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魔法 > 天眼鉴宝 > 正文 第七十一章 准备深入藏区
    藏民女子身上头上则是带着硕大而美丽的饰物,有鸡蛋大的红珊瑚或绿的绿松石,有的细细地辫了一头密密的辫子,然后缀上五颜六色的珠子,异常美丽而风情。

    街上的这些藏民们,无论男女,脸庞上都是红扑扑的。

    王浩明知道这是高原反应导致的,一边开车,一边在给罗雨薇等人解释着。

    她们可不知道什么叫做高原红,还好车内的几个人虽然感觉有些胸闷,倒是也没有特别难受的反应。

    这时前面的沙漠王子靠路边停了下来,林嘉豪跳下车之后,有气无力的摆着手,示意王浩明停车。

    “咱们还是吃点东西,就抓紧离开这里吧,这里连个像样点的酒店都没有。”

    林嘉豪此时的脸上也露出一股倦意,显然有些高原反应,呼吸之间比平时要急促了许多,这位没怎么吃过苦的香港大少,还是低估了这次旅程的艰难。

    “小王,把烟掐了吧,不然抽完你就感觉难受了。”

    王浩明还没抽上两口,越野车里就传来了毛勇的声音。

    而此时他也感觉到胸口闷的难受,连忙将烟熄灭了,接连吸了几口长气,才慢慢的恢复了过来,这时王浩明才感觉到高原生活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美好。

    现在已经是早上八点多了,冉冉升起的太阳照射在脸上,微微感觉到一丝炙热。

    本地的藏民,很悠闲地在街上行走着,有些就三两一群坐在街口转角或阶梯上聊天,眯着眼享受阳光恩赐。

    有些人从王浩明身边走过的时候,都很善的露出洁白的讶笑,道声:“扎西得勒!”

    王浩明知道这是你好的意思,有样学样的也都一一回声:“扎西得勒!”

    “先吃东西吧,吃完饭就离开理塘,这里呆的久了,恐怕咱们都受不了。”

    林嘉豪隔着车窗和里面的众女交涉了一番之后,走过来拍拍王浩明的肩膀。

    还是毛勇带路,找了个看起来还算干净的早点铺子,王浩明等人先寻了两张桌子坐了下来,李志大咧咧的走上前去点吃食,可是没过一分钟就灰溜溜的回来了。

    众人都看到了,他在那里连比划带猜的和老板交流了半天,别人愣是没搞清楚他要吃什么。

    一直不显山不露水的毛勇见状之后,对着老板用藏语高声喊了几句什么话,那个老板立即眉开眼笑起来,不大会就端过来七碗羊杂汤,汤里面肠、肚、肝、肺一应俱全,味道浓厚,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过了一会,那个老板又送上来一盘子青稞面做的馒头,王浩明咬了一口之后,现这馒头做的居然比白面馒头还要松软,并有一股香甜的味道。

    王浩明和李志早就饿了,招呼了一声之后,拿着馒头就着羊杂汤,美美的吃了起来,毛勇别看平日里不声不响的,但是吃起东西来,比谁都快,三五下一盘馒头就被他解决了一半。

    另外一半自然是进了王浩明和李志的肚子了,搞的吃相很文明的几位女士和林嘉豪,只能看着空空如也的盘子发呆了。

    “呵呵,习惯了,部队吃东西就是靠抢的。”

    毛勇难得的露出一丝同龄人的羞涩,又招呼老板再上了两盘青稞馒头和一碟藏家泡菜。

    “毛大哥,你帮我问下这个老板,在理塘县里,有没有人卖藏獒的?”

    等到众人都吃完以后,李志这厮似乎也想起了此次进藏的目的,无奈语言不通,只能让毛勇代为询问了。

    毛勇趁着付账的机会,和早点铺的老板用藏语说了一大通话,却只见那老板一边用右手往大街上指着。

    几人顺着老板的手指看去,在大街上,有不少体格高大的狗在跑着,里面也不乏藏獒。

    “那老板说了,这里有卖藏獒的,不过成色和街上的这些差不多,都是杂交的,要想买好一些的獒犬,那就要去昌都或者拉萨了,不过那几个地方多为山区和种植区,藏獒较少且品种不够纯正,好的獒犬也不常见,并且价格也很贵。”

    “他说在二十年前,这里到处都可以见到纯正的藏獒,而现在那些獒王们,都回归到雪山之神的怀抱里去了。”

    毛勇口中的雪山之神,其实就是西藏的米拉雪山,藏民们崇尚白色,连带着也认为在大雪山中,是有神灵存在的。

    而回归到雪山之神的怀抱,也就是说那些纯正的藏獒都已经死亡或者消失了。

    毛勇脸上微微迟疑了一下,接着说道:“我知道在西藏有一个地方,或者还留有纯血种的獒犬,二年前我曾经在那里碰到过,只是现在就很难说了。”

    毛勇的表情似乎不怎么想提起那个地方,想必那里曾经给过他不愉快的经历吧。

    李志听到毛勇的话后,脸上也没有露出失望的表情,他原本就没指望在这些地方,能遇到好的幼獒犬,这里即使是有,恐怕卖主都会开出一个天价来。

    他东奔西跑的地方多了,知道在某些特产的产地,往往那些特产卖出的价格都要比外地贵上许多,墙内开花墙外香,这和出口转内销差不多一个道理。

    倒是王浩明对宋军的事情比较上心,看到毛勇话犹未尽的样子,开口询问道:“毛大哥,我们这次进藏的目的,就是要找到一条好的幼獒犬,你说的那个地方是哪里?咱们能不能去那里找寻一下啊?”

    毛勇看了看林嘉豪等人,微微迟疑了一下,答道:“我在西藏生活了十一年,对那里还算是熟悉,西藏的獒犬主要分布在藏北草原的畜牧地区。”

    “特别是纯游牧的大草原上,那里的牧民所养的藏獒,不仅个头高大威猛,而且品种很纯正,像是那曲、日喀则及其周边县。”

    “那咱们去那里不就行了啊。”王浩明插口道。

    “那曲地区大部分是草原牧区,很多牧民都深入到草原里生活,想找到品色纯种的獒犬,就要去找那些牧民,只是现在是草原狼群最为饥饿凶残的阶段,我怕咱们到草原上,会遇到狼群的袭击。”

    毛勇终于把心里话说了出来,他此行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保护这一行人的安全,驾车其实倒是在其次了,现在听王浩明说想去藏北草原寻找藏獒,以他对大草原的了解,心里不免也有些惴惴不安。

    “我们要去大草原,蓝蓝的天空白云飘,风吹草低见牛羊,那会是多么美啊,薇薇姐,你们说是不是啊。”

    听到毛勇的话后,好容易才安静了一会儿的林嘉瑶又跳了出来。

    似乎把自己刚才设计的旅游计划全忘记了,相比一望无际的草原景色,去理塘寺游览的计划,也变的不是很重要了。

    “要不这样吧,林嘉豪你和几位女士从这里去芒康县那边游玩几天,那里的风景很不错的,我陪着王兄弟和李志去藏北寻找獒犬,等一个星期之后,大家都在芒康集合,到时电话联系,你们说怎么样?”

    毛勇显然是一个很尽职的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林氏兄妹现在就算是他的雇主了,所以他的第一想法,就是要保证雇主的安全。

    “这样也好……”

    林嘉豪点头表示同意,刚才林嘉瑶偷偷的把昨天车里生的事情告诉了他。

    林嘉豪这才意识到,原来王浩明很有可能成为自己的情敌,毛勇的这个想法既可以让罗雨薇和王浩明分开,又给了自己和罗雨薇亲近的机会,他当然是举双手赞成了。

    林嘉瑶很清楚哥哥心里所想,也不嚷嚷要去看草原了,在一边默不作声。

    “我跟李志去藏北草原,去到那里应该有机会骑马吧?”

    辛蕊可不愿意和李志分开,这一次西藏之行后,大家都要各忙各的,恐怕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在一起,再说了,能和自己喜欢的人驾车奔驰在大草原上,这也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

    “我也去。”

    罗雨薇也出言表明了立场,其实她本来的想法,是去不去都无所谓的,在芒康一样有许多游玩的地方,只是辛蕊一句可以骑马的话,将她吸引住了。

    罗雨薇喜欢马,更喜欢纵马奔腾的感觉,不过在香港的马场里,那些所谓的良驹跳跳舞步还行,但是奔跑起来,却是少了那么一点点感觉。

    “嗯,其实看看草原风光也是很不错的,可以使人的眼界更宽广。”

    林嘉豪微笑着说道,好像从一开始就同意一起前往藏北草原一般,从他的脸上看不出一丝勉强,王浩明等人都明白他的心思,不由在心里暗自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