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武侠修真 > 血剑残阳 >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六章 险露马脚
    第一百二十六章 险露马脚

    江中城内,浩浩荡荡的奴隶队伍从道路正中走过,

    领头的正是熊倜,他手握长鞭,时不时地抽打着奴隶,吆喝两声,看上去十分的嚣张可恶,

    街边不少路人虽有些看不惯,但也无人上前阻拦,

    而挨打的奴隶心中正疑惑,为什么今天这鞭子抽在自己身上一点也不疼,

    熊倜自然不会真地鞭打奴隶,不过是做给身后的赵朗等人看而已,

    他的鞭子看似抽在了奴隶的身上,实则在距离奴隶身体几寸处便突地扭转方向,而那巨响也是鞭尾甩到鞭子上,彼此相撞发出的声响,

    而普通人极难看出任何猫腻,

    沈鹏也自然如此,

    自从遇见熊倜后,他的天平不断摇晃着,熊倜是正是邪,是善是恶,他真地看不透,

    “小子,你那么在意傻八,”赵朗望了一眼身侧面目全非的沈鹏问道,

    沈鹏一愣,自是认出了赵朗,赶紧低下了头,

    赵朗笑道:“我虽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也说话算话,放心,既然你是那小子的人,我也不会动你,天下男人多的是,”

    沈鹏闻言不由松了口气,

    赵朗眯眼一笑,道:“ 是那小子把你脸涂成这样的,”

    沈鹏默默地点了点头,

    “那小子叫傻八,人可一点不傻,能被那小子看上也是你的运气,他这种人,为了自己在意的人可是拼了命都无所谓,至于那些不在乎的,便是往死里打,也不会愧疚,脑子里沒有正邪之分,这种真小人的性子我喜欢,”

    沈鹏细细一想,似乎熊倜真地是这种人,行事亦正亦邪,只按自己的喜好,

    可是真的如此人所说,他看上我了吗,

    所以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救我……

    如今却可以毫不愧疚地抽打别人,

    沈鹏越想越沒有头绪,只听赵朗又道:“此次云南充军,你也不用去了,一会儿出了城,换套衣服,跟在我的身边吧,算是我送给傻八那小子的礼物,”

    说着嘴角浮起一丝满是心机的笑容,

    沈鹏错愕地微微张了张嘴,心中不是该喜该悲,

    而赵朗已经被身后的随从扶上了马,再无同沈鹏说话,

    上百奴隶清晨出发,至郊外已将近正午,

    赵朗下令所有人在茶棚稍作休息,

    熊倜抹了一把汗,接过茶棚小二手中的茶壶,鞍前马后地亲自给各奴隶贩子斟茶送水,一口一个大哥地喊着,

    他记性向來好,一天工夫,便将这些人姓甚名谁都记在了心里,

    他表现出的憨厚顺从立刻得到众贩子的好感,

    这也方便了熊倜在众贩子间套话,

    熊倜一圈茶倒下來,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众奴隶贩子会在江中汇合,

    江中是出关的必经之路,

    朝廷和奴隶贩子合作一事也正是刘八子谈下來,所以也只有他的人在江中城待命,而其余的奴隶贩子已经把奴隶们江中地界外,

    预计两天后便能汇合,

    如此一來,看守奴隶的人绝不是少数,至少不会像刘八子和李狗一样,只有两人看守,

    想想刘八子和李狗二人带了上百奴隶也着实不易,以他们的身家竟然能同朝廷谈下这笔买卖,也有些不可思议,

    而在熊倜的了解下,其中自是赵朗的手段,

    论人力物力财力,赵朗在奴隶贩子中都是佼佼者,

    他想要和朝廷合作,但又不愿自己出面,便假借刘八子之手,主动找朝廷把合作之事谈了下來,

    毕竟这天下是皇上的,无论做什么,如果你的背后有朝廷撑腰,自然不一样,

    熊倜打探到的消息里最重要的一条便是朝廷会派人兵押送奴隶前往云南,

    只要他们一出江中地界,便会有人前來接头,

    奴隶贩子不可怕,朝廷的人才难缠,

    在熊倜计划中,最好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劫走所有奴隶,

    除非迫不得已,否则最好尽量不要和朝廷的人有任何瓜葛,

    熊倜眉头越皱越紧,一时也想不出妥善的处置,

    而此时赵朗已经令众人再次动身,

    熊倜低着头走在奴隶大队的左侧,细碎的刘海遮住了他的眼帘,

    赵朗策马至其身侧道:“你小子想什么呢,”

    熊倜猛地回神,抬头傻笑道:“沒……沒什么……”

    赵朗得意地一笑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放心,鼠哥已经替你安排好了,”

    熊倜听了前半句,心里顿时一个咯噔,还以为自己露出了什么马脚,而后半句却打消了他的疑虑,但也把他搅得云里雾里,

    熊倜无奈,只能对赵朗报以一笑,暂时放下之前所想,

    刚出江中地界,便见一群身穿铠甲的士兵排着整齐划一的队伍停在空荡的黄土地上,少说也有数百人,

    为首的将领身着暗黑色铠甲策马而來,年纪四十出头,

    此人名李达,乃徐天德的亲信,也是朝廷此次派出接收奴隶的将领,

    他居高临下地喝道:“刘八子何在,”

    赵朗瞥了一眼熊倜,立刻翻身下马迎了上去,行五体叩拜礼道:“草民赵朗拜见大人,”

    紧跟着他身后的奴隶贩子同奴隶也纷纷下跪,熊倜自然也混在人群中,

    李达眉头一拧,也沒让众人起身,斜睨了赵朗一眼道:“赵朗,刘八子呢,”

    赵朗低着头,恭敬道:“回大人的话,刘八子被朝廷的大人传召走了,”

    “什么,我何时传召过人,”李达不喜道,

    赵朗一愣,瞥了一眼身后毫无动静的熊倜,沉吟道:“据说是……商量接手奴隶的事了……”

    “呵,朝廷就派我带一千将士前來接手,难道还有其他人,小子,说假话也要有个底线,我看你是不想活了,”说着扬起马鞭朝赵朗抽去,

    李达跟着徐天德是想上战场打仗的,哪料到会突然接手这么一件差事,

    他心中早有怒气,眼下赵朗回答不慎,自然成了出气筒,

    赵朗身单力薄,一鞭子落在他身上,他立刻惨叫一声,捂着手臂倒在了地上,

    众人面对如此变化甚是心惊,但也无一人敢动,

    寻常百姓有几个甘于朝廷军官作对的,

    也许也只有熊倜了,

    眼看李达的马鞭再一次落下,熊倜闪身挡在了赵朗面前,

    马鞭立刻破开了他的白衣,在他的胸前留下了一条血痕,

    火辣的刺痛令熊倜一个激灵,他跪在李达面前,低垂着头,嘴角微微抽搐,极快地闪过一丝冷笑,

    多久了,多久沒有被这么打过了,

    那种痛苦一点点吞噬自己的每一寸神经,心底刚刚升起的恨意便被再一次落下的皮鞭抽散,

    慢慢的,恨沒有了,

    为了活下去,便只能放弃自己的本心,

    可这样还算活着吗,

    熊倜的瞳孔骤然收缩,散发出幽幽银光來,他暗暗发誓:我再也不要过那种日子,

    我不要再有人过那种日子,

    我要,天下无奴,

    李达见熊倜突然冒出來,心中气焰更甚,

    他举鞭再一次落下,

    而这一次,长鞭并沒有发出任何的声响,

    只因他的马鞭在触到熊倜的衣服前,便被熊倜一手握住了,

    熊倜缓缓抬起头,凌厉的眼神一闪而过,

    当李达同其四目相对的时候,双眸之中只留下怯懦与焦急,

    李达眉宇紧锁,怒声道:“小子你又是谁,竟敢阻挠我,你可知这是死罪,我立刻可以将你就地正法,”

    熊倜神色慌张道:“大……大人……饶命……大人请给小的机会解释,”

    他也不顾李达是否答应,紧接着道:“刘八子是我大哥,前日他的确是被朝廷的一位大人带走的,我记得那位大人穿着一件黑色的金丝蟒服,手里握着一帮长刀,我听刘大哥好像叫他……叫他……”

    金丝蟒服,绣春刀,

    李达立刻联想到了锦衣卫,

    锦衣卫是什么人,是皇上的人,

    看來皇上十分重视征收奴隶一事,不知派了谁來,

    李达神色微松,收回了手中的长鞭道:“叫他什么,”

    熊倜吸了吸鼻子,皱着眉头道:“好像是卜大人,”

    李达瞳孔一缩,暗道:卜姓极少,难道是卜鹰,

    听闻他最近的确不在京城,原來是來了这里,

    可他带走了刘八子是怎么回事,

    罢了,帝王心思岂是我等能够猜到的,

    李达瞥了一眼熊倜道:“此事便就此作罢,都起來吧,眼下这群奴隶归谁管,”

    “回大人,是小的,”熊倜赶忙低头道,

    李达点了点头,道:“你通知所有的贩子把奴隶带到此处,人齐后,我会亲自带走,”

    语毕,他便策马而去,在原地下令扎营驻地,

    而奴隶贩子和奴隶们则在另一边空地上休息,

    奴隶们手脚很快,搭帐篷的速度并不比那些常年行军打仗的士兵慢,

    不过这些帐篷并不是他们自己用的,而是给赵朗等贩子们用的,

    眼下这些可怜的奴隶也终于明白了自己未來的归宿,他们不是不想逃,而是根本不敢,

    朝廷的士兵就在对面,对方有马,而他们呢,只有镣铐,

    逃跑的成功几率根本就是零,

    看透这一切的奴隶们双眸麻木地在熊倜画下的范围内坐下休息,

    几个同赵朗关系密切的奴隶贩子,赶忙上前关心道:“鼠哥,你怎么样,沒事吧,”

    赵朗笑了笑,道:“沒事,”只是他的双眸里沒有一点笑意,他望向不远处正在安排奴隶休息的熊倜,眼中不由露出一丝欣慰,

    他心中暗道:关键时刻也只有这小子帮我,不管如何,我都要把这小子从刘八子身边抢过來,

    众贩子讪讪一笑,以去带回自己的奴隶为由,挨个离开了,

    熊倜的眼睛虽看着眼前的奴隶,心却望着不同的方向,

    他默默地算了算日子,短则三天,多则七日,所有的奴隶便会在此地聚集,

    一千士兵,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硬打不行,看來还得想点其他办法,

    熊倜起身径直走进帐篷,

    刚脱下所有衣衫,便听到身后传來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

    他不由皱眉,回头望去,只见一个身着白衣,身材瘦弱的男子手握一只瓷瓶,踌躇地站在帐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