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魔法 > 天眼鉴宝 > 正文 第七十九章 互赠
    这时候旁边好几个帐篷里的人,都出来了,仁青措姆出来的那个帐篷里,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手里拿着几条雪白的哈达,走了出来,看样子应该是仁青措姆的妻子。

    在某些已经汉化比较严重的藏区,几乎来了客人都会敬献哈达。

    但是对这些草原上的牧民来说,敬献哈达,可是将对方作为最尊重的客人了,夫妻两人一一给众人带上哈达之后,这才把一行人让进了帐篷里。

    从外面看帐篷,似乎显得不是很大,但是众人进去之后,才现帐篷内的空间很大,里面甚至隔成了两个小的房间,招待客人的地方很宽大,十几个人围坐在里面,一点都不显得拥挤。

    由于仁青措姆会汉语,众人交流起来倒也不困难,他的妻子叫白玛,是莲花的意思,而那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叫做达瓦,却是月亮的意思,这是一个三口之家。

    小达瓦头上扎着几条小辫子,红扑扑的脸蛋有些明显的高原红,歪着头看着王浩明几人,眼里满是好奇的神色。

    仁青措接此时也知道了王浩明等人救助金毛藏奖的经历,听到李志讲述毛勇一个人就把藏奏压住给其疗伤的事情后,连忙站了起来。

    对身边的一今年轻汉子说道:“丹巴,告诉窝子里的人,今天我要举办盛大的宴会,招待我最尊贵的客人,让玛钦次旦去准备牛羊,要让我们的客人,感受到大草原上的热情。”

    从另外一个帐篷里跟随进来的汉子,答应了一声,向王浩明等人点头微笑了一下,转身走出了帐篷,随后就听见他的吆喝声,整个帐篷区马上变得热闹了起来。

    而帐篷里面,女主人白玛也准备了酥油茶,拿出几个镶着银边的小木碗,一一摆在众人面前,等炉灶上的水开了之后,马上给众人斟上了茶。

    在这一路上,大家都听毛勇讲了藏民们的风俗,知道这茶是必须要喝的,而且还必须要喝三碗以上。

    除了毛勇以外,众人对这酥油茶都不是很习惯,勉强喝了三小碗,而李志那厮一个人足足喝了五碗,一边喝还一边赞叹着这茶好。

    仁青措姆看向他时的目光,自然是最为欣赏。

    只有王浩明知道,李志这厮肯定是把寻找藏獒的心思,落在这个藏民区了。

    罗雨薇几个女孩喝完茶后,就陪着白玛在一旁聊天,她们对这帐篷里的装饰很感兴趣。

    不时夸赞着白玛头上的银饰品漂亮,听的白玛咯咯直笑,帐篷里充满了欢快的气氛。

    “仁青措姆大哥,都准备好了,请客人们过去吧。”

    帐篷厚厚的布帘被掀开了,刚才那位藏族汉子走了进来。

    众人出去之后,来到了这个窝子的中心,现在那里的空地上,搭起了一个大大的帐篷,足有一百多个平方。

    许多人正忙忙碌碌的进进出出,旁边还传来宰杀牛羊的吆喝声,一群藏狗围在旁边,捡食着扔出来的牛羊肝脏。

    进到帐篷里面,已经摆好了一长排的桌椅,把王浩明等人让到座位上,由白玛陪着,而仁青措姆则站在帐篷门口迎接客人,不一会,窝子里的人都聚集了过来。

    有些懂得汉语的牧民们,都围在王浩明等人身边,听着李志那厮大吹牛皮,忽悠的这些质朴的汉子们一愣一愣的。

    期间更是把武松打虎的段子,改成了王浩明的小品,时不时有年轻藏民,跑到王浩明面前,伸起大手拍王浩明的肩膀。

    过了一会,仁青措姆请的陪客都来齐了,他站起来说了祝酒词,然后向王浩明等人敬酒,就连罗雨薇几位女士也未幸免。

    只是她们面前的杯子比较小而已,几人都跟着毛勇的动作,双手接过酒杯。

    然后一手拿杯,另一手的中指伸进杯子,轻蘸一下,以拇指和中指朝天一弹,意思是敬天神,接下来,再来第二下、第三下,分别敬地、敬佛。

    喝酒的时候也很有讲究,要先喝一小口,仁青措姆马上到酒,将杯子斟满,再喝第二口,再斟满,接着喝第三口,然后再斟满,往后,就得把满杯酒一口喝干了。

    看到这些外来的客人,如此尊重他们的习俗,藏族汉子们纷纷唱起了歌,而一些年轻的藏族女子,则是走到场地中间跳起舞来,一时间载歌载舞,热闹非凡。

    随后而上的原滋原味的烤全羊,更是让众人吃的大呼过瘾。

    整整过了二三个小时,宴席才算结束,略带几分醉意的李志,双手捧着那几张狼皮,当场献给了主人仁青措姆。

    这让所有的客人都用羡慕的眼光看向仁青措姆,要知道,这样的礼物,在大草原上是很难得到的,也说明了客人对于主人家的敬重。

    作为主人,仁青措姆也喝了不少,站起身来的时候,已经有些摇摇晃晃了,不过脸上却是非常高兴,低头向白玛说了句什么之后,就双手接过了李志送上的礼物。

    对于藏民来说,客人的礼物是对朋友的心意,是不能拒绝的。

    这时,那只金毛藏奖突然跑了进来,先走到王浩明身边,用大头蹭了蹭王浩明,才趴到了仁青措姆的脚下。

    这一幕让帐篷里的人啧啧称奇,谁都知道仁青措姆家的多起,是最高贵的,除了仁青措姆一家人之外,谁都不搭理。

    而且这些客人们,也都是这头多起带来的,现在居然对王浩明示好,也让众人对王浩明的态度,愈加敬重了起来。

    “李志兄弟,多起是我们的朋友,希望你以后能善待它们,雪山女神会保佑你的。”

    小达瓦紧跟着金毛藏獒进入到帐篷里,她的怀里还抱了两只黑乎乎的小狗崽。

    李志眼睛一亮,果不其然,仁青措姆接过狗崽之后,将其作为礼物回赠给了李志。

    这让李志的酒意顿时醒了大半,恨不得马上就把这两只还没有睁开眼睛的小藏獒,送回到悍马车上他准备好的恒温箱里去。

    这两只小藏獒,都是那只金毛獒王的后代,即使交配的母獒品种不是那么纯正,这两只小奖也是价值连城了,是以李志才有那般的表现。

    “仁青措姆大哥,能否让我们见识一下草原勇士的骑术啊。”等到李志和仁青措姆交换完礼物,王浩明开口对主人说道。

    “没问题!”仁青措接很干脆的答应了下来,并且马上让人去安排了。

    李志走到村口,就把两只小藏獒放到了悍马车上,到是王浩明手臂有伤,也没有办法骑马,刚才那番话,却是帮罗雨薇说的,这几天下来,他也知道罗雨薇酷爱骑马。

    这时小达瓦坐在一匹马上,后面还跟着几匹高头夫马,来到了众人身边。

    “李志兄弟,咱们来赛马如何啊。”仁青措姆翻身骑上一匹马后。对着李志说道。

    李志长这么大,也就是在公园的时候,骑在那些牙都掉了的老马上面拍过照片,哪里敢接这个话,倒是罗雨薇在一旁说道:“我来比。”

    “好,你是女人中的巴姆,不过你可以和达瓦比试一下。”

    巴姆在藏语中,是巾帼英雄的意思,不过仁青措姆虽然这样说,却是不肯和罗雨薇比试,反而把自己的女儿推出来了,这也是藏族汉子的骄傲。

    罗雨薇有些犹豫,让自己和一个小孩子比,就算赢了也是没有面子的事情。

    她却不知道,藏族牧民家里的孩子,都是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其技术比那些专业赛马的马师,也是差不了多少的。

    达瓦的妈妈白玛背了几个马鞍走了过来,给一匹毛色纯白的白马挂上马鞍之后,牵给了罗雨薇。

    看着这高大英挺的白马,和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罗雨薇也顾不上是和小达瓦比试了,翻身骑了上去。

    小达瓦骑的是一匹枣红马,放开度之后,就像是一道红色闪电穿行在绿草地上。

    而罗雨薇的技术还真的是不错,居然紧跟在达瓦的身后,并没有被甩开,一红一白两道影子,在草原上相互追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