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末世重生之女王来袭 > 正文 305
    潘沐没听清,侧着头问胡冬,“你说什么?”他的眼睛看着他,满是好奇。

    “没,没什么。”胡冬摇摇头,有些话还是不说为妙。

    队伍行进的速度并不慢,可是因为国家太大,在没有飞机,汽车的情况下,要通过双脚走到敌国所需要耗费的时间自然非常长。

    地图扑在一块石头上,一名当过客机飞行员的异能者,指着地图说,“最安全的道路便是顺着公路走,可是时间花费长,但是能保证安全。”

    “要多久?”

    “这么一直走,年底大约能到。”公路一向都不是最短距离,自然整个时间花费也短不了。

    胡隽皱了皱眉头,显然不想选择这样的道路,“没有快捷路线吗?”

    “有倒是有,可是需要穿过一片森林。”那驾驶员挠了挠头,不知道要如何解释,“那片森林非常巨大,充满了各种树木不说,而且是半原始森林,听说里面还有猛兽。”他并不建议走那个地方,因为传说很恐怖,毕竟半原始,想想都可怕。

    胡隽迟迟不做声,显然这样的路线,她同样不满意。

    可是许多人并不这样想,大家纷纷赞同走捷径,毕竟花费的时间要少上一半。

    胡隽与纪锦将对视一眼,双方都能看出对方眼中的不赞成。

    可是潘展难得的说了一句,“走公路不见得就一定安全,许多公路建在悬崖峭壁,如果路崩塌,便很难走过去。倒不如走森林,哪怕真的有危险,平坦的森林也可以有更多的逃生空间。大家都在,应该可以克服。”

    许多人被他说动,毕竟在大冬天行进,想想都痛苦万分。

    见此,胡隽便也只能同意,她并不怕去森林。

    他们不知道的是,潘展有的话,还有后半句,他没有说的是。

    如果克服不了,那这样的去敌国也大概活不成。

    人,永远比没有思想的丧尸与猛兽可怕得多。

    于是,大家开始向东行进,争取尽快的进过那片森林,如果速度快,说不定可以再下雪前达到不目的地。

    “哎,怎么又要赶路。”一听中午不休息了,陆乐娆的嘴巴都要撅到天上去了,满满都是不乐意。

    连带着明明信心百倍的周围群众,竟也有种被人撒了气的感觉,轻快的脚步不知怎的,竟不自觉的变得有些疲乏与沉重。

    齐依一听她抱怨了一路,一开始还耐心的劝她,到了现在,也只是敷衍的嗯嗯啊啊。

    无论她怨气多大,可前进的脚步不会因为她而停下,靠近森林的时候已经快9点。

    持续14小时的暴走,让大家的双腿都要断了,此刻坐下来,累的不成样子。

    晚上仍旧十分丰富,毕竟按照纪锦将的话来说,“既然要做艰难的任务,那就不要克扣粮食,吃饱才有力气。”

    所以,大家每餐吃的都很好,也尽量让每个人都吃到饱。

    唯一值得开心的则是胡隽有空间,不然背着这么多粮食上路,简直就是找死。

    大家紧靠森林安营扎寨。

    森林外围大多都是草和花,零星有那么几棵树,因为接近秋天,原本绿油油的叶子也开始泛黄。

    胡隽将食物往那里一放,就坐等炊事班开始做饭。

    “我看他们也挺不容易的,大家都休息,他们还要工作。”胡隽一边吃饭,一边和纪锦将闲聊。

    就连她走路久了,腿也累,何况其他人了。

    纪锦将将盒子里的几片菜叶子挑出来,夹到她碗里说,“这也是他们的工作。”

    菜叶子现在比肉稀罕,虽然知道胡隽应该不缺蔬菜,可在这样的环境下,他还是把为数不多的蔬菜给她,以免缺乏蔬菜得病。

    胡隽看了盒子里的蔬菜,也就心安理得的吃下去,有些八卦的问,“他们出来一趟能赚多少钱?”

    比起异能是奉献精神为主,炊事班这种做零工的,虽然也是异能者,可更多的则是为了钱。

    纪锦将举手比了个数字,让胡隽大吃一惊,她叫着筷子,瞪着眼睛说,“这么多钱!”这是一夜暴富的节奏啊。

    “没办法,缺少这样的人才。”虽然看似做饭没什么,可再极短的时机,用大锅将食物做熟做好,并能把握量,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

    他们用的锅巨大无比,炒菜的铲子直接是铲岔子的那种铲子,当然它是干净的。这要求你有力气,能翻动食物,也要求你对食物的熟悉。

    最重要的是,你能自保,确保自己在为难关头能逃过一劫,毕竟是没有人有空确保你生命安全。

    在这样严苛的条件下,许多人纷纷退却,只能有钱做吸引,哪怕如此,愿意来的人也并不多。

    “也不知道这森林里有什么。”吃完饭,虽然有些困,可不少人还是愿意聊聊天,放松一下。基地人员太多,大家有的熟悉,有的陌生,最好的话题,就是即将进入的森林。

    哪怕大家对它都是完全陌生的,可总会有那么几个人天生爱打听。

    “你们知道吗?这里面消失过不少探险队!”一个人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开始讲,只不过他的嗓门大,很快就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力。

    他周围的那几个人纷纷摇头,这可没听说过。可总有人好奇,便凑上来问,“怎么回事?说说。”

    这样的接话,正中他下怀,兴致勃勃的一撸袖子,开始讲起来。

    “国家一直说要开采矿物,石油,不少地方的树早就被砍光了。可这里,崭新的好像从来没有人注意过。虽然说是要保护森林,可你们知道具体原因吗?”他神秘兮兮的,看他们一个个聚精会神听自己将,便洋洋得意的说,“我知道,那是因为来这里的探险队都消失了!”

    一听消失这样的字眼,立刻有人与他唱反调,“你瞎扯吧。”有人不屑的白了他一眼。

    那人当时就怒了,提高嗓门仿佛就能证明自己话里的真实性一般,继续说,“什么瞎扯!只不过这是机密。普通人根本不知道而已!”

    “既然普通人不知道,你怎么知道的?”男人继续呛声,不等对方回答,便似笑非笑的说,“你可别告诉我你,你参与了这件事情,第一,你说参与的人都消失了,你怎么活着?第二,我可是知道,你之前是个电工,这和探险可没什么关系。”

    仿佛被人戳穿了一般,他站了起来,瞪大眼睛,如同要让他明白什么一般说,“你知道什么,当年我二表姨的表弟就是其中一分子,他们出发的时候我还看到他在空间写,要去这里。可一年多过去了,却再也没有他的消息。等我问别人才知道,他死了。你懂不懂,他死了!”

    “他死了能代表什么?二表姨的表弟这种人物你也能编的出来!你下次至少也要说自己的表弟还有点信服力。”那人分明不信,实在是这关系太远。

    “难道我会拿别人的小命开玩笑?”仿佛是人品遭到了侮辱,那男人越说越激动,“我当时为了这件事情还特意托人去查。查出来的结果就是,绝密!”

    “切!”原本还有些人听得津津有味,一听到绝密,立刻就如同被扎破了的气球一般撒了气,这算啥啊。

    就连与他吵架的人,也都不想再接话了。再说,直接是拉低了自己的智商。唯有那男子,一副想发脾气没地方发的样子,为什么大家就是不听?

    他还想说什么,大家却说什么也不想听了。

    不少人因为累,加之吃得饱,眼皮已经开始打架,睁不开了,全当听故事了,一点都没有往心上放。

    他旁边一个伙计看他如此气愤,喋喋不休,便好心拍了拍他,劝道,“得了,睡吧睡吧,明天还要进森林。”

    “森林真的消失过人!”他甘心的说,他说的是实话。

    可对方也不过是眯着眼睛,一副马上要睡着的敷衍样子。

    清晨天蒙蒙亮,大家就被喊了起来,一个个睡眼惺忪,满脸疲惫,哪怕睡过一觉,可腿部的疼痛丝毫没有好转,反而越发的难以走动。

    那些有经验的人,便劝告新来的,“再走一段时间,等腿适应了就好了。”所谓的腿适应了,就是腿麻木了。这是个痛苦的过程,却是必经的。

    由火系异能者打头阵,必经动物也好,植物也罢,天生都是害怕火的。队伍人数很多,不过放在森林里,倒也显不出多少人。

    大家顺利进入其中,在外面还能感到夏天的余热,可走进森林,立刻凉爽了不少,尤其是早晨的森林还带有淡淡的雾气,很快皮肤就有一种黏黏的感觉。

    走了不过一个小时的路程,因为树木繁多,竟然遮天蔽日的,需要点燃火把,才能看清楚道路。

    这样的情况简直令人瞠目结舌,还没听说过有这样的事情呢!虽然知道深林深处应该十分幽深黑暗,可尼玛这才刚刚走进森林吧,有什么好黑天的。

    抬头看看森林的上空,嗯,树叶茂密,挡了个严严实实,大概就算下雨都不会淋到了。

    不过,这也仅限于在脑子里想想,要是真的在森林里遇到狂风暴雨,绝对不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

    “这路真难走。”开路者之一的方嘉满脸不爽,一脚下去,至少半只脚都要陷入泥泞的湿土里,难拔出来不说,再好的鞋子,也因为一次次的陷入泥潭而变得湿漉漉。

    那泥泞的,如同沼泽的道路,让人叫苦不迭。

    陆乐琛却从背包里拿出了那双胶鞋,简直让人看傻了眼。

    “你怎么会带这样?!”小秋恨不得如同小女生一样,捂着嘴巴,一脸诧异的询问了,其实他更想说的是,“你怎么不告诉我们一声?太不够意思了吧!”他们现在脚可是全湿的,再走上这么一天,脚可以当发面大馒头了!

    陆乐琛一本正经的穿好鞋子,对小秋说,“我只是以防万一。”所以,他也没遇到居然这么用得到。

    小秋耸耸肩,好吧,当他没说。

    大家也不过是随口一说,其实路难走一点,对男生还来不算什么大事。

    胡隽同大家一样,走在这样的路上,路上早已被先行队踩出了一个个深深浅浅的水坑,你是踩水坑便会有一脚的水,而踩其他地方,又会陷入泥巴。

    总而言之,哪里都不好。

    纪锦将也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一双雨鞋对她说,“换下来吧。”

    “不用。”胡隽摇摇头,并不停顿脚步,“这点小事,没关系。”

    纪锦将坚持,胡隽今天穿的是一双运动鞋子,为了凉爽,是网状鞋,水都浸湿了鞋子。他拉住胡隽,坚持。

    最终胡隽还是妥协了,她点点头,要接过雨鞋。

    可是令她意外的是,纪锦将却没有将鞋子给她,自己默默蹲下身子,帮她换鞋。她就这样虚扶着纪锦将的肩膀,看着他弯着身体,将鞋子帮她脱下来,甚至不知道从哪里拿来了一条崭新的毛巾和一双干净温暖的棉袜,擦干脚后,帮她穿上棉袜,最后套上雨鞋。

    而那双早已泥泞不堪的鞋子,则被丢在一旁。

    纪锦将站起身子,也不多数什么,便继续往前走。仿佛,他刚刚做了一件再平凡自然不过的事情,根本不值得任何人提及。

    这让有些羞涩的不知该如何是好的胡隽,也渐渐淡定下来,跟在他的身后。可是看着他笔挺的身影,心底第一次起了涟漪。

    有一种非常难以言表的感受,在胡隽记忆力,纪锦将的腰杆笔直,永远是冷静的,坚韧的。

    这样的景象,自然让他们身后不少人都注意了,议论纷纷。

    “我就说纪部长和胡小姐在一起了吧。”有喜欢的八卦的,便这样开始。

    “不会吧,如果真的在一起,不在就在一起了?”

    “你懂什么,日久生情!”

    在他们后方不远,冉陶自己默默前行,他乌黑的秀发不得不绑了起来,虽然不再飘逸,可自有一份洒脱的气质。

    他的眼睛看着那一双被丢在一旁的鞋子,勾起嘴角,略有讽刺,却别有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