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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崖山血色 (卷末)崖山日落 第二百二十一章 北伐(七十九)

    蒙古骑军足足来了五千人!

    其统领金吾上将军、右卫亲军都指挥使不鲁合罕,出身蒙古忙兀氏,16岁就成为本部落的断事官,如今刚刚三十出头,先前平定过李璮的叛乱,手下这五个探马赤军千人队全都是本族子弟,一直做为可靠的心腹力量驻守大都城,第一仗就将他们派出来,也是下了本钱的。

    可是让不鲁合罕没有想到的是,他与前面的李世安部相隔不到半个时辰,后者却连半个时辰都没撑到便崩溃了,逃回来的不到百人,而牺牲步卒拖住宋人火枪手,再以骑军奔袭的策略,自然也落了空,落空便算了,左右听到李世安的回报,前方的宋人不过数百人,经历了血战又有所减员,自己一鼓作气冲上去,怎么也能捡个便宜吧,谁曾想,人家不光士气高昂,而且是严阵以待!

    “那是什么阵型,你可知晓?”

    李世安摇摇头,从荆湖南路的第一仗开始,他也算见识宋人的布阵了,多以横阵为主,一排从数人到上百人不等,讲究的就是火力密度,似这等百十来个人围成圈子,中间还有空隙,当真是头一回见识见识,不得不感叹对方的应变程度,那叫一个层出不穷。

    他们是旁观者,多少也能看出一点端倪,以骑对步,无非就是那几样,要么重骑凭速度和装甲硬来,宋人有着数百年的经验,早就有了对策,要么轻骑袭拢,攻其侧翼使其首尾不能相顾,从而溃散,这也是最常用的战法,以眼前宋人的数量,无论怎么分,都不可能做到圆满,所以不鲁合罕的打算是以绝对优势的兵力吃掉或是拼掉眼前的敌人,最好能拿下一两个活口,缴获他们的火枪,也就算是达到了目地,因为谁都清楚,这里只是一支小部队,后面的大队人马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到来。

    他选的时机非常准,正处在宋人追击溃兵之时,以快打慢,相距不到一千步,快马只需片刻即到,五千骑兵分成数股,如水银泄地般绕过那些溃兵,朝着宋人包抄而去。

    在不鲁合罕看来,宋人此刻只能猥集在一起,凭火枪拒敌,他已经做好了牺牲上千人的准备,可是宋人却马上就完成了阵型转换,以百人为一阵,结成了三个相互之间隔着五十来步的空心方阵。

    “掷弹手预备,正前方五十步,掷!”

    正中的方阵指挥者便是郑福本人,他的指挥旗插在最显眼的位置,手持千里镜,将蒙古骑兵的动向看得清清楚楚,当完成阵型转换时,敌人相距已经不到三百步远了。

    上万只马蹄子的顿地之声,足以震天动地,不要说是新卒了,就连他这等历战上千次的老卒也不由得心摇神曳,当了半辈子北地汉军,这样的情形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因为宋军想要凑出这么大的一支骑军,可谓天方夜谭。

    好在出战之前早就演练过,该怎么做都写入了操典,此时没有机会退入城中,结阵以抗便是唯一的办法,虽然敌军来势汹汹,郑福并不畏惧,主力就在回援的路上,他只需要拖上一时。

    一声令下,阵中几名膀大腰圆的军士马上拧开盖子掏出火绳,将拉环套在小指上,在不大的空地上助跑了几步,然后奋力向前掷出,此时敌军的马队已经冲进了百步左右,那些手_榴弹打着旋落在五十到七十步远的泥地上,与此同时,郑福又发出了第二道指令。

    “正前方,齐射开始。”

    接到命令,第三都的都头马上咬着嘴里的铁哨子,发出一串急促的音调。

    “啾啾、啾啾、啾啾”

    位于方阵最外一排的八名军士马上举枪、瞄准、扣下扳机。

    一面黑色的战旗下,合撒儿死死勒着缰绳,上半身伏在马背上,双腿像罗圈一样紧紧夹着马腹,只露出一双眼睛在起伏不定的马身上望着远处的宋人军阵,那些不大的空心方阵,正面展开还不到十个人,厚度也不过三排,根本谈不上坚固,只是听说他们人人手持可以远射的火枪,这才不得不遵照军令,不得露出上半身,否则,就凭自己所带的这个百人队,也能冲破宋人,作为忙兀部有名的勇士,他有这个自信。

    合撒儿在心里默算着距离,大约八十步左右时,手上已经抓住了骑弓和一支羽箭,只要一个起伏,便能将箭矢射入宋人胸膛,他甚至已经锁定了目标,正面最右边的中年男子,看着应该是个什么官儿才对,宋人的装束很奇怪,一种紧身的红色上装不像披了甲的样子,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就在进入射程的当儿,目标中年男子突然执起一种细长的圆管子,瞄准了自己,合撒儿迎着对方的视线,心里莫名的有些心慌,这是从军以来从未有过的感觉,糟透了。

    “砰砰砰”

    红色的枪口焰一闪即逝,八颗钢丸毫无阻滞地从枪口飞出,轻易地打入百步远的马头或是马腹部,正在高速冲刺的战马就像被人从正面狠狠抽了一棍子,发出一声凄厉的嘶鸣,带着巨大的惯性连同马背上的骑兵一起儿向前仆倒。

    在中弹之前,合撒儿本能做出一个低头的动作,也让他错过了亲眼目睹火枪射击时的情景,只觉得胯下的马儿长嘶一声,整个身体便向前翻了出去,狠狠地摔在泥地上,手上的弓箭脱手飞出,眼前冒着金星,好不容易睁开眼,突然间看着一个小小铁锤落在泥地里,尾部的长木柄冒着一种淡黄色的烟,还伴随着一种“嘶嘶”的细微声响。

    “长生天......”他只来得及在心里念出三个字,就看到铁锤在一瞬间爆裂开来,红色的火光耀眼之极,身体猛然一轻,像是飞上了半空,很快失去知觉。

    “轰轰轰”

    直到这时,落在泥地上的67式木柄手_榴弹才轰然炸响,将收势不住的大片骑兵掀翻在地,生生打断了敌人一往无前的冲锋之势。

    瞬间响起的爆炸声和人马的哀嚎让后面的不鲁合罕深深地皱起了眉头,原本只是听闻宋人有了火枪这种利器,心下其实有些人不以为然地,此刻亲眼目睹,才明白之前李世安所形容的不但毫无夸张之处,反而还所隐瞒,冲在最前面的一个百人队尽数笼罩在硝烟中,战旗被炸上了天,他便知道。

    合撒儿完了。

    不鲁合罕的心里在淌血,那是一个多么勇猛的汉子啊,连宋人的边儿都没能挨上,他不禁狠狠瞪了李世安一眼。

    后者恍若未觉,前方的战事已经进入了焦着状态,宋人的手抛雷不断在骑兵群中炸响,火枪的“砰砰”声更是响成一片,正面的攻势为之一滞,两个侧翼却冲入了几个方阵的空隙间,没等他松一口气,就看到令人目瞪口呆的一幕。

    “左面齐射。”

    “右面齐射。”

    郑福不慌不忙地下达指令,敌军的骑兵悍然不畏死,速度又是极快,人数是自己的十倍,如果按寻常的阵型,一旦被突破就会造成腹背受敌,这个阵型虽然说有些奇怪,却完美地照顾到了所有的方向。

    “砰砰砰”

    左右两个侧面的齐射开始了,还没来得及换向的蒙古骑兵此时正好是侧面对着他们,无论伏不伏低,大部分身体都暴露在枪口下,可以让火枪发挥出最大的威力,更可怕的是,两边的另外两个方阵也同时开始齐射,冲入间隙的蒙古骑兵仿佛置身于一个弹雨横飞的死亡走廊中,能活着冲过去的寥寥无几。

    就侥幸冲过去了,这些骑兵们悲哀地发现,他们所面对的,依然是黑洞洞的排枪,连续不断地吐着灼热的气息,断绝了他们的最后一线生机。

    怎么办?不鲁合罕眼睁睁地看着投入的两个千人队在瞬间就损失近半,一下子急了,抓住李世安领口,厉声问道。

    “宋人如此厉害,你为何早不说?”

    李世安没有挣扎,辩解道:“厉害难道就不打了,久闻不鲁合罕草原上最强悍的勇士,忙兀部曾经跟随伟大的成吉思汗,战马踏遍天下,这会子怕了么?”

    “呸,忙兀部没有怕死的人,你这逃回来的蛮子敢胡说,我用马鞭子抽死你。”

    李世安硬捱了几下,抗声说道:“你就是抽死我也赢不了宋人,他们拼了这么久,就是铁打的也该累了,要想忙兀部的勇士不白白死掉,何不一鼓作气,与他们拼了?”

    不鲁合罕的马鞭子停在半空中,他知道对方目前很得大汗看重,自己是不可能当真下手的,见他有几分犹豫,李世安又劝说道。

    “咱们在昌平县城还有内应,拿下这里就是大功一件,如果此时撤退,放宋人进城,只怕大汗过后会追究。”

    “可你怎知他们的援军会不会到?”

    “他们有援军,咱们也有,如果你信得过,我愿意回大都搬救兵,大汗一定会恩准的。”

    不鲁合罕狠狠地一咬牙:“好,你去告诉大汗,不鲁合罕就算拼光最后一个人,也一定会将宋人留下。”

    等到李世安走后,他在马上挥动马鞭子,大吼着发出指令。

    “吹号角,全军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