜吧?” 听完徐庶的谋划,刘备面露喜色,随即又黯淡下来,自己的力量对抗曹军,无异于以卵击石呀! 有心向刘表借兵,恐怕也难以成功,此人虚有其表、嫉妒心强,处处防范着自己,更不敢招惹曹军了! “在下有一个计策,可以在一月之内,让皇叔得到数万甲兵,以及大量的军械、钱粮,夺取宛城,占据南阳!” 徐庶狡猾的一笑,在刘备耳边低语起来,后者越听越喜、连连点头,目光落在了张飞身上,看的三爷频频挠头,根本弄不清状况! 吃饱喝足之后,徐庶伸伸懒腰,一步三摇的回寝室休息了,那是县衙里最大、最舒适的房间,本是刘备的住处,如今让给了自己,礼贤下士,名不虚传! 接下来,几个人弄灭篝火,也准备回去休息了,刘备、关羽、张飞经常同居一室、大被同眠,即增进兄弟感情,也方便商议事情,真是情同手足一般! “嗖!--刷!刷! 可是没走出几步,刘备又折回来了,盯着墙壁上的地图,仔细看了几遍之后,用宝剑刮个干干净净,这才放心的回去了,凡成大事者,鸿图之志藏于心中,善隐忍而趋利避害,这才是王者之道! 曹军驻扎宛城,占据南阳郡北部,刘备屯兵新野,固守南阳郡南部,双方相距百余里,却一直避免冲突,还设置了缓冲地带,可是接下来几天,形势发生了变化! …………………………………………………………………………………………………… 建安五年,十二月八日,张飞带领百余骑兵,突然冲过了缓冲地带,杀光了一队曹军巡逻兵,还抢走了他们的盔甲、兵器、马匹! 十二月十一日,张三爷再次出手,带人深入宛城附近,偷袭了一座曹军仓库,抢走粟米三千石,以及不少军械物资! 十二月十五日,曹军三百名骑兵,想要进入新野抢劫,也好出一口恶气,那知张飞早有准备,预先设下了大量伏兵,三百曹军有去无回,全都做了俘虏! 从此以后,张飞干起了强盗买卖,经常到宛城附近劫掠,速度快如闪电,抢到一点东西就走,让曹军防不胜防,整天提心吊胆! “该死的小****躲西藏,偷鸡摸狗,让本将军抓住之后,一定把你们扒皮抽筋,以解心头之恨呀!” 宛城-将军府中,接到禀告之后,曹洪暴跳如雷,指着新野方向,一连骂了半个多时辰,至于他生气的原因吗,一半对外、一半对内! 张飞带领的小股骑兵,神出鬼没,防不胜防,短短半个月时间,抢劫了七八座仓库,杀伤了数百名将士,还俘虏了两个偏将,曹军所向无敌,何时吃过这种亏呀? 有心出兵报复吧,人派少了不管用,根本打不过张飞,调动大军围剿呢,人家又逃之夭夭了,真是干生气没办法! 另一方面吗,曹军出师北伐、连战连捷,获得了无数战利品,全军将士吃的满嘴流油,还能加官进爵、封妻荫子呢! 曹洪骁勇善战,却也有一个弱点,就是喜欢黄白之物,看到别人升官发财,自己只能干瞪眼,心中岂能不气呢! “叔父乃是军中上将、国家重臣,岂能受此侮辱呢,何不点起兵马,攻打新野县城,尽取南阳郡之地! 一则,生擒刘备、关羽、张飞等人,出胸中一口恶气,再送到丞相大人那里,必然是大功一件! 二则,趁此机会,劫掠荆襄一带城池,多如金银珠宝、美女娇娥,赏赐麾下将士们,大家也能过一个好年了!” 夏侯恩、夏侯杰皆是宗族子弟,作为副将镇守宛城,也好熬一些军事资历,二人年轻气盛、立功心切,不断的撺掇出兵复仇! 再说了,十年以来,曹军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李、郭汜、吕布、袁术、袁绍……尽皆剿灭,区区一个刘备又算什么,还不是手到擒来吗? “两位贤侄言之有理,我们拿下南阳郡,日后丞相大人挥师南下,正好作为‘踏脚石’,必然是事半功倍呀!” 荆襄之地,城池富庶,曹洪又最贪钱财了,当即点头答应下,准备出兵的事宜,宛城有四万驻军,足够踏平新野了! 大军调动,声势浩大,有荆州细作探听之后,立刻秘密的报回襄阳,刘表闻讯大吃一惊,连忙聚集文臣武将,又派人到新野请来刘备,一起商议退兵之策! 刘表来请,正中下怀,让关羽、徐庶留守新野城,刘备带着张飞、赵云以及三百亲兵,日夜兼程前往襄阳,准备大捞一笔!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五章空手套白狼,弄来三万兵! 荆州北据汉、沔,利尽南海,东连吴会,西通巴蜀,方圆纵横千里,水陆交通便利,物产也很丰富,下属南阳郡、南郡、江夏郡、零陵郡、桂阳郡、武陵郡、长沙郡,襄阳郡、章陵郡,合称为‘荆襄九郡!’ 大汉一十三州,就以土地面积、富庶程度而论,荆州位列三甲之内,仅仅次于冀州,可与益州并列,称得上帝王之资了! 黄巾之乱以来,四方征战不断,民间十室九空,荆州相对太平一些,百姓们安居乐业,加上中原难民大量涌入,荆州人口不降反升,总数超过了两百五十万,遥遥领先其余各州! 荆州治所-襄阳城,位于襄水的北岸,城池高大,人口密集,周围丘陵环抱,素有‘铁打襄阳’之称,也是兵家必争之地! 荆州富庶,襄阳坚固,这样一块风水宝地,若是落入英雄手中,必可成就一番伟业,进可席卷天下,退也称霸一方,可惜的是,它现在的主人是个草包! “驾!--驾!驾!” “嗒!--嗒!嗒!” …………………… 襄阳郡-州牧府门前,车马云集,人声鼎沸,荆州九郡的文武重臣、门阀家主,尽数汇聚于此,足有数百人之多,不过吗,这些人神色慌张,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 刘备带着张飞、赵云,也混迹在人群里面,遇到比较熟悉的朋友,还会驻**谈一会,神色淡定而从容! 众人进入州牧府,按照官职高低、名望大小,分别在大堂两侧入座,一边品尝香茗,稳定心神;一边默默思考,筹划未来! “荆州牧-镇南将军-成武乡侯-刘景升大人驾到,文武百官起身相迎!” 片刻之后,随着礼仪官一声高喊,从后堂走出三个人,为首一名五旬老者,身材高大,容貌伟岸,头戴紫金宝冠,身披紫色长袍,正是大名鼎鼎的刘表! 刘表的出身贵胄,乃是汉景帝第四子-鲁恭王-刘余的嫡系子孙,货真价实的汉室宗亲,从小受过良好教育,博览群书、精通音律,被世人称为‘八骏’之一,不过吗,也有人说他优柔寡断、虚有其表,不过是一个华丽的草包! 这个评论并不精准,刘表主政荆州以来,铺桥修路、建设学府……做了不少利民之事,可惜统军能力太差了,而且胆小如鼠,东大门夏口城-让江东人马占据了,北大门宛城-让曹军人马夺了,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 世人评价曹操:‘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相对比之下,刘表就是‘治世之清流,乱世之草包’,没有生对时机,自然难有大作为了! 右侧跟着长子刘琦,身材修长,容貌英俊,身穿紫色公子衫,无论容貌、气质、衣着、性格……都很像父亲刘表,换句话说,也是一个华丽的草包! 左侧跟着次子刘琮,今年只有十岁,天资聪慧、知书识礼,素有‘神童’之名,也深受父亲的喜爱! 两位公子,同父异母,性格、爱好截然不同,为了争夺继承人位置,也是明争暗斗、互不相让! “我等参见州牧大人--保境安民,功在社稷!” “诸位不必多礼,还请速速入座吧,今日有大事商议!” …………………… 刘表端坐上位,两个儿子站立左右,文武百官上前行礼,一切符合礼仪标准,却也很是死板,就像是地震了、先梳头,至死也要发型不乱! 另外吗,在大堂屏风后面,隐约有人影晃动,还有叮当环佩之声,那是刘表的续弦夫人,也就是刘琮的生母-蔡氏,一个嫉妒成性、又好弄权的蠢女人! “几日前传来消息,曹洪调动人马,有入侵荆州之势,一旦战火燃起,势必生灵涂炭,各位可有退敌良策吗?” 军情如火,不敢耽搁,刘表难得务实一次,没扯什么风花雪月,而是单刀直入,说起了眼前的危局! “曹军势大,不可力敌,莫不如上书朝廷,请求陛下降旨调停,也好不战而屈人之兵,荆襄九郡可保无恙!” “许昌路途遥远,时间上来不及了,再说了,请求陛下降旨,还不如求曹丞相,或许可以议和?” “曹洪骁勇善战,麾下虎狼之师,不如暂避锋芒,退到襄水南岸,利用天险与之对峙!” ………………………… 荆州文武百官,纷纷献计献策,有人主和、有人主逃,还有一些比较委婉的,其实就是主降了,反正都是软骨病患者,没有一个主战的! 这也不奇怪,曹军屡战屡胜、扫荡诸侯,即将统一中原大地,提起曹丞相的神威,以及麾下百战雄师,天下谁不畏惧呢? 荆州太平近百年,从来没打过大战,百姓们也不会打仗了,当面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就连老好人-陶谦、书呆子-孔融都上阵了,唯有荆州不发一兵一卒,民风之柔弱,由此可见一斑了! “一退失夏口,再退失宛城,荆襄九郡虽大,又能退上几回呢,难倒要步步后退,一直逃到交州蛮荒吗? 曹军大举北伐,正与袁氏纠缠不休,没有两三年时间,休想统一中原之地,曹洪不过数万人马,没什么可怕的! 荆州钱粮充足、军械齐全,马、步、水军也有二十余万,只要稳扎稳打,一定可以挡住曹军,何必未战先退呢?” 文官中站出一个人,极力主张迎战,正是荆襄名士-蒯越,而他的祖先更有名,就是楚汉相争之时,劝说韩信起兵造反,与刘邦、项羽三分天下的辩士蒯通,可惜韩信没听他的,否则不会惨死未央宫了! “先生所言有理,曹洪只有几万人马,还要留一部分守城,就算十个打一个,咱们也消耗的起!” “就算打不过曹军,咱们还可以固守呢,荆州的钱粮、军械,可以支撑两年之用,还怕耗不死曹军吗?” ……………………………… 有了第一个主战的,也就有人跟风了,荆州兵马极多、钱粮充足,何必怕一个曹洪呢,就算是真的投降了,也找一个厉害角色吧,比如说奸雄曹操,或者鬼面萧郎! 问题又来了,要想抵抗曹军入侵,除了兵马、军械、钱粮,还需一员统兵大将才行,想到这里,众人目光转动,落在一排武将身上:蔡冒、蔡中、蔡和、蔡威、蔡武、蔡花…… 荆州两大望族:蒯氏、蔡氏,前者主政,靠的家学渊源;后者治军,靠的裙带关系,他们都是刘表的小舅子,于情于理,也该披挂上阵、迎战曹军! “曹洪胆大妄为,竟敢侵我城池,身为大好男儿,理应保家卫国,杀敌人一个片甲不留,可惜呀,小弟昨日狂奔坠马,不小心摔伤了脚踝,这次沙场立功的机会,只好让给别人了!” “末将偶感风寒,浑身酸软无力,夜间汗出如雨,实在难以上阵厮杀,立功机会让给别人吧!” “小弟的痔疮犯了,两腿间鲜血淋漓的,犹如妇人每月的……实在骑不了马,也无法上阵迎敌了!” ……………………………… 不是一家人,不入一家门,刘表是个华丽草包,小舅子们个个草包,装病、装痛、装傻……用尽各种手段,就是不愿意出征,生怕有去无回了! “养兵千里,用兵一时,平时嚣张跋扈的,怎么到了关键时刻,一个管用的也没有呢,真是气煞我也!”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然姓蔡的全怂了,只好姓刘的上阵了,问题是,刘表年老力衰,本身又不通武略,长子刘绮是个窝囊废,次子刘琮年纪太轻,只有一个人能出征--刘备! “贤弟久经沙场、经验丰富,又有关羽、张飞、赵云几员虎将,一定可以抗拒曹军,还请不要推辞呀!” “承蒙兄长收留,小弟自当尽力,确保荆州无事,不过吗,新野偏僻小城,钱粮不足、甲械短缺,兵马只有数千之众,难以抵挡曹军数万虎狼呀!” 会议开始之后,刘备一直冷眼旁观,对荆州集团鄙视至极,此时问到自己头上,明义上是推脱,其实九个字:要兵马、要钱粮、要军械! “既然如此,我调拨三万兵马,军粮二十万斛,甲胄、兵器、战马若干,以备贤弟出征之用,待到成功凯旋,就表你为南阳郡太守!” 刘表也是真下本了,为了保住荆州九郡,开始割自己的‘血肉’,喂养这头看门狗,抵抗北方的猛虎! “荆州人才济济、猛将如云,小弟初来乍到,岂能担此重任呢,还是另请高明吧” “刘使者大仁大义、大智大勇,还望看在荆州百姓份上,不要再推脱了!” …………………… 接下来,刘备假意不允,又推脱了几次,直到群臣跪地恳求,这才勉强答应下,双手接过虎符、令箭,出城接收三万精兵,以及大量军械、粮草,浩浩荡荡回新野去了! 短短一个月内,靠着空手套白狼,竟然弄到三万精兵,这就是‘国士’的本领了,有了这样的助手,刘备也要青云直上了!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六章强杆弱枝,兵将俱骄! “咚!--咚!咚!” “吼!--吼!吼!” ……………… 新野城外-旌旗飘摆,战鼓隆隆,三万荆州精锐兵马,在刘备、徐庶的指挥下,操练各种队列阵型,模拟攻杀战守之法,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以致周围的乡民们,纷纷的前来观看,不时发出赞叹之声! 春秋战国时期,荆州本属于楚国,民风彪悍,将士骁勇,不断发动侵略战争,兼并大小诸侯六十余国,成为战国七雄之中,领土面积最辽阔的一个,战力斗可见一斑了! 西、东两汉以来,国家的大敌是匈奴人、西羌人,北方战事连绵不断,锻炼出许多精兵强将,南方相对太平一些,加上气候温和、物产丰富,百姓们远离战场、饥饿,民风也变得柔弱起来了! 刘备、徐庶日夜操练兵马,不畏寒苦、流血流汗,就是激发勇武之气,尽快的增强战斗力,也好迎击入侵的曹军,另外吗,他们还做了两件事: 其一,撤掉各级将校,换上心腹之人,打破原来的建制,重新编成三支部队,分别交给关羽、张飞、赵云统领,牢牢的控制住了兵权! 荆州牧-刘表借兵给刘备,是想击退曹军之后,再把人马收回来的,可惜他不知道的,这位同宗大耳朵兄弟,有一个很好的习惯:无论兵马、地盘,从来有借无还! 另外吗,趁着曹军大举入侵,荆州惶恐不安之机,刘备以‘带兵抵抗’为名,把南阳郡的二十几个县,统统纳入自己麾下了! 其二,从三万人马里面,层层筛选、反复比试,挑出了两千弓马娴熟、武艺高强之士,换上白色盔甲、白色旌旗……作为刘备的亲卫队,还有一个响亮名字-白毦兵! 刘备游走四方,屡战屡败,也增长了不少见闻,发现各路诸侯手中,皆有一支精锐人马,公孙瓒的‘白马义从’,袁绍的‘大戟士’,曹操的‘虎豹骑’……尤其是萧逸的玄甲铁骑,千里奔袭,快如闪电,让人防不胜防! 因此上,刘备下定决心,组建一支精锐人马,平时做卫队,战时为先锋,南征北战,开疆拓土,就算比不上虎豹骑、玄甲军,以后自己兵败逃跑之时,也能多几分活命的把握! “报!-曹洪带领三万人马,选定良辰吉日,已经从宛城出发,杀奔新野而来了,宗族将领-夏侯杰为先锋官!” 又过了几天,细作们传回消息,经过半个多月准备,曹军人马终于南下了,而且是大张旗鼓、席卷而来! “哈哈!-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方为取胜之道也,那有拖延半月之久,大张旗鼓进兵的,曹洪虽为沙场宿将,其实是一蠢才也,夏侯杰纨绔子弟,更是不足为虑!” 得知军情之后,军师-徐庶一阵的大笑,自己刚刚崭露头角,就遇到一位蠢才对手,正好沙场立功、扬名立万! “曹洪骁勇善战,乃是曹操心腹之人,故而委以兵马重任,为何独自领兵,反而昏招屡出呢?” 刘备不善用兵,却善用人,对于曹洪用兵之法,也感到很是不屑,没比自己高明多少吗? “曹军南征北战,从无败绩,以至于兵将俱骄,有了轻视荆州之心,另外吗,曹操事必躬亲,久而久之,将校皆生依赖之心,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 徐庶一语道破天机,指出了曹洪的弱点,或者说曹营集团的弱点--‘强杆弱枝,兵将俱骄!’ 曹操执掌大权以来,对内肃清吏治、鼓励农耕,对外南征北战、讨平诸侯,平黄巾、灭吕布、收袁术、败袁绍……历次大型战役,无不亲自统兵,这样做的好处是,激励军心,奋勇作战,也能树立自己的威德! 天下之事,有一利,必有一弊,曹操太勤奋了、也太强势了,久而久之呢,将领们只知听命行事,根本不会独立思考,一旦自己单独领兵,必然是漏洞百出了! 按照徐庶的看法,曹营将领虽不少,真正的帅才只有一个-萧郎,文武双全,足智多谋,即能上马统军,也能下马安民,乃是一个全能型人才! 马六、张辽、曹仁、夏侯惇四人,精通韬略,性格沉稳,可以独当一面;其他的将校吗,有勇无谋,焦躁不安,只能冲锋陷阵,不可独立领军! 加上起兵以来,曹军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几乎统一了中原大地,稳稳的压制各路诸侯,将领们难免的骄傲起来,看不起柔弱的南方人,更看不起屡战屡败的刘备,这才大张旗鼓进兵! “自古以来,骄兵必败,待在下略做安排,一定杀敌军个片甲不留,用不了多久,宛城就为主公所有了!” 说话之间,徐庶展开一张南阳郡地图,又招来关羽、张飞、赵云,秘密的嘱咐了一番,三人连连点头,分别领兵准备去了! ………………………………………………………………………… “咚!--咚!咚!” “呜!--呜!呜!” ……………… 花开两朵,各表一支,经过一番准备之后,曹军也开始行动了,夏侯恩统领一万兵马,继续驻扎宛城,曹洪带着三万主力,浩浩荡荡的杀奔新野,准备生擒刘备、威慑刘表! 曹军此番南下,乃是贪图军功、钱财,因此军纪极差,一路上烧杀劫掠、骚扰百姓,很是不得民心,南阳郡的百姓纷纷躲进山野,对曹军颇有怨恨之气! 另外吗,曹军将士掠夺私财,怀里揣着金银,马背驮着物品,车厢里藏着女人,影响全军士气不说,还耽搁了行军速度,每日推进不过二十余里! 万幸的是,曹军进展极为顺利,沿途的城池、关隘望风而降,就连南部重镇-樊城,也被荆州兵放弃了,还留下不少的财物呢! 大军进展顺利,曹洪心花怒放,一边派人前来邺城,表奏自己的功劳,希望得到丞相大人夸奖;一边分派人马,驻扎占领的城池,而后大军继续挺进,来到了白河北岸! 白河距离新野四十里,河面宽阔,水流湍急,乃是一道天然军事防线,上面原本有几座木桥,已经被荆州兵烧毁了,只留下破损的桥墩,以及一些焦黑的木板! “哈哈!--刘备屡败之将,聚集一群乌合之众,岂能对抗虎狼之师,听闻本将军杀到,恐怕已经逃之夭夭了!” 看着破损的桥梁,曹洪仰天大笑,对方如此作为,说明不敢出兵迎战,只能靠着破坏道路,来延缓自己的推进速度,真是一群无胆之辈! “叔父骁勇善战,乃是有名的‘常胜将军’,荆州兵闻风丧胆,岂敢触犯虎威呢,丞相大人收到捷报,也会重重嘉奖的!” 有人胡乱吹牛,就有人溜须拍马,夏侯杰跟在一旁,使劲的为叔父吹嘘,希望大军迅速南下,自己也好多抢一些财物,在混上一点军功! 叔侄二人,想法一致,认为敌人闻风丧胆,大军就该乘胜追击了,以免得刘备逃到襄阳去,大耳贼可是有名的逃跑将军! 此时是隆冬礼节,北方的河流、湖泊皆已冰冻,而且冰层相当之厚,荆州属于南方了,气候相对温和一些,水面虽然结冰了,却冻的不太结实,承担三五个人还行,经不住千军万马踩踏! 于是乎,曹军砍伐树木、编织绳索,搭建了十几座浮桥,铺设在冰面之上,大队人马陆续过去,直接杀奔了新野城! 曹洪所料一点不差,新野城门大开,里面空荡荡的,守军早已逃之夭夭了,就连百姓也不见踪影,估计是进山躲避去了,反倒是留下不少东西,金银珠宝、绫罗绸缎、家具器皿……一切应有尽有! “发财的机会来了,弟兄们还等什么--抢呀!” “抢呀!-手快的有,手慢的无,谁抢到就归谁了!” …………………… 曹军一拥而入,砸开府库,破坏民宅,开始了疯狂的劫掠,人人背了几个大包袱,走路都有一些费劲了! 曹洪作为统军大将,自然分到最大一份了,他并不以此为耻,反而是沾沾自喜呢,萧逸统军征战四方,那次不是满载而归,府中金银堆积成山,自己抢一点财物又算什么呢? 曹洪却忘记了,萧逸是先杀人、后抢劫,自然平安无事了;自己是只顾抢劫,忘记了潜伏的敌人,恐怕要吃大亏了! 接下来,曹洪美美的睡了一觉,第二天留下五千人马,驻守在新野县城,自己统领一万五千人马,杀奔附近的博望坡,因为游骑兵侦查,那里发现了敌军踪迹,还打着刘备的旗号呢! 有人不禁问了,曹洪带领三万大军出征,为何只剩下一万五千了,原因也很简单,一路上攻城掠地,皆需要分兵驻守,仅樊城、新野就分出一万人马,再加上其余县城,曹军的机动兵力锐减,不足出征时的一半了! 与此同时,刘备收缩兵力\严阵以待,设下了十面埋伏,就等着曹军钻进来了! nt :。 :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博望坡,设伏兵! 博望坡-位于新野西南六十里,北负伏牛山,南依高隐山,乃是一大片丘陵地带,高低起伏,地形复杂,非常适合隐藏兵马,或者杀人越货! 说起这片丘陵,还有一段历史故事呢,西汉-元朔年间,外交家、探险家-张骞两次翻越大漠,出使西域三十六国,为大汉王朝的西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被封为‘博望侯’,封地就在此处,故而取名-博望坡! 三百多年过去了,大汉王朝日落西山,不复当年的强盛局面,张骞的家族也没落了,子孙们迁往别处居住,博望坡成为了一处荒地,草木繁茂,野兽栖息! “前方发现敌军踪迹,还有一面‘刘’字大旗,怀疑刘备就在此处,人马是否继续追击,还请将军大人定夺?” 曹军来到博望坡,发现荒山野岭之间,旌旗飘摆,帐篷密布,似乎设有大量伏兵,先锋官-夏侯杰心中畏惧,不敢轻易深入,连忙通报叔父大人! “哈!哈!-旌旗杂乱无章,此乃故作疑兵也,贤侄不必担心,速速的追杀过去,一举生擒刘备!” 得知情况之后,曹洪亲自来观看,发现敌军旗帜、帐篷不少,分布的却很混乱,当即放下心来! 《孙子兵法》有云:‘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刘备真有埋伏的话,就该偃旗息鼓、引诱自己进去,如今多插旌旗、故设疑兵,乃是心虚的表现呢! “杀呀!--生擒刘备,立功受赏!” ………………………… 常言道:狗仗人势,有了曹洪的支持,夏侯杰瞬间来了精气神,带领人马杀进博望坡,气焰极为嚣张! 果然的,荆州兵的旗帜、帐篷皆为虚设,里面根本没有人马,曹军一路冲杀进去,几乎没遇到抵抗,直到杀进腹地了,才算遇到一队敌军! 约有千余名荆州兵,列阵在一处高坡上,队形混乱,甲胄短缺……为首一员小将,容貌颇为英俊,坐下黄骠马,手中螺纹枪,正是刘备的义子--刘封! 刘封本来姓寇,自幼父母双亡,跟随舅舅刘泌一起生活,为人聪明伶俐、知书识礼,在乡党中的口碑不错,刘备来到新野之后,在樊城县令-刘泌家中遇到寇封,很喜欢他的人品,于是收为‘螟蛉义子!’ 一则:刘、寇两家乃南阳郡望族,收取刘封为义子,可以结好当地士族,获得他们的全力支持,迅速在新野站稳脚跟,进而图谋整个荆州! 二则:刘备年过四旬了,膝下一直没有子嗣,心中十分的凄凉,收刘封做义子图个吉利,或许会生下嫡亲儿子,如果天公真的不做美,也有义子尽孝不是! “大胆曹氏贼子,安敢犯我城池,杀你个片甲不留--看枪!” “望风而逃之辈,也敢口出狂言,本将军取你首级--看枪!” …………………… 刘封、夏侯杰双枪并举,二马盘旋,一连斗了四五十个回合,依旧是胜负未分,双方将士挥舞旌旗,为各自的将领呐喊助威! 二人打斗的激烈,水平却一点也不高明,反而招式笨拙、漏洞百出,不过是毛豆腐遇到卤虾酱,没有最臭的、只有更臭的! “敌将好生厉害,小爷不奉陪了!--哒!哒!” 又斗了十几个回合,刘封招架不住了,长枪虚晃一招,调转马头就跑,迅速消失在山坳里了! “敌将休要逃走,留下首级再说--追呀!” 夏侯杰获胜大喜,立刻带队追杀下去,势要生擒刘备父子,曹洪也没怀疑什么,督促大队人马随后跟进,也不怪他们粗心大意,因为刘封逃的太逼真了,一点也不像是诈败的! 有人不禁怀疑了,刘封一个毛头小子,如何骗的过老行伍呢,原因也很简单,他是真的打不过了,也是真的在逃命,自然看不出破绽了! 不过吗,曹洪经验丰富,带兵追击的同时,也在查看周围情况,以免得遇到埋伏,结果怕什么来什么,在一条山沟里真遇到埋伏了! “咚!--咚!咚!” “嗖!--嗖!嗖!” …………………… 战鼓如雷,喊杀四起,山坳里冲出一队人马,打着一面‘刘’字帅旗,为首者坐骑‘的卢’骏马,手持双股宝剑,正是大耳朵--刘备! 刘备、刘封合兵一处,向曹军发起了反攻,两侧高坡上的荆州兵,不断的施放冷箭,射杀山沟里的曹军,战况异常的激烈! “哈哈!-人言刘备不善用兵,只会夹着尾巴逃跑,果然不是妄言呀,如此设伏之法,岂有不败之理?” 看到涌出的伏兵,曹洪不俱反笑,出言讥讽起对手,一则:伏兵只有数千之众,而且部属混乱、甲胄不全,根本吃不下自己一万多人马,乃是驱羊而斗虎也! 二则:此处地形宽阔,人马进退容易,又有林木可以遮挡,并不是设伏的好地点,刘备如此排兵布阵,也真是瞎了眼了! “冲出包围,占领高岗,生擒刘备-杀呀!” “包围曹军,生擒敌将,誓死保护荆襄九郡!” ……………… 曹军久经沙场,经验丰富,一边高举盾牌,阻挡对方的箭雨;一边组成攻击队形,频频的发起反攻,试图夺取两侧高岗! 曹洪手持镔铁大刀,身先士卒,奋勇厮杀,鼓舞全军的士气,他虽然不通谋略,却是一员不折不扣的猛将! 刘备父子也豁出去了,挥舞兵器,亡命厮杀,明知不是曹军对手,依旧是死缠烂打,爆发出了少见的勇猛! 一边将士骁勇,装备精良,一边居高临下,准备充足,双方高呼口号,死战不退,只杀的尸横遍野,血流盈渠,战况惨不忍睹! 厮杀一个时辰之后,荆州兵渐渐支撑不住了,人马死伤惨重,一处高岗也失守了,刘备父子见势不妙,施展出祖传的绝技,撒丫子逃进了山沟中,曹军紧随其后,誓要生擒大耳贼! 仗打到这个份上,曹军将士都放下心来了,两战皆胜、伏兵又破,刘备父子仓皇逃窜,再也回天无力了! 另外吗,荆州兵一边拼命逃跑,一边丢弃着东西,盔甲、兵器、旗帜、衣物、钱囊……一切应有尽有,将领们也舍弃战马,开始徒步逃跑了! 因此上,曹军丧失了戒备心,也放松了斗志,只是一味的追赶败兵,抢夺满地的战利品,全然没注意前方道路-荆棘密布,崎岖难行,地形越来越凶险了! 又追赶了一会,道路越发难行了,曹军将士拥挤一处,想转个身都很困难,而一直追赶的刘备父子,转过几个山坳之后,突然的消失不见了! “全军停止追击,速速重整队形,再有争抢战利品者--斩!” 曹洪久经沙场,毕竟有一些眼力的,看着崎岖的道路,心中升起一丝寒意,想要整顿一下人马,以防有不测之事发生,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呜!--呜!呜!” ……………… 两侧高岗的密林中,响起了低沉的号角声,接着冲出无数荆州兵,用狼牙滚木、圆形巨石,狠狠的砸向山沟中,还有本领高强的神射手,专门射杀曹军将校! 曹军队形混乱,疲惫不堪,而且拥挤在山沟中,根本没地方躲避,人马成片的倒下去,尸山血河,惨不忍睹! 原来徐庶设下计谋,先丢弃大量的城池,分散了曹军的兵力,而后连败两阵,把他们引入绝地之中,最后伏兵四起,一举歼灭之! 与此同时,刘备父子重整人马,也从山坳里杀出来了,挥舞兵器、大砍大杀,把先前被追赶的怨气,全发泄在曹军头上,打的很是凶猛呢! “此间设有埋伏,弟兄们快退回去呀!” “后面的让开道路,再要拥挤下去,只有死路一条了!” …………………… 突然受到猛烈打击,曹军全线崩溃了,将士们扭头就跑,可惜人马数量太多,道路又过于狭窄,非但跑不出去,反而踩踏死不少自己人,彻底乱成了一锅粥! 曹洪、夏侯杰大呼小叫,试图重整人马,再与刘备决一死战,可惜兵败如山倒,谁也无力回天了,只能随着败军一起逃命! 到了这个份上,叔侄二人促动战马,拼死突围,遇到人群拥挤的山道,直接用兵器猛砍,硬是杀出一条血胡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冲出了博望坡,再清点麾下人马,已经不足一半了! 损兵折将,狼狈至极,曹洪、夏侯杰不敢停留了,带着残兵退往新野,试图阻挡住追兵,再聚拢各处人马,或许能转败为胜呢! “嗖!--嗖!嗖!” 那知人算不如天算,曹军逃到新野城下,等来的不是接应人马,而是一阵无情的箭雨,顿时死伤了一大片,原来徐庶调兵遣将,偷偷夺回了新野城,截断了曹军的退路!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八章败白河,丢宛城! “咚!--咚!咚!” “杀!--杀!杀!” …………………… 战鼓如雷,喊杀震天,新野城门大开,里面冲出一队荆州兵,为首一员白袍将军,容貌英俊,威武雄壮,正是白马银枪-赵子龙! 原来赵云领了军师妙计,带一支人马隐藏附近,趁着曹军深入博望坡,后防空虚之际,奇兵夺取了新野城,一举全歼了五千守军! “城池已入我军手中,速速下马投降,可以免去一死!” “敌将休要猖狂,看本将军前来战你--杀呀!” ……………… 赵云带兵杀过来,挺枪直取夏侯杰,后者刚刚打败了刘封,心中自负骁勇善战,也挥枪上前迎战,那知交手一个回合,就被赵云扎了个透心凉,死尸栽倒于马下! 夏侯杰是宗族将领,在曹营也小有名气的,结果一招陨落沙场,观者无不肝胆俱裂,大家这才想起来,这位白马银枪的赵将军,乃是大司马-萧逸的结拜大哥,难怪的神勇无敌呢! 鬼面萧郎尊一声‘大哥’的人物,谁的心中不畏惧呢,因此上,曹军丢盔弃甲、扭头就跑,无一人敢上前交战,实在跑不掉的伤兵们,干脆跪地举手投降了,看在大司马的面子上,这位赵将军也不会杀俘虏吧? “速速向北撤退,暂且返回樊城,重整人马之后,再与刘备决一死战!” 看到侄儿战死沙场,曹洪勃然大怒,就想要挥刀复仇,可是掂量一下本领,又觉得打不过赵云,上去也是白白送死罢了! 再说了,新野城已经丢失,人马没有立足之地,刘备父子也追杀过来了,自己再是纠缠下去,恐怕就全军覆灭了,只好继续向北逃窜,来日复仇也不迟呢! 就这样,曹军一路向北逃窜,试图寻一处立足之地,刘备、赵云两军汇合之后,继续的乘胜追杀,就像一条凶狠的野狼,不断撕扯曹军的血肉! 不得不承认,曹军身经百战,意志力也很顽强,几次被冲的七零八落,又努力聚集在一起,浴血厮杀,奋勇突围,在夜幕降临之时,终于来到了白河边上,接着就彻底傻眼了! 曹军大举南下之时,在白河上搭起十几座浮桥,以供人马渡河之用,此时查看过去,河面上空空荡荡的,一块木板也没有了,原来军师-徐庶计划周密,暗中派人拆毁了浮桥,彻底断绝了曹军退路! “速速的砍伐树木,重新搭建浮桥过河,只要退到了樊城,弟兄们就安全了!” “不好啦!-荆州兵追杀过来了,大家快点逃命去吧!” “嘎!嘎!--噗通!噗通!” …………………… 前无去路,后有追兵,疲惫不堪的曹军崩溃了,彻底失去了抵抗能力,或是丢弃兵刃,双膝跪地求饶,或是强行冲上河面,试图踏着冰层过去! 荆州一带气候温和,河流冬季虽然结冰,却一点也不结实,承担三五个人还可以,却禁不住千军万马踩踏,曹军刚刚来到河中间,脚下嘎嘎作响,冰层四分五裂,瞬间掉进了河水里面…… 曹军皆是北方健儿,大都不会泅水的,又穿着沉重的盔甲,掉进冰冷的河水里面,那有好下场呀,就算不被淹死,也要活活冻死了,一时浮尸无数,场面惨不忍睹! 当然了,也有一些聪明人,偷偷的跑到人马少处,寻找水面窄、冰层厚的地方,再脱掉满身盔甲,用兵器敲打的冰面,一步步的试探着过了河! 曹洪就是聪明人之一,而且征战经验丰富,逃跑也很在行的,带着十几名心腹亲兵,从冰层厚处过了白河,而后聚拢了几百名残兵,一路逃向了樊城! “刘备除了痛哭流涕、邀买人心,再没有别的本领了,今日排兵布阵之法,狡猾至极、密不透风,莫非有高人相助不成?” 一路逃亡的时候,曹洪也在暗暗思量,自己统领数万雄师南下,竟然败于大耳贼之手,而且败的莫名其妙,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大司马曾经评论过:‘刘备腹黑皮厚、心怀大志,实乃枭雄之资也,然其志大而才疏,腹黑而寡谋,并不是统军之良才,亲临战阵必败无疑,就像他的祖先刘邦一样--善于将将,而不善将兵!’ 事实证明,萧逸说的一点没错,刘备混迹中原之时,几乎打一战、败一战,地盘丢失干净,四处寄人篱下,怎么来到荆州之后,一下子变得厉害起来了! 孙乾、简雍、糜竺、关羽、张飞、赵云……前几个是白面书生,没有运筹帷幄的本领,后面几个倒是虎将,冲锋陷阵可以,却没有独挡一面之才,究竟是谁辅佐刘备,暗中指挥全局呢? “此人用计深远、算无遗策,本领不在荀彧、荀攸之下,刘备得此贤才,可谓如虎添翼了!” 吃亏长见识,败仗磨意志,曹洪暗下决心,一定要调查清楚了,谁给大耳贼出谋划策? …………………………………………………………………………………………………… 樊城在白河北岸五十里,经过一夜的亡命逃窜,曹洪带着几百名残兵,终于在黎明前来到城下,然后又遭到更大打击! “哈哈!-张翼德奉军师之令,已经取下樊城多时了,曹军小儿再不投降,一矛一个管杀不管埋!” 樊城冲出一队荆州兵,为首一员大将-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坐下一匹乌骓踏雪,手中一杆丈八蛇矛,正是燕人-张飞! 徐庶算无遗策,岂容对手翻身呢,早已派遣三将军张飞,带领八千人马夺取了樊城,城内守军只有五千人,又是疏于防范之下,很快就全军覆灭了! 燕人张飞,绝世虎将,当初在虎牢关下,与吕温侯大战五十回合,而丝毫不落于下风,十八路诸侯无不惊惧,骁勇善战之名,早已传播四方了! 曹军只有几百残兵,又冷又饿,疲惫不堪,那里敢上前交战呀,顿时各自逃命去了,实在逃不动的人,就躺在地上听天由命了! 曹洪还算有些骨气,誓死不做俘虏,先脱下大将铠甲,又用污泥涂了脸面,手持着镔铁大刀,带着亲兵浴血厮杀,趁着局势混乱之际,扎进荒草从中逃跑了…… 先败于博望坡,又丢了新野、樊城,出征时三万大军,只剩下十几个亲兵,到了这一步,曹洪心痛如绞、满脸羞涩,唯一庆幸的是,宛城还在自己手中,还有卷土重来的机会! “呜呜!--前面的是曹将军吗,不要再往前走了,关羽正引兵杀过来呢!” “呜呜!--宛城丢掉了,夏侯将军也战死了,弟兄们投降大半,余者拼命逃出来了!” …………………… 屋漏偏逢连夜雨,船破又遇顶头风,曹洪正逃跑之间,对面又遇到一些人马,万幸的是,来的不是荆州兵,而是宛城守军,或者说是一群败兵! 原来关羽奉军师之令,带人乔装成曹军,以押送战利品为名,巧妙的杀进了宛城,夏侯恩拼死抵抗,结果一刀斩成两段,曹军群龙无首之下,只好弃成逃跑了,宛城也落入荆州兵手中! “兵败将亡,丢失重镇,如何向丞相交代呀,我还有何颜面--噗!噗!” 损失数万人马,折了夏侯杰、夏侯恩兄弟,如今连宛城也丢了,曹洪急火攻心,一连喷了两口鲜血,顿时昏迷不醒了! 万幸的是,亲兵们颇为忠诚,用担架抬着曹洪,从小道向北方逃去,一路上日夜兼程,先到许昌、后往邺城,向丞相大人赔罪去了! 刘备大获全胜,先带兵进驻宛城,摆下了丰盛酒宴,为一众将校们庆功,还亲自为徐庶把盏,感谢他的辅助之功,南阳郡落入手中,自己又有立足之地了! 又派人前往襄阳,向刘表汇报战况,希望趁着大胜之机,尽起荆襄九郡兵马,分别攻取洛阳、许昌,一举扭转天下大势! 洛阳是大汉都城,位居天下之中,许昌是曹营老巢,囤积无数财富,只要拿下两座城池,再把小皇帝拥戴起来,号令诸侯共讨曹贼,曹营集团就算不覆灭,也要元气大伤了! 新野大战之后,天下九州震动,诸侯们也有了反应,第一个就是江东集团,经过一年多的修养,已经走出了战败的阴影,孙权也坐稳了位置,一心想要出兵北上,为大哥孙策报仇雪恨! 大好良机出现,自然不能错过了,孙权集结了五万人马,让大都督周瑜统帅着,驻扎在潘阳湖一带,对寿春形成了威胁,准备夺回淮南之地! 与此同时,汉中-张鲁也行动了,让弟弟张卫统领几万人,驻扎在阳平关附近,窥视关中、长安一带城池,想要趁火打劫,多少捞取一些好处! 一时之间,诸侯们蠢蠢欲动,洛阳、许昌、寿春、长安同时受到威胁,驻扎邺城的曹军主力,也陷入了两难之中,是继续北伐?还是回师救援? nt :。 : 正文 第一百一十九章北伐大业,绝不半途而废! “子廉忠心耿耿、骁勇善战,故而委以重任,让他镇守在宛城,可惜有勇无谋、性急而贪,致有今日之败,这是老夫用人不当呀!” 邺城-大将军府中,得知新野兵败的消息,曹操颇为震惊,深深自责一番之后,立刻召集文武重臣,商议应对之策! 宛城厄守险要、沟通南北,军事价值极为重要,如今落入刘备手中,简直如虎添翼一般,许昌、洛阳全都受到了威胁,让人寝食难安呀! 更加糟糕的是,新野之战过后,南方诸侯大受鼓舞,纷纷的屯重兵于边界,一旦荆州、汉中、江东形成军事联盟,共同出兵北上,天下大势就难料了! “参见丞相大人-辅国摄政,功德巍巍!” “诸位不必多礼了,速速入座两旁,今日有军机重事商议! 片刻之后,萧逸、郭嘉、程昱、夏侯渊、夏侯惇、徐晃、于禁、李典、乐进……一群文武重臣,来到了大将军府中,纷纷向丞相大人行礼! 曹操双手虚扶,示意众人入座,并把‘曹洪战败、宛城失守’的事情,详细的做了说明,希望群策群力,应对眼前的困局! 曹军大举北伐,几十万人马屯在邺城,后方极为空虚,南方诸侯蠢蠢欲动,让人寝食不安,如今的局面吗,只有两种选择了: 一是:大军退回黄河以南,分兵驻守许昌、洛阳、寿春、长安,确保后方平安无事,威慑南方几镇诸侯,最好夺回重镇宛城,恢复战略威压之势! 如此一来,北伐也就半途而废了,袁煕占据幽州一带,麾下还有几万人马,若与乌丸、鲜卑、辽东勾结起来,再次挥师南下,曹军刚刚占领的城池,恐怕就难以保全了,统一中原的战略计划,也要无限延迟下去了! 二是:顶住一切压力,大军继续北伐,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扫平袁氏残余力量,统一中原之后,再回兵收拾南方诸侯! 问题是,幽州、辽东苦寒之地,乌丸、鲜卑飘忽不定,曹军主力一旦北伐,短期内难以取胜,南方诸侯趁虚而入,偷袭许昌、洛阳、长安几座重镇,事情可就麻烦了! 那个时候吗,前有残敌未灭,后方老巢失守,曹军进退两难,军心浮动,甚至会全军覆没,实在太过危险了! “许昌、洛阳兵力空虚,一旦落入敌军手中,我等家眷难以保全,还是速速回兵救援吧!” “大军北伐以来,将士们死伤无数,岂能半途而废呢,还是狠下一条心,继续北伐为上!” ……………………………… 群臣也是议论纷纷,有人主张退兵,有人建议北伐,各有各的道理,彼此争辩不休,却找不到两全之策! “刘表华而不实,虽然坐拥荆襄九郡,不过一条守户之犬,断没有北上的野心,刘备胸怀大志,可惜本身实力不够,也掀不起大风浪来,皆不足畏惧也! 孙权、张鲁见风使舵,只要荆州不出兵,他们不会轻举妄动的,丞相分兵派将,紧守寿春、长安两处城池足以,我军主力不必回援,可以放心继续北伐!” 郭嘉独具慧眼,对于诸侯们的性格、能力、反应,分析的相当透彻,有的没野心,有的没胆量,有的没智慧……全都难成大事! 刘备倒是乱世枭雄,可惜崛起太晚了,没有四五年时间,根本成不了气候,那个时候吗,曹军早就平定中原,而后挥师南下了! “丞相大人不放心,可以领大军回许昌,亲自坐镇朝廷,以免有人生出异心,末将愿带本部人马,继续挺进幽州、辽东一带,不大获全胜,誓不班师回朝!” 萧逸也站了出来,愿意单独领军北伐,统一中原的大业,绝不能半途而废! “奉孝、无愁言之有理,老夫统一中原在望,岂能中途退兵,让天下人耻笑呢,至于南方几镇诸侯,绝没有北上的胆量!” 曹操毕生的愿望,就是先占据中原,而后一统天下,绝不会半途而废,更不会把大旗交给别人,自己的女婿也不成! 决策已经做出,接下来,就是好好商议一下,谁来继续北伐,谁又分兵驻守,再不能所托非人了,曹洪就是前车之鉴! “报!-子廉将军来到邺城,正跪在大堂下请罪,还请丞相大人定夺!” 正商议之间,一名亲兵进来禀告,败军之将曹洪回来了,群臣又是一片大哗,不知丞相会如何处置! “咚!-咚!-咚!” 片刻之后,曹洪披发赤足,自缚双臂,跪行进入了大堂,连磕三个响头,没有任何言语,只是一脸的灰败之色! 宛城非但是军事重镇,也是大公子曹昂陨落之地,具有一种特殊的意义,却被自己给弄丢了,还阵亡了两位族侄,折损了几万人马,真是千刀万剐、难赎其罪! 因此上,曹洪苏醒之后,日夜兼程来到邺城,让亲兵捆绑了自己,跪行上堂请罪,至于是杀是剐,一点怨言也没有了! “损兵折将,丢城失地,致使天下大局恶化,你还有何面目见老夫,虎豹精兵听令,把败军之将推出斩首!” 曹操执法如山,虽然心中不舍,还是下达了斩首命令,以免有人背后议论,说自己徇私枉法! ‘虎豹骑’是心腹亲军,对丞相大人唯命是从,立刻冲出几名金甲武士,准备把曹洪推出斩首,却被一群文武重臣拦住了! “胜败乃兵家常事,还望丞相大人息怒,放过子廉将军吧!” “斩杀大将,于军不利,请让子廉戴罪立功,继续为国效力为好!” …………………… 骨肉兄弟,血浓于水,夏侯惇、夏侯渊带着一众宗族将领,全都下跪为曹洪求情,不忍看他人头落地! 萧逸、郭嘉是曹家女婿,不能坐视不理呀,也一起上前求情了,在他们的带领下,文臣武将也纷纷上前,请求丞相大人开恩赦免! “作为败军之将,本应斩首示众的,既然一众重臣为你求情,老夫就法外开恩一次,暂且寄下人头,若有再犯,定斩不饶!” 曹操本就不想杀人,一看文武重臣求情,也就顺坡下驴了,原因有两条: 一则:当初追击西凉军失败,曹操差一点命丧疆场了,乃是曹洪舍命相救,又把坐骑让给曹操,这才逃出升天的,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二则:萧逸战功显赫,势力越来越大了,必须扶持曹姓将领,才能与之相抗衡,曹洪是宗族骨干之一,而且忠心耿耿的,杀之对大局不利呀! 不过吗,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杖责曹洪五十军棍,罢免他的征南将军,降为普通校尉使用,再罚没黄金一万两,抚恤阵亡将士的家属! “啪!--啪!啪!” 几名武士把曹洪拖出去,绑在一条长凳上面,用军棍猛击后背,打的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好在士兵知道轻重,只是破其皮肉,不会伤到筋骨的,行刑后敷上金疮药,再用白帛仔细包裹上,只要一两个月就会康复了! 曹洪也算是条汉子,受刑虽然疼痛,却一声不吭的挺着,而后拖着血淋淋的身体,又爬回了大堂之上,谢丞相大人不杀之恩,谢文武重臣求情之义! 分兵派将的事情,也做出了具体安排,让李典统军三万前往寿春,协助张辽一起抵御江东,确保江淮之地无事! 让乐进统兵五万,驻扎在东都-洛阳城,与许昌守将曹仁一起,确保老巢平安无事,尤其监视‘大耳贼’的动静! 曹操亲自修书一封,派使者送往汉中,并赠送不少金银珠宝,希望与张鲁保持友好,双方不要轻起刀兵,又严令关中守军,日夜巡视,不得疏忽,做好万全的准备! “大耳贼乃屡败之人,为何到了荆襄之地,就脱胎换骨了呢,一战灭我几万人马,还把宛城夺过去了,背后必有高人相助!” 事情处置完毕,曹操开始反思了,曹洪毕竟是一员勇将,而且戎马多年了,想要打他个落花流水,也不是一件容易事呢! “启禀丞相大人,刘备新得一位军师徐庶,此人算无遗策、用兵如神,故而我军一败涂地!” 曹洪在逃亡的路上,也千方百计的打探着,打仗输了并不丢人,起码知道输给谁了? “军师徐庶……颖川奇才……这下要糟糕了,这位就很可怕,后面的更可怕呀!” 听到徐庶的名字,曹操与一众文武颇为疑惑,显然一点也不知情,只有两个人例外,一个是谋士程昱,满脸的惊讶之色;另一个是萧逸,心中升起畏惧之色,不是害怕徐庶,而是担心另一个人--卧龙! nt :。 : 正文 第一百二十章南阳卧龙,经天纬地之才! “徐庶,字元直,颖川人氏,聪慧过人,义气深厚,中平末年之时,仗剑游走天下,曾经为朋友复仇杀人,侠义闻名四方,而后折节向学、遍访名师,经常与司马徽谈论,学得治国安邦之术!” 谋士程昱站起身来,详细介绍徐庶的出身、性格、经历……众人听的津津有味,纷纷的露出仰慕之意,原来是一位快意恩仇、文武双全的奇男子! 天下大乱,豪杰辈出,或是运筹帷幄,或是驰骋沙场,大都是一方面的偏才,文能执笔安天下,武能跃马定乾坤的全才,可是少之又少呢,徐庶算得上一个了! “奇才归于刘备麾下,犹如美玉落入泥潭,真是太过可惜了,大耳贼得此贤士,羽翼渐渐的丰满矣!” 曹操以拳击案,露出了惋惜之色,自己平生两大爱好:一是寻丰满艳丽之熟女,藏于后宅宠幸之;二是得文韬武略之奇才,收入麾下驾驭之,现在见了徐庶的本领,岂能不心动呢? 另外吗,刘备腹黑皮厚、心怀大志,乃是一位乱世枭雄,只是时运不济,四处奔波流浪,如今有了奇才辅佐,必然是一飞冲天,再想压制于他,恐怕就不太容易了! “古人云:楚虽有材,晋实用之,奇才虽在刘备麾下,丞相想要收为己用,也不是什么难事,属下恰好有一条妙计! 徐庶文武双全,亦是一位大孝子,其父病逝多年,只有老母在堂,其弟徐康也去世了,母亲无人奉养,生活颇为凄苦! 丞相可以派心腹人,把其母接到邺城,好生的照顾起来,再让母作书召子,徐庶至孝之人,必然日夜兼程而来,丞相更以厚礼待之,何愁奇才不服呢?” 程昱的办法缺德一些,却是相当的实用,这也是他的性格之一……只求成功,没有底线! “嗯?……嗯!” 听完计策之后,曹操手捋长髯、一言不发,即不表示赞成,却也没有反对,或者说,他已经默许下了! 大争之世,为求获胜,无所不用其极,扣押人质也是其一,只要徐庶到了邺城,自己高官厚禄、赤诚相待,就是千年寒冰也能融化,何愁奇才不为己所用呢? 想到这里,曹操目视身边亲卫,准备派人前往颖川,强行迎接徐庶之母,那知命令还没下达,却出现了反对的声音! “周文王礼贤下士,得姜尚于渭水之畔,为求贤士忠心辅佐,臣坐龙撵,君王拉车,步行八百四十八步,换来了大周八百四十八年江山,此事流传千古,天下以为美谈! 丞相欲成大事,当以文王为榜样,礼贤下士,海纳百川,岂能扣押人母,而胁迫人子来归呢,纵然徐庶来到了邺城,又岂会真心辅佐,若是弄巧成拙,事情反而更糟,诸位忘了‘霸王烹煮人母’的故事吗?” 出言反对的人,正是大司马-萧逸,为了让曹操打消念头,还举出了周文王的正例,以及楚项羽的反例! 楚汉相争之时,刘邦数败于项羽,一路向西逃窜,几乎全军覆没了,全靠大将王陵固守睢阳,挡住了西楚几十万人马,汉军才有了喘息之机! 项羽久攻睢阳不下,于是想了一个计策,派人抓来了李陵的母亲,想要以此招降李陵,进而拿下睢阳城,那知李母性格刚烈,为了不让儿子为难,竟然拔剑自刎了! 项羽勃然大怒,下令把李母煮成肉羹,分与楚军将士食之,李陵闻讯之后,痛哭了几天几夜,发誓与项羽势不两立,更加忠心辅佐刘邦,立下无数汗马功劳,最后进封为丞相、太傅、安国侯,成为开国功臣之一! 萧逸以王陵母子为例,就是想告诉众人,‘扣押人母,胁迫人子’的办法不可取,若是弄巧成拙了,徐庶非但不来归,还要忠心辅佐刘备了! 至于曹操本人吗,也要落一个不择手段、卑鄙无耻的骂名,天下贤士闻之,谁还肯来投奔呢,绝对的得不偿失呀! “大司马心思缜密、言之有理,老夫的办法太孟浪了,着实不可取也,万万不可取也!” 程昱吓得满头大汗,对着众人连连摆手,示意收回原来计策,他深知徐母性格刚烈,一旦受到了胁迫,绝对的宁死不屈! 徐母有个三长两短,徐庶必然辅佐刘备,疯狂的报复曹营集团,如果再让他知道了,计策是自己献出的,岂会善罢甘休呢,让一位天下奇才记恨上,程昱恐怕寝食难安了! “老夫执掌天下,素来以德服人,岂能用卑鄙手段,来胁迫一位奇才呢,降伏徐庶之事再议,一定会有两全其美的办法!” 曹操也是要颜面的人,此事不说破也就罢了,既然让人点明了,自然不能实行下去,以免的落个骂名! 再说了,自己文有郭嘉,武有萧逸,犹如左膀右臂一般,徐庶真的来投了,还有一点不好安排呢,如果等闲视之吧,难免的大材小用了,如果委以重任呢,又怕萧逸、郭嘉心中不悦! 自古以来,贤才彼此嫉妒,甚至互相残杀,孙膑与庞涓、苏秦与张仪,皆是师出同门的好友,尚且水火不容呢,又何况其他人呢? 曹操甚至怀疑,萧逸出言反对,就是担心徐庶来投奔,会威胁到他的地位呢,这也是人之常情,说明鬼面萧郎也有私心呀,而一个私心过重的人,难成天下共主! “呼!-大丈夫心怀天下,岂会嫉妒他人呢,区区一个徐庶算什么,我是担心惊起了卧龙,搅乱天下风云呀!” 萧逸暗暗的摇头叹息,曹操以及文武重臣,皆认为自己心胸狭隘,不能容纳别的奇才,谁又知自己的苦衷呢? 在原来的历史中,通过挟持徐母的办法,的确骗来了徐庶,结果又如何呢,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白白糟蹋了一位人才! 更加可怕的是,徐庶离开新野之前,推荐了好友诸葛亮,前者只是一位上等谋士,后者却是经天纬地之才,卧龙一出茅庐,天下风云激荡,刘备得其全力辅助,终于开创了一方霸业! 曹军大举北伐,正处于关键时刻,眼看就要一统中原了,如果卧龙提前出世,改变了天下大势,北伐能否继续下去,可就不太好说了! 因此上,萧逸不弄来徐庶,也不惊动南阳-卧龙,就可以掌握历史潮流,做出最恰当的选择了! 后世流传一句谶语:‘奉孝不死,卧龙不出’,二人乃是无双谋士,天生的命格相冲,一个出世,另一个必死,绝不能并存人世间! 对于这件事情,萧逸不能全信,也不能不信呀,事关好友的生死,必须格外的谨慎,甚至采取非常错失,不惜逆天改命了! 这段时间以来,萧逸给郭嘉把过脉象,情况让人颇为担忧呢,郭嘉放荡不羁、贪图酒色,久而久之呢,弄的气血两虚,身子亏空的厉害! 尤其来到河北之后,操劳军务过度,而且水土不服,身体越发的虚弱了,郭嘉为了振作精神,还偷偷的服用道家金丹,这东西类似于兴奋剂,一时让人精力充沛,却对五脏六腑伤害极大! 一旦潜力压榨干净了,后果不堪设想呢,轻则脏腑俱伤,终身瘫痪;重则经脉断裂,一命呜呼,而且以脉象来观看,这个时间不会太久了! 为了拯救好友的性命,萧逸也是竭尽全力了,一方面收罗天材地宝,熬制各种大补汤药,为郭嘉调理身体,同时派人日夜监视,严禁他再服用金丹,至于军中的事务,自己也一力承担起来了! 以至于有人惊呼,一向懒惰成性的萧郎,怎么突然变勤快起来了,莫非受了什么刺激,或者有所图谋吗? 另一方面,萧逸派遣心腹死士,秘密的潜入荆州,寻找诸葛孔明的下落,一旦发现此人踪迹,立刻挥刀斩杀,只要卧龙一死,郭嘉可保无恙了吧? 让人郁闷的是,卧龙行踪飘渺,或驾小舟游于江湖之中,或访僧侣于山岭之上,或寻朋友于村落之上……根本就找不到人影,几次派人暗杀,全都失败而回,也许这就是天命吧! …………………………………………………………………… 事实证明,郭嘉判断十分准确,听闻刘备夺取宛城,刘表大肆庆祝一番,提升他为南阳太守,可对偷袭许昌之事,却是只字不提,只是私下对人说:‘自己坐镇荆襄九郡足矣,再无其他图谋了!’ 刘表按兵不动,刘备空有一腔雄心,可惜自身实力不足,对天叫骂一番之后,只好屯驻在宛城,招兵买马、扩充实力,希望抓住下次机会了! 荆州兵不出动,江东、汉中两路人马,也不敢轻举妄动,沸沸扬扬的诸侯联合、夺取许昌,也就中途夭折了! 不过吗,人可胜人,却难胜天,一场更大的危急,笼罩在了曹营集团身上! nt :。 :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一章天寒地冻,大雪纷飞! 北风呼啸,阴云密布,一场百年罕见的暴雪,降临到中原大地上,五天五夜,未见停歇……东起泰山、西至秦岭,北及长城、南到黄河,方圆几千里的区域,全都变成了冰雪世界! 对于达官显贵来说,天降大雪是一件好事,或聚三五好友、围炉饮酒,畅谈天下大事;或携娇妻美妾、踏雪寻梅,领略自然风光,兴致上来了,还会吟诗作赋呢! 可对穷苦百姓来说,下雪就是一场灾难了,大地冰封,气温陡降,草木枯萎,鸟兽绝迹,这就意味着寒冷、饥饿、疾病……甚至是死亡! “咕咕!-大雪五天五夜不停,这是要冻死小爷吗,就是不冻死人,也要活活饿死了!” 清晨时分,在一阵强烈的饥饿感中,郝轩缓缓的睁开了双眼,透过茅屋的巨大缝隙,看到了外面的漫天大雪,忍不住咒骂了几句,紧紧身上的破皮袄,试图寻找一点温暖! 郝轩今年十三岁了,是一个眉清目秀、头脑灵活的少年郎,上面有三个哥哥,故而又叫-郝小四,他生活在一座山村中,因为乡亲们大都姓郝,就叫做‘郝家村’,位于冀州-中山郡境内! 郝家村背靠大山、风景优美,土地也很肥沃,乡亲们种地、打猎、采药……勤勤恳恳的,小日子还算过的去,可是最近几年,天灾人祸、兵荒马乱,年景也是一落千丈! “咕!--咕!咕!” 饥饿感再次上涌,打断了郝轩的思路,只好勒紧腰间麻绳,又往炕头上挪了挪,试图用温暖驱散饥饿,并非他生性慵懒不做饭,而是灾荒之年,家中已经没粮食了,还不如躺在炕上,可以减少身体消耗! 寒冬腊月,大雪纷飞,如果没有土炕取暖,不知要冻死多少人呢,这要感谢一个叫‘鬼面萧郎’的,据说此人嗜杀成性,却也救苦救难,这种造价低廉、使用方便的土炕,就是他发明出来的,深受穷苦百姓的欢迎! 也许是躺的太久了,土炕也逐渐的变凉了,郝轩只好爬起来,往火灶里塞一些干柴,又用黑陶灌煮了雪水,好歹暖暖空虚的肚子,茅屋里空空荡荡的,只剩自己一个活物了! 记得几年以前,小院里有慈祥的父亲、母亲,有三个强壮的哥哥,还有一头温顺的老黄牛,自己每天外出放牛,日子虽说清苦一些,却也幸福温馨呢! 可惜呀,天下大乱,诸侯争霸,不断的强征青壮入伍,战火毁灭了无数家园,也吞噬了大量生命,三年之前,大哥战死在了西凉,去年秋季,二哥陨落在了官渡,今年春天,三哥到邺城服兵役,也是一去不回头了! 两个多月之前,乌丸铁骑南下冀州,沿途劫掠汉家百姓,郝家村也倒了大霉,父母把郝轩藏进了炕洞,侥幸躲过了一劫,夫妻二人却被乌丸兵杀害了,财物、粮食、牲畜……也被洗劫干净了! 从那以后,郝轩就成了一个孤儿,靠着捕捉鱼虾、采集野菜,以及乡亲们的接济过日子,同样的,他对乌丸人也恨之入骨,发誓有朝一日,尽屠其族,报仇雪恨! 战乱之中,生活艰难,夏、秋礼节还好说一些,可以采摘一些野菜、野果,勉强的饿不死人,可是寒冬腊月,气温陡降,山中草木枯萎,鸟兽不见踪迹,一点食物也找不到了! 半个月之前,村子里就全断粮了,人们饥饿难耐之下,只好用草根、树皮、观音土充饥,不乏活活胀死的,场面惨不忍睹,郝轩年少饭量小,好歹活了下来,可也三天没进食了! “丢他妈的!-与其活活饿死,不如试试运气,老天爷若是有眼,一定让我熬过去,日后报仇雪恨!” 灌了一肚子雪水,依旧饥饿难耐,趁着自己还有一点力气,郝轩决定出去转转,也许能弄到吃的呢,等到走路虚浮的时候,那就只能闭目等死了! 村民们渔猎为生,多少都会一点武艺,郝轩提着一柄猎叉,背着祖传的铁胎弓,在满天的风雪之中,向着白茫茫的荒野走去,如果打到一两只猎物,自己就能活下去,如果运气不好,就是一具冻僵的‘路倒’了! 如果运气再差一点,碰到了饥饿的猛兽,或者饿红眼的流浪者,自己这一身小嫩肉,就要变成口中餐了! ………………………………………………………………………………………… 郝轩的运气不错,在冻饿而死之前,捡到一只冻僵的野鸡,虽说只有一斤多重,可好歹也是肉呀,连忙跑回家中,用粗陶罐煮鸡肉吃! 对于饥饿的人来说,每一口食物都是宝贵的,鸡头、鸡肠、鸡嗉子、鸡屁股……一点也没有扔掉,就连鸡毛也保存下来了,留着做干粮使用,人饿急了连泥土都吃,何况带腥味的鸡毛呢? “二爷爷!二爷爷!--咱们今天有鸡肉吃了,煮的又酥又烂,还漂着好多油水呢!” 鸡肉煮好之后,郝轩没有狼吞虎咽,而是强忍着口水,用陶碗盛出一大半,向着邻居家跑去…… 自己能活到现在,多亏了乡亲们接济,尤其是邻居一家人,总是省下一点口粮,送给可怜的郝轩,现在是报恩的时候了! “呜!--呜!呜!” 片刻之后,郝轩双目微红,又走回了茅庐中,手中的鸡肉一点没少,不是他中途反悔了,也不是遭到了婉拒,原因很简单,邻居一家四口人,已经冻饿而死了,尸体都变得僵硬了! 死人不需要食物的,活人还要坚持下去,大口吃光了鸡肉,又喝掉了鸡汤,郝轩积攒了一些力气,用铁铲在附近挖了个大坑,把邻居一家四口掩埋了,好歹让他们入土为安,否则的话,可能变成饥民的食物,大灾之年人吃人不新鲜了! 今天运气好,捡到一只冻僵的野鸡,可是明天吃什么呢……看着舔的干净的陶碗,郝轩陷入了迷茫之中? “咚!-咚!-咚!” …………………… 中午时分,村内响起了一阵钟声,郝轩微微一愣,而后撒腿往外跑去,与此同时,村里残存的乡亲们,也纷纷的走出家门,扶老携幼,摇摇晃晃,慢慢的聚集在祠堂外面! 村民们有一百多人,衣着破破烂烂,人人皆有菜色,记得十年之前,郝家村有一千多人,是附近有名富裕的村子,如今存活下来的,不及十分之一,至于其他的村落,也就可想而知了! “大雪纷飞,天寒地冻,村里已经没有粮食了,再要这么熬下去,大家只有死路一条,长老们做出决定,让大家外出逃荒,好歹存活下一些族人! 等到灾荒过去了,大家再返回家园,无论谁存活着,一定要重建村庄,让郝姓一族的香火,永远的流传下去!” 头发花白、满脸沧桑的老族长,站在祠堂的高处,向残存的乡民们喊话,还有几名须发皆白的老人,拄拐杖端坐两侧,他们是村中长老,也是最高的权威! 与此同时,几名少年抬出一口大锅,开始生火烧水,这是村里最后一口锅了,因为乌丸人劫掠汉地,最是喜欢各种铁器了,更把铁锅视为‘奇货’,比金银珠宝更加看重呢! 老族长从祠堂的暗格里,摸出了半口袋杂粮,全都倒进了铁锅里,又放进不少草根、树皮、干野果……好歹熬了一些稀粥,让乡亲吃喝之后,才有力气走出去,以后是生是死,就看各人的造化了! “列祖列宗保佑!--一路顺风,平安回来!” “呜呜!-大家多多保重,如果运气好的话,明年秋天就能回来了!” ……………………………… 喝完了杂粮稀饭,乡亲们跪倒在地,对着祖宗牌位磕头,祈求护佑子孙们,又互道珍重之后,陆续的离开了小山村! 天寒地冻,兵荒马乱,野外找不到食物了,人们要想活命,必须去大城邑里面,年轻力壮的男女,可以卖身给豪强门阀,做人家的奴仆、丫鬟,年老体衰的人呢,只能手持藤条、沿街乞讨了! 当然了,也有一些会武艺的男子,不愿意与人为奴,也不愿平庸一生,他们或是从军入伍,或是落草为寇,准备用一双拳头,打出了荣华富贵、朗朗乾坤! 手持猎叉,背负弓箭,郝轩混在人群里面,慢慢的离开了小山村,途中不断的回头,瞭望生活多年的村子,还有自己的小茅屋…… 祠堂里有人影晃动,那是老族长与几位长老,他们没有出去逃荒,而是选择了留下来: 一则,他们的年纪太大了,身体也很虚弱,就算是出去逃荒,也要饿死在半路上,还不如留在村子里,起码不做异乡之鬼! 二则,祠堂里供奉祖宗牌位,必须有人留下守护,那怕是死在这里,他们的灵魂也有归处了,可以护佑逃难的子孙们,让他们平安无事! (本章完)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二章难民如潮,汹涌而来! 大雪下了七天七夜,终于慢慢的停下来了,河北四州的山川、原野、城池、村庄……全被厚厚的积雪覆盖了,浅的过人膝盖,深处可没头顶,还压塌了大量的民舍、茅屋,冻饿而死的人不下十万,沦为难民者高达百万,无衣无食、四处逃荒! 饥寒交迫之下,人类就会变成野兽了,‘易子而食’的事情,几乎天天都在发生着,为了求一条活路,少数人落草为寇,靠着打家劫舍填饱肚子,多数人涌向了城市,希望找一处安身之地,顺利的渡过灾荒之年! “大爷给口吃的吧,好心有好报的,祝您荣华富贵、公侯万代!” “漂亮的黄花大闺女了,心灵手巧,吃苦耐劳,只换二十斤粟米!” ………………………… 邺城-人口众多,繁华富庶,乃是著名的产粮区,也是逃荒的首选之地,短短半个月时间,就涌入了数万难民,大街小巷,人头涌涌,到处都是乞讨的声音! 为了填饱肚子,难民们卖力气、卖血汗,只求一顿饱饭吃,实在没有办法了,就身插草标、自卖自身、或者卖儿卖女了…… 对于士族门阀来说,难民进城是一件好事,经常看到一些身穿青衣、趾高气昂的管事们,在难民中走来走去,用极为低廉的价格,购买大量的奴仆、丫鬟,比买牲口还要便宜呢! 也有不甘为奴的人,坑蒙拐骗、偷盗行窃,甚至聚众闹事,抢劫大户人家,一时之间,邺城的治安混乱,百姓们人心惶惶! 为了恢复治安,曹军日夜巡视街道,遇到为非作歹之徒,必然是严惩不贷,每天斩首数十人之多,即便如此,难民还是不断的涌来,竟然汇聚了几十万之众! 情况如此严重,丞相-曹操也坐不住了,先是下令关闭城门,对邺城实行军事戒严,而后带着文武重臣,登上城楼查看情况,顿时就被惊呆住了…… “开门呀!--我们快要饿死了,发发慈悲心吧!” “丢他妈!--横竖也是一死,再不打开城门,老子们就要造反了!” ………………………… 放眼望去,邺城周围全是难民,黑压压不见边际,怕有几十万之众呢,而且饥饿难耐、哭声震天,就像一堆干透的柴草,只要扔上一颗火星子,就会燃起冲天烈焰了! 可以想象的到,一旦几十万难民造反,会出现什么后果,刚刚平定的青、冀、并三州,必然刀兵四起、战火重燃,曹军忙着镇压乱民,那有力量攻打幽州呢,北伐也要半途而废了! 另外吗,人心险恶,事事难测,曹营集团如日中天,几乎统一中原之地,也引来了无数仇恨,北边的袁煕、乌丸、鲜卑、辽东,南边的荆州、江东、汉中、益州……谁不是心怀恐惧,又包藏祸心呢? 太平年景之下,他们还要兴风作浪、制造事端呢,如今天降暴雪、灾民无数,他们更要落井下石了,也好削弱曹营集团力量,阻挡统一天下的步伐! 他们或是屯兵边境,做出威胁的姿态,或是暗中派人,挑唆饥民们暴动,中原的局势越混乱,对他们越是有利呢! “天降大雪,苍生受苦,皆因老夫失德所致,恨不能以一己之身,扛下世间万般苦楚,纵然粉身碎骨,也是无怨无悔!” 曹操仰视苍天,一脸的愧疚之色,国人相信‘天人感应’之说,如果上天降下灾祸,肯定是统治者犯错了,必须深深自责、及时改正,求得上天的原谅! 不过吗,自责也好,改正也罢,一般都是皇帝的事情,也只有天子能沟通上苍,曹操主动承担责任,看似大仁大德,实则居心叵测,莫非他以天子自居吗? “风霜雨雪,自然之理,丞相大人不必自责,为今之计吗,当以赈灾为先,属下有三条建议,或可缓解一下灾情: 其一,先派人前往各地,详细调查情况,按照灾情的轻重,依次进行救济,再严令各州、郡大小官员,必须深入灾区,组织百姓自救! 其二,难民如火,糜烂地方,若是扩散开来,后果不堪设想,速速派遣精锐铁骑,封锁黄河沿岸渡口,以免得难民流窜兖、豫、徐、司各州,动摇了根本之地! 其三,在邺城、黎阳、邯郸、太原、临淄……各处城池,设立大型粥场,发放御寒衣物,百姓们饥有食、寒有衣,人心自然安定矣,以免被歹人所蛊惑,再现黄巾之乱!” 相府从事-毛玠站出来,上奏了三条赈灾办法,论起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他比郭嘉、程昱相差甚远,可是安抚百姓、治理地方,却是他的长处了! “孝先所陈三条,皆是金玉良言,老夫自当听从之,并加封为邺城令、关内侯,赐食邑三百户,负责筹措粮食、衣物,全面救济灾民!” 曹操用人为才,先是重赏了毛玠,赐予高官厚禄,而后发布丞相钧令,让各地大小官员,全力救济灾民! 一时之间,使者四出,奔赴各地,传达丞相大人的命令,同时督促大小官员,尽心尽力的救灾,发现玩忽职守、鱼肉百姓者,轻则罢官免职,重则人头落地,就连州牧、郡守也不例外! 三条计策虽好,毕竟见效缓慢,邺城汇聚了几十万难民,随时可能发生暴动,必须让一个能力强、威望高的人,出面安抚难民,尽快的稳定人心! 曹操德高望重、能力过人,又是大汉摄政丞相,乃是最合适的人选,不过吗,城外秩序混乱,难民情绪不安,随时会发生大暴动,实在太危险了! 再说了,树大招风,人强遭嫉,曹操执掌军政大权,号称‘无冕之王’,崇拜他的人不少,嫉恨的人则更多,大汉皇帝、满朝文武、各路诸侯、游牧部落……无不虎视眈眈,想要取奸雄的性命呢! 无数的难民里面,很可能隐藏着刺客,丞相-曹操出去安抚人心,一旦遭到了刺杀,那就天塌地陷了,可是难民汹涌如潮,没有一个强势之人出面,也震慑不住局面呀? 现在的办法吗,就是推举出一位重臣,代替丞相大人出面,安抚城外的难民们,曹丕、曹彰、曹植三位公子,本是不错的人选,可惜年纪太轻、威望不足,恐怕震慑不住人心? “难民如潮,人心澎湃,还请大司马出城巡视,一定可以安抚人心!” “鬼面萧郎,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宵小闻之避退千里,百姓见之内心可安!” ………………………… 没有任何犹豫,群臣全都推举萧逸,满营文武重臣之中,只有他的能力、威望、经验……能够担此重任了! 一则萧逸号称‘贪狼星君转世’,执掌人间杀伐的,在平民百姓之中,具有极高的威望,只要竖起他的旗号,谁敢轻易闹事? 二则,当初招安百万黄巾军,就是萧逸献的计策,而且负责具体事务,拥有丰富的经验,事情办的也漂亮,深受朝野上下称赞呢! “事态紧急,刻不容缓,还请无愁出城一趟吧,兵马调动,粮食发放……以及各种赈灾事宜,可以自行决定,凡事不必禀告老夫了!” 曹操略加沉吟,也点头答应下来,救济灾民,功德无量,又能收取河北人心,如果有别的合适人选,真的不想派萧逸去,可惜一个也没有呀! “丞相大人信赖,文武重臣推荐,末将一定竭尽全力,安抚好几十万难民,还望诸位鼎力相助,一同获此无量功德! 玄甲铁骑、陷阵营、陌刀兵、丹阳兵、西凉兵、掘子军……火速开出城外,把难民们隔离开来,按照州、郡、县籍贯,分别的安置起来,尽快的恢复秩序! 蒋奇带领本部人马,在邺城方圆百里之内,疏通道路,设置关卡,凡是汇聚来的难民,经过仔细盘查之后,送到难民营中安置! 其余的大小官员,征调民夫,清理积雪,清点府库,筹措物资,全力救济城外灾民,再告诉邺城的士族门阀、豪强地主,多捐献一些钱粮、衣物,谁要是敢小气的话,本大司马一定亲自登门!” 萧逸调兵遣将,指挥赈灾的事宜,一切安排的周密合理、妥妥当当,不愧是天下第一名将,治军、救民一样本领高强! 难民众多,情况复杂,单靠发放粮食、衣物,无法解决问题的,必须恩威并施,因此上,萧逸派出了执法队,手持鬼头大刀,巡视各处难民营…… 聚众闹事,不服号令者--杀! 散布流言,蛊惑人心者--杀! 抢劫他人,偷盗财物者--杀! 奸**女,拐卖人口者--杀! 打架斗殴,破坏秩序者--杀! ……………………………… 杀!--杀!--杀! nt :。 :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三章节衣缩食,救济灾民! “粟米浓粥,每人一碗,大家排好队伍,依次上前领取!” “丞相厚德,赐予衣食,河北百万子民,自当感恩戴德!” …………………… 邺城外围-难民营中,架起了几百口大铁锅,熬煮着浓浓的粟米粥,加上香喷喷的大面饼,一起分发给难民们,务必保证人人有份,不让一个百姓挨饿! 百姓们出来逃荒,大都携带着锅碗瓢盆,再差也有一个破瓦罐,倒是省了很多事情,领取到食物之后,纷纷的感恩戴德,而后吃的稀里哗啦,一个米粒、一口汤水也不剩下! 负责熬粥的伙头兵,还要反复劝诫难民们,先用米粥润润肠胃,然后再吃大面饼,否则的话,他们的肠胃受不了,活活撑死可就不好了! “天降暴雪,苍生受苦,克扣口粮,天理不容,谁敢贪赃枉法,白刃定不相饶!” 典韦身披铁甲,手持鬼头大刀,带着一队士兵来回巡视,查看面饼是否够重量,是不是纯粮食做的,还不时拿出一根筷子,插进铁锅里测试米粥,只要筷子立不住的,负责的官员、士兵、杂役……立刻当场斩首,人头悬挂示众! 这是大司马嘱咐的,担心有官员以次充好,用发霉的粮食、牲口饲料,冒充好粮食给饥民吃,或者故意熬煮稀粥,趁机贪污粮食,而后卖个好价钱,要想杜绝贪污,必须雷霆手段,这就做‘筷俘人头落!’ 好在赈灾的官员、士兵,都知道大司马的性格-心硬犹如铁,杀人似切菜,因此上,一个个遵纪守法,谁也不敢疏忽大意,更加不敢贪污粮食了! 吃饱喝足之后,按照籍贯安置难民们,一个郡的百姓,住一个难民营,还有官吏手持笔墨,登记他们的姓名、年龄,职业……这样做有两个好处: 其一,同乡人居住一起,风俗相同,语言相通,会有一种安全感,人心也容易稳定了,为非作歹的事也少,毕竟熟人不好下手吗! 其二,统计各郡受灾人数,也好安排救济事宜,等到灾荒过去之后,再让他们返回家园,尽快的恢复生产! 寒冬腊月,滴水成冰,居住是一个大问题,为了保证不冻死人,萧逸调动数万人马,在空地上搭建帐篷、升起篝火,让难民们取暖之用! 因为难民人数太多了,帐篷的数量不够用,萧逸又派出‘掘子军’,在向阳背风的地方,挖了不少的‘地窨子’,里面铺上厚厚的稻草,让难民们居住进去! 地窨子-是在地下挖出个土坑,长一丈五尺、宽八尺、高六尺,四角立起原木柱脚,上面铺设尖顶支架,复盖上稻草、树枝、泥土,形成一个半地下房屋! 地窨子造价低廉、省时省力,保暖性能也很好,可以抗拒冬季寒风,用来安置难民再合适不过了,一个地窨子里面,足以居住一家五六口人! 在难民营里面,还挖了不少茅厕,并区分出男、女,以免得随地大小便,弄的营地污秽不堪,对于恶习不改,以及走错茅房的人,一律鞭打十下,以做惩戒之用! 这样做的好处是,河北百姓识字率大大提升,全都成了文化人,虽然他们大都只认两个字:男、女! 习惯一旦养成,也就难以改变了,从此以后,河北地方出现一个习惯,就是再穷困的人家,也要挖两个茅房,区分男、女使用之,如果谁走错了地方,按照规矩,抽十下屁股……哈哈!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为了救济河北同乡,邺城的原住居民们,捐献出了大量的衣物,也不管新旧、好坏、大小、薄厚,只要能御寒就行了,发放给难民们使用! 曹操作为大汉丞相,更要以身作则了,亲自下达命令:‘大灾之年,理应节俭,削减自己的待遇,每日仅用两餐,每餐只有两道菜,而且不食荤腥鱼肉,仅以素菜、清汤下饭,夜间也不许加餐了!’ 又把自己使用的金银器皿、锦缎被褥、狐裘大氅……统统的捐献出来了,只留下一床薄被子,几件换洗衣衫,以及丞相必须穿戴的服饰,堪称大汉四百多年来,最为寒酸的一位丞相了! 丞相大人做出表率,文武群臣纷纷效仿,也把自己的被褥、衣衫,捐献给了难民们,尤其是曹丕、曹植、曹彰三位公子,捐的只剩下一身衣服了,夜晚睡觉的时候,三兄弟只好挤一床被褥! 故作姿态也好,邀买人心也罢,曹家父子勤俭节约、善待百姓,为他们统治河北四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穷奢极欲的袁氏相比,也真是天上地下了! 有食物裹腹、有帐篷栖身、还有衣物御寒,难民们终于安置下来了,接下来,就该巡视营地、震慑宵小,进一步的稳定人心了! ………………………………………………………………………… “鬼面萧郎,大驾出巡,神通广大,天下无敌!” “鬼面萧郎,大驾出巡,神通广大,天下无敌!” …………………… 萧逸平时外出,总是轻装简从的,不穿华丽的服饰,也不讲什么排场,这样自己舒服一些,也省的骚扰百姓了! 这次截然不同了,为了震慑宵小之徒、安抚河北人心,拿出了大司马全套仪仗,三十名擂鼓手、三十名长号手、三十名旗牌手……队伍前后数百米,旌旗飘摆,鼓号齐鸣,喊着高昂的口号,可谓是威风凛凛! 队尾有上百名骑兵,一手持弯刀,一手举长杆,上面挂着血淋淋的人头,都是一些偷盗奸淫、为非作歹之人,一旦被抓捕起来,立刻斩首示众! 萧逸打扮的也很骚包,拿出上阵厮杀的架势,头戴蚩尤鬼面盔、身穿螭纹寒铁铠、手持血浪斩蛟剑,骑着千里墨烟驹……在五百名亲兵护卫下,前呼后拥,耀武扬威,别说是宵小之徒,就连恶鬼也能吓跑了! 在几十万难民中巡视,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为了防御刺客出现,萧逸特意穿上了蟒鳞软甲,柔软舒适,坚如精钢,在五十步之外,可以挡住弓箭射击,小斌、曹性手持宝剑,举着盾牌,紧紧的护卫左右! “大司马神威盖世!-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大司马菩萨心肠!-救济百姓,功德无量!” ………………………… 萧逸队伍所到之处,难民们匍匐在地、顶级膜拜,就像见到了神灵一样,欢呼感恩之声,更是响彻了四野! 当然了,无限的感激之中,也带着深深的畏惧,大家心中清楚,这位马背上的年轻人,就是当世第一杀神,踪迹所到之处,尸积如山,血流成河,死在他手中的人命,恐怕比这的难民还多呢! “这就是鬼面萧郎,好威风、好霸气,就像魔神下凡一样,我若能在他帐下为将,那就再好不过了!” 难民营地中,郝轩双膝跪地,侧起一张小白脸,偷偷的看着那道身影,心中涌起无限的感恩、佩服、崇拜之情! 离开家乡之后,郝轩与乡亲们顶风冒雪、翻山越岭,一路上或是给人打零工,或是沿街乞讨,吃苦受罪不计其数,还要躲避山贼草寇、以及别的流民袭击,真是一路行走,一路血泪呀! 运气好点的乡亲,会被门阀、豪强们挑选中,成为人家的奴仆、丫鬟,虽说失去了人身自由,好歹有一口饱饭吃,运气不好的呢,或是冻饿而死,或是染病身亡……到达邺城的时候,出来逃荒的一百多村民,只剩下三十几个了! 天寒地冻,难民无数,就像是蝗虫过境一样,野兽、飞鸟、草根、树皮、观音土……凡是能咬的动的,全都吞入肚子里,实在没得吃了,就四处寻找尸体,以死人肉来充饥! 郝轩就亲眼看到过,一名虚弱的难民刚刚倒下,还没有完全断气呢,就被一群饥民给分食了,你争我抢、血肉模糊,跟野兽没有什么区别,就连眼睛都是红色的! 因此上,在逃难的路途上,无论是多么疲惫、多么饥饿,他也不敢倒下休息,因为一旦倒下去了,就再也站不起来了,不是成为别人的食物,就是活活的冻死! 万幸的是,自己来到了邺城,在官府的救济下,喝到了浓浓的米粥,穿上了厚厚的衣服,还住进了牛皮帐篷里面,活下去的感觉真好呀! 正在感叹之间,郝轩发现了一点异样,不远处有几个古怪汉子,他们衣衫破烂、面容乌黑,背着破旧的包袱,可是目光明亮、肤色红润,一点也不像是难民,身体反而很强壮呢! 几个人鬼鬼祟祟的,似乎很是害怕,又非常的兴奋,不断的靠近出巡队伍,又利用周边的难民,遮挡自己的身形,最后从包袱里拿出一副小黄弩,稳稳的瞄准了萧逸,只要轻扣扳机,一代名将就会陨落了…… 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萧郎遇刺,有惊无险! 小黄弩,又叫‘黄肩弩’,是在秦弩的基础上,改良而成的一种单兵弩,长约五尺,重有十斤,上等桑木为身,黄牛主筋做弦,外面裹以细皮条,再涂上黄色生漆,威武美观,防水防潮,阴天下雨也能使用呢! 此弩力道约有3~4石,需要脚踩其背、臂拉腰拽,以全身之力上弦,搭配三棱镔铁箭簇,有效射程大约两百步,八十步内可穿重甲,而且前有箭道、后有望山,射击精度非常之高,乃是一种克制骑兵的利器! 还有一种大黄弩,力量大约8~10石,重量超过了五十斤,需要架在战车上,三名士兵共同操作,射程超过了四百步,弓弦响如惊雷,射中人马俱碎,就连砖石修筑的城墙,也能射出个大窟窿! 汉、匈交战几百年,汉军大都是步兵、车兵,却经常以少胜多,稳稳的压制住匈奴骑兵,除了将士勇猛、阵法精妙,还多亏了大、小黄弩的威力,说它们是国之重器,一点也不为过呢! “嘎!-嘎!-嘎!” 刺客共有六名,三个人手持短刃,警戒周围的情况,另有三人取出小黄弩,用尽全力上了弦,三根精钢打制的箭簇,瞄准了萧逸的小腹、胸口、咽喉…… 他们已经计划了,目标靠近五十步左右,三具弩箭同时发射,不留任何的死角,萧逸就算武功盖世,也无法全部躲避开的,只要有一支弩箭命中,目标必死无疑了! “哒!……哒!哒!” 一百步、九十步、八十步、七十步……巡视的队伍越来越近了,马蹄声清晰可闻,几名刺客的手指搭上扳机,浑身不停的颤抖,一半是害怕的、一半是激动的,主人对天发下毒誓,只要他们刺杀成功了,高官厚禄、荣华富贵……一切应有尽有呢! 再说了,鬼面萧郎-‘天下第一名将’,就要死在他们几个手中,无论以后是美名,或者是骂名,都会留在青史之上,与荆轲、专诸、要离……几位上古刺客相并列,也是一种莫大荣耀呢! “有刺客,大司马小心了--嗖!嗖!嗖!” 就在队伍逐渐的靠近,三名刺客准备下手之时,突然响起来了惊叫,紧接着,一道身影猛扑向他们,打乱了刺杀的步骤,出手阻止的正是郝轩! 郝轩出于好奇心,正在偷窥自己的偶像,没想到目光扫动之间,看到了几名鬼鬼祟祟的刺客,承蒙大司马救济衣食,自己才得以活命,自然要知恩图报了,于是大声的呼喊起来,而后奋不顾身扑上去,与一名刺客扭打起来了,拳打、脚踢、牙齿咬……犹如一头凶悍的小狼崽子! 几名刺客武艺高强、心狠手辣,事先还反复训练多时,虽然受到了阻拦,依旧扣动了扳机,三支箭簇瞬间射向了目标--萧逸! 不过吗,他们毕竟受到了干扰,原想距离五十步下手的,如今被人揭露出来,只好提前扣动扳机,目标尚在七十步之外,弩箭的杀伤力大打折扣,对方躲避的时间也更长了,虽然只是一刹那,却足以决定生死了! 另外吗,本想三人三弩同射,不留任何的死角,可惜步骤被打乱了,三名刺客虽射出了弩箭,却出现了时间差距,‘三箭齐发’变成了‘先后而至’,从而又出现一线生机! “啪!--嗖!--叮!” 大将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萧逸巡视营地之时,一直暗暗加着小心呢,发现有三点寒芒射来,立刻做出了反应…… 先是拔出斩蛟剑,狠狠的凌空一扫,打飞了第一支弩箭,小腹部位安全了! 而后头部向旁一偏,第二支弩箭贴着咽喉过去,也没伤到一根汗毛! 可是第三支弩箭,却再也躲不过去了,勉强的让开心口要害,狠狠的钉在了左肋上,萧逸浑身剧振一下,人也伏在了马背上,一时生死不知…… “有刺客!-保护好大司马,靠近者格杀无论!” “抓刺客!一个也不许放跑掉,记住抓个活口!” ………………………… 突遇刺杀,队伍大乱,好在亲兵们训练有素,立刻做出了反应,小斌带着一部分人,把大司马团团保护起来,四周举起了大盾牌,严禁一切外人靠近,以免受到第二次伤害! 曹性带着一部分亲兵,冲过去捉拿行刺之人,刺客们三箭射出,本想立刻逃跑的,可是周围的人太多了,根本找不到出路,只好拔出短刃拼命反抗,一时之间,兵器撞击,喊声不断…… 此时人们最想知道的,还是大司马-萧逸的生死,六七十步的距离上,小黄弩足以射穿双层重甲了,又是肋部要害中箭,恐怕是凶多吉少呢! 鬼面萧郎-执掌千军万马,纵横四面八方,乃是天下第一名将,一旦陨落于此了,必然引起巨大反应,曹营内部的权利分配,天下大势的顺逆走向,都会发生剧烈变化,真是一人之身存亡,肩负社稷安危了! “哇!-鬼面萧郎死了,一代杀神陨落了,真是天妒英才呀,也是他的杀虐太重了!” “啪!-闭上你的乌鸦嘴,大司马是星君转世,一定会逢凶化吉、遇难呈祥的!” ………………………… 看到萧逸遇刺了,大部分人提心吊胆,还有痛哭流涕的呢,杀神是凶悍了一点,也霸道了一点,可是他从不滥杀无辜,也不伤害普通百姓,在诸侯中算是顶好的人了,或者说,他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当然了,也有一些人幸灾乐祸的,认为萧逸杀戮太重、有伤天和,现在遇刺身亡,乃是因果报应罢了,没了‘杀神’的辅助,‘奸雄’必将势衰,天下的军政大权,要回到天子手中了吧,而后与士族门阀共天下! 悲伤也好,高兴也罢,很快都变成了一种情绪--惊讶,就在万众瞩目之下,萧逸晃动几下身体,竟然从马背上坐起来了,气色没任何变化! “嗖!--一支小小弩箭,也想取我性命,真是痴人说梦呢!” 萧逸在肋下摸索片刻,而后拔出一支锋利箭簇,上面蓝汪汪的颜色,一看就是浸泡剧毒、见血封喉的杀器,却不见一丝的血迹! 再往身上观看,螭纹寒铁铠的肋部缝隙处,被射出了一个小洞洞,里面也没有鲜血流出,反而闪烁着一片寒芒,似乎有钢铁之物,却更加的阴寒、霸道、坚硬! 原来第三支弩箭射过来,萧逸知道躲不过了,瞬间做出决定,让开心口要害地方,偏过身体用肋部挡箭, 一则对胸口是正射,对肋部是侧射,同样的力道撞在身上,伤害会减少三成左右,这是简单的物理知识,中学课程就有教的! 二则,肋部除了坚固的铠甲,还有一柄‘贪狼短刀’,乃是天外陨铁打制的,坚过镔铁、韧如精钢,凡间武器伤不了它一分一毫! 事实证明,萧逸这次赌赢了,小黄弩力道强劲、箭簇锋利无比,一举洞穿了寒铁铠的缝隙,却被贪狼刀硬挡住了,即便如此,铁榴木的刀鞘也碎了,若是射中人体,绝对必死无疑! 侥幸捡回一条小命,萧逸也不好受的,肋部就像挨了一击重锤,砸的肋骨生疼无比,差一点背过气去了,半响才缓解过来,却也受了一定的内伤! “大司马星君转世,自有神光护体,凡间兵器难伤分毫!” “鬼面萧郎,天下无敌!-万胜!--万胜!” …………………………………… 看到萧逸平安无事,周围的亲兵、难民欢呼起来,震耳欲聋,直冲云霄,六七十步的距离上,被小黄弩射中身体,竟然是毫发无伤,这绝对是惊天奇迹了! 都说大司马-星君转世,执掌人间杀伐的,以前还有人怀疑,现在是坚信不疑了,若不是神灵之力护佑,岂能平安无事呢,难怪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呢,凡人那里打的过神灵? 萧逸中箭而未伤,头顶的光环更加明亮,威望也更加高涨,也算是因祸得福了,从此之后,多少强悍的敌人,对他闻风丧胆、不战而降! “竟然行刺大司马,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活的带回去严刑拷打,审问谁是幕后主使,死的拖出去喂狗!” 与此同时,激烈的打斗也结束了,刺客三死三伤,一个也没有跑掉,亲兵们痛殴一顿之后,把三个刺客的手脚挑断,又把满嘴的牙齿打碎了,以防止他们吞舌自尽,断了幕后的线索! 郝轩也被带过来了,浑身的衣衫破烂,小脸上还有几处伤痕,那是与刺客搏斗造成的,当然了,对方也没占便宜,被打瞎一只眼睛,咬掉了半只耳朵! “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要不是你发现了刺客,及时呼喊提醒,本大司马今天就狼狈了! 救命之恩,自当厚报,高官厚禄、金银珠宝、美女娇娥……只要你想要的,尽管狮子大开口吧!” 萧逸跳下马来,抱拳行了一礼,以示感激之意,自己南征北年、血雨腥风,就属这次最危险了,若不是小家伙叫了一声,恐怕就凶多吉少了! 鬼面萧郎的许诺,绝对是万金不换的,周围的人无不心生羡慕,目光聚拢在郝轩身上,同时深深的懊悔着,自己竟顾得吃大饼了,忘记抬头多看一眼,否则大司马的救命恩人,就该是自己的了! 也有人偷偷的遐想,若是自己得到了许诺,又该要什么回报呢,一个世袭的官职,一座豪华的宅院,或者百名美女、十万黄金……世间的好东西太多了,真是难以抉择呀! “小子名叫郝轩,今年十三岁了,与同乡们流落至此,若不是大司马救济,早就饿死多时了,今日只为报恩,并无其他要求!” 郝轩的小脸微红,却坚定的摇摇头,自己只为报答恩情,一点别的想法也没有,至于高官厚禄、荣华富贵,要用自己的拳头打出来,岂能靠别人的施舍呢? “哈哈!--好小子,有骨气,日后必成大器,不过吗,本大司马不愿欠人恩情,你再好好想一想,这人世间的好东西,我大都拿的出来呢!” 看着倔犟的小家伙,萧逸心中颇为欣赏,胆量、骨气、机智--一样也不少的,绝对是良将的苗子,而且年纪也不太,正好适合培养呢! “小子能活到今天,多亏了乡亲们救助,还请大司马开恩,赐予他们一块安身之地,遮风避雨、衣食无忧就好了! 至于小子本人吗,一直仰慕大司马的神威,愿意跟随在左右、牵马坠蹬,做一名小侍从足以了!” 出乎众人的意料,郝轩没要高官厚禄、金银珠宝,反而为乡亲们着想,要让他们衣食无忧,自己当个小厮就可以了! 可是转念一想,不少人又深深的佩服,这才是最好的选择呢,看似什么也不要,其实得到的反而更多了,试想呀,以后跟在大司马-萧逸身边,必定飞黄腾达,官职、钱财、美女……要什么没有呢,单选变成了多选呀! “光明磊落,身怀傲骨,这样的好小子,岂能做一名侍从呢,本大司马要收你为徒,传授文韬武略、兵家秘法,把你培养成一员良将! 轩者-左车、右干,奔波劳碌,埋头苦干,实在不是好名字,为师赐你新名曰:昭,日为形,召为声,倬彼云汉,昭回于天,日后必然前途无量!” 良将之才,岂能放过,萧逸当即决定,再收一个嫡传弟子,即是作为报答之意,日后也得一大助力! “弟子叩拜恩师大人,从此追随左右,俯首听命,虽九死而无悔也!” 做鬼面萧郎的弟子,傻孩子才会拒绝呢,郝轩……不对,应该是郝昭双膝跪地,行三拜九叩大礼,参拜自己的师傅大人,原想做一名侍从,结果成了嫡传弟子,真是天降鸿运呀! “高举旌旗,鼓号齐鸣,咱们继续巡视营地,也让宵小之徒看看,鬼面萧郎的胆量如何!” “呜!--呜!呜!” ……………… 接下来,萧逸翻身上马,在隆隆的号声之中,继续的巡视难民营,郝昭则紧紧跟随,为师傅牵马坠蹬,以尽弟子之责任,一直到了黄昏时分,这才回到了邺城的住宅!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五章刺杀-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攻克邺城之后,曹操占据了大将军府,作为自己理政、休息的地方,又把城内的名宅,分赏给文武重臣,也算是一种战争红利吧,萧逸战功显赫、无人能比,也分到一座豪华府邸,包括里面的珍藏、家具、奴仆、丫鬟……价值难以估算呢! 府邸位于城东区域,本是二公子-袁煕的住处,环境清雅,占地广阔,前后五重院落,彼此环环相扣,里面楼台殿宇、厅堂水榭……一切应有尽有,论起气势之雄伟,略逊大将军府三分,说起装饰之豪华,则有过之而无不及了! “嘶嘶!--该死的刺客,真是痛死我了,大风大浪都挺过来了,今天差一点小河沟里翻船!” 回到府邸之时,萧逸满头冷汗,几乎直不起腰来了,急忙解开铠甲查看,只见左肋下一大片瘀血,又黑又紫、肿如馒头,轻轻的触摸几下,顿时的痛入骨髓! 弩箭没能射到身体,却也造成了撞击伤,五脏六腑全都偏移了,为了安抚人心,萧逸强忍疼痛,继续的骑马巡营,真是受了好大罪呢! “该死的刺客在那里,竟敢刺杀我的宝贝夫君,本姑奶奶把他们大卸八块,全撕碎了喂狗!” “可怜的夫君呀,伤口是不是很疼,我的心肝都在疼呢--呜呜!” ………………………… 赵雨、稻香哭着跑出来了,围着软榻团团的转,一口心肝宝贝、一口宝贝心肝,萧逸没让刺客射死,却差点让她们腻死了,女人发起嗲来吗,一般人真的扛不住! 稻香是华佗的高徒,一身医术出神入化,先用银针封住了萧逸的穴道,又取出一柄小银刀,割开了肋下的受创处,让黑色瘀血流出来,而后敷上金疮药,用白帛仔细的包扎上! 萧逸身体强壮,只要安心修养,再服用活血化瘀的汤药,很快就能恢复了,不过一两个月之内,恐怕不宜上阵厮杀了,好在隆冬礼节,全军养精蓄锐,没有什么大的战事! 一番严刑拷打之下,三名刺客全招供了,他们是袁煕畜养的死士,此番偷偷来到邺城,就是想利用天降大雪,挑动难民们发起暴动,从而拖住曹军后腿,无力继续北伐幽州! 死士共有几百人,六个人编成一组,除了挑动饥民们闹事,还要刺杀曹营重要人物,他们还有一个刺杀名单,上面有目标人物、官职爵位,以及相对应的赏赐! 第一名:大汉摄政丞相-曹操,刺杀成功者,赏赐黄金十万、美女百名,以及将军之职! 第二名:大司马-无愁乡侯-萧逸,刺杀成功者,赏赐黄金八万、美女八十名,以及将军之职! 第三名:军事祭酒-侑阳乡侯-郭嘉,刺杀成功者,赏赐黄金五万,美女五十…… 第四名,骠骑将军-高安乡侯-夏侯惇……………… 为了让死士们卖力,除了巨额赏赐之外,还扣押了他们的家眷,事成荣华富贵,不成满门抄斩,而统领数百死士,策划暗杀活动的人--正是紫木公子! “难怪用计如此狠辣,非要置我于死地,原来是不共戴天之人,咱们早晚做一个了断! 传令各部人马,搜查邺城内外,一个宅院、一间房屋也不落下,找到袁军的死士-杀无赦! 再把‘地狱四兽’叫过来,我有事情安排他们去做,不就是玩刺杀吗,看看谁会怕谁?” 萧逸摸着鼻子,浑身散发杀气,而后调动麾下人马,清除隐藏的危险,死士人数虽不多,破坏力却很大的,要是挑动饥民闹事,或是刺杀几位重臣,那可就麻烦大了! 另外吗,来而不往非礼也,紫木公子派出了死士,自己麾下也有亡命徒,让‘地狱四兽’带人潜入幽州,同样的大肆破坏,一定闹个天翻地覆! 地狱恶鬼营里面,皆是马贼、土匪、强盗、惯犯……什么样的坏人都有的,打家劫舍、杀人放火、暗中刺杀……绝对的以一当十,这叫做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为了鼓舞士气,萧逸也颁布了高额赏赐,对方校尉、将军、太守……乃至袁煕的人头,分别价值多少黄金,或者兑换成官职,标注最高的是紫木公子,取其项上人头者,赏黄金十万、官升三级;有生擒活捉其人,带到自己面前的,赏黄金二十万、官升五级! 不同的是,紫木公子以利害驱人,死士们刺杀失败了,必然是满门抄斩;萧逸则以忠义服人,如果属下不幸身亡了,父母、妻儿自己负责奉养,一定让她们衣食无忧! 以利害驱人者,只能逞强一时,以忠义服人者,才能称雄一世,可以想像的到,未来一段时间里,幽州境内会很热闹的,也会死很多的大人物! ……………………………………………………………………………… “大司马星君转世,执掌人间杀伐,果然是逢凶化吉、遇难呈祥!” “萧郎-福大命大造化大,一定百毒不侵、诸邪退避!” …………………… 听闻萧逸遇到刺杀,非但平安无事,还收了一个徒弟,文武重臣纷纷来探望,还带着不少珍贵礼物,毕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萧逸的身体如何,能否继续统军出征,可关系到天下大势呢! 丞相-曹操也大驾光临了,亲自过问情况,还好言安抚了一番,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萧逸挨的这一箭,其实是替他受的! 看到爱婿平安无事,奸雄很是高兴呢,当然了,如果萧逸受一点轻伤,再趴窝上几个月,曹操估计会更高兴的,也好顺势削掉一部分兵权! 心疼你、关心你、照顾你的人,未必没有防范之意,甚至落井下石,人心复杂,难以言喻! 众人齐聚,大摆盛宴,萧逸谈笑风生、从容不迫,一点异样也看不出来,还把弟子-郝昭带了出来,与一众文武重臣见面,正式举行了拜师礼! 从此之后,他就是‘鬼面萧郎’的二弟子,有一个神威盖世的师傅,有一群婀娜多姿的师娘……对了,还有一个年方六岁、口齿不清的师兄! “师!……师弟好乖、乖呀,以后好好……学习,师兄……兄给你糖、糖吃吧!” 邓艾头戴虎皮帽,身穿虎皮袄,脚下虎头靴子,打扮的甚是可爱,乃是出自两位师娘的手笔,怀里有一个大布兜,里面满是绿豆糕、红枣糕、槽子糕……各种美味零食! 师傅对他百般宠爱、千般照顾,除了学习任务重一点,还要纠正口吃的问题,再没有别的不好了,六岁孩子正贪吃,这里的美食又很多,结果一个多月下来,他整整的胖了一大圈呢,就像是过年的大阿福! “小弟拜见大师兄,以后同门授业、朝夕相处,还请多多的照顾!” 师门规矩:先进为兄,后进为弟,郝昭虽然大着六七岁,还是乖乖的躬身行礼,又接过了大师兄的见面礼--一块沾满口水的绿豆糕! 就这样,未来的两员良将,萧氏王朝的两大栋梁,互相的认识下来了,并结成深厚友谊,从此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点心一起偷吃,犯了错误一起挨揍,不是手足、胜似兄弟! 酒足饭饱之后,人们纷纷告辞离去,可有几个人留下来了,与萧逸一起溜进了密室,共同商议军国大事! 参加会议的只有六人,曹操、曹丕父子、萧逸、郭嘉、程昱、夏侯惇,皆是曹营的核心人物,手握军政大权,典韦、许褚各带一队亲兵,把密室团团护卫起来,严禁任何人靠近! 至于其他的人吗,曹彰、曹植年轻浅薄,容易走露消息;夏侯渊性如烈火,恐怕沉不住气;满宠、毛玠、刘晔……也不适合参加,因为他们出身士族,与会议内容相冲突! 二公子曹丕-机敏狡猾,城府极深,逐渐赢得了父亲的青睐,有心培养成继承人,此番列席重要会议,也是试探几位重臣,传递一些隐晦的信息! “天降大雨,灾情严重,百姓们苦不堪言,全赖各位齐心合力,这才稳住了局势,萧郎出城巡视营地,差一点身负重伤,依旧安抚了人心,真乃社稷之臣也! 曹操语速平稳,不露喜怒之色,可是微微泛红的目光,明确的表示出来,今夜不是封赏功臣,而是有十万火急之事商议! “局势转危为安,皆赖丞相大人洪福,我等自当尽心尽力,早日一统中原大地!” 众人心中清楚,丞相大人担忧的还是难民,赈灾其实并不难,只要吏治清明、安排得当,就能扛过一切的天灾,不过吗,却需要一样重要东西--粮食!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六章粮食-士族门阀,利益之争! 华夏民族-心灵手巧,勤劳朴实,忍耐力更是强的惊人,没有房屋居住,他们可以搭个窝棚,没有被褥御寒,他们可以抱团取暖,逆来顺受、辛苦耕耘,只要碗里还有一口食物,他们就不会造反的,问题是,现在严重缺乏粮食呢! 曹军大举北伐,出动了几十万将士、上百万的民夫,以及数不清的牲畜、车辆,每天人吃马喂的,物资消耗极为巨大,为了支援前线战事,荀彧、荀攸带着大小官员们,日夜操劳,筹措粮草,不乏活活累死者! 即便如此,后勤供应依旧困难,因为粮草短缺的问题,曹操几次准备撤兵,好在顽强的坚持下来了,这才攻克邺城,擒杀了袁尚,取得了辉煌的胜利! 胜利拿到手中,代价同样惨重,曹军阵亡八万有余,负伤者不计其数,更为重要的是,将近一年的战事下来,豫、兖、徐、司几州的府库,已经是消耗殆尽了,即没粮食,也没钱财! 有人不禁问了,冀州沃野千里、户籍百万,又是著名的产粮区,在当地征集粮草就是了,还能省去长途运输之苦,也算是一举两得了! 答案是:冀州虽富,外强中干,实在无粮可征了,而这种恶劣的情况,皆拜袁氏父子所赐! 袁氏称霸河北十几年,大兴土木,穷奢极欲,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又不断强征民夫入伍,好好的富饶之地,硬是弄的五痨七伤,青壮年折损殆尽,田园尽皆荒芜了,否则一场雪灾下来,也不会有这么多难民! “营中存粮还能坚持多久,邺城的粮价如何了,能否让文若、公达两位大人,火速的筹措一些粮草?” 曹操精通韬略,自然知道‘军无辎重必亡’,将士门一旦饿肚子了,轻则劫掠百姓、糜烂地方;重则发生哗变,举兵造反! “营中存粮仅剩十万斛,供应将士、救济灾民,即便省吃俭用的,也只能维持二十天左右,邺城粮价高达四、五万钱一斛,是正常年景的几十倍,朝廷也没财力购买了! 兖、豫、徐、司几州的府库,已经消耗的干干净净了,荀彧、荀攸二人殚精竭虑,也筹措不到多少粮食了,而且天降大雪、道路阻塞,就算有粮食也运不过来!” 程昱面露苦笑,摸着两鬓的丝丝华发,都是最近苦熬出来的,几十万将士、几十万难民,自己就有天大本领,也喂不饱这么多嘴巴! 而且城内粮价一路高涨,邺城的几十万原住居民,也面临着缺粮的窘状,一旦发生了饥荒骚乱,内忧外困之下,后果不堪设想呢! 更加辛苦的是,明明心力交瘁、寝食难安了,还要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否则让人们知道粮草将尽,恐怕要生出无数乱子呢! “我已传令西凉刺史-种繇,以及西羌、匈奴各部落,尽快筹集一批奶酪、肉铺、牛羊,一路向东驱赶过来,以此缓解河北的饥荒! 又让张绣统领西凉兵,清理积雪,疏通道路,就驻扎在白马渡口,许昌的粮草一运到,立刻护送到邺城!” 萧逸手抚左肋,同样的愁眉不展,自己的两项措施,不过是杯水车薪,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想喂饱上百万军民,必须用点非常手段了! “不如分兵驻扎青、并两州,以此缓解冀州的粮荒,只要熬到明年春末,事情就好办多了!” “天降暴雪,道路阻塞,总不能让将士饿肚子行军吧,再说处处都闹饥荒,青、并两州也没粮食了!” “实在不行的话,只能强行驱散难民,留粮草以养兵马了,饿死几个难民,河北还是咱们的,要是饿死了将士,可就一切介休了!” …………………………………… 众人又提出几个办法,全都难以奏效,真要‘杀民养兵’的话,又怕失去河北人心,而失民心者,必然失天下! 其实大家心里明白,河北富庶,底蕴深厚,并非没有粮食的,只是弄不出来罢了,因为粮食在士族门阀手中! 士族门阀-家大业大,骡马成群,粮食更是堆积如山,足够解决一场饥荒的了,问题是,他们不愿意捐献粮食,更不愿意救济灾民,因为眼前这场大雪灾,对他们的好处太大了! 首先-聚敛财富,灾荒之年,米贵如珠,门阀们手中有粮食,可以换取大量的钱财,邺城的粮价一日三涨,也是他们幕后操作、囤积居奇造成的,至于饿死多少百姓,门阀们一点也不在乎! 其次-兼并土地,土地是百姓的命根子,可是饥寒交迫之下,也只能挖肉补疮了,以低廉的价格卖出去,换取全家活命的口粮,放眼望去,门阀们的万顷良田、山庄果园,都是这样弄来的呢! 最后-畜养奴仆,百姓们典当家产,依旧难以活命的,最后卖无可卖了,只能卖自己的身体,在灾荒之年里,只需要几升粮食,就能换一个强壮奴仆,或者漂亮女奴! 天下的士族门阀,都畜养了大量的奴仆,少则数百人,多则上千人,还有一些超级世家,奴仆超过了万人,而且对主人唯命是从,稍加训练就是一支军队,也就是造反的资本了! 因此上,灾情越是严重,难民越是众多,士族门阀的利益也越大,他们自然不肯捐粮救济了,反而唯恐事态不严重,在暗中阻扰赈灾呢! 钱财、土地、人口,国家命脉之所在,只要控制了这三样,士族门阀就会无限的扩大了,甚至是架空朝廷,成为实际执政者,大汉王朝衰落到这个地步,一半的责任就在门阀身上! 当然了,作为王朝的掌控者,也在压制门阀势力,比如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销毁天下兵器,铸以为金人十二,又把各地六万富户,强行迁移到咸阳城,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 汉武帝更霸道一些,任用张汤、赵禹、宁成、义纵……一大帮子酷吏,大肆杀戮地方豪强,阻止土地兼并,维护了国家的利益! 问题是,遇到明君圣主,还能震慑住门阀们,遇到无道昏君,可就彻底不行了,顺帝、质帝、章帝、桓帝、灵帝……东汉后期的君主,一代更比一代废物,门阀们趁机兼并土地,蓄养私奴、国家不乱套才怪呢! 现在吗,这个难题又出现了,要想解决灾荒问题,必须弄到大量粮食,要想弄到粮食呢,又必须对士族门阀下手,这个决心不好下呀! “老夫欲效仿汉武帝,以王者之鞭,鞭挞士族门阀,让他们乖乖的听话,交出手中粮食如何?” 曹操手抚宝剑,目露杀机,准备用武力解决问题了,横竖没有办法了,不如以力破局,汉武帝杀得,自己为何杀不得? “门阀势力根深蒂固、影响极大,牵一发而动全身,恐怕引起剧变,还请丞相大人三思?” “河北尚未完全平定,此时震慑士族门阀,恐怕会引起大乱子,袁氏趁机卷土重来,局势可就难料了!” 郭嘉、程昱连忙劝阻,天下官员出身士族,或者与士族有关系的,起码占了八成以上,一旦触怒这个庞然大物,如何收拾残局呢? 曹营一向唯才是举,寻觅、提拔、重用寒门子弟,试图培养一个庶族集团,不过吗,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与士族门阀相对抗,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呢! 萧逸也是频频摇头,反对用武力解决问题,一方面:士族根深蒂固,势力遍布朝野,真要是硬碰硬的话,谁输谁赢不好说呢,甚至是两败俱伤! 另一方面,曹操乱世奸雄,就算要对付士族门阀,也不会亲自出马的,而是借刀杀人,至于那柄又锋利、又顺手的刀,恐怕就是萧逸本人了! 如此一来,即震慑了士族门阀,巩固了曹家的基业,又让萧逸双手血腥,树立无数的敌人,也失去了问鼎天下的机会,可谓是两全齐美了! 萧逸的人生目标,不是做别人的刀子,而是一位执刀人,自然要坚决反对了,自己只为国杀人,而不为人杀人! 就这样,众人反复讨论,忙活了大半夜,也没有任何的结果,只好各自回去休息,想想是否有别的办法,可以在短期内弄到粮食! 巡视营地-遇到刺杀,深夜密谋-未有良策,萧逸身心俱疲,回到卧室呼呼大睡去了,一直睡到第二天午时,这才从床上爬起来! 与此同时,有亲兵前来禀告,自己的平生好友-天下第二财阀-梁小鱼,前来登门拜访了! “哈哈!--财神爷来了,粮食问题就好办了,速速请他进来!” nt :。<><><>: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兄弟之交,重逾山岳! 真正的朋友之交,与地位、权利、财富……统统的没有关系,意气相投、平等相视、生死相助……这才是‘朋友’二字的真谛,得知梁小鱼登门拜访了,萧逸放下大司马的身份,带着赵雨、稻香、邓艾、郝昭,身穿常服,出门迎接,显的十分随和! 能让‘鬼面萧郎’出门迎接的人,普天之下也没有几个了,大街上的行人纷纷驻足,想看看是何方神圣,竟有如此大的面子,而后他们就惊呆住了,或者说,被闪闪金光亮瞎了眼睛! “哒!--哒!哒!” ……………… 街上缓缓驶来一支队伍,前面是三十名骑士,身穿劲装,坐骑骏马,携带着长枪、短刀、弓箭、盾牌……显的很是威风,他们举着两面旗帜,上面写着一副对联: 上联:外圆内方,流通五湖四海,难买一片丹心! 下联:役鬼通神,胜过万马千军,不敌忠义二字! 后面一辆豪华箱车,宽敞明亮,美观大方,车身以及四个车轮,皆是千年粉檀制成的,色如玫瑰,散发异香,乃是木料中的极品,素有‘寸木寸金’之说! 车上的金属部件,比如边框、轴头、辖钉、轮钉……也都是纯金制作做,就连车厢的外面,也贴着厚厚一层金箔,远远的望过去,就像是‘财神爷’乘坐的金车! 四头健壮的黄牛,两两并列,低头拉车,鼻孔冒出白气,浑身肌肉绷紧,还不时发出低鸣声,可见车辆如何沉重了,也难怪队伍缓缓而行! 令人不解的是,队伍后面还有几个郎中,骑着毛驴,背着药箱,都是须发皆白的老者,另有一辆双辕马车,上面堆满了药材,人参、灵芝、何首乌、鹿茸、虎骨、犀牛角……皆是价值不菲之物! 车辆来到了大门前,在两名美貌侍女搀扶下,走出一个身材矮小、其貌不扬的家伙,头戴黄金冠、项挂黄金锁、腰缠黄金带、脚下金丝靴子……浑身金光闪闪,走路沉沉甸甸,正是财神爷-梁小鱼! 今年春天的时候,其父梁百万退隐了,过上了无忧无虑、没事数钱玩的日子,梁小鱼接任家主之位,执掌庞大的商业帝国,正式成为‘天下第二财阀’,也是全天下最有钱的年轻人! “听闻老大遇刺了,小弟特来探望,还带来一车的药材,让老大调养身体之用!” “有劳贤弟挂念了,愚兄平安无事,这是我的两位夫人、两位弟子--大家认识一下!” ………………………… 下车之后,梁小鱼紧走几步,上前抱拳行礼,还上下打量着萧逸,确定没有异样之后,这才长出一口气! 萧逸也是抱拳回礼,捶击几下胸膛,以示强壮之意,又把赵雨、稻香、邓艾、郝昭介绍认识,让他们上前行礼! “妾身见过叔叔-财源广进,富甲天下!” “小……小侄恭祝叔……叔父大人,财源滚滚,富可敌国!” 四个人依次上前行礼,眼中全是好奇心,他们早就听说了,萧逸有一位富可敌国的朋友,今日一见,果然不凡,整个一大金人呀! “老大果然好眼光,两位夫人貌美如花、天香国色,两位徒弟也是聪明伶俐、一表人才,咱们是初次见面,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说话间,梁小鱼返回车边,摸出一匹金马、一只金兔、一头金虎、一条金犬,分别送给四个人,每个都有七八斤重,做工精美,栩栩如生! 原来‘财神爷’经常送人礼物,直接送金子太庸俗了,容易让人家笑话,就让巧匠做了‘黄金十二生肖’,美观漂亮,价值又高,绝对是第一流的礼品! 当然了,梁小鱼也不是乱送的,商人眼光锐利,能从只言片语之中,判断出对方的性格,再送上适合礼物,马、兔、虎、犬正对应赵雨、稻香、邓艾、郝昭! 接下来,萧逸、梁小鱼并肩而行,直接回到了府邸后宅,设下一桌平常家宴,推杯换盏,把酒言欢,诉说离别之情,以及各自的遭遇! 酒足饭饱之后,众人尽皆退下,二人走进了密室,盘膝相对而坐,天下第一名将、与天下第二财阀聚会,岂能只是吃吃喝喝呢,肯定有大事相商议! ……………………………………………………………………………………………… “贤弟行商天下各地,一向是无宝不至的,此番来到了邺城,莫非有大生意吗?” 萧逸手托下巴,心中坏水喷涌,因为缺粮的问题,自己可伤透了脑筋,好友到来就是一场及时雨,那个计划可以…… “老大智勇双全,料事无有不中,小弟此番前来邺城,的确有几件大事要做!” 看着萧逸摸下巴的动作,梁小鱼吓得浑身颤抖,暗暗猜测谁又要倒大霉了,而后说出此行目的,共计三件事情: 第一件事情,自然是朋友情深了,听闻萧逸巡营遇刺了,自己日夜兼程赶过来,又不惜花费重金,把邺城周围的名医全请来了,就是那几个白发老者! 又通过梁氏的商业渠道,四处搜罗珍贵药材,以备不时之需,这份朋友间的情谊,可是一点也不作假的,无论当初的小道士,还是现在的大司马,老大永远是老大! 第二件事情:曹军大举北伐,一路上连战连捷,打的袁氏毫无还手之力,只剩下幽州一块地盘,勉强的苟延残喘罢了,而幽州的文武官员、士族门阀,也开始寻找退路了! 萧逸与梁小鱼是患难朋友、生死之交,关系极为的密切,而且这些年以来,梁家利用商业渠道,也为曹营做了不少事情呢,当初黎阳城的陷落,就是他们的手笔呢! 因此上,这些人找到了梁小鱼,希望他牵桥搭线,偷偷的联系上萧逸,还写了一份效忠书送上,一旦曹军继续北进,他们愿意弃暗投明、临阵倒戈,甚至把袁的人头送上! 第三件事情:商人们追逐利润,以赚钱为第一要务,如今河北局势混乱、粮价一日三涨,正是发财的好机会,这样的饕餮盛宴,天下第二财阀岂会缺席呢? 早在天降大雪之时,梁小鱼就预测出来了,河北会出现大饥荒,于是他派遣手下商队,前往荆州、江东、益州……大肆的收购粮食,然后运到邺城附近,准备狠狠地赚上一笔! “天降大雪,灾民无数,为了救济百姓们,营中粮草消耗殆尽,已经维持不下去了,贤弟可否把手中粮食,暂时借给为兄,以解燃眉之急呢,这也是造福天下苍生!” 萧逸正为粮食发愁呢,听说好朋友手中有粮,顿时心中大喜,就怕对方粮食不多,自己要养活的可是百万军民! 兄弟之间,何谈一个‘借’字,既然老大需要粮食,小弟拱手相送就是了,梁氏筹集了十万斛粮食,就囤积在邺城不远处,另有十万斛粮食,半个月之后送到! 如果还不够的话,小弟可派人到南方收购,只要价钱给的高一些,不愁弄不到粮食,就是需要一些时间罢了!“ 梁小鱼取出一卷帐册,双手递了过去,自己现在的荣华富贵,皆拜老大出手相助,倾家荡产也报答不尽,何况是一些粮食呢! 甄氏、梁氏并列天下财阀,前者占据第一之位,并不是高明多少,也不是钱财更多,而是他们攀上了袁氏,享受着各种特权罢了! 袁氏将灭,曹氏兴起,自己捐献二十万斛粮食,讨取曹营集团一个欢心,就能受到政治照顾了,‘天下第一财阀’的桂冠,必然会落到自己头上,这才是大买卖呢! 再说了,他深知萧逸的人品,受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现在拿出二十万粮食,以后会得到更多收益的! “贤弟如此慷慨,为兄也不客气了,一定上奏丞相大人,好好的颁奖梁氏,赐予官爵,封为义商,另外吗,眼前有一笔大生意,正好需要贤弟出手呢!” 按照汉家规定:一斛=十斗,一斗=十升,也就是一百二十斤左右,而二十万斛粮食,就是一万两千吨了,足够百万军民吃一阵子了! 邺城现在的粮价,一斛米五万钱,按照‘一金万钱’的兑换比例,就是整整五两黄金了,乃是从未有过的高价! 梁小鱼捐出二十万斛粮食,等于是一百万两黄金呢,梁氏家族的财力,由此可见一般,兄弟之间的义气,更是重过一座金山呢! 不过吗,除了救济灾民,自己还要筹措军粮,用于明年的北伐战事,单凭一个梁氏远远的不够,必须另想办法才行,在士族门阀身上榨油水! 想到这里,萧逸俯身低语起来,梁小鱼用心倾听着,不断的点头称是,眼中冒出无数金光,这笔生意做下来,自己就是天下第一财阀了!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梁小鱼高调到来,萧逸出门迎接的事情,迅速传遍了邺城内外,人们都在猜测着,这对狼狈为奸的好朋友,又要冒出什么坏水了?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米贵如珠,民不聊生! 五花马,青锋剑,江山无限, 夜一程,昼一程,星月轮转, 巡南走北,悠悠万事, 世上善恶谁能断, 巡南走北,悠悠万事, 难逃天地人寰, ………………………… 萧逸记得后世一位帝王,最喜欢微服私访、体察民情了,坐在龙椅上看不到的事情,行走民间却能一清楚二,从而制定国策、刷新吏治,开创出一代盛世王朝! 这么好的办法,自然要借鉴一下,让人准备好五花马、双辕车,萧逸脱下满身戎装,换了一套粗布衣衫,头戴斗笠、腰系麻绳、手持长鞭,化装成为一位车夫,二弟子郝昭青衣小帽,坐在马车另一侧,作为随行小厮! 赵雨、稻香身穿盛装,满头珠翠,坐在车中做为夫人,最幸福的还是邓艾,穿着大阿福的服饰,怀抱着点心匣子,坐在两位师娘中间,一副富家小少爷模样,显得可爱极了! 曹性、小斌带着上百名亲兵,内穿软甲,暗藏利刃,也伪装成商人、小贩、挑夫、苦力……分布在马车四周,暗中护卫大司马安全,以免再遇到了刺客! “驾!--轱辘!轱辘!”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萧逸挥舞长鞭,赶着马车直奔东关,那是邺城最大的坊市,店铺林立,商旅云集,千行百业,无所不有,也是最大的粮食集散地! 当初曹军攻入城内,有的将领就提议过,带兵劫掠东关坊市,也好发上一笔横财,却被曹操、萧逸强行禁止了,不准动里面一砖一瓦,古人云:‘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没有了商旅云集,以后向谁征收赋税呢,杀鸡取卵之事不可为也! “大爷行行好吧,雇上几个长工,小人身强力壮,能挑能扛,多干活、少吃饭!” “十二岁的黄花闺女,会做饭,会洗刷,还能暖被窝呢,只要管饭就行了,一文工钱也不要!” ………………………… 已经是大寒时节了,北风呼啸,滴水成冰,天上飞鸟都不见踪迹了,可是大街小巷里面,依旧游荡着无数百姓,衣衫褴褛,面黄肌瘦,为了一口吃食而奔波! 看到双辕车过来了,这些人一拥而上,有的伸手乞讨,有的卖身为奴,还有人把十几岁的小姑娘,拼命的往马车上塞,希望进入大户人家为奴,好歹混一口饱饭吃! 天灾**,局势动荡,无数的难民涌入邺城,曹营虽然全力救济了,可惜粮食不足,难以面面俱到,还是有人吃不上饭,甚至冻饿而死呢! “啪!-啪!--全都散开了!” 郝昭就是难民出身,此时同情心泛滥,准备掏出怀里散碎银子,分发给周围的百姓们,却被萧逸一把拦住了,还猛甩了几下鞭子,驾驶马车猛冲了出去! 人群受到惊吓,顿时四散开来了,望着远去的马车背影,有人黯然长叹,有人嚎啕大哭,也有人狂吐口水,越是富贵之人,越是一毛不拔! “古人有云:做人当怀侠义之心,以救危扶难为己任,刚才遇到难民乞讨,咱们为何不出手相助呢?” 郝昭眼圈微红,低声询问,心中充满了不解,难道自己刚拜的师傅,真是一个冷血之人吗? “你说的没有错,做人当怀侠义之心,不过吗,为师今天再教你一句:‘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除暴安良’,你以后做大侠?还是小侠呢?” 萧逸虽然杀人如麻,心血却从来未冷,岂会不救助弱者呢,至于刚才的做法吗,则有两个原因: 其一,街道的秩序太混乱了,只要郝昭分发银子,百姓必然聚拢过来,你争我抢,大打出手,说不定会闹出人命呢,做好事就变成坏事了! 其二,百姓们聚拢过来,就会堵塞住道路,马车也就寸步难行了,而今天要做的事情,关系着上百万性命,岂能为了几十个难民,最后因小失大呢? 身为上位者-审时度势,心如铁石,不求小仁小义,只念天下苍生,为了百万难民的性命,别说驱散几十个人,就是杀掉几十人、几百人、甚至几千人又算什么呢? 正因为如此,历史上的雄主们:比如秦始皇、汉武帝,往往背负千古骂名,史书只记载他们如何杀人,却忘记了杀人背后,又拯救了多少黎民百姓! “师傅教导之言,徒儿铭记于心,一定仔细的揣摩,争取做个侠之大者!” 郝昭思索片刻,微微的点了点头,可是看着街道上的难民,依旧充满怜悯之意,大侠亦是大恶,并非人人能做的! …………………………………………………………………… “隆!--隆!隆!” 片刻之后,东关坊市到了,街道上都是店铺,打铁店、丝绸店、家具店、蜡烛店、裱糊店……应有尽有,热闹非凡,而各家店铺加在一起,也没有粮米店的人流多! 邺城人口三十多万,行业众多,分工明细,农民只占很少一部分,更多的是官员、商人、工匠、勤行、苦力……因此上,百姓们不以种地为生,也就没有储粮习惯,一般是随吃随买,够全家用一两个月就行了! 如果是太平盛世,这种习惯也没什么,有钱不怕买不到粮食,还能解放大批劳动力,推动各行各业的发展,进而百业兴旺、繁荣富庶! 可是遇到乱世之时,情况就不太好了,邺城先后经历了兵灾、水灾、雪灾……田园毁坏,粮食欠收,自给自足都很困难了,又涌入了几十万难民,难免的口粮不足,进而形成了‘米潮!’ “驾!--驾!驾!” 萧逸驱车向前,找到一家最大的粮米店,在附近隐蔽处停下,此处叫做‘甄记米店’,正是甄氏家族的产业,冀州沃野千里,水利齐全,乃是著名的产粮区,而甄家的支柱产业,就是贩卖粮食、养蚕织布! “开门呀,快点开门呀,我们已经等了一夜,就为了买点粮食!” “掌柜的行行好吧,家里已经没米下锅了,再不开门就饿死人了!” …………………… 已经日上三竿,米店还没开门呢,前面挤满了老百姓,怕有几千人之多呢,全都拿着米袋、背着箩筐,神色十分焦急,又显得疲惫不堪! 在米店的醒目位置,还立着一块白木牌子,上面用墨水写着:‘一斗粟米五千钱,货真价实,概不赊欠!’ 要知道,大汉王朝的鼎盛时期,一斗粟米仅八十钱,即便遇到灾荒、战乱,也不过一斗几百钱罢了,当初董卓入京,祸乱朝纲,洛阳城-斗米千钱,已经是骇人听闻了,如今一斗米五千钱,从古至今,未见史册! 寻常百姓辛苦一年,也不过收入十几贯铜钱,大约能买两斗粟米,勉强够一个人吃一个月,面对这么高的粮价,不饿死人才怪呢! “该死的穷鬼乱叫什么,若是惹恼了本大爷,就关门三天三夜,非饿死你们全家不可,真是人越穷事越多!” 一阵恶毒的咒骂声中,从米店侧门走出一个中年人,五短身材,大腹便便,一双水泡蛤蟆眼中,满是贪婪、狡诈的目光,正是米店掌柜的--甄贵! 甄贵是甄家的奴生子,奴随主姓,故而姓甄,为人八面玲珑、奸滑取巧,又善于逢迎主子们,故而弄到个肥差,负责一家‘甄记米店’,平时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涂抹花账……什么坏事都做的! 走出米店之后,甄贵没急着卖粮食,而是让人提来一桶清水,刷洗掉木牌上的字迹,重新写上了粮价:一斗米五千五百钱! 五千枚铜钱,是主子们定的价格,剩下的五百枚铜钱,是甄贵自己捞的好处,只要做成了这笔生意,就能买一栋豪宅、买一辆马车,雇佣几十个仆人,再娶上十几个娇妻美妾,自己也尝尝做主子的滋味! “米价又上涨了,再要这样下去,只能带着全家老小,去难民营混口米汤喝了!” “袁氏当权的时候,咱们的日子不好过,现在曹氏当权了,咱们的日子一样不好过呀!” ………………………… 看到米价又上涨了,百姓们唉声叹气,纷纷咒骂当权者,只知攻城略地,不顾他们的死活,可是骂的再凶狠,却一个离开的也没有 一则: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荒,很多人家里都断顿了,大人叫孩子哭的,再不买点粮食回去,真要饿死人了! 二则:粮价一日三涨,就像猴爬树一样,现在不购买的话,下午粮价还会涨的,斗米六千、七千,乃至一万也是有可能的! 连年战乱,民不聊生,百姓们手中没有余钱,只好用一些金银器皿、祖传古董代替了,粮店又会趁机打压,能给出一半价格就谢天谢地了! 而他们买到的粟米呢,陈旧潮湿、发霉变质不说,还掺杂着不少沙子、石子、老鼠屎……观之作呕,闻之想吐,却又紧紧搂在怀中,准备拿回去救命用呢! “搜刮百姓,为富不仁,甄氏堕落到这个地步,真该好好清洗一番了,日后我儿坐上家主之位,也更加轻松一些呢!” 萧逸坐在马车上,对于奸商们的伎俩,看的是一清二楚的,目光中杀气浓浓,甄家家主的位子,本是留给自己次子的,现在也该下手了! 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买贵不买贱! “好消息呀,天大的好消息……北坊有一家粮店刚刚开业,一斗米只要五千钱!” 甄记米店前面,百姓们愁眉苦脸,忍痛购买着高价粮,远处突然跑来一位壮汉,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还背着一个大麻袋,冲着人群又喊又叫,状若疯狂一般! 看着喊叫的壮汉,百姓们无动于衷,继续的排队买粮食,有人挖挖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有人拍拍脑袋,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也有耳聪目明的人,认为壮汉是饿疯了,才会跑来胡言乱语的! 大灾之年,米贵如珠,粮食只会一路疯涨,又岂会突然降价呢,何况是一斗米五千钱,做梦也没这样的好事吧? “真的一斗米五千钱,还是上好的新粮食呢,不信你们看一看呀!” 看到没人相信自己,壮汉打开了麻袋,从中捧出一些粟米,颜色金黄,颗粒饱满,一点杂质也没有掺,还散发一种新粮特有的香味呢! 壮汉又摸出一张凭证,展示给大家伙观看,上面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写着:‘祖传赤金香炉一枚,做工精美,年代久远,折合一万铜钱,换取粟米两斗,日后手中宽裕,可以原价赎回!’ “真的一斗五千钱,老子不是在做梦吧,莫非老天爷真开眼了?” “以物折钱,价格公道,以后还能赎回去,这才是有良心的商人呢!” ………………………………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确定自己不是做梦之后,百姓们争先恐后,直奔北坊,跑的比兔子都快呢,有了便宜的好粮食,谁还买高价的劣粮呀! 再说了,这是粮店开张第一天,才会这么便宜的,现在不过去购买,没准明天就涨价了,大好机会岂能错过呢? 当然了,也有一些百姓没走,都是刚刚买了粮食,此时心中后悔的,抓着甄记米店的伙计,硬逼着他们退钱呢,互相扭打,吵闹不休! “不许跑,全都给我回来呀……丢他妈的,竟敢跟甄家抢生意,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看着呼啸而去的人群,甄贵气的暴跳如雷,这些粮食卖不出去,自己的房子、车子、妹子……也就统统泡汤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甄氏号称‘天下第一财阀’,生意遍布天下九州,从来没遇到过对手,今天岂能示弱呢,甄贵集结了几十名伙计,手提刀枪棍棒,气势汹汹的直奔北坊,看谁吃了熊心豹子胆? 东坊、北坊相距不远,一个经营粮食、丝绸,一个贩卖牲畜、烈酒,双方井水不犯河水,一向是相安无事的,而北坊最大的商家,就是蓟县-梁家-天下第二财阀! “一斗粟米只要五千钱,童叟无欺,价格公道!” “手头不便的顾客,可以用物品抵价,日后原价赎回去!” ……………………………… 北坊里面,一排新开十几家米店,彩灯高悬,红毡铺地,门面相当的气派,伙计们也很热情,招呼客人、公平买卖,秤砣挂的高高的,分量只多不少呢! 粮食的品种也齐全,粟米、粳米、小豆、麦子、黄黍,糜子……颗粒饱满,晾晒干净,其中最便宜的高粱米,一斗只要一千钱,深受百姓们的欢迎呢,这东西味道虽不好,吃下去却很扛饿呢! 甄贵等人来到北坊,准备砸了对方的粮店,可是棍棒高高举起了,又慢慢的放了下去,因为他们惊讶的发现,这些粮店的招牌上,全有一枚‘金元宝’印记,这是蓟县-梁家的标志,商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梁氏以幽州为老巢,从草原上收购战马、牛羊、骆驼……再卖到汉家内地去,从而获取巨额利润,尤其最近十年,又插手酿酒行业,无愁酒行销天下,赚取无数的钱财,梁氏仅以财力而论,已经不在甄氏之下了! 甄贵再是狗仗人势,也不敢动第二财阀的买卖呀,只好灰溜溜的回去了,把事情经过禀告主子,同时暗暗的期盼着,开业大喜过后,梁氏调整一下价格,天下商人一般黑心,他们又岂会例外呢? 甄贵猜的没有错,开业的第二天,梁氏粮店真的调价格了,可惜不是向上、而是向下,一斗粟米四千钱,高粱只要八百钱! 闻讯之后,邺城百姓蜂拥而来,队伍排出十几里长,疯狂的抢购着粮食,梁氏粮店也很卖力,伙计三班倒,日夜不关门,绝不缺斤短两,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第三天,梁氏再曝出喜讯,一斗粟米三千钱,买三斗送两升……消息传出来,百姓们欢声雷动,全都称赞梁氏仁义,同时痛骂甄氏-为富不仁,搜刮百姓! 第四天,梁氏粮店:‘一斗米一千钱,买一斗送两升’,与此同时,大量的车队进入邺城,前后相连,络绎不绝,上面堆满了各种粮食,麻袋偶尔散到地上,士兵们都懒得打扫,只是不断的运进仓库! 第五天,梁氏又有新举动了,捐献给曹军十万斛粟米,以及大量的豆饼、草料,作为大军征战之用,丞相曹操甚是高兴,设宴款待了-梁小鱼,加封他为‘捐粟侯’,子孙世袭惘替,又书写匾额一块:‘天下第一义商!’ 消息传出之后,百姓们敲锣打鼓,简直比过年还热闹,不过吗,买粮的人却越来越少了,偶尔有几个百姓前往,也是买几天口粮罢了,这就是汉人的一种民族性格--买贵不买贱! 以前粮食短缺,价格一路疯涨,百姓们担心饿肚子,这才拼命买粮食的,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一半是饿的、另一半是吓得! 另外吗,还有一些奸邪之徒,趁机囤积粮食、哄抬价格,想要趁机赚上一笔,也参与到抢购浪潮之中,这才造成了越贵越买的情况! 现在不一样了,梁氏平价出售粮食,而且价格一路走低,这就给人一种感觉,粮价会越来越低的,越晚买就越合适,百姓们自然不抢购了,一次买个三五天口粮就好! 每天进城的运粮队,也让百姓们很放心,有人私下估算过,最近运来的粮食,起码七八十万斛之多,足够邺城百姓吃一年了,看来粮荒真的过去了!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邺城的局势平稳下来,百姓们满心欢喜之下,对丞相大人、大司马也是感恩戴德的,不乏立上长生牌位,早晚上香叩拜的呢! 世间之事,有人欢喜有人愁,那些奸商可就倒霉了,他们典当家产、筹措钱财,大量的囤积粮食,就是想狠狠赚一笔的,如今粮价一落千丈,他们是欲哭无泪呢! 有些胆子小的家伙,或者担心血本无归,或者被人天天追债,只好也低价出售粮食了,总比烂在仓库里强吧,可是他们越抛售,粮价越是低迷,陪的也就越多了! 不乏倾家荡产、血本无归的,只好悬梁自尽、跳河身亡了,短短几天时间,从护城河捞出的尸体,就是上百具之多呢,全是以前的粮店掌柜、股东! ……………………………………………………………………………… “老大文武双全、算无遗策,打仗天下无敌,经商更是厉害,当年如果不当兵,早就是天下第一财阀了!” “呵呵,小小手段,不足挂齿,全靠贤弟鼎力相助,事情才如此顺利,以后军粮的采购、运输,还需要梁氏多多出力呢!” ……………………………… 府邸后宅,萧逸、梁小鱼相对而坐,把酒言欢,庆祝他们取的了胜利,商场与战场一样,都是好男儿驰骋之地! 当初灾情严重、粮价飞涨,有人就下过定论,没有一百万斛的粮食,无法根本解决问题,一旦爆发大规模民乱,曹军要么大开杀戒,要么就撤出邺城,再没别的办法了! 萧逸能调用的粮食,只有区区十万斛,典型的‘杯水车薪’,别说救济灾民了,就是供应大军也不够呢! 不过吗,只要手段高超,一切皆有可能的,萧逸的十万斛粮食,没有省吃俭用的,而且一次性抛售出去,以泰山压顶之势,一举压下了粮食价格! 说实话,梁氏粮店抛售到第四天,萧逸也心惊胆战了,如果百姓再疯狂抢购下去,存粮可就要见底了,至于不断进城的运粮队,不过是障眼法罢了,表面上一层粮食,里面全都是泥土! 士兵们故意弄撒几袋子,只是让老百姓安心罢了,以为粮食很充足呢,万幸的是,这个骗局成功了,如今粮价平稳,人心安定,灾情也逐渐的缓解了! 不过吗,这只是表面现象,一旦库存的粮食耗尽了,又会爆发新的‘米潮’,而且更加严重呢,百姓们认为自己被愚弄,也会对曹军充满怨恨的! 当务之急呢,就是从士族门阀手中,弄到更多的粮食,从根本上解决饥荒问题,换句话说,双方的较量刚刚开始呢! nt 记住网址:m. 正文 第一百三十章士族反击,三管齐下! 深夜-甄家-议事堂,灯火通明,亮如白昼,数百名家族死士,身披甲胄,手持利刃,护卫四面八方,严禁任何人靠近,就连大堂屋顶上面,也有人秘密的蹲守着,而在议事堂里面,一场生死攸关的重要会议,正在进行之中! 坐在大堂主位上的,是一位三十多岁的白衫文士,五官端正,气质儒雅,满脸的书卷气息,正是甄家大公子-甄豫,也是甄宓的嫡亲大哥,而他们的伯父甄安,就是天下第一财阀! 家主-甄安垂垂老矣、淡泊名利,近几年隐居在小院中,已经不过问世事了,他本人一生没有子嗣,就重点培养侄儿甄豫,主持一切家族事务! 这位甄大公子-性格温和,知书达理,是一个很善良的好人,也是一个没啥大用的人,因此上,一直是‘五公子’-甄宓抛头露面,控制着商业帝国的运转! 可是甄宓出嫁之后,一直住在无愁侯府,足不出户、相夫教子,对于邺城方面的控制力,也就逐渐的下降了,否则以‘五公子’的性格,绝不允许家族投机倒把、哄抬粮价! “梁氏来者不善,又是捐献粮草,又是低价售粮,让他们这样弄下去,咱们恐怕血本无归了,还请大公子想个对策吧!” “袁氏已倒,甄氏为大,咱们冀州的门阀世家,岂能让外人欺负呢,一定要施展雷霆手段,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 大堂右侧坐着二十多人,皆是冀州的门阀家主、豪强富商……一个个家财万贯,势力强大,也是这次‘米潮’的幕后黑手! 他们原本计划着,囤积粮食,哄抬价格,狠狠的发一笔国难财,而后兼并土地、蓄养奴仆,扩大冀州士族的力量! 再以此为筹码,获得更多的政治利益,到了那个时候吗,他们顺势进入朝廷,与中原士族相勾结,控制住朝廷军政大权! 这就是:军事北伐,政治南伐,天子不过是个招牌,高高的供奉起来就好了,真正执掌江山社稷的,还是士族门阀集团! 谁也没有想到,就在胜利在望之际,蓟县-梁家突然出手了,一举平稳了粮价,这让他们十分愤怒,也感到很是害怕! 河北士族并非铁板一块,内部分成了两部分:一是冀、青两州士族,他们占据了富庶之地,家族历史悠久,属于老牌的士族门阀,甄氏就是其中代表! 二是幽、并两州的士族,他们位置偏远,根基比较浅薄,属于后起之秀,常常受到轻视的,而他们的领头羊就是梁家! 两大士族集团之间,明争暗斗,由来已久,一直是水火不相容,袁氏称霸的时候,治所设在了邺城,倚重于冀、青士族更多一些,全力压制幽、并士族集团,也加深了二者之间的矛盾! 曹军北伐,河北易主,梁家上窜下跳、拼命讨好,莫非要与曹营相勾结,一举逆转形势吗,那就大事不妙了! “梁家靠着贩卖牲畜、酿制烈酒,挣到了几个臭钱,充其量是个土财主,岂能与我们甄氏相比?” “大司马-萧逸是五妹的夫君,也是咱们甄家的女婿,总不能胳膊肘往外拐,帮着外人对付亲戚吧?” ……………………………… 大堂左侧也坐着数十人,都是甄氏的旁系子弟,一个个趾高气昂的样子,他们生于富贵,长于安逸,犹如笼中的小鸟,世家子弟的恶习样样齐全,祖先的聪明智慧却点滴不剩了! 甄氏嫡系子弟凋零,甄安垂垂老矣、甄豫软弱无能,真正主事的甄宓,又是一个女流之辈,没有资格成为家主! 因此上,这些旁系子弟不安分了,一直想谋取更多权利,甚至取代嫡系的位置,这次囤积粮食、哄抬价格的事情,就是他们一手挑唆的! 没想到弄巧成拙,几乎陪的血本无归,因此上窜下跳的,想要走后门、托关系,逆转眼前的局势! “曹丞相英明神武、雄才大略,挥师北伐以来,攻城略地,所向披靡,而且军纪严明,与民秋毫无犯,河北人心尽归之矣! 君子之道,以和为贵,诸位出身名门、家资巨富,何苦为一点蝇头小利,得罪了丞相大人,结怨于河北父老呢,莫不出平价售粮、救济百姓,也能换个好名声……” 大公子-甄豫不喜钱财、不贪权势,一向是与世无争的,此时苦口婆心劝说大家,不要为了一点小利益,就得罪了乱世奸雄! 不得不承认,甄家嫡系五位公子,其余四人尽皆身亡,唯有大公子-甄豫还活着,与他柔弱的性格关系很大,乌龟胆小怯懦、好静不好动,一遇到危险就缩头,看起来很没出息,却比别的动物更长寿呢! “大公子此言差矣,权势之争,你死我活,咱们后退一步,对方就进一步,莫非要把手中权利,拱手相让不成吗?” 甄家是天下第一财阀,决不能输给了梁家,大公子若是才干不足,何不退位让贤呢,甄家不乏才华出众、锐意进取的俊杰!“ 甄豫的话语一出,就引起了强烈的反对,尤其是一众旁系子弟,挥舞拳头,大声叫嚷,完全一副‘逼宫’的架势呢! 若不是忌惮家主-甄安的威望,以及五公子-甄宓的精明,他们就真的篡权夺位了,当然了,他们最为惧怕的人,还是鬼面萧郎! 家族有名的才俊-甄蜚,就因为得罪了萧逸,给弄的身败名裂、惨不忍睹,如今还在青楼接客呢,每夜雌服于男人身下,想想就一身鸡皮疙瘩,谁心里不害怕呢? “有话好好说,皆是同族兄弟,何故苦苦相逼呢,这事一旦出现意外,谁来收拾残局呢?” 甄豫本是无用之人,在众人的胁迫之下,只好勉强同意了,众人一番商议后,做出了三条对策: 其一,疏不间亲,立刻写信给甄宓,诉说甄家面对的困境,让她吹一吹枕头风,看在骨肉至亲的份上,她不会坐视不理的! 甄豫再以大舅哥身份,前去找萧逸谈判,诱之以利、动之以情,让他利用手中权利,暗中扶持甄氏一把,重新抬高邺城的粮价,最好是疏远梁家,以及幽、并士族集团! 等到事成之后吗,门阀们愿意让出三成利润,送给萧逸作为分成,双方缔结政治同盟,以后共同进退,美女、金钱、权利加在一起,想必他不会拒绝的! 其二,偷天换日,各家掏出全部的本钱,派人化装成普通百姓,偷偷购买梁家的粮食,最好一粒米也不要剩下! 那个时候吗,邺城全部的粮食,又落到了冀、青士族手中,想要定什么价格,还不是随心所欲吗,可以把之前的损失捞回来! 又能用粮食为筹码,威胁一下曹营集团,换取一些有实权的官位,因为战争的原因,冀、青、并三州地面上,官职可是大把出缺呢! 其三,釜底抽薪,梁家手中的粮食,大都从南方诸州收购的,那些地方相对太平,一斗米不过三、四百钱,运到邺城以千钱出售,还是有利可图的! 甄氏也派出商队,前往荆州、江东、益州一带收购,只要价格定高一点,就能把粮食抢过来了,梁家没法弄到粮食,也就掀不起风浪了,趁此机会,也拜访一下南方诸侯! 经过十几年的混战,诸侯们逐渐消亡了,天下渐渐归于一统,如今剩下的诸侯,曹操一枝独秀、称霸中原,孙权、刘表、刘璋首尾相连,割据于长江流域,最后花落谁家吗,还真说不好呢? 历史上面,以弱胜强,以小吞大的事情,可也不在少数呢,刘邦,项羽两人,就是最好的例子了! 常言道:狡兔三窟,甄家的计划是,表面上投靠曹家,争取做一个开国功臣,与江东、荆州、益州三家呢,也私下保持好关系,一旦出现惊天逆转,也有退身余地不是! …………………………………………………………………………………… 事情商议已定,第二天开始行动了,各大家族派出人手,携带着真金白银,偷偷收购梁家的粮食,进而垄断河北的粮食市场! 去南方收购的事情,交给了甄家几十名旁系子弟,这可是一个肥差呢,虚报价格、趁机贪污不说,还能尝尝江南美女的味道,吴楚娇娥、蜀中佳丽……可是闻名遐迩滴! 与此同时,在众人的逼迫之下,甄豫心不甘、情不愿的,前去拜访大司马-萧逸,他早就听人说了,这位妹夫专横霸道的很呢! 还有一章,稍等片刻! (本章完)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一章金杯共汝饮,白刃不相饶! “甄氏代理家主-甄豫略备薄礼,前来拜见大司马大人,共叙亲戚之情!” “大司马正在府中,请贵客稍后片刻,容在下进去禀告,其余统统不必了!” ………………………… 第二天早上,甄豫带着大队随从,抬着许多贵重礼物,来到了大司马府邸,按照‘求见’的规矩,还塞了一枚大金元宝,作为门卫的跑腿钱,顺便想探听一下情况! 出乎意料的是,门卫接过拜贴之后,迈步进去禀告了,对金元宝一眼也没多看,这让甄豫颇为吃惊,也预感到的事情不好办了! 常言道:上行下效,有样学样,一名卫兵都能视金钱如粪土,鬼面萧郎的心志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这样的男子汉,岂是可以利诱的呢? “哈哈!-大舅哥登门拜访,小弟有失远迎,还请多多赎罪呀,咱们里面叙话!” 片刻之后,萧逸摇晃着出现了,醉眼迷离、衣衫散乱,一点大将气势也没有,反而犹如浪荡公子! “久闻大司马风流倜傥、不拘小节,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呀,小妹有如此佳婿,真是天作之合!” 甄豫为人软弱,却一点也不糊涂,早就听人说过了,萧郎腹黑皮厚,铁血无情,看似人畜无害的样子,其实杀人从不眨眼,尤其喜欢背后阴人! “今日相见,只论私交,大舅哥先请!” “尊卑上下,岂能不顾,还是大司马先请吧!” …………………… 二人谦让一番,并肩走进了府邸大堂,只见高朋满座、笑语欢声,果然在举行宴会! 马六、大牛、高顺、典韦、张绣、蒋奇、贾诩、逢纪……一群文臣武将,已经喝的熏醉了,见到甄豫走进来,纷纷的起身打招呼,显得很是热情呢! “豪杰之士,汇聚一堂,能够结识诸位大人,在下三生有幸!” 参加宴饮的人,不是悍勇之将,就是智谋之士,甄豫连忙躬身行礼,与众人互相认识一番,心中则是又惊又愁! 惊的是,萧逸威望如此之高,实力如此之强,这些人联起手来,足以割据一方、称王称霸了,难怪有人私下说:萧郎野心勃勃,有架空曹氏之意呢! 愁的是,自己今天托关系、走后门来了,如今众目睽睽之下,有些话不好说呀,若是不开口的话,又怕耽误了大事! 中国人的宴会,内容丰富,博大精深,除了喝酒、议事、联络感情、勾心斗角……,娱乐也是必不可少的,吃喝玩乐,方为盛宴! 贩夫走卒聚会,吆五喝六,划拳猜令,玩的是一个痛快,贵族们的聚会则不然了,或是欣赏歌舞,或是投壶游戏,玩的即要痛快,也要雅致呢! 投壶来源于‘射礼’,由于庭院不够宽阔,不足以弯弓射箭,又担心嘉宾醉酒,游戏中误伤了朋友,故而以投壶代替,以乐嘉宾,以习礼仪,捎带赢一些彩头! 不过吗,大司马府的宴会上,人们从来不玩投壶的,因为萧逸是射雕手,百发百中,从不落空,就算背后投箭、隔物投箭,乃至蒙上眼睛、听声投箭,也是例无虚发,跟他一起游戏比赛,恐怕裤子都要输光了! 今天玩的游戏,乃是‘击鼓传酒’,众人围坐成一圈,一人手持黄金樽,里面倒满了美酒,另一人蒙面击鼓,鼓声开始之后,众人依次传递金樽…… 鼓声停止之时,金樽在谁手中,谁就算是输了,或者传递过程中,心慌手颤,洒了美酒,一样算是输家的,必须为大家表演节目,或者当庭舞剑,或是吟诗作赋! 有人说了,我文武稀松、没才没艺咋办,这也没关系的,那就满饮樽中酒,也算是蒙混过关了,不过吗,金樽极为巨大,起码能装一升美酒,寻常人输上几次,也就会烂醉如泥了! “咚!--咚!咚!” …………………… 鼓声响起之后,众人屏气凝神,依次传递巨型金樽,也许是第一次与人玩耍,也许是心中有事慌乱,甄豫的手腕一抖,美酒倾洒出来了,成为了第一个失败者! “诸位皆是高手,在下技不如人,愿意认赌服输,即兴赋诗一首,以为酒宴之乐:” 甄豫世家公子,受过良好的教育,虽然性格温和、不通武艺,却是博览群书、满腹经纶,思考片刻之后,当即赋诗一首: 玉龙斗九天,大雪满人间, 山如银蛇舞,水似玉兔团, 愁云映心冷,北风透骨寒, 惟愿含苞放,登高凭玉栏! 甄豫做的《吟雪赋》,言辞华丽,对仗工整,算得诗中上品了,武将们纷纷的拍手叫好,而萧逸、贾诩、逢纪几个人,却是沉默不语,仔细的品尝滋味! 此赋看似描写雪景、期盼春天,可里面的龙、蛇、冷、寒、玉栏……这些字眼中,却蕴含着另一层意思! 甄豫想表达的是,曹军大举北伐以来,虽然消灭袁氏家族,可是河北士族实力犹存,正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希望曹营不要太过分了,以免得冷了士族人心! 相反的,如果萧逸重亲情、明事理,放过士族门阀一马,双方结为政治同盟,那么河北士族集团,也愿意支持大司马取得更高多权势,甚至‘高登天阙、手抚玉栏!’ 这也是士族们商议的,曹操太过强势了,天下无人是其对手,如果把萧逸推出来,让两个人打擂台,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无论谁胜谁败,都会削弱曹营集团的力量,士族们也好渔翁得利,如果二人同归于尽,那就再好不过了,古人用两个桃子,就能杀掉三位勇士,如今抛出至尊之位,还不能让萧、曹自相残杀吗? 能把心中所想,通过歌赋委婉的表达出来,甄大公子也算聪明人了,就是心肠不够狠、意志不够强,否则‘天下第一财阀’的桂冠,甄家还能戴几十年呢! “咚!--咚!咚!” …………………… 接下来,游戏继续进行,不知有意还是无意的,鼓声停止之时,金樽留在了萧逸手中,而他也选择了赋诗一首: 跃马人间道,紧握手中刀, 南山诛猛虎,北海斩龙蛟 亲情虽可贵,忠义价更高, 金杯共汝饮,白刃不相饶! 赋诗完毕之后,萧逸把美酒一饮而尽,饱含深意的看了甄豫一眼,目光中充满了杀机! 你用诗赋提问,我用诗赋做答,这是警告士族门阀,不要闹事、乖乖听话,自然有你们的好处,否则的话,我即有待客美酒,也有杀人的利刃! 萧逸其实也明白,如果取得士族的支持,自己的至尊之路,会走的顺畅许多呢,不过吗,自己毕生的夙愿,是建立一个权利集中、人尽其才的王朝,绝不会与士族共天下的! 再说了,别人给上门的江山,终究没有自己夺来的,保持的更加长久一些,历史上的曹魏政权,就是最好了的例子! 甄豫明白其中意思,吓得汗流满背,别人说大开杀戒,自己未必相信的,至于鬼面萧郎吗,不由得不信呀,剩下就是何时杀、杀多少的问题了! “启禀大司马大人,末将抓获投机倒把、哄抬粮价的奸商,共计一百八十八人,不知如何处置?” 正在宴饮之间,曹性带着亲兵们,押送过来一群犯人,全都脖缠铁链、手戴枷锁,个别身上还有血迹呢,估计是被抓捕的时候,发生过激烈的抵抗吧! “甄福、甄禄、甄喜、甄贵……你们怎么会……这可如何是好?” 甄豫顿时大吃一惊,这些人大都是甄家的掌柜,也有邺城的富商、豪强,其中有几个人,昨晚还是甄家座上宾,没想今天就成了阶下囚? “大公子救命呀!--曹军突然搜查各处,把咱们囤积的粮食没收了!” “我们愿意交出粮食,愿意改过自新,只求留一条性命呀!” ……………………………… 这些人也看到了甄豫,就像看到救星一样,大声的哭诉起来,希望他上前求情,保住他们的性命! “囤积居奇,哄抬粮价、祸国殃民,罪无可恕--斩立决!” 萧逸没问人数多少,也不管他们的背景、出身,只要触犯了律法,统统一个结果-死! “刷!-刷!-刷!” 一声令下,钢刀斩落,一百多颗血淋淋的脑袋,瞬间掉到了地面上,呲牙咧嘴,死不瞑目,他们如何也没想到,一场投机倒把下来,荣华富贵没到手,反而陪上了自己的性命! “呕!--呕!--呕!” 血腥气味弥漫,令人闻之作呕,甄豫猛拍着的胸口,这才强忍没吐出来,他现在终于知道了,鬼面萧郎杀人,从来不分场合!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二章定额制度--粮票! 一声命令下达,百颗人头落地,处决一众犯人之后,亲兵们把尸体拖走,扔到了城外乱葬岗中,人头装入木笼之中,悬挂在邺城四门,以此警告世人,不要触犯律法、更不要与曹营作对! 萧逸与诸位将军,南征北战,杀人如麻,什么大场面没见过呀,因此上神态自若,继续玩他们的游戏,兴致非常的高昂! “呕!--哇!哇!” 甄豫白面书生、胆小怕事,勉强的坐了一会儿,就起身告辞离去了,刚刚走出大司马府邸,顿时肠胃翻涌、狂吐不知,只觉眼前金星乱冒,一头晕倒在了地上! 仆从们连忙抬着大公子,一溜烟的回到了甄家,请来最好的郎中,扎针、拔罐、掐人中、拧大腿……又灌了两斤童子尿,甄豫总算苏醒过来了,可是浑身颤抖不停,仿佛在鬼门关前走了一趟! 与此同时,仆人们四处收集消息,总算弄清楚了情况,原来今天上午,玄甲铁骑突然出动,大街小巷、严格搜查,凡是哄抬粮价的奸商,全部抓捕归案了! 罪过轻一些的,关闭店铺、没收货物,缴纳大量的罚金,再杖责五十大板,三年之内不许经商! 罪过中等的人,抄没全部家产,杖责一百大板,罚入军中做苦力,永世不得经商了! 罪重的一百八十八人,押送到了大司马府邸,全部当场斩杀了,他们的抄没家产不说,家眷也贬为奴隶,算是罪有应得了! “先是引蛇出洞,而后打草惊蛇,最后斩草除根……真是好深的心机、好厉害的手段!” 甄豫总算明白过来了,‘米潮’刚开始时候,曹营按兵不动,就是让奸商们跳出来,耗尽家财、囤积粮食,进而哄抬价格,弄的天怒人怨! 接下来,梁家商队出现了,搅乱了邺城的粮价,为了保住自己的利益,幕后黑手也纷纷露面了,士族们聚集在甄家大堂,商议各种对策,同时也暴露了身份! 最后呢,曹营开始收网了,以雷霆般的手段,大肆的抓捕奸商、抄没家产,如此一来,震慑了士族门阀、得到了大量粮食,又换来百姓的拥戴,真是一举三得! 紧接着,又有重要消息传来,曹营为了应对饥荒,开始实行‘定额制度’,凡是河北的百姓,必须申报自己的性别、年龄、住址,再按月领取一种叫‘粮票’的东西! 从此以后,粮食由官府统一出售,百姓必须拿着粮票购买,如果只有金钱,而没有粮票,那就一粒粮食也买不到了,百姓的粮票也有定额: 成年男子-每月三十斤口粮,成年女子-每月二十五斤口粮,十四岁以下的孩子-每月二十斤口粮,至于六十岁以上老人,官府每月送三十斤粮食,而且不收一文钱! 除了粮食之外,盐巴、肉类、布匹、蜡烛、食用油……一切生活用品,全部凭票供应,谁敢私下交易,抓住严惩不贷! 这么绝妙的办法,自然是萧逸想出来的了,在原来的红色世界,六七十年代闹过一场饥荒,生活物资极度短缺,人民政府就是靠着‘粮票’,最大限度的缓解了危机,否则不知要饿死多少人呢! 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则,杜绝浪费,节省粮食,以后每人一份口粮,谁也别想多贪多占,更别想投机倒把了,否则的话,您就全家人饿肚子吧! 二则:凭借粮票,控制人力,汉代长期以来,就有隐藏人口的习惯,许多的孩子生下来,就是不申报户籍,以此来减少赋税、躲避劳役! 如今凭票供应粮食,想隐瞒也做不到了,除非有人饿肚子,如此一来,官府可以多收赋税,掌握更多的劳动力,以后打起仗来,兵源也更充足了! 此项计策一提出来,受到文武重臣一致拥护,丞相-曹操也是欣喜若狂,一连说了三个‘好’字,称之为安邦治国的良策,还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呢! 可以想像得到,凭着小小的粮票,就能控制全国人口、以及粮食的分配,到了那个时候,自己真正的执掌乾坤了! 话又说回来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大富大贵之人,必然想方设法弄物资,还有一些奸滑取巧之徒,也会为了巨大利润,继续的铤而走险,黑市也就应运而生了! 这是市场规律决定的,谁也无法强行阻止,原来的红色世界里,也遇到过相同问题,民兵搜查、城管严打、小脚侦缉队满街跑……还是杜绝不了私下交易,这叫做‘需要既存在、存在即合理!’ 既然阻止不了,不如顺水推舟,萧逸私下派出人手,就在邺城隐蔽的地方,开设了十几家黑市,以几十倍的价格,贩卖各种生活物资,尤其是奢侈品! 一方面获取大量钱财,充做北伐的军费,反正是非法利润,这种钱谁挣不是挣呀,不如抓在自己手中,还能暗中调和市场呢! 另一方面,肯花大价钱买东西的,不是士族门阀,就是地方豪强,借此削弱他们的经济实力,于国于民都是一件好事! “人言萧郎狡猾如狐、凶狠如狼、勇猛如虎,果然一点也不假呀,的确是治国奇才,难怪以小妹的骄傲性子,都甘愿给他做妾室呢!” 一场商战打下来,甄豫输的心服口服,这样厉害的人物,难以与之为敌,还是与之为亲吧! 另外吗,‘疏不间亲、偷天换日’两策都失败了,‘釜底抽薪’也就没必要了,应该把家族子弟招回来,重新商议一下大事! 想到这里,甄豫安排人手,准备快马加鞭,把南下的二十八名子弟招回,那知信使还没出发呢,这些家族子弟就回来了,不过吗,回来的是二十八具血淋淋的尸体! “十七公子的队伍刚出邺城百里,就遇到一群黑衣马贼劫杀,公子中箭身亡,伙计们死伤惨重!” “九公子在仓亭附近,也遇到了黑衣人劫杀,身中六刀而亡,随身财物洗劫一空!” “二十一公子最惨了,与两个小妾在客栈休息,睡梦中就丢了脑袋,身子**裸的……呜呜!” ……………………………… 一大群伤痕累累的伙计,跪倒在议事堂中哭泣,这次南下收购粮食,本以为是个美差呢,没想到粮食一粒没收到,脑袋反而弄丢了,这是谁下的狠手? 甄家是天下第一财阀,实力强大,底蕴深厚,敢动这个庞然大物,手段又如此狠辣的,绝不是等闲人物! “好歹毒的心肠、好狠辣的手段,这是要赶尽杀绝呀,真以为甄家是泥捏的吗?” 老实人也有火气的,数十位家族子弟惨死,让大公子-甄豫几乎疯狂了,虽然他不喜欢堂弟们,认为他们贪婪无厌,可是毕竟血浓于水呀! 杀人凶手也不难猜,最大嫌疑人就是萧逸了,他有杀人动机、杀人实力、也有杀人的胆量! 形势危机,局面复杂,到了这一步,甄豫也不知如何是好,一溜烟的跑向后宅,去请伯父大人出山! ……………………………………………………………………………… “萧逸不顾亲戚之情,查封了甄家的粮店、商行不说,还暗中派遣人马,劫杀家族子弟二十八人,此仇此恨,不共戴天,请伯父出面主持大事,为甄族讨还一个公道--呜呜!” 甄家后宅,一座清幽小院门前,甄豫跪在青石台阶上,一边哭诉事情经过,一边拼命叩头不止,真是杜鹃啼血、悲哀至极! “隆!--哒!哒!” 片刻之后,小院的木门打开了,走出一位年近六旬的老者,八字眉、塌鼻梁、鲶鱼嘴、芝麻牙……容貌极为丑陋,正是甄家之主-甄安,也是天下最有钱的人! 最近几年,甄安厌倦世俗、淡泊名利,一直隐居在小院子里,种花、喂鱼、养鸟、看书……过着悠然自得的日子,若不是家逢剧变,他是不会走出来的! “商人者-行五湖,走四海,贩卖货物,汇通天下,手中千金聚散,心头不起波澜,乃是利国利民的职业! 可是这些年以来,甄家逐渐的堕落了,生活奢靡,为富不仁,一味的剥削百姓,不知道宽厚待人,如今遭此横祸,也是咎由自取呀!” 走出小院之后,甄安没说复仇的事,反而教训起侄子来,这也是他最烦恼的地方,家族后继无人呀,唯一优秀的血脉,可惜是个女娃子,否则家主之位…… “甄家做的再不对,罚没钱财也就是了,何必赶尽杀绝呢,二十八位子弟的性命,此仇岂能不报?” 老实人一旦发火,后果相当的可怕,甄豫现在认准一条了--甄家人的血不能白流! “天生万物,岂有不灭,死亡并不可怕,怕的是不知怎么死,可怜甄家二十八位子弟,恐怕到死也是糊涂鬼呢!” 提起惨死的家族子弟,甄安也是一阵心痛,可是一双老迈的眼睛中,却透露出一缕精光--“此事另有隐情,杀人者绝不是萧逸!”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三章幕后黑手--曹操! “老夫与萧逸曾有一面之缘,此人胸怀大志、腹有良谋,头脑极为聪慧,颇具王者之风,虽说杀人如麻,却从不滥杀无辜,既不杀亲人、不杀友人、不杀女人! 宓儿与他恩爱至极,又生下一个麟子,看在夫妻的情分上,他也不会杀戮甄家子弟,都是他的大、小舅哥呢!” 甄安其貌不扬、气质全无,却能成为天下第一财阀,靠的就是一双慧眼,阅人无数,从无差错,因此他敢判断,凶手绝不是萧逸! 除了直觉判断,还有两个逻辑推理: 其一,萧逸杀掉的一百八十八人,都是一些奸商、掌柜、土豪,门阀家主却一个也没碰,说明他做事有底线的,只想弄到粮食,而不是与士族为敌,又何苦杀戮甄家子弟呢? 其二,萧逸真要杀人的话,大可带兵包围甄家,依法抓人,明正典型,杀你一个无话可说,何必派人中途设伏,而后假装马贼杀人呢,这有点欲盖弥彰了吧? “伯父教训的极是,侄儿被仇恨冲昏头脑,以至不辩是非、真伪,此事大有隐情呢!” 甄豫也反应过来了,萧逸号称‘当世杀神’,要杀甄家二十八人,犹如捏死一堆臭虫,何必多费一道事呢? 问题也就来了,人既然不是萧逸杀的,谁才是幕后凶手呢,他的目的又是什么,能够做这件事情的,绝不是凡夫俗子! 要知道,甄家的实力也不弱,商队有大量护卫跟随,而且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寻常的山贼草寇吗,即没这个胆子,也没这个力量! 可是对方非但做了,而且做的干净漂亮,一举劫杀甄家二十八位公子,事后跑的无影无踪,邺城周围的驻军也没发现,或者说他们不敢追查,拥有这样巨大能量的人,冀州只有两个:一个是萧逸,另一个是曹操! “嘀嗒!-嘀嗒!……他为何这样做呢,就不怕惹怒了士族集团,弄的天下皆反吗?” 推测到这一步,甄豫脸色苍白、汗出如雨,几乎瘫软在地上了,他宁愿相信前者杀人,也不想怀疑后者呀! 曹操何许人也-大汉摄政丞相、天下第一强者,他要出手对付甄家,就不是杀几十人了,而是抄家灭门、诛灭三族! 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曹操心存忌惮,还不敢大开杀戮,他就是再蛮横霸道,也不能与天下士族为敌吧? “呵呵!-你也猜到了吧,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渊,甄家已经到了生死边缘,只要踏错一步,顿时万劫不复了! 再说了,甄家只是士族之一,并不代表天下士族,谁又会为了咱们,去得罪‘无冕之王’,至于他的目的吗--一箭三雕!” 甄安苦笑了几声,一脸的无奈之色,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到了这一步,就算有金山银海,又有什么用处呢? 至于曹操暗中杀人的原因,其实也不难推测的,奸雄执掌大权,天下人人敬畏,却也有三大隐患: 其一-诸侯未平:曹操大举北伐,袁氏集团即将覆灭了,可是北方还有匈奴、鲜卑、乌丸、辽东各部为患,南方也有江东、荆州、汉中、益州未平,诸侯争霸,胜负难料,谁知道花落谁家呢? 其二-士族不服:曹操出身污秽,乃是宦官的养孙,一直被士族门阀轻视,再加上唯才是举,重用寒门子弟,更是惹怒了士族集团,只是忌惮奸雄的势力,才没有轻举妄动,日后必然生乱的! 其三-尾大不掉:萧逸文武双全、战功卓著,实力与日俱增,也引来了曹操的忌惮,生怕女婿架空了曹氏,因此全力压制着,可是他压的住一时,压不住一世呀,等到奸雄身亡之后,萧逸必然做大,谁也无法与之抗衡! 三大隐患,如芒在背,让曹操寝食不安,如果无法解决的话,曹氏江山难以长久的,而杀戮甄氏子弟,就是一个好办法: 试想呀,曹操派人暗杀甄氏子弟,而后嫁祸给萧逸,甄氏不明真相,一定会全力报复的,天下第一财阀的实力,也是不容小觑的呢! 二虎相争,必有一伤,以双方的力量对比,以及心机、手段来看,获胜的一定是萧逸,灭亡的一定是甄家,而坐山观虎斗的奸雄,可就好处多多了…… 首先,甄氏灭亡,士族胆寒,以后会更加听话的,就算是曹家谋朝篡位,取代了汉室江山,士族们也不敢多说什么了,这叫做杀鸡骇猴! 其次,萧逸纵然获胜了,也会付出惨重代价的,家庭内部不和不说,还会得罪天下士族,以后想要龙飞九五,可就千难万难了,只能乖乖的做曹家臣子! 最后,彻底压制了萧逸之后,曹操才能放下心来,让他带领几十万大军,南征北战,东挡西杀,扫平四方诸侯,开创曹氏江山! 小小谋略,一箭三雕,这就是奸雄的本领了,虽说手段肮脏一些,却能换来万里江山……再说了,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刘邦用过尿遁、扔过孩子、坑过亲爹,一样的成就帝业、名垂青史! “如之奈何?如之奈何……甄家数百年积累的家业,就这么毁于一旦了,要不咱们举家逃跑吧?” 听完伯父的分析,甄豫终于明白了,也彻底的麻爪了,权谋之争,博大精深,能够参与其中的,无不是人中龙凤,至于自己这点本领,恐怕旁观的资格也没有呢? 到了这一步,恐怕只有远遁千里,家族才能平安无事了,不过吗,是逃到南方的荆州、江东、益州,还是北窜草原、大漠,与异族人为伍呢? “男子汉、大丈夫,脑袋掉了碗大个疤,这有什么可畏惧的,再说了,甄家也不是软柿子,无论谁想吞了咱们,也要付出惨重代价,大不了鱼死网破!” 看着惊慌失措的侄子,甄安又气又恼,恨不得一脚踹死他算了,没有智慧、没有眼力也就算了,胆子也如此之小,以后如何继承家业呢? 老头子也私下想过,另换合适的继承人,可惜反复筛选发现,甄家子弟没有最废物,只有更废物的,吃喝玩乐-样样精通,运筹帷幄-个个不行,矬子里面拔将军,也就剩下侄子-甄豫,能力虽然不行,起码人品不错! 当然了,不到最后关头,谁也不想鱼死网破的,甄家要渡过难关,还得以谋划为主,办法总是有的吗! 这次的危机因粮食而起,那就由此来解决吧,甄安当即下令:把甄家囤积的几十万斛粮食,全部的捐献出来,用于救济灾民之用,也好换回一点口碑! 再捐出十万两黄金、三千万枚铜钱,作为曹军北伐的费用,以此讨取丞相大人欢心,最好能放过甄家一马! 接下来,全力整顿甄氏门风,子弟再有为富不仁、欺压百姓者,一律的乱棍打死,否则的话,就算渡过了这次危机,早晚还是难逃死劫! 再挑选二十名年幼子弟,立刻送出邺城去,让他们云游四方、拜访名师,学习济世救民之道,日后若出一两个贤才,甄家还有崛起的希望! 如果这些子弟也不争气,就让他们娶妻生子、平安度日吧,起码给甄家多留几条血脉,日后若有不测之事,也不会断绝了香烟! 最后吗,甄安写了一封书信,让人送给远在许昌的侄女,让甄宓火速前来邺城,接管家族的大权,信中还隐约表示,可以考虑在甄宓的子嗣中,挑选一个聪明伶俐的,作为甄家的隔代继承人! 老头子也想明白了,侄子软弱无能,撑不起偌大的家业,只有让侄女-甄宓主事,才能挽回局面了,至于男尊女卑的问题,也根本顾不得了,总比全家掉脑袋强吧? 甄宓聪慧过人、沉着冷静,一定会带领家族走出困境的,就算她的本领也不够,不是还有一位神通广大的夫君吗? 只要萧逸伸出援手,一切问题都会解决的,就算是丞相曹操,也得顾忌几分呢,不过吗,这家伙腹黑皮厚,也是无利不起早的,必须给他好处才行呢! 让萧逸、甄宓的子嗣,继任下一代家主,就是给出的筹码了,不过吗,老头子也有一条底线,这个继承家业的孩子,他必须得姓‘甄’,否则自己对不起列祖列宗呀! ………………………………………………………………………………………… 甄家都捐献钱粮,主动认输了,其余的士族门阀,谁还敢出来闹事呀,纷纷的有样学样,短短几天时间,就捐献了两百万斛粮食,一百万两黄金,以及上亿枚的铜钱,足够救济灾民,出师北伐了! 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受了这么多的好处,曹操就是心肠再黑,也不要意思下毒手了,再加上萧逸从中斡旋,终于放过了甄家一马,满天乌云尽散了! 与此同时,年关到来了,曹操决定设下盛会,大宴文武重臣、士族门阀,一则庆祝佳节、与民同乐;二则炫耀武功,威慑天下! 正文 第一百三十四章忠臣与能臣! “红色、绿色……红色、绿色……到底选红色,还是选绿色?” 大司马府邸-后宅寝室,萧逸沐浴身体之后,坐在一面青铜镜前面,在为穿衣服而苦恼,堂堂的国家重臣,自然不会缺少服饰了,他真正烦恼的是,应该穿什么颜色衣服! 今天是除夕佳节,文武百官欢乐宴饮,共同的辞旧迎新,丞相-曹操却下一道命令:“凡是宗族将领,一律身穿红袍赴宴,其余的异姓臣子,一律身穿绿袍赴宴,万万不能混淆了!” 对于文武百官来说,这道命令虽有一点奇怪,却也不难执行的,都是达官显贵,谁没有几百件衣服呀,五颜六色,样样齐全,选一件颜色合适、制作精美的就是了! 可对萧逸来说,却是一个大难题了,他是异姓将领之首,理应穿一件绿色袍服,参加今天的盛宴! 不过吗,他又是曹家女婿,也算宗族将领之一,那就该穿红色袍服,参加今天的盛宴! 红色、绿色,二选其一,这似乎不是难题,却又是个大难题,萧逸心中清楚,自家岳父的命令,绝不是胡乱下达的,其中必有深意! 一方面,看看宗族将领的阵容,也就是曹、夏侯两姓的人数、实力,在军中的份量如何,奸雄要想开创‘曹氏王朝’,这些人可是中坚力量! 另一方面,也想试探一下萧逸,看看他如何选择的,坐在异姓将领一方,还是宗族将领一方,这是政治立场的问题! “穿红得罪绿,穿绿得罪红,这事真有点难办了,既然如此,咱就两也不得罪吧!” 萧逸反复思考,想出一个折中办法,穿好单衣之后,先套一件绿面皮裘,又罩一件红色披风,内绿外红--这就是自己的政治选择! 穿戴整齐之后,萧逸手提宝剑,坐骑骏马,带着赵雨、稻香、邓艾、郝昭……以及百余名亲兵,抬着许多贵重礼物,浩浩荡荡的直奔大将军府! “大司马富贵吉祥-年年有余!” “大司马增福添寿-步步高升!” ……………………………… 队伍走在大街上,行人纷纷行礼问好,还有百姓跪在地上,一个劲的叩头不止,都是受过萧逸恩惠,得以活命的难民们! 萧逸早就准备好了,凡是拜年行礼的人,一律给个红色小袋子,里面有一百枚铜钱,沿途散发、人人有份,祝福长命百岁之意! 得钱者无不欣喜,急忙的跑回家中,把铜钱挂在门框上、床头边,或者小孩的枕头底下,视若奇珍珍宝一般! 原来秦、汉时期有个传说,世间有一种叫做‘祟’的小鬼,喜欢在大年三十晚上,偷偷的摸小孩子的头,凡是被鬼气侵蚀的孩子,就会头痛、生病、变成傻子了,因此上,父母要坐上一整夜,守护孩子的安全,这就是‘守祟’了! 问题是,小鬼来去无踪、难以防范,依旧有很多孩子生病,做父母的一筹莫展……(其实是过年天气冷,孩子们抵抗力差,又活泼好动,自然容易冻病了!) 大司马星君转世,执掌人间杀伐之权,他赏赐下来的铜钱,自然带着一股神力,放在自己孩子枕头下,鬼祟就不敢靠近了! 这件事一传十、十传百,邺城百姓纷纷的效仿,而后传播到河北各地,人们都用红纸包裹铜钱,放在孩子的枕头下,称之为‘压祟钱’,后来被叫白了,变成了‘压岁钱’,成为中国民俗之一! 所以说呢,过年收红包的孩子们,应该感谢一下萧逸,再把你们手中的压岁钱,分一点点给男爵吧,男爵快二十年没收到压岁钱了……呜呜! “萧郎过年大吉!--奉孝过年大吉!--哈哈!” 言归正传,萧逸带人来到大将军府,正好遇到了好友郭嘉,两人互相拜年、拥抱行礼,又看看对方的穿着,不禁仰天大笑起来了! 郭嘉也是曹家女婿,同样面对‘穿红挂绿’的问题,反复思量,难做决定,也采取了折中之计,不过吗,他是内穿红色锦袄,外罩绿色大氅! 郭嘉、萧逸,一文一武,天下奇才,同样的辅佐曹氏,同样做了曹家女婿,外表处处相似,本质截然不同,一个外绿内红-是忠臣,另一个外红内绿-是能臣! 忠臣者:勤勤恳恳,尽心辅佐,毕生只认一位主公,穷困潦倒而不弃,白刃临头而不悔! 能臣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以及一颗滔天野心,对于主公的态度吗,能辅则辅,如其不才,取而代之! 文臣武将接连而至,共计二三百人之多,在萧逸、郭嘉的带领下,进入大将军府邸,直奔后面的观景台! 袁绍生活奢靡,过着帝王般的日子,就连这座大将军府,也是仿照皇宫修建的,楼台烟雨,雕梁画栋,前有流水潺潺,后有景山矗立,仿佛天上人间一般! 在景山的顶端,袁绍还花费大量人力、财力,修筑了一座高台,经常在风和日丽之时,带着大群的娇妻美妾,登上高台欣赏风景,故而取名‘观景台!’ 此台占地广阔、装饰华丽,上面殿宇、楼台、走廊、凉亭……一应俱全,可以容纳几千人宴会,远望漳水奔流不息,近看邺城气象万千,景色之美,让人窒息! 可惜啦,袁氏辛苦建筑的高台,却让曹家设宴之用,白白与人做了嫁衣,袁绍地下有知,恐怕是要掀棺材盖了! 众人沿着青石台阶,依次进入中央大殿,准备参拜丞相大人,他们带来的家属、侍卫,则前往两边的侧殿,那里也准备了丰盛酒宴,以及助兴节目! “我等参拜丞相大人--功德巍巍,无人可及,一统天下,早成大业!” “哈哈!--老夫能有今日功业,皆赖诸位尽心辅佐,待到大功告成之后,同享富贵,以乐太平!” ………………………………………… 大殿主位上,曹操头戴龙纹金冠,身披大红袍服,腰佩倚天宝剑,正襟危坐,俯视四方,真有一股子王者风范,观者无不膝盖发软,有山呼万岁的冲动! 许褚身穿铁甲,手持大刀,外罩绿色服饰,紧紧的贴身护卫,他虽然是异姓将领,可是论起忠诚度,犹在宗族将领之上,也是曹操最信任的人了! 众人行礼之后,按照官职高低、爵位大小,依次坐在大殿两侧,文东武西,壁垒分明,红绿相应,互相衬托,可是仔细的查看数量,穿红袍者不足两成,穿绿袍者高达八成以上! “嗯!--哎!” 曹操高居上位,俯视文武百官,一种君临天下的感觉,在全身上下荡漾着,可是心中之中,既有得意,也有叹息: 得意的是-麾下文臣如云,武将如雨,皆是四方豪杰之士,如今都为自己所用,何愁江山不定、大事不成呢? 叹息的是-宗族力量还是太弱了,曹氏要想‘化家为国’,恐怕要遇到许多困难呢,尤其宗族将领里面,只有冲锋陷阵之将,没有独当一面之帅! 至于萧逸、郭嘉二人,虽说一个女婿半个儿,可他们毕竟不姓曹、夏侯,一旦到了改朝换代之时,有些事情还不好说呢,这从他们的服饰可以看出,半红半绿,左右摇摆! 也不怪曹操私心太重,而是这个时代的国家,必须倚重宗族力量,尤其是开国之后,没有同姓诸侯坐镇四方,很容易发生变乱的! 看看汉朝的建立就明白了,刘邦能够得到天下,全靠萧何、曹参、韩信、张良、樊哙、英布、彭越……一众异姓臣子,南征北战,尽心辅佐,这才三年平秦、五年灭楚,成为了九五至尊! 大功告成之后,刘邦翻脸无情,大肆的迫害开国功臣,或是斩杀、或是贬黜……手段极为残忍,与此同时,大封刘姓宗族子弟,也不管人品如何、能力高低,封王者多达十余人,就连最不待见的侄子,还封了一个‘刮羹侯!’ 这就是帝王权术了,打天下靠异姓臣子,因为他们比较有能力,守天下靠宗族子弟,因为他们更加忠诚,即使宗族将领也造反了,起码是肉烂在锅里! “我等参拜丞相大人--救民水火,功德无量!” 参加宴会的除了文臣武将,还有河北士族门阀,共计一百零八人之多,排着整齐的队形,匍匐在大殿下面,对着征服者歌功颂德、表示臣服! 为首之人,正是第一财阀-甄安,头戴高冠,身穿礼服,打扮的很是庄重,老头子一直隐居小院,此时为了家族安危,也只好抛头露面了! 此外吗,甄安捧着一个东西,上面用红绸遮挡着,应该是献给曹操的礼物,天下第一财阀拿出来的,究竟是什么奇珍异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