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我不是天王 > 正文 第九十八节:小乔
    “不如让我帮你挑一件好吗?”

    这女人看着林荷溪,主动请缨。

    林荷溪表情有些错愕,显然是没有见到过这么自来熟的人,第一次见面都还不认识就主动搭话、而且还要帮自己挑选衣服。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沈欢看了过来。

    女人注意到了她的动作,也终于向沈欢看了过来,这也是她进来到现在第一次正眼看向沈欢。

    沈欢回视过去,脑中迅速地转了一遍,最终一点头,“好啊。”

    这女人确实挺怪的,不管是她的出场造型,还是她现在的行为,都很怪,不在正常人的范畴之内,按照沈欢一贯的风格,下意识地就想起了很多东西来:她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路人,刚巧路过买衣服的?她是不是认出了自己?她是不是奔着自己来的?她现在这样做是不是在故意找机会接近自己?她有什么目的?……

    沈欢脑子里一瞬间闪过很多疑问,却没一个有头绪的,最终也只能决定暂时先按兵不动,静观其变。

    那女人也看出来沈欢才是话事人了,得到沈欢的允许后,她直接就带着林荷溪在店内闲逛起来,不时拿出一件看中的衣服在林荷溪身上比划着,瞧着比她刚才给自己挑衣服时认真多了。

    林荷溪一开始还有些无措,不过挑着挑着,女人的天性就上来了,逐渐放松下来,专注于看衣服,甚至还和那女人你一句我一句地聊起来。

    沈欢没有跟上去,只是站在原地,状似漫不经心地看着,眼神却是大半集中在了那个女人身上,观察着她的表情和行为,想要从中看出一些端倪来。而看了一会儿后,他还真又发现了一些端倪。

    在拿衣服向林荷溪身上比划的时候,那女人和林荷溪之间难免有一些身体接触,比如说握一下肩膀之类的,可每当这个时候,那个女人的手部动作很奇怪:她并不是正常地去握,而是五指微曲,成了一个虚握的姿势,有两次更是只用手腕部分去触碰林荷溪。

    这种动作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绅士手”,是一些男士不愿占女性便宜、照顾女性的礼貌表现,可这两个明明都是女人。

    想象力丰富的沈欢面色微微有些古怪起来。

    他似乎想多了,这个女人好像真不是冲着他来的……

    ……

    “嗯,”

    那女人站在林荷溪的左侧,看着镜子里的林荷溪,点了点头,“这下感觉好多了。”

    沈欢站在林荷溪的右侧,同样看向面前的镜子里。

    这女人给林荷溪挑的是一条淡灰色的包臀裙,一件黑色的露肩百褶上衣,脚下的鞋子也从之前的球鞋换成了低根的简约绑带凉鞋。

    沈欢不得不承认,她挑的这套更适合林荷溪现在的这个精致造型,让林荷溪整个人从头到脚的气质统一了起来,全然是一个自信美丽的现代知性美女。而他之前挑的那件连衣裙,漂亮是漂亮,但是跟林荷溪现在的这个造型一比好像是有点不搭,之所以好看,完全是因为林荷溪漂亮,穿什么都好看,两相对比之下,还是现在的这身更加适合现在的这个林荷溪。

    这家伙也是个造型师?莉莉老师还是露西老师?

    沈欢心中随意地想着,眼睛却是看着镜子里的林荷溪,越看越是满意。

    小姑娘认真打扮起来,还真是不输任何女明星。

    看着林荷溪现在这模样,再拿林荷溪过去的形象进行对比,让他很有一种养成的成就感,像老父亲一样欣慰地笑了起来。

    “……”

    林荷溪则是继续一言不发,怔怔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她之前就觉得自己像是换了一个人,但终归还是能找到点自己的影子,可是现在这一身一换上,再配上这个全新的造型,她真的是再也找不到半点自己的影子了。

    镜子里的这个人,仿佛完全就是一个陌生人了,是那种她曾经只在电视上电视上看到过、无比向往的那种女性。

    这让她眼神都恍惚了。

    女人这时又问林荷溪:“小溪,你觉得怎么样?”

    敢情两人刚才把姓名都交换过了,而且还叫“小溪”这么亲密,女人间的友谊来得还真是快。

    沈欢心中暗自想到。

    林荷溪看着镜子,喃喃道:“好漂亮……”

    女人满意地一点头,“你喜欢就好,那我先走了。”

    这女人确实古怪,给林荷溪挑完衣服后,她直接就走了,去了柜台那里。

    她的账早已经结好,拿上包之后,她转身、半举起右手,手掌上下张合了两下,“再见。”说完转身就干脆利落地走掉,很快就不见了。

    沈欢对林荷溪的这身造型是很满意,过去结了账。还好不是太贵,一身上下六千出头,给他留了点钱度过等待商演费用到账的这几天,林荷溪却是再一次地瞪大了眼睛,不过倒是记得沈欢刚才的话,知道这是为了几百万的投资,所以并没有开口说不要买了——或许也有一些她确实非常喜欢这一身衣服的因素在里面。

    两人出来后,在商场里走着,待遇也不同了:迎面那些走来的的购物或者闲逛的客人,目光都不由自主地会往林荷溪身上飘过来。

    这让林荷溪很是不自在,而她大概也没有穿过露肩这种“暴露”的衣服,下意识地弓着背,手无意识地隐隐往肩上搭,似乎是想要遮住自己露在外面的肩膀。

    沈欢阻止了她的行为,“很好的反应,不过我现在需要你抬头,挺胸!记住,几百万啊,帮帮忙啊……”

    林荷溪听到他这么说,为了她的欢哥着想,最终还是咬了咬牙,挺直了腰杆。

    就像欢哥说的那样,她就把这当成一件工作吧!

    沈欢很满意,一手拎着店员给他们包好的林荷溪的旧衣服,两人就这样招摇过市,一路吸引目光无数——没办法,林荷溪底子太好,现在这模样瞧着就跟哪个电影明星上街了一样,生活中可是不常见到的。

    行走的时候,沈欢的目光也随意地从林荷溪露在外面的光洁肩膀上掠过:内衣带子不见了。

    他是不知道怎么做到的,估计是那女人教了林荷溪一些小技巧,这种女人之间的事他也不是太懂。

    “那个女人叫什么?”

    为了使林荷溪放松下来,沈欢还随意地跟她说着话,转移她的注意力。

    “不知道,她说让我叫她小乔就行。”

    “小乔?”

    沈欢微微一怔,又问道:“她没有给你留下什么联系方式吗?就这么走了?”

    林荷溪答道:“没有,我也觉得这个人好像有点奇怪。”

    沈欢闻言,心中暗想到:据说这种群体之间有一种神秘的能力,叫做“雷达”,可以自动探测到对方是不是同类。那个小乔可能一开始对林荷溪有性趣,但是经过接触探测到她不是同类后,于是就放弃了吧?所以才连个联系方式和姓名都不留下。

    这也是沈欢所能想到最合理的解释了。

    ……

    明明买衣服做造型花了这么多钱,把林荷溪折腾成了大明星一样,沈欢却没有按照他之前的撒钱政策带林荷溪去高档餐厅,而是带她去了商业中心外的一条商业街上的“老九火锅店”。

    一番折腾都快九点了,火锅店里的客人却是还有许多,热闹无比。

    沈欢也没有带她坐包厢,直接在大厅找了个中央位置附近的桌子坐了下来,点完菜之后,等待上锅底的时候,他看着林荷溪,终于回答了她老早之前问他的那个问题:“你当然可以成为一个歌手,不管是从技术上,还是外形上,都没问题,这是一个刚刚创下奇迹、以新人的身份把华语乐坛天王赶下冠军宝座的男人对你说的。”

    他这自吹自擂的毛病还是改不掉,却是让林荷溪更多了一些信心。

    “只是我希望你明白,这一步踏出去之后,你的生活将会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

    沈欢手指转了一个圈,林荷溪顺着他的手指,在店内看了一圈:周围那些客人的目光,尤其是男人,都不时向她这里飘过来。

    “今天这只是一个例子,你以后要面对的会更多,我希望你想清楚了。”

    沈欢说完,就低头喝起了茶,心中很是感慨:自己明明是希望林荷溪过来帮自己的,但是林荷溪真愿意的时候,他反而做出了一些有可能把她往外面推的举动。

    自己约莫真是在养女儿了。

    林荷溪看了看周围,想到了刚才一路走过来时路上那些行人灼灼的目光,想到了过往的很多事,这让她眼神复杂。最终歌王之夜的那一晚从她的脑海中闪过,她想起了自己当时看着台上的沈欢时的那一幕,这让她眼神逐渐坚定,最终本来还有些驼的背慢慢板直了,看向沈欢。

    “我想清楚了。”

    “……”

    沈欢迎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看了一会儿后,这才放下了茶杯,“好。”

    “既然你决定了,那我就跟你说说接下来学习的重点吧。其实为你做的这张专辑,我已经有一个大致的想法了,暂定叫《看我72变》,你接下来需要在这些方面重点做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