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我不是天王 > 正文 第一百七十四节:偷得浮生半日闲
    新康美小区南门附近,一辆佛莱德宾致在夜色下缓缓停好,随后车门打开,一男一女从左右两边走了下来,在夜幕下向着南门口走去。

    其中女方一头精致的及肩发,脸上戴着口罩,身穿一条白色的连衣裙,虽然看不到脸,但是从整体和眼睛来看无疑是一位美女。男方就古怪多了,一头五颜六色的头发,脸上浓重的烟熏妆比女人还要浓重得多,模样长什么样都看不清楚了,而且他好像对此完全不以为意,神色如常。

    拥有如此独特审美的杀马特男子,自然就是沈欢了。

    他全国跑了好几处地方做了传统渠道的专辑推广工作后,又回到了建邺来,旁边的女人则是林荷溪,而这里是林荷溪的新住所。

    《看我72变》凭借着优秀的商业素质,虽然没能够创造出《红尘客栈》那样的奇迹来,但还是非常成功的,截止到目前为止总共卖出了68万张。在这个唱片业普遍不景气的年代里,对于一个新人来说,这算是无比优秀的成绩了,也让林荷溪在华语乐坛一举成名,算是一个炙手可热的乐坛新人了。

    地位不一样,待遇自然也是要跟上,这是最基本的,不然的话怎么能拴住员工的心?所以从最基本的住所开始,张长富就进行了改善,给林荷溪在这个更加高档的新康美小区里租了一间三室一厅的房子给她居住。

    “……其实我已经跟张总说过了,我一个人住不了这么大的房子,租一间小一点的就好了,但是张总总是不在意,还说让我可以把老家的父母接过来,让他们也享享福。”

    两人并肩走着,林荷溪边走边轻声说着,时不时向身旁的沈欢看上一眼。

    新康美小区不只是小区内部设施齐全,周边环境也是很到位,道路两旁每隔上十米左右就有路灯,光线还是挺不错的,既不会显得太弱,又不会刺眼,很有氛围。

    道路两旁也都是高大的铁栅栏和里面透出来的郁郁葱葱的绿植,走在路上,还能隐隐听到里面传出来的虫鸣,气氛那就更加好了。

    在这样的气氛和光线下,就连沈欢这个辣眼睛的造型都看着柔和起来,顺眼很多。

    “那这不是挺好的吗?你有没有把他们接来?”

    沈欢说着,还站定了,左右看了看,“这附近有什么商店吗?我要不要去买点水果再上去?”

    刚才在外边吃饭的时候林荷溪也没提这茬啊。

    林荷溪摇了摇头,轻轻拉了他一把,继续往前走,“我问过了,他们不来,说是到了这里人都不认识,平常整天关在家里,连个走动的人都没有,不知道怎么生活,还是乡下住着舒服,每天打打牌挺好的。”

    沈欢一想,点头,“那倒也是。”

    然后两人继续在这夜道上走着。

    建邺的夏天很热,晚上却还好,凉风席席,吹在身上很是惬意,再闻一旁小区内“叽叽”的虫鸣,时不时还有不知道谁家的狗叫上两声,然后又很快被主人制止住了,很有生活的真切感。

    就连风,好像都是带着沁人心脾的味道,不过再仔细闻一闻,就知道那不是风的味道,而是林荷溪身上的味道。

    这让沈欢的心绪难得的宁静下来,很舒服。

    他这小半年来可以说是马不停蹄,一件事接着一件事,有的时候还没忙完新的事情就来了,忙的那叫一个四脚朝天,现在好不容易音乐上的事都搞定了,新剧还没有开拍,他在这里偷得浮生半日闲,别提有多惬意了。

    他这个下来走走的决定看来还是挺明智的。

    沈欢甚至暂时都不想说话了,就只是这么静静地走着。

    林荷溪也不是一个话痨,话题刚才都已经说完,现在沈欢不说话,她也没话说了,就只是跟沈欢两个人默默地在这夜色中行走,一时无言,眼神在路灯下明灭不定,也不知道在想着什么心思,双手则是不知何时背到了身后,抬头挺胸,仰起脸来,微眯着眼睛,似乎在享受夜风带来的清凉。

    最后一直走到南门岗亭附近,门卫室的灯光逐渐明亮,照亮了附近的区域,沈欢才终于出声打破了这片难得的沉静。

    “你最近的日子还习惯吗?通告是不是多起来了?”

    沈欢随口问了一句,关心起林荷溪的近况来。

    林荷溪这时也才恢复了正常的走路姿势,双手也从背后拿到了前面来,拉开随身的包,在里面掏着东西。

    “嗯,通告多多了,最多的就是上一些节目了,还有一些商演什么的,都是晴姐安排的。”

    林荷溪口中的“晴姐”是她现在的经纪人,全名舒晴,这点刚才在吃饭的时候林荷溪已经跟他说过了。

    说着话,两人已经走到了南门口,林荷溪也从包里掏出了门禁卡刷开了门。

    这间小区的安保看来还是不错的,值班室的门卫并没有睡着,还向沈欢多看了两眼,只是因为是住客带进来的,他倒是也没让沈欢在来客登记本上签名什么的,倒是省了些麻烦。

    “老张没有让你来催歌吗?”

    小区内的环境也不错,绿化做得很好,两人一边向林荷溪的住所走去,沈欢一边问道:“我前两天去看他,他可是没少提这事。”

    公司放在龙城虽然也能工作,但是随着海风唱片一炮打响,继续窝在龙城到底还是有些麻烦的,所以海风唱片也搬到建邺来了,张长富一家子自然也是搬了过来。

    “有提过。”

    林荷溪很是简短地提了一句。

    事实上张长富何止提过,随着《看我72变》的热销,每次见面的时候,张长富都会提到这件事——他也看出来了,林荷溪现在和沈欢的关系好像很不错,这从这张专辑的署名权分配上就能看出来,所以他不止自己催,还想发动林荷溪这边一起催。

    不过林荷溪却不想多提。

    她总觉得沈欢很忙,还拿他们这边的事去烦他好像有些不大好。

    “其实就算他不说,我也早就有想法了,毕竟总不能让你抱着一张专辑啃到老啊。”

    沈欢一边走着,一边说道:“下一张专辑还是走情歌路线吧,感觉这种风格对于目前的你来说也是最容易掌握的,市场又大。歌曲也暂时有一个初步的想法了,写了两首,一首叫《勇气》,一首叫《小幸运》,要是老张再问你,你就这么告诉他……”

    他之所以自己不跟张长富说,而要通过林荷溪来传达,也是为了向张长富传递一个“林荷溪很重要”的讯号,让张长富对林荷溪更加重视一些,不要把他这“闺女”当成一个普通的歌手来对待。

    林荷溪住的地方离南门这边并不远,两人说着说着,很快就到了。

    进去之后,上了三楼,就是林荷溪现在的香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