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第一锦鲤 > 正文 第230话 兄弟与出事
    【待捉虫】

    这一晚,林府超乎了以往的热闹,几十号人大人小孩一道,全部都围在院子当中。

    没有足够的桌椅摆放,天歌便干脆让人将院中腾出一块空地,架起篝火,让厨房里备好食材香料,与众人直接烤起肉来。

    浓郁的肉香酒香在院中飘散,让换上新衣的乞儿和性情豪爽的游侠儿再无顾忌。

    林府的仆役下人哪里见过这等场面,一时间还有几分不大适应,不过见天歌并无阻拦,甚至示意他们也自去闹腾的之后,便也加入了这狂欢的人群。

    天歌站在廊下,神色淡然。

    这时候,青玉拿着一盘肉走过来,并着一双银筷子。

    “公子,您也用些吧。”

    青瓷的盘盏中,原先串起来的肉块已经被剥下,而且被细心地切成碎块,浸出的油裹着一层馥郁的香料,让人胃口大开。

    天歌微微一笑,接过筷子就着吃了两口。

    忽然她似是想起什么,抬起头来问道:

    “宋婶呢?”

    青玉闻言福了福,“宋婶说院中都是年轻人,她一把年纪就不出来凑热闹了,让公子与朋友们玩得尽兴。”

    天歌停下筷子,目光落在院中跟着一块欢闹的小千身上。

    扶余在大周以北,山林禽肉居多,所以这烤肉的习俗,最早还是从扶余传出。

    不过后来因为金人喜欢狩猎,逐渐在大金流行,就连接近扶余的大周北境,也因此受到一定影响,有了这炙烤肉食的饮食习惯。

    但周人到底是开化之民,对事物的讲究也更为精细,譬如烤乳鸽或是兔肉之前,会先掏空内里脏物,填充各式香料,外面再刷油以荷叶包裹,最后再泥固定防焦,这才算好。

    但不管怎么吃,这炙烤之俗,却始终是扶余百姓心中永远怀念的故国之思。

    当年在揽金阁的时候,饶是揽金这样对扶余了无好感之人,也依旧会偶尔烤食以怀。

    宋婶作为扶余人,今日却避于屋中……

    从青玉手中接过盘子放在面前石桌上,天歌道:

    “给宋婶那里也送一份过去吧。”

    青玉一应声,当即领命而去,然而没多久却又折了回来。

    除却手中拎着的一个小食盒之外,还有几串烤好了的肉。

    只是这次却不是给天歌,而是递给了她身后一直站着的褚流。

    看着褚流面有讶然,青玉轻然一笑:

    “满院子的人都吃上了,自然也不能少了褚大哥的。”

    褚流木木的点了点头,从青玉手中接过。

    可直到青玉送食的背影逐渐远去,他才想起自己忘说一声“谢谢”。

    天歌夹着盘中肉,眼中闪过一丝后知后觉的微妙。

    “你也去吃吧,这么多人在,不必守着我。”

    褚流微一迟疑,最终咬着手中肉串,向院中许三等人走去。

    天歌笑着摇了摇头,埋首专心吃肉。

    熟肉凉了容易串味,所以盘中肉食本就不多,等她吃完最后一块,盘子上忽然一片阴影。

    天歌抬头,拿起帕子擦拭着唇角,目光落在眼前的瘦长小子身上。

    “有什么事吗?”

    田鸡咕哝了一会儿,最终下定决心:“你为什么在这里吃,不跟我们大家一起?”

    “都在一个院子里,有什么区别吗?”

    “你请我们吃饭,只是为了收买我们,但你心里还是觉得我们这些乞丐不配跟你一起吃饭,对不对?”

    天歌微一愕然,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话。

    本想否认便算,可是想了想,她指了指对面的石凳。

    “坐下说。”

    田鸡一屁股坐下,但却依旧盯着天歌,好似要从她脸上看出什么端倪来。

    哪怕是一丝慌乱,也能证明他的猜测没有错。

    然而天歌的神色却分毫不变,甚至毫不避讳地迎上他的目光:

    “没有瞧不瞧得上,配不配得上之说。敬人者人恒敬之,辱人者人必辱之,但欲人敬己,先得自敬自重。这样一来,别人如何,便也与你无关了。”

    “……听不懂。”

    天歌:“……就是说,只有自己瞧不起自己的人,才会觉得别人瞧不起自己。只要你瞧得起自己,就算别人践踏你辱骂你,依旧无法将你踩落泥潭。”

    田鸡咬了咬唇,沉默半晌:

    “读书人就是会说瞎话。”

    天歌没有笑,反而想起先前的打算:

    “你想读书识字吗?”

    田鸡眼神一亮,不过很快便灰暗下去,“书院的先生不让旁听,我跟豆包去爬墙头的时候,被里面的人赶下来,那些孩子也用石头砸我们。”

    说到这里,田鸡又加一句,“不过我们也不会吃亏,那些砸我们的小兔崽子散学路上被我们用弹弓崩得屁股开花!”

    天歌噗笑出声,忍不住伸出手在田鸡的脑袋上摸了摸。

    “倒是不吃亏的性子。”

    田鸡面上有些不大乐意,但却没有避开。

    天歌忽然就想到了赵禾嘉。

    那个留在青城,师从周燮求学的聪明孩子。

    收回手,天歌站起身来:

    “你们若是跟着我,除却可以学到功夫,还会有先生教你们读书习字。但是,就如你们先前会对我提条件一样,我愿不愿意收你们,也一样有条件。”

    田鸡微微一愕,可是很快跟着站起,两只拳头紧紧攥起:

    “我肯定能留下来。”

    “谁知道呢?”

    天歌耸了耸肩,唇角弯向一边,抬步越过田鸡往前走去:

    “走吧,再不去,可就真没多少剩的了,说不准这就是最后一顿了。”

    田鸡站在石桌前,看着白脸少年远去的身影,咬了咬唇,还是跟了上去。

    见天歌走来,许三当即将自己手边的酒递过去:

    “来来来,林公子来饮!”

    天歌笑道:“各位义士尽兴便好,林某饮少辄醉,不敢轻尝。不过许三哥烤的肉味道不错,在下倒是想多吃几块。”

    许三虽是莽汉,却也不是不通情理之人,尤其一听天歌后头的话,当即将自己手中烤好的肉串递了过去。

    天歌也不客气,当场便咬下一块。

    虽与先前银箸小品不同,但却依旧比众游侠吃相好看。

    灌下一口酒,许三抬手拍向天歌肩膀:

    “今日林兄弟如此厚待我等,便是拿我们不当外人,往后若是有什么用得着咱们弟兄的地方,尽管开口比不客气!林兄弟的事就是我许三的事!”

    “也是我十六的事!”

    “也是我的事!”

    听着院中此起彼伏的呼声,天歌心中只觉说不出的酣畅痛快。

    然而这声音对刚一进府的孙三来说,却着实吓了他一大跳。

    但此时此刻,他已然顾不得这么多,只冲着院里跑来,一向持重的样子也有几分慌乱,甚至还没见人就大喊起来:

    “公子!不好了!出事了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