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出人头地 > 正文 三一四章 卢荣芳
    不过宋天耀随即就在心中自嘲一笑,宋春忠说的真也好,假也好,在马来亚是富家翁也好,是大老千也好,与他有什么关系,刚刚那些话,宋天耀就当听了个传奇故事。

    “既然已经有了橡胶园和水泥厂,那大伯你以后就安安稳稳在大马做个正当商人,安度晚年好了,能在江湖上平平安安的退下来,已经很难得。”宋天耀笑着把名片放下,对宋春忠笑笑。

    宋春忠也感慨的点点头:“是啊,眨眼间逃离香港到如今,已经十年,阿耀你都已经从一个小孩子长大成人,我对不住你阿爷,十年来未能尽孝,你三叔又死的早,多亏你同你老豆照顾你阿爷,以后如果有需要我帮手的地方,按照名片上的号码打电话给我,我宋春忠虽然一辈子做了不少坏事,但是总还记得姓宋,不会对自家人吝啬。”

    “多谢大伯,不过最近我生意还可以,应付的来,如果需要你帮手,我一定开口。”宋天耀把身体朝椅背上靠了靠,对宋春忠说道。

    还是同宋春忠只保持亲戚关系就已经足够,生意或者金钱往来,还是免谈的好。

    不然宋天耀真的是没办法判断宋春忠嘴里说出来的那些话,哪些是真,哪些是假。

    “我知道你听完我讲的事会吓到,尤其你如今也做生意,会觉得我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大伯也许会不安好心。”宋春忠身体稍稍探前,伸手拍了拍宋天耀的肩膀,一副理解宋天耀推辞的表情:“应该的,自己老婆分别久了都会生疏,何况是我这个自幼就很少亲近,一走十年不知生死的大伯。放心,第一不会向你借钱,第二不会同你做生意,第三也不会有便宜给你占,不过我无儿无女,等我死后,倒是可以把大马的产业写遗嘱,留给你继承,到时我已经死掉,站在灵堂前接过律师的遗嘱,那时候你应该总不用再担心我骗你。”

    说完之后,宋春忠就起身在宋天耀的房间里转了两圈,最后扭头望向宋天耀:“我明天会去拜访几个从大马回香港定居的老朋友,后日就返大马,知道你们还活着,活得不错就够了,你阿爷不想见我,我也不想再出现他面前惹他生厌,逢年过节,替我多尽尽孝心。”

    宋春忠对宋天耀讲完,就朝门外走去。

    宋天耀手里摆弄着火柴盒站起身,让黄六开车送宋春忠去最近的酒店,直至宋春忠登上汽车离开,宋天耀都没有讲出一句挽留的话。

    他不敢。

    从宋春忠的表现来看,他这位大伯出现在香港一定是有所图谋,最大可能,谋的就该在自己身上,见完阿爷,挨过耳光,然后出现在自己工厂,为什么没去先见见自己父母?

    过去经历,尤其是他阴掉同伴,私吞钱财的这种事,没有必要对自己说出来,是想用这件事换取对方的信任?

    可是能设计那么精妙一局的大老千,怎么会让自己取信的手段这么拙劣露骨?

    猜不透这位大伯的心思,所以宋天耀就哪怕一点儿交集都不想与对方产生,仔细琢磨着所有可能出现的可能,又一一否定之后,宋天耀回了房间休息。

    ……

    化名成罗拔,特意跑去六人晚餐见识下宋天耀的卢荣芳,打了个哈欠,把手里一堆股票资料扔到茶几上,然后靠坐在沙发上晃动着脖颈:“扑街,吹水吹的也太过了些,只是吸纳一点儿散户股票,就算当掉那个宋天耀的底裤换成钱,如今最多也才吸纳10%,哪有什么蛇吞象的手段,林家又不是白痴,现在看到股票因为有人吸纳略微上扬,说不定心里正开心,等宋天耀触到林家许可的底限之后,自然会施加压力逼宋天耀停手,亏我还以为宋天耀在股市上有什么通天手段,吸纳散户股票就叫蛇吞巨象,那随便一家公司发行新股吸纳资金叫什么?叫大闹天宫?给我消息的扑街也是白痴,这种事想让我爆给林家或者大家全都知道?那岂不是坏掉我的名声,真的被大家笑成白痴?”

    卢荣芳的卢姓与香港知名华族卢文惠的卢并不是一家,他家祖籍鹤山,最初是在南洋起家,三十年代中期,不过几岁大的卢荣芳才因为祖父去世,家族内乱,父母空难早亡的卢荣芳被不想搅入家族争夺家产闹剧中的兄长卢荣康从南洋带来香港发展。

    卢家两兄弟虽然权势威望比不得本地华族卢家,但是也是富翁一族,卢荣康出资在中环皇后大道建了一栋十二层高的大厦招租,两兄弟做包租公只靠租金就能足够维持优渥生活,再加上卢荣康做些南洋贸易生意,卢荣芳则手握几十万闲钱,整天看似无所事事,往往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乱撒钱,但是等年尾时却也总能有所收益。

    “荣姑娘,早晨就让我……”门外,曾经在六人晚餐时化名克里斯庄的潘国洋不等佣人帮他开门,已经自己推门进了卢家客厅,朝客厅沙发上摊成一团泥的卢荣芳坏笑着说道。

    卢荣芳眼皮都不抬,张嘴懒洋洋的骂道:“你再叫一声荣姑娘出来,信不信我刮花你的汽车。”

    卢荣芳的名字女人味十足,所以经常被自己这位死党取笑调侃。

    “喂,叫我这么早过来,是因为什么事?你是闲人一个,我却有工作嘅。”潘国洋从沙发上直接翻身跃过来,坐到卢荣芳身边,探手去拿茶几上的水果:“还未吃早餐,不如让萍嫂煮些蟹肉粥来吃吃?我很久未吃过萍嫂煮的粥。”

    “你家没有佣人咩?萍嫂一把年纪,我同我大哥,除非实在想吃她做的饭,不然都已经很少让她下厨,那是从我父母还未结婚时就已经在我家做工的老工人,陪我们两兄弟漂洋过海来香港,看着我大哥娶妻生子,当然要把她好好养起来,等着我也娶妻生子,想喝粥,去茶楼啦?”卢荣芳坐直身体,活动着身体:“走啦,你开车载我去铜锣湾港鸟嘴口转一转。”

    “让我大早晨赶过来,就是想让我帮你做司机,而且就算做司机,居然连粥都不让食一碗?你懂不懂人情往来?”潘国洋不爽的说道。

    卢荣芳站起身笑着说道:“那这次赚钱,不算你那份。”

    “荣姑娘……当我未讲过刚才的话,你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是不是又准备赚些零花钱来花花,一定算上我。”潘国洋之前脸上的不爽马上化作谄媚笑容,对卢荣芳说道。

    两个人出了门,正要上车时,对面一辆黑色劳斯莱斯汽车已经驶来,缓缓停在卢家大门外。

    潘国洋已经拉开车门,准备上车,见到卢荣芳站在车门外不动,催促道:“上车啦,赚钱当然要勤快点。”

    此时,劳斯莱斯汽车的后车门被司机打开,一名英伦简约风打扮的妙龄女郎从上面走了下来,看到卢荣芳站在汽车旁,微笑着停步与卢荣芳打招呼:“芳哥,这么早就出门呀?”

    “春妹。”卢荣芳朝对方说道:“来见大哥?我正准备出去兜兜风。”

    “春妹?乜鬼春妹?都已经快要夏天,哪来的春……”潘国洋从车里探出头,然后就被女人的气质吸引到,下车的女人比他与卢荣芳看起来要更年轻些,样貌算不上绝美,但是身材修长,略显纤瘦。

    可是整个人却给潘国洋的感觉是温文沉静,大气端庄,只是立在那里,哪怕面带微笑,却带着一种不容易亲近的疏离感,既不是冷漠的冰,也不是热情的火,不冷不热,不远不近,衣着的简约和低调反而趁托的女人有一种高贵感。

    “春妹你好,我是潘国洋……”潘国洋忍不住下车,主动朝女人自我介绍:“我是荣姑娘的死党,我……”

    那边被卢荣芳叫做春妹的女人,似乎被潘国洋的话逗的莞尔一笑,朝对方点点头,然后迈步朝着卢家大宅里走去。

    等伊人已经消失在大宅内,潘国洋仍然一副恋恋不舍的眼神望着大门,嘴里还在对卢荣芳说道:

    “荣姑娘,你居然有这么正的妹妹?喂,不如介绍给我认识一下,只要你能让我做成你的妹夫,以后天天帮你开车都得呀!”

    卢荣芳飞起一脚踹在死党屁股上:“扑街!春妹是你叫嘅!仲想做我妹夫?你生没生出配得上她的脑袋?你是个水务署的小职员,人家已经是一家银行的董事和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