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魔法 > 人皇迹 > 正文 第四十七章 那末倩影
    此时,子歌的心海内,一团猩红之气弥漫四周,原本干净的心海笼上一层嗜血之欲。

    子歌跪坐在其中,抱着头,喃喃自语,往日那个意气风发的他变得消沉和惊恐,一身素白色的衣裳在猩红之气的侵蚀下渐渐染成血色。

    猩红之气缠绕在他的胸膛上,一旦被血色彻底占据了他的身体,也就意味着他彻底走火入魔!

    溪水之中,墨灵焦急地围绕着子歌飞来飞去,无论他是在子歌的耳边大吼大叫,或是不停地扇他耳光,或是……可哪怕嗓子都吼哑了,手都打肿了,子歌还是那副样子。眼看着猩红之色马上就要完全占据他的双眼,连小胖子都放弃了的时候。

    天外,一道淡绿色光团缓缓落入水中,进入到子歌的心海。

    与此同时,子歌睁开的双眼也慢慢合上。

    小胖子墨灵揉了揉眼睛,惊愕道:“我靠!刚刚那个好像是昨晚土包子抱着的女孩的一魂一魄啊!难道……是哪位大佬竟然在暗中帮这土包子护道吗?竟然将那女孩的一魂一魄牵引到这里?”

    墨灵一屁股坐在子歌头上,摸着下巴,沉思道:“说不定,这土包子还能再挽救一下下。”

    心海。

    淡绿色光团渐渐散开,一魂一魄交融在一起,幻化人形,正是赖梦恬。

    “墨子歌,你就是个废物,你想报的仇报不了,你想保护的人你也保护你了,你是个废物,你是个废物……”子歌眼神空洞,不断地重复着一句话。

    赖梦恬穿过猩红之气——那是子歌的心魔而生,在没有占据主人的身体之前,对其他人来说就是一团空气——走到子歌的身边,轻轻地将子歌拥入怀中。

    “墨哥哥,是我。”

    不断自语的子歌猛然一顿,眼神的空洞与清明不断交替,那是心魔在干扰子歌的思绪。

    赖梦恬慢慢跪了下来,将子歌抱住头的双手放下,捧住他的脸,一双朱唇轻轻地吻上子歌的右眼。

    唇分,子歌眼中的猩红之色瞬息退散。

    “梦恬,是你吗?”子歌抓住赖梦恬的手。

    “墨哥哥,是我,是梦恬。”赖梦恬眼中流下一行清泪。

    子歌将赖梦恬拥入怀中,两人没有说话,这一刻,时光静谧,柔情似水。

    良久,赖梦恬轻轻挣脱子歌的怀抱,尽管她很留恋子歌的温暖,但她知道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墨哥哥,你是不是还在怪你自己?”

    “墨哥哥,你知道吗?从我见你的第一眼,我就忘不掉你的身影了。目爷爷说你掉下悬崖死了,我不相信。直到那天在九联阁看到墨哥哥,梦恬真的好开心好开心,即使你回来可能是为了完成你和姐姐的婚约,梦恬还是很开心,因为墨哥哥还活着。”

    “墨哥哥,不要伤心了好吗?梦恬是一个懦弱的女孩,是墨哥哥你给了梦恬勇气,梦恬为你做的一切,都甘之若饴。”

    “墨哥哥,无论以后遇到什么,一定要活下去,开开心心地活下去。”

    赖梦恬最后在子歌的额头上深深一吻,化作淡绿的光点,渐渐消逝。

    “梦恬!”

    溪水中,子歌再次睁开双眼,从溪水中站了起来,那双眼睛,还是和以前一样干净。

    他抬起头,阳光下,穿着淡绿色长裙的女孩向他挥了挥手。

    三千青丝暮成雪,香消玉殒梦已断。

    眼角滑落的泪水滴落下来,与湖水交融一体,随波而逝。这一刻,他走出了自己的魔障。

    猩红之气仍在体外,丝丝缕缕地缠绕着子歌,子歌踏空而行,武元力爆发。

    “滚!”

    猩红之气在一瞬间消融在天地之间,在最后一刻,子歌心底浮现出一个不甘的声音:“我还会再回来的!”

    子歌*着上半身,嘴边噙着一抹自信的微笑,喃喃自语:“我活着一刻,你便存在一息。但只要我活着,你就休想再出来。”

    墨灵刚才被子歌突如其来的动作甩下水中,此时一溜烟地飞到半空,道:“土包子,可以啊!心魔在你面前就是个渣渣啊!”

    “对了,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子歌缓缓落下,穿好衣服,将熟睡的小狐狸抱在怀里,道:“我说过,我要寻一处世外桃源,让梦恬永远生活在那儿。虽然她的魂已灭,但我希望她的身体可以永恒。我要找一副棺木,能够让梦恬的身体永恒不朽,墨灵,你有什么办法吗?”

    “有!不过现成的棺木是没有的了,你只能自己动手造一副。我想想啊,你先告诉我,这里是哪儿?是叫什么英什么城来着?”

    “英远城。”

    “哦!对!英远城,我记得应该是属于中夏王都境内,对吧?”

    “是啊。但你不会是想让我去中夏王都……”

    “呵呵。”墨灵翻了个白眼,打断子歌的话,“就你这修为,百越郡还没到估计就被人弄死在半路了!别打扰小爷思考!”

    “中夏王都,百越郡,英远城……想到了!我记得英远城境下有一个【迷榖幻森】,里面有一种名为【恒木】的树,用恒木做成的棺木,能够保存身体数十万年而不朽。怎么样,小爷厉害吧?”

    “迷榖幻森?迷榖?”子歌注意到这两个字,突然凝重道,“《山海经·五藏山经·南山经》载:南山经之首曰鹊山。其首曰招摇之山,临于西海之上。多桂多金玉。有草焉,其状如韭而青华,其名曰祝馀,食之不饥。有木焉,其状如榖而黑理,其华四照。其名曰迷榖,佩之不迷。”

    墨灵一脸懵圈地盯着子歌,道:“你在念经吗?都是些什么鬼啊?”

    子歌回过神来,道:“算了,没什么。你是说要去迷榖幻森取恒木吗?事不宜迟,出发吧。”

    子歌将某个念头深埋在脑海之中,经历了赖家之事,他也变得更成熟了,知道哪些事情不属于现在的他该去触碰的。但未来,他一定会驱散历史的迷雾,找寻到埋藏在时间长河下的真相。

    ……

    烈日炎炎。

    距离景文镇数百里远的一条路上,尘土漫天,路旁的一家小酒肆里,子歌喝着劣酒,桌上是几个小菜,小狐狸正在狼吞虎咽。

    酒肆中,除了子歌,便只剩下开这酒肆的老板,一个弯腰驼背的老人。

    “老人家,我能向您打听个事儿吗?”子歌问道。

    正在算账的老人露出一口掉的差不多的牙,道:“客官算是问对人了,这南来北往的,都在我这儿歇个脚喝杯酒,听的东西多了,小老儿大事小事都知道一二,您只管问。”

    子歌笑了笑,道:“老人家,您听说过迷榖幻森吗?”

    啪嗒——

    老人手中的笔掉了下去,连忙摆手道:“不知道,不知道。”

    子歌略有深意地望了望老人,走到老人面前,取出一枚紫晶币,放在柜台上,道:“老人家不必惊慌,我就是打听打听。”

    老人贪婪地看着眼前的紫晶币,稍一犹豫,将紫晶币推回给子歌,叹了口气,道:“少年郎啊,不是我不肯告诉你,我是不想你白白送了性命啊!”

    “哦?这话从何说起?老人家不用担心,我就是对那些神奇诡异的事情有些兴趣,不会贸然进去的。”

    见子歌如此执着,老人叹了口气,道:“好吧,那小老儿就告诉你吧。”

    “迷榖幻森啊,现在不叫这个名字了,大伙儿都管它叫【迷魂幻森】。迷魂迷魂,这一旦进了迷魂幻森,魂儿就迷失在里面,永远都走不出来了啊!”

    “我听说啊,迷魂幻森尽是幻境,可以说是一步一个幻境啊!还有恐怖的妖兽,吃人的花草,一旦你陷入幻境,它们就会趁机吃了你!少年郎,你知道就好,可千万不要去那个迷魂幻森啊!”老人再三叮嘱道。

    “老人家,难道那些妖兽就不会陷入幻境吗?”子歌追问。

    “少年郎,你还是太嫩了啊!”老人笑了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那些妖兽从一出生就生活在迷魂幻森,幻境就是它们的家,又怎么可能会陷入幻境呢?”

    “原来如此。”子歌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老人家,多谢您了。这枚紫晶币,就当是我的答谢,您尽管收下。”

    “小狐狸,咱们走了。”

    还在海吃的小狐狸一听,人性化地抹了抹嘴,飞快地窜上子歌的肩头,一人一狐,渐行渐远。

    酒肆,老板看了看柜台上的紫晶币,拿在手里把玩着,露出不符合他年龄的贱笑。

    他将紫晶币往上一抛,再落下时,便直接落到满是尘土的地面上。那个有些简陋的小酒肆,消失在扬起的尘埃中。

    过了约莫半天,一个驼背的小老头被一个长相丑陋的人揪在手里,出现在尘土飞扬的大路上。

    “你说,你就在这里看见过他?”

    “没错,大人,就是这里。半天前,我就是在这里看到您说的那个墨子歌,走得特别匆忙。”小老头一脸谄媚的样子,正是方才的酒肆老板。

    “墨子歌……哼!你逃不脱我的手掌心!”这人正是人称“疯狗”的程泓,竟一直在追杀子歌。

    “嘿嘿!”小老头猥琐地搓了搓手指,“大人,您要的消息,小的已经给你了,不知道小的赏钱……”

    “放心,少不了你的。”

    程泓放下小老头,左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右手却穿过小老头的心脏,将那跳动的心脏,狠狠一握,心脏粉碎,鲜血淋漓。

    小老头死死地盯着程泓,无力地倒在地上,死不瞑目。

    程泓冷漠道:“没有人能从我的手上要东西,除了死亡!”

    程泓没有再看脚下的尸体一眼,飞快地向前跑去,追逐子歌。

    直到程泓的身影彻底消失,那具尸体竟然站了起来,睁开眼睛,一脸奸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