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邪门儿 > 正文 第三十七章 何去何从
    被我打开的鬼门虽然已经封闭,但是我却仍然能够感觉到地面还在震颤,仿佛徐烈的鬼魂,仍在地下与饿鬼亡命厮杀。

    鬼门关闭,阴阳隔绝,徐烈再强也不可能震动地面,肯定是我的心理作用。

    徐烈虽然是我的敌人,但也是为信念而执着的人,有些地方确实值得钦佩。但是,我不能因为佩服就留他一命,那样做的结果,只能是我死。

    徐烈的信念可以压倒一些道德或者感情,只要他活着就会把我抓去镇守龙脉。杀他,我并不后悔。

    老核桃一再告诫我,不要轻易触碰鬼门,今天,我才算见识到了鬼门的可怕。

    我这次开鬼门,是因为有徐烈的镇压,才能轻松把鬼门关闭。下一次呢?我不可能次次都遇上徐烈这种人。下一次,除非我抱定了必死的决心,否则,我不会再去开鬼门!

    短短十几秒当中,无数个念头在我脑袋里飞快地旋转了几圈,我的情绪也渐渐平复了下来……

    就在我准备起身招呼高大头的时候,他忽然从背后拍了我一下:“起来吧!”

    我刚要说话,却猛地打了一个激灵。高大头按在我身上的手掌不仅一片冰凉,甚至带着几分僵硬。就算他因为惊吓过度而手脚冰凉,手指也不至于发僵。

    我背后是谁?

    我稍稍转头之间,眼角的余光也扫向了按在我肩膀上的那只手。对方的手指虽然苍白无血,但是中指上却戴着一只黄金戒指。

    他是高大头!他被附身了……

    大意了!

    我没想到,自己仅仅松懈了片刻,就有鬼魂趁虚而入,而且在我毫无防备之下按住了我的肩膀。

    我现在双腿平伸着坐在地上,想要起来,全身都得借力。对方死死按着我的肩膀,让我不能发力。我想强行起身,必然得经过一番挣扎,他却有大把时间动手。

    我只能等着他的下一个动作,只有他动了,我才能找到机会反制对方。

    可是对方却偏偏一动不动。他的另外一只手也不知道悬在什么地方,在做什么。

    我一会儿觉得,他拿着什么东西在往我背心上比划……

    一会儿又觉得,他的手悬在我头顶上,想要拍我的天灵盖……

    没过多久,我又觉得有什么东西靠近了我的脖子,贴在我颈椎关节上来回移动……

    仅仅片刻之间,成行的冷汗就顺着我的鼻尖滴流了下来,两只手也不自觉地握在了一起。

    就在我屏住呼吸,等待对方动作的当口,眼角余光忽然扫见一条黑影从我身边飞跃而起,往我身后猛扑了过去。

    刹那之后,我身后就传来了一声人体扑倒的声音。等我回头看时,帮我找出老拐子的那匹野狼已经把高大头按在地上,张嘴往他脸上咬了下去。

    “不要!”我也顾不上它能不能听懂,喊过一声之后,伸手抓着它尾巴使劲儿往后拽了两下。野狼被我从高大头身上拽下来时,嘴角上却咬着一只死命挣扎的鬼魂。

    我仅仅一愣的工夫,野狼就挣脱了我的手掌,叼着鬼魂窜进草丛,趴在地上把鬼魂生生吞了下去。

    它能吃鬼?

    我听老核桃说过,有些异种野兽可以击杀或者吞噬鬼魂。没想到,今天还真的让我遇见了。

    异兽辟邪的事情,其实并不算新鲜。老辈人都知道猫狗能看见鬼魂,尤其黑狗可以辟邪。如果发现没有杂毛的黑狗对着空无一人的地方狂吠,那就说明它发现了鬼魂,甚至能扑上去把鬼魂咬伤。

    过去养狗的人,都喜欢养黑狗。但是,纯正的黑狗并不好找。所以东北的农村人都把黑狗当成宝贝。

    我好奇之下,不由得仔细打量起了眼前这只野狼。它的毛色不仅并不光鲜,甚至显得有些灰败,身上好多地方都带着伤痕,其中鞭伤占了多数。

    如果我没猜错,它应该是徐烈在闲极无聊的时候抓来驯养的御兽。这个抓捕、驯养的过程可能极为残忍,所以它才会对徐烈恨之入骨。

    过去,它没找到干掉徐烈的机会,这一次临阵倒戈,完全是为了报仇。

    我想通了其中关键,那只野狼也完全吞掉了鬼魂,站起身往我这边看了过来。

    我向它打了一个放心的手势,才绕过它,收走了老拐子落下的包裹,拽着高大头出了山谷。

    那片山谷之外,又是一片茫茫林海,好在外面没有厉鬼,绕上几圈也不难走出去。

    我带着高大头在林海里走了三天,那只野狼也跟了我三天,跟得高大头心里发毛,不止一次问我:“大侄子,你说,那狼跟着我们,不会是要吃我们吧?”

    “应该不会!咱们有两个人,还带着家伙,他要是没傻,肯定不会攻击我们。”我也没弄明白那只狼究竟要做什么。

    直到第四天晚上,我打了一只狍子,架火烤肉的时候,它才从暗处钻了出来,两只眼睛盯着狍子看了半天,才转头冲我呜呜叫了两声。

    “它想吃肉?”

    我伸手撕下一只狍子腿给它扔了过去,那家伙立刻扑上去,连骨头带皮吃得一点儿不剩,吃完之后还舔着嘴唇一个劲儿冲我摇尾巴。

    我明白了。徐烈肯定是在它还是幼崽的时候就把它抓了过来,为了不让它找机会逃跑,故意不让它捕食,所以它能杀人,却没有在野外捕食的能力。不找到一个主人,它就会活活饿死。

    它跟着我,就是想试试,我能不能收留它。真是个聪明的家伙!

    我对着它招了招手:“过来,你要是想跟着我就过来,好好听话,我不会亏待你的。”

    “对!跟着他吃香的喝辣的!”高大头也来了精神:“看你瘦的那样儿,跟个排骨似的,以后跟着他,顿顿吃肘子。”

    野狼好像能听明白我们说什么,小心翼翼地挪到我身边,用头往我身上蹭了两下,直到我伸手摸它脑袋,它才贴着我趴了下来。

    它长得确实挺瘦,我就干脆给他起名叫排骨。他对这个名字倒也没什么意见。

    我那次进山收获最大的不是排骨,而是从山神庙里得到的那件蓝色道袍。虽然我一直没弄明白道袍究竟是什么材质的东西,但是我却发现,那件衣服跟武侠小说里的护身宝衣挺像的,我用刀割了半天也没划开口子,拿着火机去烧也不见衣服打卷儿。

    高大头一直撺掇我挂树上打两枪试试,不过,我没同意。要是真打出个窟窿来,我能心疼死。以后想办法好好改改,说不定还能穿出去,要是打坏了,可就不值钱了。

    至于老拐子包里的东西,除了一包让人眼睛发痒的毒药,还真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让我意外是,啄目毒的解药竟然是陈醋。

    那是我发现老拐子包里装了瓶醋之后,灵机一动试出来的。

    我不是出身正派名门的正人君子,土匪奉行的原则就是“能赢就行”,干脆就把啄目毒给留了下来,说不定哪天还能用上。

    那之后,我和高大头足足转了半个月,才从山里转出去。等我回家之后,被老核桃骂了个狗血淋头,说他教了个笨蛋,那么简单的阴谋,到了最后才看出来,肯定是脑袋里长蛆了。

    老核桃骂我,我不敢回嘴,干脆借口报名一溜烟的跑了。等我到了学校才知道,我报志愿的大学,因为有人比我高了几分,没录取我。我又因为没及时换志愿,大学录取的事儿就黄了。

    那几天,高大头一直带着我跑招生办,但是因为回来得太晚,录取名额全都没了。我要么得复读,要么只能选择辍学打工……

    那时,我心情相当糟糕,可是高大头却没当回事儿:“就你这一身本事,干点儿什么不行,非得念大学?万一念书念傻了,哭都没地方哭去。要不,你回去跟李爷商量商量?”