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覆手 > 第五百二十章 证词
    曹云道:“我今天登门打扰的第二件事:我对检方提出的指控不满意。你们只提出了墙尖未遂。本案实际存在殴打,故意伤害肯定有。虽然没有造成小茹轻微伤,但是他们行为符合治安处罚条例中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案件发生在封闭空间,嫌疑犯将其他人驱赶出门外,本质上有绑架的嫌疑。侮辱罪客观存在。”

    校园欺凌案中,很多为恶者逃脱惩罚,并不全因为未成年和教育部门包庇的原因,还存在法律的空白。

    侮辱罪属于自诉刑事案。虐待罪主体是家庭成员。加之未成年人护符,假如受害者不构成轻微伤,即使心灵受到极大伤害,司法机构也是有心无力。

    诸如逼迫他人吃便便,未对受害者身体造成伤害的,涉嫌触犯侮辱罪。自诉罪,三年封顶,未成年护符一出,基本就没刑期了。受害者遭受的心灵创伤并不影响量刑,量刑只考虑受害者身体遭受的伤害。

    曹云见九尾不解,解释道:“一旦确定故意伤害,对方必须赔偿小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还有精神损失费。小茹是学生,明年就要高考了,这时候住院会对其前途造成无比巨大的影响。你们就别管我要怎么起诉索赔,你们给我个结论就可以了。”

    九尾道:“你为什么……”

    “咳。”诸葛明咳嗽提醒。

    九尾慢慢点头:“我很明确告诉你,绑架罪是不成立的。勒索钱财或者绑架为人质,才算绑架。侮辱罪也不成立,不符合‘公然’这个硬性要求。至于故意伤害,我承认存在。”

    曹云没有强求,继续道:“第三件事,带头大姐虽然死了,但是该定的罪名要定,我好向他们家人索赔。”

    九尾、诸葛明:“……”

    曹云:“看什么看,酒驾撞别人的车,导致他人受伤,自己死亡,他死了就可以不要赔钱了?受伤者怎么办?”

    诸葛明深吸气:“请说第四件事。”

    曹云:“王冰忏悔态度很好,得到了小茹的谅解。法律讲究公平公正,你们可以将情况和其他嫌疑犯说明一下。小茹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她是确实受到了欺负。是吧?”

    诸葛明读出意思,问:“多少钱才能得到小茹的谅解呢?”

    曹云回答:“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态度和诚意的问题。”

    诸葛明:“不给钱也是可以获得小茹谅解的?”

    曹云:“不给钱是有可能获得小茹谅解,只要有诚意,态度好。现在小茹好不容易才谅解了小冰,如果他们拿不出比小冰更多的诚意,更真诚的态度,我想很难被小茹所谅解。”

    诸葛明捂嘴,他不想骂脏话。有不少人认为谅解赔偿不公平,认为钱可以买刑期。诸葛明想对他们说:那是你们不认识曹云。

    正常谅解赔偿,有一个亿身家施暴者,按照案件情况和受害者家庭情况,给个几十万或者百把万谅解金差不多了。曹云的标准是:你有一个亿,我要八千万,不然你这就是诚意不够,态度不够真诚。钱乃身外之物,你连钱都舍不得,何谈诚意呢?

    诸葛明道:“曹云,我知道了,你可以专心准备小茹的庭审吧。你死要钱,行,这是你本事。如果你只会要钱,把官司给输了。我看不起你。”

    曹云笑:“虽然我不在乎你看得起我与否,不过我不会输的。”

    诸葛明:“那我们法庭上见。”

    曹云:“你决定上庭做我对手?你觉得九尾很没用?”

    九尾看诸葛明,这是她的案子。不能因为有曹云,就临时更换检控官。

    诸葛明明白这道理,道:“不,九尾是本案检控官。”

    曹云叹气:“看来有点难打。”

    诸葛明怒:“你这话什么意思?”

    曹云:“我意思是和九尾做对手,我把握不大。如果是你诸葛明,呵呵,直接白斩你。”

    诸葛明怒极反笑:“你不用挑拨离间,我不会中你的激将计。”

    曹云:“你承认是激将计,也就说明你承认自己不如九尾。”

    诸葛明再挤点笑容:“我确实不如九尾。”

    曹云哈哈大笑,站起来:“走了,两位检察官,再见。”

    ……

    六人欺凌,一人死亡,一人求得谅解。这个案子似乎已经完全颠倒,小茹不再是非法持械开枪杀人的人,而变成了一名纯粹的受害者。

    四名孩子家长听说谅解书之后,都联系上了叶娇。叶娇按照曹云交代的不共同会面的原则,按照先后电话顺序分开预约见面。

    会面之后,曹云先说明了王冰的诚意。潜台词是:你们给的钱不能比王冰的少。同时曹云加了一句:“这件事肯定是要有人受到严惩的,否则怎么给小茹一个交代,否则怎么以正视听?”潜台词:肯定不接受最后一人谅解金。

    曹云一直说好律师说话要白,但是这次曹云说话高深莫测。这么一来,曹云虽然是不会被抓到痛脚,但是四个孩子的家长能理解其中的深意吗?

    要回答这问题,要反过来问:为什么王冰的家长会主动提出谅解协议呢?

    曹云不能干的事,总是有人可以干。比如寒子。

    一位家长和王冰父亲是好友,拿到了寒子的电话。家长和寒子见面后,寒子说明:“最容易反应诚意的就是钱。”寒子说了一个绑架原则,当人质有两人,人质就是富余资源,绑匪很可能通过伤害一名人质来胁迫家属汇钱。现在有四名人质。

    寒子:“这案子肯定有人不会获得谅解,那这人是谁,那就要看诚意了。”

    什么?你穷?你穷还这么坏?那没办法了,就是你了。曹云不是什么好鸟,一向嫌贫爱富。

    数天后,有两位家长再获得了谅解。然后叶娇对另外两位求情的家长表示:“我的当事人不再接受谅解。”

    ……

    案件虽然同一件,但是案子主体不同,案件分开审理。由于小茹涉及的罪名较大,需要陪审,五名帮凶的墙尖未遂案先行审理。

    被告中有两位是女生,虽然没有作案工具,但因为法律标准仍旧被认定同案犯。五名被告身份非常平等,不存在主谋和首犯的区别。最大的也是唯一的区别就在于他们的行为是否受到受害者的谅解。

    小茹在法庭上作证为其中三位嫌犯开脱,称自己和嫌犯达成谅解协议。按照谅解赔偿的法理,他们的刑罚必然会低于另外两人。

    最后法官裁定,五人属于墙尖中最恶劣行为之一:轮尖。轮是十年起步,由于是未遂,加之认罪态度良好,又是未成年人。最终两位未被谅解的嫌疑犯被判处三年监禁,他们将在少管所服刑,满18岁后转到成人监狱。被谅解的嫌疑犯判处五百小时的社区劳动。

    家长们对本案裁决结果各有各的看法,但有个看法相同:狗律师。

    未被谅解的嫌疑犯父母为了自己的孩子,他们也愿意花钱。但是他们确实没多少钱,甚至下跪恳求,表示自己已经将所有家当都掏出来,希望能得到小茹的谅解。

    对此曹云表示很遗憾,跪一次又不是代金卷,自己不能拿了跪一次去超市购物。钱不够那是你的事,作为一位司法人员首先要公平。你给100万就想享受人家给300万的待遇,这明显说不过去。

    获得谅解的家长对曹云看法也很大,且不说倾家荡产,他们生活水平最少倒退十年以上。欣慰也有,最少孩子不用坐牢,不会留案底。

    看似普通的案子,只要切入点得到,仍旧可以获得巨额利润。三家人一共贡献了九百万元巨额谅解金。曹云真诚希望三个孩子以后不要再做类似的坏事,他们父母基本破产,再犯只能去坐牢了。

    谅解金之所以如此之高,是曹云把握死了对方的命脉,也就是对方最为珍贵的东西:孩子。从另类意义来解读,曹云不算敲诈,可以算是绑架。

    最高法对谅解协议有以下解释。

    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减少40%的基准刑。积极赔偿未获得谅解,减少30%基准刑。没有赔偿取得谅解,减少20%基准刑。

    如果受害者或者受害者家属表示放弃民事索赔,将很可能加重对方的刑罚。

    这也是一种博弈,受害者律师必须为当事人争取到一个比较合适的价格。合适的价格怎么计算呢?多数律师会以当事人受害程度,通过和当事人协商定下一个价格。曹云这类律师是极少数律师,他们是按照对方赔偿能力和赔偿可能定下一个价格。后者虽然是狗律师,但是他们全力维护了雇主的最高利益。

    谅解赔偿的结果让小茹非常、非常、非常的高兴,同时也对自己的案子充满担忧。因为帮她赚了很多钱的名律师曹云很明确告诉小茹:她的非法持枪罪很难打。并且曹云说明,他正在寻找更多的线索,如果没有取得进展,他会建议小茹认罪。

    律师不是法师,要打掉小茹的非法持枪罪,第一个办法:证明小茹是被迫非法持枪,或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持有枪械。第二个办法:庭审死搏。第二个办法曹云自知胜算不高,事实清楚,铁证如山。

    针对本案,曹云首先让云隐介入本案,成为小茹民事代理律师,云隐将向两位坐牢的罪犯和已经死亡的罪犯进行民事索赔。安排云隐是其他人没空,一来本着能拿一点算一点的精神,二来是让云隐证实自己确实是在律师所工作。

    其次是调查,最重要也是调查。无论是认罪求轻判,还是庭审死搏,都必须说明枪支的来源。

    假设小茹的证词是:枪是我垃圾桶捡的。警方无法证明枪不是小茹在垃圾桶捡到的,按照法理,可以相信小茹的证词。现在比较麻烦的警方通过调查,虽然无法直接证明小茹撒谎,但是已经将小茹证词的可信度降到最低。

    曹云就小茹证词也是再三确认,小茹非常肯定自己的说法。在此情况下,曹云申请警方配合协同调查,只调查小茹证词。这么做有一个优点,能让警方重新确证小茹证词,希望能找到蜘丝马迹。有一个缺点,协同调查再没有结果,法庭不会采纳小茹的证词。小茹就不可能通过认罪被轻判,曹云也没有资本在庭审中翻案。

    ……

    协同调查会议,小郭说明了安检具体情况。

    当班店员一共十人,经理一位,前台三位,后台六位。前台点单,按照单子进行配餐。由于当天人太多,只能等待后台出餐后配餐。

    外卖员不属于本店员工,是外包公司员工。当天负责本店外卖的是虾运公司的五名外卖员工。

    小郭经过推理,以小茹说的是实话为基准点,肯定问题不在外卖员工上,因为外卖员工不具备把枪械放进全家桶内的操作。后台只负责出食物,他们将食物放在连接前后台的保温箱中,无法接触到全家桶的盒子,也不参与装配工作。

    最大嫌疑就是经理和三名前台,他们知道货送到哪,拥有装配权。

    曹云问:“原本枪要送到的地点是哪里?”

    小郭敲击电脑,出来十个地址:“这都是当时点了全家桶鸡翅的外卖地址。不确定枪支这一单是送到哪个地址。通过时间,还有证词,我们排除了其中三个地址,还有七个地址可疑。我带探员走访了七个地址,其中四个地址是公司,三个地址是家庭。”

    曹云问:“送家庭的地址中,谁没有孩子?”

    小郭:“曹云,宅男也有在六一点外卖的权利好不好?我们约谈了每个点单的人。我这么说吧,我做刑警的时间不长,但是我认为七个点单的人都没有问题。”

    曹云慢慢点头:“全部资料给我一份,我带回去再想想。包括所有人的笔录,监控录像等,全部要。”

    曹云肯定小茹没有撒谎,特别在赢得谅解金后,小茹如果还对自己撒谎,那是脑袋被驴踢过。

    这枪到底是怎么进入全家桶的?为什么要进入全家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