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炮灰女的另类修仙 > 正文 第1129章 火神传说36
    “那一定是神兽!”乌风一脸神往的喃喃着。

    “那一定是黑马。”林夕在心里默默更正。

    在这个雪季,他们曾经数次用白杆木打造的船在近海航行过。

    白杆木其表光滑,其内中空,木质坚硬密度却并不大,树龄越大的白杆木会分泌一种带着薄荷香的油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隔水防虫的作用,简直就是天然的造船木材原料。

    因为缺少工具,无法加工出合适的木板来,所以这艘大木船是直接用白杆木加上皮绳层层固定,虽有船的外形,可严格说来更像是一个竹筏子。

    当初林夕第一次看见这白杆木,立刻脑海中就一闪而过的就是此物可做筏这个念头。

    为了防止发生意外,每人发了两个恐鱼的胃囊,一旦落水,还可用来充作救生圈使用。

    物质贫乏的史前时期,只能这样因陋就简,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

    林夕不由得给自己默默点赞,老子实在是太聪明了,就算智力不加点,也依旧如此优秀。

    雪雪感觉一阵恶心,将头扎进林夕的乱发,只露出一个扇面状的尾羽,再次变身大君的白色羽毛帽。

    划船的桨是用兽骨制成,虽然重了些,好在这些史前人类本身力气就大,加上修习淬体术之后更是个个跟项羽转世元霸再生一般。

    提桨划船自然不在话下。

    一行人顺利渡河,用了差不多小半天的时间,除了水中曾经出现过两条大鱼之外,并未出现其他意外。

    将船找个隐蔽之所藏好,众人又开11路继续剩下的路程。

    老司机乌风记性极好,一点岔路都没走过,就将大家顺利带到了大雾山水部。

    之所以选择这个部落驻地来作为交换会的会场,是因为大雾山的巫,制药是极出名的,附近部落约定成俗,不准对这个部落用兵,而这个部落也答应有偿为其他部落的人医治各种自己部族的巫无法医治的疑难杂症。

    一来二去,这里就成了约定成俗的集市。

    所有部族达成协议,交换会期间整个大雾山水部的地盘上都禁止动手打架,倘若违背,其他部族将盟而伐之,意思就是谁敢抢夺参加交换会的部族,其他部落的人就会联合起来揍你。

    林夕感觉颇有点像后世的瑞士。

    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喜欢和平安稳的生活,可惜90%热爱和平的人,最后都会败给10%的野心家。

    武力真是一把双面刃,既可以轻而易举击碎和平,也可以不遗余力守卫着和平,而人类无论想要的是和平还是战争,都是必须要经过血与火的洗礼。

    正如雪雪曾经讥笑过她亲爱的组银,人类进化出光滑的皮肤、褪掉了毛发,然后再用其他动物的毛发包裹自己的身体。

    “你们人类还真是怪异。”这位大小姐如是说。

    可不,因为讨厌别人欺负自己,于是心心念念着努力强大,等到自己强大起来了就回过头去欺负其他弱小,循环往复。

    人类总是在做着自相矛盾的事情。

    “我是不会因此而困惑,这些是哲学家的事情,老子只是个执行者而已。”

    没心没肺才是我毕生的追求。

    集市上很是热闹,以部族为单位,将自己要出售的东西摆好,等着想要交换的人自己上门。

    交换女人的地方集中在交换会中央,林夕先带着光棍们去寻找自己的性福。

    兽皮、兽肉、味道鲜美的鱼干肉、陶器、搓好的麻绳和新鲜出炉的鞋子。

    面对这个地方的物价如此随意,林夕有些无语。

    两双兽皮底的鞋子可以换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四件陶器换一个女人……

    总之,除了兽皮之外,其他都能换女人。

    当然,女人也可以换女人。

    林夕他们一行只有六个人,带来的物资却都是俏货,尤其是那些人从未见过的麻绳以及在林夕眼里很简陋可在只穿过草鞋的原始人眼里逼格满满的兽皮鞋子。

    自然,那些煮熟的鱼肉干被免费试吃之后也是大受欢迎。

    海鱼的味道跟河鱼是不同的,这个时代的海,与灾祸发音相同,是令人恐惧的地方。

    夷水火族的东西很快被哄抢一空,林夕只留下两双鞋子和几条海鱼干。

    然后林夕发现了整个交换会对她最有用的东西。

    那是几坨黑乎乎、绿乎乎奇形怪状的东西,最大的一块足有脸盆大小,小的有拳头大,疙疙瘩瘩像是鬼头姜一般。

    林夕强自压抑下自己激动的心情,随便问了问:“这是什么怪东西?”

    几个负责交换物资的人都摇头表示不知道。

    不过他们站了半天了,这些又丑又重的玩意儿果然如部族里人说的那般,根本没人肯来交换。

    现在终于有人上门打听,几个人贪婪盯着林夕身后的乌风,其中一人指着乌风说道:“那个人手里随便什么给个就换。”

    林夕叫乌风将东西放在地上,让他们从中自己选一个。

    结果一个人拿了鞋子,一个人却拿了一大跳鱼肉。

    两个人你看我,我看你,都不肯放下拿在手里的东西。

    林夕不觉好笑:“这两个你们都拿走吧。”

    结果对方看林夕像是十分好说话的样子,人又只有两个,竟然要把所有的东西全都拿走。

    乌风自然不肯,拽着东西不撒手。

    “都给我放下,抢什么啊?”一个少年的声音传了过来。

    对方的人见了,都束手而立:“小君。”

    那少年见林夕跟他年纪差不多的样子,很是傲慢的问了声:“你是哪个部落的?”

    “夷水火族!”

    还未等林夕开腔,乌风已经挺直胸膛,拔高了声音朗声说道。

    在他的心里,自家大君是这世上最厉害的大君,自己的部落,是这世上最好的部落,能成为这样部落的一员,他是与有荣焉的。

    于林夕来讲,这是万金难求的人心,是对于部落的归属感。

    结果乌风的话却引来一阵嗤笑:“你们的部族不是已经降了炎虎部?蠢呐,为何不降我遗阑土部?”

    遗阑土部,乃是除了炎虎部之外有名的三大部落之一。

    不等乌风回答,他拖长了声调又道:“哦~我知了,你们是那些炎虎部不肯要的废物,哈哈!”

    “那几个土疙瘩归你们了,这些呢,本小君收了。”少年张狂的笑着,命令几个人将地上的东西全都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