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第一锦鲤 > 正文 第229话 交手与吃酒
    【待捉虫】

    原以为只知退避的小白脸,此刻依旧退让。

    只是那却不是被逼入绝境的无奈之举,而是她以退为进的进攻之道。

    因为长枪可以远战,所以若是选择近身武器,必然会处处受到掣肘,这也是最一开始,十六主动请缨的原因。

    可是他却没有想到,天歌居然也会选择用缨枪。

    本以为这是天歌对自己的不屑与羞辱,可是此刻十六才明白,自己根本低估了眼前这个少年人。

    他的缨枪也使得极好。

    最要命的是,他的速度比自己的更快。

    最开始那一退,只是为了拉开双方距离,等到他出手的时候,原本近在眼前的少年却倏忽不见。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身后已有一杆缨枪破风而来。

    他急忙闪身而避,那枪势却并没有紧随而来,反倒是撤离之后继续从他后方出现。

    就这样一次又一次,他的不断退让,是被逼无奈的躲避之举。

    而对面小子的退让,却是一次又一次直逼要害后的及时收手。

    不多时,场上只顾得上躲避而无暇出手的十六已然冷汗连连。

    而观战众人,也看得脊背发凉。

    得亏这只是切磋,若是真正的不遗余力的交手,十六怕是已然被伤了不知多少次。

    随着一声来自孩童的惊呼,众人的心也就此提到了嗓子眼儿。

    田鸡捂着嘴掩盖自己方才的失态,可是此刻已经没有人有功夫去关注他。

    一枪横来,直指十六脖颈,再近三寸,便可破肉刺入。

    被缨枪直指,十六闭眼深吸一口气,平复着自己错乱的呼吸,而后退后两步,对着面前的少年抱拳:

    “多谢林公子手下留情,在下愿赌服输。”

    天歌反手收回缨枪,回以一礼:

    “切磋而已。”

    十六叹一口气,捡起被天歌击落在地的缨枪,朝许三所在的方向走来。

    不等他开口,许三神色凝然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不必多说。辛苦了。”

    方才这一场交手如何,所有人有目共睹,不是十六不尽力,而是这姓林的小子太强。

    原本带着不甘,准备在今日一雪前耻的游侠儿们,此刻心里也开始没了把握。

    他们真的有赢的可能吗?

    然而此刻已经没有留给他们思考与担忧的时间。

    “接下来是哪一位?”

    此话一出,就算是再有犹疑,也只能抛出脑后。

    游侠儿当中走出一人。

    天歌看着他腰间长剑,道了声“稍待”,而后行至武器架前,放下缨枪,抽出一柄剑重新走来。

    观战诸人面面相觑,最终还是孩子们沉不住气,吸溜一声,道出众人心**有的惊讶:

    “难不成公子十八般武艺皆通,要根据每一个挑战者的武器同样应对?”

    旁边的田鸡心中亦是讶然,可此时却还是有些不甘。

    给了说话乞儿一个脑瓜崩,他翻出个大白眼:

    “还公子呢,叫的可真热乎,不就是装模作样么?我就不信她还能每一次都赢,总有他翻船的时候!”

    场外的动静并不会影响场内的交手。

    这一次出手,又是截然不同的招式套路,但在众人惊呼声中落幕而得的结果,却是截然一致。

    瘦弱的小白脸再次赢了。

    田鸡张了张口,想说什么,却没有出口。

    一场又一场的切磋,在后院的校场上演,每一场少年人所用的兵器都不同,但最终的结果却截然一致

    赢。

    只有赢!

    等到第七个人败下阵来,下一个人沉默而熟练地上场准备等着少年换兵器应战的时候,却见面前的少年人没有动静。

    游侠儿抬着头,看着少年人因为方才剧烈运动而泛红的脸,有那么一瞬,忽然觉得这林公子若有一个妹子,想来也是极其好看。

    “挨个儿实在太浪费时间,若是剩下的几位没有意见,不妨一并上场。”

    天歌平复着自己的呼吸,努力不让自己已然有些紊乱的气息被人察觉。

    托白折的福,在她重生之际赋予了这具身体以独特的抗耐之力,可是却不代表全然不受性别和年龄的制约。

    且不说十三岁的少女身体是否经受地住不停歇的体能消耗,就是这高温之下所出的汗水,用不了多久也会浸透外衣。

    眼下这场切磋,必须速战速决。

    许三等人互看一眼,站了出来。

    直至此刻,他们已然明白若是自己对上眼前的少年,结果会是如何。

    若是非要纠缠着少年一对一到最后,凭着一方力竭,一方精力充沛,或许有几分赢得几率,但这却是为他们这些人所不耻的举动。

    不止如此,就算是他们剩下的人此刻齐齐上阵,赢了也胜之不武

    更何况,还有很大的可能并不会赢。

    决心已定,许三跨步上前,对着场中的少年人抱拳行礼:

    “林公子好身手,许三愿意服输。那一日切磋公子能赢,的确不是凭借运气。”

    此话一出,跟在许三身后的其他游侠儿也纷纷呼应:

    “张十七愿意服输。”

    “苟六愿意服输。”

    ……

    天歌颇有几分意外,但听完之后,脑袋却是微微一侧,看向围在旁边的乞儿们。

    原先只是看热闹的孩子们,此刻目光中皆是热望与崇拜。

    天歌越过他们,看向最中间的田鸡,笑了笑道:

    “可是,若我不真正赢了你们,我便算是输了约定。”

    许三一愣,这才想起今日可不止是他们彼此的切磋。

    但真要再让他趁人之危动手,他却是一点也做不出来。

    这样想着,许三走到田鸡跟前:

    “你如今可服气?”

    尽管赖皮,可田鸡到底也是功底不错,直至此时,哪里还会质疑自己口中那个“小白脸”的身手?

    因此咕哝了几句之后,不情不愿开口:

    “那也只是今天服他,我以后肯定会比他还厉害!”

    许三闻言呲牙一笑,伸出大掌在田鸡头上好一顿摩挲:

    “臭小子,就你嘴硬!”

    事已至此,不用自己再动手,天歌自然乐见其成。

    这时候,许三摸了摸脑袋,带着几分不好意思道:

    “那什么,林公子身手不错。在下一介粗人,有相惜之意,不知往后若是方便,可常与公子切磋?”

    不止许三,他身后的游侠儿在听到这句话后,亦是带着些许期待。

    今日他们已经知道自己必输无疑,可是却不代表愿意丧失再与林公子交手的机会。

    每一次高手过招,都是绝好的提升机会,若是能争取到,那真是莫大的幸事。

    天歌看一眼众人,笑了笑:

    “诸位义气体谅林某,在下又怎会不愿与诸位义士相交?若有愿者,在下定然奉陪。”

    此话一出,场上诸人皆是喜不自胜。

    林府好歹也是小富之家,愿与他们这些游侠儿相交,可见这林公子也是义气之人。

    江湖逢义士,对游侠儿来说,那无异于最值得开心的事。

    而对于这些游侠儿的主动交好,自然也是天歌的意外之喜。

    “先前听许义士说,今日还要与褚流切磋,正好趁此机会,在下去换身衣裳。若是诸位愿意赏脸,晚间府中设一小宴,在下请众位吃酒。”

    “如此甚好!”

    许三闻言大喜,“林公子也不必见外,喊我许三便是。”

    天歌点了点头,扬声唤褚流下屋,自行先往清风苑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