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光路星途 > 正文 第六章:洛城一夜
    这里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是不存在的,只有简简单单的牛排,但是这顿饭吃得很开心,毕竟美食当前,店里还尽是一些年轻漂亮的女孩们非常养眼。几个人都是聊一些时事,在美国几乎所有人把“大事”放在嘴边,这与韩国很不同,在韩国基本是谈政色变。不过所谓大事也只是说说而已,他们喜欢的是恶搞那些大人物们。比如在哈佛有一个经常会被人在餐桌上说起的段子:

    一个男子故作神秘地说:“嘿,伙计!我妈昨天打电话给我了,你猜怎么着,她叫我快去把胡子给剃了。”

    “为什么?”其他人一般都会配合他搞搞气氛的。

    “因为小布什打电话给我妈说我再不把胡子给剃掉就要叫调查局查查看我们这一伙大胡子是不是和那些搞破坏的大胡子们有联系。”

    “这不可能兄弟,吹牛了吧。”

    “不不不,这是真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布什是洋基队的球迷,哈哈哈,他们叮叮叮(各种屏蔽词汇)全家都是洋基队的球迷。”

    这过程中往往会夹杂几个F字母打头的词,轻佻的语气和嘲讽的表情也是重点,这样桌上的人就会笑成一团,不过通常这都是在红袜队赢球之后才会出现的景象。

    全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MLB)有一个传统,以前是认为大胡子有杀气(真的好杀气啊,杀得美国人怕怕),球员们会通过蓄须来威慑对手,后来发现大胡子真的能赢球之后就变成了一种吉祥物意味的东西。百年时间其他球队或多或少已经不是太过在意这个,但是圣路易斯红雀与波士顿红袜队两家对这个极为遵守而形成一种标志,所以红袜队经常会有十几二十岁的小将留着夸张的络腮胡子上场的场面出现。有些著名球员的胡子价值高达百万美元。铁杆的红袜球迷也以一脸大胡子为骄傲,他们认为是自己的胡子保佑了球队的气运。在哈佛校园里也经常能看见一些带着B字棒球帽留着大胡子的家伙走来走去。

    洛杉矶可不是波士顿,这里的人们谈得更多的是好莱坞,是时尚,似乎全美国甚至全世界的美女都往这地方挤一样,李经明已经看得麻木了。

    现在的李经明正看着斜对面的一桌,一个亚洲面孔的中年女子带着两个可爱的女孩在吃牛排。这两个女孩眉眼之间一看就是亲姐妹,冷冷清清的面孔都是美人坯子,大的十七八岁的样子,小的十三四岁左右,长得这么漂亮估计是天朝的。李经明忽然想到自己也才不过二十出头,他的想法是男人要娶也要娶比自己小个十岁左右的,也就是说那个坐在左边的姐姐还不是自己老婆的合适人选,自己的老婆现在还和那个右边的小妹妹一般年纪。看着那个小姑娘认真地切着牛肉的样子,李经明都想抽自己一个耳光,他前世活到四十四岁,现在虽然是正太脸但完全就是大叔心态啊。那么小的姑娘,他自己打了个冷颤,只是在心里想想,应该不会遭报应吧。

    对面的那个姐姐忽然察觉到了李经明的目光,看着李经明一直朝自己这里看而且通过视线判断还是在盯着自己的妹妹,当时就冷冷地瞪了过来,这么帅的帅哥怎么却是个变态啊。

    李经明尴尬地避过了对面如刀的目光,幸好大家吃完了准备开路赶紧把钱一付跑掉了。

    停车场离得很远,几个人也算是散步消食,一路边走边谈欣赏天使城的夜景倒也其乐融融。走到停车场附近五个人看见了一个篮球场,用铁网隔了起来,刚才来的时候才八点多街上人多再加上众人一心想要去吃饭就没在意,现在人稀少了起来篮球砸在地上的声音就格外清楚。这吸引了五个人的注意力,尤其是金载荣这个狂热的篮球发烧友加半职业球员,当时就激动了。美国六月开学,金载荣刚来还没能见识篮球王国的魅力呢。湖人队输给了马刺之后就没有比赛了,总决赛还要过两天才开打,金载荣必定会去看的,而现在就只能干等着。刚才在吃饭的时候他就听到有不少人在谈论今年的总决赛,天选之子(Thechosenone)詹姆斯对战三驾马车绝对精彩。

    李经明早就知道了这是一次四比零的大屠杀,但是金载荣不知道,满是热血的他准备好好的亲吻NBA的脸颊。美国不仅有NBA,还有浓郁的街球文化,曼哈顿西四街的笼子球场以及哈林区的洛克公园把纽约变成了街球圣地,但是LA也不差,这里是湖人的老巢篮球氛围有真么会弱。

    纽约的街球很出名,这也有Hip-Hop文化欣欣向荣的功劳,那是纯粹的街头篮球带着强烈的表演意味,在洛杉矶情况则大为不同,街头比赛的实战性质强得多,这不是光光是OS风格或者NS风格的关系,这种比赛被叫做三人制篮球更合适,这些在街头的小伙子们不全是为了挥洒自己过度的热情释放自己的精力,他们还需要钱,胜利会带给他们钱。

    很多穷人家的孩子尤其是黑人家庭的孩子连大学都上不了,更别说进大学球队,但是他们中很多人都有狂热的篮球梦,想着能进NBA,那就只有在街头打球期望着能被球探发掘。他们的偶像可能是乔丹大帝,但更可能是弗朗西斯,艾弗森或者威廉姆斯这样街球场上贫民窟里走出的球员。其他一些孩子却不是喜爱篮球,是生活的压力逼迫他们走上球场去打街球,虽然这样可以赢钱。强壮的孩子们会被选走受到黑色势力的培训再成为别人赚钱的奴役,活在洛杉矶的他们永远不可能获得走进斯台普斯的机会,他们有的会死于毒品过量,有的会死于街头暴力,死于恩怨情杀,往往活不过三十岁的他们想死于癌症都是奢望。

    这是无数人的苦难之地,他们只认识洛杉矶却不认识天使之城。

    金载荣正看着球场里面的那些奔跑着的身影两眼放光。李经明知道自己表弟的本性,真的是看见篮球就走不动道,这在韩国这样以足球和棒球最受喜爱的国家来说很少见,但是自己也挺喜欢篮球的那就过去看看吧,反正繁忙的哈佛生活已经结束了。五个人都是以李经明为主,他过去了大家自然也跟着。

    这种大街边上的球场不会出现那种黑社会看场子直接聚众赌球的场面,那种性质的球场都建在隐秘的大仓库里或者夹在偏僻的居民楼之间,没有介绍人根本找不到。这里就是休闲球场,当然不排除这里也会有人零散赌点什么,美国人的好赌成性其他国家是很难理解的。有的时候是赌点饮料,或者球场使用时间,甚至一双鞋子,偶尔则会扯上些恩怨情仇带点浪漫主义色彩。

    “想玩玩吗?”李经明问旁边的金载荣,他看见表弟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自己也有点手痒的意思。

    “当然啦!”金载荣不可能拒绝啊。

    只有一个场子还在比赛,其他零散的都是练练的样子,李经明就自然地朝比赛的那个场地走了过去。这个场上两边各三个人,周围还有一些人在围观,李经明看了一下两边实力都不错,要比同好会级别的强太多,不是在装,实力太差的李经明真的没兴趣只有看见高手才会技痒。这两边之间打的虽然激烈不过气氛很友好,应该是附近熟悉的朋友聚在这里玩,今天可是周末。

    “嘿,朋友。”李经明过去直接喊了一嗓子,正在比赛的两边虽然有点不爽还是停了下来。周围的观众也看向李经明,不知道他是来踢场还是怎么。

    看见大家都注意到他之后李经明用全场都能听到的声音说道:“和我们玩十个球,不论输赢我请大家一个热狗一杯可乐。”

    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李经明不但请客而且只打十个球并不会费太长时间。李经明也只是想玩玩而已,不会真的打很久的。

    “有人请客自然好,不过你们技术怎么样?”对方走出来的是一个黑人青年,应该是队长,街球没有裁判,没有教练队长才是最高权威。

    李经明笑了笑不答话,伸手示意对方传球过来,那人看见李经明这嚣张的样子也起了胜负欲,把球砸过去想看这小子有什么花样。

    李经明接到球之后瞬间加速,如风一般杀向篮下,四米开外起跳挥手送出一记劈扣。李经明的腿上功夫可是从小练就,这弹跳到了非人类的地步,本身身高只有一米八六的他比在场的大部分黑人小伙们都要矮,却用一记超远扣篮把他们给震住了。街球里不光是漂亮的过人和花哨的运球吸引人,狂暴的扣篮也是引爆全场的武器。

    “你们赢了的话我请在场的观众也是一个热狗一杯可乐。”

    “好!”那黑人小伙战意燃了起来。

    在边上看球的都是他们的朋友还有几个人的女友,这时候更不能怂。

    那边出了三个最强的,被李经明来了个下马威他们自然想赢回来教训一下这些亚洲人。而李经明这边他自己和金载荣实力都不错金载荣在韩国一直是校队主力拿过全国高中亚军的一米九二比李经明还高一些,白觟谦也算是个高手身高一米八出头而且有功夫在身,宋石宰在美国长大篮球也还行,只有安翰笕完全是个文弱书生的模样。李经明就安排自己和金载荣以及白觟谦先上,宋石宰替补,说是替补就打十个球哪里真有替补上的机会。安翰笕就被李经明叫了去买热狗和可乐,反正他不会篮球在韩国后辈跑腿也是应该的。在场的连观众只有二十个人不到,照二十份买就行了,李经明不可能赢了就真的只请打球的这六个人,这只是个说法而已。

    “载荣,你打SF,怀特(白觟谦的英文名)你打SG,我PG好了。”没有中锋?中锋的打法在街球来说实在缺少观赏性。

    李经明分完就走进了场地,主让客先,他们要打先攻的第一个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